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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一夜情(高H、年下、腹黑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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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一夜情(高H、年下、腹黑受): 35.請多多指教,男朋友

    门铃响起时,夏知书正窝在懒骨头上发呆。
    今天天气不错,阳光从落地窗照进来洒满了整个起居室,他本来想看书的,或者看电影也不错,最后却只是拖了懒骨头放在落地窗前,窝在上面看着地上的光影看了好几个小时,直到夕阳西下,馀暉散尽,房间里只剩下一片黑暗。
    黄昏的时候他接到一通电话,来自潘寧世,不得不说潘副总编真的是个礼数很足的人,拜访前一定会规规矩矩地打电话约时间,目前没发生过那种约十分鐘后见面的状况,起码都40分鐘起跳。
    今天距离上次见面大概有一礼拜左右,眼看在两天就要圣诞节了,今年应该还是跟叶盼南、商维夫妻加两个小孩一起过吧?记忆里商维好像提过邀请,夏知书迟钝的回想,自己答应了吗?
    不管怎么说,他答应了潘寧世的拜访,就这样在黑暗里坐到门铃响为止。
    第一声门铃跟第二声门铃隔了三分鐘,夏知书才打开了大门,果然看到一身西装的潘副总编一脸拘谨的笑容站在门外,举了下手中的提袋:「我买了蛋糕过来,草莓加白葡萄鲜奶油,夹心有水蜜桃。」
    非常丰富的一款水果蛋糕,夏知书眼神一亮,笑容热烈了不少。
    「又让你破费了,快进来吧!」喜孜孜接过提袋,袋子上的商标他记忆中好像有印象,但又想不起来,不过从蛋糕盒的精美程度判断,应该是一间挺有名的蛋糕店才是。
    今天还没吃东西,甜点总是能抚慰人心。
    夏知书也不客气,招呼着潘寧世随意,就进厨房把蛋糕切了。六吋的蛋糕也不大,他想了想给自己切了三分之一,剩下的再切三分之一给潘寧世,非常完美的分配。
    「你要喝茶吗?」蛋糕是潘寧世带来的,自己好像也应该要招待点什么才对,夏知书想着就打开放着茶跟咖啡的柜子问。
    「不用麻烦,你喝什么我跟着喝就好。」潘寧世在工作檯边已经有属于自己习惯的坐位,他今天来坐的也是相同位置,可以很好的将整个开放空间纳入视线范围里。
    「那来开老叶的宝贝茶吧。」夏知书自己不太喝茶,但对于叶盼南收藏的茶的好坏却很清楚。「你喜欢绿茶红茶还是乌龙茶?」
    「都可以,我都喝。」被这样招待,潘寧世有点坐立不安,他起身走进厨房道:「需不需要我帮忙?」
    「好啊,那你帮我洗杯子。」夏知书对放茶杯的柜子扬了下脸。「看你习惯用茶杯还是用马克杯都行,我不讲究。」
    打开柜子,整整齐齐摆放着十几个不同种类的杯子,潘寧世选择困难了十几秒,果断拿下两个素面白色马克杯,简单永远是不败的。
    搭配蛋糕还是红茶最适合吧?夏知书拿起伯爵红茶跟锡兰红茶翻了翻,其中一个有茶包一个没茶包,那当然选茶包那款。
    第一冲只要稍微没过茶包,稍微浸泡一下,挪出茶包后在用这泡热水在杯中滚动一圈温杯后倒掉,在放速茶包灌入热水直到八分满,等约莫五分鐘后取出茶包,拿个小碟子放用过的茶包,这样要回冲时也可以再使用。
    这是叶盼南教他的方式,虽然不知道正不正确,但泡出来的茶香味浓厚,苦涩与甘美的比例恰到好处,除了好喝外没有其他更好的讚美。
    夏知书与潘寧世并没有过多交谈,房间里安安静静却不令人感到一丝一毫尷尬或不安。耳边可以听见另一个人时远时近的稳定呼吸声,偶尔能感受到对方靠近自己的体温,一切都是那么舒适平静。
    茶与蛋糕都上桌后,夏知书觉得自己很饿,他许久没有这种感觉了,眼前的蛋糕色彩繽纷,鲜奶油又白又细腻,飘散着淡淡的奶油混合水果的香气,还是冰冰凉凉的。
    接下来的二十多分鐘两人依然没有过多对话,夏知书是因为饿了,专心致志地吞食蛋糕,不会过度甜腻的蛋糕体与鲜奶油,果香充足的草莓与葡萄,罐头水蜜桃的口感与滋味增加了一点令人怀念的惊喜与美味,可以说每一口都令人很满足。
    红茶也很完美,不愧是叶盼南收藏的茶叶,潘寧世应该也会喜欢吧?
    三分之一个蛋糕吃完,夏知书有点意犹未尽,但好像也不适合再多吃,可是或许再吃一点点也没关係?
    他捧着红茶一点一点地啜饮,突然看到眼前又多了一盘只吃了一点点的蛋糕,草莓跟葡萄都还很完整。
    「我只吃了一口,没有沾到口水,你不介意的话可以吃掉。」潘寧世耳垂通红,羞涩又坦然地凝视着夏知书的双眼。
    夏知书舔舔唇,他确实觉得自己没吃饱,甚至可以说在看到这个缺了小小一角的蛋糕后更饿了,那是一种说不出源头来自哪里的飢饿感,促使他道了谢后,急不可耐地挖起一大块带着整颗草莓的蛋糕塞进嘴里,脸颊瞬间鼓得跟一隻进食的仓鼠一样。
    潘寧世替两人又各自冲了一次茶回来,夏知书已经消灭了第二块蛋糕,表情是满足的愉悦。
    「所以,你打算给我回答了吗?」终于在潘寧世进入夏知书家五十分鐘后,夏知书直接从重点展开对话。
    潘寧世拿着马克杯正打算喝茶,闻言愣了愣,手指关节被烫了下,他发出细微的嘶一声,连忙放下杯子甩了甩手,看起来有些慌张无措,连连吞了好几次口水。
    「呃……对,我考虑清楚了。」
    本来卢渊然建议他可以用简讯回答对方就好,没必要百忙之中还特别跑一趟。
    用卢渊然的原话来说:那栋房子跟你的八字可能犯冲,你这次去不知道又会出什么意外,你还记得手上那本翻译突然早產来不及交稿临时换翻译的书吗?虽然不是这次国际书展要首售,却也是四月的重点书,你还有时间打砲、昏倒或住院吗?
    可以说非常不客气,潘寧世捂着心口纠结了大概有三分鐘,果断地电话给夏知书约时间,差点被卢渊然友尽。
    但潘寧世想,这件事很重要,通过电话没办法传达自己的诚意,还是必须得当面说才对,更何况他也确实想夏知书了……不不不,也不是说什么想念或其他什么糟糕的想法,更不是想上床什么的,就是单纯为了礼貌!
    对!礼貌!
    轻易说服自己后,潘副总编整个下午的工作速度可以用飞一样形容,效率高到惊动总编,对方端着一杯枸杞茶晃过来关心了几句,都被心不在焉的敷衍了。
    好吧,效率高总比发呆好,儘管潘副总编这几个月的工作状态起起伏伏很不稳定,还早退了好几次,跟过去几年大相逕庭,但总体来说还是很敬业也很有產能的,那也行吧。
    「你家是租的吗?」夏知书突然问。
    「啊?呃……不完全是,房子是我姊租给我的,房租很便宜,而且我可以随意使用。有什么问题吗?」潘靄明女士的喜好之一就是投资房地產。
    说是这么说,更适合的说法是,潘女士打算五十岁退休,然后当一个快乐的房东收租金过日子。
    但潘寧世觉得自家姊姊异想天开,倒不是买房子当包租婆这点,而是潘靄明最好间得下来,这位女强人最大的兴趣就是征服各种挑战,不工作她征服什么?
    「我可以征服各种极限运动呀。」潘靄明笑吟吟地回答弟弟。
    潘寧世想,还是工作保险一点,他希望自家姊姊可以在职场上争城掠地,别挑战极限运动了,对家人的心脏不友好。
    撇过潘家姊弟对未来规划的歧见,眼前的重点是夏知书这么问的原因。潘寧世莫名紧张起来,思考着对方是不是在考察自己的经济实力?早知道他就应该要买房子才对,但编辑的收入真的不高,他现在的存款想买在市区很困难,只能买外县市或者郊区,那离他上班的地方又太远了。
    「哪……你会排斥住进交往对象家里吗?」夏知书略一思考继续问。
    「这个……我没想过,但应该是不排斥……吧?」潘寧世不确定的回应,他可是母胎单身三十八年喔!以前年轻的时候可能想过同居,但那时候他只是个高中生大学生,想到的都是情侣一起租房子住,现在一下子跳到双方都有住所,应该捨弃哪一边的阶段,实在跳得有点太远了。
    说真的,他现在的脑子一团混乱,搞不清楚夏知书的意图,也搞不清楚自己的想法。
    「你现在住的地方住多久了?」夏知书一脸好奇。
    「呃,大概十三年吧……」他姊是个赚钱跟喝水一样快的人,在他二十五岁的时候就已经买了两栋房子,一栋自己住,一栋就把弟弟塞进去了,甚至为了配合弟弟工作的地点选了房子。
    「那还挺久的,东西应该不少吧?」夏知书揉着下巴思索,转头看了一圈自己的房子。「我这里就住了三年,东西不算太多,你也看到了,我喜欢简约的空间,很多都西都是老叶跟维维塞进来的,我平常也没怎么用。」
    「呃……这样吗?」潘寧世跟着看了一圈没有隔间的空间,确实很空旷,家具跟摆饰都少,塞得最满的应该就是厨房了。
    另外还有一个书房,里面也是塞满了各种各样的书,应该多数都是蜗牛的工作参考书,先前潘寧世有幸看过一次,被藏书量震撼到了。
    「你介意我搬过去住吗?」
    「抱歉?」潘寧世不敢置信地眨眨眼,以为自己听错了。
    「你介意我,搬去你家一起住吗?」夏知书笑了声,一字一字放慢速度,咬字清楚得有点僵硬。「我的东西不用全部搬过去,像书就不用。当然,如果你家有足够的空间,方便我搬的话,我是满想把所有的东西都搬过去的。」
    「空间应该是够……」潘寧世犹疑,结结巴巴地问:「可是、可是为什么突然想搬来跟我住?」
    「因为我们交往了,你还记得自己是我的拉布拉多吗?」夏知书坐的位置很轻易就可以碰到潘寧世,他用脚背蹭了蹭潘寧世的小腿,就看见一百九、严肃拘谨的男人猛地颤抖了下,很快就从头红到脖子去了。
    「交、交交交往……咳咳,呃……我、我们吗?」
    「难道,你今天约我见面不是为了答应我?」夏知书讶异地睁大眼,磨蹭着小腿的脚背开始往大腿挪动,像一根羽毛搔得潘寧世心头狂跳,浑身燥热,总想做点什么来舒缓自己的情绪。
    「是……我是想告诉你我、那个……呃……愿意当你的拉布拉多……」潘寧世用力喘着平抚自己的呼吸,但依然语尾打颤:「我去拜访了一个同事,跟他家拉布拉多相处了一个下午,应该、应该可以胜任。」
    「那就对啦,你要当我的狗狗,不就应该跟我一起住吗?宠物疗法的基础概念,宠物得跟主人在一起吧?」
    非常正确,但好像有那里不对……潘寧世说不上来,更何况他本人并不排斥这样的走向。是快了一点,但狗狗本来就应该要跟主人一起住的!
    「我、我家满大的,空一个房间当你的书房也没问题,那、我……呃……」潘寧世深呼吸一口,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兄弟,你是三十八岁不是十八岁,就算是人生第一次交到男朋友,也要有成熟男人的冷静与稳重才对!
    「需要先跟你姊姊说一声吗?她会不会不希望有别人住进去?」
    「我问问她……」差点忘记还有潘靄明女士需要通知,虽然潘寧世觉得他姊对这件事不会有任何反应,但怎么说这套房子都是属于潘女士的,于情于理确实应该告知才对。
    「你要告诉他自己是我的拉布拉多,还是我的男朋友呢?」看潘寧世认认真真思考着打字的模样,夏知书忍不住笑问。
    潘寧是手一滑,手机差点摔在地上,他满脸通红突然惊觉刚刚自己下意识想打出「姊,我最近当了别人的宠物……」他姊肯定会直接打电话来约他出去好好聊一聊。
    「咳咳。」清了清喉了,潘寧世故最沉稳道:「你介意我说是你的男朋友吗?」
    「可以,无论是男朋友还是拉布拉多,本质上都是一样的。」
    何等狼虎之词,但潘寧世听得喜孜孜地。
    于是几分鐘后,潘大姊靄明女士先是看到了「姊,我最近当了拉布拉……」这条讯息一秒被收回,很快又传来一条「姊,我最近当了一个人的男朋友,你介意我跟他在你家同居吗?」
    文法很诡异,说不通顺但意思倒是能传达清楚,就是第一通讯息的「拉布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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