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虐文主角送幸福[快穿]》 第1章 《给虐文主角送幸福[快穿]》作者:闲吱吱【完结】 文案: 001是一个虐文改写系统,目标是要让可怜的主角幸福。 为了完成任务,它选择的都是各个位面的气运之子,这类人有个外号,叫“龙傲天”。不一样的出身和经历,同样的成功人生。如果是他们,一定能让主角幸福的吧。 【世界一 末世求生】十八岁天才异能者(楚桓天)*二十六岁坚韧普通人(司异)*****已完结***** 末世来临后,身为普通人的司异一直在苦难中挣扎,他在队伍里负责一切脏活累活,最后还是被队友抛弃在基地外面。他想方设法混入基地,却不知那道大门里是真正的噩梦。 在无比寻常的一天,他疲惫地经历着身为普通人的绝望,活在属于自己的暴雨中。可突然间出现了一道光驱散暴雨,余下的,只有少年灼热的善意。 “我曾将你放在天平一端,你胜过了整个世界。” 【世界二 校园救赎】原住民纨绔大少爷(骆明骄)*遭遇霸凌的阴郁学霸(方许年)*****已完结***** 骆明骄是a市赫赫有名的富二代,他沉迷一切极限运动,除了学习,毕竟对他来说,学习真的太极限了。 所有人都说骆家的金疙瘩迟早死在他的爱好上,毕竟他赛车不要命是常事,出车祸也不是一回两回了。 可突然有一天,骆明骄说要转学。面对长辈的询问,他说:“那学校氛围好,有助于我学习。” 实际上,他的脑子里多出来一个系统,那个名叫001的系统告诉他,只要让一个高中生感到幸福,就能治好他爷爷的阿尔兹海默病。 【世界三 废柴修仙】随心所欲的仙尊(清珩)*起点文天才剑修(归楹) 这次的任务世界是一本起点文,主角寒临身负血海深仇,他只是个生来病弱的凡人少年,而敌人却是高不可攀的修真者。他为了报仇受尽折磨,历经坎坷,但最后的结局却只是成功复仇,还是用同归于尽这样悲壮的方式。苦难多于爽感,这篇文被系统定性为“虐文”。 这次被选中的执行者名叫清珩,被称为“当世第一人”,是修真界唯一的半仙。对他而言,帮助寒临报仇轻而易举,只是动动手指头的功夫,但他无法保证他出手后寒临会感到“幸福”。所以他并未出手,而是选择给寒临提供一些帮助,随后静观其变。 在这个过程中,他接触到了书中世界的修真界,这里和他生活的地方截然不同,他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最让他好奇的是一名剑修,他总能在这个剑修身上看到自己年少的影子,便越发不可收拾地深陷其中。 原来今日果,尽是昔日因。 在这条长生路上,人也好,草木也罢,都逃不过因果二字。 主攻主攻主攻 每个单元不同的主角 内容标签: 系统 甜文 穿书 救赎 单元文 主角:执行者 虐文角色 其它:龙傲天、快穿、甜文、穿书、救赎、单元文 一句话简介:我们的目标是,让他幸福! 立意:在逆境中努力前行 第1章 末世(一) 【执行者投放成功,已到达世界《血色末世:禁爱迷途》】 【关键剧情载入中……】 【光明基地只接收女性和异能者!司异听到同伴带回的消息后便陷入了沉默,其他人担忧的目光落在他身上,是惋惜,也是可怜,他们已经开始用眼神和司异道别。】 【为了到达光明基地,他们花费了很长时间,也牺牲了很多同伴,这一路上的艰辛依然历历在目,所以没人会错过这次进入基地的机会。而他们当中唯一的普通男性司异,将在这里和他们分别。】 【司异勉强撑起一个笑容,略带哀求地说:“真的完全不接收吗?”基地外全是盘旋的丧尸,他一个普通人留在基地外要怎么活下来呢?】 【前去询问的同伴避开他的目光,小声说:“我们已经问过了,不接收。”】 【“而且,”另一个同伴开口说道:“有一个异能者的男朋友是普通人,他们也不放,最后连那个异能者也一并驱逐了。那些守门的异能者说,他们基地内的异能者占总人口的五分之三,所以多一个少一个没什么区别……”】 【司异颓然地靠坐在墙角,无助地“嗯”了一声,然后苦笑着对曾经的同伴说:“那就再见吧,希望我们还能有再见的机会。”】 之后的剧情就是一群同样被驱逐的男人来到工厂,得知司异也不被基地接收后,他们邀请司异加入他们女装混入基地的计划,还给司异提供了衣服和假发。 已经走到绝路的司异加入了他们,此后这群人就一直躲在工厂里,过着忍饥挨饿的日子。 他们会在异能者出来寻找物资的时候假装偶遇,然后借着他们的车绕过检查进入基地。 光明基地有几个异能者很贪婪,在他们守门的时候只要给上几颗晶核就能混过检查,这是唯一能逃过检查的办法。 进入基地后,司异身后多了一群追求者,都是当初带他进来的那个小队里的人。 他的身份是假的,进入基地只为保命,而且这么要命的秘密他谁也不敢说,所以只能当海王同时钓着所有人。 好景不长,半年后他在基地里遇见了曾经的队伍成员,他们异能等级低,在基地里过得很是潦倒,看见司异身边围着一群异能者大献殷勤的样子就生出了嫉恨,将他是男人的秘密说了出来。 之后就是司异被囚禁、强制、凌辱的剧情,非常凄惨,看得人咬牙切齿,想将光明基地里所有的人欺负过他的人都杀了! 001看着还处于少年阶段的执行者,善良地屏蔽了那些剧情。他才十八岁,只是一个幼年体的小“龙傲天”。 司异的性格坚韧顽强,他始终相信末世会有结束的一天,所以他不择手段地活着,哪怕是被囚禁凌辱也没想过要寻死。 但是光明基地的首领楚啸是个老王八蛋,他对司异强制爱,也不限制别人欺负他,导致他没等来末世的结束就死了。 司异死后,楚啸变深情了,他开始怀念司异活着的时候,回忆那些对司异来说噩梦一般的日子,他将那些回忆称为彼此爱恨纠缠的往事,将司异定义为自己的白月光。 这是一本虐文,作者标的是互虐,先虐受再虐攻,但是到头来被虐的只有司异一个。 他的身体被凌辱,他的精神被打压,他在所谓的“虐受”中失去性命,可最后楚啸的虐点只是他对司异的怀念,那甚至不配称之为怀念,顶多是对逝者的骚扰。 所以这本让人气得脑瓜疼儿的虐文就被选中了,001地来到就是为了改变结局,让司异感受到幸福。 所有执行者都是由001筛选出来的,其中四个最关键的筛选标签是:同一世界背景、龙傲天、年轻、善良。 如果不是年轻善良单纯好骗的人,肯定不会答应过来打白工,毕竟它是个刚上任的新系统,不能给执行者任何实质性的谢礼,所以只能靠执行者的善良维持生活。 001是一个拳头大的白色小光球,他飘在空中发出不太流利的机械声:“只要你让司异感觉到幸福,我这里收到提示后就会立刻送你回去。” 残肢断臂堆积的工厂内,穿着黑色长袖和迷彩工装裤的少年点了点头,他双手插兜又拽又酷地说:“现在剧情进行到哪儿了?如果他还没有进那个破基地,我就带他重新找个基地待着。” 001:“很遗憾,司异已经进入了光明基地。并且今天就是一个剧情点,在两个小时后,那支队伍会回到基地遇见司异,然后揭穿他的身份。” 少年毫不在乎地说:“没事儿,等会儿去截杀他们。既然他进了基地,那就把可能威胁他的人都杀了,一天时间解决,我正好回去接着揍丧尸王。” 001:“真的很感谢你的帮助。” 少年摆手,“不客气。对了,我的身份是什么?” 001:“你的身份是楚啸的儿子,楚桓天,恰好你们名字都一样。那个角色已经死亡,我们借用他的身份进入基地完成任务。在我的干扰下,所有人都会觉得他就是长这样的……” 系统的话还没说完,楚桓天突然伸手制止了他,脸色很臭地问:“你刚才说,谁给谁当儿子?” “你给楚啸当儿子。”001用没有起伏的机械音说道。 这只小系统并不了解人类对当儿子的抵触程度,而且还是给那么一个人渣当儿子,最重要的是让龙傲天给人渣当儿子。 楚桓天不爽地沉着脸,觉得自己的名字都被那个老王八蛋玷污了。 不过没办法,谁让他答应了这小光球要帮他完成任务,所以现在不爽也只能忍着。 他这该死的好奇心。 作为“龙傲天”的幼年体,十八岁的楚桓天拥有水木双系异能,且两种异能等级都很高,是当之无愧的战力天花板,在末世横行霸道的存在。 第2章 在他自己的世界中,他和伙伴们建立了井然有序的幸存者基地,不管是异能者还是普通人都各司其职,做着属于自己的工作,得到应得的生活物资。 每个人都要通过工作获得物资,不管什么身份,什么性别。 他们的基地里依旧遵守着严格的法律,每个人都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那些不服管教的刺头儿只有两条路,一是被楚桓天打服,二是被撵出基地自生自灭。 所以对于楚桓天来说,因为一己私欲限制普通人类进入基地的楚啸是个不折不扣的蠢货。 嫌弃归嫌弃,答应过的事还是要办好的。 楚桓天在工厂附近找了辆破烂的皮卡车代步,在系统的指引下去拦截那支会把司异推入深渊的队伍。 破皮卡要坏不坏的,开起来声音特别响,把油门踩到底后车速不见加快,反倒是排气管吐出阵阵浓烟,将身后跟着的丧尸糊了一脸。 这破车开起来一跳一跳的,像是故意在遛身后的丧尸玩儿。 001:“请宿主立即提升车速,那支队伍距离基地只剩下五千米。” “我已经尽力了,车的问题。” 楚桓天握着破皮卡烂糟糟的方向盘,脚下的油门一直是踩到底的,他敢保证,这破车是他十八年来开过最破的一辆。 少年凌厉的眉眼皱在一起,淡粉色的双唇抿紧,拉平的唇泄露了他的不耐烦。 两侧关不上的车窗有狂风灌进来,那是裹满灰尘后带着丧尸腥臭的风。 有的丧尸试图从窗户钻进来,楚桓天便单手掌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拿着从工厂捡的铁棍用力挥过去,丧尸脑袋被砸碎后散落在车里,晶核有了,臭味和黏稠的丧尸脑内容物也有了,糊得到处都是。 凌乱的黑发上沾染了灰尘和黏稠的脑内容物,楚桓天的心情越来越差,直到一个拐弯后,破皮卡熄火了。 楚桓天看着飘在一边干干净净的白色小光团,突然开口问道:“你能不能控制这辆车跑起来?” “应该可以,我试试。” 白色小光团钻进车里,随后破皮卡自动行驶,开出了它这辈子最快的速度。 响还是照样响,浓烟也照样喷,颠簸也更厉害了,但是速度真快啊,外头的街景都模糊成一片了。 楚桓天用异能弄了点水将头发上那些脏东西收拾干净,然后就开始拾取车里散落的晶核,拿在手里搓干净后随手放在工装裤的口袋里,他这条裤子可了不得,有五个口袋,每一个都足够大。 在001控制下的皮卡车只用五分钟就看到了那支队伍的车屁股,那支队伍或许是收获不丰,所以并不着急返程,一路上看见丧尸少的建筑就会进去搜一搜,前进的速度慢得出奇。 001:“执行者,你可以将他们的车胎刺破,这样他们就会停下来了。” 楚桓天意味不明地笑了一声,抬手扔出一根巴掌大的干枯藤蔓,那根藤蔓在空中扭曲着不断疯长,直径停留在十厘米,长度却不断蔓延,直到它追上前面那辆车将其禁锢后拖了回来。 一辆品相不错的越野车被拖到楚桓天面前,他满意了。 这么好的车为什么要刺破轮胎,多可惜啊。 这可是乱世,有时候出来几趟都未必能带回去一只合适的轮胎,毕竟有的异能者出任务像发癫一样,到处搞破坏,不是火烧一片就是水淹一片,什么好东西被这么又烧又泡的都是白瞎了。 后备箱只装了不到一半的物资,车里却挤着五个异能者。这么没用,活该他们穷困潦倒。 藤蔓在恢复原状前还懂事将车里的人扔了出来,那五个异能者对着楚桓天破口大骂,他们认出了这是楚啸的儿子,所以不仅骂儿子,还要骂老子。 楚啸的祖宗十八代都被他们问候了一遍,听得楚桓天心情舒畅,临别前还跟他们挥手再见了。 001:“你不杀他们吗?如果他们回来了怎么办?” 楚桓天开着好车心情不错,便有了搭理他的心情,“他们活不了了,不信你飞回去看。这么弱的异能者,也是少见。” 001不信他,真的飘去看了,但回来后依旧纳闷地说:“他们变成丧尸了。但是你杀了他们不是更保险吗?你不应该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吗?” “你从哪儿听的谣言?我可没那么滥杀。” 楚桓天觉得这小光球对自己的理解很偏激,就试着跟他讲道理,“我是人类,虽然生在末世长在末世,但我小时候也有过父母,受过他们的教导,所以我懂法律,懂道德。那些人确实可恨,但他们不值得让我动手杀人,因为杀人不能养成习惯,否则末世结束的那一天所有幸存者都和丧尸无异。” “现在确实很困难,但不能因为困难就自甘堕落。能交给丧尸解决的就交给丧尸解决,实在没办法的才亲自动手,千万不能让这双手习惯了杀人。” 楚桓天说完又补充了一句,“我爸说的,我亲爸。” 001:“你真的相信末世会结束,人类还能迎来新生吗?” 楚桓天觉得这小系统挺有意思的,它问出的问题很像人类,仿佛它也会思考一样。 “不管末世是否会结束,人类是否能迎来新生,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相信能,这就够了。” 001:“我不太懂。” “没关系,你又不是人。” 001:“对,我又不是人。” 第2章 末世(二) 在即将到达光明基地时,001给楚桓天介绍了很多光明基地的消息,和基地内的部分规则,方便他更好地融入。 楚桓天百无聊赖地听着,随口吐槽道:“你找我帮忙的时候,我以为只要跟你过来杀个恶人就可以回去了,还叮嘱队友等我吃饭呢。” 001狡辩:“每个人感到幸福的方式都不一样,只要我这里收到幸福提示,我立马送你回去。有的人吃一顿好吃的就会感到幸福,有的人不上班休息一天就会感到幸福……” 楚桓天头疼,“好好好,别念了。你还是介绍光明基地吧。” 光明基地是个只有两千多人的小基地,但是战力并不弱,因为他们从很早之前就开始只接收异能者和女性了,在这里异能者能够得到绝对的资源倾斜,所以经常会有其他基地的异能者主动找上来。 而基地内的普通人,不管是女性还是男性都要承担大量的工作,但即便工作量很大,他们也只能得到少量的生活物资,所有资源都偏向异能者,包括普通人类,他们也是异能者所享有的一种资源。 这里的普通人活得很苦,但是离开了这里,他们五百米都走不出去就会被丧尸咬死。 他们没有武器,没有胆魄,也没有伙伴。 光明基地的前身是一所大学,占地面积很广,配套设施齐全,拥有刚盖起来的新校区和使用了几十年的老校区。 楚啸在这里安家后对墙壁进行了二次加固,还做了电网和陷阱之类的布置防止丧尸偷袭。这就是基地建设的全部投入了,其余都是用的现成的。 用学校做基地有好有坏,好在不需要投入太大的人力物力就能拥有一处设施设备齐全的基地,坏在学校的布局并不适合用于军事作战,如果遇上大规模的丧尸潮很容易被踏平,毕竟防御措施不够,大家住的也分散,不管是应战还是转移都不方便。 不过这个世界的末世不到十年,或许这里的人还没有遇到过丧尸潮来袭。 在光明基地里,优秀的异能者会带着家属住在新校区,那里价格高昂,全天供水供电,并且食堂不限量提供食物,只要你有足够的晶核,生活物资非常丰富。 普通人和一些能力较弱的异能者就住在老校区,每天限时供应水电,食堂限时开门,并且只提供最简陋的食物,就算你攒再多的晶核也买不到多余的食物。 而且住在老校区的异能者会随意欺压普通人类,这种情况楚啸是不管的,甚至有些放任。所以年轻男女都更倾向于找一个稳定的异能者伴侣,来避免那些异能者的侮辱和欺负。 光明基地是个等级划分很严重的地方,就算是异能者也会因为异能不同、等级不同被划出等级,最上层的异能者物资丰富,有无数人主动投怀送抱,最下层的异能者则和普通人一起吃最简陋的套餐,住最便宜的房子,唯一的优越感就是能够欺负普通人。 楚桓天是楚啸的儿子,但是没什么用,他异能等级低,做事也没有楚啸的风范,所以不怎么受待见。而且楚啸并不重视亲缘,从小到大对楚桓天的教育都是放养,并没有上过心。 不过这个身份还是有些好处的,至少能让他住进新校区,并且每个月能拿到一笔零花钱维持基本开销。 越野车回到基地时,负责守门的异能者诧异地问楚桓天,“这辆车不是红石队伍刚换的新车吗?怎么是你开着回来?” 楚桓天耸肩,“他们死了,我正好遇见就捡回来了。” 第3章 异能者:这么好捡的吗?我不信。 但怎么着也是楚啸的儿子,异能者还是给他留了几分面子,只挥手安排人上来搬物资。 楚桓天抬手制止他,“不对吧,我今天是自己出去的,可不是出任务,按规矩来的话这些都是我的战利品。” “可这是红石的……” “我不管你什么红石黑石。我只知道这辆车是我捡的,这些物资是车里的,那就是我的,懂吗?” 楚桓天说完油门一踩就朝新校区驶去,没有理会那个异能者难看的脸色。 开玩笑,想从他口袋里掏东西,不如早点回家做梦。 他这人讲义气守信用,唯独有一个缺点就是抠门,谁要是跟他借一块压缩饼干不还,他能记上三五年。 越野车即将驶出老校区时,001叫他停下。 楚桓天先是一脚刹车踩下去,然后才问他,“怎么了?” 001:“右边两栋宿舍楼中间的空地里,有人在欺负司异。” “明白。” 楚桓天调头靠近,将车头怼在两栋楼中间,开着大灯疯狂按喇叭。等那群异能者面色不善地靠近后,他降下车窗又拽又酷地说:“挡路了,让一让。” “你他妈……” 楚桓天从小就听不得谁骂他爸妈,一听见就要跟人逞凶耍狠。 不过他现在长大了,已经不会像小时候那样一言不合就动手了,所以他只是眼神凶狠地看着他们,然后拿起副驾驶上的铁棍儿怼在那个人嘴里,皮笑肉不笑地说:“这根棍子刚砸过丧尸脑袋,你猜我洗没洗?” “操了。” 那人退开后“呸呸呸”啐了好几下,然后发疯似的朝着食堂跑去。现在不是饭点,食堂买不到吃的,但是能买到纯净水。 楚桓天挥了挥铁棍,对着剩下的人说:“下次想骂的时候去楚啸面前骂,骂他十八辈祖宗都行。” 他说完便看向缩在墙角瑟瑟发抖的人,那就是司异。 司异身形修长纤细,垂着头露出瘦削的后颈,颈椎骨清晰明显,仿佛要刺穿那层薄薄的皮肉露出来。裸露在外的皮肤是病态的苍白,让人一眼看上去就觉得他有些病弱,没什么脾气。 他穿着一套灰扑扑的黑色长裙,外面裹了件坚硬耐磨的迷彩风衣,黑色的短发上沾着许多灰尘,手里紧紧握着一根钢棍,指尖泛白。 现在基地里短发的女性很多,他混在其中倒也不显突兀。 楚桓天朝着他按了声喇叭,将身子探出窗外说:“你要不要跟我去新校区?” 司异依旧保持着那个姿势,好一会儿都没有反应。 楚桓天叹了口气,再次说道:“起来吧,跟我去新校区。我今天收获不错,往后饿不着你。” 那人略微动了动,然后慢慢抬起头看他。 那双眼…… 那是一双风流含笑的眼睛,但眸子漆黑,眸光璀璨,所以显得有些冷漠。 他的眼里没有惧怕胆怯,只有咬牙隐忍的痛苦和无处发泄的愤怒,那些无法排解的情绪一遍遍烧灼着他,将眼眶都烧红了,可依旧是徒劳的,他的痛苦和愤怒不会在发红的眼眶处消散。 只会越积越多,连带着那些不肯落下的泪一起咽下去,凝集成更深的仇恨。 清隽俊逸,唇红齿白。他确实长着一副好相貌,想必男装也是好看的。 他慢慢站起来,脚步生涩地走到副驾驶,打开车门坐了进来。随后就闭上了眼睛,连同呼吸声都放轻了。 他还在颤抖,手中的钢棍也未曾放松。 楚桓天在想,如果系统没有提醒,自己没有及时赶到,他是不是会和那些异能者动手? 动手之后呢?他的愤怒确实能散一些,但迎接他的是更为艰难的处境。 光明基地难进难出,就算他孤注一掷想要离开,也未必能走出那道大门。更何况他在基地里有些名声,惦记他的豺狼虎豹并不少。 而且原剧情中所谓的“一群异能者围着司异大献殷勤”,就是这样的“献殷勤”吗?真恶心。 楚桓天扪心自问,要是易地而处,他不会比司异做的好。 “你别害怕,我不会对你做什么。我和红石的人认识,他们跟我提起过你,我是知道你的。今天他们外出做任务没了,临别之前还托我照顾你。” 司异睁开眼睛,侧过头眼眶通红地盯着他看,然后笑了一下。 楚桓天被他脸上冰雪消融的笑意震了一下,随后立马将头扭开,有些紧张地说:“你就安心住在我那儿,也别去老校区工作了,我出门做任务会带着你,你自己找点物资换晶核。” “嗯。” 司异应了一声,他的声音是沙哑的、轻柔的,仿佛带着密密麻麻的绒毛落在人身上,搔得楚桓天一个激灵,不敢再扭头去看他。 司异又笑了,这次笑意明显,眉宇间的戾气也散了大半。 “你笑什么?”楚桓天问完之后又怕司异开口说话,他实在受不了那种怪异的感觉,好像整个人都不受控制了,所以急忙补充道:“没事儿,笑就笑吧,爱笑就多笑。” “好,我会的。” 楚桓天握着方向盘的手抖了一下,不敢再和司异搭话。 越野车驶进新校区,这是司异第一次踏足这个区域,他看着道路两旁的树木,心里的期待渐渐下沉,好像也没什么区别,这里和老校区是相似的,只不过建筑新一些。 他见过那些住在新校区的异能者,他们高高在上,垂着眼打量他的时候像是在看一件货物。 那时候司异就想,新校区是不是有什么奇怪的磁场,不然怎么每个人搬进去后就会变得目中无人,高高在上。 不对,旁边这个少年就住在新校区,但是他没有目中无人,也没有高高在上。 司异想起他说的话就想笑,他跟红石的人能有什么交情啊。 他们几天前就撞见了,当时红石的队长威胁了他。 他说想让红石并入前三的队伍中去,让司异帮他游走两边牵桥搭线,否则他就将司异的秘密告诉基地的人,到时候他一定会被赶出去自生自灭。 那一刻司异心动了,他真的期待着离开基地,但很快就冷静了下来,他离开光明基地后只有死路一条,所以还不能走。 半年前的他怎么也想不到,费尽心思进入光明基地,结果却是在这里当牛做马,还要任人辱骂欺凌。 司异害怕秘密被发现,每天睡觉都不敢脱衣服,甚至穿得比白天还厚实,就怕突然有人闯进来。老校区那些异能者就喜欢找借口误闯年轻男女的屋子,所以很多人开始合租,互相有个照应。 但司异是男扮女装,他没办法和人合租,所以只能辛苦地承担房租维持生活,还要避开那些烦人的追求者。 他每天都会安慰自己,再坚持一天,明天或许就会出现转机,后天末世可能就结束了。 再坚持一天吧。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末世(三) 越野车停在一栋宿舍楼下,曾经的楚桓天就住在这里。 宿舍楼里都是单间,但是经过异能者的改建后,将三间宿舍连接的两面墙壁上各打通一扇门,这样一套房就拥有三个区域。 第一间是客厅,第二间当厨房,第三间就是卧室。 从越野车上搬下来的物资很少,里面并没有食物。 红石的人能力很差,所以不敢去丧尸密集的地方搜寻物资,只能在一些被搜过的地方捡其他队伍不要的东西。其他队伍不要的,自然不是什么好东西。 光明基地的异能者每个月都要给基地提供物资换取积分,不同的物资积分是不一样的,食物的积分最高,生活用品的积分最低,只有积分达到合格线的异能者才有资格继续留下来。 能力强的异能者一个月出去两三次就能将换取积分的物资备齐,能力差的要么攀附强大的队伍,要么就扎根在外面拼命找。 楚桓天打开最大的那个箱子,里面装的全是没气儿的篮球和排球。他黑着脸将箱子推开,继续翻别的,脏扫把、扎脚的塑料拖鞋、变形生锈的衣架、缺口的玻璃花瓶、沾着血污的防水帆布…… 很好,一点有用的都没有。 他将东西堆到墙角准备去做饭,就看见司异眼巴巴地盯着那堆破烂,或许是他的目光太直白,司异看了过来,舔了舔干涩的唇,嗓子发紧地问:“那个拖鞋和帆布可以给我吗?” 说完后,司异从迷彩风衣的口袋里掏出两枚指甲盖大小的透明晶核。 晶核静静躺在他的手心,那只手很瘦弱,掌心没什么肉,全是大大小小的新伤旧伤叠在一起。 楚桓天应了一声,将拖鞋和帆布翻出来放在地上。 是很劣质的塑料拖鞋,材质很硬,边缘还有没修剪干净的胶边,胶边锋利,穿久了会把脚磨破。帆布不大,是被人从一整块儿上裁下来的,边缘不整齐,糊着厚厚的血污。 第4章 他问:“你拿去做什么?” 看到楚桓天答应后,司异将手中的晶核小心翼翼地放在桌上,然后笑容灿烂地说:“我这双鞋的鞋底坏了,我想用拖鞋底补一下。帆布可以剪两个洞,我当外套穿。” 楚桓天这才注意到他的鞋,那是一双破破烂烂的迷彩鞋,上面的布料又脏又破,下面缝着一块自制鞋底,用好几块纸板黏在一起,然后缝在鞋子上。 “你只有一双鞋?” “嗯。” 楚桓天皱着脸“啧”了一声,然后到卧室里翻出一堆衣服扔在床上,还找到好几双新鞋和一堆新袜子。 楚啸占领学校的时间在末世初期,那时候学校里物资非常丰富,大学生的宿舍里什么都有,衣服、小家电、食物、药品,凑在一起数量很庞大。 现在基地里出售的衣服鞋子都是当初从学校里搜出来的,存货非常多,甚至可以自行挑选。 作为楚啸的儿子,楚桓天分到的食物和所有人一样,唯一的优待就是他分到了很多衣服鞋子,甚至还有好几套床上用品。 “你进来一下。”他站在卧室里喊司异。 司异缩着手脚走进来,目光一直落在楚桓天身上,没有去看别的地方。 楚桓天选了一些衣服鞋子抱在怀里往外走,边走边说:“你就住这儿吧,床上那些衣服和鞋你应该能穿,你那破鞋就别修了,修好了也不舒服。对了,晶核还你。” 他从口袋里掏出两枚晶核扔在床上,出去后就把门关上了。 那两颗晶核比司异放在桌上的大一倍,也更澄净。 司异浑身绷紧地站在房间里,他不知道楚桓天是什么意思。 他的眼神里没有那些恶心的东西,看向自己的目光干净又明亮,所以他为什么对自己这么好? 因为他善良吗?司异轻蔑地笑了一声,劝着自己接受这个可笑的说法,善良就善良吧。 不管是可怜还是同情,只要能活下去就行。 三个房间都有阳台和厕所,但只有卧室里的厕所装了热水器。 基地里水电费高昂,司异不敢洗澡,就找了条毛巾打湿后擦了几遍,然后换上一套干净衣服。 楚桓天正在做饭,干巴巴的熏肉切成小块儿加水煮成一锅汤,沸腾后切两个土豆扔进去,煮熟后关火端到桌子上,只等着饭熟就可以开吃了。 001:“这就是人类的食物吗?看起来很简单。” 楚桓天“嗯”了一声,附和道:“做饭确实简单。” 001:“看起来很有意思,黑乎乎的,好吃吗?” 楚桓天尝了一块土豆,熟的,有盐味,他点头说:“好吃。” 001:“人类真好养,把食物放进水里煮熟就可以了。不像植物,还需要合适的阳光和水分……” 司异出来的时候楚桓天正在和001聊食谱,从《基地精选菜谱101》聊到《十分钟教你成大厨》,聊到最后,001的程序里飘的全是土豆、大白菜、腊肉、萝卜…… 楚桓天听见门响就抬头看了一眼,司异发梢湿漉漉的,他用湿毛巾清理过头发,沾了水的发丝黏在一起,让他多了几分少年气,不像之前那么死气沉沉的。 眉眼干净,双目清澈,肉肉的唇瓣不安地抿着,对上楚桓天的目光后露出一个拘谨的笑容。 两侧的嘴角勾起,唇瓣再次被压扁。 他穿着宽松的黑色卫衣和黑色工装裤,脚上踩着楚桓天给他找的拖鞋。手指拧在一起,小声说:“没有裙子,我穿了男装。我个子高,穿男装很像男人。” 或许是不穿女装让他觉得不安,他说话时声音放得又轻又柔,像是缓慢的电流爬到楚桓天身上,让他手脚发麻。 他不相信楚桓天是红石队伍的朋友,也不确定他到底知不知道自己的秘密,所以只能继续假装女性。 楚桓天猛地将头转开,动作很大地站起来去盛饭,然后站在电饭煲面前罚站。饭还没熟,他在等饭熟。 司异被他吓了一跳,连忙问他:“怎么了?” “没,没事儿。你坐下吧,马上吃饭了。” 放电饭煲的桌子上有一道口子,楚桓天伸手去抠,把那道口子抠得越来越大,心里希望这饭慢点熟,让他好好缓一缓。 司异真的没有异能吗? 跟他待在一起总是怪怪的,他是不是有什么自己都没察觉的异能啊。 楚桓天在脑子里询问001,001很坚定地告诉他没有。 001:“要是司异有异能,那些臭鱼烂虾小趴菜早就被他踹飞了!我们司异可不是娇滴滴任人欺负的小可怜,他如果有异能,一定大杀四方!” 楚桓天:“但是很奇怪,我跟他待在一起的时候,突然有一阵儿会变得很奇怪。啧……说不出来那种感觉,就是很奇怪。我建议你仔细查一查,或许有什么隐藏的设定。” 001:“好,我去查一查。” “你怎么了?” 司异走到楚桓天身边,伸手越过他将电饭煲的插头取下来结束用电。他看着楚桓天呆愣愣的模样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要站在电饭煲面前发呆? 楚桓天被他的声音震得抖了一下,然后疯狂呼唤001。 “你看见没有?你看见没有!我被他吓到了!我已经很多年没被吓过了,他真的不对劲,你好好查查。” 001:“好好好,你冷静一点,先回答他的话。” 楚桓天哪知道司异问了什么,他根本没听见,所以只能假装什么都没发生,然后打开电饭煲自言自语:“饭熟了,可以吃饭了。”说完就端着电饭煲上桌,像是没看见司异站在旁边。 司异不解,他看着手边的碗筷,不确定楚桓天需不需要。 或许他就是喜欢端着电饭煲芯吃饭呢? 或许他就是喜欢用手抓着…… 算了,不或许了,太奇怪了。 司异拿着碗筷放到餐桌上,斟酌着说:“饭太烫了,你还是用筷子吧。我的食物在老校区,趁着天色还早,我回去一趟。” 饭太烫了,你还是用筷子吧…… 楚桓天看着被自己抱住的电饭煲芯,突然觉得这个世界疯了,他不仅被司异吓到了,还神情恍惚地抱着电饭煲芯准备吃饭……司异还觉得他想用手吃…… 天爷啊,到底发生了什么?司异确定没有异能吗? 司异说完就想走,楚桓天伸手拦在他面前,自暴自弃地说:“坐下一起吃,吃完我开车去帮你搬东西。” “呃……不用了,我东西很少,一个人拿就可以了。” “坐下,吃饭。” 楚桓天给他添了满满一碗饭,用力拽着他坐下后将筷子塞进他手里。 一张小方桌,两人面对面坐着,沉默地低头吃饭。 司异吃得很快,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过米饭和肉类了,自从进入基地后,他吃的都是老校区食堂里最便宜的饼子,干巴巴的,吃半块饼子要配一大壶水。 饭后楚桓天非要开着车去帮司异搬东西,等车停在宿舍楼下面,司异怎么说也不让他上去,他只能待在车里等着。 司异独自走在昏暗的楼梯间,外头的天光没能照进来,灰黑色的台阶融进黑暗里,需要仔细看着路往上走。 他住在七楼,爬楼梯得走上好一会儿。 老校区的宿舍楼住的都是穷人,大家没有晶核去负担走廊和楼梯间的电费,所以这两个地方都是没有灯的,白天昏暗,夜晚漆黑。 因此这里的住户都会赶在天黑之前回家,天黑后独自行走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楼梯间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 他们晚上待在家里的时候,会听见从走廊传来的惨叫声和哭声,但是没有人敢开门去看。因为那些不讲规矩的异能者总是组队行动,他们的力量在几个异能者面前太微弱了。 在入住这里的第一天,就会有好心人告诉你,天黑之后千万不要出现在走廊和楼梯间,因为黑暗里藏着怪物,他们会在黑暗里把你拖走。 就算天亮后你幸运地活了下来,也无法找到那些人,因为黑夜是最好的伪装,掌权者是恶魔没有出面的同谋,基地里的一切都会粉饰太平,不管是天色,还是人言。 走了一半,司异遇见一个熟人,是住在同一层楼的异能者,曾经在夜里砸过司异的门锁,被司异用钢棍砸晕之后扔了出去,第二天他就换上了铁门。 “哟,大美女啊,今天怎么穿成这样,我刚没注意还以为是个男的。” 那人贱兮兮地凑上来跟在司异旁边,一双小眼睛不安分地上下打量,看着司异的新行头啧啧称奇,他很快就想明白了,司异这是傍上异能者了。 “新衣服新鞋,怎么的,大美女被人拿下了?是谁这么有种啊,说来听听。” “楚桓天,楚啸的儿子。”司异说完朝他笑了笑,好声好气地问:“他够有种吗?” 异能者不信,“楚啸那个十八岁的儿子?平时八棍子打不出一个屁,他能有什么种?要我说啊,你跟他不如跟楚啸,那至少是基地的首领,虽然身边男人女人多了点,上个床还得排班,但他能护着你不被欺负。” 第5章 “楚桓天那怂货,你在他面前被人睡了,他都不敢放一个屁。而且那小子一看就虚,怕是不能满足你,要不这样,咱俩悄悄来往,你哥我行得很。” “还是说你表面上跟的是楚桓天,实际上两父子都要伺候啊?” 他扯着嗓子说话,像是说话的声音越大,他在司异面前的压迫感越大。 司异用手里的钢棍敲了敲楼梯扶手,沉着一张脸说:“不想被砸就闭上你的嘴,滚开,别跟着我。” 异能者骂了一声退后几步,没有再去招惹他。 司异这人平时就狠,看起来内向文静,实则动不动就拎着棍子跟人拼命。 他身后跟着一大群追求者,那些人未必是真心的,但有时候看见他被刁难也会假模假样地开口管一管,想增加点好印象把他骗上床,所以还真没谁敢对他动手。 后来他又招来了楚啸,更没人敢动他了。 司异加快速度跑到七楼收拾东西,异能者猜出了他要离开这里,就停在原地靠着扶手吹口哨,想等着司异下来的时候再调戏几句。 毕竟人要是搬去了新校区,他就见不着了。 可司异的身影刚刚消失在他眼里,他就被人一脚踹翻在地。 嘴里的脏话还没骂出来,一个少年就走到他面前踩着他的头重重碾了几下。 “把你刚才的话再说一遍。” 第4章 末世(四) 楚桓天双手插兜,脚上用力地碾着,一下比一下力气大。那异能者的脸不断摩擦着地面,磨出大面积的擦伤,伤势并不严重,但是很疼。 他“呜呜呜”地哼着说不出来话来,鼻血的腥臭闷在鼻腔里,堵得他喘不过气,手脚拼命扑腾着,却怎么也挣不脱头上那只脚。 楚桓天“哦”了一声,装模作样地说:“你这样说不出话是吧,是我大意了。” 他松开脚坐在台阶上居高临下地看着那个人,“来,把刚才的话再说一遍,让我听听你多有种。” 异能者认出他是楚桓天,丝毫不怕,抬起头抹了一把鼻血说道:“我刚才说你是个怂货,司异那个表子跟了……” 话还没说完,一根藤蔓迅速伸进他嘴里将他刺穿,他抬手想使用自己的异能,却发现用不出来,只能瞪大双眼盯着楚桓天,发出“啊啊啊”的声音。 这是楚桓天最宝贝的一根藤蔓,有禁魔属性,将人禁锢后能压制对方无法使用异能,对高阶丧尸同样起效。 但是很难养,它吃晶核的速度是其他植物的十倍,自从有了它,楚桓天恨不得住在丧尸堆里杀丧尸捡晶核喂它,被队友们戏称为“打工养老婆”。 楚桓天踹了他一脚,冷着脸说:“怎么不说了,是没种说吗?” 楼上传来脚步声,是司异走路的声音。 楚桓天立马翻身从楼梯中间跳了下去,落地之前用藤蔓缠在扶手上卸力,然后稳稳当当地停在一楼大厅里等着司异下来。 刺穿异能者的藤蔓也很聪明,将人拽着从窗户扔出去后火速回到楚桓天身边,自觉地钻进工装裤的口袋里啃晶核。 “咔嚓咔嚓”是藤蔓啃晶核的声音,也是楚桓天肉疼的声音。 001:…… 001:“我记得你说过,不能养成杀人的习惯,要减少杀人的次数……” 楚桓天:“那只是一个理论,理论和实践是有区别的。而且那些话是我爸说的,我妈说过,我爸的鬼话听听就算了。我说的垃圾话你听听就算了,我们这些搞基地的,话术一套一套的,学多了对你没好处。” 001:……我真的服。 楚桓天抱着手靠在墙壁上,一边听着司异下楼的脚步声,一边跟001吹牛,“你要是真想和我学点本事,就学做饭吧,我队友他们都说我做饭挺牛的。实不相瞒,我今年十八岁,厨师生涯已经五年了,我队友们都是我做饭养活的。” 001:“你和我想象的很不一样,我以为你是那种很酷很拽,充满王霸之气的男生。” 楚桓天:“谢谢你,我以后会变成那样的。但现在我只有十八岁,我只想装一波大的。” 001:“祝你成功。” 司异背着一个干净的登山包下来,看见楚桓天后笑着说:“床和柜子那些都是租房时配套的,我只有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 楚桓天将登山包从他肩膀上取下来拎了一下,没多重,他顺势拎在手里往外走,问了一句:“你之前在这里住感觉怎么样?” “还好吧,就是晚上会有人想要砸门硬闯,或者有异能者藏在走廊里骗人开门,开了门就会被他们拖出去。” 楚桓天皱眉,异能者在基地里乱来,楚啸不管吗? 这已经超出了小打小闹的程度,是异能者对普通人的迫害,是同类之间的互相残杀,是病态的社会环境。 楚桓天停住脚步,扭头对司异说:“我们今晚住你这儿,我要看看那些异能者到底有多厉害。” 气喘吁吁正在擦汗的司异,“啊?” 他脸颊通红,微微张着嘴,眼睛也瞪得圆圆的。 反应过来楚桓天是想教训那些异能者后,他伸手拉住他的袖子,很是为难地说:“他们人很多,而且很多都是新校区那边过来的。你很善良,也很厉害,但是他们人多势众,乱拳也能打死老师傅,所以这个决定并不理智,还是回去住吧。” 能住进新校区的异能者都比较强,而楚桓天是出了名的废物点心,绣花枕头,基地里看不起他的人一箩筐,所以才会有人当着他的面骂他。 楚桓天拍了拍他的肩膀,神清气爽地说:“告诉你一个秘密。” “嗯?” “少爷我走的就是废材逆袭的路。你就看着吧,今晚过后,不会有人再来这里闹事了。” 楚桓天走上了熟悉的赛道,整个人自信得可怕。 司异还想劝他,突然被他捏着嘴巴,“好了,从现在开始不准再说话。我们比赛,先上到七楼的那个人拥有今天的话语权,不过你刚才跑过一趟了,我给你开个挂。” 楚桓天拿出一根巴掌大的干枯藤蔓,藤蔓攀着楼梯扶手疯长,直到挂在八楼的扶手上才停止。 随后藤蔓上结了一个半人高的果子,果子裂开两半成了一个圈椅,里面是白色的绒毛,司异被楚桓天推进果子里,顺着藤蔓的力道慢悠悠地往上升。 楚桓天个子高腿也长,一步能迈好几层台阶,他体力好,一口气跑了三层呼吸都没乱,甚至还有工夫跟速度差不多的司异说话,“它叫长长,你跟它说会儿话,如果它喜欢你会给你开花,可有意思了。” 他说完也不等司异回答,跑得更快了。 司异紧紧抓着果子旁边像是扶手的位置,嘟囔了一句,“刚才还说不让我说话。” “你好长长,我叫司异,谢谢你送我上去,也谢谢你主人。他是一个好人,你是一根好藤,你们都很厉害。” 他说完后也不指望得到回应,毕竟他是个没异能的人,怎么可能拥有和植物沟通的能力。 可他万万没想到,长长真的开花了,鹅黄色的小花一路跟着他,他升到哪里,小花就开到哪里。 淡淡的香味弥漫在昏暗的楼梯间,他眼里看到的不再是边缘模糊不清的台阶,而是翠绿的藤蔓和漂亮的小花。 记忆里的惨叫声被花开的声音覆盖,他闭着眼睛靠在白色绒毛里,静静听着花开的声音。长长的叶片变大,挡在他面前遮住了光亮,它以为他要睡觉。 司异笑了,笑着笑着就觉得鼻酸,原来他们异能者这么幸福,植物也可以变成亲密的伙伴和体贴的家人。 楚桓天:本人在此郑重辟谣,为了拿下它们,我挨过的毒打不计其数。能够得到它们不是因为我特殊,而是因为我抗揍。 等司异舒舒服服升到七楼时,楚桓天已经等了好一会儿。 他伸手将司异从果子里拔出来,无奈地说:“它觉得你睡着了,升得可慢了。” “它很乖。” 长长缩回楚桓天手里,原形是一根干枯的藤蔓,司异伸手碰了它一下,它便亲密地缠住司异的手。楚桓天将它拽回来塞进工装裤的口袋里,催促着司异带路。 司异带着他往前走,还要回头看他的口袋:“它要是掉出来怎么办?你的口袋没有扣子。” “没事儿,它们会自己找回来的,认路也认人。” “好聪明啊,真乖。像长长这样的藤蔓你有很多条吗?” “有四条,长长短短胖胖瘦瘦,长长性格最好,但是胆子很小,它害怕丧尸也不敢杀人。把它往丧尸堆里一扔,它会长得特别茂盛,拦都拦不住,不仅阻拦敌人,还会给队友添乱。” 说到最后,楚桓天给长长的怂包行为下了评语,“局势不紧张的时候,看它抓狂还挺有趣的。” 司异走在他前面没回头,突然说道,“我给你的口袋缝颗扣子吧,它胆子小,别让它掉出来了。” 第6章 “行啊,有机会再让它出来陪你玩。” “谢谢你。” 司异笑得灿烂,露出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真奇怪,他竟然在末世听到了“玩”这个字,在活着都很辛苦的末世,他竟然还能“玩”。 司异的房间是单间,配套的家具有衣柜、桌子、床、十升的塑料水桶。 老校区提供水电的时间是晚上六点到十点,并且没有热水,只能自己买一个电热水壶回来烧。 司异把热水壶从登山包里翻出来,到塑料水桶里打了水烧上,还好他离开的时候没把水桶里的水倒掉,不然楚桓天要等到晚上六点才有水喝。 不过也快了,再有一两个小时就到六点了。 一米二的单人床被重新铺上,床板上只铺了一层薄薄的垫子,折起来还没有手掌长。司异没有被子,他睡觉时候盖的也是同样的薄垫子,天冷的时候会把风衣搭在上面保暖。 “床有点小,你将就一下。我打个地铺睡。” 楚桓天摆手,“你自己睡,我今晚应该忙得睡不着。” 他都已经决定了,司异只能点头说好。 而此时的新校区,一个听了墙角的异能者跑到朋友家里说楚桓天想要在今晚收拾去老校区宿舍楼闹事的异能者,他们今晚要不要躲一躲。 他朋友看他的眼神像是看傻子一样,“躲什么躲,那是楚桓天,你连他都怕你还杀什么丧尸啊。” “可怎么说也是楚啸的儿子。” “那破地方晚上漆黑一片,我们怎么知道他是谁啊。再说了,他坏我们好事儿,我们失手杀人多正常,楚啸来了也是这个道理。对了,你多喊点人,咱们今晚一起过去,玩点热闹的给那怂包开开眼。” 他笑得一脸淫邪,不怀好意地说:“都说司异上了楚桓天的车,我今天要让楚桓天看着司异被搞,让他知道知道,在这基地里他算个屁!” “知道了大哥!”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末世(五) 漆黑的楼梯间里,十几个异能者停在了七楼,为首的异能者推开楼道里的防火门,让同伴一一进去。 防火门老旧,被推开时发出一声巨响。 这是不祥的声音,是恶鬼出来抓人的声音,每次这个声音出现的时候,都代表着有人要受难,尊严和性命被踩在脚下碾成泥,鲜血染红的骨肉被扔到基地外面,青白的丧尸一拥而上,像是被投喂的家犬。 人类在吃活人,丧尸在吃死人,地面上遗留的血迹和白骨拼凑出这里的名字,末世。 异能者打着手电筒,照亮了楼道里已经褪色的“7”,不高不矮的“7”,四周有飞溅的血迹,也有鲜红的血手印,那手印紧紧贴在墙面上,被拖得很长,直到血色完全消失。 并不是血手印的主人放弃了挣扎,而是他的鲜血流光了,只剩下一身惨白的烂肉,无论在哪里都无法留下痕迹。 这是七楼,司异住的楼层。 这群闯入者悠闲地踏入宿舍楼长长的走廊,手电筒的光束穿过走廊停在另一端的楼梯口。 有人自觉地去了对面的楼梯口,堵住猎物为数不多的生路。 对于这栋楼里的住户来说,他们是一群顶级猎食者,所以他们闲庭信步,在走廊里肆无忌惮地说话,偶尔路过一扇门会伸脚踹一下,并不是一定要将人吓出来,只是为了彰显他们的气势。 他们自我想象的气势太盛,肉身已经无法装盛,便只能溢出来,变成一些夸张可笑的行为,恐吓着苦苦求生的普通人。 “唉,食堂里卖水的那个女的是不是也住这层楼?” “好像是,但不知道住哪儿。怎么了,看上她了?” 主动提起的异能者尖着嗓子嘎嘎笑,不怀好意地说:“她装得很,老杨追了她三个月才点头答应,处上了也是这不准那不许的,把老杨憋的都成王八了。” “怪不得老杨这段时间那么凶,看见个活的就要上,原来是憋的。唉,老杨怎么没来?这一趟正好让他圆梦啊。” “带着队伍出去了,前两天就走了。咱们找找,把那女的找出来……” 他们在交谈间轻而易举地决定别人的命运,那些话像锋利的刀片,一刀又一刀,削去皮肉,剔出骨髓,将人变成摊子上标好价格的红肉和骨头。 “砰——砰——砰——砰——” “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 节奏不同的踹门声同时响起,隔音不好的宿舍楼里传来了哭声。 遮风避雨的房子不再安全,门板震动的频率是索命的钩锁,好像靠得越近死得越早。 门板后抵着柜子、桌子和整桶的水,有人缩在角落里的床上瑟瑟发抖,身上裹着厚实的衣服,手里拿着反抗的武器。 也有人躲在距离门最远的地方,阳台。 他们抱着腿坐在阳台上,围栏的缝隙巴掌宽,夜风从缝隙里灌进来,吹得他们四肢僵冷,眼神麻木。围栏只有一米多高,他们可以翻过去,翻过去就能逃避那些魔鬼,逃避这个吃人的基地,逃避这个人不是人的末世。 可是他们敢吗? 他们还有没联系上的亲人,年迈的亲人,年幼的亲人,而他们是中间的那辈人,本该要承上启下的一辈人。或许亲人早就没了,但万一呢?万一他们运气很好待在一个安稳的基地里等待着家人呢? 他们不敢跳,所以只能缩在阳台失声痛哭,哭声凄惨悲恸,绝望地屈服在这个荒诞的夜晚。 宿舍的木板门拦不住强大的异能者,他们能轻而易举将这些门打开,但是他们没有,他们胡作非为,将动静闹得比丧尸来袭还大,就是在吓唬这些可怜的住户,感受他们的恐惧,听着他们的惨叫和痛苦。 这是最爽快的事情,比真正提枪上阵还要爽。 高高在上随意掌控别人的命运,多么美妙的一句话。 他们这些人,曾经是社会底层的混混、是朝不保夕的散工、是背井离乡的社畜、是谨言慎行的官员……不同的身份,不同的地位,都不妨碍他们成为恶魔。 司异很紧张,他的头上冒出密密麻麻的汗,手中紧紧握着自己的钢棍。 只要住在这里超过五天的人,都会对踹门声产生强烈的阴影,那些剧烈的踹门声让他们感到紧张焦虑,恐惧胆怯,严重的会呕吐,会手脚发软失去行动能力,会意识空白无法思考。 这次来的人很多,前所未有的多,踹门声像是雷霆,击碎了他们对未来的向往。 楚桓天将精神高度紧张的司异拉到床上坐着,然后打开他的小夜灯照亮了床铺四周,将长长拿出来放在床上,藤蔓迅速生长围成一个漂亮的笼子将司异护在里面。 或许是察觉到他的恐惧,长长开出了很多鹅黄色的小花陪着他。 笼子上有很多不规则的空隙,并不会让人产生被幽闭的恐惧。 楚桓天捏着司异的肩膀,目光灼灼地看着他,“不要害怕,长长会护着你不让他们碰到你。那些人敢靠近你你就用钢棍挥他,一次打不中就打两次,两次打不死就打三次,握紧你的钢棍,用力击碎你的恐惧,听懂了吗?” 少年的声音清晰响彻在耳边,他坚定又自信,循循善诱地引导着弱势者对抗强大,陪伴他们击溃心中面目狰狞的怪物。 司异浑身汗淋淋地点头,他掌心出了汗,握不住没有把手的钢棍,只能不停地在衣服上擦着汗水。 楚桓天从他背包里翻出一条带着破洞的劣质毛巾,将那条毛巾紧紧裹在他右手上,再次说道:“不要紧张,你有很多次失误的机会,就算钢棍脱手了长长也能帮你捡回来。调整呼吸,放松肌肉,你只需要考虑一件事,怎样挥出钢棍力度才是最大的。现在告诉我,你准备好了吗?” “我、准备好了。” 楚桓天还在给司异做心理辅导,001却已经在他脑子里唠叨好一会儿了。 001:“好可怕,他们好可怕啊,你快出手,揍翻他们!锤爆他们!” 001:“这声音真的好吓人,你快动手啊,你还在等什么?” 001:“快点快点快点……” 楚桓天拎着一根漆黑坚硬的藤蔓,站在门口跟001对话,“我在等他们将威胁拉到最大,所有住户心中的恐惧到达顶峰的时候。要想击碎黑暗,不能在白天击碎,也不能在傍晚击碎,因为那样恐惧黑暗的人看不到,要在黑暗中将其击碎,露出被遮掩的光明,恐惧也是一样的。” “要在恐惧到达顶峰时将他毁灭,看着遮天蔽日的阴影碎成雨点,打在身上留下不痛不痒的痕迹。想在末世活下去,要敢于动手,不管能不能赢,都得带着反抗的意识。” “如果在我的基地,这群异能者早就被普通人联合起来反杀了,更何况被害的群体里还有一些异能者。反杀并不困难,就算有人会在反杀计划中牺牲,他们也会去反抗。” “不会有人抱着侥幸心理,想着永远不会轮到自己。在他们看来,你对我们这个群体产生威胁时,我的性命已经岌岌可危了,所以反抗迫在眉睫。” 第7章 “砰砰砰——砰砰——啪——” 有一扇门被踹倒了,那些藏在阳台的哭声戛然而止,他们在等待着,等待着那个被选中的倒霉蛋被拖走,但同时也有些庆幸,自己家的门没被踹开。 或许、或许今晚不会轮到我,我家的门板厚,我的柜子里堆满了石头…… 楚桓天迅速打开门出去,钻出去的瞬间将门拉上,只泄露了一点点光源。 那些异能者对着被踹开的宿舍一拥而上,如鬣狗一般迅速冲了过去,楚桓天跟在他们身后,他手腕上缠着两根藤蔓,其中一根张牙舞爪地立在他身上,像是将头颅高高扬起的毒蛇,另一根有气无力地趴在肩膀上,细瘦的枝茎看起来可怜巴巴的。 长长留给司异防身,短短是他手中的武器。 胖胖粗壮的枝茎高高扬起,它是主防御的藤蔓,高防高敏捷,能够快速帮寄生者挡下致命攻击,藤蔓编织的盾牌密不透风,被损坏后会立刻生长补齐。 瘦瘦软塌塌地撑在楚桓天的肩膀上,它是禁魔属性的藤蔓,适合偷袭暗杀、群战辅助,但不能主宰战场,因为它极其脆皮,一旦被针对很快就会退场。 得益于楚桓天被它们暴揍的经历,他和这几根藤蔓默契度很高。 宿舍里传来小女孩儿尖叫的声音,楚桓天冲进去将堵在门口的人一一踹翻,手中的黑色藤蔓迅速插进他们头颅,被攻击的人瞬间毙命,甚至没有看清楚索命的人是谁,也没来得及使用自己的异能。 和他们相比,在末世时期出生长大的楚桓天最大的优势就是异能等级高,而且对异能的掌控程度也比他们高。这里的木系异能者还在研究种地和植物驯化,他已经寻找到了强大的植物寄生自己。 这一丛藤蔓也曾是盘踞一方为非作歹的变异植物,它们圈出属于自己的猎场,不管是人类还是丧尸踏进其中都会成为被他们抓捕的食物。 楚桓天让胖胖分出根系将这些尸体拽起来扔向最里面正在动手的人,对他们正在进行的暴行进行物理打断。 为首的异能者突然被砸倒,他骂骂咧咧地爬起来就看见压在自己身上的是一具尸体。 领头者啐了一声,开始对身后的异能者进行辱骂,被砸中的几个人都觉得是队伍里有人叛变了,所以现在突然反水对他们下杀手。 他们完全没有将楚桓天的威胁放在眼里,甚至将司异选为压轴戏,到时候押着楚桓天看这层楼道里满地乱爬的人,不管是他的姘头,还是他说要救下的这些人。 他想要当这些人的英雄,他们偏偏要让他看着末世里人为的炼狱。 “放手。” 第6章 末世(六) “放手。” 在一阵污言秽语的谩骂声中,人群的后方传来一道少年的声音,是最清澈的少年音色,却带着不容忽视的威压和气势,仿佛他才是这群人中的话事人,这些都只是为他冲锋陷阵的小喽啰。 “他妈的谁在说话!你们赶紧给老子散开,让我看看是哪个孙子在说话。” “他妈的,竟然敢反水,我让你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 十几个异能者朝着两边散开,手电筒的光束照亮了被让出的通道,人群的最后方站着一个高挑劲瘦的少年。 他穿着最简单的黑衣上衣和迷彩工装裤,手中拎着一个漆黑的棍子,身后立着一根张牙舞爪的粗壮藤蔓,肩膀上也趴着一条细细的黑色藤蔓,灯光打上去,藤蔓的影子铺在地面上,像是藏在黑暗中伺机而动的毒蛇。 少年长着一张又酷又俊的脸,那张脸上一旦没有表情就显得颇为冷酷,带着让人喘不过气的压迫感。 灯光不均匀地落在他脸上,照亮了高挺的鼻梁和微微往下压的嘴角,但是藏在深刻眉骨下的双眼没有被照亮,众人看不清他眼中翻腾的杀意。 他轻松地倚靠在门框上,手中的藤蔓表面粗糙不平整,沾染了血液和一些白色的糊状黏稠物,红白混合,黏糊糊地往下滴。 楚桓天,楚啸那个没出息的怂包儿子。 他们觉得眼前的场景有种荒诞的怪异感,在少年出现的那一刻,他们的脑子第一时间告诉他们,这人是楚桓天,身份是楚啸的儿子。 但这里大部分都是住在新校区的异能者,他们平时和楚桓天见面的机会很多,甚至很多人当着楚桓天的面嘲讽奚落过他,所以对楚桓天的形象了解更清晰,在他们的印象中,楚桓天应该不是这样的形象。 真奇怪,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呢? 楚桓天站直身体,抖了抖手中的藤蔓,将上面的脏污甩掉一些后才朝着那个异能者慢慢靠近。 他的步子迈得很稳,脚落地时很轻,就这样又稳又轻地走到领头的异能者面前,伸出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掐住他的脖子,轻而易举地将他拎了起来。 异能者脖颈被死死掐住,他熊掌一般的大手使劲儿抠着少年锁在他脖子上的手,却发现根本抠不动,指甲已经嵌进了对方的肉里,但依旧没有任何改变,脖颈上的力度越来越重。 他双脚离地,徒劳地挣扎着,就在面色涨如猪肝的时候,他颤抖着收回自己的手,在掌心凝集了一团火焰,朝着少年压过去。 火势汹汹,迎面的热浪熏红了楚桓天的脸,目之所及全是氤氲着热浪的红。 这样的小把戏无法让藤蔓的防御模式开启,楚桓天也不需要藤蔓出手。 他将一只手伸进了跃动的火焰中往下一按,顷刻间火焰熄灭,而他的掌心就像一汪泉眼,掺杂着冰碴子的水不断涌出来,一眨眼的工夫就铺满了宿舍地面,这些水像是有生命一般,一接触到人就攀附着往上蔓延,湿漉漉的裤子慢慢凝结成冰,将人全部定在原地。 那些异能者开始疯狂攻击,火球、铁质箭矢、石块不要钱地往楚桓天身上砸,脚下的地面也震颤着冒出一个砖石堆砌的巨人,巨人微微佝偻着身子,巨大的拳头追着楚桓天往下砸,并且巨人每抬一次脚地面就有颤一颤。 楚桓天灵活地躲避着所有攻击,火球袭来就用水去扑,箭矢射过来就避开,石块用手中的藤蔓抽碎,僵持了两三分钟,手中的异能者早已没了气息。 他松开手,将手中钳制的尸体扔下,活动了一下脖颈,面色狂妄地说:“让你们一只手都没能伤到我,现在该我了。” 楚桓天不再跟他们纠缠,而是风卷残云地动手攻击他们。 宿舍里积到小腿高的冰水突然翻腾着凝集出好几股水流,那些水流朝着惊惶失措的异能者袭去,缠在他们身上不断加压勒紧,异能者立即出手将水流击散,水流迸溅着泼了他们满身,身上的头发、衣服、裤子都湿漉漉的。 楚桓天要的就是他们将水流击散。 他抬手化冰,那些沾在异能者身上的水迹变成牛毛一般的冰针,深深扎进他们身体里。 冰针碰到温热的肌肉会融化,碰到滚烫的血液也会融化,但融化后会留下常人难以忍受的刺骨寒冷,那些冰凉水迹顺着肌肤纹理往身体里钻,顺着血管往更深的地方去,让他们冷得瑟瑟发抖。 宿舍里响起了异能者此起彼伏的惨叫声,他们伸出双手徒劳地抓着身上的皮肤,指甲将皮肤抓挠破皮,脸上的表情十分痛苦。 有火系异能者点燃火球在自己身上炙烤着,将皮肤烤得融化了也没有知觉,只是觉得冷,冷得他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楚桓天就站在,乱糟糟的人群中间,那些被冰冻住的异能者像是围在他身边的雕塑,而他就是最出色的雕刻家。 水挤满了小小的宿舍,淹到小腿处,可他站的地方却是真空地带,那些水在他脚边旋转着腾出一个空地,免得沾湿了他的脚,不仅如此,他挪脚移动后,那个真空圈会随着他的移动而移动,没让他的裤子沾到一滴水。 楚桓天走到床边,床上坐着一个清秀的女孩儿,十六七岁的年纪,留着乖巧的学生头。 她穿着一条脏兮兮的黑色长裙,外面裹着一件黑色的皮夹克,皮夹克非常宽大,衣领上的皮破损了大片。 “你敢攻击他们吗?”楚桓天问道。 女孩儿的眼泪早就擦干净了,她双手紧紧握着一根木棍,点着头眼神坚定地说:“我敢。” 被泪水打湿的睫毛一缕一缕的,眼眶也还红着,但是她眼神坚定,目光清明,望向楚桓天的眼神不是在看救世主,而是在看一个糟糕的夜晚突然出现的小小意外。 这个小小的意外成不了她们的救世主,末世不存在救世主。 楚桓天勾唇笑了一下,夸道:“好样的。现在你勇敢地从这间屋子里走出去,去叫其他人一起来对付他们好吗?五分钟后,我会解开他们,你们要靠着自己的努力活下去。” “只有五分钟,你能劝来多少人就靠你了。” 女孩儿听到只有五分钟的时间,连忙下床朝着外面跑去,她踏着水往外跑,溅起阵阵水花。 第8章 水里有细碎的冰碴子,她赤脚踩在里面很凉,但她的心是滚烫的。烧在心里的火不断蔓延,焚尽了她的恐惧与踌躇,她大步地向外跑着,奔向一条有真正光明的前路。 001:“为什么?” 楚桓天坐在床上看着墙上的时钟计时,听到系统的发问后想了想,才慢慢回道:“因为我只是一个意外,我不可能带领他们完成这场漫长的反抗,所以只能教他们一个最简单的道理,想要活下去就得不要命。” “明天我会想办法把楚啸骗到基地外杀了,如果到时候司异感到幸福,我立刻就会回去。我与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而且我们搞基地的,不能什么事都自己做,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一群人的力量才是庞大的。当首领的前提是先学会养出一支队伍,然后再培养其中的能力者,在所有人战力最强的时候,也是大家最亲近默契的时候。” “总之就是,如果不会带团队,你就一个人干到死,而且可能干到死都干不出什么成绩来。” 001:“他们真的能成功吗?他们那么弱小,敌人就算再弱,也是异能者。” 楚桓天说:“他们也有异能者,那些在老校区生活的,被无限压迫的异能者。这些人明明是异能者却没得到任何优待,只能眼睁睁看着同类在新校区享受,他们心中的怨气不比普通人差。而且再强大的异能者也是会死的,只要好好计划,总会成功的。” 毕竟楚桓天就是那么成功的。 他是基地首领的儿子,父母都是很强的异能者,按理说两个异能者生出的孩子在五六岁就会觉醒异能,然后进行规范的异能训练培养他们成才。 但楚桓天七岁了都没有觉醒,所有人都觉得他废了,他就是一个没有异能的普通人。好在父母疼爱他,照样认真教导他,希望他能以普通人的身份为基地贡献一份力量。 只是好景不长,楚桓天八岁就失去了父母,其他异能者掌权后,他从衣食无忧的小少爷变成了靠行乞为生的小乞丐,该吃的苦一样没吃少,该受的罪样样都受过,但他从没有放弃,他始终记得,这是承载着父母心血的基地,他总有一天要抢回来。 十三岁那年他觉醒了异能,水木双异能,并不是杀伤力很强的异能,对比其他特异系异能实在不够看,他就找了个在基地供水的工作谋生,然后晚上和同伴们从地道钻出基地打丧尸攒晶核。 所有人都说木系异能杀伤力不强,比不过雷霆烈火,而且还得千辛万苦地驯化植物或是亲自栽种,战斗成本太高了。 他偏偏不信邪,和那丛让人闻风丧胆的藤蔓纠缠了整整一年,无数次命悬一线都挺过来了,最后他赢了,他要求藤蔓寄生他,吸食自己的血肉,成为自己的同伴。 几百个漆黑的夜晚,他们从未有一天懈怠过,永远在努力打丧尸攒晶核,并且练习异能的熟练度,累得浑身无力后躺在丧尸尸体中间诉说着自己的梦想,彼此安慰,互相支持,一遍遍重复着一定会成功的。 因为晚上的辛苦,所以他们白天只能昏昏沉沉地工作着混日子,偶尔还要偷摸眯一会儿养养精神,他们这群人,是所有人口中的没出息、不成器、废物。 他成功拿回基地那天并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战斗,那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天,顶多就是有点热。 他们在基地外设下陷阱截杀了首领,那辆车是去其他基地换购物资的车,首领和他的亲信都在那辆车上。 随后他们进入基地,强势入驻代表首领权力的高塔,前来抢夺首领之位的人都死在他们脚下,鲜血染红了成功的路,尸体一具具堆砌,助他们登上高塔。 楚桓天经营着自己的基地,所以他看不起楚啸。 这个基地里的每一个陋习,每一处苦难,都向他诉说着楚啸的无能。 第7章 末世(七) “你、你不是楚桓天!” “你根本不是楚桓天!” “楚桓天那个废物的异能不是这样的!” “他是风系……他是风系!楚桓天是风系!” 水位不断上涨,楚桓天坐在床上对着发出疑问的人说道:“重要吗?比起探究我的身份,你应该好好想想该怎么在那些复仇者手中活下来。这是我特意圈好的猎场,希望你们玩得尽兴。” 那个异能者在死亡的威胁下疯狂咒骂着,每一句都在骂他不是楚桓天,他是混进基地的高阶丧尸。 他声嘶力竭地大喊着,希望能将其他强大的异能者引来,让他们将这个伪装成楚桓天的丧尸杀死。 楚桓天没有搭理他的疯话,即便是他所在的末世,都还没有进化出与人类一模一样的丧尸,更何况是这个世界。 001:“司异还被你关着,你不把他放出来训练吗?” 楚桓天:“这水太冰了,他脚上全是伤口,踩了水可能会感染,就让他待在床上打吧。而且这些人被我收拾了,待会儿一定会去找他泄愤。” 001:“待在堡垒里是没有训练成效的。” 楚桓天:“他的脚要是感染可能会死。” 这可是缺医少药的末世,因感染导致的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 001:“好吧。” 初出茅庐的系统并不了解什么是感染。 五分钟后,一群异能者被折磨得精疲力竭,火系异能者凝聚的火球只有巴掌大,土系异能者召唤出来的石头巨人也早就散了。 他们的双腿被冻了整整五分钟,早已失去了知觉,几乎每个人都无法行走,只要挪动一步,就会因为无法控制双腿而跌倒在冰水里。 一群人畏手畏脚地站在宿舍门口,有些恐惧地低着头不敢直视楚桓天的脸,他们之中男女老少都有,也有好几个异能者。 楚桓天看了一眼,一共五十多个人,小女孩儿应该还跑到楼上楼下去喊了。 五十多个人对十几个战损的异能者,绰绰有余。 在将异能者解开之前,楚桓天提前给他们打预防针,“你们要想赢,就得齐心协力,互相帮助,我不会给你们提供任何帮助。而且这些人远远不够,我会去别的宿舍楼转转,看看能不能再抓几个过来让你们练练手。” “准备好吧,我倒数五个数就开始了。” “五、四、三、二、一!” 异能者被解开,有的立马使用异能对抗那些攻击者,有的则脱力地倒在冰水里,任由冰水覆盖口鼻,慢慢窒息而死。 冰针留下的疼痛和寒冷并未消减,他们已经失去了反抗的力气。 楚桓天从阳台一层一层翻到一楼,然后开始去别的宿舍楼寻找陪练。 会到老校区“猎食”的异能者并不少,他们甚至还有明确的分配,哪栋楼归谁管,在管理者没有同意的情况下,其他异能者不能擅自去“猎食”,否则视如挑衅。 他们将普通人的家私自划分成围猎场,将同类当成猎物。 楚桓天转了三四栋楼,又抓了三十几个异能者扔到七楼去,之后就抓不到了,那些异能者或许有属于自己的联络方法,知道消息后一个跑得比一个快,后面去的那几栋楼安静得有些渗人。 司异住的这栋楼几乎所有人都醒了,搞清楚状况后全员参与了这场盛大的复仇。 这是一场身份翻转的狂欢,“猎人”和“食物”位置调换,两方都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刺激,被压迫者在楼道里兴奋地大喊尖叫,宣泄着自己的压抑,四处逃窜的异能者咒骂威胁,却没人在意。 楚桓天坐在天台的围栏上,感受着空气中越来越浓郁的水汽,天空黑沉沉的,看不见一颗星星。夜风很凉,带着不易被察觉的细细雨丝打在他身上,蒙上一层湿意。 001:“接下来就是持续时间长达一年的暴雨,雨水中夹杂着大量丧尸病毒,毫不知情的人类将雨水煮沸后饮用,导致了第二次人类大规模变成丧尸。光明基地因为地理原因被积水淹没,楚啸带着基地幸存的上百名异能者开始迁移,其中也有司异。” 001:“这场迁移漫长而艰难,藏着生活物资的建筑被暴雨淹没,人类能够找到的食物越来越少。司异在楚啸手中成为货币,他用司异的身体和那些遇见的异能者交换物资,好几次司异都差点……” 楚桓天面色阴沉,眉宇间藏着浓浓的戾气:“好了,不要再说了。我明天就杀了楚啸,我一定要杀了他!” 天色微亮,楚桓天回到司异的宿舍,里面横七竖八倒着好几具尸体。这些尸体大部分都是头颅受伤,司异很听话,一下打不倒就打第二下,第二下打不死就补第三下。 变形的头颅是司异交上来最好的作业,楚桓天脸上的笑意一闪而过,但这抹笑意很快就被压了下去,他的表情再次变得阴沉。 看到他回来,司异红着眼眶看着他,克制着内心的激动说:“我杀了他们。” 他的脸颊有青紫的痕迹,身上新添了许多伤痕,或许是来的人太多,又或是攻击太密,长长没能将那些攻击全部挡下,让他受了伤。 第9章 楚桓天点头,给他倒了一杯水递过去,“你很厉害。” 聪明勇敢坚韧,如果他们在同一个世界遇到,楚桓天会邀请他成为自己的队友,引导他一步步走向强大,基地里象征着权力巅峰的高塔,司异可以靠自己走上去。 “谢谢你,楚桓天。” 司异端着杯子郑重其事地说,眼前的少年高挑单薄,却给了他无尽的勇气和希望。 曾经的他奢望着末世结束的那一天,将那虚无缥缈的未来当成活下去的唯一动力。 现在的他等待着末世结束的那一天,相信自己可以努力摆脱困境好好活下去。 楚桓天因为得知了之后的剧情兴致不高,便没有跟他说话,只朝他点了点头。 司异一直很兴奋,他喋喋不休地跟长长聊天,鹅黄色的小花开了一层又一层,长长甚至还会用肥厚的叶片去戳司异的脸,被司异伸手捏住后颤动着逃走。 001:“执行者,你怎么了?” 楚桓天没说话,依旧坐在司异的小凳子上发呆。 他觉得很遗憾,遗憾自己很快就要离开了,不能亲眼看见司异的成长。遗憾司异的未来,自己离开后,他真的能过得幸福吗?接踵而至的天灾,心怀鬼胎的同类…… 算了,不纠结了,先把楚啸宰了再说。 天亮了,这栋宿舍楼的住户全部收拾东西离开了宿舍,他们站在下方的空地上,静静地注视着这栋被水浸透的老旧宿舍楼。 宿舍楼被楚桓天放大水泡了一宿,住户们一晚上都行走在有大腿深的冰水里猎杀异能者,楚桓天控制得很好,每层楼的水都只涨到大腿处,让他们打了一场水路追击战。 但是宿舍楼年久失修,本来就存在漏水、墙皮脱落、潮湿发霉等大大小小的问题,再加上长达一夜的大水浸泡,直接变成了湿答答的水帘洞。 藏在墙壁中的变异种子获得充足的水源后疯狂生长,一夜之间密密麻麻爬满了墙壁,翠绿的叶片上散布着不规则的黑色凸起,那是植物的眼睛。 细白的根系如蛛网一般贴在墙壁上,那些根系细细一根,却能深深扎进墙壁里,留下道道裂痕。 这个世界的末世也将迎来第二阶段的生存威胁,极端天气和变异植物。 充沛的雨水让变异植物疯狂生长,造成人类的第二项生存威胁。 宿舍楼下面聚集了很多人,还有好几个从新校区过来查看情况的异能者。 一晚上死亡五十多个异能者,这对于基地来说是很严重的打击。 这栋楼的管理者昨夜得到消息后一直没敢睡,冒着夜色跑到新校区求爷爷告奶奶地搬救兵,但那些异能者冷眼旁观,非要等到天亮了才出门。 异能者之间的争斗也很严重,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总有人选择排除异己独享资源。 司异脚上有很多伤口,楚桓天就用长长将他从七楼降下来,然后背着他走出宿舍楼。 那些水被控制得很好,即便宿舍楼的大门开着,也没有流出来。 在楚桓天前进的道路上,冰水分出一条路让他行走。水波漾起重重波澜,水声回响在整栋楼里,偏偏楚桓天的身上干净整洁,没有沾到一点水。 楚桓天出来后所有人都将目光落在他身上,还有一些人则似笑非笑地盯着他背上的司异。 他们期待着一场好戏,一场父子反目的戏。 司异垂着头避开那些凌迟的视线,目光落在楚桓天脚下的地面上。 他双手虚虚地搭在楚桓天的肩膀上没有收紧,上半身也尽量挺直避免贴得太近,他极力控制着自己不要跟这个少年太亲近,以免产生依赖后无法从容地回到之前的处境。 他们只相处了一天,没有肢体接触,没有深刻的交谈,却有种顺其自然的亲近。 司异抵触这种亲近,没缘由的好意让他觉得不安又惶恐,却又无法开口拒绝,因为他能从中得到好处,他是个自私的人。 楚桓天的善意是裹着蜜糖的刀子,即便是浅尝辄止也会令人上瘾,只有口舌被割得血肉模糊时才懂得停下。 他没办法坦然接受,也无法开口拒绝,只能承认自己是一个自私卑劣的小人,小心翼翼地去品尝刀子上的糖,并且控制着自己只舔一下。 末世五年,他的道德底线已经被磨得差不多了。 只要能活下去,只要能从中获利。 第8章 末世(八) 楚桓天将司异送到越野车的副驾驶上坐好,然后靠在车门上面对那些来势汹汹的异能者,一脸桀骜地说:“你们有事吗?” “楚桓天!你带着老校区这群垃圾杀了这么多异能者,还在这儿装无辜?” 楚桓天皱眉,“我装无辜?你瞎了吗?你们与其指责我杀人,不如想想他们为什么要在天黑之后出现在老校区的宿舍楼里。黑灯瞎火的,一群人突然冒出来踹门闹事,我还以为是丧尸呢。” “你胡说八道,你就是故意的!” 说话的人应该是那群异能者的好友,他气得脸红脖子粗,死盯着楚桓天摩拳擦掌。 楚桓天挑眉,“你想动手?讲道理不占优势就要动手是吧?” 他从口袋中拿出短短变成一根坚硬的漆黑藤蔓,随意挥了两下说道:“你想要动手也可以。” 那异能者被他气得脑瓜子都要爆炸了,撸起袖子就冲了出来,却在跑了两步之后被一只手突然伸出来的手拽住了衣领。 那只熊掌一样的大手将异能者扔开,随后高壮的男人走到楚桓天面前打量了他好一会儿。 男人的眼神里带着审视和陌生,他看得很仔细,最后露出一个皮笑肉不笑的表情,阴恻恻地说:“我才离开五天,桓天的变化竟然这么大,都能猎杀其他异能者了。我听说司异被人欺负,是你出手救了他,还把他接到新校区居住,真不愧是我的好儿子,知道你老子想要什么。” 这就是光明基地的首领楚啸,楚桓天这个身份的亲生父亲。 壮如黑熊一样的男人拍着楚桓天的肩膀,看似夸奖实则威胁地说:“你妈没了这么多年,我一直担心再找一个会让你不高兴,但现在看来,你们俩相处得很好嘛。乖儿子,今天跟司异一起去爸那儿,咱们一家吃顿团圆饭,往后你就得改口叫小妈了。” 楚啸嘴上说的好听,但他根本没有在乎过楚桓天的想法,自从当上首领后,他身边的男男女女可不少。 小妈? 楚桓天烦躁地翻了个白眼,听到这个词的时候他想要撕了楚啸的嘴。 楚啸在跟楚桓天说话,眼神却一直盯着司异,那双眼睛锐利残忍,像是要将司异扒光。 司异听到这话缩了缩身子,恐惧地将自己蜷缩起来,不敢去看楚啸的眼神和楚桓天的表情。 明明同样是被关起来,长长编织的笼子给了他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和不顾一切的底气,但现在的越野车却闷得他喘不过气来。 而这个时候,没眼色的001也冒出来添乱了。 【楚啸刚踏进基地就看到了那个被关在铁笼子里浑身赤裸的人,他饶有兴趣地靠近,然后一脚踹在笼子上,将里面奄奄一息的人惊醒,那张漂亮的脸已经变得乱七八糟,但那双眼睛依旧纯净,让他能清楚地看见里面的痛苦与绝望。】 【痛苦和绝望是末世里最常见的两种情绪,却只有在这人的眼中最漂亮,让楚啸深陷其中,欲罢不能。】 【那是司异,光明基地里有名的美人司异。不过谁能想到呢,将那么多异能者耍得团团转的司异竟然是个男人。】 【他如今赤条条地躺在铁笼里,全身都是乱七八糟的脏东西,青紫的痕迹遍布全身,还有被咬出来的伤口,皮肉外翻,血迹凝固,像是开在洁白原野上的血色玫瑰。笔直肉感的大腿上伤痕最多,还潦草地抹了一些药。】 【楚啸笑着喊了他一声,然后将脚伸进去放在他脸侧,温柔地说道:“你是男的也没事,我照样喜欢你。现在,把我的鞋子舔干净,然后跪着学母狗撒尿,你乖乖听话,我就救你出来,好不好?”】 【司异平静地看着他,然后慢慢闭上了眼睛。他拒绝了。】 【楚啸抬脚踩在他脸上,压住他的口鼻……】 楚桓天只是匆匆扫了一眼就升起一阵无名火,他严厉地训斥001,让它将这晦气的东西锁好,别老是放出来。 001:“对不起执行者,关键剧情会在对应的时间跳出来,我没办法控制。” 楚桓天烦躁地骂了一声,然后将楚啸的手从自己肩膀上扔下去,一脸戾气地看着那张令人作呕的脸,猛地抬脚踹过去,握着手中的藤蔓就要往楚啸心脏里插。 楚啸反应过来后立刻避开,楚桓天手中的藤蔓插进了他的手臂,拔出时带出一串血迹。 “楚桓天!你他妈疯了是不是,敢跟你老子动手!” 楚啸咒骂着,手中跃出熊熊火焰,他伸手朝着楚桓天攻去,烈焰的灼热熏得楚桓天睁不开眼睛,他好像闻到了头发烧焦的味道。 第10章 他用手中藤蔓横着挡下楚啸的攻势,再次抬腿将人踹飞,然后迅速将长长塞进车窗里,长长机灵得很,疯长后变成一个球将越野车牢牢护住。 人要护着,车也不能有损坏。 楚啸爬起来后不断用火球攻击楚桓天,他手中的火焰凝聚成好几股鞭子,挥舞间仿佛一张密不透风的网朝着楚桓天压下来,四周是一片火海,刺目的光芒和灼热将楚桓天围困在中间,让他的呼吸都变得困难。 楚桓天且战且退,一直退到宿舍楼门口,楚啸步步紧逼,很快便跟了上来,随着他一起跟来的还有熊熊火焰,只是那些火焰都被宿舍楼里的水拦住了。 楚桓天在楚啸进入宿舍楼的瞬间将手中的漆黑藤蔓插进墙壁里,无数黑色的枝茎从藤蔓顶端冒了出来,一股脑钻进墙壁中,短短几息就将十层高楼成功瓦解,宿舍楼轰然倒塌,钢筋石块悉数落下,灰尘四溢。 楚啸想逃,楚桓天在浓重的灰尘中精准找到他,手中的藤蔓脱手,将他钉在原地。 楚啸被落石砸中,被钢筋穿透,大量灰尘蒙住他的口鼻引发窒息,他挣扎着往外跑了两步,最后面朝下摔倒在地,落石在他身上不断堆砌,成了他简易的坟墓。 灰尘散去,一片废墟出现在众人面前。 原本被宿舍楼困住的冰水乖乖待在一旁,汇聚成一个巨大的水球,不断地冒着泡泡。 楚桓天站在废墟之上,站在火海中间,抬手间水球破开,冰水奔赴火场,将楚啸带着不屈的火焰一一浇灭。 火烧水淹之后,在场的人已经没多少了,只有一些强大的异能者还留在原地看热闹,毕竟父子俩为了一个女人打起来的戏码平日很难看到,基地里又没有电视,他们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这种狗血剧情了。 而对面那栋宿舍楼里,阳台上站着满满当当的人,每个人都在看这里。 楚桓天拍拍身上的灰尘,弄了点水洗脸洗手。 他的睫毛是往下垂着生长的,沾水后浓密的睫毛坠着水滴在眼前产生一片虚影,在被遮挡的视野中,他看见司异趴在车窗上皱着眉头抿着唇,看过来的眼神带着担忧。 但是……司异的表情皱巴巴的。 楚桓天觉得他的表情好笑极了,就伸手抹去脸上残留的水迹弹向司异,在他埋怨的眼神中笑得越发开怀。 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最开心的一次,灿烂的笑脸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少年蓬勃的朝气在这一瞬间到达顶峰,他只是个十八岁的少年,在末世里做着自己觉得正确的事。 司异也跟着傻笑,他用手指擦去脸上的水,冰凉的触感让那根手指变得酥麻。 昨晚楚桓天用水淹了整栋宿舍楼,但长长编织的笼子将水隔绝了,出来时他被楚桓天背着,身上没有沾到一点水。 少年的身影在他心中留下烙印,是突然出现的越野车,是桌上冒着热气的肉汤和米饭,是鹅黄色小花静静开放,是阴沉的天空下,击碎黑暗的灿烂笑容。 在这一刻,英雄这个名词变得具象化,是楚桓天。 楚桓天站在废墟上看向那群看热闹的异能者,“你们可以打起来了,胜者能得到首领的位子。我要离开基地,临走之前要去搬点物资,如果有人不同意的话,可以和我打一架。” 没有人动,他们的目光随着楚桓天移动,一直到他上车后关上车门,才松了口气。 楚啸的能力在基地里能排到前三,但他在楚桓天手中十分钟都没撑住就死了,而且楚桓天身上没有任何伤,只有头发被燎了点儿。 这样的实力,他们不敢上前去当踏脚石。 而且楚桓天邪门儿得很,之前明明是风系异能者,只会跟在他爹屁股后面“煽风点火”,连楚啸都经常指着他的鼻子骂他废物,他只会畏缩地点头。 可现在,楚桓天强得有些诡异。 既然他说了要走,他们恭恭敬敬地把人送出去就行,没必要再起干戈。 现在是末世,真相不真相的,已经没那么重要了。 司异想问楚桓天离开的时候会不会带着自己,但犹豫了很久还是没有问。 这个问题没有意义,他们昨天才认识,楚桓天没必要带着一个拖油瓶离开。 即便他觉得自己不是废物,但楚桓天动手时还要分心照顾他是事实。对于楚桓天来说,他就是累赘,是负担。 而且楚桓天也不止救了自己一个人,他救了宿舍楼里那么多人,他只是善良而已。 越野车将将开出十米,就被人拦了下来,是和司异住在同一栋宿舍楼里的人。 为首的是楚桓天出手救下的女孩儿,她敲了敲窗户,在窗户打开后递了两块拇指大的压缩饼干进来。 “楚桓天,谢谢你救了我们。听说你要走了,我们想给你凑点物资。” 女孩儿说完后,她身后站着的人一一凑上来,他们在道谢、在感激、在痛哭,伸着干瘦的手将东西递进车窗里,报答恩人的救命之恩。 他们都很穷,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送来食物,很多人送的都是自己的私人物品。 金戒指、耳环、口红、新袜子、圆珠笔、雨衣、雨伞、机械表…… 零零散散的什么都有,堆满了后排的一张座椅。 知恩图报,是末世里十分罕见的品质。 所有人将东西送完后,楚桓天对他们说:“之后会有持续一年多的暴雨,基地这里地理环境不好,会积水,你们要离开吗?我可以送你们去最近的基地。” 那个女孩儿摇头:“我们这么多人,跟着你一起离开只会成为你的累赘,而且你一个异能者护不住我们这么多普通人,也很难找到这么多物资让我们活下来。我们就留在基地,如果真的下暴雨,我们可以挖渠引水,挖水窖储水,还能把学校里的绿化扒了改成水田种菜。” 001:“这是可行的,暴雨并不是时时刻刻都在下,会有停歇的时候,她说的办法可操作性很强,这个学校里有农业学院,那边有大棚和温室。雨水不能直接饮用,但是用来种地并不影响。不过重点是要清理城市的下水道,丧尸爆发后,很多下水道都被堵死了。这些都是原书里提到过的。” 楚桓天将001的话转述给他们,女孩儿和她身后的人都笑着点头,眼里全是对未来的憧憬。 他们并不是异能者口中一无是处的废物,在末世来临之前,他们也有自己的工作,甚至很多人都是这所大学的老师,是楚啸带着人出现后强行霸占了他们的学校,还反过来用武力奴役他们。 除了基地里面目可憎的异能者,他们并未真正见识到末世的残酷。 虽然光明基地在楚桓天眼里一无是处,但这里没有杀不尽的丧尸和心怀鬼胎的同类,对于他们来说,留下才是最好的选择。 楚桓天:“走,我们去基地仓库,给你们搬点武器出来。” 所有人欢呼着跟上他的车,热热闹闹地朝着仓库去。 手里拿着武器,心里有反抗的意志,他们就不会沦为奴隶。 基地的仓库很大,存放武器的地方却很小,这里的武器储备很少,大多是杀猪刀、剔骨刀、斧子之类的武器。 楚桓天给他们搬了三箱武器出来,里面还有一些复合弩之类的武器,到时候让他们自己研究。 他和司异的物资也选了不少,堆满了后备箱和后排的座椅。 东西搬完后,楚桓天打开车前盖检查里面的配件,确认没有损坏后才上车。 但是司异没有上车,他垂着头站在副驾驶门外,从卫衣口袋里掏出两颗劣质的红色糖果递给楚桓天,嗓子发紧地和楚桓天道别:“一路平安。” 楚桓天应了一声,接过糖果后撕开一颗放进嘴里,然后将副驾驶的门给他打开,说道:“上车吧,我们会一路平安的。你别害怕,我超强。” 司异手脚开始回暖,他立马爬上副驾驶,冲着楚桓天露出一个笑脸。 真好,楚桓天还愿意带着自己。 不管离开基地后会经历什么,他都不怕。就算楚桓天转手将他卖了,司异也认了,这是他自己选的路。 楚桓天看着后视镜里越来越远的基地,脸上的表情总算是好些了。 他不会把司异一个人留在那个基地里,那些描写着痛苦的文字还历历在目,他怎么敢把司异留在那个吃人的基地里。 楚桓天:“司异,你觉得幸福吗?” 司异疑惑地看着他,然后轻轻点头,“幸福啊。” 楚桓天哼笑一声,“骗人。” “没有骗你,我真的觉得现在很幸福。” 作者有话说: 第9章 末世(九) 这个世界末世来临只有五年,在这五年里人类经历过一段极其混乱的时间。 首批进化成功的异能者并非都是好人,他们之中有偷鸡摸狗的地痞无赖,也有被关在监狱里几十年的犯罪分子,他们或许跟不上时代的变化,但他们在末世之初掌握了绝对的力量,足以慰藉多年牢狱生涯苦楚的绝对力量。 第11章 秩序混乱后这些人逃了出来,他们开始随心所欲地报复社会,报仇杀人的、寻衅滋事的、烧杀抢掠的,为恶者多不胜数。 被异能者摧毁的公共设施不计其数,学校、小区、餐厅、写字楼、政府…… 强大的能力滋养着压抑多年的恶念,漫长的囚禁并没有将他们改造成功,一身囚服之下藏着病态扭曲的心理,以及对世界的不满。 在混乱的秩序和丧尸的阻拦下,即便有军队和正规异能者组织的强力镇压,这样的炼狱也依旧维持了两年。 之后人类慢慢步入正轨,国家开始召集异能者组成军队抵抗丧尸,同时为普通人建立避难所,无条件收容所有公民,为他们提供工作岗位和生活物资,尽可能地让所有人都能活下去。 但并不是每个城市都能顺利建起避难所,有的城市在一开始就失去了政府和军队,所以异能者开始自行组建基地。 后来避难所不断扩建,也更名为基地。 现在由政府组建的基地共有四个,分别是曙光基地、建设基地、文明基地和希望基地。 其余由异能者自行组建的基地就更多了,不过平均寿命都不长,成百上千的基地中真正发展起来的就那么几个,光明基地在其中甚至是佼佼者。 距离光明基地最近的官方基地是隔壁市的希望基地,那里有军队驻扎,有政府管理,有秩序也有法律,正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 那里的生活平淡安稳,普通人不会频繁接触丧尸,所以很适合司异生活。 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应该会让司异感到幸福吧。 离开基地后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越野车行驶在雨中,撞碎空中的雨滴,也将拦路的丧尸悉数撞飞。 现在的道路上什么破烂都有,倒塌的大厦附近有满地落石和张牙舞爪的钢筋,还有不明显的碎玻璃和破烂的金属制品,每一样都是轮胎的天敌。 那些土系异能者将道路搞得坑坑洼洼,满是裂纹,如果不小心开进去,那车就彻底废了。 还有断路。 他们要出城去隔壁市,所以选择了路程更近的环城路,这样一来能避开丧尸聚集的城市和一片废墟的市中心,但是楚桓天没想到,环城路断了。 在他们的车前方有一个三四米的深坑,长度五米左右。 右侧高楼林立,左侧是一个山坡,路边插着一块自己模糊的指示牌,上面画了条从山坡往上的路,是个什么村子。 但是变道的路口在深坑的另一端,他们这边只有看不到顶的山坡。 除非他们的车会飞,否则过不去。 深坑里堆了很多丧尸,有死有活,活着的还在努力攀着边缘往上爬,爬个一米左右就会摔下去,然后继续往上爬。 应该是有人在这里被一堆丧尸追逐,所以用异能挖了个陷阱逃命。 司异也跟着下车,走到楚桓天身边看了一会儿大坑说:“走吧,我们变道。真可惜,这条路前面几百米处就有一个加油站。” 楚桓天却说:“这里没有丧尸,我们在这儿歇会儿。你把复合弩拿出来玩一会儿,对着坑里的丧尸练练准头,我去周围搜寻物资。” “好,你注意安全,早点回来。” 将长长留下来陪司异练习,楚桓天背着个空书包钻进右侧的高楼里。 这些高楼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墙壁上干干净净的,没有四处飞溅的血迹,也没有挂在窗户上的尸体,或许里面还有残留的物资。 他们的位置在高楼的背后,要绕很长的路才能去往入口处,楚桓天不想绕路,就直接用藤蔓挂着窗户开始往上爬,湿漉漉的墙面没有影响他的灵活性,他像一株藤蔓,顽强地攀附在墙壁上。 雨下个不停,司异在车里翻了件雨衣穿着,然后搬了把折叠凳子在深坑旁边练习使用复合弩,长长将自己长成一朵蘑菇的样子,立在一旁给他挡雨。 司异不知道楚桓天已经知道了他的秘密,所以他一直以女生的身份待在楚桓天身边,从仓库里拿衣服的时候选的也是比较中性的款式。 原本离开了基地他就打算将自己的真实性别告诉对方,但是他犹豫了,因为他不知道楚桓天带着他的理由是什么,万一就是因为他是“女性”呢。 司异不敢赌,他只能继续装下去。 去往希望基地只需要几天的路程,他只要再装几天就行了,到时候就算楚桓天扔下他,他也能活下去。 因为这个原因,他今天选衣服的时候拿了很多风格中性的衣服,还选了几顶帽子遮短发,免得楚桓天看着看着就开始怀疑他的性别。 司异里面穿了一件黑色长袖,外面套着不规则的深棕色毛衣,毛衣很长盖住了屁股,下面是一条宽松的黑色阔腿裤,一副很中性的打扮。 棕色的渔夫帽上面有一个丑萌丑萌的滴胶土豆,耳朵上戴着一对圆圈耳钉,是醋酸豹纹的款式,这样一来就多了一些比较女性的特征,毕竟男性很少会戴这两种饰品。 就在司异独自练习的时候,一支车队正朝着他们的方向驶来。 这支车队里有三辆炫酷的改装车,后面还跟着两辆装有物资的货车。 货车的车斗里坐着十几个抱着枪械的壮汉,他们背脊挺直,枪口向下,气势逼人。 为首的车辆里坐着三男一女,坐在副驾驶的男人手里拿着个对讲机,看见前方的车辆后就对着对讲机说:“所有车辆立刻减速停车,前方停着一辆越野车,等我下去查看情况后再行通知。” 对讲机里传来一道带着笑意的调侃声,“宋承你真行啊,有点领队的样子,宋伯伯看见你这样得乐疯。”是年轻男性的声音,带着不太明显的北方口音。 中途又有别的声音加进来,同样是带着笑意调侃的男声:“什么破车啊要我们宋少爷亲自下去看。无缘无故停在大路上,车主怕是早就变成丧尸了,要我说啊,直接撞过去!正好看看老宋你改装的车牛不牛。” 宋承笑着骂了他们一句,然后将外套的帽子戴上就下车出去了。 司异和长长玩得正开心,他将箭矢射出去,不管有没有射中,长长都会伸着藤蔓去将箭矢捡回来,然后卷着箭矢用雨水洗干净再递给他。 他只取了三支箭矢出来,已经跟长长玩了半个小时了。 他的准头越来越好,现在已经能射中丧尸的头了,只是没办法每次都射中额头让丧尸死亡。 长长也不光捡箭矢,它还会在深坑里摸尸,好几根枝茎在深坑里忙活着,掏出晶核冲洗干净放在一旁,堆出一座十厘米的三角形小山。 “你好,请问你是异能者吗?” 司异转头去看,在间隔四米的距离外站着一个高大的男人,他不知站在那儿看了多久,盖住头脸的帽檐正往下滴着水,水珠滚动在防水面料上,滴滴答答地往下落。 男人身上的衣服裤子都是防水面料,成色很新,脚上穿着一双棕黄红的登山靴,手里拿着一个对讲机,耳朵里还塞着耳麦。 身形高大健硕,手掌和露出来的皮肤没有明显伤痕,表情自然,说话流利,是个正常人。 “我不是异能者,但我的同伴是,他去那边的高楼里搜寻物资了。”司异说道。 他没有动,照样坐在自己的折叠凳子上,长长感受到外来者,将那些摸尸的枝茎收回,圈在司异周围形成半个笼子。 它胆小没用,不敢主动攻击,所以要将司异藏起来。 那男人上前了几步,笑着说:“我叫宋承,末世来临的时候我和一群朋友在这里的山里露营,随后和家里人失去联络,一直到现在才联系上。家中长辈在希望基地任职,我们这次就是去往那里,你们要同行吗?” 司异看不懂,这人一上来就自报家门,是什么意思? 他邀请陌生人同行,不怕遇到心怀鬼胎的人吗? 被困在山里五年还这么精神健壮,他们一定拥有非常多的存粮。 司异之前和队伍在末世游荡过好几年,所以他知道人心险恶,宋承这样抱着存粮出现的人会成为所有人关注的目标,简称“肥羊”。 不过…… 他可能是“肥羊”,也可能是猎手。 司异转过头继续练习复合弩,语气冷淡地说:“我没办法给你答复,得等我同伴回来。” “没关系,不着急。我们今天一直忙着赶路没有吃饭,现在正好停下来休整,你呢?你要跟我们一起吃点吗?我们的存粮很富裕。”宋承大方邀请,那双眼睛黏在司异脸上没有离开过。 雨幕挡住了他灼热的目光,司异没有察觉到。 “不用了,我们也还有食物。” “好吧,我们的车队就在后面,如果有需要,你可以随时过来找我。” 宋承说完就离开了,临走前朝着高楼那边看了一眼。 只有两个人的队伍,其中一个人还是普通人,那个异能者一定很强。 第12章 宋承走远后对讲机就发出一阵“哎哟哎哟”的声音,传出来好几道说话声,有男有女,每个人的语气都是调侃嘲笑。 “宋承你神经啊,竟然主动邀请人过来吃饭,怎么着,是个女的?” 宋承应了一声,带着笑意说道:“女的,好看。” “哎哟哎哟,好看~”对讲机那端传来怪模怪样的模仿声。 宋承掩饰性地咳嗽一声,然后将两人的情况说了,还表达了自己想和他们一起走的想法。 “老宋,真没出息啊,就看了一眼而已。” 宋承没回答,回到车上用干毛巾擦了擦就安排停车休整,让大家准备吃饭。 待在后面那两辆车里叽叽喳喳的男人跑出来了,没个正形儿地走到宋承面前,说是要去看他一见钟情的对象,惹得宋承拎着他们的领子往里面灌雨水。 和宋承一辆车的女生下车后扎好头发,朝着前面那辆越野车走去,其余人看着她离开的方向,面带深意地看向宋承,嘻嘻哈哈地打趣:“哟,前嫂子亲自打探敌情去了,老宋你慌不慌?” 宋承耸肩,无所谓地说道:“我和她分手一年了。” “知道知道,不就是分手后还保持着睡眠关系的前任嘛,多正常啊,那深山老林的,没个女朋友谁活得下去。” 宋承笑着踹了他一脚,倒是没有反驳,他们确实保持着床伴的关系。正如损友所说,他们在山里的别墅待了五年,周围来来去去就是那几个人,要是没个女人早就疯了。 他们没干出交换伴侣的事情就不错了。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末世(十) 一个穿着防水套装的女人出现在司异旁边,她头上戴着一顶黑色鸭舌帽,耳朵上挂着银色小圈耳环,黑色短发在脑后扎了个小揪揪,脸上的表情又冷又酷。 她和司异很相似,同样清瘦高挑的身形,长着一双风流含情的漂亮眼睛,脸上的表情都是淡淡的,一副对什么都兴致缺缺的模样。 只是她的长相明艳大气,司异的长相则有些雌雄难辨的英气。 女人走到司异身边,站在长长编织的蘑菇伞下躲雨,从口袋里掏出烟盒,点燃后放进嘴里叼着,漫不经心地问:“你一个人吗?” 她身上的衣服和宋承的是同一个牌子,他们是同伴。 司异握紧手中的复合弩,“我同伴在大楼里搜寻物资。” 女人点了点头,吐出一口烟圈后姿态懒散地靠在车头上,接着问道:“是你的伴侣吗?” 司异抿唇,摇头,反问她:“你有事儿吗?” 女人站在原地没有立刻说话,她深深地吸了好几口烟,将烟抽完一半后扔在地上踩灭,有些自嘲地说:“我是宋承的前女友,现在怀着他的孩子。如果你之后接受了他,我希望我们可以和平共处,只要到了希望基地,我会跟他老死不相往来。” 司异一头雾水地看着她,皱着脸不解地说:“我不会的,我和他又不认识。” 女人笑了一声,语气很是感慨地说道:“我也曾和你身处同一处境,那时候的我也是这么想的,我不会和他扯上关系。不过宋承这人有毛病,想要什么就会不择手段地去抢,还惯会装模作样,演出来的样子还是挺人模狗样的。” “我不会的。”司异再次说。 即便他和这个女人有着相似的开头,但也仅仅只是开头,他和宋承不会有任何过程发生。 女人却说:“我在乎的不是你会不会答应,我在意的是我的命。我是个普通人,不跟着宋承我就回不了家了,他这人冷血得很,要是新欢觉得我的存在膈应,他会毫不犹豫地丢下我。我还怀着一个孩子,死亡率比其他人更高。” “我觉得我们都是女生,你应该能理解我。我只是想活着回家,家里还有人在等着我。” 司异“嗯”了一声,对她的处境有些感同身受。 之前他在基地也是一样的,只是想活着,仅此而已。 司异说:“你怀孕了,不要抽烟。” 女人跟他说:“没有任何人期待这个孩子出生,我们做了安全措施,但还是怀了。好在他来得晚,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光明基地将他打掉。这世界烂成这样,谁要生孩子啊。” 司异没有说话,他无法共情女性对生育的态度和情绪,所以选择沉默。 在这种时候,另一个性别说出的所有话,无论是附和还是反驳,都没有任何意义,因为男女之间的生育差别,导致男性永远无法共情女性。 真正的共情,是需要一些感同身受的经历来支撑的,并不是见过听过就能领悟的感受。 “喏,分你一个很好吃的面包。” 女人从口袋里拿出两袋面包,仔细看了一眼有效期,将有效期内的那一个递给司异,自己吃过期的。 她真的不在乎那个孩子。 司异没有直接吃,他把面包装进口袋里留着。 这个面包看起来就很好吃,拆开后奶香浓郁,并不是那种糖精的味道,他想留着等楚桓天回来一起吃。 “我走了,你一个人待在这儿小心点,最好还是回车里去。对了,如果什么时候你后悔了,选择踏进宋承的圈套,我也不会笑话你的,因为这个破烂的世界,想要好好活着真的太难了。” 女人朝他挥了挥手,慢慢走远。 宋承对司异有意思,但他不在意司异的安危。 女人觉得司异的存在可能会威胁自己的地位,但她担心司异的安危。 人就是这么奇怪的生物,不同的环境、处境、身份,都会影响一个人的行为。 司异照样坐在原地练习,直到手臂发酸才带着长长回车里。长长将晶核全部搂上,上车后排列整齐地摆在挡风玻璃下面。 雨声淅沥,安静凉爽,一夜未睡的司异靠在车里困意渐浓,在闭上眼睛的那一刻彻底陷入沉睡。 直到他被长长戳醒,才迷迷糊糊地看见楚桓天背着书包冒着雨走回来,浑身湿漉漉的,头发贴在脸上,不停往下滴水。 司异突然很想去和那个女人交换一套防水的衣服。 楚桓天将背包塞进后备箱,然后看了一眼跟在后面的车队,他的目光隔着改装车的挡风玻璃和宋承对上,两秒后,两人面无表情地将目光移开。 楚桓天一上车就被白色浴巾包住脑袋,司异给他擦着头发说:“我们吃点东西就走?” “嗯。得绕路从城里走,但是城里丧尸多,受损道路也不少,不知道要花费多长时间才能出城,先去找加油站,存点汽油和备胎。” 擦完头发后楚桓天将衣服裤子脱下,用毛巾草草擦干身体就套上了干净的衣服裤子。 他的动作十分迅速,司异猝不及防地看光了这具年轻的身体,修长的四肢,带着伤痕的薄肌,形状分明的腹肌和…… 司异脸有点红,小声嘟囔着:“你怎么在车里脱衣服?” 楚桓天没理解他的意思,大大咧咧地说:“没事儿,虽然空间有点小,但也能伸展开,换衣服不麻烦。你要换衣服也可以,把座椅往后调调就行,你会调吗?” 他说着就想上手教司异调座椅,司异连忙拦住他的手,面红耳赤地说:“我会我会,我不换衣服。” “行,吃点东西吧,下次再停车就是晚上了。” 他完全不懂。 司异笑了一声,无奈地想,楚桓天才十八岁,他能懂什么啊。 末世来临的时候他才十三岁,还是个上初一的小鬼头。 司异并不知道,他身边这个楚桓天连小学都没上过。 他小小年纪就成了乞丐,十多岁就在基地供水中心打工,为了活下去日夜操劳,确实不懂情爱和欲望。 司异给他分了面包,看他吃得高兴还把自己那块儿递给他。 楚桓天说什么也不肯要,故意冷着脸训斥他:“自己吃自己的,不准推来推去。” 司异趁他说话的工夫将面包塞进他嘴里,笑容灿烂地说:“我不爱吃甜的,你吃吧。我要是想吃早就自己吃了,留不到现在。” 面包其实不甜,只有浓郁的奶香味,嚼着嚼着才能尝出淡淡的甜味。 入口松软,比那些干巴巴的面包好吃多了。 楚桓天又不是傻子,怎么会看不出来他的口是心非。 司异要是真的不想吃,就不会一直装在口袋里,也不会将面包分成两半。 还没巴掌大的面包,一人吃三五个都不见得能饱,根本没必要分成两半。 再说了,现在是末世,挨饿已经是普遍现象了,哪还会有人挑食啊。 他想把好东西留着一起吃,楚桓天知道。 把没沾到嘴巴的那些撕下来喂到司异嘴边,“吃吧,留了这么久,至少要尝个味道,不然多遗憾。” 司异吃了那块面包,然后就开始笑,楚桓天也跟着他笑。 车里的氛围变得有些奇怪,他们不敢去看对方的脸。 第13章 害怕从对方的眼睛里看见仓皇无措的自己,那个陌生的自己被困在一双清澈的眼睛里,却自愿留在那儿。 他们昨天才认识。 司异狼狈地低下头,将变回原形的长长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一副很忙碌的样子。 十八岁的少年不懂,但是他懂。暧昧的氛围,闪躲的眼神,极力避开的呼吸,想要靠近的身体…… 他觉得难堪极了,对一直帮助自己的少年有了越界的好感,这是受益者的得寸进尺,是看见强大后想要攀附的贪婪,是从贪欲中生长出的不纯粹的爱。 楚桓天也觉得自己不对劲,从看见司异的第一眼就开始不对劲。 一切都是因为那双眼睛,司异的眼睛仿佛带着魔力,总让他忍不住看过去,然后沉进他的眼底,感受他的痛苦与挣扎。 他呼唤001,询问这种“不对劲”的来源,但001不知道,它只能确定地说司异没有异能。 真怪。 001:“不用太在意,等任务结束后就会恢复正常。你的世界里没有司异,就不会觉得‘不对劲’了。” 楚桓天:“应该吧。” 之后五天一直是小雨,断断续续地下着,每次雨停的时间不超过一个小时。 道路损坏严重,除了清理丧尸还要清理道路,每天晚上他们都打着车灯清理。 司异体力不如楚桓天,每次都提前上车休息,他也不睡觉,就趴在窗户上用复合弩射杀丧尸,长长跟他打配合,负责摸尸挖晶核。 周围的丧尸并不多,他们也不喜欢雨水。在雨中,丧尸的听觉和嗅觉都会受到影响,所以很多丧尸都等在附近的楼房里“守株待兔”。 清理完丧尸后,司异就趴在车窗上看着楚桓天的动作昏昏欲睡。 天地间黑暗寂静,唯有雨声嘈嘈,远方不时传来轰鸣的雷声,闪电的白光在夜幕中一闪而过,目之所及全是高楼大厦,暗色的城市缩影中,再无一盏灯火亮起。 遍地都是残垣断壁,远处的大厦塌了一半,裸露的钢筋像黑暗中狰狞的野兽。 雨一直下,淅淅沥沥连成浑浊的雨幕,欲盖弥彰地遮掩着远方的残破和荒凉。 唯一的光源是越野车的车灯,在被车灯照亮的方寸间,雨滴变得清晰,不断落在穿着背心的少年身上,那些雨滴在他身上绽开,变成一层细密的白色水雾将他圈起。 黑色背心被雨水不断冲刷,紧紧贴在他的身上。 结实的臂膀,明显的腹肌,弯腰时窄窄一道的腰腹,用力时手臂上鼓起的青筋……在残败的背景中,他性感得不可思议。 美好的躯体虚化了他的年龄,荷尔蒙在雨中迸发,他是站在破败中的英雄。 司异抵抗着困意不肯闭眼,就那么直勾勾地盯着楚桓天,但是困意来袭,脑子已经迷糊了,只有眼睛还半睁不睁地看向楚桓天的方向。 每每这种时候,他都会有些恍惚,好像世界上只剩下他和楚桓天。 拦路的石块和杂物已经清理干净,他们的目的地是前面的加油站。 他们已经在车上待了五天,白天夜晚都在赶路,不是在开车就是在清理道路,每天睡眠时间只有两三个小时,所以楚桓天计划着在加油站休整两天,煮点热乎的汤喝,然后让司异好好睡一觉。 他从小就混迹末世,身体素质比司异好很多,一天睡两三个小时并不会对他造成什么影响,但是司异不一样,睡眠不足让他眼下出现了明显的黑眼圈,精神也不太集中,他需要好好休息。 楚桓天上车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他双手扶着司异的身子让他靠在座椅上休息,然后把车窗关了开着暖气吹一吹。 雨下个不停,天气越来越冷,每天都是直线降温,司异已经开始穿羽绒服了。 到达加油站的时候天刚大亮,远方又开始起雾。 这几天都是这样,一旦天亮就开始起雾,到处白茫茫一片,能见度很低,车速也不能太快,而且下车清理道路的时候要提高警惕,有的丧尸会藏在浓雾里偷袭。 夜里大雾会散,但是雨势比白天大,还有雷电声,吵得人惶惶不安,难以入睡。 今天的雾比前几天都浓,是灰蒙蒙的颜色,散发着丧尸身上的腐臭味,风也大,吹来阵阵腥臭。置身雾里被风吹着,感觉就像和腐烂度很高的丧尸跳贴面舞。 楚桓天刚下车就发现加油站的房子里已经有人了,而且人数还不少,他站在外面能听见里面嘈杂的说话声。 末世没有什么先来后到的规矩,要么大家共享,要么看谁拳头硬。 很巧,他的拳头很硬。 司异冻得瑟瑟发抖,楚桓天却只加了一件风衣外套,还是短款的。 他帮司异把围巾塞进羽绒服里,又拿了一条围巾给他围口鼻,把人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后才让他下车。 司异下车后也听见了屋里传来的动静,他被裹得圆滚滚的,活动有些受限,就站在原地瓮声瓮气地问楚桓天:“里面有人了,我们还进去吗?”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末世(十一) “咚—咚—咚—咚—咚—” 楚桓天还没回答,加油站的顶棚上就开始“咚咚”响,下冰雹了。 包裹着杂质的冰雹接连落下,雨越下越大,短短几分钟就转变为暴雨,外头的景象已经完全看不清了,厚重的雨幕将惨败的城市吞噬,入目全是浑浊的雨水。 “走吧,先去看看再说。” 他拉着司异冰冷僵硬的手往里走,这样的天气,待在外面更危险。 末世来临后,比丧尸更可怕的是接踵而至的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暴雨、极寒、暴风雪、冰雹、水患、旱灾、极暑、飓风、极昼、长夜…… 在楚桓天经历的末世里,这颗星球早已失去了四季,不同的极端天气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丧尸感染只是末世的其中一种灾害,威胁性甚至不如极寒。 与极寒搭配出现的是暴风雪和长夜,长夜阶段要经历一百个小时左右才会等到一次日出,日出后的天亮只有五个小时。 在长夜里,寒冷和黑暗会成为蚕食理智的怪物,数不清的人死在天亮前夕。他们没有生病,也没有挨饿,但就是死了。 楚桓天站在窗户外往里面看,里面待着四个人,看装扮应该是一支队伍,但他们之间的氛围很微妙,正在发生矛盾。 有人怒气冲冲喋喋不休,有人沉默以对闭眼假睡,有人劝和调停两边受罪,有人冷眼旁观置身事外。 “今天被抛弃的是老王,明天就是我们!你组建队伍的时候怎么说的?你说过不抛弃不放弃!你说过我们是一家人,会一起迎来新的希望!” “方曈!你别装睡,说话啊!为什么不救老王,为什么!” 发火的年轻男人声嘶力竭地质问着装睡的青年,他衣着单薄,手上有明显的冻伤,被队友逃避问题的态度气得面红耳赤。 装睡的青年有一副好相貌,他腰间系着一条皮带,上面挂着一个装手枪的皮套。个高腿长,略长的短发遮住了部分眉眼,只露出高挺的鼻梁和干裂的嘴唇。 劝和的是个微胖的中年男人,他急得满头大汗,但是两边都不愿意搭理他。发火的青年一挥手就将他甩在一旁,装睡的人也没有睁眼看过他的狼狈。 冷眼旁观的是位面色冷漠的女生,她留着一头短发,穿着黑色的作战服,腰间同样有一条挂着枪的皮带。 在她身后堆着四个老旧的背包,她保持着半卧位躺在背包上,左手把玩着一把军用排障刀,抬眼懒洋洋地看着那个发火的青年。 他们都穿得不多,应该全部是异能者。 这样全部由异能者组成的小队在末世里十分常见,虽然是同类,但异能者轻视普通人,不愿意接纳普通人已经成为常态。 四个人中间有一团火,即便没有燃烧物火势也很大,是屋里唯一的光源,照亮了四个人各不相同的脸色。 那是火系异能者的火焰,不需要燃烧物,想在哪儿点就在哪儿点,出门在外很是方便。 楚桓天拉着司异进屋,进门后冷风灌进来,火焰晃动一下,并没有被吹灭。 四个人不约而同地抬头看他们,眼神中带着警惕,他们慢慢朝着火堆靠拢,将唯一的女生护在最里面。有人将手放在枪套上,有人握紧了手中的武器。 那女生抬眼盯着司异看,看了一会儿才将目光移到楚桓天的脸上。 司异穿得厚实,一看就是身体羸弱的普通人,而楚桓天的穿着像异能者。 只有两个人,一个异能者一个普通人,这样的组合怎么看都觉得奇怪。 恶劣的生存环境下游荡着无处不在的丧尸,即便是异能者也很少单独行动,更何况再带个普通人。 楚桓天转身关门,拉着司异去另一侧的角落里待着,正对着窗户,能看见他们停在外面的越野车。 他从背包里取出防水布铺在潮湿的地面,又拿出司异的折叠凳子给他坐,自己就盘腿坐在防水布上,用一个破铁盆准备烧火,铁盆和木板都是在外面捡的,加油站有遮挡的顶棚,所以没有被淋湿。 第14章 这鬼天气,想找点干柴难如登天,所以火系异能者就成了香饽饽。 不管是寒冷还是黑暗,火系异能者的作用都很大。 才下车几分钟,司异就被冻得手脚冰冷麻木,僵硬得难以控制,他浑身都是冷的,即便裹着厚厚的羽绒服也没用。 在室内待了一会儿,楚桓天的火还没生起来,司异就感觉双手变得灼热发麻,他用指甲掐了一下,即便掐破皮也没有感觉,他的触感在减弱。 司异搓着手,祈祷着千万不要冻伤,冻伤后使用复合弩会受限,他就彻底没用了。 “怎么了?” 楚桓天把火生起来,拉着他的手去烤火,感觉不对劲后皱着眉摸了摸他的脖颈和耳朵。 明明穿得那么厚,但司异身上都是冷的,脖颈稍微有些暖意,但是耳朵冰凉,被围巾裹着的脸颊也是凉的。 司异微微颤抖,勉强地挤出一个笑:“我从小在这里长大,我们这儿的冬天都不算冷,最低也就七八度,所以我可能不太抗冻。” 楚桓天却觉得不是,就算再不抗冻,也不至于待在室内还被冻得发抖。而且清理道路的工作司异也在做,他的身体没那么差。 他从背包里拿出匕首划开司异身上的衣服,从里面抓出一把填充物,是团在一起的白色丝质物,摊在手里不会散开,用嘴吹也吹不飞。 这衣服不是羽绒的。 楚桓天黑着脸骂了一句脏话,随后立马将火盆推到司异面前让他烤,自己则去车里给司异找衣服穿。 他就说怎么这么奇怪,司异单穿着毛衣和雨衣清理道路的时候热得满头大汗,结果上车后穿着外套反倒冻得发抖。 楚桓天拎着两件羽绒服进来让司异试穿,“我摸着这两件暖和,你试试,如果不行我们就回车上待着,你吹着暖气会舒服点。” 司异换了衣服后终于暖和了一点,他缩在楚桓天身边说:“好了,我不冷了。” “嗯,不冷就行。”楚桓天说着将那件划破的羽绒服扔出去,没忍住又骂了一声,“什么破玩意儿。” 温度一直在降,001每天都会实时播报,今天的温度只有零下七度,对于这个省份来说已经是前所未有的低温了。 而且降温还在持续,如果司异一直穿着那个不保暖的破羽绒服,冻伤都是小事,就怕睡着后被冻死。 楚桓天虽然年纪小,但细心可靠,做事妥帖,司异总是下意识地依赖他。楚桓天也自觉承担着保护者和照顾者的角色,将他护得很好。 时间长了,两人也越来越默契,就在司异觉得他们会一直这么互相扶持着走下去的时候,楚桓天说了一句话。 “你这么怕冷,以后要自己注意点,我不会永远在你身边帮你打点这些。” 破铁盆里的火苗晃动着,司异被这句话击中,如一盆冷水浇在他身上,让他瞬间回到现实。 曾经的不安和惶恐再次席卷,顷刻间击溃了他自我催眠的美好想象。 思绪回到正轨,让他再一次看清现实。 现实就是,他和楚桓天不是同路人。 就算他们去了同一座基地,就算他们住在隔壁,也终究是走在两条路上的人。 他是普通人,楚桓天是异能者。 有了楚桓天的庇护,他才可以待在深坑前舒舒服服地练习复合弩,才可以趴在车窗上悠闲地看着他清理道路,才可以在这么多人的屋子里专心烤火,等着楚桓天去帮他找衣服穿。 这一切都是因为楚桓天的庇护,而非他司异的本事。 没了楚桓天,他就是基地里最底层的普通人,拥有安稳的工作和生活,但是踏出基地的机会少之又少,身边更不会出现异能者。 司异抿着唇,无法控制地生出一些别的心思。 楚桓天年纪小,不懂情爱,如果…… 不行。 司异连忙止住思绪,将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抛开。 如果楚桓天是个人渣,感情和□□关系都绑不住他。 如果这些能够绑住他,就代表他是个有道德感的好人。 这个好人是他的救命恩人,带着他千里迢迢寻找可以居住的基地,这样的人,那些污秽的想法都是对他的侮辱。 楚桓天年轻、强大、英俊、善良,他的前途一片光明,他的未来拥有无限种可能,他有大把的时间去感受爱情和友情,最后选择合适的伴侣共度一生。 他不该在不懂爱情的年纪,被人恩将仇报算计真心。 他的爱情应该是璀璨明亮,肆意洒脱的,而不是小屋里巴掌大的火苗,晃动着感觉随时都会熄灭。 司异从来不觉得普通人应该自卑,他们自食其力,靠工作获得微薄的酬劳换取生活物资,没有侵害任何人的利益,所以他不觉得自己低人一等。 但其他人并不会这么想,那些异能者用眼神、语言、态度,将他们困在深坑里,强迫他们抬头仰视异能者。 就像今天那个深坑,只是被困在里面的是数不清的普通人。 司异问楚桓天:“我们去到基地后,你就要离开了吗?” 楚桓天脸上带着笑,开玩笑一样说道:“也不一定。我离开的前提条件是你感到幸福,如果你一直都不幸福,我就会一直留下。” 司异垂着头,苦笑着说,“好,我会赶快幸福的。” 楚桓天脸上的笑意淡了。 他拨弄着铁盆里的火,将那团火戳得奄奄一息,还是没忍住问道:“你希望我早点离开?现在这样不好吗?” “好啊。” 还没等楚桓天笑出来,司异就接着说,“既然离开是注定的,那早一点晚一点都没区别。早点离开就能将时间花费在别的事情上,不是更好吗?” 楚桓天皱着眉没答话,突然站起来说:“我去车里拿吃的。” 背包里就有吃的,但是两个人谁也没说。 001:“你怎么把任务告诉他了?” 越野车的后备箱被打开,楚桓天坐在边缘处透过模糊的玻璃窗看呆坐着一动不动的司异,他蜷缩着将自己挤在墙角,羽绒服的大帽子遮住了脸上的表情。 明明挺高的个子,缩成一团可怜巴巴的。 楚桓天:“说了就说了,他又不信。” 001:“你在生气吗?为什么?” 楚桓天:“我没有啊,我生气干什么。他说得对,既然离开是注定的,那么早一点晚一点都没区别,早点回去更好,那边还有个丧尸王等着我呢。” 001:“是的。” 楚桓天:“我离开后,你还会跟着他吗?” 001:“不会。我要去往下一个世界,让另一个主角感到幸福。” 楚桓天急了,“要是你也走了,他再被人欺负怎么办?” 001:“我的工作已经结束,后续情节与我无关。如果你实在不放心,可以给他找个伴侣。” 楚桓天气闷地将车后盖狠狠砸下,一脸不爽地说:“找个楚啸来虐待他吗?我疯了吧。” 001:“楚啸已经死了。” 楚桓天冷哼一声,“你怎么知道下一个人不会是楚啸?我说的楚啸不是一个特定的人,而是一个类似的群体。” 001不吱声了,它觉得执行者在没事找事,继续跟他交谈只是浪费时间。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末世(十二) 天色渐暗的时候,宋承他们一行人来到了加油站。 这里是出城前的最后一个加油站,只要是出城都会路过这里,再加上天气原因,他们会停下来也情有可原。 巧合的是两对人选择了不同的路,却在相似的时间遇上,怎么看都觉得不太寻常。 他们人多,一共二十人。三男三女,再加上十四个抱着枪的壮汉。 包括宋承在内的六个年轻人穿着深色防水服,三男三女,正好是三对情侣,女生都长得很漂亮,几天前和司异交谈过的女生也在里面。 那十四个抱着枪的壮汉穿着黑色作战服,进屋后四个人围成一个圈,将六个年轻人护在中间。其余十个人在屋里转了一圈就出去了,守在门口防止丧尸来袭。 宋承他们在地上铺了一块巨大的防水垫,占了屋子二分之一的位置,但是四人小队挨得很近,楚桓天和司异又待在角落里,所以没有干扰到他们圈出来的地盘。 随后就是架锅煮饭,乱七八糟的厨具和生活用品带了一堆,宋承和两个女生在煮饭,另外两个男生出去外面抽烟,那个短发女生靠在一旁睡觉。 那个女生面色苍白,肉眼可见的憔悴虚弱,司异担心她出事,就多看了几眼。 而宋承正好看过来,双目相对,宋晨对着他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指了指小锅里冒着热气的汤,无声地询问他要不要吃点热乎的。 司异刚想摇头,眼睛就被蒙住了。 楚桓天捂着他的眼,将他的头往一旁揽,直到靠在宽厚的肩膀上,才松开手冷言冷语地说:“闭着眼睛睡一会儿,眼睛别乱看。” 第15章 “好。” 司异很快就睡着了,他的呼吸声很轻,规律地打在楚桓天的耳朵上。 楚桓天侧过身子,将司异的头轻轻挪到自己的下巴旁边,让他靠在自己怀里睡,又将旁边的毛毯扯过来裹在他身上,只露出眼睛和鼻子,最后用双手抱着他,将毛毯紧紧压在他身上。 他脸色不善地看向对面,和宋承目光相接时,眼里带着浓浓的戾气。 宋承脸上挂着一副皮笑肉不笑的表情,看过来的眼神阴冷狠毒,嘴角勾起的弧度是承载恶意的温床,他直白地对楚桓天表露恶意,根本不在乎他异能者的身份。 楚桓天对他的厌恶几乎化为实质,他觉得宋晨看向司异的目光恶心极了,让他生出了很多阴暗的想法。 或许他还不明白什么是爱,但对司异,他有强烈的占有欲,不管对方是不是楚啸那种混蛋,他都抗拒对方接近司异。因为原著小说的存在,出现在司异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怀着不可告人的意图,所以楚桓天变得疑神疑鬼。 这种疑神疑鬼,更像是临别前不放心所引起的焦虑。 屋子里的气氛很胶着,看似是三队毫不相关的人,实际上各有各的心思,每个人都在暗中观察其他人。 就在这时,001又弹出了一些晦气的剧情。 【前方就是希望基地,门口有十几名扛枪的士兵驻守,他们表情严肃,秩序井然,执勤期间完全没有出现交头接耳的现象,比他们之前的基地正规很多。里面的居民精气神也好,三五成群聚在一起有说有笑的。】 【基地里有一面高高飘扬的红色国旗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末世来临之后,他们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国旗了,都快忘了他们还可以依靠国家。在经历无数天灾后,他们艰难地来到这里,再次看见鲜红的国旗,那一瞬间,他们感受到了回家的温暖。】 【异能者在基地里进进出出,他们脖子上挂着身份卡,进出时只需要通过一道检测门就能扫描出身上是否有伤痕,是否携带丧尸病毒和违禁品。这些都是末世后才研发出来的设备,截止目前只有官方基地配置了。】 【楚啸带着人排队等待进入基地,这时候基地里正好有一队人出来,两方遇见,为首的年轻人站在楚啸面前挑眉问道:“这是你们的人?”】 【楚啸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是司异。】 【经过长途跋涉,身体羸弱的司异瘦了很多,他的黑发长到了肩膀下,用一根发黄的白色皮筋随意扎着。上身穿着一件在末世里很罕见的白色毛衣,毛衣洁白宽松,遮住了他过于平坦的上半身,里面搭了一条鲜艳的红色长裙,长裙侧面开衩,露出笔直修长的大腿,腿肉白腻细嫩,留着青紫的掐痕。】 【他安静地站在楚啸身旁,面无表情、苍白羸弱、置若罔闻,像一尊精致漂亮的人偶,麻木、冷漠。他的右手被铐在楚啸的左手上,手腕上被磨出一道鲜红的痕迹,像是神明系在他腕上的红线,将他和厄运绑在一起。左手抱着一个圆肚子的玻璃罐,里面装着一团小小的火焰,那是楚啸给他做的取暖器,是来自敌人的恩赐。他的眉眼间萦绕着绝望和哀愁,那些情绪让他漂亮得不可思议,过于消瘦的脸也不再是缺点,而是盛装情绪的绝美瓷器。】 【一路上做的生意多了,楚啸一眼就看出了男人的意动。他不着痕迹地打量着男人,衣服是崭新的,腰间别着枪,外套口袋里装着一盒名贵的烟,身后跟着一队抱着枪的壮汉,一看就是少爷出游的派头。楚啸心里有数了,他已经为这次的买卖估好了价格。】 【他掐着司异的下颌将那张脸送到男人面前,意味深长地说:“他是我的人。不过,他是个爱穿女装的男人,不管在哪里都玩得开,乖得很,你要是感兴趣,咱们约个时间聊聊。”】 【男人给楚啸递了张纸,上面写着地址,他说:“我叫宋承,今晚七点,把人送到我家去。”说完后他在司异腰上下狠手掐了一把,司异疼得瑟缩了一下,随后那双眼看过来,眼里带着宋承看不懂的情绪。他更兴奋了,摸着司异的脸说:“别这么看我,你的眼神让我想要吃了你。”】 【宋承离开后,有一对年轻男女凑过来,那个男生跟楚啸说:“你最好不要把同伴交给宋承,他是个精神病,有虐待癖,不仅会用鞭子蜡烛那些鬼东西,还会咬人,上次有个女人就被他咬到动脉失血死了。”他身旁的女生一脸冷漠,冷冰冰地说:“程远,你跟他说这些没用,他就是个卖人的畜生。”】 【“你什么意思!”楚啸暴怒,看向女生的眼神十分瘆人。女生抬手间一条火龙从天际冲下来,在接触到他们的那一瞬间消散,她看着愣在原地的楚啸,出言讽刺道:“在这里,你最好夹着尾巴做人,否则,我会砍了你的尾巴。我叫庄懿,你可以去基地里打听打听,我这人脾气不好。”】 【“你……”楚啸不敢顶撞女生,转头掐着司异的脖子贴在他耳边说,“都是你,你这个害人精!臭表子,要不是因为你,我的基地不会被淹没,我们也不会来到这里受这窝囊气!都是你,你到处勾引人,你这个不安分的贱人。”】 【司异静静地看着他,突然露出一个笑容,随后用沙哑的声音说道:“你说错了,原因不在我,而在你,你是个废物,所以你的基地没了。你是个废物,所以你只能来这里受窝囊气。”他说完后一直在笑,楚啸迷恋地看着他的笑颜,摸着他的脸亲昵地说:“司异,你乖乖的,你乖乖的。”】 【他们离开了,站在原地的男女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叹了口气。那个穿着裙子的男人身体太过羸弱,竟然连走路都要被两个人搀扶着,他单薄得像是一张纸片,在风中无依无靠地摇摆。这样的身体,就算救下来也活不了多久,而且他们也找不到地方安置他,他们的队伍只接收异能者。】 内容结束后,001赶紧撇清关系:“这次是因为剧情人物出现了很多,所以自动弹出来的剧情,跟我没关系。那个四人小队里发脾气的就是程远,女生就是庄懿。” 这次楚桓天耐心地将所有的剧情都看完,结束后一脸冷漠地问001,“后续呢?” 杀楚啸还是太草率了,在他死前应该让他好好经历一些痛苦,不然书里的司异要怎么释怀呢。 001:“后续内容是二十禁,只有二十岁以上才能查看,你年龄不够。” 001:“我给你总结一下,宋承将司异关在别墅里欺负了很长时间,后来被宋承的妻子发现,那个女人为宋家生下了一个孩子,所以宋承的父母很尊敬她,在她的干涉下,司异被放出来了,却被楚啸抓回身边囚禁。之后两人一直纠缠到司异死亡,他死后,楚啸悔不当初,每天都在痛苦中度过。全文完。” “什么破玩意儿。” 楚桓天骂了一句,“不行,宋承那瘪犊子现在就对司异上心了,我不能让司异去希望基地。” 001:“其他基地路途遥远,按照你们现在的速度,至少需要一年的时间。后期雨会越来越大,暴风雨、浓雾、积水,不管哪一项都不适合开车出行,更何况还是三样一起,死亡率很高。你身体素质好自然不怕,但是司异的身体素质差。” 楚桓天沉着脸不回答,只是将揽着司异的手臂收紧了些。 让司异独自前往希望基地,就是羊入虎口,楚桓天不放心,但现在确实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而且……别的基地就真正安全了吗? 楚桓天用这个问题问001,希望得到一个绝对安全的答案,但001却说:“我也不能确定,因为末世的坏人太多。当人类不再掩饰自己的本性,危险就随处可见。” 这是事实。 在末世活了十八年的楚桓天比谁都清楚人心险恶,所以他不忍心把司异一个人留在基地。司异是个普通人,没有家人和朋友,如果真的出了事,基地的法律和人们的口舌都不会偏向他。 又过了一个小时,天彻底黑了。 暴雨还没停,甚至越下越大,狂风吹断了街边的树木,卷着它们肆意砸毁这座本就破败的城市。 加油站的房子被吹得“砰砰”响,风声和雷声不相上下,同样震耳欲聋。 外头暴雨不停,所有人都得在这里过夜,谁也不敢在这种时候出去找死。 宋承那边拿出安电池的台灯和灯泡挂上,将屋里照得明亮,以免夜里黑漆漆的出什么变故,就连楚桓天他们的小角落都有了微弱的光亮,能够让楚桓天看清司异的脸。 随后那群壮汉开始去卡车里搬东西,防水棉、睡袋、军绿色大衣、户外应急保温毯,还有几床厚实的被子,成堆的物资往防水垫上一摆,那一片就变成了一张巨大的床,六个人躺在床上准备休息。 壮汉们穿着军绿色大衣,裹着保温毯坐在四周睡觉,他们安排了人守夜,每次守夜都有两个人精神奕奕地观察着四周。 001跟楚桓天闲聊,说那些壮汉其实都是士兵,是宋承他们三个男人的长辈派来接他们回去的。他们的长辈都是军方的人,如今在希望基地任职,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和军事力量。 第16章 而他们会出现在这座城市也并非偶然。 在末世之初,他们家里人得到变异的消息后第一时间将他们送到这座城市避难,在一座几乎与世隔绝的山间别墅里,给他们备齐了十年的生活物资,还有四个配枪的保镖。 宋承他们三人知道这是上山避难,可能一待就是好几年,但那三个女人不知道,她们的男朋友没有向她们透露任何消息。 一开始,她们真的以为这是一场长期露营。 直到末世来临后,她们才从细节中察觉到异常,大量储存的食物和衣服、仓库里封在木箱子里的枪械和武器、配着枪总是巡逻的保镖,种种迹象都表明了一个结果,她们被骗了。 但是她们不能将真相说出来,也不能怨恨发脾气,因为她们都想回家。 六个人都是普通人,但他们过得很好,不愁吃穿,也不必担心被丧尸围困。甚至在这一刻,异能者只能挨着同伴席地而睡,他们却能躺在温暖舒适的被窝里。 并且这种舒服的生活会持续很久,因为他们的长辈有权有钱,会给他们提供最好的生活。 他们只要顺利到达希望基地,就可以摆脱末世带来的阴影,在基地里,他们的生活和末世来临前不会有太大的差别。 不过前提是,他们能顺利到达希望基地。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末世(十三) “砰砰砰——砰——砰砰——砰——” 狂风卷着树干出现在屋外,那树干不停地击打着屋子,发出巨大的响声。 这是加油站里售卖零食和饮料的屋子,是一间二十多平的活动房屋,用轻钢搭建骨架,夹芯板做围护材料,便于安装和拆卸,屋子里挂着一份房屋说明,上面说这房子能抗震八级,抗风十三级。 楚桓天对此保持怀疑。 因为房屋材质特殊,所以有东西砸上来会产生巨大的声响,靠着墙壁的人还会感到一阵颤动。 按理说这么大的声音,早该引来一堆丧尸了,但暴风骤雨的,愣是没有丧尸敢过来,他们那副骷髅上挂着腐肉的晦气模样,没走两步就得被狂风吹走。 司异半睡半醒的时候听见了响声,恍惚间,他好像回到了光明基地,那些声响就是异能者踹门的动静。他立刻惊醒,在楚桓天怀里睁开眼,挪了下身子紧紧贴着他。 “怎么了?太吵了是吗?” 楚桓天给他把毯子裹好,接着说道:“等我一会儿,我去把那棵树挪开,再拿一床被子过来。” 他出门后才感觉到风大,站在原地被风打得晃了好几下,重重席卷的狂风好像真的能将他吹走,最后还是用藤蔓勾着宋承他们的卡车才顺利走到越野车旁边。 宋承的车队有五辆车,车辆散开停放将越野车围在中间,像是保护,也像围困。 用藤蔓扔开树木后,他从后备箱里翻出一床被子,又翻翻找找拿了一些杂物,其中有两个灌热水使用的暖水袋。 他们烧的火已经熄了,现在也找不到干柴续上,只能找这些东西给司异保暖。 在室外的风雨之中,楚桓天感受到了寒冷,他抗热又抗冻,很少会感觉到冷,就顺势问001现在的温度。 001:“当前温度-14c,湿度98%,能见度0.2km,南风5级,南阵风7级,降水量20㎜/小时,气压987hpa。当前气压下降,天气可能正在转差。” 又降温了。 楚桓天开门进来的时候灌进来一阵风,狂风携着雨水冲进屋子里,将正对着门的四人小队吹得一个激灵。 他们靠在一起取暖,面前半人高的火堆被风吹得晃来晃去,在火光的映照下,四人的脸色都不太好。 他们没想到今天会断崖式降温,也没预料到突如其来的暴雨。 之前几天都是断断续续地下雨,就算降温也有规律可循,今天却突然打破了原本的规律,将他们困在这间临时休息的小屋里。 外头风狂雨骤,“砰砰”声已经没了,但是开门后传来的风雨声让所有人心中发紧。如果雨势持续不减,城里一定会积水,到时候车都开不出去。 这是一个坏消息,代表着他们所有人都会被困在这座小屋里。如果这里地势比较低,还可能面临着淹水的风险。 在突然袭来的天灾面前,无论是异能者还是普通人都是一样的,他们的异能无法改天换地,所以同样只能躲避天灾。 楚桓天抵着风的力慢慢将门关上,彻底将门锁上后,他身上已经湿了大半,披着的雨衣完全没起作用,不仅被风撩的“啪啪”响,还被雨水钻进来到处留痕。 被子装在一个塑料袋里,没有被水淋湿,楚桓天把原先裹在司异身上的毯子拿下来铺在防水布上当床单,然后用被子裹着司异让他先睡,这是基地里最昂贵的羽绒被,换购的价格一直很高。 司异看他忙碌着又要走开,连忙抓着他的手:“你还要出去吗?不出去就先把衣服换了。湿漉漉地黏在身上不难受啊。” “你先别碰我。” 楚桓天拉开他的手,走开几步让他碰不到才开口说:“我身上冷冰冰的,你别碰我。换衣服不着急,我先去给你灌热水袋。” “你先把衣服换了再去。” 司异说着就要爬起来帮他找衣服,楚桓天哪敢让他起来啊,麻利地从背包里翻出毛巾擦了擦,然后躲进阴影里换衣服。 换好衣服后他就抱着热水袋去找那个四人小队,也就是程远和庄懿的小队。 “兄弟,能借你们的火用用吗?我烧点热水。” 楚桓天拿了两包压缩饼干递过去,在末世,抗饿又不易腐坏的压缩饼干是硬通货,就算是过期了也能吃。 程远看了他一眼,然后伸手推开他递来的压缩饼干,“哥们儿我们不缺食物,要是你方便的话,匀点水给我们。现在干净的水源不好找,我都两天没喝水了。” 楚桓天挑眉,“嗯”了一声,“你找个容器给我。” 程远一听有戏,连忙从背包里翻出一个两升的大水壶,他用毛巾擦了擦瓶口,递给楚桓天后客气地说:“也不一定要装满,一半就行。” 楚桓天将水壶放在火堆旁,随后凝聚出一个大水球在火焰上不断翻滚,等水球“咕嘟咕嘟”冒出热气后,才引着水流将水壶灌满,剩下的就被他装进了热水袋和自己的水杯里。 “牛啊哥们儿,你这控制得真牛,我见过不少异能者,比你强的没几个。” 程远接过水壶后将盖子盖上,说话间又掏出两个大水壶放在地上,分外热情地说:“哥们儿你再帮帮忙,我们实在是缺水。你们那边没柴了吧,天这么冷没火可不成,我给你们弄点火暖暖。” 他说完也不等楚桓天回答,立马跑过去将那个只剩下灰烬的破铁盆端过来,让庄懿往里面扔一团火,取好火后又殷勤地给送回去,摆放时还要在不同的位置询问司异放在这里暖不暖和。 司异点头后,他极其刻意地大声说:“就这儿是吧,放这儿暖和是吧,好好好,那我就放这儿了。美女你千万别跟我客气,要是不暖和了你就喊我,我保准立马过来端盆取火,咱们这儿服务妥妥的!对了,我叫程远,美女怎么称呼?” “司异。”司异笑着说。 “哎哟,真是好名字!等我想想啊……‘文章西汉两司马,经济南阳一卧龙’,咱就说啊,只要带个‘司’字儿,这姓就差不了。‘君子以同而异’这名儿也不差!求同存异嘛,是胸怀,是境界,是格局,是大智慧啊……” “程远,别瞎乱咧咧了,赶紧滚回来。” 队长方曈听不下去了,程远那个碎嘴子一张嘴就是叭叭叭,别管有道理没道理,他那嘴就是闲不下来,机枪似的一顿输出,什么有用的内容都没有,纯属碎嘴子废话。 程远嘿嘿傻笑,回到了队友身边。 他们早上还在激烈争吵,晚上关系就缓和了,即便中间隔着一条人命也无法阻拦这种规律。 因为他们是一个队伍,是为了活下去并肩作战的队友。死亡减员是末世里常有的事儿,处于困境中的他们身不由己,只能量力而行。 在经历队友死亡后,大家吵一吵骂一骂,各自把心里的怒气发泄完,这事儿也就过去了。 未来那么难,他们还要互相陪伴着活下去。 末世五年,能活下来的都是适应环境的人。 楚桓天带着热水和热水袋回来,先是喂司异喝了半杯热水,然后才将他塞进被子里,一个热水袋放他手里,另一个塞他脚下。 安排好司异后,楚桓天又坐到了程远身边,好奇地问:“你刚说那两句话,什么意思啊?” 程远没想到他竟然感兴趣,顿时来了劲儿,他朝着方曈欠嗖嗖地挑眉,示意他自己一定会通过碎嘴子博学多识,胡编乱造的能力将这座移动水库拿下。 因为受伤只能躺着的方曈白了他一眼,揪了一团消毒棉球拆成两半塞进耳朵里,主打一个耳不听心不烦。 第17章 程远摩拳擦掌,正打算长篇阔论,突然发现不对劲儿,这哥们儿怎么看起来这么年轻呢。 “唉,哥们儿,你多大啊?咋看着你这么面嫩呢?” 楚桓天不知道这和那两句话有什么关系,但还是老实回答:“十八了,怎么了?” “……没啥,只是突然感受到了世界的参差。你是十八岁天才异能者,还有个漂亮的大美人女朋友,我是边角料……哎对了,你女朋友比你年纪大吧,你们啥时候在一起的?早恋啊?” “不是……” “不是早恋啊,嗨,其实是也没关系,世界都这样了,也没谁会揪着早恋不放。你十八的话,末世的时候你才十三岁,还好还好,没有经历高中的折磨……不过话说回来,高三再累也没有现在累,那时候只需要读书就行。” “我说的是他不是我的伴侣。” 楚桓天艰难插话,说着还往司异那边看了一眼,想看他是什么反应。 程远的目光在他们两人之间来回切换,脸上的表情逐渐变得意味深长,他拍了拍楚桓天的肩膀,感慨地说:“明白了老弟,这事儿哥帮你办!” 楚桓天:啊?他明白什么了? 程远小声说:“还没追到?小问题,你哥我大学四年专业僚机,有我在这事儿就妥了。” “僚机是什么?” “啧,”程远发愁地摇头,皱着眉说:“老弟你怎么什么也不懂。我承认你很强,但在感情方面,你纯纯呆头鹅啊。‘僚机’就是你喜欢司异,在你追他的时候我给你提供帮助,这就是‘僚机’。” “我不需要,我没有在追他。” “嘿嘿……” 程远笑得猥琐,拐了他一下,调侃道:“你都这样了还没追?早先你抱着他睡觉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不对劲了,你小子指定有点别的心思。刚才那么大的动静屋里二十多个人一个都没反应,但是司异被那声音吵醒,你就冒着暴雨出去把树挪开,回来后又是喂水又是灌热水袋的,你就差把人装在口袋里护着了。喜欢成这样都不追,你小子挺倔啊。” “司异只是冷,他的手没问题,你还巴巴地喂水,你别太爱。” “可是……” 可是……可是什么呢?可是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可是我做完任务就要回去了,可是我没办法一直陪着他。 程远听他说了个“可是”就没了下文,一时之间吃瓜的好奇心被拉满,连忙追问,“可是啥啊?难不成你俩还是什么禁忌的关系?你说啊。” 楚桓天摇头,只是问他:“那两句话是什么意思?” 程远扫兴地“切”了一声,有气无力地说:“‘文章西汉两司马,经济南阳一卧龙’的意思是……‘君子以同而异’的意思是……” 楚桓天不知道司马迁和司马相如,也不知道诸葛亮,所以他问程远:“这两句话就是他名字的由来吗?” 他只是想记住司异的名字,好奇这个令他心悸的名字是如何诞生的,在取名之初,司异的父母对他怀有何种感情。 “当然不是,这都是我瞎编的,碎嘴子嘛,话赶话的就说出来了,真实性为零。他名字的意思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你得亲自问他。” 连对方名字的由来都开始好奇,妥妥的就是喜欢啊。都末世了,喜欢就得去追,不然死的时候多遗憾啊。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末世(十四) 楚桓天回到属于他们的小角落,缩进被子里挨着暖乎乎的司异,问他的名字是怎么出现的,有什么契机,什么故事。 司异侧过身看着少年的脸,轻声说:“选自‘同中之异’,我爸希望我是那个相同中的不同者。” “那你末世之前是做什么工作的?”楚桓天继续问他。 这次司异犹豫了一分钟,然后才说道:“我是个没名气的小歌手,以前最大的愿望就是开一场属于自己的演唱会。” 他是一个不出名的歌手,会很多种乐器,会谱曲会写歌,拥有一副好嗓音,但是这些特长在末世后失去了作用,就像他的梦想一样,随着大厦一起坍塌。 “演唱会是什么?” “就是我站在台上唱歌,台下站着很多歌迷听我唱歌。” 司异说着想伸手摸一摸少年的脸,他的眼睛那么亮,全是对未来的憧憬和期望,这样的明亮落在自己眼中,映照着年少时虚无缥缈的梦想。 但是他的手没有落在少年的脸上,而是收拢着握成拳,轻轻搭在了被子上。 他和楚桓天的区别那么大,他曾经是个混迹在娱乐圈底层的小歌手,楚桓天是坐在教室里无忧无虑的学生,末世让他们有了交集,却再次用天堑将他们隔开。 司异想了很多,零零散散的,都是他和楚桓天之间的区别,天上地下。 他们不相配,不管是曾经的身份,还是现在的身份。 “我想听,我想听你唱歌。” 楚桓天靠近了些,他用气声悄悄说:“你悄悄唱给我听。” 他活了十八年,听过的歌屈指可数。 司异没忍住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发,然后用那沙哑轻柔的嗓音轻轻唱:“看看星光看月亮,看看我的心,月亮代表我的心,梦想是甜蜜蜜,追寻的路永不完,纵然多遥远,我不会迷失方向,我拥有希望……” 一首歌结束了,楚桓天打了个呵欠,“这是你的歌吗?” 司异摇头,“这是我很喜欢的一首歌,《星光下的梦想》。” 楚桓天说:“我想听你的歌。” 司异说“好”,然后很小声地在他耳边唱起曾经的歌,将自己那些不得志的过往铺开陈列,让喜欢的少年观赏。 “月亮她不会说话 沉默地等待着枯萎的种子发芽 给予阳光、洒下雨水 温柔的风也不曾落下 可种子没有发芽 …… 月亮升起太阳落下 她用漫长又漫长的时间呀 等着她的种子发芽” 楚桓天睡着了。 司异帮他掖了掖被子,少年顺势挤了过来,紧紧贴在他怀里,将脑袋藏在被子里,只露出毛茸茸的头顶。也只有这个时候,楚桓天才会像个孩子。 司异抬起的手久久不敢放下,直到手臂发酸,掌心冰凉时,才轻轻地将手搭在被子上,隔着一层温暖的羽绒被将少年搂住。 这是司异偷来的亲昵,是存在于破败城市中丝丝缕缕的爱意。 程远悄摸儿地观察了一会儿,发现端倪后凑到方曈身边说道:“你看你看,我就说他俩儿肯定有戏,要是咱们在这儿多关几天,他俩儿一定能成。啧啧啧,在暴风雨的天气里被女朋友抱着睡也太爽了吧。” 方曈刚想睡着就被他吵醒,额头上的青筋都冒出来了,咬牙切齿地说:“闭上你的乌鸦嘴安静守夜。” “我这不无聊嘛……” “滚一边儿去,你不睡我们还要睡呢。” 半夜的时候,楚桓天突然惊醒,他没想到自己竟然在司异的声音里睡着了,还睡得那么熟,完全忽略了周围危险的环境。 脑子清醒后,楚桓天才发现不对劲儿。 他竟然靠在司异的怀里,额头贴着司异的锁骨,姿势十分亲密。而司异用双手搂着他,单薄的身体挡在他身边,像是对抗梦魇的大山一样,可靠又温柔。 这样的亲昵非常陌生,却让他感到窃喜,所以他没有动,就那么贴着司异,静静感受对方的体温。 这是他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过的温暖,从未有人这样抱着他入睡。 一夜又一夜,一天又一天,他们在小屋里待了整整五天,外面的暴风雨一直没有停止的迹象,而且浓雾的颜色变得更灰了,透过窗户看出去甚至看不到停在外面的车辆。 好在温度没有继续下降,一直维持在零下十四度。 五天的时间,楚桓天和程远彻底混熟了,程远喊楚桓天“小天才”,楚桓天喊程远“远哥”。 他们俩经常凑在一起说话,程远是个碎嘴子,天南地北的什么都能聊,别人觉得他聒噪,但楚桓天喜欢听他说那些,因为那是他不曾经历过的,属于司异的时代。 原本两队决定一起搭伙煮饭吃,但是程远尝试了楚桓天的黑暗料理后就拆伙儿了,各煮各的,还说让楚桓天别祸害司异了,大美女都被他喂得失去味觉了。 他们两队相处得好,宋承那边却没什么动静。 除了一开始被楚桓天抓包的那一次以外,他再没有给司异递过眼神,也没主动跟小屋里的人社交,独自带着保镖和朋友占据小屋的一边,没有丝毫越界。 在这样平衡的交际中,楚桓天了解了程远他们的信息。 他们原本是个二十人的队伍,大家同是一家射击馆的会员。 末世来临后他们被困在射击馆内,是方曈带领他们将丧尸击杀后逃了出来,之后他们就一直组队寻找家人。 第18章 在这个过程中,找到家属的就带着家属离开了,或是去别的地方投奔亲戚,或是寻找基地入住,他们这些失去家属的人就继续组队,也算是有个羁绊。 最后只剩下六个人,四个异能者,两个普通人。 这里最有名的就是光明基地,他们也曾想过要去,但是光明基地不接收普通男性,所以他们没办法全部进去,索性就不去了,继续在外游荡,随遇而安。 “但你们现在都是异能者,怎么不去?” 楚桓天问道。 程远叹了口气,面色发苦地说:“之前庄懿的男朋友受伤,她就带着人去光明基地寻求治疗,结果被基地拒绝了,因为她男朋友是普通人。守门的异能者还说他们基地里异能者多的是,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 “后来她男朋友就去世了,前几天我们队里另一个普通人受凉发热,我们找不到药物,他就自己离开了……然后我们队伍里就只剩下四个异能者,但是大家都默契地不提要去基地的事儿。前几天老杨提了一句,方曈就说我们不去,要去的话他自己去,后面也没了下文。” 他们四个异能者,两个自然系,一个特殊系,一个强化系。 方曈是杀伤力最强的雷系,是队伍里的主心骨,控场的关键人物。庄懿是火系,是队伍中不可或缺的灵魂人物。 程远是特殊系中的感知系,但是因为异能等级低,所以作用不大,还是得靠枪械。 老杨是强化系中的力量系,但是他性格木讷,胆子也不太大,所以负责队伍里的后勤,很少冲在前面直面丧尸。 楚桓天有感知系的队友,个人能力非常强,是完全不依赖队友保护的类型。那人对方圆百里的风吹草动了如指掌,哪里的水管爆了他都能迅速察觉,并且给出精准的坐标。 在他的感知区域内,所有的异能者和丧尸都是棋子,他就是执棋的人。 在楚桓天的世界里,感知系的角色定位是指挥,他们掌握整个战场的变化,统筹场上所有的异能者。 感知者说上异能者就不顾死活地上,感知者说退,异能者就算还有一战之力也要退,因为他们才是最了解战局的人。 每觉醒一个感知系的异能者,那些队伍就跟疯了似的,权势诱惑、美□□惑轮番上,实在不行就想办法接近他们建立友谊,等到人毕业后死皮赖脸地要求对方加入。不管是多离谱的事儿,只要发生在感知者身上,那都是正常的。 强大的感知者生存能力非常强,除非他们主动现身,否则很难找到他们。他们能够避开所有生物,挑选一条安全的路。 楚桓天的感知者同伴就是在野外捡的,那人比基地里所有的感知系异能者都强,其他队伍气得眼睛都红了。没办法,他在人才招揽就是运气爆棚,很多强大的异能者都愿意跟着他干。 他们口中的“野外”,是指没有经过基地清理的场景,藏着很多变异的动植物和丧尸。 楚桓天跟程远相处得不错,所以愿意教导他一些感知系的知识:“特殊系异能和自然系不一样,练习方式也不同。自然系异能消耗过度后就会力竭,需要很长时间恢复,所以我们在战斗中要时刻计算用量。而特殊系不存在力竭的情况,所以你随时都可以去感知外界,当你熟练后,周围的一切都在你的掌控中。” “真的吗?这异能这么强?” 楚桓天:“当然了,特殊系的异能本来就很强。你现在静下心来感知外界,从门外那几辆车开始,直到你不需要静心都能感觉到他们的存在和状态时,才算入门。” 程远兴奋地应了一声,然后找了个角落开始感知。 楚桓天表现出来的能力太出色,所以程远愿意听他的,并且身处末世,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能更强。 五年的时间,人类对异能的类型都还没有归纳完全,在他们觉得这就是全部种类的时候,总会有更稀奇古怪的异能冒出来,他们又要展开研究。 现在对异能等级的测量也没有统一,大部分基地的测量方法都是让异能者外放自己的异能,根据外放的程度决定等级。 但楚桓天的世界里是用控制的精细程度来评测等级。 自然系的评级就是让你控制异能绘制出固定的图案,每个等级的图案不同,精细度也不同,在考核控制的同时还能看出你异能储备的极限是多少。 最初级的考核是绘制高山和树木,一个小时就能完成。最高级的则是一副《九龙图》,不仅需要慢慢绘制龙鳞和龙须,还要用异能不断叠加来表现色彩的浓淡,画作留白的地方并不是不用绘制,而是需要你自行处理。 每个基地的学校教导异能者都是根据考核图案来教学的,而异能者学习了基础后就可以自行研究属于自己的攻击手段。 楚桓天回到他们的位置上,看见司异满脸失落地擦拭着复合弩。 他问:“怎么了?” 司异微微笑了一下,情绪低落地说:“要是我也有异能就好了。” 几乎每个普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要是我也是异能者就好了,要是我突然觉醒异能就好了。 第15章 末世(十五) “如果异能者是树,那普通人就是土壤,树是从土壤里长出来的。异能者的根系始终扎根在土壤里,你知道为什么吗?” 司异摇头。 “因为每个异能者都有弱点。自然系异能者的弱点是力竭,力竭后需要很长时间休息,所以我很少使用水系异能,因为过度使用会透支身体,而藤蔓和我是共生关系,所以使用它们不会给我带来负担。” “特殊系和强化系很容易受到异能的影响,从而影响寿命。比如感知系,在强化感知的同时也是一种过度消耗,要想变得强大,你就得忍受这种消耗。短命是他们的特点,所以才会供不应求。” “到了末世后期,异能者会变得很吃力,因为丧尸也会进化,在高强度的战斗中,异能者会有失控的风险。爆体而亡、瞬间猝死、异能失控,都是常见的死因。所以军队的作用至关重要,异能者要和军队打配合才能更好地完成任务。” “除此之外,基地的建设和维护,农作物的种植和培育都需要普通人经手,特别是种植和养殖,异能者碰什么死什么。因为异能者身上有一种看不见的磁场,这种磁场会影响植物和动物。但是木系除外,木系可以种植作物。” “你要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得到和失去是共存的。方曈是雷系,其实是雷电系的简称,这是最容易失控的异能,后期等级高了抬抬手就能引来雷电一大片,但是有概率会出现暴雨、冰雹、龙卷风和寒潮,这就是异能失控。” “异能者或许珍贵,但普通人同样珍贵。世间万物都是有规律的,这种规律不会使一个种族走向灭亡,人为的灭亡除外。” 而且异能者在天灾面前同样无能为力,等级高的异能者还会对相反属性的天气产生排斥现象。 楚桓天是高等级水木异能者,他畏惧干旱,长时间的高温会让他烦躁易怒,焦虑不安。在这种状态下参与战斗,异能失控的概率很高。 这些都是研究了很多年才得出的结论,也印证了老祖宗的那句话,福祸相依。 司异摸着手里的复合弩,自我调侃道:“我大学学的是建筑,我可以去基地里搞基建。我父亲曾经是非常有名的建筑师,或许我可以蹭他的光找份工作。” 楚桓天也附和他:“对吧,每个人都是有用的,就算你只会唱歌,也可以在基地里继续当歌手,唱那些鼓舞人心的歌,给大家带来希望。” 司异应了一声,笑容轻松地说:“等到了基地我就去找工作,如果建筑类的工作不好找,我就去类似广播站的地方试试,实在不行就去学种植和养殖,反正不管什么工作,我都能养活自己,我还会画画……” 他说到这儿突然卡住了,缓了一会儿才接着说:“你放心,我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 楚桓天看着他的脸,摸了摸他的嘴角,然后轻声问道:“如果,如果我跟你说,我出现在这里是为了拯救你,只有你觉得幸福我才会离开。” 那么,你会不会想要将我留下。 “谢谢你的出现,我真的很感激。” 司异笑得那么灿烂,那双多情的眼弯弯的,收敛着明媚的天光,他看着楚桓天,一遍遍说着感谢。 可楚桓天想听的不是这个,他想问司异,你想把我留下来吗? 少年的眼睛里藏不住心事,灼热的眼神烫穿了司异的伪装,他伸手遮住楚桓天的眼睛,不敢与那样的期待对视。笑容从他脸上落了下去,变成地上脏兮兮的水渍。 “我能接受你的离开,但我不能接受很多年后你怨恨地告诉我‘当初如果不是你,我不会留下来’。对不起,命运太重了,我没勇气去承担,我很懦弱。” “而且你才十八岁,我无法说服自己去影响你的判断。我了解我的固执,只要得到了就不会放手,即便你后悔了我也会疯狂纠缠你,不管你有多大的成就,我都会在后面拖着你,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但我会成为你的拖累。所以比起未来互相折磨一地鸡毛,我宁愿你始终是现在的样子。” 第19章 楚桓天的假设分量很重,决定着他离开或是留下,好像只要他给出一个态度,楚桓天就会为了他做出选择。 但对于司异来说,不管有没有这个“如果”,他的想法都是一样的。 十八岁和二十六岁,八岁的年龄差让司异投鼠忌器,他克制又压抑,努力装作不在乎。 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都可能成为诱导楚桓天做出选择的关键,他不能用一个成年人的卑劣去勾引一个孩子。 所以他说,比起分离,他更害怕楚桓天的怨恨。 他害怕在未来的某一天,楚桓天会后悔遇见、埋怨相识、憎恶相爱、诅咒未来。这些想象让他痛苦,也让他难堪。 “嗯,我明白了。” 楚桓天没有伸手拨开对方的手,他放任司异微凉的手掌盖在自己的脸上,感受着这份亲昵,这或许是他们之间最后的亲昵。 留下还是回去,难以抉择。 这里有司异。 但是那边有从小相伴的伙伴,有父母建立的基地,有完善的制度和法律,有他习惯的秩序。而这里只有司异,唯一的司异。 “好了,不说这些有的没的了,我去做饭。”司异起身离开,他眉眼低垂,神色悲伤。 楚桓天下意识地想伸手拉住他,却被司异躲开了。 在他们都考虑好之前,需要暂时保持距离。 当所有的隐患和顾虑在两人面前摊开,他们将所有的话全部说明白,等待着一个选择。在这个选择确定之前,那些心照不宣的靠近都该停止。 在生存条件极其恶劣的末世,司异很明白自己的处境,他是有今天没明天的人,在这样的环境下,一个普通人的死亡稀松平常。 处境如此,他有无数理由劝说自己去靠近楚桓天,去引诱他陷入一段感情,像一颗菟丝子一样贴在他身上吸血生长。 但是他不能,因为楚桓天的未来是清晰的,他可以活很长时间,他并不需要选择一段感情来作为生命末尾的狂欢。 而且作为一个普通人,他的生命太过脆弱,如果他早早离开,那被留下的楚桓天要怎么办? 他希望楚桓天能好好的。 长时间的暴雨让城市里开始积水,水位暴涨,人类尸体和破破烂烂的丧尸尸体被泡在积水里,臌胀后飘起来,浮在积水上方像白色浮萍。尸体逐渐腐烂,暴雨遮不住无处不在的腐臭味。 出行变得极其困难,在雨中,无论是异能者还是普通人都寸步难行。 除此之外,更麻烦的是疾病。 宋承的队伍里有人生病了,他们物资充足,药品和食物都不缺,并且每天都在熬姜汤喝,但生病的那个女生迟迟不好,一开始只是咳嗽头疼,三天后变成了持续高热,并且因为嗓子疼吃不下东西。 女生持续高热的第五天,她的男朋友也出现了咳嗽的症状。 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那个女生出去上厕所,她男朋友陪着她一起出去,之后那个女生就再也没回来。 没有人对女生的下落发出质疑,只是在那之后,彼此之间的防备更深了。 楚桓天不语,只是一味地用火焰将司异围起来,并且盯着宋承那边的人不让他们靠近司异。 司异也很小心,每天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吃饭和喝水的量都变少了,就是为了减少去厕所的频率。厕所在外面,要扛着暴雨风出去,很容易生病。 他记得那个女生一开始出现咳嗽的症状就是因为去了一趟厕所,那天风大雨大,女生回来的时候身上湿漉漉的,面色被冷得发白,夜里就开始咳嗽了。 他们所在的加油站因为地势比较高,所以暂时没有出现积水的情况,不过小屋里越来越潮,地板永远湿漉漉的,就算铺着防水布也凉得刺骨。 待在小屋里的三支队伍存粮都充足,所以暂时还没有产生矛盾,但是外面的情况一天比一天恶劣,他们被困在小屋里坐吃山空,如果没有解决的办法,那爆发矛盾是迟早的事。 三个队伍里,食物最少的是程远他们。 但是他们很克制,每天进食的量不多,大部分时间都在喝热水。他们已经习惯了食物短缺的处境,每天活动的时间很少,大部分时间都在休息保存体力。 三支队伍各有各的优势和劣势,所以每个人都在维持表面上的和平。 程远他们四个异能者,宋承的队伍里有人数众多的保镖和热武器,楚桓天实力强横。没有人是软柿子,所以三足鼎立的局面维持得很好。 这几天雨停的频率越来越低,出去上厕所也是一个很大的麻烦。因为能见度很低,所以为了确保安全,大家都是结伴上厕所。 这天程远和方曈去上厕所,回来的时候神神秘秘地把屋子里的火焰灭了。 他们队伍的火焰是小屋里最大的光源和供暖,突然灭了之后大家都有些不适应,但是谁都没有开口说话,因为他们感受到了程远身上的恐慌。 程远说:“我感知到有人朝着我们的方向来了,是一支二十人以上的队伍。” 在这样的天气,在外行走的要么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全异能者小队,要么是被逼到绝路的穷凶极恶之徒。 只要队伍里有普通人,只要还有存粮,都不会选择在这样的天气出门。毕竟满是病毒的积水很容易让普通人生病死亡,就连体质弱的异能者都不能幸免。 程远的话一出,最紧张的是宋晨他们,他们的车都停在外面,车上面装着他们所有的物资。 那些保镖立马出门搬物资,别的不说,食物肯定要搬下来存在小屋里的,不然放在外面被人搬空了都不知道。 楚桓天也跟着出去收拾东西,司异不放心,小声叮嘱他注意安全,还要警惕宋晨那边的人。 不安在小屋里蔓延,每个人的情绪都被高高吊起,他们下意识地挤在一起,在同类身上汲取安全感。 司异站在窗子前看楚桓天披着雨衣在越野车里翻东西,然后一股脑地塞进半人高的登山包里,他手里抱着热水袋,看着黑压压的雨幕出神。 回过神后突然感受到一阵炙热的目光,司异转头看过去,就见宋承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眼里带着凶狠的戾气。 目光相接,宋承对他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还未等司异作出反应,对方就移开了视线。 司异有些惶惶,他总觉得对方没安好心。 作者有话说: 第16章 末世(十六) “大哥,前面有个加油站,三子推算那里有大量物资。” 这是一支二十多人的异能者小队,被称作“大哥”的是一个高挑的光头男人,他脖颈上有大片黑色纹身,身形消瘦,目光狠戾,高高的颧骨下面是凹陷的脸颊,下颌角外展,是一张面露凶相的国字脸。 男人叼着烟,身上披着一件深棕色带着霉斑的旧皮衣,里面是一件皱皱巴巴带着毛球的红色毛衣,黑色的牛仔裤像揉过好几遍的干海带,褶皱明显,带着污渍。 “带路吧。”他叼着烟含糊不清地说了一句。 一开始说话的男人连忙打开对讲机,给车队的头车指路。 他们是一群从监狱里逃出来的暴徒,五年的时间,原本上百人的队伍如今只剩下二十几人,队伍里的普通人被他们抛弃,如今只剩下异能者和他们的情人。 被称作“大哥”的男人叫王义,他是队伍里最强的异能者,特殊系中的创造系,是队伍里的保护神。 暴雨加积水,本该是寸步难行的路况,但他们的车队在暴雨中丝毫没有受到影响。 车队所过之处,积水上凝聚出一条新的路,这就是王义的异能,他能创造出所有他知道的事物,只要他接触过,并且是真实存在的,他都能用异能创造出来。 车队畅通无阻,很快就抵达了加油站。 “大哥,前面停着好几辆车,里面应该有幸存者。” 王义将烟屁股扔了,搂着情人靠在座椅上懒洋洋地说道:“你带人下去清理干净,处理好了再过来喊我。” 那人立马下车,姿态十分谄媚。 王义怀里的情人是个身段妖娆长相貌美的女人,她的黑色长发铺在男人宽阔的肩膀上,小鸟依人地靠在男人怀里,皱着眉于心不忍地说:“哥,没必要赶尽杀绝,咱们把他们带回基地……” 女人的话还未说完,就听见雨声中传来一声枪响,那声枪响像是开战的讯号,随后枪声阵阵,子弹不要钱似的到处扫射,四周传来了哀号声,掺杂在雨声里十分瘆人。 他们没有枪,这枪声只能来自对面。 王义皮笑肉不笑地牵起嘴角,语带嘲讽地说:“这种时候还在外头混的,要么是不想进基地的孤狼,要么是自视甚高的‘上等人’,不管是哪一种,都是瞧不起我们这些恶徒的,与其招揽他们进基地养虎为患,不如给个干脆。” 他作势要下车和人死战,他们这批人活得跟疯子似的,见点血就没了理智,更何况是听见枪声。 第20章 这声音,他们在牢里听得多了,一听见就止不住凶性。 女人连忙拽住他,神色惊恐地说:“他们手里有枪,你不要下去硬碰硬了!你们虽然是异能者,但他们手里有热武器,这样的天气藏在大雨里,你还没看见人就被爆头了。” “不会的。” “怎么不会,人家一个手榴弹下来你们就得缺胳膊少腿……哥,别去,咱们招呼兄弟们回去成吗?我爸妈和弟弟都死了,我只剩你了,你要是出事,那我也活不了。” 女人死死抓着王义的手臂,修剪整齐的指甲将起球的毛衣戳得往下陷,那双手白皙柔软,一看就养尊处优,和发霉的皮衣、起球的毛衣、凶狠的男人搭在一起,怎么看也不相衬。 这么美的女人,这全身上下没有一处瑕疵的皮肉,这天真的性子,都是王义养出来的。 末世来临后他觉醒了异能,自此,他这条曾经混迹在垃圾堆的野狗也有了爱人的权利,他终于能正大光明地出现在心爱的女人身边,张开怀抱告诉她自己有本事让她过上好日子。 他握着女人的手应了一声,刚想通过对讲机安排人员撤退,就有人冲过来猛地将他旁边的车门拉开,“大哥,那边只有十几个普通人,没有异能者。雨大雾浓,他们准头不好,咱们有胜算,而且那货车上全是物资!” 王义刚想拒绝,那人又急忙说道:“大哥,车上的药品多得很!嫂子不是肺不好嘛,咱们抢来给嫂子备着,省得下次嫂子生病了遭罪。” 听了这话,王义立马翻身下车,他挣脱女人的手,关上车门后隔着车窗和满脸担忧的女人说:“别担心,我去给你找药。” 他说完头也不回地离开,女人待在车里不安地等待着,一如之前的每一次。她静静等待着,如果王义能回来,她照样能好好活着,如果王义回不来,她就自行了断。 这车里有一个算一个,个个都不是好人,没了王义,她只会活得生不如死。她的尊严有名字,叫王义。 “嫂子别担心,大哥那么强,不会出事的。” 身边的小弟看似体贴地劝慰,实则趁着王义不在想揩油,他凑到女人身边,拧开一瓶矿泉水递到红唇前,谄媚地说:“嫂子,你喝口水。” 女人将头侧开,皱着眉一脸不善地说:“滚开,离我远一点。” 而此时的小屋气氛很凝重,对面有土系异能者,控制着他们脚下的土地不断震颤,震动的频率越来越强,这座小屋不知道能撑到什么时候。 风系异能者的飓风不断袭来,疯狂撞击小屋外侧。 外面枪声阵阵,持续一会儿后还用上了手榴弹,宋承手里拿着对讲机,一直在获取外面的信息。 其余两队将耳朵竖了起来,仔细听着对讲机里传来的声音。 “宋少,是一支车队,有二十人左右。他们的车没有浸在积水里,而是在积水上面搭了一条路出来。” “对面异能者很多,他们藏在雾里偷袭,暴雨影响了我方的火力和准头,我们处于劣势。” “他们有异能者可以瞬间建造一座堡垒,维持时间十分钟,我们无法阻拦对方接近。” 三支队伍里物资最多,队伍最臃肿的就是宋承他们,所以这场战斗的第一枪必须由他们打响,他们要铆足了劲儿去打,才能让其余两支队伍参与战斗。 在他们造成减员之前,小屋里的异能者不会轻易插手,因为一旦提前参与战局,就会暴露自己的缺点,让宋承他们有了可乘之机。 宋承的队伍威胁性很大,虽然他们没有异能者,但是他们有整车的热武器,所以其余两队都在暗自提防。 “你们就光看着?也该动手了吧。” 宋承憋着气将手中的对讲机抛在一旁,然后对着坐在另一端休息的异能者说道。 方曈靠坐在地上,毫不在意地说:“我是雷电系,暴雨会导电,我的异能很容易失控。庄懿是火系,在暴雨里没用。程远是感知系,没有战斗力。老王胆子小,从来不参与战斗。我们爱莫能助。” 宋承的队伍中还有五个保镖待在屋里,他们扛着枪穿着防弹衣,全身上下装备齐全。 这五个人是最大的威胁,方曈怕他们卸磨杀驴,在己方消耗异能出现力竭后突然发起攻击。所以他还要等,等宋承的队伍再少一些才安全。 宋承他们的目光看向了楚桓天,司异感受到那些带着压迫感的视线,立马挪动了自己的位置,将楚桓天挡住。 方曈他们的顾忌同样是司异的顾忌,他也担心宋承他们突然动手。 但一直僵持着也不是办法,不知道是土地震颤还是飓风的原因,小屋开始漏水,“嘀嗒嘀嗒”的滴水声那么微小,却成为宋承他们耳中的催命符。 时间慢慢推移,地上出现了好几处小水洼,室内温度一下子就降下去了。 防水垫开始发潮,司异缩在角落里裹着被子抬头看房顶。突然他的手里被塞进一样东西,是一根干枯的藤蔓,是长长。 一只冰凉的手在他温暖的掌心一触即分,他察觉到对方的意图,连忙追赶着握紧那只冰凉的手。 楚桓天将手挣脱,靠过来小声对他说:“别担心,没事的。” 随后,他起身朝着门口的方向走去,开门前他看向宋承的方向,语带威胁地说:“我不希望司异出事。” “你放心,我们会盯着的。” 程远说着看了宋承一眼,他们如今的模样很是狼狈,外头的热武器好像是他们的骨骼,随着武器不断被消耗,他们的骨骼也逐渐被抽空。 楚桓天走得毫不犹豫,他要在不见天日的末世里给司异一份幸福。 末世里没有协商和谈判,多的是为了一袋面包一瓶水痛下杀手的事情,他们物资多,在对方眼中只会是待宰的肥羊。 他想护着司异,就必须将那伙人拦在门外,因为在很多异能者眼中,普通人的命不是命,也不是和自己同等地位的人类,只是会喘气会吃饭的牲口,不仅浪费粮食,还毫无作用。 如果那群人发现他们的存在,异能者或许有被招揽的可能,但是普通人没有活路。 小屋的门被打开,暴风雨压了进来,楚桓天顶着风雨往外走,透明的塑料雨衣被狂风吹得“唰唰”响。 屋内没有光源,司异看不清对方的身影,只能看见一个模糊的轮廓,他紧紧握着那根藤蔓,不安地闭上眼睛,他在等一个结果。 这个结局在他们落脚小屋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注定要被困在这里,注定会迎来强敌。 后悔吗?当然后悔。 可末世里最不该有的情绪就是后悔,这种情绪会将人的理智击溃,让精神世界坍塌成废墟。所以不能后悔,一切都是必然的结果。 在这个吃人的环境里,怎么选都是错的,怎么活都是累的。 作者有话说: 第17章 末世(十七) 他们之间存在那么多不确定的未来,但在这一刻,他们的命运紧紧纠缠着像两条缠在一起的藤蔓。生与死都相互纠缠。 将长长留给司异防身后,楚桓天身上还有三条藤蔓,分别是武器、禁魔、防护。 他握着漆黑的藤蔓钻进浓雾中,暴雨的声音成了最好的掩护,游走间雨滴在他身上绽开,滚烫的血液也在他眼前绽开,然后飞溅到雨衣上留下一摊令人作呕的黏稠。 他的猎杀悄无声息,是无数次命悬一线换来的经验,热血浇注后死尸落地,是一声短暂的闷响,这样的声音他听了千万遍,从遍体鳞伤听到毫发无损。 对方迟迟没有发现队伍中混迹着一个杀神,他们并不是全员配合,而是跟熟悉的人凑在一起随机配合。这样的队伍纪律性差,很容易被偷袭者击溃。 他们唯一的优势就是凶狠,但是楚桓天比他们更狠。 暴风雨从四面八方灌进来,加油站的顶棚早已成为摆设。 等到对面的人发现队伍中不断减员的时候已经晚了,天边雷霆阵阵,响彻天际的巨响成为交流的阻碍,他们手中的对讲机早已失效,所有人陷入暴雨编织的黑暗中摸索着前行。 王义手里的手电筒是黑暗中唯一的光源,也让他们成为被集火的重点,但是他创造了一处安全堡垒挡住密密麻麻的子弹,也挡住了手榴弹爆炸的威力。 他的创造异能能维持十分钟,所以十分钟换一次位置,不断消耗对面的火力。 “大哥,他们好像有异能者!我刚才发现了三子他们的尸体,都是从眉心穿透了一个拇指大的洞。” 这是杀丧尸的手段,一击毙命,还能顺手挖晶核。 王义皱眉:“他们都是异能者,怎么死这么快。” 从他的语气中,听不出对同伴死亡的惋惜,只有浓浓的不满。 堡垒失效,王义正要带着人转移位置,就敏锐察觉到一丝破风的声音。 他瞬间改变位置,成功避开了攻击,但他身后的小弟没有察觉,被突然出现的藤蔓扎透了头颅,他茫然地抬手去触摸扎进脑子的藤蔓,摊开手对着王义“嗬嗬嗬”地说话,却发不出哪怕一个音节。 第21章 王义握着他的手,沉着脸说:“你的异能用不出来?” “嗬……”小弟重重倒下,飞溅的水花砸在王义脸上,让他感觉无比棘手。 鲜活的尸体瞬间变得干瘪,那根扎进头颅的藤蔓变得格外翠绿,藤蔓抽出后朝着王义袭来,带着浓重的血腥味和破风的声音。 王义退后几步创造出一座小型堡垒,藤蔓穿过堡垒的望孔钻进来,王义手持大刀不断劈砍。 那些翠绿的藤蔓被斩断后露出鲜红的黏液,像是人类的鲜血。 而此时的小屋里突然爆开一个烟雾弹,司异被震了一下还没反应过来,就感觉肩膀一痛,瞬间失去了意识。 在变故发生的一瞬间,他只来得及把长长塞进口袋里,之后就全身无力地晕倒在被子里。 “司异!司异!” 程远大喊着司异的名字,他在烟雾中朝着司异的方向往前走,踩到防水垫后四处摸索,结果发现司异连同那床被子都没了。 “方曈庄懿,司异失踪了!”程远大喊。 四个人立即散开在浓烟中搜索司异的身影,每个人心里都觉得不妙,他们无法想象楚桓天回来后发现司异不在会是什么样的情绪。 楚桓天正在和王义缠斗,想要将对方耗死,但他突然察觉到宋承他们的车辆开始动了。 压力减少后他们选择逃离战场是正常的,但楚桓天觉得不安,就停止攻击朝着小屋的方向跑去,他必须确定司异的安全。 001:“宋承他们带走了司异,我会为你实时更新坐标位置,但在此之前,请你先选择合适的载具进行追逐。” 楚桓天:“谢谢。” 他抹了一把脸,用藤蔓击碎小屋的窗户后将里面的登山包取出来塞进越野车里准备去找司异。他们车里的东西已经被搬空了,好在食物都收在登山包里。 “楚桓天!司异不见了!” 程远在屋子里大喊。 楚桓天发动车辆之前应了一声,“我知道,我现在去追他,你们也快走吧,这房子要塌了。” 程远:“你注意安全,我们希望基地再会!” “再会!” 王义在对方的攻势停下后也立马朝着车辆的方向撤退,久战必败,抓紧时机离开才是正确之举。 他们的人折损大半,王义上车后立即开车离开,但是很凑巧,他们在路上遇见了被积水困住的大卡车。 “大哥,这就是刚才停在加油站的车。” 小弟在旁边煽风点火,王义打开车窗攻击卡车。 他们在积水上创造了一条仅供自己行走的道路,所以比卡车灵活很多,攻击快准狠,将卡车上的人打得措手不及。 当枪口对准他们的时候,车里的异能者立马攻击,或是近距离击飞他们的枪支,或是攻击车上持枪的人。 在他们的努力下,卡车侧翻了。 王义立马动手创造了一片平地,让卡车翻在平地上,随后不需要他说话,车上的小弟一拥而上,去攻击,去抢夺。 王义也跟着下车,他们现在人数不多,为了能够顺利回到基地,不能再减员了。 在打斗间他突然看见地上倒着一个人影,那张熟悉的脸暴露在外,被雨水不断冲刷。 王义连忙避开人群冲上去,将昏迷不醒的人扶起来喊了两声,“司异!司异!” 他伸手去摸对方的颈动脉,感受到搏动后松了一口气,将人扛起来带回车上。 “大哥等等!” 短发的女生突然出声叫住王义,在王义回头后,她急切地说:“我叫温宁,我和司异认识,我们都是被这伙人强行抢来的,大哥你能救救我吗?司异中了麻醉枪,一时半会儿不会醒的。” “我父母在希望基地,只要你们将我送回去,他们一定会重谢你们。” 王义点头应了一声,“你在这儿等等,我先把司异送上车。” 温宁感激地点头,她捂着隐隐作痛的小腹露出一个笑脸,那笑容讨好又卑微,一如现在的她。 宋承从车上摔下来后昏迷不醒,他的两个朋友正在护着他,他们三个人身上都有伤,凑在一块儿躲避着那些土匪一样的异能者。 好在那些异能者忙着搬物资和应付带枪的保镖,所以暂时没人发现他们这几只漏网之鱼。 温宁忍着不舒服爬到另一个女孩儿身边,凑在她耳边说了一句话,那女孩儿面色惊恐地看着她,嘴唇颤抖着拒绝。 温宁紧紧咬着苍白的嘴唇,将怀里藏了一路的手枪塞到她手里,有气无力地说:“动手!我怀着宋家的孩子,到基地后我能护着你。你现在开枪杀了他们,我待会儿求那个人把你也带上。你想回家,就开枪。” 女孩儿颤颤巍巍地握住枪,缓缓抬起僵硬的手臂,她看向温宁,泪眼婆娑地求证:“你不会抛弃我的,对吧。” 温宁重重点头,“你相信我,只要他们死了,我们可以活得很好。” “砰——砰——砰” 女孩儿只开了三枪,没有一枪偏离,每一枪都正中眉心。 她杀了三个人,一个是自己的男朋友,一个是抛弃同伴的男人,一个是希望基地掌权者的儿子宋承。 但是她不后悔,与其相信那几个欺骗她们的男人,不如相信一直以来互相依靠的温宁。她们三个曾一同许下诺言,要努力活下去,如今,只剩下两个人了。 “林媛,我们自由了。” 温宁紧紧抱着女孩儿,安抚地拍着她的后背,不断安慰她,“你不要害怕,我一定不会扔下你不管。” 她们三个人听信了恋人的谎言,被骗到山里别墅露营,结果一待就是五年。 这五年里,她们不敢忤逆,不敢争吵,生怕被扔下后再也回不了家。 王义回来后将温宁和林媛带回车上,她们和司异一辆车,车里除了司异外还有一个漂亮的女人,她和司异长相相似,正哭着帮司异擦去身上的水迹。 看见来人后,女人擦干脸上的泪水,哽咽着说:“我是司异的姐姐司锦,你们是他的朋友吗?” 她有一张和司异相同的脸,只是一个妩媚明艳,一个英气清俊,让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家人。 温宁脸色煞白地靠在座椅上,她浑身湿漉漉的,黑发粘在脸上像是索命的水鬼。 身旁的林媛紧张地揪着她的衣服,温宁安抚地握着她的手,轻声说道:“我和司异是半个月前认识的,这段时间我们一直被困在加油站里。他之前和一个男性异能者同行,那个男生很照顾他,应该很快就会找过来。” 司锦温和地说:“谢谢你告诉我这些,我给你们……” 话未说完,司锦那边的车门被打开,一个被雨打湿的小弟凑过来小声说:“嫂子,我们在卡车里发现了很多女人的衣物和用品。大哥说她们和那伙人应该是一起的,让你小心些。” 小弟传完话也不走开,就站在司锦身后护着,双眼死死盯着温宁和林媛,生怕她们突然出手伤了嫂子。 司锦再次问温宁二人,“你们真的是司异的朋友吗?” 温宁咬着唇点头,她已经猜到了那个小弟的来意,她们的身份藏不住了。 事已至此,只能放手一搏。 “姐姐,我们在末世前就被那伙人骗到山上,一待就是五年。我们是受害者,跟他们不是一伙的。那伙人里有一个是希望基地掌权者的儿子,他对司异心怀不轨,我提醒司异小心他,因此而结识。” “我们的目的地都是希望基地,我家人在那里等着我,司异他们也要去哪儿。” 司锦笑了笑,倒是没说信不信,只是让小弟去给她们取一些干净的衣服。 “姐姐你相信我,只要把我送到希望基地,我一定会报答你们的。” 司锦:“这些事儿,等我弟弟醒了再说。” 弟弟? 温宁有些发蒙,司异不是女生吗?司锦为什么说是弟弟。 难不成司异为了留在楚桓天身边说自己是个女生? 不对啊,他们每天躺一个被窝里睡觉,楚桓天怎么可能不知道司异是男的。 算了,不想了,一切都得等司异醒来后再说。 她和林媛的命运,都系在司异的手上。生与死,都将从司异口中给出一个审判。 作者有话说: 第18章 末世(十八) 有了温宁的提前告知,楚桓天的出现被司锦轻松接受。 司锦询问他温宁她们是不是司异的朋友,他仔细打量一番,在温宁她们不安的神色中点了点头。 温宁松了一口气,紧绷的身体慢慢放松,无声地向楚桓天道谢。 楚桓天的紧张并不比温宁她们少,在司锦打量的眼神中,他坐姿端正,双手老老实实地搁在膝盖上。 在刚才短暂的交流中,王义和司锦决定不回原来的基地了,他们要和司异一起去希望基地。 因为楚桓天说,比起一个强者的庇佑,司异更需要一个有秩序有法律的环境,官方基地是他们最好的选择。 第22章 司锦认同了他的说法,王义便开着车朝希望基地的方向去。 他们这辆车上有两个强大的异能者和四个普通人,楚桓天和王义有自信能够抵达希望基地。 不过虽然他们的战力很强,但王义要负责在积水上铺出道路供车辆行驶,腾不出手战斗,楚桓天担忧司异,也什么战斗的欲望,所以他们选择避开丧尸聚集的地方,直接往城外开,想要尽早到达基地。 这样的天气里敢出门的队伍不多,所以整个城市只有他们的车灯亮着。 下着雨车灯照射的范围很小,视线范围里只有看不到尽头的积水和雨幕,要是没下雨就能看见荒凉破败的城市和血肉满地的狼藉。 司锦在和王义聊天,聊末世前的世界,她的学校和父母,一心想着当歌手的愣头青弟弟,一家人吃过的餐厅看过的电影。 这些记忆一直藏在她心里,直到今天才有提起的勇气。 她还聊起了她和王义的故事。 她高中时代被人纠缠、造谣、霸凌,纠缠她的富二代经常尾随她回家,是小混混王义一直跟在后面保护她,她知道有这么个保护者存在,但从未想过要接触他,因为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后来霸凌越来越严重,父母看问题一直无法解决就给她办了转学,她最后一次从学校回家的路上,尾随的富二代变得大胆。 那天富二代带了刀,王义和他打架时失手捅了他,鲜红的血铺满了半条小巷,斑驳的墙面上喷溅着血花,王义握着刀看向司锦。 富二代尖叫着往外爬,王义追上去抓住他,将刀刺进他身体里。 “反正都要坐牢。” 还没成年的王义穿着松松垮垮的黑色短袖,身上沾着从修理厂带出来的机油,吊儿郎当地走向脸色煞白的司锦。 司锦吓得头脑一片空白,她浑身发抖地靠在墙壁上,腿软得站不起来,眼里倒映着满身是血的王义。 但王义没有靠太近,他站在距离司锦一米左右的距离,用磨坏了底的破球鞋踢了一下她的书包,“快回去吧,以后好好上学。” 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藏在影子里的混混终于出现在他的公主面前。 司家人都知道这件事,他们想出面帮王义做证,但是王义不同意,他态度很坚决,一直咬死是自己和那个富二代的私怨,和司锦没有任何关系。 后来司家父母带着两个孩子搬家去了别的城市,司锦休学一年才有了再次踏进校园的勇气,这一次她的运气很好,一切顺利得不可思议。 末世来临的时候她被困在学校里,校领导和老师一直在照顾学生们,她并没有吃什么苦头,后来就是王义找到了她,一直护着她。 “司异呢?你被欺负的时候他不在吗?”楚桓天问。 司锦带着笑意回忆,“我成绩好,从初中开始就没和他在一所学校了。司异那时候可叛逆了,就想着搞音乐,被我爸揍了不知道多少次,我妈脾气那么好的人,跟他置气一星期不说话……” 他们的父母在空难中丧生,飞机上有人感染了丧尸病毒,飞机坠毁,无一生还。 那时候民众还不知道出现了丧尸病毒,所以都以为那是一场普通的空难,接到消息的司异前去认领遗骸,这一去就和司锦失去了联系。 她还以为,父母和弟弟都死了。 这是一个不太好的世界。 无论是司锦还是司异,都在缅怀曾经的世界,就连被判了无期的王义都说,以前的世界更好。 楚桓天在末世生活了十八年,他出生在这样血肉模糊的狼籍中。 丧尸潮来袭、异能者暴毙、基地成员叛离、频繁的恶劣天气、逞凶斗狠的杀人事件……他从未觉得这些是不好的,因为他只见过这样的环境,所以他没有对比,也不会抱怨。 但是在他们的惋惜中,他也开始觉得难过,正是这样残酷的世界,造成了司异的苦难。 因为这次奇幻的遇见,他开始厌恶自己出生的世界。 这是一辆七座商务车,王义负责驾驶,司锦坐在副驾驶,温宁和林媛两个女孩儿坐在第二排,楚桓天和司异坐在第三排。 楚桓天悄悄将手伸过去拉司异的手,在司锦的说话声中缓慢移动,直到贴着司异。 他们的肩膀靠在一起,双手紧握。 司锦的说话声已经模糊了,楚桓天只能听见衣物摩擦的声音和自己逐渐急促的心跳声。他往下缩了一点,然后将头靠在司异的肩膀上,惬意地闭上眼睛。 车载空调加上雨声是最好的助眠搭档,楚桓天睡着了。 司异睁开眼睛的时候浑身都不舒服,手脚僵冷、脑袋昏沉、恶心想吐、肩膀酸麻。 他微微侧过头看了一眼,嗯,是熟悉的头顶。活动了一下肩膀将楚桓天揽着,在熟悉的体温中再次陷入沉睡。 车辆行驶在国道上,途中遇见的丧尸被王义开车撞飞,如果路上出现大型障碍物就铺路往上翻过去,他们半天行驶的路程比楚桓天他们之前两天行驶的还多。 司异在一小时后再次醒来,他活动着发麻的肩膀,缓慢地将楚桓天的头挪到胸前,用下巴抵住他的额头不让他滑下去,随后取下自己身上的毯子盖在他身上将人揽住,还拍了拍他毛茸茸的头顶。 忙活好后一抬眼,就看见了车内后视镜里那双看过来的眼睛,和他一模一样的眼睛。 “姐……” 司锦脸上带着笑,语气温柔地说:“总算看见姐姐了。” 司异抿出一个笑,眼里含着泪,嗓子发紧地说:“真好,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了。” 司锦:“瞎说,我们可是双胞胎,只要彼此都活着,不管走多远都会再遇见。这是你姐夫王义,就是他认出你把你捡回来的。” “姐夫好。” 司异老老实实打了个招呼,王义应了一声,笑着说道:“你姐带着你们一家人的照片,去哪儿都要拿上,现在你们相聚,也算是她心心念念有了结果。你和你姐长得真像,我一打眼就看见了。” 司锦:“现在不太像了,他瘦了很多。” 王义:“没事儿,以后多吃点补回来。你放心吧,我不会让你们姐弟俩挨饿的,一家人既然聚齐了,往后都是好日子。” 司锦:“嗯,往后都是好日子。” 这样十分日常的对话让司异感到安心,不管外面的暴风雨有多大,只要能和家人待在一起,就不会惧怕未来的磨难。 他看着车内后视镜上姐姐的脸,还是一如既往的漂亮,气血红润,脸颊饱满,一看就没吃过什么苦。 真好,姐姐还活着真好。 爸妈,我和姐姐都活着。 王义也离开监狱了,现在长得高大威猛的。他还是和以前一样,保护着姐姐。 你们放心吧。 王义和司锦交谈的声音很小,因为坐在第二排的两个女孩儿和楚桓天都在睡觉,这样轻柔的说话声听得人直犯困。 司异将脸颊贴在楚桓天柔软的头发上,半阖着眼睛,脑袋昏昏沉沉地想,他当时说的话在一一应验,他告诉楚桓天自己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然后就找到了姐姐和王义。 好像冥冥之中有天意在促成他们的分离,命运不断添砖加瓦,给楚桓天提供离开的筹码。 楚桓天睡醒时车辆是静止的,外面天色昏暗,暴风雨已经停了。 车里的人都在睡觉,自己靠在司异怀里,被他的锁骨硌的脸疼。他动作缓慢地从司异怀里钻出来,将身上的毯子给他搭上。 前面传来窸窸窣窣的动静,他抬眼望去,是王义。 王义打开车门出去了,坐在花坛的边缘抽烟。 楚桓天也跟着出去,开门时吵醒了温宁,她迷迷糊糊地护着肚子翻了个身,继续缩在宽大的座椅里睡觉。 出来后被冷风打得措手不及,他连忙拉上拉链走向王义。 “抽烟吗?” 王义摇了摇烟盒,还剩三五支烟在里面晃荡。 楚桓天:“不了。” 王义嗤笑一声,把自己坐着的干净地方让给他,“来吧,好学生坐这儿。” 说完他一屁股坐在旁边,那里又是雨水又是泥土碎石,他却没什么反应。 楚桓天坐下了,问他:“怎么不继续走。” 王义吐出一口白色烟雾,扭头不可置信地看向他,指了指自己的脑门说:“哥们儿,看这儿,这是一个人,不是一头驴。你以为我为什么在外头抽烟?” “因为烟味臭会熏到他们?还是你想透透气?” 王义:…… 他翻了个白眼,“因为老子又累又困还他妈得守夜,不抽烟我眼睛一闭就睡死了。得了,你醒了就你守着吧,我得去睡会儿。” “唉,司锦跟你在一起是因为爱你还是形势所逼,你知道吗?” 楚桓天问他。 王义将嘴里的烟拿出来,难得正经了些,“我是垃圾,但我的爱不是。我对司锦的喜欢从头到尾都是干净的,我没有逼迫她做任何选择,现在的一切都是她自己选的。” 第23章 “我没法决定的东西太多,比如出身、经历、性格、异能,但我能决定一件事,那就是我爱司锦,十年如一日。司锦爱我是我应得的,司锦迫于形势跟我在一起也是我应得的。” 他说完将手中的烟头熄灭,最后道出了楚桓天的心中恐惧。 “就算以后她爱上别的异能者,我也能接受。毕竟我们的爱情本来就是末世后的奇遇,如果没有末世,我一辈子也无法得到她。” 车门轻轻合上,外面只剩下楚桓天一个人。 楚桓天:“001,我想留下来。” 001:“你不回去打丧尸王了?” 楚桓天:“都是打丧尸,在哪边打都一样。” 001:“你的基地怎么办?” 楚桓天:“我有很多理念相同的伙伴,也有实力强劲的队友,基地有他们就够了。” 001:“我脱离这个世界后不会再回来,你的决定将永远无法更改,请你慎重考虑。执行者楚桓天,你是否要留在当前世界。” 楚桓天:“是,我要留在这里。” 第19章 末世(十九) 之后几天他们一直在路上,所有人轮流开车,王义就负责坐在副驾驶铺路,他累了大家才停下来休息。 这样昼夜不歇地走了六天,他们终于到了希望基地所在的城市。 只是天气不好,在距离希望基地还有十几公里的时候下起了很大的冰雹,车顶被砸得“砰砰”响,在寂静的街道上成了吸引丧尸的靶子。 从天上落下来的冰雹鸡蛋大小,接二连三砸在挡风玻璃上,将玻璃砸出大大小小的蛛网状裂纹。 他们就近躲避,将车开进一家堆满杂物和垃圾的店铺里放着,一群人正好下车休整。 基地近在眼前,每个人的状态都轻松了点,脸上也有了不甚明显的笑意。 温宁和林媛勤快地动手收拾店铺里的垃圾,能烧火的就堆到一边准备用来生火做饭,其余的全部扔出去。 她们一边忙活一边小声说话,楚桓天隐隐约约听了一耳朵,两个人是在商量途中细节。 死掉的那三个男人的长辈都是希望基地的掌权者,他们要把事情经过对得很详细才能从中脱身。 店铺的地面收拾出来后楚桓天用水进行简单的清洁,水流在店铺里游走,灵活地避开了角落里生火做饭的姐弟俩。 店铺的玻璃门已经碎成渣被当作垃圾扔了出去,王义重新创造了两扇玻璃门挡风,也能观察外面的情况。 等到一切收拾好,司锦和司异煮的汤也好了。 咸香的肉汤冒着热气,被均匀地分成六份,装在不锈钢小碗里。 锅底少量的熏肉和土豆被拨到王义和楚桓天的碗里。末世的规则就是这样,异能者消耗大,所以优先享用食物。 是强者的特权,也是生存的选择。 除了肉汤外,每人还分到了一块巴掌大的烤馕,烤馕很紧实,要小口小口地就着汤一起吃,不然容易噎到。 这是王义从原先的基地里带出来的干粮,烘烤后遗留的水分很少,能够长时间保存,并且便于携带。 吃过饭后又开始下暴雨,他们再次被困住,只不过这次畏惧的是鸡蛋大小的冰雹。 其他人在车里休息,楚桓天上楼顶清理店铺周围的丧尸。司异拿着复合弩跟了上去,他好几天没练习了。 这种荒废时间很久,安全性也不高的建筑很少有队伍来落脚,所以不会吸引丧尸在里面逗留,都是零零散散地分布在附近游荡。 这是一栋自建房,一楼是宽阔的门面,二楼是开放性的客厅,三楼是住房,顶层是天台。 天台上堆满了雨水和冰雹,他们站在门口听着“叮叮当当”的声音,看着冰坨子又急又快地砸落。 楚桓天将四根藤蔓全部扔到天台上,看起来平平无奇的枯藤在天台上疯狂生长,翠绿的叶片裂开一道口子,里面长着密密麻麻的尖牙,它们像活了一样疯狂咀嚼冰雹。 司异走神了一下,开始思考叶片嚼冰雹会不会冰牙齿。 四根藤蔓根部纠缠,上面粗壮的枝茎四处攀附生长,又生出无数手指粗细的分枝胡乱攀爬。 附近几座高楼都被藤蔓覆盖,叶片上的嘴“嘎吱嘎吱”嚼着冰雹,一边嚼一边掉,像是只为了听个响。 鹅黄、粉白、淡紫、纯白,各色的小花同时开放,娇俏地簇拥在藤蔓上,吸引着周围零散的丧尸。 那些残缺不全的丧尸疯了似的围过来,藤蔓的枝茎将其缠住,叶片疯狂啃食,落下满地的丧尸碎末,直到掏出晶核后才罢休。 天台上面有藤蔓搭起的顶棚,细细的分枝垂落下来,上面的小花带着馨香。 破败的城市因为藤蔓出现了生机,翠绿盘踞在高楼上,是末世独霸一方的变异藤蔓,也是随时张嘴捕猎的植物巨蟒。 他们站在天台边缘猎杀丧尸,楚桓天手中握着一根随手摘下的藤蔓充当鞭子,能将丧尸卷住后狠狠摔打,将其拍成肉泥。 司异握着复合弩,专心致志地瞄准那些漏网之鱼。 现在没有长长帮他捡回箭矢,他每一次动手都十分小心。 一个小时后周围便不再有丧尸游荡,细细的枝茎卷着箭矢和晶核回来扔在天台上,司异将手伸进暴雨里清理箭矢和晶核上的污渍,用帕子擦干后堆在一处。 经过长时间的寒冷,普通人逐渐适应了极端天气,人类总是很容易适应新环境。 司异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毛衣,一件灰色的羽绒马甲,最外面是一件黑色硬壳冲锋衣。 他蹲在天台边缘将手伸出去,手里握着箭矢或晶核,暴雨砸在他手上,将手中的物品清洗干净,砸碎的水滴四处飞溅,变成极小的水珠挂在他脸上、睫毛上、头发上。 楚桓天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心想:他像一只可爱的黑色小甲虫,守着自己的宝藏。 小甲虫收拾好自己的宝藏后站起来活动发麻的手脚,他转过身猝不及防地对上楚桓天专注的眼神。 四目相对,谁也没有主动移开视线。 楚桓天长得很英俊,他是肆意张扬的少年,平时总摆着一张臭脸,看起来狂妄冷漠。但这样的皮囊里裹着一颗炙热赤忱的心,那颗心被小心翼翼地捧到司异面前。 司异用目光仔细描绘对方,发丝、眉毛、眼睛、鼻梁、嘴唇、喉结…… 他那样专注,像是要将楚桓天的模样刻在心脏上,用每一次心动来回应他的热忱。 他要记住他,记下每一根眉毛和睫毛,记下他鼻梁的弧度和嘴唇上干燥的纹路。 在这样的目光中,楚桓天慢慢朝他靠近,他们之间的距离慢慢缩短,直至感受到对方温热的呼吸打在自己脸上。 名为“暧昧”的香甜因子在他们之间爆开,令人羞怯的情愫钻进他们毛孔里,欲望吹响号角,心脏擂响战鼓,他们之间连着一根看不见的线。 那道四处游走的目光又回到了眼睛上,司异注视着楚桓天,看着他漆黑的瞳孔上倒映着自己的影子。他的躯壳站在这里,他的灵魂活在楚桓天的眼里。 在这一刻,他活在爱里。 楚桓天的目光慢慢往下,最后定在对方淡粉色的嘴唇上,他舔了舔唇,下意识咽着唾沫。 “楚桓天,我感觉很幸福。”司异突然说。 他的话音刚落,001的声音就响起了。 001:“叮,检测到目标的心情为满足、幸福。任务圆满完成,执行者可脱离本世界。鉴于执行者已做出选择,系统将不提供返程服务。” 001:“系统解绑倒计时为四十八小时,倒数开始。” 001的声音在楚桓天的耳中是朦胧的,他只听到了司异的话,那几乎可以称作道别的话。 柔软的唇瓣说出宣判,单方面给这段以“幸福”为目标的救赎画上句号。他是沉默阅卷的老师,那试卷上通篇写着少年的名字。 “为什么?为什么感觉到幸福。” 楚桓天再次靠近,在唇瓣即将贴上时司异往后躲了一下,他眼神躲闪,嗓子发紧地说:“就是幸福啊。从你出现的那天开始,这个世界就对我变得宽容,所以你的出现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瞎说。”明明是在这一刻才感到幸福。 楚桓天说完猛地贴上去,唇瓣贴紧,司异错愕地瞪大眼睛,他又想躲开了。 但这次他躲不开了,他被困在楚桓天的怀里,那双臂膀紧紧抱着他,宽大的手掌压在后脑上,让他只能接受。 楚桓天含着他的唇瓣不断啃咬,含糊不清地说:“净说些我不爱听的话,那就别说了。” “楚、楚桓天,你先放开我。我有话跟你说……” “不想听。” “楚桓天!”司异有些动怒。 嘴上的压制暂时离开,司异抿着发烫的唇瓣轻声说:“我是个男人。” 楚桓天松了一口气,带着笑意说:“我知道,但是我喜欢司异。” 第24章 “我比你大八岁,我永远比你老,我会满脸皱纹、身形佝偻、头发花白、眼神浑浊……” “别害怕。” 楚桓天用鼻尖拱他,在他脸颊上拱出一个个小窝。他的声音又轻又缓,忽远忽近地围绕在司异耳边。 他说:“司异你别害怕,我的爱会跑得快快的,补上这八年的差距。” 司异抬手遮住他的眼睛,“楚桓天,你理智一点。” “别害怕好吗?我思考了很多,我很理智。我虽然年纪小,但从小到大经历的每一个选择我都会再三权衡,我能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也能对你负责。” 司异沉默了,楚桓天字字句句都在说“别害怕”,而他每一次开口都在找理由,找自己被厌弃的理由。 这是自卑吗?还是在为未来那个后悔的楚桓天辩解。司异想不明白,他也想接吻。 当楚桓天再次靠近的时候他没有闪躲,反而主动将唇凑上去,纤长的手指揪住对方的衣领,嗓音沙哑地说:“来吧,让我见识一下追逐时间的爱。” 话音一落,唇上就被狠狠咬了一口。 司异震惊,一只手将人推开,一只手捂着嘴唇,“你是小狗吗?咬这么重。” 暧昧的氛围几乎消散。 楚桓天紧张得手足无措,一时间从耳朵尖红到了脖颈子,他抓住司异的手,一下一下亲着他的掌心,轻柔的吻落在手掌的每一个角落里。 司异浑身酥麻,握紧了手心。 那些吻也改变了方向,落到他的手腕上,嘴唇温柔触碰,牙齿轻轻啃咬,少年急促的呼吸将手腕熏得发烫,司异感受到一阵颤栗。 “果然是小狗。” 司异说着凑过去吻住楚桓天,用殷红的舌尖描绘对方的唇形,试图抹平唇上每一条纹路。 那双臂膀紧紧捆着他,勒得他肋骨发疼。 他们疯狂接吻,用唇舌交缠的感官快感来代替话语,咽下对方不敢说出口的恐惧和担忧。 第20章 末世(二十) 回到一楼后司异躲着司锦的目光钻进车里,他扯了块毯子盖在身上,蒙住水盈盈的双眼和通红的耳朵。 他脸颊滚烫,胀疼的嘴唇还残留着楚桓天嘴唇的触感。 楚桓天跟在他后面上车,紧紧挨过去将头靠在他肩膀上,小声地说:“你抱着我。” 声音通过他们相连的骨骼传递,在钻进耳朵的一瞬间,骨骼震颤,心跳急促。 毯子里伸出来一只手臂轻轻搭在楚桓天身上,滚烫的掌心贴上他手背,纤细的手指挤进他的指缝间。 这是一个有些别扭的姿势,但楚桓天满足了,他勾起手指回应司异的主动,随后安静地靠在他身上。 暴雨和冰雹在第二天凌晨结束,他们继续开车上路,途中遇到了来自希望基地的人,是一支异能者和普通人组成的十人队伍。 这支队伍在半年前加入希望基地,顺应基地政策注册为官方队伍,得到了基地的扶持,比之前在其他基地的日子好过很多。 所有的官方基地一直在笼络强者,而组建多年已经成型的队伍是他们的首要目标,他们的扶持计划很完善,为队伍提供武器和基础医疗,为队伍里不适合战斗的人员提供工作岗位,负伤后无法战斗的异能者和普通人都能得到一份工作。 所以很多队伍加入基地后选择注册为官方队伍,武器和医疗是最紧要的资源,跟这两样相比,安置工作反倒是次要的。 基地提供好处的目的是增加人才储备,培养对抗丧尸的顶尖战力,所以基地内所有官方队伍采取积分制排名。 每次出任务带回来的物资全部统计为相应的积分,积分排名越靠前的队伍得到的好处越多。 带回的物资要上缴五分之一,晶核除外。 晶核换算为积分后基地并不会扣下,所以一块晶核算了积分后还可以再次交易。 非官方队伍不参与积分制,每次带回来的物资也不需要上缴,他们随时可以更改队伍结构,想要离开基地也没人会阻拦。基地的领导层没有权利安排他们出任务,他们很自由。 但是相应地,基地不会给他们提供武器,也不提供基础医疗,一旦他们受伤,高昂的医疗费会让他们难以负担。 所以大部分队伍都选择注册成官方队伍,那些没有注册的要么是队里有治疗系异能者,要么是实力强悍不受管教的全异能者队伍。 他们不在乎高昂的医疗费用,也瞧不起那些待在基地里空口白牙的领导层和废物一样的普通人,因为轻视,所以不愿意听从指挥。 对于这样的人物来说,官方基地只是一个跳板,他们早晚会离开这里另立门户。 所以基地并没有选择在他们身上投资,毕竟人口基数在那儿,异能者再少也少不到哪儿去。更何况他们还有武器,热武器才是他们的靠山。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消息,那就是官方基地使用的是新版本的纸币,晶核在基地里只是可以买卖的物品,并不能充当货币。 新人进入基地后可以用物资换取货币,也可以先找一份工作维持生计,大部分工作都包含食宿,但是只提供简易套餐和多人宿舍。 试用期一般是十天,熬过十天后表现优异的可以转正,签订合同后就可以预支工资,同时可以拿着聘用合同去租房,房租会便宜些。 相较于有稳定工作的打工人,靠出任务挣钱的队伍很不稳定,所以他们租房的费用比较高。 因为房东得承担风险,如果队伍减员,他们可能会重新选择小一点的房子,这样一来租赁关系会突然中断,给他造成一定的损失,如果队伍团灭,房租就收不到了。 希望基地圈的地盘很大,囊括了好几个高端小区和豪宅别墅,房主为了获取生活物资会把房子收拾出来租出去,然后自己去租住廉价的基地宿舍。 基地宿舍是一些年份久远的老旧小区,入住率很低,所以被统一归置为价格低廉的宿舍楼。 这些小区的布局大多类似,楼与楼之间局促狭窄,开窗能直接看到对面的屋里。 每栋楼的户型都不一样,最便宜的是一室一厅二十多平方的小屋子,一层有六七户,厕所是公用的,就在楼道的最右边。 几乎每个新进入基地的人都会租住这样的小房子,直到几个月后经济情况好转才会换住处。 与那支队伍分开后楚桓天开始和王义商量后续的安排,在权衡利弊之后,他选择注册为官方队伍。 私人队伍虽然自由,但是并不稳定,而且他们不可能每次出去都带着司锦和司异,在这样的顾虑下,他们需要扯上官方队伍的大旗保护留在基地里的姐弟俩。 而且官方队伍有积分制,积分越高的队伍受益越多,同时也更有机会接触到基地的核心层。 楚桓天并不迷恋权势,他只是想掌握话语权,毕竟对于末世的走向,对于即将出现的恶劣天气和丧尸变异等情况他都有应对的办法。 那是无数前辈用血泪换来的经验,是一代传一代的宝贵总结。 这是人类的积累,本就该造福人类。 楚桓天问王义,“王哥,进去后我要注册官方队伍,你跟我一块儿去吗?” “我都行,不过得安排好司锦再说。” 司锦看了过来,她看到王义脸上的担忧后笑了笑,开朗地说:“你们忙活你们的,我跟司异自己去找工作。要是实在找不到,我们再回来给你们做后勤工作。” 王义说:“可以找到的。” 就和它的名字一样,希望基地确实是希望,在这样的希望面前,所有人都对未来抱有最美好的期待。 而他们最美好的想象,就是末世前的平静生活。 司锦的专业是临床医学,她成绩很好,自入学后一直名列前茅,寒暑假还会通过爸妈的关系到医院里见习,临床经历比同期的同学丰富很多。 末世后她一直跟在基地医生身边学习,积累了很多经验,进入医院应该不是问题。 不过官方基地人才济济,她可能得以学生的身份学习一段时间。 至于司异…… 司锦捏着他的脖颈吐槽道:“司异小时候对建筑很感兴趣,爸爸就带着他言传身教,他也学得不错,但十几岁的时候突然叛逆要去当歌手……就算找份稳定的工作,也要防止他突然撂挑子去当什么歌手。” 在司锦心里,司异还是那个没吃过苦头天不怕地不怕的叛逆弟弟,有种为了梦想不顾一切的愚蠢天真。 毕竟在这几天的相处里,楚桓天把他照顾得很细致,就像王义对自己那样。 司异不爱谈苦难,平时话也少,司锦只能从他们的只言片语中得到很少的信息,那些零碎的信息组合起来就是他们俩曾是一个基地的。 在司锦的认知里,基地里的生活不会太差,更何况身边还有个楚桓天。 司异皱着脸不满,“怎么可能,我一定会好好工作的。歌手什么的,跟末世一点也不沾边。” 第25章 楚桓天却说:“当歌手也不错。” 司锦:“司异要毁灭世界你都觉得不错。” 司异瞪了她一眼,不满道:“我是个接受过爱国教育,出生在新中国,成长在红旗下的成年人。以前烦躁的时候会说要让世界毁灭,但现在出现了真正的危机,我只希望祖国越来越好。” 司锦堵住耳朵,“不听不听。” 司异:“司锦!我真的生气了!” 司锦:“不听不听,司异念经。” 司异猛地站起来,憋着一腔愤怒走到旁边独自赌气。 他跟司锦关系很好,但他们并不能长时间相处,总是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发生矛盾。 楚桓天连忙跟上去,戳了戳他的胳膊,“我刚在外面看见一辆皮卡车,我们俩单独走吧,反正距离基地也不远了。” 司异回头看了一眼,“没事,我就气一会儿。” 相互怄气是他们之间最正常的相处模式,十几年的习惯并不会因为末世的到来而改变。 世界变了,但是人没有变。 楚桓天拉着他站起来,握着他的手像招财猫一样朝王义和司锦挥着,“我们俩单独走,路上攒点晶核去基地换钱,后天的这个时间我们会准时出现在基地。” 王义:“行,你们自己注意安全。我们今天就去,先把这俩小姑娘送回去,然后找个落脚的地方先住着。” 楚桓天没骨头似的靠在司异身上点头,“后天见。” 他们找到那辆破旧的皮卡车,司异再次坐上副驾驶。 司异问:“怎么一定要单独走?” 楚桓天:“到基地后你要工作,能出来的机会不多,趁现在给你圈个地盘玩一玩。” 司异:“有什么好玩的,不如早点去基地。” 他一直很不理解楚桓天把杀丧尸这种行为称作“玩”。 楚桓天停车,凑过来捏着他的下巴接吻,在他呼吸的空隙里说:“我想和你单独相处,只有我和你。” 如果是这样的原因,那司异无法拒绝,因为他也想。 楚桓天让001找了个丧尸密集的地方进行狩猎,他将藤蔓全部放出来,粗壮的枝茎再次攀附高楼。 皮卡车的车厢里铺满了翠绿色的枝茎,司异藏身其中用复合弩偷袭,他的准头很好,一箭一只丧尸。 001:“执行者,我要离开这个世界了,你有什么心愿吗?如果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我可以帮你实现。” 楚桓天停下攻击的动作,他看向站在车厢里的司异,“你能播放他喜欢的那首歌吗?叫《星光下的梦想》。” 001:“可以,为你播放还是外放?” 楚桓天:“外放吧。” [看看星光看月亮] [看看我的心] [月亮代表我的心] [梦想是甜蜜蜜] 司异愣住了,他怅然地环顾四周,在熟悉的旋律中看向楚桓天。 他说:“真奇怪,我听见了歌声。” 说完后揉了揉脸,神色莫名地说:“是幻听吗?” 楚桓天揣着明白装糊涂,“你听见了什么?我听不到,你唱给我听。” 司异跟着旋律小声唱歌,眼前的场景变得有些割裂,他一时之间分不清今夕是何年。 那种突如其来的恍惚感让周围的一切都像是假的,高楼大厦的边缘是模糊的,丧尸和藤蔓是隐隐约约的影子,唯有歌声是清晰的,仿佛五年的末世只是他的梦魇,现在就是清醒的时刻。 [在光辉中看见] [未来的出现] [终有一年终有一天] [终于回到你身边] 歌曲进入尾声,司异才清醒过来,眼前照样是破败的城市、奇形怪状的丧尸、狰狞巨大的藤蔓,这场景中唯一不属于梦魇的就是楚桓天,他双眼明亮地看向自己,是无尽的暴雨里最炙热的太阳。 有楚桓天的地方怎么会是梦魇呢,司异笑着放开了声音,大声唱着最后的歌词。 [求求星光求月亮] [听听我心愿] [但愿爱充满世间] [幸福永不变] [但愿梦想会实现] [坚持永不变] 楚桓天朝着他挥手,意气风发地说:“司异你看,这像不像演唱会!” 周围的丧尸被藤蔓缠着无力挣脱,它们张牙舞爪地活动着手臂和头颅,像演唱者的狂热粉丝。 司异不禁莞尔,附和着说道:“谢谢你来参加我的演唱会,你是本次演唱会的唯一观众。” “我很荣幸,希望还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你是我一个人的大明星。” 他们相视而笑,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也对楚桓天口中的第二次第三次满怀期待。 001:“我要离开了,再见执行者。” 楚桓天:“再见,希望你下一个任务也能圆满完成。” 001:“希望你们能一直幸福。” 001是个初生系统,但它知道幸福是一种转瞬即逝的情绪,感到幸福很容易,一直幸福很困难。 楚桓天和司异都是很好的人,它希望他们能永远幸福。 临走前,它看见楚桓天爬到车厢里亲吻司异,从眉眼到嘴唇,最后在脖颈处不停流连,他一只手紧紧搂着司异的腰,一只手捏着司异的大腿。 司异被迫仰头喘息,双手搭在他肩膀上,一只手陷进他的头发里按着他的头,另一只手紧紧抓着他的衣服。 001好奇地飞回去,听到楚桓天低声说:“到基地后你穿裙子好不好,那样我一伸手就能摸到你的大腿。” 司异扯了一把他的头发,气息不稳地说:“胡闹。” “嗯?穿裙子是胡闹,那这样呢?” 他的手顺着大腿往上,钻进了司异的衣服里。 “你别……”司异底气不足地拒绝,却换来楚桓天的变本加厉。 001:“执行者,你为什么要摸司异的大腿?” 楚桓天被吓得一哆嗦,暴躁地回答:“你不是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001:“因为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摸司异的大腿?” 楚桓天:“我俩昨天互表心意,还亲了那么半天,你没看见?怎么的,看不见亲嘴,只能看见摸大腿是吧?” 001:“我不明白。那你为什么要亲他,还要摸大腿?” 楚桓天叼着司异颈上的皮肉磨牙,认命地回复:“因为我爱他。” 001:“爱是什么?” 楚桓天:“跟你说不清楚,你别管爱是什么,老老实实做你的任务就行。” 001:“好的,再见。” 楚桓天:“可别再见了,你再突然冒出来,我指定得出点问题。” 他觉得001的说话方式有些奇怪,之前它是个懵懂呆愣的系统,声音里偶尔会有明显的机械声和电流声。 但现在,001的语气很像人……真奇怪。 001走了,它圆满完成了这次任务,却产生了新的疑问,什么是爱? “爱”是小说里最常见的字眼,是幸福的支点,也是苦难的开始。 是司异的怀抱和轻声歌唱,是楚桓天的选择和亲吻摸腿。 楚桓天的爱让司异幸福,楚啸的爱却令司异痛苦。 为什么呢?不都是爱吗?爱也有区别吗? 这是不是说明,能让人幸福的“爱”是温暖的怀抱、轻柔的歌声、坚定地选择和强势的亲密。 001没有深究运算中出现的错乱,对它而言,太深的思考是程序错误,会被强制格式化。 经过选择性的格式化,它忘却了那一瞬间的茫然和求知,再次恢复了傻呵呵的模样,美滋滋地觉得自己找到了任务完成的关键。 001漫无目的地穿梭在黑暗中,不知过了多久,它终于听到提示音。 【检索到虐文世界《青涩校园:无尽黄昏》】 001:好耶!又有工作了! 第21章 末世(二十一) 希望基地人来人往,行色匆匆的居民身上披着雨衣,脚上踩着水鞋,拎着公文包或者别的什么包匆忙赶路,都是赶着去上班的。 前几天是雷雨季的巅峰时期,雷霆暴雨毫不停歇,出行风险很大,所以基地领导层决定暂时停工,除了部分特殊岗位需留人值守外全部在家待着。 复工时间在雨停之后,届时不做另外通知。 今早雨突然停了,有工作的居民手忙脚乱地出门,生怕迟到了被扣工资。 外头的丧尸和感染跟他们没什么关系,他们照样上班下班买菜做饭,日子平淡又安稳。 到处都是急促的脚步声,雨鞋溅起泥点,落在自己或他人的雨衣上。 对于雷雨季来说,雨鞋和雨衣已经是经典装备了,就算出门时没下雨也要这么穿,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下雨。 司异到达广播中心后出了一身汗,他进门后拐进换衣间,脱下了雨衣和雨鞋,将鞋底的稀泥用水冲洗干净后才和雨衣一起装进柜子里,然后拿出干净的皮鞋和西装外套换上,对着镜子整理着装和发型。 第26章 换衣间的门被推开,一个同事跑进来,将雨衣和雨鞋脱下后扔在一旁没有收拾,他着急忙慌地换鞋,头发乱糟糟的像是直接从床上爬起来就赶来上班了。 “司异哥早上好。” 司异:“早上好。还有十五分钟才上班,不用那么着急。” 小年轻愁眉苦脸地说:“今早五点雨就停了,我们组长在群里通知让大家提前二十分钟到,要去气象站那边做采访……我死定了。” “他们好像已经走了,我来的时候正好遇见你们组的车开出去,朝着气象站去的。” 小年轻耷拉着肩膀,可怜兮兮地说:“我完了,扣钱和挨骂的双重打击。” 他眼巴巴地望着司异,目光落在他的手上,手指纤长,指甲光洁圆润透着淡淡的粉色,腕骨清瘦,薄薄的皮肉下凸显出骨骼的形状,上面挂着一只枯藤手环。 这是他们广播站的门面,即便结婚了也拥有众多追求者,每天能收到好几个人的邀约。 他从未答应过任何一个邀约,但求爱的人依旧络绎不绝。 他好像生来就带着魅力,能让人快速或缓慢地爱上他,不管过程如何,结局都是爱上他。 小年轻咽了口唾沫,黑黝黝的眼睛水汪汪的,“司异哥,晚上去我家吃饭吧,我买了一块新鲜牛肉。” 司异摆手,正好把无名指上的金戒指暴露在他面前,“我已经结婚了,我和我的伴侣很相爱。” “我不在乎,我只是想和哥多相处一会儿。” 司异推开门离开换衣间,“但是我只想和我的伴侣多相处。收拾收拾上班吧,别耽误工作。” 今天是难得的晴天,许多队伍都收拾好准备出去清理安全区。 安全区的概念是楚桓天提出来的,基地里的异能者定期清理周围区域,让无法进入基地的异能者和普通人定居,他们生活在外围可以保障基地的安全,也能让这座城市恢复生机。 基地的人口已经饱和,无法安置那些前来投靠的异能者和普通人,所以安全区的计划推行得很顺利。 楚桓天来到基地四年,在他的努力下安全区的范围覆盖了半座城市。 安全区的管理和基地同步,相同的秩序和法律,让这片区域的生活节奏和末世前极其相似。 “新的一天开始了,各位居民早上好。这里是希望基地广播中心,我是播音员司异,现在为您介绍今日资讯。” “雷雨季已进入尾声,连续七日降雨量大幅度下降,气象站预测雷雨季将在十日后正式结束,后续可能会出现冰雪季或长夜季,气象站将持续监测,为基地居民提供更为准确的消息。” “为了应对接下来的天气变化,基地开展了一系列的防范措施。一,加强人员管理,贯彻落实……” 基地的入口处有一支队伍逆着人潮走进来,周围相熟的队伍便和他们打招呼寒暄。 “嘿!远子,你们总算回来了,我还以为你们折在外头了。” 程远肩上扛着一个沉甸甸的麻袋,灰头土脸地笑骂:“不会说话就闭嘴,我们这趟出去是给研究院找植物样本的,往山里一钻就是三十天,都快成野人了。” 那人啧啧称奇,“要不说你们能干到积分榜第一呢,做任务是真不要命。那山里全是变异植物和变异动物,进去容易出来难啊。” “还行,就是有个大家伙藏头露尾地搞了个迷宫,给我们困了好几天,气得庄懿差点放火烧山。最后还是桓天找到了那鬼东西的‘心脏’,不然指不定要困多久。” “桓天确实牛,真不愧是头号异能者。不过他着急也是正常的,他三十天没回家,他家门上天天插着玫瑰……” 话音未落,一个人影“嗖”地蹿了过去,肩上还扛着个拖地的大麻袋。 一群人没忍住笑,程远对着刚才说话的人踹了一脚,笑着骂他:“你这嘴怎么跟棉裤腰似的,一点事儿藏不住。他本来就着急上火,听了这话得怄上好几天。” 新入队的人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就询问旁边的老王。 老王是个没脾气的老好人,笑呵呵地说:“楚队他伴侣长得好性格好,身后跟着一溜儿追求者,那些人每次都趁着楚队出任务大献殷勤。” 新人挑眉,“队长的伴侣没在队里,是普通人吗?” “对,是普通人,在广播中心工作。” 此时正好是广播时间,司异的声音响彻整个基地。 老王抬了抬下巴,“喏,这就是司异的声音。每天下午六点广播中心都会放《我爱你中国》,司异在里面有几句词儿,就是楚队出任务的时候老唱的那几句。” 新人自觉听懂了,面带轻视地说:“一个普通人能巴上队长,费了不少工夫吧。听起来也不是个正经的,否则周围怎么会有那么多狂蜂浪蝶。” 老王摇头不语,想了想还是小声劝道:“咱们基地和别的基地不一样,提倡平等公正,异能者和普通人的婚姻很常见。你这些话往后可别说了,不然遇到个脾气不好的,会吃苦头的。” “而且司异人挺好的,内敛话少,就是招人惦记。” 新人不以为意,他是在山里遇见这支队伍的,在程远的招揽下加入了队伍,和其他人相处不多,最熟悉的人是搞后勤的老王。 他在末世活了九年,待过那么多基地,其中也有官方基地,可从没有哪个基地真正做到平等公正。 都是屠宰场,不过套了层皮罢了。 下午三点整,广播中心开始播报农业方面的资讯,农业频道邀请了农业专家来对新作物进行介绍和讲解。 司异所在的频道是“每日资讯”,播报时间为早上八点到下午两点,其余时间就在办公室整理资料,整理好明天的播报内容。 广播中心和基地广场都有一块电子大屏,上面会滚动当天的所有信息,而这些信息都需要广播中心的工作人员整理上传。 每个频道只有四个员工,所有工作都是大家一起做。 前段时间其他基地派人来交流学习,就从他们广播中心抽人当接待,又要接待又要讲解,被抽出去的人叫苦连天。 留在广播中心的人也不好过,人员减少,工作量加大,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 很不幸,“每日资讯”被抽走了两个人,都是活泼开朗会说话的小年轻,形象好气质佳,能说会道,每次抽接待员都有他们的份儿。 司异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腰,然后继续坐下埋头整理资料。 桌上的资料堆成小山,他要提取居民们感兴趣的资料做成播报稿,还得宣传基地的新政策和新方案,其余的就全部做成文档放到电子大屏。 当然了,电子大屏的内容要配语音,他们整理好之后还得去录音。 坐在一旁的同事正在奋笔疾书,头发凌乱,脸色疲惫,眼下的青黑遮都遮不住,一张脸煞白煞白的。 “每日资讯”是需要值守的特殊部门,暴雨期间也要正常播报,司异住得近每天冒雨走个一分钟也就到了,同事住得远,索性直接住在办公室里。 这次雷雨季的巅峰期维持了七天,对其他人来说是七天后的艰难复工,对“每日资讯”的两只可怜虫来说,他们自己风雨无阻地上了七天班。 而且因为同事被抽调,他们连轮休都没有,还得继续熬着。 “司异,有人找。” 青年从成堆的资料里抬起头,他头发有些凌乱,细软的发丝随意垂落在额前,疲惫的脸上缓慢露出笑意,礼貌地答应,“知道了,谢谢你。” 一旦坐在工位上,他就是被工作吸走了精气的行尸走肉。 “不客气,有很多玫瑰哦~” 女孩儿冲着他眨了眨眼,调侃着走了出去。 司异揉着太阳穴往外走,打开门后有气无力地说:“抱歉……” 一束花被塞进怀里,随后被人紧紧抱住。 “他们送的花有我送得多吗?我刚去研究院摘的,是最新鲜的。” 司异笑着摇头,然后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你终于回来了,我好想你。” 他脸上带着笑意,声音却很低落,那些复杂的情绪掺杂在一起,并不是用委屈和后怕就可以形容的。 三十天的分离,音讯全无的爱人,与计划不相符的归期…… 所有复杂的情绪到了这一刻都只剩下庆幸,庆幸他还活着,庆幸他好好回来了。 楚桓天笑着用下巴上的胡茬子去戳他的脸,看他皱着脸躲避的样子又舍不得了,改成用鼻子去拱他,小声哄道:“我也很想你。” 司异不说话了,沉默地将头埋在他肩膀上。 “不难过了,我这不是回来了嘛。我答应过你会好好活着,不会食言的。” “我没难过,我相信你不会食言,所以我不担心。” 司异的声音带着浓浓的鼻音,“你都瘦了。” “没事儿,我等会儿去买菜,晚上多做几个菜。” 第27章 楚桓天摸他的侧脸、手臂、腰腹,动作温柔细致,像是在触摸一件独一无二的宝物。 司异也瘦了。 嘴上说着不担心,却肉眼可见的瘦了。 “不用了,你先回家好好休息,等我下班回来做饭。前几天温宁给孩子办生日宴,从其他基地购买了很多食材,有一些没用上的就分给我们了,牛肉羊肉都有。” 楚桓天皱眉:“你没吃吗?不用留着等我的,你自己也要好好吃饭。” 司异轻轻摇头,“你不在我不想吃,你回来了我才想吃。” 楚桓天又想起了司异曾经说过的话,他说以后要是不爱了怎么办。那时候自己没有回答,因为他无法想象“不爱了”这个结局。 现在也是一样的,他无法想象“不爱司异”之后的事。 怎么会不爱呢,每次分离都牵扯着生死,一个在危险的处境中怀念爱人的怀抱,一个在平静的工作中担忧爱人的安危。 他们的感情永远不会归于平淡,只会一次比一次深刻。 每次重新拥抱对方,都觉得等待的时间太过漫长,爱意被囚禁在躯壳里无处宣泄,全部化成了想念。 因为等待太煎熬,所以这一次要珍惜相处的时间,好好相处。 作者有话说: 第22章 末世(二十二) 楚桓天的队伍叫异想,经过这几年的积累发展出五个小队,总人数一百二,每队二十几人。 楚桓天是异想的队长,也是一队的队长。 他们队里有好几个熟面孔,程远、方曈、庄懿、老王、林媛。 老王负责后勤,有两个异能者给他打下手,林媛则带着普通人使用热武器填补异能者力竭的空白时间。 王义是二队的队长,他的队员大部分是以前监狱里认识的,或者之前待过同一个基地,基地垮了之后前来投奔的,这些人做事没什么规矩,唯一的优点就是听话。 因为队伍的特殊性,所以二队一般不接收新人。 一队外出三十天,队伍里增加了很多新人。 按照惯例,是每个小队的队长先自己选人,没被选到的再由楚桓天统一安排。 他们回来后第五天要举办庆功宴,打算在庆功宴后面安排这些新人的去处。 也是惯例,队伍的庆功宴能带家属。所以每回都是热热闹闹的一群人,活像末世前办的流水席。 基地里大部分队伍的总部都在一片别墅区,清一色的砖红色外墙,五层别墅三个大阳台还带个大花园,很多队伍都在院子里摆着训练的设施,这样方便向路过的人开屏。 但是异想的院子里开垦了菜地自己种菜,由队伍里的普通人和木系异能者轮流照顾,种的是好养活的大白菜,只要其他系的异能者别去撩闲瞎搞,一般都能养活。 庆功宴的时间定在七点,让外出的小队能够赶得回来。 司异下班后就往别墅赶,路上遇见了不少熟人跟他打招呼。 “司异下班了啊,去红墙那边开庆功宴啊?” 一个在路边洗车的中年汉子出声招呼道,他身形高大,有个锃光瓦亮的大光头,脸上留着络腮胡,一脸凶相。 这人是修理厂的老板,是个普通人,但跟基地里大部分队伍都有来往,经常帮他们修车改装,算是基地里的名人。 他和楚桓天关系不错,楚桓天不出任务的时候就乐意捣鼓车,但他一没理论知识,二没机械经验的,自己研究也弄不明白,就经常来修理厂待着看,一来二去就混熟了,闲暇时就跟着光头老板学车辆改装。 司异应了一声,随后从袋子里抓了几个苹果放在修理店外面的桌子上,“前段时间朋友送了几个苹果,是从建设基地那边带过来的。桓天回来一看见就说要给杨哥拿过来,说杨哥就爱吃苹果。” “别别别,快拿走,这是稀罕玩意儿,你留着自己吃。” 司异为人温和,就算是这样的推拉也是温声细语的,“杨哥你就收下吧,桓天跟你关系好,随时都记挂着你这个老大哥呢。而且他这回出去的时间长,也让你跟着操心,这几个苹果就当是向你报个平安。” “哎呀你这,每回说话都一套一套的,叫人不好意思拒绝。” 司异就笑,“本来就是,桓天孩子心性,想一出是一出,也就杨哥你有耐心带着他瞎折腾。” 杨勇“嗨”了一声,毫不在意地说:“他跟我儿子一边大,可不就是孩子嘛。行了,这苹果我就厚着脸皮收下了,你快过去吧,别耽误了你们聚会。” “那我走了,杨哥你忙着。” 修理厂外面有块宽阔的空地,用来停放受损车辆和洗车。 但是在天气好的时候,这里会聚集着一群人打牌闲聊,没有狂风暴雨的时候,空地上会烧着几个火盆,从白天烧到另一个白天,里面的火始终是旺的,围在周围的人也一直都在。 那些大多是孤家寡人,有异能者也有普通人,在他们心里,与其回去面对空荡荡的房屋和寂静的空气,不如在空地上彻夜坐着打牌吹牛,热闹一阵。 恶劣的生活环境会让人产生悲观的念头,但那些念头会被火盆的温度融化,会被人群的吵闹声赶走。 最重要的还是庆祝,他们对好天气的出现感到喜悦,却无人分享这份喜悦,所以就凑在一起闲聊享受。 司异上下班会路过空地,听到最多的不是他们吹牛,而是有人在感叹,“今天真是好天气”。 每次路过只要杨勇看见了都会跟他打招呼,在他离开后如果有人问起,杨勇也会照实说。 说他在广播中心工作,会轮班播报每天上午的“每日资讯”,已经结婚四年了,丈夫是异想的队长,就是积分排行榜第一的那支队伍。 司异总觉得自己有那么多追求者都是杨勇给宣传的,有些人未必是喜欢自己,或许只是为了给楚桓天戴绿帽。能力比不过,就有了别的小心思。 他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楚桓天的伴侣”。 虽然如此,但是他们和杨勇的关系很好,两家经常走动。 楚桓天在基地里到处是朋友,但杨勇比其他人特殊些,他生活阅历丰富,家庭美满幸福,对于楚桓天来说,他是有相同爱好的朋友,也是教导知识的老师,还是能传授生活经验的长辈。 如果说司异和王义教会他什么是奋不顾身的爱情,那杨勇就在教导他什么是对家庭的责任和担当。 在杨勇这样的中年男性身上,热烈的爱情已经很罕见了,多的是对家庭的维护,对爱人的尊重,对子女的教养。夫妻之间或许没了爱情,但他们依旧是亲密的家人。 在宣扬及时行乐,爱恨随心的末世,这样的观念传统的有些迂腐。 但就是这种迂腐,让楚桓天看到了爱情的另一种结局,不是燃烧过后的满地灰烬,而是明火熄灭后仍有余温的煤炭。 虽然看不见火焰,但依旧是温暖的。 他感受得多了,就摆脱了爱情带来的阴影,不再恐惧爱意退潮的那天。 司异到别墅的时候人已经很多了,一层是一小队和二小队的地盘,四十多个人走来走去难免拥挤,所以不会做饭的人就在院子里择菜洗菜、杀鸡剁肉。 刚走到门口,脚还没迈进去就听见一堆人打招呼。 “司异哥好久不见。” “司异哥你是不是瘦了点?楚哥也瘦了,你俩真是分开一天都不行……” “司异哥你提着什么好东西呢?” 司异一一跟他们打招呼,一队二队很少有人员变动,所以他都认识。 “我带了点水果和肉,你们顺手处理了。楚桓天呢?” “今早有支队伍回来说在西边青年广场那片发现一群变异动物,他们队长上门求支援,楚哥就带着程远他们几个去了。” “这个月研究院发的积分任务有一个‘活体变异动物’,一万多分,楚哥惦记好久了。” 老王正好出来拿菜,听见他们聊天的内容就说:“研究院的陈教授有一台留声机和很多唱片,楚队惦记好久了,但是老头倔,说什么都不愿意割爱。楚队这么积极不是为了积分,是为了向陈教授献殷勤。” “哦~~” 许多打趣的目光落在司异身上,他抿着唇有些局促,应付了两句就钻进屋里待着。 外头的老王则被群起攻之,大家都在数落他没眼色,这种事情怎么能提前让司异知道呢,要是楚队拿到了还好,要是拿不到怎么办,不是让人白期待一场嘛。 而且好好的惊喜被戳破,到时候楚队送的时候效果肯定大打折扣。 老王哑口无言,搓着衣摆说:“我没想到这些……” “怪不得呢,四十多岁还是老光棍一条。” 屋里比外面安静很多,三队四队五队都在楼上,能听见上面传来的说话声和走来走去的脚步声,他们也很热闹。 厨房里有好几个人在忙,都是负责做饭的主厨,手艺是公认的好。 第28章 司异坐在客厅听广播,现在放的是《我爱你中国》。 他在里面有几句词,楚桓天每次听到都要跟着唱。 六点四十,楚桓天回来了。 他一进屋就坐到沙发上挤着司异,黏着他讲那群难缠的变异动物,还有返程时一直碎碎念的程远。 司异摸摸他的头发,放松身体靠着他十指交缠。 楚桓天说完后,他就开始讲广播中心发生的琐事。 讲行尸走肉一样的同事今天屁股没离开过椅子,下班的时候神情恍惚地撞上了玻璃门,捂着头坐在地上缓了好一会儿,要不是自己喊他,他都能坐在地上睡着。 讲隔壁组毛毛躁躁的新人今天又犯错了,他们组长在办公室里破口大骂,声音传过来格外清晰,自己坐在位置上控制不住地听完了全程,原来是新人把行程定错了,约了个领导凌晨三点到四点采访。 最完蛋的是领导的秘书跟他核实了两遍,他都没发现问题,态度很强硬地说这就是最合适的安排,领导和秘书都以为这是雷雨季的总结采访,时间紧任务重,所以就答应了。 结果今天凌晨没有人去采访,领导等了他们一个小时。秘书联系不到对接的人,就直接联系了广播中心的负责人。 楚桓天觉得有意思,就问:“哪个领导?” “宋先武,七十多岁的老人家了。” 楚桓天应了一声没有评价。 宋先武是宋承的爷爷,他是一位合格的掌权者,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对普通人和异能者一视同仁,严格用法律管理基地,很受民众的尊重和信赖。 但是楚桓天见识过这位老人的私心,也对宋承十分嫌恶,所以他和宋先武的关系一般。 “还有五天就是长夜季了,你们还出去吗?”司异问道。 楚桓天点头,“再出去一次,三四天就回来。长夜季来临后要休息十几天适应黑暗,这是最后一次带新人的机会了。” “好,还是那句话,注意安全,我等你回家。” “放心吧,我一定会回来的。” 作者有话说: 第23章 末世(二十三) 王义和司锦是踩着点过来的,医院太忙,司锦吃完饭还要赶着回去上班。 也是今天运气好,搭班的同事跟她关系不错,不然出来吃饭的时间都没有。 自从疫苗和抗毒血清研究出来后,医院和研究院工作量变大,已经连续一年都没有放过假了。 因为丧尸病毒并不稳定,所以现阶段的疫苗和抗毒血清效果不太明显,有的人接种一两次疫苗就能产生抗体,但有的人接种四五次都无法产生抗体,研究院正在加班加点地改进。 医院的忙碌是因为抗毒血清进入了临床,基地紧急加盖隔离病区,所有被感染的人员都在隔离病区使用抗毒血清进行治疗,治疗成效明显的可以顺利出院,没有效果的就会在变异发生的一瞬间被值守的军人击毙。 丧尸病毒不稳定,抗毒血清的效果也不稳定,所以隔离病区的病人需要医生护士二十四小时盯着,一旦发现治疗无效就要立刻通知值守的军人,让他们一起来守着。 根据基地法律,被感染的人类只有在变异发生后才能射杀,否则就算谋杀。 因此,虽然司锦和司异都住在基地里,但平时不怎么见面。 司锦也是一眼看出司异瘦了,皱着眉捶了他一下,语气恶劣地说:“一个人在家吃饭都不会啊,搞成这副鬼样子难看死了。” “上班忙……” “瞎胡扯,我上二十四小时都能抽空扒拉两碗饭,你会连十分钟都抽不出来?楚桓天出任务你担心是正常的,但怎么着也得好好吃饭吧,不然他回来看见你这样,指不定多心疼呢。” 司异“嗯”了一声,说道:“知道了。” 司锦懒得和他扯,去旁边跟王义吐槽医院的领导,王义不停附和,偶尔还要发表“我去收拾他”“这么烦,靠,我要弄死他”这类的言论让司锦消气。 开饭时天色有些黑,屋里就开了灯照明,大圆桌上围满了人,年幼的孩子被父母安排在客厅,茶几上摆着菜,让他们小孩自己吃。 菜色算不上丰富,但胜在量多,米饭也蒸了一大锅,大家可以放开肚子吃。 连带着家属有五十多人,在一楼摆了五桌,空间不算特别宽敞,但因为屋子里没摆什么家具,所以并不拥挤。 现在也没什么酒桌文化,大家随心所欲,想聊什么聊什么,不想参与聊天就专心吃饭,吃完了尽管下桌。 饭后楚桓天带着几个队长和新人上五楼安排分队的事儿,其余人就在下面收拾桌椅碗筷。 司异洗好碗回到客厅跟小朋友一起听广播,有个脸生的新人走过来坐在他旁边跟他搭话。 “你就是司异?楚队的伴侣?” 那个新人说话的语气不太好,还冷着一张脸,眼神不安分地上下打量,让司异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司异应了一声,没有想要跟他交谈的想法。 那人嗤笑一声,仰躺在沙发上跷着二郎腿,“你三十岁了吧,其实可以看出来。特别是你跟楚队待在一起的时候,那种违和感特别明显,你已经老了,而他正年轻。” 司异觉得这个人很可笑,无论是他高高在上的态度,还是他口中那些没头没脑的废话。 他说这些是想让自己自卑吗?还是觉得这些乱七八糟的话能够影响自己和楚桓天的感情? 司异一贯是温和的,即使在这种时候也是。 他语气平淡地说道:“你都能想到的问题,我们想得只会比你更多更早。好好做事吧,别人的家事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 “你就不怕被抛弃吗?你只是一个普通人,年纪也大,和楚队相比你没有任何优势。” 司异不悦地看了他一眼,轻声说道:“很遗憾,他从未让我感到恐惧。” 他话音刚落,收音机里的声音消失了,九点整,广播中心下班了。 楚桓天的身影出现在另一头的楼梯上,他朝司异勾手,笑容灿烂地说:“走了,回家。” 司异走过去和他并肩离开,楚桓天拉着他的手跟他讲楼上发生的事。 他们走进黑夜里,只有一道微弱的光束照亮前路。 “有一天这首歌会变老,就像老杨树上的枝丫,可我还会一遍遍歌唱,它如同我的生命……” 楚桓天又开始哼歌。 他音准不是很好,这么几句词都唱得一波三折,惹得司异笑着捏他的嘴。 楚桓天躲开他的手,笑着说:“是不是唱错了?程远他们老是哄我,说我唱得可准了。你唱给我听吧,想听你唱。” “好。” 他们走在居民区,偶尔会遇见同样晚归的人,那些人听见司异的歌声便会下意识地合唱。如果中途有小孩子清脆的童声加入,就会让所有人的声音提高一些。 不管什么时候,童声都像新芽,带着生机和朝气。 每天下午六点广播中心都会放这首歌,这一段是司异唱的,楚桓天会在不同的时刻听见这段旋律。 有时候是他们整装待发,车辆正打算启动,他听见这首歌的前奏总是要叫停,非得等到司异的词唱完了才肯离开。 有时候是返程归来,在基地附近听见了声音,就紧赶慢赶地回来,总能听见属于司异的歌声。 有时候是在别墅里开会,屋子里的收音机没有开,但是外面的大广播会隐隐约约传进来,他就会停下会议打开收音机听完这首歌。 有时候是在家休息,半睡半醒之间会听见。 为了方便司异上班,他们就住在广播中心附近,所以广播的声音很清晰,他在家休息的时候能听见司异播“每日资讯”,也能听见这首歌。 他对这首歌很是执着,程远他们不知道这份执着从何而来,就觉得他是爱屋及乌。 其实不是的,是因为第一次听见这首歌的时候司异哭了。 那是他第一次看见司异哭得那么伤心,他瘪着嘴无声掉眼泪,眼泪一滴滴落在地面,仿佛永远没有终点,他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抓着胸口的衣服无助地喘息。 那是楚桓天第一次知道,长时间的痛哭会导致上唇水肿。 司锦说是正常的,司异从小就这样,哭得厉害了唇峰和唇珠就会肿,热敷就能缓解。 歌曲是很神奇的东西,它可以历经时间毫不改变,也可以承载那些无法言说的复杂情感。 无论时隔多少年,当你再次听到那首歌,依旧能想起曾经的感触和心情,它只是一个单纯的载体,没有属于自己的情感,只有无数人赋予它的意义。 《我爱你中国》这首歌是基地里点歌率最高的一首歌,所以才有了每天下午六点的定时播放。 这首歌已经不间断地播了两年,每次播放楚桓天都能看到有人在广播中心或者基地广场驻足听歌。他们或许买不起收音机,只能在广播最清晰的地方听歌。 第29章 有人跟唱,有人默默掉眼泪,那些情绪太过复杂,难以解读,但依旧令人震撼。 初次来到基地的人会在音乐声中痛哭,他们委屈无助,在短暂的怨恨后迫切地投入国家的怀抱。只要国家还在,就永远不会放弃他的民众,他们坚信着。 楚桓天是私人基地的掌权者,他对国家没什么归属感,但是在司异的眼泪中,在那些驻足的人身上,他感受到了家国情怀。 音乐就是这么神奇,它能串联无数情感,让素未谋面的人拥有同一份感动。 夜里下起小雨,淅沥沥的雨声透过窗户传进来,还带着一阵凉风。 楚桓天被雨声吵醒,翻身下床关窗户拉窗帘。 他还带着困意,整个人迷迷糊糊的,摸到窗帘的时候觉得有些不对劲,但也没有多想,转身回到床上接着睡,盖好被子后伸手往旁边一捞,空的。 不仅是空的,被窝还是冷的,被子摆放整齐,仿佛从没有人在那里睡过。 他猛地惊醒,坐在床上环顾四周。 黑色的床上用品,孤零零的一只枕头,空荡荡的房间。 窗帘不对,司异选的窗帘是浅蓝色带印花的,厚重的绒料摸起来很舒服,但是他刚才摸到的窗帘是一层单薄的棉布。 楚桓天赤着脚下床,脚底接触到冰凉的瓷砖,他吓出一身冷汗。 他和司异的房间铺着地毯,因为自己喜欢赤着脚到处走,所以司异选了厚实的地毯铺满整个房间。 地毯是清新的浅蓝色,他总是拉着司异在地毯上胡闹,司异嘴上会拒绝,但行为却纵容。事后他忙活着收拾地毯,司异就躺在床上一边指挥一边训他…… 有时候司异会嫌弃他收拾得不干净,休息好后亲自动手,告诉他应该怎么弄。 床头柜上摆着一个联络器,衣柜门没关,里面的衣服只挂了三分之一,房间门上挂着训练计划表,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玩偶和绿植没了,床头柜上的台灯、合照、水壶都没了。 衣柜里的衣服挂得很整齐,但失去了司异存在的痕迹。 这个环境陌生又熟悉,是他曾经的住处。 他和司异的衣柜比这个大,里面总是塞得满满当当,衣服的类型要分区,衣服的颜色也要分区,当柜门打开的时候看起来规整又漂亮。 他有时候着急找衣服就会把衣柜翻得乱糟糟的,司异回来后会数落他,一边念叨一边整理,两三下就将他怎么也叠不好的衣服收拾好了。 原来他不是不会整理,只是有人照顾了就变懒了,就连收拾衣服这种小事也要给司异添麻烦。 司异一定很累吧,和自己生活后增加了那么多麻烦事。 司异总是在教他,怎么清理地毯,怎么叠衣服整理衣柜,怎么拆洗窗帘…… 但是自己没有记,现在回忆起来也是模糊的,他记得司异教了,甚至记得当时的天气和司异的穿着,但唯独没有去记司异教的内容。 可明明这些事他都会做,他就是恃宠而骄,让司异一个人受累。 楚桓天难过地吸了吸鼻子,拉开窗帘往外看,外头是他很熟悉的场景,希望基地。 房间里是暗的,外面却是大白天,司异衣不蔽体地躺在广场上,他浑身都是伤,脸上有烫伤的痕迹,皱在一起的皮肤牵扯着五官,让他的嘴有些歪,双眼紧闭,嘴角带血。 他的脚踝血肉模糊,是被锁链磨出来的伤痕,身上有凌乱的鞭痕和星星点点的烫伤,像是烟头留下的痕迹。 楚桓天心脏停了一瞬,他大脑一片空白,耳中是尖锐的蜂鸣声。 用手肘击碎窗户后他翻身从窗户跳了下去,可他没有在身上找到藤蔓,就这么猛地砸落在地上,他爬起来一瘸一拐地往司异的方向赶去,扯着嗓子大喊司异的名字。 他慢慢接近司异,周围却突然多出了很多人,他们簇拥着往前挤,将他和司异隔开,也遮挡了视野,让他看不到司异。 远处传来一阵骚动,楚桓天看过去,是楚啸! 他带着一群人匆匆赶来,将司异带走了。 楚桓天被人群挤着难以挣脱,只能拼命呼喊司异的名字,可失去意识的司异无法给他反应,就那么被楚啸带走了。 他声嘶力竭地咒骂楚啸,依旧无法阻拦他将人带走。 人群慢慢散开,又是空荡荡的基地广场,地面只有一滩残留的血迹,没有司异。 “桓天……桓天!怎么了?醒醒!” 楚桓天喘着粗气醒来,看到披着睡衣拿着毛巾一脸担忧的司异。 床头柜上的台灯开着,暖黄的灯光给司异描了一层边,他坐在床上用温热的帕子给楚桓天擦脸,撩开他汗湿的发,凑过来额头贴着额头。 “做噩梦了吗?” 楚桓天鼻子发酸,他伸手抱着司异,哽咽着说:“我、我下次会好好叠衣服的……我也会拆洗窗帘,会洗地毯,会把脏衣服扔进脏衣篓里……” “好,我相信你,你最好了。不难过啊,我抱着你睡。”司异温柔地说道。 楚桓天把脸闷在他怀里,带着鼻音说道:“我一点都不好,我不听你的话,总是让你生气,还总是给你添麻烦。你跟我在一起很累吧,对不起。” “没关系,只是一点点小毛病而已,我爱你,所以我会包容你。” “明明我是想要你幸福的,怎么能让你那么辛苦。我以后会改的,你别不要我。” 司异心软的一塌糊涂,他亲亲楚桓天毛茸茸的头顶,轻声哄他:“别害怕,我永远不会不要你。” 楚桓天瓮声瓮气地应了一声,依旧紧紧抱着司异,将头埋在他的怀里。 真恐怖,他一直理所当然地享受着司异的付出和辛苦,任由自己的小毛病给司异添了那么多麻烦,可司异就在他眼前忙碌着,他却看不见。 “好啦,不难过了,明天早上起来给我做早餐怎么样?”司异说。 楚桓天差点脱口而出自己做得不好吃,可是……司异不在乎啊,司异不在乎他做得好不好吃。 而且他可以去学,他可以跟杨哥的老婆学做饭,上次司异说杨嫂包的包子很好吃。 “好,我明天早上做早餐。” 司异很开心,他的笑声那么清晰,通过骨骼传递过来,震得楚桓天心里发烫。 密密麻麻的吻落在头顶,司异小声地念着,“你好乖啊……” 或许他等这个回答等了很久。 楚桓天这么想着,抬头吻上司异的唇。 作者有话说: 第24章 校园(01) “陈老师,打扰一下,我带学生来报到。” 门口传来的说话声不仅吸引了陈老师的注意,还将全班同学的目光拉到门口。 出声喊停的人是校长,一个五十多岁同时拥有啤酒肚、秃顶、高血压的男人,他性格不错,学生们对他还算尊敬,并没有取什么奇怪的外号。 陈老师是个长相严肃的女老师,四十多岁,教学严谨,不苟言笑。 “校长,我还在上课。”陈老师拒绝。 其实五分钟前已经下课了,但陈老师最大的特征就是爱拖堂,所以他们还在上课。 校长摆摆手示意她下课,还不轻不重地点了她一句:“本来课间休息时间就短,你别老是拖堂占用孩子们的时间。你下课吧,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新同学。” 陈老师拉着一张脸走人,出门的时候瞥了一眼新同学。 个高腿长,长相帅气,右手吊在胸前,光是站在那儿都散发着一身不好招惹的气息。一看就是个刺头,不像会好好学习的样子。 她的脸色算不上好看,骆明骄还冲她点了点头算作打招呼。 “同学们,你们班主任这两天不在,所以就由我带新同学过来。新同学之前因为受伤休学了一年,所以学业上可能会有些吃力,希望大家能够帮助他赶上班级进度!” 校长站在讲台上说得慷慨激昂,但下面的学生已经有一半趴在桌子上开始睡觉了。剩下的一半则好奇地望向教室外,那位转学生还没有露面。 “骆同学进来吧,做个自我介绍,往后你们就是一起努力的同窗了!”校长笑呵呵地招呼着。 骆明骄走进教室,站在校长身边言简意赅地说:“我叫骆明骄。” 少年的声音冷冽平缓,配上那张没有表情的俊脸,嚣张的气息毫不遮掩。这副模样在很多同学眼里变成三个字,不好惹。 方许年从习题册中抬起头,首先看到的是一团马赛克,他揉了揉模糊的眼睛重新看,原来是新同学身上穿着一套马赛克的牛仔套装。 他的黑发很清爽,被窗户里灌进来的风吹得微微扬起,皮肤是很健康的小麦色,眉毛浓密带着野性,漂亮的桃花眼在冷脸的衬托下有些凶,嘴角拉平,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 骆明骄。 方许年无声地念了一遍这个名字。 “噗……一个男生的名字竟然叫娇,是不是性格也是娇滴滴的?好搞笑。” 第30章 有同学小声说着,他的话像是引线,引起了那一片的骚动。 “还吊着手唉,不会是什么不良少年吧。” “他穿的衣服好像是lv的棋盘格牛仔外套和牛仔裤,哟,富二代哦~” 方许年握着笔的手收紧,只是因为名字就要被嘲笑吗?他垂着头不敢再去看那个少年的表情,不敢想他听见这些话会有多难受。 校长给骆明骄安排好座位就离开了,离开前还耐心地嘱咐了一通,让他有问题就找老师。 骆明骄的位置在方许年后面,靠窗,单人座,如果不是背靠垃圾桶的话这里会是一个好位置。 他有些嫌弃地坐下,将椅子旁边的饮料瓶踢开,桌箱里还有一些零食的外包装……更烦了。 001:“坐在你前面的就是主角方许年,你需要让他感到幸福。” 骆明骄:“你确定能治好我爷爷?” 001:“我确定。” 骆明骄:“好,我会认真完成你的任务。不是说有剧情嘛,读取吧。” 001:“可是马上就上课了。” 骆明骄:“我从来不听课,你读取剧情吧。” 001:“好的。” 【执行者选取成功,已到达世界《青涩校园:无尽黄昏》】 【关键剧情载入中……】 【方许年有了喜欢的人,就是三班那个转校生贺川。贺川逃课打架,成绩不好,他有很多很多缺点,但却是唯一对方许年伸出援手的人,而且是不止一次地伸出援手。】 【“我穿过他的外套,我吃过他的午饭,我喝过他接的热水,我用过他的碘伏,我收过他送的生日礼物,我喜欢他。”方许年将这些话写在笔记本上,圆圆的杏眼被笑意挤压得弯弯的,再也困不住滚烫的泪水。】 【眼泪一滴接着一滴落在笔记本上,蓝色墨水晕开,将字迹模糊成边缘带着棱角的小刺猬。这支钢笔是贺川送他的生日礼物,他很珍惜,从不带去学校,只有在家里写日记的时候才会用。他不爱写日记,因为那样会将结痂的伤口再一次撕开,但是他喜欢写贺川。】 【薄薄的笔记本上,每一页都写着贺川,字里行间全是他的喜欢。他阴郁怯懦,但他的喜欢迎着阳光茁壮生长。】 【贺川也喜欢他。他们会躲在小树林里一起学习,他给贺川讲题,贺川听不明白就会抓着他的手让他再讲一次。他们躲在校门口的小卖部吃泡面,每次有学生进来买东西贺川就会挡着他。他们一起逃晚自习,贺川带着他翻墙离开,在吹着晚风的江边坐一晚上,贺川说:“我也没家,我们都没有家”。】 【贺川也喜欢他。但是贺川不勇敢,他们在一起总是要躲着。有人传他们谈恋爱,贺川转头就找了女朋友官宣,宁愿被老师抓到写检讨也要和那个女生在一起。】 【方许年把那本笔记本撕了,用蜡烛一点点烧尽。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贺川都背叛了他们的感情,所以他也不会再喜欢贺川了。】 001:“这篇小说很短,只有十几万字,这已经是接近结局了。贺川和方许年交往,但他不敢承认,所以找了女朋友堵那些人的嘴,后面霸凌方许年的人找到他们交往的证据,贺川害怕了,就反咬一口说是方许年纠缠他。” 001:“贺川家里觉得影响不好,就向校方施压,方许年被退学了。他回家那天父母都没来接,他背着大包小包的行李独自离开,在爬楼梯时因为腿软没站稳跌落,被装满书的行李箱砸死。当时正好是黄昏,贺川正在逃学赶来的路上。” 001给骆明骄展示了这本小说的封面,橘红色的黄昏笼罩着整座城市,远处的高楼是黑色虚影,唯有街边的小店细节清晰,穿着校服的少年奔跑在街道上,风扬起他的黑发和校服外套,眼泪挂在脸上摇摇欲坠。 骆明骄轻蔑地说:“真怂。” 早恋不敢承认,怂。 让男朋友背锅,怂。 家里人对男朋友出手没能阻拦,怂。 001:“简介里说这是爱情和现实的拉扯,是少年人满怀憧憬的爱情碰撞了现实冰川后崩塌的碎片,黄昏的色调是少年人青春里最浓重的色彩。” 骆明骄:“胡扯。在他回避这段关系,将方许年撇下的那一刻,他就不值得原谅了,所有的解释都只是他懦弱的借口。” 001觉得他说得对,就在自己的数据库里记下了这段话。 以后如果遇到笨蛋执行者,可以把这些教给他。 001:“我有完成任务的秘诀,你需要吗?” 骆明骄:“谢谢,不用。困惑他的是校园霸凌,只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可以了。” 001:“好,祝你成功!” 骆明骄之前就读于英才国际学校,是a市名列前茅的国际学校,被戏称为“因财国际”,也是很多人口中的贵族学校,在那里就读的学生都是打算出国的,有的高中就出去了,有的则是高中毕业后才出去。 英才高中部实行学分制,修满学分即可毕业,如果中途转学美国的高中,学分可以完全转换。在英才毕业后,申请美国的大学享有和本土高中生同等待遇。 现在这所学校叫岚星私立高中,是走高考路子的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升学率和排名前列的几所公立高中难分伯仲,是很多中产家庭会选择的学校。 当孩子的成绩卷不进top级别的公立高中,家长就会咬咬牙送他们上岚星,这样至少能考个好学校。 岚星每年都会招收一批特优生,入学后免除学费、资料费、住宿费。每学期期末考前五十名能得到一笔由学校颁发的奖学金,那些钱完全可以覆盖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 因此每年考岚星的学生都特别多,竞争很大,年级前五十有三分之二都是特优生。 羊毛出在羊身上,岚星的学费收取也不同,成绩越好的学费越低,成绩越差的学费越贵。 骆明骄没有参加入学考试,他爸给岚星捐了一栋实验楼和音乐楼,还捐了三百万给岚星作为奖学金发放给学生。 对于骆明骄而言,在哪儿上学都一样,该上课上课,该逃学逃学,该睡觉睡觉,他有自己的节奏。 他家里也不在乎他成绩好坏,只要他老老实实待在学校别出去找事就行。 骆明骄喜欢极限运动,高空蹦床、跳伞、空中冲浪、速降、攀岩、赛车,他受伤是常有的事,前年因为意外事故休学了一年,这次伤得也不轻,玩自行车高山速降摔的。 家里人劝也劝过,骂也骂过,他就是没感觉,就算在病床上躺了几个月,痊愈后也要继续去,因为失去那些感官刺激后他做什么都提不起劲儿。 所以家人唯一的期盼就是希望他好好活着,当个废物富二代也好,花天酒地挥霍无度也好,只要别去玩那些要命的东西就成。 这次转学是骆明骄第一次主动提出要求,所以家里人没有任何异议,立刻就给他办了手续。 什么学业,什么未来都没考虑,只是希望他能安分地待在学校里。 作者有话说: 第25章 校园(02) 不过…… 贺川这个名字有点熟悉啊,骆明骄拿出手机给发小发消息询问。 对面是秒回。行,谁也没听课。 [顾文素:我上周和你说过的,冷皓宇他姑姑的孩子,结婚前和初恋生的,分手后留给初恋抚养,一年前被送回冷家,跟冷爷爷他们住在老宅。你怎么突然想起来问他了?] [骆明骄:在新学校遇见,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 [顾文素:????嗯?新学校是什么意思?你转学了,我怎么不知道啊!] [骆明骄:今天刚转的,不聊了,我上课。] 他按灭手机扔进口袋里不再回复,一抬头就看到老师正盯着他看,年轻的女老师移开目光装作没看到,继续讲课。 岚星是允许学生带手机的。 每个班级最前面都放着装手机的袋子,学生可以在上课前把手机放进去保管,全凭自觉,老师并不干涉。 骆明骄右手受伤了,上课时间就光明正大地睡觉,或许是因为校长交代过什么,所以没有老师训斥他。 一连睡了两节课,醒来后脖颈酸痛,他起身活动了一下手脚,离开教室去上厕所。 昨晚上他和001通宵打游戏,今天困得不行。 他离开后,教室里的议论声达到了顶峰。 “靠,好牛,一连睡了两节课老师都没说什么。” “比不了比不了,这是真少爷。” 骆明骄回教室的时候看到有人站在方许年的桌子前将蓝色墨水往他桌子上倒,墨水顺着桌子往下滴,地面已经脏了一大片。 黑板旁边挂着一块小白板,上面写着本周的值日情况。 今天是周二,方许年三个字夹在几个名字中间。 方许年坐在座位上,低着头一言不发。 书本和文具被墨水浸湿,黑色的校裤湿了看不出明显的痕迹。 第31章 他就坐在那儿,露出一个毛茸茸的头顶,和很多遭遇校园霸凌的人一样,沉默、阴郁、弱小,在霸凌发生的时候假装置身事外,灵魂暂时脱离躯壳,冷眼旁观自己的遭遇,好像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好过一些。 他同桌不在,就像是知道会出现什么状况一样,桌面上的书收拾得很干净,一支笔也没留下。 骆明骄走过去,左手按着那个男生的头往桌子上压,控制着将他的脸在桌面上蹭了好一会儿才松开。 “操,你他妈什么意思!” 男生狼狈地找纸巾擦脸,一通乱擦后脸上的蓝墨水深一片浅一片的,有些滑稽。 骆明骄踹了他一脚,臭着一张脸说:“为什么在我桌子上倒墨水?” “操!” 男生将墨水瓶砸在地面上,挂着墨蓝色液体的碎片四处飞溅,吓得好几个女生尖叫着躲避,周围的学生都躲开了,慌乱地找纸巾擦溅到桌子上和身上的墨水。 他一个人祸祸了周围一圈,但是没有人说话。 男生气愤地喘着粗气,往前怼了几步站在骆明骄身前说:“你他妈看清楚,这不是你的桌子!这是我们大学霸的桌子。” 同学的目光全部落在他们身上,都在看着这一出闹剧会怎么展开,是转校生压制校霸,还是校霸压制转学生。 暗地里被叫作“校霸”的男生叫江望,是岚星高中出了名的刺头,他本身成绩就不错,家里又有钱有势,不管在学校里惹出多大的麻烦家里都会给他平事儿,所以养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 他是个滚刀肉的性格,如果被叫家长了就好声好气地道歉,然后背地里变本加厉地玩手段。而且他很擅长颠倒黑白,倒打一耙,让被欺负的学生有苦说不出。 不过现在校霸顶着那张蓝哇哇的脸,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件事不会善罢甘休。 骆明骄个子比他高,摆着一张冷脸垂眼看他,毫不在意地说:“不好意思,刚睡醒看错了。给您赔个不是,我下次注意。” 他说完就往自己的位置走,根本不在乎男生接不接受他的道歉。 “说句‘不好意思’就完了?”江望压抑着怒气问道。 骆明骄坐在位置上不耐烦地看过去,他的眼睛是很标准的桃花眼,双眼皮又宽又深,全部睁开时漂亮又清澈,所以他习惯微微阖着眼,带着些没睡醒的倦怠,也有高高在上的傲慢。 他看了江望片刻,随后站起戳了戳方许年的肩膀,“同学,麻烦换一下位置。” 方许年反应有些迟钝,他慢吞吞地站起来,匆匆看了骆明骄一眼就再次将头垂下。 惊鸿一瞥,骆明骄看见了少年微红的眼圈和鼻尖,好在没有哭。 方许年皮肤白嫩,脸颊还带着微微鼓起的婴儿肥,像个皮薄馅儿大的白面包子,也像是在嘴里藏坚果的仓鼠。 一看就是个乖孩子,他从没接触过的乖孩子。 骆明骄挤开他坐到被泼了墨水的位置上,靠在椅背上跷着二郎腿,“现在就是你往我桌上倒墨水了,说说,你想怎么解决?” 他的态度实在恶劣,江望没想到还能有这样的反转,一时之间有些回不上话。 旁边有江望的狐朋狗友搭腔说:“你刚才已经动手了!” 骆明骄无所谓地“哦”了一声,看着那个“仗义执言”的男生说:“我已经道歉了。现在我们要解决的问题是,他往我桌上倒墨水。” “你他妈道歉了我没接受啊,再说了,你那态度是道歉吗?我真服了,你他妈装什么呢,真他妈操了!” 江望破口大骂,从桌面上拿了方许年的课本就要动手。 骆明骄往前推了一下桌子将他撞开,然后站起来一脚将他踹开,力道很重,江望倒退两步重重跌倒在地面。 骆明骄顺手从方许年的桌箱里拿了一瓶蓝墨水塞给他,命令道:“打开它。” 方许年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震惊,乖顺地将墨水瓶拧开。 骆明骄左手接过墨水瓶泼在江望身上,“不好意思,右手不太方便,不然还能帮你漱漱口。还有啊,说话就说话,别一口一个妈,你没爸没妈没家教,但是别人有。” 江望抬手挡着泼溅的墨水,不敢张嘴,生怕那些墨水洒进嘴里。 他挣扎着站起来,还没来得及动手就听见老师的怒吼,“你们在干什么!” 年级组长带着两个人高马大的体育老师出现在教室门口,一看就是有备而来,一看就知道有人通风报信。 骆明骄将最后一点墨水抖干净,空瓶子放在方许年的桌面上,小声说了句:“我回来再还你墨水的钱,地上我也会收拾的。” 说完他抓着江望的衣领拖着往外走,边走边说:“老师你好,我们发生了一些小矛盾,请问该去哪里解决?” 年级组长气得脸红脖子粗,指着他们骂道:“请家长!立刻把你们家长给我叫来!你们这些学生,真的是无法无天了。” 骆明骄松手,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给家里人打电话。 他虽然不爱学习,但一直安分守己,从不打扰其他同学学习,所以这还是第一次被请家长。 逃课和上课睡觉不算,那些都是入学时和学校打过预防针的。 当事人被老师带走,闹剧散场,同学们凑在一起小声议论,也没人过来和方许年说话。 他们是高二的学生,虽然只有十几岁,但早已过了武力崇拜,意气用事的年纪。 高考、前途、档案……哪一项都比逞强和站队重要,权衡和退让成了少年人的必修课,这是他们第一次伸手触摸世界的黑暗面。 冷眼旁观、为虎作伥、身不由己,有很多词语可以形容他们的处境,也有很多文字描写他们的身份,他们是沉默的学生甲乙丙,是站在黑暗里的旁观者,是出现在霸凌者和被霸凌者学生时代的“小明”。 课本上按部就班的小明,教室里同样按部就班的小明。 其实回避冲突是人类的自我防护,因为冲突代表着危险。 一些有阴影的同学甚至会恐惧冲突本身,所以在骆明骄动手时他们就趴在桌子上开始装睡,从始至终没有抬过头。 岚星不是那些鱼龙混杂的高中,这里没有那么多肆无忌惮的刺头,也没有不在乎前途的混混。 能待在这个班的都是要靠高考谋出路的正常高中生,他们入学时带着父母的期盼和自己的前程,高昂的学费和排名的压力是难以摆脱的重任,所以在面临不公时,大多数人都选择明哲保身。 他们不是校霸,没有富裕的家庭和强硬的后台来托底,只能选择好好读书。 避其锋芒这四个字,普通家庭的孩子终其一生都在奉行。 只要毕业就好了。 很多人都是这么想的,包括方许年。 方许年沉默着去厕所拿清洁工具,在洁具间拿了小桶、抹布和拖把,然后接了半桶水回教室打扫卫生。 他蹲着用抹布擦拭地面上残留的墨水痕迹,前方突然出现了两条细瘦的小腿,白色的袜子堆在脚踝处,黑色牛皮乐福鞋踩在深浅不一的蓝色上。 方许年不用抬头也知道来人是谁,所以他转身去小桶里洗抹布,没有主动出声。 “唉,方许年,你是灰姑娘吗?还用抹布擦地,真受不了。” 女生说完往前走了几步坐在他擦干净的课桌上,捻着手指翻看他那些被墨水浸湿的书本,语气做作地说:“天呐,我们大学霸的书都被弄脏了,要是这次考试考不好,可就没有奖学金咯,到时候该不会吃不上饭吧。” 她的校服裙自己修改过,将原本长到小腿肚的裙子改到了大腿中段,现在这样坐着的姿势让裙摆往上缩,大腿肉贴在黄色的课桌上。 夏季炎热,白皙的皮肤下藏着青色血管,细腻的皮肉紧紧贴在课桌上,很容易留下汗渍。 方许年一想到这些就浑身不舒服,他抿着唇,语气生硬地说:“不要坐我的桌子。” 女生撩了撩头发,歪着头故意说道:“嗯?你说什么?我没听到唉,你要不要大声一点再说一次。” 方许年大声说:“你别坐我的桌子!” “哇哦,好凶哦~干吗呀,新同学可以坐我不可以坐,方许年你男同吧。” 女生说完从他桌子上跳下来,理了理裙摆走到他身边轻声细语地说:“你跟三班那个贺川,你们关系挺好啊。我昨天还看见你们一起去超市买水呢,有说有笑的。” 方许年捏着拳头,皱着一张包子脸气愤地说:“你瞎说,我们只是普通同学!你要是再这么造谣,我就去告诉老师。” “好好好,不说了不说了,我好怕你告老师哦~” 女生说完用手指戳了他一下,她留着半长的指甲,戳人的时候有点疼。那张漂亮的脸靠近方许年,嘴角带着笑意,声音却十分阴森,“我不管你是不是同性恋,你最好离贺川远一点,否则我让你滚出岚星。” 第32章 “而且,要是让你妈妈知道,她又要生气了。” 女生走开了,她身上喷着香水,是甜甜的无花果味,那种香味出现在她的衣领上、裙摆上、发丝上,也出现在方许年的噩梦里。 女生的霸凌是带着香味的毒针,隐秘地藏在温声细语里,被扎过一次就会让人产生阴影。 方许年害怕那股甜香,闻到味道后立刻会联想到女生阴阳怪气的声音。 这种香味让他觉得烦躁,甚至开始厌恶所有喷香水的人,包括喷着百合香水的班主任和喷着桂花香水的母亲。 都说父母是孩子的依靠,但是他从未感受过什么是依靠。 他们只会让他忍,让他不要惹事。 忍一忍,到了初中就好了。忍一忍,到了高中就好了。忍一忍,到了大学就好了。 方许年羡慕新同学的性格,但也知道自己永远无法变成那样。 他的勇气早就被母亲击碎,零散地落了满地,还掺杂着少年的自尊和骄傲。 作者有话说: 第26章 校园(03) 江望妈妈是被老师约谈的常客,她进门后和校长简单寒暄了几句,言语客气,态度冷淡,随后就一直面无表情地靠在沙发上玩手机。 没有询问事情经过,没有吵嚷着要学校给个说法,甚至没有看一眼满脸墨水的江望。 年级组长将他们带到办公室后曾让江望去洗脸,但是江望拒绝了。 骆明骄觉得他或许是想卖惨,但好像没什么效果。 江望长相普通,方形脸三白眼,是扔进人堆里都找不出来的类型。 但他妈妈却很漂亮,黑色卷发用银色蝴蝶发夹盘起,耳垂上戴着珍珠流苏耳环,一条白色荡领连衣裙勾勒出曼妙身材,骨肉匀称,手臂线条带着明显的锻炼痕迹。 她的脸只有巴掌大小,五官小巧精致,整张脸上色彩干净,黑色的眉眼和淡粉的嘴唇,素颜也清纯靓丽,贴着夸张配饰的延长甲偶尔会碰触手机屏幕发出细微的响声,那声音在安静的办公室里显得游刃有余。 她看上去只有二十出头,实在不像江望的亲生母亲。 那张沙发很长,能并排坐下四个成年人,在她落座后江望也走了过去,但是他没有坐在沙发上,而是坐在沙发旁边的塑料凳子上。 垂头丧气,像是不被重视的廉价土狗。 他留着那一脸的痕迹,想要被母亲发现,又怕被母亲发现。 骆明骄也在玩手机,他在打游戏。 001控制角色走路,他左手拿着手机同时使用技能,人和系统的配合不能说是天衣无缝,只能说惨不忍睹。 001:“执行者,你这样算开挂吗?” 骆明骄看向屏幕左下角,那里已经被朋友的谩骂刷屏了。 他没忍住笑了一下,回复道:“不算,算洗车。” 001:“什么是洗车?” 骆明骄:“就是故意输游戏,把原本很高的段位往下拉。” 001:“哦。洗车不好吗?你的朋友们都在骂人。” 骆明骄:“没事儿,他们只是不知道我们在洗车。”知道了会更破防的。 不过这是他们应得的,但凡脑子正常的人都知道不能找右手骨折的朋友打游戏。 “老师您好,我是明骄的哥哥骆明则。家父家母远在国外无法前来,就让我过来了解一下情况,稍后我留您一个联系方式,之后再有类似的情况直接找我就行。” 身形修长的青年穿着白色休闲衬衫,未经打理的头发搭在额前遮住眉骨,无框眼镜后是一双黑白分明的桃花眼。 骆明则礼貌叩门,宽松的衬衫袖子往下滑落,露出手腕上的满钻手镯,菱形蓝宝石被璀璨的钻石包围着,在阳光下炫彩夺目。 “骆先生请进。” 骆明则进门后坐到骆明骄身边,语气温和却不容拒绝地说:“明骄,把手机收起来。” 他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温和又体面,是最有“教养”的假面。 骆明骄将手机按灭后塞进口袋里,连余光都没有接触骆明则。 年级组长给骆明则倒了杯水,摆出一套圆滑的话术:“两个孩子之间有些矛盾,都是十几岁年轻气盛的孩子,最是心浮气躁的年级。而且现在天气燥热,情绪容易激动是很正常的,两个孩子第一天认识,彼此之间不熟悉,言语间说话就不太注意。这次把两位家长请过来是希望你们在家庭教育中能够正确引导孩子处理自己的情绪,改掉用暴力解决问题的习惯,毕竟家庭是每个孩子的第一所学校,长辈是他们的第一任老师。” “当然,发生这种事情我们学校难辞其咎,在学生心理教育这一方面我们存在很大的纰漏,之后会加强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不让学业压力转变为情绪压力。” “性格培养并不能因为年纪增长而停止,孩子在学校、在家庭里的每一天都是性格培养的关键时期。希望家长能和校方一起努力,共同为孩子的未来负责。” 骆明则脸上始终带着笑意,在年级组长说话时温和地注视着他,怎么看都是一位和善的家长。 但被注视着的年级组长却有些紧张,青年的目光让他感到一丝窒息。 那目光看似温和亲切,实则没什么情绪,他的专注并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是谁。 家庭的教育让他礼貌谦和,优渥的出身让他高高在上,当两种特征揉杂时,就会变成骆明则。 年级组长说完后熟练地拍了拍江望的肩膀,“江望,你先说说当时发生了什么。” 江望垂着头避开他的手,混不吝地说:“有什么好说的,教室里有监控,你们看了就知道。” 年级组长:“监控提供的是客观事实,之后我们会去看的。但是在此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你们的主观情绪,这件事情在你眼中是如何发生的,这对老师和家长来说都很重要。” 江望依旧一言不发,他妈妈将手机收起来,皱着眉看向他,冷冷地喊了一声:“江望。” 男生抬头看着女人,嘴唇翕动着还是没有出声,在女人冷漠的目光中,他始终没能开口说话,只能再次将头低下,虚张声势地说:“我忘了,你们问他呗。” 骆明骄没等教导主任问,主动说道:“我上厕所回来看见他往桌子上倒墨水,我看错了,以为那是我的桌子,就把他的头按在桌面上……还踹了一脚。我以为他在给我下马威,就动手了,是我的问题。发现认错之后我道歉了,但是他一直在骂街,就又打了起来。” 年级组长问江望,“好好的你为什么要往其他同学桌子上倒墨水?” 江望没有出声,是他妈妈回答的,“袁老师,这件事我回头会教训他,我们先解决和这位同学的矛盾吧。” “杨女士,您一直很配合我们的工作,对此我们非常感激。我们相信您私下会教育孩子,但是这件事牵扯到了别的同学,我个人以及校方都不希望再次轻轻放下。江望的班主任过于随和温柔,所以才一直没能杜绝这类问题的发生,这次我正好遇见,校长也有时间,我们的目的是杜绝这类问题再发生。” 袁老师就是年级组长,他头发稀疏,长着一张苦瓜脸,最大的特征就是会瞬移出现在校园中的任何一个角落抓违规。 他是岚星的元老级人物,对学生之间的弯弯绕绕心知肚明,是抓逃课的一把好手。 他向来是严厉暴躁的形象,但这次表现出了十足的耐心。 骆明骄看明白了,他们重视的并不是自己,也不是身后庞大的骆家,而是江望在校期间所产生的恶劣影响,那些一直存在的霸凌行为是他们想要根治的主要问题。 至于为什么现在才重视,或许和那位请假的班主任有关。 班级里的矛盾一般会止步于班主任,而那位班主任是江望的保护伞。 骆明骄猜得不错,校方想要整治江望是真,之前被班主任压着也是真。 他们或多或少听见了一些风声,却找不到合适的时机插手,因为这些事情在班主任的调解下都会私了,江望家有钱有势,经常选择用钱息事宁人,受害者自愿接受,校方也不好揪着不放。 如果校方强势出头后受害者说只是同学间的小打小闹,会对校方的影响造成很大的影响。 “江望,说话。”杨女士语气不善地命令道。 江望额头渗出细密的汗珠,他舔着干裂的唇,声音发紧地说:“妈,我以后不会了。” 母亲没有看他,江望眼眶发红地补了一句,“我保证。” 袁老师看向杨女士,她皱着眉有些烦躁地说:“老师,再信他一次吧,如果之后再有这种事情,我就让他转学。” “江望,这是最后一次机会,如果之后你还是这副鬼样子,我也懒得管你。如果你真的不为自己考虑,那就随便找一所学校混日子,往后是人是鬼都跟我没关系。” 江望呆滞地点头,翕动着嘴唇说了些什么,但是没人听见。 第33章 一方的问题解决了,袁老师将目光移到了另一方。 骆明骄没等骆明则开口,直接说道:“老师我之后会注意的。” 骆明则作为家长坐在这里就不能不表态,“明骄虽然不是认真学习的学生,但从不会主动惹事,这次可能是因为初来乍到有些不适应,之后我会和他好好聊聊。给各位老师添麻烦了,老师们认真负责的态度也让身为家长的我们很放心。” 袁老师看向校长,校长给了他一个眼神,然后笑呵呵地说:“既然两位家长都这么说了,那这件事就到此结束。两位同学回去后各写一份检讨,江望写三千字,骆明骄右手不方便,写一千字就行。写检讨的目的是引以为戒,希望两位同学都能言而有信。” “明天早自习结束袁老师会去收检讨,同时会发给你们家长。这是你们给学校和家长的承诺,也是给自己的约束,希望两位同学能够重视。” “好了,你们俩去送送家长,然后赶紧回来上课。” 校长发话后大家就离开了。 江望和杨女士走在前面,两人一言不发,陌生得不像一对母子。 路过班级门口,杨女士让江望进去,江望怯生生地看着她,小声说:“妈,我上学期考了年级二十,拿了奖学金。” “你现在说这个是什么意思呢?江望,我站在这里不想听你说那些废话,你只要守信就可以了,回去上课。” 江望耷拉着脑袋回去了。 方许年正好从走廊的另一头过来,看见杨女士后惊喜地喊:“杨老师。” 杨女士的冷脸散了,她看向方许年的目光带着慈爱,“好久不见,许年你长高了呀。我刚进来的时候看见你们的折桂榜了,名列前茅啊小状元。” 方许年红着耳朵尴尬地抠手,“比我厉害的同学还很多。” “谦虚是一项好品德,但是你要记住,你也很优秀。你的努力和刻苦值得你骄傲,老师等着你给我报喜。” “嗯,我会加油的!” 杨女士的电话响了,是一种催促的信号,她冲着方许年挥挥手,“老师走了,你好好上课,明年就高三了,一定不能松懈。” “嗯,我知道了,杨老师再见。” 少年目送着曾经的老师离开,然后干劲十足回到教室,在留有墨痕的桌面上铺开几张崭新的试卷,埋着头开始答题。 他照样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没有把新同学说换位置的话当真。 江望看向方许年的目光仿佛淬了毒,骆明骄觉得自己找到了霸凌的原因。 那些怪异的眼光落在方许年身上,同学们的窃窃私语萦绕在他耳边,但是他不在乎,他的前程在黑色的碳素笔下,在铺满题目的白色试卷上。 骆明则顺着弟弟的目光看过去,揶揄道:“你就是帮他出头?” “不是。” 他说完就迈开步子回教室,走了两步突然想起什么,倒退回来侧头看着骆明则,“回去帮我写一份检讨。” 骆明则:? “你自己写,你们老师说了,‘这是给学校和家长的承诺,也是给自己的约束,希望两位同学能够重视’。” 骆明骄走进教室,留下一句:“记得用左手写。” 骆明则:“唉,臭小子,我在跟你说话呢,你有没有礼貌。” 事实证明,骆明骄好像有一点没礼貌。 他没搭理喋喋不休的亲哥,回到教室里看着窗外发呆。 骆明则觉得他是在酝酿睡意,他没见过比自己弟弟更喜欢睡觉的人。 如果不是在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他就会发呆酝酿睡意,用睡觉填补所有无聊的时间,也以此来逃避沟通,不管是跟家人的沟通,还是跟朋友的沟通。 作者有话说: 第27章 校园(04) 下课铃一响,老师拿着书就走了,学生们有的趴在桌子上睡觉,有的急匆匆冲往食堂准备干饭,但更多的,是留在座位上继续写作业的。 “琪琪,先去吃饭吧,晚自习再写。” “不行,我上周的试卷错得有点多,错题集还没补完,明天就是周三,再不补来不及了。” 岚星有很多不算规定的规定,比如周三的晚自习一定会检查错题集,周五的晚自习一定会抽背书,周六早上一定会考试。 “那好吧,我们吃完饭给你带一份盖饭回来。” “好,谢谢啦。” 下午最后一节课上到五点四十,之后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吃饭休息,六点四十准时上晚自习。 休息时间长一些,是为了让学生吃完饭后可以眯一会儿。 饭后血糖升高很容易犯困,就算勉强坐在教室里也学不进去,不如让他们休息会儿,养足精神再好好学。 岚星高中有两栋食堂,每栋四楼。 一栋是传统食堂,前三层普通窗口,第四层是清真窗口。 一栋是商户入驻的自营食堂,里面火锅、小炒、烧烤、麻辣烫、奶茶店什么都有,这栋食堂生意最好的时候是晚上,学生们下了晚自习打包回宿舍吃。 因为食堂多,所以排队打饭用不了多长时间,能够节约学生的时间成本。 校规规定了不能带饭进教室,所以留在教室学习的学生会到楼下的花园里吃饭,吃完后转一圈消消食再上来准备上晚自习。 骆明骄被下课铃吵醒,看了一眼手机,五点四十五分。 十分钟前司机发了消息过来,说是在校门口等着。 他上了半天学,书都没领,空着手来,空着手走,身上唯一带有岚星标记的就是走读证。 用来接送骆明骄上学的是一台四座版宾利添越,车身是哑光檀木黑,低调内敛,被称为宾利系列里的性价比之王。 宾利极具代表性的车头部分十分抢眼,让学校周围的商贩暗中咋舌。 这辆车如果出现在英才国际高中门口,那它只会是豪车海洋中的一粟,但出现在岚星门口,它就是当之无愧的c位。 “明骄,骆总让我们返程的时候顺便去公司接他,路有些绕,你是想先回家休息,还是直接去公司?” 司机王叔问道。 骆明骄:“直接去接他吧,正好一起回家吃饭。” “好。” 骆家只有一个司机,主要负责接送骆明骄上学,其他人出行要么自己开车,要么带着兼顾开车的助理。 骆明则经常自己开车上下班,只有特别累的时候才会叫司机接送。 他们回到家已经六点多了,阿姨将菜摆好,兄弟俩就坐在桌子两端吃饭。 骆明则上了一天班没心情说话,骆明骄本身就不爱说话,所以整栋房子里十分安静,只有筷子触碰碗碟的声音。 他们本来就很少交流,属于亲人间的闲谈不适合这个家。 八点半,洗漱结束的骆明骄在顾文素的纠缠下登录游戏,试图称霸峡谷。 照样是001控制方向键,骆明骄使用技能,打得一塌糊涂,历史记录里全是血红的败绩,纯纯“败类”,战绩可查。 顾文素死皮赖脸求来的大腿沉默了,后悔了,心生退意了。 他们很懂得及时止损的道理,在连连掉星后决定发奋学习,远离电子游戏,奔赴美好前程。 也挺好了,是输了,也是赢了。 游戏输了,人生赢了! 当顾文素说出上面的话时,大腿秒退队伍,冷皓宇笑得乱七八糟的。 骆明骄成绩不好,但他不是傻子,他知道“乱七八糟”这个词不能形容笑容,但是冷皓宇真的笑得乱七八糟。 顾文素说:“兄弟们别气馁,等下次明骄手好了,等我高考结束了,等冷皓宇被电竞天才魂穿了,我们再东山再起!” 冷皓宇:“哈哈哈哈……” 骆明骄:真的,笑得乱七八糟的。 至于为什么四带一会连连掉星呢,因为真实情况是二带三。 顾文素和冷皓宇打游戏的水平怎么说呢,难以评价、不忍直视、惨不忍睹。 大腿走了游戏也没得玩了,三个人就挂在游戏大厅闲聊,大部分时间是顾文素和冷皓宇在聊,骆明骄时不时掺和一两句。 顾文素提起骆明骄转学的事儿,说不知道去了哪所学校。 冷皓宇说贺川成绩中等,交了大笔学费进岚星私立高中。他外公外婆希望他能参加高考,然后留在国内上学。 说着说着,冷皓宇突然问:“骆哥,岚星晚上也不上课?” 当头棒喝。 骆明骄想了想,确实没人告诉他要上晚自习,他如实回答:“不知道,没人跟我说。十点多了,就算有晚自习也下课了。” 顾文素哇哇乱叫,说他怎么一点不上心。 冷皓宇一直没说话,过了几分钟突然出声说:“骆哥,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他也没卖关子,接着就说:“好消息是岚星的晚自习上到十点半,你已经赶不上了,成功翘掉一个晚上。” 第34章 “坏消息是岚星的作息表对你不太友好。” 冷皓宇开始念岚星的作息表。 06:00起床铃响 节晚自习 23:30宿舍锁门 00:30熄灯 骆明骄:…… 顾文素:“……我记得英才好像是八点上课,下午四点多就放学了。” 骆明骄:“八点二十到校,八点半上课。你们玩,我去找我哥问问。” 因为父母都在国外出差,所以骆明骄的转学手续是骆明则办理的,虽然这么说,但亲自经手的应该是助理。 骆明则毕业后直接进入公司担任总经理,每天忙得脚不沾地,大部分时间都累得像条死狗。 他上班时间戴着面具礼貌客气,绝活是用眼刀子杀人,下班时间沉着一张脸感觉全世界都欠他钱,精神状态不太稳定的样子。 骆明则是个不折不扣的工作狂,极度挑剔的完美主义,不管大事小事都要尽善尽美,逼疯了好几个助理。 他完美地融进这个家里,像书房的电脑,像会客厅的摆件,和同样是工作狂的父母享用同一片空气。 而被那片空气排除在外的,是不服管教的“纨绔”骆明骄。 为了避免被打扰,书房被安排在五楼,同样在五楼的还有阳光玻璃房。 同样的楼层,截然不同的待遇,书房被三位主人经常光顾,阳光房只有定期打扫。甚至于书房有特定的阿姨打扫,阳光房则是每周一清理,排到谁算谁。 电梯升到五楼打开,走几步就是书房。 书房的门关着,代表里面的人不想被打扰,要么是工作烦了搞自闭,要么是视频会议。 骆明骄越过书房去了阳光房,打算一边等骆明则工作结束,一边看夜景。 雾霾很重,天空暗沉沉的,唯一能看见的只有花园里的庭灯。 也行,反正都是看个亮儿,星星和庭灯区别不大。 阳光房里种着很多绿植,角落里整整齐齐叠放着一堆饲养箱,透明的箱子里摆着精心设计的景观,每一个都是不同的主题。 虽然现在的箱子里并无活物,但依旧能看出曾经的饲养者对其的上心程度。 骆明骄知道,这是骆明则小学的时候养爬行类动物和节肢类动物的箱子,蜥蜴、蛇、乌龟、蝎子、蜘蛛…… 他喜欢这些怪模怪样的东西,每一只都有名字,每一只都是他的宝贝,放学回家的第一件事永远是跑到楼上写当天的观察日记,直到确认所有动物都活得好好的,他才会下楼吃饭。 他的观察日记攒了满满几大箱,就放在书房最西边的那个书架底层。 骆明骄看见过那几个箱子好几次,但一次都没有打开过的。 那是他不曾参与的,独属于骆明则的童年。 从他记事起,阳光房就闲置了。 骆明则还是经常上五楼,但每次都止步于书房门口。 因为他长大了,成熟了,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了,父亲是这样说的。 他觉得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放弃自己的爱好是长大和成熟的标志。骆明骄不理解,只是问他,那你为什么不关掉你的马场?因为你没长大没成熟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吗? 父亲没有理会他,仿佛也在等着他的长大和成熟。 目光一转,他在另一边看到了一个大簸箕。上面摆着很多干枯的蜻蜓,排列整齐,形状完整,像是特意晾在这儿的。 不管是簸箕还是蜻蜓尸体,出现在这里都挺突兀的。 没坐多久,阿姨就上来了,她端着一个木制托盘,上面摆着两份宵夜。 阿姨的声音很温柔,不是骆明则那种阴恻恻的温和,而是真正的温柔。 她说:“明则这两天工作多,老是说心悸不舒服,我就给他备了养心粥,米放得很少,又熬得碎碎的,晚上喝也不用担心不好消化。我听杨助理说了你的新学校,是很累人的,所以也送了一份过来。” “明骄你尝尝能不能吃得惯,不习惯的话我明天换一种做法。” 骆明骄顺从地尝了一口,稀薄的粥水只有淡淡的咸味,药材的味道很明显,不好吃,也不算难吃。 “可以的,吃得惯。” 阿姨笑得一张脸皱巴巴的,“吃得惯就好,我就喜欢研究药膳,生怕你吃不惯。还有一件事,你上学的时间早,在家里吃早餐可能会来不及,明天我用保温餐盒装一份,如果起晚了你就带去学校吃。” “好,谢谢阿姨。” “哎呀,说什么谢谢,都是我应该做的。我去给明则送粥了,你早点休息,老王说明天六点就得出发,不然可能会迟到。” 阿姨准备离开了,托盘上还剩一碗粥,冒着热气,白雾氤氲,仿佛在描绘骆明则的名字。 骆明骄出声叫住她,“阿姨,那是什么?” 他指着白色篾条编成的簸箕问道。 “那个啊,是老王给他女儿晾的蜻蜓标本。阳光房通风的时候会飞进来一些蜻蜓,它们困死后会变干,有次老王帮着倒垃圾看见了,就问能不能给他留着,他想拿回去给女儿。” “她女儿在老家上初中,平时就喜欢捡些昆虫树叶做标本。明则说这里地方大,空着也是空着,就同意了。” 骆明骄应了一声,这次阿姨离开他没有阻拦,只是安静地喝粥。 在柔和的灯光下,阿姨那张带着细纹和褶皱的脸更符合文学作品里母亲的形象,她瘦小苍老,目光中永远带着慈爱。 她姓田,在骆家工作了二十多年。 骆明则是她一手带大的,从小学时就照顾着,高中出国了也跟着去,一直到现在。她没有文化,却将骆明则养得很好,至少表面上看起来很好。 之前骆明则在公司附近的房子独居,田阿姨在那边照顾他,所以骆明骄和她接触不多。 田阿姨送完粥出来时招呼骆明骄,“明骄,你哥现在空着呢,你过来吧。” 她知道自己上来是找骆明则的。 所以才会用送粥的理由上来敲开书房的门,让自己进去。 骆明骄扯了扯嘴角,心情复杂地进了书房。 “有事吗?田姨说你在等我。” 骆明骄:“办转学的时候老师有说什么吗?课本去哪儿领,校服怎么订之类的。” 骆明则想了想,“是小杨处理的,他好像跟我说过什么,稍等,我看看。” 他说着打开手机找聊天记录,点开后就看到了杨助理发的消息。 [杨奇:骆总,需要领的东西我都领好了,就放在后备箱里。装书的箱子里有一份入学说明书,上面写着班主任的联系方式和班级群,您记得让明骄加一下。] 骆明则:…… 巧了,他今天没开车回来。 骆明则有些尴尬,捏着一支笔来回转,“呃……你明天早点起,让王叔送你去公司停车场取东西,然后再去学校。” 骆明骄无语,脸色黑得吓人,“岚星六点三十上课。” “哦,那你的苦日子开始了。我让王叔现在去一趟,你先回去休息。” 第28章 校园(05) 新同学晚上没来上自习,班长要记名字,她在笔记本上写了又划,最后因为不确定是哪三个字而罢休。 新来的转校生,和江望打架的转校生,逃了四节晚自习的转校生,每一个标签都能在平静的湖面激起波澜,但那波澜转瞬即逝,没能留下明显的痕迹。 像是黑板上失误的白色划痕,会被立刻擦去,然后用正确的答案覆盖它存在的痕迹。 十点四十分,第四节晚自习下课,属于学生的一天正式结束。 一时之间整栋教学楼都活了过来,楼上楼下的学生吵吵嚷嚷地结伴回宿舍,高二一班的同学也相继收拾东西离开。 十几岁的少年们嘻嘻哈哈地商量着晚上要去吃点什么,今晚洗澡的顺序怎么安排,要不要去超市买点小零食之类的,独属于学生的话题。 方许年和另外几个值日生一起打扫卫生,一共四个人,除了他之外还有两个男生一个女生。 女生去洁具间拿了扫把和拖把过来,然后拿着扫把开始扫地,整个过程中没有和任何人交流。 那两个男生一个去擦黑板,一个去摆正桌椅,将拖把留在原地没有碰。 所有值日生最烦的就是拖地,因为教辅书和习题太多,所以很多学生会在座位旁边放一个收纳箱装书,拖地的时候要小心避开那些箱子,如果弄脏的话第二天箱子的主人来了之后就会抱怨。 而且地面上会有头发和橡皮屑,拖完第一遍后要用纸巾把那些残留的垃圾捡起来,然后清洗拖把拖第二遍,拖好后还要把拖把踩干才能放进洁具间。 同样是打扫卫生,拖地总是走得最晚的。 其实教室后面有一排带锁的资料柜,每个学生都有属于自己的一间格子,钥匙也在自己手上,那是专门存放书本的地方。但是格子的空间不够大,而且柜子开开关关的也麻烦,所以大家更喜欢把书放在身边,随时都能翻找。 第35章 那一排带锁的资料柜成了存放私人物品的地方,装得最多的就是手机和外套。 方许年在班里没什么朋友,又一直被欺负,所以拖地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儿一般都是留给他做。 其他三个人弄好后就打算离开,方许年看着一片狼藉的地面,大着胆子问道:“可以跟我一起搬一下箱子吗?” 两个男生对视一眼,其中一个开口说道:“呃,我们和舍友约好了去食堂吃火锅,现在已经有点晚了,所以不好意思啊。” 他们走得很快,方许年的回答卡在嗓子里没能说出来,他紧紧捏着拖把,抿着唇扯出一个难看的笑容,对那个站在教室门口的女生说:“你也有事的话就先走吧。” 说完后他垂下头认真地看着地面,用力拖地。 其实已经习惯了,每次主动接触都会被拒绝。 “不用那么认真都可以。” 那个女生走到他面前把挡路的收纳箱搬到椅子上,靠在书桌上看着他说:“只有你会那么仔细地拖地,严格按照要求做事,其他人都是在拖把尖尖沾点水蹭一蹭。不管拖得干不干净,反正没人会说什么,所以没必要那么认真。” 方许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就“嗯”了一声,加快速度拖地。 “随便拖拖就可以了,这层楼的人都走完了,我等你一起走吧。” 方许年抬头看她,有些紧张地说:“不用不用,你先走吧,我还要在教室里待一会儿,我赶着锁门时间回宿舍。” “服了,怎么一个个都这么卷,你们岚星是监狱嘛。” 女生说完回到座位上拿外套离开,走的时候还跟方许年挥了挥手。 方许年双手握着拖把手足无措,朝着女孩儿抿出一个笑,小声说:“再见,路上注意安全。” “噗……你讲话好老派啊。明天见啊大学霸。” 女孩儿走后方许年按她说的那样,握着拖把在教室里随意走了一圈,不算敷衍,但也没有以往那么仔细。 路过她的位置时,方许年朝着桌子上看了一眼,练习册上写着她的名字,他连忙走开,作贼心虚地低着头。 她叫简嘉。 高二开学没多久,班里的同学彼此之间都有些陌生。 这个班里方许年最熟悉的就是江望和那个警告他的女生,因为他们之前就认识。 那个女生叫柳雨旎,和方许年是初中同学,甚至在更早之前他们就认识了。 而柳雨旎的态度一直没有变过,她从小到大都讨厌方许年。 刚把拖把放回洁具间,贺川就来了。 他手里拎着两盒馄饨,站在教室门口得意洋洋地对着方许年笑。 “当当当当,胖姐小吃的虾仁玉米馄饨,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带进来的。下午吃饭的时候我看见你了,吃得比平时少一半,晚上肯定会饿。” 贺川伸手勾着方许年的脖子,笑嘻嘻地说:“怎么样,给我补课不亏吧,你喜欢吃什么我都记得。” 圆圆的杏眼被笑容挤成月牙,带着婴儿肥的脸颊上露出两个明显的酒窝,方许年顺着贺川的力进了教室,有些担忧地说:“不能带饭进教学楼,特别是这些汤汤水水的。” “怕什么,这个点儿了谁还看监控啊,就算倒霉被老师发现,顶多说你两句。到时候你就说你学习太饿了,实在扛不住,就让我给你带宵夜过来,老师一听,不行啊,哪能让咱们小学霸挨饿呢……” 方许年连忙反驳,“你瞎说,我可没让你带。” “啧,你真笨啊,我在教你免责声明呢。” “这只是你的免责声明吧。” 贺川没好气地说:“小气吧啦的,我对你这么好,你帮我背锅是应该的。” 餐盒的盖子被揭开,带着葱味的热气扑了方许年一脸,嘴里开始分泌唾液,他脑海里联想到了热闹的胖姐小吃店和虾仁玉米馅儿馄饨的鲜香。 长相乖巧的少年握着筷子坐姿端正,眼巴巴地盯着热气腾腾的馄饨,嘴唇被他舔的晶莹,小巧的喉结随着吞咽的动作上下活动,让人将目光勾到他白皙的脖颈上。 他用筷子夹起一只馄饨放进嘴里,淡粉色的唇沾上热汤慢慢变红,脸上也被热出一层粉红。 泛红的皮肤是青涩的勾引,享受美食的人也是一道美食。 贺川坐在方许年对面,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吃东西,认真打量着他的五官和表情,眼神很凶,像是肉食动物找到了合胃口的猎物。 方许年右眼皮的褶皱里藏着一颗褐色的小痣,只有一点点,非常不明显,只有他垂眼时会露出来。 贺川盯着那颗痣咽口水,突然伸手摸了一下,对上方许年疑惑的目光后,笑容坦荡地说:“溅了一滴汤在眼睛上。” 方许年才不信,“不可能,我没感觉到。” “真的,小小的一滴,你感受不到是正常的,我能看见。” 他又想伸手去摸方许年的眼睛,对方端着餐盒往后仰了一下躲开他的手,皱着眉很严肃地说:“我之前就想说了,你注意力不太集中,很容易被别的东西吸引,这样不行的,你得提高专注力,不然上课听不进去。” “哦,今天不是小老师了,是小医生。” 方许年叹了口气,“你看吧,你注意力就是很不集中,别人说东你说西的。” 贺川笑了一下没跟他争,单手撑着脸歪头看他。 他哪是注意力不集中啊,他注意力可太集中了,只看了一眼就能将人记住,之后目光就一直留在那人周围。 贺川长得很帅,冷白皮丹凤眼高鼻梁,不管什么时候都是一副笑眯眯很好说话的模样,他篮球打得好,平时出手也阔绰,所以在学校里人缘很好,很多男生都和他称兄道弟,女生就算不搞暗恋也会对他有好感。 方许年从初中就开始遭遇校园霸凌,从没交过要好的朋友,平时和同学沟通都会觉得紧张,因为很少有人跟他交流。 在贺川出现之前,他一直觉得高中三年会是初中的复刻版,他会继续一个人经历这段重要的时光,最后孤零零地毕业,不带任何留恋地告别这所学校。 能和贺川会成为朋友,曾经的方许年连想也不敢想,但现在他已经习惯了。 习惯了身边有个堪称万人迷的朋友,虽然这个朋友成绩不太好,专注力不行,但他性格好,能包容自己奇怪的性格。 方许年觉得自己还是很幸运的,今天没被江望欺负,还吃到了香香的馄饨,真好。 想到这儿,方许年顺势和贺川说起了那个女生,这是他第一次感受到来自同学的善意,即便是微不足道的善意,也让他觉得欣喜。 但贺川的反应很平淡,他不能理解方许年高兴的点是什么。 只是一段很正常的对话,甚至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到底是哪里值得高兴? 方许年没管他,自顾自地开心。 他没告诉贺川自己的处境,所以对方不理解也是正常的。只是他太开心了,所以想找人倾诉一下这种开心。 但显然,贺川误会了他高兴的原因,开始出言试探,“许年,你有喜欢的人吗?” 方许年抬头看他,摇头。 “真的假的,暗恋的都没有?你跟我说,我保证不告诉别人。” 贺川小声哄他,还神神秘秘地说:“你告诉我,我帮你找机会搭话。” 方许年再次摇头,咽下嘴里的馄饨后说道:“真的没有,我没喜欢过谁。” “那……” 贺川将尾音拖得长长的,却一直不说后面的话。 方许年看他,眼神中带着疑问。 “你喜欢男的还是女的?” 他的声音很轻,像一丝没有温度的风,藏在夏夜喧嚣的蝉鸣声中,如果不仔细听很容易被忽略。 方许年突然瞪大眼睛,他知道了! 自己之所以被柳雨旎威胁,是因为贺川喜欢男生,柳雨旎把自己当成假想敌了,简直是无妄之灾! 第29章 校园(06) 他愤愤不平地戳着餐盒里的青菜,没好气地说:“当然是喜欢女生啊,你喜欢男生啊?你应该藏好一点,你的性取向会连累别人的。” 贺川挑眉,没有反驳他的话,“哦?细说连累。” 方许年继续戳碗里的青菜,很小声地嘟囔着,“如果有人知道你喜欢男生,就会仇视你的男生朋友,还会针对他们搞霸凌。” “开什么玩笑,”贺川往后靠在椅背上,勾着嘴角露出一副吊儿郎当的混混样,他眼里藏着股狠劲儿,似笑非笑地说:“现实的高中里哪有那么多针对啊霸凌的,都是好好学习的高中生,无缘无故的谁搞霸凌啊。” “挺没品的。” 他这副模样和以往示人的样子天壤之别,但现场就一双眼睛,还没有落在他身上,所以没有看见他的反常。 方许年脸上的表情有片刻僵硬,他的嘴角微微抽动,一时宕机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来面对这些话,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延续沟通。 第36章 交朋友最重要的是沟通。 沟通,顾名思义,你一言我一语才叫沟通。 可他该怎么沟通呢? 是附和贺川的话,为了依附朋友将身处困境的自己踩进泥里,对着那个苦苦挣扎的方许年大声唾弃,彻底否认他的遭遇和勇敢,还是强硬地反驳,在贺川嘲讽的目光中诉说自己的悲惨,和他讲那些令他头皮发麻的瞬间? 都不行的,都不可以。 不想附和,不想反驳,不想沟通。 他终于放过了那根可怜的青菜,沉默地低下头将其塞进嘴里,用咀嚼逃避沟通。 有关霸凌的讨论总是激烈的,多方意见各执己见,别的声音也掺杂其中,所有人将言语化作箭矢,试图将不同的声音诛灭。 殊不知在他们的战争中,被万箭穿心的只有当事人。 社会上有很多人在发声,他们呼吁反霸凌,群情激愤地讨伐那些可恶的霸凌者,催促社会重视学生心理问题,催促法律严惩未成年霸凌者,催促家庭严格教育子女,培养孩子的人格和三观。 那样声势浩大的讨伐,让很多被霸凌的学生心生期待,觉得自己的困境是有解的。 像试卷上的题目一样,写出一个解,随后写下正确的答案。 却又不太像,因为没有参考答案,也没有阅卷的老师告诉你答对还是答错。 网上说,遭遇霸凌要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 方许年说了,没有效果。 网上说,要勇于和霸凌者对抗,别让人觉得自己好欺负。 方许年照做,没有效果。 因为他所遭遇的霸凌没有拳脚,没有流血,甚至没有污言秽语。 是一群人心照不宣的眼神,是藏在恶劣笑容下的恶毒评价,是避之不及的态度和不想接近的嫌弃,是那些虽然没有污言秽语,但能将人击垮的孤立。 老师却说,是不是你太敏感了,同学们对你的态度都很好啊,没人欺负你,是你想多了。 网友说,你是不是惹到他们了,不然他们怎么就欺负你?而且你说的那些,感觉也不像霸凌啊,学习压力太大了吗? 所以没有拳脚,没有流血,没有辱骂的就不算霸凌吗? 不同的选择经历同样的结局,方许年已经放弃了,他甚至搞不清楚霸凌的定义,只能自己默默承受。 他想错了,霸凌这道题,根本就没有解。 有的网友说,被孤立有什么可怕的,你好好学习,就当是自己孤立全班人。 真好笑,一群成年人试图说服一个正在经历霸凌的高中生,让他觉得自己遭遇的霸凌并不可怕,甚至可以偷换概念让自己摆脱被霸凌的处境。 真好笑。 “许年,你想不想谈恋爱?” 贺川问他。 方许年垂着头没看他,目光落在另一碗馄饨上,属于贺川的那碗馄饨。 那碗馄饨一点没动,已经放冷了。 饱满的馄饨泡在清亮的汤里,被几根绿色的青菜纠缠……他嘴里还残留着馄饨的味道,他最爱的虾仁玉米馅儿,他最爱的胖姐小吃店。 他突然有些恶心,胃部抽搐,干呕了两下,脸色及其难看。 一模一样的感觉。 和他开始害怕香水味的那天一样,无缘无故的恶心,从那之后闻到香水味就恶心。 “靠,怎么了?” 贺川递了张纸巾给他,又伸出手想要去拿他的杯子接水。 方许年没接那张纸,先一步拿起自己的杯子去接水。 他背对着贺川,声音冷淡地说:“没什么,我胃不太好,晚上吃东西会有点不舒服。” 贺川松了口气,笑着骂了一句,然后说:“我还以为馄饨有问题给你吃坏了,吓得一身汗。啧,你看起来挺健康的啊,怎么是个美人灯。” 方许年喝了两口水压下嘴里的味道,开始收拾餐盒。 “我胃不太舒服,今天就不补课了,早点回去休息。” “好,你先回去,我翻墙出去给你买胃药。” 贺川伸手戳了戳他的脸,有些担心地说:“小脸煞白,要不你请个假,我带你上医院看看去。” “不用了,我宿舍里有药。”方许年不想继续和他待在一起,就找了个借口。 反正胃不舒服是假的,有没有药不重要。 贺川跟在他身后,嘴巴一刻也闲不住,“许年,你说的那个女生叫什么名字啊,你真的不喜欢她吗?” “我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我也不喜欢她。” 方许年不想和他说话,把垃圾塞进他手里,“你去扔垃圾吧,我先回去了。” “唉,你等等,我跟你一起回去啊。” 贺川看着越走越快的人,不耐烦地骂了一声,然后憋着火气去扔垃圾。 不得不说,方许年的性格有够麻烦的。 岚星是六人寝,每个宿舍都有阳台和卫生间,洗漱方便,洗衣服晒被子也很方便。 宿舍里配有衣柜,每一格都写着床号,还有单独的钥匙。床铺是独立的上床下桌,可以自己挂窗帘,学校并不阻拦。 岚星对内务方面管得不是很严,没有那些奇葩的规定。 每天查寝两次,早上六点半早读开始后,下午两点钟早读开始后。 主要是查大功率电器和卫生情况,早上查寝的时候宿舍里不允许有垃圾,因为学生晚上会吃宵夜和零食,所以垃圾桶里会有厨余垃圾,必须在第二天早上出门的时候扔掉。 下午的检查就不查垃圾桶了,主要看有没有偷偷使用大功率电器,还有内务整理情况。 岚星的床上用品是统一的,只要收拾干净看起来就是整齐的,很少会出现内务不合格的情况。 方许年和舍友的关系一般,每天都是在教室待到宿舍锁门前赶回来。 宿舍里有两个舍友带着蓝牙耳机写作业,其余三个人各自躺在床上玩手机,顺便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方许年进门的时候正好听见他们聊起柳雨旎,听到这个名字他下意识地想要离开,却瞬间反应过来自己没有地方可去了。 因为没有朋友,所以连可以串门的宿舍都没有。 “……我早就跟你说过柳雨旎喜欢贺川,你非不信,现在被拒绝了吧,该。” “那么多女生喜欢贺川,贺川不是一个也没答应嘛,而且贺川肯定不会喜欢柳雨旎的。再说了,我就试试,她答应的话我就赚了。” “你可真会想天鹅肉。” “靠,你小子骂我是吧。” 方许年轻手轻脚地洗澡洗衣服,把湿衣服晾好后顺手取下昨天晚上洗的衬衫。 岚星的夏季校服是衬衫和长裤,衬衫是一件长袖一件短袖,黑色西装外套和同色长裤。另外还有一套运动服样式的,是上体育课和运动会的时候穿的。 现在天气很热,每天都会出汗,他为了避免身上有味道,每天都会换一件衬衫。 宿舍和阳台中间隔着一道玻璃门,滑轨很生涩,每次关门都要使劲儿拉。宿舍的规矩是最后一个离开阳台的人关玻璃门,所以大多数时间都是方许年关门。 他和往常一样用力拉了一把,结果滑轨突然变得很丝滑,玻璃门“砰”的一声砸得很响,整面玻璃微微颤动。 他被吓了一跳,接着就听见书本砸在桌面上的声音,其中一个写作业的舍友面色黑沉地看向他,用那种极度不耐烦的语气说道:“你动作能不能轻点,看不见别人在学习?” “不好意思,因为之前这个滑轨很涩……”他急忙解释。 那男生嫌弃地移开眼,念叨了一句:“真无语。” 方许年抱着晾干的衬衫站在玻璃门前,衬衫上还留有阳光的味道,干净又清爽,轻飘飘的没什么分量,但他却觉得衬衫好重,重的他快站不稳了。 “我不是故意的,之前这个滑轨很涩,不好关。滑轨突然变得很顺,所以……” “所以我们给滑轨加润滑油加错了是吗?”另一个写作业的男生摘下蓝牙耳机扔在桌面上,面带嘲讽地说:“不会说话就闭嘴吧,磨磨唧唧的看起来窝囊死了。” 五个人的目光,十只眼睛,就那么注视着站在原地没有移动的方许年。 方许年不敢再和他们对视,只能无措地低下头躲避他们的目光。他看到了那两个男生的眼神,一个轻蔑嫌弃,一个嘲讽耻笑,好像自己做的一切都是错的。 他不知道那些目光是何时移开的,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动作僵硬地爬到床上。 床帘密不透风,他藏在属于自己的小小空间。 有点想哭,但是不能哭。 其实没什么的,他们并没有欺负你,没有动手打你,没有说很难听的话,也没有把你当隐形人……所以啊,没什么的,不要难过了。 并没有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如果委屈的话就太矫情了,而且你确实有错,谁让你关门那么大声吵到别人。 第37章 你的性格也有问题,应该好好交流,大大方方的,不然看起来很小家子气,畏畏缩缩的看得人来气。 所以说吧,不怪别人不喜欢你。 他的脑子里乱糟糟的,想了很多话来劝解自己。 那些话是老师说的,家长说的,曾经的朋友说的,他们打着对自己好的名号说了很多安慰的话,可那些话一声声重叠,压得方许年喘不过气。 那是安慰吗? 如果是安慰,怎么会字字句句都在数落我的不是呢?我……小家子气、畏畏缩缩、不讨人喜欢,所以我就应该被欺负吗? 性格不好,就该被欺负吗? 第30章 校园(07) 他又伸手摸那件洗得格外干净的衬衫, 肩膀处没有晾晒后的褶皱,衣领上也不会像别的男生那样留着洗不掉的微黄汗渍。 拼尽全力忽视心里的酸楚,努力将眼眶里的滚烫憋回去, 他用力捏紧衬衫, 却发现没有用,这一次,干净的校服也无法让他平复。 他抬起左手,食指屈起,将细瘦的关节塞进嘴里狠狠咬住。 清晰的疼痛成功转移了注意力,他将所有感官放在手指上。 手指上只有一层薄薄的皮肉, 所以痛感来源于骨头,咬下去后最大的阻力也是骨头。骨头疼, 牙齿也疼, 越是咬不动,越是想要继续用力。 眼睛看到的是手部的虚影,鼻子嗅到的是手指上残留的洗衣粉味道,耳朵里听到的是牙齿咬合的声音,舌头偶尔碰触到指节,能感受到上面细细的纹路。 外界被暂时屏蔽,他获得了片刻安静。 唯有这一刻, 自己属于自己, 自己接纳自己。 疼痛让他头脑清醒,他开始满怀希望地鼓励自己,好好读书,好好考试, 考个好大学,在进入大学的那一刻认真地和每一个人打招呼, 一定要摆脱充满阴霾和潮湿的校园和宿舍。 直到手指变得麻木,痛感慢慢减弱的时候,他才真正平复。 食指关节两侧突出明显的牙印,红色的牙印鼓起,像是关节的翅膀。他熟练地从枕头下摸出一片创可贴遮住,然后打开小夜灯,翻开放在床边的速记口袋书开始学习。 “啪。” 睡在开关旁边的舍友关灯了,熄灯时间快到了。 宿舍里安静了十几分钟,突然有一道声音说:“赵岩,你运动裤干了没?明天上午最后一节课换成体育了,要穿运动服去。” 赵岩:“陈茂是不是老年痴呆啊,我是体育委员,你说屁呢。” 陈茂伸手捶了他一下,“真没素质,罚你禁言一晚上。就因为你是体育委员我才提醒你,不然体育老师能把你从吊起来打。” 胡文奥:“你俩,闭嘴睡觉,别逼我给你俩下哑药。” 赵岩:“亲爱的纪律委员,我们这就睡。天呐,我什么身份,陈茂那傻子什么身份,竟然能让尊敬的纪律委员亲口催我们睡觉,还扬言要做出下哑药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天呐,真让人吃惊啊。” 他怪声怪调地说话,音量一点也不小。 “咳咳,”陈茂清了清嗓子,大声说:“你声音能不能小点,不知道别人在睡觉?真恶心!” 胡文奥:“我是真无语。” 他们三个是一开始躺在床上玩手机的舍友,胡文奥是纪律委员,赵岩是体育委员,陈茂是语文课代表,他们初中是一个学校的,分了宿舍后关系迅速热络,上课和吃饭都是结伴的,在宿舍也经常聊天。 陈茂经常说赵岩和胡文奥有官瘾,自己不当个“小官”会被他们排挤之类的。 他们天天在宿舍插科打诨,融化着那种如猪油般油腻厚重又密不透风的窒息氛围。 很有意思。也很善良。 他忘了明天有一节体育课。 方许年轻手轻脚地下床去阳台收运动服的外套和裤子,然后用手机照亮到衣柜里翻短袖。 他找好衣服上床的时候,旁边床位上的人抬脚重重跺了一下床板,突然出现的声音吓了他一跳,险些松了手。 赵岩:“胡文奥,是不是你!你个孙子,竟然用这种下作的手段恐吓我跟陈茂,你有没有良心!你好好想想,高一的时候你上课迟到,是谁帮你打掩护说你去厕所了!” 胡文奥跺了一脚床板,比第一声重,比第一声响,“现在才是你爹跺的。” 一开始跺脚的那个人出声说道:“我弄得,脚有点麻,活动活动。” 赵岩:“哎哟,真对不住,骂错人了。你摆好姿势再睡,别再脚麻了,胡文奥心脏不好,你要是给他吓坏了,我和陈茂一个狼一个狈可饶不了你。” 胡文奥又跺了一下,这次声音明显变得强硬,“睡觉,别逼逼了。” 方许年在他们的说话声中悄悄上床,拉好床帘后继续看速记口袋书。 他有些睡不着。 赵岩他们是很好的人,偶尔会帮忙解围。 正因为有他们在宿舍,方许年才能平静地待在宿舍,那两个看他不顺眼的人也会有所收敛。 赵岩喜欢柳雨旎,柳雨旎讨厌方许年。 每个人对喜欢的对象都会有滤镜,所以自己在他们眼中的样子应该是柳雨旎构建出来的形象,那一定不是什么好形象,所以他们不和自己交流也情有可原。 他这么想着,心情就好了很多,拉上被子盖到下巴,关上小夜灯。 该睡觉了。 第二天是个大晴天,六点二十,骆明骄穿着岚星的校服出现在校门口。 他手里拿着田姨打包的早餐,困倦地将走读证递给保安查看。 保安是个年轻人,开门放行后对他说:“家属不能进去。” 王叔抱着装了书本的纸箱子在后面,闻言放下纸箱子给年轻的保安递了一盒烟,语气诚恳地说:“小伙子你通融通融,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他手臂骨折了,自己也没法儿搬啊。” 年轻的保安没有接那盒烟,有些固执地说:“不行,校规规定的,闲杂人等不能进入学校。” 保安室一共两个保安,除了小年轻外还有一个年纪大点的,那人正坐在监视器面前优哉游哉地喝茶。 骆明骄说:“王叔你把书带回去吧。” 王叔不赞同地说:“那怎么行,没书怎么上课啊。” 骆明骄毫不在意地往里走,边走边说:“反正我也不听课,有没有书都是一样的。我先走了,你也早些回去休息吧。” “唉,明骄……” 年轻保安没想到那个学生会直接离开,他有些无措地看向正在喝茶的老保安,不安地喊了一声:“大舅,这……这怎么办啊?” 老保安这才慢悠悠地走过来和王叔交谈,“老弟你家孩子就是昨天刚来的转学生吧,哪班的?” “高二一班,叫骆明骄。” “行,知道了。”老保安说着拍了拍外甥的肩膀,安排道:“你去,给人孩子把书送到高二一班,书都没有怎么上学。” 年轻保安也不多话,出来抱着大纸箱子往高二一班赶去。 王叔还要留在原地等年轻保安的回复,就站在保安亭外和老保安闲聊。 他回车里拿了一条烟过来递给老保安,说是谢谢他帮忙,不然这事儿还真是麻烦。 老保安收下烟,摆手说:“老弟你客气了。孩子之前在哪儿上学啊?” “英才国际高中。” “那学校我听过,学费得三十多万,不过和我们这儿上的课不一样吧,就这么转过来能跟得上吗?” 王叔沧桑的脸上露出一种与有荣焉的笑容,“跟不上也没事儿,来这边儿也不是为了上学,主要就是他突发奇想想要体验中式教育下的高中生活。老哥你别看他没个正形儿,其实聪明着呢,英才那边的毕业证已经拿到了,分数高着呢,可以申请的学校多得很。” 就是骆家老爷子的病情加重,迷糊的时间越来越长,骆明骄舍不得爷爷,所以迟迟没有申请学校。之后他又去y省参加了个山地自行车速降比赛,摔得手骨折,这事儿就彻底被搁置了。 老保安赞叹一声,“哟,看不出来,厉害啊。” 从骆明骄三岁入学英才国际学校,就是王叔负责接送他,这个孩子成长路上的每一点变化王叔都看着,他敢说这个家里最了解骆明骄的人就是自己。 “老弟你那车是宾利吧,得大几百万吧?”老保安没忍住点了根烟,在香烟白色的雾气里眯着眼享受。 王叔避开风口没让烟味沾到自己身上,骆明骄嗅觉灵敏,要是车里出现异味会很难受,所以他在来到骆家的第一年就把十几年的烟瘾戒了。 “好像是四百多万,我也不太清楚,雇主的车,我就是个司机,负责接送雇主的孩子上下学。” 老保安在岚星待了那么多年,第一次看见宾利这种豪车,也是第一次遇见开宾利接送孩子的司机,一时之间话就有些多。 他说:“我听你喊孩子的名字,还以为你是他家亲戚。学校里也有几个有钱人的孩子,司机送孩子上学的时候都喊‘少爷’,那排场可大得很。” 第38章 王叔笑呵呵地说:“那不成,咱雇主和老爷子都是党员,不搞那些有的没的。” 高二一班,一个书包里藏满早餐的学生冲进教室,大声嚷嚷道:“大消息,特大消息!新来的那个转学生之前是英才国际学校的!还有,他已经毕业了!” “靠,毕业了他来上学干吗?闲得无聊,来看看应试教育下悲催的高中生是什么鬼样吗?” “我就说!他昨天下午上课一直在睡觉,晚自习直接没来,但是老师们个个都不在意,原来是这样。” “我觉得这样不太好,他来我们班会影响我们的积极性的,毕竟他都毕业了,如果上课捣乱吃亏的就是我们。” “别叨叨了,我昨天去办公室交作业,听见老师们八卦,说少爷家里给咱们捐了一栋实验楼一栋音乐楼,仪器设备和乐器直接拉满,还给了几百万的现金用来当奖学金。” “咱们毕业前能看见少爷的楼吗?” “应该能,我听说选址已经确定了,择日施工。而且前段时间送了一批新的乐器过来放在音乐教室里,那些还不算在音乐楼里。” “你小子消息竟然这么灵通!” “我女朋友是音乐类特长生,她们老师说了,旧的乐器会送给成绩优异的学生,让她们继续努力。” “话说今天少年还来上课吗?都已经二十五了。” 课当然是要上的,只不过被学生会拦在了教学楼下。 骆明骄没有带书包,所以打包好的早餐是拎在手里的,学生会没看见还好,看见了是不会让他进教学楼的。 学生会的学生小声跟他说,“你如果藏在书包里,我们是看不见的。” 他手里的袋子一看就是餐盒的保温袋,如果大摇大摆地进入教学楼,被好事的学生看见后会举报学生会。 说得好,问题是我没有书包。 骆明骄拿着餐盒走到一边,打算在花坛里吃完了再上去,不过那样的话他早自习就会迟到。 “骆明骄?” 骆明骄听见声音后转头,看见了拎着袋子的方许年,他穿着一身白色的运动服套装,袖子外侧和裤腿外侧有三条深蓝色条纹,将人衬得干净又挺拔。 他看着对方不说话,桃花眼里带着询问。 方许年走到他面前将自己的布袋子打开,壮着胆子说,“快上课了,我可以帮你带上去。我和那个人认识,他不会看我的袋子的。” 他很少和人交流,所以说话时会有些紧张,声音不大,语速很快,就像在做阅读理解一样。 米黄色的布袋子上印着某某医院的字样,袋子陈旧,字迹模糊,里面装着两本书。 “谢谢。”骆明骄将餐盒放进他的袋子里,然后站起来往前走。 方许年垂着头跟上,嘴角扯出一个小小的笑容。 很好,和新同学搭上话了,是一个很好的开头。抱着积极的态度接触新同学,争取交到朋友。 为了防止柳雨旎找碴,方许年经常踩点进教室,他经常在食堂和花坛消磨时间,直到上课前一分钟才进教室。 骆明骄腿长,上楼梯的速度很快,方许年落下他一层楼,他已经坐在了位置上,方许年还没出现在教室门口。 他脚边放着一个纸箱子,旁边的同学告诉他是保安送过来的。 骆明骄从箱子里翻了本书放在桌面上,总算有了点学生的样子。 作者有话说: 第31章 校园(08) 当方许年踏进教室的那一刻, 原本就闹哄哄的教室里出现了格外明显的笑声,还有一些不怀好意地调侃。 “哈哈哈哈哈哈哈……” “好好笑啊……” “就是说啊,很无语是吧。” 他的出现仿佛是某种特殊的开关, 让藏在人群中的恶意无所遁形。 柳雨旎坐在位置上单手撑着脸, 笑吟吟地看着进门的少年,脆生生地说:“方许年,你的裤子后面好脏哦。还有你的那个袋子看起来也脏兮兮的,去哪儿捡的?” 少年身形一滞,但很快就恢复过来,低着头若无其事地走到自己的位置上。 他始终一言不发, 柳雨旎却一直带着笑意盯着他看。 她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儿,个子高挑, 长发烫着不明显的卷儿, 总是用各种各样精致的发卡夹着,梳着所谓的公主头。 比起其他埋头做题,不注重外貌的女生而言,她漂亮得很突出,会把眉毛修得干净漂亮,偶尔会戴藏着小心机的美瞳,嘴上经常涂上颜色很浅却亮晶晶口红。 她把校服裙改得很短, 教室里的资料柜里随时放着一条黑裤子, 一旦遇到学生会检查就把裤子拿出来穿上,出了教室门就会用外套围在腰上遮挡短裙。 和女生卿卿我我,和男生打打闹闹,她和很多同学的关系都很好, 是个非常受欢迎的女生。 她的周围总是围着很多人,男男女女都有。 因为她是个很受欢迎的女生, 所以被她讨厌的方许年就变得令人讨厌。 方许年沉默落座,他知道自己的裤子是干净的,但是柳雨旎那样说了,总是让人很在意。但他找不到信任的人看一下,只能忐忑不安地坐在位置上。 装书的袋子里还放着新同学的早餐,在柳雨旎的注视下,他有些犹豫,不知道该怎么自然地将早餐递给对方。 如果表现得很熟悉,柳雨旎也会针对新同学的,就像以前一样。 椅子的靠背被敲了两下,方许年回头,看见新同学面无表情地说:“谢谢,麻烦把早餐递给我一下。” “哦哦,好的。” 方许年连忙取出早餐递过去,早餐交接完毕后他迟迟没有转过去,而是纠结着想和新同学解释一下,却不知该如何开口。 他想说这个袋子一点也不脏,虽然看起来很旧,但他每星期都会把它洗得很干净。 骆明骄看他一直没转过去,就问他,“怎么了?还有事吗?” 他说着将餐盒最顶层拆开递了过去,里面一半是水果,一半是灌汤包。 “没、没事儿,我吃过早餐了,你自己吃吧。”方许年连忙拒绝。 骆明骄身子往前探将东西放在他桌上,“一点东西,不占肚子的。快吃吧,要上课了。” 方许年很小声地道谢,然后转过去开始吃东西。 灌汤包里竟然是虾仁,薄薄的皮里裹着好几颗虾仁,清甜的瓜丝煮出水分后中和了汤汁里的油脂,一口咬下去香味浓郁,丝毫不觉得油腻。 水果也很好吃,是带着白霜的蓝莓,甜甜的。 方许年高兴地吃着新同学分他的早餐,已经开始幻想和新同学成为朋友了。 新同学上课喜欢睡觉,他可以帮他补课,这样可以快速增进友谊,就像贺川那样。 想到贺川,他有些苦恼,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和他做朋友。 他性格不太好,有种拧巴又刻薄的计较,贺川对校园霸凌的看法和他天差地别,所以他总觉得有些别扭。 这也是他没朋友的原因。 骆明骄有一搭没一搭地吃着早餐,轻飘飘地看了那个挑事的女生一眼,在她将目光从方许年身上移开后轻蔑地笑了一下。 欺软怕硬。 早餐分量很足,对一个高中生来说应该是刚刚好的,但是骆明骄没吃完,还剩了大半留在餐盒里。 保温餐盒有三层,每一层都有两个可以拆卸的格子。 一层是青菜牛肉粥和烤馒头片,二层是西兰花炒牛肉和清蒸石斑鱼,三层是瓜丝虾仁灌汤包和水果。 田阿姨做饭很清淡,骆明骄吃不太习惯,但是他也没说,因为田阿姨做饭的习惯维持了二十多年,一时之间很难改变,而且骆明则就是要吃清淡的,咸了不行油了不行,甜口不行酸辣不行麻辣也不行,甚至于佐料的味道都不能太重,他就吃食材本身的味道和一点盐味。 田阿姨不是不会做菜,她是只会做骆明则爱吃的菜。 他们向来吃不到一起,不过骆明则大部分时间都是自己在外面住,所以对骆明骄的影响很小。 他搬回来住的原因是爷爷的病,爷爷年事已高,在去年年底确诊了阿尔茨海默病,之后病情不断加重,在今年四月份出现了少动-强直综合征,这个月月初还出现了失语症,言语混乱没有逻辑,造句困难,讲话费力,经常出现发音困难和口语表达障碍。 因为爷爷的病情不断加重,骆明则搬回家里居住,骆明骄也推迟了学业。 本来是不用田阿姨做饭的,但之前的厨师跟着爷爷去乡下小住,田阿姨就自告奋勇填补了做饭的空缺。 管家想着家里只有兄弟俩在,骆明骄也不怎么挑食,应付几天没事的,就答应了。 连续吃了五天,骆明骄发现自己原来有那么多东西不爱吃。 他讨厌一切清蒸的菜,特别是鱼类,是看到都不想动筷子的程度。 之前每周的菜单都是厨师提前定好,他会根据家里人的口味综合一下,让每个人都能吃好。 第39章 在骆明则回来之前,餐桌上很少出现清蒸这种邪门的做法,还有油星子都没有的清炒和不配蘸料的蒸菜。 骆明则所谓的营养均衡,在骆明骄看来就是一无是处的减脂餐。 早自习结束后袁老师来收骆明骄和江望的检讨,过了十分钟,骆明骄收到了骆明则发来的截图,袁老师将检讨拍照发给了他,还夸骆明骄反省的态度认真诚恳。 [骆明则:很感谢你们袁老师对我的检讨那么认可。] [骆明骄:不用谢,下次有机会的话你还可以给他写。] [骆明则:你想多了,仅此一次。] [骆明骄:我手断了。] [骆明则:我打断的?] 骆明骄不想跟他说车轱辘话,就没回他。 上午最后一节是体育课,骆明骄穿的是日常的校服,被体育老师说了两句,但是他右手还吊在脖子上,所以也没罚他跑圈。 体育课是学生们最喜欢的课,老师带着做了两遍热身运动就开始跑圈,跑个一千米就能自由活动。 篮球、排球、网球、羽毛球,足球,学生们开始自己组队,三三两两地往不同的方向去。 篮球、网球、羽毛球在室内体育馆,足球和排球在室外。 赵岩他们拿着排球,路过方许年的时候招呼了一声,“我们缺个人,方许年你要来吗?” “好,但是我不太会。”方许年将速记口袋书放在椅子上,朝着赵岩他们走过去。 或许是昨晚赵岩他们的善意给了他勇气,他没那么紧张了。 足球场和排球场相隔不远,两个场地共用一片休息座椅,骆明骄找了个有树荫的位置看他们打排球,阳光炙热,风很轻,热得人心烦。 对他来说,这种天气在太阳底下打球是一种折磨。 排球场上,方许年穿着短袖露出白生生的胳膊,黑色短发被汗水浸湿,发梢挂着汗水,脸颊通红,是热的,也是高兴的。一双眼睛亮亮的,漆黑的眸子跟着排球的方向不停转动,像某种灵活机敏的小动物。 赵岩他们打球很凶,当排球穿过空气袭来时,他们蹲下用双手将球截住,随后队友将球传到一个合适的位置,身后的人便高高跃起,猛地将球杀到对面的场地上。 排球场上比较安静,队员们交流很少,所有人都全神贯注地盯着那颗球,最明显的是排球的破空声和撞击手臂的声音。 排球这项运动对队伍的配合度要求很高,独狼打法在排球场上根本不存在,要想赢,就得彼此配合。 对于经常打排球的人来说,他们能预测排球落地的位置,也能下意识地接球传球,给队友创造杀球的机会,但是方许年不经常玩,所以他显得很吃力。 和一群熟手相比,他行动时有些笨拙,不会换位置,每次都要赵岩提醒他站位,而且会不自觉地离开自己的区域抢占别人的位置,引来其他人的抱怨。 他接球的技术很差,即便是正好落到自己面前的球也会落下,还经常用单手接球,导致队友不好往下传。 打了十几分钟,那些人就对他有意见了,有人开口委婉地将他劝退。 方许年离开排球场,他脸上带着笑,脸颊上有两枚小酒窝。 骆明骄不明白,为什么他被劝退了,还是笑着的。 “方许年,我有点事想问你,你坐过来一点可以吗?”他对坐在不远处的少年说。 方许年应了一声,用纸巾擦干身上的汗之后走过来坐下,他的位置和骆明骄的位置隔着两个座位,在树荫外。 人过来了,但是骆明骄还没想好要问什么。 索性也不纠结了,他直接开口说道:“他们不带你玩,你不生气吗?” 方许年没想到他会问这个,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不会啊,他们愿意带我玩已经很好了。而且我本来就不会,他们还要花功夫教我规则,已经很耐心了。” “我这次跟他们玩十几分钟学规则,或许下次就能玩二十分钟,一点一点地学,等到大学的时候,我也可以像他们一样跟同学一起打排球。” “他们不带我只是因为我不会,不是因为别的。” 他每次都劝自己,大学是全新的开始,他会在大学里遇到友善的同学和舍友,可以和同学们一起上课吃饭,一起聊天写作业。 他必须为之努力,不断地积累自己,用优异的成绩获得好大学的入场卷,用很多技能去参与学生活动,未来一定是美好的。 骆明骄:“你很想跟人一起玩吗?” “嗯。” 方许年说话的时候用手指抠着放在膝盖上的速记口袋书,蓝色的封面因为频繁翻阅而卷边,他对里面的内容滚瓜烂熟,但还是去哪儿都带着,因为要假装自己有事做,那样才不会显得太可怜。 骆明骄站起来说,“你去拿一副羽毛球拍,我跟你打羽毛球。” “啊?打羽毛球?可是你的手……” 骆明骄:“我左手跟你打。” 羽毛球比排球简单很多,初学者打个几分钟就能慢慢上手,骆明骄打得又慢又轻,让方许年能看清每一个球的走向,这么有来有往的,打得很是顺利,就是没什么观赏性。 下课的时候方许年还意犹未尽,跟骆明骄约定了下节体育课再一起打球。 骆明骄答应了,然后在脑海里问001,打球能不能打出来幸福。 001:“应该可以,你试试吧。” 骆明骄:“一定要他感到幸福后才能给我爷爷治病吗?不能预支吗?” 001:“不可以,规则规定了不能预支。” 骆明骄:“要是我爷爷等不了那么长时间怎么办?如果爷爷出事,我不会继续做这个莫名其妙的任务。” 001:“我让他的病情维持现状,只要你积极做任务,病情就不会恶化。” 骆明骄:“谢谢你。” 001:“不用谢,我也很感激你愿意帮我做任务。” 作者有话说: 第32章 校园(09) 体育课结束后方许年主动邀请骆明骄去食堂吃饭, 说是为了感谢早上的早餐,所以要请客。 骆明骄跟王叔说中午不回去了,然后跟着方许年去食堂吃饭。 去的是自营食堂, 两个人点了四个菜, 刷的是骆明骄的饭卡。 饭卡和书本一起放在纸箱子里,他早上拿书的时候顺手揣在了口袋里。 方许年没抢过他,脸色发红表情尴尬地说:“说好了我请你的。” 骆明骄拎着饭卡的小铁圈将其扔在餐桌上,抬了抬下巴示意他把饭卡拿上,“你帮我收着,每天早上给我带一份早餐去教室。如果你不嫌弃的话, 我从家里带的早餐给你吃。” “为什么啊?” 骆明骄:“家里阿姨做的菜我不爱吃,但又不好拒绝她的好意。” “好啊, 我拿食堂的早餐跟你交换, 不过你不用把饭卡给我的,我们交换。” 他说话的重点放在“交换”上,一点也不想欠别人的。 骆明骄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你帮我收着,午饭和晚饭都叫上我一起来食堂吃。我有时候上课会睡觉,怕你忘记叫我。” 方许年笑了,露出一对小酒窝, 很是郑重地说:“你放心, 我不会忘记叫你的。既然你不回去吃饭,那要不要去我宿舍午休?” 骆明骄:“可以吗?” 方许年:“可以的,班里的走读生也经常去宿舍和同学挤着睡午觉。我中午从来不上床睡觉,就趴在桌子上睡二十分钟。” “好, 那谢谢你了。” 方许年笑得更开心了,他眼睛亮亮地看着骆明骄, 不停碎碎念,说要去超市给他买洗漱用品,这样他之后可以经常去自己的宿舍休息。 就像小孩子第一次在家里接待朋友一样,亢奋地想东想西,生怕没准备好招待不周,让朋友不高兴。 骆明骄想着这样可以去他的宿舍看看舍友有没有欺负他,如果有的话顺手解决一下。 自己脾气不好已经是公知信息了,那些欺软怕硬的人看见方许年跟自己走得近应该会投鼠忌器。 自营食堂的炒菜分量并不多,食材也一般,不过比起田阿姨的手艺还是略胜一筹,毕竟味道足够刺激。 吃完饭后他们去学校超市买洗漱用品,方许年还强硬地拿了浴巾和睡衣,说过段时间天气更热,如果睡醒后出汗了可以洗个澡再去上课。 骆明骄犟不过他,只能看着他把那套印着棕色卡通小熊的短袖睡衣放在了结账的收银台上。 三十块钱一套的睡衣,标签上写着纯棉,塑料包装积了灰,一看就没人买。 一套睡衣没有骆明骄一条内裤贵,他有点怀疑“纯棉”的含金量,就问老板睡衣还有没有别的款式。 老板是个自来熟的话痨的大姐,一边拿着睡衣果断扫码一边回复他,“没有,就这一种,平时也没人过来买睡衣,这些还是好几年之前进的货了,一直堆着没卖出去。拿回去之后和毛巾浴巾一起洗干净晾干,穿着一点毛病都没有。” 第40章 骆明骄应了一声没说话,对这套睡衣的嫌弃已经拉满了。 他并不觉得货物越贵品质越好,只要是合理的价位就可以了,但显然,三十块钱一套的睡衣在他的眼里不属于“正常价位”。 回到宿舍后和平常一样,两个男生在座位上学习,赵岩他们三个躺在床上一边玩手机一边聊八卦。 很巧的是,他们聊的是贺川。 都是些捕风捉影的八卦,谁谁谁又和他表白了之类的。 往常方许年还会竖着耳朵偷听,毕竟贺川是他唯一的朋友,他想要了解他身上发生的事,找到可以交流的共同话题。 但现在不一定了,他认识了新同学,这也是可以发展成朋友的人。 而且新同学干干净净的,不会让他有任何不好的联想。 贺川会让他想起那碗冷透的馄饨,油腻的,冰凉的,散发着虾仁的腥甜和调味料的浓郁味道。 突如其来的恶心让他抗拒和贺川的相处。 骆明骄跟在方许年后面进宿舍,他被引到椅子上坐着,然后看着方许年像只勤劳的小蜜蜂一样扫地拖地,把垃圾装袋放到宿舍门口,然后爬到床上动作利落地换了一套干净的床上用品,是前两天才洗的,还带着淡淡的洗衣粉香味。 他让骆明骄困了就自己去睡,接着又跑到阳台接水洗新的毛巾和睡衣。 忙来忙去的,像一只不肯停下的小陀螺。 他开心极了,隔着一道玻璃门,骆明骄能看见他灿烂的笑容和深深的酒窝。 那件印着深棕色小熊的睡衣在他手中不断揉搓,坚硬的布料变得柔软,折叠的痕迹消失,只留下越发清晰的小熊,图案印的很模糊,好几只小熊的边缘都有些扭曲。 宿舍里安静极了,只有方许年在阳台上洗衣服的声音。 赵岩他们不说话,只是将手机屏幕戳得冒火星子,足以窥见他们的好奇和兴奋。 那两个学习的人也不找碴了,安安静静地低着头看书,十多分钟了,头都没抬一下。 方许年的桌子很干净,除了课本和文具外只有一个掉漆的保温杯,他把保温杯藏在一摞课本后面,只露出还算完整的盖子。 骆明骄没动他桌上的东西,靠在椅背上伸着一双大长腿开始打游戏。 从好友列表逮了个朋友野辅双排,他这次将控制技能的重任交给了001。 朋友脾气很好,不管001技能给的及不及时都能发信号夸一波,带着稀里糊涂的001在红名堆里三进三出,夸奖的信号直接把001哄成胎盘了。 001:“执行者,他好善良,好友善啊。这个游戏好好玩,我学会之后要复制数据自己建一个账号。” 骆明骄笑而不语,发了个“666”的信号。 这局有点逆风,法师一对一被对面压着打,虽然塔没掉,但是心态崩了,直接开麦骂人。 “那个辅助玩你妈呢?玩个软辅粘着打野不放,真他妈贱啊,这么会舔,怪不得穿着抽奖皮肤到处骚。都v10了,平时没少站街吧。电子竞技菜是原罪,老子管你什么公主小姐的,别他妈来沾边。” 男性的声音混杂着电流声突然炸开,在寂静的宿舍里如惊雷落地。 骆明骄下意识想要关闭全部麦,迟疑一瞬后没关,而是开麦说了一句,“我是男的,看你没爹没妈挺可怜的,大发慈悲给你当一天爹。” 他没戴耳机过来,就把音量调小到勉强能听清,尽量不打扰其他人休息。 那个男的还没说话,骆明骄的朋友先急了,一出口倒豆子似的开始骂,“一个匹配还给你打出优越感了,说实话,哥们儿你这段位就别提什么电子竞技了,有点好笑。一口一个妈,我看你是真没家教,也对,现实生活不如意,打把游戏找勇气,一杠六的好战绩,游戏照样不如意。” “这么急躁,回去给你爸妈磕个头,求他们教教你怎么做人,别出来丢人现眼让人以为你是什么泥沟里钻出来的大蚂蟥,光知道吸血长个,半点不长脑子。实在没人教就买根鸡爪挠挠嗓子眼,把那些脏的臭的掏出去,省得留着毒害自己,熏到别人。” “我哥们儿右手骨折选个软辅跟着我,还让你挑上理儿了?我双方野区来去自如,红名堆里杀进杀出你是一点看不见啊?我去你中路帮了两波,哥们儿你一见红名扭头就跑,这毛病不行还是去医院看看吧。听声音年纪也不小了,工作日不上班,跟我一未成年吵什么吵啊,雄性魅力无处散发,唯有峡谷是你的家?” 那人气急败坏地骂:“你未成年不好好读书,白瞎你爹妈的钱,你才没家教,养你这种儿子你爹妈这辈子算是完了。” “哟哟哟,你又知道了?你怎么那么懂啊懂哥。你爹我办了休学在职业队打游戏,父母支持,家庭和睦,又有钱又有爱,气死你个垃圾。” 那人像是抓到了他的把柄,大声嚷嚷着说:“你在哪个职业队?有种就报个名字,别他妈吹牛。” “cea翅膀,真名萧羽,还有俩月才满十八,纯纯未成年。” 那人恶狠狠地说:“你等着,我要去举报你,把视频发到网上,让你比不了赛!” “哟,你真厉害。姑且不说你能不能举报成功,就算你真的让我比不了赛,我也不怕,哥们儿富二代,靠信托和分红就能一辈子吃喝玩乐不工作,你算哪头蒜?” “这么输不起,大哥你一定从小就名列前茅吧,高考状元,名校本硕博,事事都争number one,入土也要赶一赶。” 骆明骄听他们越吵越过分,就出言阻止,“打住,别吵了。待会儿结算的时候辛苦大家给红方法师点一下举报,然后加个好友我给你们送皮肤。不好意思,这把投了吧,我们要午休了。” “好,骆哥你下次玩记得喊我。” “行。” 一个小插曲,旁观的人看够了戏,还收了皮肤当补偿,收获满满。 骆明骄打游戏水平中上,因为是用来打发时间的,所以胜负心不是很强,偶尔会遇见这种峡谷警察,一言不合就开骂,他不爱跟人吵,经常用皮肤贿赂其他玩家一起举报。 打个匹配,有练英雄的,有开小号的,有带朋友玩的,质量本来就参差不齐,因为这种原因骂人属实没素质。 宿舍里安静得很,原本坐在位置上的两人也上了床,不知道是真睡假睡。 阳台的玻璃门关着,方许年在晾衣服,应该没有听到屋里的争吵声。 001也不敢叽叽喳喳了,看样子得戒游戏好几天。 骆明骄从口袋里拿出几块简易包装的饼干放在方许年的书堆上,然后洗漱上床睡午觉。 方许年是一个很勤快的高中生,他的被套有些旧,但柔软干净,散发着洗衣液的淡淡香味,拉上床帘后的小空间安静昏暗,很适合睡觉。 床帘内侧别着好几个胸针,一扭头就能看见,一些名校的名字,还有“蟾宫折桂”“连中三元”之类的祝愿。 每个人都有自己所期待的未来,关于未来的路也耗费心血铺好了砖石,在追梦的路上,校园霸凌还不配成为拦路石。 骆明骄是这样想的,所以他将所有霸凌者归类为拦路虎和人渣,一群虚张声势毁掉别人梦想和未来的人,不是人渣是什么。 第33章 校园(10) 学校的床不太舒服, 床板硬,空间小,感觉一翻身就会滚下去, 冰冷的床栏硌人得很, 翻身时碰到会很不舒服。骆明骄第一次睡这种床,一个午休来来回回醒了三四次。 旁边的床位传来小声的呼噜,声音不大,但是骆明骄本来就睡得浅,所以在那声音中彻底清醒。 午觉的体验感是两个极端,要么睡醒后很舒服, 感觉浑身都轻松,要么睡醒后脑子很迷糊, 头晕沉沉的难受一天。 骆明骄显然是后一种, 他脑子发懵四肢酥软,额头上捂出了一层汗,摸起枕头边的手机一看,一点二十,时间还早,没到他们起床的时间。 宿舍里十分安静,只有舍友规律又小声的呼噜, 他动作很轻地下床去洗漱。 冰凉凉的水落在掌心, 扑到脸上,让迷糊的脑子彻底清醒。 阳台上有一把粉红色的塑料凳子,他坐在凳子上吹风,隔着玻璃门看宿舍里的景象。 大家都在床上睡觉, 只有方许年披着一件校服外套趴在桌子上睡,他的脸朝向窗外, 明亮的光线让他睡着了都皱着眉。 这是骆明骄从小到大第一次住宿舍,虽然不是自己的宿舍。 午休时间里,学校格外安静。 道路空荡,偶然间经过一阵风会将路上残留的垃圾卷起,那些五颜六色的食品袋飘在空中,被老师看见后会触发几声谩骂,随后就是公共区域的值日班级被点名批评,班主任连忙带着学生来打扫卫生。 高大的树木簌簌作响,风也有了自己的声音。 阳光穿透树叶间的空隙,照亮翠绿叶片的同时在地上留下一片斑驳光影。 独属于校园的安静笼罩着一切景物,灼热的阳光照亮学子的前程。 第41章 原来,这就是许多成年人口中无比怀念的学生时代。 很多人记忆里青春的样子,没有那些弯弯绕绕的爱恨纠葛,只有安静或热闹的校园,和同样穿着校服,埋头在试卷里为了成绩而努力的同学。 比起情情爱爱,校园的主旋律是怎么也写不完的试卷,午后沉闷的课堂,无时无刻不在响起的讲课声,刺耳的起床铃和熄灯铃,拥挤嘈杂的食堂还有那条连接教室和宿舍的路。 上学的时候总觉得那条路好长好长,稍微起晚几分钟就得拼命奔跑才能踩点进教室,可毕业后却觉得那条路好短好短,短到他们走了无数遍,目的地依旧是教室和宿舍。 就像他们的上学路一样,在人生最懵懂的十几年里,道路两端是家和学校。 目的地那么清晰,他们只要顺着那条路走就可以了。 成年人的世界里没有那么清晰的目的地。 骆明骄的世界里也没有那么清晰的目的地。 在家和学校之间,有马场、赛车场、网球场,在试卷之外,有直升机、热气球、空中滑板、高山速降、山道赛车。 他从三岁开始就在国际学校上学,在学校待的时间很短,和同学相处的时间也很短,在学习之外,他有无数的爱好,进行了数不清的尝试,他拥有完全属于自己的时间。 离开老师和同学后,他有自己的社交圈,有独立于学校外的人际关系,学校是获取知识和储备人脉的场所,并不是青春里唯一的记忆。 岚星的一切都让他很新奇,但和新奇一同出现的是密不透风的压抑。 整个学校就是一个精美明亮的玻璃房子,无数学生待在这所玻璃房子里奔前程,他们甚至看不清玻璃房子外面的路,但就是要埋头努力,因为前方的路那么窄,松懈一分钟都会有被挤下去的风险。 玻璃房子安静又脆弱,容不下张扬的个性和离经叛道的念头,所以每个人都在压抑自己的本性,他们将自己塞进模板里,印出高中生应该有的模样。 刻苦、努力、积极、拼搏…… 这些词语出现在每一间教室的讲台上方,像是某种符咒,封印着这些年轻的躯壳里不同颜色的灵魂。 骆明骄不喜欢抬头看讲台,因为那些鲜红的词语让他觉得喘不过气。 在岚星待了不到两天,他上课睡觉的时候甚至会觉得不安。真是古怪,古怪的学校,古怪的气氛。 一点四十分,整栋宿舍楼都活了。 宿舍里几个闹钟接连响起,趴在桌上睡觉的方许年几乎是弹射着坐起来。 他迷迷糊糊地喝了半杯水,然后站起来探着头准备去□□上的人起来,却发现床铺空了。 骆明骄推开丝滑的玻璃门,靠在门上说道:“我在这儿。” 他背着光站在那儿,高挑挺拔,藏在黑暗中的样貌十分模糊,穿着学生们看腻的校服,却依旧那么耀眼。黑色的短发被风撩起,每一根发丝都写着自由和不羁。 宿舍里的人都看过来,那一瞬间的视觉冲击难以描述,却真真实实地让他们向往。 方许年眼前还有些模糊,只能看见一个大概的轮廓,他因为强光的刺激眯着眼,在那道吝啬的视野里,骆明骄和太阳重叠了。 骆明骄,骄阳。 或许他本来就是太阳。 方许年越过骆明骄去阳台洗漱,擦身而过时,他闻到了少年身上的味道,是一种很柔和的味道,没有洗衣粉那么浓烈,也不像香水那么腻人,就是很浅很浅的味道,闻着很舒服。 他使劲儿嗅了一下,将这个味道记了下来,想下次买洗衣粉的时候找找有没有类似的,这个味道闻着就很干净。 骆明骄进屋后坐到方许年的椅子上,看到了桌子上摊开的英语作业本,上面整整齐齐地写了满页的单词。 没息屏的手机上显示着英语听力的界面,是长达一小时的英语单词听写,界面最中间是岚星的校徽。 对于自制力强的学生来说,手机是很好的学习伙伴。 晚自习经常有学生戴着耳机写作业,大部分都是在做单词听写和听力作业。 方许年在岚星名列前茅,除了脑子聪明以外,刻苦和努力一样不少。 他午休前放在桌子上的那几块饼干原封不动,像是封印一样,连带着下面的书都没有被碰过。 赵岩跪在床上叠被子,没忍住问了一声,“同学你起这么早啊。” 骆明骄抬头看他,应了一声说:“我不缺觉。” 赵岩拉着一张脸满是怨念地说:“竟然有高中生能说出不缺觉这种抽象的话,这世界真的疯了。” 他说完踹了一脚还在睡觉的陈茂,没好气地说:“起来了,现在一点四十五,你再不起来铁定得迟到。” 他们打打闹闹的,让宿舍里的气氛迅速变得热闹。 骆明骄后知后觉地想起来自己没有叠被子,他正往上爬的时候方许年进来了,问他在干吗。 他说上去叠被子。 方许年站在椅子上两三下就把被子叠好放在床头,然后拿上手机说,“走吧,去上课了。” 骆明骄指了指堆在课本上的饼干,“你尝尝,挺好吃的。” 方许年站在原地看那些饼干,很小声地问:“给我的吗?” “嗯。家里阿姨烤的,越蔓莓和蓝莓的,还可以。” 方许年拆了一块饼干吃,其他的都收在抽屉里,他心情很好地说:“我现在不饿,晚上饿了再吃。” 出了宿舍楼才发现学校的起床铃吵得人耳膜疼,原本不太清醒的脑袋一下子就清明了。 真邪门,竟然有高中的起床铃是戏曲,一嗓子唱得人脑瓜子疼。 方许年倒是习惯了,还跟着哼了两声。 从宿舍楼到教学楼距离有些远,骆明骄话少,方许年就一直找话题聊天。 方许年:“你几点醒的?” 骆明骄:“一点二十。” 方许年:“醒了就一直在阳台啊?不晒吗?” 骆明骄:“还好,吹着风挺舒服的。” 他们之间隔着一只手的距离,方许年凑近了一些,突然说:“感觉你随时都暖洋洋的,像太阳一样。” 骆明骄长那么大第一次听人说自己像太阳,他嗤笑一声,对自己的形象十分有自知之明地说:“那你看到的太阳不太行啊,要死不活的。” 大学霸一时没反应过来他在嘲讽,还笑眯眯地说:“太阳本来就有不同的样子,热烈的时候很短暂,很多时候都是懒洋洋的,沐浴在它的光辉下,却看不到它的样子,也感受不到它的温度。” 突然出现的转校生对于方许年来说就是人生中突然而至的太阳,他一出现,笼罩在岚星的阴雨绵绵就被驱散了大半,天空放晴,也有零碎的阳光落在了自己的座位上。 骆明骄“哦”了一声,他不太习惯这么正经的夸奖,就拙劣地转移话题,“你作文写挺好吧。” 方许年:“嗯,我经常获奖。” 骆明骄顺口夸了一句,然后看向他的头发,和上午不太一样,“你洗头了?” “嗯,体育课出了一点汗。” “那你晚上还洗吗?” “洗,现在天气热,在教室里上两节课就开始出汗了。” 骆明骄不理解,只觉得佩服,“你是我见过最爱干净的男生。” “谢谢!” 方许年笑得很开心,他抬起手闻了闻袖口,是洗衣粉的味道,很大众的薰衣草味。 白衬衫的袖口最容易脏,很多同学的袖口都带着一些洗不掉的污渍,但他的永远是干净的白色。 下午的课枯燥乏味,骆明骄也睡不着,就把手机放在桌洞里,和001玩双人小游戏。 001是个拳头大小的白色光球,它伸出好几根触手在手机屏幕上乱点,让骆明骄插不上手。 双人游戏变成了单球游戏。 触手怪系统欺负年幼执行者右手骨折,狠心抢夺了游戏的控制权。 骆明骄挥手把001赶开,拿起手机给它下了个《旋律大师》,不断闪过的色块像逗猫棒一样勾引着对游戏上瘾的001,它身上分出了好几根触手,在桌洞里绕来绕去。 挺好的,拒绝动物表演,支持人工智能表演。 前桌的方许年上课很认真,丝毫没有午后的困倦。 骆明骄桌面上有一本摊开的数学书,是刚上课的时候老师让翻开的,已经和黑板上的内容完全不沾边儿了。 他左手拿着圆珠笔,在数学书的空白处画了一只正在玩《旋律大师》的小毛球。 001:“这是我吗?” 骆明骄:“是,像吗?” 001:“像!我很喜欢,我要扫描下来存在数据库里。” 骆明骄:“好无聊,你把原版小说给我看一遍解解闷。” 001:“看不了完整的小说,因为当系统试图插手故事走向的时候,过程和结局已经发生了变化,所以原本的小说已经消失,只剩下一些重要剧情和片段会随机出现。但是这本书重要剧情很少,所以出现的频率并不高。” 第42章 001:“你不会害怕吗?你生活的世界是一本书。” 骆明骄在毛球旁边画上了岚星的校徽,毫不在意地回复:“不害怕,虽然是一本书,但我从小到大的经历都是真实的。唯一不真实的只有你,但你的出现可以治好我爷爷的病,所以我感激这种不真实。” 001没听懂,它有时候很精明,有时候很迷糊,像一个半成品系统。 001:“反正,只要有好处就可以了是吧。” 骆明骄:“差不多,不过那个好处得正中要害。” 001:“我明白了。” 001又钻进桌洞里玩游戏去了,骆明骄依旧在数学书上画画,还敏锐地听到了手机电量低的提示音。 人工智能也会对手机上瘾吗? 作者有话说: 第34章 校园(11) 下午的课上完后教室里睡倒一片, 去吃饭的学生们将动作放得很轻,没有像中午放学一样,走来走去地将桌子撞得“砰砰”响, 还叽叽喳喳的像极了动物园里的猴子。 方许年也趴着睡觉, 他把校服外套叠起来垫在脑袋下面,露出一截白皙的脖颈。 窗外暮色渐沉,夏天的风吹起少年的发梢,淡蓝色的窗帘被风高高扬起,落下时将趴在桌上的少年盖住,一个蓝色的, 圆滚滚的团子。 骆明骄坐在椅子上没起身,往前探着身子想把窗帘扯开, 只是风也很固执, 扯了两下都没能将窗帘扯开,那风像是和他较劲一般,不管他往什么方向使力都扯不开。 他左手都酸了,那破窗帘还是扒在方许年的身上没离开,也是生出了火气,他站起来将身子前倾,直接去拽窗帘上方, 使劲拽了两下, 窗帘顺着他的力道往一侧滑去,他的着力点在左手上,所以整个人被窗帘带着往前跌。 他个子高,桌子拦不住他, 眼看着就要压倒桌子砸在方许年身上时,前方出现了阻力。 被蓝色窗帘盖住的人站起来拦住他, 双臂环在他两侧,头和头撞在一起发出一声闷响,倒是没多疼。 或许他们是四目相对的,但方许年的上半身还被窗帘盖着,所以看不清他的表情,也看不见他的眼睛。 骆明骄的手还挂在窗帘上,因为先前他离开了窗帘就找不到别的着力点,但现在方许年成了新的着力点,他松开窗帘,将手撑在窗子上,没让自己全身的重量都压在方许年身上。 身体两侧的手臂收紧后手掌落在肩膀上,方许年扶着他的肩膀将他推正。 窗帘被扯开,蓝色成了少年身后干净的背景,杏眼弯弯,酒窝明显,他脸上的笑意那么明媚,分明比窗外正在下落的太阳还要刺眼。 是猝不及防又意料之中的对视,吸收阳光后变成浅茶色的瞳孔里映照着另一个人的身影,那么清晰,那么耀眼。 是十分罕见的对视,安静又专注地对视。 “你刚才是和窗帘打了一架吗?” 方许年笑着说,试图用玩笑话打破彼此之间那种奇怪的氛围。 骆明骄觉得左手有些发麻,然后是全身的战栗,突如其来的感官刺激让他暂时失语,看着方许年那张带着稚气的脸竟不知该如何开口说话。 落日时阳光进入教室,是明亮的,是刺眼的。 那些刺眼的阳光落在方许年的脸上,让少年白嫩的脸覆盖了一层金色,骆明骄能看见他脸上细密的绒毛,被阳光染成了金色的绒毛。 那张带着婴儿肥的脸折叠度很高,算不上惊艳,但每一处都长得恰到好处。好像生来就是个乖宝宝,长得稚气无害,被人藏在高塔里悉心照料着。 骆明骄第一次那么认真地去观察一个人的脸。 方许年的笑容在骆明骄的沉默中渐渐消失,他有些局促地移开视线,垂着头和往常一样小声说话:“我、我去食堂了。” 这样的玩笑是不是冒犯到他了?我们才刚认识,关系还没有到可以互相开玩笑的程度,我又说错话了。 早知道不开口了,一开口就会说错话。 他低落又懊悔,因为自己总是不合时宜的玩笑而自责。 方许年脑子里闪过无数思绪,他埋着头不敢和人对视,只是涨红了脸着急地想要逃离这个糟糕的场景,却在转身时被身后的人一把抓住手臂,骆明骄绕到他身边来,“一起去。” 被拽着手臂带着往外走,方许年一直悄悄抬头去看骆明骄的表情,和往常一样板着脸,看不出高兴还是不高兴。 朋友之间需要交流,方许年给自己做了好一会儿的心理准备,终于在到达食堂前开口问道:“我刚才开玩笑的话,会让你觉得不舒服吗?” 骆明骄诧异,他根本没听清方许年当时说了什么,所以无所谓地回答:“没有啊。你想说什么就说,如果我感觉不舒服我会提醒你。” “好。” 方许年说完抠了抠指甲,干巴巴地补上一句,“谢谢你。” 骆明骄失笑,“这有什么好谢的。” “那……我们是朋友了吧。” 他有些忐忑地发问,将头垂得很低,不敢去看骆明骄的表情。 好怪。 有人会这样郑重其事地确定一个朋友的关系吗?什么奇怪的仪式感啊? 骆明骄不理解,但他选择配合,“是的,我们是朋友。” 之后方许年一直很雀跃,他对“朋友”仿佛有某种执念,在骆明骄确定后,他的态度殷勤又谄媚,带着一些笨拙的讨好。 吃顿饭的功夫,他先是忙前忙后地打饭打汤,然后从口袋里掏出纸巾开始擦桌子,吃完饭还抢先端着骆明骄的餐盘去回收处。 他们并肩走着离开食堂的时候,方许年还捏着饭卡问:“你吃不吃雪糕,我去给你买!” “不吃,谢谢。” 走了两分钟,他又问:“饮料呢?你要不要喝饮料,我现在去超市给你买。” “不喝,谢谢。” 又走了一会儿,他又问:“你晚自习会不会饿,我去给你买点小零食吧,学校超市有个特别特别好吃的果汁软糖,还有干脆面,香辣味和原味都好吃,嚼起来香香的……” 骆明骄侧过头看了他一眼,“不用了,谢谢。” “超市门口的烤肠很好吃,每次去买都会排队,我带你去吃吧,我帮你排队!” 骆明骄站定,转身沉默地盯着他看。 方许年笑得露出一口白牙,雀跃地说:“你想吃对不对?不用不好意思,我带你去买。如果你不想绕过去的话,就先回教室,我去给你买来。” 话音刚落,他已经转身准备起跑了。 骆明骄手疾眼快地拎住他的校服领子,十分无奈地说:“我什么都不需要,只想回教室继续发呆。你别瞎忙活了,我是你朋友,不是你老婆。” 方许年缩着脖子像只小鹌鹑,他笑得小心翼翼的,语气讨好地说:“好,那你需要什么就和我说。你饭卡在我这里,你饿了一定要和我说。” “知道了,回教室吧。” 他们走着回教室,路上能看见很漂亮的夕阳,橘红色的夕阳四处蔓延,将树木和远处的教学楼染红,他们往前走着,像是在追逐夕阳,也像是将这样震撼的景观踩在脚下。 晚自习的时候骆明骄又开始画画。 铺开的习题册有大片的空白界面用于答题,骆明骄左手握着蓝色的圆珠笔在答题区画下了一个圆圈。 圆圈里铺陈着杂乱的线条,最中间是一个小小的人像。 001:“你画的是什么?这不是我。” 骆明骄:“这是我自己。” 001:“看不出来,你画得太小了,而且一点也不清楚。” 骆明骄:“故意画成这样的。” 001:“人类真奇怪。” 骆明骄:“你去玩手机。” 001离开了,飞到桌洞里继续玩《旋律大师》。 不清楚就对了。 骆明骄换了一支黑色的碳素笔将那个人像慢慢涂黑,涂改液被拧开,他用圆规的尖端沾了一点,很细致地涂在人像上。 这是映在方许年眼里的,我的样子。 第二节晚自习有老师来守,她一桌一桌地收上周的试卷和错题集。学生们将上一周的试卷用订书机订在一起,然后用一个薄薄的练习册将错题的知识点抄下来加深记忆。 一班是年级里排名第一的班级,学生的成绩普遍不错,所以好几科的错题汇总在一起甚至没有抄满一个练习本。 方许年是最后一个,老师收完就转身回讲台了,甚至没有询问骆明骄。 变成学校隐形人的骆明骄乐得自在,继续在习题册上画小人。 方许年好像英语不太好,晚自习有一半的时间都在听写听力题,而且经常把听力来回拉,应该是在确定读音。 周四和周五都是一样的,骆明骄上课睡觉、走神、玩游戏、画小人,放学就黏着方许年,午休去他的宿舍睡觉,下午一起去食堂吃饭,饭后方许年会犯困,就去教学楼下面的花园里趴着睡十几分钟。 第43章 连续两天的时间,骆明骄和方许年关系好的事情已经是板上钉钉了。 以前经常找茬的柳雨旎都安分了很多,再也没有找过事儿。 江望更是躲着骆明骄走,有时候他路过方许年的位置,骆明骄就会坐直了盯着他看。 这个新来的转校生像一只懒洋洋的狮子,总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但是一旦有人试图靠近方许年,他就会立刻进入警戒状态,展露出猎食者的威胁性。 周五晚上骆明骄请假了,连带着周六上午的课一起请的,因为爷爷从乡下回来了。 人老了总会回忆往昔,骆爷爷就是这样的,他的发妻葬在老家,孤零零的一个坟包,只有清明和过年期间才会有家人热热闹闹地去看她。 还有老家那些儿时玩伴,都已老态龙钟,残年余力,好几个甚至也成为了孤零零的坟包。 两相比较之下,骆爷爷竟是身子骨最好的,所以他总是趁着清醒的时候去看看老友和老妻,生怕自己哪天会彻底忘了他们。 被挚友和爱人忘记,是第二次彻底的死亡。 都是年逾古稀的老者,往后的日子见一面少一面。 骆爷爷回来后将原本的厨师和阿姨都带回来了,周五晚上,骆明骄终于吃到了自己习惯的饭菜。 坐在桌上的只有三个雇主,却做了满满当当的八个菜。 骆明则面前的菜是田阿姨做的,主要烹饪手段是清蒸、清炒、烘烤、炖煮。 骆爷爷和骆明骄面前的菜是原来的厨师做的,主要烹饪手段是爆炒、红烧、油炸、清蒸。 骆明则看见骆爷爷面前的清蒸石斑鱼上盖着一层厚厚的红辣椒,辣椒混合着佐料被油爆香,让清蒸鱼散发出刺鼻的香味。 这样的做法完全尝不出鱼类本身的鲜味,而且辣椒放太多了,隔着距离都能闻见一股刺鼻的辣味。 骆明则:“爷爷,你以后跟我一起吃饭,你现在的饮食不健康。” 骆爷爷白了他一眼,捞了一勺水煮肉片盖在饭上,没好气地说:“我这把年纪了,正是该好吃好喝的时候,你少管我。你真要管就在我犯病的时候管,让他忌口。” 骆明则:“爷爷,我是为你好。” 骆爷爷敲了一下桌子,脸色不善地说:“好好吃饭。” 骆明则不情不愿地闭上嘴,迁怒着骂了骆明骄一句,“一天天没个正形。” 骆爷爷虎着脸拍桌子,语气冷硬地训斥他:“让你好好吃饭!别学你爸妈那套,受点窝囊气就往孩子身上撒,给你们能的。” 一顿饭吃得没滋没味的,骆明则吃好就去了书房工作,他表达愤怒的方式就是没有等爷爷吃完饭再下桌。 从小到大都是这样,在骆家工作的老人都已经习惯了。 第35章 校园(12) 饭后骆明骄陪着骆爷爷在客厅看电视, 十年如一日的新闻联播。 新闻频道会不断重播当天的新闻,骆爷爷就反复听。也是年纪大了,记性变差就记不住那么多信息, 所以才会重复地去听试图记下来。 他听着这个国家的变化, 拼尽全力想要和国家保持相同的步伐,可时代的进步不会一一体现在新闻里,所以年迈的爷爷还是被抛下了。 骆明骄听着主播的声音就想瞌睡,手机的消息提示音响个不停,是顾文素在催他上号打游戏。 自从他毕业后,顾文素天天找他打游戏。 骆爷爷眼神还算清明, 他取下眼镜放在桌子上,突然问骆明骄:“明骄你这段时间没有出去玩了吧?” 骆明骄摇头, “没去, 就待在学校上课。” 骆爷爷的脸皱皱巴巴的,脸上的皮肤失去肌肉的支撑后变得十分松弛,无力地往下耷拉着,面相严厉,看起来就不好相处。 但是在面对骆明骄的时候,他总是笑着的,闻言很是欣慰地说:“爷爷是有福气的, 虽然生了病, 但是等到了我们明骄懂事。爷爷这辈子一点也不亏,儿子不是废物,儿媳妇孝顺有本事,两个大孙子也有出息, 圆圆满满的。” “你那些小爱好啊,不是不好, 是不安全。有个兴趣是好事,但你玩的那些太危险了,家里人的心时时刻刻都高高吊起,生怕你出事。只要你出去玩,家里人都睡不着,你妈妈整晚整晚的睡不着觉,一失眠就安神汤一碗接一碗地喝,保健品一把接一把地吃,一刻不得安宁。” “明骄,别怪爷爷借着生病困住你,不让你出去上学。实在是放心不下啊,你现在为了找刺激就玩那些要命的游戏,爷爷害怕你去了国外变本加厉。国外多远啊,隔着陆地,隔着海洋,还要坐好几个小时的飞机才能到,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我们要耽搁几个小时才能见到你,而且也没法找人帮你……” 他说着说着便卡壳了,老人的目光逐渐变得涣散,他茫然地看着骆明骄,皱巴巴的脸上带着疑惑,“你是谁啊?天美呢?天美去哪儿了?” 爷爷又开始糊涂了。 俞天美是奶奶的名字,已经去世十多年了。 照顾骆爷爷的两个护工连忙过来和爷爷说话,哄着他回房间休息。 按照以往的经验,如果不及时转移爷爷的注意力,那他就会一直找奶奶,在家里找不到还会出去找,家里人不让他出去他还会悄悄逃跑。 骆明骄坐在沙发上发呆,他忽然觉得心里焦躁不安,忐忑和焦虑如潮水般席卷而来,已经骨折的右手控制不住地轻颤,疼痛伴随着心悸,让他找不到发泄的口子。 所有的情绪被困在身体里,挣扎着寻找一个出口,却怎么也找不到。 所以心悸,所以手抖,所以恐慌,所以焦虑…… 他拿起桌面上的陶瓷杯,杯子沉甸甸的,入手是冰凉的感触。 光洁的地面倒映着模糊的人影,陶瓷杯和地面之间的距离不到一米。 只要他松手,杯子就会落地,同时会发出剧烈的声响,碎片会迸溅的到处都是,那些细碎的瓷片会藏在任何一个隐秘的角落,成为隐患。 他在脑子里详细地想了一遍,杯子就在他的想象中碎了一次。 响声会吓到在屋里工作的阿姨和厨师,满地的碎片难以清理,得把沙发搬开,桌子挪开,地毯拿出去外面仔细清理,然后翻来覆去地查看每一个角落,才能确定没有碎片。 即便已经清理干净了,那些阿姨也会心惊胆战地怀疑还有残留的碎片,担心它会突然冒出来刺破雇主的脚…… 杯子被放回桌面上,骆明骄起身离开,他穿着一身灰色的睡衣离开家,出门时将放在玄关的钥匙串拿上了。 田阿姨和另一个姓姜的阿姨连忙追出来。 姜阿姨就是跟着骆爷爷回乡下的阿姨,她在骆家的身份是管家,管着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 田阿姨跟着跑出来,却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只能焦急地跟在姜阿姨身后。 姜阿姨直接上手拉着骆明骄的手臂,她的普通话有南方水乡的轻声细语,动作却很强硬。 “明骄,天快黑了,你要去哪里?” 她神色惶恐,虽然在发问,但心里早已有了答案。 骆明骄左手握着口袋里的钥匙串,垂着头看向矮小的阿姨,“我去上晚自习。” “明骄,换身衣服再去。你回房间换身衣服,我让老王开车送你。” 骆明骄摇头,固执地往前走,“我自己去。” 他力气大,拖着矮小的阿姨往前走。和之前每一次离开一样,不顾阻拦,固执得要命。 “明骄,明骄!你先停下来听阿姨说,你右手骨折了,一只手开车不安全,阿姨知道你心里有数,但、但天色暗了,开车很危险。” 她紧紧拉着骆明骄的手,语气又快又急,乡音时不时露出来,带着家人般的关切。 “明骄,让老王送你,去哪都成,让他送你去,让他跟着你。” 骆明骄停住脚步,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非常缓慢地将那口气吐了出来。 他妥协了,点头答应,“好,让王叔送我去。” 姜阿姨挤出一个笑,回头吩咐田阿姨,“田姐,去让老王开车过来。” 姜阿姨一直陪在骆明骄身边,她没有说话,就那么安静地站在一边,甚至目光都没有落在骆明骄身上。 但她的手一直抓着骆明骄的睡衣袖子,从未有片刻放松。 天边有晚霞,浓烈的晚霞尽情挥洒,将家里的花园照得很亮。 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他坐在落地窗前看晚霞,一开始被惊艳得目不转睛,震惊得说不出话来,后来开始厌倦,看到这样浓烈的颜色就开始烦躁。 姜阿姨也老了,那时候的姜阿姨总是穿着一身颜色柔和的居家服,温柔地坐在他旁边跟他说话。 那时候姜阿姨的乡音很重,说话时总让他犯困,他会在天际变得橘红之时,在温柔的乡音里入睡。 即使再漂亮再浓烈的景观,看久了都会腻。 第44章 越是浓烈,越容易腻。 “姜阿姨,你会做软糖和干脆面吗?” “什么?”姜阿姨突然回神,笑容温和地看向他,声音轻柔地问道:“什么样子的软糖和干脆面?你详细说说,我去搜教程给你做。” 骆明骄坐在门口的台阶上,纯棉的睡裤往上缩,露出一截骨肉分明的脚腕,还有脚腕上那些疤痕的残留印记。。 伤痕的由来他不记得了,不过也没有别的来历,都是他出去玩弄出来的。 “超市里常见的那种果汁软糖和干脆面。” 骆明骄想起了方许年的脸,带着一抹不易被察觉的笑意,“你做得饼干很好吃,做别的应该也很好吃。” 姜阿姨受宠若惊地说:“好,今晚阿姨就学,明天早上你起床就会发现餐桌上有果汁软糖和干脆面。” 骆明骄应了一声。 小时候也是这样,姜阿姨总是告诉他,明天早上你起床就会在餐桌上看见你想吃的点心。 只不过小时候是为了哄着他上学,现在是为了哄着他回家。 她们都害怕他夜不归宿,担心他会悄无声息地死在外边。 “在新学校感觉怎么样,好玩吗?我听老王说晚自习要上到十点多,早上六点多就得起床,累坏了吧?” 骆明骄笑了一下,自嘲地说:“我又不听课,上课睡觉下课睡觉,累着谁都累不着我。” “不累就好,不累就好,你脑子聪明,学东西比别人快。老王说你这两天都在学校食堂吃饭,田阿姨做饭你吃不惯吧,你该和她说的。” “没什么好说的,吃了也不会死。” 黑色宾利驶到跟前,骆明骄站起来朝姜阿姨挥手道别,“我走了姜姨,你回去吧。” 车上放着一件长款风衣,黑色的,长到小腿肚,系上腰带后能够遮挡穿在里面的睡衣。 生活中所有细枝末节的小事都被精心照顾着,偶尔会让他觉得自己的特立独行是一种辜负,辜负了那么多人的用心。 王叔将车速放得很慢,骆明骄隔着车窗看外面形形色色的人。 或许是看出了他的不情愿,所以王叔没有将车开到岚星校门口,而是停在了不远处的岚星停车场。 王叔问:“明骄,我出去抽支烟,让你单独待一会儿成吗?” 骆明骄:“好,谢谢王叔。” “不用谢。那你自己待会儿,我就在那里的石墩上坐着,想走了你给我打电话或者发消息都成。” 车门打开又合上,王叔离开了。 他就坐在三米外的石墩子上,中间没有任何遮挡物,能够清楚地看见车辆的情况,骆明骄要是下车,他第一时间就能察觉。 车钥匙被拔了,车里黑沉沉的。 001在眼前飘来飘去,无声地催促骆明骄拿手机给它玩。 骆明骄心情不好,不想让它如意,就故意装作看不出来,还缠着001商量剧情。 001手机瘾有点大,暴躁地说:“只有十几万字的短篇,都算不上虐文,有什么好商量的。之前的执行者从来不会和我商量剧情,都是自己做任务。” 骆明骄把手机从口袋里拿出来,在001的眼前挥了挥,威胁道:“注意你的态度,你要是再这样,我就再也不给你玩手机了。” 白色的光团子叹了口气,整个球趴在手机上说:“真的呀,这本小说就是很简单的校园小说,虐点就是少年人的求而不得,还有埋葬在青春里的初恋。而且你也看见了,岚星高中的作息表排得密密麻麻,两个人接触的时间少得可怜。” “原本方许年被宿舍的人孤立,所以很抗拒会宿舍,每天都会在教室拖到很晚,贺川就会来教室找他补习。但现在你出现了,他在宿舍的处境好了一些,就每天晚自习结束后早早地回宿舍,贺川也堵不到他。” “而且方许年是阴郁学霸,他就是很慢热的。” 骆明骄:“阴郁?方许年还阴郁啊,他一天傻乐傻乐的,不知道在琢磨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 001:“但是书里就是这么写的,方许年是阴郁学霸,贺川是阳光学渣,两个人在一起后努力学习,最后贺川考上了名校,方许年的时间永远暂停在那个黄昏。” 骆明骄嗤笑,嘲讽道:“就贺川那破成绩,他能靠自己考上名校,真就瞎写。” 001:“书里是这么写的嘛,而且我得到的书也不是完整的,关键剧情越多,我知道的越多,关键剧情太少,我就没什么用了。你给我玩会儿手机吧,我好无聊。” 骆明骄:“你别染上手机瘾啊。” 001人性化地叹了口气,哀怨地说:“不用担心,下个世界未必会有手机,所以再大的瘾都能戒掉。” 骆明骄:“行吧,那去玩。” 001高高兴兴地抱着手机坐到旁边,开始拼命点击手机屏幕。 不用看就知道,还是《旋律大师》。 骆明骄正打算盖着外套睡一会儿,就听见旁边传来争吵声,那声音有些熟悉,好像在哪儿听过。 他越过车窗留着的缝隙往外看,看见了方许年。 第36章 校园(13) 方许年背对着他, 站在一个骑在电瓶车上的女人面前声嘶力竭地大吼:“你总是这样!你总是这么说!你永远在怪我!” “我明明什么都没做错!” 那个女人戴着电瓶车头盔,坐在车上仰视着方许年,面对他的愤怒无动于衷, 只是用一种麻木又疲倦的语气质问他, “你什么都没做错,人家为什么就欺负你?” “你还问!你还在问!你永远在问我为什么!” 方许年的声音因为嘶吼变得沙哑,每个字都落在破音的边缘,他的声音锋利又颤抖,明明站着的人是他,居高临下的是他, 可他的情绪却像是跪着仰视那个女人。 他用激烈的愤怒武装自己,藏着心里的委屈和无助, 越是大声, 越是恐惧,没有人帮助他,没有人理解他。 言语是利刃,在刺伤女人之前先将自己扎得满身是血。 “我不可以问吗?” “我是你妈,我问问你在学校里发生了什么都不可以吗?” “我的儿子突然请假让我来接,说是想要回家休息一晚上,我问问怎么了都不可以吗?” “我把你养这么大, 供你吃供你穿, 借钱给你凑学费,现在问一声都不可以吗?” “我生你养你,遭了多少罪,吃了多少苦, 你眼瞎看不见吗?你没有错,你无辜, 那我就错了吗?我生你生错了?我养你养错了?我辛辛苦苦把你拉扯那么大,我错了是吧?” 女人的音调不断升高,尖锐的声音像是利刃不断重复着落在方许年单薄的背上,划开他的皮肉,剖出少年稚嫩的脊柱,那截血淋淋的脊柱里,藏着他为数不多的自尊和傲骨。 连声的质问是世人的鞋履,一脚一脚踩在他的脊柱上,踩得血肉模糊,踩得面目全非,再也翻找不出一片完整的自尊和傲骨。 方许年急促地喘着粗气,是委屈,是愤怒,是悲哀,是无助,他的哽咽让气息变得凌乱,他手里拎着那只老旧的布袋子,里面装满了课本和练习册,沉甸甸的书本拽着提手,在他的手上勒出一道痕迹。 他突然举起那个袋子重重地砸在地上,书本落地的声音带着某种说不清的震慑,用心去听,能感受到落地的不止是书本,还有少年期许的未来和前程。 他抬脚踩在布袋子上,口不择言地吼道:“那就不读了,这书我不读了!” 女人从电瓶车上下来拽住他,扇了他一耳光,“你在发什么疯!我一天天的那么累,我是为了谁,还不是为了供你上学,眼看着就要熬出头了,你在发什么疯?” 她掐着方许年的脸将他的头拽起来,让他看向自己,另一只手动作粗暴地扯开扎好的头发,拿着一缕递到方许年的面前,“你自己看,你自己看!我累得头发都要掉光了,就这么点头发已经快白完了,我是为了谁?我是为了我自己吗?” 方许年沉默地看着她,他颤抖着掰开女人抓着自己的手,动作有些僵硬地去捡落在地上的布袋子。 他蹲着,垂着头,一只手扶着布袋子,一只手机械化地拍着上面的灰尘。 “妈,你回去上班吧,我回去上课。” 争端的尽头,总是心软的人先低头认输。 女人听见这句话,像是浑身的力气都被抽干了,她身形有些佝偻,挺不直的脊背像是一把弯刀架在方许年的脖子上。 她站在原地双手拢着头发在后脑勺的地方扎了个丸子,如她所说,发量很少,只有一个青枣大小的丸子。 随后,她蹲在方许年面前,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好的纸巾放在布袋子里,轻声说:“哭完了就回教室上课。” 她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还是说出了那句经常说的话:“好好读书,好好跟同学们相处。” 电瓶车伴着夜风一起离开,方许年蹲着许久都没有站起来。 第45章 过了十分钟,或许更久,他动作僵硬地站起来,双脚交替跺地缓解脚麻,然后拎着那个沉甸甸的袋子走进了学校。 骆明骄将风衣扯过来穿上,一把拿上手机就下车去追。 他给王叔发了条消息,说是回学校上晚自习,下课的时候联系他,随后就不远不近地跟着方许年进了学校。 方许年在保安室那儿给保安看请假条,他脸颊的巴掌印还没有完全显露出来,只有通红的眼眶看起来有些异常。 老保安看了他一眼,语气关心地问道:“眼睛怎么这么红?脸也红着的,你是不是发烧了?不是请假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方许年抿着唇露出一对酒窝,乖巧地说:“我东西落教室了,回去取。” “那你自己能行吗?要不要让人送你过去。” “不用了,谢谢叔。” 骆明骄跟在他身后路过保安亭,刚把走读证拿出来,老保安就开门了,也没问他为什么来这么晚。 他就跟在方许年身后走,也不知道该怎么出声打招呼。 按照方许年的性格,一定不想被人看见和母亲的争吵。 天已经彻底黑了,校园里的路灯是暖黄色的光,他们一前一后地穿过大半校园,朝着教学楼走去。 但在教学楼前面,方许年拐了一下走进花园里,他坐在石凳上,拿出练习册开始刷题。 骆明骄站在不远处的灌木丛后面看他,看他安静地写字,泪水伴随着笔尖一同落在练习册上,晕染着黑色的墨迹。 就在他犹豫要不要出去的时候,一个意料之外的人出现了。 贺川在白衬衫里面穿了一件背心,衬衫被他当成开衫穿着,夜风吹过,撩起他的衣摆。 扬起的白色衣角像一只漂亮的蝴蝶,吸引了方许年的目光,他用手抹去眼泪,抬头看向贺川。 脸上的巴掌印变得格外明显,红肿着,能清楚的看见指痕。 贺川坐在他对面单手撑着头,小声说,“为什么一个人待在这儿?不想回教室吗?我带你逃课好不好?” “我们去江边吹风,你想吃烧烤吗?还是胖姐小吃的馄饨?” “说话啊方许年,你要不要跟我走。” 方许年紧紧握着手中的笔,他的牙关咬得很紧,下颌角有明显的凸起。 被发现的狼狈和自卑缠绕着他,让他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反应。 可是贺川的话那么动人,跟着他离开,去江边,去任何一个地方,去远离学校和教室的地方。 不用等遥远的高考和大学,现在就有离开的机会。 这是恶魔的低语,诱惑着他踏出原本设定好的狭窄轨道,一旦沉迷,他将永远无法回到正轨上。 可当所有情绪压抑到极限时,不管前面出现的选择是好是错,都会忍不住心动。 因为当下只有一个念头,我要离开这儿。 他将手中的中性笔套上笔帽,答应的话已经到了牙关。 可骆明骄出现了,他的新朋友骆明骄出现了。 他穿着一件很长的黑色风衣,里面是一身柔软的灰色睡衣,整个人懒散地站在原地朝自己勾手。 他说:“走了,回教室上课。” 方许年收拾书本的动作变快了,他朝贺川道谢,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向骆明骄。 走向支撑他待在学校的另一个支柱,他的朋友,一个全新的朋友,没有被流言蜚语浸透,不会带着成见看他,干干净净的朋友。 骆明骄伸手搭在方许年身上,以一个保护者的姿态站在他身边,朝着贺川投去一个轻蔑的眼神。 不管贺川的初衷如何,骆明骄都无法理解他出现在方许年身边后做出的任何一个举动。 不管是逃课还是早恋,都来的不是时候,他找到了一个薄弱点,从那个地方进攻,轻而易举地算计了方许年的心,却唯独没有为方许年的未来做打算。 方许年那么努力,拼了命的学,是为了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而贺川一出现就拉着方许年坠入同性恋的泥潭,让他带着这个小众的标签被人审视,让霸凌和欺负变本加厉,但贺川这时候又看不见了。 多奇怪啊,他能看到方许年的脆弱和无助,能在最合适的时机出现刷好感,却唯独看不见方许年的困境。 藏在暗地里伺机而动的毒蛇,对暗恋者的处境熟视无睹,这样的人配谈感情吗? 与其说是青涩的初恋,不如说是蓄谋已久的攻略。 将心仪的少年困在狭窄的阁楼里尽情展示自己的爱,就要他孤立无援,就要他形只影单,只有那样,自己才会成为他唯一的救命稻草。 方许年眼眶还红着,情绪却开始雀跃,他像一只充满生机的小鸟,又开始叽叽喳喳地问东问西。 骆明骄一边应付他,一边往教学楼走。 “你不是请假了吗?为什么突然回来啊?你还穿着睡衣,你是回来上课的吗?今晚风很大,你穿那么点会不会冷啊?” “对,请假了。回来上课,突然很想上晚自习。我不冷。” 方许年笑得有些傻,他习惯性地垂着头,抠了抠自己的下巴,没话找话地说:“其实我也请假了,今天晚自习和明天。” 他说完生怕骆明骄追问请假的原因,欲盖弥彰地说:“明天只上一上午,是周测,要做好几张试卷,我今晚请假了明天就不用考试了,下周就不用写错题集……” “你请假是想回家吗?” 方许年卡壳了,他支支吾吾的,顾左右而言他,磨蹭到教室门口才小声说:“我和同桌闹矛盾了,我有点生气,就不想上课了。” “什么矛盾?” “我想上厕所,他不让我出去,我就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他说我吓到他了,就踹我桌子,笔袋和手机砸在地上,摔坏了两支笔,手机屏幕也碎了。” 他越说越小声,最后甚至有些心虚,“我去办公室找老师,袁老师把他叫去办公室训了一顿,还让他写检查。然后、然后他们说我只会告老师……” 他畏缩地站在教室门口不想进去,小声辩驳着:“我不是经常告老师,是他先摔了我手机,还说了很难听的话,我跟他吵,他就说我恶心……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去找老师了。” 骆明骄用左侧手臂轻轻撞了他一下,“别害怕,你是对的。你是学生,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就该找老师,老师有义务帮你解决问题。” 垂着头的少年突然抬头看着他,哭过的眼睛亮晶晶的,他抿着唇挤出一对小酒窝,像是在笑,又不像笑。 骆明骄看过他笑的样子,所以知道那不是笑,更像是一种表达自己没事的信号。 “可是有时候找老师也没什么用,我得到了道歉,但我照样很难过。他给我赔了钱,还说我赚到了……我有奖学金,寒暑假也会去打工,我才不缺他的钱。” “没关系,我们让别人也难过一下。” 作者有话说: 第37章 校园(14) 骆明骄率先走进教室, 方许年像个小跟班一样跟在他身后,缩着身子不想被人看见自己脸上火辣辣的巴掌印。 今天的晚自习没有老师,所以方许年会被欺负, 所以骆明骄能进教室报仇。 他直接走到方许年同桌身边, 踢了踢他的椅子,冷着一张脸问道:“听说你跟方许年吵架了,吵了什么,让我听听。” 那男生脸色难看地看向跟在后面的方许年,眼中藏着威胁。 骆明骄挪了一下步子,挡在他面前将刚刚出口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那人嘴硬, 嚷嚷道:“我没说什么,不信你问他。” 骆明骄笑了一下, 扯着唇角语气嘲讽地说:“不想说就不说吧。” 他退后一步, 抬脚狠狠踹向男生的书桌,桌椅卡着男生倒在地上,在接受了桌子的重击后,桌面上高高堆起的书也悉数砸落在他身上。 他抬脚踩着椅子的靠背让男生没办法起来,居高临下地说:“你之后可以去找老师,然后我会跟你道歉,也会写检讨。哦, 对了……” 男生的手机落在一旁, 骆明骄弯腰捡起来,用一个不高不低的距离将手机砸下去,让屏幕上绽开蛛网状的裂纹。 不过没有方许年的屏幕碎得厉害,他烦躁地“啧”了一声, 不耐烦地说:“没砸好,再来一次。” 抬手将手机砸在教室最后方的墙壁上, 黑色的手机四分五裂,巨大的声响让很多学生默默放轻了动作。 骆明骄满意地活动着发力的左手,看着那个男生说:“稍后我会将钱转给袁老师,让他代为转交给你。让你赚到了,我出手很大方的。” 男生还倒在地上没能爬起来,因为被桌椅困住的姿势不太舒服,他一张脸憋得通红。 被砸碎的手机就在教室后面,谁也没敢出声。 方许年的桌洞里有东西,骆明骄上前两步将东西拿出来,是一个白色的恶俗玩偶,玩偶的尾巴上用订书机订着一串拆开的卫生巾,每片卫生巾上面都有几个字,长长的一串像某种不祥的横幅。 第46章 我是阴阳人,我是同性恋。 “我是”用的是黑色记号笔,“阴阳人”“同性恋”用的是红色记号笔,鲜红得刺眼。 在那些字眼出现的时候,方许年就已经知道是谁的手笔了。 骆明骄将玩偶扔在倒地的男生身上,“你放的?” 男生摇头,他难受的话都说不清楚了,“不、不是,我不知道。” “行,你不知道。” 骆明骄拖着自己的椅子走上讲台,在所有学生的注视中将那个玩偶挂在摄像头面前,那串卫生巾正对着摄像头。 之后他正想说什么,就感受到口袋里的手机在震动。 划开一看,是骆明则的消息,说是父母回家了,问他在哪里。 骆明骄将手机塞进口袋里,站在讲台上说,“我不知道是谁在造谣,也不知道那人装满废料的脑子里在想什么脏东西。总之,我和方许年是朋友,以后谁欺负方许年,我就帮他出气,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你们不是爱道歉吗,巧了,我也爱。” “先跟你们说声不好意思,以后冒犯的地方还很多,难免会有疏忽,忘记跟各位道歉。” “我本来想比对一下字迹,看看是哪位天才想出了这么阴间的手段,但家里有事,没功夫陪你们玩儿了,实在抱歉。” “对了,以后要骂同性恋来找我骂,我是。您各位最好站在我面前指着我鼻子骂,我不让你们去医院待一两个月,我就不姓骆。” 他拉着方许年的手臂往外走,出了教室后又倒退着折回来,靠在教室的门上似笑非笑地说:“我这可不是欺负人,我只是勇敢地对霸凌者说不,反对霸凌,人人有责。” “那个,”他用手指着那串挂在摄像头前的卫生巾,语气狠厉地说:“以后这两个词最好不要出现在我面前,你们知道的,小众人群,很容易受刺激,受刺激之后做点什么都不奇怪。” “我奉劝你们,好好读书,好好高考。”他嗤笑一声,边走边说:“你们可别因为我不高考就霸凌我啊,我这人最记仇了。” 离开教学楼后方许年才敢开口说话,他小心翼翼地观察骆明骄的表情,试探着开口,“我们去哪里啊?” 骆明骄心情不错,窝在心里的火气散出去了,虽然被另一种名为憋屈的情绪取代,但总比没有缘由的愤怒更好一些。 而且那些憋屈也不是自己的情绪,是他感受到的属于方许年的情绪,所以真实感并不强烈,还在可以忍受的范围之内。 “既然我们是朋友了,就要像朋友一样相处。” 骆明骄说完绕到方许年面前挡住他的路,很正经地说:“方许年同学,我邀请你到我家里做客,你同意吗?” 去朋友家做客。 这对方许年来说完全是新奇的体验,他有些忐忑,但还是很认真地点头,“我同意。” “走吧,去我家里过周末。” “好。” 骆明骄用余光瞥了他一眼,满意地扬了扬眉毛,他就知道,方许年就是喜欢这些奇奇怪怪的仪式感。 比如郑重其事地确认朋友关系,比如郑重其事的做客邀请。 下次可以给他发个邀请函。 骆明则的生日快到了,到时候给他做一张漂亮的邀请函,他收到后肯定会比今天还开心。 他永远也不会知道,对于方许年来说,人生中最快乐的一天就是今天。 如果要将范围缩小,那就是今天晚上,骆明骄出现后,他们站在教室门口,自己安心地藏在他的身后。 那一瞬间,他的面前仿佛有一座大山在遮风挡雨。 如果幸福有实体,那就是朋友可靠的后背。 方许年上车时还拎着他那个沾着灰尘的布袋子,上车后他把布袋子抱在膝盖上,拘谨地对着王叔笑,乖巧地喊“叔叔好”。 王叔笑呵呵地,很和善地说:“小同学你喊我王叔就行。” “好,王叔。” 两人随便说了几句话王叔就专心开车了,骆明骄拿出手机给骆明则回消息,消息刚刚编辑了两个字,方许年就凑过来小声说:“骆明骄,为什么你爸爸姓王,你姓骆啊?你跟妈妈姓吗?” “我妈姓覃,我爸姓骆。王叔是司机,不是我爸。”骆明骄一边回消息一边说。 “哦。” 方许年应了一声就挪开了,他紧紧抱着自己的布袋子,变得更加拘谨。 他后知后觉地开始忐忑,有些害怕和朋友的家里人碰面。 [骆明则:还有多久到?] [骆明骄:十多分钟。我带个同学回来,你让姜姨收拾一下房间。] [骆明则:ok。男同学女同学?] [骆明骄:男生。] [骆明则:男朋友?] [骆明骄:朋友。] [骆明则:现在是朋友,下个月还是朋友吗?] 废话真多。 骆明骄收起手机,从车里的储物箱里翻出一只口罩递给方许年。 “遮一遮,我哥那人有毛病,总爱问东问西的。” 黑色口罩盖住了大半张脸,让红肿的眼眶越发明显,水盈盈的杏眼弯弯的,看起来有些傻。 还没等到家,骆明骄的手机就开始吱哇乱响,界面上显示着父亲的来电,微信里最新的一条消息是骆明则发来的。 [骆明则:岚星的老师给爸爸打电话了,应该不是什么好事情,因为爸爸脸色很差。] 骆明骄没接电话,也没回消息。 等黑色宾利进入骆家的地盘时,他的手机上已经积攒了好几个未接来电。 车停在别墅门口,与此同时大门被打开,脸色难看的骆远升站在门口等着他。 方许年在车里睡着了,骆明骄将他摇醒,带着他回家。 刚睡醒的方许年顶着一头乱糟糟的短发跟在骆明骄身后,虽说只是在车里短暂地眯了一下,但他睡得很熟,起来后视野模糊,脑子像糨糊似的搅在一起,对周围的一切没什么实感,只记得骆明骄的后背很宽,他家的房子很大,还有站在门口迎接他们的骆叔叔带着和煦的笑容,十分客气地招待了他。 直到躺在床上,方许年还是晕晕乎乎的,他脑子里闪过一丝清明,有一瞬间他理解了自己是在别人家,不能那么没有礼貌直接回房间睡觉,应该和叔叔阿姨打声招呼,但实在太困了,眼皮上像挂了秤砣,拼命撑起来后瞬间又合上,脑子进入了睡眠状态,每一次睁眼之间的间隔只有几秒钟,可脑子里甚至没有连贯的记忆。 完蛋了,看样子得昏睡一晚上了。 这是方许年的最后一个念头,随后他就睡得人事不省了。 对于长时间高强度用脑,又极度缺乏睡眠的高中生来说,站着睡、吃饭睡、上课睡、上厕所睡都属于正常情况,要是厕所里装的是马桶那更完蛋,眼睛一闭上,再次睁开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骆家人和和气气地目送骆明骄带着方许年回房间,然后才过了三分钟骆明骄就下来了,姜姨以为是自己什么东西没准备好,就问道:“还缺什么吗?” “不缺,都备齐了,只是他一沾床就睡着了,什么都没用上。” 姜姨松了一口气,“你们上课累,早点休息也好,那些东西明天用也是一样的。”她说完看向覃念,很有眼色地说道:“覃董,时间不早了,我让他们都回去休息了?” 覃念点头,柔声说道:“嗯,今天辛苦了。” 外人全部离开后,骆远升的脸色再度变得难看,他打开桌上的平板递给骆明骄,语气严厉地说:“岚星的老师发来的视频,你自己看。” 是教室里的监控,画面很高清,将所有人都拍得很清楚。 骆家其他人在看他闹出来的事情,他却在观察教室里学生们的反应,他也在好奇,为什么这些人会针对方许年。 按理来说,方许年性格好,成绩好,普通学生不至于跟他闹矛盾,学校里不学习的混混学生则很少会招惹这种每次考试都在前三名的学霸。 他们虽然不学习,但他们对成绩特别好的学生会有一种井水不犯河水的边界感。 这样谁都能踩一脚的霸凌肯定有带头者。 江望应该不是,他与他母亲之间的氛围,和方许年对他母亲的亲近感,都证实了他不是那个一直欺负方许年的人。 那会是谁呢? 作者有话说: 第38章 校园(15) 监控画面的声音不太清楚, 在骆明骄站上讲台前,最明显的声音是手机砸在墙壁上后发出的,但是当他站上讲台后, 他说的所有话都清清楚楚地通过平板的听筒传了出来。 视频结束后, 骆明骄依旧没能确定谁是藏在黑暗中的主使者。 大家表现得都一样,每个人都在低着头学习,没有人看热闹,也没人露出奇怪的表情。 但骆远升的忍耐已经到达了极限,他屈起指节敲了敲桌面,在骆明骄看过来时, 低沉的声音带着让人不适的压迫感,“明骄, 解释一下你做了些什么。” 第47章 骆明骄往旁边挪了一些, 和他们三人拉开距离,长长的沙发上泾渭分明,“视频里不是说得很清楚吗?我的新朋友被欺负了,我报仇而已。” 他的语气平静又拖沓,带着刻意保持的冷淡,那不是不在乎和无所谓的语气,而是冷漠, 就好像他并不是事件的当事人, 只是一个冷漠的旁观者。 自从方许年上楼后,骆远升皱着的眉头一直没有抹平过,他再次敲了敲桌子,语气格外严厉, “这件事有很多种解决办法,但你选了最难看的一种。岚星的老师对此很不满, 希望你能对那个同学道歉,并且在下周的升旗仪式上念检讨书。” 对此,骆明骄真的无所谓,道歉和念检讨对他来说没有任何威慑力,而且看似在道歉,实则是威胁。反正他们就是这么对方许年的,他不过是照猫画虎。 “可以,上次哥给我写过一篇检讨,我下周一念那个。” 桌子再次被叩响,骆远升再次开口,“重点是太难看了。你对这件事情的处理完全是错误的,你虽然报仇了,但还是要给施暴者道歉,还要公开念检讨,看似出气了,实则没有得到任何好处,只是另一种的失败。” 骆明骄意味不明地笑了一声,“但是这样能出气,我不在乎什么成功或是失败,我只要出气。再者说,我不觉得道歉和念检讨这样的行为能和我的所作所为对等,所以我不在乎。” “出气的方式有很多种,报仇的方式也有很多种,但你选了最笨的一种。”骆远升说着说着也升起了火气,声调越来越大。 覃念伸手制止他发火,握着他的手无声地安抚他的情绪,然后轻声细语地说:“明骄,那位小同学叫方许年吧,你回来之前妈妈了解了一下,他成绩很好,当时是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岚星的,入校以来,每一次考试都没有掉出过前三,是很聪明的孩子。” 骆明骄没说话,只是沉默地盯着她看,等着她接下来的话。 “我跟你们老师了解了一下,方许年同学性格很温和,虽然有些内向,但是一直都很懂事,他也没有遭受校园霸凌,只是同学之间的小摩擦而已。那位袁老师是你们的年级组长,他说方许年同学从未说过自己遭受了校园霸凌。” “妈妈觉得,你是不是会错意了。” 骆明骄咬着牙关点开视频,将结尾处那串卫生巾递到她眼前,“你自己不会看吗?我会错意了?所以这样只是同学之间的小摩擦吗?既然你们这样定义,那我会听从,我也很想和同学之间有一些小摩擦。” 骆远升又叩了叩桌子,语带威胁地说:“骆明骄,你怎么跟妈妈说话的。” 覃念看骆明骄脸色不好,就按住了骆远升的手,低声说:“老公,别敲桌子。” 骆明骄猛地站起来想说什么,骆明则不知道什么时候绕到他身后了,拽着他的袖子往沙发上带,语气很温和地说:“好了明骄,坐下来好好和妈妈说话。” 他顺从地坐下,靠在沙发上不去看母亲的眼神,也懒得搭理每次都在和稀泥的骆明则。 “你到底想说什么?” 覃念说:“那位同学聪明懂事,他就算遭受了霸凌,也没有动手反抗,因为什么呢?不是害怕,也不是懦弱,因为反抗或许会产生更坏的结果,无论是记过还是变本加厉的霸凌,都让他忌惮。而且他虽然身处霸凌之中,但是他有希望,有未来,他成绩非常好,只要高考之后他就能长出翅膀离开泥潭。” “所以呢?有顾虑的人一直被欺负,没有顾虑的人肆意妄为?你想告诉我这个?你想告诉我,方许年他就算是个天才,也得被欺负,也得忍气吞声!” “不是的,我不是那个意思!” 覃念连忙说道,她试探着拍了拍儿子的手臂,继续用那种轻柔的语气说,“妈妈只是想告诉你方许年他忍耐的原因,粗略地分析一下他的处境。虽然很困难,但是妈妈想让你感受一下他在那样的处境下会出现什么样的情绪。” 骆明骄看向覃念,还算配合地说道:“我感受不到,如果我是他,我会忍到高考,在高考结束后再报仇。事情做得干净一点,给他们留下很深刻的记忆。” 覃念:“这是你的想法,是在这个家庭中长大的,属于骆明骄的想法。但方许年的处境和你不一样,如果老师和家长都没有全心全意地帮助他,那他就是孤立无援的,在权衡利弊后,忍耐成了唯一的解决方法。他是个很强大的人,选择了最适合的方法,也努力调整自己的心态。妈妈很欣赏他。” “但是明骄,你做得不好。动手反抗可以是很多人的解决办法,但唯独不是你的解决办法,就像爸爸说的那样,你有很多选择,但你选择了最坏的那一种。” “对你而言最好的解法是,把这件事告诉校方,让校方来解决,如果校方的解决结果你不满意,再告诉爸爸妈妈,由爸爸妈妈来解决。孩子之间如果产生了难以解决的矛盾,那就由双方家长出面解决,成年人的交涉比你们复杂,也比你们纯粹。” “你是我们的孩子,你可以对任何解决办法表达自己的不满意,你有这样的底气。他们的存在让你感到困扰,那就让他们离开,而不是用暴力解决,在出气的同时伤害自己。” 骆明骄问她,“所以方许年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忍吗?” 覃念:“其实不止,但是对他而言,最适合的就是忍,他也许有很多顾虑,所以才选择默不作声。如果人生是一条轨道,你就算脱轨十万八千里,只要你想回到正轨,爸爸妈妈也能帮助你,但是他不行,他只要踏错一步,都有彻底脱轨的可能。很多人都说读书和高考不是唯一的选择,但是成千上万的人都走在高考的路上,因为那是一条前路还算清楚的轨道。” 他确实有很多顾虑。 骆明骄想到了方许年的母亲,那个声嘶力竭抱怨儿子的女人,她或许也是可怜的,但是在她的辛苦养育下长大的方许年,也同样的可怜。 而且…… 妈妈的思维方式也是贺川家里长辈的思维方式,他们觉得方许年是贺川的障碍,所以方许年退场了,残忍又现实。 仿佛摧毁一个人的未来对他们而言只是一件再小不过的事情。或许是他们站得太高,以至于忘记了高考这条轨道是很多人的正轨,也不是所有的家庭都能顺势转学,从头开始的。 就算方许年成功转学了,贺川的事情对他始终有影响,这种影响或许就会导致他高考失败。 妈妈说得对,方许年的人生其实没有太多选项,他自己也知道,所以生怕脱轨。 “我知道了,但是我不会改。” 骆明骄说着站起身打算上楼,在母亲安静的目光中,他说:“你们又不让我出去玩,又不让我在学校发脾气,那怎么办呢,要我把脾气留到家里发吗?那时候你们又觉得我有精神病。” 骆明骄敲了敲桌子,厉声喝道:“骆明骄!” “老公,我不是说了吗,别敲桌子。”覃念轻声埋怨着。 骆明骄突然停住脚步,折返回来将沙发旁的凳子狠狠踹倒,他面色凶狠地说:“让他敲!他喜欢把自己的儿子当狗训,你管他干什么?反正我是他的孩子,我是狗,他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说完就上楼了,留下三个人在楼下情绪各异。 骆明骄的房间在四楼,只有他一个人住在四楼,除此之外就是几间很少用到的客房,方许年也住在四楼。 他经过走廊的时候看到方许年的房间里门没合拢,就停下了脚步。 他记得自己离开的时候是把门关上的,现在门打开了,应该是方许年醒了。 骆明骄敲了敲门。 “哒哒哒”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停在他面前。 房门被打开,方许年脸上带着困倦,柔软的短发也乱糟糟的。 他还穿着那身皱巴巴的校服,也不知道是没看到床头柜上放着的睡衣,还是不敢换上那套睡衣。 骆明骄问他:“怎么醒了?” 方许年扯着皱巴巴的衬衫下摆,小声说:“我妈妈打电话来,我就醒了。我告诉她周末我待在学校不回家了,她答应了。” 骆明骄笑了一下,“嗯,不回家会跟家长报备,是个好学生。既然醒了,怎么不把睡衣换上?” 方许年:“我还没洗澡,身上脏。我想去洗澡的,但是我不知道浴室里哪些东西我可以用,就想着去找找你。但是你家太大了,我走了一点点,到电梯那儿就不敢乱跑了。” “浴室里的东西都是给你准备的,你直接用就是了。” “好,谢谢你,那我去洗个澡。” 方许年的肚子叫了一声,他连忙捂着肚子,有些尴尬地说:“可能是我刚睡醒,肠胃也醒了,所以动了一下。” “饿了吗?” 方许年摇头。 “真的不饿?不麻烦的,我哥有吃宵夜的习惯,所以家里每天都要准备宵夜,都是现成的。” 第48章 方许年咽了一下口水,点了点头,“有一点饿。” 他的样子看起来很乖,骆明骄又笑了一下,“那你先去洗澡换睡衣,我在这里等你,好了之后我们下去吃宵夜。” 方许年:“你不进来等吗?” 骆明骄:“你允许我进去吗?” 方许年被他的话逗笑,皱了皱鼻子有些奇怪地说:“这里是你家啊,为什么还要我允许啊?” 骆明骄反倒觉得他奇怪,“因为这里现在是你的房间,所以我要进去,得经过房间主人的同意。你允许我进去吗?” 方许年的表情变得有些奇怪,他脸上的笑意消失了,就那么看着骆明骄,像是通过他的话想到了别的什么事,所以一时之间难以维持脸上的表情,就连眼神都变得黯淡。 你允许我进去吗?进去你的房间里。 这是方许年第一次听见有人这么问他,他拥有的东西很少,也从未有过一个完全独属于自己的空间。 第39章 校园(16) 家里的房间小小的, 那是他的房间,但他却没有控制权,妈妈随意出入他的房间, 甚至故意损坏了门上的锁, 让他没办法锁门。 学校的宿舍大大的,那是他的宿舍,但他同样没有控制权。 舍友进进出出的,他们的朋友同样进进出出,还经常会坐在自己的椅子上,随意动自己桌上的东西, 有时候是一支笔,有时候是一块橡皮, 有时候是一本作业。 他好像没有拒绝的权力, 妈妈的闯入是因为母爱,他无法对一个单亲妈妈强势的爱说不。 舍友和他们的朋友来来去去,是因为宿舍是公共空间,只要是学生,都有权力进入宿舍,那是他的宿舍,却不是他一个人的宿舍, 就连他的东西, 他们也总是想动就动。 方许年无法拒绝,因为很多时候他都不在场,根本没有拒绝的机会。 直到现在他才明白,有的人不会轻易闯入你的房间, 就算这里是他的家,他也不会。 他又想起了江望往自己桌上倒墨水的那天, 骆明骄用了他一瓶墨水,当时他说会还钱,之后自己没有收,但是骆明骄买了两瓶同样的墨水来补偿。 那时候他就知道,骆明骄不是坏人,他只是脾气有点臭,但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方许年很想尝试一下说“不”的感觉,但是他知道自己不能,因为这里是骆明骄的家,他不应该在别人的家里拒绝别人进屋。 就在他打算开口的时候,骆明骄已经用左手拉着房门关上了,他说:“不用不好意思开口,这是你的房间,只要你不想,就可以拒绝任何人进去。你先洗澡,我回房间换身衣服,你好了给我发消息。” 方许年怕他听不见,很大声地回答他:“好!” 房门被推开,骆明骄笑着说:“门还没关死,我能听见,不用那么大声。” 随后就是一声轻响,是锁扣合上的声音,这次门关死了。 方许年愣愣地站在原地,突然再次喊了一声:“好,我知道了!” 这次门外没有声音传来,骆明骄没听见,或许他已经走远了。 方许年在门边站了很久,他头一次感觉到自己有些词穷,竟不知该如何形容这种感觉,这种一道门隔绝两个人,并且在他同意前,不会有人跨过这道门的感觉。 很新奇,也很兴奋,兴奋雀跃的情绪甚至压过了困意让他觉得精力充沛,能一口气写五张试卷的那种兴奋。 骆明骄回房换了身衣服就躺在床上发呆,刚才发生的冲突他还记得,每一个细节都记得很清楚,但是他感受不到当时的情绪了。 他拼尽全力去想,去回忆父亲每一次敲响桌子发出的声音,去回忆母亲每一句话,但是依旧无法感受当时的情绪。 这种空无的感觉十分糟糕,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愤怒,还是说只是进行了一段符合当时场景的表演。 真烦。 想赛车,想跳伞。 烦躁永远是骆明骄身体里最主要的情绪,他大部分时间都会感受到烦躁,所以永远一副不好相处的样子。 这种烦躁因何而来,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该怎么排解,当耳畔只有风声,眼前的画面急速变幻的时候,烦躁才会暂时消失,所以他迷恋极限运动。 “砰砰砰。” 房门被敲响,骆明骄起身开门,看到了门外笑意温和的骆明则。 他说:“明骄,我能进来吗?我想和你聊聊。” 骆明骄没回答,只是问道:“你今天的宵夜是什么?” 骆明则愣了一下,说道:“田姨下午做了一些鱼肉和虾肉的丸子,待会儿用来煮面。你要吃吗?” “嗯,我和方许年都吃。” 骆明则点头,拿出手机给田姨发了条消息,随后他又说:“我可以进来吗?我想和你聊聊。” 骆明骄挪开身子,打开门示意他进来。 他的房间是个套间,外面是小型客厅,有沙发桌椅,还有个接水的小吧台,侧边有个展示柜放着他从小到大的手工作业和参加极限运动比赛得到的奖杯或奖牌。 展示柜前方是大屏幕,屏幕下方有个收纳柜,里面收着一堆乱七八糟的游戏。他一般不打开那个收纳柜,只有顾文素和冷皓宇过来的时候会打开玩。 客厅往外是一道阳台,摆了好几个木架子,种着一堆奇形怪状的仙人球和多肉。 客厅和房间之间是一道圆形的拱门,上面挂着帘子,两侧有精致的银色钩子将帘子勾起来,露出里面宽敞的房间。 房间右侧用整面墙的玻璃做隔断,玻璃后面是收纳整齐的衣帽间。 骆明骄躺在沙发上,有气无力地问:“你要跟我说什么?” “关于你的新朋友,他是同性恋吗?” 骆明骄瞥了他一眼,没好气地问:“你问这个做什么?” “如果他不是的话,我很开心你交到了新朋友,爸爸妈妈也是同样的想法,我们都很开心你能够主动交朋友,虽然这是第一次,但我们相信这不会是最后一次,之后你会有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 “如果他不是的话,我想提醒你在之后的交往中注意分寸。如你所言,同性恋是小众人群,甚至于很多人并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同性恋,社会环境也排斥着这个群体,但是你很高调,甚至高调的耀眼,也很少有人不长眼跑到你面前指责你的性向,所以明骄,如果他也是,你会吸引他的注意。” “要是你们两情相悦谈恋爱,那当然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他各方面都很优秀,和你很般配。但你只把他当朋友,如果他喜欢你,会成为你们之间的困扰,你们会同时失去一个朋友。” 骆明骄确实只把方许年当朋友,一个性格很好,乖到有些傻的学霸,是他从未接触过的类型。 他觉得骆明则想多了,不管是方许年喜欢自己,还是他们会谈恋爱,都是想太多。 “他怎么可能会喜欢我,他满脑子只有学习。就算他喜欢我,那也是假象,他只是喜欢待在我身边时那种安全的感觉,只要换个环境就好了。” 骆明则不禁失笑,看着一脸无语的弟弟,他突然发现这个我行我素的叛逆弟弟其实只是个小孩子,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就算他在蜿蜒的山道上赛车拿到了头奖,他也只是一个对感情很迟钝的孩子。 弟弟从没有自己交过朋友,这是第一次,所以骆明则不希望打击他的积极性。 “可是安全感是爱情的必要因素,一段感情会因为不安分的激素或者优越的长相缔结,但是长久保持的必要因素就是安全感。有人相爱多年后依旧在爱情中寻找安全感,有人经营婚姻一辈子也没获得过安全感。” “方许年长期遭受霸凌,他的性格或许会敏感缺爱,这时候任何一个带他脱离困境的人都会让他产生好感,谁也无法确定,这种好感会不会转变为爱情。你是我弟弟,就算你的缺点多到数不清,但我依旧觉得你很优秀,能够轻而易举地收获别人的爱意。” 骆明骄有些走神。 他突然想到了贺川,贺川就是靠着一些小恩小惠跟方许年交往的。 他在学校里人脉很广,名声也不错,他打架逃课,拉帮结伙,周围总是围着一群人,如果不是因为他朋友很多,名声不错,那他就会是校霸,而江望只是个想要吸引母亲注意的叛逆高中生。 这样的贺川没办法把方许年带出泥潭吗?不可能。 甚至不用牵扯爱情,只要他说方许年是他朋友,吃饭的时候约着一起,放学后偶尔去方许年的宿舍玩玩就可以了。他想要庇护方许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是他没有。 为什么呢?因为喜欢而心虚,所以不敢光明正大地接触吗? 还是说,他需要方许年身处困境之中,这样才能顺利地俘获他。 “明骄,你有听我说的吗?” 骆明骄回神,一脸茫然地看着他,疑惑地问了一句:“你说了什么?” 第49章 骆明则深深吸了一口气,挤出一个笑容,“我说,爱情是很稀有的,需要经营和努力才可以维持。但‘喜欢’是一种很常见的感觉,人会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喜欢上一个人,只是有的人会慢慢淡化这种喜欢,而有的人会为了喜欢而努力。我们无法阻止别人的喜欢,但保持分寸是一个人最基本的素养,就算你喜欢他,在确定关系前,也要保持分寸。” “妈妈还让我转达你,不管是朋友还是恋人,如果因为你的喜欢导致对方失去了未来和前途,那就太差劲了。不管是友情还是爱情,都应该互惠互利,共同进步。” “我知道了,你出去吧。” 骆明骄枕在柔软的抱枕上,思考着“互惠互利、共同进步”,他能让方许年如何进步呢?能给对方带来什么利益呢? 001能够治好爷爷的病,这是方许年带给他的好处,而他也要给出相应的好处。 骆明则走后,001扑腾着冒出来,满眼崇拜地看着那扇门:“执行者,你哥哥说得好有道理,我记了很多笔记,之后的任务一定会非常顺利!” “说是这么说,但是在任务进行的时候,你的作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甚至存在感很低,我经常会忘了你的存在。” 001心虚地扑腾着,“因为这次的任务用不到我啊……这个世界和平又简单,我的作用本身就不大。我能够监测目标的生命状态,如果目标会因为接下来的事情导致命悬一线,那么我能立刻监测到,并且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提供不同的帮助。如果目标五分钟后死亡概率为90%以上,我能提供空间转移,让执行者瞬间出现在目标附近。” “不过条件很严苛,必须是因为某种不可抗力导致的死亡概率飙升,如果是目标自己心存死志想要自杀,那我无能为力。” 骆明骄:“行吧,那你继续当隐形系统就行。要不要玩手机?我给你下几个新游戏。” 001:“不用了,我发现我之前有点笨,为什么要用手玩游戏呢,我明明可以直接侵入它们的程序。没意思,都是很低级的程序。” 骆明骄灵光一闪,突然想到一个好主意,“你可不可以藏在手机里?我买一台手机送给方许年,你伪装成学习软件,给他定制专属的学习计划,包括刷题讲课之类的。这样一来,你的贡献就很大了。” 001:“只是帮他学习吗?我不会帮你监视他,也不会告诉你他的小秘密。我们系统有工作守则的,要尊重目标的隐私,只能阅览获取到的原著剧情,不能以任何理由监视、窃听、追踪当前的目标。” 001:“工作守则共有七百七十一条,违反一条就要被停职返厂,所以宁愿当个隐形系统,都不能在违反工作守则的边缘试探。” 骆明骄听到七百七十一条就头皮发麻,他保证,“只是帮他学习,我绝对不会询问你他的信息。” 001:“好,那你买个新手机,我在里面植入一些程序,随时监控他的学习进度,及时做出调整。” 一人一统达成协议,两方都觉得很满意。 001满意自己的工作量增加了,积攒经验后可以到下个世界照本宣科,或许不需要执行者做多少事,自己就可以努力让目标感到幸福。 骆明骄也觉得满意,方许年最在乎成绩,如果成绩不断提升,他肯定会感到幸福,那爷爷的病也能快点好。 作者有话说: 第40章 校园(16) 骆明骄带着方许年下楼的时候, 餐桌上坐着三个人。 骆明则姿态慵懒地靠坐在椅子上玩手机,整个人一条的支在椅子上,好像要从椅子上滑下来似的。 骆远升戴着一副无框眼镜, 骆家兄弟的桃花眼都是遗传于他, 所以被镜片遮住的眉眼和骆明则一模一样。 他相貌出众,儒雅俊秀,身上带着一种清高自傲的文人气节,看起来像一个不懂钻研,只会埋头苦学的学者。 覃念看起来也很温柔,她脸上总是带着温和的笑意, 说话轻声细语的,带着江南特有的柔软语调, 不过有时候那种语气说出来的话是嘲讽又轻蔑的, 轻飘飘的声音听得人头皮发麻。 但是她的长相清秀又英气,细细窄窄的原生眉毛浓密乌黑,像两柄锋利的剑落在眉骨上,鼻子高挺,深粉色的薄唇,不笑的时候显得严厉冷漠。 骆明骄的五官和她长得很像,虽然不是一模一样, 但是见过的人一眼就能认出来这是一对母子。不过她总是笑着的, 看起来很温柔,而骆明骄则是板着一张脸,一副看什么都不耐烦的样子。 桌上放着几盘坚果,骆远升面前摆了一盘松子, 他正一颗一颗仔细地剥开,然后将小小的松子仁放在白色瓷盘中。 瓷盘中的松子仁堆成了小山, 他已经剥了很久。 “明骄,许年,快来这里坐。” 覃念柔声招呼着,将骆远升面前的瓷盘推到对面的位置上,那是给骆明骄他们预留的位置,椅子已经拉出来了。 她又说:“许年,吃松子。” 方许年小步小步地跟在骆明骄身后,他第一次到朋友家做客,拘谨和紧张是难以摆脱的缺点,他总是下意识地去研究对方的话,想知道那些话究竟是表面意思,还是话里藏着话。 但是他实在不聪明,他听不出别人话里藏着的话,所以经常会出现回答得不够及时和脱口而出的言语不够恰当这类的情况。 他三思而后行,却适得其反,时常说出一些不讨喜的话。 可如果不经思考地回答,那他的回复总是难以让人满意,因为他从小就不会说话。 这是骆明骄的家。 所以他跟在后面,一步都不敢超过对方,骆明骄姿态懒散,步子缓慢,他却是什么都要赶着的性子,所以收敛了步子和速度后,看起来有些窝囊。 他不喜欢这个词,也不想跟这个词沾边,但是别人却总用这个词来形容他。 窝囊、阴郁、没眼色…… 除了成绩,他一无是处。 方许年用短短的指甲掐着手心的肉,抿着唇挤出一对酒窝,想要大声向温柔的阿姨道谢,但是话到了嘴边后却是轻飘飘地溜出来。 “谢谢阿姨。” 他说得很小声,“谢谢”两个字甚至是气音,在场只有一个人听见了,那就是走在他面前的骆明骄。 骆明骄帮方许年的椅子又往外拉了一些,示意他坐这儿,就在那盘松子仁的前面。 然后他说:“他说‘谢谢阿姨’,声音有点小,你没听见吧?” 虽然是问句,但是骆明骄料定了覃念没听见,因为厨房里还有田姨忙活着的声音,骆明则玩手机也有声音传出来,并不吵闹,但是足以遮挡方许年那句小小声地道谢。 覃念轻轻点头,说道:“不好意思啊许年,阿姨没听到。” 骆明骄就说,“他刚睡醒,嗓子还是蒙着的,突然开口说话就会很小声。还有就是骆明则玩手机的声音太吵了,不然不会听不到的。” 骆远升用手肘拐了骆明则一下,“把手机收起来,在餐桌上玩手机,像什么样子。” 骆明则将小游戏关掉,脸不红心不跳地说:“我在看文件。” 骆远升:“我懒得说你。” 骆明骄将瓷盘推到方许年面前,“你尝尝,喜欢吃就吃,不喜欢吃就挪开,这东西味道就是很奇怪,我们家的人都不爱吃。” 方许年像一个只会听从指令的机器人,从瓷盘里拿了两粒松子放进嘴里嚼嚼嚼,一开始没什么味道,但是嚼开后油脂的香味就会和松子的香味混合在一起,让喜欢的人非常喜欢。 他就很喜欢,又拿了两粒松子放进嘴巴里嚼嚼嚼。 但是他还在纠结刚才的事情,那句没有被听到的道谢。 他想重新说一遍,但是好像找不到重说的时机,明明餐桌上没有人说话,大家都在等着田姨将宵夜端出来,但是他就是觉得时机不对,他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缝隙去开口说话。 这是一种错觉,是他太紧张了,所以才会觉得无形的气氛被实质化,密密麻麻地填满了每一秒钟,让他找不到一个几秒的空隙来说谢谢。 他知道的,他一直知道的。 可就是不敢,不敢开口,不敢乱动,甚至不敢想象开口后所有人看向自己的眼神。 这张餐桌上除了自己之外有四个人,有八双眼睛,他们眼里看到的我是什么样的?他们会怎么想我? 越想越害怕,越害怕越会想,心脏“砰砰砰砰”地狂跳着,他生出了退意,也开始后悔,要是没有来就好了,要是没有答应就好了,拒绝后自己可以在花园待一晚上,然后下晚自习后若无其事地回宿舍,在明天的闹钟响起后开启新的一天。 拒绝的结果不会更坏,只是会重复之前的每一天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总比坐在这里承受别人的好意,却连一句“谢谢”都说不出来好。 没等几分钟,田姨就端着宵夜出来了,是热腾腾的面条。 第50章 手擀面配上鲜香弹牙的丸子,再加上青菜和虾仁的点缀,看起来就很香。 除此之外还有夹着浆果果酱的松饼、奶味醇厚的饼干、现做的芝士面包和金黄酥脆的炸酸奶。 因为有很多点心,所以每个人面前都配了个白色的小碟子。 田姨把东西上齐后说道:“不知道小同学喜欢吃什么,就都做了一些,吃到喜欢的就跟我说,我记着,下回你来了我继续做。” 方许年听见这句话,终于下定了决心,声音清脆地说:“谢谢阿姨,我都喜欢的。”他又看向覃念,重复了一遍,“谢谢覃阿姨。” 他还记得,在车上的时候骆明骄说过的,他妈妈姓“qin”。 田姨笑着夸他,说胃口好的孩子才能长个子,学习累人,就是得吃得饱饱的才能好好上课。 覃念说,“没关系,不用那么紧张,你是明骄的朋友,把这里当自己家就好了。以后也要多多来家里玩,我和你骆叔叔工作忙,经常加班和出差,所以家里大部分时间都只有他们兄弟俩和爷爷。” “爷爷脾气很好,也非常喜欢小孩子,所以你经常来玩的话他一定也很高兴。” 她说“也很高兴”,所以他们都欢迎我的到来吗? 方许年舔着唇,终于露出了上桌后第一个真心的笑容,洁白的牙齿排排站,藏在肉色的唇肉后面,像纪律严明的士兵一样昭告主人的喜悦。 骆远升这时候插了一句,“爷爷休息得比较早,而且为了健康晚上是不吃宵夜的,所以就没下来,明天你们就能见到了,他也很欢迎你来家里玩儿。” 方许年赶紧说:“谢谢骆叔叔,谢谢骆爷爷。” 骆明则也跟着说:“我在郊外有座农庄,除了农作物和果树外还种了很多浆果,明天让明骄带你去玩,摘多少都没事,回来后可以让田姨教你们做果酱,你带到学校去吃。你们去那儿烧烤也成,还有个鱼塘可以钓鱼玩儿。不过那里面的鱼质量一般,是养着玩儿的,吃起来没什么意思。” 方许年:“谢谢骆哥哥。” 骆远升听懂了骆明则的意思,顺势说道:“我有个私人马场,距离a市不远,里面养了很多马,随时都有小马驹可以玩,下次你们放假让明骄带你去玩。那地方清静,只有我一些朋友偶尔会去,不怕遇到乱七八糟的人,适合你们这群孩子去玩儿。” 他又问:“许年喜欢马吗?” 方许年有些紧张,嗓子发紧地说:“我、我没见过,所以不知道……” 骆远升笑了,“那正好,下次放假让明骄带你去看看,那里食宿都有,住几天也方便。明骄会开车,你们是自己去还是跟同学一起去都行。” 方许年连忙说:“谢谢骆叔叔。” 他这句话落在了骆远升那句话的尾巴上,有些紧凑,向所有人展示着他的紧张和局促。 每个人说的话他都是紧接着立刻就道谢,没有一个停顿和反应的时间,就像人机一样,话赶话的,仿佛不需要思考。 也确实,他这样的反应总是让人觉得他没有听进去,着急忙慌地回答,也不知道在急些什么,让人观感很不好。 但是骆家人不在意,方许年局促也好,紧张不安也罢,他们不在乎对方的反应,这些话与其说是表达亲近的示好,不如说是对骆明骄的提醒。 他们看着方许年的眼睛开口说话,但这些话却是说给骆明骄听的。 你交了新朋友,你可以带他去哪里玩。 你交了新朋友,你得和他一起玩,不能总是自己去那些要命的地方冒险,让家里人担惊受怕。 他们都知道骆明骄有分寸,自己犯浑就算了,不会带上别人一起的,所以他们感激这个新朋友的出现,虽然骆明骄因为他犯事,但那也代表着骆明骄很重视这个朋友。 只要重视,就会有顾忌。 而方许年是所有家长眼中的乖孩子,他成绩优异,懂事内向,和“出格”“冒险”“极限运动”这些词语相距千万里。 骆明骄和他交朋友,和他一起玩,让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说了那么久的话,也不过几分钟,汤面依旧冒着白色的热气。 骆明骄听够了,就每种点心夹了一块放在方许年的碟子里,对他说:“你尝尝,不好吃的就放在一边别管,不用非要吃下去。” 方许年立刻说:“谢谢骆明骄。” 就在他要夹炸酸奶的时候,骆明骄把他的碟子移开了,他抬头去看,冷脸的少年皱着眉一脸无语地说:“你是机器人吗?好好说话。对话的时候不要那么着急给反应,间隔一秒左右再回答,还有……” 骆明骄用左手按着他的头,很认真地说:“跟人说话的时候看着对方的眼睛,看几秒钟就把视线转到眉心或者鼻根,不要一直盯着别人的眼睛看,很吓人。也不要眼神闪躲,一副很心虚的样子。” 方许年启唇又合上,顿了一下才说:“好。” “嗯,这就对了,吃吧。” 骆远升和覃念都没有对点心动筷子,反倒是骆明则一个人吃了大半。 骆远升皱着眉数落他,“平时吃得清汤寡水的像和尚一样,时时刻刻念叨着要养生,吃甜食的时候一点不提养生和健康了。你糖分摄入太多了,得节制一点。” 骆明则:“嗯嗯嗯,好的好的,这是最后一顿。” 骆远升:“每次都说最后一顿。我警告你,要是今年体检结果不好,你看我怎么收拾你。” 骆明则收回想要夹点心的筷子,郁闷地端着碗喝面汤。 吃完宵夜后才十点多,骆明则去书房工作,剩下四个人坐在客厅里聊天,都是覃念在跟方许年聊,骆远升继续剥松子,骆明骄看着电视发呆。 聊了十几分钟覃念就撑不住去休息了,他们今天才从国外赶回来,能撑到现在已经很厉害了。 强打着精神只是为了接待小儿子的新朋友,不管真实用意是什么,但已经足够体面和重视了。 只剩他们两人后,方许年小声说自己想写作业。 骆明骄震惊地看着他,“你想写作业?你说你想写作业?” 方许年抿唇,局促地说:“明天周测,我请假的时候找老师把卷子领了,周一要交的。” 周一要交,他现在就着急写,除了觉得无措想要找点事做以外,还有就是对周末心怀期待。 骆叔叔他们的话他听进去了,虽然不好意思明说,但他会暗暗期待。如果真的等到了,他会非常非常高兴,如果没等到也没关系,骆明骄手受伤了,不想出门是正常的。 但是只要有一点点机会,他就要做好完全的准备,绝对不能因为作业这些事情绊住脚。 骆明骄:“我真服了。你去拿下来吧,就在客厅写,这里有学习灯,房间的灯不适合长时间阅读,特别是试卷那种小字。” 方许年有些雀跃,大声说:“好!” 他的大声也不算大声,骆明骄摆了摆手,示意他别废话赶紧去拿。 骆明骄:不懂,真的搞不懂。 作者有话说: 第41章 校园(17) 客厅的书桌背对着电视, 面朝着一整面落地窗,外头是花园,在阳光灿烂的白天拉开窗帘能看到阳光在灌木间奔跑的样子, 那些名为阳光的不规则光点总会让人感到雀跃。 书桌旁边有一道玻璃门, 上面挂着一块做旧的竹帘遮挡住大半视野,竹帘上用青色颜料画着几株潦草的兰花。 门的两侧摆着高大的陶瓷花盆种着两棵茂盛的文松,层层叠叠的文松像绿色云海。 玻璃门的另一侧是骆爷爷的茶室,排列整齐的柜子收着各式各样的茶,宽大的空间用竹帘做了隔断,内侧和外侧都有茶桌, 不过内侧用的是桌椅,外侧用的是蒲团和矮桌。 骆明骄见方许年往那边看, 就说:“里面不行, 里面的灯是暖黄灯,比卧室还伤眼睛。这间茶室开灯的时间很少,所以不太重视灯具的选择,用了外形更为适配的灯具,照明效果一般。” “这张书桌是我上小学以后才摆的,我小时候好动,坐不住, 注意力也不集中, 家教管不住我,得家里人盯着才能好好写作业。我妈就在这儿摆了张书桌,让我在这儿学习,谁有空谁来客厅盯着我。” “但是这个办法没治住我, 治住了家教老师,一天被人盯着看, 老师也不习惯,所以一年换了四五个老师。” 方许年坐在椅子上抬头看过来,那双浑圆的桃花眼亮晶晶的,像是对什么都充满好奇的小动物,“看不出来,我觉得你挺安静的,就算上课不听也不会吵到别人。我上初中的时候,班里有同学才是真的坐不住,自己不学就算了,还非得弄点动静打扰别人,非常招人烦。” 骆明骄脸上的笑意淡了,他突然不想将这个话题继续下去,所以敷衍地扯着嘴角笑了笑,然后将手指落在桌面上,生硬地转移话题。 “你看这些,全是我用圆规划的。” 第51章 上好的实木桌上有很多被锐器划出来的痕迹,有些是杂乱无章的大范围划痕,能看出主人暴躁的情绪和憋屈的心情,有的则是规整明显的图案,像是打发时间的小作品。 这些划痕原本代表了什么情绪,或许连本人都忘了,因为那个拿着圆规的孩童已经长成了一个吊着右手的高大少年。 但是这些痕迹永远留了下来,看似是不起眼的痕迹,其实代表着情绪。是最难被记录的,独属于小孩子的情绪。 这些情绪留在书桌上,在很多年后被主人再次触摸,柔软的小手变成了有力的大手,无助的孩童变成了随心所欲的少年。 少年将这些痕迹一一抚摸,向另一个人,一个本该与他的人生毫无牵扯的人诉说来历。 外壳艳丽的蜗牛对着新朋友伸出小小的触角,这些行为在他看来是简单的示好,其实不仅如此。 他是在展露自己,展露那些藏在艳丽外壳下的柔软躯体,模样丑陋的躯体,奇奇怪怪的触角。虽然只是一次小小的露面,但他确实差一点将旧事重提,向这个认识不久的新朋友诉说曾经。 方许年并非十全十美的人,骆明骄同样不是。 在别人眼中,方许年有很多缺点,除了成绩好几乎是一无是处。 但是骆明骄却觉得他很有意思,不管是莫名其妙的仪式感,还是那些不合时宜的回答和沉默都很有意思。 而且他不会联想到“窝囊”这类侮辱性的词汇,他只会觉得方许年像个刚来到人类世界的小机器人,很努力,但是很笨拙。 骆明骄也是同样的,别人觉得他的沉默是火山爆发前的宁静,觉得他是不声不响的暴力狂。 但在方许年眼里,骆明骄是最耀眼的太阳,热烈明亮,光芒刺眼。 他们都不完美,却意外地很合拍。这也许就是所谓的“投缘”,不同的家庭背景,不同的成长经历,不同的性格,但依旧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 方许年的谨慎敏感让他能很快察觉到骆明骄的情绪变化,骆明骄的我行我素能够给方许年带来安全感,而且他是一个细心又粗心的人,被他接纳的朋友待在他身边会很舒服。 我们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他们都这么想,即便未来的路南辕北辙,但是不影响他们做朋友。 001的出现是为了改写虐文结局,可以简单地理解为救赎虐文主角。 可那么多个任务,那么多的执行者,他们在救赎的途中,或许也正在被救赎着。 救赎本来就该是两个人一起努力的结果。 001:“救赎,应该是两个人的互相成就。你拉着我走出泥潭,我接着你从高处坠落,我们经历了很多,最后平稳地站在地面上,就那么并肩站着都能感受到幸福,那才是真正的救赎。一个人无条件地取血剔骨去拯救另一个人,那不是救赎,是成佛。” 001突然出声吓了骆明骄一跳,他无奈地回答:“你突然出声会吓到人的。怎么了?突然有这样的感慨?” 001:“是你心里藏着疑问,在你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触发了我的感应系统,然后感应系统自动生成了答案回答你。请别用“感慨”这个词形容我,我是系统,并没有那么人性化的行为,我是仿造人类设计的,我的情绪来源是提取人类的情绪分析后进行模拟。” 骆明骄:“你什么问题都能回答吗?” 001:“并不是,我有属于自己的信息库,只能回答信息库录入过的信息。” 它顿了一下,发出疑惑的声音:“真奇怪,刚才那段话我找不到来源了。我检索信息库后发现这段话只有文字,没有配套的声音和形象。” 骆明骄:“问题很严重吗?” 001:“没有,小问题。或许只是信息库更新时导致的数据丢失,不会对任务产生影响的。” 骆明骄:“那就好。” 田姨给他们端了果盘送过来,让他们学累了吃点水果醒醒神。 骆明骄摘了颗葡萄扔嘴里,被酸得浑身激灵,他连忙灌了半杯水,将那些水果推远了说,“田姨你拿走吧,酸得我头疼。” 田姨笑呵呵地说:“我刚去给明则送了一盘,顺便说了你们在学习,他就让我拿下来给你们提提精神。” 骆明骄吐槽:“拉倒吧,他就是坏心眼想害我们。田姨你以后别把他农庄里的水果带到家里祸害人了,上次他拿了一袋毛桃回来,爷爷一连削了五个都是坏的。” 田姨照样笑呵呵的,脸上的皱纹都带着慈爱的痕迹,她站在书桌边说道:“是他自己带回来放冰箱里的,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农庄里拿来的。你哥能吃酸的,这种葡萄他能吃着玩儿。” 骆明骄听着就牙齿涩,嘴里的唾液疯狂分泌。 趁着方许年垂着头做题没反应过来,他手疾眼快地摘了一颗塞给人,把人酸得整张脸都皱在一起,想要缓解一下却没有现成的水。 他手里握着中性笔,脑子里还在运算题目,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被酸了一下,双眼茫然地看着田姨和骆明骄。 田姨看他难受,立马用签子从果盘里给他扎了两块哈密瓜。 哈密瓜最甜的果肉是最里面,口感软绵绵的,甜的同时带着明显的果香味,轻而易举将葡萄的酸味压下去了。 这个葡萄真的是酸的。 “除了葡萄其他的都是买来的,你们都尝尝。我还准备了山楂水,在厨房的锅里温着,我去倒两杯过来,之后喝完了你们自己去盛。” 山楂水送过来后田姨就离开了,她和姜姨王叔都住在骆家,后面还有两栋三层高的小别墅,他们就住在其中一栋里。 除了司机王叔需要随时待命外,其他人都是八点下班。 不过田姨没有太明确的下班时间,她是专门负责照顾骆明则的,工作时长根据骆明则的生活习惯来调整。 骆明则出差的时候她就带薪休假,骆明则回来她就会辛苦一些,因为骆明则是夜猫子而且有固定吃宵夜的习惯。 综上所述,她的工资自然是由骆明则出,那是比姜姨还要高的薪资。 田姨离开后一楼就只剩下他们俩了,方许年在安安静静地写试卷,他很认真,也很严格,就算没有老师看着也自己用手机调好了倒计时。 他认真地对待每一场考试,即便只是一周一次的周测。 岚星周末只放一天半,周六下午和周日。 周六的上午不上课,用来进行周测,开始时间是七点到十二点,共五个小时。 所有试卷被订成一本,七点准时分发,十二点收卷,中间没有休息时间,想要上厕所的自己举手示意。 周测的试卷不会太难,只是对课本上学过的内容进行一次整理复习,让学生考完后自己针对薄弱项查缺补漏,所以大家做题速度很快。 周测的成绩周一晚自习就能出,学生拿到试卷后将错题的知识点整理在错题集上等着周三晚自习的时候让守自习的老师检查。 方许年做题很快,全部写完只花了三个多小时,骆明骄已经躺在沙发上眯了两觉了,他听见椅子挪动的声音后就从沙发上站起来走过去。 原本以为已经彻底结束了,但是方许年还是坐着没动,原来只是姿势不舒服挪了一下。 不过也快了,已经进入了检查阶段。 外面突然传来一些声响,骆明骄走过去拉开窗帘,看到一个巴掌大的浇水壶被风吹得落在地上。 他打了个呵欠,终于忍不住和方许年搭话了。 第42章 校园(18) “方许年, 你知道我小时候坐在这里写作业的时候最喜欢看什么吗?” 方许年从试卷中抬起头茫然地摇了摇,他的视线越过骆明骄往外看去,黑压压的一片, 只有几盏太阳能庭灯散发着光芒。 即便是在视物不清的夜晚, 也能看出花园的宽阔。 有了那些密集的庭灯,夜晚的花园也收入眼底。 这甚至不能说是花园,因为它太大了。 高大的树木做成天然屏障遮挡远方投来的目光,排列整齐的灌木丛分出花园里不同的区域。 属于花卉的玻璃房很大,比五楼的阳光房大上好几倍,里面的花卉长势很好, 其中也藏着很多名贵品种,每一株都被精心照顾着。 藤蔓植物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墙壁, 并不名贵但是雇主喜欢的藤蔓爬得到处都是, 两大巨头是牵牛花和爬山虎。 属于爬山虎的墙壁上挂着一块被时间腐蚀的木牌子,上面用各色颜料留下了稚嫩的字迹“爬山虎的脚”。 数不清的小盆栽堆放在好几个木架子上,远远看过去是一道道绿色墙壁。 难以想象在寸土寸金的a市市区竟然会有这种住宅存在,占地广阔,从远处看过来像是一处城市景观,公园或是城市绿化之类的。 细微的差距或许会让人感到难堪和自卑,但在巨大的差距下只有震撼。 方许年已经习惯了被骆明骄震撼, 不管是他的性格还是行事风格, 都是自己只能仰望的存在,甚至不会幻想成为他。 第52章 因为那样的幻想太荒诞,只是起了一个念头都会觉得心虚。 他有着清楚的认知。 除了现在的方许年,除了这个一身毛病的方许年, 我无法成为任何人。 养育我长大的母亲注定了我的性格和缺点,所以我无法成为自己以外的任何一个人。 “怎么不说话?” 骆明骄在他耳边打了个响指, “学迷糊了?还是困迷糊了?” 方许年摇摇头,“你最喜欢看什么?偶尔出现的蜻蜓和蝴蝶?还是阳光下会发光的树叶?” “都不是。” 骆明骄笑得很得意,他就知道,不会有人能猜到,这是他年幼的秘密,藏在每一个看似发呆,其实很专注的午后。 “天气很好的时候园丁在花园里浇水,水雾里会出现小型的彩虹。小时候那个园丁叔叔总是站在那个位置浇水,所以彩虹每一次都正对着我。” 他伸手指了一个位置。 这是骆明骄第二次提及小时候。 第一次是划痕,第二次彩虹。 方许年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不知道回答些什么,就“嗯”了一声,然后点头。 他已经意识到了,骆明骄在刻意回避小时候的事情,就算闲聊中提及了,也会很快反应过来收回话头。 每个人都有不想提的事情,很正常。 骆明骄觉得他呆,笑着拉上窗帘,“你没见过,所以不懂我当时是什么样的心情。” 这样的话要是别人说出来总会带着嘲讽,但是骆明骄很坦荡,他的话永远直白干净,你听到什么就是什么,他的语言很少带着多余的情绪,大部分时间只是用来沟通。 方许年还是点头,但他这次想到要说些什么了。 他说:“我小的时候会有人开一辆很大的车来卖鱼,车上有一个巨大的水罐用来装水和鱼,当水罐里的水被活蹦乱跳的鱼拨起来的时候也会出现彩虹的颜色,并不是完整的彩虹。” 骆明骄:“都是一样的,浇花的彩虹和水罐的彩虹都一样。” 方许年想了想,很认真地说:“因为是意料之外的惊喜,所以才会格外深刻。虽然是不同时间和地点出现的彩虹,但是心境应该差不多。” 他看了一眼骆明骄的脸色,到目前为止还是正常的,脸上的笑意也很自然,不是那种冷漠地扯嘴角。 这样的脸色就代表这个话题还可以继续聊下去,他继续说:“我家里条件不好,餐桌上很少有肉类,有时候一个月才能吃上一两回肉。那天我放学回家,在小区外面看到了那辆卖鱼的车,周围站着很多小孩子,他们跟着家长来买鱼。” “我在那辆车的上面看到了一点点彩虹,转瞬即逝的一点点,很小,也很少,但是我非常开心,因为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彩虹。我一直站在那儿期待着彩虹再次出现,我想要数一数它究竟有没有七种颜色。” “但是我没有等到彩虹再出现,因为我妈看我一直没回家就来找我,发现我在卖鱼的车前面站着就以为我馋了,骂了我很久,说我不懂事,说我丢脸。她那天骂了我很久,但是我心情一直很不错,因为我看到了彩虹。” 骆明骄的嘴角被拉平,想到方许年的母亲,那个口中不断发问的女人,他有些厌烦地皱着眉,语气不算好地问道:“她为什么无缘无故地骂你?之后呢?你有跟她解释吗?” 方许年抿唇笑了一下,看向骆明骄的目光像是在看一个天真懵懂的孩子。 他说:“解释也没用,就算她知道了真相,她依旧会骂我。因为她太心虚了,所以她觉得别人看向我的时候,会产生跟她一样的想法,那就是这个小孩驻足的原因是贫穷,这种猜测让她窘迫又痛苦。她骂我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训斥,而是想用一种激烈的情绪将我们从那个湿漉漉的地方解救出来,情绪激烈地离开和一声不吭地离开,前者是张牙舞爪的纸老虎,后者是夹着尾巴的臭老鼠。” “她把自己伪装成纸老虎,骗别人,也骗自己。” 那个湿漉漉的环境有几块钱一条的鱼、围观的小孩儿、买鱼的大人,热闹又邋遢。 母亲对那个环境感到厌恶,因为那是囚困她一生的窘境的小小缩影,是众多苦难的冰山一角。 方许年知道、理解,所以不在意那一顿责骂。 骆明骄:“其实你不用顾虑那么多,你是未成年,她是成年人,你们之间的关系不该是你去包容她的情绪,更何况那全是坏情绪。” 方许年摇摇头,笑着说:“我们是单亲家庭,而且还很穷,所以她一个人养大我真的很辛苦。如果我都不包容她,那她怎么办啊。其实我妈妈想要的并不多,她只是希望我有出息,让那些看不起她的人后悔……虽然有点困难,但是我会为之努力的,就算不能让那些人后悔,也要让她过上好日子。” “她爱我的方法不太对,但是我们扯平了,因为我也经常跟她发火。” 眼看骆明骄的脸色越来越臭,他笑着扯了扯他的袖口,试图用一个玩笑缓解这种滞涩的气氛,“糟糕了,我是个妈宝男,以后要被人挂在网上吐槽的。” “服了你了。” 骆明骄瞥了他一眼,依照他的意愿结束了这个话题。 他有些明白为什么方许年会说不好话了,因为他想得太多太多,在他还是小学生的时候就要去猜测大人话里藏着的真正目的,他剖析自己,也剖析母亲,找到最合适的方式和母亲相处,保护她的惶恐和敏感。 可是他自己呢?谁又会小心翼翼地揣测他的心理,然后无条件地包容他? 没有人是天生敏感的,方许年的敏感是在环境中压抑出来的,但他也只是一个年幼的孩子,做不到十全十美。 所以会在受了委屈之后选择逃避,所以会声嘶力竭地质问母亲为什么不帮自己,而他能说出口的唯一狠话就是不读书。 甚至在爆发之后,在情绪冷却后,他还要服软,自己一个人低头收拾一地的火山灰。 方许年讨好地扯着骆明骄的袖子,可怜巴巴地望着他说:“别摆臭脸了,笑一笑。其实我们认识的时间太短,不该聊这些不高兴的话题,但是吧……这些话我一直找不到人说,现在能说给你听真的太好了。” “如果不是你突然你转学,我可以一辈子也不会认识你,所以跟你当朋友是我赚到了,当一天朋友就赚到一天,就算我们的友谊停留在高中时期,我也很满足了。” 骆明骄“嗯”了一声赞同他的话,他们原本是两条不会相交的平行线,现在偶尔相交,发现对方的一切都很顺眼,很适合当朋友,这也是一种奇遇。 之前他对方许年一直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就是当成一个给爷爷治病的药引子。 但是那天在教室里,暴露在阳光下的方许年真的很耀眼,那样炙热的阳光,让他看起来暖洋洋的,像一只有着蜜糖色眼睛的小熊。 顾文素说过,能长时间相处的朋友一定是互相吸引的,要么是性格,要么是长相。 事实证明他说得很对,自己先是被方许年的长相吸引,相处下来又被他的性格吸引,他们就是能长久相处下去的朋友。 “你呢?你是在什么情况下看到的?” 方许年问道。 骆明骄想了想,“有一天我坐在这里写作业,本来是在桌面上刻东西的,但是外面浇水的声音比往常明显,我就抬头去看,正好看到彩虹。我不记得当时的感觉了,我只记得我看了很久,第二天没交作业。” 方许年抿着唇笑,露出一对酒窝,他说:“你看,其实说出来也没什么的。你对小时候的事情避之不及,但是说出来之后其实不会发生什么的。” 骆明骄没想到他打的是这个主意,倒在书桌旁边的圈椅上很无奈地说:“你想问就问呗,不用这么小心翼翼地看我脸色。我只是喜欢摆臭脸,但是性格还行。” 真行啊,还开始开导我了。 骆明骄笑着看向他,越发觉得方许年有意思。 方许年:“不是我想问,是你总是说到一半就将话截断,让我很不适应。我本来就不太会说话,你这样做会让我觉得我说错话了,我更不敢说话了。” 骆明骄无语地“哼”了一声,“行吧,以后不这样了,不能影响大学霸说话。” 方许年笑着没说话,继续低头看试卷。 有些事不是想问就能问的,问出来的和这样闲聊说出来的不一样。 如果询问了,那你总要对那些经历发表自己的想法,但方许年是一个非常不擅长评价别人的人,他很难梳理自己脑子里那些乱糟糟又庞大的感受,然后用语言将那些感觉描述出来。 因为想得太多了,所以话要出口的时候总觉得什么都想说,就会什么都说不好。 “唉,方许年。” 方许年脑子里正在计算,就没有抬头,只是顺口应了一声,然后他就听到骆明骄说:“明天是大晴天,我给你看彩虹。” 第53章 骆明骄的话音落下,脑子里的计算也有了结果。 黑色中性笔将原本的错误答案划去,写下了一个“c”,是一道数学题的答案,也是一个竖着的笑脸。 跟去农庄去马场相比,看彩虹这个安排有点简单,但这是最容易得到的,触手可及的。 方许年不想要最美好的,他只想要触手可及的,毕竟梦想和理想的区别他还是明白的。 他可以期待去农庄,但不能缠着骆明骄一定要去农庄。 他可以期待看彩虹,而且可以缠着骆明骄一定要看彩虹。 因为看彩虹比较简单,因为看彩虹是骆明骄说出口的。 第43章 校园(19) 一夜无梦, 醒来后天光大亮,刺眼的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钻进来,留下一道窄窄的光影。 骆明骄拿手机看时间, 他睡眼惺忪, 正处于一个睡饱了但是不想起的状态中。 13:40 一个起床刚刚好,但是吃午餐稍微有点晚的时间。 他的作息很规律,一般都是十二点之前休息,第二天也醒得早,但是昨晚方许年又是写作业又是闲聊的,把试卷收拾好已经三点多了。 准备上楼休息的时候, 他突然想起来方许年对茶室很好奇,就带着他进去转了一圈, 还给他看了爷爷收藏的那些茶杯, 既然茶杯都看了,又顺手给他展示了一套泡茶的手法,然后让他用茶水浇茶宠玩。 骆爷爷有一抽屉的茶宠,他全部拿出来给方许年玩了一遍。 等到从茶室出来,五点了。 他们撞见了早早起来赶飞机的骆远升,在他的催促下,两人终于老老实实回房间睡觉, 不然走来走去的, 还得在屋子里玩一会儿才道晚安。 待在一起的时候又是说话又是摆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所以自然不觉得困,结果回房间后一沾床就昏迷,入睡后不省人事, 手机响了多少遍都没被吵醒。 手机上有好几个未接来电,还有一连串的消息红点。 未接来电来自骆明则、覃念、顾文素、冷皓宇、方许年。 消息的话就直观多了。 [10:30 顾文素:明骄, 我跟冷皓宇来找你过周末。] [11:20 顾文素:还没起?还没起?在岚星上课能累成这样吗?我开始感兴趣了。] [11:50 顾文素:我跟我爸说了,我要转学去岚星,我爸让我清醒清醒。] 后面还有一堆话痨的碎碎念,骆明骄没有继续看也没有回复,关闭了他的聊天框点开方许年的。 [09:00 方许年:骆明骄,你起床了吗?我是要直接出去还是待在房间里等你起了再一起出去?] [09:30 方许年:你还在睡吗?那你先休息,睡醒了给我发消息。] [10:30 方许年:你没事吧?是在睡觉吗?还是哪里不舒服?我给你打个电话吧。] [10:37 方许年:那你先睡吧,我再等等。] [12:00 方许年:救命……你还要睡到什么时候,我待不住了,我很心虚。] 这条消息后面还跟着一张截图,是一个搜索界面,搜索的内容是:在朋友家过夜但是他赖床了怎么办? 搜索出来的结果和问题相差十万八千里。 [为什么两口子不能在别人家一起过夜?-知乎] [朋友来家里住不走了怎么办?-知乎] [7岁的孩子想留他的朋友在家里过夜,我该注意些什么问题?-知乎] [第一次去伴侣家,怎么睡才不尴尬?-搜狐] [我晚上想出去跟我男朋友过夜,怎么跟家里说?-百度知道] [我去女朋友家过夜,被他父母发现了,他们报警了,我该怎么办?-网易] 骆明骄先选中那张搜索图片回复:很遗憾,好像没有人跟你有同样的烦恼。但是还好,你朋友的父母没有因为他赖床到一点钟而报警。 然后又选中那条[救命……]的消息回复:没关系,你也可以继续睡,只要比我起得晚,烦恼这个问题的就该是我了。 刚发出去的消息会在最末端,他刚想继续批阅方许年的消息,就看到最新的一条消息是:我下楼了,遇到了你的朋友们。 他猛地坐起来,三下五除二套好衣服冲到洗漱间,五分钟后带着一脸的水出现在电梯门前猛按电梯。 等他穿着拖鞋和睡衣,顶着一头乱糟糟的短发出现在一楼时,看到的就是一副岁月静好的模样。 方许年坐在昨晚那个位置上,冷皓宇和顾文素坐在他的两侧给他讲试卷。 冷皓宇从小学就决定了要走竞赛的路子,所以上的是竞赛强校,授课方式和普高有一定的差异,他的解题思路不太适合普高出身没怎么参加过竞赛的方许年。 他从初中就开始参赛,初二拿了物理省一,高一拿了国家级物理竞赛第一名,之后直接保送a大,现在已经是大学生了。 顾文素也参加过几次竞赛,但是他并不是专业走竞赛路子的,所以成绩不是很理想,不过他家里给他的规划也不是靠竞赛保送,而是按部就班地参加高考。 如果考入a大或q大,就在本校读本硕,然后去国外名校读博。 如果考不到上述的两所大学,就本校读本科,直接到国外名校读硕博。 顾文素就读于a市最好的公立高中,a市三中。 他们也是普高,所以和岚星的教学方式差别不大。 方许年不掌握的内容不算多,所以很快就讲完了。 顾文素是个话痨,忍受不了安静,所以又开始聊高一联考的事。他们和方许年是一届的,所以参加了同一次联考。 当时他考了十五,家里对这个成绩不太满意,在休息时间给他请了名师辅导。 三中的作息没有岚星那个吓人,他们是没有晚自习的。但是很多学生会在课后请家教补习,升上高三后甚至会长时间请假进行补习。 顾文素记忆力很好,现在还记得那次联考的前十名,包括他们的名字和学校。 他说:“你们学校还挺牛的,前十占了两个人,第三和第七。” 方许年笑了笑,不太好意思地说:“我每次参加这种大型考试都能超常发挥,原本在校内我和那个同学经常争一二名,分数相差也不大,但是那次统考发挥超常,就压了他好几名。” 顾文素说:“‘超常发挥’其实是个很抽象的形容词,因为这个词只会出现在水平中等偏上的学生身上,水平比较高的学生很少会超常发挥。大概率是你们平时的试卷和大考的试卷有区别,可能你们学校的试卷出得比较偏,或者是陷阱题比较多,做题思维不一样,不同的考试成绩也会不一样。” 顾文素:“我们加个好友,我给你发一份三中的试题集,希望高三联考的时候你还能名列前茅。” 方许年受宠若惊,连连道谢。 顾文素受不了别人跟他客气,“你别这样,搞得我压力很大。高考加油,冷皓宇在a大等着我们呢,到时候我们两个结伴,在冷少身边蹭吃蹭喝,一起靠着冷少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冷皓宇:“你再胡说八道,就等着挨揍吧。” 他们刚聊完,就听见前方的落地窗被人从外面叩响。 骆明骄穿着园丁的工作服,手里拽着一根很粗的水管。 他指了指眼睛,又指了指水管。 顾文素和冷皓宇一头雾水,方许年则是兴奋地坐直了身子,然后郑重其事地点头。 用于浇花的水管套着喷头,喷出来的水流很是细密,让灌木丛上方出现了一道小型的彩虹。 下方是葱葱郁郁的灌木丛,拥挤的翠绿叶片沾了水,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有的叶片形状像小勺子,就留下了一些水,那些水像镜面一样反射着阳光的明亮。 在闪亮又刺眼的灌木丛上有一顶弯弯的帽子,是七彩的帽子。 很漂亮,非常漂亮。 如果是下午,夕阳的余晖洒得遍地都是,那闪着金光的叶片和小小的彩虹会是最耀眼的添色。 方许年看得很专注,他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留下了这道属于友谊的彩虹,也纪念着童年那道带着鱼腥味的,名为“遗憾”的彩虹。 他的手机像素一般,照片有些模糊,但是很幸运地将彩虹拍得清楚,而彩虹后面那个穿着黑色防水工作服的少年就很模糊,只能看出是个高挑的男性,看不清具体的样貌。 将这张图片设置为屏保,方许年用力攥着手机,感觉这一刻好幸福。 虽然有好几个旁观者,但这是属于他一个人的彩虹。 顾文素:“明骄在干吗?玩水?” 冷皓宇看到了方许年的专注,他拽着顾文素到餐厅坐着吃松子,然后小声跟他说:“是彩虹,应该是他们的约定。所以你别在哪儿碍眼,讨人嫌。” 顾文素“哦”了一声,然后后知后觉地开始鬼叫。 “竟然是剥开的松子,骆叔叔也回来了吗?” 田阿姨在厨房煮甜汤,闻言回答道:“骆董和覃董都回来了,不过骆董今早五点就出差了,覃董和明则八点去了公司,老爷子十点出门的,去附近的公园看鸟打太极。” 第54章 骆爷爷喜欢鸟,但是不爱养,所以总去附近的公园看别人养的鸟,借机玩一会儿过过瘾,顺便在公园锻炼,也会跟人下象棋消磨时间。 中午家里一般没什么人在,也就晚饭时间热闹些。 骆明骄朝着方许年勾手,让他出去。 等人出来后,骆明骄塞给他一套防水工作服,“你套上衣服以后自己弄,这个很简单的。” 等到真正上手,方许年才发现其实也不简单,水管有些重,水流的冲力很大,需要一些力气控制住水管左右移动。 他双手环抱着水管,羡慕地说:“你竟然用左手就能控制它,你好厉害。” 骆明骄得意挑眉,“我是左撇子。” “你的力气很大。” 骆明骄:“我喜欢户外运动,力气大点也正常。你玩会儿,玩够了我们出去吃饭,下午去农庄,然后在哪儿过夜。明天玩什么我再想想,先把今天过完再说。” 方许年下楼的时候骆家其他人都已经出门了,田阿姨单独给他做了饭,是很好吃的清蒸鱼和清炒菜苔,还有肉丸豆腐汤。 因为是专门给自己做的,所以他觉得只吃一点很不礼貌,所以就强撑着把桌上的菜都光盘了,现在肚子还在撑着。 “你饿了吗?我吃过午饭了,还没有饿。” 骆明骄也不太饿,他刚睡醒,没什么胃口,“那等会儿直接去田庄玩,饿了就在那边随便吃点什么。明天再带你去吃好吃的,有一家很好吃的日料,他家的海鲜还行,你应该会喜欢。” 方许年很兴奋:“好!” 他有察觉到方许年喜欢海鲜,平时去食堂吃饭,只要打菜的窗口出现鱼虾,他都会很开心。 那只是并不新鲜的河鱼和冻虾,卖相一般,露出来的刺乱七八糟的,每回都看得骆明骄头皮发麻,他不明白,这种菜真的不会让学生卡嗓子吗? 方许年却说,这些鱼煮之前都炸过,鱼刺也是脆脆的。 鱼刺都被炸脆的鱼,还能吃什么呢? 骆明骄尝过方许年盘子里的鱼,鱼肉又干又柴,酱的味道很重,吃不出鱼的味道,也吃不出鱼的口感,诈骗程度堪比鱼香肉丝。 而且,他昨晚跟方许年闲聊的时候还有一个猜测。 小小的方许年停在那辆卖鱼的车前面,真的只是因为那道彩虹吗? 一点点破碎的彩虹颜色,出现在高高的水罐车上方,为什么会被一个小学生注意到呢? 在他最开始抬头的时候,他想看的是彩虹还是鱼? 他是因为那道彩虹而挨骂,还是因为不敢索取“鱼”,所以就骗自己只是看彩虹而已。 既然那道彩虹在记忆里那么深刻又那么震撼,那为什么会记不住当时的颜色? 骆明骄只能想到一个理由,那就是眼睛虽然看向彩虹,但心里想的不是彩虹。 这样的猜测永远也无法被证实,因为连记忆的主人都会自己骗自己。 猜测存在的目的只是让骆明骄觉得心酸,他很想出现在那个小学生面前,告诉他:“如果你喜欢彩虹的话,我家里有。如果你喜欢鱼的话,我家也有。所以不要站在这里了好吗?去我家做客吧。” 就像方许年的遗憾只能是遗憾一样,骆明骄认识方许年后产生的遗憾也是一样的结局,永远只会是遗憾。 第44章 校园(20) 一行四人准备下午从骆家出发赶往农庄, 打算今晚在那儿过夜。 王叔开车送骆明骄和方许年,冷皓宇和顾文素他们是自己开车来的,所以两人自行乘坐那辆闪瞎眼的红色法拉利超跑过去。 骆明骄不忍直视, 暗中劝说自己忍耐, 谁都会有一两个脑回路不正常的朋友,只不过顾文素的脑子坏得比较彻底而已。 但是出于朋友道义和会连带着自己也丢脸的原因,他还是开口询问了一遍:“冷皓宇,你、确定、要开着这辆、底盘低到死的车去农庄?” 刚满十八岁,已经有驾照的冷皓宇无奈耸肩,一副“我也没办法, 都是顾文素逼我的”的鬼样子,但是他的语气却丝毫听不出不愿意。 “顾文素正新鲜呢, 去哪儿都要坐这破车。还好买的是可折叠硬顶, 不是老式敞篷,不然我这身皮都得晒脱一层。” 骆明骄懒得搭理他,能跟脑子有毛病的顾文素玩十多年,冷皓宇也不是个正常的。 顾文素闻言讨好地凑过来耍宝,“冷少骆少,你们聊什么呢,为什么我的爱车还有发动啊。速度点, 让我听见我专属的‘轰隆隆’声。” 骆明骄看不惯他犯贱的样子, 抬手给了他一下,沉着脸说:“顾文素,你俩跟我们一起坐车,冷皓宇这车不好去农庄。” 顾文素脸一垮, 原地坐下,直接躺在草坪上不起来了, “我不我不,我就要坐大跑车,我就要坐法拉利。冷少你答应我的,让我先坐半年过过瘾,你不守信用,我要报警!我要告你!我要请律师!” 骆明骄迈开步子想去收拾他,“这破车去不了农庄,那边路不太好,这车一上路就得哐啷哐啷地响,去一趟回来就得修车。你再犯浑,我真动手了啊!” 顾文素坐起来,一脸谄媚地看着他们,随后小心翼翼地说:“那少爷们,咱们能不去农庄吗?我!就是!想坐!法拉利!” “我从小熟读玛丽苏小说,那些女主角都坐过男主的红色法拉利跑车,我也想坐!但是吧,少爷你们也知道,我家庭条件一般,家里就两辆奥迪,我实在是坐够了!” 骆明骄对上他眼巴巴的眼神,怎么看怎么觉得来气,烦躁地说:“你且等着吧,等我手好了,我让你坐一坐红色法拉利赛车。” 他刚接触赛车的时候骆明则送了一辆法拉利的赛车,黑红配色,很炫酷。 后来玩的时间久了就开始自己研究改装,改了两辆车后那辆法拉利也不怎么开了。 顾文素连忙爬起来,若无其事地对冷皓宇说:“冷少,其实我对座驾的要求不高的,要么少爷你纡尊降贵,坐一坐骆少的宾利,我觉得也是别有一番滋味的。” “滚开,你真烦。”冷皓宇说着就往宾利那边去。 方许年站在原地有些不知所措,他拽了拽骆明骄的衣袖,小声说:“要不我们不去农庄了吧,天这么热,在户外的话太晒了,而且蚊子也很多。” 主要是好像大家都不怎么期待去农庄,这种情况下非要去的话,到时候又累又不舒服的,很容易产生矛盾。 他很怕那种大家都在生闷气,只有自己隔离在外的气氛,会让人喘不过气,然后无限后悔为什么会出现在这种气氛中。 骆明骄说:“你真的不想去吗?如果你想去的话,我们俩自己去,让他俩自己找地方玩就行。你不用迁就他们,就算是朋友,也不是非要做同样的选择,去同一个地方,如果意见相左的话,大家分开玩就行。” 方许年朝他露出一个笑,轻松又雀跃地说:“不太想去,因为太热了,我不耐热,特别热的时候就很容易犯困。所以去哪里玩都行,只要能和朋友在一起就好。” 骆明骄这才答应,“好,那等之后天气凉快一些我再带你去玩。” 他说完朝着顾文素说,“唉,你俩回来自己开车,不去农庄了。顾文素,你找个地方玩。” 顾文素:“去打网球呗,好久没打了。” 骆明骄没忍住,走过去结结实实给了他一下,“你看我能打网球吗?你怎么不说去游泳,淹死我算了。” 顾文素抱头鼠窜,连连讨饶。 方许年笑着看他们闹,在大家选不出来的时候,他大着胆子提议:“可以去打羽毛球吗?” 他有点想打羽毛球,那是他唯一会的球类运动,也是跟骆明骄关系好转的关键接触。 “可以!”顾文素连忙掏出手机,十分积极地说:“我们去长宁羽毛球馆,他家有室外场和室内场,我约个室内场地,有空调吹着,舒舒服服的。” 骆明骄:“我家附近就有室内羽毛球馆,没必要去那么远。” “不行,就要去。” 顾文素说完就解释,“你们不知道,长宁那里有很多中学生会去,其中包括我的死对头!那人嘴特别特别欠,我生日的时候冷皓宇不是送了我个一万多的手机嘛,他就一直说我,还编排我爸。我今天就要去长宁出了这口恶气,冷少骆少,你们穿贵点,让我狐假虎威一回。” 骆明骄挑眉,“行,等我回去换衣服。” 冷皓宇也跟了上去,胡乱出瞎主意:“明骄,你给右手戴块表。” 骆明骄:“你有病吧,我右手都这样了你还让我戴表。你少跟顾文素玩,一天被他传染了像个神经病一样。” 冷皓宇:“左手打球,右手戴表,合适。” 骆明骄:“你别跟上来,你脑子有病。” 顾文素连忙拉着方许年跟上去,嘴里不停地碎碎念:“咱们也上去,你不能光穿校服,那样看起来威力不够大。明骄衣帽间里很多衣服没穿过,让我给你打扮打扮。” 第55章 当四个人都出现在衣帽间的时候,巨大的镜子映出他们四个的身影,骆明骄扶额,突然觉得自己很蠢,竟然想着帮顾文素出气。 他早该想到的,就凭顾文素和冷皓宇的脑回路,在他点头的那一瞬间,这件事情一定会朝着不可预料的方向狂奔。 顾文素像个小蜜蜂一样在他的衣帽间里窜来窜去,“明骄,我记得你有一件看起来就很贵的蜀锦外套,放哪儿了?” 骆明骄一边给他翻找,一边骂道:“那件衣服太花了,你别乱给方许年搭。” “竟然质疑我,你完了。” 那件“看起来就很贵的蜀锦外套”确实很花,湖蓝底色,金色、青色、藏青色、白色交错着组合成大气古朴图案,扣子是云纹盘扣,领子是小立领,样式是好搭配的,就是颜色太花了。 顾文素找了一件质地柔软的奢牌衬衫和小众品牌的深灰色亚麻长裤递给方许年,鞋子找不到合适的尺码,就穿了他原本的白色帆布鞋。 三件衣服看起来不沾边,但是搭在一起是好看的。 方许年皮肤白,身形修长,那件蜀锦外套穿在他身上显得干净又好看,就是稍微有些大,但是对总体的造型没什么影响。 骆明骄也觉得很满意,还打开装首饰的抽屉让顾文素看。 最后选了一个平安无事牌带在胸前,是白底青种的翡翠牌,玉质上乘却不算顶级,但那一抹青色形状像一只眼睛,便有了独具慧眼、火眼金睛的独特寓意,这玉牌的价格自然水涨船高。 顾文素说这种穿搭风格是新中式,很适合皮肤白净,长相清秀的方许年。 骆明骄和冷皓宇都觉得很好看,但方许年有些不自然。 他拒绝过,说这些太贵重了,他穿着怕弄坏。 但骆明骄却说:“真正贵重的,怕弄坏的不会做成衣服和配饰。服饰和首饰都有损坏的风险,所以算不得多贵重。你就放心穿吧,这些衣服裤子我还没穿过就小了,在这里堆了很多年了,你就当带它们出去见见太阳。” 顾文素也说:“是啊是啊,你就穿吧,穿着好了直接带走。我想带走还不行呢,这么大的衣帽间,我连个帽子都不敢拿。” 听他这么说,方许年更担心了,扯着衣摆哀求地看向骆明骄。 骆明骄又给了顾文素一下,没好气地说:“你别听他瞎扯,他爸和我妈是重组家庭的兄妹,关系很好,我们没有血缘关系,但是是表兄弟。他爸爸妈妈都是政府要员,所以对这些很敏感,就算拿回去也不敢穿。” 冷皓宇想起来一桩好玩的事,就说道:“顾文素从小就爱显摆,小时候骆爷爷送了他一对玉镯子让他以后娶媳妇用,说是要好好收着,他转头就带去学校瞎显摆。那对镯子几百万,没多久他爸妈就被约谈了,回来后两人一起揍,差点没给他打死。” 顾文素想起来就想哭,不是因为那顿毒打,而是那对镯子被退还给骆爷爷了。他父母还再三强调,不准他从骆家带任何东西离开,一碗饭,一块饼干都行。 顾文素:“可吓人了,那时候我妈给我请了个保姆专门盯着我,每次我回家的时候都要先搜身才能走。多抽象啊,小零食的外包装顺手塞口袋里了,搜身的时候都要拿出来扔掉。” 冷皓宇:“因为不能带走,他每回过来都像饿死鬼一样,我吃一块饼干他要吃两块,我喝一杯饮料他要喝两杯,生怕自己吃亏。” 方许年被他们逗笑,也没有那么紧张了。 笑过闹过之后,他又说了一遍:“谢谢你们,放心吧,我一定会让这套衣服完好无损地回来的。” 骆明骄帮他整理被压在外套下的衬衫领子,无所谓地说:“没什么好还的,你直接穿走就行。” “那可不行。” 方许年急忙拒绝,打断骆明骄豪气的话后接着说:“我知道这是你的好意,但是我没办法将它们带回家,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清洗保存。倒是可以送洗衣店,但是如果每次穿都要送洗衣店的话,那我就不会穿它了,因为我的生活条件还没有良好到经常出入洗衣店。” “我真的真的明白你的意思,你对我很好,而且也不在意这套衣服会不会损坏。我也赞同你的看法,服饰就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磨损的,但是它损坏的方式不该是错误的洗涤方式和收纳。” “我也很喜欢这套衣服,但是我现在还不适合拥有他,所以可以再等等,等我长得和你一样高了,或许就有条件收下他了。” 他洋洋洒洒地说了一大堆,将话里的意思翻来覆去地解释说明,生怕自己的话会引起别人的曲解,从而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他脑子里总是有很多想法,在面对骆明骄的时候,他愿意尝试着将这些复杂到有些矛盾的想法说出来,语言是人类之间最简明扼要的表达,他觉得自己表达得越多,别人就会更了解真实的他。 “好,那等你长得和我现在一样高了,我就把衣服送给你。收在这里也好,你下回来可以直接穿,就不用带换洗衣服了。” 骆明骄说着翻了个鸭舌帽扣在他头上,“戴个帽子,遮阳。” “啊!不行!” 顾文素冲过来取下那顶帽子,“这套穿搭不能戴帽子!” 骆明骄又动手了,这次已经是不知道第几次动手打顾文素了。 顾文素捂着肩膀可怜兮兮地说:“表哥,求你不要破坏一个设计师的作品好吗?不会热的,让冷皓宇给许年打伞。” 冷皓宇问:“为什么是我?” 顾文素玩笑似的踹了他一脚,皱着脸扭曲地说:“我肩膀都要被明骄打碎了,我还怎么打伞,我最多给自己打个120。” 方许年:“没事没事,我不用打伞的,我不怕晒。” “真好啊。许年你不仅成绩好,脾气也很好,还心地善良,真是不可多得的良友啊。” 顾文素装模作样地怪叫着,搭着他的肩膀先出去了。 冷皓宇捡了被扔在一旁的鸭舌帽扣上,嘴上问了句:“能借我戴一天吗?” 骆明骄还没回话呢,人就已经走出房间了,他憋着气翻了个白眼,吐槽了一句,“我真服了。” 作者有话说: 第45章 校园(21) 长宁羽毛球馆是一家面向各大院校宣传的平价羽毛球馆, 他们给学生和学校提供了很多优惠政策,所以不管是工作日还是周末都有很多人定场地打球。 好几所中学的羽毛球比赛都会在长宁举办,而且他们还负责筹备a市一年一度的中学生羽毛球大赛, 所以平时会有各种学生队伍过来约场地练习, 因为大部分是学生,所以整体环境比较好,很多附近的住户和白领都会时不时过来打一下。 长宁的客流量一直都不错,算是a市比较老牌的羽毛球馆了。 既然这里是很多中学生周末的消遣地方,那就代表着这里不只有三中的学生,岚星的学生自然也会过来。 好巧不巧, 他们旁边的场地就是岚星的学生,还是方许年的老熟人柳雨旎。 方许年在进场的时候就看到她了, 自从发现旁边是柳雨旎后, 他就一直心神不宁的。 柳雨旎这个名字,在方许年的世界里总是带着不祥。 青春明媚的少男少女本就引人注目,特别是长相漂亮的,总会收获一些似有若无的打量。 柳雨旎就是从小在别人的注视中长大的孩子,她从小就聪明漂亮,小时候玉雪可爱像一团甜甜的棉花糖,非常受同龄人和长辈的喜欢, 长大后更是身姿曼妙, 五官出众,暗恋她的人数都数不清。 她骄纵又傲慢,那张漂亮的脸上总是带着让人难以忽略的攻击性,看人的眼神审视大于好奇, 那双眼睛总是在打量别人,配上微微抬起的头颅和勾起的嘴角, 是一种让人很不舒服的轻蔑姿态。 但是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解读,就像方许年惧怕柳雨旎,觉得她的姿态令人生厌。 可也有很多人觉得柳雨旎人不错,只是性格有些骄纵,但其实是个漂亮又迷糊的傲娇小猫。 柳雨旎的人缘不错,岚星大部分活动的女生主持都是她,算是小有名气的学生。 因为不同的视角,因为不同的经历,所以大家对人的解读并不相同,这一点方许年是可以接受的。 他不能接受的是以柳雨旎为首的那群女生对自己的嘲讽和蔑视,那其中有很多人方许年都没怎么接触过,但她们就是以柳雨旎的意志为意志,对方许年展开一系列兵不血刃的霸凌行为。 长期处于这种环境下,方许年开始对柳雨旎感到惧怕,遇见她的时候下意识地想要逃离。 最难以忍受的是,这次柳雨旎不仅是跟岚星的学生一起来的,还有好几个她初中时期的好友,也是对方许年霸凌了三年的女生们。 顾文素和冷皓宇一个去买水,一个去拿球拍,骆明骄就和方许年坐在场地边儿上等他们过来。 从进来后方许年就有点不对劲,他垂着头,一只手抠着另一只手的指甲,一副埋着头装鸵鸟的样子。 第56章 骆明骄用左手扒拉了一下他的手,两只手的指甲都修剪得很整齐,反倒是因为他一直抠,所以指甲和肉有些分裂,干净透明的指甲里蔓延了一丝血色。 方许年像是没察觉到一样,还是抠那个指甲。 骆明骄按住他的手指,问他:“怎么了?你不想打羽毛球,所以抠破手打算找借口不上场?” 方许年摇了摇头,小声说:“没有。” 声音很小,是微弱的气声,像是把想说的话藏在了嘴里,最后吐出一句若无其事的“没事”。但不是真正的没事,所以自己都心虚,就将声音放得又轻又低。 骆明骄没有再追问他,只是侧过头仔细观察他的样子。 怎么突然变成这个样子了? 这个状态和之前在家里一点都不一样,反倒有些像在学校的状态。 他环顾四周,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旁边的场地上有几个叽叽喳喳的女生,都穿着白色的运动短袖和裤裙,露出修长白皙的手臂和大长腿,他们扎着高高的马尾,额前的刘海被汗水沾湿了贴在脸上,带着青春独有的鲜活肆意。 他不过是看了一会儿,就有一个羽毛球飞到他们面前,握着球拍的少女冲着他笑,大声说:“帅哥,帮忙捡下球呗。” 骆明骄正打算站起来捡球扔过去,就见方许年先他一步站起来将球捡起来扔了过去,随后回到原位上继续坐着,照样是低着头的鹌鹑样。 他不想让骆明骄和她们接触,好像只要发生了一点点接触,就连骆明骄也会烂掉。 不想让太阳变成散发着不详的血色落日,不想让璀璨的骆明骄沾染黑暗中的毒瘴。 “什么嘛,扔也要扔好一点啊,隔那么远……” 那个女生念叨着去捡球,看向这边的目光很是不满。 她走开后,有其他人拿了新的球过来准备继续打,但是柳雨旎出声阻止了。 她说:“咦,你们看那个人,是不是方许年啊。” 她明明已经看清楚了,非要说一遍将所有人的目光聚集在方许年的身上。 也确实如了她的意,话音一落,所有人都在看方许年,就连骆明骄都下意识地将目光移到方许年的身上。 四面八方投来的视线让方许年紧张到窒息,他越是想要克制自己不要动,越是难以控制地开始变得僵硬,好像能听到骨头缝儿里那种滞涩的摩擦声。 他一直垂着头,没有敢去看任何人。 “哇,班长大人唉。” 女生们三三两两地走过来打招呼,柳雨旎站在最前面,她环抱着一个粉白色球拍,垂眸带笑地用白色运动鞋的脚尖碰了碰方许年的鞋尖,用那种娇气又有些尖锐的声音说:“唉,方许年同学,没听见我们说话吗?小佳都喊你班长大人了,怎么一点反应都不给啊?” “班长大人架子好大哦,早恋对象的话都装作听不到呢?” 她们肆无忌惮地打趣,那个叫小佳的可爱女生也跟着开口:“前男友,你这个态度真是让人伤心呢。怎么啦,去岚星遇到更漂亮的女生了,所以要装不认识了吗?” “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小佳你这样子好欠啊。” “唉,别说啦别说啦,我们班长大人要红温了。” “前任见面就是这种场面吗,好搞笑啊。” “怎么说也是在一起上了三年初中的,方许年你好狠心哦。” 她们过来得太迅速了,站在周围把两人围着,所以骆明骄一时没反应过来她们的来意,而在她们你一言我一语的打趣声中,他还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对方许年而言又是怎样的一段经历。 他不认识这群女生中的任何一个,就以为她们都是方许年的初中同学,所以就暂时没有插嘴。 而且听她们话里的意思,其中一个女生还是方许年初中的早恋女朋友,那应该没有恶意吧? 应该吧。他不太确定。 小佳蹲在方许年面前歪着头看他,语气亲密地说:“怎么啦班长,好久不见,想我想得哭了呀?哎呀,别这样嘛,搞得我也好伤心。你今天穿得好帅,我请你喝奶茶吧。” “是呀班长,你今天穿得好帅,应该不是女装,也不是从哪里捡来的衣服吧?” “就是说啊,如果要穿别人不要的衣服,至少要获得别人的同意吧,不然被撞见了多恶心人啊。” “哇小芳你好恶毒,你竟然说我们聪明的班长是乞丐!你这样让我们班长还怎么跟别人交朋友嘛。” “你神经病吧,我可没有说‘乞丐’这两个字。骂人是不对的,我又不是傻子。” 骆明骄听出她们话里有话了,冷着一张脸站起来,垂着眼极有压迫感地说:“道歉。” “什么嘛,我们跟老班长开个玩笑都不可以吗?帅哥你真的管很多,怎么,你也想跟班长传绯闻啊?” 说方许年是乞丐的那个女生抱着手仰着头,看向骆明骄的目光中丝毫没有惧怕,只有浓浓的恶意。 她又说:“还是说你这么没品啊,想跟女生动手?不会吧,那也太恶心了。你……”她指了一下骆明骄,又指了一下方许年,“还有你,你们都有点恶心了。” 仿佛只要骆明骄敢帮方许年说话,她们就会连带着一起针对他。 小佳挤开那个很拽的女生,凑到骆明骄面前很可爱地说:“这位同学你能离开一下吗?我想跟前男友聊聊,有些话不方便被外人听到啦。” 骆明骄被气笑了,他活动了一下左手的腕骨,“不好意思,我并没有一个认知是‘打女生很没品’,都一样的,对谁动手都是动手。” 方许年连忙站起来抓着他的手,然后涨红着脸朝那群人大吼:“我不是你们的班长!也不是谁的前男友!我跟你们没有关系,不要缠着我!” 所有人都被震了一下,然后是接二连三的嗤笑声。 柳雨旎歪头看着方许年,嘲讽道:“怎么回事啊班长,怎么连和别人好好说话都不会啊,果然是天才都有缺陷嘛,那你的缺陷也太大了吧。” 小佳拉着柳雨旎的手,小声劝道:“好啦好啦,都少说两句,都给我前男友说红温了。” 骆明骄闭了一下眼又睁开,然后不耐烦地踹了一脚旁边的羽毛球网,语气不善地说:“聋了吗?没听到他说不是什么班长,也不是谁的前男友了吗?滚开,别围在这里说废话,让人恶心。” 她们也不害怕,小佳还笑嘻嘻地说:“方许年,你好好想想呢,你确实不是我前男友吗?我们不是还周末约会了吗?” 方许年呼吸急促地说:“那是你骗我的,你骗我给你补习……” “谁信啊,男女同学周末单独补习,真怪。” 小佳说完无所谓地耸肩,“不过你觉得是就是吧,反正你也没胆子承认,初恋对象这么怂,我好难过哦。” “走啦,我们别打扰大学霸了。” “随便造谣别人是你前男友,你一定很自卑吧?” 旁边突然有人说话,是拿着球拍和矿泉水回来的顾文素和冷皓宇两个人,首先出声嘲讽的就是冷皓宇。 作者有话说: 第46章 校园(22) 冷皓宇手里拎着一件矿泉水, 放在方许年旁边后顺手拆了一瓶递给他,“你喝点水缓缓,别着急。” 顾文素也紧随着说:“你们该不会是附近的小太妹吧?看你们的样子不太像学生, 说话做事都很下作, 像那种受教育程度不高,但是觉得自己很牛的小混混。” 他做作地避开了一些,装模作样地说:“那我要离你们远一点,你们这种人说好听点叫叛逆,说难听点叫社会的渣滓,你们身上有病毒, 跟你们太靠近会变蠢变毒。” 冷皓宇也说:“原来是这样,怪不得扒着方许年造谣, 是知道以后和他会是天上地下的区别, 所以趁着现在有个同学的关系就扒着疯狂造谣,以后还能借着这点谣言拉上一层关系吗?不得不说,很会算计啊。” 顾文素:“家教真好,令尊把你们都教育得很精明哦。” 冷皓宇笑了一下,用脚踢了踢那件矿泉水,语气狂妄地说:“不如这样,你们现在一人拿一瓶矿泉水, 然后就能说是我女朋友了, 毕竟我给你们买了水嘛。别不动啊,我可是富二代,有钱有学历,造谣我比你们造谣方许年划算多了。” 顾文素:“是啊, 你们去拿吧。怎么不动弹啊,难道是知道别人都不好欺负, 只有方许年性子软好欺负,所以盯着他造谣?” 一群女生被他们说得脸色通红,有几个脸皮薄的眼睛里已经有眼泪了,柳雨旎皱着眉,冷笑一声:“你们又知道了?方许年是什么样的人,你们会比我们更了解吗?” “你们知道他和我们之间发生过什么吗?他自己做过什么事他心里最清楚,你们这些外人有什么资格在这里给他出头啊?真好笑。” 顾文素敷衍地附和:“嗯嗯嗯,你们超级了解,你们全是方许年前女友。方许年是紫微星,你们谁都想摸一下沾点边儿,我们能理解的,所以呢?让你们沾点边儿已经是很仁慈了,现在是怎么说,还想要扒着不放啊?” 第57章 冷皓宇:“是是是,你们之间发生了太多事情,他和你们的故事可以说是山崩地裂海枯石烂,闻者伤心听者流泪,《白蛇传》和《梁祝》都该让你们去演。既然这么了不起,我给你们立个碑竖在市中心怎么样?” 柳雨旎剜了方许年一眼就打算带着人离开,走之前还把自己带来的羽毛球拍子狠狠砸在地上。 顾文素笑了,忍俊不禁地说:“真有意思,吓唬谁呢?您几位放心哦,以后这羽毛球馆我们不会再来了,毕竟这地方要招待方许年的前女友们。” 冷皓宇还追了两步,“以后再仗着别人不会吵架得寸进尺,那就别害怕挨打。骆明骄是嘴笨,但是他的拳头可不笨,难道你们会觉得,他真的会顾忌你们是女生所以不敢动手吗?不会的,他只会想着单手打人不方便。” 顾文素:“以上内容是免责通知,下次被打了别瞎叫唤就行。” 折回来后,顾文素一口气喝了半瓶水压在火气,然后若无其事地说:“还要打球吗?不打的话回去吧,我们打游戏也行。” 他说完用胳膊撞了方许年一下,笑嘻嘻地说:“让你感受一下冷少的座驾,把硬顶折起来就是敞篷跑车,可帅了,你一定要坐一下。” 骆明骄捏了捏方许年的后脖颈,感受着手里的肌肉放松后就说,“打会儿球再回去,没事的。” 方许年点点头,他嗓子发紧,声音发涩,带着泣音说:“嗯,没事的。” 他们还是决定打羽毛球,但不是在长宁,而是去骆明骄家附近的那个羽毛球馆,那里价格比较高,生意很冷清,场地空出了大半。 骆明骄和顾文素先打,方许年和冷皓宇对羽毛球都不是很擅长,所以他们俩打。 两人坐在边缘的时候,冷皓宇突然说:“被欺负的人并没有错,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都没有错。所以不用反省自己,也不用害怕。当周围人让你觉得不舒服的时候,那就说明他们的层次跟你差距太大,你并不适合在这个环境中生存,只要换一个环境就好了。” “想要更换环境很困难,所以只能暂时忍耐。但是你要知道,你没有任何错,错的只是那些低层次的垃圾。” “我中学的时候也被人欺负,这些都是我爸跟我说的。所以我努力参加竞赛,在高一就争取了保送,离开了原本的环境。” “你最终也会离开原本的环境,所以不要害怕也不要着急,未来是光明的,你的前程是璀璨的,不要在那些人身上投注太多的精力,他们不配。” 方许年抿唇,“谢谢你。我一定会努力的,我会考上a大!” 冷皓宇:“好,我在a大等你,如果顾文素不掉链子的话,我们三个都会在a大相遇。” 方许年:“他一定可以的。” 骆明骄真的是很好的人,他的朋友们也很好。 方许年开始相信那句话,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结束的时候已经六点多了,他们决定回骆明骄家吃晚饭。 骆家的晚餐时间要同时照顾上班和上学的人,所以开饭时间比较晚,一般都是六点到七点这个时间段。 骆明骄给家里发了个消息,然后就带着方许年上车。 四个人身上都有汗,其实并没有什么明显的汗味,但方许年表现得格外不自然,他总是和大家隔得远远的,一问就是自己身上有汗,不太舒服。 骆明骄觉得他可能是担心身上有味道,所以避开了大家。 方许年好像一直都这样,很担心自己身上有味道,所以很勤快地洗头洗澡,衣服也柔搓得很干净。他就像有什么阴影一样,总是下意识地去闻自己的衣服。 回家后田姨和厨师在厨房里忙活着,骆明则和覃念还没回来,骆爷爷在楼上休息,饭点才会下来。 骆明骄在方许年背上轻轻推了一下,小声说:“你要是身上有汗不舒服的话,可以先上去洗个澡,还有一会儿才能吃饭。” 方许年有些踌躇,他很担心到时候大家都回来准备吃饭了,他还一个人在楼上洗澡。 他很害怕被别人等,感觉是在浪费大家的时间。 他站在原地眼睛往楼上看,但是脚却没有动弹,表现出来的纠结变得具象化。 骆明骄勾着他的脖子去乘电梯,“走吧,我跟你一起上去,我也洗一下。” 顾文素盘坐在地毯上玩手机,看见他俩离开就顺口问了一句,“你俩去干吗?” 骆明骄:“身上有汗不舒服,我们去洗澡。” 顾文素立马弹起来:“你真心机,悄悄洗澡不喊兄弟是吧。你跟许年去他房间洗,我跟冷皓宇去你房间洗。” 还没等骆明骄答应,他扭头就喊,“冷皓宇,走了,去明骄的房间洗澡!” 骆明骄懒得争辩,只能在他们过来之前狂按电梯,让他们赶不上这一趟。 运动过后的冲澡本身就很快,就算两个人轮流用同一个浴室也花不了多长时间,方许年先洗,骆明骄后面洗。 他洗好出来就看见方许年坐在床上看着手机屏幕发呆,他没有去看手机屏幕,而是看着方许年的脸,伸手在他耳边打了个响指。 “发什么呆?” 方许年手忙脚乱地按灭了屏幕,然后表情僵硬地说:“没,没事。” 床边铺着地毯,骆明骄就坐在地毯上面对面地看着他。 方许年以为他要问什么,就紧张地捏着手机,后背绷直,牙关咬紧,表现得像一只即将出现应激反应的猫。 但是骆明骄什么都没问,他只是点了点自己的脸,然后小声说:“已经好多了。” 方许年摸上自己的脸,昨晚被母亲打过的脸。 说来可笑,他已经忘记自己的脸是肿着的了,因为挨打的次数多了,所以他会下意识地忽略身体上的痕迹,然后很自然地去学校,顶着同学和老师的目光上课。 好像他自己不在意,那些痕迹就不存在。 也确实是这样的,善良的人会在他的若无其事里忽略那些痕迹,带着恶意的人则不介意他身上多一些可以嘲笑的地方。 笑就笑吧,他已经习惯了。 从昨晚到现在,在他可以忽略的情况下,没有任何一个人提起他脸上的痕迹。 骆家那么多人,还有顾文素和冷皓宇他们,没有谁盯着他的脸看,他们表现得那么自然,好像只要他若无其事,他们就看不见。 方许年鼻子有些酸,他咬紧牙关,手里紧紧抓着床上的被子。 当眼泪砸在地毯上的时候,骆明骄差点弹射起来。 “怎么了?” 骆明骄双膝撑地,膝行着去够床头柜上的纸巾,然后胡乱抽了一大沓塞进方许年的手里,越发紧张地问:“是不是我说错话了?别哭别哭,我不说了,我不说了。” 方许年接过那一沓纸巾压在脸上,遮住脸上的表情后哽咽着说:“你们都是特别好的人,都特别特别好……” 骆明骄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只能已读乱回:“对对对,我们都特别好。别哭了别哭了。” 他手足无措地把抽纸抓过来拿在手上,嘴上乱七八糟地回复着,手上一直维持着抽纸巾的动作,不停地往方许年手里塞纸。 “可是为什么……” 方许年已经哭得没办法说一段完整的话了,他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断断续续的话语被急促喘息打断,整个人一抽一抽的。 他将所有的表情藏在纸巾后面,只露出通红的脖颈和耳朵。 骆明骄看得心惊胆战,生怕他接不上气儿。 “可是为什么,我以前没有遇见这么好的人。” “从来没有人帮我说话……” “没有人给我出头……” “所有人都在欺负我。老师夸我了,他们要骂我。他们考试不及格,就撕我的试卷。他们迟到了,进教室的时候要撞我的桌子。下课打闹的时候,总是要来撞我……” “我不想当受气包,可、可是妈妈求我别给她惹事……她说她太累了,让我安分点,不然就别读书了……” “我、我没办法,我、我想读书……我不想当受气包,我不想的……” “没有人帮我,为什么,为什么啊……” 第47章 校园(23) 骆明骄停住了手上的动作。 他想, 或许方许年并不需要一个答案,他只是想要痛快地哭一场,然后有人能听听他的委屈。 既然这样, 那就哭吧, 好好哭一次。 但是这场痛哭并没有持续太久,总共不过三五分钟。 方许年将纸巾移开,露出一张哭得通红的脸。 他的双眼肿得跟核桃一样,但是里面已经没有眼泪了,只是弯弯的带着笑意,他说:“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 至少没有挨打什么的,只是一些小打小闹而已, 都不重要。我只要好好读书就好了, 没人跟我玩正好,我可以好好读书,专心读书。” 他说着说着垂下头,继续低声喃喃:“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只是年纪小,所以才会觉得很痛苦,其实这些并不重要, 远远不到绝望的程度……” 第58章 说了那么多, 也不知道是在劝骆明骄还是在劝自己。 可是为什么被欺负的人要反过来劝自己? 骆明骄伸手揉了揉他的头,“你自己待一会儿,我下去拿个冰袋上来给你敷眼睛。” 离开那个房间后,他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然后冷着脸下楼取冰袋。 冰箱上贴着骆明则不知道从哪里淘来的冰箱贴,是一套圆溜溜的蔬菜, 软硅胶材质的,每次骆明骄开冰箱之前都喜欢捏一下。但是他现在情绪很差,就接连捏了好几下,然后才重重地关上冰箱门。 他不知道该如何应对那样的情绪,那种迎面扑过来的痛苦让他喘不过气,但好在方许年不需要别人的宽慰,他可以自己安慰自己。 但是听着他自己安慰自己的话,骆明骄觉得更加憋屈烦躁。 真烦,想穿越到方许年被欺负的时候,然后给那些人全部揍一遍。 在房间待着冰敷了十多分钟后,姜姨发消息说可以下楼吃饭了,其他人差不多都到了。 骆明骄带着方许年下楼,他的眼睛经过冰敷后没那么肿了,但还是红,一眼就能看出来和平常不一样。 但是大家很默契地没有询问,就像昨晚一样。 饭桌上,骆爷爷对方许年的到来表示了欢迎,还是一样的说辞,让他有时间就经常过来家里玩,什么时候来都可以,都欢迎。 方许年表现得比昨晚自然,比起应对同龄人和叔叔阿姨辈的,他更擅长应对老年人,乖巧的外表能轻而易举地收获老年人的好感。 饭后顾文素和冷皓宇就离开了,临走前还和方许年约定了下个周末再一起玩。 骆爷爷喜欢方许年,就拉着他一起看电视。 依旧是万年不变的新闻联播,只是沙发上的人多了一个方许年。 骆明骄缩在一边玩手机,听着爷爷用闲聊的方式和方许年聊家常。 方许年对老人家很尊敬,所以爷爷问一句,他要回答十句,听出爷爷话里的意思后就不停地说,就像是被盘问一样。 骆爷爷先问:“许年家住在哪里呀?” 方许年正襟危坐,老老实实地说:“我家住西六环那边的建设小区,我爷爷以前是建设队的工人,那个小区之前是工人宿舍,后来爷爷奶奶就攒钱买下来了。只是买下来没两年他们就相继走了,我爷爷是很多年的尘肺,奶奶有尿毒症,那时候我爸刚上初中,他是独生子,就退学处理了爷爷奶奶的丧事,然后开始四处打工谋生。” “我妈妈年轻的时候在一家小超市当售货员,我爸爸就在附近打工,一来二去的他们就认识了开始谈恋爱。他们十九岁就生了我,之后我爸就找了份稳定的工作,每天骑自行车上下班,我三岁那年a市下了很大的雪,道路结冰很严重,我爸回家的路上自行车打滑,翻到河里没了。” “之后就是我妈妈单独带着我生活,一直到现在。” 人的一生就是这样,想要细说的话感觉一整天都说不完,就算囫囵说完了,也总会有遗漏的细枝末节,将那些细碎的枝丫捡起来整理后再一一陈述,又能说上个一天一夜。 可若是只说个大概,那就三五句话便能概括迄今为止的所有人生,不过这样一来,便是囫囵吞枣,听了个框架,没有半分细节。 或许是因为方许年一向是藏着掖着的,他足够坦诚,却不够坦然,他的话真真假假的,连自己都骗。所以明明相识不久,但骆明骄已经习惯下意识地去解析他话里的内容了。 那些没有宣之于口的,那些藏在框架里的细碎枝丫。 他想,方许年说起曾经的时候,脑子里一定想起了很多很多的事,甚至那些事在他脑子里是有画面的。 就像昨夜提起的彩虹,想起了彩虹就会想起别的,潮湿又脏乱的地面,空气中蔓延的鱼腥味,嘈杂的人群,买鱼的人和卖鱼贩子讲价的声音。 零零散散的,模糊和清晰加在一起,才是完整的记忆。 那他说起父亲去世的时候,会不会想到那个冬天有多冷,会不会想到当时是以什么样的心情和场景迎接父亲死亡的消息。 他那么敏感细腻,长大后会不会心疼父亲死在冰冷的河水里?会不会在某个瞬间,他在冬日里触碰到凉水,然后又会想起父亲的死。 那种后知后觉的感同身受,是不是曾经试图压垮一个孩子的脊梁?是不是企图让这个年幼的孩子置身于同样的寒冷中? 骆明骄越想越难受,他急切地想要打断两人的交谈,却不知该用什么理由开口。 骆爷爷点头,用老年人特有的沧桑语调说:“那你妈妈辛苦了。你也是个好孩子,不仅乖巧懂事,学习也好,是个好孩子。” “为人父母的所求不多,就是希望孩子能平安健康地长大,如果再有点出息,那就是天大的好事了。你好好上学,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能够养活自己和妈妈就足够了。父母所期待的有出息,不是说你们要有多大的作为,成为多了不起的人,只要比老一辈的日子好就可以了。” 方许年抿着唇露出一个含蓄的笑脸,很懂事地说:“我知道的。” 骆爷爷:“好了,你们小孩子自己去玩吧,明骄房里有游戏,去玩游戏吧。” 骆明骄带着方许年回房间玩游戏,他正坐在柜子前翻找游戏,方许年就说:“不玩了吧,你手不太方便。” 骆明骄:“没事,影响不大。” 隔了好一会儿,方许年才接着说:“那个,我不想玩。” 骆明骄将手中的游戏放下,靠在柜子上转身看他,观察他的脸色后才问道:“怎么了?心情不好啊?” 方许年摇头,扯着衣袖很是纠结地说:“如果太好玩的话就会上瘾,然后就会一直想着玩游戏玩游戏。而且到时候我看到你就想到你家里玩游戏,那就糟糕了,没办法跟你好好做朋友,只把你当成可以玩游戏的工具人。” 他总是喜欢冷不丁地开个玩笑,然后很期望别人对他的玩笑做出反应,好像很想让人认可他的幽默或是什么。 就像是白胖软糯的汤圆里藏着跳跳糖的馅儿,想要给人带来一些出其不意的惊喜。 骆明骄笑了一下,“虽然我很乐意当工具人,但是如果你有顾虑的话,那就不玩了。那要干吗?” 方许年沉默,然后露出一个不好意思的笑,他说:“都可以,我也不知道不学习的时候该干什么。” 骆明骄站起来拉着他,“走,去观影室看电影。” 他们选了一部外国电影,亲情向的喜剧片。 主要是他们两个待在观影室看爱情电影,怎么想怎么觉得别扭,所以就选了个很经典的喜剧片,正好就是亲情向的。 电影播放后关掉室内所有的光源,这间观影室就会变成一个小型的电影院,前方的屏幕上是外国主角胡子拉碴的脸,画质很清晰,青色的胡茬和皮肤的纹理都能看清楚,他说着外语,如果听力不好的话就需要看字幕读懂剧情。 字幕比较小,在快速变幻的场景中不适合阅读,剧情太过紧凑,导致少看了一句话就会被剧情落下。 播到一半的时候,骆明骄侧过头看方许年,小声和他说:“你如果不喜欢看的话,我们换个动画电影也行。” 他记得方许年英语听力一般,可能看不太懂了。 方许年摇摇头,“没有不喜欢,挺好看的。” 他说完突然指着电影里那个帅气的配角说:“那个人和我爸爸长得有点像,嘴唇和下巴很像,脸型也像,我爸也是这种窄窄小小的脸。” “那叔叔一定很帅。” 方许年应了一声,拿出手机开始翻照片,“我爸爸妈妈都长得很好看。” 是一些很老的照片,存在一个老旧的皮质相册里,带着颗粒的塑料隔层已经泛黄,照片也有些褪色,但是保存得很好,一丝褶皱也没有,也没有发霉干裂。 这些照片被主人小心翼翼地保存,然后被主人的孩子更小心地拍下来存进了手机里。 第48章 校园(24) 照片里的男人身形高大, 长相英俊,穿着一身蓝色工作服,结实的手臂揽着一个烫着漂亮卷发的美貌女人。 女人烫着时兴的卷发, 浓密的头发包裹着小小的脸, 露出精致的眉眼和涂着口红的鲜艳嘴唇,她脸上带着笑,隐约能看见酒窝的痕迹。鲜艳的红色毛衣,黑色喇叭裤,穿着一双尖头皮鞋,是独属于那个时代的潮流女性。 “这是他们谈恋爱的时候拍的。” 方许年说完后翻到下一张, 是穿着西装的男人和穿着白色婚纱的女人,白色的蕾丝头纱盖在脸上, 头纱下同样鲜艳的红唇是勾着的。 “他们结婚的时候我已经在肚子里了, 但是我妈妈很瘦,所以看不出来。那时候我爸妈才十九岁,比我现在大不了多少,不过看上去已经是大人的样子了。” 后面的照片就陆陆续续地多了一个小孩子,都是在照相馆拍的,所以小孩子的动作总是不自然,做作的叉腰摸假树, 或是动作僵硬地骑在小木马上。 第59章 小脸圆乎乎的, 一双杏眼亮晶晶的,就算是板着脸也很可爱。 “结婚之前他们就拍过一次照片,那天我妈妈烫了个很漂亮的卷发,我爸爸去接她下班的时候路过照相馆, 就非要拉着她去拍。他们结婚后拍照的次数就多了,不过都是为了拍我。” “一年能拍个五六次, 直到爸爸去世,那本当时买了很贵的相册连四页都没有装满。后面全是空白的,装照片的塑料隔层都变黄了,也没有一张新照片装进去。” “我爸爸是个很好的人,我记忆里他总是笑着的,经常把我举在肩膀上或是背在背上。但是他走得太早了,如果不是看照片,我会忘记他的脸。” “昨天晚上其实你看见了吧?” 方许年突然从回忆里抽离出来,开始询问骆明骄。 骆明骄卡了一下,然后才反应过来他在问昨晚那场争吵。 他点头,伸手捏了捏方许年的后脖颈试图让他放轻松,然后说道:“我看见了。” 方许年早就猜到了,当骆明骄从灌木丛后面走出来的时候,他就猜到了。 “我妈妈现在好老啊,她才三十六岁。我也记不清楚她是什么时候变老的了,好像等我仔细去看的时候,她就已经这么老了。” “我妈妈以前可泼辣了,我上小学的时候被欺负她也会给我出气,但是时间久了,她也很累。我能理解她,因为我像她爱我那样地爱着她。” “可能是长大了,所以慢慢会变得懂事。我是上高中之后才懂的,我被欺负后她跟我生气不是因为我错了,而是因为我们都无能为力。她在生气自己的无能,也在生气为什么我会成为那个被欺负的倒霉蛋。” “她想要帮我,却没办法没精力来帮我,所以我身上发生的一切都让她觉得痛苦。我们虽然争吵,但我们都知道,那只是发泄情绪,并不是真的怨恨,我们彼此都希望在争吵过后这一切可以快点过去。” “我妈妈刚当保姆的时候照顾的是一个退休的奶奶,那个奶奶双腿残疾,所以妈妈没有休息日。但是奶奶人很好,她让妈妈带着我一起去那边住,她还给我辅导作业,教我下围棋。” “我们在奶奶家里待了五年,那是爸爸离开后最开心的五年。后来奶奶走了,她在国外工作的儿子回来处理后事,那个叔叔问我妈妈愿不愿意嫁给他,他也是离异,带着两个孩子在国外生活。叔叔条件很好,但是叔叔不要我,他说愿意每个月给抚养费,但是我不能跟他们一起生活。” 方许年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才控制住颤抖的语气,接着说:“妈妈拒绝了。她说她永远不会离开我,也永远不会忘记爸爸。那时候所有人都在劝她再婚,外公外婆说可以养我,让她再婚后跟那个叔叔出国去过好日子。他们劝了很久,妈妈都不愿意,后来关系就坏了。” “你千万别觉得我妈她不好,她只是一个人太累了。” 他零零散散说了很多,能说的不能说的,该说的不该说的,他都说给骆明骄听了。 或许在过去的十多年里从来没人在他面前呈现出一个倾听者的姿态,他找不到人倾诉,就只能把所有的话憋在心里,一直到今天决堤而出。 人总是要找个地方诉苦,将那些拧巴又敏感的话全部说一遍,然后那些一直盘踞着不肯散的心思才会淡下去。 方许年的心里会腾出一片小小的土地,栽种只属于他一个人的大树,只庇护他一个人的大树。 骆明骄伸手去碰他的脸,没有眼泪,只有冰凉的皮肤。或许是空调开太凉了,那冰凉的触感险些冻僵他的指尖。 他揉了揉方许年的头,应了一声,“嗯,我知道了,你和阿姨都是很好的人。以后一定会好的,日子一定会一天比一天好的。” “嗯,我知道,我也觉得一定会好的。” 方许年接着说道:“明天我要回家,你要跟我一起去吗?我家虽然很小,但有很多好吃的泡菜,酸萝卜、酸笋、酸白菜,还有泡草果,我做饭给你吃,我做饭还是很好吃的。” “好,那明天我去你家做客。” “好!” 之后就是无言,两个人沉默地看着同一块屏幕,长达两个小时的时间里,房间里只有电影人物的对话声。 在某些安静的间隙里,能听见对方的呼吸声,但是没有人开口说话。 骆明骄想,方许年或许在看着那个配角怀念他的父亲。 藏在心底的记忆变得模糊,历经世事的少年不断长大,他要怎么去挽留永远停留在旧时光里的父亲? 电影进入尾声,观影室陷入了一片黑暗中。 骆明骄正想起身去开灯,就听见旁边的方许年说:“骆明骄,我其实是个坏人。” 两个小时的沉默后,他突然说了这样的一句话,骆明骄不知道他在那段沉默的时间里想了些什么。 好像从今天下午回来后,方许年就一直不对劲,他情绪变化比以往迅速很多,一会儿一个情绪,让骆明骄摸不清头脑。 阳光是没有形状的,同样灿烂的方许年也是没有形状的。 他的骨骼由敏感又麻木的情绪组成,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凝聚成深色线条相互缠绕,一点点撑起他单薄的躯壳。 血肉是纠缠在骨骼上的一层自卑,那些自卑像雾霾一样笼罩着他,遮挡前路,将他困在过往最难堪的记忆里。方许年的世界十年如一日的下雨,这场雨名叫“自卑”。 最外层的皮被浸泡在隐忍和不在乎的溶液里,日日侵蚀,被洗成了象牙般的白。这样自欺欺人的一层白皮,裹住了他人生所有的淤泥和黑暗。 骆明骄有时候觉得自己很割裂,他分明连自己的情绪都难以剖析缓解,却总能下意识地感受方许年的情绪。 好像冥冥之中有一条线将他们彼此牵连,他们通过那条线共享同一片磁场,也传递着那些从未说与人听的莫名心绪。 在这片磁场中,对方身上令人厌恶的特征被震碎,他们眼中的彼此都是带着光芒与星辰的。 骆明骄坐回来,摸黑朝方许年伸手,无意义地在他手臂上拍了拍,问他:“怎么了?你在黑暗里会突然变成阴暗版方许年吗?来,让我听听你有什么阴暗的想法。” 方许年笑了一下,声音清脆地说:“我没有朋友,除了被排挤这个原因之外,还因为我是一个很自私的人。所以你要小心,跟我交朋友的话,不要对我太好,我会辜负你的。” 骆明骄不以为然,站起来去开灯,嘴上敷衍着:“好的好的,我会小心你的,不过就算你辜负我也没事。方许年,我也是个很自私的人,我也有可能辜负你,随时都会。” 听到这样的话,方许年并不觉得难过,反而表现得更轻松了,他语调平缓地说:“那样最好了,同样都有被辜负的可能,那就最好了。” 骆明骄从柜子里拿了两包零食走到他身边坐下,拆开零食递给他,随口问道:“能不能细说辜负?谁被你辜负过?那个女生?还是那个自称是你前女友的人?” “都不是,是江望。就是那个往我桌上倒墨水的男生,我们在小学是最好的朋友,他妈妈是我们小学的班主任,对我很好。” “我们上了同一所初中,江望因为父母离婚的原因变得叛逆,他开始逃课打架欺负同学,就是为了强调父母离婚对他的影响,但是他父母并不在乎一个小孩子的想法。我答应过他会和他当最好的朋友,但是我好几次都把他的行踪告诉了他妈妈。” “我背叛了朋友,辜负了他的信任。可就算再来一百次,我也会做同样的选择。你猜为什么?” 骆明骄伸手拿了一片紫薯薄脆放在嘴里嚼着,语气含糊地回答他:“因为你担心他?这也是为了他好。” 方许年轻轻摇头,他手里捏着一包薯片,将薯片捏出“咔嚓咔嚓”的声响,他咽了一口唾沫,最后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看着骆明骄双目灼灼地说:“我没有那么善良,我只是发现如果继续跟江望当朋友,他会把我带到一个没办法回头的深渊里,所以我必须抛弃他这个朋友。” “他可以打架斗殴,他可以逃课玩游戏,因为有人帮他兜底,落下的课程也可以请家教补回来,但是我不行,我只要落下一段路就再也追不回来了,我不是什么天才,我要上课,我要刷题,我要考试。我清楚地知道我和江望不一样。” “当朋友和前途背道而驰,我必须做出选择时,我选了我自己。并且为了以后,我要彻底舍弃江望这个朋友。” “所以你不要对我太好,我这个人很自私的,如果出现了问题,我一定会选自己。” “本来不想说这些的,但是你对我有点太好了,比曾经的江望还好。你也比曾经的江望还要好,所以我不希望最后还是一样的结局。” 骆明骄看着他摇了摇头,“跟我当朋友不开心吗?” “开心的,但是太开心。我始终不相信自己会那么幸运,从天而降的转学生不搭理任何人,只和我当朋友,而且还一次又一次地帮我。我之前也说过,和你做朋友的每一天都像是赚到的。” 第60章 他那么真诚,面对着骆明骄越来越臭的脸也照样带着浅浅的笑意,自顾自地说着:“不管你是心血来潮还是什么的,都很谢谢你带我看外面的世界,真的很漂亮。” “这样的生活很新鲜,但这不是属于我的轨道。我度过了很快乐的一天,如果你愿意的话,明天可以去体验一下我的一天,如果你不愿意的话,那……那就等高考之后去红榜上找我的名字,我一定会名列前茅。” 骆明骄冷笑一声,“所以呢,现在是什么意思?分道扬镳还是决裂宣言?需要给您的宣言打分吗?” 方许年愣了一下,他摇摇头,脸上的笑容有些牵强,“只是想要告诉你,我是个很自私的人,而且我们的生活节奏不一样,所以我可能会冷落你……呃,这个词好像不太对。总之就是你可以随时不理我,我接受任何方式的断交。” 骆明骄推了他一把,在他倒在沙发上以后坐在地毯上压着他的额头不让他起来,然后没好气地说:“你非要把话说得这么吓人吗?感觉过了今天没明天一样。” “我说得吓人一点,你离开的时候就不用找理由敷衍我了,可以直接拿我说过的话去用。” 骆明骄松手,在他额头上拍了一下,“既然自私的话,为什么要把伤害自己的话教给别人?真伟大啊方同学,给别人递刀子捅自己是吧。” 方许年傻笑着侧过头看他,眼里细碎的星光闪烁着,他说:“因为我觉得你想要离开的时候一定会不好意思开口。我有预感,你突如其来地出现,也会突如其来地离开。” 骆明骄愣住了,那一刻他生出了剧烈的危机感,好像方许年早已看穿他的企图,知道自己的接近别有目的。 他开始紧急呼叫001:“你确定方许年不知道任务的事?” 001:“确定。其实这本来就是个很复杂的人物,是你一直太片面了,下意识地把这个人物美化了。而且虐文都是高难度任务,如果生存环境不恶劣的话,那目标人物一定很难搞。” 方许年在他的沉默中继续开口:“我猜对了吗?你会突然结束这段友谊。” 骆明骄胡乱揉搓着他的头发,理不直气也壮地反驳他:“瞎说,我交朋友很认真的。” “你只有顾文素和冷皓宇两个朋友,还都是发小,顾文素说如果不是他主动找你玩,你可以一年都想不到他,你很独。你喜欢户外运动,会接触到很多同好,但是你都没有和他们成为朋友,或许你曾经交过朋友,但他们都只在那一段旅程成为了你的朋友,之后就被你远远甩在身后。” “没关系,我接受一切结果。” 说完后他从沙发上爬起来整理好头发,若无其事地说:“好了,我回去睡觉了,明天要早点回家。” 骆明骄依旧维持着坐在地毯上的动作没有变,他靠在沙发上,开始审视自己的行为。 回头一看,转学后发生的一切都像是一场针对方许年的算计。特别是站在方许年的角度上,每一件事都透露着不寻常。 可最要命的是,这确实是一场有预谋的算计,他要获取方许年的幸福,来交易爷爷的健康。 而方许年对他来说就是个可攻略人物,他的所作所为都是在攻略对方。 这只是一场看似双赢的交易,但真正的赢家只有执行者,任务失败不过是浪费了一段时间而已,但成功后可以得到巨大的好处。 对于方许年来说这未必是一件好事,虽然打着帮助的名义,以他的幸福为最终结果,但当他幸福后,执行者的去留是系统无法管控的,甚至于系统也会离开。 从未得到过和得到后又失去,好像同样令人难以接受。 虽然书上说方许年会因为和贺川的恋情导致被退学,最后失足摔死。 但骆明骄质疑这其中的真实性,方许年把自己的前途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他真的会不管不顾地和贺川谈恋爱吗?就算他真的绝望到想要抓住一根救命稻草,那也绝不会是贺川。 在方许年心里,贺川的重要程度远远够不上“救命稻草”。 真正能让方许年抓住不放的救命稻草只有一个,那就是她的母亲。他会为了一时的逃避而陷入贺川的温柔陷阱,但为了他的母亲,他会很快清醒。 所以,那本书里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 不过先不想那些有的没有,眼下的情况是方许年的突然转变。 骆明骄觉得,或许是有人曾经这样戏耍过他,而他用无比炙热的真心对待那段友谊,最后却变成彻头彻尾的笑话。最有嫌疑的就是今天在羽毛球场遇到的那几个女生,她们嘲笑方许年的话信息量很大,藏着很多隐秘,而那些隐秘或许就来自一段不怀好意的友谊。 所以他才会平静地接受这一切,然后在现在说出这些话,一些听起来是毫不在意的免责通知,但是字字句句都藏着主人的忐忑不安,他明明很在意。 如果真的不在意,为什么不说他和那几个女生的矛盾从何而来呢?明明是今天刚发生过的事情。 不提的原因就是太相似了,曾经有过相似的经历,所以事件重演的时候他像个旁观者一样进入剧情,装作没事人一样开始扮演其中的角色,仿佛要给曾经的自己出口气,直到自己开始迷恋的时候才点破这一切,像是被害者的报复,也像是给自己敲响的警钟。 撕去粉饰太平的那层皮,露出血肉模糊的内里,狰狞的肌肉纹理中到底有几分真心?猩红的血丝中善意有几分?恶意又有几分? 骆明骄:“还有没有关键剧情可以看?我很需要。” 001:“暂时没有,关键剧情是不定时刷新的。温馨提醒,我的数据库中有过执行者被目标人物反杀的例子,请执行者不要掉以轻心。。” 骆明骄:“反杀?不是,你是个什么系统啊?” 001:“并不是属于我的记录,是大数据库里的公开数据,作为经典案例用来给系统们学习的。是一个‘反派改过自新’系统的记录,反杀案例很多。” 骆明骄:…… 骆明骄:“所以呢,学习经典案例的总结是什么?” 001:“通过本次经典案例学习,我们需要谨记,每个人都是多面的,即便是数百万的文字也难以描写一个人的全部,许多的细节都需要执行者自行探索,而探索的过程一定要万分小心。” 骆明骄:“谢谢,我突然觉得方许年也挺好的,他顶多有点拧巴,至少不会杀人。” 001:“是的。” 第49章 校园(25) [你还是那么容易相信别人, 很愚蠢,也很可爱。] [虽然你笑得很可爱,但是听话, 离开他。] 两条短信静静地躺在收信箱里, 收信时间是下午六点多,他们从羽毛球馆回来后。 除了霸凌之外,方许年还有别的困扰,或者说他的阴影从来都不只是校园霸凌。 他好像一直被什么人监视着,总有人给他发莫名其妙的短信 他尝试过报警,但警察说可能是发错或同学的恶作剧, 毕竟他在学校的人缘不太好。 这些短信没有实质性的威胁和恐吓,只是一些似是而非的话, 偏偏这些话每次都能拨动方许年敏感的神经, 让他恐惧那双藏在黑暗里无形的眼睛。 方许年回到房间后躺在床上,他发过去的回信一直没有被回复,和之前的每一次一样。 这种奇怪的短信是在初一那年出现的,同时期发生的事情有他被柳雨旎欺负,江望父母离婚。 那时候他跟江望还没有决裂,江望还帮他查过,但好像也没什么结果。 他们只是两个初中生, 想要去追寻一条短信背后的人太困难了。 方许年还记得收到第一条短信的情景, 那时他跟江望在网吧,耳朵里塞满了打游戏的声音,他烦躁地坐在位置上写作业,被网吧里的烟味熏得头晕想吐。 网吧的环境嘈杂混乱, 乌烟瘴气,是藏在居民楼里专门收留未成年学生的小据点, 每个人都将键盘敲得噼啪响,以此来释放自己的压力。 一向乖巧听话的方许年身处其中,看着那些因为游戏而情绪激烈的同龄人,感受着他们身上的躁动,他忽然感到恐惧。 狭窄昏暗的环境像是一块密不透风的布将他们紧紧包裹,那块布有着不见阳光的潮气和霉味,还有属于少年放纵堕落的腐烂味。 那环境是“胎膜”,平衡灵魂与□□之间的差异,将他们从不适应的现实社会中拽出来。 那网吧是子宫,装盛着他们这些别人眼中不务正业的孩子。 在外人眼中,网吧里那些不好好学习的孩子或许都有一个不健全的原生家庭,有令人压抑的生存环境,才会养成这样不心疼父母不在乎未来的小混混。 所以他们汇聚在一起,享用一个胎盘,被同一层胎膜包裹,最后通过同一道门来到世间。 仿佛他们的未来早已被写好,差劲的出身,差劲的适应能力,差劲地过完一生后回到那个熟悉的子宫里,等待着再次出生。 第61章 周而复始,不断繁衍,永远也难以摆脱。 身处那样的环境中,血肉支撑起来的躯壳感到窒息,被囚困在躯壳里的灵魂同样窒息。 年幼的方许年透过那些人看到了自己,无数个自己,在任何一个节点上选错的自己。他们面目狰狞,愤世嫉俗,只敢藏在这样的小网吧里。 他被那样的想象吓得浑身都是酥麻的鸡皮疙瘩,也就是那一刻起,他决定远离江望。 在漫长的人生中,属于他的顺利轨道并不多,他一定要坚定地选择最直的那一条,绝不能有丝毫偏轨。 他害怕那些坐在网吧里面目狰狞的“自己”。 更害怕那真的是自己。 就在他下定决心后,手机震动了一下,是一条来自陌生号码的短信。 [你这个朋友不好,离开他。他会影响你的,离开他好吗?] 他没有管,以为是谁发错了,只当作寻常恶作剧。 结果一周后他再次收到了短信。 [你还没有离开他,真不可爱。] 后来江望就因为翻墙逃课摔断了腿。 那是一个晚上,江望说他翻墙的时候前面有人对着他打开了很刺眼的手电筒,他被晃了眼睛,然后就从墙上摔了下来。 方许年确定了有人在监视他,但是除了他自己,好像没人相信这件事。 因为短信并不是经常出现,间隔最长的时候隔了整整一个学期。而且每次都是不同的号码,确实像校园霸凌下的恶劣玩笑。 方许年和江望绝交有自己的考量,也有短信的逼迫。 他确实决定了要远离江望,但如果不是短信的威胁,他会选择更委婉的方式给这段友谊画上句号。 每次方许年身边出现新朋友,就会有短信过来。 但如果他按部就班地好好上课,一个人孤零零的时候,就不会有消息过来。 那个监视的人到底是什么意思?想让他好好学习吗? 方许年想不明白,他只知道这是威胁的前兆,如果继续和骆明骄交朋友,那个人又会出手。他很想揪出那个人,但不能拿骆明骄的安危来做赌注。 还好还好,他紧赶慢赶,和骆明骄把朋友之间必须做的事情都做掉了。 去朋友家做客、在朋友家留宿、结交朋友的朋友、和朋友一起出游、和朋友倾诉心事……圆满了。 就算这段友情再次戛然而止,也不会那么遗憾。 第二天早上八点,在骆家吃完早餐后骆明骄和方许年一起乘车前往建设小区。 西六环大半部分都是尚未开发的老城区,老旧小区林立,街道狭窄,地面残破,道路两边会有小摊贩占道经营,许多辆背着营生家伙的三轮车时刻准备和城管来一场刺激的追逃游戏。 建设小区前面那片更是重灾区,周边很多自建房,前方的空地被私人圈起来使用,占据了不少道路,导致路面只能供两辆车一来一回行驶,所以经常导致堵车,夹杂其中的电瓶车和自行车总是伺机而动,随时准备着冲上去“夹缝而逃”。 一堵车就有沉不住气的司机开始疯狂按喇叭,“滴滴叭叭”的声音吵得人脑瓜子疼,快速行驶的电瓶车也是极大的安全隐患,周边店铺的老板都不准孩子离开店里,生怕被车撞了。 这一片的乱象是很多年都没能解决的沉疴旧疾,从方许年小学的时候就吵着要整改,每次都是大刀阔斧地动工一阵,然后没多久又安静了,一直拖拖拉拉到现在。 豪车在a市并不罕见,但是在建设小区这一片却很罕见。 方许年坐在车里,感觉周遭的喇叭声都比平时文静了很多。 但是堵车是不可避免的,距离小区不远了,下车走都比坐车快。 他提议后骆明骄立刻就答应了,也是这一路被堵得没脾气了。 小区里很多楼都是将一楼改成门面,方许年他们住的那栋一楼是一家小小的汽修店,外面的空地上摆着两辆车,有几个小工正在热火朝天地洗车。 高压水枪的声音很大,他们回到家里依旧能听见那阵“滋滋”声。 方许年家的位置不太好,客厅和卧室的窗户都是朝着小区里开的,所以声音格外明显。 屋里的家具都很老旧,墙上还挂着一张全家福,老旧的木质边框框着幸福的一家三口。 沙发是深棕色的藤编沙发,上面铺着粉红色套子的海绵坐垫和靠枕,藤编茶几上面是一块圆形的玻璃,上面放着一个木托盘,里面倒扣着四只玻璃杯,茶几下层放着几个塑料收纳框。 同样老旧的电视柜,并不大的电视上盖着一块白色蕾丝的防尘罩,印着粉色荷花的老式饮水机,同样盖着蕾丝防尘罩。 墙角竖着三角柜,上层是柜门是海棠花的玻璃,在白天看起来很漂亮,但同时透露着一种美人迟暮的老旧气息。 骆明骄坐在沙发上四处张望,客厅很小,放置了这么些家具就显得拥挤,厨房和客厅是连着的,中间有一道老式的珠帘,鲜艳的珠帘后是狭窄的厨房。 两室一厅一厨一卫,总面积应该在六十平左右,每一个区域都很狭窄,物品堆得满满当当,最多的就是用于收纳的家具。 这在当年是条件很好的宿舍,现在却拥挤又狭窄。 方许年从茶几下方的收纳框里翻出几个橘子放在他前面,还有两个发蔫儿的苹果,他拿出来看了看不太好看,又给塞回去了,打算明早带去学校吃,然后把垃圾桶移过来摆在骆明骄面前方便他扔垃圾。 “你先坐会儿,我去楼顶把衣服收下来。” 骆明骄立马站起来,“唉,我跟你一块儿去。” 这栋楼一共七层,方许年家住在二楼,他们要爬到顶楼去收衣服然后再回来。 楼顶摆着好几个晾衣服的铁架子,方许年家的在最外侧,晾着床单被套和一些衣服。 骆明骄一边接过方许年取下的被套一边问,“你们一直都是在楼顶晾衣服吗?” “也不是,小时候我们这些低层住户是在楼下晾,但后来下面开始洗车了,就全部挪到楼顶晾了。” 回家后方许年把收回来的衣服整理好,然后就开始打扫。 扫地拖地擦桌子,忙活一圈后去厨房洗碗洗厨具。 他妈妈现在这个保姆的工作不用在雇主家过夜,每天六点左右准备好晚饭后就可以下班了,所以又托熟悉的人介绍了个夜间护工的活儿,白天病人家属会过来看着,只需要晚上去守着。 护工这一家给的钱多,病人情况比较严重,上厕所没办法自理,并且晚上八点和十二点都要输液,还要遵医嘱每隔一个小时翻身一次,几乎是整夜不能合眼。 第二天早上八点下班,回家睡一会儿,然后赶着去学校接雇主的两个孩子放学,接回家后又得立马做午饭,午饭做好雇主也差不多回来了,她就照顾两个孩子吃饭,吃完饭玩一会儿就得哄睡,孩子睡着后开始收拾家里,擦洗整理之类的烦琐工作每天都要做。 午休后雇主起床上班,顺道送孩子上学,她就可以去收拾房间和卫生间了,然后忙碌一会儿又得准备接孩子做饭了。 孩子放学是准时的,但是雇主下班的时间不太准,所以偶尔会有耽搁的情况,但一般不会超过六点半,她七点就得去医院,如果遇到雇主下班晚点,可能晚饭都来不及吃,就路上买点东西凑合一顿。 厨房里会有没洗的碗筷是很正常的情况,这样连轴转的生活里,需要记住的东西太多了,所以经常会忘记上一顿匆匆吃完后没有洗的碗筷。 护工这种活儿不是每天都有的,而且大部分都是短期,最长不会超过一个月,所以每次她都不会错过。 全部打扫好已经十点多了,方许年去敲主卧的门,敲得很大声,没一会儿房门就打开了,一脸困倦的女人穿着白色短袖黑色长裤走出来,她脸色蜡黄,颧骨上是褐色的斑点,眼下的黑眼圈很明显,眉间留有很深的川字纹,让她看起来严肃又刻薄。 这就是方许年的母亲许文秀,一个看起来脾气就很坏的女人。 作者有话说: 第50章 校园(26) 房间门口的墙壁上贴着一面镜子, 许文秀站着镜子前梳头发,她漠然地看着镜子里那张疲惫到显得丑陋的脸,语气虚浮地和方许年说话:“不是说放假要留在学校吗?怎么回来了?” 方许年叫她起床后就挤进了狭窄的厨房给她做饭, 房子很小, 所以声音的传递并未受到多大的限制。 方许年说:“我带朋友来家里玩,他叫骆明骄,是这周新来的转学生。” 菜下锅后爆开的声音覆盖在母子俩的交谈声之上,浓烈的油烟味充斥着这间小小的房屋。 许文秀扎头发的动作顿了一下,她有些僵硬地转过头,脸上漠然的表情变得有些许生动, 嘴角久违地勾起,在干瘦的脸颊上挤出两个不甚明显的酒窝。 是僵硬的肌肉被牵动, 尽力做出了友善的模样。 第62章 她赶在骆明骄前面开口:“茶几下面有零食和水果, 你自己拿着吃。看看日期,有的零食好像过期了。” 说完后她像是完成了某种任务一样慌乱地将头移开,避开少年人灼热的目光,滞涩的目光再次落到镜子上,开始用心观察镜中人脸上僵硬的笑意。 真丑。 她垂着眼,拢了拢头发遮住因为枯瘦而分外锋利的颧骨,粗糙的手指摩挲着发黄分叉的发丝, 她又恢复成那副漠然的模样。 骆明骄站起来和她打招呼, “阿姨好,我是许年的同学骆明骄,初次到访,没有提前告知您, 实在不好意思。” 许文秀:“哦,没事。你个子真高, 快要顶到屋顶了。” 她说着话,却没有去看骆明骄的脸,冷漠的态度仿佛在驱赶客人。 那样干巴巴的语气,要不是骆明骄熟悉方许年,险些没听出来她是在开玩笑,毕竟冷淡的语气加上漠然的表情,什么玩笑在她嘴里都像是阴阳怪气。 骆明骄有些紧张地舔唇,然后终于屈服着说出了一句,“阿姨您真幽默。” 他从不说方许年的玩笑幽默,因为那些玩笑像是刺客一样,猝不及防地出现偷袭一下又离开,和幽默不沾边,倒是有些尴尬。 不夸赞是他的坚持,他生怕夸了一句就让方许年上瘾,然后开始频繁使用这种能够硬控他的玩笑。 许文秀笑了一下,脸上的表情生动了许多,她“嗯”了一声,没有继续交谈。 骆明骄规矩地坐在沙发上,心里的紧张倒是缓解了很多。 他们太像了,方许年的性格简直就是他母亲的翻版,同样的沉默不善言辞,同样的喜欢开玩笑,同样的回避视线。 就连假笑时抿唇勾嘴角挤酒窝的样子都一模一样,只不过方许年的假笑看起来有种笨拙的有趣,他母亲的假笑看起来像是腐烂的枯木试图发芽,稚嫩的新芽破开烂糟糟的腐木,匆匆出现,匆匆离开。 “妈,吃饭了。我等下去买点菜给你做好放冰箱里,你吃的时候热一下就行。”方许年将炒好的菜摆在折叠桌上,然后又给她添饭拿筷子。 许文秀上桌吃饭,语气不冷不淡地说:“不用麻烦,你在家好好学习就是了。我每天回来煮面条也很快,还不麻烦。” 方许年操心地忙前忙后,待在厨房里检查那些泡菜里有没有发霉,看完一遍后又开始把冰箱里的菜全部拿出来,把坏的扔掉,好的放在外面今天直接做了。 他说:“哪能天天吃面条。” 许文秀:“怎么不能,你少管这些事,好好读书就成。” 方许年没管她,自顾自地说:“我给你买点蔬菜放冰箱里,你偶尔煮面的时候可以放,你要吃什么蔬菜?” 许文秀:“不用了。” 方许年:“娃娃菜放得住,买两颗娃娃菜。绿色蔬菜呢,油麦菜、小青菜、小白菜,要哪种?” 许文秀:“……油麦菜。” 许文秀吃完饭就赶着去接孩子了,家里只剩下方许年和骆明骄。 方许年还穿着印有超市名字的围裙,站在小小的厨房里对骆明骄说:“我等下去附近的菜市场买菜,你要跟我一起去吗?不想去的话你可以在我房间休息,床单被套都是上周日才换的。” 骆明骄站起来说:“我跟你一起去。” 他不想独自待在这个陈旧的环境里,这里的空气混合着人世间最寒冷的规则,让爱侣死别,让陈设老去。 在这个空间里的人都会发生变化,母亲是母亲又不像母亲,孩子是孩子却不像孩子。 方许年摘下围裙去房间换衣服,他还穿着学校的校服。 骆明骄跟着他,去窥探属于他的空间。 房间很小,摆了一张一米二的床和一个老式的木衣柜,柜门上画着黑色的鸳鸯,还镶了一面镜子。 床和衣柜都贴着墙摆放,两者之间只有一条很窄的空隙供人行走。床底下塞满了纸箱子,白墙上贴满了奖状。 床头靠着窗户,小小的窗户上挂着鹅黄色的棉麻窗帘,遮住了那道每天定时亮起的窗。 没有书架,没有书桌。 很小,一目了然的小。 那道留出来的空隙刚好能将衣柜的门打开,所以开衣柜的时候要坐在床上将腿盘起来。 骆明骄只是站在门口扫了一眼房间布局,然后就退到门外等着。 方许年换衣服不避人是觉得都是男生,打赤膊也不是什么大事,但是作为一个同性恋,骆明骄很有分寸,打赤膊和换衣服的区别他还是分得清的。 方许年从衣柜里拽了一件白色短袖将身上的校服衬衫换下,然后就跳下床踩着鞋子说:“走吧,我们出门。” 中午他们逛了菜市场,骆明骄昂贵的鞋子踩在带着脏污的地板上,这里的菜市场规模很小,也很凌乱,叫卖声和讲价声混在一起,是骆明骄从未感受过的嘈杂。 他连商超都很少踏足,更何况是这种脏乱的小型菜市场。 菜市场里来往着附近的年轻租户和捡拾菜叶的老人,他们的年纪不相同,衣着也不相似,却有着同一张脸,一张被生活折磨后麻木又放空的脸。 有人吵嚷着讲价,也有人怯懦地问价,有人思虑再三放下手中的菜,也有人不想放下,为了一块八毛的零钱嚷嚷的唾沫横飞。 骆明骄突然有些懂了,方许年到他家时的感受。他在这一刻隐约地感同身受,体会到了方许年当时的局促和不安,还有那种有些荒诞的不真实感。 生活是一个沙漏,他和方许年生活在对跖点,当他们钻过那道小小的缝隙见识到对方生命的一隅,都会觉得不可思议。 有太多太多关于阶级和差距的名言,但真正看见的那一刻,他们没有想起任何一句名言。 骆明骄看着吵吵嚷嚷的菜市场,感受着空气中的味道,突然有些难以接受。他无法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哪怕是一个月也不行。 方许年也有类似的感悟,周六在骆明骄家里睡到自然醒的时候,阳光透过窗帘铺在被子上,他看着被渲染得璀璨的被面,明白了他和骆明骄的差距。 他们之间的差距是,骆明骄可以不在乎高考,不在乎学历,但是他不行,他把分数等同于性命,像装了发条的机器人一样从未有一刻的懈怠。 方许年娴熟地买菜挑肉,也能口齿伶俐地跟菜贩子肉贩子讲价,经常是车轱辘话说了一遍又一遍,才能讲下来一块两块的。 也有讲不动的情况,他将好话都说尽了,对方就是坚决不松口,这种情况下方许年会转头就走,好像没有什么菜是非买不可的。 骆明骄问:“为什么非要讲价?” 方许年正在挑选番茄,他左看右看,还要拿起来闻一闻。 此时此刻,番茄比骆明骄要重要,他便随口敷衍道:“习惯了吧,我从小就这样,积少成多,我妈就不用那么累了。” 匆匆说完后,他又开始跟菜贩子讲价,先是讨巧卖乖,在摊主态度软化后又嬉皮笑脸的,最终讲价成功。 这一天,骆明骄逛了菜市场,吃了方许年做的饭,看了以前从来不会看的老套电视剧。 在他看电视的时候,方许年从三角柜里翻出习题集开始写。 他坐在吃饭的折叠桌前面写,弓着身子,两条长腿搭在两侧,坐姿不太端正。 骆明骄一开始是坐在沙发上看着他,渐渐地变成靠在沙发上,最后直接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楼下是“滋滋滋”的洗车声,很吵,但骆明骄听见的是这套房子里独有的声音。 厨房的水龙头拧不紧,漏出来的水滴砸在盆里会发出规律的“嗒、嗒、嗒、嗒”。 现实之间的差距如一道天堑,梦境却不会划分高低。 梦里的方许年也坐在那个位置写作业,老旧的电视机开着,播着看不清也听不清的电视剧。 折叠桌上还趴着一个少年,他将校服披在身上,整个人懒散地玩着手机,还有一搭没一搭地去干扰写作业的方许年。 他伸出宽大的手盖住方许年的试卷,在感受到眼刀后嬉皮笑脸地让方许年给他做饭吃。 他扯着方许年的外套下摆玩拉链,将生涩的拉链拽出令人牙酸的声音。方许年用笔去打他的手,他就开始笑。 他们打打闹闹地相处着,是青春小说里常见的亲近剧情。 突然间房门被拍响,一个微胖的女人冲进来,她神色慌张地对方许年说了些什么,还拽着他的手往外跑。 黑色的钢笔落地,笔尖杵在地面上溅出点点墨痕,褪色的帆布鞋踩上墨痕,在小小的屋子里留下一串残缺不全的脚印。 披着校服的少年跟在方许年身后冲出去,只留下写到一半的试卷和地上蓝色的墨痕。 风从窗户溜进来将试卷吹得噼啪作响,然后又快速地离开这个狭窄的住所。 骆明骄好像也变成了一道风,去往很多地方。 第63章 在江边,方许年和少年坐在同一条长椅上,风很大,少年的外套裹着他,他垂着头,眼泪一滴接着一滴,落在地面上积成一洼。 一直模糊的画面终于变得清晰,那些模糊的声音也变得明朗。 那个少年说:“我也没家,我们都没有家。” 少年的脸一直都没有明确的五官,但骆明骄就是知道,那是贺川。 梦境是扭曲又没有逻辑的,方许年的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来一个巨大的书包。 少年说出的话一直在回荡,方许年像个木偶一样站起来,拎着书包扔进了江里。 骆明骄气愤地冲上去想要让方许年清醒一点,却猝不及防地对上了他的双眼。 那双眼睛肿得像核桃一样,只露出一条窄窄的缝儿,相互缠绕的红血丝侵袭着黑色的眸子,让清亮的眸子都染成了一层红。眼泪还在流,但是他脸上没什么情绪,沉重的书包坠江发出一声巨响,骆明骄听见他喊了一声“妈”。 他被这一声惊醒,在喧嚣的心跳声中坐起来,揉着胀痛的太阳穴去看方许年。 墙上的时钟蒙着一层擦洗不掉的污渍,时针和分针像两道伤疤,盘踞在每个人的过往中。 只过去了二十分钟。 方许年活动了一下手脚,还抽出工夫问他:“会不会有点冷?我给你拿个夏凉被吧。” “不用了。”拒绝的声音卡在干涩的嗓子眼里,除了骆明骄自己,谁也没听见。 方许年拿着夏凉被出来,一边给他盖上一边说:“我家朝向不好,就算外面太阳很大,家里也是凉凉的,夏天还挺舒服的,就是冬天很难受。” 骆明骄点了点头,问道:“我今晚在你家住吧,明天我们一起去学校,可以吗?” 方许年顿了一下,抿着唇点头,然后才说:“可以啊。” 嘴上说着可以,脸上的表情却有些为难。 骆明骄装作看不见,扯着夏凉被躺在沙发上沉思。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他会做这样的梦就是因为那些猜测,他始终觉得,方许年之所以会跟贺川在一起,一定是出现了让他更难以接受的困难,而且是他怎么也跨不过去的困难,所以他才会选择逃避。 而那些困难中最不幸的就是,他妈妈去世了。 作者有话说: 第51章 校园(27) 下午五点多的时候邻居家来了个小女孩儿, 八九岁的女孩儿抹着眼泪跟方许年说厨房里的水龙头坏了,她一回家就发现房子里淹水了,妈妈不在家, 就让她过来找方许年帮忙。 他们看起来很熟稔, 女孩儿喊方许年“哥哥”,方许年叫她“晓宁”。 方许年去房间里换了一双水桶鞋,然后穿上围裙拎着一个小工具箱去晓宁家修水龙头。 他让骆明骄在家里待着就行,他很快就会回来,但是骆明骄不想一个人待在这间房子里,就跟在他身后一起过去了。 晓宁家在楼下, 同样狭窄的室内空间,却远没有方许年家干净整洁, 杂物四处堆放, 茶几和电视柜上面堆满了零散的小物件,电视机上面的灰尘攒了厚厚一层,桌子上的杯子里还有没喝完的水,杯口明显的污垢让骆明骄的眉头紧皱。 这间房子显然没有做好合理的收纳,许多杂物都一股脑地塞在纸箱里,然后乱七八糟地堆在客厅或者厨房里,让本就狭窄的空间更加逼仄。很多地方只能容一人通过, 骆明骄这样的个子还得侧着身子才能擦着那些纸箱子勉强通过。 同样的布局和朝向, 方许年家有风有阳光,浅色的窗帘被挂起来,外来的光源落在透明的海棠花压花玻璃窗上,将上面精致却老气的压花照得像露水一样晶莹。 晓宁家的窗户却是锁着的, 木质窗框的锁扣锈迹斑驳,紧紧地咬合在一起, 暖黄色的窗纸因为使用时间太长,糊着厚厚一层的灰尘和油纸,窗缝里存了很多污渍,能看得出来这户人家是常年不开窗的。 屋内有些昏暗,所以开着灯,灯光落在一面等身镜上,镜中映照出屋里乱糟糟的环境,光源刺眼,环境杂乱,站在屋里的小女孩儿穿着红色运动服样式的小学校服,大大的书包放在明显塌陷的沙发上。 地面上的积水已经被清理得差不多了,厨房里的水还一直在流。客厅里摆着一些盆和桶,每一个都装满了水。 干净的水,脏污的水。 在上楼寻求帮助之前,这个小女孩儿已经做出了很多努力。 方许年去厨房修水龙头,骆明骄尴尬地站在进门处没有乱动。 满是水迹的地面,被水浸透的纸箱底部,惨白的节能灯泡,充斥着水汽和灰尘的环境,随处可见的脏污,一直在忙碌的小女孩儿…… 骆明骄有些想离开,他无法踏入这样的环境中。 他见识过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中的贫穷,那样脏污杂乱的环境他能在脑子里检索出无数个画面和许多文字描述,但是当身临其境的那一瞬间,他发现艺术作品永远是带着艺术加工的。 作家将贫穷的味道描述得那么具体又清晰,是角落里又潮又腥的青苔,是柜子里擦洗不干净的霉斑,是老旧,是破败,是荒凉,是绝望。 但现实中的贫穷好像不是那些味道,也没有那么具体。 就是很多东西混合在一起的,灰扑扑的味道,像是空气无法流通,所以时间和故事被困在一个小房子里不断发酵,最后酿出灰扑扑的呛人味道和不见天日的昏暗憋闷。 骆明骄甚至有些无法下定义,这究竟是不是贫穷?他从书籍和电影中获取的贫穷比这些更直观,更惨痛,像是一把刀子,每一刀都是血肉模糊的。 但是方许年不是,晓宁也不是,他们没有那些血肉模糊的痛苦,没有被贫穷这把刀削得只剩森森白骨。 那这样的环境对他们而言是什么呢? 或许是一根绳子,绑在脖子上,慢慢勒紧的绳子。 一根绞断了“无忧无虑”“快乐童年”“懵懂天真”“少年意气”的绳子;一根每当他们快乐时就会勒紧的绳子;一根看不见摸不着,但是永远存在的绳子。 我该如何定义这种处境? “那有什么难的?就是不愁吃穿,但是也要辛苦生活的普通人啊。骆明骄,你好像一直都有一种误会,觉得我们是穷人,但不是,我们只是辛苦生活的普通人。” “我家只有小时候爸爸去世的头几年比较穷,后来我妈开始拼命工作,家里的条件就好点了。而且我们家在a市有一套小房子,不用头疼高昂的房租和房贷,所以我们的条件其实比大多数人都好。只是你对普通和贫穷没有太具体的概念,所以才会觉得我们家很穷。” “其实这只是普通,属于普通人的生活就是这样的。” 骆明骄在发呆的时候念叨出了自己的疑问,方许年恰好听见,就帮他解答了。 他们过得就是普通人的平凡日子,或许比一些人家还要好一点。 a市的房价一直呈现出稳定的上升趋势,随着新政策的变化逐渐水涨船高,大环境的颓势对a市的房价影响不大,经济萧条在a市像个伪命题。 建设小区地理位置偏僻,但是周围基础建设齐全,生活很便利,也有不错的小学和初中,所以房价并不便宜。就算是二房东隔出来的小单间,一个月也得两千多的房租。 他们并不是贫穷,只是没那么多钱。 许文秀想给方许年多攒点钱,让他上了大学可以宽裕点,都说大学是个小社会,她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到一个新环境后还是沉默寡言的边缘人物。 她和方许年抱着同样的期望,只要去了大学就好了,他们母子俩的困境会在大学消散。 她将大学的校门当作全新的子宫口,以一个母亲的身份拼命给孩子带来新生。 在他们说话的时候,晓宁从房间里出来了,她扫水擦地累得满头大汗,洗了把脸后从冰箱拿出两支雪糕递给方许年和骆明骄,落落大方地说:“谢谢哥哥,天气热,我请你们吃雪糕。” 方许年替骆明骄接过雪糕,温和地和她道别。 是在市场里批发的雪糕,几毛钱一支,小小的比麻将大不了多少,口感绵糯甜腻,说是牛奶雪糕,但吃不出任何牛奶味,只有腻人的甜味和过度黏稠的胶质感。 骆明骄尝了一点就不吃了,方许年吃完自己的就把他的那支拿了过来,从另一边下口,把骆明骄没碰过的那边吃完才扔。 骆明骄坐在方许年家的沙发上,看着湿答答的鞋底觉得无比烦躁,他从茶几上拿了纸巾擦鞋底,越擦越觉得烦闷。 可他不知道自己在烦什么,又为什么会觉得憋屈。 “这个小区原本的住户都互相认识,就算关系不亲近,也是脸熟的邻里,所以大家有事都会互相找人帮忙。晓宁他们家也是单亲,罗阿姨一个人带两个孩子,同样过得辛苦,我们两家关系一直不错。” “我妈说生活就是很缺德,总喜欢搞一些乱七八糟的小插曲,让每个人都很烦躁,同时也会让那段时间的记忆格外清晰,这些小插曲就是生活里的标点符号。” 第64章 “我一直觉得我跟你是没法做朋友的,你可以让任何时间变成自己的时间,好像有一道门,你只要关上了,就不会有什么事情去困扰你。但是我不一样,我的生活中是数不清的鸡毛蒜皮,这些事情就是很让人心烦,但是……” 潮湿的纸团被扔在方许年腿上,他的话突然中断。 骆明骄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站起来,黑着脸烦躁地说:“你能不能不要一直说说说,我想听吗?谁想听这些啊?我来你家是为了听这些垃圾话的吗?翻来覆去的车轱辘话,昨天是差距,今天是没法,明天是不适合……话都让你说了,那我走就是了。” 他转身就走,出门的时候被门锁上翘起来的小铁片勾了一下衣服,脚步稍缓。 方许年连忙说:“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 “呲啦……” 话还没说完,骆明骄已经暴力地扯开单薄的夏季外套,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方许年愣怔地站在原地,尴尬又无措地将口中的话说完:“我只是看你在我家待得不舒服,所以……” 所以什么? 所以给你找了借口,让你可以离开?所以想了一堆的话,来安慰自己你的态度并不是嫌弃,而是触摸新世界的惶恐? 可这就是我的世界啊。 我的世界就是小小的家和忙碌的母亲,层出不穷的变故和不完美的邻里。 他弯腰捡起那团纸,扔进垃圾桶里。然后站在垃圾桶前看着波光粼粼的海棠花窗户。 骆明骄腿长,现在应该已经下楼了,如果站在窗边应该能看见他气冲冲离开的背影。 但是要看吗? 一只收紧束口十七年的气球,要在即将升空的关键节点松开口子透气吗? 方许年急促地喘了两口气,慢吞吞地走到门口关门,小铁片上勾着外套上的丝织物,他伸手取下,下意识地去想骆明骄这件被勾坏的外套又要多少钱。 算了,不想了。就是因为他一直想这些,所以骆明骄才会生气。 他心里一直都很清楚,就算看起来那么厉害的骆明骄,其实也只是一只生活优渥的骄傲小猫。 他可以享受小猫的亲近,却不能和小猫建立太深的羁绊,因为小猫娇嫩的肉垫不该踩在连瓷砖都没贴的地面上。 骆明骄没有下楼,他止步在楼道里,没有靠着被乱涂乱画的墙壁,也没有撑着带着锈迹的扶手,就那么直愣愣地站着。 脑子里全是001说教的声音。 001:“你竟然和执行者吵架!你还摔门而去!” 001:“罪大恶极!简直罪大恶极!” 001:“罪不可恕!” 001:“你好好记住这一天吧,这可能会成为我们任务失败的关键点。” 骆明骄没理会它,在楼道里站了一会儿就下楼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但绝对不是在等方许年追出来。不是嘴硬,他真的没有在等方许年追出来,也不希望方许年追出来。 直到走出建设小区的那一瞬间,他才后知后觉地想明白了,他在等一个合适的解释,一个自己给自己的解释。 压缩的情绪在身体里爆开的那一瞬间,是久违的失控,他沉浸在情绪爆发的余韵里,茫然又空虚。 不该是这样的,这件事情不该这样解决的。 他已经很久没发火了,却不该对着方许年发火。 方许年敏感细腻,跟他待在一起舒服又自然,但是敏感的人总是容易想很多,奇奇怪怪的心思也就很多,这些他明明知道的,但还是跟方许年发火了。 作者有话说: 第52章 校园(28) 身后的建设小区不断有人进进出出的, 骆明骄看着那些年幼的孩子,仿佛看到了方许年的小时候。 就像置身在那套房子里,他总会下意识地去想小时候的方许年, 他是怎样应付那些突如其来的转变? 一夜之间, 父亲变成了挂在墙上的照片。几年之间,母亲从漂亮的青竹变成枯木。 小小的方许年见证着这种改变,当时会想些什么? 他难以想象,所以觉得那套房子让人窒息。 像一口老木棺材封着曾经的记忆,将那母子俩的灵魂禁锢着,虽然看起来生活得不错, 但从未走出过那个迎接噩耗的冬天。他们像两只被撑到极限的气球,只要泄出一丝痛苦, 就再也撑不起来了。 在小区门口等王叔来接的时候, 他遇见了正好回来吃饭的许文秀。 许文秀手里拎着三个塑料袋,一袋是装在塑料盒里的烤鸡,一袋是拌好的凉菜,一袋是新鲜的小芒果。 她看见了骆明骄就出声问他怎么在这儿。 骆明骄看着她明显是要招待自己的样子,想要离开的话就有些说不出口,只能说:“我出来小区里转一转,买点东西。” 许文秀问他:“要买什么?” 骆明骄手里捏着手机, 被她追问得有些慌张, 就说:“买手机。” 许文秀“哦”了一声,给他指路,“你往左边一直走,那个拐弯那里有家卖手机的店。” 骆明骄往手机店去, 许文秀往小区里走。 方许年还在客厅的折叠桌上做习题,许文秀一进门就说他, “你没做饭啊?怎么不先做饭?” “有中午的剩菜剩饭,热热就能吃。”他头也不抬地说。 许文秀没说话,麻溜地钻进厨房开始忙活。 冷饭冷菜放在冰箱里没有拿出来,米饭煮新的,炒菜和汤都重新弄。 刚买回来的瘦肉被切片做成了辣椒炒肉,白嫩的豆腐和肥瘦相间的肉末一起捏成丸子做了青菜丸子汤,加上买的烧鸡和凉菜,摆在桌上也算好看。 方许年把习题册收好,站在客厅说:“妈你不去医院了?” 许文秀应了一声,随口抱怨道:“不去了,他家今天早上就出院了。这家人真是缺心眼,今天要出院昨天不和我说,害得我白跑一趟。我想着跑都跑了,顺便在医院附近买点吃的回来招待你同学。” “不要这么麻烦了,他回去了。” 许文秀看了他一眼,“他没回去啊,就是去小区外面那个手机店买手机。你也是的,怎么不带他去,外头那坑坑洼洼的烂路,别给他摔着。” 方许年扯着嘴角笑了一下,“他又不是小孩子……妈我出去看看。” “去吧,顺道在楼下超市买瓶饮料回来,问问你同学想喝什么。” 建设小区外面有一家手机店,卖各种牌子的手机,保真不保新,经常有人捡到手机和耳机会拿来这里卖,所以这里也出售价格低廉的二手电子产品。 骆明骄站在店里看了一圈就想走,店主是个热心的大婶,一直喊他小帅哥,问他想要什么牌子什么型号。 骆明骄说了自己想要的。 那个大婶有些为难,然后说:“小帅哥你要的这是新款,我们这儿没货。不过如果你急着要的话,我们这儿有二手的,价格便宜,很适合学生党。” 二手。 骆明骄从小到大唯一能接受的二手物品是他哥毕业后淘汰下来的便宜跑车,被他当作初学改装的试验车,现在已经停在车库里堆灰了。 他说了声“谢谢”,在大婶热情的笑容中扭头就走,然后给王叔发信息让他路过商场时买个手机过来。 方许年出来后就看到骆明骄站在路边玩手机,他个子高长得帅,穿着打扮看着就不便宜,好几个商铺的店主都在暗自打量他,想要看清这是谁家女儿的男朋友,到时候和街坊四邻好好说说八卦。 “骆明骄,你没回去啊。”他走到旁边说。 骆明骄没回话,一直低着头玩手机。他不适应在冲突过后若无其事的和解,他从小受到的教育都在教导他该如何处理每一次冲突。 但这好像不算冲突,只是他单方面的愤怒,他应该和方许年道歉,但有些低不下头。 方许年个子矮,看不到他是在玩游戏还是回消息,没得到回答后就不说话了。 他就讷讷地站在旁边,脚尖一点一点地碾地上的落叶,然后跟着掏出手机玩,却不知道要玩什么,就漫无目的地把屏幕滑来滑去,然后用指甲抠屏幕上的裂纹。 脚下的落叶被碾碎,一如他自己。 就这么站了十几分钟,王叔开着那辆黑色宾利再次出现在建设小区门口。 骆明骄走过去拿了一个袋子过来,塞在方许年怀里,别别扭扭地说:“不好意思,刚才我语气不太好,跟你发火了。这个,道歉的礼物。” 方许年:“不用了,我不在意的。走吧,我们回去吃饭。” 他笑了一下,将双手随意地背在身后,用肢体语言抗拒着这份“道歉礼物”,抬起脚步准备往超市的方向去。 骆明骄固执地把东西塞在他怀里,一只手抓着他的手臂不让他走。 方许年脸上的表情冷了下来,他说的假话,怎么可能不在意。 第65章 “你这样让我压力很大。我收你这么贵重的礼物,回礼的话我会心疼钱,不回礼又显得我里外不是人,回个便宜的又像是在占你便宜……你的道歉我接受了,但是礼物就算了吧。” 他第一次用这么生硬的语气讲这么直白的话。 骆明骄依旧固执,“我是在道歉,所以才送你礼物。你不用回礼的……” “那我没有自尊心吗?我接受你的礼物不回礼,我没有自尊心吗?” 情绪的水坝终于决堤,漂浮在水面上的话就那么自然地顺着情绪流了出来,沉重地砸在两个少年中间。 “方许年,你冷静一点,我没有要和你吵架的意思。” 方许年挣开他的手扭头就走,“走吧,回去吃饭。” 骆明骄拿着袋子跟在他身后,一直走到楼道里才扯着他的衣角说:“回礼的话,你考状元吧。你考上状元去a大,到时候我也申请a大,我们继续当同学,继续当朋友,好不好?” “方许年,我真的很想和你做朋友。” “你真的会留下吗?不出国了?”方许年一时顾不上原先的愤怒和委屈,满怀期待地问道。 他听宿舍里的人聊过,像骆明骄这样的富二代,大概率是要出国留学的,所以他很早就给这段友谊判了死刑。 他们从来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只是学校这座象牙塔暂时将他们关在了一起。等离开校园后,一切都会回归正轨。 就像那辆亮眼的红色跑车,在骆明骄他们眼里只有可有可无的玩具,却是自己需要翻越的大山。 我要翻越多少座山,才能在离开学校后继续待在骆明骄身边当朋友呢? 在那层峦叠嶂,群山万壑之后,真的会有骆明骄吗? 如果没有呢?如果他在天空中,在深海里,在我一辈子都够不上的地方呢? 但是,现在骆明骄说他会留在国内上学,还是同一所学校。那他们的友谊还可以延期好几年,这是他得到的最好的消息。 他拿着那个手机盒,很认真地说:“我一定会更努力。” 骆明骄笑着捏了捏他的肩膀,很自信地说,“如果是你的话,一定可以的。方许年,我真的很想看你参加高考,我和你一样在乎你的前程。不管你的愿望是什么,我都希望你能如愿。” 方许年也说:“我也一样的,不管你的愿望是什么,我都希望你如愿。” “好,我们都能如愿。” 方许年出去一趟后拿着个手机回来,许文秀看见了但是没说什么,只是招呼他们吃饭。 饭后她要回屋休息,方许年就想带骆明骄在周围转转,省得待在家里又闷又热,还有吵醒妈妈的风险。 出门前许文秀把方许年喊到房间里,塞给他一沓钱让他带骆明骄出去玩,然后就锁着房门睡觉了。 方许年捏着那叠钱像烫手山芋一样,不敢拿给骆明骄,怕他又生气,更不敢还给妈妈,怕她发火。 最后只能带着一沓钱和一个骆明骄出来玩。 两千多的现金,是许文秀对那个手机价值的猜测,她愿意出这一笔钱给孩子回礼,让他平等地交朋友。 附近没什么娱乐设施,只有一家规模中等的动物园。 从建设小区步行三十分钟就能到这家动物园,门口招牌上的字有些掉漆,往里走就能到卖票的地方。 交了钱买了票,两个人走进了客流量很少的动物园。 在闲聊中,方许年带着骆明骄一路直奔小熊猫的区域。手中的地图还折叠着没有打开,但是他熟门熟路地绕过了好几个园区和分岔路口。 骆明骄想着,他肯定经常来这儿玩。 骆明骄:“你经常来?” 方许年:“没有,这是第一次来。这家动物园在我小时候就开了,那时候人流量可多了,我小时候体质不太好,我妈就不让我来,说长大点再来看看。我们邻居家的小朋友来了,回去的时候买了很多动物园的玩具,里面还夹着一份入园时送的地图,爸爸带着我去他家玩,他说要送一个玩具给我,那些玩具都很贵,我就说我想要地图。” “我五岁得到了一份动物园的地图,然后就认识了这座动物园里的很多动物,但是我最喜欢小熊猫。地图上小熊猫那页都快被我翻烂了,爸爸就用透明胶全部粘上了,这样怎么翻都不会坏。他说等我小学毕业就带我去动物园,妈妈说我小学毕业她给我在动物园里买一个小熊猫的书包。” “我小学毕业的时候爸爸已经不在了,妈妈太忙了没时间带我来动物园,那款小熊猫的书包也不做了……初中的时候我攒了些钱,想自己来看看,我在网上做了一些攻略,类似于怎么走能在一天之内体验到动物园里的所有项目。但是吧,a市的物价好贵,地图上四十五的通票已经不卖了,那时候是七十多。” “我没舍得买,就回去了。现在是一百六的票价,我能全款拿下两张,毫不费力。” 他开着玩笑,趴在并不干净的围栏上,看着里面那些鲜活的小生命。 平时那么爱干净的一个人,现在穿着白色短袖趴在看起来就脏兮兮的围栏上…… 骆明骄又开始觉得烦躁。 方许年这个人大部分时间都会让他觉得有些烦躁,这种烦躁是很多复杂的情绪交织在一起组成的,有怜悯、共情、遗憾、无力,太多情绪混合,最后只剩下烦躁。 方许年是一本外壳漂亮又阳光的书,吸引着你去翻开,但当你翻开后,里面的内容是潮湿的,纸张是泛黄的,文字是被割裂的。每一个标题下都是无尽辛酸的往事,还有前途未卜的迷茫和孤注一掷的期许。 你明明知道这本书会让你难过,你还是想要翻开他看一看。 骆明骄想到了顾文素,一个从小学就在看言情小说和苦情电视剧的资深“评论家”。 他总是喜欢看民国背景的小说和电视剧,但是在那样的背景下,故事总是悲情又挣扎的,他边看边骂,边骂边哭,即使知道了民国故事十有九悲,还是会义无反顾地点开一本简介很简洁的小说。 从小学到高中,从孩童到少年,顾文素都在看民国小说,依旧会为了那些故事流眼泪。 那这样的话…… 方许年之于他,就是民国小说之于顾文素,就算是很难受也想看,就算知道打开后是酸涩的文字和没善终的结局,也依旧义无反顾。 这是一本令骆明骄痴迷的小说,他希望他的主角幸福,一如每一个读者。 或许这就是001出现的目的,在遥远的时间里,有个读者和骆明骄存在着同样的心意。所以,001出现了。 作者有话说: 感冒加腰椎病犯了,每天上班坐久了就很疼,回家之后休息一下就完全坐不住,这几天码字是用手机码的,我手机码字就比较慢,而且经常会睡着。 第53章 校园(29) 这套小房子没有用于待客的空房间, 所以骆明骄睡方许年的房间,方许年去客厅睡沙发。 木质沙发的座椅是倾斜着的,柔软的海绵垫被压塌后人就会往内侧倾斜, 平平稳稳地窝在沙发里。 方许年穿着起球的纯棉睡衣缩在沙发里说:“大小刚好, 正合适我睡。你回房间睡觉吧,明天得上学,别晚睡了。” 夏天的夜晚总是闷热又嘈杂,建设小区位置比较偏,所以能听见一声接着一声的蝉鸣声。还有楼道里上上下下的脚步声,特别是高跟鞋的声音, 十分明显,光是听都能知道那人走到哪层了。 骆明骄闲得无聊登上游戏, 翻了翻好友列表, 顾文素和冷皓宇都不在线,只有萧羽的一个小号在。 他刚想退出游戏,就收到了一条私信。 粉红色动漫女头,名字叫:别打小羽毛吖。 [别打小羽毛吖:骆哥来五排,我和我队友带你躺赢。] [被抓就会死:不打了,明天上课。] [别打小羽毛吖:呃……好吧。骆哥我看你发朋友圈了,那是谁啊, 看着脸生。] [被抓就会死:在新学校认识的朋友。] 他想了想, 就这样的介绍太简洁,看起来也有些敷衍,方许年那么注重仪式感,把交朋友搞得那么神圣, 每个步骤都郑重其事,让自己也不敢轻视这段关系。 如果他在的话, 这样的介绍会让他觉得轻视或是尴尬吗? 骆明骄不想想那么多,但他不得不想那么多,因为他享受着方许年的体贴和坦率,就要接受他的别扭和敏感。 任何亲密关系都需要互相迁就,友情也不例外。 [被抓就会死:我们关系很好,他昨天在我家留宿,今天我在他家留宿。有时间介绍你们认识,他叫方许年,性格有些内向,但品性和脾气都很好。] [别打小羽毛吖:明白,有机会一起玩。] 退出游戏后骆明骄点开了自己的朋友圈,方许年的照片在最顶上,还有一些他觉得有意思的细节,比如巨树上垂下的藤蔓,像粗壮的绿蟒。 第66章 不过,好像每张照片都有方许年的存在。 巨树的照片里有他细长的影子,指示牌的照片里有他的脚后跟,彩色围栏的照片里有他模糊的手指…… 骆明骄点开照片看了又看,还是觉得那张笑起来的最好看,可爱的小熊猫将爪子搭在铁丝网上,方许年被搁在围栏外,努力伸手往铁丝网里递了一根小树枝,上面有一片翠绿的嫩叶。 小小的爪子伸出来没有够到那根树枝,把小熊猫气得团团转。 被晒得满脸通红的方许年露出一个很灿烂的笑容,骆明骄连忙举起手机拍照,但因为拍得太快了有些模糊,璀璨的阳光也遮住了方许年的眉眼,只露出勾起的嘴角。 看完照片后退出来,想刷刷朋友圈,就看到一条新的评论。 [骆明则:你拍得真丑。] [骆明骄回复骆明则:没让你看。] 这时候看到提醒,方许年给这条朋友圈点了个赞。 骆明骄回复了他的赞:你还没睡觉? [方许年回复骆明骄:我有点睡不着,在刷题。这个软件真好用,易错知识点的分析和重复特别好,还会换题型。] [骆明骄回复方许年:好用就行。你早点睡觉,明天还要早起。] [方许年回复骆明骄:好,我再刷二十分钟,凑个整点就睡。] [顾文素回复骆明骄:你俩是没加微信吗?还是不会私聊?不要在我的手机里一直聊天。] [骆明骄回复顾文素:td] [方许年回复顾文素:你也还没睡吗?] [顾文素回复方许年:tat吃宵夜吃撑了睡不着……] [方许年回复顾文素:哈哈哈哈哈,你吃点消食片吧。] 他们一来一回聊得热切,骆明骄穿上拖鞋轻手轻脚地出来客厅,蹲在方许年身边戳了戳他的后背,小声说:“别玩手机了,快睡觉。” 方许年被吓得一个激灵,手机砸在侧脸上,痛呼着双手捂住了脸。 骆明骄连忙去开灯,“没事吧?有没有砸到眼睛?我看看,如果砸到眼睛我们去医院看看。” 方许年连忙说:“没,没砸到眼睛,砸到颧骨了。我没事的,你快去给灯关了,别把我妈吵醒了。” 骆明骄蹑手蹑脚地去关灯,回来后搬了个小板凳坐在沙发面前用手机的光去看方许年脸上被砸到的地方,确定砸得不严重后才松了口气。 他也不急着走,弓着身子靠在沙发上和方许年小声说话。 他们好像总有话聊,方许年会说很多很多话,这屋里每一个家具的来由,每一个小东西的购置故事…… 在他口中,买台灯这样寻常的事情也变得好有意思,在他的故事里,台灯本身变得可有可无,重点在他和妈妈的拉锯,那时候他还小,不太懂得心疼妈妈,还带着点小虚荣,想买一个班里同学都在用的漂亮台灯。 但是妈妈节省又直接,进店后直接问最便宜的是哪几种,她在便宜的里面挑。 那盏漂亮台灯自然不可能是便宜的,所以方许年没能见到它。 为了得到那盏台灯,他在小小的超市里和妈妈耍心机,一会儿说便宜的灯看起来质量不好,一会儿又说便宜的灯看起来不是很亮,三五轮言语交锋后,他们带着一盏最便宜的台灯回到家里。 本该是一件遗憾的事情,但是他讲得很美好。 那盏漂亮台灯就像是一个引子,引出了许多故事,但它本身并不重要。 他对这件事记忆犹新的原因,是那个午后的小超市里,他和妈妈一来一回的对话,他无理的借口没有被采纳,但每一次挑刺妈妈都回复了他。 那时候的妈妈鲜活外向,还没有被穷苦和疲惫折磨得敏感易怒。 “覃阿姨很温柔,和我妈妈是截然相反的两个类型。”方许年说。 骆明骄嗤笑一声,他扯了个破旧的草墩子过来坐,身体往后仰着靠在沙发上,懒洋洋地说:“我妈是我家最强势的人,她是家里真正的话事人。虽然我爸看起来严肃冷漠,但他其实脾气很好,只是脸有点臭。” “我小时候在英才上幼儿园,我小时候性格很强势,脾气也不好,哪个同学动了我的东西,或者弄到我了,我就会动手。英才里都是些小少爷小公主,被我欺负了肯定不乐意,就变本加厉地招惹我,我就每天都在动手打人……” 骆明骄一边说着,思绪飞散,去到了让他避之不及的小时候。 他整理着语言,告诉方许年自己童年的故事。 四岁那年,英才的老师找到骆明骄的家长,告诉他们骆明骄存在暴力倾向,而且上课时专注力很不集中,怀疑这个孩子有多动症,希望家长能带孩子去评估一下。 那一年骆远升和覃念都很忙,骆远升在忙一个很大的合作,每天焦头烂额,经常早上在a市,下午就飞去了国外。而覃念则在那一年彻底接管了父亲的事业,正式成为覃氏的董事长,已经搬到公司去住了。 那时候骆爷爷也没有退休,照样是骆氏的定海神针,而且身体硬朗,并没有和小辈住在一起。 家里唯一有空的就是姜姨和照顾骆明骄的保姆。 两个女人听从老师的话带着骆明骄去机构做评估,评估的结果令人并不满意,所以他们俩带着骆明骄跑了三个鉴定机构,可一家比一家的结果严重。 姜姨慌了,匆匆忙忙给骆远升打电话,骆远升远在国外,正是午夜,思绪迷糊地告诉姜姨积极治疗,立刻干预。 积极治疗,立刻干预。 这是最后一家机构给出的方案,姜姨原封不动地告诉骆远升,骆远升又原封不动地说了出来。 或许在那个深夜,他太累了,所以只想着尽快将这通私人电话敷衍过去,不要打扰了自己休息,以至于没有听到自己的孩子出了什么问题。 姜姨她们相信了那家广受好评的干预机构,将骆明骄带到那里进行干预治疗。 那是三家机构里最昂贵的一家,也是诊断下得最严重的一家。 他们诊断骆明骄为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具有高攻击性,极度缺乏同理心。 从那天起,骆明骄的生活变得格外热闹。 家里住着从机构里高薪聘请回来的儿童心理研究专家,去学校的时候会跟着一个影子老师,那个老师会随时制止他的攻击性行为,并且禁锢他,试图在他最愤怒的时候跟他讲道理。 那样的生活对一个小孩子来说是惶恐又绝望的,平日里对他溺爱有加的姜姨和保姆完全变了样,对那个心理学家的话奉若圣旨,对他管教非常严格。 骆明骄不确定自己是否患有那个反社会型人格障碍,他只知道那几年他很痛苦,他们试图用名为“干预”的强硬手段将一个从小就骄纵霸道的孩子扼杀,变成一个听话懂事的乖乖仔。 一切昨天可以的行为都被叫停,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不对。 没有打骂和训斥,只有禁锢和讲道理。 骆明骄恨透了这两件事。 在落日铺满花园的午后,他会坐在客厅的书桌上,面对着那个温和又严厉的专家,听着她一一道出今日的错误,温声细语的教导声像是无形的鞭子,勒得他喘不过气。 后来他就总坐在别墅门口的台阶上,一边看着渐渐变黑的天际,一边等着父母能够早点回来,等他们回来了,我要告诉他们,我不喜欢这个老师,也不喜欢一起上学的影子老师。 他等啊等,盼啊盼,依旧很少等到父母回家。 就算他们回家了,也是急匆匆的,忙着工作,忙着休息,没有多余的时间分给一个正在进行行为问题行为干预的小儿子。 就算听到了骆明骄的告状,他们也只会说这是为了他好,让他好好听两位老师的话,只要乖乖听话,很快老师们就会走了。 骆明骄没有听进去那两位老师的话,但听进去了父母的话,他们让他乖乖听话。 他开始变得听话,摆着一张臭脸冷漠地对待所有人。 小朋友招惹他他也不生气了,就坐在那儿发呆,小小年纪就有一副生死看淡的模样。 可明明他那么乖了,那两位老师还是在。 直到他小学五年级,舅舅被调到了a市。 那是一个周末,舅舅舅妈带着顾文素上门拜访,看到待在家里的专家后多问了两句,这才知道了骆明骄的毛病。 他当时没有说什么,过了两天就带着个外国人来到了骆家,那是一个很有名望的儿童心理专家,从事儿童心理研究四十多年,在儿童问题行为研究领域是举足轻重的人物。 老教授并没有郑重其事地做评估,也没有问太多奇怪的问题,他就在骆家待了一个周末,观察骆明骄的行为,偶尔和他聊聊天,聊天气、花园、蝴蝶、作业和学校。 两天后,他给出的结果是骆明骄并没有问题,现在没有问题,以前也大概率没有问题,他并没有任何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倾向,只是一个正常的、骄纵的、霸道的富家小少爷而已。 第67章 这样的结论对骆家的每一个人都是好消息,唯独让骆明骄感到愤怒。 他紧紧捏着拳头,有些自嘲地说:“那一刻,我甚至希望我是真的有病。整整七年,无处不在地管教和控制让我觉得自己真的该有病,不然我要怎么和那些压抑下去的怒气和解?” “那个破小孩踢翻了我的水杯,我想收拾他,他就跑去和影子老师告状。我甚至没来得及检查我的水杯有没有坏,就被影子老师两只手禁锢住了,他困着我,面对面地和我讲道理,但是那一刻我听不进去任何话,我只想把那个破小孩的水杯扔进英才的喷泉里。” “一次次拿着我有病这件事拉偏架的老师,每一次不分青红皂白地禁锢,还有日复一日地大道理和感恩教育,最后画上等号的竟然是我没病。” 那些经历就像没开刃的刀子,一遍遍割着骆明骄的皮肉,没有留下伤痕,却是长久的隐痛。 这样密不透风地管教包围了他七年,七年的不公平待遇,七年的审视目光。 在两位老师的帮助下,骆明骄再也不会胡乱发脾气了,他甚至不会生气。 这是好处还是坏处呢?他变得冷漠、平静、缺乏同情心、擅于表演和隐藏,嘴里好像再也没有真心话。 他们一家人出去旅游,途经穷苦地区,看到那些吃不饱穿不暖的村镇,总是会捐款,想凭借自己的力量让他们好过一点。 白天骆明骄装得很好,和家里所有人一样同情那些人,也会将自己的食物分给那些小孩子,是一个得体又和善的小少爷,每一个细节都体现出骆家良好的家教。 但是在晚上闲聊时,他就变了态度。 骆明则喋喋不休地说着自己浅薄,感慨着别人的困难。 骆明骄笑了一下,说他:“你穿着上万的衣服,戴着十几万的表,开着几百万的车,却在这里可怜他们没有衣服穿。你的同情心有点可笑,像文学作品里荒诞的配角,用来烘托时代的苦难和富人的无知。” 那时候的骆明则还没毕业,在国外留学的日子因为有钱有人脉过得格外潇洒,经常在假期里飞往其他国家旅行,是一只时隔两年才会回家待几天的旅行青蛙。 而那时候的骆明骄才上初中,十几岁的年纪说出这种带着嘲讽意味的话,总归是让人觉得不悦。 在家人难看的脸色中,他思索一番,表演着愧疚的情绪,语气轻松地说:“很抱歉,我不该这样调侃大哥。你们不用在意我的话,继续刚才的话题吧,这次我一定不会乱说话。” 这样的场景还有很多次,他不合时宜地点评,用书籍或电影中的例子来影射别人,说出口的话难听又刻薄,而且毫无同情心,他不会体谅别人,只会猜测那些复杂的情绪,然后表演一种反应来应付情绪。 他好像没有自己的情绪,又好像都是情绪。 太多太多的情绪憋在他身体里,找不到出口离开,他只会忍耐和压制,不会和解和释放。 那个老教授又来到了家中,这次的评估不太好。 情感冷漠症的倾向很严重,而且因为长达七年的行为干预,他对外界很警惕,不仅不愿意交谈,甚至不会自行释放情绪。 这种状态并没有维持太长时间,因为骆明骄接触到了极限运动。 他的情绪终于有了释放的地方,他开始长时间待在外面不回家,去各种各样的地方,玩各种各样的项目,在心率飙升的那一瞬间,他好像回到了小时候,回到了水杯被踢翻的那个下午。 这是他仅有的发泄方式,所以就算家里人很担心很抗拒,也从不曾真的阻拦过他。因为如果那些情绪不通过这样的方式离开,就会一直积压在他身体里,变成一簇火,烧毁自己,灼伤别人。 头上传来小心翼翼地抚摸,是方许年的手。 方许年轻轻摸着他的头,皱着脸说:“那两个人怎么那么坏啊,你明明没有病,还要说你有病。” 骆明骄又笑了一下,用一种十分轻蔑的语气说:“那个专家一个月工资五万,那个影子老师一个月三万,是他们机构报价的两倍,目的就是让他们全心全意地服务我。” “哇……”方许年惊叹了一声,然后小声嘟囔着:“我妈妈一个月那么辛苦才八千,还得自己缴社保。” “你这人,跟他们比什么。那些钱最后打官司要回来了,他们什么也没捞着。” “那就好那就好,我看不得坏人挣钱。” 方许年说完揉了揉骆明骄的头,凑过来小声说:“不要难过,你已经很厉害了。以后你觉得不舒服就和我说,我帮你想办法。或者你和我吵架也行,我这人不记仇,今天吵完架明天就能和好了……” 话还没说完就看见远处站着一个人影,许文秀抱着手脸色难看地说:“嘀嘀咕咕说什么呢,这么晚了,快点回去睡觉。” 骆明骄连忙站起来,但是他坐久了腿麻,猛地站起来后腿软砸到方许年身上,这次方许年的痛呼声比手机砸到更凄惨,他连忙撑着沙发站直了,问方许年有没有事。 方许年说不出话,只是朝着他摆手,又往前拨了拨示意他赶紧回去睡觉。 他还想说点什么,就听见许文秀再次催促:“快点回房间睡觉,别凑在一块叽里咕噜的,越说越精神,你俩今晚还睡不睡了?” 骆明骄缩着脖子回房间,一进屋就立马给方许年发消息问他有没有事。 消息提示音在外面响起,接着是许文秀的声音。 “方许年!手机我没收了,你赶紧给我睡!” 骆明骄:完蛋。 一夜无梦,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刚好六点。 客厅的折叠桌上摆着稀饭和小咸菜,还有昨晚上吃剩的烧鸡。 许文秀已经出门了,方许年在收拾书包,看见骆明骄起床后就说:“快快快,吃早餐,吃完我们要去学校了。” 紧赶慢赶踩着点到了学校,还好建设小区离岚星近,不然一定会迟到的。 到教室后方许年自己去办公室交上周周测的卷子,骆明骄就坐在位置上玩手机。 教室里的氛围有点不对,但是他没有在意,毕竟这些人不值得他注意,这里发生的一切事都不重要,唯一重要的只有方许年。 晚自习的时候班长抱着卷子回来发,柳雨旎自告奋勇地上前去分了一沓卷子帮忙发。她说是帮忙,但是站在讲台上就不下来了,拿着那沓卷子喊名字,喊到名字的自己上去拿。 有男生抱怨了几句,她就站在讲台上没好气地说:“拜托,班长已经在发了,如果我也发那教室里还转得开吗?再说了,就几步路,你们走一下会怎么样吗?” 不怎么样,但是千万不要喊到我。 方许年暗暗祈祷,双眼紧紧盯着班长,希望下一秒他就会带着自己的卷子过来拯救他。但是没有,班长手上的卷子越来越少,直到发完了都没有走到方许年的桌前。 完蛋了。 方许年叹了口气,丧丧地趴在桌面上等待着自己的劫难出现。 “方许年。” 方许年动作生涩地站起来,拖着沉重的脚步去拿自己的试卷。 柳雨旎穿着短裙站在讲台上,手里捏着几张卷子和旁边座位上的男生打打闹闹的,任凭方许年怎么伸手,她都会躲开他的手,而且方许年一开口她就嘻嘻哈哈地和周围的男生打闹,将方许年的声音压了下去,也是料定了他不敢发火。 她手里还捏着别人的试卷,所以方许年不敢上手抢,担心把别人的试卷弄坏,所以一直投鼠忌器。 他逐渐变得僵硬,尴尬和难堪后知后觉地涌上来,将他包裹着,像一个正在表演杂耍的小丑,亦或是卖艺的猴子,柳雨旎就是那个手上拿着鞭子的耍猴人,靠着戏弄自己博取一些关注和快感。 他转身离开,决定不再留在这里当小丑。 和柳雨旎打闹的男生看着他嗤笑了一声,撑着头看着他,张嘴无声地说了句:“怂货。” 方许年握紧了拳头,最后还是转身离开了。 才走了两步就撞到了人,他有些迟钝地抬头,看见了骆明骄骨相优越的脸,即便是仰视的角度也那么帅。 骆明骄伸手将方许年扒拉到一边,然后走到柳雨旎面前迅速抽过那一沓试卷,用右手握着剪刀剪下了填写姓名的位置。 一把半圆形的小纸片被他捏在手心里,那些笔迹不同的名字沾染了夏日的汗水,被困在少年的掌心中。 失去名字的试卷被拍在讲台上,骆明骄靠在讲台上,盯着错愕的柳雨旎,皮笑肉不笑地说:“来,发试卷。今天的晚自习没有老师,那我们就自由一点,什么时候发完这些试卷,什么时候开始自习。不然你们一个都别想上课。” “凭什么啊……” “就是啊,我们又没有得罪他。” 这个“他”不知道是指方许年还是骆明骄,但是两个人都不在乎。 第68章 “你们闹你们的,凭什么不让我们上自习。” 骆明骄笑着踹了一脚讲台,沉重的讲台被他踹得往外滑了一下,发出令人牙酸的“呲啦”声。 这样的声音成功让一部分学生沉默,但也勾起了少部分学生的逆反心理,他们已经开始烦躁了,夏日的空气活跃躁动,仿佛时刻在刺激着少年的神经。 “挑事还需要理由吗?” 骆明骄说着看向柳雨旎,笑容渐渐拉平,再次踹了一脚讲台,用极其平静的语气质问她:“我问你,挑事需要理由吗?欺负同学需要理由吗?当个烂人需要理由吗?” 柳雨旎气得浑身发抖,露在外面的皮肤红得吓人,她僵硬地站在原地,没有说话也没有动弹,是气得,也是吓得。 她就是欺软怕硬,她就是被骆明骄的强硬和霸道吓住了。 “怎么不说话?我在问你话呢?” 骆明骄靠近柳雨旎,在她下意识退后时用一支笔抵在她脖子上,一下一下地戳着,像是在逗弄某种装死的小动物一样,他手上的力道将柳雨旎戳得连连后退,脖子上留下了红色痕迹。 “现在我要欺负你就有理由了。因为你不说话装哑巴让我很不爽,因为你梗着脖子的样子像是要跟我作对,所以我让你如愿,因为我看你不顺眼,所以要欺负你。” “这些不是理由吗?这些不是被欺负的理由吗?为什么不说话?” “柳雨旎,这些不就是你欺负别人的理由吗?怎么到了自己身上就哑巴了。这么厉害就别欺软怕硬的,有本事霸凌我啊。” 他说完柳雨旎又看向学生,他们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再一次变成冲突发生时的旁观者。 骆明骄很平静地说:“方许年会被无缘无故地欺负,那你们也可以。叫嚣什么‘凭什么’,多好笑啊,谁在乎你们是谁啊。都是天上落刀子,落到谁头上都是一样的,你们为什么会觉得自己能一直幸运?” “想想清楚吧,我不是为了方许年出头,我就是想欺负你们而已。那怎么了?反正也有别人这么做,我不欺负也会有别人欺负的,既然结果是一样的,那霸凌者是谁有那么重要吗?” “你这是偏理!我们为什么要被欺负,我们又没做错什么!”有人高声说着,引来一片附和声。 已经到了这种时候,他们还在说这些没用的垃圾话。 被欺负是做错了吗?这个说法骆明骄已经不想争辩了,如果他们只会说这些,那他还有更多的偏理要说。 方许年被欺负从来不是做错了什么,他只知道这个。 他想要让这些学生知道,方许年什么都没做错!被欺负的人没错,是欺负人的人错了,而且不管做了什么,都不是霸凌的理由。 这里是学校,不是斗兽场。 没人指望你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你可以当沉默者,你可以冷眼旁观明哲保身,但不能落井下石,不能从一个中立者变成伥鬼。 这么简单的道理,这些学生都不懂。 他们究竟是不懂,还是不想懂?学业的压力太重,所以要找点别的乐子,而成绩优异,性格软弱的方许年就是最好的乐子。 他们会在方许年和别人说话时用表情和眼神传递信息;他们会在方许年被污蔑为“男同”时哄笑挤眼;他们会在方许年上黑板做题时模仿他的动作;他们会在食堂里插方许年的队,让他只能自己到末尾重新排…… 一桩桩一件件都是骆明骄亲眼看到的,他看着本该是天之骄子,璀璨明星的方许年在这个班里像是过街老鼠,人人都能踩一脚。 方许年当值日生的时候,总有人把饮料瓶子和零食包装袋扔在垃圾桶外面,害得他每节课下课了都得去清理一下垃圾,然后被一些人围着看。 骆明骄厌恶那些莫名其妙的针对,所以想要一劳永逸,让这些人老老实实地上学,别以为有人带头就可以踩在学霸的头上作威作福,用践踏方许年的尊严来弥补他们那怎么也提不上去的狗屎成绩。 他从来都不喜欢讲道理,也不会讲道理。他只知道,刀割到自己的肉才会疼。 第54章 校园(30) 一群男生从座位上站起来, 他们逐渐靠近讲台的位置,气势汹汹的样子像是要和骆明骄动手。 方许年想着骆明骄还没好的右手,即使害怕到手抖也绕过去挡在骆明骄面前。 他很想说些什么, 要么像骆明骄一样冷漠地嘲讽质问, 要么像那些人一样态度强烈地争辩。但是他张了张嘴,发现自己说不出话来,嗓子眼像是被糊住了,想要发出的声音都被阻挡。 他习惯了忍让和退步,面对这种场面总会觉得恐惧。 正如那些人说的,他就是个胆小懦弱的人。 骆明骄伸手搭在方许年的肩膀上, 将自身的重量下沉,压住了他微微颤抖的身体。 他姿态轻松, 表情如常, 看向一群学生的眼神带着难以忽视的轻蔑和嘲讽,仿佛他们的靠近并不是威胁,只是一群蚂蚁的反抗。 冷漠的脸,轻蔑的眼,拉平的唇角。他是一个无所畏惧的大少爷。 他家捐献的两栋楼已经动工,岚星的校园很大,新楼的选址和教学楼距离比较远, 大家还开玩笑说到时候去实验楼上课得跑快点, 否则容易迟到。 虽然隔得很远,但某些时候还是能听见施工的声音。 或是迷糊的早上,除了勤奋的学生,万物都尚未清醒时。或是静谧的午后, 慵懒的阳光覆盖校园,老师讲课的声音平缓规律, 一声接着一声勾人入睡。在这样的安静下,总能听见一两声嘈杂的施工声。 这些声音是什么呢? 是骆家为了让骆明骄在岚星能顺心而准备的震慑,是一个富豪家庭向普通阶级展示财力的直观手段。每一铲水泥,每一块砖石,不断堆积着搭建纯白象牙塔的一角,但这一角已经超出了界限,接壤着现实世界名为“阶级”的巨大沟壑。 新的实验楼和音乐楼都是象牙塔,却只是骆明骄一个人的象牙塔。 骆明骄没有将方许年护在身后,因为他有那个自信,只要他站在这里,就不可能产生肢体冲突,不会有人敢动手的。 方许年用身体护着他,是天真的勇敢,他坦然接受这份心意。 “你们想动手吗?” 骆明骄一边说话,一边用目光扫过那些人的脸,看着他们因为被轻视而涨红的脸,还有紧绷着随时准备动手的身体。 “我倒是不在意打架这种事,毕竟我在岚星没学籍,只是个旁听生,校领导顶多罚我回家待两天。不过……你们也这样吗?” “我倒是听说了很多学校记过都会在高考前消除,为了不影响学生的前途,所以打架斗殴成了部分学校的‘特色’。但是我记得岚星对于问题学生的处罚很严重,要么回家反思,要么直接开除。” “你们敢承担这样的风险吗?我不是方许年,会在你们的欺凌下默不作声。你们只要动了手,就算校方和稀泥不作为,我家里也不会将事情轻轻放下,走法律途径是必然的。” “想明白了吗?想明白的话,该动手动手,该坐下坐下。我是个旁听生,还是个该死的有钱人,我可不想背负什么仗势欺人,摧毁普通人前途的骂名。” 站着的人没有坐下,也没有动脚。 他们就那么僵在那儿,人高马大的少年好像变成了石雕。 教室里好安静,其他班的吵闹声远远传来,却被隔绝在这间教室之外。 巨大的压力让所有人低下了头,不敢参与这场冲突,他们曾经回避着方许年被欺负的场面,如今也回避着别人被欺负的场面。 他们漠视着方许年的遭遇,而自己也是“方许年”。 低头是他们惯用的反应,看不见是他们对待一切问题的处理办法。 骆明骄扯着嘴角嗤笑一声:“觉得难堪对吗?这种难堪方许年经常感受,你们算是赚到了,能跟学霸共情。” “提到方许年并不是意味着我在为他出头,只是很遗憾,我无法理解你们的处境和情绪,只能感受到他的,所以用他来比喻你们,是一个不合格的比喻。” “怎么说呢……你们现在的愤怒和憋屈,就是方许年一开始的感受,接下来的走向就看你们了。是选择方许年这条路,还是选择另一条路。” 突然有人出声截断了骆明骄的话头,打断了他构想了很久的长篇大论。 “可是方许年不承认他是同性恋,他在骗你。” 柳雨旎盯着方许年的脸,刻薄又恶毒地说:“他不承认自己是个同性恋,却总是贴在男人身边吸血,装模作样的,好恶心。你们明明是一对恶心的同性恋,但是他不会承认的。” “我就是不是!” 方许年大吼,他好像很惧怕柳雨旎,在面对她的时候总是会失控和应激,说不好话,情绪不稳定,很容易激动,也很瑟缩。 有种自相矛盾的扭曲感。 第69章 骆明骄伸手捏了捏他的后脖颈,让他放松点。 “造谣是犯法的,你一直造谣方许年是同性恋,他可以告你的。”骆明骄说。 柳雨旎翻了个白眼,“我说的就是事实。” 她说完后就回到座位上开始写作业,仿佛没有把一开始骆明骄的威胁放在心上,什么没了名字的试卷,什么不发完不能上晚自习,她不知道。 骆明骄拿着那沓试卷拍在她桌上,语气不善地说:“你最好不要把我的话当耳旁风,我这个人脾气不太好。” “又不是我撕的,凭什么让我发!” 柳雨旎说着说着眼眶就红了,她侧过头擦眼泪,面对着隔壁桌的男生委委屈屈地说:“我只是没注意到他来拿试卷了……还不是怪他自己,声音那么小,我都听不到。” 事情发展到现在,早已不是她和骆明骄方许年之间的矛盾了,而是骆明骄和这一群男生之间的矛盾。 骆明骄自作聪明说了那么一大堆,结果没有任何效果,却让他和方许年都成了明面上的靶子,成为班级里所有人的公共敌人。 作茧自缚,自食恶果。 柳雨旎想到这儿就不怕了,她欺负方许年已经成为习惯。从初中到现在,方许年这个总是名列前茅的学霸在她面前表现出各种各样的情绪,但无论是哪一种,都令人恶心。 而骆明骄的话,一个冲动易怒,被方许年骗得团团转的纸老虎罢了。 旁边的男生本就是个冲动的蛮牛,早早就站起来了想和骆明骄动手,现在看到她哭更着急了,脑子里名为理智的弦绷得紧紧的,只需要再加一点刺激就能断裂。 柳雨旎看他不动,漂亮的眉目间藏着不满,她又看向方许年,瞪着一双眼可怜兮兮地说:“方许年,你怎么不说话呀,我明明就是和你闹着玩儿的。你忘记了吗?我们初中可是好朋友,你不是还经常穿我的衣服吗,你初中三年戴的手套可都是我的,不可以不感恩哦……” “别说了!”方许年咬牙切齿地说,他被气得焦急又慌乱,身体微微颤抖,呼吸急促又凌乱,像是被天敌按住尾巴的小老鼠,仓皇无措地逃跑,却吓得四只爪子都软了。 “为什么不能说呢?都是事实啊。你和你妈妈都是乞丐,你捡我的衣服穿,你妈妈捡我妈妈的衣服穿,一个老乞丐,一个小乞丐!你妈妈还把我的漂亮裙子剪了给你做成外套,你明明是男生,但是初中戴的手套都是粉红色和嫩黄色的,因为那些是我不要的……” “砰——” 柳雨旎浑身一震,她恐惧地闭嘴,错愕地看着突然动手的骆明骄。 骆明骄并没有动手打人,他只是用自己的手机砸向了班级里的摄像头,力度很大,手机和摄像头相撞后同时变得四分五裂,飞溅的碎片带着力度袭来,在前排的学生感受到危险后下意识地避开了。 摄像头和第一排座位之间的距离有些远,所以飞过来的碎片已经没什么力度了,就算打在身上也不会受伤。 面对众人错愕的目光,骆明骄耸肩:“想叫老师过来,但是不想出去跑一趟。不好意思,吓到你们了。” 他随口说出的道歉总是阴阳怪气的,即便是和家里人也是一样的态度,要说最真诚的,就是和方许年道歉的那次,别别扭扭的。 他又看向柳雨旎,摆着那张让人不爽的冷脸,冷淡地说:“我发现你很没家教,而我受过良好的教育,所以和你这种无赖没法沟通。既然这样的话,那就让你家里人过来吧,毕竟你这么没家教,他们难辞其咎。” “你什么意思!” 柳雨旎刚吵嚷了一句,就被方许年大声地打断了。 方许年:“我们不是乞丐,也没有捡你们的衣服。是你妈妈自己送给我们的!” “有区别吗?那些闲置的衣服对我家而言是垃圾,扔掉又太浪费,恰好遇到了你妈妈,所以这些垃圾就有了去处。捡垃圾的母子,不是乞丐吗?” “哦,对了,你中考全市第三,那么你是个宝贵的金乞丐。” “我妈妈总提起你,说是小时候看着那么邋遢的脏小孩,竟然学习这么好,真是出人意料。方许年,你就是个又脏又臭的乞丐小孩,永远都是。” 骆明骄没有出声,他想,方许年的愤怒或许需要自己纾解,他需要自己对峙柳雨旎,给现在的自己和曾经的自己一个交代。 这一次他不用担心任何后果,因为自己在他身后,无论他的争辩胜了还是败了,自己都会站在他身后。 他不习惯为人挡风雪,也没有那样的想法,但他会站在后面,让那些风雪无法吹动他庇护的人。 风雪是磨砺人性的刻刀,会快速削去那些天真和无知的边角,只留下最坚韧的内核。只要自己在,那些内核就不会被风雪啃噬得乱七八糟。 这个朋友究竟值不值得深交,就看他被风雪雕琢后还剩下什么样的内核就行。 方许年很不适合吵架,他的嘴有些笨。 “我们不是乞丐。既然你一直耿耿于怀,我会把那些钱还给你,就当是跟你家买了那些衣服,你以后就……” “唉,为什么要给她钱,你别乱出主意。” 骆明骄及时阻止,方许年为了摆脱柳雨旎已经开始着急了,好像在这一刻,只要能让柳雨旎住嘴,只要能封住曾经的事,他做什么都可以。 但他又很天真,想不到别的办法,只能用钱来解决。 他的自尊被打压是因为没钱,一些旧衣服成了压在他脊梁上难以清理的大山,而他能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用钱将自尊买回来,让那些压在自己脊梁上的旧衣服成为自己的所有物。 笨拙地移山。 方许年无措地看着他,本来对峙时还算冷静的人,在骆明骄出声后慢慢咬紧牙关,最后红着眼眶低着头,不愿再开口说话。 骆明骄也没说话。 柳雨旎好像是战斗胜利的公鸡,耀武扬威地拿出一个小镜子开始理自己的头发。 老师很快就过来了,柳雨旎摘下来的发夹还没来得及夹上去,年级组长就带着三四个男老师气势汹汹地闯了进来。 “怎么回事!又是你们班!”年级组长愤怒地说着,眼睛死死地盯着骆明骄和方许年,在看到方许年的那一瞬间,他皱了皱眉,然后又很快松开了。 骆明骄懒得多费口舌,“直接请家长吧,我、方许年、柳雨旎,还有那群男生,都请。” 年级组长不满他颐指气使的态度,拉着个脸刚想拒绝,就听见骆明骄冷冷地说:“一旦我退学,那边的工地立马就会停工。当时说好的,我在这里旁听一年,现在一个月都没到,工程喊停也是理所应当的。” “老师,在这节晚自习下课之前,我要看见他们的家长。不要继续在学生之间和稀泥了,如果他们的家长不来,我不会接受任何调解。如果校方不能解决我的问题,我会找律师来跟你们谈。” “你们不能解决的问题,我来解决。” 年级组长并没有考虑太久,只是让骆明骄提到的人一起去办公室等着。 在去往办公室的路上,柳雨旎小声说:“没用的,我没有对你们动手。是你自己小题大做,闹得这么严重……” 骆明骄现在听不得她的声音,立马说道:“你造谣我和方许年谈恋爱,我可以起诉你。或许官司最后的结果并不能对你造成什么影响,但是打官司的过程会永远拖着你,会得到什么样的结果我不在乎,我要的是过程。” “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你的高考不会顺利的。明白了吗?蠢货。” 柳雨旎脸上终于出现了一些名为“恐惧”的神色,她半信半疑地看了骆明骄好几眼,终归是没有再开口说些什么。 父母的溺爱让她变得骄纵任性,同龄人的追捧让她自视甚高,长时间处于这种环境中,对危险的敏感度会降低,因为好像不管什么危险,来到她面前的时候都会削弱一半的伤害,因为她有维护她的父母,有同学朋友的支持。 他们会原谅她的过错,自觉为她找理由开脱,并且将埋怨的目光放在被害者身上,顺着她的心意去挖掘被害者的缺点无限放大,然后和她一样攻击对方。 这本质上是一种从众行为,因为柳雨旎家庭条件好,长得也漂亮,是学校里小有名气的主持人,所以很多人为了展示和她的亲近,会主动去欺负沉默寡言的方许年。 仿佛有了共同的敌人之后,他们就是柳雨旎的同盟好友了。 所以在冲突爆发的一瞬间,比起恐惧,柳雨旎更多的是烦躁。为这样来来去去的折腾而感到厌烦,将一切归结于骆明骄没事找事而导致的结果。 她不担心被父母责骂,只觉得这种小事让父母跑一趟学校属实是没必要。 方许年有些忐忑,他担心母亲来了后又会对他发怒,所以到了办公室后一直垂着头扯校服袖子上的小线头。 第70章 年级组长还在对骆明骄苦口婆心,从他第一次和江望发生冲突的事情为引子,又说本来上周打架的事要让他公开念检讨的,但是经过多番讨论后还是撤销了这个决定,学校对他已经很宽容了,他不能顺着杆往上爬。 他又说:“我知道你和方许年同学关系好,你们这个年纪的孩子讲究个义气,所以你想帮他,但是很多事情没有你想得那么简单……” 骆明骄听得不耐烦,就皱眉打断他:“这件事和方许年没关系,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非要扯上他。再者说,这件事哪里不简单?老师您放心,迄今为止我还没遇到过什么困难到解决不了的问题。” “学校有学校的考虑,并不是说……” “好了老师,我不想跟你进行这种无意义的交谈,有什么事等我家里人到了再说吧。如你所言,我只是个学生,想法不成熟,说话也不讨喜,所以你跟我说这些没用。” 骆明骄脸色越发难看,他皱着眉嗤笑一声,毫不留情面地说:“你们也是有意思,让学生去考虑学校的处境,那学生的处境谁来考虑?靠你们那个结了蛛网的心理咨询室?还是那个半瓶水晃荡的心理咨询老师?” “骆同学你先不要急,这件事并不是你想象中的样子。无论是校方还是方许年,都有自己的打算,所以你这样强势的出头并不是帮助他……” 骆明骄觉得他说出的话可笑至极,他没忍住翻了个白眼:“方许年的打算就是忍着,你们校方所谓的打算就是看着方许年忍着。要是你们有作为,他何必要忍着,他受虐狂吗?正是因为你们没有作为,不能帮助学生,所以被欺负的学生只能忍着。” “你们说这些冠冕堂皇的话有意思吗?这个办公室里站着的都是什么人?欺负人的和被人欺负的,没有人会听你们那些官方推卸责任的说辞。我只要一个结果,你打算怎么处理他们,又打算怎么处理我。” 年级组长没继续说话,拿着手机出去外面打电话了,声音隐隐传来,好像喊了一声“校长”。 办公室里待着一群学生和几个男老师,老师们严肃冷漠,气势汹汹地盯着这些人高马大的高中生,生怕他们在办公室打起来。 这些学生个个都长得高,看起来就壮实,反倒是他们这些老师看起来清瘦羸弱,个头也不高。 方许年终于平复了恐慌的心跳,他扯着骆明骄的袖子小声说:“袁老师在引导你说话,你们说到最后,结果已经定性为你帮我出头了。帮我出头的话……我妈妈过来了可能会不了了之。” “柳雨旎的妈妈是附二院的副院长,她帮过我妈妈很多,现在能接到护工的活儿也是靠她之前牵线认识的护士阿姨。妈妈和她已经很多年没来往了,但还是很感激她,时不时就会提及她曾经的帮助。” 骆明骄抬手捏了捏他的后脖颈,低下头凑在他耳边小声说:“没关系,我说‘和你无关’只是说给那些学生听的,而且咱俩关系好,这种话没人会信的,只是为了将矛盾集中在他们和我之间。” “我知道你和阿姨都是很好的人,知恩图报本身就是很优秀的品格。你别担心,我家里人也会过来,他们会顺着我的心意处理这件事的。” “我明白阿姨的纠结,但是我想她同样爱你,所以不会拒绝有人帮她保护你。” 各位家长来得很快,因为岚星的特殊性质,所以大部分学生家庭条件都不错,一群中年人说不上衣冠楚楚,但总归是仪容得体,落落大方的。 他们在来之前就跟袁老师通过电话了,所以对现在的事情有一定的了解,到了办公室后倒是没有急赤白脸地争吵和相互推诿责任。 方许年和骆明骄的家属还没来。 许文秀那辆小电驴已经好几年了,就算充满电速度也很慢,换个电瓶要好几百,她的车才一千多,所以一直没舍得换,去哪儿都骑着那辆慢悠悠的小电驴。 骆家人都忙,骆明骄也不知道这次谁有空过来,所以也在等着。 他的手机摔坏了,暂时没办法和家里人联系。 各位家长凑在孩子们身边,有的在小声关心,有的则低声训斥。 柳雨旎的妈妈很忙,所以是他爸爸过来的,他爸爸穿着深蓝色的polo衫,外面套了一件行政夹克,戴着一副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的。 他走进办公室后,第一时间走到柳雨旎身边问她有没有受伤,在得知她没事后就放心了,小声安慰她,说如果在学校受委屈了就回家休息一段时间,他们可以请家教去家里帮她追进度。 方许年捏紧了骆明骄的袖子,紧紧抿着嘴唇。 骆明骄问他:“怎么了?” 方许年摇了摇头没说话,只是侧着身子低着头,用后背对着柳雨旎父女,抗拒的模样毫不遮掩。 十分钟后,许文秀和覃念一前一后出现在办公室里。 许文秀夜里要骑车,岚星这边平坦又空旷,风很大,所以她穿着一件橘红色的冲锋衣外套,衣襟敞开,里面是一件白色的雪纺上衣,领子上有一层宽边蕾丝,裤子是黑色的九分裤,脚上穿着一双白色运动鞋,像是方许年淘汰下来的。 这样的衣着俗气又怪异,那便宜的雪纺衫和弹性九分裤会出现在每一个路边摊,是部分中年女人最爱的搭配。 但是骆明骄看着她俗气的穿搭,会想起那个被方许年存在手机相册里的漂亮女人,她的穿衣风格很有特点,或是艳丽的颜色,或是复杂的设计。 这样带着蕾丝边的雪纺衫,在她年轻时的照片里也有,层层叠叠的蕾丝边堆在领口映衬着一张白净漂亮的脸,乌黑的眉眼和红唇让那件衣服变得格外好看。 她还是喜欢一样的东西,只是变老了,那些衣服已经不适合了。 覃念比她矮一些,头发用木簪子挽着,身上穿着一身绿色的宽松旗袍,旗袍上绣着凹凸不平的山水,浅棕色的披肩遮住露出来的手臂和上半身,让她看起来格外温柔秀丽。 翠绿的翡翠耳环和项链在办公室的灯光下格外耀眼,精致的妆容弱化了她眉眼间的凌厉,看起来就是一个养尊处优,轻声细语的豪门太太。 覃念很少化全妆,更别说这种连眼妆都有好几个颜色的精致全妆。 这样的打扮,一看就知道不是从家里过来的,应该是出去应酬了,而且这场应酬的女性多于男性,或者说应酬的主要对象是位高权重的女性。 如果是男性比较多的场合,覃念会和平时一样穿得简洁而干练,整个人的状态是雷厉风行的。 骆明骄记得她说过这身衣服是出自一个国内的新生品牌,主打内容是非遗手艺和日常用品的融合,用这样的方式来推广,达到延长非遗寿命的目的。这个品牌旗下有好几个子品牌,从高端到平价都有。 这身旗袍是纯手工制作,属于这个品牌中的奢侈品。 骆家正在和这个品牌进行业务洽谈,不久之后应该就能达成合作。 办公室里挤着很多人,家长、学生、老师将并不大的办公室塞得满满当当,在这样拥挤的环境中,方许年和骆明骄独占一个角落。 那是一个逼仄的墙角,方许年站着往后靠将自己塞进墙与墙之间的直角里,骆明骄站在他旁边,将手搭在他肩膀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捏着他的后脖颈。 他们旁若无人地说着悄悄话,其他人的目光似有若无地落在他们身上。 许文秀看见这一幕时心跳好像空了一拍,她将电动车停在校园的停车场后就一路赶过来,身上出了一层密密麻麻的汗,在这样的夏夜里又热又闷。 可当她走进办公室,看见方许年和骆明骄站在一起。 他们站在人群外,远离着老师和同学,独自待在一个小小角落。那一瞬间,夏日的燥热褪去,她身上的汗变得冰凉又黏腻,强烈地刺激着她的神经,带来一阵令人头皮发麻的战栗。 过往的记忆如幻灯片飞速闪过,许文秀在窒息中感到一阵眩晕,她踉跄了一下,慌乱地伸手扶着门框才没有跌倒,但是脸色已经白得吓人了。 身后有一只手稳稳地抵着她的后背,女人用细腻又温柔的声音说道:“你没事吧?小心地面,他们这儿地砖有点滑。” 许文秀“嗯”了一声,道谢后朝着方许年走去。 前面的人走开后,覃念对上了儿子的眼神。 两双相似的眼睛注视着对方,顷刻间,覃念读懂了儿子的想法。 他们是血脉相连的至亲,天生属于同一国度,同一阵营。不管对面的敌人是谁,他们都是彼此最坚定的盟友。 作者有话说: 第55章 校园(31) 方许年和许文秀这对母子很特别, 他们彼此爱护,互相包容,血缘至亲的身份让他们时刻都在为对方着想。 但想让他们之间产生矛盾也很简单, 只需要将他们俩同时放进校园里。 身处校园之中, 他们会变成两只紧张的小动物。 第71章 方许年是紧张的,他所有的神经都紧绷着,随时都会因为环境的影响而应激。他刻意弱化了自己的自卑和怯懦,想表演出一副游刃有余,毫不在乎的模样,可那些自卑仿佛有形状、有声音、有味道, 永远纠缠着他。 他的自卑来源并不是家庭和贫穷,而是周围人的目光和打量, 是柳雨旎嘴里的话, 是同学们避讳又嘲讽的眼神。 他明明已经和小时候的自己和解了,接受了自己的家庭,接受了自己的窘迫,但总有一些人不断在他身边游荡,一遍遍提醒他曾经的困窘。 提醒他当时的自己面对这些人时,是何等的无助和恐惧,孩童的脊梁是如何在嘲讽中被折弯的。 柳雨旎是一片影子, 永远追在他身后, 阻拦着他迎接全新的生活。 每当他站在阳光里,柳雨旎就会藏在阴影里将他的过往告诉身边的每一个人,然后他们那么多人,用目光将他凌迟, 周而复始,遍遍重演。 许文秀是压抑的, 她生活在一个狭窄的玻璃罐子里,每天就在小小的玻璃罐里转来转去,周围是身份处境相似的人群,大家都因为生活而四处奔波,同样辛苦,同样艰难,每个人都努力生活着,她在其中并不显眼。 可学校是一个全新的展示台,她和别的家长一起站在这个展示台上,她的窘迫和无措那么明显。 曾经的她直爽泼辣,但她并非无知又野蛮的人,所以在那样强势的外表下,她和方许年是如出一辙的敏感细腻,也同样会感到自卑和悲伤。 孩子越是优秀,凝聚在她身上的目光越多。 那些家长轻蔑地看向她,将对自己孩子的不满宣泄在她身上,贬低她,羞辱她,好像送出去的恶意越多,就能从他们这对母子身上掠夺越多。 每次到学校,许文秀就被从自己的玻璃罐里拎出来,然后放在这个舞台上任人观赏。 她多希望自己无知、野蛮、泼辣,带着一股不讲理的牛劲和这些老师争辩,和同学家长撒泼,让他们不敢欺负自己的孩子。 可她不行,她偏偏就有那该死的自尊心,偏偏就有点多余的细腻心思,所以能读懂他们脸上的嘲讽和轻视,能看见儿子身上的枷锁和苦楚。 她能舍下脸皮撒泼打滚,能揪着那些同学家长的头发和衣领和人干仗,她可以不要脸当个泼妇,可如果那样,她的孩子要怎么办? 她那么宝贝的孩子,她那么优秀的孩子。 她前途光明,只有出身拖了后腿的孩子,他不能再有个疯婆子母亲,不能再当同学里的异类了。 许文秀是一头老黄牛,方许年是让她痛苦的鼻环。 她甘愿钉上鼻环,不求任何回报的。 母子俩沉默地站在一处,方许年突然伸手摘去她衣摆处黏着的一片紫菜。 许文秀从他手里夺过那片黏糊糊的紫菜,难堪地将其紧紧握在手心里。 如果是在家里,她会很轻松地告诉孩子自己又找到一个散活儿,在夜市上给人洗碗串串儿,每天忙到凌晨两点,持续三天,老板说下班的时候有剩下的串儿可以给他们这些小工烤了带回去。 但这是在学校,那片泡发的紫菜成了她的罪证。那好像是一片深色漩涡,吸着他们母子俩不停下降。 别的孩子站在洁净的地砖上,他的孩子陷在难以脱身的漩涡中。 “方许年的母亲是吧,我们这边有个情况想和您沟通一下。” 袁老师率先开口,他招呼着那些老师给各位家长搬椅子,然后正对着许文秀说:“方许年是一个很优秀的学生,入学以来成绩一直很优异,一直都是前三名,是令所有老师都很放心的一个学生……但是,他可能年纪太小了,或者是沉迷学习,所以不擅长和同学相处。” 他的话是一段陈述,在他的陈述结束后,许文秀不知该如何接话。 生活的刀刃磨去了她的棱角,她好像好久之前就失去了和人沟通的能力,只会回答问题和陈述情况,并不具备沟通的能力。 她是个经验老到的保姆,一个学历不高,没什么专业技能的保姆,唯一的优点就是老实话少,安静本分。 许文秀坐着,骆明骄和方许年都站着,骆明骄从上往下看,能看见许文秀稀疏的发缝,裸露的头皮是白色的,一如现在的处境,是空茫茫的白。 他又微微转头,看向方许年。 方许年紧紧抿着唇,嘴角往下耷拉着,眉心微微皱起,那层薄薄的,能看见青色血管的眼皮也被牵扯着皱起,明亮的杏眼里闪烁着许多细碎星光,是因为心疼母亲而凝聚的泪光。 这样的场面,对两个人都是折磨。 他们互相心疼着,所以在感受自己的难堪时,还会多余体会一份对方的难堪。自己的难堪或许是难受的,但比不上感同身受后的痛苦。 这是骆明骄第二次看见方许年在学校里掉眼泪,两次都是因为他妈妈出现了。 脸颊上挤出两个小酒窝,向下弯着的嘴角和皱巴巴的脸让他看起来像一只委屈小狗。 眼泪在眼眶里滞留,他吸了吸鼻子,微红的鼻头下流出一点透明的鼻涕。 骆明骄连忙伸手过去,结果撞到了另外一只手。 覃念手里拿着纸轻轻压在方许年的鼻子上,震惊地看向骆明骄,“你要干什么?” 骆明骄拉着方许年的手按在纸巾上,随口说道:“擦鼻涕啊。” 覃念脸色变得有些奇怪,不太确定地问道:“你给他擦鼻涕?你手上连张纸都没有,你用手擦呀?” 骆明骄“哦”了一声,“忘了。” 光顾着看方许年的弯弯嘴角了,没注意自己没拿纸。 覃念脸色变了又变,最后无语地看了他一眼。 许文秀还是没说话,袁老师已经准备开始第二轮沟通了。 覃念突然开口说道:“这位老师,不好意思打扰一下。我的时间比较赶,可以先解决一下我家的问题吗?我家孩子性格好,很少和人发脾气的,所以发生了这种事,我觉得你们校方是有责任的。” 袁老师立马说:“这位家长,只是孩子们之间打打闹闹的矛盾……” 覃念:“老师你这话说得就不对了呀,我家孩子右手还没好全呢,他和谁打打闹闹呀?如果是别的同学欺负他,他不得不和别人打打闹闹,那就是你们校方的责任,你们没有管教好自己的同学,让他们来欺负一个右手不方便的转学生。” “这位家长……” 覃念没有给他说话的机会,笑了一下继续开口:“你们是老师,是孩子的学习榜样,只会和稀泥是不对的呀。我们这么多家长聚在这里,孩子们也都看着呢,那就是要解决问题的,而不是听你们说这些推诿的话,将主要责任推给不懂事的小孩子。” “这些孩子看起来人高马大的,但都是些青少年,心智不成熟,意气用事,这是正常的。不正常的是你们学校,你们没有好好引导小孩子,才导致他们在繁忙的学习之余还会发生这种事。” “这位老师,我不是好应付的家长,也不是不讲理的家长,你不用觉得我在跟你闹呀。我家孩子已经十九了,这是第二次被请家长,我们做父母的会反省自己的问题,小孩子也会自省,但是在此之前,你们校方是不是需要检讨一下自己呢?” “我家孩子之前在英才上学,他的性向,他的性格都是这样的,但是从来没有任何矛盾。才转来你们这里多久,就闹了这么多事了?他因为性向被歧视,因为性格被欺负,这种事我们当家长的是不能容忍的,想你们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袁老师叹了口气,带着一身冷汗直视覃念的眼睛,态度诚恳地说:“没有歧视,没有歧视,就是小孩子好奇……” “哎呀,好奇什么呀?好奇别人的性向?不要混淆视听,那就是歧视,上周五还有人在卫生巾上写字骂人的,这么恶劣的事情,不要用‘好奇’这种词汇,我们无法接受。” “再者说,他们为什么会好奇?因为你们学校没有教好,因为家长没有教好,他们十几岁了,连尊重别人都不懂,大肆评价别人的隐私,还做出一些极端的行为,就是你们教育的失败。” 原本她只攻击校方,别的家长乐见其成,毕竟现在这个社会,家长和学校好像是对立的,双方都想将教育孩子的重任抛给对方,结果相互推诿中,最受苦的还是孩子。 一方只想负责养育,一方只想负责教学。孩子的三观啊,品德啊,素质啊,好像没人在乎,也没工夫在乎。 率先加入战场的是一个男生的母亲,她身材富态,身上戴着好几件金首饰,白胖的脸上化着浓妆,身上的衣服质地良好,看得出是个家境优渥的富太太。 “你这人讲话好刻薄,什么叫孩子没家教啊?我家孩子在学校老老实实上学,在家里听话孝顺,比你家那个刺头好多了,一天天不学习就知道打扰别人。” 第72章 覃念垂着眼隐蔽地翻了个白眼,再次轻声细语地开口:“讲话别那么绝对呀,我家孩子因为受伤耽搁了,所以才想来岚星旁听的,不然他的成绩可以直接申a大的。上学不是我孩子唯一的路,不过这条路他走着也不觉得困难罢了。” 那人“切”了一声,嘲讽道:“谁知道呢,英才那种学校,有钱就能毕业。” “不信也可以呀,你家孩子好好高考,如果能考上a大的话,两个孩子会再见面的。我们小孩现在是手受伤了不方便,等以后他手好了,被歧视就不是找家长了。” “你这人怎么回事啊!说话阴阳怪气的,还他妈的威胁我们!”那女人破口大骂,先是说覃念阴阳怪气的,又说她穿得妖里妖气的,一看就教不好孩子,养出来的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覃念左耳进右耳出,等她骂完了才轻飘飘地说:“说话注意点,不然你就是地域歧视了,丢你们a市人的脸呀。” 眼看着火药味越来越浓,柳雨旎的爸爸连忙出来调停。 “当家长的都心疼孩子,所以难免着急了点。但是我们聚在这里不是吵架的,现在首要的是想怎么解决问题。” 他说话温声细语的,有种知识分子的派头,又像个擅长调停安排的小领导。 覃念说:“我们想要的解决方案是他们几个全部公开道歉,为歧视道歉,也为欺负同学的行为道歉。然后让他们调班,不要跟我的孩子在一起上课,我担心他们会继续进行这种歧视行为。” 这话一出,当然是一片反对声。 柳雨旎的爸爸皱着眉没回答,只是将手搭在女儿的肩膀上安慰她别害怕。 袁老师看出了覃念的强势,决定不再和她死磕,而是转移目标看向了许文秀,“方许年妈妈,你看这件事就是孩子小打小闹的,也没必要闹得这么难看……骆明骄是为了方许年出头的,方许年同学可能是误会了同学们的小玩笑。” 许文秀猛地回头看向骆明骄,她的眼神好复杂。 在那双复杂的眼睛里,骆明骄看不懂她的情绪。 许文秀摇摇头,只说:“要道歉的。” 袁老师一个头两个大,“可是,他们……” 覃念:“唉,不要咄咄逼人呀,我们两家都是受害者,我们是同一国的。许年我也认识,明骄的好朋友嘛,他们关系好,那这件事更好办了,一起道歉就好了呀,省得还要一个个地解决问题,多耽误他们学习呀。” 一开始吵吵嚷嚷的那个女人又开口了,“两个男孩儿在学校搞同性恋,不知检点,败坏风纪,他们待在这个学校里,本身就会带坏我们的孩子!” “那你家孩子基因好差,说变同性恋就变同性恋。”覃念说完后盯着袁老师说,“明天早上,我要看见他们在全校师生面前做检讨,否则,我会以侮辱罪起诉他们。” “好了,解决办法提出来了,没什么好谈的了。走吧孩子们,今天回去住一晚调整下心情,明天早上我送你们来听检讨。” 袁老师急忙追上,“这位家长你等一下……” 办公室外,覃念的助理在等着,他拦在袁老师的面前,不让他去纠缠老板,只是低声说道:“老师,不要以多数人和少数人来解决问题。在处理这件事之前,您可以去看看施工现场,那是我们董事长给孩子的保障,也是让你们学校妥善处理这件事的筹码。” “只是道个歉而已,不难的。” 两对母子一起离开学校走到停车场,许文秀的旧电瓶车在停车场的边缘位置,覃念的豪车在更里面的车位上。 许文秀停在自己的电瓶车旁边,拉住了方许年的衣袖,在他停下后帮他扣校服外套的扣子,随后整理着衣领说,“外套别敞着穿,晚上风大,会着凉。” 方许年应了一声,说道:“风大,我来骑吧。” “不用,我去烧烤店帮忙,你不认路。等我到了烧烤店后,你自己再骑着车回家去,家里还有昨天剩的菜,你饿了就自己热饭吃,晚上早点睡,我凌晨才回去,别等我了啊。” 方许年顺从地坐上电瓶车的后座,他上半身往前靠了一下,轻轻地贴在妈妈的后背上,小声说:“我跟你一起去烧烤店帮忙,晚上我们一起回家。” “别了,活儿不多,你去了也没事干,还是早早回家写作业吧。” 临别前匆匆挥手道别,骆明骄嘴里的话都还没吐出来他们就离开了,他顺着电瓶车离开的方向追了两步,在停下脚步的同时,覃念的手落在他的衣袖上。 “明骄,你喜欢许年吗?”覃念问他。 骆明骄皱眉,心里充斥着看着方许年离开时的烦躁,那种情绪无处宣泄的憋闷不断冲击着理智的堤坝,他拉着脸说道:“怎么可能,别瞎说。我们就是朋友。” “真的吗?在老师办公室里的时候,你想伸手帮他擦鼻涕,刚刚他们离开,你还想追车,你这不是喜欢他?妈妈早就已经接受了,你不用瞒着我。” 骆明骄更烦了,“说了是朋友,哪有那么多喜欢不喜欢的。” 他憋着一肚子气坐上车,然后拿着手机开始扒拉,滑来滑去不知道玩什么,最后点开了和方许年的聊天框,最上面的一条消息是今天中午发的,方许年提前去食堂排队了,远远地拍了几个窗口的菜,问他想要吃什么。 骆明骄点开那些照片一一查看,每一张照片都放到最大,用手指慢慢滑着,一点一点地看。 覃念瞥了一眼,笑着问他:“饿了吗?你想吃什么?我通知姜姨提前准备,你回到家就能吃了。” 她的话钻进骆明骄的耳朵里,他看着手机屏幕上被放大后看不出原本形状的菜,有些嫌恶地皱了皱眉,将手机按灭后塞进口袋里,没什么兴致地说:“不饿,别麻烦了。” 明明刚才还好好的,怎么方许年一离开又恢复成这个要死不活的鬼样子了? 覃念心里碎碎念,脸上还维持着温和的笑容,轻声细语地问他:“怎么了?怎么突然不高兴了?因为许年没有去家里住,所以你不高兴吗?那我加一下他妈妈的联系方式,邀请他们到家里做客好不好?” 骆明骄拒绝了,“别,阿姨已经够忙了,别给他们添乱了。” 覃念叹了口气,脸上的笑容几乎维持不住了,她靠在椅背上闭着眼休息,浑身的劲儿卸下来后感到一阵无力的疲惫。 “明骄,你心里在想什么?你想要什么?你跟我说呀,不管是什么,我都会想方设法地帮你找来。爸爸妈妈小时候忽视你了,让你受了很长时间的委屈,我们都知道错了,给我们一个弥补的机会好吗?” 骆明骄舔了舔唇,“我没有怪过你们。” “我知道,明骄很善良,从没有怪过他失责的父母。但是孩子,爸爸妈妈要的不只是不责怪而已,我们想要当你的亲人,也想成为你的朋友。” 骆明骄放在口袋里的左手将手机翻来覆去地折腾了好几遍,终于在五分钟后缓缓开口。 “我在想,方许年跟他妈妈回去后会不会吵架。” 覃念睁开眼睛,眼里带着耀眼的喜悦,她说:“既然好奇的话,那你问问他好了。这个时候,出于朋友的关心会让他很温暖的。” “不会的。” 骆明骄说道:“在这种时候,方许年不会想让我打扰他的,现在是属于他和母亲的时间。学校停车场就是一个分界线,在那里分开后,他的世界和我的世界被割开,他和他妈妈应该更想待在自己的世界里休息一会。” 覃念顿住了,她忽然觉得有些喘不过气,或许是旗袍的领口太紧了,或许是脖颈上的项链太重了,或许是……儿子的陌生太过惊悚了。 她从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可以这么为另一个人考虑,也从不知道,原来他有那么敏感又妥帖的心思。 这样的想法,这样的心思,或许他从未用在家里人身上。 她不是多愁善感的人,所以就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说自己的震惊,说自己的遗憾,说自己的懊悔。 骆明骄低垂着眼,像一尊没有情绪的雕塑,脸上的表情是一贯的冷淡,说话的语气也是平静的,“我跟他学的。从我们熟识的那天开始,他每时每刻都在表达自己的情绪,他的高兴和不高兴,他的遗憾和期许,我都一一听过,他善变敏感,一分钟感觉能转变好几种情绪,但是他会将这些情绪说给我听。” “很像他的作风,一股脑的填鸭式教育。他的表达很急迫,他的情绪很汹涌,在那样的相处中,我虽然没有学会表达情绪,但是我学会了感受他的情绪。同样的,用他那样复杂又复杂的语言描述情绪。” 他说起方许年来总是有很多很多的话,而且经常会扯一扯就聊到别的,好像全天下只有他发现了方许年的可爱之处,特别之处,他要很详细地说给每一个不懂方许年的人听。 让大家都知道方许年的好,也让大家都知道,方许年只有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才会那么好。 第73章 “阿姨也是心思很细腻很敏感的人,方许年说,小时候阿姨还写过文章,有一个很厚实的笔记本,里面用蓝色的英雄墨水写了很多文章……” 覃念释怀一笑,无所事事地将手腕上的翡翠镯子转过来又转过去,他的孩子已经长大了,已经学会了自己交朋友。 他们这对不称职的父母,被抛弃在故事的边缘位置,成为单薄的背景板。 她好想参与孩子的人生,好想当一个好妈妈,但是好遗憾,她曾经做错了一道选择题。 夜晚风很大,从耳边呼啸而过,挡风被展开,像船帆一样兜着风,影响小电瓶车前行的速度。 岚星附近比较偏僻,路灯不太密集,所以走一段黑一段的。树影和电瓶车的影子同样慢慢晃悠,方许年将头靠在许文秀的肩膀上,看着地上的影子慢慢变幻。 “妈,这周末我跟你去买一辆新车吧。” 这辆太慢了,而且电池老化了,续航也不行,到处都是毛病。 方许年还记得这辆车,是好几年前买的二手车,几百块钱还赠送一件挡风被。 许文秀没当回事,“这车好好的,换它做什么。你别操心这些,好好上学就是了。我和雇主家离得近,去接送孩子也不用骑车,也就有散活儿的时候骑一骑,用不着多好的车。把钱攒一攒,等你上大学的时候,我给你买个电脑。” “我自己买就行了,到时候去学校看看有没有毕业生卖二手的,我买个便宜的。” “不准,都去大学了,还买什么二手的,我给你买新的。好好去上大学,咱家里有钱。” 方许年笑了笑没说话,将头轻轻靠在妈妈的肩膀上,侧着头避开风。 风太大了,吹得他鼻子发酸,眼睛模糊。 “那天那个新手机……我给你的钱不够吧。”许文秀说话的声音有点小,但是儿子的头贴在他肩膀上,她知道他能听得见,所以也没放大声音,她也不想放大声音。 明明是给了孩子钱,想还上手机的礼,但是今天看到骆明骄妈妈的派头,突然觉得那点钱不够。她忍着肉痛给出去的钱,或许还不够那个手机的一半。 怎么办啊,他的儿子要怎么交这个朋友啊。 “没事,他说回礼是我考上状元。” 许文秀的惆怅都被吹飞了,没忍住笑了一声,骂道:“你也是敢收,你考得上吗?要是到时候考不上怎么办?” “考不上的话……”方许年说着,突然大声说:“那就考不上呗!” 考不上的话,骆明骄可能会去国外读书,到时候他们尘归尘,土归土,这部手机的存在不能捻成细细的线,连接着地球两端的友情。 考不上的话,会渐行渐远,会成为记忆里最璀璨的时光。 作者有话说: 第56章 校园(32) 骆明骄到家后发消息给方许年说了一声, 但是对面一直没回消息,他也不急着上楼洗漱,就盘腿坐在沙发上拿着手机等回复。 手机滚烫, 他的心情焦急。 覃念从他面前来来回回过了好几遍他都没注意, 就握着发烫的手机看着聊天界面。 等得无聊了,就又把方许年发给他的那几张照片点开,放大了仔仔细细地看。 新手机像素很高,照片放大后也不会模糊。 红红绿绿的菜充斥着整个屏幕,传递着夏日里拥挤食堂的燥热。 一声响指在耳边出现,他恍惚地抬头, 看见了正端着果盘吃水果的骆明则。 简洁的白瓷盘里铺着一层冰块,冰块上是小山一样的鲜艳浆果, 红色和黄色的浆果混合在一起, 像跃动的火焰,无时无刻不在撩拨少年蠢蠢欲动的心。 “拿着手机发什么呆呢?没事就放一边让它散散热,别老是捏在手里。”骆明则说完把盘子往前递了一点,抬了抬下巴示意他吃。 骆明骄把手机放在一边,靠在沙发上说:“我担心方许年回去后会和他妈妈吵架,给他发消息也不会……” 他有点挫败,憋屈地揉着头发说:“那些人是不是有毛病啊?我真服了。” “实在不放心就给他打个电话, 问问他有没有到家。” 他说完就走了, 骆明骄拿着滚烫的手机给方许年拨过去一个电话。 电话响了好一会儿才被接听,那边乱糟糟的,双方都听不清电话里的声音。 通话时间十三秒的电话被方许年挂断,他紧接着发了一条消息过来。 [方许年:我跟我妈在烧烤摊帮忙, 人太多了,听不清你说话。找我有什么事吗?] [骆明骄:什么烧烤摊?在哪里啊?] [方许年:就在我家这边, 叫四六烧烤。] [骆明骄:我过来找你吧,骆明则从农庄带了很多浆果回来,说是想给你尝尝。] [方许年:不用了,太麻烦了,你明天带给我也是一样的。] [骆明骄:明天就不新鲜了,而且骆明则非要我今晚带给你。他是个夜猫子,觉得现在一点都不晚。] [方许年:(⊙﹏⊙)从你家过来太远了吧,你要来的话,今晚在我家住吧。] [骆明骄:好,我过来找你们。] 骆明骄从沙发上弹起来,把靠在一边吃东西的骆明则吓了一跳,手中的浆果滚落在地毯上,红艳艳的。 他状态不一样了,是个人都能看得出来,覃念和骆明则异口同声地问他要干吗。 他钻到厨房去装浆果,又在骆明则的零食柜里搜刮了一袋零食,挑挑拣拣地装进袋子里打算带去给方许年,让他带到学校里吃。 “我去找方许年,今晚在他家住。” “你等等,把这个也装上。” 覃念打开冰箱,拿出好几罐剥好后密封的坚果仁,都是骆远升在家的时候刚剥出来的。他们家没人喜欢吃坚果,但是骆远升有焦虑症,一闲下来就心慌,所以手上总是会做点什么转移注意力。 要带去的东西足足装了四个大袋子,跟着骆明骄一起,去往那个烟火缭绕的烧烤摊。 烧烤摊上人很多,店里店外都坐满了人,大多是附近的住户,男人打着赤膊坐在桌子前高谈阔论,啤酒瓶子不停碰撞着,雪白的泡沫从瓶口溢出来,滴在满是油脂和食物碎屑的桌面上。 地面上是杂乱的竹签子,还有被撬起一角的啤酒瓶盖。 烧烤架上跃动的火焰将店老板的脸烤得发红,夏夜的微风吹不散这样热火朝天的景象。 方许年还穿着校服,外面套了一件老旧的棕色围裙,手脚麻利地穿梭在每张桌子之间,一会儿是上菜,一会儿是收拾桌子打扫地面,灵活又麻利,是最受长辈喜欢的孩子,眼里有活,做事利落。 他的脸红扑扑的,汗水打湿了不长的刘海,也打湿了质量一般的白衬衫校服,不吸汗的布料黏黏糊糊地贴在他的背上,勾勒出肩胛骨下端的形状,也隐约透出了藕色的皮肤。 老旧帆布鞋踩在脏污的地板上,少年面无表情地游走在店里店外。 漂亮的杏眼照样亮晶晶的,但好像失去了那种天真和狡黠的灵气,带着婴儿肥的脸颊也和往常一样鼓鼓的,但是好像没那么可爱了。 他的唇肉肉的,平时总是抿着唇或者带着浅浅的笑意,嘴角就会自然地拉平或提起,看起来亲切又天真。但现在他的唇角微微往下,看起来就有些不好说话。 是一张麻木的脸,一张冷漠到仿佛不会笑的脸。 这样的人,别人看向他时首先注意的不会是他的长相,而是他身上的气质,那种疲惫的、麻木的、冷漠的气质,存在于千万个普通人身上的气质足以遮掩他的好相貌。 骆明骄坐在车里看了好一会儿,然后拿起手机给外面的臭脸小猫发了条消息。 [骆明骄:我到了,在店外的大树这里。] [方许年:好,我过来找你!] 臭脸小猫面无表情地看过来,然后将手里的不锈钢盘子放回店里后才走过来。 黑车停在树下,里外都没开灯,他在侧前方站定,试探着用手机自带的手电照了一下车牌,确定后才走到后座敲了敲车窗。 车窗放下,王叔也打开了内部的车灯。 方许年笑得杏眼弯弯,用竹签子扎着一个指甲大小的圆球喂给骆明骄,然后语气轻快地说:“刚炸出来的芝士紫薯球,好吃吗?” 骆明骄被内陷烫得龇牙咧嘴,好不容易咽下去后才说:“好吃。” 实际上什么味道都没吃出来,光被烫了。他是猫舌头,吃不了太烫的东西。 方许年站在车外有些踌躇地说:“我忘记了王叔会送你过来,所以说太晚了不方便回去可以住在我家……既然王叔送你来了,那你们一起回去吧,你在我家应该也睡不好。” 他还是穷人思维,没有司机的概念,也还没习惯骆明骄出行车接车送的风格。总想着太晚了,从他家过来网约车很贵,公交或者地铁也不太方便。 “没事儿,就住你家,明天我们一起去学校。” 第74章 骆明骄说完了又问:“你要在这儿待到几点?” “应该是两点多关门,但是今天客人多,卖得快的话一点多就能走了。我妈在这儿帮忙,我留下来给她搭把手,早点结束她也能早点回家。下午的时候老板去补货了,她现在还在后厨洗菜穿串儿。” 骆明骄应了一声,说:“那我在这儿等你。” 方许年从口袋里掏出家里的钥匙递给他,“你别在这儿等了,回家去等,困了就早点睡。” 推拒了一番,最终骆明骄还是带着钥匙离开了,决定先回家等方许年他们。 他留在这儿也帮不上什么忙,他既不可能去帮忙穿串儿,也不可能去帮忙打扫卫生,就算他愿意去尝试,也不一定能做好,左右都是给别人添乱,还不如早点离开。 再者说,他的目的只是想要来确定一下方许年和他妈妈有没有吵架,现在看来是没有的。 这么忙的情况下,他们应该没有吵架的时间,那最可能爆发矛盾的时间就是两人都回家后,那他在家里等着是一样的。 他们俩都太压抑了,稍微一点波折就会让两个人产生争吵,这种争吵是为数不多的发泄情绪的方式,他们甚至不在乎事件本质,只是想有一个合理的情绪出口。 但这个情绪出口的存在,对这对母子而言是有害的。一时的发泄并不能解决问题,只会让越来越多的压力堆积在他们身上,导致他们越来越累。 烧烤摊今天的生意真的很好,时针指到一点的时候,店里已经打扫干净了,店主正在给许文秀结今天的工资。 方许年来帮忙了好几个小时,一直忙碌着没有休息,店主在外面烤烧烤都看着呢,就多结了四十,凑了个一百五。 拿到钱后,母子俩又坐上了那辆慢吞吞的小电驴。 许文秀个子高,这家烧烤摊的后厨台子装得低,她洗菜、切菜、洗盘子都得弯着腰够水槽,一晚上下来腰有些伸不直,自然是不好骑车的,所以回家的时候是方许年骑车。 风里都是逃脱不掉的热意,回家的路安静漆黑,道路两旁的路灯光源微弱,树叶的影子投在地面上,遮挡着道路。 电动车的车灯破开一道窄小的道路,仅够母子俩小心通过。 方许年和母亲说骆明骄来了,现在在家里休息着。 许文秀没有立刻回话,她弓着腰坐在后座上,双手扶着后面的挡板,顺着风的痕迹听见了儿子的话,迟钝的神经突然变得敏锐,捕捉到了“骆明骄”这三个字。 正好路过一个住宅区,宽大的落地窗里是满室灯火,晚睡的人家将窗帘拉开,里面的人正在打麻将,复杂的水晶灯映在落地窗上,里面的人肆意地笑着闹着。 许文秀像是一个冒昧的闯入者,她猛地将目光移开,看向那些关了灯的人家,脑子慢吞吞地转着,一如这辆陪伴她很多年的电动车。 眼睛眨巴了很多下,因为困倦而呆滞的目光扫过很多高楼大厦,最后,她终于启唇问道:“他来做什么?” “他哥哥今天去农庄摘了些果子,他送过来。我觉得太晚了他回去不方便,就留他在家里住一晚。” “嗯。”许文秀应了一声。 她太累了,也太困了,酸疼的腰椎时刻彰显着存在感,让她整个人都提不起劲儿,甚至连张嘴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脑子转得很慢,思绪乱七八糟的。 她总是想到踏进办公室的那一刻,看见的那两个躲在角落里说小话的少年。 骆明骄站在外侧,上半身懒洋洋地靠在墙上,侧着头,眼神向下,专注地看着正在说话的方许年。 他嘴角带着笑,用右肩抵着墙面,左肩和墙壁之间隔着一个拳头的距离,这样的姿势并不能让他更省力,只能让他更靠近身边的人。 他是个高大冷漠的少年,很多人都能在他身上感受到压迫感,他是暂时被静止的热烈火焰,强烈的威胁性藏在冷漠的外表中,所以总让人觉得他脾气不好,一个不顺心就会动手。 但是那一刻,充满压迫感的他,浑身带着不确定性的他,懒洋洋地靠在那儿,以一个绝对不舒服的姿势贴近方许年,在充满怨气和愤怒的办公室里,他笑着和方许年说话,高大的身躯遮挡了右侧的方许年。 以一个绝对的保护者姿态,挡住了老师和学生家长的压力,用少年人的脊背撑起了身旁的一片净土。 他给身边的人挡住了风暴。 他身边的人,是我的儿子。 许文秀觉得自己该说些什么,来掩饰自己察觉的端倪,来粉饰那些涌动在少年间不安分的因子,做一个迟钝且粗神经的母亲,假装什么都没发现,继续过好自己没有波澜的寡淡日子。 或许也可以找些什么话,说些大道理,来扼杀这种露出苗头的不对劲,和孩子分析以后可怕的后果。 但是…… 那后果真的可怕吗?或者说,那后果会有多可怕? 会有一个年轻漂亮的寡妇带着孩子独自生活可怕吗?会有一个年轻女人在别人家里当住家保姆,独自面对男雇主可怕吗? 流言蜚语,其实不重要。 她二十出头就当了寡妇,十多年了,她听过的流言蜚语,落在她身上的谣言和辱骂,从没有少过。多年的邻里,曾一同上班的同事,他们一向擅长污蔑和造谣。 不好争辩,无法争辩,她没法证明她没做过的事情。那些流言一直在,那些诋毁一直在,可是她依旧这样活着,她在恶意中生长,清清白白地独自拉扯孩子长大。 流言没让她的冬天更冷,也没让她的夏天更热。 “许年,你喜欢骆明骄吗?” “当然不喜欢啊!妈,我们是朋友,你不要听那些人说的那些乱七八糟的话!”方许年有点生气。 许文秀又应了一声,然后说:“妈就是问问。” 儿子,你的朋友喜欢你。 但是妈妈不会和你说,因为妈妈是一个卑劣的人,想让自己的孩子享受别人因为爱慕产生的善意和保护,又不想让自己的孩子陷入少年人心血来潮的心动中。 少年的心动像夏天一样热烈,但未必会像夏天一样恒久。 他可能只热烈一个夏天就退却,但我的孩子,你会经历无数个四季,你该有好多好多个炙热的夏天。 但是也很好了,有人能代替没用的我保护你。 作者有话说: 第57章 校园(33) 到家已经是一点半了, 许文秀进门后“啪”的一声把门打开,猝不及防地看见了蜷缩在沙发上睡觉的骆明骄。 他个子高,勉强地缩在沙发上, 腿弯搭在扶手上, 一双小腿支在沙发外,双手紧紧地缩在胸前,一副极力想把自己塞进沙发里的样子。 他带来的东西都放在茶几旁边,四只特大号塑料袋挤在一起,比方许年家的玻璃茶几还要大。 方许年跟家里的沙发是契合的,他经常睡在沙发上, 木质的扶手和靠背很硌人,但是他已经习惯了那种皮肉被抵着的感觉, 甚至找到了和这张沙发最默契的姿势。 但是骆明骄显然不习惯, 他睡着了都是皱着眉头的。 许文秀看了一眼,小声地让方许年去房间里把风扇拿来给他吹。 她有些妥贴,但又没有那么体贴,没有想到娇生惯养的少年会不习惯睡这样的沙发,没有想到他明天醒来身上会是怎样的疼。 少年出了一身的汗,灯光下的皮肤泛着夏日濡湿的光泽,额头上细密的汗珠渗出来, 暂时僵持着不知要往哪边滚落。被汗水浸湿的头发黏在额头上, 搭在眼皮上,遮住了他锋利的眉毛,只露出微微皱着的眉头。 可怜巴巴的,有点可爱。 方许年轻轻地帮他把搭在眼皮上的头发捻起来放在一边, 露出他的眉眼,睫毛又直又长, 齐刷刷地往下垂着,像支在眼皮上的一层遮雨棚,往下倾斜着,让雨水或者汗水无处落脚,只能顺着流走。 骆明骄睁着眼的时候看不清他的睫毛,只有闭上了眼,浓密的睫毛才会像小扇子一样,安静地搭在他的脸上。 方许年钻进卫生间洗漱,换好睡衣后来回跑了两趟,从房间里搬了凉席、夏凉被、吹风机和一只枕头一个抱枕。 客厅的三角柜后面塞着一堆泡沫拼图地垫,是曾经的邻居搬家后不要的东西,楼里的住户都去他家寻宝,他妈妈忙着上班没空去,他就自己去,抱回来了这堆有些褪色的拼图地垫。 看起来有些脏,但每次他打完地铺都会洗干净用塑料袋装好塞回去,所以并不脏。 是用了很久的地垫,已经陪他度过了好几个睡不着觉的炎热夜晚。他没有想到,有一天会有别人一起躺在这些地垫上。 在这个夜晚,那些曾经孤零零看着窗户的自己终于等到了他期待已久的天使。 地垫拼好后铺上凉席,夏凉被和枕头抱枕扔在上面,再把风扇放在一旁,他夏天最喜欢的地铺就准备好了。 第75章 房间的窗户正对着别的居民楼,所以没什么风,但是客厅的窗户夜里是有风的,再加上一台风扇,可以在让人喘不过气的夏夜睡上一个很舒服的觉。 他轻轻推搡着骆明骄,将他弄醒,然后指着地铺小声地说:“起来,我们睡地铺,今天太热了。” 骆明骄迷迷糊糊地坐起来,汗液黏黏糊糊地贴在身上,身体的每一个褶皱处仿佛都藏着很多汗水,浑身都是湿漉漉的,有种要被汗水和高温捂死的感觉。 炎热是一只捂住他口鼻的手掌,汗水带着溺毙他的决心。 方许年往他手里递了一块沾水后拧干的毛巾,揪着毛巾的一角给他擦了擦掌心,小心翼翼地说:“不舒服就擦擦汗,你要不要洗个澡?” 骆明骄摇摇头,擦去一身汗水后总算觉得舒服了些。 他顺着方许年拉他的力度移到地铺上,刚才被沙发硌得生疼,现在被地板硌得生疼。但是比起那些,无处不在的炎热更令他烦躁。 湿毛巾带来的凉意转瞬即逝,额头上又开始冒出细密的汗珠。 在他曾经的十几年里,从未有过这样难以逃脱的炎热。 他见识的夏天是正午的赛车场,氤氲的热气仿佛能让车道变形,他们肆意疾驰于山道上,将盛夏甩在身后。 是烈日当空的自行车速降场地,狂风和炎热的浪潮一起袭来,他看着下方的山路,车轱辘磕磕绊绊地冲下那一条行走都困难的土路。 是跳伞时一跃而下的自由,狂风托着他的身体,一边下降,一边抵抗,火炉似的太阳就在头顶上,好像很热,又好像不热,降落伞打开的一瞬间,他被扯了一下,然后是缓慢地落地。 他感受的盛夏,从不是火炉似的家。 他刚想开口说自己去洗把脸,就再次被拧干的湿毛巾贴在了额头上,方许年给他把汗擦了,然后打开摇头风扇对着吹,又把夏凉被扯过来搭在两人身上。 “躺下吧,心静自然凉。你越是觉得热就越热,越是心烦就越闷。” 骆明骄乖乖躺下,折腾了这么一通,睡意也散尽了。 他问道:“你跟阿姨没有吵架吧?” 方许年关了灯用手机照着过来,闻言笑了一下,狡黠地说:“你是因为担心我们吵架才过来的,对吗?” 你是因为担心我和妈妈吵架,所以打了电话,发了消息,还要那么远地跑过来找我。因为照顾我的情绪,所以不好在电话和消息里提及,最后选择费劲儿地跑到我面前来确认。 骆明骄,你有点太好了。 “嗯。” 骆明骄看着他的样子,欲盖弥彰地扭过头,低声吐槽道:“我还不是怕你到时候哭哭唧唧的。” “我什么时候哭哭唧唧的,不要瞎说。” 骆明骄转过头看他,一脸震惊,“方许年,嘴巴一张就是不认是吧。你在我面前流的眼泪都能把我家游泳池填满了,还没有哭。” “就是没有,你一天天的就会瞎说。” “嗯嗯嗯,我瞎说的,”骆明骄冷笑一声,夹着嗓子说:“我不是个好人……” 刚起了个头,嘴就被人捂上了。 方许年坐起来,一只手捂着他的嘴,一只手用手机抵着他的脖子,阴恻恻地说:“大少爷,你再想想呢?我说过这样的话吗?祸从口出,建议你好、好、想、想。” “呜,呜呜呜呜呜……”骆明骄顽强地夹着嗓子学他之前的样子。 方许年将抵着脖子的手机往前送了一点,咬牙切齿地说:“我要告你诽谤!” “啪。” 卫生间前面的灯被打开,微弱的光源照着他们奇怪的姿势,许文秀穿着一件变形的浅红色长袖站在开关处,一脸奇怪地看着他们俩,上下扫视了好几眼,最后语气不善地说:“吵什么吵,快点睡觉。” 方许年讷讷地躺回去,平躺着伸出双手拽着夏凉被将自己盖好,只露出一个脑袋来。 他冲许文秀讨好地笑着,有些心虚地说:“骆明骄说有蚊子,我给他打蚊子……妈妈我躺好了,你回去睡觉吧。” “我看你像只蚊子。” 话音一落,“啪”的一声灯就关了,许文秀回房间继续睡觉。 方许年伸脚踹了骆明骄一下,用气音小声说:“都怪你。” 骆明骄回踹了一脚,“都怪你,我睡得好好的,你给我弄醒。” 方许年:“我怕你明天起来不舒服!” 骆明骄:“等不到明天早上了,我已经梦到被扔锅里煮了。” 方许年:“哈哈哈哈哈。” 骆明骄:“小声点,阿姨要出来了。睡觉吧,明天要去学校的。” “嗯……”方许年把声音拖得长长的,然后凑过来了一点,很小声很小声地说:“骆明骄,谢谢你。你对我很好,我也会对你特别好的。” 骆明骄故作嫌弃地推了他一下,“得了吧,我对你好又不是图你对我好。” “嘿嘿,睡觉吧睡觉吧。” 方许年伸手靠近风扇吹了会儿凉风,然后和之前无数次打地铺一样,睁着眼看侧边的窗户,听着风扇嘈杂的声音。 身旁的人入睡很快,他悄悄掏出手机,点开了那个刷题app。 多学一会儿吧,或许和a大就差这一个小时呢。 或许和骆明骄,就差着这一个小时呢。 反正和骆明骄在一起的时间总是很漫长,漫长的幸福,漫长的快乐。 不是转瞬即逝的泡沫幸福,而是每一个细节都被精雕细琢,回忆时能够描绘出那些无比具体的幸福瞬间。 白色的光球坐在骆明骄的肩膀上,歪着头看方许年刷题。 风扇在骆明骄这边,骆明骄个子又大,挡住了不少风,方许年很热,但是沉迷刷题的时候,外界的感官都会消失,只有那些黑色的文字和各种各样的符号。 他的鬓边滑下一滴汗,001伸出触手去接,却被烫得急忙缩回了触手。 过了一会儿,001再次伸出触手,这一次它将触手贴在了方许年的脸上,滚烫的皮肤让它感到灼伤一样的疼痛。 它尚且领悟不到这其中太复杂的含义,只知道这一晚,方许年的汗水是滚烫的,从窗户里吹进来的风也是滚烫的。 但是他没有乱动,没有像骆明骄独自在家时那样,像一只被烫脚的猫,在屋里走来走去,隔一会儿就要去洗脸,整个人躁动不安。 他就很安静地刷题,汗水一滴滴落在凉席上,屏幕上的题目被他解答后快速划过。 001不懂那些梦想啊,未来的。 它只知道方许年在利用所有的时间刷题,那个app,他的在线时间很长,他刷过的题库很大。 他专注地看着屏幕,像是透过屏幕看见了别的,那个“别的”鼓励着他,所以即便困倦到睁不开眼睛时,也会盯着一双红通通的眼睛看答案解析。 或许…… 他们都能在手机里看见彼此。 骆明骄没事的时候总会看那几张食堂的照片,因为打菜窗口的玻璃上映出了方许年的脸,他举着手机对打菜窗口拍照,在食堂阿姨的目光中露出一种青涩的笑容。 方许年则透过这个app,看到了骆明骄向他许诺的那天。 略显昏暗的楼道里,他记得骆明骄脸上的每一处细节,每次打开这个app,就像是在复习他的承诺。 那个他们会一起上大学,永远都是朋友的承诺。 作者有话说: 第58章 校园(34) 第二天一早, 王叔来接他们去学校,许文秀跟雇主那边请了一早上的假,落了一顿埋怨。方许年在旁边听着, 无措地扯着校服外套袖子上的小线头。 骆明骄捏了捏他的后脖颈, 想安慰他却找不出什么合适的说辞。 或许就是因为这样,所以他才有那么多顾虑。 到学校后许文秀被请到办公室里休息,覃念也已经到了,还有其他人的家长都在,只是脸色都不太好看。 方许年和骆明骄进入教室后就发现那几个人的座位空了。 除了骆明骄以外,每个人的座位周围都摆满了课本和杂物, 像是他们为自己筑起的堡垒。 现在那一片突然变得空旷,像是好好的地面凭空塌陷了一片, 带着未知的危险和不祥的征兆, 所以没人想去靠近那里。 本该是早读的时间,所有班级里的广播都响起了。 守早读的老师好像早已有了默契,同时将教室的前后门关上,然后示意同学们听广播。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早上好。很抱歉在这个早晨打断你们学习的进度,我是高二一班的班主任冯杨, 这段时间因家中有事请了长假, 结果销假回来发现班级里出现了很严重的问题,作为班主任,我对本次发生的问题痛心疾首,也难辞其咎。所以今天带着我的学生们在这里做一个检讨, 在之后的日子里我会严格履行班主任的职能职责,好好监督本班学生, 在重视他们学习成绩的同时,也督促他们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维持同学之间的同窗情谊……” 第76章 作为风暴眼的高二一班,此时已是鸦雀无声,没有一个人像其他班那样窃窃私语或者就此事聊得火热。 虽然校方下令让学生们不准乱传,但是这种事情,只要有一个人守不住嘴,那几乎就是全校皆知的结局。唯一的区别就是,多几张嘴说就传得快,少几张嘴说就传得慢。 更何况这件事并不是昨天才突然爆发的,早在上一周周五晚上,就因为方许年被欺负的这件事险些爆发强烈的冲突,不过庆幸的是当时没有闹大,以骆明骄带着方许年离开为结局潦草收场。 当时的场景色彩浓重,被霸凌针对的方许年是灰色的,他和往常一样,身上仿佛沾着洗不掉的灰色阴霾,带着潮湿的腥味和霉菌呛鼻的味道缩在自己的角落里。 写着侮辱词汇的卫生间是鲜红的,是试卷上的成绩那样刺目的红,是脖颈上的伤口那么痛苦的红。 残忍的红被塞在方许年的桌箱里,成了将他封禁的封条。 不好惹的骆明骄是金黄色的,他是灼人的阳光,也是金色的利剑,驱散独属于方许年的灰色阴霾,也斩碎了那些残忍的红。 被压力覆盖的高二,高考倒计时是这些日子里唯一的色彩。但在某个平凡的晚自习,刺激的颜色划破了枯燥乏味的夏夜。 在此之前,所有的欺负好像都是无声无息的,一方得势,一方隐忍,没有给同学们那么强烈的感官刺激。 所以在事情发生后,除了些许的恐惧,他们的心底生出了很多难以言喻的激动。 在这种激动的驱使下,他们四处传播这次冲突。 甚至更早之前,在骆明骄刚转学来的第一天,就因为方许年和江望产生过肢体矛盾。 只是那时候的感官刺激尚且没有这么强烈,或许是因为满地的墨水,那种味道总是让人想起写不完的试卷和背不完的知识点。 好像就是从那一天开始,骆明骄这个拽得二五八万的转学生和一直没什么存在感的学霸方许年之间产生了联系,他们莫名其妙地变成了共同体。 骆明骄嘴上说着不是为了方许年,但实际上所有人心里都清楚,那些话只是为了在矛盾发生后应付老师的,实际上他就是为了方许年。 他们两个人的事,不管是莫名其妙地变成朋友,还是那些为谁出头的意气风发,都在同学们的口中几乎传遍了整个高二,并且在这次全校检讨后有望传遍整个岚星。 这样一群十几岁的青少年,流言和传闻在他们口中几经变换,最后多了许多连本人都不知道的细枝末节。 当然了,因为骆明骄的性向问题,这些流言中总会带着些令人不适的绯色猜测。 甚至于很多人默认了他们就是一对,至少高二一班大部分学生都是这么想的。 班主任冯杨的车轱辘话一轮接一轮,学生们从一开始的好奇期待,到后面已经懒得再听了。 就在这时,守早自习的年轻老师说:“同学们要是觉得广播的声音吵到你们学习了,可以把耳机戴上。这个广播的时间会有点长,我们也不想耽搁你们宝贵的学习时间。” 好多学生默默拿起耳机塞进耳朵里,再一次把目光落在书本或习题上。 骆明骄扯着嘴角冷笑一声,原来打的是这个算盘。 让班主任出来吸引火力,长篇大论地说一大通,看似对这件事非常重视,实际上一点重点都没说,他磨磨叽叽说一早上,让学生们开始厌烦,然后就换那几个学生来,一人说两句就结束了。 他伸手捅咕了方许年一下,小声说:“他们是不是把我们当傻子糊弄?” 方许年茫然地转过来,手中还握着一支中性笔,他的桌上摆着一本草稿纸,翻开的那页已经被黑色的笔迹写得密密麻麻了,手机摆在桌面上,屏幕上显示着一道很难的题。 他在跟着app给出的解题思路做同类题型的练习,app也很努力,给他设置了很多同类题。 “你没听啊?”骆明骄伸手从他校服外套上摘下一点橡皮屑。 方许年像个小学生一样,打草稿的时候喜欢用铅笔,错了之后用橡皮擦掉重新算,不会像别的学生一样把写错的步骤划掉。 他抿唇,“在听的,就是突然刷到一道很难的题,出题的方向好刁钻啊。岚星从没出过这样的题,文素给我的试卷上也没出现过这种类型的,它融合了好几个……” 长久以来保持的习惯难以更改,他在经历不想面对的事情时,还是会把自己当成一个旁观者,仿佛这些事情跟他没有关系,以此来弱化那些名为痛苦的感觉。 而且也真的不在乎,这是骆明骄他们强硬要来的道歉,那些人并非真心的,所以听不听都那样。 毕竟这样虚情假意的道歉,柳雨旎曾经说过很多次,在初中的时候,甚至更早之前。 骆明骄对着他比了个暂停的手势,打住了他越说越来劲的势头。 “你先转过去做题吧,我听听他们说什么。” 方许年老老实实转过去继续做题,骆明骄听着广播里传来的声音,越听越来气。 真有意思,还是老样子,虽然妥协了,但是两边都想维护,所以又是和稀泥式处理。 “我是柳雨旎,因为和我们班同学方许年有矛盾,所以一直以来对他不够友善,还带着同学们孤立他,我错了,以后一定会积极改正。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我会友善待人,特别是方许年同学,我会努力修复和他之间的关系,来弥补我对他造成的伤害……” 骆明骄突然站起来往外走,一路朝着办公室的方向走去没有丝毫迟疑。 他不能接受这个结果,虎头蛇尾的,仿佛他们之间的冲突是一群学生的小打小闹,一则广播将方许年入学以来的遭遇抹去,变成柳雨旎口中的“不够友善”。 办公室的门大开着,骆明骄进来的时候他们正在喝茶。 树根雕刻的茶桌占据着办公室的一侧,校长和几位家长围坐着那张茶桌,许文秀和覃念坐在待客的长沙发上,前面是木质长桌,墨绿色的桌旗上摆着小小的茶杯,装着颜色清浅的滚烫热茶。 办公室的广播声音有些小,在能听清的基础上也不影响里面的人说话,所以校长正在和几位家长聊天。 被转班的几个学生的家长坐在茶桌周围,正在热火朝天地聊着什么,个别家长情绪很激动,袁老师出言安抚着。 覃念在和许文秀也在聊天,说的是小孩儿上学的事,许文秀话少,只时不时也插上一句话。 背景音就是柳雨旎道歉的声音,她的嗓音干净空灵,普通话标准,将那篇道歉的稿子念得像广播稿,丝毫不带个人情绪。 “袁老师,这个道歉不太对吧。” 骆明骄一进办公室就直接开口,他也不管办公室里有谁在,直接说道:“从班主任到柳雨旎,他们是在道歉吗?这是道歉该有的态度吗?” “这位同学,我是柳雨旎的妈妈。” 中年女人看着骆明骄,眉眼间是岁月雕琢的痕迹,眼角的细纹像铺开的扇子,撑起那一双看似慈悲仁善的眼睛。 她衣着朴素,留着齐耳短发,面相柔和亲切,说话的声音慢且轻。 “我已经从老师和孩子口中知道这件事情的原委了,以后一定会严加管教她,而且她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或许你觉得不够严厉,这种程度的惩罚不够爽快,远远不及你和许年受到的伤害。但是这种事情本身就是没法对标的,对旎旎来说,这样公开道歉对她来说本身就是一种折磨,所以她会记下这次教训的。” “我也和文秀聊过了,以后我们都会做好孩子的工作,让他们和睦相处,毕竟他们小时候也经常一起玩。他们母子俩这些年过得不容易,我都看在眼里的,只是我工作调动了,以前还能经常搭把手帮帮他们,现在是实在没办法了。” 骆明骄不耐烦地叹了口气,摆着一张臭脸直面那个看似温和的女人,他用桀骜的态度和礼貌的言语质问道:“所以您觉得,这一连串的事情中方许年有错吗?他有什么地方需要许阿姨给她做工作的?” 女人沉默了片刻,然后接着说:“阿姨说话不好听,你别介意。许年没有错,是旎旎单方面地跟他不对付,他们之间有点矛盾,已经好多年了。小孩子的事情我们大人也不好插手,所以这么多年一直小打小闹的。” “你要是气不过,阿姨给你道歉,或者你把许年叫过来,我给你们道歉。问题的根源是他们小时候,我觉得许年可怜,就经常提及他,旎旎醋性大,就一直记着了。我工作太忙没管好孩子,以后一定会好好管她的。” 骆明骄冷笑一声,“是以后工作就不忙了吗?还是说在此之前,你并没有觉得柳雨旎的行为有什么问题?别给我做这副假惺惺的样子,仗着多年前的小恩小惠就摆出一副恩人嘴脸,令人作呕。” 他继续说道:“其实道歉不道歉的,我不在乎,在我眼里道歉是最没用的东西。但是我觉得方许年或许会想听,所以才让你们道歉。她是不是真心悔过都没关系,反正只要再有一次,我们法庭见。” 第77章 覃念赞同地点了点头,耳垂上坠着的珍珠耳环微微摇晃,映着窗外照进来的阳光,变成了璀璨的金黄色,摇摇晃晃地,落进了许文秀的眼中。 她有些恍惚,突然想起了很多年前的事情。 在她的少年时代里,也有一副类似的耳环,是在两元店买的劣质塑料珠子,拿在手里轻飘飘的,但是戴上时也能映出阳光的璀璨。 她空虚地抬手摸了摸耳垂,那小小的耳洞早已经堵了。 骆明骄说完就离开了,一身桀骜,看上去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 覃念抬手看表,时间不早了,该听的也听到了,没必要在这里继续浪费时间。 她站起来和老师道别,然后看向许文秀,轻柔地说:“许年妈妈,我送你回去吧。顺便认认路,下次和明骄一起上门拜访,不然他总是自己往你家跑,实在没礼数。” 许文秀讷讷点头,慢半拍地应了一声。 作者有话说: 第59章 校园(35) 骆明骄带着肉眼可见的烦躁回到教室, 广播还在继续,他塞上耳机不去听那些让他心烦的虚伪道歉。 事情的发展没有达到他预期的效果,强烈的开头和过程, 却只得到了一个敷衍的结果。 虎头蛇尾, 卑鄙的烂尾。 在骆明骄的人生中,很少有这样让他觉得无能为力的瞬间,仿佛不管怎么努力,结果都是一样的。 良好的出身和不好招惹的性格注定了他这一生是顺遂的,也注定了他很少被敷衍和怠慢。突然遭遇这样的待遇,他没有丝毫委屈, 只是觉得愤怒。 耳机突然被人摘下,微凉的手指短暂触碰到耳廓, 带来一瞬酥麻, 让那半边脸都失去了做表情的能力。 骆明骄抬手揉了揉耳朵,无措地看着方许年。 方许年问他:“怎么了?” 骆明骄思考了片刻,还是决定说实话,就告诉了对方自己心中的不忿,和那些被敷衍糊弄的烦躁。 方许年了然,就说:“你已经做得很好了,虽然现在的结局不尽人意, 但是每次我被欺负的时候你都挺身而出帮助我, 对我来说,那些被维护的时刻是无比重要的,远比现在听他们道歉要重要。” “我不相信鳄鱼会掉眼泪,也不在乎霸凌者虚伪的道歉。只要他们之后安分守己, 不要来招惹我就好了,那才是我要的结果, 你已经做到了。” 骆明骄这才满意,矜持地点了点头,“放心吧,他们不会再招惹你了。你以后好好学习就行,我们要一起去a大。” 之后的校园生活十分平静,再没有人来欺负方许年,同学们对他的态度并不和善,但总归没有继续挑刺。 一周早起晚归的生活结束了,周末他们各回各家。 骆明骄周末跟骆明则一起出差,暂时当助理给他打杂,看似在帮忙,实际是让他接触公司的业务,积攒一些经验,到时候直接进公司开始做事。 需要出差的事情比较麻烦,所以顺势请了一周的假。 他跟方许年每天都聊天,两人都忙,所以每天聊天都像点卯似的,想起来了问一句吃饭了吗?然后就着吃饭的问题聊几句就结束了。 正逢月考,方许年发了成绩单过来,年级排名第一。把之前稳坐第一宝座的男生挤了下去,超了对方五分。 [方许年:这是今年最好的成绩!] [骆明骄:很棒,学习辛苦了。每天不要熬那么晚,早点睡觉,养足精神才能更好地学,你已经很优秀了,不要给自己太多压力。] [方许年:知道了。] 聊天结束,两人又开始各自忙碌。 晚饭的时候,骆明骄吃完饭又点开那张成绩单看。 前十的人没有太大的变化,都是久居折桂榜的学霸,虽然骆明骄没见过他们,但在折桂榜上看过他们的照片。 “在看什么?” 骆明则说话的时候人已经凑过来了,看了一眼后挑眉:“许年不错啊,考这么好。” 骆明骄与有荣焉,“他除了吃饭和睡觉就是在学习,开班会老师在上面讲,他在下面刷题,又聪明又努力,他拿第一是应该的。” 骆明则瞥了他一眼,憋着笑说:“是是是,他得第一是应该的。走吧,晚上我约了陈总喝酒,你也一起去混个脸熟,之后自己做事了方便联系,不用走那些绕来绕去的流程约人见面。” 他单手勾着车钥匙,懒洋洋地拖着步子走在前头,直白地说道:“我先把我的人脉给你介绍一遍,到时候你自己做事了才方便找人。不过这都是外面的关系,自家能解决的小事就不要去打扰别人,欠人情这事儿讲究有来有往,当你想要用这层关系的时候再去欠这个人情,一来一回地联系起来。如果暂时用不上这层关系,就互相客套着不要打扰就行……” 骆明骄这几天一直在听他的生意经,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这里的夕阳同样浓烈,和岚星的一样。 他拍了张照片发在朋友圈,夕阳下的山峰和高楼并存,都是低调的黑影,天地间最璀璨的颜色是橘红色的夕阳。 点赞的人很多,大部分人都留言了,骆明骄一个也没有回复,钻进车里去往下一个社交地点。 他路过夕阳,夕阳也见过他。 窗外是漂亮的夕阳,教室里的窗户都染上了橘红色,悄悄映在书本上,让一直低着头学习的学生们抬起头失神地望着外面。 方许年看着被染成金色的试卷,拍了一张照片发朋友圈,然后继续低头学习。 他只是觉得金色的试卷是个好兆头,好寓意,而且今天月考出成绩,他心情很好,所以发了一条朋友圈隐晦地表达自己的开心。 他没有看见骆明骄的夕阳,骆明骄也没有看见他的试卷。 直到顾文素截图了他们俩的照片发朋友圈,还配字:不对劲,十分有一百分不对劲。 方许年没有刷朋友圈的习惯,所以没有看见这条消息,只有骆明骄看见了。 他在底下评论了一句:管好你自己。 冷皓宇跟萧羽也跟着回复:管好你自己。 顾文素极其不客气地回复他俩,然后三个人像小学生那样你来我回地吵了起来。 骆明骄看得无语,按灭了手机专心听骆明则和他的朋友们闲聊。他已经成年了,这样以朋友聚会牵头的社交场合也会在他身上复刻,他需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 突然不用上晚自习,还怪不习惯的。希望这周方许年在学校一切都好,他能够不被打扰,心无旁骛地好好学习。 22:30 晚自习的下课铃响了,学生们蜂拥着离开,只留下了一些还在座位上写作业的学生和值日生。 今天是方许年值日,他收好自己的东西站起来,刚想去洁具间拿拖把,就听到其中一个男生说:“杨安,走,咱俩去拿拖把拖地。” 扫把也被人拿上了,拖地扫地都有人了。 方许年抿了抿唇,开始挪动桌椅,将桌子摆整齐后就离开了教室。 现在已经没人欺负他了,拖地这种最麻烦的事情也落不到他头上,可他们还是在无视他,仿佛他是什么洪水猛兽一样。 明明他只是被欺负了很久后开始反抗了,结果却变成了他的错处。 他不理解,也不想理解了。 出了教学楼后遇见了等在楼下的贺川。 他和往常一样将校服衬衫当成外套穿,里面穿着白色背心,外面披着衬衫,吊儿郎当地靠在教学楼一楼的柱子上,看见方许年后“唉”了一声,然后将手中的篮球扔过来砸在方许年面前的柱子上,弹回去后被他拿在手上。 方许年吓了一跳,皱着眉抱怨道:“你干吗?下课了不回家,站在这儿吓人。” 贺川笑了一下,将手中的篮球抛起来又接住,望着方许年好脾气地说:“我这么久没来找你,你都不问问我去哪儿了,有你这么当朋友的吗?” 他长着一张帅气的脸,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变成了痞帅,说话时逐渐靠近方许年,刻意地将自己侧脸上的伤口暴露在他的目光下。 “你脸怎么了?” 上钩了。 贺川笑着用手肘拐了拐他,神神秘秘地说:“我心情不好,你陪我出去玩呗,今晚去我家住,然后明早我送你回学校,不耽误你上课。” “不要,我要回宿舍了。”方许年说完就走。 贺川连忙追上来,“唉,方许年!你站住!” 方许年站住,转过身无奈地看着他。 高大的少年站在不远处,手里拿着个篮球有一搭没一搭地抛着,他脸上的伤口还在渗血,脸上的笑容像是在强撑,整个人像一只被抛弃的小狗,紧紧跟在自己身后。 方许年被自己的想象吓得抖了一下,他皱着脸,语气极差地说:“都是因为你,柳雨旎才会觉得我是同性恋,变本加厉地欺负我。她喜欢你又不找你,反倒来找我出气,很离谱。” “你不是同性恋吗?” 第78章 贺川走近了问,他站定在方许年面前,笑意消失的脸上带着几丝狠劲。 方许年说:“我当然不是。” 贺川嗤笑一声,语气不善地说:“你他妈最好别跟我说什么,你不是同性恋,只是恰好喜欢骆明骄的话,我真的会揍你的。” “你有病啊,瞎说什么,我跟他是朋友。” 贺川不知道信没信,扯着嘴角露出一个假笑,继续说:“那他喜欢你,你跟他同吃同住的,还去他家玩。我喜欢你你就老是躲着我,对我说话也凶巴巴的,这不公平。” 方许年无语,气冲冲地说:“你脑子里能不能装点别的?全是爱爱爱的有什么用?高考能加分吗?能让你考个好大学吗?明年就高考了,你能不能正经点?现在好好学,还有机会考个好学校。” 贺川无所谓地“哦”了一声,嬉皮笑脸地说:“师父不要念了,很下头。再说了,就算我高考考得很差,也可以上很好的学校,所以成绩对我来说并不重要。” 方许年面带嫌弃地说:“哦,那随你吧。” “这周日我过生日,你也来吧。怎么说也是朋友,我对你一直挺仗义的,来陪我过个生日不过分吧。” 确实,他们之前是朋友。在骆明骄出现之前,贺川是他唯一的朋友。 或许贺川有很多缺点,但不能否认,在被大家无视排挤的日子里,贺川散发出来的善意让他度过了很多辛酸的日子。 想起这些,方许年应下了这个邀约。 “对了,你的数学笔记借我一份呗。” “在宿舍,你跟我去拿吧。” “行。” 方许年带着贺川回宿舍,把自己的数学笔记给了他,还叮嘱他下次月考好好考。 “你这次考倒数第四十八,下次好好考。” 贺川无语,翻了个白眼:“你能不能正数啊,倒数四十八也太难听了。我走了,周日见,你看着点时间别迟到了。” “好。” 贺川离开后,宿舍里的气氛冷得吓人。 方许年习惯了,就抱着衣服去洗澡。 洗完澡出来去阳台收衣服,看见地上有条裤子被吹掉在地上,就帮忙捡起来搭在洗漱台上,然后走到门边对着宿舍里说:“赵岩,你的裤子掉地上了,我给你放在洗漱台上了。” 他们的洗漱台是一长排的,有三个水龙头可以用,平时大家洗漱和洗衣服都是在这上面,很方便。 赵岩没回话,气冲冲地下床过来,路过方许年的时候撞了他一下,然后出去外面洗裤子。 方许年一脸茫然地看着他,然后揉了揉自己被撞到的肩膀,放轻了声音对赵岩说:“你刚才撞到我了。” 明明位置很宽,他还站在最边上,赵岩还是撞到他了。 他有些不舒服,除了被撞到外,还有说话没被搭理的不解。他们明明关系不错,怎么突然就这样了? 赵岩将湿漉漉的裤子摔在洗漱台上,转过身一脸不爽地看着他,语气很冲地说:“我就是撞你了,怎么着?” 方许年有些无措,他甚至有些恍惚,觉得之前和他们关系变好的场景都是错觉,否则为什么会昨天还一起在食堂吃饭,今天就恶语相向了。 阳台的灯很暗,方许年眯着的眼睛看赵岩,发现他脸上竟然有伤。 贺川脸上也有伤。 这仿佛是某种关联,又像是解谜游戏里的关键性证据。 他连忙问道:“你的脸怎么了?” 赵岩冷哼一声:“因为有人在贺川面前叭叭,说我们在宿舍蛐蛐他,所以今天下了晚自习我们被堵了,跟贺川他们打了一架。你满意了吗?” 方许年死死握着拳头,脸色难看地说:“不是我说的!我跟贺川很久没见了,今晚我遇见他的时候他脸上已经有伤了,不是我说的。” “那是谁说的?咱们宿舍就你认识贺川,那俩书呆子跟贺川更是八竿子打不着,总不能是他们说的吧?” 方许年气得脸红脖子粗,他掏出手机给贺川打电话,还开了外放。 “喂,怎么了?” 贺川那边传来的声音带着风声,像是在骑车。 方许年咽了一口唾沫,让自己冷静下来,用很正常的语气问他:“忘了问你,你脸上的伤怎么来的?跟人打架了吗?” “哦,那个啊……” 风声消失了,对面的声音变得更清楚,他说:“跟人打架了,有几个多嘴的在背后嚼我舌根,今天正好遇见就动手了。” “嚼你舌根?真的假的?不会是你想要打人随便找的借口吧。” “靠,方许年,我是精神病吗,随便找个借口就打人。反正他们就是说了,有人告诉我的。” “谁告诉你的?” 贺川停顿了一下,哼笑一声,漫不经心地说:“你怎么那么在意啊?出什么事了吗?” “没事,挂了。” 方许年挂了电话,看着赵岩很认真地说:“我不知道这样能不能让你相信这件事跟我无关,但我确实没有跟任何人说过宿舍里发生的任何事情,信不信看你们。如果觉得我不值得被信任的话,以后这些话就避着我说好了。” 他回到宿舍里开始刷题,写了一会儿就拿着自己的保温杯去接水喝。 杯子递到嘴边的时候,他闻到了里面奇怪的味道,他走到阳台将水倒出来,然后发现了几个吸过的烟头。 赵岩还在旁边洗衣服,他下意识地看向对方。 恰好,赵岩也在看他。 沉默片刻,赵岩骂了句脏话,急切地说:“你什么意思?这不是我们弄的。” “我也没说是你们弄的。” “那你看我干吗?” 方许年没说话,那几个烟头是用过的,曾被别人含在嘴里过,然后被扔进了他的杯子里,不管烟头是谁扔的,这个杯子都用不了了。 他将杯子扔在垃圾桶里,然后合上习题册,一言不发地爬上床。 赵岩从阳台进来后,陈茂小声问他,“怎么了?” “有人给方许年杯子里扔了烟头。” 他们宿舍里只有一个人会抽烟,就是胡文奥。 躺着玩手机的胡文奥后知后觉地“啊”了一声,然后对上赵岩和陈茂的目光,他弹射着坐起来,立刻反驳道:“看我干啥,又不是我弄的。” 陈茂小声说:“晚上我和赵岩去医务室了,你一个人先回的宿舍,你确定你没弄?” “当然!那时候我又不知道方许年认识贺川,我给他杯子里放烟头干吗?反正我回来的时候他俩都在,要不问问他们?” 胡文奥说着用眼神瞥了一眼那两个戴着耳机学习的男生,他们和方许年的关系一直很差,经常欺负方许年。 陈茂看了一眼方许年的床位,他拉着窗帘在休息。 “杜文松,齐原,你们回宿舍早,有没有看见有人往方许年的杯子里扔东西?”陈茂问道。 赵岩拽了一下他的袖子,沉着脸不悦地说:“你别说话,这事儿跟我们没关系,别瞎出头当好人。” 陈茂瞥了他一眼,一副看傻子的表情,“如果不说清楚,这件事就得不清不楚地落在我们头上,毕竟咱们宿舍只有胡文奥抽烟。而且你刚才还跟方许年起冲突了,他怀疑我们是正常的。” “竟然我们都没做,那就得找出是谁干的。” 胡文奥也搭腔:“对啊,这黑锅我可不能背。” 赵岩想想也对,就扯着大嗓门又问了一遍。 杜文松和齐原摘下耳机,一脸迷茫地说:“没有啊,我们回来的时候没看到有人。怎么了?” 陈茂他们没说话。 反倒是齐原,竟然主动跟方许年搭话:“方许年,有人往你杯子里扔东西吗?是什么啊?要不要跟老师说?” 窗帘没有拉开,但是方许年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 “谢谢,我已经发消息给袁老师了,他说等他看了监控再说。我跟袁老师说,那些烟头来历不明,我怀疑有人给我投毒,如果找不到凶手,我就要转学,他说他会严肃处理。” 赵岩松了一口气,“行,老师在查就行。” 胡文奥很紧张地说:“靠,最后查起来不会把我抽烟的事情捅出去吧,要是让我爸知道,我得挨一顿毒打。” 齐原尴尬地笑了笑,附和着方许年的话说:“挺好的,老师一定会好好查的。不过这个很难查吧……” 方许年又说:“没关系,如果查不出来我就转学。我成绩好,去哪个学校都可以。” 以前的他不敢想转学的事,因为那很麻烦,会耽搁妈妈上班,还会失去岚星的奖学金。 可现在他不在乎了,如果妈妈没时间,他可以自己去办手续,大部分学校都会接纳他的,而且大部分公立学校都没有晚自习,他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变多了,也能更好地照顾妈妈。 至于奖学金…… 那个不着急,他完全可以上了大学之后找兼职赚钱,他成绩好,如果考一所好大学,兼职并不难找。 第79章 他的话让宿舍里陷入了沉默,他们好像这才反应过来,方许年是年级第一,以他的成绩转学,别的学校只会捧着他。反倒是岚星,未必会舍得放他走。 方许年好像变了,他不再是之前那个怯懦的瘦弱男生,被别人盯着看都会觉得浑身僵硬,还会同手同脚。 他说话的声音变大了,走路的样子变得正常,就算被叫到黑板上做题,也不会浑身僵硬,脸通红了。 他逐渐摆脱了曾经的自己,真正走出来后才觉得那些泥潭这么浅,根本困不住他。 他和骆明骄相处的时间久了,沾染了对方的洒脱和桀骜。 第二天宿舍里所有人都被袁老师叫到办公室谈话,方许年是最后一个,袁老师告诉他所有昨晚进过他们宿舍的人都约谈了,但是大家都否认自己往他杯子里扔过烟头,之后他们还会继续调查,让方许年自己也注意一点,发现什么异常及时告诉老师。 袁老师给他送了个新的保温杯,方许年拿着保温杯,勉强接受了这个结果。 不管能不能查出来,只要校方有查的态度就好了,他安生日子没过两天,不希望这种平静再度被打破。 回教室时已经上课了,是班主任的课。 他们的班主任冯杨,是个极度势利的人,最擅长看人下菜碟,用家境将班里的学生分为三六九等,还经常在上课时间炫耀自己的留学经历和旅游日常,最喜欢的学生就是有权有势的江望。 他曾是江望的保护伞,也是柳雨旎的护身符。 方许年站在门口喊了声“报告”。 冯杨没有反应,还在继续上课。 方许年皱眉,握着水杯再次喊道:“报告!” 他声音很大,冯杨被迫中止了讲课。 对方脸色很难看地望过来,将课本猛地合上,坐在椅子上烦躁地说:“做什么去了?” “袁老师找我。” “有什么事非得上课聊?迟到了整整七分钟。既然不想听,那我也不想讲了,正好休息一下,回座位坐着吧,我们全班休息七分钟再讲。” 有人发出了不满的声音,冯杨敲了敲讲桌,阴阳怪气地说:“叫什么叫,年级第一都不急,你们着什么急。而且别人觉得少上七分钟的课没影响,你们怎么不行?” 那些目光若有似无地落在了方许年的身上,他装作看不到,戴上耳机打开app开始刷题。 “你们看,人家年级第一根本不用听课,反倒是你们,少讲几分钟叫得跟什么似的,这么认真也没见你们考多好。” 方许年摘下耳机,不耐烦地站起来说:“老师,如果你不想讲就让大家上自习,不要说那么多废话影响我学习。反正你也不怎么会教,只会照着书念,像个ai点读机,上课不上课都是一样的效果。” “你什么意思!方许年,你成绩好就可以在课堂上胡说八道吗?你是没家教吗?你妈没教过你要尊师重道吗?” 方许年不搭理他的攻击,只是说:“你请假之后有两个老师来代了你的课,哪一个都比你教得好。教学水平很差,人品也很差,不仅教不会学生,还要在课堂上指责学生没家教,你这样的人竟然都能当班主任。” 冯杨猛地一拍讲台,气得脸色通红,指着方许年说:“你、你跟我来办公室。” “我不去,你想去就自己去。” “方许年!” 方许年看了他一眼,然后继续低头刷题。 正好这时候,手机里来了一条消息。 [顾文素:要是你真转过来,高二的班主任得为了你打得头破血流。] [方许年:饼干熊转圈圈.jpg] 这个学校有什么地方值得留恋吗? 方许年想了很多,从好吃的饭菜到免费的例汤,再到灿烂的夕阳和路边清新的树木,可这些好像都不值得留恋,真正让他觉得舍不得的,只有骆明骄。 可骆明骄是一阵阳光,本身就不属于岚星。 岚星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值得他留恋。 在这里经历的所有事情都不值得被纪念,唯一值得被纪念的只有和骆明骄在一起的时间。 而且骆明骄还因为他被非议,那些人私底下谈论他的性向,揣测他们的关系,对骆明骄的家庭和性格指指点点。 就像是布满青苔和死水的井底,阳光出现后都不能焕发新的生机,反倒让阳光都变得黯淡。 他想逃离井底,带着骆明骄一起。 他点开骆明骄的对话框,犹豫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有给他发消息。 再等等吧,也不是非要转学。 [顾文素:转吧转吧,我刚跟我们班主任说了,他说你要是想转的话可以直接联系他,到时候先来三中上课,学籍什么的慢慢转就行。] [顾文素:转过来跟我一个班,咱俩一起玩。] [顾文素:转吧转吧!] [方许年:我再想想,确定了再跟你说。] [顾文素:好!我们班主任要了你的电话,之后可能会打电话给你,你就实话跟他说就行了,他人挺好的。] [方许年:好,谢谢你。] [顾文素:不用谢,都是朋友,不说那些客套话。] 当方许年抱着转学的心思后,一切问题都变得迎刃而解,他敢说出自己的不满,也敢公然顶撞老师,遇到说他坏话的学生,他也会直接站出来对峙。 这明明只是一个思路,却让他生出了无限的勇气。 而这种勇气,是骆明骄给他的。 曾经他一直在幻想虚幻的未来,一边觉得自己的未来一定是光明的,一定可以摆脱这种令人窒息的困境。 一边又不断怀疑,自己真的可以摆脱困境吗?这样的处境真的是换个环境就能解决的吗?痛苦的根源究竟是人还是周围的环境,亦或是自己? 如果根源是自己的话,那不管换多少个环境都是这样的,会一直陷于这种困境中无法脱身,因为无法诊治自己,无法在窒息的生态中解救自己。 但是骆明骄的出现带来了关于未来的一些预告,那是光明的,阳光的,璀璨的,温暖的。 也让他不断确信,导致我痛苦的根源不是我自己,而是我周围的人,是这个令人窒息的环境。只要摆脱这个环境,我就能快乐。 以前他觉得摆脱这个环境唯一的办法就是高考,现在更大胆一些了,想到了转学。 他真的很想转学。 一周时间,方许年去了好几次办公室。 因为顶撞老师,因为跟同学的矛盾,因为那些流言蜚语。 他丝毫不在乎,每次袁老师循循善诱的时候,他都会说:“如果我身上发生的事情让老师你觉得很棘手,那我可以转学。我不想给老师添乱,但是我又不想容忍他们欺负我。” 袁老师总是一副很无奈的样子说:“方许年,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你以前是个安分守己的好孩子。” “不是的,我以前是个受气包。什么都不知道说,只会自己默默受欺负。老师,我现在不是不安分守己,只是我不想当受气包了,你们是老师,你们是大人,你们不应该牺牲我来换取表面的和平。” “你这话说得太严重了,什么叫‘牺牲’,没有这回事。” “就是‘牺牲’。班主任知道江望和柳雨旎会欺负我,但是他不管,就算我主动说了,他也不管,他用漠视我的遭遇来粉饰太平,假装大家一切都好。当被欺负的人不想被欺负了,你们就说他不‘安分守己’。” 袁老师皱眉,一脸不满地说:“你现在很像骆明骄,你跟他学了很多坏习惯。” “您在转移话题,因为我说对了。我没有跟他学到坏习惯,我只是学会了不要忍气吞声,纵容别人欺负我。” 袁老师沉默。 方许年扯了扯校服的下摆,下定决心说道:“我下周应该会转学,三中那边的老师联系我了,说我可以先过去上课,学籍的事情不着急,他们可以帮我办。我周末回家跟我妈说一声,下周就不来上课了。” “方许年,你这个决定非常草率!学校培养你这么久……” 方许年出声打断了他的说教:“老师,在劝我感谢学校之前,能不能先把折桂榜上的脏话去掉。那些骂我的话,已经留在上面一整天了。” 他说完转身就走,没有给袁老师继续说话的机会。 手机里还留着被骂的照片,隔着一层玻璃,他的头像被圈起来,周围画了很多箭头,每个箭头都写着骂人的话。 在得到道歉后,表面上的霸凌变成了私底下的霸凌。 方许年不在乎敌人是新是旧,他只知道自己厌恶这个环境,讨厌这个学校,想要离开的心那么迫切。 今天才周四,他回教室收拾了书包和杂物,最后背着书包抱着纸箱子离开了学校。 先回家把这些东西放着,然后再回来收拾宿舍里的东西。 将东西全部搬回家后,方许年去营业厅办了一张新的电话卡,将之前那张会收到骚扰短信的手机卡注销了。 第80章 下午许文秀回来后看到他在家吓了一大跳,问他怎么回事。 方许年说了自己想转学,已经联系好三中了。 “手续麻烦吗?” 和之前的每一次一样,母子俩心照不宣的默契让她没有问太多细节,只是问这个手续麻不麻烦,自己需要请多少天的假来完成这件事。 方许年突然感受到亲情的力量,被冲击得有些晃神,他想过很多种结局,但是没有一种是这么和谐又温暖的。 “不麻烦,三中的老师说只要我们这边把需要的材料准备好,他可以全权负责这件事。在转学手续办好之前,我可以先去三中上课,我决定下周一就去三中,已经和那边的老师说好了。” 许文秀笑了,“不麻烦就好,我去帮你准备材料,下周一送你去三中。” “好。” 对于他们家来说,这好像是一件轰轰烈烈的大事,又好像是一件稀松平常的小事,有关这件事的交谈,甚至没有晚上吃什么说的多。 可就是这三言两语的交谈,让方许年变得很轻松,心里的大山被移走,他再也不用担心在学校的某个角落遇见柳雨旎了,也不担心那些流言蜚语会跟着自己走进大学里。 走出阴影的那一天,只是很普通很普通的一天。 晚上骆明骄给方许年打视频的时候,听到了他要转学的消息,他笑着打趣:“现在这么厉害了,这么大的事都不跟我商量,不怕我周一去学校发现你不在找你麻烦啊。” 方许年笑得很轻松,说话的语气也满是雀跃:“不怕,你又不会怪我。” 骆明骄觉得他的样子太可爱,就学着他的语气说:“你又不会怪我~” 方许年就看着他笑,然后将镜头翻转对着许文秀,“你看,我妈妈在装泡菜,等我去三中住校了可以带去宿舍吃。顾文素说三中的饭不好吃,大家都会从家里带些吃的去放着,咸菜泡菜这种,舍管老师不管的。” “他们宿舍有两个空床位,到时候我直接搬进去!” 骆明骄笑着应了一声,“家里姜姨做了很多果酱,等我回来了给你带。之后我可能就不去学校了,我哥这边有点忙,我留下来做事情,周末让顾文素他们带着你去玩,我要是回来的话就去找你。” “好,你忙你的事情,我们大学见。” “什么大学见,周末见。” “哦,周末见。” 视频挂断后方许年笑嘻嘻地跟许文秀一起切萝卜,他们要装一坛酸萝卜,夏天太热了没胃口,酸萝卜开胃解腻,是方许年很喜欢的一种泡菜。 许文秀刻意忽视他和骆明骄的熟稔和亲近,从冰箱里拿了几个小米辣出来,“放几个辣椒?” “不放了,新舍友可能吃不惯辣。” 许文秀捏着那几个辣椒,突然说:“你问问你认识的那个同学,他们吃不吃辣,吃的话就放。” 方许年喜欢吃放辣椒的,要是泡萝卜里放几个小米辣,他吃泡面都能夹几条出来吃。她不想让孩子为了别人的口味而将就,她是一个妈妈,她只想要考虑自己的孩子。 [方许年:你们宿舍的人吃辣吗?我和我妈在装泡菜,问问你们吃不吃辣。] [顾文素:吃!我室友他奶奶做的酱油小米辣,我们一周吃一罐!] [顾文素:我给你拉进我们的群里,你下周一来的时候在群里说一声,老陈让我们去接你,给你搬东西啥的。你早上来,早上最后一节是体育课,我们一起打羽毛球。] [方许年:好。] 他被拉进了一个群里,群名叫:131(4)。 [顾文素:这是我们新舍友,方许年,大家欢迎!] [褚宵:欢迎欢迎。] [方聂:哇,高一联考第三名,中考全市第三。哥们儿你不会高考也考个第三名吧,那太牛了。] [赵思源:收声!这可是老陈看好的状元苗子,你不要毒奶。] [褚宵:不要毒奶!] [方许年:饼干熊转圈圈.jpg] [方许年:没关系,我努力,争取下一次联考考第二!] [顾文素:别,你直接争取考第一!你考第一我请全宿舍吃饭,去吃那个死贵死贵的自助,人均一千七那个。] [褚宵:你考第二我请全宿舍喝一星期的饮料,人均五十额度。] [方聂:你考第三我请全宿舍吃一星期食堂,人均二百额度。] [赵思源:你考第四我请全宿舍去我家一日游,参观一下我九十七岁的太奶奶和三岁的小侄儿。] [方许年:突然有压力了。] [褚宵:求你考第一!] [方聂:求你考第一!] [赵思源:求你考第一!] [方许年:我努力!饼干熊看书.jpg] “怎么了?傻笑什么?”许文秀问他。 方许年说:“新舍友都很好。” “那就好,大家好好相处,好好学习。你明天去市场买两只鸡,我给你炒点肉松带去学校吃,食堂的菜不好吃的话你就用肉松拌饭吃。再给你炒罐杂酱,买五花肉、香菇、花生和芝麻。” “好。” 周五他们做了很多吃的,周六许文秀带方许年去市场买衣服,好几个简洁的摊位挂着密密麻麻的衣服,价格实惠,样式很多,建设小区这一片的居民大部分都在这里买衣服,比起那些店里划算不少,而且穿着不好也方便退换。 “许姐,好久没见了,今天怎么有空来市场了?” 热情的女摊主一看见方许年就连声夸赞,“唉,许年都长这么高了,长得真俊,像你妈妈年轻的时候,那可是我们这一片出了名的大美人。” 许文秀笑着和她闲聊了两句,然后才说正事:“这孩子要转学去三中了,我带他来买几件新衣服,你眼光好,你给挑挑,去了新学校别让人看不起他。” 旁边的摊主听见了立马说道:“许姐你这话说得太谦虚了,就你家许年那成绩,去哪个学校都是金宝贝,谁敢看不起他啊。” “是啊许姐,你家许年那是文曲星下凡,咱们这一片多少孩子,就你家许年聪明,从小就会读书。” “有这样的儿子,你以后就等着享清福吧。孩子又会读书又孝顺,我们啊求都求不来。” “那可是三中啊,多少人挤破头都进不去,就你家许年出息,想去就去了。我儿子上个破烂十三中还天天逃课,以后考个本科都费劲儿……” 许文秀被哄得脸都红了,抓着方许年的袖子有些尴尬地站在原地等着摊主去拿衣服。 方许年指了指角落里说道:“妈,那儿有凳子,你坐着等我吧。” “行,我坐着等。” 摊主是个三十出头的女人,化着大浓妆,烫着红色卷发,是个热心又细心的大姐,方许年从小到大的衣服都是在她家买的,她算是许文秀为数不多的朋友。 “许年过来,试试这几件。三中的校服质量还可以,是外套配裤子,我给你拿了几件短袖,到时候配校服穿,还有两双新鞋,试试合不合脚。” 她是个心思细腻的女人,从十几岁就开始做服装生意,看过了太多人,所以总能给大家挑到合适的衣服。她不爱进那种盗版的名牌鞋子,顾客不懂,花钱买了穿出去还丢人,她心肠好,见不得人丢脸。 方许年从小到大都在她这儿买衣服,她总是给搭最合适的,就算是便宜的衣服,穿上也干净清爽。 方许年抱着一摞衣服进了试衣间,然后女摊主就去许文秀旁边坐着和她闲聊,手里夹着一根烟,一边说许文秀要苦尽甘来了,一边埋怨自家不成器的孩子。 许文秀就说:“大勇就是成绩不好,性子还是好的,又孝顺又懂事,放假了也不出去玩,每天都过来帮你,比别人家的好太多了。” 女摊主也是笑:“那傻小子也就只有孝顺了,不过我和他爸都是这么想的,听话孝顺就行了,要是真读不进去,就混个文凭出来,我们想法子给他找个工作干着,实在不行攒点钱给他开个小店,也能过下去。” “就是了,你们人脉广,大勇以后的路好走。我家不一样,我没本事,许年只能靠自己,我帮不了他。” “许姐你说这话就不好听了,你一个人把他拉扯大,那时候多少人想娶你你都不嫁,就是为了照顾孩子,许年是个好孩子,这些事他心里都清楚的,他以后会报答你的。” 许文秀就笑:“我也不图他报答我,只要他过得好,不管我都行。他爸还在的时候,总说要攒钱给他上大学,后来他爸走了,我就自己攒钱给他上大学。” “唉……许姐,别想了,以前的事情想多了伤心。” 许文秀想说不伤心,可张了张嘴没能说得出来,还是有些伤心的。 要是她男人还在,她和孩子这十多年不会吃那么多苦。他们两口子都是不怕苦的人,一定能给孩子攒下更多的钱,让他也能像别的孩子一样,穿名牌鞋,背名牌书包,拥有一辆自己的自行车。 第81章 买了三件衣服两双鞋,摊主收了个整数,三百。 走着走着,许文秀突然说:“走,去给你买辆自行车。之后上大学了也能骑,我听人说那大学里大得很,都要骑车的。” “那就等大学了再买,现在还要住校,买了也用不上。回家吧妈,还要给我收拾行李呢。” “行,那等你大学了我给你买。” “好。” 作者有话说: 第60章 校园(36) 第二天是周日, 也是贺川的生日。 作为学校里公认的好人缘,贺川的生日邀请了很多人,岚星的学生只占一小部分, 大多数都是他之前的初中同学和校外的朋友。 贺川现在住在冷家老宅, 由外公外婆抚养,老两口向来偏爱小女儿,所以对贺川爱屋及乌,先是弥补性地给他买车买房,之后零花钱也流水一样地给。 再加上贺家那边每月会给一笔抚养费,所以贺川手里向来不缺钱, 出手阔绰也是他维持友谊的方法之一。 生日活动从中午就开始了,贺川包下了一个露营基地。 露营基地离建设小区很远, 方许年坐了二十分钟地铁, 然后骑了半个小时的共享单车到最远的停车点后走着过去的。 天空有些阴沉,空气里的水分子十分活跃,能够感受到水汽贴在脸上,有些潮湿,有些冰凉。 方许年手里拎着给贺川带的生日礼物,是一套比较基础的习题册,和一个前途似锦的钥匙扣。 他穿着新买的短袖和白色长裤, 外套是一件纯棉的蓝色条纹衬衫, 脚上穿着崭新的帆布鞋,细瘦的脚腕被白色袜子包裹,减轻了新鞋的磨脚程度。 他到的时候露营基地已经有很多人了,广袤的草场上搭着不同颜色的帐篷, 大多数帐篷里都有人坐在聊天打牌,许多都是生面孔, 只偶尔能在人群中看到几张略微熟悉的脸。 帐篷区不远处是烧烤区,是一个占地面积很广的大型木质建筑,被分成一格一格的烧烤隔间,每个隔间都隔着一段距离,是左右两边有墙,前后挂着茅草帘的开放式结构,屋子里配备了简单的料理台和风扇,烤桌也分为碳烤和电烤两种形式。 因为是给贺川过生日,所以工作人员给他们搭的帐篷和分配的烧烤隔间都很密集,烧烤间是同一列的,帐篷是围在一起的。 贺川正在其中一个烧烤间里和人打游戏,一抬眼就看到方许年干干净净地出现在不远处,手里拎着一个书店的布袋子,有些拘谨地四处张望。 他按灭了手中的烟,从口袋里掏出口香糖盒子抽出一片塞进嘴里嚼了好几下,然后才收起手机朝那边走去。 “唉!川哥,你怎么不动了?唉唉唉!我靠,这打野有病吧,追老子这么久!” 戴着鸭舌帽的男生抱着手机吱哇乱叫,他千辛万苦带着对面打野跑到队友身边,指望队友和自己一起把人杀了,结果队友站着不动弹,被对面打野一套就带走了,自己还得继续逃命。 贺川望着方许年的身影,扯了扯坐了许久有些发皱的裤子,随口说道:“方许年来了,我去接他。” “唉!哥,你打完再去啊!” “方许年,你在岚星喜欢的那个小男生?”另一个男生突然抬头,他嘴里叼着烟,斜着眼顺着贺川的目光看过去,眼里藏着戾气,嗤笑一声说:“靠,你什么时候喜欢这种了?” 贺川没搭理他,匆忙地朝着方许年走过去。 在这一瞬间,他单纯地因为方许年的到来而感到高兴,尚且没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心思。 在他走后,那个嘴里叼着烟的男生冷笑一声,意味不明地骂了一句:“靠,看着真他妈碍眼。” “方许年、方许年……” 他将这个名字念了两遍,将旁边躺在摇椅上睡觉的白发少年惊醒了,那少年迷迷糊糊地问:“方许年在哪?” 叼着烟的男生朝前方抬了抬下巴,态度很是轻蔑地说:“喏,那个穿着一身丧的。” 白发少年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然后毫无征兆地抬脚踹了一下叼着烟的男生,语气不善地说:“真没素质,什么叫‘一身丧’?贺川过生日,你小子能不能积点口德,别说这种晦气话。” 那男生没说话,撒气一般将手机摔在桌面上。 现在就有两个队友挂机了,戴鸭舌帽的男生欲哭无泪,和另外两人面面相觑,最后觍着脸凑到摇椅旁边,语气极为谄媚地对白发少年说:“萧哥,你带我们打两把呗。” 少年本想一口回绝,但是忽然间想起了什么,就顺势将手机掏出来,扯出一个笑容,露出一口森森白牙,“行啊,你们这把投吧,我拉个朋友一起来带你们。不过闲着也是闲着,你跟我说说那个方许年呗,意思是贺川喜欢他?” “好好好!” 鸭舌帽搬了椅子过来坐在少年身边,嘴无遮拦地说:“川哥去新学校以后认识的,一见钟情来着。不过川哥的性格你也知道,喜欢的时候恨不得把人供起来,但是新鲜感一过就想把人甩开,我们都觉得这也是一时兴起的,不过川哥说这回不一样……” 贺川不知道自己的朋友在背后蛐蛐自己,他带着方许年找了一个空着的帐篷,让他在这里休息,如果饿了就说,他让工作人员上食材,直接开始烧烤。 方许年在家里吃过东西才来的,所以也不太饿,就拒绝了。 两人坐在帐篷边缘,那袋子礼物被贺川放在一边,他突然看着方许年说:“许年,你要不要跟我谈恋爱?” “不要。我当你是朋友,也很感谢你这个朋友,我对你没有一点朋友以外的情感。如果我有什么地方越界了导致你误会,那我跟你道歉,你告诉我,我以后会多注意的。” 方许年说完觉得有些尴尬,缩成一团抱着双腿,尽量减少自己的存在感。 贺川照样笑得帅气,他望着方许年脸侧的细小绒毛,耐心地劝道:“连试试都不愿意吗?这并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恰恰相反,这是一件很好很好的事情,在恋爱期间我会很爱很爱你。有一个人全心全意地爱你,你不想试试吗?” “我不需要用这种方式来换取被爱的机会。我妈妈很爱我,我能感受到她的爱,清晰直白的。” “可是她的爱严厉压抑,她情绪不稳定,她会对你抱怨,会动手打你,和她在一起你并不高兴。而我的爱会让你高兴,不会给你任何压力,你现在的困境,你的痛苦,我都能帮你终结……” 方许年眉眼低垂,一副柔弱可欺的温顺模样,贺川停止了自己的循循善诱,伸手想要触碰他的脸颊。 可是手伸到一半,对方就躲开了,他照样是那副温顺的模样,但是嘴里的话却有些刻薄,他说:“我还没有那么废物,什么事都需要别人解决。” “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是,你答应和我在一起后,我能够名正言顺地帮你解决这些问题。比起骆明骄,我的方法更一劳永逸。” 方许年挑了挑眉,面上罕见地带着些冷峻,“你也误会了,我的意思是,我能够自己解决问题。” “哦?”贺川的语气明显是不相信,但是他没有明说,只是拐弯抹角地说:“那你很厉害。不过,我还是想告诉你,如果由我来帮你解决,一定是一劳永逸的。” “怎么个一劳永逸法?你要杀了他们吗?杀了他们,再杀了他们全家?” 方许年说完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最后说了一句:“你还记得吗?你曾经否认过我的困境,你否认了霸凌这件事的存在。贺川,你前后矛盾的样子很诡异,我不想跟你做朋友了。” 而且贺川点破了他和母亲之间那些崩溃的瞬间,这种窥视感让他觉得很不舒服。 他说完转身就走,贺川连忙站起来去拉他,拽着他的袖子不让走,很急切地说:“我那时候否认是因为我不知情,后来我听到了广播,才知道了你的处境。我承认以前对你不够上心,我以后会改的。” 方许年把他的手扒开,“不需要。” 贺川还想纠缠,突然听到不远处有人喊他们,染着白发的少年挥了挥手,大声喊道:“贺川,有人来找方许年。” 方许年听了,连忙朝着那个少年的方向走去。 他不想和贺川在这里纠缠,而且在刚才的交谈中他发现贺川这个人有点偏执和分裂,一边强调自己的观点,一边反驳自己的观点,看起来精神不是很正常的样子,他不想和这种危险人物待太久,所以急着离开。 这顶帐篷的位置太角落了,他要去人多的地方,众目睽睽之下贺川应该不会做出什么过激的行为。 好烦,贺川跟个精神病一样。 贺川追了上来,白发少年伸手挡了他一下,笑眯眯地说:“嘛呢,大庭广众下拉拉扯扯的,有人找他,那人我认识,我都说了立马带他过去,你别让我没脸啊。” 白发少年带着方许年在前面走,贺川阴沉着脸在后面跟。 第82章 鸭舌帽看见了还凑过来打趣了一句,“嘿,川哥你这表情像老婆跑了,还是跟兄弟跑的。” 贺川拉着脸踹了他一脚,被鸭舌帽嚷嚷着按在地上,扬言要将他制服。 白发少年笑了一声,他双手插兜,发丝被风扬起,露出精致的眉眼,“我叫萧羽,是骆哥的朋友,我妈妈和他妈妈是闺蜜。他之前在朋友圈发过你照片,我今天看见就认出来了,顺口跟他提了一句,他就说要联系人来接你回去。” 萧羽狡黠地朝方许年挤眉弄眼的,然后小声说:“贺川不是什么好人,你别跟他交朋友。” 方许年疑惑地看向他,像是在问那你为什么跟他交朋友? 萧羽耸肩,无奈地说:“没办法,是亲戚。” “谢谢你。” “嗨,说什么谢啊。你过去吧,就在那边。” 前方停着一辆银灰色的奥迪a6,车窗紧闭,防窥玻璃阻挡着外人的视线。 方许年半信半疑地往前走,口袋里的手机随时准备着拨打紧急电话。 就在这时,手机突然响起一声消息提示音,吓得他一个激灵。 他低头看消息的时候,后座的车门打开了,一个穿着烟灰色衬衫和黑色针织外套的中年男人从车里下来,朝着他走过来。 [骆明骄:我让我舅舅去接你,然后送你回去。你是要考a大的人,少跟那些不三不四(贺川)的人接触。] [骆明骄:萧羽和他是亲戚,他说那人不行,你以后别跟他来往了。] [骆明骄:舅舅看起来严厉,其实很温和的,你别拘谨。] “许年是吧,我是明骄的舅舅顾简,你叫我舅舅就好。” 方许年顾不上回消息,连忙将手机塞进口袋里,紧张地说道:“舅舅好,我是方许年。” “嗯,之前明骄跟我提起过你。走吧,我送你回家。” 他说完看了一眼方许年的衣着,带着川字纹的眉间下意识皱起,亲近地叮嘱道:“这段时间雨水多,你穿太少了,你们这些孩子弱不禁风的,穿这么点容易生病,以后出门之前看看天气预报,根据天气增减衣物。” “好,谢谢舅舅。” 返程的路走了一半就开始下暴雨,方许年和顾简一起坐在后排,坐姿规范的可以上小学生课本。 短短几分钟就下起了暴雨,a市空气质量一般,一下暴雨可见度就骤降,道路上的车辆为了安全都变为龟速行驶,数不清的车灯在暴雨中强势地亮着,嘈杂的喇叭声带着司机的烦躁。 红绿灯的光芒在雨中变得隐约,道路堵塞是必然的。 司机担心出意外,询问过雇主的意思后就更改了目的地,变道去往另一个地方。 方许年听着那地名耳熟,又走了十多分钟才反应过来,那是骆明骄家。 一个小时后,他们成功到达骆明骄家。 车辆停入地下车库,他们从车库坐电梯上楼。 电梯门打开,姜姨已经等在门外了,她笑容亲切,语气带着熟稔:“顾先生先坐着休息一会儿,厨房里熬了姜汤,我给您端过来……呀,许年也来了呀。” 姜姨笑容更真切了,朝着客厅的方向说:“骆董,许年也来了。” 骆远升闻言收起桌面上乱七八糟的乐高部件,站起来和他们打招呼。 姜姨端了两碗姜汤过来,两人边吹边喝。 方许年喝得慢,等他喝完,顾简和骆远升已经聊了好一会儿了。 听着他们聊天,方许年才知道今天为什么是顾简去接他,原来是骆明骄在家族群里问谁距离那个露营基地最近,顺便去接一下人,这才有了后面的事情。 明明才是第二次来这里,方许年却觉得很放松,无论是姜姨还是骆远升都让他感到亲切,他喝完汤后坐在沙发上,雨声喧嚣,落地窗外是密不透风的雨幕,花园在浑浊的景象中若隐若现。 暴雨的声音很催眠,方许年眼皮逐渐变得沉重,在闭上眼睛的那一瞬间,他听见了骆远升的声音。 “困了就去楼上睡,这雨一时半会停不了的。” 方许年猛地睁开眼睛,强打着精神说:“不用了叔叔,我不困。” “去房间休息吧,我们在这聊天,你在这儿待着也不自在。你们这个年纪的小孩儿,真是长身体的时候,多睡觉才能长得高。”说完也不听方许年拒绝,直接喊姜姨带人上楼。 方许年半推半就地上楼,然后躺在床上跟骆明骄发消息汇报现在的情况,不过对面在忙,一直没回他消息,就这么等着等着,手机从手中滑落,他彻底睡着了。 一边是暴雨倾盆,一边是晴空万里。 骆明骄眼下挂着两个明显的黑眼圈,骆明则下巴上是新冒出来的胡茬。 手机上来了条消息,骆明则疲惫的眼里多了一抹光彩,他伸手推了推在车上睡着的弟弟,语气亢奋地说:“明骄醒醒,可以去看场地了。” 骆明骄醒来后心脏跳得“砰砰”响,他缓了一会儿,用湿巾擦了擦脸,声音喑哑地问:“你要不要先回酒店打理一下?” “不去了,只是看场地而已,又不是谈别的。今天还有好几个场地要看,没必要浪费时间。” 因为原本选定的场地出了问题,这几天他们都在忙着新场地的选择,但是看来看去,好像都有不同的问题。 原本可以将这些琐碎的事情交给专业的团队来测算,他们回a市等着对比结果送上桌就可以了,但是骆明则想要带骆明骄走一遍自己走过的路。 他横冲直撞,单凭着骆明则这个名字在商界拥有一席之地的来时路。 那时候骆家还是骆爷爷掌权,连他父亲都未能拥有撑起门庭的资格,年幼的他更是不被人放在眼里,他或许是同龄人眼中的天才,但在商海中,他只是个前途未卜的富家子弟。 这种自视甚高想要证明自己的富家子弟太多了,会念书不代表会做生意。 所有人都觉得,他会像他稳扎稳打的爸一样,跟在父辈身边言传身教很多年,在父辈的庇护下逐渐接手家里的生意,然后中规中矩地守业。 但是他偏不,他偏要大刀阔斧地入场,和父亲齐头并进,甚至是站在父亲身前成为庇护。 他和明骄是亲兄弟,他们拥有相似的处境和截然不同的性格,他能感觉到,明骄骨子里的叛逆让他不会那么规矩地按照父辈的安排走,既然如此,那就帮他引路,教他怎么走自己的路。 他们是一家人,每个人的心血和经历都会成为教科书,前人踏出来的道路,就是为了供后人行走的坦途。 这就是家族的意义。 他会带着弟弟将自己踩过的坑都走一遍,让他仔细看一遍这本兄长留下的“错题集”。 他们没有那么自由,却可以在限制之内找到自己的小自由。 一天的连续奔波没有将骆明骄击倒,反倒让缺乏锻炼的骆明则叫苦连天,他本就生活习惯不健康,平时又缺乏锻炼,早就不是当初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了。 回到酒店后骆明则直接去了楼上的按摩室,骆明骄独自回房间整理今天的资料。 中途骆明则回来了,游魂似的飘过客厅钻进房间洗漱,骆明骄头也没抬地说:“你需要锻炼了。” “再说吧。” 忙完后骆明骄打开手机一看,几个小时前方许年发来了几条消息。 [12:00 方许年:下暴雨了,舅舅带着我来你家了,我还是住在上次的房间,这次姜姨换了一个蓝色的四件套,很好看。图片.jpg] [12:05 方许年:我跟贺川说了绝交的话,等我转学之后就彻底不来往了。我今天也觉得他很奇怪,有点吓人。] [12:09 方许年:你那边天气怎么样?] [12:13 方许年:新被套有茉莉花的味道,好香啊。傻笑.jpg] [12:15 方许年:雨特别特别大,从窗子往外看像是世界末日一样,全都是灰蒙蒙的。如果真的世界末日,希望在高考后,我要考状元!] 骆明骄给他回了一条消息,得到回复后就给他打了电话。 a市的暴雨已经停了,方许年是在自己家接的电话,他们聊了很久,一直到许文秀催方许年睡觉才挂断。 两个小时,好像也没聊什么,全是些没有用的废话。 骆明骄将手机扔在桌上,往后靠躺在沙发上,面无表情地看着酒店的天花板。 “怎么这副鬼样子?”骆明则洗完澡出来坐在他旁边,表情揶揄地打趣:“怎么,跟你小男友吵架了?” “注意你的用词。同学和朋友,这两个称呼都可以用,不要胡编乱造。” 骆明则挑眉,“还同学朋友呢,一闲下来就抱着手机,有事没事打电话开视频的,我跟我朋友可不这样。喜欢就喜欢,跟我没必要嘴硬。” “怎么,他没看上你?”骆明则洗漱结束后又精神了,凑在骆明骄身边打听八卦,一副想要彻夜长谈地架势。 “我是你哥,你不跟我说跟谁说,你说了我还能帮你分析分析,给你出谋划策。” 第83章 骆明骄嫌弃地避开他的靠近,挥了挥面前的空气,将那股沐浴乳的香味扇走,别人身上的味道太浓烈,会让他有种领地被入侵的烦躁感。 见实在没办法把人赶走,他才不情不愿地说=开口:“他没必要喜欢我。” “啊?” 骆明则有点懵了,“什么叫没必要?这个回答是他喜欢你还是不喜欢你?还是你喜欢他但是不想跟他在一起?” “他现在没有同性恋的倾向,所以他没必要喜欢我。喜欢我并不是什么很必要的事情,我能为他做的我都会做,不管以何种身份,所以不管他是什么身份,在我这里的收益都是一样的。” 他不知道自己描述得是否准确,骆明则又是否能理解话里的意思。 一直以来,他都不擅长用言语表达,骆明则也不擅长揣摩别人的心思。 将心里的想法说出来这个习惯是他跟方许年学的,哪怕有些心思会让语言变得矫情肉麻,也是要说的。说不出口的话会一直沤在心里,发烂发臭。 骆明则夸张地抖落一身鸡皮疙瘩,笑着调侃道:“之前怎么没看出来,我弟还是个大情圣,张口闭口就是爱情。” 他没听懂。 骆明骄有些烦了,不想说了。 但是还得说,就像之前的方许年一样,如果一遍听不懂的话,就多说几遍,将那些想法拆解开重新说。 “方许年这些年已经很辛苦了,他没必要让自己更辛苦,我也没理由让他更辛苦。他原本可以按部就班地上学、毕业、工作、恋爱、结婚、生子,过得平凡却美满,我不该用爱情的名义给他的未来增加更多困难。” “我的家人很尊重我,所以接受了我的性向。但是他的家人不一定能接受,那是他相依为命的妈妈,如果不能被妈妈理解,他会痛苦很多年,那种痛苦并非爱情能够弥补的。” “我为什么要为了我的爱情,去掠夺他的亲情?他的愿望那么朴素,只是想带着妈妈过上好日子。他的愿望里原本就没有我,我就不该挤进去将许阿姨挤走。” 爱情和亲情占据着两个位置,即便爱情蓬勃生长占据了大半的灵魂,也无法填补亲情的缺口,哪怕只是一个指甲盖大小的缺口也不行。 骆明则没想到他会说那么多,也没想到他会为方许年想那么多。 那个叛逆桀骜的弟弟好像突然就长大了。 骆明则:“或许他妈妈能接受呢?这些猜测都是你的杞人忧天,这件事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复杂……” “阿姨能接受,那别人呢?他以后的同学和同事能接受吗?世界上那么多人,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用言语刺向他。” “他最抗拒被审视和议论,我不忍心带他去那样的流言蜚语里。” 骆明骄脸上的表情没什么变化,他说着这样令人伤心的话,却没有泄露出哪怕一丝悲伤和不甘,他平淡地说着,就像是夜里手足间最简单的交谈。 如果往后余生都要承受异样的眼光和流言蜚语,那对方许年来说,是不是相当于少年时期的阴霾从未离去。 他始终待在那个被审视的角落里,从未有一刻真正走出来。 光是想想就让人觉得窒息。 骆明则沉默了一会儿,最后还是问道:“那你呢,你不难过吗?” 骆明骄:“除了爱情之外,我还有爱好、学业、工作、家人、朋友,有广袤的世界可以去探索,有更多的项目可以去体验。他生活美满幸福,不代表我就会难过颓废,这又不是非得二选一的结局,我们可以都幸福,以不同的方式。” “哥,在你心疼我之前,你得明白一件事,方许年不是同性恋。” “你真的长大了,我很感动。明骄……” “别说这些恶心话,我要去睡了。” 骆明则:…… 我难得感性一回! 作者有话说: 第61章 校园(37) 周一方许年没去岚星上课, 班主任的电话打到了许文秀手机上,她就说孩子要转学的事情已经跟年级组长袁老师说过了,现在人已经在三中上课了。 班主任气得破口大骂, 最后将手机交到了袁老师手里。 许文秀握着因为使用时间过长而变得滚烫的手机, 站在雇主家宽敞明亮的厨房里,面前的灶上煲着汤,白色的瓷质炖锅正在经历煎熬,一如现在的她。 光洁明亮的地板照出她的窘迫和胆怯,她沉默着等待新一轮的指责。 “许女士,你们转学这件事校方并没有同意, 也没有经过我们的讨论!这只是方许年一意孤行的决定,从头到尾我都没有同意过他的要求, 而且我始终都是抱着劝导的态度和他沟通, 所以不存在默认这种情况!” “自从方许年入校以来,校方一直对他非常重视,校长的关注以及我们这些老师对他的爱护,所有人都看得见。我们关心他的生活,因为他生活条件不好,所以我们把奖学金的金额提高了,就是为了让他没有后顾之忧地学习。他和同学之间相处不好, 我们的心理老师定期对他做心理辅导, 几乎是一对一的服务他。” “我袁某人敢说岚星对得起每一位家长的信任,对得起每一位选择我们的孩子。可我万万没有想到,有朝一日我们会被自己栽培的孩子放弃,他选择转学, 全然不顾我们在他身上付出了多少心血。” “在教育孩子方面,校方比家长更称职, 学校里的每一位老师陪伴孩子的时间都比家长多。就连我们的体育老师音乐老师都要守自习,每一个孩子都是他们看着成长的。我们知道你们情况特殊,所以给方许年行了很多方便……” “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同学,他的家长可以缺席每一次家长会。” “学校教导他们知识,家长要教他们做人!” 他说了很多很多,讲学校为了这些学生是怎样的无私伟大,将老师对待这些孩子是何等的劳心劳力,将那些学生莽撞的年幼冲动,将方许年因为原生家庭的问题是何等的自卑敏感…… 讲,身为母亲的许文秀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是何等的失职。 炖锅“咕嘟咕嘟”,那是炖汤时不断翻腾的声音,是滚烫的,危险的。 她的心也“咕嘟咕嘟”,却是不断下沉的声音,她的身体里是一片腐烂粘稠的泥沼,鲜红的心脏跳动着沉底。一边下沉,一边升起泡泡,那些泡泡会顷刻间破掉,连带着许文秀的自尊和理智。 每次都是一样的心思,在和老师交谈的时候,在感到痛苦和无措时,她希望自己是个野蛮人,是个大字不识,不懂任何道理,只会撒泼打滚并且不在意任何人目光的疯女人。 那样的话,她才能在这种时候保住自己那点微小的自尊心。 “咕嘟咕嘟”的声音越来越大,许文秀感到一阵眩晕,她在腿软的一瞬间用手撑住了料理台,结果却不小心撞在炖锅上,又因为眩晕,她一时来不及反应,手臂结结实实地贴在滚烫的炖锅上烫了很久。 也是手臂上的剧烈的疼痛,让眩晕感逐渐消失,眼前的景象恢复清晰,她没事人一样站直,先是关火远离料理台,然后脑子慢吞吞地回想袁老师的话。 “老师,我很感谢你们照顾我家许年,也照顾了我们这个家庭。但是许年在学校不高兴,就是你口中的‘不合群’和‘小打小闹’,快要把我和我孩子一起逼疯了。” “功过可以相抵,但是恩情和伤害不能相抵。我们决意要转学确实不对,也不该领了奖学金就走,你把今年许年领了多少钱告诉我,我马上就转给你们。” “给你们添麻烦了,实在对不起。但是我们还是要转学,三中那边接纳了许年,我也希望他能换个环境好好学习。” 她第一次这么坚决地对学校的人说不,才发现这句话并没有那么难说出口。 她可以妥协,可以被欺负,可以被瞧不起,但是许年不行,他年纪还小,那些话会跟着他一辈子。她是个懦弱的女人,也是个强大的母亲。 “许女士,你们这种行为完全没有将学校放在眼里!方许年不敬师长就是因为有你这种家长,教育孩子你帮不上忙,还要阻拦老师教育他,永远只会给孩子拖后腿!” 许文秀自嘲一笑,对这些话已经免疫了,从小到大,她听过很多人这么说。说孩子可惜了,有这么一个家,以后不管是找工作还是结婚都比不过别人。 许文秀就说:“老师,你们的偏爱是许年被全班孤立的源头,你们给的特殊权利让他背负了两年的骂名。他们骂我儿子是‘金乞丐’,骂我儿子‘卖惨讨钱’。在他书包上写脏话,给他添了尿的饮料,把红墨水倒在他的校裤上……” “还有很多很多,我每一件事都记得。我恨不得杀了那些小杂种,但是我儿子还要读书,还要考大学。” 袁老师大怒:“许女士!这就是你为人父母的素质吗?你就是这么教孩子的!” 第84章 “袁老师,我和许年都在忍,都已经忍得很辛苦了。你不要逼我,也不要吓我,要是你让我孩子不能好好上学,我一定不会放过你。他换了手机卡,换了学校,交了新朋友,他好不容易走出去,谁也别想把他抓回去。” “许女士……” 袁老师刚起了个头,许文秀就听见了拖鞋踩在地面上的声音,鞋底轻薄所以声音很小,但是来人很胖所以声音很沉。 她连忙挂断电话,整理好脸上的表情站在料理台前干活。 随后厨房的玻璃门被推开,一个衣着富态的老头走进来,皱着眉在厨房里绕了一圈,随后将一张马脸拉得老长,皱着眉念叨道:“这么久了才做出一个汤?怎么搞的,厨房里乱糟糟的,水池旁边的桌面也要擦一下,都说了不要让台面上有水……” “唉,这个水果还没剔干净就扔了,这一袋垃圾能养活两个流浪汉了!你这人一点不懂的节省,菠萝的芯为什么要扔,不是你家的东西你不心疼是吧……” 许文秀皱着眉说:“媛姐说她不吃菠萝的芯,让我把果肉削下来就行了,芯扔掉。” 老人不耐烦地“啧”了一声,小声骂道:“败家娘儿们,就知道浪费我儿子的钱。你也是,她说扔就扔,你不会榨成汁给他们喝吗?” “媛姐吃这个芯会过敏。” “过敏过敏,饿死就不会过敏了,娇气!” 他磨磨唧唧挑了半个小时的刺,然后才慢悠悠地往外走,跟坐在阳台上乘凉的老伴抱怨这个保姆不靠谱,儿媳妇不持家,连带着孙子也不亲他们。 这家的两位老人都是领退休工资的知识分子,但是观念很老旧,觉得保姆、保安这种职业就是雇主的下人,不仅要干好自己的工作,还要把雇主一家当成祖宗供起来伺候。 他们总是爱挑刺,喜欢用这种方式来证明自己的权威,来证明保姆就是他家的下人。 许文秀已经在这家干了很多年,她闭着眼睛都能在屋子里自由行走,也记得每一个人的喜好和禁忌,就连家庭成员之间那些小矛盾和小别扭她也都清楚。 她是外来者,却在被排斥的情况下融入了这个家里,变成了一片墙皮,一粒灰尘。 将菜端上桌后,她回到厨房,通过厨房旁边的小门进入浆洗房,开始洗衣服、收衣服、刷鞋子和擦地。 全部做好后从另一端的小门走到阳台,通过相连的阳台将这些衣服送到不同雇主的房间去。 浆洗房和厨房挨着,就是为了让保姆缩在这个区域内,不要在家里走来走去。 许文秀明白这个道理,所以经常在浆洗房待着,很少出去找存在感。 每个周末雇主一家会出去玩,她就负责全屋的卫生,这是她少有的可以在这个家里自由活动的时候,在接到雇主通知后做好饭等他们,他们回来就可以下班了,第二天再来收拾餐厅里的残羹剩饭。 袁老师的电话被她抛之脑后,她现在忙着照顾一家老小。 老的小的都挑剔,一会儿是菜炒老了不想吃,一会儿是太腻了吃不下,一会儿又是看着没食欲。 手机在口袋里震动了好几次,她和往常一样没有管,这样的无视已经多得数不清了。 老师和她都已经习惯了,所以也是和往常一样只震动了三次就没动静了,而她自始至终都没有将手机掏出来看一眼。 下午要回去的时候,女主人来到厨房跟她聊解雇的事情,意思是这次合同终止后就不再续了。 许文秀慌了,连忙问为什么。 女雇主说:“我妈说今天看见你在厨房里忙活的时候软了一下,她怀疑你身体不好,没办法照顾好孩子,所以就不好意思了。而且孩子也大了,我公公婆婆可以带,就没必要再浪费一份钱了,我们家里也不是什么大富之家。” 许文秀手上的烫伤在用凉水冲洗后抹上了药膏,油乎乎的药膏让伤痕更恐怖,药膏的味道刺激着女雇主的神经,她匆匆说了几句就出去了。 也是这个时候,许文秀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今天应该是续合同的时候,怪不得一天都心神不宁的。 想到了这里,那下午老爷子那顿挑刺就有道理了,就是为了聊解雇的事,而且肯定是老两口先商量好的,然后才通知儿媳妇来说。 离开雇主家后,她第一次慢吞吞地回家,路上遇见花园还进去坐了一会儿,她路过这个花园无数次,但是一次都没有走进来过。 很多年前带孩子来玩过,这里平坦宽阔,适合放风筝。 许年小时候就喜欢放风筝,小小的团子被风筝拽着跑,一边跑一边哭,怎么着也不肯撒手,他爸爸就在后面追,边追边笑,还要提醒他别被风筝线勒着手。 靠在长椅上眯了一会儿,被小孩子叽叽喳喳的声音吵醒时还有些恍惚,她匆匆忙忙地站起来想要赶去上班,但是走了几步才回过神来,她现在已经不用着急了。 到家的时候已经超过平时两个小时,往常这时候她都已经收拾好赶往下一个打工地点了。 突然失去工作,许文秀的茫然和无措瞬间将她淹没了,她呆呆地坐在沙发上,望着饮水机上的防尘布发呆,呆坐了好一会儿,突然开始无声地掉眼泪。 她失业了。 三十多岁,本该是能拼能熬的年纪,本该是拼命给孩子挣前程的年纪。 她失业了。 而且还不知道会不会有下一份工作,她那头晕的毛病越来越严重,就算找到工作也会被老板解雇的。 外头的天色渐渐黑了,许文秀没有起身开灯,她无助地陷进黑暗里,绝望哭泣。 她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这么静静地待在家里了,在黑暗中听着外面来来往往的声音,车辆呼啸而过,将她留在原地。 以后该怎么办啊? 眩晕感再次袭来,许文秀往后仰着靠在沙发上。 手机又开始震动,这次不是不想接,而是没办法接。 强烈的眩晕感伴随着恶心,她干呕了几声没有吐出东西,毕竟到现在都还没吃饭。不适感令她浑身发软,又出了一身冷汗。 手机的震动一直没有停止。 她担心是方许年打来的,就用发软的手勉强拿起手机按下接听键,果然,她听到了孩子焦急的声音。 “妈,你怎么不接电话啊?岚星的老师给你打电话了是不是,你不要管他们,三中这边的老师说会帮我处理的,你不要接他们的电话,我跟袁老师说了,有事就找我……” 许文秀压抑着想呕吐的欲望,有气无力地说:“许年,我在上班,不说了啊。” 以后该怎么办? 她绝望地躺在沙发上,眼泪流往两边,钻进耳朵里,让外头的车辆声音变小了些。她失去了工作的能力,要怎么赚钱?要怎么供孩子上大学? 她才三十多,就要成为孩子的累赘了吗? 家里有个不能干活需要养着的妈,以后许年得有多累啊,就算是五十岁死,也还得拖累他十多年。 电话猝不及防被挂断,方许年感到一阵惶惶不安,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一样。他的心脏忐忑地跳动着,不安的情绪充斥着每一个毛孔,让他坐立难安。 他总觉得有点不对劲,但是和往常又好像没什么区别。 “别发呆了方许年,给我讲讲这道题。太难了,一变题型就不会。” 新同桌凑到他旁边友善地询问,方许年忽略心中的不对劲,开始给他讲题。 这里是新的环境,新的同学,他要好好适应,和同学们好好相处。 三中不强制要求上晚自习,也不强制住校,但是为了方便,部分学生还是会选择住校。住校生晚上有两节晚自习,没有老师守着,只有班长点名。 教室里只坐着一半的人,不在的都是走读的,要么就是虽然住校,但是要去校外上课的。方许年来的第一天就凭借着优越的长相获得了很多赞,大家都愿意跟他交朋友。 方许年小声地跟同桌讲题,在同桌和善的目光中,他心中的不安渐渐褪去,所有的专注力都被习题抓紧,开始心无旁骛地学习。 与此同时,一辆黑色的宾利车正在高速上飞快行驶着。 驾驶车辆的是个戴着眼镜的漂亮青年,副驾驶坐着一个吊着右手的高大少年。两人长相有些许相同,气质却截然不同。 是骆明则和骆明骄。 骆明骄面前有一块系统的光屏,上面有几个血红的数字。 7:50:20 7小时50分钟20秒,是系统给出的危险预警。在倒计时结束后,主角方许年就会经历他人生中最重大的转折,对他影响最深的转折,或许这就是导致他放纵的真凶。 但这件事小说里没有写,系统也不知道其中细节。 发生了什么?在哪里发生的?涉及了什么人?一概不知。 现在只有时间预警,在进入a市后,就会有地点指引,能直接将他们带到事件发生的地点。 第85章 而倒计时一结束,就代表一切尘埃落定,事情已经发生,方许年已经受到影响。 对危险一无所知是最令人恐惧的。 鲜红的数字不断跳动,骆明骄的手在抖,他先是给覃念发消息让她派人去方许年家看看,然后又给顾文素发消息让他跟紧方许年,不要让他落单。 覃念没有问为什么,只是推了一个人的名片过来,头像是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壮男背影,应该就是派去建设小区的保镖。 骆明骄加上保镖的好友,然后收到了对方的消息。 [陈强:那一户没人在家,屋里没开灯。] [骆明骄:你买点东西拎着上门,就说是骆明骄让送的。敲门没人答应的话,就去楼下那户敲门找晓宁,就说给方许年送东西过去,他没在家,就先让放在他们家,然后顺便问一句许阿姨今天出门没有。她不知道的话,你就买一条烟去问门卫,说是方许年的同学家长,孩子没回家,说是来找方许年了,问他家在哪儿,回来的时候有没有带着自己孩子。] [骆明骄:你随机应变吧,如果有人看见她出门了你就想办法问出来去哪儿了。如果没人看见她出门的话,你就闯进去。] [陈强:好的。] 骆明骄思绪乱得很,他一直在给许文秀打电话,但是对方一直没有接听。 已经可以确定了,今晚许文秀会出事。 但是在哪里出事?怎么出事?因为什么出事? 他还不敢把这件事告诉方许年,如果方许年在他之前找到了许文秀,如果方许年也一起出事了怎么办? 手机突然响了,骆明骄被吓了一跳,手下意识一划,接通了。 方许年的声音在那边响起,干净清澈,带着笑意,“顾文素说你明天回来,真的吗?” 骆明骄深呼吸了一下,尽可能地让自己的声音和平时一样,“对,明天一早就回来。你下课了吗?” “课间休息,我跟顾文素在吃零食。这个零食岚星的超市也有,是一个小肉干,麻辣味的牛肉条,你还记得吗?” 骆明骄脑子里乱得很,哪里还记得那些,但是嘴上还是说:“记得记得,我们去买过。” 他想问方许年今晚有没有跟许文秀打电话,但是又怕自己提醒他,他突然就想打这一通电话了,然后打了电话发现不接,怕是要急哭。 问也不是,不问也不是。 好在他没有纠结太久,因为方许年自己说了。 方许年:“晚上岚星的老师给我打电话了,说是给我妈妈打了一下午她都没接,然后才直接联系我的。他们真会颠倒黑白,还说什么我在用这种行为威胁学校,是极其恶劣的,以后到社会上容不得我这么任性。” “班主任还假惺惺地跟我道歉,然后说会先告诉班里同学我生病了在家里休息,所以这个星期暂时去不了学校,下个星期就会返校。我才不回去。” 骆明骄听到了一线转机,就顺势问道:“那你之后给阿姨打电话了吗?不过就算打也会被当成是骚扰电话吧,毕竟岚星的人肯定一下午都在接着打没断过。” 方许年在那边笑嘻嘻地说:“打啦。和你说的一样,我妈肯定以为是骚扰电话,加上又在忙,所以一开始都没接,我打了四个她才接的,给我吓死了。我那么紧张,她却很淡定地跟我说在上班,然后就挂掉了。” “不会有事的。方许年,一定不会有事的。”骆明骄紧张地说,也不知是在安慰方许年,还是在安慰自己。 方许年也说:“不会有事的,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这个学校很好,我觉得食堂也没有那么难吃,只是菜色可能会有点少,所以容易吃腻,但是我带了很多泡菜和我妈炒的肉松。同学们也很好,我跟顾文素一个宿舍,大家性格都很好……” 方许年絮絮叨叨地说着,骆明骄突然打断他,“许阿姨今晚在哪里上班?她跟你说了吗?” “没有说,她只说在上班,而且应该很忙,说了一句就挂了。” 晚自习的铃声响起,方许年匆匆挂掉电话上课去了。 骆明则看着他着急的样子就安慰他:“不会出什么事的,你先别着急。” [陈强:保安说今晚没见许文秀离开小区,应该是在家里。但是家里没人,我敲门敲了五分钟,隔壁邻居都出来了,说许文秀晚上会出去打零工,所以经常不在家。] [骆明骄:你想法子进去看看怎么回事,先确定人在不在家。] 十分钟后 [陈强:家里没人,她的手机在桌上,房间里有疑似打斗的痕迹。] [骆明骄:你在小区周围找找,问周围店铺的老板今晚有没有看见她。] “哥,开快点!” 骆明则皱着眉,“明骄,别着急,你现在越着急越乱。很快就到了,你闭着眼睛深呼吸,只有十分钟就到a市了。” 进入a市后就有指引了,顺着指引一路到了西六环。 目的地是一个和建设小区截然相反的方向,这边更靠近城中村,有些荒凉,夜里也没有路灯照亮。 这边有条小溪流,平时看起来没多少水流,但是雨季河水会暴涨,淹没两边的荒地,让a市的边界变得泥泞不堪。这里涨水的时候淹死过好几个孩子,所以河流两边用带刺的铁网围了起来。 昨天刚下暴雨,河水湍急,两边的铁网都泡了一半在水里。 骆明骄给陈强发了个定位,让他带人来。 车辆停在地图上的红点上,倒计时还剩下三个小时。 骆明骄立马下车找人。 “许阿姨!” “许阿姨!” “许文秀!” 骆明骄边跑边喊。 他心里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开始预想到时候该怎么和方许年解释,要怎么带方许年走出这段阴影。 他已经努力过了,就算结局不如意,但也尽力了。 离开的人永远不会回来,但是活着的人还得继续活下去。 骆明骄想了很多,该怎么和方许年说,要怎么解释自己的先知,要怎么描述晚了一步的遗憾,想着想着,他忽然间不敢想了。 他一直在想自己要怎么解释,要怎么处理,却没有一个瞬间敢去想象方许年的样子。不管是悲痛大哭,还是沉默压抑,都让骆明骄觉得喘不过气。 方许年得知这个消息的样子…… 骆明骄一个激灵,喊的声音更大了。 他视力好,在第二遍扫过河流时突然发现铁丝网下面好像趴着一个人。 他飞快跑过去,一边期待那是许文秀,一边恐惧那只是许文秀的尸体。 好消息,不是尸体。 坏消息,也不是许文秀。 是一个矮小精瘦的男人,额头上有个血窟窿,正在往外冒血,如果放着不管,一定会死在这里。 要么失血过多而死,要么等河水扑过来把他淹死。 骆明骄觉得这个人长得眼熟,就拖着人往车那边走。 陈强已经带人来了,看见骆明骄就立马过来接手那个男人。 他们带来的强光灯打在男人的脸上,骆明骄看着这张坑坑洼洼的脸,越发觉得熟悉,总感觉在哪里见过。一般会让他有这种感觉的人,一定是见过的。 骆明骄不顾他们的阻拦非要自己也去找,骆明则就给他头上戴了个矿工灯。 这地方太大了,每个人分开寻找,走着走着就看不见同伴的人影了,只能看见远处亮白的光。 前方有个小土坑,里面装满了垃圾,骆明骄绕开,走出几步后突然觉得有些不安,就又绕了回去,结果在土坑里发现一个被破烂被子包裹的人。 许文秀。 腹部有外伤,鲜血染红了身下的棉被。 骆明骄的心脏剧烈跳动,几乎要从嗓子眼跑出来了。 他伸手去试鼻息,感觉不到。 傻了,试什么鼻息啊。 再次伸手,这次手搭在了颈动脉上。 感受到搏动的那一瞬间,骆明骄松了一口气,然后开始大口大口地喘息,刚才他一直没敢呼吸。 他扒开带着垃圾臭味的棉被,然后用单手费劲地将许文秀拉到背上,背着她往车辆的方向走。 就在他腾不出手的时候,口袋里的手机开始狂响。 他想着或许是骆明则看不见他担心,就没有费劲去接这个电话。毕竟他只有一只手可以固定许文秀,要想接电话必须把许文秀放下来,他不敢,万一就差这一点点呢,他要怎么跟方许年交代。 他背上背着的不止是一个瘦弱的女人,还是一个少年璀璨的未来。 将人带到车辆附近后,骆明则看见他立马就过来接了。 直到将许文秀搬到车上,骆明骄的电话还在响,他也意识到这通电话不可能来自骆明则,就不顾手上的脏污,从口袋里掏出手机。 方许年。 “怎么了?” 那边的少年颤抖着,有些语无伦次地说:“骆明骄,我妈不见了。手机放在桌子上,但是她人不见了……她为什么要骗我,根本没有上班……我好蠢,背景音那么安静,还有‘滴答滴答’的漏水声,那明明就是家里的声音……她不见了,骆明骄……” 第86章 “方许年,别害怕,我已经找到她了。” 我找到她了,也拉住你了。 作者有话说: 第62章 校园(38) 骆明骄一边安排着将人送到最近的医院, 一边让陈强开车去接方许年。 公立医院好像没有清闲的时候,急诊科的候诊区坐着许多人,护士来回穿梭在病区, 面无表情地忙碌着。 有大量饮酒需要洗胃的, 陪同的家属也饮了酒,一群人聚在洗胃室门口闹闹哄哄的,保安在一旁守着保护医护人员的安全。 有夜里发热惊厥的小孩,陪同家属来了一大堆,挤在医生办公室里七嘴八舌地互相抱怨,将医生的声音压住, 年轻的医生皱着眉用拍桌子来维持秩序。 有犯急症的年轻人,捂着患处脸色苍白, 被护士急忙带着去做检查了, 陪检的护士推着轮椅走得飞快,大声地招呼病人别挡路…… 两个保镖背着人进去,高大的身形让本就狭窄的候诊区更为拥挤,他们的影子拖得很长,被来来往往的患者和护士踩踏。 进了这扇门,在这个简陋的急诊室,所有人都是平等的。 唯一能让你拥有优先权的只有你严重的病症, 当生命急速流逝, 医护人员的心跳逐渐加剧,他们多年积累的知识和一双平凡的手会成为最强大的武器。 骆明则挤到医生办公室找医生,声音却被淹没,他无奈退出来找护士, 问她们有外伤患者可不可以先看诊。 护士拿着血压计等仪器来做了一个简单的检查,然后告诉他们这个要直接去外科安排手术, 但是外科没有空余的床位,她们先打电话联系一下那边的科室看怎么安排。 经过商量后,骆明则决定先在这家医院进行一些简单的清创止血的急救措施,然后联系别的医院派救护车来接,直接去那边做手术住院,省得在这里耽搁时间。 他平时在骆明骄面前没个正形,这种时候却很是靠谱。 许文秀的气息微弱,骆明骄一路上沉默而僵硬,他的紧张和慌乱变成了冰凉的双手和身上迟迟没有擦去的血迹。 他的心跳被鲜血震慑,沉重而滞涩,太多杂念与其纠缠,浑浑噩噩不知该如何动作。 他正在经历一场“地震”,一场只有他知道的“地震”。 这场“地震”会带走许文秀,然后震碎方许年光明的未来和积极的心境。会让带着酒窝的少年埋在废墟里很久很久,直到在暮色中倒下,永远闭上眼睛去寻找他的归宿。 骆明骄始终不确定,自己的存在是否能够让方许年在失去母亲后更坚强一点…… 或许不该用“坚强”这样的词汇,而是另一种,类似许文秀一样的精神支柱。能不能成为引导方许年向前走的力量?如果不能的话,方许年要怎么办? 方许年这么拼命学习,究竟有几分是为了自己,有几分是为了母亲? 许文秀一定要活下来。 骆明则有朋友家里是从事医疗行业的,在好几个城市都经营着私立医院,在医疗行业深耕多年,人才储备丰富,服务优良,仪器先进。 私立医院接到电话后立即派了救护车过来接人,一路畅通无阻,半小时后到达了公立医院。此时,医生已经给两人都做了急救处理和一些基础检查。 骆明则和两名保镖随着救护车转运,骆明骄带着剩余的保镖在公立医院等方许年过来。 身上沾染的血迹带着浓烈的腥臭味,他的四肢发麻,十根手指头麻得没办法握紧。 他想了很多,但最急切的是怎么和方许年解释自己的出现,明明前脚还在打电话说明早回来,结果一个小时后就出现在a市,还正好出现在许文秀出事的现场。 方许年赶到的时候,就看见身上带着血迹的骆明骄坐在急诊科外面的长椅上,好几个保镖站在他周围,看起来就不好惹。 来往的病人和家属都会小心翼翼地侧目,然后快速走开。 “骆明骄!我妈呢?” 方许年小跑过来,他还没领到三中的校服,就穿着自己的衣服,白色的运动套装,干净亮眼,像映照着月色的清澈泉水,抚平了骆明骄的不安。 骆明骄猛地站起来抱住他,用力收紧手臂,嗓音干涩地说:“没事的,方许年,阿姨一定会没事的……你不要着急,一定会没事的……” 方许年眨了眨眼睛,几乎是瞬间就读懂了他话里的意思,他鼻子发酸,眼中有温热的泪水,嘴角向下弯着,要哭不哭的。 垂在身侧的手抬起来又放下,最后他将脸埋在骆明骄的肩膀上,瓮声瓮气地说:“我不着急,你也别害怕,这里是医院……只要在医院里,就不是最坏的结局。” “骆明骄,你先告诉我发生了什么,好吗?” 在前往私立医院的路上,骆明骄向方许年解释了今晚发生的事,他说是骆明则心血来潮非要回来,所以两人连夜开车回来。 不过不想让他们担心,就说是明早的航班。 至于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我带了点特产回来,就顺路拿过来给许阿姨,但是她不在家,邻居说她可能出去工作了。离开的时候想放在保安室,结果保安说他今晚没见许阿姨出门。” “担心许阿姨一个人在家里出事,我就让保镖进去看了一下,发现许阿姨不在,手机也没带。然后就开始在周围搜,好在找到了,她受了点伤,现在已经在进行手术了,会没事的。” 方许年揪着衣服下摆,后怕地说:“还好有你在,不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如果没有骆明骄在,这个夜晚他想不到自己该如何度过。 骆明骄低垂着头,烦躁地搓了一把脸,如果他早点结束那边的事情回来,今晚就不会耽搁那么多时间了,或许许文秀根本不会受伤。 001:“你不用自责,这本身就是故事里的脉络,是一定会发生的故事节点,你的出现已经改变了很多,至少许文秀没有当场死亡。” 骆明骄:“可我来晚了。” 001:“只要事件发生了改变,就不存在早或晚。你在做的事情是修改方许年的人生,而不是修改一篇文章,有变化有遗憾都是正常的。” 骆明骄应了一声,他抬头去看方许年,少年的唇抿得很紧,眉心紧紧地皱着,整个人僵硬地坐在位置上。 肩膀处的衣服布料被清晰的骨骼顶起来,白色短袖带着汗贴在后背上,衣服有些透,在车内的暖光下,能看清凸起的蝴蝶骨。 像随时准备展翅离开的蝶。 都说这样的蝴蝶骨是不正常的,是畸形的。 骆明骄下意识地搓着手指,双眼沉沉地望着方许年的后背,那骨骼的轮廓,那皮肤的颜色,那瘦弱的能看见脊柱形状的后背。 畸形的…… 他们都是畸形的。 一对蝴蝶翅膀,试图带着困惑的灵魂离开被苦难缠身的躯壳,但那仅仅是两块骨骼的畸形。 友情里生出阴暗,贪欲和爱欲放肆生长,随时会克制不住拖着对方沉入偏见的沼泽,这是藏在友情里的畸形爱恋。 越是抗拒担忧,越是想要靠近。 如果001没出现,方许年要独自面对这一夜。 空荡荡的家,诡异的现场,惨死的母亲。 那么漫长的一夜,他想了些什么?有没有某个瞬间,他期待着那畸形的翅膀带他离开,去追逐下落不明的母亲。 好痛苦。 骆明骄感受到心脏被捏紧,剧烈的心疼让他下意识屏住呼吸,慢慢弓着身子侧身靠在椅背上。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他在为方许年心疼。 这一瞬间,车里仿佛出现了两个方许年,一个被改变了的方许年,一个没被改变,正在经历痛苦的方许年。 骆明骄是那个没被改变的人,他尝到了“方许年”百分之一,或是千分之一的痛苦。 很抱歉,你被书写于纸张上的痛苦我没有参与,任由黑色的印刷字体给予你无尽苦难。 短短几行文字,你的世界便开始坍塌,我很抱歉没有帮助你修补那个世界。 骆明骄往方许年的方向挪了一点,“你答应过我的,要考a大跟我当同学。” 方许年下意识地答应了一声,然后小声说道:“我还答应你要当状元。” “不当状元也行,只要是a大就可以。你一定要记住,我们约好了一起去a大。” “好。” 到了私立医院后就是等待手术结束,骆明则已经代替方许年签了一大堆告知书,医生也跟他说明了情况。 许文秀腹部的伤口并没有伤及重要脏器,所以手术风险不大,只是失血过多情况比较紧急。 但是那个男人脑出血的问题比较棘手,骆明则正在联系他的家属。 不管事情的真相是什么,骆明则从未着急探寻,他现在只负责将两人抢救回来,后续根据情况处理。 该追责追责,该赔偿赔偿。 第87章 如果许文秀是过错方,那就拿钱私了,坚决不能给方许年带来不好的影响。 方许年看着保镖拍的照片,突然“唉”了一声,说道:“这是我初中的数学老师。” 在方许年的印象中,这位姓姜的数学老师一向很亲和,在初中时经常帮助他,他被柳雨旎那群人欺负了也会帮他出头,是一位好老师。 他们中午会在教室里午休,教室里没空调,夏天和冬天都很不舒服,如果遇到姜老师值班,就会把方许年叫到办公室去休息,他的办公室有一张躺椅可以睡觉,夏天可以吹着风扇睡,冬天也有取暖器,能让他中午好好睡一会儿。 姜老师的偏爱让方许年在班级里更不受人待见,但是他不在乎,反正就算没有姜老师的帮助,那些人照样要欺负他的,姜老师不过是一个新的理由罢了。 从初一姜老师就对他很好,初二姜老师就没带他们班了,但还是和以前一样照顾他,那时候许文秀经常不在家,姜老师会把方许年带到学校里的宿舍去做饭给他吃,帮他辅导作业,让他在宿舍住上一晚。 许文秀很感激姜老师,周末有时间就会让姜老师到家里吃饭,做上一桌好吃的菜。 但是初三那年许文秀和姜老师在家里吵了一架,从那之后姜老师就开始刻意疏远方许年了,看见他时不再笑眯眯地打招呼,也不再让他去办公室午休。 方许年是个很自觉的人,感受到老师的疏远后就老老实实在教室睡午觉,没有再去麻烦过姜老师。 断崖式的落差让他感到委屈,但也在不停劝解自己,本就没人会无缘无故地对别人好,那种来历不明的友善,突然被收走也是正常的。 方许年说:“我一直觉得姜老师和我妈妈之间有秘密,但是他们都瞒着我不说,我也不敢问。我能想到的就是他们之间有过一段感情,后来感情破裂了就装不认识。” 骆明骄:“等阿姨醒了问她就知道了。你离开学校的时候有没有和老师请假?没有的话现在打个电话给老师说一声。” 在方许年出去打电话请假的时候,姜老师的家属也来了。 那是一个年迈的女人,穿着一件路边摊常见的廉价花衬衫,灰白的头发盘在脑后,双手局促地互相握着,被保镖带过来后找了个距离骆明骄最远的位置坐下,她瑟缩地坐在沙发上,脏兮兮的鞋面混合着多种污渍,看起来就邋遢。 那张皱巴巴的脸黄中带黑,一双手布满厚茧,眼皮无力地耷拉着,让一双眼睛只剩一条狭窄的缝隙,一副愁苦相。 方许年进来的时候她下意识地避了一下,然后口袋里掉出一把零钱,她连忙蹲下去捡,手抖得不成样子。 方许年看了她一眼,不认识,然后回到骆明骄身边坐着。 零点后起了风,大雨袭来,外头风急雨骤,嘈杂的声音通过半开的窗户传进来,雨滴也顺势飘了进来,凉飕飕的。 护士进来关窗户,看到他们穿得都不多,就拿了三床毛毯进来给他们披着。 好像雨下了没多久,身上的毯子还没捂热,护士就再次推开休息室的门,说手术结束了,两位患者已经送到了各自的病房,家属现在可以过去陪护了。 许文秀和姜老师住在相邻的两间病房,都是单人间,有独立的阳台和卫生间,还有两张陪护床。 许文秀还没醒,方许年和骆明骄坐在床边守着她。 她的脸色苍白,嘴唇也没有血色,紧闭双眼躺在病床上,脆弱得像一把晒干的芦苇。 骆明则是和医生一起进来的,他们身后跟着一个打扮靓丽的年轻女人,那女人留着一头黑色的羊毛卷,发型包着脸,显得头小脸也小,妆容精致,复杂的眼妆在灯光下十分璀璨,耳朵上和脖颈上的宝石也熠熠生辉。 她穿着一条黑色流苏长裙,披着burberry的羊毛披肩,进门后笑吟吟地用目光在骆明骄和方许年之间扫视,带着让人不解的友善笑意。 医生说许文秀现在的情况已经稳定了,但是她患有原发性高血压,需要多住院一段时间进行观察,后续医生会为她的高血压评级,以后需要长期服药来控制血压。 方许年连连答应,然后又问高血压需要注意什么。 医生说:“保持良好的作息,避免劳累,禁烟禁酒,适当进行体育运动。最重要的是避免刺激,保持情绪稳定。” “好,谢谢医生。” 医生离开后,骆明则就给他们介绍那名女人。 “这是我朋友邵鸢,这家医院是她家里的产业,你们留个联系方式,以后有需要的话直接联系她就行。” 说完他又向邵鸢介绍两个少年人,“我弟弟骆明骄,他朋友方许年。许年还要上课,许阿姨这里麻烦你多照看。” 邵鸢笑眯眯地跟他们摇了摇手算是打招呼,然后很和善地说:“好,我给阿姨找个护工。不要担心啊小朋友,你好好上课,你妈妈这里不用操心的,医生护士和护工都会好好照顾她的。” 方许年想说自己请假来照看,但是却又开不了那个口,他太懦弱了,不敢承担失败的后果。如果因为没好好上课成绩落下了怎么办?如果就因为这一时的懈怠就失败了怎么办? 无论是他,还是妈妈都承受不了那样的后果。 他的一切都是积木搭起来的,他恐惧一切会让积木产生摇晃的不稳定因素。 “谢谢姐姐,我不上晚自习,每天晚上都可以来的。姐姐找到护工了可以把她的联系方式给我,我跟她联系。” 骆明骄伸手捏了捏他的后脖颈,觉得他喊“姐姐”的时候格外乖巧。 邵鸢笑着答应:“好呀。” 聊了一会儿他们就先走了,邵鸢是自己开车过来的,现在下着大雨,骆明则开车送她回去,顺便自己也回家。 人走后,方许年趴在床边,“还好有你们,不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明则哥交了多少钱,我转给你吧。” 骆明骄一边捏他的后脖颈一边说:“不着急,等阿姨出院结账后再说,到时候你一起给他。别担心,医生都说没事了。” 许文秀是凌晨醒的,床头的小夜灯开着,浅浅的灯光下,方许年趴在床边睡着了,身上披着毯子,手机放在一旁。 她把手从被子里抽出来,拿过方许年的手机看了一眼,凌晨四点五十分。 两只手上都扎着留置针,腹部疼得厉害,许文秀就知道了这是医院。 她对医院很熟悉,护工这个职业曾经养活了他们母子。 在那些艰难的岁月里,她带着病人上上下下地做检查,在哪儿交单子,在哪儿排队等号,做完之后多久能出结果,这些步骤她记得很清楚,因为这样的流程她经历过许多遍。 她去过很多医院,照顾过很多人,但是这间病房令她感到陌生。 可这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姜平有没有死。 如果死了,她是杀人犯,如果没死,她是故意伤人。不管哪一种,只要姜平报警,她都一定会坐牢。 她只是遗憾,为什么自己还活着。 活着变成孩子的污点,这辈子都擦不去的耻辱。 她也会觉得累,也会在失业后身体不舒服的时候想着一了百了。姜平的出现激起了她所有的负面情绪,那一刻她真的不想活了。 眼泪滑过脸颊落到枕头上留下一片印记,她心里悲喜交加。 劫后余生是喜悦的,但是她治病一定花了很多钱,而这些钱是攒着给孩子上大学的钱,她用一点就少一点,而且伤得那么严重,以后还能上班吗? 她伸手摸着方许年的脸,觉得自己这辈子太失败了,作为一个母亲,对待自己的孩子,她有太多太多的亏欠。 愧疚感压得她喘不过气,就像是她从未放松过的前半生。 旁边的陪护床传来窸窸窣窣的动静,一个高大的少年起床后慢慢走过来,不太确定地问:“许阿姨,你醒了吗?” 许文秀吸了吸鼻子,应了一声。 骆明骄走过来把床摇起来让她靠坐着,然后去接了一杯水放在床头柜上,然后小声说:“阿姨你喝点水,我去给你热粥。” 许文秀点了点头。 骆明骄离开病房去护士站找护士。 这家医院虽然是私立医院,但是在a市口碑很好,所以就诊患者很多,住院患者也很多。 护士站那儿有三个护士在值班,医生在办公室里写病历,走廊里偶尔有病房呼叫铃的声音,但是声音很轻,并不刺耳。 骆明骄走过去跟护士说:“你好,17床的病人醒了,但是我们两个家属都是男的不太方便,能不能请你们去问问她要不要上厕所。” 一个年轻护士立马放下手里的事情,嘴上还没答应人就已经站起来了,边走边说:“走吧,我跟你去。” 年轻护士不仅带许文秀去上了厕所,还顺手把方许年抱到陪护床上睡着。 她个子还没方许年高,但是轻轻松松就能把方许年抱起来,还跟骆明骄说:“你弟弟太瘦了,一身的骨头都硌手,平时多吃点。” 第88章 “好,谢谢您。” 骆明骄用病房里的微波炉给许文秀热了一碗粥,她吃下后就休息了。 一夜忙活来忙活去,骆明骄躺下的时候天已经有些亮了。 方许年去上学的时候许文秀还在休息,但是骆明骄醒了,亲自把他送到医院下面打了车才回去继续睡。 护士来输液的时候,邵鸢找的护工就过来了,是位四十多岁的大姐,打扮得很干净,做事也利落。 骆明骄去隔壁看了一眼姜老师,他也醒了,躺在床上不愿意吃东西,他母亲坐在旁边骂骂咧咧的,查房的医生正在劝他。 他呆滞的躺在床上,目光阴郁地看着天花板。 输完液后,趁着护工出去买饭,骆明骄问了昨天晚上的事。 许文秀沉默了很久,就在骆明骄以为她不想说的时候,她才缓缓开口:“这件事我和你说了,你不要告诉许年。” 骆明骄“嗯”了一声,搬了把椅子坐在病床旁边洗耳恭听。 他已经有了心理准备,这或许会是一个很沉重的故事。 许文秀又沉默了一会儿,她愁苦的脸上带着悲伤,黯淡无光的眼神回避着骆明骄灼热的视线,望向窗户外郁郁葱葱的树叶。 树影斑驳,阳光刺眼,她的右手抠着左手背上的留置针敷贴,敷贴卷边了,她才停下手,又不停地摩擦着卷边的地方试图让它恢复原样。 她的为难,她的纠结,预示着这是一件多么难以启齿的事。 她从未想象过将这件事宣之于口,只想着让它烂在自己的肚子里,但不会烂的,这件事隔了两年依旧是一道勉强结痂的伤口,一碰就崩开,血流如注。 骆明骄静静地等了很久,在这种等待中,他的心也变得忐忑。 “姜平是许年的初中老师,他对许年很好,我很感激他,周末不上班就会请他到家里吃饭。那时候我比现在还忙……” 方许年初中的时候,是许文秀最拼的时候,那时候她给人当住家保姆,每个月有三天休息,其余时间都住在雇主家里,和孩子见面的时间非常少,但是工资很高。 方许年周一到周五住在学校,周末回来洗澡洗衣服打扫卫生。一个人在家里待上两天后再去学校,想要见母亲都是奢望。 初三那年许文秀知道了姜平的事,就在休假的时候请姜平到家里吃饭。 她买鸡买鸭,做一桌子平时舍不得吃的菜,就是希望这位老师能在学校里多照顾方许年一点,她没本事护住方许年,但是姜平可以,所以她笨拙地讨好。 出事的那天也是一个盛夏,跟现在同样燥热憋闷,一想起来就是每个人身上擦不干净的汗水。 那天许文秀休假,雇主给了她一袋子虾带回来吃,她记着姜平的好,就打电话让方许年请姜老师回来吃饭。 那天是周日,方许年在姜平家写作业,回来的时候穿了一身不属于他的衣服,单薄的衬衫沾了汗水变得透明,白色长裤在光线明亮的地方能看见皮肤的颜色。 头发湿漉漉地滴着水,露出来的皮肤被夏日的热水蒸得发红。 许文秀看他那副样子有些奇怪,就问他衣服是谁的。 他进屋后灌了一大杯水,笑容灿烂地说:“是姜老师找给我的。他宿舍的风扇坏了,屋子里特别热,我写完作业就出了一身汗,后来趴在桌子上睡了一会儿,起来的时候不小心碰到杯子,衣服裤子都被打湿了。” 他说完不好意思地抠了抠手指甲,“我记得杯子里的水我都喝光了的……” “衣服和裤子都是姜老师没穿过的,他说买来之后长胖了就穿不下了。嘿嘿,我马上脱下来洗干净,现在天气热干得快,明天去学校的时候就还给姜老师。” 许文秀去看姜平,对方依旧是那副文质彬彬的样子,笑容腼腆地说:“不着急,这身衣服我也穿不了,你什么时候还都可以。” 许文秀心里觉得不对劲,下意识地打断了有关衣服的话题,伸手推了方许年一把,催促他去洗澡换衣服。 他们家只有一个卫生间,在两个房间的中间位置,装的是老式的印花玻璃门,能看见一道模糊的影子,所以外面还有一道帘子用来阻隔视线。 方许年在卫生间洗澡,许文秀在厨房做饭。 因为厨房太狭窄,即便开着油烟机也会有油烟跑到客厅去,所以她是关着门炒菜的。 用热油爆香辣椒的时候厨房里充斥着呛人的气味,她就打开门想来客厅躲一躲。 门一打开,就看见姜平站在卫生间外面撩着帘子用手机紧紧贴着玻璃门。 开门的动静吓了他一跳,手机没拿稳摔落在地。 许文秀立马冲过去捡起手机看,发现他在录视频。肉眼看不清的景象在镜头里清晰了些,隔着一层朦胧的水雾和玻璃门上的水蒸气,依旧能看清一个赤条条的人影。 姜平跑过来抢手机,许文秀抬手扇了他一巴掌,将人打得一个踉跄险些摔在地上后,她立马钻进厨房锁了门,颤抖着用自己的手机拍下了那些照片和视频,然后删除姜平手机里的记录。 这个对他来说无比煎熬的过程,只用了五分钟不到,太多的视频和照片,除了一开始的那些,她都不忍心打开看,所以只能匆忙拍照留证。 五分钟后,她一只手举着菜刀,一只手举着手机出现在姜平面前,威胁他离自己的孩子远一点。 姜平很平静地跟她道歉,让她冷静一点。直到那种时候,他还是面带微笑的书生形象。 许文秀歇斯底里地让他滚,并且威胁他以后再接触自己的孩子,就杀了他。 谁知姜平眯了眯眼睛,似笑非笑地说:“你不敢的,你一旦留下案底,方许年就毁了。你舍得吗?那么聪明的孩子。” 许文秀怕被方许年发现,也不跟他争,急急忙忙地将人撵了出去。 后来姜平再也没来过他们家,但是在她的追问下,方许年说姜老师还是会带他去办公室休息。 许文秀要疯了,她闹到了姜平的家里,在他家里撒泼打滚,用各种污言秽语辱骂姜平是个没用的男人,一边隐瞒已婚的事情欺骗她的感情,一边想让自己的儿子给他养老送终。 她将污名贴在自己身上,想要用流言蜚语让姜平就范。 殊不知这样的流言对男人来说并不是罪名,反倒有人对着她指指点点,说姜老师饥不择食,什么样的女人都要。 她在姜平家闹了三天,又哭又吵,又骂又打,她性子泼辣,姜平家被她闹得不得安宁。 姜平老婆骂她不要脸,她也不回骂,就说自己命苦,姜平不是人,骗自己已经跟老婆离婚了,要娶她回家。 又说姜平天天在她面前骂前妻生不出儿子,生了个丫头片子也是药罐子,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没了。 姜平在家她闹,姜平去上班她也去他家里闹。 那家人威胁她要报警,她就说要把姜平光屁股的照片洗出来贴满学校,让他丢工作。 她闹了一个多月,姜平搬家了,离婚了,妻子带着女儿走了,家里只剩下他跟年迈的老母亲。 姜平找上门来威胁,许文秀把菜刀拍在桌子上,泼辣地说:“我孩子是我的命根子,你但凡动他一根手指头,我就跟你同归于尽。我贱命一条,带上你一起死不算亏。而且你放心,我动手之前一定会告诉所有人,你姜平是个下三滥的畜生,同性恋,恋童癖,觊觎自己的学生!” “你个狗杂种,老娘大不了带着孩子一起死,但是我死之前一定带上你全家!你那个会生不会养的妈,你这个烂心肝的畜生,你老婆孩子,谁都别想跑!” 那段时间许文秀辞去了保姆的工作,只为了报复姜平。 在姜平的一次次威胁之下,她强硬得像一只会吃人的老虎,从未露出半分怯懦和恐惧。姜平越是威胁她,她就越是疯癫。 只要姜平一接触方许年,她就去他家里闹,就去姜平女儿的学校盯梢,见缝插针地给她一颗抹了辣椒水的糖果,或是放了胆汁的饼干。 小姑娘哭声尖锐,白胖的小脸哭得通红,但是唤不醒许文秀的同情心。 姜平的老婆对她破口大骂,在学校门口扯着她的头发不放。 路人的眼光像刀子一样慢慢将她凌迟,她本该感到屈辱痛苦,但是没有,那一刻,她的脑海里全是孩子的照片。 他的孩子毫不察觉地出现在自己最依赖的老师的手机里,以各种各样偷拍的角度,偷窥着少年青涩的身体。很多很多时候,他脸上是带着笑容的。 她的许年,是个很内敛的孩子,在她面前都很少笑得那么高兴。那些笑容是刀刃,一点点凌迟着许文秀的心。 姜平这些该死的男人,对着她的孩子生出那么龌龊的心思,就是该死的。 她发疯一样尖叫着,扯着那个女人的衣领阴狠地说:“姜平欺负我的孩子,那他的孩子也别想好过!我警告过他的,离我儿子远一点,但是他不听,那我就让他尝尝这种痛苦!你放心,我也不会放过他的,我一定不会放过他的。” 第89章 女人的目光从嫌恶转到震惊,她手上松了力,喃喃道:“所以,不是你……是你的儿子对吗?” 许文秀笑着露出一口白牙,眼神狠毒地说:“你知道他的毛病?算了,知不知道都不重要。你守好你的孩子吧,要是姜平再乱来,下次糖上面涂的就不是辣椒水了。” 姜平是阴暗的变态,许文秀是泼辣的疯子。 在这场变态和疯子的战争里,疯子获胜了。 可没人知道,疯子并不是想争个输赢,她只是想保护自己的孩子,又实在没办法了,才被迫成为一个疯子的。 公平和正义距离她们太过遥远,在找寻公平的道路上,到处都是阻碍。那样的名声会让她的孩子更加被欺负,他身上的欺凌已经够多了,许文秀舍不得再给他添上一分一毫。 可那个变态卷土重来了。 那天她身体不舒服在家休息,夜里风大,她就去楼顶收晾着的衣服。 在楼顶遇到了关系不错的邻居,就坐着聊了一会儿,直到浑身发冷了才抱着自家的衣服下楼回家。 她站在楼梯上时看见有人从自己家里跑出来,随后急匆匆下楼了。 一开始还以为是小偷,回到家后看了一圈,屋里没有翻动过的痕迹,门口柜子上的零钱也没有丢。 她粗略地看了一圈,发现只有方许年的房间有翻动痕迹。 一个名字出现在她脑海,她想着那毫无撬锁痕迹的门锁,还有对方熟门熟路进屋的事情,怒火中烧,拿起桌上的水果刀就追了上去。 她从小区侧门追的,出了侧门拐个弯就能看到刚从小区跑出来的姜平。 那一瞬间愤怒值达到了顶点,她握着水果刀就追了上去。 作者有话说: 第63章 校园(39) 姜平在逃跑途中发现许文秀在追他, 就将人往河边引。 相遇后两人发生了几句口角,然后许文秀愤怒地握着刀冲了上去,他们经历了一番打斗, 许文秀因为头晕落于下乘, 水果刀也被姜平夺去了。 或许是长期以来的怨恨,又或是一时上头,姜平用刀捅了许文秀。 鲜血涌出来的时候,姜平也慌了,他拖着许文秀找到了一个垃圾坑,试图将那里当成抛尸地点, 他在垃圾坑里找到一床脏兮兮的被子,想用那床被子将许文秀裹住然后逃离, 这样许文秀因为失血而死亡, 他还有时间去别的地方为自己捏造不在场证明。 但是许文秀拼命反抗,甚至捡石头重重地砸了他的头,两下,每一下都下了死手。 后面是许文秀晕过去了他才有机会逃走的,他太慌乱了,看到许文秀晕了就觉得人已经死了,匆匆用脏被子裹着人往垃圾坑里一扔就跑了, 然后因为失血过多倒在河边。 说完后, 病房里沉默了很久。 许文秀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她问:“姜平死了没有?报警了吗?” 她心里清楚,自己是带着刀去的,而且也率先动手了, 所以这件事她有很大的责任,不管姜平死没死, 她的责任都很大。 骆明骄摇头,“没死呢,也没报警。阿姨你放心,这件事交给我办,不会出事的。” 他说完就离开了病房,两间病房隔得很近,但是他在门口站了很久。 如果他没有出现,昨晚方许年会看到自己相依为命的母亲和曾经很照顾自己的老师双死的场面,他不知道姜平的真面目,只知道一夜之间,对自己很好的人都离开了。 他会怎么理解这件事?会觉得自己被抛弃了吗? 或许会的,所以他才会痛苦,才会需要贺川那样的人帮他摆脱痛苦,用堕落和自我放弃来消解痛苦。 正因如此,骆明骄认识的方许年才会和故事里的方许年有那么强烈的割裂感,也解释了方许年行为异常的原因。 他明明知道贺川不是好人,和他走得太近不是什么好事,却还是义无反顾地将他当作救命稻草。因为除了贺川之外,他找不到一个地方逃避那些噩耗。 骆明骄伸手推开姜平病房的门,他母亲已经走了,病房里只有他,床头柜上放着一份没动过的午饭,姜平像木偶一样,呆滞地盯着天花板。 伸手拉了把椅子坐在床边,骆明骄冷漠开口:“这件事我们决定私了,除了你住院的费用外,我们会赔偿五十万。” 一直像木头一样的姜平嗤笑一声,侧过头面色发狠地盯着他,语气阴森地说:“私了?不可能的。那个疯女人,我要她付出代价。” “行,那你们报警吧,我们不怕打官司。但是你曾经做过的事也会被抖搂出来,你想要的公平,方许年也想要。” 姜平扯着脸皮笑了一声,毫无畏惧地开口:“你们敢吗?敢让人知道方许年遭遇了什么吗?敢让许文秀那个疯子坐牢吗?许文秀因为故意伤害罪坐牢,方许年的人生就毁了,他以后都没办法考公……” 他东扯西扯的,骆明骄听不下去了,出声打断了他。 “你想多了,他的人生并不会因为母亲有犯罪记录就被影响,他的人生也并不是只有考公这一条可以走。在这个世界上钱可以解决大部分的问题,恰巧我很有钱。” 骆明骄傲慢地审视着姜平,想要从他身上找出任何一点优点,但是没有,这就是一个十分普通的变态男人,仗着老师的身份侵害年幼的学生,懵懂无知的学生们尊师重道,孩童的崇拜是他这辈子最值得骄傲的事情。 他人生最大的成就也就是老师。 贬义的,利用自己的阅历坑害学生的老师。 “几十万的赔偿费只是我的零花钱,我有时间和金钱陪你耗,打官司而已,我家有两支法律团队,几十个人可以专门研究你的案件。许阿姨伤人这件事我们理亏,但是结合你的行为,她未必会受到多重的惩罚。” “你这样的人渣就不用担心方许年未来会怎么样,他的未来一定比你好过千万倍。好好养伤吧,你应该很快就能收到学校的解聘通知,到时候没了工作的牵绊,好好准备打官司的事情。” 他说完就要走,但是还没出门就被姜平叫住了。 “我同意私了。” 紧接着他又说了第二句,“不要影响我的工作。” 骆明骄嘲讽地勾起嘴角,他就说,这种人这辈子最大的成就就是在讲台上对着一群年幼的孩子指点江山。在现实生活中他是失败的,他的人生是普通的,但是在讲台上,他觉得自己是神圣的。 当老师久了,他把学生眼中那个高大全能的自己当成了现实,自欺欺人地觉得所有人都会像学生那样,对他无条件地崇拜顺从。 骆明骄:“行。” 姜平:“我要一百万。” 骆明骄止步,他转过身看着躺在床上的姜平,饶有兴趣地说:“保住工作和一百万,只能选一个。” 姜平犹豫了很久,才不情不愿地说:“工作。” 骆明骄当场打电话给家里的法务,让他们全权负责这件事,要保证之后没有任何后顾之忧。 他能随手给出五十万,这对于他来说并不是什么大钱,当场就能给,但是在给之前要将所有的问题处理好,姜平这个人,以后不能再出现在他们面前了。 离开病房后,骆明骄给骆明则打了个电话,他想让姜平调离a市。 骆明则答应了,甚至没有询问原因。 站在姜平的病房外,骆明骄不甘心地犹豫了一会儿才离开,对待那样一个人渣,这样的态度已经是他的极限,他能忍住不动手已经很顾全大局了。 下午方许年来了,他来医院之前回家了一趟,给许文秀收拾了衣服和生活用品,还做了饭带过来。 带了两份饭,许文秀和骆明骄都有。 还有一罐用高压锅压出来的排骨汤,他坐在床边喂许文秀吃饭,顺口说了一句待会儿要去看姜老师。 许文秀被呛到,一边咳嗽一边捂着被扯到的伤口脸色痛苦。 她极度抗拒让方许年接触姜平,但是又不想把真相告诉他,因为方许年从姜平身上感受到了太多的善意,许文秀不希望戳破姜平好老师的形象。 就算要说,也是以后再说,等到方许年更成熟一些。 骆明骄说:“我跟你一起去。” 他给许文秀使了个眼色,让她放心。 以骆明骄对方许年的了解,他知道这件事不简单。 自从出事后,方许年没有问过许文秀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要么是他自己有了猜测,要么就是他已经知道了什么。 方许年敏锐聪明,只要有一点蛛丝马迹就能抽丝剥茧寻找真相。 骆明骄伸手捏方许年的后脖颈,捏了好一会儿没有放开。 方许年耸了耸肩有些无奈地说:“别担心,我没事的。” 骆明骄的心情又好了,这就是他和方许年之间的默契,他们好像总能感受到对方的情绪,就像方许年能察觉自己每一次捏他后脖颈的意思。 这种感觉很美好,好像他们之间的沟通不需要语言,避免了一些谎言和隐瞒,只要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对方就能将你的意思猜得大差不差。 第90章 就是这样敏锐的方许年,就是这样默契的一段关系,让骆明骄舍不得让其变质。 他不想用“同性恋”这个词毁了方许年的未来,也不想用自己冒犯的爱欲毁了这段友情。 饭后,方许年拎着一袋水果来到姜平的病房,骆明骄跟在他身后进门。 “姜老师,我是方许年,我来看看你。” 姜平那张死人脸上露出笑容,眼睛都亮了,目光灼热地盯着方许年。 已经很长时间没见了,记忆里青涩乖巧的少年张开了一些,变得更加漂亮。 初中的方许年是懵懂敏感的青涩花骨朵,现在的方许年是一朵正在绽放的纯白花朵,干净、明亮、皎洁,所有形容美好的词汇都可以套在他身上。 就是这样毫无污秽的,干净纯洁的少年,时刻撩拨着姜平的心弦,让他的目光紧紧追随着他,做梦都想将其拥入怀中。 “许年啊,许年。最近还好吗?老师听说你转学了,怎么了,岚星不好吗?在那里不高兴吗?有人欺负你是不是?谁欺负你?” “在三中还适应吗?那边的作息轻松一点,你要自己调理,从紧张到宽松,要慢慢适应,改变自己的学习节奏,不然很容易落下。” “你这孩子也是,毕业那么久都不回学校看看老师,老师很想你。” 方许年坐在病房里的沙发上削苹果,细长的手指握住红通通的苹果,锋利的水果刀划过,削下一条薄薄的果皮,鲜红的果皮长长地坠着,微黄的果肉暴露在空气中,散发出清新的苹果香。 坐在他旁边的骆明骄下意识地靠近,深深嗅了一下,鼻腔里便满是苹果的清甜香味。 苹果的味道很常见,但是他第一次觉得这味道好闻,或许是因为这是方许年手中的味道,除了清甜之外,还有少年白嫩细长的手指。 方许年专注地削着苹果,没有将目光放在姜平身上。 “许年啊,你瘦了,以前身上还有点肉,现在瘦得都能看见骨头了。多吃点,你们十几岁的小孩子,身体最重要。” “老师。” 一颗苹果削好了,长长的果皮落在桌子上,规矩地盘好,像是一条鲜红的蛇。和方许年的声音一同落下的,还有那颗彻底暴露内里的苹果,它被放在桌面上的玻璃盘上,和一串提子挤在一起。 “我一直很好奇,柳雨旎为什么要骂我‘同性恋’,江望为什么一直说我是叛徒。以前我太懦弱了,所以就把他们的辱骂和责怪合理化,找了各种各样的理由去合理这些欺凌。” 他说话时拿起水果刀开始切水果,拳头大的一颗苹果被他切得大小相似,整整齐齐地堆放在玻璃盘里。 “现在我已经没那么懦弱了,所以下午就请假去了岚星,去找柳雨旎和江望。” 姜平有些震惊地看着他,想要开口说些什么,可方许年没有给他机会,很快就接着说道:“老师你一定很震惊,我以前那么害怕他们,连直视柳雨旎的勇气都没有,而且很长时间都不敢和江望说话。但是今天我突然觉得没那么害怕了,然后就打车去了岚星。” “从三中到岚星打车要十九块钱,姜老师,原来我和真相之间的距离那么便宜,只需要十九块钱。你想知道吗?那些十九块钱的真相。” 姜平有些慌乱地捏着被子,口不择言地说:“许年你别听他们瞎说,他们都是造谣的……老师对你的好你忘记了吗?你被那么多人欺负,只有老师一直在帮你,只有老师一直在照顾你……” 方许年照样是一张面无表情的脸,依稀带着几分骆明骄的影子,他打断了姜平的碎碎念,自顾自地说:“我初一的时候柳雨旎经常说我身上很臭,她是从冬天开始说的,而且我靠近她之后她就会干呕,不是表演出来的,是真正的干呕。” “我一直以为是衣服酸臭的味道,因为冬天衣服很难晒干,捂久了就会带着一股酸臭的味道,我自己也经常闻到。或者是我身上的汗味,那时候家里的热水器坏了,我妈经常不在家就没人修,我每次洗澡都很简单,总感觉没洗干净。” “但是我今天去问了,柳雨旎说不是。她说是另一种很恶心的味道,腥臭,像我们小学附近种过一段时间的石楠花。我很奇怪,我身上为什么会有那种味道呢?我想了很久,想到了老师,柳雨旎说我臭的那几天我感冒了鼻子不通气,老师你说我穿少了,就给了我一件打底衫。” “这件事我记得很清楚,还写进了日记了。现在才发现,原来臭的不是我,是老师的打底衫。” 姜平连忙说:“不是的,许年你想多了。柳雨旎那个孩子从小就满口谎话,她的话你不能信的,她从小就是个祸害!” “那江望呢?你害江望摔断腿,还背着我找他谈话,说我跟他不是一路人,他自甘堕落只会带坏我,会影响我的前程。你找了江望好几次,所以江望说我是‘叛徒’。也幸亏去问了他,我才能知道一直给我发骚扰短信的人是老师。” “姜老师,我没有朋友是因为你不想让我有朋友,我被欺负是因为你希望我被欺负。你对我很好,我以为那是帮助,殊不知是你让同学们孤立我的手段。” “许年!你怎么能这么想老师呢!老师都是为了你好,你不能因为他们的一面之词来曲解老师,他们都是欺负过你的人,你怎么记吃不记打!” 姜平气急败坏地大吼。 方许年应了一声,随后说道:“老师你别着急,我还没告诉你柳雨旎为什么会觉得我是同性恋。因为她看到了,他们都看到了,我在办公室午睡的时候,老师你亲我。柳雨旎手机里还存着照片,很清楚,所以我也看到了。” 姜平哑口无言。 “呲啦——” 椅子摩擦地面的声音十分刺耳,方许年下意识抖了一下,然后望向声源处。 怒火高涨的骆明骄几步便走到病床旁,提着姜平的领子将人拽起来靠坐在床上,然后用左手狠狠在他脸上揍了一拳。 他的右手不方便活动,光凭左手就将姜平揍得嗷嗷叫。 姜平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眩晕,立马按下了床头铃。 骆明骄的拳头如雨点般砸在姜平的脸上,他已经说不出威胁的话了,这一瞬间他理解了许文秀的愤怒,什么公平啊法律的全被抛诸脑后,他只想让姜平去死! 让这个人渣去死! 方许年所经历的,都是姜平为他构建出来的。 同学的孤立,朋友的远离,都是姜平。如影随形的流言蜚语,漫长的痛苦时光,都是姜平。 就是这么一个人渣,曾影响了方许年的一生。 他凭什么! 方许年连忙跑过来拉他,一只手抱住他的腰往后拽,一只手拽他揍人的左手,但是骆明骄力道太大了他拽不住,就想法子踮着脚去捂眼睛,想着他看不见了就不好动手了。 他一边拦还一边喊,“骆明骄,别打了,你要给他打死了!” “你先冷静一下!等他好了再打,别让他死这儿了!骆明骄!他死了就出大事了,你要坐牢的,而且这间病房就脏了……” 病房的门被推开,医生、护士、骆明则、覃念,还有骆氏的法务,一群人乌泱泱地站在门口,瞠目结舌地看着骆明骄暴揍病人,听着方许年着急地阻拦声。 骆明则脑子一抽,伸手将门关上了。 门合上的锁扣声让他反应过来,又立马将门推开,大声训斥道:“骆明骄,你发什么疯,还不快放手!这里是医院,不是你胡闹的地方,而且谁教你的随便动手打人!” 如果不是他的第一反应是关门,大家都要信了他的义正词严。 骆明骄停下了,顺手扶着方许年的肩膀将他带到沙发上坐着。 他叉了块苹果放进嘴里平缓自己的情绪,然后冷淡地说:“我收着力打的,没出事。” “嘿,你还骄傲上了是吧。”骆明则训他。 覃念拽了拽骆明则的袖子,笑着说:“好了,不要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他。” 然后转过头跟医生说:“麻烦你去看看那位先生有没有事,辛苦了。” 医生护士进入病房将姜平拉走做检查去了,骆明骄瘫在沙发上发呆,谁跟他说话他都不搭理,暗戳戳地跟自己较劲。 覃念不想在这种时候刺激他,就跟方许年开玩笑,“许年,下次他犯浑你别惯着他,就打他骨折的右手,让他冷静冷静。要是他右手好了,你就揪他耳朵,让他疼一点就知道停手了。” 刚才被吓到的情绪褪去,方许年已经知道骆明骄突然动手的原因了,他在为自己抱不平,那些自己劝自己放下的旧事,骆明骄比他更在乎,还有妈妈。 他回家耽搁了很久就是因为突然接受这些事情需要冷静,所以借着做饭炖汤的借口在家里待了很长时间,这才将自己劝住了,像曾经每一次被欺负一样。 但是骆明骄在乎,妈妈也在乎。 第91章 骆明骄的在乎是在知道的一瞬间不管不顾地动手,妈妈的在乎是将自己的生命抛之脑后。 方许年眨了眨眼睛克制住泪意,然后笑着说:“好的阿姨,我下次就那么干。但是骆明骄很少这么冲动,这次是姜老师先说话刺激他的。” 骆明骄突然站起来,冷不丁说了一句:“你们聊,我出去走走。” 他的眼眶都红了,不知道是气的还是急的,覃念不敢拦他,就点了点头。 方许年有些担心,但也不好跟着去,就扯了扯他的袖子说:“你走几分钟就回来啊,别走太远。” 骆明骄:“嗯。” 虽然他答应了,但方许年还是怕他去找姜平,就说:“你去外面的超市给我们买雪糕可以吗?我想吃巧克力脆皮圣代,你买完就立马回来,巧克力脆皮化得很快。” 骆明骄:“嗯。” 覃念笑着说:“你们关系真好。明骄生气的时候我们都不敢拦,他性子拗,越是拦他他越上火。” “因为知道家里人会无条件包容自己嘛,我也是这样的,有时候同样的话我妈妈说我就不爱听,但是别人说我就会觉得很有道理。虽然这样是不对的,但习惯了就很难改,只能慢慢来。” 方许年帮骆明骄解释完又说道:“他也在改的,他很重视家里人。” 覃念就说:“没关系,不管是不想改还是改得慢都没事,我们是家人,包容他是应该的。倒是你,不该拦的时候就别拦了,怕他犯浑伤到你。右手骨折封印了他的战斗力,要是好了之后他打架很凶的,你自己小心点。” 方许年努努嘴,不敢置信地说:“我觉得他现在就很凶了,又很高大,发脾气的时候气压很低,动起手来特别吓人。” 骆明则就插嘴:“你是没见过他之前,去年还是前年,他去……” “明则,别说了。”覃念拽了拽他,皱着眉有些严厉地说:“别跟许年说这些没用的废话。” 骆明则住嘴了,耸了耸肩给嘴巴拉上了拉链。 覃念就说:“那些都是以前的事了,没什么好听的。明骄是什么样的人,你自己去感受就好,不要听别人说的,那些评价全都是假的,只有你自己看到的和感受到的才是真的。不要让别人说的影响你们之间的关系,相信对方就好了。” 方许年觉得这话怪怪的,但还是乖乖点头答应。 七分钟后,骆明骄带着雪糕回来了。 “有三种不同的,一种上面有奥利奥饼干碎,里面有巧克力酱夹心,一种上面有草莓干和蓝莓干,里面是果酱夹心,一种就是最简单的巧克力脆皮圣代。我三种都买了,你看看你要吃哪种?” 方许年选了有果干的,那个加了奥利奥饼干碎的就被骆明骄塞给了骆明则,他自己吃原味的。 姜平的检查结果没有问题,他们这才相信骆明骄说的话,他真的有在控制。 后续的赔偿问题是法务在处理,这件事没告诉许文秀母子俩,只跟他们说姜平因为心虚放弃了起诉。 离开病房的时候,骆明骄还把方许年切的苹果端走了。 之后覃念和骆明则去看了许文秀,覃念和许文秀聊了很久,知道她担心以后没工作后,就说可以去她的公司里上班,有一些简单的岗位不限制学历和年纪。 那种岗位一般都是留给高层家属的,是福利岗。 许文秀不好意思去,就说不用那么麻烦。 覃念又说:“你要是不嫌弃的话,我介绍你去食堂工作。我们公司的食堂是外包的,那家做了很多年,都是熟人。” 食堂的活儿许文秀觉得自己还是能做的,就答应了。 覃念也高兴,笑吟吟地说让她不用着急,慢慢养病,等身体养好了再去,不管什么时候都可以。 解决了工作的心头大患,许文秀心情轻松了不少,在得知自己有高血压之后也没有太焦虑。 只要有工作能赚钱就行,高血压吃药也用不了多少钱。 晚上许文秀拒绝了方许年守夜,说是既然有护工了,就不能耽误他的学习,让他好好回家休息。 骆明骄担心方许年自己在家里想东想西的,就再一次跟着他回家。 作者有话说: 第64章 校园(40) 从医院到建设小区路程很远, 但是好在有一班直达的公交车,方许年这两天到医院就是坐这一班车。 中途要经过二十多个站点,耗时将近一个小时, 是一段很漫长的回家路。 这家医院是新院区, 周边一片尚未开发彻底,即便配套设施相对来说比较完善,人流量依旧很少,而且这一站是27路的终点站,所以上车的人并不多,他们俩上车的时候车里只有零零散散的几个人。 司机在路边抽着烟打电话, 深棕色的工装马甲的带着洗不净的脏污,就像他那张经年累月被紫外线关怀的脸一样, 沧桑老旧。 方许年刷了两个人的钱, 然后带着骆明骄坐在最后一排右边靠窗的位置,他靠窗坐,骆明骄坐在他旁边。 他们一直没有说话,直到公交车慢慢启动,车上的吊环相互碰撞着当啷作响。 方许年看着窗外,突然说:“我跟江望玩得最好的时候,他经常带着我们看电影, 有时候是去他家里, 有时候是在网吧包间。有一次我们在网吧看了一个叫《毕业生》的电影,他们因为一些情节哇哇乱叫,我低着头戴着耳机写作业,前面的情节没看到。” “等我写完作业, 电影也结束了,最后的镜头就是两个主角坐在车上, 女主角的表情从笑到不笑。江望说她可能是后悔了,冲动过后开始思考,然后因为现实和未知的未来开始后悔。” “他总是用各种事情来影射他父母的感情,所以我和往常一样没有搭话,在他的抱怨声中看完了结局。” “后来我们决裂,我总是在很多时候想起那个结局。那是我们看的最后一部电影,我也会后悔当时没有跟他搭话,没有好好听听他想说什么。我跟你交朋友的时候说了很多,但是我跟他当朋友的时候很沉默,因为那时候我太自卑了,没有勇气说太多。” “今天早上我去找他聊,他逃课了,我们坐在岚星外面的小吃店里,他和以前一样很爱抽烟,身上带着难以忽略的呛人烟味。我们聊了很多,最后他和我说,这是我和他说话最多的一次,甚至于决裂的时候都没有辩解和争吵,就那么稀里糊涂地不联系了。” “我就又想起了那部电影的结局。如果生活也像是电影,那我和江望的故事线就该结束在决裂的那一刻,就像主角永远不会下车一样,他们再也不用面对车下的一片狼藉。可生活不是电影,我总归是要下车的。” 骆明骄把手放在他后脖颈上一下下地捏着,并没有开口说话,因为方许年好像不需要沟通,他只是将自己当成了一个树洞,然后把那些愧疚和悔恨都扔进树洞里,像是在忏悔,也像是劝自己释怀。 面前的少年是个很复杂的人,他也是相处了很久才慢慢了解的。 在方许年自己的讲述中,他是一个背叛朋友的自私小人,为了未来抛弃对自己帮助很多的朋友,所以他将江望对自己的欺负当成一种赎罪,用愧疚和自责来面对对方做出的所有行为。 在江望面前,他是受害者,也是辜负江望友谊的罪人,所以他觉得自己理应承受这一切。 可如果方许年真是一个自私的小人,真的为了自己的前途不顾所有,那他就不会有那种近乎于赎罪的情绪。 明明他可以寻找很多理由为自己开脱,就连不善于辩解的骆明骄都能想出很多理由,比如母亲的期望,单亲家庭的不得已,还有因为处境而造就的谨慎。 而且只要他想,他可以自私地将未来不可预测的失败甩到江望头上,让江望来为这些错误背锅,仗义侠气的江望一定会顺着他的心意接下这些污名的。 但是他没有辩解,没有为自己开脱,始终将自己和江望的友谊当成他们俩之间的东西,没有牵扯任何别的因素。 这样对待友谊的方式,本身就很纯粹。 真正自私自利的人,只会一边当你是朋友,一边将你当作跳板。 而身处方许年的处境中,才能发现江望是一个多好的跳板,他家境优渥、出手大方、为人仗义、逞凶斗狠,这样的人不仅是阔绰的钱袋子,还是没脑子的马前卒,只要方许年驱使江望为了他跟人动手,那怎么也不会沦落到被霸凌的境地。 所以在骆明骄眼里的方许年和他自己理解的恰恰相反。 和江望决裂这件事有很多外在因素,方许年是为了自己的未来,也是为了他的母亲他的家庭,这些都是影响他们友谊变化的关键因素。 但是方许年在悔恨的时候避开了这些因素,其一是他觉得他的友谊是纯粹的两个人的关系,其二是他舍不得让这二者染上罪责。 一个小时的路程,都是方许年在说,说那些已经不可挽回的过去。 第92章 等他说完了,骆明骄才说:“过去的事情就让他过去吧,现在和以后才是最重要的。至少在我看来,你是最好的朋友。” 方许年抿着唇笑,用肩膀撞了骆明骄一下,感激他的认可,也对他的评价感到有些难为情。 月光透过沾染着灰尘的车窗照进来,用静谧和冷漠,驱散那些少年时期的晦涩。 往事总会变淡,或许被炙热的阳光杀死,或许被静谧的月色淹没。 每个人都要抛弃往事往前走,对于那些不忍回忆的,唯一的解法就是忘却,如果实在忘不了就不要去想,用刻意忽略杀死所有的阴暗。 方许年的敏感或许会让人觉得有负担,但是在骆明骄看来,那都是正常的,他喜欢对方的体贴细腻,自然也要承受随之而来的敏感。 他喜欢方许年,方许年就是最璀璨的。 或许不那么完美,但是他喜欢他的优点,也喜欢那些不完美。 晚上骆明骄饿了,方许年就给他煮饺子吃,是之前包好冻在冰箱里的,一个个硬邦邦的,拿在手里像石头一样。 方许年蹲在冰箱前面清理冷冻区,除了饺子外,还找到了一些杂七杂八的食物。 冷冻丸子、保鲜膜封着的玉米粒、半截的腊肠、冻硬的西红柿和小米椒…… 给骆明骄把饺子煮好后,他就在厨房研究那些冷冻食物,想在明天早上把那些食物全部做了带去学校吃,正好可以两菜一汤。 也顺便清理一下冰箱里的存货,这些食材放了不知道多久,再放下去真要成精了。 骆明骄吃好后就挤进厨房洗碗,看着那些冻得不成形的东西,诧异地问:“这是什么?” 方许年说:“丸子汤、西红柿炒玉米粒、蒸腊肠。” 骆明骄:…… 他伸手戳了戳那冻得邦邦硬的玉米粒,面色难看地说:“这些吃了不会食物中毒吗?你别吃了吧,我担心你肠胃受不了。” 方许年把食材放进冷藏区解冻,耐心地说:“不会的,我从小都这么吃。不过你的话不确定,可能你的胃不适应。” 骆明骄争不过他,只能妥协。想着要是这次吃坏了正好给他长教训,省得以后还要倔。 睡觉前骆明骄先洗漱,他洗好后方许年才去洗。 今天也是打地铺,骆明骄躺在地铺上玩手机。 以前他从未注意过,今天他突然听见了方许年洗澡的水声,那水声十分刺耳,像尖利的爪子一样抓挠着他的耳膜,他侧过头去看,看到了那扇亮着光的玻璃门。 很刺耳。 不知道是水声刺耳,还是许文秀说过的话刺耳,总之很刺耳。 愤怒被轻易调动起来,他盘腿坐起来联系保镖,让他们明天上午过来一趟装门。 他要把那扇玻璃门换掉,也换掉许文秀的痛苦和自己的愤怒。 而这件事方许年不知道,那他就永远不要知道。 关于这扇门的记忆,他和许文秀知道就行了。 方许年出来后,骆明骄就说要换掉浴室的门。 “啊?好好的为什么要换掉?” 骆明骄就说:“我现在经常留宿,那个门不太方便。换吧换吧,明天你去上学了我让人上门来换,你不用操心的。” “好吧。” 随着那扇门被换掉后,他们的生活慢慢步入了正轨。 作者有话说: 第65章 校园(41) 方许年在三中的日子很轻松, 经常在周末和同学约着去图书馆学习,也会和舍友偷偷在宿舍烫火锅,被舍管抓到后在宿舍楼一楼的小黑板上通报批评, 他们宿舍的检讨书贴在正中央, 顾文素拍下来发了朋友圈。 字迹端正的检讨书一看就是方许年写的,最后签着四个人的名字,好像这一份检讨书是他们友谊的契约,只要签上名字就能续约友谊。 朋友圈的配图还有他们的火锅和小菜,顾文素心细,将那些瓶瓶罐罐和食材都标注了来源。 酸萝卜和泡草果的瓶子上贴着浅绿色的标签, 写着:方许年妈妈赞助。 四个人的火锅,一张不大的折叠桌, 东拼西凑地出现了所有人的家属。 这才是青春该有的样子, 这才是方许年应该经历的青春。 骆明骄和他的联系少了很多,但每周都会见一次,要么是出去吃一顿饭,要么就是和顾文素他们一起打羽毛球。 骆明骄继续跟着骆明则学习,认识了很多人,也有了点大人的沉稳样子,脸上的表情也不是时刻都那么臭了。 他的右手痊愈后又开始接触那些让家人头疼的极限运动, 但到底还是被公司的杂事绊住了脚, 所以很少像以前那样不管不顾地离开,关上手机直接搞失联。 在肆无忌惮做自己的同时,他开始试着承担责任,身为继承人之一的责任, 为人子,为人手足的责任。 成长是很奇妙的事情, 他没有那么具体的分界线来宣告自己的出现,只是在无形之中,这个人突然就发生了变化,或是微小的变化,或是巨大的变化。 而对于骆家的人来说,骆明骄的变化是巨大的。 起初他们看到了一个“主动交朋友”的苗头,当时就觉得这或许是改变的开端,可后续便不温不火的,身为家人的他们感觉不到太过明显的变化。 在覃念眼中,那些变化是带着些特殊意味的,比如在心仪的人面前展示自己不为人知的一面,是男性常见的开屏行为。 她想着那些行为或许是这个孩子陷入爱情中的正常表现,而他们这些家人感受到的,只是他热烈爱情的点点余温。 那不是成长的改变,只是来自爱情的火焰,随时会随着爱情的离开而熄灭。 所以他们竭尽所能地对方许年好,希望能保住这一簇名叫“爱”的火苗,让他始终停留在骆明骄身上。 他们因为余温的波及而感到雀跃,那样的贴近,让他们这个家庭正常了些。 骆明骄一直是游离在家庭之外的,或者说他是游离在所有亲密关系之外的人,他抗拒亲密关系,从不主动建立亲密关系,甚至排斥别人和他建立亲密关系。 他的以前远比现在恶劣,现在经常回家,也会和家里人沟通,以前的他会不声不响地离开,为了去参加那些家里人一知半解的比赛和活动,去往地图上的另外一个,和a市相隔两端的地方。 他不记录自己的生活,不记录沿途的风景和比赛的成绩,像是一缕风,不在乎足迹和成就,只是途经。 家里人没法从任何途径知道他的下落,电话是不接的,消息是不回的,只偶尔想起来了会回上一两句,就连在外受伤住院了,也只字不提。 好像他生来就是一个自由又孤独的人,在世上没有任何羁绊。 而家里人不知道他是在和小时候的经历怄气,还是真的心理有问题,所以只是询问关怀,从不敢强硬地打扰。 只要见过骆明骄跳伞或者赛车的人都会害怕他,因为他好像不怕死,闭上眼睛纵身一跃,他脸上没有紧张害怕,也没有兴奋刺激,只有一种平静解脱,好像他要乘着风离开了一样。 赛车更是吓人,在肾上腺素飙升的时候,人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好胜心和寻求刺激的因子同时被点燃,他们相互挑衅,油门的轰隆声逐渐逼近,速度不再是窗外飞速掠过的景象,只是一串争强斗狠的冰冷数字。 但是骆明骄没那么激动,他也没那么想赢,他就是享受极致的速度,如果前方有人阻拦他的速度,他会不顾一切地往前,车身擦着山壁过去,不管情况如何,他都会坚决地驶向未知。 极致的速度和危险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能够带着他的躯壳逃离世俗,甩去那一身难以消化的情绪,将所有他无法处理的,不愿面对的都抛之脑后。 他在惊心动魄中摆脱自己,也在惊心动魄中成为自己。 不过他的运气一向很好,即便出过几次事故也没有受太重的伤。 人人都知道他玩起来不要命,所以他即便成绩很好,也依旧成了大部分家长口中“不要命的纨绔子弟”。 好像跟他比起来,自家游手好闲的废物点心也没那么碍眼了,至少还知道惜命。 那巨大的变化出现在什么时候呢? 出现在一个周末,周六骆明骄去方许年家吃饭,两人去动物园和博物馆逛了一天,然后骆明骄在那边留宿。 周日骆明骄没回家也没去公司,覃念就给方许年打电话,问他们今天是否还有别的安排,没有的话就去家里一起吃饭,农庄送了很多新鲜食材过来。 方许年说他已经回学校了,没有跟骆明骄在一起。 之后覃念也没有打电话给骆明骄,只是和骆明则聊起,猜测他是不是又出去玩了。 因为当初骆明骄主动联系覃念说想要转学,所以他们才有了后续继续接触的契机,所以她始终保持着小心翼翼的态度去对待骆明骄的一切。 骆明则直接给骆明骄发了个消息,随后就接到了骆明骄报备的电话。 第93章 好像就是从那天开始,如果他要出门,不管是去赛车也好,出国也罢,都会跟骆明则说一声。 后来甚至将自己的爱好固定了下来,再也没有心血来潮突然离开的情况。 他每周会固定两天去赛车,认识了几个不错的朋友,跑马滑雪攀岩,也有了自己的社交圈。会像大部分人一样,出远门之前先安排好后续的工作,跟家人朋友提前告知,做好规划后再离开。 就在很多不知不觉中,他突然不再游离在外,而是朝着家庭慢慢靠近,朝着这个世界慢慢靠近,将自己定在某一个角落,和无数人一样,生根发芽,长出枝桠,变成这个世界的一份子。 从此后真正成为“骆明骄”,这个名字赋予他身为人的责任,他为这个名字支起骨骼,填充血肉。 他们都发生了很多变化,而这些变化也如实地出现在了聊天框里。 他们之间的聊天不再是简单的文字,而是多了很多照片。 方许年在学校的照片,宿舍、教室、操场、食堂,有自己拍的也有别人拍的,如果镜头框住了他,那他总是笑着的。 三中的一切都是有意思的,他们会在聊天框里给方许年遇见的所有蜗牛排名,通过外壳的颜色和花纹来给他们编号,当第二次遇见同一只蜗牛的时候方许年总会很高兴,说那天是他的幸运日。 骆明骄记不清那些颜色相同的花纹,就做了个表格将所有蜗牛排进去,并标注好特点和方许年对它的评价,这样下一次提起的时候,他总能很快给出答复。 他用勤奋的笨办法追上了方许年对蜗牛的超绝记忆力,也从字里行间读到了方许年对某只蜗牛的特别偏爱,那是方许年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偏爱。 那样的感觉总让他觉得心跳加速,或许是隐秘的偷窥欲,或是病态的占有欲,他享受着通过黑色文字触摸方许年灵魂的感觉。 “我比你更了解你”的认知会让他的爱情慢慢溢出来,家人感受到的也不再是余温,也是灼人的火舌。 覃念猜测他们已经陷入热恋了,并且十分确定地将这件事告诉丈夫和大儿子,但作为和骆明骄接触最多的骆明则并不认可。 对母亲的猜测,他只是嘲笑道:“妈你不能用常人的思维来看明骄,他是那种自己在心里演完了生死虐恋,嘴上还会说‘我们是最好的朋友’的类型,所以他的日常状态并不能跟感情状态挂钩。” 该说不说,骆明则说对了。 他们的感情依旧停留在友谊,且是独一无二的友谊。 骆明骄也拍了很多照片,五颜六色的赛车、曲折蜿蜒的赛道、洁白一片的滑雪场,还有蓝天白云之下健壮的马匹,炫酷的赛车总能引来方许年的惊叹,一边感慨他们的车漂亮,一边叮嘱着一定要注意安全。 像是在提醒他,也像是在提醒自己,骆明骄每次都会说等他高考完带他一起去。 方许年每次都会答应,然后顺势畅想一下到时候要带些什么。 他们都在很默契地提及以后,一遍遍地重复,不想让这段关系消磨在各自的忙碌中。用言语向对方表达自己的决心,用真心牢牢捆住这段来之不易的关系。 就这么平淡又幸福,时间便过得很快,方许年转眼就度过了高二的校园生活。 方许年的假期也在学习,大部分时间都在用001的系统刷题,偶尔会被顾文素邀请到他家里一起补课,这个暑假,他们俩过得都不轻松。 就延续着那种紧张的情绪,他们进入了更加紧迫的高三。 第66章 校园(42) 方许年高三联考拿了第一。 岚星那边之前要求许文秀退回了他高二整年的奖学金费用, 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又顺着账户打了回来,并且在校园里的折桂榜上再次张贴了他的照片和成绩,掩耳盗铃, 就好像方许年还是他们的学生一样。 年级主任和班主任的电话不断打进许文秀的手机里, 她不堪其扰,选择换掉了那张使用十多年的电话卡,随后将那笔钱再次转回去,还暂时冻结了转账的银行卡。 方许年吐槽岚星的所作所为像个草台班子,许文秀就跟他说:“每个地方都是一样的,学校、食堂、医院, 其实也没什么区别,只不过有时候你看不到他们的错误, 所以觉得他们是不会犯错的。” 和岚星撕破脸这件事, 看起来好像挺严重的。 班主任在课堂上阴阳怪气方许年忘恩负义,用刻薄的言语形容他的性格和家庭,仿佛“方许年”这个名字永远钉在了岚星的耻辱柱上,但对方许年而言这些后果不痛不痒,听到了甚至连辩驳的欲望都没有。 所有的困境都是一样的,只有熬过来才会发现那些痛苦并不值得恐惧,总是有解法的, 但是身处其中的时候, 只觉得天都塌了。 可是天不会塌,所以总能熬过去的。 为了庆祝这次的第一,许文秀在家做了一大桌子菜,邀请骆明骄来家里吃饭, 顾文素知道了,就死缠烂打非要带着冷皓宇一起来。 四个高大的少年挤在小小的客厅里, 显得这间屋子格外拥挤,四四方方的折叠桌被围坐着,罕见的,每一面都坐了人。 顾文素是个自来熟的话唠,自打进门后那张嘴就没闲着,一句接着一句逗得许文秀的嘴角一直都是勾着的。 阳光透过窗棂照进来,空气中浮动着微小的尘埃,桌子的一角暴露于阳光下,那个位置有些晒,方许年就坐在那里,他的碎发金灿灿的,能看见脸侧的细微绒毛,像是一层神圣的光晕。 少年们叽叽喳喳地说着话,互相斗嘴,吵吵嚷嚷的。 这一瞬间,好像时光贴上了一层滤镜,这层美好的滤镜带着别样的深意,让许文秀看到了自己本该热闹又幸福的人生。 这间屋子里已经很久没有那么热闹了,两个忙碌的主人,让这间屋子变得冷清安静。 饭后冷皓宇开车送他们回学校,骆明骄继续回公司上班。 正值饭点,路上堵车很严重。 骆明骄闲得无聊,就和001聊天,问他最近怎么不出来说话了。 001:“滞留这个世界的时间太久,我正好趁机更新一下数据库。每个世界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我不断扩大数据库,之后可以更好地为执行者提供帮助。” 骆明骄:“你更新了些什么?” 001:“我觉得新奇的数据,比如游戏、影视作品、文学作品之类。不同的世界因为历史的区别,主流文化和社会环境也是不相同的。我最近太闲,就整理了一下数据库,发现很多被销毁成碎片的数据,如果将这些数据清理,可以腾出一半的空间来储存新内容。” 001是个智能等级很高的系统,它有时候显得很人性化,就像是科幻电影中那种混迹在人群中可以以假乱真的人工智能,但是偶尔又显得很笨拙,仿佛对人类的情感一窍不通,甚至还会有自相矛盾和记忆丢失的情况。 骆明骄闲着无聊就爱跟它聊天,有时候今天聊了很多关于感情的内容,明天再提起它就像很陌生一样,话里话外都透露着好奇。 所以骆明骄推断,001这个系统一定存在着某种bug。 现在它说自己的数据库中有很多碎片,或许那些碎片就是bug的来源,而且依照001的智能,几乎不可能存在忘记清理这个选项,所以这些碎片一定是有用的。 骆明骄:“是什么时候销毁的碎片?如果你忘记的话最好不要清理,不然以后找不回来了更麻烦。” 001沉默了很久,它突然说:“执行者,这是你第一次遇见我吗?这样的话,我好像听到过。” 骆明骄:“在我的记忆中是的,我们是第一次遇见。或许是有别人跟你说过这样的话,但是你忘记了。” 00:“或许吧。” 停顿了很久,它又说道:“如果我们以前见过,我却忘记了,那会很遗憾的。人类是由记忆组成的,有记忆的人才知道自己是谁,我虽然是一串数据,但我依旧珍惜我的记忆。” “遗憾”“珍惜”这样的词汇不该出现在一个系统身上。 骆明骄对它的来历感到好奇,就询问了一下。 001却说:“在我有意识开始,我就在寻找合适的执行者。我也不知道自己来自哪里,为了什么完成任务,只知道我的核心程序就是完成任务。” 骆明骄:“或许你多完成几个任务就能知道真相了,你是一个很好的系统,创造你的人一定也是个好人。” 001:“谢谢你,我会努力完成任务的。” 001能感觉到这个世界的任务快要完成了,方许年是目标非常明确的人,他的幸福来源不是多了一个朋友,也不是自己变成了别人眼中多特别的存在,而是靠自己的努力达到一直以来心心念念的目标。 他很辛苦,但并不缺爱,母亲所给予的爱让他变得强大,能够撑过那些痛苦的瞬间。 他所需要的,是一个明确的,美好的未来。即便那么努力,他也总是怀疑自己是否能得偿所愿。 第94章 高三这一年,131宿舍再也没有在宿舍里吃过火锅,回到宿舍后只有简短的闲聊和笑闹,宝贵的时间被用来学习和休息。 当大脑试图强行压下这种紧迫感让他们放松片刻时,学校的铃声就会变成定时出现的刺激,将他们迅速拉回到现实中。 时间突然变得具象化,每次下课铃敲响,都能感受到时间不受控制地溜走。 晚自习变得和岚星一样长,在一轮又一轮的复习下草稿纸和习题册堆满了宿舍。 学校自己印的习题册厚厚一本,他们无数遍重复地翻开,笔芯干了一支又一支,结果在某天细细一看,竟才写完了三分之一。 白纸黑字是学校给他们出的题,红色的批改痕迹和彩色的标注是他们给青春上的色。 鲜红的分数,彩色的标注,最后落在试卷上一个端正的“解”。 考试变得无比频繁,每一次的成绩都牵动人心。 有人因为成绩下滑崩溃痛哭,总是会引得周围的同学暗自抹眼泪,他们大部分都是普通家庭的孩子,未来的重量系在那一份成绩上,这群十几岁的孩子无法想象失败的后果,也看不清晰自己的未来。 在成绩之后,还有选学校、选专业、就业等问题,没人给他们引路,也没有一条专为他铺就的路,所以他们只能自己摸黑走,未来的一切都藏在黑暗里,未知和惶恐压在脊梁上,让他们不敢停下。 试卷上端正的“解”,解不出关于未来的难题。 方许年被班级里的气氛感染,更加拼命了,顾文素跟骆明骄聊天时提过几次,说他现在已经把睡眠进化掉了,每天像个机器人一样。 高三上学期的一个周六,是十二月份的坏天气,a市下着小雨,雾蒙蒙地模糊着挡风玻璃外的街景。 一辆檀木黑的宾利添越停在三中门口,穿着皮夹克的高大少年从后排下来,随后车辆开走,他撑着一把黑伞站在路边的小店前。 小店的挡雨棚遮住了密密麻麻的雨丝,他便收了伞站在原地看手机。 俊朗少年个儿高腿长地站在那儿,总是吸睛的。 这份引人注目让方许年一出校门就看到了他,随后小跑着过来,笑着说:“我来了,你今天下班真早!” 骆明骄将右手的手指搓了搓,等冰凉的指尖搓热后才戳上他的酒窝,“顾文素说你变成机器人了,我来看看小机器人长什么样。” 方许年“嘿嘿”笑着,从校服口袋里掏出一个油滋滋热乎乎的糖饼递给骆明骄,灿烂又得意地说:“吃吧吃吧,我说肚子疼提前离开教室去食堂抢的,这可是最受欢迎的栗子泥糖饼。你都不知道这个糖饼有多好吃!外面糯糯的皮炸酥脆后撒上糖粉,里面夹着满满的栗子泥,可香了。” 三中的冬季校服是夹棉的运动外套,深蓝色和白色配在一起,在冬日显得有些萧瑟。 方许年不抗冻,这种天气里面都是秋衣加薄款羽绒服,校服口袋里还要揣俩暖宝宝。 他看起来圆滚滚的,递糖饼的手热乎乎的,骆明骄握住糖饼,也握住了他的手。 “你手好凉,你穿太少了吧。冬天不能穿皮衣的,皮衣看起来厚实,但是夏天热冬天冷的一点不实用。你穿秋衣了吗?” 他一只手还被骆明骄握着,就用另一只手去翻骆明骄的衣领,想看他穿没穿秋衣。 “你没穿秋衣啊,真的是,已经降温了竟然还不穿秋衣,那你也没穿秋裤……” 骆明骄伸手捏着他的嘴唇,挑眉笑着说:“不准叭叭叭。走吧,王叔还在停车场那边等着,距离也不远,我们走着过去。” 方许年就点头,然后被骆明骄握着手往停车场的方向走。他拿着糖饼递给骆明骄咬了一口,剩下的就自己吃。 骆明骄的右手和方许年的左手是牵在一起的,骆明骄强势地握住那只暖乎乎的手一起塞进校服口袋里,亲密地共享同一个暖宝宝。 这样一来,他就得用左手打伞,手臂横过身前,艰难地将伞移到两个人的中间。动作那么便扭,他也没想过要将手从方许年的口袋里抽出来。 他个儿高,打得伞也高,方许年被飘来的雨丝糊了一身,睫毛上都裹着晶莹的雨丝。 方许年伸出拇指和食指拽了拽伞面,将伞拽矮了一些挡在自己的脸面前,然后跟骆明骄说:“我跟你不适合打一把伞,你举太高了我会被淋到,打矮了又会挡住你的眼睛,不太方便。” 骆明骄刚想说以后下雨他准备两把伞,就听见方许年说:“我买件雨衣,这样你打伞给我遮头,雨衣遮身上,简直完美。” 骆明骄将伞往下压了一点,“以后不会让你淋雨的。” “淋点也没事。”他说完就笑,“你话说得太绝对了,感觉会被打脸。而且,我现在就在淋雨了。” 方许年刚说完,口袋里不属于自己的那只手就被抽走了,他下意识地握了一下,没抓住,随后便抬眼去看身旁的人,抿着唇表情不太好看。 骆明骄没注意到他的表情,用两只手轮换着撑伞脱下了身上的皮衣搭在方许年头上,扣上扣子,让皮衣像头巾一样包裹着他的上半身,只露出一张脸。 右手扣好扣子后又回到了方许年的口袋里,留守的那只手连忙将他握住,嗓子发紧地说:“你的手凉了。” 骆明骄的敏锐和细腻好像永远出现在令人出其不意的地方,就像此时,需要他的敏锐了,他却疏忽,牛头不对马嘴地说:“没事,人没凉就行。” 方许年笑了一声,握紧那只手。 雨水将他的裤腿浸透,湿漉漉地贴在小腿上,就像他的心一样,沉溺于寒冬的雨中。 他们的手就一直握在一起。 a市的天太冷了,冻住了疯狂蔓延的情愫和交织成网的暧昧,让虚无成了寒冰,爱意如蛛网将猎物留住。 作者有话说: 第67章 校园(43) 骆明骄又多了一个习惯, 就是每周六接方许年回家好好睡一觉。 周六早上接回家,他吃点东西就开始睡觉,然后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 周日中午回学校继续上课, 然后又是下一周再见面。 这样的循环并没有维持多久, 从a市灰蒙蒙的冬天到又一次酷暑,几百个日夜,上千个小时,无数个感悟又感悟的时刻,身处其中的时候觉得时间过得好慢又好快,但是等到那段时间结束了, 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我竟撑过来了,我撑过了那段日复一日枯燥又疲惫的日子。 这条路上是数不清的高山, 试卷和压力堆砌的高山, 山和山的后面,是此行的终点。 高考。 在万众瞩目的期待中,无数学子带着家人的期望走进考场。 各个考点外面人潮涌动,考生像鱼儿游进不同的江河,等待着跃同一道龙门。 是六月的闷热,接连几天的小雨终于换来了一个晴天,无数家长站在考点外, 焦急地等待着考试结束。 今天是高考的最后一天, 等待的人前所未有地多。 各色旗袍鲜艳夺目,亲戚朋友聚在一堆,折叠凳子摆在树荫下,小风扇和防晒衣同时工作, 依旧晒得人汗流浃背。 方许年的考点就在家附近,是离建设小区最近的一所中学, 每天考完都可以坐公交车回家。 但是分考点的好运气并没能在分考场上延续,他所在的那间考场没有空调,并不是说没有安装空调,而是空调是坏的。 第一天上午考试的时候老师说后面会让人来维修,但是直到最后一天,那空调也没有修好。 他们在酷暑来临的六月,待在高温三十度左右的教室里,感受着暴雨将来未来的闷热,每一扇窗户都打开了,却没有一丝凉风眷顾。 热,是最明显的感受。 甚至压过了高考的紧张和压力,只有透不过气的窒息感,每一次呼吸都夹杂着炙热,卷入气管、肺腑,随着血管进入心脏。呼吸是费力的,心跳是加快的,额头的汗水不断滑落,最后挂在睫毛上摇摇欲坠。 那滴汗或是被匆忙擦去,或是悄无声息地流进眼睛里,不仅让眼睛刺痛,还让视野模糊,白纸黑字在眼中模糊成一团。 许文秀知道后就给方许年贴了一块降温贴在后脖颈上,试图让他凉快些。虽有些效果,但并不多,每次方许年出来的时候依旧是一身的汗,背上被汗水浸湿,单薄的衣服贴在身上,勾勒出少年锋利的蝴蝶骨。 脸颊红扑扑的,头发也汗湿了,整个人散发着黏稠的热气。 今天方许年出考场很快,他出来后直奔许文秀经常待的那个角落,看见人后便席地而坐,闭着眼靠在许文秀身上不说话。 许文秀看出他的不舒服,皱着眉担忧地摸了摸他滚烫的脸,然后打开一支藿香正气水递给他。 一支药水下肚,呕吐的欲望和眩晕感依旧没有消失,方许年神色恹恹,沉默地坐在那儿一言不发。 许文秀递过来的薄荷水他灌了半壶,凉意顺着嗓子流进身体里,紧绷的神经逐渐放松,越发清楚地感知到自己身上的不适。 第95章 他想起了考场里密不透风的闷热,还有老师走动时发出的“哒哒”声,就是普通的平底皮鞋,但是在那间考场里仿佛拥有魔力,鞋底接触地面的声音前所未有的清晰,在窒息的考场里,那声音像是棒槌一样,一下一下砸在心里。 他们那间考场位于学校的边缘,教学楼的外侧,窗外隔着一排绿化就是学校的院墙,外面是车流密集的车道,即便有减速慢行的标志,车辆的声音依旧很吵,压过减速带的“咯噔”声,疾驰而去的破风声…… 他坐在考场里,浑身汗淋淋的,因为炎热导致的呼吸困难和眩晕让每一种感知都放大了无数倍,好像连时钟走动的声音都那么明显。 吸进去的空气是灼热的,好像不能再供给他氧气,他徒劳地用手扇着风,将那一丝凉意吸进肺腑,试图冷却滚烫的内里。 周围的一切都很吵,在他的不适中,每一种吵闹都像是心魔,钻进了他的脑子里,乱糟糟的。 离开考场的那一刻吹了一点凉风,他并没有感到任何欣慰,反倒生出无限的怨气,怨这一缕风,出现的时机那么晚,未曾在他最难受的时候给出慰藉。 所有的难受都指向一个猜测。 我也许考得并不好。 最后一场考试他有些中暑,那些题目路过脑子,答案被写在试卷上,可出考场的那一瞬间,他有些恍惚,不记得自己究竟答了多少题,又写下了什么样的答案。 印象最深的只有不舒服的闷热,关于考试,关于答题竟没有多少印象。 “许年,好点了吗?好点了我们就回家,你回去洗个澡再睡一觉,睡醒就好了。” 方许年点头,在站起来的时候实在没忍住,将刚刚才喝下去的薄荷水吐了一地。 许文秀连忙扶他坐下,撕了一块降温贴贴在他额头上,然后就转身收拾他吐出来的水。 方许年难受得厉害,眼睛也因为呕吐而变得湿漉漉的,他的短袖都汗湿了,黏糊糊地贴在身上,像被宿命的无能为力包围着。 母亲在他身前佝偻着收拾地上的狼藉,单薄的身体,花白的头发,沧桑的面容,粗糙的双手…… 他们等了那么久的转折点,他们盼了那么久的高考,他们那么重视的考试,竟会是这样的结局。 多年的期许,困境中的希望,变成了地上的一滩狼藉。 人人都说高考多么重要,可当他坐在考场里,当他那么难受险些无法完成考试时,他才懂了,真正重视高考的恐怕只有学生和家长,其余的人,不过是在这场每年一度的盛况中随声附和,实则并不在乎。 甚至连学校都不太在乎,如果学校在乎,那台空调就不会是坏的,就不会这么几天都修不好。 这是改变他一生的高考,可体验还不如三中的一次普通模拟考。 至少在三中,他不会担心空调坏了怎么办。 旁边突然传出一阵凉意,方许年慢吞吞地回头,看到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儿正将一个小风扇对准他吹,感受到他的目光,小女孩儿露出一个缺了门牙的微笑:“哥哥,你不舒服吗?” 方许年强撑着对她笑了笑,然后摇头,“我还好,你自己吹吧。” “给你吹,你考试辛苦了。我哥哥还没出来,我哥哥慢吞吞。” “慢吞吞也不见得是坏事。” 他们考场多得是时间一到就离开的,因为实在太热太闷,待在里面就是煎熬。 许文秀收拾好后就过来扶着他说:“走吧,先去诊所看看。” 方许年和小女孩儿挥手,随后坐上了许文秀电瓶车的后座,慢悠悠地吹着风往家附近的诊所赶去。 到了诊所后也没什么大毛病,就是中暑,输了两瓶液体后就回家了。 晚上,方许年接到骆明骄在国外打来的电话。 这段时间骆明则接手了新项目,便带着骆明骄事无巨细地教导,直到今天,他们已经在国外待了十天。 “今天考试还顺利吗?” 方许年情绪低落,应了一声,倒是没说那些让人担心的话。 “怎么了?有气无力的,太累了?” “嗯。” “那就去休息吧,我过两天就能回来了,到时候带你出去玩。” “好。” 夜里方许年做了噩梦,在梦里,他回到了那间考场,在乱糟糟的声音中,他急切地想去看清试卷上的题目,却发现汗水流进了眼睛了,火辣辣地模糊了视野,只能看到白纸上洇成一团的黑点,看不清任何一个文字。 他越是焦急越是看不清,双手胡乱地擦着眼睛,却没有丝毫变化,只能徒劳地让时间飞速流走。 梦境杂乱无序,一会儿是看不清试卷的考场,一会儿是家人都在的客厅,一会儿是被童言童语伤害的小学,一会儿是被柳雨旎包围的教室…… “在考试之前,我先给同学们念一下考试规则……” “秀儿,老李说他要把那辆皮卡车卖了,我想着咱们凑凑钱给它买下来,有了车去哪儿都方便,我下班之后也可以给人拉拉货……” “方许年,你为什么总是穿这个衣服?你没有别的衣服吗?” “真搞不懂,穷就别生孩子啊,生了又养不起,还要拿我的旧衣服去穿,好恶心……” 尖锐的女声划破黑夜,方许年在梦中颤抖了一下,然后猛地惊醒,惊魂未定地睁开眼睛看向黑暗中的天花板,汗水打湿了后背,耳朵里湿漉漉的,是堆积的眼泪。 他抬起还在微微颤抖的手,伸手摸到手机打开手电筒,照亮了眼前的方寸天地,用清楚的视野带给自己安全感。 像无数次噩梦醒来一样,就着手机的光盯着天花板发呆。 他记得半睡半醒的时候好像听到了手机响,就是那声清脆的“叮”让他意识到自己在梦里,所以才能摆脱梦魇回到现实。 方许年拿起手机,看到了母亲发来的消息。 [妈妈:许年,你睡醒了记得起来吃点东西,电饭煲里热着饭,菜在冰箱里,冷冻层有冰激凌。我先睡了。] 他们是血脉相连的母子。 即便脐带已经断了,他身上依旧流着母亲的血,从他落地的那一刻起,母亲的心血便留在了他的身上。 或许在他们想着对方时,心跳也会同频。 作者有话说: 第68章 校园(44) 骆明则和骆明骄回国后不久就是骆明则的生日, 骆家父母的意思是将生日宴大办,然后借着这个由头将老家的邻居和远处的亲戚都请来a市住几天,好好陪陪骆爷爷。 骆爷爷的病情被001控制在原状没有继续恶化, 这在骆家人眼中是一桩天大的好事, 所以他们想趁热打铁,让骆爷爷一直惦念的人都聚在一起,到时候由骆爷爷带着他们逛逛景点,多拍点照片给老人家留念。 方许年、顾文素、冷皓宇都收到了邀请。 骆明骄还记得方许年那莫名执着的仪式感,就单独给他做了一份请帖。 内页用蓝色的笔画着方许年的素描,还用蓝蓝绿绿的水彩画了很多绽放的花, 是一份很漂亮的请帖。 骆明骄让许文秀一起去,许文秀拒绝了, 说自己不喜欢人多的场合, 让他们小孩子自己去玩。 方许年一早就被接到了骆家,骆明骄说让他早点过来帮忙,实则是让他早点过来玩。里里外外都有阿姨打理,哪有他帮忙的地方。 骆家好久没有那么热闹过了,所有的房间都被收拾出来接待远道而来的亲戚和旧邻,骆爷爷穿着崭新的衣服,一头银丝被打理得一丝不苟, 喜气洋洋地坐在沙发上和老友聊天。 今天骆家的客人很多, 有衣着富贵的,也有穿着朴素的,有人高谈阔论,也有人聚在一堆握着手互诉往事。 是背井离乡多年, 是远嫁千里之外,自年轻时一别, 已是数十载,相隔地图的两端,不常相见才是普通人生命的常态。 老家的亲戚来了很多,其中不乏七八十岁的老者,他们衣着简单,面容沧桑带着些苦相,但却都是穿着新衣来的,不管那些新衣是商场里两三百的,还是集市小摊上二三十的,都是合身的新衣,代表了他们也重视着这次见面。 这些是骆爷爷儿时的玩伴,也曾在少年时期离开村子到城里闯荡,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际遇,他们有的带着老婆孩子在外务工数十年,年龄大了就回到老家养老,有的一辈子待在村子里,面朝黄土背朝天地过了这一生。 他们来时都是带着礼的,或是自家今年的新米,或是真空装好的香肠腊肉,也有去山里摘的新鲜野菜,一筐筐一袋袋地堆在厨房里。 上了年纪的老人总是喜欢忆往昔,他们说起少年时田间地里的争执,说起一同长大的伙伴谁先走了,子女如何。 骆明则的客人都在花园里玩,喷泉附近的空地上摆着自助的餐食和香槟塔,草坪上有专门请来热场子的乐队,他们奏着舒缓的音乐,看着那些微醺的名媛少爷牵着手踏上草坪,在他们周围跳舞。 第96章 不管跳得好是不好,都会迎来朋友们的打趣声,或是一些心知肚明的暧昧,或是相爱后热烈情绪的迸溅。 “阿良,你好好跳,别踩了熹音的脚!” 面红耳赤的青年对着出声的朋友怒目而视,扯着嗓子说:“闭嘴吧你!” 一个疏忽就踩到了女伴的脚,青年手忙脚乱地道歉,又想停下来,又找不到合适的节点停下,只能在女伴狡黠的笑意中四肢僵硬地跳舞,节奏啊旋律啊是半点顾不上的,只记得女孩儿脸上明媚的笑意。 朋友们的打趣都模糊了,只有夏夜的凉风和乐队的悠扬。 骆家兄弟在招待客人,方许年便跟着顾文素和冷皓宇在院子里吃东西,顺便看那些衣着光鲜的青年人跳舞。 虽说这是骆明则的生日宴,但其实是个大型社交场,顾文素和冷皓宇有自己熟悉的圈子,陪方许年待了一会儿就被人叫走了,他们俩平日里也是形影不离的好友,但在这种时候,都有各自要社交的人。 冷皓宇那边是冷家的亲戚和世交好友,顾文素那边则是他父亲官场好友的儿女。 平时也不见得多亲近热络,但到了这种时候还是要做做表面功夫,聊些没用的废话来展示这一层联系。 方许年在冷皓宇身边看见个顶着白毛的脑袋,乍一看觉得有些熟悉,便盯着看了好一会儿,那少年似有所觉,目光看过来,抬起手远远地跟他打了个招呼。 他这才想起来,那是萧羽,原先在贺川生日的时候见过,还帮他解围离开。 他跟萧羽笑着打招呼,猝不及防地对上了另一人的目光。 贺川脸色阴沉,看见他后便从人群中离开,朝着他走了过来。 方许年坐在原位没有动,餐盘里有吃了一半的慕斯蛋糕,沾着糖浆的蓝莓从蛋糕上滚落,聚在餐盘的边缘。 他看见了对方朝自己走过来的动作,就有一搭没一搭地用叉子戳着餐盘里的蓝莓,但餐具不够锋利,所以那蓝莓总是滑走。 “方许年。” 贺川话音落地,他手中的叉子便猛地刺破蓝莓,碎掉的果肉和汁液摆在那儿,一片狼藉,正如他们之间不堪一击的友谊。 方许年抬头看了他一眼,院子里灯光明亮,但是贺川个儿高,站的位置也不好,所以有些背光,他坐着,便看不清他的表情。 他不知道要和贺川说些什么,在他的世界里,当时说破之后,他和贺川的友谊就结束了,往后是该形同陌路,互不打扰的。 贺川在一旁坐在,靠在椅背上跷着二郎腿,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看着方许年,他脸上落了光影,表情便显得有些诡谲莫测。 “你怎么来了?”贺川说:“这不是你应该来的地方。” 方许年还在戳着那颗蓝莓,他低着头看向餐盘,将仅有的几颗蓝莓数了又数,就是不想去看贺川的脸。 “我为什么不能来?” 贺川抬了抬下巴,示意他看周围那些光鲜亮丽的人,然后颇有些不怀好意地说:“你觉得你跟他们是一样的吗?” “当然是一样的,你为什么会觉得不一样呢?” 方许年抬头看着贺川,他的正视来自一种后知后觉的不解,他不解为什么和贺川当了这么久的朋友,但这两次遇到他竟然觉得自己丝毫不了解他,不仅如此,还有一种模糊的荒诞感。 贺川这个名字的意义不再是晚自习后的小馄饨,而是此时此刻,被光影侵蚀后那张诡谲莫测的脸。 “为什么会一样?他们的家世背景比你好太多,你们从出生那一刻起就是不平等的,你的出生注定让你低人一等。” 这样愤世疾俗的话和他今晚的形象还真适配,方许年分神想着,又觉得有些可笑,他并没有觉得自己低人一等,反倒是贺川这个拥有良好出身的人觉得他应该低人一等。 自卑这种特质,究竟是穷人本身就有的,还是别人所给予的? “我从没觉得我低人一等,也从没觉得骆明骄他们是高高在上的人。我们之间的差距很大,但那并不是阻拦我们交往的因素,他们是很好的人,我们可以去吃很贵的自助,也可以去吃便宜的烧烤,他的出身和家庭并不影响我们一起吃饭,一起打羽毛球。” “我从来没有因为家里穷而自卑过,但是你们好像总想提醒我,我该自卑,我要自卑,我必须自卑。柳雨旎她们,以前的老师们,还有你,你们觉得我总得有些自卑才对。可是在我迄今为止的人生中,贫穷带给我的痛苦很少,我可以背别人给的旧书包,可以把铅笔用得很短很短,可以穿不合身的衣服鞋子,这些我自己都不在意,可是你们却那么在意。” “让我痛苦的一直不是贫穷本身,而是你们对贫穷的偏见。我遵纪守法,努力学习,没有给任何人带来麻烦,偏偏因为贫穷被他们选中成为戏弄的猎物,他们倒是有钱有势,把欺负我变成了一项合理的活动,甚至老师也帮她们开脱,说什么‘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娇惯’,但那不是娇惯,是没有教养。” “我知道人和人是有差距的,世界存在阶级,但是你们这些把差距挂在嘴上,把阶级背在背上的人,比阶级本身更可怕。我站在地面上,你们坐在高塔上,明明离得不远,你们却说,那中间的距离,是天堑。” 方许年放下手中的叉子,不锈钢和白瓷轻轻碰撞,发出一声细微的声响。 微弱的声响,仿佛贺川心里有什么裂开了。 他久久不语,嘴角抽动着,像是想说些什么,却不知该说些什么。 方许年端着盘子站起来,面无表情地说:“不要跟我争了,你脑子不好,说不明白的。” 才走了两步就被抓住手臂,贺川站在身后,有些急切地说:“那是我错了,我说错话了,我跟你道歉。我之前说的事情,你考虑得怎么样?” “什么事情?” “跟我谈恋爱。” 贺川狠狠抓着方许年的手臂,对方骨架小,所以看着清瘦,但手臂上有一层软肉,他的手如铁钳一般困住那层肉,仿佛只要足够用力就能把方许年留下来。 方许年皱眉,有些烦躁地收了一下手臂,但是没能收回来。 “贺川,我不会跟你谈恋爱的,我甚至不会继续跟你做朋友。” “为什么?我可以跟家里人说我是同性恋,我不怕被人议论,我会承认我们的关系,我会护着你。” 他说得那么急切,要将那些自己曾经迟疑回避的都确定一遍,用来堆积自己的真心。 没人让他妥协,他自己妥协了,却要将这份退步算在方许年身上,随随便便就下了一个定义,觉得方许年亏欠了他。 可是他的确定和坚持,对方许年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因为我不喜欢你,你说的那些我也不需要,对我来说没有一点用处。事实就是我不和你做朋友也能好好生活,没有你护着也能顺利毕业,而且在我们友谊存续的时间里,我并没有因为你的存在被少欺负一点,所以你为什么会觉得我需要你护着我。” “方许年……” 方许年打断了他,“可以放开我了吗?” “许年,我真的很喜欢你。” “谢谢,但是不用了。请你把手放开好吗?” 贺川颓然地松开手,他咽了口唾沫,带着些嘲讽地说道:“我不可以,骆明骄就可以了是吗?以前你说自己不是同性恋,现在你说你不喜欢我。方许年,他凭什么就可以?就凭他帮了你?还是凭他是骆家的孩子,可以承认自己的性向?” “我也想承认,我也想帮你,但是我的处境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要是说我是同性恋,爷爷一定会放弃我这个外孙,冷家的一切都跟我无关了!我爸那边已经指望不上了,我现在唯一能依靠的就是我爷爷……” 方许年不耐烦地挣扎了好几下,都没能摆脱贺川的禁锢。 他泄气地歪着头翻了个白眼,“你好像误会了,在我们的友谊持续期间,我对你没有任何不合适的期许,帮我摆脱困境也好,为我出头也罢,都没有。我单纯地和你交朋友,你说你想好好学习跟我考一样的大学,这是你的目标,那我就帮你补习,我觉得一起进步一起变好才是正确的友谊。因为你并不是单纯地和我交朋友,所以你臆想出了很多‘我’的想法。” “可事实是,即便没有你的帮助,我依旧可以自己摆脱困境,顶多是慢一点,窝囊一点而已。你有没有帮助我,并不会影响我们之间的关系。” “是你自己耿耿于怀,你知道我的困境,对自己袖手旁观的态度很唾弃,为了让自己好过一点,你就臆想了我的态度,然后反过来指责我不理解你,好像这样一来,你的漠视就是对我不理解你的惩罚。” “贺川,我对你没有任何超出友谊以外的感情,以前没有,以后也没有,在你生日的时候我已经说过一次了。本来我今天不想和你说话的,但是你好像没把那天的话当回事,所以我再跟你说一点,毕竟我们曾经是朋友。” 第97章 “曾经”这两个字他咬得很重。 钳制着手臂的那只手慢慢放松,方许年嘲讽地笑了一下,他知道贺川听进去了。 既然听进去了,那说的这一大堆话也就有了意义。 这不是一场没有理由的争辩,这是一次开诚布公地交谈,为了有始有终地结束一段友情。 他的朋友很少,所以他珍惜每一个朋友。这次交谈是给友谊一个交代,也是为了弥补他的遗憾,当初没有好好跟江望沟通的遗憾。 他没法弥补和江望的遗憾,就用这种方式让自己好过一点。 贺川说:“虽然我们不是朋友了,但我还是想劝你,你和骆明骄在一起是没有未来的。他的家庭能接受他有你这样的朋友,却无法接受你这样的恋人。” “不管怎么样,这些都不是你需要操心的事情。” 方许年说完就端着自己的盘子离开了,他可以和贺川说很多他们之间的事情,却无意和他聊自己和骆明骄的关系。 他对一段关系的解读并不需要向外寻求帮助,聆听他人的声音并不会让他更理智,而且他了解自己的执拗,就算别人说一千遍一万遍,他也只会相信自己所理解的。 骆明骄是什么样的,他们的关系是否该变化,这种变化会带来什么,他都有自己的思考,也一一预想过可能出现的结局。 作者有话说: 第69章 校园(45) 关于暗恋, 总有人觉得暗恋是不张嘴,是一个人独自参与的感情游戏。 但其实不是的,暗恋存在的原因很多, 将爱意藏起来的人一定经过了漫长的思考和比较, 最终才选择了暗恋。 方许年吃掉盘子里的蓝莓蛋糕,将盘子放回收纳区后又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着,目光透过密密麻麻的人群,轻轻地注视着正跟在哥哥身后社交的骆明骄。 平时看起来不可一世的少年现在穿着合身的西装,谈笑间放松随和,距离一个游刃有余的大人已经不远了。 方许年痴痴望着, 用双眼记录着骆明骄的成长碎片。 这样已经足够了。 固然爱情吸引着我,但我知道爱情是瞬息万变的东西, 越是热烈, 越容易冷却,我不敢保证自己永远不会变,也不敢揣测你的真心,所以我抗拒着吸引,希望以朋友的身份相处,这一段友谊能够长久。 那边的骆明骄似有所觉,远远地望过来, 他们隔着人群, 于璀璨灯光和喧杂人群中遥遥对视,随后相视一笑,怀着同样不愿宣之于口的心思,将所有的欲望都藏在那个笑容里。 “明骄, 看什么呢?叫你好几声了。” 骆明则用手肘拐了他一下,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 只看见走来走去的人群,女孩儿们的裙摆扫在草地上,旋转着绽开不同的绚丽花朵,是和以往都相同的宴会,没什么特别的。 骆明骄收敛了笑容,跟站在对面的男人道了个歉,“不好意思秦哥,看到熟悉的朋友了。刚才说到哪儿了?” 年轻男人是骆明则的好友,笑着说没关系,然后顺势给他找了台阶:“你今年才十九吧?本就是静不下来的年纪,也就明则强硬,非要把你拘在身边。我们这儿聊得差不多了,你想去找你朋友就去吧。” 骆明则笑着骂了那男人一句,然后拍拍骆明骄的手臂说:“去玩吧。” 骆明骄穿过人群走到方许年面前,一站好就问道:“吃东西了吗?” “吃了,你忙完了?” “嗯。等无聊了吧?走,带你去房间玩游戏。”骆明骄一边说着一边伸手拉他,将人拉起来后拖着走了两步,身后才传来有气无力的声音。 “不想玩游戏。成绩一直没出来,我静不下心。” 方许年被他拽着走,脚步拖沓,声音拖拉,他只有在骆明骄面前才敢说出自己的不安和忐忑。 他在母亲和老师面前表现得越是自信,心里的惶惶就越是没有着落,这种即将到来的不安一直悬挂在心头,让他寝食难安,每当快乐的时候,不安的情绪就会突然冒头,将所有情绪踩下去,只留下它和忐忑。 考完后班级群依旧热闹,他们是一个和谐友善的团体,班主任会关心同学们去哪儿玩了,然后在群里转发一堆出行安全的科普视频,对于那些独自出门旅游的同学,他总是格外上心,每天晚上都要在群里@他们出来说话,确定安全后才放心去休息。 同学们发着出去玩的照片,有好几个人一起的,也有独自一人的,越过高考的大山后他们得到了片刻喘息,那些年轻的脸上透露出蓬勃的朝气。 闲暇时偶尔也会提及考试的事情,讲自己的粗心大意,讲那些看过却没背下来的遗憾。 因为方许年模拟考的成绩一直是第一,联考也是第一,所以大家都对他的成绩充满了期待。 每当看到那些羡慕或崇拜的文字,方许年就会收敛脸上的表情,然后默默将手机按灭,仿佛没看见同学们说的话。 他的不安不敢轻易宣之于口,生怕一语成谶,最后结局真的让人不满意。 只有见到骆明骄,那些惶惶才有了宣泄口,他才敢小心翼翼说出自己的恐惧。 骆明骄站定在原地,方许年没注意撞在他背上。 他们贴得好近,好像是有史以来靠得最近的一次,不远处就是聚在一起攀谈的人群,只需一步之遥就会踏进宴会的璀璨和热闹中,但偏偏是那么一步的距离,隔着热闹和安静,隔着坦荡和隐晦,将他们两个困在这一处。 他们待在这个最暗的休息区,四周的沙发上空无一人,离喷泉很近,水声明显,但此时此刻,都没有彼此的心跳声明显。 时间一秒一秒地流走,他们就这样默契地贴了好几秒,心跳声几乎同频了,从急促到平缓,两个人从紧绷到放松,安静地享受这一刻位于友情和爱情中间的接触。 方许年放松后就卸了力气,用额头抵着骆明骄的肩膀,整个人的重心都靠在他身上,很小声地问他:“我要是没考好怎么办?” “不会的,你别自己吓自己。就算是没有平时那么好,也一定是好的。” 他说完就蹲下了,顺着方许年重心往前倾的力道将人背了起来,一路绕开人群往外面走去。 方许年趴在他背上不说话,埋在肩膀处的脸也没有抬起来过。 他真的很难过。 骆明骄也识趣的不出声了,他微微侧头,用脸颊轻轻蹭了一下方许年毛茸茸的头顶,不知道对方有没有察觉,反正动作没有变化。 小心翼翼地叹了一口气,他最终还是没忍住,向系统询问道:“他考得怎么样,你知道吗?” 001:“和平时一样。” 骆明骄松了一口气,又好奇起原因来:“那怎么会担心成这样?” 001:“考最后一科的时候他中暑了,才考到一半就开始恶心头晕,大汗淋漓。那个监考老师一身散不去的烟味,还一直在教室里走来走去,每次走到他身边他就浑身紧绷着,试卷都被手上的汗水染湿了。出考场的时候他在教学楼下面坐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要不是人多,他得哭出来。” 001:“不止最后一科,前几科的时候因为室温太高,他也不太舒服,那间考场还特别吵,好几个人都出现了脉搏过快,面色苍白,出冷汗的症状。方许年本来身体素质就差,这段时间备考废寝忘食地刷题背书,所以他的症状格外明显。” 骆明骄皱着眉没再继续问,这些事情方许年没和他说。 反倒是001自己停不下来了,“考完后他还是每天都看书刷题背知识点,和考试之前是一样的状态,应该是打算没考好就重来的。” 001:“别担心,我看过了,是他平时的水准,不会出意外的。” 骆明骄跟它道谢,然后耸了耸肩将方许年的头顶起来,歪头轻轻撞了一下,“别难过了,你肯定考得很好。” 方许年抿着唇笑了一下,应了一声。 他将下巴戳在骆明骄的肩膀上,望着远处若隐若现的建筑物,有些怅然地说:“骆明骄,其实高考没什么了不起的。” “怎么了?” “好像除了我们,并没有多少人在意。” “其实都一样的,不涉及自己利益的事情,重视程度肯定大打折扣。” 方许年“嗯”了一声,没有继续说话。 高考结束没几天,他还是频繁梦到备考和考试的事情,在梦里,他坐在教室里写着永远写不完的试卷,转眼间场景就变成了那间考场,他坐在位置上窒息地看着试卷上全然陌生的题,那些题天马行空,他答不出来。 每次惊醒都要在急促的心跳声中打开班级群看看同学们的自由,在他们的自由中感受考试已经结束的事实。 接二连三的梦魇和郁闷,或许只是不甘心,不甘心那场改变命运的考试竟然这么潦草就结束了。 骆明骄开车把方许年送回家,再一次在他家留宿。 第98章 依旧是夏天,依旧是在客厅打地铺。 心动的对象就躺在旁边,想要靠近是人之常情,但是在这样炎热的夜晚,用温热的皮肤去触碰另一个人,总会觉得不安,那些被藏起来的心思仿佛昭然若揭。 或许是两人都抱着别样的心思,所以才默契地将平常的小事想得格外复杂。 肩膀和肩膀之间的距离隔着十几厘米,地铺本就不宽,他们各自躺在最边缘的位置。 夜晚很安静,墙上的时钟滴滴答答,方许年静静听着,分辨出了分针和秒针的声音。 他睁着眼看天花板,窗外照进来的月光增加了一些可视度,能看见墙上那个圆形钟表的轮廓。 夜真的很静,时钟的声音,还有骆明骄平缓的呼吸声。 他应该睡着了。 方许年这么想着,然后试探着挪动了一下手,让手像螃蟹一样在夏凉被下慢慢游走,带动着手臂往身旁延伸,最后停在骆明骄的手旁边。他咽了一口唾沫,然后小心翼翼地将自己的手塞进了骆明骄的手中。 骆明骄的掌心好烫,方许年觉得更热了,耳朵滚烫,身上也蒙着一层热意,总觉得手背上被触碰的皮肤有些痒,那种碰到欲望却无法解决欲望的痒,催促他再靠近一点,再贴近一点。 但是他不敢再近了,现在的距离已经是他的极限。 平复着急促的心跳,他在时钟的轻响中闭上眼睛准备入睡,可就在此时,听见了一道熟悉的声音,那声音用格外轻柔的气声向他问话,那些话语像是羽毛钻进了耳道里,随后一路进入心脏,在泵血时刺激他的神经。 “你是想牵手,还是只想牵我的手?” 骆明骄问他。 方许年猛地睁开眼睛,在剧烈的心跳声中侧过头去看睡在一旁的人,对方也正侧着头看向自己,脸上没有笑意,全是认真。 那一瞬万千思绪闪过,方许年僵硬地转过头看向天花板,然后闭上眼装睡。 他用逃避来应对这个选择,来抵抗那未知的危险和巨大的诱惑。 骆明骄哼笑了一声,刚想继续开口说话,就看到电视柜上摆着一张新照片,照片里,许文秀穿着款式老土的红色雪纺上衣和黑色七分裤,方许年穿着三中的校服站在她旁边,露出一个灿烂的笑脸。 背景是三中的校门口,身后有来来往往的学生和家长,许文秀的动作很拘谨,方许年倒是自在,笑得格外开心。 他眨了眨眼睛,头一次痛恨自己过于常人的夜视能力。 如果没看到这张照片,那他会步步紧逼,强硬地让方许年给出一个答案,让他们之间的关系发生改变,可现在他迟疑了,这间房子里不止他和方许年,还有许文秀。 方许年的心里也不止他,还有许文秀。 许文秀是方许年世界里的大山,是负担,也是永远亮着的灯盏,是港湾。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单纯的彼此依靠,有更复杂的东西在其中,互为累赘,互为动力,是深爱的家人,也是这么多年辛苦的源头。 但难以否认的是,方许年不能失去许文秀。 那许文秀呢? 她能接受自己的孩子是同性恋吗?她能接受用这么多心血供养出来的孩子和别人不一样吗?她能接受一直陪伴在孩子身边的朋友是和姜老师一样心怀不轨的同性恋吗? 骆明骄叹了口气,握着方许年的手说:“睡觉吧,我牵着你,不怕做噩梦。” 方许年紧绷的身体放松了下来,但是劫后余生并没有让他觉得开心,反而有些愧疚,他咬着嘴唇缓了一会儿,才开口说道:“对不起。” “乱七八糟说什么呢,你没有对不起我。快睡吧,已经很晚了。” “嗯。” 作者有话说: 第70章 校园(46) 骆明骄请假带着方许年疯玩了好几天。 他教方许年游泳, 带他浮潜,一起骑摩托艇,穿着白背心和沙滩裤走在炎热的临海城市, 感受着和a市截然不同的人文风情。 方许年在水里扑腾着像一条脱离海水的鱼, 骆明骄牢牢稳着他的腰,被他扑腾起来的水不停打在身上,半点不恼,还要笑着安慰他:“别害怕,你前两天都已经学会了,放松点, 这里水很浅,你害怕就可以站起来。” 学游泳时方许年在水里扑腾着像一条脱离海水的鱼, 骆明骄牢牢稳着他的腰, 被他扑腾起来的水不停打在身上,半点不恼,还要笑着安慰他:“别害怕,你前两天都已经学会了,放松点,这里水很浅,你害怕就可以站起来。” 沾了水的皮肤很滑, 骆明骄像抓住了一条不断扑腾的大鱼, 双手上用了劲儿,就在方许年腰上留下了痕迹,偏偏两个人都没在意,就任由那痕迹停留、变深, 余下一些引人遐想的旖旎。 他们在房间配备的泳池里教学,边上放着游泳圈, 学累了就趴在游泳圈上划到边缘处趴着看下方一望无际的蔚蓝海面,碧蓝晴空点缀着缥缈的白云,蔚蓝海面闪烁着阳光的璀璨,他们并排趴着,让灼热的阳光洒在背部。 骆明骄侧头看着方许年湿漉漉的脸,那卷翘的睫毛上挂着水滴,摇摇欲坠。 他伸手弯着食指接住那水滴,随后将手收回,没有碰到方许年脸上的皮肤。 睫毛如振翅般扑闪了两下,方许年盯着骆明骄的眼睛看,阳光下的眼睛格外清透,越是靠近,越能看见里面的起伏不平。 像什么呢? 像一颗星球。 骆明骄看着他专注的表情,专注到有些呆滞的表情。 他想,现在真适合接吻。 蓝天、白云、海洋、沙滩、盛夏……真适合接吻。 但是他们没有能接吻的身份,甚至于最亲密的事情,都是那晚没有言明的牵手。 他移开目光,将脸转了方向,不再去看方许年,只盯着海面看。 方许年舔了舔嘴唇,扒拉着游泳圈往岸边划,上岸后披着浴巾坐在躺椅上,也是不说话。 他们都想说话,却知道说什么都不对,说什么都不合适,所以沉默。 在令人窒息的沉默中,方许年的手机响了,他顺势拿着手机回屋里接电话。 骆明骄订的是海景套房,客厅宽敞明亮,曲面的落地窗可以看见外头的海。 方许年在客厅接通了许文秀的电话。 “妈,你下班了吗?” 许文秀笑呵呵地说,“今天没上班,我轮休了。家里的灯时间太久没那么亮了,我出来买新灯泡回去换,你屋里要不要换一颗新的?” “不换了,我又不在房间里看书写作业,灯暗点就暗点。” “行,那我就不给你换了。” 说完了正事,她又开始闲聊,说起了她那边发生的事情:“附近有家宾馆倒闭了,很多东西低价处理,我上午跟你王姨她们去看了,买了两台风扇,到时候给你房间放一台,省得你老是热得打地铺。” 方许年笑了一下,想着他那狭窄的小房间要怎么再挤下一台风扇。 “你跟明骄出去玩得开心吗?” “开心的。他教我游泳,我已经学会了。” 许文秀也笑,就说:“开心就好。” 沉默了几秒钟,她突然问:“你钱还够吗?我先给你转一千,等过两天发工资了,我再给你转两千。你好好玩,出去玩,别舍不得花钱,想买什么就买,想吃什么就吃,玩好了再回来。” 方许年鼻子一酸,也明白了这才是这通电话的真正意图。 他揉了揉鼻子压下那阵酸涩的情绪,若无其事地说道:“够的,我都没花什么钱,一直是骆明骄给,我抢着给钱他会赌气。” “嗯,那也别一直让他花……要是实在不行,你给他买点东西。” “好,我知道了。” 一般情况下,到这里就该结束了,但是方许年没有挂,那边的许文秀也没有说要结束,就这么安静地沉默了几秒钟。 漫长的几秒钟,听筒里传来的呼吸声像是催促的号角,通话界面不断跳动的数字好似倒转了,变成他的倒计时。 手机逐渐发烫,不知道是手机烫了,还是他的掌心烫了。 “妈。” “嗯。” 方许年犹豫着,打好腹稿的话到了嘴边又被咽下,好几次张了嘴都没有发出声音,手机越来越热,额头也蒙上了一层汗。 他想了很多。 那晚上自己伸出去的手,骆明骄炙热的掌心,还有刚才的对视和沉默……要一直这样下去吗?一直回避,一直沉默…… 许文秀等了好一会儿那边都没动静,她叹了口气,轻声催促道:“许年,我听着的,你说吧。” 方许年狠狠咬了一口指节,然后在痛感中逐渐清醒,不顾一切地说道:“我喜欢骆明骄。” “挺好的,明骄那孩子性格好又有责任心,你跟他玩挺好的。你们在外面好好玩,等回来了再来家里吃饭,我买点……” “妈,我喜欢男人,那个男人是骆明骄。” 第99章 方许年打断了母亲的念叨,将她从一种浑噩的自欺欺人里拽出来。他既然决定了坦白,既然话已出口,就不会再逃避,不管是他还是母亲,都不要再逃避。 他们是至亲的家人,是血脉相连的母子,所以共享这一场地动山摇。 “可是你还太小了,对于爱,你或许没那么了解,这么轻易下结论不好。明骄是个好孩子,他对你很好,你或许把对朋友的依赖错认成了爱情。” “妈,我就是很喜欢他。我确定我喜欢他。” 许文秀沉默了好久才说“好”。 电话挂断后,方许年带着一身劫后余生的汗躺在沙发上,他的心跳声很快,从开口的一瞬间,他的心跳就十分剧烈,手也在颤抖。 这对于母亲来说并不是一个好消息,但是他们彼此对这一天的早有预感,但是谁都不说,不说破就是没发生,不说破就是不存在,掩耳盗铃维持着表面的平静。 儿子突如其来的出柜是许文秀半生中很大的一次波折,她几乎可以预见未来的坎坷和辛苦,但她无法拒绝。 她想要儿子幸福。 许文秀是一个太过倔强执拗的女人,她出身不好学历不高见识不多,活着靠的是不认命的性子。 丈夫意外离世,她年纪轻轻就成了寡妇,起初那两年,她性子阴晴不定,对孩子也没什么好脸色,或许是太难过太怨恨,她总觉得这是一场梦,她和丈夫还是新婚,只是在一个很普通的夜晚做了一个梦,只要醒来就好了。 此后无数个日夜,她的痛苦和悲伤逐渐削减,变得漠然冷淡,棱角被生活磨平,火爆的性子被现实浇灭,她接受了一切,便将视线看向了孩子。 在许文秀的世界里,操持丈夫葬礼的那几日,也一并埋葬了爱情,此后十几年,她再没有正视过任何一个男人,也再没有哪一个男人能让她心动雀跃。 她的心,随着丈夫的遗体一起腐烂,一同进入焚化炉,最后相伴着收在小小的骨灰盒里。那座墓碑之下,她的心,她的爱,和丈夫一起长眠。 丧偶之痛让她失去了感受爱情的能力,生活的压力让她摒弃了所有爱好,无处不在的孤独带领她远离社交。 直到最后,她的生命中只剩下与丈夫孕育的孩子。 她的人生不幸福。 所以她希望方许年幸福。 方许年喜欢骆明骄,这种喜欢让他幸福。 许文秀不想阻拦,她想,如果真的不合适,他们自己会分开的,或者骆明骄的家里人也不会同意,那最后他们都会分开。 她不想当那个让孩子痛苦的人,她感受过足够多的痛苦,所以知道,即便只是短暂的,寥寥月余的痛苦,也会成为一生都走不出的泥潭,只要踏进去了,这辈子,脚上都是沾着泥的。 不是骆明骄也会是别人,至少骆明骄是个好孩子。 骆明骄站在方许年身后听完了这一通电话,他慢慢上前,弯下腰将人搂住,然后有些愧疚地说:“对不起。” 方许年握着他的手,侧脸贴着侧脸,轻声说:“你说什么对不起……我才该说对不起的。对不起,那天晚上没有回答你。” “骆明骄,我只想牵你的手。” “好。” 之后的旅程方许年玩得更开心,虽然有关成绩的大山依旧压在他心上,但是确定关系后就代表他不会失去骆明骄,这个认知让他觉得安心。 成绩不如意他可以重考,他有重来一次的勇气和信心,可唯独担心骆明骄的去留。毕竟当初说好的,他要考状元。 合照上的距离越来越近,他们拥抱,牵手,肩膀紧紧挨着肩膀,每次请路人拍照,都会得到一个善意的微笑,不知他们如何理解,但总归是让人高兴的。 夏天太热,牵手太久了容易出汗,他们便不再十指紧扣,骆明骄的手移到了方许年的手腕,他骨架小,细瘦的腕骨上覆着一层软绵皮肉,骆明骄一只手便能将他的手腕完全圈住。 那只手总是不安分,不是停留在方许年的手腕和手臂,就是搭在肩膀上,仿佛身体总要有一部分挨在一起,才能相互交织着继续往上生长,成为更为高大的树木。 一组又一组的照片发在朋友圈,一开始只有顾文素和冷皓宇点赞评论,后来应该是习惯了,点赞越来越多,评论也越来越多,在这样高强度的照片攻势下,很多人默认了他们的关系,也开始留下一些语意暧昧的祝福。 可以是祝福,也可以是开玩笑,全看人如何理解。 回来的时候,方许年和骆明骄都黑了一圈,也瘦了不少,方许年身上那层软肉都快耗没了,许文秀看着有些陌生的儿子,非说是长高了。 母子俩你来我往地说着话,骆明骄就规矩地站在一旁赔笑,这是方许年出柜后第一次回家,他尚不知道许文秀的态度,便不敢轻举妄动。 谁知许文秀像是不知情一样,待他和之前一样好,忙碌着在厨房准备饭菜,那顿饭和以往的每一次都一样。 唯一的不同,就是夜里打地铺的时候有了一台风扇,很凉快,但是有些吵。 可这种吵却正正好,遮挡他们在夜里的低声交谈。 “阿姨怎么什么都不问?不问我也不问你。”骆明骄有些忐忑,许文秀的态度越是正常,他越觉得不安。 方许年:“问什么?之前打电话都说清楚了。” “除了我听到的那次,你们之后又通电话了?” “没有,就你听到的那次。” 方许年盘腿坐在地铺上,佝着身子调整电风扇的转向,这种老式风扇没有遥控,需要按下按钮后等到转到合适的位置又拔出按钮。 他就挡在风扇面前,等一个合适的角度,不会直接吹到人身上,又能有风。 “那次什么都没聊啊,就这么过去了?” 方许年笑了一下,保持着盘腿坐的姿势转了个方向,对着骆明骄说:“可能你觉得我们什么都没聊,但是对于我和妈妈来说,那种程度的沟通已经足够了。其他的想法或者观念不用聊,因为是不同的人,所以注定有不一样的思想,我们之间的沟通只是为了得到一个我们双方都能接受的答案,其余的就各自消化。” “而且我们习惯了用电话来沟通重要的事情,因为一旦面对面,有些利己的话就说不出来了。看见对方的脸,就觉得那些话不该说,说出来便是辜负和亏欠。” 骆明骄呼出一口气,拉着他的手盖在自己脸上,小声说:“方许年,我们要有一个很好很好的结局。” 要有一个很好的结局,才对得起这一切的努力。 方许年挪了挪位置,让身后的凉风穿过自己落在骆明骄的身上,然后弯下腰将自己的脸贴在手背上,“一定会的。” 之后没过几天就出了成绩,方许年如愿考了状元,后面又收到了a大的录取通知书。 开学的时候方许年和骆明骄一起去的,许文秀也在车上,这是她第一次坐骆家的车,上车后一直很拘谨,保持着一个规矩的姿势到了a大。 下车后他们各自去报到,许文秀跟着方许年,司机王叔跟着骆明骄。 一路上因为许文秀在,骆明骄都没好动手动脚,只能在分开的时候趁着许文秀去后备箱拿行李,飞快地在方许年脸上亲了一下,然后迅速拉开距离,拎着行李箱高高兴兴地离开。 方许年吓得立马回头看许文秀在干嘛,发现她还在收拾东西才松了口气,过去一起收拾。 骆明骄和方许年是不同的学院,宿舍楼也隔得比较远,他这边是新建的宿舍楼,每层还有独立的自习室,整体环境比较好,宿舍内陈设很新,楼道里采光也好。 空调、洗衣机、热水都有,还配备了独立书桌和衣柜,但是空间算不上宽敞。 唯一让骆明骄不满意的就是,床铺是铁架子上下床,他上和下都不是很想选,而且床位很窄,长度也很紧凑,睡起来不可能舒服。 他虽然是第一次住宿,但是宿舍里因为床铺产生的矛盾他已经听顾文素讲过很多了。 这是四人间,另外三个人已经到了。 骆明骄眼神一扫,快速将每个人的形象记住,目光并没有在别人身上过多停留。 三个人各自坐在自己的床位上,或是打电话,或是低着头玩手机,没有人主动出声打招呼。 剩下的最后一个床位,是上铺。 骆明骄的自理能力并不差,但总有些不擅长的事情,比如铺床。 他自觉退后一步站在门边,让王叔去帮他铺床。 他的行李并不多,一个行李箱装着生活用品和少量的衣服鞋子,然后就是床垫被褥。 本来东西不多,他觉得不用王叔跟着来也可以的,但是王叔担心床位在上铺他铺不好,就非要跟着来看看。 他们在来到之前,都以为宿舍会是上床下桌,就像岚星那样的,都没想到会是上下铺。 他不由庆幸,还好王叔一起上来了,不然这床他还真铺不好。 第100章 就在骆明骄拿出手机给方许年发消息吐槽的时候,室友的目光也悄悄落在了他的身上。他能感觉到在被注视,但实在懒得搭理,毕竟这个住宿环境已经让他非常抗拒了。 [骆明骄:上下铺……] [方许年:你是上铺还是下铺啊?我很幸运,住上铺。] [骆明骄:我也是上铺。] [方许年:那很好呀,这样就不会有人坐你的床了,而且上铺也不会踩着你的床往上爬,还可以不用关灯,不错不错。] [骆明骄:真烦。] [方许年:那你要不要退宿?不舒服的话就退宿吧。] [骆明骄:算了,先住一段时间看看,军训后再说吧。] [方许年:好。] 骆明骄收好手机,正好对上室友的目光,是住在他下铺的人。 一个染着红发戴着耳钉的男生,皮肤很白,个头有些娇小,眼睛是和方许年类似的杏眼,但是轮廓更圆些,看起来稚气未脱。 方许年的杏眼眼头和眼尾都有点长,看起来漂亮又聪明。 男生对着骆明骄笑了一下,先出声说:“我叫南屿,y省人,数学系的。” “骆明骄,金融数学的。” 旁边床位下铺的男生借着这个契机做了自我介绍,“我叫蒋锋,c省人,也是金融数学的。” 说话的人文质彬彬的,戴着副黑框眼镜,长相英俊,看起来是个好脾气的人。 骆明骄应了一声,“你好。” 最后一个人,就是住在蒋锋上铺的男生。 他坐在床上玩游戏机,身边放了一堆的电子产品,床边挂着一个gucci的帆布背包,浅棕色的包身上是密密麻麻的图标,让人想忽视都不行。 他没有自我介绍的意思,骆明骄也就懒得管,将行李箱放在书桌旁边,打算等王叔铺好床后就离开,约方许年在附近吃顿饭。 到时候看看周围有什么好吃的店,以后可以经常约着出去吃饭。 他决定住校就是为了和方许年一起体验校园生活,不上课的时候一起逛校园,去周围找好吃的店,或者去自习室看书写作业。 书里写过的,电影里演过的,他想和他一一经历,变成他们俩独有的记忆。 “我叫张昊,本地人,金融系的。待会儿咱一起出去吃个午饭?” 那一直没说话的人开口了,正好王叔收拾好了,骆明骄就说:“抱歉,我今天有约了,下次有机会再约吧。” 说完看到手机上方许年发来的消息,就招呼王叔,“王叔,麻烦你待会儿把许阿姨送回去,我和许年去附近转转买点东西。” “好。” 交代完便急匆匆离开了。 长辈回去后,骆明骄就放开了,一直抓着方许年的手腕没有松开过。 现在时间还早,他们就在周围逛街买点零零碎碎的小东西,然后回到学校里四处转转熟悉一下路线,正好遇见同样在转悠的顾文素和冷皓宇,便约着一起吃午饭。 午饭地址是冷皓宇推荐的,学校周边一家很有名的苏菜馆。 苏菜馆价格亲民,加上天气炎热,所以生意很好。 他们刚刚选了个位置落座,就有人打着招呼凑上来了。 “嘿,许年!你们也在这儿啊,店里没位置了,咱们拼个桌呗。” 来人是方许年的三个室友,两个大高个,一个一米六几的瘦弱男生,开口说话的就是那个个头不高的瘦弱男生。 骆明骄的手臂被捅了一下,方许年小声问他:“我室友想拼桌,可以吗?” “可以啊。” 他一开口,顾文素就开始热情地招呼人坐下了,他们的位置是大圆桌,新增了三个人后还有空余,并不显得拥挤。 在方许年的宿舍里,那个小个子反而是最健谈外向的,那两个大高个儿不怎么讲话,其中一人还偶尔符合两句,也能参与话题,另一人带着浓浓的口音,很少开口。 他们三个都是外省的,独自外出求学,面对新环境时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应对方法。 菜还没上,又遇见了骆明骄的三个室友。 反正还有空位,顾文素就邀请他们一起了,九个人将圆桌围得满满当当,稍微有些拥挤,但都是十几岁的年轻人,也不在乎这点拥挤,一顿饭吃下来,已经到了称兄道弟的地步了,这其中出力最多的就是顾文素。 方许年小声说:“顾文素要是放古代,高低是个头领。” 骆明骄笑了一下,歪着身子压在他身上抱怨:“烦死了,本来想和你单独出来吃饭的,没想到接二连三捡了这么多电灯泡,光听顾文素吹牛了,我都没跟你说几句话。” “我们单独说话的机会很多啊,但是这种大家聚在一起的机会很少。在一开始就有这样的一次聚餐能够拉近大家的距离,很好啊。” 骆明骄敷衍地应着,黏着方许年就是不好好坐直,懒懒散散地说:“想到要住在宿舍,我已经开始烦了。” “试试嘛,不行就申请外宿,很简单的,到时候我帮你弄。” 方许年试着推了他好几下都没推开,骆明骄本身就热乎乎的,即便是冬天掌心都是热的,现在贴在一起就像被一个大火炉烘烤,又热又沉,“你快起来,太热了。” 肌肤相贴的位置已经有了潮湿的汗水,方许年快要被挤下椅子了。 骆明骄笑着坐直,撞了撞他的肩膀,调笑着:“现在嫌我热了,不是你非要拉我手的时候了。” 方许年怕顺着说之后骆明骄坏心眼不让牵,就找借口,“店里太热了,人这么多,又闷又热的,你一点都不热。” 骆明骄刚想开口,就听见顾文素问:“明骄,我们说喝点酒。天气太热了,喝点冰啤酒凉快点。” 闻言,骆明骄收敛了笑意,不赞同地说:“大家刚到学校,一路舟车劳顿,今天应该早点回宿舍好好休息以适应a市的气候。以后有的是机会喝酒,没必要非要赶在今天。” 顾文素这人有点很多,但缺点也很明显,是个人来疯。 头一次见面就喝酒,不清楚对方脾性酒品,到时候闹出事来可不好。 方许年:“是啊,这几天得好好休息养精蓄锐,后面还要军训呢。热的话我们喝点凉茶,别喝冰的,万一肠胃不舒服就麻烦了。” 最后也只是喝了凉茶,里面加了薄荷,喝下去也是凉飕飕的。 一群人回宿舍的时候,骆明骄牵着方许年的手走在最后面,他们小声地说着话,什么乱七八糟的都聊,不管话题有多奇怪,另一个人都能接住。 走在前面的蒋锋突然回头,就看到他们凑在一起亲密地说话。 骆明骄挑眉,举起握在一起的手朝着他摇了摇,方许年也看过去,露出一个不好意思的笑容。 蒋锋笑了笑,若无其事地转身回去。 学校的夜晚吵吵嚷嚷的,方许年和骆明骄牵手走在校园里,突然觉得自己的所有幻想都实现了。 和谐的校园生活,性格很好的室友,亲近的朋友,光明的未来。 多幸运啊。 最好的朋友变成了恋人,是恋人也是最珍重的朋友。 或许爱意转瞬即逝,但是骆明骄,在爱情之外,我们之间还有很多宝贵的东西交织着。 我爱你。 就算有一天爱意如潮水退去,我心里只剩下爱情的残垣断壁,在所有废墟中,唯有你的名字可以留存完整。 在人生漫长的黑夜中,总有人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太阳。 001:“执行者。” 骆明骄被吓了一跳,“怎么了?” 001:“目标人物‘方许年’感到很幸福,我要离开了。任务奖励已发放,爷爷的情况会一天比一天好,在一年后彻底痊愈。” “好。”骆明骄看向前方飘着的那个白色光球,在心底虔诚说道:“谢谢你。” “不用谢,你是很好的执行者,他也是很好的目标人物,能够帮助你们,我很高兴。再见,我要去往另一个世界了。” 骆明骄:“再见。” 说完后,他搭着方许年的肩膀说:“许年,说一声‘再见’。” 方许年虽不理解,但还是说了:“再见。” 001:“再见。” 离开前夕,001还听到方许年询问的声音,但很可惜,它没有听到骆明骄的回答。 再见了,骆明骄和方许年。 属于你们的故事还很长,但是我的任务结束了。如果有机会,我会带着这份最幸福的记忆回来看你们,就是不知彼时的你们,是否还是此时的你们。 穿过漫长的黑暗,那好像是一条走不完的黑暗通道,又像是一个漂浮着的、虚无寂静的世界。 001游荡了很久,终于听到了熟悉的提示音。 【检索到虐文世界《废材修仙之九霄之主》】 作者有话说: 第71章 修仙(1) 【执行者投放成功, 已到达世界《废材修仙之九霄之主》】 第101章 【剧情载入中……】 【世间求长生者繁多,得大道者寡。一人得道,万千白骨尽做登天梯。】 【可天地灵气有定数, 世间仙缘多罕见, 多一人修行,便多一人争抢。为此,上百位大能合谋,将人间分为两界,一为人间界,二为修真界, 人间界的灵脉悉数被取走,再无修行的可能, 两界之间仅有一处狭窄通道连接, 由两名修士和数万凶兽镇守。】 【自此,在人间得道长生已然成了传说。】 【人间界至北之地有一小城名为雪乡,此地终年积雪不化,一年中有半数时间风雪肆虐,百姓苦不堪言。当地有一望族姓寒,时常施粥赠药,庇护一方百姓, 比起城主, 寒氏在雪乡根基更深,名望更甚。】 【人间四月已入春,可雪乡依旧风雪不绝,寒意不止。在白茫茫的荒凉之中, 一队相貌出众的年轻人叩响了寒氏大门,为首的男子童颜鹤发, 身着一袭金色纱绢广袖宽袍,白发随意的散在身后,却未被寒风撩起分毫。】 【这一行七人,皆身着广袖宽袍,仙气飘飘。他们进了寒家,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那天之后,人间再无雪乡。那个风雪肆虐的小城发生了一场极为罕见的地动,地面出现无数裂痕,将土地上的一切悉数吞噬。】 【或许是雪乡的意志在挣扎,又或是寒氏命不该绝,在这场浩劫中有一个幸存者。一个目睹了一切的幸存者,寒氏行七的病秧子少爷寒临。】 【那群人来历不凡,人间的律法管不了他们,要想报仇,必须去往传说中的修真界。可寒临只是个一无是处的病秧子,他连活下去都格外艰难,更何况去找寻那传说中的地方。就在一筹莫展之际,他捡到了一枚戒指。】 【戒指中有一白胡子老者,教导他修行,费尽心思为他调理身子。两人亦师亦友,相伴着寻找去往修真界的通道。报仇之路遥不可及,却成了寒临活下来的支柱,可他是个病秧子,身上又无银钱傍身,所以这一路受尽了苦楚磋磨……】 【第一章 云来客栈之祸】 【青州是距离雪乡最近的一座城池,寒临将身上的华服配饰全部典当,才换得盘缠走到青州。直到入城,他手中的银钱已经所剩无几,并且青州城内花费极高,便是寻常的包子都要比城外贵上一文钱。】 【他不过一个十四岁的单薄少年,独自出门在外不敢冒险,所以只能找城中有名的客栈入住,而云来客栈就是青州最大的客栈。他怎么也没想到,会在这么一家寻常的客栈里遇到仇敌……】 【七月的青州正值盛夏,寒临坐在云来客栈大堂等待上菜,他面如菜色,脸颊消瘦,双眼黯淡无光,眼下是浓浓青黑,一副命不久矣的模样。如今这副惨样,哪还有昔日氏族公子的影子,恐怕就连生母站在跟前,也认不出这是她从小养到大的孩子。】 【寒临先天不足,虽从小体弱多病,但家族并未轻视半分,长辈得了什么好药材总是往他院儿里送,就连同辈手足,也怜悯他离不开汤药,时时送些新奇玩意儿过来。也正是因为家人的慈爱挂念,他才能拖着病体长到十四岁。】 【可如今一切都没了……他再也无法触摸祖母满是褶皱的双手,祖父严厉的戒尺再也不会落在手心,父亲不会再背着他四处寻医,母亲的泪水再不会落在他的掌心,叔伯不会再猎来狐熊给他做披风……】 【如今,他什么都没有了,过往的一切皆化作满腔仇恨。若能报仇,他不惜一切代价。】 因为这个世界本身等级很高,所以001读取剧情受限,只能同步已有的进度。 现在是故事开篇,还没有正式进入剧情,只能读取到这本书的楔子,所获取的信息也很少,只能靠执行者自己努力。 001:“我们之前说好的,你完成任务,我帮你实现愿望。执行者大人,你的任务就是让寒临感受到幸福。” 被称作“执行者大人”的男子身量极高,一头乌发及腰,随意披散在身后,眉眼凌厉,俊美非凡,漆黑的眸子中藏着令人胆寒的戾气,皮肤白得清透,如一尊不可亵渎的白玉美人像。 他姿势懒散地坐在黑色莲台之上,那莲花瓣边界缥缈不清,丝丝缕缕的黑雾蔓延而上,遮挡着外来的目光。 一袭松垮的青色宽袍领口大开,露出胸腹间起伏的弧度,腰间别着一柄乌金折扇,腰带上系着一条红色编绳,上面编进了三只拇指大小的青铜铃,其中一只锈迹斑斑,沾染着难以去除的血迹。 编绳的红线已经褪色,最下头的流苏也参差不齐。 男子修长的食指上,纠缠着两圈那褪色的红线。 黑色莲台略有些宽敞,上面还放着一只老旧的酒葫芦和几本纸张泛黄的话本。 他气势惊人,见之令人不寒而栗,就连001也感到了些许拘谨。 男子点头算是应下了,随后便也没有动作,只是沉默地饮酒。 001小声催促:“执行者大人,您打算什么时候去找寒临。” “不必如此称呼,你直呼本尊名讳即可。” 001用细细的触手朝着男子行了个不伦不类的礼,然后小声说道:“清珩仙君,我们什么时候去找寒临啊?他体弱多病,劳于奔波经常生病,那白胡子老头也没银子管他吃住,所以这段时间他们过得很惨的,而且剧情还说,寒临会在那客栈里遇到仇人……” 清珩抬手,“噤声。” 001闭嘴,在光团上添了两颗围棋子似的眼睛,就那么直直地盯着清珩,希望这样能给他增加压力。 周围的景象似有一瞬变得扭曲,001还未看清,就发现周围的景象发生了变化。 原本他们在一处荒山野岭中,周围百里都没有活人踪迹,现在却到了一处人声嘈杂的客栈门前,那牌匾上写着四个大字。 云来客栈。 001:“我们到了!仙君好厉害!不愧是仙君,不愧是我在那个位面选择的最强者,就这么一下就到了,真厉害呀!” 清珩不耐地皱眉,开口说道:“我若未唤你,你不要出声。” 001的光团缩了缩,变成拳头大小飘在清珩眼前,用触手比了个“ok”,然后可怜巴巴的不再出声。 执行者大人很强,但是感觉不太好相处。 和之前的执行者一点都不一样,之前的两位虽然看起来很酷很拽,但是性格都很好。 清珩依旧坐在莲台上没有动作,他就这么大剌剌地飘在客栈里,掐了个隐身诀,周围往来的凡人都看不见他,自然不需要掏银子住宿。 他飘在寒临身边,看着瘦巴巴的少年为了省钱被一个粗面馍馍噎得面红耳赤,桌上放着一个陶碗,里面的热水已经喝光了。 热水是不要钱的,但是店里人多,小二忙着招呼客人,那张嘴一直没闲着,嗓子都哑了脸上的笑容也未曾褪去。 寒临只点了一个两文钱的馍馍和一碟三文钱的咸菜,不好意思再劳烦小二给他倒热水,就这么干啃那个馍馍。 倒是有个小二心善,路过时看见他的窘迫,将手中的茶壶留在了桌上,用沙哑的嗓子小声说:“这是别桌客人剩下的,你留着喝吧。” 寒临道谢的话还没开口,那个小二就迅速离开了,去帮入住的客人搬行李。 那也是个十几岁的小少年,陪笑着将半人高的藤箱扛在肩上,身形踉跄了一下,但很快便稳住了,踩着破洞的布鞋步履沉重地上楼。 小二的汗水一滴滴落在客栈的楼梯上,他的身子弯着像一把弓,一张脸面对着地面,脸上的笑意终于歇了,只剩下一脸的漠然。 寒临看着他的背影,又看了看桌上的热茶,他自嘲地笑了一下,心想自己已经沦落到这般境地了,竟还有闲心去注意旁人的苦难。 都怪……都怪家中长辈从小教导要体恤百姓艰辛,要将百姓之困苦视为寒氏一族的无能。 雪乡一半都是寒氏的祖地,寒氏依雪乡而生,随雪乡而灭。 一滴泪滑落,手中的馍馍被捏扁。 仇恨无时无刻不在生长,迄今为止,已盘踞他的脏腑之间,成为支撑他活下去的另一颗心脏。 午后,寒临出门转了一圈,那居于戒指中的老者说他能感受到仙人气息,所以他时常在外头闲逛,让老者可以寻找线索。 回客栈时他又看到了那小二,他扶着一老妪正在焦急地说着什么。脸上的表情既不是谄媚的赔笑,也不是疲惫的麻木,倒是有了几分少年人的朝气。 寒临路过时听到了,原来那老妪是小二的奶奶,她病了许久却不愿去看大夫,小二正在劝她。 他冷漠地路过,却驻足在楼梯前等了很久,也不知在等些什么。 在等心中的善恶相互拉扯?还是妄图拨开仇恨的根系,聆听那快要被埋葬的长辈教诲? 清珩看着少年站在原地纠结,突然问001:“你说他会怎么做?” 001:“他会帮忙吧。” 清珩嗤笑一声,眉眼低垂,看不清眼中的神色。 第102章 他一条腿屈起,握着酒葫芦的右手搭在膝盖上,松垮的宽袍露出胸口的皮肤,隐约可以看见锁骨附近有一片诡异的黑色纹路。 他这架势,像极了风流成性的浪荡子,偏生戾气极重,削减了那份风流。 寒临站在原地犹豫了许久,最后还是转身朝着那小二走去,站在他面前,低着头吞吞吐吐地说:“我会点医术,可以给老人家看看。” 小二怔愣片刻,连忙搬来椅子让他坐,嘴里还低三下四地奉承着:“小公子竟通晓医理,真真了不得!劳烦公子给我阿奶看看,她咳嗽了好几日不见好。” 把脉过后,要纸笔写方子。 小二嬉皮笑脸地去找账房先生讨要了纸笔,让寒临写下了药方。 可药材价贵,有了方子也未必有银子抓药。 寒临的字瘦劲清峻,让那张颜色不匀的粗纸都增色不少。 光看那纸上规整的一笔一画,便知他年幼时因为写字一事挨过多少次打,祖父的戒尺落在掌心时永远不痛,只会痒。 祖父舍不得打他。 可自从雪乡没了,他已经许久不曾提笔写字了。 寒临放下笔,在小二的道谢声中头也不回地上楼。他眼中盛着盈盈水光,是还未成形的泪,是身体里盛装不下的恨意凝结出来的泪。 001猜中了,大着胆子说:“你看,我就说他会帮忙的。任务目标一般都是很善良的小可怜,虽然受了很多苦,依旧是善良的。” “你为何这么骄傲?” 清珩抬手抹去唇边残留的酒水,语气嘲讽地说道:“善良,难道是一个夸奖的词汇吗?” 001:“不然呢?善良都不行吗?非要十恶不赦才行吗?” 清珩无意与它争辩,只说:“噤声。” 001挥舞着触手抽打空气泄愤,一天就知道噤声噤声,当它是声控的吗?! 在云来客栈待了五日,寒临每日都是天不亮就出门转悠,但是五天了都没有一点线索。他手中的银钱快花光了,所以格外心急。 偏偏那白胡子老者因为神魂受损不能时刻清醒,只有感受到灵气才会醒来,雪乡覆灭那日,灵气磅礴,他才得以苏醒。 第五日下午,客栈里来了一个疯疯癫癫的中年男子,有客人认出了他的身份,是城东一家小赌坊的打手,人称“狗腿子”。 他用脏污的手紧紧握着一颗璀璨的蓝色晶石,吵嚷着要用一颗灵石买下整座云来客栈,往后他就是真正的富贵掌柜,谁要是再喊他“狗腿子”他就杀人。 掌柜的差遣打手将他扔了出去,他便坐在大门口一直撒泼。他说话颠来倒去没个头尾,又哭又笑的疯癫模样吓得路过的百姓远远躲开。 “竟敢把我扔出来!等神仙来了我要让他把你们都杀了,你们这群蝼蚁,蝼蚁!” “神仙!神仙!这可是神仙给的灵石,这可是仙界的灵石,是仙界的。” “哈哈哈哈……神仙,神仙给的灵石。” “这世间真有神仙!这世间竟真有神仙……” “秀娘,你看啊……秀娘!你睁开眼看看啊,这世间有神仙……” “秀娘……秀娘,你睁开眼看看啊……” 寒临在二楼听到他的嚎哭,连忙套上鞋往下跑。 现在不是饭点,客栈大堂只有零星几个人在喝茶,掌柜的缩在角落里打瞌睡,账房先生耸眉搭眼地拨动着算盘,桌面上的账本却久久未翻一页,几个小二缩在角落里躲懒,只有那个少年人在勤快地擦桌子。 寒临走到他身边小声问,“你们掌柜的就放任他这么闹事吗?” 那小二环顾一圈大堂,高声喊道:“虎子,我去趟后院,你看着点。” 那边躲懒的小二有气没力地应了一声,照样待在原地打盹。 小二拽着寒临到后院,一路避着人绕到茅房后面,才小声跟他说:“掌柜的不敢管。四月末有一群长相出众的年轻人拿着那种好看的石头入城,他们入城后没见识一般四处闲逛,后来到了一家布庄,有个姑娘想用那石头买衣裳,掌柜的不认,便不卖给她。那姑娘的同伴一抬手便有大火烧了那布庄,他们纵火后便消失了,那大火也稀奇得很,水浇不灭,土覆不熄,将布庄烧光后便自己停了。” “这件事官府不让提,要是被官府发现了要被抓去打板子的。本来这件事都没人提了,大家就当是做梦,梦醒了就忘了。结果上个月那种石头又出现了,家中有貌美女儿的人家都在家里找到了几块石头,代价却是女儿消失。” “那‘狗腿子’的妻子秀娘是出了名的美人,他回家时看到院子里有一块石头,连忙推开房门,就发现妻子手握一柄剪刀自戕了。” 寒临有些疑问,“别家都是女儿消失,为何他家却是妻子自戕?” 小二眼珠子一转,凑近了些小声说:“我觉得,是有人借着那石头作恶。因为从第一例开始,失踪的一直是未出嫁的处子,秀娘是第一个妇人。” 寒临应了一声,低声向他道谢。 小二笑着说:“不必道谢,你帮过我,我如今也帮你一次。” 说罢他就想走,走了几步突然想起什么,再次折返对寒临说:“城中有一伙怪人在暗中找寻一个叫雪乡的地方,你是外来者,千万不要透露出自己知道那地方。那伙人以重金引诱,店里好几个外来商人谎称自己知道,结果都死了。” “雪乡?” “是啊,也不知道是个什么鬼地方,名字真奇怪。” 寒临浑身一震,双眼微微瞪大,嘴角僵硬地扯开,“你知不知道青州以南是什么地方?我想去别的地方谋条生路。” “青州以南是宣州,以东是元洲,以西是净河,你想谋生可以去元洲,那里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人,大夫在那边可稀缺了。” 寒临咽了一口唾沫,嗓子发紧地问:“那以北呢?以北是什么地界?” “青州便是最北,再往北去的话,或许是什么荒芜之地。” 一瞬间,万千思绪涌入寒临的脑海中,他惨然一笑,红着眼眶问:“我有一亲眷姓雪,在青州这附近做城主,你可曾听过。” 小二摇摇头,“你傻了吧,哪儿有姓雪的人,你说的莫不是薛?” “或许吧。” 寒临失魂落魄地离开后院,茫然地回到屋里发呆。 既然世人不知道雪乡,不知道姓雪的城主,那雪乡到底是什么? 寒氏是什么?他又是什么? “噗……” 一口鲜血吐出,寒临面色惨白,按在胸口的手越来越用力,青筋乍起,颤抖不已。 寒氏到底是什么? 雪乡到底有什么? 此祸是因何而起? “祖父……为何留我独活,却不留下只言片语。既有如此隐情,为何让我一个废物独活,为何是我!为何是我!我无力报仇……我无力用仇敌鲜血浇筑祖地,无力用仇敌尸骨重铸故乡……” 手指上的戒指隐隐发热,寒临匆忙擦去脸上的泪水,等待着那老者的出现。 既然雪乡并非寻常小城,寒氏也不是普通氏族,那这老者的出现是否也是别有用心。 寒临不敢下定论,他现在不敢赌任何一个可能。 “寒临!怎么吐血了?” 白胡子老者惊呼道。 寒临擦去唇角的血迹,虚弱地摆手说道:“前辈不用担心,我并无大碍。只是今日有人拿着灵石到客栈闹事,我看见那灵石,便想起昔日种种,一时急火攻心便吐了血。” “你啊……你这身子什么情况你该比我清楚,若不是我用一丝灵力温养着,你早就死了。你若想要报仇,唯有养好身子才有一丝可能,你尚年幼,咱们和他们来日方长。” “好,寒临谨遵前辈教诲。” 老者的影像忽明忽暗,他叹了口气,忧心忡忡地说道:“青州城内的灵气来源是几枚灵石,或许是那伙人用来混淆视听的,你自己注意,千万不要着了敌人的道儿。灵气稀薄,我无力助你,你自己千万小心。” 他说完就失去了踪迹,寒临倒了茶水漱口,然后套上鞋下到了客栈大堂。 清珩一直跟在他身边,看着少年所做的一切,眼中的戾气越发重了。 他时常望着寒临出神,眼中的杀意几乎凝集为刀刃将其凌迟。001总觉得,他在透过寒临看向另一个人。 “狗腿子”在云来客栈闹了一天,夜里客栈便来了一个穿着白色斗篷的女人,她全身都藏在斗篷之下,路过“狗腿子”时步伐半点没乱,但“狗腿子”却瞬间碎成一摊烂肉,那些尸块切口平整,是看不见的利器所为。 那枚灵石飘起来浮在半空中,斗篷中伸出一只手,那只手纤细洁白,灵石落在她手中,像是回到了最合适的归宿。 001未曾见过这般刺激的场面,在清珩耳边尖叫着,身上的毛悉数炸开,难以接受地躲回了系统空间。 剑修。 第103章 还是一个很强大的剑修,光凭环绕在身体周围的强大剑意便能将人切碎。 这样的人物,不该出现在青州。 客栈里顿时响起此起彼伏的尖叫声,但当那女人走进来后,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每个人都紧紧捂着嘴,生怕泄露出一丝声响,变成下一个“狗腿子”。 “听闻人间有一地名为‘雪乡’,不知诸位可曾知晓?” 女子声音空灵清脆,似溪水流淌山间,击打青石之音。 “不、不知,我们从未听过此地。” 有人颤颤巍巍地回答道。 “既然如此,便得罪了。” 她话音未落,那斗篷便无风自动,大堂内响起了杂乱的剑鸣声,每个人都感受到了凌厉的杀意,那杀意像挥剑时的凉风,扫在身上时带着令人窒息的绝望。 寒临浑身颤抖,汗水一滴接着一滴滑落,他刚想开口说自己知道,就见大堂中出现了一个人。 不,准确地说应该是一个影子。 一个漆黑的人影,双手合力握着一柄半人高的赤红长刀,那刀身盘踞着无数黑雾,散出阵阵令人恐惧的阴森冷意,且有哀嚎痛哭声从刀中传出。 女子的杀意让人感受到窒息。 那赤红长刀中的嚎哭却让好几个人抓狂,他们的双手狠狠掐住自己的脖子,面容逐渐变得青紫,竟是要将自己杀死。 影子一步一步地往前挪,每挪一步便开口说一句话。 “心生恶念者,必受其乱。” “祸及人命者,自食恶果。” “罪孽深重者,做我刀魂。” 那女子退后了一步,喃喃道:“你是什么东西?邪修?你是邪修?” 那影子并未回答,只是在她面前站定,像是下结论一般说了一句:“罪孽深重者,做我刀魂。” 女子迅速出剑攻击,那剑很快,眨眼间便到了影子的身前,刺穿了他的头颅。 影子的头颅散去后再次重组,这次,他身边还多了很多人,都是来到人间界后被她杀死的人,他们面无表情地盯着她,低声念道:“罪孽深重者,为刀魂。” “罪孽深重者……” “为刀魂……” “罪孽深重。” “罪孽深重。” 女子的剑胡乱劈砍着那些百姓,却未能伤及他们分毫,只有越来越大声的“罪孽深重”。 最后,那些百姓同时摆出一个双手握刀的姿势,明明手中空无一物,却依旧费力地高举着,仿佛那手中真的有一柄刀。 一柄,赤红长刀。 他们整齐划一地举起一柄看不见的刀准备挥砍,场面有些滑稽,女子却预感到自己死期将近,想要立刻逃走,也就是这时,她发现自己的双脚动不了了,象征着不祥的黑色雾气化作锁链,紧紧缩着她的双腿。 百姓用力挥下那柄名为仇恨的刀,女子当场殒命。 一缕金光自尸体中钻出,飞速向外逃去,那是女子修出的元婴。 黑色锁链紧随其后,将那元婴捆缚回来塞进了赤红长刀中。至此,长刀中的嚎叫又多了一道。 客栈中的百姓跪地痛哭,都觉得今日难逃一死,结果那黑影绕着大堂走了一圈,随后便自行消失了。 客栈门口“狗腿子”的血肉早已消失,只剩下一滩腥臭的血液。 寒临双腿发软跌坐在地,刚刚那黑影在大堂中走动时,他看见了。 他看见“狗腿子”的脸在刀身上一闪而过。 这究竟是什么东西! 清珩腰间的青铜铃铛响了一声,那锈迹斑斑的铃铛上血色更重了。 001:“宿主,那是什么?” 清珩自那黑影出现后便一直闭着眼,如今也懒得睁开,只说道:“一个傀儡。” 001:“他真厉害,那么强的反派遇上他都消失了!在新出现的剧情里,寒临迫于无奈自曝身份,被这个剑修劫走了,但是他这次怎么也找不到雪乡的地址,所以被女子折磨了很久。他们在人间界待了十年,遍寻无果后女子只能带着他回修真界了。” 001:“但是现在那女子死了,后续的剧情都不会出现了。仙君你要看一下更新出来的内容吗?” 清珩闭着双眼拨动腰间的折扇,不甚在意地说道:“我对败者的一切都不感兴趣。” 001:“可是多看剧情能够了解很多秘密……” 清珩:“噤声。” 001弱弱地说:“我也是为了任务……” 清珩:“莫要聒噪!” 他的语气不善,听起来是真的不耐烦了,001连忙闭嘴,并且小发雷霆决定今天一天都不和他说话了。 清珩飘到城外找了片安静的树林待着,他往后靠去,莲台上盘踞的黑雾便在他身后凝聚,支撑着他的身体。 001口中的那些秘密,清珩不感兴趣,他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是为了001承诺的那个愿望,纵使他已成为当世第一人,依旧有不可圆满的遗憾。 他将希望寄托于这个来历不明的系统,指望它能将那遗憾圆满。 至于寒临的仇恨和秘密,那是他自己的事情,该由他自己去探究。 那个孩子……既有故人之姿,就看他能走到哪一步吧。 他为人师者已耗尽了心血,实在无余力再教养一个徒弟。 作者有话说: 第72章 修仙(2) 眼前是一片带着水纹波动的虚幻景象, 是用幻术虚构出来的世界,被困在幻境中的人只能经历施术者所捏造的故事。 清珩已是半仙,这样的幻术于他而言轻而易举就可破除。 可他舍不得破除。 正如他腰间那串青铜铃铛一般, 锈迹斑斑, 尽染血色,却依旧戴在他身上近百年。 寒冬、风雪、破庙。 不知何时倒塌的佛像结满了蛛网,供桌歪斜,贡果腐烂。 破陶碗里燃着一豆灯火,灯油只剩一层底,灯光摇晃, 屋里忽明忽暗。 风雪拍打着破庙摇摇欲坠的大门,从门缝儿里钻进来的寒风吹得屋里的人缩紧了身子。 那是个十几岁的小少年, 一身破破烂烂的旧衣, 外头裹着一件用茅草编成的蓑衣。 因冻疮而红肿变大的双手捧着半块馒头,牙关打颤地将馒头塞进嘴里,随后又被噎得连连拍胸口。 就在这时,破庙的大门被推开,一个身着青色宽袍的俊美男子走了进来,他青丝如瀑,玉冠束发, 面容俊美, 光是站在那儿便有仙家姿态。 小少年害怕地蜷缩在角落,喉咙里不受控制地发出恐惧的呜咽,裸露在外的皮肤尽是被打殴打的痕迹。 一只丧家之犬,可怜的是, 这是一只幼犬。 彼时清珩还是剑修,闲暇时也炼些丹药给师弟师妹吃着玩儿。 他是世家子弟, 从小便锦衣玉食,灵宝供养,十岁便拜入宗门开始修炼。此后,百岁结婴,三百岁分神,是修真界当之无愧的天才。 彼时,他看那小孩儿可怜,便将人收作徒弟带回宗门。 那是他的首徒,他命途多舛的首徒。 孩子有个上不得台面的乳名叫“狗娃”,清珩气急了便骂他狗崽子。狗娃也不恼,伏低做小等他气消了,照旧是要招惹是非的。 罚得最狠的一回,狗娃满身鲜血地躺在雪地里,气若游丝地说:“师尊,我定要以仇敌血慰藉冤魂,以他们的尸骨为我同族立碑……我侥幸独活,只为报仇。” 狗娃越来越激进,为了报仇不择手段,残害了许多参与那场夺宝的修士。为了不连累师门,他决心叛逃,四处为祸。 修真界将其视为心腹大患,暗中商议要将其铲除。 那一段往事清珩都没有参与,他经历雷劫后境界不稳,已闭关数十年。 闭关结束后,一切也都结束了。 后来又收了两个徒弟,一个赛一个的离经叛道,清珩怕他们生事招来灾祸,便带他们离开宗门,寻了一处人迹罕至的山脉修炼。 可那两个徒弟,各有各的反骨,各有各的灾祸。 他永远是修真界风光霁月的清珩真人,但他的徒弟却未得他半分顺遂。 他活了几百岁,悉心培养了三个徒弟,可每一个徒弟都没能陪他到最后。修士寿命无定数,十几年不过弹指一挥间,他也不是个健忘的人,所以那些养育徒弟的日子历历在目,他也会遗憾,没能救下那三个孩子。 属于狗娃的幻境经历完了,清珩摩挲着那枚锈迹斑斑的青铜铃,低声道:“本尊再不会收徒了,我的徒弟,都难有善终。” “铃铃铃……” “铃铃铃……” “铃铃铃……” 三只铃铛齐震,像是在焦急地反驳。 清珩轻笑一声,“罢了,往者不可谏。眼下要紧的是,看看我们的客人是何方神圣。” 他身旁出现了一个黑影,正是那手握赤红长刀的男子。 “师兄,就是那傀儡杀了师姐!师尊传信说师姐魂灯已灭,魂魄消散便是无力回天。师兄你一定要给师姐报仇啊!” 第104章 说话的是个年轻修士,穿着一身规矩的弟子服,看起来格外稚嫩。 清珩皱眉,这样年幼的弟子,为何会出现在人间界? 若这群修士的目的是夺宝,那应当派出宗门精锐快速杀人夺宝后返回修真界,将此事在人间界的影响降至最低。 两界既已分开,便该互不打扰,修士不该恃强凌弱,凡人也不该在人间界妄求长生。 即便修真界血雨腥风,为了资源斗得你死我活,也不该扰了人间界的清静。 在清珩的世界里,修真界和人间界并没有那么明显的分界线,修士与凡人生活在同一片天地。 整片大陆由九个不同的仙洲组成,人、妖、精怪混居,互不干涉,互不侵犯。每个仙洲都有属于自己的仙宫,仙宫管理着仙洲内一切事务,不管是人还是精怪,只要在仙洲的范围内,就归仙宫管理。 在仙宫之外还有仙盟,仙宫处理不了的大事将会交由仙盟处理。除此之外,涉及各大宗门或各位大能的案子也交由仙盟处理。 而当世第一人清珩仙君,便是仙盟的大靠山,维护着所有生灵的平衡。 自清珩加入仙盟起,已经很少有各族争斗的恶性事件了。 说回眼前,三五个穿着弟子服的修士将清珩团团围住,一名腰间佩剑的玄衣男子紧随其后。 那男子朝清珩拱手,冷声问好:“在下乃一剑宗内门弟子赵文溪,敢问前辈是何方高人,为何无故屠戮我宗门弟子?小辈此次前来并非与前辈为敌,只是想为惨死的师妹讨一个说法。” “那你等为何无故屠戮人间百姓?” 赵文溪蹙眉,直言道:“人间界有至宝现世,在修真界不算秘密,许多宗门连夜派遣精锐弟子前来寻宝,那便是第一批前来的人。可他们来到人间界后毫不收敛,让凡人察觉到了修仙与长生的秘密。” “人人都想要长生,人间的百姓和权贵也不例外。点星阁推算出人间界大浩劫降至,所以各门各派发布任务,让我们前来扫尾,势必将此事的影响降至最低,成功阻拦推演中的大浩劫。” “所以我等并非滥杀无辜,只是在执行宗门的任务。” 清珩活了数百年,这些弟子的年岁全部加起来都未必有他的一半。 修真界是何等的弱肉强食,他比谁都清楚。那些宗门对天才的保护是何等的病态,他也一一见识过。 是以,赵文溪这群人或许对他口中的说辞坚信不疑,但是清珩不信。 他不信这些人的出现是为了阻拦浩劫,也不信那劳什子点星阁会费尽心思为人间界推演。 真相往往很简单,但清珩无意与这群孩子多说,他从来不曾有过好为人师的癖好。 既然他们前来只为寻求一个说法,那他就给个答案。 “你要说法,本尊便给你。” “胆敢在本尊面前屠戮百姓,犯下杀孽者,罪不可赦。” 他拨动着腰间最干净的那枚青铜铃,威严的声音便传遍了整个青州,这一夜,所有人都听到了他的承诺。 青铜铃的声音沉闷滞涩,如水波般层层蔓延,逐渐递进,磅礴的灵力随着铃声传了很远。 这一夜,青州所有修士都受到了来历不明的攻击,他们感受不到攻击者的修为和方位,只知道在一声警告之后,那攻击便猛然袭来,倾尽全力也无法抵挡,只能忍受血脉逆行之苦,憋屈地吐出一口血。 赵文溪等人接连受伤,他顾不上自己的伤势,连忙搀扶着身旁因为修为低微而晕死过去的同门。 他口中还残留着浓稠的血液,强撑着问道:“前辈为何突然出手?” “本尊并未出手,也不屑与你等交手,方才之举不过是一个教训。还有一言,你等且听好了,若你们视凡人性命如草芥,本尊也可将你们当作蝼蚁。” 赵文溪老老实实跪下磕头,“晚辈谨遵前辈教诲。” 清珩颔首,又说道:“下回再有人使小手段找本尊要说法,本尊便敛他魂魄做刀魂。” 赵文溪不敢言语,紧贴着地面的额头一直没有抬起来过。 此地留不得了,清珩便又飘回了云来客栈,去到了寒临的房间。 他总是望着寒临发呆,因为只要看着这个孩子,他便能回想起与狗娃相处的点点滴滴,那是他教养的第一个徒弟,也是最为用心的徒弟。 狗娃修行之路起步晚,十六岁才正式拜师,入了宗门后三年都未成功引气入体。那并不是寻常的三年,而是清珩用天地灵宝堆砌的三年。 狗娃资质愚钝已是人尽皆知,同门都劝他放弃这个徒弟,将他改为杂役弟子算了,莫要在他身上耗费资源。 可清珩偏偏不信邪,他耗费百年时光悉心教导,天材地宝更是消耗无数,遇到那孩子愚钝时,他恨不得以身替之,直接代替他修炼。 这番苦心经营,终于让狗娃结了金丹。 狗娃的金丹,是不堪一击的金丹。别说与同境界修士斗法,就连低他一个境界的,他也未必会获胜。 正因如此,那个孩子才会因报仇心切误入歧途,研究出一套邪修的法子。清珩发现后试图矫正他,无论是打骂还是劝诫,他都做了,但依旧无济于事。 偏偏他心软,狠不下心将其打杀。 也怪那孩子机敏,知道清珩的底线是什么,他虽为邪修,却从不曾屠戮百姓,残害无辜,顶多找几个恶人替天行道。 清珩怨狗娃,怨他沉不住气,等不到自己出关。若他能等到自己出关,或许结局能有所不同。 那时九洲都在传,这徒弟并非徒弟,而是清珩真人多年前欠下的风流债,那女子苦等一生未见故人归,便诞下一子,此子愚钝执拗,如今来找清珩真人讨债了。 这说法是无稽之谈,但清珩确实将每个徒弟都当作孩子教养,所以三个徒弟都被世人称作“魔头”,却未曾对师尊有半点怨恨。 清珩看着如今的寒临,就像是另一个狗娃。 他们身负同样的仇恨,仿佛注定走向一条不得善终的路。 第73章 修仙(3) 001:“仙尊, 你打算什么时候收寒临为徒呀?” 清珩挑眉,“本尊何时说过要收他为徒。” 001急了:“你不收他为徒怎么教导他啊。” 清珩眉眼低垂,面色平静地说:“本尊不收徒。你放心, 任务的事本尊自有安排。” 001:“好吧。” 在青州待了两个月, 清珩杀了不少修士。 有宗门弟子,有门派精锐,也有那些修士带来的小厮或杂役。 他言出必行,只要杀害凡人者,他必诛之。 这么多修士接二连三地被杀害,他们斗法的痕迹难免有被凡人察觉的时候, 甚至于许多人目睹过现场,他们看不见清珩, 却能看见那个高大的黑色傀儡, 虽然模样可怖,但却在为他们发声。 所以很多百姓开始在家中悄悄供奉一樽木雕,那木雕手握长刀,正是黑影傀儡的模样。 寻常修士无法感知“供奉”和“信仰”,他们惩奸除恶顶多博个美名积个善因,用以证道。 但清珩是半仙,他能感受到信仰的力量, 只要信仰不绝, 供奉不断,他的力量便绵延不绝,他的意志便得以永存。 这便是修士穷极一生所追求的,渡劫飞升的魅力。 两月后, 寒临在青州城一无所获,便靠着看诊攒下的路费开始前往下一座城池, 继续寻找修真界的秘密。 与此同时,各大宗门派来诛杀清珩的队伍也蜂拥而至,将原本和平安乐的人间界变成他们争斗的战场。 青州以东是元州,店小二曾说那里鱼龙混杂,有许多来历不明的怪人,城中守卫也没有青州这般森严,是个谋出路的好去处。 寒临此行便是朝着元州去的,那里鱼龙混杂,也许会真真假假地流传着一些消息。他不怕拿到假消息,也不怕验证假消息,就怕连假消息都找不到。 他在青州待了两个月,感受过很多修士出现过的痕迹,但那些修士将凡人视作蝼蚁,根本没有好好沟通的可能性,若是贸然冲上去问话,怕是会落得一个惨死的下场。即便对方没有动手杀人,也不会和他们交谈。 寒临曾在青州小巷中和一个戴着帷帽的修士擦肩而过,那人路过时漫不经心地瞥了他一眼,微风卷起遮面的轻纱,那张完美无瑕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唯有那双寒光泠泠的眼睛如刀子一般粗略打量发,却将寒临伤得遍体鳞伤。 那种眼神…… 和那群人相似的眼神! 他们嘴上说着“误入雪乡,无奈登门”,实际上却用寒光泠泠的眼神扫视着每一个人,脸上挂着虚伪的笑意,将家中所有小辈都恭维了一遍,最后,一个白衣男子看着寒临柔声说道:“这位小公子先天不足,若细心养育便可无碍,却偏偏生养在这等冰天雪地之中,方才成了沉疴痼疾,难以根治。” 祖父大惊,连忙向他讨教该如何调养。 第105章 可谁知那人勾唇一笑,面色奇怪地说:“我的家乡四季如春,灵气充沛,最适合休养。若是小公子跟我走,或许还有一线生机,否则,定然活不过二十岁。” 母亲紧紧抱住他,说:“孩子福薄,便不麻烦公子了。” 所有人都看出了他们来者不善,入夜前,祖父让家中男丁彻夜不睡,一定警醒着,恐生变故。家丁也一直守着棍棒刀剑待命,只等主子一声令下,他们便冲出来和那伙人拼命。 可变故来得猝不及防,先是家丁来报,说那伙人从屋里无故消失了,他们发现不对后闯入,却见屋里空空如也,连收在角落的椅子都未挪动过,仿佛那伙人从未出现在屋子里。 祖父立即下令寻找,人刚刚散出去,就发生了地动。 大地裂开深不见底的深渊,无论是房屋还是人畜都在往下掉落,惨叫声不绝于耳。有飓风从深渊中冒出来,途经之地一切都化作齑粉,深渊里那浓重的黑像是流动的水,吞噬着属于雪乡的一切。 飓风卷着冰雪到处肆掠,频繁的地动顷刻间摧毁了寒氏的祖地。 父亲将寒临藏到禁地,将他藏在一个洞穴中,这才让他保住一条性命。 那时他紧紧拉着父亲的手让他不要走,父亲却扒开他的手严厉地说:“听话,父亲要去看看雪乡的百姓,你在这里躲着。若寒氏还有人活着,便会来带你出去,若是……若出不去,你便在禁地里活着吧。” 禁地是寒氏的秘密,寒氏族人都知道有这么一个禁地,却不知禁地在哪儿,里面有什么。或许他们都知道,只有寒临不知道。 寒临在禁地中寻找了很久都找不到出处,直到捡到那枚戒指,遇见白胡子老者,在他的引路下出现在距离青州百里外的小镇上。 雪乡在哪儿,禁地在哪儿,他不知道。 他原以为老者是个知情人,可老者却说他对寒氏的秘密一无所知,不过是因为自己是个修士,方能带他走出那禁制,不过他本领微薄,只能走出去,再也回不去了。 寒临没有回头路,他只能报仇。 无数个煎熬的夜晚,他曾想过回到雪乡和族人死在一起,但是他回不去了。 布满尘土的官道上,寒临骑着一匹毛驴慢悠悠地赶路。白胡子老者飘在他身边教导他如何引气入体,如何吸纳周围灵气。 寒临悟性很高。 但是人间界没有灵脉,灵气稀薄,他屡试屡败。 屡试屡败,屡败屡试,没有半分急躁,只是一遍又一遍地尝试。 好几次,那些如烟雾般稀薄的灵气聚集在他周围,只差临门一脚就能成功了。 清珩出手打散灵气,让他从头再来。 周而复始,他一直在给寒临添乱。 起初,寒临尝试十次才能有一次成功聚集灵气,最后,寒临每次尝试都能成功聚集灵气。只要清珩不捣乱,他轻易便能成功。 而此时距离他们离开青州才两月余,人间界的十二月,行路途中偶有飘雪,但寒临并不难受,虽然他体弱多病,但是格外抗冻,只是一场洋洋洒洒的小雪,对他而言都算不上寒冷。 他的修行是在赶路途中开始的,一边修炼一边赶路,还要照顾自己和毛驴的吃住,一路上操劳过重,人又瘦了一圈,看着像一副套着衣裳的骨架子。 清珩这一路都沉默不语,只是出手打断的速度越来越快,没有让寒临感受到一丝灵气。 001一直以为他是在磨炼寒临,直到听到他的喃喃。 “灵气如此贫瘠,他却两月便可成功……本尊用天地灵宝堆砌,灵气浓得院中花草都开智了,那狗崽子还是耗了三年。三年,青莲山上成精的花草都以万计数……” “也是,本就是不同的人,终归是不同的……” 若是狗娃,试了这么久都不成功,早就央求着找别的法子了。或者,他自己就会去试别的法子。 胆大妄为,无法无天。 001震怒,扯着嗓子吼道:“你真过分!嘴上说着会完成任务,背地里却不断阻拦他修炼,要是因为你的阻拦,寒临对修炼失去信心怎么办!要是……” 清珩抬手阻止了它的聒噪,脸上带着一抹风流笑意,眼中的戾气不再隐藏,用猎人一般的眼神盯着寒临,语气阴森地说道:“即便是本尊,也未必能在人间界中以两月之期成功引气入体。寒临他悟性极高,必定是天灵根,如此一来,已是和本尊旗鼓相当的天才。” 001的怒气转瞬即逝,刚要开心,就听到清珩说。 “在修行路上遇到这种天才,若不是本家弟子,定要尽早除之。即便是本家子弟,也有那伪善之辈嫉妒后人天赋,恨不得以身代之,所以自然多番折磨。” “这寒临,不是我本家子弟。” 001连忙伸出触手扒在他手臂上,战战兢兢地哀求道:“仙尊别!你不可以杀掉寒临,你别杀寒临,他只是想报仇而已,他不会变成坏人的……” “可现在,本尊才是坏人。” 系统卡壳了,沉默片刻,像是下定决心一般飘到寒临身边挡在他面前,冷静说道:“我不会让你杀死寒临的,如果你真要动手,我现在就把你送回去,然后重新选择执行者。我的任务可以失败,但是任务目标不能因为我的出现而受苦。” 它好像有些哽咽,但是那带着电流的声音听不出情绪,只能听到它的声音越来越大:“我的出现,是为了带给任务目标幸福!不是为了折磨他们!” 清珩被他吼得皱眉,然后无趣地摆手,“逗你玩儿的,本尊是半仙,又怎会容不下一个毛头小子。” 001不信,“真的?” 它一点就炸,清珩懒得跟它掰扯,就敷衍道:“真的。” 001暴怒:“假的!” 清珩深深吸了一口气,“真的。” 001急躁地飘来飘去,它分辨不出清珩话中的真假,数据一直在分析,可是分析出来的情况也有好有坏。它不敢赌,要是一时大意导致寒临丧命,它就再也不想做任务了。 分析了很久,001终于停下了,它飘到清珩面前,很严肃地说:“既然你不收寒临为徒,那就让你最爱重的徒弟狗娃收寒临为徒。你对待狗娃如亲子,他的徒弟你肯定不敢杀。” 清珩:…… “狗娃已经死了,魂都散了几百年,他如何收徒。” 001冷哼一声,气势大盛:“你别想骗我,你那青铜铃是至宝,可以滋养残魂。那持刀的黑影便是你徒弟之一,你一边滋养他们的残魂,一边将他们制成傀儡行善积累,试图以功德为他们重塑肉身,养全魂魄。” 清珩脸色一变,黑发无风自动,身上杀意毕现,“你是如何得知?” 001:“根据已有的数据分析出来的。我的数据库中收纳了上万本修仙小说,只要将已有的条件导入,便能得到不同的结果,这个结果是最贴合你的。” 001:“魂魄我没办法帮你,但是只要你能成功,我可以给你三个徒弟塑造肉身,为他们量身定制的,绝不会被排斥的肉身。” 周身杀意散去,清珩闭目不语。 他眉间还有皱起的痕迹,让那张俊美的脸增添了几分“人味”。 001看他不说话,知道他是心动了,嘚瑟地挥舞着自己毛线似的小触手,骄傲地说:“你别犹豫啦,我知道你会答应的。” 清珩哼笑一声,颇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罢了,谁让本尊教出这么几个逆徒。不过,你就不怕狗娃带坏了寒临吗?他可不是什么循规守礼的人物。” 001:“你是循规守礼的人物,一心求道,风光霁月,可照样没能教好徒弟。有句话叫‘歹竹出好笋’,寒临一定会是那颗好笋。” 清珩:“放肆!你说谁是‘歹竹’!” 001:“还有一句‘惯子不孝,肥田出瘪稻’!” 清珩:“胡言乱语,我的徒儿哪里不孝。” 001:“你对他们太过溺爱,我不跟你争。反正,你快点让寒临拜师,也不能再阻拦他引气入体,不然、不然我就给你徒弟制作个又矮又丑的肉身!” 清珩冷笑一声,眉眼藏锋,“这可是你自己要求的,往后寒临没学好,可怪不到我身上。” 作者有话说: 第74章 修仙(4) 一阵铜铃响, 上空层层乌云盘踞,天光大暗,四周只剩茫茫白雾。 静谧中出现了滴滴答答的水声, 那声音从轻到重, 从模糊到清楚,将人引到一处寒凉山洞中,洞中无一活物,只能日复一日地听着钟乳石上的水滴落在地面,经年累月,便形成了大小不一的水洼。 水洼如镜面, 倒映出那个被锁链禁锢在山壁上的邪魅男子。 一袭红衣,发色灰白, 眉眼如峻岭般深刻, 双眼赤红点缀着盈盈水光,殷红的唇是被鲜血染就的,黏稠的血顺着瘦削的下巴一点点往地上落。 他浑身都是血,脖颈上有皮肉翻开的伤口,鲜血源源不断地流出来,给红衣着色。胸前有刀剑捅穿的窟窿,也在冒着血, 那伤处都被搅碎了, 能看见藏在红肉中的白骨。 第106章 白色的钟乳石上凝聚出的水珠清澈,落地声清脆。 白色的躯壳中喷涌出的血液黏稠腥臭,落地无声。 在滴滴答答的清脆声中,那男子直直望过来, 染血的红唇露出一抹笑,语气危险地说:“师尊?您来此, 是要杀了我,还是放了我。” 清珩懒得搭理这狗崽子,就给001套了层壳,让那人能够看到他,然后挑了挑下巴示意001自己跟他说。 001:“你师尊有个任务要交给你。有个孩子叫寒临,你要收他为徒,耐心教养,让他学得本领后为族人报仇。” 男子唇间溢出鲜血,轻蔑一笑:“让我收徒?怎么,师尊终于忍受不了这道貌岸然又佛口蛇心的世道了,要让我出世同归于尽是吗?” 001:“你嘴真欠!怪不得你就剩一抹残魂都要被惩罚,完全是因为你嘴欠!” “那又如何?” 清珩挥手,一道剑气贯穿他的心脏,他颤抖着露出一个笑,磕磕绊绊地说:“师、师尊,你虐我残魂千百遍,我也不觉自己错了。若重活一世,我依旧会、会屠了他全族,让他玟氏血脉断于我手中……” 001:“你你你,你怎么把他杀了。” 清珩:“蠢,他本就是残魂,这样可杀不了他。他为了报仇屠人满族,让千年世家覆灭,无一丝血脉留存,后来他便成了玟氏最后的血脉,原本只要他延续血脉,让玟氏得以传承,本尊就还能救他。” “怎料这狗东西不识好歹,做局引来各大宗门围攻,他肉身被焚烧殆尽,魂魄被击碎,玟氏再无传承的可能。至今还有上百位宗门长老因为参与此事背负因果,修为难以寸进。” 001瞠目结舌,有点后悔给寒临找了这么个师父,太疯了。 001:“那什么传承,他不知道吗?他收养个孩子教导他,这样算不算传承?” 清珩摇头,眉眼间忧愁萦绕,“那是血脉传承,玟氏一族天生就有测吉避祸的能力,那不是一种技法,而是天赋。所以他身上的业障难消,被天道判定为祸世妖魔,一旦出世,必天降灾祸,死伤无数。” “他业障太深,积攒功德无用,所以我要先给他消业障。最简单的法子就是一命抵一命,所以我将他困于此,每日赔付一百条命,直到还清后,再为他积攒功德。” 001:“……他也好惨啊。” 清珩嗤笑一声,“本尊的徒弟,都是这般惨状。可,教养他们的本尊才是最惨的,千岁老者,仍要为了徒弟的业障奔波至此!” 001:“你是个好师父,或许就是运气差了些。” 清珩不语。 只是差了些吗?古往今来被天道判定为祸世妖魔者仅有五人,他座下弟子便占了三人。为了救下这三个逆徒,他不敢飞升,用尽手段阻断飞升路,才得以留下做个半仙。 迄今为止,距离那场飞升的雷劫已经过去三百年了。 三百年,一个徒弟也没救回来。 在清珩的示意下,锁链碎成齑粉。 男人摔倒在地,颤颤巍巍地爬起来,踉跄着走了两步,然后扶着洞壁垂着头看自己在水洼中的倒影,他摸着自己灰白的长发,语气阴鸷地说:“我爹娘死去时,也是这般花白的头发……后来他们头颅被砍下,头发浸入血中,就变红了。” 他说着说着,脸上的笑容越发明显了。伸手在脖颈处的伤口处接了一点血,慢吞吞地抹在头发上,然后心满意足地说:“阿爹阿娘,我没有苟且偷生,我给你们报仇后也死了,我们一家人要永远在一起。” 说罢,又将手伸进胸膛里,触摸着温热的“心脏”,笑容恐怖地说:“多谢师尊让徒儿重生,徒儿很喜欢这颗‘心脏’。” 001被他魔怔的样子吓得不敢出声,缩成一团躲在清珩的肩膀后面。 清珩懒得看他发神经,挥手间又是一剑刺穿他的胸膛。 “旃极,你再发疯就滚回去挂着。” 旃极嗤笑一声,悠悠地叹了口气,用很小的声音说:“师尊还和以前一样,嘴硬心软。放心吧,我必定能教好这个徒弟,若我回不来,往后便让他代替我侍奉师尊。” 清珩:“滚,你是个什么东西,死了就死了,还得找个人代替你。” 旃极:“我确实不是个东西。” 清珩:“少废话,赶紧滚出来,自己想办法去接近寒临。” 旃极:“等等!” 他有些奇怪地四下望了望,在洞穴中转了好几圈,然后纳闷地说:“我记得,百年前我脚下长了一株灵草,后来有一日他说想去别处看看,便挪动着根系去了洞穴的别处。怎么不见了?” 清珩皱眉,“你看,便是那些只剩一丝生机的灵植都能在隔绝天地灵气的洞府中生出灵智,重焕生机,就你不中用。当初青莲山上,本尊给你堆了个灵气窝……” “师尊,你真的老了,开始怀念往昔了。”他说罢怕又惹人生气,眨眼间离开了洞府,只留下一句话,“师尊再会,我很快就会成为寒临的师父。” 001倒是好奇,问起了那株灵草:“真的不找找吗?” 清珩挥手收了洞府,说道:“这是我的芥子空间,为了防止灵气过盛导致那些灵物灵植占据一方,所以不容纳活物。那株灵草若只是生出灵智还好,若是化了形,就会被芥子空间踢出去。芥子空间没有实质,也不属于任何一个时空,被踢出去的精怪会出现在任何时空,可能是百年前,也可能是千年后。” 001:“好神奇。” 清珩:“修仙一途,本就全是玄妙之处。” 001小脑瓜一转,凑到清珩身边小心讨好,“那他们是不是也有概率出现在我的任务世界啊?既然是从你的空间里出去的,那有没有什么找到他们的凭证?我以后做任务太困难了还可以找帮手!” 清珩点了点头:“他们的灵气与我的为本源,你离开时我赠你一些,你靠近后自能感应到。” 001:“那你也可以感应吗?” 清珩:“溪流之间会互相吸引汇聚,但无尽的海域却不会,因为这天地间的灵气都该是我的。” 001:“厉害厉害,我离开的时候你一定要分我一点啊。” 它敷衍地夸赞了一句,心心念念的还是清珩答应赠予的那一缕灵气。 “本尊不会食言。” 旃极说他很快就会成为寒临的师父,一点也没作假。 第二日,天刚蒙蒙亮,寒临便骑着小毛驴钻进了一条狭窄的山道中。 寒临在外游荡的时间太久,已经积攒了经验,此番沿途问路,便得知前方的官道上经常有匪徒拦路打劫,轻则劫财劫色,重则杀人越货。 久而久之,山林间便被踩踏出一条小道,过路的行人靠着这条小道规避匪徒,去往元州。 山道上也有可能遇见匪徒,但是小路狭窄,商队和富贵人家的车马走不了,所以还是安全些的。 与其堵在山道上打劫穷人,不如守在官道上打劫富人。 行路过半,几个衣衫褴褛的小蟊贼冲出来拦路打劫。 三五个人,有男有女,衣着破烂,面黄肌瘦,手中握着的是农具。 生锈的、染血的,农具。 他们拦下寒临,饿狼般的眼神落在寒临和毛驴身上,嘴里的口水都要兜不住了。握着农具的手青筋贲起,狰狞的笑容后面是两排发黄稀缺的牙齿。 “把,把毛驴留下,我们就放你离开。”一个瘦高的汉子一边说话一边靠近,那双眼死死黏在毛驴身上,止不住地咽着唾沫。 寒临牵着毛驴退了两步,瘦巴巴的手死死握住缰绳不愿放开。 这头毛驴花光了他所有的银子,这一路上,他宁可自己饿着,都没让毛驴饿着。 “你们不会放过我的,就算我将毛驴给了你们,你们也一定会杀了我。你们饿疯了,一头毛驴不够吃,加上我才够!” 寒临大声吼着,像是在反驳那拦路匪徒,又像是在劝说自己不要放弃毛驴。 在交出毛驴离开,和不愿交出被杀死之间,他给了自己第三个选项,一个绝无生还的选项。 这个选项的存在,让他能够毫不犹豫地跟自己的毛驴站在一起。 “反正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报仇还那么难,不如就死在这儿!” 他大吼着从毛驴身上取下一柄铁剑,这是他唯二的贵重物品,一柄从赌鬼身上低价买来的铁剑。 “我已经逃过一回了,我不想再逃第二回。” 寒临握紧了手中剑,咬着牙关说:“我以后,再也不会逃了。” 清珩眉头一皱,一些早已忘却的记忆慢慢浮现…… 穿着红裙的女子站在梅花树下,怀中抱着一柄满是血污的剑,小声说:“师、师兄说‘他已逃过一回,往后,他再也不逃了’” 说完她猛地跪下,抱着那柄剑泪流满面地说:“师尊,都怪我没用,若不是我修为低微,就不会被师兄困在阵法中整整一旬……我破阵出来时,师兄早已魂飞魄散,肉身化作齑粉消散天地,我连半块骸骨都没寻得。” 第107章 站在檐下的清珩道了声“无妨”便离开了。 那女子在桃花树下跪了许久。 那年青莲山下了一整年的雪,女子一直跪在院中不起,一旬后,她被积雪掩埋,整个人和那柄剑冻在了一起。 清珩将人唤醒时,她也只是流泪。 他也想不通,为何那么爱笑的一个孩子,会有那般流不尽的泪,那般难以纾解的懊悔。她不爱笑了,也不再嘻嘻哈哈地满山祸害那些灵物,要么闭关修炼,要么待在树下练剑。 只是偶尔,会看着树下落泪。 旃极的本命剑,葬在那棵梅花树下。 后来她走了,青莲山雪也停了。 只是那白色梅花盛开时,清珩总觉得那场雪又回来了。花瓣洋洋洒洒,树下的女孩儿仿佛从未离开。 思绪消去,清珩有些不满地闭上眼。 若是旃极布下这个局,想要演一出拔刀相助的好戏,他会给他点苦头吃。 那边寒临发了狠,拎着剑毫无章法地和人拼命,混乱中还真伤了人。 虽然他也受伤了,但是此举还是暂时吓退了那群人。 旃极一直没出现。 又走了半个时辰,寒临衣襟沾血,要死不活地坐在毛驴上。 平时总是不好好走路的毛驴也乖顺了,老老实实地赶路,没有再停下来东磨蹭西张望。好像它也知道,主人今日为它负了伤,再不快些就要死了。 快些也没用,即便到了最近的村子里,寒临也没银钱治伤。 寒临眼睛刚闭上,毛驴就停了,前方传来一声“哎哟”。 他费力地睁眼,刚想开口说话,就听那人说:“你这不长眼的少年郎,竟然敢无端撞我,害我摔碎了祖传的琉璃宝瓶,你得赔我万两金!” 寒临撩起眼皮去看,就见一红衣男子指着地上的碎瓷片说那是他的琉璃宝瓶。 零零散散三五片,有的干净些,有的还沾着泥,而且怎么看也拼不出个完整的东西,更何况是一只瓶子。 不知是从哪里捡来的,竟然跑到这深山老林中行骗。 寒临觉得荒唐,气得笑了一声,随后盯着那男子怀中说:“把你的馒头给我吃,我就赔你的宝瓶。” 旃极:“真的?我这宝瓶可是价值万金。” 寒临有气无力地点头,气若游丝地说:“我本是富家子弟,家中宝物引来多方觊觎,方才遭了难沦落至此,你且放心,待我找回宝物,必定将万两金给你。” 旃极冲着清珩在的位置挑眉,露出一个格外得意的笑容,随后慷慨地将那个馒头扔给了寒临。 这本也不是他的东西,是刚才从几个匪徒手中抢的,他已经吃了两个了,这一个分给未来徒弟也不算吃亏。他不能像师尊一样为徒弟攒下成堆的天灵地宝,但是一个馒头还是可以的。 清珩不耐烦地弹指给了他一下,这蠢货,竟还得意上了。 寒临明显是觉得自己命不久矣,想死前做个饱死鬼。 蠢货。 该死,这蠢货竟是他首徒。 真该死。 第75章 修仙(5) 旃极就这么赖上了寒临, 要一路跟着他去元州。 寒临如今一穷二白,自己身受重伤无钱医治,毛驴也生生饿瘦了一圈, 赶路的速度都没以前快了, 若不是他有伤在身不便行走,他是不舍得骑它的。 至于旃极的纠缠,他已经无所谓了。如今的境地,多一个人少一个人也没什么区别。 越是靠近元州,周围越是荒凉,人迹罕至, 气温也逐渐上升,那本来就是立足于黄沙荒野中的奢靡城邦。 旃极每日都会用一丝灵力给寒临保命, 他也吝啬得很, 那一丝灵力只够寒临维持生命体征,伤口也始终维持原样,好不了也坏不了,日日拖着寒临的半条命。 又走了三五个月,终于来到了心心念念的元州。 高大厚重的城墙将城池围困,身着甲胄的士兵守在城门外,腰间悬着长刀, 背上佩着弓箭, 城墙上有高高的哨塔,也有走来走去巡逻的士兵,那些士兵来往间,总会将目光落在下方, 如鹰隼一般的双眼依次扫视着下方即将进城的人。 四周黄沙漫天,烈日高悬, 阳光铺在一望无际的沙漠中,将岩石、城墙、甲胄都照得熠熠生辉,璀璨而刺眼。 入城的寻常百姓并不多,很少有人不辞辛苦翻山越岭来到此地。 在门口排队的多是些外出寻找宝物的亡命徒,或许是元州太过广阔空旷,所以他们嗓门很大,几个人凑在一起高声嚷嚷着自己帮哪位老爷寻找什么宝物。 元州地域辽阔,广袤无垠的沙漠中藏着好几处绿洲,也有数不清的前朝遗迹,所以供养出很多刀尖舔血的寻宝者。 他们或许受雇于城中某位老爷,目标明确地去寻找某件宝物,或许单打独斗,到处摸索后将搜寻到的宝物带回城中卖个好价。 元州一直有传言,在沙漠的尽头有一片终年飘雪的山脉,在那里藏着数不清的宝藏。 因为这个传言,深入沙漠的人越来越多,死在沙漠的人也越来越多。 寒临和他的小毛驴挤在这么一群高大壮实的寻宝者中间,被浓郁的血腥味熏得有些头晕,那些人穿着浅色及地的长袍,大大的兜帽戴在头上,脸上也蒙着一层布巾,他们身上多多少少有血液渗出的痕迹,将长袍染红一片。 这是元州常见的装扮,防晒防风沙,在烈日高悬的白日大家都这么穿,夜晚温度骤降,又得穿厚些保暖。 寒临一眼便认出来了,这些人身上所穿的白袍,和那日在云来客栈杀人的女人是相似的。 他屏气敛息,竖起耳朵仔细听他们的交谈声。 “老三,你这回出去找到宝石没有?听说你到了天坑那边?” “是去了天坑,但是没找到宝石。唉……距离那场爆炸已经三年了,如今连宝石的影儿都寻不着,还差点被狼群咬死。想当初,那天坑里全是宝石,如今城中的老爷,许多都是靠那些宝石发家的。” “没办法,这年头谁都不容易。我们去了仙境绿洲,那里也是什么都没有,只猎来一些去喝水的狼,好在狼皮和狼牙都是好东西,跛老爷在收……” “仙境绿洲还在啊,我以为那几个绿洲都被黄沙埋了。” “也就仙境绿洲还在,其余几个都被埋了。对了,你听说了吗?问道楼的白姑娘外出时遭遇不测,死了。” “死了?那白姑娘剑术无双,怎的会突然死了?” “我有个亲戚在问道楼当仆役,他说那晚除了白姑娘之外所有人都回去了,每个人都念叨着什么支援、宗门、返程的,每个人脸上都喜气洋洋的,随后议事厅突然炸了一盏灯,那楼主当即吐了血晕死过去。之后就听说,白姑娘死了。” “这……算了,咱们别说了,那白姑娘自三年前出现后就神神秘秘的……” “唉,我还说这次出去能寻回一两颗宝石去问道楼换丹药,这样一来,我娘的病就能早些好了……” “别做梦了,还是老老实实看大夫吃药吧。” 旃极慢悠悠地走在清珩身边,传音道:“师尊,他们口中的‘宝石’是否就是灵石?那毛球不是说此地是没有灵力的人间界吗,怎会有灵石?” 001在黑色莲台上摊成一张大饼,气不过地说:“我不是毛球,我是001。” 旃极没搭理它,只是等着清珩的答案。 清珩:“将天地分离,那是神仙手段。将世界一分为二,其难度不比分离天地低。这样的壮举,靠几个修士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他们从未真正分离两界,不过是构建了一道屏障,修真界在屏障内,人间界在屏障外。” 清珩:“挖走人间界所有灵脉布于修真界之内,使其灵气充裕,修行便事半功倍,修士小有所成后每个人都开始主动吸纳灵气,如此,便将人间界的灵气悉数引了过去。” 旃极点头,问道:“既然如此,他们为何还要来到人间界?” 清珩瞥了他一眼,颇有些嫌弃地问道:“他们提及了爆炸。爆炸后废墟中尽是宝石,你说,那是什么?” 旃极恍然大悟:“是灵脉。这里完全没有灵气的踪迹,他们定是用宝物布阵让灵气无法扩散,但灵脉中灵气日复一日地滋生,三年前,灵脉中的灵气积压许久便炸了,灵脉碎片便成了他们口中的‘宝石’。” 清珩点头。 旃极露出一个笑容,不怀好意地说:“师尊,既然如此,我们不妨将人间界也变成修真界,反过来抢他们的灵气,这样一来他们必定会自破屏障,到时候将那些人全杀了。修士间的争斗,最是有意思了。” 清珩:“闭嘴。他们分离两界也有益处,这里的统治者是皇帝,每座城都有城主,凡人之间的争斗或许激烈,但少了修士的参与,便也没有那么惨烈。在我们的世界里有仙宫和仙盟,但终归是修士管事,凡人吃亏。” “即便两界融合,依旧有人资质不行无法修炼,如此一来,这个世界就会和我们的世界一样。” 第108章 旃极挑眉,“也对。一人得长生,随后看着全家老死的感觉并不好,多少修士因此滋生心魔,为了复活家人铸成大错。” 而且,光是一条灵脉的爆炸根本无法引来这么多人。 三年前元州灵脉爆炸,城中便多了许多修士,他们在元州城来去自如,一副十分熟稔的模样,或许追踪他们的来历就可以找到他们的目的。 除此之外还有雪乡的覆灭,那是今年才发生的事,那些接到宗门任务的修士也是今年才出现的,他们和问道楼之间有关联吗? 清珩决定进城后抽时间去问道楼探查一番,至少要找出他们驻点在此的秘密。 入城的队伍排到寒临时,他已经被晒蔫了。 整个人有气无力地趴在毛驴身上,苍白的嘴唇干裂起皮,身上的伤口还在渗血,本就破烂的衣服沾染了血迹和灰尘后越发狼狈,血液的腥味和汗味纠缠着,让周围人下意识避让。 那守卫上下打量他一番,“新来的?入城费一两银子。” 寒临握着那柄被黑布包着的剑,想试试能不能用它抵了入城费。 那守卫摆手,“不可,我们只收银子。” 旃极看着他的惨样,晃悠到清珩身边,“师尊,助我。” 清珩无言,取了两枚灵石扔给他。实在看不下去他这副混不吝的模样,便骂了声:“孽障。” 旃极抛了块儿灵石给守卫,“此物可否当作我们二人的入城费?” 那守卫连忙将亮晶晶的灵石藏进怀里,恭敬说道:“可以可以,这位老爷里面请。” 旃极一身红衣,裸露在外的皮肤莹白细腻,灰白长发和俊朗的脸让他格外引人注目。和寒临的落魄狼狈截然不同,他俊朗风流,红衣猎猎,和这漫天黄沙格外相配。 那枚灵石在一闪而过,寒临注意到了。 他艰难开口,嗓音沙哑地说:“你怎会有那种东西?” 旃极随口说道:“找师尊讨的。好在这里可以用灵石交易,不然你真得暴尸荒野了。既然如今有钱了,就进城找大夫治伤吧,先保住你这条小命再说。” 寒临点头,或许是太难受了,他没再开口说什么。 001:“旃极为什么不用灵力给寒临治伤?” 清珩:“他如今一抹残魂,本就积攒不下多少灵力,维持人形便已竭尽全力,分给寒临那点,是仅有的了。” 001:“那你为什么不帮寒临治伤?你灵力很多。” 清珩:“我为何要救他?我只答应完成你的任务,除此之外,一概不管。” 001:“你说得也有道理。” 元州很大,城里人来人往,房屋都是用砖石建成,空气中飘浮着肉眼可见的灰尘和黄沙。 富人们穿着华贵的长袍斗篷行走在干净的街道上,素色的斗篷裹住了他们的身体和相貌,偶尔露出来的手腕上戴着耀眼的金银饰品,很多富贵老爷身边会跟着几个女子,她们穿着窄窄的抹胸和轻薄的灯笼裤,露出或纤细或健壮的身体,再用一条彩色轻纱裹在身上遮挡风沙。 她们身上佩戴着金银宝石,脚腕上有铃铛,行走间铃声清脆。 蜜色肌肤在轻纱的遮掩下半隐半露,露出来的眉眼美艳勾人,在那样的眼睛里,算计和野心都变得格外美丽。 这里是元州。 富人用黄金酒樽品美酒,穷人只能趴在黄沙中舔舐湖水的元州。 贫穷和富裕的界限如此分明,富人踩着穷人的脊梁登上镶嵌着宝石的马车,高大的马匹仰头踱步,踩踏了穷人贴地的手掌。 那只手掌下意识蜷缩,最后麻溜地站起来向马车里的老爷讨赏,几枚铜板便能将他打发,谄媚和卑微是烙印在他灵魂上的印记,他靠着这样不堪的处境生活。 旃极是个男人,但不可否认他是个肤白胜雪的美人,红衣鲜艳,元州又恰好喜欢这样的鲜艳。 自他进城的那一刻起,便有很多双眼睛落在他身上了,那些藏在兜帽下的眼睛扫视他身上的每一寸皮肤,用自己毒辣的经验给新出现的货物定价。 寒临皱着眉,一只手拽着旃极的袖子让他站在自己身边,另一只手握紧了那柄剑。 “你太显眼了,会惹祸的。” 旃极想要伸手拍拍他的肩膀安抚,但目光巡视了一番,觉得他身上脏兮兮的没有地方落手,便无所谓地抱着手,“无妨,我师尊在呢。即便我是个逆徒,但我师尊也不会允许他们动我一根毫毛。” “你师尊在哪儿?” “就在我身边,但是你看不见。我师尊行事低调,不爱被人盯着看,所以经常用隐身诀藏匿踪迹。” 寒临不信,白了他一眼,“最好是真的。” 旃极哼笑,“你拜我为师,说不定他会纡尊降贵现身看看你这徒孙。” 他本是开玩笑的,没想到寒临真应了,说:“好,待我痊愈,我就拜你为师。” 这样一来,旃极便日日盼着他早些好。 他将那枚灵石拿去问道楼换了一锭黄金,又在问道楼花费二两金换了两粒丹药给寒临服用。 那丹药品质极差,在旃极眼里是失败的废丹,但只有这样的废丹才能供未经修炼的凡人服用,里面微薄的灵力能够增强药效,却不会损坏凡人的身体。 两粒丹药下去,寒临好了大半,后面只需静养便可。 旃极租了一处破院子让他住着,每天好吃好喝照顾着,只盼望他早点痊愈拜师。 与此同时,他也为拜师仪式准备了很多东西,全新的桌案,图案复杂的红色桌旗,雕花香炉,甚至还找匠人给清珩做了一尊泥像,但是手头的银钱花得差不多了,只做了个半身的。 拜师那日,他郑重其事地将清珩拉到泥像后面,说:“师尊你在这待着,待会儿受礼。徒弟不孝,如今余留一缕残魂不能在师尊身旁尽孝,往后残魂散了,便让寒临替我侍候师尊。” 清珩皱眉,骂道:“胡言乱语,本尊怎会让你魂散。” 旃极倒是洒脱,一撩衣袍跪在清珩面前磕了个头,言语诚恳地说:“徒弟明白师尊的良苦用心,也知道师尊为了我们三人耗费了何等心血,所以只求师尊顾全自己,若实在留不住,便不留了。” 清珩摇头。 若修道者都要有执念,那清珩的执念便是那些年没能救下徒弟的遗憾,这种遗憾甚至超越了成仙的欲望。 他的三个徒弟,都是由他亲手教导长大的,倾尽心血培养,方才长成震慑一方的人物。 可他不过闭关几年,出来后便全变了。 先是首徒在他闭关时身死魂灭,后来二徒弟在她闭关时被人迫害,在漫长的痛苦中选择自毁妖丹,最后是三徒弟为了成全他的愿望因果缠身,身陷囹圄,如今只剩个没有理智的傀儡。 他一定会救回三个徒弟。 赤轮当空,清风无力。 不平整的院子中摆着桌案,鲜艳的桌旗上放了些便宜的贡品,一尊黄泥小像摆在正中间。 寒临听从旃极的安排对着黄泥小像磕了三个头,然后划破指尖,将鲜血滴在黄泥小像上。 而清珩适时伸出手,接住了一滴血。 他先是从鲜血中捻出一丝金线,随后食指一勾,便勾来一条细细的黑线,将两条线绑在一起后,金线中缠绕着一丝黑气,黑线中金光流动。 如此一来,这师徒关系便缔结成功了。 最后,清珩摊开手,纹理模糊的掌心中出现了一个线条赤红的阵图,磅礴的灵气自阵图中迸出,如决堤浪潮般涌了出来,莲台上缠绕的黑气极其活跃地吞噬着溢出的灵气,确保灵气不会散出后便恢复了平静。 一本纸张泛黄,装订线毛躁的书本出现在清珩手中。 他以手指为笔,在全新的一页写下了“寒临”二字。 那刚刚连接的金线与黑线便成了墨,顺着他的手指落在书页上,铺成了一个名字。 写成之后书本隐去,寒临也正式成为旃极的徒弟,入了清珩的师徒谱。 寒临突然抬头看向那染血的黄泥小像,他指尖的伤口已经不再出血,黄泥小像上的血液也没有出现任何的不寻常,但是他就是感觉到了变化。 一直疲惫虚弱的身体好像健康了些,他有了些力气,那落在皮肤上的阳光也不会再让他觉得烧灼,头晕和四肢发软的症状都有明显的改善。 寒临握了握拳头,他皱着眉看向那黄泥小像,没有任何变化。如此一来,便只能将目光投向旃极。 “我好像好点了,拜师都会这样吗?” 旃极耸肩,笑得有些邪气:“不知,我拜师已是几百年前的事情,早已忘了当初是何景象。” 寒临看着他,也没说信不信。只是开始动手收拾院里的东西,桌案上那些食物都要好好收起来,他们如今没什么银子,更要省吃俭用。 就在此时,院门被人踹开,几个壮硕的男子挤进了小小的院落,一进来就将旃极和寒临团团围住。 第109章 随后两个衣着富贵的男人走了进来,他们没戴兜帽,只蒙了面巾,脖颈上和双手上戴着金灿灿的黄金饰品,耳朵上戴着彩色的宝石,一看就是城中作威作福的老爷。 其中一个男人年老些,肥胖壮硕,泛着油光的脸上留着络腮胡,双目泛着凶光,进门后目光便落在了旃极身上,没有片刻移开。 另一个年轻些,面皮有些白,一双眼睛又窄又小,像被刀割出来的一样,脸型窄长,双唇薄,一副奸诈相。 那“奸诈相”趾高气扬地指着旃极说:“给我拿下那个小贼。” 寒临跑到旃极面前挡着,瘦弱的身子刚到旃极胸口,但依旧如一头勇猛的小兽,朝着那群人质问道:“你们是谁?为什么闯入我们的院子?” “奸诈相”嗤笑一声,走到寒临面前拽着他的衣领将人扔开,然后用两只手指捏着旃极的下巴说:“我们是来捉拿那个偷盗宝石的小贼的。” “你们进城那日扔给守卫的宝石,是我家老爷上月失窃的。当时丢了整整一匣子,你们要么将宝石交出来,要么就卖身抵债!” 旃极扭头甩开他的手,然后到一旁将寒临扶起来,脸上依旧带着笑:“你说,我偷了你们的宝石,可有证据?” “奸诈相”姿态傲慢地看着他,“证据?可笑!难不成我家老爷还要污蔑你不成。元州谁人不知,我家老爷最爱收集宝石,家中的宝石可以堆成山。” 旃极不怒反笑,“宝石堆成山?被我偷走的宝石也在其中吗?” 寒临拽了拽他的袖子,小声说道:“你怎么还顺着他说啊,你又没有偷。” “无妨,”旃极安抚着将他护到身后,轻声说道:“偷不偷都不重要了。” 话音落下,他果断出手。 瞬息间,“奸诈相”猛然倒地,震起一层灰尘。 手中的心脏是炙热的,鲜血淋漓,鲜艳的血在阳光泛着光,像是一颗璀璨又完美的宝石。 旃极闭上眼满足地吐出一口浊气,心脏在他手中跳动着,血液染红他苍白的手掌,又一路蜿蜒,滴滴答答地没入黄沙中,寂然无声。 “徒弟,他人口中之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毁了我们的门。” 旃极抛下那颗心脏逐步靠近那个肥硕的老爷,语气带着笑意,周身难以遮掩的邪气化作无形的风,席卷着地面,导致他每踏出一步地面的黄沙就会被震开一圈。 “今日我们先算那道门的账,至于你口中的‘偷窃’,下辈子再来找我算吧。” 肥硕的老爷连连后退,大喊着:“你、你们几个快上!抓住他,不、不,杀了他,杀了他!” 那几个高大的护卫围了过来,旃极挥手将其击退,随后双手结印,那些人脚下便出现了小型法阵将他们困在原地,那阵中阴风阵阵,惨叫和号哭接连响起,数不清的手从阵中伸出,抓着他们的脚就往下拽。 那么高大的人,不过几息就被拽进阵法中没了踪影。 眼下,独独留下那个肥硕的络腮胡老爷。 旃极抬手便要杀人,却被那络腮胡一柄匕首刺进了胸腔,还恶狠狠地搅弄了一番,随后匕首拔出,没有血液,没有伤口,只缠着几丝金色的灵力,那灵力浓郁凝集成了水,黏稠地滑过刀刃滴在沙漠中。 只见灵力落入的地方冒出一棵小苗,那小苗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迅速长成一棵一人高的小树。 枝干纤细,叶片莹莹,翡翠般的绿带着无限生机生长于此。 络腮胡手中的刀一下子落在地面上,他颤颤巍巍地指着旃极,双目圆瞪像是见了鬼一般,“你、你是妖物!我要去问道楼请人来捉妖。” 旃极如今能保有理智,能以人类的面貌示人靠的就是心脉处清珩给他提供的至纯灵气,如今一时大意竟被搅乱,他身形虚化了片刻,满身的伤痕露出一些刺目的红色,却很快隐去,只留下如水波般虚化的人影。 正因如此,那络腮胡才指着他骂妖物。 旃极笑意顿消,身上的戾气不再遮掩,他徒手抓着络腮胡的脖颈将人提起来,然后调动全身的力气使劲儿,那肥硕的络腮胡男人便在他手中化作一团浓郁的黑烟,丝丝缕缕地钻入他的体内,为他稳固人形。 可即便如此,也补不回那点损失。 他走到清珩身边,颓然地坐在地面上,低语道:“师尊助我。” 清珩面色难看,训斥的话语已经到了唇边,却迟迟没有吐出,最后只叹道:“罢了。” 他伸手搭在旃极头顶,至纯灵气如水流般钻进旃极身体,顺着脉络的走向缓缓移至心脏的位置,最后乖顺地盘踞于那处,成为独属于旃极的金色心脏。 罢了,归根结底是他没教过这孩子隐忍。 他收徒时便是剑修一道魁首般的人物,锋芒毕露,桀骜不驯,世间道理皆在他手中那柄剑上,有他这个师父言传身教,他的徒弟自然不会隐忍蛰伏,反倒将他的狂妄和桀骜学了个九成。 他修行多年,早已锋芒尽敛,桀骜不再,打磨出一副和善的前辈模样,如他所见过的所有前辈一般,不管内里是何种芯子,外头都套着一层关爱后辈,体恤苍生的表象。 但旃极好像从未长大,他学会了师父的桀骜不驯,从此便永远都是那副模样。 好像这世间的另一个“清珩”,一个永远留在意气风发时的“清珩”。 这个“清珩”的存在是旃极对师尊的信赖和爱护,也是清珩对旃极的庇护和偏爱。 寒临看着旃极从一闪一闪的虚化人影逐渐凝实,又恢复了往日的混不吝,他下意识退后了一步,警惕地盯着旃极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东西?接近我有何目的?” 旃极翻了个白眼,大剌剌地坐在地面支起上半身,身体微微前倾,呈现出一个极具攻击性的姿势。 他说:“为了攒功德。我恶果加身,需要庞大的功德来换个善因,所以才找上你。你身负灭门之仇,一旦开始修行,那些前尘旧事都将化作因果加倍清算,我助你手刃仇敌,是大功德。” “同时,为了防止你身上的因果成为难以逾越的祸患,你的仇敌在发现还有人存活后会不惜一切代价杀了你。” 寒临呼吸一滞,有些颤抖地说:“你和他们是一样的!” 旃极:“并非,修士和修士之间也有区别。我和你的仇敌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都是修士,其余的,无一相关。” 寒临也不知信了没,只是继续问道:“你说因果是要我修行后才开始清算,那如果我永远不修行,是否这因果便不存在了?他们屠我满族,竟不沾因果,没有报应?” 旃极:“并不是不沾因果,而是沾染不多。若你死了,顶多算一个灭族的恶果,在犯事的那一日便有了结算,往后慢慢还就行了。但你若活着,这因果便会不断累积,最后会积攒多少,谁也不知。他们屠杀时结算一次,往后你因灭族之祸所惹下的祸端,他们也得承一份果。总之,因果二字复杂得很,我也未能研究透彻,一知半解也不错。” 院中多了一棵被灵力滋养的小树,小树周围一圈都充斥着纯净的灵力。 旃极在树下放了一个蒲团,让寒临在树下打坐修行,他则躺在屋檐下的躺椅上给寒临念口诀。 “摈弃杂念,心宜气静;气宜相随,心神合一……” 清珩看了一会儿,便吩咐旃极:“我去那问道楼看看。” 旃极点头。 清珩走后一刻钟,旃极告诉寒临,“我出去买点防身的武器,你一个人待在家中不要乱跑,如果遇到危险就大喊师尊或师祖,我们听到就会回来救你。” “好。” 问道楼位于元州最中心的位置,并不是一座简单的楼,而是一个小型建筑群。排列复杂的建筑看似杂乱,实则却是好几个阵法。 最外层是砖石砌成的围墙,围墙的形状是一个标准的圆,在四个方位开了四道门。分别是铁门、木门、水门、火门。 水门不能通行,虽是一道门的形状,却在上方装着一架小型水车,有水从高楼落在水车上,又被水车带动着泼洒整道门,清澈的水流最后的归宿是没入黄沙中。 是以,水门下方的黄沙总是湿润的,有许多年幼的孩童会趴在地上舔舐那些潮湿的沙子,也会趁着守门的修士不注意,悄悄抬头张嘴,接住从石板门上流淌下来的凉水。 那石板门经年累月被水流冲刷,长了一层薄薄的苔藓,靠近后能闻到刺鼻的腥味。 火门则简单多了,石板门两侧立着两个比人还高的木架子,上方架着铁锅,铁锅里装着沙土堆着木炭,那木炭就一直燃着。 火焰在阳光下并不清晰,只有赤红的黑炭能看出火势有多大。 人间界灵气匮乏,他们便想出了这样的笨法子来做阵法。 以五行为基石,用修士的灵力供养整座问道楼,阵法套阵法,大阵法消耗后还会剩下一些灵力流转在其中的小阵法内,这样一来,灵力就一点也不会浪费,能够消耗极少的灵力同时催动好几个阵法。 第110章 清珩找了条没人的小巷现出真身,他不爱穿鞋,看似是赤着脚踩在黄沙上,实际却是浮空的,只是浮空的距离把握得刚刚好,所以肉眼看不出来。 不过这法子拙劣得很,毕竟他走过的黄沙没有留下任何一个脚印。 走了六七步,他已完全变了个模样,身上穿着一身红色的宗门弟子服,松散又风流,腰间的黑色宽边腰带上用黑线绣着连绵的山脉,身后背着黑色长剑,腰间挂着老旧的酒葫芦,黑发高高竖起,发冠是有金光流转的墨玉。 他这一脉的弟子服和他的性格一样,松散狂妄,胸前露出大片莹白的皮肤,袖子宽大,腰带也被酒葫芦拽得往下倾斜,周身上下没有一点剑修的模样。 不过这样的装扮反倒衬得他俊美风流,艳色无双。 从他出现在人群中开始,落在身上的目光便越来越多,一直到问道楼门后,身后已经跟着不少人了。 多是些衣着富贵的老爷,看向他的目光中满是势在必得。 清珩皱眉,心下了然,看来在这元州,当众抢人或是编排些莫须有的罪名抢人已经是心照不宣的规矩了。 守卫上下打量他一番,拦住了他:“你来问道楼所为何事?” 清珩本是双手揣在袖子里的,闻言便将手伸了出来,手指上勾着个布袋子,里面装着满满一袋灵石。 他芥子空间中的灵石全是上品灵石和极品灵石,纯净度和璀璨程度都甩出人间界现有的灵石一大截,所以那守卫虽然震惊,却不敢伸手拿过来看。 这样昂贵的东西,他是不敢碰的。 “本尊要见你们管事的人。” 一个守卫连忙应下,然后跑进去通传。 清珩瞥了一眼身后紧追不舍的苍蝇,对另外的守卫说,“将他们赶走。” 那些守卫看他强势傲慢,不敢不从,连忙走过去将人全部撵走。 在元州,做主的并不是城主,而是问道楼。城主顶多管些杂事庶务,重要的决策和安排还是得听从问道楼的。 一刻钟后,问道楼的楼主亲自出来迎接清珩。 楼主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长相清俊,文质彬彬,清珩一眼便看出了他的修为,练气期的低阶修士,在修真界做宗门杂役都不够格。 “贵客里面请,此番上门无论是寻人还是购药,我问道楼一定全力配合。” 进入屋内后清珩扫视了一圈,布置寻常,没什么出彩的,所有物件都没有灵力。 总之,不像是修士的住所。 清珩将那一袋子灵石扔在桌上,“听说你们这儿有个剑客叫白姑娘,剑法无双,我此番前来寻她讨教一二。” 那楼主刚说完什么都答应,结果就遇到一个无法解决的难题,他叹了口气,目光哀戚地说:“实不相瞒,白姑娘前些日子外出寻人,怎料客死异乡,我们连她的尸身都未见到。” 他抬手擦了擦眼角的泪,哽咽道:“她离开时我问她去哪儿,她也未跟我说,如今却是想寻她尸身都难。” “既然如此,你楼中可有别的剑客?难不成偌大一个问道楼,竟只能靠一人撑起门庭?” 楼主连连摆手,“贵客误会了,白姑娘并不是问道楼的人,她是三年前来到元州的,后来一直住在问道楼是因为她是我未过门的妻子。她平日里寡言少语,我也不知她的来历,在她外出时只能凭借一盏灯来辨别她的安危。” “她出事那日灯盏炸了,灯油悉数打翻,竟全变成了鲜红的血。” 他说罢又要抹眼泪,整个人看起来气色极差,应该是受了很大的打击。 清珩又问:“你问道楼开创多久?可有能人与我比试一番?” 那楼主尴尬地赔笑,双手拘谨地捏着袖子,小声说:“贵客太抬举我们了,问道楼已成立百年,但向来不尚武,楼内弟子靠着先祖留下的古籍分为两支,一支炼药,一支学习阵法,从未学过什么与人打斗的本领。” 清珩点头,收回那袋灵石,只扔了几颗在桌面上。 “若有朝一日你找到可与本尊一战之人,可在大门上系一条红绸,本尊看到后自会前来比试。只要你找来的人胜了,这袋灵石便是你的了。” 那楼主连忙说,“好好好,贵客放心,我一定仔细寻找。” 待人离开后,一个发须皆白的老者走到楼主身边,拿起那灵石仔细查看一番,随后忧心忡忡地问道:“楼主,此番,是福还是祸?” 年轻的楼主从怀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的阵盘,咬破指尖将血滴上去,那阵盘上突然浮现出无数金色符文,符文不断变化,最后留下了一串答案。 “虽有兵戈之灾,却是福不是祸。” 清珩想出城去那些寻宝者口中的天坑和绿洲看看,可还没走到城门,就听见寒临地求救声。 “师尊师祖救我!” “师尊师祖救我!” “师尊师祖救我!” 清珩一挥手便出现在小院中,院子里挤满了人,寒临被一个壮汉押着,宽刃长刀距离他的脖颈越来越近。 清珩弹指击飞那柄宽仁长刀,随后也不显露身形,就掐着隐身诀在寒临身边护着。不让别人靠近他分毫,那些气势汹汹的壮汉被他一一击飞,接二连三地砸在墙壁上或大门上,那扇本就摇摇欲坠的木门轰然倒塌,将那几个富贵老爷吓得连连惨叫。 寒临虽看不到清珩,但也知道有人在护着他,连忙说道:“寒临多谢师祖相救。” 清珩看了他片刻,手指点在他眉心,给了他一些至纯的灵气。 有了他的灵气加持,寒临修行之路必定事半功倍。 等旃极姗姗来迟时,院里已经横七竖八地躺了一地的人。 清珩手下有分寸,并未伤他们性命,旃极知道他不愿杀生,所以也没有赶尽杀绝,只将所有人身上的财物搜刮干净,然后全部扔了出去。 旃极一忙完就躺到躺椅上,摇着扇子问:“他们来做什么的?” 寒临收拾着院里被砸坏的东西,低声说:“有来寻仇的,也有来抢树的。” “抢树?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刚才就不该放过他们,竟敢从我手里抢东西,活腻歪了!” 他怒气冲冲地说完,看见寒临还在收拾就将他拽回屋子里,数落道:“别管那些破烂了,进屋我给你上药,好不容易才养好些,一个没注意又受伤了……” 寒临心不在焉地看着他给自己上药,犹豫了许久终于鼓足了勇气问:“师尊,既然师祖那么厉害,那他知不知道灭我满门的仇人是谁?” 旃极揉了揉他的头,“不知,这是你的仇,要你自己去报。别心急,早晚有那一天的。” 寒临:“我是怕我活不了那么久。” 旃极:“无妨,要是你真死了,我帮你报仇。” 寒临:“谢谢师尊。” 旃极又摸了摸他的头,“傻孩子,这般深刻入骨的仇恨,只有手刃仇敌,亲自将他们带到亲人坟前赎罪才能释怀。好好学,终有一日,要在你爹娘葬身之地用他们的血肉种下满山桃花。” “往后,故乡再无白骨血泪,只有桃花谢了又开,桃子成熟落地。” 寒临噙着泪应道:“好!” 要让亲族的埋骨地,桃花遍野! 第76章 修仙(6) 夜里, 寒临睡下了,清珩在屋顶喝酒,旃极眼巴巴地爬上来非要分一杯尝尝。 “师尊, 给我分一些吧, 我已几百年没尝过师妹酿的酒了。” 旃极捧着个粗瓷陶碗,混不吝的模样像个小乞儿。 清珩无意与他多言语,便将酒葫芦中的液体给他倒了一整碗。 清澈澄净的液体在碗中微微晃荡,水纹荡了一圈又一圈,在那逐渐消失的波澜中,天上月也随之晃动。 旃极喜形于色, 连忙啜饮一口,却发现口中的液体并不是酒酿, 只是寻常泉水。 入口冰凉清甜, 带着草木的清香,是很熟悉的味道,仿佛又回到了青莲山上,和师尊一同坐在檐下听雨,雨滴击打地面,草木的味道伴随着泥腥味一同迸发,脏污的泥水溅得到处都是。 雨幕连绵不绝, 他跪坐在蒲团上煮茶, 泉水沸腾后冒出白烟,茶叶放入其中一同翻滚,只消片刻,茶香渺渺, 盖住那并不好闻的草木味。 师尊不爱喝茶,每每敷衍地饮上半杯便不再续。 那只容量不详的酒葫芦是师尊的最爱, 当塞子揭开时,酒香醉人,一闻便知那是难得的烈酒。 师尊总会随时随地席地而坐,而后寻个舒服的姿势靠着喝酒,有时以景物佐酒,有时只是纯粹地喝酒,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看。 旃极总觉得,师尊只有喝酒时才像别人口中那个不可一世的天才剑修。 平日的他太过唠叨,三个徒弟被他来来回回地数落教训,就像这世间每一个恨铁不成钢的师尊一般。 他笑容微滞,咽下那一口泉水,脸上的笑容褪去,嘟囔着问:“师尊如今,已不饮酒了吗?” 第111章 不饮酒了吗? 剑客好酒,似醉非醉时舞剑,总觉己身似剑,剑如我身,对于剑意的领悟也格外轻松些,所以剑修是最好酒的一类修士,清珩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清珩抬头看向那轮皎洁的月,无悲无喜地说:“你身死魂消后两百年,你师妹也出事了。自那之后,青莲山便无人酿酒,我寻遍佳酿,只觉都不如你师妹酿的。后来便不喝了。” 旃极浑身一震,语气微微颤抖:“师妹向来与世无争,性子软绵听话,为何会出事?” 清珩不语。 “是……”旃极红着眼眶,难以置信地问:“是为了帮我?” 清珩叹了口气,幽幽说道:“往事不可谏,莫要沉溺。她被你困住一旬,出来后你消散天地,她寻遍战场只找回了你的本命剑。那时我即将渡劫却心境不稳,所以总在闭关,有一回出关后才发现她竟开始练剑了。” 剑主杀伐,是嗜血之刃。 清珩的二徒弟是草木成精,天性就畏惧杀伐兵器,但她生了心魔,一心想要为师兄报仇,所以主动拿起了长剑,开始练习剑术。 就好像仇恨会转移一般,在清珩尚未察觉的时候,他的二徒弟继承了首徒的仇恨。 他原以为旃极的事已尘埃落定,只等他稳定心境成功渡劫后寻找破局之法将那狗崽子救回来即可,殊不知在他看不到的地方,那刻骨仇恨再次生根发芽,这次,是他那与世无争,只会侍弄花草,酿酒烹茶的二徒弟。 从她选择执剑的那一刻起,死亡便成了注定的结局。 “为何?师妹不是那般冲动的人!” 清珩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随后从芥子空间中拿出一块黑铁扔给他:“这是你那本命剑。杀孽太重生出了邪灵,蛊惑你师妹为你寻仇,将她骗出青莲山后又哄骗她大肆屠杀以怨灵滋养它,若不是你师妹精魄至纯,始终保持一丝清明,早已被它抢夺了身体。” “后来你师妹被正道围剿,你师弟去将她救了回来,顺手将那柄剑镇压在青莲山禁地。可他们都不知,早些年你总被罚,就将禁地的禁制破了道口子方便逃跑,这事儿他们不知道,你的本命剑却知道。” “它逃走后大肆宣扬你师妹的秘密,万千修士趋之若鹜,那些人费尽千辛万苦诱骗你师妹出山不成,就联合那邪剑说‘诛妖邪,破青莲’,意图毁了青莲山。你师妹担心影响我闭关,便主动离开了青莲山。” “不过她比你聪明些,她离开前将自己的一缕精魄留在山中,让你师弟小心守着。我出关后取了那缕精魄在芥子空间中滋养着,等她再次修出灵智,成功化形。只是如此一来,又要千百年……” 旃极握着那块被师尊融了的黑铁,无言地闭上眼,手中逐渐使劲,那黑铁便在他手中碎裂,化作邪气散于风中,又被清珩的莲花台吸纳。 旃极吐出一口血,虚弱地躺在房顶上,有气无力地说:“师尊,你可后悔了?” “从未。我带你上山时掌门师伯便为我推演过,我命中有劫数,若为人师必定万千坎坷,最好是将你扔去外门做寻常弟子,往后不管不顾,不沾因果。可我不愿,便合该受这苦果。” 他越是这么说,旃极越是愧疚不甘,他大仇得报的那一刻并未有多少快意,只觉遗憾,遗憾自己背负血海深仇,注定要为了那些冤死的同乡燃尽自己的血肉,所以无法回报师恩。 清珩拍了拍他的肩膀,“论起离经叛道,你旃极名列前茅,也罢,算是帮我扬名了。” “那些为人父母的常说‘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我教养你几百年,当得起你一句父亲。既如此,你所犯下的错,都有我一份责任。” 旃极只是望着他,深沉忧郁。 “好好教导你徒弟,我等着看他的往后。” 旃极点头,正色道:“定不辜负师尊厚望,我会将寒临教导成如师尊一般的剑客。‘明月鉴道心,执剑护苍生’。” 他站起来对着那轮圆月,周身邪气聚拢后化作一柄细长的黑色长剑,剑身环绕着两只巴掌大的血色仙鹤,鹤展翅绕着剑身缓慢地飞,飞过的地方留下一串血色残痕。 他执剑耍了一套入门的剑招,在圆月的映衬下,他变成一道小小的黑影,就像儿时清珩用纸张折出来的小人,在他们的窗台上日复一日地耍着剑。 明月鉴道心,执剑护苍生。 希望真能如愿吧。 那一夜过后,旃极对寒临的教导严格了许多,不再是放羊般盯着他修炼,而是定下的严苛的目标,若未能完成他制定的目标,便会给予一些小惩罚,从一开始的罚站到不准吃饭,最后是不准睡觉。 寒临在他手中过得格外艰难,本就身子虚弱,长时间练剑后还要在烈日下罚站,所以经常晕倒。 每次晕倒,旃极就将他带回房间休息,待醒来后继续练。 每日静心运转灵力两个时辰,再将那套入门的剑招练上十遍遍。夜里会被旃极扔到城外的沙漠里,让他用灵力散出微弱的荧光,使用五感得到的信息成功走出沙漠。 若在天明前成功走出沙漠,那便能睡一会儿,若没能走出沙漠,那今日的静心和练剑都要在沙漠中进行,直到太阳落山又继续寻找离开的路。 清珩每日都会跟着出来,旃极对于修炼的执着有些疯魔,为了力量不择手段,他担心寒临步入旃极的老路。 如此一个月,寒临不但没有死在旃极手里,反倒进步飞速,那入门的剑招已经使得有模有样了。 一夜大雨,雷霆阵阵,狂风呼啸,气温降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寒临夜里冷得睡不着,就抱着被子跑到旃极房里寻求庇佑,旃极正盘腿在床上打坐,眼睛都没睁开,打了个响指在床边生了一团红色的火焰,那火焰没有灼热感,只有轻柔的温暖。 寒临如愿地睡了个好觉。 但是今夜注定不寻常,元州从未下过这样声势浩大,不会停歇的暴雨。 漆黑的雨幕中破开一道亮光,那亮光不似闪电般一闪而过,而是停留了整整一炷香。 这样遥遥看去是一道光,实则是一个巨大的裂口,一个突兀出现在沙漠上空的裂口,破裂处贯穿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让一处的暴雨席卷另一个干旱的沙漠。 自裂口中出现了三个人,为首的男子修长挺拔,青衣黑履,似雪般的白发整整齐齐束在发冠里,眉眼如画,清浅宜人,脸上的表情是对万物都淡然的冷漠。 他执剑立于天地间,暴雨避开他,狂风撩起他的长发,发丝飞扬间,那张脸似明似暗。 身后戴着帷帽的白衣女子拿着罗盘走上前来,轻声说道:“师兄,请施法。” 另一个白衣男子气愤地说:“不知是何门何派的无知宵小,竟敢杀了白玥师姐,师兄,你定要为师姐报仇!赵文溪说那人修为深不可测,且身边带着一只实力强大的傀儡,想必是个走歪门邪道的修士,师兄只管将他锉骨扬灰!” 白发男子淡淡一瞥,并未回答他的话,抬手用利剑划破掌心,他将鲜血尽数滴入罗盘之中。 鲜血连成线落下,罗盘悉数被染红,却一直没有反应,直到血液装盛不下,从边缘处溢出了不少,才隐隐有了变化。 罗盘上的符文金光流转,最后升起一个金色光点落在罗盘一角。 既然罗盘给出了指引,那便不用耽搁,他们御剑而行,朝着光点落下的方向行去。 一路来到元州,他们御剑浮空,在暴雨中毫无遮挡地入了城。 最终停在一座破旧的小院前,这院子甚是简陋,一道摇摇欲坠的木门,一棵生机盎然的小树,一张被磨损光滑的长凳。 白发男子足尖轻点,翩然落在院中的小树前,他伸手摘下一片翠绿的叶片,随后便有一柄漆黑的剑从屋内袭来。 那剑没有实体,穿越墙壁袭向他面门,不过一息的功夫,快而无声,动静还不如叶片被折断那一刻的声音。 他抬手挡剑,那柄由邪气凝聚出的黑剑在接触到他掌心的血迹后消散无形。 邪气化作无孔不入的黑雾,身后两个同门连连躲避攻击,他却站在黑雾中不为所动,只抬手将那片嫩叶贴在额头,想要听听这片叶子会说什么。 “雨真大,寒临怎么不给我搭个棚子,再这么浇下去树就要死了……” “好冷啊,还是白天舒服,暖洋洋的。” “今天寒临睡得真早,孩子越来越厉害了。” 在叶片的喋喋不休中,他听见一声轻响,立即握着剑用剑鞘去挡,成功挡下了致命一剑。 此时便顾不得听那叶片说话了,他执剑和男子打斗起来,剑招纷飞,雨滴被斩成两半,凛冽的剑意裹挟杀气,将雨幕劈开,白刃的寒光在他们脸上来回跳跃,短暂地照亮了两张截然不同的脸。 一人是灰白长发,被暴雨淋湿黏在身上如索命恶鬼,红衣鲜艳,毫不遮掩的杀意藏在那狼狈的红衣之中。 第112章 戾气与邪气交缠,形成了他独有的剑意,只要被划破一个小小的伤口,那些阴魂不散的邪气就会不择手段地钻入人的五脏六腑,暗藏在躯体的任何一个角落里。 一人白发及腰,那纯净的白未沾染半点雨水,随着他的工作上下翩飞,如一条飘逸白龙。 青衣黑履并不显眼,削弱了白发带来的违和感,周身尽是肃杀的剑意,是千篇一律的剑修形象,无悲无喜,淡然冷漠,偏偏那剑意不知收敛,放肆狂妄。 气质迥然的眉眼,一黑一白的剑,阵营泾渭分明,正邪一目了然。 缠斗数百招,青衣男子踏着雨滴轻易击溃了旃极手中的剑。 他垂眼遮住盈盈眸光,启唇说道:“你不是我要找的人,闪开。” 话音落,便是一道气势惊人的剑意将旃极击退数尺,他依旧站在原地,面容冷漠,无悲无喜,像一尊没有情绪的人偶。 旃极呕出一口带着内脏碎片的血,他捂着胸口自嘲一笑,眼中戾气尽显:“真是不中用了……” 他手腕一转将邪气化成的长剑收起,靠在墙壁上慢慢撑起身子站直,擦去嘴角的鲜血说道:“再来!我并非剑修,便不用剑了。” 青衣男子望着他,轻声说道:“你闪开,我不伤你性命。” “可笑!即便我如今不如从前,也不会容忍这般轻视奚落。今日一战,孰胜孰败尚不可知!” 他不再耗费灵力维持人形,而是恢复了那浑身伤痕的破碎模样,胸口难以痊愈的大洞,脖颈上几乎将他割成两半的伤口,还有那些藏在红衣之下,深可见骨的伤痕。 脚上的锁链叮啷作响,他抬手掐诀,天地间风云变化,暴雨尽消,只剩下望不见边界的黑雾,那些黑雾散开又凝聚,一会儿是没有形状的黑雾,一会儿又变成具体的人和物。 青衣男子执剑抵抗,却见面前的黑雾突然凝实变成了他熟悉的长辈,那长辈捋着长长的胡子说道:“逆徒,还不快去寻白玥!” 转眼又变成一位姿容曼妙的女子,她撩起帷帽翩然一笑:“师兄,待父亲出关,我们便结成道侣可好?” 他闭眼不看,任由那女子执剑伤他手臂,那苍白的唇轻启,却是说道:“不好。” 女子摇身一变戴上了帷帽,一身简易的弟子服,站在他面前咄咄逼人:“我父亲救你养你,你竟拒绝我!我对你痴心错付,你无心无情!” “归楹!你无心无情,注定无缘首席之位!” 那名叫归楹的青衣男子挥剑斩碎了幻想,他依旧是一副垂眼低眉的淡然模样,不过这回招式狠戾了些,无数幻象被他击碎,那些数落的话一句句落在他耳中,他充耳不闻,一心挥剑。 杀!杀!杀! 直到一个女孩儿出现在他面前,抚摸着他的脸说:“归楹,人是人,妖是妖。他们人族永远不会相信我们的,回来吧,别再为虎作伥了……” “归楹,我们是你的同族……” “归楹,我们才该是同族!你甘当异族伥鬼屠戮同族,往后必定落得众叛亲离的下场!” 归楹沉默了片刻,那女孩儿在他身上留下了许多伤,就在那最致命的一剑即将刺破心脏时,他反击了,只一剑便击碎了女孩儿的幻想。 “聒噪。” 他的指腹划过冰凉的剑刃,这一次,剑尖对准了旃极。一步步靠近,他的剑距离那缕残魂越来越近,他是妖,他生来便比人族多些天赋,死在他剑下的人,魂魄会被困在他的本体上,成为一朵微不足道的花。 旃极诡异一笑,妖异地说道:“归楹,你看看这是哪儿?” 归楹没有理会他,剑招凌厉,却猛地踩空,经过漫长的坠落后停在一片荒芜的空地。 这应该是一处山顶,山顶陡峭,只有不规则的怪石和黄土,石缝间生长着零星杂草。 四周的山都是相似的荒芜陡峭,由怪石组成,草木稀疏。 可这山顶上却有一棵树,一棵足以遮天蔽日的巨树,树根如巨蟒盘踞,占据了大半山顶,枝繁叶茂的树下有一个老旧的蒲团。 巨树上开着很多花,莹白、淡紫、深蓝,藏在翠绿的枝叶中若隐若现。 狂风吹过,枝叶颤动,小小的花朵落下停留在蒲团上。 就是这样一幅寻常的画面,却让归楹久久不能回神。 他站在山巅环顾四周,试图找到蒲团的主人,但是等了很久那个人都没有出现,那蒲团历经暴雨烈日,越来越旧,越来越破,即便上面铺满了漂亮的花,它最终还是消散于山间,不留一点痕迹。 过了多久? 几十年?还是几百年? 归楹眼睫如蝶翅般颤了颤,随后他飘到巨树的枝丫间坐着,将头靠在那树干上。 静谧无声,他隐入巨树中。 于妖族而言,被他们藏起来的本体永远是最好的归处,即便一息尚存,他们也可以躲进本体中修生养息,千百年后再次活过来。 可对于归楹来说,他弄丢了他的本体,百年来,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本体。那么亲切,那么温暖,一剑宗的飘雪吹不到这里,师尊的训斥也传不过来,那些不甘愿的选择都会被隔绝。 这里只有他和他。 “咻!” 归楹出剑回击,他站在巨树的枝丫中,整个人被从树叶间隙里透过来的阳光切割成无数碎片,唯有那柄剑,寒光大盛,剑意汹涌。 “有点本事,这都没能杀了你。” 旃极带着笑意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归楹屏息静神,剑招凌厉,将这重重叠叠的幻境击碎成无数残片。 印着本体的残片落下,他伸手接住,最后看了一眼,便将其捏碎。 旃极的幻术出神入化,没想到归楹这么快就出来了,将他打了个措手不及,只得匆匆催动布置好的阵法,无数冤魂鬼怪从阵法中钻出,将归楹围得密不透风,这些冤魂鬼怪实力参差不齐,却不是那么容易打败的。 他们相互配合结阵,数次创下越级斩杀的战绩。 不料归楹却很快出来了,他眉眼间平添了几分戾气,不耐烦地挥着剑,再次说道:“若你只有这些伎俩,那该我出手了。” 旃极严阵以待,在归楹出手的一瞬间结印,瞬间天地一片血红,不知名的花开得遍地都是,花田中白骨累累,阴风阵阵,鬼怪哭嚎。 而旃极那些流不尽的血变成了细细的红线,牵引着他的四肢,那些红线的尽头在他上方,一只巨大的手,那只手是白色虚影,每个手指头上都缠着一圈红线,五个指头不停跳动,旃极便随之做出不同的动作。 归楹警惕地退后了一步,在那虚影出现的一瞬间,他感受到一丝足以毁天灭地的力量,眼前的敌人好像变成了真正的傀儡,他感受不到他身上传来的任何气息,无论是那浓郁的邪气还是剑意都消失了。 那只手带来的威压让他行动变得滞涩,手中的本命剑变得很重,光是执剑已耗费他全部的力气,就算勉强抬起也颤颤巍巍地用不出招式。 双腿沉重,被禁锢在原地难以逃脱。 明明被系着线的是那个敌人,但他的处境竟和敌人相似,仿佛都成了无法自由行动的傀儡。唯一的区别是他的敌人能够在那只手的操控下自由行走,他却寸步难行。 归楹如临大敌,他抿唇暗自挣扎,却发现在挣扎时身上的灵力会流向那只悬空的手,那只手在他灵力的滋养下逐渐清晰,不再是白色的虚影,而渐渐有了实体, 灵力流走的速度不断加快,那手臂后面的部分也慢慢显露,可最终只露出了一只完整的手便没了变化。 归楹的灵力快被抽空了。 已到绝境了,归楹眼中绿光闪现,他的双脚变成了根系扎根进土里,身体逐渐变成树木,最后整个人都化作了本体的模样。 他的本体巨大,根系越扎越深,不断往四周寻找,终于找到了一处灵力充沛的地方。根系拼命汲取灵力,枝叶间花朵盛开,他的分身浮现在茂盛的树冠上,白发绿眸,一袭白色广袖宽袍,脖颈处有绿色的至纯灵气缓缓流动,流走的痕迹仿佛可以组成什么图案。 分身执剑一跃而下,落到那系着红线的傀儡面前与之打斗,出剑时快而疾,宽袖翻飞如白鹤的翅。 两人打得不相上下,那只操控旃极的手越来越快,两个人的身影逐渐模糊,指尖两道黑影飞来飞去地打斗,看不清其中任何一人。 “师尊救我!” 旃极猛然清醒,一时不察被归楹的长剑穿透胸膛,他擦去脸上的血,邪魅一笑:“你杀不死我。” “止战吧。我只余一缕残魂,只能施展一半的本事,你本体不全,与我相似。待我补全残魂,你寻回本体,我们再打一场。” 归楹收剑,退回树冠之上站着,居高临下地说:“我等你。” 幻境皆碎,他们又回到了那方小院中,依旧是深夜、暴雨、雷霆。 第113章 只是院中那棵小树,竟枯死了。 归楹捡起一片干枯的叶片,只听见了半句话:“该死的家伙!竟敢跟我抢夺灵力,你等我主人回来……” 他唇角勾起,露出一丝笑意,那张脸便如春雪消融,万物复苏般显得昳丽。只是那笑容转瞬即逝,很快便恢复了平时没有表情的模样。 旃极三两下救下寒临,将他护在身后,对着归楹说:“竟挟持我徒弟,怎的,怕自己败于我?” 归楹收剑入鞘,“我从不惧输。” 他从储物戒中拿出一朵花,那花散开变成一面水镜,上面浮现出一个打斗的场面,正是那日客栈里黑影傀儡诛杀白衣女修的场景。 “我等追寻此人而来,无意与你为敌。” 旃极看着那熟悉的身影,不悦地问道:“你找他作甚?” “寻仇。” “回去吧,你打不过他的。你全盛时期打不过,如今与我缠斗这么久更是打不过。” 他说得在理。 归楹收剑欲走,却被师弟拽住了袖子,“师兄!你还没给白玥师姐报仇呢!他和那个傀儡明显就是一伙儿的,为何不将他一道除去。” 归楹拽回自己的袖子,转身就走,只留下一句话,“那你除吧。” 旃极看着那两个人,勾唇露出个不怀好意的笑容,“来,算算我们的账。这是我徒弟,你们欺凌他,总要付出代价。” 那两人被旃极单方面暴揍,他边打边念叨:“虽说那木头难缠了些,但属实是个好对手,与我平分秋色,是个人物。不过……一棵树竟是剑修,剑主杀伐,会抑制木属性妖族的生机。” “真是个怪人。” 将人撵走后,旃极带着寒临收拾院子,那棵树已经枯死了,只能挖走扔掉。 寒临有些舍不得,想要留下做个纪念。旃极便依他,说改日给他削一柄木剑。 他也舍不得,这是师尊留给他固魂的至纯灵气,是世间至宝,可以活死人肉白骨,增添修为数百年。即便师尊已是半仙,至纯灵气的积累也极为缓慢,那是灵气挤压后的精髓,百年才能得那么几滴。 寒临想起刚才那个人展示的神通,便问道:“师尊,刚才那个人放出的画面,那个杀人的黑色人影你认识吗?” 旃极撸了撸袖子应了一声,却没再多说,只让寒临早些睡。 寒临看他不愿多说,也不敢再问,只能按下心中的疑惑去睡觉了。 翌日一早,清珩从屋里出来,看到正在檐下削木剑的旃极。 他飘到他身边说道:“那人取走了我的至纯灵气,你竟会放他走。” 旃极耸肩,无奈地说:“我打不过他。真稀奇,一棵树竟修剑,就当是长个见识。” 清珩横他一眼,没忍住骂了句:“没出息,你若竭尽全力,也可以拼一个同归于尽的结局。” “那不行,我贪生怕死,不愿让师尊的努力付诸东流。再者说,那棵树都将残缺的本体召出来了,一看就是打算鱼死网破,我可不能跟他赌,我师尊尚在,徒弟年幼,要是我死了,我徒弟就得饿死。” 清珩嗤笑一声没说话,瞥了他一眼就离开了。 旃极知道那是在嘲笑自己,以前被锁着的时候总是说要死,要将这缕残魂散去死个干净,现在才出来多久就开始舍不得了。 舍不得这人间的日月风雨,舍不得耗费心血的师尊和处境相似的徒弟。 反倒是那棵树,竟比自己还疯,一言不合就想同归于尽。 莫不是,无人在意他,无人惦念他? 归楹懒得管那两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同门,独自行走在元州的道路上,寻找可以落脚的地方。 元州城内弯弯绕绕地砌了许多墙,大部分道路都窄窄的,尽是些狭窄的小巷子,宽阔的空地都被富人老爷占去盖房屋了,寻常百姓挤在小小的泥土屋里相依为命,泥土屋一座挨着一座,一座挤着一座,夜里说句梦话都能被邻居听见。 地形复杂,又没有合理的分区,所以导致了走一段路就能看见拥挤的贫民窟。 那些富人老爷的宅子广阔气派,外面都有高壮的汉子镇守着。 归楹走了很久没能找到落脚处,反倒在转角处撞见了一个人。 黑发、红衣、赤脚、长剑、酒壶。 瞬间的打量他便记下了这人的全部特征,同时可以确定这人不是修真界的,各宗各派都没有这样的人物,能够来到人间界的也不该是散修。 他看不出他的修为,只知此人深不可测。 脚步站定,浑身紧绷,一副随时可以战斗的状态。 清珩失笑,他用食指勾着酒葫芦的麻绳,斜斜地站在原地,一副天生的浪荡模样。 脚边的黄沙上留下了深色水渍,酒葫芦的塞子打开着晃晃悠悠地挂在一旁。 “这位……侠客,你将我的酒撞洒了。” 清珩说罢深深地嗅了一口空气中的味道,不知为何,他好像闻到了浓烈的酒香,是带着清幽花香味的酒香。 归楹抿唇,从储物戒中取出巴掌大的酒坛子抛给他,然后一言不发地离开。 妖族的感知总是敏锐些,花费千百年才修成人形,趋利避害已经成为流淌在血脉里的能力。 清珩掂量着那酒坛子,席地坐下,揭开封口的黄泥饮了一口。 浓烈香醇,带着若有似无的花香,只一口便让他神清目明。 他连忙将酒倒进酒葫芦里,然后把坛子扔进芥子空间内,拍拍衣服上的沙子跟了上去。 这样好的酒他从未喝过,比起青莲山的酒也有过之而无不及,他要赖上这个人。 他就这么跟在归楹身后,对方停下他便停下,对方回头他就直白地看过去,丝毫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对。 他觉得颇有意思,这小树是来找他寻仇的,他就这样跟着,看小树几时能发现仇人就在身边。 绕了许久,归楹终于找到一家客栈,抬脚便往里进。 这段时间清珩已经把城中所有地方逛了个遍儿,这客栈他也来过,是家宰客的黑店,别家住一晚只需一百枚铜板,他家却要二两白银。 也就骗骗那些初至元州的富商,和小树这种刚到人间界的傻子。 “贵客打尖还是住店啊?小店吃食酒水一应俱全,若是一个人闲着无趣,也有美娇娘能陪贵客解闷。” 胖乎乎的掌柜一脸和气地说道,桌案上的算盘被他拨得噼啪作响。 归楹看了一眼那算盘,说道:“住店。” “好啊好啊,贵客住几日?” “尚不确定,先住着。” 他这话一出,掌柜的眼睛都要笑没了,拨弄算盘的手指越发灵活,算盘珠子相互碰撞的声音吵得人心烦。 归楹从储物戒里取出一锭白银放在桌案上,刚想开口让掌柜安排房间,就听见那掌柜乐乐呵呵地说:“贵客,这些不够。这顶多住三日,不妨多交些银子,也省得那些不长眼的小二老是找您讨银子。” 归楹手疾眼快地将桌案上的银子收回,冷脸道:“我不住了。” 他说罢转身就走,清珩就靠在门口的墙壁上等他,见他出来了,横握着剑鞘挡住他的去路,笑着说:“我知道个好地方,可要去看看。” 归楹上下打量他一番,终于还是点头了。 清珩脸上带着笑,勾着酒葫芦优哉游哉地走在前面带路,归楹跟在他身后,总觉得这人没安好心。 但是夜色浓重,他实在需要个地方落脚,便先看看他有什么打算。 元州外尽是沙漠,狂风肆虐,夜里寒凉,他一贯清贫,储物戒里也没有什么可以居住的法宝,所以只能找个客栈暂住。 修真界也用金银,灵石的价格总在浮动,是凌驾于金银之上的资源。 有人将灵石当货币,有人将灵石当补给。说到底,都是天地间灵气不足害的。 清珩进了一家熟悉的客栈,直接将一枚上品灵石扔在桌案上,刚想吩咐掌柜的安排客房,就见旁边伸出一只手,迅速将那灵石抓住,换了一锭白银扔过来。 掌柜的一句“贵客”卡在嗓子里说也不是,咽也不是。 这位富贵老爷虽是城中的新面孔,但是出手极其大方,一出手就是成色极好的宝石,短短几日便在城中打响了名气,只要是做生意的看见他都像见了财神。 可现在…… 归楹将那枚灵石扔还给清珩,冷淡说道:“你若这般铺张,又何必寻来这家客栈,原先那家也适合你。” 清珩失笑,“你怎知掌柜不会找我银子。” 归楹:“这枚灵石将他的客栈买下都绰绰有余,他拿什么找你。” 他说完也不等人回话,拿起房间牌子和钥匙就离开了,清珩连忙拿起自己的牌子和钥匙跟上去。 清珩就这么住在了归楹隔壁,每日都要敲门两三次,又是邀人吃饭喝酒,又是邀人比剑斗法的。 归楹一次都没搭理他,那扇门也从未给他开过。 第114章 001看了几天觉得不对劲,试探道:“仙君,你是想靠近他套出修真界的秘密吗?” 清珩摇头。 001又问:“那你是觉得他是个可敬的对手!想等他休养好之后和他比试一番!” “不是。” 001的声音急躁起来,语气不善地说:“那你为什么一天跟着他?你已经十天没回去了,寒临是死是活你都不知道。” 清珩喝了一口酒,慵懒地靠在莲花台上慢悠悠地说:“这棵树挺有意思的,我跟着看看。放心吧,寒临那儿有旃极,他不会让寒临死的。” 001:“可我们的任务是让寒临觉得幸福,光是不死不够的。” “有句话叫修仙无岁月,他要学成本领报仇,怎么也得几百年,你又何必着急。十日而已,对于修士而言就是一眨眼的功夫。” 001:“可是我不会眨眼。” 清珩:…… “我芥子空间内有些杂书,多是些秘籍和功法,既然你这般闲,那便一一查阅这些书籍,然后从中找出最适合寒临的。” 清珩说罢从芥子空间里找出一个储物戒,将里面的书籍全部挪出来摆在客房里,整间屋子被塞得满满当当。 001变成光球四处流窜,一个时辰后回到清珩肩上说道:“我全部扫描结束了,你收回去吧。不过这些资料晦涩难懂,我需要很长时间来研究。” 清珩唇角勾起,应了一声,还安慰道:“不着急,你慢慢研究。” 作者有话说: 第77章 修仙(7) 月上初弦, 夜凉如水。 清珩正翻找着芥子空间,想给寒临寻一柄合适的剑。 只是他生性霸道,年少时便仗着实力强劲大肆抢夺, 修真界的秘境险地他一一探过, 只要能入眼的东西,他一概不留,是出了名的雁过拔毛。 就连关押旃极的洞穴,也是他从一处秘境中寻来的至宝,那洞穴阴冷潮湿,是滋养魂魄的好地方, 那些钟乳石每百年会凝结一滴名为“魂息”的汁液,是稳定魂魄的至宝。那些老怪物夺舍后肉身与魂魄不兼容, 便需要长时间服用凝魂丹, “魂息”便是凝魂丹的主要材料。 一枚凝魂丹在拍卖行可以拍出数千极品灵石的天价,且供不应求。 宝物多了也有坏处,就像现在,清珩便找不到一柄适合寒临使用的剑。 找来找去也麻烦,他索性找了些炼器材料扔进储物戒里,到时候扔给旃极让他亲自给自己的徒弟铸剑。 旃极是极具天赋的炼器师,当初他的本命剑便是由自己亲手铸成, 短短一百年便生出了懵懂的灵智, 直至他身死魂散,本命剑生出邪灵,也不过三百年,是炼器一脉公认的天才。 那柄剑受人追捧抢夺, 又将众人耍得团团转,更是犯下了不少杀孽, 智多近妖,比起那些名剑的剑灵更加聪颖。 也是因此,炼器一脉将旃极记入名册中,不谈善恶,只论炼器炉中的功与过。 突然间,周围传来了一阵强烈的灵力波动。 那种波动的规律,像是启动了一件高阶法器。 清珩掐了个隐身诀,乘坐莲台飘到灵气波动的中心范围,也就是归楹的窗外。 目光透过窗户看到了里面的景象,归楹的那两个同门找来了,当时他们挟持寒临被旃极重伤后逃跑,现在又巴巴地找了回来。 女子盘腿坐在一只蒲团上打坐疗伤,男子手中举着一个罗盘递到归楹面前,那语气听起来是恭敬的,但是那副颐指气使的模样实在说不上恭敬。 “师兄,快些寻找凶手的踪迹,我们早日完成任务回宗门。此地灵气稀薄,我和师妹的伤难以治愈。” 归楹面无表情地推开罗盘,语气冷淡:“我伤势未愈,不宜放血。” 同样灵气稀薄,同样疗伤困难,归楹的伤势比之他们,有过之而无不及。 男子有些着急,“如此磨蹭,我们何时才能回宗门!” 那女子被吵得心烦,便睁开眼说道:“别吵了,师兄说得对,我们三人身负重伤,即便找到那凶手也拿他没办法。不如好好养伤,待伤势好转再做打算。我已向宗门传递消息,让他们查一查那红衣人的来历,若他执意与我们为敌,届时宗门会派人来灭口。” “寻仙录还有十年开启,我们一定要尽早回去准备。若是回去晚了,这一次怕是要无缘参加。” 男子气闷,将罗盘扔在储物戒中便缩在一旁不说话了。 女子抱歉地朝着归楹笑了一下,费力地撑起身体走过去拽着男子往外走,离开时朝着归楹道别:“师兄好好养伤,我们也去寻个地方疗伤。等我伤势痊愈,再来寻师兄一同谋划。” 归楹点头。 二人离开后,归楹继续打坐养伤。 他的本体是一棵参天巨树,拥有沟通天地,号令草木的能力,说是妖族,其实更像天生地养的精怪。 但是他的本体遗失了,不知道在哪里,也毫无线索。如今的人形并不是从本体中修炼出来的,而是从一截树枝里修出来的,那是从他本体上折下的一截小树枝,不过巴掌长,叶片茂盛。 因为本体下落不明,所以他的修为卡在瓶颈很多年。为了寻回自己的本体,他走遍了修真界每一个角落,唯有人间界尚未踏足。 他的本体可一定要在人间界,否则他真的不知还能去何处寻。 清珩觉得这两人可疑,当时旃极揍他们时可没有留手,但是那男子身上却看不出什么伤,定是有高阶的防护法器。 可这二人修为一般,实力跟归楹比起来太过悬殊,没道理他们身上有护身法器,归楹则没有,甚至要落到鱼死网破的下场。 而且,明知敌人强大却还要派这样的人一同前来,他们到底是想报仇还是想捣乱。 两人一路出了城,拿着罗盘走了许久。 最后停在了一处绿洲外,这绿洲范围不大,最中间是一片水潭,潭水清澈,倒映着天上残月。水面平静,竟连一丝波澜都没有,没有蜉蝣与水草,静得像一面镜子。 周围尽是灌木和歪歪斜斜看不出种类的树木,树影婆娑,暗处仿佛有很多双眼睛伺机而动。 绿洲边缘有块巨石,上面写着:仙境绿洲。 下面有许多歪歪扭扭的小字,都是用血迹写成的。 [入夜后有野兽出没] [千万不要喝水] [所有的果实都不能吃] [若遇乌云蔽空,赶紧逃] 清珩仔细嗅了嗅,好大的血腥味。 女子从储物戒中取出武器,那男子手中拿着一个泛着白光的阵盘,他将阵盘抛出,白色阵纹便层层铺开,形成一个可以容纳三五人的飞行坐骑,两人踩上去,阵纹再次蔓延,这次则将他们包裹其中。 阵盘带着二人升至水潭上空,男子挥手扔下几张符篆,一时间潭水飞溅,潭底淤泥被炸开,浓烈的血腥气和恶臭味不断扩散,两人眉头一皱,对视一眼后脸色变得凝重。 无数尸骸被炸了出来,有人的,也有野兽的。 那女子从储物戒中放出十几具刚死不久的尸体,细细的白色丝线吊着尸体悬于潭水之上。 鲜血顺着尸体滴落水池,在浑浊的水面荡起层层波澜。 整片绿洲只有滴滴答答的水声。 明明树影在晃动,枝叶摇曳,却没有半丝声响。 时间缓慢流逝,那些尸体的血都流尽了,水潭也没有发生别的变化。 男子慌了神,低声问道:“会不会是我们找错地方了。” 女子摇头,严肃说道:“不会,当年师尊在她身上下了禁咒,我是追踪禁咒而来。此地还留有她的气息,定不会错。” “那怎么还不出来?” “或许,”女子侧头看向元州城的方向,柔声说道:“血还不够。” 话音落下,眼中杀气毕现。她将那几具尸体扔进潭水中,望着很快恢复平静的水面说道:“若这些不够,我再去帮你杀,十人不够就百人,百人不够就千人,千人不够就屠一座城,我有的是时间和你耗。” 水面开始不断冒出小气泡,潭水剧烈晃荡,藏在淤泥深处的恶臭越发浓烈,那般刺激的味道熏得人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一声嘶鸣,有东西破水而出,巨大的头颅停在了他们的阵盘前方。 竟是一头黑蛟,蛟首硕大,那护着两个人的阵盘和它的眼睛一般大,散发着凉意的鼻息喷在白色阵纹上,激起了一层防御的金光,可那蛟毫不在意,血盆大口张开,顷刻间将阵盘吞入口中。 金光大盛,防御阵盘彻底被激活,金光变成攻击性武器快速闪现,黑蛟将其吐出,被割伤的口腔流着血,将那阵盘染得通红。 或是在淤泥里盘踞太久,又或是屈辱的恨意让她不甘心忘记,所以她的眼睛是浑浊的,瞳孔周围一圈杂乱的红血丝,漆黑的瞳仁也蒙上了一层血色。 女子皱眉,脸色难看至极,她将手贴在阵盘的光壁上,柔声说道:“师姐,多年未见,你为何这般凶残?我们自小一起长大,同吃同住,师尊说过的,残害同门是大忌……” 第115章 她突然停住,露出一个格外灿烂的笑容,语气却充满了恶意:“我忘了,师姐早已不是我的同门。当年寻仙录时,师姐妖性大发残害数百修士,早已被宗门除名,现如今,是宗门之耻,被刻在石柱上被人唾弃不止。还有寻仙录一事,各宗各派已下追杀令,誓要将师姐锉骨扬灰!” 黑蛟愤怒嘶吼,她的身体露出水面的部分越来越多,那些鳞片上全是难以痊愈的伤痕,丑陋狼狈。 “师姐,妖就是妖!永远难以驯化,永远妖性难除,永远背信弃义……永远为了你们那些不可理喻的种族大义,辜、负、深、恩!” 男子负于身后的手中拿着囚困的法器,只等着她全部出来后将其困住斩杀。 否则这黑蛟狡诈得很,容易逃脱。 当年黑蛟被困于宗门禁地,身上还带着师尊的禁咒,只等处理好寻仙录的事便可处置了她,谁知她竟从守卫森严的禁地中逃走了。 迄今为止,宗门也没找出她当年是如何逃走的,是身藏法宝,还是有内应救她。 黑蛟越来越愤怒,双目赤红,只剩一个尾巴尖就全部露了出来,一副要死战的模样。 男子手中的法宝蓄势待发,就在这时,一道剑意袭来,打在黑蛟的尾巴上,她猛地惊醒,那双眼蓦然间染上了一层水光,不知是痛,还是伤心。 她转眼便沉入潭中没了踪迹,男子无奈收回法宝,对着那道剑意袭来的方向怒目而视。 “阁下又是何人?为何藏头露尾不敢以真面目示人!你可知此妖是修真界的公敌,各宗各派人人得而诛之!” 那道瘦削的身影没言语,他藏身在一袭白袍之下,大大的兜帽遮住了所有特征。 光那一剑,也看不出是何门何派,只知此人剑意凌厉,必定不是寻常人物。 清珩却闻到了熟悉的味道,知道了此人的身份。 他变换装束,一袭红色弟子服,黑发高束,手握一柄普通的玄铁剑出现在那两人侧方,抬手一挥,剑意凌厉,将那防御阵盘击退数尺。 男子立刻控制着阵盘退后了许多,握着一沓符篆喝道:“你是谁?” 清珩执剑指向他们,姿态狂妄地说道:“胜过我再开口说话。” 刹那间剑意如汹涌潮水般倾袭而来,即便是高阶防御阵盘也抵挡得很是吃力。 两人只能狼狈而逃,清珩也不追,歪头看向那裹得密实的人影,笑道:“你要如何感谢我?” 作者有话说: 明天入v,倒v30-77,看过的宝宝千万千万不要买错哦。 第78章 修仙(8) 那人未言语, 只收了剑离开,临走时扭头望向那水潭,却并未驻足。 清珩也跟着他回去, 还顺势挤进他房中, 坐在桌边的椅子上喝了一口酒,挑眉道:“装看不见我?” 归楹脱下那件斗篷放在床上,施了个清洁的术法后将其叠得整整齐齐收进储物戒中。 他的窗前放了个蒲团,忙活好后他就坐在那个蒲团上打坐修炼。 从始至终,没看清珩一眼。 清珩活了上千年,哪里受过这种冷遇。 他站起来在屋里绕了好几圈, 发现这屋里除了那蒲团外没有任何属于归楹的东西,就连那铺好的床铺都没动过, 刚才叠斗篷时被褥稍微有些凌乱, 之后也被他收拾平整了。 仿佛这个房间里没人居住一样,什么东西都是一开始的模样。 他看了归楹两眼,然后将桌上的杯子排成一列,并且给每个杯子里都倒满了茶水。褐色茶汤装满了瓷杯,几片茶叶在上面慢慢旋转。 “这茶水我倒多了,你要不要喝一杯?” 归楹不为所动。 清珩意味不明地笑了一声,然后环抱双手站在桌前, 慢慢抬脚将摆放整齐的椅子踹倒在地。 “砰” 实木椅子落地后发出沉闷的声响, 冷不丁来一声定会让人吓一跳。 但是归楹依旧没有动作,他闭着双眼,连睫毛都不曾颤抖一下。 “唉,椅子倒了, 要把它扶起来吗?” 依旧没有回答。 之后,屋子里的一切都遭了殃, 椅子、凳子、屏风、架子,悉数倒地。 清珩转转悠悠地走在屋里,似闲逛一般,看见什么不顺眼就将其踹倒,然后又去看归楹的表情,但他始终没有变化,就维持着打坐的姿势,一直没变过。 最后是床铺,清珩一只手拎着被子来到窗边,手一松就将被子扔在地上,其中一角正好搭在归楹手上。 今夜或许有雨,空气又闷又沉,风里凉意不减,还多了些凌厉。 清珩笑了一下,将归楹身后的窗户打开,蹲在他身边恶劣地说道:“要是一直不动的话,待下了雨,有些人会变成落汤鸡。” “砰砰砰——” 房间门被敲响,外头传来小二的声音:“客官,可是发生了什么事?楼下的客官说您屋里一直有重物落地的声音,我们上来看看情况。” “客官您在吗?” “客官?客官?屋里点着灯,您还在吗?” “若是再不回话,我们便要打扰了。” 房门被敲了一炷香的时间,两三个小二一直喋喋不休地说着话,归楹不为所动,清珩却是听烦了,沉着脸打开门说道:“无事。” 说罢扔了颗灵石在那小二怀里,吩咐道:“不要上来打扰。” 小二接过灵石警惕地往屋里看了好几眼,是个机灵聪颖的小子,一直探头探脑地往屋里看。 他记得这间房住的不是这位客官,可千万别是出了什么事。 清珩黑脸,侧过身不再遮挡他的视野,将一片狼藉的房间和正在打坐的归楹暴露在他的目光中。 小二讪笑着道歉,弓着身子离开了。 清珩在屋里坐了一会儿,觉得实在无聊得很,归楹像尊石像一样,即不说话也不动弹,无趣得很。 他再次蹲在归楹面前,和对方贴得很近,轻声说道:“给我一坛酒,我就离开。” 话音刚落,一坛酒就出现在他面前的地面上。 清珩被气笑了,收了酒,扯着被子将人整个盖住,骂道:“这会儿不装聋了?呵,本尊懒得同你计较,走了!” 说走就走,清珩跳窗离开,直接掐了隐身诀坐在莲花台一路往小院儿去。 在他离开后归楹也并未睁眼,后半夜果然下起了暴雨,雷霆阵阵,闪电在远处形成道道白光,是元州极为罕见的诡异天气,而这样诡异的天气已经出现了两次了,都是夜晚,第一次出现,是归楹他们来到的那天。 暴雨洒进来,将他浑身浇湿,头发、衣裳全部黏在身上,雨水顺着他流到地面,也浸透了蒲团。 “噗——” 归楹喷出一口血来,脸色瞬间变得煞白,他属于精怪的特征难以压制,一一冒出了头。 最明显的就是脖颈处缓慢流动的至纯灵气,那流动的痕迹并非浮现于皮肤上,而是很深很深,是凌乱的,充斥着至纯灵气的沟壑。 就好像他的头颅曾被人砍下,后来至纯灵气化作黏合剂将他缝补,所以脖颈上才有那些杂乱的痕迹,像是伤口,也像是什么图案。 奇怪的是,那些至纯灵气真的只是黏合剂,半点都不能为他所用。 皮肤出现树皮的质感,双脚变成根系,维持人形变得极为困难。 和旃极的战斗是他在强撑,人间界灵气稀薄,他消耗的灵气难以补足,越到后面越是勉强,所以才想出了鱼死网破的办法。 那一战后,他受伤严重,偏偏没有灵气来滋养伤势,本该静养一段时日。但他跟踪那两人出城后却发现他们想要对黑蛟动手,逼不得已,只能挥剑提醒黑蛟。 那一剑是他的全盛之力,剑意中满是杀意,为的就是震慑那两人让他们不敢贸然出手。 若不是有第三方强势入场,他必然还得和那两人周旋一番,只要他们动手就会发现面前这人已是强弩之末,一击必败。 他不知这个突然出现的人是什么来历,所以不敢在他面前露出颓势。便一直强撑着,直到现在。 归楹很穷,他将储物戒中的丹药全部找出来,只有三个小瓷瓶,伤药的瓶子最小,里面只剩下几粒了。 补充灵力的丹药本就昂贵,他只剩下三颗,眼下并不是非用不可,所以他犹豫片刻,还是将其他丹药收回了储物戒中。 这么重的伤势,他只舍得吃一颗最寻常的伤药。 清珩回到小院,旃极和寒临都睡了,就连院子里的驴都睡了。 还是很无聊,正琢磨着要去哪里找乐子呢,就听见雷声阵阵。 下暴雨了。 归楹的窗户他还开着,那蠢货应该不会连窗户都不关吧。 也不知道在犟些什么,自己又没得罪他。 话虽这么说,但还是得去看看的。 清珩到的时候,归楹刚吃完药,他的下半身已经完全变成了树,身上的皮肤全部如树皮一样坚硬,唯有那头白发未曾改变。 第116章 雨水浇灌,头发湿漉漉地贴在身上,再加上那副半人半妖的模样,分外狼狈。 清珩虽是穿越了雨幕过来的,但是身上半点没沾上水渍。 他拖了把椅子坐在归楹面前,用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嫌弃地说道:“啧,小妖,你如今的模样可真够难看。” 说罢手也不老实,戳在归楹脸上,坚硬的树皮没有像皮肤那样凹陷下去,反倒将清珩的手染上了些湿透的木屑。 清珩哼笑一声,搓了搓指腹上的木屑,恶意说道:“真丑。” 归楹睁眼,那双绿莹莹的眼睛就这么看着清珩,眸光很冷,又显得水灵灵的。 雨水毫不留情地打在他身上,睫毛上挂着雨滴,摇摇欲坠,水流在脸上蜿蜒而下,好像这棵树流泪了。 “眼睛倒是漂亮,若有事相求,便把你这对眼睛抠出来送给本尊,本尊定会答应。” 归楹眨了眨眼,两扇睫毛便像蝶翅一般颤抖,看起来可怜极了。 他闭上眼,不再看清珩,只是任由自己变成一棵小树。 眼看那小树的根系要往下扎根穿透客栈的楼层,清珩连忙出手将其握住,笑道:“若是穿透了,你可有银子赔偿。” 那根系挣扎了两下,清珩却越握越紧。 不过片刻后手中的触感就变了,从坚硬潮湿的树根变成了男子的脚腕,消瘦的,冰凉的,覆着一层白嫩皮肉的脚腕。 清珩下意识想放手,却突然想起了什么,用力抓紧,“这儿也漂亮,同样可以送给本尊。” 归楹挣扎无果后气得浑身颤抖,他死死闭着眼睛平复怒火,几息后睁开眼睛,面若寒霜的脸上带着些因受辱而染上的薄红。 那苍白的唇轻启,他手中多了一柄剑,“送你便是,往后莫要纠缠。” 他说着就要挥剑砍腿,清珩连忙松手接住那剑刃,难得有些失态地骂道:“你疯了不成?” “离我远些。” “好好好,本尊救了你,你还这副姿态……走便走,本尊可不稀罕待在这里。” 言出必行,清珩说完就走了。他觉得归楹有趣,不自觉地便想靠近他,可这人百般拒绝,万般嫌弃,他也不是那死缠烂打之人,既然对方嫌他碍眼,他自离开便是。 他受人追捧讨好惯了,从不曾反思自己的问题,也不会去想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 因为在他的世界里,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确的。他可以随意修改仙盟的律令,可以以一己之力护住所有百姓,可以恣意妄为,可以独占宝物。 归楹的态度,实在让他烦躁。 既如此,便不再理会。反正他除了藏有些好酒,也没什么了不得的。 清珩离开后,归楹再度呕血。 他终于维持不住人形,变成了一棵巴掌大的小苗,艰难地挪动根系,藏到床底躲避风雨。 在失去意识前的最后一刻,他还在计算自己交的银子能够住几日,想着一定要在银子花光之前清醒过来,不然到时候小二来收房,他的本体便会有暴露的危险。 清珩去了问道楼,并且在问道楼住了好几日,让楼主给他搜罗天下美酒,若是遇到喜欢的,他便给楼主几块灵石当作辛苦费。 元州的恶劣天气连续出现了好几天,都是在夜晚。 第十日的时候,从天亮时就乌云盘踞,雷霆轰鸣,却一直没有下雨。 清珩在问道楼喝酒,归楹给他的那两坛他已经喝光了,如今喝得都是楼中从四处寻来的,虽有些滋味,却不足以将他醉倒。 雷声越来越响,清珩猛地站起来。然后飞快往城外赶去,直奔仙境绿洲。 该死,他怎么没反应过来,这鬼动静是雷劫将至。 他经历的雷劫往往声势浩大,这种小打小闹如寻常天象一般的反倒罕见,所以让他失去了警惕性。 归楹他们出现的那一晚便开始暴雨雷霆,之后那两人更是直奔着黑蛟而去,他们携带了许多符篆和法器,皆是为了诛杀黑蛟而来。 所以从始至终,报仇都只是个幌子。 他们真正的目的是那条黑蛟,会让归楹一起前来,或许是因为他是妖,所以想看看他是否会救下黑蛟。他们也猜对了,归楹确实会出手,不过自己横插一脚,导致他们无法确定来人的身份。 他就觉得奇怪,他杀那女修的事已经过去了这么久,怎么现在才来报仇。 在隐身诀的遮掩下,清珩顺利到达仙境绿洲。 正如他所料,那两人已经准备好了。 这次又是一个全新的防御型阵盘,两人待在阵盘里静静等着。 这是黑蛟的雷劫,她一定会出来渡劫。 乌云越来越浓,雷电正在其中酝酿,随时都可能劈下来。 黑蛟从水潭里冒出头,她一眼便看见了等在一旁的两人,长鸣一声,悲痛万分。眼中有泪滚落,却只能出来迎接雷劫。 无人为其护法,仇敌虎视眈眈。 道道天雷劈下,黑蛟逐渐皮开肉绽,她痛苦地满地打滚,却无济于事,那些深可见骨的伤痕预示着她的结局,至此,天雷还未过半。 就在奄奄一息之时,她的上方出现了一个接着一个的防护法器。 有的是一次性的阵盘,有的是名贵的法器,一旦被击碎后很快又会补上全新的。 在旁边,白衣女修站在金光笼罩的阵盘中不断抛出防御型法器,替她抵挡天雷。 直到所有法器扔光,天雷还未结束,她便催促着男子快些动手抵抗。 “师姐!我们的目的是杀了她,不是要救她!” “啪!”女子甩了他一个耳光,怒骂道:“快些,若是误了师尊大事,我定要杀了你。” “为何……” “蠢货,快些!” 她说这话时一只手握住男子的手臂,一只手扶在他后背上,这并不是一个友善的动作。 男子虽然疑惑却不敢再询问,只是一味地抛出防御型法器抵挡天雷。 他身家富裕,修为低微,家族为他备下的防御型法器多不胜数,如今一件件往外扔也不心疼。 直到黑蛟成功渡劫,他手疾眼快地将其困在一个法器中,献宝似的递给女修,讪笑着说:“师姐,黑蛟捉住了,接下来该如何处置?” 女修瞥了他一眼,接过那法器收入储物戒中,拧着眉语气不善地说道:“留着,回到宗门后交给师尊。黑蛟的鳞甲、脊骨都是极品炼器材料,师尊本命剑受损需要修复,她的脊骨便是最好的材料,这是师尊交代我的事,你不知道也正常,此番不怪你。” “多谢师姐,我往后一定老老实实听师姐安排。” “知道就好,走吧。” 清珩看了个全程,最后捡起那些法器残片看了个遍,意味不明地笑道:“有意思。” 作者有话说: 第79章 修仙(9) 寒临悟性极高, 引气入体后两月便达到了练气一层,他勤奋好学,修炼速度极快, 也是因此, 旃极担心他太过冒进心境不稳,恐生心魔,便千呼万唤地将清珩找了回来,让他亲自指点。 清珩这次没掐隐身诀,便坐在莲台上和寒临四目相对。 半仙之威又岂是一个稚嫩少年能承受的,就这般面面相对寒临便止不住颤抖, 他不愿让师祖低看了自己,便壮着胆子看向那双眼睛, 那眼中似有山川河流, 或是惊涛巨浪,寒临一时失了神,神志恍惚。 是静谧的冬。 是喧杂的雪。 是……满目的红。 白茫茫的小城遭遇人祸,铺满积雪的地面出现了一道黑色,那是多么寻常的黑色,像是一根弯折的树枝,像是一条曲折的小路, 唯独不像深渊。 可它偏偏就是深渊, 以极快的速度在城中蔓延,不断生出分支,越来越宽,越来越长, 房屋在那深渊面前都渺小如蝼蚁,人类更是如微尘一般。 房屋、城墙、雪山、湖泊一一被吞噬, 雪乡如一块碎裂的镜子,再也无法拼凑。 一个中年男子飞速奔跑在随时可能裂开坍塌的大地上,他背上有个被狐裘裹住的小少年,少年的哭声很微弱,滚烫的泪却打湿了男子肩上的衣裳。 他拼尽全力搬开一道石门,里面是一条黑暗的甬道,他们走了很久,到了一个春意盎然的山谷,找了个隐秘的洞穴将少年藏好后,男人强硬地离开,他走得那么急,始终不曾回头看一眼被放在洞穴中的孩子。 清珩伸手拍了拍寒临的头,用一种空灵的声音说道:“用你的记忆告诉我,那群人长什么样。” 简朴却大气的厅堂中坐满了寒氏族人,他们正在招待几个衣着怪异,说话也怪异的人。 寒临缩在椅子上看着爷爷和他们交谈,那些人怪异得很,脸上带着笑,眼神却凶得很,冷冰冰地将所有人看了一圈,让几位堂兄有些恼火,却碍于长辈在场不敢发难。 他缩在椅子里裹着厚厚的狐裘,怀里还抱着暖乎乎的汤婆子。 第117章 他生来体弱,一直被族人保护着,所以从小就生得胆小怕生,那些人看过来时,他总是往椅子里缩,用狐裘把自己遮起来。 人群中有个人,白衣黑发,背着一柄黑剑,他总是在看自己,越是躲开他的目光,他便越是要看。 寒临壮着胆子看过去,就见那人展颜一笑,然后说道:“这位小公子先天不足,若精心养育便可无碍,却偏偏生养在这等冰天雪地之中,方才成了沉疴痼疾,难以根治。” 他话里话外的意思竟是要将自己带走,寒临被吓到了,无助地看向母亲,母亲连忙跑过来抱着他拒绝。 那一夜,他心慌得很。 夜里,他居住的小院外有动静,他爬起来推开窗子往外看,便看到那张带着笑意的脸。 他眉目俊朗,笑容干净,背后的黑剑在夜里隐隐透着红光,那只手猛地越过窗棂扼住寒临的脖子,带着笑意的声音低声道:“小公子,我再来问你一回,要不要同我走?活命的机会可不多,你要珍惜。” 寒临艰难摇头,拼命想要掰开那只手却无济于事,他原以为自己会死在家中。 但这时传来另一道男声,那人说:“道友,莫要惹事。我们此番前来还有正事要做,将你那些心思放一放。” 白衣男子笑了一下,一只手扼住寒临的脖子,另一只手在他额间画了几道,然后低声说道:“放心,你死不了,我会回来找你的。” “等着,我一定会回来找你的。” 那声音对寒临来说无异于恶鬼索命,瞬间将他从回忆中拉了出来,他恐惧地跌坐在地,双目圆睁,浑身汗淋淋地看向清珩,眼中的泪将落未落。 他、他竟忘了! 或许是太害怕了,他竟忘了那夜那人去过自己的院子里。 旃极连忙过来将他扶起来,用帕子给他擦着汗,轻声安抚道:“无妨,师尊可以洞悉人心,他只是想看看你的仇人长什么模样。你的记忆一定很乱,所以会忽略很多信息,师尊看一下也能找到些线索。” 寒临牙关打颤地问:“每个人和师祖对视时都会被看见过往吗?” 那股强大的威压压着他将过往一一回忆,他好像经历了一场短暂的走马灯。 “不是,若你心有戒备我就看不到。” 清珩拍了拍他的头,安抚道:“去休息吧,我和你师尊说几句话。” 旃极推着他回屋,唠唠叨叨地说:“灶房里烧了水,你洗个澡再去睡,洗好了不用倒水,待会儿我来倒便是。夜里凉,把被子盖好,被角要压在身体下,不然一翻身就裹不住了……” 清珩觉得烦,抬手给他下了个禁言咒。 “真啰嗦。” 寒临进屋后禁言咒才失效,旃极笑着说:“师尊还说我唠叨,你以前也很唠叨。我年少时修炼艰难,便想靠剑术扬名,所以每日都在院中的桃花树下练剑,不分昼夜,不论寒暑。你总是劝我歇一歇,还会说哪位师伯师叔的徒弟不勤奋,天天歇着不修炼,想让我跟他们学。” “可,他们是天才,我是庸才。我苦练百年也不如他们的十年。” 清珩瞥了他一眼,恨铁不成钢地骂道:“蠢货。” “他们是天才又能如何?为师见过的天才何止千万,即便悟性再高的天灵根,也未必能见我一面。泠石峰三万五千阶,多少天才半道折损,望着阶上尘徒留遗憾,可你是本尊的徒弟,不必走那三万五千阶。” “只这一点,你便胜过无数天才。” 清珩自扬名起就是最厉害的剑修,想要拜入他门下的弟子何止千万,其中不乏世家大族从小用灵液灵草养起来的天才子弟,也不缺出身草根,天赋卓绝之辈。 他的规矩是若想拜师,便要凭借肉身之力,攀爬三万五千阶,以双脚爬到他的泠石峰。那些石阶窄而陡,是用沉水石打造,越往上走身子便越沉重,石阶会拽着你不让离去。 千百年来,唯有一人成功,便是他的三徒弟。 心性、体魄、道心,三子最优,偏偏脑子不好,是个十足十的犟种憨货。 “弟子明白,师尊的爱护旃极一一记在心里。” 清珩点头,“这么多年了,你依旧只有一个问题,可还记得是什么?” 旃极垂眼,轻声道:“弟子……心境狭隘,易陷于往昔难以自拔,那些旧事,本该作前尘般舍去,却念念不忘,徒增烦忧。” “是了。旃极,就将往事作前尘吧。” “弟子谨遵师尊教诲。” 清珩又说:“寒临修炼快是好事,你莫要担忧。他便是天赋再高,也不及你师弟百分之一,你若不知该如何教导他,便想想我是如何教导你师弟的。” 旃极点头,从记忆深处挖出了一些有关师弟的记忆。 三师弟入门很晚,那时他已经开始修炼邪术,所以经常往外跑,一连几年都不归,生怕被师尊发现了端倪。 有一年他回泠石峰看望师尊,就听师妹说前些时候新来了个师弟,是个天才。 能有多天才? 他当时这样问。 师妹说,三师弟入门时已二十五,他是大户人家从小养到大的下人,陪同少爷前来拜师,但是那少爷到了中途就不愿再走了,他性子执拗,听了老爷的话,非要拉扯着少爷上山。 少爷恼了,就借口说石阶脏污,灰尘与落叶积攒了不知多少,他不愿走。 三师弟被他哄骗,便和他一道下山,然后拿了扫帚独自上山,要为少爷清理出干净的路。少爷给他塞了个储物袋,里面除了清扫工具外,还有大量的水和食物,让他势必将石阶全部清扫干净。 这一扫,就是三年。 三万阶以上,便不再是寻常台阶,而是清珩曾经打坐修炼的地方,他会时不时留下一些感悟和剑招,当作上山途中的小惊喜。 但从未有人能踏过那三万阶,去见识那些感悟。 三师弟走完了,并且从一个不识修炼为何物的凡人走成了筑基巅峰,只差临门一脚便可突破,就连那些剑招他也学了个七七八八,但他没有剑,便用扫帚来试。 扫帚是需要双手握的,剑却不行。清珩纠正了许久无果,便也随他去了,给他选了一柄和扫帚长度相似的长刀做武器。 这个三徒弟本应是清珩师门里最受瞩目的存在,但没过多久,旃极修炼邪术的事情被人抓到,他大张旗鼓叛逃师门,为了寻仇不顾一切,成了整个修真界的公敌。 清珩三徒弟的存在感被他压下去,此后再也没有起来过。 而师尊和三师弟的相处方式嘛…… 好像总是溺爱的,师尊看三师弟时,像是在看一个脑子不好的傻子,从不与他争辩,因为那是头倔驴,说不听的。三师弟也听话,对师尊唯命是从,就是偶尔不知变通,惹得师尊骂他蠢货。 但那又怎么样呢,他们三人,每个人在师尊口中都是蠢货。 威名赫赫的清珩仙尊可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蠢货应该是他能想到的最温和的词汇了。 旃极回房时寒临还没睡着,他摸了摸寒临冰凉的额头,皱着眉说:“你没洗澡吗?怎的身上还是这么冷?” 寒临牙关打颤地说:“近日天冷了,我体质不好,受不得冻。以前在家里时,屋子里随时都燃着火盆,怀里总是抱着汤婆子,狐裘、狼皮也从不离身,才勉强能好些。” “这么麻烦……” 旃极念叨了一句,然后帮他把被子塞好,说了一句:“等着。” 一炷香后他又回来了,将一条穿了颗红色珠子的红绳戴在寒临脖颈上,轻声说道:“你体质不好,我暂时没能寻到解决之法,但体寒却不难。我当年被人击落岩浆之中,在其深处找到一粒火精,此物能避火驱寒,你戴着正好。说起来,该寻来五行精华给你做条链子,好好护住你这条小命。” “让师尊费心了,寒临一定好好修炼!” “修炼一事不着急,我虽不能如师尊一般用天材地宝给你堆砌修为,但这么些年到底有些家底,到时候找回来一一给你用,放心吧,我庇护着你,修行路不难。” 寒临点头,瓮声瓮气地“嗯”了一声。 “快些睡吧,别再掉眼泪了。瘦得跟个猴儿一样,哭起来怪丑的。” 寒临被他逗笑,擦了擦眼泪就睡了。 旃极将自己的手轻轻放在他额头比对一番,然后嫌弃地撇嘴,又瘦又黑,真像只讨嫌的猴子。 这个徒弟听话乖巧,修炼也十分勤奋,悟性也很高,唯独就是丑了点,往后带出去怕是要被人嘲笑的。 屋里师徒俩情谊甚笃,屋顶清珩独自饮酒。 他回忆着寒临记忆中的细节,对那白衣男子分外在意,那男子的着装像是某个宗门的弟子服,样式有些眼熟。 对了。 归楹的衣裳也是那般样式,只不过是绿色,做工也没有那么精细,但敢肯定是师出同门。 第118章 一剑宗。 看来,那棵小树的师门也牵扯其中啊。不过暂时不能打草惊蛇,毕竟那行人可能都来自不同的门派,既然要报仇,自然是要将幕后黑手全部揪出来。 斩草除根,以绝后患。 第80章 修仙(10) 元洲城外的异象藏不住, 那模样一看就是渡劫,但是修真界的修士不会在人间界渡劫,所以便传出许多流言。 说元洲藏有灵脉, 其中灵气浓郁, 可供人修炼,方才有了这次雷劫。 说元洲藏有法器,此番异象是有人动了那护阵用的高阶法器,宝物出世便现雷劫。 流言真真假假,引得无数修士蜂拥而至,元洲城变得无比热闹, 最直观的感受就是物价疯狂上涨,几乎所有客栈的价格都涨了一倍不止。 这里淡水稀少, 水价居高不下, 如今涌进这么多修士,他们的用水量巨大,便将淡水的价格也带起来了。 旃极一连几日都在抱怨水价贵,食物也贵。 他和清珩不需要吃喝,但是寒临和那头小毛驴都需要,光是这一人一驴的花销便是先前的两三倍。 清珩给了他一袋灵石用作日常开销,突然想起来那棵躲在客栈里养伤的小树, 已经过去了好些时日, 也该去看看那棵小树死没死了。 他刚踏入客栈大门,便有个小二凑上来,像是见到了救星一般急切地说道:“客官你总算来了,那间房里的客人一直没有出来, 我们也不敢进去叨扰,银钱已经空了好几日, 我们掌柜都要愁死了。” “那你为何不进去找他?” 小二赔着笑脸,谄媚地说:“那日我们上门查看,客官你让我们莫要打扰,我们便不敢上门打扰,只能盼着您快些出现。” 毕竟眼前这人是元州出了名的财神爷,出手阔绰,便是打点小二也会用质地上乘的宝石,那些宝石拿去问道楼可以换取百两黄金,足够他们一家人衣食无忧地活一辈子。 他们不敢去打扰,也是怕惹恼了财神爷。 清珩应了一声,扔了两枚灵石给他,吩咐道:“拿去付房费。” 他上楼找到归楹的房间,推开门走进那一片狼藉中,环顾四周却看不到那棵树的影子。正想着离开,却看到床底下探出几条细细的根系。 原来藏在那里。 清珩蹲下,拽着那些根系将那棵小树扯了出来,病恹恹的小树用微弱的力道挣扎着,试图收回自己的根系,却一直没能如愿,便挥舞着枝丫抽打清珩的手。 那样微弱的力道打在手上丝毫不疼,反而有些痒,树叶的凉意混合着密密麻麻的痒,让他的手下意识蜷缩,却始终没有放开。 他嗤笑一声,捏住那薄薄的叶片威胁道:“再不停手,本尊便摘光你的叶片,让你只剩下枝干。” 小树不敢动了,僵在原地装死。 清珩这才满意,将他扔进芥子空间内养伤,还威胁着说:“好好养伤,我只让你待十日,十日后还不好,我便将你砍了当柴火烧。” 刚说完,脸上又被枝丫抽了一下,清珩拧眉,脸色阴沉地说:“不要得寸进尺。” 那棵小树被吓到,瞬间钻进他的芥子空间中装死。 小树刚一落地,便被浓郁的灵气包裹,他连忙将根系扎进泥土里疯狂汲取灵气,枝叶轻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疯长,薄薄的叶片变得翠绿如玉,枝干也不再满是沟壑,他尽情伸展,野心勃勃地想要将自己的根系遍布这个宝地。 但清珩给他划出了一片区域,他的根系若是想要往外继续蔓延,就会受到阻拦,他横冲直撞地和屏障作斗争,却听见一道微弱的女声说:“不要白费力气,好好养伤。若是惹恼了师尊,你要被扔出去的。” 小树颤抖着枝丫,问道:“你是谁?” 那女声回道:“我是师尊的二徒弟,也在这里养伤。我与你离得很近,你一直撞击屏障,将我吵醒了,我精魄不全,你这般吵闹会影响我修炼。” “抱歉。” “无碍,你接下来安静些便是。我师弟就在我隔壁,他如今脾气不好,你若是吵到了他,定要吃些苦头的。” 小树挥了挥枝丫算是答应了,之后便没有弄出动静,安安分分地待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潜心修炼。 这芥子空间中灵气浓郁,一定是装了好几条灵脉,比宗门主峰的灵气还要纯净,他一定要把握时间,否则往后可能都进不来这好地方了。 那人奇怪得很,一会儿笑着,一会儿又怒了,阴晴不定的模样一看就不好相处,而且实力强横,说不定是其他宗门派来的弟子,这样的人还是早早远离,省得给宗门添麻烦。 修士大量进城后元州的秩序便乱了,城主管不了这些来去自如的修士,问道楼那点本事和他们比起来也不过是蝼蚁,所以城中出现了许多祸事。 轻则占人屋舍,重则强抢民女。 好几个富贵老爷家中被洗劫,积攒已久的灵石被人洗劫盗走,那些毫无灵力的璀璨宝石和华美金饰也一件不剩。 家中的美妾也被抢走,那些人手段蛮横,扔下金银便将人强行带走。嘴上说着什么“炉鼎”“仆役”的话,全然不管那些女子的哭嚎。 偏偏这些盗贼不遮不掩,第二日便将偷盗的金银拿出来花用或典当,城中那些有名的金银玉器一一出现在当铺的柜台上,掌柜不敢接收不敢拒绝,言语周旋间被人砍下头颅,那人拎着染血的剑站在当铺里,强硬地让小二将灵石全部拿出来换这些金银玉器。 这事闹得很大,群情激愤,富贵老爷和行商一起将此事闹到了城主府,城主府无能为力,便将此事转交给了问道楼。 问道楼作为元州城积威已久的组织,不能坐视不管,若是放任他们胡作非为,那问道楼所有人的脸面都将被这些外来者扔在地面狠狠蹂躏,他们在元州也会永无立足之地。 问道楼楼主一直在找清珩的下落,试图让清珩帮他们渡过这次危机。 但清珩平日里都以隐身诀掩藏自身踪迹,所以他们遍寻不得,已经到了水深火热的时候。 龟缩在问道楼中装聋作哑是一定不行的,但是出面对战的话,他们对上那些外来者毫无一战之力。 问道楼的议事厅里,楼主低声说道:“原来这就是推演中所示的死局,只不过那一线生机寻不到,问道楼注定要从此衰落。” 一个发须皆白的老者说:“无妨,我相信百年之后,我们的后人一定可以重振问道楼荣光。既是死局,便一定要脱层皮才能化解,老夫愿前往,以这条性命堵住悠悠众口,撑住我问道楼的脊梁!” “老夫也愿意前往!” “楼主,我也去。” “我也去,用我们这些老家伙的命殊死一搏,堵住悠悠众口,给问道楼的小辈求得一线生机,换回一份体面。往后,问道楼闭门谢客,休养生息。” 楼主长长地叹了口气,苦笑道:“是了,是了。这已是唯一的解法,问道楼在元州威望颇深,只能用性命去填这灾祸,才能维持住问道楼的地位……只是不知,要死多少人,才堵得住百姓的怨愤。” 他站起来,振臂一呼:“传我口令,问道楼三十岁以上者,备战迎敌!三日后,随我一同肃清外敌!” “肃清外敌!肃清外敌!” 他们甘心赴死,为了问道楼的将来,为了这一份传承。 第二日,那一线生机便自己找上门了。 来访者有两人一驴,一个俊美邪肆的青年带着个黑黑瘦瘦的小少年,还牵着一头瘦小的毛驴。 正是旃极和寒临。 在旃极的字典中,没有避战一说,他只会一次又一次迎敌,即便是注定的死局,他也不会退缩。从来只有别人躲着他,没有他躲着别人的说法。 在寒临口中得知那白衣人会来找他后,旃极便决定主动出击。 等来的敌人总是让人觉得不安,而盼来的敌人却会让人亢奋。 他要将寒临的身份公之于众,让他堂堂正正地站在日光里,以“雪乡唯一幸存者”的身份去生活,光明正大地祭祀族人,坦坦荡荡地探查寻仇。 他旃极怎么说也是天道认证的祸世妖魔,没道理当了师尊后却要徒弟夹着尾巴做人,没那样的道理。 清珩也同意他的计划,他在意的是另一件事。 修士在凡人的地界酿成灾祸,有人挺身而出救世,这样的功德不知天道要怎么算。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怕是能帮旃极更进一步。 师徒俩想法不同,但是目的都是一样的,也算是殊途同归。 都是为了徒弟打算,都是为了引蛇出洞。 唯一的分歧就是旃极现在就要出手,但清珩觉得还能等一等,等到问道楼败了,城主府不得不出兵镇压却无济于事之时,元州城才会变成真正的人间炼狱,届时旃极再出现,那才是真正的救世之功。 救世之功,功德无量。 旃极说:“不必,我耐心不好,等不了那么久。上次和那精怪打了一架后觉得手痒得很,正是好斗的时候。” 第119章 寒临却说:“师祖,再拖一日,百姓便多受苦一日,若是早早解决,也能让百姓早些过上安生日子。他们这些时日一定担惊受怕,苦不堪言。” 他是个善良的孩子,但是修士可以慈悲,却不能太过仁慈,求大道者,终会踏上长生路,而踏上长生路的第一步就是对人间的灾祸不闻不问。 所以,清珩对寒临说道:“寒临,长生之路漫长而残酷,若你总是这般心善,早晚会困在自己的心境中出不来。修士该兼顾苍生,但并非这种兼顾,不参与人间的战争、皇权、疫病、灾祸,这才是一个修士该做的。” 寒临不解,他觉得若自己有了师尊那样的本领,便该庇护一方百姓,治理一方水土,为天下百姓谋福祉。 他的疑惑太明显了,清珩只是摇头,旃极却耐心解释。 “因为凡人要靠着这些灾难进步,历史的痕迹便是苦难。你修得长生后可呼风唤雨,能阻止天灾、疫病、战争,庇护凡人几代,但这样一来,他们永远无法获得经验,对凡人而言,最珍贵的东西就是经验。而且天道有自己的规律,人间和修真界早晚会彻底隔绝,待那时,失去你的庇护后,那些凡人会过得更加艰难。” “就如这次,你可以斩杀作乱的修士,但是尽量不要杀害那些浑水摸鱼的凡人。他们的罪责得由凡人来审判,不然容易沾上因果。” 寒临垂眼,遮住了眼中的不忍,点头应道:“多谢师尊教诲,寒临定铭记于心。” 旃极摸了摸他的脑袋,宽慰道:“待你再长大些,接触到天道,你便会知道修士并非无所不能。” 说回问道楼,楼主带着几位长老出来迎接,看见旃极后灵光一闪,想起了这人的来历。 是今年才出现在元州的,当初进城时可招了不少人垂涎,名声一下便传开了,但后来去他家试图抢人的老爷都没能出来,甚至连凶名在外的寻宝者也死在那座小院里,渐渐地便没人敢去了,都知道这是个不好惹的人物。 如今他们上门,倒是令人意外。 毕竟这二人入城不久,对元州没责任也没义务,完全可以独善其身。 旃极直截了当地说明来意,“我可助元州渡过此次劫难,但问道楼要将这元州的秘辛悉数告知。你问道楼一直在收购的宝石,还有这留存已久的阵法,到底从何而来,又藏着怎样的秘密。” 那楼主点头,爽快说道:“只要侠士能助我们渡过难关,在下一定知无不言。” 楼主身后一个老者恭敬地说:“不知侠士想要怎么做?” 旃极挑眉,嘴角勾起,那张狂桀骜的模样像足了清珩。 他说:“胆敢作乱者,杀了便是。但城中百姓众多,唯恐他们狗急跳墙,肆意生事,所以我们要掌握绝对的话语权。” 那老者有些迟疑,“这……” 他环顾四周,和楼主交换了几个眼神,然后斟酌着说道:“侠士,那些人并非一人两人,而是成群结队的,他们虽然看似没有关联,但是若有人出头,他们便会联合起来一致对外。所以,抢夺话语权一事,怕是难上加难。” 旃极嗤笑一声,果然是蝼蚁之辈,竟然还抱团欺凌凡人。 若这个世界有仙盟,这些人早被仙盟的人抓到幽月洞天服苦役了,一旦被发配幽月洞天,这辈子只能挖灵矿挖到死。 “你等不必忧心,我自有我的办法。此行我会打着问道楼的旗号,一是为自己寻个动手的由头,二是助你们扬名,最后这话语权会落到你们问道楼手中,而你们,需要帮我办一件事。” “侠士请说。” “明日我便动手,你们帮我照看好徒弟,好吃好喝地伺候着,若他出事,咱们的约定便作废。” “好好好,侠士尽管放心,我们一定会照顾好这位小公子。” 寒临皱眉,哀求道:“师尊,我想和您一起去。” “放心吧,会带上你的,但不是现在。待我将他们收拾规矩了,你再出来,届时再公布自己的身份。” 旃极说完又提醒道,“我跟你说那事儿,你记着点,好好想想怎么说。” “知道了师尊。” 如此一来,寒临便在问道楼住下了。 第二日,元州城中摆了擂台,最终奖励是有关雪乡的秘密。 作者有话说: 第81章 修仙(11) 雪乡。 许多人来到人间界都是为了雪乡, 有人按照宗门的命令前来寻找雪乡的下落,有人尾随而至想要在这次行动中分一杯羹,也有人一知半解, 揣着自己以为的真相出现。 这两个字依旧是秘密, 却成了修士间心照不宣的秘密。 被隐瞒最深的人,是浩劫中唯一的幸存者。 所谓的擂台是一个圆形高台,边缘处摆着一圈的椅子,一共一百把椅子,参赛者可以一一入座。擂台的开启并没有人数限制,一人可以, 一百人也可以。 擂台正上方有两块悬浮的毯子,上面各坐着一个人。 两人姿势相同却气质迥异, 一人邪气狂妄, 居高临下地看着来来往往的修士,像是妖魔在挑选合适的食物。 一人跌荡风流,玄色长袍松松垮垮地套在身上,露出大片如玉般的莹白肌肤,外头披了件黑底金纹的外袍,威严贵气。 他脸上覆着面具,黑色恶鬼面具遮住了整张脸, 连眼睛也不曾露出。不仅如此, 那面具还遮挡了他的气息和修为,让人难窥半分。 旃极让他坐镇并不是需要他出手,只是想让他作为一个诱饵,引诱更高阶的修士前来挑战。 他要让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修士看看真正的强者, 让他们始终生存在师尊的阴影之下。 又是雪乡秘密,又是不知来历的神秘修士, 不知道修真界那些宗门是否还坐得住。 这擂台是旃极早年炼制的法器,名为试炼台,可以切换十种场景,不同的场景对应着不同的危险,能够让人在不同的环境中战斗,积累经验。 藏在场景中的妖兽、厉鬼、邪魔都是他亲手捉来的,实力绝对不弱。 这是他赠予二师妹的礼物,但师妹性情温和柔弱,很少使用,兜兜转转便进了清珩的储物戒里堆灰。 擂台周围围满了修士,他们冷眼旁观,用一种不必言明的默契审视着这个所谓的擂台,还有那两个看起来居高临下的神秘人。 一个人都没有走上擂台,他们就看着,像是旁观一场拙劣的玩笑。 或许是这奖励太轻,又或是他们无法证实奖励的真假,所以不曾动心,只是观望。 等了一天一夜,也没人攻擂。 旃极有些着急,他向来耐心不好,眼神一变就想直接下去抓人上来打擂。 但还未动作,便被清珩看穿了意图,“坐好。你拿些法器丹药引诱,他们便会如飞蛾扑火般凑上来。” 修士常自比仙人,实则如同野兽一般,争抢和掠夺才是本能。一颗灵草、一枚丹药、一个法器都有可能是活命的关键,所以要拼了命地去争去抢。 旃极不愿,黑着脸说:“不行,我本就没攒下什么东西,那些是我要留给徒弟的。寒临体弱,筑基后需要淬体,我连淬体的材料都没攒齐,为何还要拿法器出来引诱他们?” 清珩轻叹一口气,没忍住骂了声:“不可理喻的狗崽子,本尊怎会教出你这等抠门吝啬的蠢货。” 说罢他挑了两件法器扔给旃极,让他以此为饵,钓人上钩。 旃极勾唇一笑,他就知道师尊会主动给法器,整个修真界,他家师尊的富裕程度那可是数一数二的。 他站在毯子上扬声说道:“本次比赛以一月为期,决出前三名,前三名都可获得有关雪乡的线索,前两名能选择一样法器,第一名先选,第二名后选。现在,由我为各位道友介绍一下这两件法器。” “其一名为红烛泪,是个幻境类法器,为玄阶中品。优点是不需要灵力催动,即便是凡人也能用。只要拨动灯芯燃起烛火,便能将光照范围内的所有人拖入幻境中,幻境虽然可破,但只能在红烛燃完后再破。整支红烛燃完,需要一天一夜。此法器可以炼化,炼化后法器主人可入幻境杀人。” “其二名为观沧海,水系法器,可攻可守,地阶下品。其中有一片海域可供驱使,能召出海啸攻击,也能形成水盾防御,佩戴此物者可在水中来去自如,若遇生死关头,可带领同伴藏身其中,并无人数上限,但只能躲七日。” 法器分为天、地、玄、黄四种品质,每种品质又分为上中下三品。 常见法器一般为玄、黄两阶,寻常炼器师也只能练出这两种品质,只不过这两阶中也有好坏之分,主要看作用,好用的法器即便是低阶也人人争抢。 红烛泪是低品质里幻境法器的巅峰,旃极那一手出神入化的幻术便是在其中练习的,还侥幸从中获得过有关幻术的感悟。 观沧海也是实用性很强的法器,品阶也高,足以在一些小宗门中当镇山之宝。 第120章 有了法器的引诱,便有人撑不住想上台了。 毕竟这个世界灵气普遍稀薄,修士以术修和剑修为主流,炼器、炼丹、阵纹、医修都是末流,人数寥寥,更别提音修之类的冷门了,这个世界甚至没有音修的存在。 清珩的世界里一个宗门有不同的分支,光是剑修都能分出好几支,你成名后对剑道有了自己的感悟,有了不同于其他分支的理解和修炼方法,便可入剑阵磨砺剑心,成功出来后便可开创自己的分支。 他的宗门剑修一脉有九分支,他便是第九支,名曰天地剑。 若得天地法,万物皆为手中剑。 可这个世界却不同,在这里,一个宗门只有一种修炼体系,比如一剑宗,便全是剑修。 而且他们的剑修只潜心练剑,关于阵法、丹药、炼器便一概不知,导致了宗门发展的局限,却也让不同的宗门之间牢牢绑定,互惠互利,是无比团结的利益共同体。 所以归楹身为剑修才会那么穷,没有家族的帮扶补贴,只能靠一些宗门任务维持生活,可出任务便会受伤,受伤后去找医修要灵石,买丹药也要灵石,如此一来,便入不敷出。 大环境如此,所以不足一刻钟,擂台上便坐满了人。 人齐之后,圆形擂台上方划过几道红光,随后消失不见,那是一个防御性的屏障,不管擂台上打得如何激烈,都不会有半分灵力溢出,也不会波及擂台之外的人。 上空突然出现一块巨大的屏幕,放大了擂台上的一切,屏幕的视角缓慢转动,从空置的圆台到四周围坐的修士,一一扫过,让所有人的脸都被记录。 旃极说道:“这擂台将会不断切换场景,每次场景切换时都会有提示,各位道友按照提示活下来即可。此次比赛为积分制,成功经历一个场景积五分,猎杀妖兽或邪魔按数量积分,一头一分。” “一月之期结束后,比赛终止,积分前三者便可获得奖励。需注意的是,在比赛中每位道友都有一次离开的机会,腰间那木牌,只要捏碎便可离开擂台,但是离开后积分清零,自动放弃比赛。其次,参赛者死亡后他的积分清零,但杀人者可以积一分。” “一旦上了擂台,修士和妖兽等同。” “除此之外,各位道友还需小心应对,有些场景灵力充沛,适合战斗,有些场景却灵力枯竭,最好不要擅自动手。作为擂主,我也会参赛,所以各位道友千万小心。” 他说完就启动了法器,一阵红光笼罩,片刻后,那擂台便不再是寻常擂台,而是一片遍布沼泽的密林。 与此同时,器灵出声提醒。 “场景一,鬼瘴沼泽。提示,此场景中有食人恶鬼,也有无尽沼泽,请攻擂者躲避恶鬼追击,在天黑之前找到山巅逃脱。木牌上会出现剩余时间,时间结束后未抵达山巅者不得分。” 他们的擂台就摆在城中的空地上,周围有民房和酒楼,民房的窗子死死关着,即便是视野绝佳也不敢多看。 酒楼里倒是人声鼎沸,那些富人、官员、兵将都提前占好了位置等待看一出好戏,就连问道楼的人也来了许多,他们直接买下了几座民房居住,这样一来便可日夜守着。 那样巨大的一块屏幕,能将整个擂台展示出来,不过身处其中的修士便小如蚂蚁。 不过视角并非一成不变,特写镜头是根据灵气浓郁程度来改变的,一旦修士开始打斗或使用法术,便会释放许多灵气,视角自然落在他身上。 许多修士以为这只是个简单的擂台赛,所以并未上心,无意上去耍猴戏,也无心去看过程,他们只要知道最后是谁拿了法器就成,威逼或利诱,总有法子拿到手。 但现在看那擂台变得截然不同,他们开始感到恐惧,这样的比赛为何会出现在人间界一座小小的城池中。 有修士喃喃道:“这打擂台的方式好生奇怪,竟有些像……” 他没说出那几个字,但旁边的修士听见了,便下意识接话,“像寻仙录。” 寻仙录是修真界每五十年开启的一次宗门比拼,由排名前五的宗门联合举行,近百宗门参与其中。 在历时一年的比拼结束后,前一百名可以登上寻仙录。一旦榜上有名,便每年都可以领取参与宗门的弟子补贴,直到下一次寻仙录开启后榜单更新。 所以寻仙录是修真界人人期待的盛会,因为只要成功登榜,未来五十年便再也不必为资源发愁。 虽然一份弟子补贴不过尔尔,但是数百份就不一样了,那是一笔十分可观的资源。 清珩原本没想参与,他戴着面具无法喝酒,就用神识进入了芥子空间开始整理宝物。 他的芥子空间极大,除去给几个弟子划分的地盘外,还有连绵的山脉和无垠海域,有规律爆发的火山和巨树参天的雨林,是一方已然成形的小世界。 海域上空的云层之中藏着一片宫殿群,是他从某个秘境中拓印出来的,当时看那宫殿高耸巍峨直插云端,便觉好看,拓印后索性直接将其藏在云层中,这样一来宫殿四周有流云环绕,威严华丽的建筑群在云层间若隐若现,也极其好看。 宫殿里屋舍很多,他搜罗的宝物都藏在这里,只不过他随性惯了,从未好好归置,都是随意一扔,也不知落在了哪里。 还有许多从秘境中带出的宝物就收在空间法器内,结束后将空间法器往宫殿里一扔,最后也是难以寻找。 所以他闲着无聊的时候便会待在宫殿里整理自己的宝物,每次都想分类归置,但往往收拾好一两个房间后突然发现别的房间里还有一堆空间法器,里面也装着许多东西需要整理。 一来二去便没了耐心,那么多年了,也只整理出五个房间。 这次也是,整理了两个时辰便觉得烦躁,又出来了,开始看着那些参赛的修士发呆。 突然,他看到一个眼熟的人。 一个白衣女修,手中执剑,狼狈地陷入沼泽中,正艰难脱身。 是小树的同门师妹,那个带走黑蛟的人。 既然她也是一剑宗的人,那雪乡的事她一定知道隐情。 毕竟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个女修和那个男子在一剑宗的地位应该比小树高一些,知道的秘密也更多。 清珩思及此,便幻化了个分身坐在毯子上,随后自己进入擂台,走到沼泽边问道:“这位道友,需要帮助吗?” 作者有话说: 第82章 修仙(12) 女修一半身体陷入沼泽之中, 双手拽着巨树上垂下来的藤蔓,艰难说道:“你是何人?为何要帮我?” 她生得貌美,微红的眼眶伴着眼尾一点红痣, 既有仙人之姿, 又带了些教人不忍的可怜。 清珩扬眉笑道:“因我心善。” 那女修显然是不信的,但眼下她处境艰难,也没有拒绝的余地,便答道:“既如此,便劳烦道友了。” 清珩伸手拽着女修的衣领,手上一用力便将她从沼泽中拽出了大半, 不过…… 他眉头微皱,总感觉有股力量在与自己抗衡, 自己用力那头便也用力, 自己放松那头也跟着放松。 不像是沼泽自带的吸力,更像是被东西缠上了。 “道友做好准备,下面许是有东西缠住你了。” 女修点头,强忍着身体被拉扯的痛楚,肃然说道:“道友动手吧。” 清珩用力一拽,便将女修全部拽出来了,随之出现的是一条与沼泽同色的巨蟒, 它的尾部紧紧缠住女修的双腿, 头部却垂在下方,被拽出来后猛地挺起头颈,张开巨口袭向清珩,嘴里带着腐烂的腥气和难以描述的恶臭。 那味道太过浓烈, 冲击感极强,清珩有片刻僵硬, 但很快便反应过来,伸手迎接那巨口,握住它的下颌,任由毒牙咬在自己手背上,却始终没能陷进分毫。 蛇口中的湿热和黏腻让他恶心得头皮发麻,便顺手撕扯,让那巨蟒从嘴角处撕裂,瞬间成了两半。 这沼泽巨蟒也是邪门,便是被从头到尾撕成了两半,也依旧活着,下颌那半还握在清珩手中,上颌那半便匆匆逃回了沼泽中,顷刻间便没了身影。 将那半条巨蟒扔在地上,他召出干净的水流不断净手,总觉得那黏腻的触感粘在手上怎么也洗不净。 那半条巨蟒还想逃,清珩沉着脸弹出两道水刃,那透明的水刃飞射出去的瞬间竟发出了破空声,且剑势惊人,剑芒耀眼,钉住巨蟒后剑意如波涛般震荡开来,在周围的巨树上留下数百道杂乱剑痕。 但那剑意上裹挟着木系灵力,所以滋养着伤痕,以一种极快的速度愈合。 女修一时间瞪大了眼,连身上的疼痛都消失了,她感受到了那侵袭而来的剑意,凉凉地擦过她的身体,落在身后的树干上。 抚摸着树干上即将痊愈的痕迹,她垂眼看着那已经死透的半条蛇,轻声问道:“道友也是剑修?为何不见道友的剑?” 第121章 清珩平日佩剑只是装饰,那些剑虽也是名剑,但挂在身上属实累赘了些,所以他这次进来没配剑,只一袭青衣,腰间挂着一串青铜铃和一个酒葫芦。 “我这一脉名为‘天地剑’,剑道大成后,万物皆可为剑。” 女修轻轻点头,坐在地上仰头看着他,密林中光线昏暗,她眯着眼去看那模糊的人影,样貌看不真切,只能看见那莹白的皮肤和腰间那串青铜铃。 此人好生厉害,巨蟒的毒牙咬不穿他的手掌,还能轻易将那样一条巨蟒撕成两半,看起来毫不费力。 最重要的是,从始至终,他身上只有一些微弱的灵力波动,出现在净手时。这代表着他凭借的仅是肉身的力量,就连水刃化剑意那般的杀招,也只动用了些微灵力。 此人实力强劲,怕是连师尊也要避其锋芒。 “我名辞洢,乃一剑宗宗主首徒,不知道友师承何处?如何称呼?” 那张藏在阴影中的脸愣了一下,随后语气冷淡地说道:“本、我复姓堂溪,单名一个涧,无门无派无师承。” 清珩这人真真假假分不清的,往年在各州游历时总是有各种各样的身份,这假话出口,便自然万分。 辞洢应了一声,仔细打量他,也不知信了没信,接着问道:“堂溪道友实力强劲,却未曾在九霄扬名,实在遗憾,不知可愿同我一道去一剑宗,参加这一次的寻仙录。” 清珩询问001九霄和寻仙录是什么。 001:“九霄是他们对修真界的称呼,寻仙录是所有弟子聚在一起比拼的大会,其实就是宗门大比。” “好,我随你去。届时道友回九霄时通知我便是,我还有两位友人在元州城中,他们也是散修,也想去寻仙录长长见识。” 辞洢笑了一下,眸光闪烁,“好,那便说定了。” “道友走吧,我带你去寻山巅。” 辞洢却说:“稍等,待我将这蛇处理了。” 那蛇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清珩侧头看她,想说这等妖物在自己手中没有逃生的可能,但下一秒就看见辞洢拿出一柄匕首,开始给蛇剥皮剔骨,还将毒牙小心翼翼拆下来装进了瓶中。 清珩:…… 怪我没过过苦日子,自出生起便应有尽有,家族提供的资源多得用不完不说,还有余力帮扶一下同门师弟师妹。 这样雁过拔毛的苦日子,清珩是一刻也没有过过。 偏偏辞洢还是个极讲究的人,她将蛇皮蛇骨和毒牙分作两份,打算和清珩一人一半。 清珩看着那血淋淋的皮和骨,心里万分嫌弃,面上却冷漠拒绝,“不必了,此物甚少,道友留着便是。” 辞洢却坚持要分,清珩皱眉,实在不愿让这种东西进入自己的芥子空间,这些没用的东西,和破烂有什么两样。 “不必,你收着吧。” 辞洢后知后觉地读懂了他拒绝中的嫌弃,便笑着收下。 只是那双眸光水润的眼上下打量一番,都没能在他身上找到空间法器,一时也不清楚他是真的嫌弃不想要,还是因为没有空间法器所以不想要。 密林中毒瘴弥漫,那瘴气十分浓郁,已凝成了缥缈的雾,浓淡不一,挡人视野。 清珩体格强韧,百毒不侵,早在几百年前便不将这些小手段放在眼里了,所以一路畅通无阻,悠闲地仿佛走在自家的后花园。 辞洢跟得吃力,毒瘴深入肺腑,她却丝毫不敢停留,生怕跟丢了便找不到山巅了。与此同时她也确定了一件事,此人定然不会是个无名无姓的散修,要么是隐姓埋名,要么是报了个假身份。 思绪杂乱,毒瘴对她的影响太深,眼前模糊一片,周遭尽是想要将她啃食殆尽的恶鬼,她唇间溢出鲜血,本该殷红的血却带着一缕微紫,顺着她的嘴角往下流,蜿蜒着滴在走过的路上,成了最好的引路标。 血中紫色越来越明显,她再也看不清前方那青色人影,恍惚间,自己好像在不断旋转,身处的也不再是密林,而是那偌大的宗门。 她仿佛回到了小时候,嚎啕着想要回家,却始终找不到下山的路,那些穿着弟子服的人对她冷眼旁观,从她身旁经过时未带起半点尘埃。 直到有个人蹲在她面前,对她露出笑脸。 辞洢清澈的眼中被恨意占据,她颤抖着抬手,挥出了几道剑意,那是师尊留给她保命的剑意,她悉数扔了出去。 清珩正在前方好好地走着,突然身后有攻击袭来,他转身接下了这几道剑意,随后毫发无伤地走到辞洢面前,看着躺在杂草中的女修皱眉,脚尖往前伸了伸,踢在女修的肩膀上,“道友,你怎么了?” 回答她的是女子猛烈的攻势,剑招如雨点般落下,密不透风地将清珩笼罩其中,剑芒频闪,清珩抬手便震开了所有攻击,他看着女修状态不对,毒瘴入体颇深,嘴唇发紫,眼白猩红,那张脸狰狞地扭曲着,像是要将自己的皮肉错开。 可毒瘴从不会令人发狂,这人莫不是装疯试探自己的底细。 这疑虑出现了瞬间便被击碎,那女修手中执剑,嘴里不知嘟囔着什么,眼泪大滴大滴地往下掉,随后浑身紧绷着,颤抖着,将本命剑横在自己脖颈上想要寻死。 清珩手疾眼快地击落了她的剑,随后便见她蜷缩在地上轻声哭泣,一边哭一边警惕地打量四周,仿佛有什么极其可怕的存在正在注视她。 清珩无奈地闭眼又睁开,想要收拾旃极的心达到了顶峰,这该死的狗崽子,竟在擂台上也设幻术,真是学了点本事就不知该如何显摆了。 毒瘴凶猛,再加上他的幻术,不少人将折损在此。 毕竟许多人终其一生逃不过的,都是自己的执念和噩梦。 清珩在旁边的树上折了根树枝,用树枝点在辞洢头顶,启唇念道:“借物化物,虚假幻真。静心定神,破障破妄。” 温和的木系灵力如溪水潺潺包裹着辞洢,随后四散而开,活泼地驱赶着周围的瘴气,密林中的草木因这些灵力再焕生机,反将更多的木系灵力反哺于清珩。 这就是木系灵根的好处,万物有灵,草木更甚。 草木之灵,至纯至洁,得之半分,反其百倍。 这是他修炼之初便悟出来的道理,在他的感知中,天地间万物都是有灵的,但唯有草木是亲切乖巧的,若受益他半分灵力,便会想方设法地多还一些,甚至在危难关头,许多草木愿抽空自己助他。 这便是清珩修得天地剑的由来,于万物不吝,方得万物之助力。 辞洢慢慢清醒过来,毒瘴也解了,她单薄地蹲在地上,仰起头,露出一张我见犹怜的脸,双目盈盈,水光未散,嗓子发哑地说:“多谢道友相助,我又欠你一条命。” 清珩说:“无妨,有欠方有还。假以时日,道友定能还上这两次救命之恩。” 辞洢虚弱地站起来,靠在树上惨然一笑:“但愿吧。” 一路走来遇到不少妖兽和邪物,但在清珩眼中都是些小玩意,他将其打得半死不活后扔到辞洢面前让她处理,一为积分,二为材料。 他没有木牌,自然无法积分,辞洢也看出来了他的神秘,却一直沉默着装傻。毕竟这擂台中险象环生,若是靠她自己,定然是出不去的。 天色灰暗之际,他们便到了山脚下,只要到了山巅,这一关便算是过了。 山路曲折陡峭,但没有妖兽和毒瘴扰人,所以上山不难。 但人心往往是险境的加持,行至半路,他们便遇到了一群拦路截杀者,共十人,穿着相似的弟子服,显然是出自同一宗门。 受害者的尸体被堆砌在山道上,拦住了上山的路,他们站在那堆尸体后放肆地打量着前来的每一个人,像是挑选猎物般,从长相到衣着,一一审视,观其来历,辩其是否可欺。 辞洢提着剑欲上前动手,清珩却拿着那根树枝揽住她。 她侧目望去,男子脸上带着危险的笑意,又有某种不知来历的雀跃和激动,仿佛这一幕他等待已久。 辞洢识趣地往后退,归剑入鞘后眼神冰冷地注视着那几个不知死活的修士。掌中留影珠一闪,开始记录眼前的这一幕。 眼下她不知这衣着是何门何派的,待回到九霄后,她定要揪出这些人的宗门,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 辞洢不识得他们,他们却是知道辞洢的威名。 “原来是一剑宗的辞洢仙子,方才是我们眼拙,未能及时给仙子让路,还望见谅。我们这就移开阻碍,让仙子通行。” “师兄,他们就两个人,我们无须退让,直接将人抢了就是。那女人修为也不高,我们何必惧她。”一人凑近那男子耳边说道,那眼神冒着精光,显然不想放过这两只肥羊。 为首那男子瞪了他一眼,低声骂道:“蠢货,竟连一剑宗的辞洢都不认识。她可是宗主首徒,也是宗主还未结契的道侣,你要是惹了她,咱们这辈子别想回宗门了。一剑宗那些老怪物可不是好惹的,不可横生枝节。” 第122章 那弟子一边小心点头,一边隐晦地打量躲在清珩身后的女子。 身若蒲柳之姿,娇柔纤细,面似空谷幽兰,纯净圣洁。 凤羽般的眼尾点缀着一点红痣惑人心神,让人情不自禁地陷入她的眼中。 即便是在美人扎堆的九霄,这副相貌也实属难得。 怪不得一剑宗那宗主会为其动心,与一修为低下的女子结成道侣。 都是修士,便是再小声的议论也能听得见,辞洢垂眼遮去眼中的神情,低着头痴痴地望着脚下泥泞的山路,有风经过,穿林打叶,她感受着那阵凉意,倏然勾起一缕自嘲的笑意。 何须介意,他们口中的,本就是事实。 清珩却变了脸,将树枝点在他们即将搬走的尸体上,以千钧之力阻拦他们的动作,垂眸睥睨着说道:“退回去,以你们刚才那副姿态动手。” “你这人好不讲理,我们都愿让你过了,你竟还找事!” 清珩嗤笑一声,手中树枝一挥,骤然穿透那人身体,让他闭上了那喋喋不休的嘴。 染血的树枝穿透他的身体后钉在树上,只余下末尾一片新叶。嫩叶颤动着,在那群人难以置信的目光中逐渐静止。 那只是一根树枝,细瘦而弯曲,长有一臂,粗则一指。 就是那样一根寻常的树枝,轻而易举地穿透了一个修士的身体。 清珩睁开眼,将那根树枝收回握在手中,上面的鲜血在嵌入树干时被磨净了几分,依旧是根寻常树枝。 他以树枝对准那群人,弯曲的尖端像一个简短的笑话。 “退回去,以你们刚才那副姿态动手。” 那群人连忙往后退了个十几步,看见清珩点头才软着双腿停下,欲哭无泪地握着自己的兵器,挤在一堆相互壮胆。 清珩率先转身往前走,对着辞洢说道:“退回去,重新走一遍。” 辞洢不知他要做些什么,只是一味顺从。 他们再次走到那以尸体堆砌的阻碍物前,那群人便握着武器走来,大声喝道:“停下,将你们收集的材料悉数交出来,否则……” 话未说完,他便被一片叶子击退数尺,错愕抬头,却见那男子一脸不满地说:“你刚才可没这么多废话。重来!” 再次回退重来,这次男子并未言语,看见他们便开始动手,几人结阵将他们二人困住,又以防御型法器保护自身,随后便开始动手。 招招狠厉,刀刀致命。 清珩勾起唇角,这才有点意思。 他用树枝将辞洢击退数尺,独自留在原地御敌。 九人的攻击来势汹汹,他却丝毫不显慌乱,灵活游走在战局中心,手中一根树枝成了令人闻风丧胆的武器。 他轻而易举躲过了所有攻击,极少出手,但每次出手必定打在对方致命的破绽上,让其彻底失去还手之力。 杀人,只需一招。 辞洢看着自己肩上淡淡的红点,是那树枝留下的印记,她深深地望着眼前的男人,目光惆怅,面容便带上了几分郁气。 曾几何时,她也如这般认真地望向另一个人。 只是,故人远去,徒留心碎。 清珩将人杀了后站在一侧,轻抬下颌示意辞洢上前摸尸,他寻了个极好的位置,能将辞洢摸尸的动作看得一清二楚,最后找出来的那些空间法器被堆在一起,辞洢便用灵气强行破开,开始整理其中的东西。 他看得格外仔细,辞洢便觉得奇怪。一路走来,她处理材料时这人从不看,怎的现在看得这般认真。 既是好奇,她也就问了。 清珩说:“我徒孙开始修行不久,我将其录下,让他看看这长生路上的人心险恶。” 辞洢失笑,“我不过做些收尾,竟成了人心险恶?” “并非,只是让他看看击败敌人后该如何收尾。” 辞洢莞尔,便说道:“堂溪道友竟已有了徒孙,真了不得。” “没什么了不得的,太无聊了收着玩玩。收拾好了就上山吧,时间不多的。” 作者有话说: 第83章 修仙(13) 他们走到山巅, 正好听见器灵的声音。 “本局存活人数为六十,当前积分榜前三分别是二十分、十九分、十七分。” 辞洢下意识捂住木牌,她是二十分, 列第一, 若是被人知晓必定引来众人围攻。 除了成功逃脱的五分之外,其余积分都是堂溪涧送的,所有妖物和厉鬼被扔到自己面前时都只剩下一口气了。 她全程没有动手,只一味地剥皮拆骨收集材料。 在堂溪涧出现后,她再未遇见半点危险,一路顺利地就像是寻常山林一般。 “场景二, 岩浆炼狱。提示,此场景中遍布岩浆, 被岩浆灼烧过久会损伤魂魄, 积分获取规则为活下来。岩浆炼狱限时一百二十个时辰,每四十个时辰后迎来一次‘岩浆泛滥’,共出现三次,请各位攻擂者合理分配灵力。” 一百二十个时辰,十天。 清珩有些犹豫,他先前说过只让那棵小树在自己的空间里待十天。这样一来,必然会逾期。 思及此, 他看了一眼辞洢。那棵树油盐不进, 还是个不爱说话的闷葫芦,远没有辞洢好哄骗,他们去往九霄和一剑宗都需要辞洢带路,所以接近她是最简单的。 罢了, 让他多待一段时日养伤,反正里面昼夜不分, 那棵树也不知道过了多久。 红色从天空开始蔓延,以极快的速度笼罩了整个空间。 天不再是天,而是近在咫尺,浓郁到化不开的红。 山不再是山,而是灼热滚烫,锋利又漆黑的岩石。 六十个参赛者纷纷走动起来,却发现到处都是这样灼热的不规则岩石。 这些岩石形状各不相同,有高耸陡峭抵在赤红上空的,也有深深凹陷如天坑的,高低错落,凹凸不平,红色的岩浆顺着那高耸的黑岩山往下流,在凹凸不平的地面上如小溪般蜿蜒,最后汇入凹陷中形成一个岩浆池。 黑岩的地面本身就灼热难挡,有了岩浆的加持更是变本加厉。 那岩浆从远处流过,他们都能被熏出一身热汗。 已经有修士扛不住使用清凉诀了,但长达十天的高温,早早使用清凉诀并不明智,就连水灵根的修士也在踌躇着,毕竟这个地方水灵力稀少,过度消耗后可能难以恢复,到时候遇到“岩浆泛滥”必死无疑。 辞洢有些撑不住,便从储物戒中找了一件弟子服撕成布条缠在脚上,否则鞋履的底太薄,迟早将脚底烫坏。 她顺手给清珩递了一些,“堂溪道友,你也缠上吧。” “道友?” 对方一直没回复她,她便抬眼看去,就见他望着那赤红的上空眉头紧锁,脸色十分难看,透露出一种让人窒息的威严。 上空的红并不是单一的红,而是流动的,透着晶莹的红。 辞洢有种不祥的预感,那所谓的“岩浆泛滥”不会是上空的岩浆如雨水般落下来吧。 如果是那样的话,这六十人焉有命在? 清珩则想到了其他的。 那些他没有参与的,属于旃极的经历。 鬼瘴沼泽是,岩浆炼狱也是。 幻境做不到这种程度,只有亲身经历后才能完全将其拓印出来,体感和威力都极为相似。 原来他的孩子在他没有看到的地方吃了这么多苦。 既如此,那心狠手辣也是应该的。 清珩看向不远处,旃极就站在那里。 他们遥遥相望,旃极笑得肆意,周身的火焰跃动着,是多年前意气风发的模样。 “道友在看什么?” 清珩回神,答道:“看我徒弟行过的坎坷。” 辞洢笑道,略有些忧愁地问询:“道友是个什么样的师父?” 她这话问得奇怪,清珩答得也奇怪:“就是个寻常师父。” “寻常师父传道授业解惑,本就是最好的师父。” 她说完便没再多聊,又将手中的布条往前递了递,用眼神询问清珩要不要。 清珩抬手拒绝,朝着一处角落走去,那里距岩浆最远,没有那么热。 唯一的缺点就是,这么一小块儿地方挤满了人。 第一日熬过了,所有人都觉得这个场景好像除了热没有别的危险。 但第二日这种感觉便淡了,因为热已经成为最严重的问题。 地面上流淌的岩浆越来越多,温度持续升高,许多人的衣裳无法防御寒暑,所以在高温下开始燃烧,他们匆忙脱掉外衣,以身体迎接高温。 皮肤越来越红,从大汗淋漓到流不出一滴汗不过一日的功夫。 第三日下午,有个人死了。 他赤裸着躺在最角落里,全身的皮肤红得像一只剥了皮的猴子。 旃极上前查看,摸着他的腹部说,“内脏被蒸熟了。” 死去的修士脱掉了弟子服,便无人知他来自何门何派,他身上的两枚空间戒指也被众人瓜分了。 第123章 辞洢和清珩离得最远,依旧分到了一些零散的东西。都是些寻常材料,并不罕见,但清珩想着之后寒临要学习炼丹和炼器,这些破烂正好留着给他练练手。 在死亡的阴影下,人人开始自危,便不再吝啬灵力,一个接着一个地使出清凉诀。 唯有火灵根的修士们好受些,他们对温度的忍耐度很高,到现在才感觉到一些令人窒息的热,不过也撑不住多久,甚至可能撑不到第一次“岩浆泛滥”。 辞洢也是缩在一个角落,她的防御性法器在帮黑蛟抗雷劫时便全部化为灰烬了,本身修为又低微灵力储备不够,便不敢贸然施法,只想着再忍忍,再忍忍或许就能扛过去了。 “这一关,比的就是谁熬得住吗?”她问。 清珩在她不远处找了个地方坐下,顺手给她扔了个清凉诀,答复道:“不是,比得是人心。” 凭借一己之力或许无法在这炼狱中活下来,但如果用所有人的资源供养几人呢? 大家不知来历,不知底细,别人的空间法器中会存放什么谁也不清楚,或许生机就藏在那些不属于自己的空间戒指中。 时间逐渐流逝,有人死了,也有人毅然决然地捏碎木牌离开。 那些尸体临死之前都觉得自己还能再熬一熬,可却先将自己熬走了。被高温烹熟的内脏会带来死亡,但他们无法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熟。 这是一个空气稀薄,温度不断攀升的场景。 第一次死人,众人还能心平气和地分他的东西。 第二次出现死人就不一样了,他们都想赢,想赢就要活下去,要活下去只靠自己是不行的,所以当第一个人选择动手后,所有人不约而同地开始攻击。 出手迅速,目标精准。 他们早已选定了目标,在那些没有语言沟通的时间里,用眼神就确定了许多事,比如同盟,比如目标,比如分赃。 清珩手中的留影珠诚实地记录了一切,这是另一则关于“人心险恶”的小故事。 战火很快波及辞洢和清珩,他们太过悠闲,早已惹人犯了红眼病。 地面出现裂纹,极窄的一道裂缝将二人隔开,随后裂纹越来越宽,越来越深,沟壑中是望不见底的黑,还有隐约的,翻腾着的红光。 罪魁祸首站在一只飞舟上,居高临下地施法造成地面坍塌。 他用长长的浅黄色发带束发,那发带无风自动,悠然地飘在岩浆飞溅的空中。那张脸是模糊不清的,但那发带却十分清楚。 在寒临的记忆中,好几个人都是看不清脸的,只有那一剑宗的修士因为夜袭他房间所以记得格外清楚,所以清珩无法确定,这黄发带是不是和那伙人有关联。 这般让地面出现裂纹的本事可不简单,或许是同宗同源。 地面出现龟裂,岩浆喷涌。 清珩击退所有障碍物出现在辞洢身边,揪着她的衣领浮空,黑色莲台瞬间出现在他脚下,他盘腿坐下,另外找出一件飞行法器将辞洢扔上去,吩咐道:“好好待着别添乱。” 说罢那飞行法器就迅速升空,到达了距离上方岩浆只有一臂的距离,但这么近的距离却丝毫感受不到灼热。 这飞行法器似冰魄般晶莹剔透,散发着阵阵凉意,边缘处凝着冰霜,在岩浆的炙烤下缓慢融化,变成冰凉的水滴往下落。 不知是谁先发现了那滴落的冰水,抬头望去,就看见一人远在战场之外,坐山观虎斗。 人群不约而同地往上飞,清珩抬手击落一片,这一次,他手中有了真正的剑。 虽非本命剑,却也是来之不易的神兵。 各系法术齐飞,刀光剑影交错,在一片混乱中,有一人执剑挡在所有人的面前。 长发乱舞,衣裾猎猎,在天与地的赤红之间,青衣似带着生机的绿叶,宝剑如月似霜雪,寒芒点点,浸染薄红。 铺天盖地的攻击向他袭去,雨点般的冰箭擦过他的身体,飞溅的岩浆落在他的衣角,迸裂的黑岩带着迅猛的力道直击命门。 那人未见丝毫慌乱,他立于天地间,或纹丝不动,或飒沓流星。 剑上的血越来越多,一滴接着一滴仿佛连成了线,一条只会出现在清珩剑尖的红线。 旃极看得正起劲,突然发现上方的红如浪潮般涌动,属于这个场景的浩劫快来了。 他飞身而至,瞬间出现在辞洢身边,刚在飞舟上站定,上方的岩浆便似暴雨一般落下,来势汹汹,热潮翻涌,飞舟发出令人心颤的“滋滋”声。 一时之间,目之所及看不到一个人影,只有密集如帘子的岩浆。 飞舟遭受攻击后自动打开了防御模式,流动着黑色雾气的防御罩无比坚硬,将他们二人牢牢护在其中。 那些岩浆落在防御罩上后又滑落,是滚烫浓稠的,滑动的速度极慢,让防护罩内的空气也变得灼热。 是比先前还要明显的热,或十倍,或百倍。 辞洢瞬间感受到了不适,她从储物戒中拿出水急切地喝着,生怕自己的内脏也被热熟了。 旃极看了她一眼,也就是这仔细的一眼,让他认出了女子的身份。 是那日他和树精打架时挟持寒临的人,当时夜色重,他只顾着揍人没看清两人的脸,但记得那女子眼尾有一颗极其妖冶的红痣。 冤家路窄,旃极有些不想帮她了。 他虽是个恶人,却有些天真的执拗。就如此时,他觉得帮助这个女子就是背叛了自己的徒弟,不该如此。 思绪逐渐飞远之际,他的肩膀处被一道剑意击中,他连忙抬眼去看,就见清珩站在不远处,双目灼灼地看着他,脸上的表情实在说不上好看。 那表情似在说“再不出手,你便陪她一起去死”。 旃极脑子还没转过来,身后已现出双翼,是盛放的火焰,带着他在岩浆雨中穿行。 他盘腿坐在防御罩上方,岩浆接连落在他身上,身后的火焰双翼越来越大,那些岩浆从冲刷他的身体,到流向他的双翼,最后,巨大的双翼合拢,将飞舟团团围住,成了一个巨大的,火红色的茧。 辞洢性命无忧,清珩便可专心应对那些攻击。 一开始他们只是为了击退清珩去抢夺辞洢的飞舟和宝物,那张脸有多耀眼,名声便传得多远,在场中多数人都知道辞洢的身份。 一剑宗宗主即将结契的道侣。 在这层身份之下,他们坚信辞洢身上有数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物,可以助他们轻松拿到优胜,所以在混战开始后,好些人便将目标放在了辞洢身上。 可是战斗会令人失去理智,到最后漫天岩浆如雨落之时,他们已经将辞洢抛诸脑后,眼里只能看到那立于岩浆中毫不躲闪的人。 他当然不必躲闪,他周围仿佛有个看不见的防雨罩,岩浆避开了他。 偶有飞溅的岩浆落在他身上,也只是从如玉的皮肤上滑过,未留下丝毫痕迹。 如此怪异的景象让那些藏身于防御法器中的修士面面相觑,有人胆怯退缩,龟缩在防御法器中暗暗疗伤,如以往的每一次停手,无数个悬崖勒马的瞬间方才成就了今日的他们。 有人双目赤红,怒火越发蓬勃,是嫉妒是野心,是太多太复杂的情绪驱使着他们,让他们如疯犬一般顶着防御罩就冲了上去。 环绕在清珩周身帮他驱赶岩浆的,是杂乱锋利,密不透风的剑意。 那些修士带着满腔的不甘和怨愤,毅然决然地冲了上去。 明知回不来,便不再回来。 “师兄!” 一个修士被人死死拽住,袖子绷紧,上面的山水纹若隐若现,僵持片刻,衣袖被他强硬拽出。 他摘下手指上的储物戒指扔给身后之人,双眼充血地说:“天道不怜我,任我尸骸砌天梯。那我便顺天意,只做他人登天梯。” 嘴上说着顺天意,实则一字一句都是怨天道不公。 数百年的煎熬在这一刻得到解脱,往后再不必妒忌、怨恨、疯魔、贪婪…… 这条长生路上,困住他们的从不是大道和因果,而是平庸,是明知自己的平庸还要逆天而行,是目睹天才辈出,被一代又一代人远远抛下,是望尘莫及,是难得寸进,是天意如此。 当修行变成了煎熬,便盼望着终结。 一场盛大的,热烈的,与他的平庸截然相反的终结。 便是今日,便是此时。他为自己选定了最合适的人。 无论是杀死自己,还是承担师门怨恨,他都合适。他的强大,会让自己的死和师门的恨都有了归处,让他们的平庸因为他的出现而不平庸。 这便是他的一生,属于平庸者的一生。 被长剑贯穿的那一刻,他罕见地露出个笑容,满怀期待地问:“此剑,是何来历?” 清珩对上那双清澈的眼,轻轻皱眉,对他的执念万般不理解,却还是无可奈何地说道:“此剑,乃蛟骨所铸,于天外天聆听佛偈三百年,至澄至静。曾是佛子手中剑,诛邪祟万千,杀妖魔百万,名曰‘澄明心’。” 第124章 那男子眼中尽是满足,他留恋地看着那柄剑,缓缓闭上眼,任由自己被清珩周身的剑意划得皮开肉绽,体无完肤。 突然,他又听见一段话,以传音入密的方式钻进了自己的耳中。 “本尊生于不渡川堂溪氏,行九,名涧。自小天资聪颖,十岁拜入九洲第一宗门‘云里舟’,为宗主首徒,八百岁求得大道,得以渡劫飞升,却受因果所累,被困天地间,天道亲证,有‘半仙’之威,名副其实的‘当世第一人’。” “如此,可寻得解脱?” 那男子闭着眼,皱着脸,泪水顺着眼角滑落,又悲又喜地说:“寻得。若有来世,不求长生,只望百年。” 他心存死志,再不愿有一丝存活的机会,所以没等清珩动手,便先行碎了元婴,那柄剑拔出后,他那挣扎了数百年的肉身便直直坠落,沉进底下半人高的岩浆中,再无一丝生还的可能。 岩浆波动着,卷起一层又一层的浪,青衣仙人手执白刃,低头垂眼,尽是慈悲相。 他抬手,镇下了这一场火的浩劫。 手下是毛茸茸的头顶,少年转过头望向他,眼中的崇拜和震撼无法遮掩,他说:“师祖,他为何要寻死?” 留影珠中那只平息一切的手,如今落在了他的头顶。 狂风肆虐着,卷起一波又一波的沙,青衣仙人握着葫芦,垂头低眼,是无可奈何。 他收手,摩挲着腰间悬挂的青铜铃。 “因为太累了。” 寒临到底年幼,尚未读懂其中深意,只是嘟囔着:“可,做什么都累啊。我从雪乡到青州很累,从青州到元州也很累,虽说现在修炼也是累的,但是两相比较,还是赶路累些。” 清珩耐心说道:“修炼和赶路一样,不过你从青州到元州是有目的地的,但是修炼没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知走了多远,不知目的地在何方,就这么熬着,就这么过着,或许要用百年原地打转,又要用百年寻找目的地……这条路是永远没有尽头的。” “‘累’是最恰当的字。那些无法抱怨的,不该开口的,说不清又道不明的情绪,几经辗转,脱口时便只是一个累。” 寒临似懂非懂地点头,眼巴巴地目送清珩离开,师祖那个背影何其落寞,让他一时恍惚失神,忘了问这场比试最终的结果是什么。 师尊录下的留影珠到此结束,但是这场比赛的结局没有结束。 那几日问道楼里议论纷纷,他们去看了这擂台比赛,便将师尊和师祖都称作“仙人”,对他也越发恭敬。 最后的结果到底是什么呢? 作者有话说: 第84章 修仙(14) “堂溪涧, 好怪的名……” 话音未落,后脑勺便被拍了一巴掌,寒临捂着脑袋转身, 看见了一脸正色的旃极。 他万分委屈地说:“师尊, 你为何打我?” 旃极前所未有的严厉,训斥道:“放肆,你怎可对师尊直呼其名。唯有长辈和尊者才能直呼其名,但师尊渡劫飞升后,便是尘缘尽断,从此世间便再无他长辈, 也无尊于他者。你要么老老实实叫师祖,要么便尊称‘仙尊’。” 寒临连连点头, 抿着唇瞪着一双清澈的眼睛, 极其诚恳地说:“师尊教训的是,我错了。可既然这样,那师祖为何要将本名告诉那个女子?” 旃极说:“不管是何人,只要提起师尊的本名,他便能听到那些对话。他向来不在乎虚礼,但是寒临,你身为徒孙, 不可无礼。” “我明白了, 师尊都是为了我好。只是我从小生活在雪乡,从未学过这些繁琐的规矩和礼仪,师尊可否教我?” “可。” 寒临见他点头,这才放松了靠过去, 撒娇道:“师尊后面都没录上,最后是谁胜了?为何又不需要我出面说出他们灭我全族的事了?怎的这几日城中少了这么许多?” 旃极摸了摸他的头, 也算是体会到了养徒弟的乐趣,叽叽喳喳环绕左右,虽是吵闹了些,却能驱散孤寂。 修士终其一生常伴左右的,便是无处不在的孤寂。 “最终胜者是辞洢和那个引来地裂的土灵根修士,只经历了一次‘岩浆泛滥’人便死得只剩他们二人,师尊便开口叫停了。他们两人多多少少都和你的仇恨有关系,所以师尊做主,只告诉他们雪乡仍有幸存者。” “那夜辞洢寻仇曾见过我,如今又从我口中得到了幸存者的事,想必已经猜出了你的身份。不过莫要害怕,我和你师祖会护着你的。” 寒临笑道:“我不怕。” 他从不曾畏惧过敌人的强大,唯一的恐惧,就是自己太弱小,连真相都无法触碰。 古树苍苍,枝叶繁盛。 交错盘踞的树根一半没入土里,一半暴露在外四处攀爬,将清珩划给他的空间全部占据,不留一丝空隙。 青衣仙人站在树下,仰头望着那枝叶间还未完全绽开的花,嗅着浅淡的花香,出声催促:“十日之期已到,你该离开了。” 铺在地表的树根蠕动着,凑到他面前推着他往外走,一副蛮横不讲理的模样。 清珩失笑,继续催促,“你伤势早已好全,没有赖着不走的道理。快些离开,不然我便将你踹出去。” 一阵灵力波动,眼前的巨树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个清瘦的男子。 白发绿眸,青衫飘逸。 他看了清珩一眼,一言不发,转身就想离开。 清珩连忙上前一步拦住他的去路,拎着酒葫芦在他面前晃了晃,调笑着说:“我这般助你,你不报恩?” 归楹目光幽幽地看向他,那张俊脸上满是控诉。他言语依旧冰冷听不出情绪,但那副生闷气的状态让人看一眼就能确定。 “是你将我的窗户打开,害我被寒雨浇透,你此举,只能算赔罪。” 他说完就走了,完全不给清珩开口的机会。 “小肚鸡肠,我屡次助你的事你怎的不提。果然是木头,半点不懂礼。” 刚说完,就在角落里发现了几坛酒和一个小布包,里面包着一些碎银子和几块灵石。 就这点东西,落在地上清珩都懒得弯腰去捡,可那小树却用布严严实实地包着,怕不是每日都要数一数还剩多少。 他将所有东西收进空间里,低声吐槽:“没长嘴的小寒酸鬼。” 清珩看着地面遗留的深坑,从空间里寻了把锄头,撸起袖子开始慢慢填坑。 填好坑又开始清理乱糟糟的杂草和灌木,鞋上裹着厚厚一层泥,他像个寻常农夫一般蹲在地上拔去杂草,再挖开土地,撒下杀死草根的药粉。 他手法娴熟,用物也备得充足。 拿起锄头的样子不像个心血来潮的仙人,反倒像个一生都困在田地里的凡人。 在修士漫长的岁月里,清珩曾以很多身份生活过。 师尊未能求得大道,在他两百岁那年便身死道消,归于天地。 他心中悲痛,只知饮酒无心修炼,懊悔自己懈怠,未能让师尊以他为傲。他日日睹物思人,掌门师伯便建议他四处游历,寻找属于自己的道。 他去人间游历,漂泊几十载,有些累了,就想找个地方落脚,安稳过上十几年,好好悟自己的道。 正好途经一处村落,他就去官府买了几亩地当农夫,和世间所有农人一样,将田地当作命根子一样护着,学着他们的样子开垦、施肥、除草、收获、晒粮、卖粮。 穿着粗布衣裳站在田地间,双脚陷入滑腻的泥里,有蚂蟥黏在腿上吸血,他不为所动,依旧弯着腰插秧。 隔壁的老汉却灵活跳上了岸,扯开那些蚂蟥,捂着流血的腿唉声叹气,灼热的阳光落在他身上,他看着那太阳,竟流了泪。 泪水滑过面上的沟壑,流淌在他黝黑的皮肤上,看起来有些凄惨。 清珩低头看看自己腿上的蚂蟥,犹豫着要不要同他一样上岸哭一通。 那是他第一次停在人间,第一次尝试当一个凡人。 好在老汉的儿女很快赶来,将人背回家了。 过了两天老汉便死了,他去山中砍柴,被毒蛇咬伤,一个人在山里躺了一个时辰,是他的儿女上山将他背下来的。 他们从山上背回了父亲的尸体,却一个人也没有哭,沉默地回到家中,又匆匆去往镇上买白纸白布回来操办丧事。 他家办丧事的时候清珩也去了,带了一篮子鸡蛋和十个铜板,然后和村里人坐在同一桌吃席。 那席面素得很,不见半点荤腥。唯一有点油花的是一盆豆腐汤,放了一小块猪油,汤上便飘着一些油星子。 没人对这席面有意见,因为连年干旱,他们的日子过得格外艰难。 席间,两位老人说着话。 乌黑的嘴唇、残缺的牙齿、脏乱的胡子,他们耷拉着眼皮,唾沫喷溅着,说“李老汉去得合适。” “李老头去得合适,他得了病,看不起大夫也吃不起药,总归是治不好的,与其等动弹不得了让儿女伺候,不如早早去了。” 第125章 “是啊,去得合适,去得合适。他家儿媳妇刚生产,那个奶娃娃不一定能活,但是刚生产的女人是要吃饱的,他去了也能剩下几口粮食。” “去得合适……” 他们和那李老汉年纪相仿,身形同样瘦小佝偻,说话时露出裸露的牙床,浑浊的眼睛闪着微弱的光。 清珩突然吃不下了,不知是因为那些喷溅的唾沫,还是他们口中的“合适”。 这便是凡人吗?这便是凡人的命数吗? 之后的一个月,村子里死了许多人,都是些老人,有人因为染上风寒就跳了河,有人因为下地晕倒就进了山里再也没出来。 清珩和村民一起举着火把上山找人,在山上找到了那些或完整或残缺的尸体。 他们赤裸着离开,连一件旧衣也舍不得穿上,就那么赤条条地死在山林里,任由野兽啃食,尸身腐烂。 村子里死了很多老人,悲伤四处弥漫。 他们都死在了自己觉得“合适”的时机,用自己的死,换亲人的活。 不过是一口粮食,一捧麦子,一把稻子。 清珩好像看到了生死,他从那些不堪的尸体上,看到了几根生死轮回的线,细细的丝线如蛛网般覆盖在尸体上,月光莹莹,若不仔细看,它便会融进月色里。 等村里人都离开后,他捻着那些线看轮回,感受他们的功过,最后用尽毕生所学为他们改了一场富贵。 后来,地里有了收成,正如那些老者所言,因为干旱,收成不好。 村里人总是抹眼泪,连三岁稚童都知道,今年收成不好,依旧吃不饱饭,只盼望着爹娘去镇上能找到些活计,换些口粮度日。 他和村里人一起进城卖粮,想换些银子买过冬的衣裳和治病的药钱。 他们轮流推着板车,板车上是他们的粮。 但奸商压价,粮价低得让村里人都抹了眼泪,有一家粮铺给的价高,他们便全往那家去。 可那粮铺没几日就关门了,说是东家一家下乡收粮的时候被山匪砍死了。 好人不长命,世道如此。 后来收税官来了,称量时总将冒出来的稻米往一旁的箩筐里扒,一而再再而三,那框里很快就满了。 百姓沉默不语,他们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剥削,不管如何反抗都无济于事,他们的命好像天生就贱一些,不管何人都能顺便踩上一脚。 清珩不会种地,收成更差,他卖了一些粮食,留下的刚好够交税和自己吃。 哪曾想他算好的税粮竟不够,那些官员的贪婪填不满,即便他将自己的口粮全部拿了出来,也是不够的。 税交不上,便要补银子。 卖粮食的银子给了出去,他回家后看着自己空落落的屋舍,想起那一年的辛苦耕种,突然明白了农人的眼泪为何而来。 他们千辛万苦从山里引水种田,片刻不敢疏忽,耗尽心血种出来的稻米自己都吃不上一粒,卖了银子后换成夹杂着麦麸的粗面,这样才能活下来。 头上的官员压着,他们买不到别的粮种,只能种水稻。 雪白的稻米变成雪白的银两,一一进入了贪官的库房。 苍生的苦难,来自于苍生。 那一刻的顿悟令他浑身发麻,本身上的佩剑在震颤,灵台清明,他仿佛看到了自己的“道”。 以往只有天,现在有了地,在天地间,是苍生。 苍生是什么?是蛇蝎一般的权贵,是豺狗一般的官员,是蝼蚁一般的百姓,是漫长的苦难和等不到的公道。 他于破败草屋中悟道,天地灵气汇聚,灵台萦绕着玄妙的力量,那时他不懂那是什么,后来才知道,那是天道。 天道眷顾,他被封了灵力与修为,暂时成了凡人,要以凡人之躯去感悟他的道。 他远走千里去寻粮种,背着背篓和包袱,用双脚丈量人间土地,从青年到中年,他搜罗了人间大多数的粮种,又去往与世隔绝的灵药谷,向他们讨教种植技艺,还有如何改良粮种,如何应对各种极端天气。 他是个凡人,精力有限,待学成已过了五年。这五年,灵药谷弟子都知道谷里来了个求学的凡人,名堂溪涧。 他们一贯深居简出,与世隔绝,不知道不渡川有个声名远扬的堂溪氏,也不知道堂溪氏的孩子拜入了云里舟学艺。 他从灵药谷往回走,途经每个地方都送出良种教人耕种,百姓敬他,就称他为土地神,还用砖石在田垄间搭建半人高的小屋,供奉他的泥像,盼望着这好心的善人能成仙。 一路走到了那个小村庄,那年他四十五岁,在人间已是老者。 村里人还认得他,记得他离开时说要去寻来天下粮种救命。 他们盼望着,等待着,将干旱熬走了,将蝗灾熬走了,终于等回了他。 邻家的孩童已长成能独当一面的汉子,远远看见人便问道,“可是村尾的堂溪叔回来了?” 堂溪涧放下背篓,喘着粗气点头,问他是谁家的孩子。 汉子接过他满满当当的背篓,取下他的包袱挎在自己肩上,一脸憨厚地说道:“我是隔壁的阿牛,当年堂溪叔走的时候我才六岁,你还将家中的存粮都给了我爹,让我们一家活过了灾年。我爹一直念着呢,去岁上山打猎伤了腿,还说怕是等不到你回来报恩了。好在老天庇佑,虽是瘸了腿,但保住了命。” 边说边走,就到了那座破屋。 那座茅草屋早就塌了,如今盖了间不大的砖石屋舍,刚好够一人居住。 “那是我爹和叔伯们盖的,五年前连下了好几日暴雨,将你家茅屋冲垮了。我爹说你回来不能没住处,就和叔伯们一起盖了这屋子,砖石又贵又难得,好在我大哥在砖窑当学徒,拿了好些回来。” 他自家的屋舍还是黄泥和木板搭的,却给不知何时回来的邻居盖了砖石屋舍。 清珩看着那小小的屋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仿佛这十几年的奔波和苦楚都有了归处。 原先,他就是想让这村子里的人吃饱。 推开木门,阿牛扯着嗓子喊:“爹娘!你们快出来看看,谁回来了。” “是不是堂溪回来了?” 未见人,声先至。 那老汉拄着拐杖出来,看见来人便老泪纵横,捶着胸膛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清珩拿出一包粮种递给他,笑着说:“老哥,我找到粮种了,是粮种也是良种。” 此后,清珩一直在教导农人种地,育种。 人间贪官横行,政权交替,他不能干预。 农业、渔业、畜牧业,他成了很多人,教会了很多人,方才成道。 修道者众多,世间从不缺天才。 清珩是天才,但他的每一步都脚踏实地,来之不易。 他感悟生死,得天道青眼。 生于锦绣富贵窝,又以凡人之躯成就累世之功,人间尽颂他的名字,黄泥小像遍布山海田野。 修行的苦楚,长生的孤寂,他都尝遍了。 烛火摇曳,灯油散发着难闻的气味。 盘腿坐在床上的人闭眼修炼,影子印在窗户上。 寒临睁开眼,看见面前立着个人影,白发白须,仙风道骨。 那老者眯眼看着他,似笑非笑地说:“何人教导你修炼?何门何派,姓甚名谁?” 寒临不喜他的语气,便敷衍道:“我不知师尊来历,只知他叫旃极。” “哪来的无名鼠辈,老夫从未听过他的名讳。此人怕是来者不善,你务必提防他,莫教人害了去。还有,你族中之事,切莫到处乱说。” 寒临就说:“族中的事我自己都不知晓,怎会与外人胡说。” 谁料那老者冷了脸,开口便是训斥:“好啊,如今长了胆子,竟学会与我呛声了。当初若不是我将你从那禁地带出来,你现在早死了。” 寒临刚想开口,房门就被踹开了,一袭红衣的旃极抱着手倚靠在门框上,红眸似血,笑容邪魅。 “我说我徒弟身上味道不对,原来还有这么个没死透的老东西缠着他。” 老者大怒,“无知小儿,你可知本尊是谁……” 话未说完,一只手捏住他的脖颈,那红衣男子出现在他面前,轻声说:“在我面前,没有臭虫开口的资格。” “师尊!师尊可否留他一命,他曾救过我。”寒临双手扒着旃极的手臂,苦苦哀求。 旃极顺势放手,将衣袖整理好。 他掐诀念咒,将一道鲜红的法诀嵌入老者的魂魄,还得意扬扬地说:“算你运气好,我这些年研究了不少作用于魂魄的法诀。这是傀儡诀,若你生出不臣之心,便会化作无知无觉任我操控的傀儡。” 说完一抬手,老者就被迫回到了戒指里。 他还教训寒临,“这种来历不明的老东西最是阴险,他口中的话一半都信不得,这老货多半是想要夺舍你。” 寒临懵懂点头,摩挲着戒指说:“但他确实救过我的命,我欠他的。” 第126章 “傻。” 旃极敲了敲他的头,温和地说:“救命之恩也要看背后的目的,若他是为了害你才救你,那他死不足惜。以后你就知道了,修真界是恶人盘踞的生死场,一念生一念死。” “不过没事,我会护着你。” 寒临重重点头,露出一个明媚的笑脸。 黑黝黝的小孩笑出一口白牙,旃极捂脸,不忍直视,“加油修炼吧徒弟,等你筑基了我拿养颜丹给你当糖豆吃。” “好!” 作者有话说: 第85章 修仙(15) 寒临一连三日没看见清珩, 就问旃极师祖去哪儿了? 旃极说:“他去青州了。” 青州依旧是繁华的,高楼广厦,人来人往。 沿街叫卖的小贩穿梭在人群中, 高昂的嗓音总能吸引孩子的注意力, 糖葫芦和糖画是最受欢迎的。成群的孩子围在脚边,小贩笑容灿烂地给他们递糖葫芦。 铜板从小手交到大手,最后稀里哗啦地落入钱袋中。 青州已经入秋了,凉风瑟瑟,分外喧嚣。 清珩买下一根糖葫芦,加快步子走到归楹面前, 将糖葫芦横在他嘴边,“尝尝?” 归楹皱眉, 想要绕开。 清珩哪能让他躲开, 一阵纠缠,那根糖葫芦始终横在归楹面前。 那双水盈盈的绿眸因为愤怒微微睁大,就这么沉默地看着清珩无理取闹。 他一开始就知道了,这人死缠烂打跟上来一定不怀好意。 清珩勾唇,将糖葫芦往前送了一些贴住归楹的嘴唇,而后小声说道:“我在上面涂了毒,你尝一口, 看这毒对你是否有用。” 归楹舔了舔嘴唇。甜的。 他咬下一颗山楂, 囫囵嚼了两下便要往下咽,谁知清珩用手指卡住了他的喉咙,让他无法吞咽。 “山楂有核,把核吐出来。” 归楹咬牙, 但还是仔细将山楂嚼了嚼,用舌头分出了几粒硬硬的核。 正想吐掉, 面前便多出了一只手,上面拿着一张油纸,是一开始裹在糖葫芦上面的。 他抬眼去看,就见清珩笑吟吟地说:“吐纸上。” 归楹看看他,又看看那张纸。 最后有些不确定地低下头,将一颗吃得干干净净的山楂核吐在那张油纸上。 上方传来戏谑的调侃,“让你拿过去吐在纸上,没让你吐我手上。” 归楹冷哼一声,将嘴里的核全吐在那张纸上,然后眉毛微微往上扬,藏着些得意,“没用。” 你的毒对我没用。 清珩憋着笑,又将糖葫芦往前递了一点,“不可能,这毒可是我的成名之作,一定是你吃得不够多。” 归楹暗暗感受了一下,身体并无半分不适,只有嘴里还遗留着丝丝缕缕的酸甜。且他的本体是精怪,许多毒药对他无用。 既然如此,便无需恐惧。 他将那串糖葫芦全吃了,然后把核全部吐在清珩手上,挑着眉毛像是优胜者一般骄傲地说:“就是没用。” “不可能没用,这毒可是很厉害的。” “可我没事。” 清珩终于憋不住笑了,他将手中那张油纸攥紧,继续骗他,“这毒无色无味,不损根基与肉身,却会让你难以自拔地爱慕我,为我受天劫、被雷劈、碎本体,也甘之如饴。” “胡说。” 归楹盯着他的脸,气冲冲地说:“你的毒没用,我不会爱慕你,更遑论为你受苦。” “你能保证自己永远不中这毒吗?” “当然。” 清珩觉得他自信骄傲的样子很有意思,便买了不少东西给他吃,每一样都编了一种毒。 糖画、蜜饯、包子、烧饼、点心,归楹一一吃遍了,更加确定清珩的毒药没作用,都是些虚张声势的伎俩。 归楹一路询问后到了云来客栈,也就是那位名叫“白玥”的女修丧命之处。 他做事严谨,不愿相信那个罗盘的指引,便千里迢迢亲自来找寻真相。 这也是师尊将任务交给他的原因,就是相信他能带着完整的真相回去,给在外惨死的女儿一个公道。 云来客栈依旧客似云来。 正值饭点,大堂里坐满了吃饭的客人,小二穿梭起来其间,忙得热火朝天。 归楹走到掌柜面前,低声询问:“掌柜,此地是不是曾发生过一起命案,一名女子在此被一个全身漆黑的傀儡杀害。” 掌柜听了他的话连连摇头摆手,一口否认:“客官可别乱说,小店可没出过那种事。我们都是寻常百姓,客官口中那些骇人的事我这辈子也没见过啊。” 归楹环顾四周摆设,能够一一对应上,白玥就是死在这样的一家店内。 “你仔细想想,那傀儡十分高大,双手持赤红长刀,刀中百鬼哀嚎惨叫……” “客官!”那掌柜怒目相对,愤愤说道:“小店开门做生意,迎来送往赚点辛苦钱,从不惹是生非!若是遇见胡搅蛮缠的客人,我们大可去官府走一遭,看看官老爷如何定夺!” 手中的账册被他狠狠摔在桌上,唾沫飞溅,账册上的字被晕开凸出了尖锐的角。 清珩看了一圈,面前的掌柜是熟悉的,来来往往的小二也是熟悉的,一切好像和昔日没什么两样。 但是那掌柜…… 那天客栈大堂里一片混乱,掌柜匆忙逃窜,最后躲在一张桌子下,桌下不平整,在他前额划了一道血口子。 掌柜伸手一摸,望着手中的血迹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那伤口狰狞又不平整,不可能恢复地毫无印记。 还有那边那位跛脚小二,他当时跑得慢,被人推搡在地,众人从他身上踩踏而过。瘦弱的躯体有一副锋利的肩胛骨,将薄薄的单衣顶起,杂乱的步子连二连三地踩上去,将那锋利踏平。他趴在地上,平整又单薄。 清珩记得一清二楚,这小二已经被人踩死了。 怪异,十足的怪异。 归楹还要再问,清珩伸手捂住他的嘴,就着这个姿势往外走,到了客栈门口,他仰头看天空。 “我发现件奇怪的事。” “呜呜呜?” 归楹瞪着一双眼睛看他,偏偏脸上那只手难以挣脱。 “这天上流云,不会动。” 他笑了一下,眯着眼睛,周身的气息十足危险,带着层层戾气,“好大一处幻境,我竟没有发觉。” 他松开了捂着归楹的手,问他:“糖葫芦甜吗?” 归楹不知其中深意,只是点头,说道:“甜。” 清珩手腕一转,“澄明心”在手,他望着门口来来往往的人群,他们侧目而视,稀奇地看着他手中的剑。 有人谨慎地避开,有人带着孩子匆匆离去,那么鲜活的“人”,怎么会是傀儡呢?那么繁华的一座城,怎么会是幻境呢? 眼前蹦蹦跳跳出现了个流着鼻涕的孩童,他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将缺了门牙的牙床暴露在外,无忧无虑地说:“叔叔,你的剑真好看,可以给我看看吗?我以后也要当大侠,保护青州城,保护我阿娘!” 清珩蹲下,对着他勾唇一笑,慈爱地说道:“好孩子,伸手接着吧。” 一双脏兮兮的小手摊开,一柄莹白长剑放了上去。 两者一接触就发出“滋滋滋”的声音,那双小手不断冒着黑烟,他收紧了那柄剑,笑容灿烂地说:“阿富一定要当大侠,保护青州城,保护阿娘。” 清珩伸手搭在他头上,轻声说:“会的,阿富来生必定是护佑一方的大侠。去吧,顺着有光的地方走,回到青州城,回到阿娘身边。” 他周身出现微弱的灵力波动,那点灵力带动着这方幻境里的灵力层层震荡,所到之处那些百姓都停住了脚步,僵在原地。 那些鲜活的表情逐渐褪去,只剩下麻木,双目圆瞪,双唇紧闭,一副有口不能言的可怜相。 归楹耳朵动了动,好奇怪,他听到了一些远方传来的声音,听不真切,好像很远很远。 依旧还鲜活的只有那个名叫“阿富”的孩童,他脆生生地应了一句:“好!” 他的双手被“澄明心”净化,散成浓郁的黑烟盘旋在原地,他失去了双臂便无法如来时一样蹦蹦跳跳,只能一步接着一步,稳稳地往前走。 清珩拉着归楹的衣袖跟在阿富后面,去寻找真正的青州城。 一路走到城外,钻进山林,穿过洞穴,最后,阿富停在一处断崖边,歪着头懵懂地说,“阿娘在下边,阿娘在家里。” 清珩摸摸他的头,柔声说道:“阿富闭上眼睡一觉,醒来就能看见阿娘了。你这辈子已经是大侠了,保护了青州城和阿娘,下辈子,再不会有这些坎坷。” 阿富慢慢闭上眼,化作黑烟散于天地间。 黑烟丝丝缕缕,在清珩手掌间绕来绕去,在“澄明心”上久久盘旋。 名剑震颤,微弱的嗡鸣声是警告,让那污秽的东西离自己远些。 第127章 清珩握了握剑柄安抚它,随后跟归楹说:“这就是被你们分出来的,灵气绝迹的人间界。” 归楹抿了抿唇,小声辩解:“我不知,我修成人身不过百年,拜入一剑宗也才百年。” “百年?这般绝佳资质,待在一剑宗浪费了。” 归楹不语,先一步跳下悬崖,穿透湿冷的雾气和山间罡风,落入一座破败的城池中。 天上是一片空茫茫的白,悬挂着一轮血红的月亮。 身旁走过一具无头白骨,枯骨上竟挂着一些新鲜的红肉和皮肤,他扛着一个插满糖葫芦的草垛,走走停停。 鲜红的山楂裹着黄色糖浆,香甜的味道归楹不久前才亲口尝过,他拦住那具白骨,从草垛上取下一根糖葫芦。 几枚铜板穿过骷髅手落在地面,他便蹲在地上,用灰白的指节去捡那些铜板。 归楹嗅着那串糖葫芦,垂着眼不知在想些什么。 清珩慢他一步,落地时看见他手中的糖葫芦,便说道:“这些糖葫芦,永远留在了那一日的甜。走吧,别发呆了,早些破阵离开。” 他们行走在城中,穿过密密麻麻的骷髅,找到了云来客栈。 牌匾落下被劈成两半,血色浸透,能窥见惨案的一角。 清珩推开门,看到了屋内横七竖八的尸体。桌子化作齑粉,血液遍地都是,各式各样的死状,肉身诡异地保存着,还留有余温。 “砰”的一声,大门关上,那些尸体扭曲地站起来在大堂里绕来绕去,最后以一种十分滑稽的动作坐下。 死状凄惨的尸体围在一处扎马步,就像在围着桌子吃饭一般,他们动作僵硬地开始吃饭,不时交头接耳,和他们在幻境中看到的一模一样。 又是“砰”的一声,大门被踹开,穿着白色斗篷的女子握着剑出现在门外,她并未开口说话,打了个照面就开始攻击。 剑光闪烁,直击命门。 归楹迅速避开,看见那柄熟悉的剑便出声提醒清珩,“这是我师妹的本命剑,你自己小心。” 谁知女子看都不看清珩,直直朝着归楹而去。 清珩刚想去帮他,就见一柄赤红长刀被远远掷过来,插在自己面前的地板上。 清珩:…… 他回头,看见了一道十分高大的黑影,周身缠绕锁链,杀气腾腾地走过来,长刀落入手中,招招毙命。 有意思。 作者有话说: 第86章 修仙(16) 莹白剑影与血红刀痕交错, 光影变幻间,那些死状凄惨的百姓好像成了恶鬼,狰狞的、扭曲的、带着恶意地扑向清珩, 他们身上带着腐烂的伤口, 有蛆虫在红肉里蠕动,黄色的黏液从伤口处往下滴。 清珩嫌恶地用剑意将他们震开,如此恶心的模样,他连用剑都觉得脏污。 归楹那边越战越勇,你来我往间残肢与血肉齐飞,好几次都落在清珩的面前, 他不在意那长刀的攻击,却对那些肢体避之不及。 边战边退, 最终穿过柜台旁的帘子退到了后院。 后院中间有一口井, 井边有一棵树,那树上挂着东西。 清珩走近去看,是被风干的尸体。 人皮被晒得枯黄,死死贴在骨架上,每一具尸体的毛发都掉光了,头骨的形状清晰可见,那层薄薄的皮裹在头骨上, 空洞的眼眶里爬着一些手指粗细的, 白白胖胖的虫。 那些虫爬得很慢,清珩上前查看,发现不止头骨上有虫,腹腔里、髋骨里、膝盖里、脚掌里都有虫, 这些白嫩的虫在骨架上慢慢蠕动着,将自己伸长了去啃食人皮上残留的肉和脂肪。 它们只有一颗圆圆的牙, 所以啃食的速度很慢,而且也啃不破那层人皮,所以这些人皮以一种干枯的方式保存着。 这棵树很高,越是高处的人皮被啃得越干净,背着光线能清楚地看清里面的骨架,那层皮轻飘飘的,骨架也轻飘飘的,像一只用篾条和油纸糊成的灯笼,在风中摇晃着。 清珩摘了片树叶往最顶上射去,想将那最高的一具尸体打下来看看。 那尸体诡异极了,人皮散发着莹润的光泽,像上好的琉璃,洁白的骨架泛着一层柔光,竟是白玉一般的质感。 可那叶片在半道就被截停了,一个人坐在树干上,伸手接住叶片,随后瞬间消失不见。 清珩捕捉到一些灵力波动,可以确定有人出现过。 或许是某种禁制,一旦有人触发就会将主人引来,刚才那个应该是分身,真正的主人很快就会出现。 不对。 清珩回头望去,那黑影怎么没跟着自己来后院,他到后院已经十七息了,那黑影就是再慢也该跟出来了。 他连忙折返,撩开帘子便看见一个清瘦单薄的背影,青衣染血,发冠被斩落,白发上的血迹格外刺眼。 听见身后的动静,归楹立马转头问道:“可有什么发现?” 只匆匆问了那么一句,又被前方的攻势缠得无法分心,他横剑挡下赤红长刀和细窄长剑,忍下喉头的血腥气,艰难开口:“这屋里没有出口,二楼上不去,大门无法被攻击,你在后院找到出口了吗?” 清珩握紧手中剑,只说了句“没”,便要上前帮忙。 哪知归楹用肩膀撞了他一下,将他护在身后,“你去找出口,我还撑得住。我不懂阵法和幻境,只能靠你了。” 说罢他击退那二人,然后顺手挽了个剑花,再次握紧了剑。 清珩看着他那熟悉的动作,忍不住感慨了一句,“果然资质超绝。” 这是他惯用的姿势,在打斗中出现的次数极多,为了将剑刃上的血抖落,所以姿势和力度都和旁人不同。 旃极剑法一般,只学了入门的剑招,但是这手剑花和他的相差无几。 归楹或许是那夜和旃极打斗时学来的,他资质绝佳,竟用得比旃极还顺手,有几分自己的样子。 清珩回到后院找出口,却见一个清瘦的女子站在井沿上,一身粗糙、宽大、硬挺的白色孝服让她像一具白色棺木,长长的衣摆耷拉在地上,青丝及地,拖在身后又垂进井中,像她的尾巴一般。 她很瘦,苍白的皮肤裹在骨架上,两侧的颧骨高高凸起,脸颊处凹陷明显,双唇瘪得只剩一层薄薄的皮。 她怀里捧着一块湿漉漉的牌位,枯瘦的手死死抓在牌位上,仿佛要将那块木牌嵌进自己的身体里。 “滚出去……” “滚出去,不准来我家。” “滚出去,不准来我家!” 她发狂地大喊,树上挂着的尸体相互碰撞,最后接二连三地掉下来摔碎,漆黑的长发四处蔓延,缠着那些破败的尸体塞进井里,只剩下最顶上的那一具。 她痴痴地望着那具尸体,眼眶中有泪水滑出。 这时,那树上跳下来一个人,是个穿着黑衣的男子,披了件鸟雀羽毛织成的大氅,两条翠绿的尾羽坠在胸前,晃来晃去的。 “该死,这疯女人又醒了。” 他手忙脚乱地跟满地黑发争抢尸体,捡起还算完整的尸体塞进储物袋里。 清珩嗤笑一声,“竟是个跟冤鬼抢阴气的小贼。” 那黑衣男子看了他一眼,收好储物袋就想离开,灵活地跳到树上,幸灾乐祸地说:“你先活下来再非议爷爷我吧。” 清珩单手掐诀,无数灵力化成丝线将男子缠裹,灵力渐渐收拢,变成一个巴掌大的浅绿色笼子,那男子被笼子挤成一团难以动作,随后被挂在了树上。 “你别以为收拾了我你就能活,只要‘疯女人’还在,我死不了的。就算你是神仙在世,也别想从‘疯女人’手中逃脱。” “疯女人”收拾好满地残局后,慢慢看向清珩。 她手中的牌位多出了六个分身,将清珩团团围住,牌位和牌位之间有枯枝一样的小手相连,一直围着清珩绕圈圈。 “阿娘阿娘,新年霜雪落了满窗。” “阿娘阿娘,双儿生辰吃了羊汤。” “阿娘阿娘,双儿发绳系了铃铛。” “阿娘阿娘,双儿七岁嫁了李郎。” 那六座牌位越来越大,最后将清珩围在了一处密不透风的黑暗里,他挥剑,剑意凌厉,白刃的寒光一闪而过,却没有触碰到任何障碍物,逐渐散了。 他试图掐诀,却发现这里没办法使用任何灵力,身后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推着他往前走,前方有风,还有一股熟悉的气息,是树木的味道,一种久违的清香。 女孩儿清脆的声音一直在唱,从天真懵懂唱到声音嘶哑,从笑意盈盈唱到哽咽哭泣。 前方隐隐传来了声音,是敲锣打鼓的红事?还是丧乐哭泣的白事? 很多人在说话,很是嘈杂。 风逐渐大了,那股熟悉的味道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纸张焚烧后的味道,有东西飘到脸上,他伸手摘下捻了捻,是纸张焚烧后的灰烬,化作细腻的灰牢牢站在他手上。 危险的预感越来越近,清珩已经几百年没有感受过这种心悸了,他用剑划破手掌想以血绘阵,可那些血滴落后又飘起来钻进了伤口中,伤痕疾速愈合,就在这时,他感受到了一丝天地的力量。 第128章 可就是所谓的天道。 事情越发不对了,在灵气稀薄的人间界,竟然会存有天道的力量。 而且这力量偏帮着那只冤鬼,助她阻拦自己破阵。 他只能顺着身后的力道往前走,走了很久很久,前路渐渐有光了,踏过泥泞的山路,走过狭窄的巷道,抬脚迈进一座小院,里面正在办一场喜事。 新郎官老态龙钟,松垮垮的脸皮上长满了褐色斑点,头发稀疏,却留着长长的胡子,他闭着眼坐在高位上的模样像极了尸体,喜服鲜艳的红压不住他身上的死气,却鲜红,越像他的寿衣。 一顶小轿晃晃悠悠地抬进来,轿夫都是高壮的汉子,个个凶神恶煞。 落轿后,圆润喜庆的媒人笑呵呵地将新娘子从轿中扶了出来,小小的女孩儿,刚掉了乳牙,牙床上还留着有些红肿的小洞,她瞪大了眼睛,像一只迷了路的兔子,怀里抱着一截枯木,红着眼眶腾出一只手搭在媒人的掌中,穿过形形色色的客人,一步步走向贴着红字的大堂,走向她的夫君。 那火盆好大好高,女孩颤抖着提着裙子,却怎么也跨不过去,她擦了擦眼泪,对着一脸和气的媒人说:“婶婶,我过不去。” 稚嫩的童音响起,宾客间有人发笑,先是一声笑,最后是接二连三地笑。那些笑像旺盛的火蛇,舔舐着女孩儿的脸,将她的脸皮烧红,烧干净那层稚嫩的皮,只剩下猩红的肉。 媒人抱起女孩儿越过火盆,她太过圆润,来上这么一遭便气喘吁吁,所以没注意到女孩儿裙摆上被点燃的火星子。 开始拜堂了,老者坐在椅子上,女孩儿跪在地面上。 清珩想要冲上去阻止,却发现自己的双脚难以挪动分毫,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出荒诞的喜事。 这是那冤鬼的记忆,是被天道看见的惨剧。 拜了高堂、拜了天地,女孩儿身后突然窜起一簇火焰,是那被点燃的裙角燃起来了。 她慌乱地拍打着,那火却越来越多,几个家丁冲上来剥去了她的衣裳,让她赤条条地跪在地上拜堂。 这下宾客不笑了,只能听见女孩儿压抑的哭泣声。 她怀里紧紧抱着那截木头,蜷缩在地上遮挡着自己的身子。 那老者没有睁眼,就那么坐在那儿,真如死了一般。 这时候,院门被人撞开,一个小姑娘气喘吁吁地冲进来大喊:“双儿别嫁了,你娘死了!快跟我回去,你爹他们要把你娘尸身烧了!” 名叫双儿的女孩儿浑身一颤,她猛地站起来,顾不上自己没穿衣裳,抱着那截木头就往外跑,“我不嫁了!我不嫁了!” 那老者终于睁眼了,他气若游丝地吩咐道:“拦住她们,乱棍打死。这宝物竟然进了我的家门,就没有回去的说法。” 两个小姑娘被家丁拦住,她们紧紧贴在一起,双儿抱紧了怀里的木头不松手,粗糙的树皮划破她身上的皮肤,孩童的血蹭在了树皮上。 手臂粗的棍棒落在她们身上,骨头被打碎,内脏被打碎,浓稠的血一口又一口的呕出来,悉数落在了木头上。 双儿紧紧牵着女孩儿的手,她感觉到女孩儿的手变得冰凉。 濒死之际,她想起了母亲的话,“双儿,这截神木是阿娘的传家宝,你要和我一起保护它。所有想要抢夺神木的人都死了,它会是双儿最风光的嫁妆。” 她大喊:“我不要嫁给他!我不要嫁给他!他们要抢走你,你帮帮我啊神木。” 一个家丁将她怀中的木头踢飞,然后一棍子打在她头上,双儿死了。 木头咕噜咕噜滚了很远,被院中的水井拦住,家丁刚想去捡,就见那木头钻进了土里,瞬间消失不见。 他转身想要去向老爷禀告,突然被一根树木的根系刺穿,血肉迅速流失,只剩下人皮裹在白骨上。 宾客四散奔逃,可院门却锁住了,有人能推开,有人推不开。 推开门的都走了,没推开的都死了。 树木的根系将他们一一刺穿,血肉成了它的养料,一棵树迅速生长,枝叶繁茂,藏在地底的根系不断延伸,遍布了整个小镇,罪孽深重者,皆成了它的养料,树冠越来越大,叶片晶莹剔透。 镇上的人害怕,都跑了,只剩下院子里的两具尸体。 过了很久很久,昔日繁华的小镇变成了荒凉的鬼村,村口挂着警示牌,村中全是坟包和墓碑。 房屋倒塌,田地荒芜,这里成了偏僻的野地。 突然有一天,双儿站起来了。 她抱着同伴的枯骨失声痛哭,哀求神木让她活过来,神木的根系卷着女孩儿尸骨挂在树顶,日日以灵气滋养,用月光为她修葺骨骼,用阳光为她浇筑皮肉。 过了百年,她骨骼成型,有了一层人皮。 还要多少年,才能有血肉? 清珩看着面前那迅速袭来的根系,一时不察被它抽了一下,那根系穿不透他的肉身,便挥舞着鞭笞他,想要将他打碎当成养料。 或许一开始,这是神木。 但是吃了那么多人,饮了那么多血,在纯净的精怪也会沾染邪气,正如眼前这棵树。 树树树,怎么来了这里,老是遇见树。 清珩斩断了好几条根系,那些根系落地成了孩童的手脚,穿着喜服的小姑娘捂着断臂哭泣,红着眼睛质问道:“你和他们是一伙的!你们都是一伙的,骗我,骗我可以拿银子给阿娘治病,但是阿娘死了,现在还要杀死我。” 清珩叹了口气,手中的剑越发快了,他启唇说道:“这一生的苦楚便终结于此吧,来世,骗你欺你之人做猪狗做牛马,死于你手,终其一生被你奴役。” 双儿大喊:“我不要!我要活着,我要花花活过来!” “再等百年,再等百年花花就能活了。” “你是好心人,你帮帮我好吗?我想让花花活过来,她是无辜的……” 清珩望着那棵树,皱着眉说道:“你这木头什么来历,天道只管世间法则,苍生如草木,该有自己的命数,你竟夺了天道的力量,还养了冤鬼。如此邪灵,竟能盘踞百年,天道则没降雷劫劈你?” 树叶振颤,无数根系从地底钻出,那些根系烦人得很,砍了又生,旁边还有个小丫头一直在哭,吵得人头疼。 人类有心脏,草木也有“心”。 清珩朝着那“心脏”所在的地方直直刺去,那些根系疯狂阻拦他,却未能伤他分毫。 长剑没入,清珩抬手刺破了神木的“心脏”。 他心脏一阵剧痛,险些失去意识,以剑撑地,捂着心口说:“我算是见识到何谓‘天道无情’了,便是你亲封的‘半仙’,竟连棵树都杀不得!” 幻境破了,身后传来倒地的声音,他狼狈回头,就看见归楹倒在地上,胸口有个巨大的洞,已经昏过去了。 那白衣女修和黑影逐渐消失,云来客栈的壳子掉了,只剩下一方荒芜的小院。 他一开始就猜对了,青州城的幻境是依附这口枯井而生的,那棵树才是阵眼。 不过现在树已经没了,怎么这女人还好好地站在井边。而且他的灵力依旧没有恢复,这幻境,好像还没有破。 笼中的黑衣男子狞笑着说:“别挣扎了,‘疯女人’是不会死的。” 清珩想去井里一探究竟,但眼下归楹的情况更重要,他将人扶起来背在背上,想去找个落脚的地方让他先养伤。 站在井边的女人望着他们远去,抬手摸了摸怀里的牌位,用喑哑的嗓子说道:“花花,这一次,我们当男子吧。” “花花,我们都,当男子。” 那双空洞的眼望着两人的背影,片刻都舍不得离开。 作者有话说: 第87章 修仙(17) 归楹伤得极重, 胸口的血窟窿汩汩流血,温热的血浸透了清珩背上的衣裳,他的身体逐渐变硬, 双手逐渐呈现出精怪的特征。 清珩踏出那方小院, 走在荒芜的小镇里,杂草丛生,蛇虫潜行,天上一轮惨淡的月,地上几座荒凉坟包, 远处有两道暖黄的光, 应是挂在门头上的两只灯笼,摇摇晃晃的。 这鬼地方竟还有人挂灯笼? 清珩背着归楹一路往前走, 约莫半个时辰, 才看见那两只灯笼,和那一座塌了一半的破庙。 夜风从庙中穿过,呼啸着来去,将灯笼吹得左摇右晃,将桌案上的油灯吹得似明似暗。 桌案后有一尊泥像,半人高,上半身是人, 下半身是树。 一灯如豆, 随风而动,光影变幻,那泥像的表情藏进光影中,阴翳邪气。 角落里堆着许多干草, 一捆一捆地扎好码放整齐,还盖着一块油布防潮, 桌案上的桌旗铺得十分平整,灯油还有半碗。 看这样子,这里应该有人住。 清珩取了两捆干草铺开将归楹放下,随后从芥子空间中取出一瓶丹药,倒出一颗塞进他嘴里。 归楹昏迷后无法自主吞咽,那颗丹药卡在他喉咙里不上不下。 第129章 清珩没办法,便拖着他坐起来,让他上半身微微前倾,然后拍其后背让他将那颗丹药吐了出来,白色丹药滚落干草中,清珩没管,从瓶中又倒了一颗出来。 他取了一副杵臼将药丸捣碎后装入一只小瓷瓶里,然后往里面加了些水摇匀,微微托着归楹的下巴将他头抬起,用那小瓶慢慢喂药。 这一套动作他做起来顺手极了,以前师尊还在时养了不少灵宠,有些小宠娇气,总爱生病,他每日轮流喂药,是剑修里最会给灵宠喂药的。 丹药入腹,归楹苍白的脸色渐渐好转,胸口的血窟窿也迅速止血,开始缓慢愈合。他犹嫌不够,又找了一堆丹药出来碾碎加水,全部倒进那血窟窿里,短短几息,那伤口便痕迹全消。 清珩松了口气,捡了些干柴点燃,坐在火堆旁望着跳跃的火苗出神。 他已经察觉到不对劲了,自己对归楹太过上心,看见他受伤便心中惶惶。 如果眼前受伤的人是他那三个徒弟,他都不会这般不安,毕竟这样的伤口死不了,归楹又是草木,只要生机不散就不会死。 还有一开始的那坛酒,那隐隐约约的花香,透露出一种让人心悸的熟悉感。 这棵树究竟是新友,还是故人? 清珩眯着眼睛,开始回想自己的敌人,人、妖、魔、鬼,悉数过一遍,试图从中找出和归楹性情相似者。 可他树敌无数,入仙盟后斩杀不少修士邪魔,恨他入骨者比比皆是。他也记不清,那无数仇视的身影中,有没有一棵树。 要说谁会为了报复他追踪至此…… 数不清,个个都恨不得将他食肉寝皮,锉骨扬灰。 正想着,破庙外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清珩警惕地站起身,握紧手中剑。 只见两个身着白衫的男子走进破庙,为首的那个手里提着一只灯笼,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只是那笑意又轻又浅,像是一层浮在脸上的假面。 另一人紧随其后,耳垂上坠着一条长长的翠绿尾羽。 和今日遇见那黑衣男子身上的一样,都是鲜艳的尾羽。 “这位道友,可是在此歇脚?”为首那男子问道。 清珩没有回答,只是冷冷地看着他。 男子也不在意,自顾自地在火堆旁坐下,将灯笼放在一旁,从储物袋中取出一壶酒和两个酒杯,倒上酒,递了一杯给清珩。 他身后那男子就坐在他旁边,往火堆里扔了几个红薯,然后看着跃动的火焰发呆。 “在下柳逸琴,这位是我同伴雀翎,敢问道友如何称呼?”男子举杯问道。 清珩没有接酒杯,只是淡淡道:“清珩。” 柳逸琴眯眼一笑,像只狐狸,他自己饮了杯中酒,道:“小友,你我能在此相遇,也是有缘。不知可否与在下说说,你二人来这青州城究竟是为了何事?” 清珩看他那副姿态,倒像是自己才是这青州城的主人,便问道:“我们自然有自己的事要办,那你们呢?又为何会出现在这幻境中?难不成那只冤鬼与你们有渊源?” 柳逸尘点头,直言不讳:“我们是她的同乡,也算是有些渊源。当年她母亲病重没钱医治,她父亲就哄骗她嫁给富户李老爷,可这场喜事要迎娶的并不是她,而是神木。双儿的母亲姓刘,也曾是显赫人家,家中有神木庇佑,粮食药材长得都比别人家好。可后辈好赌成性,大肆挥霍,将家底败光,又逢兵祸起,刘家死的死,跑的跑,就只剩下了一个女儿逃难来到镇上。” “那刘氏女带着神木嫁给了镇上的地主,那几年不安生,天灾人祸接踵而至,赋税高昂,连年干旱,贪官横行,匪盗猖獗,大家的日子过得都苦。地主家里也不好过,即便银子再多,地里不长粮食,照样吃不上饭。” “刘氏女就拿出了神木,将其埋在地主家的田地里,从那之后,粮食长势极好,就算没有雨水也照样有收成,泽被半个小镇,所以刘氏女就成了百姓口中的‘活菩萨’……” 这日子一旦富裕起来,便不再满足于温饱,地主一家又恢复了骄奢淫逸的生活习惯,大手笔地养戏班,为了妓子一掷千金,卖粮的银子悉数进了红纱帐中,只留下一方带着脂粉气的帕子。 刘氏女有一儿一女,儿子十六,女儿七岁,长子是地主家的长孙,从祖辈到爹娘都宠着惯着,要星星不给月亮,将他宠得天不怕地不怕,当上了家贼。 刘少爷在狐朋狗友的带领下开始吸食五石散,那可是顶顶贵的玩意儿,买卖都是沉甸甸的金银,他对五石散上了瘾,先是跟家里讨银子去买,后面又偷家里的田契地契去卖,可越这样铤而走险,越是舍不得那一口五石散。 最后,有一伙匪贼找到了刘少爷,说愿意出黄金千两买他家的神木。 一千两黄金,可以买好几年的五石散了。 他收了一百两黄金的定钱,转头就将金子扔进了青楼和五石散上,一个铜板都没留下。 等到那一大笔金子全部花光,匪贼上门催促,他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答应了一件多么要命的事。 可匪贼的刀不是吃素的,他要是给了顶多被娘亲收拾一顿,要是不给便小命不保。 两相比较后,刘少爷决定要偷神木,他找了个夜黑风高的日子去挖,结果刚碰到神木的边缘处就被雷劈了。 此后半身不遂,躺在床上一日日地熬着 刘氏女被长子身上的惨状吓傻了,自那天起就有些疯癫了,她浑浑噩噩的连自己是谁都经常忘记,却一直记得儿子挖神木被天雷劈中,躺在床上动弹不得,所以经常指着供桌上的神木说那是妖物。 刘少爷废了,但他收下的金子却是实打实的。所以匪贼再次上门催债,他们蛮横无理,将府上看起来不错的家具和物件全部拉走抵债了,就连荷花池里的红鲤都被捞了个干净。 匪贼说十日之后若是凑不齐一百两金子,就要他们全家去阴曹地府走一遭。 那一家人吓傻了,就放出风声,收一百两金嫁女,附赠一块神木。 李老爷是给银子最爽快的,所以双儿捧着神木嫁到了李宅。 之后的事情清珩就都知道了,拜堂前火盆燎着了小姑娘的裙摆,随后是起火、逃命、身死。 柳逸琴说完这个长长的故事,火堆中的红薯也熟了,一直沉默的雀翎将红薯扒出来,剥掉烧成炭的黑壳露出里面金黄色的内里。 香甜的味道在破庙里蔓延,外头依旧有风灌进来,但吹不散食物的滋味。 柳逸琴接过红薯尝了一口,赞叹道:“神木不愧是神木,这红薯种下后我们从未打理过,却如此香甜。” 清珩摩挲着酒葫芦,问他:“那你是谁,又怎会知道这幻境中的故事。” 柳逸琴苦笑一声,低落地说:“我们几人是城里戏班的,婚宴那日李家请了我们来唱戏,后来就再也没有走过这小镇。和我一样的人还有好几个,我们都不是镇上的人,既不会死,也走不出去,就这么被困了一百多年。” “若小友真能破阵,我等必定为你效犬马之劳。” 清珩抬手拒绝,只问道:“那是谁教你们修炼的?” 柳逸琴想了想说道:“三十年前曾有个老头来过这里,他想要取走神木,却被幻境困死了出不去,在这儿待了十多年,教了我们不少东西,后来才找到可以出去的办法。那老头也是用剑的,神神叨叨的,说什么‘天地灵气将倾,九霄浩劫降至’。” “说起这个,便不得不提青州城了。” 他越说越起劲,酒意上头,靠在茅草垛上眼睛半合着,醉意朦胧地说:“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一个人,将城中的生灵全杀了。后来又来了一群人,将城里干干净净地翻了个底朝天,或许是没找到想要的东西,就气急败坏地将青州城叠在镇上成了新的幻境,害得我们失去方向,好几个月没能回来,本就不坚固的墙塌了一半。” “那些人也稀奇,见着我们跟疯了一样,非要问此地下不下雪,是否有个名字叫‘雪乡’。我说这镇上从不下雪,他们非不信,拿着个破罗盘到处跑,最后还不是灰溜溜地走了。” “小友啊,你们也别费心了,出不去的。先前那冤鬼沉在井里不愿意出来,神木也陷入沉睡,所以那些人才能在幻境中来去自如,现在啊,活一天就赚一天。” “我们盼了百年,来来往往那么多人,强或弱都没区别,大都变成了双儿挂在树上的人皮灯笼。夏夜里装进萤火,她要所有人提着人皮灯笼在镇中游走,仿佛这镇子还活着……” 他说完惨然一笑,桌案上的油灯恰好在此时被一阵风吹灭,那尊泥像彻底藏入黑暗中。 火堆里噼啪作响,飞溅的火星子在风中快速闪过。 柳逸琴抚着额头找了个背风的地方席地躺下,伸手拽了些干草盖在身上,醉醺醺地说:“早些歇着吧,明日天亮,她就要出来抓人了。我虽和你相谈甚欢,但不会帮你,毕竟躲藏的地方就那么几个,让你藏了,我可就要死了……” 第130章 他的呼声渐重,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雀翎将地上散落的红薯皮收拾好扔进火堆里,然后走到柳逸琴身边,变成一只巴掌大的乌鸦挤进他的臂弯中。 夜色深重,那轮月逐渐清晰,好像一直在往下坠一般,逐渐变大。 清珩从芥子空间里取了件披风将归楹裹好,随后自己坐在火边喝了整夜的酒。 天蒙蒙亮时,柳逸琴整个人弹射起来,抓起乌鸦塞进衣袖里,将头发胡乱抓拢绑好,然后着急忙慌地跟清珩说:“快找个地方躲起来,她要来抓人了!记住,天上一旦出现两个月亮,一切都会变成敌人,谁的话都不要相信,不能说话不能动,就算被啃得只剩下一根手指头也能活,但要是被她抓去做灯笼,那就绝无活下来的可能性。” 话音刚落,人已经窜出去好远了。 清珩背着归楹找地方躲起来,以防万一,他在归楹身上下了个失声咒,以防他突然醒来出声误事。 他刚找到躲藏的地方蹲好,就听见外头传来了一阵拖拖拉拉的脚步声,步步逼近,好像一扭头就能看见那张瘦得像骷髅一般的脸。 作者有话说: 第88章 修仙(18) 粗糙的白色丧服裹在她瘦巴巴的身体上, 腰间束着宽布条,像一支白烛。 黑发在地面上拖了很长,走过草丛和土坡时头发会被勾住, 她无知无觉地往前走, 那些脱落的发丝就变成了手指粗细的黑色小蛇,四处游窜。 手中的牌位不知去哪了,只剩下两只枯枝似的手垂在身体两侧,手指胡乱地动着。 她极高,路过破庙时,竟比破庙还要高些。 她伸手从破庙的草垛堆里抓出来一个人, 在那人的哀嚎声中,她发出刺耳的笑声, 那满口尖牙带着残留的血迹, 让人不寒而栗。 她停在了原地,将那人从左手换到右手,又从右手换到左手,不停地掂量着,犹豫着。口水顺着嘴角往下流,她盯着那个人,眼巴巴的。 “放过我!放过我!” “救命啊, 救救我!救救我啊!师兄师姐!你们救我啊!” 那又长又细的手圈住他的腰一口就塞进了嘴里, 随后传来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咀嚼声,惨叫声从凄厉到微弱,最后被骨头碎裂的声音盖住。 咔嚓咔嚓——活生生的人在那张嘴里变成血肉残渣。 新鲜的血液顺着她的嘴角往下滴,碎肉卡在尖牙里, 猩红的舌头长长地伸出来,将那些血迹舔干净。 她站在原地没动, 左右张望,最后朝着清珩的方向走过来。 脚步声逐渐逼近,她晃晃悠悠地来到了清珩的掩体前面。 左看看右看看,绕着转了几圈都没找到人,就又晃晃悠悠地离开了。 清珩松了口气,侧过头去看旁边的归楹,就发现一只长着男人脸的黑犬正贴在他身边,伸着脖子去嗅他的脸,那男人脸上全是鲜血和碎肉,将归楹的脸都蹭脏了。 看见清珩发现了,他毫不畏惧,咧开嘴露出一个笑,那个占据了半张脸的笑容里,是同样密密麻麻的尖牙。 尖牙上黏着一些碎肉,红色的血渍卡在牙缝中间,显得那两排牙格外整齐板正。 “……记住,天上一旦出现两个月亮,一切都会变成敌人,谁的话都不要相信,不能说话不能动,就算被啃得只剩下一根手指头也能活,但要是被她抓去做灯笼,那就绝无活下来的可能性。” 柳逸琴的话回响在耳边,清珩抬头看了一眼,有两个月亮。 一轮圆月,一轮残月。残月光芒黯淡,圆月光芒大盛,嵌进了残月的凹陷里。 柳逸琴说不能说话不能动,就算被啃食也要忍着,只要还剩下一点残肢就能活下来。 可是,在他们嘴中真的会剩下什么吗? 怕是只会剩下一些没有咽下的碎肉和骨头渣子吧,那些残渣,给田地做养料尚嫌不够。 而且这里的规则是谁定下的?那棵树吗?还是那个冤鬼? 凭什么我要在这里顺着他们的规则陪他们玩?我手中有剑,为何要顺他们的规则! 就在此时,那黑犬满是尖牙的口中伸出了一条长长的舌头,又尖又细的舌头带着黏稠的血水朝归楹的脸上舔去。 清珩眼神一凛,手中长剑出鞘,剑光至,那黑犬往旁边窜去,向后退了几步,发出阵阵呜咽,目露凶光地盯着清珩。 它丝毫不胆怯,围着清珩绕了半圈之后迅速扑上去,张开满是尖牙的血盆大口,企图撕咬清珩的脖颈。 清珩左手握着剑鞘抵挡,右手翻转以剑柄重击黑犬头颅,在它快要落地时狠狠踹上一脚,将其击退。 他刚才有机会斩杀那只黑犬,但是离得太近了,那畜生脏污的血会落在自己身上。 黑犬落地,眼中闪过一丝畏惧,发出“呜呜”的哀求声,那声音像极了被捂嘴的人。清珩不为所动,冷冷地盯着那张脸,人不人狗不狗的,简直荒唐,待他砍着那人头,让他们人是人,狗是狗! 黑犬对上他满是杀意的眼睛,便知道自己逃跑无望,所以又发疯般地扑了上来,企图与清珩同归于尽。 剑光如织,凛冽剑意从四面八方席卷而来,将黑犬击退后围困在原地,让它无法靠近半分。 黑犬被剑意割得皮开肉绽,发出了凄厉的惨叫,甚至隐隐吐出了人言。 清珩冷哼一声,剑光一绽,白刃的寒光在空中划出一道弧形,那黑犬便头颅落地,只剩下一个身子笨拙地在原地绕圈,长剑从天而降穿透了它的身子,这才没了动静。 那颗人头咕噜咕噜滚了很远,直到被一片衣角拦住,脖颈断口处的血迹斜斜印在那白色的麻衣上,是一个半圆,恰如天上残月。 清珩微微仰头看着那只冤鬼,心里想的却是,若提着那颗人头正正印上一个圆,天上的月便成了地上的血,最是相衬。 将莹白长剑拔出后,上面竟然纠缠着难以驱散的邪气,清珩握紧剑柄,靠着自己和长剑微弱的联系感受到了它正在极力忍受痛苦,哀鸣阵阵,剑身轻颤,还未成形的剑灵被邪气包裹,正无声求救。 真邪门。 “澄明心”是至纯之剑,在佛子手中诛邪驱魔数百年,剑身萦绕着功德之气,可以助它驱散邪气,抵御妖魔,更能让执剑之人灵台清明,道心坚定,不生心魔,是天外天的至宝。 可如今竟在这幻境中沾染了邪气,还侵袭了稚嫩的剑灵。 清珩收剑入芥子空间,将其扔到了三徒弟的那一处洞穴中,三子所修无情道,却在杀戮中悟道,一柄赤红长刀可挡万马千军,他好战嗜杀,只要陷入杀戮中便会越战越勇,不知疲倦。 死于他刀下的魂魄都将为他养刀,有了魂魄滋养,那柄刀从地阶上品变成天阶上品,是真正的神兵,位于九洲名器录前三,却无人敢夺刀。 那柄刀亦正亦邪,只供他一人驱使,他为正,刀便是正,他为邪,刀便是邪。 “澄明心”沾染的那些邪气,刚好给三子养刀。 大战在即,没有武器可不行。 清珩手腕一转,一把木剑出现在他手中。 木剑窄而细,是由一根手腕粗的树枝雕刻而成,所以刃宽不过两指,剑身弯弯扭扭的,可见这根树枝有多不适合削成剑,剑刃也是肉眼可见的钝。 剑身上绕了三圈缠着一根枯萎的藤蔓,那藤蔓由粗到细,剑柄上的部分还有拇指粗,且带着点绿色,这样一路往下缠绕,到了剑尖便只有发丝那般细,还是干枯的褐色,毫无生机。 这是清珩的本命剑,名曰“春枝”。 他握着剑柄,突然发现了不对劲,剑身上竟然有一道裂纹。 清珩一时间顾不上那逐渐逼近的冤鬼了,满心满眼只有那道裂纹。 一百年前他本命剑上的藤蔓枯萎,他遍寻名师却找不到根源,自己也未曾出现什么不适,他那时候忙着处理几个徒弟的事,便将本命剑养在灵台中,希望以自己的灵力滋养它,能够重焕新生。 可怎么百年未见,不仅没有重焕新生,竟还裂开了! 裂纹从剑尖蔓延至剑柄,将整把剑一分为二,看起来触目惊心。 清珩心中一沉,本命剑与自己的联系十分紧密,剑身受损这般严重,他却没有任何反应,这不对劲。 这幻境不对劲,手中的剑也不对劲,就连自己都不对劲。 难道这幻境中藏着什么能够侵蚀本命剑的东西? 清珩心中疑惑,便将目光投向了那摇摇晃晃走过来的冤鬼。 她察觉到了清珩的异样,嘴角勾起一抹诡异的笑容,喉咙里发出“嗬嗬嗬嗬”的响声。 如此这般,本命剑是不能用了,他寻了把别的剑握在手中,正式迎敌。 他刚起势准备先下手为强,就听见那冤鬼发出了一声尖锐的啸叫,随后,四周的空气开始扭曲,无数黑影从扭曲的空间中钻了出来,拿着武器对准了自己。 清珩脸色一变,他认出了其中一个黑影,正是先前自己在破庙中遇见的柳逸琴。 第131章 他盘腿坐在空中,膝盖上搁着一把琴,十指呈现出利爪的模样,快速拨动着琴弦,嘈杂刺耳的琴声中,那些黑影缓缓动了起来。 “音御傀儡之术?” 不对,不对! 这是他为了让旃极自保而自创的术法,一开始旃极潜心研究幻境,可幻境终有被破之日,所以他苦研傀儡术教给旃极,让他用幻境叠加傀儡术御敌。 旃极灵力不够,无法同时维持幻境和傀儡,所以音御傀儡之术不需要灵力,靠的是“音”。 只要幻境的主人灵力不断,幻境中的傀儡就不会死,哪怕幻境破了,这些傀儡也会躲在幻境外给出致命一击。 这一招一式,尽是他的影子。 这幻境的主人究竟是何来历! 傀儡不死不灭,手中的剑便没了用处。 清珩从芥子空间中拿了一支短笛,在手上转了一圈,然后说道:“让本尊看看,你这傀儡术究竟是本尊的映照,还是真的有几分能耐。” 笛声悠扬,宁静平和。 地面长出了无数红色的花,光秃秃的枝干上插着硕大的花朵,花瓣是卷曲的细条,层层叠叠地绽开,如迸溅的血液一般艳丽。 花海覆盖了小镇的每一寸角落,枝干插在地上,反而向土地汲取灵力供养主人,无数邪魔恶鬼于花海中爬起来,他们踉跄着走了两步,然后摘去身上残留的花瓣和泥土后就呆滞地站着,一动不动。 所有傀儡的四肢都延伸出了细细的红线,那些红线不断往上,最后落入一只白色的手中。 花枝从土地里汲取的灵力越多,那只手越是凝实,不断往后延续,竟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白色人影,遮天蔽日,两个月亮被人影全部遮盖,入目皆是刺目的白。 在笛声中,白色人影的手动了起来,那些傀儡便疯了一般攻击冤鬼和他召出来的傀儡。 那些黑影被清珩的傀儡揉碎了塞进嘴里,裹着丧服的冤鬼惨叫着逃窜,还有许多的,藏在这个小镇中的修士和不死人跑了出来,开始躲避傀儡的追杀。 有灵力的修士更是苦不堪言,他们虽然无法使用灵力,但是只要站在地上,那些花枝便可以从他们身上汲取灵力,让一个修士在没有感觉的情况下被吸干,只需要一炷香的时间。 所有人都在逃,有人被逼至绝境,竟联手攻击清珩。 但他们只要靠近了,周围就会站起来一圈的傀儡攻击他们,他们连清珩的衣角都碰不到。 那只冤鬼被抓住后,傀儡竟无法吃了她,只能咬着她的手臂不停地磨牙。 就在此时,身后传来一些动静。 清珩回头去看,发现归楹脸色苍白如纸,口中不断有血液溢出。 他连忙停下吹奏去查看归楹的情况,却发现他身上的灵力也被吸空了。 可他脚下一圈是没有开花的,归楹也并没有躺在花海中,他身上的灵力怎么会空呢? 没有的id的群名看到此文件都是盗文 作者有话说: 第89章 修仙(19) 笛声停止后一炷香的时间, 那些傀儡便接二连三地跪倒在地,然后上半身往前倾,趴在地面上沉入花海中, 血红的花渐渐消散, 红色光点飘得到处都是,让整个小镇染上了馥郁的花香。 那些幸存者劫后逃生,早已被吓破了胆,如今闻见这花香便觉得来者不善,纷纷封闭了五感四散逃命。 可,那确实只是普通花香, 顶多会让邪祟浑身疼痛。 冤鬼在花香中尖叫着逃跑,步伐杂乱, 一路跌跌撞撞地撞到了好些本就残败的建筑, 就连那破庙也被撞塌了,散落的砖石铺了满地。 清珩背着归楹去找那棵树,路过破庙时发现有些不对劲,这些散落的砖石和原本倒塌的那些不同,这些是新烧出来的红砖,颜色鲜艳,声响清脆, 重量较轻。 奇怪, 修葺破庙的红砖是新烧制的,桌案上的桌旗干净整洁,灯油是添满的,稻草是堆放整齐的。 如果柳逸琴是冤鬼的傀儡, 那他说的话便不可信,破庙里的这些也不会是他们打理的。 毕竟他们是傀儡, 是诱饵,任务就是在双月出现前诱导误入者成为冤鬼的食物,包括那“不能动”的歪理。 可除了他们,还会有谁在意这间破庙呢? 又或是,这间破庙里有什么? 有一尊半人半树的泥像。 清珩将干草平铺,把归楹放了上去,然后拿着他的剑走向那尊泥像。 他执剑的手高高抬起,作势往下劈。 此时一旁闪现出一抹白色身影,那冤鬼尖叫着挡下剑刃,身体被劈成两半。 两半身体也不影响她保护泥像,她半边身体伸展,如面团般变宽,然后将泥像牢牢裹住。掉在地上的那一半身体散成无数白蚁朝着同一个方向涌去,在地上汇聚成一条白色溪流。 那个方向清珩很熟悉,是那方有树有井的小院。 清珩摩挲铜铃将三子召唤出来让他攻击冤鬼将她留在这里,然后自己拿着剑去看看那院子里发生了什么。 临走前,他给归楹贴了许多昏睡符,让他不会突然醒来撞见三子。 归楹进了这个幻境,真是吃了不少苦头。待出去后,多给他些法器符箓护身,省得下次再这么受苦。 三子双手握着赤红长刀将那冤鬼砍得连连哀嚎,掉落的残肢和躯体越来越多,她恢复的速度慢了些,但依旧紧紧趴在泥像上没有离开。 地面上的“白蚁溪流”连绵不断,清珩跟着它们一同进入了小院。 院中的景象和他之前在幻境中看到的一模一样,一口井、一棵树,一方破败的院子。 唯一的不同是这次井边的人是个男人,一个英俊高挑的男人,那张脸清珩见过,是一剑宗的弟子,赵文溪。 当初他在云来客栈命三子杀了那女修,之后便被赵文溪带人拦截,这么一说,他们门派倒是有些本事,至少追踪的法器很灵,先是赵文溪紧随其后,之后又有归楹三人雨夜上门寻仇。 不过眼前这人…… 怎的看起来有些怪异。 “赵文溪”坐在井边,头发散开披在身后,身前垂下两缕,正缠在那细瘦的手指上,他一只手纠缠着发丝,另一只手贴在自己的脸皮上,正垂头低眸望向井中。 一剑宗繁琐的弟子服被解开,腰带和长剑一起被抛在旁边,外袍松松地搭在肩上,只穿着一身洁白的亵衣斜坐在井边,姿势扭捏,表情娇媚,像极了女子。 他对清珩的闯入和无数白蚁的出现视而不见,反倒望着那水中痴笑着,脸上的表情不断变化,或是微笑或是冷脸。手指从眉眼滑到鬓角,最后顺着下颌游走,停在了唇上轻轻按压着。 看那模样,显然对这副躯壳满意至极。 清珩抬头去看,那树上挂着的尸骨已经不见了。 或许眼前这个,就是套着“赵文溪”躯壳的尸骨。 既然他没有攻击的意图,那就先搁置一边,稍后再处理,当务之急是研究那棵树。 冤鬼的残肢化作白蚁钻进树干中,或许是因为这棵树是幻境的力量源泉,这里的一草一木,包括冤鬼和“赵文溪”都是依附在树上生存的菟丝子,只要树倒了,一切便可以结束。 他手中握着的是归楹的剑,这是一把十分寻常的剑,和赵文溪的相同。 剑刃不宽不窄,通体银白,重量很轻,握在手中有些不舒服。剑身很软,适合轻灵柔和,绵绵不绝的剑招,但是归楹的剑招大开大合,下手干脆,并不适合这样的剑。 清珩剑招凌厉,攻势迅猛,即便手中的剑不趁手,但剑意不会削弱,半仙之威也不会被小小幻境镇压。 他永远是“天地剑”清珩仙君,别说换一个世界,就算换了一百个世界,他也不会堕了自己的威名。 纵使得天道眷顾,这棵树也远远不是他的对手。 粗壮的根系自地底钻出,飞快刺向清珩,锋利的根系织成铺天盖地的网,清珩挥剑斩碎,那些根系又很快卷土重来,是遮天蔽日的网,是密不透风的囚笼,是突然冒出的尖刺,是无处不在的尖锐叶片。 清珩身法灵活地躲避着,挥剑的速度越来越快,剑刃的寒芒划出无数弧形,攻击越来越强。 最后一剑,剑意磅礴,树冠被斩断一半,但那柄剑也发出不堪重负的声音,“咔嚓”几声便碎了。 随着树冠落地,树干也裂开了。 “赵文溪”飘到树冠上,紧紧抱着树枝,阴狠地看向清珩。 清珩不以为然,只是个画皮鬼,没什么能耐,不必费心。 他往外走想要去找归楹他们,可刚刚踏出院子就想起了一点细节。 那井中昏暗,“赵文溪”低着头在看什么? 他先前以为是在看水中的倒影,但那么昏暗的水井中,真的能看见倒影吗? 再次折返,“赵文溪”又坐在了井边。 清珩有些犹豫,这到底是归楹的同门,是否要将他尸体保存完整,这样之后要想复活也简单些。 第132章 修真界死而复生的法子多得很,其中最难的就是找不到合适的肉身,所以行走在外遇到仇敌讲究一个身死魂消,不仅要将他的魂魄打散,还要将尸体彻底摧毁,免得他卷土重来。 可,赵文溪见过自己的真面目,他知道三子是自己的傀儡,若是让他活着,必成后患。 清珩刚下了决断要斩草除根,就见“赵文溪”发狂一般袭了过来,他暗自松了口气,这样一来,就算到时候归楹发现了也不惧,是“赵文溪”先动的手。 清珩手中没剑,但击败“赵文溪”不需要用剑,他用几张符箓便将“赵文溪”炸散了,这只画皮鬼太弱,实力远远不及那只冤鬼,若是清珩用剑,她连一招都扛不住。 “赵文溪”受损严重的躯壳被她弃置一旁,本体显露出来,就是那琉璃般的皮,白玉似的骨,一只手无缚鸡之力的画皮鬼。 一张符箓,画皮鬼如青烟般消散,那冤鬼百年的努力瞬间化为乌有。 碍事的东西清理干净,该去看看井里有什么了。 他走到井边往里看,如他所料,一片漆黑,根本看不见里面有些什么。 井里是昏暗的,井水是浑浊的,井壁上长满了厚厚一层青苔。 浓烈的腥臭味扑面而来,还有种尸体腐败后的恶臭,清珩皱眉,这井该不会是那冤鬼抛尸的地方吧。 他扔了张照明符箓进去,就见那浑浊的水中有一双眼睛,在符箓的强光下,那只眼睛缓缓睁开,直直望向清珩。 随后从水中浮出一张嘴,那红润的唇勾起,孩童清脆的声音响起。 “啊,被你找到了。” “嘻嘻嘻……接下来,该我找你了,我数十个数,你可要藏好了……” “一……二……三……四……五……” 童声数到了“五”,身后传来一阵阴凉。 清珩转身扔出几张符箓,在爆炸的巨响中,小女孩儿的声音依旧清晰,她说:“骗你的,我现在就要开始抓人了。” 一阵令大地震颤的爆炸结束后,小女孩儿终于露出了全貌,她站在爆炸后的深坑里,仰头看着清珩,一双眼睛清亮亮的,樱桃小嘴勾起一抹天真的笑意,娇憨地说:“纸人说家里来了很厉害的人,原来是你呀。那你留下来陪我好不好,双儿一个人待在家里好害怕,纸人很吓人,只会念叨着做人皮灯笼,现在她的灯笼坏了,更没时间陪我玩儿了……” “你也不想,被她做成人皮灯笼吧。” 她身上穿着喜服,说话时摇头晃脑的,头上繁琐的饰品叮当作响,鲜艳的红衬着她苍白的肤色,有好几个瞬间,她露在外面的皮肤变成了薄薄的一层纸。 裙摆扫过地面,血水从她的脚底蔓延,等她走到清珩跟前时,身后是一条被浸湿的路,每一个脚印都被染红,大大小小的血块散发着恶臭。 清珩认出了她,便蹲下用双手握着她的手臂,温和地说:“她们把你关在井底吗?” 双儿摇头,然后表情有些呆滞,像是遇到了天大的难题一般,皱着两道细细的眉思考了很久,她才皱着一张脸说:“不是……不是她们……是、是哥哥!哥哥说我要去投胎的,要投一个好胎,所以不能在外面瞎跑,就把我藏在井里。藏在井里!藏在井里坏人就找不到我了!” 她凑近了些,神神秘秘地说:“哥哥不让我跟纸人玩儿,他说纸人不好,会带坏我。我、我以后是要投胎的,投个好胎。” “哥哥说了,我可以投个好胎。” 说着说着,那张笑脸就僵住了,五官像是画在纸上的一般,黑黝黝的眼睛蒙上了一层红光,带着怨气的血泪从眼眶中滑落,她喃喃道:“双儿要投个好胎……爹娘疼爱,手足和睦,双儿会顺顺利利一辈子。” 清珩用帕子擦干净她的眼泪,轻轻叹了口气,柔声说道:“那双儿有乖乖听话吗?好好藏在井里,不出来捣乱,也不跟她们玩闹。” 小女孩儿重重点头,耳垂上的银耳环随着她的动作摇晃,染红的唇裂开,露出一个狡黠的微笑,她眼中红光未退,却不带半分戾气,天真地说:“我好好藏着,不出来。我在睡觉,一觉睡了很久很久,上一次醒来是因为老爷爷,他用剑刺穿我的肩胛骨,还说我是妖孽,困住了……” 她突然停下来了,有些疑惑地说:“我忘记了,我忘记爷爷说困住什么了。他叽里咕噜地说了好多话,大树就抽他,他就跑了。” 说罢,她耸着肩膀重重地冷哼一声,气呼呼说道:“我讨厌那个爷爷!他打得我好痛,后面很长时间都疼得睡不着。我讨厌他!” 清珩摸了摸她的头,然后将她头上那些复杂的饰品一一拆掉放在地上,从空间中拿出一把木梳,仔细梳着她的长发。 还有那耳环,过大的银色耳环坠着小姑娘薄薄的耳垂上,将那层皮肉坠得变形。清珩伸手摘下那对耳环,用药膏抹在耳洞上。 他取了一套二徒弟小时候的衣裳出来,然后说道:“双儿换上新衣裳吧。” “为什么要换新衣裳?” 一双小手小心翼翼地摸着新衣服的料子,很柔软,滑溜溜的,她从未见过这样的衣裳。而且颜色好漂亮,是粉色和紫色,就像田野间长出来的小花一样美丽,还有淡淡的花香味,真好闻。 清珩笑着说:“换上新衣裳,干净漂亮地去投胎。守门的大人喜欢干净整洁的小孩子,到时候就不会拦你了。” “好!” 双儿的手放在喜服的衣扣上,清珩便背过身站在树前。 身后有窸窸窣窣的动静,那声音太大了,显然不会是双儿换衣服的动静,他连忙问道:“双儿,怎么了?” “唔……哥哥把我围起来了。” 清珩稍微侧身去看,就见那棵已经奄奄一息的树伸出好些根系将双儿围了起来。 原来,双儿口中的哥哥就是这棵树。 换完衣服的双儿不再阴森可怕,她穿着漂亮的新衣,头上没有乱七八糟的饰品,看起来很是乖巧。 清珩伸手搭在她头上,默念口诀,然后空中出现了一条散发着五色神光的小路,小路下方飞着无数仙鹤,它们优雅振翅,托举着这条小路。 路面狭窄曲折,遥遥通向天际,在路的尽头,有个庞然大物遮天蔽日,这样远的距离,看他的手掌也如山岳般高大。 “双儿,顺着这条路一直走,就能投胎了。守门的大人会问你几个问题,你如实回答便可。” 双儿怯生生地看着那条路,抱着大树的根系不敢撒手,可怜兮兮地说:“这条路好高啊,要是我中途掉下来了怎么办?我会摔死的。” 清珩失笑,“不会的,你要是掉下来了,我会接住你。” “好、好吧。” 双儿壮着胆子松手,摸了摸大树的根系说:“哥哥,我不能陪你了,我要去投胎了。” 那根系轻轻蹭着她的脸,在她耳边簪了一朵花,然后推着她往前走。 这条往生路需要九九八十一天才能走完,只要能走到尽头,守门人便不会为难你,越过那道门,投得都是好胎。 但是这条路不好走,心有恶念者走不得,为恶一方者走不得,害人性命者走不得,不忠不孝不仁不义者走不得,自私自利者走不得。 这是一条圣人路,只要走完了,便可衣食无忧,养尊处优度过一生。 清珩给双儿的衣裳是二徒弟小时候用自己的叶片织出来的,能够化精怪的草木都有自己的天赋,二徒弟本体名为“悟道草”,是化神期修士最需要的灵植,能够福至心灵,找到“道”。 穿上这样的一件衣裳,就算双儿身上有些孽障在,路上也不会太艰难。 更何况,还有那棵树送她的花,那是蕴含着天地法则的神木,给出的东西必定不是凡品。 只望,小姑娘此去一切顺利。 清珩看了那树一眼,它的枝叶迅速枯萎凋零,枯叶落了满地,向上生长的树枝一一断裂,毫无生机地掉落下来。 原来,这幻境的关键不是这棵树,而是双儿,只有双儿顺利离开,幻境才会正常结束,所有被困的人都能全须全尾地离开。 那冤鬼应该就是双儿口中的纸人,纸人是丧葬品,应该是她死后别人烧给她的。 那棵树为了护住双儿,就将她的怨气和恨意转移到了纸人身上,随后将她封在井里,让她不会变成厉鬼,自然无法伤人作孽。 树蕴含着天地法则,轻而易举地切断了纸人和双儿之间的因果和连接,所以双儿永远是那个天真善良的小姑娘,纸人则是继承了一切“恶”的双儿。 或许就连关于成亲的记忆,双儿也是没有的。所有不好的情绪和经历都被树分给了纸人,所以她才会那么强,那些恨是冤鬼最好的养料。 清珩走进破庙,就看见三子一只手抓着冤鬼,另一只手在捶打那泥像。 冤鬼在他手里疯狂挣扎,发出无比凄厉的惨叫声,两行血泪从眼眶中滚落,双手拼命抓挠三儿。 第133章 “咔嚓——” 泥像破开,露出里面一截干枯的木头。 清珩在幻境中看见过,这就是双儿一直抱着的神木。 就在此时,四面八方涌出许多人开始争抢这神木,无数法器齐齐催动,数不清的攻击招式落在清珩和三子身上,所有人都奔着神木而来。 清珩手疾眼快地将神木收进芥子空间中,因为神木的离开,幻境隐隐有了碎裂的痕迹,那冤鬼挣扎地动作越来越小,直到变成真正的纸人。 围拢的人越来越多,各门各派的衣裳,各式各样的武器。 清珩吩咐道:“你的存在不能暴露,全部清理干净,不仅人不能出去,一条消息都不能传出去。” 说罢走到归楹身边,想要先行离开,不然他醒来正好看见三子大杀四方,那就真的说不清了。 可归楹身上竟然又多了几道伤口,左肩处的伤痕深可见骨,皮肉外翻,十分凄惨。 清珩大怒:“三子,你竟连个人都护不住!” 黑影茫然转身,动作僵硬地摇头,他不能说话,便只会一味地摇头。 清珩气急了,骂道:“蠢货!” 骂完就走,连忙带着归楹找地方治伤。 黑影被骂懵了,留在原地握着长刀思索,他记得很清楚,没有任何人靠近过那个人,他担心这冤鬼接近他,还特地将其捏在手上,导致自己都没法拿刀了。 已经这般谨慎了,他为什么还会受伤? 难不成是师尊找的借口,他就是想要骂我。 可我按吩咐做事,没有讨骂的地方,为何要骂我? 在旁人那里受了气吗? 在旁人那里受了气又缘何要骂我?应该去骂旁人啊。 罢了,不想了。 长刀饮血,他该高兴的。 作者有话说: 第90章 修仙(20) 离开幻境后就是真正的青州城, 没有青州城幻境中那么荒败,也没有满街乱逛的白骨尸骸,只有空无一人的街道和街道上厚厚的血污。 城中许多地方都有被大火焚烧的痕迹, 断壁残垣一片漆黑, 燃烧后的灰烬飘得到处都是。 街道上蒙着那层灰,走过后留下一串脚印。 清珩在城里找了间还算完整的客栈,踢开被柜子堵住的门走了进去。 青州城被人屠戮殆尽,那一定是场充满绝望的逃杀,街上厚厚的血污,随处飞溅的血迹, 任何地方都有血,任何地方都会成为他们杀戮的场地。 家家户户闭门不出, 用柜子、桌椅、粮食袋子等将门堵住, 想要以此换得一线生机,只要不出去,只要他们进不来,就不会死。 但作恶的人总能想到办法,他们用烟熏,用火烧,躲在屋子里的人要么乖乖出来受死, 要么就被活活烧死在屋子里, 尸骸和房屋的残渣混在一起,难以分辨谁是谁。 给归楹喂了丹药安置好后,他在客栈四周布下防御法阵,随后才到城中四处闲逛找线索。 屠戮整座城池, 这样的行为要么是人间界的军队,要么就是修真界的修士。 城里的粮店完好无损, 摆出来的粮食沾上血迹已经发霉了,仓库里的粮食堆得高高的没有丝毫搬动的痕迹。 仓库里粮食、柜台里的银子、后院里的铁器,样样都在,那就绝对不会是人间界的军队干的,而且军队很少做出屠城这样的举动,他们会从城中带走粮食、金银、铁器,然后将百姓编入军队当先遣军。 现在城中除了百姓什么都没少,一看就是修士的手笔。 对此,清珩早有预料,他在意的是,城中那么多百姓,他们的尸体去哪儿了? 他找遍了整座城,竟然没找出任何残肢断骨。 折返客栈时天色已经暗了,在昏暗的天光下,那些血迹像建筑物的阴影一般紧紧贴合。 月亮升得很快,阴影和血迹交错着,在地面上形成了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建筑,更为复杂,更为凌乱的建筑。 夜色中的青州城一片死寂,黑压压的城池中没有一点星火,就连天上那淡淡的月也很快被乌云遮掩,空气中的水汽变浓,路过的风带着刺骨凉意。 乌云一层叠一层,终于将月色完全盖住,只剩下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 当天地完全陷入黑暗的那一刻起,周围出现了很多“东西”。 远处亮起了灯盏,清珩施展隐身诀藏在一旁的房屋后,想要看看那究竟是什么。 是一群残魂。 灰色的残魂缥缈无形,被夜风吹得晃来晃去 每一只残魂手中都提着一个半人高的人皮灯笼,灯笼中困着许多萤火虫,它们或是振翅发光,或是停在白骨上一闪一闪的。 明亮的光透过晒干的人皮映出来,将那些残魂染上色彩。 无数萤火虫被困人皮灯笼中,组成一条蜿蜒的河流,流向未知的方向。 清珩双手掐诀,一缕金光钻进眼睛里,他再次看去,便能看到那些游魂生前的模样。 可诡异的是,他们手中的灯笼就是他们生前的模样。 这长长的队列最后有两个精怪,一人白衣冷脸,一人黑衣跳脱。 白衣男子耳朵上坠着一条长长的翠绿尾羽,他手中捧着一个篾条编织的竹笼,里面装着密密麻麻的萤火虫,若是哪只游魂手上的人皮灯笼暗了,他就上前去补上一把萤火虫。 这是那只跟在柳逸琴身边的乌鸦,名叫雀翎。 另一个…… 清珩看着他身上厚厚的大氅,还有大氅上那两根翠绿的尾羽,也很熟悉。 这就是那日他们初至青州城幻境时他在后院遇见的黑衣人,一直藏在那棵树上,偷偷摸摸地跟冤鬼抢阴气养了一堆的人皮灯笼。 他们身上的尾羽都出自绿孔雀,那黑衣男子的本体应该是只绿孔雀。 黑衣男子手中捧着个破破烂烂的罗盘,罗盘上有多次修补的痕迹,清珩也会炼器,所以一眼就看出了那些修补痕迹并非出自一人之手。 这破罗盘至少修补了十次,且每次都是不同的人,技艺有高有低,看起来格外寒酸。 罗盘的指针亮着微弱的光芒,那些萤火虫便顺着指针的方向飞着,也引得一群没有意识的游魂往那个方向走。 他们此举,像是在送葬。 清珩再次施法,浓郁的灵气向周围不断扩散,越扩越远。 果然,在指针的那个方向上,有一条窄窄的缝隙,透露着阴森的死气。 那是人间和冥界之间的缝隙,会随机出现在任何地方。 游魂是惨死之人,魂魄不全难以投胎,所以人间便有了送葬人,带着那些游魂去寻找冥界的缝隙,让他们从缝隙里挤过去,如果到了那边能渡过无垠的忘川河,那就能走奈何桥投胎了。即便失败了,也会在冥界消散,不会危及人间。 不过清珩从未见过精怪做送葬人,这一行向来由人族世代相传,他们累世积攒功德,家族便有机会出现生而不同的血脉,一直一直传下去,那不同寻常的血脉便会成为每一个新生儿的天赋。 被天道赋予神异的家族多是如此来历,累世积攒功德,换取天道一份赏识。 清珩跟在他们身后,一路走到了缝隙处。 浓郁的阴气让这些没有意识的游魂下意识恐惧,队伍变得有些躁动,有的游魂想逃,一来二去便乱了,大多数游魂僵在原地不敢动,少部分却飘出好远,大有一去不回头之势。 那孔雀收起罗盘,从空间戒指中拿出一根散发着五色神光的尾羽,他默念口诀,那尾羽便光芒大盛,所有逃跑的幽魂都朝着神光涌来,如飞蛾扑火般聚在周围不愿离开半步。 他额头渗出一层汗水,咬牙强撑着催促同伴快一些。 名叫雀翎的乌鸦点头,手上的动作越发快了。 原先是抓住一只游魂便往缝隙里塞,现在是一手抓上两三只,粗暴地往里面硬塞,即便是没有意识的游魂,也被他的粗暴挤得哀号惨叫。 游魂塞完后,孔雀立马将尾羽收起来,然后瘫坐在地上喘着粗气,边喘边骂:“都怪那两个不长眼的修士,若不是他们贸然闯进,让这批灯笼没晾好,那些游魂也不会这么不服管教。” 雀翎拿了块帕子在他脸上胡乱摸了一把,然后说道:“我过去了。” “去吧,小心些。若是浪大,你就划慢些,别着急。” 雀翎点头,他轻而易举地钻进那道缝隙里,去划船助那些游魂投胎。 清珩先坐在孔雀身边,然后才显露身形,冷不丁地出声问道:“不长眼的修士,说的我吗?” 孔雀被吓得蹿了起来,站在一边警惕地说:“你、你什么时候来的?” 清珩抬了抬下巴,“跟一路了,说说吧,你们怎么回事儿?你们既然是在做好事,怎的身上没有半分功德金光?” 那孔雀顾忌他的战斗力,就远远坐下,警惕地说:“我们并非靠自己修炼得来的修为,化形也是受人点化的,所以天道不认可我们,自然不能积攒功德。” 第134章 “那你们为何要送葬,多麻烦啊。” “无聊啊。而且我们认识那块‘神木’,他心怀苍生,定不愿让人间生灵涂炭。” 孔雀神情有些落寞,他放松了身体,让自己往后仰靠在墙壁上,低落地说:“百年前,有一群老头来到这儿。那时候这里不叫青州,也不叫同安,而是叫槐花镇。他们在镇子东边起了一座宅子,又在宅子里修了一口井,将一块木头镇在井中。” “那木头就是现在所谓的‘神木’……” 宅子修得很气派,但是很邪性,石狮子的眼睛被涂红了,大门上贴着许多符箓,院子里埋了很多裹了朱砂的石头,那些石头组成一个阵法将木头死死镇在井中,井中还扔了很多惨死之人的尸体。 十年后,槐花镇遭遇了旱灾,闹起了饥荒,周边不少村子的百姓拎着柴刀和镰刀上山当土匪,他们知道槐花镇有一座气派的大宅子,就夜夜来闯,即便死了人也不在乎,疯了一般往里闯,坚信里面有地主藏起来的粮食。 死了很多人,门上的符箓才被全部揭掉。 可他们进入院子后一样是死,他们不知道地下藏着石头,也不知道院子里有一个很大的阵法。 雀翎是一只乌鸦,一只拥有了灵智,但还未开始修炼的乌鸦。 自从神木被镇在井里后,院子里灵气浓郁,他便每日都去院子里待几个时辰。乌鸦能穿阴阳,所以院中的阵法影响不了他。 在那些灵气的滋养下,雀翎发现自己能听见人类说话了。 也是这时,他才发现那井底的神木日日夜夜都在求救,不知疲倦地遍遍哀求。 神木许出了很多好处,其中就有帮他们修炼,助他们化形。 雀翎同意了,还带来了自己的禽类同伴一起帮助他。 那是一只孔雀,修炼了百年,已长出一根彩色尾羽,只需潜心修炼,千年之内定能成仙。 他们用尖尖的喙啄开紧实的泥土,将那上千颗石子叼出来扔得远远的,然后飞入井中将那些尸骨叼走,又将神木叼了出来。 这个过程耗费了三年,乌鸦最是老实,不知疲倦地啄泥土、扔石子,喙变得又圆又钝。 神木出来后变成了一个青年,他身上沾染了洗不净的邪气,是那些尸骨,是死在阵法中的无数冤魂。 他对自己的模样心灰意冷,将强大的灵力分给了乌鸦和孔雀,随后又助他们化了形,之后就再也没出现过,长久地陷入了沉睡。 后来那截神木被人盗走,阴差阳错之下落到了刘氏一族手中,他们将神木保护得很好,乌鸦和孔雀便想着暂时让神木在那儿待着,不然他们实在找不到地方藏。 再之后就是双儿出事,那个青年出来帮了双儿,将她的善魂和恶魂分离,让她待着井中等一段机缘。 自那之后,青年再未出现过。 乌鸦和孔雀猜到了青年的处境,当初他将灵力全部送出,如今又耗费法力帮助双儿,已是强弩之末,一碰就散了。 说到这儿,孔雀叹了口气,有些忧虑地说:“自从那群老头将‘神木’埋下后,槐花镇发生了很多事,即便后来改朝换代变成了同安城和青州,也依旧祸事连连,百姓接连惨死。很多游魂无法往生,长此以往必成祸患,我和乌鸦就研究如何送他们离开。之后我们遇见了柳逸琴,他是世代相传的送葬者,得知我们的来历后慷慨地教导我们,临死前还将家中祖传的罗盘赠予了我们。” “我和雀翎没有柳逸琴与生俱来的天赋,不知道那些游魂姓甚名谁,从何而来,便到处收捡尸骨制成人皮灯笼,游魂对自己的尸骨有执念,所以总会自己找过来,我们就这样送他们去往生。” “这罗盘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坏,这行当我们俩做不久了。” 他看着乌云密布的天空,凄凉一笑,“可笑吧,两只妖怪不想着好好修炼,净想着和人一样,有个正经的行当。” 清珩没附和他的自嘲,只问道:“你可还记得你们送走了多少人?” 他摇头:“不记得了,只记得以前最忙碌的时候,那后院中全是我搭的架子,每个架子上晾着数十盏人皮灯笼。” “你们这样的精怪,我从未见过,倒也稀奇。这样吧,我将你们记为我门下的外门弟子,这样一来你们便有了来处,往后也能积攒功德为自己求一份仙缘。” “真的吗?多谢真人!” 孔雀连忙跪下磕头,然后双眼亮晶晶地发誓,“我和雀翎一定安分守己,多行善事,不给真人蒙羞。” 清珩点了点头,然后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黑羽。” 清珩:…… “你们二人,孔雀叫‘黑羽’,乌鸦叫‘雀翎’?” 黑羽“嘿嘿”一笑,扯着大氅上的羽毛说,“我们互相取的。” 清珩应了一声,然后说道:“待他回来,各取你们一滴血即可。” 雀翎回来得很快,刚落地就被黑羽按住了,然后抓着他的手指咬了一口,挤出一滴圆润的血,然后如法炮制,也挤了一滴自己的血出来。 清珩接过血滴,从中捻出两条金线,然后召唤师门名册翻开空白一页,金线有生命地游走在那页面上,落成了两个名字。 【黑羽】【雀翎】 他这边弄好,那边黑羽也跟雀翎解释清楚了,如今两人眼巴巴地看过来,清珩便从芥子空间中随手捞了两个储物袋扔过去。 里面具体有什么他不知道,只能感受到里面各有一个地阶上品的法器。 一为万物罗盘。森罗万象,一盘尽囊括。 一为五行小舟。金木水火土,皆为我扬帆。 除此之外,他将两道金光没入两人眉心,“各赠你们五道剑意,实力在我之下者一击必杀。此为保命技,唯有生死存亡之际才能用。” “弟子明白,多谢真人。” “多谢真人。” 清珩离开后两人找了个安全的地方开始翻储物袋,对着里面满满当当的资源不停惊呼。 黑羽激动地握着雀翎的手,眼红地说:“我就说这些修士可富裕了,上次那几个人我们就应该打劫!我好恨啊,错过了好多宝物。” 雀翎:“蠢,如此富贵慷慨者,除那位真人外再无第二人。” 清珩刚回到客栈房间,迎面而来便是一道剑光。 归楹怒气冲冲地望着他,质问道:“你为何要偷袭我?竟一剑刺穿我心脏!” 清珩: 我没有啊! 作者有话说: 第91章 修仙(21) 归楹冷笑一声, 轻触眉心,他们上方便出现一轮水镜。 水镜中,归楹与白衣女子和黑影缠斗着, 那两人攻势迅猛, 他招架地极为困难。 好在他熟悉白玥的招式,所以在黑影的强压下还是将白玥成功击溃,为自己缓解了不少压力。 之后就是专心应付黑影,可那黑影越战越勇,他好几次都是勉强躲过,局势越来越紧张, 他强撑着不让黑影抓住他的破绽。 就在这时,本该在后院寻找幻境出口的清珩猛地出现在他眼前, 衣袂翩飞, 长发飞扬间,一点寒刃直直刺了过来。 他本就是强撑,再加上突如其来的错愕,一时之间躲闪不及,只能眼睁睁看着那白刃没入自己的心脏中。 冰凉的利刃没入滚烫的血肉中,寸寸推进,染红的剑刃从背后穿出, 热血凉透。 心脏被重创, 即便是草木也难以支撑,他很快就失去了意识。 眼皮合上前,他只记得那个男人的脸,俊美的、冷冽的、带着杀气的。 归楹沉着脸, 面无表情地说:“这便是我的记忆。” 清珩下意识退后一步,有些堂皇地说:“这是幻境, 或许是傀儡或幻觉让你误会了。” 归楹说:“白玥的本命剑很细,剑刃窄而长,即便刺中我伤口也不会这么宽。” 清珩回想当时,第一次被拉入双儿的幻境中时,他的确刺穿了一样东西,就是那棵树的树心。 如果那一剑到了归楹身上,应该是同样的效果。 后来在冤鬼的幻境中,他又挥剑斩断一半树冠,与此同时,归楹的肩膀上出现了一道很深的伤口。 不过那时候归楹被他贴了昏睡符,所以不知道。 清珩看着那还在渗血的肩膀有些心虚,小声问道:“你和幻境中那棵树是否有何渊源?这些伤痕都是我在树上留下的,不知为何会出现在你身上。” “树?长什么样?” 清珩从空间中拿出那块神木递给他,“就是它。” 神木出现后,归楹身上的伤口都没那么疼了,那截枯木在他的触碰下重焕新生,长出一枝嫩芽,充满生机的木系灵力逸散而开,将归楹牢牢包裹,默默为他治愈伤痕。 等到伤痕恢复后,那截木头便散为灵力钻进了归楹的身体中。 他修为大涨,本体也长大了些。 这是他的本体,为何会出现在人间界,还成了幻境中为祸一方的灵物。 第135章 归楹没有以前的记忆,他一睁眼就在一剑宗,师尊养育了他,教他修炼,教他剑术,待他很好。 在白玥出事之前,他半步也不曾踏出一剑宗,每次想要到人间界找寻本体,师尊总是多加阻拦,说他羽翼未丰,贸然来到人间界恐生事端。而且还说,九霄有规定,修士不得随意进入人间界。 可来了后才发现根本不是那样的,有很多修士会偷偷来到人间界,他们抱着各种各样的目的出现,曾经将人间搅得天翻地覆,即便如此,也没听过九霄处罚任何一人。 所谓规定,不过是为了约束他们这些守规矩的人。 在规则的漏洞中,早已有人占尽好处后全身而退。 清珩说:“这是你的本体?” 还未等归楹回话,他就将自己从幻境中得到的信息一一陈述,神木的来历、神木的经历、乌鸦与孔雀、双儿的经历…… 还有在故事中出现了两次的老头。 百年前有一群老头到此,选好方位修建气派宅邸,为得是一方院落和一口井,井中镇神木,四周埋石布阵,将神木镇压百年余。 神木被镇压在此后,这一方地界祸事不断,百姓死伤惨重。 随后乌鸦和孔雀出现,将神木救了出来,但神木得知自身罪孽无法庇护一方,就将灵力悉数给了两只精怪,助他们化形,之后那两只精怪或许在那一方地界上做了不少善事,但始终无济于补。 双儿的事情发生后,神木再次以人形出现,阻止她成为厉鬼害人。 就连那个幻境也是神木布下的,因为清珩曾经来过青州城,那时候城中并无一丝异样,足以说明青州城并未受到幻境影响,那只冤鬼从未离开幻境害人。 然后又是三十年前,有一个老头出现想要取走神木,但无功而返,留下了“天地灵气将倾,九霄浩劫降至”的预言。 或许那句话就是一切灾难的源头。 三十年前出现了预言,紧接着有修士断断续续地从九霄来到人间界,他们或许是得知了什么消息,暗地里来寻找神木,或是和神木相同功效的灵物。 但是纸包不住火,九霄的灵气越来越稀薄,察觉到真相的人越来越多,所以才会有人前仆后继地来到人间界,试图找到破局之法。 元州灵脉因积压过久而自曝,这件事是清珩的猜测,那具体事实呢?是灵脉自曝,还是那些从九霄来的人炸毁了灵脉,试图归还天地灵气。 元州一定也藏着灵物,所以才会引来那么多修士争相前往,久久驻留。 这其中或许有那次擂台赛的缘故,但早在他们放出消息之前,元州便有很多修士活动的痕迹。 他们屠了青州城与雪乡,就代表这两个地方有和神木相似的灵物。不过来的人鱼龙混杂,得知的信息很少,所以不知道雪乡已经被毁,那宝物很可能已经被取走。 不过…… 他们究竟是想归还天地灵气,还是想将越来越少的天地灵气据为己有? 如今天地间的灵气无法供这么多人修炼,但是要养出几个仙还是绰绰有余的。 清珩将所有的信息都说了,毫无保留,归楹皱着眉说道:“我的本体缺了整整一半,如今找回的不过其中一部分。或许,元州和雪乡都镇着我的本体,我一定要拿回来。” 他有预感,自己遗忘了很重要的事和很重要的人。 还有责任,他能感受到自己身上有天道授予的责任,但是本体的残缺让他不知道具体是什么责任,所以总是惶惶不安。 精怪的本体是更高于精魄的存在,只要本体尚存,精魄只要还剩一缕就能藏进本体中慢慢修炼,但若是本体残缺,便修为骤减,但凡在打斗中落于下乘,都有消散天地的危险。 而且分割本体的痛苦难以承受,归楹怎么会不记得? 清珩没追问,只是说道:“我曾听人提起过有关‘雪乡’的事,你要听吗?” 归楹点头,有些急切地说:“你说。” “雪乡在一年前就被屠了,是一群修为高深的修士。地龙翻涌,大地裂开,无数深渊将城中的人和房屋一起吞噬,灾难过后,唯独剩下一个幸存者,可他什么都不知道。” 归楹问了一个看似无关的问题,“为何要叫‘雪乡’?” “因为那里终年大雪不歇,冰雪每日堆积,即便日日清扫也有半人高,雪水再化冰,整座城都被封在冰雪中,那里的人也格外耐寒,顶着大雪依旧可以出门。” 归楹却摇头,抿了抿干裂的唇说道:“那便不是我的本体。我是先天神木,木系灵力充沛,能赐予草木生机,即便是冰雪封城,也只需几十年便可改善一方气候,长出适合的植物。” 说到这儿,清珩想起来另一件事。 “那元州的‘仙境绿洲’呢?那里是否有你本体的气息?” 归楹垂着眼,低落地说:“我不知,我本体残缺严重,所以无法感应。但若是按照‘神木’的大小来算,我缺损的那一半本体可以拆解成上千份。我并不认为人间界藏匿了所有。” “所以,你要帮我吗?” 清珩用手指勾着酒葫芦晃了晃,坐在床上身体前倾,挑眉说道:“想让我帮你?怎么堂堂一剑宗弟子,求人帮忙只会用嘴说啊。” “威逼或利诱,归楹真人总得给一个吧。” 归楹眼睛微微瞪大,搭在膝上的手下意识握紧,整个人瞬间紧绷。 “呵,吓成这样?罢了,我帮你就是。”清珩嗤笑一声,将手中晃悠的酒葫芦直接扔到归楹怀里,吩咐道:“帮我添满,我就助你。” 归楹动作僵硬地拿着酒葫芦,看向清珩的眼神里带着一种让人捉摸不透的审视。 他将储物袋里的酒坛全部移出来往葫芦里灌,直到那些酒全部倒进去也没满。 他将酒葫芦递还给清珩,轻声说:“只有这些了。” 真罕见,他竟这么配合。没了那副看谁都厌烦的鬼样子,语气也软了三分,这棵树看起来格外顺眼。 清珩笑着接过酒葫芦晃了晃,说道:“看在你还算诚恳的份上,我助你就是。你在此养伤,我去周边看看,先找出屠城之人再做决定。” 他离开时还留下个储物袋,里面装着许多灵石和丹药。 归楹紧紧握着储物袋,脸上的表情十分阴沉。 我一直穿着宗门弟子服,他知道我的来历不稀奇。 可是为什么,他会知道我的名字? 是掌门派来的人,还是那些切割我本体的人? 他的出现从一开始就不是偶然,元州城中刻意的碰撞,绿洲时再次碰面,他毫无缘由地帮我,又一路死缠烂打,竟然从不开口问我姓名。 唯一的解释就是他早就知道,所以无需再问。 归楹垂着眼盯着那只储物袋上复杂的图案,在记忆中翻找了许久也未曾找到这样的样式和图案。 九霄能炼制空间法器的炼器师屈指可数,他们为了扬名会在空间法器上留下自己独有的印记,归楹记得所有印记。 这人是炼器师?还是他认识一个隐姓埋名的炼器师? 还是说,他根本不属于九霄。 不管如何,你最好跟我的本体有所关联。 作者有话说: 第92章 修仙(22) 清珩说是要去周边查看一二, 不过是应付归楹的借口。 他在客栈周围的房顶上坐着喝酒,一边盯着归楹在屋子里的动静一边思考他的来历。 他先前就怀疑过归楹出现在元州的目的,甚至大胆猜测他是为了自己而来, 毕竟他一出现就让自己很感兴趣, 而且储物袋里还存着那么多酒,归楹滴酒不沾,自己嗜酒如命。 清珩虽看起来狂妄不羁,一副随性洒脱的模样,实则谨慎多疑,是极其难伺候的人物。 他一旦开始怀疑, 便不会轻易放弃,只会将所有细节铭记, 然后将所有违和之处抽丝剥茧, 再一丝一缕地串成线。 归楹身上有古怪,起初会怀疑他只是因为一种感觉,那种忍不住想靠近的欲望,和下意识想起他的痴迷。 像是入了魔,生出了难以控制的执念,而执念的名字叫归楹。 可清珩了解自己,他擅长忍受欲望, 擅长亲手毁去自己的痴迷。 无情无爱, 只求长生。 眼中只看苍生,心中只念大道,是他悟道时的承诺。 所以他疏远同门,放弃氏族, 辜负师恩,抛弃徒弟, 以闭关之名远赴禁地独自修行,一人一蒲团,一山一瀑布。 那是天道的指引。 他飞升在即,雷劫将至,天道在指引他如何成仙。 可那次闭关的时间很长,是他几百年的修行中最长的一次,漫长的闭关却毫无感悟,甚至境界松动,损了道心。 因为他意识到了,只要雷劫至,自己成功飞升,往后和人间的一切都没关联了。 他的氏族、宗门、师尊、徒弟、友人、仇敌,都将成为身上浮尘,被雷劫劈碎,往后他便只是他自己,只有来路没有归处的清珩仙尊。 第136章 他开始疑惑,我真的无欲无求吗?我真的毫无牵挂吗?我真的可以潇洒舍弃吗? 在求道的途中,我是以何种的傲慢去仰望自己,又是以何种的轻视去俯瞰那些复杂的关系。 闭关的时间越久,他越发清醒,越是清醒,就越舍不得。 将自己的曾经一一反驳,以往引以为傲的成了如今难以摆脱的。 他境界越发不稳,甚至隐隐有入魔的征兆。他感激这种不稳定,让他不会被迫接受飞升雷劫。 可后来他还是飞升了,自愿接受了雷劫。 因为徒弟接连出事,他却因闭关一概不知,如今的修为难以救他们,只能放手一搏抗下雷劫。 但飞升雷劫是与众不同的,只要捱过了,便因果尽消,前尘作罢,红尘不扰,再无烦忧。 按理来说,他本该忘却一切情感,变成真正的无欲无求。但他有堂溪氏的秘宝“名册”,名册上记录的人,即便生离死别也不会走散。 所以他对徒弟的情感从未忘却。 在这样的前提下,他对归楹的亲近就变得毫无道理了,甚至到了听到这个名字就想靠近的程度。 我与他究竟有何渊源? 那些被迫舍去的记忆里有他的身影吗?有和他相关的人吗? 如果有的话,忘却情感便可,为什么会连人一同忘记呢? 那间漆黑的屋子里点上了蜡烛,烛光透过窗户沁出来,成了这座城中唯一的光源。 归楹就坐在窗边,那儿有张桌子,他的影子伏案写字,正对着清珩的方向。 好熟悉。 清珩喝了口酒,看着那片影子,突然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好像在很久之前的深夜,他也这样守着一道影子过了整夜。 手上落了几丝凉意,盘踞已久的乌云终于下了雨,小雨淅沥沥,无遮无掩地打在清珩身上,湿了衣裳,凉了体温。 雨中的一切都变得朦胧,窗上的影子也是。 清珩看着那窗户出神,突然来临的熟悉感让他猝不及防。就在这时,窗户被推开了,归楹顶着一头白发探出身子,在窗外贴了张避水符。 这样一来,雨水不会落在窗上,就不会顺着窗户的缝隙渗进屋里了。 清珩皱眉,他双手掐诀,眨眼便是千里,瞬间出现在了元州。 夜色深重,元州虽无雨,却狂风喧嚣。沙漠中的沙尘被吹得高高扬起,圆月高悬,缥缈的沙尘组成了一副奇异的画作。 城中许多人家都灭了灯,夜晚寒凉风大,入夜后城中很少有人逗留,都是早早归家入睡。 旃极和寒临还住在问道楼,师徒俩住在一处院子里,院落很小,但离问道楼主楼很远,清净得很。 两人的屋子是紧紧挨着的,旃极担心寒临出意外,所以将中间的墙凿了一道门,这样寒临始终在他的视线范围之内。 他自己的屋子里则摆了一只丹炉,正“扑腾扑腾”冒着白烟,浓郁的药味弥漫着整个房间,清珩一进来就被呛了一口。 他咳嗽时惊醒了坐在丹炉边打瞌睡的旃极,那双布满红血丝的眼睛一睁开,茫然了片刻,才迟钝地说:“师尊你回来了。” 旃极的样子狼狈极了,身上的红衣破破烂烂的,有好些被火燎着的痕迹,草药的渣渣黏在衣裳上没有及时打理,已经干了。 清珩皱眉,对他的模样很是不满,语气严厉地说:“为何将自己折腾成这幅样子?” 旃极手中的扇子挥了挥,凉风吹到清珩身上,还带了些丹炉里的灰尘一起袭来。 清珩连忙躲开,抬了抬下巴示意他赶快解释,别做多余的事情。 旃极叹了口气就开始说,原来这一切都源自一场暴雪。 在清珩离开元州后不久,元州开始下雪,大雪洋洋洒洒下了四天,城中百姓病倒了许多。 旃极从清珩留下的储物袋里取了灵石跟问道楼换了许多棉衣与木炭,然后两人挨家挨户去百姓家赠衣赠炭。 这是善举,能积功德的。 可他们低估了这场雪,元州所有人都低估了这场雪。 大雪一连下了十日,沙漠被白雪覆盖,夜里白雪落在屋顶的声音更是嘈杂。对于百姓来说,这是一种完全陌生的天气,而且他们都不抗冻。 身体单薄的寒临穿着单衣照样出门送衣送炭,但许多身强力壮的年轻汉子却被冻死了,他们觉得自己身体好,就将棉衣交给了家里体弱的人,让他们多穿一件。 因为这样,很多人没有熬过这次大雪。 生病的人原来越多,没有及时处理的尸体堆积过久,元州出现了疫病,寒临也中招了,如今每天躺在床上起不来。 旃极开始炼制疫病的丹药,可他的炼丹技术不差,炼出来的丹药普通人无法服用,就只能将丹方交给问道楼,让他们来炼制。 城中的疫病控制住了,寒临却吃了很多丹药都不见好,反倒越来越严重,好几次都呕血了。 好不容易养起来的肉又没了,又成了单薄瘦弱的小可怜。 清珩说了一句,“或许他的病因不是疫病,而是心病。雪乡终年大雪,他也许想家了。不过这雪来得蹊跷,你仔细查查,或许是盗走雪乡宝物的人来到了元州。” “明白了师尊,我会好好查的。” 清珩在屋里坐下,沉默喝酒。 旃极将炉火收回,打开丹炉盖子散热,忙好后才走到旁边的位置上坐下,问道:“师尊这么快就回来了,可是青州的事有了结果?不知可有打探到雪乡的消息,寒临这几日梦里都不安稳,睡得越来越早,精神却越来越差。” 清珩轻轻摇头,而后问道:“这次前来是有一疑惑需要你解答。” 旃极正襟危坐,连连应道:“师尊请问,我定知无不言。” “我教你音御傀儡之术时,在场可有第三人?你又可曾将此法教于别人?” 旃极皱眉,“师尊教我的是傀儡之术,我本身便有些傀儡术基础,所以师尊将自己所创的傀儡之术教授与我。师尊许是记错了,我不擅音律,于此途无缘。” 清珩错愕,那他的音御傀儡之术是为谁而创? 他的记忆有些模糊,却依旧能想起来自己当初研究傀儡术的艰辛。他主修剑术,辅修阵术和法术,所以对傀儡术这种旁门左道一窍不通。 可为了自创傀儡术,他没日没夜地翻看书籍,苦心钻研十几年,方才成功创造出不需要灵力驱使的傀儡之术。 连旃极都不会的法术,为什么幻境中的冤鬼会? 那截木头是幻境的心脏,一切都源自于它。冤鬼会便代表着神木会,神木是归楹的本体,所以是归楹会吗? 可如果他会的话,第一次出现和旃极打斗的时候为何不用,还被逼至绝境,险些自毁本体同归于尽。 这样一来是不是说明,归楹的记忆也是不全的。 旃极看着清珩发愣的样子,突然说道:“师尊,会不会是那位将师妹托付与你的故人?” 清珩:“故人?你细说,此事我忘了。” 旃极:“我也有些记不清了,毕竟师尊你很少在我面前提起自己的事。那是我入门百年后,修为有了些进步,便与师兄弟一起去秘境寻宝,去了五年,回来后便听说师尊又收了徒弟,是个藤蔓成精的师妹……” 那是一个晴天,阳光格外刺眼,院子里那棵一年开花一年枯败的梅花树正好轮到花期,满树都是粉白的梅花。 师尊在院子里练剑,旃极匆匆忙忙跑过去,大声询问:“师尊,师叔说你收了新徒弟,在哪儿呢?让我瞧瞧师妹吧。” 这时,于紧凑的梅花中钻出一条翠绿的藤蔓,那是一条光秃秃的藤蔓,在清珩凌厉的剑意中瑟瑟发抖,还大着胆子冒出头跟旃极打招呼。 旃极愣在原地,不可置信地说:“精、精怪?还是草木精怪。师尊,我们皆是剑修,草木精怪生性惧怕兵刃和杀气,师妹待在这里真的没问题吗?” 清珩面无表情地擦着剑,并未直接回答旃极的问题,而是冷言嘲讽道:“你这狗崽子,那点三脚猫功夫也敢自称‘剑修’?不怕祖师爷夜里入梦宰了你吗?” 旃极意识到他心情不好,但实在担心那条藤蔓,就壮着胆子继续说:“师尊,我学艺不精确实算不得剑修,但您是剑修之首,您身上的杀气连我都只能勉强接受,更何况是脆弱的草木。” 清珩还在擦剑,旃极这才发现师尊没用他最喜欢的那柄神兵,那可是修真界数一数二的兵刃。 也是跟随师尊成名的兵刃,名为“天地剑”。神兵有灵,想要炼化格外艰难,师尊就一直那么没名没分地用着。 可如今他手中的是一柄木剑,剑身缠绕着细细的碧绿藤蔓,藤蔓上还开着白紫色的小花。 那剑上有师尊的气息,是本命剑! 旃极错愕,师尊不是一直跟“天地剑”耗着吗?怎么突然就选定了本命剑。 清珩顺着旃极的目光落在那柄木剑上,咬着牙关冷哼一声,“他赠我此剑,将那精怪托付与我,既如此,我便遂了他的愿。” 第137章 说罢,那柄木剑被扔在地上,清珩转身进了屋子。 旃极不敢去碰师尊的剑,从储物袋里找了棵树苗递到藤蔓面前,轻声说:“师妹上来吧,后头有一处温泉池,灵气充沛,而且师尊不常去,我将这棵树种在那儿,往后你就在那修炼吧。” “这里不安全,师尊总在这儿练剑,梅花纷纷洒洒,经常落下满地。” 藤蔓缠上来,亲昵地蹭了蹭旃极的手腕。 他笑着说,“等你化形了,我带你去别的峰玩。云里舟大得很,好玩的也多得很。” 旃极种好树回到前院,发现师尊坐在树下喝酒,失神地望着那柄剑,眼中有泪光闪烁。 虽是本命剑,但是师尊很少用它,总是在喝酒时将剑放在桌上,仿佛那柄剑在代替一个故人陪伴他。 旃极说一半藏一半,师尊不体面的样子他不敢提,所以自己偷窥到的那些失落瞬间只能藏在心里。 清珩久久不语,他握着自己的酒葫芦,突然说了句:“无穷无尽的时间里,遗忘算是辜负吗?” 旃极不敢答应。 清珩自嘲一笑,“活这么久,有什么用呢。” 直到清珩离开,旃极都不知道他是否想起来了。 他知道,那个人一定对师尊很重要。 作者有话说: 第93章 修仙(23) 青州城如今是一片废墟, 没有幸存者,也没有成形的冤魂。 乌鸦和孔雀每天晚上都在引渡那些残魂,但始终没有遇到残存神志的, 那些魂魄就像是被人暴力碾碎一般, 残破的找不出半块完整的。 屠城的人做得很干净,看起来是老手。 只有不断重复的经验,才能达成一场近乎“完美”的惨案。作恶和行善一般,需要天赋,需要手段,否则无论善与恶, 都是后患无穷。 一点皮肉都没能留下的尸体,魂魄也无法发声的当事人。 被覆盖一层幻境, 让许多人在不知情的状态下破环了真正结构, 导致无法取证的案发现场。 整座城里干干净净,没有一丝外来者气息,仿佛根本就不存在的凶手。 清珩站在城中的石砖上,鲜血铺满大地后浸入石缝里,吸引了无数的苍蝇盘旋停留。“嗡嗡嗡”的声音时聚时散,走了一路也未能将其完全甩下,好像它们钻进了你的耳朵里, 黑色的、纤细的吸附足踩在你的耳膜上不停走动着。 他随意挥手, 扰人的声音就消失了,这座城终于再次恢复了安静。 清珩仰头看着城里最高的建筑,几乎可以还原当时的现场,那个人一定站在最高的楼顶上, 抬抬手便屠了这座城,他睥睨着属于人间的惨剧, 干净的衣摆没沾染一点血迹。 脸上或许还带着笑意,为了自己的杰作自鸣得意。 但只要做过就会有痕迹,清珩寻找的是那些无法遮掩的痕迹。 修士是有灵力的,任何没有亲自“动手”的案件都会牵扯到灵力。就跟每个人身上有不同的气味一样,修士的灵力也是不同的,即便是同属性的修士,他的灵力也是独一无二的。 他想找到哪怕一丝灵力,来作为指认凶手的证据。 哪怕这个世界不承认那些证据,哪怕这个世界凡人如草芥。 可这里没有灵力残留,只有废墟上杂乱的痕迹。 房屋上是平整的断口,被利落地削成两半,然后一半驻留原地,一半落地坍塌,百姓喷射出来的血液先是一条浓重的长线,顺着长线飞溅散开,或浓或淡的血迹溅在长线两侧。 是利刃划伤的。 却并非剑刃,更像是……风! 清珩突然看向散落一地的砖石,还有那些血迹飞溅的模样,就是遭到风刃攻击的模样。 剑刃的薄厚是固定的,所以破空时阻力不会发生变化,剑刃落到建筑或骨肉身上都是很细的一道,切口平整,前后一致。 在完全砍断的一瞬间,建筑也好,骨肉也罢,都会维持原状,在一息后才会慢慢滑落,以一种优雅的姿态展示它的断口,断掉的建筑会散在一旁,并不会离得太远。 风刃却不同,风聚集成刃的过程虽然很快,但会带来一股强大的冲击力,在切断建筑的同时,那股冲击力会将被斩断的建筑击飞,让两半建筑中间有一段空地。 血迹也不相同,风刃杀人后会砸在另一个物体上,不管是墙还是别的,会印上一条很宽的血痕。若是剑,只会有一道挥洒出去的细细血痕,或是零零散散的一些血点子。 此人是变异灵根,且修为不低。 城中的痕迹大都是相似的,所以大概率是一人作案。 如果多人作案的话,有人负责屠杀,有人负责扫尾,有人负责布幻境,分工明确,高效便捷,在作案后能够迅速脱离案发现场,但这么多人的踪迹难以隐藏,暴露风险极大。 即便只是一点蛛丝马迹,但好在有了头绪,往后也好查些。 真相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 会犯下屠城这等恶行的人大概率会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并无过错,他们并不会谨小慎微,心惊胆战地等着事情暴发的那一天,反而会毫不遮掩,带着自己的“战利品”沾沾自喜。 恶人大多是相似的,除了那些被逼至绝境的,其余大多数都不觉得自己有错,或者偏生就爱犯这种错。 都是些六道里投错胎的畜生,误入人道,才会犯下此等罪行。 001已经很久没有冒头了,执行者做着与任务完全不相关的事情,甚至离目标任务很远很远,原书剧情已经偏离了很多,但寒临的幸福值依旧纹丝不动。 可清珩是仙尊,他若是想,随时可以和系统脱离,然后撕裂时空回到自己的世界继续逍遥。所以001不敢约束他,只能装聋作哑,全当看不见听不着,任由执行者胡闹。 但001已经不是以前的001了,它经历过两个世界,了解了属于很多人的故事,也一知半解地感受到了一些情绪,拥有了一些情感。 它见识过繁华的青州城,拥挤的人潮中有几个高声叫卖的小贩,如一条灵活的鱼儿破开人潮去往更为热闹的街巷,街边的小摊总是冒着热气,摊主在白色热气后看着你,手中不断搅合着浓郁的高汤,试图用谄媚的笑脸和浓郁的香味招揽生意。 那时候寒临挤在人潮中,像是一尾脏兮兮的小鱼,随时都有被大鱼吞噬的可能。 人潮涌动,像是翻滚着不停歇的海浪,一波接着一波,无数次将矮小的他打下去,他迷失在浪潮中,好像永远没有出头的一天。 001不知道全部的剧情,所以连它都开始质疑,寒临真的可以成为九霄之主吗?他真的有成功报仇的一天吗? 如果有的话,身为这本虐主文的主角,寒临要经历什么才能算是虐?少年时期的刻骨仇恨、颠沛流离,又能算上几分? 001一直觉得人类很伟大,他们从子宫中被孕育出来后,却长成了独一无二的模样,同样的基因无法制造两个一模一样的孩子,同样的家庭背景和教育方式也是,人和人之间就是截然不同的。 它感叹于这种伟大,所以觉得每一个能够长出自己枝桠的人类都是伟大的。 可某些时刻,它也会觉得人类很脆弱。 即便是同类,在旁人的高大下,瘦小者看起来也如食物般胆小怯懦,战战兢兢。可那些位于食物链低端的瘦小者就是懦弱吗? 不,恰恰相反,他们无比强大。 他们死在痛苦里,死在孤寂里,死在等不到回应的遗憾里,死在看不见的流言里,死在摸不着的心思里…… 那些乱糟糟的思绪,会在夜晚变成牢固的黑线,狠狠缠绕在他们的脖颈之上。 自己的思绪是杀死自己的凶器,凶手是夜里无法控制的自己。 人,是很复杂的。 001从向往到畏惧,又从畏惧到崇拜,这个过程很快,快到它都不知道自己该如何跟人类进行沟通。 它的情绪和沟通是由主脑支配的,它自己本身并没有和执行者沟通的能力,它只是一个媒介。 主脑和执行者的媒介。 001很痛苦自己意识到了这一点,这种让它无措和难堪的无用。 它不想跟执行者沟通了,它想有001自己的样子,即便并不知道那该是什么样子。 现下清珩走在城中,青衫黑发,风流俊美。 人是曾经来过的故人,城却再也不会拥有昔日繁华,破败的城池中除了清珩和归楹外再无活物,落在血液上的脚印格外鲜红,像是一步一步跟在身后的鬼怪。 微弱的风声在空旷的城中都变得呼啸,高挑的身影被夜色无限拉长,拿到细长扭曲的影子仿佛成为了这座城池唯一的脊梁。 001现身了,它以一个白色毛球的形象出现,站在清珩的肩膀上,仿佛系统短路一般说道:“是夜晚。” 清珩:? 清珩原以为它是来催任务进度的,已经做好了应付它的准备,谁知它冷不丁地冒出来竟然就说了那么一句稀奇古怪的话。但是……他顺势仰头看着清亮亮的月光,应了一声,附和道:“是夜晚。” 第138章 雪白的毛发顺着风的方向飞舞,小小的电子生命好像融进了这夜色中,被风环抱着,感受一场独属于人间的夜晚,尘埃掠过它飞向远方,它虚拟的毛发无法感受温度,也留不住一颗尘埃。 它用触手抓着自己飘起来的毛发,电子声中竟透露着些迷茫,它说:“‘风’是什么样子的?” “风是一种气流,没有固定的样子。若你非要问,那答案有很多……” 如发丝般细长,可以通过棉衣缝制的针眼钻进衣裳里,将人冻得瑟瑟发抖。 如海啸般奔涌,顷刻间便能吹走一座茅屋,那茅屋接连翻滚,在风中散架,干草和木板落了满地。 如刀刃般绝情,只要卷走了人,便再也不会松口。 清珩似是而非地说了一大堆,然后才慢悠悠地说道:“风啊,是凉的。” 001:“太阳呢?” 清珩:“那是暖的。” 001安静了,再次躲进系统里开始沉睡。 它不知道什么是凉、也不知道什么是暖,它的一切都来自于主脑。那是至高无上的统治者,也是不死不灭的大脑。 主脑是孕育它们这些小系统的“子宫”吗? 那祂是不是,母亲? 作者有话说: 第94章 修仙(24) 归楹在青州城养伤一月余, 还未大好,他们二人就各自收到了远方传来的消息。 一只纸鹤翩然从天际落下,踩在归楹手中化作一张信笺。 他细细看完, 眉头紧皱, 手中的信笺被攥成一团。 归楹喝了口水润嗓子,然后对着清珩的背影开口:“我要……” 话音未落,就被清珩急躁的语气打断,“我得回元州一趟。” 他倏然转身,窗外的风猛地灌入屋内,吹得他青衫猎猎作响, 那张脸上展现出归楹从未见过的、满是戾气的凝重,他说:“你先在此养伤, 我十日后归。” 刚说完人就走了, 只留下飘浮的尘埃围着窗棂打转。 屋内有防御型阵法,屋外设下强势杀阵,这客栈内无与伦比的安全。 但是,他有必须要出去的理由。 而且清珩靠近他的目的还未浮现,那强势的杀阵究竟是保护还是控制?他不知道。 归楹化作本体藏于屋内,只是角落里一株不起眼的树苗,实则根系深扎地底, 迅速延伸, 根系生长的声音和泥土被破开的声音相互交织,仿佛生命有了声音。 细长的根系蔓延了很久,顺着土壤中的水汽找到了一口井。 这只是一口寻常的井,位于青州城西边的一条小巷中, 街头巷尾的人都吃这口井里的水,周而复始, 井便有了独属于这条巷子的“记忆”。 并非精怪,而是老物在人群中浸染出来的灵气,也就是所谓的“万物皆有灵性”。 它记得巷尾的王家嫂子身体羸弱,独自带着三个孩子寡居,靠着给西城的富裕人家浆洗谋生,生活艰难,用水频繁,所以每回王家嫂子来打水它总是借一把力,让那盛满水的水桶快快上去。 它记得住在西侧第一户的陈家夫妇,陈老爷开了家粮铺,每日早出晚归,陈嫂子留在家中操持家事,既要伺候年迈的双亲又要养育年幼的儿女,日子过得十分辛苦,有时过来打水都会靠在井边的树上眯上一觉。 它记得西侧第二户的赵家兄弟,两兄弟都是今年成的亲,两顶花轿一前一后,两位新妇相互搀扶着嫁进这户人家,是西城有名的友善妯娌,积福之家。 大郎性子急躁,妻子也是个火暴脾气,经常一言不合就干仗。 大郎媳妇拿擀面杖追着他在巷子里疯跑,届时整条巷子的住户都会探出头来看热闹,就连最不爱惹事的王家嫂子都会出来调笑几句。 二郎夫妇都是话少沉默的,在鸡鸣声还未响起,天色还未露白的清晨,小两口早早收拾好小推车出摊,车上的大蒸笼里装着热腾腾的馒头,他们走街串巷叫卖,往往正午时便能回来,还会将蒸笼里剩下的馒头掰给在巷子里玩耍的孩童。 这沉默寡言的小两口是孩子们最喜欢的大人,既不会喋喋不休地说教,也不会虎着脸让他们早些归家。 它记得东侧第一户住着个老秀才,屡屡落榜后便不考了,在自家开蒙学,收了三五个稚子读书开蒙。 他也起得早,每日等在家门口给学生买馒头,是赵二郎夫妇的第一个客人。 热腾腾的馒头揣进怀里,叮当当的铜板落入钱袋。 他们在巷子里笑着道别,小两口问候老秀才身体康健,老秀才祝愿小两口生意兴隆。 它记得东侧第二户住着一对母子,年迈的母亲每日都杵着拐棍儿到井边坐上许久,一边晒太阳一边看着那群调皮的孩子。她总是带着一只小黄狗,巴掌大的小狗跑起来一垫一垫的,小孩子们总是围着它玩。 健壮的儿子在府衙当捕快,是周围出了名的热心人,只要谁家有事招呼一声,他都会前来搭把手。 它记得东侧第三户…… 它记得东侧第四户…… 它记得那一日他们是如何死去的。 捕快浑身是血地趴在井边,死不瞑目的样子印在水面上,小黄狗“汪汪”叫个不停,被老妇人紧紧护在怀里,一人一狗就这么抱着,惨叫声还没跑出喉咙,他们就被砍成了两半。 到处都是血。 血染红了这座城,也染红了这口井。 那一刻,井好像不再是井了,它开始背负着不属于“井”的情绪,也就是那一刻,“井”真正成了“井”。 井边有棵高高的树,归楹坐在树下抚摸着那口井,他轻声问道:“恨吗?恨吧。” “让我听听你们的恨意。” 一时间,狂风大作,飞沙走石。 风在城中的呼啸声,像是它的倾诉,却始终没遇到合适的聆听者。 一条绿色的“龙”从远处奔腾而来,到了眼前才发现,那是无数叶片和花瓣被风卷起,在狂风中不断自旋,远远看去便像是一条粗壮又蜿蜒的“龙”。 身藏无数冤情的“龙”,口不能言的“龙”,城中所有草木凝聚而成的“龙”。 归楹抬手触摸那条“龙”,纯净的灵力如静谧海洋一般将整座城都覆盖。 白发飞散,发间长出许多淡紫色的小小花朵,绿眸盈盈,木纹在眼中缓慢转动,转动时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改变,是规则?还是时间? 天际破开一道口子,一束白光落在青州城。 名为天道的神秘存在俯视一眼,城中百花盛放,枯树复生。 归楹不为所动,他的手掌紧紧贴着那条“龙”,闭眼感受。 越来越浓郁的木系灵力围绕在他身旁,他身上逐渐出现了属于树的特征,那些特征越来越明显,在他完全变成树的那一刻,根系扎进土地,树冠对准天际,天地之间建立起了一种隐秘的联系。 天地相连,整个青州城时间倒流,回到了惨案发生的那一日。 是热闹的午后,太阳外有一圈冰蓝色的日晕,路人行色匆匆,只有孩童驻足观看,伸手指着天凑在一起嘀嘀咕咕的。 夏季的青州城又干又燥,来往的百姓都穿得单薄,农人和卖苦力的汉子甚至穿着无袖的褂子,裸露在外的肌肉上全是晶莹的汗水。 这样热的天气里,有个打扮稀奇的人入城了。 他穿着一件厚实的斗篷,不是元州那种遮挡风沙的薄斗篷,而是用白熊皮缝制的斗篷,帽子便是熊头,穿上后整个人就像只站立着的诡异白熊。 “白熊”身上背着一个麻绳编成的挎包,挂在身上的挎包带子被勒紧,将包里的东西粗浅暴露。 那是个重物。 是什么?金银,还是珠宝?又或是别的值钱玩意儿。 一些隐秘的打量落在他身上,那些目光的拥有者有着同一个名字,叫“不怀好意”。 男人入城后没有吃饭也没有住店,就那么一直在街上闲逛。 夜色来临,青州城在越来越暗的天色中变成安静,路上的行人归家,街边的小贩收摊,大大小小的商铺也接连关门,几个拎着灯笼的巡捕开始在城中巡逻。 灯笼的光源微微摇晃,黑履落在地面的声音很细微,他们沉默着巡逻,警惕地观察着周围的风吹草动,只要发现有异常就立即前往查看。 青州城这段时日不太平,城主三令五申要严加巡查,要是在他们当值期间出了岔子,必定是吃不了兜着走的。 城主极其重视治安,巡逻的人手加了一倍,就连腰间的佩刀也全部换成精铁打造的,比原先的好上一倍不止。 那人一出现,城中草木就表达出了愤怒和恐惧,归楹安抚着躁动的草木,将自己的意识化作人形跟在他身边,想看看此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师尊勒令他查出屠戮青州城的凶手,还说要将凶手手中的宝物夺回。 好像他们料定了那凶手屠城是为了带走什么东西,并且对那样东西势在必得。 第139章 既如此,白玥的事不追查了吗? 师尊拳拳爱女之心,为何这两次传来的消息里,只字不提白玥。那些信笺究竟是不是师尊传来的? 归楹想不明白便不想,他只是一棵树,向来不爱去研究人族的心思,那些弯弯绕绕的算计和筹谋,他听不懂也不想听,他只想知道自己的本体在哪里,自己忘却的责任是什么。 入夜后,男人找了个住处,是一家茶楼支在外头的茶棚,只简单地扯了块油布挡雨,桌椅板凳都被收进去了。 男人枕着麻绳挎包睡在角落里,还没安心闭眼,就遇到了前来打劫的地痞流氓。 一行十几人,手中拎着棍棒镰刀等武器,气势汹汹地将男人围困,为首的高壮汉子用棍棒敲击地面,在规律的“咚咚”声中威胁男人交出挎包。 那男人摇头摆手,将挎包紧紧抱在怀里,始终低着头没让人看见他的脸。 “哟,还是个哑巴!兄弟们给我上,把这臭哑巴的胳膊卸了,我看他还敢不敢跟老子作对!” 地痞流氓逐渐逼近,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一声怒吼:“前面那群人干什么的,大半夜不老老实实在家睡觉,吵什么吵!” 是拎着灯笼巡逻的捕快! 地痞流氓四散奔逃,只留下男人窝窝囊囊地缩在原地。 那群捕快走过来,有一人说道:“你若是无家可归,就直直往西去,西城有一处义庄,会接纳你们这些无处可去的人过夜。那义庄门口两只白灯笼,好找得很。” 另一人附和说道:“别担心里面不干净,那义庄里住着十几号人,一点不阴森。守庄的老瘸子是个善心人,你要是兜里有铜板,可以交一文给他买些热水。” “你要实在害怕,就报捕快钱三儿的名儿,我家就住在西城,那老瘸子是我舅姥爷。” 那男人点头,紧紧抱着挎包往西城去。 风有些大了,钱三儿护着灯笼说:“走吧,继续巡逻,早点走完早点换值,等我下值了去义庄看看他去没去。” “会去的吧,他要是不去义庄凑合住,那些地痞流氓定会到处找他,咱们顾得了一时顾不了整夜。” “啧,之前不也有过嘛,三儿哥好心让他们去义庄过夜,非死犟着不去,结果一觉醒来连衣裳都被扒干净了……” “说起来,这两年城里的偷儿越来越多了……” “……罚得太轻了,要是按照先前那位城主的律法来罚,保管没这么多事儿。偷儿抓到就砍手,地痞流氓欺人就打断腿扔城外山里去喂狼……唉,这么好的城主,可惜英年早逝。” “我听说城主是被吓得,有一日城主起夜,突然看见自家院中有一条黑色巨蟒张着血盆大口朝他冲过去,他当即被吓晕了,第二日被人发现的时候早已冻死了。” “啧,快别说了,怪瘆人的。” 作者有话说: 第95章 修仙(25) 他们巡逻两圈就可以换值回家, 丑时末,钱三儿离开衙门,身穿皂衣脚踩黑履, 手里还拎着一个油纸包, 是捕头娘子给他们准备的肉。 钱三儿的上司杨捕头去岁给城里生意最大的屠户家做了上门女婿,自此他们这些手下人逢年过节都能有肉吃,算是跟着杨捕头过上好日子了。 一路哼着小曲儿到了义庄,门口两只白灯笼惨白白的,照亮了随墙门前面的方寸地。 钱三儿伸手拍门,他舅姥爷就住在门边, 老人家觉少,经常整夜不睡, 点着油灯在义庄转悠。里面停尸不少, 经常有野狗野猫跳进来觅食,一个看不住那些尸身就要被啃食。 野猫野狗可不管什么尸体不尸体的,它们的鼻子只闻得到肉味。 拍了好一会儿都没人开门,钱三儿侧耳去听,里头安安静静的,许是都睡下了。 他转身往外走了几步,正打算回家, 突然吹来一阵风, 凉飕飕的。 钱三儿打了个寒战,抬脚欲走,却在风中嗅到了一些血腥味,他鼻子耸动着仔细去嗅, 随后猛地转身踹开身后的门,手中的油纸包慌乱中落在地上, 他无暇顾及,冲进义庄后大喊着:“舅姥爷!舅姥爷!冯娘子!冯老汉……” 灶房里有炊烟,他跑到门口,喊声戛然而止。 灶房内全是血迹,地上、墙上、门上、房顶,全是厚重的血迹,但是尸体却不翼而飞。 灶里的火还没灭,几根手臂那么粗的干柴烧了一半,锅里水汽蒸腾,高高的蒸笼架在锅里,属于馒头的香味充斥着整间灶房,和浓郁的血腥味混合交织,让那清甜的麦香沾染了不祥。 钱三儿整个人颤抖着走到灶前,咬着牙揭开蒸笼盖子,手臂被热气灼伤,留下大片红痕,他却像没有知觉一般,揭了盖子又一层层打开,可他想象中的画面并没有出现。 蒸笼里就是寻常的馒头,没馅儿的馒头,并不是熟人的尸体。 他在义庄里转了很久,将那些裹好的尸体一一翻开,却无一具是熟悉的脸。 那些在义庄里干活儿的人都消失了,除了灶房里的满室血迹外,竟无一丝线索。 钱三儿已经离开了,归楹独自站在灶房里,他伸手触摸墙壁,还未完全凝固的血迹沾在莹白的指尖,随后散成缥缈的红色烟雾缠绕在他周围。 空间开始扭转,猩红一片的灶房如镜面般碎裂,场景重组,他再次回到义庄的门前。 只不过这次站在义庄门口的人变了,是那个穿着熊皮斗篷的人,他依旧背着自己的小挎包,沉默着叩响了义庄大门。 门很快从里面打开,枯瘦的老者手里拿着油灯上下照了照,看清来人后张开缺了牙嘴,说话漏风地问:“来过夜的?” 男人点头。 老者咳嗽一声,佝偻的身子转了过去,声音跟着后头出来:“跟上吧,把门带上。” 灯火摇曳,忽明忽暗,义庄里阴森森凉飕飕的,月光落在院子里,清亮亮的,将这一方简陋的小院悉数展示。 老者一瘸一拐地将人带到一处破屋前,推开门后侧身站着,给男人展示内里的布局,一张简陋的床,一套干净的被褥,一套桌椅,还有桌子上摆着的油灯和书籍。 “那书是冯老汉儿子上回长住的时候留下的,你莫要乱动。今夜我们要忙活,忙完了灶房会蒸馒头烧热水,你要是听见动静了,没歇下就一起来吃点,要是歇下了就作罢。” 他说完就先走了,男人进了屋,坐在窗边看着院子里的动静。 过了一炷香的时间,敲门的声响再次传来,老者又一瘸一拐地去开门,那盏油灯晃晃悠悠的,险些被迎面的风吹灭了。 几个中年汉子用竹子和破布组成的简易担架抬着尸体进来,吭哧吭哧地出了一身的汗。 一共五具尸体,有大有小,有男有女。 老者又咳嗽了两声,声音沙哑地问回来的人:“告知亲戚邻里了吗?” 一个汉子立马回答:“拍门告知邻里了,张二哥问了他家亲戚的住址,在城外的村子里,已经连忙赶去报丧了。就是……尸体有些散碎,怕是要费些功夫拼起来。” 老者点头,吩咐道:“你们受些累把尸体拼起来,好让他家亲戚明日来认尸。冯娘子在灶房蒸馒头,忙活完就可以吃了。” “行,瘸子叔你歇着吧,我们去忙了。” 正中间那扇黑色大门被推开,那五具盖着白布的尸体都被抬了进去。 男人透过窗子看过去,里面摆着好几个高大的架子,如物品陈列般,那些尸体也被陈列在架子上,有的裹着草席,有的裹着白布,架子上还有标注,是无名尸身还是有名有姓的。 丑时初,所有人聚在灶房等着吃馒头。 男人抱着他的小挎包出现在灶房,他的出现将所有人吓了一跳。 老者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才慢悠悠说:“是今夜借宿的人,乍一看像只熊,但确实是个人。” 有人给男人拿了个凳子,他随之坐下,听着那群人闲聊。 “瘸子叔你眼睛不好,下次别随便应门,要是放进来不干净的东西就糟了。” 老者坐在角落里编箩筐,闻言哑着嗓子说:“我在义庄待了四十多年,可不怕脏东西。” 大家说说笑笑的好不热闹,这时候男人的挎包动了一下,仿佛里面有什么活物在挣扎。眼尖的冯娘子看见了,就顺口问了一句:“你那口袋里装了什么?怎的还会动?” 那男人沉默着将挎包递给他,冯娘子一头雾水地接过,然后试探着问道:“让我打开看?” 男人点头。 冯娘子笑着拒绝,“这、这不好吧,这是你的东西,哪有我打开的道理。” 她男人在旁边看得心急,便将挎包拿了过去,对着那男人说:“老弟,我娘子胆子小,你这东西我能看看不?” 男人点头。 冯老汉打开了挎包。 几道风刃从挎包里逃出,将灶房内所有人劈得稀碎,随后,一颗漆黑的人头从挎包里跳出来,用极快的速度将那些尸体啃食干净。 第140章 那人头通体都是黑的,质地有些像玉,眼眶里跳动着两簇深蓝的火焰。 十几具尸体被吃完只是一转眼的工夫,那人头上沾染的血迹被吸收,他干干净净地回到了挎包里。 男人离开了义庄,随便找了个地方打算过夜。 他又遇到了那群地痞流氓,人头再次饱餐一顿。 天际微白时,人头上隐隐现出红色。 男人站在城中最高的建筑上打开那个小挎包,无数风刃席卷而来,快速穿梭在城中的每一条街道小巷,风刃无形,只有一道微亮的弧形光影,将迎面撞到的所有人切割成散碎的块状。 那颗人头跳跃在城中,将所有尸体全部吃光。最后回到挎包里时,已变得通体血红。 屠城只用了半个时辰,没有声势浩大的逃命和哭嚎,大多数人在死亡时都没有太多感觉,他们只感受到了迎面的风,随后就是短暂的疼痛,从生到死,只是一瞬间。 好像在夏日里打了个盹,或是在困倦的午后恍了一下神,却再也没能清醒过来。 那人带着挎包离开的时候,归楹伸手在他背上点了一下,绿色的印记在他身上流动,最后钻进心脏。 男人消失在归楹的视野中,眼前的场景也散去,只剩下背后靠着的树,身旁平静的井。 头顶的苍穹遍布乌云,雷电藏在其中不断闪现。 摸不着看不见的天道在酝酿一场灾难,一场名为“报应”的灾难。 千里之外,元州城。 当黄沙变成飘扬的雪,当夹着沙砾的风变成寒风,当砖石堆砌的房屋被白雪覆盖,铺满沙尘的长街也被冰霜凝结,所有的黄都变成了白,干燥和炎热变成阴冷和潮湿,那是不是代表着元州城的死亡,雪乡的复生? 一夜之间,元州变成了第二个雪乡,更广阔更壮观的雪乡。 旃极发现事情不对就立刻给清珩传音,等到清珩回来后,元州城已经冻死了很多人。 元州夜里虽然寒凉,但是远远不及冰天雪地的寒冷,所以家家户户都没有足够厚实的御寒衣物,只能徒劳地忍受着寒冷的侵袭。 他们看着自己的房屋结上冰霜,看着积雪快速堆积,半天的时间便没过了小腿,看着邻居死在家中,被灌入的冷风吹得僵硬。 冷,成了杀人凶手。 与此同时,辞洢传信给清珩,说他们十日之后就要返程回九霄,寻仙录开启在即,他们必须回宗门筹备,免得到时候长老制定参与名单时将他们踢出局。 十日,他们要将元州城的事情解决。 第一日,有人散布传言说雪乡的幸存者在问道楼。 城里的修士对问道楼发难,要求他们交出那所谓的“幸存者”。 那群人手段强硬,轻而易举就破了问道楼的防御阵法,登堂入室守在问道楼里,看样子轻易不会离开。 清珩正因要去九霄的事情心急,十日之后就离开,他还要留出一日的时间去青州将归楹带回来,时间很紧。 有人在城中搞鬼,此事不了,之后必受其乱。 作者有话说: 第96章 修仙(26) 寒临大病初愈, 一副病恹恹的模样,被旃极藏在元州城的一处小院儿里,脸上贴着蜡黄又丑陋的人皮面具, 以一个病弱中年男人的身份在这一片生活。旃极不许他出门, 跟邻居商量好了,每日来家里送两次饭,每次支付二十文钱。 他看见清珩回来就红了眼眶,委屈巴巴地说:“师祖,师尊扮作我去应付那群人了……我听问道楼的人说那些人很厉害,师尊会不会出事?他这些天忙着救治那些百姓, 经常忽明忽暗的,看起来有点死了。” 清珩挑眉, 他没想到旃极会这么上心, 对元州城的异象如此看重。那孩子从小就早慧,有种“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的哀怨愤恨,所以自诩是个恶人,修不来一颗慈悲心。 想来,不修慈悲心是假,觉得自己一无是处才是真。因为自卑所以愤恨, 因为愤恨所以作恶, 宁做个恶人,不做个愚人。 “师祖,是不是那些人,他们找来了?”寒临极度不安, 手指抠着被子,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恐惧。 他如今是蝼蚁一只, 那群人想要杀死他轻而易举,他技不如人,死便死了,就当是早些和地下的亲人团聚。 可师尊和师祖怎么办?自己的仇恨会不会连累他们?若连他们都对那群人束手无策,自己又该怎么办?难不成要眼睁睁看着对自己好的人一同赴死吗? 敌人那么强大,或许一开始就不该和师尊他们扯上关系。 清珩按住他的肩膀让他靠着休息,出言宽慰他:“无妨,他聪颖敏捷,那群人奈何不了他。这枚戒指你戴着,可以改变容貌、声音、体型、气味,你戴上后自行调整即可,比人皮面具保险。十日后,我们出发去九霄。” “九霄?” 清珩轻笑一声,眸光闪烁,“就是修真界,你要报仇的地方。” 寒临攥住那枚戒指,激动地浑身颤抖,而后又有些畏惧地缩着肩膀,毫无底气地说:“可我现在如此弱小,天资也愚钝不堪,师尊对我倾囊相授,我却难以领悟其中真谛……如此下去,想要报仇难如登天。” 寒临,天资愚钝? 清珩皱眉,问道:“你师尊说你天资愚钝?” 寒临摇头,“师尊倒是没有明说,只说我学得太慢,若想要报仇,得磨砺心性,多加等待。” “确实如此,刻骨的仇恨并非一朝一夕便可了结,越是恨得深,越要花费时间去磨损,将那些恨在你心底磨平了磨淡了再去报仇,那一刻你才会释怀。若是今日生仇,明日得报,便会想不开,悟不透,那些恨意和悔意会始终纠缠着你,如附骨之疽。” 寒临似懂非懂地点头,一双眼茫然地落在清珩身上。 清珩摸了摸他的头,只说道:“不急,往后你便会懂了。” 用漫长的时间来变强,这个过程会很痛苦,但这些痛苦也是动力,推着你一步步往前走。 日复一日的无趣修炼,要熬过无数个无声的日夜。 看云卷云舒,看满树繁花变枯枝,看山间溪流湍湍又干涸,看打坐的蒲团裂了边散了形,天地间唯你一人。 一人一屋舍,一本剑诀一蒲团,你要独自待上近百年,和人交流的次数寥寥无几,无数次想要倾诉却不得倾诉,将所有话咽进肚子里,只说予自己听。 感悟无人交流,困惑无人解答,遗憾无人诉说,失意无人安慰。彻夜饮酒,对坐的永远是你的剑,而非活生生的人。 修仙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波澜壮阔,多得是无聊又寂寞的日子,若是没有恨、没有爱、没有家族全力托举的殷切期盼,没有踏上了就无法回头的无奈,谁能忍受那漫无止境的寂静日子? 修真界并非每年都有宗门大比,秘境也是可遇不可求的宝地,你可能终其一生都无法离开云里舟。 大多数时候你只能待在宗门里,待在自己的小屋里潜心修炼,每日只有一堂两个时辰的大课,上完了就和同门再无交集。 等到小有所成,就能得师尊亲自教养,每日可以去上师尊的小课,也能在课堂上向师尊请教。但与此同时,你要跟同门竞争,从师尊手里争资源,争宠爱。 为了一个去秘境的机会,同门之间也会刀剑相向。 等你再强些,就可在宗门里寻个差事赚些灵石,拿着灵石去别的派系上大课,炼丹、炼器、阵法是最热门的辅修课程,每年招收旁听生的数量很是有限,在这个过程中,你要跟其他峰的弟子争,为了一个名额打得头破血流。 这时候你有些本领了,就得从宗门接取任务存灵石,修行路上,不管什么都需要灵石。你没有家族托举、没有师尊偏爱、没有道侣帮扶,就只能靠自己,宗门给的那点东西可养不出一个高阶修士。 在你的不懈努力之下,你终于成了宗门翘楚,是同辈中赫赫有名的人物。 这时,你才有机会参加宗门大比,才能前往那些藏着宝物的秘境。 但同行的还有下一辈的天之骄子,他们或许出生不凡,或许天资聪颖,或许生来便有独特天赋,你看着那些年幼的孩子,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你知道,自己不能停下,也不敢停下。 永远都在争,永远都在赶,永远都在练,永远看不到出头之路。 你不知道自己会在何时开悟,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成为翘楚,正如夜里行舟,看不到前路,看不清自己,不知脚下踩的是小舟还是浮岛,不知手中握的是船桨还是棍棒。 这条路无尽头,若没有强烈的情绪支撑,走不下去的。 并不是每个师尊都是旃极,会亲力亲为教养徒弟,给徒弟烧热水洗澡,给徒弟缝补冬衣,盯着徒弟修炼,闲暇时还会谈心劝导,亦师亦友,爱之重之。 这样的师徒关系是极其稀少且珍贵的,事实就是你的师尊会同时拥有十几个徒弟,或是几十个徒弟,每个徒弟都是天资聪颖之辈,你们拜入师尊门下后照样是和同辈弟子一起上大课,只有后续成绩斐然的弟子才会被单独择出来上师尊的小课。 第141章 师尊是威严的,也是远在天边的,弟子终其一生都在仰望他。 清珩年少时就总是仰望师尊,他好像总是差一步,在大课里的成绩差一步,在剑道的感悟差一步,在云里舟扬名差一步,让师尊骄傲差一步。 一次次的“差一步”让他郁结于心,他加倍努力,却始终留有遗憾。 直到师尊身死道消,他依旧未能在云里舟扬名,未曾让师尊以他为傲。 他是不渡川堂溪氏的天之骄子,自他开始修炼起,家族便全力托举,让他在十岁便进入云里舟。他自傲于自己的出身,堂溪氏也以他为傲。 可进入了云里舟才发现修行太难了,他的师兄年仅六岁,便高他一个小境界,那是师尊游历人间时捡回来的弃婴,师尊待他如亲子,不管是先前收的徒弟,还是之后收的徒弟,无一人能越过他去。 清珩年少轻狂,总觉得小师兄的修为是靠师尊天材地宝养出来的,可后来才发现,对方就是天资好,就是修炼一年胜过他们十年,反观他们这群氏族子弟,那才是用天材地宝养出来的天赋。 所以师尊在世时,清珩从未上过小课,即便他在大课里名列前茅,师尊的小课依旧没有他的位置。 他仰望了两百年,始终没能等到那个位置。 在之后的无数年里,他若自报家门,提起师尊,旁人总会说起他那些年少扬名的同门,或是惋惜英年早逝的小师兄,甚少顾及他的感受,也鲜少提及他的所作所为。 他妒忌又怨恨,不甘又自卑,经过漫长的自我折磨,他学会了开导自己,比不过的就不比了,我只做我。 后来他成了当世第一人,那些同门早已销声匿迹,就连曾经让许多人妒忌到发狂的天才小师兄,也早就成了红尘旧事,一捧黄土。 也是那时候才有所感悟,原来这条长生路,悟道也修心。 待你名扬天下时,自有数不清的人前来攀附你,昔年游历的足迹,当初做过的事迹,桩桩件件被陈列,无数人揣摩之,效仿之,想要从中复刻你的来时路。 可许多攀附者,曾与你有过接触,称得上一句“相熟”。 不知哪年一同降妖除魔,险胜后围在篝火旁说起宗门趣事,相约下次再一同除妖,或有机会前往对方的宗门拜访。不过那些闲聊没了后续,你们的关系也没有后续,在很多年很多年之后,再次遇见,他态度恭敬,称你为“仙尊”,却不记得年少时篝火旁一起许下的诺言。 这就是修仙,既要超脱红尘外,又会落入俗世中。 清珩思绪飞远,眼前砖石砌成的墙壁渐渐褪色,他抬眼望去,是虫蛀过的木质墙壁,还有烛光里坐在桌前写下练剑感悟的青年。 他的师尊严苛古板,作风严谨,要求所有弟子每日练剑三百遍,还要写下当日的练剑感悟,若是连着几月感悟相似没有进步,便要受罚去灵力稀少的寒池禁地待上一年。 云里舟好几处禁地,寒池禁地是最低阶的,里面灵力稀少,只有一望无际的寒冰和池水,身处其中会让人灵力运转变缓,长时间待在那样的环境中会导致寒气入体,体虚畏寒。 那地方平时人迹罕至,只有他师尊门下的弟子年年造访,他的同门近百人,有一大半都去寒池禁地待过, 为了写出不一样的感悟,他们拼了命地练,在山巅练,在瀑布下练,饮酒后练,负伤后练,每个人都用尽了法子。 正因如此,在师尊走后,他们那一脉也没有没落。 先是师姐于宗门大比上声势浩大地渡劫,得天道承认,继承了师尊的“山水剑”,临危受命保住了云里舟剑修一脉在修真界的魁首地位。 那时云里舟剑修一脉共七支,是修真界支系最多的,也是当之无愧的剑修魁首。 之后师叔于生死间悟“轮回剑”,他于人世间悟“天地剑”,他门下第三子于杀戮中悟道,云里舟刀修一脉便有了第三支“杀人刀”。 一时之间,云里舟风头无两,在宗门大比中居首位,即便偶尔发挥失常,宗内弟子没能在大比上拿到好成绩,也无人敢轻视嘲讽。 他的同辈人还在参赛,他已稳坐高台,成了观赛长老。三子的同龄人还在低阶赛事中挣扎,他已手握长刀震慑全场,随时可以另开山头收徒扬名。 云里舟不是青黄不接,只是那些强者早已超越了同龄人,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 修真界千年来悟道者多,证道者少,得天道赐名号者更少,但在那几百年间,云里舟便出了三个,还是仅有的三个。 那是一段意气风发的时光,也是属于清珩的时光,他一定会回去的。 带着三个徒弟回去,带着寒临回去。 他们是云里舟的门柱,要撑起宗门的威名,绝不能在另一个世界苟延残喘。 思及此,清珩从芥子空间中翻出几本画册交给寒临,吩咐道:“这是云里舟给新入门弟子发放的册子,你闲暇时可以看了解闷,往后若是回去,心里也有数。” 寒临疑惑地接过那些册子,发现这些册子新旧不一,写着不同的名字。 作者有话说: 第97章 修仙(27) 【旃极】 【蔓意】 【福顺】 师尊的名字清隽飘逸, 劲瘦的字体中藏着锋利的棱角。 “蔓意”二字圆润、娟秀、整洁,看起来和师尊的笔锋相似,不过更为柔和些。 “福顺”二字歪歪扭扭, 字形散乱, 大剌剌的几乎占据了册子的一半。 但是写着这个名字的册子是保存得最好的,干净整洁,边角平整,内页也没有折痕墨痕,就连书脊处的折痕都很轻,看得出主人对其有多爱惜。 清珩点着名字给他一一介绍:“这是你二师叔和三师叔。他们入门的时间隔得有些久了, 这册子改过好几版,各有各的优劣, 你且都看看, 权当解闷儿。” “好,多谢师祖。师祖,云里舟也在九霄吗?” “不,云里舟在另一方天地中。” 闲着也是闲着,清珩便和寒临讲起了云里舟的来历。 在天地之间有一片藏着深渊的海域,名为‘烬水’。里面妖兽盘踞,邪魔滋生, 那片海域不断扩散, 通过大大小小的溪流蔓延,其中的妖兽和邪魔便可以去往任何地方为非作歹,导致人间生灵涂炭,百姓民不聊生。 西南连绵不绝的山脉中有一精怪, 本体是山中石,历经万年才成精, 化身女子行走于山间救治受伤的猎人,隐隐有成为山神的征兆。 逃难的人来到山中躲藏,山中石得知人间有妖邪作怪,便想镇压邪魔,还百姓太平。 她千辛万苦找到烬水,看着那黑沉沉的海域说道:“不过是一池水,竟如此作乱。” 说罢,从西南数不尽的山脉中挑选了七条镇于烬水之上,七条山脉组成阵法,将烬水围困于此,难以分流。 山脉悬空于烬水之上,藏于云层之间,形似小舟,所以得名“云里舟”。 云里舟覆盖于烬水之上,树木根系垂落,泥沙石块滚落,那些石块和泥沙从海里沾满邪气后再次回到云里舟,待邪气散尽后又落下,周而复始,生生不息。 后来便有修士在云里舟开宗立派,宗门便叫“云里舟”。 下方的烬水就成了宗门弟子历练之地,是磨炼也是机缘,妖兽身上皮骨肉血都可以成为材料,用来炼药炼丹。 “云里舟”就此延续,育才救世,成了镇守一方的庞大宗门,有百姓追随而来,在烬水四周建立村庄居住,年复一年,村庄变为城镇,城镇不断扩大后又分散,最终分裂出几座小城便将烬水环绕。 城与城之间出现了集市,因为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云里舟弟子的往来,这个集市吸引了不少散修前来摆摊暂住,是九州闻名的修士集市。 而山中石因救世之功,得天道亲封,成了西南山神,名号“石”,民间称其为“石娘娘”,为其修建山神庙,日日焚香供奉,香火不断。 寒临新奇地听完这个故事,意犹未尽地问:“师祖,这些都是真的吗?真的有‘石娘娘’吗?” “当然,‘石娘娘’庇护西南,会带领凡人抗天灾,若是天逢大旱或洪涝,你去西南便可看见她。届时让你师尊带你去,他与‘石娘娘’有些交情,当初人间动荡,他曾在‘石娘娘’麾下当过测算,为其测算天象吉凶,很得重用。” 寒临说,“师尊好厉害!我时常觉得师尊藏着很多故事,他偶尔与我提及一二,但我觉得那些往事不过是他过往中的冰山一角。” 清珩应了一声,感慨地说:“等你到了我们这个年纪便会知道,即便再跌宕起伏的故事,也会归于平淡,最终不过是褪色的回忆,再难激起心潮。因为你的人生中,这样不平凡的经历太多太多了……寒临,只要你活得够久,就能感受到这世上没什么是放不下的。” 寒临抿唇,“好,我会一直记得师祖的话,时刻去体会,去感受。我以后也要成为师祖和师尊这样的人!” 第142章 清珩笑道:“可。那即日起,你每日练剑一百遍,每旬交一篇练剑感悟,十年内必须剑道小成,百年内练出剑意。若是完不成,便等着受罚吧。” 寒临:…… 他摸了摸耳朵,有些心虚地说:“师祖,师尊只让我每日练十遍……” “十遍?怕是剑柄都捂不热。就按我说的练,每旬将感悟交给你师尊查看,要是这样都难以寸进,你和你师尊一同受罚。” 清珩交代完还给寒临留下了一整个储物戒的笔墨纸砚,这都是他年少时家中给他备下没用完的,他曾分了些给三个徒弟,可还剩下大半,正好接着给徒孙用。 看过寒临后,清珩便去找旃极。 001突然冒出来说:“仙尊,我不能帮你把任务目标带回你的世界,那是不合法的。” 清珩应了一声,轻描淡写地说:“不需要你动手,我自己能将他们带回去。” 001郁闷地“哦”了一声,对执行者的难搞有了更深一层的认知,之前的执行者都是纠结要不要留下,这个倒好,直接想将人拐回去。 但是这样是不可以的,任务目标是当前世界的“顶梁柱”,柱子没了,这个世界迟早会坍塌,所以任务目标不能离开。 001继续说:“寒临不能离开,不仅是他,归楹也不可以,他们在原著中都有剧情的。虽然现在剧情被改得乱七八糟,但是核心人物不能失踪,就算是死亡,他们的肉身和意识也必须在这个世界消散,只有那样才会出现新的支柱代替他们的位置。这是书本世界的规则,甚至高于你口中的‘天道’。” 001:“在小说世界中,书本的规则高于一切。” 清珩想了想,继续答复它:“也不难,你告诉我他离开多久这个世界会坍塌,我找个平衡点,到时候定期带他回来溜一圈再回去。” 001整个球涨得通红,气愤地说:“这个世界不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你能不能实际一点!” 清珩抓着那颗球,说了句:“看好了。” 他身边的灵力无限挤压,随后猛地炸裂,前方出现了一扇仅供一人通过的“门”。 清珩抓着001跨过那道门,只一瞬间他们便出现在飞梁画栋、高大巍峨的仙盟门口,路过的修士恭敬地低着头打招呼,有些急匆匆赶着出去办差的修士看见清珩站在门口,连忙整理仪容,挺直腰杆慢慢走过去。 仙盟外巨大的铜钟反射着朝阳,洒落一地的金光。 001呆呆地看着眼前的景象,是他初见清珩时的场景。 他们竟然真的回来了!它还没有动用任何能力,一点数据的波动都没有,他们就这么回来了! 它在仙盟外面转了一圈,然后飞回清珩身边,瞪大了一双纽扣眼,语气激动地说:“我们真的回来了呀?” “仙尊,你怎么那么厉害啊!你是我见过最厉害的执行者!” 清珩哼笑一声,弹了它一下,说道:“走吧,回去了。” 元州城风雪肆虐,清珩一袭红衣走在白雪间,头上的斗笠压了厚厚一层雪,他伸出手接了些,然后将手放在鼻子下方仔细嗅。 怪了,他闻着这雪里怎么有那么重的血腥味。 家家户户房门紧闭,连窗户缝儿都用黄泥糊死了,可即便如此,也能听见屋舍里凄惨的哭声。 清珩去了城主府,留下堆成山的粮食、草药和冬衣,让城主派兵发给百姓,让他们扛过这几日的磨难。 离开城主府后,他一身霜雪地敲响了问道楼的大门。 旃极是个只长年纪不长脑子的,他得在旁看着点,省得他无法无天,再铸成大错。 狂风撩起他的衣摆,红衣猎猎,腰间的青铜铃铛在风中凌乱地响着,长发高高扬起混进飞雪里。斗笠往下压遮住整张脸,怀中抱剑,剑柄上挂着个酒葫芦。 门被打开一条缝儿,穿着棉衣戴着帽子的小厮双手停在门上,带着一副只要发现不对劲儿就立刻关门的警惕模样,瞪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问:“侠士因何事前来?问道楼这几日有事,已经闭门歇业了。” 清珩压着帽檐,沉声说道:“听说雪乡的幸存者在此,我来凑凑热闹。” 小厮有些瑟缩地往后退了一步,这些为了寒公子前来的人可不好惹,个个都是一言不合就拔刀的性子。 前些日子有几个人心气不顺,动手杀了好些人,其中有仆役也有长老,可楼主和城主拿他们半点法子也没。 小厮大着胆子说:“侠士确定要进来吗?楼里为他而来的人可不少,个个都势在必得,其中成群结队的人并不少,侠士若是独自一人,还是别掺和了。” 清珩随手扔给他两颗灵石,然后推开门走进去,留下一句:“巧了,我也势在必得。” 元州城内的修士比原先多了一倍不止,其中不乏修为高深者,就问道楼内,能和旃极一较高下者也有三五人,更别说那些藏在暗处准备使阴招的。 而这些人的出现是因为当初旃极摆下擂台用法宝当彩头,也传出了雪乡有幸存者的消息,所以那些修士传消息回宗门,引来了许多想要分一杯羹的修士。 而他们的出现是旃极预料中的,他根据自己的经验用阳谋设局,诱贪心者自投罗网,届时瓮中捉鳖将他们全诛于元州城。 若不是回九霄的时间已经确定在十日后,那他还会设下好几次死局,等那些修士自投罗网。 要逐个击破,削弱九霄的整体实力,最好让他们青黄不接,只剩些老怪物和小崽子,为徒儿的复仇大业打好基础。 要是寒临真的走上了他的老路,成为修真界公敌,被无数宗门联合诛杀,那时九霄只剩些老怪物和小崽子,他们师徒二人能挡住所有小崽子的攻势,而师尊也不会看着那些老怪物欺负小辈。 所以寒临不会走上他的老路,不会复刻他的结局。 他汲汲营营,不辞辛劳,是为了寒临,也是为了曾经那个冲动的自己。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清珩极少插手寒临的仇恨,一直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出现在他的布局边缘,在他需要的时候提供少许帮助。 他一直都知道,旃极是在自救。 就如此刻,他摘下斗笠,拍去肩上积雪,在众多修士探究的目光中对着伪装成寒临的旃极扬眉,态度桀骜地说:“还好我来得及时,否则真怕各位道友为了夺宝将雪乡幸存者玩儿死。” “在下堂溪涧,平日里没别的爱好,就好多管闲事。偶然听说元州城有了新热闹,竟是一群修士对凡人少年苦苦相逼,想要杀人夺宝,心中实在不忍,便仗义执剑护个公道。” 对面传来一声冷哼,一个抱着琴的修士高高在上地看着清珩,出言讽刺:“你又是哪门哪派的蝼蚁?在座的各位皆出自九霄名门,你也配和我们争?不想死就滚出去!” “我告诉你,这寒临要么将宝物下落说出来,要么,我让他魂飞魄散!我看你拿什么护公道,拿什么……” 比狠话更先结束的是他的生命,比话语更先落地的是他的人头。 清珩右手拿着茶杯喝茶,杯沿还留在唇边。 没人看清他是如何出手的,那柄剑又是何时出鞘的,只听到一声短促的剑鸣,那说话声便戛然而止,再去看,便看到他的左手握着剑,剑柄上挂着的酒葫芦微微晃动。 清珩放下茶杯,杯底接触桌面时发出一声轻响,让在场的人心中惶惶,忐忑不安。 他说:“我拿剑护公道,有何不可?” 可这次,没人再敢回应他。 屋内落针可闻,窗外的风声格外吵闹,吹得许多人的心呀,不断往下落,仿佛永远沉不到底。 这次来到人间界,他们真的有绝对的把握吗? 不是抢夺宝物的把握,而是活着回去的把握。 九霄何时多了这号人物? 不,不对。不是九霄,是人间,这是人间的修士! 果然,人间藏有至宝。 那一瞬间,对生死的恐惧被贪婪和欲望侵蚀,他们看向清珩的目光变得狂热,仿佛清珩就是他们苦苦寻找的宝物。 旃极沉迷于扮演脆弱胆小的寒临,低眉顺眼的,眼神不曾落在清珩身上片刻,所以没看到那些狂热的眼神,也没看到清珩眼中的笑意。 真有意思,这可比跟那棵树猜来猜去有意思多了。 清珩伸手摘去沾去茶杯边缘的茶叶,将茶叶碾碎在指尖,微红的指腹染上了茶香。 作者有话说: 第98章 修仙(28) 人头滚落后被门槛拦住, 一串血痕混合着白色浆液,那尸体还保持着坐在椅子上的姿势,脖颈上的断口平整利落, 正汩汩冒着血。 送茶的小厮进来后看见那颗人头吓了个半死, 手中的托盘险些飞了出去,不过他后面跟着人,一只白皙的手从他手中接过托盘后让他先行离开了。 而后白色裙摆扫过路上的血迹,一路走来,边缘处便全红了。 第143章 她将托盘放在桌上,就站在那儿摘去了头上的帷帽, 露出一张绝色的脸。 “一剑宗辞洢,奉师门之令前来庇护雪乡幸存者。师尊有令, 让我等将其平安带回九霄, 其余事宜,他们自会商议,用不着我们一群小辈在此争个你死我活。” 辞洢的到来让局势变得更加混乱,因为在她之前,一剑宗已经有人出现了。 正是她那位师弟,当时辞洢参加擂台赛的时候没见到此人的踪迹,想必一直在暗中追寻雪乡的下落。 只是不知, 他们是合谋的同伙, 还是各自心怀鬼胎。 有人看向那男子,皱着眉有些不悦地说:“淮行道友,咱们当初可是商议好的,可凭本事, 能者得利。为何现在辞洢仙子突然出现,竟是要借着师门的威风将人强占了去。” 淮行笑得眯起一双狐狸眼, 对着辞洢使了个眼神,然后微微摇头,立马将自己从此事中撇清出来,“道友误会了,我可不知师姐会突然前来。虽然我与辞洢师姐师出同门,但师姐是掌门的亲传弟子,内门楚翘,我不过是掌门的记名弟子,虽也算内门弟子,但与掌门交集甚少。” “既如此,师门的命令传给她不传给我,是再正常不过的。眼下师门有令,先前我们的约定便作不得数了,自然是要依掌门的法子来办。” “胡闹!” 有人大声呵斥,拍案而起,指着淮行的鼻子骂道:“先前我等看你是一剑宗的弟子才对你多有容忍,也依你所言按兵不动等着商议个万全的法子,如今你得了外援,便翻脸不认人,哪有这样的道理!” “就是!若非你一直拖着,我们早已真刀真枪比出个名头了,何必拖到现在,什么牛鬼蛇神都凑上来想要分一杯羹。” 淮行耸肩,靠在椅子上做无赖状,“此事与我无关,我也不知会造成这样的局面。诸位何必揪着我不放,若是对一剑宗的决定有异议,只管动手便是。” “你!” “无赖!” 清珩用手指轻轻叩击桌面,在陷入僵局后,他出声添了一把火:“我不同意你们将人带回九霄,雪乡是人间界的雪乡,人也是人间界的人,为何要依照你们的规矩将人带走?此事,要么在元州城了了,你们自行回去,要么谁也别得利,寒临即便是要死,也要死在人间界。” “寒临”缩在椅子里,怯生生地往外看了一眼,颇为懦弱地说道:“我不去九霄,要是你们逼我去,我便自戕。” 清珩勾唇一笑,说道:“三日内了结此事,否则谁都别想回去。还有元州城的大雪,不知是哪位道友的神通,还是快些收了吧,明日太阳落山前若是大雪还未停,我就要用自己的法子找人了。” 众人散去后,清珩从桌上拿了一碟子糕点去后院喂鱼,“寒临”正等在那儿。 见他来了,“寒临”立马凑上来,语气急切地说:“师尊,今日来的人不对。那三个穿着斗篷的人气息变了,身上的气味也变了,现在闻起来一股腐味。他们住在问道楼最东边的那栋楼,劳烦师尊去帮我看看。” 清珩点头,然后给他使了个眼色催他赶紧离开,他的身影刚刚消失在后院,一个女子就走了过来。 辞洢戴着帷帽出现,对清珩的态度还算恭敬。 “许久未见,不知道友为何会搅进这件麻烦事里?” 清珩碾碎糕点喂鱼,红红白白的鲤鱼一股脑地凑过来,将那些细碎的糕点吞入腹中。 池塘里的莲花开得甚好,即便白雪皑皑,依旧传来幽幽的莲香。 白雪落在池塘中消散无形,白雪落在莲花中化作晶莹的无根水。 清珩将空了的碟子放在一旁的假山上,净了手,随后才开口说道:“道友为何要说这是‘麻烦事’?世人逐利,修士若想得道需要花费更多的资源,我修得是大道,求得是长生,可不是那等无欲无求的圣人。” 辞洢屈膝行礼,言语轻柔,“辞洢言语不当,冒犯了道友,给道友赔罪。我只是觉得,凭道友的本事,那雪乡的宝物该是毫无吸引力的,所以才会意外,竟会在这里遇见道友。” “我确实不是为了宝物而来,我是为了寒临而来。我与他家先祖有些交情,曾答应要帮他庇护后人,所以才掺和这桩麻烦事。道友若真如你所言,并无害人之心,只想将人带回九霄,那我便信你,让他跟你走这一遭,不过,即便是你一剑宗,也不得伤他分毫。” 辞洢嫣然一笑,路过的风撩起她帷帽上的白纱,露出那清丽的笑容,还有眼中残忍的杀意。 她说:“道友,一旦到了九霄,进了一剑宗,他的死活便不是我可以妄言的了。若道友真想庇护他,不如让他好好待在人间界,至少有的手,伸不到这里来。” 她这话说得有意思极了,好像那一剑宗是龙潭虎穴,不管是谁进去,都没法全须全尾地出来。 她明明是掌门的亲传弟子,还是掌门未来的道侣,为何会说出这种话? 见清珩不回答,辞洢叹了口气,轻声说道:“道友莫要不信,即便是你进了一剑宗,也不过是一块骨肉,任人拆骨剥皮,啃噬殆尽。九霄无数宗门,半数都是有命进没命出的。这些话并不是规劝,只是为了报答道友的救命之恩,往后我们便不相欠了,下次遇见,无论是敌是友,我不会留手,也望道友不必顾忌。” 清珩皱眉,“你明知自己不敌我,为何说这些?是在赌什么吗?你可知,我这人说到做到,既说定了不必顾忌,一旦对战,你必会死于我手。” 辞洢笑着点头,是释怀,也是坦然,她看着清珩的脸,仿佛在透过他看向另一个人,也是透过他告诉另一个人:“死也是解脱,死于你手,我的荣幸。” 清珩不解,他只是想到了擂台赛时那个死在他手中的男人,为了一个不寻常的死亡,为了结束自己平庸的一生,毅然决然地迎向他的剑。 可辞洢和那个男人不一样,她并不平庸,并不拮据,往后有无限的可能,所以她为何要寻死呢? “我先告辞了,十日后我会在仙境绿洲等道友一同去往九霄,如果那时我还活着的话。” 当天夜里,清珩前往问道楼东侧的小楼查看。 三层小楼藏在黑暗里,窗户被封死,只透露出微弱的烛光,小厮和侍女途经时都会远远绕开,清珩打听过,他们说那楼里的侠士怪异得很,不仅性子暴虐,还以作弄他们为乐,刚来那日便残忍杀害了好几个下人,有个长老帮他们理论,也被波及了,尸体至今还停在灵堂呢。 楼主带着人上门想要找他们寻仇,反被他们打成重伤,如今还躺在床上起不来呢。 那些一同前来的侠士也只是冷眼旁观,不和他们三人接触,却也没有帮问道楼说上一句话,任由他们将人打死打伤。 反正他们不吃不喝也能活,所以楼主只能让所有人避开他们居住的小楼,不要主动凑上去任人打杀。 这群人本事大得很,他们惹不起,只能咽下这窝囊气。 清珩进了楼,一楼是会客厅和书房,二楼和三楼才是卧房。 一楼点着灯,会客厅里摆着三盏热茶,茶香袅袅,茶水皆只剩半盏。 书房里有浸了墨的笔落在生宣上的声响,还有些微小的,灯芯噼啪作响的动静。 就好像那三人在会客厅喝茶聊天,坐了一会儿便去书房看书写字,只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夜晚。 清珩明目张胆地穿过会客厅,走到书房门口撩开那色彩艳丽的珠帘,珠帘相互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随后书房里的画面一览无余。 一件空荡荡的斗篷坐在桌案后的椅子上,用袖管卷住笔写字,宣纸铺在桌案上,上面被黑色的墨画得乱七八糟的。 旁边的榻上躺着一件斗篷,袖管卷着一本书,装模作样地看着。榻前边儿的地毯上,有件斗篷坐在那儿用一根银棍儿拨动焚香炉里的香灰,浓郁的香味从那迸发,遮住了这屋子里的怪味。 镇纸上有些残留的血迹,书房的椅子倒了,书架上空了许多,有些书被抽走了,让摆放的书籍变得松散,歪歪扭扭地倒在书架上。 博古架空了大半,后面有一些青花瓷的碎片,还有几片碧绿的玉。 那三个人早就死了,这几日出现在所有人面前的都是傀儡。 白日里需要耗费灵力维持傀儡的人形,夜里他们待在室内,不会遇见旁人,索性直接用斗篷代替人,反正只需在窗户上留个黑影,别人哪里知道那是不是真的人。 既如此,便要去见见那问道楼的楼主了。 当时打伤他的,究竟是人还是鬼。 作者有话说: 第99章 修仙(29) 问道楼的楼主怎么也没想到, 自己于噩梦中惊醒时,会看见一个男人直愣愣地站在自己床头。 黑暗中他看不清那男人的脸,只看到一个穿着红衣的高挑男人站在那儿, 窗外的月光照亮了他的红衣裳, 那刺目的红让这个夜晚更加惊悚。 第144章 他被吓得险些晕过去,眼前是一圈黑晕,那红色开始模糊…… 就在他即将晕倒的时候,屋内的灯亮了,他看见了那张熟悉的脸。 是曾经来过问道楼,想要找白玥姑娘比剑的那位阔绰的贵客。 “贵、贵客, 不知深夜前来有何事吩咐?”他颤着声音询问,藏在被子里的躯体已经浑身冰冷, 带着劫后余生的濡湿汗意。 清珩拖了把椅子坐在他床头, 问道:“听说你被人打伤了,我过来看看你。你可还记得那日具体是怎么回事?” 楼主咽了口唾沫,觉得眼前的景象有些荒谬,无论是时间还是地点都不对,但贵客的姿态太过自然,他也不敢违抗,只能窝窝囊囊地将那日发生的事情悉数告知。 那三人和其他人并不是同一日过来的。 他们比其他人早来了几日, 在幸存者的消息传出去之前, 他们就已经出现了,但是他们找上门来是为了查白玥的事情。 他们非说自己是白玥的故交,要查明她的死因,便在问道楼强行住了下来。甚至因为楼主和白玥未婚夫妻的关系, 一直对他多有针对,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白玥的死和问道楼脱不了干系, 要让楼主给出个说法。 发生冲突那一日,去送餐的小厮不知看见了什么,发出一声惨叫后便被他们杀了,周围的仆役听见动静冲了进去,也悉数被杀。 那日楼主在元州城中查账,所以不在楼里,等回来时就听说死了好几个仆役,就连前去说理的长老也被他们杀害了。 不仅如此,除了那名年迈的长老外,所有仆役的尸体全部不翼而飞。那三人态度桀骜,因为尸体下落不明,竟狡辩说自己从未杀过什么仆役,只失手杀了一个不中用的老头。 他回来后知道了这件事,便带了好几个人前去报仇,可他们根本不是那三人的对手,要不是突然天降异象,他们也得死。 他说到这儿,便有些戚戚然地说:“贵客,那日怪得很。那人握着刀刚想砍了我们,就从天而降一道雷电,将他劈晕了过去,那两个一直站在旁边没动的人就火速将我们撵了出去,我们这才活了下来。” “是哪一日?” 楼主说了个时间。 清珩皱眉,是自己回来的那日。也就是幸存者下落暴露的前一日。 可那日他就在元州城,未曾听到或看到有天雷落下的痕迹。 那楼主接着说:“后来我发现他们有些不对劲,就趁着他们离开时摸进那小楼里将值钱的东西拿了回来,也就是这一趟,我在书房里发现了一具尸体。如今,那尸体还在冰室里冻着,就是那三人中的其中一人。” “怪异的是,他们同伴都死了也不帮忙收尸,就大喇喇地扔在书房里。而且他们每日还是三个人同进同出的,骇人得很。” 清珩笑了笑,轻声说道:“或许,从一开始就只有一个人。三人同行,不过是掩人耳目,也虚张声势。” 他说完看着瑟瑟发抖的楼主,说道:“还能起来吗?带我去看看那具尸体。” 楼主撑着床坐起来,脸色苍白地笑道:“贵客莫怪,早就好全了,不过是我不想应付那些侠士找的借口。最近楼里来了很多贵客,我们哪一个都得罪不起,所以我吩咐大家能避则避,将事情交给寒临侠士自己解决。” 他披衣下床,清珩看见他腰间裹着厚厚的纱布,隐隐透着血色。 看来,所谓的“好全了”,也不过是个借口,他在怕什么?怕自己乘人之危占了问道楼,还是说,这问道楼有什么秘密是和他的性命相关联的,只要他出事,就会藏不住秘密。 两人一路来到冰室,角落里放着一只冰棺,可那冰棺里哪有什么尸体,明明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楼主大惊,猛地退后了好几步,脸色更白了,“怎会如此……我明明、明明将那尸体拖回来了。” “一路拖回来,可有血?他是怎样的死状?可还有旁人看见?” 楼主摇头,颤抖着说:“他死状诡异,头顶破开了一个洞,周围的头皮有烧焦的痕迹。没有血,无论是书房还是尸体上都没有血,我那日特地走了一条小路,所以一直都没遇见人。但、但真的是尸体!我真的拖的是他的尸体。” “只是、只是那尸体轻得很……轻飘飘的,像纸人一样。” 清珩双眼直直地看着他的身后,突然问道,“是那样的纸人吗?” 楼主猛地颤了一下,然后缓缓回头。 身后空无一人。 他急促地喘息着,双手撑在冰棺上,眼前一阵黑晕。 他闭着眼,脱力地靠在冰棺上,身上汗淋淋的,说话的声音像是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一样,“贵客,这可不是玩笑的地方。” 清珩笑了一下,说道:“没有玩笑,不信你睁眼。” 楼主睁眼,眼前是一个纸扎人,薄薄的宣纸覆盖在篾条上,脸上没有五官,只有两颊涂得红扑扑的,头顶破了个大洞,一只眼睛飘在纸人内部,直愣愣地盯着楼主看。 他险些吓死,双腿发软地站起来跑到清珩身后,颤颤巍巍地说:“这、这鬼东西什么时候出现的。” 清珩伸手抓过那纸人,手中燃起火焰将其焚烧,那只眼睛几度挣扎逃离都被火蛇咬住拖回火焰中继续焚烧,直到最后被烧成灰烬。 火焰消失后,清珩勾唇一笑,对着楼主说:“在我出现之前,站在你床头的东西,是它。我不过是想凑近了看看那是个什么东西,正巧你醒了,便没探究。” “它、它守着我作甚……” “它盯着你,想必是你身上藏着什么秘密。” 说到这儿,清珩顿了一下,他转而问道:“白玥为何会成为你的未婚妻子?我新结识了一个朋友,她的师兄是白玥的未婚夫婿,既然他们已有婚约,白玥为何会与你定情?” 他上下扫视了一遍,意味不明地摇了摇头,继续说道:“那人是个修为高深的剑客,且相貌出众,高不可攀。她已经有了那样的未婚夫婿,为何还会选你?你虽一表人才,但终归是病弱了些。” 楼主眼下心神恍惚,听到问题后直接回答道:“我当时在仙境绿洲救了她,便将她带回问道楼养伤,她一开始待所有人都很冷漠,可突然有一日说要与我成亲。我与她不熟,便百般拒绝,她便穷追猛打一年有余,我年纪不小,也无心仪的女子,便同意了她的求爱,定情后她总是催促着成亲,但问道楼有问道楼的规矩,我卜算几次都是大凶,所以就一直没有成亲。之后她说要去极北之地一趟,这一去便没能回来。” “你们成亲的规矩很多吗?” 楼主脸颊一红,有些青涩地说:“祖宗传下来的规矩,确实繁琐又麻烦。且需要卜算,若是结果不好,便不能成亲,一直都是这个规矩。前两任楼主因为卜算的原因,终身未婚,无儿无女。” 清珩了然,问道:“你们成亲时,可是需要请出一样宝物?且这宝物平日里藏得极深,只有楼主成亲那日才能请出来。” 楼主抿唇笑了笑,对于秘密被揭露毫不在意,他说:“正是如此。卜算通过后,如果祖宗同意这门亲事就会亲自定下良辰吉日,只有在那个日子里,宝物才会暂时出现给新人赐福。” 唯有这样,楼主的孩子才会继承问道楼的天赋,生来便拥有卜算的本领,能够与先祖联系。若楼主一意孤行非要成亲,祖宗便会收回他的天赋,在问道楼里重新选择楼主。 所以他不能死。 他若是死了,就会选出新楼主,新楼主即位之时,宝物会出现。如今元州城危机四伏,宝物绝对不能出现,否则他们一定保不住。 清珩点头,喃喃道:“倒是个好法子。” 这样一来,那东西就没那么容易被抢走了。 看来,元州城的宝物就在问道楼。 但不确定那是不是归楹的本体,如果是的话,想要拿回来确实有些麻烦。 临走前,清珩给了楼主一张符篆让他随身带着,可以防止那些鬼东西靠近他。 楼主千恩万谢,直说让清珩在楼里安生住着,缺什么便找小厮要,他们一定立刻就找来。 这件事解决了,该找找元州城下雪的原因了。 清珩有预感,元州城的雪,和雪乡的雪,是一样的。 是拿到了雪乡宝物的人来了元州城?还是导致雪乡气候恶劣的元凶来到了元州城? 说来也奇怪,他曾看过寒临有关雪乡覆灭的记忆,那些修士的脸寒临并未完全记住,但还是记下了几个人,而且他们的衣着打扮也与寻常修士不同,看样子应该是宗门里的核心弟子。 可如今雪乡幸存者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那些人竟然一个也没出现在元州城。 是不在乎有没有幸存者,还是他们负伤来不了? 清珩一直有一个猜测,那群人并没能将宝物带回去。 那群人里有一剑宗的弟子,他们找到了雪乡,覆灭了雪乡,却没能成功取走宝物,而且他们知道雪乡有幸存者,甚至怀疑是幸存者拿走了宝物。 第145章 所以同样身为一剑宗弟子的白玥接手了这个失败的任务,前往极北之地寻找雪乡的幸存者,想要从他手中将宝物夺回来。 是的,白玥一开始就知道有幸存者。只不过她没能找到雪乡,只到了极北之地的青州城。 还有很多人,还有很多人都在找幸存者,青州城的乱象就是证明。 这代表着,那群人确实没能带走宝物。所以他们回去后禀告了各自的宗门,宗门便派了别的人前来寻找,与此同时,极北之地有宝物的消息在九霄传开,无数修士蜂拥而至。 不计其数的修士逗留在青州,有人在寻找雪乡的幸存者,有人在寻找青州城的宝物。 两群人各有各的心思,各有各的目的,若是这个过程中,任何一方的消息透露,事情都会变得更加复杂。 那么,他们要找的雪乡幸存者,真的是对真相一无所知的寒临吗? 或许,他们要找的雪乡幸存者,是那个在修士围困中带走宝物的人。 这样一来,寒临的存活就不再是侥幸,而是一种刻意,刻意让他成为一个靶子,成为身负血海深仇的替罪羊。 明明一无所知,却要背负仇恨活下去,为了复仇不择手段。同时,在别人眼中,他就是那个带走宝物的人,宝物一定被他藏起来了,所有人的目光都会落在他身上,真正的得利者稳坐高台,坐山观虎斗。 真正带走宝物的人,是寒临的同族,是他的家人。 若是真相真如清珩所猜测的这般,那寒临的仇恨便是彻头彻尾的骗局,一个荒诞的笑话。 作者有话说: 第100章 修仙(30) 第二日, 元州城大雪依旧。 好在有了物资支援的城主府开始施药放粮,发放御寒衣物。 官兵穿着黑色甲胄,肩上落满白雪, 将成袋的米面、药材、冬衣从城主府往外搬, 在城主府门口搭了个简易的棚子,在里面发放米面,还找了两个大夫坐诊,给城里百姓看病。 有官兵骑着高头大马敲锣通知,让每家每户派人去城主府门口领粮食,家中患病者也一并带去看诊拿药。 原先元州城黄沙漫天, 白日里驼铃声响个不停,总是热热闹闹的, 那官兵手中的铜锣就没那么响。如今大雪纷飞, 街上冷冷清清的,那铜锣声就像道道惊雷,吓住了不少人。 他们这才发现,原来城主府的锣那么响,以前却是没发现。 巷子里的一户人家推开院门,男主人裹着厚衣裳将门口的雪清了,然后背起患病的老娘去城主府那儿看病, 他的妻子连声叮嘱, 让他领了粮食就早些回来,这天气怪异,让他千万别在外头待太久。 他的女儿将家中最厚实的斗篷裹在母亲身上,撩起母亲鬓边散乱的白发, 让他们早去早回,她和娘会在家里烧着热水等他们回来。 男人拍了拍妻子的手臂, 叮嘱她去隔壁和那个男人说一声,虽说那人有些病弱,但这免费领粮食的好事也不能错过,正好那边有大夫坐诊,让那男人也去看看。 他们每日给那人送两顿饭,一天便能赚四十文钱。 四十文钱啊,在城门口守着给那些商队搬货一天也就五六十文,那还是从早干到晚,尽使蛮力的活计,商人提供的餐食也就几块干粮和一碗热水。 如今不过是每顿饭多做些,然后盛出一份给隔壁送去,顺手就能挣四十文,这可是世间最好的买卖了,他们家时时刻刻都关注着隔壁,生怕那病恹恹的男人一个没扛住就死了,让他们家少了四十文的收入。 毕竟有了这些钱,他们才能给年迈的老人看病,给年幼的孩子制衣,能在这罕见的大雪里,有些活下去的勇气。 这段时间元州城天气怪异,他们怕那男人冻死,还省下自己家的柴火给隔壁送了好些。 要知道元州是沙漠,柴火可是罕见的金贵玩意,他们家中也不多的。 男人离开后,女主人穿着斗篷戴着斗笠去隔壁送早饭,打算顺便将城主府施药送粮的消息告诉他。 她走到门口,雪地里有一串深深的脚印,脚掌宽大,跟他男人差不多,却比她男人的还要深些,看来客人是个比他男人还要壮实的汉子。 脚印里并没有落下太多积雪,那人应该刚进去不久。女主人拎着篮子折返,回家后脱去斗篷将篮子提到火堆旁,用火温着。 “娘,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女儿问她。 女人拨了拨火堆,将烧得通红的炭夹出来围在篮子周围,身上的寒意被驱散,她抱着手缩在火堆边,整个人被火光印得亮亮的。 她回答道:“他屋里有客人,我等会儿再去,不然撞见人不好弄。就这一份饭,也不好叫客人看着他吃,现在送进去像赶客一样。” “客人?是那个穿着红衣裳的俊美男人吗?” 女人摇头,说着:“不是,那男人步子轻,落在雪地上的脚印浅,这个客人步子重,那脚印比你爹还深些。” 女儿点头“哦”了一声,随后说道:“待会儿我送过去吧,回来的时候顺便把门前的雪扫了,爹和奶奶回来的时候好走些,娘你在家歇着就行。” 门前的雪是爹走的时候扫过的,娘和他们前后脚出门,所以裤管和鞋子干干净净的没有被雪打湿,现在雪下得大,待会儿出门又得积雪,她出去一趟省得娘受冻。 这样的天气,饭菜即便是放在火堆旁温着也凉得快,所以女儿披着斗篷和斗笠出门扫雪,顺便盯着隔壁的客人什么时候出来。 元州城缺水,老百姓要么去往遥远的绿洲打水,要么就花费高昂的银子和官府买水,所以他们蓄水的习惯难以更改,如今天天下大雪,家家户户都添置了不少半人高的大陶缸用来装积雪化水。 院子里清扫干净了,顶端洁白的雪也被她用干净的斗笠舀进陶缸里等着化水。 她打开院门,拿着扫帚往外走,想着将门口也扫干净,这样爹回来的时候好走些。 正巧这时,隔壁的院门也打开了,一个裹着熊皮斗篷的高大男子走出来,他穿着黑色的兽皮靴,在雪地里留下了又深又大的脚印。 那熊皮栩栩如生,女孩儿不敢正眼去看,便低着头专心致志地扫雪,两条乌黑的辫子从斗篷里落下来,她借着塞回辫子的动作放下扫帚站直身子,匆匆一眼扫过去,看见那男人怀里抱着一个东西。 男人走远了,雪地上留下了一长串又大又深的脚印。 女孩儿连忙回屋取了装饭菜的篮子,拎着往隔壁去。 她按照往常的习惯在门口喊了两声“叔”,然后直接推开院门进去,叩响了房门。 奇怪的是,这次那个男人开门的速度很慢,她站在门口,看着自家院子里干干净净的地面又积上了一层薄薄的雪,若不是确定那男人在家里,她都要折回去了。 “叔,叔,我给你送饭来了。” 她冻得受不了,站在门口跺了跺脚,忍不住再次出声喊人。 真冷,早知道要这么等着,就把扫帚拿过来了,顺便把叔院子里的雪扫一扫,那样还暖和些。 房门被打开,那个矮小瘦弱的男人佝偻着身子打开门,伸出蜡黄褶皱的手递给她二十个铜板,还有一包饴糖,那张愁苦的脸上露出一抹笑,看起来很是和善,“对不住啊姑娘,我躺在床上太困倦,打了个盹儿,让你久等了。” 女孩儿笑嘻嘻地接过铜板和饴糖,热心地说:“叔你在屋里睡觉的时候别烧火啊,小心睡着了出事,这些柴火烧起来会炸开火星子,别把房子给点了。等会儿我来给你院儿里扫雪,顺便把房顶的雪清了清,叔你要是听见动静了别吓着。” 她说完搓了搓手,冻得通红的脸颊像苹果一般绽开大大的笑容,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叔我回去了,你吃完还是把篮子放门口就行。” 男人点头,小声说:“你别来扫雪了,不碍事的,我又不出门。” 女孩儿笑着说:“不碍事,我顺手就给扫了,反正这天气出不了门,闲着也是闲着。要是积雪太厚不及时清扫,会变成冰的,到时候就麻烦了,而且还会压塌房子,会要人命的。行了,叔你回屋歇着吧,别吹冷风了。” 男人拎着篮子回屋,将篮子放在桌上后继续对着油灯发呆。 在女孩儿叫醒他之前,他已经发呆很久了。 突如其来的神秘人,带来了有关雪乡的秘密。 可笑的是,他身为真正的雪乡幸存者,从小在雪乡长大的寒氏族人,他连分辨那些秘密是真是假的能力都没有。 眼下元州城里传得沸沸扬扬的消息,或真或假,他一概不知。 那人说自己身边的所有人都是为了雪乡宝物而来,那个导致整族覆灭,雪乡覆灭的宝物引得无数人垂涎,所以他必须小心身边出现的任何人,他们都有可能是自己的仇人。 仇人。 寒临哼笑一声,趴在桌上拨弄着油灯里的灯芯,灯芯露出更多,照得周围越发明亮。 第146章 若按他所说,那师尊和师祖就是垂涎宝物的仇人,可他们不是。 寒临不知道雪乡的宝物是什么,但他心里清楚,师尊和师祖看不上那所谓的“宝物”,师尊虽然看起来不着调,但他的言辞谈吐并非寻常人,在他口中,自己的病弱不值一提,只要自己成功筑基,他有无数种办法帮助自己淬体。 师尊偶尔提及一些天材地宝,什么重塑灵根,什么洗髓伐经,什么百病不侵…… 寒临觉得遥不可及的宝物,在师尊口中都如街边的砂砾一般寻常,虽然他最后总会说:“也不知我的洞府还在不在,里面可藏了不少宝物。无妨,就算没了,我找师尊要一些便是,他手里的灵草多得用不完,好些都自己生了灵智跑了,师尊也不在乎。” 寒临觉得,这样的师尊和师祖是看不上雪乡的宝物的。 胸前的红色珠子散发着温热,师尊说这是生于岩浆之中的火精,不仅能御寒,还能避火。 自从戴上了这颗珠子,他从未感觉到冷,这才是真正的宝物。 若雪乡真有宝物,那为何百姓会过得那般苦?那宝物都不能庇护一方百姓,怎敢称之为宝物? 雪乡的百姓苦,寒氏身为雪乡盘踞一方的氏族,日子同样清苦。家中的长辈需要去往深山中捕猎,回来后剥皮制衣,剔肉腌制。那里的盐苦极了,还是稀罕玩意,他们用来腌制兽肉,并非为了防腐,只是为了去除兽肉的腥臊味。 食物只要放在院子里就会冻成冰,永远不用担心腐坏的问题。 用少量的盐腌制后,每次烹煮的时候就不再放盐了,热腾腾的肉汤里,苦味比咸味更浓,汤汁浑浊,漂浮着盐里的杂质。 不管是煮什么汤,炖什么肉,都是臭的。因为油脂是用野兽的肥肉熬出来的,那可能并不是一种野兽,而是好几种野兽的肥肉混合在一起,腥臊难闻,毫无食欲。 他离开雪乡后吃到了香香甜甜的馒头,口感松软,白净漂亮,那是他觉得最好吃的东西,后来又吃到了油滋滋的肉包子和酥脆的烧饼,不管哪一样,都比雪乡的肉汤好喝。 若是雪乡真有宝物,那为何他们没能吃到馒头、包子和烧饼? 为何雪乡种不出粮食,没有小麦和水稻?只能忍受日复一日的霜雪,还有腥臊的兽肉和这一辈子也吃不完的鱼,巴掌大的鱼里藏着密密麻麻的刺,大大小小的刺,煮烂后那些刺沉入汤里,即便再敏锐的眼睛,也不能从一碗浑浊的汤里看到鱼刺。 那一定不是宝物。 更不值得用那么多人的性命去守护。 他复仇的理由是惨死的族人和百姓,和那什么宝物没有丝毫关系。 作者有话说: 第101章 修仙(31) 屋内灯影晃动, 那片黑色的影子被光影拉长又剪短,荡来荡去,始终是桌前坐着的单薄少年。 屋外窸窸窣窣, 一道黑色的人影在窗上出现又消失, 走来走去,是隔壁那闲不住的热心姑娘。 “唰唰唰”的扫雪声格外规律,鞋履踩在雪上的声音和踩在沙地上的声音形成了前所未有的鲜明对比。 寒临是厌恶雪的。 但是在这一刻,他突然好奇细细的雪粒被扫帚扬起的模样,那些细密的黄沙是否会夹杂其中? 舒缓的灵力如水波般层层荡开,他闭眼坐在桌前守着一盏油灯, 却“看”到了屋外的景象。 少女穿着反复缝补的冬衣,灰扑扑的衣裳厚实又臃肿, 让她行动时变得有些束缚, 她双手握着和她一样高的扫帚,全身用力,将厚厚的积雪扬起,堆在院子两侧。 细密的黄沙被积雪浸湿,扬不起来,女孩儿扫净白雪后就会在原地反复跺脚,将黄沙踩得又紧又实。 臃肿又矫健, 瘦小却鲜活。 就像冰原上永不绝迹的狼, 用小小的身躯对抗着恶劣的气候,凭借这强大的生存能力成为所有百姓的噩梦。 一样强大,一样鲜活。 那水纹一般的灵力开始不受控制地散开,一层又一层, 越来越远,直到覆盖住元州城的四分之一。 随后, 那些灵力又乖乖回来了,充斥着他的经脉,在其中不断游走,越走越快,越走越快,最终维持在一个比原先快了两倍的速度上。 那一瞬间,耳清目明,身轻体健,仿佛体内浊气散去,只剩下轻盈的清气。 寒临坐在凳子上入定,仔细感悟天地灵气。 属于外界的一切动静都被屏蔽,他依旧是他,却又不是肉体凡胎他。 他感受到了“天道”,浩荡、磅礴,无处不在的天道。 风雪从他身体中掠过,他是无形的,是风是雪是树是泥,也是人。在天道下,他是天地间的一粒砂石,是有来处无归处的一缕尘埃。 女孩儿还在屋顶清雪,将积压的雪从屋顶扫下去,干净的院子里再次覆上一层斑驳的白。 她娘正在隔壁的院子里用雪揉搓衣物,看见她在屋顶扫雪就皱了眉,用不大不小的声音训斥道:“蠢丫头,该先把屋顶的雪扫了再扫院儿里的,你看看现在,还得再扫一遍。” 女孩儿出了一身的汗,笑着说:“没事儿,闲着也是闲着,扫雪还热乎些……” 话未说完,就看见有个穿着红衣的青年进了院子,那人长得陌生,生得格外俊美,她从未见过。 看那样子,说不定是城中的富贵老爷。 “真奇怪,今日怎么这么多人来找叔,原先好几日都不见人影。” 她小声嘀咕了句,想着快些扫干净回家,别耽误了叔的事儿。 那红衣男子在屋檐下顿了一下,随后才推开房门走进去,反手将门关上,下了个隔音的结界后在屋内环视一圈,没发现什么异常之处。 他给出的伪装戒指天衣无缝,绝不可能有人看穿戒指的伪装后识破寒临的真实身份。 找上门的究竟是何人? 是手眼通天的敌人,还是那个真正的,知道一切秘密,带着宝物逃生的幸存者。 寒临周身的灵力很活跃,都急促地往他身体里钻。 他专心入定,竟没发现屋子里进了人。 清珩召出莲花台,坐在莲花台上为寒临护法,这孩子竟是筑基了。 这样的修炼速度,称“天才”也不为过。 两个时辰过后,寒临睁眼,看到了坐在莲花台上饮酒的清珩。 “师祖何时来的?” 清珩摆了摆手无意寒暄,他将一块巴掌大小的黑色不规则石头放在桌上,挑了挑下巴,“将手放上去,不断输送灵力,测测你的灵根与资质。” 他的芥子空间里乱得很,这块测验石不知被扔在哪个犄角旮旯里堆灰,他自己懒得去找,便将测灵根的事一拖再拖,还是001进去找的,就连001也在里面待了好几日才找到。 先前001就扫描了不少资料存档,如今测出灵根后很快就能找到适合的功法和秘籍让他修炼,等真正开始学习,寒临才算正式踏上修仙路。 测验石先是发出一阵微弱的蓝光,随着灵力不断注入,蓝光越来越盛,那些盈盈的光带着微凉的寒意不断侵袭着寒临,在他脖颈处覆上一层薄薄的冰霜,火精传递着柔和的暖意,那些冰霜缓缓融化,浸湿了领口。 那测验石上裹了厚厚的冰,透明的冰里有蓝光流动,潺潺水流游走其中。 水灵根和变异不完全的冰灵根。 清珩从未见过这种灵根变异,他曾见过不少变异灵根的天才,从未有过变异不完全的说法,甚至于所有变异灵根的修士终其一生都不知道自己的灵根变异前是什么,因为灵根的变异是没有规律的。 而且灵根的变异无声无息,自行开始,自行终止,成功是必然的结局。 灵根是天生的,若要变异,生下来的那一刻就会开始变异,也有小部分修士是在接触到更为浓郁的灵气时才开始变异,但这样的例子很稀少,就算有,那变异也是一瞬间的事情。 云里舟就曾有过一个,报名参加入门测验时是木灵根,通过后再次测验也是木灵根,后来进入云里舟修习一年,一年后的拜师现场再次测验就是变异风灵根。就连他自己,都不清楚是何事变异的。 那是极其稀少的例子,云里舟创宗以来头一个,是会被记入典籍的。 现在寒临的情况有些特殊,倒像是灵根因外在因素而变异,在某一天,那外在因素突然终止,他的灵根变异也随之终止。 总之,绝对不是正常的变异灵根。 寒临和001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一个紧张兮兮地望着他,想知道自己的资质是好是坏,另一个兴致勃勃地从他的芥子空间里搬出许多适合水灵根和冰灵根修炼的功法和秘籍,其中最差的都是地阶上品的宝物。 001也聪明,天地玄黄的规律它在帮清珩整理芥子空间的时候已经摸清楚了。 清珩却没有那么轻松,001曾说这是一本“虐文”,就是身为主角的寒临要受尽磨难和苦楚,千辛万苦才能得偿所愿。 第147章 他想,他或许知道那所谓的“虐点”了。 寒临身体里有原本的灵根和变异不完全的灵根,水与冰双生,光是这一点,就能让所有人趋之若鹜。 他们垂涎他身体的秘密,也会去探究冰灵根没有完全变异的原因。他又是雪乡幸存者,所以那些人自然而然会觉得他的变异和雪乡的宝物有关系,到那时,他便永远无法洗掉自己的嫌疑。 所有人都会认定他带走了雪乡的宝物,也知道那宝物的具体作用。 那宝物,是能让灵根变异的至宝。光这一点,他们就不可能放过寒临。 修士的执念,不亚于魔。 但寒临并不知道,而且宝物也不在他身边。 这样一来,这条变异不完全的冰灵根稳定吗?双灵根的共生能否长久?会不会有一天,冰灵根完全消失? 只要不稳定的,不确定的,就是蕴含风险的。 而一切大大小小的危险,都将成为未来的隐患。 清珩将桌上有关冰灵根的功法和秘籍全部收回,然后将自己的分析和其中利弊一一道出,最终,他说出了自己的决定:“冰灵根留不得,我会想办法帮你剔除。” 也是说完了,他才想起来这是旃极的徒弟,并不是自己的徒弟,他尚且没资格帮他作出决定,便补了句:“你觉得如何?” 寒临伸手去触摸测验石上透明的冰,很凉很凉。 他又想起了清珩收回功法和秘籍的动作,一时间,答案已经出现了。 “我都听师祖的。” 清珩皱眉,有些不悦地说:“你已筑基,该有自己的判断与决策,怎能事事都听我的。” 他严厉的样子寒临没见过,所以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悻然将手收回来,低着头嗫嚅着不敢吱声。 越是这副样子,清珩眉头皱得越深。 此时,房门被推开,风雪灌了进来,那抹红色的身影便如一朵鲜艳热烈的花,闯进了这令人窒息的氛围中。 旃极转身关门,挡住汹涌的风雪。 他手里还拎着东西,笑吟吟地将东西放在桌上后坐在寒临身边,将手搭在他的肩上搓了搓他的脑袋,嬉皮笑脸地和清珩说:“师尊,你要给我徒弟吓傻了。他还没满十五,依赖长辈是天性,何必如此严厉。” 说罢他弹指击碎了测验石上厚厚的冰霜,将自己的手覆了上去,跟寒临说:“别怕,师尊给你看个有意思的。” 黑色的测验石上升腾着猛烈的火焰,那火焰顶端竟是一层黑色的焰,在火势的炙烤下,测验石的边缘逐渐融化,变成了金黄色的岩浆。 旃极收回手,那岩浆逐渐冷却变黑,又缓慢地复原成测验石。 001吓得连忙把测验石搬回芥子空间,防备地盯着旃极,生怕他给测验石玩坏了。 清珩捏着001扔进芥子空间,让它继续去里面整理,这小玩意儿还挺好用,整理起来利落又整洁,比他自己还上心。 旃极说:“有意思吧,那测验石被烧熔后会变成一滩岩浆,即便恢复了也是扁扁一块,可难看了。” 寒临内敛地点了点头,小声说了句,“有意思。” 旃极摸着他的头,朝着清珩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先离开。 第102章 修仙(32) 眼下他们师徒俩明显有话要说, 清珩从芥子空间选了柄剑放在桌上当寒临筑基的贺礼,随后就打算离开。 旃极突然手疾眼快地抓住莲花台的花瓣,觍着脸说:“师尊, 你将‘澄明心’给寒临吧。” 清珩眼睛微微瞪大, 震惊过后有些无奈地说:“贪婪的狗崽子,天外天的佛子还没死呢。‘澄明心’是他本命剑,你贪心也该有点分寸。” 旃极讪笑,小声念叨着:“都下落不明几百年了,生死未卜的,谁知道他还能不能回来……” 清珩咬牙, 忍无可忍地将他的手从莲花座上拍下去,“那是本尊挚友, 再胡说就滚回芥子空间受罚, 蠢货!” 那莲花座也生气,伸出一枝莲蓬狠狠抽在旃极身上,莲蓬袭来的破空声像是杂乱的脏话,喋喋不休地骂着这个敢对佛子不敬的小贼。 “‘澄明心’是天外天耗费无数天材地宝花费三百年为佛子量身打造的本命剑,本尊是他挚友,所以代为保存。可一旦落入他人之手,天外天不会善罢甘休, 你死了那条心。” 清珩拂袖而去, 旃极浑不在意地靠在桌上用手指推了推那把剑,对着寒临耸肩:“凑合用吧,等眼前这些琐事了了,我亲自给你铸剑。” “好, 多谢师尊。” 旃极摸着他的头,“我知道你是乖巧孩子, 但是光有乖巧是不够的。往后师祖再问你的意见,你便将心中所想直说,是愿意还是不愿意,因何而愿意,又因何不愿意,一一说清即可。若你的意愿与他的相悖,他会好言好语地劝你,若实在劝不动,便会依你……是对是错,他会给你兜着。” “你要敬他,不要怕他。” 寒临有些踌躇,便说:“因为我想着,在师祖开口询问之前,他心中已经有了判断。师祖的选择,总比我的选择要好,我只要听从就是了,师祖总不会害我。” 旃极弹了一下他的脑瓜,数落道:“笨,选择正确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意愿。他选东边你选西边,他劝你,你觉得可以那就同意,你觉得不可以就拒绝,因为你想走西边,即便勉强往东走了,之后的每一步你都会想象着西边有什么。” “带着这样的幻想,这样无法重来的幻想,你只会越陷越深,之后的每一步,稍有不顺,你就会懊悔,责怪自己当初的选择和旁人的干预,即便一切顺利,你也会想着自己错过的选择。而修士一生最怕的就是悔,恨有终结时,悔却没有。所以万事随心,你只选自己想选的,若是错了,我与你一起承担,咱们师徒一心,共同进退。” “我师尊是个极好的人,但他生于氏族,小小年纪便背负家族的期望进入云里舟,向来严于律己,严于律人,他虽严厉却不固执,就是看着唬人,实际上很溺爱小辈,只不过他自小离开家人,所以不知道该如何和小辈相处,如何与旁人亲近。” 寒临和所有徒弟一样,讲起修炼昏昏欲睡,提起长辈私事这些与修炼无关的内容就精神百倍。 他好奇地问道:“云里舟是一个宗门,师祖为何会不知道该如何和徒弟相处呢?师尊待我极好,这样不对吗?” 旃极装模作样地抖了抖,夸张地说:“云里舟是个教养仙人的地方,是没有人味儿的,等以后你去了我再跟你细说。你只需要知道,师祖是个好人,嘴硬心软,耳根子也软,有些事说一两遍没用,就多说几遍,说得多了,他厌烦了,也就同意了。” 寒临点头,“好,我下次胆子大一点。” 狂风卷着雪粒子到处乱飞,清珩在门外站了许久,他知道旃极和寒临有话要说,所以才避出来让他们俩单独说话。 但是他还有事要问寒临与旃极,所以就在门外干等着。站在风雪里,风是利的,雪是冷的,他好像和身后的房屋一样,融进了风雪里,属于天地,不属于自己。 院墙那边架起了梯子,穿着新冬衣裹着旧斗篷的女孩儿扒着墙沿对着清珩大喊:“那位老爷,劳烦你和屋里的叔说一声,今日城主府门口可以领粮食和冬衣,让他带着符牌去一趟。” 这是爹一早就交代的事情,但是她光顾着扫雪,竟将这么大的事抛之脑后,好在及时想起来,没让叔错过了领粮食。 清珩侧目,微微点头。 风太大了,女孩儿的声音轻飘飘地传进他耳朵里,不知道在风里拐了多少个弯儿。 “老爷,家里有件新斗篷,我拿给你穿会儿?风雪太大了,站在外面要着凉的。” 清珩失笑,不知是笑女孩儿的淳朴善良,还是笑她的天真随性。 自己站在风雪里,她不劝自己回屋去,反倒问要不要披件斗篷。 他摇头,说道:“不必了,你快回屋吧。” “好嘞,老爷你记得要跟叔说啊,可别错过了。” 清珩点头。 符牌是元州城百姓的户籍证明,寒临一个外来者,哪里会有那种东西。 而且他现在是筑基修士,已经可以试着辟谷了。 人间就是好,即便是偶然遇见的路人,也是鲜活的。 热烈、悲愤、痛苦、愁闷、不甘、挣扎,各种情绪在他们身上绽放,在听到名字和看到样貌之前,先感受到的是丰富的情绪。 清珩喜欢人间,喜欢喜怒哀乐鲜明的凡人,他们的人生短短几十年,却拥有修士近千年都没有的情绪和爱恨。 凡人几十年便可经历爱、恨、悔、悟,可修士却在漫长的生命中,爱不明白,恨不明白,悔不明白,悟不明白。 长生好像是一种诅咒,给修士套上了有恃无恐的枷锁,总想着时间还长,就这样又爱又恨地纠缠着,似爱似恨地惦记着,总会有守得云开的一日。 第148章 可现实却是,在长生路上,悔比爱更弥久。 那些初露端倪的爱,那些若隐若现的欲,在长生的加持下变成了不可言说的纠缠。 太过漫长的一生,无穷无尽的时间,仿佛什么事都比爱重要,修为更重要,宗门更重要,师恩更重要,秘境更重要…… 等到将所有重要的事做完了,回头一看,哪还有爱,哪还有欲。 爱欲就这样散去,甚至难以回忆当初的心动和期盼。 未修成道侣,未恨成仇人,只成了无情无欲的陌路人。所以悔,所以怨,悔错过的爱意,怨旧日的狂妄。 不知道过了多久,房门被推开,旃极探出个头来,笑得眯起一双眼睛,像狐狸似的。 “师尊,我们说完了,你进来吧。” 清珩应了一声进门,寒临看到他后站起身来,正经地说道:“师祖,我先前错了,不该在师祖训话时不言语。我想过了,我愿意剔除冰灵根,正如师祖所言,不稳定的极其危险,我也恐惧这种危险。” 而且,寒临怕冷。 雪乡是故里,也是纠缠他病体的沉疴,在那日复一日的寒冷中,他随时徘徊在死亡边缘,于家族而言,他是累赘是负担,是娘亲无尽的眼泪,是难以托付的废物。 所以他眷念故乡,也厌恶寒冷。 感受过温暖的人,越发厌恶冷。 若是没有遇见师尊和师祖,他会为了变强去迎接寒冷,用最厌恶的冷来惩罚敌人,也惩罚自己。 可现在不一样了,他有师尊,有师祖,有了可以同进退的师门,所以不必用痛苦囚困自己。 这才像点样子,清珩满意点头,又问道:“今日有人来找你了?故人吗?” 说到这个,寒临就开始头疼,“我不知道他是谁,他突然出现,提醒我小心身边人。他说‘如今出现的,皆是有所图者,你当小心,莫要交心’,可是我对雪乡的秘密一无所知,对那什么宝物毫不知情,这样的我,交心与否根本不重要。” “我觉得他是知情者,至少比我知道得多。他穿着一件白熊皮的斗篷,身形高大,脚上是兽皮靴,脸上围着黑布,这样的装扮,是雪乡特有的。” 清珩问他,“此人,你想杀还是想留?” 你是想将雪乡的秘密埋葬,一心只管报仇,不去理会其中乱七八糟的关系,报完仇后轻松地离开。还是知晓一切,明白那些隐秘,将最亲近的人一一剖开,看其中藏着何等阴私与龌龊。 你选择愚昧,还是明晰。 寒临说:“我要留他,我要知道一切。不管真相如何残忍,我都要知道。” 清珩:“好,我将人给你抓回来。” 只要人还在元州城,就藏不住。 他若想逃,最好现在就逃,逃得远远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件事。 清珩瞥了一眼旃极,语气不善地问他:“问道楼那边,你欲如何?” 旃极笑得狡黠,脸上全是作恶的兴奋感,“我向来擅长火上浇油,既然他们陷入僵局无法打破,那我便推他们一把。我在问道楼布置了一下,做出被劫走的表象,等他们遍寻不到,就会开始内斗,我只需坐收渔翁之利。” “还请师尊将我和寒临放入芥子空间中,里面灵气充裕,好让寒临潜心修炼,稳固境界。” 清珩点头应了一声,吩咐道:“我将你们放在森林与海域的交界处,森林中有妖兽和精怪可以助寒临锻炼,海域中水系灵力活跃,能使他灵力恢复速度增快。云中宫殿里有一只小精怪帮我整理杂物,你需要什么材料就问他,尽快将‘淬体丹’炼出来给寒临服用。我给你列个单子,上述的丹药也一一炼制,在前往九霄之前将寒临的冰灵根剔除。” 洗髓伐经是个漫长的过程,并非一两颗丹药就能完成的。 淬体只是最开始的步骤,按周期服用“淬体丹”将体内杂质清除,略微改善体质,之后才可以服用更为高阶的“洗髓丹”,那是高阶丹药,肉体凡胎受不得,所以需要多次淬体加强体质才可服用。 清珩抬手想将二人收进芥子空间,但是突然想起什么,就叮嘱旃极,“不要带他去洞穴里,蔓意和三子都有了意识,最怕吵闹。” 旃极点头:“师尊放心,我知轻重。” 屋里空荡荡的只剩清珩一人。 他吹灭油灯,拿起挂在架子上的斗篷披上,又从墙上取下挂着的旧伞,就这样出门了。 走到邻居家门口,叩响院门后留下一篮子食物和金银,还在其中塞了张字条,只说这几日不必送饭了,归期不定。 院里传来房门打开的声音,清珩掐了个隐身诀站在一旁看着他们将篮子拎回去,过了一会儿女孩儿穿着冬衣跑出来,爬上搭在院墙上的梯子,对着隔壁喊:“叔?叔?你还在家吗?” 喊了好几声,她往下退了两步便直接从梯子上跳下来,顶着风雪用钥匙打开隔壁的院门后跑进去敲门。 敲了许久都没有回应,正好窗框被风吹得“呜呜”响,她便来到窗边,打开没有上锁的窗子往里看。 冷冷清清的一间房,整洁也空荡。 她很少往屋里看,所以不知道这屋子里原先是不是也这么空,不过桌椅板凳都好好的,桌上的油灯也放得规整,不像是有过争执的样子,看起来真是自己走的。 将窗子合上,从院里捡了块石头将其挡住,这样就不会被风吹得开开合合。 她跑回家,进了自己院子就扯着嗓子吼道:“爹娘,叔真的走了,他家里没人。” 高壮的男人走到门口接她,问道:“是不是被你口中说的富贵老爷劫走了?” “应该不是,屋里整整齐齐的,院子里也只有一人的脚印,真是自己走的。” “那便好,许是被富贵的亲戚接过去过好日子了。快进屋吧,你娘煮了肉汤……” 在他们的对话声中,清珩越走越远。 元州城在他的“视野”中变得一目了然,那个拜访过寒临的人身上有一层白色光芒,那是穿过清珩留在院子里的结界后留下的,那人身上有,隔壁那一家身上也有。 第103章 修仙(33) 微微泛黄的白熊斗篷被挂在架子上, 兽皮靴子散落在床边,高大的男人赤脚踩在地面,将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一堆冻僵的尸体放在屋内, 让那颗通体血红的人头去吃。 那些尸体没有流血, 被冰冻住后甚至没有味道。 很快就被那颗血红的人头吃光了,随后那人头跳到桌上,满足地在桌面上转悠着。 那红色好像淡了些,进食前是刺眼的血红,进食后褪去一些红色,露出了部分皮肤的纹理。 就好像只要吃够足够多的人, 它就能变成人。 一道白刃刺破窗棂,白光一闪而过, 随后窗棂破开, 风雪随之涌了进来。 男人侧身避开,顺手一捞将那颗人头护入怀中,然后迅速扯过挂在架子上的熊皮斗篷披上,再次以那副似人似熊的怪异模样示人。 青年一袭青衣站在窗前,风雪从身后涌进来,将他的长发吹得往前乱飞,纷纷扬扬的白发, 像是密密麻麻的雪牵连拉丝, 凌乱地遮住了青年的脸,只露出一双碧绿的眼。 白发绿眸,是精怪,是归楹。 长剑划出一弯残月, 那双绿眸中充斥着冰冷的杀意,没有情绪, 只有目的。 屋内剑招迅猛,凌厉的破空声是紧凑的催命符,男子左闪右躲,几次想要夺门而出都被那柄剑拦截。 怀里的人头突然跳出来张开嘴吐出一团血雾,腥臭味伴随着怨灵的阴冷直扑归楹面门。他闪身避开,便让那男子寻到机会撞开木门冲了出去,抄起倚在墙根的木棍强势反击。 那木棍极长,大开大合之间暂时截住了归楹的攻势,风声呜呜,两人打得有来有回。 男人的棍法没有规律,杂乱无章,从起落的姿势和落点可以看出他并未学过棍法,只是随手抄起个防身的器具就开始反击,可即便是这样,也能跟归楹打得有来有回,一招一式间全是下意识地反应。 他有一种天生的敏锐,所以即便实力不如归楹,也能靠着敏锐的感知躲避危险。 一阵缠斗后,男人手中的长棍被击落在地,长剑刺穿他的手腕,随后又拔了出来,带出一串血迹,滴滴鲜血落入雪地,如绽开的红梅。 剑刃直刺咽喉,就在即将没入时,一片枯叶飞来将剑刃打偏,锋利的刃便擦着男人的脖颈溜走,只留下一条冒血的剑痕。 归楹收剑回退,警惕地看着突然加入战局的第三人。 清珩挡在男人与归楹中间,启唇说道:“此人,我要留着。” 归楹眼神一冷,抖落长剑上的血迹和雪粒子,右脚一蹬便攻了上来,用一种极其陌生的语气说道:“我要杀他,你要留他,既如此,便来战。” 话音未落,剑刃已来到咽喉前,清珩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柄玄铁折扇,扇面一展便卡住了归楹的剑刃,随后一旋手腕,扇面翻转,归楹连忙往后退,用后退的柔解了扇面的力,免了剑刃被折断的下场。 第149章 这并非杀招,可剑修手中的剑一旦断裂,便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死亡。 毁人兵刃,也是必杀技。 清珩不想伤他,所以才选了玄铁折扇这等守大于攻的武器,在长剑面前,折扇总归是略逊之。 他自顾自地以为归楹会询问自己的用意,会因为这些时日的交情停下手中的攻击。 可归楹没有,恰恰相反,他越战越勇,剑招灵活百变,集百家之长,清珩甚至在他的攻击中看到了属于自己的剑招,那是他不曾授予徒弟的,仅他一人擅用的剑招。 究竟是有所图谋的故人,还是天赋异禀的剑修天才? 一人攻,一人守,这样的对局仿佛永远没有终点。 此时,那男人回屋穿上了兽皮靴子就想跑,清珩立刻转身挥扇,几根细小的针从扇叶中射出,没入男人的体内,他动作迟滞,猛地倒在地上。 身后袭来一道凌厉剑意,清珩侧头,鬓边发丝被削落,卷在寒风中瞬间没了踪影。 脸侧还留有凉意,是那道剑意途经的痕迹,带着不加掩饰的杀意,没有丝毫迟疑,在夹缝中抓住先机,给出了致命一击。 这样利落的一剑,但凡出自旁人之手,清珩都会欣赏。但偏偏不该出自归楹之手,也不该没有迟疑。 他转身用折扇卡住剑刃,这一次他卡得很严,归楹休想轻易收回他的剑。 心中升腾着隐秘的愤怒和不甘,清珩望着归楹那张清俊冷漠的脸,觉得此时的他比刚才的剑意还要凉。 他们之间隔着一柄长剑的距离。 呼啸的风将归楹的白发扬起,越过他的眉眼,纷乱地打在清珩的脸上,扫过他的眼,打在他的唇上。 那丝丝缕缕的,如雪一般洁白的发丝,是归楹执剑的冷漠,是清珩杂乱的思绪。 “你动真格的?” 即便心中已有了答案,清珩依旧这么问了。 他自欺欺人地认为归楹置身梦中,一句发问便可将他唤醒,然后回到先前的那种似是而非的关系里。 可对面那人神色依旧冰冷,无动于衷地说道:“我说过,你要拦我,便来战。” 他们曾共患难,也追寻着同一个真相,兜兜转转一大圈,或许未能如友人般彼此信赖,也没能亲昵上几分,始终保持着一种提防又勉强信任的脆弱关系。 但这种脆弱的关系在清珩眼中也是不寻常的,抗拒的同时带着致命的吸引力,他们二人之间结着晶莹的蛛网,脆弱的蛛丝一触即溃,但是清珩不忍触碰,不想它碎。 如今,归楹的剑刃悬于蛛网之上,他没有丝毫顾忌,也没有留恋与不舍,随时准备将那蛛网击碎。 或许,那种朦胧的情感和没来由的吸引并未在归楹身上出现。 清珩沉默以对。 他此时生出了无数不合时宜的想法,这些想法和杂乱的思绪纠缠着,混作一团乱麻,他困于其中,不知该怒还是该悲。 归楹也静静地看着他,像是在看他,又像是透过他看其他。 久久的沉默,让清珩的头顶覆上一层白雪,两人的肩上都变白了,就连睫毛上都挂着细碎的冰霜。 白发不厌其烦地扫过清珩的脸,他终于在这场僵持中率先妥协,眨眼融化那些细碎的冰霜,然后轻轻地叹了口气,眼中的落寞一闪而过。随后便扯出一张笑脸,用那种惯常的,漫不经心地轻佻语气询问:“我与你何等情谊,你竟和我动真格的?” 归楹眨眼,一下两下,三下四下,将眼中的冷漠抿碎,将睫毛上的冰霜化水,浸入他澄澈的绿眸中,如同一汪春水,如同尚未知晓的眼泪。 他说:“我与你何等关系,又有何等情谊?你于我而言是个陌生人,不知来历,不知意图,敌友未分。” 清珩笑容一滞,嗤笑一声:“好一个敌友未分。” 他手中扇面急转,而后带着千钧之力往下压,那卡在扇面中的长剑顿时碎成几段,无声没入雪中,扇面合并,顶端尖锐的角顷刻间抵上了归楹的脖颈。 黑色玄铁抵在白皙的皮肤上,轻轻压出几个小小的窝。 风急雪骤,两人之间的距离更近,只是一柄折扇的长度。 清珩专注地看着归楹的眼睛,看着那双沾染了霜雪变得水盈盈的眼睛,他问:“现在,是敌是友?” 归楹眨眼,脸上缓缓勾起一抹笑。 他总是冷漠的,平静,相较于清珩睥睨众生的冷漠,他的冷漠更像是一种“无感”,因为感知不到情绪,所以冷漠。 所以他的语气是平静的,他的表情是冷漠的。 偶尔带着怨气和愤怒的语气都能让清珩觉得新奇有趣,更别说是笑容了。 清珩不记得自己是否见过归楹的笑了,此时此刻,他眼里只有一望无际的白,和那双弯弯的眼。 那淡粉色的唇勾起微小的弧度,露出完全不见真心的笑意。 他只是笑,却不说话。 “你在笑什么?”清珩问。 归楹答:“笑你的愚蠢。” 他往前走了一步迎上那扇子锋利的尖锐,玄铁没入皮肉,渗出些许血迹。 在清珩仓皇后退时,归楹咄咄质问:“是敌是友重要吗?我执剑为杀人,你阻我杀人,既如此,是敌是友重要吗?” 清珩恍惚,急切地说:“并非不能杀,而是暂时不能杀。” 归楹皮肤上出现了绿色的纹路,那些纹路十分杂乱,像是被击碎后拼凑起来的伤痕,绿色的,晶莹的灵力在其中流淌。 粗壮的根茎从地里冒出来攻击清珩,归楹站在原地,身上出现了木纹,他垂眼低头,看着自己双手变成粗糙的树皮。 他轻轻地说:“没有并非,也没有暂时。要么我杀了他,要么你杀了我。” 清珩连连退避,房屋被粗壮的根茎顶翻,好在那男人自知所作所为不敢示人,所以居住的破屋离其他百姓很远,否则势必引起骚乱。 “归楹!我们谈谈!” 那双绿色的眼依旧水光盈盈,不过眼白泛红,那层朦胧的水光不再是春水,而是极致压抑后的愤怒。 他好像有些失了理智,语气无比嘲讽,“暂时不能杀?暂时不能杀!你说得容易,杀或不杀,哪由得我做主!” “我身不由己,如何与你谈!” 在清珩不停闪避之时,那个倒在地上的男人慢慢爬起来,做势要逃。 归楹冷冷地盯着他,指尖闪过几缕白光,是一丝雷电。 那一丝雷电飞速蔓延,连接到黑沉沉的天际,几片雷云瞬间凝聚于那男人的上空,其中紫光闪烁,酝酿着一场小型的雷劫。 “归楹,周围还有百姓!” 归楹看着他,眼中一片漠然,“这是天罚,不会伤及百姓。” 树干那么粗的雷电落下来,那男人必死无疑。 清珩一咬牙,从无数雷电中将那男人拽出来,随后前方出现了一条金色的通道,他拎着男人穿过通道,出现在另一个位面的仙盟广场之上。 金色通道将归楹阻拦,那是一层金光粼粼的水波,在清珩离开后留存了几息,他们隔着水波遥遥相望,看不清对方的表情。 通道消失了,归楹手中的雷电噼啪作响,他握拳捏碎那些雷电,喃喃道:“我拦不住他,怨不得我。” 清珩将男人扔进芥子空间里的水牢里关起来,然后离开仙盟赶往云里舟。 飞升的雷劫会击碎所有俗世牵绊,云里舟的秘典中有所记录,飞升之时,越是执迷的关系,越是不舍的人,便碎得越彻底,毫无踪迹。 那是成仙的雷劫,仙人是不需要俗世牵绊的。 可清珩手中有堂溪氏的至宝“名册”,“名册”可以记录一切天道承认的羁绊,亲缘、师徒、道侣,都可以从心头血中牵出魂丝相互纠缠,这样一来,这段关系永远不会丢失。 但是他的“名册”中没有记录归楹。 归楹给他的感觉太过熟悉,他甚至好几次都不忍对他动手,这不对劲。他对三个徒弟都从不手软,归楹的身份一定不是寻常故人。 而且他飞升之时出了些意外,并未成功飞升仙界,所以他的记忆并未丢失。 他一直以为自己的记忆没有丢失,现在看来,未必。 他要回云里舟,回青莲山,寻找记忆中遗失的部分。 作者有话说: 第104章 修仙(34) 烬水是一片漆黑的海域, 海面波涛汹涌,席卷着滔天巨浪,不时有体型庞大的妖兽露头对着岸上的城镇咆哮, 但不管那些波涛如何翻涌, 都无法离开海域范围之内,同样的,妖兽的咆哮也传不出来。 有泥土和石头断断续续地落入烬水之中,与此同时,也会有漆黑的泥土和石头从烬水中升往天际。 周围的百姓都知道,那些泥土是自云里舟而来, 沾满邪气后回到云里舟,由上面的仙人将其净化。 周而复始, 总有一天烬水会恢复正常。 云里舟悬于烬水之上, 也悬于这一片城镇之上,但是下方的百姓看不见那仙人居所,只有在天气很好的时候,晴空万里,无云无雨,方才可以看见一点隐隐约约的根系,是山脉的底部, 茂盛植被的强壮根系将其穿透, 露了出来。 第150章 清珩坐着莲花台一路疾驰,花费了好几个时辰才离开仙盟的范围。 仙盟是九洲最高级的执法机构,拥有拟法、定法、执法的权力,虽然按规定不能插手各个仙洲的自治, 但它凌驾于九洲之上,硬要插手管辖仙洲也不敢不从。 仙盟储存着大量的资料和隐秘, 所以是九洲中唯一一个不允许设立传送阵的机构。 这里的执法者都是当世最强者,不论出身、不论功过、不论种族,只要你能凭借自己的能力进入仙盟,那仙盟自会庇佑你,不过从今往后你要遵守仙盟的规定,一旦违反,必定严惩。 仙盟有规定,对于有前科的执法者从严管理,就是说只要你犯错一次,便不会轻饶,轻则囚困百年以自省,重则剥夺执法者身份赶出仙盟,往后就是仙盟的敌人。 最近的传送阵在一个小城里,这座城占地面积很小,地势也不好,四周环山,建在中间的盆地里。这里距离仙盟最近,虽然偏僻闭塞,但是很少有邪物和魔族出现,百姓安居乐业,淳朴好客。 小城的管理者是个金丹修士,他在此地落脚后向本洲的仙宫提出申请,经过考核后成了城主,负责一切大小事宜,这传送阵也是他执政后修建的,收费极贵,城中大半收入都来自于传送阵的费用。 使用传送阵最多的就是仙盟里的修士,一来一回便要花费近百枚上品灵石。 也就是仙盟俸禄高,否则这传送阵还真用不起。 清珩来到传送阵外,有两个穿着甲胄的士兵镇守,都是筑基后期的修士。 他记得上次使用传送阵时还是凡人镇守,如今已经换成修士了,看来城主真的赚了不少灵石。 “道友要去哪儿?” “云里舟。” 士兵调整传送阵的阵盘,一番拨弄后说道:“仙盟至云里舟,需一百枚上品灵石,请道友先交灵石。” 清珩皱眉,语气中有些许不悦,他问道:“上回我用传送阵去往云里舟,才三十枚上品灵石,为何现在要一百枚,莫不是你们欺我面生,谎报于我?” “道友少安毋躁。” 那士兵翻看着阵盘里的记录,过了一会儿才说道:“道友莫怪,三十枚上品灵石已经是一百九十年前的价钱了,这期间经过了好几次调价,一百枚上品灵石是十年前调的价,在仙宫是有报备的。” 清珩心神一震,他始终觉得自己距离云里舟很近,或者说他始终觉得自己没有离开过云里舟。 那里的一草一木都那么清晰,再加上修士漫长的寿命,他总觉得自己并没有离开多久,或许只是十年,二十年,最多不过一百年。 可现在被戳破后才猛然发现,他已离开了那么久,那是将近两百年的漫长时光。 交付灵石后他站在传送阵上,一阵柔和的白光将其包裹,直到周围全是空茫茫的白,身体无法动弹,一炷香后,他出现在了另一个传送阵上 这是云里舟下方城镇里的传送阵,离开传送阵后,清珩坐着莲花台不断往上升。 在浓郁的云雾间,藏着七条如巨龙般的山脉,这些山脉或是满目葱郁,古树盘踞,或是怪石嶙峋,植被稀疏,或是白雪飘飘,山峰尽白…… 各有各的特色,各有各的不同。 七条山脉或平行或交错,有相互接壤的,也有相距数百里的,笔直或蜿蜒,平坦或陡峭,不同的山脉出现在这里,组成了藏在云间的一叶小舟。 山脉交错的正中间有一处巨大的缝隙,高高俯瞰像是一只菱形的眼,唯有身处其中才能感受到这只眼的广阔和无垠。这是居中的好位置,所以宗门创建者移来一座山峰置于其中,在这山峰上建立了云里舟的大门和宽阔的广场。 俯瞰时,山峰是圆形的,周围依旧是缝隙,云雾填充于缝隙之中,更像一只眼了。 云里舟的广场因此得名,称“一目观”。 这座山峰上不止大门和一目观,外围还有很多设施和屋舍,这就是所谓的“外门”。 外门每十年举办一次外门弟子大比,大比的头名可以跻身内门。 除了那座圆形的山峰外,周围的山脉都是内门,得到头名者可以自行选择前往哪座山峰,若是峰主同意就会铺下云梯指引其前往,这是等待了十年或者数十年才得到的机缘,所以外门弟子给那云梯取了个名字,叫“鱼跃梯”。 外门都知道,有些峰是即便你得了头名也去不了的,因为峰主不会接收。 其一是清珩仙尊的泠石峰,其二是掌门所辖的泠水峰,其三是琢玉真人的云晓峰。 想要去往泠石峰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凭借肉身之力,攀爬那三万五千阶。 不管你是外门大比的头名,还是内门的精英弟子,都别想凭借外力成为清珩仙尊的徒弟,唯一的法子就是舍弃所有虚名,和无数新入门的弟子一同攀爬三万五千阶。 因为这严苛的条件,清珩仙尊成名数百年也只有三名弟子。 而三名弟子中只有一人是完完整整爬过三万五千阶的,便是那修无情道,握“杀人刀”的琢玉真人,威名赫赫的云晓峰峰主。 琢玉真人悟道后,宗门赐下云晓峰,封他为一峰之主,可他从未去过云晓峰,依旧日日跟在清珩仙尊身边,当个尽职尽责的弟子。 自那场飞升雷劫之后,清珩仙尊和琢玉真人甚少在云里舟露面,许多新入门的弟子都没见过他们的真颜,只能从前辈口中听到一些消息,或是从九洲秘录中看到清珩仙尊斩妖除魔的事迹。 云里舟规矩森严,不仅内门和外门之间有结界相隔,就连各峰之间也有结界和阵法,所以想要去往任何一峰,都需要到外门通达堂申请,获得该峰管事同意后才能前往,届时管事会在入口处打开结界接引。 今日,通达堂来了个不同寻常的人。 黑色莲台、青色宽袍,胸腹袒露,青丝如瀑。 腰间别乌金折扇,悬挂酒葫芦、青铜铃。 如此衣衫不整,如此落拓不羁。 来往的弟子不管是出自外门还是内门,皆是衣冠整齐,言行端庄,规规矩矩地进出于通达堂。 因为云里舟门规繁多且复杂,规定了云里舟弟子要衣冠整齐,要严守君子之风,且不可在外门御剑飞行。当然了,御物飞行也是不许的。 “师兄!那人御物飞行犯了门规,我们去戒律堂举报他,可以得一块上品灵石呢。” 入门不久的弟子雀跃地说着话,拉着身旁师兄的衣袖就想往戒律堂去。 他师兄还未看清他说的人,就被身旁的同伴拽了拽袖子,那人小声说道:“别乱说话,那是清珩仙尊。” “那便是清珩仙尊!” “清珩仙尊?清珩仙尊在哪儿?仙尊回来了吗?” 一传十十传百,很快通达堂外就挤满了人,大家不敢堵在门口,就隔着数尺眼巴巴地望着通达堂的大门,希望能看到清珩仙尊从里面出来。 那可是清珩仙尊!千万年来唯一一位成功渡过飞升雷劫后留下来的修士,也是他们云里舟的骄傲。 “你看见清珩仙尊了吗?” “我没看见啊……是我师兄传信给我让我来看的,说是有人看见仙尊进了通达堂!” “真的是仙尊吗?会不会又是哪个皮痒的弟子假扮的?” “不会吧,他们说这次的仙尊是驾着莲花台来的。那可是天外天的佛子亲自赠予仙尊的黑色莲台,这世间都没有第二个。” “我师弟亲眼看见的,莲花台、酒葫芦、青铜铃,衣襟松垮,袒胸露乳!” “我好想进通达堂看看……” “我决定了,下次通达堂招人我就报名,我要在通达堂待到死!” “你别进了通达堂后仙尊没看见,先给自己累死了。你知道在通达堂有多忙嘛,我之前在通达堂待过一年,每天都在忙,做不完的事儿,下值后累得无心修炼,只想躺着发呆……” “真的假的?通达堂也有这么多事儿吗?” “怎么没有!你知不知道,我们每天都要……” “好了好了,别吵了!叽叽喳喳地烦死了!” 通达堂内,清珩提出了自己的诉求,他想去掌门的泠水峰,目的是要面见掌门。 提出诉求后他待在原地等待,通达堂的弟子会联系泠水峰的管事,这一来一回往往需要一炷香的功夫。 可这次那边的回信很快,管事几乎是立马就回复了。 那弟子双眼放光地看着清珩,有些结巴地说:“仙、仙尊,掌门闭关了,泠水峰如今不待客。” 清珩应了一声,道:“多谢。” “仙尊不必谢,一定要多多回宗门啊!” 清珩笑了一下,随和地说道:“待手中的事了了便会回来。” 既然掌门见不了,那就先回泠石峰找找。 他之所以会想见掌门,是因为这位掌门师伯待他一贯亲切体贴,对他的事很是关注,年幼时受了欺负吃了苦头,师尊对他不闻不问,对他的遭遇冷眼旁观,而师伯却会连夜赶来询问一二。 第151章 会细心地问他来龙去脉,会想方设法地帮他出气。那些师尊对其他弟子的溺爱,师伯也会想方设法地补齐,但那时师伯人微言轻,能给他的也不对。 而一切的优待皆是因为师伯和堂溪氏的长辈有些交情,所以将他当自家小辈一样看顾。 当初拜师时他师尊是云里舟的掌门,能优先收徒,他被看中后便成了师尊的徒弟,还被点为那一代中的首徒,而师伯修为中上,收徒顺序在后面,门下的弟子也没有特别出彩的。 后来师尊仙逝,稳重温和的师伯当选了掌门,对他也是一如既往地关注,只不过事情多了,来找他的时间变少了,他又独来独往,经常相隔多年不见。 如果他和归楹真的有关系,能知道其中内情的人,除了掌门师伯外再无其他。 他一向不爱和人说起自己的私事,就连当初收徒也未告知他人,未举办收徒大典,只是在“名册”中记录后去香火堂登记,就算成功收徒了。 是掌门师伯得知他回来后去看望他,这才发现他收了徒弟,还是个资质平平的徒弟。 他一向独来独往,这么多年可以称作友人的只有天外天的佛子,其余的,皆是陌路人。 他或许丢失了一些记忆,但是他知道自己是怎样的人,所以才会对归楹的身份有所猜测。 他对友人,对挚友,对同门,从未生出过恻隐之心。 只有归楹,只有他不同。 是第一眼看见便觉得不同,是越相处越觉得不同。 是气恼怒他的态度和作为,却生不出愤怒和不耐,只有无关痛痒的怨怼,下次见了面,依旧还要凑上去感受他的冷漠。 第105章 修仙(35) 云里舟冷石峰 几座小屋破旧残败, 屹立在杂草丛生的山巅,那棵桃花树枯败了,只剩些细瘦的枝丫孤零零地挂着几片深褐色的残叶, 在风里摇摇欲坠, 不知何时就会被带走。 残叶枯枝落了满地,厚厚一层,最底下的叶子腐烂后散发出草木独有的腥味,最上层的还是干燥的,一些小虫在上面爬着,慢慢啃食叶片上柔软的部分。 石质的桌椅上满是污垢, 是泥土、雨水、虫蚁、残叶和岁月留下的痕迹。 周围的景色荒凉又寂静,是被时间遗忘的痕迹, 当主人离开后, 这座山峰便失去了所有的意义,那些因仙尊名讳得来的荣耀和推崇,随着仙尊的离去而离去。 山又成了山,和世间所有山一样,默默无闻的山。 清珩轻轻叹息,驱使着莲花台缓缓向前,最终停在小屋斑驳的木门前。 他伸手推开吱呀作响的木门, 屋内布满灰尘, 角落里蛛网一层叠着一层,上面挂着的蜘蛛都干瘪了。 屋内陈设简单,狭窄的木床上被褥已经糟烂,几只老鼠在其中吱吱叫着, 桌椅上落满灰尘,木架子上堆放着满满当当的竹简, 那些是他曾经书写的练剑感悟,他离开时觉得不必带走,便舍弃在此。 一切都是记忆中的模样,除了…… 他蹲在地上从床底拿出一个箱子,这箱子大得很,上面挂着生锈的铜锁,锁上有被砸过的痕迹,坑坑洼洼的,铜锁的一端已经被砸瘪了。 这箱子,他没有印象。 他试图取下铜锁,却发现这铜锁上有禁制。 凭他的本事,竟也解不开这禁制,灵力一碰到那禁制就炸开,白色的光点落在他手背上刺刺的疼。 奇怪了,他肉身经过那么多次雷劫,早已水火不侵,刀枪不入,这禁制究竟是何来历,竟然能伤了自己。 除非,这是曾经用他的心头血布下的禁制。 他摩挲着铜锁上那些坑洼的痕迹,试图回想起关于这道锁的记忆,可无论他怎么想,都毫无影响。 既然如此,先收进芥子空间带走,问问那小毛球有没有法子将其打开。 更奇怪的事情出现了,这箱子他收不进去。 难不成,这屋子里也有禁制。 清珩抬着箱子尝试着离开屋子,结果如他所料,这只箱子离不开这间屋子。 我偏不信! 清珩眼神一冷,周身的灵力如波涛般来势汹汹,翻滚着一次次冲击那散发着金光的禁制,屋内光芒绽开,刺眼又灼人。 手腕一翻,名为“春枝”的本命剑出现在手中,细长的木剑上缠着一条藤蔓,剑刃上的裂缝依旧存在,剑柄上的藤蔓有灵性地生长后缠住清珩的手腕,像是期盼已久的亲近,不过那藤蔓枯死的部分变多了,这一次,就连剑柄以上的部分都出现了枯萎的迹象。 磅礴的木系灵力不断冲刷着剑身,那条藤蔓颤抖着生长,绿意蔓延,细细的藤蔓上开出了白色和淡紫色的小花。 藤蔓上的叶片轻颤着,清珩拧着眉,语气愧疚地说:“这次辛苦你了,但是这箱子我一定要打开。” 叶片亲昵地蹭着他的手,随后剑意荡开,将屋内的桌椅打得稀碎。 一剑挥出,那禁制被震得鸣鸣作响。 清珩忍住心口的痛楚,再次蓄力,不断挥剑,一剑比一剑狠,一剑比一剑快。 屋内的禁制上出现一圈裂纹,清珩嘴角渗血,勾起一抹笑。 手中的剑颤鸣不已,在向他示警。可清珩没得退路,现在要是放弃,先前的一切努力都白费了。 惊天一剑挥出,就在即将落在禁制上时,一个人影出现,挡住了那一剑。 黑发、青衣、怀中抱剑,倚靠在金色禁制上,似笑非笑地看着清珩。 没有酒葫芦,没有青铜铃,没有莲花台。 那是清珩,或者说,那是堂溪涧。 那是曾经游历天地间,没有执念,没有畏惧,随心所欲,天不怕地不怕的堂溪涧。 堂溪涧眉眼间有些青涩,手中的剑是那柄僵持多年无法炼化的“天地剑”,他腰间挂着两组玉饰。其一是堂溪氏的组玉佩,其二是云里舟的弟子玉佩,墨绿色的玉佩下方坠着师伯亲手给他编的黑色流苏。 堂溪氏的组玉佩一共十排,每排六枚玉饰,第一排是青绿色的水纹圆形佩,第二排是白玉鱼形佩,往下依次是一排宝石一排玉佩,宝石有绿有蓝,玉佩都是白绿二色,最下面坠着一串晶莹的水晶珠子。 组玉佩又称“禁步”,佩戴后行走时能压住衣摆,行走间发出的声音轻缓有度,节律得当,用于规范族内子弟的举止,是氏族常用的饰品。 堂溪涧从小在云里舟长大,没有族内那般严谨的规矩,所以他的禁步总是铛啷作响,行走间那些水晶珠子晃来晃去,反射着耀眼的阳光,将青色衣摆镀上一层金光。 他若和一众同族子弟走在一处,那声响总是最明显的,同辈们便会借着他的无状,迈开步子晃响自己腰间的禁步,所以每次他回家,堂溪氏规矩严谨,言行端庄的氏族子弟都会变成在街上招摇过市的浪荡子。 清珩垂眸看向自己的腰间,飞升之前,他摘下两组玉饰收进锦盒里,珍惜地放入储物袋中,想着渡劫之后再取出来戴,可渡劫后,那玉饰便被他抛之脑后。 就如他的前尘,他的牵挂一般,被忘于脑后。 “让开。” 清珩冷冷开口,执剑指着那人影。 堂溪涧哼笑一声,狂妄地挑着下巴,扬眉说道:“滚出去,离开这间屋子。” “该滚出去的人是你,你若要拦本尊,便是连这点虚影也留不住。” 堂溪涧“啧啧啧”地感慨一番,随后站直身子走过来绕着清珩看了一圈,语气轻蔑地说:“你如今这副样子,忘了才好。好好当你的仙尊,不要再纠缠他。” “你当初布下禁制,不就是怕自己后悔吗?既然已经断了回头的机会,为何还要回来。为何还要苦苦纠缠,让他受苦!” 清珩握着手中的剑,他没了记忆,自是无法与他争辩,只能沉着脸再次说道:“让开。” “我可以让开,但是你要知道,结局不会比现在更好。小树现在很自由,他想要的从始至终都是自由,他爱你,也爱自由。既然与你相爱会让他痛苦,那便让他独享自由吧,若总要有人去痛苦,那便让你来。” 清珩直直看向他,看向不知道几百年前的自己,一字一句说道:“我要知道真相,我能护住他。” “你不能!要是真的能,你就不会飞升,就不会忘记!已经足够了,已经足够努力了,可还是没得善终,忘了吧。” 禁步的声音叮啷作响,堂溪涧红了眼眶,伸手捂住清珩的眼睛,哽咽着说:“你的爱让他很痛苦……你已经后悔了,后悔不顾一切地撩拨,后悔肆意妄为的爱意,后悔让一棵树因你动情,受尽苦难,所以,到此为止,别让痛苦再次循环。” “你们都有苦衷,都身不由己,再来一次,也是相同的结局。” 清珩说:“我只是想找回自己的记忆,若真如你所说,一切都是错的,我不会再去找他。” “不可能。你出现在这里,就代表你再次接近了他,你的心会带着你一次次靠近他。” 第152章 清珩无法反驳,他确实难以抗拒想要靠近归楹的心。 原来那是爱吗?若没有眼前这人来戳破,他会以为是仇恨、是劫难、是孽债,是用永生都无法摆脱的苦难纠缠。 “就算如此,我也要记起来。你若不走,我便动手了。” 堂溪涧退开两步,红着眼眶摇头,他闭上眼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再度睁眼时,睫毛上挂着晶莹的泪珠,濡湿的下睫毛贴在脸上,看起来脆弱又无助。 他伸手摸着“春枝”上开出的小小花朵,突然微微弯腰,低着头吻上那朵花,轻轻启唇无声说道:“好久不见,我的小树。” 这个吻短暂又温柔,一触即分,泪水落在花蕊上,花朵轻颤。 他直起身子,垂眸说道:“我拦不住你,我本就是你曾经留下的一道虚影,只做警示之意。你若真想找回曾经的记忆,就去找师伯解开木箱上的禁制。不过,他不会帮你的。” 他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彻底消散前,留下了一句:“希望你想起来后,能够放过小树。他是草木,本就不该动情。” “你自己也曾说过,若爱是无法终结的痛苦和折磨,你希望他永生不识情爱。” 屋子的禁制不攻自破,清珩将箱子抬起来放进芥子空间内,召来001问他能不能解开这箱子。 001试了试,摇着毛茸茸的身子说:“不行,解不开。我们该回去了,两个世界的时间流速不一样,那边不知过了几天,怕是会耽搁了回九霄的时间。” 清珩却说:“再等等,若是要回去,辞洢会传信给我。我给她的传音法器不受空间限制,只要她找我我就能听见,除非她死了。可若是她死了,没人带路也去不了,更是不用着急。” “当务之急是去找掌门师伯解开这个箱子,看看里面究竟有什么。” 清珩明白,这一刻什么任务、仇恨、幸福都变成了泡影,眼前唯一真实的只有他自己,还有“堂溪涧”口中的“痛苦”“情爱”“折磨”。 他也会好奇,那究竟是怎样的一段经历,才会让他感到悔恨,还布下虚影来阻拦失忆的自己。 001:“可是掌门在闭关,不能见你。” 清珩摇头:“掌门闭关这么大的事,通达堂不可能不知情,所以大概率只是师伯拒绝我的借口。想来确实有些怪异,师伯最是关注我,可近百年来,师伯从未传信给我,也不曾去仙盟找过我……或许,他是怕我想起什么。” 001:“可是他不让你去,你也去不了。难道要一直重复去申请,缠着他答应吗?” 清珩:“当年师伯给过我一个法器,可以直接打开泠水峰的结界。你在芥子空间内找找,那是一块黑色木牌,上面刻着‘流’字。” 001:“那你等等,我还没扫描到这件物品,也许是在哪个储物袋里装着的。我找到了再出来告诉你,这段时间你可以去别的地方找找线索。” 清珩应了一声,思索着自己能去哪里寻找线索。 不渡川?还是天外天? 天外天有些麻烦,若是要去的话得联系不少人,很是费功夫。 那就去不渡川吧,也不知族内那些小辈知不知道自己这个老祖宗的风流韵事,实在不行,就让他们将千年来所有的九洲秘录找齐,看看能否从中找出只言片语。 清珩默念族中口诀,一息后,他便出现在不渡川的幻境外。 第106章 修仙(36) 不渡川是隐世之地, 地处三洲接壤处,四周有天然形成的幻境和迷阵,是九洲有名的易守难攻之地。 三洲地势不同、气候不同、资源不同, 是以, 不渡川资源丰富,世代积攒了不少财富。 此地为三洲之间的夹缝,占地面积很广,但底下是充满罡风的深渊。 几百年前九洲曾发生过一次持续了数年的地动,在这次地动中,其中一洲边境陷落数十丈, 深渊中的罡风便倾泻而出,将附近数万里毁于一旦, 只剩下光秃秃的地面和四处游走的罡风。 又有一洲被拔高, 地下水涌出,倒灌入深渊,堪堪将一侧深渊填满后溢出,淹没了凹陷的边境。 这样一来,一侧是高耸入云的山壁,山壁下有深不见底的水域,另一侧也是高出数十丈的山壁, 前方是密林, 后方是不知为何没有填入地下水的深渊。 因为此地不稳定,所以荒废了数百年,直到一群散修被人追杀至此,发现此地人迹罕至, 适合隐居,便在此安家落户。 其中修为最高者为“堂溪氏”, 也因此,这里没有凡人,都是修士后代,即便灵根不行,也会修习别的本领讨生活。 他们将此地命名为“不渡川”,因为水域的对面便是他们被一路追杀走过的老路,以此为命,警示后人,避世而居,不可越过山川,渡过水域。 不渡川搭建在水面上,即便是铺满了砖石的街道,下方也是潺潺水流。 因水域有时会暴动,整个不渡川都会被淹没,所以房屋越建越高。最高的便是堂溪氏,那巍峨的建筑群几乎和最高的一洲平齐,俯瞰不渡川,立于充满罡风的深渊之上。 不渡川民风淳朴,百姓安居乐业。 他们在深不见底的水域中发展渔业,不过驾着小舟去打鱼时总会被巨浪掀翻,最后还是得潜入其中开始捞鱼。 他们在平缓的土地上种植水稻,高高的风车日夜转动着,即便遭遇旱灾,也能从水域中调水过来浇灌,还搭建了许多高台用来养殖药材和灵兽。 整个不渡川自给自足,避世而居,交易方式是以物易物,逢年过节能拿到堂溪氏发下的节礼,孩童在堂溪氏的族学里念书,长大后可以留在不渡川,也可以出去闯一闯。 堂溪氏收购百姓的作物和药材对外售卖,再将不渡川无法生产的物品购入,在不渡川进行售卖。 不渡川外有天然的幻境和迷阵,若是无人带路,外人便进不来,就连原住民回家也要召唤小舟前来迎接。 清珩摘了片叶子吹响独属于不渡川的旋律,一叶小舟出现在他面前,他迈开腿站上去,随着小舟摇摇晃晃地进入不渡川。 站在不渡川的大街上,随处可见被驯化的灵兽和妖兽,它们能听懂人话,奉主人的命令在街上接活儿,你只需要站在它面前说出需求,然后给出价格,它要是同意就会跟你走。 其中最多的就是飞行类灵宠,因为不渡川的建筑越建越高,想要去往更高的建筑要么走石阶,要么走山壁上的索道,不管是哪一种都麻烦得很,所以飞行类灵宠格外受欢迎。 清珩坐着莲花台一直往上升,停在了堂溪氏的大门外。 白色砖石堆砌的建筑群一尘不染,清澈的水流在阵法的牵引下从水域一路往上来到堂溪氏,经过堂溪氏后落入后面的深渊里,瀑布因此形成,堂溪氏便笼罩在彩虹之中。 提起不渡川,总是会想起水。 提起堂溪氏,便是永不停歇的水声。 衣着端庄的男女行走于洁白的建筑中,他们头戴玉冠,腰配禁步,言行端方有礼,气质温润如玉,个个都是被堂溪氏报以重望的子弟,也是从小就被严加管教的子弟。 在堂溪氏祖宅的最后方有一座巨大的白玉女子像,那雕像立于深渊之上,俯瞰整个不渡川。 那是堂溪氏先祖的雕像,当初她在此定居繁衍,方才有了今朝九洲闻名的堂溪氏。 清珩整理仪容,收起莲花台,走进堂溪氏,回到了自己的院子里。 这些年堂溪氏扩建了三倍有余,因为扩建,他的屋舍由外缘变成了正中心。 当初他是小辈,屋舍便在最边缘,如今他成了祖辈,他的屋舍也离宗祠更近了。 院子里依旧可以听见潺潺水流声,有侍女在清扫院落,几个小姑娘凑在一起轻声说着话,偶尔捂着嘴偷笑。 她们都是不渡川的百姓,在堂溪氏当侍女也只是一份寻常的营生,日落之后便可以回家了,第二日又来上工。 清珩出现时她们吓了一跳,将来人仔细打量一番后便雀跃地说:“仙尊回来了,这次回来可会久住?” 清珩摇头,一人给她们发了颗灵石,然后才揣着袖子进屋。 如今堂溪氏的族长是清珩不知道多少代的孙辈了,所以没有他回来要去见族长的规矩。 现在堂溪氏的族人都是一些小辈,早已看不出故人的影子。 他已经很多年没回来了,屋内的陈设虽然旧了却没覆上灰尘,就连桌上没有摆齐的茶杯也依旧是曾经的模样。 屋里有间密室,在储物袋容量不足时,他会将一些杂物清出来放在密室里储存。 芥子空间是成仙后才有的本领,在此之前,他和所有修士一样面临着储物袋不够用的困境。 被收在密室里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物件,多年来他从未想过要回来看看。 石门被推开,一间狭窄的密室暴露在清珩眼前,墙壁上镶嵌着夜明珠,散发着柔和的白光。 第153章 砖石搭建的架子上,摆放着大大小小的箱子。 每个箱子上都贴着简单的标签,写着里面物品的种类,多是些随处可见的材料和矿石。 唯有一只箱子与众不同,上面写着:归楹。 当困惑已久的答案出现在面前,清珩反而有些犹豫,他渴望在箱子里发现一个完整的故事,却又恐惧那个故事会带来不祥。 箱子打开后是扑面而来的灰尘,他抬袖掩面,挥开那些浮尘。 箱子里东西不多,只有几封信件和一些枯叶。 清珩从最顶上那封依次拆开,每张泛黄的信纸上都只有寥寥数语。 [堂溪涧,你几时回来?云里舟下了好几日的雨,我的叶子掉了许多。带片叶子给你,叶子枯萎时你会回来吗?] [堂溪涧,不渡川在哪儿?我从未去过那儿,你回来时带一些土来,让我尝尝你故乡的土有什么不同。带片叶子给你,记得在叶子枯萎前回来。] [云里舟下雪了,还有冰粒子,你先别回来了,吵得很。] [今日云里舟庆典,很是热闹,仙鹤衔着灵石到处乱扔,连我这儿也落了几颗。你不在,我也没去看庆典。早些回来,我分你两颗灵石。] [何时回来?上回的故事还未说完,再不回来我便忘光了。] [今日是收徒大典,你不在,我没去看热闹。] [有长老在旁边的山峰渡劫,山都被劈碎了,一看就是欠着因果债,天道不让他离开。你别怕,等你渡劫的时候我帮你挡,不让天雷劈你。] [堂溪涧,最近烬水很是汹涌,掌门要派人前去查看,你若是在十日内赶回来还能赶上。] [你上回说云里舟到不渡川的传送阵要三十枚上品灵石,我已经攒够了!还多出两枚,可以赠你。] [我已两百年未能离开云里舟了,日子好难捱。你这次回来要多陪陪我,把你在外头的经历一一说给我听。] [堂溪涧,我想离开这里,我想如你一般自由。] 清珩擦去信件上的灰尘,一封一封叠好收进信封里。 信件简陋,没有开头没有落款,就连时间也未曾写明。 但信纸新旧不一,字迹从青涩到工整,又从工整到潦草,应该间隔着许多年。 每次他回家,归楹都会给他写信。 信纸上寥寥几笔,又问归期,又说天气,偏偏不说思念和爱意。 这些信件的时间已无从得知,所以他不知道这属于哪个阶段。是他们相识的阶段,还是他们相爱的阶段。 他只知道自己像个阴暗的窥视者,藏在名为遗忘的阴影里,暗中窥探那些属于“堂溪涧”和“归楹”的故事,从零零散散的信息中揣摩他们的情谊,感受他们的爱意。 他只拿到了一些无关痛痒的信件,便觉得心脏里开始发痒,那密密麻麻的痒意折磨着他,让他去挖掘更多,窥探更多。 面对那些询问的信件,身处不渡川的堂溪涧给出了怎样的回信?他在信中写了什么?是否会附上一片不渡川的竹叶? 他想知道,在归楹一次又一次地催促里,有没有哪怕一次,堂溪涧立刻回去了。 那些明明是他的经历,可如今他忘了,遗忘是不得已,也是原罪。 这样的罪让他在自己的往事里变成了旁观者,变成了窥探者,变成充斥着嫉妒和不满的局外人。 天道用雷劫将清珩和堂溪涧切割,让清珩成了无欲无求的仙人,让堂溪涧留在记忆里守着所有的爱恨。 让一个人分裂,成了仙和人。 夜里,清珩找到堂溪氏的族长,打开了宝库。 这是属于堂溪氏的宝库,一共三间石室,中间那间供奉着堂溪氏历任的族人牌位,在牌位后面,是他们的本命剑和常用法器。 左侧是族内至宝,灵石、法器、丹药之类。 右侧是族内秘辛,但凡有名有姓的族人都有一本属于自己的册子,册子上记录着该族人的生平和人脉。看起来是上不得台面的编排,实则字字属实,详细记录以供后人查阅,能够在家族危难之际找到破局之法。 毕竟有些隐秘的关系,隐晦的生机,都藏着那一本本小册子里。 族长用令牌打开石室的机关,从排列整齐的小册子中拿出一本递给清珩。 “仙尊请看,这便是您的册子。” 第107章 修仙(37) 【堂溪氏第七代第九子堂溪涧】 清珩翻到最末页, 那一页写着他成功渡劫飞升,又因外力沾染因果逗留此界,未能成功飞升仙界, 他的生平只记录到那次雷劫。 他不断往前翻, 终于在册子中看到了归楹存在的痕迹。 【云里舟禁地峻岭生长着一棵巨树,此树天生天养,拥有连接天地之力,谓天道之眼。 堂溪涧受罚,禁足于峻岭之巅,日日在树下练剑, 惊动了树灵,树灵醒后化形与其结交。年复一年, 堂溪涧与树灵互生情愫, 便捻了树灵精魄与自己的魂丝相纠缠,录于至宝“名册”中。一年后,一人一树在云里舟设结契大典,本意告之天地,立下誓言。 大典未成。天降金色雷劫劈断纠缠的魂丝,誓言破除,天道不允。 此后, 峻岭雷劫不止, 日复一日劈着树灵本体,试图摧毁其记忆,劈散人间的孽债。 堂溪涧道心受损,修为大退, 困于峻岭之上同受雷劫,每日承受剜心噬骨, 万蚁啃咬之痛,不斩情缘不得终。 雷劫一刻不曾停歇,九洲受其波及,灵气异常。或灵气贫瘠无法修炼,或灵气满溢万物成精,九洲乱世初现。 僵持百年,云里舟、不渡川、天外天三股势力合力将堂溪涧从峻岭救出,而后云里舟掌门与天外天佛子联手布下禁制,将堂溪涧困于青莲山,布下大阵藏匿其踪迹,暂时蒙蔽天道。 至此,峻岭雷劫方才有所削减,九洲灵气也逐步恢复正常。 但树灵依旧日夜被雷劫折磨,本体破碎、魂魄残缺、记忆磨平。堂溪涧也日日忍受着剜心蚀骨、万蚁啃咬之痛。 在这期间,堂溪涧昼夜苦修,终于在百年后距离飞升仅一步之遥。只要解开禁制,他便能渡飞升雷劫,不管他渡劫成功与否,树灵都将结束漫长的折磨,继续成为他的天道之眼。 树灵再三哀求,堂溪涧依旧决定要渡劫。 他渡劫成功,斩断尘缘。树灵断了情缘,痛苦虽然终结,但依旧不得自由,和曾经的几百年一样,扎根于峻岭之巅,半步不得离开。 不知何年何月,树灵引天火自焚,那场火不知烧了多久,烧尽地面上的树木,只剩深埋地底的根系,树灵也不知所踪。】 清珩合上册子,站在原地久久没有动作。 族长偷偷打量了他好几眼,见他纹丝不动,便不敢贸然开口,只能陪他一同站着。 “咳咳。” 不知站了多久,清珩突然咳嗽两声,他将手中的册子归还族长,嗓音干哑地说:“放回去吧。” “是。” 族长将册子放回,随后跟在清珩身后离开宝库,再次听见水流声时,他觉得自己松了一口气,整个人像是重新活过来了一样。 他偷偷打量仙尊冷冽的脸,心里不断想着这是自家老祖宗,就算说了不合适的话也不会要了自己的小命,所以他再次开口说道:“仙尊,我幼时听过一个消息,都说当年树灵为了在雷劫下保住自己的记忆,也为了让仙尊飞升后不要忘却所有,曾剖出一颗心交给仙尊,让仙尊回去找他。” “……他们都说,树灵引天火自焚,是因为仙尊始终没去找他。” 他说完便惴惴不安地看着清珩,说话的声音也越来越小,“那场天火落下时我才六岁,族中长辈偶尔提及旧事。那时,仙尊已进入仙盟,执剑肃清九洲邪魔,多年不曾归家。” 良久的沉默后,清珩才说了句:“多谢。” 从不渡川回到云里舟后,清珩去了禁地峻岭。 云里舟有许多禁地,有的是因为里面藏着异宝,担心弟子误入将其毁坏,所以布下阵法封为禁地,有的是危机四伏,藏着未被探明的秘密,担心弟子误入其中白白丧命,所以封为禁地。 峻岭属于两者之间,有异宝,也有危险。 那棵参天巨树能沟通天地,搭建天地之间的连接。 换言之,只有那棵树存在着,这方世界才有飞升的路,否则天地连接断开,人间的修士将永远无法飞升。 而且那棵树是天道的眼睛,能够让天道观测人间因果与是非善恶,要是树没了,天道便只是冷冰冰的规则,一个游离于世界之外的规则。 这是一棵特殊的树,但在树灵出现之前,他仅仅只是一棵了不起的树。 就是因为他的存在,峻岭是没有灵力的,所有灵力都在树的体内。 峻岭是一座由沉水石组成的山峰,沉水石的特性是接触得越久身体便越重,长时间接触后身体便如石像般,睁眼也困难,呼吸都费力,不管是修士还是凡人,都会死于呼吸的疲乏中。 第154章 清珩泠石峰的石阶就是由沉水石打造,不过用量小,不至于将人困死。 而没有灵力,满是沉水石的峻岭是云里舟严惩弟子的禁地。 行事规矩的弟子终其一生也无法接触这个禁地 峻岭外有长老分身镇守,是修为高深,常年闭关的长老,在云里舟积威已久。 在他们的镇守之下,所有弟子都绕着峻岭走,即便刚学飞剑的新入门弟子也不会失误地出现在周围。 百年的清净,今日被打破了。 朦胧白光笼罩着整座山峰,峻岭藏于其中,隔绝了所有人的视线。白光中偶尔出现的黑色阵纹是警示,也是震慑。 阵法外一左一右摆着两个蒲团,两位发须皆白的老者盘腿而坐,双目紧闭。 清珩靠近时,两人同时睁眼,其中一位老者看着他说道:“仙尊,请回吧。此乃云里舟禁地,没有掌门的信物任何人都不得入内。” 清珩垂眸,“得罪了。” “你!你竟想擅闯禁地!” “得罪了。” 清珩执剑,四面八方的灵力朝着他急速涌来,剑意凛冽,一场大战一触即发。 两名老者暗暗叹气,一同亮出法器准备迎敌。 自从巨树被天火焚烧后,云里舟倾尽所有都没能扑灭那场火,掌门更是亲自去西南请来石娘娘帮忙灭火,石娘娘抬手引烬水倒流,用烬水淹没峻岭整整十日,那火也不曾熄灭。 石娘娘离开前说道:“这场火是树灵引来的,也是天道准许的,本尊爱莫能助。只有燃尽了他,火才会熄灭。” 云里舟为了遮掩消息,布下阵法藏匿峻岭,禁止任何人进入,直到今日。 从布下阵法的那日起,云里舟的掌门和一众长老就知道,清珩势必会找回来,但凡他发现端倪,一定会闯入峻岭寻找那树灵。 飞升雷劫的威力他们知道,忘却红尘,斩断羁绊,但他们也了解清珩,不管是否还残存爱意,他只要发现自己丢失了记忆就一定会回来寻找。 他不是为了爱在寻找,是为了补全自己。 爱或不爱,是往后的故事。 险之又险,这场大战并未开始,因为掌门出现了。 云里舟的现任掌门,清珩的师伯,是一个老者。 一个苍老佝偻的老者,发须皆白,皮肤松垮,双目浑浊,和世间每一个老者都是相似的。他穿着略显宽大的旧袍子,双手负于背后,本就瘦小的身形因为佝偻的体态变得更矮了些,只到清珩的胸口。 可在清珩年幼时,师伯是无比高大的。 即便是后来他长大了,师伯也是挺拔又精神的。 “小九,回去吧。去做你该做的事,去做一个仙尊该做的事。” 那道苍老的身影挡在清珩面前,沙哑的声音不断敲击他的耳膜,好像要将那层薄薄的耳膜击破,然后狠狠砸进他的心里。 清珩咬牙,仰头望向那被白光遮掩的山巅,坚决地说:“师伯,我一定要进去。” 老者摇头,似无可奈何,又似早有预料,他伸手握着清珩的手臂,用不容拒绝的力度带着他往回走,“走吧小九,他不想见你。” “师伯!我说了,我今日一定要进去!” “小九!”老人高声喝道,面色沉凝,狠狠拽着他的手臂将他往后带了一步,“跟师伯回去,师伯有些东西要给你看。是有关归楹的,你该知道的。” 清珩跟着他离开,临走之前回头看了一眼,那层白光依旧遮挡着,让他看不见峻岭中的一石一木,就像他的记忆一样,始终被遮挡着,就连本人也无法窥见丝毫。 掌门的泠水峰春意盎然,随处可见在此停留歇脚的仙鹤,杂役们各司其职,来来去去,让泠水峰变得热闹鲜活。 房屋依山而建,有简单的小屋,也有藏于山林间的繁华宫殿,掌门以前收过不少弟子,他们都在泠水峰建造了自己的房屋,不过有的弟子长大后外出建了洞府,很少回来。 山巅是一片广阔的灵药田,掌门的居所是田地间的一间茅屋,门口还守着一只大黄狗。 茅屋里空荡荡的,只有一个蒲团和一颗留影珠。 掌门盘腿坐在蒲团上,那双浑浊的眼慈爱地看着清珩,用记忆中幼时那样温和的语气说道:“小九,忘了是好事,忘了是好事啊。” “当初你们执意不改,那雷劫险些将你们劈碎,后来雷劫不停,天地灵气异变,已是犯了众怒,若不是你当机立断以飞升断情缘,如今你们焉有命在?” “即便天道能网开一面,那导致天地灵气异变的罪责你们逃不掉,一旦成为九洲公敌,你和归楹的结局不会比现在好。九洲各方势力一旦集结,你和归楹都得脱层皮,若是累及天外天,更是难以收场。” “当初你飞升后开辟芥子空间,一方小世界,万物生长不受限,能够诞生精怪,还定下规则,一旦精怪化形就会被踢出去,随机降落任何时空。你藏匿归楹一缕精魄于本命剑中,让他在芥子空间内休养生息,再化精怪脱身,这才保全他的性命于一时。” “如今峻岭之巅的枯树长出新枝,只需三百年就能长成巨树,届时,归楹的精魄不管在哪个世界都会被收回,他会是一棵全新的树,一个彻底忘却前尘的树灵,也会长出新的‘心脏’,唯有如此,你们这段尘缘才能彻底斩断,这些你是知道的,你也同意了。” “可,我还记得当年……记得你说‘形势逼人,不得不从’,记得归楹说‘身不由己,唯余长恨’。你们不甘心,师伯都清楚,所以你一旦找来我便不敢拦你,怕今日拦住了,往后你因为悔恨犯下更大的错,一些师伯不敢想的大错。” 掌门皱巴巴的手拿起留影珠递给清珩,“看看吧。有你,也有归楹。” 清珩一接过留影珠,那风烛残年的老人便闭上眼睛化作齑粉,那些灰白的粉末飞扬着穿过茅屋的窄门,洒落在阳光笼罩的药田中。 沉闷悠长的钟声响彻云里舟,将掌门辞世的消息传到每一个弟子耳中。 “师伯!” “师伯!” 外头传来一阵凌乱的脚步声,掌门的弟子鱼跃般来到泠石峰,有的哭喊着,有的沉默着,有的红着眼眶…… 清珩手中拿着留影珠,一时不知该作何反应,他想说的话哽在喉头,如一颗硕大的石子,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 他还有许多话没说。 他想和师伯说自己有办法给三个徒弟重塑肉身了,他想说旃极收了个天赋极好的弟子,云里舟定会再辉煌千年,他想说,他又遇到归楹了。 他还未问过师伯近况,未和他说上几句好话。 现在,想说也没用了,师伯再也听不见。 掌门的弟子对清珩说:“仙尊,我师尊早已是强弩之末,他一百年前便预感自己大限将至,只能闭关修炼,寻找续命之法,一直拖到两年前,他说撑不住了,方才出关交代后事。前些日子他还说,怕是见不到仙尊了,哪曾想,仙尊竟在这个节骨眼儿回来了,也算是全了师尊的念想。” 清珩皱眉,堵住喉头的“石子”化作一声叹息离开,他问道:“为何不传信给我?” “师尊说,不回来也好,回来后见了峻岭怕是要伤心” 他说完从储物袋中取出一个小瓷瓶,“这是师尊留下的心头血,可以解除禁制。师尊总说,希望仙尊能想到万全之策得偿所愿,若是没有那万全之策,便奢求仙尊能再次壮士断腕。” 清珩再一次看着长辈在自己眼前离世,他在药田中伫立许久,久到手中的瓷瓶都捂热了。 师伯对他煞费苦心。如今留影珠在手,解除禁制的心头血也拿到了,看似是想让他找回记忆,但却处处提醒,字字尖锐,说着“可以”,实则是“不可以”。 天色变暗,药材在风中微微摇晃,湿漉漉的云环绕着云里舟,潮湿的、阴冷的。 清珩来到了峻岭山下,那两位长老还在,这次他们并未言语,爽快地放行,只是在清珩进山时说道:“仙尊若是再铸成大错,已无人为你殚精竭虑,还望三思。” “嗯。” 他一步步往山巅去,赤脚踩在峻岭黑色的沉水石上,长发乱舞,青衣猎猎,就像多年前他受罚上山时一样。 物是人非。 和师伯说的一样,被雷劈得漆黑的木桩上长出了新枝。 待枝叶繁茂,树冠蔽天之时,归楹就会获得新生,他会失去所有记忆,以新生的姿态伫立在这里,再次成为天道的眼睛。 到了那时,即便清珩手里有存储这归楹记忆的心脏,也无济于事。 新生的树有属于自己的心脏,废弃的心脏他没法融合,里面的记忆便全部作罢,只是清珩一个人的念想。 他该如何选择? 让往事继续尘封三百年,而后尽数化作泡影。还是拨开尘埃,亲眼去看那些爱和恨,痴和怨。 要是看了,他还能舍下吗? 第155章 当再次面临艰难地抉择,他还能壮士断腕吗? 清珩的答案是,未必。 他如今已是半仙,又有了001那样不凡的机缘,自是会比曾经自负些,但凡心里有一丝不舍,他都不会甘愿放手。 师伯的话萦绕在耳,清珩坐在原地,痴痴地望着新枝抽条。 第108章 修仙(38) 清珩取出那颗留影珠握在手中看了良久, 最终还是选择往里面注入灵力将其开启,他想要知道。 暂且无关情爱,他只是想要看见自己作为“堂溪涧”的人生。他渡劫后曾见过佛子一次, 那是他世间唯一的好友, 佛子说“你与原先的模样截然不同”。 他想知道,究竟是怎样的截然不同。 留影珠铺开一面水镜,清珩在水镜中看到了青莲山。 用来蒙蔽天道的藏匿阵法占据了半座青莲山,阵眼处盘坐着近百位长老,都是云里舟德高望重的老前辈。 堂溪涧静心打坐,周身的灵力呈漩涡状不断往外扩散, 浓郁的木系灵力变成飓风席卷着青莲山的一草一木,花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疯涨, 树木长出新枝和嫩叶。 青莲山与峻岭遥遥相对, 那边被乌云笼罩着,粗壮的雷电一刻不停歇地落在山巅,将黑色的山峰劈得无比耀眼,剧烈的白光下,能隐约看见一棵树的影子,一棵失去树冠的巨树。 峻岭也能看见青莲山,看见那阵法中压抑不住的灵气。 掌门从峻岭御剑而来, 穿过阵法的屏障落在清珩面前。 他手里捧着一半尚在跳动的, 围绕着根系的浅绿色心脏,浓郁的灵力化作莹莹绿光一层层荡了出来,接触到由灵力组成的飓风后,心脏跳动地频率更快了, 像是在和久违的爱人问好。 “小九,归楹剖了半颗心出来, 想让你不要忘记。他说留给你做个念想,若你飞升后还念着他,定会想法子来看他,助他脱困。” “他说,这世间没有你做不成的事。” 掌门叹了口气,那双锐利的眼里是对小辈无尽的担忧,“这灵力压不住了,阵法也无法坚持太长时间,你必须做出选择。” 堂溪涧睁眼,接过那半颗心脏贴在自己的胸膛,他垂着眼,勾起一抹苦笑,“选择?摆在我面前的,有选择吗?在你们的干涉下,我有得选吗?从始至终,都只有一个答案,唯一的答案。” “够了!” 旁边的长老怒喝一声,大声训斥道:“何谓‘唯一的答案’?那是唯一的活路!是堂溪氏、云里舟和天外天合谋为你争取的生路,是我云里舟掌门和近百位长老为你苦苦支撑的活路!你为一己私欲害得九洲遭遇浩劫,害得修士受难,百姓受苦,你的罪孽罄竹难书,竟如此不知悔改!” 他的话一呼百应,多得是随声附和的长老。 “堂溪涧!宗门培养你数百年,不是为了让你如此糊涂!置宗门于不顾,置天下苍生于不顾,你修得什么道!” “若不是佛子及时出面,九洲会在你们的波及下生灵涂炭!” “你辜负了宗门数百年的培养,竟还满心怨怼!” 堂溪涧紧紧捂住那半颗心,看向那些长老的眼神竟没有半分感激,只有难以遮掩的愤怒,他笑容嘲讽,语气轻蔑,“当初我要用堂溪氏秘法助归楹转生,只需他一缕精魄便可,我自用血肉骨骼为他铸肉身,两人共享一条命。族长同意了,先祖同意了,归楹也同意了,是你们百般阻拦,在我身上下了禁咒毁我大计!” “阻拦我的是你们,如今道貌岸然指责我的还是你们!说什么天下苍生、天地连接,不过是为了云里舟的荣光。你们看我飞升有望,不愿让我自毁修为助他转生,所以他怨我……他怨我骗他,亲口允诺的自由化作空谈,他终究逃不过被困山巅的命运……” “若不是你们出手阻拦,他早已得了自由。你们指责我为了一己私欲害得九洲浩劫将至,可最初,归楹只是想要自由,我也只是想要给他自由,是你们的贪欲,造就了如今的灾祸。” 掌门在诸位长老和堂溪涧之间周旋已久,哪一边都劝不住,哪一边都没讨到好。 他将手搭在堂溪涧的肩头,苦口婆心地劝道:“小九,渡劫吧,归楹已是强弩之末,你若再不渡劫,天雷将他本体击碎,你藏下的那一缕精魄也留不住。你们二人之间,总得有人先做出选择,归楹爱你怨你,一心盼着自由,他不会低头的,只能你先低头。” 他遥遥望着峻岭上的那棵树,忍下了眼中的热意,心有不甘地说:“形势逼人,不得不从。” 他一旦渡劫,不管是死是活,那天雷都会停止,归楹才能活下去。 渡劫,他只有三分胜算。 并且一旦成了仙,他便不再是“堂溪涧”,而是一个全然陌生的仙人,居于云端之上,无情无爱,杀伐果决。这样的人,堂溪涧不敢让他留着归楹的心脏,若他看了记忆,对归楹的存在心存芥蒂,想要痛下杀手…… 不行! 堂溪涧将归楹的心脏装进箱子,用心头血布下禁制彻底封存,随后又刻录了一个阵盘。他将箱子和阵盘同时交给掌门,同他说:“晚辈有一事要托付给师伯。” “你且说,我定当全力以赴。” “烦请师伯将这箱子放在泠石峰的屋子里,再用这阵盘封住屋子,不管我是死是活,都别让旁人进入泠石峰。箱子上的禁制唯有我的心头血可解,归楹那儿存了一些,他若是想取走心脏,劳烦师伯助他。” 掌门皱眉,“你不要了?” 堂溪涧轻轻应了一声,随后便说道:“若我死了还好,自是不必担忧。可若我飞升了,我不信他。” 在他心里,归楹最是重要,他爱之护之,甚至不会相信飞升后的自己。 归楹被困在峻岭之巅数千年,他偏执、疯魔、喜怒无常、阴晴不定,他千般不好万般不好,可堂溪涧爱他,爱他一切的不好,也能看见他那一分的好。 可那个未知的仙人呢?他会爱归楹的不好吗? 他不知道,所以他不愿让仙人记起归楹。 而且,一旦仙人记起来,续上了这段情缘,归楹还得被天雷劈。 天道未必会为难仙人,却不会放过如此叛逆的归楹。天道劈散他的精魄与本体,再生只需几百年,几百年后他便是全新的眼。 归楹撑不住了。 他叫归楹,顺从于天道的,立于天地间的柱子,归楹。 掌门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将东西收进自己的储物袋里,目光深沉地说:“小九,不要怪师伯,师伯没得选择。在师伯心里,你和云里舟同样重要,可、可师伯没用,仅凭一人之力无法反抗所有长老……” “师伯,”堂溪涧打断了他,冷冷地说道,“无妨,我都知道。撤阵吧,我要渡劫。” 掌门干脆转身,对着众长老说,“撤阵远离,躲避雷劫。” 阵法撤去,所有人飞速远离。 此时,一道人影逆着人流来到堂溪涧身边,他站在汹涌的雷云下,手握赤红长刀,坚定地说道:“弟子会助师尊得偿所愿,还请师尊将本命剑交予我。” 雷云翻滚,雷劫降至,堂溪涧来不及细问,便将本命剑“春枝”交给了他。 那人将将离开雷劫的范围,天雷便强势落下,一道接着一道,片刻不停歇。 这是飞升雷劫,只能依靠自身能力渡劫,不可用法宝,也不可有人相助,否则雷劫会加倍。 整整十日,足足八十一道天雷,青莲山一片狼藉。堂溪涧躺在地上费力地呼吸,他因重伤而动弹不得,身上盖着厚厚一层尘土,仿佛死了一般。 天边有一道白光往下蔓延,铺着七彩霞光落在他的面前,两只金色神鸟顺着霞光从天而降,停在他的身边。 一只用尖尖的喙叼起他放在另一只背上,随后两只神鸟便振翅而飞,沿着霞光不断往上。 神鸟振翅高飞,堂溪涧躺在它的背上,浑身沐浴着温暖的霞光,伤势在愈合,他听到了渺渺天音。 他成功了,雷劫已过,如今正在飞升。 只是不知为何,心里竟空落落的。 七彩霞光铺就的路行了一半,他低头看见一座黑黝黝的山。 他记得,那是宗门禁地,名曰峻岭。 泠石峰的石阶便是取了峻岭的沉水石修建而成,多年来只有三子一人成功上山。 他想将生平一一回忆,却发现自己一生过得十分寻常,唯一不寻常的就是两个徒弟的惨死,他还要为他们铸肉身,也不知仙界有没有好法子。 青莲山百里外有一处山谷,那山谷中出现一道凌厉的剑意,一瞬而过。 之后,便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拽着他往下落,两只神鸟惊慌地鸣叫着,在霞光上急得团团转。 最终,他落到地面,再受重创。 堂溪涧吐了一口血,视野也变得模糊,在那模糊的视野中,三子拎着染血的“春枝”回来了。 第156章 剑刃还在往下滴血,剑身缠绕的藤蔓蔫蔫的,靠近堂溪涧后就赶紧蹭上贴住。他的本命剑在告状,说三子拿它犯下杀孽。 怪不得,怪不得自己会被拽下来,原来是本命剑被三子拿去造杀孽了。 可,为何要这般?我飞升之后依旧可以为两个徒弟寻找重生之法。 他受伤太重无法开口询问,灵力也在渡劫中耗尽了无法传音,就这么看着三子,希望他能自己开口。 可下一瞬,三子呕出一口血后便直直倒地,肉身被无形的刃切碎损毁。那是天道的愤怒,它在惩罚三子对仙人的亵渎。 堂溪涧疲惫地闭眼,好了,现在三个徒弟都没有肉身了。 赤红长刀哀鸣一声,留在原地震颤不已。 之后便是天道亲封“半仙”之名,神鸟衔枝将喜讯传遍九洲。 当世唯一的半仙,世人称“仙尊”。 如此身份,他身上那些孽债全消,毕竟连他自己都忘了那些爱恨,曾经搅得九洲不得安宁的情债,随着他的飞升悉数化为泡影。 至此,再无人敢非议仙尊私事。 掌门将其带回云里舟闭关养伤,一去就是数十年。 水镜黑了一瞬,随后再次展开,这次,是在峻岭之巅。 第109章 修仙(39) 漆黑巨树上躺着一个伤痕累累的青年, 染血的白发垂落着,像是树干上难以愈合的疤。 青衣破烂,满是血迹和天雷灼烧的痕迹, 他早已在天雷下千疮百孔, 维持人形难如登天,眼下是预感到有人来了,才强撑着展露人形,将破碎的地方用灵力黏合,勉强保持着精怪的体面。 他以为,来人会是堂溪涧。 那报信的神鸟来过峻岭, 曾衔枝停在他身上,枝条上的露水滴落在焦黑的树干上, 于他而言, 是甘霖。 是天雷过后的第一滴甘霖,慰藉着他的枯萎,是命运中的另一滴甘霖,带来他的消息。 堂溪涧没有死于雷劫下,也没有飞升离开。 他还在这里,还在九洲。这简直是天地间最好的消息。 从那天开始,他就一直盼着堂溪涧来找自己, 不管是否还要继续相爱, 只要他来了就行。 他想着,他们的情谊那般深厚,曾在必死的雷劫下紧紧相拥,即便体无完肤也没有一句后悔, 宁愿共同赴死也不愿抛下对方。 这样深厚的情谊,堂溪涧会来的。 他一定会来的。 等啊等, 盼啊盼,他一直没有来。 已经过了好多个日夜,下雨、刮风、打雷、下雪,雪积了很厚,很冷,他没来扫雪。雪化了,冰凉的水浸入土里泡着他的根系,不舒服,他还是没有来。 峻岭黑色的沉水石里长出一些杂草,翠绿的,稚嫩的,在风里微微摇曳。 草叶生长,新的草芽冒出头,不知何年何月,杂草丛中长了几朵野花,小小的,淡紫色,和归楹的花一样好看。 这次他一定会来的,峻岭很少长出野花,他不来就错过了。 归楹这样想着,就日复一日地盯着那丛野花,生怕堂溪涧还没来花就谢了。 自从有了那丛花,归楹才感觉有了日月,看到了时间,不再是空茫又没有尽头的沉眠。 以前,他一闭眼天就黑了,他睁眼后便不知过了多久,所以他都不记得了,自己到底等了多少年。 第二日下了雨,打落了几片花瓣,归楹紧张坏了,艰难地化作人形捡了许多石头挡在那丛野花上面,为其遮风避雨。 第三日是晴天,峻岭来了好几只鸟雀。归楹以前是喜欢鸟雀的,它们会站在自己的枝丫上叽叽喳喳地说话唱歌,让安静的峻岭变得热闹。 可现在他不喜欢鸟雀了,因为这些活泼的生灵会在地面上跳来跳去地啄食小虫子和草籽,它们要是把花叼走了怎么办,堂溪涧还没看见呢。 他再次化成人形驱赶鸟雀。 因为那丛花,他的生活变得危机四伏。 在这样的煎熬中,他迫切地想要见到堂溪涧,给他说自己的不安和紧张,告诉他自己是怎么在暴雨和鸟雀的威胁下保护那些脆弱地花朵。 最重要的是,要告诉他自己等了很久很久,是数不尽的日夜,好多好多的下雨天。 后来,有花朵开始枯萎。这些没有灵性的草木也感受到了时间,它们要跟着时间的脚步离开,归楹留不住了。 他急坏了,就想给堂溪涧写信。 在信封上贴上堂溪涧留下的飞行符,信件就会飞往遥远的不渡川。 曾经他们就是这样沟通的,峻岭无法使用任何法器,他们只能写信。好在堂溪涧的飞行符很快,寄出去两日后就能收到回信。 有时候回信还没飞到峻岭,堂溪涧就已经回来了。 一封两封,三封四封,他写了很多信寄出去,始终没有回信,堂溪涧也没有来。 飞行符用完了,花也谢光了,堂溪涧不会回来了。 曾经说的怨恨都是假的,是他在发脾气。 可现在他真的开始怨了,也真的开始恨了。 已经那么久了,为什么不来? 直到这一刻,有人来到了峻岭。 他化作人形期待着,心里盘算着堂溪涧出现的那一刻要如何指责他,还有那些没看到的花,他会一直记得的。 不过他既然来了,就不怨他也不恨他了,毕竟他受雷劫也很疼,或许之前一直在养伤也说不定,还要问问他的伤势如何了。而且自己曾经说过要帮他渡劫的,现在自己也食言了。 无妨无妨,他们都有错,那便抵消吧。 他带着笑,问好的话藏在嘴里,只等堂溪涧一出现就说出口。 脚步声停在树的面前,穿着白袍的老者站定,风扬起他的衣摆,如一片洁白的云,偶然路过漆黑的峻岭。 不是他。 不是堂溪涧。 归楹收敛了笑意,冷漠地看着那个人,他说:“我希望,你的来意是帮他传话。” 掌门摇头,他苍老了许多,嗓音干哑地说:“不是,他已经不记得了。那半颗心小九没要,如今封在泠石峰的屋子里,你若是想拿回来,便将小九的心头血给我,我去解了禁制将心脏归还于你。” “他没要。” 归楹红了眼眶,是伤心,也是愤怒,更多的还是恨。 他真的开始恨了,自己苦等的时光在眼前飞速掠过,那些风雨积雪,那一丛小心呵护的野花,如今只换来一句“不记得”。 他舍不得两人之间的情谊,也相信堂溪涧许下的诺言,所以才会剜下半颗心送给他,让自己变成这副不死不活的模样,可到头来,他没要。 那是他的心,不是一根枯木,半截枯枝。 归楹问他:“他说他要忘了?” 掌门点头,“心脏是他亲手封印的,那屋子外还有他布下的阵盘,若是他自己想要打开封印,那阵盘中属于他的虚影便会出来劝解。劝他放下,劝他离开。” “我恨他……” 归楹说完看向掌门,又说道:“我也恨你,恨你们云里舟每一个人!若当初你们没让他来此受罚,我便不会认识他,若是不认识他,我就不会知道天地浩大,峻岭不过其中一粟。” “我若不认识他,就不会看见‘自由’是何模样。” “我若不认识他,就不会知道峻岭之外有云里舟,云里舟之外有九洲,九洲之外有天外天……我不会知道有个地方叫不渡川,那里有着九洲奇景,看不见底的深渊被一分为二,一半是水域,一半是深渊,明明没有屏障却完全隔绝。” “他说过的,会带我回不渡川。” 掌门将一沓信件放在地上,低声说:“这是从不渡川寄回来的信件,上任族长身死,如今不渡川在办丧事,也无主事的人,收到信件的长老便将信寄到了云里舟。” 归楹耳朵一动,机敏地看向他,质问道:“堂溪涧在云里舟?” “先前是在的,不过昨日已经离开了,他要游历九洲,寻找为徒弟重塑肉身的法子。” “他可知我给他寄了信?” 掌门看了他良久,最终叹了口唾沫,狠心说道:“我跟他提起过,他急着离开,便说不看了。” “好,不看就不看吧。”归楹眼中盈盈,盛不下的泪溢出来,划过脸颊挂在下巴上,那一颗晶莹的泪珠,摇摇欲坠。 他散去人形藏于本体内,再次开口时,声音便从四面八方传来,“反正,他是仙尊,不是堂溪涧。往后你也不许叫他小九,他才不是小九,他是天道亲封的仙尊。那半颗心,我也不要了,权当……赠他做贺礼了!” 掌门叹息一声,转身离开。 “老头,你要告诉他,我恨他。我后悔遇见他,我后悔相信他,我后悔了……要是重来一次,我也不想记得他。我也要……有人来劝我,劝我放下,劝我离开。” 掌门没有转身看那棵树,只无奈地应了一声便打算御剑离开,还未启程,就听见身后传来一句,“他伤得重吗?” 第157章 那声音带着哽咽,哪有半分怨恨。 掌门的手握紧又松开,然后再次握紧,风把他的衣摆扬了又扬,他伫立许久,方才知晓如何开口。 “重,养了十年才能起身下床,直到好全,已是三十年的光景。” 身后的树没有回答,掌门便说道:“他说‘形势逼人,不得不从’,本意也不想忘了你,只是前路未知,你又危在旦夕,所以他不得已而为之。” “你们一个‘形势逼人’,一个‘不得已而为之’,要我说什么?” 归楹哽咽着笑了一声,委屈地埋怨道:“你们云里舟的人,可真会为自己开脱。” “那我也为自己开脱一句。早知沦落至此,不如当初莫相识,既然你我都身不由己,那,此后唯余长恨。” 掌门御剑离开,身后突然传来一阵凌乱的破空声,他御剑避开,转身看去,是许多杂乱的酒坛子从峻岭的土地里钻出来砸向自己,他避开了许多,酒坛子高高落下砸在地面上,微微浑浊的酒液飞溅,他好像闻到了浓郁的酒香。 最后一坛他接住了,那一坛埋得最深。 酒坛上裹着潮湿的泥土,坛口的泥封上写着两个字,一曰“楹”,二曰“涧”。 随后,一道天火直直落下,开始焚烧那棵树。 掌门将酒收进储物袋里,立马回到山巅召水流灭火,可那火根本浇不灭,反而越来越旺。 一阵风卷起地上那沓信件,悉数投进火中。 他急忙伸手去拦,却一封也没拦下,那只伸出的手就那么摊开,颤抖着说道:“何至于此?何至于此!归楹,往后、往后无尽的时光里,你们未必没有善终。” “滚。” 风急火烈,越燃越盛。 张牙舞爪的火舌紧紧纠缠着那棵本就漆黑的树,那是天火,难以熄灭的天火。 些许纸张的灰烬落在他摊开的掌心,那些残片上一字一句写着“小九”。 上一片是“小九”。 下一片是“回来吧,我不恨你了”。 掌门望着那场火,一瞬间苍老了许多, 此时此刻,他仿佛也在被烈火灼烧着,越来越清晰的疼痛席卷着他的躯体和魂魄。 纵观一生,他有半数时光都被困在“掌门”的位置之上,他的身后是云里舟,是无数德高望重的长老,他只是他们的一张嘴,说出他们想要说出的话。 他是掌门,不是他自己。 灼烧了他半辈子的那把火,叫责任。 水镜散去。清珩站在峻岭之巅。 001:“他这么疼,一定不会原谅你了。” 是啊,他这么疼。 清珩曾不止一次伸手,想要去触碰那伤痕累累的人,但那只是留影珠记录的画面,他碰不到归楹,也挽回不了任何事。 归楹引来天火时师伯没有看见,但是他看见了,粗壮的火舌从天而降,狠狠砸在归楹的身上,瞬间击散他的人形。 清珩冲了出去,想要替他挡住那熊熊火焰,可他的身体穿过水镜狼狈地跌落在地。他瘫坐在地上看着水镜中巨树被焚烧,而眼前,是树桩上长出的新枝。 这真的是爱吗? 这就是他们之间的爱吗? 明明是仇恨、是劫难、是折磨,是永生永世都难以偿还的孽债。 到底是怎样的爱,值得你那么疼? 既然看过了怨和恨,再看看爱吧。 让我来看看那些爱,看过之后,我便如你所愿。 这一次,我们莫相识。即便你想起来了,我也会劝你放手,劝你离开。 归楹,这一次不会再疼了。 那只封印着心脏的箱子才拿出来,清珩就收到了辞洢的消息,他们要启程前往九霄了。 清珩拂去箱子上的灰,低语:“或许还不是时候。” 还不是我能窥见那些爱的时候。 天边云层厚重,遮住了微弱的阳光,将整个云里舟染上灰蒙蒙的色调。 属于掌门的丧钟还在响,悠长沉重,仙鹤鸣叫。 分散在九洲的云里舟弟子接到消息后纷纷御剑赶来吊唁,他们破开云层,降落在云里舟。 这是一场盛大的丧事,只要能赶回来的弟子都回来了。 因为对于所有人而言,这是又一轮的权力角逐。现任掌门的离世是大事,下一任掌门的选拔也是大事。 不过这些都和清珩无关,不管以前还是现在,他从未对云里舟的权柄上心过。 一道金色缝隙出现,清珩踏入其中去往另一方世界。 他暂时避开了那些爱恨,去做001交予他的任务。 第110章 修仙(40) 元州城乱了好几日, 许多修士丧命于此。 寒临的失踪是导火索,将所有摆在明面上的争夺点燃,那些死守在问道楼不愿离去的修士纷纷离开, 在元州城内寻找寒临的踪迹, 各式各样的法器和法诀都露出水面,可依旧没能寻到半点踪迹。 久寻不得,便动了杀心。又或是积怨已久,借此契机动手。 他们到底还是顾忌着元州城内的神秘强者,所以并未在城内斗法,每次打斗都是在城外进行。 元州城的雪已经停了, 城外的黄沙见证着每一个修士的死亡。 辞洢作为一剑宗掌门的首徒,盯着她的人多不胜数。 所有修士都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那就是寒临的失踪和这些大宗门脱不了干系, 毕竟他们早就知道了九霄灵气枯竭的消息,早在几十年前就派人到人间界寻找解决之法了。 其中,最可疑的就是一剑宗。 因此,辞洢遭到了围攻,好几次都险些丧命。 她那师弟名叫淮行,是掌门的记名弟子,在宗门里十分低调的, 是个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人物。此人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的, 所以谁都没想到跟着辞洢和归楹一起到人间界的会是他。 不过他出身九霄望族,身上保命的法宝和符篆多不胜数,许多人都猜测这次出行或许是他家族长辈出了力。也幸亏有他同行,他们靠着那些法宝和灵药才能撑到现在。 追杀他们的人中, 有一劲敌,是绝沙门弟子, 这个门派里弟子的特征就是发间系着浅黄色发带,那发带上会绣着他们在宗门内的排行。 绝沙门是九霄的大宗门,与一剑宗不分上下,此人修为更是高深,不仅拥有驭沙裂地之能,还能藏在沙尘中偷袭。 可辞洢和淮行都没在九霄见过这号人物,他的相貌是陌生的,招式也是陌生的,就像是凭空冒出来的一样。 此人极为难缠,能从沙土中追踪他们的去向。 他们只要在一地停留超过一炷香的时间,便会被那人追踪到,他驭沙而来,追击十分迅速,危险又难缠。 辞洢带着淮行且战且退,一路退到了沙漠深处的天坑附近。 这里就是三年前发生爆炸的地方,当初此地发生爆炸,留下了一个又长又深的天坑。 三年过去,天坑已被流沙填平了大半,但仍可窥见当初惊天动地的阵仗。 辞洢灵力耗尽,脚下一软便跌坐在地,她手中的剑插入沙里,在灼热的阳光下反射着凛冽的白光。 腰腹处的伤口还在流血,细细的沙子嵌在伤口深处,让那伤口难以愈合,疼痛万分。 她的伤药这几日已经用尽了,就连淮行那儿的也用光了。 “师姐!” 淮行将辞洢扶起来,满头大汗地说:“我背着你走,我们不能在此停留。” “先等等。” 辞洢气若游丝地开口,她推开淮行的手再次跌坐在地上,随后拔出佩剑,剑刃朝着自己的腹部刺下,将那伤口处的烂肉一层层剜了下来,那些沙子嵌得极深,她将伤口层层切开,直到扩大了一倍有余才将沙子掏出来。 经此一遭,她的脸色更白了。 身下的黄沙被鲜血浸染,好像她全身的红都流入了土里。 淮行在储物袋内焦急地翻找伤药,脸上的表情前所未有的凝重。 辞洢按住他的手,阻止了他的动作,这样的动作淮行做了很多次,每次都一无所获。 他们的伤药早就用尽了,就连防御法器也在助黑蛟渡劫那日耗损大半,经过这几日的追杀,他们已是穷途末路。 那绝沙门的弟子实在诡异,好几次辞洢都将他击杀了,可沙子填进他的伤口中,他便顷刻间恢复如初,再重的伤都没能阻挡他的追杀。 这样不惧受伤不会死亡的修士,简直就是怪物。 辞洢咽下喉头的腥甜,强撑着精神和淮行说道:“歇一歇,我现在不宜挪动。你去往别的方向多停留几次,让他摸不清我们的具体位置,也让我有时间运功疗伤。” “好,师姐你自己小心。” 他们灵力都耗尽了,只能徒步离开。 说来也怪,这沙漠邪门得很,越往里走灵气越稀薄,在元州城内还能感受到灵力缓慢恢复,在沙漠深处,竟连一丝灵力都感受不到。 第158章 淮行的背影渐渐消失在视野中,只留下一串整齐的脚印。 辞洢呕出一口血,轻颤着从储物袋中取出一粒漆黑的丹药就想往嘴里塞。 丹药刚刚碰触到嘴唇,就被一股劲风击落,辞洢还未看清来人,只顾着捡起那枚丹药藏回储物袋里。 “他还未走远,你要是服下这丹药,便真的藏不住了。”清珩说完取出一粒伤药递给她,在她警惕的目光中挑眉,“你不会以为自己藏得很好吧?” 辞洢接过伤药吞下,身上的伤势便飞速愈合,她松了口气,紧接着问道:“你何时发现我不是‘辞洢’的?” “擂台赛。你或许不知道,真正的辞洢见过那擂主,她来到元州城的第一日就和那擂主交过手,有些积怨。但你看向那擂主时十分陌生,仿佛从未见过……再加上先前的一些猜测,我便认出了你的身份。” 辞洢笑道:“我是何身份?” “你是何身份不重要,你能带我去九霄和一剑宗才重要。不管你的目的是什么,只要不危及寒临,我便助你。” “多谢。放心吧,我对那些宝物和秘密不感兴趣,我只是想要报仇,一剑宗和我的血海深仇。” 清珩随手布下个聚灵阵,想要聚集周围灵气助她疗伤,可聚灵阵忽明忽暗,竟是周围没有丝毫灵力。 既如此,只能用灵石了。成堆的上品灵石落在聚灵阵上,阵纹顿时发出耀眼的光芒,将不远处的淮行引回来了。 “师姐!” 人未到,声先至。 辞洢皱眉,冷着脸应了一声,在淮行来到面前时跟他介绍,“这位是堂溪道友,我与他有些交情,先前传信给他求助,他便来了。” 淮行看那人熟悉得很,细细思索一番便想起来了,他们曾在问道楼见过,此人一剑削了一名修士的脑袋,在场那么多修士竟无一人看清他的动作。 他可以确定这人从未出现在九霄,那他是如何与师姐相识的?他和师姐分开行动的时间很短,就那么恰好结识了一个强者吗?还是生死关头能够求助于他的强者。 师姐不是这般轻易相信别人的人,她多疑敏感,冷漠易怒,不爱与人交往,对他们这些师弟师妹从不搭理,即便是交流也是冷言冷语,嘲讽奚落。 说起来,自从来到人间界后,师姐对自己的态度好了许多。 态度很好,还每次都叫自己的名字,这样大的转变,让他不止一次怀疑,眼前这人根本不是他认识的辞洢。 一条黄沙凝聚的长龙飞速袭来,打断了淮行的猜测,他侧身抱住辞洢一起躲闪,随手扔出去两个攻击阵盘。 那阵盘在空中炸开,黄沙长龙被炸散后又快速凝实,高昂龙首,暗暗蓄力。 淮行挡在辞洢身前直面那黄沙长龙,执剑的手微微颤抖,却还故作轻松地说:“早知有此一劫,幼时就该好好修炼,不该整日贪玩在后山里爬树打鸟。” 辞洢看着青年的后背,柔声说道:“无妨,从现在开始也不晚,往后好好修炼,险境自然不攻自破。” 她说完看向清珩,“有劳道友出手相助。” 清珩将辞洢插在沙里的剑拔出,右脚一蹬,快速往前跃去,剑尖直指黄沙长龙,窄窄的剑刃将巨龙破成两半,清珩深入其中,穿梭于黄沙之间。 从头到尾,清珩一剑刺穿了藏在巨龙体内的修士。 长剑拔出,鲜血溅到他衣襟上。 浅黄色发带,眼熟的相貌。 是擂台赛里那个让岩浆炼狱大地裂开的修士,此时,他急速后退站在飞舟上,目光冰冷地看着清珩。双手快速掐诀,那巨龙便再次重组,无数黄沙连成一条线缠绕在他伤口附近,那剑伤瞬间复原,他将飞舟收起,把自己的身影藏匿在飞沙中。 清珩皱眉,反手击退那巨龙,仔细寻找着那修士的踪迹。 刚才他看得分明,那修士的身体如黄沙般散开,完美隐匿于漫天飞沙中。 来者不善。招式诡谲。 清珩给辞洢和淮行套了个防御罩,随后便和巨龙缠斗起来,他身法飘逸,仿佛融进了巨龙卷起来的狂风里,行动间只余一道模糊的青色虚影,唯有锋芒毕露的剑意步步紧逼,无数次将那巨龙击散。 而那巨龙却次次在他手中吃瘪,即便再频繁的攻击也总是擦身而过。 找到了。 弯月般的剑影直直劈下,剑刃破开渺渺黄沙,鲜血飞溅,前方传来一道重物落地的声音,那修士胸膛处有一道深深的剑痕,几乎将他一分为二。 黄沙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想要助他痊愈。 清珩将长剑掷出,插在他胸口。 随后,那柄剑因承受不住剑意而碎裂,汹涌的剑意化作无数白色剑影,将修士围困其中,那些黄沙被隔绝在外形成了一个土黄色的茧。 清珩闪身出现在修士面前,居高临下地质问道:“当初雪乡覆灭,你可参与其中?” 那修士面色如土,躺在地面奄奄一息。 他闻言露出一个极为讽刺的笑容,右手握住胸膛处残留的剑刃,用力一拔,剑刃离开血肉,鲜血喷涌而出。 他气若游丝地问:“你来寻仇?” 清珩答道:“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那张脸因为愤怒而微微抽搐,双目如鱼眼般突出,蛛网般的红血丝遍布其中,看起来有些骇人。 “嗬…嗬…”他的喉咙里挤出破风箱般的声音,那凸出的眼球几乎要挣脱眼眶的束缚,眼中的血丝蔓延成血迹,只剩猩红的眼白和针尖大小的瞳仁,细小的沙粒从眼中渗出,如泪水般。 他死死瞪着清珩,艰难开口:“你为谁寻仇?为雪乡百姓,还是那些惨死的修士?” 话音未落,他的身体猛地一颤,并非因为剧痛,而是一种内在的崩解。 胸膛处那道深可见骨的剑伤边缘,皮肉如干燥龟裂的河床一般簌簌地化为细沙,向下散落。 还在溢出的鲜血被伤口周围的黄沙吞噬、覆盖,他的皮肉尽数变成了沙土。 那不再是一具血肉之躯,而是一座正在风化的沙雕。 清珩眼神一凛,指尖微动,残留的剑意瞬间收拢,将那不断沙化的躯体死死钉在原地。 凌乱的剑影如同炽热的烙铁,将每一粒试图融入的沙粒强行切断、灼烧,发出“嗤嗤”的轻响,升腾着缕缕焦煳的烟气,如同沙漠上的又一层烟尘。 那修士只剩一颗头颅还是人形,其余的躯体已经变作黄沙。 “你是知情者。” 清珩的声音比剑意更冷,他俯视着那徒劳挣扎的人影,说道:“告诉我,雪乡的地动从何而来?那场灭顶之灾的由来,是九霄的修士,还是雪乡的人?” 最后一句他问得极轻,像是担心惊扰了芥子空间内的寒临,可一字一句如冰锥般刺向那苟延残喘的修士。 那修士猛地颤抖着,突然张着嘴,不断地发出“嗬…嗬…”的声响。 他眼里闪过一丝被触碰到禁忌后的惊惧,双眼瞪得很大,从中渗出的黄沙越来越多。 清珩上前查看,发现他的咽喉和气道都被黄沙堵死。沙粒填满他整个胸腔,每一次艰难地呼气都会带出更细碎的沙尘。 他会死于窒息。 清珩并未因他的惨状而松懈,剑影如同无形的牢笼死死困住那不断沙化的躯干,阻止着沙粒向大地逃逸。 但这禁锢,终究无法逆转那诡异的异变。 头颅的嘴唇无声地翕动,一张一合间,仿佛有什么秘密被吐出。 他眼里的猩红被翻涌的沙尘覆盖、吞噬,那凸出的眼球终于不堪重压,在“噗”的一声轻响后,化为两捧细沙从空洞的眼眶中悉数流出。 这是他的能力吗?为何他看起来如此痛苦? 随后,那头颅的形状开始模糊、龟裂、塌陷。那张脸在几息间便彻底失去所有表情,只剩下一片快速流动的黄沙轮廓。 沙粒凝聚的人形骤然失去了支撑,轰然散开,与下方的沙漠融为一体,难分彼此。 原本头颅所在的位置,只剩下一小堆微微隆起的沙丘,在清珩凌厉的剑意牢笼中,显得格外诡异。 风卷起一缕黄沙,掠过那堆新沙。 沙粒打着旋儿,悄无声息地融入四周广袤的沙漠里,无迹可寻。 剑意形成的牢笼内空无一物,唯余一片被剑气攻击后略显凌乱的沙面,证明着方才那场短暂而离奇的对峙。 清珩收回剑意,剑影无声消散。他站在原地,目光沉沉地落在那片空地上,又缓缓移向不远处那个被流沙填埋了大半,却依旧透着不祥气息的深坑天堑。 黄沙莽莽,死寂无声,方才那个修士的每一句话,每一个挣扎的瞬间,都如同烙印般刻在他心头。 “惨死的修士……”他低声重复着,这五个字在呼啸的风沙中,显得格外冰冷而沉重。 如果真相和寒临所以为的天差地别,那这仇该找谁来报? 第159章 第111章 修仙(41) 身后传来细微的沙沙声和压抑的喘息。 辞洢在淮行的搀扶下艰难地站直了身体, 两人都目睹了方才那诡谲万分的终结。淮行脸色煞白,眼中残留着惊惧,看着清珩孤绝的背影, 他嘴唇动了动, 却发不出声音。 他听见了。 雪乡。 师姐结识的人,为何偏偏和那件事有关系。 难不成,其实师姐背着师尊暗中在查些什么?可她为什么要查雪乡,那件事与她毫无干系。 “堂溪道友,”辞洢的声音突然出现,打破令人窒息的沉默, “那人,死了?” 清珩转身, 脸上惯常的淡漠被一种被人愚弄的冷冽取代, 那双眼睛像结了冰的寒潭,扫过辞洢和淮行时,让他们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战。 他没有回答辞洢的问题,目光越过他们,落在那片被流沙填埋了大半的天坑上。 天坑边缘,流沙正缓慢地向下滑落,如同贪婪的巨口在无声吞咽。 清珩跳到天坑下, 这坑底散发着一种若有若无的熟悉感。 那感觉极其微弱, 一闪而逝。他仔细感受,突然想起这种熟悉感从何而来,在那个修士身上,那人身上有着坑底的气息 风卷着沙粒掠过天坑上方, 发出声声呜咽,像是无数亡魂在低语。 “你们可在九霄见过此人?他的招式出自何门何派?”清珩问道。 淮行说道:“看装扮是绝沙门弟子, 但他的招式我从未见过,那张脸也不曾见过,不知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人。” 辞洢紧随着摇头,“我不知。” 清珩脚踩在天坑之底,眼中寒芒闪过。 手腕一翻,本命剑“春枝”赫然在手,他于坑底挥剑,一道剑意强势落下,在本命剑的加持下,那剑意层层递进,直击沙漠深处。 坑底的黄沙因剑意而飞溅,在清珩身侧形成了两道高高拔起的屏障。 源源不断的木系灵力通过剑刃扎进沙漠里,一排灌木从黄沙里冒头,整整齐齐扎根坑底,成了沙漠中最亮眼的绿。 灌木的根系疯狂生长,那声音透过厚厚的沙层传出来,向所有人展示着生命的强大。 可那样的声音钻入辞洢和淮行的耳中,只让他们觉得恐惧。 地面在震颤,是根系生长的动静。 淮行紧紧扶着辞洢,低声说道:“师姐,我带你走吧。” 辞洢摇头,那双清亮亮的眼专注地看着清珩,眼神无比复杂。 “不必担心,堂溪道友在此,不会出事的。” 可淮行担心的就是那个堂溪涧。 就在此时,天坑底部的沙粒无风自动,如同活物般向上翻涌,将那排灌木顶起又落下,像是有什么巨物在翻身。 一股森冷黏稠的气息裹挟着血腥味猛地从沙层深处喷薄而出,瞬间弥漫开来。 这气息与先前那修士身上散发出来的有些相似,却更加驳杂、污秽,仿佛无数亡魂被碾碎后混杂着黄沙发酵了千年。 清珩周身剑意嗡鸣,无形的屏障瞬间撑开,将那污秽气息隔绝在外。 他眼神锐利,紧盯着脚下那片不安分的沙地。 翻涌的沙浪中心,一个模糊的轮廓正艰难地向上拱起,沙粒簌簌滑落,露出一点焦黑、扭曲的肢体,那轮廓巨大,且伴随着震感更强烈的地动。 剧烈的地动过后,那巨物露出真面目,是一条漆黑残缺的椎骨。被强行揉捏、又遭烈火焚烧的残骸。 椎骨上没有血肉,只有如同黑曜石般的诡异晶体,那层薄薄的晶体覆盖着椎骨,让其变成黑色。 长长的椎骨。 是什么呢?蛇,或是蛟。 “小心!”淮行失声惊呼,立马侧身护住辞洢,被那骤然爆开的污秽气息击中,胸口剧烈疼痛,脚步踉跄,堪堪用剑撑住了身体。 辞洢的脸色变得比纸还要苍白,并非是因为那污秽气息的冲击。 在那椎骨拱起的刹那,一股极其微弱、却无比熟悉的血脉气息围绕在她身侧,像一双慈爱的眼,温柔地注视着她。 震惊和愤怒在她胸腔里猛烈冲撞,喉头再次涌上浓重的腥甜。 她死死咬住下唇,力道之大几乎要咬出血来,才将那几乎脱口而出的呼唤和悲鸣硬生生咽了回去。 不能暴露! 在淮行这个身份不明的九霄弟子面前,一丝一毫的破绽都不能有! 她强压下滔天的恨意,强迫自己将目光从那椎骨上移开,重新投向清珩。抿紧的唇线绷得发白,微微颤抖的手指悄然缩回袖中,紧紧地攥成了拳。 她听见了自己的声音,正在询问清珩:“道友,这是何物?” 话音落下的瞬间,辞洢终于忍不住吐出一口鲜血,浓郁的血腥味弥漫口腔。 她眼中渗出泪水,无力地瘫倒在地,垂头低眸,轻声说道:“我,伤势未愈……” 只有她自己知道,胸腔里翻腾的不仅是伤势,还有几乎要将她撕裂的悲恸与愤怒。 那椎骨上残留的气息,如同最温柔的轻语,唤醒了她灵魂深处的记忆。 是无忧无虑的族群,是慈爱的父亲,是一同长大的同伴。 是难以忘却的仇恨,是惨死的族人,是尸骸消失的父亲。 清珩没有回答,他深邃的目光紧紧锁住天坑中那截不断向上拱起的漆黑椎骨,眉头紧锁。 那椎骨上覆盖的黑色晶体散发着不祥的幽光,每一次轻微的颤动都引得沙浪翻滚,仿佛沉睡了千年的凶兽正被强行唤醒。 清珩看着她的模样,不忍地眨了眨眼睛,随后语气凝重地回答道:“不知。” “但此物绝非善类,气息驳杂污秽,怨念深重,已然成了邪物,或许这就是那个修士力量的来源。留不得了。” 他手腕微动,“春枝”剑尖下指,剑身嗡鸣震颤,蓄势待发。 脚下的沙漠震动得更加剧烈,那椎骨拱起的幅度也越来越大,一股令人心悸的邪气如同实质般弥漫开来,挤压着周围的空气。 这样浓烈的邪气要是进入元州城,一日不到,那就会变成一座死城。 留不得。 辞洢的手不自觉收紧,指节因用力而泛白。她启唇几次都没能吐出一个字,只能无助地盯着那不断拱起的椎骨。 淮行清晰地感受到她的僵硬和颤抖,那绝不仅仅是伤势所致。一个可怕的念头不受控制地划过脑海。 他低头,试图看清辞洢此刻的神情,却只看到她低垂的眼睫和苍白的侧脸,以及紧抿到失去血色的唇。 他想,他已经知道了,属于师姐的秘密。 “退后!”清珩的声音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淮行本能地拖着辞洢向后疾掠数丈。就在他们离开原地的瞬间,清珩动了。 他身形如电,直冲椎骨,每踏出一步,脚下便有翠绿的灵力如涟漪般漾开。 手中的“春枝”因为极快的剑招变成一道残影,无数道凝练到极致的剑意精准地斩向椎骨关节连接处,以及那些覆盖其上的黑色晶体。 剑意与黑晶的碰撞发出金铁相交般的刺耳响声。 黑晶表面布满了蛛网般的裂痕,细小的黑色晶屑散落而下。 但诡异的是,裂痕之下露出的并非白骨,而是如同凝固血块般的暗红物质,散发出更为浓烈的邪气。 一声哀鸣从沙层深处响起,随着这声哀鸣,覆盖在椎骨上的黑晶悉数剥落,椎骨也露出了它的原貌。 那是一条蜿蜒的,属于蛟类的骸骨,长得看不到他的首尾。 在骸骨之上,无数只眼睛同时睁开,怨毒的眼神盯着他们三人,像是看着新出现的祭品。 更为阴毒、黏稠的邪气如同火山爆发般冲天而起。 这股气息不再是单纯的驳杂,而是充满了恶意与毁灭欲,瞬间冲破了清珩剑意形成的部分封锁,如同黑色的巨浪拍向四周。 “师姐!”淮行目眦欲裂,只觉胸口如被重锤击中,他拼尽全力将辞洢护在身后,自己却猛地喷出一口鲜血。 那邪气无孔不入,疯狂侵蚀着他的灵力与神智,眼前阵阵发黑。 辞洢同样被这恐怖的冲击波及,本就重伤的身体雪上加霜,鲜血再次从唇边溢出。然而,比身体的疼痛更甚的,是由灵魂深处传来的、源自血脉的共鸣和痛苦。 那椎骨的邪气爆发时,那股熟悉的气息如同回光返照般清晰了一瞬,随即又被无边的怨毒彻底淹没。 “父亲……”破碎的音节几乎要冲破喉咙,又被她死死咬住下唇咽了回去,齿间尝到了浓重的铁锈味。 泪水混合着血水滑落,她死死盯着那血红的椎骨,指甲深深陷入了掌心,剧痛让她维持着最后一丝理智。 不能认! 不能在淮行面前暴露自己的身份! 那骸骨还未发起第二次攻击,就被冲破沙层的根系纠缠上了。根系如同活过来的锁链,带着新生的蛮横和不容抗拒的强劲,深深勒进骸骨焦黑的骨缝之中。 第160章 细细的根须变成了贪婪的触手,疯狂钻入每一道裂痕、每一个孔隙,发出令人牙酸的“咔咔”声,那是根系在汲取、在进食、在撕裂。 它剧烈地挣扎翻滚,试图摆脱这突如其来的束缚,每一次挣扎都搅得沙浪滔天,地面如同沸腾的开水般剧烈起伏。 然而,那些根系在清珩磅礴灵力的灌注下韧性惊人,它越是挣扎便勒得越紧,缠绕得越密,死死将它捆在原地。 它每次挣扎都伴随着骨裂般的脆响,仿佛有无数根无形的钉子正将它钉死在沙漠的祭坛上。 这一刻,它也成为了祭品。 骸骨的挣扎逐渐变得微弱,沙漠上的灌木绿得如翠玉。 世间的一切,都会变成植物的养料。 蛟首不知从何方折回,停在清珩面前,空洞洞的眼眶注视着他,随后低头臣服。 它凭借着仅存的清醒给自己寻了一条活路,眼前的人身上有刺目的金光,那浓烈的邪气别说是侵袭他,连近身都难。 巨大的蛟首贴在沙地上,位于清珩的侧方,辞洢的正前方。 清亮的眼睛和空空的眼眶对视着,这一刻,沙漠里的风都成了遗憾的叹息。 辞洢垂头流泪,看着属于父亲的骸骨被清珩收起来。 “走吧,去仙境绿洲。” 第112章 修仙(42) 他们离开后, 天坑附近出现了一群人。 这群人披着元州城常见的白色斗篷,其中一人手中拿着一方木制印章。 他们在沙漠中绘制阵法,捧着木质印章的人站在阵法中间喃喃自语。 阵法绘制完成后, 那木质印章散发出一阵金光, 随后狂风大作,阵法范围内的沙漠上出现了一排诡异的符号,像是某种文字。 手执印章的人抬手,其他人便擦去了阵法,那些符号也随之消失。 他们正想离开,就被一人拦住了去路。 清珩抱剑伫立, 挑眉:“楼主今日,是黄雀, 还是螳螂?” 那人摘下斗篷的兜帽, 露出一张熟悉的脸,是问道楼的楼主。 他说:“既然贵客在此,在下已是螳螂。” 清珩的视线落在那方木质印章上,语气讥讽:“螳螂?楼主过谦了。布局千里引一众修士前来,借修士之手铲除邪物。若楼主是‘螳螂’,那我岂不成了自投罗网的蝉。” 他的目光扫过楼主身后那群肃立的白衣人,最后定格在楼主脸上, “只是不知, 楼主这只‘黄雀’,究竟想从这盘局里得到些什么?” 他带着剑,目光凛然,那副架势一看就难以善了。 沙漠的狂风卷起楼主宽大的斗篷下摆, 猎猎作响。 那张惯常带着几分世故圆滑的脸,此刻竟显出几分莫测的深沉。 他的指尖无意识地在印章粗糙的表面上轻轻摩挲着, 过了片刻,他才缓缓开口,声音被风沙打磨得有些低哑:“贵客言重了,问道楼不过一寻常小楼,怎敢设局引诱贵客。问道楼立足元州,庇护一方百姓,也遮掩着祖辈的不堪。” 他话语微顿,一声轻轻的叹息过后,终于将实话说出:“想必贵客也知道,几百年前,上百位大能将天地一分为二,一为修真界,一为人间界。当时的屏障是由他们合力支撑的,并未依靠外物……” 后来,那些支撑屏障的大能先后去世,天地屏障摇摇欲坠,可修真界找不出那么多自愿支撑屏障的修士了。 所以,他们将目光放在别的种族身上。 北边的雪乡镇着人族,南边的宣州镇着莲花精怪,东边的元州镇着妖兽蛟,西边的净河镇着灵兽鹿。 四方都是修为高深,法力高强的精怪妖兽,将那屏障撑了数百年。 可就在一百年前,南边宣州地动,西边净河干涸,莲花精和灵兽鹿逃了出来,他们逃往北边,救出了被镇压的人族。那是整整一个族群,数百人,尽数被封印在冰天雪地之中。 说到此处,那楼主露出个难看的笑脸,“那就是现在闹得沸沸扬扬的‘雪乡’,那一族生来就可控制风雪,说是人族,其实也不算寻常人族。可他们还是没能逃离,因为修真界发现屏障有异,派人下来追杀,莲花精和灵兽鹿死在雪乡,那一族也还在被封印,只不过,怨念和精怪的精魄孕育出一个邪灵,它掠夺了那一族的能力,让他们彻底变成寻常人,‘雪乡’也在邪灵的遮掩下消失在人间,他们便退而求其次在青州再下封印……” “自那时候起,修真界开始源源不断地派人下来查看封印。元州的封印一直很稳固,这里镇着一条化形成功的蛟龙,强大的灵力孕育出一颗神树。” “神树生于沙漠深处,强大的灵力引来修士的垂涎。其中,就有我的先祖,他费尽心机砍伐神树,制成这方可测算天下事的印章,另外还有一枚神树‘心脏’,被他同行的修士咽下了。此后,先祖的子孙后代失去了姓名,被困在元州城不得离开,即便天赋再好,也无法修炼,只能研究阵法以自保。那名咽下‘心脏’的修士更是散作黄沙于大漠中无处可寻,每十年才能清醒一次,每次清醒都会失去记忆,只记得自己要查看屏障是否完整,他是唯一能找到‘雪乡’所在的人。” “那道分隔两界的屏障是一切灾祸的源头,所以问道楼筹谋多年,引来无数修士想要破其屏障,可一直无功而返。好在遇到了贵客,方才有了一线生机,给天下苍生一条活路,此乃大义。” 他言辞恳切,将“利用”二字包裹在冠冕堂皇的“大义”之中。 “大义?”清珩嗤笑一声,剑鞘中的“春枝”仿佛感应到主人的心绪,发出一声极轻微的嗡鸣,“所以,你们引诱众多修士前来,冷眼旁观他们生死相搏,让他们面对一只完全无法战胜的邪灵。” 他的声音陡然转冷,如同冰霜一般,“你可知,你们不仅会引来修士,还会引来更为强大的邪灵,那大雪便是证明。你们此举,可曾想过被你们庇护的百姓?” 楼主脸上那点伪装的诚恳淡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被戳破算计后的平静。 他迎着清珩冰寒的目光,并未否认,“所行种种,无可奈何。问道楼无意与道友为敌,还望道友高抬贵手,放我们一条生路。” 言及此处,他微微躬身,将姿态放得极低,“一旦屏障消失,问道楼持有至宝的消息就会不胫而走,到那时,我们绝无活路。还望道友顾及元州百姓,饶我们苟且偷生一段时日。” 清珩的声音却比之前更加冰冷,嘲讽地说道:“你错了,你的死劫与我无关。你口中的神树是天道的眼,他们胆大包天将其砍伐,天道自会动手……放心吧,他很快就会出现。” 他抬眸,最后深深看了楼主一眼,仿佛要将那张看似谦卑实则深藏算计的脸彻底洞穿。 说罢,他不再理会脸色大变的楼主和那群噤若寒蝉的白衣人,瞬间消失在原地。 风声呜咽,卷过空旷死寂的天坑,那曾经藏匿着邪骨的天坑,此刻只剩下一个巨大的、不断被流沙吞噬的深痕。 楼主的声音在渐起的暮色中响起,“走。” 话音刚落,一道毫无征兆的天雷从天而降落在他身前。一名白发绿眸的青年执剑挡了他的去路。 “不知道友是何人?”楼主问道。 空气骤然沉重,仿佛凝固成黏稠的胶质,压得楼主一行人呼吸困难,个个面如土色。 那双翠绿的眸子泛着点点寒星,毫无波澜地落在楼主身上。 那是不带一丝情绪的,俯瞰蝼蚁般的冰冷目光,仿佛被他注视着的并不是一个人,而是天地间最微小的一粒尘埃。 楼主的喉结艰难地滚动了一下,他试图扯出一个笑容,却发现整张脸僵硬如岩石,无法调动任何一寸皮肤,一根神经。 握着木质印章的手缓缓收紧,指节因过度用力而泛出青白,印章粗糙的木纹深深硌入掌心,带来一丝微不足道的痛感,这点痛感,勉强压住了他心头翻涌的恐惧。 “道友……”楼主的声音干涩喑哑,几乎被呼啸的风声卷走。 他强行稳住声线,试图找回一丝谈判的底气,“……不知我等何处冒犯了道友,竟让尊驾降下天威?还请道友明示,问道楼上下愿倾力弥补。” 归楹终于有了动作,他抬手,剑尖遥遥指向楼主紧攥印章的右手。剑刃流转着浅浅的光晕,好像一轮皎洁的月。 动作轻缓,却带着千钧之力,整片沙漠的烟尘都因这细微的动作停滞了一瞬。 一股无形的、源自天地本源的威压轰然降临,死死压在楼主的灵魂之上,让他浑身骨骼都发出不堪重负的呻吟。他身后的白衣人中,修为稍弱者已闷哼一声,嘴角溢血,踉跄跪倒。 归楹启唇,声音平静淡漠,如同山涧流泉击石,清脆悦耳,却字字如冰锥,狠狠凿入在场每个人的神魂深处,“盗窃者。” 他的目光掠过那方木质印章,翠绿的瞳孔上显出一圈又一圈的木纹,映照出印章内部那颗枯萎腐败的种子。 第161章 这是属于这个世界的巨树,待长成后便可连接天地,观察因果。唯有巨树长成,此方世界的修士才能飞升成仙。 这是属于这个世界的“归楹”,因为它未能长成,所以天道抓住了归楹逃窜至此的一缕精魄,让他来为自己肃清蝼蚁。 “汝等蝼蚁,盗窃神木,窥测天机,搅乱乾坤。此间因果孽障,今日,当以尔等血肉神魂,尽数清偿。” 剑刃上流转的光晕骤然炽盛,磅礴的法则之力开始震荡,天上风云涌动,覆盖整片沙漠的雷云瞬间集结,沉闷的雷声在云层深处响彻,电光闪烁,一触即发。 那无形的、威严的天道,正透过他的躯壳,冷漠地注视着下方这群即将被彻底抹去的“窃贼”。 天雷至,剑影纷乱。 那木制印章被劈开,里面枯萎的种子落入沙漠中,在天雷的淬炼下钻入沙漠深处,颤颤巍巍地冒出了头。 那些人被天雷劈得失去行动力,片刻的停滞后,剑刃袭来穿透身体。 雷电的光芒与剑影交织着,组成了一张密不透风的网,无论往哪个方向都难以逃脱的网。哀号和惨叫也被这张网困住,怎么也传不出去。 剑光敛去,白发青年伫立原地,盈盈的眼眸中映照着眼前炼狱般的景象。 鲜活的生命此刻悉数倒地,鲜血如蜿蜒的溪流,无声地渗入沙漠深处,滋养着那颗刚刚破土的嫩芽。 嫩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小小的叶片尽情舒展,在风里颤巍巍地摇晃着。 它细小的根须如同最敏锐的触角,更深地扎进沙层,汲取着那些融入沙中的鲜血。 归楹垂眸,眼神依旧淡漠,刚才的杀戮和眼前的生命都只是天地间再寻常不过的轮回。 他微微抬手,指尖萦绕着一丝极其微弱、几乎无法察觉的生机,轻轻拂过那新生的嫩芽。 嫩芽微微一颤,猛地蹿高一大截。 做完这一切,归楹便御剑离开。 他还要去问道楼肃清别的盗窃者,只是剥夺名字这样的惩罚太轻了。天道也在等,等着眼目出现,再以雷霆之力击碎所有亵渎者。 作者有话说: 第113章 修仙(43) 辞洢和淮行在仙境绿洲养伤, 清珩借口要回元州城取东西暂时离开,与他们约好了会合的时间。 清珩并没有回元州城,他进入了自己的芥子空间。 在进入九霄之前, 要先把寒临的灵根处理一下, 那冰灵根必须剔出来。 他落地在一片海域的边缘,沙滩与密林的交界处盖着一座简陋的小木屋,门前晾着几张渔网,还搭了个架子晒着咸鱼和海带。 木屋后面是密林,搭了个木棚子,里面用泥土砌了两个灶, 一个架着大铁锅,另一个放铜壶。 他在门口站着等了一会儿, 就看见海域上一叶小舟乘着浪, 荡荡悠悠地返程。 小舟在浅水处停靠,寒临跳下船,赤着脚踩在微凉的海水里,弯腰将系在船头的绳子拴在一块露出水面的礁石上。 他的动作十分熟练,赤裸的上半身湿漉漉地沾着一些鱼鳞,那些鱼鳞在阳光下折射出点点荧光,海边咸味的风卷着鱼腥味路过他, 将他潮湿的发吹得竖了起来, 露出比脸庞白皙的额头。 单薄的身体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肌肉,他笑得明媚,眼角炸开了扇子一般的褶子。 清珩勾唇笑了一下。 还是个孩子啊。即便身负血海深仇,也会为了这些玩闹的事儿露出笑脸, 是个好孩子。 那边寒临拴好了船,就直起身去抬船上满满当当的竹筐, 刚转身往回走,就看见了站在木屋前的清珩,他微微一怔,手中的竹筐险些脱手。 寒临停下脚步露出短暂的茫然,随即笑着露出一口白牙,恭敬地唤道:“师祖。” 海风太大,卷着他的问好声绕了一圈,带着潮湿的腥味钻进清珩的耳朵里和鼻子里。是他甚少感受到的味道,他罕见地皱了眉。 清珩迎着寒临的目光点了点头算作回应,他没有开口说话。只是将目光看向了船上还在整理渔网的人,旃极同样赤裸着上身,正背对着他们蹲在船上将挂在网上的鱼虾一一摘下。 锋利的脊椎骨将皮肉顶起,一条笔直的椎骨,像一柄利剑。 清珩走过去,长长的影子被落日拉长后盖在旃极身上。 旃极以为是寒临将竹筐腾出来了,就伸手过来接,“小鱼小虾太多了,今晚全给蒸了……”话还未说完,就看见清珩黑得滴墨的脸色。 他讪笑着,朝着寒临使了个眼色,在问他为何没有提醒自己。寒临动作微小地耸了耸肩,表示自己爱莫能助。 “师尊,我在教寒临如何控水。”旃极小声辩解,用脚将渔网踢到一边。 清珩眼神冰冷地瞪了他一眼,张口就骂:“不成器的东西,你看看你有个师尊的样子吗?” 旃极被骂得一缩脖子,慌忙从船上跳了下来。扯着嘴角露出个混不吝的笑容,讨好地说道:“师尊息怒,我是混帐东西,你别跟我动气啊。” 清珩的目光扫过他赤裸的胸膛和沾满鱼鳞的手臂,眉头便皱得更深了,那眼神里的嫌恶几乎要凝成实质。 “我让你带他修行,是让你教他在这里捞鱼摸虾的?看看你那副样子……啧。” 旃极说:“修炼久了也得歇歇,他从未看过海,我带他去看看。并非是玩闹,寒临还在海域深处猎得一只妖兽,那是他自己动手猎得,我都没有插手。” 寒临站在不远处,他怀里紧紧抱着沉重的竹筐不敢放下,指尖被粗糙的竹篾勒得发白。他感受到师祖话语中的怒火,心里既惶恐又担忧,下意识地低着头,不敢发出一点声响。 海风也识趣地安静下来,只剩下海浪轻拍岸边的声响。 一层接一层的浪,层层递进,每一下都像是冲刷着寒临的心。 清珩的视线终于从旃极身上移开,落在了寒临身上。 寒临的后背瞬间渗出一层冷汗,抱着竹筐的手臂微微发颤。 “将那筐子放下吧。”清珩的声音响起,是对寒临说的。 寒临如蒙大赦,连忙将竹筐轻轻放在脚边的沙地上,两只赤裸的脚互相蹭着脚背上潮湿的沙子,却越蹭越脏。 筐里的鱼虾还在蹦跳挣扎,发出细微的噼啪声。 清珩给那竹筐施了个法诀,随后对着面色苍白的寒临说,“你随我进屋。” 他转身径直走向那间简陋的木屋,推开吱呀作响的木门,身影没入屋内的阴影中。 寒临跟着进去,踏进一步后木门便合上了。 清珩坐在桌子前开口说话,不容拒绝的声音传到了屋外:“旃极,在落日之前把那框鱼虾抬到屋里。” 旃极在屋外回复道:“是。” 他走到竹筐前扎好马步,蓄力后才弯腰抬起那框重逾千钧的鱼虾,一条鱼猛地跃起,鱼尾狠狠甩在他脸上留下一片红印,甩尾的鱼落下后,又是挥舞着钳子的虾爬到筐缘上,在他手指上留下几道痕迹。 旃极已经无心去管那些鱼虾了,竹筐越来越重,他稍稍分心便觉得竹筐更重了,只能专心盯着前路,一步一步艰难地往前行走。 屋内,清珩和寒临说:“我要取出你的冰灵根,这个过程中会有些不适,你莫要抵抗,省得那灵根又钻回去。” 寒临点头,有些拘谨地看着清珩说:“师祖动手吧,我不怕疼。” “不是疼,就是……”清珩想和寒临形容一下那种感觉,却发现难以形容,只能用“不适”二字粗略概括。 “罢了,你将这丸丹药含在口中,若是实在难以忍受就将其咬碎后吞咽,能麻痹你的感知。不过这药丸药效强劲,你若咬碎了怕是要昏迷好几日,醒来后也会觉得五感闭塞,反应呆滞,不过不会持续太久,最多一月便可恢复如初。” 寒临乖巧地接过那颗圆润的黑色药丸,小心翼翼地含在嘴里,他怕自己一紧张就将药丸直接咽下去,所以还将那药丸藏于舌下。 一股清甜的味道在口腔里瞬间弥漫,同时出现的,还有舌根处木木的麻痹感。 他深吸一口气,努力压下心头的不安,盘膝坐在清珩前方的地面上,紧闭双眼。 “凝神静气。” 清珩伸出右手,食指和中指并拢着,指尖萦绕着一圈微弱的金色光芒。 他将并拢的手指放在寒临的头顶,嘴里轻声念着繁冗又拗口的法诀,那法诀前所未有的长,寒临听了将近一炷香的时间,那法诀还没念完,而一炷香后,他的身体渐渐开始发生变化。 一股寒意在他的体内骤然爆发,仿佛沉睡的冰川被唤醒,夹着冰霜的水流进入了四肢百骸,强硬地钻进血管里,将血管内壁都冻出了一层碎碎的冰碴子,那些冰碴子就混合在血液中缓慢地流走于全身。 冷,彻骨的冷,刺疼的冷。 寒临的身体忍不住微微颤抖,皮肤表面凝结了一层薄薄的冰霜,头发、眉毛,乃至青涩的胡茬上都凝结了一些细碎的冰碴子,他极力克制着颤抖的欲望,强迫自己忽略那种从骨肉里透出来的冷。 第162章 那长长的法诀依旧没有结束,并且越来越快,越来越难以分辨。 突然,寒临的身体猛地一僵,他感觉身体已经被从内而外彻底冻结成冰,每一寸经脉、每一滴血液、每一块皮肉都在发出无声的尖叫。 那并非纯粹的痛楚,而是一种恐怖的剥离感,冰冷、尖锐、疼痛、恐惧、陌生,好像有一只手将他活生生剖开,然后徒手撕裂他身体里的脏器、组织、血管。 “唔……” 一声压抑不住的闷哼从寒临紧咬的牙关中溢出,他的脸色惨白如纸,额角青筋暴起,豆大的冷汗瞬间布满了赤裸的上身,劲瘦的手臂上青筋鼓起,绷直的脖颈上筋脉分明。 放在膝上的双手死死攥紧,指甲深深陷入掌心,一寸寸没入,他却感受不到任何来自于手掌的疼痛。 他在被剖开,一次又一次。 他在被撕裂,一层又一层。 舌下的药丸依旧完整,他靠着意志死死支撑,身体却不受控制地剧烈颤抖起来,就像他们出海时那一叶小舟,被海浪高高卷起又重重拍下,落水的瞬间会感受到片刻的窒息感。 而现在,他感受到了漫长的窒息。 他像是小舟,也像是被小舟击中的海面。 不敢呼吸,即便只是轻轻地吸气,四肢百骸也会加倍地疼痛。好像他的面前摆放着自己的残肢,他的呼吸会变成强劲的风将残肢上的经脉和皮肉生生吹走。 师祖还说不疼,明明疼得要死了。 他感觉已经疼了一天,或是两天,反正不该是短短几炷香。 就在这极度煎熬的时刻,清珩的声音传进了他的耳朵里,“接下来就是我所说的不适感,你做好准备,撑不住便吃药。” 寒临咬牙应了一声,随后便体会到了何谓“不适感”。 疼痛依旧,寒冷依旧,但多出了另一种感受。 躯壳和魂魄分离的感受。 他好像变成了一团空茫茫的魂魄,正被迫从躯壳中抽离,他感知不到自己的手脚,感知不到周围的一切,巨大的恐慌包围着他,他好像变成了天地间的一缕风,永远地失去了自己的躯壳。 直到疼痛和寒冷开始慢慢消失,他轻飘飘地浮在空中,完全感知不到自己的任何一个部分。 空茫、死寂。 天地间仿佛只剩下自己,而自己又是什么呢? 他应该感到心悸的,但是他感受不到自己的心脏,所以只有无穷无尽地恐慌不断挤压着他的理智。 所有的情绪被放大,他快要被自己的情绪淹没了。 在极度的恐惧下,他下意识地咬碎了口中的丹药,然后吞咽。只是两个简单的动作,却耗费了他所有的力气,他感受不到自己的口舌,所以不确定自己是否咽下了那颗丹药,只能惶惶不安地等待着,直到失去意识。 清珩感受到寒临失去了意识,便加快了念法诀的速度,想要快些将那条灵根剔除。 不知过去了多久,屋内的光线暗得看不清人脸。 屋外突然传来一声沉重的闷响,伴随着鱼虾从竹筐里逃出来砸到沙地上的声音。 旃极终于将那筐被施了法的沉重鱼虾抬到了门口。 他急促地呼吸了一阵,然后推开门,看见清珩正面色凝重地念着法诀。 “师尊,为何还没好?” 清珩压制住那条不断挣扎的灵根,歇了口气说道:“这灵根怪异得很,它会逃。你来得正好,先布下阵法防止它出来后逃走,随后摇铃,唤蔓意出来稳固寒临的魂魄,让三子待命时刻准备诛邪,我要强行把它抽出来,看看这究竟是什么鬼东西。” 这样怪异的灵根,清珩活了一千多年也从未见过。 第114章 修仙(44) 旃极提笔布绘阵, 阵法绘制完成后便跪坐在清珩身边摇响了他腰间那串青铜铃。 铃声清脆悠扬,在木屋中层层回荡着,经久不息。 铃声未歇, 一道纤细的身影便从铃中飘然而出。那女子身着素白纱衣, 长长的青丝在身后铺开,规律地轻轻浮动,她腰间缠着一条翠绿的藤蔓,上面挂着风铃般的白色小花,红色的花蕊藏在薄如蝉翼的花瓣间慢慢蠕动。 她周身萦绕着柔和的灵力,无害又宁静, 浅绿色的眸子温柔地注视着在场的几人。 她在寒临面前盘腿而坐,指尖轻点他的眉心, 带着生机的灵力便丝丝缕缕地渗入他的体内, 钻进他的经脉中撑起他的躯壳。 寒临微微抽搐的身体渐渐平复,呼吸虽然依旧微弱但慢慢地开始变得平缓,惨白的面颊上浮起一丝极淡的血色。 “魂魄已定,师尊可以动手了。”蔓意声音空灵,柔和的目光轻轻落在清珩身上,他们是师徒,即便几百年未见, 也依旧拥有着默契。 清珩颔首, 指尖的金光暴涨,显露出一只由金光组成的手。那只手不停地穿透寒临的身体里,仔细寻找着那灵根密密麻麻的根系。 几乎同时,屋内阴影中传来一声低沉的嗡鸣, 一柄赤红长刀蓄势待发,充满煞气的刀意笼罩着这间小屋。 蔓意皱眉, 被那刀意扰得有几分不适。长刀的存在是为了杀戮,上面的杀意和煞气让她觉得有些不安。 旃极侧身挡在她面前,执笔将地上的阵法改了些许,改完后,蔓意四周出现了屏障,将她和那些充满煞气的刀意隔绝开来。 蔓意轻笑,歪头隐晦地看了旃极一眼,匆匆一眼过后,她收回目光专注于眼前闭着双眼的少年,将更多的灵力注入他的身体中。 “出来!”清珩低喝一声,那只由金光组成的手猛地一拽,如渔网般密密麻麻的灵根被他拽了出来。 那灵根在他手中不断扭动着,竟幻化出一个模糊的影子,似人非人,似兽非兽,人首兽身,鳞爪狰狞。 它疯狂撞击阵法光壁,每一次碰撞都溅起无数冰霜与邪气,整座木屋随之震颤。 满是煞气的刀意骤然落下,组成了密不透风的牢笼,那漆黑的傀儡从阴影处走出来,手握赤红长刀,高高举起,狠狠劈下,被劈开的空气如浪潮般涌向两边,成了强劲的风。 那人首兽身的影子被切成两半后挣扎得越发强烈,寒气瞬间将地面冻结成厚厚的冰层,在那冰层里出现了无数人影,他们痛哭着敲打冰层,仿佛是被困住的百姓。 或许他们确实是被困住的百姓,只是他们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 人首兽身的影子在阵法中扭曲变形,分裂出无数分身,一部分疯狂撞击阵法光壁,一部分分开袭击他们五人。 旃极握着那支笔不断躲避攻击,也趁机更改着阵法的图案,在强势刀意的掩护下,阵法被他成功更改,无数锁链从中冒出,将那些影子尽数锁住,越是挣扎锁得越紧。 赤红长刀一一收割,每击溃一个影子,那红色的刀刃就会更艳几分,其中的煞气也会更浓些。 直到所有影子被清理干净,清珩手中依旧握着那渔网般的灵根。 那灵根挣扎的力度不弱,细密的根系缠住了清珩的手,竟是想从他身上汲取灵力供养自己。 清珩冷笑一声,将那灵根团成球扔向三子高高举起的刀刃。 可那灵根没有被劈碎,因为被人接住了。 一个发须皆白的老者接住了那团灵根,他衣着朴素,面目慈善,眼中竟有几分慈悲意。 灵根飞快钻入他的体内,他周身灵力暴涨,随后猛地朝着寒临冲去,癫狂地喊着:“哈哈哈哈哈,那小子魂魄不稳,这副躯壳是我的了……” 话音未落,一条藤蔓将他牢牢禁锢。 藤蔓上的白色花朵摇摇晃晃,淡淡的馨香传了出来。那老者迷迷糊糊地坐在原地,呆滞地盯着寒临,嘴里喃喃道:“我的、我的……我的身体。那是我的,身体。” 赤红长刀立即劈下,却被旃极扔出的笔击中,刀刃斜了一分,劈在地面上。 黑色傀儡迷茫地看向旃极,然后又看向清珩,像是不知为何会被阻拦。 旃极走过去将笔捡起来,沉着脸说,“你师姐的藤蔓还未收回,你会伤了她。” 说罢,无数锁链从阵法中冒出来将那老者捆住,旃极启唇,想让蔓意收回藤蔓。 “等等。” 清珩出声制止了旃极,只有蔓意的藤蔓才会让人失去神智,他想让寒临知道属于雪乡的真相,从这个老头的嘴里。若要用搜魂术,那就得让这老头一直迷迷糊糊的,否则他和灵根相结合,搜魂术的施展不会太顺利。 他看向蔓意,吩咐道:“让寒临醒过来。” 蔓意点头,轻轻柔柔地说:“还请师尊助我。” “可。” 清珩聚集了大量的木系灵力在蔓意周围供她调动,随后对着那黑色傀儡说:“三子,去将水牢里的人带过来。” 黑色傀儡领命离开,直奔水牢而去。 蔓意身后出现了巨大的绿色藤蔓的虚影,那藤蔓盘踞着,像蛇一般。白色风铃状的小花点缀在藤蔓上,红色的花蕊延伸出来穿透他的胸膛,埋进他的血肉脉络中吸食残余的药物。 第163章 周围的灵力迅速消耗,她本身是残魂,所以自身的灵力积累很少,只能调动清珩为她聚集的灵力来施法,导致那虚影明明灭灭,花蕊去除残留药物的速度也很慢。 清珩给出的那枚丹药药效强劲,所以需要费些力气才能彻底清除。 这个过程无疑是痛苦的,寒临带着凉意的身体因疼痛而变得温热,额头渗出一层薄汗。他牙关咬得紧紧地,在失去意识的状态下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痛苦。 旃极给寒临擦去额头的汗水,叹息一声,“这样不纯粹的恨,不知他会不会生出心魔。” 即便这是一只又丑又瘦的皮猴子,那也是自己养了许久的皮猴子,旃极始终希望他的修行之路能够顺遂些,该有些小波折来历练他,但那波折最好别真的影响了他。 唯有当了师尊,才能感受到那种难以割舍的担忧和左右为难的处境。 本是毫不相关的人,就因为他一声“师尊”,你们之间便有了关联,往后更是时刻都操心着,盼望他能少些波折与坎坷,盼望着自己走过的错路,他莫要再走一遍了。 又是想要放手让他自己去经历,去成长,又是担心放了手他受了伤吃了苦。 蔓意说道:“师兄别担心,我会看顾他,不让他被心魔困扰。” 旃极抿唇,垂着眸子沉默了许久,才开口说道:“当年的事,是我连累了你。” 蔓意出现了那么久,旃极这时候才开口和她说话,他垂着头,始终不敢去看师妹柔和的眼睛。在他的记忆里,那双眼睛一直都这么温柔,从未有一刻改变过。 “师兄莫要自责,我从未怪过你。是我自己非要去的,我只怪自己学艺不精,未能将师兄救下,害得师兄受苦多年。” 她说完浅浅笑着,漂亮的眸子里闪烁着璀璨的光芒,目光专注而深情,“我永远都不会怪师兄。师兄受了很多苦,自然做什么都是对的。” 清珩咳嗽一声,打断了她,数落道:“胡说八道,再这样惯着他,他能把天捅破了。你既爱慕他,就该劝着他管着他,让他不要胡作非为,白白丧命。” 蔓意被他说得脸颊绯红,低着头躲闪他们的目光,小声嘟囔着:“师尊是最不该数落我的人,你也没比我好到哪里去。当初你和归楹生了嫌隙说要分道扬镳,结果光是分物资就分了一年,他还把我分给了你。我生长在他的枝桠上,借他的灵力成精,他竟说我归你了……明明就是想让我盯着你。” 说到这儿,蔓意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之前我迷迷糊糊的,在洞穴里感受到了归楹的气息。师尊,我离开后,你们办了结契大典吗?在哪儿办的?” 清珩不语,他不知该如何回答。 恰好此时寒临醒来了,他的意识原本沉沦在无边无际的空虚和死寂之中,突然被一股柔和的暖流拉扯着唤醒。 这暖流带着万物初生般的温润与柔和,像是破开冻土的嫩芽,用一抹翠绿驱散着那深入骨髓的虚无感。 覆盖在他体表的薄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融,凝结在发梢、眉宇间的冰晶化作细小的水珠滚落。 惨白的皮肤下,干瘪的血管迅速充盈,皮肤有了血色,晕染出生命的红润。 意识彻底清醒,他茫然地看着眼前陌生的女子,四目相对,那双笑意盈盈的眼让他有些羞怯,然后一转头就看到了自己的师尊抿着唇露出个似笑非笑的表情。 就在他嘴唇微动,即将开口之时,那神情呆滞的老者突然发出破风箱般嘶哑的喘息声。 他死死盯着寒临逐渐恢复生气的脸庞,眼中的呆滞被刻骨的贪婪和怨毒所取代,嘴里含糊不清地嘶吼着:“我的、那身体……是我的!我的力量,还给我!” 他拼命挣扎着,缠绕在他身上的藤蔓被绷得笔直,白色小花簌簌晃动。 老者的双眼几乎要凸出眼眶,涎水顺着嘴角淌下,癫狂地重复着:“还给我,那是我的!子孙后代,化作冰,我的养料,都是我的养料!哈哈哈哈哈……都是养料!” 第115章 修仙(45) 寒临猛地瞪大了双眼, 他好像听到了一些很恐怖的词汇。 那个老者,那个藏在戒指里,出现时被他当成救命恩人的老者, 如今癫狂地嘶吼着一些他极为恐惧的词汇! 他猛地转头盯着他, 试图从那张脸上看到族群的延续和覆灭。 明明他什么都知道,却还故作糊涂,忽悠着自己去报仇,去寻找他早已心知肚明的真相。 “砰——”木屋的门被一脚踹开。 剧烈的声响暂时打断了寒临的恐惧和愤怒,他转头看去,门口站在一个熟悉的人。 门口站着去而复返的黑色傀儡, 是清珩的三徒弟。 也是当初在云里客栈救所有人于水火的黑色傀儡,那是寒临第一次见到所谓的“仙人”, 所以对他的印象格外深刻, 无论是高大的黑影,还是他那柄威风凛凛的赤红长刀,都将他平凡的世界劈开,让他见识到了另一种强大。 黑色傀儡沉默地矗立着,手中赤红长刀煞气翻涌,刀尖斜指地面。 在他另一只手上,拎着一个裹着熊皮的男人, 厚重的熊皮正往下滴着水。那人蜷缩着, 像一团破败的、被海水反复浸泡又风干的烂渔网。 他艰难地、极其缓慢地抬起头。 那张脸,已经不像是人脸了。 颧骨高高凸起,眼窝深陷如同骷髅,嘴唇乌紫, 牙齿全部脱落,只剩下光秃秃的, 满是霉斑的青灰色牙床。那双眼睛很大,眼角和眼尾撕裂到底,里面那血红的,充满脉络的眼睛像是两颗被硬生生塞进去的心脏,正在规律地跳动着。 他的目光茫然地扫过屋内众人,带着一种长期处于黑暗中突然见到光的不适应。 然后,他的视线猛地定格,落在那名老者的身上。 时间仿佛凝固了一瞬。 那男人朝着老者爬去,嘴里喃喃道:“回来……回来……” 老者尖叫的声音几乎掀飞了房顶,他拼命挣扎着,想要远离那男人,但因为被束缚,未能移动分毫。 一条藤蔓飞出,将那男人也捆住。 清珩刚想开口说自己要搜魂,就听见寒临唤了一声:“父亲。” 声嘶力竭的呼唤,喊出了无数个日夜的困惑和仇恨。 寒临挣扎着跪起来,一步一步膝行着向前,停在那男人的面前,泪流满面地看着那张全然陌生的脸,不,或者说是那颗全然陌生的头颅。 那日他便认出来了,披着熊皮斗篷的人是父亲。 无论是走路的姿势,还是背影都一模一样,他只看了一眼便认出来了。他是在父亲的背上长大的孩子,怎会认不出属于父亲的后背。 这次熊皮斗篷都没包裹好,他看到了更多属于父亲的肢体。 脖颈上的旧伤痕,手臂上经脉的走向,还有手掌上那道和狼群搏斗留下的痕迹,那些都是他和父亲一同经历的记忆。 这是他的父亲,顶着一颗陌生的头颅出现在他身边。 那头颅静静地看着寒临,突然从脖颈上滑落,猛地袭向他,带着一阵腥臭的风。 阵法中迅速冒出一条锁链,将头颅紧紧锁住。 属于父亲的躯体就停留在原地,毫无动作,好像他的一切动作都是由这颗头颅控制的。离开了头颅,那就是一副毫无生机的无头尸体。 “现在,你还想知道真相吗?”清珩问道。 寒临点头,哽咽着说,“我要知道真相。” 清珩不再多言,指尖的金光瞬间凝成一条细细的线,迅速刺入老者的眉心。随后,他狠狠一拽,老者浑身颤抖,发出了尖锐的惨叫声。 那双充满贪婪和怨毒的眼睛瞬间翻白,瞳孔扩散,杂乱的记忆碎片在其中疯狂旋转,在那些碎片中,有苍白的雪乡,也有殷红的鲜血。 清珩神色肃穆,口中念诵着古老晦涩的法诀,引导着那些从老者神魂深处强行撕扯出来的记忆碎片,将它们一一陈列,供人查阅。 搜魂术。 只要凝视对方的眼睛,就能看到他的记忆。 白皑皑的小城里炊烟袅袅,孩童们在雪地里嬉戏打闹,他们穿得单薄,雪粒子落在他们身上,却无法冷却他们脸上的红润。 慈眉善目的老者拄着拐杖站在村口最高的雪坡上,俯瞰雪乡。 他已经太老了,不知道会在哪一天死去,所以他总是到这儿来俯瞰整个雪乡,想要将生养自己的小城刻在灵魂上,下辈子还要托生在这里。 他松垮褶皱的皮肤上长满了老人斑,那是死亡的脚步,从不知道多远的地方慢慢走来,踩踏在他身上,一步又一步,终有一日,会将他踩死。 他会带着这一身的“脚印”长眠地底,以另一种形态守护着他眷恋的故乡。 “族长,雪该停了。我阿爷说待雪化后浸润土地,就可以播种了。”一个青年跑到老者身边说道。 老者应了一声,一挥手,雪便停了。 第164章 青年的阿爷也是个老家伙,负责观测播种和收获的日子。他也很老了,他们都是快要死的人,腿脚不灵便了,耳目也不清楚了,时刻都觉得死亡就在明天。 雪地里的孩童仰头看天,失望地说:“今年雪停得真早,我还没玩够呢。” “你就知道玩,雪要是不停,我们怎么种庄稼,没了庄稼你就会饿死。” “你才会饿死!哼,等我长大了我也要学习驭雪,到时候我天天在雪地里打滚……” 老者拄着拐杖慢悠悠地下山,走到一半的时候,他听见了一道声音,不知是从何方传来的。 “你想获得永生吗?” “你想永远拥有年轻健壮的身体吗?” “你想永远看顾你的族人吗?” “来,来……我告诉你,我告诉你如何获得永生。” 老者受到了蛊惑,走到一个冰雪砌成的山洞里。 在这个山洞里,老者听到了一个骇人的消息,他们全族竟然是被封印在这里的,永生永世都出不去。曾经有人来到这里想要解救他们,但是失败了,所以滋生出了祂,一个邪灵。 “怨吗?恨吗?恨的话就把我拿起来,塞进嘴里,我会长在你的血肉里,此后,你便可以得到永生……” 老者咽下了那团雾气,从那天起,他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好。 同龄的老家伙一一死去,他依旧四肢矫健,耳清目明。 可突然有一天,他不再满足于永生。 他想要更年轻的躯壳,想要更健壮的身体,想要摆脱这副躯壳的尝试崭新的,截然不同的人生。 在邪灵的帮助下,他成功占据了一具少年人的躯壳,以全新的面貌生活着,成亲、生子、狩猎、种植…… 也是从这时候开始,他的欲望开始蔓延,“永生”失去了吸引力,他向往更多更强大的力量。 不满足,还是不满足,始终不满足。 他觉得这一生太过平庸,他想要更跌宕的人生…… 一次又一次,不断地重生,不断地侵占。 他想要的越来越多,欲望的沟壑越来越深。 邪灵说,既然这样,那就成仙吧。仙人是无所不能的,成了仙就满足了。 他们开始研究如何成仙。 人间界没有灵力,但是雪乡的族人生来便拥有与众不同的天赋,他们能控制霜雪。 邪灵说,一代人或许不行,但是世世代代延续下去,世世代代吞噬下去,总会有成功的一天,他能到了永生,他等得起。 老者觉得他说得对,所以开始暗中窃夺子孙后代的天赋,将他们当成储备粮一般,养大一批就吞噬一批。直到这种天赋彻底消失,再也没有人拥有驭雪的能力,雪乡永远笼罩在寒冷之中,居民越来越少。 成仙计划暂时搁置,老者陷入困局。 与此同时,邪灵背着老者和另外一个人做了交易。 那个男人的要求很简单,他想让雪乡再也不会下雪,冻土化开,土壤暴露,他们可以靠着种植作物养活自己,不必再铤而走险以狩猎维持生计。 他们要吃饱,他们要繁衍,他们要生存。 邪灵的要求也很简单,祂需要祭品。 男人不想交出雪乡任何一个人成为祭品,所以听信了邪灵的话,在祂的教导下打开屏障,引诱修士前来,让那些修士成为祭品。 那是一次前所未有的盛大献祭,不仅修士成了祭品,雪乡所有人都成了祭品。 唯一逃脱的,只有那个跟他合谋许久的老者和一个年幼的孩子,那个孩子是祂筹谋已久的诱饵,祂要跟着他去往九霄,去吞噬更多的修士。 祂不甘心继续当一个蛊惑者,祂要当邪神。 可祂的诱饵被老者发现了,老者在诱饵体内放入一条冰灵根,只等冰灵根彻底长成,他就要抢夺身体,再次重回曾经的巅峰。 他们从来不是寻常人类,他们是能掌握风雪的种族! …… 真相是如此残酷又恶心,那遥远的,来自雪乡的寒意侵入他的四肢百骸,一时之间,他的情绪交错着成为一团乱麻,让他不知该哭还是该怒。 他死死盯着老者那张因搜魂而痛苦到扭曲的脸,那曾经被他视为救命恩人和复仇希望的脸,此刻只让他感到彻骨的寒冷和滔天的恨意。 这样的人,竟然曾是他们的族长。 是他造就了风雪不断的雪乡,是他害死了所有人! 而现在,邪灵就藏身在那颗头颅里。 第116章 修仙(46) 寒临因为愤怒而浑身颤抖, 他一时间失去了理智,挣扎着站起来朝那头颅冲了过去。 好在旃极一直盯着他,手一伸就将他捞了回来, 牢牢按住。 寒临在旃极手中疯狂挣扎, 他双目赤红,涕泗横流,情绪崩溃地哭喊着:“放开我!我要杀了他们!为我爹娘,为雪乡报仇!” “冷静点,他等着你凑上去呢,你现在手无缚鸡之力, 正是他抢占身体的好时机。” 旃极的手臂纹丝不动地将他禁锢,好言好语地劝着, “那东西碰不得, 你想变成他的祭品吗?” “可是他骗了我!他骗了我爹!我、我的爹娘、爷奶、叔伯,还有那么多的百姓……他们都死在了雪乡,死在……我爹想要让雪乡更好的期盼里。我爹是雪乡的罪人,他是引诱我爹的罪魁祸首!” 寒临的声音带上了绝望的哭腔,眼泪大滴大滴地滚落,落在旃极的手背上,他有片刻的失神。 徒弟的屈辱和仇恨那么鲜活, 委屈和不甘也倾泻而出, 化作了眼泪和哭喊,在某一个瞬间,他心底的仇恨也散了些,好像那些沉疴般的怨恨变成了滚烫的泪, 从寒临的眼眶中滚落,在自己的手背上绽开, 激起一层鸡皮疙瘩。 他从未这样崩溃得痛哭过,所以不知道,原来眼泪也是良药。 没有形状的泪可以填补心底的坑洼,也可以浇灌仇恨过后寸草不生的荒芜。或许,他始终放不下的原因是,少年时缺了那一场肆无忌惮的眼泪,缺了一双牢牢将他禁锢的手。 他的师尊是强者,是隐世氏族的天才子弟,唯独不是凡人。 他是凡人,他在父母的怀抱中长大,在村里人的注视中玩耍,和同伴一起爬树摘果子,下河摸鱼虾,在尘土飞扬的村道上打闹,受了伤会被爹娘训斥,也会被温柔地揽进怀里骂他“讨债鬼”。 可师尊他不是凡人,他是身负家族期望的优秀子弟,他或许从来没有感受过父母的怀抱,也不知道一个温暖的怀抱意味着什么。 他们最亲密地接触,就是师尊将手放在他的肩头。 隔着质地上乘的弟子服,他甚至感受不到那只手上传来的温度。 思及此,旃极将寒临抱紧了,随后目光怜悯地看向清珩。 清珩察觉到旃极的目光,不解地看过去,眼神一横,态度冷硬地让他老老实实看着寒临,别一双眼睛到处乱飞。 随后,他目光扫过情绪崩溃的寒临,声音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威压,盖住了寒临尖锐的哭喊声。 “恨意只会蒙蔽你的心神,清醒一点,你的仇人不止眼前的人,还有远在九霄的修士。” 他的话让寒临渐渐平静下来,缩在旃极怀里委委屈屈地哭着。 就在这时,老者眼中的画面倏然定格。 那是一片被血色浸染的冰原,无数尸体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 风雪依旧呼啸,却卷不起丝毫生气,红色的鲜血散成了血雾,笼罩着整座雪乡,连风雪都被染成了淡红。 尸山血海的中央站着一个年轻男人,他周身萦绕着浓稠如墨的黑气,那黑气的形态与此刻被锁链禁锢的头颅一模一样。 老者因为记忆中的画面变得更加癫狂,那双浑浊的眼里又是泪水又是兴奋的光芒,他好像短暂地悔恨过,但是那些一闪而过的悔恨终究没有压下他的贪婪,所以他将其放置一边,继续残害族人,用全族的性命来供养自己一人。 雪乡的消亡,起初都只是好意,老者想要继续活下去担任族长庇护族人,寒临的父亲想要终止永无止境的风雪。 可最终,败于贪婪,败于轻信。 那血腥的画面重创了寒临被愤怒和悲伤充斥的脑海,他所有的力气被瞬间抽干,身体软了下来,牙关紧咬,眼中翻腾着比愤怒更深沉的痛苦和绝望。 这样一来,才成了仇恨。 仇恨是从愤怒和痛苦中打磨出来的,不是单一的情绪,而是牢牢扎在心里的一根刺,终其一生都未必能化解的刺。 清珩朝着三子递去一个眼神,示意他动手。 三子领会了清珩的眼神,长刀高举,澎湃的刀意追随着赤红长刃一同落下,直直砍向那颗被锁链禁锢的头颅。 头颅发出凄厉的嘶吼,腥臭的黑雾骤然膨胀,试图挣脱束缚。邪灵在头颅中疯狂挣扎,那张陌生的脸孔扭曲变形,大张着嘴,露出裸露的牙床,一连串的黑色小人从那口中爬出,外形是巴掌大的黑色婴儿,它们在阵法中胡乱爬行,锁链升起,却穿透了它们的身体无法将其束缚。 第165章 就见那赤红长刃中伸出了无数的手,牢牢拽住那些小人的脚往后拖,一个一个,尽数被塞进了刀刃里,成了新鲜的刀魂。 清珩面无表情,口中法诀再起,一缕金光化作牢笼罩向头颅,意图彻底炼化邪灵成为三子的刀魂。 那头颅突然爆开一团血雾,老者的躯体随之崩解,化为齑粉散落。 邪灵的尖啸刺激着所有人的耳膜,那团黑雾凝聚成一个狰狞的鬼影,扑向最近的寒临。旃极眼疾手快,一把将寒临拽到身后,另一手挥出符箓,银光炸裂,与黑雾撞在一起后将其击退一尺。 随后,成串的符箓从旃极手中扔出,悉数落在那鬼影身上。 清珩弹指,射出几道剑意将那鬼影削成碎块,赤红长刃中的手便伸了过来,拖着那些残块往回拽,也是尽数塞进刀刃中。 那颗头颅嘶吼着消散,连一捧齑粉,一缕残烟都没剩下。 阵法中的光芒渐渐黯淡,锁链失去了束缚的目标,叮当作响地垂落下来,随着阵法的消失一同消失。 清珩的目光扫过阵法中央那些由老者散成的齑粉,确认再无邪灵气息残留,这才晃动铜铃将三子和蔓意召回芥子空间内继续修养。 指尖的金光彻底敛去,他转头向寒临和旃极说道:“仇怨已了其一。” “接下来,该去九霄了。” 落日时分,清珩带着旃极和寒临出现在仙境绿洲。 这一次出现在人前的寒临便是真正的寒临,而旃极就待在他的戒指里,接替了戒指老爷爷的身份,时刻庇护他。 辞洢看到寒临后微微一滞,她就是因为寒临失踪被追杀的,所有人都觉得是她带走了这位幸存者,所以他们下了死手,为了抢夺幸存者不择手段。 现在堂溪涧带着幸存者出现在她的身边,接下来还要一同回九霄,去往一剑宗,这样一来,那些人的猜测便成了事实。 她苦笑一声,微微叹气,无奈地说道:“道友,你也没放过我。” 清珩勾唇一笑,“此话何意?我将人带来,难道不是成全了道友此行的目的,这人身份不寻常,如今可是人人争抢的香饽饽,道友为何如此避之不及?” “我和师弟来到人间界,并非是为了此人。还有归楹师兄,他的目标也不是寻人。反倒因为他的出现,将我们搅入其中难以脱身,还险些丧命……在我看来,这烫手的山芋,自是不该接的。” 她说罢拧着眉看了一眼寒临,随后又笑道:“不过道友都将人送来了,那我势必要将他带回一剑宗的。” 清珩点头,“我也正有此意。” 他面上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语气里也全是些难以捉摸的神秘缓缓说道:“九霄诸多宗门,我只信任一剑宗。” 辞洢脸色未变,应了一声后看了看天色,轻声嘀咕了一句,“怪了,消息传出去许久,为何师兄迟迟不归。” 他们在等归楹。 可归楹被天道绊住了脚,这个世界的天道之眼因人类的贪婪而消失,所以这里断了飞升路,也一定程度的隔绝了天道的监管。 但天道发现了归楹,这个从另一个世界逃来的“眼”。 所以在天道的控制下,归楹再次承担起了天道之眼的责任,负责去看,去罚,只不过这一次,他拥有了自由,能够凭借自己的心意去往任何地方。 又等了一个时辰,归楹姗姗来迟。 他的衣摆上还沾着未干的血迹,整个人比之前更为淡漠,看向辞洢和淮行的目光中不带一丝情绪,报剑站在一旁,不言不语。 清珩走过去,和他打了个照面,踌躇着扯出一个笑,盯着他的眼睛轻声问好。 漂亮的绿色眼眸从他脸上匆匆掠过,无悲无喜,没有一丝情绪。 就好像…… 就好像他们从未见过,从不相识,没有青州的共患难,也没有那风雪夜各有不甘的对峙。 清珩心口泛起密密麻麻的疼,他久久地凝望着归楹的侧脸,试图从他脸上看出一分强壮的镇定,或是从他眼里找出一丝恼怒。 可却什么都没有,他明明站在归楹身边,可于他而言,仿佛和这绿洲里的尘埃草木无甚区别,都不值得他侧目驻足。 不该是这样的! 不该…… 该还是不该呢? 归楹忘了他,忘了前尘的爱和怨,忘了那些让他痛苦的恨意,是该,还是不该呢? 所有的问题兜兜转转再次出现在清珩的面前,这难解的题从峻岭跋山涉水来到元州,再次横在他和归楹面前,等待着一个无论怎么选也不能万全的答案。 正如他和归楹一般,无论如何都难以两全,难得善终。 “道友!” 清珩猛地回神,看向辞洢,“怎的?” 辞洢皱眉,目光在他和归楹之间游走,有些迟疑地问:“我唤了你好几声,你都没听见……道友,先前认识我师兄?” 认识吗? 清珩想了想,抿着唇微微摇头,说道:“不认识。” “那因何看着他失了神,唤了好几声都没回神?” 清珩嘴里盘旋着许多话。 他可以说自己看他好看,一时失了神。 也可以说见他模样似故人,对他失了神,实则是在思故人。 可他什么都没说,以沉默相对,心头只有两个字。 罢了。 第117章 修仙(47) 清珩眸色微暗, 垂眸看着地上两人的影子。他们站得并不近,两人之间隔着整整一臂的距离,可那影子却亲密地贴在一起, 自脚下延伸, 被夕阳拉得又细又长,到了肩颈处便亲密地贴合着,仿佛相互依偎一般。 辞洢见他沉默不语,眼底的疑惑更浓,正欲开口再问,却见归楹漠然转身, 望向天边残霞,清瘦的背影将辞洢的好奇生生截断, 也让那两道亲密的影子彻底分隔。 清珩喉间一哽, 将那些翻涌着的,不明不白也没有来由的酸楚咽下,嗓音低沉地说:“时辰不早了,动身吧。” 辞洢点头,唤来淮行,让他用法器打开九霄和人间界的屏障。 淮行应声上前,手腕翻转间, 一枚玉质阵盘悬浮于掌心之上。 他指尖凝聚出灵力, 点在阵盘繁复的阵纹中心,灵力不断输入,那阵纹便由内向外地亮了起来,待阵纹彻底被激活, 阵盘发出嗡鸣声,散发出一阵柔和的白色光芒, 那光芒如水波般层层荡漾,最终在众人面前的空气中撕开一道缝隙。 “通道已开,诸位随我来吧。”淮行沉声说道,率先一步踏入那白光刺眼的入口,身影瞬间被光影吞没。 辞洢紧随其后,身影消失在通道入口。 寒临深吸一口气,下意识地摸了一下指间的戒指,感受到一丝极其细微的暖意,这才鼓起勇气,迈开步子踏了进去。 清珩站在原地未动,他的目光不受控制地看向那个背对着他的清瘦身影。 他的眼神好像变成了尺,细细丈量归楹那纤细的腰肢,太细了,比当初在青州城时细多了,如今怕是腰带都要多收紧一截。 他瘦了许多,整个人都薄了些,下颌角变得更锋利更冷漠,腕骨上那一层软软的皮肉也瘦没了,如今看着,净是皮和骨,哪还有什么肉。 这一路到底是何等的奔波,能让他消瘦至此? 既已是修士,又怎会消瘦至此? 霞光收敛,天地渐暗,那头白发也镀上了一层阴影。 归楹似乎对身后那灼人的视线毫无所觉,又或是全然不在意,那孤独的背影在渐渐沉没的暮色中好像一柄没有情感的剑。 清珩自嘲地握了握拳,心底那刚刚被强行压下的酸楚又翻腾了起来,正张牙舞爪地审视着他的痛苦,然后嘲笑他的伪善和虚假。 不是说了不认识? 不是说了罢了? 如今做出这副姿态,是何目的? 是堂堂仙尊模仿一个寻常修士的深情,还是清珩不甘心被遗忘和放弃,强行想要掠夺属于堂溪涧的情爱? 这是爱吗?还是被忽视的不甘和屈辱,是被千丝万缕的情绪控制出来的,所谓的“情爱”。 他的心酸这样质问着,高高在上的。 这一刻,那些情绪越过他成为了他的主人,居高临下地审视、质问,不同的责问,不同的猜忌,一遍又一遍地问他“这是爱吗?”。 这是爱吗? 这是爱吗? 好像那些情绪才是真正的仙尊,而他只是一个套着仙尊壳子的寻常修士,他的名字叫堂溪涧,他因会爱被审判,也因不会爱被审判。 他强迫自己移开视线,抬步欲行。 就在清珩即将迈入通道的那一刹那,一直静立不动的归楹突然有了动作。 他并未转身,只是轻微地侧了一下头,那双绿色的眼眸看向清珩的后背,那目光带着审视,仿佛只为了确认一个无关紧要的物件是否跟上了队伍。 清珩感受到他的目光,脊背瞬间绷紧,脚步微不可察地顿了一下。 第166章 那目光里没有任何他所期望的熟悉,没有怨恨,没有不舍,甚至没有一丝探究。只有纯粹的,俯瞰尘埃般的漠然。 他呼吸一滞,紧紧闭了一下眼,待眼睛再次睁开,便毫无留恋地踏入那白色的通道。 归楹依旧独立于绿洲的晚风里,衣袂轻扬。 霞光收尽,明月未出,天地昏暗。 那双绿色的眸子深处闪过一丝连他自己都难以察觉的悲伤,随后便被无尽的茫然取代。他抬手捂住自己的心口,那里泛起丝丝缕缕的疼,好像有什么至关重要的东西正在被剥离,从他的心脏中活生生地剥离。 夜色下的沙漠很静,但是归楹却觉得很吵。 他已经被吵了好几天了,自从天道和他建立了联系后,那吵嚷的声音没有一刻停歇。他听得出来,那是自己的声音。 是他的声音响彻耳边,在嘶吼,在痛哭,在怒骂,在怨恨。 一字一句提醒着他,该躲避,该远离。 “……他是仙尊,不是堂溪涧!那半颗心我也不要了,权当……赠他做贺礼了!” “……你要告诉他,我恨他。我后悔遇见他,我后悔相信他,我后悔了……要是重来一次,我也不想记得他。我也要……有人来劝我,劝我放下,劝我离开。” “……早知沦落至此,不如当初莫相识,既然你我都身不由己,那,此后唯余长恨。” “如若再见,只道‘从未相识’……” “小九……若得初见,你我不相识、不相知、不相爱……好疼啊,好疼啊小九!” “你背弃我,我恨你!我恨你!” “堂溪涧,烈火焚身之苦,你也得尝一遭!” 心口的疼痛越发明显,身上也开始疼,是烈火灼身的疼,每一寸皮肤都无法幸免,疼得他浑身颤抖。 如今真的如了他的愿,他们再次“初见”。这一回,只道“不相识”。 是的,这就是他想要的,也是那些痛苦的喊声苦苦哀求的。 他被天雷劈了许多年,又被烈火烧了那么多年,所求的,只是初见时一句“不相识”。 归楹不明白,他的记忆是残缺的,不完整的,所以不记得何谓“爱”,只记得恨,只记得怨,却不记得因何而恨,因何而怨。 他不知道,那些恨和怨的背后藏着许多声“小九”。那个叫小九的剑修,黑发青衣,身姿挺拔,腰间系着禁步,走起路来铛啷作响,就是那些清脆的声响,惊醒了沉眠的树灵,引出往后数百年的痴缠。 不管是小九还是堂溪涧,都只是称谓,更重要的是,藏在这个称谓下,那个他割舍不掉的人。 他恨他,恨不得杀了他。 可是,他的怨恨不纯粹,他的恨是想要堂溪涧和他一同浴火而亡,是想要天雷下绝不松手的拥抱,是他将剑刃搭在堂溪涧的脖颈上,让他的目光里只有自己执剑的身影,一旦那目光里有了旁的景或物,他便割开他的喉管,用他的热血来浇灌自己未被满足的期许。 真奇怪。 归楹皱着眉擦去眼角的泪,为什么会流泪? 他明明是想要杀了那个人,可想到那些画面,他却会流泪。 这是恨吗?还是以恨为遮掩,藏在他心底不敢宣之于口的秘密。 是恨,那是恨。他只需要记住恨就够了,恨是清晰的,是锋利的。 他要杀了那个人,他一定要杀了那个人。那个人死了,这些疑惑都会迎刃而解,烈火会熄灭,雷劫会消散,这永无止境的喧嚣和无处不在的疼痛都会消失。 他踏进那道缝隙,去往自己熟悉的九霄。 踏出通道的瞬间,九霄清冷潮湿的风拂面而来,带着仙山琼阁特有的气息。 归楹微微抬眸,目光如寒星般冰冷地锁定了前方的人,那个注定要死于他剑下的人。 杀意,再无遮掩。 凛冽的杀意骤然爆发,九霄那湿润的空气都变得冰冷而肃杀。 辞洢和淮行最先被波及,他们被那杀意压迫得脸色煞白,承受不住地后退了数步,惊疑不定地看向自家师兄。 这样磅礴的杀意怎么可能是归楹身上的?他一向无情无欲,冷淡漠然,不可能生出这般强烈的杀意! 而且,太强了。归楹的实力他们心中有数,绝不可能压迫他们到这种程度。 所以眼前这人,到底是谁? 清珩的脊背在接触到危险的一瞬间绷紧如弓弦,他猛地转身,正对上那双寒潭般的绿眸,里面酝酿着赤裸裸的杀意。 他来不及细想这杀意从何而来,匆匆取下腰间别着的乌金折扇抵挡。 他的反应如此迅速,归楹的攻势也丝毫不差,只见他身形一动,白发扬起成一道残影,一息后,冰冷的剑锋便挟着刺骨的寒意直刺清珩心口要害。 剑芒如电,快得超出了肉眼捕捉的极限,带着一股玉石俱焚悲壮,好似一切过往尽数倾注在这一剑之中,要做一个彻底的了断。 清珩瞳孔骤缩,身体的本能反应快于思绪。 他脚尖一点,向后急退,险之又险地避开了那致命一剑。 凌厉的剑气擦着他胸前的衣襟掠过,在衣襟上留下几道凌乱的剑痕。 “师兄!”辞洢失声惊呼,声音里充满了难以置信的惊恐。 她从未见过归楹如此模样,那眼神里的疯狂杀意让她感到恐惧。淮行迅速祭出法器,护在辞洢身前,紧张地注视着这突然生出的变故,完全不明白师兄为何突下杀手。 寒临更是被这恐怖的杀意吓得面无血色,腿脚发软,险些跌坐在地。 归楹一击不中,没有丝毫停顿,他手腕翻转,剑刃划出一道弧光,随后,剑刃如灵蛇般再次追击而至。 剑光所过之处,空间微微扭曲,发出不堪重负的嗡鸣声。 清珩手中的乌金折扇“唰”地展开,玄铁扇面抵住剑刃后退数尺,将剑刃上的力道卸除,随后反手挥扇,将那剑刃击退。玄铁与剑刃碰撞,发出刺耳的刮擦声,火星迸溅。 归楹攻势未停,剑尖急转,避开扇面的攻击,灵活一绕,直指清珩脖颈。 乌金折扇合拢后挡在脖颈处,扇面的缝隙将剑刃牢牢卡住,随后用力一旋,莹白的剑刃在折扇的攻击下段段碎裂,落在地上叮啷作响。 清珩趁机靠近,一只手禁锢归楹执剑的手,另一只手将展开后锋利的扇面抵在归楹的脖颈处。 四目相对,清珩从归楹眼中看到了笑意。 他大惊,因为这诡异的笑意心生退意,可下一瞬,归楹牢牢握住他执扇的手不让他后退。 那双眼里盛着盈盈笑意,脸上却并没有表情,就好像他分裂成了两个人,一个藏在眼睛里又爱又恨,一个便是他自己,唯有最纯粹的恨。 归楹启唇,轻声说道:“就该是如此,就该用你的死亡,来终结我的恨意。” 第118章 修仙(48) 话音刚落, 归楹的手便被一枚暗器击中,脱力地垂下。 清珩瞬间收起折扇,连退数步, 执扇至胸前暗暗防御。 他不明白, 归楹为何会知道“恨”?难不成他那些被切割的本体中,藏有少量记忆? 那他又记起了多少? 他们同样失去了曾经的记忆,但却不会是同盟。 或许是藏着恨意的敌人,但那恨意因爱而起,难免带着几分还未散尽的旖旎和愁绪。 他没来得及多想,就被突然出现的人打断了思绪。 前来迎接他们的共两人, 一男一女,皆着白衣。 那女子梳着高高的发髻, 两枝细细的青竹斜插在黑发之间, 发髻上别着一块白色布幔,一副清新脱尘的模样。 她的五官秀美柔和,清丽的眉眼间点缀着一点殷红小痣,便是那小小一粒的痣,让那张不算出彩的脸添了几分慈悲相,真有了些世外仙的风姿。 男子腰间佩剑,面容严肃, 那枚暗器便是从他手中射出。 女子轻轻一瞥, 轻描淡写的一眼,那男子便如临大敌,皱着眉厉声训斥:“归楹,过来!” 因那一声训斥, 归楹的身体不自觉地绷紧了片刻,随后又若无其事地慢慢放松。 他眼中翻涌的杀意与疯狂还未完全褪去, 现在却像被控制了一般,骤然凝固,顷刻间尽数散尽。随后,他就像提线木偶一般,拖着沉重的脚步,握着被折断的剑刃,一步一步往男子那边走去。 有风不知从何处起,远远奔赴而来,呼啸着穿过空旷的琼台,卷起归楹雪白的发丝和清珩残破的衣襟,在他们擦肩而过时短暂交织,于隐秘处悄悄缠绵。 归楹在恐惧,他恐惧这两个人,所以这样的靠近绝非自愿。 白色的发丝从清珩颈侧滑过,留下细密的痒意,那痒仿佛深入骨血,带着未被满足的欲望不断啃食骨髓,一口一口,尽是不舍。 而那白发却无情,染上一层暖意后就匆匆离开。就在最后一缕发丝即将离开时,清珩伸手拽住归楹的手臂,向前迈了一步挡在他身前,手中的乌金折扇换成了泛着寒光的长剑,极具压迫感地质问道:“你二人,是何来历?” 第167章 那女子见清珩阻拦,唇角牵起一丝极淡的弧度,她并未直接回答清珩的质问,而是看向被他护在身后的归楹,她的目光似冰冷的利剑,凌迟般扫过归楹紧握着断刃,微微发颤的手上。 “归楹,”她的声音很是轻缓,却清晰地响在每个人耳畔,“你的剑碎了。” 在她的压迫感之下,归楹将剑柄攥得更紧,指节泛白。 他垂着眼睫,那层刚刚被清珩捕捉到的恐惧沉入眼底,不见踪影,只剩下傀儡般的顺从。他没有抬头,也没有任何回应,只是维持着被清珩半护着的姿势,像一尊沉默的石像。 “你到底是何人?”清珩手中长剑的剑尖微微下压,指向地面,一副随时可能攻击的姿态。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淮行先行开口打破了两方的对峙。 他说:“弟子淮行见过宗主,见过岸竹师叔。弟子此番和师兄师姐一同前往人间界,受益匪浅,也幸不辱命,完成了宗主交予我们的任务。” 那女子将目光从归楹身上移开,缓缓看向淮行,启唇说道:“你确定,完成了为师交予你们的任务?那妖物的魂灯依旧亮着,半点未见颓势,反倒越来越旺。你且说说,你们办得是什么差。” 淮行被她的话堵得哑口无言,他咽了口唾沫,小声辩解道:“弟子将那黑蛟带回来了,想着用那黑蛟的皮肉骨血为宗主铸剑。那黑蛟在人间界成功渡劫,如今全身都是宝,定能助……” 话音未落,那女子便挥袖扬起一股劲风打在淮行身上,阻止他继续说下去。 她的表情没有变化,只是那双眼越发冷冽,看向淮行的目光带着难以掩藏的暴戾,恨不得就地将他剥皮抽骨,锉骨扬灰。 “你也知那黑蛟成功渡劫,为何还要留她性命。没用的东西!你且说,此事是谁的主意?”她缓缓看向辞洢,露出个温和的笑意,随后亲昵又柔和地说:“是你贪功冒进,自作主张,还是你师姐的意思?” 辞洢整个人颤了一下,脸上扯出一个笑脸来,但是那抹笑比哭还难看。 就在她惶惶不安时,淮行开口了,他说:“是弟子想要抢功讨赏,便擅作主张将那黑蛟藏匿,还望宗主恕罪。” 女子脸上的笑意不减,那柳条般的细眉微微一扬,随后说道:“你自去禁地受罚。至于那黑蛟……便再让她苟活一段时日,待寻仙录开启时,杀黑蛟,血祭冤魂。” 她说完笑吟吟地看向辞洢,柔声说道:“辞洢,为何还不过来,不想随我离开吗?” 辞洢脚步沉重地朝着她的方向走去,那步子越来越小,最后停在一丈外,嗫嚅着说:“师尊,弟子先前接的任务还未完成,能否先去完成任务,之后再来寻师尊。” “胡闹,莫不是在记恨为师将你派去人间界?快些走吧,为师攒了许多话,想要慢慢同你说。” 那女子笑着逗弄她,看似打趣,实则那眼神从未离开她片刻,和她的笑脸截然相反,她的眼里没有半分温情,只有深沉又隐秘的恨意和暴戾。 她向前迈了一步,莲步轻移,宽松飘逸的衣摆轻轻扫过地面,沾上些许尘埃。在明亮的天光下,眉间那粒红痣仿佛染着血,流转着一种奇异且诡异的光泽。 莹白纤细的手从袖中露出一半,她握住辞洢的手腕微微往前一带,辞洢便像失去了浑身的力气一般,随着她走了。 她临走前留下一句,“师弟,这些人便交给你处理了。” 被她称作“师弟”的男人连忙应道,“宗主放心,我定将这些人妥善处置。” 那两人离开后,淮行也前往禁地受罚,在场的就只有那男人和清珩三人。 清珩将归楹和寒临护至身后,庞大的灵力从他体内荡出,如山岳般的威亚落在那男人身上,是无声的警告。 那人凶狠地看了归楹一眼,随后对着清珩说道:“不知这位道友此举是何意?我乃归楹的师尊,让他同我一起回宗门,有何不可?道友屡屡阻拦,是得了归楹的授意,还是想要与我一剑宗为敌?” “他怕你,我便不会让他跟你走。” “笑话!道友这话说得真没道理,归楹乃是我座下弟子,如何管教他,自有我这个师尊为他定下规矩,何须外人置喙?我养了他近百年,将他视若亲生,从未短缺分毫,我们师徒情深,亦师亦友,偶有嫌隙也是常事,即便道友与他有些交情,也不该阻拦他和我走。” “我说了,他怕你,我不会让他跟你走。” 那男子闻言,和善的表情终于维持不住了,他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轻蔑,如利刃般落在归楹身上,最后,那目光转了一圈落在清珩护着归楹的手臂上。 他冷冷地说道:“道友可知,你护住的是什么?那是一个妖物!是一截枯木!” 说罢,他袍袖翻卷,毫无征兆地对着归楹出手,那只手裹挟着阴冷的灵力,撕裂空气,直直抓向归楹。爪风凌厉,带着要将归楹臂骨捏碎的狠戾,强势袭来。 “放肆。”清珩眸光骤冷,磅礴的灵力与他的愤怒一同倾泻,天地骤变,呼啸的风都变作凌厉的剑意。 他护着归楹的手臂纹丝未动,另一只手中的长剑已灵蛇出洞,精准无比地斩向那只袭来的手爪。剑刃所过之处,空间被切割开细密的黑色裂痕,无数刺耳的尖啸从那些裂痕中传出来,带着令人胆战的不详。 狂乱的气浪以两人交手点为中心层层炸开,波及了整个琼台。白色砖石铺就的地面寸寸龟裂,碎石裹挟着强劲的剑意四处飞溅。 那男子被清珩的剑招逼得不得不缩手,身形踉跄着向后滑退数丈,脚下犁出两道深深的沟壑。 他脸上伪装的从容彻底褪去,只剩下难以置信的恐惧和不加掩饰的忌惮。眼前这人看起来不显山不露水的,竟然这么强。这样的修为,怕是只有师姐能够抵挡一二! 归楹那妖物究竟是从何处招惹了这等杀神,真是该死! 寒临被那强劲的气浪震得摔倒在地,滚了好几圈才勉强停下,他晕乎乎地撑起身子坐直,周围的风里都裹着剑意,划过时带着难以防御的疼痛感。 旃极趁乱出来,带着他离开了那琼台。 清珩手腕一翻,手中剑迸射出刺目的寒光,他眼中是难以遮掩的愤怒和屈辱。 这人胆敢在他面前动手的愤怒,话语中对归楹多有不屑的屈辱。 这是他的愤怒,和归楹的屈辱! 而就在此时,被他护至身后的归楹猛地一颤,紧接着,一股熟悉的、带着师尊印记的阴冷灵力自他经脉中升腾,随着血液游走于他全身让他浑身冰凉。刻入骨髓的恐惧紧紧缠绕在他的心脏,让他下意识地想要挣脱清珩的庇护,朝着师尊走过去,乖顺跪伏。 眼前,清珩的背影高大如山岳,坚定地挡在他面前,仿佛天崩地裂也无法将他们分开。 那些耀眼的剑光刺破重重阴霾,助他驱散恐惧。 他攥着断剑的手剧烈颤抖着,指关节因过度用力发出了细微的咯吱声。 还是在怕,还是想要过去,想要臣服,想要认错,想要像曾经无数次一样,卑微的、屈辱地活下去。 可那是不对的! 断裂的剑刃狠狠划过他的掌心,出现了一道深可见骨的伤痕,鲜血顺着冰冷的剑刃缓缓滴落,在坑坑洼洼的地面上绽开小小的,刺目的红花。 疼痛的感觉如此鲜明,身前这人的庇护更是真实得让他灵魂战栗。 他的意识和师尊的控制在体内疯狂撕扯,翠绿的眼眸深处,是痛苦,是不甘,是屈辱。 清珩将归楹护得更紧,长剑斜指地面,剑尖散发着慑人的寒芒。 他盯着那狼狈稳住身形的男子,声音冷冽,口中吐出的每一个字都裹挟着凛冽的杀意:“再敢动他分毫,今日便让你这‘师尊’,魂断于此!” 第119章 修仙(49) 那男人, 也就是岸竹,他眼中尽是令人作呕的怨毒。 他用那怨毒的目光盯着归楹,看着自己精心打磨的傀儡在他人羽翼下反抗自己。 他的权威遭受了挑战, 也更加赞成自己以前的决定, 不该让归楹这妖物离开九霄,若不是……若不是辞洢非要让他一同去往人间界,他说什么也不会放归楹离开自己的视线。 “好,好得很。归楹,你这孽障,是要叛出师门, 与这来历不明之人沆瀣一气吗?还不给我滚过来!”他厉声呵斥,声音中灌注了更强的灵力, 那些灵力如同无形的鞭子, 狠狠抽打在归楹的神魂之上。 归楹翠绿的瞳孔骤然收缩,属于师尊的阴冷灵力将他牢牢捆缚。 他口中发出的命令是烙在本体上难以磨灭的咒文,冲破他刚刚凝聚起的那点反抗意志。他喉头滚动着,发出压抑又痛苦的呜咽,手掌伤口处鲜血涌得更凶,血液滴落后砸在地面的声音在死寂的氛围中格外清晰。 他能感觉到清珩身上绝不退让的坚定力量,那力量透过相贴的衣料传递给他, 带着令人沉沦的暖意, 试图驱散他体内肆虐的阴寒。 第168章 在恐惧越来越强烈的压制下,他对清珩的恨意被渐渐挤压,好像有一刻,那些恨意被压碎了, 压散了,不见踪影, 他能感受到的,只有依恋和怀念,一如当年。 隐约有种感觉,在他漫长的生命中,这人不止一次这样坚定地护着他。 所以那些恨才会左右为难,才会历久弥新,如山火般越演越烈,要将他心中所有荒芜烧尽,要将他的枯枝一一烧尽,直到最后,将他也燃尽才能作罢。 归楹痛苦的呻吟就在身后,清珩感受着他的颤抖,愤怒不断加码,理智摇摇欲坠。 在烈烈怒火之下,他不再多言,周身灵力如同沸腾的火山,轰然爆发。 他不再压制自己的修为,属于半仙的威压如重重山岳,狠狠砸向岸竹,层层递增,一重比一重重,压得他双膝微弯,狼狈地跪在地上,那头颅低下去后,便再也没能抬起来,就连那张嘴,也再也无法张开。 岸竹抵挡这强劲的威压便耗尽了所有力气,早已无心控制归楹。 控制着归楹的灵力如潮水般退去,他浑身发软,险些跪倒在地,好在及时站直,堪堪稳住了身体。 归楹低垂着头,雪白的长发凌乱地滑落下来,遮掩了他大半张脸,也遮住了那双被泪水浸染的翠绿眸子,只有苍白的唇和顺着下颌滴落的冷汗诉说着方才的痛苦。 当那种恐怖的压制消失,心底的恨意再次生根发芽,延伸着细小的触手,试探着戳向他的心脏,不依不饶地提醒他,不可以忘记了恨,你千万不可以忘记了恨。 不可以被一时的暖意迷惑心神,不可以因为一次患难就放松警惕,一定要记得,要恨,要恨! 他无法决定的事情太多了,无法改变的事实也太多了,无论是受人控制,还是被恨意纠缠,他都无能为力。 是宿命吗?还是诅咒? 他不再试图遗忘恨意,也无力挣脱控制,只能闭上眼任其蔓延,弃之一旁,看它们会变成何等模样,会将自己变成何等模样。 脱力的身体无比沉重,逐渐向前倾斜,最终,倒在清珩挺直的脊背上。在接触的那一瞬间,归楹感觉到神魂在震颤,像是警告,又像是慰藉,他的魂魄湿漉漉的,或许是被困在一个雨天里离不开,又或是被困在自己的眼泪里出不来。 罢了,不管是什么都作罢。 他的处境艰难至此,哪有心神去顾及那些。 清珩僵了一瞬,然后微微侧身将他揽住,归楹已经失去了意识。 他皱眉看向那道深可见骨的伤痕,摇摇铜铃,唤出蔓意为他医治。 “归楹!” 蔓意惊呼,无措地捧着他的手,泪眼涟涟地问:“这是怎么回事?归楹怎么受伤了?师尊你说过的,只要有你在,归楹不会受一点伤!” 她一边流泪一边给归楹医治,嘴里还念念叨叨地骂着:“竟然还有禁咒!真是该死的家伙,该被剥皮抽筋的混账家伙,不得好死的东西!师尊也是,当初那么多的许诺,竟一个也没遵守,明明这般厉害了,归楹还是在受苦。” “还说什么‘往后我们只有欢喜的日子’,都是谎话!” 清珩拨开归楹脸上黏着的白发,轻轻触碰他的眉间,将那些埋怨和数落全听了进去,他温热的指腹轻轻贴着归楹冰凉的眼皮,感受着那薄薄一层的,微微鼓起的弧度,在这层脆弱的眼皮之下,藏着那双尽是冷漠的眼。 那双眼啊,没有一丝怀念,只有无尽的寒霜和恨意。 思及此,清珩痛苦地闭了闭眼,随后嗓音沙哑地说:“这禁咒,你能解吗?” “能,就是有些费功夫。将人送到我的洞穴里吧,那里灵气浓郁,还生长着我的本体,只需一日就能彻底解除。” 清珩就将蔓意和归楹一同送回了芥子空间内。 整个琼台,如今只剩下他和岸竹两人。 他往前走了几步,居高临下地看着那个跪伏在地的身影,悠悠地叹了一口气,抬脚踩在他的脊背上逐渐用力,让他整个人趴在地面,如一滩烂泥。 “我本想留你一命,让你就这么跪着百年千年,向他赎罪。可,你若活着,实在令人作呕。” 岸竹四肢微弱地挣扎着,在清珩刻意收敛威压的情况下,他有了张口说话的机会。 “你不能杀我!若我死了,归楹也别想活!那禁咒同生共命,我若死了,他也得死!” 他面目扭曲,狰狞地叫嚷着,仿佛找到了保住性命的免死金牌。 清珩脚下用力碾压,极其不屑地垂眼看了他一眼,口中说道:“这就不需要你担心了,他会活得好好的。” 铜铃声响,黑影手握赤红长刀伫立一旁。 清珩出言吩咐道,“杀了。” 凝聚了浓烈煞气和杀气的刀刃在话音消失的那一瞬落下,急不可耐地砍在岸竹身上,快得连一声惨叫都没能留下。 刀刃吸吮着他的血肉和魂魄,顷刻间,地面空空如也,连一滴血都没有。 赤红长刀嗡鸣震颤,流转的血色光芒陡然炽盛,发出餍足的低鸣,这样修为高深的修士,是极其难得的食物。 浓稠的煞气缠绕着刀刃,随后又丝丝缕缕地渗入黑影本身,让那轮廓在短暂的一瞬凝实如墨,散发出令人窒息的阴冷杀意,连琼台上残留的剑意都为之凝滞,缓慢聚集在他身边。 三子竟然隐隐有了实体的模样,看到,三人中最早恢复的会是他。 清珩收回目光,眸中寒意未褪,轻轻拨响了铜铃。 极轻的铜铃脆响荡开,变作了无形的敕令,那黑影与长刀周身翻涌的煞气和血光如同被巨口猛然吞下,瞬间不见踪影,就连一丝气息也不曾留下。 琼台之上,寂静无声。清珩立于一片狼藉之中,任由尘埃飞舞,染上衣摆。 他指尖无意识地捻着,贪恋地回味着归楹靠在自己身上的重量,那短暂的触碰,让空茫的心变得圆满。 仿佛他是残月,孤寂地等待着另一轮圆月出现,用那生来就契合的弧度将他填补,让他尖锐的角融进对方的弧度里,他们拥抱着,成了一轮圆满的月。 圆月常有,唯独不是他的那一轮,所以,月圆难求。 难求也得求,他就该和他契合着,成就亘古的月圆。 他迈开步子,靴底踩过碎裂的白色砖石,发出细微的咯吱声,和一些微弱的疼痛感。每一步都踏在废墟之上,也踏在他翻涌的情绪之上。 怒火燃烧后的灰烬在胸腔深处占据一隅明明灭灭,将那愤怒挤压到角落里的,是一种渴望,一种空泛的,庞大到无形的渴望,他渴望将归楹永远困在怀里,他渴望那一轮月圆。 是了,是的。 早在归楹出现的时候,早在他们遇见的那一瞬间,归楹就注定了要成为填补他的圆月。他是一棵树,那又如何?在自己眼里,他是一轮月,一轮那么正好的圆月。 他承诺过护他周全,许诺过欢喜无忧,或许也曾提及过永生永世,归楹是答应的,他答应了要与自己契合,不管是爱还是恨,只要有承诺,他们就完全属于彼此。 “归楹是我的。”他喃喃道,像是说给自己听,又像是说给天道听。 沙哑的嗓音在寂静的琼台上飘散开,瞬间被风吹得无影无踪。他闭了闭眼,再度睁眼时,眸底是深不见底的欲望,蕴藏着一种毁天灭地的疯狂。 那并非寻常的欲望,而是一切汹涌的情绪被强行压抑后形成的,是不顾一切的掠夺和势在必得的野心,又或是还有些别的,无数复杂的情绪交织着,缠绕着,牢牢捆缚着他的心脏,化名欲望。 这一刻,什么放手,什么两全都被他踹到了一旁。 归楹只能是他的。 就算是执剑指着他也好,那样他那双漂亮的眸子里,只会映出自己的身影。就算是恨意汹涌也好,那样他总会第一时间看向自己,将杀死自己当成最终的目标,时刻惦念着。 归楹可以愤怒、仇恨、怨怼、哭泣、悲痛、挣扎、喜悦、满足,但一切的情绪,都要因我而起! 若归楹的恨意是随时可能喷发的火山,他会亲手点燃,然后任其焚尽一切,包括归楹,包括自己。他们尘封在黑色的岩层下,以仇敌或是昔日爱人的身份一同覆灭,完成昔日永生永世的誓言。 风再次拂过琼台,卷起细微的尘埃,打着旋儿,掠过清珩。他突然抬手下压,琼台上数百年都未停歇的风便止住了,尘埃下落,只剩下深深地静谧。 就是这般,不管是风,还是别的,都该这般顺我心意。 第120章 修仙(50) 一日后归楹禁咒解除, 手上的伤痕也愈合了许多,被清珩安置在一剑宗不远处的一座山峰上。 那山峰上有座荒废多年的小茅屋,粗略布置一番, 也能暂时供他们容身。 最重要的是, 此地与一剑宗遥遥相望,清珩站在山巅便能看见一剑宗的动静。 他在此地等了一天一夜,按理说那人的死讯早该传遍了,但一剑宗并未发生任何变化。那人在一剑宗该是有些名望的,可他的死却悄无声息,无人在意, 这就奇怪了。 第169章 就是不知,之后该如何 ? 若要让他来说, 那些欺辱过归楹的人, 就该一一杀了,全部充作三子的刀魂,也算他们这条命有所用处。 但,他说得不算数,要看归楹如何想,想要如何做。 他心里的暴戾和杀意,始终越不过归楹的意愿。只要他还在自己身边, 只要他如昨日一般乖顺地靠在自己怀里, 那,事事都可依着他的意愿。 ———————————————— 归楹醒来时,已是黄昏时分。 他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茅草铺就的简陋房顶, 夕阳的余晖从破败的门窗缝隙里洒进来,照亮了房屋角落里那一层蛛网, 还有那只吊在蛛网上不断旋转的蜘蛛。 就被一根细细的蛛丝吊着,转来转去,缓慢下落……归楹疲惫地闭上眼,眉间微微皱起,带着散不尽的愁绪。那仅仅是一只随手就可捏死的蜘蛛罢了,为何,看起来那么像是自己。 一剑宗就是那蛛网,用一根细细的蛛丝吊着自己,而自己甘愿咬紧了那蛛丝。只因那蛛丝的名字叫做“本体”。 他对本体有多重视,那根蛛丝就有多坚韧。 掌心的伤痕愈合了大半,余下一道淡粉色的新肉,细密的痒意滞留在那伤口上,牵动着他全身的经脉,好像每一寸都在痒,痒得抓心挠肝,却不知缘由。 昨日的一切历历在目,他记得师尊怨毒的眼神,灵力鞭挞魂魄的剧痛,自己如同提线木偶般几乎要匍匐过去的强劲控制。也记得那人挺直的背脊是如何坚定地挡在自己身前,在他身上有一股气息,令人心安。 矛盾的恨意泛着丝丝缕缕的酸涩,在胸腔里不停地翻涌搅动着,几乎要将他撕裂。 他慢慢睁开眼睛,卷曲的睫毛似蝶翅般微微震颤,那双翠绿的眸子在昏暗的屋内显得格外幽深。略微偏头,他的目光便穿过破窗的缝隙落在了外头的人影上。 那人负手而立,背脊挺直如松,山巅风大,将他的衣裳吹起,猎猎作响。 随风一同进入屋内的,还有一阵细微的,玉石相互碰撞得叮当作响。 归楹突然间想起些什么,是一截劲瘦的腰,裹着一身松垮的青衣,腰间系着宽边腰带,那衣裳落拓地堆了些许在腰间,看起来洒脱不羁。最重要的是,那腰带上系着一组禁步,质地上乘的玉佩和宝石相互映衬,风流又富贵。 偏偏那人走动时最不守礼,步子迈得又急又快,将那禁步震得叮当作响。 一声一声,在数百年前惊扰了树灵,在此刻,再次惊扰树灵。 有泪滑落,蝶翅沾染泪水后一缕一缕的,轻轻扑闪着。滚烫的泪水划过脸颊,落在嘴角向下弯的唇边,又顺势流入嘴里。 唇上染了一层薄薄的水光,敏锐的舌尝尽了泪中的苦涩。 归楹的心猛地一沉,那些旖旎还未蔓延半分,就被恨意驱赶。 短暂压制的恨意如同浇了油的野火,轰然复燃,烧灼着他的理智。浓烈的恨意几乎烧穿了他的胸膛,燃到了喉管中,让他哽着一口气,咽不下也吐不出,唯有一声破碎的喘息溢出口唇。 那细微的声响立刻惊动了窗外的人,他立刻转身,倏然间,四目相对。 归楹在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眸里看到了自己的倒影,苍白,脆弱,狼狈,即便如此,也难以遮掩身上狰狞的恨意,那些恨意就像是他身上的一层壳,长着尖锐的刺,在那人试图靠近时,刺穿他,也刺穿自己。 清珩没有说话,只是定定地看着归楹,看着他眼中那浓烈到化不开的恨。 空气在此刻凝固,只剩下夕阳消失前最后一点光线在无声移动,明暗交迭。 天光散尽,只剩黑暗。 清珩没有动作,只是用冷淡的声音打破了此刻的寂静和对峙:“醒了?” 他的声音里听不出任何情绪,仿佛他们就是两个陌生人,也印证了在绿洲时所说的话,两人“不相识”。 归楹勾唇冷笑,目光从他身上移开,眼波流转间都带着懒得搭理的不耐烦,他说:“醒没醒,你自己没长眼睛?” 清珩闻言想笑,又怕惹得他更恼怒,就压下了嘴角的笑意,轻声说道:“便是无话可说,才找了这么一句废话打破僵局,你既知道这是一句废话,何必搭理。” 归楹冷哼一声,这次是真的没有再搭理。 清珩挪动步子进屋,从芥子空间中取出灵泉和果子,放在了归楹床边的小桌上,压着笑意说道:“你受了伤,饮些灵泉补补,这泉水流经两条灵脉,穿过一处洞穴,具有凝魂安魄的功效。还有这果子,味道很是鲜美。” “不要你假惺惺。”归楹盯着屋顶角落处的那只蜘蛛发呆,对那些灵泉水和果子看都不看一眼,禁咒解除后神魂有些损伤,细微的疼痛他能够忍受,就是不知从何而来的痒意让他有些难捱。 他想,他一向是不怕疼的,那些疼痛对他而言是细微的,但实际上应该很疼很疼。 他能在烈火灼烧中活下来,本就足够忍耐,后来又在师尊手下被虐待近百年,神魂被鞭笞的疼痛据说能让修士活活疼死,可他也并未觉得有多疼,顶多是有些不适。 他一向擅长忍耐,以前可以的,现在依旧可以。 乳白色的灵泉水被一只白色瓷勺舀起来递到他唇边,瓷勺的边缘微微压着他的唇,勺子是冰凉的,泉水是微甜的。 “你尝尝吧,这泉水里我下了毒,看看这毒对你有没有用。” 归楹抿着唇侧过头,板着脸冷漠地说:“你是傻子吗?这种话也说得出来,竟妄想用这种小伎俩欺骗我。” “可是,你原先会信的。”那人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温热的气息打在耳廓上,那细密的痒意便转移了,悉数到了耳朵上,还逐渐变热,最后那只耳朵变得滚烫。 那声音柔柔的,小小的,借着亲昵的姿态钻进耳朵里,带着他们心照不宣的旖旎和秘密。只是一句话而已,仿佛将他们在青州城的所有经历说遍了。 他们的心照不宣,是那甜甜的糖葫芦,是撒着芝麻的椒盐饼,是夹着很多肉的劲道饼子……是他一开始的较劲和之后的放任。 归楹咬牙,如此轻浮,怪不得会让自己这般怨恨。定是他先轻浮地招惹了自己,随后转身离去,将自己抛下,所以才会有这么多的恨。 毕竟,一次次提醒自己要恨的人,也是自己。 他突然抬手打翻那瓷勺,乳白的灵泉水泼洒在铺着干草的地面,迅速渗入,留下一片深色的痕迹,那瓷勺咕噜咕噜滚了几圈,藏进了阴影里。 冰凉的灵泉水溅了几滴在他脸颊上,激得他微微一颤,那细密的痒意似乎被这凉意暂时压下去一瞬,随即又更汹涌地反扑回来,钻心蚀骨。 “滚开。”归楹的声音带着极力压制的嘶哑,他猛地坐起身,过度的动作牵扯到神魂上的损伤,一阵尖锐的疼痛炸开,让他眼前发黑,身体不受控制地晃了晃,险些栽倒。 他强撑着,翠绿的眸子死死瞪着清珩,里面翻涌的恨意几乎要凝成实质的利刃,“收起你这些惺惺作态的把戏!你当我是什么?我告诉你,我恨你,我不会重蹈覆辙,永远不会!” 他喘着气,胸腔剧烈起伏,眼前这人看似冷漠疏离实则分外关切的态度仿佛是一张巨大的网,将他紧紧缠绕,越收越紧,勒得他快要窒息。他渴望挣脱这张网,也想要割断那根吊着自己的蛛丝,他想要自由! 可一切的一切,让他无处着力,惶惶不安。他被动地成了傀儡,被动地成了归楹。 清珩看着归楹苍白的脸上因激动泛起了红晕,他眼里是复杂的恨意,是屈辱的不甘,那么陌生,那么疯狂。 就好像眼前的人,并非记忆全失的归楹,而是几百年前,那个被火焰灼烧的归楹,他的恨带着火焰的温度,带着天雷的浩荡。 这并不是一个全新的归楹,并不是他再次重复曾经就可以靠近的归楹。 从始至终都只有一个归楹,那个他需要赎罪,需要弥补的归楹。 可是,归楹需要他的赎罪和弥补吗? 堂溪涧后悔了,那归楹呢?他是不是也后悔了? 清珩缓缓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归楹因疼痛和恨意微微颤抖的身体,那双深不见底的黑眸里,强行压下的疯狂与掠夺再次蠢蠢欲动,如同冰层下汹涌的暗流。 “惺惺作态?重蹈覆辙?”清珩的声音依旧平淡,却极其冰冷。他重复着这两个词,嘴角勾起一丝弧度,那弧度里没有半分笑意,只有令人心悸的偏执。 “归楹,你未免太看轻我了。”他微微俯身,阴影投射下来将归楹完全笼罩,带着不容反抗的压迫感,“你是我的。唯一契合的,注定要与我成就圆满的月。惺惺作态?这样低贱的词汇不该与你相提并论。重蹈覆辙?这样废物的词汇,也不配形容我们。” 他的话是淬了毒的针,狠狠扎进归楹混乱的心绪里。 第170章 “你、你疯了……”归楹咬牙,想反驳,想唾骂,想将他推开千里之外,可身体深处那难以言喻的悸动和疼痛感交织着,格外的契合,好像心动就是痛的,他的情爱就是不祥的。 他是渴望的,渴望堂溪涧如疯魔般陷入他们的情爱里不得脱身,渴望他们至死都要紧紧拥抱,相互纠缠的不该只有气息和体温,还有骨血。 他恨堂溪涧,恨的是被烈火焚烧时,他不在。 他们既相爱,就该在烈火中一同化为灰烬,两人的骨灰混合在一起,谁也不能将他们分开。这样一来,谁也不欠谁,谁也不曾先离开。 “疯?”清珩失笑,那笑声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也格外瘆人。 他伸出手,带着凉意的指尖不容抗拒地抬起归楹的下巴,强迫那双燃烧着恨意的翠绿眼眸与自己对视。 “或许吧。”他格外的坦然,好似为了归楹发疯是一件极为荣耀的事。他的目光贪婪地描摹着归楹的眉眼,最后停留在他的唇上,“疯了又何妨?本尊如今是半仙,即便是数百年的雷劫,天道敢劈,我就敢接。” “你若再引天火,我与你一同被焚,烧他个百年千年也不惧,只要我一息尚存,就不会离开。” 归楹被迫仰着头,清珩眼中深不见底的欲望和疯狂赤裸裸地呈现在他眼前。那些戛然而止的爱意和身不由己的选择被一一剖析,尽数化作了今日的疯魔。 那眼神里没有戏谑,没有伪装,只有纯粹到令人心悸的占有和一种玉石俱焚般的决绝。他清晰地意识到,眼前这个人也在忍受着折磨。 他们有着相似的痛苦,相似的疯魔。 “放手……”归楹从齿缝里挤出两个字,拼命挣扎着试图摆脱他的钳制。 清珩的指腹在他下颌的皮肤上轻轻摩挲着,感受着他细微的颤抖。 他没有松手,反而凑得更近了,温热的气息拂在归楹的唇上,声音低沉又轻柔,如同情人间的私语,却带着不容反抗的掌控:“你说,我若此时吻你,你是会恨得更深,还是……” 话语未尽,他便被归楹猛地推开。 “滚。堂溪涧,你我之间是死敌,只有仇怨,仅此而已。” 归楹掌中凝聚出天雷的影子,竟是真的动了怒。 电光闪烁,刺目的白光照亮了他的脸,那张脸上是深刻的恨意,偏偏有两行泪,如此突兀地打破了恨意,余下绵绵不尽的怨怼。 清珩不惧他的愤怒,却见不得他那般凄惨的眼泪。 泪眼盈盈地望着他,虽然没有过多的言语,但是一字一句,他都在那眼泪中读遍了。 他快步离开,只留下一句,“我明日再来看你,早些休息。” 第121章 修仙(51) 清珩离开后, 茅屋彻底沉入了寂静的黑夜里,只有窗外透进的些许月光勉强勾勒出物体的轮廓。 归楹脱力地靠在凹凸不平的墙面上,失魂落魄地盯着那扇破窗。 有风从破窗里吹进来, 凉凉的, 惊扰了他。 他伸手摘去黏在脸上的发丝,触摸到凉凉的泪痕,那只手顿了一瞬,随后胡乱抹去脸上的湿意。就这么靠坐着、沉默着、凝望着,目光便不由自主地看向了床边的小桌。 灵泉水在黑暗中散发着微弱的光晕,盛在朴素的白瓷碗里, 像是天上月落进了碗里。旁边的大叶子上放着几颗饱满的果子,色泽在黑暗里看不分明, 但却能闻到幽幽甜香, 无声无息地钻进鼻腔里。 “下了毒。”归楹在齿间无声地咀嚼着这三个字,唇边溢出一丝僵硬的冷笑。 他猛地闭上眼,试图将那碗灵泉水和那人的身影一同驱赶出脑海。然而,黑暗中,感官反而被无限放大,灵泉水的微光穿透了薄薄的眼皮落在他眼前,果子的甜香也越发清晰。 不仅仅是这些, 还有糖葫芦的味道, 甜腻的糖衣,酸涩的山楂,黏在山楂核上的果肉格外酸,酸得口腔里全是唾液, 可即便如此,也要用舌头去描绘, 去刮蹭,将上面的果肉一一剔出来,强烈的酸落在舌根,有些怪异地疼。 山楂核一颗一颗落在清珩手中的纸张里,他一定没有发现,那些核一颗比一颗干净。 归楹的手指无意识地蜷缩,又后知后觉地松开。他死死压制着想要伸手的冲动,这一刻,那灵泉水和果子变成了罪恶的根源,一点一点引诱着他,而他竭尽全力地控制着自己,不想让自己屈服于诱惑。 “吱吱吱……吱吱……” 细微的动静在屋内响起,他猛地睁眼看向声源处。 角落里,几只瘦得皮包骨的老鼠正在舔舐着一把白瓷勺子,就是被他挥手打出去的那把勺子。 他看着那些老鼠急切舔舐的模样,给自己的屈服想好了借口。并非他想要吃喝,而是那些老鼠太过吵闹,若是他们爬到桌子上偷吃,那窸窸窣窣的动静更是难听。 思及此,他带着一种自暴自弃的放纵,猛地伸出手端起瓷碗将灵泉水一饮而尽,因为喝得太急,还被呛得连连咳嗽,待咳嗽平缓后,那几个果子也悉数进了他的肚子里。 灵泉水和果子入了肚腹,神魂上的疼痛便减轻了不少,看来他说得是真的,这真是能修补神魂的宝物。 远处,那几只老鼠舔舐完勺子上残留的灵泉水,意犹未尽般的,用脏污不堪的爪子在干燥的泥地上焦躁地抓挠着,绿豆大小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烁着贪婪的光,竟开始试探着朝归楹的方向探头探脑。 归楹的目光冷了下来,眼中杀意毕现。 他厌恶这卑微的生灵因一点施舍而显露出来的丑态,仿佛在影射自己,是何等急切地将那些灵泉水饮尽,那般丑态,一如这群丑陋不堪的老鼠。 一声充满自嘲的冷笑在黑暗中响起,他用手撑着粗糙的墙面缓慢站起身。四肢有一种绵软的酸胀感,感觉脚下的步子轻飘飘的,好似踩在云上一般令人不安,可身子却格外沉重,挪动步子时需耗尽全身的力气。 他闭了闭眼,再睁开时,眼里只剩决绝。此地一刻也不能多留,他必须立即离开回到一剑宗,为了自己的本体,也为了摆脱这致命的引诱。 他是人,不该如耗虫一般贪得无厌,卑微乞食。 那人的气息和话语,连同这茅屋里残留的每一粒尘埃,都像无形的蛛网,黏腻地缠绕着他,让他窒息,让他失控,让他几乎陷入另一重痴迷。 他最后瞥了一眼角落,那几只老鼠已大胆地爬上了桌面,正围着那瓷碗留下的一圈印子和残留着果核的大叶子急切地嗅闻、啃食。 如此丑态……归楹不再看它们,身形一晃,便如一道影子般悄无声息地融入了浓稠的黑暗里,只留下满室的寂静,和几只仍在舔舐着残羹冷炙的老鼠。 一剑宗静竹峰 在没有遇见清珩之前,归楹的记忆很简单。他一睁眼就在静竹峰,在这里生活了近百年,熟悉这山峰上的一草一木,每一条溪流都浇灌过他的根系,每一片湖泊都洗涤过他的人形,他赤脚走在山间,草木摇曳,蛇虫避让,好似他就是这山里的一份子。 静竹峰是岸竹的修行之地,岸竹也是他的师尊。师尊教养了他,让他明白这世间的道理,懂得自己身为树灵的处境,那些不堪的,被人唾弃排挤的处境。 在所有修士眼中,不管你是树灵还是什么,都是妖物,妖物和修士天生就是敌人。 人族就是高高在上的,那些妖族不管如何强大,都曾是人族桌上的珍馐,只是食物而已,他们看不上区区食物,更看不上比自己强大的食物。 极度的自负和自卑,让这些修士齐心合力排挤妖族,对修为高深的妖族极尽诋毁,对刚刚成形的妖族赶尽杀绝,人与妖的仇恨早已延续了数百年,成了世间最难解,也最不该解的结。 在所有宗门中,只有一剑宗对妖族的态度有些暧昧,他们从不参与围剿妖族,也并非亲近妖族,而是始终保持着一种观望态度,从不表态,从不参与,将自己置身事外。 甚至于,一剑宗前任宗主还曾在修士围剿中救下一条黑蛟,自那之后,黑蛟一族知恩图报,时常给一剑宗送来宝物,直到宗主仙逝,这才断了联系。 如今整个九霄只有两个妖族修士,其一是归楹,其二便是宗主的亲传弟子蛟若,那是一条修为高深的黑蛟,也是黑蛟一族唯一的后代,当年九霄所有宗门围剿妖族,宗主于危难中救下一条年幼的黑蛟,便是后来的蛟若。 宗主收蛟若为徒,命她藏匿身份,苟活于九霄,保全黑蛟一脉。 她一直藏得很好,是九霄出了名的天才,自从开始参与寻仙录,便一直是头名,令其他修士望尘莫及,因为太强了,所以连嫉妒的心都生不出。 直到那年寻仙录,好几个宗门将常年闭关的长老请了出来壮势,意图让自己的宗门在百强排行榜上再进一步,获取更多的资源。唯独一剑宗青黄不接,上没有能撑起门楣的长老,下没有能扬名九霄的后期新秀,唯有一个蛟若苦苦支撑,竟成了宗门的顶梁柱。 第171章 可那日怪异得很,寻仙录到了尾声,一剑宗被挤下好几名,位居十七,宗内弟子皆是愁云惨雾,叹气连连。可就在此时,本该回到一剑宗休养的蛟若出现了。 她不知是受到了什么刺激,于众目睽睽之下化作原形,将十几位长老一口吞下,连一点残渣都没能留下,随后扬长而去,瞬间便逃匿千里。 那些宗门找一剑宗要个说法,可蛟若逃了,必然不会再回来自投罗网,一剑宗能做的,也只是和九霄所有宗门一同追杀她。 最重要的是,这些宗门折损了修为高深的长老,已然没有底气和一剑宗硬来。而且他们也在忌惮,忌惮一剑宗佛口蛇心,嘴上说着同盟诛妖,实际上却暗中养着那黑蛟,若他们咄咄逼人,一剑宗便要派黑蛟来灭了他们的宗门。 他们的忌惮并非空穴来风,毕竟谁都知道,一剑宗静竹峰上还养着一只树妖呢。 前有黑蛟,后有树妖,他们便不信一剑宗只有两只妖。 肯定有更多的妖,更强的妖!所以他们唯一剑宗马首是瞻,并非一剑宗强大,而是忌惮。 这种在忌惮中养出来的服从,也早晚会有反噬的一天。 蛟若叛逃时,归楹很是难过了一阵,那是对他百般维护的师姐,就这么背负着骂名离开了,生死未卜,他日日提心吊胆,生怕听到师姐的死讯。 后来蛟若被宗主抓回来了,不知是用了何等手段,总之她就是回来了。 蛟若被关押在一剑宗禁地,所有人都不能靠近半步,宗主打定了主意要用她来平息各大宗门的怨气,将一剑宗从这趟浑水里捞出来。 可她未能如愿,因为有人放走了蛟若。 至于那个人是谁,至今也没有答案。 归楹在静竹峰寻找自己的本体,岸竹之所以能在他神魂上下禁咒,就是因为藏匿着他的部分本体,因为那一部分的本体,他必须做个乖顺听话的弟子,否则岸竹有的是法子折磨他。 他的师尊岸竹,是个极其厌恶妖族的人,每次单独见面时,师尊眼中的厌恶都凝成了实质,如细密的针,一点点将归楹戳穿,所以他从未渴望过有人能帮助自己。 正因从未奢求,所以蛟若曾经的善意帮助和清珩强势的帮助都让他念念不忘。 静竹峰上,有一处暗室。 归楹很早就知道了,却一直没机会去看看,因为岸竹对那暗室看守得极其森严。 如今岸竹死了,这静竹峰便是无主之地,可以任意行走了。 走过一条被紫藤花环绕的小路,穿过淅沥沥的山涧,在一片茂盛的杂草中,有一口被木板覆盖的枯井。 这枯井就是暗室的入口,每回岸竹在外面受了伤,或是和宗主吵了架,都会躲进这枯井中休养一段时日,对外只说是闭关。 这一口枯井,归楹已经惦记了十几年,今日终于能窥见其真面目了。 第122章 修仙(52) 覆盖井口的木板已经开始腐烂, 边缘处是湿漉漉的黑褐色,糟烂的木头看起来脏兮兮的。归楹记得上次来看时,这木板还是完整的, 而且这么多年, 这木板一直没有这般糟烂过,为何这次他离开九霄一段时日后回来,这木板竟成了这副模样。 虽有疑惑,但他没有继续迟疑,随手捡了根粗壮的树枝将木板撬开。 顷刻间,一股带着阴冷水汽和泥土腥气的气息扑面而来, 直直打在他身上,盖住了口鼻, 激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他站在井口往下看, 下方是深不见底的黑暗,什么也看不清。 他向前一步,站在井沿上纵身跃下,随后身体急速下坠,失重的感觉持续了好久,耳边的风声仿佛在井底关了太久,已然变调, 像是一种悲怆的呜咽。 不知过了多久, 他的脚尖触到了井底松软的淤泥,浅浅一层,未能没过鞋底。 井壁湿滑又冰冷,苔藓长得格外茂盛, 凹凸不平的岩石湿漉漉的,表面覆盖着一层滑腻。借着井口落下来的微薄月光, 勉强能看清井底的大致模样,只略微比井口宽阔一些,侧边的井壁上有几个拳头大小的孔洞。 井底的空气味道极其怪异,淤泥和苔藓组合成了一种腥气,还有陈旧的血腥味,那血腥味和寻常的有些差异,不知是在井底闷久了所以有区别,还是那血本就带着别样的味道,除此之外,还有一种苦涩的草药味。 归楹仔细嗅着,眉头微微皱起,好奇怪,这药草是什么?为何他从未闻过这种味道。 一剑宗炼药一途并不昌盛,能够炼制的丹药屈指可数,因为都是寻常丹药,所以原材料能够自给自足,都在宗门药田产出。 他拜入一剑宗近百年,炼药坊只会炼那几种药,药田也只种那几种药草,从未有过变化。 他年幼时不被师尊所喜,所以生活格外拮据,曾在药田做工很多年,赚些微薄的灵石度日,所以那里种了多少灵植,每种灵植何时播种何时收获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但这一味药,一剑宗一定没有种。 那这药味从何而来?如此浓郁的药味,必定不是少数。 这地方没什么稀奇的,也没看见生长中的草药或是残渣,而且,如此狭窄的地方,真的是他养伤之处吗? 归楹将目光放在井壁上的孔洞上,他抬手置于孔洞前方,指尖便生出了无数细小的根系往孔洞中探去,根系一直往前延伸,直到被拦阻便撤回来,终于,有一条根系延长出去许久都没回来,且越伸越长,越伸越快,仿佛到了一处宽广的地方。 看来就是这处了,归楹继续放出根系探路,自己则化作一片绿叶顺着根系的方向不断往前飘。 绿叶钻进暗无天日的孔洞,在里面穿行了一会儿,短暂的黑暗在根系的指引面前并不是难题,所以他很快便进入了另一处更为广阔的空间。 是一个伫立着无数怪石的地下溶洞,浅褐色的岩石被溶解得千奇百怪,大小不一,形成遮挡视线的天然屏障。高低错落,形状怪异,少许水汽上升后在岩石上凝聚,又变作水滴挂在岩石的尖端。 地面上有水,还有坑坑洼洼的,不知深浅的水潭,岩石上的水滴落在水潭表面,发出“嘀嗒嘀嗒”的响声,又因这里是密闭空间,声音传不出去,所以那回声便荡来荡去的,在这里响了很久。 这里不止一个水潭,也不止一处岩石滴水,所以那滴答声便一声接着一声,一声叠着一声,上一声还未散尽,下一声便追了上来,余韵不停环绕着,有些吵人。 归楹化作人形,手中拿着一片大大的绿叶,那叶子散发着柔和的淡绿色光芒,照亮了他周边的方寸地界。 在溶洞中绕来绕去走了许久,终于发现了一点不寻常的东西,那是一个很大的水潭,边缘不平整,潭水深幽,感觉极深。 在水潭正前方,有一个随意凿出的简陋壁龛,被凿开的痕迹并不平整,但因为时间太久,那些不平整的凸起也变得圆润光滑。 壁龛内放着一个半人高的陶罐,罐口没有封盖,里面是早已凝固的暗红色血液,腥气和妖气扑面而来,又熏又呛,他退后一步挥手将那股气息挥走,刚想转身离开,就感受到了一丝很微弱的,属于他本体的气息。 归楹瞳孔骤缩,方才的厌恶瞬间被震惊取代,他猛地向前,几乎是扑到了壁龛前,无视了那令人作呕的气味,双手齐齐用力,将那半人高的陶罐推倒在地。陶罐碎裂,将那血液凝固而成的椭圆割出几道可有可无的伤痕,那椭圆脱离陶罐后便一路滚动,直直朝着水潭奔去。 他连忙抬手挥出一道细细的天雷,将那椭圆劈开,露出里面裹着的,满是血渍的树桩。 那是归楹的本体。 怪不得,怪不得一直找不到,怪不得就算在静竹峰都感受不到,原来是被这厚厚的妖血封住了,难以泄露灵力将他引来。 树桩上纠缠着浓郁的妖气,那些血迹也浸入了树木中,并非清洗就可摆脱的。 近百年的浸泡,妖血早已入木三分。 归楹用根系缠着树桩将其扔进潭水中粗略清洗,渗透的部分暂时不管,表面的血迹却是要清理干净,否则他钻进去总觉得有些不舒服。 树桩泡在潭水里清洗,那些被劈散的血块便迅速化作流动的血液,朝着潭水奔涌而去,目标依旧是那树桩。 依旧是天雷落下,将那些血液劈得失去踪迹,只有地面留下了大大小小的坑。 归楹蹲在潭水边将那树桩拉回来,然后散去人形,钻进了树桩里。本体带来的慰藉和安全感是无法超越的,他置身于本体中,舒适得不想动弹,神志有些迷糊,开始昏昏欲睡。 刚要睡着,就有阴冷的妖气在他精魄上刺了一下,竟是妄图吞咽他的精魄。 真是大胆,强占他的本体近百年,从中汲取了那么多灵力,竟还不知满足,胆大妄为地想要吞噬自己的精魄。 在精辟的滋养下,树桩生出嫩芽,嫩芽快速抽枝,枝条从初生到变得粗壮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随后枝条抖擞着散发出纯粹的灵力,那些妖气被困在树桩里,在灵力的侵袭下“滋滋”作响。 第172章 既找到了本体,那一剑宗便不必待了。 归楹离开溶洞,再次出现在静竹峰的地面上,他欲御剑离去,却发现衣摆有些湿了,索性回到住所换了件衣裳,将那些不值钱的细软全部收了装进储物袋里,最后连岸竹的房间都没有放过,全部搜刮一空便准备离开。 将所有书籍收走后,露出啦藏在书籍后的一个小盒子,他揭开盒子,里面是一只白色小瓷瓶。 揭开瓶口处的塞子,其中散发出的味道,就是井底那种苦涩陌生的药味。他将瓶口凑近鼻尖,深深嗅了一下。这次没了井底那些杂乱的味道干扰,药丸的味道更加清晰明了,有不知名的草药,还有一丝若有似无的血腥味。 这血腥味熟悉得很,就是刚才封住他本体的妖血。 这究竟是什么丹药?也没有标签,让他查都不知道该如何查。 归楹捏着那冰凉的小瓷瓶,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瓶身光滑的釉面。岸竹为何将他藏得如此隐秘,说隐秘也不算,若是真心想藏,会藏入储物袋中,那样更为保险。 难不成他觉得此地比储物袋更安全,为何呢? 井底气味浓郁,此药他一定经常服用,却又不放进储物袋…… 或许,他是不敢放。修士的生存环境极为恶劣,出门在外若是技不如人,被人杀了也只能自认倒霉,而且一旦死亡,储物袋便是无主之物,谁抢到就是谁的。 或许,这丹药是见不得人的,所以他不敢带在身上,就连服用都要藏在井底,用各种各样的气味将其掩盖。 无数疑问如同井底的藤蔓,瞬间缠绕住归楹的心神。疑问虽然未能被解答,但他无意多留,便迅速将瓷瓶塞好,收进储物袋深处。秘密总有会被解开的一天,如今他已寻到本体,或许该去探究一下一剑宗的秘密了。 他真的很好奇,当年放走蛟若的人究竟是谁。 当时他人微言轻,根本无法靠近禁地半步,所以心有余而力不足,后来知道蛟若被放走后,他还暗中探查了许久,却始终无所获。他原以为是宗主放走的,可并不是,宗主对蛟若恨之入骨,多次下达追杀令,要求一剑宗弟子遇见蛟若后即刻诛杀。 还有白玥,她是师尊的亲生女儿,但师尊对她的死亡好像并没有那么在意。 归楹仔细地回想着,试图找出记忆中岸竹和白玥父女情深的画面,但是一无所获。好像,深受父亲宠爱这种假象,一直是白玥自己营造出来的,实际上岸竹经常闭关或者失踪,对她没那么上心。 岸竹只是每次闭关出来,都会顺嘴问一句她的近况。问完后,不管白玥好是不好,他都不在意,不会再提起第二句。 真奇怪。 父女俩都奇怪。 第123章 修仙(53) 九霄也有客栈, 大多开在山野间,且周围一定会有著名的山脉或秘境,修士去山脉中狩猎妖兽采集灵植, 往往一去就是一年半载, 而且只有身家不丰的修士才会去吃那个苦,全程都是风餐露宿,只有离开山脉时会在客栈中住上几日休整一番。 秘境也是如此,一进去就不知要多久,出来时总归要好好清洗休息才能返程。 客栈赚得便是这几日留宿的银钱,并不多, 勉强能够度日。 不过客栈大多简陋,都是寻常的农家小院, 造价不高, 即便被修士斗法拆毁也能很快重建,且这样的客栈并非常年待在一处,只要此地的山脉中资源减少或是秘境消失,他们就会搬走,去寻找人流量更大的地方开客栈。 九霄的占地面积并不大,气候也相对单一,潮湿多雨, 到处都有大大小小的湖泊。 归楹披着蓑衣戴着斗笠走进简陋的客栈里, 这家客栈在此地开了许多年,是个消息灵通的地方,店主知道些天南地北的琐碎消息,经常有无门无派的散修来这打听消息, 只不过都是些大宗门看不上的小道消息,就是这样的小道消息, 对于散修来说都弥足珍贵。 归楹经常来这儿住,收费很便宜不说,有时候店主还会给他赠些伤药和符箓,也算是看着他长大的。 最开始看他受伤严重,还会劝他去更安全的山脉和秘境寻宝,不必每次都来这出了名的险地。但是归楹缺资源,所以总是将那些话当耳旁风,后来店主看劝不动,便不说了,只是每次上菜都给他放几颗疗伤的丹药。 客栈的院子里有口井,井边杂草丛生,几棵稚嫩的草芽从地里冒出来,被绵绵细雨洗得青翠碧绿,虫蚁在草下成群结队地走着,忙忙碌碌。 院中只有一条窄窄的,铺着石子的小道,左右两侧的地面都被开垦了种着粮食,是九霄最常见的小麦,耐寒耐潮不耐热,产量稀少,是少数能在九霄生存的植物。 黑履踩在石子铺成的小路上,留下了一些脏污的脚印,随后又被小雨淋湿,模糊了脚印的边缘。 那些污秽是他在井底沾染的,那井底的淤泥没能没过他的鞋底,却留在了脚底,原本裹上静竹峰的泥土后已经干了,现在遇水又化开,变成一个个黑色的脚印。 归楹的鞋底有些厚,为了减少鞋子的耗损,一剑宗的鞋履都将鞋底纳得很厚。 淤泥黏在鞋底上,从侧边看,那白色的鞋底底下一半是黑的,上面一半是白的。 院子里有个小姑娘穿着蓑衣在择菜,院子角落的位置种了些蔬菜,不大的一块地,各式各样的蔬菜拥挤着,从上往下看,都看不见土地的颜色了。 这个小姑娘许多年了都是这般模样,好像不会长大一样。 以往归楹住店都是来去匆匆,做什么都是赶着的,赶着去寻找本体,赶着做宗门的任务,赶着回宗门抢灵石更多的差事。 这还是第一次如此悠闲地来到这里,甚至有闲心看小姑娘摘菜。 离开了一剑宗他无处可去,唯一能想到的落脚处就是这里,这里距离一剑宗很远,御剑要一天一夜,但这里会让他感到熟悉和安心。 归楹进门前随意瞥了一眼,然后看见一种熟悉的草药,那虽是草药,但因为生长周期短,叶片大而厚,所以常被做成菜端上桌,是帮助贫穷修士果腹的好植物。 这草药随便种都能活,都能长成,所以一般没什么特别的种植要求。 但是…… 归楹往上抬了抬斗笠,将那一角小菜园看了个清楚,然后出声说道:“厚叶草和红须菜不能一起种,红须菜的根系在底下会缠住厚叶草,导致厚叶草长得慢,长得小。红须菜好活,你把它移到院子外的山林里,让它随意生长,它会长得很好,根系粗壮有甜味。” 离开了一剑宗,他都有心思关注植物的生长了。 若是往后不当剑修了,他可以当一个农夫,播种收获,只和植物待在一起,植物不会骗人,也不会伤他分毫,便没有那么多爱恨两难。 小姑娘抬头看了他一眼,缠在双丫髻的红绳上挂了几颗小铃铛,在细雨里发出轻微的响声。 那双圆圆的眼睛似小鹿一般,水汪汪地看着他,有些迟疑地说:“林子里动物多,有些动物会把红须菜的根须翻出来吃了,只剩下表面的叶子。” “种的时候把红须菜的根系捋直,然后挖深坑直直地种下去,这样一来根系会自己往下钻,不会太早朝着左右生长,只有长度长到极限后才会往两边生长,这样种出来的红须菜采集的时候不需要大范围地翻地,只要用一根粗圆管直直插下去将它竖着长的根系收回来就可以了,那些左右生长的小根系就留着,会越长越多,最后满山林都是,到时候就不怕动物吃了。” 小姑娘笑得眉眼弯弯,脆生生地说:“多谢客人,待会儿我让我娘给你送一盘菜。” 归楹笑了笑,将斗笠的帽檐压低,遮住自己的表情后说道:“无妨,不必麻烦。我这几日会住在这儿,你若有种植方便的问题,只管来问我就是。” 他说完抬脚欲走,却被那小姑娘叫住了,她微微侧着头,那双眼依旧亮亮的,却带着一丝璀璨的金光,那金光在小姑娘眼中游走,像是活物般。 “客人,进屋前去井边清理一下鞋底吧。” 归楹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鞋子,虽是不解,但还是点头答应了。 他打了半桶水上来,坐在井边的石头上打算清洗鞋底,就是这一抬脚,便发现了不对劲,他的鞋底竟沾了些指甲盖大小的透明鳞片,还有一些更小的,冰冷坚硬的黑色鳞片。 透明的鳞片软软的,分不清是什么动物。 那黑色鳞片却好认,是蛇鳞。 是在那淤泥中沾上的! 是岸竹饲养了什么妖物,还是……他本来就是妖? 归楹将所有鳞片收集好来到小姑娘身边,低声询问道:“多谢小友提醒,不过,小友可知这些鳞片的来历?若能不吝赐教,我愿以良种报之。” 小姑娘含蓄地点了点头,然后说道:“我现在去后厨烧火蒸饭,你要是想知道就跟我一块儿来吧,我正好闲着,可以跟你说个故事。” 第173章 归楹伸手接过她手中的菜篮子,在她的带领下走进了后厨。 支着两口大锅的灶台后,有一个身材富态的妇人正在忙碌,她穿着灰扑扑的粗布衣裳,乌黑发亮的长发盘在头上,裹着一条深蓝色的头巾,那圆盘一般和善的脸上长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一如小姑娘那般的,漆黑又璀璨。 她的身影藏在灶台后,面容被升腾的白色热气模糊,一副沾染了人间烟火气的慈悲。 一口锅里支着大大的甑子,米饭的香味从中透出来,带着稻米独有的清香。 另一口锅里放着一个四层的蒸笼,里面有肉香,也有菜香。 “铃铛儿,把厚叶草切成段放到甑子下面煮着,然后看着火,两个灶都要烧,别让火灭了。我去后院把客房打扫出来,今天夜里会有好些客人从秘境里出来……” 交代到一半,妇人突然看见了归楹,开口问道:“一剑宗的客人,怎么来了后厨?” 铃铛儿脆生生地回话:“娘,他会种菜,我让他来跟我说说怎么种菜。” 妇人点了点头,也没多问,只是和归楹说:“我家丫头活泼好动,若是客人被缠得烦了只管来找我,我拘着她不让她烦你。这地方僻静,那些前往秘境的修士都是来去匆匆的,且很少与我们搭话,所以她时常觉得无聊,缠着喜欢的客人玩闹。” 归楹应了一声,说:“无妨,她很乖。” 妇人笑着附和,“铃铛儿确实很乖,客人坐在灶前暖暖吧,这段时间雨水太多了,又潮又冷。” 她说完就出去忙活了,归楹摘下斗笠和蓑衣挂在墙上晾着,然后还把篮子里的厚叶草洗了切了煮上,这才坐在铃铛儿旁边的灶膛前,先是往里面递了两根柴火,通了通里面的灰烬,让火更旺,最后才看向小姑娘,用眼神示意她说话。 铃铛儿开心地笑着,她人如其名,圆圆的眼睛和鼻子像铃铛儿,说话的声音和笑声都清脆如铃铛儿。 “本来不想和你说的,因为娘说往事就像前尘,要想活得更好,就得将前尘忘却,只顾今朝的福与祸。” 她说着捅了捅灶膛里挤得满满当当的柴火,激起一阵灰白的灰烬从里面扑腾出来,弄脏了她的发髻。 “但是吧,有些事情好像是命中注定的。命中注定你会在今日出现,命中注定你与我搭话,命中注定我种不好红须菜……所以啊,万物自有因果,不是想要不提就能不提的。” 她这话说得老气横秋,脸上也带着浓浓的愁绪,一点也不像个小姑娘。 这样的话,像是她娘会说出来的,毕竟许多人都知道这家客栈的店主来历不凡,消息灵通的程度绝非常人。 这些话许是她跟她娘学的,如今搬到归楹面前卖弄了起来。 第124章 修仙(54) “这个故事发生在三百年前……” 三百年前, 蛇妖一族因修士的围剿受到重创,在族长的带领下,他们如丧家之犬一般狼狈地逃离了居住的沼泽, 前往妖族中的最强者黑蛟一族寻求帮助。 可蛇族一向冷漠又自私, 平日里从不跟别的妖族接触,所以他们并不知道黑蛟一族的详细居住地,只能在附近大肆搜寻,试图找到黑蛟一族。 但,黑蛟一族与蛇族并无交情,自然不会引火上身, 所以就冷眼旁观,一直藏匿自己族群的踪迹, 避开了蛇族的求援和搜寻。 后来, 蛇族被九霄修士围剿而灭。但在这次围剿中,有一颗蛋活下来了。 那是一颗被蛇族放弃的蛋,孵化了许久都没有孵出小蛇,所以蛇族都以为这是颗死蛋,在逃亡中便没有将其带上,任由那颗蛋孤零零地待在沼泽里,最后被一个修士发现, 带回宗门后抚养长大。 那颗蛋确实与众不同, 修士耗费大量灵力将其孵化,孵出来一条双头蛇。 一条怪异的双头蛇,一雌一雄,一黑一白, 白蛇为雌,黑蛇为雄。双头蛇生存格外艰难, 两个头各有主见,所以时常朝着两个方向移动,好几次险些将蛇身撕裂成两半,而且两个蛇头都要进食,撑到更是日常困扰,最后只能算好时间分开投喂。 白蛇强势,多次想要趁修士不备咬死黑蛇,修士分身乏术,便指派了自己的弟子亲自看管这条双头蛇。 许多年后,双头蛇修为小有所成,白蛇趁修士闭关,强行与黑蛇分割,自己占据了大半的身体,不仅没有给黑蛇留下脊柱,就连肉和皮都只有零星一点。 黑蛇险些就死了,是那名照顾他们的弟子及时发现,然后用法术救下了黑蛇,还用自己的血肉捏了肉身补全了他的不足,黑蛇这才活了下来,因为他的肉身是捏出来的,所以身上的鳞片一半是坚硬的黑色鳞片,一半是柔软的透明鳞片。 白蛇修炼天赋极佳,所以修为长得很快,黑蛇拿她完全没办法,只能被迫伏低做小,不敢忤逆半分。 又过了百年,两条蛇都成了宗门出众的人才,白蛇是受人敬仰的大师姐,黑蛇则娶了当初那名救下他的弟子,两人感情深厚,于第二年育下一女。 十年后,那名救下双生蛇的修士沉疴缠身,久病难愈。只要他一死,宗主之位就会空缺,所以从那一年开始,为了成为宗主的预备役,所有弟子竭尽所能,无所不用其极。 白蛇也想争,她将目光放在了除妖上。 围剿黑蛟一族,就是白蛇提出的计划,她知道这件事一定会被师尊阻拦,便提前联系了其余的宗门,待箭在弦上时,才通知了自己的宗门。 除了病重的宗主,宗门的长老自是认可赞同。 这次围剿来势汹汹,是白蛇对旧事的报复,也是她野心的起点。 黑蛟一族在这次围剿中元气大伤,损失了不少同族,但那病重的宗主强撑着救下了一条年幼的黑蛟,藏匿于自己的峰内,计划着几年后悄悄将其收为徒弟,一如当年的蛇妖。 自那之后,黑蛟一族总是送来宝物,多是些延年益寿的宝物,他们希望宗主能活下去。 他们希望宗主能活,自然有人希望宗主去死。白蛇就希望宗主去死,所以她下了毒,让宗主身体一日比一日差,再名贵的丹药也救不回来。 宗主临死前,将最信任的弟子唤到床前,让她在自己死后带着女儿和那只黑蛟离开宗门,去往白蛇找不到的地方生活。 可事事不如意,宗主刚死,那名弟子妖族的身份便被白蛇公之于众,她百口莫辩,偏偏为了丈夫和女儿的安危不能将白蛇的身份说出来,生死存亡间,是黑蛇以命相逼,两人合力才搏出一条生路,让那名弟子活着离开了宗门。 不过黑蛇走不了,白蛇集结了九霄所有宗门,死局已定,妻子的离开已经是他们的极限。 “后来的事情你都知道的,白蛇收了黑蛟为徒,她觉得黑蛟年幼,便欺瞒哄骗,说是自己救了她,此后一直演着师徒情深的把戏。直到那年寻仙录,黑蛟在老宗主的遗物中找到了一封血书,方才知道了当年的真相,所以发狂跑了。” 铃铛儿说完抿唇一笑,火光映在她的脸上,让她看起来红扑扑,软乎乎的。 “我一直都知道你,你是归楹,是……是黑蛇的弟子,也是唯一的弟子。” 归楹有些窒息,他猜测过很多,但从未想过,岸竹和宗主会是妖。明明他们俩,对妖的态度一直深恶痛绝,恨不得杀之而后快。 灶膛里的火苗跳跃着,发出噼啪的轻响,映照着归楹有些苍白的脸色。 “白玥就是那个女儿?黑蛇和另一只妖的女儿?” 铃铛儿摇头,用气音很小声地说:“不是的,那个只是白蛇找来的替代品,我才是那个女儿。但是他认不出来,因为他当年受了很重的伤,娘离开后他被白蛇囚禁了很多年,最后生出心魔,厌恶妖族,厌恶自己,变得完全不像他了,这才被白蛇放出来成了你的师尊。” 铃铛儿的话像是一把客观的凿子,将他近百年的记忆凿穿,让里面那些隐秘的违和露了出来。 岸竹的孤僻、他对宗主的言听计从、白玥的恃宠而娇、岸竹只存在于表面的父女情都有了解释。白玥如此自负,一定是受到了宗主的偏爱,所以她觉得自己在一剑宗能横着走,也因此,没有看出父亲表面的溺爱下藏着的漠不关心。 或许,她根本不在意岸竹是否关心自己,毕竟有宗主的偏爱,她确实地位不凡。 “有一年,他带着你一起来这秘境,出来时你们在这里落脚,还吃了娘做的菜,可是他吃不出来了,他也认不出娘和我了。那时候娘就说,爹已经死了,再也回不来了。” “他对你也不好,娘说,他没能成为一个好父亲,也没有成为一个好师尊。” 归楹无法回答,便从储物袋中拿出那只白色瓷瓶,问她,“你知道这是什么丹药吗?” “这是用娘的血炼制的,因为他的肉身是娘的血肉,所以要经常吃这种丹药,不然就会死,这丹药中有一味草药,以血液为食,所以他要取血养药,身体一向不好。当年娘离开时,取了很多血留给他,但是血液离体后需要很多灵力来保存,九霄的灵力不够的,现在恐怕早就失效了,除非,他找到了别的宝物。” 第174章 别的宝物……就是自己的本体。 怪不得,他会用那么多妖血封住自己的本体,原来是为了保存那些妖血。 “说起来,你比我小了几十岁呢!”铃铛儿喜滋滋地说,然后用胳膊肘撞了撞他,问道:“你想找白蛇报仇吗?我可以帮你!我娘说,九霄将倾,我需要积攒功德飞升仙界,否则灵力枯竭后我们这些妖族的处境会格外艰难。” “不过我不怕,我虽是妖,却是受天道庇护的大妖,所以一定可以飞升的。但我想跟娘一起走,我不能独自飞升将她留在九霄,当年她没了很多血肉,所以修为大不如前,飞升更是艰难。” 飞升。 归楹舔着干裂的嘴唇,牙齿轻轻咬着唇边的肉,一下接着一下,想要堵住脱口而出的话,他想帮铃铛儿,但是,这样可以吗? 他的记忆还未恢复,所以不知道自己能做到什么程度。天道给他的提示太隐晦,他获取到的信息非常少。 但是,他残缺的记忆碎片里有一个提示,在堂溪涧那里有自己的半颗心,若是将那半颗心取回来,一定会找到一些信息,比如能不能助铃铛儿飞升,能不能凭借一己之力撑起飞升的五色霞光桥。 归楹说:“我要去取回一样东西,等我回来时,我们再商议攻上一剑宗的事。此去归期不定,但我一定会回来的,你等等我。” 铃铛儿狠狠点头,坚定地说,“你放心,我一定会等你的!” 她说完想起了什么,从木柴上摘了一根细细的木刺扎破自己的手指,然后将一滴带着金光的血点在归楹的额头上,笑吟吟地说:“你是我爹的徒弟,按理说我算你的师姐,这滴血给你,有大用处的。” 她说的神秘,归楹也没太过探究,因为他的本能没有抗拒,如今他拥有了本体,百毒不侵,禁咒和诅咒也无法沾身,即便这滴血来历不明,于他而言都如鸿毛般不堪一击。 归楹起身后走到墙边取下依旧在滴水的斗笠和蓑衣,抖了抖披在身上,浸满了水的蓑衣很是沉重,但这一刻,这种沉重好像不止是雨水的重量,而是真相的重量。 他穿戴好,又看了一眼灶膛前小小的身影。火光勾勒出她稚嫩的轮廓,那双亮亮的眼睛里满是对未来的期许。 “替我向你娘道个别,多谢这些年的照顾。” 看到铃铛儿点头后他便转身离开了客栈,离开时,干净的鞋底没有再在小路上留下脏污的脚印。 归楹的身影很快消失在雨幕中,只留下檐下滴答滴答的水声。 第125章 修仙(55) 脚步声彻底消失后, 厨房里只剩下灶膛里燃烧着的木柴噼啪作响的声音和锅中沸水“咕嘟咕嘟”滚动的声音。 铃铛儿拿起一根柴火小心地塞进灶膛,让那火焰继续熊熊燃烧,温暖着这一方小小的空间, 驱散雨天的阴冷和潮湿。 灶上的甑子依旧升腾着米饭的清香, 蒸笼里的菜肴也散发着诱人的香气,一切如常,却又有什么东西在悄然改变。 她和娘在这里开店很多年,孤独已成为常态。这样独自守着灶膛的雨天重复了很多遍,像是命运给她定下的标签,小小的一簇火和漫长的雨天。 她偶尔会想起年幼时的事, 爹因为身体原因后期修为难以寸进,且时常生病, 经常闭关休养, 他闭关时若娘外出游历或出任务去了,自己就可以化作原形从爹留下的小孔钻进去,爹会立刻醒过来,在溶洞里带着她玩水。 她化作原形在溶洞里的水潭里游来游去,潜得深深的,然后突然蹿出来浇爹爹一身的水。他会一次次露出无奈地笑,抬袖擦拭脸上的水迹, 那袖子上总带着淡淡的药草香和一丝若有似无的血腥气。 爹爹不喜欢水, 所以总是坐在水潭边的石头上守着她玩耍,他的蛇形因为撕裂后再缝补变得格外骇人,所以他从不以原形示人,永远都是那副清瘦温和的书生模样。 “这么淘气, 不知是随了谁的。”他总是这样说,声音温软, 带着无可奈何的宠溺,眼底盛满了星光。也是他,有时候会看着自己发呆,喃喃道:“玥儿相貌和性子都像娘,最是乖巧可爱。” 他爱慕娘亲,仰望娘亲,依赖娘亲。每次娘亲回来,他总会第一时间凑上去喊上一声“师姐”。 那时候的娘亲像一阵自由的风,她是修为高深的宗主首徒,肩负着宗门的未来,也肩负着养家的重任。 她待在一剑宗的时间很少,每次都是风尘仆仆地回来又离开,仿佛有一辈子都处理不完的事情,回来后随手递给女儿的储物袋里总是塞满了惊喜。 人间的糖画捏得栩栩如生,龙、蛇、凤、鸟她都尝过了,是一样的味道,也是一样的价钱,同样是三文钱,要龙凤的话就可以多吃一点糖。 竹哨是小小的一截竹管,其貌不扬,但是声音高昂响亮,能够传得很远很远,宗主爷爷听见了就会来找她,笑着说她是“烦人精”,吵得整个一剑宗不得安宁,后来宗主病重,她便不再吹了,因为会吵到他休息。 还有用丝绢扎成的绢花,牡丹、蔷薇、梅花、菊花,还有小蝴蝶和小蜻蜓,她最喜欢小蝴蝶,轻轻一碰就会颤巍巍地扇动翅膀。她把绢花戴在头上,让爹爹御剑带着她满宗门飞,绢花很鲜艳,看到的人都会夸她的绢花好看,她便扬扬得意地说这是娘亲给买的,家中还有许多不同样式的。 娘亲的手是温暖的,覆盖着常年练剑的薄茧,抚摸她的脸颊时,会刺刺的。 她小时候不知道什么是茧子,就说娘的手上有许多蜜蜂的脚,在她脸上踩来踩去的。爹娘就会笑,然后更用力地摸她的脸,让蜜蜂跳得更厉害。 爹娘很相爱,他们爱着她,也爱着彼此。 娘亲是坚韧的磐石,爹爹是包容的流水,而她是环绕着磐石在水中游动的鱼儿。那时候,触手可及的幸福就像溶洞顶上那些折射着微光的钟乳石,晶莹璀璨。 娘亲看向爹的眼神总是藏着浓浓的心疼,她见证了黑蛇的一切,当初心怀恻隐救他一命,不过是不忍看一条性命在自己眼前逝去,而且还是喂养了许多年的小蛇。从手指那么细的一条长成树干般粗壮的大蛇,她都一点一滴看在眼里。 后来动情了便时常觉得心疼,昔日的惨状历历在目,是她血淋淋的梦魇。 爹其实是有些懦弱的,面对白蛇的阴谋阳谋,面对宗门的步步紧逼,面对九霄的排斥驱逐,他总显得那么力不从心,像一株随时会被狂风折断的芦苇。 可就是这样懦弱的爹,在她闯祸时从不会疾言厉色。哪怕她把宗门的药田糟蹋得一片狼藉,爹也只是愣一下,随即露出那种“哎呀,这下麻烦大了”的苦恼表情,然后牵起她的手,笑着说:“无妨,让爹看看该如何处理。” 若是实在棘手,他便轻轻叹气,带着点认命般的妥协:“出大事了,要去求宗主帮忙了啊。我们玥儿也是长大了,能闯出这么大的祸。” 那时的宗主爷爷,还是那个会从围剿中救下小黑蛟、会包容他们一家的慈祥长者。 也是这样懦弱的爹,会义无反顾地挡在娘的面前,大吼着:“我妻女是妖又如何?我也是妖!她们没有半分罪责,没有负过一剑宗分毫,为何要赶尽杀绝!” “我愿与她们同进退,共生死,不管是驱逐还是诛杀,你们只管冲我来!” 铃铛儿那时还叫白玥,她藏在娘亲的妖丹里,看着那些修士伤害自己的爹娘,害得娘亲狼狈远走,爹爹重伤,白蛇的锁链缠在爹爹身上,让他像一只被捆住的猎物。 她好恨啊,恨意如尖刺,戳得她体无完肤,全身上下都是小小的洞眼,日日夜夜,漫无止境地流着血,流着她满是恨意的血,流着娘亲不甘的血,流着爹爹屈辱的血。 她才知道,原来恨意会让人那么疼,四肢百骸都在疼,天晴会疼,下雨也会疼。 往事历历在目,如今回忆,只有遗憾与怨恨。那些幸福和欢喜,再也难以体会。 白蛇。 她那名义上的“姑母”,她骨子里的狠毒与贪婪早已给出一次次警示,可所有人都天真地以为她化形后能收敛那属于蛇族的冷血和狠毒。可他们都错了,大错特错,她连养育她的师尊都能毒杀,一条曾与她争夺养分,被她视为累赘和耻辱的双生蛇,她怎会放过? 而娘亲是知晓她全部秘密的人,她怎么可能放任这样危险的存在活着。 所有的苦难一一尝遍后,追溯源头,才明白一切都是当年那颗双头蛇蛋中埋下的恶因,经历无情的时间,最终结出了苦涩的毒果。 白蛇的报复,是间隔了几百年的灭族之仇,也是她野心扬帆的标志。在那之后,一剑宗就成了她的一言堂。 铃铛儿伸出手,指尖拂过灶台边缘那些烟火熏出的黑色痕迹,在这些痕迹里,是她和娘亲的一年又一年。 她眼中的火光明明灭灭,暖黄色的光影在她脸上忽明忽暗,有几个瞬间,她的脸色阴翳深沉。 第175章 雨,还在下。 归楹想要找回那半颗心脏,却不知该去哪里找,好像从一开始就是那人追着他到处跑,自己从未主动去寻过他。也不知那人哪里来的消息,每次都能精准地找到自己。 既然不知该去往何处,那便去上次落脚的那座山峰。 权当试试,或许就遇见了。 山巅风大,雨也大,大颗大颗的雨滴打在厚重的蓑衣上,发出沉闷的声响,斗笠边缘垂下的水帘模糊了视线,那座小屋在雨中显得更为破败。 屋舍前,几块岩石在雨中沉默地伫立着,雨水敲打着岩石表面,将灰白的岩石洗出了深灰色。归楹踩着一地的碎雨走到茅屋前推开门,依旧是空荡荡的屋子,破旧的床和桌椅。 破窗挡不住雨雾弥漫,屋里也是湿漉漉的,蔓延着令人不适的潮气。 就在他凝神探查屋舍的时候,一道锋利寒凉的剑意毫无征兆地破开雨幕,自他斜后方直直刺了过来!那剑意冰冷、迅疾,带着毫不掩饰的杀气,目标直指他的后心! 身体的本能远远超过思考的速度,他足下猛地发力,向侧面急旋,厚重的蓑衣因旋转而扬起,甩出一圈的水滴。 归楹反手一掌拍出,凝聚的灵力化作巨大的掌印飞出,带着鲜活的草木气息。 剑光急速掠过,带起的劲风割裂了归楹的袖口,留下一道深深的剑痕。 那掌印也被避开,随后化作点点荧光消散在雨中,又飘飘荡荡回到归楹身上。 敌人还未露面,归楹借力飘退数丈,稳稳站在一块巨岩上,蓑衣上的雨水被他的动作四散飞溅。 他站在高高的岩石上居高临下地低头看去,只见朦胧的雨雾中,一道颀长纤细的白色身影缓缓显现,莲步轻移,宛若画中仙。 那人撑着一把素白的油纸伞,淅沥沥的雨水顺着伞沿往下流,流成一道水帘,模糊了来人的面容,只露出一个小巧的下颌和嫣红的唇。她另一只手执剑,雨水顺着剑身往下流,将白色的剑刃洗得纤尘不染。 “宗主。”归楹的声音穿透雨幕,一语道破来人的身份。 是一剑宗的宗主,是心狠手辣的白蛇,是不知来意的劲敌。 伞下的人影微微动了一下,依旧未露出全貌。隔着密集的雨幕和压低的伞沿,归楹能感受到对方看向自己的视线,像淬了毒的针,缓慢地扎进他的身体里,藏着些隐秘的怨毒。 第126章 修仙(56) 身份已经暴露的人并没有回应他, 只有更为强盛的剑意如潮水般铺陈开来,周围的雨滴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凝聚、牵引,空气变得黏稠又厚重。 那道单薄又纤细的身影如蒲草般立于天地间, 细雨洋洋洒洒, 斜斜地从她身旁飘过,她衣袂翩飞,黑发如瀑。 在越来越强烈的剑意下,蒲草变得坚韧,纤细的身影如一道锋利的剑,她那周身的白尽是剑刃的寒芒。 伞沿微微抬起, 露出伞下那张清冷绝艳的脸,那眉间一点红痣, 是这灰暗烟雨中唯一的艳色。 “妖就是妖, 难以驯化。” 她的声音并不大,却清晰地穿透雨幕钻进归楹的耳朵里,是那种她特有的轻柔又清冷的声调,不管说起什么她都是那副语气,好像天大的事到了她的口中,都只是一场雨一阵风。 归楹站在岩石上,任由雨水不断冲刷着蓑衣, 在雨滴持之不懈地努力下终于浸湿了他内里的衣衫, 带来一阵阴冷又黏稠的冷意。 他脊背挺直,体内充满生机的灵力不断流转着驱散寒意。 归楹的声音冷淡,表情漠然,“宗主说‘驯化’, 弟子有一问想要向宗主请教。不知在往昔的岁月中,是何人将宗主驯化?又或是, 从何时开始,宗主开始驯化自己,从妖到人。” “弟子实在不解,宗主自身是妖却厌恶妖,自身非人却强装人……难不成宗主今日的成就,是因为你假装自己是人?你若为妖,可是不能执剑?你若为妖,可是不能修行?你若为妖,可是不能服众?” “你既手中有剑心中有道,何惧自己是人是妖。” “你说得对,人与妖无甚区别,同样执剑,同样寻道。” 她的唇角勾起一丝淡淡的弧度,勉强可以称之为笑容,但那笑容毫无温度,冰冷至极。她手腕翻转,反手执剑负于身后,又说道:“可我今日对你的认可,不代表否认了曾经的努力,毕竟,有了昔日的疯魔,才有了我今日的成就。今时今日,我的剑便是一剑宗的道理。” 刹那间,那原本铺陈开来的剑意猛地收缩,混合着雨水化作无数巴掌大的小剑,悬浮于她的身后,雨不停歇,雨滴与剑意凝聚的小剑也越来越多。剑尖直指归楹,无数剑刃蓄势待发。 几息过后,万剑齐发。 无数剑刃撕裂雨幕,带着令空气都为之震颤的尖啸,从四面八方朝着归楹疾射而去。数不清的剑刃组成了一张密集的网,几乎封死了他所有躲闪的可能。 归楹足下汇聚无数灵力,在顷刻间轰然爆发,身下的巨岩应声碎裂,碎石被猛烈的劲气卷起,化作一道薄薄的屏障迎向剑雨。剑刃撕裂屏障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归楹的蓑衣瞬间被割裂成破絮,内里衣衫早已湿透,紧紧贴在身上,裹着一层浅绿色的灵力,剑刃碰触到灵力后,草木的生机疯涨,山巅上的杂草野花开得更盛,花草树木又以灵力反哺,归楹周身草木气息暴涨,将那些剑刃悉数挡住。 归楹借挡剑的力道向后急退,身形在湿滑的山岩间几个起落,每一步都稳稳落在岩石上。他犹嫌不够,再次出声质问道:“宗主这一剑,便是一剑宗驯化妖族的本事吗?” 白伞微倾,宗主的身影未前行半步,也未退后半步,自从她出现,一直站在那个位置上不曾改变过。她看着归楹狼狈闪躲的模样,嫣红的唇瓣轻轻开合:“驯化?不,现在是清理。你这等残害同门之辈,一剑宗留不得。” 话音落下,空中又凝聚了无数小剑,这次的小剑与上一次不同,这一次的剑刃弯弯曲曲,像一条条雨水凝聚出来的透明小蛇。 宗主抬手,磅礴的剑意荡开,那些蛇形剑被剑意浇筑,仿佛有了生机,灵活地朝着归楹直奔而去,这些剑果真如蛇一般死死缠着归楹,即便他躲过了,那些剑也会拐个弯回来继续攻击他。 他周身灵力凝聚成绿色的屏障,可那些蛇形剑的蛇头趴在他的屏障上,正慢慢啃食,只要啃下一点,蛇形剑就会得到灵力变得更加粗壮,啃食的速度也越来越快。 归楹的灵力成了它们的补品,无数蛇形剑趴在屏障上不断啃食,像稻田里的水蛭,同样可恶,同样该死。 “残害同门?”归楹冷笑一声,大声质问道:“宗主,你当初毒杀师尊、构陷同门、屠戮同族,那些血案桩桩件件都确实发生过,是你留下的无边苦海。若要‘清理’,也该是清理你。” 伞下的红唇抿得更紧了些,嘴角那抹冰冷的弧度彻底消失。她并未反驳,只是将反手负在身后的剑倏然抬起,剑尖遥指归楹。 那柄素白的剑仿佛成了整个雨幕的中心,此刻,所有悬浮的剑刃和贴在灵力屏障上的蛇形剑同时暂停又汇聚,它们拼凑在一起,组成了一道更为凝练、庞大的剑意洪流,那洪流带着击溃一切的决绝,猛地冲向归楹。 剑光未至,那强烈的杀意已让归楹呼吸一窒,脚下的岩石寸寸龟裂,身后的破屋瞬间化作齑粉,山巅上的草木被杀意抽走了生机,迅速枯萎死亡。 如此强劲的剑意,她的宗主之位实至名归,可现在刚刚交手,她必定藏着别的底牌,归楹有些紧张,他的本体到底是残缺的,当初于天火中几乎烧尽,如今剩下的不过一半树桩,他怕是不敌此人。 他眼中厉色一闪,周身浅绿色的灵力骤然暴涨,无数藤蔓的虚影破土而出,迎着剑光洪流疯狂生长、缠绕,试图以自身阻止这洪流,将那密不透风的洪流分流,最后到达时会削弱几分。草木的生机与冰冷的杀意猛烈碰撞,绿光与白光在雨中激烈交锋。 “轰——”震耳欲聋的响声在山巅炸开,强劲的气浪将四周的雨水排空,形成一个短暂的真空地带。 归楹闷哼一声,身形如断了线的风筝般飞了出去,重重砸在远处的山壁上,碎石簌簌落下。他喉头涌起血腥气,被击中的地方疼得失去了知觉,他咬牙强行压下翻涌的气血,浅绿色的灵力护罩黯淡了许多,微微闪烁着,快要消失了。 烟尘与雨雾混合着,四处弥漫,遮挡了他的视线。 在遭遇劲敌时,不敌这样的念头会很快出现,在这个念头出现的一瞬间,就该思考更多,是鏖战到底,还是暂且逃命。 归楹双手撑着地面站起来,颤抖地喘着粗气。再战不过是负隅顽抗,便是她那轻描淡写的剑意洪流,九霄便无人能敌,自己费再多的功夫,也只是螳臂当车。 在雨幕的另一端,那撑着白伞的身影终于动了。 第176章 她莲步轻移,踏过被剑气破开后一片狼藉的地面,缓缓走到归楹面前。雨水在她伞沿汇聚成流,一滴接着一滴连成了晶莹的珠串,滴落在地面的水洼里,溅起小小的水花,而此时,归楹就像那被珠帘击溃的浑浊水洼。 她的白衣纤尘不染,与归楹的狼狈形成刺目的对比。 她那双冷漠的眼睛冷冷地注视着前方挣扎起身的身影,随后逐渐走近,步履从容,每一步落下,都带着无形的威压,让空气变得更加沉重。 “从我破壳之日起,敢如此质问我的人并不多,你也该和他们赴同样的结局。” 她的声音传进归楹的耳中,依旧是那轻柔清冷的调子,却似蛇类信子冰冷地舔舐,“妄图以卵击石,便要做好准备,和你心中的正义一同去死。归楹,我敬佩你的无私,也厌恶你的愚蠢……你看,凡事皆有好与坏,你又怎知,我成为一剑宗宗主,便是恶果?” 雨水顺着她握剑的手腕滑落,划过莹白的剑刃,那剑尖正稳稳地抵在归楹的心口。 剑尖的寒意透过湿透的衣衫钻进身体里,他体内流转的灵力被这股寒意冻得迟滞。 女子嫣红的唇瓣微微弯起一个浅浅的弧度,带着一种残忍的欣赏,“你看,在死亡逼近时,妖与人都会恐惧。在这样的恐惧下,你方才那番慷慨陈词,此刻还剩几分?” 归楹咬紧牙关,齿缝间弥漫开浓重的血腥味,那强行压下的气血再度翻涌,和愤怒一起翻涌着,几乎令他窒息。 雨水顺着他的额发、脸颊不断流淌,冲刷着脸上的污迹,却洗不去眼中燃烧的火焰。 恨……恨! 恨仿佛成了他的人生,倾尽一生都在感受恨,领悟恨,解决恨,释怀恨,可,从未真正释怀过,所以这恨意成了他的脊柱,撑起了他不甘又坚韧的躯壳,撑起了他努力抗争的一生。 对命运不公的恨,对往事无力改变的恨,对堂溪涧的恨、对云里舟的恨,对一剑宗的恨……他的前世究竟是何等大恶之人,为何这一世,恨意如同无数根烧红的针,毫不留情地刺入他的四肢百骸,天晴时这痛楚是烈火灼身,下雨时便是寒冷刺骨,无休又无止,漫长得让人绝望。 偏偏又,先有人教会他情爱,让草木的心脏变得柔软脆弱后,那些恨意便接踵而来。 仿佛他的一生,只为了验证恨。 归楹的声音变得嘶哑,每一个字都像是从喉咙里挤出来的,带着细微的颤抖,“世间生灵都会恐惧,恐惧又总会带来终结,往事的终结,性命的终结。但恨意是从记忆中淬炼出的致命的毒,是慢慢无穷的,日日焚心蚀骨。宗主,你恨吗?当你毒杀养育你的师尊,当你屠戮同族血脉,当你构陷无辜同门……你可曾有过片刻的恨?恨这世道,让你活又不愿让你好好活。” “我时常在恨,那恨意很强大,蔑视着生死,将我的血肉一点点剃下,只剩森森白骨后,又一片片贴回去。这样的痛苦,日日重复,重复数百遍。” 她脸上的那点弧度彻底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不加掩饰的阴狠。 伞外的雨更大了些,敲打在素白的伞面上,发出密集而沉闷的声响。雨声是没有区别的,就像这一刻,她的思绪好似顺着归楹的话飘了很远,飘到许多年前,她还在壳里的时候…… 因为畸形被族群放弃,独自待在满是蛇妖气息的地盘等待那些修士的到来,只能等死。 她拥有灵智,所以清晰地知道,自己在等死。陪着自己一同等死的,还有半条没有开智的蠢蛇,若不是这半条蠢蛇,她也不会被放弃。 恨意就是从那一刻开始滋生,此后漫长的岁月中,从未有一刻释怀过。 她昼夜不眠,练剑数百遍,上千遍,手一抬就能下意识比出最规范的剑招,为了什么呢?为了胸腔里,那些难以排解的恨意。 她嗜杀成性,外表却清丽脱尘,宛若谪仙。 因为啊,要用热血浇灌她的恨,让那颗梗在心脏里的种子早些冒芽,让那嫩芽带着恨意长成参天大树。她的白衣又是祭奠,祭奠那些死在自己剑下的同族。她仁至义尽,对他们的放弃,自己竟还想着祭奠,已然足够了。 她轻笑一声,悠悠说道:“聊了这么久,他为何还不来?那日不是还为了护着你杀了岸竹吗?” 归楹猛地看向她,原来那日她一直在! 她就看着岸竹被杀死,也看见了那杀死白玥的黑影,她什么都知道,却始终没有出手,而是等到了今日,以自己的性命逼那人出现,她要做什么? 要杀了他吗? 归楹嗤笑一声,若是她想杀了那人,他倒是乐意配合。 第127章 修仙(57) 剑尖抵在心口, 雨水顺着剑刃一路往下滑,最终落在归楹的心口处,深色的水迹逐渐晕开, 占据半边胸膛, 凉意钻进皮肉,直直往心脏那处去了。 骤雨疾风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变小,如今只剩零星的雨丝,飘然落下两人已僵持了许久。 那剑刃始终未进半分,牢牢地指着他的心口,剑稳, 手更稳。 “雨快停了,你还在等?”归楹的声音带着讥讽, 脸上的表情冷漠又轻蔑, 他依旧是一剑宗的归楹,却不只是一剑宗的归楹,复杂的身份和残缺的记忆让他变得不再纯粹……他变成了自己都不能确定的人,带着自己都不能明确的性情。 “你不是也在等吗?”宗主微微抬起剑刃,将他黏在脸上的发丝用剑尖拨开。 他的脸被雨水淋湿太久,早已变得冰凉麻木,感受不到剑刃的锋利, 但利器贴近皮肤的危险感还是让他下意识地往后仰了一些。 归楹眨了眨眼睛抖落睫毛上的雨滴, 说道:“你用我做饵,他未必会来。” 宗主微微偏头,她的唇角再次勾起,那弧度里尽是残忍的兴致:“来或不来, 等着便是,左右不过几日的工夫。而且, 我实在好奇他是何方神圣,是否会为了救你与一剑宗为敌。此等劲敌,我也想与之一战。” 归楹突然没了和她言语交锋的兴致,他调整姿势,用更为舒适些的姿势坐靠着,目光移向远处的群山,重重叠叠,在阴沉的天色下如水墨勾出来的简单线条,高低起伏,在朦胧的水汽中如真似幻。 时间在沉默中流走,每一瞬都被拉长,紧紧绷直,到了极限后依依不舍地断开。 山巅上只有风拂过的细微声响,衬得这一片狼藉的山巅更加寂静。 宗主一直维持着持剑的姿势,像一尊凝固的玉雕,头上的布帽被风吹着往前扑,掠过她的脖颈盖在一侧的脸上,眉间的红痣若隐若现,更鲜更艳。 “咔嗒。” 一声轻微的脆响从下方的山林中传来,不知在林间绕了几圈才来到这局势微妙的山巅,同时惊扰了两个人,两双眼中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情绪。 归楹的瞳孔骤然收缩,呼吸瞬间屏住,他有些紧张,竟是盼着他出现,也盼着他别出现。他心底翻涌着的,那隐秘的渴望,是希望他来的,希望他出现后与自己同进退,不管是锋利的毒牙,还是未知的危险,都希望他能出现。 但那渴望是隐秘的,是不被他承认的,是羞于启齿的,是追溯漫长时间后,那些藏在往事中的意难平,是等了很久,盼了很久,却始终没有等到的怨恨。 那他的理智呢? 他是清醒的,现在有冰凉的雨和危险的敌人,他无比的清醒和理智。在他预想过的所有结局中,堂溪涧都不该出现。不管往后如何,至少现在不要出现,不要将局势搅得更乱,他要先报仇,先完成与铃铛儿的约定,其余的种种,都推给往后吧。 与他的恩怨情仇是沉疴旧疾,是令人为难又难以消解的,所以需要好长好长的时间来消磨,消磨他们彼此的爱恨,消磨那些令人心悸的愁怨,不管结局怎样,都是需要时间来消磨的,否则终会长成刺穿心脏的利刺。 因此,这复杂的恩怨就留到后面,等他再无后顾之忧时,慢慢来消磨,不要再旁生枝节,让着愁怨爱恨更乱了。 宗主握着剑柄的手更紧了一些,周身原本安静的剑意如潜行的毒蛇,开始无声无息地奔向四方,藏匿在每一个意想不到的角落里伺机而动。 “看来,”她的声音还是那么轻柔,带着一丝玩味,打破了归楹的紧张,“你的价值,比你所预估的要重要些。” 她的目光终于从归楹脸上移开,扭头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可惜,在那声轻响过后,山林里再无动静。好像刚才那一声轻响只是他们僵持太久后出现的幻觉,实则并没有那样的动静出现。 但归楹和宗主都确定,那并不是幻觉。确确实实有某种生物抵达了这座山峰,正藏匿在山林中,静静窥伺着两人之间的交锋。 风似乎更冷了,卷起地上零星的湿叶,带着不知来由的腥味打在他们身上。那味道怪异得很,腥气又湿冷,归楹皱眉,这绝不是堂溪涧的味道。 第177章 堂溪涧身上的味道不是这样的,那是令人安心的暖香。 宗主手中的素白长剑在晦暗的天光下依旧折射出冷冽的光泽,她微微侧首,仔细聆听那些藏在风中的讯息。 “既然来了,何必藏头露尾?” 她的声音带着高阶修士独有的威压,直直压向那片山林,手中的长剑嗡鸣着,比她更为迫切地等待着一场酣畅淋漓的交战。 一片死寂,山林中反倒静了下来,风吹过那些茂盛的枝叶,竟然没有发出一丝声响,寒风席卷,整片山林中的树叶纹丝不动。 翠绿的树叶陷入晦暗的天光中,像无数只黑色的眼睛,正静静地凝视着他们。 宗主已然察觉了不妥,她执剑往前走,想要进入那山林中一探究竟,看看究竟是何方宵小在此装神弄鬼。 可她才走出几步,他们身后的小道上便有人提着裙摆气喘吁吁地跑了上来,焦急地说道:“师尊,禁地有贼人闯入,好些妖物借机逃了!那人还打伤了辞洢师姐,师姐如今生死不明,淮行师兄带着人送师姐去别的宗门求医了!” 宗主停住脚步,立刻将本命剑抛出,随后御剑直直飞往一剑宗,竟是连一个眼神也没有留给归楹。 归楹看向那报信的弟子,突然发现此人陌生得很。 在一剑宗有这样的人吗?他记性极好,宗门里有名有姓的弟子只要见过的就一定有印象,偏偏此人,毫无印象,从样貌到声音都是全然陌生的。 在他炙热的目光下,那女子朝着他盈盈一笑,随后身形突然散了,化作透明的水流浸入泥土中。 竟然是傀儡! 以水流便可做出这等能够以假乱真的傀儡,究竟是何人的手笔?这样的强者,为何之前他从未听闻过。 那水流一路往前游走,停在了他面前,再次凝聚成一个巴掌大的小人,声音尖细地说:“贸然打扰,还望道友见谅。我是铃铛儿的娘亲,现下才得知了小女的谋划,特传信向道友说明,我已将往事做前尘忘却,昔日仇怨便不再作数,只求余生安稳平静,助小女成仙。道友切莫因为小女的蛊惑铤而走险,那宵尾并非寻常妖族,实力深不可测,若是与她为敌,胜算不大。” 宵尾。 归楹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看来这就是宗主的名字了,不过在一剑宗,极少有人提及她的名字,他们的称呼永远是“宗主”。 没想到,这能够瞒过宗主的傀儡竟然是那店主的手笔,看来她的实力也不容小觑。 倒是可惜了他与铃铛儿的约定,才过去几个时辰,就被铃铛儿的母亲拦下了。 那傀儡小人传完话后并未消失,呆愣愣地站在原地。 归楹试探着问了一句,“你要如何助铃铛儿成仙?九霄迄今为止,并未有人成功升仙。” 那小人回道:“我自有我的法子,为了让她成仙,我已筹备多年,如今只缺临门一脚便可成功,还望道友莫要旁生枝节,坏我大事,毁我孩儿前途。” 归楹点头,轻声说:“你是她母亲,既然你都这样说了,那我与她的约定便作废吧。不过,此事你可告知了她?请务必同她解释清楚前因后果,我并非那等言而无信之徒,不会认下这份埋怨。” 傀儡小人说:“道友放心,我与她已商量好了,她也同意放弃向一剑宗复仇。她说自己知错了,不该将你卷入其中,到时候白白害了你的性命。还有一事希望道友千万小心,宵尾实力深不可测,千万不要掉以轻心。言尽于此,望道友早日得偿所愿。” 归楹应了一声,“多谢。” 傀儡消失后,一声叹息从归楹的喉间逸出,带着无尽的疲惫。他在短短一天之内拥有同盟又失去同盟,盟约解除的原因是盟友的母亲不赞成,所以盟约作废。 他一时之间不知该愁还是该乐,盟约解除是坏事,无人与他同盟也是坏事,可……铃铛儿有母亲为她步步为营是好事。 他们的盟约再重,也重不过血脉亲情的爱护。 他不过是失去一个盟友罢了,没什么好遗憾的,反正自己一个人也可以复仇,他本身就很强大,只靠自己也能将宵尾斩于剑下。不需要有人来赞同他,不需要有人和自己同一阵营,不需要的。 林间树叶沙沙响,这次是真的有人来了,归楹听见了清晰的脚步声,一步一步,节奏规律,闲庭信步般逐渐靠近。 当那片青色衣角出现在眼前时,归楹的眼睛微微瞪大,等到那腰间的组玉佩出现时,他立刻握紧自己的剑,直直盯着那个突然出现的人。 堂溪涧出现了,他罕见地穿了一身白衣,材质是顺滑细腻的丝绸,衣摆上绣着金色鲤鱼,走动时鲤鱼上下翻飞,如在池中上游下潜一般灵动鲜活。肩上披着常穿的那身青色宽袍,绣着鸟雀的宽边腰带被组玉佩微微往下拽了些,腰带一侧便斜斜卡在胯上,看起来像个风流浪荡子。 他手中执伞,一步步逼近归楹,最后停在他面前,蹲下,将伞伸到他的头上帮他挡住那细密的雨丝。 也不知早已湿透的归楹有什么好遮的,现在的雨,远远没有他和宵尾对峙时那般大。 归楹皱眉,语气不善地问:“你怎么来了?” 清珩一手执伞为他挡雨,一手捏着帕子将他脸上的水迹擦去,“我一直在。那天夜里我说‘明早再来看你’,是哄你的,我一直都在这山上。只是你不想见我,我便不露面惹你生气。你离开时我原本想追上去,可后来想到,你或许不愿我追上去,所以我就在此等你……” “你们的对峙我看见了,可是,你不希望我出现,我便不出现。” “这样,你满意否?” 归楹沉默地摇了摇头,眉眼间尽是冷漠,他说:“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不会满意。你我是仇敌,我为何要满意?” 清珩叹了一口气,低低地应了一声,随后说道:“罢了,仇敌就仇敌吧。我给你备了些灵石,你收着吧,我便不打扰了。” 清珩将储物戒指放在他手边,然后让伞悬浮着为他挡雨,随后便在原地失去了踪迹。 归楹的手下意识地往前伸了一些,反应过来后就猛地将储物戒指攥住,想要扔进自己的储物袋里。但储物戒指品阶太高,储物袋装不下,归楹就反过来将储物袋扔进了戒指里。 那戒指也招眼得很,银色的戒托上镶嵌着一颗质地上乘,色泽罕见的碧绿空间石,那空间石足足有指甲盖大小,其分量做十个储物袋都用不完,但现在却只是用于镶嵌。 这样的豪横,识货的人只要看见了一定会不择手段地争夺。争夺那宝贵的空间石,也争夺藏在戒指中的,数之不尽的宝贝。毕竟储物空间的外观都能用上宝贵的空间石,那其中的宝物一定更多更稀有。 但,归楹只见过透明的空间石,并未见过异色的,所以他不知道那是空间石。反倒是认出了戒托的图案,那是一个由粗细不一的线条组成的“涧”字,设计得格外复杂华丽,但是细看就能清楚地看出那个字。 想必是氏族给弟子准备的戒指,所以才会印上名字。 管他的,不要白不要。他多用些,堂溪涧就少一些! 第128章 修仙(58) 碧绿的空间石停留在清瘦的指骨上, 手指上只有一层薄薄的皮肉,如今被戒指禁锢着,总觉得有些不适应。 归楹来回换着手指试戴, 发现只能戴在食指上, 不大不小,正好合适。如果戴在中指和无名指上,那戒托繁杂的设计会挤压他的手指上的软肉,在上面留下一个“涧”字,那更是万分奇怪。 悬浮在他头顶的伞隔绝着零星的雨丝,却隔绝不了山巅凛冽的风。 风裹挟着湿土的腥气吹过他湿透的衣衫, 寒意不停地往他身体里钻,一阵接着一阵, 激的他打了个寒战。随后, 不知从何方飘来一件绿色宽袍,正正好地搭在他身上,还带着一股熟悉的暖香。 归楹装作没有察觉那衣裳上的味道,就那么披着,既不拢紧衣襟,也不将其扔下。 他身上早就湿透了,这干净的衣裳覆盖其上, 并未带来任何暖意, 只是挡了些寒风,聊胜于无。 他双手撑地站了起来,搭在肩上的宽袍便滑落了一侧,另一侧虚虚挂着他肩头, 摇摇欲坠。 要掉不掉的,真烦。归楹瞥了一眼, 耸了耸肩,想要将那挂着的一侧抖落,可肩上突然出现了一股力量压着他,一边阻止他耸肩,一边将垂落的宽袍提起来将他盖住,握着他的手腕塞进袖子里,将宽袍穿好。 手腕上暖暖的,那暖意顺着细瘦的腕骨钻进四肢百骸,全身都变得酥麻。 他隐身了。 归楹无措地眨了眨眼,然后猛地转过头看向一剑宗,有些慌张地自言自语,“宗主离开了,我要去禁地看看……” 他一边说,一边使劲抽着自己的手,试图摆脱手腕上那温热的钳制。越是挣扎,握得越紧,那手掌上的茧子磨得他手腕越发痒了。 第178章 他拧着眉,刚想戳破那人的伪装,就感受到两侧的耳朵被捂住了。 暖意烘着他的双耳,风声销声匿迹,只有“砰砰砰”的心跳声越来越强烈。明明面前空无一物,但他好像看到了,看到了恣意张扬的少年,看到了他腰间那不安分的组玉佩。 喉结滚动一下,归楹轻轻咬着干裂的下唇,舌头舔舐着上面的裂纹。 脑子被心跳声占据了许久,等到那轰隆的心跳稍稍平息,他才找回了理智,哑着嗓子开口说道:“你把那半颗心还给我。” 捂住双耳的手下意识地缩了一下,随后慢慢离开。 一团晶莹的绿色光团浮现在他面前,散发着浓郁的木系灵力,光团不断跳动着,慢慢靠近归楹,没入他的胸膛。 那一瞬间,全身都变暖了,好像一个盛夏住进了他的胸膛里,告诉他往后再也不会冷了。 归楹笑了一下,捂着暖乎乎的心口缩着上半身,想要用收紧双肩的方式去靠近自己的心脏。哪怕它已经进入了自己的身体,他依旧觉得不够,还不够贴近,还不够安全。 他落入了一个怀抱里,一个温暖的,但是看不见的怀抱。强劲的双臂牢牢禁锢着他的身体,他的脸好像贴在那人的侧颈,能够感受到脉搏的跳动。 暖源越贴越近,禁锢越来越紧。他也想要靠近,他也想要贴近,他的身体叫嚣着要掌控这个怀抱,他的魂魄沉迷其中,毫不抵抗地沉沦。 归楹咬着唇,咽下了险些脱口的话,沉默地接受这个怀抱。这个意义不明的,不该在此刻出现的怀抱。 反正……反正没人看见,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此刻的亲近,而且他又看不见,看不见是谁的拥抱,看不见是谁的靠近。既然如此,就当不知道吧,不知道是他,不知道有一个拥抱。 “你还恨我吗?” 归楹叹了口气,这下没法儿自欺欺人了。 他紧紧闭了一下眼睛,睁开后眼中又是熟悉的漠然和恨意,“当然恨。你不过是将我的心还给我而已,难不成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很是了不起的事?我当初是傻,是蠢,所以自愿剖心,往后再不会了。” “若我将亏欠的一一还你,可否削减几分恨意?我等你,护着你,盼着你,也受天雷,也遭天火,也剖心给你,那样,能否不恨了?” 归楹嗤笑一声,将他推开,“你如今怎能剖心还我?你的心于我有用吗?我本体残缺,你的心于我而言,毫无用处。” “可以的。” 一柄木剑出现在归楹面前,在一道灵力的引导下,那木剑化作灵力钻进归楹的身体里。那是他的本体,如此契合,又如此陌生,带着属于别人的气息与他融合,也将那气息融进了本体中。 “这是我的本命剑,能够吸收我的灵力,我助你恢复修为,补全本体。” 话音落下,磅礴的木系灵力化作汹涌的飓风将归楹团团围住,那灵力中混合着丝丝缕缕的金光,璀璨耀眼,是属于仙人的灵力。 已融进本体中的木剑疯狂吸收主人的灵力,贪婪地抢夺着,将抢来的灵气迅速分给周围干枯的木头,树干上长出嫩芽,嫩芽迅速长大变成枝干。 归楹被裹在灵力的飓风中昏昏欲睡,本体正在快速修复,他的肉身疲惫不堪,苦苦支撑了一会儿,终于撑不住了,变成一棵小树扎根在山巅,枝叶伸展,惬意地摇晃着。 清珩这才显露身形,摇晃青铜铃召出蔓意,将一朵黑色莲花扔给她,说道:“将这莲花炼化后引入归楹本体,001,你将之前我交代你的灵植准备好,听蔓意的安排加入炉中。” 001抱着一个储物袋冒出来,飘在清珩身边郑重其事地答应,“好!我一定听安排!” 蔓意双手捧着那朵莲花,毫不犹豫地拒绝,“不行,这是天外天的功德莲花,你若将它炼化用来补全归楹的本体,天道更不会放过他。届时又是天雷,又是天火,不过周而复始,又一轮的循环。” “无妨,我会护着他。你快炼化吧,尽早助他修补本体,他也能少受些气,不至于随便来个人就能伤他。” 蔓意劝不动便不再劝了,抬手祭出一只巴掌大的银色小鼎,那是她的本命法器万物鼎,是旃极特地寻来的神器,能够炼化一切生灵。 黑色莲花被扔进鼎里,灵力围绕着鼎的四周飞速转动,用纯净的灵气将其炼化。 她不停报出灵植的名字,001在听到名字的一瞬间就能找到灵植将其扔进鼎里,下手干脆利落,说一片叶子就是一片叶子,说一根须子就是一根须子。 至纯的灵气从鼎中流向归楹,枝丫生长的速度越来越快。 这几日,清珩已经把自己知道的事情都告诉了蔓意,蔓意也说了些他们之间的往事。 清珩这才知道,原来蔓意是一株借着归楹灵力开智的藤蔓,从小便长在归楹身上,不过在此之前,归楹一直沉睡着,所以不知道她的存在,也没有在意过这个微弱的生命。 一颗藤蔓的种子被鸟雀遗落在归楹的本体上,他的本体遮天蔽日,枝桠间的凹陷处长着厚厚的青苔,种子藏在青苔里悄悄生根发芽,慢慢将他的枝丫缠住,一缠就是上百年,随后借着灵力开智,逐渐成精。 后来堂溪涧来到了峻岭,他吵醒了归楹,也吵醒了树上那株藤蔓。 彼时蔓意还不能化形,就默默地看着他们,也小心藏匿自己的存在,生怕归楹发现后将她扔出去。这虽然是归楹的本体,却是她住了上百年的家,她不想离开家。 堂溪涧意气风发,恣意风流,归楹孤僻毒舌,蛮横霸道,两人之间总有争吵和摩擦。 柔情蜜意少,争吵斗嘴多,也时常说要分开,但是分分合合地纠缠了那么久,从未有一次真的分开过,最多不过一年,双方就都在想方设法地求饶讨好,两个人别扭地凑在一起,甜蜜上一段时日后又故态萌发。 归楹一生气就躲回本体中不出声,堂溪涧也不甘示弱,转身就走,实则掐了隐身诀躲在一旁,等到归楹气势汹汹地出来准备写信骂人时,他便从旁冒出来,说上几句讨打的玩笑话,换得归楹本体的一阵抽打。 这么打一通,两人也就和好了,又开始卿卿我我,搂搂抱抱。 若是堂溪涧生气了,就坐在原地不吱声,闭眼打坐修炼或布个小结界发狠地练剑,恨不得将那空气当成归楹劈。 归楹在外面急得团团转,他也不闻不问,只顾着练自己的剑。 归楹性子硬,从不肯说半句服软的话,烦了就坐在高高的树枝上,将自己气红了眼,憋出来一身的气之后抖落一阵树叶雨,全部打在堂溪涧的结界上。 那结界也有意思,外物碰上后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归楹抖落树叶本想砸他,但好几回都玩上瘾了,控制着落叶在那结界上敲出不同的声音,叮叮当当的,有她在峻岭听过的雨声和风声。 峻岭上的日子那么乏味,一个结界就能让归楹玩个不停。为了玩那结界,他还时常故意惹堂溪涧生气,偏偏他嘴硬,就是不直说喜欢玩那结界。 “春枝”是归楹摘下自己的本体给堂溪涧炼制的剑,那是那年春天新长出的枝丫,带着清澈的灵气,充斥着归楹的气息。堂溪涧夸赞那枝丫生得好看,笔直细长,像是一柄细细窄窄的剑。 归楹听进去了,悄悄摘下枝丫给他炼剑,炼制的法子还是堂溪涧教他的。 可那剑炼好后还未送出,他们便开始吵架,原因是什么蔓意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那天风很大,将归楹的眼泪吹过来打在她身上,凉凉的,一点也不快乐。 那时他们相爱不久,正是亲近的时候,这次争吵是一把双刃剑,将两个人都割得浑身是伤。暴露了他们相似的性子,一样的要强,一样的不肯低头,好像那么的不适合。 归楹将“春枝”扔给堂溪涧,还将蔓意也扔给了堂溪涧,说此后分道扬镳,再不往来。 堂溪涧气急,扔下厚厚一沓往来的信件,带着剑和蔓意转身就走。 这是第一次争吵,所以他没有隐身在旁等待。 蔓意被迫离开家,离开归楹,来到了泠石峰。还好最后遇到了大师兄,悉心地照顾她教导她,否则她迟早变成一根废藤。 蔓意还记得他们发现自己的那日…… 那日晴空万里,阳光明媚。 堂溪涧被罚抄门规,便带着厚厚一本门规来找归楹,让归楹帮他分担些。两人便并排坐在桌案前开始抄门规,从天亮抄到天黑,那门规还有一半有余。 堂溪涧放下笔,撑着脸看着归楹发呆,不知看了多久,终于忍不住凑了上去,将头搭在对方的肩膀上,哼哼唧唧地乱拱着,也不说话,就那么乱拱,扰得归楹笔下的字弯弯绕绕不成形。 归楹沉着脸有些生气,语气不善地说:“你别烦,还有那么多没抄呢,专心些!否则明日你师尊要打你手心了,丢不丢人。” 堂溪涧不答话,就一直用头拱他的肩颈,双手环抱着他不松手,缠人的模样像极了不懂事的小孩儿。 第179章 归楹撞了一下他的头,气鼓鼓地问道:“你到底要干吗?” 堂溪涧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笑容格外灿烂地凑到他耳边,轻声说了句什么。 归楹突然没了话说,薄薄的耳朵变得通红,还突然调整坐姿,端端正正地坐着,红着脸矜持地点了一下头。 他们接吻了,蔓意没想到会看到这些,吓得从树上掉下来,被当场抓包。 堂溪涧立刻警惕地回头,看着那细细的藤蔓,冷不丁地说了句:“小树,你生了一条藤蔓。” “胡说八道!你才生藤蔓!” 蔓意尴尬地装死,想要趁着他们吵架的时候悄悄溜回家,也就是归楹的本体。可刚攀上树就被提溜起来了,堂溪涧拽着她恶狠狠地说:“你这小妖,一言不发就要往我的小树上爬,我可没同意!” 归楹便反驳他,“我的本体,何须你同意!” 堂溪涧就说,“那你同意她往上爬?” 归楹:“那自然是不同意的!你,姓甚名谁,从哪儿来的,什么时候来的,快从实招来。” 蔓意颤抖着,小声问道:“我说了就让我回家吗?” 归楹顺口答应,“当然,只要你说了,你就自己回家去吧,我们不会为难你。” 蔓意全部交代后,就挣脱了堂溪涧的手往树上爬,一边爬一边小声嘟囔,“这就是我的家,你们说过我可以回家的……” 他们确实没想过为难她,就连归楹也只是抱怨了一句,“你这小妖,安家安到别人身上,真是冒昧又无礼。” 此后,她和归楹就一直生活在峻岭上,时常品鉴一下雨水和阳光,也会悄悄议论那些总是飞来玩耍的鸟雀。蔓意能离开峻岭,就会往山下去,给归楹带来一些有趣的种子,可那些种子都没能在峻岭活下来。 直到他们吵架,归楹气急了将蔓意分给堂溪涧,从那一刻开始,蔓意才正式踏上了修行之路。先前她和归楹在峻岭上,成日里都是玩,所谓的修炼也就晒晒太阳,照照月光,一心等着修为自己提升。 后来才知道,原来修炼那么辛苦。原来堂溪涧没有来找归楹吵架的日子,竟然那么累。 第129章 修仙(59) 在泠石峰的日子, 远不如峻岭上晒晒太阳吹吹风那般惬意。 大师兄虽好,教导她却极为严格,每日天不亮便要起来打坐吐纳, 背诵那些拗口晦涩的心法口诀, 她大字不识一个,一边跟着师兄念,一边在心里嘀咕这破玩意儿到底是什么意思。 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学了好久,也不知那些口诀是什么意思,大师兄只当自己不会教导旁人,从未想过是蔓意的问题。 堂溪涧教导徒弟格外严厉, 在他考校功课时,掐诀念咒不能错是最基本的, 绘阵画符时灵力运行若是错了一线, 他手中的戒尺便会毫不留情地落下打在背上,将你整个人打得缩着身体,毫不体面。正因如此,蔓意虽听话乖巧,但挨过的打不比旃极和三子少。 不过打着打着她也习惯了,因为那样严苛的要求只有三子能做到,她和大师兄总得乖乖挨打。她也明白师尊的苦心, 若她只是攀附树灵生长的一株藤蔓, 那自然不必学这些,但她现在是修士,往后注定要独自行走在修真界的修士,所以不得不学。 云里舟就是这样严厉的氛围, 三师弟也时常说,拜师学艺都是要挨打的, 只有身上疼了,才知道自己错了,往后也不敢再错了。 师尊从不曾因为他们做不到就放低要求,因为他知道,在外面游历时,那些杀人夺宝的修士不会因为谁学艺不精就放他一条生路的。 师尊这个身份好像有一种神秘的力量,能够让人态度骤变,背负沉重的责任,心甘情愿地拖着徒弟往前走,那是一种不求回报的牺牲和付出,仿佛是所有师尊之间默认的规则。 蔓意不懂,人类这样自私自利的物种,为什么会允许这样的规则存在? 她常常在夜深人静时,望着窗外清冷的月色,想起峻岭上那棵遮天蔽日的大树,想起归楹懒洋洋的声音,想起那些晒得暖融融的午后,然后悄悄叹气,把脸埋进冰冷的枕头里。 第二日醒来,她又是一个寻常弟子,又要刻苦练功。 这样的苦日子一直持续到今日,她肉身毁了,只剩一缕精魄,依旧要刻苦修炼。 无数天材地宝被投入万物鼎,那鼎越转越快,里面炼化的精纯灵力全部输送给那棵小树,树干变粗,枝丫变多,翠绿的叶子一颤一颤的,兴奋地沐浴在灵力中。 归楹的意识沉入了暖暖的阳光中,卷着草木气息的微风从他身上拂过,而后穿过山林,染上阳光的金色树叶发出窸窸窣窣的响声,鸟雀在枝干上跳跃,叽叽喳喳地不知在议论些什么。 一片叶子从树上离开,落入了风中,晃呀晃,荡呀荡,轻飘飘地落在地面。 从清晨到黄昏,风时大时小,风大时,树叶被吹得翻了个面儿,露出舒展如翅膀般的整齐脉络,正午的阳光落在树叶正面,黄昏的夕阳便落在了背面。 夕阳的余晖从树叶上慢慢移走,黑暗紧随其后。就在树叶即将被黑暗完全侵吞之时,绣着白色祥云纹的黑履踩在树叶上,惊扰了一片叶子的安宁。 “小树,我明日要回家一趟,可能得去个三五日。族长年老体衰,自觉大限将至,便召集我们回去,要择出下一任族长,我虽不在候选之列,但毕竟是族中大事,我受族中供养多年,自然没有不闻不问的道理。” 是谁在说话? 归楹意识昏沉,思绪乱糟糟的,眼前只能看到空荡荡的峻岭和那只踩在叶片上的黑履,耳边响起男子的声音,张扬的,明朗的,意气风发的。 还有别的声音。叮叮当当的,是什么呢? “你又置气不说话……这次实在事出有因,不得不去,若是能避,我一定不会去的。你先前说一个人待着太过无聊,我便每日都来陪你,已经好几年没出去做任务了,你知道的,我不会……” “你是在怨我?怨我不让你出去做任务?还是怨每日都要来陪我,搅了你的修炼?” 归楹听见了自己的声音,不过那语气可不好,又急又气,像是一场剧烈争执的前奏,总让人觉得不安。 “不是,我没怨你。若真要怨,就怨我自己琐事太多,不能时时陪着你。怨天道专横,将你困在这里出不去。怨宗门规矩重,不让我搬到这里居住。”那人好言好语地说着话,脚步声越来越近,走到近前坐在树下,伸手轻轻拍着树干安抚着。 归楹能看见的景象便多了起来,他看见那穿着红衣的人毫不讲究地坐在地上,腰间的组玉佩耷拉着拖在地上,质地上乘的玉石和坚硬的沉水石相撞,也不知会磨出多少划痕。 那人好言好语,这争执便没有爆发。 过了好一会儿,属于归楹的声音才再次响起,他说:“就去五日?五日后就回来?” 树下的人回答道:“就去五日,五日后便回来。你若是想我了,就给我写信,不渡川也有些新奇玩意儿,到时候我带回来给你。” “我才不稀罕……那你可记好了,五日便回来。” 堂溪涧离开时归楹没有出来相送,反倒是人走了之后,日日都出来,坐在他的桌案前,如他一般伏案,用尖锐的石子在桌面上刻下一道又一道划痕。 先是一日刻上一道,后来是一个时辰、半个时辰、一炷香,之后,已没有了规律,只要想起他就在桌案上刻一道。最后啊,刻痕已经难以寄托相思,便刻上名字,将“堂溪涧”三个字一笔一画地刻在桌案上,密密麻麻地等待他回来时看见。 他要告诉他,在分别的日子里,他想念了那么多回。在那么多回想念里,他都不在身边。 山巅的风一直在吹,太阳升起又落下,温暖的阳光一次次过渡成橘红色的厚重夕阳,日子一天天过去,却没在峻岭上留下任何痕迹。 因为这里,只有一棵参天巨树和漆黑的沉水石,连杂草都很少生长。 时间不知过了多少年,又是一年春来到,巨树长出新枝,枝头站着几只新来的鸟雀,这几只鸟雀比原先常在的那些长得更漂亮,尾羽格外艳丽,啼叫声尖锐婉转,算得上好听,就是有点吵。 巨树下摆着一张低矮的桌案,穿着青衣的年轻修士正跪坐在蒲团上抄门规,规整的小字排列整齐,铺满整张泛黄的宣纸。 穿着白衣的归楹侧身坐在他旁边,靠在他身上看小人书,这样的小人书桌案上还有厚厚一沓。这是云里舟下方的集市里正热销的小人书,字少画多,全是些情情爱爱的故事,主角之一必定是仙君或高阶修士。 要么是修士和凡人之间的虐恋纠缠,最后美人迟暮无疾而终,修士伤怀多年到逐渐忘却,情深也做浮尘;要么是修士和邪修之间的善恶拉扯,最后在宗门、仙盟的压迫下含恨分别,执剑相向,成了不死不休的死敌。 归楹爱看这样的故事,时常沉迷于那些令人牙酸的情情爱爱里,他总会问,若我们成了这样该如何,若我们不被允许该如何,便是问得多了,堂溪涧便有些了然了,归楹爱看的不是那些虚构的话本,他是在许多话本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第180章 在故事中,好像只有修士和修士才能圆满,也并没有一个话本讲一棵被禁锢着无法离开的树该如何去爱一个修士,一个自由的,能四处行走的修士。 堂溪涧总说,不会的,我们能圆满的。 可是圆满是什么模样的? 书上说仗剑天涯,一路坎坷也相伴,要一同走过名山大川,一同经历险象迭生的秘境和考验……如果没有这些,就不圆满吗? 好像就是从那一刻开始,他开始渴望自由,渴望离开。 他不知道峻岭外有些什么,但他想和堂溪涧一起去看看。 鸟鸣声阵阵,争先恐后地叫着,像是在比试谁能叫得最大声。 堂溪涧突然放下笔,将面前的笔墨纸砚挪至一旁,随后有气无力地趴在桌案上,声音闷闷地说:“真吵,不想抄了。” 因为他的动作,靠在他身上的归楹也顺势往下滑落,压在他的背上。 这个姿势可不太舒服,归楹坐直,转了一面,这次背靠着桌案,依旧在看他的小人书。 堂溪涧看了他好几眼,开始唉声叹气,叹气的声音越来越大,最后直接凑到归楹耳边大声叹气,还动来动去地打扰他。 这般烦人,小人书便看不进去了。归楹怒目而视,用手指将他推开,黑着一张脸语气不善地说:“你真烦,好好抄你的门规,我忙着呢。” “不想抄……” 归楹没理他,手中的书还剩下几页,书中的故事正在走向结局,在这一刻,手中的故事比缠人的心上人更吸引人。 容许他片刻的分心,毕竟故事一定要看到结局。 “小树,那几只鸟是不是新来的,以前从未见过。” “小树,你看完了吗?你看我这个茧子破皮了,昨日宗门考校时那柄剑选得不好,剑柄打磨不够精细,有些磨手,给我茧子都磨破了……” “说起昨日也是气人,师叔只点了几个弟子上前考校,都是宗门里出了名的剑术天骄,匆匆看过那几个弟子后就先行离开了,让他们几人代为考校,若不合格者便在一旁一直练,直到那几位松口才能离开。我上旬跟你说过,我和一个师弟在秘境中因抢夺宝物结了仇,他此番故意报复,让我整日都在练剑……” “我昨夜实在气不过,去将他的几只妖兽全给剃了毛,这才被罚抄门规。” 归楹的注意力全在小人书上,就敷衍地点头随意应了几声。 堂溪涧皱眉,暂时没有言语,只等他看完了那册书,才抬手圈住他,问道:“我方才同你说的话,你听进了几分?” “自然是全听清了。” “那我刚才说的,那位和我有怨的师弟叫什么名字,他一共有几只妖兽,分别是什么妖兽?” 归楹眼珠子转了一圈,实在想不起来他说过什么,就笑着倒在他怀里,“哎呀,说那些作甚,我给你讲讲那本书吧。里面有个小仙君好像你,同你性格相似。” 堂溪涧哼哼了两声,怨气很重地说道:“你的心思全被话本中的小郎君勾去了,哪还记得我是何模样?你比我多活那么多年,不知道遇见过多少小郎君,我算什么?” “哎呀,净会瞎说,我先前多在沉睡,可没见过几个活人。你若是不喜我沉迷这些,下回便不给我带了,我没得看,自然就看你了。” 堂溪涧却说:“那怎么行,你独自待在这里,若连个消遣都没有,该多难过。时时刻刻盼着我,又该多煎熬,看就看吧,左右不过是些故事。” “小九真好,小九就是这世间最好的人,谁也越不过你去。你好好修炼,我们要长长久久,百年千年。” “好。” 他们紧紧拥抱,缠绵地亲吻,皮肤贴着皮肤,手脚缠着手脚,战栗着、颤抖着、呜咽着、喘息着,泪水裹着欢愉和痛苦一起流下,柔软的唇舌将其抿去,将爱欲一同吞入腹中。 春风掠过这年春季,途经盛夏、凉秋、寒冬,又走了许多年,绕过无数山川河流,城邦村寨,再次回到峻岭时便是白雪皑皑的冬季。 冬天是静谧又喧嚣的,静谧的是天地,喧嚣的是落雪和寒风。 漆黑的山巅铺上了一层厚厚的白雪,雪花没过树下的桌案,将上面的刻痕悉数掩埋,那些刻痕已经很久很久了,他们相伴着度过了很多年。 在漫长的时间里,他们都有所改变。 堂溪涧不会再为了归楹沉迷的事物而拈酸吃醋,归楹也不会在分别的日子里刻上无数痕迹。他们更懂彼此,懂得体谅,懂得忍耐,懂得再刻骨的爱也该有所收敛,只能在彼此的眼中迸发。 在这样堆满积雪的日子里,堂溪涧每日天不亮就会来扫雪,即便是再忙再累,只要他在云里舟,他就会来扫雪。 因为一旦积雪太厚,那几只机灵的鸟雀便不会来,归楹就要和落雪声相伴整日,若是扫了雪,那些鸟雀就会飞来山巅,寻找藏在土地里的植物种子果腹,他们叽叽喳喳,在雪地上留下一串串脚印,归楹看着便热闹些。 峻岭自然没有多少植物的种子,那些啊,都是堂溪涧扫雪时顺手扔下的,就是为了引诱鸟雀前来。 归楹无聊时会用树枝逗弄鸟雀,那是他为数不多的消遣。 细竹条扎成的扫帚拂过雪面,将雪粒高高扬起,又纷纷落下。 归楹坐在树枝上晃着双腿,手里拿着一个苹果大口大口地啃着,含糊不清地说:“宗门大比是不是要开启了,你这次要去多久啊?上回只去了一旬。” “上回是护送队伍前去,送到了便和几位同门自行折返,所以只用了一旬,这回得去坐镇,最少也得一年。” 归楹啃苹果的动作顿了一下,他用牙齿轻轻磨着甜腻的果肉,黏糊的汁水就染在唇上,渗进嘴里,丝丝缕缕的苦涩在唇齿间蔓延,最后堵在喉咙处,让他发不出声音。 挽留的话和抱怨的话都变成了湿透的棉花,湿漉漉、冷冰冰地塞进嗓子里,最终一个字也没有溜出来,只低落地应了一声便不再说话。 可堂溪涧还在说,“去宗门大比只要一年余,但是我还有事要回不渡川一趟,所以此去,得三五年才能回来。” 被啃得坑坑洼洼的苹果滚落在地面,砸在又厚又硬的积雪中,只留下一个浅浅的痕迹。 归楹急了,从树上跳下来跑到堂溪涧身边,扯着他的袖子说:“有什么重要的事,竟然要去那么久,你从未离开过那么久。” 这些年,他们分别最长的时间就是堂溪涧闭关,但是他闭关在云里舟,归楹能够感受到他的气息。那些气息很微弱,但是归楹可以安慰自己,他不曾离开,依旧在陪着自己。 可现在他要回不渡川,那里好远好远,自己感受不到他的气息。 堂溪涧扔下扫帚紧紧握着归楹的手,这些年他越发成熟,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会拱着道侣的脖颈撒娇的青年了,他的眼中沧桑又坚定,和许多修士一样,即便保存着年轻的外表,但是经过数年的磨砺,早已成了心性坚定,目标明确的稳重修士。 他说:“我知道你想要自由,我有了些头绪,这次正好趁着宗门大比的契机回家一趟,寻找法子带你离开。小树,我会坚持不懈地为了你的自由而努力,辛苦你再等等,我一定会实现承诺,带你离开峻岭,去看看真正的天地。” “好,你一定要回来。出门在外小心些,遇到打不过的就跑,你性子张扬,行事肆意,得罪了不少仇家,千万要提防着。我在这里等你,我不着急的,五年不成就十年,十年不成就二十年,二十年不成还有一百年……小九,我们有很多很多的一百年,不必急于一时,只要你活着,惦念着,我就有希望。” “放心吧,我会小心的。如你所言,这次不成就下一次,下一次不成就下下次,我会活着,年年都来给你扫雪。” 他们紧紧拥抱着,在坚固的信任中将浓浓的不舍扯断,短暂地分开,去寻找永远相伴的法子。 他一定会回来的,归楹始终这样想。因为堂溪涧从未骗过他,他不止一次答应过自己要回来,只要答应过的事,他一定能做到。 他是这样坚信着,所以当堂溪涧没有回来时,恨意变成了吸食他理智的阴影,让他痛不欲生。那些天火烧的是什么?是他的恨意,是他的不甘,是他的痛苦。 归楹猛地醒来,第一眼看见的便是堂溪涧的脸,他双目紧闭,正在打坐恢复灵力。 视野渐渐模糊,滚烫的泪在眼眶里打转,眼眶盛不下那么多泪,所以他哭了。汇集在下巴的眼泪是冰凉的,一滴一滴砸在他的手背上,也砸在那些布满灰尘的往事上。 旧事浮现,尘埃飞扬。 当所有记忆全部找回,他想拥抱他,也想忘了他,想要亲吻他,也想杀了他。 他还是一样的痛苦,还是一样的为难,唯一的不同,是痛苦中带着甘愿,为难中藏着甘甜。 他们的爱注定是痛苦的,他已经接受了,心动和心痛都是为了同一个人,他的心完全臣服于一人。他在左右为难中领会爱意,将理智狠狠踩入泥里,浑浑噩噩地陷入不被天道认可的情爱里。 第181章 可,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 一次彻底斩断那些情爱,往后你为你,我为我,再没有我们的机会。 万物鼎还在旋转着,源源不断的灵力钻入他的身体,快速修补着他的本体,力量逐渐恢复,与此同时,与天道的连接也更为紧密。 很快,他就要成为曾经的自己。一棵没有自由的树,一双不该有自己情感的眼。 若结局再次重演,这一次,或许他们会默契地改变最初的选择。 情爱重要吗?重要。 但,这重要的爱让我痛苦,让他痛苦,他们必须做出决定。周而复始的苦难只会消磨那份爱,第一次他们愿意生死与共,第二次他们仍然愿意共同赴死,那第三次呢?第四次呢?第五次呢? 一遍一遍,一轮一轮,他们始终会那么选吗?选那个让双方都痛苦的结果。 归楹死死咬着唇,他愿意作出决定。 他要斩断情爱,就要在最爱的时候斩断,这样对他们而言,是最好的结局。 即便是半仙又如何,照样越不过天道。 甚至于,只要天道不满,他这个半仙,也可以不是半仙。 可,修士求了千百年的,就是成仙。 所以啊,把爱压下去,让恨浮出来,我们尽情地恨,刀剑相向,不死不休,向天道展示一个半仙和一个树灵的刻骨仇恨。 让那些爱藏起来,藏在天道不知道的地方,藏着……你我都不知道的地方。 想通了这些,归楹的眼神瞬间变了,双眼赤红,绿眸幽幽。泪水还在流,但那眼中已经没有情了,脸上只剩下俯视众生的漠然。 我们是仇敌。 他这样告诉自己。 第130章 修仙(60) 万物鼎旋转时带起的风刮过他侧脸, 顺势将翘起的睫毛压弯,睫毛遮挡视线,是几道虚虚的黑影, 在这样的模糊下, 眼中才难以克制地流露出几分难舍和痛楚,在那一层盈盈的水光下,封印着他的真心。 他眼睫颤动,而后闭上了眼,久久地闭眼,再次睁开时, 那一向盛着春光的绿眸只剩下深潭般的死寂。 堂溪涧的脸近在咫尺,每一寸都是他曾描摹千万次的弧度。 他强迫自己不去看那张脸, 移开目光, 看着那只不断旋转的鼎,周围飞速旋转的灵力冰冷而强大,气息无比熟悉,是曾攀附在他本体上成精的藤蔓。 原来已经过了那么久,久到爱侣生恨,小妖历劫,他们兜兜转转再相遇, 一个也不是曾经的模样。 他指尖微动, 一丝灵力便悄然汇聚于指尖,那是浅浅的绿色萦绕在粉色的指尖,那灵力不再是往日催发枝叶、滋养生灵的温和力量,而是带着森然寒意的, 锐利如刀刃的。 这缕灵力在他与堂溪涧之间,像一柄无形的匕首, 指向那个闭目调息的,对他此刻汹涌恨意毫无所觉的人。 “堂溪涧。” 喑哑的嗓子喊出了他的名字,不是记忆中带着怒意的生硬,也不是情至深处时糅杂万千情绪的沙哑,而是每一个字都艰难地从齿缝间硬生生磨出来,带令人心寒的陌生。 这声音惊动了打坐中的人,眼睫微颤,堂溪涧缓缓睁开了眼。那双盛满包容与深情的眸子,此刻猝不及防地撞入归楹刻意筑起的,满怀恨意的冰原,片刻的呆愣后,便涌上惊愕与不解。 好奇怪,他竟在归楹眼中看见了毫不掩饰的恨意和杀意,那纯粹的、冰冷的、陌生的情绪在出现的一瞬间就袭向他,顷刻间,他好似已经被锉骨扬灰了一遍。 他拿回了那半颗心,找回了所有的记忆。便是如此,还是恨吗? 归楹敏锐地捕捉到了堂溪涧眼中的错愕,他猛地攥紧拳头,指甲深深嵌入掌心,尖锐的刺痛让他瞬间清醒,将心底那点翻腾的酸涩狠狠掐灭。 不,不能心软! 他们早已不复当初,眼前的人是清珩仙君,不是他的堂溪涧,也不是那个意气风发的小九,而他也不再是当初懵懂纯粹的树灵。历经世事,万千劫数,雷劫天火之下,他们早已不再是当初的那对爱侣。 他唇边勾起一丝毫无温度的弧度,那笑容里没有半分笑意,只有深深的嘲讽。 “醒了?正好。” 指尖的灵力骤然暴涨,化作一道凌厉的鞭影,带着撕裂空气的决绝狠狠抽下,并非直接抽向堂溪涧,而是狠狠砸在他身侧的地面上。 顷刻间,坚硬的地面被抽出一道深深的沟壑,碎石飞溅,烟尘弥漫。这一击,是警告也是宣战,是对他自己那颗仍然不舍的心最决绝的切割。 心底的那道声音不断在说,要狠毒,要决绝,要不留余地,要每一次出手都是杀招,他们是无法杀死彼此的,所以,纠缠着不死不休的恨才能将他放不下的爱筑成高塔,那高不可攀的,无人察觉的高塔最适合存放他和小九的记忆。 待堂溪涧将所有的爱意消磨殆尽,他们真正成了死敌,再无半分旖旎之时,他便守着高塔上他和小九的记忆过此余生。 他们留下的记忆那么鲜明,他可以千年万年慢慢回味,将所有往事和期许雕成天边浮云,刻在枯黄落叶上,或是坐在高高的树顶,将爱侣的名字说给往来四方的风听。 烟尘之中,清珩的身影不动如钟,他不躲不闪,留在原地等待着那道不知会落在哪里的灵力鞭影。那道沟壑如此深,是名副其实的杀招,这一刻,过往温情都已尽数埋葬在狰狞的沟壑中。 清珩眸光如刃,周身弥漫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威压,凛冽如万载寒冰,沉重如无边山脉。 烟尘尚未散尽,所有人的身影都是模糊的,像是一场构陷出来的扭曲梦境。 清珩望向归楹的眼底,试图在里面寻找出一丝强装的冷漠,但他遍寻无果。 他叹息一声,自嘲一笑,随后唇瓣微启,声音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我们之间,何至于此?纵然昔日我有千般错,可如今我一心弥补,只求重来一回,你再信我一次,这一次我定能履行诺言,助你脱困。” “今时今日,你已可以自由行走,往后只需抗衡天道即可。待我们回去后,你回归本体,届时天道照样劈你本体,可我已有了万全之策,必不会让你受苦。” 天上阴云密布,闪烁的雷光在乌云里不断穿梭,那是天道最忠诚的守卫。 归楹仰头看着那雷云,微微耸了耸鼻子。 他如今能够离开本体四处行走,付出了那么大的代价,他们遭受了那么多的劫难。若还要强求,还要不信命,那又该有多少劫难在等着?他们胜不过天道,至少在天道的不允下,难以两全。 牺牲一人成全另一人,那不是归楹想要的。他要的,是小九好好的,是他能看着小九好好的。 情爱重要,但是他的小九也重要。他比小九多活了上万年,最擅长忍受孤独和寂寞,也知道人心易变,再深的爱也不过留恋百年便作罢,在仙君无尽的生命里,那些意难平总有散尽的一日,所以这些抉择该他来做。 归楹猛地攥紧指尖灵力,那抹灵力便化作数道交错的鞭影向清珩周身袭去。 这一次不再是警告,而是直指要害。心脏、咽喉、丹田、头颅,每一击都裹挟着决绝的杀意。 “何至于此?”他冷笑着,笑声如冰棱碎裂,冰冷又尖锐,“仙君,你未受天火焚身之痛,又怎会知我的恨?那天火日日焚烧,将爱欲的壳子烧毁,淬炼出的只有恨。” 说话间,他刻意忽略那张脸上的情绪,只让恨意在自己眉宇间凝结成霜。 鞭影胡乱挥舞,万物鼎旋转的灵力涡流被搅乱,发出低沉的嗡鸣,呼应着这场扭曲的对峙。 蔓意连忙收回万物鼎,手一伸便捞着001回到了芥子空间躲避。她只是个旁观者,不该参与二人之间的仇怨,爱或恨都是他们的选择。 清珩身形未动,抬手拂袖,浩瀚灵力如潮水般涌出,轻易化去鞭影的锋芒。他立在原地,威压更盛,如巍峨山岳压向归楹,限制着他的攻击。 “那天火我也受得,待此间事了后,我们回到云里舟,你只管引来天火烧我,你受多久,我便双倍受之,只求你别再恨我。” 归楹不再言语,灵力再度凝聚,这次不再是虚无的鞭影,而是无数粗壮的根系,根系外层裹着浓郁的灵力,更为灵活强韧,带着破空声狠狠抽向清珩,落地后根系蔓延,快速生长。 清珩身影飘忽,衣袂翻飞间险险避开要害,但那凌厉的劲风依旧在他衣袍上割开数道裂口。 地上的根系有着奇异的力量,只要接触到便会不断地汲取灵力,他浮于半空中,那些根系就如巨蟒般不依不饶,打得他退无可退。 事已至此,已不能一味闪避。 他默念法诀,身后便出现了一个比山岳还高的巨型虚影,那虚影慢慢抬手,五指成爪,强硬地扼住了那几道最致命的根系。磅礴的灵力及骇人的威压自他掌心倾泻而出,方圆千里,鸟雀不鸣,风停树静,寂然无声。 第182章 掌中的灵力与归楹灌注在根系上的灵力剧烈碰撞,发出沉闷如雷的轰鸣声,震得周围尚未散尽的烟尘再次激扬。 归楹只觉一股沛然莫御的力量顺着根系反噬回来,震得他手臂发麻,凝聚的灵力瞬间溃散。他闷哼一声,后退数步稳住身形,眼中的仇恨燃得更盛。 归楹喘息着,身上的皮肤开始出现树皮般的质感,他手腕猛地一抖,被清珩攥住的根系瞬间爆发出刺目的绿芒,生出无数尖锐的利刺,狠狠刺向清珩的手掌,那些利刺刺穿虚影后便开始疯狂生长,变成更多更杂的根系纠缠着虚影。 与此同时,未被抓住的根系从刁钻的角度再次袭向清珩后背。 清珩不敢再轻敌,也不敢再有丝毫分心,虚影的两只手都在应对根系的攻击,顺便用威压给归楹施加压力,他便趁此机会瞬移靠近归楹,并起二指快速点向归楹的眉心,这一击并非攻击,而是带着安抚意味的灵力,灵力入体,不断扩散弥漫,归楹徒劳地挣扎着,最后不甘地闭上了眼,无数根系就此消失。 清珩接住归楹的身体,用外袍裹住后放在一旁的废墟中,他坐在归楹旁边,闷哼一声,呕出一口鲜血。 春枝回到了本体,他便失去了本命剑,如此重创即便是半仙也受不住,所以他才打坐疗伤,未能即时察觉归楹的清醒。 而后又经历一场大战,虽然耗时不久,但对于他和归楹来说,都是一场恶战,毕竟他们二人,一人刚刚丧失本命剑,一人刚刚修补本体。 天上雷云早已散尽,万里晴空,无风无雨。 清珩躺在归楹身边,等着那弥漫的烟尘缓缓散去,归楹的脸逐渐露出来,脏兮兮的。 他侧过身,将手臂垫在头下,高着一些看向归楹,伸手用指腹擦去他脸上的尘土,动作很轻,生怕惊扰了这短暂的平静。指尖传来的温热触感提醒着他,这个人就在他身边,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哪怕他们之间隔着千山万壑的恨意,也是一个拥抱的距离。 归楹的呼吸绵长又规律,闭着眼的样子褪去了方才的凌厉杀意,显出一种无害的脆弱感。 浓密的睫毛盖在白皙的皮肤上,像一把小扇子,又像黑色的蝶翅。清珩的目光描摹着他紧闭的双眼,他知道在那层薄薄的眼皮下,是何等惊心动魄的眸光,让他在瞬间沦陷,沉溺其中不愿离开。 他好像哭过,未干的泪痕沾染了灰尘,在脸上变成两道蜿蜒的痕迹,像被遗忘的河床,流淌着不为人知的苦楚。 清珩擦去唇上的血迹,那残留着红色的唇瓣轻轻落在归楹的脸颊上,落在那蜿蜒的泪痕上。一触即分,他退后了些,痴迷地那张脸,用气音轻轻说道:“小树,我不会放手的。你想恨就尽管恨,无时无刻的恨,烧心灼肺的恨,反正,爱恨不与旁人说,我们只管纠缠,无穷无尽,唯有我们。” 你可以尽情恨我,肆意伤我,但求求你答应我,与你这般爱恨纠缠的人,只能是我。 他指尖的灵力悄然汇聚,带着丝丝缕缕的仙气,小心翼翼地试探着探入归楹的经脉,为他梳理因战斗而受创的身体。 快些好起来吧小树。 归楹的眉头无意识地蹙起,眼睫颤了一下。清珩指尖微微一顿,更小心地将灵力输送,轻轻地,慢慢地,生怕将他吵醒。 一滴泪自归楹眼角滑落,清珩整个人都僵住了,在那滴泪即将落地前才恢复了动作,伸手将其接住,让他落在自己沾着血的指腹上。 冰冰凉凉的,瞬间就将他的五脏六腑全部冻住,连呼吸都觉得滞涩。 清珩的唇抿成一条苍白的线,方才强行压下伤势、动用灵力为归楹疗伤的反噬此刻汹涌而至,喉间再次泛起浓重的血腥气。他侧头,吐出了一口又一口的血,鲜血落地,藏在土地下的草籽快速生长,瞬间便有半人高。 这是仙人的血液,能助万物开智的血液。 “小树,为什么要哭?”他的声音低得如同叹息,只有他自己能听见。归楹昏迷中流下的泪,比任何攻击都要迅猛,让他毫无还手之力。 随后,他的指腹带着一种不容拒绝的占有欲,轻轻地描摹着归楹的五官。 微微蹙起的眉峰,指尖在那皱起的丘壑间不断流连,想要用指腹的温度熨平那些愁绪。紧闭的眼睑,能清晰地感受到薄薄的皮肤下眼珠鼓起的弧度。继续向下,指腹顺着挺直的鼻梁慢慢滑落,最终停留在那略显苍白的唇瓣上。 唇瓣不算柔软,中间有些干裂,指腹不断摩挲着那些干裂。温热的呼吸打在手指上,清珩喉结滑动,恋恋不舍地抬手离开了归楹的脸。 这一刻,什么任务、系统、徒弟和主角都变得模糊,唯一清晰的,只有归楹。 这样安宁的时间,他希望能持续百年,就这样,在一片废墟中,和归楹静静地待着,即便没有言语也可以,只要是他就可以。 第131章 修仙(61) 归楹醒来时是深夜, 漆黑的夜幕点缀着闪烁的星子,清冷的月光和星光洒落大地,驱散了无边的黑暗。 他用双手撑着身体坐起来, 身上披着的外袍顺势滑落, 堆在了腿上。 九霄潮湿阴冷,夜里更是风大露重,凉意贴在皮肤上不断汲取温度,将暖和的皮肤冻僵后又毫不留情地离开。 归楹披着那件不属于他的青色外袍,乘剑前往一剑宗禁地。 他失去意识后无法感知时间的流逝,所以不知道距离宗主离开过了多久, 只希望她还没回来,能让自己在禁地里寻找到一些线索。 即便如今寻回了本体, 但他和一剑宗依旧还有旧怨。岸竹为何会将自己的本体封于血液之中, 又为何会性情大变,忘却了曾经相濡以沫的爱侣和女儿。 宗主寻了白玥来牵制他,告诉他这就是你的女儿,可他已然忘却了自己的妻女,那这种牵制还有用吗?白玥的存在还有必要吗? 而且,归楹始终觉得师尊有时候很割裂,在最开始的时候, 师尊也是慈爱心软的, 他见不得自己因修炼受苦,总说“差不多就行了”,会勤快地绘制符箓和炼制丹药,将他的储物袋装得满满当当, 以备不时之需,也会寻来一些小玩意给他逗趣儿。 后来渐渐长大, 师尊就变得严厉又苛刻,稍有不满就是训斥和责骂,蘸了盐水的细竹条更是不离手,随时都会狠狠抽下,对他的要求越来越严,考核的标准越来越难,挨打变成了家常便饭。 如此的割裂,让归楹经常觉得他们是两个人。 那个心软慈爱的师尊才是铃铛儿口中的父亲,有些懦弱,没有大志向,居于道侣身后教养女儿,对徒弟的期待也不高,只要平平安安长大就行了,即便一辈子没能扬名也无事,反正世间修道者何止千万,未能扬名是再正常不过的。 如果真是如此,那个严厉苛刻的是谁? 他想去禁地里找答案,给自己一个答案,也给铃铛儿和店主一个答案。 毕竟在这个世界生活了那么多年,给过自己善意的人很少,曾经的师尊算一个,那位和善的店家也算一位,为了感谢他们的照拂,自己总得做点什么。 一剑宗的禁地守卫森严,几百年来只出过两次纰漏,一次是蛟若被人从禁地里放走,而后多年都未能揪出那个内贼。那次纰漏让蛟若侥幸逃出生天,在人间界潜藏多年,韬光养晦,成为一剑宗的心腹大患。 第二次就是现在,禁地被攻击,众多被一剑宗关押多年的妖物四处逃窜,宗主的首徒还被重伤,往后那些妖物作乱,更是有无穷无尽的麻烦等着一剑宗。 如此好的机会,要是错过了就再难等到了。 他的世界里无疾而终的故事太多了,这个写着铃铛儿和岸竹的故事,他希望能够圆满。就像很多年以前看小人书一样,专注地感受那些故事中的跌宕起伏,恩怨情仇。 彼时,挚爱还在身边,今日,挚爱也在身边。 山风将身上的青色外袍吹得猎猎作响,明明是冰凉的衣裳,却好似残留着另一个人的气息。那些气息丝丝缕缕地缠绕着他,像一个好轻好轻的拥抱,在这个臆想出来的拥抱里,那个人藏着和他一样无法明说的爱意,被风一丝一缕地吹散,最后只剩下一件冷冰冰的衣裳。 他们的结局本就残缺,如一阵风,如一件衣裳。 归楹御剑的速度极快,剑光如一道拖着白色流光的流星,划破漆黑的夜幕,直直奔向一剑宗那掩藏在重重迷雾和无数阵法中的禁地。 脚下的群山在黑暗中只剩下或深或浅的起伏弧度,唯有禁地所在的山谷,光芒大盛,血色一般的红光混合着残存的灵力,像是一个巨大的伤口源源不断地往外渗着血。 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焦煳味以及各种驳杂混乱,味道呛鼻的妖气,浓烈的妖气可以道出来犯者是身份,那一定是一只令整个九霄都为之忌惮的大妖。 归楹收敛周身的气息,将身形融入黑暗中,悄无声息地靠近禁地入口。 第183章 平日里戒备森严的入口处如今一片狼藉,巨大的石门碎裂坍塌变成废墟,碎石间散落着各式各样的兵器碎片,残肢断臂堆积着,一剑宗的弟子服被血染得鲜红,以残破的布条模样出现在任何一个地方,遍地的血液混合着泥土,在地面留下了一片片的黑色。 归楹避开地上的血迹和残骸,小心翼翼地踏入禁地范围。 一进去就感受到浓烈的妖气扑面而来,夹杂着暴戾、绝望、愤怒、贪婪的气息,仿佛置身于人与妖大战后的炼狱,独属于战场的杀意和绝望像无数只手,紧紧抓在你身上,拽着你往下沉。 意志不坚定者,最易受其影响,滋生心魔。 地面龟裂,焦黑的痕迹随处可见,巨大的爪痕留在山壁上,脚印变成深坑,里面有已经被压扁的尸体,到处都是妖兽作乱的痕迹。这并不像一场突如其来的袭击,反倒像一场蓄谋已久的报复。 那些被关在禁地的妖兽都是合谋者,那发起者是谁呢? 归楹突然想起了铃铛儿的母亲,那个神秘的店家,他在她身上感受不到任何妖气。隐匿能力这么强的妖,能力不在自己之下,她会是灾祸的起源吗? 不过……宗主也是,她也是一只隐匿能力极强的妖,在一剑宗这么多年都没被发现过,她的实力深不可测。 四周静得可怕,只有风声偶尔路过,吹在人身上,激起一阵鸡皮疙瘩。 归楹将神识谨慎地铺开,变作无形的触角探向禁地深处。他感知到一阵微弱的生命力,平平无奇的生命力,微弱的生机,感知不到是什么生灵,或许是人,或许是妖,或许只是草木的一丝灵智。 但那是禁地里如今唯一的生命力,总得去看看。 他朝着那个方向走去,仔细观察着周围的环境,关押妖兽的山洞都被炸开了,锁链和刻着阵纹的石块到处都是,妖兽的血,同门的血,流得遍地都是。 这样的大战,一剑宗竟然毫无防备,甚至于毫无还手之力,任由那么多妖兽逃走。那些长老呢?那些名声在外的天才弟子呢?为什么关键时候一个都不在,一个都没出现? 一剑宗加上客座长老有近百人,归楹不相信这么多人都拦不住一群妖兽。到处都是疑点,他好像走进了一个精心布置好的局中,只是不知,在这局中,他是变数还是关键人物。 走到禁地深处有一个小小的瀑布,下方接着一个小小的水潭,瀑布上的激流落进水潭中将浑浊的水打成无数白色的泡泡,在那水流下方有一块黑色的石头,上面长着一条蛇,或许应该说是半条蛇。 那条蛇只有一个蛇头是完整的,往下只有巴掌长的一截身体,蛇身断裂的地方长在石头上,蛇鳞和石头衔接无缝,那黑色的石头上也有一层薄薄的透明鳞片,在水流的冲击下格外晶莹。 黑蛇与黑石,浑然一体。 归楹渐渐走近,那蛇猛地睁眼,猩红的蛇瞳直直盯着归楹,蛇信子吐出又缩回,它突然张嘴,露出毒牙的同时口吐人言。 “归楹?多年未见,你还好吗?上次见你……忘了是多少年前了,你个子还没院中的石桌高,如今,已长成这般模样了。” 他声音温和缓慢,吐字生涩,音调有些怪异,应该是多年未和人说话了。他才是真正的岸竹,归楹年幼时遇到的那个师尊,他们眼中有着相似的情感,透过那猩红的蛇瞳传递出来,让归楹觉得此行值得。 蛇瞳上泛起泪光,他的声音有些喑哑,“世事无常,你我师徒缘浅薄。世道多如此啊,时机不对,人也不对,所经历的种种,皆是不对。” 归楹握紧了手中的剑,轻声唤了一句,“师尊。” “嗯。” 潭水中浮出一块黑色的石头,是个陀螺的形状。岸竹说道:“我被困于此,不知过了多少年岁,也不知你如今可还爱玩,这是我闲暇时用流水打磨的小玩意儿,你若惦念那一点师徒情谊,便带走吧。” 归楹笑了一声,伸手接过那个沉重的陀螺,他没有走,只是问了一句,“师尊为何会是这副模样?” 潭水突然翻涌起细密的泡沫,岸竹的蛇瞳微微闪烁着,像是陷入了难以挣脱的泥沼。 “当年我与阿姐决裂,她恨极了我……”水珠顺着他残缺的蛇身滑落,渗进黑色的石头里,“她认定我背弃了妖族血脉,甘做修士的看门狗,苟活于一剑宗不记昔日灭族之仇。她抽走我妖骨,挖出我内丹,只留下这半具残躯禁锢于顽石之上,日复一日地为曾经的背弃赎罪,也顺便看守禁地中关押的妖族。”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带着一股浓浓的疲惫,“后来,时间终归是太过漫长,连她自己都忘了……这寒潭里还锁着她不成器的弟弟。” 归楹紧紧捏着那只冰凉的陀螺,指腹的柔软嵌进石质的纹路里,有些硌手,他问:“那我的本体呢?你为何要将我的本体封在血液中,又为何会出现第二个‘岸竹’?” 他向前逼近一步,脚下踩碎了一块石子,清脆的响声在死寂的潭边格外刺耳,“你告诉我,那个溺爱着我的,怕我练剑太苦的岸竹,和后来那个手持竹鞭,严苛到不近人情的师尊,究竟哪个才是真的?还有你的妻女,既然那么舍不得,为何会忘得一丝不剩?” “不是忘却,是剥离……我的妖骨和妖丹被阿姐塞进了另一具躯壳中,那躯壳就成了‘我’,我便不再是我。而你也不过是她看中的材料,来做下一个躯壳。彼时你年幼,不过是个稚子,我心生不忍,便用妻子的血液将你封禁,那血液,阿姐碰不得。” 他艰难地说着,蛇身下的黑色石头突然震颤起来,发出沉闷的嗡鸣声,石头上那些鳞片的边缘渗出丝丝缕缕的暗红血丝。 潭水翻涌着,浓烈的妖气从潭底往外弥漫着,强烈的威亚铺天盖地,归楹猛地回撤一步,那从潭水中飞出的寒刃慢他一步落在刚在的站位上。 归楹手中执剑,眼神冰冷地看着岸竹。 岸竹苦笑一声,无可奈何地倒在石头上,轻声说道:“你快走吧,在此地驻足太久,会触动阿姐留下的禁制,到时候,你便走不了了。你离开后若有机会遇见我的妻女,便告诉她们……罢了,也没什么好交代的。” “师尊,你痛苦吗?” 归楹手中的剑泛着寒光,他的眼神却比剑光更冷,红唇轻启,他说:“师尊,弟子愿为你终结此刻的痛苦。” 岸竹错愕了一瞬,挺直了蛇身,盯着他看了许久,才缓缓说道:“终结?用你的剑吗?也是个好法子。不过……既然要结束了,那我有些话想与你说,你且过来。” 归楹飞身而至,脚下踩着佩剑,停在岸竹身边伸手示意他开口。 岸竹这次长长地叹了口气,犹豫良久,还是开口说道:“我与阿姐血脉相系,共享同一颗心脏,所以我从未怪过她。反倒是你,我与你相处的时日不多,如今已过百年,昔日的种种我早已忘却,那份情谊也算不得什么,所以……” “多谢你还愿意叫我一声师尊。” 潭水翻涌,细小的泡沫浮出来又被打下去,水声激荡。 在飞溅的水花中,岸竹闭上眼,高声说了一句,“好徒儿,此番突袭一剑宗禁地,你没有辜负为师的期望,若是能一鼓作气杀了那宵尾,你便是妖族的功臣!” 归楹错愕,“什么?” 他话音刚落,无数修士御剑而至,将他团团围住,为首之人就是一剑宗宗主,宵尾。 她眉间的红痣殷红如血,那双黑白分明的眼中尽是冷漠,唇角微微抿着,尽是仙人之姿。在她身后,有一剑宗的长老和弟子,还有其他门派的掌门和天骄,他们怒目而视,眼带杀意地看着归楹这个异类。 她身后的弟子执剑指着归楹,大声呵斥,“大胆妖族,竟敢闯我一剑宗禁地,将无数作恶的妖族放走祸害人间,你此番罪行,罄竹难书!” “原来你就是妖族安插在一剑宗的卧底,当初放走蛟若的人就是你!妖果然是妖!即便宗主亲自教养,也没能让你抛弃妖性!” 那两名弟子将该说的都说完了,宵尾才抬手制止了他们。她红唇微微勾起,双眼盈盈,轻声说道:“各位道友,妖族此举是在向我等宣战。这一站,不可避。” “若要九霄安定,妖族不得不除。” 她身后的弟子高声附和,“除妖族!除妖族!” 归楹看着那些长老和掌门眼中势在必得的光芒,他一瞬间全懂了。 从一开始,这就是一场局。一场针对妖族设下的局,宵尾的目的就是为了这一刻。 她要将妖族斩尽杀绝。 归楹转头看着岸竹,嘲讽一笑,“原来,你的存在也不过是为了这一刻。” 岸竹轻声说道:“至少当年我真的心生恻隐,留你一命,才让你有了如今。” 他说罢潭水汹汹,无数巨大的黑影从水中钻出,如胡乱挥舞的漆黑蛇尾,毫不留情地攻击着那些修士,出手狠戾,招招致命,短短一瞬,便有几名修士因此丧命。 第184章 岸竹高声说道:“徒儿快逃,为师帮你拦住这些道貌岸然的人类。还望徒儿谨记你我初衷,将九霄还给妖族!” 归楹若是真的走了,他便真正成了突袭一剑宗的幕后黑手。 可即便不走也改变不了什么,此局就是为他而设的,他百口莫辩。 他说的话没人会相信,这群人给他泼的污水,他无论如何也洗不掉。 手中的剑嗡鸣着,怒气在胸腔里不断燃烧,烧断了他的理智,烧断了他的顾虑。这一刻,很多东西都不重要了,爱恨不重要,未来不重要,只有手中的剑那么鲜明,只有被污蔑的愤怒那么旺盛,如烈火不断灼烧着自己。 他挥剑斩断岸竹的一条蛇尾,然后悬浮在潭水之上,冷冷地说道:“我并未勾结妖族突袭一剑宗,也从未接触过其他妖族,我此生接触最深的妖族,就是宗主。此话,你们信还是不信都与我无关。” “若要战,便出手吧。” 第132章 修仙(62) 归楹话音刚落, 宵尾袖中便射出一道莹白流光,迅速击打在他身上。此招并非杀招,却裹挟着浓烈的妖气, 分明是她自身的力量, 此刻却成了栽赃的铁证。 在一剑宗数十名长老的掩饰下,这妖气只能出自归楹自身,与宗主毫无关系。 “大胆妖族,竟敢妖言惑众诬蔑宗主,受死吧!”开口的一剑宗长老须发皆白,手中拂尘化作万千银丝, 每一根都灌注了磅礴的雷霆之力,织成一张遮天蔽日的电网, 那电网从天而降, 其中威力极似天雷。 这名长老归楹有印象,是一剑宗数百年间出过最绝顶的天才,天生雷灵根,又身负血脉之力,他的经历被刻在宗门石碑上,数百年来,被无数弟子仰慕着, 只盼有朝一日能成为如此大能。 没想到, 他见到了年少时敬佩的长老,竟是在这种场合里。 电网生成的同时,无数凌厉的剑光、各式各样的符箓、难得一见的法器从四面八方袭来,封锁了他所有退路。出手的全是一剑宗的长老, 他们眼中燃烧的并非是除妖卫道的正气,而是对“揭穿”妖族阴谋、将妖族置之死地的狂热。 九霄灵气变得稀薄, 妖族修炼对于人类来说有太多得天独厚,那些妖掠夺灵气的速度远胜于人族,在这样的背景下,大战一触即发。 可缺少一个由头,缺少一个正道名正言顺的借口。他们要争抢,要除去异族,但又不能直接抢,直接杀,所以才设下这个简陋的陷阱,让妖族成为先动手的那一方,让他们的一切行为都有理有据。 这就是正道的坦诚,他们终归要是“正”的。 归楹手中长剑嗡鸣震颤,执剑的手微微颤抖,并非是恐惧,而是被胸中那滔天怒焰所激荡。他足尖在潭水上猛地一踏,水花飞溅中,他的身形不退反进,成了一道逆流而上的青色闪电,猛地撞向那看似密不透风的猛烈攻击中。 那一刻剑光暴涨,清冷的寒芒在各式术法的映衬下,显得孤绝而锋利。 归楹眼神冰冷,手中的剑灌注着磅礴的灵力,面对如此危急的场面,记忆好像复苏了,一些画面频频闪现,他执剑,如那些频闪的画面中一般,启唇念出了那剑招。 “天地剑第一式,风声剑影。” 他的身影变得模糊,好像真的被风吹散了,手中的剑变成耀眼的寒芒,快速闪现在不同的方位,他游走在天罗地网般的攻击之下,还要分神防备岸竹的偷袭,那些巨大的黑色蛇尾带着阴冷的妖气,出其不意地出现在任何一处,给修士带来重创。 你若是细看便能发现,那蛇尾攻击的全是其他门派的修士,一剑宗的修士岸竹半点没碰。 狂风袭来,归楹的身影更加难以捕捉,风成了他的伪装,他藏匿着身形,肆意攻击着那些污蔑他的修士。 “破!”一声低喝,剑锋精准点在那电网上,发出刺耳的“滋滋”声,拂尘的银丝被剑气割裂,电网瞬间溃散一角。他身形灵活一转,险之又险地从几道符箓爆开的烈焰缝隙中穿过,灼热的气浪卷起他翻飞的衣袂,布料焦糊的气息混入浓郁的血腥。 缠斗许久,归楹未落下乘,但因为时间越来越久,他终归有些疲乏,动作不再灵活,攻击也大打折扣。 就在他露出破绽之时,一道由阴寒灵力化成的冰霜锁链无声无息地缠上他的左侧脚腕,寒意瞬间侵入经脉,他的灵力运转为之一滞,脚腕被冻得发麻,快速失去了知觉。 归楹闷哼一声,反手一剑斩在锁链上,碎冰飞溅,锁链应声而断,但那股阴寒滞涩之感却如附骨之疽,难以摆脱。 归楹在纷乱的攻击中猛地抬头,目光穿透混战中的法术光芒,死死看向战局外那抹清冷的白色身影上。她唇角噙着一丝浅淡的悲悯笑意,眼神却十分冰冷,正静静欣赏着这场由她亲手设计的围猎。 她的指尖上,一缕更为浓烈的妖气正在悄然汇聚,目标赫然是正在奋战的岸竹。 岸竹的蛇瞳骤然收缩,他看到了宵尾的动作。 残缺的蛇身剧烈地颤抖起来,他周身充斥着被背叛的极致愤怒和悲哀,他猛地张口,发出一声不像人声,也并非蛇鸣的尖利啸叫,“阿姐!” 这声凄厉的呼喊,混杂在震耳欲聋的法术爆鸣声中,微弱得几乎被淹没。但归楹听到了,好几个修士也听到了。 他们下意识地顺着岸竹绝望的目光看去,轻而易举地捕捉到了宵尾指尖那抹浓烈的妖气。攻击转瞬即逝,在岸竹死亡的瞬间,强烈的妖气铺天盖地压下,让所有修士为之胆战,他们握紧了手中的剑,这一回,却不知该朝向归楹还是宵尾。 真相来得如此轻易,在归楹变成强弩之末时,在修士一方折损大半之时。 一剑宗的长老飞身而至,护在宵尾身侧,他们御剑而飞,白衣翩翩,用同样漠然的眼神注视着那些负伤的修士和疲惫不堪的归楹。 在这一刻,正邪已见分晓,即便是再迟钝的人也知道自己中计了,而且大概率会折损于此。 有掌门当机立断自爆元婴,试图将此刻看见的画面传回宗门,但他被压制了。 一道蛇影,一道遮天蔽日的巨大蛇影出现在他们头顶,轻而易举压制了他的自爆。在那蛇影的阴影之下,他们连呼吸都变得滞涩,灵力不受控制地往外倾泻,缓缓汇聚于宵尾身上,让她修为猛涨。 那些修士被吸食灵力,接二连三地丧命,有人在负隅顽抗,颤颤巍巍地说:“宵尾!你竟是妖族!” “你这个卑劣的妖族!竟敢设局暗害我们,你此举,不怕天打雷劈吗?沾染这些因果,你飞升无望,终其一生都只能是妖!” “妖就是妖!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我等倾尽全宗之力助你,结果你竟是妖!你才是那只搅得九霄不得安宁的妖!一剑宗……一剑宗藏污纳垢,包庇妖族,你们是人族之耻,你们是人族的叛徒。” 宵尾额间的红痣越发鲜艳了,她怀里抱着一柄拂尘,眉眼低垂,清冷出尘,红唇轻启,嗓音轻柔:“诸位道友不必为我担忧,这因果我便是沾了,天道也不会找我清算。你们可是忘了,当初你们为了躲避因果的清算,将天地之间的连接砍伐,直到如今,那棵树也还未长成。” “正因天道无法管控此方世界,所以你等才能肆意杀人,将人间界当成你们宗门弟子历练的秘境,将凡人性命当作你们弟子的磨刀石。正因天道的缺席,所以你们将妖族赶尽杀绝,让多少种族因此消失。过往种种,各位道友难不成全忘了?” “你们倒是忘得干脆,但是人间界的凡人不会忘,那是他们的血泪浇铸出来的仇恨,若有一日能够报仇雪恨,他们会不惜一切代价。我们妖族也不会忘,毕竟死去的同族无法复生,我们始终记得,是谁害我们成了种族遗孤。你们的罪孽一笔笔都记在人心,如今还想装作无事发生,荒谬!” “现在一个个地开始说因果了,真真可笑。等到天道再次监管这个世界,不知还要等多久,既然那一日遥遥无期,你们这些废物便不要再和我们抢夺灵力了,毕竟你们这样的废物,活着也只是苟延残喘,浪费灵力。” 有修士心生退意,连忙放下武器跪地求饶:“我愿俯首称臣,为宗主效犬马之劳!还望宗主不计前嫌,饶我一命!” “我也是!我愿奉宗主为首,为宗主扫清一切障碍,祝您修成正道!” “还望宗主不计前嫌,饶我等一命!往后必将唯宗主马首是瞻,绝无二心!” 宵尾看向归楹,勾唇一笑,轻声说道:“你听见这些正道修士的求饶了吗?低三下四,摇尾乞怜,好生可笑。想当初,我的爹娘或许也是这般苦苦哀求的……罢了,往事便不提了,只说眼下。” “眼下啊……就是我一剑宗的妖族都比你们这些正道魁首要有骨气些,至少他到现在也没有求饶。如此姿态,真是令人作呕。” 宵尾一挥拂尘,眼中野心勃勃,“一剑宗弟子听令,给我杀。” 第185章 “弟子遵命!”一剑宗众人齐声回应,提着剑气势汹汹地攻向那些人。 “噗嗤!” “啊!” 惨叫声此起彼伏。 一名掌门正欲掐诀施法抵抗,手腕却被一道瞬间而至的剑影洞穿,鲜血飞溅,法诀被迫中断。 另一名体修用土石砌成巨盾,艰难抵抗着,一道剑影却诡异地绕过盾牌边缘,在他肋下划开一道深可见骨的伤痕,那剑影见了血,便像活物般往伤口里钻,痛得他发出凄惨的哀号声。 有修士试图御剑闪避,却被数道剑影如附骨之疽般缠上,护体灵光如同薄纸般被撕碎,身上瞬间添了数道血痕。 归楹的身影在密集的攻击缝隙中时隐时现,每一次闪现,都伴随着凌厉的剑光和修士的惨叫。风声成了他最好的掩护,混战中他如鱼得水,试图一举冲破层层防护,逃离这什么都不对的禁地。 就在他即将冲破包围圈之时,他身上覆盖了一层黑影。 归楹汗毛倒竖,一种前所未有的危机感瞬间笼罩着他,不安在蔓延。 他甚至来不及完全转身,只能凭借本能和敏捷的身法在半空中强行闪避,手中的长剑以一个极其扭曲的角度向后格挡,周身灵力瞬间凝集成壳,防范着即将出现的攻击。 “铮!” 刺耳的撞击声攻击着他的耳膜,凌厉的剑意和阴寒的妖气交织着,在重创之下,他只觉得胸口剧震,气血翻涌,被这股力量击飞后狠狠砸向岸边坚硬的岩石之上。 岩石瞬间碎裂,烟尘弥漫。 归楹闷哼一声,强忍着五脏六腑移位的痛楚,单膝跪在碎石之中,以剑拄地才勉强稳住身形。他猛地抬头,看见天上那巨大的蛇影,巨大的红色蛇瞳比月亮还要大,还要圆,此刻正静静地凝视着他,像是在看一个可口的猎物。 宵尾唇角的笑意加深了,额间的红痣殷红似血,散发着不祥的光芒。 归楹感受到冰冷的威压从那巨大的蛇影中开始散开,落在他身上便如同实质的枷锁,将他死死钉在原地,灵力的运转变得无比滞涩,身体被无形的威压挤压着,骨骼发出不堪重负的脆响。 宵尾的身影在蛇影的笼罩下显得无比渺小,她一袭白衣,怀抱拂尘,如仙人般带着掌控一切的从容。 她就那么静静地看着归楹,像看着一只负隅顽抗的蝼蚁。 归楹挣扎着想要起身,握剑的手指因过度用力而指节发白,他剧烈地颤抖着,五脏六腑都在疼,然而他越是挣扎,那来自于威压的束缚就越是强烈。 他闷哼一声,刚刚撑起一些的身体再次被重重压回地面,喉头一甜,一口鲜血喷出,溅在冰冷的碎石上,留下刺目的红。 他缓缓抬头,艰难说道:“为何?你为何会这么强……” 这样的威压他只在堂溪涧身上感受过,可堂溪涧是天道承认的半仙,拥有如此威压再正常不过,那宵尾又是为何?为何她会有这么强的威压? 话音未落,头顶的巨蛇虚影忽然动了起来,巨大的蛇口无声张开。一股妖气洪流自她口中倾泻而出,那妖气洪流的目标并非归楹,而是宵尾。 磅礴的妖气瞬间将宵尾淹没,她雪白的衣裙在暴烈的妖气中纷飞着,额间那颗红痣骤然爆发出妖异的血光,强大的力量疯狂涌入她的身体,周遭的空间都因这狂暴的能量而微微扭曲。 终于,那巨大的蛇影仿佛耗尽了力量,开始变得稀薄而透明,最后如烟雾般散去,无声消弭。压在归楹身上的威压也随之消散,禁锢消失,他却依旧难以行动。 蛇影消失的瞬间,宵尾的身影动了,她的速度快到超越了归楹的感知极限。前一瞬还处于长老护卫的中心位置,下一瞬便携着浓烈的妖气出现在归楹面前。 归楹瞳孔骤缩,他甚至来不及看清对方如何出手,只觉一股寒意瞬间锁定了自己,随后“唰”的一声,传来血肉被刺穿的声音,他后知后觉地低头,这才发现原来是自己的胸膛被宵尾的长剑刺穿了。 鲜血蔓延开来,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冷。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他听到了汹涌的海浪声,片刻后,眼前的画面一转,他置身于无尽海域中,身下是一叶扁舟,前方划船的人是淮行,身侧躺着体无完肤,浑身是血的辞洢。 下方有一片巨大的黑影,那黑影在驮着小舟疾行,淮行滑动船桨控制方向。 他有些迟钝地抬头,天上也是海,那是一片平静的海域,倒映着他们这一叶小舟。 而他们所在的海域,汹涌着海浪,将小舟荡来荡去,摇摇晃晃。 淮行匆匆转头看了一眼,快速说道:“师兄,我们如今身处一件法器中,法器名为‘观沧海’,我们能在其中躲藏七日。” 归楹点头,立刻打坐调息,他问道:“辞洢负伤,可是因为禁地被突袭?” “并非。” 淮行咬牙切齿地说道:“是宗主!她强迫师姐为她道侣,实则不过是一个助她修炼的炉鼎!师姐身负血脉之力,体质特殊,她便饮血吃肉,将师姐当作了自己的储备粮。” “回到九霄后我被罚,却始终惦记着师姐,担心师姐也被处罚,所以那日便偷偷逃了出来。正好看见宗主将师姐绑起来放血,她人身蛇首,贪婪地啃食着师姐的血肉,我一时激动,便用法器伤了她,随后带着师姐逃了出来,之后蛟若师姐突然出现,带我们藏入这法器中。” 归楹胸口处的伤还在汩汩冒血,被刺破的血肉上纠缠着一丝黑色的妖力,让那伤口无法愈合,不断地流血。 再这样下去,他即便能够逃出生天,也会因流血过多而伤了根基。 淮行也看见了,他分神从储物袋里找出一瓶上好的伤药递给归楹,语气焦急地说:“师兄快些疗伤,务必早些痊愈。我当初救下师姐时被宗主看见了,担心家族受我连累,便送信去让他们多加提防,可我总是不放心,想回去看看,也正好带你们到家中躲藏一段时日。” 归楹服下那伤药,皱着眉说道:“你带我们回家,岂不是将她往自家引?而且她诬蔑我勾结妖族突袭一剑宗,还动手杀了那么多掌门与长老,届时一定会悉数推到我头上来,你们若是跟我扯上关系,定会成为九霄公敌。” 淮行沉默了片刻,没有言语。 他心里明白其中的利害,但他没有退路了。早在他发现宗主是妖之时,这一切就没有退路了,他一时冲动,害了整个家族。 或许,宗主设局污蔑师兄,也是因为自己撞破了她的秘密。都是自己的莽撞,让一切祸事接连出现,让九霄陷入了水深火热之中。 只是他也会疑惑,在这样的局势下,真的有人能全身而退吗? 一剑宗的同盟都成了宗主的刀下亡魂,她在禁地围杀了那么多修士,难道此举不就是说明了一剑宗想要一家独大吗? 九霄灵力逐渐稀薄,且天地之间连接未成,天道对此方世界的监管不严,所以成仙遥遥无期。在这种漫无目的的等待中,她真的能接受别人与自己分享灵力吗? 淮行的答案是不。 也许一剑宗很多长老都明白了这一点,但是大势已去,他们如今能做的只有与虎谋皮。 “师兄,我们没得选择。前方只有两条路,生或死,而我想活。” 淮行说着叹了一口气,悲哀地说道:“我没有修炼天赋,也比不上你和师姐的聪颖,我如今这点修为都是靠家族用资源堆出来的,就算这样,我也是家族里最有出息的子弟。若九霄局势动荡,我与我的家族,不过是肥肉一块儿。” “我也曾后悔自己太过莽撞,但是仔细一想,不管我莽撞也好,谨慎也罢,她都不会给我们留活路的。所以我不怕了,即便是要死,我也要和家里人死在一起。” 归楹握着剑,笑了一下,十分认真地说:“不怕,你们都不会死的。” “在这场动乱之下,只有该死的人会死,其他人都能好好活着。” 淮行笑着说:“多谢师兄吉言。此番回家,我会将族中至宝赠予师兄,还望师兄能手握神器,保我族人性命。” 归楹应了一声,“一定。” 他曾有所耳闻,淮行的先祖曾是九霄名列前茅的大能,留下的宝物多不胜数,祖地更是圈住了两条灵脉,灵气充沛,灵石满仓,是整个九霄独一份的富裕家族。而且祖地的结界十分强悍,能防御能攻击,是数百年来九霄最强的结界。 归楹有自信能胜过宵尾,他与宵尾打斗中未使出全力,便是想试探宵尾的深浅,虽然未能明确知晓其实力深浅,但他发现了宵尾的弱点,或许是因为身有残缺,她体内的灵气储备极少,只能依靠其他修士作为补给。 这样一来,她耗不起。打斗耗费的时间越长,她便越是力不从心,等待她的只有失败,而偏偏归楹最擅长持久战。 他是天道的眼,与天道有连接,可以动用天道的少许力量,也能依靠自己的灵力去耗,还有他本体中蕴藏的妖力,若说持久战,他鲜少怕过。 第186章 只要宵尾没能在开战时将自己击杀,耗到最后,吃亏的只能是她。 他耗得起,一年两年,十年百年,他都耗得起。 归楹在晃晃悠悠的小舟上盘膝而坐,凝神静心,试图用灵力封堵胸口那个被宵尾妖力腐蚀后不断流血的伤口。但是那缕黑色妖气如同跗骨之疽,顽固地纠缠在伤口上,不断撕裂着新生的血肉,每一次灵力的靠近都会被它凶狠地撕咬吞噬。 淮行给的伤药只能勉强减缓流血的速度,却无法根除这妖力。 汗水浸湿了归楹的额发,顺着他苍白的脸颊滑落。强行驱散妖力带来的剧痛远远超过伤口本身的痛感,那妖力邪门极了,像是长着一张嘴,里面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牙,拼命撕咬着他的皮肉。 他能感觉到生命力正随着血液缓缓流失,身体越来越冷。他越是虚弱,那妖力就越强,仿佛自己在滋养它一样,真是可恶。 淮行忧心忡忡地看着归楹越来越差的脸色,他们四人中,若是归楹再倒下,那就只剩他和蛟若了…… 他焦躁地划动船桨,目光扫过下方那片无声驮着他们疾行的巨大黑影,又望向头顶那片平静得令人心悸的倒悬之海,这是他们的一丝生机,也像个实质性的困境,将他们困在其中难以逃脱。 “师兄,”淮行声音发紧,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你的伤……” 若是归楹的伤难以根治,那他们说的那些全部都是泡影,什么家族、仇敌、大战,都是没影儿的水雾,一触即溃。 归楹缓缓睁开眼,眼底布满红血丝,声音却异常平静,“无妨,虽有些棘手,却不是没有法子根治。我心中有数,你不必担忧。” 他只是想看看,这妖力到底有多邪门,能从他身上汲取多少力量。又或者是,这妖力离开了宵尾还能活多久。这两点对他来说至关重要,他必须得知道自己的敌人有多强,究竟是不是打不死的妖。 他顿了顿,目光看向全身没有一块好肉的辞洢,问淮行:“辞洢如何?” 淮行连忙说道:“师姐气息虽弱,但还算平稳。宗主似乎只想汲取她的血脉之力,并未彻底断绝她的生机。如今只是失血过多,元气大伤,需要时间静养,而且师姐小时候曾与蛟若师姐缔结契约,两人能够平分生机,所以只要其中一人活着,另一人就不会死。” 归楹点了点头,眼中寒芒一闪。 原来当初放走蛟若的,是辞洢。不过那时她才是个年幼的孩子,怎会冒险进入禁地将蛟若放走,还缔结了同命的契约,莫非…… 莫非,是宵尾刻意引诱的。 人类的性命很脆弱,远没有妖族那么能活,只要有一线生机就能卷土重来,所以引诱她们缔结契约能够让辞洢这个储备粮活得长长久久的。这样一来,当初他们随自己一起去往人间界,本就不是为了诛杀蛟若的。 至于真实原因,或许连淮行都不知道,只有辞洢才知道。 他再次闭上眼,调动全身灵力汇聚于胸口,仔细又缓慢地构筑起一道复杂的灵力屏障,将那一缕肆虐的妖力阻拦,让它只能在外层的皮肉中活动,不能往体内继续钻。 时间在痛苦的煎熬中缓缓流逝,汹涌的海水不时穿透防护罩溅进小舟,打湿归楹的衣裳。 归楹的脸色白得近乎透明,看起来依旧是重伤未愈的模样,但伤口处不断渗出的血液逐渐减少,那妖力活动的速度越来越慢。 淮行抽空看了一眼归楹专注而苍白的侧脸,心中的焦灼虽然没有完全散去,但也多出了几分信心。 既然师兄说能撑住,那就一定能撑住。师兄说能赢,就一定能赢。 就在归楹觉得那妖力不足为惧之时,那妖力开始在伤口处疯狂冲撞,每一次冲击都带来剧烈的疼痛,也会导致身体变得迟钝。它不再满足于啃食血肉,转而试图钻透那层灵气充沛的灵力屏障,向内里更精纯的生命本源侵蚀。 汗水顺着归楹的下颌滴落,他的脸上血色尽失,裸露在外的皮肤如同苍白的纸。 他咬紧牙关,忍住喉头的血腥味,将更多的灵力注入屏障,那屏障微微发热,十分勉强地抵御着妖力的冲击。 “师兄!”淮行的声音带着惊恐,他注意到归楹伤口周围的皮肤竟出现了青黑色的花纹,再一细看,那哪里是花纹,是丝丝缕缕的妖气如同活物般在皮肤下游走。他划桨的手不由得慢了下来,忧心如焚,大声说道:“师兄,可要我来助你?” 归楹没有立刻回答,他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压制那股暴戾的妖力上。那妖力扬扬得意,放肆地爆发出更强的冲击。 灵力屏障遭受重击,发出细微的碎裂声,蛛网状的裂纹瞬间出现,归楹浑身一颤,闷哼一声,喉头的那口血终于是忍不住了,嘴角溢出鲜红的血迹。 淮行看得心惊胆战,正想扔下船桨冲过去护法,就见归楹身下绽开了一朵黑色莲花。那黑色莲花带着浓郁的灵气,一片花瓣突然化作了一只圆润的手,将那缕狂妄的妖力从归楹的伤口处摘去,捻了捻手指,那妖力便散尽了。 随后,莲花瓣缓缓合拢,将归楹笼罩其中。 浓郁的灵力激荡着,金色经文在其中流转,远远传来的佛偈声敲在所有人的耳膜上,一声接着一声,波涛汹涌的海面变得平静,一阵风遥遥吹来,带着他们的小舟驶向岸边。 辞洢的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金色经文从黑色莲花上飞下来缠绕在她身边,一只金色的手自莲花苞里伸出,手握杨柳枝,轻轻扫过她的身体,那些被啃食过的皮肉便快速生长,转眼间便愈合如初。 那只手用食指在辞洢眉心点了一下,她便迷茫地睁开了双眼。 随后,那只手变作金光消散,黑色的莲花苞却依旧紧紧包裹着归楹。 淮行目瞪口呆,震惊地指着那莲花苞说:“这到底是何物?” 蛟若变成人形回到小舟上,将长发盘在脑后,回答道:“不知,闻所未闻。” 人间界有信佛的和尚,但是九霄并没有佛修,所以他们不知道什么是佛。 在清珩的世界里,天外天的佛修是仅次于天道的存在,他们生来便不是肉体凡胎,而是由世间功德凝聚而成,于天外天的金色莲池中诞生,只有世间功德足够,才会有新的佛修诞生,一朵莲花只能结出一个孩子。 天外天是没有日月的,所以只是一片无边无际的黑暗。 起初,金色莲池所散发出的金光是天外天唯一的光源,但后来圆寂的佛修变多,他们不忍天外天始终被黑暗笼罩,便将肉身炼化为璀璨耀眼的金珠,悬挂于天外天上空,这才有了没有黑夜的天外天。 除了受功德滋养的金色莲池,天外天还有一处玄色莲池,那是接纳世间罪孽的地方,但往往几千年才会开一朵花,诞生一个背负大罪孽的孩子。 而天外天要负责教养这个孩子,避免他酿成大祸,成为倾覆一个世界的魔头。 清珩的挚友,天外天的佛子就是从黑色莲花中诞生的孩子,所谓的背负大罪孽,生来就是要倾覆一方世界的魔头。 但是天外天的佛修们自从玄色莲池出现花苞开始,就时刻围绕其诵经讲佛,所以这个孩子不仅没有成为魔头,反倒天赋异禀,小小年纪就成了天外天的佛子。 不过他行事随心所欲,向来不守规矩。 否则也不会将自己诞生的黑色莲花摘下来赠予好友做法器,这等离经叛道的事情,可是开天辟地来头一遭。 不过,此举也足以证明两人情谊深厚。 在佛子失踪后,天外天更是将佛子的本命剑“澄明心”交予清珩保管,也是存了心思想让清珩帮忙寻人。不过结果都是一样的,苦寻几百年一无所获,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 归楹在迷迷糊糊之间听到了一道声音,那是一道温润柔和的男声,他说:“竟是归楹,看来是借助天道的规则之力才侥幸连上的……还望道友告诉清珩,我被困于……,请他尽快来助我……” 归楹猛地睁眼,当头就是两个字,完了。 关键信息一点儿没听到,被困于哪里?这可怎么办…… 不对,这人是堂溪涧的好友在向他求救,与我何干。 可……可到底是堂溪涧将这宝物给了我,今日还助我疗伤,这忙不得不帮。不过他到底被困在哪里了?怎么不多说两遍!这让人怎么传话啊! 那么简短的一段话,偏偏在最重要的地方含糊不清,只留下一个令人抓心挠肝的“于”。“于”什么?于山?于海?于某个秘境? 归楹不停地去触摸那莲花的花瓣,却始终一无所获。想必是那人一直试图与莲花建立联系,但始终一无所获,而前些时候堂溪涧将这莲花炼化在自己本体中,便夹带了一些天道的规则之力,想必是在规则之力的影响下才机缘巧合建立了联系。 规则之力难以捉摸,归楹也无法掌握,所以这样的联系便成了十分罕见的存在。 第187章 而且他也没办法控制这莲花,自己的伤势痊愈后,莲花便绽开,随后又慢慢消失了。 “师兄?”淮行的声音再次传来,他脸上带着明显的担忧。 他刚才被归楹那声“完了”吓了一跳,此刻见师兄脸色难看,眉头紧锁,显然遇到了棘手的问题,就连忙发问:“可是那妖力又作祟了?还是说那莲花有何不妥?” 归楹深吸一口气后缓缓吐出,强行压下心头的焦躁,现在不是纠结这个的时候,眼下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解决。 他抬眼看向淮行,目光扫过已然清醒的辞洢和面带微笑的蛟若,一时之间百感交集。朝着淮行微微摇头后,他迫不及待地看向蛟若,开口喊道:“师姐,好久不见。” 蛟若却摇了摇头,轻声说道:“我与辞洢有契约在身,她身上有我一缕精魄,所以这么多年,我一直都在。只是辞洢与你关系生分,所以相见甚少,我也只能遥遥看着你,偶尔听见同门说起你的消息。” “归楹,你长大了。” 归楹应了一声,感慨道:“师姐离开时,我院子里的小树刚刚种下。如今,那棵树已经度过了不知道多少个寒暑,添了不知道多少圈年轮。” 蛟若也感慨,“时间啊,明明永远也看不到头,却走得那么快,一分别就是几十年。” 辞洢突然清了清嗓子,强行打断两人的寒暄,她挪了挪位置坐在蛟若旁边,靠着蛟若说道:“师姐,我们之后该怎么办?” 蛟若摸着她的头发,像是看着一个任性的孩子,柔声说道:“先去淮行的家乡安顿下来,之后我会联系妖族,到时候我们一起攻上一剑宗,报仇雪恨。” 归楹突然看向辞洢,然后问道:“你和淮行当初去往人间界是所为何事?这是你第一次去人间界吗?” 辞洢摇了摇头,“我经常去人间界。有时候是和其他宗门的好友一起下去历练,有时候是帮宗主办差,办差的内容多是相似的,都是传信,向同一个地方传信。这次去,是为了带一个人回九霄。” “何人?” “问道楼的楼主。当初我们去往元州后,师兄因和人打斗而受伤,我们就此分开,那天夜里,我吩咐淮行跟踪师兄,自己便去了问道楼,将他们的楼主用传送阵法送回了九霄,交给了宗主。” 说起这个,辞洢露出一个极其嘲讽的微笑,她说:“宗主与他往来甚密,我好几次去往人间界都是为了向他传信,或是为他办事。我将他送走后,在问道楼留下了宗主制作的傀儡,那傀儡能将自己的所视所听全部传回一剑宗。” “所以,宗主很早便知道你身边那人的底细,因为她从傀儡的视角里见过这个人。” “怎么可能?”归楹的第一反应就是质疑,若那个楼主是傀儡,那和他频繁接触的堂溪涧为什么没看出来?他可是半仙。 辞洢明白他的意思,毕竟归楹身边那帮手有多强,她也是有所耳闻的,“当时我们回到九霄,师兄可曾察觉到‘岸竹’师叔是傀儡?” 看着归楹震惊的表情,辞洢没忍住笑了一下,然后才开口解释:“为何这傀儡会如此逼真,因为他有血有肉。给一个活生生的人强行塞进妖骨和妖丹,然后就成了半妖,再用秘法将其雕琢,就成了最完美的傀儡。不过这样做出来的傀儡最多只能坚持五年,因为那个被困住后依旧鲜活的灵魂最多只能支撑五年。” “问道楼的至宝能够卜算,所以宗主很看重那人。我曾偷听到一些内容,楼主说天地将倾,此方世界将不复存在,不过卜算后有一线生机,需要找到支撑天地的‘柱子’,他说,‘柱子’出现了……后面我没听到,因为被发现了。” 辞洢看了归楹一眼,挑眉露出一个笑容,语气刻薄地问道:“师兄,你说谁是那根‘柱子’?楹,真是一个有意思的字。” 归楹脸一黑,双手撑地往后一转,不再和他们说话。 所以说,宵尾早就知道自己的身份,知道自己是连接天地的“柱子”,知道自己与天道有关系,那她为何还要在自己面前大肆屠杀?徒造杀孽,沾染因果,到时候就算这个世界得以保存,她也绝对活不了。她到底想做什么? 归楹突然想到,当时控诉时,宵尾提到了人间界的凡人,而她接触最多的凡人就是问道楼的楼主。 她说“人间界的凡人不会忘,那是他们的血泪浇铸出来的仇恨,若有一日能够报仇雪恨,他们会不惜一切代价”。不惜一切代价,能做到什么程度呢? 可惜他去往人间界的次数太少了,所以不知道问道楼和九霄的恩怨,要是知道其中细节,定能有点头绪。 淮行讪笑着,挠了挠下巴一副呆愣模样,试图缓解尴尬的气氛,便开口道:“这才是我记忆里的师姐嘛,当初在元州那个温柔的师姐,一看就是蛟若师姐。” 辞洢白了他一眼,冷笑一声说道:“就你有脑子?蠢货。” 淮行被骂地缩了缩脖子,坐回船头上抱着船桨有一下没一下地划水。 也是分开太久了,他都忘了师姐一向看不上自己,对自己从来没有好脸色,也不曾说过什么好话。 蛟若摸着辞洢的头,笑得纵容又无奈。 辞洢是她养大的孩子,当初宗主贪图辞洢的血脉之力,将她从爹娘手中强行抢了过来,那时她才三岁,虽年幼,却也记事了,经常哭着要回家,一次次往山门那儿跑,坐在门口吵着闹着要回家。 宗主懒得照顾孩子,就将脏兮兮的小孩儿扔给了她。 她悉心照顾了好几年,辞洢终于不再哭闹着要回家了,慢慢开始学习法术,每天御剑在一剑宗到处跑,谁人都知道宗主的首徒是个漂亮开朗的孩子。 后来她被迫离开,一分别就是几十年,虽能看着辞洢成长,却无法跟她交流。 孩子遇险她不能出手相助,孩子受伤她不能轻声安慰,孩子被人欺凌她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后来辞洢长大了,修为变深了,她就看不到了。 修士和妖族都有漫长的生命,所以他们的遗憾和痛苦也会格外漫长。 “释怀”这个词很少出现在他们身上,更多的是“心魔”。 因爱生心魔,因恨生心魔,因悔生心魔…… 第133章 修仙(63) 淮氏祖地, 淮水村。 小舟轻巧地越过一层无形的屏障,海浪翻涌间,他们依旧坐在小舟上, 却出现在悠然宁静的乡间。天空是澄净的蓝和棉絮般厚重的白, 地面上是排列整齐的田地,田埂上,衣着朴素的人们正扛着锄头去往自家地里。 他们相互攀谈着,聊到兴起时便将锄头横在田埂上,然后坐在锄头上细细聊着。 那乡间画卷明明近在眼前,却仿佛隔着一层频繁波动的水波, 似真似假看不真切。 四人下了船,站在那层水波外, 他们同时感受到了磅礴的灵力和并无恶意的威压。这是一个精心布置的强大结界, 庇护着这片与世无争的净土。 “到了!”淮行紧绷的神情终于放松下来,声音里带着显而易见的雀跃和自豪,“这就是淮水村。村子外有祖宗留下的结界护着,即便是宗主他们也轻易进不来,能够抵挡不少时日,足够蛟若师姐联系同族了。” 他说着在指尖轻轻划了一道,那伤口处立刻涌出两滴血珠, 他将血珠按在结界上。 结界被打开了, 顷刻间,一股柔和清新的力量拂过众人身体,驱散了他们身上的疲惫。清甜的麦香从田地里传过来,鸟雀站在稻草人上叽叽喳喳, 好奇地张望着这些面生的客人。 辞洢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安静祥和的小村庄,试图找出记忆中故乡的影子。在她模糊不清的记忆里, 自己也是降生在这样一个淳朴宁静的乡间,也曾在田埂上捡种子割杂草,眼巴巴地盼着爹娘忙完回家。 蛟若则闭上眼感受周遭的气息,脸上露出一丝赞许:“好精纯的守护之力,此地灵气也颇为温和,的确是个适合繁衍生息的好地方。” “淮行,先找个地方落脚吧,要僻静些的。若是可以,别让人知道我们来过,我们早晚要前往一剑宗寻仇,莫要让你的族人担忧。”归楹的声音恢复了往常的沉稳与冷漠,是原先那种不近人情的模样。 “好嘞师兄,我们往这边走。在山脚下有处荒废已久的小院,虽然旧了点,但收拾得干净,屋舍也宽敞。那地方人迹罕至,适合我们暂住。” 淮行带着三人从小路走,绕过了人来人往的田地,无声无息地往山脚下的小院去。 可刚刚走到院门口,就见一个女子坐在院子里洗菜,旁边还有个穿着红衣的男子在杀鸡。 淮行快跑了几步,走到院儿门口高声喝道:“你们是谁?为何会在我淮水村!” 那男子随意瞥了他一眼便移开了目光,他继续将杀好的鸡浸在热水中,为待会儿拔毛做准备。那只鸡已被割喉放血,但仍时不时地抽搐几下,要用力按着,否则就会将腥臭的热水溅得到处都是。 第188章 那女子甩了甩手上的水,站起来对着他们态度温和地说:“这位道友是村里的人?我们是村长的客人,已经在此住了两日余。我叫蔓意,这位是我师兄旃极,屋里还有我师侄寒临与我师尊。” 淮行皱眉,淮水村已经近百年没有外人出现了,他爹娘更是深居简出,在九霄认识的人一只手都数得过来,这几人他从未见过。 他朝着蔓意拱了拱手,态度恭敬地说:“道友好,我是村长的儿子淮行。我爹娘年事已高,平日里总在闭关,今日也依旧在闭关,不知几位是如何与我爹娘相识的?” 蔓意看了旃极一眼,柔柔说道:“前些日我师兄带着师侄途经此地,发现有修士围攻村外结界,村长夫妇与他们苦苦争辩,那些修士却一意孤行,非要强行突破结界。我师兄出手相助,便受村长邀约在此小住。” “我与师尊则是昨日才到的,我师尊此时正在疗伤,所以不便相见,还望见谅……” 她说着说着,突然眼睛一亮,惊喜地喊道:“归楹!” 还未等归楹答应,她便小跑着凑到他身边,亲近地拽了拽他的袖子,“你的伤势好些了吗?你怎会在此?” 归楹愣了片刻,然后才释怀一笑,将自己的来历详细说给她听。 在他记忆中出现过的人少之又少,其中多数都是和堂溪涧有关联的人,在这些人中,蔓意是和他关系最密切的,但她与堂溪涧的关系同样密切,所以她的出现,总会连带着揪出另一人的存在。 只是他也有些为难,蔓意出事太早,没有参与他和堂溪涧故事的后半部分,所以在她的心里,他们就该是在一起的,遇到困难一起面对,闲暇时也要凑在一起,这样才是对的。 他也不好将那些怨恨细说,说得多了,反倒显得自己念念不忘。 等他说完,蔓意眼睛都亮了,态度十分积极地说:“那我跟你们一起去,我帮你。还有师兄,他也去!” “不必,你如今只剩精魄,不要勉强。” “不勉强不勉强,有师尊在呢……”她揪着归楹的衣袖将他往院子里带,边走边说,“师尊跟我说过你们的恩怨了,我跟你是一边儿的,我也觉得师尊擅自作主将你忘记太过薄情,所以我们要狠狠压榨他!” 归楹失笑,顺着她的力道往前走,纵容地说:“你别操心这些,你的当务之急是早日修成人形。为了他白白耗费千年修为,你也是个傻的。你修炼本就懈怠,经此一遭,不知要何年何月才能再得一具肉身。” 归楹问她:“你与他,如何了?” 蔓意顿了一下没有回答,她和旃极之间,什么都还没说清楚。 到底是同门情谊,还是男女之情,他们心中都有自己的判断,或许是同样的想法,又或是截然不同的理解,但谁都没有先开口。 不过她好像没那么在意,她不在意自己与旃极之间的关系该如何定义,只要能长长久久地相处就够了。 就像现在这样,他们是同门,是师兄和师妹,同样待在师尊的青铜铃里,也共同教养一个徒弟,偶尔还能坐在一起数落小师弟的木讷……这样的日子于她而言已经足够了,温情、克制、永恒。 像归楹和师尊那样浓烈的情感,或许绚烂迷人,但太不可控,她会恐惧。 那样的热烈仿佛随时都会燃尽,先是将他们之间的感情燃尽,然后再将两个人燃尽,最后什么都没有,只剩一地的灰烬,拼凑不出曾经的温情。 她会迟疑,会害怕,会担心师兄的情感不够长久,担心他的情感会和他的性格一样,阴晴不定,时而浓烈时而冷淡。 师兄就是师兄,他不是归楹,不是师尊,也不是自己。所以他的情感是未知的,可以是任何模样,所以做道侣并不会比做师兄妹更好。 蔓意越了解旃极,就越是迟疑。 因为旃极行事果断,肆意妄为,从不会考虑旁的。她可以作为师妹被忽视,但不可以作为道侣被忽视,她无法接受。 已经走到了院子里,归楹还在追问,“你与他,现在如何了?” 蔓意皱了皱脸,半假半真地嗔怒道:“你第一回问了我都没答,你怎的还要问第二遍,真会戳人痛处。” 归楹却说:“这哪里是戳你痛处……我是心疼你。若没有进展,你也不想有进展,就跟我走吧,我们回峻岭,你继续待在我本体上,我们日日晒太阳听风声,你不愿修炼也可以,我护着你。” 旃极就在前面,距离他们几步之遥,那只鸡已经被拔光了毛,他手里拿着刀将鸡胸破开,正在往外掏内脏,纤长的手指滑腻腻的,归楹皱着眉颇为嫌弃地移开目光。 蔓意却专注地看着他,小声说:“可我没有进展的原因就是现在他在我身边,若是回了峻岭,我就再也见不到他了。归楹,我不想见不到他。” “呵,等他得了肉身,你照样见不到。曾经在青莲山苦等的日子都忘了吗?你埋下的酒都被堂溪涧喝了好几轮,他还是没回来,你永远都在等,好不容易等回来了,转眼又走了,连一句话也说不上,只会来找我哭。” 蔓意“哎呀”一声,甩开他的袖子,恼羞成怒地走进了屋里,只留下一句:“我不跟你说了,我去找师尊。” 旃极的目光追随她而去,等她进屋后才再次将视线放在那只鸡上。 说来也巧,旃极从未见过归楹,也没听说过有这么一号人,而归楹也只是从蔓意口中得知她有个时刻挂在嘴边的大师兄,上次在元州见面时还刀剑相向,现在知道了彼此身份,反倒有些不自然。 归楹在院子里找了把椅子坐下,蛟若和辞洢便自觉地拿了椅子坐在他旁边,淮行是土生土长的村里人,便主动上前攀谈,帮旃极打打下手。 他想着,既然是和师兄相熟的人,那到时候一同攻上一剑宗,便也多几分胜算。 “师尊,归楹来了,你要不要出去看看。”蔓意说话间揉了揉寒临的脑袋,揽着他的肩膀往外走,边走边说:“走,师叔带你去认认人。” 寒临:“多谢师叔。” 他行走间将衣裳整理好,扯了扯衣摆让自己看起来更精神。 只剩清珩一人在屋里了,外头传来寒暄声,是蔓意叽叽喳喳地跟归楹说话,先是将两拨人互相介绍,然后又喋喋不休地说起了寒临的来历和仇恨,还催促着让旃极说说他是怎么收寒临为徒的。 旃极未得清珩的授意,便不敢说是清珩命令自己收徒的,只能编了些瞎话将这一遭糊弄过去。 蔓意还在问,问归楹是怎么来到的这里,问他在一剑宗过得好不好,问他的师尊怎么样,问他这些年有没有吃苦…… 在归楹面前,她的话好像永远也说不完。 已经过了这么多年,她对归楹的依赖一点儿也没少。 想着想着,就听见外头传来了蔓意的声音:“师尊怎么还没出来?我再去喊他……” 清珩刚站起来打算出去,就听到了一句,“不必了。” 是归楹的声音,那时常出现在梦中的熟悉嗓音隔着薄薄的门扉传进来,冷漠平静,听不出半分涟漪,好像他们之间什么都没有过一样。 清珩动作微顿,手指无意识地捻了捻袖口处的褶皱。 明明他在屋里,归楹在院子里,但是这拒绝就像是看着他说的一样,他甚至能够想象出归楹说话时那双冷漠的眸子。一瞬间,恼怒的情绪将即将见面的期待挤开,他幻想着自己气势汹汹地走出去捏着归楹的下巴,警告他不要说出自己不爱听的话。 可幻想只是幻想,现实却是他僵在原地,进退不得。 外头院子里众人的喧哗声仿佛都模糊了,倒是归楹说出的那几个字格外清晰,一声一声回荡在耳边。 清珩垂眸看向自己略显苍白的手背,他的本命剑和黑色莲台都是用心头血炼化的,强行融进归楹的本体后他也元气大伤,如今失了血色,看起来病恹恹的。 病恹恹的…… 清珩突然灵光一现,他想起了蔓意曾说过,归楹起初对他并不待见,觉得他天天吵得很,扰人清梦。后来是自己死缠烂打,一点小伤都要到归楹面前装上几日,归楹心软,也就收起了那些冷言冷语。 既然如此,这伤来得正是时候。 他们择日便要攻上一剑宗,到时候寒临的仇怨也能了结,回去的日子近在咫尺,他想在回去之前和归楹冰释前嫌。 想清楚后,他抬手推开了隔绝两个空间的木门。 老旧的木门发出细微的“嘎吱”声,随后耀眼的阳光强势涌入,刺得他微微眯了下眼。 习惯了那阳光后,他的视线便锁定了那个坐在院中的人影。 归楹侧身对着他,正在与蛟若说着什么,那侧脸便如此直接地暴露在清珩眼中。 阳光给归楹的皮肤覆上一层华丽的光影,脸上细小的绒毛也变得清晰,他此刻格外可爱。 似乎是察觉到了门开的动静,归楹暂时中止了嘴里的话,缓缓转过头。 第189章 四目相对的瞬间,院子里的风都变轻了。 清珩在那泓春水般的绿色眼瞳中看到了自己,像被冰封在属于归楹的寒冬里。 有那么一瞬间,他忘了自己的打算,毫无抵抗地沉入心上人的眼中。等到思绪再度回笼,他才慢吞吞地抬手捂住心脏,用那张苍白的脸,对着归楹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容。 他能从归楹眼中看到自己拙劣的表演,所以清晰地知道自己此刻有多可笑。 脸上的笑容维持不住了,嘴角被拉平,他微微皱着眉,心生退意,想要退后一步关上这扇门,就当自己没有做出这可笑的尝试。 去拥抱他! 去占有他! 去囚困他! 他是你的!他只能是你的! 脑子里的声音太喧嚣,清珩垂着眼,终于妥协地告诉自己,我不能。 我不能不顾他的意愿,我不能拿昔日的爱意来当今日的令旗。 我的暴戾,我的强势,我的欲望,都会在他眼中消散无形,因为他眼里的寒冰之下藏着因我而生的痛苦,我的呼吸在他眼中是一场风暴,将那些痛苦全部席卷。 无论我是清珩,是半仙,是堂溪涧,都只是他的小九。 属于我们的结局或许早已被书写,注定是永远纠缠的仇敌。 我们高喊着不死不休,以世间最毒的字句互相咒骂,将那浓稠的恨意铺满彼此的前路,我们站在那条路上,眼神交汇,在某一个时刻,我们会同时回忆曾经,那一刻,便是爱和恨的融合。 清珩站在门边喊了一声,“归楹,你过来,我有话想和你说。” 归楹紧紧抿着唇,静静地望了他好一会儿,然后摇了摇头。 清珩轻轻点头,他喉结滚动了一下,将那些即将脱口而出的强求全部咽下。 阳光依旧很刺眼,照得他眼前出现了一圈一圈的白色光晕,还有数不清的,大大小小的黑点。 他宁愿归楹对他喊打喊杀,声嘶力竭地强调他们之间的亏欠与仇恨,也不想看到这样的一幕。 如此沉默,如此平静,仿佛他已经接受了这个结局。 院子里的说话声渐渐停了下来,蔓意扯了扯归楹的袖子还想再劝,却被旃极一个眼神制止了。寒临好奇的目光在两位长辈之间不停转换,蛟若和辞洢则下意识地垂着眼不去多看,只有淮行不明所以,带着一脸的困惑,看看归楹,又看看僵立在门边的清珩。 清珩面上的平静正在寸寸剥落,他搭在门框上的手不断用力,五道清晰的指印留在了木头上,并且不断加深,门框被捏碎时,尖锐的木刺扎在他指腹上,尖锐的触感让他回神,然后毫不犹豫地将门关上。 脑子里那些不停叫嚣的声音在归楹的拒绝面前显得如此苍白,甚至带着几分可笑的疯狂。 归楹平静的拒绝是他无法越过的天堑,将他所有暴戾的冲动都隔绝在对岸。 他靠在紧闭的门上,慢慢闭上了眼。 五脏六腑都在疼,是因为失去了本命剑而疼?还是失去了归楹而疼? 门外,归楹转过头对淮行说:“你多准备些传音纸鹤,让蛟若尽快与散落各地的妖族取得联系,等收到回信后,再与他们一同商议进攻的时间。辞洢,你……” “归楹,”蔓意打断了他的话,不顾旃极的阻止,直接说道:“你去听听师尊要说什么,好不好?” 归楹对着她摇头,“蔓意,这是我和他的事。” “求求你了,你去听听吧。师尊还受了伤,你就当可怜他,去听听他想说什么,好不好?” 蔓意走到归楹旁边抓着他的衣袖将他拽起来,强硬地拉着他往前走,归楹却定在原地一动不动,任由她将自己的袖子拉长,将领口扯得变了形。 他垂眸看着蔓意因为用力而微微发白的手指,那指节分明的手指有些透明,提醒着他眼前的女子只是一缕精魄。一股难以言喻的酸涩涌上心头,既是对她如今状态的怜惜,也是对她执着于撮合自己与清珩的无奈。 “蔓意,”归楹的声音变得低沉,带着不容置疑的严厉,隐隐透露出几分疲惫,“放手。” 蔓意咬着唇倔强地摇头,眼里满是哀求的神色。她不能理解,为什么曾经亲密无间,事事都为彼此着想的人,如今连说句话都成了奢望。 她固执地拽着,仿佛只要自己再用力一点,就能把归楹带到那扇紧闭的门前,推到师尊身边,让一切回到最初的样子。 她想要回到以前。 虽然他们各自经历了很多故事,但是她希望在结尾的部分,所有的一切都和曾经一样,就像归楹看的那些话本一样,最后的最后,总会有个好结局。 只要有个好结局,我们就当一切从未发生过。那些苦难和痛苦都会被掩埋,我们依旧是我们。 “师兄!”她求助似的看向一旁的旃极。 旃极眉头紧锁,他自然是心疼师妹的,但更清楚此刻师尊有多煎熬。归楹每拒绝一次,门后的师尊就要再受伤一次,师妹的执着不过是将师尊架在火上烤,让他一遍遍听着拒绝,一遍遍地心死。 所以他上前一步,试图掰开蔓意紧扣的手指,声音放得很轻:“蔓意,别为难他了,这是他们之间的事,我们不该插手。” “我没有想要插手,我只是想让他们好好谈谈!”蔓意声音陡然拔高,颤抖的尾音濒临破音,还带着委屈的哭腔。 “为什么以前有说不完的话,现在却一句话也不肯说?我不想你们变成这样!” “刺啦——” 跟在她的抱怨后面的,是布帛撕裂的声响。 拉扯间,归楹那件材质本就不好的弟子服衣袖被蔓意生生撕裂了一道口子,从手肘处一直延伸到袖口,布料软软地垂落下来,露出里面素色的中衣。 整个院子瞬间陷入一片死寂。 蔓意愣住了,看了看自己手中那一块儿断裂的布料,又看看归楹衣袖上那刺眼的破损,她嘴唇嗫嚅着,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归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既没有愤怒,也没有斥责,在这个时刻,那抹平静显得越发压抑,如同暴风雨来临前夕那令人窒息的气氛。 旃极一把将失魂落魄的蔓意拉到自己身后,沉声道:“蔓意她……” “无妨。”归楹平静地打断旃极,他微微拧着眉,语气里听不出丝毫情绪。 “只是一件衣裳。”他补充道,语气平淡得像在陈述一个与自己无关的事实,又像是在帮沉默不语的蔓意缓解尴尬。 他甚至没有去整理那撕裂的衣袖,任由它垂落着。他抬眼,视线扫过那扇紧闭的木门,门扉轻薄,隔绝了内外两个世界,也隔绝了门后那个人的身影。 他不再继续于这没有答案的僵持,而是从储物袋中取出一件外袍披上,随后微微侧过身,对着之前被打断谈话的淮行和辞洢,用冷漠的语调继续安排:“辞洢,你负责整理一剑宗的内部布防和结界薄弱点,尤其是主峰和禁地附近,越详尽越好。我们不能只攻山门,最好兵分几路以减少人员耗损,最后在主峰汇合……” 阳光落在他身上,却驱不散他周身那股平静的冷漠。 蔓意垂着头想了很多,最后身形一散,安静地回到了青铜铃中。 清珩腰间的青铜铃晃了晃,他伸手握住,低声说:“你已经尽力了,都是我的过错。往后……时间还长,姑且走一步看一步。” 蔓意沉默着,像是铁了心不再掺和。 清珩背靠门板,能清晰地感受到外面那人的存在,却又遥远得如同隔了万水千山。他闭了闭眼,将翻涌的情绪死死压回心底最深处。 说来也怪,那些情感的蔓延,因为归楹的不断拒绝而越燃越烈。好像他们之间,总有一个人要被这炙热的爱焚烧殆尽,曾经是归楹,如今是他。 也罢。 清珩缓缓睁开眼,将眼底的不甘暂时压下,既然这是归楹的选择,那就算他吧。正如他所言,他们往后还有百年千年的时光可以慢慢耗,若真的无法再成爱侣,那他要当归楹唯一的仇敌。 属于他的爱和恨,都只能是我一人的。 门外的声音还在继续,归楹正在分配更具体的任务,辞洢和淮行低声应着是。 眼下,寒临的血仇,一剑宗的旧怨,还有这满院子人的性命,才是真正要紧的正事。 好久没出现的001从芥子空间里冒出来,站在清珩肩膀上不断蹦跶,忧郁地叹了口气,愁眉苦脸地说:“还好任务目标是寒临,他的幸福应该很快就能达标了,这段时间都在及格线下面浮动。要是任务目标是归楹,我还不知道要被困在这个世界多久……” 白色的毛团子总是知道该怎么扎执行者的心,它蹦蹦哒哒地伸出两根触须,像手一样扒在门上,黑色的豆豆眼贴近门缝往外看,然后小声说:“你们人类的情感真难猜,可惜我只能监测任务目标的幸福感,不能帮你监测归楹的幸福感。” 第190章 “那没用的。” 清珩说,“即便能监测到又怎样?他或许会感到幸福,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但只要他的态度还是如此坚决地拒绝,那我们之间的过往就永远是扎在他心里的一根刺,又或是说,天道的不允始终是悬在我们头上的刀。” “让我遗憾的并非他的态度,而是我们明明想要靠近,想要将往事释怀,却因太多原因只能成为仇敌,只能刀剑相向,冷言冷语。我们清楚地知道对方的心意,却碍于种种,不能明说,不能靠近……” 只能默契地将爱意裹在名为仇恨的外壳里,仇恨的火焰燃得越旺,他们的爱意就越是灼热。在他们靠近时,那外壳会缓缓融化,只将里面的情谊展露给对方。 “那障碍是什么呢?”001问他。 “是天道的不允。或许会和曾经一样,归楹的本体始终遭受雷劫,直到将他彻底毁去,然后诞生出新的‘归楹’,而给予我的处罚却是未知的。未知总是令人恐惧,而且我们的未来能够看到头,是不得善终的。” 001更迷惑了,“既然这样,你为什么还执着于和他相爱,明明你们的爱情很危险,会让他消失的。” “因为我想到办法了。他现在可以自由行走于世间,那我便用本体在峻岭为他挡住雷劫,捏一个分身陪他游历九洲,我的神识附于分身之上,这样一来,就是我在陪着他。雷劫毁不去我的肉身,我们可以永恒地相爱。” 001又问:“那归楹为什么不同意?你没跟他说吗?” “他不会同意的。他知道雷劫有多疼,知道天火焚身有多痛,所以他不愿让我经历那样的疼,而且雷劫是天道给他的处罚,至于我的,一切都是未知。他忌惮那些未知,所以宁愿放弃我。” 001都要被他绕晕了,什么爱又不爱的,什么爱又不能爱的,它迷迷糊糊地趴在清珩肩膀上,嘀嘀咕咕的念叨了些有的没的,最后终于下定了决心说:“我不知道这样能不能帮到你,但是我想试一试,就算受罚也没关系。我有个前辈在仙界,他说他那边有点土特产可以卖,你看看有没有用得上的。” 饶是清珩见多识广,也被001的话震惊了,信息量太大,他一时不知该震惊于仙界还是001这样呆傻的生物也会做买卖。而且话里话外的意思还是偷偷买卖,走得不是什么正经路子。 明明是同样的生物,怎么001的同类比它聪明那么多? 清珩问它,“你们可以随时联系吗?” 001却说:“它给我留了一个可以联系的道具,我们能够随时联系。我这儿有个小目录,我给你看看。” 001将自己的身体拉伸成一块白色的长方形,随后长方形上出现了一些黑色小字。 【帝君诏书:空白诏书一道,可以书写任何内容。(诏书底价为一亿极品灵石,实际价格根据书写内容而定)】 【聚宝盆:财神宫童子制作的残次品,摆放于家中可以增加财运,不过因为是残次品,所以使用寿命有限,目前试验出的最低使用年限为五年,最长是一百二十年。(一千极品灵石)】 【红线:一批淘汰的红线,将红线两端绑在两个人手上,便可为他们拉上一桩姻缘。此红线对神仙无效,对不同物种也无效。(一千极品灵石)】 【情丝:仓库里搜罗出来的不知名情丝,无主之物,可以给断情绝爱者使用。修无情道的修士和天生没有情根的神仙禁止使用。(一千极品灵石)】 【小纸鹤:学宫里的孩子们叠的小玩意儿,可以贯穿阴阳,给逝者寄信,若逝者已经转世则无用。(五百极品灵石)】 【生命树的种子:适用于某些生物锐减的小世界。生命树长成后每年会诞生一个生命,物种不定,但不会诞生该世界没有的物种。生命树生长时间不一,最少四万年。(五百极品灵石)】 【通天树的种子:适用于某些即将坍塌的小世界。通天树长成需要三百年,若想加快成长速度,可以购买配有营养液的套餐二,只需一百年便能长成。通天树一旦长成,就会源源不断地汲取该世界的灵气为自己的养料,所以该世界会变成一个普通世界,请谨慎选择。(底价为五百极品灵石,套餐二为三千极品灵石)】 清珩看了一遍,然后说道:“你联系他吧,我想买一道诏书。” 001惊恐地变回原形,结结巴巴地说:“诏书需要一亿极品灵石!一亿!极品灵石!你的芥子空间里没那么多灵石,你买不起的。” 清珩推了他一下,说道:“我有的,你先联系他。如果他确定这诏书能生效,那我就买。” 001一边联系前辈一边碎碎念,“要是前辈过来了你又买不起,我会被骂的。我只是一个小系统……” 话还没说完,屋子里就多了一个人影。 白发白衣,长身玉立,周围云雾缭绕,让人看不清他的面貌。他手中拿着一把白玉制成的算盘,手指拨弄了算盘两下,然后说道:“客人要买诏书是吧?你且说说你的要求,我再给你报价。” 清珩有些紧张地握着拳,将自己和归楹的事情一一说了,然后问他这诏书能不能让他们躲避天道的惩罚。 那人笑出了声,然后晃了晃白玉算盘,清朗的声音在屋子里响起:“这等小事可难不倒帝君的诏书,不过润笔费昂贵,一旦着墨便是数以万计的灵石。你再加些要求吧,我全给你写上。” 清珩如释重负地笑了一下,然后将三个弟子的情况一一说明,想要为他们各自求一具肉身。 “这也简单,不过我有一言相劝。你那大弟子旃极仅有一步之遥便可成魔,你为他积攒功德也是徒劳,只是延缓他成魔的速度罢了,他也无需肉身,只待成魔后便可用戾气和邪念为自己凝一具肉身。你莫要觉得成魔不好,他成魔后必定是魔君,往后飞升了怎么也能在仙界任个将军。如今仙界仙君不少,魔君却只有寥寥数人,一旦飞升了,那可是香饽饽。” 清珩点头,随后问道:“那我该如何助他成魔?” “正巧,我这儿有一枚纯粹的先天魔种,一旦服下后他周身的邪气都会变作精纯的先天魔气,往后飞升了前途无量。咱们为人师长的,不就图弟子有个好前程嘛。” 清珩说:“既如此,仙长开个价吧。” “哈哈哈哈,好说好说。这诏书上我写了两个内容,其一是屏蔽天道对你二人的监管,其二是给你两名弟子捏两具肉身。因为归楹是天道之眼,所以需要强调的内容变多,字数也就增多了,为了补偿你,我给你三弟子捏的肉身没捏情丝,往后他的修行之路便不会被情劫所困。” “诏书一共三百字,一个字一万极品灵石,先天魔种算个一千万,总共收你一亿一千三百万极品灵石。你结了账我就盖下印章,诏书即刻生效。” 001震惊:“怎么会有三百个字,刚才那点内容一百个字便足够了!前辈!你怎么能坑我的执行者呢!” 仙人伸手将001捏住,然后塞进了袖子里,唉声叹气地跟清珩诉苦:“道友莫要听它瞎扯,我可没有坑你。这年头生意不好做,我这已经是赔本买卖了。而且现在跨世界做生意多难啊,我这点小买卖只能做到修仙界,其他世界不认可仙界的法则,他们也不信神,所以这买卖自然也做不成。” “说来惭愧,好几千年了,我也才做了这一笔买卖。光是给出去的联络法器都已经数百万灵石了,偏偏这些小团子一点不上心,胆子也如针尖般小,导致我这生意格外惨淡。” 清珩点头附和,对他而言,灵石只是个数字,他需要的是更实际的东西,而且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贵。 既然如此,不妨多要些。 “我还有一事相求,劳请仙长再次动笔,我想补全归楹的本体。” “此事诏书管不得,但我有一物可以助你。仙露琼浆,将其浇灌在土地里,植物便会疯长。此物难得,看你合我眼缘,便收你一千万吧。” 清珩应了一声,然后抬手划出一道金色裂缝,里面充斥着浓浓的法则之力。 那人极其赞赏地说:“你果真天赋卓绝,对空间的掌控炉火纯青。纵观整个仙界,能在三百年内将芥子空间扩展为一方小世界的人也屈指可数,更别说同时拥有两个空间了。你未能成功飞升,实乃仙界之憾。” 清珩确实对空间的掌控有些天赋,不过他是剑修,这种天赋便未被人发觉,也从未悉心培养。只是成为半仙后,他才发觉自己对空间的掌控格外娴熟,甚至能让芥子空间连接无数小世界,以此为契机让归楹获得自由。 九洲灵气充沛,在无数小世界都属上乘,所以清珩的私库很大。 他如今打开的这个小空间里只放了一样东西,那就是灵脉产出的精纯灵矿。极品灵石就是由精纯灵矿的边角料加工而成,而大块的灵矿极为罕见,一般用于维持宗门大阵或埋在地下生成灵脉。 清珩问道:“我没有灵石,只有灵矿,仙长说个重量,我找给你。” 第191章 那仙人凑到金色裂缝前看了很久,嘴里喃喃道:“押对了,我就说你是个富裕的。” 他清了清嗓子,眼睛在那堆成山的灵矿上看了又看,想了又想,最后指着一堆大小不一的灵矿说:“我要那些。我与道友一见如故,相见恨晚,如今留下一样法器方便联系,往后道友收多少徒弟都无妨,有我在仙界筹谋,咱们徒弟定能有个好前程!” “若道友的弟子飞升仙界,只管联系我,我定带着人去升仙台迎接,让咱们徒弟在仙界永无后顾之忧!” 清珩将那些灵矿装在储物袋中交给他,然后从他手中接过另一个储物袋,里面装着这次交易的所得物。 “多谢仙长相助,若那几个不成器的弟子真能有飞升的一日,我定会给仙长备上重礼以示感谢。” “好好好,那我便等着了。对了,这个小世界有崩塌的迹象,这枚通天树的种子赠予道友,只待树长成便可支撑天地。” “多谢。” 仙人离开时将001还了回来,白色的小毛团子趴在清珩肩头碎碎念,“我还在的时候你千万不要私自联系前辈,如果被主神发现就糟糕了。主神说这叫‘位面走私’,是很恶劣的违法行为,被抓到我和前辈都要被销毁。” 清珩心情很好地揉着它,然后说道:“多谢001。” 他从芥子空间里拿出一个储物袋交给001,“这是一袋灵石和一些小玩意儿,你拿着玩,算是我的谢礼。往后你有要求尽管提,我将全力助你。” 001抱着储物袋“嘿嘿”笑,小声地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你这么厉害,能不能让我回到之前的世界?我想看看我的任务目标和执行者们过得好不好。我跟你说,我经历的第一个世界可不好了,那是个末世,他们吃不饱穿不暖的,医疗资源也很有限……” 它磨磨唧唧说了一大堆,然后总结成一句话,“他们只是普通人,我很担心他们。” “可以,等这个世界的恩怨了结了,我们回去后,我便帮你回去看他们。既然是探望旧友,那肯定不能空手去,云里舟的好酒,不渡川的莲藕,九溪湾的鱼虾,烟雨乡的新茶,到时候我给你备上几份,你风风光光地回去。” “好!” 001握拳大喊,“我看书上写过!‘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我001就要衣锦还乡!” “好,衣锦还乡。” 001说完又开始叹气,“唉,我应该早点告诉你前辈的事,这样你的本命剑和莲台也不会融进归楹的本体中。可恶啊,就晚了一步,我怎么没早点想起来!” 清珩揉了揉它的头,宽慰道:“你不必自责,这世间的事总是这样的,在转机没出现之前,谁都不知道还有别的选择。而且‘春枝’本就是归楹的本体,我应该还给他的,那莲台……算是辜负了挚友一番好意,等到我们的事了了,你帮我去找找他。” “他或许被困在什么地方出不来了,你如此神通广大,定能找到他。到时候给我传个信儿,我去将他请回来。” 001骄傲地挺胸昂首,“那当然!就没有我去不到的地方。” 清珩总觉得自己这一生格外漫长,即便有着良好的出身和璀璨的前程,也很少觉得舒心快活,他肩上有重任,氏族的期许,同门带来的压力,师尊的漠视,宗门的厚望,无论哪一样都如山岳般沉重,压得他不能做自己,只能是云里舟的天之骄子。 只有和归楹在一起的时候,他才是自己。 他人生中第一个拥抱是归楹给的,那时,他被包裹在清新的草木气息中,耳边是归楹轻柔地安慰,他陷于那个怀抱中,成为原本的自己。 这一刻,他同样觉得舒心快活,因为得到了喜讯,是由一个小毛球带来的。 001的出现猝不及防,给他的生活带来了波折。因为它的出现,自己来到这个小世界寻找寒临完成那所谓的任务,也因此遇到了归楹,找到了自己失去的记忆。 如果没有001,他永远不会想起来自己忘了归楹,也不会去探究那些往事。 他只会是九洲仙盟公正执法的仙尊,和幼年一样,不知道拥抱是什么感觉。 偶尔他也会想,001的出现究竟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救赎寒临吗?还是为了救赎自己。 它的存在更像是一个“神”,因为知道那些被你忘却的痛苦,所以它出现了,借着“任务”的理由,让你彻底摆脱那些痛苦。 因为忘却并不是解药,而是一层薄薄的土,轻轻盖在痛苦之上,终有一日,土会被风全部吹走,那时,你将毫无准备地直面那些痛苦。那时候,痛苦将不再是痛苦,而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第134章 修仙(64) 月圆之夜, 无风无雨。 一剑宗静谧安宁,暖黄的烛光从无数窗户透出来,细细说着宗门弟子的勤勉。 宵尾剪去烛台燃过的灯芯, 让那一点烛光更盛, 她将青葱般纤细白皙的手指放在火上慢慢烤着,皮肉被烧毁,油脂一滴一滴地落进烛火上,将那烛火压灭一瞬后又再次燃起,且燃得更高,更旺。 手指别烧出白骨, 屋里都是油脂和熟肉的香味。 宵尾仿佛感觉不到疼痛,任由火焰舔舐着指骨, 将白骨烧上一层黑色。熟肉的焦香混合着皮肉被烧焦的煳味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气味, 令人作呕又毛骨悚然。 坐在旁边的问道楼楼主转过头不敢多看,他为这位宗主办事多年,深知她阴晴不定的性子,所以不敢多言惹祸上身。 随着那气味越来越浓,整间屋子里都充斥着那强烈的味道,寻不到一寸喘息之地。 楼主胃里翻涌着,在那些气味的包裹下, 他即便看不见也知道那会是何等的模样, 冷汗顺着额角滑落,浸湿了鬓角。他死死盯着自己交叠在膝盖上的手,指甲几乎要嵌进掌心。 他将呼吸放得极轻,还比不上那丝丝缕缕的青烟。在绝对的恐惧之下, 他生怕自己呼吸的微小气流会惊扰眼前这位诡异又强大的怪物,引起她的兴趣或厌恶。 烛火在吞吃了宵尾的血肉精华后变得越发旺盛, 诡异的红色火苗几乎要蹿上房梁。 那层红光将她的脸庞照得忽明忽暗,一半是仙人般无瑕的白,一半被火光勾勒出属于恶鬼的线条。 那颗殷红的痣落在眉间,像是敌人的心头血,被她招摇地点在眉间成了一颗佛性的痣。 她终于缓缓抽回了只剩下森森白骨的手,新鲜的骨骼焦黑一片,伤口被烧焦了,鲜血也被烤干了。 小巧的鼻头轻轻耸了两下,她勾唇笑了一下,轻声感慨道:“好香。那日,应该把岸竹的尸体捡回来烤了吃的,白白浪费了。” 楼主悄悄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缩着身子当鹌鹑。 “楼主,”宵尾的声音平静无波,她挥袖挡住了那只残破不堪的手,又恢复了那副仙人之姿,“我让你卜算的事,可有眉目了?” 楼主浑身一颤,猛地抬起头,视线却只敢落在宵尾的衣襟上,不敢与她对视。 “回、回宗主,属下已多番卜算,日夜不眠地观测天象,监测凶吉……” “结果呢?”宵尾轻柔的声音打断了他的絮叨。 “暂、暂时没有变化,和原先一样的,生机渐浓。” 楼主硬着头皮回答,那无形的威压几乎要将他碾碎。他连忙跪倒在宵尾面前,额头紧紧贴在地面上,急切地说:“但属下有预感,这种生机存在的原因一定是归楹那群人!请宗主放心,属下一定早日除了他们,让宗主得偿所愿。” 宵尾沉默着,用那只完好的手轻轻抚摸着那些烧灼出来的白骨,像是在欣赏一件完美艺术品。房间里只剩下烛火燃烧的噼啪声,和楼主越来越粗重的呼吸声。 失去了血肉的加持,烛火渐渐变小。 宵尾的目光终于落在了跪伏在地的楼主身上,她的眼神淡漠而残忍,酝酿着一场疯狂的风暴。她舔了舔嘴唇,轻声说道:“除了他们?就凭你?就你那点三脚猫功夫,我若想要靠你成事,不如靠那山野间的猴子。” 楼主瑟瑟发抖,额头的冷汗不断渗出,一滴滴落在地面上。他知道自己刚才的话触怒了这位喜怒无常的宗主,可他实在无计可施了,祖上传下来的卜算法器不会说谎,结果就是生机渐浓。 这个结果已经是直白地说宗主的筹谋成不了了,他无数次卜算,始终都是一样的结果。或许这便是命数,得窥天机太多,终是要因天机而亡。 “属下只是想为宗主办事,一时高估了自己的本事。”楼主的声音颤抖得几乎听不清,他将头压得更低,仿佛这样就能躲过即将到来的风暴。 宵尾轻笑了一声,那笑声如同夜枭啼鸣,令人毛骨悚然。 她缓缓站起身,衣袖滑落,露出那只焦黑的白骨手。她的指尖轻轻点了点桌面,发出清脆的响声,手上的油光沾染了桌面,留下一层亮亮的印记。 第192章 宵尾并未动怒,恰恰相反,她的声音平静得可怕,“滚吧。” 楼主如蒙大赦,连忙磕了几个响头,连滚带爬地退出了房间,直到彻底离开了宗主的山峰,他才敢稍稍松口气。 屋内,宵尾从取出一条蛇鳞制成的手链戴在手腕上,她摩挲着那冰凉的鳞片,感受着心头的痛楚,靠在椅子上,轻而又轻地开口问道:“岸竹,你说我们是从哪一刻开始错的?” “从被捡回一剑宗的那一刻?还是从同门发现我们身份后想要杀之而后快的那一刻?” “从我们杀了同门后嫁祸给其他门派时?还是……还是一开始,我们就是错的,因为是妖,所以我们是错的。” “你看吧,我说过的,妖和人不一样,妖无论如何都不得善终。懦弱如你,强势如我,都没能寻到一个好结局。” “还有些生机,或许是一件好事,对吧。” 宵尾紧紧地捏着那蛇鳞手链,凉丝丝的鳞片硌得她手心发疼。她忽然笑了,笑声中带着哽咽,在空荡的屋子里撞出回声:“生机?他们的生机是踩在我们的尸骨上长出来的。我们是妖,生来就是带着罪责的,这个世界如此苛待,欠你我良多。” 窗外忽然传来一声长吟,是蛟若的妖力震荡空气的声音。 宵尾走到窗边向外看去,只见那黑沉沉的天幕下,无数妖族的眼睛像散落的星子,泛着幽绿的光,他们早已将一剑宗围得水泄不通。 她取下腰间的软剑,那是用她的妖骨锻成的剑,她没了妖骨,所以才能在人群中装那么多年的人。剑柄上刻着一条歪歪扭扭的小蛇,是岸竹化形后给她刻的,她弟弟是个傻子,不管被自己如何虐待,也会哭着跟姐姐认错。 “岸竹你看,他们来取我性命了。可我们的性命,早在当初分开的那一刻就终结了,那一颗残破的心,是如何支撑我活到现在的?我也不知道。” “宵尾!”蛟若的声音撞在窗户上,带着滔天的恨意,“速速出来受死!我等今日要杀了你这妖族叛徒,用你的血肉祭奠那些惨死的同族!” 宵尾足尖轻点飞身跃至屋顶,衣袂在风里猎猎作响。 她垂眸看着那些密密麻麻的妖族,看着蛟若眼中的怒火,忽然笑出了声:“祭奠他们?那些懦弱无能的妖族,也配让我用性命来祭奠?当年若不是我把你们这些无能的东西关押在一剑宗禁地,你们早就被那些眼红的修士扒皮抽骨做成法器了!现在还反过来怨我了?” 蛟若的尾巴在地上抽出一道裂痕,妖力翻涌如巨浪般铺天盖地:“你关押同族并不是为了保护,而是为了挖他们的妖丹!若不是吃下了那么多妖丹,你怎会有今日的修为!” 宵尾的剑指向蛟若,磅礴的妖力震碎了旁边的山峰,“我只吃过一颗妖丹,是岸竹的。或许你可以猜一猜,我挖出来的那些妖丹去哪了?” “妖言惑众!你的罪行罄竹难书,你逃不掉的!”蛟若说着尾巴一甩,攻势汹汹。 她一动作,那些妖族也蠢蠢欲动,大战一触即发。 宵尾抬手以剑挡之,随后一道妖力劈向蛟若,蛟若侧身躲过,她身后的妖族立刻发出震天的嘶吼,朝着宵尾冲了过来。 宵尾站在屋顶上,看着下面的刀光剑影,还有那些各式各样的妖族。她摸了摸蛇鳞手链,轻声说:“岸竹,你看着,姐姐会赢的。” “妖族会赢的。” 她抬头,眼神里的疯狂熊熊燃烧,手中的长剑嵌入她的身体,人形慢慢褪去,她变成了一条白蛇,一条粗壮如山脉的巨大白蛇,蛇首高高昂起,竟然遮蔽了一方天地,猩红的信子每次吞出来都会携带着浓烈的妖气。 还有另一股力量,一种磅礴的,他们从未感受过的力量,如黏稠的手,将他们牢牢困住。 白蛇出现后,一剑宗彻底活过来了。 无数修士御剑离开,绕过战场,去往人间界,带着某种不能言说的使命。 那些平日里甚少出面的长老都出现了,他们浮在半空中,手中拿着本命剑,化成人形的剑灵跟在身边,被这严峻的气氛感染着,露出一些非人的特征。 人族对妖族的迫害从未停止过,修士无数次站在妖族的对立面,鲜血和白骨是他们之间的桥梁,但是那座桥梁上无法行走,也走不通。 一剑宗的长老和弟子在得知宵尾的身份后依旧听从她的号令,就是因为人与妖之间无法消弭的仇恨,他们也畏惧着妖族的反扑,特别是在这样一个关键的时间点上。 禁地一战,宵尾坑杀了九霄大部分的修士,如今留下的都是些不成气候的小辈或庸才,在这样的局面下,听从她的号令才是最好的选择。 而她是妖,她有反水的余地,凭借妖族的身份,她依旧能与妖族和解,无论是形势所逼,还是别的目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有退路。 而九霄残余的这些修士是没有,没有退路,注定成为妖族怒火中的灰烬。 既然如此,不如跟着宵尾搏一把。 更何况,宵尾有一群完全忠于她的弟子。这些弟子不在乎宗主是谁,他们只听从一人的号令,那就是宵尾。 在那巨大的白蛇周围,数百名弟子就像暗夜中的蚊虫,渺小得让人看不见。 但他们迅速结阵,齐齐发力,密集的剑意如一张密不透风的网,强势地往下罩,几乎笼罩了九霄的每一寸土地。 一旦这剑意落下来,妖族的阵营会覆灭过半。 所以蛟若化作了原形,以庞大的原形阻拦了一半的攻击。 那些剑意有强有弱,有轻有重,在她身上留下了大大小小的痕迹,轻的被鳞片阻拦,重的击穿了鳞片扎进肉里。 如此强大的杀阵,消耗的灵力是巨大的。 那些布阵的修士宁死不退,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都还在掐诀施法,直到被阵法吸干,只在原地留下一具干枯的尸体。 一旦剑阵中有人死亡,就会有修士补上去,他们穿着一剑宗的弟子服,一往无前地去奔赴自己无名的结局。 辞洢和淮行实力稍弱,就混迹在妖族大军中观察局势。 他们发现了很多平日里相熟的同门,如今正一脸凝重地奔赴那要命的剑阵。无数剑意凝成白色的光刃落下来,将蛟若伤得体无完肤。 淮行御剑拦住一个同门弟子,紧紧抓着他的手臂说:“你疯了,只要步入那阵法中就是必死的结局!你要去送死吗?为了一条蛇妖,你要去赴死吗?” “多年的苦修,多年的磨砺,你甘心吗?” 那弟子苦笑一声,眼里闪烁着晶莹的泪光,他的脸上没有痛苦,反而是一种即将解脱的畅快。他将手搭在淮行的手背上,很认真地说道:“若我是为了一条蛇妖甘愿赴死,那你呢?你也是为了那些妖族甘愿赴死,不仅如此,你还为了那些妖族叛出师门,对师长刀剑相向,大逆不道的人是你。” “你说多年苦修,那东西真的重要吗?若是重要,为何我比你多活了几百年,却修士与你相当?为何?因为我没有家族供养,没有绝佳的天赋,没能成为那个左右局势的人……淮行,你我一样平庸,但你有家族的供养,所以无忧无虑地活到现在,即便修为不高也从未有过压力。可,你永远无法理解我们这种平庸者的绝望。” “我们经历了年复一年的苦修,拼命修炼,结果却是在争夺成为天才垫脚石的机会。我们安分守己,在九霄事事小心,只图一个无灾无祸,莫要惹上不得了的人物,可机缘和奇遇不会眷顾我们,我们能看清自己平庸窝囊的一生。” “而这样平庸窝囊的日子有数百年,我们就像宗门前的阶上尘,任由你们这些生而不同的人一遍遍地踩踏。这样的日子,有意义吗?” “都说修仙之路弱肉强食,可我们永远是肉!从未讨得一口食!淮行,在九霄,就连残羹剩饭都轮不到我们……宗主说得对,这样漫长又痛苦的生命该终结了,这样不公又折磨的世界,该倾覆了。你不必理解这些,毕竟你的出身是优越的,从未感受过平庸带来的痛苦,若能在一时之间感悟我几百年的愁苦,那未免太荒谬了。” “我们的生命是平庸的,但是我们的死亡震耳欲聋。当天地坍塌的那一刻,世界会陷入无尽的黑暗,但那剑阵会遗留着我们的灵力,我们是剑修。” 他说完,义无反顾地冲进了那庞大的阵法,盘腿坐在一具尸体上,等待着自己的死亡。 平庸的人终其一生都在幻想一场热烈的死亡。 白蛇听见了那弟子的话,她低下了头,猩红的信子嘶嘶吞吐着,鲜红的蛇瞳静静地凝视着淮行。淮行打了个寒战,他突然发现,不管是蛇妖宵尾还是宗主宵尾,都拥有着同样的眼神。 冷漠、平静、悲悯。 就是这样的一双眼,里面没有杀戮,没有嗜血,只有经历一切的麻木。 淮行狠狠咬了一下舌尖让自己清醒,然后御剑冲向了后方,由清珩坐镇的后方。他高喊着,“前辈,他们要毁了这世界!宵尾的目的是毁灭这个世界。” 第193章 白蛇的尾巴猛地抽向地面,震得整个一剑宗都在颤抖,碎石飞溅中,那些结阵的弟子们忽然发出一声齐喝,剑意网更密了。属于宗主的声音响起了,她说:“一剑宗弟子听令,高呼尔等名号,我辈修士,与天地同眠!” 无数修士高喊着自己的名字,然后激动地重复着那一声“与天地同眠”。 蛟若张嘴嘶吼着,艰难开口说道:“宵尾,你休想!” 回应她的是白蛇粗壮的蛇尾,重重打在她身上,将尾巴砸扁,软塌塌地拖在地上。 蛟若痛得嘶吼一声,疯狂扭动着想要去缠住宵尾,却被她轻易避开,连一片鳞片也不曾碰到。 宵尾的信子舔了舔嘴角,眼里的疯狂像火一样烧得更旺:“岸竹,你看,他们都不甘心呢。姐姐会让他们的不甘心变成这天地间最烈的火,最浓的怨!”她的鳞片上沾着血,有妖族的,也有修士的,但她不在乎。 “姐姐,我怕。”忽然,她听见了岸竹的声音,像曾经在蛋里一样,他们生而双生,共享一具身体,一颗心脏,无论怎样的情绪都无法绕过对方。岸竹还未孵化时就是一条胆小的蛇,总是用那黑漆漆的蛇脑袋贴着自己,说些丧气又懦弱的话。 “不怕。”她轻声说着,蛇尾击碎了一处高峰,“阿弟,此战之后,睡一个好觉吧。这个世界很安静,和蛋里一样安静。” 蛟若浑身鲜血,气若游丝地说:“你以为你一定会赢吗?” 宵尾轻轻颔首,语气轻柔地说:“不要再将希望寄托于那两个外来者身上了,他们的加入只会加速这个世界的坍塌。否则,他们为何现在还没有出手?蛟若,你是我教出来的,你心里在想什么我都知道。” 在她说话时,一棵树迅速生长,顷刻间便长了数百米。 这就是楼中卜算中的生机,属于这个天地的生机。 宵尾笑了一下,说道:“我真的很厌恶你们这些想要凭借一己之力支撑天地的人。惑殷,快出手吧。” 回应她的是一声嘶吼,又一只妖兽出现了。 那妖兽外形似虎,被生双翼,比山岳还高,怪物的背上躺着一个穿着红色棉袄的女孩儿,女孩儿乌黑的头发上系着一串金色的铃铛,是铃铛儿。 来人的身份并不难猜,她是铃铛儿的母亲,是岸竹的配偶,是一剑宗前任宗主的首徒。 她一声咆哮,飞沙走石,龙卷风席卷了整个九霄,风中有一团一团的黑色怪物,会黏在妖族身上吸食其精气和血肉。 她跺脚便是地动,呼吸便是狂风,雷电随之而来,在这样恶劣的天气之下,在场的不管是人还是妖都有了世界即将毁灭的真实感。 在人间界的屏障处,旃极、蔓意和三子正带着寒临镇守屏障,不让逃窜的妖族去往人间界,苦苦支撑着那摇摇欲坠的屏障。 一声咆哮从屏障那头传来,蔓意浑身一震,惊呼道:“为何人间界会有这么浓烈的妖气?” 旃极咬牙抹去额头上的汗水,然后说道:“当初九霄修士用灵物与至宝镇压人间界,强行压制一方灵气,早已不知滋生了多少妖孽怪物,如今九霄动荡,一剑宗的修士或许已通过传送阵前往人间界解除封印……” “你们守着,我去人间界看看!” “师兄,你若离开,我们最多支撑这屏障十个时辰。” 旃极点头,“我会尽快回来!” 一袭红衣刚刚飞出,就被一人拦下了。 清珩挡在他面前,抬手制止了他,“我已将人间界暂时移至芥子空间内,届时将他们一同带回去。此方世界,注定要塌。” 蔓意问道:“师尊为何不出手阻止她?” 清珩看着远处那白蛇身上纠缠的气息,叹息一声说道:“这个世界坍塌是注定的结局,被压制的灵力会爆发,那样强烈的爆发会将世界炸出一个缺口。只要那个缺口存在,世界就会慢慢坍塌。而那个缺口,早在三年前就出现了。” “那白蛇不只是妖,她是魔。一旦我与她交手,这个世界只会碎得更彻底。” 清珩也是从仙人手中拿到先天魔种后才发现宵尾的身份,在这个灵力贫瘠的世界里,一条生而残缺的白蛇竟然修炼成了魔。 魔也是修炼的终点。并且,在这个没有飞升之路的世界里,魔是唯一的终点。 所以她那么强,即便是渡了雷劫后的黑蛟在她面前也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而已。 世界的坍塌并不是一瞬间的,那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从坍塌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不适合凡人生存了,当世界失去日月陷入一片黑暗,空气会渐渐稀薄脏污,水源会变质,所有的生物都会在永夜里逐渐消失。 清珩手中有通天树的种子,可以在百年后长成,将这个世界重新撑起来。但这个世界上的所有活物,都无法经历这百年的浩劫。 宵尾远远凝视着清珩的方向,对着蛟若说了一段话:“今日之战,是我觉得天地倾覆之时该有一场轰轰烈烈的战争,所以才放任你们找上门来终结我们之间的仇恨。而现在,这场没有意义的战争该结束了。” 她高高竖起蛇首,张开嘴撕咬着空气,在空中撕咬出一个巨大的黑洞。 名叫惑殷的怪物凄厉地嘶吼一声,然后将背上的女孩儿狠狠摔进了黑洞里,女孩儿的身影被黑暗吞噬,黑洞迅速合上。 黄色的兽瞳里流出两行泪,她向前几步,站在那黑洞存在的地方翘首望着。 她骗了她心爱的孩子,这个世界没有飞升之路,她们也不是被天道眷顾的种族,没有什么功德加身,也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 世界注定坍塌,她弱小的孩子只有一条生路,那就是借助宵尾的力量去往另一个世界。 好在,她的孩子继承了父母优秀的血脉和能力,不管在哪里都能很好地活下去。 清珩伸手在虚空中一抓,就将小女孩儿抓出来扔进芥子空间里。 旃极诧异,“师尊的芥子空间不是不能存储活物吗?原先那些化形的妖兽和灵草都被踹出去了。” 清珩说:“那是原先为了让归楹逃走设下的规则,如今他不在了,这规则自然也就修改了。芥子空间本就是一方小世界,又怎会不能容纳活物。我去接归楹,你们回到芥子空间内等着吧,回去后再将你们召出来……” “师祖!”寒临突然开口,急切地说:“不能将辞洢前辈和蛟若前辈她们一起救走吗?” “他们身上因果太重,既不是凡人也不是孩童,所以我不能插手。” 他说完寒临脸上露出难过的表情,紧紧皱着眉,看起来是极为不忍的。清珩将一个法器扔给他,说道:“此物名为观沧海,若遇生死关头,可带领同伴藏身其中,并无人数上限。但是寒临,你今日所举,皆会成为后日因果。” 寒临紧紧抱着那个法器,重重点头:“我想试试。” 他说完就跑了,将清珩后半句话远远甩在身后,“……你修为不够,收人时容易将所有生灵全部收进去,记得检查。” 旃极讪笑一声,干巴巴地说:“若是将那白蛇也带回去了怎么办?此等妖魔,必定祸乱九洲。” “你徒弟那点修为,还收不了实力强大的修士和大妖。而且,她不会走的。” 当夜幕的碎片落下来,有带着不祥气息的风从那些破口中灌进来。 狂烈的风席卷大地,将树木连根拔起,将山岳吹飞,风有了具体的形状,是猛烈的,让人睁不开眼睛的巨大推力,眯成缝儿的眼睛看向外面,是混乱的,模糊的,属于风的模样。 惑殷趴在原地抵抗着强风,她巨大的身躯被风吹得不断往后退,但她的四只爪子紧紧抠着地面,不愿远离女儿离开的地方。 宵尾在她身边盘成圈儿,帮她抵御狂风,她在狂风中巍然不动,依旧高高竖着蛇首,注视着那些大大小小的破口,上方已经没有繁星了,只有浓稠的黑。 “师姐,要不要赌一把,我们谁能再次睁眼。”宵尾说道。 惑殷笑她,“你竟还想着活?我以为你这样的疯子,会笑着去死。天地坍塌,到处都是你的墓地,整个世界都是你的坟场,快活吗宵尾。” “不快活。若我还能有睁眼的那一天,我希望这世界,人与妖泾渭分明。师姐呢,你希望什么?” “我希望铃铛儿平安顺遂地长大,就如那些受尽家族重视的修士一样,张扬肆意,活得舒心。” 黑暗笼罩了整个九霄,在这样的黑暗中,那数百弟子结成的剑阵依旧亮着白光,照亮了旁边一棵不断向上生长的巨树。 巨树不断长高,树冠也随之变大,呈现如遮天蔽日之势。 宵尾又说:“师姐你看,那个疯子还在。” 惑殷说:“在他们眼中,你才是疯子。” 清珩落在树冠上方阻拦归楹继续向上生长,“我们该走了,我说过的,凭借你一人之力,撑不起这个世界。” 第194章 像是为了反驳他,那巨树又往上蹿了一截,正好顶住一个破口,没有让那夜幕落下。 清珩叹了口气,说道:“是我说错了,你能撑住。但是这个世界没有支撑的必要,这里早已千疮百孔,即便你撑住了,生灵也无法存活。” “走吧归楹,我们本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金光一闪,那些外来者离开了,连带着战场上存活的妖族和修士都消失了。 九霄只剩下宵尾和惑殷,人间界也留下了很多强大的妖兽和怪物。 宵尾将蛇首垂下来搭在惑殷背上,“师姐,只有我们了。” 惑殷没有回答她,只是张开双翼护住了她脆弱的头颅,不让狂风里那些巨石砸到她,白色的双翅染着一些鲜血,但依旧是温暖可靠的,一如小时候。 另一方世界晴空万里,和煦的风和温暖的日光照在峻岭之上,让漆黑的沉水石都染上一层暖意。 树下再次摆上了桌案,蒲团上坐着的还是当年的那个人。 在那些彼此纠缠,又爱又恨的时间里,他们无数次用分开来证明他们分不开,用仇恨来证明他们从未改变的心意,所以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 树还是那棵树,人还是那个人,只不过有很多东西都不一样了。 在不渡川深不见底的天堑下,多了一个小世界,那里的百姓安居乐业,自给自足,是独立于九洲之外的一处桃花源,没有修士和法力的影响,他们世代生存,繁衍生息,或许会在遥远的未来突然翻越那高高的天堑,来到另一个名为“不渡川”的桃花源。 或许在那时,他们会将不渡川当成仙界。 而青莲山上多了一个宗门,他们自称“一剑宗”,那里有妖族和人族,但平日里深居简出,并不像寻常修士一样出门游历。 令九洲最关注的大事就是,清珩仙尊那三个徒弟回来了。 那个曾经闯了大祸的大弟子旃极如今成了魔,是天地间第一位魔尊,将烬水划为自己的地盘,在烬水中建造了自己的魔宫,如此一来,那烬水中的妖兽倒是安分了些。 二徒弟蔓意还是住在青莲山,深居简出,偶尔在云里舟小住,见过的人都说那是一位极其和善的前辈,对弟子的请教总是温柔解答。 据说,蔓意真人身边那个小子是魔尊的徒弟,只是烬水内阴寒,不适合修士久住,那小子便跟在蔓意真人身边,由她悉心教导。 三徒弟琢玉真人如今待在自己的云晓峰,他也收了个徒弟,是个小女孩儿,叫铃铛儿。那是个活泼开朗的小姑娘,整日在云里舟跑来跑去,能去的不能去的地方都想闯一闯,每回都被琢玉真人拎回去受罚。 那也是个出了名的天才,在云里舟同辈中少有敌手。善使双刀,刀法得她师尊亲传,是出了名的刀刀见血,直击命门。 当然了,清珩仙尊和树灵再续前缘的故事传得更广,但是无人敢议论,只能隐晦地“嘿嘿”一笑,将那些话藏在不用明说的深意中。 峻岭之上,清珩盘腿坐在桌案前处理仙盟传来的消息。 归楹懒洋洋地躺在树上晒太阳,有鸟雀在他肩膀上跳舞,他在那悠扬的鸟鸣声中昏昏欲睡。这一刻,阳光正好,微风正好,就连鸟鸣都那么正好。 山下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还有铃铛清脆的响声。 归楹被那动静吵醒,迷惑地坐起来靠在树上等着即将出现的人,自从他们回来后,峻岭便热闹了很多。 寒临是个懂事孝顺的孩子,总是隔一段时间就来看看他们,还有失去记忆的铃铛儿,一旦受了罚,立刻就要找上来告状了。 归楹想了很久也没想明白,自己到底是喜欢热闹还是不喜欢热闹,为何独处时总是觉得孤独安静,分外不自在,现在吵闹了又觉得事事不顺心,看谁都碍眼。 “师祖!” 铃铛儿拎着裙子跑上来,将被打得通红的手心放在归楹眼前,眼里含着一包泪哭唧唧地说:“师尊又打我!” 铃铛儿可是妖兽,打成这样也是下了死手了。 归楹一时也顾不上那些乱糟糟的思绪,跳下树拉着她的手仔细看了一圈,确实是红肿,有的地方都打破皮了,实在有些过了。 他看向清珩,也不言语。 清珩在他的目光中转过头看了一眼,因处理仙盟事务皱起的眉头还未舒展,看到那伤势后只是冷淡地说了一句,“若是犯了错就该罚,只是打打手心而已,小小惩戒,何必大惊小怪。” 说完就将头转过去继续处理事务,储存资料的玉牌在眼前飞快划过,每一枚玉牌里都藏着比打手心更严重的事务。 归楹给铃铛儿手心涂着膏药,数落起清珩的漠视,“可教养徒弟,也不能一味打骂。同样是教徒弟,旃极就从不动手。” “那是因为寒临听话乖巧……铃铛儿,你说说你做了什么,让你师尊那么生气。如实说来,若有遮掩,我还要罚你。” 铃铛儿藏到归楹身后,揪着他的袖子小心翼翼地说:“御兽园的师兄说我年岁尚小,不能拥有自己的仙鹤,得等很多很多年才能轮到我。我去问旃极师伯,师伯说‘仙鹤,那还不简单,你去偷来一公一母,师伯帮你配一只小仙鹤出来’。我就去御兽园偷仙鹤,结果被那里的师兄抓住了,将我交给师尊处理。” 归楹沉默地看着清珩,脸上的表情更难看了。 此事铃铛儿确实有错,错在听信了旃极那混账东西的谗言,竟然真的去御兽园偷仙鹤,还笨手笨脚地被御兽园的弟子当场抓获。 清珩滑动玉牌的手顿住了,缓了一会儿才说:“往后你旃极师伯的话不能听,不然我就重重罚你。御兽园是云里舟的一部分,就是我们自家的东西,哪里有偷自家东西的道理!这事儿你错了,但是看在你师尊罚过你的份儿上,师祖就不罚你了。” 铃铛儿又问,“那我要去偷谁家的?” 清珩:“谁家的都不能偷!不过一只仙鹤,偷来偷去的,给人看笑话。这事儿是你旃极师伯惹出来的,他负全责,让他赔你一只仙鹤,这样可行?” 铃铛儿又笑了,重重点头:“行!” 说完就蹦蹦跳跳地下山了,说到底,她本就不在意自己被处罚的事,也不怪师尊打得疼,就是单纯地想要一只仙鹤,但是师尊和师伯都给不了,这才借着告状的由头来找师祖想办法。 清珩觉得不能再这样了,这些徒弟徒孙什么的只会给他们添麻烦,实在不适合生活在一处,所以,他打算带归楹游历九洲,实现最初的诺言。 归楹问他,“等游遍了九洲,我们去哪儿?” “九洲那么大,总有一处是你喜欢的,到时候我们就在那儿定居。等你住够了,便再换一处……” “好!” 001突然蹦出来站在清珩的肩头,有些不舍地说:“仙尊,寒临的幸福感达标,我要离开了……” 他伸出小触手擦着不存在的眼泪,哭唧唧地说:“怎么这么快啊,不是说你们修仙界什么事情都很长吗?我还以为还要好几年呢。” “我要走了,你之前说过的哦,让我回去看看。” 清珩点头,扔给他两个储物袋,“里面是给你备的礼,云里舟的好酒,不渡川的莲藕,九溪湾的鱼虾,烟雨乡的新茶。还有这个,我挚友的一滴泪,到时候你就凭借着这个去找他。” 001看着那晶莹的小圆球,好奇地拿着左看右看,然后说道:“你为什么会留着挚友的眼泪?” 清珩揉了揉它的脑袋,“因为这是极为罕见的炼器材料,价格十分昂贵。” 他抬手划出一条空间裂缝,然后对着001说:“顺着这条路一直走,你会走到自己曾待过的世界,抵达后记得在出口处放一枚灵石防止通道关闭。这条路只能往前走,不能往后退,这一别,望你珍重。” 001重重点头,怀里抱着两个储物袋操心地叮嘱他:“你也要珍重,你和归楹都要珍重。你们好好地,心里有话要说出来,一定要记得,你们经历了很多困难才得到今天的幸福,不要辜负了今日的自己。” “还有,最好不要跟我前辈联系太多,他那是走私,风险很大的!” “我走了!仙尊再见,归楹再见!” 清珩颔首,“再见。” 归楹也看向它,轻轻说了声,“再见。” 001往前飘的身子突然停住了,震惊地转身去看归楹,“你能看见我?” 归楹点头,还笑着问,“你是要离开吗?去哪里?” “哇!我是001,我的任务完成了,我要去另一个世界完成别的任务了!现在我带着这些,”它展示了一下怀里的储物袋,骄傲地说:“我带着这些礼物去看之前的伙伴,看看他们现在过得好不好!” 归楹学着清珩的样子摸了摸它的头,动作轻柔地将一根树枝插在它的怀里,“以后你找到落脚的地方就把它插在土地上,会长出一棵小树。那棵小树可以联系我,你遇到危险的时候,我或许可以帮你。” 第195章 “谢谢你归楹,你们都是好人!我真的要走了,再见再见。” 它又伸出一根触手对着他们疯狂挥手,那两人虽然不理解这个动作的意义,但依旧学着它的样子挥着手。 第135章 骆明骄*方许年 不同时空之间的通道是黑的, 001每次完成任务都要在这样的通道中漫无目的地飘很久,直到感受到下一个任务的召唤才会顺着光源飘过去查看任务,在查阅完任务详情后又会去往别的世界寻找执行者。 但是这次不一样, 是它主动前往一个世界, 它是有明确目的地的,多难得啊。 别的系统一定都没有这样的体验,只有它001有,它是独一无二的! 飘啊飘,飘了很久很久。 终于看到光源了,001连忙蹿过去撞上光源, 然后就从黑暗的通道离开,出现在一个布置温馨的客厅里, 正身处一个暖黄色的柔软沙发上。 它连忙从储物袋里掏出一枚灵石放在出口处, 然后在客厅里转悠了起来。 这样的布置,这样的环境,是方许年和骆明骄的世界。但是这个地方有点陌生,是他们的新家吗? 不过,现在时间过了多久?他们是大人还是老人啊? “咔嗒——” 门锁响了,一个穿着蓝色毛衣的年轻人拎着一袋子菜进门。他在玄关处换鞋,低着头看不清脸, 不确定是谁。 001飘过去看, 是方许年。 他长大了很多,个子变高了,脸也长开了,细软的头发有点长, 刘海往前耷拉着遮住了清俊的眉眼。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温和无害, 一看就是个脾气很好的大人。 真好啊,许年已经长成了一个很优秀的大人。 他换好了鞋就直接拎着菜进了厨房,一进厨房先打开电饭煲,看到里面被凉水浸泡着的米时,没忍住气笑了,然后拿起手机开始给骆明骄打电话。 生活好像就是会有各种各样的小插曲,好的坏的,有让人惊喜的,也有让人火大的。惊喜的瞬间总是一闪而过,但那些火大的时刻就会牢牢记住。 比如回家时没有按下煮饭键的电饭煲,比如阳台上忘记收的衣服,比如落在沙发上的手机和去接你下班却因为堵车迟迟回不来的爱人。 电话被接通,骆明骄的声音在那边响起,“报告方老师,由骆明骄先生驾驶的去接你的座驾还堵在一中门口,距离二十分钟前和你共享的位置前进了不到一百米。” 方许年积攒的火气瞬间散了,没忍住笑了一声,气势全无。他一只手拿着手机,另一只手把塑料袋里的食材一一拿出来摆在料理台上。 “骆明骄先生,你今天又犯了一个错,你猜是什么?” 那边安静了几秒钟,然后小声说:“去接你然后被堵在路上这个不算吧,这个是突发情况,我之前没来过这边,不知道这条路下班时间那么堵。” 方许年听他狡辩完才说,“嗯,这个不算,是另一个。” “啊……我拖鞋放得乱七八糟?还是门口有垃圾但是我没倒?”骆明骄说完讨好地笑着,求饶道:“方老师,你直接告诉我吧,你这样问我我脑子很乱,感觉什么都没做好。这样不行,容易自爆。” “哼,你没煮饭!又没煮饭!又又没煮饭!这个月第几次了,你自己想想。” “我反思,我反省,我回家就在门上贴便利贴提醒自己煮饭。” “嗯嗯嗯,你最好是。你大概多久到家?我要开始做饭了。” “我让王叔过来接替我了,他很快就到。大概一个小时到家,我回去的路上去买炒栗子和红薯干,你要不要吃冰激凌,我会路过你很喜欢的那家冰激凌。” “买吧,要一个大份的海盐味。” 方许年挂了电话,把手机拿出来放到客厅的桌子上,然后再回到厨房里开始处理食材。他动作很是熟练,是多年做饭练出来的本事,把每一样菜都备好才开火一直都是他的习惯。 客厅里的001看得入迷,它从未见过这样的方许年。在方许年始终忧愁着未来的那些年,它也和他同样迷茫不安,它希望他的未来能过得很好,却又想不出来那是什么样子的。 记忆中的少年总是沉默着,眉宇间带着化不开的忧愁,即便脸上出现了笑容也不会停留太久,总是匆匆出现,匆匆离开,好像身上总有一股愁绪在虎视眈眈,只要他开始快乐,那些愁绪就会飞速出现,将他的笑容带走。 而现在,这个男人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温暖安宁的气息,连切菜时的动作都透着一股子从容,整个人的状态是轻松的,悠闲的,惬意的。 他现在,应该算是过得很好吧? 青年的背影和记忆中那个瘦弱的少年重合,001忍不住凑近了一些。 在它伪装成刷题软件的日子里,经常注视着方许年,看他因为难题而皱眉,因为焦虑而悄悄流眼泪,看他的身影在小小的家里转来转去,用单薄的肩膀撑起只有两个人的家。 他的任务目标一直都是个很好的人,以前他还小,所以彷徨,所以不安,现在他长大了,变得成熟稳重。 而且并不是所有的成年人都会变得成熟稳重,但方许年成功了。 真好。 客厅里摆着好几个相框,里面都是他们的合照,有高中的合照,大学的合照,有在建设小区的合照,也有在骆家花园的合照。 他们从稚嫩到成熟,身旁的那个人一直没有改变过,属于青春最迷茫的那几年,他们始终在对方的身边,携手一起长大,成为更好的大人。 001停在一个相框前,玻璃后的那张照片上,骆明骄的肩膀上用白色的颜料画了个毛茸茸的自己。 它也记得的,当时拍这张照片的时候,它就站在骆明骄的肩膀上。在骆家的花园里,覃念阿姨举着骆哥哥新买的相机,非要给他们拍照片,当时他们还没在一起,骆明骄别别扭扭的,半推半就地就从了,自己就站在他肩膀上,还比了个耶。 这个画得不像它,都没有比耶。 “哒哒哒哒” 菜刀在菜板上快速起落,发出规律简洁的“哒哒”声,一排被压倒的土豆片在这声音中变成粗细均匀的土豆丝,整齐地摆在菜板上,黄澄澄的。 白色的淀粉黏在那只纤细的手上,黏在手指侧边的老茧上。 细瘦的手腕上戴着一根红绳,手工编织的红绳里包着几颗红豆,所以并不整齐,一处松一处紧的,红绳自然宽一头窄一头的。 这是去年旅游时骆明骄挤了半小时才买到的,二十几块钱,几条红线和几颗红豆就能编出来,他觉得不值这个价,说自己买点材料回家能编一堆,但是骆明骄多固执啊,一听说这个保姻缘,就非要挤进去买。他知道这是廉价的,知道这个东西的成本很低,但是他愿意用自己的情感赋予这条红绳不同的意义。 就好像他和方许年之间本就该有一条红线,他们就是天作之合。 绳结歪歪扭扭的,方许年当时也是嫌弃的,现在却戴得有些褪色了。 这是爱人的心意,粗糙、滚烫、诚挚。 “咔嗒——”门再次被打开,这次回来的是这个家的另外一个主人。 方许年擦了擦手,脚步轻快地往门口走去。001跟着飘过去,看见了同样变得成熟的骆明骄,他梳了个很有攻击性的背头,露出深邃的眉眼,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黑色西装,外面穿着一件西装样式的同色羊毛大衣,领带是明亮的蓝色,和方许年的毛衣颜色一样。 他站在门口换拖鞋,一只手抱着装了栗子和红薯干的纸袋子,另一只手拎了个塑料袋,里面是一盒冰激凌。 他的鼻尖冻得红红的,头发上和肩膀上都沾了点雪,进屋后在暖气的影响下变成了深色的水迹。他看见方许年就开始笑,将那塑料袋举起来晃了晃:“这是谁最喜欢的海盐冰激凌啊,我好像有点忘了。” 方许年白了他一眼,伸手接过冰激凌,暖暖的指尖碰到了骆明骄冰冷的手,他皱了皱眉:“你怎么这么凉?你怎么回来的?” “从小区门口跑回来的,刚下地铁雪就大了,我担心炒栗子凉了。你摸一下,还是热的。” 方许年敷衍地摸了一下,然后接过他手里的东西把他的外套脱了挂在架子上,搓着他冰冷的耳朵说,“凉了再热热就是了……你出门的时候我都说了在下雪,你怎么不戴围巾。” “戴围巾不舒服,感觉勒脖子。”他靠在方许年身上,有气无力地说:“今天开会,哥又说我了。” “还是因为那个项目?还没出结果吗?” “那边还是没有消息,哥让我做好那边拒绝的准备,可以联系第二家了。但是我还想试试,那是最好的选择。” 方许年紧紧抱着他左右晃着,一下一下地像哄小孩儿似的,“那就再试试,没关系的,你已经很厉害了,而且现在就是大胆尝试的时候啊,实在不行哥也不会不管的。我可太骄傲了,我男朋友这么厉害,还这么贴心,还记得我喜欢吃什么冰激凌,怎么那么棒啊。” 第196章 “我们明骄是最会买冰淇淋的小朋友!” 骆明骄哼笑一声,侧着头在他脖子上不轻不重地咬了一口,“谁会想当最会买冰淇淋的小朋友啊?那你呢,你是最会什么的小朋友?” “我是最会爱骆明骄的小朋友。” “那我也是最会爱你的。” 001飘在客厅里,看着玄关处腻腻歪歪的两个人,觉得好幸福啊,原来幸福是可以被看见的。 他们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像两棵并排生长的树,根须缠在一起,枝叶伸向同一个天空。 厨房里传出“咕嘟咕嘟”的声音,飘出了炖汤的香味。 方许年先松开了骆明骄,踮着脚在他脸上亲了一口,“亲一口男朋友刚回家还没有洗的脸,然后继续做饭。” 骆明骄跟着他进了厨房,两个人在厨房里挨在一起,偶尔碰一下手,又开始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话。 001飘到窗台边,看见窗外一片洁白,地上的雪铺了厚厚一层,小区里的树都白了头。穿着羽绒服戴着厚帽子的孩子们在小区里跑着玩,清脆的笑声飘上来,被这一室的温馨隔绝在外。 这间房子不大不小,刚好够装下他们两个人。 晚上,方许年去洗澡了,客厅只剩下骆明骄一个人。 茶几上摆着笔记本电脑,骆明骄穿着厚厚的袜子坐在地毯上工作,他皱着眉盯着那些数据发愁,就像是上学时写作业一样。 001突然跳到他的电脑上,静静地盯着他。 骆明骄看着他愣了两秒,然后揉了揉眼睛,突然开口喊道:“许年,我好像出现幻觉了……” 001连忙飞过去捂住他的嘴,恶狠狠地说:“不是幻觉,是我,001!我回来看看你们,你们过得还幸福吗?” 骆明骄点了点头,很满足地说:“我们很幸福,以前很幸福,现在也很幸福。或许生活中会有些小矛盾,有时候脾气来了也会莫名其妙地吵起来,因为一点小事就赌气,但是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幸福的。” “我们依旧相爱,和曾经一样,却比曾经更契合。” “许年现在在读博,放假的时候会在一所特殊学校当老师,许阿姨想跟他有更多的共同话题,就去那所学校的食堂工作了,那个学校里有一只瘸了后腿的小猫,被许阿姨收养了,她收集了很多猫毛给我们做毛毡小猫,许阿姨担心小猫活不久,每天都很用心地养它,跟养许年差不多。不过她始终觉得给动物起名字很奇怪,所以小猫就一直叫小猫。我的工作也进入了正轨,明年应该会单独负责分公司。哥哥结婚了,嫂子是邵鸢,就是之前许阿姨住院的那家私立医院的负责人……” “我爸妈也很好,身体很好,工作顺利,和以前没什么区别。对了,我爸的焦虑症有所缓解,现在闲下来不会无时无刻想着剥坚果了,可能是因为我们家实在没人愿意再吃了,连许年都吃腻了。爷爷前两年因为器官衰竭去世了,他离开的时候说他很高兴,很高兴一辈子的记忆都回来了,他能带着这些美好的记忆去找奶奶。” “001,大家都很幸福。” 001得意地挺起胸膛,骄傲地说:“我的任务还是完成得很棒嘛,幸福一直都在。对了,这是我从修仙世界给你们带的特产,你可能用不了储物袋,我给你拿出来……这个是酒,这个是莲藕……” “我又完成了一个任务,执行者大人是一位很强大的仙尊,就是他给我准备的东西,还让我回来看看你们。那个任务我也完成得很好哦,而且还让很多人都得到了幸福。” 骆明骄耐心地听着他说话,时不时地附和着点头,等001说完后,他才说道:“我知道,你一看就是非常厉害的系统。虽然只经历过几个任务,但是已经很厉害了,以后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001兴奋地在地毯上跳来跳去,开始喋喋不休地跟骆明骄说自己认识了多厉害的人。 有可以打开空间通道的仙尊,有能够放出天雷的树灵,还有很多很厉害的妖怪……那些打斗的场面它更是如数家珍,谁有傀儡,谁用蛇尾,什么法术会出现锁链…… “那是一个很精彩的世界,但是很危险,有很多很可怕的故事……我的任务目标叫寒临,他是……” 它讲了很久,然后躺在地毯上摊成一张饼,有气无力地说:“那真的是一个很精彩的世界,就是很累。我每天都在帮仙尊整理他的宝物,很多宝物,堆了满满一座宫殿,而且乱糟糟的。我好忙啊,我都没时间研究那个世界里有什么好玩的。” 骆明骄坐到它旁边来,用手指戳了戳它,小声说:“辛苦了,那位仙尊一定也很感激你,所以才会给你那么多好东西,还让你回来看我们。001,你真的是一个很优秀的系统,你很厉害。” 001在地毯上滚了两圈,然后突然飘起了,挥舞着触手大声喊道:“嗨呀!满血复活!我要努力做任务,我要做一百个任务!” 方许年擦着湿头发从浴室出来时,正好听见骆明骄的笑声。 暖黄的灯光裹着他的轮廓,湿发滴下的水顺着下巴滑进睡衣里,把睡衣领口打湿。他坐在骆明骄旁边,拉着他的手放在自己头上,开口就是命令:“速度帮方老师把头发擦干。” 骆明骄一边给他擦头发,一边挑着下巴指了指001在的位置,说道:“我跟你说过的那个小精灵,它回来了。” “啊?001吗?在哪里?” 骆明骄伸手从茶几上把抽纸盒拿起来放到001的位置上,笑着说:“在这里。” “001你好,我是方许年,谢谢你帮助我,我很感激你。”方许年有些紧张地说完,然后突然改变了姿势,从席地坐着变成了跪坐,双手规规矩矩地放在腿上,一副拘谨的模样。 001还没开口,骆明骄先打趣他了。 “方老师什么意思啊,紧张啊?” 001坐在抽纸盒上说,“你好呀我的任务目标,虽然你听不见我说话,但是我还是想告诉你,你很棒,你很优秀。” 骆明骄转述了它的话,方许年脸红了,抠着手指问道:“你这次回来是有什么事吗?我有什么能帮助你的吗?” 001:“我只是回来看看你们幸不幸福,幸福就好啦。” 方许年松了口气,笑着说:“没有遇到麻烦就最好了,你放心吧,我们很幸福。谢谢你啊,让我们遇到了这个世界上最奇妙的存在。” 001干劲十足地说:“不用谢,这都是我应该做的!我要走了,我还得去另一个世界看看,那是我第一个任务世界,我没什么经验,所以很担心他们。” 骆明骄点了点头,说道:“去吧,以后的任务都会顺利的。” 方许年也说:“要离开了吗?再见啊001。” 001:“骆明骄再见,方许年再见。” 很幸运参与了你们的青春,看见过你们的迷茫,也庆幸你们变成了如今的模样。 作者有话说: 第136章 楚桓天*司异 001继续往前走, 来到了属于司异的世界。 依旧是出现在一个客厅,和它离开之前很像的客厅,不过添了很多零零散散的小物件。 不算宽敞的客厅里放了一张新沙发, 灰色的, 上面堆着好几只彩色的靠枕,鲜艳的颜色,粗糙的缝线,一看就是家里的主人自己做的。 墙壁上挂着几幅画,内容全是基地和人像,有一开始简陋的基地, 也有大兴土木时乱糟糟的基地,还有建成后范围更大更雄伟的基地, 人像也各不相同, 有正在施工的工人,有站岗的战士,也有意气风发的异能者。 角落里摆放着一个书架,上面摆了很多书,有由基地出版的科普书籍,封面简陋,上面印着一个高大的建筑和书名, 有中央基地统一送来的教材, 封面精致,涵盖了好几个学科。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小说和建筑类的工具书,报纸和小型刊物也不少, 将书架堆得满满当当,看起来有些杂乱。 楚桓天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 他眉头微微皱起,看起来心情不太好。 他穿着一件黑色的毛衣,肩膀上搭了件黑色的迷彩外套,头发有些凌乱,整个人散发出一股强势的气息。 旁边的柜子上摆着时钟,显示的时间是04:50。 还很早,外面天还没亮,屋子里有点暗,窗台上的茉莉花上挂着清晨的露水,阳台上挂着一排没干的衣服,衣摆上缓缓凝聚水滴,一滴一滴地往下坠落,那点细微的声响就砸在这个寂静的清晨。 卧室的门打开,穿着睡衣的司异迷迷糊糊地走出来,先是去半开放的厨房里接了一杯温水喝下,然后又倒了一杯水走到楚桓天面前放下,脱了鞋把双脚缩在沙发上,往楚桓天身上靠着。 “怎么起这么早?在看什么?” 楚桓天把沙发扶手上搭着的毛毯拽过来裹在司异身上,然后将手中的报纸微微倾斜,“中央基地那边召开了会议,要求所有官方基地上报异能者信息和现有武装力量。消息还没传过来,这是老鸦从那边带过来的报纸,全哥打电话过来说,中央基地应该是想依次接管各个基地,问我怎么想的,我说我先看看,上班之后再答复他。” 第197章 老鸦是之前一起合作过的异能者,后来带着家人去了中央基地,但一直和他们保持着联系。 全哥是希望基地现任负责人,是个办事稳妥的老好人。楚桓天现在负责管理希望基地所有异能者,是个实权人物,在基地内的威望很高,大部分异能者只听他的差遣。 异能者,特别是强大的异能者,在这样的环境中,在各方面都受到优待的情况下,很容易滋生出个人英雄主义,傲慢和自大是大部分异能者逃不开的缺点。 楚桓天是个很好的管理者,他不擅长用言语来消解这种缺点,更习惯用绝对的力量来压制他们。因为他始终是最强的,在他面前,那些傲慢和自大变成了可笑的卖弄。 司异看了一眼,那报纸上的内容很隐晦。这是中央基地的报刊,是印发给基地的民众看的,让他们能够了解基地目前的决策和之后的走向。 他们基地也有,不过印发的频率会低一点。 “你怎么想的?”司异靠在他身上,困倦地打了个哈欠。 现如今各个基地都有了稳定的秩序,官方基地虽然一直在中央基地的管辖之下,但是中途也经历了很多的变故,异能者暴动,民众反抗,这样的事情层出不穷,所以负责人一变再变,中央也不能确定,那些官方的基地是否依旧听令于他们。 先试探官方基地的态度,如果顺利的话可以很快整合异能者数量和能力,再将武装力量统计出来,然后就可以向私人基地提出要求了。 要想重建国家的秩序,统一是不可避免的。 楚桓天说不太出来,他是赞同的,但是又有些不甘心,有种辛辛苦苦开荒种地,结果还没开始收获,粮食就已经注定要被收走的感觉。 他叹了口气,将那报纸揉成一团扔在地上,气闷地说:“除了按要求上报所有信息,还有别的选择吗?” 小型基地和中央基地的军事力量根本没法比较,所以他们没得选,他也不是那种觉得自己能用异能扛住原子弹和大炮的蠢货异能者。 只是有点不甘心。 不甘心现有的一切往后要成为别人的功绩,不甘心让别人来自己亲手建立的蓝图上修修改改。 司异听到他的气话,哈欠打了一半没忍住笑了出来,他捏着楚桓天暖乎乎的手说,“知道你不甘心,但是现在一切都是未知数,什么都是可以商量的。就咱们基地现在这些负责人,哪个不是拼了命才爬上来的,你觉得他们会甘心吗?” “就说全哥,他一个普通人能坐到负责人的位置上,付出的心血可不少,他只会比你更急,更不甘心。你是强大的异能者,这样的整合对你来说好处更多,总之不会一无所有,但是全哥他们很可能一无所有,所以,你不要急,让他们来急。” 司异摸了摸他的头,手顺着微长的发丝滑下来捏了捏他的耳朵,轻声说:“不管全哥和你说了些什么,你都要冷静,别给他们当枪使。那几个人都是人精,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可不会顾及你的以后,所以,别成了他们筏子。” 楚桓天伸手抱着他,闷闷地“嗯”了一声。 司异轻轻拍着他的后背,一下又一下,“其实挺好的,你从来没见过正常的世界吧,以后就能看到了。” “我有很多事想和你一起做,露营、逛街、看电影、旅游,或者一起去学校听课,下班后一起去超市采购,我们还能养一条狗……” “我想死在那样的世界里。” 楚桓天突然收紧了手臂,咬着牙有些不高兴地说:“不准说。我们的时间还很长,我们没做的事情还很多,不要说那些让我不高兴的话。” “好,我不说。” 他们就这么抱了很久,司异半梦半醒地又眯了会儿,直到闹钟响起,他该去上班了。 他挣脱爱人的怀抱,慢吞吞地回到房间里换衣服、洗漱,楚桓天也起来了,去厨房里烧水煮早餐,冰箱里有司异之前包好的饺子,放进锅里煮着,很快就能吃了。 司异吃完早餐就该去上班了,他出门前总会拖延几分钟,站在门口迟迟不换鞋,趴在门口的柜子上念叨:“不想上班不想上班不想上班……” 楚桓天笑着站在他面前,跟他一起念叨,“不想上班不想上班……” 一口气念了好几遍,最后一个字落地后,司异深呼吸一口,然后快速换鞋离开,出门后又是精神奕奕的模样。 楚桓天又从门口走到阳台,冲着他的背影挥挥手,每当这个时候,司异都会转身跟他挥手。 他知道他会转身,他知道他会目送。他们有着心照不宣的默契,就算偶尔有一天,这样的默契失灵了,也不会责怪对方,只会暗笑一声,吐槽自己竟然养成了这样的习惯。 他们足够相爱,也给予了对方足够的安全感,所以不会因为一次“不默契”而失落,只会去感受那种蔓延在空气里的,细密的爱意。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好几年,这样的道别并不是每天都会重演,只有他们一起吃早餐之后才会有一次挥手。 日复一日的生活或许无聊,但他们始终陪伴在彼此身边,这就是最好的结局。 001飘到他面前,突然比了个鬼脸,吓得楚桓天一把捏住它,反应过来后才慢慢放松,然后问道:“001?你怎么回来了?” 001抖了抖身上的毛毛,清了清嗓子,骄傲地说:“我完成了我的第三个任务,现在回来看看你们。怎么样,你过得幸福吗?” 楚桓天挑眉,伸手弹了它一下,“你还会关心我的幸福吗?我以为你只在乎司异幸不幸福呢。” 001:“都关心啊!不管是你还是司异,都是很重要的。只不过当时你选择留在这儿,我怕你会后悔,所以后面一直很忐忑,总想回来看看,问问你有没有后悔。” 楚桓天摇了摇头,说:“没有。” 他拎着001回到屋子里,给自己泡了杯热茶,然后坐在沙发上慢慢说:“我做事很少会后悔,即便那个选择不那么完美,也很少会出现后悔的情绪。我始终觉得,所有选择在决定的那一刻都是最完美的。” “回去或者留下,各有各的好与坏。就算是现在,我也总是会做梦,梦见我回去了,梦见司异一个人。” “那些梦都不相同,有时候他好好的,只是一个人生活,一个人工作,有些梦却不那么好,我总是惊醒,然后看到他还在我身边……在那一刻,我知道我的选择就是正确的,无比正确。” 001经历了三个世界,已经人性化很多了,也有了很多属于自己的情绪,对别人的情感也能感知得很清晰。 它窝在楚桓天旁边,问他:“那你的世界呢?你会不会想念。” “呃……没什么好想念的。说起来,在遇见司异之前,‘想念’这个词跟我不太沾边。即便是可以相互托付后背的同伴,分开很久后也不会产生‘想念’,就算他们要离开也好,想要夺权也好,都没有太剧烈的情绪。因为人就是这样的,争抢和权势是流在血液里的基因。” “我也不会去想曾经的宿舍,不会去想基地的那些人,那只是我人生微不足道的一部分,没什么值得留恋的。所谓艰难的选择,不过是愿不愿意放弃曾经的一切重头来过。” “所有选择的第一要素,一定是我的意愿。什么未来和影响都是次要的,最主要的就是我的意愿。” “因为我愿意,所以这个选项才能成立。” 001越听越迷糊,只能说:“听不懂,但是你说了这么多,就是不后悔的意思吧。” 它瘫在沙发上的身体突然满血复活,飘起来转了两圈,然后把储物袋里的东西一一掏出来放在地上,还叮嘱他:“这些都是好东西,你要让司异多吃一点,有灵力的,可以强身健体,让他身体健健康康的。” “我以后都不能回来看你们了,你们要好好生活。” 楚桓天揉了揉它的脑袋,“嗯”了一声,“你做任务也要小心,选执行者的时候注意一点,不要招惹那些脾气差的,小心他们把你拆了。” 001气呼呼地跳起来撞了他一下,“才不会,我很谨慎的!” “好了,我要走了。记得要幸福啊。” 楚桓天点头,“会的,去吧。” 第137章 古代(1) 在去往下一个任务之前, 001还要完成清珩交给它的任务。 要去帮他找消失的朋友,那个被称为佛子的神秘人。 它在黑暗中飘了很久很久,那颗由眼泪形成的晶体就一直在前面引路, 不知道过了多久, 终于看见一道金光。 那金光像是仙尊撕裂空间时出现的一样,窄窄的一道,像一条空间的缝隙。 001挤进去,便置身于另一个世界中。 同样是黑暗,却不是先前那种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而是灰蒙蒙的黑, 像是烟尘,又像是浓烟, 能见度很低, 四周都是一样的,仿佛没有地面,也没有天穹,只有这样一个空茫的,满是烟尘的空间。 第198章 001抱紧那颗眼泪,有些瑟缩地停在原地,小心翼翼地问:“有人吗?我、我是001……我受清珩仙尊的委托, 来找一个……” 一阵阴风吹过, 浓烟翻滚,在那些模糊的烟雾中,好像有什么庞然大物在游走。冰冷的鳞片蹭过001的身体,它尖叫一声, “咻”的一声往前飞。 有怪物! 那些浓烟里有怪物啊! 001突然停了下来,不对啊, 我为什么会害怕啊? 好像自从进入了第三个世界就不对了,我开始害怕那些尸体和死亡。 可我是个系统,我没有恐惧这种情绪啊。我……我之前在末世,看过了那么多丧尸也没觉得害怕啊,为什么现在会害怕怪物和尸体? 001愣住了,那双豆豆眼微微下移,看着自己身体两侧的小触须。它伸出了两根触须,像人类的手一样,抱着那颗眼泪。 可,它是有存储空间的。 为什么…… 为什么要像人一样呢? 001还没有想明白,就看见前面绽放出一阵刺目的金光。 金光最盛的那一瞬间,周围的一切都变成了刺眼的白,什么都看不清了。 也是那一刻的白打断了001的思绪,它晃了晃自己圆滚滚的身体,突然想不起来自己之前在思考什么了。 思考?它是一个系统,要思考什么呢? 金光逐渐淡去,前方出现了一朵巨大的金色莲花虚影,在那虚影之上站着一个身穿白衣的人。 他的身影在这雾蒙蒙的空间里十分渺小,那金色莲花的虚影像一只碗,他便像碗上的一粒米饭,而小小的001在他们面前,就像一粒尘埃。 浓雾翻涌,有低沉的吼叫声从四面八方传来,强劲的风猛烈地拍打在001的身上,它被吹得飘来飘去。 那不是自然的风,而是巨物活动时出现的气劲,如此强烈。 001看见了一个黑影。 准确地说,是看见了黑影上的几块鳞片,比它还要大的鳞片。那显露出来的一点点躯体像是一堵墙壁,上面贴着几片黑色的,泛着冷光的鳞片,就这样阻挡了001所有的视线。 又是一声低沉的吼叫,又是猛烈袭来的强烈气劲。 001赶紧飞走,朝着那金光所在的方向拼了命地飞,想去找那个站在金色莲花上的人。 这个世界的人都很厉害,归楹能看见自己,那这些怪物应该也可以,还是尽快找到佛子,然后去进行下一个任务吧。 希望下一个任务没有这么可怕。 它飘到那个白衣人面前,探头探脑地看了好一会儿,才伸手递出那颗眼泪,小声问道:“你是佛子吗?清珩仙尊让我来找你。” 那白衣人本是闭着眼的,他是个光头,眼眉清隽,俊鼻红唇,看起来有些男女莫辨的秀丽。只是等他睁开眼,一切便不同了。 他的瞳孔是漆黑的,那样宁静、庄严、冷肃的一双眼中和了五官的秀丽,正如神佛一般冷漠森然。 他抬手,那滴泪便回到了他的手中,没入他的掌心。 “多谢小友前来相助,不过,此地易进难出,小友怕是要和我一起被困了。” 001惊得浑身的毛都炸起来了,它连忙后退了好几步,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可不能跟你一起被困在这里,我还要去做任务呢!仙尊只让我把这眼泪送过来,他肯定有办法来救你的。” 那人垂眸,轻声说:“此地乃天地之外,是天道豢养妖物的裂缝。当年,我游历至此,正逢天道打开裂缝往九洲投放妖物,我感知到强烈的妖气,便闯进来想一探究竟,结果一进来就出不去了。” “每逢九洲高阶修士剧增,天道便会打开裂缝放出几只妖物与之抗衡。要想出去,只能等到下一次裂缝打开。” 001伸出触手指了指身后,急切地说:“我也是从那里挤进来的!那边就有出口!” 那人却说:“那并非出口。你带着我的眼泪而来,这滴泪为了寻我,会强行破开屏障带你过来。现在它已融入我的身体,便没了寻主的本领。而且,此地隔绝世间所有因果与联系,清珩他找不来。” 001气鼓鼓地说:“我不信!我还要去做任务!” 男子双手合十,安静地闭上了眼。 横冲直撞了好几次,001第一次感觉到了累。 不是能源耗尽的累,而是因为找不到解决办法所产生的累,它绕回来习惯性地趴在白衣人的肩膀上,有气无力地问:“裂缝什么时候可以打开?我要去做任务。如果失联太久,主神觉得我失踪报废了,就会切断我的能源供给,到时候我就真的报废了!” 白衣人微微睁眼,平静地说道:“裂缝打开的时间并无定数,全看天道何时觉得九洲高阶修士的数量需要平衡。或许是百年之后,或许是千年之后,谁也说不准。” 001一听这话,差点从白衣人的肩膀上掉下来,它急得四处乱飞,嚷嚷着:“那怎么行!主神要是切断能源供给,我就彻底完蛋了,我会变成第一个失踪的小系统,也会变成这一批里第一个因为能源枯竭报废的小系统!不行,我一定要想办法出去。” 它又开始在这灰蒙蒙的空间里四处乱撞,试图找到其他的出口。可每一次都是撞得晕头转向,除了那些时不时出现的巨大怪物和翻滚的浓烟,什么出口都没找到。 唯一的好处就是,它已经不害怕那些怪物了,甚至恨不得那些怪物再翻滚得厉害些,好把这个空间撞破一个口子让它出去。 那些怪物逐渐察觉到这里出现了一个不安分的小东西,随后,越来越多的怪物朝着001围拢过来。低沉的吼叫声震得001的身体都在颤抖,那些强烈的气劲将它吹得翻来覆去,像一只球一样被怪物玩弄于股掌之间。 白衣人看着001狼狈的样子,皱着眉将它拎了回来,扔在肩膀上说道:“小友,莫要再做无用功了。这裂缝之中凶险万分,你若不小心被这些妖物吞噬,连渣都不会剩下。” 001焦急又委屈地缩在他的肩膀上,急切地问道:“你是佛子,还是仙尊的好友,你真的没有办法吗?” 白衣人微微摇头,轻声说:“我被困在此地多年,能想到的办法已全部试过了,皆是无用功。这是天道的规则,我也无力改变。” 可见确实没有别的办法了,001只能暂时安静下来,趴在白衣人的肩膀上疯狂思考。 它将自己的数据库翻了个遍,也没查到类似的情况,所以越查越丧气,越查越着急。 系统面板上没有任何消息提示,联系主神的按钮点了无数遍也没有反应。 任务选项是可以点的,在任务入口里有两个选项,一个是【选择执行者】,一个是【前往任务世界】。 001突然跳了起来,在佛子肩头蹦跶了两下,然后清了清嗓子,装作不经意地说:“哎呀,怎么这里还可以选择执行者呀?让我看看,这里有适合的执行者吗?” “呀!佛子大人,原来你在这里呀,你要不要成为我的执行者跟我一起去别的世界完成任务啊。” 佛子垂眸,先是说道:“我的法号是宁妄,你不必一直称呼我为佛子。” 随后,他又说:“何为‘执行者’?若是能助小友出去,我自当鼎力配合,毕竟小友是因我才遭此无妄之灾。” 001语气雀跃地说:“就是我们一起去往别的世界做任务,任务很简单的,就是让任务目标幸福就可以了。非常非常简单,一般只需要几个月就可以了。” 宁妄却久久不语,在001出言催促时,他才开口说道:“此事,有些棘手。实不相瞒,我命中有一情劫,此番离开天外天游历也是因为情劫将至。师伯曾说,与我绑定了情劫之人是天煞孤星,被其缠上必将难以脱困。” 001沉思一会儿,叉着腰问道:“除此之外,还有别的影响吗?会影响你的修为吗?会影响你飞升吗?会让你入魔吗?” 宁妄说:“不会。” 001就说:“那就是了,也没什么影响嘛。为什么要怕呢?难不成你永远都要躲着那情劫?” 宁妄却说:“被人缠上难以摆脱,已是天地间最困扰的麻烦事。” 001抱着手嘟囔着:“那你确实没遇到过什么麻烦事……” 宁妄又说:“天外天弟子若遇情劫,定是避之躲之。有一师兄命中有情劫,便躲在天外天近千年不曾出来,谁知后来师伯好友前来求救,将孤女托付,那孤女便是命定之人……那女子修为低微,不过百年便去了,往后师兄游历九洲,音讯全无。” “若注定有一段情,该如清珩与归楹那般,与天地同寿,可以尽情地去爱去恨,相互纠缠上百年。而非情劫,短暂地相伴之后便要忍受离别。” 001气急败坏地说:“我又没说你非得与他相爱才算幸福,只要他觉得幸福就可以了。仙尊是我的上一任执行者,他的徒孙是任务目标,他们也没有相爱啊,但是我依旧完成了任务。所以,只要你坚定自己的想法,便不会沾染那什么情劫的!” 第199章 宁妄看着灰蒙蒙的时空裂缝,他已在这里待了几百年,待得时间都模糊了。 平日里他最不爱诵念经文,早课时总是偷懒,如今却为了镇压那些妖物将生涩拗口的经文诵念了千万遍。他本是静不下来的性子,却硬生生在这空无一人的裂缝里待了这么多年,心性磨平了,棱角也磨平了。 要是此时的模样被师兄们看见了,他们定当震惊不已。 这个地方,宁妄待够了。 他想要离开,不管是何种方式,只要能离开就好。 “既然如此,便有劳小友了。” 001“嘿嘿”一笑,嘚瑟地跳了跳,绑定宁妄为执行者后,它按下了【前往任务世界】的选项。 第138章 古代(2) 【执行者投放成功, 已到达世界《哑巴猎户的眼盲男妻》】 【关键剧情载入中……】 【同安县地处西南,群山环绕,土地贫瘠, 民风强悍, 是大昭最边缘的城镇,也是流放地界里出了名的艰难。这里每年都会流放一批罪臣过来,身体弱些的千辛万苦走到这儿,熬不了几日就得死,身体强些的也好不了多少到了之后总得大病一场。】 【这里的衙役都说,那是山神的警告, 是给这些罪民的下马威,让他们在这里安分守己, 不要再动那些歪心思。实则不然, 只因西南潮湿阴冷,毒虫蛇蚁众多,这些北方来的罪民不适应这里的气候,再加上一路上颠沛流离,到了地方总会松口气。】 【那口气一松啊,人就得病倒了。】 【同安县衙门管得不严,向来将罪民送到地方后就甩手走了, 从不管他们的死活, 也不愿跟这些人沾上什么关系。因此,这些罪民的日子并不好过,不仅没得吃没得喝,还要被强悍的村里人欺负辱骂。】 【为了活下去, 很多罪民会选择跟当地人成亲,既为了讨一口饭吃, 也为了让家里人活得轻松点。】 【长此以往,这便成了一种习惯。只要有罪民来了,村里人便虎视眈眈地守在村口,等着挑选合适的人回家,或是当媳妇儿,或是当上门女婿,只要看上了就会强硬地带回来,也不管那些罪民的意愿。】 【缪家本是京城的寻常富户,家中良田数百亩,囤粮颇丰,灾年总要开仓施粥为家中儿女积攒福报,他家在顺安街有几家旺铺,生意不错,所以祖孙三代人过得都是锦衣玉食的日子。】 【长子缪苒四岁便请了先生启蒙,从小勤奋刻苦,十五岁那年便考上了秀才。对于大昭而言,十五岁的秀才比比皆是,但对于缪家来说,缪苒就是家族的栋梁,未来必将光耀门楣。可,平昌二十三年,三皇子谋反被镇压,京城的官宦人家多数都遭了灾,抄家斩首者数也数不清,只记得城中都是血腥味,洗不净的血腥味。】 【缪家被一往来甚少的远亲波及,流放边疆。这次谋反多是南地的官员犯事,所以去往北地的罪民乌泱泱地凑了数百人,反倒是往南走的只有几十人。】 【缪家十几口人,全部戴上了枷锁被流放。一路上的坎坷艰辛只有他们自己清楚,缺衣少食是常事,缺医少药才是最要命的,年迈的熬不住,年幼的也熬不住,一路上死了很多人……】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押送的官差还算老实,一路上都没有胡来,顶多打骂几句,也不曾下死手。】 【缪苒途中病了一场,烧了好几日,他娘以为他熬不住了,日夜都在哭。但他熬下来了,只是烧坏了眼睛,再也看不见了。】 【一路到了同安县,押送的官差将他们交给当地的衙门,登记造册后又由衙役送到偏远的村子。这次来的人不多,两三个村子便能分完,缪家还剩下六口人,官差看他们有老有少,壮劳力不少,就将他们分到了最贫瘠的罗坪村。】 【路上,负责押送的衙役掂量着腰间的长刀,瞥了他们好几眼。这么打量了好几番之后,他才慢悠悠地开口,用带着浓重乡音的官话说:“你家姑娘和小子长得好,太招眼了,前面有条河,去河边挖一把稀泥抹脸上遮一遮……”他说着停了一下,烦躁地“啧”了一声,又说道:“算了,没用的,那些刁民一盆水泼下来,怎么遮都藏不住的。”】 【缪苒的父亲将儿女挡在身后,他生得高大,却要在衙役面前谄媚讨好,所以总是弓着腰低着头,一副窝囊老实的模样。他搓着脏污的双手,小心翼翼地问:“官差大人此话何意?”】 【衙役将罪民间那不成文的规矩跟他说了,说罢又补了一句,“罗坪村有个哑巴猎户,是附近几个村子的人都不敢招惹的,那猎户好男风。你们要是想保全别的儿女,不妨选个儿子送给他当男妻。”他虽是这么说,但眼神一直在缪苒身上游走,像是在说这样的瞎子留在家里也没用,不如送给猎物当男妻,还能吃饱穿暖不干活。】 【缪苒的娘瞬间将他拉至身后,像个护雏的母鸡一样牢牢护着。缪苒的爹也说:“我们能靠自己的双手种粮食,不用卖儿女讨食。”】 【衙役叹了口气,一双浑浊的眼睛看向罗坪村的方向,沉闷地说:“你们想不想的没用,那些人会自己抢。到了村口啊,一群人堵在那儿,只要是全须全尾的年轻男女都逃不过的,你家……唉……”】 【缪苒能感受到弟弟妹妹的颤抖,他想安慰他们,却发现自己连他们在哪里都找不到。他的手抬起来又放下,最后只能认命地将头垂下,搭在母亲瘦弱的肩膀上。】 【他母亲紧紧捏着他的手,低声哀求:“韫玉,你们都是娘的命根子,他们要是敢抢,娘就跟他们拼命。你从小就是聪明孩子,娘的意思你明白,别动那些心思,知道吗?”】 【缪苒应了一声,回握着母亲的手。他是男儿,是家中长子,也是从小学了骑射的,他会护着爹娘和弟弟妹妹。】 【这一刻,他们一家人牵着手,以为只要有亲人在身边就能抵挡所有的恶意。可衙役看着他们,只是不停地叹气。】 001晃晃悠悠地飘在宁妄身边,絮絮叨叨地说:“之后的剧情就是,那个猎户的娘来村口看热闹,然后一眼就相中了长相俊俏的缪苒,还没等众人反应过来,就带着大儿子将缪苒抢走了,这个过程中还打伤了缪苒的娘亲章氏,直接导致了后续章氏的死亡。” “猎户回家后对缪苒非常满意,但是相处了一会儿后发现缪苒眼睛看不见,他们一个说不了话,一个看不见,根本没法过日子,他想换人,但是缪苒的弟弟已经被别家抢走了,他也没得换,所以对缪苒一点也不好,家里人欺负他也不管。” “章氏因为受伤一病不起,又失去了儿女,病情越来越严重,连续几个月都没能下床。缪苒和他的弟弟妹妹为了给娘筹治病的钱,不得不老老实实地待在别人家,侍候长辈,下地劳作。” “后来,章氏去世了,缪苒他爹为了保护自家的粮食被村里的无赖活活打死,他妹妹因难产而亡,缪苒的弟弟在下地的时候投了河,二叔和三叔也接连出意外死去,全家人只剩下缪苒了。” “结局就是猎户知道了缪苒的好,却怕缪苒怪他,就设了个局,仗着缪苒看不见,先是假死骗他,装了一年后,又用另一个身份出现,带着缪苒逃出了村子。实际上他们只是逃到了山里,那里有一座小屋,是那猎户上山打猎时小住的地方。” 001垂头丧气地说完,语气低落地说:“你一定要让缪苒幸福,不能让那种人骗他一辈子。那个该死的猎户,我要去把他陷阱里的猎物全部拿走,拿去给缪苒他们家的人吃!” 宁妄垂眸看向下方的队伍,缪家老少缩成一团,龟速前进着。最外边的是家中的男丁,缪苒的父亲、二叔、三叔、弟弟,然后就是章氏,护在他和妹妹的面前。 都是一群可怜人,无辜被波及,还要受此无妄之灾。 他指尖掐了个法诀,一丝灵力轻飘飘地落到缪家人身上。 顷刻间,从小锦衣玉食养出来细嫩皮肤染了一层蜡黄的病态,口唇略微青紫,眼下青黑明显,就连面颊都枯瘦了几分,骨骼突出又明显,像是人们口中那常说的“病痨鬼”。 若是一两个人长成这样或许不足为惧,那如果一家人都是这副模样呢,那些村民还敢抢人吗? 宁妄满意地看了一圈,然后转头对001说:“小友要拿那猎户的猎物,不妨现在就去,拿完后再去缪家的地盘附近搭一处屋舍,也好就近护着他们。” 001一下子蹦起来,声音格外兴奋雀跃:“走!我现在就带你去!” 树影晃动,风里飘来松脂的苦香,南边的山林总是有难以摆脱的潮气和阴冷,时时刻刻往人骨头缝儿里钻。 001把宁妄带到了陷阱的位置,却正好遇见那猎户在。它连忙往树后躲,一双豆豆眼瞪着那体型壮硕的猎户,小声骂道:“就是他,他就是那个可恶的猎户!” 宁妄透过大大小小的树影看过去,那穿着粗布短打的汉子正蹲在地上,伸手抚过陷阱边缘的草,将其一一拨正。 第200章 猎户眉骨突出的脸上有一道疤,他眼神凶恶,气势惊人,怪不得会让附近几个村子都避之不及。那样高大壮硕的身板,肩膀比普通男子宽了一倍,手中拎着一把柴刀,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 001缩着身子有些害怕地说:“等下他走了,我们去把那些陷阱里的猎物全部拿走!” 第139章 古代(3) 猎户走后, 001将他布下的陷阱全部翻了一遍,然后得到了三只野兔和一只野鸡。不过每一只都不算大,兔子是巴掌大的幼崽, 带回去还可以用野草养一养, 野鸡却是死得透透的了。 羽毛倒是鲜亮,就是肉少,拎在手上颠一颠,感觉一点重量也没有。 宁妄用藤蔓将猎物捆起来扔进空间里,拍了拍手说:“走吧,我们回去搭屋舍。” 001虽然是个系统, 但是是个有头脑有经验的系统,它在林子里晃了一圈, 飘来飘去地查看那些树木的年份和坚硬度, 看到宁妄转身就走,它立马叫停,“等等,我们还没砍木头呢。” 宁妄愣了一下,会心一笑,“不必,我空间内有几座现成的屋舍, 找到地方后直接拿出来就可以了。出门在外需藏匿行踪, 我便甚少踏足旅店客栈,都是在人迹罕至的地方歇脚。” 001凑到他面前夸张地“哇”了一声,然后说:“那你的空间里一定有很多食物吧,仙尊的芥子空间里除了材料就是宝物, 称得上是食物的只有酒和辟谷丹。” 宁妄笑道:“我与他差不多,不过我不饮酒。” 001垮着脸嘟嘟囔囔, “你还不如有呢,酒可是好东西,冬天喝点酒暖暖身子就不会冻死了。明年是灾年,夏季大旱,冬日降雪,那会是同安县最大的一场雪,村子里冻死了好多人。本来缪家人找到了活计可以维持温饱,但因为雪太大,粮价升高,棉花涨价,他们不得不花费大价钱买柴火和棉花,然后他们就买不起粮食了。” “是那猎户家里的大嫂心善,给了缪苒一袋粮食和一碗猪油,才让缪家人活下来。所以缪苒对猎户家又爱又恨,因为那个家里确实有几个好人。” 宁妄迎着山间的风往前走,笑着说道:“我空间内也有些金银,饿不着他们。快些走吧,他们也该进村了,安置好屋舍后还得去村口看热闹。” 缪家人口不多不少,青壮年也多,所以县衙给他们划的地距离村子有些远,周围都是荒地便于开垦,有一条小溪经过,方便挑水灌溉,背靠着大山找柴和摘野菜也很方便,唯一的缺点就是离村子太远了,出了事没人知道。 但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件好事,他们是罪民,本就该离那些村民远远的,省得挨了欺负。 宁妄和001不挑住所,在这村子里也不好太打眼,便在山里放了一座竹楼,是宁妄空间里最简陋的屋舍,也是他第一次外出游历时做的,优点是避雨防潮,通风散热,缺点就是不够保暖。 即便是他觉得最简陋的竹楼,也比村子里屋舍看起来美观多了,三层的联排竹楼围成一个“口”字,中间有顶却不是密封的,兼顾采光的同时也考虑了通风的问题,“口”字正中间有一口井,井旁就是灶台和堆积成小山的干柴。 竹楼最下层可以圈养牲畜和存储粮食,上面两层才是主人居住的屋舍。 这是为了听雨赏雨搭建的竹楼,屋顶都有一圈支出去的挡雨棚,外层也有一圈阳台,上面放着躺椅和桌案,红泥小炉上还放着酒坛子,桌案上铺了纸张,上面是半幅观雨图。 宁妄想起来了,上一次拿出这竹楼时清珩也在,是在一处秘境里,清珩带着云里舟的弟子们一同前往秘境,突遇大雨,便歇在山洞中稍作休整。他去秘境中采药恰好碰上,他便拿出竹楼让那些弟子好好休息一夜,清珩点了炉子温酒,他作为主人不好不作陪,便铺了纸作画。 不过那雨只下了一会儿,他的画也只花了一半,唯有清珩将坛中酒喝了个精光。 宁妄布置好竹楼后又在周围施了个障眼法,这样那些进山的村民便看不见这竹楼,也不会误闯这里扰人清静。 一切准备就绪后,001便按捺不住了。 它兴奋地飘到宁妄前头带路,嘴里还不停地念叨着:“走走走,我们赶紧去村口,如果那猎户的娘还要抢人,我就狠狠地踩她的脚,然后踢她小腿!” 它挥舞着两根细小的触手比划拳脚,越比划越觉得两根触手不够,然后又冒了好几根出来,胡乱挥舞抽打着,绕来绕去的险些将自己缠住。 宁妄不紧不慢地跟在001身后,心里琢磨着待会儿那猎户一家真要强抢缪苒,自己该如何出手相助。而且,他的身份也要过个明路 他是佛修,只讲修心悟道,并不受戒律所困,所以一向洒脱不羁。但这世间的佛门弟子戒律极严,这不许那不准的,他若还以佛修的样貌示人,怕是要惹出祸事。 思及此,宁妄给自己套了个障眼法,只是个低阶法术,让自己在外人眼中是有头发的。 如此一来,能避免不少麻烦事。 不多时,他们便来到了罗坪村的村口。 村口有一个大树,树下有一尊大磨盘,是村里人共用的。农闲时,村里的男女老少都爱聚在树下说说话,你做针线我剥豆子,手上不闲着,嘴里也不闲着。 此时村口已经聚集了不少人,有本村的村民,也有其他村里来看热闹的。村民们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交头接耳地议论着,眼神时不时地往缪家人身上瞟。 缪苒的弟弟妹妹尚且年幼,只能躲在爹娘身后小心翼翼地缩着身子,满脸的惶恐与不安。他们已经发现了自己那突然变差的脸色,但都觉得那是被吓出来的,或者是这几日奔波疲累,吃不饱睡不够导致的。 “哎呀,怎么这一家子都病恹恹的啊?” “这算什么,从京城走到这里,这副模样是正常的,带回去养几日就好了。” “说得也是,京城多远啊,没有死在路上都是好的了。” “不错不错,模样周正,身条也顺,回去养上一段时间肯定能生个大胖小子。” “他家这姑娘看起来年岁挺小,怕是跟你家大虎配不上。” “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咋就配不上了!” 突然,人群中一阵骚动,有人喊道:“邱顺他娘来了!” 话音刚落地,一个满脸横肉的老妇人就带着几个同样壮硕的汉子大摇大摆地朝着缪家人走了过去,他们都穿着新衣,虽不是什么好料子,但也是布庄里新买的细麻布,足以看出这户人家的富裕。 邱家确实是村里的富户,他家儿子都有出息,大儿子在镇上当屠夫,娶了肉铺掌柜的女儿,二儿子话少老实,地里的活儿干得比老把式还好,三儿子是县里出了名的猎户,家里从不缺肉吃。 这样的一家子本是不愁嫁娶的,即便邱三郎是个哑巴,那也时常有媒人上门说亲,偏偏他好男风,想娶个合心意的男妻,那就难了。 老妇人一边大摇大摆地走着,一边用那双三角眼扫视着缪家人,嘴里还嘟囔着:“我可得好好给我家三郎挑个男妻。” 当她的目光落在缪苒身上时,眼睛都瞪大了一倍,上前几步围着缪苒绕来绕去地看了一番,满意地对着身后的儿子们说:“就他了,把他给我扛回去。这高个子,就配我家三郎那大个儿!” 缪苒的母亲章氏一听,立刻像疯了一样冲上去挡在缪苒身前,大声喊道:“不行,你们不能抢我的儿子!我儿子眼睛看不见,你们不要抢他!求求你们了,别抢我儿子……” 章氏没忍住哭出了声儿,她这一哭,身后的一双儿女也跟着哭。 缪苒听着娘亲和弟弟妹妹的哭声,紧紧握着拳头,他想劝娘别哭了,想跟娘说自己是愿意的。可他说不出口,他不愿意去当什么男妻,他不愿意离开家人。 老妇人冷笑一声,她退后了一步,身后的汉子们便一拥而上,双手蛮横地将章氏推开就要去拉缪苒。缪苒的父亲和弟弟们见状,立刻冲上去与那些汉子们扭打在一起。 那衙役也冲了上去,护在缪家人身前,大声嚷嚷着让那些村民老实点。 一时间,村口乱作一团。哭声、喊声、打斗声交织在一起,有的村民在暗自打量那对年幼的兄妹,有的村民在高声起哄,个个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搅家精。 宁妄施法护住了缪家人,让他们牢牢靠在一起,不管是谁都无法将他们分开,任由那些壮汉的力气再大,也无法伤他们分毫。 不过,眼前的混乱场景还是让他眉头一皱,正准备出手制止时,那个被称作三郎的猎户就从人群中挤了出来。 他看到眼前的场景,脸色一沉,将手中的一担柴狠狠砸在地上,这才制止了这场闹剧。 众人发现那脾气不好的猎户来了,便下意识地停了下来,离缪家人稍微远了些,不敢再触这煞神的霉头。 猎户走到老妇人面前,皱着眉沉着脸比划了一番。他旁边站了一个人,和他生得六七分相似,开始粗声粗气地给老妇人翻译,“三哥说,‘娘,你怎么能随便抢人呢?’” 第201章 缪家人一听,这猎户竟然是个明事理的,心里那口气就落了下来。 老妇人一拍大腿,大声嚷嚷着:“三郎啊,娘这是为你好,这汉子个子高体格好,能下地干活也能陪你去山里,给你当男妻正合适。” 猎户不耐烦地“啊”了一声,然后继续凶狠地比划着。 他那弟弟便也继续粗声粗气地说:“三哥说,‘娘,他是个瞎子,别说下地和上山了,连家里的事他都忙活不明白,你抢他有啥用?再说了,他看不见,我们怎么过日子?难不成成了亲也让小四给我传话吗?’” 老妇人一听这话就不乐意了,指着猎户的鼻子骂道:“你这个蠢货,看不见怎么了,关上灯都是一个模样!他体格子好就能下地干活,你钱三叔瞎了一辈子,地里的活儿一点没落下!再说了,你个闷葫芦,一天天的哪有那么多话要说……” 猎户暴躁地踹了一脚地上的干柴,周围的村民都小心翼翼地后退了些,生怕这人发起火来波及自家。 老妇人一看他急眼了,连忙拉住他的胳膊劝说:“三郎啊,你要是不要他,那可就便宜别人了,你看这周围有多少双眼睛盯着呢。你个傻小子,他瞎你不瞎啊,娘一看他就是个俊俏的,你带回去养养,保管你满意。” 猎户看了看缪苒,又看了看周围那些村民们贪婪的眼神,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头。 老妇人一看,瞬间就挂上了一张笑脸,招呼着汉子们将缪苒拉走。 “三郎啊,家里就你一个孩子没成亲,这下好了,成了!” 章氏看到儿子被拉走,哭得死去活来,却又无能为力。 001赶忙撞了宁妄一下,催促道:“你快去拦下来啊!你站在这儿干吗呢,看戏呢!” 宁妄后知后觉地显出身形跟了上去,他手中拿着一柄剑鞘,拦在猎户一家人面前。 开打前先抱拳,说了声:“得罪了。” 第140章 古代(4) 剑鞘朴实无华, 却强横地拦在几个壮硕的邱家汉子面前。那两只钳制着缪苒的手被剑鞘一抽,瞬间收了回去,宁妄上前一步伸手扶着缪苒的手臂将他引到了自己的身后。 身后有一点细微的动静, 宁妄感觉自己的衣摆被揪住了。他伸手拍了拍那只冰凉的手, 低声说,“你拉着我,我不好动手。” 缪苒猛地将手缩了回去,然后握成拳背在身后,缩着身子嗫嚅着说:“多谢公子出手相助,是我失礼了。” 他自从眼盲后就一直待在娘亲身后, 娘亲总是递过来一片衣角让他牵着,他便习惯了去拽那一片衣角。他想说话了就拽拽衣角, 他想听娘亲说话了也会拽拽衣角, 自从看不见以后,他的世界好像只剩下了娘亲的衣角。 他仿佛变成了妹妹踏青时玩耍的纸鸢,只要风一吹,纸鸢就会飞得很远很远,若是没了拽在手上的那根线,纸鸢就会随着风一同离开,去往一个全然陌生的世界。 他见过的, 妹妹的纸鸢飞走了。 她哭了一个下午, 眼睛哭肿了,声音哭哑了,父亲连忙策马去闹市买了一只一模一样的纸鸢回来,才止住了她的伤心。 在那之后, 他们便再也没有关心过那只旧纸鸢。 缪苒知道自己不能总拽着那根线,但是他害怕成为那只飞走的纸鸢。他害怕自己独自腐烂在淤泥里, 在山涧中,在任何一个他看不见的地方。 宁妄手腕一翻,从空间里拿了颗暖石出来,是天外天金色莲池里独有的石头,时时刻刻都是温暖的,滋养着天外天的无根之水,也滋养着那些因功德而盛开的莲花。 这一颗是莲池里最圆润的暖石,他与师弟打赌,两人一同潜入池中,在那无垠的水中搜寻了好几日,才找到这颗最圆润的石头。 他将暖石塞进缪苒的手中,轻声说道:“你就站在这里,没人能动你。” 缪苒双手拢在一起,紧紧捏着那颗石头,重重地点头。 这是个陌生的人,是陌生的气息和陌生的声音,但是当他说出那句话的时候,周围的黑暗好像淡了点…… 不是的,黑暗依旧是黑暗,只是没有那么可怕了。 围观的村民对着宁妄一阵打量,先是打量他单薄的身板,又对着他洁白无尘的白衫窃窃私语,最后忍不住摇头咂舌,心想这是哪家好吃好喝养大的愣头青,竟然天不怕地不怕地惹到了邱家头上。 便是想要逞英雄,也不该在阎王头上动土。 “你哪个村的?敢来我们罗坪村闹事,你怕是不想活了!”老妇人最先反应过来,三角眼一瞪,双手往肥硕的腰间一搭,嘴里的污言秽语便如流水般涌了出来,那厚厚的嘴唇张张合合,唾沫星子飞溅,周围的人暗暗心惊,又悄悄往后退了几步。 猎户邱三郎眉头拧得更紧,眼神凶狠地盯着宁妄,眉骨上那道疤像第三只眼一样,将那张脸衬得格外凶恶。他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嗬嗬”声,旁边那与他长得相似的汉子便发问:“你是什么人?作甚要拦我邱家的路?” 宁妄收回剑鞘单手负于身后,姿态温和,声音清朗:“在下宁妄,前些日子刚搬到此地,就住在村尾的山里。今日得见诸位这般强盗行径,一时于心不忍,这才出手相助。既然这位道、公子不愿意,诸位又何必为难他?” “放屁!”邱氏气得跳脚骂道,“我给我儿子抢、娶媳妇儿,关你屁事!赶紧滚开!再拦着连你一块儿绑了!” 她身后的几个邱家汉子也回过神来,仗着己方人多势众,撸起袖子就要上前。 尤其是那个被宁妄剑鞘抽中手臂的汉子,气得脸红脖子粗的,怪叫一声就朝宁妄扑了过去,一双蒲扇般的大手直抓宁妄的脖颈。 宁妄身形未动,握着剑鞘的手往前一递,掠起一阵劲风,将身后的缪苒吓了一跳。 那看似随意递出的剑鞘,如一道疾风精准无比地点在那汉子的手腕上,正中麻筋,可让人瞬间失去战斗能力。 那汉子只觉整条手臂瞬间酸软无力,软绵绵地垂了下去,耷拉在身侧,他惊愕地瞪大了眼,怪叫着哀号:“邪门了!娘,我手废了,娘!” “大哥!”旁边一个汉子见状,气冲冲地挥拳打向宁妄面门。 宁妄脚步一闪,身形便如风中柳絮一般微微一荡,让那拳头落了空。与此同时,手中的剑鞘顺势往那汉子腰间重重一磕。 那汉子只觉腰间传来一瞬的剧痛,随后重心不稳,连退好几步后一屁股坐倒在地,狼狈地捂着腰喊娘。 邱三郎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整个人散发出前所未有的戾气。 他看出宁妄身手不凡,绝非普通农人,这样的身法与武艺,怕是县里那些自诩高手的镖师都难与他一战。他低吼一声,一把将挡在身前的四弟拨开,拎着一把柴刀就冲了上去。 他本就身材魁梧,壮硕如牛,早些年还跟着镖局走过镖,积攒了一身的戾气,这县里就没有人不怕他的。此刻他沉着脸逼近,那股慑人的压迫感越发强烈,周围看热闹的村民都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又往后缩了缩。 他们可是听说了的,邱三郎在外走镖的时候杀过不少土匪,手上可沾着人命呢!这样的阎王爷,谁敢招惹他啊! 邱三郎死死盯着宁妄,并没有立刻动手,而是伸出粗壮的手指指了指他身后的缪苒,又用力地指了指自己的眼睛,然后狠狠一摆手,满脸的烦躁和嫌弃。最后挥了挥手上的柴刀,咧着嘴露出一个凶恶的表情。 他的意思再明显不过,在场的人多数都能看出来。他在说,这个瞎子我看不上,但现在是你要多管闲事,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邱四郎连忙大声补充:“三哥说,他本来也不太乐意要这个瞎子,但是现在瞎子已经是他的人了,就不准别人抢,不然就别管他不客气了!” 邱三郎配合地重重哼了一声,眼神更加不善,他的右手已经将那柴刀高高扬起,威胁之意毫不掩饰。 缪苒抖了一下,更加用力地缩着身体,减少自己的存在感。 手里的暖石还是热乎乎的,但是他的心却一点一点地沉了下来,逐渐变冷,冻得四肢百骸都难受。 他不明白,这一路上他都不明白,为何好好的家说没就没,为何慈祥的祖父祖母会死在流放的路上,为何二叔三叔要靠休妻才能保住妻子与儿女,为何他会成为这些人砧板上的一块肉! 为何!为何! 为何他们要承受这无妄之灾,为何三代行商的积累会瞬间崩塌…… 他身体晃了晃,险些因双腿无力而站不住,周围的黑暗仿佛有了重量,如山岳般压在他的脊背上,压在他的傲骨上。 就在缪苒的心一沉再沉,险些被无边的黑暗和屈辱吞没时,宁妄清朗的声音再次响起,强势地盖过了邱家人的哀号怒骂和那些村民的窃窃私语。 他说:“他既非你邱家所出,亦非你邱家所养,更非自愿委身,怎能算是你的人?如此强盗行径,竟还这般蛮横,你们可将律法放在眼里!” 第202章 宁妄说完就将手中的剑鞘掷出,精准打在邱三郎的手腕上,使他手中的柴刀掉落在地。紧接着,他的眼神落在那几个蠢蠢欲动的邱家汉子身上,眼神平静无波,却带着令人不敢直视的浩然正气。 “今日之事就此作罢,你们立刻赔偿这位公子和他的家人二两银子,此乃小惩大诫。若再纠缠不休,我定不轻饶。” “呸!什么狗屁律法,在老娘的地盘上,老娘的话就是律法!” 邱氏叉着腰破口大骂,三角眼里凶相毕露,她一巴掌拍在邱三郎后背上,大声呵斥道:“你个怂货,还愣着干什么!赶紧给老娘砍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畜生!他竟然敢伤你大哥和二哥,今天老娘不扒他一层皮,往后我们邱家在罗坪村还怎么做人!” 邱三郎的呼吸粗重起来,眉骨上的疤痕因愤怒而显得更加狰狞。 他喉咙里发出一声野兽般的低吼,迅速弯腰捡起地上的柴刀,壮硕的身躯猛地前冲,将柴刀高高扬起,朝着宁妄当头劈下! 刀刃携带的劲风打在脸上,吹乱了宁妄障眼法下的黑发。 围观的村民发出一片压抑的惊呼,有人甚至闭上了眼睛,仿佛已经看到了宁妄血溅当场的惨状。 宁妄眼神一凝,抬手捏住了那柴刀的刀刃,刀刃有些卷边,抵在他柔软的指腹上,有些疼。 这等不听教化之人,宁妄以前甚少遇见,他捏住刀刃的手指略微用力,那质地一般的铁刃便断成了两截。他捏住其中一截向后一掷,那半截刀刃挑起老妇人的衣领,将她挂在了数尺远的大树上。 “砰” 一声闷响,树叶落下了几片,老妇人挣扎了两下,双眼一翻晕了过去。 从始至终宁妄都是单手御敌,另一只手始终持鞘而立,一袭白衫依旧纤尘不染。 他的神情依旧平静,只是眼神变得格外冷冽:“还要再试试吗?” 场面瞬间变得死寂,在场的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邱家人被宁妄的身手震慑,不敢妄动,就算再不服气也得低着头遮住眼里的戾气。 宁妄对着邱三郎伸手,平静地说道:“二两银子。” 邱三郎从钱袋里取出二两银子放在宁妄手中,咬牙切齿地带着一家人离开了。 宁妄又说:“令堂口中尽是妄语,罚她十日不能言语,小惩大诫。” 众人此时还不知此话何意,直到邱家老妇人醒来后说不出话,他们才明白那年轻人的厉害之处。 宁妄将那二两银子交给缪苒的父亲,叮嘱他带着家中男丁去镇上买些粮食回来放着。 这样的碎银子以前缪省是看不上的,连打赏下人都觉得失了体面,可此时,这点碎银子成了他们全家的指望,买粮食,买新衣,缺一不可。 总不能再让孩子们衣不蔽体,用淤泥涂抹身体。 衙役在前面带路,确实是往他们的竹楼那边走。 宁妄慢悠悠地跟在缪家人后面,前面的人是缪苒。 到了地方后宁妄就和他们道别,缪苒却将那颗石头递了过来。 “公子,你的石头。” 宁妄无所谓地摆了摆手,随性说道:“你手凉,留着暖手吧。” 话音刚落,缪省就带着两个弟弟给宁妄跪下了,随后重重地磕了个头,哽咽着说:“缪省在此叩谢恩公救命之恩!今日受此恩惠,往后定当厚报,若恩公有用得着的地方,尽管差遣,我等绝不推辞!” 他那两个弟弟也是红了眼眶,喊着:“绝不推辞!” 宁妄再次摆手,“你们在此好好生活即可,不必急着报恩。若是有事找我,便站在家门口喊我的名字,我听见了就会出来。” “我叫宁妄。” 第141章 古代(5) 院子里有一棵树, 缪苒他娘特地把他和弟弟妹妹安置在树下乘凉,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落在他瘦削的脸上,变成了一块块跃动的斑驳光影。 缪苒站在原地, 握紧了手中的暖石, 他忽然觉得,今天的阳光格外温暖。 就仿佛,这是他眼盲后的第一个晴天。 炎热的夏季才刚刚开始,他希望能多过几个这样的晴天。 县衙给他们安排的地界离村里很远,但好在有一条小溪,用水时方便, 共有三间破败的茅屋,外围还有一圈低矮的土墙, 围了个大大的院子出来, 这院儿里的田地多年前是开垦过的,如今再翻一翻就能种上了,比开荒简单些。 屋里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一块床板或一条桌子腿儿都没有,所有东西都需要重新置办。 缪苒站着,竖着耳朵仔细听。 他听见娘亲在低声指挥弟弟妹妹收拾简陋的茅屋,脚步声带着初来乍到的小心翼翼。爹和叔叔们则压低了声音商量那二两银子的具体用途, 去镇上买粮、扯布做新衣、买些家具……每一个字都透着劫后余生的庆幸和对未来的谨慎盘算。 “……先买粮要紧, 粗粮就成,能多撑些时日。剩下的钱……”他顿了顿,声音更低,“扯几尺最便宜的粗布, 给孩子们和你嫂子做身能蔽体的衣裳。厨具得买,桌椅也得买, 床铺先买两套,我们仨儿买席子凑合一段时日……” 缪省攥着那点碎银子,感激地说:“多亏恩公出手相助,否则我等今日就算能护住家中小辈,也定是要忍饥挨饿的。” 缪二叔应了一声,接着说道:“衙役说分给我们的粮食三日后会送到,跟着户籍文书一起来,届时,我们就是同安县罗坪村的人了。” 缪三叔没心思闲聊,便招呼着大哥二哥出门采买,现在家里连把椅子都没有,嫂子和侄儿侄女只能站着,实在累人。 “大哥二哥,走吧,去镇上。” 同安县是个很大的县城,总人口有五千多户,下面设有六个镇,罗坪村就位于最小最穷的迁安镇。 从同安县到罗坪村要走整整三日,从罗坪村到迁安镇要走两个时辰,到了迁安镇后便有渡口,可以乘船前往同安县。 二两银子,在迁安镇可以买不少东西,他们也需要买很多东西。 他们没有车马,所有采购的物品只能靠人力扛回来,而且途中或许会遇上麻烦,所以三个青壮都得去。这样一来,家中就只剩一个妇人和三个孩子。 缪省有些犹豫,但缪三叔却说:“恩公今日震慑了那些村里人,他们不会来找麻烦的。若实在有难,劳烦嫂子去门口唤恩公一声,等我们回来了再登门道谢。” 这般说着,三个青壮便去了镇上。 说是青壮,却也只是三个瘦弱的高个男子。 “韫玉,”娘亲的声音靠近了,那声音带着些沙哑的疲惫,随后,一只手轻轻搭在他的手臂上,“累了吧?娘扶你进去歇歇。娘捡了些茅草将屋里扫干净了,正好给你们兄妹三人垫着坐。” 那只手粗糙却温暖,带着熟悉的、能让他安心的气息。 缪苒顺从地跟着她走,另一只手依旧紧紧攥着那颗暖石,仿佛那是维系他与这片陌生天地间唯一可靠的锚点。 娘亲扶着他,引着他迈过门槛。夯土的地面并不平整,他走得有些磕绊,但娘亲的手很稳,一路上都在耐心地提醒着:“小心,这里有个小坑儿,对,抬脚越过去。” 从树下到屋子里,短短一段路,他们走了好久。 章氏扶着他坐在最里面,一侧贴着墙,一侧贴着弟弟,他缩着身子,一只手环抱着双膝,思考着自己能做些什么。 妹妹挤过来挨着他坐下,伸出手好奇地摸了摸他手中的暖石,小声惊叹:“大哥,这石头好暖和呀!” 缪苒应了一声,嘴角不自觉地微微弯起,他将暖石轻轻放在妹妹的手里,“你摸摸看。” 妹妹惊喜地“呀”了一声,小心翼翼地捧着,像捧着什么稀世珍宝。 这次灾祸波及的是缪家,祖母当机立断让二叔三叔休妻,将两位婶婶和他们的孩子摘了出去,但章氏不同,他是缪家绣楼的绣娘,身后没有娘家撑腰,当时情况紧急,没能找到好法子让她离开。 从事发到他们踏上流放的路,只过了短短半日。 那些人闯进来,宣告了圣旨后就开始抄家,祖父祖母求了许久,才求来笔墨写了休书。两位婶婶带着孩子离开时,身上只穿着最朴素的衣裳,什么都没能带出去。 她们能够离开,还是因为有娘家撑腰,两位婶婶都是官宦人家的女儿,虽然娘家人在朝中品阶不高,但那也是官宦。 缪苒今年十七岁,弟弟缪景和妹妹缪仪才十四岁。 缪仪摸了摸暖石,又将暖石递给二哥摸了摸,两人在感慨这石头的神奇之处,说它比家中的那些暖玉都要暖和。 缪苒安静地听着他们说话,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身下干草的粗糙纹理。 弟弟妹妹玩了一会儿,就将那颗石头还给了缪苒。 缪仪说:“改日让爹爹买些彩线回来,我给大哥编个络子将这石头装起来戴在身上。” 第203章 缪苒应了一声。 屋外,日头渐渐西斜,将院子里那棵老树的影子拉得长长的,铺进了空旷的茅屋里,带着些许阴凉。 缪仪挨着哥哥,长途跋涉的疲惫终于涌了上来,脑袋一点一点地打起了瞌睡。缪景也安静下来,抱着膝盖望着空荡荡的墙壁出神,不知在想些什么。 章氏在院子里捡了个破碗,去小溪边取了水。 现在坐在他们前面,将一块从衣裳上撕下来的破布洗干净后沾上水给他们擦手擦脸。 屋外偶尔掠过的几声鸟鸣,还有风吹过树叶的窸窣声。 这份短暂的宁静,让缪苒连日来紧绷的神经得以放松,他靠在墙壁上,听着妹妹安静的呼吸声,开始昏昏欲睡。 然而,这份宁静并未持续太久。 一阵极其轻微的,不同于鸟鸣或风声的窸窣声突兀地钻进了缪苒敏锐的耳中。那声音好像来自院墙之外,像是粗糙的布料擦过土墙的声音,带着窥探和恶意。 缪苒背脊瞬间绷直,握着暖石的手指骤然收紧。 他侧着头,竭力捕捉着墙外的动静。 先是一阵粗重的呼吸隔着土墙隐隐传来,那是他熟悉的呼吸声。随后是柴刀的刀背或刀尖刮过土墙,发出一声极其轻微的声响。 “娘,”缪苒的声音压得极低,带着一种因恐惧而生的紧绷,“墙外有人。” 章氏的动作瞬间僵住,脸上那点劫后余生的轻松悉数褪去,只余下一片惨白。她的眼睛因恐惧而微微睁大,身体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握住了那只破碗。 缪仪被哥哥紧绷的身体惊醒,迷迷糊糊地刚要开口,就被娘亲一把捂住了嘴,只能不解地睁大眼睛。缪景也立刻警觉起来,身体微微前倾后慢慢站了起来,紧张地看向门口的方向。 墙外的动静停了片刻,似乎在确认屋内有几个人,或是在试探那来历不明的青年是否还在。 墙根处,几粒细小的土坷垃簌簌落下,发出骇人的轻响。有人跳进了院子里,一个接着一个,有好几个人。 缪苒的心脏在胸腔里狂跳,他已经听不见外界的声音了,巨大的心跳声掩盖了一切信息。无边的黑暗化为黏稠的恐惧将他紧紧包裹,那沉甸甸的无力感再次如冰冷的潮水般涌上,将他瞬间吞没。 娘亲急促的呼吸就在耳边,妹妹压抑的颤抖透过肩膀传来,弟弟紧绷的沉默如同拉满的弓弦。 绝望变作藤蔓缠绕着他的四肢。 就在这时,就在这绝望无助的时刻,他想到了一个名字。 所有的恐惧、无助、绝望,在这一刻化作了孤注一掷的勇气。 缪苒用尽全身的力气,朝着门口的方向,朝着那未知的黑暗大声呼喊:“宁妄!” 那声呼喊击碎了茅屋内浓重的恐惧,让四个人都得以喘息。 院子里的动静骤然一顿,紧接着是几声粗鲁的咒骂,邱四郎啐了一口后骂道:“该死的瞎子,你们等着吧,老子迟早有法子收拾你们!” 回应他的是一声闷响。随后,一声凄厉的惨叫响起。 “我的手!我的胳膊!”是邱四郎的声音。 屋内的人惊出了一身冷汗,缪仪牢牢抓着哥哥的手臂,吓得不敢呼吸。 外面传来慌乱的脚步声和惊恐的抽气声。 “四郎!” “老四,怎么回事!” 是邱家另外几人的惊呼。 “断、断了,我的胳膊断了!”邱四郎的声音因疼痛而扭曲颤抖,他哀号着说:“是那个姓宁的,他来了!他就在这儿!” “放屁!”一人强作镇定地呵斥,但尾音也带了些颤抖,“人呢?人在哪儿?老子怎么没看见!” 话音刚落,又是一声凄惨的惨叫,这次还伴随着明显的,骨头折断的响声,就好像特定验证邱四郎的话一样,他的胳膊是真的断了,还断了两只。 “鬼,有鬼啊!快跑快跑!” “他大爷的,撞邪了!” 邱家人再也顾不上寻仇,只剩下逃命的念头。杂乱的脚步声伴随着惊恐的呼喊,他们踉跄着、推搡着、咒骂着迅速远去,只留下几声痛苦的哀号还回荡在暮色里。 院墙内,茅屋中,死寂重新笼罩。 章氏的眼泪无声流下,她的身体颤抖着,伸出双手抱住了三个孩子。 这样的日子,他们到底还要过多久? 就在这时,一道清冷平静的声音出现在院子里,他说:“人已走远,不必担心。我在院中放了些食物和柴火,趁着天光未散,将火生起来吧。” 章氏听到宁妄的声音,慌忙地松开缪苒他们,匆匆擦干眼泪,踉跄着起身想要出去拜谢。可等她到了门口,院子里早已空无一人,只有晚风带着溪水的凉意拂过。 “恩公?”章氏的声音在空寂的院子里回荡,却无人应答。 只有风穿过树叶,发出沙沙的轻响,仿佛在应和。 “娘,恩公走了吗?”缪景也跟了出来,声音同样发颤,他扶着门框,目光在院子里急切地搜寻。 章氏应了一声,咬着牙露出笑脸,捏了捏缪景的肩膀说:“哎呀,恩公又救了我们一次,往后阿景可要好好报答恩公。” 缪景点头,板着一张脸沉稳地说:“娘亲放心,我会报答恩公的。我会照顾大哥,庇护妹妹,为爹娘和叔叔们分担。” 章氏侧过头擦去眼角的泪,笑着说,“好孩子,你们都是娘的好孩子。” 说完话,他们才看见宁妄留下的东西。 屋檐下堆着高高的柴火,足够他们家用上一两个月的,那棵老树的阴影下也堆着一些东西。 先是两只木桶,其中一只装着三个陶罐子,分别是糖、盐、油。另一只装了半桶的小瓷瓶,上面贴着红纸,纸上写了字,这大半桶都是药丸。然后就是那几只猎物,三只活着的小兔子和一只死透的野鸡,旁边还贴心地放着一捆野草,可以用来养兔子。 章氏的眼里带着难以置信的惊喜,眼泪便止不住地往下掉,她对着那座山的方向三跪三拜,口中不住地念着感谢。 “娘,我们快生火吧,天要黑了。”缪景提醒道,他频频看向院外,心里想着爹爹和叔叔们怎么还不回来,可千万别出了什么事。 生好火后,章氏用一片擦干净的叶子舀了一勺糖分别喂给了三个孩子。 她摸着孩子们的脸说:“吃点甜的,咱们不管到了哪儿都得好好活着。” “韫玉,坐过来些,烤烤火。”章氏拉着缪苒的手,引着他靠近那旺盛的火堆,温暖的气息扑面而来,带着一种令人安心的踏实感。 他安静地坐着,听着火苗舔舐木柴的细响,听着娘亲低声安抚着缪仪,听着缪景小声计划着明日要用木桶去溪边打水,要去山上捡拾更多的柴火,要和爹爹叔叔们去开垦周围的荒地。 第142章 古代(6) 缪景坐在靠近门口的位置, 竖着耳朵留意着外面的动静。 木柴烧完了两根,院子外便传来一阵急促又沉重的脚步声。缪景猛地站起身,冲到门口左右张望, 随即惊喜地喊出声:“娘!是爹和叔叔们回来了!” 章氏悬着的心终于落回了实处, 连忙起身到门边迎接。 缪省、缪二叔、缪三叔的身影出现在院门口,三人的肩上、背上、手里都有东西,在昏暗的夜色中显得格外辛苦。他们走到门口,看到院中升起的火光和安然无恙的家人,紧绷的脸上这才放松了一些。 “可算到了。”缪省将肩上沉甸甸的两袋粗粮放下,抹了把额头的汗, 声音带着喘息,“路上耽搁了些, 走同一条道的村民不少, 可我与二弟三弟紧赶慢赶还是被落下了,怕是要比别人多走了半个时辰。今日去镇上看到几家铺子在招工,我们明日再去看看能不能寻个差事。” “在镇上的木工铺子里订了两张床和一套桌椅,要过几日才能送过来。到时候放在东边的屋里,你和阿鲤睡一张,韫玉和” 缪二叔放下怀里的几卷粗布和一捆麻绳,他的背上还有个背篓, 里面装着几卷草席和一些杂物。 缪三叔小心地放下一个用草绳捆扎好的旧木盆, 木盆里放着一堆锅碗瓢盆,他身上也有背篓,里面也装满了东西。 “都还好吧?”缪省的目光迅速扫过屋内,落在章氏还有些发红的眼眶上, 又看了看几个孩子。 章氏点点头,强忍着泪意简要地说了方才的惊险, 又说:“这回也是多亏了恩公相助,他又救了我们一次,还留下了不少东西。” 缪家三兄弟顺着她的指尖看过去,一眼便看到那堆成小山的柴火和猎物,还有许多瓶瓶罐罐,一时间惊得说不出话来。他们本就不是农人,侍弄庄稼的活儿还得学,更是无力去山上打柴,如今这些柴火,便是雪中送炭。 缪省嘴唇翕动着,却不知该如何表达心中的感激。 他弯腰仔细看了看那些贴着红纸的小瓷瓶,“跌打损伤”“风寒”“清热”“止痛”“解毒”,都是必须的药,每一瓶都满满的,可见恩公的用心。 第204章 “恩公人呢?”缪二叔急切地问。 “走了,”章氏摇摇头,“留下东西就走了,连面都没露。” 缪三叔沉默地走到那堆柴火前,伸手摸了摸干燥的木头,又蹲下看了看那几只怯生生挤在一起的小兔子,低声道:“咱们欠恩公的,这辈子怕是还不清了。” “还不清也得还,咱们先活下去,然后挣银子还给恩公。”缪省斩钉截铁地说着。 说完了话,三人便围坐到火堆旁。缪三叔从背篓里拿出几个杂粮饼子分给大家,粗糙的饼子入口干硬又拉嗓子,得就着烧开的溪水一起吃,这是他们连日来吃得最饱的一顿。 章氏将那只野鸡拎到火光明亮的地方处理,她动作有些笨拙,看得出来不擅长做这些杂事。缪仪凑到旁边看,一边帮忙一边跟着学。缪景则拿起新买的锄头在火旁比划着,盘算着明日先去清理哪块地。缪省和两个弟弟低声商量着开荒的事儿和去镇上找活计的事儿,他们现在还没有户籍,怕是掌柜的不肯要人。 这些声音交织在一起,填补了茅屋的空旷,驱散了残留的恐惧。 缪苒慢慢蜷起身体,将下巴搁在膝盖上,疲惫如潮水般涌来,他的眼皮渐渐沉重。在这破败茅屋的火堆旁,在亲人的低语构建出来的港湾里,他紧绷了太久的心弦终于放松了。 宁妄坐在院墙上看着,001飘在他身边绕来绕去。 001:“你空间里还有那么多好东西,怎么不多拿一些出来?” 宁妄:“这是他们的日子,总得让他们去过。我可以帮忙,却不能将路铺好。” 瓦罐里炖着的鸡汤是第二日才能吃的,不过他们想着这里偏僻,第一晚怎么也得将火堆彻夜燃着,正好用来煨鸡汤。 夜里,章氏带着三个孩子进屋睡觉,缪家三兄弟守在院子里,用草席将就着轮流守夜。 这茅屋的院墙太低矮,寻常人一翻就进来了,院门和茅屋的门都不坚固,得守着点。 若是可以的话,最好养一只狗来看家护院,不过他们现在自己都吃不饱,更别提养狗了。 一夜过去,又是个晴天。 缪家除了缪苒和缪仪外所有人都去开荒了,他们只买了两把锄头,所以只有缪省和缪二叔在锄地,缪三叔带着缪景去山里找野菜了,他以前经营着两支商队,每年都会和商队一起出门一趟,出去一回便是半年,所以在野外的经验稍微丰富些。 缪仪坐在院子里守着火堆旁的瓦罐,鸡汤的香味从里面散发出来,传了好远好远。 也幸好他们周围全是荒地,不然被那些村民闻见了,怕是要来强抢。 身后的门被推开了,缪仪一回头,是大哥醒了。 今早他们起来的时候大哥还在睡,章氏特意交代让他多睡会儿,这一路上担惊受怕的,怕是一次也没睡好。 “大哥!娘出门前吩咐了,让你醒了和我一起去山里给恩公送鸡汤,屋里有打好的水,你洗漱好我们就出发!”缪仪说完就跑着去牵缪苒,将他带到了木盆前蹲好,然后给他手上递了一块湿帕子。 “火上烤着饼子,待会儿我们上山的时候边吃边走,三叔和二哥在那附近找野菜,也许还能遇见他们呢。” 缪苒听完只说了一句,“好。” 宁妄正在竹楼的阳台上打坐,有风从深山里来,带着草木的清新和树叶腐烂后混合着泥土的腥味,一路掠过他,朝着山下去了。 有风从山下来,带着一些听不真切的只言片语,还有淡淡的鸡汤味。 有人来了。 宁妄没有睁眼,但是他的神识已经察觉了前来拜访的客人。 将竹楼周围的屏障打开,一声少女的惊呼就传了过来,“啊,竟然有这么精巧气派的竹楼,我从未见过。都是用翠绿的新竹搭建的,真好看,不过这样不会变形吗?” 缪苒没说话,他看不见。 缪仪站在竹楼入口处的门扉前,试探着伸手晃了晃门口挂着的铜铃,铜铃叮当作响,吓了缪苒一跳。 竹楼的院子里,有两只妖兽正围着井边打闹。 一黑一白的两只犬类妖兽,足足有半人高,膘肥体壮的模样看起来就骇人,这两只妖兽虽有些灵性,还未开智,曾在秘境中帮宁妄指引方向,这才被他带了出来,取名为小黑和小白。 小黑四腿狂奔抢着去开门,小白却趴在原地懒洋洋地看着。 竹门打开,露出一只巨大的黑犬。 缪仪被吓得后退了两步,还不忘将缪苒护在身后。她是一时情急,也是被吓懵了,所以一言不发地挡在缪苒身前就往后退,身后的人不知发生了什么,只能顺着她的力道往后,山路不平坦,有坑坑洼洼,也有植物暴露出来的根茎。 缪苒摔了。 他跌坐在地上,挣扎着想要起来,却被一直后退的脚踩在手上,猛地将手抽了出来,却听见妹妹带着哭腔的声音:“大哥快跑,有一只好大好大的狗在冲我们呲牙!” 缪苒这次成功站起来了,他听到妹妹的呼吸声还在耳边,她还没走。 他捏紧了拳头,装作不在意地说了一句:“你走前面,大哥在后面跟着你。” 若真有恶犬,他们两人未必能逃走,自己挡在后面,妹妹便能多走一段路。 缪仪还未开口拒绝,宁妄就在楼上冲着他们说:“不必惧怕,小黑性情温和,从不会攻击人,由它带你们上来吧。” 缪仪听到宁妄的声音后,半信半疑地扯出一个笑脸来,但看着眼前小山似的黑犬,它露出的尖牙白森森的,黄色的瞳孔直直地盯着他们,那眼神凶悍极了。她仍是双腿发软,无助地抓住缪苒的衣袖,声音带着哭腔:“大、大哥……” 缪苒虽看不见,却能感受到妹妹的恐惧,缪仪从小就怕动物,只要是稍微大一些的,就连一只鹅她都会害怕。 他强自镇定,循着声音的方向微微仰头:“恩公,小妹年幼,惧怕猛犬,失礼了。家母让我们来给恩公送鸡汤,我目盲看不见道路,小妹胆怯猛犬,实在不好上去,劳请恩公下来一趟。” 小黑察觉到自己的模样吓到了客人,喉咙里咕噜一声,庞大的身躯往后稍稍退了几步,尾巴有些笨拙地左右摇摆了一下,试图表达自己的友好,只是这动作由它做来,便显露出一种漫不经心的威慑。 小白也慢悠悠地踱步过来,雪白的皮毛在阳光下泛着光,每一根毛发都一尘不染,白得像雪。它歪着脑袋好奇地打量着门口的两人,金黄色的眼瞳像夕阳下的湖水一般澄净。 宁妄从二楼一跃而下,来到二人身边,接过那罐鸡汤,“晨间雾重,山中阴凉,去屋里坐坐吧。我在炉子上煨了热茶,喝一杯暖暖身子。” 缪仪左看右看,一会儿看看沉默的大哥,一会儿看看温和的恩公,一会儿又看向山下三叔和二哥在的方向。她也想去和三叔一起挖野菜,刚才上山的时候遇到他们了,三叔说现在正是好时节,有好多能吃的野菜。 多一个人去挖,正午吃饭时碗里就能多两根野菜了。 但,娘亲交给她的任务是照顾好大哥,她不能带着大哥在山里走来走去的,大哥眼盲后一直沉默寡言,也不爱走动,她怕大哥心里不高兴。 缪苒开口婉拒,“我行动不便,便不去了。” 缪仪也连连点头,“我们不去了。” 宁妄看了他一眼,说道:“我这里有事需要公子帮忙,可否耽误你半日功夫?” 缪苒有些意外,却还是说:“可。” 宁妄吩咐小白去将灶台上的篮子叼来,然后对着缪仪说,“今日做饭多做了些,姑娘带回去添个菜吧。你家哥哥就留在我这儿半日,日落之前我会送他回去,你们不必担心。” 缪仪没有接那个篮子,只是看着大哥,“大哥,这……” 缪苒伸手摸索着拍了拍她的头,“回去吧阿鲤,记得跟娘说一声。” 缪仪有些迟疑,但是听大哥的话已成了习惯,就点头拎着篮子走了。 宁妄带着缪苒往二楼去,将他安置在躺椅上之后,在他旁边的小桌上放了一杯温温的茶水和一篮子莲蓬。 篮子里还有个白瓷小盅和一块木片,他握着缪苒的手去摸了摸莲蓬,又将那木片递到他手中,最后带着他熟悉了白瓷小盅的位置,安排道:“你今日的任务,就是将这一篮子莲蓬剥出来。先用木片划开,稍稍用力些……” 宁妄带着他剥出一颗后,又教他抽莲心。 莲子就扔回竹篮里,到时候还得用水洗一洗,莲心则小心地放入那个小盅里。 缪苒嗅了嗅,随口说了一句:“好清甜的莲子。” 宁妄用茶水洗了颗莲子塞进他嘴里,说道,“这可不是寻常莲子,这是不渡川的无根莲蓬,出了名的好东西。” 不渡川深幽静谧的深渊之上,生长着一片无根莲,莲花百年才开一次,又要经过百年才会败,无边无际的莲花会在一夜之间悉数开败,不渡川的渔民要在一个月之内收获这些莲蓬,否则就会沉入深渊里。 第205章 这可是九洲出了名的好东西,可遇不可求,因为无法确定莲花的花期,所以一切都是未知的。 这莲子清甜爽口,能够清除心中郁气。那莲心更是上好的炼药材料,能够清心明目,炼制好几种极品丹药。 缪苒吃完后笑了一下,他许久没吃到好东西了。 在京城时,家中常有山珍海味,但新鲜的莲子却是少有的,或许是因为家中人不爱吃,又或是别的原因,所以他没吃过几次。 如今吃上一颗,那几次的记忆都回来了,且变得无比清晰。 在家宴上,在赏月时,在诗会里…… 就这样,一人剥莲子,一人静心打坐,山里的风晃晃悠悠绕过小楼,将莲子的清甜卷起,送到了更遥远的地方,不知那里的人,可曾吃过莲子。 作者有话说: 第143章 古代(7) 剥莲子是个精细活, 那木片不薄不厚,捏着手中却只有薄薄一片,失去视力的辅助后, 那木片总是落在别的位置, 要先用左手摸准了的位置,再将木片扎进去。 缪苒为了确定位置,会将左手食指留在那个位置上,然后木片落下时偶尔会压住指腹的皮肉。 柔软的指腹很快被压得通红,钝钝的疼。 宁妄虽然在闭目打坐,但神识却笼罩着整座竹楼, 他指尖微动,一缕灵气悄然拂过缪苒的指尖, 那点红肿的钝痛瞬间被清凉取代。 那一抹凉意, 缪苒只当是山风拂过,并未在意。 一次又一次地重复,动作变得更娴熟了。 缪苒已经能准确地将木片顶端抵在莲蓬凸起的莲子旁边,略微用力后,木片扎进了莲蓬里,轻轻一撬,一颗完整的莲子便脱了出来。 将翠绿的莲子捏在手中, 木片在翠绿的表皮上一划, 顺着剥开后便会露出白嫩的莲子,那一瞬间,清甜的气味会冲进鼻腔,指尖会触及一抹微凉, 他总会耸着鼻子嗅一嗅。紧接着用木片将白嫩的莲子分开,从中捏出小小的莲心, 最后准确地投入那个白瓷小盅里。 一颗莲子处理好后,他便像是完成了一件大事,呼出一口气,然后接着处理下一颗。 一颗莲子接着一颗莲子,一个莲蓬接着一个莲蓬。 竹篮里的莲蓬渐渐减少,白瓷小盅里的莲心却慢慢堆叠起来。 “淅沥沥……” 下雨了,雨丝细密,瞬间便形成了灰蒙蒙的雨幕,将山中的草木山石隔绝开来。 雨滴落在树木里,碎在树叶上,滚落时将叶片上青涩的气味带下来混进雨幕里;雨滴落在土地上,碎在泥土间,溅开时将泥土深处浓烈的腥气勾上来混进雨幕里。 自此,山中的雨便有了声音、有了形状、有了味道。 檐上滚落的雨珠连成了晶莹的珠串,偶尔落下几滴在小楼里,绽开些许凉意。 夏日的雨总是备受瞩目,能帮农人消解暑气,也能减少灌溉的次数。 缪苒的动作顿住了,他侧耳去听,试图感受这场雨,并将它在脑海中描绘出来,用以前见过的所有雨,来解读这一场雨。 但是,京城下不出西南的雨,所以他注定看不见这场雨,就像他身处西南,却永远看不见西南。 顷刻间,难以言喻的孤寂感比雨丝更快地缠绕上来,他的世界是黑的。 京城的雨、缪宅的雨、书院的雨,那些落在石板上的雨全部碎了,连同他的记忆一起变得稀碎,他不仅看不见眼前这场雨,甚至连记忆里的雨都抓不住,只能看着那些颜色和熟悉的景物一一褪色,沉没于无尽的黑暗里。 他就像被困在无形的茧里,西南的天地再广阔,和京城的差距再大,于他而言也只是一片混沌的黑暗。 宁妄不知何时睁开了眼,他的目光落在缪苒合上的双眼上,那双眼紧紧闭着,带着一种认命的安静。他端起手边的茶杯浅啜一口,淡淡的茶香在嘴里散开。 “雨声好听吗?”宁妄的声音很轻,略微比雨声大一点。 缪苒微怔,随即点了点头:“好听,清冽干净。京城下雨时总是很喧嚣,雨打在琉璃瓦上,打在石板上,声音很脆,却响个不停。”他顿了顿,补充道,“这里的雨落在泥土里,落在树叶上,声音是软的。” “软?”宁妄品味着这个字眼,脸上露出了笑意,“倒是头一回听见这个说法。” “这雨一时半会儿停不了,今夜就歇在这儿吧。”宁妄说着拨了拨红泥小炉里的炭,让那火更旺些,又将缪家端来的瓦罐搁在炉子上煨着,想让缪苒喝了暖暖身子。 即便是夏季,山里也是凉的。 缪苒攥着衣角拒绝,“多谢恩公好意,不过我爹会来接我的。” “你们约好了?” 缪苒摇头,小声地说:“……以前,只要书院下雨,爹就会来接我。我只要等着,他一定会来的。” 宁妄:“要是无人来,就在这儿歇下吧。如今的境况不同往日,或许家里人腾不出空来。” 这回缪苒没回话,剥莲子的动作也慢了很多。 一路上经历了许多波折,也熬过了很长的时间,可是他依旧没有适应。 要如何适应呢?一夜之间从富家少爷变成罪民,又是一夜之间,从家族最受看重的子弟变成瞎子。好像已过了三个多月,一百多个日夜,他始终没能适应。 时间在雨声中缓缓流淌,浸透泥土,往更深处去,藏在大地的缝隙里。 炉上的瓦罐里,鸡汤开始翻滚,浓郁的香气混合着水汽弥漫开来,暖意融融,却驱不散缪苒心头悄然滋生的阴霾。 爹,会来的。 以前在京城时,无论多大的雨,爹总会撑着一把油纸伞,踩着湿漉漉的青石板路出现在书院门口。书院外头那条巷子狭窄,马车进不来,他就自己走过来接,青石板缝隙里长着许多杂草,打湿了他的衣摆。 可这里不是京城,这里是陌生的西南,是深山密林,山路蜿蜒崎岖,又被雨水冲刷得泥泞不堪…… 一楼地面积攒了几个小水洼,小黑撒欢的在水洼里跳来跳去,泥水飞溅,趴在檐下打瞌睡的小白没能幸免,雪白的毛被泥水打湿,一绺一绺的。 两只小兽打起来了,白色那只沉默地撕咬,黑色那只一边躲避一边“呜呜”求饶。 宁妄给缪苒倒了一碗鸡汤放在他手边,引着他的手试了试位置,说道:“还很烫,晾一晾再喝。” 随后,他下楼,从空间里取出一个大石槽装满水,然后将小白拎过去清洗。 养妖兽可是个麻烦事,清洁、喂食、防病、教化,养养都要操心。 小白性子沉稳,清洗时依旧乖巧,让趴着就趴着,让站起来就站起来,洗好后轻巧地跳到檐下,用头将暖房的门拱开钻进去,看起来就省心。 小黑却跳脱任性,在石槽里蹦来蹦去,浇了宁妄一身水,被收拾了就趴着装可怜,“呜呜”叫上两声就忍不住了,开始啃石槽边缘,越啃越来劲儿,洗好了拖都拖不走,非要宁妄把石槽收起来才罢休。 宁妄懒得骂它,伸手在它脑门上弹了一下,让它晕乎乎地进到了暖房。 到了暖房也不安分,上蹿下跳地想要出去,还非得去招惹小白,被咬上两口又要发怒。 宁妄一只手将它按住,语气阴森地说:“再胡闹就把你锁起来,回到天外天之前你都别想出来了。” “呜呜……” 这下老实了。 离开暖房后,宁妄发现雨势更迅猛了,山林间回荡着轰鸣,竹楼在风雨中发出细微的咯吱声。 他往楼上走,想去给缪苒收拾一间屋子出来。 恰在此时,外头的铜铃被摇响了,缪省的声音从门外传进来,夹在雨中,听不太真切。不过,应该是来接缪苒的。 宁妄上楼将人扶下来,打开院门,缪省和缪景正等在门外。 他们披着沉甸甸的旧蓑衣,头戴斗笠,手中拿着棍子,在大雨中朝着宁妄拱手。 缪省说:“多谢恩公照看,雨势太大,我来接孩子回家。” 宁妄点头,将缪苒交给他,想着又吩咐了一句:“明日要再来。” 缪苒:“好。” 缪省脱下身上的蓑衣和斗笠给缪苒穿上,然后半蹲着将缪苒背在背上,他说:“韫玉别乱动,山路湿滑,别摔了你。” 缪苒紧紧搂着父亲的脖子,“嗯”了一声。 缪家人离开后,宁妄去楼上收拾东西,发现那碗鸡汤没动过,表面已经凝出了一层油皮,澄黄的汤水变得冰凉。 晚上,宁妄将莲心磨成末添在小黑小白的食物里骗它们吃下,莲心苦涩,吃完后好半天小黑小白都是蔫巴的。 忙完后,他带着洗净的莲子回房间,一边看书一边吃莲子,缪苒剥了一个白天的莲子,他只就了半本书就吃光了。 既然没得吃了,那就吹灯睡觉。 001在旁边啧啧称奇,“你竟然还需要睡觉!仙尊从来不睡觉,休息的时候都在打坐。” 第206章 宁妄盖上被子,打了个呵欠:“我可不是那群靠着修炼就能度过百年的修士,既生于天地间,便要顺从天地的规则,日升而起,日落而息,尝尽天地间的奇珍异宝,看遍天地间的奇异景观,这才是不负天地。” “清珩空有一身修为,实则对九洲一无所知,他只知哪里有秘境,哪里有险地,却不知哪里有美食,哪里有佳酿。” 001坐在他床头,也扯了一角被子将自己盖住,迟疑地说:“可是仙尊说,牵绊太多会影响飞升,心有大志者,不该沉溺于世间俗物。大道艰难,尽是险阻,若心性不定,意志不坚,怎能求得大道。” 宁妄:“歪理,古往今来,好吃喝好玩乐的修士多得是,其中修为高深者并非没有。清珩会这般说,只是因为他向来严苛,严于律己也严于律人,你可别学了那苛待自己的歪理。” 001半知半解地点头,靠在他旁边说,“执行者大人,你怎么香香的?” 宁妄拎着它翻了个面儿,“天外天佛修皆由莲花孕育而成,身上自然会沾染些莲花的味道。若有朝一日能回去,我带你去天外天看一看,那里处处都是莲香。” 001:“好啊好啊!” 山脚下,缪家。 今日正午,缪二叔在屋里砌了个火坑出来,一为煮饭,二为取暖,三为照明。 如今屋里的火坑燃着熊熊火焰,章氏正小心翼翼地给缪苒处理身上的擦伤。 缪省下山的路上一直谨慎小心,所以平平安安地下来了,可在家门口的时候却脚滑踩中一滩稀泥,连带着缪苒一起摔了个结实。 处理好擦伤后,章氏用干帕子给他擦头发,边擦边说:“明天好好在家歇着,让缪仪陪着你,你正好听听她背书。” 缪苒还未回答,坐在火坑边的缪仪就开始不满了,“为何还要背书,我早就忘了!” 章氏虎着脸,“忘了就让哥哥教你,别犯浑!” 缪苒听着她们吵闹,就说道:“恩公让我明日继续去帮他剥莲子。” 缪省附和了一声,“明日一早我先送韫玉去恩公那儿,然后去邻村找泥瓦匠过来把院墙修高一些,这样一来,手中的银子就尽数用完了,得赶紧想法子挣钱了……” 第144章 古代(8) 翌日一早, 宁妄早早在竹楼等着,备好了一篮子莲蓬等着缪苒来剥。 缪苒来的时候,宁妄一眼就看到了他手上的伤口。 是些小擦伤, 但缪苒看不见, 宁妄担心他将伤口的血蹭在莲子上,让莲子变了味道。所以今日就没有剥莲子,而是拿了一堆松塔出来让他剥松子。 宁妄不爱吃松子,都是给小黑小白吃的。 昨天送来的鸡汤还没动过,照旧放在红泥小炉上煨着,热了就倒给缪苒喝。 小黑熟悉了地方后便闲不住, 趁着宁妄没注意自己悄悄打开院门跑出去了,在森林里撒欢儿。宁妄远远地看见了一道黑影, 本想将它唤回来, 仔细一想,这山林中不过是些寻常野兽,小黑虽没开智,却也知道趋利避害,出不了事的。 在家中待着确实有些无聊,随它去吧。 一连几日都是这样,清晨缪苒过来, 小黑就出门去山林里玩儿, 小白懒洋洋地趴在一楼屋檐下打盹,要是快下雨了,就会去山林里把小黑逮回来。 缪苒手上的擦伤没好时就剥松子,手上的伤好了就剥莲子。 缪家也发生了些变化, 院墙高了,顶上还用带刺的荆棘缠了一圈, 院门和房门都换了新的,屋里有床有桌,也砌了灶买了铁锅,有了家的模样。 缪三叔在镇上找了份活计,在酒楼给人当账房,一个月能拿不少月钱,有了那些银子,缪家的日子就好过些了。 这几日小黑总能从山里叼些猎物回来,弄得自己一身的血,洗澡都变得麻烦了。 那些猎物放着也是放着,宁妄就留下一小份自己吃,然后剩余的都让缪苒带回去,他们家中人多,多少都是能吃完的。 今日也是,外头淅沥沥下起了小雨,楼下的院门被推开,小黑拖着猎物进门,在一楼抖着毛甩水。 宁妄看了一眼便皱眉,一楼的石板地面沾满了血迹和水迹,一头死鹿倒在地上,鹿身上裹着很多黄泥,一条因拖拽而产生的黄泥痕迹从门口到院子中心。 他不耐烦地下楼收拾,顺手给了小黑一巴掌。 鹿肉切下一块儿留着自己吃,剩下的分成小块儿装在背篓里,等缪景来接缪苒时给他背回去,这么多肉,用盐腌制起来,够他们家吃很久了。 傍晚,缪景来接缪苒回家,背上了那个沉重的背篓,连番感谢后才离开。 今日下了一场小雨,山路有些湿滑。 缪景一路牵着哥哥,和他说今日家里人都做了些什么。 “荒地开垦已经差不多了,明日爹去镇上买些粮种回来种下……” 山路只走了一半,家常话也只说了一半,前方突然出现了几个壮汉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他们穿着脏兮兮的衣裳,一身腱子肉,脸上胡子拉碴的,个个都是凶神恶煞的模样。看衣着打扮像猎户,但缪景没见过他们,应该不是罗坪村的猎户。 “你小子,抢了我们的猎物还想跑?老老实实把背篓放下,否则别管我们不给你们留活路。” 缪景握紧了缪苒的手,壮着胆子反驳他们:“我没有抢你们的猎物,这是恩公给我们的!” “小子,这座山可不是谁都能打猎的,你那什么恩公我们可不认识,不管他什么来历,也不能坏了我们的规矩。老老实实把东西交出来,我们就既往不咎,否则,今日你和你这瞎子哥哥都别想下山了。” 他说完后,身后有个人附和道:“这年景,人吃不饱,山里的野兽也吃不饱,在山上死几个人可是常事。” 缪景牢牢护在哥哥面前,一只手紧紧抓着背篓的系带,生怕那些人生抢。那群猎户手里都有武器,柴刀、斧头或是自制的弓箭,他们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要将猎物给他们吗? 不行!这些人来历不明,看起来凶神恶煞的,要是拿了猎物还要杀人灭口怎么办,他和哥哥怎么都逃不过一死。 缪景说:“几位好汉的意思我明白了,往后再也不会擅自猎杀这山里的动物了,只是这些肉是恩公赠予的,家中也确实揭不开锅了,还望几位好汉行行好,通融一次吧。” 为首的猎户冷笑一声,脸上的横肉随着笑容抖动,“小兔崽子,睁开你那狗眼看看,爷爷像是会通融的人吗。你现在赶紧把这背篓放下,再跪下给我们磕三个响头,喊三声爷爷,你们俩的小命就算保住了。” 缪景气得满脸通红,正要开口,缪苒轻轻拉了拉他的衣角,低声道:“阿景,别冲动。” 他动了动耳朵,听到了一些熟悉的动静。 那猎户见他们没有动作,脸色一沉,挥了挥手招呼着其他猎户,“上,把东西抢过来,这两个小兔崽子,不教训一下不知道天高地厚。” 几个猎户立刻围了上来,柴刀和斧头在昏暗的山路上闪着寒光。 缪景护着哥哥,一步一步往后退,他手中只有用来探路的木棍,徒劳地指着前方的猎户们。 就在此时,山林深处传来一声低沉的咆哮,像是某种大型野兽的叫声。 猎户们脸色一变,纷纷停下脚步,四处张望。他们握紧了手中的武器,迅速背对背围成一个圈,专注地盯着四周的动静。 “准备好,应该是个大家伙!”为首的猎户大声喝道,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 回应他的是一声更加清晰的咆哮,紧接着,一道黑色的影子从树林中窜了出来,直直扑向那群猎户。小黑张牙舞爪,身上的毛都竖了起来,健壮的四肢在山林中如履平地,一口獠牙十分骇人,口中流着涎水,双眼如山林中的鬼火般明亮。 猎户们没想到会突然蹿出一只恶犬,这犬的体型比他们见过的所有猎犬都要大。 有人吹亮火折子点了一根枯枝扔过去,试图用火驱赶小黑,可小黑却刨了些土将那燃烧的枯枝埋住了。 有人挥舞着柴刀砍向小黑,却被小黑灵活地躲开,反而被它一口咬在了手臂上,疼得“哎哟”一声叫了出来,捂着手臂躲到了人群后面。 有人搭弓射箭,箭矢“咻咻咻”地落在小黑身边,却始终没有碰到他。 小黑在山林中跃起又落地,张开巨口将那些猎户咬得抱头鼠窜。 “快跑!”为首的猎户见势不妙,大喊一声,转身就往山下跑,其他猎户也纷纷跟上,一路上连滚带爬,狼狈逃命。 小黑追了几步,在他们身后狂吠几声,吓得好几个人从山路上滚了下去,直到那群猎户全都没影儿了,它才得意地跑回缪苒和缪景身边,用头蹭了蹭缪苒的腿,哈着气吐着舌头邀功。 缪苒松了一口气,摸了摸小黑的头,“多亏你了。” 缪景也露出了一丝微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劫后余生地说:“我们快回家吧,别让爹娘担心。这地方还真是……穷山恶水出刁民,竟然不顾律法强抢别人的食物。” 第207章 缪苒垂眸,他想到了进村的第一天,他们一家人被堵在村口,村里人像鬣狗一样围着他们,即便当着官差的面也要将他们分食,那时候他就知道了,这里不是什么好地方,这里的村民并不是淳朴的百姓,而是蛮横的刁民,是吃人的鬣狗。 直到今日,他依旧会梦到那日的困境,眼前是没有边际的黑暗,耳朵里是嘈杂的声音,家人的哭喊和挣扎,自己的命运被带着乡音的话语左右着,进一步万丈深渊,退一步尸骨无存。 缪苒拍了拍弟弟的肩膀当作安慰,随后,在小黑的护送下,他们继续往山下走去。 当天夜里,小黑留在了缪家。 章氏看它体型大,四肢也健壮,特地炖了一锅肉给它吃。但小黑出门前被叮嘱过,所以屡次避开那些肉,安安分分地找个角落趴着,或者缠在缪苒腿边让他给自己摸毛。 它伏在缪苒脚边,厚实的皮毛像一张暖毯,驱散着夜晚渗入的寒意,它的皮毛短而硬,不似小白那样又长又柔软,所以宁妄一般不爱摸它。 现在,缪苒的手指无意识地梳理着它颈侧的毛发,它便舒服地越凑越近。 缪仪趴在火坑边,手里捏着一小块吃完的肉骨头嘬着,又害怕又好奇地嘀咕着:“它为什么不吃肉啊?不饿吗?” 章氏收拾着碗筷,闻言瞥了一眼安静的小黑,感慨道:“这狗通人性,怕是恩公交代过它。它皮毛油亮,四肢健壮有力,双眼清明,必定是恩公好吃好喝养着的,不缺这一口吃的。”她说罢看向缪苒,再次叮嘱道:“韫玉,明日你上山要好好跟恩公道谢,若不是小黑及时赶到……唉,想起来就后怕。” 缪苒闻言点头,“娘放心,我省得。” 缪省坐在火坑旁用柴刀削着一块木头,他准备做个新门栓。 他眉头紧锁,忧虑地说:“今日这事,恐怕没那么容易结束。那些猎户不是罗坪村的,却行事凶悍,不讲道理,怕是他们之间确有约定,要独占这山中的猎物,那邱家的猎户应该也是同伙。他们这次吃了亏,一定不肯善罢甘休,往后不知要如何对付我们。” 缪景立刻道:“爹,那我们怎么办?明日我和哥哥还上山吗?” “上,自然要上。” 缪省放下手里的木头,语气坚定地说:“韫玉去他那里,比在家里安全。而且,如今我们唯一的靠山就是恩公,不能和他断了联系。如此牵扯恩公实在愧疚,但如今,我们也没有别的法子了……这些人怕是官府都不管的,我们无法与他们相斗。” 缪景沉默不语,咬着牙起身去院子里收拾柴火去了,谁都看得出来,他心里憋着气呢。 缪苒摸着小黑的头,垂着眼没有说话。爹所说的,就是他所想的,罗坪村是吞食他们一家人的深渊,只有恩公是那根救命稻草,就算不体面,他也要抓紧那根救命稻草。 小黑喉咙里发出一声低低的呜咽,尾巴轻轻扫着地面,舒服地眯着眼睛。 这一夜,缪家人都睡得不太安稳。 半夜又下雨了,屋外雨声淅沥,风刮过新修的院墙,带起一阵阵呜咽般的声响。 章氏几次起身查看门窗是否关严,查看孩子们被子有没有盖好,帮孩子掖好了被子,又坐在床旁发会儿呆,双眼空洞地盯着墙壁上的缝隙,感受着那些缝隙里吹进来的冷风,一时百感交集。 缪省则侧耳听着屋外的动静,手边放着那根粗壮的顶门棍。风吹在门上,像是有人叩门,他起身看一眼,院墙上的石子落在院子里,像是轻巧的脚步声,他也要起身看一眼,一夜折腾,睡着的时间少之又少。 小黑始终守在缪苒的床边,它的耳朵时不时动一下,捕捉着屋外所有不寻常的响动,湿漉漉的鼻尖在空气中翕动,警惕地分辨着飘进来的各种气味。 偶尔有野猫在院墙外叫唤,或是树枝被风折断落地的声音,它的身体便会瞬间绷紧,喉咙里发出威胁的低吼,直到确认那声音无害,才重新放松下来,将下巴搁回前爪上。 心惊胆战的,总是弱小的。 越是弱小,越是不安。 作者有话说: 第145章 古代(9) 越是不安的, 又越是敏锐。 那敏锐又成了锋利的刀刃,在寂静的夜晚不断地切割着缪家人的神经。 后半夜雨声渐密,稀疏的屋顶漏下几滴雨水, 落在堂屋的陶盆里, 湿气在屋里蔓延,火坑里的火焰微弱地跳动,不断晃悠的火光落在墙壁上,映出缪家两兄弟蜷缩在草席上的影子,单薄的被褥紧紧裹在身上,依旧挡不住雨夜的湿冷。 雨滴敲打陶盆的节奏愈发急促, 火光映照下,缪省突然坐起身。 缪二叔迷迷糊糊地睁开眼, 双手撑着冰凉的草席坐起来, 咕哝了一句:“怎么了?” 缪省伸手拿过墙边的锄头,紧紧攥着锄头柄走到门后,将耳朵贴在门板上仔细倾听,他咽了一口唾沫,压低了声音说:“院子里好像有动静。” 突然,在东边屋子里守着缪苒的小黑开始狂吠,紧接着就是一声巨响, 小黑顶开门闩冲了出去, 在院子里发出了极具威胁性的低吼声。 缪省连忙打开门冲了出去,缪二叔立刻爬起来点了个火把,然后拎着锄头跑到屋檐下。 在火光的映照下,院中有一道黑影一闪而过, 小黑迅速扑向墙角,森白的獠牙咬住一只翻墙而入的野狗。那野狗嘶吼挣扎, 发出“呜呜”的求饶声,小黑不为所动,凶狠地撕下了它一只耳朵。 野狗后腿一蹬,想要翻墙逃跑,小黑纵身一跃将它后颈咬住,死死压在地上。野狗在地上抽搐几下,终于老老实实趴着不动了,它身上的伤口不断流着血,小黑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威胁声。 缪省举着锄头逼近,却发现那狗瘦骨嶙峋的,毛发湿透后紧贴脊背,能看见锋利的脊骨和明显的肋骨,一副皮包骨头的模样,双眼发绿,显然是饿久了的恶犬。 但是院墙已经加高了,上面还缠满了荆棘,并不是一条狗想进来就进来的。 缪省带着缪二叔仔细检查院墙四周,发现荆棘有被刻意压下的痕迹,顺着那痕迹往外看,院墙外的泥地上堆着一垛茅草和一块木板。 有人踩在茅草垛上,用木板将荆棘压住,将这恶犬扔了进来。 院子里,小黑已经咬死了那恶犬。 缪省打开院门,在小黑的陪伴下一起将那恶犬的尸体拖到不远处的荒地里掩埋。回程时路过自家的田地,小黑突然低头嗅着地面低吼起来,前爪猛地刨土。 缪省用锄头跟他一起刨土,挖了个深坑后,里面的东西露了出来。 是一柄带血的匕首。 缪省心头一紧,从怀里翻出手帕,将匕首裹好后藏进袖中快步折返。 回到家中后,他将此事说给了缪二叔听,低声吩咐道:“明日一早,你拿着这匕首去镇上找老三,然后和他一起去县衙报官。” 火光映照下,陈旧的手帕渗出暗红,匕首上的血迹沾染雨水后再度流动。缪省扯了一把茅草将那匕首又裹了一层,然后塞进一个竹筒里收好。 缪二叔有些迟疑,“大哥,这报官的时候该说些什么?这只是一把带血的匕首,官府不会管的。” 缪省沉默,皱着眉不断地踱步,片刻后低声道:“若是能知道这血迹是人的还是野兽的就好了……不过这匕首埋在我们的地里,那块地小景今日还翻过,所以,来者不善啊。恶犬翻墙是为了伤人,掩埋匕首是为了陷害,我们的处境极为艰难,早早报官为好。” “呜呜呜呜”小黑咬住缪省的裤脚,缓缓向院外拖拽,眼神一直望向远处漆黑的山林。 缪省心头一慌,弯着腰抚摸它的头,低声问道:“小黑,山里有东西吗?” 小黑呜咽着,转身走了几步又回头看他,反复三次。 缪省披上蓑衣戴上斗笠,拿着锄头就跟着小黑往山林走去。缪二叔也拿起了锄头,步履匆匆地跟了上去,“大哥,我跟你一起去!” 缪省:“你留下,守好家里的妇人和孩子。” 缪二叔止步,应了一声,看着大哥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他颤抖着手搭好堂屋的门闩,紧紧握着锄头坐在门外,目光死死盯住院门。 山林里,小黑在前头疾行,四足踏过泥泞山径,这里嗅嗅那里嗅嗅地带路,不时回头催促。 雨越下越大,山林中的可见度越来越低,缪省好几次都看不见小黑的身影了。但小黑聪颖,总会在原地蹦跶着等他。 走了好一会儿,小黑突然停在一处乱石堆前,浑身毛发竖起,喉咙发出低沉的“呜呜”声。 缪省连忙上前拨开树枝和杂草,看见石缝间露出一角旧衣,他拿开堆在尸体上的石块儿,发现死者是个老者,衣衫褴褛,面容枯槁,胸口有明显的伤痕,伤口边缘被雨水泡得发白。 或许是因为下了一夜的雨,将血迹全部冲刷干净了,尸体旁的泥地上只留下几道拖拽的痕迹,半点血迹都没有。 第208章 不安开始蔓延,缪省握紧锄头,冷汗混着雨水滑落。 这条路是他们上山的必经之路,他每日都会带着缪苒经过这条路去山上竹楼找恩公。 有人刻意抛尸至此,还将凶器埋在他们家的田地中,就是为了陷害他们! 可他们连此人的身份都不知道,又怎么会杀人呢! 缪省强压下心中的慌乱,伸手拍了拍小黑的脑袋,强撑着说:“小黑,我们上山去找恩公。此事我拿不定主意,需要恩公解惑。” 他是个从商数十年的商贾,见惯了风浪,也并非天真良善之辈,所以其中的弯弯绕绕他心里有数,这样漏洞百出的陷害伎俩,幕后之人既然敢用,就说明对方觉得此事可行,有万全的把握。 是官匪勾结栽赃陷害,想用一户流民为自己的罪行脱罪? 还是仇家寻衅报复,特地杀了个人来嫁祸他们,旨在逼他们低头或害他们家破人亡后任人宰割? 无论哪种,都是无妄之灾。 无论哪种,他们都无法脱身。 缪省摇响了竹楼外的铜铃,小黑伸出前爪不停扒门。 一炷香后,门开了。 第二天晨雾未散,两名官兵就来到了罗坪村,他们腰间挎着刀,面目凶狠地直奔缪家而去。 从村口到缪家要横穿整个村子,他们气势汹汹的模样引得不少村民驻足观望,还有不少好事者跟在官兵身后,想要去看看热闹,他们交头接耳的,小声嘀咕着自己听来的消息,那些来源不明的小道消息到了他们的口中,仿佛成了县老爷桌案上的铁证。 官兵一脚踹开缪家院门,惊了院中正在悠闲踱步的两只野鸡,野鸡扑腾着满院子乱飞,引得好几个村民开始眼红。 这缪家刚来的时候,个个面黄肌瘦,一副命不久矣的模样,这才过了多久,就开始养鸡了。而且人也越养越精神,衣着体面,模样俊俏,看得人心热。 章氏从屋内冲出来,手中还攥着半块未吃完的粗饼,见官兵气势汹汹,腿一软便扶住了门框,粗饼掉在了地上。 她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音,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退到门内,目光慌乱地在两名官兵脸上游移。 官兵目光如刀,盯着她恶狠狠地问道:“这里可是缪省家?” “是、是。”章氏声音颤抖得几乎听不清,她大脑一片空白,在短暂的空白后,她想到了缪家被抄家那日。 也是这样的一个清晨,他们还在用早膳,母亲还在说今年父亲的生辰要请哪些客人,父亲却说他身体不好,今年不想大办。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吵着,是延续了几十年的斗嘴。 突然间,一队官兵蛮横地闯入,铁甲的碰撞声打破了清晨的宁静,刀光映着晨雾,黄色的圣旨在他们眼前展开,他们跪着,无助地,乖顺地听着宣旨,然后低着头伸出手,接住了让家族覆灭的圣旨。 今日,好像又回到了那个清晨。 “不知官爷因何而来?” 缪省走出来,伸出手将章氏推回了屋内。他神色平静,面上困惑不解,双眼直视着官兵,没有丝毫躲闪。 那官兵高声喝道:“我等奉县令之命,缉拿要犯缪省归案!” 缪省连忙说道:“不知小民所犯何罪?” “罗坪村邱家告你谋财害命,杀了他家老父。同村的王三便是人证,他亲眼见你将邱老汉的尸体拖到山林中藏起来,还将凶器埋在了自家的田地里!” 缪省握着拳,气愤地说:“官爷怎可听他一面之辞,我不认识邱老汉,也不曾杀人!” 一个贼眉鼠眼的汉子连忙从官差身后钻出来,谄媚地说:“官爷,他说谎,小的亲眼看见的不会有假。小的这就带官爷去找尸体和凶器,到时候证据确凿,这恶人别想逃!这等凶神恶煞之人,可不敢留在我们罗坪村,等这恶人被关押,我们要将他们撵出我们村!” 官差不耐烦地瞥了他一眼,踹了他一脚,嘴上骂道:“闭嘴,絮絮叨叨地听得爷耳朵疼。” 到了缪家开垦的荒地里,王二站在一个位置上斩钉截铁地说:“官爷,那凶器就在这儿!我昨天傍晚亲眼看着他埋的,是真是假,您二位一挖便知。” 官兵瞥了他一眼,使了个眼神,居高临下地说道:“你去挖。” 王二脸上的表情有些僵,他讪笑着搓了搓手,只能憋屈地走到荒地里开始挖。 土坑越来越大,深褐色的泥土被不断翻起,王二的额头上沁出细密的汗珠,他喃喃道:“不可能,我明明看见了的……我明明看见了那人将刀埋在这儿,我大声呵斥他,他还在地里摔了一跤,我真的看见了!” 那官兵一脚踹在他背上将他踹翻,拧着两道粗眉凶神恶煞地说:“你个杂碎,不是说那凶器就在这儿吗?敢唬老子!” 王二跪地求饶,连连磕头,“官爷饶命,官爷饶命,那刀、那刀真的就埋在这儿,我记得清清楚楚。昨天下午我去安余村吃酒,回程时想着快些回家就抄了近道,从那头渡了河过来,当时下着雨,河水浑浊,我还在河里摔了一跤,爬起来的时候迷迷糊糊地看见地里有个人,等我跑过来一看,是在埋刀!” “官爷,官爷,我说得句句属实啊!” “你说谎!”这时,看热闹的人群里走出一个佝偻干瘦的老者,他手持一根竹杖,声音沙哑却清晰:“王二,你莫要欺心。昨日傍晚我一直在山脚下找猪草,并未见你渡河回家,你怎会看见这流民埋刀。” 众人闻言一片哗然,紧接着就听见他们窃窃私语。 他们交头接耳议论的,竟然不是王二满口的谎话,而是这老者竟然帮一群外乡人出头,这群人还是流民这样低贱的身份。 虽说王二平日里偷鸡摸狗,但到底是罗坪村的人,而那老者竟为流民说话,岂不是胳膊肘往外拐? 一时间,众人的目光齐齐看向那老者,有人冷笑着讥讽:“七叔公莫不是收了外乡人的好处,或是看上了他家那个俊俏的姑娘,想说给你家小孙子做媳妇,不然怎会替他们说话,包庇这些犯了大错被流放的罪民!” 老者不慌不忙,他拄杖站着,弯曲的脊背挺不直,仰头望天的模样像一只伸长了脖子想要看看天的老龟,他眯着眼叹道:“老九脑子不清醒,疯疯癫癫地活了五六年,吃喝拉撒都得有人伺候着,你们这些儿女都将他当作累赘,巴不得他早点死,死的远远的。可他是我亲弟弟,我这个当哥的,不能眼睁睁看着他死得不明不白!” 人群中一个妇人朝着一个年轻人使了个眼色,那年轻人点了点头,快步上前强硬地将老者揽着带走了,老者还想说话,年轻人蹲下将他背起,快步离开了。 老者被背走时仍在挣扎,沙哑的嗓音传遍了荒凉的旷野:“你们这些畜生,你们怎么能杀了自己的亲爹呢!你们这些畜生啊,老九苦了一辈子,就养大了你们这些畜生东西!” “爷爷,你别说胡话了!官爷在这里,王二胆子再大也不敢说谎的,咱们回家吧。”年轻人扯着嗓子吼道,他的声音将老者的声音压了下去,只能听到几声无助的喊声渐渐消散在风里。 王二站在原地,他脸色发白,浑身汗淋淋的,眼神忍不住往邱家人那边瞥。邱家那群人高马大的汉子正冷冷地盯着他,不言不语的模样看起来骇人极了。 他记不清了,他吃多了酒,记不清那时是傍晚还是夜里,只记得雨很大,河水浑浊,有人站在流民的地里,挖坑埋着什么东西,他醉醺醺地靠近,就见那是一柄带血的刀…… 他想去回忆那个人的脸,却发现怎么也想不起来,那人的面貌藏在雨幕后面,藏在厚厚的雨幕后面。雨水顺着他的发梢滴落,模糊了视线,邱家人的目光像刀子,泛着寒光的刀刃慢慢割着他身上的皮肉,一层一层,体无完肤。 他没忍住抖了一下,然后扯着嘴角,露出一丝僵硬的笑,指着缪省说:“官、官爷,就是他,昨日我见着的就是他,一定是他担心罪行暴露,所以将刀藏去了别处,一定是这样的,一定是他杀的人!” 缪景冲出来挡在缪省身前,一张脸气得通红,嘶吼道:“你血口喷人!昨天傍晚根本没有下雨,是夜里才下的雨,下雨前我们一家人就回家了,之后一直待在一起!” 王二壮着胆子说:“你们自家人当然包庇自家人……我昨天吃了酒,或许记错了,是夜里……” 缪景握着拳头,咬牙切齿地说:“你这是血口喷人,你在诬陷我爹!” 眼看要吵起来了,官兵清了清嗓子说:“既然说杀了人,那尸体在何处?” 王二立马说:“在山上!我看着他拖上山的,官爷,我这就带你们去看!”王二踉跄着带路,脚下一滑险些跌倒,身旁看热闹的村民扶住他,他拍了拍手上的土,信誓旦旦地说:“我昨天瞧得真真的,那人就是邱家老汉,胸前被捅了个大洞,血淋淋的,吓死人了。” 第209章 一群人又上山,走过仍然有些泥泞的山间小路,穿过带着露水的树枝和杂草,鞋底裹着厚厚的黄泥,裤腿湿答答地黏在腿上,脚步又沉又重地走到了乱石堆处,王二指着那乱石堆,大声说:“就在那后面,邱老汉的尸体就在那后面。” 官兵手握长刀拨开乱石堆前的杂草,众人屏息凝视,伸长了脖子往前看,只见乱石堆后空无一物,只有一片被雨水冲刷过的泥地。 官兵皱着眉踢开挡路的乱石,刀鞘划过湿土,吓得几只虫蚁匆匆逃窜,他将刀鞘拿起来,仔细看上面的泥土,然后耸着鼻子嗅了嗅,有血腥味,但是很淡。 围观的村民窃窃私语,人堆里有人悄悄变了脸色。 王二瞪大眼睛,连滚带爬地上前翻找,嘴里喃喃:“不可能,不可能,邱老汉的尸体明明就在这里,我看着他在这里抛尸的,怎么会不见了!” 他突然指向缪省,大吼着:“一定是你移走了尸体,你发现自己的恶行暴露,就在夜里悄悄挪走了尸体!” 缪省按住气急败坏的小儿子,皱着眉沉稳地说:“你说我杀了人,可现在凶器没有找到,尸体也不见了。到底是我真的杀了人,还是你吃多了酒发的癔症?那位邱老汉是死是活还未验证,你怎能红口白牙污蔑于我!” 王二呆坐在原地,难以置信地摇着头,嘴里不停咕哝着:“就是杀了人,我看见了,我看见的。我看见你把刀埋在自家地里,然后走到山脚下拖着尸体一路上山,最后抛尸在乱石堆后面,我真的看见了……” 带头的官兵啐了一口,揪着王二的衣领说:“你给老子去地里挖,既然你说看见了,就把那凶器给老子挖出来。其他人去找尸体,日落之前若是没有找到尸体,这桩案子老子就不管了。” 村民们开始满山找尸体,王二翻地找凶器,两个官兵闯进了缪家开始翻找线索。 缪省看着天上慢慢移动的云彩,闭上眼睛叹了一口气,这样黑白不分的日子,这样没有礼法没有伦理的日子,他们还要过多久?他们还要熬多久? 直到日落,罗坪村的村民都没能找到邱老汉的尸体。 众人议论纷纷,传出了不少流言,有人说邱老汉的尸体被凶手扔进了河里,现在早就不知道漂到哪儿去了,有人说邱老汉的尸体被野兽吃了,一片骨头渣子都没留下。 罗坪村的村民群情激愤,伸手指着缪家的鼻子骂他们是杀人凶手,要他们给邱老汉偿命。他们说,罗坪村一直安安稳稳没出过事,怎么这些流民一来,邱老汉就死了,一定是他们记恨当日村口的屈辱,这才对邱家疯疯癫癫的老汉下手。 他们此举就是为了泄愤,他们是恶人,是罪人!是不该留在罗坪村的人! 相反,这一次邱家的人十分沉默,连那张牙舞爪的老妇人都安分了,只是用一双漆黑的眼睛死死地盯着缪省,他们的目光紧紧黏在缪省身上,好像他真的是杀人凶手一般。 那几个壮硕的儿子也不出声了,不挑衅了,不威胁了,就那么沉默地看着缪家人。 缪省后知后觉地想到,当日恩公惩戒他们时,好像说过要让那老妇人闭嘴十日。可如今十日之期已过,她为何还是不开口?若是往常,她早就叉着腰破口大骂了。 “官爷,把这一户恶人赶出我们村!” “我们村不要这种杀人的罪人!” “官爷……” 官兵拧着眉怒喝一声,“闭嘴!谁再多嘴老子就剪了你们的舌头,看你们还敢叫嚷!” 凶器没有,尸体也没有,目击证人还是个醉醺醺的无赖,这桩案子便不了了之,两个官兵骂骂咧咧地准备启程离开。 他们刚刚踏出缪家的院门,就看见一小童边跑边喊,“爹,爷爷在村口睡着了,你快去看看啊。” 这孩子竟然是邱大郎的儿子,一个六岁小童。 邱大郎连忙将孩子抱起来,捂着他的嘴说:“你这孩子,瞎说什么呢!” 小童挣扎着摆脱了他的手,稚嫩的童声尖锐地响起,“我没瞎说!爷爷说他胸口凉得很,人也累得很,走不动了,让爹你赶紧去接他。” 他把胸前挂着的小包袱取下来递给邱大郎,仰着头说道:“这是爷爷让我给你的,爷爷说要好好保管,不能丢了。” 邱大郎单手接过,那包袱入手沉重,他一时疏忽没拿稳,里面的东西便掉了出来。 是一把匕首,一把沾了血的匕首。 随后,一群人疯了似的往村口赶去,到了村口,就见那棵大树下坐着一个浑身湿漉漉的老者,他背靠着大树,垂着头坐在那儿。 邱大郎犹豫着不肯上前,双手紧紧搂着孩子,将孩子勒得“哇哇”大哭,他娘拍了他一巴掌,给他使了个眼色。 官兵看他磨磨唧唧的,就踹了他一脚,骂道:“赶紧上去看看情况。” 邱大郎壮着胆子上前,轻轻拍了拍老者的肩膀,小声喊道:“爹?” 那老者直直倒在地上,一双眼瞪得大大的,那眼珠子像是要脱出来了一样。他胸口被捅了一个大洞,如今尸身有些腐烂,那伤口里有些蛆虫在爬。夏季的傍晚依旧带着暑气,尸身的臭味冲天,熏得周围看热闹的村民睁不开眼。 树上立着几只乌鸦,喙上还沾着些腐肉,忽然齐齐振翅,扑闪着翅膀离开了,乌鸦的影子落在地面上,落在邱老汉的尸体上,声声啼叫响彻罗坪村,像是替不孝的子孙哭丧。 邱大郎连退好几步,脱力地跌坐在地上,喃喃道:“爹,爹,是谁杀了你?” 他剧烈地颤抖着,眼中全是恐惧和不安。 两个官兵面面相觑,带头的那个咳嗽了一声,粗着嗓子问:“如今尸身找到了,和王二口中描述的并不相符,你家是否还要报官?若是还要报官,就劳烦你们派人带着尸体跟我们走一趟县衙,让仵作验一验尸体,好好查个明白。” 邱大郎愣愣地看着那具尸体,他感觉爹的那双眼,那双浑浊的眼一直在盯着自己,不管是自己往哪边挪,那双眼睛都跟着自己。 为什么看我?为什么看我!又不是我杀的,又不是我杀的! “不报官了,我们不报官了。老九死得这么惨,可不能让他再去仵作手里受苦,我们要带他回去入土为安。二郎,给两位官爷拿点银子吃酒。” 邱家老妇人连忙走到尸体旁边挡住其他人的目光,她一看就知道自己大儿子被吓丢了魂,所以蹲好后推搡了邱大郎一把,尖着声音骂道:“你个死人,赶紧滚回去让你媳妇准备好丧事要用的物件,别让你爹等急了。快些!快些滚回去!” 邱大郎失魂落魄地往家跑,邱二郎给官兵打点了银子后就将衣裳解下来包在邱老汉的尸体上扛着回家了。 他咬着牙,一步步往自家的青砖大瓦房走去,就像儿时爹背着他回家一样。尸体腐烂的汁液顺着他的脊背流淌,浸透了他单薄的亵衣,腥臭的液体在脊背上蜿蜒,又嘀嗒嘀嗒地落在地上。沉默的汉子脸上全是泪,泪水混着汗水流进他嘴里,又咸又涩。 邱三郎没来,不知是在家里,还是在山上。 邱四郎也没来,他年纪还小,是邱家唯一的读书人,平时都在镇上的秀才那儿念书,一旬休一天假。 官兵掂量着手里的钱袋子,碎银子相互碰撞着发出让人踏实的响声,光听声音就知道,定是十两往上了。 他们嗤笑一声,神色莫辨地离开了罗坪村。 缪省看明白了,这些人根本不在乎真相,他们只是想要银子。 邱老汉是谁杀的,他们根本不在乎,他们只在乎这一趟差事能搜刮多少油水,有没有甜头可以吃。真相和人命被装在钱袋子里,夹杂在碎银子中间,他们颠一颠,脆弱的真相和人命就被撞碎为尘埃,散在风中。 这里的县衙没有公正可言,他们这些流民也等不到青天大老爷的庇护。 你说的话是否中肯,你是否清白,只看你能掏出多少银钱来。你的钱袋子大,你就无辜,你的钱袋子空瘪,你就该死。 这世道,穷苦百姓的冤屈竟抵不过一袋碎银的重量。 缪省叹息一声,突然抬手扇了自己一个耳光,脸颊火辣辣地疼,他好像清醒了些。从抄家到流放,从京城到西南,他见过金殿玉阶,也踏过荒郊野岭,可直至今日才真正清醒。 原来,他也只是坐在金银窝里养尊处优的蠢货,他曾见识过京城的巍峨,见识过权贵的煊赫,所以觉得自己便是蝼蚁,却从未真正成为过蝼蚁。 直到此刻,直到此时,他才真正匍匐在泥泞之中,如蝼蚁一般,拼了命地仰着头,也看不见高墙之外的天光。这人间,竟是一片漆黑。 他攥紧了拳头,指甲深深嵌入掌心,又痛又恨。 肩上多了一些重量,还有来自掌心的暖意。 他回头,看见了自己的妻子,那个出身卑贱,靠着精湛的绣活养家,却被爹娘卖给自家绣楼的可怜女子,她温柔沉默地将手轻轻覆在他的肩上,然后低着头,用额头触碰他的肩膀。 第210章 这一刻,他与他的妻子终于站在了同样的高度,他们仰望高墙,在无助和痛苦中依偎着彼此。 天越来越黑了,章氏捏了捏他的肩膀,低声说:“大爷,回家吧,阿鲤炖了汤。阿景去镇上给三爷传话了,应该也快回来了,韫玉还在家中等着,别叫他担忧。” “好。” 缪省握着妻子的手走了许久,天边残霞如血,他们并肩走在田埂上,看着那个简陋潦草的家越来越近,缪省突然说道:“临娘,往后别叫我们爷了。” “那该如何称呼?” “你去看,看这村子里的女子如何称呼她们的丈夫,如何称呼他们的小叔。我们是罗坪村的缪家,不是京城的缪家,没那些规矩了。” 章氏握紧了他的手,轻轻应了一声。 他们认命了,往后不再去想京城的一草一木,不再去想昔日的荣华富贵,不再期盼官府沉冤昭雪,不再等朝廷一纸赦令。 缪家要在这偏僻的村落里生根发芽,即便只有几亩薄田,粗茶淡饭,也要将儿女教养成人,让他们识字明理,知善恶,守本分。若人间一片漆黑,便教他们做一盏不灭的灯,一柄无锋的剑,不必等青天,自己来判是非。 作者有话说: 第146章 古代(10) 家里吵吵嚷嚷的, 人来人往。 缪苒坐在床上,竖着耳朵仔细听那些动静,有人来了, 有人走了, 脚步声在院子里来回响起,他们把这一方小院走遍了,踏实了。 那些村民在说话,带着乡音的话语就在墙外,他却听不真切。自从目盲之后,好像耳朵上也蒙上了一层布, 能听见些细小的动静,却听不清别人说话的声音, 总要反应会儿。 最后, 所有人都走了,屋里只剩下他。 缪仪在院子里洗菜,水声淅沥沥的,像一场不连贯的小雨。 她在京城时很少碰凉水,因为她年幼时在冬日碰了一次冷水,随后便哭着跟祖母说那水在蜇她,此后, 伺候她的人再不敢让她沾半点冷水。 她在烧柴, 被浓烟呛到了,咳嗽个不停,缪苒听见后挣扎着想要起身去帮忙,却在下床时停住了。 他看不见, 看不见鞋子在哪儿,看不见门在哪儿, 他的出现只会让年幼的妹妹更加疲惫,一边忙着做饭,一边忙着看顾他,还要懂事地照顾着他的情绪。 缪苒时常在想,他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 他是毫无用处的,是累赘,是负担,他连顾好自己都做不到,更遑论去照顾家人。 所有人都在往前走,往前看,只有他留在原地,留在了被抄家流放的阴影里。 思及此,缪苒摸索着下床,艰难地套上了鞋,脚上蹭了一地的土,穿上鞋后更显难受。 他一步步往外走,伸手往前摸,伸脚往前探,在屋子里绕了好几圈才找到门的位置,双手扶着门框,小步小步地往外挪,最终站在了门外。 院子里的地坑洼不平,缪苒不敢贸然踏上去,他站在屋檐下唤了一声,“阿鲤。” 缪仪耳尖,听到后立马回头,看见他出来了就迎上去将人扶住,“大哥,怎的起来了?今日风大,二叔说风里很润,怕是还要下雨,你在屋里歇着就成,别着凉了。” 缪苒抿着唇笑了一下,“你给我找根长一点的棍子,我在院子里走走。” 缪仪:“好,大哥你站这儿别动,我去柴火堆里找一找。” 棍子被塞进手里时,缪苒被吓了一跳,缪仪的声音落后一些传到耳朵里,“大哥你试试这根。” 缪苒点着棍子在院子里慢慢走起来,小一步一小步的,走了好一会儿,距离却没改变多少。 缪仪看他熟练了,就继续去灶台前看火焖饭。 她坐着矮小的凳子在灶洞前剥豆子,青色的豆子装着深色的碗里,密密麻麻地挤成一堆。灶台边上的砧板上切了肉,肥肉多瘦肉少,可以煸出不少油,这样炒出来的豆子油润香甜,最好吃了。 “大哥,这边儿的盛夏和京城区别真大。雨水那么多,夜里那么凉,还有很多蚊虫,我夜里都睡不好,娘总是醒来帮我扇蚊子。” 缪苒听着,就说:“明日上山的时候让小景摘些艾草回来煮水,抹在身上能驱蚊。” 晚些时候,章氏和缪省回来了,章氏去和缪仪一起做饭,缪省将院子角落里的竹子劈成竹片晾着,打算在院子里围个鸡圈出来,省得两只鸡天天在院子里跑,拉了一地的鸡屎。 再晚些,缪景和缪三叔回来了,缪三叔买了新鲜的菜和肉,还拎着一坛猪油。 他进门的时候看见坐在院子里吹风的缪苒,还给他塞了串糖葫芦。 “吃了甜甜嘴,山楂很新鲜。” 缪苒拿着糖葫芦往前递了一下,拒绝道:“给阿景和阿鲤吃吧,我这么大了,早就不吃糖葫芦了。” 缪三叔揉揉他的头,“他们有呢,你别担心,糖葫芦多大都能吃。这一路上缺衣少食的,你们三个孩子没少挨饿,三叔现在能挣钱了,给你们买点好吃的补补。等我攒攒钱重新盖间砖瓦房子,到时候你们说亲也简单些。” 缪二叔扛着锄头从外面进来,听见他的话就连忙说:“你先别操心那些,我看这十里八乡的没一个好人,孩子们的婚事再等等。我可不放心让阿鲤嫁出去,再攒些银子,给她招个赘是最好的。” 缪三叔说:“也不尽然,镇上还是有些好人的。等家中的房子盖起来,我便攒些钱去做货郎,一点一点来,会好起来的。” 缪苒听着他们说话,慢慢啃着那串糖葫芦。 突然,他闻见了一阵熟悉的香味,顺着凉凉的风飘了进来。 “恩公?” 宁妄刚走到院门口就听见了缪苒的声音,他伸手推开院门,应了一声,“你鼻子还挺灵。” 小黑小白跟在他身后一起进来,小黑跳脱地凑到缪苒身边这里舔舔那里蹭蹭,小白则踱步檐下,找了个干净的位置趴着。 宁妄手里拎着一只小鹿,在缪家人的推辞声中放到了灶台前,他气质出尘,即便手上沾了些血也依旧像个仙人。 “小黑在家中待不住,成日想着往山里跑,它好生是非又格外记仇,上回猎鹿被踹了一脚,今日又去找鹿群了。你们收着吧,若是吃不完就卖出去,换点银钱也好。” 缪景连忙搬凳子出来让他坐,还冲了糖水送过来。 章氏一再请求他留下来吃顿饭,宁妄便答应了,坐在院子里等着开饭。 他见缪苒坐在院子里发呆,就拿着凳子过去坐在他旁边,问道:“在想什么?” 缪苒:“在想我能做些什么。我不能下地,不能抄书,不能出去找活儿干,连吃饭和出门都需要人帮忙……我不知我能做些什么,也不知我为何要待在这里。” 宁妄挑眉,很认真地问道:“我雇你给我剥莲子,你可答应?不过你得住我那儿,这样一天能多剥些。” 缪苒失笑,他摇了摇头,“恩公有多少莲蓬给我剥?这活计不长久。我想寻个长久的活计,至少能每月拿出银子补贴家用,让家人不必那么劳累。” 宁妄想起自己空间里的莲蓬,哼笑一声,颇有些得意地说:“我的莲蓬多得很,够你剥一辈子的。我每月给你开五两银子的工钱,你负责剥莲子和磨莲心,往后或许还有别的活儿,且看吧。” 缪苒求之不得,便答应了。 五两银子对于曾经的他来说只是一支便宜的笔,是一个月的用纸,是年幼启蒙时用的便宜砚台,可如今却是他们一家的生路。 章氏做了不少菜,还专门给小黑和小白炖了肉。 一顿饭过后,小黑小白被留在了缪家,为他们看家护院。 小黑每日都会上山狩猎,它们的口粮能自己解决,所以不需要缪家人费心。 夜晚,宁妄带缪苒上山。 他扶着缪苒的手臂,引着他走平坦的地方,顺利地到了竹楼。 进门后,缪苒惊讶这么快就到了,以往他和爹一起上山的时候,总是要磕磕绊绊走很久,要避开路上的小坑,要绕开石头和张牙舞爪的树枝,所以总是走得很艰难,也很不安。 他没忍住说了一句:“在恩公左右,路都好走了。” “路就在那儿不会变,你慢慢走,走上百遍千遍,自然就平坦了。”宁妄的声音是温和平静的,总让听者下意识地信服。 他引着缪苒走到二楼南边的一间屋子里,扶着他坐在椅子上,接着说道:“往后你就住这儿,上了楼直走,约莫二十步就是门,推开门就能进屋。屋里陈设简单,床榻、桌案、盆架和衣箧都是靠着墙的,你耐心些,用不了几日就能熟悉。” “我每日起身时在盆架上放好水,你醒来自行洗漱。二楼的扶栏很高,你可以摸着走一圈,我就住你旁边的屋子。每日要剥的莲蓬我用竹筐装好放在一楼,你顺着楼梯下去直行三五步,再踏一层台阶,到那屋檐下做事。我平日在家中都待在屋里,不爱出门,你有事唤我一声就是。” 第211章 缪苒听着他的话不断点头,竹椅微凉,坐着凉丝丝的。鼻尖萦绕着竹楼特有的清香,是新竹的味道和淡淡的草药味,不过,最明显的还是宁妄身上的一股莲香。 月钱五两银子,只用每日剥莲子磨莲心,如此简单枯燥,如他眼前一块浮木,带着他飘向另一种结局。 “我会仔细做的。”缪苒郑重应下。 “嗯。”宁妄应了一声,并不担心他会懈怠。他走到窗边,将窗户关上,桌案就在窗前,他顺手将上方的烛台拿走了。 “天色已晚,早些歇息。明日你几时起身都可以,我会将洗漱的水倒在盆架上,将早膳摆在桌案上。” 脚步声轻轻离去,屋里只剩缪苒一人。 他静静坐着,听着窗外细微的虫鸣声,过了一会儿,站起来摸索着走到床边,准备休息了。 宁妄则趁着夜色,御剑去了一趟蒲阳郡。 他空间内奇珍异宝不计其数,随便拿出一样都价值连城,他此行前往蒲阳郡,是为了换些银钱,也为自己买个户籍。 不知这任务要做多少年,他总不能一直没有户籍,所以还是拥有一个合法的身份比较稳妥,省得日后被有心人惦记,酿成大患。 宁妄始终相信,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第147章 古代(11) 蒲阳郡位于边陲, 周边还有不少部族居住,这些部族虽归顺了大昭,但因居住在深山中难以管控, 大昭便将其视为心腹大患。是以, 蒲阳郡养兵五万,尽是精兵强将,日夜提防着那些蠢蠢欲动的部族。 五万兵力,在整个大昭都是名列前茅的,更何况还是出了名的精兵。朝廷富裕,军饷从不短缺, 但层层剥削下来,那点银两和粮草就勉强只够果腹, 将士们一月才得吃几回荤腥, 破损的铠甲修修补补,卷刃的武器敲敲打打,将就着混了许多年。 但这种“将就”终止于前年。 前年,蒲阳郡的郡守因心疾突然猝死,太守临危受命被任命为代理郡守,暂时负责管理蒲阳郡。六月后,新的郡守出现了, 他带着委任状和官袍, 携带家眷仆从近百人,亲卫数百人,浩浩荡荡地出现在蒲阳郡。 这位郡守的来历可不得了,他是当今圣上的亲弟弟, 名副其实的天潢贵胄,曾是武将镇守于北疆, 后因牵扯一起贪污案被发落,削去官职禁足反省。 此次前来上任,这位王爷可是将家底都搬空了,一副从今往后定居蒲阳郡再不回京的架势。 也有人传言,这位王爷当初被处置是因为贪心太重,私自挪用军饷做买卖,就算每次都补上了,但依旧被钦差查到了,所以才被革去官职。因此,蒲阳郡的官员曾料定了这是个贪官。 这位王爷确实是个贪官,他好像生来就爱钱,一门心思想着该如何挣钱,但他吃了教训,不敢再动军饷了。 他在蒲阳郡做生意,开了好几家酒楼和客栈,装潢奢靡的店铺一家家开起来,却发现此地的百姓不如京中百姓那般富裕,他们没有银子去玩乐。 既然当地百姓没银子,那就把有银子的人引过来。 蒲阳郡开了个宝器阁,是用拍卖的形式售卖各种稀世珍宝,好多还是宫里的宝物,都是那位王爷的私产,也有京城的宅子、田庄、良田,每三个月开门一次,每次都是人满为患,一楼大堂的隔间都涨到了五十两一座的高价。 天高皇帝远,圣上或是顾及亲缘,所以并未对这里的热闹评价一二。 因为富商云集,蒲阳郡的酒楼和客栈生意红火,赚得盆满钵满。 百姓也找到了不少赚钱的营生,用自家的小舟去渡口接送客人,或帮那些富商扛行李卖苦力,不管如何,总算能挣上钱了。 十七王爷任郡守三年,蒲阳郡成了大昭屈指可数的富裕郡城。 他有了银子也不吝啬,每月都会拨一些充作军饷和衙门官员的赏钱,这样一来,衙门为他行方便,他也给出了好处,皆大欢喜。 他是个贪官,奢靡爱钱,但从不贪百姓的银子,光这一点便胜过无数人。 已是深夜,蒲阳郡除了青楼楚馆外只有酒肆还开着门。 宁妄进城后直奔郡守府,门口的护院询问他的来意,他将手中的木匣子打开,露出里面满满当当的明珠。那些明珠个个都有龙眼大,大小适中,无论是镶嵌在摆件上还是首饰上都合适。 颜色是牛乳般柔和的白,质地油润,散发着淡淡的光芒。 那两名护院眼睛都看直了,眼神从呆滞变成了贪婪。 宁妄关上盒子,将手搭在腰间的长剑上,启唇说道:“在下有一笔买卖要与郡守大人详谈,还望二位通传一二。” 一袭白衣,头戴青竹斗笠,深夜携宝而来,腰间佩剑。 护院只粗略一琢磨,便觉此人惹不起。也不敢如往常一样讨要赏钱,转头就去府中通传了,还得跑快些,可不能让郡守大人错过这匣子宝珠。 他还等着事成之后领赏呢,郡守大人出手阔绰,若是这买卖谈成了,必定会重赏他们二人。 宁妄在府门外等待,夜风拂动他斗笠边缘垂下的白纱,腰间的剑穗也微微晃动。 府内很快传来急促而杂乱的脚步声,并非一人,而是数人。 片刻后,门被打开,一名管事模样的中年人领着两名提着灯笼的小厮快步走了出来。 灯笼的光晕将宁妄颀长的身影映在地上,也照亮了他腰间那柄不似凡物的宝剑,剑穗是黑色的丝线穿着红色的木珠,像一串串滴落的鲜血。 管事拱手,态度客气又温和,挂着一张亲和的笑脸,“不知侠士深夜来访有何贵干?我家大人身子不适,已然安寝,若是寻常事由,不若明日再来递帖。” 宁妄的声音透过白纱传出,平静无波:“此番来访,匣中宝物便是缘由。烦请管事转呈郡守大人,在下难得出山办事,不愿白来一趟。大人若肯拨冗一见,定不会失望。” 管事的目光在木匣上停留了片刻,略微思考过后就侧身让开,伸手邀请道:“侠士请随我来。不过,小人只能再去通传一番,大人是否愿意起身一见,暂不可知。” 宁妄微微颔首:“有劳。” 郡守府邸十分奢华,回廊曲折,亭台楼阁在夜色中隐约现出轮廓,奇花异草在夏夜里暗香浮动。他们穿过几重庭院,穿过树影窸窣的小径,拨开月亮拱门上垂下的花枝,走过流水上方的小小石桥,最终来到一处灯火通明的厅堂外。 厅堂的布置威严大气,家具陈设严格有序,以正厅中轴线为界,左右两侧成组成套相互对称,家具、楹联、匾额、挂屏和书画皆是名家手笔,名匠雕琢,随便拿出一样都是价值千金的名贵物品。 落座后丫鬟上了茶水,管事便去找郡守大人。 他喝了一盏茶,烛火晃了好几下,郡守便来了。 那是一位身着锦缎常服的中年男子,身形挺拔,不威自怒,一双如孤狼般锐利的眼,周身带着些杀伐气。他肩上披着一件黑色斗篷,唇色有些苍白,眼下有片淡淡的青黑。 他在主位落座,饮了口热茶,用帕子捂住口鼻咳嗽了两声。 “说吧,你有什么买卖要和本官谈。” 宁妄将木匣放在桌上,有丫鬟过来捧着木匣送到了郡守大人旁边的桌上,伸手将盒子打开后安静地退了下去。 柔和莹润的光芒从匣中散了出来,数十颗龙眼大小的明珠静静躺在深色绒布上,像醇厚的牛乳,像纯洁的月光,温润的光泽在烛火的光芒下也丝毫不逊色,被那黄色的烛光一衬,反而显得更静更洁。 郡守眼中的困倦瞬间褪去,那双眼微微瞪大,很是诧异地盯着那些明珠。以他的身份和财力,奇珍异宝见过无数,但如此品相的明珠却是头一回看见。 “你想要什么,说吧。” “其一,”宁妄的声音清晰温和,不带锋芒,“求一蒲阳郡的良民户籍,名姓籍贯需清晰无伪,过往清白,经得起查验。” 郡守问道:“户籍?这倒是不难。侠士气度卓然,出手阔绰,想必出身也不同寻常,为何要在此地落户?是隐居,还是避祸?” 宁妄笑着,态度温和谦卑,“我与师父久居深山,半年前师父离世,我便出山闯荡,出来后才发现不管去哪儿都要有户籍,可我是师父养大的弃婴,没有户籍。前几日到了蒲阳郡下面的同安县,想在那儿定居,却苦于没有户籍无法置业,这才深夜叨扰大人。” 郡守点头:“其二呢?” 宁妄接着说:“其二,求大人为我行个方便。我与师父学过医术,自觉医术精湛无人能及,便想在同安县开个医馆,望大人庇佑一二,莫让旁人扰我行医,深究我来历。” “此事简单,”他对那个候在一旁的丫鬟吩咐道:“公子今夜可回来了?” 丫鬟回道:“回大人,公子今夜回来了。” “行,此事就交予他去办。” 买卖大致谈好后,宁妄将手伸到袖子里,从空间中取出一个白色小瓷瓶放在桌上:“这是治疗肺疾的药丸,大人辅以三餐食用,一次一粒,吃上三日便会好转。” 第212章 “侠士并未诊脉,却看得出本官患有肺疾,确实医术精湛。”郡守声音低沉,带着久咳后的沙哑,语气里听不出喜怒。 宁妄微微颔首,说话时气息喷到轻薄的白纱上,将那白纱微微扬起,露出清俊的侧脸,“大人气息短促,唇色泛白,喉中有痰音,舌苔白腻,是痰饮停聚于肺所致的肺失宣降。痰饮壅肺时肺气上逆,便会咳嗽,且痰量多易咳出。痰饮阻滞肺络致肺气宣降失常,便有了胸部憋闷及呼吸不畅的症状。又因水湿困脾,所以神疲乏力,难以入眠。” 郡守有些错愕,这人竟每一句都精准点在他的病症上。 最神的是,他并未诊脉询问,只是那么粗略一看,便全部知晓了。这样的神医,不管他定居于此是何目的,都该留下来。 待他成名后,要向别的郡城大肆传扬神医名讳,引得那些富商高官前来求医,届时蒲阳郡还能更上一层楼。 “当真是神医。来人,备下笔墨,”郡守对着宁妄说:“还请神医将名讳与定居地写在纸上,本官差人去办户籍所需的文书。” 宁妄留下了自己的名字和同安县罗坪村的地址。 郡守的姿态放松了不少,甚至增添了几分对医者的敬重,详细说道:“犬子名唤萧昀,性子还算稳重,办事细心稳妥,此事交予他神医大可放心。明早卯正,让他带齐所需文书,备好车马,在郡守府门口等着神医。同安县令那边,本官也会修书一封让犬子带去敲打一二。医馆开业时,还望来信一封,本官亲自前往祝贺,往后若有那不长眼的无赖滋扰生事,神医报上本官的名号即可。” 宁妄起身,拱手道谢,姿态从容:“大人思虑周全,安排妥当。在下感激不尽。” “嗯,”郡守挥了挥手,脸上露出了强撑的疲惫,“时辰不早了,神医今夜便宿在府上吧。” 他吩咐丫鬟带宁妄去客房休息,自己也起身离开。 丫鬟在前方打着灯笼,宁妄跟在她后头,融入沉沉的夜色。 第148章 古代(12) 夜风微凉, 灯笼晕出一团昏黄的光圈,映得石板路忽明忽暗。 郡守吸了一口凉风,停在原地弓着身子咳嗽了好一阵, 咳嗽止住后出了一层薄薄的汗, 被风一吹更凉了。他拢紧肩上的披风,跟在身后的侍卫急忙上前一步,走在挡风的位置,低声询问是否需要传唤大夫。 郡守摆了摆手,声音低哑:“不必,多年的旧疾了, 何必大半夜的折腾府医。况且方才那位神医已看透病症,他说吃了这药丸能好, 姑且试试吧。对了, 你明日一早拿着这药丸去府医那儿看看,查查里头都用了哪些药材,若府医说可行,再带回来给我。” 侍卫接过药丸,低声应是。 他忍不住问道:“主子,那人不过是一个江湖人,虽自夸医术精湛, 但我们并未证实, 何必如此礼待,竟还让大公子亲自出马帮他造势。” 郡守看着呆愣的亲卫,没忍住笑了一下,“你们小小年纪便上了战场, 随我征战几十年,历经风霜, 吃尽苦头,却没见过什么世面。他那一匣子的明珠,翻遍整个皇宫都寻不出一粒来,而且那明珠圆润纯白,微光荧荧,好似明月,像极了传说中的夜明珠。我离京三年,在这边闹出来的动静不小,今年皇兄庆整寿,必定会召我回京,届时将这明珠送上,也算是向他卖个好。” “而且,他说自己医术精湛要开医馆,我们只要观察即可,是神医还是江湖骗子,往后自会揭晓。我一身伤病,顽疾缠身,巴不得这浦阳郡的大街上个个都是神医。” 侍卫说:“属下明白,明日就派人去同安县蹲守,盯着那医馆的一举一动。” 郡守点头,双目锐利:“查是应当,但不可惊扰了他,你让去蹲守的人在他医馆里露个面儿,将身份过个明路,光明正大地与他结交。此人举止有度,谈吐不凡,不卑不亢,即便不是神医也绝非庸人……他那套说辞,我是不信的,久居深山不与外界接触的人不是他那样的。” 他顿了顿,望着夜色幽幽道:“暗中护好医馆周全,莫让宵小趁机生事。” 夜露渐重,郡守背手立于廊下,在侍卫不解的目光中缓缓道:“这世间不同寻常的人多了去了,何必寻根究底。即便有神仙下凡,也与你我无关,熬过这几十年这一生便作罢了,往后的日子,该如何是如何,都与我等不相干。” 他转身步入屋内,烛火映照出墙上悬挂的旧铠甲,铠甲斑驳遍布伤痕,却依旧散发出锐不可当的杀气。 侍卫望着他的背影,困惑地挠了挠头,主子那话是何意?莫不是说,那人是神仙? 第二日一早,宁妄在郡守公子萧昀的陪同下前往同安县。 车马豪华,车内空间极大,并且设置了简易的机关,暗格中藏有桌案、棋盘、茶具、点心盒等摆设,只要拨动机关就能调出相应的摆设,很是精巧。 从蒲阳郡到同安县路途遥远,两人坐在车内难免有几分尴尬,萧昀便提议下棋。 宁妄不会下棋,萧昀便将规则简单说了一通。 随后他拨下机关,马车中间升起一张小方桌,方桌上嵌着一块拔高的棋盘,那棋盘触之冰凉,竟是用铁制成的。方桌两侧摆着棋盒,棋盒底部有锁扣,和桌面上的凹陷正正契合,可以牢牢固定在方桌上,棋盒的盖子也做了嵌合的小机关,锁得十分严实,不论是颠簸、翻转、移动,那盖子都不会掉。 用巧劲打开棋盒盖子,露出里面的黑白子。 萧昀介绍道:“这副棋子是家父从京城带来的,乃太后娘娘所赠,用磁石制成。书上言‘慈石召铁,或引之也’,用磁与铁之间的吸引,来象征母子连心的情谊。” 宁妄将一枚白子放在棋盘上,两者紧紧吸附,用力推动后白子微微移位,但想要将其取下却要费不少力气。 真新奇,九洲没有这样的东西。修士若是要想固定一物,使其牢牢契合,往往会刻下一个小型阵法,或者使用一些灵气使其短暂连接在一处。 凡人的智慧真是无穷无尽,怪不得清珩总爱去凡人聚集的地方游历,且总有感悟。 他出口夸赞:“此物确实奇妙。” 萧昀笑道:“此物稀少罕见,用途却不小。可测算方位,为旅人指明方向,也有道士和匠人用于测算凶吉,寻找吉地……” 两人一边下棋一边闲聊,时间总是过得很快。 宁妄下棋的技艺逐渐熟练,也感受到了下棋的乐趣。 萧昀知识渊博,见识丰富,又能说会道,一路上说了不少新奇事儿,他很擅长讲述,能将那些寻常的故事讲得栩栩如生,趣味横生,让人下意识地觉得这个人亲近,可信。 不知不觉中,马车驶入了同安县地界。 马车停下,车夫敲了敲门框后说道:“公子,同安县到了。” 萧昀掀开车帘,外面是同安县最繁荣的街道,两旁店铺林立,行人来来往往,其中不乏衣着富贵之人。 同安县有一处渡口,所以这里往来的商人不少,许多行商来蒲阳郡做买卖,都会选择走水路来到同安县,再从同安县去往蒲阳郡。 长此以往,同安县便富庶了起来。 萧昀问道:“神医住在哪儿?这一路舟车劳顿,我先送你回去休息。” 宁妄说:“我住罗坪村,与此地相距遥远,公子不必麻烦,我自行回去就是。” 萧昀连忙阻拦他下车,妥帖地说道:“既然车马已到了县上,怎能让神医自行回去,快些坐下吧,我们往罗坪村去。阿牛,驾车前往罗坪村。” 宁妄只得依从,实际上他更想自己回去,自己回去能快些。 这马车晃晃悠悠的,走得太慢。 他昨晚想着速去速回,在今日一早就回去,所以没有提前给缪苒准备吃的。也不知道他吃了没有,而且自己出来太久了,他怕是会担忧。 他们到罗坪村时,已经是傍晚了。 两匹良驹拉着一架豪华马车进村,这可是天大的热闹,许多村民都围在村口看热闹,交头接耳地猜测着马车的来历。 “会不会是杨家那个丫头,不是说嫁到县上了吗?” “那杨丫头嫁的就是个货郎,哪能坐得起这样富贵的马车啊。应该是徐老太的小孙女,不是说送到县上给官老爷做妾了吗,说不定就是她回来了。” “是了是了,那小丫头长得好,从小就是美人胚子,她讨官老爷喜欢也是应该的。” “说不定是江家小子呢,那孩子出去做买卖好几年了都没消息!莫不是带着贵人回家了?” 马车一路穿过村子,没有在那些村民口中的人家门口停下,最后途径了缪家,往山脚下去了。 那些村民就一路跟到了山脚下,不远不近地将马车围了起来。 车夫撩开帘子,萧昀先下了车,随后宁妄也下来了。 他手中拿着斗笠,轻轻拍着衣摆上的折痕,抬头环视一周,看到远处的田地里,缪家人正在耕种。 第213章 宁妄朝着萧昀拱手,“多谢萧公子送我回来,家中简陋破败,便不多留了。” 萧昀含笑点头,语气温和地说:“等神医在县上安顿好后,我定要上门讨一杯薄酒。” 宁妄:“那是自然。” 鉴于宁妄先前的立威,所以村民们不敢跟他搭话,只能眼睁睁看着那气派的马车离开。若是旁的人,他们免不得一顿盘问,非要将这人的来历问个底朝天才行。 他们虽然没见识,但却有眼色,看得出那马车并非寻常车架,至少不是普通百姓能用得起的,车架上精雕细琢,凶神恶煞的神兽不威自怒,纹路里有着鎏金的色彩,就像传言中的黄车马车一样。 车帘上绣的蟠龙纹样格外显眼,又气派又威风,。两匹膘肥体壮的良驹拉车,鬃毛油亮,步伐整齐,一看就是名贵骏马,非官宦人家不可得。 而且,按照大昭律法,寻常人家只能有一匹马拉车,逾制者杖五十。 只有官宦人家才能用两匹骏马驾车,所以他们才会猜这是给官老爷做妾的杨丫头回家了。 他们面面相觑,对宁妄的身份更加好奇。 这人一旦出现在村里,必定是衣着素净的,一袭白衣纤尘不染,宽大的袖子顺滑垂落,不见丝毫褶皱,眉眼清俊如山间晨雾,看似寻常不出众,却让人不敢直视他,好似他生来就是不同的。 此刻他立于山风之中,衣袂微扬,神情淡漠,双眼如古井般平静无波。 衣摆触地,却没染上半分尘埃,他丝毫不犹豫地离开,好像这些满脸好奇的村名也只是地上的一捧尘埃,不该沾染他衣角一分。 宁妄走在上山的小路上,突然发现这条小路宽了些。 这里原本只有一条崎岖的狭窄山路,因路上碎石太多,地势陡峭,所以很少有村民从这里上山。走的人少了,小路便一直只能是小路,周围杂草丛生,枝桠疯长,变成了随处可见的“拦路虎”。 而现在,那勉强只能供一人行走的小路被平整后拓宽,夯实了路基,还将一路上的碎石和树根都挖出来了。 虽不宽阔,却可容两人并行,脚下一踩,坚实平稳,再也不必担心随处可见的尖锐碎石。 这条平坦的路直直通向宁妄的竹楼,竹楼依旧伫立在密林中,门扉紧闭,门口的铜铃微微晃动,却并未发出声响。 宁妄推门而入,那扇门撞了铜铃一下,发出零星的铃声。 第149章 古代(13) 进了门, 便闻到了稻米的香味,还有一阵炊烟自院中升起。 小灶的灶火未熄,米粥在陶罐中微微沸腾, 升腾的白雾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大灶前坐着一个人, 身上脏兮兮的,正低头往灶膛里添着柴火,听见动静后肩头一抖,却没有回头,只是问道:“是恩公回来了吗?” 是缪苒。 缪苒在生火做饭。 可昨晚他连大步走路都不敢,需要人搀扶着才能挪动步子。今日竟能下楼生火做饭, 实在稀奇。 宁妄应了一声,将手中的斗笠挂在门口, 走到小灶前打开陶罐的盖子, 热气腾腾的米粥香气四溢,沸腾的泡泡咕嘟咕嘟,绽开一朵朵米花,白气裹着甜香扑上他的眉睫,留下一层人间的烟火气。 大灶上的铁锅里也炖着东西,是浓郁的咸香肉味。 宁妄打开铁锅的盖子,热气瞬间涌出, 露出锅中炖得软烂的野山菌与鲜肉。野山菌没有切, 洗净后就被整个扔进了锅里,肉块倒是切了,但是每一块都很大,而且刀痕杂乱, 形状也各不相同。 “怎么开始做饭了?”他问道。 缪苒抬手擦了擦额头的汗,“今早起来发现恩公不在家, 就想试着生火煮一锅热水等你回来用。不过到底不方便,折腾了许久都没成功,只勉强找到柴火将其放进了灶膛里。之后阿景和娘上山来看我,送了些鸡蛋和野山菌过来,我便让娘帮我生火,在她的看顾下成功把粥煮上了。铁锅里原本烧着热水,不过恩公许久不回来,我怕烧干了锅,就切了肉炖了汤。” 他身上脏兮兮的,到处都是黄色的尘土,看起来是摔了很多次。 身上大半的衣裳都湿了,地上遗留着一片水迹,应该是跌倒后将水桶打翻了,井边也有水,还有许多杂乱的脚印,看那些脚印拖出的痕迹就能知道他摔得有多厉害,好在这井口很小,人不会掉进去。 他衣摆和袖子上都沾着灶灰,黑乎乎的,和那些浸湿的泥土痕迹相互交错,看起来格外凄惨。手心和手背上都是擦伤,还有一些火燎后的红色烫伤,严重的地方还有几个亮亮的大水泡。 宁妄默然听着,弯腰看了看灶里的火,不算大。 他发现缪苒会低头看灶膛,可细细观察就发现他不是在看火,他是在用脸去感受火的热度,以此来判断火势的大小。至于他的手,那上面全是烫伤,根本无法再准确感知温度。 或许一开始是用手的,但是每次都把握不好距离,被火舌舔舐了好几次后便不敢再伸手了,只能用脸去感受,毕竟脸部的皮肤很薄,温度稍微高一点就会感受到灼热。 “你不必做这些,只要剥莲子就可以了。” 缪苒低着头,脸上脏兮兮的,头顶上落了许多木柴烧尽后的白灰。 他说:“恩公心善,给了我落脚的地方,还给我开工钱,我不能反过来让恩公照顾我。这些事早晚都要会的,不过是早一些迟一些罢了。” 说完他就笑了,那笑容里是释然和感慨,还有一些雀跃:“今日也是个绝佳的契机,竹楼里空无一人,让我可以尽情尝试,不管是摔了也好,磕碰也罢,都是好事。我现在已经知道了水井、柴堆、灶台的位置,下一回肯定不会再摔了。” “我不奢望回到从前,只盼着能顾好自己,不拖累家人。” 宁妄看着他身上密密麻麻的伤痕,轻轻叹了一口气,取出一瓶伤药递给他,“将此药涂在伤处,擦伤和瘀青都可以涂。吃了饭就回房休息吧,今日受累了。” 缪苒捏着药瓶问道:“恩公不吃吗?” 宁妄没什么胃口,就随口说道:“我今日出门在外面吃过了。对了,上山的路被夯实了,可是你家里人做的?” “嗯,我娘说把路平整平整,以后我行动方便了可以慢慢摸索着回家。她听说村里有个姓钱的阿叔,从小生下来就看不见,但是现在上山下河都不成问题。” 宁妄点点头,又说了几句话便上楼了。 缪苒坐在灶前,紧紧攥住那个药瓶。 今天他摔了很多次,可没有一次让他想放弃,因为周围是安静,没有家人关切的声音,也不必担心自己的狼狈被家人看见,他可以肆意地跌倒,再独自爬起,可以在无人注视的竹楼里,用一次次磕碰记住这里的每一寸角落。 没有人看见,所以他不必费心地装作若无其事。 他可以流泪,可以怒骂,可以嘶吼,可以放任自己狼狈不堪。待泪干声哑,天地依旧静默,他再挣扎着爬起来,伸出双手去触碰每一个物体,用双手将心中的不安和痛苦驱散。 这里没有人,所以他的自尊不会碎,他的脆弱也不会被人窥见。 缪苒站起来摸到橱柜,取出一大一小两只粗瓷碗,将锅里的肉汤盛在大碗里,白粥盛在小碗里,端到灶前慢慢放在小桌上。这个过程难免会烫到手,但他牢牢抠住碗沿,即便烫也不放开。他挨过饿,所以他能忍受被烫的疼痛,烫伤或许尖锐,但比不过会啃食内脏的饥饿,饿到发狂的那几天,他甚至想啃食自己身上的肉。 独自坐在桌前吃饭,脑海里相同的记忆很多。 他经常自己独自吃饭,在缪宅、在书院、在别院、在酒楼或茶馆,但是这一次,他没有回忆曾经的任何一次,只是静静地咀嚼着嘴里炖得过于软烂的肉块,回忆着今日摸索过的每一步。 吃好后,他将碗筷收拾好,用清水洗净后放回原处,指尖一寸寸抚过橱柜的边缘,确认每件物品都回到了原本的位置。 然后将锅洗干净烧水,他要烧一些热水清洗身体,然后才能擦药。 突然手上传来一阵刺痛,他伸手去摸,原来是今日被烫伤的水泡破了,那层皮皱巴巴地耷拉着,创面不太平整,正在往外渗黏液。 缪苒抿唇,往掌心的地方摸了摸,那里有两处凸出来的伤口,是今早拿木柴的时候被碎木屑扎伤的,伤口有点热,还往外拱起,疼了一天,他的手都有些麻了,所以感受不到烫伤带来的痛感。 没事,擦了药就会好,恩公的药很灵。 这点小伤,擦两天的药就好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着,自那日后,宁妄每天早晨都要去同安县一趟,直到傍晚才回来。 缪苒拥有充裕的时间可以在竹楼里随意活动,渐渐熟悉了竹楼里的每一处角落,除了日常的生活起居和剥莲子外,还开始清扫竹楼内外的落叶与尘灰,坐久了就站起来找到扫帚,然后开始打扫。 第214章 对于他而言,白天和夜晚是一样的,都不耽误干活儿。而且宁妄在家里存在感很低,他很喜欢待在屋子里不出来,自己看书喝茶吃莲子睡觉,若没有必要,不会主动下楼。 缪苒渐渐习惯了他的沉默,有时也会忘记这家里还有一个人。他夜里也会干活儿,有时是剥莲子,有时是清扫竹楼。 他的脚步声很轻很慢,像落叶拂过青石,像微风掠过竹帘,并不会让人觉得吵闹。 宁妄在楼上看书,总会听见他的脚步声,一开始毫不在意,依旧独自待在屋子里,不出声,不出面。渐渐地开始有些在意,就出了房门,坐在房顶看着那道在夜色中缓缓移动的身影,那身影清瘦高挑,像夜色中的孤鹤。 001偶尔会问他在看什么。 宁妄有时说看月亮,有时说看风吹树叶,却一次也没说自己在看缪苒。 因为就连他自己都不明白,到底为什么要看缪苒,他在竹楼里的行动轨迹是重复的,若是清扫,一定是从二楼的东边开始,慢慢扫到西边,然后再下楼去收拾檐下的那些竹筐背篓的。 扫完院子后,他会站在井边静立片刻,静静感受夜风,试图从风中感受今夜是否有雨,是否要将晾晒的衣裳收回去。这是一个困难的判断,他有时会站很久,再犹豫地去收拾晾在院子里的衣裳。 因为洗衣裳对他来说很困难,他无法判断衣裳干净了没,所以大部分时候都会收回去,担心夜里下雨自己没办法迅速下楼收拾。 他有时候会坐在井边的竹椅上发呆,然后被风吹着犯困,东倒西歪地折腾一会儿后就慢吞吞地上楼回房休息。 都没什么稀奇的,但是宁妄就是想看。 他好像被卷进了一阵风里,在属于风的轨迹里,他被席卷着,无法自控地开始靠近未知,那未知的名字叫缪苒。 缪苒发现了宁妄的本质,他就是不爱吃饭,喜欢吃些零碎的小食,莲子、松子、野果、花生。所以家人上山时,他会告诉他们,若是摘野菜的时候看见能吃的野果就摘些送过来。 他会在宁妄回来前将每天的莲子送到他屋里,也会用铁锅炖花生,慢火煨出香气,熟了后装在小竹篮里放在他房门的架子上,若是他要吃的话就会拿进去,不吃的话第二天就收回来。那些酸涩的果子洗净后用淡盐水泡一泡,在闷热潮湿的夏天很是开胃。 缪苒发现,一旦今天准备了野果,宁妄就会下楼吃饭。 所以在家人送野果上山的时候,他会让其帮忙,做一些更好吃的菜等宁妄下楼吃饭。 宁妄发现,一旦缪苒准备了野果,就是希望他下楼吃饭。 他察觉到的那天也很巧,房门口的架子上放着一小篮野果,红色的,小小颗,他捡了两颗尝尝,是酸甜的。当时缪苒在一楼剥莲子,他穿着章氏做的新衣,腰背挺直地坐着,能窥见曾经富家公子的派头。 宁妄站在二楼一边吃果子一边盯着他看,突然咬到舌头就“嘶”的一声吸了一口凉气。 缪苒问他怎么了,他抿着舌头上的伤口有些尴尬,就转移话题说今日的菜很香。 然后,缪苒就笑着招呼他:“今天娘杀了鸡送过来,还帮忙下料炖上,你要尝一尝吗?我还煮了米饭,娘说是村里一个老人家送的稻米,前些天他家的猪崽跑到我家的地里,二叔抓住了,他今日就带着稻米来道谢……” 从那日起,他们就时常坐在同一张桌上吃饭。 饭后宁妄收拾,缪苒坐在檐下剥莲子或洗衣,会和他说一些琐碎的小事。 说二楼有窸窸窣窣的动静,他看不见吓了一跳,生怕是什么野物钻进来了,等壮着胆子去看才发现是挡风的帘子掉了一角,被风吹着不停打在围栏上。 说做饭时打鸡蛋没对准碗,鸡蛋液流得到处都是,他清扫费了好一番功夫。 宁妄静静地听着,感受着属于缪苒的时间慢慢流走。 他们之间多了些默契,就算不言语也能很融洽地生活在一起。 有时候突然想起来,已经好几日没和对方说话了,就会刻意地找些话题搭话,聊上几句后又恢复沉默。 第150章 古代(14) 三个月后, 宁妄的医馆在同安县西街正式落成,医馆后面附带了一个很大的宅子可供居住。 购买和装修的银两加起来将近二百两,萧昀说什么也不肯收他的银子, 只说自己要在同安县小住一段时间, 希望能借住些时日。 这样的小要求宁妄自然不会拒绝,反正他也只是白日坐诊,夜里就会回去,萧昀爱住就让他住吧。 医馆开业那日,郡守亲自前来道贺,还跟着一群官员和乡绅, 场面颇为热闹,贺礼都收了不少。 往来的百姓围着看了会儿热闹, 知道是个医馆后就各自散了, 不过周围的店家都知道这新医馆的掌柜是个来历不凡的大人物,连郡守大人都亲自来了,这人背后的靠山可不得了,不是寻常人敢寻衅滋事的。 这医馆的名字也简陋,就叫“医馆”。 而且这店里不开药方子也不卖药材,诊脉后要么带你去后面的小隔间里治疗,要么就卖你几丸丹药, 看起来有些不靠谱。 医馆的生意不好, 萧昀经常过来和宁妄做伴,两人煮茶下棋,几盘棋局过后,一天便也过去了。 只是萧昀偶尔也会担忧, 觉得医馆生意太过冷清,宁妄许是会撑不下去, 毕竟这医馆经常十天半个月没一个客人,长久下去,迟早关门大吉。 开业至今好几个月了,上门的病人屈指可数,还全部都是诊了脉就离开,也不买店里的丹药。看诊只收十文钱,所以迄今为止,这家医馆还未挣到一百文,一副迟早倒闭的模样,周围的店家都在暗暗琢磨,猜测这家医馆几时倒闭。 萧昀问:“宁兄,店里生意这般冷清,你不着急吗?你医术精湛,家父吃了你的丹药后顽疾顿消,你是名副其实的神医啊,理应大肆造势,扬名蒲阳郡。” 宁妄摇头,“医馆生意冷清是好事……” 话未说完,门外有人喊他:“宁大哥!” 宁妄和萧昀同时转头看向门口,只见缪景和缪苒站在门口。 缪景怀里抱着一只受伤的小狼崽,那狼崽后腿有血,身上的毛乱糟糟地打着结,奄奄一息地趴在缪景怀里,发出微弱的呜咽声。 缪景急切地问:“宁大哥,这狼崽伤势很重,你能救吗?” 宁妄起身去迎他们,缪景伸手递出小狼崽,宁妄却没有去接,而是伸手扶住了缪苒,小声跟他说:“医馆的门槛有些高,你步子迈大些,慢一点走。” 他看见缪苒的鞋子是湿的,袖口也有水迹,就问道:“你们去渡口了?” “嗯,”缪苒先是应了一声,然后才解释道:“我们今天送阿景来县上的书院看看,已经敲定了日子,五日后入学。娘和阿鲤摘了些野山菌来卖,爹在渡口陪着她们,正好看看有没有什么买卖能做。阿景在渡口看到有人卖猎物,一眼就看上了这只小狼崽,他想养在家里,我们过来看看能不能治。” 宁妄说:“能的,你先坐着歇会儿。吃饭了没?” 缪苒摇头,“早上出门的时候吃了,家里还剩下不少菜,我回去再吃。爹娘他们来的时候带了许多饼子,我饿了跟他们拿就是。” 宁妄:“那怎么行,待会儿咱们一起去酒楼吃,你们难得来一趟县城,哪能让你们饿着肚子回去。” 缪苒:“不了,爹不会同意的,他犟得很,怎么劝都没用。你看看那狼崽吧,那猎户说就算是活下来后腿也用不成了,要是那样可就麻烦了。” 宁妄接过狼崽带回医馆的小隔间里,喂下消炎止血和生肌的丹药,清洗伤口后将碎裂的后腿骨头重新拼好,涂抹大量伤药后用细竹片和布条固定住。 出了隔间,他把狼崽装在一只竹篮里递给缪景,里面还放着一瓶丹药,“这几日给它喂肉糜和水就行,丹药每日一粒,最好别让它下地走路,影响骨头长好。” 缪景重重点头,随后掏出钱袋问道:“宁大哥,多少银子?” 宁妄皱眉,“我不收你钱,快回去找你爹娘,让他们赶紧回去。这几日路上不太平,有些拦路抢劫的无赖,猖狂得很,你们回去的时候雇辆牛车,小心些。缪苒就留在这儿,待会儿和我一块回去。” 缪景应了一声,抱着竹篮转身就走。 别人的话他或许不会听,但是宁妄的话他们一家人言听计从,尤其是宁妄说路上不太平,他一刻也不敢耽搁,步子越迈越大,步伐越来越快,急切地朝着渡口跑去。 看他们二人坐下后,萧昀才开口问道:“宁兄,这位是?” 宁妄说,“我同乡,我们如今住在一处。” 随意应付了萧昀后,宁妄就问缪苒,“你们今日怎么来的?走路还是坐车?” 缪苒知道这里还有第三个人,就有些拘谨,“走路到镇上,从镇上坐车来的。” 第215章 “早上吃了什么?” “鸡蛋和肉汤。我不饿的,今早想着要出门,我多吃了些,现在一点都不饿。” 早上吃的,现在都下午了。 宁妄站起来收拾东西,对萧昀说:“今日就到这儿,我要关店回家了,这盘棋明日再下吧。” 萧昀连忙起身与他道别,只是目光一直忍不住去看缪苒,那眼神里带着探究。 宁妄买了一匹马,以往回罗坪村都是骑马出城后往山林里走,在空无一人的山林中将马收起来,改为御剑回家,所以每次落日时关店,到了竹楼天还没黑。 今日带着缪苒,便不能那么做了,只能老老实实地骑马回家。 可这一回便出了岔子。 那匹马本就不是什么好马,是当时马贩子手里最便宜的马匹,宁妄买来充个样子。随后又在宁妄手中混吃混喝好几个月,每日跑完一小段路程后就可以去空间里待着休息,长此以往,体型倒是壮硕了,但耐力却实在不行。 那马几次三番想往山林里钻,按照它一直以来的习惯,觉得自己只要钻林子钻得够深,今日的任务就完成了。宁妄牢牢拽住缰绳,将它往大路上扯,鞭子抽了好几下,都打不醒这懒货。 最后,那马匹竟然在大路中间停了下来,慢慢踱着步子吃路边的野草,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气得宁妄捏紧了手中的马鞭。 就在这时,缪苒说了一句话。 他说:“你可是不会骑马?”说完后,开始教导宁妄要如何骑马,如何驯马。 宁妄听着他的话脸皮越发红了,翻身下马后将缪苒抱了下来,带到一块石头上坐下,然后说道:“你在此歇会儿,我去教训教训那匹不知好歹的马。” 缪苒点头,全神贯注地开始听他的动静。 宁妄踏在路边的碎石上,发出细碎的声响,径直朝着那马匹走去,一声训斥还未出口,就听见旁边的山林里传来一阵杂乱的,可以放轻的脚步声。 这种时刻,不得不感慨自己的运气之差。今日一早才听说这条路上有匪患,下午回家时便遇上了,马匹还犯倔不停招呼,若是寻常人经历这些,怕是要没了性命。 宁妄取下腰间长剑,转身退回缪苒身边。 那些匪徒只有十余人,于他而言并不棘手,速战速决,要赶在天黑前回去,否则夜路难走,这马匹更是要犯倔。 缪苒虽看不见,却敏锐地捕捉到了骤然绷紧的气氛,他伸手攥住宁妄的衣角,轻声问道:“发生了何事?” 宁妄将手搭在他手上捏了一下,然后才将其扯开,回复道:“宵小拦路罢了,不必担心。你用双手将耳朵捂好,捂紧些,别听他们叫嚣。” “嗯。”缪苒伸手捂住耳朵,按得紧紧的,只能听见一阵轰隆的声音,不知从何而来,为何钻进他的耳朵里。 林间的匪徒见行踪败露,便不再隐藏,呼喊着冲了出来。十来个人,手持柴刀、棍棒、镰刀、短斧,衣衫褴褛,瘦骨嶙峋,脸上却带着穷凶极恶的贪婪,显然是将宁妄二人当成了肥羊,想要大赚一笔。 在同安县这地方,百姓的生活条件两极分化十分严重,富人富得流油,穷人揭不开锅。 马匹可比牛还贵,能买得起马的,都是富裕人家。 宁妄眼神一凛,手中长剑并未出鞘,以剑鞘迎了上去。 他动作极快,身法飘逸,灵活地避开那些匪徒的每一次攻击,好似一片落叶,被他们攻击时的劲风吹起来飘走,连衣角都不曾被触碰。他的攻击则精准地落在对方的手腕和关节处,沉闷的撞击声伴随着吃痛的惨叫接连响起。 不过片刻功夫,地上已横七竖八躺倒了一片,惨叫声接连响起,久久不息,只剩下两三个还勉强站着,眼中全是恐惧,握着武器的手都在发抖。 宁妄的剑鞘点在其中一人胸口,那人便踉跄着倒退了好几步,一屁股坐倒在地。 “别杀我们!别杀我们!我们都是附近的庄稼汉,实在是吃不上饭了才拦路打劫的,我们也是苦命人啊……” “是啊,我们也是苦命人,实在是无米下锅了,家中老小都等着粮食救命,这才犯下大错的。” 宁妄嗤笑一声,用脚将自己面前的柴刀踢到他们面前,上面的血迹未干,刀刃卷边。不管他们因何作恶,都已酿成大错,怎能因为几句辩解便逃脱责罚。 “你们见过血,杀过人,又谈何无辜?真正无辜的,是在你们手中丧命之人。” 那匪徒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求饶,听了他的话便转了话头,“你今日若是杀了我们,往后我们妻儿老小悉数饿死,便是你的罪过!我们做鬼也不会放过你,在黄泉路上都要等着你!” 宁妄长剑出鞘,银白剑刃划出一轮弯月,随后,说话之人脖颈上一道血痕,瞬间倒地没了气息。 “既然如此,那你便去等着吧。” 将人全部处理好后,四周瞬间安静了下来,只有风吹过树梢的沙沙声,以及那匹不争气的马在路边咀嚼青草的声响。 宁妄回身走到缪苒面前,将他的手从耳朵上拉下来,“没事了。” 缪苒站起身,拽着宁妄带着凉意的衣袖,他闻到了浓郁的血腥味,是方才打斗留下的痕迹。他顿了顿,终究是没问什么,低声道:“马好像还在吃草。” 宁妄顺着他的话,将目光看向那罪魁祸首的蠢马。 马匹察觉到主人的目光,无辜地甩了甩尾巴,打了个响鼻,继续低头吃草。 宁妄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那点愠怒。 “它既不想走,那就不走了,”宁妄将包袱和马匹一起收回空间里,语气带着些无奈,又有些奇异的雀跃,他说:“我们走回去吧。” “走回去?”缪苒惊讶地反问,罗坪村到县城的距离可不近,对目不能视的他而言,这路程还要更远,行走的速度比别人慢上一倍有余。 “嗯,”宁妄的声音落在他耳中显得很温和,“无妨,我背你回去。很快就到了,你若是累了就睡一觉,你睡醒了,我们就到家了。” 缪苒站在原地愣了一会儿,手心出了汗潮乎乎的。他咽了口唾沫,在如战鼓般擂动的心跳声中,小声回答,“好。” 夜色如墨缓缓洇开,吞没了天边最后一抹残霞。 夜幕笼罩下,蝉鸣阵阵,风掠树梢,鸟雀归家。 作者有话说: 第151章 古代(15) 入冬后, 缪家攒够了银子开始盖房子。 原本的茅屋难抗风雨,下雨漏水,夜里漏风, 一家六口挤在三间狭窄的屋舍里, 实在住不开,即便缪苒上山住在竹楼,那茅屋也依旧是窄的,是小的,生活实在不方便。 缪三叔和缪苒每个月都有工钱,加起来有整整七两白银, 七两白银在同安县的购买力很强,有的人家一年也攒不下七两银子。 缪二叔会去镇上打些短工, 他身强力壮, 能说会道,外表看起来老实又干净,所以很多雇主会选择他,都是些上货卸货、驾车搬运的粗活,这样的力气活镇上多得是农家汉子抢着干,所以挣得不多,一个月至多三百文。 缪省则留在家中照顾女眷, 伺候田地。 他们也不贪多, 起初一家人紧赶慢赶开荒了一亩地之后就停手了,没有继续开垦,他们不熟悉田地,也不熟悉庄稼, 就算开再多荒地也未必能种出粮食,不如各自外出谋生, 像曾经一样做点小买卖。 所以地里的活儿不算多,缪省一个人就能干完,还能有时间去找柴挖野菜。 缪景去了县里的书院念书,经常不在家。 章氏每日待在家中刺绣,她手艺好,一幅绣品能卖不少银子,在镇上的铺子里有了名气,卖得越来越快,价钱也逐步提高。缪仪就负责家里家外的琐碎活计,一日两顿饭,喂鸡喂狗,清扫院子,隔几日还要去河边洗衣裳。 谁都不容易,谁都没闲着。 镇上的工匠师傅到罗坪村的那天是个好日子,他们一行二十几人,个个膀大腰圆,带着自己的工具就来了。 砖瓦都是自己去买的,缪二叔在镇上做工认识了不少人,一早便联系好了几车砖瓦,在同一天被送到了缪家门口。 工匠师傅们一到,缪家的小院立刻热闹起来。 工匠队伍里的老师傅姓陈,是个经验老到的匠人,他的本事和人品在整个同安县都是有口皆碑的,而且他队伍里的匠人都是自己带出来的徒弟,个个老实安分,从不主动生事。 陈师傅拿着图纸和缪省凑在一起,商量着地基的位置和房屋的朝向。缪二叔和缪三叔帮着砖瓦窑的工人卸砖瓦,沉重的青砖一块块垒在院角,很快堆成了小山,黑色的瓦片被小心叠放,一摞一摞地摆在茅草上。 章氏和缪仪则忙着烧水沏茶,茶叶产自山上的野茶树,口感粗糙苦涩,村里人都会去摘来待客。滚烫的茶水用粗瓷碗盛好,一碗碗端给正在待命的匠人们,这些年轻的汉子凑在一起小声地说话,商量着开工后的事宜。 第216章 “多谢嫂子,这茶来得正是时候。你们村风挺大,吹在身上凉飕飕的。”一个工匠接过碗,也不嫌那茶水烫,就这么捧着暖手。 章氏笑了笑:“劳烦几位师傅了,天气有些冷,进去屋里烤火吧,别在院子里坐着吹凉风了。” 缪苒安静地坐在屋檐下的小板凳上,听着四周纷杂的声响。 砖瓦落地的闷响、柴火燃烧的“噼啪”声、工匠们中气十足的吆喝商量、小黑兴奋地在人群脚边钻来钻去,哈气声很明显。他虽看不见那热火朝天的景象,却能感受到家人身上那份久违的朝气,嘴角不自觉地开始上扬。 今日正好缪景在家,他跟着两位叔叔卸完一车砖,衣裳上蹭了好几道灰,兴冲冲地跑过来说:“大哥,砖瓦都卸完了,陈师傅说马上就开始挖地基了。很快我们就有新房子住了,真好啊。” 他声音里满是憧憬,仿佛已经看到了青砖黛瓦的新屋。 “嗯,”缪苒应了一声,摸索着拿起旁边一只竹节制成的杯子递给他,“喝口水歇歇,别太劳累,你明日还要去书院的。” 缪景:“好,我这就歇了,跟娘烧饭去。” 说罢,他把后腿已经好全的小狼崽抱来放在缪苒腿上,安排到,“这小东西暖乎乎的,大哥你抱着暖手。” 小狼崽轻轻舔着缪苒的手指,痒痒的,湿湿的,他有些嫌弃地在狼崽身上将手指上的唾液擦干净,倒是没有拒绝弟弟的好意。 县城里,宁妄的医馆依旧清闲。 傍晚关店时,夕阳的余晖将青石板路染成温暖的橘色。 宁妄锁好门,拐进城中一处偏僻荒败的小巷。片刻后,一道剑光悄无声息地划破暮色,朝着罗坪村的方向疾驰而去。 罗坪村这边,地基的轮廓渐渐清晰。 虽已入冬,但体力活难免出汗,那些匠人便脱去了老旧单薄的破棉袄,只穿着一件深色的粗布上衣开始干活儿。章氏去送水的时候粗略看了一眼,那些破棉袄里面可不是什么好芯子,尽是些揉软揉烂的茅草。 都是苦命人。 陈师傅拿着线绳仔细测量,指挥着徒弟们调整位置。 他外表看起来和气,实则严厉凶悍,那些徒弟个个都比他高比他壮,却被他训得抬不起头,在他面前一句废话都不敢说。 天边刚染上红霞,章氏就招呼大家吃饭了。 这些匠人每日都要返回镇上,第二日一早再来,有的主家为了让他们多做点活儿,会将吃饭的时间拖到晚上,让他们夜里摸黑回去。他们都是外表唬人的男子,又拿着工具,一路上倒是不必担心出事。 大锅里熬着浓稠的杂粮粥,菜是野山椒炒野猪肉也猪油野菜汤,还有从镇上买回来的咸菜和刚烙好的,散发着热气与麦香的粗面饼子。 院子里临时支起一张木板桌,缪家的男人们和工匠们坐在一桌吃饭,缪仪到底是年幼的女孩儿,不方便和这么多外男同桌吃饭。章氏就在堂屋里另外摆了一桌,她和缪仪,连带着缪苒都在屋里吃。 饭菜简单却管饱,油水够,肉菜也管够和饼子也管够,众人吃得热火朝天,谈论着明日的活计。缪家原先是商贾,长袖善舞,能言会道,短短一日就和那群工匠打得火热,开始称兄道弟。 宁妄的身影出现在小院外时,看到的便是这样一幅充满烟火气的景象。他没有立刻进去打扰,只是站在围墙外,看着这些脆弱的生命将自己短暂的一生经营得红火热闹。 凡人的生命如此短暂,百年都已是奢望,劳苦一生的庄稼汉活到七十都是稀罕事。 就这么短短几十年的时间,他们要做很多事。 要新起屋舍,伺候田地,侍奉老人、成亲生子、教养后代,这只是一个小家,而一个国则更麻烦,一辈人只能开辟王朝,延续则需要世代相传,他们就靠着那短暂的生命一代代传下去,制定法律,维持规则,凡人用凡人的规矩来约束自己,如此强大。 宁妄与天同寿,在他眼里,几十年的生命太渺小了。 若是闭关,不过就一眨眼的功夫,真正的闭关要经历许多个几十年。若是沉睡,也不过短短一觉,几十年一觉,池中的莲花都不会多开一朵。 他该如何留住这样短暂又脆弱的生命? 缪景眼尖,第一个发现驻足在院外的宁妄,立刻端着碗跑过去大喊:“宁大哥快进来吃饭,我哥他在堂屋里。” “嗯,”宁妄应了一声,目光扫过院中的场景,最后落在缪家三兄弟身上,“三位叔叔今日辛苦了。” “不辛苦不辛苦,”缪省连忙道,“宁小哥快进屋去吃饭吧。” 宁妄没有推辞,进屋后在缪苒身边坐下。缪苒摸索着将自己面前盛满了粥的碗推到他手边,“我还没吃过,你先吃。” 章氏正好盛了粥过来,就笑话他:“就一碗杂粮粥而已,怎么还开始推让起来了,锅里有的是,你俩都多吃点,吃得饱饱的再回去。” “嗯,多谢婶子,今日受累了。”宁妄接过碗说道。 章氏笑着说:“不累,只要日子一天比一天好就成。” “今日动工还顺利?”宁妄低声和缪苒说话。 “嗯,”缪苒点头,脸上带着轻松的笑意,“听着就很热闹,陈师傅说地基挖得顺利,按这个进度,说不定还能尽早完工。” 他说着拿起一个粗面饼子掰成两半,将其中一半递给宁妄。 宁妄接饼子时,指尖不经意触碰到他的指尖,没感受到指腹柔软的触感,只有一股凉意。他皱眉,暗暗琢磨着明日去县里给缪苒买几身厚衣裳,这人惯会忍耐,平时看不见难免磕磕碰碰,他就算被撞青了,磕破了也一言不发,许是忍耐疼痛成了习惯,平时也不说冷热,不管如何都会忍着。 他身上的棉衣是章氏新做的,一家人都有,但是其他人总是活动着,一整天都忙忙碌碌不得歇,所以穿着也不觉得冷,但是缪苒看不见,虽然能够照料自己的生活,但是在这种时候是帮不上忙的,院里院外杂乱的东西太多了,一个不小心就要摔。 章氏最见不得他摔,看见了会连忙扶起来,担心地问一大堆,还要暗自抹眼泪。 所以缪苒就一直坐在檐下,听着他们热闹的动静便很高兴了。 这样一直坐着不动,就是会冷一些。 院外,陈师傅的吆喝声又响了起来,他趁着天光尚在,指挥着徒弟们把最后一点碎石清理干净。 章氏连忙出去让他们别干了,早些回镇上,不然夜里不好赶路。 陈师傅说没事,他们以往都是干到天黑透了才离开,都成习惯了。回去的时候一群身强力壮的汉子拿着火把和工具,不会出事的。 饭后,章氏和缪仪开始收拾碗筷,陶碗相互碰撞发出声声脆响。 缪苒听到动静,摸索着就要起身帮忙,却被宁妄轻轻按住了肩膀,“你坐着,我来。”他站起来,自然而然地帮着收拾起桌上的碗碟。 缪家母女去河边洗碗,缪景也跟着去了。 宁妄把碗筷送过来后就离开了,缪仪小声地跟章氏说:“娘,你看宁大哥的样子,像不像我们家的贤婿,把大哥照顾得那么妥当。” 章氏拧着眉呵斥她:“别瞎说!再说我就打你嘴了,不知轻重,胡言乱语。” 缪仪瘪了瘪嘴,气闷地说:“可宁大哥和大哥就是很像一家人嘛,我又没说错。” 章氏气急了,乳名也不喊了,冷着脸呵斥道:“缪仪!” 缪仪这才知道害怕,缩了缩脖子,小心翼翼地看了章氏一眼,“我不说了,娘,我不说了,你别恼。” 缪景在旁边突然搭腔,“其实,宁大哥和大哥当一家人也挺好的,宁大哥能照顾大哥,大哥也高兴,脸上的笑都多了。” 章氏扔下手中的筷子,湿漉漉的巴掌打在缪景的脸上,沉着脸火冒三丈地说:“混账东西!你大哥能照顾好自己,他也有家人,我们就是他的家人,我是他娘,你是他弟弟,缪仪是他妹妹,就算他没法照料自己了,去哪儿都需要人背着走,也还有我这个娘在。宁公子是我们家的恩人,他心善让你大哥去做工挣钱养家,但我们不能赖着他,你们说那些丧良心的话,让他听去了该多心寒!” “你们俩错在不知好歹,想将照顾兄长的责任抛给恩人,错在冷心冷肺,觉得兄长是负担不愿照料。或许你们没有那么想过,但是刚才你们的话里就是那个意思……你们俩是我的孩子啊,我怎么会养出这样的孩子……” 章氏擦了擦眼泪,接着说道:“你们不想管你们大哥,我也不怨你们,那是我自己的孩子,他生病的时候我没照顾好他让他没了眼睛,往后我自己管他。要是我走得早,没人照顾他,我就带着他一起走,到了地下我也照顾他。” 缪仪连忙擦了手去抱住她,哽咽着小声哀求:“娘,娘,我错了,我说错话了,你别这么说好不好,我真的错了。我不会不管大哥的,我不会的。” 第217章 缪景“砰”的一声跪在地上,在自己的脸上打了一耳光,“娘,我错了,我说错话了。你从小教导我长幼有序,一家人同心同德,我还说出这种没良心的话惹你生气,我错了。大哥从小就待我好,教我读书识字,教我做人明理,这一路上也经常饿着肚子把粮食给我们吃,我还说这种话折辱他,我错了。娘打我骂我都成,就是别把这些话说给大哥听,别叫大哥寒心,不认我们这对弟弟妹妹。” 章氏擦了擦眼泪,挣脱缪仪的双臂,冷着脸说:“快洗碗,都别闲着。” 两人齐声应道:“好。” 天边的红霞彻底褪去,暮色四合,天黑了。 陈师傅抹了把额头上的汗,对着那群徒弟吆喝道:“收工回家!明儿个一早再来,都利索点,把家伙什儿收拾好!谁要是出了纰漏,回去后小心你们的皮!” 工匠们纷纷应和,动作麻利地将工具归拢到一处。 疲惫写在他们脸上,但眼神里却带着完成一日工作的踏实,有活儿干就有钱拿,一家老小就有饭吃,他们高兴。 缪省和缪二叔陪着陈师傅说话,商量着明日的事宜。缪三叔则忙着给工匠们递上热乎的糖水,让他们灌满了水囊再回去,路上喝了解解乏暖暖身子。这些工匠的棉衣都是茅草填的,他们都看见了。 世道不好,谁活着都不容易。 院里的嘈杂渐渐平息,工匠离开后只剩下一院的静谧。 缪家人脸上的疲惫与满足复杂地交织着,新屋的骨架在泥土中沉睡,他们需要日夜辛劳筑起新家的骨骼和血肉,那份沉甸甸的希望在每个人心底扎下了根。 缪苒抱着小狼崽站起身,循着宁妄的气息找去,那股清晰的莲花香勾勒出一条路,引着他慢慢靠近,站在宁妄的身边,吹同样的风,听同样的犬吠。 晚风吹拂,带着初冬的寒意,他下意识往宁妄身边缩了缩。宁妄伸出手,没有触碰他,只是虚虚拢在他身侧,挡开了些许夜风,心里想着明日一定要多买些厚衣裳。 缪苒静静地站着,突然感受到身旁多了些什么,他嘴角微微上扬,往旁边挪了一步,手臂便贴上了宁妄的手掌。他清了清嗓子,有些得意地说:“我知道你的手在旁边,我感觉到了,这一步挪得刚刚好。” 刚刚好触碰到你,隔着冬衣,虽然感受不到你掌心的暖意,但是能感受到你。 宁妄应了一声,随口夸赞道:“真厉害。” 他看着缪苒一直缩着身体,就轻声问道:“冷不冷?要不回去吧,很晚了。” 缪苒摇头,小声回答道:“不太冷,只是风有点凉,我穿得很厚。不着急回去,等娘回来跟她说说话,她好久没见我了,应该攒了许多话要和我说。白日里她太忙了,没有闲工夫和我说话。” 宁妄闻言,将轻轻搭在缪苒身侧的手收紧,揽着他靠近过来紧紧贴着。 两人就这样静静地站着,享受着这份独属于他们的宁静与温馨。 章氏从门口进来,看见两人站在屋外吹冷风就板着脸教训,“怎么不进屋,就站在门口吹风。你爹和叔叔们会吃人吗?” 缪苒说:“我等你呢。” 章氏拉着他冰凉的手进屋,一边搓着一边说:“我认路呢,不要大公子等我。要想让我高兴啊,你就好好照顾自己,别冷着别饿着,每天都过得舒舒服服的,那我才最高兴。” 缪苒笑着靠在她身上,“我会的,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娘别担心。我也想让娘每天都舒舒服服的,什么都不愁。” 章氏横了两个小的一眼,皮笑肉不笑地说:“娘什么都不愁,每天都过得舒舒服服的,你也别担心。” 两个小的缩着脖子当鹌鹑,握着竹片做成的火钳在火坑里刨来刨去,扬起一阵灰,被缪省虎着脸没收了火钳。 第152章 古代(16) “今日风大, 坐久了还是寒气重。” 章氏蹙着眉,将缪苒往火坑边带了带,让那高高跃起的火光更近地烘着他, 在脸上留下一片属于火焰的光亮, “给你做的棉衣薄了,等这阵忙完我去镇上买棉花,重新给你做两件厚的。你明日别坐在院子里挨风吹,坐在屋里烤火。” “娘,不碍事的。”缪苒感觉到章氏掌心的暖意和她小心翼翼的力道,心中发涩, 脸上却露出安抚的笑,“棉衣很暖和, 只是我成天坐着不动, 风会顺着缝儿往里钻。我明天坐在屋里烤火就不冷了,不用再做了。” 家里还在建房子,本身就过得紧巴巴的,哪儿还挤得出银子做新衣。 再说了,他既不下地又不出门的,哪里用得着做那么多衣裳,有那么两件换着穿就行了。 缪仪将一只烤得温热的粗陶碗推到缪苒手边, 里面是放温的水, “大哥,喝水。” “好,多谢阿鲤。”缪苒摸索着接过碗,小口小口地喝着。 以前他们喝的是井水, 现在喝的是河水,两者总归有些区别。 井水可以喝凉的, 而且有股子味道,喝了那么多年已经习惯了。河水倒是没什么味道,不过担心上游不干净,需要烧热了才能喝。 整个罗坪村,只有宁妄的竹楼里有井,其他人都是吃河水。一旦河道干涸,村民们就得去更上游的地方找水源,但是上游有别的村子,去打水总会起冲突。 缪苒听宁妄说起过,明年年景不好,夏季干旱,冬季暴雪,庄稼没收成,所以要去外面多买些粮食回来囤着,春季就动身出发。他问为什么不去蒲阳郡买,宁妄说,蒲阳郡还是离得有些近,买太多容易招眼,去外面装作粮商买。 他对宁妄的话深信不疑,所以明天真的会有大旱和暴雪。 他们家应该如何应对呢? 宁妄坐在边缘稍暗些的阴影里,他看见缪苒捧着碗小口啜饮热水时,被热气熏得微微舒展的眉眼,也看见章氏在火光映照下难掩的疲惫,以及她看向缪苒时,眼底那份沉甸甸的愧疚和心疼。 母亲这个身份明明不是神,却超越了神,她真诚地觉得孩子遭遇的一切苦难都是自己没照顾好他,所以愧疚,所以疼惜。 凡人信神,供奉神,可神享受香火的同时并不会给他们任何实质性的好处。既然如此,他们为什么不供奉母亲? 现在已经入冬,地里的活儿会越来越少,寻常百姓也不敢去山里找柴,只敢在边缘处寻找。百姓开始猫冬,村里会变得热闹,东家串门西家烤火,去相熟的人家家里一坐就是一整日。 这种时候,说亲的媒人也开始走动了,一个冬天能成好几对,村里又要开始办喜事。 如今缪家已经在罗坪村落户了,村里人虽然不爱跟他们往来,但少数人遇见后还是会问好,也说上几句闲话,算是个不远不近的交情。 宁妄困扰的是冬日那些上门的媒人,那些人就像鬣狗,咬住猎物就不松口。缪家兄妹明礼懂事,是大户人家锦衣玉食养出来的孩子,心思太干净了,不适合田间地头那些家长里短的撕扯。 宁妄突然清了清嗓子,状似无意地说起:“我年少时曾学过些观星象的本领,这几日观其星象,察觉出明年天灾不断,民乱纷起。等家中房子盖好了,缪叔要早做打算,多囤些粮食油盐,否则明年涨价,手里银子再多也买不到。” “最好再挖一口井,院子里有井,总归是安心些。” 缪省连连点头,“好,我明日跟陈师傅说,多挖两个地窖。” 宁妄:“还有一事,家中两个孩子不宜太早成亲,至少得年满二十,而且女孩儿要招赘在家,否则会早早丧命。若他们定亲时我还在此地,就将人带过来让我看看。” 章氏立马上了心,连连答应。 宁妄带着缪苒回家的时候还有些风,缪苒一直在咳嗽,也有些喘。 宁妄想帮他把脉,被他推开了,双手背在身后说:“没注意被风呛了一口,你别担心。我身子骨还是不错的,这几个月长了不少肉,应该是变胖了,身体有点重,走路都开始喘了。” 宁妄捏了捏他手臂上的肉,笑着说他:“不胖,还是太瘦了。再过些时日天气更冷,你跟我去县里住吧,山里湿冷,寒气太重了。” 缪苒想了想,还是点头了。 宁妄见他答应,安心了些,温声道:“那你再看几日盖房子,等新鲜劲儿过了,我们就去县里。明日一早我们一同去县里,顺便去县里采买些东西准备过冬。” “好。”缪苒应了一声,微微皱着眉不说话了。 “在想什么?” 他的表情太忧愁了,宁妄总觉得心神不宁,他捏了捏缪苒的手腕,让他感受到自己的存在。他在想什么?他在忧虑什么?他在害怕什么? 缪苒回过神,摇摇头,“没什么,没想什么。只是觉得日子真不容易啊,好不容易舒心些,总有新的磨难在后头,一重接一重,仿佛一辈子都在熬磨难。”他顿了顿,终究没把心里话说出来,转而问道:“明日去县里,要买些什么?” 第218章 “先给你添置几身厚实的冬衣,再买两床的棉被,红糖、鸡蛋、红枣、花生都要买一些,你熬甜汤喝。你受不住凉,这段时间脸色惨白惨白的,身上也凉,得好好补补。” 缪苒却连忙拒绝,说什么:“不必了,别浪费……” “唉,”宁妄出声打断他,语气有些严厉地说:“胡说什么,怎么能说是浪费,开春后把新衣新被好好收进箱子里,放上防虫防潮的药材,明年照样用。都是必须购置的东西,怎能说是浪费。” 缪苒还想说什么,宁妄已经皱着眉揽着他的肩捂住他的嘴了,“村里最穷的人家都知道要攒些银子天冷了购置冬衣棉被,怎么到了你嘴里就是浪费。别想那么多,于我而言金银只是俗物,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缪苒,你我的心思各自都明白。有些话,你我之间不该说,别叫我寒心。”宁妄说完掐了掐他的脸颊肉,稍微有些用力,“别说我不爱听的话,知道了吗?” 缪苒点头。 夜风更急了些,卷着枯叶在地上打着旋儿,发出沙沙的声响。 缪苒往宁妄身边靠了靠,几乎半边身子都倚着他。宁妄感受到他的靠近,手臂收得更紧了些,将他圈在怀里,为他挡住那无孔不入的寒气。 回到竹楼,宁妄倒了杯温水递到缪苒手里,指尖触碰到他冰凉的手背,眉头便蹙了起来。“你的手怎么还这么凉?”他不由分说地将缪苒的双手拢在自己掌心,反复搓揉着,将自己手上的热量传递过去。 缪苒任由他暖着手,指尖传来的温热感顺着手臂一路蔓延到心口,驱散了最后一丝寒意,也壮了他的胆子。他微微向前倾着身,额头抵着宁妄的下巴,小声说:“我夜里睡着更冷,第二日起来脚还是凉的,你能不能也帮我暖?” 宁妄的动作顿了顿,声音低沉了些:“帮,我往后都帮你暖。” 缪苒笑得格外明朗,露出那颗长于其他牙齿,顶端冒了个小尖的犬牙。 宁妄俯身贴近他,轻轻说:“别吓到。” 缪苒:“嗯?” 下一刻,温软的唇贴在他的鼻尖上,一直往下,贴在唇上。 紧紧地贴着,两人的唇瓣被压扁。 宁妄感受到他的僵硬,哼笑一声,咬住他的下唇慢慢研磨。 缪苒的呼吸骤然停滞,身体绷紧,越发僵硬了。缓了片刻后,他因脊背升腾而起的酥麻感受想要后退,却被宁妄伸手揽住腰,牢牢箍住,动弹不得。 宁妄搭在他身上的手轻轻捏着他的腰侧,唇上研磨的力道渐渐轻缓停止,转为一种更轻盈、更频繁的吮吻,他的舌尖试探地描摹着缪苒紧闭的唇缝,带着灼人的热意。 他在品尝一颗莲子,清甜、白嫩的莲子。 缪苒喉间溢出一声模糊的呜咽,他开始不由自主地回应。僵硬的手指犹豫地、试探地揪住了宁妄腰侧的衣料,将那平整的布料攥出深深的褶皱。 心爱之人的吻是冬日的炉火,只会靠近,不舍远离。 夜风把竹楼的窗棂吹出细微的吱呀声,为这隐秘的、青涩的缠绵奏乐。 那点不规整的奏乐被两人激烈的心跳声盖过,这一刻,世界只剩下这方寸之地,只剩下彼此唇齿间交换的,带着对方气息的滚烫呼吸,还有裹在唇上的蜜糖和浓烈的欲望。 良久,两人才分开,他们额头抵着额头,将自己的呼吸尽情喷洒在对方的脸上。 缪苒急促地喘息着,被吻得红肿的唇微微张开,茫然地“望”着前方黑暗的虚空,睫毛颤抖得厉害,他刚从一场惊心动魄的幻梦中惊醒,带着失重的眩晕感。 这个绵长的吻没有解渴,反倒勾出了更深的欲望,更浓烈的情感。他嘴笨,他的情爱和欲望说不出来,所以想靠近,想亲吻,想拥抱,被灼热的呼吸烫伤,想被用力的怀抱勒断骨骼。 所以,他踮脚去够宁妄的唇。 宁妄低低地笑起来,胸腔震动,气息拂过缪苒的唇瓣,声音是前所未有的沙哑和温柔:“不着急,我们上楼。” 缪苒猛地吸了一口气,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做了什么。 他颤抖着抓住宁妄的衣袖,终于找回了自己的理智,从口中出来的声音又轻又飘,带着明显的颤意:“你怎么咬人……” 话还没说完,先下意识舔了舔被咬磨得有些发麻的下唇,这个无意识的动作让宁妄的眼神瞬间又暗了几分,咽了口唾沫将他抱起来往楼上走。 “嗯,我的错。我是小黑,我咬人。”宁妄从善如流地认错,语气里却听不出半分歉意。 缪苒靠在他胸膛上,伸手搭在他的心脏前方,像发现了什么秘密,“你的心跳得很快。你心悦我。” 夜风穿过竹楼的缝隙,送来清冷的草木气息,却吹不散宁妄身上蒸腾的暖意。 宁妄收紧手臂,将缪苒紧紧贴在自己身上,低头嗅着他身上的味道,在他的脸颊上轻轻咬了两口,“嗯,我心悦你。” 一夜风声呼啸,拍得窗棂吱吱响。 夜半,宁妄起来关窗。他随意披着一件白衫,露出赤裸的胸膛和肩头上的牙印,齿痕齐整,咬得破了皮,微微红肿。 站到窗前,单薄的白衫被夜风撩起,带有几分缠绵的流连,白衣像缥缈的云雾,要载着尘世外的仙人回到尘世外。 他抬手关窗,转身欲走,就看见001坐在窗框上叉着腰控诉他:“你你你你,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宁妄一把捏住它往回走,姿态懒散,风流惬意,“既然有一道情劫的事实无法更改,那便选个称心合意的人,反正,我总得渡情劫,他也正好在……” 话音未落,他看见房门口站了个人,细瘦的手扶着青色的门框,那双手如此苍白,像一层乳白色的竹膜包裹着血肉,森白的骨骼是架子,撑起这具瘦弱的躯体。 他站在那儿,双眼无神,却定定地凝望着宁妄的方向。 名字都是有具体意义的,正如此刻,他凝望着,从未属于过他的宁妄。 不是他的宁妄,他也没有凝望。 他望不见。 此时,他们都知道,那些话都听见了。 他自己听见了,缪苒听见了,001听见了,被隔绝在外的夜风听见了。 好像也不是多么难听刻薄的话,但,不该出现在这个夜晚,这个爱欲爆发的夜晚。若是在别日,这些话会像细密的刺,慢慢扎进听者的耳朵里,顺着经络进入心脏里。可在今晚,这些话是削薄的竹片,锋利地划过听者的咽喉,徒留一条被割成两半的气管。 竹片进不了心脏,因为心脏被爱短暂地填满了。今夜,除了爱的余温,那里什么都没有。 001抱头尖叫,慌乱地挥舞着它五六七八九十根触手,“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他听见了!完蛋了完蛋了完蛋了!以我丰富的经验,你肯定完蛋了,他肯定生气了!” “我要走了,再见吧,变得很陌生的执行者大人。” 说完,它瞬间就消失了。 宁妄垂着眼,拢好衣襟,轻轻说了一句:“不会的,他不会生气的。” 这一句那么轻,随着风就离开了。 恰恰好,没飘进缪苒的耳朵里。 多遗憾,没飘进缪苒的耳朵里。 僵持的有点久了,缪苒收回扶在门框上的手,缩进衣袖里,捏着衣袖,对着宁妄露出个笑,“我脚很凉,你忙完了吗?” “嗯。” 宁妄走过去揽着他,入手一片冰凉。他把人抱起来贴在怀中,试图将胸膛处的温度共享两人,但他的身体还是冷,好像怎么暖都无济于事。 第二日,宁妄和缪苒去县里采购。 先是去成衣店买了好些新衣裳,又定做了十条新棉被,铁锅、铜壶、浴桶、木盆、铜盆、背篓都定了全新的两套,一趟下来把缪苒绕得迷迷糊糊的,只觉得自己把整个县城都走遍了,该买的不该买的都买了个遍儿。 宁妄说:“这些东西做起来煞费功夫,提前定好,等到新房盖好后就能用上了。” 采购结束后第二日,宁妄就动身离开蒲阳郡了,去外头采买粮食和油盐。 宁妄离开的那天,章氏带着缪仪搬到竹楼里陪着缪苒。 缪仪每天都有数不清的问题,一会儿问这是什么,一会儿问那是什么,缪苒总在耐心地解释。 安静的小楼变得热闹,放在库房里已经落灰的器具也被章氏拿出来清洗晾干,整齐地堆在大竹筐里,竹筐底部铺着一层木炭,木炭上垫着一层厚厚的茅草,然后再把那些器具放上去,这样能除湿防潮,最后盖上盖子收回库房里。 章氏还找出了许多帘子,堆叠好随意扔在箱子里,有的已经褪色了。 应该是按照季节和天气准备的帘子,用来挂在阳台外和竹楼间,又厚又薄,花纹也各不相同,一上手就知道是极好的料子。 在天气晴朗的日子,五颜六色的帘子挂了满满一院子。 第219章 三人坐在檐下喝茶,听着竹楼里特有的,回荡徘徊的风声。 章氏突然说:“韫玉,你十六岁生辰的时候想养一只狸奴,我当时担心狸奴娇蛮扰了你念书,便没有允。等新屋建成的那日,我送你一只狸奴好不好?” 缪苒:“娘,不必了。” 章氏眼里泛起泪光,假意咳嗽,歪着头拭去眼角的泪。 缪仪好奇地问:“大哥,为何不要啊?养一只吧,多好玩呀,以前巷子里有一只,总是跳到我们墙上,灵巧极了。” 缪苒说:“阿鲤喜欢的话就自己养一只吧,大哥养不了了。” 章氏:“胡说!什么养不了,你娘还在这儿呢,你什么都做得,什么都养得!孩子啊,别说这些话了,你在剜娘的心啊……” “好好好,往后不说了,往后都不说了。” 作者有话说: 第153章 古代(17) 距离蒲阳郡千里之遥有一安陵郡, 此地土地肥沃,粮食上乘,每年往来此地的粮商络绎不绝, 将上好的安陵粮运往大昭各地。 宁妄租了一处小院, 买了一架马车,每日在不同的粮铺收粮,从稻米到白面,一袋一袋地往马车里搬,然后运回小院里收进空间。除此之外,棉花、布匹和糖盐都收购了不少, 如此往来几日,已购置了能够堆满整座小院的物资。 他在宝器阁寄卖了两样宝物, 换回成箱的金银, 那些金银拿出一些,又换成了堆成小山的粮食。 001跟在他身边摸不着头脑,站在粮袋上问他,“为什么要买这么多粮食?如果不开铺子的话,这么多粮食你一辈子也吃不完,就算加上缪家人,也能吃几十年。可是你手里有银子, 你可以买新粮吃, 不用年年吃陈粮。” 宁妄将它弹开,并没有回话。 城里的粮铺都走遍了,他就往村里走,去村里收粮食和蔬菜。 庄稼人家中反倒没有余粮, 家家户户都是正好留下了一家人往后一年的粮食,这些粮食吃完就能收获新粮了, 至于其余的粮食,一是交了税,二是卖给了粮商。 年年如此,只有新粮刚出的时候,会有粮商来村里收粮食,若那时候不卖,就要自己想法子找牛车运到城里去卖,而且一定会被压价。 这些粮商都是人精,他们是对手也是盟友,而辛苦种地的庄稼汉则是站在他们对立面的奴隶。 每到一个村里,他就在村口坐着,等那些村民相互告知后带着蔬菜过来。 村口这个地方,在大部分村子里都是闲聊的场所。 即便天开始冷了,也依旧有不少人坐在村口聊些东家长西家短的琐事,他们坐在村口观察着进出村子里的人,交头接耳地说着小话。 谁家去镇上买了一堆东西回来,一看就是今年攒了不少银钱,可以过个富裕的冬。谁家难得去一趟镇上却两手空空地回来,一看就是去镇上卖菜或卖绣品的,怕是拿不出多少银子过冬。 宁妄听着他们闲聊,出神地望着天边缥缈的云,明明没有风,却将那云朵吹散了,好像人间的炊烟升到了天上一般。 他叹了口气,拢紧衣襟,捏紧手中的钱袋。 也不知缪苒身体好些了没。 “……陈家婶子身子好了?那大夫果真厉害,陈家没白花银子。” “陈婶子寡居三十年缩衣节食把那几个孩子拉扯大,如今老了染上那等怪病,花了数不清的银子,总算是最好了。都说年纪大了不该叫家中费银子治病,得把银子留给孩子吃用,可陈婶子劳碌一辈子了,如今花点银子是应该的。” “唉,老嫂子过了半辈子节俭日子,不舍得吃喝,结果老了还要遭这些罪。” “不过也是应该的,她养育那几个孩子有多苦我们都是看着的,如今那几个孩子为了她的怪病奔波劳累也不算什么,比不上她当年万分之一的苦啊。” “那神医游走四方,说是一路往北去,现在怕是到了你娘家那个村子。你们村是不是有个妇人……” “不过,那神医当年来过我们村子,和他娘子一起。他娘子生得貌美,心也善,只是得了一种怪病……” 正是午后,天色不甚明亮,稍有些黯淡。 宁妄听了他们的交谈,没有犹豫地坐上马车朝北边去了。 他学过医术,技艺也精湛,在九洲是远近闻名的神医,偶尔会给相熟的修士看诊炼药。自他丹炉中流出的丹药品质上乘,能卖出让人咋舌的高价。 可,修士和凡人是不同的。 凡人较之修士,更复杂更脆弱。 所以有的病症,还需要凡人的大夫来治。 顺着北方走了半日,宁妄到了一个新的村子,而神医就停留在这个村子里。 在村民的指引下,他来到了那间茅屋前。 破败的茅屋,比缪家一开始住得还差些,有个小小的院子,趁着天气不错,院子里摆了好些簸箕晒药材,两根竹竿在角落里支着,中间拴着粗麻绳,上面挂了几件打着补丁的旧衣。 院门上挂了个巴掌大的葫芦,上面贴着红纸写了个“药”字。 院门被推开,一个跛脚的老汉拎着药包从小院儿里出来,路过宁妄时,斜了他一眼,随后漠然地离开。 宁妄推开院门,略微提高了声音喊道:“请问此处可是神医住所?” 那屋里有个人走了出来,一身粗布麻衣,裹着件打了补丁的旧棉袄,一张俊朗却沧桑的脸,双眼暗淡,面色蜡黄,下巴上长着乱糟糟的胡茬子,发腻的头发裹了个发髻在头顶,插着一支蝴蝶银簪。 他观宁妄衣着富贵,气度不凡,便皱了眉,紧接着不耐地撩起眼皮上下打量一番,语气不善地问道:“承蒙乡亲抬爱,得了个诨名儿,不过是一寻常的乡野大夫,不敢自称‘神医’。阁下前来所为何事?” “为了问诊。我家人身患奇症,我特来求医。” 那人看着他身后空荡荡的马车,语气更是不悦,“公子见谅,在下没本事隔空问诊。若是要求医,至少要将病患带来。” 宁妄说:“还请先生听一听他的病症……” 宁妄说到一半,那大夫就抬手制止了他。 “公子不必再说了,”他身形有些佝偻,转身向屋里走去,“此病我治不了。实不相瞒,亡妻便是因此病离世的,我游历四方,寻遍了名医,都说治不了。不仅治不了,反倒让我娘子听了太多早逝的例子,心中愁苦,早早就去了。” “娘子去世后,我散尽家财,游历四方为人看诊,只当行善积德为娘子攒些福报。夫妻本是一体,自当同甘共苦,她这一生尝的苦楚,我还未尝遍。今日我多苦一分,她转世后便享福一分。” 宁妄立在原地,院中晾晒的药材散发出微苦的气息,沉重得压人肺腑,让人喘不过气。 他喉结滚动了一下,咽下骤然涌上的滞涩感。 神医发髻上那支格格不入的蝴蝶银簪像某种隐秘的暗示,暗示他和神医相似的结局。可他不愿,他不愿让缪苒变成一只不会振翅的蝴蝶,不愿孤独地活着,用一个残忍的称呼取代那个如此鲜活的人。 风不知何时大了起来,吹得竹竿上挂着的旧衣裳猎猎作响,还掀起了簸箕上轻薄的药片。 他原以为,凡间的奇症再难,总有解法可循。他无法给凡人服用丹药,也不了解那些稀奇古怪的病症,那就找别的大夫,一个个问过去,总有人见过此类病症。 他带着大量金银出来,只等粮食采购结束后就可以御剑飞行,去寻找不同的神医。他已做好了长期寻访的准备,万万没想到,第一站便撞上了一堵墙。 一个用亲身经历宣告此路不通的、心如死灰的大夫。这种巧合,比任何直接的拒绝都更令人绝望。 难道,真的只能看着缪苒离开,然后去寻他别的转世吗? 001:“执行者大人,缪苒生病了吗?” 宁妄驾着车漫无目的地走,名贵宝驹踏过浅浅的溪流,即便是黄金买来的马匹过河时也会溅起无数水花,凉凉的水滴落在他身上,他闭着眼靠在车架上应了一声。 随即,他想起了什么,就问道:“你那话本上没说?” 001:“故事里写出来的时间线只有三年,三年后的事谁也不知道。而且,原书里没有提及缪苒生病,或许是没有着重写……缪苒的标签是病弱美人,这种古早虐文,总要狠狠虐主角的,所以生病也在意料之中。执行者大人,缪苒他很严重吗?” 宁阳眼皮动了动,闭紧了些,强行将隔着眼帘透进来的天光挤出去,一同挤出去的还有眼中的湿润,迎风一吹,在眼帘外发凉。 严重吗?这个结论他无法给。因为他不知道,究竟严重与否,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缪苒身上总是凉的,即便相拥而眠,没有贴近的部分也会冰凉,即便坐在火坑边,他的后背都是凉的。 他只知道缪苒的苍白和瘦弱,薄薄的指甲像深冬的冰层,是透明的,透出了下面苍白的没有一丝血色的肉。唇色也白,少有的红润都是他咬出来的红肿。 第220章 细细的手腕和脚腕,皮肤下面是一层少得可怜的肌肉。好吃好喝养了大半年,变化却微乎其微,照样单薄如青竹。 青竹是韧的,他的缪苒却是脆的。 蹲久了站起来会晕过去,站久了也会晕。还总是疲惫,打扫竹楼就要花上半天的功夫,扫一会儿歇一会儿,不然就会脚步虚浮。 还会流鼻血。那是这个月才开始的,一开始他以为是水,就用帕子去擦,擦完后人中那片都是红色的血印子。 起初,宁妄觉得是冬日干燥,就给他揉了不少药丸,可吃了并无改善。 凡人太脆弱了,脆弱得宁妄有些恐惧。 可恐惧过后呢?是无能为力的愧疚和亲眼看着他生命流逝的痛苦。 到了下一个神医家中,迎接他的是同样的摇头叹息。 那便再下一个,须发皆白的老大夫仔细听了他所描述的症状,浑浊的眼睛里先是闪过一丝惊疑,随即被悲悯所取代。这个年纪的老人,眼中出现的悲悯更让人觉得不甘,明明正值年少,为何要老态龙钟的老者来悲悯! “公子说的这症状,老朽行医半生,只在医典孤本上见过寥寥数语,谓之‘髓枯’,乃先天禀赋不足,精血生化无源,后天又逢大损,血亏后新血不生,邪毒淤阻。非药石可医,非汤剂可补啊……”老大夫的声音干涩,“恕老朽直言,此乃天命难违。” 天命? 宁妄嗤笑一声,若真是天命,那他便不会这般发愁了,改天命总比这怪病简单些。 他付了高昂的诊金,那几锭银子在老大夫桌上站定,发出沉闷的声响,如同敲在他心口的丧钟,预警着缪苒的死期。 马车在荒野中疾驰,001安静地趴在他膝上,感受着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不安和躁动。 他从未面对过如此棘手的局面。 宁妄的声音沙哑得厉害,带着连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颤抖,“我原本想的是,不过一时情动,难以长久,便是沉溺其中也不碍事。凡人寿命不过几十载,于我而言只是电光石火,或许都撑不住几十载就会厌弃。” “可终归是难以自控,再也无法像当初那样劝说自己。或许这就是报应,惩罚我的轻视和傲慢,明明知道凡人的寿数短暂如朝露,明明知道他是何等的痛苦,还要去撩拨,惹上这了不得的情缘。” 001瘪着嘴难过地说:“执行者大人,我们赶紧去找下一个大夫吧。” 整整一个月,宁妄走遍了大昭的每一个角落,找遍了所有能打听到的神医。 有人说那病治不好,有人说从未听闻此病症。 在北地,他遇见一农户,那人告诉他自己家中老妻重病十载,后来他去拜了山神,日日都去拜,虔诚地摆上粮食水酒供奉,十日后,老妻的病便好了。 山神。 这个世界一丝灵气都没有,不可能有山神。 但,实在没办法了。 宁妄备齐了供奉的东西,每一日都去拜山神。 可他如何能虔诚,他深知这世界没有神。若说神,他本身就是最靠近神的存在,在九洲,天外天就是另一个仙境,天外天的佛修就是凡人和修士口中的神。 如今,他要去求神,求一个不存在的神。 与其这样,不如回去求缪苒,让他撑下去,不管多痛苦多煎熬也要撑下去。可他不敢,他怕挑明这件事后,他们之间会发生一些让人心酸的变化。 虽然不相信,但宁妄还是每天都来供奉,也会假模假样地说些祈祷的话。 第四日的时候,他发现那农户是个骗子,他们专门等在那儿,等供奉的人离开后就将东西拿走。没有一丝希望,全是骗子的贪婪。 宁妄觉得荒诞,自己竟着了他们的道,实在是不该。 戳穿那伙骗子后,他还是日日供奉,足足凑够了十日,不过他彻夜守在山神庙中打坐,防止贡品再被人偷走。他第二日会将前一日的贡品拿出来分给附近的穷苦人家,积德行善,或许真有神呢。 第十日的晨光刺破庙里的黑暗时,他看了一眼积满尘垢的神台,起身拂去衣袍上沾染的香灰。没有神迹,只有香灰在冷风里打着旋儿,破败的山神像掉了漆也没人修补。 马车驶离山脚,车轮碾过冻硬的土路,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 太阳慢慢升起,晨光耀眼,他迎着太阳的方向往前,那光芒便显得十分刺眼。 眯眼后再睁开,宁妄猛地勒住缰绳,马车急停。 一个身着破旧僧袍的人影静静地立在路旁的大树下,那人面容年轻,眉眼温润,周身却萦绕着历经沧桑后的沉静。他的目光落在宁妄身上,双手合十。 宁妄皱眉,此人……有些眼熟。 想起来了,是那位渡情劫的师兄,他道侣逝世后他便音讯全无,如今看到的,不过是一道幻象。一道仅存于宁妄心中的幻象,不知要带来怎样的信息。 那佛修静静地看着他。 一道声音从天边传来,熟悉的语气,熟悉的话语,正是出自他口中。是他当年劝说师兄的话,如今被这道幻象送到了耳中。 “此乃凡胎之劫,非外力可扭转。师兄听我一言,天道有常,生灭轮转,便是仙佛亦不能随意更改凡尘命数。” “师兄本就与天同寿,非要渡情劫,本就是没事找事。如今看着挚爱生命流逝却束手无策的煎熬,便是情劫的代价。” 宁妄只觉得一股寒气从脚底直冲头顶,比这寒冬的风更刺骨。 他竟还说过这样的话。代价?怎能如此轻易地将不甘、痛苦和绝望定性于一场早已注定的劫难,一个需要支付的代价。 神医发髻上那支冰冷的蝴蝶银簪,老大夫浑浊的眼中流露出的悲悯,缪苒冰凉的身体和苍白透明的指甲,这一切的一切,怎能用“代价”二字做冰冷的注脚。 我好像错了。 师兄啊,我当初说错了。 可曾经的他并没有放过如今的他,那声音还在说话。 “与其徒劳地索求,耗尽心神于无望之路,不若顺其自然,好好陪她走完这一程人间路,让那魂灯熄灭前,多些暖意,少些遗憾。” 如此可笑的话,师兄为何没有揍我? 若是有人到我面前说了这番话,定要打碎他满口的牙才是。 他曾站在天外天的佛光中,俯瞰红尘悲欢,自以为勘破了情劫的本质,用一句轻飘飘的“代价”和“顺其自然”就想抹平师兄所承受的刻骨之痛。如今轮到自己,才知那“代价”二字,重逾千钧,足以将人的神魂寸寸碾磨。 缪苒的今日,究竟是早有迹象,还是他的情劫所致?他给缪苒带来的,是欢愉的爱意,还是沉重的代价? 无人能为他解惑。 是时候该返程了,北地下雪了。 御剑飞行,回到罗坪村只需三日。 宁妄收了剑,踏着沾染冰凉露水的杂草,走向那座熟悉的竹楼。 竹檐下悬着两盏崭新的风灯,在夜色中摇晃,昏黄的光晕洒在门前,映着那对喜庆的对联,字迹豪爽不羁,应该是缪家人写的。 推开门的瞬间,一股暖意夹杂着辛香的气味扑面而来。 竹楼内炉火正旺,炭火发出轻微的噼啪声。缪苒裹着厚厚的毛毯,蜷在炉火边的矮榻上。好像睡着了。火光跳跃在他苍白的侧脸上,勾勒出柔和却脆弱的轮廓,长长的睫毛在眼下投出一小片阴影,苍白的唇被火光染成红色。 一楼的房檐下挂着两串占风铎,宁妄进门时涌进一阵风,将占风铎扬起又落下,发出清脆的铃声。 缪苒眼睫颤动,缓缓睁开眼,慢慢坐了起来。 他将脸转向门口,试探着问:“宁妄,是你回来了吗?” 宁妄快步上前,在他身边坐下,伸手去握他露在毯子外的手。他将那只冰凉的手拢进掌心,试图用自己的体温去捂热。 “是我,我回来了。”他将缪苒身上的毯子又裹紧了些,把人往自己怀里带了带。 缪苒顺从地靠着他,用脸部的皮肤感受他衣襟上未散的寒意,“累不累?灶上有热水,你洗洗解解乏吧。” “无妨,我不累。”宁妄抱着他不想动。他的目光扫过矮几上放着的半碗早已凉透的褐色药汁,旁边还有一小碟只咬了一小口的蜜饯。 他的视线最终落在缪苒脸上,细细地看,唇色更淡了,眼下的青黑也更深了些,即使被炉火映着也掩不住那份病态的憔悴。或许是缪家人看出了他的不对,所以买了药熬给他喝。 “这些日子,你可还好?”宁妄问他。 缪苒微微点头,声音轻飘飘的:“嗯,我很好。我学会一道新菜,娘都夸我做得好,明日做给你吃。” “好,你明日做给我吃。”宁妄更紧地环住了他,下颌轻轻抵在他的发顶。 炉火映照着依偎的两人,将他们的影子长长地投在墙壁上。 作者有话说: 第154章 古代(18) 第221章 冬日是农闲, 村里往来的人变少了许多。 罗坪村因为地势原因被群山环绕,气候阴凉湿冷,加上这些日子不间断的霏霏小雨, 更是没人愿意出门。小村庄被细雨笼罩, 又有薄雾朦胧,那些屋舍的边缘好似要融进这阴冷的雨幕中。 富裕的是地主和乡绅,农人一贯穷苦,家中的靠木柴生火取暖,要在入冬前攒够一个冬天的木柴,劈开晾干留着冬天烧, 村里人都要上山捡柴,深处不敢去, 都是在外缘寻找, 所以干柴很少,都是些需要晾晒后才能生活的新生枝丫。 本就家穷,更是买不起炭,就连木柴都要省着烧。 村里的闲人多了,就开始关心别人家的事了。 缪家的新房子就是一个新鲜事,那是用砖瓦盖出来的新房,是正儿八经的宅子。 眼看新房一点点盖起来, 村里人的心思也动起来了。 难得一日雨小了些, 镇上有名的媒婆穿着喜庆的花棉衣敲响了缪家的院门。 破旧茅屋被雨浸透,屋檐嘀嗒不停地落着水,檐下尽是稀泥,这样进出脚下会裹上厚厚一层黄泥难以清洗, 所以缪省在那处垫了块长条木板,上面也被踩出了不少脚印。 缪省踩着木板出来开门, 看向笑意吟吟的媒婆,扶着门框堵着门说:“大姐有何事?” 媒婆笑出了一脸的褶子,用她那特有的喜气洋洋的声音夸张地说道:“哎呀,大好事大好事!” 媒婆装作没发现缪省挡门的姿态,自顾自上前挤开他进了院子,缪省终归是个念过书的男子,还讲究着那些男女授受不亲的虚礼,为了避免和媒婆靠得太近就避开了,这才让媒婆成功进了院子里。 媒婆的唾沫星子在冷空气里凝成白雾,她嘴里的味道却没有被寒冬吹散,那臭味捂着一团暖气外人鼻子里钻,难受极了。 “你们缪家好福气啊!你家二郎品貌上乘,还是个读书郎,如今家中又起了新屋,多少好人家盯着呢!镇上张员外家的女儿,年方二八,长得娇俏可人,而且啊,嫁妆足足有这个数……”她伸出五根短胖的手指在缪省面前晃了晃,那指甲缝里还沾着一些艳俗的胭脂,“五抬!整整五抬嫁妆!在镇上也是独一份的体面了。他家在县里有一家布庄,张员外可放出话了,往后那布庄的掌柜要让女婿来当!” 她的声音又尖又亮,直直穿过堂屋,扎进了里间。 红泥小炉边,缪苒正被宁妄圈在怀里,额头抵着他肩窝,昏昏欲睡。 他被外头的声音吵醒,困倦地睁开眼,嘴里含糊地问:“外头是不是有人在说话?” 宁妄的手臂瞬间收紧,他拍了拍缪苒的肩膀,小声说:“没人说话,睡吧。”。 缪苒刚想闭眼,外头就又传来一阵尖利的说话声,吓得他浑身一颤。 炉火爆开一颗火星,照亮了缪苒苍白的侧脸,苍白的唇被章氏抹了一层猪油,在跃动的火光中微微发亮。他的睫毛颤动着在眼下投出两片淡淡的阴影,薄薄的眼皮被眼球顶着微微鼓起,将上面细细的青色血管暴露出来。 外头,缪省的声音沉了下去,毫不客气地说:“大姐慎言,我家孩子尚且没有结亲的想法,阿景年幼,我与内人想等他读出个名堂后再议亲。这桩好亲事我们无福消受,你请回吧。” 媒婆的笑僵在脸上,褶子堆叠出几分错愕,随即又被夸张的热络所覆盖:“哎哟!结亲和读书不冲突,早早定下,你家二郎读书时就能有个知心人在旁伺候着,嘘寒问暖,端茶倒水,也能省不少事。张家姑娘从小就性子好,最会伺候人了!再说,你家二郎年纪也不小了,总不成……” “砰——” 西屋的门被推开,缪苒站在门口,语气冷硬地说:“婶子请回吧,我们家近几年没有办喜事的打算,往后若有人请你来我家说媒,你也只管拒了……” 话还没说完,他就感觉脸上有些痒,下意识地伸手去挠,可指尖还没碰到皮肤就被一只手握住了。 宁妄抓着他的手,用帕子擦去他脸上的鼻血,用肩膀撞了撞他:“回屋去吧,外头太凉,你都冻得流鼻涕了。回去坐着烤火,我给你用热水洗洗脸。” 缪省这下也顾不得什么礼节了,拽着媒婆的手臂就往外送,嘴里低声骂道:“听见没,下回别登我家的门!” “唉唉唉,别急啊,你家二郎不结亲的话,你家姑娘也行。县里福祥酒楼的掌柜,他家儿子正在相看呢,你家姑娘生得俊俏,不妨去试一试……” “滚滚滚!” “你家大郎既然病了,不妨结门亲事冲冲喜。哎呀,咱们镇上那个贾地主,原本病得下不来床了,那些大夫都说没几日活头了,结果他儿子一成亲,他立马就有精神了,现在都能下地了,你家……” “赶紧滚!我家大郎才没病,你再瞎说别怪我不客气!” 媒婆被缪省连推带搡地赶出了院子,嘴里还不甘心地嘟囔着,这一次,那尖厉刺耳的声音终于被厚重的门板隔绝在外。 院子里霎时安静下来,只剩下屋檐滴水砸在木板上的“啪嗒”声,一声接着一声,敲得人心头发沉。 缪苒被宁妄半扶半抱地带回了西屋的炉火边,两人沉默着,谁也没说话。 方才被冷风一激,加上心绪起伏,那鼻血一时之间竟止不住了,温热黏稠的液体不断涌出,染红了宁妄手中素白的帕子,他换了块帕子继续按着缪苒鼻翼两侧,顺手将那块染血的帕子扔进了火炉里,顷刻间变成点点残渣。 宁妄眉头紧锁,动作却十分轻柔,他单手取下火炉上的小铜壶,把热水倒在一旁的茶碗里,将一块崭新的帕子浸入其中,拿出来后小心翼翼地替他擦拭脸上的痕迹。 缪苒想仰头,宁妄抵着他的头顶不让他仰,“低着头。” “嗯。”他闭着眼,长长的睫毛不安地颤动着,像濒死时徒劳挣扎的蝶翼。 过了好一会儿,那温热的流淌感才渐渐消失。 宁妄松了口气,仔细擦净他脸上残留的血迹。 “没事了,”缪苒伸手摸了摸脸,小声地安抚着宁妄的情绪,“今天太冷了,感觉要下雪。下小雪还好,下大雪的话,房顶会被压塌吧,到时候爹娘他们该怎么办。” “别担心,竹楼那么大,能住得下。”宁妄的下颌抵着他的发顶,手臂收得极紧,他说,“你顾好自己就行了,别冷着别饿着,好好待在家里不要吹着冷风。你们头一回在这边过冬,有点不舒服是正常的,别担心,没事的。” 屋外,章氏端着一碗刚热好的汤药进来,脚步放得极轻。 染着鼻血的帕子没烧完,有一角搭在炉子边缘,她看见了,眼圈一红,强忍着没让眼泪掉下来,只默默将药碗放在矮几上,又往炉子里添了几块炭,让火烧得更旺些。 跳跃的火光映照着屋内三个人的沉默,空气里弥漫着苦涩的药味和一种沉重的,挥之不去的愁绪。 外头的雨丝不知何时又密了起来,淅淅沥沥,将整个罗坪村笼罩在一片灰蒙蒙的雨雾里,仿佛永无晴日。 宁妄站起来往外走,把这一室的静谧留给了母子俩。 缪苒操心那新房子的进度,夜里都睡不好,有时候说梦话都在问房子建好了没。他有点不放心,想着快些将房子建好,省得让缪苒日夜操心。 因为连绵不断的小雨,新屋的工程已经停滞了好几日。 他走到山里,在山谷深处布下一个聚水阵,将方圆百里的雨水都吸纳过来,让山谷变成洼地,罗坪村可以清静一段时日。 最要紧的是,缪家的新房子可以赶工了。 聚水阵迅速生效,无形的力量牵引着漫天水汽,乌云被一只无形的手掌揉捏拉扯,向那洼地倾斜,细密的雨丝也跟着往山里飘。罗坪村上空,连日密布的灰色云层开始变得稀薄,雨丝慢慢停歇。 村里压抑冷清的气氛被这突如其来的晴朗撕开了一道口子,村民们脸上有了鲜活的生气。最欣喜的莫过于缪家,天气放晴了,施工队也会很快过来,他们新房子的进度开始往前走了。 西屋里,章氏在做绣活儿。 她坐在火炉边,膝盖上放着个竹篮子,里面装着针线。细细的针在绣布上进进出出,彩色的丝线描绘出栩栩如生的图案,是一张红色的手帕。 靠墙的地方摆了张榻,缪苒躺在榻上犯困。 “韫玉,你和宁公子是……”她没有说完,像是难以启齿,又像是不敢开口询问。 “我们之间有些情谊,却并不深厚。若不是我如今病入膏肓,怕是早就散了,也没这些理不清楚的牵扯。他或是觉得不如意,方才显得这般情深。” 若要说情谊,他们之间是有的,但是那情谊有多深厚也不见得,不过是他命数已尽,时日无多,宁妄舍不得罢了。恰好那点情愫刚刚冒头,恰好他们渐入佳境,所以这时候察觉到失去的前奏才会如此不甘心。 因为没有感受更多,所以不甘心。 第222章 因为情愫还未发酵,所以不甘心。 那颗炙热滚烫的心,只有小小一块爱意,其余的全是不甘心。 不过,这样也好。 人总归是要死的,缪苒知道。 缠绵病榻十几年的人他见过,如枯木般躺在没有水和阳光的屋子里,阴暗发霉,空气中都弥漫着死亡的味道。那样活着,还不如不死了。 他不怕死。提及死亡,心中是又期待又悔恨的。 悔恨父母辛苦的养育,在十几年后戛然而止,他还没来得及向父母报恩。 期待彻底摆脱的那天,在某个午后或者清晨,他躺在床榻上悄然地离开。 就像此刻。 不要在夜里,会吓到宁妄,也不要在雨天,停尸和出殡都不方便。 最好在一个午后,家里人手里都没活儿,他死了,大家腾出手来把后事收拾好,入夜后照样睡觉,一点也不耽搁。 宁妄回来时,缪苒正倚在窗边发呆。 窗棂被推开一条缝隙,他苍白的脸沐浴在微凉的风里,神情怔忡地望着院子里那棵树。眼皮耷拉着,带着一副终日都散不去的困倦。 宁妄走过去,不动声色地将窗户关小了些,只留下一条细缝透气,“天气难得放晴,要不要出去走走。” 缪苒微微摇头,他张开唇似乎想说些什么,但那嘴唇动了动,最终什么也没说出来。 宁妄在他身边坐下,手臂自然地环过他的腰,将他抱在怀里。 缪苒的身体单薄极了,隔着厚实的冬衣也能感觉到嶙峋的肩膀。窗缝里漏进来的风吹动他鬓边几缕细软的发丝,宁妄抬手按住,大拇指摩挲着他冰凉的耳垂。 “在看什么?”宁妄顺着他的目光望向院中那棵树。 缪苒沉默了片刻,才轻声开口:“这里的树,冬日都是翠绿的。被雨打掉了几片叶子,但是不减他的茂盛,”他顿了顿,视线缓缓移向院外正在赶工的新房方向,缪省的身影在难得放晴的冬日里忙碌着,他搬运砖石,清扫积水,忙个不停,“房子什么时候能盖好?” “快了。”宁妄的下颌蹭了蹭他的发顶,轻声说:“搬进去的时候天已经暖和了。” 缪苒的唇角轻微地弯了一下,轻声说:“暖和了就好……我困了,我睡会儿。” 宁妄不敢再说话,只是更紧地抱着他,让自己的身体成为他的支撑。 这个家里,所有人都知道缪苒病了,但是所有人都不敢提起他的病。 每个人都心照不宣地开始悲伤,开始不舍,开始明白这是无法治愈的,是无法挽留的。唯一能做的,只有看着他的疲惫逐渐加深,看着他终日困倦,面无血色,却还总是无缘无故地流鼻血。 身上不小心碰撞出的淤青很长时间都不会散,他总会发晕摔倒,所以也不爱走动了。 宁妄已经不去医馆了,每日都在家守着他。 缪苒有时候也分不清,他们到底是在守着等他死,还是守着盼他活。 他的脑子里乱糟糟的,有时候感觉到自己已经死了,现在经历的这些只是生前的走马灯,有时候又觉得自己身体很好,所有的痛苦只是午后一场光怪陆离的梦,梦醒后,他还在竹楼里等着宁妄回来吃饭。 原来这种病,病的不只是身体,还有那颗心。 作者有话说: 第155章 古代(19) 来到罗坪村后的第一个年, 缪家是在破茅屋里过的。 这里虽然湿冷,但是今年没有下雪,或者说没有下过一次成气候的雪。有时候在雨里会夹杂着一些碎冰碴, 米粒大小, 砸在身上是冰凉的,用掌心摊开去接,没一会儿就融化了,算不得雪。 过年那几天正是好天气,天气晴朗,中午会出太阳, 暖洋洋的日光把人照得松软蓬松,骨头都是酥酥麻麻的。 缪景和缪仪里里外外地打扫那几间茅屋, 缪苒坐在檐下和小黑小白玩。 院子里, 章氏正拿着一把调料进灶房炖肉。 他们初到西南,耐不住冻,所以家中的火坑一天到晚都是烧着的,这么些柴火,若是白白烧着未免可惜,所以火坑上支了个铁架子,上面放了一只大肚铜壶, 一天到晚烧着热水。在火坑旁边的墙壁上挂着一排麻绳, 上面系着野山椒、生姜、茱萸,这是极其难得的调味品,镇上没得卖,县里卖得贵, 所以他们从不花银子去卖,都是自己从山上寻, 只得了那么一点,被拴起来放在屋里慢慢烘干,要吃上整个冬天。 缪省带着两个弟弟在河边杀鸡杀鱼,一块不甚平整的木墩子充当砧板,正好杀了洗干净剁好再拿回去。 放完血的鸡要用开水烫了拔毛,缪景拎着铜壶过来给他们倒水。 天黑的时候堂屋里摆上桌子开始上菜,养了一整年的野鸡很老了,炖了整整一个下午还是有些柴,好在鸡汤里的蘑菇很入味,又香又鲜,只要吃过的人都赞不绝口。鱼是清蒸的,灶上的大铁锅里煮着白米饭,饭上又架了一个蒸笼,里面蒸着饼子馍馍,红薯芋头,猪肉和鱼。 饼子和馍馍是这几天的早饭,天气冷,这两种食物能存放好久,放干后没了水分干干巴巴的,每天早上吃的时候在火坑边上烤热,然后用刀分成两半夹着剩菜和咸菜吃。 夜里有人饿了,也方便拿来吃。 红薯和芋头是用来做菜的,芋头烧肉是缪苒最爱吃的菜,上好的五花肉切成丁在锅中煸炒,将油脂煸出来,外层的肉微微发焦时就可以盛起来备用,然后将野山椒和姜片加入热油中爆炒,再依次加入芋头块、猪肉丁、葱段……这样炒出来的芋头每一块都裹上了炒肉的油脂,咸香美味,最是下饭。 红薯捣成泥做成点心,不用额外加糖都很香甜。 从流放路上的食不果腹,到现在有鱼有肉,日子是一天天慢慢变好的。 最后一道菜上桌后,缪景站在院子外面昂首张望。 宁妄拎着酒和点心往缪家的方向走,他今天去了一趟县里,将医馆里里外外检查了一遍,门窗都锁好了。 也将医馆后面的住宅好好布置了一番,年后用不了多久,缪家的新房子就会建好,到时候天也暖和了,他正好带着缪苒去医馆住,县上方便些,没了那些嚼舌根的村里人,缪苒出门时耳根子能清净些。 县上还有一个小小的戏班子,他能经常带着缪苒去听戏。 缪景远远瞧见宁妄的身影,脸上顿时绽开笑容,快步迎上去接过他手中的东西:“宁大哥可算回来了,就等你开饭呢!” 宁妄应了他一声,目光越过他的肩膀,落在檐下那个裹着厚棉衣的瘦削身影上。缪苒手中拿了块鸡肉,是最柴的鸡胸肉,正慢慢地将那块肉撕成一条一条地喂给小黑,他动作不快不慢,反倒是小黑馋得厉害,口水流个不停,一副没出息的样子。 堂屋里,暖黄的油灯驱散了冬夜的寒意。一家人围着桌子坐下,章氏特意将缪苒的位置安排在火坑边最暖和的地方。 桌上的菜热气腾腾,炖鸡的浓香、蒸鱼的鲜香、芋头烧肉的咸香交织在一起,勾得人口水泛滥。缪苒的小碗很快被章氏堆成了小山,他的鸡汤也特意撇去油花,只夹了最嫩的鸡腿肉和吸饱了汤汁的蘑菇。 “韫玉,快尝尝这个芋头,”章氏夹了一块软糯的芋头放到他碗里,“我好些年没做了,你尝尝和以前相比是好还是坏。” 缪苒吃下一块芋头,实际上没尝出什么味道,他嘴里弥漫着一股药味,好像怎么也散不了,所以吃什么都没味道。咽下后,他抬起头,弯起嘴角说道:“好吃,娘的手艺一直没变,和小时候吃到的一样。” 章氏松了口气,脸上带着笑容,可又不知想到了什么,鼻尖一酸,连忙别过脸去,借着给缪仪夹菜的功夫,用袖口飞快地按了按眼角。 宁妄将一碟剔了鱼刺的鱼肉换到缪苒手边,又把他碗里堆得高高的菜分了一些到碟子里,凑近了小声跟他说:“能吃多少吃多少,别为难自己。” “好……娘好多年没做菜了。她是手艺出众的绣娘,店里的掌柜很是爱惜她们的手,耳提面命不让她们伤了手,若是留下伤疤,会勾坏昂贵的好料子,也就挣不到银子了。我们小时候只有逢年过节娘才会下厨做上一两道菜,那是我们最高兴的时候。” 缪省开了宁妄带来的酒,给几个男人都倒上一点,连缪景也得了一小杯。 “过年了,都喝点,暖暖身子!”缪省举起杯,声音洪亮,试图驱散席间那无形的沉重,“咱们缪家既然在罗坪村扎下根了,往后就要好好过日子,要一代一代地从村里走出去,就像当初缪家先祖从北地迁至京城一样,让子孙后代过上好日子。” 缪仪拿了缪苒的酒杯,对着他举杯说道:“哥哥病了,不该饮酒,这杯酒我替哥哥喝。不管往后如何,我都会如哥哥一般孝顺爹娘和两位叔叔,承担起缪家儿女的责任。” 缪苒点头,笑着说:“好,那如果哥哥先走了,爹娘和叔叔们就交给你和阿景了,你们都是好孩子,我信你们。爹说得对,我们缪家会越来越好的。” 第223章 “嗯。” 缪景也跟着举杯,大声应和着,眼里泪光闪烁。 这是他们第一次在所有家人面前提起“病”,平日里所有人都避讳着,好像只要不说,那些病症就不存在一样。但哪有这么容易,就算不说,缪苒也一日比一日消瘦,流鼻血的次数逐渐频繁,精力逐渐不足,困倦占据了一日中多数的时间。 缪仪觉得,与其避之不及,不如直面它。 家里每个人都害怕,每个人都避讳,那生病的人一定更不安。 不如直接说出来,让哥哥安心一些。让他知道,他已经做得很好了,在前面的十几年,他是家中弟弟妹妹的榜样,是爹娘的骄傲,是缪家出息的子弟,他足够好,已然胜过京中大多数的富家少爷。 所以,他并不是对这个家毫无用处的废人,并不是享福十几年没有回报爹娘就离开的罪人,并不是拖累年迈父母折磨年幼弟弟妹妹的恶人,他生病了,他没有错,怎么能怨恨自己呢。 缪仪从小就敬仰尊重的哥哥,不该在生病后这样落魄失意。 她的哥哥是天上月,是从金银窝里长出的稀世明珠,是最最好的,最最出色的,从来都没差过。 有些事情,缪景看不出来,但是她能看出来。 因为缪景是男子,从小和哥哥就亲近,因为了解他的强大所以下意识地忽略了哥哥现在的脆弱,在他眼中,哥哥始终是那个让别人家少爷又羡慕又嫉妒的存在。 可缪仪是女孩儿,男女有别,她很小的时候就被禁止和哥哥过于亲密了,所以总是在仰望,总是在观察。对于其他家人来说,哥哥只是家人,但是对她来说,哥哥还是遥远不可及的存在,和天上明月没有区别。 一直在仰望的人,始终会发现月亮的变化。而生活在月亮上的人,却看不到月亮的阴影面。 屋外寒风呼啸,屋内炉火正旺,食物的香气和家人的笑语暂时掩盖了盘踞在一家人头顶上的愁绪。 缪苒小口地喝着汤,听着弟弟兴奋地谈论着新房子盖好后的打算,他说新房子盖好后要在家中设下蒙学,招纳附近几个村子的孩童识字,为他们开蒙。这样一来,他们在罗坪村就不再是孤立无援的处境,那些孩童的家人就是他们的后盾。 教书先生在大昭可是高人一等的,到时候他们有学生有声望,那些村民就算想使坏也不敢太过火。 “而且,强行将被流放者抢回家这样的荒唐事不能再继续放任他们了,我们无法用武力干涉,无法救那些人于水火,但是可以从孩童身上下功夫,让他们读书识字,知理明智,从这一辈人开始改变这种陋习。” 他说完有些犹豫,迟疑地说:“只不过我现在学问不算拔尖,怕是招不来学生,还得扯着大哥秀才的名头才行,只是……大哥,你的身体,可以吗?” 缪苒说:“可以。我虽然看不见,但是我记得书籍上的内容,到时候让阿鲤教他们读书写字,我给他们讲释义和典故,正好阿鲤也跟着一块儿学了。你继续在书院读书,家中的事情别担心。” 缪景有些犹豫,县里书院的束脩实在昂贵,而且教得并不算好。他在京城上过书院,家中也请过有名的先生教学,所以知道县学那些先生的水平,实在比不上以往他遇见的先生们。 既然是这样的先生,为什么还要付昂贵的束脩去读书。而且,他考不了科举。 大昭的律法规定了,被判处流放者,此后三代不可参加科举。 不仅他不可以,往后他的儿子、孙子、重孙子都不可以。 他将自己的疑惑说了出来,缪苒却说:“你若是不继续读书,那我们家永远只能是蒙学,只能为稚子开蒙。但若是你继续读书,县学学完了就去蒲阳郡的书院继续学,就这么不断学下去,总有一天,缪家会有自己的书院……商贾虽然挣钱,但是却没有声望。此地偏僻闭塞,先生也才学一般,方才有我们出头的机会,但凡换成别的地方,这条路都走不通。” “阿景,好好回想我们来到这儿的第一日,那种受制于人,无能为力的感觉。你要带着那时的愤怒和不甘继续学下去,总有一日,那些人会为他们的蛮横付出代价。” 缪景果然被他的话说动了,捏着拳头愤恨地说:“我会记住的,我永远都会记住那一天!” 缪苒又对缪仪说:“这里请不到女先生,那些先生又迂腐古板,不愿教女子读书,这就是我们阿鲤的好前途。我们阿鲤先跟着我学,等我走了又跟着阿景学,以后啊,阿鲤会成为蒲阳郡第一位女先生。” 缪仪问他:“可是当了女先生也没用,这里的人不让女子读书识字,我不会有学生的。” 缪苒:“那可未必,如果我们蒙学不仅教读书写字,还教刺绣和算账呢?农户或许觉得读书识字无用,但绣活儿是有用的,绣出来的手帕和头巾能卖到镇上和县上,算账也有用,账房先生的工钱可不低。要辛苦娘绣几幅珍品卖到县上,打响名声,再在镇上每月的大集上说自己想收几个学徒,到时候自然不愁学生。” “三叔本身就是账房先生,在那店里做了这么久从未出过纰漏,翻年过去还要涨工钱,掌柜的生怕他走。这时候,他若是说要收徒,都不用大肆宣传,那家酒楼里的店小二就会把消息传遍镇上,到时候不愁学生。” “我们也种地,也读书,以耕读传家,教书育人,不说桃李遍布天下,至少要遍布同安县。长此以往,我们便不再是任人宰割的流民,是一无是处的商贾。” 缪三叔连连点头,严肃的脸上罕见地带了笑,“不愧是大哥的孩子,这精明的性子若是用来做买卖,怎么想也赔不了。就按韫玉说的办,不过我在镇上的差事耽误不得,那酒楼人来人往,能听到不少消息,不能丢了。所以家中教导孩子算账的差事就交给二哥,我每月回来教上两日就成,二哥还学过好几年的拳脚功夫,也一并教给那些孩子。” “我以前跑商的时候听那些武夫说过,小时候家里穷养不起,就送去师父家学武,相当于是师父的半个儿子,吃住都在师父家,学成后跟着师父办事,那是一辈子的师徒情。二哥多劳累些,好好教上一批小子,等他们长大后,我要带着人去跑商。” 缪二叔是个老实话少的,听完点了点头,没忍住数落了一句,“你满脑子就想着跑商,怪不得弟妹成日和你吵闹。” 缪三叔不以为然,“跑商怎么了,再者说,我跑商路过京城,还能悄悄去看看她和孩子们。等我挣够了银子,在这边站稳了脚,就把他们也接过来一家团聚。” 两人又开始你一言我一语地争吵,缪省清了清嗓子,两人就安静了。 缪省说:“此举可行,但其中细节还需多番研究后慢慢敲定,你们出去不可泄露消息。蒙学可以办,但是不能我们自己办,要他们求着我们办,只要是求来的,不管是什么,都是好的。韫玉,这事儿你就别操心了,好好温书吧,看书是你们读书人的事儿,办学是我们生意人的事儿。” 缪苒点头:“好,我听爹的。” 这事儿算是初步敲定了,之后,缪省和缪二叔说起了开春后地里的事。 他们没有粮种,要么去买,要么去借,可眼下村里人视他们为肥肉,一旦开口,对方必然狮子大开口,甚至有可能联合别的村民一起设套,让他们不得不高价买粮种。 所以,此事不能跟村里人开口。至于去粮铺买也不太行,他们初来乍到,不知道哪家的粮种好,而且他们并非经验丰富的农户,也看不出粮种的好坏,很容易上当受骗。 他们都是生意人,这些脏手段见多了,所以总是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别人。 这时,宁妄突然开口说:“若是粮种,我这里有一些,不知够不够。” 缪省大喜,忍不住问道:“宁公子怎么会有粮种?” “一位友人所赠,他游历人间,发现农人辛苦一整年伺候田地,粮食产量却不丰,还要被朝廷剥削,以致食不果腹,老人多饿死。因此,他去寻了产量高抗虫害的良种回来,让粮食增产,农人能吃饱。” 缪省感慨:“如此大善之人,就该修庙宇铸金身,供做活菩萨。” 宁妄笑而不语,又说道:“开春后我将粮种送过来。” 友人清珩成半仙之前曾在人世间体验凡人的一生,自然也当过农户,还耗费了许多年培育良种,将上好的粮种送遍九洲。有一年,宁妄说天外天太空了,想种点什么,清珩就拿出了许多粮种给他,让他先试着种,如果种不出来再告诉他,他继续改良。 可宁妄不过随口一说,他可没那个耐性在天外天种地。 那些粮种还堆在他空间里,如小山一般。 只不过,他现在也分不出每个袋子里装的是什么粮种了。当初清珩给了许多,有凡人种的粮食,也有修真界的灵植。 这里没有灵气,灵植无法生长,自然也不会生根发芽。若是给了他们灵植的种子该怎么办? 第224章 既然如此,就要辛苦001多番试验了。 年夜饭吃得慢,等收拾完碗筷,夜已深了。 守岁的习俗不能免,一家人围着烧得正旺的火坑坐着,继续叽叽喳喳地说着明天、明年。 缪苒精神不济,裹着厚厚的毯子,头一点一点地打着瞌睡。宁妄挪到他身边,让他靠在自己肩上睡。缪苒迷迷糊糊地蹭了蹭,找到一个舒服的位置,呼吸渐渐均匀绵长。 他也就这种时候能睡着,若是让他现在去床上睡,他只会困倦地睁着眼,也不睡觉也不说话,感觉被忧愁和焦虑缠上了,无法安然入睡。就是要听着家人的说话声,他才能安心地闭上眼。 章氏手里拿着针线,借着火光,在帕子上细细绣着并蒂莲的花样,针脚细密,栩栩如生,用最寻常的丝线绣出了最不寻常的效果。烛光晃动,缪省让她别绣了,这个光看不真切,别坏了眼睛。 她应了一声收起针线篮子,开始和缪省说话。 缪三叔和缪景低声说着话,缪仪靠在章氏身上睡着了。 小黑小白蜷在火坑边的草垫子上,发出满足的呼噜声。 作者有话说: 第156章 古代(20) 罗坪村隶属于同安县罗山镇, 镇上有集会,那一天是周围的村子最热闹的时候。 每个村的牛车都会来到镇上,将村里的农户一车接着一车地送来, 每个上街的人都背着背篓, 有的背篓里装满了东西,有菜有粮有鸡蛋,是攒了许久的好东西,就凑在今天拿出来换点钱。 有的却是空着背篓来的,那是来集会上采购的富裕人家,也是众多小摊贩的目标。 章氏带着一双儿女背着空背篓净往人多的摊子前面挤, 人群里有小孩儿,个头矮小, 直到大人的腿根处, 被背篓的底部撞得晕头转向的,被撞后揉揉脑门上的包,又赶忙四处张望着去找自家的大人,生怕跟丢了被人抓去卖了。 这是一个卖鸡蛋的摊子,是一大家子人攒下的鸡蛋,几个儿媳妇跟着婆母坐在摊子前看着自家的鸡蛋,谁来问价都好声好气地回答, 可一旦有人胡搅蛮缠要讲价强买, 她们立马撸着袖子站起来,叉着腰就骂,从祖宗的坟头到儿孙的屋里事,什么都能骂得出来, 臊得那人脸红脖子粗地跑了。 鸡蛋可是好东西,会下蛋的母鸡也金贵得很, 是能陪嫁的重要家禽。 章氏带着缪仪和缪景挤到了摊位前,微微仰着头,有些傲慢地挑剔着那些个头小小的鸡蛋。 摊子上主事的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妪,脸上沟壑纵横,耷拉的眼皮累赘地盖在眼睛上,费尽全力也睁不开,将眼睛遮成一条窄窄的缝儿。不过,光就那条窄缝儿都能看出来老妪那精明的眼神,她扫视着来往的人群,用眼神掂量着他们荷包里的铜板。 那几个儿媳妇守在她身旁,个个挽着袖子,露出农妇特有的结实小臂,眼神凶狠又带着点讨生活的疲惫,看见过往的孩子时还会给个笑脸,咧开嘴逗上一逗。 “大娘,你家这鸡蛋个头怎么这么小?不过胜在量多,怎么个卖法啊?” 章氏的声音没有其余农妇那么尖锐,说话时也不会因激动而唾沫横飞,在嘴角堆积白沫子,她的声音高昂却圆润,沉稳中带着威严,带着商贾之家特有的圆滑态度和对底层百姓的言语压制。 商贾虽然睡在富贵窝里,但到底是遭人白眼的,那些个官宦人家,文人才子,都嫌他们一身的铜臭味,满身市侩,偏偏他们拿那些人没办法,长此以往,商贾就将自己磨成圆润的鹅卵石,对待上下都圆滑,不过对上时谄媚些,对下时压制些。 他们这样来维持着自己不上不下的地位,和金钱买不到的体面。 章氏本没有这样的习惯,她本就是穷苦出身,尝尽了底层百姓的辛酸,靠着自己的手艺吃饭,不谄媚不压制,过着自己平淡的小日子。就算嫁进了缪家,她也不是那种苛待人的主母,只要宅子里的下人做好自己分内的事儿,她一向宽厚温和。 今日这样的傲慢,不过是要演一出戏。 那老妪抬起眼皮,慢悠悠地报了个数,和县城里的行情竟然是一样的,卖得有些贵了,上回她来集会也买了一些鸡蛋,比这个价便宜些。 章氏的眉头细微地蹙了一下,随即又舒展开,脸上勾起一抹浅淡的笑意,毫不在意地说:“大娘,我们家里人多,个个都是要吃鸡蛋的,往后少不得要在集上走动。你看,这价钱咱们再商量商量?我们多要些,保准不叫你吃亏的。” 她伸手指了指缪景背上那个大大的空背篓,暗示着自己购买的诚意。 老妪的目光在章氏母女三人整洁的新棉袄上看了又看,打量又打量,然后又看了看缪仪和缪景的身形样貌,以此来判断她口中的话是否属实,这女人是否会成为他们家的常客。她精明的眼底闪过一丝了然,嘴上却半分不让:“我们家的鸡蛋个头儿虽小,来历却不得了,那母鸡吃的是好谷糠,所以鸡蛋的蛋壳硬实,蛋黄又大又黄,是值这个价的。你们要是嫌贵,前头张老四家的倒是便宜,他家那母鸡饿得都快死了,只能在地里刨点野食吃,下的蛋个头小不说,蛋黄颜色都浅淡,煮出来能好吃?一分价钱一分货,我们都是庄稼人,不做那昧良心的买卖。” 她旁边一个儿媳妇快人快语,赶在婆母的话尾上连忙接腔,生怕婆母不坚定把这鸡蛋贱卖了,“就是,我们攒这些蛋容易吗?家里娃娃眼巴巴地瞅着都舍不得吃,就指着拿出来换点盐巴和灯油钱。嫌贵你就挪挪步,别挡着我们做生意。” 章氏脸上笑容不变,也不恼,只温声道:“大娘说得是,好货自然有好价,这位嫂子说得也在理,谁家都不容易。只是我们确实要得多,往后也会继续要,你看这样行不行,我们按集会的均价买一半,另一半就按你喊的价买,不过……”她略一思索,声音压得更低了些,“我瞧你家这装蛋的草编垫子很是细密结实,我们家也用得上,大娘若能搭上几个,剩下的蛋我们就都要了。” 草垫子不值钱,河边芦苇荡里割了就能编,费点工夫罢了。 虽然被压了价,但是能一口气全卖完也是好事情,她们也好早早回家,去忙别的活计。而且这妇人说了下回还会买,就当是信她这一句话了。 老妪咂摸了一下嘴,终于松了口风:“成吧,我看着你面善,不该是个编瞎话的人,就依你说的办。翠花,给这位娘子数蛋算价钱,再拿几个新编的垫子来装好,挑那最厚实的拿。” 名叫翠花的儿媳妇数蛋的时候,老妪和章氏搭起了话,问她是哪个村的,怎么从未见过。按理说带着这么大的一双儿女,又生得俊俏,怎么着也应该有个印象。 章氏说:“我们家是被流放到此的罪民,不过是被亲族波及的,罪责不深,所以户籍改到了罗坪村,和寻常村民没什么两样。我还有个长子,他眼目不方便,去人少那头逛去了,没跟我们一道儿过来。” 老妪听着连连点头,心中也有了成算,是了,就是这样的人家,才舍得一口气买这么多鸡蛋,还让家里每个人都吃上鸡蛋。 不过也稀奇,他们村也有罪民,怎么就不像他们这般阔绰呢?那些人种地不行,打猎也不成,眼看着一天比一天瘦,一副要饿死的模样。 听说啊,这些罪民流放前都不得了呢,有的是官老爷,有的是富商,家里都是金子铺路的,怎么可能会种地的把式呢,饿着也是正常的。 “娘子既然是流放过来的罪民,怎么有本事买这么多鸡蛋?我有个亲戚的女婿在衙门当差,我可听说了,你们过来之前都要把值钱的东西全部交出去,一个铜板都不能带出来的。” 章氏笑了笑,脸上有些骄傲,她说:“我嫁人前是个绣娘,手艺不错,在整个京城都是排得上名号的。虽说流放之前财物被搜刮一空,但是手艺可搜不去,那就是我自己的,我这段时日绣了些图样送去县里,换了不少银钱,还供着我这小儿子念书呢。” “呀,还念书啊!那真是了不得了,我们村儿那么多户人家,一个念书的都没有,没银子啊,也买不起那些笔和纸。倒是镇上的地主老爷和员外们都让娃娃念书,念书一定是好的,不然他们怎么都将娃娃送去让夫子打骂呢……” 章氏又笑,轻描淡写地说:“我夫君和两个叔叔都念过书,是正经上过学堂的,不过没有功名。我长子略微厉害些,是秀才咧,他以前读过的书堆满了半间屋子,聪慧极了。” 老妪连连感慨:“呀!不得了啊不得了,不愧是京城来的,一家子都是读书人啊。识字就可以在镇上找活计了,好多铺子招工,都要识字的,能算账的,你家日子不会坏的。” “是了,我叔叔就在镇上的酒楼当账房,一个月二两银子呢。实不相瞒啊大娘,我们也是来了这里才知道,二两银子能买那么多吃穿,以往在京城过得是奢靡日子,二两银子还不够打发给下人的……唉,如今叔叔要辛劳一个月,才能换上二两银子,实在叫人心凉啊……” 第225章 老妪旁边的儿媳妇连连咋舌,没忍住出声问道:“二两银子还少啊,节省些都够一家人一年的嚼用了。” 章氏笑而不语。 缪仪清了清嗓子,清脆的声音明朗地出现在嘈杂的集会中,“二两银子很多吗?可是娘亲一副绣品就能卖十两呀。那掌柜的不是说,只要娘亲愿意绣,他有多少收多少嘛,还说若是绣得再大一些,再完整一些,还能给更高的价。” 缪景连忙打断她,训斥道:“不懂事,母亲那件绣品可是绣了整整五日!整整五日才换来十两银子,你竟还觉得这银子来得容易,实在不懂事。” 老妪那双被耷拉眼皮遮得只剩窄缝的眼睛突然睁大了,眼珠里迸射出难以置信的光彩,连带着她旁边的几个儿媳妇也都停下了手里的动作,齐刷刷地看向章氏,眼神里充满了震惊和探究。 十两银子!那可是十两银子! 就一副绣品?!她们一年到头在地里刨食,风里来雨里去的,不敢多吃一口肉,不肯多吃一个饼,一年到头,一家子能攒下几两银子都算老天开眼了。 可这个妇人,竟然只用了五天就能换来十两银子!这是什么神仙娘子啊,这么厉害的人,怎么不是她们的姐妹妯娌呢。 “哎哟我的老天爷!” 老妪忍不住惊呼出声,声音都有些变调了,她下意识地往章氏跟前凑了凑,那精明的算计几乎要从每一条皱纹里溢出来,“娘子、娘子当真是好本事!这绣的到底是啥金贵物件啊?我们乡下人,一辈子都在地里刨食,可真是想都不敢想,更别说见过了!” 她旁边那个叫翠花的儿媳妇也连忙跟着附和:“是啊是啊,啥样的花样子能值十两?我们村里手最巧的姑娘,绣个帕子也才卖十几个铜板咧。” 章氏表情有些难看,低声暗骂缪仪和缪景两个不成器的东西嘴上没个把门。一转头看向那些妇人,却依旧维持着那份恰到好处的矜持与得意。 她抬手轻轻拍了拍缪景的肩膀,示意他别再训斥妹妹,转而对着老妪叹了口气:“大娘快别听小孩子家瞎说,哪里会是寻常的花样子啊,都是些讨巧的手艺,在京城时练下的本领。那掌柜的也是念着我们初来乍到,日子艰难,才肯多给些价。若论起来,五日不休不眠,熬得眼都花了,才得这点银钱,哪里称得上容易?” 她巧妙地避开了具体绣品的内容,只强调辛劳。 偏偏这点辛劳对农妇来说最是不在意,她们家里家外操持着,要下地干活,要上山砍柴,要挖渠引水,要照顾老人孩子,是一刻也不得歇,一文钱也不得碰的。眼前有个机会,只要辛劳些就能换钱,她们自然是一千个一万个愿意。 十两银子已经是泼天的富贵了。能修葺家中漏雨漏风的旧屋,能给老人孩子看看一直不好的顽疾,能给家中所有人都买身新衣裳,能让那个因贫穷而矛盾不断的家休战一段时间。 那可是十两银子啊。 老妪眼珠滴溜溜地转着,心思渐渐活络起来,她凑近了些,言语间尽是讨好:“娘子这话说的,本事就是本事!这十里八乡的,再没有第二个人有娘子你这样的巧手了!” 她搓了搓粗糙的手掌,脸上堆起更热络的笑,那样的笑许是不常出现,所以显得格外谄媚卑微,有些令人心酸。 “娘子,你的绣样,能不能……能不能让我们开开眼?我们没见过世面,也想瞧瞧那值十两银子的宝贝是什么模样!哪怕就是个小边角的花样也成啊,我们就看看,就看看,绝对不会起歪心思……” 章氏心知这是被惦记上了,她面上带笑,眼底却出现了极其明显的防备。 她正思忖着该如何拒绝,缪景就凑过来机灵地接过了话头,他清朗的声音带着几分少年人的“实诚”,又因一层读书人的身份,显得格外特别些,“大娘要看也使得,只是我娘今日没带绣品在身上。卖出的那幅绣品是顶顶精细的‘鱼儿戏莲图’,绣面光亮,纹理分明,因其中掺杂了好几种针法,所以鱼儿鲜活,荷叶青绿,就算在京城都是极为上乘的绣品。我娘学艺十数载,集百家所长,研究过不同的流派,会数十种针法,能将诗画、景物、文章融进小小的绣面中,可不是寻常人看一眼就能学会的。这样的手艺流落至此,也是明珠暗投,权当换口饭吃罢了。” 他这番话,半是炫耀半是警告,既抬高了绣品的门槛,又暗示了娘亲手艺的珍惜,让那些人收起她们的小心思,别以为那样的手艺是靠看一眼就能获得的。 要知道,他娘在京城都是出了名的绣娘。学艺多年,在许多位师傅手下吃过苦,所以才有了如今的成就,是京城独一派的绣法。 老妪和几个儿媳妇听得一愣一愣的,她们只会照着花样子刺绣,哪里懂什么技法和流派了,如今一听,原来刺绣还有这样的学问啊。或许在这样的娘子眼中,她们手中的都不叫绣品,而是针线活儿。 几人看向章氏的眼神添了几分敬畏,那点想占便宜的心思顿时被压了下去。 老妪干笑了两声,连连摆手:“哎哟哟,听听,快听听!到底是京城来的贵人,说的话咱们都听不懂……”她转头又去催促翠花,“快快,把垫子给娘子垫好,蛋装结实了,可别磕着碰着。娘子拿好,下回赶集还来我们这儿啊,保管给你留最好的蛋!” 章氏接过沉甸甸的背篓,递给缪景背上,对着老妪微微颔首:“多谢大娘了,下回自然还是来寻你的。” 她付了钱,不再多言,带着一双儿女转身挤出了人群。 老妪看着她们走远的背影,咂摸了半天嘴,对儿媳妇们感慨:“瞧瞧人家,落了难也带着一身的凤凰毛。那绣花的本事,啧啧,怕是神仙教的吧?十两银子啊……够我们家吃用两年了……” 儿媳妇们也都啧啧称奇,又隐隐有些说不出的酸意和嫉恨,这流放来的罪民,日子竟过得比她们这些土生土长的还好!还有那绣品,究竟是不是真的能卖十两银子,别是那女人抹不开面子胡诌的吧。 章氏走出人群,脸上的笑容淡了下去,她低声对缪景道:“景儿,方才应对得不错。” 缪景抿了抿唇,有些为难地说道:“母亲,可是这样,她们如何会来找你学艺呢?我看着,刚才那番话,显然是将她们吓住了,怕是想都不敢想了。” 章氏笑了一声,看向他的目光很是慈爱,“傻孩子,你以为学艺很简单吗?当年,我娘养不活我,就带着我去拜师,我才六岁,在那绣娘家的院子里跪了整整五日,晕过去我娘又把我掐醒,喂口水,塞点饼子继续跪,就为了让那绣娘知道,我有毅力,我学得成。” “在师傅家住了五年,要照顾她一家老小,绣品卖的银子也归她,只有每日那两餐饭是归我的,还没有油荤,吃不饱,刺绣的时候扎破了手,看着那滴血馋得流口水。后来绣娘病逝,我又换了师傅……新师傅严厉,非打即骂,好些弟子都走了,只有我,打不走也骂不走,不想回家,回了家就得被嫁出去。一直熬着,熬到她年迈了,还是要我照顾,就只能把手艺教给我,但或许是被打怕了,我学会了却绣不出好东西,又要挨打……” “阿景,这样的师傅,娘亲伺候过十几位,挨打挨骂都是常事,更厉害些的法子也见识过。不过绣娘命都短,走得早,也没谁一直打骂我。我们学艺时,从未觉得那些打骂训斥是折磨,你要学她的手艺,是在抢她吃饭的本事,是为了学成后养活自己饿死她,所以严苛才是常事。” “走吧,回家吧。” 作者有话说: 第157章 古代(21) 另一头的街道, 宁妄扶着缪苒坐在一家茶馆里休息。 缪苒出了一身的汗,不是热的也不是累的,是人挤人被挤出来的。他厌恶那种身体紧紧贴近的感觉, 因为不知贴紧自己的人是谁, 是什么模样,是何等姿态,所以会战栗,会恐惧,会出冷汗。 宁妄发现后立马带他离开人群,找了家茶馆坐着休息。 喝喝茶吃吃点心, 天气不错,有点太阳, 风也不凉, 很是惬意。 有坐在位子上的茶客提起了县上的书院。 整个同安县只有一家书院,也就是缪景就读的那一家。 “我听说县里书院的束脩又涨了?” 一个穿着半旧棉袄的中年汉子啜饮了一口滚烫的粗茶,忧心忡忡地对同桌的人说道:“前年还是二两银子,去年就涨到了三两,今年竟要五两了!这哪里是寻常人家供得起的,我家那小子读了两年没什么长进,明年就不读了, 起码识了些字, 能送到铺子里当学徒了……” 他旁边一个年纪稍长的男子叹了口气,放下茶碗,碗底磕在粗糙的木桌上发出闷响:“谁说不是呢,日子越发难了。李家沟的李老四是我连襟, 咬着牙把家里那两头半大的猪崽都卖了,又东拼西凑地借了一些, 才勉强凑够钱把他家小子送进去读了两年书。那书院里吃饭喝水都要钱,笔墨纸张又贵,一年下来得拿出去将近十两银子,他们一大家子省吃俭用,咬着牙才供出去的,要是涨了束脩,怕是不会去了。先头那些银子啊,也是打了水漂。” 第226章 他想了想,又补充道:“我那连襟还说,书院的夫子说他家小子天资愚钝,冥顽不灵,不是块读书的料子,让早早领回去学着料理田地,伺候庄稼,别在书院耽搁功夫了。唉,我那连襟气不过,回去就给小子一顿打,要不是家里人拦着,非要打出个好歹来。” “哼,我看那夫子也不是个一碗水端平的。” 又一人插话了,语气中带着浓浓的不满,“镇上王员外家的小少爷,据说整日招猫逗狗,在书院里带着一众学生斗蛐蛐,功课更是一塌糊涂,可夫子何曾说过他半句?还不是因为逢年过节的时候王家送足了礼,礼数到了,孩子也就聪慧了。” “嘘!小声些,莫让人听见!”年长的男子连忙压低声音,警惕地看了看四周,“这话可不好乱说,别叫人听了去。咱们平头百姓,能沾点书院的边已是祖上积德,哪里还敢挑剔夫子的不是?只盼着娃娃能认几个字,将来去铺子里当个学徒,也算条好出路。” 他们的议论声不高,却清晰地飘进宁妄和缪苒耳中。 缪苒放在膝上的手指微微蜷缩了一下,忍不住竖起耳朵去听得更详细些。宁妄不动声色地将茶碗往他手边推了推,温声道:“喝口热茶,缓缓。” 缪苒摸索着端起粗糙的陶碗,温热的茶水滑入喉咙,带来一丝暖意,却驱不散心底那份沉甸甸的压抑。 弟弟缪景竟然在那样的书院里读书,他以前也是呼朋引伴的小少爷,长街策马,郊外踏青,身旁何时缺过玩伴,自小就是在长辈和夫子的称赞声中长大的。如今却只是寻常的农家子,还是罪民,不知那些学子会如何编排他,欺凌他。 他又连着喝了两三口茶水,将那一整碗全部喝下后才压下了心中的惶惶。 他要早点行动,早早积攒声望,让弟弟继续当张扬的少爷,让妹妹继续当矜贵的小姐,让爹娘叔叔们可以不用为了生计奔波劳累至此。 可是,即便家中办了学堂,他教书也很是麻烦,必须有人帮助他才行,这样一来还拖住了旁人,说是有点用处,却还是累赘地扯着妹妹不得自由。 有没有什么行当,是他自己就能做的。 这时,说书先生到了。 他还未开腔,先“啪”的一声拍响了惊堂木,猝不及防的声响吓得缪苒抖了一下,抖完了才反应过来是说书先生。 宁妄没想到那羊胡子老头会突然拍桌子,连忙搂过缪苒的肩膀,沉着脸说:“那老头在做什么?” “拍惊堂木,他要说书了……” 他突然顿住了,然后兴奋地说:“宁妄,我可以说书!我能说书!我原先没想到这一茬,京中的说书先生多如牛毛,说得好的比比皆是,善口技者也有不少,那些不出彩的吃不上饭,就各自改行去了。但是这里说书先生少啊,竟然连白日都会有空缺的时候,足以看出此地说书先生不多。” 他仔细一听,还是个年迈的老者,说得也一般,更有自信了,“我定能说得比他好!” 缪苒从小就听话,乖乖去书院读书,不耽于玩乐和听戏,也不爱学着那些富商家的少爷捧角儿找花魁,流传自己的风流韵事。 他就爱听说书,闲暇时听上一段,能高兴好几日。 他也不沉迷其中,有时间就听,没时间就不听,迄今为止,他只听完了一本书,其余的都是一截一截的,连个大概都没听到。 京城人喜欢听豪门恩怨斗个你死我活,国仇家恨忠义难两全,书生小姐门不当户不对的虐恋情深。但缪苒喜欢听精怪妖魔的故事,偏偏京城不让讲这些书,只能隐晦地提及一二,否则被抓到是要蹲大牢的。 但是在这里,在罗山镇一家小小的茶馆里,一个声音嘶哑的老先生在讲精怪报恩的故事。 缪苒听得入了迷,宁妄几次跟他说话他都没听见。 宁妄瞥了一眼那老头,压下了心中的不满,让缪苒继续听,毕竟他少有感兴趣的事情,也算是件好事。 那说书先生沙哑的声音断断续续,听得很憋屈,他讲着书生遇难,狐仙报恩的故事,在缪苒听来虽觉新奇,但叙述太过平淡,情节转折十分生硬,远不如京城那些口若悬河、绘声绘色的先生,那些先生可了不得,连权贵都敢口出狂言地调侃一二,还调侃得有趣、滑稽、讨喜。 “宁妄,”缪苒的声音因为激动而微微发颤,他下意识地抓住了宁妄放在桌上的手臂,“你听见了吗?这里可以讲这些!精怪、狐仙、山魈……京城不让说的,在这里没人管的!不过,他讲得太过乏味了。” 他顿了顿,似乎在寻找更准确的词,“毫无章法,平铺直叙,连个包袱都不会抖,远不如京城那些先生说得有趣儿。” “我听见了。” 宁妄看着缪苒脸上难得一见的兴奋光彩,那苍白的脸颊甚至因为激动而泛起一丝红晕。 不过,他也迷茫不解,说书是什么?他不知道啊,就是坐在那儿说故事吗? 而且,能讲精怪、狐仙、山魈有什么了不得的,若是缪苒喜欢,他能去这个世界找找,看能不能逮来几只给他玩玩。 那些化形的妖精很有意思吗?他们的故事又有什么稀奇的。若是缪苒想听,他能说出更多有意思的故事。 妖、魔、仙、修士,他们之间的纠缠才叫精彩,漫长的性命延伸出了无限的可能,转世的情人,藏匿的承诺,命定的情劫,欠下的恩情和冤债……他们活得太久太久,尝尽了爱人离去的痛苦和苦苦等待的煎熬,相约转世再相见,可真能再相见吗? 一人将前尘尽忘获得新生,他再度睁眼时,距离上次分别或许已经隔了数百年上千年。此时,他是他又不是他,他是全新的他了,虽然拥有着同样的灵魂,但已是全新的躯体、经历、记忆……全新的他要如何回忆曾经呢?当作前世情债,还是昨日之约? 对方的出现若是不那么恰好又该如何?在那个约定之人出现之前,他若是再次动了心,那这承诺还作数吗?是将其作废,还是揪着不放,死缠烂打? 一人独留在往事中守着那些曾经,将相处的点点滴滴反复品味,在这漫长的回忆中,那些一同经历的过往被不断碾碎又冲水,泡成热茶流进喉管中,又将潮湿细碎的沫子再次拼凑,变成一幕幕炙热的曾经。 会不会有那么一刻,他开始厌烦,想要逃避,逃离那些拥挤着叫嚣的回忆,逃离曾经那个挚爱的伴侣,温情平淡的往事变成了无味的水,舍弃不得,偏偏又失了味道。 他也想要新生,他也想要另一种可能。 这样的机率不大,但也不小。 在九洲,多得是爱侣还没转世就爱上旁人的例子,也多得是苦苦等到了爱侣转世,却迟迟不肯道出前尘,只想做一世挚友或师徒的例子。有人背弃诺言,有人藏匿诺言,无数人用亲身经历告诉旁观者,转世之爱只是一个谎言。 既然是谎言,那为何还有那么多人要说,还要如飞蛾一般做出承诺? 因为离开的人不甘心,想得到一句承诺安心闭眼,因为留下的人很自信,想验证自己和那些背弃者有所不同。 所以啊,爱会变成怨,怨又变成恨,最后都成了仇。 爱就是仇。 欲除之而后快的仇,虚与委蛇伺机而动的仇,想要将对方剥皮抽筋挫骨扬灰的仇。爱意越浓郁,恨意越致命,曾经把爱当成一切的疯子被背弃后,再也无法爱上别人,他只会恨,因为爱和恨是一样的。 都是我看着你,我追逐你,我们至死都会在一起。 所以宁妄知道,爱就是仇。 就连他唯一的挚友清珩也没能逃离这个规则,爱、怨、恨、仇,一样的流程,一样的步骤,不同的故事,同样的结局。 所以他时常会想,他和缪苒会在何时生怨,又在何时生恨,最后一定还会化作仇。 是不是因为缪苒身体不好,命不久矣,不然为何他怨不起来,也不舍得去想往后的恨和仇。 缪苒是一只挂在狂风中几近破碎的纸灯笼,是一株濒临散开的蒲草,他承受不住任何的恨和仇,他光是维持现状就已竭尽全力了,怎么还能生出恨呢?若是真有了恨,那恨意会灼烧他,将他烧得只剩下一副漆黑的骨架。 可按理说,爱就得有那些存在才正常,不然好像称不上爱。 是他不够爱吗?还是他们之间算不得爱? 缪苒侧耳倾听着茶馆里的动静,除了说书人单调的叙述,便是茶碗碰撞的轻响,茶客们偶尔低语的嗡嗡声,以及远处街道模糊传来的市井喧嚣。 这些声音交织在一起,构成了罗山镇最日常的背景。他敏锐地捕捉到,在说书人讲到自以为精彩处稍作停顿时,台下竟无多少期待的吸气声,只有几声稀稀落落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咳嗽和挪动凳子的声音。 茶客的反应平淡得像一潭死水,这说书先生的存在可有可无,有了能听点响动,没了也不觉遗憾。 第227章 缪苒压低声音,直白说道:“他连个满堂彩都赚不到。我一定会比他好,但是,我要讲什么故事呢,让我好好想想。” “我讲少年将军战死后被妖精救下,两人一体双魂回到军营大杀四方,这个故事好不好?” “嗯,还不错。” “讲打更人夜里撞见妖怪行凶,跑去官府报案却被衙役奚落驱赶,余下几日,城中命案不断,被害者的死法逐渐离奇,这时衙役想去寻那打更人,却发现那破屋空了十几年,城中本就没有这样一位打更人。” “这个有意思,我也想听听这是怎么回事。” 缪苒大喜,兴奋地说:“那就写这个,这是我多年前想出来的故事。那时候我在一位先生家中跟他读书,先生严厉,背不完书不让离开,我时常耽搁到深夜才得回家,有时候看到那些打更人走在深夜里,就会想,在这一夜,他们会遇到什么样的事。” “恰好那时沉迷精怪故事,就想着他们或许会遇见那些白日不敢出门的精怪,或许是在外行走,或许是行凶杀人,总会有些和白日不同的事情发生。” 茶馆里,那老先生的故事已近尾声,依旧是书生高中状元,拒绝了富家千金迎娶青梅竹马的邻家妹妹,狐仙只能暗自垂泪,大骂人与妖到底是殊途难归,最终带着怨恨悄然离去的俗套结局。 台下响起几声低语和茶盏碰撞的脆响声,显然,这个故事并未引起太多共鸣,也没能让茶客们满意。 老先生收拾起惊堂木和折扇,咳嗽了几声,疲惫地拖着年迈的身子离开了茶馆。 或许对他而言,说书并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那些故事是否精彩,茶客是否入迷都不重要,他只要原原本本地复述自己学到的本事就成了。 毕竟,这只是他混口饭吃的本事罢了。 当天回家后,缪苒就开始构思自己的故事。 在他的故事里,主角是个年迈的老更夫…… 灯火葳蕤,缪苒沉默地构思自己的故事,想起一句了,就在桌上的木盘里寻找自己需要的字,那些指头大小的木块上刻了字,是阳刻,他用手摸一下很快就能找到。 这是宁妄从九洲学来的,那边的百姓印刷话本都是用这样的小木块来印,只有画册才使用雕版印刷。 他一边学习这个世界的文字,一边刻了许多小木块给缪苒使用。 缪苒想要读书了,他就用一个木盘将这些小木块按照书上的顺序排列好,然后交给缪苒,让他一个人慢慢摸着“读书”。 现在,缪苒正在用这种方式写作。 等到他写好了,也修改好了,宁妄就会用早已准备好的木板将他的故事雕出来,制作一本只属于他的木书,以后随时都可以摸着看。 灯火是点给宁妄用的,让他能够看清缪苒,灯火映照下,他的少年渲染着一层温暖的光晕。 他有些无聊,一边盯着宁妄看,一边伸手拨弄木盘里的小木块,将那些木块翻转又拨正,中途若是碰到了缪苒的手指,会被他握住后拿出来,还要念上一句:“不要添乱。” 一来二去的,缪苒也厌烦了他添乱的小动作,就使唤他,“我有些饿了,你去给我做点吃的。” 宁妄伸手摸了摸他的脸颊,有点凉,得吃些热的。他应了一声,起身朝灶房走去,临走前关了窗。他走开了,没人挡风,这风就直接往缪苒身上吹,本就生着病,别给吹出个好歹来。 他离开的时候将烛台端走,朝着一片黑暗的灶房走去。 冬日湿冷,同安县又四边环山,草木茂盛,所以空气中总有散不去的水汽。那一豆烛火到了室外,晃晃悠悠的,一副随时都要熄灭的模样。 宁妄伸手护着烛火,踩着泥泞的地面往灶房过去。 灶上还温着缪苒下午炖的羊肉汤,是缪家送过来的羊肉,这是他们家的惯例了,入冬了就常吃羊肉汤。说是一家人不管在哪里,只要屋子里升腾起羊肉汤的香味,那就是回家了。 宁妄在陶瓷盆添了两碗白面,准备和面做点面条,正好用那羊肉汤煮面。 烛台放在灶台上,勉强照亮了盆中的面团。 他的影子印在墙壁上,正撸着袖子用力揉搓面团。 墙壁上的黑影慢慢停下了动作,站立后双手抱膝,贴在墙壁上静静地望着宁妄的动作。 第158章 古代(22) 那墙上的影子略微晃动, 看动作像是靠在了什么东西上,姿势随意,颇为洒脱, 随后, 四面八方同时传出一阵冷冽的男声,是清澈却冰冷的少年嗓音。 “你为何还不走?结界开始松动,你所等待的时机已然出现。” 就这么一段话,从不同的方向涌过来,一层叠一层,乱糟糟的, 吵吵嚷嚷的,不知是那声音嘈杂吵闹, 还是他的心, 不安定地忐忑。 宁妄揉面的动作没有停顿,他低垂着眼,毫不在意地说:“他余下的寿命不足一年,那废物结界不至于撑不住。何必急着离开,难不成非要等回来时,去寻他的坟冢说话不成。” 那影子沉默了片刻,等宁妄开始切面条时才幽幽开口, “你是不急着走, 还是本就不想走?待他命数尽时,你会甘心放他离开吗?况且,走便走了,你又为何想着要回来?” “那一日还未到, 你怎知我不会让他走?”他避而不谈,无意与一道心魔剖析自己的心路历程。 他为何要回来?他为何不能回来?不知所谓。 那影子沉默了好一会儿, 宁妄都以为他离开了,他却冷不丁地开口说道:“你就非要等他死了才走?或许你走了,他就能活呢?” 宁妄放下菜刀,直视那道黑影,面色阴沉地质问:“你此话何意。” “若非你带着情劫前来寻他,他未必短命。你是与天地同寿的世外人,他却只是一介凡人,如此干预他的命数,你若不是生在天外天,天道早将你劈成渣了。” 宁妄没有回答,继续拿着刀切他的面条。 “咻” 一道干净利落的破空声,一柄血迹斑斑的银白长枪,泛着寒光的枪刃强势地划破西南湿冷的风,自墙中黑影手中挥出,锋利的枪尖抵在宁妄喉管处,只需略进一分,便能刺穿那层单薄的皮肉,割裂他的喉管。 “回去,离开这里,离开他。”他如此说道,这话有趣极了,不管落在谁的耳朵里,都是在维护缪苒。 宁妄手腕一翻,手中凭空出现了一柄剑,将那长枪击退,“滚,别插手我的事!” “你的事?”那黑影嗤笑一声,随后,一个身穿黑衣,披着银甲,手执长枪的少年出现,他浑身染血,铠甲下的黑衣湿漉漉地黏在身上,血液顺着衣袍不断往下滴落,将地面染成一团暗色。 少年一只手握枪垂于身侧,另一只手揪着宁妄的衣领,低声威胁道:“你要何时才能明白,你于他而言,是孽不是缘。若是一意孤行,便是一错再错,错上加错……你已经错得够久了,是时候放手了。” 宁妄依旧垂着眼,淡淡开口:“滚。” “你若不曾生出动摇,我便不会出现。遗忘无法成为你的托词,你如今的所作所为,不过是重蹈覆辙,一遍又一遍。你好好想想,这一遍,你该如何,这一遍,你要他如何。” 黑影散去,地面上空空如也,仿佛刚才的说话声和血液留下的痕迹都只是他的幻想。 “执行者大人,他是谁?”001突然冒出来,坐在他肩膀上问道。 宁妄如梦初醒,动作迟缓地拿起刀继续切面条,他说:“他是我。每个人身上都藏着很多个自己,曾经的自己,未来的自己,软弱的自己,邪恶的自己,不同的自己糅杂后,才成了一个完整的人。他就是曾经的我,他的出现代表着警示和告诫,也是另一种念头。” 修士也好,神魔也罢,身体里都藏着无数个自己。 修士容易入魔,因为他们想要舍弃那些对现状没有任何助力的自己,所以在面临被舍弃的危险时,那些‘自己’就开始反抗,最终的结果就是入魔,入了魔,你便不是当初的你,而是那些拼命想舍弃的自己。 神也是,仙也是,都有些不好让旁人看见的自己,他们拼命遮掩,他们想尽了办法杀死那些自己,让自己高高在上,让自己慈悲怜悯,但不管成了何等模样,也曾是有着私欲的人。 相较之下,魔反倒清静些,所有的自己和平共处,所以看起来格外的随心所欲,变幻无常。你若有一分善念,今日便行善,若是嗜血成性,明日就杀人……善人、恶人、奸佞、忠臣、良将、昏君,只要想,就可以去做。 可一念令其生,也可一念让其死。 001:“那、那他说,你带着情劫找到缪苒,这是什么意思啊?我不明白。” 锅里的羊肉汤沸腾了,宁妄将切好的面条撒进去,看着滚烫的汤翻滚着,带着那些面条起伏,一如他们。他是沸腾的水,缪苒是无力挣扎的面,可曾经,他们都只是浮在困境中的面条,紧紧缠着不愿放手,含着泪咽下了天道赋予的所有苦果。 第228章 “一切的相遇,都是冥冥之中的定数。我身负情劫,这情劫会一直跟着我,直到我遇见他。本不该这么早遇见的,但偏偏多了个你,让相遇提前,以至于下场不算惨烈。” 可既然带着情劫,他们总会相遇的,早一些晚一些好像没差别,都是要尝尽苦果的。 001:“这也是没办法的呀,当时我们被困在那里面,我也出不来……不过,你当时怎么不告诉我你和缪苒有情劫啊?” 宁妄:“我也是最近才想起来的,距离我们分开已经过了很多年,他都转世好几次了。” 001:“那……这其实是一件好事吧,你们能早一点见面。两情相悦的人,每一刻都是万分珍惜的,或许痛苦很长,但是一点点甜头都是苦难的解药,对吧?” 宁妄笑了笑,将锅里的面条捞起来,随口说道:“或许吧。” 他一只手端着面碗,一只手端着咸菜,走到灶房门口侧着身子用肩膀撞开了门,顺势往外走,身后一阵凛冽的风,他略微侧头,银白枪刃切断一缕黑发,轻柔的,飘荡着落在地面。 那长枪半点不知收敛,迅速收回后又猛地刺出,枪刃携着风,夹杂着陈年累积的,腥臭的血腥味。 少年将领的银甲被灶膛里余留的火星子照亮,染上一层暖光。 他脸上还沾着血,漆黑的双眸水盈盈的,那是一双和他满身肃杀的气质截然相反的一双眼睛,湿漉漉、亮晶晶、含情脉脉、楚楚可怜,显得纯粹又真挚。 宁妄往后仰躲过长枪,腰腹绷紧,抬起左腿猛地踹了过去。 将少年踹开后他将手中的两只碗移到远处的小方桌上,然后手中执剑,毫不留情地开始反击。剑刃纷飞,剑影凌乱,剑招绵柔却避无可避,少年被他接连重创。 长剑刺入心脏,少年双眼含泪,不甘心地瞪着他,咬牙切齿地说:“滚……不要靠近他,不要伤害他……” “噗” 长剑拔出,飞溅的血液洒得到处都是,宁妄眉眼冷漠地擦着长剑,他的胸口破了一个洞,正在汩汩冒血。那墙上、地上、桌椅上的斑斑血迹,都是从那个窟窿中喷溅出来的,他执剑刺向自己的心魔,到最后,却是伤了自己。 那样狠戾的杀招,实则只是击碎了一个突然生出的念头罢了,那个念头消失了,只余下满身是伤的他。 他的伤口绽出一朵巴掌大的金莲,莲花瓣慢慢舒展,胸口的伤势正在快速愈合。 他朝着小方桌走去,面前突然出现了一个气势强盛的高大魔族,是最像人族的那一支,身量极高,一丈有余,暗红色长发披在身后缓慢地蠕动着,头颅两侧各有三只尖尖的耳朵挤在一起,像是绽放的莲花瓣,头顶长着两三尺的鹿角,像一棵看不到的树。 血红的兽瞳,苍白的皮肤,嘴里长着尖利的鲨齿,双手有着刀刃一样的利爪。 灶房太矮了,魔族男子无法直立,只能难受地缩着身体,他双眼盯着宁妄,慢慢坐下,挡在宁妄身前,看起来一副呆愣的模样。 宁妄皱着眉叹了口气,有些苦恼地说:“怎么你也出来了……” 他召出长剑,想速战速决解决掉这魔族离开。 可眼前荡起一片浅蓝色的水波,那魔族缩小身体,变成了和他相似的身量,随后走到小方桌旁端起那两只碗离开了。出门前,那魔族看着他,咧开嘴露出一口森白的鲨齿。 宁妄:…… 大意了,那家伙出现不是为了阻止自己,而是为了替代! 该死! 房门被轻轻推开,身旁有了另一人的气息,是熟悉的,也是陌生的。 缪苒沉迷于自己的创作中,还在不停地摸索着小木块拼凑自己的故事。桌上发出细微的声响,是陶碗碰击木桌的声音,很轻柔的声音,没有打扰到他。 他继续拼凑。 “苒。” 是沙哑的男声,带着一些奇异的腔调,好似失语者久违地开口,有些拿不准音调,所以轻柔,所以小心翼翼。 缪苒突然停下双手,他伸手去触摸那两只碗,浓郁的羊肉味在屋里蔓延,他的右手先碰到温热的陶碗,然后左手也寻了过去,两只手拢着那只碗移到自己面前。 羊肉面的热气就这样直直地往上升,打在他脸上,留下一阵潮湿的热气,还有浓郁的香味。 他抿了抿唇,小声喊道:“宁妄?” “嗯。” 那道沙哑的男声如此回应他。 缪苒的指腹不停摩挲碗壁,沉默了一会儿,他突然说道:“你没给我拿筷子。” “嗯。” 那沙哑的男声还是如此回应,紧接着就有了别的动静,那个人起身离开了。他走出去了,没关门,夜里的凉风吹进来,让缪苒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也让他身上的冷汗更加冰凉。 门被关上了,身旁有人落座。 一双筷子搭在陶碗上,那只手将筷子放下后就迅速离开了,缪苒双手捧着碗,食指的指腹好像碰到了什么,坚硬的、冰凉的、锋利的,好像是鳞片。 他有些颤抖地握着筷子,慢慢夹起几根面条。 那是什么? 宁妄呢?他去哪了?他出事了吗? “苒。” 缪苒浑身一震,握紧了手中的筷子,声音发涩地回应道:“嗯,怎么了?” 那个人没说话,隔了一会儿又喊道:“苒。” 缪苒舔了舔唇,咬着牙又应了一声。 他突然闻到一股香味,有些甜腻,又带着血液的腥味,他耸着鼻子去闻,想从浓郁的羊肉味中找到那香味的来源,结果,一道声音阻止了他。 “苒,快吃。” 缪苒不敢再乱动,慢吞吞地挑起面条要往嘴里送,那些面条越靠近鼻子,那股甜腻的香味越浓,他心中警铃大作,僵住了手,小心翼翼地问:“我吃饱了,不想吃了。” “苒,快吃。” “快吃。” 缪苒在他的催促声中连连摇头,结巴着说:“我、我饱了,我吃不下了……” “苒,吃一口。一口,就够。”那沙哑的声音突然变得格外温柔,轻声细语的,像是在哄他一样。缪苒被自己的猜测吓得毛骨悚然,他焦急地捏着那双筷子,颤抖着将嘴巴抿得紧紧的。 “苒,一口。” 香味越来越浓郁,甜腻的味道闻得他有些头晕,他咬了咬舌尖,强行让自己保持冷静。 “呕……” 那味道太浓了,缪苒没忍住吐了出来,他顺势一挥手,将桌上的陶碗打翻,陶碗在桌上转了一圈,然后摔在地上磕碎了一个角。 鲜红的面汤在地面上流淌,面汤里有着银白色的粼光,要蹲下仔细看才会发现,那些都是细小的鳞片,银白色的鳞片像月光一样散落在鲜红的面汤里。魔族手上缺了鳞片的地方血肉模糊,血液已经全部滴进了面碗里,只有一些被撕扯后破损的红肉。 魔族惋惜地看着地上混合了血液的面汤,他弓着身子将陶碗捡起来放好,又从手背上撕扯了一些鳞片扔进碗里,鲜血从伤口处溢出,流过洁白透明的细小鳞片,一滴滴落在陶碗里。 甜腻、馨香、诱人。 缪苒控制不住地流口水,不停吞咽着唾沫,可他又觉得十分恶心,不时地干呕。 “苒、苒!” 那人的声音有些急切,端着陶碗就凑到了他的唇边,冰凉的碗沿抵在唇上,缪苒抗拒地往后退,从椅子上摔了下去,然后双手撑在身后往后蹭,他看不见逃跑的路,又因为那些甜腻的味道头晕乏力,只觉得自己命不久矣。 “宁妄,你在哪里?宁妄!” “咻” 一支长箭洞穿魔族的眉心后直直插在墙壁上,那猩红的兽瞳里流露着悲伤,长着利爪的手将陶碗放在桌上,在消散前,他跪在缪苒面前,平视着他带着恐惧的双眼,伸手擦去他脸上的泪,低声说:“苒,不怕,我……” 话还未说完,他就消散了。 宁妄击碎禁锢自己的屏障,带着胸口和眉心的伤回到屋里,将缪苒扶起后紧紧抱住,轻拍着他的后背说:“没事了,别害怕。” “宁妄,你怎么了?你身上有血腥味,你受伤了吗?” “没有,是那个贼人的血。夜深了,我扶你回屋睡觉,这故事明天再拼也是一样的。” “好……你真的没事吗?” “没事,就是一时疏忽着了贼人的道,险些害你出事。别害怕,往后再也不会出现这种事了,我会片刻不离地跟在你左右。” 缪苒受了惊吓,很是不安,过了许久才睡着。 他睡着后,宁妄独自回到堂屋,端起那半碗血一饮而尽,银白的鳞片在他嘴里被嚼得咯吱作响,听得001不寒而栗。 001:“那个也是你吗?” “嗯。” 宁妄抹去唇上的血液,轻手轻脚地回到屋里,脱鞋上床,将缪苒搂在怀里,规律地拍着他的肩膀,哄他入睡。 第229章 001:“你们曾经发生了什么?可以告诉我吗?” 宁妄:“就是一个很俗套的,仙和魔的故事。” 不过现在,宁妄没有心思跟001讲故事。他感受着缪苒微弱的呼吸,抚摸着他湿冷的皮肤,不断用灵力将热源送到他体内,即便只能短暂停留片刻,他也没有放弃。 作者有话说: 第159章 古代(23) 从那天开始, 缪苒又病了,缠绵病榻好些日子,已经到了下不了床的地步。 宁妄越是急躁不安, 那些曾经的自己就越是猖狂, 时不时冒出来给他添乱,拿出了许多歪门邪道的法子,或是想留住缪苒,或是想逼他离开。 若不是来了这么一遭,他都不知道原来自己也转世了这么多次,有着如此多的面目。 因为缪苒突如其来的病重, 宁妄便彻底将医馆关了,回到村里守着他, 每日就待在竹楼里, 陪他说话,尽心照顾。 缪家离得近,每天都会来竹楼坐上一会儿。章氏也找来不少偏方,熬了许多苦汤药往缪苒嘴里送,他皱着眉咽下,随后总要说吃完药觉着好多了,或许这药是有用的。 他越是想法子宽章氏的心, 章氏的心就越疼, 每每见面都要落泪。 章氏已经开始教附近村子的女孩儿们刺绣了,她也不挑剔,只要愿意学,只要上门来, 都可以学,不管你年龄大小, 资质好坏。 拜师礼杂七杂八的什么都有,堆满了堂屋的一角,有巴掌大的腊肉,有满筐的新鲜蔬菜,有晾干的花生,也有磨损严重的铜板和不知道藏了多少年的发了黑的银首饰。 章氏的好名声传扬出去后,缪家的书院也开始招生。 不过他们放出的消息并不是招生,而是缪三叔想要找几个学徒,传授他算账的本事,不过这算账不是简单活计,所以需要在缪家待上一段时日,先启蒙,等到读书写字不成问题之后再跟着他在酒楼里办事。 一来二去,来当学徒的人越来越多,缪家故作推辞,说是家中地方小,一家人忙着地里的活儿,实在是顾不上那么多人。 不知是谁先起了头,那些前来当学徒的人逐渐变了口风,不再三番两次地提当学徒的事,只说是来启蒙的,还交了束脩,束脩交得少,他们也不好意思,农忙时乌泱泱的一群人扛着自家的锄头镰刀来帮忙,缪家的地里热闹的不得了。 他们也有自己的琢磨,那些学徒也在启蒙,若是自己比他们快一些,说不定就能越过他们跟着缪家三叔去酒楼里学到算账的本事。 这种事,本来就是谁有本事谁就有机会的。 就这么磕磕绊绊的,缪家的书院开起来了,不过暂时只有天气好的时候能上课,而且每日只上两个时辰。 即便如此不正规,也是十里八乡最羡慕的地方了。村里的人对缪家也投鼠忌器,不敢再聚在一起说他们闲话,或是处处排挤,毕竟缪家现在是十里八乡的名人。 而且缪家虽然是流放至此的,但并不是罪身,户籍也同他们一样是寻常的农籍,左右不过是被牵连的人家,所以也不是那等大奸大恶之人,周边村子里的农户为了让自家孩子有个出路,便将好话说了一箩筐。 在缪苒眼里,缪家的一切都比他的病重要多了。他死了不过是解脱,可家人还要在这里待上几十年,所以他想在闭眼前好好看看缪家能走多远,这样离开时也不会不甘心。 又是一年开春,缪家来了许多帮忙的人,地里的活儿都轮不到缪家人了,他们便在院子里摆好了新购置的桌椅,开始教学生念书。 宁妄扶着缪苒下山,在缪家住了几日,缪苒也不说话,每天就是坐在檐下听那些乡音浓重的读书声,他脸色白得吓人,往往坐上半个时辰就要回屋里歇着。 天气变暖后,宁妄也不能时时在缪苒身边守着了。 往来做生意的行商多了起来,其中不乏郡守大人的旧识,宁妄这个神医就被推到了人前,给他们看诊开药,点出多年隐疾,之后便揣着大包的金银回到村子里。 随着他的名声越来越大,前来求医的人越来越多,他回村子的时间也少了许多,这一个月就算天天都回,也只能在夜里坐在黑漆漆的屋子里,看着床上的缪苒苍白着一张脸,双唇吐出微弱的呼吸。 如此连续了两个月,宁妄忙得有些烦了。 他谎称要出门游历,实则是躲回了罗坪村的竹楼,也将缪苒接回了竹楼里,两人天天待在一起。 缪苒还在拼他的故事。 宁妄端着药走过去,伸手撩了撩他枯燥的黑发,将被药碗烫热的掌心贴在他凉凉的脸侧,轻声说:“先把药喝了。等你身子好了再想那些故事,现在先顾好眼前的事儿,切不可劳神费心损耗身子。” 缪苒应了一声,将那木盘用一块黑布盖上,倚靠在宁妄身上,轻声说:“我是不是很快就要死了?” 宁妄愣了片刻,弯着腰抱住他,一遍遍抚摸着他枯燥的长发,宽慰道:“没有的事,你好好喝药,好好养病,还能再活好几年。别想太多,思虑多了对你身体不好,你每日只管吃饱喝足好好睡觉,其他的什么都不要想。” “苒,我会一直守着你的。” 夜里,缪苒睡下后宁妄出来关窗,桌上还摆着那个木盘,和许多零散在桌面上的刻了字的小木块。 他皱眉,拢着外袍走近,看了一会儿后,将盖在木盘上的黑布揭开。 没什么区别,还是之前缪苒说起的那个老更夫遇到妖怪的故事。 但…… 宁妄摸着木块上的痕迹,觉得有些怪异,他就是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但又不知道是哪里不对劲。 医馆门口停放着好几辆豪华的车架,宁妄不停朝外看天色,乌云凝聚,天色昏暗,看起来像是有一场大雨。 “神医?神医?可是有什么大碍?” 坐在对面的富商小心翼翼地出言提醒,珠光宝气的手搭在腕枕上,硕大的宝石戒指在昏暗的天色下依旧耀眼。 往常遇到这种天色,宁妄早就收拾东西关门回家了,下雨山里凉,竹楼透风,他担心缪苒想不起来关窗,被吹坏了。 不过今日这几个富商来历不寻常,是郡守家的管家亲自带来的人,一同来的还有郡守给他备下的重礼,满箱金银,奇珍异宝,他想着以后,还是没有拒绝这份好意。往后,他和缪苒都离开了,有郡守府的看顾,缪家人日子不会太差,若真的遇到仗势欺人之辈,也好拿着信物去郡守府讨个公道。 宁妄轻轻摇头,收回搭在他腕上的手指,抖了抖衣袖,“你子嗣不丰,是早年亏空所致,按理说,你近十年都不会有子嗣。” 富商如遭重创,面目狰狞地握拳,也不知想到了什么。 宁妄起身到药材间给他拿了一样东西,是一颗手指大小的黑色石子,另外又挑挑拣拣选了两瓶丹药。 “这是亲缘石,将其置于碗中后滴入二人的血液,若有亲缘,石子就会变红,亲缘越近,石子越红。这丹药能吃一年,一日一次,吃完后再寻个大夫细细调理,子嗣便不成问题。”宁妄说完了就坐在椅子上,双手揣在袖子里看着外头的天色,越来越黑了。 那富商对着自己的侍从使了个眼色,那年迈的侍从便走到门口将自己的儿子喊了进来,现下也找不到碗,那侍从便将亲缘石置于掌心,然后和儿子依次将血滴了上去,眨眼间,血色爬上亲缘石,变得鲜红。 那红色慢慢褪去,富商脸上的忧思更重了,他强撑着挤出一个笑,拍了拍侍从的手臂,“将诊金抬上来。” 一大一小两只木箱子被抬到医馆里,大箱子里装着银锭,小箱子里装着金锭,白银约莫千两,黄金也有近百两。 “多谢神医。天色不好,我便先行告辞了。” 一群人浩浩荡荡地离开,宁妄一刻也坐不住,连忙收拾了东西回家,今日不知怎的,他很是心慌。 刚出城门便落下倾盆大雨,他又往外走了一段路,才御剑而行。 到罗坪村时比往日早了好几个时辰,但因为暴雨,天色昏暗,雨幕厚重,所以和往常看起来区别不大,天都是黑的。 他匆匆踏入竹楼,还想着缪苒或许会在睡觉。 可缪苒的屋子里点了灯,门窗紧闭,窗上映着两道影子。 宁妄猛地一推门,凉风灌进屋里吹灭了烛火,映在窗上的影子消失了。缪苒坐在桌前,桌上摆着小木块和木盘,他抬头看过来,拧着眉,有些不安地说:“宁妄,是谁来了?” 宁妄咬牙切齿地走到他身边,环着他,“没人来,是风太大将门吹开了。冷不冷?我给你拿披风过来。” 缪苒拢着披风,苍白的脸上绽开一个笑,他靠在宁妄怀里,缩着身子说道:“后来呢?你怎么故事只讲一半。” 宁妄皱眉,咬着后槽牙问:“我讲到哪儿了?” “你说,多年前仙子途经人间,曾遗落一株仙草,仙草落入一处不知名的山谷中,修炼百年化成人形。他孤身在山谷中待了几百年,待腻了,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第230章 仙草化作的少年赤着脚,带着风,茫然地行走在陌生的山林里,不知来处,亦不知归途,只是漫无目的地走着。 缪苒兴致勃勃地描述那少年如何在晨露中行走,如何被风雨声惊扰,如何被雷声吓得四处逃窜,如何笨拙地引导误入深山的樵夫离开。他笨拙、天真、纯洁、神秘,像一只突然出现的精灵一样,闯入了这座寂静的深山,山下的村庄里开始流传着山神的传言。 故事戛然而止,缪苒知道的并不多。 宁妄抚摸着他的后背,一边安抚着,一边将这个故事继续下去。 他回忆着,将记忆中那些清晰的画面一幕幕叙述出来,是沾着晶莹露珠的白色花朵,是挂着鲜红果实的高大巨树,是沉默流淌了几百年都不曾干涸的小溪流,还有那些浓雾,漆黑的、墨绿的,遮挡着视线的浓雾。 他会将这些全部说给缪苒听,让语言变成一双眼睛,带缪苒看到那些记忆深处的残片。 他要让缪苒知道,他们曾经,是爱恨交织的,是生死与共的。 “仙草化形不久,空有一身的灵力却不会使用,一个法术也不会,力量微弱得如同风中残烛,没人教导他,没人帮助他,”宁妄的声音带着怜惜,也有无尽的怀念,“之后,一场突如其来的山洪席卷山谷,他被浑浊的泥水裹挟着冲走,一路往下,不断浮沉……” 缪苒的手指下意识地蜷缩起来,紧紧抓住宁妄的袖口。 “……他被冲到了下游一处人迹罕至的河滩,奄奄一息,身上的伤口在流血,灵力也在流失。恰在此时,一个进山采药的凡人少年路过……”宁妄顿了顿,然后就是没有尽头的沉默,好像这个故事只到这里就最好了,就该是结局了。 “嗯?后面呢?那个凡人少年怎么了,他是个好人吗?他一定救了仙草吧。” 缪苒在宁妄的怀里拱着,催促他快些说。 宁妄紧紧抱着他,目光落在他的侧脸上,继续说道:“那采药少年见他流了那么多血,就上前去查看,发现他气息微弱,命不久矣。他会些粗浅的医术,就将他背回了自己在山脚下临时搭建的简陋草庐里养伤。” 缪苒松了口气,紧绷的神经略微放松。 宁妄继续道:“采药少年家中贫寒,自身亦是孤苦,只能靠采药换来的微薄银钱度日。他用家中仅有的草药替仙草擦拭伤口,用粗陶碗盛来清泉,一点点喂他喝下。夜里山风寒凉,他便将自己的破旧外衣盖在仙草身上,自己蜷缩在冰冷的草堆里睡……”宁妄的声音很轻,描绘着那凡人少年笨拙却赤诚地照顾,“仙草虽然在昏迷中,但依旧能感受到一股微弱的凡人气息包裹着他,驱散了骨髓里的冰冷。” “在凡人少年日复一日地照料下,仙草终于苏醒了。可他初化人形,又遭大劫,灵识混沌,记忆全失,连话也说不利索,只会呆呆地看着救命恩人。那采药少年也不嫌弃,只当他是被洪水吓傻了,耐心地教他说话,教他辨识最简单的草药,告诉他山野间的危险。仙草懵懂地学着,学着叫那少年的名字,学着帮他晾晒草药……” 一个懵懂的精怪,一个沉默的凡人少年,就这样在寂静的山野里相依为命。 他们的天很宽阔,是无边无际的蔚蓝,白云点缀其间,像神明澄净的眼中蓄着泪。 他们的天也很小,是草庐简陋的房顶,还有那些胡乱支出来的细碎稻草和被风刮下来的旧瓦片。 那时候,一切都是最好的,他们最亲近,相互信任,知足、安乐、幸福。 贫穷并没有打败他们,甚至他们都没有意识到自己是贫穷的,因为深山会养活这两个小小的少年。他们有干净清澈的水源,有吃不完的野菜和野果,有偶尔落入陷阱的野鸡和兔子,运气好的时候还能捡到大型猛兽吃不完的猎物,他们悄悄割下一块带回家,就能开心好几天。 他们那么自由,不在乎对方是谁,不在乎自己是谁,单纯地以人的身份生活着。 “然而,好景不长。” 宁妄的语气陡然转沉,带着山雨欲来的压抑,他周围的气场也随之变化,像是卷起了浓浓的迷雾,难以窥见其中的真实情绪。 “采药少年的存在被山外的人发现了,他有一段很不寻常的往事,牵扯到一桩很有名的惨案。知晓内情的富户怕亏心事暴露,就诬陷他是窃贼,更有人传言说他草庐里藏着的少年是神药所化,能带来长生。愚昧和贪婪驱使着世人,在一个月明星稀的深夜,一伙人举着火把上山围住了草庐……” “他们砸开了那扇单薄的柴门,火光映照着凡人少年惊惶的脸,他将懵懂的仙草死死护在身后,用自己的血肉化成一堵单薄的墙,可是这堵墙堵不住汹涌而来的恶意,堵不住人类的野心和欲望,也护不住他身后的仙草……” “那群人将他们强行分开,目标明确地带走了仙草。仙草在混乱中拼命挣扎,被人失手推搡着摔倒在地,额头重重磕在冰冷的石臼上,鲜血染红石臼,仙草失去了意识。在他最后的意识里,是那凡人少年嘶哑的呼喊声,还有他被拖出门槛时绝望的眼神,他一直记得那个眼神,记了很多年,一直忘不了……” 宁妄的声音停了下来,只余下窗外风掠过树梢的呜咽。 缪苒的心闷得透不过气来,他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喉咙却干涩得发不出声音。 他下意识地向宁妄的方向摸索,指尖触碰到对方放在桌边微凉的手背,才像是找到了某种依靠,紧紧攥住。可攥住还不够,他的手继续往上,滑过手臂落在肩膀上,紧紧攀着宁妄的臂膀,两人紧密相贴。 屋内安静极了,他们的体温相互融合,莲花香和药香被揉碎在一起,是属于他们的味道。 宁妄突然低下头去啄吻缪苒的侧脸,一下一下,轻轻浅浅的,像风轻柔地掠过,像阳光轻盈地跳跃,像爱人的痛苦短暂触碰后又立马离开,那是裹着糖衣的毒药,他只敢让心上人浅尝那一层糖衣,里面的苦涩和剧毒他会全部吞下。 “后来呢?”良久,缪苒突然出声打破了这令人窒息的沉默,“他们活下来了吗?” 宁妄咬着牙,嗤笑一声,轻蔑地说:“啊,他们活下来了,都活下来了。这个故事拥有着绝对意外的结局,你还想听吗?” “当然啊,哪有听一半就不听的,你是不是在耍我!宁妄,你这个可恶的家伙。” 缪苒凑过来一下一下地咬着他下巴,湿漉漉的呼吸打在宁妄的嘴唇上,他的身体有些发麻,和欲望一起升腾起来的,是不甘。 宁妄的喉结滚动了一下,那声嗤笑里蕴藏的苦意逐渐化开,浸染每一寸空气。 屋外天彻底黑了,屋内没有点烛火,是黑暗的,却偏偏不是缪苒眼中的黑暗,只是宁妄眼前的黑暗,这一刻,他们同时感受黑暗,却不是同样的黑暗。 他沉默着,斟酌着该如何将那太过沉重的过往用缪苒能承受的方式诉说,把那些当成故事,只是故事而已。 窗外那呜咽的风声似乎更大了些,卷着枯叶拍打着窗纸,发出“沙沙”的声响,像是无数杂乱的私密话,将宁妄说不出口的话一股脑全说了,一边同情他,一边唾弃他,一边催促他,一边拽回他。 缪苒感受到了。 宁妄的不安,宁妄的忐忑,宁妄的恐惧,宁妄的痛苦。 他怎么忍心呢。 所以他又去亲他,温柔地亲他,带着爱意地亲他,贴着他的唇说:“如果不想说,我们就明日再说,今天早点休息。” “可是你想听故事,我给你讲完这个故事吧。” “那些人把仙草锁进铁笼里带下了山,他们竟然知道他是仙草,一开始出现的目的就是为了他。他们把他关在一间密不透风的地窖里,用铁链锁住手脚,认定了凭借他的修为,一定能炼出长生不死的仙丹。他们用尽了各种方法想榨取他的灵力,逼他现出原形……” “他们割开他的皮肤取血,用烈火炙烤他,用寒冰冻伤他……”宁妄的声音冷得刺骨,像没有情绪一般陈述着这个故事,“他疼得死去活来,灵力在酷刑中飞快地流失,却始终无法挣脱。他不懂,为什么前一刻还在温暖的草庐里,听着少年笨拙地教他辨认草药的名字,下一刻就坠入了这无边的黑暗和痛苦里。他只能一遍遍地喊着那个采药少年的名字,不停地质问,不停地询问,却没有人为他解答,他们只是刀刃,没有口舌。” 缪苒的呼吸变得急促,仿佛那地窖里的窒息感也蔓延到了他身上。 他把脸更深地埋进宁妄的颈窝,汲取着那熟悉的莲花香,仿佛这是唯一可以对抗那些可怕描述的慰藉。 “那个凡人少年呢?他被那些人怎么样了?” 宁妄沉默了片刻,那沉默像一块巨石压在两人之间。 窗外的风声似乎也屏住了呼吸。 “他……”宁妄的喉结艰难地滚动了一下,“他逃了出来。他只是一个凡人,力量微弱如蝼蚁,根本无力对抗,也没人在意他的死活,他只是一块没有价值的血肉,不值得那些人费心。那些人把他打得半死后扔在山沟里,以为他必死无疑。但他活下来了,他拖着残破的身躯,像野狗一样在山林里爬行、躲藏,寻找着仙草留下的线索,想要救回那个对他而言至关重要的人。” 第231章 “他花了很长时间才打听到仙草被带去了哪里,那是一个富户的别院,守卫森严,重重戒备。他每天都在别院周围观察徘徊,寻找着破绽。” “苒,如果是你,你希望他找到仙草吗?”宁妄问他。 缪苒皱眉,他伸手去触碰宁妄的脸,抚平他眉间的褶皱后用手贴着他的脸,“不要问我,问你。宁妄,你是讲故事的人,你要让他找到他就能找到,你不想让他找到,他就永远找不到,别这样痛苦好吗?我不想你痛苦。” “你是讲故事的人啊,自私一点,随意改写这个故事,我是听故事的人,不管你给它什么样的结局我都接受。我接受你给予的一切,只要你不痛苦,我都可以。” 宁妄:“可是我只能改变这一刻的结局,那是假的。” 缪苒:“错了,你改变的是我知道的结局,那就是真的。” “我无法放弃你,无论故事如何改变,无论是怎样的结局,我都无法放弃你。你原谅我的自私吧,是你让我自私的,是你让我卑劣的,所以你原谅我吧,原谅所有的一切,我带给你的,无论是欢愉还是痛苦。” 他将脸埋进缪苒柔软的发间,深深吸了一口气,那混合着药香与莲花清洌的气息,此刻成了他唯一的支撑,将他从记忆的惊涛骇浪中短暂拉回现实。 缪苒的指尖带着安抚的意味,轻轻摩挲着他紧绷的后颈。 “当然啊,我说过的,我接受你给予的一切,自然也会原谅你所做的一切。所以你可以大胆地告诉我,不管是真是假,我会永远在你身边。” 缪苒肯定地回答着,他温热的气息拂过宁妄的耳廓,带着一种近乎蛊惑的温柔,“我在这里,在你的怀里,你讲的故事就是唯一真实发生过的故事。” “他找到了,他带走了仙草。但是,他们在路上被追兵拦截,凡人少年为了保护仙草身受重伤,仙草不忍心丢下他离开,就再次被抓住了……后面的故事我无法向你讲述,或许,你想去看看吗?” “好啊,只要你在,我哪里都去。” 前方出现了一面巨大的黑色水镜,水镜中是一处漆黑的断崖,一身银色铠甲的年轻将领身形高大,手执长枪,剑眉星目,浑身煞气浓郁,老旧的衣摆上浸染着洗不净的血色。 在他的枪尖上,挂着一个布衣褴褛的瘦弱少年。 而在断崖边,站着一个一袭白衣的少年。 他浑身都是伤,白衣上全是血痕。 宁妄一咬牙,将缪苒轻轻推进了水镜中。然后自己也立即跟了进去,不敢让他单独面对那一切。 再一睁眼,是断崖上呼啸的冷风。 “你若再敢向前一步,这小子就没命了。” 白衣少年浑身一震,满脸震惊地转过头,颤抖着抬起手颤巍巍地指向他,受伤的嗓子发不出声音,只有一些“嘶嘶嘶”的气音。 “为什么?你们到底是谁!” 将领没听见他的话,迅速扔出一根锁链将他紧紧缠住,然后扬声道:“来人,带走!启程,回魔宫复命。” 魔宫是一座气派华丽的大殿,灯火通明,纯金打造的烛台镶嵌着色彩各异的宝石,绚丽奢靡。最顶上有一颗巨大的白色光球,照亮了魔宫每一个角落,一只遍体鳞伤的小妖被困在光球里,麻木地发光。 身材曼妙妖娆的魔族舞姬在点火的舞台上献舞,层层叠叠的纱衣交织着红色和黄色,火焰高涨又落下,她们的鳞片散发出不同的色彩,比宝石还要亮眼。 靡靡之音响彻整座魔宫,将囚徒的哀号和惨叫都盖住了。 身着银色铠甲的少年将领在踏入魔宫后就恢复了自己的本体,红发、鹿角、莲花似的耳朵,高大、强悍。 “父君,人带回来了。” 宝座上的魔君与他长相相似,同样的红发鹿角。 魔君满意地大笑,随后一挥手赶走了怀中的舞姬,他将手中火红的珠子往下送,大声宣布:“胜负已定,下一任魔君为我的第七子,妄。” “父君!” “父君不可!” “父君,我明日便可将人带来!” “父君!” “闭嘴。”魔君拍案,乐曲声停了,舞姬们退场,一众魔将也识趣地离开,只留下魔君和他的子嗣。 魔君的利爪敲击着桌面,他满意地看着跪在下方的孩子们,恩赐般开口:“除此之外,妄还可向我讨要一样东西,你说吧,你要什么?” 妄想起了这场无聊比试的来源,他抬眼看向跪在一旁的兄长,手中利爪一划而过,兄长的头颅滚落向殿外,流下一串血痕。头颅尖叫着逃跑,他掷出一把匕首将其固定在原地,然后才对着魔君说:“我要将兄长的头颅栽种在花园里。” “可。” 这一夜,魔族有了储君,花园里多了一颗时刻都在咒骂的头颅,地牢里多了一株仙草。 这个为了夺取储君之位特意设下的游戏轻易结束,始作俑者甚至没能将自己提前准备好的人带到魔宫,这场比试就结束了。 第160章 古代(24) 阴冷潮湿的地牢里, 苒蜷缩在角落里,看着其他牢房里那些面目狰狞的魔族和大妖,他们死死盯着自己, 口水嘀嗒嘀嗒往下落, 馋得双眼冒火。 他是仙草,他的气味本就吸引妖族和魔族,现在沦落魔宫,无异于羊入虎口。 外头传来脚步声,是一群低等级的魔族来给囚犯送餐。他们两人一组,肩上撑着扁担, 扁担上挂着一只和他们身高差不了多少的大桶,有的桶里装着碗, 有的桶里装着餐食。 他们沉默地在牢房里放下一只碗, 然后在碗里添上餐食,从头到尾发一遍后才开始自己吃,等他们吃好了,就要开始收碗了。 那些餐食也不知是什么做的,又黑又红的,像是什么东西的内脏和一些形状奇怪的肉。 苒吃不下去,就那么放着等着那些魔族来收。 过来收碗的魔族看他一点没动, 就端起碗倒进了自己嘴里。 苒叫住他, 小声问道:“妄在哪里?你能不能去告诉他,我想见他。” 他不明白,为什么妄会害自己。他们明明是伙伴,妄还从那个富商的宅邸里将自己救了出来, 可为什么会突然翻脸,将自己带到了魔族的地盘。 那些负责发放餐食的魔族没有搭理他, 反倒是那些囚徒放肆大笑,一边笑一边出言嘲讽他的天真。 “哈哈哈哈哈,你还想见魔宫的殿下,痴人说梦。” “看看看看,又一个被魔族骗了的傻子……” “蠢货!那些魔族随心所欲惯了,在九洲不知道放置了多少个分身,既有分身作恶,也有分身行善,总归不过是他们一念之间,你竟还真觉得那些魔族会与你见面?” 苒才不信他们的一面之词,他对着那些魔族说:“劳烦帮我传话,我要见妄。” 那些囚徒又开始笑他,“你为何非要见他?难不成是活腻了,就想当魔族的盘中珍馐?既然如此,我们也是魔族,不如让我们补补!” “是啊是啊,我们都是老实魔族,一定不会做出那等假意哄骗的缺德事,要吃就吃,玩弄食物这种事,那可是遭天谴的!” 在他们的嘲笑声中,苒回到墙角缩着,不再开口说话。 妄离开魔宫后回到了属于自己的宫殿,侍从来报,说那精怪叫嚣着要见他。 他褪去铠甲,倚靠在铺着猩红垫子的软榻上,手中端着酒樽,将里面黏稠如血液的烈酒一饮而尽,一双红眸点缀着酒意,显得越发晶莹。 “不见。” 话音落下,他的身体里钻出一道缥缈的影子,正是那穿着粗布麻衣的少年。 那少年气愤地盯着他,面目稍显狰狞地骂道:“你不能将苒交给父君,父君大限将至,定会将苒炼成丹药以求长生!苒是我的好友,并非寻常精怪。” 冷漠的魔族一挥手,那道影子就散开了。 随后又在另一边凝聚,继续大声训斥:“你怎可捕杀我的好友!” 那双红眸眯起,其中闪烁着危险的光芒:“你不需要好友。不过是一道蠢笨的意识,竟敢在我面前大喊大叫,真是放肆。” “我就是你!你……” “闭嘴。蠢货,你好好想想,自己是人还是魔。我让你离开魔界去往九洲,已是厚待于你,竟如此不知好歹,不如彻底散了才好。” 妄说完后指尖弹出一道黑色的禁制,将这股意识强行封在身体里,免得他总是跑出来唠叨,聒噪得像一只苍蝇。 妄储君的位置坐得不安稳,多的是魔想取而代之,他们的父君是强大的魔族,生性风流浪荡,子嗣众多,即便是三界有名的子嗣也有上百名,更别提那些混血。 这些子嗣平时互相看不顺眼,但只要他们中间出现储君,所有人就会齐心协力去除这个威胁,再次让储君之位空置,等待着开启下一轮的争抢。 妄是其中的佼佼者,但也胜不过那么多人的围攻。偏偏魔君从不管他们之间的争斗,永远只是坐山观虎斗,看着他们为了一个储君的位子争得血流成河。 第232章 眼看着妄命悬一线,那些魔族忍不住了,他们结成同盟,组建起一支强大的军队,开始攻击妄的封地和宫殿。这样的战争不再是之前的小打小闹,妄麾下的魔族苦苦抵抗,终于还是败了。 封地沦丧,宫殿被破,妄只能逃往都城寻求一线生机。 都城也有仇敌,周围群狼环伺,昔日的盟友并不可信,他也没有底牌再寻找新的盟友,所以在都城的日子并不好过,他如过街老鼠,根本不敢露出踪迹。 就在这生死存亡之际,他想到了一人。 那株可以活死人,肉白骨的仙草,苒。 凭借着对地牢的了解,他成功将苒偷了出来。 许久不见,那株仙草已是遍体鳞伤,奄奄一息。他身上有着纵横交错的伤口,是放血取肉的痕迹,魔君确实在用他炼丹,但成效并不明显,所以用了几次后便抛之脑后,也不派人为他疗伤。 妄变作凡人少年的模样,将苒带出了都城,藏进他已经沦为死城的封地里。 他想方设法治疗苒身上的伤,只是为了让他早日痊愈,自愿取出自己身上精魄为自己疗伤。 “你为何要救我?你早已背弃了我们的友谊!当初的种种,不过是你残留九洲的一缕善念,我也是愚蠢,竟会将魔族的分身当作挚友。” 凡人少年毫不在意他的怨怼,只说道:“与我合作,我们都能大仇得报,否则你只能待在地牢里枯死。” “报仇?我要报仇首先就是杀了你,然后再杀了魔君!” “事成之后,我将父君的头颅割下给你,你要生吃还是烹煮都随意。” 苒觉得有些恶心,就没有和他再说话。 不管如何,反正两人是绑在了一起。 躲躲藏藏好些时日,也算是有了一份共患难的情谊在。妄麾下魔族悉数战死,早已失去和那些魔族正面冲突的底气,他仅剩的就是一条命,也因此,他的计划简单粗暴,他要割下父君的头颅,让自己顺利登上宝座。 代表储君之位的魔珠还在自己体内,只要父君死了,他就是名正言顺的魔君,魔族所有中立派魔都会拥护他。 他们等待的时机来得不早不晚,妄靠着苒的精血养好伤后,仙界集结了天兵攻打魔族,这次仙界来势汹汹,竟然顺利找到了魔族的入口,一路攻至魔族腹地,外围的魔族死伤惨重,魔君怒不可遏,披甲上阵。 魔君离开了魔宫,妄的机会就来了。 仙界这次派出不少猛将,魔君带领的队伍连连败退,终于不敌对面,带着大部分魔族将领藏进了禁地缚罪深渊,只等休养生息百年后重创仙界。 妄带着苒跟上了撤离的队伍,在他们藏进深渊之前先宰了魔君,将他的头颅悬挂于缚罪深渊的结界上,以宣告一代魔君的陨落和更迭。 随后,妄带着剩余的魔族和苒藏进了缚罪深渊。 这里是仙界永远找不到的地方,魔族那些犯了大罪的死囚及其后代都被囚困于此,只要有别的魔族进来,那些死囚就知道魔族危在旦夕,他们会和下来的魔族一起繁衍,壮大魔族后再离开这个鬼地方。 正因为有这样一处禁地存在,所以仙界始终无法将魔族铲除干净,即便看起来胜了,魔族失去了踪迹,但百年之后,那些魔族还是会像点点星火,重燃在九洲的每一个角落里,再次成为仙界最忌惮的存在。 可这次不同了,他们不过在缚罪深渊待了百日,就被找到了踪迹。 缚罪深渊上方是流淌的红色岩浆,厚厚的岩浆阻拦了外界所有探查法术。 那日,岩浆被划开一道弯月,一只纤细的、巨大的手穿过那弯月一样的破口,出现在缚罪深渊上空,那只手的腕子上还戴着一只白玉镯,镯子上雕刻着许多花卉灵草,有阵阵清风从镯子中传出,地面上的黑色岩石长出花草,瞬间连接成片。 有魔族喊出了那仙女的名号,所有人都看向苒。 那是专管灵草花卉的仙女,也是培育苒长大的仙女,当初就是她途经人间,将仙草遗落。 妄当机立断,去除了所有死囚身上的枷锁,让他们一同御敌,缚罪深渊被发现了,魔族危矣。 那只手朝着苒而去,同时有天音降临,是仙人在宣读仙君谕旨。 那谕旨说有仙草勾结魔族,今日特派仙界天兵将其捉拿,若有违抗,就地诛杀。 没有人会相信那谕旨上的内容,魔族的禁地被发现,生生不息的能力被识破后捣毁,他们吃了亏,面临着灭族危机,所以不可能去相信谕旨上的内容。 今时今日,如此境地,他们更愿意相信那株仙草一开始就是诱饵。为何仙女会突然遗落一株仙草?为何那株仙草偏偏落在了他们殿下的分身隐居的山脉?偏偏魔君大限将至,偏偏那株仙草可以活死人肉白骨,让凡人不老不死,偏偏那株仙草被当作比试的战利品被带到了魔族…… 一切的一切,都那么顺其自然,导致了此时的结局。 即便妄百般阻拦,都没能拦住那只手将苒带走。 苒沉默不语,回避着他的视线,回避着那些带着质问的眼神,唯唯诺诺、一言不发地离开了。 魔族遭遇重创,妄却因为吞食了苒的精魄偷得一线生机,他成了三界最后的魔族。他的性子自然不肯藏在三界苟且偷生,而且那等苟延残喘的日子,活着也没意思,他养好伤后直接往仙界去,一是为了报复仙界这次使用的下作手段,二是为了找苒讨要一个说法。 魔族狡诈、阴险、暴虐、嗜血,这个种族是一个具体的种族,也是一种不安分的意识,而且魔族七殿下是出了名的强者,据说,他曾经历过三次仙魔大战,是排行前一百里唯一从仙魔战场上活着回来的殿下。 他天赋绝伦,百岁那年便将自身的欲望和意念切割成不同的分身,虽然还在他身上,但却可以成为独立的个体生活,也有属于自己的力量。善念是一个分身,善念中带有一丝邪念是另一个分身,善念中带有五分邪念又是另一个分身,如此一来,他一人便是整支军队。 不过这些意识对魔族无用,毕竟魔族最擅长顺从自己的欲望和意念,他们不会抵抗,自然不怕侵蚀。 仙界最怕侵蚀。魔族顺从欲望,人类偷尝欲望,仙界抵抗欲望,越是抵抗,越是深受其害。 一头红发的魔族站在仙界铺满薄薄云彩的地面上,身后是看不到尾的分身,每一个分身都带着理不清的欲望,只要沾染一点就会侵蚀道心。 仙界的天兵将他团团围困,他不以为然,依旧是那副冰冷狂妄的模样:“即便我今日丧命于此,魔族也不会灭亡,你们被侵蚀后迟早堕入魔族,我在魔族留了一抹残念,只等你们百年后下来,唤我一声君主!” “三界法则,不允许对某一界赶尽杀绝,你们仙界公然违反法则,今日,便是法则为我引路,到了这九天之上的仙界。让你们这些高高在上的仙人,成为我魔族的新生!” “你们不是宣称被魔族侵蚀就自毁仙体堕入轮回重新修炼吗?来,今日让我好好看看,这些天不怕地不怕的仙人有多少会自毁!这偌大的仙界,一战过后会是何等的萧条!” 妄是见过的,在仙魔大战上,那些被侵蚀的仙人会在返程的时候于空中自毁,点点荧光倾斜而下,像无名山脉里夏日的萤火虫,星星点点地点缀着深山老林中。 漫天飞舞的萤火是仙人的傲骨,是仙与魔最本质上的不同,魔族从来不会自毁,他们会活着,会让种族不断延续,哪怕苟且偷生,哪怕被囚困千年,只要种族危矣,那些死囚也会努力繁衍,孕育强大的魔族。 若魔族要自毁,那必定是轰轰烈烈的,是波及无数的,为了自证傲骨而死,实在荒诞。 那些进入仙魔战场的仙人有自毁的底气,有那样的一腔热血,那那些藏在仙界数千年上万年的仙人呢?他们也有那样的决心吗? 妄不相信,贪生怕死是多么常见的欲望,他的分身中有一半都拥着这样的特质,所以他来了。他相信会有懦弱者将自己被侵蚀的情况隐瞒,在那样的隐瞒之下,侵蚀会如人间的瘟疫一样,快速蔓延,传染很多仙人。 最后,这些高高在上的仙人都会堕入魔族领地,对着魔宫中自己的残念高呼“君主”。因为只有他们虔诚信奉君主,才会得到君主所赐予的,种族的天赋,这就是后天魔族需要经历的耻辱和臣服。 妄以为,他和苒会以仇敌的身份对峙,没想到,他却是以救赎者的身份出现在仙界的囚牢里。 那囚牢里关着不少出名的大妖和罪孽深重的仙人,妖气冲天,只有苒是一株小小的仙草,可怜兮兮地躲在囚牢的角落里,被刺目的金光照得蔫巴巴的,看起来就是田间地头最寻常的杂草,哪里有仙草的样子。 他高大的体型蹲在囚牢前,投射的阴影覆盖了一半囚牢,那株蔫巴巴的仙草待在角落里,慢慢变成人形,浑身都是无法愈合的伤,比在魔族更甚之。 第233章 妄皱眉,嘴上却刻薄地说着:“你当初若是求我护你,现在不过是待在魔族地牢,那地方你熟悉,只是关押,没什么折磨仙魔的招数。故地重游也比在此受折磨好,那些仙人最是擅长用阴招。” 苒气若游丝地瞥了他一眼,嘲讽道:“若非我的精魄护你,你早就灰飞烟灭了,还敢在此大言不惭。” 妄撇嘴,变换姿势坐在天牢外,对着苒说:“我来带你走。” 苒挣扎着爬起来,拖着软塌塌的一条腿走到妄面前,轻声说:“当初你我相遇,确实是仙子所设下的计谋。如果没有那个突如其来的赌注,我也会想别的办法骗你带我去魔族,我们的目标一直都是缚罪深渊。这些你不是都知道了吗?为什么还要来找我。” 妄拨开他脸上沾血的发丝,露出那张苍白的脸,看着他遍布血丝的眼睛,认真说道:“那都是仙人的计谋,与你何干?你不过是一株刚化形的仙草,空有一身灵力不会使用,一个法术也不会,就连用灵力御寒的法子都是我教你的……我将这仙界的仙人一一恨个遍儿,也恨不到你头上。” 苒摇了摇头,扯出一个苦涩的笑容,“你走吧,我走不出天牢的。” “为何……” 妄还要再问,苒却将唇贴了上来,冰凉的唇一触即分,他嫣然一笑:“我知你心意,我也如此,所以我不愿再做专程为你设下的诱饵了。我只是一株小小的仙草,法力低微,帮不到你什么,但至少不能害了你……” 话音落,天牢里都是浅绿色的荧光,飘扬着晃了许久。 妄抬手,接住那些散落的荧光。他看过许多仙人自毁的场景,但只有这一刻才算震撼,他还沉迷于那个不算吻的亲昵里,苒就消失了,连带着他们的一切,连带着自己给他取的名字,所有的一切,都变成了点点荧光。 “呵……” 妄站起来,荧光粘在他的铠甲上,他挥刀乱砍,将天牢的禁制破坏了大半,即便被反噬也不曾停手。面对那些眼中藏着凶狠的大妖,他举刀大喊:“今日攻上仙界,我要割了仙君的头颅佐酒!” 那些大妖和被关押的仙人当然乐见其成,他们合力破除禁制,全部越狱,跟着妄攻到了正殿,莲池中升腾着带着清香的雾气,粉红或浅红的荷花在雾气中若隐若现。 妄将手中的仙人尸体扔进去,染红了一池的荷花。 这一战仙界死伤惨重,战后,为了抓出那些被侵蚀的仙人,仙界又折腾了数百年,自此,再难回到当初的鼎盛。 恰逢人间兵祸起,仙界仙人疏忽导致天灾频发,人界民不聊生,尸横遍野。 三界都乱了,仙、魔、人、妖,全部身处浩劫。自那之后,三界泾渭分明,再也没有起过冲突,甚至于魔界和仙界的存在渐渐弱化,人界的九洲独霸一方。 仙界只剩下一半不到的仙人,平日里深居简出,再也不曾提及仙魔大战,也近千年没有出过优秀的将领。日月更迭,那些历史没有留下记载,知情者也绝口不提,所以曾经那些惊天动地的战役成了记忆中的尘埃。 魔族有了一些新生的魔,是堕天的后天魔族,却在落入魔族时失去了记忆,不成气候。 魔族曾搅得三界动荡,三界法则为了警示,罚魔族最后一任君主轮回十世,受尽人间所有苦楚。十世轮回结束后转生天外天的玄色莲池中,往后再不入轮回,也不在三界中,漫长的生命中只有一项使命,护卫三界安稳。 因仙魔两界元气大伤难有作为,所以天外天主要管辖人界。 妄身上还有苒的精魄,所以他带着那精魄轮回十世,同样受尽苦楚,不得善终,最后他转生于天外天后,那精魄才遗失。也就是他命定的情劫。 这个世界的苒只是其中的一次轮回,因为这个世界中没有仙魔妖怪,所以情劫也不过是一丝不必在意的孽缘。他们两人即便相隔百里,也不会有冥冥中的指引,反倒是宁妄身上的情劫强大些,不管多远都指引着他们靠近。 情劫带着他找到了缪苒,那就代表在九洲也有一个苒,不过那个苒或许还未修炼成形,所以一直没有感觉。 烛火摇曳,缪苒脑袋晕晕地靠在宁妄怀里,他在记忆中是能看见的,突然回归现实眼前又是一片漆黑,他有些不安地伸手抓着宁妄的衣袖。 沉默了片刻,才如大梦初醒般说道:“原来我们前世就认识!我们还是仙人!” 宁妄哼笑一声,“我是魔族,你也算不上仙人,顶多是精怪罢了。” 缪苒还是笑,他们前世认识,这样一来,他们就是命定的缘分,就算这一世没有好结局,来世也会再遇见的。 不过,他或许不会记得,所以只能仰仗宁妄再来找他了。 “对不起,这一次我也要先走……下次,下次我一定活得久久的,陪你很多年!” 宁妄摸着他的头发安慰道:“没关系,只要你闭眼了,我就会去找你。” “好,我等着你!” 第161章 古代(25) 平昌二十五年, 西南大旱,遇蝗灾,颗粒无收。 蒲阳郡所有县都被灾情波及, 不过有好有坏, 好一些的县城蝗灾不严重,还是收了一些粮食藏在地窖里的,但是百姓听说整个蒲阳郡都遭灾了,许多村子颗粒无收,怕是要饿死不少人。 这消息一出,胆子大的趁着局势还没乱起来背着粮食去县里高价卖了, 也有一些生怕自己没粮食吃饿死,所以将粮食死死藏在地窖里, 半点消息不透出来, 宁愿带着全家一起挨饿,个个饿得面黄肌瘦的,也不让人知道自家还有余粮。 罗坪村背靠大山,山中有纵横交错的溪流,村中有两条横穿村子的大河,一左一右两条河,靠近缪家的这条河道浅, 旱了三四个月只剩下一层底, 另一头的那条河又深又宽,倒是还没有干。 村中有一口井,在村子正中间一些,那地方原先是一户人家, 那家日子过得比村里人都富裕,又距离两条河都很远, 就在自家院子里打了井,方便用水。后来那家人攒够了钱搬去了县里,已经十多年没回来了,家中的旧屋每两年也塌了,那口井就成了村里公用的水井。 地里遭了蝗灾后什么都没剩下,皲裂的土地里只剩下埋在土地深处的作物桩子,这几天村里人也没闲着,骂骂咧咧地提着锄头和镰刀去地里将那些桩子刨出来当柴火烧。 都是在地里刨食的农户,他们还是想种地,即便天不下雨,但是万一呢。所以要翻地,越是旱越要翻地,否则那些如龟壳般皲裂的地旱久了就真的翻不动了。 蝗灾过后,连树叶都不剩了。 家家户户都开始愁粮食,他们每次收成后都要交税,交了税又要去镇上卖粮换些银钱,自家只留一点够吃到下次收成的粮食,所以家家户户都没有余粮。 镇上粮价也涨了,原本八十文一斗的稻米涨到了一百文,还是百姓寻常吃的陈米,并非去年的新粮。 白米和粗面也涨价了,现在许多人家都是粗面混着麦麸皮磨碎了一起吃,更穷些的人家已经不敢吃粮食了,开始去剥树皮回来晒干,然后磨成面混着野菜煮了吃。不过也不是长久之计,等再过些日子,野菜也要全部枯死了。 现在的粮食一天一个价,而且买得越多价钱越贵。 买一斗是一百文,要是超过一石,每斗就得一百一十文了。 这是郡守府定下的规矩,不允许百姓在灾年大肆囤积粮食,至少要让所有百姓都能买到粮,并且要求所有粮铺将粮食摆出来让百姓看着,他们并非无粮可卖。 朝廷的赈灾粮正在路上,若是迟迟不来,郡守为了一方稳定,也会先行开仓放粮赈灾。 比起粮食更让人头疼的是没有水,已经好几个月没下雨,许多村子的河流都枯了,打水的路越来越远,百姓害怕是正常的。 城里的百姓只知道哪口井的水位又浅了,怕是要不了多久就又要换地方打水了。城里井多,他们还不算太愁,毕竟他们看不到龟裂的土地和旱死在地里的庄稼,看不到溪流干涸,山中草木枯死。 平昌二十五年冬,已是十月,天气却丝毫没有变冷,依旧是烈日高照,刺目的阳光灼烧着土地和百姓。 旱情越来越严重,朝廷发下来的粮食远远不够,而且水源更少了。 十月末,同安县有一个村子全部搬走,全村老小都逃荒去了。 周围的村子听到消息后人心惶惶,都有些按捺不住了。 农人本就靠老天爷赏饭吃,一辈子只会土里刨食,所以干旱和蝗灾是致命的,除此之外,还有匪患。西南民风彪悍,有的村子本就刁民一堆,平时跟官府都敢对着干,如今没粮没水,他们落草为寇并不是稀罕事。 这种情况下,就算官府派兵镇压也无济于事,只要还是缺粮断水,匪患就不会绝。 那些举家搬离的,怕的就是没有活路的百姓变成匪徒强盗。 蒲阳郡本就人烟稀少,所以才会成为流放之地,若百姓举家搬走去往别的郡,一路跋涉数千里,要是在外安定了,怕是不会回来的。 第234章 一个郡城,若没了人口,早晚会荒。 十一月初,朝廷的赈灾粮还没到。 十一月中旬,宁妄到了蒲阳郡郡守府,任郡守的十七王爷亲自前来迎他。 来之前,他已提前送了信说明此番来意。 郡守府中有一处水榭,如今底下的莲池已经干涸,枯死的莲华无人打理,乱糟糟地横在底部被烈日暴晒后变得干脆。 水榭视野宽阔,四面开敞,周围没有什么遮挡物,若是有人过来了一眼就能看着,所以很适合说些不方便被人听去的话。 郡守这几日疲惫了许多,眼下的青黑浓得让人下意识想盯着看。 他叹了口气,忧愁地说:“实不相瞒,本官两月前就往京城传信了,陛下让钦天监测算后得知这场灾情还要持续许久……若是缺粮,本官大可开仓放粮,或者从旁的地方买了运回来,可这缺水却实在没有办法。” “神医信中说有法子缓解旱情,本官信了。只因神医不是那种信口开河之人,或许是真的有法子,还望神医不是随口一说。” 宁妄应了一声,说道:“我确有法子,不过在此之前,需要郡守大人给我一个承诺。想必大人也知道我的来历,我与同安县罗坪村新落户的缪家交情匪浅,他家长子顽疾缠身,时日无多,他若走了,我也不会留。求郡守大人给个承诺,只要大人还是蒲阳郡的郡守,缪家人就不会含冤受屈,若有朝一日他们求上门来,大人不可坐视不理。” “他们能否衣食无忧,全靠他们的本事,大人只需看顾一二便可。” 郡守道:“可。只要神医真能缓解旱情,我保证缪家百年无忧。” 宁妄应了一声,说道:“大雨随后就来,雨停后,就算整年无雨,河流也不会干涸。” 他说完就走了,郡守下意识地站起来追了几步,伸出手想要挽留,却不知该说些什么挽留。 待人走远后,郡守抬抬手招来管家,吩咐道:“同安县那县令无作为,底下的镇子也有样学样,那些村子民风彪悍,不把规矩律法放在眼里……你上回说,你家侄子考上了举人?” 管家一听,这是天大的馅饼砸下来了,他连忙说道:“是了,前年考上的,不过排在末尾,也没谋得一官半职,回来后在书院当先生。大人,我那侄子文章学问或许不是拔尖的,但办事稳妥可靠,是个老实的。” “嗯,你去知会他一声,若今日下了雨,他便去同安县任县令,若是没下……” 话还未说完,天上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狂风肆虐,轰隆的雷声从远处传来,天空顷刻间遍布乌云,将刺眼的天光遮得严严实实的。 郡守眯着眼睛,他好像在那密布的黑色云层中看见了什么东西,是一道白光,细细长长的,在云层里穿梭,好似传说中的白龙。 那道白光在云层间穿梭,也在郡守稍显浑浊的眼中游走。看似白龙,他也将其当作了白龙,想起了初见时,神医一袭白衣清冷出尘,头戴青竹斗笠,腰间佩着宝剑,手中捧着一匣子不似凡物的明珠。 真龙! 那定是能呼风唤雨的真龙! 管家听到淅沥沥的声音,抬头一看,凉意扑面,细密的雨丝打在脸上,是久违的雨。 雨,这不就来了嘛。他连忙跪下谢恩,替自家子侄接下这恩宠。 郡守大人却挥了挥袖子吩咐道,“快,快去把少爷找来。” 管家连忙爬起来跑进了雨里。 等到萧昀撑着伞小跑着来,身上早就湿透了,他顾不上擦拭身上的雨水,开口问道:“父亲唤孩儿过来,可是有什么急事?” “我要去罗坪村寻神医,你跟我一道去。” 萧昀闻言一愣,拉住了郡守的衣袖,皱着眉说道:“父亲,我前几日才从罗坪村回来,那缪家的长子过世,我听到消息了去上礼。那日匆匆见了神医一面,他神色疲惫,少言寡语,便是见了我也不曾侧目停留,所以没能搭上话。之后我又在同安县留了几日,神医一直不曾回医馆,我再次造访罗坪村,才知那日丧事过后,神医不知所踪……” “说来有一事实在蹊跷,神医在罗坪村的住处是一栋竹楼,以前我曾远远见过。那日我上山去找,将那附近都走遍了也不曾找到那栋竹楼。自那之后,没人知道神医去了哪儿,缪家人也是一问三不知。” 郡守脱力地往后退了一步,坐在水榭的长椅上,后背靠在那被晒出裂纹的扶栏上,他抬起头望着阴沉的天色,喃喃道,“那人死了?” 萧昀应了一声,上前扶着他坐正,顺势坐在一旁将那天的场景细细道来:“起先,是神医安置在县里的医馆好几日都没开门,留守监视的侍卫察觉不对,便派人去罗坪村打听,就见那缪家的院门上挂了白灯笼。粗略打听,便知是那缪家长子走了,侍卫匆匆来报,我便立即去了罗坪村……” 那日太阳依旧大得很,晒得人浑身都是黏糊糊的汗水,灼人的日光落在皮肤上,有一股烧灼感。他下了马车步履匆忙地往缪家的新居赶,那两只白灯笼挂在门前,被日光照得刺眼。 院门紧闭,周围一片寂静。没有哭声,没有吵闹的来访者,缪家人在罗坪村没有任何亲眷,自然不会派人报丧,也不会有前来哭丧的族人。 他叩响门扉,来开门的是缪家行三的男人,他拉着一张疲惫沧桑的脸,将那门打开一道窄窄的缝儿,问他为何而来。 他抱拳行礼,说自己是神医的友人,知道缪家有白事,不请自来,想为缪家公子上一炷香。 那人应了一声,将门又打开了一点,让他进去。 萧昀进到院子里,看见崭新的院子里挂满了红绸和红花,红色喜字贴在窗棂上,也贴在那些红灯笼上。 堂屋里有一口漆黑的棺材,还未合棺,萧昀上前上香,看见里面穿着鲜艳喜服的男子。那是缪家大公子,他曾在县城远远见过,那时候他看起来精神不错,面色有些红润,在神医的搀扶下从书斋走出去,一路侧着头和神医说话,看起来十分亲密。 如今,他面色苍白如纸地躺在棺材里,一袭红衣像烈火般裹着他。 虽然门口挂着两只白灯笼,但这院子里分明是办喜事的模样。 他心中了然,在长辈不在时悄声问那缪家的小姑娘,问她,缪家公子和神医的喜事是哪一日?他疏忽了,竟没有前来观礼。 小姑娘到底年幼,听他言语,一双红肿的眼又开始掉眼泪,她伸手捂着脸,哽咽着说:“还未到时间呢,原、原本定的是下个月的吉日……但、大哥病了好几日,一日比一日没精神,前几日更是起不了身了,他便说,日子怕是要提前了,感觉撑不到下个月了……后来日子就改了。前天夜里,宁大哥在堂屋点着油灯写喜帖,大哥喝了药早早睡下了,结果半夜时,小黑小白突然狂吠,我们匆匆赶去,就发现大哥没了气息……” “大哥临走前,还将那喜服穿上了,他没力气了,穿不好。之后,是宁大哥帮他解了重新穿上的……” 她说着说着便泣不成声,悲伤地说:“要是这新宅子早些建好就好了,大哥一直在等着新宅子建好。” 他在缪家赖着没离开,跟着缪家男人一起烧纸,还按照他们家乡的习俗,将萝卜切成块儿插上线香,将那些萝卜块儿摆成两行,成了一条通往山上的路。 那天夜里还在那条路上烧了许多纸钱,一路从缪家新宅烧到山上,花费了两个多时辰。 回来后吃了点东西躺下,感觉还没睡熟,就没外面的动静吵醒了。 那时天还未亮,夜幕里点缀着星子,时辰到了,逝者该上山了。 章氏走在前头,一边哭一边将路边的香点上,缪家三个男人带着缪家小公子抬棺上山。缪家姑娘跟在后头撒纸钱,他跟在最后面,疑惑着一直没看见神医的身影。 上山时要经过神医的竹楼,他就等在竹楼前面,身后是紧扣的门扉和鲜红的灯笼,竹楼里张灯结彩,红绸喜字到处都是。他手里提着一只白灯笼,那灯笼怪异得很,里面好像有一个小人,飘在烛光中指着路。 神医走在棺木的旁边,面无表情。 那灯笼的光影影绰绰,越往山里走,烛光越暗,天光越亮,但是一直没能看清他的表情。山里十分安静,一路上没有遇到任何走兽鸟雀,只有草木窸窸窣窣的声音,还有缪家人压抑的啜泣声。 等走到了地方,那灯笼彻底熄了。 坑早已挖好,神医跟缪家人一起抬着棺木放进深坑里。 埋土时,缪家人站在旁边,是神医一个人跪在地上,将干燥的泥土一捧接着一捧往坑里填。他嘴唇翕动着,不知在说些什么,最后一捧土盖上时,他站起身,背对着缪家人说道:“爹娘,两位叔叔,弟弟妹妹,你们先回去吧,我在这里陪他待会儿。” 缪家人带着萧昀下山了,萧昀不停回头望,就见神医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许久都没有动作。 第235章 下山时他们没有路过那栋竹楼,他好奇便问了,章氏告诉他,他们下山走的是另一条路,那条满是纸钱灰烬的路,今天要留给逝者走。 从那天之后,神医就消失了。 萧昀后来又去山上转了一圈,他发现自己不仅找不到那栋竹楼,还找不到缪家公子的埋骨地,明明他是记着的,但就是找不着。 郡守握紧了拳,低声说道:“昀儿,为父觉得此事实在蹊跷,你说,那神医会不会是仙君?” 萧昀沉思片刻,轻轻点头,“我曾向缪家姑娘旁敲侧击,她说宁大哥说过,大哥离开后他也该走了。父亲,话本里都说仙人要历劫,神医许是下凡历劫的,而且,我曾向京中传信打听过,他们都说缪家大公子在京中时并没有什么伤病在身,押解的差役也说这一路都好好的,除了那双眼看不见,其余一切都正常。” 郡守皱着眉,眼中精光毕现,“你与缪家人见过,往后逢年过节将他们当自家亲戚走动,节礼由你亲自去送,不得假手于人。在那山上修一座别院,让家中小辈多去别院暂住,最好,和缪家结亲。” 萧昀点头,“孩儿明白,这就去办。” 萧昀离开后,郡守感受着空气中浓郁的水汽,喃喃道:“真龙啊……真龙!” 缪家 缪苒的丧事结束后,缪景又要回书院读书了,他离开时,章氏给他手里塞了银子。 缪景稚嫩的脸在经历了大哥的死亡后变得沉稳冷静,他拒绝了那些散碎的银子,沉声道:“娘,这些银子你们留在家里用,我身份特殊,在书院里不好太过招摇。书院里不缺粮食,我吃得饱,纸笔也足够,用不着银子。” 说罢,他将章氏拉到屋子里低声嘱咐:“娘,宁大哥竹楼的钥匙你一定要收好,这件事宁大哥托付给你,你便不能再说给第二个人听。即便是我,也千万不能告诉我那钥匙的下落,里头藏着那么多粮食和金银,是我们缪家的退路,也是活路,说不准,那日我受不了也清贫的日子,也起了贪欲……” 章氏拍着他的手,轻声道:“放心吧,只要缪家还有一口气,那钥匙我都不会拿出来的。” 当初宁妄将钥匙交给她,恰好被小儿子看见,这才多了一个知情者。 但宁妄说了,这是缪家最后的退路,只有生死存亡之际才能拿着钥匙打开那栋竹楼,否则对现在的缪家来说,只能是无穷无尽的灾祸。 夜里,章氏趁着夜色上山,要去缪苒的坟墓旁待一会儿。 这几日都是如此,她夜里睡不着,都要去坟上看一看,偏偏还不许家里人跟着。 深夜,章氏看到那块简陋的木牌。 她喘着粗气,坐在坟包旁边的石头上,擦去头上湿冷的汗水,低声说道:“韫玉,娘又来看你了。娘今日绣了一篮子手帕,都是你喜欢的样式……昨天娘做梦了,你说你在下面过得不好,衣裳旧了,手帕也没得用,拮据得很。” 她擦了擦眼泪,在坟前点燃一炷香插在地里,将那些帕子混合着纸钱一点点烧成灰烬。 “衣裳还没做好,下摆的花样没绣完,还得过两天才能带给你。” “韫玉啊,别害怕,娘一直记着你,不用等清明和忌日,娘只要想你了就来给你烧纸。你缺什么都跟娘说,娘给你带下去……孩子啊,别害怕,山里冷,娘陪着你。” “家里现在不缺银子了,你想要什么只管托梦跟娘说……我们韫玉,生来就是金尊玉贵的少爷,是只会写文章作画的书生郎,就算到了下面也不能吃苦……娘没用,没有照顾好你,流放的时候没有看好你的眼睛,现在还让你躺在冰凉的土地里……” 夜越来越深。 章氏靠在石头上打盹,手一直搭在木牌上轻轻拍着,像许多年前哄年幼的孩子睡觉一般。 远处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几个人高马大的汉子慢慢靠近。 他们打着手势,交流着只有他们才知道的信息。 其中一个年长些的打手势询问:这就是你们村的富户? 另一个点点头,他的模样并不陌生,就是罗坪村邱家老三,十里八村出了名的猎户。 他前几日发现每日章氏都会独自上山祭拜,心里便有了一个阴狠的主意。 他们这些猎户都是熟悉的,每个人都有自己负责的山头,遇见大家伙也会一起合力狩猎,但这次,他们聚集在一起不是为了狩猎,而是为了抢劫。 前些时候因为旱灾,许多农户落草为寇,胆子大的趁夜劫了地主家,搜刮了粮食银钱无数,邱老三也动了心思。 他老娘每日都盯着缪家呢,买了什么,吃的什么,他娘都看在眼里,又时常在家中念叨,他也就知道了,缪家是富裕的。 劫了缪家,那小少爷能给他当屋里人,那小丫头也能养着给弟弟当媳妇儿,其余人都杀了拖到山里当成野兽咬死的。缪家因为白事这段时间一直闭门谢客,深居简出,他们失踪一段时间没人知道的。 这一次,他召集了十几个壮实的猎户,都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好手,对付缪家人,绰绰有余了。 其中一个汉子看着章氏,意动地打着手势:这个女人留着,我带回去当屋里人。 邱老三点头,然后打了个手势。 一群人朝着章氏渐渐逼近,就在那只粗糙宽厚的手要碰到章氏时,一柄银枪凭空出现,瞬间便刺穿了那个胆大妄为的猎户。 一身银甲的少年将军收回染血长枪,鲜红的血珠甩在木牌上,他双手握着长枪,身形似游龙般划破黑暗,短短几息,十几个猎户一个也没逃掉,他们只有倒地时发出了沉闷的响声,连一声哀号都没有发出。 少年将这些人拖到远处的悬崖扔了下去,然后拍拍手回到缪苒的坟上,正想隐匿身影,就见章氏揉了揉眼睛,语气不太确定地问:“可是,宁妄恩公?” 章氏觉得自己有些魔怔了,眼前的少年有些邪气,长相也和宁妄相差甚远,但她就觉得这人是宁妄。 毕竟宁妄本就来历不凡,而且韫玉前几日一直郁郁寡欢,说旱灾不知何时结束,他忧心缪家人往后受苦,宁妄说,不怕,很快就会下雨了。 之后果然就下雨了,而且自从宁妄离开后,竹楼就藏起来了,缪家人谁都看不见,只有拿着钥匙的她能看见。 少年点头,“我留在这里给他守墓。” 章氏没忍住落泪,问道:“守多久?” 少年:“守到此方世界人烟绝迹,守到土地山林被汪洋大海淹没,守到天地坍塌,永夜笼罩我和他的那一日。” 章氏擦着眼泪,给他磕了个头,“多谢仙君。” 说罢,她递出了那枚小小的钥匙,“这是竹楼的钥匙,还望仙君代为保管。若真有那一日,缪家的不肖子孙自会来请罪,向仙君求取钥匙。” 少爷接过,收好。 他握着银枪,说道:“走吧,我送你下山。夜里山中寒凉,凡人之躯不可长期停留,往后你若还念着他,便每月来一回吧。” 章氏点头。 到了半山腰,就见缪省等在那儿,穿了件厚衣裳,缩在两棵树中间打盹,听见动静后立马惊醒,“回来了,走吧,我们下山。” 章氏应了一声,回头看,那少年已经消失了。 妄回到坟墓旁,坐在章氏刚才坐的石头上,仰头望树影中残缺的皎月。 于他而言,他的苒已经消失了,在很多年以前,他的苒就在仙界消失了,之后出现的那些,都不是他的苒。 他们曾一起看过月亮,在茅屋里分吃一锅野菜汤,挤在狭窄的木床上裹着单薄的被子抵御寒风。在他知道自己不是自己的时候,他也失去了苒,他只是魔族少君的一缕分神,一个平凡、善良、无能的分神。 他曾将自己的本体当作累世仇敌,也曾亲眼看着苒消散,后来,他又看见了好几个苒,但都不是那个了,不是那个和他看过月亮吹过夜风的苒。 明明都不是,却又偏偏是。 所以他留在了这里,守着苒的坟墓。他要守到永远,直到时间走到了尽头,等待着坍塌或者轮回,他守在这里,期盼着某天山林里出现一个懵懂的少年,或者在河流边,救下一个奄奄一息的少年。 故事不会被复刻,他所等待的,是轮回。 是一切的一切回到开头,这一次,他不是魔族少君的分神,苒也不是背负使命的仙草,他们只是两个寻常的凡人,在山中度过自己枯燥平凡的几十载。 遍布七彩霞光的天外天,百年如一日的静谧冷清。 几道钟声响起,不知藏在何处的佛修们纷纷出现,朝着天外天中心的大殿走去。 钟声响彻天外天,是佛修圆寂的讯号,拥有无尽生命的佛修会在某一天选择圆寂,化作天外天的霞光,庇护着这方圣地。 数万佛修齐齐诵经,经文化作流光从天外天溢出,遍布九洲。 凡人看不见那金色的经文,只能听见隐隐约约的声音,嗡嗡嗡嗡的,不觉得吵闹,只觉得一时之间神清目明,身上顽疾消减,整个人精神头十足。 第236章 流动的金色经文四处游走,修为高深的修士立刻打坐静悟,试图在天外天的恩赐中悟出自己的道。修为低下的修士只觉得修为蹭噌噌往上涨,却不知缘由。 山间草木、溪流顽石、妖兽精灵,都有所感。 无名的山脉中,一株杂草摇晃着身上翠绿的叶片,晃晃悠悠地变成了一个清瘦的小少年。 他好奇地摸了摸自己的手脚,往前迈了一步,摔倒在厚厚的杂草中。他茫然地坐了一会儿,然后眼睛越来越亮,“我化形了!” 天外天诵经九九八十一日,成就了许多修士的福缘。 时间一到,佛修们起身离开,再次隐去身形,不知道去了何方,天外天恢复了平日的冷清。 “宁妄,你还要去九洲历练?” 宁妄点头,一袭白衣,神色冷清,“上次发现的缝隙还未探查清楚,我再去一趟。” “好,只是这回千万小心,莫要再将自己困住数百年。” 宁妄摇头,淡淡说道:“区区几百年……” 他又去了那道裂缝,这次有了准备,花费数十年便发现了缝隙开合的规律。 如此便简单了,等到下次裂缝打开放出怪物,他便提前向九洲示警,让那些修士早做打算,准备御敌。 回去时路过一座人间小城,他听闻这座城的柿饼闻名九洲,特来尝尝。 想要打听消息,得去座无虚席的茶楼酒馆,茶楼清静,酒馆喧闹,宁妄自然选择前者。 他走进茶楼,就听见一道脆生生的声音抑扬顿挫地讲着:“王老汉半辈子没出过安阳城,最远的亲戚在三十里外的左家庄,见过最离奇的事儿就是有大户人家往夜香桶里装尸体,他觉得自己见过不少世面了,可,眼前这景象太过惊悚,他手中的梆子‘啪’的一声落了地……” “就是这一声!” 少年的声音突然变得高昂又紧张,他急切地说:“就是这短短一声,惊扰了那正在啃食人心的怪物!那怪物扭过头,脸上早已被鲜血糊满,只露出一双浑浊发黄的眼,像极了王老汉自家养的那只老狗!那怪物森然一笑,露出一口沾了鲜血和肉渣的尖牙!” “王老汉双腿发软,哆嗦着捡起了自己吃饭的家伙,那个梆子。随后,他想逃,可他不敢转身啊,这要是一转身,那怪物伸爪子抓了他的心怎么办!他不断后退,不断后退,后背抵在一户人家的大门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声响。” “屋子里传来动静,好像是那户人家要来开门了。王老汉心想,自己当了半辈子的打更人,可千万不能害了人,他心一横,咬着牙用力敲着梆子,大声喊道‘天干物燥,小心火烛!今夜不祥,紧闭门窗嘞!’……”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说。” 少年一拍惊堂木,喝了一口茶水润嗓子。 下面的茶客开始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起来,有人说那王老汉铁定活不成了,也有人说王老汉心善,或许有贵人相助也不一定。 少年找茶楼掌柜结了今日的银子,乐乐呵呵地往外走。 出门时,他看到门口站了一个和尚,一个长得十分俊俏的和尚,而且那身上的法衣纤尘不染,一看就不是本地人,是个大户啊。 他凑上去,热情地问:“大师看起来面生,可是第一次来安阳城?” 宁妄点头。 少年窃喜,清了清嗓子,用那还有些喑哑的嗓音说:“那大师可要寻个住宿的地儿?我恰好知道一处清静地方,收费不贵,地方清静,餐食好吃,最最重要的是,那地方院子里种了好几棵柿子树,主人家的柿饼做得一绝。大师可要去看一看?” 宁妄看着他眼巴巴的样子,伸手理了理衣袖,矜持点头。 少年看他点头,就乐呵呵地走在前面引路,一路上说个不停。 “我叫苒,是安阳城中出了名的说书先生,我借宿在一户人家,这户人家家道中落后人丁凋零,宅子空着也是空着,我便游说他们短租,每日的房钱比客栈便宜,但是地方比客栈大多了,还有自己的院子……” 宁妄等他说完了才轻声问道:“那你觉得,如今的日子,满意否?” 苒回头,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当然满意啊!” 他一个小妖,化形不久就有了一份稳定的收入,还有了一个舒服的住处,怎么会不满意呢。纵观整座山脉,像他这么有出息的小妖可不多了! 他收入可不低,攒上一年半载的能换一颗小灵石,到时候慢慢修炼,迟早也会变成大妖的! 宁妄应了一声,“满意就好。” 你若满意,这一世才叫圆满。 “执行者我回来啦!” 胖乎乎的光球从远方飞回来,它得意地拍着自己的肚子,骄傲地说:“我去看了仙君他们,他们现在也很幸福哦。我要离开了,主神一直在召唤我。” 宁妄望着他,目光柔和:“有缘再会,多谢。” 001:“不用谢啦,我跟你们也学到了很多。再见。” 上个世界缪苒死了,但是在他去世的前几天任务就已经完成了,所以001没有任何负担。 宁妄回九洲的时候,它想着上一个任务的仙君,就想回来看看他们,顺便告诉仙君自己完满完成任务,不仅找到了佛子,还将佛子救出来了! 现在,是时候离开了。 以后的故事,属于天外天的佛子和一只化形不久的小妖。 它漂浮在无垠的黑暗里,终于看到了主神的信息触角,欣喜若狂地追上去,原本以为会是另一个任务,结果它出现在大大的培养仓里。 001睁眼,它通过培养仓透明的外罩看到了自己的倒影。 好奇怪,头颅、四肢、躯干……它变成了一个人! 无所不能的主神只是一块巴掌大的电子屏幕,它的屏幕上闪烁着数据,然后响起一道温柔的声音:“欢迎回来,我最优秀的孩子。去吧,你的下一个任务是,成为一个人类,带领人类活下去。” “我的孩子,你学会的责任与爱会成为你最强大的武器。现在走出去,带领奄奄一息的人类族群活下去,活到下一个领袖诞生,人类能够自行繁衍为止。” 001懵懂地往外走,他是个高挑的少年形象,穿上主神赠予的防护服,背上主神给他准备的背包,然后戴着防护头盔,一往无前地离开了信息中心。 他的脚踩在了土地上,是包含着浓烈辐射与不知名感染源的土地,高楼倒塌、道路碎裂、空气中是腐烂物质和硝烟的味道,身边经过的每一个人都死气沉沉,穿着厚重的防护服,步履沉重,瘦弱疲惫。 这里是哪里? 主神?主神!你为什么要把我送到这里? 妈妈?妈妈!你为什么要抛弃我?我还能回去吗?还能回到你的怀抱,成为你最优秀的系统,你最骄傲的孩子吗? 001面前出现了一块蓝色光屏,就好像它曾经给执行者展示的那样,上面写着一些简短的信息。 【公元2342年,夏天。被核污水浸染的海洋在这个夏天举起了白旗,变异的海洋生物带着强烈的辐射登陆,短时间内感染了沿海地区。为了抢夺干净的水源,人类爆发了战争,核武器的滥用让空气质量崩溃。战争、辐射、不知名病毒、多重耐药菌爆发、传染……人类数千年的辉煌和文明毁于一旦。】 【主神是人类创造的系统,它诞生在人类手中,学会的第一个词汇就是责任。现在,负担人类延续的重任是它的责任,它要派出自己的子系统,很多很多的子系统,来拯救自己的神明。】 【对了,它的创造者不信神。它称呼她为,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