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大闲人》 第一章 贞观你好 李素在挨揍。 一根黑紫色的藤条抓在李素他爹的手里,被抡得虎虎生风,劲气四射,颇具万马军中斩上将首级的气势,一记藤条挥下,狠狠落在李素的屁股上,发出啪的一声脆响。 李素痛呼,奋起自救,三两步躲开骤雨般落下的藤影,围着家里唯一一张破旧桌子和老爹左右周旋。 “瓜怂,给我站住,抽不死你!”老爹喘着粗气,恶狠狠地瞪着李素。 李素当然没站住,隔着桌子叹气:“爹,能讲道理不?” 老爹冷笑,他是典型的关中汉子,能动手尽量别吵吵。 “讲道理我嘴笨,今就想抽死你!”老爹说完狠狠又舞了几下藤条,破空之声令人色变。 父子俩围着桌子不依不饶又转了几个圈,战况陷入僵持。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李素决定打破这个僵局。 “爹,你若觉得我哪里做得不对,就不能直说吗?”李素无奈地试图跟这个不讲道理的老爹讲道理,语气很真诚。 老爹怒哼两声后,脸色稍有缓和,儿子像泥鳅滑不溜手,半晌下来他也追累了,现在有点借坡下驴的意思。 “直说了你会改么?”老爹的目光里露出几许期待。 “当然不会,我是怕你憋出病来……” 父子二人顿时陷入短暂的寂静…… 片刻之后,破旧简陋的小屋内爆发出山崩地裂般的咆哮声,字正腔圆的关中腔。 “受死吧,瓜怂!” **************************************************************** 李素终于从家中夺门逃出,高一脚低一脚走在乡间田陌上。 不时有同村的庄户汉子擦肩而过,朝李素露出笑容,笑容里的意味令他恨不得用鞋底子扇他们的脸。 田陌的尽头是一个小山包,山包上种着几株合抱粗的银杏,山包旁边正是闻名关中的泾河,冬日的泾河上漂浮着一块块薄冰,静静地随波逐流。 李素站在河边,默默看着流淌的河水,心情有些郁卒。 今日挨揍的原因一点也不复杂。 大早上起床去井里挑水,准备将家里的水缸注满,挑了几桶后,李素忽然看见水缸中自己的倒影——这年头穷苦人家三餐难继,铜镜这种东西不可能买得起,看见自己俊秀的脸庞随着水波悠悠荡漾,李素不由看呆了,他发现自己很帅,不仅帅而且白,要命的是,居然还有一股子忧郁的气质…… 无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看见如此惊为天人赏心悦目的帅哥,谁会忍下心只看一眼? 于是李素看了第二眼,第三眼…… 这一看便是小半个时辰,李素深深陶醉在自己英俊的容颜中不可自拔,浑然不知坐在门槛上的老爹那张老脸不停的抽抽…… 寒门庄户人家,出了这么一号不要脸,不,太要脸的货,老爹怎能不勃然大怒?于是抄起离他最近的藤条,待将这孽子大义灭亲击杀于杖下。 老子揍儿子,无论从哪个时代来说都是天经地义,这种毫无道理的天经地义的事还很多,比如“阴天里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又比如“棍棒底下出孝子”,还比如“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看看这些流传了不知多少年的混帐话,孩子招谁惹谁了? 就算老子揍儿子真的天经地义,但……李素来到这个陌生的时代才三天,十五岁的躯壳里藏着三十多岁的灵魂,更重要的是……他和现在的爹根本不熟好不好?两个陌生人相处,哪怕做不到相敬如宾,也不能悍然下此毒手啊。 没素质! ………… 一场意外的事故,一个意气风发的中年男人,莫名其妙来到了这个陌生的时代,进入了一具十五岁少年郎的躯壳。 大唐贞观十年,这是个壮丽磅礴的年代,六年前,李世民用刀剑和血光洗尽了当年渭水之盟的耻辱,活擒了**的颉利可汗,大唐兵锋终于渐渐露出了令人不敢直视的锋芒。 也是这一年,意气风发的李世民失去了挚爱一生的长孙皇后,这个古往今来正面评价最高的女人,以一生的贤良温婉形象,完美地在世人眼中谢幕。 这一年的冬天,李素来了。 村子并不大,只有一百多户人家,它地处泾河下游,属于泾阳县所辖,离都城长安很近,只有六十里左右,村子以前没有名字,最初是一百多年前的南北朝时期,从遥远的北方躲避突厥人的屠掠而迁移过来的人家,运气好找到了泾河河畔这块富饶的平原,两三户变成十几户,最后一百多户人聚住在一起,几位德高望重的宿老碰头商议了一下,给村子取名叫“太平”,后来隋朝一统,结束了乱世,太平村的名字也被官府正式载入册籍,这个名字一直延续到如今的大唐贞观。 躲避战乱的百姓心里,有什么比“太平”二字更重要? 河边搬了一块光滑的石头,李素将石头表面细细的灰尘拂了又拂,直到石头彻底干净了,又蹲在河边使劲洗手,做完这一切后,李素才坐在石头上发呆。 脑子里很乱,他依然不适应现在这副年轻的躯壳,总觉得浑身别扭。 无可否认,这是一具健康的身体,年轻,有朝气,可以肯定没有抽烟酗酒贪色之类的坏毛病,除了稍微有点瘦弱,比他前世那被烟酒美色掏空的身体不知好了多少倍。 然而,终究还是太陌生啊。 从自己的身体,到触目所及的一草一木,再到整个在李素眼里看来比原始社会好不到哪里去的纯农业社会,陌生得仿佛在梦境中一般,自己似乎只是一个过客,冷眼旁观世间的一切悲喜。 沉浸在复杂的思绪中,李素不知在河边坐了多久,直到渐渐暗沉的天色笼罩在苍穹之下,李素终于醒过神来,抬头看着天色叹了口气,然后站起身。 虽然摊上这么一个没礼貌没素质的老爹,但终究是父子相依为命,总不能把他饿死。 不情不愿回到家里,李素小心侦察了一下敌情,发现老爹合衣卧在床榻上,不知睡没睡着。 ………… 李素的爹当然也姓李,名叫李道正,很奇怪,寻常庄农汉子竟有一个如此有内涵有文化的名字,这是个很大的疑点,李素一度怀疑自己的出身一定是富贵至极,只不过老爹和那个显赫的家族为了考验他的品性,故意带着他住在这个贫苦潦倒的庄户人家里,只等他完成“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等诸多考验后再把他接回去享受荣华富贵,从此过上带着狗腿子**庄户人家女儿的美好日子。 三天后,李素发现自己真的想多了,美好憧憬的破碎令李素泪流满面…… 这是一个破败的家,很穷,很苦,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 简陋的床榻,破旧的矮桌,一具用来耕田的破犁头,还有一个磕破了边的铁锅,两只陶碗两双筷子…… 这些便组成了一个家庭的全部。 说实话,李素真觉得老爹应该好好反省一下自己,为什么一个快四十岁的男人会混得如此失败,就这点家当,似乎连路边的叫花子都能挺直了腰杆在父子二人面前充大款了。 家中没有女人,据说母亲生李素时难产去世,从此父子二人相依为命,老爹也没有再娶的想法。 ——想法可能有过,不过家里这凄惨的光景,再加上李素这个十五岁高龄的拖油瓶,怕是没有女人愿意嫁过来吧。 真的应该感谢老爹,没趁李素襁褓之时把他这个拖油瓶扔井里去然后再娶,足可见庄户汉子是多么的仁义厚道。 想到这里,白天挨过一顿揍后的怨气莫名消去了不少。 不消也不行,毕竟是他的亲爹,把他扔井里报复未免太没礼貌了…… ………… 端着一只陶罐,李素叹着气走到米缸前,开始准备做饭。 揭开米缸的盖子,李素的脸色变了。 里面空空如也,一粒黍米也找不到。 贞观十年,关中大旱,粮食欠收,虽然官府和主家将粮租一降再降,庄户人家还是食不裹腹。李世民领着满朝文武在太极宫前焚表祭天,哭着喊着求老天给个面子施几滴雨露,求到动情处君臣一千多人嚎啕痛哭不已。 皇帝是天子,老天爷的儿子,但李世民很可能是老天爷家隔壁王叔叔生的,所以老天不打算给李世民这个面子。 这也就直接造成了春播还没开始,李素家已断了粮。 站在空荡荡的米缸前,李素的脸色阴晴不定。 “我生得如此英俊白净,家里却断粮了!”李素脸色难看地喃喃自语。 尽管两者毫无因果逻辑,但,这就是李素现在的心情。 *************************************************************** 粉嫩嫩萌呆呆的新人求收藏,求推荐票,么么哒~ 第二章 盛世民风 活了两辈子,李素终于遇到了粮食危机。 这就是穷人的无奈,生存已成了最大的问题,李素的上辈子过得很富足,他从来没尝过挨饿是什么滋味。 滋味果然不好受。 李素觉得自己应该算是个聪明人,聪明人总能用最简单有效的办法解决最棘手的麻烦。 于是李素决定用简单有效法子解决肚子问题。 李道正仍合衣卧在床榻上,头朝里背朝外,弓着身子像只大虾米,甚至发出不大不小的鼾声。 “心真大……”李素有些羡慕老爹。 理论上来说,这个时候应该是老爹愁眉苦脸四处找米下锅,而李素,这个才十五岁的孩子才应该无忧无虑躺在床上发出鼾声。 现在这种家庭氛围很不正常。 李素很不客气地将手中的空陶罐敲得当当响,噪声很快打乱了李道正的鼾声节奏,随即鼾声停止,呼吸加重。 李素眼角跳了跳,这是老爹要抽他的凶兆。 于是李素急忙道:“爹,家里断粮了。” “嗯?”李道正没起身,只是转过头看了李素一眼。 “屋里么粮捏……”李素只好重复了一遍。 李道正又嗯了一声,继续头朝里背朝外,咕咕噜噜地道:“怂娃,么粮饿一顿么,明额再起史家借点粮(没粮饿一顿,明天我再去史家借点粮)……” 李素:“…………” 多不负责任的爹啊,李素很想找身体的前任取取经,求教一下这十五年他是怎么活过来的。 “饿一顿?”李素不大满意这个答案。 摆了个不胜凉风般柔弱的造型,李素萌萌的注视着老爹:“我还是个孩子啊……” 这次李道正连头都懒得回了,背朝着他甩了甩手,标准的赶苍蝇动作,然后,继续睡觉。 ******************************************************* 来到唐朝三天了,李素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 一个家庭里如果老爹不靠谱,那么当儿子的一定要靠谱。 所以李素决定让自己做一个靠谱的人。 现在已是晚上,村里人睡得早,村子里一片漆黑寂静,只偶尔听到一两声狗吠。 今晚饿一顿已成定局,李素叹了口气,摸黑出了门,在柴扉外寻摸了一圈,找到了几根直一点的木头,一个合抱粗的木桩子,两个非常圆润的卵石,以及一小块存放了很久的羊皮。 自家水缸里舀了一瓢水喝下肚,饿得咕咕作响的肚子终于稍稍缓和,然后李素挽起袖子开工。 家里仅有的工具只是一柄豁了口的柴刀,用不起油灯,只好在院子里点了几根木柴,凑着昏红摇曳的火光,李素用柴刀将寻来的木头一件一件地刮磨雕篆,红色火光衬映着他那张年轻稚嫩的脸庞,亮若星辰的眸子里,隐约有两团焰火跳跃不息。 ………… 天亮了,李素揉着惺忪的睡眼起床。 一夜没睡好,李素还在长身体,一顿不吃还是很难熬的,胃里空空的饿得难受,半夜起来灌了好几次凉水才将汹涌的饿意强压下去。 李道正比李素起得更早,屋里屋外找不到人,不知做什么去了。 院子里静静摆放着李素昨晚的杰作,一些被雕琢得奇奇怪怪的物件不知什么用途。 用麻绳将这堆东西捆紧,李素背着它们便出了门。 李素家是庄户,简单来说就是佃户,佃户没有土地,只能帮地主种地,每年按时交租子。 有佃户自然便有地主,李素父子的主家姓胡,据说早年祖上也是跟着逃难的人一起来到太平村,但胡家高祖在这群逃难的人里智商是最高的,也是最不安分的,落户太平村后不仅种地,也从城里贩点针线铁簪之类的小玩意来村里卖,乡亲们没钱买就用粮食以物易物,然后再把粮食卖进城里。 一来二去,胡家迅速积累了原始资本,买卖也越做越大,据说已在长安城里开了三家铺面。十来年的时光里恰好又碰到几年天灾,于是太平村近半土地都被胡家买下,很多乡亲就这样莫名其妙成了胡家的佃户,包括李素家。 李素出门后的目的地就是胡家。 心情有点忐忑,一路上李素脑海不停浮现出戴着瓜皮帽的葛优模样,一张嘴便是阴阳怪气的“地主家也没余粮啊”…… 胡地主若真是这般模样,李素决定当着他的面送他一根中指,反正他肯定不懂啥意思。 胡家宅子离李素并不远,两里路左右便到了,虽说是村子里的大户人家,但胡宅看起来也仅比普通庄户人家气派一点,门口伫立着两尊石狮,狮子雕工很差,又小又猥琐,畏畏缩缩地蜷踞大门左右,论威风连看门的土狗都不如。 李素心下有些安慰,摆个石狮子都这么猥琐,可见胡大户是多么的不愿脱离群众,多么的平易近人,胡家走的一定不是冷艳路线,弄粮食一事终于看见了些许曙光。 正门是不准庄户走的,这是阶级之间约定的规矩,除非泾阳县令到访,一般人没资格走正门。 李素很懂事的绕过了正门,来到胡家西面的开着的一扇小侧门前,门前一位麻布粗衣的中年男子正慢吞吞地扫着地上的落叶,李素眯眼打量了一番,心中一喜,这人他认识,胡府的管家,于是赶紧上前行礼。 管家抬眼看着他:“李家的小子,来此作甚?” “来找茅房……” “啥?”管家有点不敢置信。 “找茅房。” 扫帚裹挟风雷之势朝李素头上挥落,李素眼皮一跳,飞快闪开。 “瓜怂没个规矩,跑老汉这里找茅房,回去叫你爹抽死你。”管家指着李素骂开了。 “有事,有事!”李素急忙道:“管家您息怒,真有事。” “说,啥事?说不出个道道儿来,我替你爹管教你。”管家气呼呼的。 李素也不生气,这几天经历多了,发现关中汉子的脾气虽不好,但从他们飙溅着火星味儿的一言一语里仍透出一股亲切和爽直,李素喜欢和这样的人打交道,不累。 “给您家改造一下茅房,从此你们胡家上茅房就是一种享受……”李素打起了广告。 管家楞了:“啥享受?” ………… 解释千百遍还不如直接做给他看,管家只好将李素带到胡家的茅房前,然后皱着眉,面色不善地盯着他。 李素没再理他,将做了半晚上的杰作一件件摆出来。 木桩中间已被挖空,直接摆在坑上,后面接了一个木制的水箱,羊皮缝合成一根皮管将水箱和木桩连起来,水箱里用一块圆形的小石头堵住出水口,另一头用麻绳牵系着延伸到水箱外,连接在一个简陋的木制把手上。 水箱里灌满水,在管家诧异的目光注视下,李素轻轻一拉把手,堵住出水口的圆石头松开,水流哗啦啦冲洗着木桩做成的便池。 一个唐朝简易版的抽水马桶在李素手中诞生了。 “这……这是个啥么……”管家愈发惊异,忍不住将头伸进了木桩里面,很心塞的动作,反正李素这辈子都没勇气把头塞到这里面。 “管家伯伯您看啊,俗话说‘吃喝拉撒’,我这一个物件儿就把您府上的‘拉’和‘撒’全管了……”李素柔声解释道。 “‘拉’和‘撒’?”管家终于意识到把头伸到这里面多么的不合适,急忙把头拔了出来。 “对,管家您只消坐在上面,办完事后将旁边那个把手拉一下……”李素做着示范,许久,管家终于弄清了抽水马桶的用途和方法,不太和善的脸色也渐渐由阴转晴。 “怂娃,蛮灵醒的么,”轻轻敲了李素一记爆栗,管家赞不绝口,扭头看着新装上的抽水马桶,管家神情意动,看来有当场来上一泡的冲动。 “谢管家伯伯夸奖,你舒服就是小子的快乐……” 管家哈哈大笑:“好个小子,以前瓷嘛二楞的,让人看着就想抽你,就今看你顺眼点,说吧,来我家搞这些名堂到底为了啥。” 李素挠头,腼腆的笑。 管家指了指他,笑骂道:“事情办完咧,面皮倒薄了,你不说我替你说,家里粮食吃完了吧?今年天灾,庄户家里都没打下多少粮食,数数日子你们也该来了,主家早给你们备了粮,明年年景好了再还,或者今年去庄子西边挖沟渠折成劳力还,你爹和你算一个半劳力,可不敢饿死乡亲,官上要问罪咧。” “啊?”这下轮到李素目瞪口呆了。 这不对啊! 传说中水火不容的土豪劣绅和无产阶级尖锐对立的关系呢?怎地在唐朝却变得如此温暖和煦,不是一家人胜似一家人。 “啊啥啊,前院自己去领三升黍米,然后滚蛋。”管家挥了挥手。 李素忽然发现这个抽水马桶白做了,现实就是这么打击人,原打算用这个小发明换粮食,结果根本没这必要,还没登门人家就把粮食准备好了。 心中微微感动,李素觉得自己或许应该好好认识一下唐朝贞观,圣天子治下,究竟是一幅怎样的画面?盛世,或许指的不仅仅是国力和兵锋,更重要的是人心。 “多谢管家伯伯,既如此,马桶我先搬回家了……”李素过河拆桥的功力很浑厚,立马弯腰准备搬起马桶走人。 脑袋上又挨了一记爆栗,头顶传来管家不太友善的喝声:“东西放下,送人的东西哪有要回去的道理?没规矩!拿了粮食赶紧滚蛋!” ******************************************************** ps:求收藏,求推荐票!! 这两样数据对老贼真的很重要,拜托诸兄轻点玉指将本书加入书架,然后再投几张推荐票。。。 说说更新的事吧,由于刚开书,编辑来不及安排推荐,目前这几天暂时一天一更,等上了推荐后再一天两更。。再说老贼休息了四个月,对这种每天忙碌的生活也没适应,让我缓几天吧。。 第三章 白璧微瑕 李素背着三升黍米往家里走,心情却起伏不定。 三天来,他一直在逃避着什么,或许逃避这个陌生的年代,也或许在逃避自己不愿接受的离奇事实,甚至在逃避这具本来不属于他的躯壳。 逃无可逃! 然而沉甸甸的米袋背在身上,李素却忽然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踏实。 自己在别人眼里是真实存在的,在唐朝贞观年里有着自己的身份,身份不高,但,存在着。所以父亲可以无所顾忌的呵斥责打,乡亲邻人可以对自己露出各种表情,管家可以对自己表示亲昵和斥责…… 不管愿不愿意面对,李素已成了大唐贞观年间的一份子,李世民治下的一位普通平凡的子民。 冬日凛冽的寒风刮着脸上生疼,天空的太阳却不知何时散发出刺眼的光芒。 乡间的小路不平坦,李素的脚步却越走越稳健,年轻俊朗的嘴角微微向上勾起,以往木讷老实的眸子里,竟露出谁也不曾见过的邪味十足的神采。 来了,那么,就好好活着吧。 ********************************************************** 回到家后把米袋里的黍米小心倒进米缸,几粒米调皮的落在米缸外,李素蹲下身,将它们一粒一粒拾回来,吹净,放回米缸。 人若没有穷过,永远不知道粮食是多么的可贵。回想前世的自己吃饭时各种挑食各种浪费,李素便有一种强烈的自扇耳光的冲动,怕疼,遂作罢。 李道正还没回来,大清早就出门了,不知去做什么。 从昨晚到现在没进一粒米,李素饿得快没力气了,于是赶紧做饭。 关中人喜欢吃面,各种面,面条也好,面饼也好,馍馍也好,无面不欢。 说起饮食,也算是一个很大的话题,关中人除了吃面以外,吃得最多的却是野菜,如莼,荠,蓼,苍耳,马齿苋等等,不论权贵还是平民百姓都有吃野菜的习惯,一则因为农业落后,冬天里基本吃不着绿菜,二则跟信仰有关。 没错,确实跟信仰有关。 众所周知,高祖李渊建国大唐之后,将天下各种不服的人该治的都治了,于是喜滋滋等着面南背北登基称帝。——皇帝,特别是开国皇帝登基可不是那么简单的,除了仪式繁琐以外,更要将自家十八代以上的祖宗全部追封为皇帝,只有祖宗全部封为皇帝了,才能显示出活着的这位开国皇帝正是天命所归,——十八代以前就酝酿着当皇帝了,天命能不归么? 追封祖宗没问题,李渊表示毫无压力,结果把族谱亮给群臣们一看,大臣们顿时为难了,为什么呢?李家祖宗的名头不够响亮啊!最有名的一个叫“李暠”,十六国时期西凉国的创建者,余者皆籍籍无名。 李渊的脸色于是不大好看了,也不知有没有暗恨祖宗们的不争气,眼看自己要当皇帝了,却因为一帮子不争气的祖宗搞得自己不够威风,实在是累了,不想当皇帝了。 就在君臣双方尴尬的当口,一位李渊的铁杆脑残粉大臣灵机一动,出了个主意,大丈夫做事不拘小节,祖宗们名头不响亮,咱们再编造几个祖宗便是,只要他在历史上声名赫赫,他就是你老李家的祖宗,谁敢质疑,兄弟们包管把他从南天门追杀到蓬莱东路…… 脑残粉出了这么一个很没节操的主意,估计李渊这人的道德底线大抵也高不到哪里去,闻言两眼一亮,然后龙颜大悦,于是……老李家第一代祖宗新鲜炮制出炉,李渊尊封其为“德明皇帝”,这位不幸的祖宗名叫“皋陶”,曾辅佐过尧舜禹三代君主,主管司法……这牛皮吹的,何止清新脱俗,简直令人发指。 至于李家的第二代祖宗在一帮无良君臣的谋划下也很快新鲜出炉,道家始祖老子,即李耳坟墓里躺枪,实在是家门不幸,可喜可贺,全国道观的道长们发来贺电…… 老子都成祖宗了,道教顺理成章便成了大唐社稷的国教,道教尊崇自然,人属于自然,野菜当然也属于自然,特别是穷苦百姓人家,没菜下饭时挖几棵野菜吃吃,不但能补充维生素,而且有利于飞升仙界…… (作者按:有史可考的李家祖宗第一代只到李暠,至于皋陶和老子两位究竟是不是李家祖宗,至今仍存在争议。反正作者本人认为绝无可能,一家子又出圣人又出皇帝,风水得逆天到什么地步啊。) ………… 李素不喜欢吃野菜,哪怕肚子再饿也不愿尝一口,日子过得如此落魄仍不失格调,李道正真应该活活抽死儿子的。 点火,洗锅,李素略显笨拙地做着,等饭熟的当口,李素看见了厨房角落里的柴火堆。 柴火堆很正常,父子二人过冬之前上山砍下的,堆放在角落里垒得老高。 每次李素看见它们就觉得心中似刀割般纠结,总是不忍直视。 今日亦是如是,进了厨房后李素的头一直偏着,努力克制自己不去看那堆该死的柴堆。 静寂的厨房里,李素独自默默地烧火,添柴,通红的炉火衬映出他那张原本英俊,此刻却极度拧巴的面容…… 不知过了多久,李素终于放弃般大声叹了口气,喃喃道:“真的……忍不下去了!” 于是李素起身面向柴堆,将那堆凌乱摆放的木柴一根根搬下来,然后……再一根根按长短规则依次排好,排得整整齐齐,从左到右,先短后长,排列有条不紊,整齐得如同阅兵仪式,李素干得不厌其烦,随着木柴摆放得越来越整齐,越来越规律,他纠结的表情也变得越来越轻松,鼻尖细细的汗珠似乎也洋溢着欢乐的味道。 将木柴全部堆放完毕,李素直起腰,看着自己刚才这一阵毫无意义的杰作,由衷地呼出一口气,欢愉地道:“这才像话嘛,大丈夫做事怎可不整齐呢?” 是的,强迫症,从前世带来的坏毛病,李素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有了这毛病,看见凌乱无规律的东西就打从心底里感到难受,一定要按自己的意思纠正过来才甘心。 李素觉得自己是完美的,无论长相还是性格,至于这点小小的强迫症毛病,顶多算是白璧微瑕吧。 ………… 李家升起袅袅炊烟之时,李道正终于回来了,回来时脸色有点苍白,嘴唇泛着青紫色,头发也很凌乱。 虽然严格意义上来说,父子俩才认识三天,但李素还是心中一紧,连忙迎了上去。 “爹,咋了嘛?” 李道正咧开嘴,似是想笑,却又打了个哆嗦,然后扔出一个破烂打着补丁的小布袋给他:“弄了两斤黍米,先吃着。” 李素皱起了眉:“怎么弄的粮食?” “快开春咧,东边许家挖沟渠,我去挖了一上午,换了这袋粮食……快去做饭,可不敢饿着。” 李素有点难受。 现在是冬天,隆冬时节,关中最冷的时候,这么冷的天里光着膀子跳进水里挖沟渠…… 李素眼眶红了一下,转身默默回屋,将家里唯一一张褥子盖在李道正身上,李道正呵呵的笑,挥着粗糙的大手:“去做饭,快去,莫管我。” “爹,你好好捂着,我给你烧点热水。” 炊烟升起,在李家院子上空袅袅扶摇,屋子里仍是父亲和儿子,然而没来由的,李素忽然觉得屋子里暖和了许多。 “也许,柴火烧多了吧,日子还应该再节省一点啊……”李素喃喃自语。 ………… 太平村莫名其妙多了一些话题。 初时李素并不在意,流言八卦这种东西自古有之,神神叨叨鬼鬼祟祟,李素从来不喜掺和,这是一种劣根性,可百姓们没有这样的觉悟,仍然乐此不疲。 后来李素渐渐发觉有些不对劲了。 直到有一天,比邻而居的史家老伯来串门,说了半天废话却神情忸怩,最后终于忍不住开口,想请李素给他家做一个胡地主家那样的抽水马桶,李素这才发现原来村子里最后的传言跟自己有关。 老爹李道正懵懵的没回过神:“啥桶?” 史家老伯急忙道:“马桶,抽水马桶,解完手一拉绳子就冲水,哎呀,美滴很,美滴很……” 李素放下了碗,看着眼前的面饼和凉拌野菜,完全失去了食欲。 李素是个精致的男人,吃饭的时候实在受不了别人说解手的事。 李道正仍处于懵懂中:“那个啥……桶,跟我家啥关系?你找李素做甚?” 史家老伯一脸讶异:“你还不知道?这东西是你儿子做的呀,胡家的管家这两天到处在村里说,说坐在那个东西上解手美滴很……” 李道正吃惊地看了李素一眼,指着他道:“你说是这个怂娃做的?” 史老伯连连点头,用看人才的目光看着李素,语气很崇拜:“学问,大学问咧!你儿子是个有本事的,是个管屎管尿的学问人……” 李素忽然很想把这个姓史的老杂碎揉成一团扔进马桶,然后把他冲进粪坑里,那感觉,美滴很。 ******************************************************* ps:老调重弹,求收藏,求推荐票!!! 第四章 暂过难关 李素从来不拒绝世上一切对他的褒扬赞美之辞,没人赞美他时,他甚至可以自己对着镜子赞美,比如“你很棒”“知道吗?你真的很帅”“哎呀你怎么可以帅成这样,将来怎样的女子才配得上你这样的绝世容颜……”等等诸如此类,辞藻很华丽,态度很诚恳,不是玩笑也不是自嘲,说这些话的时候他心里真是这么想的。 被人夸奖有学问也不是没有过,李素当作世人对他的一种认可,于是欣然接受。 然而,被人夸成“管屎管尿的学问人”,活了两辈子都没听过,李素甚至怀疑这姓史的老头是不是故意恶心他,眯着眼睛打量史老头许久,发现他神情很认真,一点都没有戏谑嘲笑的意思,是真心觉得做马桶这种事确实是一门学问,李素这才渐渐平息了把他冲进马桶的心思。 李道正有些吃惊,但也算不上太吃惊,毕竟所谓的抽水马桶他连见都没见过,根本不知道儿子到底弄出了一个什么玩意,仍旧迷茫地道:“那个马桶……很有学问?” 史老头神情一肃:“大学问咧,听胡管家说咧,那东西很机巧,一般人做不出,村里那么多瓜怂只知道吃饭睡觉下地干活,谁有本事做出这个东西?李家的,你儿子将来一定有出息,你有福了。” 李道正满肚子疑惑,敷衍般点点头,虽然不太明白,但是……好厉害啊! 随即忽然扭过头对李素道:“东西给胡家做了,秘方呢?” 李素呆住了:“啥秘方?” “做那个马桶的秘方,应该是个金贵东西,秘方可不敢丢了……” 马桶……居然还有秘方? 李素眨了眨眼,这才明白过来,所谓“秘方”应该是指马桶的制作方法,于是急忙道:“在我脑子里,丢不了。” 李道正满意的点点头,又担心地道:“你造的那个东西……复不复杂?会不会被人仿造?” 李素哭笑不得:“就一个挖空的木桩子一个石头造的活塞,再加一根拉动活塞的绳子,拆开随便看看就明白了,若说仿造的话……只要不是一头猪,基本都能仿造吧。” 李道正楞了楞,脸色有些不好看了,阴沉着脸道:“给胡家做那东西有没有跟他们说不能外泄?” “……没有。” 李道正满是皱纹的老脸霎时阴云密布,电闪雷鸣,李素眼角跳了跳,他发现老爹毫无预兆地开启了不讲道理模式…… 果然,李道正酝酿没多久,一根眼熟的藤条非常神奇地出现在李道正手中,谁也不知道它是怎么出现的,但它一定会在该出现的时候出现。 “抽死你这败家子!受死吧,瓜怂!” 藤条化作万千黑影,铺天盖地向李素倾泄而去,李素大惊,扭头便跑。 李道正的藤功日进千里,李素逃命的本事也精进了不少,父子俩都有着一颗共进共勉的上进心。 ………… 跑出家门,李素再一次无奈地坐在泾河河畔发呆。 河水蜿蜒西去,河面上折射着金色的阳光,粼粼波光中不时跳出一尾不安分的鲤鱼,在半空中翻滚两圈,然后重重跌落河中。 午后的阳光很温暖,很恬静,如同母亲的手温柔地拂过额头,呢喃般轻诉,李素仰起头,闭着眼面朝太阳,阳光刺得眼睛微微生疼,李素却渐渐露出了笑容。 生活,其实还是很不错的,阳光,河水,微风,还有一个安静的人,无求富贵,只愿安稳,鸡飞狗跳亦是老天赐予的莫大福分,应该知足了。 只不过,当李素一想到自己来到这世上的第一件杰作竟然是一个抽水马桶,享受生活的恬淡表情不由变得黯然。 开局很惨淡啊,发明什么不好,非要发明那个马桶?眼看着这东西已快流传出去了,唐朝人自然没见过这么新奇的东西,若是有人大肆模仿,马桶一物充斥街头巷尾,人人皆用,有口皆碑,甚至流传进了皇宫和权贵府宅…… 默不出声享受还好,你好我也好,麻烦的是若皇帝用得高兴随口这么一问,此物何人所制,下面的人回答,太平村民李素,皇帝龙颜大悦哈哈一笑,欣然下旨,钦赐李素国公之爵,啥国公呢?此人极擅治屎尿之事,当然御封“屎国公”,那时李素是该悲愤拿刀抹脖子,还是应该抱住李世民粗大腿感激哭嚎“屎国公谢主隆恩”? 坐在河边发呆的李素思维无限发散,想到那幕场景不由浑身发颤,脸色渐渐变绿了,同时深深懊悔当日吃错了药,竟拿这个东西去换粮食。 要不……弄点砒霜扔进胡地主家的井里,把他家满门灭口算了? ************************************************************ 东西做出来了,秘密不可能瞒得住,事态果然失去了控制。 村里越来越多的乡亲来串门,当然,都是黄鼠狼给鸡拜年的性质,绕来绕去只有一个目的,抽水马桶美滴很,请李素帮忙给自家再做一个。 大家还都很懂礼貌,不让白做,材料各家出了,每家匀了半斤黍米当是报酬,不准拒绝,拒绝就是不给面子,村里看着李素长大的宿老长辈们多如狗,遍地走,敢不做挥起拐杖照着屁股就是一记。 李素忽然很想在全村的井里下砒霜…… 李道正好几天没给李素好脸色看了,因为李素败家。 这不仅是两代人的思想代沟,而且是一千多年的思想代沟。李素怎么也想不明白,一个非常简单的活塞装置,到了唐朝怎么就变成了学问,制作方法也成了“秘方”,随便乱送人就是败家,属于罪大恶极。 这就没法讲道理了,李素也不敢跟老爹讲道理,因为父子俩争辩到最后,恼羞成怒的老爹手里必然会出现一根藤条,劈头便打,很怀疑这根藤条是某件仙人法宝,如定海神针一般可大可小,平时不用的时候老爹就把它藏在耳朵里,想用的时候只消吹口气,见风便长。 开春的时候再看看,看老爹会不会爬树摘桃子然后一个筋斗云十万八千里…… ………… 这个冬天过得很滋润,李家父子因为做马桶而收获了不少粮食,村里每户人家无论贫富,都开始用起了马桶。 当然,不是每户人家都喜欢用它,但人都有一种从众心理,大家都有了,自己没有多不合适,太离群了,被孤立了,这样不好,不管用不用得惯,总得做一个。 冬日农闲时节,李家却破天荒忙得不可开交,待到给村里每户人家做完了马桶,父子二人闲下来清算了一下最近的收获,揭开厨房的米缸一看,父子倒吸一口凉气。 米缸内装满了各家送来的黍米,还有二十来斤今年的新麦,以及几家猎户冬天刚从山上猎来的山鸡,两只野猪后腿和斑鸠等。 李道正呆呆看着最近几日的成果,半晌说不出话来,过了许久,忽然狠狠一掌拍在李素的背上。 “怂娃,饿不着肚子咧!” 李素也笑,来到这个陌生的年代,他终于做了一点事情,为了一个家。 第五章 谈谈理想 富裕还是贫困,家里终归只有父子二人。 身处一个陌生的世界,李素能做的便是瑟缩在这个安静的小村里,静静地观察这个世界的形形色色,村子里住久了,李素也慢慢习惯了,渐渐发觉其实这样安静恬淡过一辈子也挺不错的,多挣点钱,买一块大点的地,盖一个温暖舒适的房子,然后娶一个贤惠持家又不至于太难看的妻子,从此相濡以沫度过一生。 没有资本也没有心情去称王称霸,更没有胆子和主宰这个世界的皇帝大臣们玩心眼,李素本来就是一个胆子不大的人,安分而平安的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遥远的太极宫里,李世民陛下实在应该领着大臣们再次焚表祭天,感谢老天赐给大唐一个消磨了雄心壮志的穿越者,仅凭着李素这一颗不给大唐皇帝陛下添乱的本分心,李世民如果还是个人的话就应该给李素钦封一个国公爵位,——屎国公除外。 在李素看来,“小富即安”的小农思想绝对应该赞美,并且终生奉行不渝,能活到寿终正寝并且在床上咽气便是一生最了不得的成就,比封侯拜相更让人敬佩,而且难度不算太大。 “怂娃,家里有粮咧,该给你请个先生读书咧,明我就拿点肉和粮食当束脩,请村东头的王先生教你。”李道正坐在快磨烂的门槛上,眯起眼睛里透着深沉。 李素皱眉:“爹,孩儿不想读书。” “不读抽死你!”李道正两眼圆睁,不讲道理模式随时随地毫无预兆地开启。 “爹,咱们谈谈理想,可好?”李素是个有素质的人,抽爹是大逆不道的,他只好选择讲道理。 “‘理想’……是个啥嘛?” “就是志向,人生的目标。” “哈……啐!”李道正张嘴朝地上吐了一口浓稠的痰,李素纠结地看着那团黄黄的印迹,脸颊抽了抽。 忍了!但李素还是起身用柴刀连土带痰全部铲起,走到院子的篱笆边使劲一甩,刚吐出来的痰划过一道完美的抛物线,扔进了隔壁史家的院子里。 李道正目瞪口呆看着这一幕,大嘴张了张,实在不知该夸奖儿子讲卫生,还是骂他没素质祸害邻居…… 李素有洁癖,很严重的洁癖,外面走一圈回来连鞋底都得用水洗得干干净净,容不得一点点灰尘和污渍。来到这该死的年代后,洁癖轻了许多,毕竟这样一个贫苦家庭,有洁癖是很不合时宜的,虽然症状轻了,但一直有。 洁癖这种病是讲范围的,范围仅限于自己的地盘,别人的地盘脏不脏李素就不怎么在乎了,毕竟他才来几天,大家不太熟。 搁下柴刀,李素又非常仔细的洗了洗手,这才心满意足的坐在李道正对面,朝他笑得灿如夏花。 “来,咱们继续谈理想……” 李道正:“…………” “爹,咱们先讨论一下,读书有用么?”李素态度很端正的开始了父子奏对。 “废话,当然有用咧。” “好,十年寒窗,通读经史子集后,孩儿做什么?” “当官咧,瓜怂。” “我朝开国后虽有科举,然众所周知,所谓的科举十难取一,寒门学子若欲出头,只能选择向权贵人家投行卷,然而世间寒门多如繁星,权贵却如凤毛麟角,试问孩儿苦读十载功成,能有多大的几率认识当朝权贵?贸然将行卷投至门上,有多大的几率被权贵看中?咱们是贫寒门第,供养一个读书人花费多少人力物力,到头来仍有很大的几率一生无法出头,爹,你确定要为孩儿请先生?” 李道正呆呆地看着李素,说不出话了。 李素小心翼翼地朝他挥了挥手:“爹,您悟了吗?” 李道正回过神,眼中很快凝聚了两团杀气:“瓜怂,把老子绕晕咧,说这么多到底胡咧咧个啥?皮子痒了吗?嗯?” 果然,不讲道理模式再次开启,在李道正威胁的目光下,父子二人第一次谈人生理想宣告不欢而散…… “哈……啐!”李道正又朝地上吐了一口痰。 李素认命的铲走,仍旧扔进了史家院子。——由此可见,讲道理的人不一定有素质,当然,不讲道理的人也不一定有素质,比如某个随地吐痰的老爹…… ************************************************************ 李素终于在村里认识了两个朋友,也不算认识,顶多算是重新认识,他们原本是和李素从小玩到大的伙伴,有一天当他们来家里串门,见面就朝李素的肚子和背部使劲打了一拳,打得李素差点连苦胆都吐出来,李素当时就明白自己遇到铁哥们了,通过这两拳的力度,李素深深感到,大家的交情一定不浅,交情稍微差一点都下不了这般狠手。 一个长得很魁梧的大个子,名叫王桩,既丑且穷还懒,还有一个矮个子,名叫王直,既丑且穷还懒,不过从名字看得出,他不搞基。 二人是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亲兄弟,他们的娘胎很厉害,一共生了四个儿子,王桩和王直是老大和老二,后面还有一个五岁的弟弟,直到去年夏天,他娘不负众望生下了老四,在太平村引起了一阵不小的轰动,连泾阳县令都派了人下来,敲锣打鼓奖给王家一贯钱,并将那位英雄母亲请到衙门里,专门召集了十里八乡的稳婆和大夫来听取她的英雄事迹报告会,重点描述怎样的体位和方法能增加生儿子的成功率,英雄母亲毫不忸怩,讲解得非常详细,会场响起了一阵又一阵经久不息的掌声…… 贞观年间大唐人口稀缺,前隋战乱平息未久,再加上李世民这些年东征西讨,对东/突厥频频用兵,导致民间人口骤降,所以朝廷和官府一直以来是鼓励百姓生育的,生得越多越好,甚至还有奖励,比如王家兄弟的母亲,官府便直接奖励给她一贯钱,不仅如此,养四个儿子压力不小,官府每年还给予一定的物质补贴。 堕胎是绝对违法的,而且是罪大恶极,如果李素缺心眼在太平村开个无痛人流诊所,大抵刚开张那天就会被泾阳县衙的差役拿下,县令大人会咬着牙亲自动手将李素剐成一片一片的,在这个年代,县令治下每年的人口增长率也是要记入吏部考核的,民间夫妻家的房事直接影响着官员的升降。 *********************************************************** ps:求收藏求推荐票!!! 不好意思,还是没修改前文,昨天发生了一件事,关于我和起点签的合同有点问题,这事对我有很大的影响。。 还有,感谢风之号角飘红打赏,咱们的第一个盟主闪亮登场~!跟了三本书的老熟人了,动作真快,谢谢了,么么哒~~ 第六章 王家损友 王桩和王直一个十六岁,一个十四岁,跟李素的年纪大致相仿,三人也是从小玩到大的伙伴,关系很亲密。 好事干过不少,坏事也干得多,三个无所事事的少年,住在一个乏味无聊的小村子里,今天见到的人和昨天前天见到的没有任何区别,偶然来个走村的货郎都能让他们兴奋半天,如此平静的日子,如此不肯安静的少年,除了干好事和干坏事,他们还能干什么呢? 王桩王直兄弟二人见到李素很亲热,一点也没有普通人见面时你行礼我长揖的客气,属于那种拳打脚踢的亲热,不把人打得半死仿佛就显现不出兄弟们感情多好似的。 ——李素还是很希望他们客气一点的,毕竟大家真的不太熟。 兄弟二人一左一右架着李素的胳膊,不由分说便把他往外抬。 “做甚咧?”李素不太情愿的挣扎。 “有好看的东西,晚点就看不到咧。”王桩笑得很神秘,那张生满横肉的脸颊被笑容挤得愈发扭曲难看。 李素纠结的看着王桩那张丑脸,不忍地转过头去,不想再看到他,结果一转头,迎面而来王直那张更丑的脸…… 李素只好闭上眼,对这个丑陋的世界绝望了。 不过王家兄弟的话还是引起了李素的好奇心,他很想知道他们所说的“好看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于是很配合地任他们架住自己的左右胳膊,如同绑赴刑场似的并排前行。 村子西头住的人比较少,那边是荒山,坡地上杂草众多,又是背阴之地,夏天蚊虫繁多,冬天北风凛冽,所以村子里基本没什么人愿意住在那里。 一幢门扉破败的木房子,房子是杉木所造,玄关和内堂很潦草地涂了一层桐油,有几块地方的桐油被磨穿了,看起来愈发破败,阳光懒懒地透过窗棂投射进来,洒在静室的地板上,像一幅残破的画卷,处处疮痍。 “这是哪儿?”李素忍不住开口问道。 王家兄弟惊愕地看着他:“这地方还是你带我们来的,你忘了?” “我确实忘了……”李素苦笑。 “这是杨寡/妇家啊,半年前你带我们来过。” 李素呆了一下,笑容有点僵硬:“你们带我来寡/妇家是啥意思?” 王桩咧嘴笑道:“杨寡/妇两年前死了男人,一直没有再嫁的意思,前几日官上来人咧,劝她再嫁,官上负责给她找个壮实男人,保证生三个白白胖胖的奶娃子,只要能生,衙门赏她两贯钱,杨寡/妇答应咧……” 李素听得满头雾水,挑了挑眉:“所以?” 王桩怒其不争用粗壮的手臂狠狠箍住李素的脖子,不由分说拖着他往房子后院走去,边走边道:“怂瓜皮,所以好看的东西以后看不着咧,还不抓紧机会!” “到底是什么好看的东西?” “怂货,莫出声咧!” 李素被王家兄弟一路架到后院厨房外,三人猫着腰悄悄靠近后门,凑上门缝,三双眼睛徒然睁大,接着三人同时倒吸一口凉气…… 门缝内有一具女人的*,白花花的,闪亮亮夺人双目,手中握着一只葫芦瓢,正一瓢一瓢往身上浇热水,浇完便用手在身上搓,搓得嘎吱嘎吱响。 画面,光线,意境……简直是一幅完美的唐女沐浴图,如果画面中的女主角腰身不是水牛那么粗,双臂赘肉没有软耷耷垂下来,宽阔的背部没有像高山那么巍峨,臀部也没有像一只超级大号的大磨盘……的话,这幅画面就真的完美了。 李素忽然觉得胃中泛起了酸水,他是真的想吐了。 “我的眼睛……啊!瞎了,瞎了!”李素顾不得暴露三人,忍不住大喊起来,扔下王家兄弟不管,独自朝外飞奔而去。 里面传来妇人惊惧的叫声:“谁?” 王桩愤愤地扫了一眼李素远去的背影,又意犹未尽地使劲看了看寡/妇的完美身材,遗憾地叹口气,拉着弟弟也跟着跑远了。 ………… 很生气,很想杀人全家,特别是姓王的全家。 王家兄弟盘坐在泾河河畔的石头上,二人对视呵呵的淫笑,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显然刚才看到的那一幕很合他们的胃口,唯一令人扼腕的是某个姓李的家伙打断他们的偷窥。 “哥,那婆姨屁股真大,又大又白,美滴很……”王直兴奋地比划着屁股的形状。 王桩连连点头:“难怪官上派人来了好几次劝她再嫁,屁股那么大,好生养咧,半年就能生个娃……” 顾不得鄙视这两个毫无生理知识的混蛋,李素蹲在河边恨恨地洗着眼睛。 洁癖发作了,只觉得自己的眼睛刚刚看到了一大块白花花的板油,油腻得浑身不舒服。 洗了一会儿,李素终于觉得心里舒服一点了,慢吞吞走过来。 现在有件事很严重,必须马上弄清楚,唐朝人的审美观如果跟这俩货高度一致的话,李素决定干脆挥刀割了进宫服侍李世民去…… “你们觉得那婆姨好看?”李素瞪着他们道。 兄弟二人一齐点头,王桩鄙夷地看着他:“那么好看的婆姨,全被你毁咧,你个瓜皮。” “全村老少都觉得那婆姨好看?” 兄弟二人犹豫了,互视一眼,神情颇为惋惜,仿佛看到一颗蒙尘的明珠被人弃如敝履。 “如果全村人都觉得她好看,杨寡/妇何至于两年都嫁不出去?”王桩憾然而叹。 李素长舒一口气。 太好了,李世民还没来得及带坏大唐的父老乡亲…… 情不自禁朝长安城方向拱了拱手,李素充满诚意地山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将来娶妻一定要娶个苗条的,老爹若敢叫他娶体重高于一百斤的婆姨,必割鸡相胁,大家都不过了。 至于眼前这俩货…… “李素,你变了!”王桩瞪着他,目光充满了谴责。 “我变什么了?” “以前你最喜欢杨寡/妇的,每次看见她就脸红,半年前我们偷看杨寡/妇洗澡,还是你带的路……” 李素:“…………” 真想仰天喷出一口老血啊。 身体的前任主人到底是个啥品位。 ………… 三人在河边无聊地坐了一阵,李素看着远处西沉的夕阳,余晖洒在河面上,泛起一道道金色的光晕,村落里升起了袅袅的炊烟,伴随着几声狗吠鸡叫,还有一两声老牛的长哞,微风带着寒意掠过发鬓,冷冽中透着浓浓的生机。 李素凝视着粼粼的河面,嘴角悄然勾出了一道弧线。 哎呀,美滴很…… 一辈子就这么平平淡淡活下去其实也挺不错的,决定了,就这么活。 远远的,一位布履葛巾的老汉蹒跚行来,见到李素三人,老汉加快了脚步,走到三人面前,老汉二话不说,抡起巴掌就朝王桩后脑勺狠狠一抽。 “怂货,你弟在家浑身烫得吓人,你好意思在外面玩!” ********************************************************** ps:由于合同有问题,网站下周也不能安排推荐,老贼只好靠大家的帮忙将数据顶上去了。。。还请大家帮我一把。。收藏,点击,推荐票,一样都不能忘啊!! 第七章 天降横祸 (求收藏+点击+推荐票,顺手而已,手留余香,何乐不为?) 老汉是村中宿老,德高望重那一类,在村里很有权威,怎么称呼李素不大清楚,但老汉的一句话却令王家兄弟变了脸色。 “咋了么?我弟咋了么?老三还是老四?”王桩急得脸孔迅速泛了红。 这年头医学落后,小病小痛想痊愈都得一半靠汤药一半看天意,王家兄弟不能不急。 “老三,烧得厉害咧,身上还起了红点点,下午犯了病,俩怂货还不回去看看。”老汉怒其不争,又狠狠抽了王家兄弟两记。 王桩和王直也不反抗,任老汉抽得过瘾了,这才使劲跺了跺脚,顾不得和李素打招呼,拔腿便跑。 老汉目光不善地瞪着李素,李素朝他干笑,急忙行礼:“这位……爷爷,小子也跟去看看,告辞告辞。” “滚!仨孬货。” ………… 一路飞跑,李素喘着粗气来到王家,却发现王家院子外围满了人,村民们来了不少,人人面露惊惧之色,小心地对着王家院子指指点点。 李素心头一沉。 来了这么多人,又都露出这种表情,王家老三恐怕不是发烧感冒这么简单。 院子外并排站了几个村里的壮汉,将王家院子和围观人群隔开,一位杵着拐杖的老者无比威严的朝围观人群不停挥着手。 “散咧,都散咧!有啥好看?小心沾了病,想全村都死绝么?” 围观的乡亲愈加惊恐,人群又往后退了好几步。 王桩和王直比李素先到家,此刻却被人死死拉住,兄弟俩不停挣扎想要冲进家里,被老者一人一记拐杖打消停了。 “进去找死吗小混帐,老老实实待在外面,给你王家留个种。” 王桩通红的眼睛瞪着老者,带着哭腔道:“我爹娘咋了么?我弟咋了么?” 老者犹豫半晌,又扫了一圈围观的人群,这才缓缓道:“你弟染了天花……” 哗! 围观的乡亲们猛地往后退了好几丈,几个胆小的婆姨马上张大嘴嚎了起来,干嚎了两声便被自家男人一记耳光抽没声了。 老者脸色阴沉地看着王桩,不知是向兄弟二人解释还是向全村人解释,接着道:“今早你娘带你家老三到隔壁牛头村串门,下午回来时你弟就不对咧,全身发烧,脸上身上长红点,刚才牛头村传了消息过来,他们村里二十多人染了天花,你弟怕是也染上咧……” 王桩和王直眼泪顿时夺眶而出,挣扎愈发激烈,王桩扯着嘶哑的嗓子吼道:“我爹呢?我娘呢?老四呢?爹,娘——” 王家大屋里,传来一道颓丧的男声:“老大老二你们莫嚎,离家里远一点,天花要人命咧,你娘碰过老三,我碰过你娘,老三回家后又逗了老四,我们四个都可能染了病,不能出门害了乡亲,你们没事,幸好你们下午在外面玩,听赵爷爷的话,别回这个家,回不得,给我们王家留个种,今就离开村子去投奔你姑丈,以后好好过日子咧……” “爹,娘——”王家兄弟哭嚎着,使出浑身力气要挣脱出来冲进家,姓赵的老者大怒,一拐杖横扫过去,将兄弟二人抽得一趔趄,怒道:“把这俩怂娃绑了!” 王桩和王直很快被捆得结结实实,哭嚎不断,赵老头转过身朝王家大屋喊道:“王家当家的,你们高义,不祸害乡亲,乡亲都记你们的大恩,以后你家的屋你家的地都传给俩兄弟,年景再不好,村里一人一把粮也把俩兄弟拉扯成人,将来他们娶婆姨生娃,村里乡亲们包咧。” 屋里传来哽咽的声音:“谢赵叔和乡亲们恩义,我王家上下领了,家里俩小子就拜托各位乡亲照料,小子皮得很,来年闯了祸惹了事,还请乡亲们多多担待,来世做牛做马报答。” 赵老头阴沉着脸,重重叹了口气,转过身开始下令。 “叫个腿快的去县衙,跟官上说牛头村和太平村有了瘟灾,请官上赶紧派人来,再去长安城里请两位大夫,请人客气一点,说实话,莫要诳骗,大夫愿来就来,不愿来莫强请,还有,各家当家的都把婆姨和娃子领回去,谁都不准乱跑串门,敢乱跑拾掇不死!各家轮流安排几个人守在王家院外,谁敢接近往死里抽。” 老头在村里威望不小,说完后乡亲们纷纷将自家婆姨和孩子连打带踹的领了回去,另外有几个人拔腿便往村外跑,分别往泾阳县衙和长安城而去。 王桩和王直两兄弟被人抬走,兄弟二人嚎啕大哭,他们直到此刻仍不敢相信一个贫穷却温馨的家就这么突如其来的毁掉了。 鸟兽散的人群里,李素呆立不动,静静看着尘世里最卑微的人们刚刚经历过的生离死别,叹息,怜悯,恐惧,凄然……各种各样的表情里,一家人的离别已成了定局。 耳朵被人使劲揪了一下,接着屁股被人不轻不重踹了一脚。 李素回过头,却见老爹李道正恶狠狠地盯着他。 “怂瓜皮,还瓷楞着做甚?赶紧滚回家去,敢乱跑打断你的腿!” 李素指了指被人抬走的王桩和王直:“王家兄弟他们……” 李道正阴沉着脸,抬眼瞥了一眼,叹了口气道:“王家兄弟先住你赵爷爷家,等瘟灾过去再说,王家啊……算是毁了。” 扭过头又看了一眼王家大屋,听着里面传来若有若无的哭泣声,李道正目光清冷中透着几许怜悯,像看着一座孤坟。 ************************************************************ 灾难就这样毫无预兆地降临了。 不到五日,天花很快传染了泾阳县五个村子,并且有继续蔓延的趋势。 县令急得跳脚,一边请大夫一边向朝廷奏报,泾阳县离长安城只有六十多里,瘟疫的消息四散,长安都城一百零八坊的百姓全部陷入恐慌之中,朝廷的动作很快,太医署一位太医令两位太医丞领着太医署四十多位医生,带着满车的药材出城下乡,同时金吾卫也派出了一位将军领军出城,将泾阳县各村之间隔离开来,禁止任何人进出。 比瘟疫更可怕的是恐慌和流言,它们比疾病更令人崩溃。 泾阳县各村乡亲害怕了,拖家带口往村外逃难,逃到哪里根本不在乎,重要的是离开魔鬼地狱般的家乡,保住一家老小的命,哪怕当流民当乞丐也认了。 村口被金吾卫的将士们牢牢看守着,村民们想出去根本行不通,领兵的将军含着泪下令棍棒驱赶村民,县令跪在将士们身后,边哭边向乡亲们磕头赔罪,请村民各守其家,勿使瘟疫蔓延愈盛。 痛苦的,感人的,悲伤的,无奈的,一幕幕在长安都城外上演着。灾难像阳光下的镜子,将人心照得雪亮透彻。 第八章 妖孽横生 (求收藏求推荐票。。。没有推荐的日子,只能靠大家帮忙了。。谢谢!) 医疗落后的大唐,对疾病和瘟疫的控制是很无力的,很多时候要靠天意,靠运气,甚至靠鬼神,每逢大灾大变,皇帝只能领着大臣们祭天罪己,“诸罪即加于朕一身,勿伤百姓子民。” 当天花蔓延到长安都城边沿时,长安城的民心已然动荡不安了,东西两市商铺关门歇业者十居其六七,坊间商户和百姓纷纷带着妻儿投奔外地亲友,坊官武侯们好言尽劝,仍无法遏制百姓们对死亡的恐惧。 商铺歇业,工坊停工,城中贼盗劫掠之事频发,粮价徒然高升……由天花引出的一系列连锁反映越来越严重,李世民终于意识到这场瘟疫的可怕,连夜召集文武大臣于太极宫问对,三省六部官员通宵达旦,忙着处理一件又一件突发事件,整个朝廷陷入一片紊乱的繁忙中。 ………… 李素被禁足了,不仅是他,全村都禁了足,乡亲们惶惶然守在自己的家里,每家仅剩的一点点粮食用来维生,一家人围坐在屋里恐惧又警惕地环视着熟悉的周围,仿佛在提防一个看不见的敌人的暗算,无援的绝望渐渐吞噬着原有的一切温馨与美好。 十年前,贞观元年,东/突厥的颉利可汗领着十万如狼似虎的草原将士连克大唐雄城无数,一直打到离长安城只有六十里的泾阳县,兵锋直指大唐都城,毫无人性的东/突厥军士在泾阳烧杀抢掠,男人被屠戮,妇人被凌辱。 在那个最艰难困苦的时候,泾阳县十里八乡的乡亲们也从未像如今这么恐惧过,关中汉子和婆姨都是血性的,面对敌人近在咫尺的屠刀,汉子们扔下锄头入了府兵,婆姨们领着老小躲进了深山,男人们为保家国,女人们为保自家汉子一脉烟火,大家都豁出了性命,咬牙撑过了那次劫难。 关中人永远不害怕看得见的敌人,大家都是俩胳膊俩腿,一刀戮进胸膛喷出来的血也是同样的红色,然而,看不见的敌人呢? 李素其实也很害怕,活了两辈子不见得身体比别人强,染上天花该死还得死。 李道正每天坐在门槛上,阴沉着脸注视着自家院外那一片空旷无垠的良田,眼看快开春了,麦子下种的时节越来越近,然而该死的瘟疫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蔓延开来,耽误了春播,就算瘟疫过去了,这一年大家吃什么? 李素躺在床榻上翻来覆去无法入眠,脑海里不停回响着王家爹娘绝望的哽咽,还有王桩王直被乡亲强行绑走时痛彻入骨的嘶吼,一幕幕灰暗的悲凄的画面反复涌现,温馨美好的田园生活被瘟疫全然毁殆。 这不对,不应该是这样。 该死的瘟疫已严重破坏了李素打算在村里平静过完一生的计划。 意料之外的变数应该解决它,扭转它,让事态重新回到既定的轨道上来。 上一世似乎在什么电视频道听说过天花这东西,当时纯粹以娱乐的心情随便看看,过后便全然忘记了,该死的天花用什么治来着?有个英国人怎么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似乎……用母牛?母牛的什么?好像是某个很羞羞的地方,然后呢? 零乱如麻的记忆被分拆成一个又一个不连贯的碎片,李素拧着眉竭尽全力的回忆,拼凑,想得头都痛了,仍不得其果。 院外一阵喧天的锣鼓声打断了李素的回忆,李素睁开眼,从床榻上坐起身,心情有些愠怒。 正想到关键时,谁在外面吵?这种时候还有心情敲锣打鼓,作大死吗? 李道正匆匆冲进屋内,语气兴奋地催促:“怂娃快起来,村里来和尚咧,快跟我去拜菩萨,拜了菩萨,瘟神就不敢祸害咱咧……” 李素瞪大了眼睛,很无语。 我一个活了两辈子的人都办不了天花,和尚念几句经就能解决?民智啊,民智啊! 李素哼了哼,正待拒绝老爹的盛情邀请,抬眼一看,老爹眼中杀机翻涌,藤条在老爹庄严的宝相外如降魔法器般若隐若现…… 李素忽然悟了,他觉得去拜拜菩萨也挺不错的,至少比挨藤条的滋味好。 *********************************************************** 每逢时乱出妖孽,这话果然一点也不错,和尚也是妖孽,趁火打劫的妖孽。 三个光头盘坐在土坪中间,垂头敲着木鱼,嘴里喃喃不知念着哪一篇经文,严肃的神情透着几许悲悯,为生灵向西天菩萨祷念求情。 和尚背后跪了一大片,这几日吓得在家里一步不敢动弹的男女老少全出来了,李素甚至看见了王桩王直两兄弟,两眼又红又肿,神情木然地跪在乡亲们前方。 李素心头一酸,尽管只和他们接触了一个下午,但他还是将王家兄弟当成了朋友。 莫名来到这个年代,李素太孤单,太需要朋友了。 “爹,王家咋样了?”李素悄悄地问旁边的李道正。 屁股被踹了一脚,李道正压低了声音怒道:“拜菩萨要心诚!胡咧咧个啥!” 沉默了一会儿,李道正忽然沉沉叹道:“老三死咧,老四听说也开始发烧了,他爹娘倒是没事……” 李素的心情愈发沉重,直起身看着前面木然拜佛的王家兄弟,背影是那么的萧瑟颓丧,连李素都能清晰的感觉到那种痛入骨髓的丧亲之殇。 拜佛的人群跟随着和尚的动作,和尚叩首时大家跟着叩首,和尚念经时大家老老实实跪着不动,其间还夹杂着婆姨们压抑的抽噎声。 不知跪了多久,和尚们终于站起身,长宣了一声佛号,然后闭目不动。 村中宿老赵爷爷立马双手捧上一个托盘,上面盖着红绸,和尚面无表情揭开红绸,十来贯铜钱静静躺在托盘上。 “村里老少都凑过了,只剩这么一点咧,愿奉给师父们做香火……” “阿弥陀佛,施主错了,出家人贪嗔皆消,要钱财何用?钱财是敬奉给菩萨的,是为积今生功德,是为消前世孽业。”一个泛着油光的微胖和尚义正严辞地纠正道。 赵老头连连点头陪笑:“是是,老汉错咧,是给菩萨的,给菩萨的……” “不是‘给’,是‘敬奉’!”和尚很认真的再次纠正,典型的轻微强迫症患者。 “是是是。” 胖和尚朝旁边一斜眼,另一名矮和尚立时将托盘接了过来。 钱财落袋,现在到了**的时候了。 胖和尚垂头默诵了几句经文,然后指着前面神台上堆满了香灰的香炉道:“贫僧师兄弟三人不畏瘟灾,不辞劳苦,更耗尽毕生功法为太平村民祈福请寿,这炉香灰已被我师兄弟功法加持,赵施主可分予村民乡亲们,和水拌匀服下,天花之祸,五日可消。” 赵老头大喜,连连道谢,身后村民们哭着向和尚们磕头,一幅僧俗鱼水一家亲的温馨画面。 满坪村民磕头道谢之时,李素趁老爹不注意,悄悄退出了跪拜的人群,闪身躲到一个草垛后面,听着三个和尚妖言惑众,李素重重发出一声怒哼。 “哼!” 很奇怪,草垛丛里居然有回音…… 前世北京天坛皇穹宇的围墙是著名的回音壁,难道关中汉子堆草垛无意中也造出了回音壁? “哼!”李素又哼了一声,纯实验性质。 “哼!” 神同步…… 难道菩萨显灵了?见有凡人不爽他,于是特意下凡来报复他,其报复的方式就是反哼回去? 哪位菩萨这么无聊…… 李素顺着声音寻去,绕过两堆草垛后,终于看见了这位无聊的菩萨——也许不是菩萨,至少菩萨不会束发盘髻,不会戴一顶扁平的混元帽,更不会穿一身青蓝色的道袍…… 第九章 试治天花(上) (求收藏,求推荐票!!!!!) 竟然是位道士…… 李素瞬间明白了,道士哼的不是他,而是和尚,佛与道永远是宿敌,大家干的都是蛊惑人心骗香火钱的技术工种,工种相同自然是竞争关系,世上的傻子就那么多,你骗了一个,就意味着我的锅里少一个,焉能不为宿敌? 眼前这位道士扮相还是很不错的,慈眉善目,满头银发,虽满脸皱纹却仍红光满面,显然保养得很好,此刻道士怒容满面,眼睛瞪着坪里那三位正在给村民消灾灌香灰水的和尚,显然他的怒气并非冲李素而来。 李素楞了一下,他不太明白道士发怒的原因,是因为和尚愚弄村民,还是……和尚抢了他的生意? 对宗教,李素向来敬而远之,这类人招惹不起,佛与道都一样。 于是李素远远地朝老道士行了一礼,算是打过招呼,接着又潜回坪里。 和尚的消灾工作已进行到尾声,不少村民领到了一小撮香灰,毕恭毕敬如同捧着祖宗牌位似的将它捧回家去,脸上纷纷洋溢着喜悦的笑容,似乎消弭天花之祸只在弹指之间。 李素无法指责他们的愚昧,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自己和他们一样从小生活在这个封闭的小村里,没读过书没受过教育,老一辈人整天说一些神神怪怪的传说或经历,拜菩萨时自己怕是表现得比他们更虔诚,领到香灰后比他们喝得更干净。 人群三三两两散去,王桩和王直俩兄弟仍木然地站在坪中,眼中露出少年郎不该有的迷茫和悲伤。 李素上前拍了拍他们的肩膀,王家兄弟看着他,眼圈又红了。 “老三去了,你们节哀,不管怎么说,日子总还要过下去。” 王家兄弟沉默点头。 “现在有空没?你们跟我走一趟。”李素接着道。 “去哪儿?” 李素没回话,朝俩兄弟打了个手势,俩兄弟默默跟上。 三人绕过坪边的草垛,李素径自在前面走,边走边道:“你们相信我吗?” “信。”王家兄弟异口同声,大家是发小,信任是完全无保留的。 李素斟酌了一下,语速放得很慢,说出的每个字似乎都像承诺一般很用力。 “可能……我是说‘可能’,我有办法对付天花,别信和尚,给你们的香灰除了拉肚子,基本管不了别的事。” 王家兄弟还没表态,草垛旁又传来一道惊疑的声音。 “咦?” 李素朝旁边瞥了一眼,又是那个老道士,显然他刚才听到了自己的话,一双慈目充满惊讶和怀疑的盯着李素。 李素没理他,带着俩兄弟继续往前走。 “李素,你说真的?真的能治天花?”王桩忽然从后面死死拽住了李素的胳膊,拽得很用力,李素的胳膊顿时感到一阵钻心的痛,抬眼愠怒地瞪着王桩,却见两兄弟脸颊不知何时布满了泪水。 李素叹道:“我说的是‘可能’,这事我不能承诺,但应该值得试一试。” 老道士三两步奔到李素跟前,道:“小娃娃,你莫诳人,真能治天花?” 李素有点不耐烦了,这些人都什么毛病,耳朵自动过滤他们不想听到的关键词,这样下去大家怎么沟通? 斜着眼瞥了一下老道士,李素朝他行了个纯粹的晚辈礼,然后领着王家兄弟继续走,至于老道士的问题,李素选择了无视。 对陌生人,李素有着非同一般的戒备心。 老道士心胸很豁达,见李素冷淡以对,也不生气,微微一笑,捋了捋颌下飘逸的白须,不急不徐地跟在李素三人后面。 李素有点烦了,又发作不得。 这年头对“尊老”俩字还是很看重的,敢对老年人不尊敬,周围的人将会自动把他划入“败类”那一类,而且很难翻身。 ………… “李素,我家老三死咧,老四也快不行咧,你真能治天花吗?真能治吗?真能治吗?”王桩一路上不停的问,语气很急促,而且带着哭腔,翻来覆去的只问这一句,仿佛中了一种名叫“复读机”的天下奇毒。 老道士一直跟在李素后面三丈远,不慌不乱如闲庭信步,看来他对李素的好奇心不小。 俗话说好奇心害死猫,也不知道老道士怎么活到这把年纪的…… 一行人往村东头走了一柱香时辰,李素忽然停下,道:“你知道哪家有牛吗?母牛。” 王家兄弟楞住了,沉默许久,王桩脸色有点难看:“兄弟莫闹,这都什么时候了……再说牛那么大,私下宰了官上要问罪咧,过些日子瘟灾过了,我们给你偷条狗宰了吃……” 李素气得踹了他一脚:“这种时候我跟你说吃牛肉的事吗?母牛!我要一头正在患天花的母牛!找不出这头牛,天花没法治!” 王桩挨了一脚立马变聪明了,脱口道:“胡家!胡家有头牛病咧,不晓得是不是患了天花……” “走,去胡家。” ********************************************************* 胡家大门紧闭,门口两尊石狮子也跟得了天花似的愈发没精神。 敲门,半天没人开,里面传来胡管家不满的嚷嚷声:“都甚时候咧,还在外面跑,胡家不迎客,莫把天花传进来,滚滚滚!” 很不友好,但可以理解,灾难来临时每个人都是脆弱的。 同时李素也希望胡家能理解他,因为他还是打算进胡家的门,哪怕进门的手段不怎么光明正大。 正门不能进,只好走侧门,侧门更方便,大户人家的牛圈一般都是设在后院的。 众人绕到胡家的侧门,门上一把如意铁锁,冷冷地扣在门环上。 李素为难了,下意识瞧了瞧一直跟着他们的老道士。 “这位……道士爷爷,会撬锁吗?”李素行礼,陪笑。 老道士呆了呆,然后摇头。 “会穿墙术吗?” 老道士连头都懒得摇了,老脸微微发红,不知是羞愧还是酝酿怒火。 “会画破门符吗?” 老道士:“…………” “会飞吗?” “…………” 李素的脸色有点不好看了,活到这把年纪,老道士难道没有反省过自我价值何在?夜深人静之时不觉得空虚,觉得冷吗? 李素斜睨了老道士一眼,再没说一句话,路边折了一根草茎,塞进锁眼里,开始撬锁。 老道士气得浑身直颤,虽然李素这竖子什么都没说,但最后看他的眼神分明像在看一个废物,而且是老废物。 “怂瓜,给老道爬开!”老道士抢身而上,一把推开李素,然后抬腿朝着胡家侧门狠狠一踹…… 轰! 侧门被踹开,奄奄一息地横在一边。 巨大的声响惊动了胡家人,胡管家气急败坏闻声而至。 “谁?谁破我家的门,想吃官司么?” 老道士狠狠甩了一下袍袖,挺起胸道:“贫道,孙思邈!” 第十章 试治天花(下) “贫道,孙思邈!” 话音刚落,后院里顿时一片膝盖中箭的声音,扑通扑通几下,胡家的管家和仆役跪了一地,连王家兄弟也跪下了。 “孙老神仙!真是孙老神仙!”胡管家呆滞到惊喜,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孙思邈,目光很狂热,狂热程度无异于赤手活擒了一只野生原生态奥特曼…… 李素没跪,不过他也惊呆了。 药王孙思邈?没想到在贞观年间遇到的第一位名人竟然是他! 很显然,这位绝非骗财的老神棍,更不是一无是处的老废物,这是一位名不虚传的老神仙,传说活到了一百零二岁的人瑞,更令人敬仰的是他的为人和医德,以及高超的医术和淡泊名利的胸怀。 李素呆呆地看着孙思邈,这一刻他也有跪下的冲动,跪下求老神仙保佑他……发财? 院子里跪满一地,孙思邈神情不善,朝李素重重哼了一声,显然对李素这竖子很不满,然后板着脸,朝院里跪拜的众人道:“跪什么跪,都起来,起来!见人就跪,哪里学来的毛病。” 指了指敬畏到极点的胡管家,孙思邈道:“你家有病牛?” 胡管家愈发高山仰止:“老神仙普度众生,连畜生也度上了,实在是功德无量……” “闭嘴,贫道只医人,不懂医兽,这个怂娃说他会,你问他去。” “啊?”胡管家目光很快转移到李素身上,明显由崇敬变为怀疑:“李家小子,你又想做甚?” 李素瞥了孙思邈一眼,苦笑道:“今日与王家兄弟说起天花之事,顺嘴胡说了几句,没想到这位道士爷爷听到了,于是……” 孙思邈很不耐烦地打断了他:“人命关天的时候了,还扯这些废话做甚?赶紧把你家病牛牵出来,快点!” 胡管家直着眼在孙思邈和李素身上游移许久,终于决定顺从老神仙的话,转过身牵牛去了。 李素横移了几步,走到孙思邈身边,朝他施了一礼,陪笑道:“小子有眼不识泰山,刚才得罪了老神仙,还请老神仙莫与小子计较……” 孙思邈哼了哼:“罢了,贫道与你这小娃子计较做甚?只要你真对天花有办法,贫道便代天下苍生给你磕头又如何?” “不敢不敢,老神仙折煞小子了……话说,老神仙您只顺耳听到小子胡说几句便如此相信小子?” 孙思邈气笑了:“你一嘴上无毛的怂娃,何德何能让贫道信你?实在是贫道对这天花束手无策,病急乱投医了,你说有办法贫道便姑且跟来瞧瞧,跟了你一路你以为贫道很闲?” 李素咧嘴干笑两声,这时胡管家已牵着一头牛慢悠悠的过来了。 牛的精神看起来不大好,懒洋洋的耷拉着脑袋,嘴里不停咀嚼着什么,一双大眼扫了扫众人,又毫无兴趣地垂下头。 李素蹲下身,看了看牛的腹部,嗯,果然是母牛,而且乳/头处长了几块疮斑,都已经发了脓,黄黄的,有点恶心,确实是一头患了天花的母牛。 孙思邈也在李素身边蹲下,斜眼瞥着李素:“小娃娃,你说说,怎样用母牛治天花?” 李素苦笑道:“老神仙,小子从始至终没说过一定能治,只是试一试而已,瘟疫已如此严重,岂小子一人之力能为?” 孙思邈点点头:“倒也是实话,虽是少年郎,也不算狂妄,且说说,你打算如何试?” 李素指着母牛的乳/头周围那几块发了脓的疮斑,道:“这头牛也患了天花,但是牛的抗体和免疫力比咱们人类要强很多,虽然天花都是同样的,但牛经过自身的抵抗和免疫之后,已能产生一定的免疫能力,所以天花对人来说是至死之疾,但对牛来说,却鲜见死亡……” 孙思邈一脸茫然,茫然中甚至带着几分……羞愧? 好多听不懂的新词儿,但是……好厉害的样子。 孙思邈对学问,特别是对医学上的学问很较真,闻言抬头看着胡管家,问道:“这头牛病了多久?症状如何?” 胡管家一直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李素,他可以说是看着李素长大,然而此刻李素这种高深渊博的模样,却从未见过,这小子的性情……似乎比以往大不一样。 见老神仙垂问,胡管家急忙恭敬地道:“病了十来天咧,没啥别的,就是没精神,吃得也少,十里八乡很难找到兽医,主家打算再过十来天便报备官上把它宰咧。” 孙思邈点点头,没再理胡管家,继续观察那头病牛。 李素指着母牛的乳/头处接着道:“咱们人身上若是哪里溃烂了,便有发脓的现象,待到脓疮拔除,溃烂的那块地方也会慢慢痊愈,其实畜生也一样,老神仙请看,这头牛的乳/头处正在发脓,正是体内免疫系统抵抗病毒的结果,经过牛身体内的抵抗后,发出的脓汁里面带有天花病毒,但又跟天花病毒不一样,因为脓汁里面还有抵抗天花病毒的抗体,小子要的,就是这脓汁,它很重要,把它涂在人的伤口上,不但可以预防天花,而且还可以治……治……” 李素说着说着,语速越来越慢,脸色却不由自主地苍白起来。 他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 前世对天花了解得太少,因为那时天花已基本绝迹,现代人没有谁刻意记得这种已绝迹的病,只听说种牛痘有效,但究竟是能治还是只能预防,李素真的不清楚,直到此刻看到病牛,前世那些零碎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渐渐拼凑出一个连贯的整体,这时他才惊觉,种牛痘只能针对还未染上天花的健康人群,却救不了已出现天花症状的病人。 苍白的脸上,一颗颗冷汗缓缓滑落,李素只觉得自己辜负了王家兄弟,辜负了王家老四。 所有人的目光仍投注在李素身上,孙思邈拍了拍他的肩,不满地道:“继续说呀,发什么楞!” 一旁站着的王桩王直急得直跺脚,众人包括胡管家都情不自禁催促起来。 良久,李素站起身,眼圈微微发红,转头看着王家兄弟,忽然朝二人鞠了一躬。 “对不起,我只能保证让未染上天花的人此生不会再染,但已经染上天花的,我没有办法,对不起,我只能救你爹娘,救不了老四。” 王家兄弟懵了,眼泪如泉般涌出,王直年纪小些,索性咧开大嘴嚎啕哭了起来。 王桩是老大,此刻虽心痛,却也决绝,用袖子使劲擦了一把眼泪,重重地道:“老四命不好,我们认了,这种时候能救一个是一个,求你想办法救救我爹娘,我爹娘还没有染上天花,他们还有救,只要爹娘活着,这个家毁不了。” 一旁的孙思邈神情却激动起来,多年行医济世,对生死早已淡漠,他关注的是另一个重点。 “小娃娃,你莫诳贫道,未染上天花的果真有办法让他们一生不染?是真的吗?” 李素心乱如麻,敷衍般点点头。 孙思邈点头:“死生之大事,任何治法皆须病理辨证,检验之后才能对症下药,我等且为天下苍生一试,若是有效……” 孙思邈顿了顿,看着李素道:“若是有效,小娃娃,你可受天下苍生一拜!” 第十一章 活体实验 (求收藏+推荐票!!榜单上占个名次很不容易,大家切切不可忘记。。) “受天下苍生一拜”,这是个很吓人的话题,抛却知识产权之类的不提,李素所做的只不过是将牛身上的脓涂到人身上而已,这么一个小小的动作都能受天下苍生一拜,可见唐朝的人才多么的匮乏。 孙思邈是个很谨慎的人,临床实验是必须有的,李素对这种严谨的科学态度表示赞赏,至于谁有胆子当实验品……反正李素没这胆子,尽管理论是他提出来的,但,牛身上的脓汁多脏多恶心啊,李素决定不动声色,看有没有傻子跳出来当*实验品。 “我先来!”王家兄弟异口同声,王桩动作飞快冲进胡家后院厨房拎了把菜刀,挽起袖子扬起刀,那决绝的眼神和凌厉的刀势,似乎有把自己胳膊剁下来的架势,王直神情遗憾且艳羡,为自己慢哥哥一步而扼腕叹息。 “住手!你想自残啊瓜皮,只要往手臂上轻轻划一下,出血就行,用那么大的劲做甚?”李素赶紧阻止了他,顺便朝王桩的屁股上狠踹了一脚。 孙思邈没吱声,目光仍带着些许怀疑的瞥着李素。 很显然,老神仙没打算当*实验品,毕竟大家不算太熟,孙思邈也没伟大到把自己的老命交代在陌生人的几句话里,一个活到快八十岁的老人家,别的本事或许稀松,但保命的本事一定很精湛,否则也活不到这把年纪。 王桩迟疑了片刻,似乎对不能剁下胳膊有些不满,担心做事不用力会降低成功率,犹豫之后还是决定听李素的话,暂时放过自己的胳膊一马。 一刀划过,粗糙黝黑的胳膊顿时冒出了殷红的血液,这一刀还是划得有点重,鲜血如泉水般汩汩直流,王桩满不在乎地龇牙,非常英勇地挺起胸,显示自己是条好汉。 李素看得直皱眉,那把菜刀洗都没洗就往自己身上划,真脏……过几日王桩费尽辛苦战胜了天花,结果莫名其妙死于破伤风,墓志铭上该如何写才能为这个冤死的少年留点面子不至于贻笑千古? 胡管家和一众下人将母牛死死摁住,不让它挣扎,李素呆立院中不动,朝王直挑挑了眉,示意他去挤脓汁,反正这种事李素不愿意干。 十五岁正是知**而慕少艾的年华,偷看寡/妇洗澡倒也罢了,再去蹲别人家的牛棚,对一头无辜而纯洁的母牛动手动脚,在它的乳/头上挤来挤去做各种猥琐的动作……这话传出去不知会恶心李素多少年。 王直无所谓,很快取了一点脓汁出来,按李素的吩咐,将脓汁小心而缓慢的涂抹在王桩胳膊的伤口上。 孙思邈一直静静的看着,花白的眉毛皱得紧紧的,不知在思索什么。 等到王直做完这一切,孙思邈沉声道:“小娃娃,这就完咧?” “完了,接下来等临床反应便是。” “临床反应?嗯,倒也贴切,会有啥反应?” “四五日内,会有发烧,头晕,身上长红点等反应,跟天花的症状一样,但程度很轻,而且绝不致命,四五日后症状全消,那时王桩身上便有了天花抗体,这一辈子也不会染上天花了……” 孙思邈的目光露出几分兴奋:“果真如此?小娃娃,人命关天的大事,你不可胡说。” 李素无奈地看着他:“老神仙,这是积功德的事,小子敢开玩笑吗?” 孙思邈仔细观察了一下王桩的伤口,点点头:“四五日后若是这小娃娃平安无事,这事算是成功一大半了……” “小子对结果很有信心,现在难的是牛痘的接种问题,要搜集十里八乡所有患了天花的母牛,以及劝说乡亲们接种牛痘,这些事小子可做不来,只能仰仗老神仙了。” 孙思邈仔细观察着伤口,漫不经心挥了挥手:“这些都是小事,太医署的太医令刘神威是贫道的徒弟,贫道让他上奏朝廷,请陛下下旨调用长安城附近的病牛,此事动用官府的力量后,行之并不难。” 很好,李素放心了。 他不介意解救劳苦大众,前提是别让自己太操劳。 做完了这一切,李素在胡家后院洗手,一遍又一遍的洗,洗得很仔细,连指甲缝都不放过,胡管家默默在身后注视着他,脸颊直抽抽,不知在心疼胡家的水还是嫌弃这怂娃的洁癖。 所有人都盯着李素,事情虽然做完了,但大家心里仍不踏实,毕竟一个黄口小儿说的话,可信度实在低得不可想象。 李素没管别人什么想法,仍低着头仔细的洗手,洗得差不多了,举起自己的双手朝着阳光……开始鉴赏。 白净,嫩滑,修长,如白璧般无暇……这注定是一双要发财的手啊。 李素静静看着自己的手,痴了。所有人都在背后静静看着李素自恋,也痴了。 不知过了多久,李素终于在自恋中清醒,目光仍未离开自己的手,嘴里却道:“王直,回去后把你家的窗门都打开,让家里空气流通,被褥枕头什么的都拆下来洗洗换换,别乱给老四用药,天花致命,但不是绝症,仍有一定的存活率,碰碰运气说不定你家老四还有救,只不过以后脸上可能会有很多麻子,更坏一点说不定会失明,痴呆,瘫痪等等,总之,尽人事听天命吧,活着比什么都好。” 李素说完将王直扯过来,掀起他的衣衫内面擦手,然后朝孙思邈等众人行了一礼,转身便走…… 孙思邈捋了捋白须,又看看李素,急走几步和李素并排而行。 “小娃子,贫道还未曾问你大名。” 李素急忙行礼:“小子姓李,名素,太平村的村民。” “李素……贫道记住你了,小娃子,跟贫道仔细说说,啥叫‘抗体’?啥叫‘免疫力’?” “…………” ********************************************************** 王桩被孙老神仙暂时隔离了,孙思邈放话出来,这几日要与王桩同吃同睡,日夜观察他的症状,若是真如李素所言,此法确能预防天花,老神仙将向朝廷全力举荐推行。 王桩答应了,李素觉得他乐观得过早了点,换了李素肯定不敢答应,跟一位医学痴迷者同吃同睡,更何况自己还是*实验品,就不怕老神仙研究得太过投入,一时兴起半夜把他解剖了? 事态按李素计划的那样缓缓推行,李素感觉到这场祸及关中的瘟疫正在被自己慢慢扭转,一切都在缓慢地回到最初的轨道上。 不过有些事情还是超出了李素的意料。 王桩被孙思邈隔离,老二王直却偷偷回了家,二话不说朝爹娘的胳膊上划了一刀,爹娘大惊,待到王直将在胡家偷偷截留下来的牛痘给爹娘种上后,爹娘二话不说又把王直抽得奄奄一息,等待孙老神仙抢救…… ………… 第二天开始,王桩果然开始发烧,身上长出了红点,五日后,王桩体温恢复正常,身上的红点也渐渐消去。 孙思邈又惊又喜,急忙开始第二阶段临床实验,征得王桩同意后,将他和几位天花病人居于一室,每日同吃同喝同睡。 十日后,孙思邈向胡家借了一辆马车,又向胡家借用了一名家仆,带着他的亲笔信匆匆向泾阳县衙驶去。 第十二章 上达天听 李素从来不是悲天悯人的高尚者,和所有的普通人一样,有善良的一面,也有卑鄙的一面,心中从来不怀大慈悲,更没胆子做大奸大恶之事,有好处就上,见势不妙便溜,做了一件小坏事后总会给行乞的乞丐赏几块钱,然后一厢情愿认为善恶抵消不增不减,老天爷已原谅自己了,从来也不管老天爷是什么感受。 在前世,他普通得就像一粒尘埃。 解决天花对他来说跟慈悲没有太大关系,“慈悲”二字是给和尚准备的,李素做不到那么超然。或许心里对乡亲们隐隐也有那么一丝悲悯,主要却是为了王家兄弟和自己,这个年代对他来说太陌生了,王家兄弟已是他仅有的朋友,他不想失去朋友,如此而已。 李素只是李素,李素不是白求恩。 ………… 长安城,太极宫,甘露殿。 一位穿着明黄便袍,头未着冠的中年男子正坐在空旷的大殿方榻上,花白的头发挽成一个很精致的发髻,再用一根碧玉簪固定住,腰间系着一根九龙玉带,玉带由许多大小规格相同的白玉镶嵌成九条龙纹,脚底踩着一双明黄色的软底靴,其人身高约八尺,体态魁梧,肩宽腰圆,面色略黑,双目生威,额头和眼角堆挤出几条皱纹,厚薄适中的嘴唇紧紧抿着,他静静地坐在空无一人的大殿内,面无表情地看着矮几上一堆零乱的奏疏。 此人正是历经百战终成帝业,并一手开创出贞观之治的千古一帝,李世民。 大唐皇帝李世民五天没睡过一个好觉了。此时夜深,往常时候李世民早已安寝,然而这几日关中地区噩耗频频,令他彻夜难寐。 看似不起眼的小小瘟疫,谁都不曾料想竟蔓延得如此之快,快到朝廷甚至来不及做准备,它已席卷了长安城外十几个村庄,今日尚书左仆射房乔上奏,称天花蔓延之势愈烈,长安城外泾阳县已有八百余人因天花而亡,更坏的消息是,天花已渗透进了长安城内,今日城内长乐坊坊官上报,坊内有三户百姓人家莫名发烧,经诊断后已确定染上了天花。 此消息迅速在长安城中扩散,城内官员百姓人心惶惶,动荡不安,繁华似锦的都城长安如今家家闭户,商铺歇业,街上空寂无人,出城逃瘟避难者数不胜数。 李世民现在心乱如麻。 瘟疫不仅仅是瘟疫,当它严重到脱离君臣掌控时,它便是大唐皇权不共戴天的敌人,它带来的不仅仅是百姓的死亡,也给这清平盛世带来毁灭性的连锁反应,百姓连家门都不敢出了,何人做工?何人种地?何人经商?当百姓们失去了安逸平稳的生活,谁还会颂扬皇帝的恩德? 更令李世民火冒三丈的是,街头坊间已有了一些恶意的声音,说是天子不修德故而惹怒上天,引来天罚,加罪于无辜百姓。 坊间长舌之人的流言没敢说透,但全大唐的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大唐武德九年六月,李世民发起玄武门兵变,弑杀手足兄弟,逼迫父亲李渊退位让贤,以幼弑长,以子篡父,江山得来本就名不正言不顺,说来也是命背,李世民登基后,大唐几乎年年天灾不断,民间恶意的声音也越来越大,李世民以圣明仁德天子自居,对那些恶意的流言只能暗怒在心,也不敢动辄杀戮。 这一次的天花瘟疫亦是如此,当瘟疫蔓延愈烈之时,坊间果然又老调重弹,天子得位不正,亏欠德行,却连累大唐亿万无辜百姓受苦云云…… 甘露殿内,李世民心不在焉地翻阅着奏疏,心情却无比纷乱烦躁。 天花!天花! 造反可以镇压,洪灾可以修堤,大旱可以挖井,然而,怎么偏偏是这该死的天花!全天下的大夫医者皆束手无策,朕能如何? 刀剑和皇威已失去作用,李世民忽然觉得一股深深的无力感袭上心头。 急促的脚步声在深夜的殿外长廊上回荡,李世民心头愈发沉重,仿佛压了一块重石般喘不过气来。 深夜里,如此急促的脚步,往往意味着又一桩祸事发生。 这几日心中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李世民只觉得自己快崩溃了,听到脚步声,心中的怒火徒然直冲脑门。 殿门外,一道战战兢兢的身影跪下,却是一名宦官。 “启奏陛下,尚书省急奏……” 李世民爆发了,狠狠拍了一下身前的矮几,大怒道:“又是哪里出了祸事?每日不是瘟疫就是急奏,朕的大唐难道天人共谴,竟无一可取乎?” “滚!给朕滚远!今日朕一个字都不想听了!” 宦官吓得身如筛糠般抖了起来,额头汗珠滚滚而落,心念电转,壮起胆子道:“陛……陛下,这份急奏不,不是坏消息,是好事呀……” “好事朕也不想……慢着,好事?什么好事?”李世民回过神了,眼中缓缓升起一缕希望的光芒。 “陛下,尚书省接到泾阳县令急报,言称孙思邈孙老神仙已在太平村找到了一位能克制天花之人……” “什么?”李世民呆立片刻,随即面露狂喜,当下顾不得君王仪态,三两步跑到宦官面前,面目狰狞地瞪着宦官:“再说一次!孙思邈找到克制天花的法子了?” “陛……陛下,不是孙老神仙发现的,而是泾阳县治下太平村的一位村民发现的,孙老神仙亲自验证过,此法对天花有效,可使未染上天花者一生不染此瘟病……” 李世民喜悦的神情渐渐古怪起来:“孙老神仙都未能找到克制之法,却被太平村的一个村民找到了?” “正是,此村民姓李,名素,泾阳县令奏报上说,孙老神仙对此子多有褒扬之辞……” 李世民浑不在意地挥挥手,多日阴霾的心情此刻终于放晴,至于李素是什么人,对一位掌控千万子民的皇帝来说,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都城长安的动荡人心终于可以安定了,朝堂和民间种种不利的传言可以平息了,而他的皇位也重新稳固了。 一个籍籍无名的村民,解决了李唐帝国一次大危机,挽救了关中万千子民,是大功德,也是大喜。 “国之大喜,焉能不论功而赏?下旨,召三省六部官员立刻入宫朝会,孙思邈心忧社稷,以老迈之身亲赴疫区,解万民于倒悬,虽无功却有劳,老神仙曾经三辞为官,朕不勉强,赐万金,帛百匹,泾阳县太平村村民李……李……” 宦官小心翼翼地提醒:“李素。” “李素为我大唐立此大功,此功非爵而不能赏也,钦封泾阳县子……”李世民神情兴奋,滔滔不绝,语速快如连珠炮。 宦官面颊抽搐几下,见李世民兴奋得不能自已,宦官欲言又止,躬身应是。 李世民心细如发,发现宦官神情不对,顿时停下来,皱眉看着他:“你有话说?” “奴婢不敢,奴婢无话。” “赐尔无罪,快说。” 宦官冷汗潸潸,犹豫片刻,终于道:“启奏陛下,那太平村的李素,今年才十五岁……” 李世民睁大了眼睛,吃惊地道:“十五岁?这……竟有这等本事?” 随即李世民很快明白了宦官的意思,叹了口气,神情不知是遗憾还是喜悦,他终于从失控的狂喜中恢复了冷静,苦笑摇头道:“英雄出少年啊,朕老了……十五岁,尚未行冠礼,封爵殊为不妥,怕是朝中非议颇多,少年成名,木秀于林,封爵是害了他,改一下旨意吧,特擢李素为太医署医正,专授克治天花之法,另赐万金,良田二十亩。” 第十三章 药王问道 孙思邈留在了太平村。 对孙老神仙的决定,李素表示很……嫌弃? 他越来越觉得这位仙风道骨的老道长很烦人,好像路边捡到了金子似的,一个劲的围着这块金子转悠,而且态度很霸道,规定他提问题时金子必须回答他,否则便是不尊老,不礼貌。 勿用置疑,李素就是那坨被他捡到的金子,实在是时乖命蹇,点背不能怪社会…… 由此可见,和尚和道士果然惹不起,李素就是一个典型的惹到他们的下场。 阳光很舒服,唐朝的空气比前世不知好了多少倍,李素和孙思邈慢慢走在乡间的田埂上,清新自然的空气里,飘散着一丝淡淡的人间烟火气。 这么好的天气,实在应该坐在院子里,泡上一壶茶,捧着一本书,舒舒服服地享受冬日里难得一见的和煦阳光,而不是跟一个快飞升的老头扯一些无聊至极的闲话。 然而,孙思邈似乎很认真,未将二人之间的话题当成闲聊,李素每回答一句,孙思邈总要沉默片刻,嘴唇喃喃蠕动,好像将他的每句话背下来似的。 “‘细胞’此物……贫道闻所未闻,呵呵,小娃娃,莫非你故意捏造出来诳骗贫道的?”孙思邈捋着飘逸的白须,笑得仙气缭绕。 “小子确实在胡说八道,老神仙莫往心里去,村西头还有两户人家要种牛痘,老神仙,他们需要你……”李素的目光充满了哀求,哀求老神仙放过他,干什么都好。 类似把他支远赶走的明示暗示,李素大概说了七八次,每次都被老神仙轻松推回来,很神奇,唐朝可能已经有了太极拳。 果然,孙思邈漫不经心地挥挥手:“无妨无妨,太医署在太平村派驻了四位大夫,种牛痘这么简单的事,用不着贫道亲自出手……” 伸出仙腿,老神仙不轻不重踹了李素一脚:“问你怎么不答话?小小年纪没个礼数,不是敷衍以对便是揣着把贫道赶跑的心思,肚里装着济世苍生的好货就赶紧全拿出来,今生修好功德,下世投个好胎,藏着掖着怎么对得起你的学问?” 见老神仙脸色有些不善,李素叹了口气,瓮声瓮气道:“‘细胞’是个很微观的东西,‘微观’懂吗?刺破手指,挤一滴血出来,肉眼是瞧不出究竟的,但若用显微镜放大百倍千倍……‘显微镜’您也不懂吧?老神仙,我们真的有代沟……总之,人体是个很玄妙的机体,哪怕是一滴血,里面都含有各种元素,红细胞,血红蛋白,血小板等等,人的身体有了什么病变,只从一滴血里便能发现许多端倪……” 孙思邈眉头紧蹙,陷入了沉思,良久,缓缓点头:“小娃娃,你说得太玄,从未见过的东西,贫道不敢下定论,不过你说的道理贫道倒是略有所悟,佛家曾言‘一沙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其道理应该类似于你说的‘微观’,是我们肉眼所见不到的另一个玄妙境地,小娃娃,贫道说得对否?” 李素忍不住赞叹,多么清醒的老头啊,八十岁了,还能把“微观”理解得如此透彻,这个年纪的人不是应该目光呆滞坐在天井边晒太阳,边晒边流口水傻笑吗? “老神仙大彻大悟,飞升仙界指日可待……”李素一记马屁送上,说完顿觉失言,这话……仔细品位一番,貌似不是什么好话。 谁知孙思邈却颇为受用,道士就吃这一套,闻言轻快地捋着长须,目光望向天空,满是皱纹的嘴角勾出一抹期待的微笑:“贫道应该会有那么一天的,贫道想,日子大概不远了……” 李素暗暗撇嘴,按史实算的话,老神仙离飞升仙界还远着呢,传说他活了一百零二岁,也就是说,他起码还能活二十多年。 李素严重怀疑历史上的孙思邈不是自然死亡,而是天上的真神仙见此人长寿得太离谱,于是派托塔李天王把他当妖孽收了,老头儿飞升后其实是住在塔里面的…… ………… “这场瘟灾死了八百多人,造孽啊……”孙思邈神情沉重,郁郁叹息,随即抬起头盯着李素,很认真地道:“多亏有了你,才能把瘟灾控制在泾阳县内,太医署已在关中全力推行你的接种牛痘法,想必从此以后,我大唐子民永不再受天花荼毒,小娃娃,你积了大德了。” “小子顺手为之,不敢贪天之功。”李素表现得很谦虚,心里却在飞快的盘算自己损失的利益。 是的,利益,救命时没想那么多,救完了人命,大家都活下来了,李素便忍不住想算算帐,若是这年代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概念的话,自己发明的接种牛痘法绝对是个大项目,投资小,风险小,回报率高,关中几百万人口,每个人都要种牛痘,若是每人付他十文钱,那就是几万贯,此生足够做个混吃等死的富家翁了。 想到这里,李素顿觉黯然神伤。 冲动了啊,应该先收钱的,一时兴起的善良念头,几万贯就这么飞了,现在回过神再去找朝廷要吧,泾阳县令很有可能把他踹进大牢里,让他冷静冷静…… ………… 最初崇拜千年偶像的劲头过了以后,李素就不大愿意跟孙思邈待在一起了,老头儿很烦人,喜欢提问题,问题一个接一个,而且越问越深,村里相处才三天,老头儿已开始涉及细胞和生物工程领域,再多跟他相处两日,克隆技术恐怕得提上日程了。 问问题的人糊里糊涂不明所以,回答问题的人更是一知半解不懂装懂,二人之间暂时达到了一种很诡异的揣着糊涂装明白的微妙平衡,老少皆大欢喜。 相比之下,与老爹李道正相处就舒服多了,老爹的沉默寡言让李素很轻松,偶尔也有点小危险,比如闷不出声的老爹冷不丁冒出一个小问题,答案若令他不满意的话,那根神奇的藤条就会被祭出来,然后……满院子追杀。 跟和蔼可亲的老神仙相处不自在,跟粗鲁没素质的老爹相处却甘之若素,李素怀疑自己的贱道可能更精进了。 父子二人一人一个大碗,蹲在门槛外吃面,分量很足,但碗里的内容不大一样,李道正碗里飘着两根枯黄发蔫的野菜,而李素的碗里却能找到两块肥肥的山鸡肉。 父爱深沉如山,感动埋在心底,父子俩都不是爱说肉麻话的人,李素沉默看了一会儿自己的碗,笑了笑,夹了块鸡肉放进老爹碗里,李道正瞪了他一眼,还是将鸡肉仍进嘴里噶嘣几下嚼了,连骨头都嚼碎了咽下。 “怂瓜,这几日老往外跑,干甚咧?” 果然,老爹开始冷不丁的问话了。 “孙思邈孙老神仙来村里咧,孩儿这几日跟着孙老神仙,瞧他怎么给人治病。” 李道正脸色有些不善了:“不说实话,嗯?当老子傻吗?” 挽起袖子,黝黑的胳膊上一条新刀痕,李道正怒道:“村里乡亲都割了一刀,说是种什么牛痘,上午王家的领着全家老小过来,要给你磕头,谢你的救命大恩,原来种牛痘是你这怂娃想出来的,王家不说老子还蒙在鼓里,说,这东西你怎么想出来的?到底有没有用?害了乡亲老子抽死你。” **************************************************** ps:求收藏+推荐票!! 感谢大伙儿的支持,短短十几章推荐票就快破万了,很不错的成绩,求大伙儿继续投票,咱们齐心协力攻占起点榜单。。 第十四章 善因善果 老爹的威胁永远是这么的直接,胸无点墨的他词汇贫瘠得可怜,“抽死”二字在他的印象里,已是生不如死的酷刑。 听多了这个词,李素的表现已经很无所谓,他关注的是另一件事。 “王家老四咋了?挺过去没?” 整个大唐的百姓包括李世民在内,应该感谢的人不是他李素,而是王老四。 王老四若是没染上天花,李素还真有可能不会搞出什么接种牛痘的事情,他一直不喜欢出风头,而且也懒,懒到害怕因为出风头而被世人破坏了他目前懒惰而悠闲的生活。 李道正目光总算浮起了几分暖意:“老四没死,差点就么有咧,最后还是挺过来咧,只是脸上多了许多麻子,怕是一辈子消不了咧,将来找婆姨不容易啊。” 李素笑了:“活着就好,比什么都好。” 心情莫名开朗起来,有种欢腾狂奔的冲动,这些日子发明牛痘,被孙思邈一次又一次的骚扰,还不得不抽出时间给朝廷派到太平村的四名大夫培训接种牛痘,李素忙得昏天黑地,情绪一度到了崩溃的边缘,毕竟对一个立志一生悠闲懒惰的人来说,这种忙碌的日子实在太折磨人了。 王家老四没死,似乎这些日子做的一切都有了意义。 亲历过这个年代的悲喜和生死离别,李素渐渐对生命有了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这是一个人命如草芥的年代,哪怕活在贞观盛世,一条生命也远没有前世那么昂贵,战争,饥饿,疾病……随时都能夺走生命,正因为生命的低贱,李素心中反而对它尊重起来。 “一定要好好活着啊……”李素在心中默默对自己告诫。 感慨丛生的李素发着呆,李道正开始酝酿怒火,最见不得儿子这副瓷笨的样子,自从半月前开始,这个儿子就经常露出这样的神情,令李道正胸中时常窜出一股急欲大义灭亲的邪火。 “说话,怂货!你那个种牛痘的法子,到底有用没用?” 李素终于回过神,无辜地看着老爹:“有用没用,您看看王家老小不就知道咧?他们还能活蹦乱跳到咱家来磕头,想必应该死不了了吧?” 李道正仔细一寻摸,确实也是,别人既然都登门磕头谢恩了,肯定死不了,如此说来…… 再次盯住李素,李道正目光愈发惊疑。 这个儿子……他越来越看不透了,以前也没发现是这么灵醒的人呀。 “素儿,你老实告诉我,这个接种牛痘的本事你从哪里学的?有人教你吗?” 李素苦笑:“孩儿天天在村里,谁会教我这个,就是胡乱猜的……” “猜的?”李道正愈发不信,这种事靠猜能猜出来,祖坟得冒多少青烟才猜得中啊。 “对,猜的,乱七八糟猜一猜,胡搞瞎搞一下,就猜中咧……” 嗡的一声,降魔法器藤条毫无预兆地祭了出来,看得出,它已饥/渴难耐。 “说实话!”李道正脸色阴沉。 牛痘知识的来源实在不好解释,真相往往很复杂,真相要追溯到一千多年以后,而且首先要跟老爹解释地球磁场,宇宙黑洞,超光速可以导致时光倒流等等…… 聪明人懂得用最简练的语言解释最复杂的事物,李素决定给老爹一个简练的回答。 “半月前孩儿做梦,梦里见到了一位白胡子仙人……” 藤条即将落下的那一刻,忽然停下了,李道正茫然地看着儿子。 “在梦里,仙人送给孩儿一本天书,然后拍了拍孩儿的肩膀,说世间一切难事,书中皆有答案……” “然,然后呢?”李道正被儿子绕进去了。 “然后仙人推了孩儿一把,说‘去吧,皮卡丘’……孩儿就醒了。” “所……所以?” 李素激动地看着老爹:“顿悟了啊!爹,孩儿顿悟了啊……” 刷! 降魔法器裹挟风雷万钧之势,狠狠朝李素身上挥落。 “怂货,敢糊弄老子!” ********************************************************** 村里的乡亲都种上牛痘了,再也没听说哪家染上天花,太医署的四位大夫很有责任心,仍留在太平村小心观察。 村子不大,不可能藏得住秘密,王家兄弟更是不遗余力到处宣扬,李素如何忧国忧民忧乡亲,如何不吃不喝冥思苦想终于发现了克制天花的办法,如何大公无私将此法献给朝廷,解万千百姓于水火之中。 诸多被王家兄弟加工夸大后的故事娓娓道来,过程之详细,剧情之扯淡,简直可以分成章回小说了。 五日后,驻守太平村的大夫高兴的告诉大家,天花瘟疫确定已被杜绝了。 村中百姓欢腾欣悦,笑声里夹杂着不少痛哭,那些在牛痘面世之前不幸染上了天花的人,终究已永远逝去了。 一大早,李素睡眼惺忪打着呵欠,懒洋洋地打开自家的门,破旧的木门发出吱呀的难听声音,听得让人牙酸。 张着嘴,李素才打到一半的呵欠,却被眼前这一幕吓得硬缩了回去。 黑压压的一大片人群,无数熟悉的面孔,就这样静静地站在李家的小院正中,静静地看着刚走出屋门的李素。 村里老少都来了,一个不少,几百人满满地站在一起,人群却鸦雀无声。 村中德高望重的宿老赵爷爷站在最前方,看着吃惊木然的李素,赵老头大声道:“太平村上下一百一十二户,谢李家救命之恩,乡亲们,跪——” 呼啦啦,几百人全跪下了,黑压压的一片,男人女人,老人妇孺,安静的朝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少年下跪。 李素吃了一惊,三两步抢上前,赶紧扶起了前头跪着的赵老头和另外几位老人。 “赵爷爷,几位爷爷,你们这是折小子的寿,小子万万承受不起……” 赵老头被李素搀扶着站起身,却已老泪纵横,泣不成声。 “赵某这一生历经大小瘟疫十余次,今年的天花最厉害,我太平村却只死了十几人,李家小娃,你积下了天大的恩德,我等跪你一跪,如何受不起?” 李素苦笑连连,当时发明牛痘,想救的只是王家啊…… 正待劝解乡亲,忽听院外一声大吼。 “太平村李素何在?大唐皇帝陛下有旨,速速跪接!” 第十五章 封官赐田 三个穿着绛紫色锦袍,戴高头幞帽的人站在李家院子外,三人面白无须,神情淡漠,大约三十多岁年纪,眼睛不看众人,却只冷冷的斜仰天空,显得分外倨傲。 李家院子内外围得密密麻麻的乡亲们吓住了,忙不迭自觉分开一条道。 三人也不客气,淡淡哼了一声,大摇大摆走进院子。 “谁是李素?快来接旨。” 大家傻楞楞的站着,目光纷纷集中在李素身上,眼神充满了震惊。 李道正不知何时走出了屋门,一脸苍白的看着三人发呆,见李素仍呆呆的站立不动,心中气极,抬脚朝李素屁股狠狠一踹。 “瓜怂,你做了甚?你做了甚?咋连圣旨都招来咧?嗯……老子今抽死你。” 李素被踹得一踉跄,却欲哭无泪,这话说的,怎么好像自己招来了贼似的? 我何德何能招来圣旨啊?最近干得最出格的事情无非是被王家兄弟强行裹挟偷看杨寡/妇洗澡,画面差点亮瞎了他的眼睛,就算李世民管得宽下旨严惩,该被严惩的也是杨寡/妇好不好?真是岂有此理。 降魔法器来不及祭出,宣旨的三人却一齐变了脸色,异口同声喝道:“大胆!” 中间一人气得直哆嗦,面色由白转青:“圣旨是皇恩浩荡,什么叫‘招来’?” 李道正吓了一跳,楞楞的不知如何反应,还是李素见机得快,赶紧朝三人跪下,道:“太平村庄户李素接旨。” 李素这一跪,院子内外所有的乡亲全跪下了,垂着头一动不敢动。 三人阴柔之气颇重,显然是宫里的宦官,见状不由悻悻哼了一声,面无表情地开始宣念圣旨。 圣旨不算太正式,其实只能算是李世民的口谕,皇上他老人家顺嘴这么一提,不得不承认,李素这种庄户小民,还没有动用书面形式给他下圣旨的资格。 “太平村庄户李素为君上分忧,解万民倒悬,创接种牛痘妙法克治瘟灾,举国承惠,功德无加,过而不罚,功而不赏,诸事弗为,御封李素太医署从九品医正,赏万金,赐良田二十亩,钦哉。” 没有骈四俪六的华丽辞藻,也没有所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之类的开头,大唐皇帝的脸皮相对而言还是很薄的,“奉天承运”这么不要脸的话大抵还是不太好意思说出口,毕竟老李家也是贵族出身,很有廉耻的,唐宋之后那位朱姓皇帝就不管那么多了,人家文化不高,泥腿子出身,怎么夸张怎么来,一个穷叫花子兼和尚兼邪教组织小头目,居然稀里糊涂打下江山当了皇帝,这还不够“奉天承运”? 唐朝的圣旨格式开头没有太多制式讲究,更没有那句后世传遍大街小巷脍炙人口的“奉天承运”,圣旨开头一般就是“制曰”或“剌曰”,很正式的比如册立太子,封后妃,封臣子爵位等等,便直接用“诏曰”,像封李素这样的格式,开头连个“制曰”都没有,张嘴便直奔主题,除了说明李世民是个很直爽的人以外,也说明李素……没那面子? 一个从九品的官位居然圣旨亲封,其实也算很有面子了。 圣旨念完,宦官又冷哼了一声,然后静静的瞧着李素。 按程序,这时候李素该磕头谢恩了,然而李素却傻傻的睁着眼,无辜的与三位宦官对视,大家陷入尴尬的沉默。 李道正也跪在李素身旁,闻言急忙推了推李素:“瓜怂,圣旨里说个啥咧?你听懂了没?一句一句给我说说……” 李素摇头,圣旨最后那句封官赏金赐田他听懂了,但前面那些话没怎么懂,总之……应该是夸他的意思,而且夸得很用力。 李道正也是个不识字的粗鄙汉子,父子俩都一样,只听懂了封官赐金赐田,其他的一句都没懂,满怀期待自己那个越来越厉害的儿子给他解释一下内容,结果儿子也一脸狗看星星的模样。 李道正心中顿时冒出一股无名邪火,老李家百年难得一遇的有面子时刻,朝廷的上差看着,全村父老乡亲也在看着,你个怂货居然给老子摇头?老子的面子往哪里搁? 嘴唇蠕动,李道正默念……咒语?果然,毫无预兆的,那根紫黑色的降魔法器被祭了出来,李家院子上空霎时电闪雷鸣,乌云压顶…… 庄户汉子没那么多讲究,既然圣旨是给李素封官赐田,自然是好消息,李道正放下了心事,也不管什么场合,恼羞成怒的李道正挥舞着藤条,当着宣旨宦官和乡亲们的面,开始追杀儿子。 “怂货,给老子受死!” “爹,人多,别闹!” 刷! 情势突变,老爹追杀,儿子逃命,一时间李家院子鸡飞狗跳一塌糊涂,乡亲们懵然无措,三位宦官气急败坏,仓惶四避,几百人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庄户汉子追杀新鲜出炉的朝廷命官…… ********************************************************** 闷闷不乐的坐在田埂边,李素心情很沉重。 快开春了,久冻的土地需要翻一翻,田埂上不时有乡亲们扛着农具来往,大家看见李素后的表情很统一,笑容里带着敬畏,不管年长年幼,胡乱给他行个礼,然后见鬼似的跑掉,跑得飞快,生怕李素追上来咬他们一口似的,几位年迈的爷爷辈以前最喜欢有事没事朝李素屁股上抽一记的,现在见了面也离着一丈远,行礼很恭敬,更别提抽他了。 虽然这么说很犯贱,但李素真的很不习惯,没人抽,皮痒痒…… 官啊,从九品的官,品阶再小,那也是官。 圣旨下了以后,乡亲们便自觉地对李家敬畏起来,官和民泾渭分明,绝不允许逾越,昨日王桩和王直只是笑呵呵的拍了拍李素的肩膀,回家后立马被他爹吊起来抽个半死,抽得那个凄惨样子,连李素都为他们叫冤。 一切都不对了,李素忽然觉得很不快乐,因为这个官,无形中与乡亲们的距离拉开老远,这不是李素想要的生活,若真追求荣华富贵,刚来的时候李素会利用前世的知识发明这个创造那个,用尽一切办法出风头,封官封爵真的不难。 当了官,意味着一只脚已跨进了朝堂,进了朝堂就免不了争斗,李素要的是悠闲懒惰,要的是不思进取,因为他对这个时代的人和事还是太陌生了,从来不敢小看古代人,那些圣君名臣名将能够彪炳史册,他们的智慧和心机,岂是李素能抗衡的? 因为陌生,所以敬畏,李素是凡人,而且是个胆子并不算太大的凡人。 跨进朝堂后,自己还能过现在这种晒着太阳哼着小曲儿偷看寡/妇洗澡的快乐日子么? 不能吧? ………… “老神仙要走咧?” 脸上堆出依依不舍的表情,李素心中却欢快的唱起了歌儿。 孙思邈自顾垂头整理着行装,旁边还站着一位和颜善目的中年男子,穿着一身粗布麻衫,看起来和寻常庄户汉子没什么区别。 孙思邈头也不抬,指了指那位汉子,道:“这是刘神威,我的大弟子,太医署的太医令,嗯,你的上官,小娃娃过去见个礼。” 李素急忙上前行礼:“拜见刘大人。” “原来是新晋李医正,这里不是医署,我也未穿官服,不必行官礼,罢了罢了。” 刘神威名字很威风,人很和善,最重要的是不烦人,不像某孙姓老神仙那样喜欢问东问西,他很快博得了李素的好感。 很亲热的勾过李素的肩膀,刘神威力气很大,李素就这样跌跌撞撞被刘神威勾带着往屋外走。 或许久受老神仙熏陶,刘神威没有任何官架子,对李素更是亲切无比,仿佛相交多年的老友一般,走出屋外,刘神威便和李素寒暄起来,态度那是相当的亲切。 “何谓‘细胞’?何谓‘细菌’?把人肚子剖开还能活么?你为何这样看着我?你倒是说话啊……” ********************************************************* ps:求收藏+推荐票!!! 上推荐了,明天开始两更。。。当然,偶尔可能也会有掉链子一更的情况。。。 第十六章 李素辞官 太医令是太医署的最高上官,太医署里总共配了两位太医令,刘神威是其中之一。 很难想象一位正五品官员竟然没有任何官架子,而且这么罗嗦…… 孙思邈已收拾好了行装,刘神威恭敬地帮他拎着小包袱,师徒二人看着李素微笑。 指着刘神威,孙思邈笑道:“我这徒弟不像当官的,对吧?” 李素呵呵干笑。 “从武德到贞观,圣上三次宣召贫道入朝为官,执掌太医署,贫道闲云野鹤之人,立志普济众生,怎甘困于华殿宫宇?奈何圣上相邀多次,贫道碍于……碍于情面,只好让贫道的大弟子代师出任太医令,我这大弟子医术泛泛,胜在医德和人品不错,多年跟随贫道民间乡野问疾诊病,出任太医令倒也勉强。” 李素懂了。 李世民三次邀请老神仙出来当官,老神仙只想在民间治病救人多积功德,当了官必然影响他飞升仙界,于是拒绝,然而邀请三次之后,老神仙又有了新的担心,怕拒绝太多次而伤了李世民那颗敏感脆弱的玻璃心,万一人家被拒绝得心碎之后,恶向胆边伸,在他飞升仙界之前索性横下心弄死他,于是不得已把大徒弟推出来,正是“背黑锅你来,垫背你去”,反正不要影响我飞升…… 看着刘神威那张笑得毫无心机且憨厚的脸,李素也明白了为何老神仙选中他去当官,俗话说“世上骗子太多,傻子明显不够用”,而老神仙,显然运气很不错…… 几句话里推断出历史真相,李素觉得自己果然是个人才,而且是个很英俊的人才,一想到“英俊”二字,李素又做了一个很英明的决定——有了钱之后第一件事,买一面铜镜。 昨日宦官宣完旨意之后,很痛快的把皇帝的赏赐一并给了。 “万金”“良田二十亩”。 地主胡家很痛快,当着全村老少的面撕毁了李道正与胡家以前签的佃户契约,泾阳县衙派了一位小吏,在太平村西边丈量了二十亩荒地给了李道正,并办好了土地文书契凭,从此李家不大不小也算是个小地主了。 多少土地李素并不在乎,不过赏赐的“万金”,却令李素期待了很久,他有很多购物计划,包括买铜镜,以及……再多买一面铜镜。 直到两名宦官抬着一个大托盘,把所谓的“万金”送来时,李素的心顿时凉了半截。 这时他才知道,“万金”并不是一万两黄金,连一万克黄金都不是,万金根本就不是金,而是铜钱,一文钱算一金,万金就是一万文钱,大唐缺银,只能以铜钱为主要货币,一千文是一贯钱,李世民赐的“万金”,其真相就是——十贯钱。 这简直是历史上最该死的标题党…… ………… 孙思邈和刘神威准备离开太平村时,行程忽然被耽搁了。 “不想当官?为啥?”孙思邈眉头微皱。 “小子德不高,望不重,接种牛痘之功实在微末,圣上之赐太过厚重,小子领受不起……” 孙思邈白眉微挑:“哦?看不出小娃娃竟是高风亮节之人,可敬可佩……如此说来,圣上赐的万金和良田你也不愿领受?” 李素眼皮一跳,急忙道:“万金和良田这个可以有,真的可以有,至于当官……” 孙思邈和刘神威看着李素发呆,半晌,孙思邈气笑了,抬脚朝李素踹去,李素一闪,没踹中。 “混帐东西,天家赏赐若是不愿领受,全数推辞便是,哪有像你这般拿两样退一样,挑挑拣拣有零有整,你当是西市买莲菜么?” 李素心疼得脸颊一抽,不想当官就必须把所有赏赐都还回去?唐朝人做事有必要这么干脆么? “非是小子不识抬举,天子圣明,厚赐小子,小子从昨日到现在心绪一直很激动,遥感吾皇恩德,小子实在无以为报,唯有以身报国,为圣上呕心沥血……” 觉得言语仍不能充分表达心中感激,李素举目四顾,胡乱找了个方向,就当是长安城太极宫所在,深深一个长揖下去,算是表达了对吾皇万岁无比感怀的心情…… 孙思邈脸都黑了,捋着白须脸色难看地道:“小娃娃……莫闹!长安城在那边!” “抱歉抱歉,小子方向感不太好……”李素急忙转了个方向,继续长揖。 “老神仙,您看啊,接种牛痘克治天花,这一切全托天子圣明,老神仙劳苦功高,小子不敢贪天之功,却也不敢妄自菲薄,虽无大功,微末劳苦之功总还是有几分的,官呢,小子就不当了,至于圣上所赐万金和良田……”李素看了看孙思邈的脸色,然后露出一脸很勉强的表情:“万金和良田……小子就不推辞了吧?全都推辞了,圣上会很没面子的,老神仙您说呢?” 孙思邈淡淡问道:“小娃娃嘴里没一句实在话,老实说,为何不想当官?你怕什么?” “小子少不更事,而且身子孱弱,担不起事,若进了太医署当官,怕是会牵累各位大人,辜负了圣上一片美意……” 李素说着,摆出一个不胜凉风般柔弱的造型,望向孙思邈的目光很谴责,就像看着一只摧残国家幼苗的老禽/兽。 “我……还只是个孩子啊!” 孙思邈脸色铁青:“…………” 刘神威的脸色也很复杂,目光不停的在恩师和李素二人身上游移,偶尔仰头望天,翻着白眼。 李素将目光投向刘神威,试探地问道:“刘大人,辞不受官……不算罪吧?” 刘神威叹了口气:“当然不算罪,天子自登基以来广兴仁政,泽被四海,岂有不愿当官便加罪之理?恩师辞拒三次,圣上仍对恩师礼遇有加,只不过……” 刘神威望定李素,道:“我与你虽是初识,但知你少年老成,进退有度,绝非寻常庄户农家少年可比,陛下既赐尔官禄,为何坚辞不受?我想听听实话。” 李素叹气,道:“小子对医事一窍不通,接种牛痘之法亦是偶然发现,如何接种,小子已原原本本授予太医署的各位医官,别的病理病症,真的都不懂了,一个对医事一窍不通的人若入太医署为官,上官和属僚如何看我?朝堂怎容得下我这等尸位素餐之辈?与其如此,不如识趣坚辞,也好成全陛下善识人才之英名。” ******************************************************** ps:还有一更。。。 求收藏+推荐票。。。为了这久违的四个字。。。 第十七章 流言蜚语 李素的话确实是实话,是他的心里话。因为李素实在很心虚。 前世对中医一窍不通,充其量知道几个土方偏方,接种牛痘也是非常侥幸才回忆起来的,除此别无长处。 连李素都不得不承认,这样的人……简直是个废物啊。 太医署不仅仅要给君臣瞧病,而且还是个教徒弟的地方,相当于皇家医科大学,李素这种只会种牛痘的家伙进去教书,恐怕连一天都撑不过就会被医科学生们的目光鄙视至死。 再说,太医署也是官场,官场就免不了利益纠葛和争斗,李素这个十五岁的孩子进去当官,还不得被那些虎视眈眈的官员们撕成碎片啊? 孙思邈和刘神威盯着李素,眼睛一眨不眨,良久,二人交换了一下眼神。 “是实话,虽然古有甘罗十二岁拜相的佳话,然则木秀于林,终是弊大于利,小小年纪不为名利所诱,深知驱祸避凶之道,仅此一言,便知你很不简单了。” 李素当然知道自己很不简单,他的复杂之处若说出来,恐怕老神仙会吓尿,就算飞升到了仙界,第一件事也是找仙医治疗他的前列腺…… 刘神威叹了口气,道:“不想当官便暂时不当吧,你确实太年少了,这个年纪当官,委实古今罕见,罢了,你把朝廷授你的官印官服交还给我,我回长安后进宫代你向陛下辞官便是。” 李素大喜,急忙躬身行礼:“多谢刘大人体谅,小子不懂事,让大人为难了。” 孙思邈很嫌弃的挥了挥手:“滚吧滚吧,小娃娃记得,以后若又‘偶然’发现了治病救人的妙法,不妨来长安城的长乐坊找贫道,可不敢藏私。” “是是是,小子铭记于心,老神仙和刘大人一路保重。” 孙思邈和刘神威站在大路中间,看着李素喜滋滋的往回走,二人眼中泛起欣悦之色。 “此子……不错,来日必为我大唐英杰。”刘神威感慨道。 孙思邈捋了捋须,笑得不怀善意:“小娃娃不想当官,可他老爹却想得紧,一声不吭把官辞了,他老爹一定会抽死他,呵呵,他高兴得太早了。” 李素朝前走了十几步,不知想到了什么,忽然顿住脚步,然后转身又走了回来。 孙思邈二人疑惑地瞧着他。 李素神情颇为忸怩,吭哧半天才讷讷道:“刘大人,小子把官辞了,这官儿……应该很值钱吧?” “值钱?”刘神威脸色有点难看了。 “您看啊,官呢,小子不当了,所以陛下赏赐的心意呢,未免就打了点折扣,圣心怎能打折扣呢?对不对?” 刘神威隐约明白眼前这混帐想说什么了,目光顿时有些不善:“你意欲如何?” 李素目光灼热,语气兴奋地送上自己的建议:“可以把官位折算成钱再赐给小子啊,十贯八贯的……” 孙思邈和刘神威仿佛忽然间患上了颜面神经失调症,二人脸颊不停的抽抽…… 二人对视一眼,孙思邈扭头低声道:“此刻,他爹未在跟前。” “师尊的意思是?” “抽他!” 蒲扇般的大巴掌高高扬起,李素只好转身就跑。 明知会被拒绝,但他,还是很失落…… ………… ………… 老神仙走了,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但留下了一句预言。 预言果然被说中。 李素回到家,吭吭哧哧把辞官的事告诉了老爹,李道正发了整整一柱香时间的呆,然后二话不说祭出了降魔法器,仰天哈哈狂笑,疯了似的满村追杀这个不肖子。 这次李道正是真的生气了,抽李素时很用力,绝不像平常那样恐吓似的抽几下,重重抽了几下后扔了藤条,独自坐在门槛上发呆,神情很萧瑟。 李素很愧疚,辞官的决定没有对不起自己,但辜负了老爹。 他知道老爹只是寻常的庄户汉子,这辈子没指望当官,但和所有当爹的人一样,他把无限的希望寄予到了下一代,他希望儿子过得好,过得衣食不愁,过得出人头地。 不管怎么说,终究还是辜负了老爹。 李素慢吞吞走到李道正面前,蹲下,父子二人对视。 “爹,孩儿一定会出人头地的。” 李道正深深叹了口气,仿佛泄出了心头久抑的郁卒,道:“算咧,没那个命呀,以后好好过日子,平安就好,平安就好。” 目光转向村西头,李道正的眼中渐渐泛起了希望:“我们有了二十亩田,还有十贯钱,只要年景不算太坏,至少饿不着咧。” 李素笑了:“日子,总有奔头的。” ******************************************************** 生活终于回到了正轨,李素自己划定的正轨。 李素辞官的消息飞快传遍了太平村,乡亲们的态度也恢复如前,见面笑几声,骂几句,抽几下,仍如往常般亲昵,态度真诚多了,不再是那副见了坟头拜鬼的样子。 态度和善了,但是李素感觉乡亲们看着他的目光怪异了许多,经常还能听到一些欠抽的闲聊碎嘴。 “娃他爹,你咋教孩子的?好好官儿被他辞了,作孽哟!李家祖宗都气得坟头里跳脚咧……” “唉……”李道正冗长而深沉的长叹。 “就是,李家当家的啊,不是叔说你,以后少抽孩子,李素小时候还是很灵醒的,被你抽多了,现在变得瓷嘛二楞的,辞官的时候你咋不拦着咧?” “他一声不吭辞了才跟我说,我能咋办?” “抽他呀!抽他!” 李素:“…………” 忽然好想把官位要回来,然后让这帮人排成长队,自己顺着队伍一路大嘴巴子扇过去,那感觉,美滴很,美滴很。 王家兄弟最近打架的次数明显比以往高出许多。 尘土飞扬的战场,横七竖八躺满了壮烈倒地的少年,王桩王直伤痕累累站在战场中间,捂着痛处互相搀扶,指着哀哀**的少年们,一脸惋惜加悲愤。 “李素傻是傻了点,但再傻也是我的好兄弟,辞官又如何?谁一辈子没个脑子抽风的时候?抽个风咋地?凭什么骂他?谁再敢胡咧咧,老子揍死他。” 第十八章 胡家巨变 春风化开冻土,泾河蜿蜒而下,河畔垂柳新发了嫩芽儿,像刚睡醒的婴儿,伸展着娇憨的懒腰。 微风细细的,吹拂过脸庞,有种昏昏欲睡的恬静。 李素和王家兄弟坐在河畔边,李素注视着河水发呆,王家兄弟却急得在他身后来回绕步。 王家兄弟不能不急,因为李素现在这个样子很危险,虽然李素觉得自己无论何时何地何种状态,模样都是完美的,哪怕发呆也透着一股子“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出尘气质,但王家兄弟显然不这么认为。 小心地朝前跨一步,王桩一副老虎头上拍苍蝇的害怕表情,颤抖着拍了拍李素的肩:“兄弟……兄弟,你没事吧?” 发呆时被人打断是很破坏情绪的,李素不悦地扭过头,斜眼瞥着他:“咋咧?” 王桩小心翼翼地道:“春天风大,伤身子咧,你病没好,是不是……回家躺躺?” 李素目光有些不善:“谁说我病了?” “没病谁会辞官啊?兄弟,听我的,别闹,回家躺几天就好了,你心思重,偶尔抽个风……唉,抽风就抽风吧,当官有啥意思,咱不当官了。” 太气人了,这说的是人话吗? 李素腾地站起身,一脚踹得王桩一趔趄。 王桩呵呵傻笑两声,也不还手。 自从李素接种牛痘救了王家上下后,王家兄弟对李素越来越服帖,虽然仍如以前般笑笑闹闹,但兄弟俩看着李素的眼神多了几分敬畏和……崇拜? 懒得跟他们计较,李素在河畔坐下,呆呆的看着河水,脸上露出了笑容。 “你们别多心,我没病,辞官是因为我当不了这官,原因很复杂,以二位的智商……算了,我积点口德吧,来,坐下陪我发发呆。” “发呆有啥意思?”王桩很不屑地否决了李素的提议,接着语气兴奋地换了另一个提议:“官上昨日来人咧,给杨寡/妇说了一门亲,听说是北边周庄的,三年前死了婆姨,带了俩娃,家里虽穷了点,模样虽丑了点,人却是条精壮汉子,杨寡/妇答应咧,三天后出嫁过去……咱们最后再看一次她洗澡吧?看一眼少一眼咧……” 说着王家兄弟脸上同时露出惋惜和黯然的表情。 李素:“…………” 很无语啊,一件如此猥琐的事情,竟被兄弟俩生生搞出“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的伤感诗意出来,而且诗意的对象还是一位重达两百斤的……女壮士? “我与二位兄台无仇无怨,二位就不要再伤害我的眼睛了,坐下好好发一阵呆比什么都好,再过十年二十年你们就知道,发呆是人生中最幸福最珍贵的享受。” 王家兄弟显然不能理解李素的感受,二人安静不下来,见李素不想搭理他们,兄弟俩也不介意,坐在李素身边没话找话。 “对了,今早村里出大事咧……” 看,多么富有悬念,引人注意的开场白,但李素眼睛都没眨,跟一尊蜡像似的一动不动,继续发呆。 开场白没达到效果,老二王直心疼哥哥没话找话的尴尬,急忙解围,如同相声里的捧哏似的搭腔:“哦?啥大事?” 有人搭腔,王桩顿时来劲了,神采渐渐飞扬起来。 “咱们的主家,胡家遭难咧。” “咋的咧?” 王桩压低声音,一副消息灵通人士的神秘样子:“听说胡家把名下的商铺和土地全都变卖咧,长安城里的几个商铺不知道卖了多少钱,但是咱们庄子的土地,你们猜猜卖了多少?” “胡家在太平村有三百多亩地,少说该卖个几千贯吧?” 王桩摇头,伸出一个巴掌:“五十贯!” 王直倒吸一口凉气,两眼瞪圆,连李素都情不自禁扭头。 “这……这哪里是买卖,胡家这是被抢了啊,这年头天下太平,也没听说长安附近闹匪啊。”王直这下是真吃惊了,也不顾自己扮演的角色要讲究四门功课,说学逗唱。 王桩重重点头:“是真的,今早就听到胡家院子里女人小孩哭闹,门口也停了许多马车,多半要搬走咧,我们太平村很快要换主家了。” 李素叹了口气,终于彻底放弃发呆的想法,因为这个话题……太诱人了。 “胡家得罪人了?”李素忍不住发问。 “应该是得罪人了,不然三百亩地五十贯给打发,跟明抢有啥区别?” 说着王桩摇摇头,道:“终究是商贾,家里没底气,长安城里权贵太多,走路上随便不小心撞个人都有可能是王爷,犯驾可是大罪咧。” 王直叹道:“主家其实这些年待我们庄户不错,有几年遭了灾,胡家挨家挨户给我们送粮食呢,可惜了……” ………… 第二天,胡家带着一门老小,装了十几车家当,哭哭啼啼的离开了太平村,刚离开不久,事情的真相也在太平村悄然传开。 事情很简单,并不复杂。 胡家确实得罪了人,得罪的人来头不小,百年来最富盛名的世家门阀,至今长盛不衰的七宗五姓之一,荥阳郑氏。 长安城是大唐都城,也是现今世界上最大最繁华的城市,七宗五姓在长安城内皆有产业和商铺,有商铺自然便存在竞争,商场上的残酷厮杀与战场一般无二。 胡家这些年买卖做得大,长安城里开了三家绸缎铺。 大唐的丝绸工艺很高,有名的丝绸产地各不相同,如剑南,河北的绫罗,江南的纱,彭越二州的缎,宋,毫二州的绢,常州的绸,润州的绫,益州的锦等等,种类琳琅满目,工艺巧夺天工。 胡家绸缎铺各种丝绸都卖,而且价格公道,在城里创下不小的名声,然而荥阳郑氏也在城里开了几家绸缎铺,不幸的是,郑家铺子里也卖各种丝绸。 丝绸当然不仅仅是零卖,主要利润来自大宗采买,长安城里的异国胡商数不胜数,千里迢迢来到大唐,冲的就是大唐精美的丝绸,一宗买卖谈下来,绸缎铺往往数百上千贯的纯利。 同行不仅是冤家,而且还是仇家,胡郑两家既是同行,自然难免在商场上厮杀一番,郑家是百年门阀,论底蕴不知比胡家强了多少倍,于是无论商场还是官府,胡家忽然间迎来了各种打击,胡家当家的气急败坏之时出了一记昏招,铺子里所有丝绸降价,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出售,以此争抢市场。 这一招确实干得有点不讲究了,这是砸所有同行的饭碗,贞观年间政通人和,官府和百姓的关系之和谐,远迈古今,可谓清平盛世,在这个凡事都讲道理的年代,哪怕如郑家这等门阀世家,也不敢对竞争对手动用极端手段,谁知胡家出了这一记昏招,立马给郑家送上了下黑手的借口。 ********************************************************* ps:还有一更。。。 第十九章 黄雀在后 胡家商铺很轻松被郑家打掉了,过程不大清楚,大抵都是一些约定俗成的套路,联合商户打压,掐住进货渠道,动用官府封铺等等,这些手段自然不会公诸于众,大家看到只是结果。 胡家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城里的商铺全部低价折卖给郑家,连太平村的三百亩土地也保不住,五十贯的可笑价格算是勉强遮掩了一下郑家的豪夺行径,胡家老小以失败者的姿态匆匆离开长安,离开关中。 事情分不清对错,胡家有错,郑家的手段更是残酷,如果说胡家降价这一招干得不讲究,郑家强取豪夺胡家家产更不讲究。 很奇妙的年代,权贵和官府对平民百姓的态度古今未有,多年战乱下来,民间人口越来越稀少,权贵和官府大抵也感到百姓的重要,于是态度渐渐变得和善,这些年很少听说权贵欺压平民的传闻,一个个彬彬有礼,貌似君子,两个原本应该对立的阶级,千百年来从未像如今这般和谐过。 然而这种彬彬有礼仅止对平民,权贵与权贵之间,地主与地主之间,争斗起来仍是血淋淋的无比残酷,失败者连翻身的机会都不再有,灰溜溜的卷铺盖离开。 庄户们都有人情味,胡家离开那天,庄户们自发相送,凭心而论,胡家对庄户确实不错,这是很普遍的现象,如今的地主可不是那种颐指气使不可一世,动辄跟黄世仁似的逼佃户卖儿卖女的恶劣形象,事实上胡家在太平村还是颇得人心的,乡亲们将胡家送到村口,不少人暗暗垂泪,胡家上下也不矫情,红着眼圈给大伙儿行了礼,算是给这些年的主雇情分划上了句号。 李素也在相送的人群中,他对胡家的印象很不错,也许是受前世太多影视剧的荼毒,难得碰到如此仗义爽快的地主,颠覆了李素以往对地主的认知,现在胡家落了难,李素真心有些替胡家难过。 看着胡家的马车在如绵针般的春雨里迤逦而行,李素默然静立,心绪凌乱如麻。 他发觉自己当初辞官的决定果真是英明无比,利益越大的地方,纷争越多,争斗的过程和结果也越残酷,自己羽翼未丰之前没有往前迈出那一步,委实是明智的。 决定了,从明天起,做个幸福的人,劈柴,喂老爹,周游村庄。关心粮食和蔬菜,面朝黄土,春暖花开。 ………… 胡家走了,新的主家还未入住,庄户们议论纷纷,人心不安。 本以为尘埃落定的事情,忽然又出现了神转折。 胡郑两家之争在长安城小范围的传播开来,郑家做事很低调,把胡家这个竞争对手杀得丢盔弃甲,落荒而逃,郑家也从未摆出胜利者的姿态,更没有到处宣传,仿佛只是轻轻拂去了肩头一粒不起眼的尘埃似的,接收了胡家的店铺后只换了个招牌,然后本本分分做买卖。 然而终究是底蕴深厚的百年门阀,一举一动都被无数人关注着,胡家被郑家逼出关中一事,很快被有心人拿出来做文章,传来传去,仅两天时间,此事传到了李世民的耳中。 事情的影响很恶劣,朝官和百姓当然站在弱者一方,民间骂声四起,大伙儿要骂不会骂郑家,骂的是朝廷,是皇帝,这就好像大孩子欺负小孩子,小孩子被揍哭了,旁观的人帮忙找公道,自然不会找大孩子,而是找大孩子他爹。 很不幸,李世民就是那个不争气的爹…… 天子天子嘛,辈分当然比较大,理论上全天下的人都是他的子民,包括郑家。 郑家来不及上表自辩,李世民便怒了。 天下是他李家历经百战打下来的,多年战乱令民间伤了元气,贞观年正是实行修生养息政策之时,两代君臣近二十年努力,好不容易把大唐营造得民风朴实,政通人和,天下百姓对李唐社稷正是万众归心之时,结果这该死的世家门阀竟不给天家长脸,李世民丝毫未经犹豫便决定了站队的方向。 不敢动世家门阀,对李世民来说,七宗五姓已不仅仅是大老虎,但该有的态度必须摆出来。 胡家离开长安的第五天,太极宫里传出一道圣旨。 皇九女恰二八生辰,李世民极宠之,赐珍珠丝帛无数,更正式封为“东阳公主”,实食邑百户,而食邑封地……正是太平村,原胡家的三百亩土地,全部被划为东阳公主的封地。 朝廷还是很讲道理的,以国家名义收购土地,土地原主人花了多少钱买的,朝廷双倍补偿。 太常寺派了两位小吏到太平村,将赐给东阳公主的土地实际丈量之后便回了城,然后与郑家交涉。 交涉之后便有了一个颇具喜感的结果。 郑家花五十贯买来的三百亩地,放在手里还没捂热乎,转眼便被皇家买走,而且是双倍,一百贯钱抬入郑家华宅,土地文书被皇家收回,郑家花费不少力气强取豪夺来的土地,又被一个块头更大更壮的家伙抢走了。 一百贯……郑家阖府上下一天的伙食费都不止这个数。 郑家家主好累,忽然不想住京城了,想回家,想妈妈…… ********************************************************** 圣旨内容传到长安坊间,百姓商户们楞了许久,接着哄然大笑。 李世民打脸的手法很娴熟,力道很足,一道圣旨不但讨好了自家闺女,而且打压了门阀气焰,更平息了朝堂和民间的议论,尽得天下民心,可谓一举多得。 无数鄙夷和嘲笑声中,郑家非常识时务的从家里拎出一个脸上刻着“替罪羊”仨字的商铺管事,西市里当着无数商户百姓的面,活活打断了管事的双腿,然后送进了衙门,派快马给走在半路上的胡家补偿两千贯钱,并赔礼道歉。 事件尘埃落定,如绵丝的春雨里,工部征调千名工匠民夫,将太平村曾经的胡家华宅拆去,原地搭建一座更豪华的公主府。 ********************************************** ps:紧赶慢赶,还是超过了12点,抱歉,最近又在跟作息规律较劲,等我赢了再说。。。 求收藏,求推荐票!!拜托了!! 第二十章 地主新贵 公主府建造得很快,千名工匠民夫日夜不休,数日之间,一座恢弘大气的公主府已略见轮廓,太平村的乡亲们怀着好奇,试着凑近瞧一眼,发现工地上监工的官员和兵卫很和气,不仅没有驱赶大家,工部官员反而一脸亲切的主动与乡亲们搭话,闲聊。 闲聊还是很有作用的,村中宿老赵爷爷与官员聊了很久,然后赵老头一脸春风得意的回来告诉大家,公主府工地缺人手,村中青壮若想赚点存粮,可去工地做工,一天三文钱,或换两斤黍米。 庄户们欢呼雀跃,二话不说挽起袖子奔向工地。 公主府建造的速度越来越快,仅半个月便已见雏形。府邸比原来的胡家扩充了近六亩,里面亭台水榭假山正殿皆俱,正殿比原来的胡家正堂拔高了一丈多,两侧加了角檐,殿顶正中多了一个火球,以及皇家专用的吻兽鸱尾。 一个月后,公主府竣工。 在一个余晖满地的傍晚,一队百余人的金吾卫将士打着仪牌,举着五翅高屏,后面二十多名宦官宫女跟随,一百多人簇拥着一乘金色软辇,静静的进了太平村,入住公主府。 ………… “公主是个啥样子嘛?” 王桩挂在一株粗壮的银杏树上,眯着眼使劲眺望远处贵气逼人的公主府。 “没看见,进了村一直没露过面,村里人都没见着……”王直的神情也很向往,少年人情窦初开的期待一览无遗:“应该比杨寡/妇漂亮吧……” 说着用双手比划了一个很夸张的手势:“屁股少说该有两个磨盘那么大,好生养咧。” 李素很不想搭理他们,大家的代沟少说也有一千多年,但现在实在忍不住了。 “王老二,说话小心点,这种话我们几个说说无所谓,千万别传到村里,不然会被官府问罪,背地里少提公主。” 王桩比王直大两岁,也到了懂事的年纪,闻言楞了一下,接着嗖地从树上窜下来,照着王直的后脑勺扇了一记重的。 “嘴货,啥大逆不道的话也敢往外蹦,想死莫拖累爹娘,再听你胡咧咧,废了你的舌头。” 李素没再理二人,垂头用小锥子在一根扁扁长长的木头上钻孔。至于兄弟二人议论的话题,比如公主长什么样子,公主府修得多气派,门口那队金吾卫军士多威风等等,这些话题李素一句也不想搭腔。 太遥远了,远得不像活在同一个世界,关于公主的话题,根本没有掺和的必要。 “李素,你在做啥咧?”王家兄弟好奇地凑过来。 李素头也不抬:“牙刷。” “牙刷做甚的?” 李素叹了口气:“牙刷,当然是刷牙的,难道用来洗马桶吗?” 受够了这个年代的柳条枝,每天在嘴里捅几下,洗完后一嘴的碎木屑,半天吐不干净,李素的洁癖克制再克制,终于忍不了了。 这几天细心搜集了一些猪棕毛,把它修建整齐,然后木头上钻孔,把棕毛塞进小孔里,用鱼胶固定住,一个简易版的牙刷大功告成。 “怎样?既美观又精致吧?” 李素举着刚刚做好的杰作,一脸得意地朝王家兄弟炫耀。阳光下,那只凝聚了心血的牙刷像法器般散发出万道金光,宝相十分庄严。 牙刷有了,牙膏却是个问题,关于它的成分…… 算了,用盐吧,李素想过的只是悠闲而懒惰的日子,绝不会用太复杂的问题来为难自己,比如牙膏成分什么的。 “这是个啥嘛?”王桩接过李素手里的牙刷,好奇地端详许久:“刷牙用的?塞进嘴里?” 说完王桩做了一个令李素想杀他一万遍的动作,他把那只刚做好的牙刷塞进了自己的嘴里,然后……来回抽动。 从嘴里抽出来,王桩很不屑地将牙刷递还给李素:“不咋地,还给你。” 降龙十八掌咋练的来着?不管了。 李素发了疯似的在王桩身上打完了一整套降龙十八掌,然后将牙刷狠狠扔到王桩身上。 “送你了,杀才!” ********************************************************* 开春了,正是农忙季节,李道正和李素更忙。 朝廷赏了李家二十亩地,只靠父子二人是很难料理的,春播之时,李道正和李素累死累活三天三夜,人都快趴下了,父子俩喘着粗气吐着舌头谈了一下午人生和理想,终于得出一个很伤钱的结论,——雇人。 没办法的事,春播必须争分夺秒,二十亩地首尾相连看不到头,李道正的体力还好说,李素的体力,只能说比废物稍微高一点点。 藏得严严实实的十贯钱翻出来,李道正嘴唇直哆嗦,咬着牙一文一文数,每数一文脸上的肌肉便情不自禁地颤一下,数出三百文捧在手里,李素敏感地发现李道正眼里泛出了泪光,仿佛捐献自己的身体器官似的,把钱摆在桌上。 痴痴的看着桌上那一堆即将花出去的铜钱,李道正幽幽叹气,一脸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忧伤。 “活不成咧,太伤钱咧……”李道正说着说着,眼泪真流下来了,一边伤心一边用往下拨拉,几十文钱被拨拉走了:“再跟他们说说,少一点……” 李素也快哭了,心情格外沉重,当初朝廷赏下这十贯钱时他便美滋滋地做好了购物清单,第一件事是买一面大铜镜,每天照一个时辰镜子,美美地欣赏自己的绝世容颜,现在看老爹这副小气样子,买铜镜这个美好的愿望像阳光下的泡沫般破碎了…… 三百文钱,请了村里十位庄户帮忙春播,耽误下来的农活几天便干完了。李素觉得价格很公道,李道正显然不这么认为,钱花出去后便每天阴沉着脸,一副每天都过清明节的模样。 从贫苦庄户一跃成为小地主,不得不说,李道正的心态还未摆正。 如果没有那件神出鬼没的降魔法器的话,李素倒是很想跟老爹再谈一次人生和理想,告诉他何谓财富,何谓天下熙熙攘攘,皆为利来利往…… 不过那根不讲道理的藤条成了父子二人沟通的代沟,李素决定不发一语,每天欣赏一下老爹纠结肉疼的表情,其实也挺赏心悦目的。 ………… 东阳公主成了太平村最大的地主,圣旨里说“实食邑百户”,便意味着村里有一百户人家成了公主庄子里的庄户,这一百户人家每年劳作之后,将原本要交给官府的粮税转交给公主。 新上任的地主婆很客气,一点没有摆皇家架子,花了三天时间将公主府的内部事务打理清楚后,东阳公主亲自出门,依照礼节拜访了村里几位德高望重的宿老,因为礼制的原因,公主没给宿老们行礼,亲自登门拜访已是对庄户们天大的抬举。 宿老们感动得涕泪横流,指天画地发誓一定将庄户们料理妥当,谁敢调皮捣蛋扎刺儿,必取他项上人头,将首级做成酒器送予公主案前,考虑到公主是女儿家,酒器上面可以格外给公主雕几朵牡丹…… 不知道公主当时什么心情,听说离开时俏脸蛋有点发白,脸上堆起的笑容跟哭似的。 很快,主家的新规矩**。 说是新规矩,其实一切都是萧规曹随,基本没什么变动,只是多了一条新政,也是唯一的亮点。 东阳公主决定在太平村东头建一座学堂,兴办村学。 ***************************************************** ps:今天一更吧。。这几天又日夜颠倒了,使劲跟作息规律较劲,较劲过程很辛苦,时差怎么都倒不过来。。明天继续两更。。。 第二十一章 上学读书 公主办村学的目的其实很简单。 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这句话用在东阳公主身上很合适。 太平村的庄户不富裕,地位也不高,但是再穷的地头蛇,也是地头蛇,公主这条小金龙如果想以后在太平村能过上真正的太平舒坦日子,适当给地头蛇一点好处是必须的。 不能直接给粮食,关中人虽然穷,但特别有骨气,送粮食庄户们会背后骂娘,因为这种行为在关中汉子眼里等同于施舍,是奇耻大辱,以往遇到灾年,庄户们哪怕家里快饿死了也不跟地主开口,还得地主自己把粮食送上门来,庄户们一副不屑的样子接了,说好,算借的,敢说是赈济立马翻脸。 想要笼络庄户,送粮食是下策,容易得罪人,但办村学就不同了,这属于慈善事业,请几个不得志的读书人,请木匠做几十把桌椅,一个学校就成型了,投资小,收效大,不仅能迅速笼络民心,为老李家收获一大片点赞声,而且说不定将来也会给朝廷输送一两个栋梁之材…… 又是一举数得。 东阳公主年方十六,若说办村学的主意是她想出来的,打死李素都不信,多半是出宫之前李世民给她出的主意,一件小小的事情,里面透露出太多的政治气息。 ………… 公主办村学的消息刚传开,李道正一大早就把李素从床榻上拎了起来,脸上散发出极度喜悦的神采,一扫前几日花了三百文巨款的颓势,粗犷的面孔黑得发红,鼻梁左边的一颗黑痣都像极了一只唱着欢快歌儿的苍蝇。 “咋咧?咋咧?家里失火了?”李素被老爹这模样吓到了,睡意朦胧的他顿时清醒,看了看老爹高兴的表情,李素立马推翻了自己刚才的假设,转而换上另一个更有可能的假设:“你仇人家失火了?” “放屁!”今天的李道正很宽容,竟没抽他,反而亲昵般轻轻拍了一下李素的头。 “收拾收拾,找件顺眼的衣裳换上,跟我去村学。” “村学?读书?”李素呆楞半天,定定盯着李道正的脸,想证明老爹其实是在开玩笑。 半晌,李素仰天哈哈干笑:“别闹,孩儿再睡一会儿,午饭时叫我……” 一个意犹未尽的呵欠打到一半,李素只觉得屁股上狠狠挨了一脚,接着身子腾空而起,一只粗壮的胳膊夹着他往外走,而李素,像一只被狗熊掰下的棒子,夹在老爹的腋下颠簸摇曳…… 好希望快点长大啊,长大以后就不会再出现这么没面子的姿势了…… *************************************************************** 被老爹夹在腋下一路往村学走去,路上乡亲们纷纷侧目,人人脸上露出尊敬又想笑的表情,很纠结。 自从治好天花后,李素在村里赢得不小的声望,村里长辈比以前更和善了,同辈或小辈更是敬仰无比,或许是得了家中长辈的叮咛,遇到李素时总会先给他行礼,然后让道请李素先行。 今天的情形有点没面子,李素被老爹横夹在腋下,路上几个同辈的伙伴过来,原本打算给他行礼的,结果看到救了全村老小性命的恩人被老爹的胳膊夹得面红耳赤,伙伴们也楞住了,犹豫着是行礼还是装作没看见时,李家父子已绝尘而去。 “幻觉,你们看到的都是幻觉!快忘记!”飞扬的尘土里,李素犹不忘对小伙伴们催眠,声音渐行渐远。 ………… 村东头曾经是一片盐碱地,大约百来亩,什么作物都种不出来,后来泾阳县衙专门从蓝田请来了一位高人,据说祖上十八代都是种田的,种出了经验心得,高人看过以后给出了一个建议,洗土。 盐碱地洗土是个非常浩大的工程,要在土地表面灌水,将土壤里的盐碱成分溶进水里,再将水排走,或使其直接深入到土地深层。土地去掉盐碱成分后才能种植作物。 一遍又一遍,洗了好几年,终于勉强把这块地洗好了,农作物能成活,但收成很低,只能算是一块鸡肋般的下等田。 盐碱地边原本有一座房子,修得很别致,曾经是村里劳力给那位洗土专家建造的,这年头盖房子其实耗费不大,如今树林还没被私人承包,石头也是随地可见,几十上百人一吆喝,伐木采石一拼凑,三下五除二就把房子盖起来了。 这座房子就是太平村的村学所在。 李道正把李素带到村学前,二话不说一脚踹上李素的屁股,李素踉跄着一头栽进去。 太粗鲁了,李素觉得真正该读书的应该是老爹,至少村学里的先生会告诉他什么叫斯文儒雅,什么叫舐犊情深。 表情做乖顺状,李素心中暗暗决定,等老爹走后就逃课,前世的他好歹也是个大学生,有必要读这种迂腐之极的破书吗? “李素。”李道正忽然叫住他。 李素回头,发现老爹脸上露出从未有过的认真和希冀。 “好好读书,读书才有出路,才能过好日子,爹这辈子注定没出息了,你不一样,你将来……” 李道正嘴笨,说了两句便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的意思,涨红了脸,忽然朝李素晃了晃拳头,露出恶狠狠的表情:“反正……好好读书!不读抽死你。” 威胁过后,李道正扭头便走,李素眼尖发现,转身的一瞬间,父亲竟红了眼眶。 李素静静地站在村学门口,看着李道正背对着他,仰天长长呼出一口气,不知是在为未来有希望的日子而鼓劲,还是默然叹息自己一生的庸碌和贫苦。 呼出这口气后,李道正略见佝偻的腰渐渐挺直了,像寒风里的劲松,像一根撑起蓝天的天柱。走出几步,迎面遇到同村的乡亲,二人互相打着招呼,李道正拉着乡亲,回头指着李素,看似随意实则自豪的笑:“看,我家娃上村学读书咧,以后跟读书人做学问。” 得到乡亲的羡慕和赞美后,李道正笑得从未有过的畅快。 没来由的,李素忽然觉得自己的眼眶发酸,使劲揉一揉,还是发酸。 ************************************************************ ps:还有一更。。。 第二十二章 村学冷清 村学并没有李素想象中那么热闹喧嚣,事实上村学很冷清,大出李素意料,大抵也出乎了东阳公主的意料。 这个年代的人是渴望知识学问的,大唐立国还不到二十年,现在正是百废待兴时期,战争带给人世的创伤不仅仅是人口减少,也包括文明和书籍的毁坏,知识传承的断代,如今的大唐在李世民和一干治世名臣的努力下,正渐渐露出锋芒,然而知识,却不能靠王霸之气便能补全。 百姓渴望知识,但李素进了村学,却只看见寥寥数人,被庄户们送来村学读书的孩子不到十个。 很奇怪的现象,李素也想不通。 一间略显破旧的木屋子,里面规则摆放五十多张桌椅,站在门前的教书先生是个中年男子,自我介绍之后才知他姓郭,名驽,“驽”字的意思是劣马,走不快的马,关中话叫“不灵醒”。 郭先生三十来岁年纪,有点肥胖,人到中年头发却已秃了大半,剩下的一点点头发很努力的梳起往上挽成一个软耷耷的髻,看起来就跟幕府时期的倭寇……不,日本武士似的。 郭驽是个很和气的人,站在门口迎接孩子们时脸上的笑容没断过,时而还抓住两个跑来跑去不肯安分的孩子,跟他们聊天寒暄,问问家里的情况。 直到很久以后,发现庄户们送来村学的孩子只有寥寥不到十人,郭驽的笑容渐渐变得有点勉强了。 李素都暗暗为郭先生着急,招生情况不理想啊…… 过了一会儿,门口光线一暗,一尊铁塔般的身影结结实实堵住门,李素抬头一看,差点笑出声。 王桩一脸霉相,脸上带着几许瘀伤,耷拉着脑袋不情不愿地走进来。 看见李素在座,王桩没有神采的眼眸终于亮了一下,三两步跑到李素跟前,大手一划拉,坐在李素身旁的倒霉孩子倒飞出去。 “你也来咧?哈哈,终于不无聊了。”王桩高兴极了。 李素朝他脸上看了看,笑道:“怎地这副模样?被谁揍了?” 王桩瞬间变色,怒哼一声,道:“除了我爹,村里谁敢揍我?” “为何揍你?” “爹说了,咱家三个孩子,今年年景不错,应该有个好收成,三个孩子里面可以选一个去村学读书,家里供得起。你也知道,我哪里是读书的料啊,家里老四还小,于是我使劲推让给老二,老二更不是读书的料,使劲推给我,我们推来推去,后来……打起来了。” 故事很有趣味性,百无聊赖的李素终于提起了兴趣:“后来呢?” “后来我爹出手了,把我和老二各揍了一顿,老二发了狠劲,横趴在我家的井口上,说是敢叫他读书他就跳井,我爹只好让我来了……”王桩的语气充满了落寞和懊悔,恨恨地咬牙:“狗/日的,当时我也准备抢占井口的,被他抢了先,好个杂/碎!” 李素很想好心的跟他解释一下何谓基因遗传,毕竟骂自己一母同胞的亲兄弟“狗/日的”“杂/碎”这种词汇,对他本人也很不利,而且不孝,被他老爹听到真有可能把他扔井里,反正王家孩子多,淘汰一个不灵醒的,对王家种族优化的百年大计来说是好事。 然而一想到这家伙曾经糟蹋了自己辛苦制成的牙刷,李素决定不提醒他了,让他爹把他扔井里更符合李素以直报怨的心情。 ***************************************************** 学生不到十人,郭先生也没办法,他和李素现在都明白为何学生这么少的原因了。 庄户人家太穷,供养一个读书人出来太不容易了,村里十岁出头的孩子就得帮着家里干农活,一旦家里娃子读了书,以后干农活的机会就不多了,再说供养读书人不容易,认字的时候不妨用木棍在沙子上练,将来书读多了,读深了,笔墨纸砚,各种书籍都要花钱买,如今的纸和墨可不便宜,不是寻常庄户家负担得起的,简单的说,送孩子读书等于家里多养了一只吃饭不干活的米虫,这只米虫还很伤钱。 所以今日送来村学的孩子基本都是家中兄弟比较多的,当然,李素是例外,他是因为摊上一个刚有了钱便任性的老爹。 ………… 郭先生是个很负责的人,面相和和气气的,但教书时却一丝不苟,学生再少他也教得很认真。 第一课是认字,这也是李素觉得有必要学一学的课,——是的,李素要认字,因为这年代写的都是繁体字,而李素只会写简体,想要融进贞观年的生活,渐渐熟悉这个陌生的世界,认字是必不可少的。 教课的内容很枯燥,没有汉语拼音,也没有教娱一体的儿歌什么的,郭先生的第一课是南北朝时梁朝散骑侍郎,给事中周兴嗣编纂的《千字文》,就是那篇著名的“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读起来朗朗上口,但里面的意思却非常生僻难解。 李素耐起性子跟着读了十来句,然后开始昏昏欲睡…… 前世不是个好学生,这一世居然也不是好学生,好心塞,好想振作起来,证明自己不是扶不上墙的学渣,可是……真的好想睡啊…… 王桩的表现更不堪,他甚至打起了呼噜,被郭先生用戒尺狠狠棒喝之后,才终于清醒过来。 李素离他很近,王桩欠起屁股悄悄挪过来,道:“李素,等会下了学,帮我揍人去。” “没空。”李素的回答很冷艳。 “是兄弟吗?你看看,看看,人家把我脸上给揍的,一边青一边肿……” 李素奇道:“你脸上的伤不是你爹揍的吗?” 王桩回忆半天,道:“我刚才没跟你说吗?早上跟老二打了一次,后来被我爹揍了一次,再后来,同村的吴栓又揍了我一次,今挨了三顿揍,三顿!” *************************************************** ps:相信有心的兄台们都看到了,鉴于作者本人的尺寸原因,咱们的书名由《贞观闲人》改成了《贞观大闲人》,嗯,编辑说要改的,我跟编辑说,这样改是不是太不谦虚了?编辑回答我说,我们要尊重事实! ——编辑说得对! 第二十三章 白色圣光 说起挨了三顿揍,王桩的表情有点复杂,以他不太发达的脑部构造来说,也不知道此时应该做悲愤状仰天叹口长气,还是炫耀状鼓起自己的二头肌,显示自己……很扛揍? 李素很无语,王桩的态度不对,至少不是正常的挨揍后的态度。 懒得问王桩为何跟同村的吴栓打架,在李素眼里看来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纠纷,几乎每天都有。 关中人勇猛好斗,能动手尽量不吵吵,走路上一个眼神不对都有可能引起一场血战。 “李素,下了学帮我揍人,”王桩露出狠厉之色:“这次我要捏爆他的蛋,以后改口叫他吴姐姐……” “不去。”李素拒绝得很干脆。 “为啥?” “因为我现在已经是读书人了,读书人只动口不动手,顶多只能在你们打架的时候帮你骂他,羞辱他,打击他的士气。” 王桩气道:“这破村学咱们只坐了一个时辰,怎么就成读书人了?” 李素气定神闲道:“双脚跨进学堂就算是读书人,更何况我还坐了一个时辰这么给面子,当然是读书人中的读书人……” ………… 教书先生很认真,任何事情一旦认真起来,就变得很……枯燥? 郭先生一板一眼念诵着《千字文》,抑扬顿挫的语调是李素从未听过的,每念一句便给大家解释意思,然后接着念下一句,跟前世的老师教学没什么区别。 首先要念,然后是背诵,最后才是认字,李素忍不住打起了呵欠,一个接一个。 “先生念得那么起劲,到底说个啥嘛……”王桩不满地咕哝着。 李素摇摇头,笑道:“说深了,现在的孩子启蒙用《千字文》确实太深了,不是说《千字文》不好,而是相对一个字都不识的孩子来说,这篇文章达不到启蒙的效果。” 王桩楞了半晌,表情有点急了:“今咋了么,为啥你和先生说的话我都听不懂?你到底说个啥?” 李素道:“我的意思是,启蒙孩子可以用别的文章代替,比如《三字经》,或者《百家姓》什么的……” 王桩狗脸看星星的表情,蠢萌蠢萌的。 “啥是《三字经》?啥是《百家姓》?” 李素脱口而出:“三字经就是‘人之初,性本善’……” 说了两句,李素忽然闭嘴,他突然发现自己差点闯了祸,《三字经》后面的内容可有点大逆不道,比如“唐高祖,起义师,除隋乱,创国基,二十传,三百载,梁灭之,国乃改……” 这几句话,李世民估计不大爱听,传出去有颠覆国朝的嫌疑,李世民很有可能会咬着牙亲手把他剐成一千片,一边剐一边念“瓜怂,额叫你胡社八道,叫你胡社八道……”。 “咳咳,咱们说说百家姓的事,赵钱孙李,周吴郑王……” 李素说着忽然又闭了嘴,他突然发现,百家姓里排名第一的姓氏不是“李”…… 想在这个世界好好活下去,活到老懒到死,就必须有一颗不给李家王朝添乱的本分心,安全第一啊。 王桩仍直勾勾的盯着他,盯得李素有点尴尬,李素只好笑笑,道:“其实启蒙孩子还有很多法子,比如念一些通俗易懂的诗,比如‘床前明月光,地上鞋……’,啊,不对,‘疑是地上霜’,还比如‘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等等,根本不用解释,孩子就懂了,《千字文》终究还是太复杂了些。” 王桩睁大了眼睛,眼中冒出了幽幽绿光,仿佛不认识似的盯着李素,神情渐渐变得惶急:“李素,你跟我说实话,这学堂是不是有什么仙术?不然像你这种大字不识一个的人为啥坐进来才一个时辰,就学会作诗了咧?作诗啊!大学问人才能做的,这学堂肯定有仙法,难怪这年头的读书人看起来都跟仙人似的……” 李素露出惊讶的样子:“啊?你不知道吗?” “知道啥?” “学堂是孔圣人的地盘啊,孔圣人升仙之后,给全天下的学堂施了法术,凡我孔门儒家学子,进了学堂就有一道白色的圣光笼罩,然后就学会作诗了,这样的诗我随口就能作……难道你刚才进门时没感觉到白色的圣光?” 王桩怔怔不动,神情浮上几许绝望,然后慢慢的,慢慢的垂下头,捂住自己的脸,呜咽道:“我早说了,早说了我不是读书的料,非要我来,要我来就来吧,我爹非要耽误时间揍我一顿,害我迟到,那啥白色的圣光不等我咧……” ********************************************************* 王桩是好兄弟,憨厚,本分,偶尔有点暴力,李素不介意偶尔给他添点堵,不然日子多无聊。 只不过……连白色圣光这种鬼话都信,李素又暗暗为好兄弟的智商捉急,当初天花都没弄死他,若因为智商原因稀里糊涂被人卖掉,那该多冤啊。 下学了,村里的孩子们欢呼着奔出了学堂,一副劳改释放的模样迫不及待离开了学堂满地撒欢,一扫课堂上的颓势。 李素和王桩走在最后,王桩神情很颓丧,看来还沉浸在没被圣光笼罩的哀怨中。 李素决定多欣赏一下这副如丧考妣的表情,明天再告诉他真相。 回到家,老爹李道正已做好了饭,见李素回来,李道正高兴地迎上前:“我娃读书回来咧,学堂里先生今教了啥?都学会了没?” 李素看着这张笑出褶子的灿烂笑脸,心中默叹一句“可怜天下父母心”,展颜笑道:“先生教的《千字文》,孩儿都会背了咧。” 李道正愈发高兴,连连道:“会了就好,会了就好,我娃一定有出息的。” 说完李道正转身回屋,粗糙黝黑的大手捧出厚厚一叠纸,纸上静静卧着一支毛笔,一块砚台,一条墨。 李素呆住了。 李道正小心地将它递到李素怀里,又用袖子擦了擦纸面,好像觉得自己刚才把它弄脏了似的,然后笑道:“白天托人进长安城,买了这些物事,这东西贵滴很,花了五百文咧,听说读书人都要用这东西,再贵也要买,拿去用,省着点用。” ********************************************************** ps:还有一更。。不过估计有点晚,回父母家吃饭耽误时间了,等不及的话明天再看吧。。 第二十四章 财路与诗 一个花三百文雇人种地都要心疼许多天的庄汉,给儿子买五百文的文房用具却连眼都不眨。 父母心,千百年从未变过。 李素捧着纸墨,觉得沉甸甸的,纸墨不重,父亲的期望捧在手中,却令他双手微微发颤。 李道正满脸含笑,重重拍拍李素的肩:“好好读书,读好书做官咧,陛下给你封太医署的官不行,辞了就辞了,我娃将来不做治病的大夫,要做上马治军下马管民的大官咧。” 李素沉默着点点头,心绪有点乱。 父子俩一人一大碗面,蹲在门槛外稀里哗啦吃完,李道正把碗一搁便出门了,二十亩地已种下了麦种,今年春雨多,应该有个好年景,李道正患得患失,每天都在田边盯着,生怕出了一丝纰漏。 李素坐在房里,徐徐展开手中的纸。 纸是很普通的麻纸,稍微揉搓一下便破碎了,托东汉那位名叫蔡伦的太监的福,造出的纸给天下的读书人带来福音,然而纸的质量还是太差,跟后世洁白如雪的白纸差远了。 李素拈起麻纸的一角,小心地揉了一下,果然碎了。 坐在房里发呆,李素的眼睛却越来越亮。 这是条财路啊,后世的造纸怎么造来着?好像在现有的造纸工艺里面掺了某种水果的汁,以及添加麻纤维用来增强柔韧度,麻纤维和桑皮似乎还要事先用荧粉漂白,这样造出的纸雪白干净,韧度强,不易碎…… 还有,这个年代的印刷术似乎也笨得出奇,印一页书就得请师傅专门刻个版,印完后就没用了,也没人试过省时省力的活字印刷…… 都是财路,得记下来,将来偷偷摸摸开个小黑作坊,一声不吭造纸印书,闷声发大财,关键技术掌握在自己手里,谁要也不给。 现在还不是发财的时机,李素对这个世界还是太陌生了,到现在还没把脚步跨出过太平村,造纸和活字印刷太惊世骇俗,出这么大的风头,不一定惹出什么祸端。 等到将来数钱数到手抽筋,老爹应该不会再为几百文钱心疼了。 为未来做好了打算后,李素起身往屋外走,也去自家地里看看,不能让老爹一人忙活。 走了两步,眼角余光不经意瞧见桌上那一叠纸,李素又停下,目光若有所思。 老爹辛苦给自己买纸买笔,不管怎么说,也该在上面写点东西,老爹回来发现纸上写了字,尽管他不认识,想必也会高兴吧,毕竟这代表着儿子已是读书人了。 李素将毛笔开了锋,砚台里滴了点水,新买的墨条在砚台上缓缓磨了一阵,然后用心思索着繁体字的写法,良久,终于落笔。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最后一笔收锋,大功告成。 很好,很励志,充满了积极向上奋发图强的意味,然而李素脸色却有些阴沉。 这笔臭字实在太难看了,可谓惨不忍睹。 拈起准备将它撕掉,转念一想,不管好字臭字,放在这里让老爹开心一下亦未尝不可,反正写得再差他也不认识。 决定了,就放在这里吧,自己不看便是。 ********************************************************* 郭驽走在乡间的小道上,负着手眯着眼,看着渐渐西沉的夕阳,嘴角勾起一抹轻笑。 日子,就像这夕阳一样,越来越有奔头。 郭驽本是长安人,幼时家境颇丰,父母给他请了先生,十年寒窗苦读,终于颇有文才,然而花无百日红,成年后父母撒手人寰,偌大的家业留给他,郭驽只是书生,不善经营也不善持家,家境于是慢慢衰落,最后落得卖房卖地,与妻儿居于亲友家中,寄人篱下的日子过了三年,其间也考过科举,投过行卷,然则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今年开春后,闻知东阳公主欲在封地内兴办村学,郭驽当时便动了心,他和妻儿再也不愿过这种寄人篱下的日子,于是写了几篇自认生平最得意的策论和几首律诗,投到公主府上。 这是郭驽此生最大胆也是最明智的决定,投书三日后,公主府派来了一位宦官,转达了东阳公主的意思,请郭先生入村学教书,月俸黍米两斗,钱四十文。 读书虽然当不成官,但现在的境况已是老天的厚赐了。 郭驽很惜福,他知道目前的生活相比当初衣食无着的日子,是多么的不易。 慢慢踱步走到泾河边,看着波光粼粼的河面,郭驽忽生诗意,想吟出一首得意的诗来,既能表达自己的心情,又能为自己的文才添上一笔浓重的履历。 张嘴酝酿半天,郭驽却发现自己一个字都吟不出来,喜悦渐渐变成了萧然,呆呆地站在河边,无限惆怅地叹了口气。 朝廷没将他录取为士是正确的,英明的,自己的才干,也只配当一个教书先生了。 河边并不太清静,不远处总有窸窸窣窣的人声,郭驽皱了皱眉,慢慢凑上前去,打算与说话人聊一聊,他想融入这个陌生的环境。 ……………… “读书,谁说我不会读书?今就学了好多学问,学堂里的郭先生教的,爹问我时我懒得答他罢了。”王桩的表情有些羞怒。 回家后老爹问他学到了什么,王桩吭吭哧哧半天说不出,于是挨了今天的第四顿揍,吃过饭兄弟俩跑到河边玩耍,老二又拿话挤兑他,令王桩现在一肚子火气没处发。 “你学了个啥?你说出一句我就服你。”王老二显然不怎么给兄长面子,斜眼瞥着王桩的模样分外欠抽。 “我……我,我学诗咧!学到好几句,什么床前明月光,疑是……疑是地上那啥,对,地上霜!还有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王桩被老二一激,记忆如有神助,磕磕绊绊把李素上午念的两句诗回忆起来了,但郭先生教的《千字文》……不好意思,一个字都没记住。 “咦?这谁的诗?我没教啊……”郭驽奇怪地睁大了眼睛,将王桩刚才念的诗句在嘴里默默咀嚼一番,郭驽越品越觉得惊奇。 再也顾不得什么先生的风度,郭驽三两步从河滩边的矮丛林里窜出来,一把揪住王桩的胳膊,瞪着他:“小娃子,刚才的诗谁教你的?说实话!” 第二十五章 郭驽献诗 抓住王桩胳膊的手很用力,连王桩都有些吃惊,这个看起来文弱不堪的教书先生,怎会有如此大的力气? “快说,谁教你的诗?”郭驽狠狠瞪着他。 王桩吓到了,看郭驽的模样,似乎有兴师问罪的架势,他也不知道李素作的诗哪里犯了忌讳,本着好兄弟讲义气的原则,王桩把胸一挺,道:“我自己作的!” 郭驽怒了,一巴掌抽过去,这年头老师抽学生是天经地义的事,哪怕只教了他一天也是老师,抽学生连理由都不用找,家长瞧见了甚至还会鼓掌喝彩,抽我家儿子呢,先生太给面子了,再来一个…… “你放屁!别说作诗了,你认字么?” 不能怪郭驽心存偏见,实在是王桩这样子委实没有半点诗人的气质,穿着麻布短衫,襟口微微敞开,一脸横肉丛生,双臂肌肉高隆虬结,再发育几年多半还会长出一巴掌宽护心毛,这模样若说他是个飞檐走壁的游侠儿郭驽倒相信,若说他是个诗人,这个……真不信。 “真是我作的。”王桩咬死不松口。 郭驽气笑了,随手折了根柳枝,在河滩的沙地上写了一个大大的“丑”字。 “这字念啥?你念得出我就信。” “这个……”王桩瞠目结舌,手指不停比划着,比划半晌,脸孔越涨越红,终于重重一跺脚,悲愤道:“太欺负人了!” 郭驽冷笑:“赶紧说实话,这诗到底谁教你的,不说我去你家跟你爹娘聊聊。” 老师家访,这种威胁手段一千年都没变过。 王桩咬紧牙关,打定主意不出卖李素。 一旁的王老二却很直爽,呵呵一笑道:“先生莫为难我哥,我们兄弟只跟李素走得最近,李素是个有大本事的人,这诗多半是他教我哥的……” 王桩大怒,一巴掌抽过去:“狗杂/碎,平时三棒子打不出一屁,一张嘴就出卖兄弟,老子抽死你!” 王直被抽哭了,喊道:“啥出卖兄弟?出啥事了?一首诗咋地咧?” 见俩兄弟的反应,郭驽明白了,若有所思地念叨:“李素?” 一人踹了一脚,郭驽成功阻止了俩兄弟自相残杀,喋血河滩,嘴里仍默念着王桩刚才的诗。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哎?不对啊,这两句诗意思完全不一样,平仄和韵脚也不对呀,怎么回事?” 王桩睁大了眼睛,茫然道:“啊?问我啊?” 郭驽叹气,跟文盲聊诗,与对牛弹琴的意境是一样一样的。 于是郭驽转身便走,道:“我去找李素。” ********************************************************** 太平村不大,总共也就一百多户人家,郭驽找李素几乎不费劲,路上随便找人一问,乡亲一脸敬仰地指明了路,担心郭驽仍找不到,索性丢了农活,热心的把他带到李家。 李家没人,父子俩都去田里干活了,柴扉和家门都没关,村里民风朴实,早已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了,郭驽没有任何阻碍便进了李家门。 喊了几声,屋里没人应,郭驽很有礼貌,耐心坐在门槛外等着。 环视四周,见李家屋瓦简陋,家徒四壁,郭驽心中愈发疑惑。 这年头认字读书的人不多,但凡有点学问的,家境应该都不错,否则也供养不起读书人,然而李家却如此穷困潦倒,这样的家境,那个叫李素的孩子如何学会作诗的? 太多困惑萦绕在郭驽心中,越想便越坐不住,心中那点耐心渐渐消磨殆尽。 门槛外转悠两圈,郭驽实在克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索性抛却了礼数,径自走进了屋子。 屋子果然跟自己想象中一样破败简陋,屋内昏暗无光,一张矮脚桌几摆放在屋子正中间,桌上静静摆放着纸和笔。 郭驽惊疑地“咦”了一声,如此穷困的人家,竟然买得起纸和笔,委实出乎郭驽的意料。 赶紧凑上前,郭驽上前仔细看了看,发现纸上写着字。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嘶——”郭驽瞪圆了眼睛,倒吸一口凉气,方才心中的疑惑瞬间全消。 果真会作诗!而且作得如此绝妙,足堪流芳百世! 一瞬间,郭驽心中泛起百般滋味,似嫉似羡似疼惜。 郭驽今年三十二岁,读了十多年的书,然而毕竟天赋有限,才不到一斗,学不到一车,这些年作诗倒也作了无数首,却始终没有一首拿得出手,半生蹉跎,一无所长,一辈子也就这样了。 可是就在这小小的太平村里,无意中竟然发现一位作诗的大才,更令人难以相信的是,这位大才仅十多岁的年纪。 十多岁便能作出如此精妙绝伦的绝句,相比他郭驽这些年的庸庸碌碌,此时郭驽的心情,岂止复杂二字了得? 仿佛受了巨大打击似的,郭驽失魂落魄的盯着纸面上的诗句,不知过了多久,郭驽索然一叹,身形略见踉跄地离开了李家,至于他来时的目的,此刻也浑然不顾了。 回到家,郭驽长吁短叹,尽情抒发书生感慨,最后将李素那首《金缕衣》写下来,送进了东阳公主府。 ********************************************************* 李道正和李素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父子二人搁下农具,李道正点亮了油灯,昏黄摇曳的灯光里,李道正发现桌上的麻纸隐见字迹,李道正不认字,但也大喜过望。 “字是你写的?” 李素点点头。 李道正小心拈起纸,眯着眼仔细端详,尽管一个字都不认识,但是……好厉害啊! “才进了一天学堂竟认得这么多字,好好!我娃将来一定能当大官。”李道正念念不忘当官的事。 李素终于忍不住了:“爹,如果孩儿不想当官,咋办?” “抽死你。”李道正的回答言简意赅,杀意森森。 ******************************************************* ps:今晚只一更,周末,要去球馆打球,锻炼身体。。。 第二十六章 童叟无欺 李道正的心思很单纯。 读书就是为了当官,当官能够光宗耀祖,能够让日子过得更好,没有为国为民之类假大空的崇高期望。 其实以前的李道正连这种小期望都不敢有,他只希望儿子能平平安安活到老,能够传承一脉香火便足够,可是自从李素治好了天花,连皇帝陛下都亲自下旨赐官赏田之后,李道正的心中忽然点燃了希望的火光,或许,儿子并非池中之物,或许,他可以有一个更敞亮的前程。 可是,李素并不想当官,至少目前不想。 一切只因“畏惧”二字。 他并不觉得一个穿越者的身份在这个世界能有多优越,或许知道历史走向,或许发明点东西能让世人惊讶,然而,比起耍心眼,斗心机,他哪点是别人的对手?十五岁的年纪,贸贸然名动天下,等待他的仅仅只是荣耀? 相比封官晋爵,改善这个家庭的处境才最实际,最重要。 这些道理,跟老爹是讲不通的,不管如何委婉,换来的都有可能是一顿痛揍。 ***************************************************** 东阳公主府。 李素的诗终于还是出现在公主的寝殿内。 郭驽的表现很夸张,公主府这种地方,不是一个穷教书的想进就能进的,郭驽索性跪在公主府门口,高高举起那首《金缕衣》,说了一句“小人为国荐才”,然后便一直跪在尘土里,小半个时辰后,府门打开,一名宦官走了出来,什么话都没说,接过郭驽手上的诗,转身便走。 很快,这首诗出现在东阳公主的香闺里。 东阳公主今年刚满十六,按礼制,早该封公主之名,赐公主封地,然而东阳的出身却有点差,她母亲只是宫里一位下嫔,若说得宠,自然比不上襄城,长乐,高阳,晋阳等公主,宫里一应用度,分到她的只是那些皇子公主们挑剩下的。 东阳公主也从未试过抗争,宫里勾心斗角的十几年终于熬了过来,李世民良心发现,给她赐了公主名号和封地,从此太平村这块地方成了她的世外桃源,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尽管赐她的公主名号和封地很大意义上是为了打荥阳郑氏的脸,政治味道居多,她也只是一颗被摆布的棋子罢了。 但是,棋子又何妨?终归已走出了那座阴冷的太极宫,从此默守着封地,或者将来有一天,她这颗棋子再次有了被利用的价值,被她的父皇摆上棋盘,将她尚给某个需要拉拢的臣子为妻。 一辈子,也就这样了。 此刻坐在寝殿内,东阳公主手上轻拈着那首《金缕衣》,神情有些怔忪,一双秋水般的妙目顾盼生辉,却多了几分苦苦压抑的郁郁之气。 做为一个女子,东阳公主是美丽无暇的,她有着修长苗条的身材,美丽如画的娇容,黛眉如柳,红唇如焰,眉心中间贴着一个绿色的三叶眉心妆,至于如今贞观年间女子流行的贴花钿,点面靥,描斜红等等妆容,东阳公主却都没做,仅只一张雪白无暇的素面,不施胭脂的俏容里,透着几分淡淡的郁气。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花开堪折直须折,唉……” 东阳公主默默念了几遍诗,轻轻叹了口气。 无可否认,这其实是一首少年励志的诗,所谓“花开堪折”的意思,也与男女之情无关,只谓少年莫负韶华,有所作为而已,可东阳公主却读出了情意的味道。 “好一句‘花开堪折’,写这首诗的,果真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么?”东阳公主喃喃自语。 东阳公主的身后,站着一位贴身宫女,名叫绿柳,十二三岁左右,闻言笑道:“公主,听前面的宦官说,这是村学郭先生亲自推荐的人才,为了这首诗,郭先生在府外跪了半个时辰呢。” 东阳公主叹道:“是首好诗,说它流芳千古亦是情理之中,很难想象这是一个庄户人家写出来的,那位少年叫什么?” “听说叫李素,以前是庄户,除了作诗,这少年还做过一件大事呢……” “什么大事?” “上月泾阳县发了瘟灾,就是这个李素,用了一个什么法子,把天花抑制住了,公主您的胳膊当时不也被太医划了个口子,种了牛痘吗?听说这牛痘呀,就是李素所创,当时长安城里流言四起,说陛下当年……如何如何,惹了天罚,幸好有了这牛痘,才将流言压了下去,后来陛下赐了李素二十亩地,十贯钱,天花过后,陛下下旨,将长安城里背地嚼舌头的家伙砍了十几个……” 东阳公主俏脸有点白,道:“别说了,杀人的事说起来有甚意思?” 绿柳吐了吐舌头,笑着退到后面。 看着手中的《金缕衣》,东阳公主叹道:“诗是好诗,暂且收下吧。” 没说举荐之类的话,李素终究太渺小了。 绿柳退出了寝殿,偌大的殿宇内,东阳公主有些失神,喃喃念道:“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确是好诗啊。” 说完,俏脸露出黯然的神情。 世上任何人都能不负年华,唯独天家公主,不能。 ******************************************************** 郭驽终于在河滩边找到了李素。 找到李素时,他正在地上画格子,格子很小,正好是一页书的大小,格子里密密麻麻排满了各种字。 “你是李素?”郭驽凑近问道。 李素扭过头,见是学堂的郭先生,急忙起身行礼。 “学生见过先生。” 郭驽不说话,不住地打量着李素,直勾勾的眼神看得李素心头发毛。 前世总有老师猥/亵学生的新闻,现在在唐朝,这家伙的口味不会这么重吧?不然为何如此色眯眯的看着他? 英俊惹的祸,只能自己扛。 李素左右环视,目光锁定了河滩边的一块大石头,暗暗决定,若郭驽对他动手动脚,他就用石头爆了这个衣冠**的狗头…… “‘花开堪折直须折’一诗,是你所作?”郭驽直奔主题。 “是……”李素刚承认,立马觉得不对劲,这诗似乎没出过自家屋子啊:“先生如何知道的?” 郭驽没回答,反而继续问第二个问题:“床前明月光一诗,前后并不贯连,似乎不是同一首诗,是也不是?” 神通广大的老师,教了一天课什么都知道,李素暗暗敬佩,同时决定回家后再狠狠踹王桩几脚,多半是这家伙泄露出去的。 “床前明月光和谁知盘中餐本来是两首诗……”李素老实承认。 郭驽眼睛一亮:“可否有幸一睹全诗之貌?” 这态度已不是老师的居高临下了,反而用的是平辈的语气,看来在郭驽的心里,已将李素视为达者为尊的高人了。 李素想了想,道:“先说那首悯农诗吧,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好诗!”郭驽脱口赞道,双眼愈发亮晶晶了:“果然是悯农诗,字句不见‘怜悯’二字,却深得慈悲心怀,此诗只有庄户出身的人方能作出。” 李素眼睛盯着地上画的格子,淡淡道:“还有一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格子画得有点大了,若是用铅块雕刻成版,里面掺点锡,常用字多雕几个,油墨也是个问题,活字印刷的工程量太大了,不知要花多少钱,家里的钱都在老爹手里掌握着,要他拿出来投资恐怕他会一头撞墙而死,把朝廷赏的那几贯钱当成遗产送给李素…… 缺钱,是个大问题啊。 郭驽眼睛仍然闪闪发亮,细细品了一番后,赞道:“也是一首通俗易懂的好诗,足可在学堂里给孩子们启蒙……只是‘低头思故乡’一句,你不是从小在太平村长大吗?何来的‘思故乡’?”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诗是这么写的,总要有个东西用来‘思’吧……”李素心不在焉地挥挥手,抬头看着无语的郭驽,李素眼睛眨了几下,一个主意冒上心头。 站起身来,李素的态度明显比刚才热情了许多:“先生觉得这两首诗如何?” “好诗,和你那首‘花开堪折’一样,足可流芳百世。”郭驽不吝赞美之辞。 “如此好诗,先生心动了吗?共鸣了吗?” “嗯嗯嗯!”郭驽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李素话锋一转,却提出另一个问题:“先生被公主府请来教授学子,想必月俸不低吧?” “还……行吧。”郭驽满头雾水道。 李素压低了声音,凑到郭驽耳边,道:“这些可以流传千古的诗句,学生这里还有不少,每首都能流芳百世,保证童叟无欺……” 郭驽愈发糊涂,吃吃道:“童叟无欺?” “对,童叟无欺,每首先生只须花半贯钱,诗就卖给你,诗可署先生之名,学生对天发毒誓绝对保密,不满意可退货……” 郭驽终于听懂了,眼睛徒然睁圆,一脸惊诧地盯着李素,显然,李素此时的无耻嘴脸令他很陌生。 “你……你你,你这个……这个……”郭驽脸孔迅速涨红,眼中如火山爆发般喷涌出怒火。 李素见郭驽怒容满面,急忙改口:“三百文一首也不是不能商量的……” ****************************************************** ps:三千多字,算大章吧,今天就这一更了,昨晚打球出汗后着了凉,身上发烧了,今晚早点睡,希望明天能好。。 第二十七章 初入长安 李素此刻表情很殷切,看来很有诚意的样子,急待做好这笔交易。 可郭驽的反应却大不一样。 真正的读书人毕竟是有廉耻心的,李素的交易令他的廉耻心瞬间高涨,一双白净的大手时而化掌,时而握拳,似乎在犹豫用怎样的方式揍这个无耻之徒。 李素看懂了郭驽的表情,暗暗叹了口气。 显然,这位潜在消费者并没有购买的*,不仅没*,而且还想把他这个无私为大唐读书人提供精神粮食的商人揍一顿。 读书人太要脸了不是好事,在商言商嘛,一首足可流芳千古的好诗花三百文钱买下来,贵吗?不贵啊!丢人吗?不丢人啊! “买卖不成仁义在,先生莫动手,学生告辞,告辞。”李素一边行礼一边后退。 “回来!”郭驽忽然叫住了他,李素只好站着。 “既然还有本事写出千古绝句,那就快快写来,拿这种事去赚银钱,莫糟践了好诗,更莫糟践了自己。” 李素心中升起了希望:“先生买吗?” 郭驽瞪眼:“信不信我抽死你?还有佳句不妨说来。” 李素顿时变得很失望,郭驽的意思他明白了,既不想给钱,还想掏光他肚里的货,呵呵,当我傻吗? “没了,一句都没了。” 李素说完慌慌张张跑了,留下郭驽站在河滩边,一脸痛心疾首的摇头。 ********************************************************* 缺钱是大事,虽然与郭驽的生意没做成,但至少给李素提供了一个灵感。 这世上除了自己以外……应该还有斯文败类吧? 只要找到一个败类,把诗卖给他,两三首大概能把他想办的事办成了。 还有一件事,村里没有铁匠铺,活字印刷制版要花多少钱,也应该去城里问问了。 想到就去做。 李素找到了王桩王直兄弟,三人商量了一阵,决定进长安城逛一逛。 动身之前,李素歪歪扭扭写下了十几首好诗,嗯,在他眼里已不算诗,而是货,马上要卖出去的货。 怀揣着这十几首……货,李素和王家兄弟跟老爹编了个借口,悄悄离村而去。 ………… 太平村离长安城不过六十里左右,相当于长安的郊区,三人带了一些干粮,顺着大道直走,路上遇到络绎不绝的商队或赶着牛车进城做买卖的小贩子,李素便靠着一张十五岁萌萌的脸央求,六十里路基本没靠走,一路蹭别人的牛车走完。 由此可见,卖得一手好萌多么重要,当然,主要看脸,路上王家兄弟也试了一下卖萌,结果刚靠近,商队的护卫就拔刀了,一脸“什么鬼”的戒备模样。 这个事实令王家兄弟分外沮丧,整个人都不好了,坐在进城的牛车上唉声叹气。 “脸俊好咧,我爹娘当初也不知道怎么生的,把我生成这副模样……”王桩神情失落地跟李素诉衷肠。 李素只好安慰似的拍了拍他的肩,顺便用很帅的姿势拂了一下额前的乱发。 王桩继续叹气:“原本以为我这模样是个意外,爹娘再生的话总该认真点了吧?谁知生下老二后,他娘的,比我还丑!” 王直脸颊直抽抽:“…………” 扭过头,王桩看着李素道:“我今年十六咧,爹娘到处托媒给我说亲,十里八乡没嫁的闺女家都问过咧,一听说是太平村王家,个个跑得比狗还快,我爹现在每天都要偷偷哭一阵,说我们王家虽然有三兄弟,但一个比一个丑,很难娶到婆姨,王家香火怕是要断咧……” 说完王桩无限忧伤的叹气,十六岁的少年此时仿佛尝尽人世的苦楚,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一旁的王直神情也有点悲凄了,王桩丑倒也罢了,可他比大哥更丑啊…… 李素脸上迅速浮上同情之色,想说几句安慰的话,张了张嘴,却一句也说不出来。 安慰人这事,两辈子都没干过,不是李素的强项啊。 王家兄弟目光悲凄而殷切地看着他,希望兄弟能够安抚他们受伤的心。 “兄弟,说点啥啊。”王桩眼巴巴的瞧着他。 “嗯……”李素沉吟。 “‘嗯’是啥意思咧?” 李素肃然道:“你们觉得自己又丑又穷,一无是处……” 王家兄弟目光愈发殷切。 李素暗叹口气,接着道:“不要绝望,至少你们的判断还是很正确的。” “啊?” 李素继续安慰:“老天是公平的,给了你一张丑脸,一定会再给你一个穷的家。” 王家兄弟真快哭了。 “噗嗤!”牛车旁,一名商队的护卫终于忍不住喷笑出声,笑了一声又很快板起脸,指了指远处一片高耸巍峨的城墙,道:“长安城到咧。” ………… ………… 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 长安,两千年历史最辉煌的古都,一个最强盛朝代的都城。 这是世界上第一个百万人口的雄城,城中除了权贵,兵士和居民外,还有异国商贩,佛道僧尼,异国使者等等,汉朝开始,长安便是丝绸之路的起点,这条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惠及后世大唐,如今与大唐通商建交的异国和地区多达三百多个,真正意义上的“万邦来朝”。 长安城分为外郭城,宫城,皇城三部分,北枕龙首原,南垮重岗,由北向南,次为宫城、皇城和外郭城三重,同用一道北城垣。其城暗合《周易》六爻之理,城中朱雀大街有六条高坡,为乾卦之象,“故以九二置殿以当帝王居,九三立百司以应君子之数,九五贵位,不欲常人居之,故置玄都观及兴善寺以镇之。” 李素和王家兄弟下了牛车,怀着兴奋的心情,从西面的延平门慢慢走进城。 走过十余丈的城门甬道,仿佛瞬间走进了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古城的繁华和沧桑,夹杂着各种喧嚣叫卖声扑面而来。 ******************************************************** ps:还有一更。。。 求推荐票,求三江票,诸兄助我!! 第二十八章 卖诗鬻文 三兄弟进城后颇显拘谨,标准的乡下人进城的模样,王家兄弟是因为自卑,毕竟又丑又穷的他们……怕挨打? 李素则是因为敬畏。 长安古都啊,两千多年来朝代更迭,这座历史最雄伟的古城只有在大唐时才焕发出它最年轻最繁华的模样。 “昔在长安醉花柳,五侯七贵同杯酒。气岸遥凌豪士前,风/流肯落他人后……” 好诗!这诗适合卖给权贵,不给两贯钱都不好意思拿出去显摆。 “多情只有春庭月,犹为离人照落花”,好诗!这诗应该卖给那些吟风颂月的书生,把他们的钱袋掏干净,然后看着他们用这些诗穷得瑟…… “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好诗!这诗可以卖给……嫖/客?算了,这诗不卖,自己留着。 李素一路走一路思考怎样展开业务,王家兄弟则好奇的四处打量,虽然太平村离长安城不过六十里,可兄弟俩从小到大进长安城的次数屈指可数。 路上拦住一位行人,向他请教了铁匠铺怎么走,行人很热心的指了路。 时年长安城里铁匠铺不多,大唐虽是最宽容的年代,但宽容也不是无限制的。秦始皇当年一统六国后收天下兵器聚于咸阳,担心的也是民间兵器太多,怕颠覆他的统治,老李家比较大气,没有做出这么过分的事,但铁匠铺这种能打造兵器的行业还是比较敏感的,跟后世的开锁公司一样,长安的铁匠铺必须在官府立册造名。 长安城按天罡地煞之数,共计一百零八坊,每坊设坊正,每里设里司,离李素最近的铁匠铺位于西城的胜业坊,一路行去又问了几位路人,三人终于找到了铁匠铺。 拿出早已画好的活字印刷制版图,铁匠琢磨了半天,摇头说做不了,主要是缺材料,也缺雕工师傅。 李素早有心理准备,材料确实不太容易凑齐,铁匠铺里,生铁和炼钢自然不缺,但活字印刷需要的是铅和锡,这就不太好找了,而且雕工师傅也不容易找,大抵要到卖文房四宝的文具铺才有。 铁匠师傅仔细琢磨了一下活字印刷版,估了个大致数,做几千个小铅块是个大工程,少于两贯钱不干,而且铁匠很热心的指点了迷津。 这世上除了铁匠铺,还有一群神神怪怪的人也卖各种金属,说他们是出家人也好,说他们是化学家也好,反正每天关上房门研究长生不老之术,为了炼长生不老丹药,这群人比恐怖分子还执着,什么水银啊,铅啊,朱砂啊,乱七八糟的东西什么都敢往嘴里塞,不但往自己嘴里塞,而且还往皇帝嘴里塞,真是一群作死的人啊——孙思邈这位道友居然能活到一百零二岁,委实是个异数,不具任何代表性。 城里的宗圣宫就是座道观,是高祖皇帝亲自赐名的道观,去找那群恐怖分子,必能买到铅和锡。 李素懂了,但没去宗圣宫,因为……没钱。 ******************************************************** 有钱才能办事,李素和王家兄弟只好四处闲逛,寻找机会。 王家兄弟现在也终于知道李素进城的目的,二人不由有些不解。 “卖诗?好好的为何卖诗?” “当然是因为缺钱。” 王桩愈发不懂,挠着头皮道:“诗这个东西……应该算学问吧?没听过有卖学问的咧,学问留着自己用不好吗?将来用出去说不定可以扬名……” 李素叹道:“这样的诗,我大概能记得几十上百首,卖一点无所谓,再说我才十五岁,少年扬名真的好吗?祸福难测啊。” 对这个年代,李素终归还是有着很深的戒备心理,既想赚钱又不想扬名,只有这个选择了。 王家兄弟说不出话了,这已不是他们简单的头脑能考虑的问题,李素也没法跟他们细说。 ………… 胜业坊离长安西市不远,这里异国商贩很多,包着大头巾裹着一身绣花毯似的胡商牵着一长溜的马和骆驼,牲口背上满载着大唐精美的丝绸和瓷器,脸上堆着春风拂面般的和善微笑,见人就让道,而经过的长安百姓却挺直了腰杆,眼角都不瞟胡商,神情自若地从他们身旁经过。 自信,强烈的自信。 这是李素对长安百姓的第一印象,一个辉煌的年代里,连普通百姓都有了那种睥睨一切的自信气质,异国的一切都没放在眼里,“万邦来朝”的真正意义,在百姓身上都可看得见端倪,从里到外透着“天朝上国”的泱泱气派。 莫名的,李素的心情激动起来。 一千多年后的女人们为了一张外国绿卡,不惜委身异邦番汉,那时的民族自信心,大抵已降到了令人痛心的地步,相比之下,李素越来越喜欢这个年代了,连百姓们趾高气昂的样子都透出一股子可爱。 铁匠铺不远处有一个面摊,李素经过时不经意一瞥,然后,眼睛亮了。 面摊的桌子旁坐着一位壮汉,不到二十岁的年纪,正埋头啃着胡饼,吸溜着胡辣汤,吃得满头大汗,身上穿的却是一身绫罗锦丝,看起来非常华贵。 李素笑了,生意来了。 几步走到壮汉前,拼桌子坐下,然后朝壮汉拱手:“兄台请了。” 壮汉抬头,李素这才看清了他的相貌,和王桩一样,这家伙皮肤黝黑,一脸横肉,丑得很有特色。——看来大唐的帅哥果然是稀缺资源,李素心里忍不住唱起了欢快的歌儿。 王家兄弟也看清了这位壮汉的模样,三人对视良久,皆露出惺惺相惜的表情。 “啥事?”壮汉瓮声瓮气,李素的英俊外貌可能令他受到了刺激,语气不怎么和善。 大家容貌差距太大,可能没什么共同语言,李素决定绕过寒暄闲聊,直奔主题:“兄台认字么?” “认得不多,咋了?” 大致估摸了一下壮汉的外形,嗯,应该是豪放派的,丑人一般都只能走这个路线。 从怀里掏出一叠纸,李素左翻右翻,从里面挑拣了一首出来,递给壮汉。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壮汉念了一遍,两眼忽然放光,猛地一锤桌子,喝道:“好诗!这诗好,念着提气儿,小子,谁作的?” “无主之物。”李素淡笑。 “无主?”壮汉楞了,满头雾水地看着他。 “兄台衣着华丽,必是富家子弟,不缺钱吧?”李素殷切地看着他。 “……不缺。”壮汉的神情似乎多了一丝好笑。 “这首诗两贯钱卖给你怎样?此诗可署兄台之名,在下对天发毒誓绝不外泄,若然违誓,教我……”左右环视,福至心灵,指着王家兄弟道:“教我变得和他们一样丑。” 王家兄弟眼角含泪,仰头望天,悲怆发出一声长叹。 壮汉瞧了瞧王家兄弟的模样,再回忆了一下自己的模样,觉得很别扭,一肚子火气没处发。 “两贯钱?”壮汉拧眉沉吟,不但没有半点被侮辱斯文的愤慨,反而眉头微挑,似乎有点心动了。 李素见状大喜,很好,终于遇到了一个斯文败类,大家的道德底线处于同一水平。 ***************************************************** ps:求推荐票和三江票。。 三江票每天下午2点可以领取,每天都可以投的。。。 第二十九章 少年意气 人生难得一知己,大唐的百姓太有道德了,李素总觉得是陋习,想请大家把道德底线降低一点,又怕被人抽。 现在终于看到有个家伙的道德底线跟自己不相上下,令李素不由产生一种高山流水遇知音的快慰,这种感觉就好像一个贼在前门撬锁,撬开锁后发现另一个贼从后门也撬锁进来了,除了握手问好,互道珍重,剩下就是分脏了。 壮汉现在的眼神也有点分脏的意思,直盯着李素的怀里。 “刚才见你掏出那么多,你到底有多少诗作?”壮汉斜眼瞥着他。 李素愈发惊喜了,这是个大客户啊。 “诗作有很多,你自己挑,哪首合适都拿走,两贯钱一首不贵吧?”李素从怀里把所有的货都掏了出来。 壮汉果然挑了起来,一首接一首的看,看得很仔细,看完后点点头,赞道:“好货色!” 李素喜欢这句话,它很专业,手上的不是诗,是货,大家谈的也不是文学诗作,而是生意。 统一了认识,彼此沟通起来快捷多了。 壮汉挑了四首诗,也没怎么看内容,五言的看都不看,挑的全是七言绝句,连连道:“这几个好,字多,量足……” 李素:“…………” 这是个很实在的人,做买卖干脆利落,而且价值观也很朴实,以量多为优。 “头回买卖,给你打个折扣,四首诗六贯钱,公道吧?”李素心情大好,心情一好就忍不住当了败家子。 壮汉也乐了:“小子文文弱弱,说话做事倒也是个爽快人,行,你这朋友我交了,家住哪里?下次若我还想买诗再去找你。” 李素犹豫了,对他来说这是一杆子买卖,卖完就走,泄露了住址怕会有麻烦。 王家兄弟在一旁亲眼看到几张纸竟卖了六贯钱,兄弟俩眼睛发直盯着李素,目光很呆滞。学问这东西……看来真的很值钱啊,不仅这回赚了,而且下回还有赚。 见李素犹犹豫豫,王桩急了,脱口道:“太平村李家……” 李素顿时脸黑,很后悔,为何不把这俩货嘴抽肿了再出门。 “太平村我知道,离长安不远,当年颉利可汗兵指长安,驻营泾阳县……呵呵,不说这个,坐这里等一会,我叫人拿钱。” 壮汉拍了拍手,李素身后的桌边忽然站起来六个人,一身玄色短衫打扮,神情冷峻,体格剽悍,一看就是那种五碗饭喂不饱的狠角色。 壮汉朝其中一人挥挥手,一人抱拳后匆匆离开。 李素眼皮子直跳,交易已接近尾声的此时,他才发现自己好像选错了客户,这家伙的做派……远远不止只是富家子弟啊。 “这位……兄台,刚才这四首诗……”李素有心反悔,又担心挨揍。 “咋了?” 李素干笑:“没什么,祝您用得愉快……” 不管了,钱到手就撤,壮汉是什么身份关他何事? 刚才离去的汉子很快回来,双手捧着一个大包袱,往李素身前桌上一放,哐的一声巨响,汉子默不作声退后。 壮汉拍了拍包袱,道:“六贯钱在此,一文不少,这买卖做得值。” 王家兄弟满脸喜色,两眼放光,面前六贯钱像磁铁似的把他们的目光紧紧吸住。 交易完毕,壮汉满意地拍了拍揣在怀里的四首诗,豪迈长笑:“别人都说我家满门白丁,放他娘的屁!老子今就作四首绝世好诗给他们长长眼!” 仰头望天,壮汉眼眶渐渐湿润:“家门有幸,额家马上出诗人咧……” 李素现在真对壮汉有点敬佩了,刚刚银货两讫,立马把产权转移到自己名下,这脸皮…… ******************************************************* 李素和王家兄弟匆匆忙忙走在回家的路上。三人合力捧着六贯钱,靠着驾轻就熟的卖萌技巧,请出城的商队顺路将他们捎到太平村。 铁匠铺没去,宗圣宫的道士也没去找,与壮汉交易过后已近黄昏,再晚城门要关了,里坊也要关了,长安最大的弊病就在这里,每晚不但要关城门,城里的坊门也要关,坊与坊之间以木栅门隔绝,并且还实行宵禁,谁敢半夜往街上窜,立马被巡夜的武侯拿了见官,犯夜的罪名不大也不小,吃一两个月的牢饭,挨十几记板子是免不了的。 趁着城门快关之前赶紧出城回家,至于活字印刷的事,李素决定改日再办,自己的第一桶金已到手,有钱不怕办不了事,自己才十五岁,有丰厚的资本浪费青春蹉跎年华,要不……村里玩半个月再说? 回到太平村已天黑,王家兄弟帮着李素把六贯钱埋在村子南边荒山上的一棵歪脖子树下。 做完这一切,李素面带笑容,满意地呼了口气。 转过身看见王家兄弟一脸羡慕地盯着他,李素笑道:“咱们兄弟有福同享,再过几个月咱们就发财了,十里八乡的姑娘随便你们挑……” 话说得有点歧义,王家兄弟没太理解,王直吃惊地指着埋钱的地方道:“钱能种出来?” 王桩手脚微颤,有膜拜的冲动:“这不止是学问咧,是仙术吧?” 李素:“…………” 以后要不要离这俩货远一点,白痴这毛病应该不会传染吧? 埋好了钱,三人背靠着歪脖子树稍事休憩,看着山下村庄点点灯火,李素悄然绽开笑颜。 “长安城那么大,这村子那么小,李素,我忽然不想待在村子里了。”王桩看着远处的灯火,语声仿似呢喃。 王直也点头:“哥,我们不能一辈子待在村子里,不然讨不到婆姨咧。” 俩兄弟扭头看着他,等待李素的答案。 李素呵呵轻笑,就势卧在绿油油的草地上,双臂枕头,仰望着干净的夜空和繁星,呼吸着上辈子从未呼吸过的清新空气。 孩子大了,心也大了,小小的村子已装不下他们的心。 李素不一样,他也曾经年少过,风光过,栽倒过,曾经心比他们更大,现在呢,这个小小的村子完全装得下他的心,他只希望村子永远都不要变,世情永远也不要变,一直平静平凡活到老死。 “我啊,我胆子比较小,我想一辈子好好在村里活着,多赚点钱,盖一栋大房子,娶一个不漂亮也不算太丑的婆姨,给我生两三个娃,等娃长大了,我把婆姨和娃叫到一起帮我数钱,谁数错了我就抓起一把钱扔脑袋上,砸他一头包……” **************************************************** ps:还有一更。。。可能很晚,白天找中医了,开了一副调养身体的方子。。。看病的过程很享受,和老中医有点坐而论道的意思。。 第三十章 志向高远 很让人灰心丧气的理想,至少王家兄弟听完后,满腔雄心壮志像被针戳破的皮球似的,瞬间气全漏光了。 兄弟二人腰杆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耷拉下来,由刚才的挺拔劲松变成了身后的歪脖子树。 “兄弟,你是个有大本事的人,咋这么没出息咧?”王桩怒其不争的嘴脸跟李道正训儿子一样一样,分外欠抽。 遥望漫天繁星,李素不置可否的笑。 怎样跟两个只活了十几年的家伙解释一个活了两辈子的人的心境?嗯,对牛弹琴或许还更有效果,弹一首西班牙斗牛曲,牛都喘粗气,这俩货不同,不但长相丑得完美躲过了所有的人样儿,而且李素严重怀疑他们脖子上那颗东西不是脑袋,是肿瘤。 “哥,我们说要走出去,去哪里呢?”王直的眼里充满了矛盾的兴奋和迷茫。 少年人几乎都曾有过的眼神,心志比天高,一旦说到具体了,顿时茫然无措。 王桩今天的智商有超常发挥的现象,沉默一会儿,仰起头看着星空,豪情得连语气都变成了咏叹调:“走出去,当府兵,战场杀敌立功……” 啪! 一记重重的巴掌狠狠抽在王桩的后脑勺上,抽得王桩剩下的咏叹调霎时变成了哀嚎。 “王八蛋,想死先给你爹娘送了终再说,一家人好不容易逃过天花捡了条命,好日子没过几天又去入府兵,你们兄弟死了不要紧,爹娘咋办?不孝的东西!”李素难得认真严肃的骂开了。 王家兄弟自从天花瘟疫时得了李素的活命之恩后,一直对他很服帖,被抽了也不生气,揉了揉后脑勺,王桩咧嘴笑道:“听说陛下打掉东/突厥后,年年对外用兵,要把咱们大唐周围的邻国都收拾一遍,而且军功也越来越厚重了,入了府兵,跟随大军出去打一仗,多砍几个敌人的脑袋,回来赏田赏钱咧……” 李素气得想笑。 说得简单,好像打仗就是跟着大军出去砍几个脑袋拿回来换地换钱一样,李素虽然没经历过战争,但他知道战争有多么可怕残酷,大唐如今虽说兵锋正盛,看谁不顺眼就揍谁,把周围的邻居们吓得瑟瑟发抖,但只要是战争,就一定会死人,这俩脑子一根筋的货上了战场,死亡的概率绝对高得可怕。 累了,不想跟王桩争了,抽他抽得手疼,明日偷偷跟他爹聊聊他儿子的远大志向,然后看这两兄弟被吊起来抽,美滴很。 “我想通了……”李素忽然改了口风,神情很严肃,目光透着一股子欣赏,非常诚恳地看着王桩道:“我尊重你们的志向,好好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吧,大丈夫生于世间,富贵功名当从马上取!” “哎呀,还是你有学问,这话听着提气,好!”王家兄弟乐得眉眼不见,连连点头。 决定了,明天跟他爹建议,抽他们的鞭子先用盐水泡一泡…… ………… 玩够了,三人各自回家。 李素回到家时已近深夜,推开门,堂屋中间的桌上一盏油灯未灭,凑着昏暗的灯光,见老爹卧在床榻上有节奏地打着呼噜,李素放下心,烧了点热水洗脸洗脚,这是李素两辈子都没改过的习惯,日子过得再穷,基本的洁身习惯还是要坚持下去的。 做完一切,李素满脸困意,打着长长的呵欠蹑手蹑脚爬上床,刚躺下没来得及闭眼,耳边响起老爹阴森森的声音。 “怂货,外面野一整天不回家,今我懒得动,明早起来看我怎么抽你……” 说完李道正继续打起了呼噜,睡得那叫一个香甜。 李素失眠了。 ******************************************************** 长安城。 宿国公兼左领军卫大将军府今晚张灯结彩,大宴宾客。 这位名头响亮的国公爷兼大将军姓程,名咬金,后改名为知节。是的,就是那位古今闻名,鬼见鬼愁的混世魔王三板斧,千年后民间有句俗话叫“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可见此人多么的煞风景了。 今晚程府有喜事。 今年贞观十一年,刚开春不久,李世民有感近年征战频繁,国朝名将如李靖,李勣,秦琼,尉迟恭,程咬金等将领多年来浴血奋战,灭国破城无数,军功无以复加,于是加封诸将以为嘉勉,其中程咬金由宿国公改封为卢国公,实食邑七百户。 从宿国公改为卢国公,从爵位上来说,顶多算是平调,为何程咬金要大肆庆祝呢? 原因就在爵位的称呼和赐封爵位的皇帝身上。 古时的“宿国”和“卢国”皆属山东一带,那一带恰好是程咬金的家乡,将爵名冠以家乡之名,足可见大唐皇帝陛下对其何等的宠信,而“宿国公”的爵位,是高祖皇帝李渊封给他的,如今贞观十一年,李世民又将其改封为卢国公,爵名仍是程咬金的山东老家,足可见多年恩怨风雨后,两代帝王对他的宠信仍不减分毫。 以程咬金这种平日练武时多举了几下石锁都要呼朋唤友庆祝的人来疯性子,改封国公这么大的事怎可不大肆热闹一番? 新的御赐卢国公府牌匾挂上门楣,程府一片喧嚣鼎沸,李靖,李勣,尉迟恭等军中名将放声大笑,长孙无忌,房乔,褚遂良等文臣看着一帮粗鄙汉子大喊大叫,不由面露苦色,大家都是风雅之人,怎能受得了这般聒噪吵闹的宴会?奈何这姓程的匹夫恬着老脸上门相请,请不动索性便将他们直接扛在肩上飞奔而去,任由他们怎生怒骂叱喝,姓程的老货就是不听,一路走街过市,跟抢押寨夫人的土匪似的将他们各自扛进程府。 武将们敞开胸襟,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之时,长孙无忌等文臣却摇头沉默,如同被绑架的人质般垂着头,在众多欢腾的人群中颓然嗟叹。 今日被这老货扛在肩上走街过市,为了吃这顿酒宴,把自己的老脸都丢光了。 ************************************************** ps:求推荐票+三江票,三江票每天下午2点可以领,每天都能投的,诸兄千万莫忘记啊!! 第三十一章 程府夜宴 程府的酒宴透着浓郁的武将特色。 酒是大碗的三勒浆,肉是煮成一大块的鹿肉,一整只的鸡肉,细心的文臣们还发现里面有大块的牛肉,于是目瞪口呆,颤巍巍指着程咬金,程咬金这老货也不甘示弱,眼睛一瞪:“自家庄上的牛一脚踩空摔死了,咋地?” 别的肉倒好说,贞观年间,牛是最宝贵的生产资源,朝廷欲兴牛政终无所得,只好将私自宰牛列为违法,民间有私宰牛者,不仅要罚钱,宰牛的人也要坐牢,除非耕牛老迈或受伤残疾,向官府报备以后才准许宰杀。 至于程老匹夫庄上的牛,不知为何死亡率特别高,今摔死一只,明又瘸了一腿,而程家府上,几乎顿顿都有牛肉吃。早有无数御史参过程咬金,可这老货根本不惧,一口咬定是摔死的,至于为何每年摔死那么多,嗯,我庄子风水有问题,求陛下再赐几百亩地试试,没准就不死牛了。 面对这么一块滚刀肉,李世民和御史们拿他毫无办法,只好恨恨骂几句“老匹夫”,剩下的,只能睁只眼闭只眼了。 武将齐聚的酒宴跟文人酒宴风格截然不同,文人们喝多了那叫“狂放不羁”,武将们则只能叫撒酒疯。 漆耳杯里的三勒浆被武将们牛饮般灌进嘴里,酒宴的气氛也渐渐达到了高/潮。 程老匹夫一声暴喝,一柄八卦宣花斧执于手,大堂外的空地上顿时妖风阵阵,魔王乱舞。武将们跟程老匹夫打了半辈子交道,却至今看不出这斧法的深浅,反正今日看着往左劈的套路,明日又变成了往右劈,真正是乱招胜有招的经典斧法,武将如李靖,李勣等人看累了,不想再看了,昧着良心叫好便是。 至于文臣们,看都不看这老匹夫舞斧,只是为了自身安全着想,大家已悄悄挪到了武将们身后,老匹夫舞到忘形时大斧脱手飞出,也是常有发生的事。 “好斧法!”花园廊子下,程府一众晚辈鼓掌叫好,其中叫得最起劲的正是程府长子,年仅十九岁的程处默。 程咬金正是人来疯的性子,见有人夸赞,不由舞得愈发虎虎生风,而且一招一式也愈见凌……乱? 最后程咬金终于舞得尽兴,随手将大斧朝花园廊子一扔,噗地一声闷响,大斧重重劈进廊顶的梁木里。 “好儿子,你也照着耍一套!”程咬金哈哈大笑。 宣花大斧离程处默的头顶不足一尺,到底是将门子弟,程处默面无惧色,跟老爹的人来疯德行一个样,纵身一跳,跳进了堂前空地上,大声道:“爹,孩儿今不耍斧,孩儿今要作诗!” “噗——” 坐在武将身后的长孙无忌,房乔等文臣们不约而同喷了酒,喷得李靖,李勣等人背后全湿,包括武将在内,所有人同时呛咳起来。 程咬金呆呆站在院中,看着同僚们不太捧场的咳嗽声,还有儿子程处默一副文人骚客衣袂飘飘的混蛋样,程咬金为难了,他也不知道此时该冲上前把这帮同僚挨着个儿的揍一顿,还是狠狠抽儿子一顿,以此教训他的不务正业。 想来想去,程咬金终于做了个很有礼貌的决定,他决定先抽儿子。 再怎么说他也是今日酒宴的主人,主人揍客人未免有点无礼,儿子无所谓,生儿子就是用来抽的。 蒲扇般的大巴掌狠狠抽向程处默的脑袋,程咬金一边抽一边骂:“叫你耍斧子,你个混帐要作诗,作诗有甚好?光说不练假把式,废物干的事情,小混帐要把俺程家的老脸都丢光吗?” “住口!” “老匹夫,安敢辱我文人!” 长孙无忌房乔等人发飙了,老匹夫没好话,张嘴就把所有文臣都骂进去了,而且还是当着面骂,真是存世稀少的奇葩。 程咬金也是个混帐性子,此刻索性也不管什么主人客人了,叉着腰跟长孙无忌对骂起来,双方你来我往大吵不休,欢腾鼎沸的宴会眼看要变成一场群殴。 “都住口!当着晚辈的面吵吵,你们要不要脸了?”李靖终于看不下去了,站出来沉声喝止。 李靖是大唐军方的领头人物,威名赫赫的军神,任谁都要买几分面子,双方悻悻怒哼一声,暂时休战。 李靖和颜悦色看着默默羞愧的程处默,笑道:“丢人的是你爹,你羞啥?抬起头来,作诗也不错,教长孙大人和房相瞧瞧,咱们武将子弟里也有舞文弄墨的大才。” 程处默这才收拾心情,清咳两声道:“各位叔伯,晚辈献丑了,晚辈是将门子弟,读书也是……也是凑合的,这就作一首听着提气的诗,请各位长辈品尝……品位,咳,品鉴?” 蒲扇大的巴掌又抽来,程咬金城墙厚的老脸竟也羞红了,恶狠狠道:“瓜怂,少给老子废话,作你的诗!” 程处默挺起胸肌,大声念道:“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一片寂静! 长孙无忌,房乔,褚遂良等人略带几分戏谑的表情渐渐变得凝重,默默颂念几句后,神情越来越呆滞,眼中露出不敢置信的震惊。 程咬金的心也提得老高,诗这东西他不懂,他只懂得看脸色,见长孙无忌等人目瞪口呆的样子,程咬金也摸不准这诗到底好不好,此时到底应该摸着儿子的头以示赞赏,还是再抽儿子一记以示惩罚。 不仅是长孙无忌等文臣,李靖李勣这些名将也是文韬武略无所不能的,良久,李靖带头,众武将轰然喝彩,齐声喝道:“好诗!千古流芳足矣!贤侄大才,程老匹夫,你家风水真邪门了。” “这诗好,果然提气,把咱们大唐武将的威风全抖落出来了。” 程处默也很得意,昨日这笔买卖果真值了,可谓物美价廉,下次再见那小子,必须五星好评。 宴会气氛终于推向更高的高/潮,忽然忽然一道煞风景的喝声:“慢着!” 长孙无忌轻捋黑须,眼中露出狐疑之色,缓缓道:“贤侄此诗确实不错,只是……贤侄莫怪老夫说话直爽,此诗,果真是你所作么?” ************************************************** ps:还有一更。。。可能很晚了。没办法,还在跟作息规律较劲,总是搞不赢。。。 求推荐票+三江票!! 第三十二章 龙城飞将 长孙无忌的话很有代表性,代表了文人的性格。 文人多疑,文人相轻,文人的世界里,最出众的人永远是自己。 不过今晚长孙无忌的怀疑是对的,毫无怀疑才叫瞎了狗眼,长孙无忌刚说完,房乔褚遂良等人连连点头。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话糙理不糙,从遗传基因来说,老混蛋生小混蛋才是天经地义,程处默是个什么性子,长安城里谁家不知道?鱼肉百姓倒不至于,却也号称长安一霸,整日领着国公国侯家的一帮子纨绔子弟吃喝玩乐兼打猎,至于读书,自然也读的,程处默读书的事迹比他的长相更出众,三年气跑了五位先生,直到现在还只基本达到认字的程度。 如今这个小混蛋摇身一变,从粗人忽然变成了诗人,而且作出一首可称绝世的好诗,在座的都是一帮整天跟人斗心眼的老狐狸,谁会信程老匹夫能生出这么一个儿子? 长孙大人发话,程处默不能不答,闻言胸一挺,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当然是我作的。” 理直气壮的态度很正确,花了钱嘛,东西自然是他的,程处默毫不心虚。 长孙无忌呵呵一笑,慢条斯理捋着黑须,与房乔褚遂良等人交换了一个会心的眼神。 “老夫甚喜此诗,既然贤侄说此诗是你所作,老夫对此诗有一处不解,还望贤侄解惑……”长孙无忌的笑容有点阴。 程处默终于心虚了,额头冒出了冷汗。 诗呢,当然是他的,花了钱嘛,但是……自己的东西就一定要了解它吗? 程处默尴尬之时,程咬金却兴冲冲大笑道:“俺儿子文武双全,有啥不懂的尽管请教,吓死你们这帮老杂……老长辈。” 长孙无忌也懒得计较程咬金的口无遮拦,笑道:“好,老夫且问你,‘但使龙城飞将在’此句,‘飞将’所指何人耶?” 程处默想哭…… 他现在才发觉这笔买卖做得不利落,早知如此,应该让那小子逐字逐句解释一遍再放他走才是。 “飞将,飞将嘛……”程处默被逼得黑脸泛起红光,迟疑半晌,眼角余光一瞥,指着程咬金道:“飞将自然是我爹!” 长孙无忌笑道:“哦?你爹为国征战沙场多年,战功彪炳,天下皆知,可老夫与你爹相识数十载,怎从不知你爹竟有‘飞将’之美称?” 被长孙无忌这老家伙逼到这个份上,程处默硬着头皮索性放开了编瞎话:“有天我爹喝多了,独自爬上家里的房顶撒酒疯,撒了一阵从房顶跳下,一头扎进后院的池塘里,从此我爹有了‘飞将军’的雅号……” “噗——”堂内所有人全部喷了。 长孙无忌快笑抽了,上气不接下气道:“原来竟是这般得来的雅号,汉朝李广将军泉下有知,亦当欣慰‘飞将军’名号后继有人,幸何如之。” 诗中出处,赏诗的人全都明白,偏偏作诗的人不明白,很尴尬的场面。 程咬金气得老脸发绿,在揍儿子和揍客人之间犹豫了一番后,终于决定先揍客人,太气了,不能忍。 “长孙老匹夫,你出来,俺跟你决一死战!” ********************************************************** 因为李素的一首诗,几位国公名臣名将打成了一锅粥,而李素浑不知情,悠然地在太平村过他的太平日子。 有了二十亩田,李家也算是村里的小地主了,当然,比起同村的东阳公主还差得远。 小地主也是地主,理论上来说,李素和公主殿下已是同一个阶级了,剥削阶级。 李素仍每天坚持上村学,老爹盯得紧,敢不去就祭起法器抽,课堂上郭夫子已不太敢教他了,毕竟他只是穷教书的,对这位能作出“有花堪折直须折”的大诗人,他能教什么? 不过李素的短处却还是被郭驽拿捏住了,李素的字写得太臭,郭驽实在忍不下去,于是每天在学堂里,别的学生摇头晃头子曰诗云的时候,李素总有特别的优待,郭驽给他特制了一个小沙盘放在桌上,又很慷慨地把自己收藏的许多字帖拓本贡献出来,让李素专门练字。 李素并不反对练字,事实上他也是一个凡事追求完美的人,自己那笔臭字他比郭驽更忍不下去,练字早已提上日程。 自仓颉造字以来,华夏汉字比文化更渊远,有了毛笔之后,汉字的字体愈发多变。贞观年间,最流行的字体莫过于飞白体,无论朝堂还是民间,皆以飞白为主。 飞白早在汉朝便有,后来书圣王羲之和他的儿子王献之尤精飞白,而如今的大唐皇帝李世民,正是王羲之的超级脑残粉,酷爱模仿书圣笔迹,上有所好,下必效之,于是飞白这种字体迅速在贞观年间成为时尚。 坦白说,李素并不太喜欢飞白这种字体,其势太过浑圆,着笔太过无力,功力稍有不足便很容易把一篇文章画成鬼画符模样,很难看。 所以李素左思右想,再思三思之后,终于做了一个很正确的决定——努力学好飞白体。 对于一个写字其臭无比的人来说,有资格挑挑拣拣吗? 再说,随波逐流才是李素的人生信条,非要在这种小事上标新立异跟所有人作对,有必要吗? 每天在学堂里练两个时辰的字,下午回到家,李素偶尔扛着农具到自家田里帮老爹干点活,偶尔也叫上王桩王直兄弟,去河滩边晒晒太阳。 日子真的很悠闲,不愁吃穿的基础上能够每天过得如此懒散悠闲,对李素来说便是莫大的福分,他越来越珍惜现在的生活,刚来到这个年代时脑子里冒出的一丝丝建功立业的野心,早被如今幸福的懒散生活消磨得干干净净。 袅袅炊烟在黄昏的余晖里摇曳而上,金色的残阳铺洒在河面上,李素看着远处自家广袤的土地发呆。 “该买两头牛了啊……”李素喃喃自语。 第三十三章 美人如画 买牛的事确实要提上日程了。 二十亩地不是父子二人能耕的,累死都做不完,必须买两头牛回来,泾阳县有个骡马市,可以去那里物色一下。 家里也该重新盖个大点的房子,添置一些家当了,将来攒够了钱,自己亲自画图纸,盖个两层的小木楼……不过貌似这个世界的规矩很多,房子的高低也有讲究,超过律法规定的高度便是逾制,要治罪的,没关系,盖一层的也可以,李素不挑食,比现在好就行。 还可以画些图纸,请木匠打造一些家具,八仙桌,太师椅,高脚凳,床头柜什么的,绝对都是大家没见过的新奇东西,如果大家都喜欢这些新家具,自己可以拿图纸与木匠合股,每卖一件家具出去便从中抽成,在盗版出现以前不大不小也能赚一小笔…… 李素蹲在河滩边,两眼无神,呆呆地看着天空,心里默默给自己美好的未来生活做着规划蓝图。 ………… 东阳公主今日心情不错,自从离开太极宫,住进这块属于自己的封地后,她的心情一直都不错,今日暖阳高照,万物俱春,长安城的文人学子和百姓都纷纷出城踏青,东阳公主也按捺不住了,久寂的心情,如同被这绵绵的**唤醒了一般,她终于忍不住踏出了公主府,甚至难得任性地不准任何宫女和侍卫跟随,独自一人慢慢走到河畔。 脚步很轻,仿佛怕惊醒仍在沉睡的绿草,东阳公主唇角勾起一抹顽皮的轻笑,小心看了看四周,然后停下脚步,弯腰将脚上的绣鞋脱下,然后坐在地上解开足衣的带子,露出一双白净晶莹如美玉般的玲珑玉足。 双脚得到释放,东阳公主心情更好了,赤脚踩在软绵绵的草地上,脚心痒痒的,却很舒服,东阳公主咯咯笑了几声,调皮的脚趾头缩紧又舒展开,又笑了几声,两只白葱般的玉指倒勾着绣鞋,赤着脚在草地上跑了起来。 河滩边有一块硕大如碑的巨石,李素此时正坐在巨石背后,望着天空发呆。 一串银铃般的笑声恰在此时传进了他的耳中,李素一楞,情不自禁扭头看去,然后他看到了一手拎着绣鞋,赤脚跑在草地上的东阳公主。 东阳公主显然没想到巨石背面居然还有人,二人目光碰触,东阳一惊,停下脚步,呆滞地看着李素。 两人的第一次相遇,便在这太平村的泾河河畔,春风青山芳草,流水垂柳暖阳,美如画卷的风景里,一个恰正芳华的女子走进了这幅美丽的画卷,然后,与画卷融为一色。 李素面含微笑,静静地注视着她,眼中闪过一抹纯粹的欣赏。 真不容易,来到这个世界好几个月了,终于看到一位真正的美女,眉若黛柳,眸含秋水,瑰姿艳逸,明艳端庄。 李素脑中情不自禁冒出一句诗:“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 此时此地,此景此女,可不正应了这句诗么? 李素满足地叹了口气,见多了村里的粗糙女汉子,对贞观盛世差点失去信心,害他都不敢走出去,今日总算长了见识。 欣赏的目光渐渐往下游移,从东阳的脸,再到她瘦削的肩骨,再到不太丰盈的酥胸,盈盈一握的纤腰,修长笔直的长腿……嗯?还有一双白净晶莹,完美无暇的玉足。 李素脸上的笑意愈发深刻了,这个女人,简直是老天精心雕琢而成的艺术品,从头发丝到脚趾头,无一不完美。 望了望天,李素不由有些疑惑,该不会是天上的仙女一脚踩空掉下来了吧?不管了,脚很好看,再多看几眼,相信很快她就会发出尖叫,这双白玉般的美足一定会藏进裙里去的。 东阳公主怔怔发着呆,傻了似的看着眼前这个穿着布衣陋衫的少年郎,直到发现少年郎的目光不停往下游移,落定在自己的脚上时,她才猛然惊觉自己赤着脚,吓得顿时花容失色,果然李素所料一般,发出惊天动地的尖叫。 “啊——” “别叫了。”李素懒洋洋地道。 “啊——” “这里荒山野地,叫破喉咙也没人理的。” “啊——” “我又没扒你的衣服,连鞋子也是你自己脱的,有必要叫得如此凄惨吗?” “啊——” “你把鞋子穿上,照样衣冠周正,扔长安街上都能见人,你如此尖叫意义何在?” “啊——啊?哦……” 东阳公主的尖叫终于停了,她觉得李素的话很有道理,明明只是脱了鞋子而已,为何弄得跟被人非礼了一般? 俏脸瞬间染上一层红晕,东阳公主抬头准备跟这位少年郎说点什么,却赫然发觉少年的目光仍一眨不眨地落在自己的脚下。 东阳公主又惊又气,急忙蹲下身,宽大的裙衽盖住了晶莹的脚面,羞怒而焦急地瞪着他:“你,不准看!把头转过去,快!” 李素见她快急哭的神情,只好摸了摸鼻子,讪讪转过头。 太小气了,再过一千多年,大街上的女人穿着各种露脚的凉鞋,和连屁股都盖不住的超短裙,开叉到肚脐眼的低胸装,美胸美腿美足,各种展示各种**,生怕男人少看一眼,如果一道神雷把这女子劈到一千多年以后,她还不得疯了啊,若是再让她看一部名叫东京很热的小电影…… 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东阳公主正手忙脚乱地穿着足衣和鞋子,没过多久,身后两声略显慌乱的清咳。 “我……好了。” 李素回过头,再次望向东阳公主,目光仍然掩饰不住的欣赏。 不知道这个年代的人怎样看她,至少她很符合李素的审美观,在他眼里,这才是真正的美人,那位同村的杨寡/妇……不能再想了,想想都会瞎。 ******************************************************* ps:还有一更。。。总有人抱怨我更新少,其实真不少,只是因为作息没调整过来,把更新定在半夜了,但是。。。半夜里的更新,也是更新啊。。。 求推荐票和三江票!! 第三十四章 难得糊涂 相遇是美丽的,然而二人心里却各有滋味。 李素一直怀着戏谑的心情,也不觉得自己失礼,习惯了低胸超短裙黑丝满街跑的年代,早已练就了一双眼中**心中也**的精湛功力,对男女之防更是无所谓,反倒是觉得这位仅只小小露了一下脚就好像被奸污了似的女子很可爱。 而东阳公主,心中却无比懊恼。 如今这年头虽然女人没有宋明之时活得那么累,但是对于名节还是很看重的,而女人的脚,大抵等于名节的桌面快捷方式。身为金枝玉叶的东阳公主今日莫名被一个陌生男子看了自己的脚,而且看得那么专注,那么认真,公主殿下怎能不懊恼? 恼归恼,公主也不能不讲道理,说来说去还是自己疏忽大意了,见春/光大好便得意忘形,自己脱了鞋子跑到这男子跟前,无论怎样也没办法怪他。 挺起不太丰盈的胸,东阳公主努力维持住尊严,道:“你,是何人?” 毕竟是天家贵胄,一开口便带着些许威严。 “太平村李素,幸会姑娘。” 东阳公主黛眉微蹙:“李素?这个名字……有点熟,好像在哪里听说过。” 李素眨眨眼:“你认识我?” 东阳公主沉吟半晌,忽然妙眸一亮:“‘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原来是你!” 李素也吃惊了,他并不知道郭驽去过他家,而且偷偷将他的诗作默记后写下来送进了公主府。 “这首诗从未示人,你怎么知道?” 说了几句话后,东阳公主心中那点羞意和懊恼渐渐消散,重新恢复了好心情,闻言笑道:“村学的郭先生把你的诗送进了公主府,我……们公主府的人都在传诵你这首诗呢。” 李素怔忪片刻,以他的聪明,自然猜出了前因后果,于是苦笑道:“以后我要在自家院子里挖几个茅坑……” 东阳公主奇道:“为何?” “若有那些不打招呼就闯进我家,还乱抄我诗作拿出去显摆的人,跨进院子就会一脚踩空,哎呀,美滴很,美滴很……” 东阳公主楞了一下,然后捂住小嘴咯咯直笑,俏脸迅速染上一层明艳动人的红晕。 “真龌龊!郭先生可是为你好,人家在公主府前跪了半个时辰,说是为国荐才,你倒好,反过来把他骂一顿。” 李素神情浮上几许惊恐:“为国荐才?公主向朝廷举荐我了吗?” 东阳公主止了笑,叹道:“举荐人才哪是那么容易的事,再说仅凭一首诗,还是略嫌不够。” 李素终于把心放回了肚子里,幸好啊,幸好公主眼瞎…… 东阳公主有些期待地看着他:“或者,你再多作几首旷世诗作,若是长安城的文人士子都在吟诵你的佳作,有了才名,朝廷自会引你入仕。” 李素皮笑肉不笑:“别闹!” 千辛万苦才辞了官,回去还挨了老爹一顿痛揍,现在又要他当官?疯了吧。 直到这时李素才认真的打量东阳公主,观察了一阵,问道:“你是公主府的人?” “对。” “你在公主府里做什么的?” 东阳公主眼神忽然有些闪烁:“我……我是服侍公主的宫女,嗯,对,我叫绿柳。” 李素笑了。 服侍公主的宫女头上戴三支纯金步摇?双手白皙粉嫩,不见丝毫粗糙之处,一身的绫罗虽不知质地,却显然也是极贵的品种,宫女有这么好命?更别说她眉宇间散发出淡淡的尊贵端庄之气了。 好吧,既然她说是宫女,李素便情当她是宫女,大家就这么相处下去,挺好的。 ********************************************************* 悠闲的生活有一个前提,日子不能乱。 平淡是真,安稳是福,生活里不能出现任何的风吹草动,日子过不安宁了,谈何悠闲? 李素很辛苦地维持着悠闲的状态,不小心治好了天花出了大风头,赶紧激流勇退,不小心写了诗被传出去,赶紧韬光养晦,不小心遇到一个自称宫女的姑娘,赶紧把她当作宫女,李世民有钱任性不行吗?他喜欢把宫女打扮得跟公主一样不行吗? 不小心卖了几首诗换钱……这个可以有,这是生意,只是以后做生意时要小心点,千万不能泄露自家的住址,打一枪换个地方,才子佳人们满城显摆着卖给他们的货物时,他躲在小村里数钱数到手抽筋,这才是理想的悠闲生活。 只可惜李素的悠闲维持得再辛苦也是徒劳,老天把他扔进大唐贞观不是让他过这种悠闲得形同废材般的日子的,是要他来折腾的,不折腾不成活。 李素还没开始折腾别人,别人却来折腾他了。 学堂里练完字回家,路口就被人堵住了。 堵住他的是熟人,不仅是熟人,而且是大客户。 程处默鼻青脸肿出现在李素的视线里,看着李素的目光很纠结,也很幽怨。 李素有点紧张,一般来说,以这副模样回来找他的人,绝对不是什么回头客,当然,更不可能会给他送什么“文盲福音”之类的锦旗,相反,人家很可能是来找麻烦的,简单的说,来者不善。 二人在路口沉默对视,有点决斗的架势。 良久,李素不耐烦了,要揍快点揍,还得回家吃饭呢。 “来退货,还是来揍我?” 程处默明显被李素的光棍态度震惊了,发了一阵呆后,道:“……想揍你。” 李素明显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欣然笑道:“揍我早说啊,多大点事,还以为你来退货呢,退货恕不接待,一文钱都没得退。” ***************************************************** ps:晚了点,还算昨天的,太累了,趴在桌上睡着了。。。 第三十五章 憨直权贵 程处默怔怔看着李素发呆,或许李素此刻的无耻嘴脸令他倍感亲切,让他想起了自己的爹…… 李素看得很开,钱是原则,钱是命根子。挨揍没关系,只要别揍脸。 当然,最好是不挨揍。 所以李素决定和他好好沟通一下,打消他施暴的念头。 “动手之前,咱们先讲讲道理如何?”李素朝他招了招手,路边找了块平整的石头,擦了又擦,再去旁边的水渠里洗手,洗得很仔细,最后才坐了下来。 程处默很无语的看着李素的动作,然后在李素身旁的草地上一屁股坐下去。 “我挨揍咧……”程处默叹气,带着几分英雄气短。 “看得出。”李素想换上一脸同情的表情,但又想到这家伙估计以后不再是自己的客户了,索性懒得用同情的表情来应酬他。 程处默瞪着他:“我挨揍是因为你的货。” “我的货咋咧?” “货的成色还是不错的,用了以后大家都说好……”程处默咂摸咂摸嘴,然后叹道:“可大家后来问我这货好在哪里,我说不上来。” “所以你挨揍了?” 程处默颓然点头,指了指自己满是淤青红肿的脸:“看见了么?我爹把我吊在树上用鞭子抽,足足抽了我半晚,我的惨叫声半个长安城都能听见……” 李素只好送上同情的表情,这回不是应酬,是真同情。 程处默忽然不知想到什么高兴的事,嘴角刚勾起,却牵动了脸上的伤,痛得哎哎直叫唤,却还是忍不住笑道:“那几个老东西也没好下场,我爹大发神威以一敌十,把他们揍得鼻青脸肿,估摸他们回家后也和我一样惨叫了半晚上……” 李素很吃惊,这位仁兄的老爹战斗力很强悍啊,而且不分敌我,出手横扫一大片,很想拱拱手问问这位老前辈的名号,给自己长点记性,以后一定保持必要的尊敬,然而想到前几日长安城认识这位仁兄时,他身后那六位剽悍的随从,李素便很识时务地闭了嘴。 这家人地位不简单,对于大唐的权贵,目前还是保持点距离比较好,一个十五岁少年兴冲冲跑上前抱权贵的大腿,很大可能会死无葬身之地。 李素到现在连面前这位仁兄的姓名都没问,也是因为从认识他开始便出于一种很深的防备心理。 一时间想得有点多,李素的神情愈发恭敬了,跟当初村里赵老头拜菩萨送瘟神如出一辙。 “这位兄台,您看啊,您自己也说了,在下卖给您的货可没有问题的,成色好,价格也公道,至于使用过程里失了手,似乎……不是货的问题,您大老远从长安来揍我,是不是略嫌没道理?” 程处默叹了口气,道:“出城的时候确实很想揍你来着,毕竟因为你的货,我挨了一顿毒打,可是出城后我也慢慢想明白了,东西是你卖我的,货是好货,卖过之后银货两讫,我自己没用好,怪你不得,今出城找你好没道理。” 李素赞赏地看了程处默一眼。 大唐的权贵如果都是他这样,自己真没必要如此辛苦隐姓埋名。 谁知程处默沉默半晌,忽然站起身,怒道:“但是我大老远来都来了,不揍点什么总不甘心吧?知道我昨晚被老爹揍成啥样么?” “知道知道,都看见了。” “这股子邪火不发出来,也对不起我身上的伤吧?” 李素想了想,只好把他拉到路边一棵合抱粗的银杏树下。 “兄台觉得这棵树咋样?” “嗯?” “把它当成我,揍它!” 程处默不甘地看了李素一眼,显然,他还是觉得揍李素更有手感。 李素往后退了几步,表示自己没有被人揍的爱好,那棵树可能有…… 程处默只好退而求次,大吼一声,冲上前对那棵银杏施暴,砂钵大的拳头捶得大树摇晃不已,簌簌直掉落叶。 过了很久,程处默终于力竭,发泄够了,喘着粗气很不爱干净地往地上一躺,休息过后,程处默恢复了力气,站起身对李素道:“好,全身舒坦了,你的法子不错,下次若有不顺心的事,我再来找你。” 李素急忙指了指银杏树:“不,找它。” “偏找你,走了!” 跨上一匹青鬃马,程处默威风八面地喊了一声“驾”,然后绝尘而去。 李素慢慢吞吞走到那棵被施虐过的银杏树前,轻抚着树干,同情地道:“树兄,那个人好粗鲁……对吧?” ********************************************************* 一个方方正正的立体格子在李素手中慢慢成型。 格子里填满了土,平平整整像一块放大版的豆腐,中间用刀片画出纵横均匀的小方块,每个方块大约半小指粗细。 河水哗哗流淌,夹杂着阵阵蛙鸣,在这个宁静的下午,听起来让人……昏昏欲睡。 “你在做什么?” 身后的清脆女声打断了李素的工作,东阳公主迈着小步慢慢走过来。 今日的她比上次低调了许多,穿的是一身很普通的钗裙,头上也不见半点首饰,俏脸未施脂粉,素面如天然雕饰。 李素情不自禁往她脚下看去,发现被裙子遮得严严实实,不由失望叹了口气。 东阳公主却吓得心虚地退了两步,急忙低头望下看,发现自己好好穿着鞋子,于是松了口气,恨恨剜了他一眼,想到上次被他看到脚的尴尬场面,俏脸升起一团如鲜血般的红晕,又羞又怒不知如何是好。 幸好李素及时开口打破了尴尬的沉默:“我在做模型。” 东阳公主也暂抛羞怯,好奇道:“什么叫‘模型’?” “想做一件物事,首先要做个模型,按比例尺标准放大或缩小,修改到最完美的程度后,再按照模型的样子做实物,这样就能提高制作实物的成功率。” 好多新词汇,东阳公主听得云山雾罩:“你做这个‘模型’,打算造出什么实物?” “活字……”李素说了一半忽然闭嘴。 商业机密,差点被这女人给套出来了,虽然她长得漂亮,但是……钱更漂亮啊。 赶紧转移话题:“咦?快看,有只猪在天上飞……” ***************************************************** ps:今天就一更了,半夜码字越来越没状态,决定好好休息一天,拼了命把作息规律调整过来,明天起恢复正常时间更新。。。 第三十六章 再入长安 转移话题的技巧不算高明,立马被拆穿,东阳公主生平第一次有了揍人的想法。 想揍人,又想笑,不知道该用哪种表情好,东阳公主此刻表情很扭曲。 李素不在乎,活了两辈子的人了,心境自不会像那些情窦初开的小屁孩一样,美女一提问题恨不得连八辈祖宗都告诉她,未来要靠活字印刷赚钱盖房娶婆姨生娃的,如此重要的东西怎能随便告诉外人。 除非这位自称宫女的女人现在亮出身份,逼他说实话,若真如此,李素也只好选择说实话,权贵招惹不起,安全第一。 东阳公主显然没有亮出身份的意思,恨恨白了他一眼,娇嗔的目光有些生涩,看来以前没怎么用过。 “说来也是作过‘有花堪折’的大才子,一点体统都没有,快说,你手里这东西到底干嘛用的。” 真是个穷追猛打不识趣的女人啊。 李素继续忙活着手上的工作,头也不抬地道:“别琢磨这东西了,我给你讲故事吧。” “什么故事?” “从前有只丑小鸭,很丑很丑,老娘怀它的羊水很可能是硫酸……不对,鸭子是蛋生的,嗯,反正很丑,还在蛋里的时候,这只蛋不知道怎么回事被弄到鸭群里去了……” 一个不伦不类版本的丑小鸭故事新鲜出炉,哄小女孩嘛,童话故事随便能打发。 东阳公主听得入了神,素手托腮,美眸泛上迷离的色彩,静静听着李素娓娓诉说的故事。 “……最后丑小鸭终于变成了白天鹅,而它也终于找到了它的天鹅父母,好了,故事说完了。” 李素说完故事的同时,手里的活也在最后一刻顺利做完,接下来该把模型分拆晒干了。 东阳公主听得痴了,良久,幽幽叹道:“这只丑小鸭真坚强,受了那么多苦,还是那么争气,终于有了好结果,变成了白天鹅……” 李素抬头奇怪地看了她一眼,垂头继续做事,做了一会儿,实在忍不了了,这女人的理解能力有问题,故事白讲了。 “你怎会发出如此感慨?怎么想的?” 东阳公主惊讶地看着他:“我说错了吗?” “丑小鸭变成白天鹅,不是因为它多努力,而是……它本身就是一只白天鹅好不好?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投个好胎有多重要……如果往深一层想,这其实还是个悬疑故事,关于天鹅两口子和鸭子两口子之间不可告人的恩怨情仇,不然你说为啥一颗天鹅蛋无缘无故跑到鸭蛋里去了?而且鸭子老娘还对它那么好,跟亲生的似的……” “你!” 东阳公主气结,满腔的感动和唏嘘顿时化为乌有,气得脸都红了。 “故事说完了,一点都不好听,好了,快说你手上做的模型到底是干嘛用的?” 李素抬头看看天色,喃喃道:“不早了,该回家吃饭了……” 收拾好东西,在东阳公主愕然的注视下,李素仿佛把她当成透明似的,拍拍屁股就走了。 *************************************************************** 模型在阳光下晒了两天,随着模型的完工,赚钱的念头不可遏止地再次冒了出来。 叫上王家兄弟,在歪脖子树下将以前埋的六贯钱挖了出来,三人扛着钱再次进长安城。 “少听少看,更要少说”,这是李素给王家兄弟定下的规矩,上次王桩脱口把李素的地址卖了,现在多了不少麻烦……不对,村口的那棵银杏树多了不少麻烦。 进了城直奔宗圣宫。 宗圣宫是道观,太祖李渊亲自给它赐的名,也不管老子愿不愿意,反正老子就稀里糊涂成了老李家的祖宗,而宗圣宫地处长安城内,香火也是最旺盛的。 李素三人来到宗圣宫,本想直接求见里面炼丹的道长,门口的小道士斜着眼看他,李素只好捐了三文钱,没什么效果,直到捐出第十文钱,到了李素能承受的底线时,小道士的斜视症状终于不药而愈。 领着李素三人进了道观,小道士带着他们找到了一位目光呆滞**过度的中年道长,花了一贯钱买了大量的铅块和少量锡块。 再次找到西城胜业坊的铁匠铺,李素把带来的模型也交给了铁匠师傅,师傅瞅了半天不知究竟。 李素只好演示给他看,打开格栅,拈出几个半指粗细的小方块,随机重新排列了一下,仍是一块整版,铁匠似懂非懂,却也点点头,表示会做,当然,价钱也不少。 工艺不算很复杂,李素的模型铁匠一眼就看懂了,无非将铅和锡熔合后装进模版里,未固化之前将小方块全部分好,再打造一个简单的格栅作为固定支架。 李素三人等了两个时辰,铁匠师傅终于做好了。 捧着中国历史上出现的第一个活字印刷模版,李素心潮澎湃激动。 这是要发啊…… 天色还早,三人马不停蹄,西市找到了一家文房店,文房店不仅卖纸笔,也承接篆刻业务,李素在文房店找到了一位雕工老师傅,把刚制成的模版摆在他面前,每个小方块上雕一个字,全部阳刻版,常用的汉字比如“之”“乎”“也”必须多刻几个。 老师傅瞪着眼睛,半晌没明白过来。 “这位公子,老朽实在不明白,这东西……到底有何用途?” “不能说,你只管做便是。” “老朽不明用途,这东西怎么做得好。” 李素犹豫半晌,才道:“告诉你可以,你先立个字据,发誓不往外传,否则去官府告你。” 老师傅愤怒了,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而且是一个十几岁孩子的侮辱。 “公子当我什么人?老朽做人做事本本分分,雕工做了一辈子,客人的私秘老朽何曾往外说过一个字?” 老师傅痛不欲生,质疑他的职业道德比杀了他更难过,说着说着便泛了泪,一边抹泪一边愤恨地跺脚。 李素也被感动了,使劲地抽了抽鼻子。 “真感人……话说完了吗?说完赶紧立字据,时辰不早了。” *********************************************************** ps:还有一更。。。以后还是正常时间更新吧,熬夜太辛苦了。。。 第三十七章 合作买卖 老师傅还是立下了字据,一脸屈辱如同签下了卖国条约。 李素没什么不忍心,或许这个时代以诚信为本,人与人之间很单纯,天大的事口头说过便算数,但李素不同,他很尊重契约,什么东西还是白纸黑字写下来才有安全感。 立过字据后,李素才将活字印刷术的奥秘告诉了老师傅,老师傅由最初的茫然,到渐渐变得吃惊,最后脸色迅速泛起潮红,激动得连胡子都抖了起来。 “这是好东西啊!好东西啊!造福了咱们大唐多少读书人,公子功德无量,功德无量,以后大唐的读书人都得为公子立下长生牌位……” 说完老师傅就往外冲去。 李素一把揪住他的胳膊:“老先生意欲何往?” “把此物献给官府……” 李素:“…………” 立下契约多么重要啊,李素惊出一身后怕的冷汗。 掏出刚立下的字据使劲在老师傅眼前晃悠,李素咬着牙道:“老先生看清楚了,只要外面听到一丝关于此物的风吹草动,你就得吃官司,把你告进官衙挨板子。” 老师傅这才从激动中清醒过来,随即老脸闪过一丝愧然,急忙道歉。 “公子若将此物献给官府,官府必有厚赏,公子亦从此扬名天下,何必敝帚自珍呢?”老师傅犹不甘心地劝说。 “我要扬名天下做甚?闷声发财便是了,老先生不要多管闲事,把上面刻好字便可。” 老师傅不说话了,只看了李素一眼,目光像在看疯子,显然他的价值观与李素的价值观很冲突。 李素回以和煦的微笑,萌萌哒。 ******************************************************* 十天后,李素再次进城。 这次是为了验收成果,老师傅的雕工很不错,数千个常用汉字,老师傅和他的徒弟们几天就雕完了,字体是标准的楷体,每个字都雕得很规范。 李素高兴坏了,手里捧着一把方块铅字仔细地查验,老师傅坐在一旁傲然捋须,显然对自己的功夫很有自信。 价钱不便宜,请老师傅雕字要花两贯多钱,不过这钱花得值,李素很痛快把钱给了。 和王家兄弟抬着铅字模具往外走时,却被一个人拦了下来。 很客气的一个人,穿着绫罗长衫,嘴边挂满了笑容,拦住李素三人后不停的拱手致歉。 “抱歉抱歉,拦了贵客的路,在下唐突了。” 李素挑挑眉:“有事?” “在下观之,贵客三人年岁虽小,从里到外却透出一股富贵之气,出手阔绰,豪气无双,更且英俊**,温文尔雅……” “停!” 这人夸起来口若悬河,说起昧良心的话脸色都不变一下,王家兄弟听得眉飞色舞,用一种千里马看伯乐的目光看着他。 李素横了他们一眼,对那人道:“英俊**什么的,直接对我说就可以了,不要牵扯不相干的人,否则听起来不诚恳。” 那人笑了笑,也不尴尬,道:“这位贵客,前些日子您在小店订做的东西,俞老师傅给您做好了,东西还满意吗?” 李素点头:“老师傅刀功不错。” 那人搓着手,笑道:“很抱歉,虽然您和俞老师傅立了字据,但他是本店请的雕工师傅,在下是本店的掌柜,这件事瞒谁也瞒不了我,不知贵客做了这件东西后,有没有用它赚钱的意思?” “当然。” 那人神情愈发急切:“本店三十年的老招牌,长安城里的读书人十有三四都在本店买纸笔,若贵客想用它来印书的话,本店愿与贵客合作,不知贵客意下如何?” 李素顿时心花怒放,这是打瞌睡送来了枕头啊。 “没兴趣,再见!” 李素说完就往走,掌柜傻了眼,楞了一下后急忙再次拦住他,神情有些焦急。 “贵客,什么都好商量,好商量啊!” 矫情够了,李素这才停下脚步望着他:“利润如何分?” “四六,我四你六……” “幸会幸会,告辞告辞。” “三七!三七!我三你七,贵客,做生不如做熟啊,这东西只要在本店里,在下保证绝不泄秘,你找外人做这买卖,很容易就把其中关窍泄露出去了,那时全长安皆群起而仿造,这东西就掉价了。” 李素叹了口气,这位掌柜很会说话,这番话正好说到他心里,他也担心活字印刷术被仿造,这本来就是一个很简单的东西,不知道的觉得它神秘,说穿了一文不值。 “我七你三,说定了,还有……” 掌柜的一脸了然,接口道:“立下字据,秘方外泄拉我去见官。” 李素顿时对他生出好感,不知他家有女儿没,有的话干脆娶了她,以后整个店都是自己的,什么四六,什么三七,全都是浮云…… ………… 长安城悄然流传着一个神话。 不错,就是神话。 西市某文房店承接印书生意,任何书拿过去,两日内印好,字迹清晰,纸页留香,无论排版还是字体皆是上乘,更难得的是价格公道。 出书,两千年来都是文人的梦想,看着自己的学术成果印制成书,在民间广为流传,有什么比这更幸福? 很神秘的文房店,时下印书都是请雕工师傅在木版上雕刻,一页书往往要雕刻一整天,一本书没有两三个月无法成书,可这家文房店两天就印出来了,实在是个奇迹。 长安城的文人由开始的不相信,慢慢到好奇,最后亲身一试…… 沸腾了,至少长安城的文人圈子沸腾了。 文房店数日之内门庭若市,无数文人蜂拥而至。 进店的不止是文人,还有很多同行,拐弯抹角的打听此店印书为何如此快速,掌柜只是呵呵的笑,笑容里满是得瑟,但打死也不说。 ****************************************************** ps:这章算昨天的,今天继续。。。本来赌咒发誓说正常时间更新,结果刚说完就被打脸了,外地就来了个朋友,必须作陪。。。今天没事了。。继续更新。。 另:求推荐票!!! 第三十八章 春风得意 长安城里印书的生意意外地火爆起来,连李素都没想到这个时代对书本的渴望是那么的迫切,想想也是应该,连发明个马桶都被称为“大学问”,百废待兴的年代里,文人和百姓们最渴望得到的,莫过于知识了。 李素心情很不错,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数钱数到手抽筋的美好日子即将到来。 不知道文房店的掌柜这几日赚了多少钱,虽说如今是诚信年代,但李素还是忍不住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掌柜的不会在帐簿上作假吧?有必要雇请一个财会人员去监督才是…… 河滩边,李素用木棍在沙地上练字,难看的飞白体,但不得不练,因为李世民就好这一口。 心情好就得练字,练字就写诗。 “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非常意气风发的诗,很适合自己目前的心情,拿到外面卖的话,这诗少说得卖三贯。 诗是好诗,然而字却…… 李素看着自己的字,不由皱起了眉,不争气的字,破坏了自己的好心情。 难看,必须毁灭证据,打死不承认是自己写的。 伸出脚,打算把地上的字抹去,身后一道娇脆的声音传来:“别动!我多看几遍。” 李素没理她,刷刷几下,用鞋底抹平了字迹。 很好,人生中的瑕疵已抹去,自己又是一个完美无暇的英俊少年。 “你……你,你这人怎么……”东阳公主跺脚瞪着他。 李素笑道:“字太难看,远不如本人完美,不完美的东西要除掉。” 说完李素蹲在河边洗手……很奇怪,用鞋底抹去的字迹,为何要洗手?算了,洗都洗了,洗手和洗澡都是一件很愉悦的事,就当享受吧。 东阳公主恨恨剜他一眼,却用一根小木棍在原地写了起来,没过多久,李素刚刚的“春风得意马蹄疾”完整重现在沙地上,一字不差。 东阳公主显然有点小得意,像只天鹅般高傲地扬起了小下巴。 “又是一首绝世好诗,而且我亲眼目睹了作此诗的过程,李素,再作一首吧,好不好?”东阳公主软软相求。 “不好,我马上就是有钱人了,作诗这么庸俗的事情,是有钱人该做的吗?”李素拒绝得很不留情。 “作诗……庸俗?”东阳公主瞪大了眼睛,露出极度的困惑,不解,李素的话很毁三观,不是说有钱人才庸俗吗?怎么反过来了? 眼睛眨了眨,李素看着东阳公主,冒出一个主意。 “你是宫女?” 东阳公主露出一丝慌乱,掩饰般理了理发鬓,道:“啊……对啊。” “你们公主喜欢诗吗?” “喜欢……吧?” “喜欢我作的诗吗?” 东阳公主俏脸有点红,讷讷道:“我……不知道,兴许,是喜欢的吧。” 李素的眼睛变得愈发明亮有神:“买吗?” “啊?买……什么?” “买诗吗?刚刚我作的这首‘春风得意马蹄疾’,三贯钱卖给公主,以后算是公主自己作的,我发毒誓保密。” 东阳公主吃了一惊,小小的嘴唇张成一个“o”,李素这张突然变得陌生且无耻的嘴脸显然吓到她了。 李素不高兴了:“说话啊,这表情啥意思?嫌贵了?你自己也说了,这是绝世好诗,真不贵……” “你你你……你这个……你简直是斯文败类!诗也能用来买卖么?”东阳公主气得脸都红了,娇躯直哆嗦。 “没关系,这东西我还有很多,家里盖大房子缺钱呢,先卖几首救急。” 东阳公主快气晕了,抄起手上写字的小木棍朝李素背后抽了一记,然后扭头便跑。 李素也急了,赶紧朝她背影喊道:“喂,你不买就别拿我的诗跟别人显摆啊,要收钱的!” 奔跑的倩影忽然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然后……头也不回地继续跑。 看着她跑远的背影,李素神情黯然地叹了口气。 买卖黄了,这种买卖还是不能跟太要脸的人做,李素现在忽然无比想念那位买诗的壮汉,看到他就有一种遇到知己的感觉…… ********************************************************* 长安城,太极宫,甘露殿。 数十位皇子和公主今日齐聚一堂,神情恭谨地跪坐在各自的矮几后。 矮几上摆满了丰盛的菜肴,几位成年男子桌上甚至还有番国进贡的异域美酒。 白天跟李素闹得不欢而散的东阳公主赫然也在其列,只是她的位置明显离殿中主位很远,远得快到宫殿的门槛边了。 殿内排的座次很有趣,殿内正中的主位自然是李世民的,旁边是太子李承乾的位置,接下来的左边便是比较得宠的皇子,依次是魏王李泰,晋王李治,吴王李恪等等,右边则全是公主,紧挨着李世民位置而坐的,是毫无争议的晋阳公主,即乳名为兕子的李明达,长孙文德皇后亲出,长孙皇后去岁逝世,伤心欲绝的李世民感念与皇后多年夫妻之情,遂将晋王李治和晋阳公主李明达亲自留在身边抚养教育。 众皇子公主们纷纷正襟危坐,唯独今年才三岁的晋阳公主李明达却一点也不拘谨,宫女小心在背后搀扶着她,而她肉肉的小手却捏着一只象牙箸筷不停地在矮几碗碟上敲啊敲,发出很不和谐的噪音,可其余的皇子公主纷纷向她投以和善的微笑,哪怕再不耐烦也挤出笑容,绝不敢露出半点恼意。 李明达是父皇手心里的宝贝,真正宠溺到骨子里,哪怕她只有三岁,皇子公主们谁敢欺负她? 从殿内的座次就可以看得出,李世民虽然是位雄才大略的皇帝,可他却是一个很失败的父亲,非常失败。 殿内排座,皇子公主们不按长幼顺序,反而以亲疏而定座次,这个小细节里足可看出李世民对待皇子公主的随意和漫不经心,他对皇子公主们太极端了,喜欢的皇子恨不得每天把他捧在手里,含在嘴里,比如魏王李泰,晋王李治,不喜欢的或是下嫔所出的,只推得远远的,根本看都不看,比如东阳公主。 ******************************************************* ps:还有一更,先吃饭,吃完饭回来继续码字。。。求推荐票!!! 第三十九章 皇庭夜宴 影响孩子心性的东西很多,比如环境,比如性格,比如……父亲。 李世民没有带好头,他给孩子做出了一个坏榜样,十年前,李世民在玄武门前兵变,乱军之中杀掉了自己的手足兄弟,率兵入宫逼李渊退位,这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污点,这个污点举世皆知,那一年,皇太子李承乾,魏王李泰,吴王李恪都已出生,而且到了能记事的年纪,父皇做的一切,他们都看进了眼里,记进了心里。 李世民也知道自己这个污点终生无法抹去,他只好拼命的挽救形象,比如毫不犹豫立皇嫡长子李承乾为太子,长幼有序,绝不逾越,也不管自己十年前已干过杀兄弑弟的事,还比如,每月总要腾出一天时间,把皇子公主们聚在一起,吃顿家宴,增进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 今日的聚会亦是如此。 珍馐,美酒,高谈阔论,兄弟之间姐妹之间把臂欢笑,李世民喜欢看到这样的场面,他犯过的错,他缺失的东西,只希望在后代身上弥补回来。 华丽的宫廷歌舞在偌大的殿中跳到了尾声,数十位内教坊舞伎簇拥着中间一位婀娜妖娆的女子,女子身着华裳,在殿中央飞速原地旋转,旋转,最后伏身于地,一段胡旋舞就此结束。 未成年的皇子浑然不知欣赏,各自交头接耳谈笑,成年的皇子们则肃然而坐,目光瞥过领舞的舞伎,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欲/望。 歌舞过后,殿内仍是皇子和公主们窃窃低语轻笑声,李世民今日心情不错,皇子和公主们兄弟姐妹亲密无间的画面令他龙颜大悦,方才竟情不自禁多喝了几杯三勒浆,此时酒劲上头,黝黑威严的脸上浮出几许红潮。 李世民清咳几声,殿内皇子和公主们的谈笑声顿时停止,满殿瞬间寂然。 笑着看向魏王李泰,李世民道:“青雀,近日课业如何?” 李泰生得很肥胖,单看面相的话,简直就是一个一脸憨厚,令人一见生喜的可爱胖子。 本是跪坐的姿势,闻言李泰急忙站起,可惜身子太胖,努力了好几次都没能成功,李世民笑着摆摆手,示意他保持跪坐回话。 李泰谢恩之后,道:“近日崇文馆夫子教授《孟子》。” 李世民笑道:“读到哪里了?” “孟子曰:‘由尧舜至于汤,五百有余岁,若禹,皋陶,则见而知之,若汤,则闻而知之……若此其未远也,近圣人之居,若此其甚也,然而无有乎尔,则亦无有乎尔。’” 李世民饶有兴致地笑道:“何以解?” 李泰想了想,道:“尧舜到汤,历经五百多年,从汤到周文王,历经五百多年,从周文王到孔子,亦历经五百多年,儿臣心有所感,遂翻阅许多史籍,看到汉光武帝刘秀平灭关东,陇右,西蜀,匡扶汉室于即倾,结束多年战乱一统天下,并创出‘风化最美,儒学最盛’的升平盛世……” 李世民目光闪动,笑道:“吾儿想说甚?” 李泰吃力地站起身,忽然面朝李世民跪下,大声道:“汉光武帝至贞观,又是五百多年,观我大唐贞观在父皇治下臣民归心,万邦来朝,世风纯朴,朝政清明,正是盛世之始也,故儿臣以为孟子所言者,即——五百年必有王者兴!父皇必是继往开来之圣明君主,当之无愧的天可汗!吾皇万岁!” 这番马屁拍得可谓用心良苦,李泰带了头,其余的皇子和公主也跟着跪拜下去,齐声山呼万岁。 李世民慢慢起身,脸上布满了努力压抑的得意,沉默片刻,忽然仰天长笑:“好一个‘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吾儿有心,朕甚喜之!” 看到跪满一地的皇子和公主,李世民愈发心花怒放,令众人平身后,笑道:“朕随口考一考青雀课业,没想到青雀读书如此用功,诸皇子与公主当效而行之,勿使荒芜学问,辱我天家声名。” 众皇子公主恭声应是。 李世民接着道:“既然提起了课业的话头,朕便以劝学为题,尔等或诗或赋,尽可作来。” 众皇子和公主脸上顿时露出难色,唯独李泰面露喜色。 众皇子之中,李泰读书是最厉害的,不仅读书厉害,拍马屁也厉害,刚才那番话便是典型的马屁代表作,李世民深喜李泰,终归还是有原因的。 李世民出了题,众人思索沉吟,远远坐在大殿尽头的东阳公主却百无聊赖地环顾四周,眼中多了几分清冷。 这出戏码见得实在太多了,每月父皇令皇子公主们相聚,尽叙天伦之乐的美好画面,私底下却早已成为众皇子公主争宠的战场,而有资格参与这场战争的人,只有长孙皇后和如今内宫四妃所出的子女,像东阳公主这种下嫔所出的女儿,却是连争宠的资格都没有的。 懒得再看殿内众人拧眉思索的矫揉模样,东阳公主垂下头,嘴角勾起一抹不知是嘲讽还是淡漠的微笑。 很无聊的宴会,不知多久才散,散后赶紧回到封地里去,那里才是她的家。 还有那个不知廉耻为何物的……败类,居然用诗作换钱,能作出如此绝世好诗的人却这般市侩,老天瞎了眼,好好的才华给了这么一个人…… 倒是那两首诗……确实是绝世好诗啊,今日所作的“春风得意马蹄疾”一首,亦是难得的传世佳作,居然……三贯钱。 决定了,回去就拿着钱去找他,他卖一首,她就买一首,倒要看看他肚里到底装了多少绝世才华,用钱把它们全淘换出来。 想起李素开价时的无耻嘴脸,东阳公主面色泛上几分怒意,怒意里又掺了几分笑意,又怒又笑,表情十分精彩。 “噗嗤——”终于,满殿皇子公主沉吟思索之时,东阳公主忍不住笑出了声。 这一笑可坏了,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她身上,包括李世民。 ******************************************************* ps:今天居然更了三章,我实在太勤奋了,以后请称呼我勤奋诚信小郎君。。。求推荐票!!! 第四十章 诗惊四座 东阳公主笑得很突兀,吸引了殿内所有人的目光。 无数道目光集中在东阳公主身上,东阳公主也吓到了,急忙垂首作乖顺状。 然而,已经迟了。 李世民皱了皱眉,隔得太远,没认出东阳,旁边的太子李承乾小声提醒了一下,李世民才恍然。 “东阳?” 东阳公主只好起身行礼:“父皇。” “你笑甚?” “女儿……”东阳公主从小到大都很老实,也不习惯说谎,现在却急得满脸通红,手足无措。 很不习惯被这么多人注视,东阳公主窘迫片刻,银牙暗咬,决定请罪,这时一向比较得宠的高阳公主却笑了两声,道:“姐姐聪慧之极,父皇刚出了题,姐姐怕是已作出了诗赋,故而未语先笑。” 一句话,把东阳公主推到了悬崖边,令她进退不得。 殿内其余的皇子公主们轻笑不已,这些笑声是嘲讽还是善意,唯有自知。 东阳公主性子太内向太沉闷,因为母亲是下嫔的关系,她与其他的兄弟姐妹也颇少来往,说话行事惯来低调得几乎透明,在这偌大的太极宫里,存在感非常低,而李世民的繁殖能力太强大,不算幼年夭折的,仅只目前活着的,他就生了十四个儿子,二十一个女儿,如此多儿女绕膝争宠,一个太内向的女儿怎能引起他太大的关注? 看着东阳公主尴尬又暗抑怒气的样子,李世民心中多少生出几分愧疚,加上今日心情甚好,于是含笑道:“罢了,你且坐下,今日家宴,笑几声无妨的,东阳你真应该多笑笑。” 目光威严地扫向其余的皇子公主,李世民道:“朕方才出的劝学一题,尔等可有诗赋应之?” 李泰看了看沉默不语的太子李承乾,一脸跃跃欲试。 东阳公主垂首静静站着,心中微微一动。 一瞬间,脑子里冒出一个想法,她,也想争一争。 是为自己,还是为太平村的那个斯文败类,她也说不清楚,只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说点什么,一个已经二八年华的女子,为何别人总将她当作可有可无? 就在李泰准备开口之前,东阳公主难得主动地开口了。 “父皇所出‘劝学’一题,东阳有诗作献上,不过并非东阳所作,而是东阳庄子旁一位名叫李素的少年所作……” 殿内众人纷纷有些惊讶地盯着她。 太稀奇了,以往这样的家宴,东阳公主都是离大家远远的,独自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今日却如此主动,而且还很不客气地第一个应和父皇的出题…… 李世民对东阳的主动开口还是颇为满意的,闻言微微皱眉沉思:“这个李素……朕好似听过。” 东阳公主提醒道:“此人数月前自创牛痘,为我大唐百姓去除了天花之患。” 李世民恍然:“原来是他!对,朕想起来了,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对吗?” “正是。” “此子除了治病,竟还会作诗?” 东阳公主想了一下,露出几分轻笑:“此人,文采极佳。” 李世民终于有了兴趣,笑道:“既如此,不妨将他的诗作念来。” 东阳公主心跳得有些快,被大家的目光盯着,显得有些局促不安,踌躇片刻,终于还是克服了紧张,不急不缓念道:“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诗念完了,满殿寂静。 众皇子眼中嘲讽和轻蔑之色不知何时悄然化作惊讶,魏王李泰更是肥脸通红,显然这首诗把他心中酝酿的诗作完全压了下去。 许久之后,李世民长长呼了一口气,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深。 “好诗,足可流传千古,‘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好,哈哈哈哈哈,此子文采却是风/流之极,看不出啊,庄户人家怎会作出如此绝妙的诗?东阳,那位少年真是贫寒农家子弟么?” “是的,以前曾是别人家的庄户,治好天花后,父皇赏了他家二十亩地,日子才算好了起来。父皇,此人文采不凡,还作过一首悯农诗……” 李世民越来越有兴趣了,笑道:“哦?快快念来。”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此诗易懂,东阳在封地里办的村学,孩童启蒙也用了这首诗。” 李世民眼中露出惊色,阖目静静品位一番,缓缓地道:“这两首诗,诸皇子公主当亲手抄摹下来,挂在卧房每日自省,一为劝学上进,当思年华易逝,莫负少年时,二为悯农思苦,当知农户辛苦,一米一黍来之不易,不可或忘,来人,送纸笔予诸皇子公主,尔等现在就抄。从今日起,宫中和诸皇子公主府当再立一条规矩,每日每餐饭食不准剩余,一粒米都不许剩,违者,罚抄悯农诗百遍。” 虽未再说一句褒赞之辞,但李世民的态度却已说明了一切。 直到此刻,东阳公主的心跳才渐渐恢复正常。 原来……这个斯文败类真的很有才华。 ********************************************************* 今日家宴,东阳公主出尽了风头,当然,也许出风头的并不是她,而是连面都未露过的李素,但是,她至少在父皇和诸多兄弟姐妹面前证明了自己不是透明的。 这就够了。 临出宫前,李世民特意叫住了她,只是一句淡淡的吩咐:“那个叫李素的小子日后若有新作,不妨拿给父皇看看,你也要好好保重身子,多出去走走,多跟人说说话,多笑一笑,你……跟姐妹们太不像了。” 东阳顿时红了眼圈。 最后这句话,十六年里似乎从未听过,她第一次发现,原来世上有“父爱”这个东西。 至于家宴后别的兄弟姐妹向她投来各种或嫉妒或不满的目光,东阳公主一笑置之。 她的世界里,从来没有过他们。 ******************************************************* ps:还有一更。。。 第四十一章 东阳买诗 李素并不知道东阳公主帮他在太极宫里扬了名,更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已被当今皇帝和太子以及诸多王爷公主记住。 日子还是那么的平静,至少李素所能看到的表象,日子还是平静的,无风无浪,不悲不喜。 这两日又去了长安城的文房店,从掌柜的满面春风便可看出印书生意很不错,翻了一下帐簿,李素的心跳加快了。 数日之间,他便收入了两贯,这是要发啊。 华丽的大房子似乎在向他遥遥招手,如果加上拟人化台词的话,房子一定在对他媚笑:“大爷,快来啊,进来玩玩啊……” 古井不波的心境终于泛起了涟漪,李素现在才发觉自己原来也是个俗人,一栋大房子就能左右他的心情,如果他被大唐人定位为诗人的话,他一定是古往今来最没骨气的诗人。 钱暂时留在文房店,待存够盖房子的钱后再全部取出来。 回家的路上,李素心情很不错,他甚至哼起了歌,前世流行的歌,正应了他的那句诗,“春风得意马蹄疾”。 看什么都顺眼,包括那个自称宫女的女人,如果那个女人能够抱着一大堆钱送给他,那就更顺眼了。 ………… 东阳公主真的抱着一堆钱。 李素来到河滩边的时候,东阳公主已早早的在河边等着他了,平坦的沙地上堆满了钱,足有十来贯。 远远看见李素走来,东阳公主露出很不满的表情:“怎么才来?” 不知何时开始,她和李素就有了这种默契,每天午时后便独自到这河滩边坐一坐,嘴上从来没约过,但是每到那个时辰,二人便各自在河滩边相遇,坐着闲聊一番,没有任何话题,完全天马行空,想到什么说什么,说完了起身,连告别都懒得说,各自转身回家。 挺好的,像朋友一样相处,而且是纯粹的君子之交,比水更清澈,更干净。 至少李素很享受这种感觉,她大概是自己来到这世上后,除了王家兄弟交到的第三个朋友吧。 二人的目光都很纯净,似乎这种友谊完全超越了性别,谁都没有别的心思,只是一对倾诉和被倾诉的朋友而已。 在这个世上,他和她都是很孤独的人,他和她都很需要朋友。 显然,东阳公主这位朋友今日很客气。 李素老远就看见这十贯铜钱在阳光下闪烁着金光,不由加快了脚步,他走得很快,但眼神一直锁定在这一堆钱上,至于旁边这位穿着淡紫衽裙,头上插着三支寻常铁簪的绝色女子,李素却看都没看一眼。 “太客气了……”李素双手轻抚着铜钱,动作轻柔得仿佛在抚摸**的纤纤玉手,目光迷离地喃喃叹道:“太客气了,认识你这么久,我还在奇怪为何你如此不识礼数,总也不给我送礼,原来一出手竟如此阔绰,太客气了……” 东阳公主想笑,却使劲绷住,想想昨日他卖诗时的无耻嘴脸就生气。 “谁说这是送你的?昨日你说过什么,还记得么?” 李素抬头看她,刚刚目光全被十贯钱吸引住了,根本没在意别的,直到此刻才正眼看她。 很美,美若出尘仙子,更添了几分圣洁清冷的气质,像绽开在阳光下的冰山雪莲,美丽得仿佛不属于凡世。 只不过…… 李素皱了皱眉,垂头挣扎了许久,终于忍不住了,将手伸到她的发髻上,将中间固定的那支铁簪抽走,塞到她手里。 迎着东阳公主愕然的目光,李素叹道:“插两支簪子或是插四支簪子都好,为何偏偏插三支?左边一支,右边一支,剩下的那支你不觉得很多余,很不对称,很不工整么?挺标致的小姑娘,脑袋搞得跟拜菩萨的香炉似的插满了香,美在何处?” 东阳公主:“…………” 拔掉了那根多余的簪子,李素的心情顿时好了许多,展颜笑道:“好吧,说正事,昨日我说了什么?” 提起这事东阳公主就生气,语气不善地哼道:“昨日你不是说要卖诗吗?我决定买了,这些钱算是我给你的,先作十贯钱的诗来听听。” 李素高兴坏了,这是大客户啊,必须要给个批发价。 当然,至于一个公主府小小宫女为何能拿出十贯钱这么明显的漏洞,李素决定很好心的不拆穿她了,顾客永远是对的。 真替小姑娘感到幸运,从古至今上哪找他这么随和的诗人? “十贯钱,可以买四首,不,三首诗了……” “三首就三首,快点作诗。” 李素看着她那张似怒又似笑的面庞,心底忽然涌起几分不安。 第一次见她就知道此女身份不一般,卖诗给她没问题,他跟钱没仇,但是卖给她之后呢?她若拿出去宣扬一番,以这些诗作经典程度来说,怕是很快就会出名,而她的父亲,却很有可能是当今皇帝陛下李世民,这事很容易便露馅,那时李世民随便一问,你一个庄户家穷小子跟公主做这种买卖,是何居心? 后果很严重,李素爱钱,但更爱生命。 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这堆闪闪发光的钱,李素黯然叹气,然后神情忽然变得无比正义凛然。 “这位姑娘,诗,是读书人的高雅学问,怎么能用来买卖呢?简直是道德败坏侮辱斯文,来,我要和你谈谈人生……” ********************************************************* 李素回到家时走路一瘸一拐的。 小姑娘看着文静柔弱,出脚真不客气。 李道正没在家,自从李世民赏了二十亩地后,李道正的心思便完全用在土地上了,没日没夜地在田边转悠,转着转着脸上便露出傻笑。 说实话,李素很担心老爹的精神状态。 李素走进院子便察觉家里有人,探头一看,原来是学堂的教书先生郭驽。 “学生见过夫子。”李素赶紧行礼。 谁知郭驽也朝他躬身一礼,这可吓坏了李素,老师给学生行礼这是大逆不道。 “夫子万万不可……”李素赶紧搀扶。 郭驽直起身,神情很颓然:“我没钱,但我还是想再请你作一首诗,这么多天了,我一直很困惑,我不信你一个连村子都没出过的孩子能作出流芳百世的好诗,我真的不信!这次我来命题,你再作一首可好?” ******************************************************** ps:求收藏!求推荐票!!每天都得喊一嗓子,怕你们忘记。。。 第四十二章 画眉深浅 没钱?没钱怎作诗? 严格说来,李素不是诗人,是商人,商人是以本求利的,而前世记得的那些诗就是他的货,而且是不可再生的货,用一首少一首。 理智提醒李素,这买卖不能干,太亏本了。 郭驽的眼神很可怜,像路边被遗弃的小狗,一双被脸上肥肉挤得只剩一条缝的小眼睛水汪汪地看着他。 李素不为所动,稍一心软付出的可就是钱的代价。 于是李素沉吟着开始措辞,尽量让自己的拒绝显得委婉一点,诚恳一点。 “郭夫子,事到如今学生只好跟你说实话了,没错,你的想法很正确,那些诗……真不是我作的。” “啊?”郭驽呆住了。 “对,真不是我作的,您刚来太平村不知道,很多年以前,村里有位道士爷爷路过,见学生我生得伶俐可爱,便赠了我几首诗……” “道……道士爷爷……”郭驽目光呆滞,深受打击的模样。 “对,慈眉善目仙风道骨的道士爷爷……”李素说得很诚恳,又怕郭驽寻根问底去找那道士,索性给了他一个很圆满的大结局:“这么多年过去,那位道士爷爷一定羽化飞升,连渣都不剩了……” 郭驽呆呆地看着李素,目光充满了怀疑和失望,同时他也明白了,不论李素这番话是真是假,看来人家是真不想给他作诗了。 “罢了,我走了……”郭驽失魂落魄地往外走,萧瑟的背影令人怜悯动容。 跨出院子的一刻,李素叹息着开口了:“郭夫子,你……还是出个题吧。” 郭驽转身,惊喜地看着他。 李素很想自扇耳光,他很痛恨自己心软的毛病,而且他有预感,这个毛病很可能是让他以后人生发不了财的最大阻碍。 “我……出题?” 李素恨完自己,连带看着郭驽的目光都有些不善了:“你自己说过的,你来命题。” 郭驽想了想,道:“此时你若是学子,意欲考取功名,而我是考官,你觉得写一首怎样的诗才能打动我呢?” 李素翻着白眼:“我肯定交白卷。” “为何?” “因为我不想当官。” 郭驽苦笑道:“我近日这般失魂落魄,实是心中郁郁不平,当年我也曾投过行卷,生平最得意的几首诗送进权贵家,却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来到太平村学堂,却见你一个十几岁的娃子文采不凡,写诗信手拈来,两相比对,思来犹觉此生无趣……” 李素明白了,自己的出现,给郭驽的打击不小,以前还只是怀才不遇,如今他连自己究竟有没有才都怀疑了,造孽啊…… 细细思索片刻,李素笑道:“夫子请随学生进屋。” 郭驽跟着李素走进简陋的家中,堂屋正中搁着纸笔,李素研了几下墨,毛笔蘸了墨汁,酝酿一番,终于落笔,边写边道:“夫子若为考官,我若为学子,行卷之诗不妨如此作来……” 在郭驽惊呆的目光注视下,李素笔走龙蛇,一首诗跃然纸上。 有些颤抖的手捧起刚刚作出的新诗,郭驽神情愈发复杂,喃喃念道:“洞房昨日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 看似一首闺情诗,里面的深意却最是耐人寻味,郭驽直直地盯着新诗,眼圈渐渐泛了红。 没有投过行卷的人,永远体会不到诗中的韵味,那种将行卷应试比喻成闺情,将主考官比喻成公婆,而应试学子比喻成出嫁新妇,不安,期待和小心翼翼的各种心情皆在诗中短短数十字里。 对郭驽这种行卷应试失败过的人来说,这首诗远比“花开堪折”更令他震撼,也更令他心酸难受。 看着怔怔发呆的郭驽,李素叹道:“这首诗便送予郭夫子了……” 忍着心痛,李素百般不情愿地补充道:“……免费。” 郭驽浑身一颤,回过神来,泛红的眼眶瞪着李素:“你不是说诗都是道士送你的吗?为何又是信手拈来?” 李素啊了一声,道:“对啊,是过路的道士爷爷送我的,他每次路过都会送我一首诗……” “每……次?” 李素气定神闲地道:“对,每次,那位道士爷爷从咱们村一共路过了一百多次,那半年只看见他在村口来来去去了……” 郭驽:“…………” 李素仰着头喃喃道:“路过了半年……这老道一定在太平村包/养了一只小狐狸精。” ********************************************************** 郭驽离开李家时的心情很复杂。 心酸,不甘,愤怒,还有几分豁然。 或许,自己命中注定进不了官场吧,很好笑,一个十五岁的孩子教育了他。 只是这个孩子不像善类,每次给他的借口都像在糊弄他。 出了李家没多久,迎面便碰到了李素的父亲李道正。 李道正扛着一柄木锄,带着笑容慢悠悠地往家里走,显然心情很不错,二十亩地一眼不见尽头,待到秋收,地里的粮食除了交给官府一部分,其余全是他的,美滴很。 看到神情复杂的郭驽,李道正一楞,急忙放下锄头,一双粗糙的大手使劲在衣角处搓了搓,然后恭恭敬敬地给郭驽行了一礼。 教书先生虽然不是官职,但在村里的地位却是很高的,在乡亲们眼里,郭驽是正经八百的学问人,又是学堂里的夫子,见到学问人哪怕给他下跪亦不为过。 郭驽自然也认得李道正,二人互相施礼,寒暄了几句。 一个是孩子的老师,一个是孩子的父亲,说着说着,话题便引到李素身上去了。 郭驽将李素刚刚作出的新诗拿给李道正看,李道正翻来覆去看不懂,郭驽只好一字一字念给他听。 李道正听得一楞一楞的,咂摸着嘴道:“洞房昨日停红烛……这是个啥意思嘛。” 重重一拍大腿,李道正忽然大笑:“额知道咧,怂娃说话就十六,想娶婆姨咧!娶婆姨好啊,过一年就生娃,额要抱孙子咧。” 郭驽苦笑连连:“这不是娶不娶婆姨的事……哎,李家当家的,您生了个好儿子啊,就刚写的这首诗,拿去给权贵家投行卷,十有*能当官呢,将来李素必能光宗耀祖啊。” 李道正大吃一惊,指着郭驽手里的诗,讷讷道:“这东西……能当官?” “能!”郭驽的回答很肯定。 ****************************************************** ps:今天就一更,要去球馆打球,身体是本钱啊。。。 第四十三章 李父投卷 李道正不认字,他不知道一首诗的分量有多重。 贞观的科举制度有点粗糙,朝廷取士十难取一,很大程度上需要靠权贵的举荐才能进入朝堂,而当官是文人们千年不易的理想,于是每到春闱开科之时,无数举人们蜂拥而上,将自己生平最得意的文章或诗赋投递到权贵府上,若能得权贵青眼相看,被录取为进士的成功率就高多了,这便是大唐最著名的“投行卷”。 诗,可以用作行卷的敲门砖,郭驽说它能用来当官,所言不虚,只可惜说得不够详细。 李道正虽然不明白投行卷的意义,却也不是蠢笨之人,听郭驽一说,心思顿时一动。 “这诗既然能当官,为啥它在你手上咧?” 郭驽笑道:“此诗李素送我了……” 话没说完,李道正脸色一变,出手如闪电般夺过郭驽手中的诗,折了几下塞进自己怀里,犹自朝郭驽强笑道:“小怂娃真不懂事,这等歪瓜裂枣般的字也敢拿出来献丑,让先生见笑了,回去我就抽死他……” 郭驽目瞪口呆,然后苦笑摇头,行了一礼道:“李素来日前程不可限量,当家的你要好生待他,莫使千里马卧食于驽马之槽,蹉跎了光阴。” 李道正听不明白什么千里马驽马之类文绉绉的话,只是胡乱点点头,然后问道:“先生说的投行卷……该往哪里投?” “若长安城有相识的权贵官吏自是最好,若是不认识权贵官吏,礼部或吏部官衙亦可,不过……行卷之前,还须有个功名才行。” 李道正连连摇头:“不对,不对咧,我娃是有本事的,皇帝陛下都亲自下过旨封他的官咧,只不过我娃不当给人治病的官,要当治民治军的大官……先生你再教教我,这首诗咋念?” 郭驽只好耐心把这首诗一字一字念给他听,李道正记得很辛苦,磕磕巴巴花了小半个时辰,总算把这首诗背下来了。 郭驽与他告辞离开后,李道正抬头看看天色,时辰还早,呆立田埂边站了一会儿,李道正粗糙的老脸忽然闪过一丝决然之色,转身便往家中跑去。 李素正在厨房里生火做饭,见李道正回家,李素笑着道:“等一等就吃饭咧,今尝个鲜,孩儿自创了一个吃法,名叫‘油泼面’,马上就……爹,爹你咋了么?” 李道正理都没理他,径自进了屋,从屋里床榻下挖出一个罐子,咬咬牙从罐里抠了百来文钱揣进怀里,然后匆匆往外走,余光瞥见李素,李道正一肚子怒火,愤愤指了指他:“等着,回来我抽不死你,败家玩意。” 说完李道正飞快消失。 李素傻眼看着这位风一样的老男子匆匆来去,喃喃道:“我咋败家了?难道刚才白送郭夫子一首诗的事被发现了?说来这首诗未收分文,果然是败了家……” 李素想着想着,脸上露出几分愧然。 ********************************************************** 李道正进了长安城。 站在长安西面的延平门前,李道正神情有些茫然,看着值守城门的两排威武军士,李道正畏缩了片刻,终于还是咬牙挺胸走进了城门甬道。 一路打听一路问,李道正终于走到位于朱雀大街的吏部官衙。 官衙门口站着兵丁,李道正离大门老远站着,来回踱步踌躇。 他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农户,活着的三四十年里一直为生存挣扎着,连进长安城的次数都屈指可数,然而此时此刻,他只是一位平凡的父亲。 迎面一辆马车在官衙前停下,里面走出一位穿着六品深绿官服的员外郎。 李道正犹豫片刻,咬牙走上前,离那位员外郎尚距数丈时,忽然扑通一声跪倒,双手高举起李素的那首诗。 员外郎有点意外,不过态度还是很和蔼的,挥挥手令军士将李道正扶起,道:“这位乡亲,若是告状,可去县衙,此处是吏部大堂,不管百姓状事。” 李道正摇摇头:“不告状咧,给我家娃投行卷,问过村里先生了,说吏部管这事。” 员外郎愈发意外,问道:“令郎是今科举子?参加过今年春闱科举么?” “科举……”李道正直了眼,郭驽的那番话他根本没听懂,所谓投行卷还得有个前提,那就是必须参加科举,时下大唐科举采用的是不糊名考卷,为了增加录取进士的成功率,于是举子们纷纷把自己生平最得意之作拿出来,投进权贵或官府,或是在长安城内大肆宣扬自己的作品,达到扬名立万的目的,考官在阅卷取士时自然会将这些考场外的因素加入评分的标准里。 再说,投行卷也是有规矩的,不是见着一个穿官服的人就能投,要考虑对方的身份,官职,地位,投到哪位府上,他就是这位权贵门下的党系,从此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可是关乎前程性命的选择。 李道正问郭驽的时候,郭驽根本没想到李道正会干出这等事,解释的时候也只是含糊几句,一带而过。 看着李道正糊涂的样子,员外郎不由苦笑:“令郎连科举都未参加,投行卷有何用?这位乡亲,回去吧,叫令郎多读书,日后考取了举人功名,再来长安便是。” 李道正急得老脸通红,也不管面前的是六品大官,执拗地道:“你看一眼么,看一眼么,我家娃写的诗好滴很,将来他要当大官的,我娃是有本事的,你看一眼么……” 员外郎不再理他了,摇摇头往官衙内走去。 李道正大急,连忙快步跟上,却被值卫官衙的军士拦下,两名军士一左一右架住他的胳膊,把他往外一推,李道正踉跄几步,仰面倒在地上。 人倒了,手里的纸还高高举着,生怕沾了尘土,看着员外郎远去的背影,李道正的喊声带着哭腔。 “你看一眼么,我家娃有本事的,看一眼么……” 官衙前不停有行人来往,人人皆向他投去好奇的目光。 李道正坐在地上,怔怔看着手里的诗,一辈子没流过泪的他此刻却潸然泪下,哽咽道:“我家的娃真是有本事的,这是他写的诗,学堂的先生都说写得好,他真是有本事的,以后会有大好前程的,你们咋不看一眼么……” **************************************************** ps:还有一更。。 第四十四章 行宫遇刺 坐在吏部官衙的空地上,李道正大哭不已,一个朴实的农户汉子,从来没有如此脆弱的时候。 自己的一辈子就这样了,本分守着这块地,静静地老去,静静地湮没于尘埃。 可儿子不一样,他才十五岁,若是儿子没本事倒也认了,将来自己老去,把地传给他,一代又一代,后辈里终归有个能出息的,老李家也算光耀了门楣。 然而儿子是有真本事的,尽管这本事从何而来并不清楚,但他的本事就摆在面前,李道正的想法很简单,有本事的人,朝廷就得认。 无尽的不甘和委屈涌上心头,李道正呆呆地坐在官衙前,不顾周围行人好奇的目光,一边发着呆,一边抽泣哽咽。 不知过了多久,李道正终于站起身,拍了拍身后的尘土,使劲吸了一下鼻子,仰头看着天,长叹一口气,小心翼翼地将儿子写的诗收起来,塞进怀里,如同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安静地离开。 夕阳西沉,朱雀大街上,落日的余晖将他的身影拖长,影子笔直得像一支宁折不弯的钢枪。 ………… 回到家已是夜里,李道正推开柴扉之前用衣袖使劲擦了擦眼眶,又是平日里古板沉闷的模样。 李素坐在堂屋里发呆,桌上的油灯摇曳不定,时而炸开一朵昏黄的灯花。 李道正推门进来,李素起身迎上:“爹,白天你去哪了?” 李道正摇摇头,注视着已和他差不多高矮的儿子,难得地用粗糙的大手抚了抚他的头顶。 李素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许久,李道正从怀里缓缓掏出儿子写的诗,怀里揣久了,纸显得有些皱,李道正急忙用衣袖抹平皱褶,递给李素。 “娃啊……”李道正叹息,仿佛想叹尽一生的悲苦:“要争气咧,一定要为自己争口气。” 李素捧着自己写的诗,看着疲态毕露的父亲,疑惑地道:“爹,你咋了嘛?” 李道正摇摇头,笑了两声:“不早咧,快去睡,明早要去学堂做学问咧。” 说完李道正往房内走去。 李素定定看着父亲的背影,一种莫名的心酸涌上心头,忽然道:“爹,以后一定能过上好日子的。” “瓜怂。”屋内传来李道正的笑骂。 ********************************************************* 过上好日子当然要有钱,钱是衡量一切好日子的唯一标准。 不知道大唐的人怎么衡量的,至少这是李素的标准。 掰着手指,数着日子,城里文房店差不多该结算帐款了,首先把大房子盖起来,至于家里的家具,李素早就画好了图纸,只等大房子盖好再请村里的木匠做一套。 李素算了算,在乡下地方盖个房子花不了多少钱,七八贯的样子便很好了,只不过如何解释房款来源是个大问题,李道正若看到这么一大笔钱从天而降,他最有可能的反应不会是喜极而泣,而是牵着儿子去官府投案自首。 ………… 河滩边,东阳公主早早来了,百无聊赖地坐在石块上,看着天边的云彩发呆。 李素远远看着她的模样,笑了。 他也喜欢发呆,对发呆的人总有着莫名其妙的好感,他总认为一个人有闲暇时若能毫无防备地发一阵呆,不假笑也不假哭,露出原本想露出的表情,那么这个人一定不是坏人。 爱笑的女人运气特别好,其实发呆也是。 李素也在东阳公主身边找了一块平整的石头,先用手擦去石头上的灰尘,然后又跑到河边洗手,一遍又一遍的洗,洗得很仔细,做完了这一切,他才安心地坐下来。 东阳公主很无语地看着他的举动,想笑,又觉得不淑女,眼睛悄然弯成了月牙儿。 这个……斯文败类,居然比她这个金枝玉叶的公主还爱干净,而且……为何就是看不惯自己戴三支簪子?一定要对称,要工整才合意? “不错,今只戴了两支簪子,看起来顺眼多了,今看到你,由内而外感到舒坦。”李素的夸奖很直白,至少这个年代的人不会这么不含蓄。 东阳公主俏脸悄然染上了红晕,却使劲板起脸,让自己看起来很不满。 “今日本来要戴三支簪子的,出门前忘记了,明日我便戴三支簪子给你看。” 顿了顿,东阳公主瞪着他:“你刚才说今日才看我顺眼,难道以前每日都看我不顺眼?” 李素嗔怪地看她一眼:“话怎能这么说?以前当然也看你顺眼的,特别是那天下午……” 东阳公主喜滋滋地问道:“哪天下午?” “你面前堆着十贯钱的那天下午,真的,那天你快把我的眼闪瞎了,你整个人仿佛散出万道金光,跟西天如来似的,当时我差点向你跪拜了……” 东阳公主笑容凝固,俏脸渐渐黑了:“李素你这个斯文败类,还可以更无耻点么?你当时想跪拜的是我还是那十贯钱?”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 ………… ………… 二人风轻云淡闲聊之时,长安城外却发生了一件震惊全城的大事。 长安城西北二百余里的九成行宫内,大唐皇帝李世民居然遇刺了。 刺客不多,四十多人,为首的刺客名叫“阿史那结社率”,名字很怪异,从姓氏可以看得出来,此人是突厥人。 说到这个名字,不得不说说他的哥哥,阿史那结社率的哥哥阿史那什钵苾,曾经的东/突厥突利可汗。 大唐武德年间,东/突厥正是风光之时,几大部落时常结兵一处,入侵大唐境内杀人放火抢粮抢女人,其中最大的部落当属颉利可汗和突利可汗两支。 武德七年,颉利可汗和突利可汗再一次入侵大唐,是的,他们又来了,带着满满的恶意。这次大唐皇帝李渊不乐意了,因为这两大部落已打进了关中腹地五陇阪,李渊虽然刚刚建国才七年,无论国力还是兵力都非常孱弱,然而这一次也不得不龙颜大怒。 这是不把皇帝当干部啊,怎么办?揍他! 于是李渊下旨,秦王李世民领兵于五陇阪抵御突厥兵锋。 李世民是个很不错的将才,领着大军刚刚到达五陇阪,与突厥人遥遥对峙,然后他便做了一件让人忍不住为他的机智点赞的事。 他二话不说派人找到了突利可汗,三下五除二便跟突利可汗拜了把子,结为异姓兄弟。 突利可汗乐坏了,拍拍屁股很痛快便阵前反水,背叛了颉利可汗站到大唐那一边去了。 ********************************************************* ps:求推荐票!!这事很重要,大家千万别忘了。。。 第四十五章 行刺有因 李世民与突利可汗拜把子这事,干得有点没节操。一个领兵入侵大唐的敌人,李世民自然不可能欣赏他的文韬武略,然后稀里糊涂跟他斩鸡头烧黄纸,拜把子只是表象,让突利可汗心甘情愿和李世民跪下来昧着良心说同年同月同日死,背后自然还有更深层的利益原因。 李世民向突利可汗许愿,将来大唐灭掉颉利可汗后,可允突利可汗领顺州都督。 令唐人视为奇耻大辱的渭水之盟仅只过了四年,李世民终于积蓄了力量反击,而这个时候,突利可汗也非常配合地阵前反水了,唐军生擒颉利可汗,东/突厥被灭,突利可汗这位结拜兄弟自然也顺利当上了顺州都督。 结局不错,喜闻乐见的大团圆结局,然而中间出了一个变数。 变数就是今日刺杀李世民的阿史那结社率,他是突利可汗的弟弟,当初突利可汗降唐后,结社率被李世民封为中郎将,正四品的武官,相当于军委会的候补委员,不过可惜没有权力,只是个虚衔。 帮助大唐平灭东/突厥这么大的功劳,作为居功至伟的突利可汗的弟弟,只给封了个虚衔,阿史那结社率觉得很不爽,于是整日在长安城里为非作歹欺男霸女以发泄不满情绪。御史们当然也不爽,于是把结社率的行径参到李世民面前,李世民更不爽了,咬着牙从齿缝里迸出一句:“此为居家无赖。” 一向胸怀博大的李世民居然说出这句评语,足可见结社率此人的人品糟糕到何等地步了。 李世民遂向突利可汗下旨,说你弟弟不长进,抽他! 于是突利可汗就抽他。 结社率被抽之后,安分了一年,很不幸,第二年突利可汗病逝了,这下结社率乐坏了,从此世上再无人敢抽他,同时他对李世民的恨意也渐渐高涨至顶点。 隐忍了整整六年,今年的春天,趁李世民移驾九成行宫之际,结社率终于决定发动了,他裹挟了突利可汗的儿子,自己的亲侄子贺罗鹘,纠集四十余人向九成行宫发起突袭。 ——隐忍六年,造反组织只凑了四十多人,说实话,结社率不仅要反省一下自己的人品,更要反省一下自己的能力,看看人家《满城尽带黄金甲》里的王子,一造反就迅速拉出千军万马,再看看自己,羞不羞?羞不羞? 结社率不羞,他很悲壮地率领四十多人向皇帝寝宫发起攻击,只到了外宫正门,连李世民的面都没见着,四十多人便被值守皇宫的将士们杀得七零八落。 结社率见势不妙,大抵当时也迅速反省了一下自己这次窝窝囊囊的造反行动,然后果断决定……撤退! 正所谓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回去后痛定思痛,再发展一个更加壮大的造反组织,回来再取狗皇帝的性命。 ………… 结社率怀着对未来二次创业的美好憧憬和期许,踌躇满志地逃跑了 九成行宫内,李世民却大发雷霆之怒。 一个敌人,竟在他眼皮子底下隐忍了六年才发觉,作为一个庞大的国力兵锋强盛的帝国,君臣开疆辟土意气风发的时期,竟然有人敢行刺国君,这令李世民骄傲且脆弱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伤害必须用刀剑和鲜血来抹平。 左右领两位大将军跪在李世民面前,神情愤怒且屈辱,作为皇帝贴身内卫,被敌人杀到宫门前,对他们来说是天大的耻辱,两位大将军对天发誓,必斩逆贼结社率。 李世民的愤怒被压抑住了,只是冷冷点头:“结社率不诛,朕寝食难安。” 两位大将军凛然,抱拳行礼,杀气腾腾领兵出了宫。 为了让大唐皇帝陛下吃得好睡得好,结社率不仅要死,而且要死得零碎一点,越零碎越好。 ********************************************************** 九成行宫发生的事,与李素毫无干系,他的理想很小,小得生怕惊动了这个繁华盛世,他只要几十亩田再加一栋大房子而已,按目前的进度来说,只要再过几天,收了文房店的帐款,大房子便离他不远了。 再过几年,等到他十八岁时,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已存到了一辈子够花用的钱和田产,然后请木匠造一个摇椅,每天在院子里晒太阳,提前享受退休生活,这种退休生活大概可以享受半个多世纪…… 老天把他送回唐朝,一定是觉得前世的他受了太多苦,于是让他回到这个空气清新的地方享一辈子福。 河滩边的春日晒得人身上暖洋洋的,舒服得令人犯困。 李素真想仰头往地上一倒,舒舒服服躺在草地上睡一觉,但是理智告诉他,现在不能睡,办完正事才能睡。 东阳公主也有些没精神,大抵被李素传染了犯困的毛病。 两人在河边每天都不期而遇,遇得多了,其实也没那么多说不完的话题,毕竟李素和东阳不是八婆,两人偶尔坐在河边聊聊庄子里的闲事,李素说几个前世的搞笑小段子逗得东阳捂嘴娇笑,更多的时候两人却是沉默地看着河水,静静地发呆,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 今日不能沉默,因为李素有求于人。 “喂,宫女,你脚露出来了……” “呀!”东阳大惊,花容失色下意识地用裙子盖住脚,醒过神低头一看,自己的脚严严实实被裙子遮着,没有任何异样。 气得东阳俏脸含霜:“李——素——!” “醒了吧?醒了聊聊正事。” “不想跟你聊,我回去了,府里……府里公主还等着我侍侯呢。”东阳起身,生气欲走,磨磨蹭蹭的却半天没迈出一步。 对这位自以为扮公主宫女扮得很完美的女人,李素实在不忍心拆穿她。 “说正事,别矫情。” “你能有什么正事?又有诗作问世要卖给我么?” “不是,我想说,你不是公主府上的宫女么?认不认识盖房子的工匠?手艺很精湛的那种。” 东阳公主眨着杏眼:“你要工匠做甚?” 李素叹道:“我请工匠自然是要他们帮我盖房子,难道请他们吹箫吗?” “太平村里本就有工匠,何必要找盖公主府的?那些工匠都归工部管辖,这几年陛下大修宫殿庙宇,工匠怕是不够用呢……” **************************************************** ps:还有一更。。。 第四十六章 骤然生变 (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贞观大闲人》更多支持!)东阳公主所言不虚。 贞观之治已十年了,这十年来李世民和众臣定下休生养息的国策,民间百姓渐渐富裕起来,国库所入也一年比一年丰盈。 于是从贞观九年开始,李世民有点飘了。 李世民也是*凡胎,跟所有暴富的人一样,口袋里一有了钱就忍不住想修房子,包二/奶,三奶以及无数奶。 玄武门之变逼自己的老爹李渊退位后,李世民为了让老爹安心养老,在长安城内给李渊修大明宫,谁知大明宫没修好,李渊已去世,大明宫只好停建,但是口袋里的钱不花掉,李世民总觉得它烧得慌,于是太极宫又开始轰轰烈烈的扩建工程。 东阳没说错,工匠确实不够用。 李素也知道她不会骗自己,不由失望地叹气。 东阳公主好奇地看着他:“修什么房子需要动用工部的工匠?你可不能逾制啊,房子高多少,用什么大梁,描刻什么祥兽,都有礼制规定的,逾制可要被官府治罪。” 李素翻着白眼:“我哪敢逾制呀,只是我盖的房子有点怪,村里的工匠怕是盖不好。” 东阳有了兴趣:“什么怪房子?” 李素只好从怀里掏出自己画了好几天的图纸,递给她。 图纸很工整,和李素的性格一样,上面一笔一划都是用笔直的木条刻画出来的,房子是平房,房顶大梁离地两丈,肯定没逾制,皇家和勋贵府邸用的火球,角檐,吻兽鸱尾和祥兽麒麟等等违禁装饰,李素一样没敢用。 图纸画得很标准,连东阳公主都看懂了,指着图纸上的一处道:“这间房子做甚的?马厩不像马厩,牛棚不像牛棚。” 李素很生气,这是对他精湛画功的侮辱,真想当她面画个屁股,然后告诉她那是苹果…… “车库,那叫车库。” “何谓‘车库’?” “停马车用的库房,以后我赚了更多的钱,必须得有马车,有马车自然得有车库。” 东阳怪异地瞥了他一眼,目光又投向图纸:“院子后面干嘛修个方方正正的池塘?” “……这叫游泳池,不叫池塘。” 前世哪个富豪家里没有游泳池?家里不修个游泳池都对不起富豪的称号。 东阳公主皱了皱鼻子,显然对李素的品位表示很不屑,凝目仔细一看,游泳池边还画了几个人,好怪异的几个人,她们身上穿的……是个啥嘛…… 眼睛快盯成斗鸡眼了,东阳终于看清了泳池边画的那几个女子的穿着,吓得东阳公主惊叫起来。 “呀!你这……你这无耻败类!竟然,竟然……”东阳俏脸通红,不知是羞是怒,手里的图纸瞬间变成了噬人的毒蛇,忙不迭扔远。 李素俊脸一热,急忙捡起图纸,干笑不已:“意外,纯属意外……” 哪个富豪家的泳池旁边没几个比基尼美女?这女人显然太没见过世面了。 东阳羞怒万分,面前这家伙不仅是斯文败类,而且还是个淫贼,老天瞎了眼,大好的才华竟落在他身上…… “我……我走了!”东阳公主红着脸,转身就走。这次没有任何犹豫,而且脚步很快,被狗撵似的跑出老远。 李素遗憾地看着图纸,心情有点低落。 ——请工匠的事还没说呢,给个答复再羞奔而走也不迟啊。 ******************************************************** 东阳公主跑出了李素的视线,背靠在一棵银杏树后,紧紧抿着嘴,心儿仍扑通扑通跳个不停,树林里的阴影遮住了通红的脸颊,一双妙目却在黑暗中闪闪发亮,眸光里愠怒与羞意交织,令眸子浮上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这个……败类!以后再也不理他了,再也不来河滩了!”东阳暗暗发誓,小拳头捏得紧紧的。 沉默片刻,东阳又小小修改了一下刚才的誓言:“三天吧,三天不理他,一定要给我道歉才行。” 修改完毕,东阳重重点头:“嗯,三天!” 毫无预兆地,一柄钢刀悄然无声地架在东阳公主的脖子上,刀刃闪烁着幽幽寒光。 银杏树的背后,两道人影如鬼魅般窜出来,看着吓到呆滞的东阳公主,其中一人笑得很开心,用有些生涩的关中话嘿嘿笑道:“看看咱们遇到谁了?小女娃面熟得很……” 另一人语气有点急迫:“叔叔,我们快赶路吧,后面追兵不远了!” “急甚,贺罗鹘,你过来看看,这女娃你难道不认识么?” 名叫贺罗鹘的人只好凑过来仔细瞧了一眼,然后惊道:“这……这不是东阳公主吗?” 刀仍架在东阳公主的脖子上,东阳俏脸苍白,此时却鼓起勇气道:“你们……为何认识我?” 贺罗鹘叹道:“昨日以前,我还是左领军果毅都尉,而他,我的叔叔,阿史那结社率,左领军卫中郎将。” 原来此二人正是刺杀李世民失败后,远遁而逃的结社率,以及突利可汗的儿子贺罗鹘。 东阳公主毕竟是皇家出身,趁着说话的功夫,已渐渐恢复了镇定,她挺起了胸,眉目间隐隐散发出威严和贵气。 “尔等一个是中郎将,一个是果毅都尉,皆是我大唐皇帝陛下的臣子,缘何竟敢对公主持刀相胁?不怕我父皇降罪诛族么?” 结社率三四十岁模样,生得黝黑粗犷,一双鹰隼般的眼睛闪烁着噬人的寒光。 “公主殿下,今日以前,我等见你必向你跪拜,而从今日起,我等再也不必向你称臣了,你那位雄才伟略的父皇此刻正尽遣宫中精锐,追杀我叔侄二人,既如此,我为何不敢持刀相胁李世民的亲骨肉?” 一旁的贺罗鹘神情惶急地看着结社率,跺脚道:“叔叔,此时紧急,咱们必须弄两匹快马速速逃离唐境才是,跟一个小女娃罗嗦个甚!” 结社率眯着眼笑道:“这位可不是寻常的小女娃,我等躲避追兵,没想到误打误撞跑到东阳公主的封地来了,看来天不绝我叔侄二人啊!” ****************************************************** ps:求收藏,求推荐票!!!(我的小说《贞观大闲人》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四十七章 遭遇挟持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贞观大闲人》更多支持! 架在东阳脖子上的刀很稳,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落在刀刃上,像碎掉的星光。 东阳很害怕,从小到大虽然不被父皇重视,但毕竟是金枝玉叶,从未被人用刀胁迫过。 “放了我,我可以当作没这回事,甚至你们犯下的过错,我也可以向父皇请求宽恕,父皇是以仁德治天下的圣明君王,他一定会宽恕你们的。”东阳公主语声微颤,但神情仍旧很镇定。 结社率哈哈大笑,神情有些怪异:“你父皇以仁德治天下?小女娃,你到底了不了解你父皇?你父皇贪婪,自私,残暴,为了皇位,他连自己的亲兄弟都能杀,你居然说他仁德?再说,你知不知道我们叔侄二人究竟犯了何罪?” “不知。” 结社率桀桀怪笑道:“昨日,趁你父皇移驾九成行宫之际,我叔侄领着四十多人杀进了行宫,我的侄子贺罗鹘值守行宫西门,他为我们放开了门禁,可惜左右领军卫太强大了,四十多人全部战死,我们叔侄只好暂时撤离……” 盯着东阳公主,结社率眼中闪烁着凶光:“现在,公主殿下,你告诉我,你父皇真能宽恕我们的过错么?” 东阳公主说不出话了。 谋反,行刺,是大唐律法里最严重的罪名,父皇的仁德有几分是真她不知道,但她知道行刺一定不会被原谅,父皇的仁德外表下,有着狼一般残忍的性子。 结社率哈哈大笑,贺罗鹘的神情泛上灰败和一丝不易察觉的怨恨,怨恨的究竟是李世民,还是眼前这位裹挟他走上不归路的亲叔叔,唯他自知。 “你父皇究竟会不会宽恕我们,看来公主殿下明白了……” 东阳公主绝望了,这是两个亡命之徒,当他们不再对父皇的皇权感到敬畏时,自己的性命已在他们的一念之间。 结社率笑得很得意,带着与世界同归于尽的疯狂。 三人僵持之时,树林外,一道熟悉的身影匆匆跑进来,结社率的笑声顿时一停,警觉地注视着那道身影。 东阳公主也瞧见了身影,吓得脸色愈发苍白,张嘴准备大叫,却被贺罗鹘捂住了嘴。 身影很匆忙,走进无人的阴暗角落后,拉开裤子,一阵湍急的水流声倾泄如注。 耳中听着那羞耻的声音,东阳公主不知是气是羞,俏脸又红了。 良久,水声渐停,李素发出一声舒坦的吁气,抖了两下,系上裤子。 刚准备去河边洗手,一柄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 喝凉水塞牙,放屁砸脚后跟,人一旦走了霉运,撒泡尿都出事。 李素心跳得很快,脑子里无数念头闪过,然而架在脖子上的刀却令他不敢动弹。 林中光线很暗,李素看不清对方的眉眼,不远处依稀还站着两个人,其中一个是女人,好像也被劫持了。 结社率的目光在树影中格外阴冷,像毒蛇盯住了猎物,李素被那幽绿的眸子盯得发毛。 “我……只是来林中方便一下,好汉你们忙,我不打扰你们了……”李素试图脱身。 很明显的欺凌弱女的画面,但李素不想管闲事,首先自己只是个十五岁的孩子,而对方却是三四十岁的壮汉,根本不是同级别的对手,更何况刀还架在他脖子上,其次……李素一直坚信老天送他回唐朝是让他来享福的,不是让他来玩命的,天意不可违。 正义感?当然有,前提是自己的小命能得到保障,前世也在网上使劲叫嚣着屠日灭美,什么打美国我捐一个月工资,打日本我捐一条命等等,但也只是叫嚣而已,用句自黑的话来说,“会叫的狗一般不咬人”。 李素只是平凡小百姓,虚荣,怕死,有点小贪婪,爱占小便宜,这些毛病占据了性格,只有在阴暗的小角落里才能发现那么一丝丝的正义感。 刚想识趣地转身,脖子上的刀忽然一紧。 “你是何人?”结社率语声阴沉。 “太平村的农户……”李素不得不老实回答。 “原来是个农户……”结社率冷笑,手中的刀高高扬起,便待劈下。 农户,只是蝼蚁。 “不要——”东阳公主挣脱贺罗鹘的手,大叫出声。 李素脸色苍白,扭头看去,却见东阳公主满脸泪痕看着他,李素心中一紧,他没想到被欺凌的竟然是她。 “结社率,你若敢杀他,我现在就咬舌自尽,而你,逃亡途中便少了一个保命的筹码,李世民的亲骨肉可不是随便就能遇到的。”东阳目光决绝地瞪着结社率。 结社率阴笑连连:“公主殿下如此在意这小子,莫非他是殿下的小情郎?如此,杀掉真就可惜了……” 东阳公主盯着他道:“他只是父皇治下一小民,我是大唐公主,你与李家有恩怨,杀剐由便,但莫将无辜的人牵扯进来。” 每一个字都很清晰,瘦弱小巧的身躯里充溢着勇气。 李素暗叹一口气,原来她……真是公主。 ********************************************************** 李素和东阳被结社率二人押走。 此时唐军已撒下天罗地网,在九成行宫附近疯狂搜索结社率的踪迹,并集结重兵向北方大唐边境搜寻,谁都没想到结社率二人竟一日间逃离二百余里,摸到了长安城附近的太平村。 经历了最初的害怕后,李素此时反倒镇定了。 不幸中的万幸,幸好东阳是公主,而不是真正的宫女,否则此时二人恐怕早已成了河边树林里的两具尸首。 李素和东阳被反绑着双手,为怕二人逃走,结社率还将二人肩并肩绑在一起,四人一路摸索着在树林里前行。 东阳公主走得不快,李素为了迁就,也拖慢了脚步,静谧的行路中,东阳咬着牙低声道:“对不起,连累你了。” 李素苦笑道:“跟你有何关系,是我自己倒霉……” 仰头望着树叶缝隙里洒下的点点阳光,李素神情无限萧然:“撒泡尿而已,这都能出事,唉……” *************************************************** ps:还有一更。。。(我的小说《贞观大闲人》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四十八章 身陷囹圄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贞观大闲人》更多支持! “时运多舛”,说的便是眼下这回事。 不惹事不闯祸,云淡风轻撒泡尿而已,竟然就被劫持了,李素觉得自己的幸运女神刚刚一定被猪亲过…… 东阳公主的表情很平静,看着李素低声道:“以前……我骗了你,我其实不是宫女……” 李素叹道:“都这时候了,还说这种话做甚?能活命就谢天谢地了。” 东阳摇头:“不,一定要说,现在不说,也许以后没机会了,我……是东阳公主,当今陛下第九女,年初父皇封给我三百亩地,我的公主府也建在太平村,从此,我认识了你……” 栓着身子的麻绳狠狠往前拽了一下,李素和东阳一个踉跄。 结社率嘿嘿冷笑:“倒真是一对有情人,这个时候你们还是多想想自己的性命吧。” 李素叹气,今日这个劫数不知能不能过得去。 碰了碰东阳,李素轻声道:“到底怎么回事?你得罪他们了?” 莫名其妙被劫持,李素到现在还不知究竟。 东阳叹道:“总之,是他们与我父皇的一段恩怨。” “用钱能解决吗?……我的意思是,用你的钱能解决吗?” 东阳狠狠瞪他一眼,然后摇头。 李素愈发愁意满面,——用钱都不能解决的事,一定是大事。 可是……自己真的很无辜啊。 ………… 四人一行穿过树林,李素辨清了方向,发现已走到与太平村相邻的牛头村。 结社率的表情很镇定,丝毫没有被唐军追杀的惶然,一路上他都是冷静地辨别方向,冷静地掩盖行过的痕迹,冷静地不时检查绑着李素和东阳的绳子。 而贺罗鹘的神情却一直很不安,惶恐与畏惧仿佛刻在了脸上,不时地回头张望,连林中小小一声鸟鸣都能令他变色。 相比之下,李素反倒比贺罗鹘冷静多了,其实李素也害怕,但是身边有一个东阳公主,李素只好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害怕。 走近牛头村,村里很平静,已是落日时分,村里处处升起了炊烟,空气里夹杂着一丝人间烟火气息。 林子旁边有一座荒废的老君观,大约是隋朝时修成的,说是道观,其实只是一间处处漏风的瓦房,前隋时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出家人本是靠百姓的香火维生,百姓们自己都活不下去,道士们只能一哄而散,大唐立国后,道观又有了一位老道士,香火旺了一阵后,老道士有一天在道观里寿终正寝,从此这个老君观便荒废了。 结社率和贺罗鹘押着李素二人进了道观,推开破烂的大门,道观内气流涌动,迎面而来一股像妖气般的灰尘,四人措手不及,脸上沾满了灰。 刀架在脖子上都能镇定自若的李素,此刻差点精神崩溃。 一脸的灰啊,这得多脏啊,洗多少次脸才能洗干净啊。 好想恳求二位好汉把自己杀了算了,太堵心了…… 随便清理了一下观内的蛛网和灰尘,结社率将李素二人绑在香案的桌腿上,叮嘱贺罗鹘严加看管,然后结社率用刀把自己脸上的胡子刮光,再朝脸上抹了一把香灰,便出门朝泾阳县的骡马市而去,天黑之前他必须买几匹快马,逃出长安附近。 贺罗鹘心神不宁,粗略在道观内扫视一圈,没什么特别的发现后,便跨出门外,抱着刀半卧在廊柱下打起了瞌睡。 对于李素二人,贺罗鹘很放心,在他眼里李素和东阳只是两个还未长大的孩子,丝毫不具任何威胁,奔忙了一整夜,贺罗鹘也累坏了。 贺罗鹘出去后,李素看似呆滞的目光终于活过来了似的,不停扫视观内四周的环境,以及地上和香案上摆放的物品。 很遗憾,地上除了灰尘和蛛网,以及一些零散的麦草,再无别的东西,香案上倒是有一只铁制的油灯,但是这东西根本无法割开手上的绳索。 李素心情愈发沉重,难道自己果真要死在这里? 结社率去骡马市买马,等他将马买回来便要急着逃命了,那时李素和东阳已成了他的累赘,一个亡命之徒,会怎样对待他的累赘? 除了一刀砍了,还能怎样? 也就是说,李素和东阳的性命已经进入了倒计时,生命将在结社率买马回来的那一刻走到终点。 李素有点绝望了,仰着头望向破败的屋梁,喃喃道:“这不对啊,我是来享福的啊……” 观内没有外人,东阳终于卸下了伪装,垂着头嘤嘤哭了起来。 李素似安慰又似自悲,叹道:“你哭什么?你有什么好哭的?该哭的是我才对……” 东阳哭得更大声了,此刻的她看起来才有了几分十六岁女孩的模样。 “你……你是不是也觉得我们要死了,所以想哭?”东阳抽噎着问道。 “死便死了,我哭这个做什么?”李素仰望着房梁,眼中不由自主浮上悲色:“刚才树林里小解过后,连手都不让我洗,你说他们还是人吗?是畜生!” “噗嗤!” 东阳正哭着,忽然被逗笑了,想想此时发笑多么不合时宜,于是接着又哭。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我们都快死了,你还逗我笑……”一想到死,东阳哭得更伤心了。 李素笑了,刚才的悲色如同面具般全然卸下,笑容里有一种坚定的自信:“好了好了,不论面临任何绝境,只要我们还能笑得出,运气一定不会太差,以后你的人生里也要记住这句话。” 东阳渐渐止住了哭泣,垂头有一声没一声的抽噎着。 李素左右环视,他在寻找,寻找任何一件有用的物事,寻找属于自己和东阳的一线生机。 东阳却仿佛已认命,虽然没再哭了,但眸子里流露出更加绝望的悲伤。 “李素,你说,我若死了,父皇会记得我吗?他会为我伤心吗?” 根本没打算让李素回答,东阳只在自问自答:“或许会吧,或许只有一刹那,父皇会觉得很伤心,然后,他的嫔妃和子女们都会劝他不要伤心,于是,他就不伤心了,每日重复的上朝,下朝,每日无数的嫔妃争宠,儿女争宠,他忙得目不暇接,怎会记得我这个下嫔所出的女儿?”(我的小说《贞观大闲人》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四十九章 脱困求生(上)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贞观大闲人》更多支持! 东阳公主才十六岁,短暂的人生里,她的牵挂并不多,临死之前最令她无法释怀的,大概只有那位雄才伟略的父皇了。 父皇在外人面前几乎是完美的,他胸怀博大,气吞山河,可以为路边一个可怜的乞丐而流泪,反省自己的过失,也可以一声令下让千万将士为他开疆辟土,破国屠城。 然而,他却是世上最不称职的父亲,他给东阳的关爱实在太少了,少得她记忆里的父亲连眉眼都是模糊的。 身陷绝境的关头,东阳终究不由自主牵挂着生平这一件憾事,也是恨事。 李素仍不死心地在破败的道观里寻找,寻找属于二人的生机。他想找到某件能利用的东西,一块破瓦片,一根尖木棍,什么都好,只要能割开绑在手上的绳子,生机就算掌握在自己手里了。 很失望,什么都没有,李素不死心继续寻找,脑子里转动着各种逃生的念头。 一旁的东阳公主仍沉浸在自己的悲伤里,犹自抽泣:“我的娘亲生下我后身子一直很弱,直到我六岁那年,娘亲终于熬不过去了。她是半夜里去世的,那时我还很小,不懂什么叫分别,只是很奇怪,为何好几日不见娘亲了,两日后,父皇才知道娘亲去世的消息,那天早上他穿着华服,旁边陪着的是他一生最爱的文德皇后,他们在庭院里站了一会儿,父皇的脸色很平静,看不出丝毫悲色,文德皇后叹了口气,安慰父皇几句,然后亲自安排了娘亲的后事,而我,被文德皇后安排住进了淑景殿,与皇子公主们一同在崇文馆读书认字……” “我与父皇单独相处的次数很少,他总是很忙,就算不忙的时候,他的目光也只投注在太子,魏王,晋王他们身上,我甚至都不知道他这十多年来有没有正眼看过我……他,应该不是坏人,阅遍史册,从不知君王竟能对皇后如此长情,在他眼里,他与皇后生的子女才算是亲生子女,他不吝给他们无尽的父爱,……可是,既对皇后如此长情,他又何必宠幸别的妃子?何必生下我?” 李素静静地听着她发泄般的自语,对那位彪炳史册的千古一帝似乎有了更多的了解。 雄才伟略的背后,原来,他也不是那么的成功,他的失败之处和他一生的功绩同样显眼。 东阳已没了求生的*,此刻的她呢喃低语,似乎在总结自己的半生。 李素也绝望了,四周没有任何可以利用的东西,于是只好转头看着东阳,凝视许久,李素灰暗的目光越来越亮。 “公主殿下……” “别叫我公主殿下,我不喜欢听,你……还是叫我小宫女吧。” “好吧,小宫女,你说的这些对我们的现状没有任何作用,与其缅怀,不如竭尽全力活下去,活着去见你的父皇,无论对他是愤怒还是悲伤,你都应该亲口告诉他,你甚至可以掐着他的脖子使劲摇,搜寻附近同时在线的人……” “啊?”东阳的悲伤情绪又一次被李素破功:“何谓‘同时在线的人’?”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告诉我,今日为何戴了两只发簪?”李素眼睛闪闪发亮地盯着她。 东阳扭过头,李素看不见她脸上的表情,只听到她低若蚊讷的声音。 “我……我戴几只发簪与你何干?你这……败类,又发现哪里不对称不工整了?” 李素舔了舔干枯的嘴唇:“非常工整,以后继续保持,现在,我要借用你的发簪。” 老天垂怜,幸好这两位绑匪不算太细心,也幸好被绑的是位公主,公主不差钱,戴得起发簪…… 李素的心跳再次加快,生机,或许就在眼前,就在公主的那两支发簪上。 发簪是很普通的铁簪,自从认识李素后,东阳的打扮变得很朴素,从衣着到配饰都只是中产人家的打扮,不显寒酸,更不华贵。 发簪一左一右插在东阳挽起的云发上,二人背靠着背,双手都被绑着,取发簪的过程异常艰辛。 “脑袋,你的脑袋往后仰,再往后仰……使劲,嗯,再往左偏一点,好,保持别动,我试试用嘴咬下来……”李素一边指挥东阳,一边努力地把头往后扭,憋得满脸通红。 试了好几次,李素仍未成功,毕竟他的脖子未曾天赋异禀,能够一百八十度扭转。 累了,重重喘了口粗气,李素暂作休息,叹道:“今日我必须好好活着,否则将来被人发现死在这里,我的墓志铭大抵是村学的郭夫子所写,我甚至可以猜到他会如何写……” 东阳也有些累,软软背靠在李素身上,无精打采地道:“他会写什么?” 李素肃然道:“‘此子相貌英俊,才高八斗,诗文绝世,实谓才貌无双,奈何怪癖颇多,喜以扭头为乐,天妒英才,某日终于活活被自己扭死,呜呼哀哉,魂兮归来,尚飨……’” 李素露出前所未有的严肃表情,狠狠地道:“所以我一定要活着,一定不能给别人在我墓志铭上胡说八道的机会!” “噗嗤……哈哈哈哈。” 东阳被逗得前仰后合,柔弱的后背忽然最大幅度地往后一仰,李素眼疾嘴快,扭头用嘴一叼,一支发簪终于叼到嘴里。 小心扭头将发簪吐到肩膀下方的地上,运气不错,恰好落在被反绑着的双手边,李素艰难地挪动双手,一寸,一寸,最后终于将那支救命的发簪捏在手心里。 长长呼出一口气,李素额头的汗珠也簌簌而下。 发簪到手,东阳公主终于有了求生的意识,俏脸因激动而泛红。 “怎么办?现在怎么办?”东阳公主急切地问道。 “现在保持安静,等我把绳子弄断,当然,你也可以继续数落你爹,什么大逆不道的话都可以说,我发誓一定保密,如果你不想说话,不妨自己算一算帐,这次我若能救下你的性命,你该给我多少贯钱。” **************************************************** ps:还有一更。。。(小说《贞观大闲人》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五十章 脱困求生(中)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贞观大闲人》更多支持! “没见过你这么无耻的人,钻进钱眼里了!”东阳公主恨恨地道,想瞪李素,奈何头扭不过来,只好忿忿蹬腿泄愤。 发簪很尖锐,却不像刀那么方便,李素只能小心地用发簪的顶端一点一点地刮着绳索,生机掌握了一半,李素也有闲心聊天了。 “钱是好东西,是一切幸福的来源,你吃的喝的用的,都是用钱买来的,没钱喝西北风啊?” 东阳哼道:“也不能生得一副死要钱的德行啊,崇文馆的教授说过,立身处世以品德为先,你这人有文才,更有诗才,可你的性子怎么一点也不像那些清高孤傲的读书人?” 李素闭着眼,指挥自己的双手慢慢磨着绳索,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深,嘴里却淡淡地道:“你知道为何世人为何将金银称为金子银子么?” “不知。” “‘子’这个字,是很高尚的一个字,从古至今,对人类有特别贡献的人,人们才将他的姓氏后面带一个‘子’字,比如孔子,孟子,老子等等,而金和银自从被人们用来买卖货物后,世人觉得它们实在是伟大且高尚的东西,对它追捧喜爱得无以复加,为了让它们得到该有的名分,于是世人决定将它们尊称为‘金子’和‘银子’,我像追崇圣贤一样的喜欢它们,有何不对?” 手腕处传来轻不可闻的一声脆响,李素脸色一喜,三股拧成一根的麻绳索,似乎已磨断了其中一股,黎明的曙光即将到来…… 东阳毫无察觉,却被李素的无耻言论气坏了:“歪理,都是歪理!金子和银子不是这么说的,你……你……” “觉得不对?你可以反驳我啊。”李素老神在在磨着绳索。 东阳张着嘴,却无法说出一句反驳的话,该死的崇文馆教授根本没说过金子银子为何叫金子银子…… 李素笑了:“觉得我说得太有道理,你竟无言以对,对不对?” “不对!反正……反正就是不对!”东阳有点恼羞成怒,恨恨蹬了一下腿。 啪!又磨断了一股,只差最后一股绳了。 李素脸上喜意愈深。 就在这时,道观外传来一声马嘶,随即听到睡在外面廊柱下的贺罗鹘大声道:“叔叔回来了,两匹马倒是神骏。” 李素二人脸色一变,神情不约而同浮上焦急和惊恐。 ********************************************************** 九成行宫内。 李世民盘腿坐在软榻上,抚着额头,有些不耐地看着矮脚桌几上的奏章。 大唐皇帝每年有两个时段可以移驾行宫稍作休憩,一是冬日避寒,二是夏日避暑,关中附近行宫不少,李世民去得最多的还是九成行宫。 今年才到春天,李世民便移驾行宫了,比往年早了一些。只因去年长孙文德皇后去世,李世民痛失贤妻,一整年都郁郁不乐,于是春天便移驾九成宫。 远离了长安朝堂,却离不了朝臣的奏章追魂。 以尚书省侍中魏徵为首,一大群御史几乎每日一奏,数落皇帝陛下如何骄奢淫逸,如何置国事而不顾,后来九成宫里因结社率行刺一事,魏徵更是找到了发挥的理由,奏章里的言辞也愈发激烈起来。 李世民很头痛,他很想下旨把魏徵一刀剁了,这个念头自从登基那日起,十一年里起码闪现过一百次,大概是魏徵祖坟风水好,每次想杀他都不了了之。 殿门外,宦官的脚步声匆匆行来,李世民放下奏章,喃喃叹气:“又来事了。” 是的,确实来事了。 宦官在殿门外跪下,恭敬地道:“陛下,长安城有急报。” “说。” “阿史那结社率行刺失败后,裹挟其侄贺罗鹘远遁,左右领军卫尉迟将军率军追击,发现此二人并非往北遁逃,而是转而向难,回到长安城附近,领军卫追查二人行迹,发现二人遁至泾阳县太平村……” 李世民拧起了眉:“太平村?太平……村……” 猛地睁开眼,李世民眼中冒出一股煞气:“东阳的封地?” “是,尉迟将军回报,结社率二人遁至太平村的当日,东阳公主不知所踪……” 李世民呆了一下,接着勃然大怒,双手狠狠一拂,桌案上的奏章纷纷跌落在地。 “公主府的军士呢?他们都是死人么?活生生的公主就这么丢了?” 龙颜大怒,宦官愈发惶恐,战战兢兢地道:“公主府的军士说……公主喜静,习惯独自去泾河河滩边独处,不喜随从跟随,军士们跟了好几次,皆被公主喝退,故而……故而未再跟随……” 重重一拍桌案,李世民怒道:“结社率,若你敢伤朕皇女,朕必夷你阿史那氏三族!传旨,命长安左右金吾卫,左右骁卫尽出,交由卢国公程知节统领,将太平村方圆百里全部围起来,一寸一寸地给朕找!誓将结社率这狗贼给朕找出来,剐了他!” 终究是自己的女儿,这一刻,李世民似乎回到了父亲的位置上,为女儿的生机而努力着。 ********************************************************* 牛头村荒废的道观内。 李素额头的冷汗滚滚而落,被绑在背后的双手动作越来越快,然而,结社率还是推开了那扇门。 飞扬的灰尘里,结社率那张狰狞的脸如同雾花般模糊。 静静地站在门口,结社率的表情很平淡,仿佛猎人盯着一只近在咫尺十拿九稳的猎物。 “公主殿下,看来唐军的追击并不如我想象中的快速,直到此刻他们还没找过来,以前我太低估他们了,所以导致刺杀你父皇失败,现在我又太高估他们了……” 东阳恢复了镇定的模样,冷冷地道:“你只买来了两匹马,我和李素现在已不是筹码,而是你的累赘,所以,你要在这里把我们杀了,对吗?” 结社率笑了:“真是冰雪聪明的公主,不愧是李世民的种,若不是要逃命,我真舍不得杀了你呢,对不住了,公主殿下,你活着对我没有任何好处。” 一柄雪亮的钢刀出现在结社率手里,慢慢探向东阳的脖颈…… ************************************************** ps:过了0点又是新的一周,求各位一定不要忘记推荐票啊!拜托了!!(小说《贞观大闲人》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五十一章 脱困求生(下) (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贞观大闲人》更多支持!)探向东阳公主脖颈的刀越来越近。 刀刃折射的光线照映在东阳雪白的脖颈上,每一个细节都很清晰,李素甚至能看到一根根纤细的青色血管微微抽搐。 “我……我是父皇的女儿,他的债,我来偿……”东阳神情很镇定,闭着眼,泪水却蜿蜒成河,却仍鼓着勇气道:“杀我可以,但是,请你们放过他,他是无辜的,他对你们毫无用处,也没有任何妨碍,请你们……放过他。” 毕竟只是十六岁的少女,面对死亡,东阳再也无法镇定,哇地大哭起来。 李素听着东阳颤抖的声音,心底里某个部分似乎被狠狠撞了一下, 死亡之前,柔弱的她还记挂着他,心疼还是怜惜,李素也分不清,但他知道,绝不能让她死在自己面前。 结社率的刀已架在东阳的脖子上,下一个动作便是抹喉,李素这时忽然开口了。 “这位好汉,如果我是你,我不会杀她,至少现在不会杀她。” 嘴里说着话,背后的双手动作却越来越快,这是他和她的生机,只差一点点就能抓住了。 结社率果然被吸引了注意力,刀仍搁在东阳的脖子上,却转过头看着李素。 “哦?少年郎说说,为何不能杀她?” 李素脸上淌满了冷汗,却笑得很灿烂,如同他跟东阳说过的,任何绝境里,只要能笑得出来,运气一定不会太坏,所以李素现在笑得很甜,仿佛在赴一场浮华盛宴。 “不出意料的话,你们买了马应该会往大唐边境逃离,这里是离长安都城不到六十里的泾阳县,正是关中腹地,从这里到最近的北方大唐边境,足足上千里地,你和你的同伴有把握逃过大唐精锐的追杀吗?” 结社率冷笑:“唐军精锐不过如此。” 李素冷冷道:“六年前东/突厥的颉利可汗也是这么想的,他的下场如何?” 结社率语滞,眼中却露出凶光:“小娃娃你到底想说什么?” 李素悠悠地道:“欲逃离大唐边境,只靠你们二人是绝不可能做到的,我甚至怀疑你连长安城方圆百里都逃不过去,东阳公主是在封地里失踪的,此刻想必公主失踪的消息已传到皇帝陛下耳中,这些年皇帝陛下东征西讨,一扫寰宇,天下莫敢不从,你敢杀公主,可知皇帝陛下如何震怒,必然尽遣长安精锐追杀,如果你不杀公主,千里逃亡之路或许身边还有个保命的筹码,以她的性命做要挟,追击的唐军哪怕刀架你脖子上也不敢妄动,你也给自己争取了生机,若你此刻不管不顾把公主杀了,你自己想想你的下场,皇帝陛下若不把你和你们阿史那三族碎尸万段,我李素从此跟你姓,以后我便叫阿史那素,简称‘阿素’。” 话刚落音,李素被反绑的双手忽然微微一震,趁着说话拖延时间的功夫,最后一股绳子终于被他磨断。 李素的笑容更甜了。 结社率浑然不觉,李素的一番话却引起了他的深思。 确实,杀了公主百害而无一利,如果李世民只派了一千人追杀他的话,杀了公主很可能会引起满朝君臣震怒,追杀他叔侄二人的精锐很可能增加到万人甚至数万人,以目前唐军攻无不克,兵锋正盛的情势来看,说不定大唐君臣会以此为借口再次领军进入草原,将突厥各族一一屠戮。 杀公主,果然是不划算的。 结社率慢慢放下搁在东阳脖子上的刀,饶有兴致地盯着李素。 “小娃娃,你今年多大?” “十五。”李素笑得有点腼腆,透着一丝懦弱。 “听你这番话,比朝堂那些老狐狸还精明,呵呵,你果真只有十五岁?”结社率阴沉地笑。 “我真只有十五岁……”李素萌萌地朝他眨着眼。 “十五岁便巧嘴滑舌让我留下公主性命,而我却居然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呵呵……”结社率眼中杀机闪烁:“公主我可以不杀,但是你,留着一定是个祸害!” 毫无预兆的杀机突兀而至。 说着话,结社率忽然发动,刀光如雪白的匹练,狠厉地朝李素头上劈去。 “李素——”东阳凄厉大叫。 电光火石间,李素眼皮猛跳,刀光劈下的同时,他已挣开绑他的绳索,忽然就地一滚,躲过了这要命的一刀,然后像只灵巧的猿猴般暴起出手,手中的发簪狠狠扎在结社率握刀的手腕上,结社率吃痛,手上一松,钢刀落地。 结社率大怒,这时也顾不得追究绑着李素的绳索为何突然断开,见李素俯身冲来,却想抢地上的刀,结社率一脚狠狠踹去,踹中了李素的胸口,李素只觉喉头一甜,嘴里满是血腥味,这一脚怕是把他踹出了内伤,说不定肋骨也断了。 “好小子,倒是个狠角色,我小瞧你了。”结社率捂着受伤的手腕嘿嘿冷笑。 李素抿着嘴,鲜血还是从他嘴角流下,擦了一把嘴角的血,李素吃吃地笑:“我只是小角色,想活下去的小角色……” 说完李素忽然发力朝结社率冲来,结社率又是一脚踹去,李素右手紧握着发簪,只能架起左臂一挡,随即只觉一阵剧痛,他很清楚,左臂骨折了,然而李素不依不饶再次冲来,结社率的腿刚放下,猝不及防被李素撞进怀里,接着心脏处一麻,垂头一看,一把早已弯弯曲曲的发簪不偏不倚插进他心脏正中,发簪入肉大半,尾端的链珠犹自微微发颤。 结社率不敢置信地垂头看着发簪,动作已全然凝固,仿佛在研究这支发簪是怎样神出鬼没插在他的心脏上的。 李素艰难地抬起完好的右臂,俯身拾起落在地上的刀,然后,眼也不眨地一刀捅进了结社率的腹部,鲜血顿时狂溅,第一刀位置插得不算太准,大约是肠子部位,李素不满意地摇摇头,像个疯狂而冷静的屠夫,抽回刀后,再次朝结社率劈去,这一刀直接划过了他的脖子,刀入脖颈一寸,深深嵌入颈骨中。 结社率无力地跪倒在地,无神的目光看着李素,想笑,又想说话,脖颈的鲜血如喷泉般喷涌而出。 结社率硕大的身躯摇晃几下,然后,软软倒地,扑落在尘埃里。 李素喘了几口粗气后,也倒在地上。 东阳一直呆呆看着李素和结社率的生死相搏,年轻的她根本没见过这般血腥的场面,直到结社率气绝而亡,东阳仿佛才恢复了意识,颤声道:“李素,你怎样了?伤到哪里了?” 李素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将刀扔给她,咳出两口血,虚弱地道:“自己把绳子割开,然后……把大门关上,贺罗鹘出去找草料喂马了,很快会回来,这个人……也要杀掉!” *************************************************** ps:今天只有一更,晚上有个聚会。。。(我的小说《贞观大闲人》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五十二章 最后一搏(上)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贞观大闲人》更多支持! 道观内的血腥气很重,结社率的尸首横躺在地上,小腹和脖子处的鲜血流了一地,破败的屋子里充斥着腐蚀的铁锈味道,令人作呕。 东阳流着泪咬牙用刀割断了绑住自己的绳索,三两步抢奔到李素身边,神情惶急地上下查看。 “伤哪里了?快说伤哪里了?” 李素腹部和左臂传来钻心般的疼痛,虚弱地半躺在地上,低声道:“别,别碰我,很痛,全身都痛,小宫女,你惨了,回去后除了救命之恩的费用,你还要付我医药费营养费以及……各种费,明天就把清单送去给你,回家后赶紧筹钱去……” 东阳气得想狠狠在他胸膛上捶一拳,又怕把他揍死,恨恨地瞪着他道:“都快死了还要钱,你这辈子一定会发财的。” 很美好的祝福,李素此刻虽然痛得钻心,却也立马眉开眼笑:“承您吉言,我也觉得我会发财,对这事我一直很有信心……” 东阳起身将道观大门关上,屋子里暗了下来,东阳坐在李素身边,怯怯地朝门外张望。 “李素,你现在动不了,贺罗鹘回来后怎么办?趁着他还未回,我们……不如逃了吧,我扶着你跑,还是有机会的。” 李素摇头,态度很坚决,素来不正经的眸子露出寒光。 “逃不是办法,你一个弱女子,我也受了伤,贺罗鹘若有心追杀,我们逃不了多远,所以贺罗鹘一定要死,我不知道此人心性如何,但我不能冒险,若被他逃了,以后我的一生要花费无数心思防备他的报复,所以,今日必须一劳永逸,把他解决了。” “他已是惊弓之鸟,怎有心思回来报复?” 李素冷笑:“万一他能活着逃过大唐的追捕呢?万一他是个疯子呢?我的人生冒不起这样的险,他不死,我寝食难安。” 东阳眼睛一直不敢看结社率的尸首,只盯着李素憔悴的脸叹道:“可是……你受了这么重的伤,怎么杀他?” 李素闭上眼,脸上的肌肉微微扭曲,竟露出几分狠厉之色,道:“尽力,只能尽力而为,不是鱼死就是网破,如此而已。” 东阳怔怔看着他,此刻的李素看起来很陌生,她从未发现一个如阳光般爽朗的少年的脸上竟然能有如此杀气腾腾的一面。 “李素,若我们都能活着,我……我……”东阳鼓足了勇气,想说一句藏在心里很久的话。 李素睁开眼,适时接过话:“若我们都能活着,你一定要给我很多钱,记住,我很认真的。” “你……你这个……”东阳气得眼圈泛了红。 暗暗气苦,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刹那间全然泄掉,话头接过来,完全变了味道,也不知他是否故意的。 是啊,未来太难了,这句话藏在心里远比说出来更好,对大家都好。 ***************************************************** 道观外传来轻快的脚步声,李素神情一紧,东阳害怕地扯着李素的袖子,仿佛找到了依靠,神情慢慢放松。 李素咬着牙站起身,身躯摇摇晃晃,如同喝醉了酒,眸子一片清明,目光由痛楚瞬间化作冷静,擦了擦嘴角溢出来的血,缓缓俯身拾起了刀。 摆摆手,无声示意东阳躲到老君神像背后,李素顺势靠在门边,吃力地缓缓扬起了刀。 一场猎人与猎物的搏杀,再次在这小小的道观内上演。 脚步声走到门口时忽然停下,显然贺罗鹘有点奇怪为何大门关上,里面却听不到动静。 李素抿着嘴,控制自己的呼吸,让呼吸变得缓慢且悠长,缓慢得几乎停顿了呼吸。 门外,贺罗鹘似乎已起了疑心,李素二人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叔叔,你在里面吗?”警觉的贺罗鹘在门外高声唤道。 里面没有回音,豆大的冷汗从李素二人脸上滑落。 “叔叔?” 忽然,神像后的东阳出声了,声音颤抖且惊恐:“结社率,求你别杀我,别杀……啊——” 李素面露喜色,这姑娘不错,很会演戏,或者说,女人天生都会演戏。 收取救命之恩酬劳的时候给她打个八折吧…… 听到东阳的惨叫,贺罗鹘终于打消了疑心,他早知道结社率的计划,杀公主和那个农户小子正是意料之中的事。 此刻,显然公主已死在叔叔的刀下了。 贺罗鹘的脸色闪过短暂的怨恨和悔意,这次刺杀李世民,他完全是被结社率裹挟的,结果刺杀失败,叔侄二人惊惶逃亡,此刻还杀了一位公主,犯下的罪行越来越大,已完全没有退路了。 结社率……简直是个疯子。 心中再无疑意,贺罗鹘推开了道观的门。 一道雪白的刀光无情劈落,贺罗鹘猝不及防,被刀劈中了左腿,贺罗鹘一声闷哼,就地往门外一滚,李素扬刀如影子般跟上,也不管什么部位,再次胡乱一刀劈落,恰好劈在贺罗鹘的右腿上,这一刀李素运足了力气,劈得很深,贺罗鹘右腿伤可见骨。 劈完这一刀,李素再也动弹不得,本已受了内伤再加左臂骨折,人已快晕过去,能劈出两刀已是他的极限了,劈了两刀后,李素手里的刀杵着地面,支撑着自己不倒下,目光遗憾地看着贺罗鹘。 可惜了,居然没有一击而中,只伤了他两条腿,现在攻守逆转,轮到他李素成为俎上鱼肉了。 贺罗鹘也是硬汉子,双腿挨了两刀后一声不吭,迅速连滚带爬跟李素拉开距离,隔着两三丈,目光略带惊疑地盯着李素。 李素眼睛通红,警惕地与贺罗鹘对视,他的双腿颤抖得很厉害,身躯摇摇晃晃几乎快倒下,然而不知怎样的力量支撑着他,看似一阵风都能吹倒的他,却仍弯着腰,通红的双眼露出狠厉的凶光,像一只即将对猎物发起攻击的猎豹,令贺罗鹘心头笼罩着一团死亡的阴云。 这……还是那个看起来懦弱不堪,任人宰割的孩子吗? 贺罗鹘眼皮猛跳,现在他发觉自己和叔叔都错了,错得很厉害。 他……怎么可能是个孩子? 看着李素手里的刀,以及没有任何动静的屋子,贺罗鹘明白,他的叔叔恐怕已凶多吉少,而他自己,却幸运地躲过了要命的一刀。 二人离着两三丈互相对峙,眼睛各自盯着对手,一眨也不眨,似乎在等待对手一个不经意的破绽。 良久,李素虚弱地开口了,未语先笑,笑得跟往常一样天真无邪:“结社率已被我杀了。” 贺罗鹘面无表情,缓缓点头:“我看得出。” “我还想杀你。” “我也看得出。” 李素笑得很无奈:“可是你看,我受了很重的伤,几乎动不了了,连刀都抬不起来,所以我现在杀不了你。” 贺罗鹘冷笑:“那可不一定,今日倒是我叔侄走了眼,现在,我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李素眨着眼:“为何你不过来试一试呢?说不定我说的是真话,我真的连一根手指都动不了了,此时杀我,正是天赐良机。” ***************************************************** ps:还有一更。。。求推荐票票票票。。。。(小说《贞观大闲人》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五十三章 最后一搏(下)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贞观大闲人》更多支持! 如果贺罗鹘有洞察人心的本事的话,就会知道李素现在说的是实话,童叟无欺的大实话。 李素真的已动不了了,整个人混混沌沌,几乎已到了昏迷的边缘,只是身后还有一位大唐公主,一个比他更柔弱的女子期待他的保护,这个信念支撑着他没有倒下。 此刻他的脸上带着高深莫测的笑容,笑容很神秘,贺罗鹘惊疑地盯着他,想从他的笑容里发现端倪,从而决定下一步的动作。 二人僵持了半柱香时辰,贺罗鹘神情阴晴不定,最后忽然狠狠一咬牙,拖着受伤的腿往前跨了一步…… 李素眼皮一跳,忽然笑着道:“贺罗鹘,听说你曾是陛下身边的左领军卫果毅都尉,而且还是突利可汗的儿子,你刺杀大唐皇帝陛下之前,果真三思过了吗?” 贺罗鹘停住了脚步,露出似怨似悔的表情。 李素接着笑道:“你们阿史那族应该是突厥的大族吧?全族有多少人来着?两千,还是三千?据说贞观四年,皇帝陛下扫平东/突厥后,颉利和突利两位可汗尽皆归附我大唐,然后阿史那族的族人全数内迁,皇帝陛下将你们的数千族人安置在漠南,对不对?” 贺罗鹘冷冷道:“小子说这些什么意思?” “你们叔侄刺杀皇帝失败,逃亡关中途中又欲杀害公主,现在结社率被我所杀,只剩了你一个人,而且你的双腿也被我重伤,右腿的伤都已见骨了,贺罗鹘,你看清了眼下的情势了么?” 贺罗鹘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他大概知道李素的意思了。 李素笑得更加轻松:“你们叔侄劫掠东阳公主,想必现在这个消息已传进了长安,长安的唐军精锐很可能已到了附近,铺开天罗地网搜寻公主和你们叔侄的踪迹,而你只剩孤身一人,还在这个离公主府不远的破道观里与一个农户小子遥相对峙,不知生死,就算现在你把我和公主都杀了,你拖着受伤的两条腿,能跑出多远?还有,就算你逃了,你们阿史那族的命运如何?你……真的都考虑清楚了么?” 贺罗鹘紧紧抿着嘴,面无表情,李素看不出任何端倪,只好接着道:“其实第一眼看到你,我就发现你的脸色不对……” 盯着贺罗鹘的表情,李素试探地道:“关于刺杀皇帝陛下,……应该不是你的本意吧?” 贺罗鹘不出声。 “是了,你是被裹挟的,你的眼里有恨意,你叔叔刚刚死在我的刀下,我却看不出你有任何悲伤,只有单纯的敌意,贺罗鹘,你是被裹挟的。”李素的结尾用的肯定句,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深。 “那又如何?”贺罗鹘冷冷道。 “贺罗鹘,你和结社率不同,你还有生机,因为你不是自愿的,你们阿史那族驻居漠南,那里是大唐和薛延陀的中间,是非常重要的缓冲地带,我们大唐的皇帝陛下很重视阿史那族,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杀你的,因为阿史那需要首领,朝廷需要阿史那族戍卫漠南,但是,前提是你必须向皇帝陛下归降,虔诚的忏悔你的罪行,并立下血誓永不再犯……” “行刺皇帝的首恶已被诛除,你是被叔叔胁迫的,你也是受害者,贺罗鹘,归降吧,降了大唐,你仍有生机,若是执迷不悟,皇帝陛下不会心软,必然下令把你杀了,而且更会迁怒你们整个阿史那族,后果太严重了,你承担不起,归降才是你唯一的出路。” 李素很真诚地劝着,贺罗鹘脸色阴晴不定,仿佛正在犹豫。 许久,贺罗鹘冷哼道:“你一个黄口小子,你说的话我不能信。” 一道柔弱却坚定的声音从李素身后传来:“他的话不能信,我的话你信吗?我是大唐皇帝陛下第九女,御封东阳公主,我以公主的身份保证,若你贺罗鹘归降大唐,并发誓永不再叛,我愿为你在父皇面前作保,求父皇宽恕你的罪行。” 身后,东阳公主缓缓走出道观,虽然神情仍旧惊惧,但是,终归鼓起勇气走出来了。 贺罗鹘面孔扭曲,显然内心正挣扎不已,许久不见说话。 李素看了看天色,道:“贺罗鹘,留给你的时间不多了,我敢保证,半个时辰内,唐军精锐一定会将太平村和牛头村附近团团包围,那时再降已迟,你绝无生望。至于现在逃跑……你认为你现在还逃得出关中吗?” 贺罗鹘沉默许久,眼神闪过一道莫测的光芒,盯着李素道:“我可以归降,不过,我不信你,你把手中的刀扔了。” 李素笑得很无害:“我其实只是个孩子,而且我受了重伤,你真的没必要怕我……” 贺罗鹘冷笑,现在他若还把李素当孩子,那真是蠢到没边了。 “你不信我,其实我也不信你。我若扔了刀,你反过来害我怎么办?” 贺罗鹘很执拗:“我可以发誓不害你。” 李素笑道:“发誓这种事,我一年差不多要发一百次,结果没一次做到了,还是那句话,我不信。” 二人仍旧僵持不下,东阳公主往前走了一步:“李素的刀交到我手里,贺罗鹘,你信不信我?” 贺罗鹘目露喜色,道:“公主殿下我自然是信的,就这么办。” 李素呼出一口气,很痛快地把刀交到东阳手中,朝贺罗鹘摊开手:“你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东阳双手握着刀,神情很紧张,警惕地看着贺罗鹘,回过头看着李素时,眼里的警惕瞬间又化作无限的温柔。 “现在,我们去找村外的唐军,贺罗鹘,记住你的话,归降一定要诚心,否则,本宫也救不了你了。” 贺罗鹘的双腿被割伤,一直血流不止,现在人也非常虚弱了,脸色苍白地点点头:“我会的,公主殿下请放心……还有,请恕我无礼,二位能否走我前面?” 李素和东阳对视一眼,然后点头,默不出声地往道观院子外走去,刚抬起步,李素忽然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东阳急忙扶住他,眼中一片焦急。 李素捂着胸口,费力地咳出两口血,朝东阳虚弱地笑了笑。 贺罗鹘一直默默看着李素,见他如此虚弱的样子,甚至咳出了血,贺罗鹘眼中再次浮现喜色。 东阳搀扶着李素一步一步往外挪,二人走得很慢,走到贺罗鹘身边时,奄奄一息眼看要断气的李素忽然劈手夺过东阳手里的刀,看都不看,一刀横劈过去。 贺罗鹘见李素连路都走不了的虚弱样子,原本已稍稍放松了戒备,却没想到李素竟忽然暴起发难,急忙往后退去。 然而,终究迟了。 刀光掠过,贺罗鹘垂下头,呆呆地注视着自己的腹部。 这一刀聚集了李素最后一丝力气,成与败,李素已完全不再考虑,一刀过后是天堂还是地狱,任由天意了。 突然发起的这一刀劈得很深,贺罗鹘的腹部被横划出一道非常大的口子,鲜血如喷泉般不断涌出,伴随着鲜血流出的,还有一些腹部的内脏,胃,肠子等等。 贺罗鹘惊惧地捂住腹部,试图把那些流出的内脏塞回去,试了一次,两次……动作越来越慢,最后慢慢凝固,随着这一刀划下,他的生机也随着鲜血和内脏缓缓流尽。 贺罗鹘想抬起头,想再看一眼这个十几岁的孩子,试着艰难地抬了一下,却抬不起来,最后整个人笔直地倒下来,飞扬的尘土里,贺罗鹘气绝身亡。(小说《贞观大闲人》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五十四章 终脱险境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贞观大闲人》更多支持! 道观院子内很静,贺罗鹘的尸首横躺在地上,鲜血浸红了土地。 李素杵刀而立,弯着腰大口喘着粗气,脸上泛起两团不健康的潮红,视线也开始渐渐模糊,身上仿佛多了一个窟窿,全身的力气都从这个窟窿里飞快泄去。 东阳公主傻傻地看着眼前这一幕,不觉用手捂住了嘴,惊恐的目光怔怔盯着贺罗鹘的尸首,身躯也有些摇晃,对一个十六岁的女子来说,今日这一幕又一幕的血腥场面从未见过,此刻她竟没晕过去,已然算得上心有猛虎,细嗅蔷薇了。 李素使劲甩甩头,试图让脑子清醒一点,视觉清晰一点,然而仍是昏昏沉沉,结社率那一脚踹得太重,内伤可能不轻。 无力地单膝半跪在地上,李素看着贺罗鹘的尸首,脸上露出了最真实的笑容。 是的,直到这一刻,他才有资格笑,而且笑到了最后。 “李素——”东阳大叫,冲上前扶住他,眼泪止不住的流,眸子里的神采说不清是欣喜还是心疼,一边流泪一边绽出了笑容。 “没事吧?李素,你快躺下,我……我出去叫人,你好好躺着……父皇一定派兵出来了,你等等……”东阳语无伦次,不知该如何是好,想冲出去又怕李素支撑不住,怕他死掉。 李素嘴角血迹赫然,目光已有些涣散,抬头无意识地看了东阳一眼,眼中毫无生气如一潭死水,东阳吓坏了,不停地拍打他的脸。 “我……你等着,我出去叫人!” 李素无力地垂着头,对外界的声音似已一无所觉,忽然李素身躯微微一震,仿佛想起了什么,艰难地杵着刀站起身。 东阳急忙搀扶住他:“你要做什么?我帮你做,你别动了……” 李素摇头,摇摇晃晃朝贺罗鹘的尸首走去,几步的距离,李素踉跄好几次,无比艰难地走到贺罗鹘的尸首旁,然后,一言不发地注视着这具尚带余温的尸首。 东阳搀扶着他,花容渐渐一片苍白,心里闪过一个猜想,莫非他担心贺罗鹘未死,所以赶来补几刀?可是……这具尸首明明已死得不能再死了呀。 不知道李素的意图,东阳也不敢看那具血肉模糊的尸首,只好强自将头扭到一旁,手却坚定地扶着李素。 李素静静看了一会儿,然后吃力地蹲下身……开始摸他的尸首,金带,袖口,胸前,每个地方都没放过,越摸脸上喜色越深。 两块五两左右的银饼被李素翻了出来,然后很不客气地塞入自己的怀里。 东阳傻眼了,接着一股怒火直冲天灵盖…… 这个……无耻之徒!伤成这样了,居然还不忘记搜刮死人的钱财,这人……到底多缺钱啊。 贺罗鹘搜完了,李素像个迟暮的老人般颤巍巍站起身,然后……坚定不移地朝道观内一步一步挪去,像残疾儿童沿街乞讨似的,每一步都透着辛酸。 现在东阳已明白他要干什么了,道观内还有一具结社率的尸首,不出意外的话,尸首身上肯定也有钱财…… “你……你这个……李素,你站住!”东阳气得死死拽住他的胳膊,不准他动弹。 李素瞪着她:“都四额滴!!” 东阳:“…………” 悻悻放开李素的胳膊,李素摇摇欲坠地往道观内继续挪去…… 看着李素艰难前挪,东阳又气又心疼,恨恨跺了一下脚,上前再次扶住他。 “以后你真的会发大财,真的,现在我绝不再怀疑了。” 李素没理她,他现在很虚弱,没力气说话了,脚步虽蹒跚,但却仍然坚定。 走到结社率尸首边,李素上下翻索,又找到了一块银饼,直到这一刻,李素才仿佛放下了心事,坐在道观门槛边满足地笑了。 东阳见李素消停了,恨恨剜他一眼,小心扶着他躺倒在道观廊柱下,然后急忙跑出去叫人。 李素朝东阳的背影瞥了一眼,然后双手环胸,搂住了怀里的银饼,眼前一黑,沉入了无尽的黑暗。 ………… 一支五千人的左领军卫将士将太平村团团包围,领军大将军程咬金披戴铠甲,一脸冷漠地看着将士们结成队在山上和河滩边搜索。 旁边立着一员小将,却正是与李素有过两面之缘的程府长子程处默。 父子二人立于中军,面无表情地看着军士们搜索结社率和东阳公主的下落。 两个时辰过去,太平村几乎已被翻遍,仍是毫无所获,程咬金皱了皱眉,沉声道:“来人,传我将令,所有人以什为队,向四面铺展开,包括太平村周围的相邻庄子,全部都搜一遍。” 程处默道:“爹,这样搜索如大海捞针,怕是没什么结果,说不定结社率已逃出了关中呢……” 程咬金一巴掌抽得程处默一个踉跄,骂骂咧咧道:“小混帐知道个甚,跟老子学着点,结社率和贺罗鹘在九成行宫行刺失败,二人不往北逃窜,反而敢回到长安城,此反其道而行之,可见其必有算计,东阳公主多半被二人掳掠挟持,作为他们保命的筹码,结社率若是不蠢的话,必然不会杀公主,而公主是个十多岁的女娃娃,结社率带着她能跑多远?老夫断定,此三人必藏在太平村附近方圆。” 程咬金话刚说完,却见东边传来将士们的欢呼声,程家父子神情一紧,急忙催马上前查问究竟。 不远处,一名衣着略显凌乱的女子蹒跚跑来,边跑边哭,看见程咬金后,女子脚步一顿,哭得更大声了。 程咬金虽与李世民关系融洽,可谓既是君臣又是朋友,算是诸皇子公主的长辈,然而见了东阳公主也不敢失礼,急忙翻身下马,向东阳行礼。 “臣等拜见公主殿下……臣奉旨领军搜索……” 东阳哭着打断程咬金的话:“程叔叔莫说了,快救人,李素他……他受了重伤。” 程咬金眉头微皱,对李素这个名字无比陌生:“李素是何人?公主殿下,那结社率和贺罗鹘如今身在何处?” “李素为了救我,杀了结社率和贺罗鹘,现在他也受了伤,程叔叔快叫人救他!” ******************************************************* 李素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熟悉的床上,正是自己的家。 窗外一片漆黑,估摸已是晚上,屋里没点灯,院子外面却有人说话。 五脏六腑火辣辣的痛,仿佛无数根针同时扎着他的内脏,骨折的左臂敷上了药,黑乎乎的看起来很脏,不知道哪个庸医干的,李素很想顺便把那庸医也干掉。 仰头看着自家破败的房梁,李素忽然有点想笑。 稀里糊涂的,居然杀了两个人,而且还救了一位公主,收获了价值不菲的…… 浑身一激灵,李素从床上弹了起来,在自己胸前不断摸索,脸色瞬间变得很难看。 “钱呢?谁拿我银饼了?”李素朝屋外大喊,神情很惶急。 很快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传来,其中一道粗犷的大笑把所有的声音都盖住了。 人未到,声已至。 “哇哈哈哈哈……终于醒了,好多年没见过少年英雄,老夫今日算开了眼界,好后生,快让老夫瞧瞧模样!” 仿佛一阵狂风席卷而过,一名披戴铠甲的中年男子出现在李素眼前,此人身高八尺,虎背熊腰,厚唇环眼,生得既黑又丑,而且嘴特别大,张嘴一笑,几乎可以看到他喉咙里的扁桃体在左右摇摆…… 李素吓得目瞪口呆,傻傻看着这位魁梧汉子冲到他面前,朝他龇牙大笑,然后抬起一只巨灵虎掌,重重拍在他的肩膀上,李素只觉右肩一麻,也不知是不是内伤发作,李素顿时觉得一阵天旋地转,无比呆滞地看了这位大汉一眼,把他模样记住以便将来报复,然后……果断再次晕了过去。 看着这位凭一己之力斩杀两名恶徒的少年英雄再次晕倒,程咬金的巨灵大掌凝固在半空中,喜悦的神情渐渐变得十分尴尬,傻傻看着自己的手掌,还不死心地拍了自己几下。 “不痛呀,这小后生怎地跟泥捏似的,一拍就倒?孙老神仙你快过来看看……” 程咬金身后,一位穿着道袍,仙风道骨的老道不慌不忙走出来,却正是当初与李素结识的孙思邈。 孙思邈神情淡然地朝李素看了看,然后回过身,朝程咬金重重踹了一脚。 “老杀才!这小子与人搏命受了内伤,你也不想想你一巴掌拍下去多重的力道。” 程咬金皮肉结实,倒也不生气,嘿嘿笑了两声,转过身看着愁眉苦脸的李道正,抬起手又打算朝他肩膀拍下去,李道正躲闪不及,眼睁睁看着那只巨灵掌离他越来越近,谁知即将拍到他的那一刻,程咬金不知想起什么,急忙悬崖勒马,改拍为摸,一下又一下轻柔地摸着李道正的肩,很基情的模样。 “你生的娃不错,就是身子弱了点,……怎么生的?有什么讲究吗?为何老夫生出的都是这些个玩意?” 说着程咬金萝卜般的手指指向身后无辜的程处默。 ************************************************* ps:三千多字,算大章吧,今天就这一更了。。。(小说《贞观大闲人》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五十五章 混世魔王 李素做了一个噩梦。 在梦里,他的钱被人偷了,拼了老命弄来的银饼不知去向,于是一个人坐在门槛上哭,哭得很伤心,所谓男儿有泪不轻弹,由此可见男儿的眼泪是很珍贵的,李素哭着哭着,便觉得如此珍贵的眼泪洒在门槛边未免有些浪费,于是在梦里临时想出一个挽回损失的办法。 他决定趁着伤心落泪情绪正悲伤的时候,捧一个破碗出去乞讨,能讨多少算多少。 于是太平村迎来一位伤心乞丐,不伤也不残,就是很伤心,伤心是他的卖点,在梦里,很多乡亲都看得不忍心,纷纷解囊相助,一家几文十几文的,讨到最后破碗堆得装不下钱了,李素的伤心情绪也越来越没感觉,正打算破涕为笑时,一位长着络腮胡脸色黝黑如同未进化完全的魁梧大汉跳将出来,二话不说劈手抢过了他手里的碗,大笑道:“哇哈哈哈哈,好后生果真是人中龙凤,干什么都能干出样子,碗里的钱老夫先笑纳了,好后生你接着讨……” 李素发了很久的呆,然后嚎啕大哭,这回是真伤心了,哭着哭着……哭醒了。 仍是家里的床榻,仍是熟悉的摆设,窗外烈阳正炽,已是第二天了。 李素睁开眼注视着窗外刺眼的阳光,感觉眼睛有些湿润,抬起完好的右臂拭了一下,发现自己真的流泪了。 这个梦……实在太噩了,只希望一辈子都不要再做同样的梦,想想自己的钱被那老匹夫抢走,现在心里都痛得想再哭一次才好。 内腑的疼痛比昨日好了些,嘴里满是药材的苦味,看来昨日自己晕过去后有人给自己灌了药,骨折的左臂还被细心的打上了夹板。 李素张嘴咳了两声,声音嘶哑难听。 耳边传来一道惊喜的女声,声音很陌生,不是东阳。 一张年轻清秀的面孔出现在李素眼睑中,一眨不眨地盯着李素,充满了好奇。 “你醒了?觉得哪里难受?” 李素皱眉看着她,脑子里嗡嗡作响,一个不祥的预感浮上心头。 这女人……该不会是老爹给自己找的后娘吧?模样才十四五岁,这也太禽兽了,我都不忍心下手…… 女子见李素盯着他,赶紧解释道:“奴婢绿柳,是东阳公主身边的宫女,李公子昨日救了公主的性命,公主回府后被府卫保护起来无法出门,遂派奴婢前来服侍公子。” 李素长舒一口气。 很好,不是后娘,老李家仍如往常般一团和气旺财来福。 见李素不停眨眼,绿柳好奇凑近他道:“公子想说什么?” “银……饼呢?”这是李素醒来后唯一记得的事,对他来说是大事。 “啊?”绿柳傻眼,怔怔看着李素半晌,急忙起身往屋外跑:“奴婢帮公子问问李老爷。” 没过多久,传说中的李老爷没见着,屋里无端端刮起一阵狂风,紧接着一道熟悉的豪迈大笑声如魔音穿耳。 “哇哈哈哈哈……好后生你又醒了!” 为什么说“又”? 一个熟悉的八尺魁梧大汉如狂风卷沙般出现在李素眼前,李素吓得倒吸一口凉气,眼中迅速浮上惊恐。 是他!这老混帐!在梦里抢我的钱! “好小子,十几岁的小娃娃一人杀了两个恶贼,是条好汉,俺老程佩服!将来必然是个人物。” 李素急速眨眼,呆呆看着程咬金发怔。很眼熟的人,昨晚自己醒来后,似乎是这老匹夫一巴掌又把自己拍晕过去了。 “这位……叔叔,还未请教……” “哇哈哈哈哈,老夫程咬金是也!” 李素浑身一震,眼睛赫然冒光,惊喜和惊恐两相交织,很复杂的眼神。 程咬金啊,著名的混世魔王,一辈子活了个混不吝,却难得的一帆风顺寿终正寝。 咬金咬金,名字就透着一股子招财进宝的喜气,令李素不由自主对他产生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程咬金看着李素的目光很欣赏,似乎也带着几分英雄惜英雄的味道。 李素有心问问银饼的下落,又怕眼前这位大汉说出说出譬如“我抢了,你想咋地”之类的残酷真相,只好忍着不开口。 夸了李素半柱香时辰,程咬金才慢慢说到了正题:“老夫昨日奉旨领军追击结社率叔侄二人,未曾想二贼竟窜回长安劫持了东阳公主,幸好你小子豁命相护杀了贼子,免了陛下丧女之痛,公主无恙,贼子伏诛,但老夫也不能稀里糊涂回去交令,事情总要问个清楚明白,东阳公主说得不甚了了,老夫只好一直在你家等你醒来。” 撇了撇嘴,程咬金露出一脸嫌弃的表情:“说来也是手刃贼子的少年英雄,身板怎地如此不堪,老夫轻轻拍你一掌便晕过去,害老夫又等了一夜。” 李素:“…………” 若不是身受内伤,真想暴起身形抽他个价值五两银饼医药费的大嘴巴子…… “先说说,你一个十几岁的娃子,咋杀的结社率?此贼虽说不争气,却也是突利可汗的弟弟,一人放翻两三条汉子不是问题,据东阳公主说,当时你二人还被反绑了双手,你咋杀的他?” 李素舔了舔干枯的嘴唇,嘶哑着嗓子道:“‘攻其不备’四字而已,用公主的发簪弄断绳子,然后出其不意发动,一番生死相搏后,结社率死了,我活着,就是这样。” 程咬金越来越有兴趣地盯着他:“贺罗鹘呢?” “也是攻其不备,很遗憾第一刀没杀死,只是伤了他,一番僵持,再加上一番唇舌乱其心,最后仍是攻其不备。” 程咬金笑道:“关于此事,老夫亦问过东阳公主,你与公主所说大致不差,老夫想问你,你……学过兵法?” “没学过。” “先乱其心,再攻其不备,分明是兵法里的套路,若是别的农户小子,老夫自是不信,若是你嘛,老夫一时还真看不清你的深浅,……我家那大小子承你所惠,六贯钱买了你四首诗,‘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呵呵,六贯钱,倒是公道价……” 李素眼睛徒然睁大,神情一片震惊。 原来那位大客户竟是程咬金的儿子! 难怪一身华裳却坐在西市面摊上吃东西,很符合老程家的性格。 ****************************************************** ps:还有一更。。。 第五十六章 细述经过 程咬金似乎对李素吃惊的模样很满意,得意地咧开大嘴笑了两声,露出喉咙深处左右摇摆的扁桃体,扭过头对门外喊道:“兀那兔崽子,还不给老夫滚进来!” 程处默像一阵小旋风般刮进来,屋内父子俩同样的剽悍体格,将狭窄的屋子占得满满当当,连光线都被遮得严严实实。 李素打量着父子二人,嗯,很像,眉眼间几乎一个模子印出来似的。 程处默进屋后很惊喜:“没想到兄弟不仅诗才不凡,也是条厮杀好汉,你这兄弟俺认下了……” 说着程处默很自然地抬起手,做出一个和程咬金昨日一样的动作,蒲扇般的巨灵掌朝李素的肩膀拍去。 李素伤势不轻,本就动弹不得,只能惊恐地看着巨灵掌离他越来越近…… 啪! 巨掌没落到李素肩上,定睛一看,却被程咬金架臂挡住了。 “小混帐,你又想拍晕他吗?事情没说完,想害老子又等一天?”程咬金瞋目喝道。 程处默嘿嘿傻笑,收回了巨掌,顺势将自己的胸脯拍得啪啪作响:“以后你就是我兄弟,长安地界谁敢欺负你,尽管报我的名头。” 很欠抽的霸王语气,李素忍不住怀疑,若是自己被欺负了真报他的名头,会不会被揍得更惨? 寒暄几句,程咬金继续说起正事。 “东阳公主被结社率挟持,怎会将你也绑了?你当时和东阳公主在一起?”程咬金的语气很随意,似乎闲聊一般。 李素眼皮不自觉地跳了一下,脑子里迅速措辞一番,斟酌着道:“公主殿下喜静,常常独自一人在村子的河滩边漫步,而我也经常在那里闲坐发呆,后来便认识了,那天结社率挟持公主殿下时恰好我也在,于是不幸和公主一同被绑了……” 程咬金沉默一会儿,笑道:“看不出那结社率心肠越来越软了,坦白说,若老夫是他,区区一个农户小子必然毫不犹豫砍了,公主才有价值,你哪来的价值?若无甚用处,绑你有何必要?” 李素额头沁出了冷汗。 这位混世魔王倒是不糊涂啊。 脑子急速运转,李素想着编个什么样的瞎话糊弄过去,谁知程咬金忽然道:“罢了,你也别瞎琢磨乱七八糟的借口,把老夫当傻子糊弄可饶不了你,此事就照你所说的如实回禀陛下,老夫奉旨搭救公主,你救了她,说来也是对老夫有恩,若公主有个三长两短,陛下的怒火可就冲老夫一人来了,此事不多说,算是两两相抵吧。” 说着程咬金又详细问了昨日与结社率二人搏命的经过,他问得很仔细,连一个细微的动作都没放过,这不是敏感话题,李素自然如实相告。 程处默在一旁静静听着,一边听一边用手比划,比划许久之后,程处默点点头,看着李素的目光露出了敬佩。 “你的体格确实不是练家子,力气和招数也平凡无奇,寻常人都能使得出,你能杀了那俩恶贼,全凭机谋和一股子狠劲,这两样我不如你,你比我厉害。” 程咬金也笑:“是个不错的娃子,若不是见你年纪太小,老夫倒恨不得亲自向陛下举荐你到军伍里当个小将,小小年纪机谋出众,更难得的是有股狠劲,行伍里打熬几年力气,又可为我大唐多添一员智勇双全的骁将,可惜了,才十多岁……” 说着程咬金不经意瞥了程处默一眼,见这家伙点着大脑袋呵呵傻笑,所谓货比货该扔,人比人该死,程咬金顿时怒向胆边伸,毫无预兆地一巴掌抽去,将程处默抽得一趔趄。 “兔崽子,看看人家,再看看你!嗯,老夫真想抽死你……以后跟李家娃子多来往,好好沾沾人家的灵气!” 李素苦笑,不经意间,自己竟也有机会成为家长嘴里的“别人家孩子”。 说完了正事,程咬金站起身,打量着屋里的摆设,皱眉摇头,显然觉得屋子很寒酸,屋里环视一圈后,程咬金的目光忽然盯着唯一一张破桌子不动。 桌上放着一堆零碎物事,程咬金上前一把抓住一件东西,仔细打量:“这……是个啥么?” 李素心直抽抽,叹气道:“它……叫牙刷。” “牙刷,刷牙齿用的?倒是个新奇玩意……”程咬金说完做了一个和王桩一样的动作,那把精心制作的牙刷很不客气地塞进了程咬金的血盆大嘴里,来回抽动,一下又一下…… 李素哀叹,果然如此…… “哈哈,好东西,用起来很爽快。”程咬金大赞。 “送您了……”李素叹气,送得很爽快,反正牙刷这种私人的东西,被别人用过一次他绝对不会再碰了。 “程……大将军,天色似乎不早了……”李素想撵人了。 程咬金摇摇手:“不急,老夫再看看,小娃子不懂礼数,哪有撵客人走的道理?处默,这一点你莫学他。” ****************************************************** 程家父子将李家从里到外逛了一圈,牙刷和抽水马桶秘方很不客气地拿走了,绝口不提钱字,似乎怕伤了跟李素刚刚建立起来的感情。 桌上还有几首李素写的诗,很值钱的东西,幸好程咬金对这东西比较鄙夷,看都不看便放了它们一马。 父子二人走后,李素才松了一口气,牙刷和抽水马桶秘方白白送人,损失不小。 说起损失……银饼呢? 李素又急了,这是实实在在跟人拼命拼回来的血汗钱呀。 急得团团转时,消失许久的绿柳忽然冒出来,告诉李素一个天大的利好消息,银饼被李道正收了。 李素长舒一口气,肉烂在锅里,挺好。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李素总觉得有一件事没做,这件事很重要,跟银饼一样重要。 抬眼看到绿柳那张充满了好奇的清秀脸蛋,李素终于想起了这件事。 右臂艰难地支撑起身子,李素努力坐起身,偏腿下床,吓得绿柳急忙扶着他:“公子要做甚?奴婢帮你做就是,孙老神仙说您要静养,不能乱动……” 李素没理她,执拗地下了床,蹒跚走到桌边,桌上笔墨犹在。 “绿柳,公主府有钱吗?”李素盯着绿柳,充满了期待。 “啊?”绿柳傻眼。 “公主是陛下的女儿,应该很有钱吧?” “这……应该,大概……有吧。”绿柳苦着小脸道:“公子,你到底要做甚呀?” “救命之恩不能说说就算了吧?得给钱,快,帮我磨墨,我写个清单,回头你送公主府上去……” **************************************************** ps:求收藏和推荐票。。。数据很重要,是老贼写下去的动力,拜托大家一定不要忘记,谢谢了!! 第五十七章 恩情折现 救命之恩折现,当初救公主时李素便说过,这话是认真的,关于钱的事,李素从来不开玩笑。 恩情什么的太虚无,李素宁愿把救公主这件事当成一次商业行为,就当自己是临时被东阳雇佣的保镖,这个保镖可以保护公主,同时也为公主干掉有威胁的敌人,事成之后拿取酬劳。 事情这么一解释,简单多了,公主不用因为欠下恩情而寝食难安,李素也不必因为付出后没有收获而寝食难安,大家从死亡边缘游走一圈回来后吃得好睡得香,皆大欢喜。 东阳公主府。 府中有一个占地数亩的池塘,池塘正中建了水榭,东阳公主喜静,水榭曾是她最喜欢的地方,亭台内置一张软榻,手里捧一本闲书,偶尔有了心情也叫人搬来一套烹茶的用具,烹茶的过程很繁琐,灸茶和碾末自然由宫人代劳,东阳便只亲手罗合和沸煮,亲手调饪细盐,羊油等作料。 后来东阳认识了李素,渐渐的,公主府的水榭来得少了,村边的河滩成了她经常的去处,直到昨日被结社率劫持而大难不死后,才老老实实待在府里。 此刻东阳又在烹茶,大唐的制茶过程很复杂,采茶,蒸茶,捣茶,装模,烘焙,成穿六大程序,最后的成品是一块块中间空心的茶饼,用绳子串起来,烹茶过程也很繁杂,首先要将茶饼放在火上灸烤,然后将茶饼碾成末,接着筛茶,称“罗合”,最后才是沸煮和放入各种作料。 东阳烹茶的手艺很标准,显然小时候被宫里的师傅调教过,然而她并不喜茶的味道,无数作料放进茶里,将原本那一丝茶叶的清香遮盖住,根本就是一锅滚烫的菜汤而已。 行云流水般烹完茶,东阳也不喝一口,坐在水榭内看着茶水发呆,神情仍如往常般清冷孤高。 绿柳匆匆而来,东阳老远看到她,急忙起身,清冷的表情一扫而空,变得有些急切。 饶过弯弯曲曲的水上长廊,绿柳跑进水榭喘着粗气,东阳有些忘形地抓着她的手,道:“李素怎样了?醒了吗?伤势如何?” “公……公主殿下,李素醒了,程大将军看过他,问了一些话,后来李素给奴婢写了一张清单,说要奴婢送给公主瞧瞧……”绿柳说完神情有些怪异。 东阳不知想到了什么,顿时红了脸,垂头静默一会儿,抬起头时,俏脸已绷得紧紧的,但杏眼中的笑意却深深出卖了她。 “哼,他又给我写了什么?不好好在家养伤,仗着几分诗才又瞎写什么,本宫……才懒得看。” 绿柳的表情愈发怪异了,吃吃地道:“殿下,您……还是看一看吧,李公子说了,上面写的东西很重要,请公主殿下一定要看。” 东阳抿了抿唇,接过绿柳递过来的白纸,上面用飞白体列了几行清单。 东阳才看了两个字脸色就变了。 “救命一条,合计钱二十贯,击杀歹徒二人,合计钱十贯,工伤,合计钱十贯,误工费,计钱五贯……” 一条条写得清清楚楚,整个英雄救美的过程一目了然,全部折成现钱后共计钱一百二十贯,谢绝打折。 东阳眼睛越睁越大,气得小巧的胸脯儿上下急速起伏,脸也越来越绿,良久,重重将白纸揉成团一扔,无力地坐在亭台内叹气。 “这个人……怎么可以无耻到如此地步,总归有人教他吧?” 绿柳低声道:“李公子的父亲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户,听村里人说很厚道。” 东阳叹道:“难道和作诗一样,他无耻的本事也是无师自通?” 想想刚才清单里列的各种费用,东阳又气又想笑,道:“不行,我要出去找他,跟他问个清楚,我这条命怎么就只值二十贯……不对,应该再便宜点……也不对!” 该跟他还价还是该责问他为何给自己定得如此掉价,东阳陷入两难,重重跺了跺脚,怒道:“不管了,我要去找他!” ******************************************************* 东阳胆子很小,还没到敢堂而皇之闯进男子家的地步,吩咐绿柳将李素叫出来,河滩边的老地方。 自从被劫持过一次后,公主府的府卫们再也不敢掉以轻心,出行时后面跟了一大堆侍卫保护,可谓形影不离,一直跟到河滩边,东阳疾言厉色禁止侍卫再跟,众人才不放心地远离河滩数十丈停下。 李素早已到了,坐在石头上算帐。 孙思邈开的方子效果不错,内伤没那么难受了,左臂仍打着夹板,右手执棍在沙地上写写画画。 城里文房店的钱款该去取了,约摸十几贯的样子,前日拼命从死人身上弄了十五两左右的银饼,又是一笔大收入,麻烦的是东阳公主这里…… 李素叹气,满脸愁意,她应该收到清单了,也不知肯不肯给钱,叫宫女把他约到河滩边意图很明显,多半要和他谈判的,一百二十贯不知要被砍掉多少,大房子啊,红木家具啊,再买二十亩地啊……要花钱的地方太多了,而钱,太少了。 若想努力奋斗到十八岁时攒下足够自己和老爹一生花用的钱,然后进入美好的足足半个世纪的退休生活阶段……今日砍价时绝不能心软! ………… 东阳踏着轻碎的脚步,信步走来。 李素抬眼看着她,然后表情开始别扭起来。 “咋又戴了三支发簪?” 东阳脸色不大好看,狠狠横他一眼,哼道:“我故意的,就让你不舒坦,不仅要戴三支发簪,而且你发现没,今日我鬓边的斜红也只描了一个,另一边空着呢……” 李素的表情愈发不自在了。 东阳哼道:“是不是觉得很不对称,很不工整?偏要,就要气你。” 李素已不敢看她,抬头看着天,喃喃道:“把救命恩人活活别扭死,一百二十贯就省下了,好高明的谈判手段!” **************************************************** ps:还有一更。。。 第五十八章 春日芳华 如果强迫症是病的话,李素认为东阳的做法很不道德,典型的“趁你病要你命”。 没法谈了,李素觉得自己的气势一开始便被东阳打击得支离破碎,目前的局面对他很不利。 努力扭过头,看天看地看河水,就是不想看她,李素落枕似的脖子扭到一边,很有礼貌地拱了拱手:“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我们江湖再见……等着,这事没完,一百二十贯少一文,我死你家门口去。” 扭头就走,转身的动作很帅气,算是为刚刚的颓然气势找回了一点场子。 “站住!哪里来的怪毛病,非要左右对称才舒坦,骗你的,斜红描了一对,簪子我也拔下一根了,回过头看看,这下你满意了吧?”东阳忍着笑道。 李素回头,见东阳站在阳光里,嘴角噙着淡淡的笑容,一只手拨弄着身边柳树上垂下来的柳条儿,脸上两团嫣然的潮红,眉心正中贴着一片绿色的三叶花钿,鬓边果然两边都描了斜红,而黑瀑般挽起的发髻上,中间的一根簪子已拔下,剩下一左一右在阳光的照映下微微发颤,折射出金色的光芒。 李素闭上眼,再睁开,努力忽略这幅美得让人窒息的画面。 “给钱!”李素摆出标准的讨债嘴脸。 东阳公主噗嗤一笑,转过身坐在滩边的石头上,不太文雅地伸了个懒腰,然后仰起潮红的俏脸,迎着春日的暖阳,惬意地闭上眼睛。 自从共患生死之后,李素发觉这姑娘明显跟他不见外了。 “太阳晒得好舒服,这么舒服的时候你不应该提钱,你可以给我讲个故事,也可以讲个你所说的‘段子’,能让我哈哈大笑的那种,或者你也可以和我分享一下你的帐本,看看你离十八岁时开始安享晚年的宏伟志向还有多远……” 李素觉得有些不妙,这模样分明是赖帐的先兆啊。 不动声色,先应付她,毕竟欠钱的是大爷。 “果然很舒服的太阳,不太刺眼也不太灼人,甚至可以用眼睛看它,你看太阳,那么圆,像什么?” 东阳公主眯着眼望向太阳:“圆圆的,像……一块大饼?” “观察不够细致入微,仔细看看,看清楚了吗?分明像一个中间没孔的铜钱啊,钱啊,钱啊……” 东阳:“…………” “草也绿了,花也开了,李素你快看,那边石缝里也开出一朵花了呢,开得好艳,让人心生欢喜……” 李素也露出喜爱的模样,点头附和:“不错,那朵花圆圆的,圆得让人心生欢喜,就像……” “像钱,对吧?”东阳气坏了,好心情全被无耻之徒破坏殆尽。 “不,像银饼。”李素说着朝她扔去一个“你眼瞎啊”的眼神。 “你……”东阳抓起一把沙子便待砸他身上,奈何十多年受过的教育里,夫子没教过她揍人,也没教过她骂脏话。 恨恨将沙子甩在地上,东阳公主妙目喷火瞪着他:“好,咱们谈钱,说,要多少?” “一百二十贯……”李素看着她快发飙的脸色,只好黯然改口:“一百二十贯其实可以商量的,零头抹了,一百贯怎样?” “哼,你那张清单上说,救我这条命值二十贯,你什么意思?我这条命只值二十贯?” 李素有点糊涂了:“你到底想还价还是觉得掉价了?” “我……”东阳语滞,气得重重跺脚:“我不管!反正我不想给钱,这样吧,下午父皇便回长安了,他已下旨召我进宫,细说当日的事情,你护驾有功,本宫决定向父皇举荐你当官,能治天花能写诗又能杀人的少年英雄,咱们大唐可不多见,父皇一定会答应的。” 李素急了:“咋扯上当官了?千万别举荐,不然我真一头撞死在你公主府门口,回头你还得把一百贯当丧葬费送给我爹。” 东阳有些诧异地看着李素的表情,发现他是真急了,不由微微蹙眉:“世间学子文人欲当官而不得门路,每年向权贵府邸投行卷的读书人多如过江之鲫,令朝堂的大人们不胜其烦,为何你不想当官?” “因为我年纪小,胆子也小。”李素不满地坐在石头上,也不敢再提钱了,怕东阳把话题绕到当官的事上。 一百二十贯怕是没指望了,李素握着小木棍,在沙地上重新写写画画,文房店十几贯,家里十几两银饼,两月前李世民赏下十贯,如今估摸还剩五六贯的样子,加起来三十几贯钱,盖房子和造家具足够了,买地恐怕略显不足,回去后就跟老爹说,咱父子也该住大房子了。 至于十八岁退休的伟大志向……没边没影的事呢。 东阳也不说话了,她似乎有点明白李素的意思,却又有些懵懂。 河滩边,二人莫名陷入了沉默,李素愁眉苦脸算着帐,东阳托腮看着他,又看着河,呆呆出神时不知想起什么,忽然噗嗤一笑,笑容娇艳得像春天里盛绽的桃花,似嗔般横了李素一眼,然后继续呆呆地注视着河水。 河水清澈,倒映着蓝天白云,正值芳华的少女偷偷看着少年,想着诗一般的情怀和心事。 春天了,心花儿也开了。 ******************************************************** 太极宫也是阳光普照,然而东阳却感受不到丝毫的暖意,同样的天空,绝然不同的温度。 这里无论阳光多么灼热,仍冷得像冰窖。 李世民匆忙从九成行宫赶回了长安。 女儿被劫持,又被人救了,结社率和贺罗鹘被杀,此事已传遍了长安,相信过不了多久就会被漠南聚居的阿史那族人知晓,那时漠南的人心必然动荡不安,此事处理不好,大唐很可能会失去漠南这个战略缓冲地带,更有可能与阿史那族反目,又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李世民是雄才伟略的天可汗,却不是好父亲,匆忙赶回长安自然不是为了安慰被劫持而受惊的女儿,对他来说,如何稳定漠南局势更重要。 第五十九章 父女面谈 太极宫甘露殿。 李世民面无表情听着长孙无忌的分析,结社率和贺罗鹘该死,但死得太突然,固然泄了刺杀他的私愤,但对朝政来说不是什么好消息。 李世民原本的打算是将二人擒住,中间争取一段时间出来安排好漠南阿史那族的可汗人选,先将漠南人心安定后,再将二人明正典刑地斩了,谁知结社率二人竟被一个农家小子意外杀了,李世民顿觉有些被动。 刺杀是一个意外,李世民是个胸怀博大的君主,他并没有将阿史那一族一杆子打死的想法,事实上阿史那一族自从归顺大唐后,为大唐立下了不少功劳,有了阿史那族在漠南的牵制,北边的薛延陀这几年已很少轻举妄动,如今随着结社率和贺罗鹘被诛,漠南人心必然动荡,一件刺杀小事,最终可能会导致某个地区的叛乱以及与邻国的一场战争。 甘露殿里,李世民与长孙无忌商议着如何安抚漠南人心。 未多时,一名宦官小心翼翼地出现在殿外,叩拜道:“启禀陛下,东阳公主殿下已回宫,等候陛下召见。” 李世民对长孙无忌道:“辅机且稍等,朕见见东阳再来。” 长孙无忌含笑道:“公主殿下无辜被劫,受惊不小,陛下当好生安抚才是。” ………… 甘露殿的左偏殿内,东阳神情清冷,朝高坐于上的李世民盈盈跪拜。 李世民笑着命人赐座,并将她的座位移到李世民跟前。 “东阳你受苦了,朕没想到结社率那贼子胆大包天,行刺失败后竟敢窜回长安,劫持公主相胁,程知节已向朕详禀了经过,你……很不错,临危而不乱,比其他的兄弟姐妹强很多,以前朕忙于朝务,没发现朕的儿女里有你这么一个不输须眉的公主,朕心甚慰。” 东阳心中泛起复杂的涟漪。 上一次离父皇这么近,听父皇说这些话,是多少年前的事了? “父皇,东阳没有您说的那么好,事发之时,东阳也没有您说的那么坚强。”东阳垂睑轻柔地道。 李世民看着她,沉默片刻,轻笑道:“你还是那么柔柔弱弱的,和以前一样,……也和你母妃一样。” 东阳神情愈清冷了,说不出是心酸还是怨恨,低声道:“父皇喜欢看到意气风发,锋芒毕露的人,东阳不是,……娘亲,也不是。” 李世民有些尴尬地偏过头去。 他很清楚东阳的意思,也隐约能察觉到那一丝怨恨的情绪,因为曾经冷落了她的母亲,也因为从来没有为她尽过父责。 李世民无法挽回什么,也不屑解释什么,他是帝王,帝王有帝王的骄傲。 于是李世民转移了话题,封地的春播,公主府的用度,闲暇时读什么书等等。父女的寒暄差不多后,李世民才说到正题。 “朕听程知节禀奏,这次和你一同被劫持的是一个农户小子?程知节说是那小子正好撞见你被劫持,于是也一同被绑,你……认识那人吗?” 东阳虽然才十六岁,却也深知这句话的凶险,同时也暗暗感激程咬金帮她和李素圆谎,否则李素会有很大的麻烦,毕竟公主和一个农户小子不清不白同时被挟持,传扬开来对李素对她都必然是个的大/麻烦。 脑中飞快措辞一番,东阳小心回道:“此人本是太平村人,说来父皇也一定不陌生,他名叫李素,当初天花蔓延之时,他所独创的接种牛痘之法救我大唐万千百姓,而且诗才绝世,那首《金缕衣》和《悯农诗》父皇也知晓,父皇还下旨将这两首诗悬贴于各皇子公主府中以自勉自励。” 李世民恍然:“原来竟是他!” 克治天花,为当时四面楚歌的李世民立下了大功,让他终于争取到了政治上的主动。诗才不凡,两首诗如今已传遍长安城,被无数文人雅士吟颂,只是这农户小子太不喜出风头,以至于很多文人欲倾心结交却不得其门而入。 李世民沉默一会儿,笑道:“朕知他能治病,亦知他文才过人,却没想到他也是个狠角色,能以一人之力独斩结社率和贺罗鹘二人,此子……不凡。” 东阳垂头轻轻地道:“多亏此人无意中撞破结社率劫持女儿之事,否则女儿怕是没了活路。” 李世民笑道:“救朕皇女乃泼天大功,朕必须封赏他才行,听说朕当初为酬治天花之功,曾封他太医署九品医正,而他却婉辞了,这次朕给他封个更大的官……” 东阳脑海中忽然冒出上午李素那张无比严肃认真的脸,闻言急忙打断道:“父皇,那李素恐怕无心仕途……” “什么?”李世民皱起了眉。 “李素独斩结社率和贺罗鹘后,女儿当时不胜感激,亦曾许诺请父皇给他赐官为谢,李素坚辞不受,说是年纪尚小,别无所长,只安于农家清贫,不愿入朝为官,父皇明鉴,若强行赐予他官爵,怕是辜负了当初李素救女儿的恩情。” 李世民心中泛起几分不悦:“朕的大唐乃开明盛世,海纳百川,非前隋暴政可比,此子不愿入朝为官,他在怕什么?怕朕是一言不合便杀头诛族的暴君么?” “父皇误会了,李素……只是一个胸无大志的农户少年而已。” ………… ………… 李世民终究打消了给李素封官的念头,当然,心中也是很不痛快的,皇帝的臭毛病,总觉得自己是古往今来最好的帝王,所以下面的子民就应该感恩戴德毫无怨尤为他奉献终身。 做为不痛快的代价,这次李世民索性也没有再封赏任何金银田地之类的物质奖励,情当没这回事发生。这位包罗天地的开明君王同样也有小气的时候,比如今日。 东阳回封地的时候心里有些愧疚的,她知道李素不愿当官,今日也帮他辞了父皇的好意,可是……李素这样的人才,再怎么收敛锋芒,终究有一天还是会光芒万丈的,当有一天他竭尽全力亦无法遮掩自己的光芒时,小小的太平村还能容得下他那颗隐士般的心吗? ******************************************************* ps:还有一更。。。 第六十章 再谈人生 李素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光芒,若一定要说光芒的话,现在的他也许身上散发着金光吧,“金钱”的“金”。 活了两辈子的人,比同龄人多了许多阅历与见识,更懂得许多人生道理。 道理是两世皆通的,最起码这两辈子里,钱都是好东西,有了钱才能过幸福的生活。 至于当官,李素真没兴趣,从来不敢小看古代人,贸贸然闯入朝堂,面对那些老奸巨滑的老狐狸,李素实在很没信心,上辈子没混过官场,却也知官场凶险,如何站队,如何化解危机,如何博得朝野人望,如何揣摩上意,如何配合帝王平衡朝臣的心思,甚至什么时候该笑,什么时候该哭,都有着森严的规矩,李素只知道,若是进入朝堂,或许一生活得很风光,但一定活得很累。 对李素来说,钱是最美好的东西,至少目前是。 救命之恩不能指望它化为利益了,东阳公主显然有赖帐的意思,很不幸的是,李素也不敢在公主府外的围墙上刷红油漆,写上譬如“再不还钱杀你全家”之类的威胁语句,理论上来说,“全家”也包括当今皇帝,李世民可以因为这句话把他剐成一千片扔出去喂狗。 同时李素也不敢当面再跟公主催债,他怕东阳逼急了一时兴起,索性真把他举荐进朝堂当官,把他的人生规划全部打乱。 事情就这么僵持下来,李素心情不太好,接连几日都没去河滩边与东阳闲聊发呆。 闲在家里养伤其实也很惬意的,骨折的左臂有些麻痒的感觉,大概骨头正在愈合,内伤也好了很多。 盖大房子的想法一天比一天强烈,于是李素找了个风和日丽的上午,叫上王桩和王直兄弟又跑了一趟长安西市。 自从弄出了活字印刷后,文房店生意兴隆,省了刻版的功夫,一切便简单多了,掌柜的请匠工又制了两套印刷模具,印书的时间大大缩短,钱也越赚越多,李素这次共计从文房店拿到了十五贯钱。 很不错的收获,羡慕得王家兄弟两眼通红。 ………… ………… 李素找了个老爹心情不错的时机,打算和老爹第二次谈谈人生。 “哈——啐!” 坐在门槛边,李道正的开场白便是一口浓痰。 没关系,李素早有准备,木铲轻轻一挑,连土带痰扔进了隔壁史家院子,洗过手后,李素坐下来。 “身子咋样咧?上次家里来了好多府兵,还有一位大将军,我还以为你在外面闯下什么杀头的大祸,嗯,这事我先给你记着,等你身子好利索了,跟你算总帐,抽不死你。” 李道正眯眼瞧着李素,仿佛在打量一头马上要宰的肥猪。 “孩儿只是倒霉,碰巧遇到强人劫掠公主,如果孩儿视而不见的话,那才是真正的杀头大祸。” 李道正眼神有些希冀:“救了公主能当官不?皇帝的女娃,命可金贵滴很,你救了她,皇上赏你个官当不过分吧?做人应该讲点客气吧?” 这话就不太好回答了,或许李世民真有赏官的意思,但李素不愿意呀。当然,这想法不能跟老爹坦白,否则下场凄凉。 “有没有封赏看皇帝陛下的意思了,朝廷大人们的事,我们说不清楚,过好自己的日子就成。” 李道正有点不甘心,却也只能认命,闷闷地道:“皇帝女娃的命,金贵咧,应该封个官的。” “爹,不说这事了,孩儿要跟你谈谈人生……” “哈——啐!”李道正又一口浓痰,不知是唾弃如此严肃的话题,还是唾弃老李家两代人的人生。 李素只好认命地铲走,扔进史家院子里——老史家实在应该请个道士算算流年,看看最近有没有命犯小人,以及……命犯邋遢人。 “爹,咱家发财了!”李素索性单刀直入。 李道正楞了一下,然后默算了一会儿,眉开眼笑:“不错,咱家确实有钱咧,皇帝陛下赏的十贯钱还剩六贯,前几日你从强人身上搜出了十几两银饼,加起来二十来贯咧……” 看着老爹愉悦的样子,李素决定把文房店的收入先瞒下来,这笔收入不太好说,得从活字印刷术说起,然后还得解释一些商业理论,比如合伙经营,利润分成等等,李道正自然是不懂的,但肯定会问到印刷术的秘方,既然与人合伙,也就不存在秘方一说,最后的结果必然是李道正抄起降魔法器满村追杀败家儿子…… 李素是孝子,孝子的含义很广泛,其中包括让老爹每天保持好心情,尽量不说给他添堵也给自己找揍的事。 “爹,二十来贯钱,咱家可以盖个大房子了……” 李道正一楞,接着若有所思:“说的没错,你都快十六了,要娶婆姨咧,咱们这个家太破了点,周正的婆姨怕是不愿嫁,对,是要盖个大房子了!” 李素傻眼,十六岁讨老婆?我还是个孩子啊,正是卖萌扮嫩的年纪啊…… 不管了,先盖房子再说,车库,泳池,主屋旁边还得有个洗浴中心,里面再造个桑拿房……前世享受不到的富豪生活,这一世无论如何都得圆了心愿。 李素来劲了,从怀里掏出早已画好的图纸:“爹,您看,房子盖成这模样行不?” 李道正不识字,眯眼凑近仔细瞧着:“这是个啥么……” 胡乱在图纸上点来点去,大概介绍了一下主屋偏厅以及各种设施,然后道:“爹,相信孩儿不?” 李道正犹豫了一下,还是点点头:“信,你比我有本事。” “盖房子的事交给孩儿,保证盖一栋让爹迈不动腿,让村里大姑娘小婆姨张得开腿的大房子,咋样?” “行,反正就这点家当,都给你,你看着办,盖房子是该花的钱,必须得花,反正再过几月地里有收成咧,咱心里踏实。”李道正重重点头,这几个月,他越来越发现儿子长大了,或许,也该让他试着当家了。 “爹,盖房子若能剩下钱,孩儿买个婆姨给你糟蹋,咋样?” 李道正呆了一下,接着勃然变色,久违的降魔法器祭了出来:“糟蹋?受死吧瓜怂!” 李道正挥舞着紫藤,满院子追杀伤残人士,很辛酸的画面。 第六十一章 建盖新房 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二婚且带着拖油瓶的老男人,而且长相也非常的呵呵呵,买个黄花俏婆姨给他,怎么就不能称为“糟蹋”? 李素觉得自己用词很贴切,显然老爹不这么认为,他觉得伤自尊了,也不照照镜……对了,家里没镜子,买镜子的事也该提上日程了。 说是玩笑话,但李素还真留了个心思,三四十岁的男人正是一生最意气风发的年龄,不能孤独地过完下半辈子,确实该给他找个婆姨了。 李素是后世过来的人,对长辈再婚没什么抵触,多个后娘对他来说只是家里多添双碗筷,却能给家里平增几分人气,将来再生个一男半女,相信老爹想练降魔棍法的时候不一定会找他了,思来想去,这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好主意。 当晚李道正把家里所有的钱都交给了李素,盖房子的事让李素看着办,不过李道正还是不太放心,很严肃的告诉他,事若没办好可不止抽一顿这么简单……也许会抽两顿。 资金到位了,工匠的事又是麻烦。 李素画的图纸要求的工艺比较高,有些东西至少这年代的工匠没做过,村里工匠手艺太糙了,必须请工部的工匠才行。 李素是个很不懂得客气的人,也很不喜欢跟别人见外,特别是跟东阳公主见外。 请公主府的小宫女绿柳去传话,将东阳约出来,动之以情,晓之以利,挟之以救命之恩,东阳不得不屈服了,她渐渐发觉被李素救了一条命是件很……划不来的事?这份恩情大抵会被他要挟一辈子。 东阳虽在众皇子公主中不怎么出风头,李世民对她的关爱也很少,但她终究是金枝玉叶的公主,调几十个工匠还是不成问题的。 第二天工部便派来了三四十名经验丰富的工匠,李家大宅正式开工。 图纸早就备好,除了那几位泳池边的比基尼美女有点伤风败俗外,其他的一目了然,工匠们都是修盖过皇宫的,经验十分丰富,经李素解释过后,大家都懂了。 ………… 最近太平村里又有了新的话题。 老李家盖房子的新闻成功占据太平村头条,而李素这个人,也成了村里的风云人物。 “村里的风云人物”……格局似乎有点小,李素不在乎,以他目前胸无大志烂泥扶不上墙的性格来看,此生最大的目标大抵也只是村里的风云人物了,虽然耍点小聪明可以成为整个大唐的风云人物,奈何这位风云人物不喜欢太风云了,村里就够,让他更出名不是不能商量,得给钱。 乡亲们对李素的印象越发高深莫测。 数月以前,李家娃子只是个唯唯诺诺看起来有些懦弱的寻常农户娃子,若一定要说他有什么不同,大概模样长得周正些,气质文雅些,不太像农户娃子。 然而这个娃子最近几个月却让人大吃一惊,不仅治好了天花,还杀了两个强人,救了公主的性命,据说还作了许多诗,乡亲们虽然不懂诗,但太平村的娃子作出来的诗一定是好诗。 一桩桩一件件,不断刺激着乡亲们的眼球,如今老李家盖新房子,乡亲们已觉得很正常了,生了个这么争气的儿子,不盖新房子才叫丧心病狂。 农忙时节已过,村里闲下来的壮汉们三五成群跑到李家工地上看,跟笑得合不拢腿……嘴的李道正聊几句闲话,李道正大手一挥,壮汉们又找到了新工作,李家工地越发人声鼎沸了。 ***************************************************** 伐木,采石,买地砖……李素忙得脚不沾地,这个节骨眼上,程处默找来了。 李素真不太愿意搭理他,因为程处默空着手来的,而且看样子并没有买诗谈业务的意思。 自从杀了结社率叔侄后,程处默倒真把李素当成了朋友,来往间从来没摆过卢国公府小公爷的架子,老程家的家教深不可测,从上到下没一个把“卢国公”的招牌挂嘴上,似乎从来没在乎过。 今日程处默情绪似乎不大好,而且脸上挂着几许熟悉的瘀伤。 李素很识趣,二话不说把他领到村口那株倒霉的银杏树前。 “揍它!” 程处默也不客气,当即甩开膀子一声暴喝,如同战场杀敌一般,一阵狂风暴雨般的拳打脚踢之后,银杏树奄奄一息,程处默也满头大汗倒在地上,累得连哼哼都费劲。 “这次挨揍应该跟我的诗没关系吧?”李素坐在旁边的石头上,神情有些忧伤地望着天:“……我都好久没开张了。” “没你的事,昨被我爹揍了一顿,这次下手有点狠,不大习惯。”程处默瓮声瓮气道。 李素同情地看了他一眼,见识过程咬金的风采后,李素有点庆幸自己的爹对他…… 算了,还是别庆幸了,俩爹其实差不多的风格。 “你闯祸了?” 程处默摇头,一脸被冤枉的表情:“除了最近心气不爽利,长安城里砸了两家铺子,我根本没干过别的好不好?” “那就是嘴贱,昨天我也嘴贱了,被我爹抄着藤条追杀了三里路……”李素同情地看着他:“令尊那个级别的大将军揍儿子,起码得领着上千部曲,抄着青龙偃月刀,摆出围猎的架势追杀你吧?” 程处默两眼发直,似乎在想象程咬金抄着青龙偃月刀骑着赤兔马,领着千军万马排兵布阵追杀不肖儿子的画面……那得不肖到什么地步啊。 惊惧地甩甩头,程处默苦着脸道:“……我爹耍斧子的,不耍青龙偃月刀。” 仰天叹出一口长气,程处默忧愤地道:“兄弟你是不知道啊,我挨的这顿打哟,那叫冤哟,冤得好像哟……” “停!”李素适时打断了他的话头,下午还得请人去山里把伐下的原木运回来,太忙了,没功夫听别人家的琐事,况且他认为程处默挨多少顿打都不冤,谁叫他摊上那么一个老爹呢。 **************************************************** ps:今天间歇性一更,马上出去打球,锻炼好身体才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第六十二章 驴唇马嘴 李素对权贵一直抱着很深的防范心理,在他的印象,权贵属于蛮不讲理且掌握着讲道理的人的生杀大权,对这类油盐不进杀夺只凭喜好的人,李素能避多远避多远,这类人惹不起。 然而来到这个年代后,李素遇到的权贵却不是他印象中的模样,东阳公主,程咬金,程处默,这些人完全没有权贵的架子,李素小心翼翼过后,在他们面前也渐渐变得坦然。 如果大家处于人格上的同等地位相交的话,李素觉得程处默还是很可爱的,挨过打的他更可爱。 程处默情绪很低落,他觉得老爹这次揍他揍得太重了,让他很不适应,更冤的是揍得毫无理由,没招谁没惹谁,无端端挨了顿打。 按程处默的说法,那天老爹下了朝,不知受了朝里哪位大人的鸟气,回府摔碟子摔瓶子,而他,很不幸地从堂前路过,被眼尖的老爹看见,于是把他叫进堂内,二话不说揍了一顿,揍完以后还指着鼻子怒喝“以后还敢不敢了?” 程处默满腹委屈,满头雾水,根本不知道以后什么事情敢不敢,只好点头说不敢,程咬金大抵没出够气,瞪起眼睛问他“你知道啥事敢不敢么?” 程处默傻眼半天,只好颓然承认不知道,然后程咬金一声长笑,揍了他第二顿…… 揍完以后程处默才知道,其实老爹也没想好啥事,总之就是因为心气不爽,想找人揍一顿,而程处默因为不幸路过,于是躺枪…… 很悲伤的故事,李素听着程处默的哭诉,张着嘴楞了半天,老程家的家教真是……相比之下,李道正简直称得上亲切和蔼的萌萌哒老爹了。 程处默躺在草地上,喘着粗气望着天,旁边的银杏树遭了殃,歪着脖子奄奄一息,李素自然也没有倾听别人倒霉事的雅兴,然而程处默却仍扯着李素大倒苦水,生在权贵人家如何生不如死云云…… 李素频频点头作认同状,不时扔一记同情的眼神给他,脑子却已走了神。 泳池不好建呐,这年头没有水泥,而他这个穿越过来的废材也不会造水泥,只能在泳池底部铺上平整的打磨过的青石,中间用纸浆和糯米黏合,据说这东西堪比后世的万能胶,效果很强大,用在泳池底部应该不会漏水,不过……到哪里请几个比基尼妹妹呢? “……李素,你说我这么做对不对?” 程处默煞风景的声音惊醒了李素的畅想。 “啊?啊!对,对……”不管什么事,先点头再说。 程处默脸上露出一丝厉色,重重点头:“既然你也这么说,看来事情错不了了,我这就回家收拾行李!” 说完程处默一脸决然站起身。 李素急了,什么事就错不了了?怎么就要回家收拾行李了?刚才自己胡答应了啥? “慢着,小公爷留步!”李素果断揪住他的袖子。 “小公爷意欲何往?” 程处默瞪着他:“去河北道投军啊,我刚才说了半天你没听进去?” 李素惊出一脑门的冷汗,好险啊,差点惹了大祸,若被程咬金知道他唆使小公爷去投军,以老程那混世魔王的性子,恐怕会领着大军杀进太平村,然后活活生撕了他…… “小公爷,来来来,请坐,咱们谈谈人生……”李素笑脸僵硬,态度忽然变得宾至如归。 “刚才谈过了……” “再谈谈,再谈谈,”李素发现这位小公爷性子很浑,比王桩还浑,对这类人李素一般选择远远避开,显然现在已避不开了,只能好言好语哄着。 怀着被人碰了瓷的心态,李素苦着脸试图回到刚才走神以前。 “小公爷……为何突然要去投军?” “程某也是堂堂八尺汉子,凭啥别人在前面拿命挣前程,而我却安安乐乐在长安等着老爹蹬腿后继承爵位?丢人!” 李素无言以对,大家的价值观不同,换了李素是卢国公的法定继承人的话,肯定老老实实待在长安城里,没事遛狗斗蛐蛐儿,偶尔干点欺男霸女的事,如此愉悦的生活,这混帐居然要去投军玩命…… “小公爷,您看啊,眼下大唐边事平静,百姓安居乐业,去投军也不见得……” “谁说大唐边事平静?”程处默神情愈发不满:“我刚才说的话你一个字都没听进去吧?昨日北边有军报来,自我大唐平灭东/突厥后,薛延陀真珠可汗趁机将原来的东/突厥草原牧场据为己有,在原来的东/突厥王城建了新的牙帐,这几年势力愈发壮大,如今有二十万控弦之士,仅是今年便与我大唐边境有过多次冲突,上月更有小股薛延陀军士入我大唐疆境,杀我百十名边境百姓……” 李素:“…………” 感觉自己已经不懂聊天了…… “小公爷,您看啊,虽然大唐边境不平静,可你毕竟是未来的卢国公,贸然去投军,想必程大将军也不会答应的,再说薛延陀虽屡有不臣,但我唐军究竟打不打薛延陀还没定呢,你现在去投军恐怕时机……” 程处默快气炸了:“我刚才的话你真的一个字都没听进去?谁说唐军不打薛延陀了?昨日朝会上,陛下有意攻打薛延陀,给他们一个教训,朝中数位老将纷纷出班请战,我爹亦在其中,却被李靖那老匹……咳,老人家抢了先着,据说陛下有意拜李靖为河北道行军大总管,领关中河北大军十万以击之……我爹没抢过他,窝了一肚子火,不然你以为我昨日为何平白无故挨打?” 李素:“…………” 该死的,刚才自己走神想比基尼妹妹的功夫,这厮到底说了多少话?自己还错过了什么? 决定了,不跟他聊天了,太累! ****************************************************** ps:还有一更。。。周一了,诸兄手里的推荐票何妨再猛烈一些?来吧,我受得住的! 第六十三章 无意献策 鸡同鸭讲,驴唇马嘴,说的就是眼下的状况。 一个滔滔不绝说得起劲,一个半眯着眼睛想着比基尼美女,大家各得其乐,却根本不在同一个频道上。 如果李素想和他成为人生知己的话,想必此生一定要花很大的力气。 “虽然不是很明白,但是……好厉害啊!”李素声色俱佳地表达了虽不明但觉厉的情绪,然后很快转移了话题。 军国大事与他一个农户小子何干?李素的心很小,只容得下一栋房子。 “咱们还是聊聊房子吧,小公爷快看,这是我家新房子的图纸,很厉害的……”李素展开图纸,开始炫耀自己的新房子。 程处默显然也是个心大的人,很快忘记了被老爹痛揍的不悦,也忘记了刚才还信誓旦旦说要投军的豪言壮语,立马被图纸吸引了注意力。 “这……是个啥么。”程处默盯着图纸喃喃道。 李素松了一口气,很好,这家伙上辈子一定是鱼投胎,记忆只有七秒,唆使小公爷投军的罪名应该怪不到他头上了。 “小公爷请看,这里是车库,不,不是马厩,比马厩高明多了,它不是圈马的,是停马车用的,这里是浴室,不,里面不放澡盆子,而是放一个……嗯,特大号的澡盆子,里面还有一个桑拿房,洗完后可以在里面蒸一蒸,很舒服的,‘桑拿’?很难解释,不用在意这些细节……” 现在轮到李素滔滔不绝了,程处默直楞着眼,看着李素嘴皮子不停张合,正应了李素刚才那句话,虽不明,但觉厉。 李素嘴都快说干了,终于将新房子的各类设施介绍完毕,笑得两眼眯成一条缝,最后说出了耗费口舌的真正意图:“小公爷家里难道不想弄这些新奇玩意吗?有了它们,日子会过得更舒坦,如果小公爷需要,我愿为你画图纸,保证将贵府改造得既美观又实用,图纸卖你十贯钱不贵吧?小公爷有意否?” “我……咳,我刚才说到哪里了?对了,打薛延陀!呵呵,陛下已下定了决心,说话就要点将出兵了,李靖想当这个行军大总管怕是没那么容易,我爹岂是轻易相与之辈?这事明日朝会怕还有一番波折,说不定……” 李素抬头看看天色,喃喃道:“天不早了,我爹还在家等我吃饭呢,小公爷,实在抱歉,我先告辞了,啊,对了,我对如何攻打薛延陀很有兴趣,下次烦请小公爷继续说,今就算了,告辞告辞……” ****************************************************** 跟程处默聊天简直是酷刑,李素决定以后见了他躲着走,躲不过去就装病,跟碰瓷似的,见到他就往地上倒,两眼翻白,口吐白沫,手脚直抽抽…… 相比之下,跟东阳聊天就轻松多了,不说聊天了,仅看她那张脸就比程处默赏心悦目得多。 仍是泾河河滩边,东阳一身紫裙,不施脂粉,白净无暇的素面看着河水,文静地托着腮。 “工匠的事,多谢你了,他们很不错,图纸上的东西他们都明白,想来建好房子后应该差不了。”李素朝她道了谢,虽然大家很熟了,而且对她还有救命之恩,但道谢的礼仪还是有必要的。 “行了,工匠用得顺手就好,盖好了房子赶紧让他们回宫里去,太极宫修缮承香殿正缺人手,昨日工部的官员发现不见了几十个工匠,还发了火呢,后来下面的人报出我的名头才让人家闭了嘴。”东阳说着,没好气地横了他一眼。 “多谢多谢,让你为难了,再有一个月怕是差不多封顶了,剩下的活儿村里的工匠能做。” 东阳叹了口气道:“明日我还是进宫跟父皇禀报一下这事,瞒着父皇终究不妥当,这几日宫里宫外人心惶惶,父皇和朝臣们火气大得很,调用工匠的事若是瞒着却被他发现了,怕是免不了几句斥责……” 李素眼中忍不住冒出八卦的光芒:“啥事火气这么大啊?宫里遭贼了?” “你家才遭贼了……”东阳叹道:“还不是男人家打打杀杀的事,据说是因为薛延陀的真珠可汗,这几年愈发兵强马壮,在我大唐边境杀了不少百姓,父皇想出兵攻打,房相和魏徵等一干文官们却觉得应该休养生息几年,待国力更盛后再打,吵来吵去,父皇和大臣们都吵出一肚子火气……” 李素笑道:“这事我听说过,昨日卢国公府的小公爷来了,因为这事他平白无故挨了卢国公一顿痛揍,冤得慌呢。” 东阳眨眨眼:“你……跟程处默合得来?” 李素点头,肃然道:“知己,堪比伯牙子期一般的……知己!” 就是没法聊到一块去……李素默默在心里补上这一句。 东阳笑道:“程叔叔一家上下倒是真性情,跟谁都处得来,据说我大唐刚立国的时候,高祖爷爷将长安城外的三百亩良田赐给程叔叔,有天庄子里一位农户家的老妇人得了急病,程叔叔亲自背着她快马飞驰进长安,找到孙老神仙医治,这事直到今日还被人传诵,从那年起,程家庄子的田产楞是比别家庄子多了半成……” 二人闲聊时天南海北什么都聊,东阳说着说着忽然噗嗤笑出了声。 “说起程处默更好笑,昨日他不知发了什么疯,回到府里嚷嚷着要去河北道投军,气得程叔叔把他吊起来抽了小半个时辰……” 李素吃了一惊:“又挨了顿揍?” “是呀,他是程家嫡长子,正经要继承爵位的,谁家嫡长子那么混帐,好好的爵位不要,跑去行伍里投军玩命?” 李素苦笑道:“这可真是冤上加冤,因为一个薛延陀,程小公爷得挨多少顿揍呀……其实我就想不明白,为何我大唐一定要出兵呢?不战而屈人之兵不是挺好么?” “世上哪有那么多的不战而屈人之兵?你想得倒美。” “怎么没有?单说薛延陀吧,我虽然不知道那位真珠可汗几斤几两,但是……他总应该有儿子吧?只要儿子的数量超过两个,这事就能成。” 东阳白了他一眼,笑道:“真珠可汗的儿子关咱大唐什么事?难不成他们会帮大唐把他们父亲杀了?” “笨!没听说过汉朝的推恩令吗?” “哦?怎么说?” “推恩啊,薛延陀名义上还是大唐的藩属国吧?真珠可汗的地盘如果是一块银饼……抱歉,习惯了,好吧,如果是一块大饼,陛下为何不以宗主国的名义给薛延陀下旨,把那位可汗的儿子们都封为可汗?这些新出炉的可汗们的封地嘛,就在大饼上画吧,你一块,我一块,转眼间一块大饼七零八落,不光是地盘,麾下的勇士也是大饼,你五万,我八万的,拆得乱七八糟,那时真珠可汗焦头烂额回过头对付自己的熊儿子们,我就不信他还有心力敢染指大唐边境……问题是,真珠可汗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儿子,此计方能得售,如果他只生了个独子,这台戏唱不了……” 李素说着将怀里的图纸掏出来,再次核对加欣赏,还是自家的房子最迷人,军国大事有什么意思? 垂着头看了很久的图纸,李素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周围太安静了,不是应该有个姑娘在旁边的么? 抬头一看,东阳满脸呆滞,定定看着他,目光很……反正李素看不懂。 “喂,你没事吧?怎么了?”巴掌在东阳眼前晃来晃去。 东阳仍旧呆滞的模样,缓缓地,一字一字地道:“真珠可汗……真有两个儿子!” 第六十四章 横截圣意 真珠可汗真有两个儿子…… 李素也呆住了,脑海里跳出来的第一个念头不是什么推恩令,而是……这家伙太弱了吧? 好歹也是草原上的王者,只生了两个儿子,看看人家李世民,儿子生了十四个,女儿生了二十一个,简直是活生生的人形种/马,对比一下,只生了两个儿子的家伙居然好意思来抢人家种/马的地盘,他不羞吗? “李素,刚才的主意,是你想出来的吗?” 李素深沉地望着天,一副回忆唏嘘的模样:“在我很小的时候,村里路过一位老道士……” “行了行了,没一句正经话!”东阳狠狠白他一眼:“有主意不早说,你这一番话可以让我大唐少死多少将士,积大德的计策,还藏着掖着,不怕老天降雷劈你!” “真有一位老道士……” “闭嘴!”东阳难得地发了脾气,站起身看看天色,道:“我现在进宫一趟,父皇说不定已开始调兵遣将了……” 看着东阳风风火火的样子,李素有点不适应,大概这是大唐公主天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吧,文静柔弱的东阳也不例外。 “这个计策……还行吗?”李素小心地问道。 “行不行先禀报父皇再说,男人家打打杀杀的事情我懂什么?不过我觉得还行……” 李素眼里不知不觉冒出了希冀的光芒:“大家都不容易,若是朝廷采用了我的计策,是不是应该赏我一些……” 话没说完,东阳公主跟他挥了一下手算是道别,然后匆匆走远。 李素楞在原地,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半晌,才从喉咙眼里挤出未尽的话:“……钱啊?” 没有回答,东阳公主的背影后面跟着十几个侍卫,慢慢变成了小黑点。 李素黯然叹息:“这人……不讲究。” ***************************************************** 太极宫,甘露殿。 今日殿内坐满了武将,李靖,李勣,尉迟恭,程咬金,连久病在床的翼国公秦琼亦在座,李世民为了体恤他,特意让他躺在一张软榻上。 文官也有,长孙无忌,房乔,诸遂良等等。 武将们不拘小节,坐在殿内嘻嘻哈哈斗嘴,文官们的神情却颇为凝重,细细观察一下殿内文武官员的比例,便能发现不少微妙的细节,武多文少,又是商议薛延陀之事,由此可见陛下的心思。 尚书左仆射房乔暗暗叹气,看来陛下决心已定,要出兵攻打薛延陀了。陛下性烈,永远受不得挑衅,当年东/突厥颉利可汗可汗兵临长安城下,逼着陛下签下耻辱的渭水之盟,仅仅只过了四年,陛下便报仇雪恨,将颉利可汗活擒至长安,如今薛延陀二十万大军犯境,心气愈高的皇帝陛下更不能忍了,北征薛延陀已是定局。 说是商议,其实只是李世民将众人叫来宣布自己的决定。 攻打薛延陀不是一时意气,李世民在做这个决定之前也有过多次思量,如今大唐兵锋正盛,十来年的休养虽远未达到国强民富的地步,却也是粮仓丰足,刀械满库,再加上官府清廉,万众归心,天气也正至初夏,可以说无论天时地利人和,这一次都占尽了,至于战争的代价……古往今来,哪一次战争不需要付出代价? “朕心意已定,即日调关内河北两道,计十万府兵,出征薛延陀,拜卫国公濮州刺史李靖为河北道行军大总管,总领关内河北十万大军北征……” 房乔暗叹一声,不得不道:“陛下请三思,我大唐如今休养之策甫见成效,民居仓廪堪堪充足,此战凶险,耗钱粮巨万,遑论我关中万千子弟性命,我大唐耗十年之功而创下的盛世怕是大伤元气,再穷十年之力方可复见,故臣以为,对薛延陀莫如以怀柔抚之,待四五年后再兴刀兵方为上策……” 李世民眼中露出凶狠的戾气,重重地道:“玄龄勿复多言,朕意已决,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协力,礼部拟草檄文,户部拨运粮草,兵部调遣将士军械……今日无论文武,无论政见,战端开启,务必各司其职,齐心协力,来年今日,朕要看见薛延陀之牙帐已成我唐人牧马之乐土……” 话未说完,一名宦官匆匆走来,小心翼翼跪在殿外道:“启禀陛下,东阳公主殿下求见,殿下说事出紧急,关乎军国大事,求陛下召见。” 李世民眉头皱了起来:“东阳?她能有甚军国大事?” 终究对这个女儿怀着一丝愧意,李世民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住了怒气,朝殿内众臣道:“诸卿稍待,朕去去便来。” ………… 甘露殿偏殿内,东阳公主朝李世民盈盈跪拜,李世民刚被她打断了重要的朝会,脸色有些不悦,看着女儿柔柔弱弱的样子,也不忍心发火,语气不太和善地道:“东阳如此着急见朕,有事吗?” 东阳垂头道:“有事,很重要,故东阳不得不耽误父皇一点时间,请父皇拨冗,听东阳详禀。” 李世民拂了拂袍袖,道:“奏来。” “父皇,东阳有计,可使我大唐不费一兵一卒,而陷薛延陀于内斗,此计东阳亦拿不准可不可行,故向父皇请益。” 李世民挑了挑眉,笑也不是,怒也不是,片刻之后叹了口气:“你一个女娃,军国大事岂是你想的那么简单,快回公主府好生休养,朕再着宫人赐你绫罗美食……” 东阳急了,不得不打断他的话,语速飞快地道:“薛延陀真珠可汗膝下二子,而薛延陀名义上亦是我大唐之藩属,父皇若是遣使下旨,分封真珠可汗二子为可汗,并划其国土及国中勇士,俱裂封二人,父皇,此计……可行否?” 东阳鼓起勇气说完后,偏殿顿时陷入死一般的寂静。 东阳心中忐忑,不安地垂着头,许久听不见动静,不由心虚地微微抬起眼睑,小心看了看李世民的脸色,却发现李世民呆呆地跪坐在榻上,一脸震惊地看着东阳。 “父皇?此计……不可行么?”东阳心虚得声音都低了许多。 良久,李世民脸色复杂,一字一字地道:“推,恩,令?” *************************************************** ps:说句题内话,前文结社率刺杀,以及推恩薛延陀真珠可汗,都是历史真实发生的事情,老贼行文尽力尊重历史事实,当然也有虚构的情节,毕竟这是小说,不是史书。 第六十五章 少年英杰 李世民是聪明人,聪明人一点就透。 推恩令,始出汉朝武帝,当时汉武帝刘彻很苦恼,真正的寝食难安,因为他的祖宗汉高祖刘邦太没文化,立国之后大肆分封刘家子弟为王,放眼华夏大地,这里一个王那里一个王,真正是祖国江山一片刘,立国时没什么,刘家子弟感恩戴德痛哭流涕谢皇帝封赏,然而给了王位就得给权力,给了权力还得给兵将,久而久之,诸王势力越来越大,对中央政府也越来越不敬,皇位传到武帝刘彻这里时,可怜的萌娃武帝小朋友失眠了…… 不仅失眠,刘彻可能还患有譬如焦虑症,神经衰弱症,心率不齐症等一系列症状,因为王爷们势力太大了,诸王势力合起来估摸可以把他这个皇帝掀翻三次以上,皇位很不稳当呐。 所谓“主忧臣辱”,皇帝陛下失眠,臣子们也不敢睡了,这时一个名叫“主父偃”的臣子上了一道疏,奏疏里说,既然天下这么多王爷,咱们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王位当成不要钱的烂白菜一通乱封算了吧?刘彻大怒说,寡人忧郁得快成诗人了,你特么还跟我胡咧咧,信不信寡人抽死你?主父偃急忙解释,莫如分封诸王子弟,一个王爷少说有三四个孩子,将这三四个孩子全部封王,然后将他们老爹名下的土地和城池再划分给他们,如此一来便无形中削弱了诸王的实力,一个小国变成三四个小国,指挥不一,兵力不一,以后谁还敢造反? 这就是著名的“推恩令”,刘彻的失眠症终于不药而愈。 李世民当然知道推恩令,然而毕竟当局者迷,当薛延陀犯境之时,君臣第一个念头并不是什么阴谋诡计,而是打或者不打,两端各执一说,却没有一个人想到推恩令这方面去。 直到东阳匆匆进宫,向李世民献上此策,李世民这才如同拨开了漫天迷雾一般,整个思路都清晰了。 是啊,推恩令,如此绝佳的计谋,不费一兵一卒,只需轻飘飘一道圣旨便足可让真珠可汗后院失火,大唐君臣则坐山观虎斗,待到老爹和儿子们打得鼻青脸肿,无力再战时,唐军再发动突袭,岂不事半功倍? 至于本该发生的战争…… 李世民好斗,却绝非穷兵黩武,一千多年来被后人喻为“千古一帝”,这个称号可不是纯粹用武力换来的。若能用更高明的法子和平解决大唐北方的心腹之患,李世民又何必付出让国力倒退十年的代价? 东阳献策后,李世民刹那间想到了很多,心念电转间,不由望向东阳,目光充满了非常内敛的震惊。 “东阳,推恩之策……是你想出来的?”李世民的语气颇为平淡,听不出喜怒。 东阳一颗心顿时悬起,洁白的贝齿咬了咬下唇,脑中仔细揣摩了一番自己刚才说的话,直到确定不会给李素惹来麻烦后,才轻轻地道:“回父皇,此策非东阳所出,而是东阳封地旁的农户子弟献上的,那个人……名叫李素。” 李世民又怔住了,最近数月,“李素”这个名字一次又一次出现在他耳中,实在太熟了。 “李素?”李世民嘴角勾起一抹看不清含义的笑:“那个不愿为官的农户小子?那个治了天花,写过佳诗,独自诛杀结社率叔侄的……李素?” “正是。李素他……虽不愿为官,却心忧国事,以平民白身而谋其政,最近长安纷传父皇欲出兵薛延陀,李素悲悯关中河北子弟性命,特登东阳公主府求见,献此推恩之策……” 东阳所说基本是事实,当然,细节上稍作修改,对李素的形象也无限且无耻地拔高了许多。 李世民神情若有所思:“这个李素,果真只有十五岁?” “是。” 东阳轻应之后,抬头小心地问道:“父皇,此策……可行否?” 李世民沉默一阵,却移开了话题,和颜笑道:“你且回封地,前些日子被恶贼挟持受了惊,好好养息身子,开朗一点,多笑一笑,多与你那些兄弟姐妹走动走动,你性子太弱,若有一日能见你露出些许锋芒,朕更欢喜。” 东阳见李世民不答,不由愈发忐忑,却也只能盈盈下拜告退。 ………… 迈着轻快的步履,李世民走进甘露殿,众臣仍在等他。 卫国公李靖站出来,沉稳的脸上露出几分战意和杀气:“臣奉旨领军出征,未尽事宜还请陛下示下……” 李世民的神色比刚刚轻松了很多,闻言笑着摆摆手:“北征薛延陀之事容后再议,朕……或许有一个更高明的主意。” 殿内众臣皆讶然。 尚书左仆射房乔心中一喜,观陛下神色,似乎不打算出兵了,于是急忙站出来问道:“陛下有何妙计?” 李世民不答,却忽然问了一个没头没脑的问题:“玄龄,你信不信这世上有少年英杰一说?能文能武,亦能安天下。” 房乔楞了一下,摇头道:“或许有,但臣未见也。” 李世民平视着殿外的阳光,淡淡地道:“朕也未见过,但朕想见一见,必须要见一见……” ******************************************************** 少年英杰此时正蹲在村口西边的山腰上,看着王桩王直兄弟帮他挖钱,文房店这笔收入没法跟老爹解释,索性不说了,三人把它埋在山腰的歪脖子树下。 今日王桩与李素闲聊时,愁眉苦脸说爹娘请了媒人下月上门,估摸要说亲了,李素听完后默默将二人领到山腰上,让他们帮忙挖钱。 王家兄弟挖得满头大汗,李素却无所事事地蹲在一旁想心事。 很担心啊,东阳公主进宫会跟李世民说啥?怎么一个微不足道闲聊时顺嘴一提的计策竟被她如此看重?万一李世民真采纳了这个计策……他会不会给点钱意思一下?十贯八贯总要有吧? 李素有点心疼,亏了,应该先签协议再献策的,这下好了,人家白拿了计策跑得没影,这笔钱怕是不容易要了…… **************************************************** ps:求收藏+推荐票。。。嗯嗯嗯,都是很重要的数据,老贼现在就靠这些数据活着了。。。 第六十六章 微服访贤(上) 钱埋得很深,李素是个很小心的人,埋得太浅怕不妥当,反正王家兄弟都有力气,埋钱的时候索性让他们刨了个三尺深的坑,现在挖钱的时候也特别辛苦。 王桩干活时嘴也不闲着。 “李素,你最近老往河滩跑,都不跟我们作耍了……”王桩语气有些幽怨。 “我喜欢的事情你们都不喜欢,没法带你们。”李素想了想,又补充道:“当然,你们喜欢的事情,恕我也无法苟同,比如偷看杨寡/妇洗澡。” “你喜欢啥?” “发呆,坐在河滩边发呆,脑子一片空白,啥都不想,一坐就是一下午,这事你们喜欢干吗?喜欢的话明我捎上你们。” 王家兄弟果断摇头。俩憨货头可断,血可流,就是坐不住。 王直心眼比王桩多一点,笑道:“最近河滩边可不止你一人,听说东阳公主也常往河滩跑,上次公主被强人掳去,连你也捎带上了……” 王桩与王直对视一眼,讷讷道:“李素,你比我们灵醒,这话原不该由我们提醒,公主是金枝玉叶,我们只是庄户人家,走得太近了……不好,更别对她有啥心思,毕竟……不是一路人。” 李素苦笑:“我对她没心思啊,就是河滩边经常碰到,恰好她也有发呆的爱好,于是我们一起发呆而已。” 王桩憨笑道:“没心思就好……” 说着忽然翻脸,狠狠抽了王直一记,王桩骂道:“我就说李素不是那种犯迷糊的人,你瞎操心个啥?” 王直挠着脑袋呵呵直笑。 李素也笑,心中却泛起一丝苦涩。 真对东阳没心思吗?每天河滩边一起发呆,一起闲聊,完全忘记了彼此身份地位的悬殊,她从来没摆过公主的架子,而他也从来不觉得公主是多么的高不可攀,与她相处越来越像一对多年的老朋友,彼此连呼吸都仿佛有了一种默契。 然而王桩没说错,她……毕竟是公主,再怎么不在乎身份,她终究有这个身份,他和她可以是朋友,却永远不可能成为夫妻,她的未来,掌握在李世民手里。 杂乱的思绪被王家兄弟打断,钱终于挖出来了。 王桩羡慕地盯着坑里一大堆铜钱,咂着嘴道:“李素,以前咋看不出你挣钱这么厉害?这几个月你到底挣了多少?” “十几贯的样子吧,这不算什么。”李素嘴上应着,弯腰吃力地拎出两贯钱,朝王家兄弟面前一扔:“拿着,回家交给爹娘,就说帮公主府的管事挖沟渠,东阳公主路过时赏下的。” 王桩王直吃惊地盯着他。 “看啥?没钱咋娶婆姨?我听你娘说了,你娘看中了牛头村周家的二闺女,周家日子过得苦,放出话来了,聘礼二百文,一文不能少,谁叫他家闺女水灵呢,这两贯给你们,给了聘礼后请人把家里翻修一下,钱都花完,别剩,将来王直和老四说亲我再给。” “这……李素,这不合适,我们不能要,有手有脚的,挣钱靠自己,拿别人的脸臊。”王桩涨红了脸道。 王直本来想拿的,见老大这么说,只好悻悻收回手。 李素一脚将王桩踹一趔趄:“我是‘别人’吗?给你你就拿着!你家穷成啥样了?能拿得出二百文吗?没钱娶婆姨,以后怎么生娃?王家要不要传宗接代了?王直,别理你哥,把钱收好,快!” 王直犹豫了一下,还是慢吞吞地将两贯钱抱在怀里。 两贯钱在王直的怀里闪着诱人的金光,李素忽然觉得心脏被针狠狠刺了一下,可能疼得出血了…… 闭着眼悲痛地朝二人挥手:“拿了钱快走,我快改主意了,快!” 王桩没来得及说话,王直撒开腿飞快抱着钱跑得连影子都不见了。 李素指了指王桩:“你家老二将来肯定比你有出息。” ***************************************************** 老李家房子盖得很快。 几十个修皇宫的工匠被调来修农户家的房子,真正是杀鸡用牛刀,刚开始工匠们心里未免存着几分轻视和不耐,直到后来李素拿出图纸,将那些他们听都没听说过的新奇东西指给他们看,工匠们这才收起了轻视之心。 李素已好几天没去河滩边了,因为他很忙,工地里的大小事情他都得管,当然,为什么不去河滩或许他心里最清楚。 ………… 不知不觉快到初夏,村里已渐渐能听到各种嘈杂的蝉鸣声。 离太平村十里的东南方有一座庙,名曰“天富寺”,隋朝时香火非常旺盛,自从贞观元年后,这座庙却一夜之间断了香火,方圆百里的百姓再无一人敢进庙礼佛,庙里的和尚没人供养,也渐渐四散离开了。 一座香火旺盛的庙宇忽然间没了香火,自然是有原因的,原因跟一次事变有关。 事变名叫“玄武门之变”,武德九年,当时还是秦王的李世民在玄武门外发动兵变,向兄长和亲弟弟痛下杀手,秦王麾下诸如长孙无忌,尉迟恭,程咬金,秦琼等文臣武将暴起而击,建成太子和齐王李元吉终不敌大势,兵败被诛。 玄武门之变,杀戮的战场并不仅仅只是玄武门,这场兵变波及整个关中,而在这离长安城数十里的天富寺外,事变当日也有一场浴血厮杀,当时领军的是名将秦琼,带领三万人马与太子左卫率五万余人在此遭遇,双方当即展开殊死之搏,那一战直杀得日月无光,血流成河,数万人死在天富寺外,死在佛祖神像悲悯的目光中。 秦琼在那一役里身负大小伤二十余处,而代价却是整个太子左卫率全部消失,这一战,是除后患之战,此战之后,建成太子的势力终于彻底烟消云散。 那一年起,香火旺盛的天富寺再也没有人敢踏足,事隔十余年,似乎还能隐隐闻到寺外腐蚀的铁锈般的血腥味。 这天,伴随着阵阵蝉鸣,天富寺空寂无人长满荒草的小径上,慢悠悠走来数十人,为首一人穿着寻常的轻便绸衫,腰间系着一根铁制的腰带,头未着冠,只用玉簪随意地挽了一个髻,旁边陪着的一人打扮也很随意,然而二人行走顾盼间却自然地露出几分不怒自威的气质。 看着周围野草遍生的荒地,微服打扮的李世民叹了口气,神情浮上几分愧然。 “今日该邀叔宝同来的,此地是叔宝洒热血之地,当年若非斯役,若非叔宝在城外此地拼死拦截太子左卫率,玄武门中究竟谁主江山,恐未知也。” 陪同李世民的也是朝中重臣,房乔房玄龄,闻言房乔亦叹息道:“叔宝自那一役后身负重伤,失血近斗,从此身子一日不如一日,如今已高卧病榻,连行走亦需子侄搀扶。” 李世民眼中闪过一丝痛意:“大唐名将,惜哉,痛哉!” *********************************************************** ps:今天一更,起床后脑子昏昏沉沉塞了铅似的,状态很不好。。 第六十七章 微服访贤(中) 名将是大唐的资本,可以横行天下逮谁灭谁的资本,李靖,李勣,尉迟恭,程咬金,段志玄,秦琼……这些大唐名将在李世民心中的分量,相当于半个大唐社稷。 如今秦琼已卧病于榻,身子一日不如一日,李世民确实痛心。 特意来到天富寺,倒也不是李世民矫揉做作,对秦琼,他一直是心怀感激的,这位性格忠厚用兵却狡诈如狐的武将,从李渊征战天下时便跟着当时还是秦王的他,无论任何风浪任何变故,但只回头,他永远不离不弃地跟在身后。 天富寺外长满了野草,偶尔能听到几声鸦聒蝉鸣。 草已深没齐膝,朱红色的佛寺成了一片断壁残垣,李世民和房乔缓步而入,后面数十名侍卫紧随。 默默凭吊过当初为自己征战过的将士后,李世民站在寺内院中,静静注视着宝殿内早已倾塌残破的佛像。 房乔等了一会儿,终于忍不住道:“陛下今日邀臣微服出行,所为何事?” 李世民笑笑,指着西北方道:“离此不远的泾阳太平村,有一位少年,朕想见见他。” 房乔是尚书省仆射,三宰相之一,对国事自然熟悉无比,闻言立即道:“是那位治除天花,独力诛杀结社率的少年郎?臣记得……他叫李素,对吗?” “对,此子能文能武,他作过的几首诗亦是传世佳句,前些日朕本已准备拜李靖为河北道行军大总管,领军出征薛延陀,玄龄可知朕为何突然叫停,改以推恩之策?” 房乔有着七窍心肝,想了想,笑道:“那日陛下正与臣等商议,后来东阳公主求见,陛下回来后便改了主意……臣不得不说,推恩之策大善,正合兵法所云不战而屈人之兵,上善也,此策如神来之笔,委实妙极。” 说着笑容忽然敛住,房乔脸上微微露出惊容:“莫非是这李素献策?” 李世民点头:“李素所居离东阳公主府很近,据说他登公主府向东阳献了策,东阳不敢怠慢,匆忙入宫向朕禀奏,此策,名曰‘推恩’。” 房乔呆了片刻,方才喟叹道:“难怪陛下当日曾有‘少年英杰’一说,原来这世上果真有少年英杰。” 李世民沉静地笑道:“是不是英杰,亲眼见过才算,世上才华横溢者多矣,才与德兼备方为上善。” 目光投向远方的苍穹,李世民淡淡地道:“贞观六年科试,朕见当年的新科进士由太极宫端门列队而入,曾说过一句话,‘天下英才尽入吾彀中矣’,这句话朕一直以为没错,直到今日朕才发觉,或许,天下仍有英才未被朕看见,朕的大唐正是百废待兴之时,岂能容英才隐于村野,而不被朕所用?” 很平淡的一句话,却流露出浓郁的帝王霸气,房乔闻言一凛,急忙躬身道:“陛下乃千古少有之圣明英主,天下英才皆愿择明主而事之,吾皇气象,当彪炳千秋万世。” 李世民笑了,喃喃地道:“十五岁的少年郎……朕真的很想见见,他到底是何等风采。” ******************************************************** 一个寻常的农户小子,竟劳动当今皇帝和尚书省宰相微服出行亲自见他,不能不说这是无上殊荣。 李素干的事情太耀眼了,无论如何隐藏锋芒,与大唐的寻常少年相比他终究太不一样,心境也好,本事也好,都是普通少年们望尘莫及的,入李世民法眼亦在情理之中。 从当初治除天花开始,后来作的两首诗被东阳传入宫中,再后来独力诛杀结社率叔侄,最后献推恩之策已定北疆…… 一桩桩一件件事情做出来,李世民想不注意他都难了。 作为一个曾经放出大话说“天下英才尽入吾彀中”的帝王,忽然发现还有一个英才在他彀外游来荡去,李世民若不把这家伙圈进来无疑就是打自己的脸了。 ………… 太平村。 李素正指挥着工匠们抬青石,五尺见方的大石块表面修得很平整,工匠们喊着号子,将石块抬入早已挖好的深坑内。 深坑是个长约十余丈宽约五六丈的长方形,看起来有点怪异,铺上平石后用木锤将其夯实,石块之间严整嵌合,宛如一体,一个巨大的泳池已初见雏形。 想象不久的将来,泳池里灌满水后自己可以泡在里面尽情畅游,游完后进浴室泡个澡,然后再进桑拿房蒸一蒸……李素的心情不由愈发激动,这才是他想要的生活啊。 就在李素沉浸在美好未来的时候,李世民和房乔已来到太平村,着侍卫打听到李素家住址后,李世民挥退了侍卫,只和房乔二人不急不缓走进李家院子。 工地热闹喧嚣的场面令李世民和房乔吃了一惊,还在楞神时,身后忽然传来一道颐指气使的声音。 “你们!别东张西望,说你们呢,你们也是来干活的吗?穿成这模样,不像干活的样子,别楞着了,快,把这块石头抬进坑里。” 李世民和房乔转身,却见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瞪着他们,少年白白净净,略微显得单薄了些,眉目倒是英俊,整个人从里到外散发着一股子懒散味道。 少年瞪着他们:“快干活,傻站着可拿不到工钱。” 李世民和房乔愕然对视一眼,接着二人露出戏谑般的微笑,也不辩驳,索性弯下腰,抬起了一块合抱粗细的石块,一前一后合力往挖好的深坑走。 皇帝和当朝宰相竟为一个农家小子干活,大唐立国不到二十年能成就煌煌盛世气象,君臣的气度涵养可见一斑。 李素身在福中不知福,却嫌二人干活不利索,相比其他工匠娴熟的动作,李世民和房乔干活委实生硬了些,专业不对口嘛。 在李素三番两次催促下,并不时威胁要扣他们工钱,李世民和房乔不乐意了,扔了石块怒道:“你这小娃子好罗嗦,扣我们工钱?你付得起我们工钱吗?” 李素一楞,脸色有些不好看了:“说好每日五文,你想讹我?” ********************************************** ps:还有一更。。。 第六十八章 微服访贤(下) 很不完美的认识过程,双方差点打起来。 待到李素终于正眼看他们,才赫然发觉不对劲。 眼前这二人面白长须,身材富态,打扮虽随意,却流露出一股不怒自威的味道,为首这人更是目光清正,带着几分傲然之气,自信得仿佛能够轻松将整个世界踩在脚下。 这模样……怎么看都不像是工匠,工匠长这样子早被人活活抽死了。 李素打量半晌,终于确认了,于是和气地拱手:“二位……是工部的官员?” 李世民和房乔又楞了。 这孩子啥眼神? 李世民清咳两声,索性顺水推舟:“不错,我确是工部官员。” 指了指哭笑不得的房乔道:“他也是。” ………… ………… 李世民和房乔坐在李家堂屋里,手里捧着一碗热水,气定神闲看着李素作揖道歉,默默感慨人生起伏太精彩,面前这竖子前倨后恭的样子太讨厌。 半天才适应了自己座上宾的身份,李世民环视院后热火朝天的工地,道:“你便是李素吧?你家在盖新房?” 李素一直站在二人面前,坐都不敢坐,神情恭敬得很,毕竟是组织上派来的人,绝不能得罪,闻言立即回道:“是,小子正是李素,我家这些日正在盖新房。” 李世民仔细打量了他一番,道:“倒是个俊俏后生,不过,你家这房子怎么盖的?我怎么看不懂?屋后边那个四四方方的大坑干啥用的?” “……游水用的。” 李世民笑道:“游水的池塘我见得多了,都是圆的,你这池塘为何是方的?” 懒得跟这种没见识的人解释,李素顺嘴胡诌:“阴阳学曾云‘天圆地方’,天是圆的,池塘挖在地上自然是方的。” 李世民与房乔笑着对视一眼,房乔笑道:“虽是胡说八道,倒也算急智。” 李素嘿嘿干笑,笑得毫无诚意。 李世民含笑看着他,目光有点怪,盯得李素全身发毛,良久,才悠悠地道:“你果真只有十五岁?” “是。”李素应道,然后立马堆出一个萌萌哒的笑脸。 李世民神情渐渐有些严肃了:“天花是你独创牛痘之法治好的?” “是。” “结社率叔侄是你独力诛杀的?” “是。” “推恩薛延陀之策是你所献?” 李素有些吃惊:“工部……管这么宽?” 李世民和房乔同时咳了起来。 李素瞧着二人,心中渐渐生疑。 他没见过朝廷官员,唯一一次皇帝下旨也是三个阴阳怪气的宦官来家里宣念,在他印象里,眼前这二人确实有着朝廷官员的威严和气度,这也是他先入为主的原因,可是……两个工部官员尽问些不相干的事情,大唐朝廷的官儿难道都喜欢管闲事么? 李世民寒暄了几句,渐渐说到了正题。 “推恩薛延陀之策,我有些不明白,依你所言,大唐向真珠可汗的两个儿子下旨,他们若是完全不遵旨意,此计岂非白费?” 李素皱起了眉,不是对这个问题,而是对这两个人。 大家才第一次见面,问这么多问题跟提审似的,大家根本不熟好不好? 李素对陌生人没什么耐心,更何况他们提的问题太费脑子,李素懒得回答,除非用钱说话。 于是李素向二人露出皮笑肉不笑的诚恳笑容:“呵呵。” 李世民和房乔又呆住了,这竖子……“呵呵”是啥意思? 房乔咳了两声,又道:“本官再问你,推恩薛延陀之策如何落实?如何能够确认真珠可汗的两个儿子互争其利,而令薛延陀后院失火?” “……呵呵。” 李世民和房乔脸颊直抽抽,很想一巴掌朝那张俊朗的脸上乎过去…… ****************************************************** 不欢而散,真正的不欢而散,李世民从李素家出来时窝了一肚子火,气得想把这竖子拿进大牢里抽他一百鞭子,朕叫你呵呵。 房乔跟在怒气冲冲的李世民身后,边走边摇头:“这位少年英杰啊……呵呵。” 李世民猛地转身,怒瞪着他。 房乔一滞,立知失言,更不该“呵呵”,于是讪笑不已。 走到太平村口,李世民停下脚步,眯着眼朝远处打量了一番,道:“那里便是东阳的公主府了,玄龄,我等去她府上看看,朕要问问东阳,这小子究竟是个什么德行。” ………… 李世民进公主府显然比在李素有面子多了,府外值守的侍卫们都是金吾卫所属,自然认得皇帝,于是赶紧大开中门跪迎,李世民跨进中门后,东阳也匆忙从后殿走出来,向李世民盈盈下拜。 公主府正殿内,李世民大马金刀坐在主位,房乔坐侧位,东阳老老实实垂头站着,心中不由忐忑不已。 李世民现在仍一肚子火没消,重重哼了一声,道:“东阳,那李素家就在你封地旁边,你告诉朕,那小子究竟什么德行?一脸皮笑肉不笑的样子,朕见着就来气!” 东阳睁大了眼,满头雾水看着父皇。 房乔在一旁苦笑道:“公主殿下莫急,适才陛下与臣去李素家寻访,见到了李素,那小子实在是……” 说着把李素刚才那番表现说了一遍,宰相到底是宰相,虽然不见得肚里能撑船,至少也没落井下石添油加醋,经过还是说得很客观的。 东阳公主越听眼睛睁得越大,最后吃惊地捂住了小嘴。 李世民叹了口气,神情很复杂:“东阳,你亦知朕国事朝务繁忙,今日好容易抽出空闲,想见见这位少年英杰,可不管朕和房叔问甚,他就是一句‘呵呵’作答,那皮笑肉不笑的样子,朕恨不得……” 狠狠握紧了拳头,又不得不松开。 理论上,一个农家小子呵呵两声根本没触犯任何律法,李世民若想做个讲道理的英明君主,还真就不能拿那小子怎样。 房乔一解释,东阳公主瞬时明白究竟了,明白过来后表情也变得越来越古怪,渐渐憋得通红,好好一张国色天香的俏脸被扭曲得不成样子。 李世民和房乔目瞪口呆看着东阳玩变脸,殿内一片寂然。 憋了不知多久,东阳总算把刚才快喷出来的大笑憋了回去,垂头轻声道:“父皇明鉴,那个李素虽颇具才华,然则德行似乎……似乎……,不知怎的,他似乎对银钱特别执着,说话行事皆以银钱为准,父皇和房叔适才问他话,而他无所动,大概……大概是因为父皇没给他钱……吧?” ***************************************************** ps:求推荐票!!注意了一下,发现只差一点点就能登陆首页推荐榜了。。。诸兄助我一臂之力!拜谢!! 第六十九章 奏对问策(上) 实在是令人发指的答案。 李世民和房乔有过各种猜想,比如少年怕生,或是欺世盗名,或是性格惫懒等等,二人根本没想到银钱那方面去,而且他们死活也不愿相信一个能治天花能作好诗能杀贼能献策的少年英杰,居然对银钱如此看重。 李世民和房乔傻傻对视,一旁的东阳公主深垂着头,瘦弱的肩膀一耸一耸的。 “给……钱?”李世民似乎不敢相信这个答案,不由再次问了一遍。 “是的,不仅是国策,他作的诗也卖,好诗两贯,绝佳的三贯到五贯不等,无钱免谈……”东阳说着忽然觉得是不是太毁李素形象了,又补充了一句试图挽回:“……童叟无欺。” 李世民脸色有些不善了,从跟随父亲太原起兵到如今稳居大宝,大半辈子从没见过这么死要钱的。 房乔捋须,黯然仰望殿顶房梁,——这是礼乐崩坏的前兆啊! “朕就不信了,朕再问他一次,没钱给,他敢不说?”李世民怒道。 拍案而起,李世民杀气腾腾拂袖而去,房乔摇头叹息,朝东阳苦笑一声,也跟着离开。 东阳抿着唇,看着父皇的背影,心中愈发忐忑。 李素不认识她父皇,但东阳知道,自从认识李素以来,似乎他对任何人的态度都是不卑不亢的,对权贵从未折节攀附过,父皇性烈如火,李素外柔内刚,两人若是冲突起来…… 东阳俏脸顿时煞白,目视着李世民的身影消失后,急忙唤过府中侍卫。 “快,叫两个人,从府里支十贯钱,抄小路送去李素家,告诉李素,有人问他话必须知无不言……”东阳恨恨咬了咬牙,道:“……反正钱给他了,拿了钱就要办事!” ********************************************************* 满头雾水的李素前脚送走公主府侍卫,接着便看见刚才那两位工部官员杀气腾腾朝他家院子走来。 李素呆了一下,马上露出宾至如归的笑容:“二位大人又来了,欢迎欢迎,适才小子招待不周,实在抱歉,二位海涵,万莫往心里去,小子给二位大人赔礼了……” 李世民一楞,满腔怒火顿时如同被当头浇了一盆火,熄得不能再熄了。 “二位请坐,请上坐,寒舍无茶,聊以热水待之,水暖心更暖……” 李世民:“…………” 房乔:“…………” 一拳打在棉花上大抵就是现在这种感觉吧?甚至连拳都未出。 刚才那皮笑肉不笑的“呵呵”呢?那副懒散欠抽的嘴脸呢?现在这热情好客的模样实在令人很不适应啊! 李世民沉默半晌,捋须沉声道:“小子为何前倨而后恭?” “刚才小子太忙,怠慢了二位大人,二位走后小子深悔不已,喜见二位再临寒舍,小子自然不敢再怠慢。”李素的瞎话说得很诚恳。 礼数做得十足,李世民终于无法再挑礼,神情不由缓和了许多,一旁的房乔甚至露出了微笑,一脸“孺子可教”的模样。 李世民访李素不完全是因为对他好奇,更主要的是李素献的推恩之策虽是妙策,然则终究太过含糊,很多细节方面的疑问必须当面问一问。 李家院子内,李世民和房乔渐渐坐直了身子,神情变得肃穆起来。 李素直到现在仍对二人的身份有些糊涂,不过公主府侍卫刚才跟他说的话还是记住了,况且……就算不说那些话,十贯钱的威力还是很强大的。 “我有一问,请你作答。”李世民严肃地道。 李素也坐直了身子:“小子知无不言。” 李世民和房乔打从心眼里感到一阵舒坦,跟刚才的“呵呵”比起来,现在的李素才勉强有了一点“少年英杰”的形象。 “推恩薛延陀之策,如何施之?” 李素想了想,道:“薛延陀真珠可汗据说有两个儿子,莫如将薛延陀国土和国中军队裂成三份,分赐真珠可汗与其二子。” 李世民紧跟着问道:“薛延陀与我朝不合,虽名分上是君臣之国,实则并不服我王化,大唐皇帝的旨意真珠可汗如何肯遵?” 李素道:“重点不是真珠可汗肯不肯遵旨,而是我大唐皇帝陛下的旨意到了薛延陀后,他的两个儿子动不动心,世间财帛都能动人心,国土和军权更能动人心……” 望向李世民,李素眨眨眼:“……大唐应该知道真珠可汗那两个儿子是什么货色吧?” 房乔捋须笑道:“真珠可汗嫡长子名叫‘拔灼’,二子非正妻所出,名叫‘曳莽突利失’,长子多谋,二子暴虐,常以杀戮牧民为乐。” 李素张嘴想说话,又觉得眼前这二人身份不明,不管怎样,先表个忠心再说,于是面向太极宫方向虔诚拱手:“我大唐皇帝陛下英明威武,未雨绸缪,预敌于先,原来已将薛延陀内部的事情打探清楚,实在是可敬可佩……” 李世民的神情明显比刚才更缓和了,脸上甚至露出了矜持的微笑,房乔笑着指了指他,没说话,显然他也不敢当着李世民的面骂李素是个滑头。 等李素虔诚拱完手,李世民笑问道:“长子多谋,二子暴虐,何以谋之?” 李素回答很快:“数管齐下,不愁薛延陀不内乱。” “何以为?” “遣使,用间,渗透,收买,煽动,以及暗中结盟。” 李世民和房乔两眼一亮,今日耗费光阴折腾大半天,总算说到戏肉了。 “此话何解?” “遣使,施之以明,派使者过去宣旨,若真珠可汗两个儿子有心,自会派人暗中接触我大唐使者,用间和渗透,施之以暗,派探子暗中潜入薛延陀,查清薛延陀各部族势力人物喜好和立场,若能收买而为大唐所用自然最好,若是不能收买上层人物,亦可收买其麾下部将,令其关键之时煽动将士作乱,至于暗中结盟,其目标自是真珠可汗的两个儿子,他们不可能对汗位没有想法,有想法就是漏洞,就是机会,至于与谁结盟,与谁敌对,我大唐如何乱中取利,如何消耗薛延陀实力,相信朝中的大人们自有决断,小子就不胡说八道了……” 好渴,好想喝水…… 这十贯钱赚得太辛苦,下次不干了。 ************************************************** ps:还有一更。。。 第七十章 奏对问策(下) 李素说完后,李世民和房乔缓缓阖上眼睛,陷入沉思。 李素却很不专心,不时偏过头看着身后的工地布局,显然自家的房子更有吸引力,眼下多了十贯钱,似乎可以把房子造得更豪华一些,添点什么呢? 对了,可以添丫鬟,添十个丫鬟,每次回到家便让十个丫鬟一左一右排成两队欢迎自己,一边五个,穿着同色同款的衣裳朝他鞠躬,很对称,很工整,很赏心悦目…… 添了丫鬟还得再建两间房当宿舍,自己没事可以睡女生宿舍,这是李素上辈子一直无法实现的理想。 转眼间,东阳给的十贯钱就被李素定好了花出去的计划。 良久,房乔睁开眼,看着李世民笑道:“此计……甚妙,推恩之策到现在才算是完整了,足可行之。” 李世民也睁开了眼:“我朝在薛延陀有间否?” 房乔答道:“有间,不过以前只打探其国风土人情民风,以及各部族首领及其子侄的喜恶,却从未做过诸如渗透,收买,煽动,结盟等事宜,仅今日所闻‘间’之一用,实在是收获良多。” 李素斜眼看着他们,心中冷笑,若是把前世诸如特种部队,斩首战术,闪电战术,超极限战术等等说出来,你们大概会疯掉…… 不给钱不说…… 李世民与房乔商议了几句后,才把目光重新投到李素身上。 “少年郎果然不凡,今日没白来。”李世民缓缓点头,目光充满了欣赏。 房乔也点头:“虽所献之策略显阴损,也算不错了,正是谋国之论,十五岁的年纪能想到这些,你比老夫当年强多了。” 李素咧嘴假模假样谦虚:“小子胡说八道,让二位大人见笑了……” 语锋一转,李素又说到自己的房子,显然在他心里,自己设计的房子比国策高明多了,实在值得强烈推荐。 怀里掏出图纸,李素的气质瞬间变得指点江山,激昂之极:“国策虽是小子胡说八道,但房子明显不是,二位大人,贵府上应该没有如此舒服的设施吧?请看,方方正正的是泳池,旁边是一间浴室,不是普通的浴室哦,可淋浴可泡澡,可与贵府妻妾胡天胡地,此乐何极,何以见得?有诗为证:‘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图纸只卖十贯钱一张,便可享受人间仙境般的快乐,二位大人,有意否?” 李世民和房乔又呆住了。 刚才的正经模样呢?那位智珠在握的少年英杰呢? 良久,房乔回过神,捋着长须道:“‘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呵呵,好诗,难怪能作出‘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老夫今日倒又多了一个收获。” 李世民的目光有些复杂,有欣赏,也有怒其不争,恨恨地哼了一声:“诗倒是好诗,可从里到外透着一股子荒淫昏聩之气,人之一生若只知享乐,不思进取,活着与禽兽何异?” 李素叹气,道不同不相为谋,大家的价值观差异太大,无法弥补,至少李素绝不认为不思进取是什么坏毛病,人生不享乐,活着才真是禽兽不如。 瞧二人的模样,图纸大概是卖不出去,生意黄了。 李世民又爱又恨地瞪着李素,道:“少年郎既有才,为何不入仕为国君所用?小小年纪,一辈子刚开了头,德不高望不重,隐于乡野装什么隐士,大唐正是用人之时,你若有意,我等可为你向朝廷举荐,七品的官儿总是少不了的,你意若何?” 李素眼皮跳了几下。 说多了果然招祸,刚才悔不该接公主府侍卫送来的十贯钱,怎么就管不住自己的手呢?看见钱就把手伸了出去……不争气! 这话不能答,答了以后别想有好日子过。 李素又露出了刚才的嘴脸,皮笑肉不笑地咧开了嘴。 “呵呵……” ******************************************************* 好好一场奏对问策,最后又是不欢而散。 李世民实在恨极了那两声该死的“呵呵”! 怒气冲冲拂袖而去,房乔摇头跟在后面离开,二人走了数十丈,等候许久的侍卫们纷纷从路旁现身出来,李世民的神情已变得平静无比,缓缓问道:“玄龄,你观此子若何?” 房乔想了想,道:“臣……有些看不透。” “十五岁的少年,你一国宰相竟看不透?” 房乔笑着反问道:“陛下看得透他吗?” 李世民语滞,其实,他也看不透,总觉得李素和气恭敬的背后,还罩着一层神秘的面纱,任谁都触碰不到最真实的一面,旁人看到的,只是他想让大家看到的一面而已。 房乔思索片刻,道:“先不说此子心性如何,不过以臣观之,确有几分本事,陛下发现了吗?其实刚才他说的那些话分明保有余地,告诉我们的或许只是一个大略的纲领而已,甚至于刚才他所作的那首‘侍儿扶起娇无力’一诗,无头无尾无事无人物,平仄韵律亦与七绝诗体有别,分明是一首长诗掐头去尾,从中间截取一段而已,由此观之,此子对陌生人颇具戒心,不易结交。” 到底是一国宰相,言谈片语间竟将李素这人揣摩得*不离十。 李世民闻言缓缓点头:“此子不似寻常少年,有才亦有谋,性子却颇古怪。” 房乔笑道:“有本事的人,性子总是古怪一些的,倒是无伤大雅,陛下不拘一格用人才,古怪性子有何打紧?魏晋时风雅之士扪虱而谈,赤身而奔,常作怪异惊人之举,然则却是才华绝世,流芳万古,陛下素喜王右军之书法,岂不知此人亦是风雅古怪之士,亦有袒腹东床,醉酒癫狂之轶事雅闻?” 李世民不置可否,回过头朝李素家的方向看了一眼,意味深长地道:“看看再说吧,你我在这里说着用不用他,而那个小子怕是不肯入仕呢,说来何益?才堪国用方为大才,否则,他只是一个有点小聪明的农户小子罢了。” *************************************************** ps:你们太伟大了。。昨天老贼想上首页推荐榜,今天果然上去了,你们简直是阿拉丁神灯啊。。。 诸兄再受累,明天老贼想登上福布斯富豪榜。。。这个。。。 第七十一章 檐下听风 才华不仅要堪大用,更要堪国用,不能为国所用的才华,在李世民的眼里什么都不是。 这是李世民的想法,作为一位国君,这样的想法无疑是正确的,李素究竟算不算有才,要看他自己的表现,若能为国为君效力,在李世民眼里就是可堪大用之人,否则,李素只不过是一个有点小聪明的农家小子。 访贤之行算是功德圆满,李世民认识了李素,也从李素那里得到了推恩之策的具体细节,说实话,确实有收获,尤其是“用间”之说,更令李世民和房乔有惊艳之感。 时年大唐征伐四方,唐军精锐无可抵挡,几乎百战百胜,渐渐的,这十多年来,大唐的君臣对敌国的行动往往直来直去,就算用计谋也是战场上用计,甚少在行动之前派遣间谍探子进行扰乱渗透等行动,大唐三省制里面,中书省主理军政,但关于用间的部分,却从来没有具体的谋划,派出去的探子搜集上来的往往只是敌国的风土人情和势力人物的亲属喜恶缺点等等,既耗费了人力,也没有收到与付出相对等的回报。 然而李素今日随口几句用间的说法,却令李世民和房乔茅塞大开,他们与李素不同,他们是典型的政治人物,李素那番话听进耳中,他们甚至可以举一反三,将间谍发挥更大的作用,除了煽动收买,还可以破坏,刺杀等等,甚至制造一次敌国的内乱,然后进行分裂,最后平衡内乱…… 此行有收获,如果这个少年郎肯出仕为国所用就更好了。 ………… 李素感觉自己遇到了神秘事件。 这两个神神秘秘的所谓工部官员,怎么看都不太像,李素多留了个心眼,他们走后李素问了问工地的工匠们,既然是工部官员,工匠们总该认识吧?结果工匠们纷纷摇头,说是从来没见过。 这就可疑了,既不是工部官员,公主还给他们预支咨询费,而且这两人气质和做派都是人五人六的…… 难得糊涂,糊涂是福,李素只好在心里默默安慰自己,下次不接这种业务就是了,赚钱的方法有许多,没必要跟皇家或官府扯上关系,风险很大。 新房子的主体差不多造好了,前院都铺上了青石地砖,因为钱不多的缘故,宅子没有分成三进或四进院子,仅只两排平房,后院再加一个浴室,一个车库,一个泳池,屋子不大,却也足够他和老爹两人住了。 老爹李道正见房子造得比他想象的更好,索性完全放了手,每天扛着农具乐呵呵的侍弄农田,房子的事他问也不问。 ………… 工地上的匠人们仍旧热火朝天,李素却闲下来了,此刻站在自家新盖好的前屋里练字。 因为与结社率拼命而受的内伤已渐渐痊愈,骨折的左臂前几日也拆掉了夹板,好得差不多了。 很多天没练字,渐感生疏,李素前世就明白,字是敲门砖,字是铁招牌,不能因为一手臭字而牵累了自己这张英俊到崩溃的脸,所以字一定要练好,将来走出去摆风/流才子的派头时才不会太心虚。 不过他还是不太喜欢飞白体,受伤之前觉得字体勉强有了个模样后便停了,改练别的字体,现在他练的是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当然,临摹的不可能是真本,而是从村学夫子郭驽那里连哄带骗弄来的摹本。 行楷果然顺眼多了,李素的积极性也提高了很多,对照着摹本,李素一笔一划写得很认真,至于写出来的字嘛……一定是伤没好利索的缘故,一定是。 窗外飘来隐约的蛙叫蝉鸣,宁静安详的下午,和暖的微风轻轻吹起纸页,恰正年华的少年噙着微笑,嘴角微微勾起,一手负于身后,另一手漫不经心地执着毛笔,在洁白的纸页上勾画着青涩的字迹,风儿拂起衣裳的下摆,临风而书的模样像极了一幅出尘如莲的画卷。 微风拂乱了额角一缕散发,李素用毛笔另一头挠了挠,打了个呵欠,忽然有点犯困。 一颗小石子轻轻落在洁白的纸页上,发出咚的轻响,李素顿时清醒了,抬头望去,窗外一道模糊的身影飞快蹲下,甚至发出一声恶作剧般的轻笑,笑若银铃。 “再不站出来我可拿砚台回敬过去了啊,砸你头上看你笑不笑得出。”李素笑道。 东阳站起身,很懊恼的模样,红艳的小嘴微微嘟起,不满地瞪着他,俏脸却红红的,不知是羞还是热。 “昨还给你送了十贯,今就要拿砚台砸我,良心被狗吃了?”东阳小脸绷得紧紧的,清澈纯净的杏眼却满含笑意。 李素朝窗外看了看,奇道:“今可是喜鹊枝头叫啊,公主殿下竟然亲自登门,实在令寒舍……那啥,你不怕碰到我爹?” 东阳得意地笑:“我叫绿柳躲在你家田边等了一晌午呢,看到你爹下田了才跑过来……” 俏脸更红了,东阳有些忸怩地垂下头:“也不是不愿见你爹,总之……不太好,礼数什么的很麻烦,我给他行礼还是他给我行礼都不合适,索性先避开。” 李素咂摸咂摸嘴,这话怎么有点……怪异?抬眼见东阳羞不可抑的模样,李素心头微震,暗暗叹了口气。 只能转移话题,有些事情东阳没想过,但李素却想得很远,关系或许仅止于此最好,眼下大家走在同一条路上,然而将来……将来走的路一定不同,他和她,只是人生暂时同路而已,以后,大家看到的风景必然不同,经历的人生也不同。 “昨日为何莫名其妙给我十贯钱?那俩工部官员啥来头?”李素的话题转得有点生硬。 东阳脸上的红潮稍稍退了一些,笑道:“就知道你这死要钱的性子,才让人送钱,至于那俩人,……你别管了,以后若还能见着他们,客气一点吧,莫恼了他们。” 难得糊涂,糊涂是福…… 李素很明智地不追问了,看得出,昨日那俩工部官员来头不小,没关系,想必以后也见不着了,昨日故意把他们气跑,他们应该对自己不再有兴趣。 “你这十贯钱可不好赚,昨日我都有一种不接这笔生意,把钱还给你的冲动……” 东阳气得将洁白如玉的小手往前一伸:“现在还给我也不晚啊,快,把钱还来。” 李素赶紧朝她扔了个嗔怪的眼神:“后来我不是冷静下来了嘛……” ****************************************************** ps:还有一更。。。 章节名有点怪,不过还是有用意的,一直忘了告诉新老朋友,咱们这本书早在去年便有了主题曲,由国内著名音乐团队“墨明棋妙”创作y作曲,荀夜羽作词,绯村柯北演唱,歌名《听风》。。有机会我把绯村柯北大大演唱的视频贴在作品相关里面。 第七十二章 东阳伤情 东阳很无语,更令她懊恼的是,不知道该拿这家伙怎么办,是该抄起石砖朝他头上狠砸一记,还是该怀着一颗普爱世人的心,日夜焚香祷告,让老天把这家伙的三观纠正到正常…… 李素不觉得自己哪里不正常,世人皆醉我独醒的优越感似乎有朝病态方向扭曲的趋势,年轻,英俊,也现实,在还没有达到把钱当成一串毫无意义的数字那个境界前,没有权力欲/望的他对银钱的态度稍微执着一点也是很符合逻辑的,毕竟,做人总要有点爱好,有人喜欢花草,有人喜欢女色,而他喜欢钱怎么就不行了? 侧头打量着东阳,今日的她穿了一身很朴素的淡黄色裙衽,外面罩着一件有点单薄的春衫,春衫的领口绣了一朵洁白的荷花,花儿绣得很生动,随着身形摆动而翩翩摇曳。 李素上上下下打量得很仔细,看得东阳脸颊再次羞红,淡淡的喜悦和羞意在心中反复交织,双手变着花样扭成一团,显然有些紧张。 正要娇嗔责骂这个登徒子时,谁知李素一张嘴便大煞风景,扭过头黯然叹息:“第一次登别人家的门,也不说带点礼物,钱啊,银饼啊,元宝啊什么的……公主也要讲礼数吧?” 东阳俏脸瞬间变黑:“…………” 不死心地将头探出窗外扫了一圈,见院子里空空荡荡,没有任何礼担礼品之类的迹象,李素神情愈发黯然,喃喃叹息:“……果然什么都没带。” “李——素——!”东阳快气炸了,头顶似乎冒了烟。 “算了,我原谅你了……”李素露出宽容的笑,然后飞快补了一句:“……下次不能这样了。” 深深呼吸,东阳告诉自己不要跟这要钱要得没节操的家伙计较,自己是公主,公主要待人宽容,特别是那种死要钱的人…… 不再搭理他,东阳转过身,开始打量李素的新房子。 李素也转过身继续练字,二人并不见外,处得像认识多年的老朋友。 一边写着字,李素一边淡淡问道:“你今日怎么想起来我家?” 东阳扭头恨恨瞪他一眼,道:“你都多少天没去河滩了?” 李素握笔的手一僵,一滴浓墨滴到纸上,浸染成一团墨渍。 为什么不去河滩?或许,自己在躲着什么吧,躲避世上的俗规,躲避一段很不现实的孽缘? 笔尖在半空中停顿一会儿,然后落在纸上继续摹勒字迹,笔划却分明已有些凌乱。 李素若无其事的笑,连声音都很正常,听不出任何异样:“最近忙啊,没见我家工地忙成这样。” 东阳似乎浑然不觉,单纯地点着头:“盖房子是大事,你用心盖,盖好后再去河滩便是,对了,河滩边开了好大一片野花,蓝的紫的,很美呢,你一定要去看看,还有还有,昨天我看到有一只小螃蟹爬到岸上了,就在我脚下爬啊爬,很好玩,还有……” 东阳滔滔不绝地说着河滩边的趣事,素来文静的她,现在却像一只嘈杂的小麻雀,叽叽喳喳述说着独自一人发现的点点滴滴,很琐碎的快乐,说得却分外用心。 东阳的快乐很真实,真实得伸手一碰便能掌握在手心,李素却伸不出手。 笔下的字渐渐扭曲得不成形状,很难看,李素脸上带着笑容,仍旧一笔一划写着,写得很认真。 窗外,一道瘦弱的身影匆匆忙忙跑进院子,朝窗内轻唤,却是照顾过李素几天的小宫女绿柳。 “公主,公主,李老爷回来咧,还有半里路……” 得到绿柳的通风报信,东阳顿时吓得花容失色,神情既紧张又焦急:“啊,怎么办怎么办,我……我不能见你爹,不能,太麻烦了……我,我走了,下次再来看你。” 说完不待李素回答,东阳和绿柳蹑手蹑脚慌慌张张跑远。 李素手中的笔终于放下,看着面前写得乱七八糟的字,不由一阵心烦意乱,抓起纸狠狠揉成一团,扔远。 ………… 跑出李素家的东阳和绿柳一前一后在乡间小径上慢慢走着,没走多久,东阳忽然停下脚步,刚才在李素面前快乐无忧的模样不复再见,此刻换上一脸淡淡的哀伤和茫然,像个迷路的孩子,无助又无措。 “绿柳,李素今日好像不开心……” “绿柳,其实我今天本来很开心的,但我感觉到他不开心,于是我也不开心了……” “绿柳,你说,如果我不是公主,该多好……” 两行清泪莫名蓄满眼眶,模糊了视线,眼睑外的红花碧树霎时变得朦胧如雾,把人生和风景都锁在一片看不清的白茫茫之中。 ******************************************************* 程处默似乎比较喜欢跟李素来往,三天两头便出现在太平村。 纨绔子弟嘛,每天在长安城里无所事事,除了上青/楼就是游猎,发泄一下太过旺盛的精力,他们的一辈子已被长辈安排得妥妥当当,人生的目标就是做个安静的美男子或丑男子,安静的等着老爹咽气蹬腿,然后气定神闲的继承爵位,找几个婆姨,生一大堆娃,然后安静的混过余生,咽气蹬腿后让儿子继承自己的爵位…… 长安城的纨绔子弟们的人生差不多都是这样,很无聊很乏味。 李素其实也说不清程处默为何老喜欢往太平村跑,长安城离这里并不远,六十里路,催马抽几鞭子就到了,或许程处默觉得他新认识的这个朋友很有意思,也或许……村口那棵银杏树很欠揍? “小公爷又来了,欢迎欢迎,我昨天夜观星象,发现天上星宿一通乱闪,掐指一算,就知道小公爷今日必至,来来,这边请,暂且放过那棵树吧,它快被你揍死了,今日咱换一棵……” 程处默今日不同往日,至少脸上没见着伤痕,反而一片清爽舒坦的模样。 “今日程某心情不错,且饶过你村里的树,下次被揍了再说。” 第七十三章 突降其祸 程处默表情很爽的样子,李素忍不住怀疑他发了横财,很想和他探讨一下合伙横财的可能性…… 说来也是大户人家的孩子,程处默的举止令李素暗暗鄙夷,随便找个地方便往上一躺,也不管上面多少灰尘多脏,仰头望天时嘴里叼根狗尾巴草,据说这东西根茎部分的汁液确实有点甜意,但李素还是不敢尝试……多脏啊。 小公爷既然躺下了,看来少说一个时辰内不会走,李素有心想离开,又觉得不太礼貌,可他实在跟这位混不吝的小公爷没什么共同话题。 思来想去,李素还是决定蹉跎自己宝贵的青春光阴,陪这位小公爷谈谈人生,尽管他对小公爷的人生毫无兴趣。 李素吃力地搬了块平整的大石头,一脸嫌弃地用手擦拭着石头上的灰尘,直到石头擦得光滑如镜一尘不染后,李素才跑去路边的水渠里洗手,一遍又一遍的洗,洗到手快脱皮了才慢吞吞地走回来,坐在石头上。 程处默饶有兴致地看着他,笑道:“你这做派,该生在大户人家的。” 李素淡笑,等自己真正成了大户人家,做派岂止这些?会令人发指的。 “小公爷今日心情不错,何事如此爽利?”李素没话找话,看看天色,决定半个时辰内把这家伙打发走,家里盖房子没人监工呢,没空跟纨绔子弟扯淡。 程处默咧开大嘴笑了:“今又砸了西市一家店铺,没敢伤人,但店被砸得稀烂,有年头没砸得这么零碎了,叫那掌柜狗眼看人低。” 很不理解程处默的爽点,不过李素并不打算理解他,纨绔子弟,特别是老程家的纨绔子弟,绝不可以常理揣度。 “小公爷干得漂亮!”李素昧着良心喝彩,反正不关自己的事,先把他哄走再说。 程处默大笑,然后分享自己的砸店经验:“那是,以往砸店啊,先得把客人轰出去,然后从大门开始砸,接着是桌椅和坛坛罐罐,今砸得很零碎,他店里卖的笔也崴了,纸也撕了,墨条踩碎了,连店里养的一条狗也被我打折了腿……娘的,好好跟掌柜的说话他不搭理,非说什么印书的人太多,要排队,程某是那种排队的人吗?” 李素听着听着,笑容渐渐有些僵硬了…… “印书的店?”李素迟疑地问道。 “不错,西市南边拐角的一家,原来是卖纸笔的,后来掌柜的不知怎的弄出个新的印书窍门,一本书两日内印好,现在买卖红火了,我老娘信佛,有人借她一本经,老娘很喜欢,叫我照原样印两册,谁知去了以后还得排队,他娘的,不管了,砸了再说。” 李素脸色有点白,他有种很不祥的预感。 呆坐在石头上,李素半晌没出声,程处默许久没听到动静,不由摇了摇他:“喂,你咋了?” 李素转过脸,幽幽地道:“有个事情想问问你。” “你说。” “如果我想跟小公爷打官司,你会不会揍我?” 程处默楞了一下,茫然道:“我咋招你了?” “你真招我了。” ***************************************************** 花二十文钱从村里借了牛车和赶车的老汉,李素赶到了长安城,进了城直奔西市。 西市仍如往常一样繁华如画,熙熙攘攘川流不息的人群在宽阔的大道上行走兜卖,胡商们牵着一队骆驼低眉顺目地走在人群里,见人便鞠躬,生怕礼数不周而招祸,大唐百姓走在西市里人人昂首挺胸,骨子里透着一股天朝上国的优越感,连朝胡商笑一笑都仿佛是上国对蛮夷的恩赐。 李素风风火火走进西市,很快来到那家印书的文房店,然后被那满目疮痍的景象吓呆了。 程处默的描述还是太谦虚了,他这哪里是砸店啊,整个店都快被他拆完了,连屋顶的房瓦都垮下来一大半,店里凄惨得如同刚被恐怖分子扔过炸弹似的,难怪今日来找他时表情那么爽,砸得果然很零碎,亏自己当时还没心没肺喝彩,夸他砸得漂亮…… 文房店那位姓赵的掌柜坐在瓦砾堆里,默默垂着头抹泪,衣衫有些凌乱,但没有挨打的迹象,脸上不见伤痕,只是模样很伤心。 抹了一会眼泪,赵掌柜抬眼便看见了李素,不由浑身一震,然后咧开嘴哭了起来。 李素只好安慰他:“别哭了,好好说说,到底咋回事?” 赵掌柜回过头指了指后面的瓦砾堆,哭道:“咋回事?这还不够明显吗?店被砸了啊!” “你怎么惹人家了?” 赵掌柜愈发泣不成声:“我惹人家?我惹人家?我一个做买卖的敢惹谁?今那位大汉走进店里,我都差点给人跪下了,前面等着印书的人太多,排队本就是规矩,他还是不听劝,二话不说把店砸了啊……” “知道砸店那人是谁吗?” 赵掌柜抽泣道:“听说是卢国公府的小公爷……若是早知道,我不就安排伙计给他先印了吗,直到他砸完了店才亮出身份,坑死我了!” 好了,人物事件全对得上了。 李素心头五味杂陈,有点哭笑不得,老程家在长安城真是……名不虚传啊,幸好自己好歹跟程处默有几分交情,这笔帐算得清,以往那些被砸了店又没交情的人家,怕是真的只能自认倒霉了。 “我找他要个说法去!”李素拔腿便走。 赵掌柜大惊失色,死死揪住他的袖子:“去不得!去不得!咱认了,千万莫找他……” 李素苦笑:“我认识程小公爷……” “啊?”赵掌柜傻眼了。 李素拍拍他的手,然后赶紧把手缩回来,背在身后使劲擦,很不习惯跟人肌肤接触,碰一下得沾多少细菌啊。 “放心,好好说道理,程小公爷也不是蛮不讲理的人,今算是误会,卢国公府会赔钱的,你赶紧算算损失,我好跟他报帐。” 迈步欲走,却发现自己的袖子仍被赵掌柜死死揪着,李素疑惑地望着他。 赵掌柜脸色铁青,朝他执拗地摇头:“还是去不得,李家小娃,这事没那么简单。” 李素挑了挑眉:“怎么说?” “程小公爷砸完店便走了,没过多久又有人找到我,扔给我五十贯钱,派人一贯一贯把钱堆在我面前,说要买活字印书术……”赵掌柜一字一字说得很清晰:“他说要全部买下,以后全长安只有他能做这买卖,别人包括我在内,都不许做了。” “你怎么说?”李素脸色渐渐凝重了。 “我当然不肯,店砸了可以再修,印书术若没了,我一家老小靠什么吃饭?我又怎么向你交代?” “然后呢?” “然后那人拿钱走了,临走说我不识抬举,说我找死。” 李素沉声道:“是卢国公府的人?” “不知道,那人没表明身份,只看打扮,确像是大户人家里做事的。” ****************************************************** ps:今天只有一更,跟朋友有个聚会。。。 第七十四章 掳掠进府 五十贯钱,很可笑的价格,自从李素发明了活字印刷术后,赵掌柜打制了好几套模板,长安城里文人不少,每天印书的流水都有好几贯,现在人家轻飘飘扔个五十贯就得把所有的技术全给他,这跟明抢有什么区别? 砸店,赔钱,很简单的一件事情,李素没想到居然变得曲折离奇了。 是谁要买活字印刷术? 李素脑子里冒出的第一个嫌疑人就是程家,无法不怀疑,这事太赶巧了。 赵掌柜面带恨意,一口咬定道:“恐怕这事真是卢国公府干的,程小公爷寻个由头砸店,砸完再叫府里的管事买印书术,这事程小公爷不方便说,说了坏名声,府里管事说就容易了,将来事情若传出去,卢国公府只消把出面的管事往官衙里送,一切便与卢国公府无关……” 很符合逻辑的推理,李素也觉得很有道理,毕竟确实是程处默砸了店。 不过事情没有确凿的证据前,李素还是不愿相信程家能干出这种事,他所认识的程咬金和程处默也都是光明磊落的汉子,如果说他们真想要活字印刷术的话,程咬金或许会骑一匹快马,手执一柄宣花大板斧,哇呀呀怪叫冲杀进店里,二话不说抢了活字模板便走,然后第二天,程家名下的商铺便开始承接所有印书业务…… 这才是真正的程家风格,抢劫都抢得光明正大,摆出地痞无赖的嘴脸,明明白白告诉世人,我就是抢了,而且以后还会抢,咋地? 现在又是砸店,砸完又扔点钱出来强买,神神秘秘见不得人的样子,跟程家的风格大相径庭,买印刷术的究竟是不是程家,李素只能在心里打一个问号。 “还是要找程家。”李素叹了口气,没办法的事,现在真正出了面的只有程处默,只能找他。 ………… ………… 李素并未急着找程处默。 他与程处默的交情绝不能当作筹码,毕竟很脆弱,一个草民对权贵家摆出兴师问罪的姿态,而且这家权贵又是长安城人人皆知的恶霸之家,真这么干的话,李素可能会死得很痛快,又痛又快。 西市里买了一叠纸和墨,李素离开长安回到家后,把房门关起来,独自一人写写画画,不知忙些什么。 第二天,神清气爽的李素刚准备再进长安城,文房店的一名伙计却一脸焦急地来到太平村,告诉李素一个坏消息。 赵掌柜昨晚回家后,被长安县衙的官差破门拿入了大狱,罪名很含糊,说是牵扯进了往年一桩西市商户被杀的案子。 李素呆楞半晌没出声。 他没想到背后的人下手如此快,从砸店,到给钱,最后拿人下狱,全都是一天内发生的事情。 神情凝重的李素赶紧跟着伙计进了长安城。 ………… 程家就住在朱雀大街南边,宅子很大,占地数十亩,很霸气地坐落在朱雀大街边,连大门都比别人家宽了三丈,门楣上挂着一块黑底金字牌匾,是李世民御笔亲题的“敕造卢国公府”。门口伫立两排军士,将府邸衬托得愈发威严庄穆。 李素远远站在大街的另一头,看着如同巨兽盘踞般的程家府邸,此时他才发现,原来这才是真正的权贵人家,那个披戴铠甲,一脸笑呵呵一副邻居老伯形象,出手就把自己拍晕的程咬金,那个挨了老爹的揍心气不爽,骑马来到太平村对着一棵银杏树拳打脚踢的小公爷,看起来随和,但是,他们仍是真正的权贵。 静静注视着程府大门,李素暗暗叹息。 自己的力量还是太渺小了,渺小得像一粒尘埃,权贵只消轻轻一拂便能彻底将他抹去。 这件事到底跟程家有没有关系,李素也不知道,但他只能找程处默,只能赌程家父子不会干出这等事,所以李素决定先试探,若是程处默透露出一丝此事跟程家有关的意思,李素便立马双手将活字印刷术的秘方送上,恭敬地离开,从此不再碰这个行当。 至于大狱里的赵掌柜,相信人家拿了秘方后不会将他致于死地,很快会放出来。 坐在程家对面一棵大树的树荫里,李素一眨不眨地盯着程家的大门,专心注视着每一个从程家进出的人。 这一坐便是两个多时辰,程家小公爷今天很安分,似乎没有出门为非作歹的意思。 李素很有耐心,他对程小公爷有着充分的信心,这家伙一定会出门为非作歹的,不是进青/楼就是出城游猎,纨绔子弟嘛,不干这些事活着的意义在哪里? 又等了一个时辰,果然,程府的侧门打开,下人牵着一匹马出来,在门口的石狮旁等着,没过多久,程处默倒拎着马鞭大摇大摆走出来,接过下人递上的缰绳,翻身上马便走。 李素急忙从树荫下窜了出来,拦在程处默的马前,程处默一惊,急忙勒马,当下程府门口的军士们呵斥着朝李素围了过来。 “都滚远!这是我兄弟。”程处默喝道,军士们讪讪退下。 程处默脸现喜色,翻身下马大笑道:“今可真难得,居然在家门口见着你,不多说,走,随我进门,开宴,酒管饱!” 二话不说抓着李素的胳膊就往府里走,李素踉跄着使劲挣扎,涨红了脸急道:“小公爷且慢,我今日是来跟你理论的……” “哇哈哈哈哈哈……理论个屁,先喝过瘾了再理论不迟,莫矫情了。”程处默充分继承了老爹的风格,将李素打横扛在肩上,抬年猪似的欢天喜地将李素扛进了门。 李素被扛在肩上颠得七荤八素,眼睁睁看着自己被抢进程家,无助地看着程家大门哐当关上,耳边传来程处默得意的叫嚣声:“来人,把我那几个兄弟都叫来,府里开宴,都来认识认识我新认的兄弟,能文能武还能给陛下献策,是条好汉子!去,叫个人快马出城去太平村,告诉李家长辈,李素今日必定大醉不醒,程家留客,他不回去了!” *************************************************** ps:还有一更。。。周一了,求推荐票!! 第七十五章 尽释误会 将李素扔进程家前堂的榻上后,程处默头也不回地走了,李素觉得他很可能去搬酒坛子,当然,也有可能发现砸店抢印刷术的行迹败露,于是找兵器打算灭他的口…… 李素脸色有点苍白,刚才在门外时酝酿了半天的兴师问罪的正义气势,被程处默一通乱拳打击得支离破碎,现在李素只想逃出程家再说。 前堂无人,李素环视几圈后,忽然暴起身形,朝不远处的大门冲去,即将冲到门口,眼看黎明的曙光在向他遥遥招手,斜刺里忽然冒出一人挡在他面前,一身短衫武士打扮,满脸横肉笑得狰狞可怖。 “公子哪里去?小公爷今日款待公子,吩咐小人将公子侍侯好,公子请回堂上稍坐,小公爷马上便至。” 李素只好回到前堂,脸色愈发苍白。 “龙潭虎穴,龙潭虎穴……”李素双目无神,喃喃自语。 未多时,程处默像一阵旋风般卷进了前堂,身后跟着三个相貌相似同样是脸黑体壮的魁梧汉子,四人并排站一块很具观赏性,让人忍不住想玩一个名叫“大家来找茬”的游戏…… “今不巧,有两个家伙出去厮混了,家里逮着了三个,这是老二程处亮,老三程处弼,老五程处政,来,都来见见,李素,我新认的兄弟,农户出身却是条好汉,对程某的胃口,都来认识一下,马上开宴了。” 程家三兄弟呼拉一下全围上来,这个捏李素一下,那个在他胸脯上摸一把,还有一个眼睛只盯着他的嘴,不知有何意图。 “太瘦。”程处亮撇嘴。 “没腱子肉,不称手。”摸胸脯的程处弼摇头。 “张开嘴,看看牙口……”老五程处政热情发出鉴定邀请。 李素快疯了。 这一家子到底啥德行? “停!住手!”李素怒了,管他什么权不权贵,没这么糟践人的。 一众程家兄弟愕然住手。 “小公爷,草民有事跟你说,事情不说清楚,这酒喝不下去。”李素第一次用上了“草民”的自称。 程处默皱眉,看了看他的三个兄弟,然后把李素拉到堂前左侧的亭子里。 “啥事,你说。” 李素从怀里掏出昨晚写好的一叠东西,毕恭毕敬递到程处默面前,程处默一脸茫然,傻楞楞的接住了。 双手长长一揖,李素神情很恭敬:“这是活字印刷术的秘方,小公爷收好,草民献给程家了,只求小公爷放赵掌柜一马,莫伤了他性命,草民和赵掌柜此生绝不再染指印书一事,店不要了,钱也不要了。” 程处默愈发迷茫,满头雾水地道:“你到底在说啥?活字印刷是个啥?你给我秘方做甚?赵掌柜又是谁?我为啥要害他性命?” “小公爷昨日砸了西市一家店,为的不就是这活字印刷术吗?” 程处默怒道:“你放屁!程某心情不爽利,想砸就砸,要这劳什子印刷术做甚?” 李素看着程处默激动的样子,久悬的心渐渐落回了肚里。 赌对了,看来似乎真不是程家所为,砸店的是个很纯粹的人,他只纯粹享受砸店的快/感,后面买印刷术的是谁?好了,事情越来越有趣了…… “你快说清楚,到底咋回事?兄弟交不交先放一边,你若冤我,必把你揍成废人!”程处默发飙了。 李素笑了。 排除了程处默的嫌疑,李素现在看他愈发顺眼起来,这一刻才真把他当成了朋友。 “小公爷莫急,事情得从一个月前说起……” 李素慢悠悠地将发明活字印刷术,再到与文房店赵掌柜合伙分利,最后昨日被程处默砸店,紧跟着后面有人拿五十贯买印刷术…… 一桩桩一件件娓娓道来,程处默听得两眼圆睁,黝黑的脸孔不停变幻。 “那个印书的窍门是你鼓弄出来的?”程处默吃惊地盯着李素。 “是,赚点活命钱而已。” “昨日我砸了那家店后,有人紧跟着要买那个印书的窍门?” 李素点头:“不错,当时确实怀疑是你,没办法不怀疑,这事太赶巧了,现在我知道不是你,很抱歉,刚才冤枉你了。” 程处默摆摆手:“既是误会就揭过去不提了……” 说着程处默忽然嘿嘿冷笑起来:“有点意思,老子前脚砸了店,后面有人跟着捡便宜,这事怕不简单,老程家虽说都是粗人,可也不是让人白利用的蠢货,好处他捡了,黑锅我老程家背了,世上没这道理。” 程处默笑得很狰狞,这是李素第一次看见他露出如此凶相。 “行了,李素,这事你别管了,以你的身份管不了这事,现在程家接手了,他娘的,老子倒要看看,长安城里哪个不长眼的东西敢阴我程家!” 李素笑得愈发畅快。 今日的目的达到了,以他的身份和人脉,本来就不是他能管的事,如果程家不接手,他也只能忍了,现在的结果很不错。 程家既然接手了这件事,后面就与李素无关了,李素对程家很有信心,以老程家不分青红皂白的可爱风格来看,这位藏在幕后要买印刷术的人可能轻松不了了。 拍了拍手里的秘方,程处默笑道:“难为你试探一番竟下足了本钱,连秘方都舍得给我,我瞧瞧里面写了啥……” 刚翻开一页,程处默脸色有点不对了,他只看见第一页上画了一个酷似老爹程咬金的猪头,后面还跟着六个小猪头…… 李素劈手将秘方夺过来,嘿嘿干笑:“秘方当然不能轻易示人,小公爷就别惦记了……” 抬头看看天色,李素朝程处默行了一礼,道:“天色不早,坊间要宵禁了,我得赶紧出城回家,小公爷,告辞……” 话没说完,李素只觉得身子一轻,然后发现自己很不争气地被程处默扛在肩上,一路风景飞快倒退,耳边还传来程处默的大笑声:“哇哈哈哈哈,酒宴已摆好,你往哪里走?进了我老程家的门,你还想竖着走出去吗?来人,上酒!上好酒!” ********************************************************* ps:求推荐票。。。福布斯榜咱不惦记了还不行吗?首页推荐榜总可以期待一下吧?求诸兄出把力,把老贼送上去,我要上首页,我要上头条!! 第七十六章 酩酊大醉 很无助的长安之行,进了程府后李素只觉得自己是一叶怒海中的扁舟,起伏摇曳,凶险莫测,生死由命,横竖在天…… 来到这个世界李素未尝过一滴酒,这年头能吃口饱食就不错了,庄户家怎么可能有多余的粮食用来酿酒。 被程处默扛进前堂,李素狼狈地坐起身,赫然发觉前堂内酒宴果然已设好,地榻上每人面前一方矮脚桌,桌上分别摆着烹煮好的鸡肉,鹿肉,还有一道胆大包天的牛肉,老二程处亮挤眉弄眼告诉他,程家庄子邪气,经常摔死牛,也不知是何原因…… 程处亮闪闪发光的眼神令李素深深感觉到,他的解释很真诚。 堂外走来一队侍女,每人捧着一坛酒,坛子很精致,不像大唐的风格,口窄肚大,饰以银漆,李素知道,这便是闻名于大唐的三勒浆了,据说这种酒是波斯国所产,用三种水果合酿而成,除了大唐的权贵人家,普通人真喝不起,此酒能热饮亦能冷饮,热者名曰“三勒汤”,冷者名曰“三勒浆”。 加大号的漆耳杯摆在李素面前,侍女笑靥如花为他倒酒,咕咚咕咚一满杯足有半斤。 李素两眼发直,然后在程家几兄弟起哄下,闭起眼悲壮地一口喝干。 喝完咂摸咂摸嘴,李素只觉味道怪怪的,说不上好喝,带点水果味,隐约能闻到一丝丝酒精味,没有想象中的一杯就倒,喝下去没有任何反应。 李素有些悲愤。 骗子!古代的诗人都是骗子!什么“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什么“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什么“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 这种淡出鸟来的所谓“美酒”,李素觉得自己如果憋得住尿的话,有多少能喝多少,而且喝完老实回家睡觉,绝对没脸把喝果汁饮料这种行为写成诗句到处吹牛,蒙后人一蒙就是一千多年…… 李素放心了,踏实了,胸中冒出一股豪迈之气,酒到杯干绝无犹豫,程家兄弟愈发喜不自胜,酒品即人品,这个李素果真值得一交。 不记得喝了多少,但李素一直没倒过,越喝眼睛越亮,头脑也越来越清晰,他甚至清楚看到程家兄弟脸色化作酡红,几人互相搀扶,颤巍巍端着漆耳杯,强撑着向他敬酒,抖抖索索的酒洒了一路…… 李素没事,他一直告诉自己没醉,很清醒,甚至能清楚回忆前世今生的每一个悲欢细节,也能当着程家兄弟的面嗤笑所谓三勒浆不过尔尔,四个土包子没见过啥叫高度酒,喝点果汁还歪歪扭扭的,不够丢人钱…… 视线有些模糊了,头也有点重,朦朦胧胧的不知道怎么了。 听力仍然保持着最后一丝灵醒,只觉前堂一阵狂风席卷而过,前堂里的侍女纷纷说着“老爷回府了”,然后便听到“哇哈哈哈哈”的狂笑声。 “好个小后生,酒量端的了得,竟能把我家四个兔崽子放倒而犹自不醉,果然是条汉子,来,老夫跟你喝!” 接下来李素不记得干了什么,最后两眼一黑,倒在程府这个凶险的龙潭虎穴里任人宰割…… ******************************************************** 李素醒来时头很痛,仿佛被无数大铁锤狠狠敲着,而且敲得很有节奏。 眼睑慢慢打开,发现自己躺在一张软绵绵的床榻上,身上盖着非常华贵的蜀锦,床头的架子上倒悬着一个青铜镂空鸳鸯熏香球,香球里正缓缓升腾着熏香,气味闻起来淡淡的,很舒服。 闭上眼睛,李素使劲回忆昨天喝酒时说了什么,干了什么,可惜完全断了片儿,丝毫记不起来。 很对不起古代诗人,李素发现自己太自大了,原来“会须一饮三百杯”真的很了不起,昨天自己喝了多少?反正没到一百杯便轰然倒地。 呆呆望着头顶的房梁出神,没过多久,急促的脚步声伴随着一阵嚣张的狂笑纷沓而至。 “哇哈哈哈哈,好个小后生,果真是少年英杰……” 李素惊恐地睁大眼,房门处的光线一暗,塔山似的魁梧身材遮住了屋外的阳光。 “了不起,你这小后生越来越有意思了!”程咬金那张毛茸茸的脸出现在李素眼前,目光带笑,还掺着几分探究的意味。 “程……程公爷,小子……” “叫伯伯。” “啊?小子……” “上次在太平村时与你爹聊过,老夫比你爹年长几岁,该叫伯伯。” 李素额头冷汗直冒:“还是……还是叫程公爷比较……” “不给脸是不是?逼老夫动手揍你是不是?”程咬金眼中开始冒凶光。 “程伯伯。”李素是个很识时务的人,立马老老实实改口。 程咬金脸色顿时由阴转晴,笑眯眯地看着李素,盯得李素浑身直发毛。 “那个……小子昨日失礼了,小子酒量不好,而且酒品也不好……”李素小心翼翼试探:“……昨日小子没做什么出格的事吧?” 程咬金笑得特别畅快:“当然没有,你小子精滑精滑的,怎会出格?倒是我那几个不成气的兔崽子醉后丑态百出,嗯,老夫已抽过他们了。” 李素终于放心,想想也是,果汁嘛…… 呕——忽然好想吐…… “昨日老夫回府,听我家大小子说,你城里的买卖被我家大小子砸了?” 李素急忙道:“误会,都是误会,小子与小公爷已尽然开释了。” 程咬金点头,笑得有点冷:“你们小孩子那点屁事老夫懒得管,不过有人躲在旮旯里捡便宜,还让我老程家背黑锅,这事不能善了,小后生放心,三五日内给你个交代,日子太平了,长安城里倒多了些魑魅魍魉见不得人的东西,老夫正是手闲,倒要称称斤两。” 李素笑着连连点头,快打,打出脑浆子来最好…… 见李素笑得开心,程咬金也笑,笑着笑着,忽然冷不丁道:“昨日你大醉之时泪流满面,哭着喊着毕生积蓄交给投资公司放贷,杀千刀的老板却卷钱跑了,哭得好伤心……‘投资公司’是个什么说法?要不要老夫帮你报此大仇?” 李素的笑容仿佛瞬间被人施了冰冻法术似的,全僵住了。 仿佛没看见李素僵硬的表情,程咬金慢条斯理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朝他晃了晃,道:“昨日你又说三勒浆是果汁,不够劲道,还说什么高度白酒,寻常汉子只喝三两便倒,老夫不信你还跟我急了,说要弄个什么酿酒作坊,逼着老夫签字画押,日后这高度白酒你与程家五五分润,呵呵,后生一番心意,老夫便愧领了,回去赶紧把这作坊弄起来,老夫倒要尝个鲜……” 李素脸色刷地惨白:“…………” ***************************************************** ps:还有一更。。。求推荐票!!! 第七十七章 鸡飞狗跳 李素心情很不好,相比宿醉的痛苦,心脏仿佛被针扎似的感觉更痛。 酒后不仅失德失礼,而且破财,稀里糊涂的,高度酒作坊还没盖起来,利润就被人生生分走了一半,据说还是自己逼着程咬金签字画押…… 李素一头撞死的心都有了。 不停安慰自己吃亏是福,大亏不死,必有后福,可李素还是想撞墙,想哭…… 这种感觉就像晚上走在黑巷子里,忽然脑后被人敲了一记闷棍,然后身上的钱包被人抢跑了。 程咬金却很开心,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嘴脸跟前世那个卷款跑了的投资公司老板一样丑陋可恶,只是老程目光里探究的意味一直不曾消失过,缝隙里的光芒似乎直欲穿透人心。 认命地仰天叹口气,算了,只当被贼抢了,李素命令自己挤出笑容,尽量让自己笑得萌一点。 “程伯伯,我七你三怎样?”李素试图尽最后一丝挽回损失的努力。 程咬金哈哈大笑:“小后生看来还没醒酒,躺下再睡一觉,醒来就不会说这等胡话了。” 李素:“…………” 如果有把狙击枪,一枪爆掉这老货的狗头,该是多么美妙啊…… ………… 程府凶险之地,不宜多留。 顶着宿醉的脑袋,李素狼狈地向程家父子辞别,被程处默搀扶着踉踉跄跄走出程家大门。 仰头看着蓝天白云,生出恍若隔世的感慨,这一笔得亏多少啊,回家后帐都不敢算了。 程家的大马车静静停在门口,看来老程对生意合伙人还是很客气,马车免费管接送。 程处默将李素扶上马车,神情充满内疚地瞧着他。 “兄弟实在对不住了,我爹他……唉!” 李素悲从中来,也沉沉一叹,一切尽在不言中。 谁知程处默紧接着道:“不过兄弟你也是程某生平仅见的实诚人呐,昨日说起高度酒之事,我爹不过诈你一诈,故意说不信,你就主动把分润契凭写好画押,我爹假装谦让不愿签,你还抱着他大腿哭着求他签,我爹说他二你八,你还不答应,扬言若不五五分润你就抹脖子给他看,实在是高风亮节,义薄云天,此情此义高山可仰……” 程处默滔滔不绝说着,李素脸上浮起一层淡淡的青灰色,比死人的脸还难看。 “别说了,我头好晕,车夫,快马加鞭,多谢……” ******************************************************* 李素离开程府后,程家恶霸父子开始挥舞着大棒,满长安的找人算帐。 事情很严重,发展到这一步其实跟活字印刷术的关系不太大了,主要是要把后面的人揪出来,看看到底是哪家在背后搞风搞雨。 整个长安城的权贵们犯怵了,程家不是五姓七宗,却也是这二十多年来新兴的权贵,论圣眷,论恩宠,论威风,长安城里无人能及,当家的程老匹夫摆了二十多年的无赖恶霸嘴脸在长安城混得可谓神见神怕,鬼见鬼愁,今日竟有人主动惹上他,程家父子焉能不称称斤两? 程咬金的做派很有意思,霸道得欠抽。 事情根本没有线索也难不倒程家,首先从以往的仇家开始算帐,有一个算一个,家里在长安城有商铺的倒了霉,程处默领了一帮子恶霸打手横行东西两市,先把以前仇家的店铺砸一通再来讲道理,背后阴程家的究竟是谁也不管了,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漏掉一个。 无辜被砸的仇家自然不乐意,没招你没惹你的,凭什么砸我店? 于是第二天,几位御史台的御史领头,将程老匹夫参了一本,李世民大怒,把程咬金叫进太极宫谈人生,程咬金出来后脸色讪然,估计谈人生的过程中李世民骂了脏话,可能还表达了想与程家女性长辈胡搞瞎搞的强烈愿望。 回来后程咬金挨个给那些被砸的仇家赔了罪,待到众怒平息,然后……领着程家六个小恶霸把参他的御史们揍了一顿,一口咬定就是御史在背后坑程家…… ………… 长安城里,程家恶霸闹得鸡飞狗跳,李素躲在太平村坐山观虎斗之时,城里忽然传出了一个坏消息。 被拿进长安县衙的赵掌柜把活字印刷术的秘方招了。 消息是文房店的伙计递来的,李素呆楞半晌没回过神。 不怪赵掌柜,他只是商人,大牢里的刑具能挨过两样便很了不起了,李素愤怒的是背后那个人。 第一次见到这个清平盛世背后的阴暗,与其他时代的阴暗没什么不同,大抵都是为了名利,手段也是大同小异。 程处默怒气冲冲找来太平村,脸色很难看。 “赵掌柜弄不出来,据说被移送大理寺了,我爹也没胆子敢找大理寺麻烦,长安县衙逼供赵掌柜的小吏找到了,人在家里喝了毒酒,早咽了气,秘方不知给了谁,这条线断了,他娘的,这事透着邪性!” 李素脸色也不好看:“说来说去,就是为了那套活字印刷术,东西其实没什么窍门,说一遍谁都懂,制做起来也简单,我也没想到这东西最后竟成了祸害。” 叹了口气,李素接着道:“你程家这些日子揍这个砸那个,这么做没甚意义吧?” 程处默笑了:“当然没意义,平白无故得罪那么多人,你以为我爹真傻啊……主要是立威,程家这些年仇家越来越多,若非陛下宠信,程家不知倒了多少回了,这次也算是敲山震虎,借这事吓唬一下那些杂/碎,我爹常说,做人啊,就得时不时朝外人亮亮拳头,客气久了,别人以为你好欺负,啥倒霉事都来了。” 李素偏过头望着他,眼神有了一些异样。 老程不简单啊……想想也是应该,这么多年风浪里,若真是个混帐性子,估计他也活不到如今人五人六横行长安,还骗小孩子的酿酒作坊…… ******************************************************* ps:求推荐票!!票票啊!!很重要啊!!! 第七十八章 损己利人 很简单的事情,现在变得越来越曲折,李素深深觉得当初没有贸贸然一头栽进朝堂的选择是无比正确的,他玩不起,也玩不过。 程处默心情不太爽,这次来太平村是特意给李素道歉的。 “都是我不好,砸了你的店,害你印书的秘方传出去了,放心,程家以后会帮你盯着,放眼大唐天下,若被我知道谁家开了和你同样的印书买卖,这事肯定就是他干的,二话不说先废了他。”程处默胸脯拍得啪啪响。 李素觉得程处默的歉意很没必要,笑道:“别人已盯上我的印刷术了,就算你不砸我店,该来的还是会来,这事跟你关系不大。” “是我的错,不推搪,秘方流出去没办法,只能拿钱弥补,你算算亏多少,程家给你补上。”程处默负责的态度令李素非常欣赏。 李素很谦逊地拒绝了:“钱不要了,回去劝劝程伯伯,酿酒作坊我七他三,再提五五分我半夜死你家大门外。” ………… “你家这阵子横扫长安,鬼见鬼愁,有怀疑的对象么?”李素问到正题。 程处默不答,嘿嘿直笑。 李素忍不住给他提示:“事情怕是要从源头查起,比如……” 程处默迅速接话,和李素异口同声:“比如我娘(令堂)要印的那本佛经,究竟是谁给她的。” 说完后二人一楞,然后相视而笑。 佛经确实是源头,若没有人借给程家主母佛经,后面也就没有程处默砸店这回事,更没有别人躲在背后捡便宜的事,佛经是谁借给程处默老娘的,那人便脱不了关系。 “看不出你也是个灵醒人。”李素夸道。 “我不灵醒,我爹灵醒,他早想到了,这几日没动手,是打算让程家先在长安城里立个威再说。” “给令堂佛经的人是谁?” 程处默笑道:“是个从六品的奉议郎,姓孙,没事在尚书省里瞎逛逛,啥事都做不了主的散官,他家婆姨以前曾在长安的芙蓉园中秋会上与我老娘认识,倒也挺会巴结,一来二去,老娘觉得她是个伶俐人儿,于是常邀她来府上作伴唠些闲话,佛经就是她给老娘的……” 李素眨眼:“一个从六品的官儿,怕是没胆子招惹你家吧?” 程处默撇嘴:“再借他三个胆子试试!这事没完,深着呢,再挖两天估摸着火候差不多了。” 行了,李素觉得自己不用多废话了,程咬金精着呢,完全没必要担心。 ******************************************************* 事情分化为两件事,一是查源头,二是长安县衙有人逼供赵掌柜,活字印刷术秘方外泄。 源头自有程家去操劳,至于秘方外泄的事…… 李素心情不太好,不管多复杂的事,其实最后吃亏的终究是自己。 活字印刷术是他目前唯一的收入来源,现在店砸了,秘方外泄了,掌柜也蹲大牢了,一件原本很高尚,为大唐知识分子服务的好事,现在变得如此恶心。 家里新房子快盖好了,李素却没了监工的心情。 河滩边的阳光已带着几分夏天的灼热,晒起来没那么舒服了,李素坐在树荫下,默默地算着帐。 左算右算,还是亏了,这笔帐填不平,哪怕程家现在把背后那人揪出来挫骨扬灰,亏的还是李素。 亏了啊! 李素仰天悲啸,一个穿越人士,掌握了领先时代几百年的高科技,前知五百年后知一千年……居然还是亏了啊! “大老远就听见你鬼哭狼嚎的,被狗咬了?” 东阳满含笑意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李素垂头丧气,懒洋洋地朝她招了招手,算是打过招呼了。 “到底怎么了?”东阳走近了才发现李素脸色不大好,白里泛着青,不由关心地问道。 “看看我的脸,有什么评价吗?”李素指着自己的脸道。 东阳俏脸一红,很快扭过头去,憋着笑扔下一个字:“丑。” “不客观……”李素叹道:“算了,你最近可能熬夜看书了,眼有点瞎……你难道没发现我的脸上刻着‘倒霉’俩字吗?而且刻的这俩字还是飞白体……” 东阳仔细看了他一会儿,很认真的点头:“果然刻着字……你爹又揍你了?” “我爹揍我根本不算倒霉好不好?如果有天你看见我爹抄刀砍我,那才叫倒霉……” 东阳楞了一下,接着噗嗤笑出了声。 笑声里,一张写满了字的纸出现在东阳面前。 东阳笑声顿止,愕然看着这张纸:“做甚?” “为朝廷做贡献!”李素义正言辞,表情正义得欠抽。 “啥贡献?” “上次河滩边,我用泥土做模型,还记得吗?” “记得。” “知道我做的是什么模型吗?” “不知道。” 指了指这张纸,李素道:“它叫活字印刷术,有了它,我大唐的书籍普及率高得令人发指,一年之内便能实现‘人人有功练,人人有书读’的大同境界,吾皇文治武功远迈古今……嗯嗯。” 东阳没敢接那张纸,反而警惕地盯着他:“……你想要多少钱?” “白送。” “不信!说实话!” 李素:“…………” 这点信任都没有,友谊走到尽头了吗? 指着秘方,李素一条一条地解释,东阳睁大了眼,很快明白了活字印刷术的奥秘。 吃惊地注视着他,东阳表情很复杂:“这是个了不得的东西呀!有了它,大唐的书籍会越来越多,文人士子也会越来越多,父皇所期者,无非文治与武功,如今武功已令万邦臣服,而这个印刷术,可以帮父皇实现文治……你想出来的?” “当然。” “现在你要把它白送给朝廷?” “对。” “你疯了?”东阳腾地站起身,神情愈发吃惊:“这不像你,你没这么无私,以前那个死要钱的你呢?” 李素开始反省自己的人品…… ***************************************************** ps:还有一更。。。 第七十九章 无私奉献 友谊走进了歧路,朋友做不成了。 冲着以前救过东阳一命,而且事后挟恩图报未遂的光辉事迹来看,李素觉得自己在东阳心目中的形象应该是高尚的,伟岸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 但是东阳现在的表现告诉他,他错了。 没关系,李素确定这女人最近一定熬夜看书而眼瞎了,不跟她计较。 “我无私向朝廷献秘方怎么就疯了?我就不能伟大一次吗?”李素觉得有必要和她讨论一下自己的人品问题。 “这不是你啊,真的不是你啊……”东阳充满担忧地看着他,玉葱般的纤指抚上他的额头:“是不是发烧了?” 李素瞪着她:“我听出来了,你在讽刺我,高级黑。” 东阳叹道:“到底发生了甚事?你这个样子让我很不安,认识你这么久,连救我一命都折成了钱,一笔一笔算得清楚,你何时做过‘白送’的事?” “没那么复杂,你只管把这个秘方送给你父皇,就说是太平村李素心系朝廷,为陛下解忧,特无私献上活字印刷法,为陛下的文治武功添砖加瓦……” 东阳眨着眼:“就这样?” “对,就这样。” 李素的想法并不复杂,既然秘方外泄了,大家都别玩了,索性全送给李世民,哪个不长眼的以后敢开印书店,就是一桩惊天巨案。 当然,李素也相信李世民的人品,一个被喻为“千古一帝”的皇帝,至少应该比较讲道理的,比如“礼尚往来”这种道理,拿了人家东西总得回敬点什么吧?李素不挑食,除了官职,什么都要,若能御笔给他题一幅字,比如“李素是个好同志”之类的,那就真赚到了,比印多少本书都赚。 好吧,其实自己真的没有想象中那么无私,东阳的判断很正确,眼没瞎。事实上仔细一盘算,这竟是一笔柳暗花明的买卖,比印书划得来。 活字印刷术?不可惜,给谁都不可惜,李素得到的远胜于付出的。 心里的如意算盘拨得哗啦啦响,李素脸上的笑容愈发荡漾了。 东阳看着李素的模样,神情却越来越不安:“此事……你跟你爹商量过没有?” “关我爹啥事?你别管,送上去便是。” 东阳叹道:“李素,你莫这样,我有点怕……真的,你还是要钱吧,要钱的你才让我安心,说,你想要多少,只要不过分,朝廷都给。” 李素不耐烦了,道:“分文不取!今我就败家了,谁拦着我无私奉献,我死谁家门口!” ********************************************************* 东阳这次进宫的心情很复杂,充满了无奈。 人家哭着喊着非要伟大一回,无私一回,身为李家公主难道真拦着他? 猜不透李素的心思,东阳只好乖乖的听话,傻乎乎的被他忽悠得拿了秘方进宫献给父皇。 李世民永远都是那么的忙碌,任何时间求见他,他都跟他的文臣武将们在一起商议国事,久而久之,连亲情也成了日程的一部分,归入“应酬”那一类。 东阳站在甘露殿外,静静等候李世民抽出空暇,哪怕身为公主,也不能说见父皇就见,最得宠的魏王,吴王,晋王都一样,更何况她只是个并不得宠的公主。 烈阳当空,殿外的长廊下却有些阴冷,总有一股莫名的寒风拂过,令东阳的胳膊不由自主冒起一层鸡皮疙瘩。 从小到大,她都不喜欢太极宫,它像华丽的牢笼,将她死死束缚在殿堂里动弹不得,直到她成年,直到她分到了封地,她的痛苦和压抑才稍稍缓解。若非为了他,她又怎愿意一次又一次进来? 东阳静静地等候,静静地想着心事,想着一些能让她快乐起来的事。 河滩边的花儿开得很娇艳了,其实他不知道,每天她都会去一次河滩,然后,静静地等他,等他的时候用绸巾将他经常坐的那块平石擦得纤尘不染,光亮可鉴。 和他在一起的时光很幸福,等他的时光亦是。 还有那支曾经刺过结社率的发簪,也被她小心地收藏在最隐秘而柔软的角落里,每晚总要取出来看一眼,簪子有些锈了,上面还沾着点点骇人的血迹,可她却不怕,每晚看看它,总会忘情地笑一阵,然后带着安详的笑容沉入梦乡。 他写过的那几首诗,她每天都会默写好几遍,他说过的每一句话,逗得她笑的,气得她哭的,让她哭笑不得的,她都牢牢记在心里,一个字都没改过…… 她默默做过的很多事,他都不知道,可她仍然很快乐,只属于她一个人的快乐。 ………… 朝会散得很迟,东阳在殿外等了足足一个多时辰,宦官才来宣她。 甘露殿内,东阳朝李世民盈盈见礼,李世民心不在焉地点点头,漫应道:“东阳进宫见朕何事?” 东阳垂头轻轻地道:“为父皇文治天下而献一秘方。” 开场白很吸引人,李世民的思绪成功地从国事中挣脱出来,直视着她。 “此话怎讲?” 东阳默默掏出秘方,递上前去。 生平第一次壮着胆子站在父皇身旁咫尺,东阳轻声地为他解释秘方的奥妙。 李世民拧着眉,神情渐渐变得惊讶,不怒自威的脸孔充满了喜悦。 “原来印书竟有如此妙术!大善,哈哈哈哈,大善也!”李世民大笑。 东阳没猜错,父皇的野心很大,他要的不仅仅是天下无敌的武功,还要远迈古今的文兴盛世,众所周知,文兴盛世的基础是教育,是书本。而眼前这个活字印刷术,便解决了书本的难题,大唐的文治之兴,至此而打下了基础。 “好,好好!东阳,此物你从何而来?”李世民笑得无比酣畅,真正的龙颜大悦。 东阳垂头,神情颇有些不自在。 李世民笑声顿歇,忽然想起了什么。 “那个李素?” “是。” 李世民脑海里迅速冒出一张年轻的脸,那张脸充满了懒散和随性,扯着嘴角的皮肉,勾出一丝不像笑容的笑容。 ……“呵呵。” ***************************************************** ps:求推荐票。。。 首页推荐榜名次往下掉了一名,挂尾了,老贼脆弱的玻璃心啊。。。吓得直哆嗦。。。 第八十章 御笔亲题 魔性的“呵呵”声在李世民脑海里来回穿刺,令李世民忍不住牙根痒痒…… 东阳见父皇神情复杂,垂着头不敢吱声。 “李素此人……是不是什么都懂?”李世民疑惑地道:“会治病,会作诗,会杀人,会献策,现在连印书之术都会,他难道是天纵奇才?” 东阳抿唇,脑子里闪过无数念头,回道:“东阳不知,那李素常有奇思妙想,虽然不愿当官,却也心系社稷,无论诗作还是妙策皆投报无门,而东阳的公主府离他最近,于是他便投送东阳府上……” 这番话说得滴水不漏,李世民倒也不曾怀疑到儿女私情方面去。 “这个活字印刷术,也是他亲自投献进公主府的?” “是,而且李素说……说他为国献策献物,只盼大唐威服四方,亦盼李唐江山千秋万代,如此,于愿足矣,而他分文不取,更不领受朝廷官职,以后若有妙思奇法,仍会上献朝廷。” 东阳说完心中顿时有点想笑,这些话其实李素一个字都没说过,但她还是代他拍了马屁,而且顺便表了忠心,若换了李素在场,怕是比她说得更加肉麻。 李世民不疑有他,摇头叹道:“屡屡献策献物,朕若不封赏,如何对得起子民一片赤诚之心?” 东阳闻言心中暗急,平日里与李素接触颇多,她自是清楚李素的想法,知道他不愿当官,现在父皇又动了封赏他的想法,旨意到了李家,恐怕他会很不开心。 措辞一番后,东阳轻轻道:“父皇赏罚有度,自是圣明君王,然而那李素无心朝堂,若是勉强为官,终究违了他的本意,反倒不如放任,当了官,心思就复杂了,那时公务缠身,应酬不断,哪有空闲再去琢磨这些奇思怪想,为父皇分忧?况且,李素才十五岁,人情世故不够达练,进入朝堂恐会得罪诸多大臣,终不能被容,好好的大唐英才,怕是湮没于凡尘之中。” 一口气说了许多,东阳也有些羞怯,急忙垂下头道:“东阳浅陋之见,还望父皇莫怪。” 李世民缓缓点头:“十五岁当官,委实有点惊世骇俗,我朝除了功勋子弟因长辈恩荫而得闲散官爵外,鲜有十五岁立功而得官者,朕为李素开此例不难,怕的是木秀于林,终究害了他……” 轻曲手指弹了弹印刷术的秘方,李世民苦笑道:“可是有功不赏,非明君也,朕总要赏他什么吧?不然魏徵那老匹夫……咳,老大人又会罗嗦个不休了。” 东阳抿唇笑道:“李素所喜者,银钱也,但若直接给他银钱,却失之市侩,既然这活字印刷术是他所献,父皇索性赐他一桩买卖吧,让他做这印书的买卖,想必他一定深铭父皇恩德,父皇觉得如何?” 李世民想了想,笑道:“甚善,依你便是。” 叫宫人取来纸墨,李世民思索一阵后,挥毫落笔,在纸上写下硕大五个字:“李记印书坊”。 落款,盖印,墨迹干后,李世民盯着这几个字看了一会儿,然后将它交给东阳,忽然笑道:“你倒是个善良性子,说什么李素所创印刷术是心系社稷,什么报国无门,依朕看来,他创这个东西就是为了做这个买卖吧?为国为君未必,为钱才是真。” 东阳一惊,急忙垂头道:“父皇明鉴,李素绝无此意,献上此物时亦说过不取分文,无私报国的话。” 李世民哈哈笑道:“不偷不抢,为钱也不算坏事,东西是实实在在的便够了,如他所愿,从今日起,令工部匠人制模板两千具,分发大唐各州府,长安嘛,朕便独许李素一家专营,算是聊慰他一番赤诚的‘报国之心’吧。” 东阳被臊得满脸通红,却也只能垂头应是,不敢再为李素辩驳半句,理智告诉她,父皇的猜测很准,一点都没错。 ******************************************************* 东阳进宫的同时,太平村的李素也收到了一个消息。 被关在大理寺的赵掌柜忽然被放出来了,递消息的仍是文房店的伙计,据说赵掌柜伤痕累累,显然受了不轻的刑,不过人还完好,大理寺的官员亲自将他送出牢门,不停致歉,并且私人赠送了赵掌柜十贯汤药钱。 意料之中的消息,李素并不吃惊,反而笑得很开心。 不知道东阳公主把东西送进宫没有,至少可以看得到程家确实花了大力气,人放出来了,官员还得向一个商人赔礼道歉,委实少见。 没过多久,程处默独自催马来到太平村。 程处默的脸色很不好,甚至可以说是满脸铁青,看见李素后怒气冲冲的脸顿时变得很复杂,羞愧,内疚,或者还有点别的什么。 李素不喜欢猜别人的心情,于是有话直说:“咋了?又被你爹揍了?” 程处默一楞,沉默许久,缓缓地道:“每次你见到我,开口就是这一句,李素,你告诉我,我在你眼里到底是个啥样的人?难道我就只有经常挨揍的命吗?” 李素顿觉失礼,急忙笑道:“小公爷,实在抱歉,问习惯了,就跟朋友之间见面问一句‘吃了吗’的意思一样,算是打个招呼罢了。” 程处默脸色稍缓,点了点头。 李素小心地问道:“今日小公爷气色不佳,咋了?” 程处默神情黯然,长叹一口气:“出门前被我爹揍了……” 李素:“…………” 程处默委屈地道:“又不是我犯的错,凭啥叫我来认错?我跟爹争辩几句,砂钵大的拳头就砸过来了啊……不讲道理嘛。” “认错?认什么错?跟谁认错?” “跟你。” 李素呆住,满头雾水看着他。 程处默站起身,很正式地朝他长长一揖,道:“印书秘方的事没法查了,我代表程家给你赔礼,这事算程家做错了,砸店也好,秘方外泄也好,全算程家头上,不推搪,赔钱还是赔地你说话,程家认下了。” ******************************************************* ps:还有一更。。。求推荐票!!! 第八十一章 水落石出 很莫名其妙的一番话,李素怔怔看着程处默,半晌没出声。 店铺确实是他砸的,印书秘方丢了也算和程家有间接的关系,但是程家一声不吭把所有责任扛起来,这事就奇怪了,道理怎么论都不该是这个结果。 刹那间,李素脑海里冒出无数种猜测。 活字印刷术这东西若说值钱,或许值那么一点,毕竟是四大发明之一,它是中华文明传承的一个辅助工具,书印得多了,读的人也多了,文化的传承也就更普遍了。 但李素还没有自大到无限夸大它的作用,发明也好,学说也好,世人从认识它,到接受它,再到慢慢习惯它,最后将它作为一种常用的工具,这个过程是非常漫长的,不可能一出现就风靡天下,李素把它弄出来的本意原只是为了自己发财,用来造更大的房子,买更多的地,买更多更对称更工整的美貌丫鬟,以及……给老爹找个如花似玉的黄花婆姨让他糟蹋。 东西不算什么太出彩的东西,至少目前不算,可李素没想到因为这个东西,事情却越闹越大了。 现在程处默的道歉,无疑将事情引向更复杂的方向。 “到底咋回事?不是说跟一个从六品奉议郎的夫人有关么?再往里查呢?”李素神情凝重地问道。 程处默摇头:“查不下去,没法查了,总之,这事程家担了,你……也到此为止吧,有啥想法只管提,秘方是追不回来了,要钱要地你只管说,程家都给。” 李素盯着他,道:“我不要钱,也不要地,只要一个结果。” “给不了结果。” 李素沉默片刻,道:“背后到底什么人物,连你程家都怕?” 程处默苦笑:“不是怕,而是……,罢了,不说了,反正程家对不住你。” 看着程处默那张憨厚的脸,李素忽然好像明白了什么。 ********************************************************** 东阳怀揣着李世民亲笔题写的字刚出宫门,两辆马车已飞驰至太平村。 李家的新房子已大致完工,房子只剩最后的封顶工程,李素蹲在工地边神情懒散地看着工匠们忙活,吱吱呀呀的车轴声吸引了他的注意。 两辆宽蓬马车,外表很朴素,车蓬沿边的灰色漆光剥落不少,显得有些破旧。 两名穿着短衫的车夫驾车,打头一辆马车的车辕上坐着一位蓝衫纱冠的中年人,面色白净,满脸堆着笑,笑容看起来很和气,让人一见便生出一股亲切感。 李素心中隐隐有着预感,果然,两辆马车行至李家院子前便停下了,中年人跳下车辕,先环视一圈,视线集中在李素身上后,似乎找到了目标,笑容愈发和善地朝李素走去。 “这位少年英杰可是近日名满长安的李素?”中年人拱手笑问道。 李素只好拱手回礼:“正是小子。” “哈哈,久闻李家少年文武双全,能诗善武,今日见之,果然不同凡响,在下崔厚安,给足下见礼了。” 说完崔厚安长长一揖。 李素满头雾水,下意识地回礼,脑中忽然灵光一闪,飞快直起身,失声道:“崔?清河崔氏还是博陵崔氏?” 崔厚安的笑容里夹杂了几分苦涩,点头道:“清河崔氏。” 李素笑了,崔厚安也笑,二人互相直视着对方,笑得很畅然。 好了,事情终于水落石出,一切都能解释得清楚了。 背后的人居然是清河崔氏…… 只有五姓七宗的门阀才有如此能量,将赵掌柜从长安县衙转送大理寺,而且撬开了赵掌柜的嘴,得到了活字印刷术的秘方。 砸店的程处默也好,喝毒酒自尽的长安县衙小吏也好,被撬开嘴的赵掌柜也好,都是崔家棋盘上的棋子,包括刚刚程处默过来道歉,也是下棋的大手推动着的。 难怪程家咬着牙把整件事担下来了,也难怪程处默要代表程家过来道歉,说起来这事还真只能由程家打头阵,因为程咬金娶的正房夫人,便是清河崔氏门阀所出,清河崔氏算是程咬金的丈人家,也是程处默的娘舅家,他不来道歉谁来? 李素的思绪很乱,一团乱麻似的,理智却命令他现在应该笑,笑得开心一点,甜一点。 “原来是崔氏,难怪,难怪……”李素笑叹,脸上不见丝毫愤慨之意,反而有一种世事无常的慨叹。 崔厚安一直盯着李素的脸,仔细地观察着他脸上任何一个流露内心想法的细节,很遗憾,李素笑得太甜太纯了,脸上发现不了任何端倪。 “误会了,全是一场误会,今特意来向李公子赔礼,此事崔家做得理亏,任打任罚,绝无怨尤。”崔厚安朝李素长揖,语气很诚恳,甚至带着几分懊悔之意。 很有意思,崔家千算万算,万万没想到发明活字印刷术的竟然是李素。他们只以为是某个市井小民偶尔发明一个新奇东西,这个东西对普通人来说并没什么重要,传出去甚至泛不起一丝波澜,如今这年头,绝大多数的百姓是不认字的,“书”这个东西,印得快与慢,与百姓们的生活毫无相干。 但对崔家来说,活字印刷术的意义可就不一样了。清河崔氏是望族,其宗源可上溯到春秋时期的齐国公卿,后来宗族繁衍愈发壮大,分支如万川归海般不计其数,一千多年来崔家门第内涌出的高官名臣无数,直至今日仍被列为五姓七宗的第一大门阀,其势力影响着河北山东大部地区,可谓辉煌极盛,古今罕见。 如此庞大的门阀,要巩固其地位不动摇,自然要挣声望,挣文人士子之心,人心所向,朝廷和皇帝才会尊重崔家,礼敬崔家,绝不敢对崔家动手。而李素的活字印刷术的出现,无疑向崔家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机会,有了它,文人士子们读书方便了,能读的书更多了,崔家以此物扬名,邀买天下人心,人心怎能不迅速向崔家凝聚? 第八十二章 前因后果 谁打印刷术的主意,李素怀疑过许多人,包括程家,程咬金的仇家,皇子,公主,甚至连皇帝陛下都是他的怀疑对象。 可他真没想到竟然是崔家,有时候人的思维会骗自己,脑子里塞了浆糊似的处处想不通,一旦答案摆在面前,整个过程顿时豁然开朗,动机也好,手段也好,结果也好,纤毫毕现,清晰无比。 李素现在看到了答案,整个过程也想通了。 难怪程处默说查不下去,没法查了,查来查去,查到了娘舅家,怎么还能查得下去? 从一开始,程处默便被当了枪使。 文房店生意多红火崔家想必早知道的,这不是秘密,程处默的火爆脾气崔家想必更知道,让一个脾气火爆而且家世显赫的小公爷去排队,肯定会出事,砸店亦是必然的事,程处默砸完店,威慑的效果达到了,崔家再派人扔五十贯买印刷术,赵掌柜不答应,没关系,崔家还有后招。 于是赵掌柜进了大狱,很快逼供出了印刷术的秘方,这是最有价值的东西,前后做了这么多事,崔家要的就是这个。 权贵暗地里欺负平民,算不得多大的事,东西到手了,赵掌柜在大狱里蹲一两年或是流放千里之外,整件事行云流水不留后患。 然而,崔家没想到这件事里多了一个李素,而且李素这个人是整件事最关键的一环,同时也是崔家完全忽略的一环。 李素不但是活字印刷术的发明者,也是程处默的朋友,崔家的女婿程咬金对他也有几分欣赏,甚至连当今陛下和宰相都在关注他。 因为崔家完全忽略掉的这个人,后来发生的事便渐渐脱离了崔家的掌控。 事情捅破了,程咬金大发雷霆,领着六个恶霸儿子满长安的招惹是非,还在朝堂上撒泼打滚,把事情越闹越大,最后从源头查起,查到那个奉议郎的夫人身上,抢个东西的事情,崔家原本也没做得多周密,从那个夫人身上,程家自然很快找到了崔家头上。 事情露馅了,瞒不下去了,程咬金也精明,碍于夫人的面子,没直接向崔家发飙,却令他的长子程处默一大早赶往太平村,向李素道歉。 这个姿态摆出来,崔家也坐不住了,这招比指着鼻子骂更打脸,拿了人家的儿子当枪使,错是崔家犯的,被利用的人却来代崔家道歉,作为一个千年门阀,这事传出去让天下别的望族如何看崔家?得让崔家恶心多少年? 崔家知道再不出面撑不下去了,程家要翻脸了,不仅如此,他们也查到了李素的底细,很寻常的农户出身,十几年来平凡庸碌,直到数月前,仿佛被仙人点化过一般,这个农户家的小子竟发光发亮,而且亮得闪瞎狗眼,不但治病,还会作诗,还能杀人救公主,最后还向朝廷献了一条推恩国策,令当今陛下和房相二人不惜纡尊降贵亲自拜访…… 崔家愈发感到事态脱离了掌控,这个李素不简单,才十五岁便与卢国公府交好,被陛下和宰相关注,十年后的李素会走到哪一步,崔家也无法预料。 对千年世家门阀来说,一个农户小子无关紧要,然而这件事里无形多了皇家的压力,程家的压力,这就不得不令崔家重视了。 所以,在程处默离开太平村后不到一个时辰,崔厚安出现在李素面前,态度诚恳,笑容亲切。 ………… 高门大户之间的暗战李素自然不清楚,他只知道现在一切水落石出,终于有了交代了。 “误会,一切真是误会,不瞒李公子,崔家确实想要印刷术,那日程小公爷砸了店,崔家以为那位文房店的掌柜应该不会干这一行了,于是给了他五十贯钱想买下印刷术,不敢厚着脸皮说是一番好意,多少有点趁火打劫的嫌疑,但崔家真没起过坏心思,后来赵掌柜入狱,也是当时与崔家的人言语上有过冲突,想关他几天,教训一下便是了……” 崔厚安的解释很诚恳,和善的表情里夹杂着几许委屈,完全没有高门大户的架子,说话的语气甚至像个含冤待雪的受害者。 李素笑得更甜了,语言啊,真是一门艺术,同样一件事,黑的说成白的,逻辑上也行得通,可信度也同样的高,外人听了还真分不清到底谁对谁错,真相便这样被混淆了。 算了,门阀惹不起,至少不是一个农户小子能惹得起的,李世民想惹都得先掂量掂量。 李素急忙拱手:“崔先生言重了,确实是误会,小子也没往心里去,事情说开就好,劳动崔先生亲自走一趟,小子实在罪过。” 崔厚安对李素的态度很满意,崔家确实是来道歉的,但道歉也有个限度,特别是被道歉的那一方,更不能蹬鼻子上脸,眼下李素的态度显然很合崔厚安的意。 拍了拍手,崔厚安身后的两辆马车上的蓬布被车夫掀开,上面摆满了一个又一个的樟木箱子,箱子垒得很高,像两座小山似的。 崔厚安笑道:“虽说是误会,但这事毕竟是崔家做错了,做错了就得有个表示,马车的箱子里都是钱,整整一千贯,算是崔家对李公子聊表寸心,还望公子莫弃。” 李素吃惊地睁大了眼,呆呆地看着面前的箱子,看着车夫将箱子一个一个地搬下马车,堆在李家院子外。 崔厚安笑道:“误会揭过去了,这一千贯算是赔礼,不过李公子所创的活字印刷术委实是个好东西,上次给五十贯钱确实是崔家欺负人了,若李公子有意,崔家愿以三千贯买下活字印刷术,公子意下如何?” 李素眼皮直跳,感觉自己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僵硬了。 卖活字印刷术,李素并不介意,对他来说,谁拿了都无所谓,反正这东西已经出现了,将来迟早天下皆知,卖了它能得三千贯,对李素来说简直是天降横财。 可是崔家的钱……真是那么好拿的吗? 拿了这笔钱,不管他愿不愿意,从此只能绑在崔家这条船上了,三千贯钱,卖的不仅仅是印刷术,还有他自己。 崔厚安含笑看着李素,他很有耐心,一点都没有急躁的样子,静静地等着李素的回答。 李素心中泛苦,仰头默默长叹。 如果是李世民花三千贯把他买下该多好,他一定会兴奋得毫不犹豫答应,发毒誓从此绝不给李唐江山添堵,打八折也不是不能商量,七折就不行了,必须翻脸…… 二人沉默许久,崔厚安终于有些不耐了,笑意满面地道:“李公子,意下如何?” 李素心念电转,给崔家卖命肯定不能答应的,可是当面拒绝恐令崔家记恨,无疑给将来埋下祸患,得罪了门阀世家,他们想要弄死他就跟捏死一只臭虫……不对,掐死一个襁褓中的英俊小婴儿似的,毫不费劲。 ***************************************************** ps:今天只一更,下午去省作协开会,晚上要与心慕已久的几位大神作者聚一下。。。。 第八十三章 避而远之 很感激崔家如此看得起自己,也很感激崔家的行事作风如此的简单粗暴,要么就抢,抢不了就连物带人全买下,冲他们如此爽快的份上,李素该考虑给他们打个八折才是。 可惜李素胆子很小,连进朝堂当官都不愿意,自然更不敢跟世家门阀牵扯不清。 崔厚安已有点不耐烦了,对一个农户小子开价三千贯,实在已很看得起他,可这个农户小子似乎并没有如自己意料中那样欢呼雀跃,反而犹豫踯躅,欲言又止…… 这个反应无疑深深伤害了崔厚安那颗高傲而脆弱的玻璃心。 “李公子不愿意?或是有疑虑?”崔厚安的笑容有点僵硬,远不如刚才那般和善了。 “有。我有两个疑虑。”李素点头。 崔厚安的笑容再次和善:“公子但言无妨。” 李素指了指满载铜钱的两辆马车,道:“寒舍太小,这些钱,我藏哪里都怕被偷,寝食难安呐。” 崔厚安笑容又僵,仔细观察一番后,发现李素不太像讽刺,他的神情很认真……片刻后崔厚安得出结论,这小子是真的嫌自家房子太小,于是崔厚安想了想,道:“崔家再出一百贯,给公子盖间大房子如何?若担心被偷的话,崔家还可以给公子安排十个护院日夜为公子看管库房。” 李素急忙躬身长揖:“多谢崔先生厚赐。” 崔厚安笑眯眯地道:“公子不妨再说第二个疑虑。” 李素慢吞吞地揉了揉鼻子,道:“第二个嘛……今日上午,小子已将活字印刷术献给皇帝陛下了……” 说完李素眨着天真无辜的眼睛看着崔厚安,眼里露出萌萌的纯洁的光芒。 崔厚安脸色大变,连声音都颤抖起来:“李公子,你可莫诳我,你将此法献给朝廷了?” “是,今日早间,小子求见东阳公主,已将此法献出。” 崔厚安惊疑地盯着李素,想从他的表情里看出真假端倪。 李素满脸诚恳地直视他。 李家院子外,急促的马蹄声打破了二人之间的沉默。 “太平村李素何在?速速接旨——” 一名穿着绛紫色华袍的宦官捧着一张卷起来的白纸,站在院子外两眼望天傲然高喝。 院内,李素和工地内的所有工匠皆面朝宦官跪下。 崔厚安的脸色愈发铁青了。 ………… 圣旨来得很及时,东阳果然是值得信任的好公主,李素由衷松了一口气。 圣旨的内容亦如李素所料,李世民不负所望,给了李素意料中的奖励,当宦官将那张御笔亲题的“李记印书坊”的墨宝捧到李素手上时,李素笑得像春风里刚刚绽开的桃花。 宦官走了,高仰着脖子以一种白天鹅似的高傲姿态离开,两眼望天也不怕摔着。 崔厚安的神情变幻莫测,看着李素手里的御笔墨宝,再看看李素一副不好意思的忸怩表情,沉寂许久,崔厚安忽然笑了,笑得很难看。 “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崔某唐突了。” 李素露出惶恐的模样,急忙道:“之前真不知崔家有意,小子才将印刷之术的秘方献上朝廷,若是早知,小子当双手将它送给崔家了,无意冒犯,还望崔先生莫怪。” 崔厚安一肚子火气发作不得。 怪谁呢?怪李素?人家根本不知道谁在背后搞风搞雨,怪程家?崔家利用程家在先,有什么资格责怪别人?怪皇帝截胡?这个……真不敢。 沉吟片刻,崔厚安忍着怒火改了口:“此次纯属误会,崔家从此不再沾碰印书术,李公子尽可放心便是。” 圣旨到来之前,崔家对活字印刷术志在必得,它的作用太大了,然而李素将秘方献给皇帝陛下后,活字印刷术对崔家已完全失去了意义。 对世家门阀来说,邀买人心这种事只能做得润物无声,了无痕迹才是上乘,如今已被皇帝知晓,它对崔家还有什么价值?须臾之间,崔家的立场完全改变,从志在必得迅速转化为避而远之,这才是存活之道,稍微沾上一点无异自取灭亡。 崔厚安说完转身坐在马车的车辕上,车夫甩了一记鞭子,马车缓缓启行。 李素不甘心地追在车后面大声道:“崔先生,给我盖新房子的事……” 崔厚安仿佛没听到,马车的速度却愈发快了。 李素站在路中,看着崔家马车的背影,怅然若失地叹息:“爱我你怕了吗?” ******************************************************** “便宜你了!” 李素家中,东阳端详着父皇御笔亲题的五个大字,没好气地朝李素翻着娇俏的小白眼儿。 崔厚安走后,下午东阳便又来到李素家,当然,仍旧是绿柳在田边望风,等李道正下地以后东阳才蹑手蹑脚做贼似的进屋。 “给商铺题字,大唐立国以来从没有过的事,父皇倒为你破了例。” 李素笑眯眯的摸着下巴,不住地点头,他没猜错,李世民果然很客气,还真给他题了字,美中不足的是题字的内容有点不合意,若能题一句“李素是个好同志”,他大概可以在长安城横着走,如果他想的话,还可以趴着走,倒着走,用任何人想象不到的体位各种走…… “崔家那里……” 东阳正色道:“崔家你不必担心,他们不会为难你的,朝廷若是不知倒也罢了,现在活字印刷术已献上朝廷,若崔家敢对你怎样,父皇一定会大怒,崔家是千年门阀,其中利害他们更清楚。” 李素仔细看着李世民的字,好一笔飞白体,据说李世民是王羲之的脑残粉,如今看来果然不假,五个大字饱满圆润,相比李素的字更具其神韵。 “好字!”李素脱口而赞,然后面朝太极宫方向拱手,算是表达了对皇恩浩荡的谢意,然后扭过头,目光灼热地盯着东阳,东阳在他的目光注视下顿时变得手足无措,俏脸刷地染上一层深深的红晕。 “你……你看什么!”东阳的声音有些异样。 “你记性太差了……”李素叹息道。 “啊?” 李素看着她,目光充满了指责:“上次不是说过吗?空手上门不合礼数,这次你又空着手来我家……” 东阳:“…………” 李素仰头望着房梁,幽幽地道:“……手头不方便的话,写张欠条也好啊。” ***************************************************** ps:还有一更。。。今天比较早,因为又开始调整作息了。。。求推荐票!!! 第八十四章 有舍有得 东阳离开了,被李素气跑的。 李素揉着被掐得发青的胳膊暗暗惋惜,好不容易遇到一个温柔婉约的公主,怎么变得暴力了?更重要的是,暴力完后一句交代都没有,下次再来时到底送不送礼? ……不讲究。 李世民的题字被李素小心藏起来,不想让老爹瞧见。 除了害怕老爹大惊小怪外,东西的来路也很不好解释,首先得从发明活字印刷术开始说起,还要解释为何有本事发明它,脑子被雷劈了,所以开窍了? 来龙去脉解释起来太麻烦,不声不响干出这么多事,李素怕老爹的心脏受不了,索性等到无法隐瞒下去时再跟他全部坦白得了,到那个时候,曾经许过让他过上好日子的承诺,差不多也已兑现了。 ………… 程处默最近总是在不经意间突然冒出来,阴风阵阵,幽怨如冤魂。 “事情就是这样,崔厚安走了,但他送来的一千贯钱没拿走,还请小公爷回去时顺路帮我还给崔家。”李素施礼道。 程处默满不在乎地撇嘴:“还什么还?给你你就拿着,崔家不干人事,拿他一千贯咋咧?” 李素摇头:“不敢拿,拿不得,给我赔礼只是崔家的说法,我若真拿了这笔钱,那就是不识进退了。” 程处默冷笑:“一千贯算个啥?知道崔家后来给我家赔礼时送了多少吗?整整一万贯外加崔家在长安城里的三家绸缎铺,我爹还不满意,狠狠抽了送礼的人一耳光后,才说这事算揭过去了。” 李素笑道:“还是算了,程家是程家,我是我,身份不一样,崔家给程家赔礼是心甘情愿,对我就不一样了,拿了这笔钱,算是真正得罪了崔家,我一个农户小子,得罪不起。” 见李素态度坚决,程处默撇了撇嘴,终于答应帮他将一千贯还给崔家。 事情过去了,程处默的表情仍充满了惊奇。 “你是咋想到把那个印书的秘方献给陛下的?” 李素笑道:“做出这个东西的原意本是为了挣点钱,后来崔家动了心思,事情已脱出我的掌控,只能果断舍去,若我还存着一丝贪欲不肯松手,估摸我爹现在正给我办丧事呢。” 程处默赞道:“你比我灵醒,后来的事我爹也听说了,包括陛下御笔赐字,崔家吃了闷亏等等,我爹说你小小年纪竟如此通晓趋吉避凶之道,你这娃子将来了不得,换了是我爹,二十年前兴许也没你这般果决,我爹叫我往后与你多来往,多跟你学学……” “所以,今日小公爷特意来太平村向我学习的?” “不,今日奉我爹之命而来,我爹问你,你说的那个高度酒作坊啥时动工?程家既然入了份子也不能分文不出,今打算在太平村买一块地用来盖作坊,我爹说了,很想喝那种你说的一口便倒的高度酒。” 李素脸色有些僵硬了。 很不堪的记忆,想起当初在程家喝高了胡说八道,顺便还跟程咬金签下丧权辱国的协议就特别想抽自己耳光…… 消极怠工是李素唯一能想到的对策,协议太屈辱,不能给得太痛快,怕老程学不会珍惜…… “酿酒这事么,是需要时间的……”李素斜眼看着程处默,补充道:“……也要钱,要很多钱,工艺也很复杂,失败的次数很多,总之,没那么简单,嗯嗯……” 程处默很体谅的点头:“真奇了,我爹早料到你会这么说,所以他还告诉我,要钱给钱,要物给物,一个月内若没酿好,他会在百忙之中抄斧子过来和你聊聊……” 李素脸色变了:“……就不能好好讲道理吗?” 程处默认真地道:“讲道理啊,不是说了么?跟你好好聊聊……” “聊天为啥抄斧子?” “道理讲不通时自然要抄斧子啊……”程处默瞥了他一眼:“不能总讲道理吧?” ****************************************************** 惹到老流/氓了,李素只想冷笑,以为这样他就会屈服么?古人云“威武不能屈”,自己虽是农户子弟,但也有几分风骨的。 于是……李素开始忙着酿酒了。 毕竟程家待他不错,老流氓虽然粗鲁了一点,也不是一无是处,就冲他“咬金”这么喜庆又招财的名字,李素也不能和他对着干。 这是李素安慰自己的话。 好吧,其实……确实有点怕那个老流氓。 高度酒怎么酿来着? 李素坐在田埂边苦苦回忆,似乎是蒸出来的,说起来工艺复杂,其实很简单,主要是两样东西,一是蒸锅,二是冷却器,酿造的过程嘛,发酵是关键…… 记忆只是零星的片段,回忆起来很艰难,李素想得头疼,后来渐渐回过味来了。 老程不是说过要钱给钱,要物给物么?那还怕什么?失败是成功之母,管它怎样,先试了再说,反正亏的又不是自己。 程咬金果然说话算话,也不知是为了投资李素这支潜力股,还是真想尝尝烈酒的味道,很快在太平村的西边买了五亩地,买地的方式简单粗暴,充满了程家风格,西边的人家不愿卖,毕竟祖辈都生活在村里,程家很客气,直接甩给他十贯钱,然后在程家庄子里给他补偿十亩地,那人还想矫情,程家的人抽了几记后那人终于认识到胳膊扭不过大腿,既悲且喜地搬了家,痛快踏上程家庄子这条不归路…… 有了这五亩地,程家便开始盖起了作坊,说是作坊,其实就是一间六丈方圆的空房子,不知程家从哪里请来的工匠,打地基,砌砖石,盖房速度非常快,一两天的功夫,房子居然盖好了。 李素对程家的效率目瞪口呆,怔怔站在新盖好的作坊边徘徊犹疑,他不知道应该回家将给自己盖房子的工匠们拉来看看程家盖房子的速度,让他们好好认识到自己已成了反面教材,还是应该怀疑程家工匠盖的是豆腐渣工程,最好请程小公爷打包铺盖进去住几天,房子没垮没压死小公爷就算过关…… ****************************************************** ps:求推荐票。。。还有,本书下周上强推,五一上架,嗯,没错,五一开始老贼又有新的东西可求了,大伙儿千万把首订和月票都留着哈,老贼提前向大家预定了。。。 第八十五章 开锅酿酒 作坊盖好了,万事俱备,就等李素开工酿酒了。 李素很苦恼,跟混世魔王的协议已经认命,再说反过头来想想,活字印刷术的教训在前,在这年代真得找个靠山才能轰轰烈烈干事业,老程人不错,除了偶尔坑他一回外,还算是个合格的事业伙伴,更重要的是一家上下全是恶霸,老恶霸领着小恶霸横行长安所向无敌,跟他们混很有安全感。 李素苦恼的是酿酒的工序,真记不得太多了,他只知道先蒸后冷却,可具体到细节,脑子里却是一团浆糊。 程处默很热情,作坊盖好的第二天便来到太平村,或许他对整日逛青楼打猎的日子感到厌倦了,现在有个干事业的机会,于是也难得上进了一回。 “缺啥跟我说,我爹说了,既然是两家合伙,你动心思,程家出钱出物,满长安打听去,我老程家一向是买卖公平,童叟无欺,从不白占便宜,谁敢说半个不字,抽不死他!”程处默胸脯拍得啪啪响,说出这番不知是自夸还是威胁生意合伙人的话。 看着空荡荡的作坊,李素开始思考…… 是啊,缺啥呢?似乎缺很多东西啊。 “我要一个锅,非常大的锅,还要一根铁打的管子……”李素不客气地开出了清单。 程处默旁边跟着程家一个管事,闻言急忙用笔记下。 “还缺啥,尽管说。” “还缺一个,不,两面铜镜,一面大的一面小的……” “啊?”程处默和管事傻眼:“这跟酿酒有关系吗?” “当然有,酿酒……很深奥的学问,学问你懂么?我问你,知道啥叫光合作用?” 程处默和管事傻傻摇头。 “光合作用的意思是,把阳光通过镜子的折射,嗯,射到锅里去,让酒晒晒太阳,然后酒通过再次发酵,滤除了不必要的杂渍和水分,浓度变得更高,嗯嗯……”李素忽然间好佩服自己胡扯的本事……也算本事吧? 啪! 程处默反手将管事抽得一趔趄:“记下!每个字都是学问!敢说出去废你全家!” “是是!”管事战战兢兢地记下。 人对未知的学问总是敬畏的,程处默就是个例子,酿酒过程加入铜镜这个环节,程处默对高度酒的感觉愈发高深莫测起来。 “兄弟,还要啥,只管开口,天上飞的,地上跑的,程某全包了。” 李素想了想,还缺啥呢?自家新房盖好了,似乎还缺家具…… “还要实验用具,各种实验用具,要木匠手工打造的,嗯嗯,很厉害的东西……” 程处默的表情很精彩,似乎有种呼唤老婆出来看上帝的冲动:“尽管说,我叫木匠给你做!” 紫檀木太贵,程咬金可能会翻脸,保险一点,用红木。 “拿纸笔来,我画图样,你叫木匠做好。” 各种家具在李素脑里早已成型,可谓胸有成竹,当下刷刷几笔,勾画出家具的形状。 大床,床头柜,八仙桌,太师椅,对了,还有躺椅,书柜,厨柜……加俩比基尼美女会不会有点不讲究?算了,做人要厚德载物…… 各种家具的图样摆在程处默面前,程处默的表情有点难看:“这……也是酿酒要的东西?” “对,这还是简陋版的,以后想到了再做。” 程处默目光带着狐疑:“我读书少,你别骗我。” “读书少更要懂得谦虚,知道啥叫‘薛定谔猫定律’吗?” “啊?啥……猫?”程处默目瞪口呆,高山仰止。 “薛家的猫,他家住太平村东边……不要在意那些细节,薛定谔猫,意思就是把猫放在各种柜子里,把酒放在外面,看它的反应,酒味太淡的,猫没有反应,酒味浓郁的,猫在柜子里发了疯似的又挠又叫,就跟人躺在棺材里诈尸似的,这就说明咱们酿出了好酒,要知道动物的嗅觉比人要灵敏许多,所以……”李素越说越内疚,胡扯得有点过分,感觉自己对未来一千年后的科学家犯了罪。 程处默懂了:“所以,你要造这些奇奇怪怪的柜子对吧?” 李素露出“孺子可教”的欣慰眼神:“小公爷,你终于悟了。” “做!”程处默狠狠点头:“造几个柜子有什么打紧,这就叫木匠做。” “做好后麻烦请木匠刷三遍朱漆,这样看起来美观一点,我做起实验来心情也更舒畅一点。” ********************************************************* 酿酒工艺真的很复杂,复杂是因为李素忘记了其中的细节。 程家运来了酒,各种三勒浆,果酒,米酒,不要钱似的往作坊里送。 李素开了蒸锅,将火候控制到适中,再将酒倒入锅中,锅的上方是一个倒过来的漏斗状管子,管子连接着一个小瓷盆…… 记忆太零碎,只好一点一点尝试,反正程家出钱,而且离程咬金那老流氓抄斧子过来找自己聊天还有一个月,时间和金钱都很充足。 蒸锅冒出浓烈的白蒸汽,缓缓上升进入管子里,冷却后一滴一滴流入瓷盆中…… 李素皱着眉闻了一下,味道不太对,有点刺鼻,似乎是传说中的酒头,至于口感…… “小公爷,来,试试味道。”李素很热情地舀出一小杯递给程处默。 程处默喜道:“酿出来了?我先尝尝!” 举杯一饮而尽,整个人呆怔,连呼吸都屏住了,黝黑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泛起红潮,抿着唇傻傻怔了许久,程处默长长出了口气,呼出来的气息都带着浓烈的酒味。 “好酒!辣,香,喝进肚里跟刀割似的,割完又很舒服,好……”说着说着,程处默渐渐呈现迷醉状态,舌头也卷起来了,身躯摇摇晃晃,最后终于扑通一声,中了江湖蒙汗药似的扎扎实实一头栽到地上昏迷不醒。 李素对程处默的反应不太满意,这也醉得太快了,真若一口便倒,以后这酒怎么卖?全长安一年都卖不出一千斤。 对了,貌似蒸出来的第一道酒不能喝,是兑酒用的…… 蹲下身拍了拍大醉不醒的程处默的肩,李素充满歉意地道:“失败乃成功之母,小公爷,咱再试试……” “呵呵呵……”程处默趴在地上睡得很踏实,嘴角流着口水傻笑。 **************************************************** ps:还有一更。。。上强推了,求推荐票猛烈一点!! 第八十六章 蒙尘明珠 程处默醒来后捂着头,蜷缩在地上大声喊救命,八尺大汉也受不了酒头的劲道,李素发觉第一次酿酒可能失败了…… 没关系,意料之中的事,工艺需要再改进一下,比如冷却过程要更彻底一点,蒸馏过程也要更充分一点。 “酒是好酒,果真一口就倒,味道也不错,你没诳我,好样的!”酒劲过后,程处默夸得很用力,不知道是不是喝了酒头的后遗症,他似乎完全忘了醉酒醒来时生不如死的惨痛模样了。 尽管醉酒的过程不太美妙,但程处默对李素的信心却无比膨胀起来。 “再试几次约莫差不多了,小公爷放心,一定会酿出好酒的,每酿出一坛也请小公爷先尝尝,每天活在醉生梦死中亦是人生一大快事……” 程处默脸色一变,急忙抬头望天:“嗯,天色不早了,我爹等我回家吃饭……告辞告辞,留步留步。” 很蹩脚的借口,一个横行长安神挡杀神的小恶霸突然变成了乖宝宝,居然赶着回家吃饭…… 李素急了:“你走了谁来试酒?” “这不还有你么?” “小公爷莫闹,谁知道我会酿出什么东西来,把我喝傻了怎么办?” ………… ………… 程处默确实回家了,回到家后老老实实向老爹禀报酿酒结果。 “真是一口就倒,孩儿喝过一口,没到半柱香时辰便倒下去了,酒也不错,入口又辣又香,烈得很,喝进肚里像刀割一般,过后又暖洋洋的很舒坦,就是喝过以后头很痛,李素说这酒没酿好,还得多试几次……”程处默将在太平村的所见所闻一五一十说得很详细。 程咬金一腿盘缩在榻上,另一腿伸展出榻外,典型的坐没坐相的样子,摸着油黑的大胡须沉吟,眼里露出与平日莽撞霸道浑然不同的精光。 “酿第一次就有这般结果,如此说来,李素这娃子不是说大话,他真能酿出他所说的一口就倒的酒?”程咬金缓缓问道。 “反正那种酒孩儿喝一口真的倒了,李素没诳咱。” 程咬金咂摸咂摸嘴,笑得很开心:“大唐不缺酒,缺的是烈酒,这事若真能成,咱程家可要发一大笔,老夫这双招子果真犀利得紧,当初第一眼便发现李素这娃子不简单,幸好东阳公主被结社率劫持那日,陛下命老夫领军追击,若让李靖或李勣那帮老杀才发现了他,这财路还真落不到咱程家头上,呵呵,好!” “去,叫府里管事这几日大肆购下长安城里大大小小的酒肆酒楼,只等李素酿出好酒,就满长安大卖,卖得好便将酒卖往关中,再卖往整个大唐!” “爹,李素那里……” “让他先酿着,你每日去看看,好好跟他多学学,这小娃子不简单,肚里有货。” “是。”程处默答应过后,咧开嘴笑了:“孩儿也瞧这个李素很顺眼,这朋友值得交。” 顿了顿,程处默又笑道:“不过这家伙做事不太用心,一直磨磨蹭蹭不肯尽力,也跟孩儿提过好几次作坊份子的事,说是他七咱们三,孩儿推搪过去了。” 程咬金眯着眼呵呵地笑:“小屁娃子,精得很咧,不成,就要五五,他若不答应,老夫亲自跟他聊聊。”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程咬金虽是粗鄙武夫,但看人的眼光却很毒辣,当初领军追击结社率时认识了李素,那时便留了心眼,遣人打听了李素的底细,底细出来,程咬金有些吃惊,从治天花,到作诗,再到独力击杀结社率叔侄,直到近日因活字印刷术而与崔家一番斗智斗勇…… 程咬金看人的标准很朴素,也很实用,只拿别人与自己的当年相比,比当年的自己强,那便是他眼中的人才,李素做过的事情一桩桩一件件摆在他面前,程咬金不得不承认,这些事哪怕在他三十岁时也做不出来,就算做出来了,也一定没有李素做得那么漂亮。 一个出身贫寒又有通天本事的农家小娃子,正如一颗蒙了尘的绝世明珠,这颗明珠如今摆在程咬金面前,他会怎么做? 除了快到碗里来,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为了李素的活字印刷术,程咬金不惜与崔家闹了一场,明里暗里打了崔家的脸,起因自是崔家利用了程处默,但里面也不乏为李素出头,借机邀好之意,后来更是连坑带骗与李素合伙建酿酒作坊,很痛快的出钱出力,程咬金的用意就更明显了,不管李素将来怎样,先把他绑在自家船上再说,用一种粗鄙的说法,有枣没枣,搂一杆子再说。 ********************************************************* 程处默看人也很准,李素酿酒真的很不用心,程家有人在作坊时便假模假样勤奋一下,程家人走了便放羊,晒太阳也好,钓鱼也好,哪怕蹲着身子看一下午的蚂蚁搬家也觉得很乐呵,一点也不无聊。 这天程处默没来,李素将李世民给他亲题的墨宝取出来,路边蹭了一辆牛车便进城了。 一路寻访找到了从大理寺放出来后在家养伤的赵掌柜,二人相见唏嘘不已,恍若隔世。 赵掌柜一把鼻涕一把泪说着牢里多苦,伙食多难吃,狱卒用刑多么惨无人道,撩起衣袍下摆盛意拳拳热情邀请李素观赏身上的伤痕,衣袍越撩尺度越大,一直撩到大腿根部时李素果断叫停。 凄惨的意思表达清楚了就行,不必示范得那么仔细,李素没有观看男人大腿根部的爱好,同时也希望赵掌柜洁身自好,别拿这种画面玷污小孩子的眼睛。 店砸了,东西被抢走后虽然又夺回来了,但赵掌柜却已心灰意冷。 长安居不易,做买卖更不易,没有靠山的商人不好混,若是这个商人手里还拿捏着别人没有的好东西,那就更难混了。 赵掌柜神情落寞地告诉李素,因为没靠山,印书店他不打算做了,准备带着妻小离开长安。 李素笑着从怀里取出李世民的墨宝,然后好整以暇看着赵掌柜的表情,从落寞到震惊,最后变得狂喜,嗯,很精彩。 ******************************************************* ps:马上周一了,求推荐票!!! 第八十七章 长安所见 心理落差很大,从了无依靠的浮萍到忽然从天而降一个大靠山,赵掌柜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双手捧着当今皇帝陛下的墨宝看了许久,又跑到屋外面朝阳光高高举起,似乎在研究……防伪水印? 赵掌柜瞧了许久,约莫没发现水印,神情不太踏实,小心翼翼地道:“不是伪造的吧?这可是杀头灭族的大罪。” “是真的,当今陛下亲赐,宫里宦官来家里宣的旨。”李素笑道。 赵掌柜呆了半晌,触电似的将墨宝塞给李素,忙不迭道:“收好,赶紧收好,可不敢弄脏咧,怪啊,莫说本朝天子,就是历朝历代的天子也从未听说过给商人题字的,李家小哥,到底咋回事么?” 没什么值得炫耀的,李素是个低调的人,做过的事情没必要到处说,说了得不到好处,也容易惹祸。 瞒下他与崔家暗斗的事不说,李素笑道:“你别管那么多,陛下说了,全长安只许我一家独营活字印书,至于大唐别的州府,活字印刷已由官府推行下去了,赵掌柜好好养伤,以后还是我们合伙,伤好后把陛下的墨宝制成一块大招牌挂起来,相信以后没人敢找咱们的麻烦,相反,那些要印书的读书人更会疯涌而至……” 赵掌柜连连点头:“对对,有了陛下亲题的招牌挂门上,咱们以后谁都不怕咧!” “嗯,以后咱们确实谁都不怕了,赵掌柜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把招牌顶在脑门上,趴在地上满长安城匍匐前行,官府也不敢管你,说不定还会为你护驾……” 赵掌柜白了他一眼:“我没那爱好。” ****************************************************** 与赵掌柜告辞后,李素独自一人走在熙熙攘攘的长安大街上。 时间还早,正是午时时分,离傍晚关城门宵禁还有一下午,以前来长安城都是为了办事,匆匆来匆匆去,今日李素终于可以完全放下心思好好逛一逛大唐国都了。 每个人都很忙碌,忙着做买卖,忙着讨价还价,忙着用不卑不亢的态度招呼客人,大唐国都里,最平凡的百姓都有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优越感,举手投足带着睥睨天下的气势,连酒楼的伙计招呼客人进门也不用点头哈腰,只是随和地笑笑,说一句“来了”,然后把客人往里面引,如同对每天串门的邻居一般随意,对胡商的态度更带了几分倨傲,骆驼放门外要拴好,东西自己看顾,丢了莫找本店,进门先掸掸身上的灰尘…… 关中人的傲气,在如今这位拥有横扫宇内野心的帝王治下,散发得淋漓尽致。 大街上走来几个断手断腿的残疾人,百姓们这才由倨傲迅速换上一脸敬意,残疾人路过的每一个地方都有人主动朝他们拱手行礼,酒楼里不时跑出一个店伙计,递上一碗热水,一杯米酒,拱着手朝他们笑笑,再恭敬地将空碗取回。 残疾人的神色很坦然,丝毫不觉得自己的残疾与这个完整的世道有什么不匹配,有人递上热水仰头就喝,有个不长眼的胡商递上几块胡饼,残疾人脸色一变,劈手就是一记耳光,喝人家的水是接受人家的敬意,递上吃食性质就变了,他们不是叫花子。 残疾人还只是一记耳光,别的大唐百姓可就炸了锅,满大街传扬着喊打声,胡商委屈地捂着头,一路被人不停抽打着狼狈逃远。 李素静静看着这一切,终于看懂了。 这些残疾人是伤兵,李世民每一次对外用兵,都是这些人第一个冲上前拼命,断手断脚全无所谓,保住命已是天大的福分,但对百姓们来说,他们是英雄,残疾了也是英雄,英雄理应享受一切礼遇。 能让百姓们昂首挺胸满脸倨傲地享受天朝上国的优越感,全是这些为大唐舍生忘死拼命的英雄所赐,这些伤兵才是大家倨傲的资本,于是施与受都做得如此自然,不存一丝虚伪。 李素站在一个不知名的巷口,伤兵们慢慢吞吞走过李素的身边,李素也朝他们躬身一礼,一名伤兵脚步顿了一下,朝他咧嘴一笑,露出两颗黄板牙,然后继续往前走。 李素也笑,他不喜欢战争,很厌恶战争,但他喜欢英雄,为国为民舍生忘死的是英雄,一声令下攻城拔寨的是英雄,独力撑起一个家的也是英雄。 伤兵走过后,街市很快恢复了繁华,李素直起身,扭头一看,却发现旁边也有一个年轻男子和他同时直起身,显然大家刚才都同时在对伤兵行礼。 二人相顾一笑,有点惺惺相惜的意味,明明彼此不是英雄,也不知惜个什么劲,或许大家惜的都是英雄吧。 “都是好汉子!”年轻人语气有些喟叹,充满了敬意:“大唐能有今日,全是这些汉子所赐,理应受到天下人的敬重。” 对一个陌生人搭腔,性子很随和的人。 李素也是随和的人,于是笑着点头:“不错,他们是榜样,是丰碑,不论多少年过去,英雄永远不会死的。更喜见的是百姓们对他们的敬重,一个尊重英雄的国度,为国为民抛头颅洒热血的英雄只会越来越多。” 年轻人笑道:“倒是个新奇的说法,不过很有道理,不错,你的话说到我心坎里去了。” 二人相视一笑,正准备继续聊聊英雄的话题,忽听街上敲响了锣声,一阵杂乱的马蹄声由远而近。 “大将军们散朝了,都让让。”百姓们忙不迭让开一条道。 李素和那位刚结识的年轻人眯眼望去,却见十几名武将骑着马,穿着朝服,腰间系着紫色的金鱼袋,一边谈笑一边往这边走来,为首一人身材魁梧,脸色黝黑,丑得很有特点,正咧开大嘴仰天狂笑,旁边两位武将的身份似乎也不低,扬起马鞭笑骂着抽了他一记。 李素和年轻人认清为首那名狂笑的武将的脸后,二人脸上同时变色。 来不及自我介绍,只留给对方一个“青山不改,绿水长流”的眼神,匆匆拱手而别,脚步刚迈出去,二人又楞了,疑惑地望向对方。 “你跑什么?”二人异口同声问道。 说完又是一楞,却听耳边响起一道炸雷般的大叫。 “兀那小娃子,哇哈哈哈哈……给老夫站住!” 李素和年轻人吓得脸色刷地白了,也不知道所谓的“小娃子”是指谁,不过李素不想看见他,一刻也不想见。 ***************************************************** ps:还有一更。。。 第八十八章 当街活擒 声音的主人自然是神见神憎,鬼见鬼愁的混世魔王程咬金。 李素不得不很不争气地承认,自己真的很怕他。 如何跟老流氓打交道是一门高深的学问,难度不比酿酒低,老流氓的脉摸不准,谁都不知道他会什么时候突然抽你一记,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堆出一张看似鲁莽霸道毫无心机的脸,却狠狠阴你一回…… 李素只能选择假装没看到他,转身便跑。 旁边的年轻人很有意思,他比李素更慌张,听到程咬金的大吼声后神情更是惶然无措,二人迅速转过身,一个往左一个往右,很有默契地分开两头跑。 李素跑得很无奈,认真想一想,为何每次见了程咬金就想跑?酿酒作坊的事明明是程咬金坑了他,搞反了吧?应该是程咬金见了他便跑才对啊,自己到底心虚什么? 跑都跑了,也就不寻根究底了,就当碰到了劫匪吧,劫匪哪有道理可讲? 狂奔数十丈,李素暗暗心喜自己逃出魔掌之时,身后传来了令人绝望的马蹄声,未及反应,李素只觉身子一轻,被一只健壮有力的胳膊水里捞海带似的捞起来,拦腰夹在腋下,随着马儿的奔跑而上下颠簸。 “哇哈哈哈哈……小娃子想跑?老夫这些年阵前斩将,活擒敌酋,还从未空手而归过,你跑得了么?嗯,还有一个小娃子哪里去了?” “程伯伯……程伯伯莫闹……”李素挣扎不已。 “莫动,老夫失了手你就落马废了!” 李素只好停止挣扎,然后像被程咬金下班回家顺路买的一只烧鸡般夹在腋下,认命地随着马儿上下颠动。 真的很没面子啊,大街上那么多大姑娘都看着呢…… 幸好李素前世学到了一个妙招,无论面临多么尴尬的场面,哪怕光着屁股跑到街上,该捂住的也不是下身,而是脸。 于是李素只好捂住脸,暗暗痛恨自己没事找事,刚才若是办完事直接出城回家,此刻的他或许已坐在河滩边幸福的发呆,而不是屈辱地被老流氓夹在腋下游街似的招摇过市…… 耳边不断传来程咬金的数落声,如魔音穿耳。 “小娃子好不识礼数,进了长安城也不说来拜会一下老夫这个长辈,满大街乱窜是啥意思?看不起老夫吗?还有,老夫好说也是你的合伙人,你说的高度酒到底酿得如何,也不跟老夫通个气,小娃子该不会想独吞吧?这可不行……”一路唠叨,程咬金语声忽然一顿。 “咦?哇哈哈哈哈……兀那小娃子哪里跑,本想放过你,七弯八拐的却还是撞在老夫手里!” 李素只觉得夹住他的胳膊一紧,马儿的速度徒然加快,一个闪电般的冲刺,再加上一声认命的痛嚎,睁眼一看,刚才那名与自己惺惺相惜的年轻人被程咬金夹在另一只胳膊下。 二人的目光隔着程咬金壮硕的身躯遥遥相碰,同时露出一个英雄末路般的悲壮眼神。 程咬金一只胳膊夹着一个,马儿的缰绳完全放开,显然他的马亦非凡品,放开缰绳后仍摇头晃脑自顾慢吞吞地往程府走去。 一路上程咬金神情得意,眼神里全然一片活擒敌将的胜利喜悦之情,衬托得李素和那位年轻人愈发……没面子? 既然被拿住了,年轻人倒也认命,最初被夹在腋下没面子的尴尬过后,很快适应了眼下的窘况,甚至还有脸朝李素咧嘴一笑。 “还未请教……” 李素脸有点黑,而且他对环境的适应性显然不如年轻人,现在仍处于没面子的屈辱之中,斜着眼看了看那个年轻人,见他笑得很灿烂,露出两排白森森的牙,有一种儒雅而亲切的气质,令人忍不住生出好感。 李素叹气,眼下这个光景……是聊天的场合吗? “在下泾阳太平村李素……” 年轻人想了想,道:“李素,这个名字好熟……啊,我是吴王恪,幸会幸会。” 李素吃了一惊,吴王李恪?怎会是他? 仔细打量着他,李恪十七八岁的模样,穿着一身很寻常的白色绸衫,腰间系一根缀着几点玉石的铁带,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高高挽起一个髻,用玉簪固定住,唇红脸白,更过分的是,大男人竟生了一双桃花眼,顾盼之间跟牧师施祝福术似的一洒一大片柔情,无论少女少妇,沾着一点便如同吃了春/药一般无可救药…… 皇子的身份,风/流的长相,还有儒雅亲切的气质…… 李素不得不颓然承认,这家伙比他似乎英俊那么一丝丝…… 夹住李恪的胳膊忽然一紧,痛得李恪惨叫出声,英俊的脸孔徒然扭曲变形。 程咬金淡淡的语声从上面传来:“被老夫活擒还有脸聊天,如此没皮没脸的敌将老夫倒是生平仅见,吴王殿下,前日我家老五处政与你厮混,你欺我家老五不灵醒,诳骗他偷了老夫一匹好马出府,用区区两贯钱买下它收纳自己府中,哈哈,那匹大宛纯种宝马,当年老夫弄它到手可是费了不少功夫,竟被你两贯钱骗了去,这事老夫得跟你理论理论,向来只有老程家诳骗别人的份,竟未想有人诳骗到程家头上,吴王可是欺我老程家无人乎?” 李素睁大了眼,目光迅速化为一片崇拜之色。 这位看起来儒雅亲切的吴王殿下……真是猛人啊,居然敢在老虎头上拍苍蝇,难怪刚才见了程咬金便跑。 李恪痛得声音都变了调,急忙道:“程叔叔,程叔叔松手,误会,都是误会……” “行了,到家了,是不是误会,去老夫府上细说,若敢骗我,信不信老夫扛着你去太极宫与你爹理论?” 马儿停步,李素只觉腰上一松,然后只听两声扑通扑通,自己便被程咬金扔到地上。 为何是两声扑通?因为李恪也被扔了。 李素脑子不停转动,急着找个借口逃离程府,抬头看看天色,顿时有了主意,刚刚张嘴准备编瞎话,却被吴王李恪抢了先。 “许久没来拜会程叔叔,是小侄失礼了,今日一定向叔叔请罪……啊呀,天色不早了,父皇等着小侄回宫吃饭,告辞告辞,下次一定……” 李素幽怨地看着他,无耻的家伙,自己想好的借口被他先说了…… 衣领一紧,李素和李恪被两只大手拎起,身子腾空往程府里飘去。 李素瞬间心理平衡了,很好,什么借口都没用,大家都跑不了。 ******************************************************** ps:周一了,拜托推荐票猛烈一点,大家对作者的更新各种怨念,何不用推荐票砸死我?砸出人命绝不犯法,来吧! 第八十九章 魔王醉酒(上) 一个是王爷,一个是草民,二人坐在程府里的身份是一样的,大家都是被绑进匪窝的肉票。 程府里人声鼎沸,六个小恶霸在老恶霸的大呼小叫之下全出来了,华丽丽站成一排,李素闲着也是闲着,遂在脑海里玩起了大家来找茬,谁的脸上有些微不同,就在那里画个小圈圈,脑海里再给自己打个勾…… 李素一个人玩得很开心,李恪进了程府后却一直苦着脸,神情很惊惧。 吴王的招牌不管用,至少在程家不管用,老程是和他爹一起打江山的狠角色,当年玄武门惊天之变,老程抄着斧子左劈右砍,为李世民杀出一条血路,也杀出一条通往人间至权的金光大道,二人不仅是君臣,更是生死袍泽,老程素来在他爹面前都是没大没小的,对他爹的儿子自然更不用客气。 程咬金大马金刀盘坐在主位方榻上,坐没坐相地龇着牙,像逮住了老鼠的猫似的很悠闲,大概想把李恪玩死再连皮带骨吃掉。 指了指程家老五程处政,程咬金慢条斯理地道:“我家老五前日已被老夫狠狠抽过,一过不二罚,今就算了,至于吴王殿下么……” 李恪一激灵,非常识相地截断了程咬金的话:“小侄马上命人将程叔叔的宝马归还,马上!” 程咬金索然叹了口气,似乎对李恪的痛快略感不满,就像猫逮到了老鼠,还没开始玩呢,老鼠却决绝地击柱而死寻了短见…… 李恪已失去了玩赏的价值,混世魔王将头一扭,罪恶的双眼盯上了另一只耗子。 李素也不傻啊,立马毕恭毕敬地道:“高度酒已酿好,简直完美无暇,小子已酿了整整一坛,就在太平村的酿酒作坊里,请程伯伯有瑕之时品鉴……” “哦?”程咬金挑挑眉:“真的?就说你小娃子不懂事,酿好了酒不早早献来,今日若非老夫巧遇你,这酒还不知何年何月喝得上,来人,去太平村作坊,把那坛好酒取来,老夫今日便要尝尝那烈酒味道如何!” 李素眼皮直抽抽。 痛快是痛快了,可事情没完,高度酒搬过来,自己非醉死程家不可,别人不知道高度酒的威力,他自己不可能不知道。 流着冷汗,李素下意识地往堂外上空看去,反正不管找什么借口,首先第一句必须是“天色不早”。 “别望天了,俺老程家进来容易出去难,找借口编瞎话莫辛苦老天爷。”程咬金龇牙笑,笑得很恶劣。 李素只好死了心,讪讪然干笑几声,目光移转,与李恪的视线相碰,二人同时露出几分苦涩之色。 酒来得很快,程咬金派出去的是快马,不到两个时辰便取来了。 程咬金拍开坛口泥封,一股浓郁清香的酒味顿时四散开来,光闻着味道都有种醉意。 一屋子大小恶霸和王爷都直起了身子,眼中露出惊奇和馋色,喉头上下蠕动不已。 不理会众人急不可待的目光,程咬金抱起坛子往嘴里狠狠灌了一大口,酒刚入喉便见程咬金两眼徒然睁大,眼球迅速充血通红,如同战场上屁股中了箭似的一副既痛苦又爽歪歪的表情,久久凝固不动。 别人不理解这副表情,李素很明白。 这坛酒是经过李素十多次改动精化工序后的成品,而且特意反复蒸馏三次,若是算度数的话,估摸有五十多度了,这么一大口灌下去,跟吞下一块燃烧的黑炭没啥区别。 满屋子恶霸和王爷眼巴巴地盯着程咬金,不知过了多久,程咬金终于缓过劲来,虚脱般缓缓呼出一口气。 “驴日的,果然够霸道!好酒!哇哈哈哈哈……” 程咬金仰天狂笑,仅只喝了一口,黝黑的老脸已迅速泛上红晕,显然酒劲威力不小。 “爹,快,孩儿也尝尝!”六个小恶霸举着特大号的漆耳杯,要饭似的齐崭崭伸到程咬金面前大呼小叫。 李恪跪坐在方榻上,端着漆耳杯犹豫了一下,似乎觉得伸杯的动作有点失仪,毕竟是皇子,从小便有宫里的宦官教过礼仪的。 然而酒味实在太浓烈太香了,李恪喉头蠕动几下,再看看六个小恶霸完全没皮没脸的要饭动作,终于暂时放下了羞耻心,也学着小恶霸们一样把漆耳杯伸到程咬金面前。 “程叔叔,给……给点……”李恪说得结结巴巴,看来很不适应这个没脸的动作。 堂内众人疯了似的哄抢新酒,唯独李素坐着不动,一副低眉顺目的模样生怕别人注意到他。 这帮老傻子小傻子不知道酒的威力,他作为酿造者怎么可能不明白?五十多度啊,真正一口就倒啊,这时傻傻凑上去,不是找不自在吗? 透明清亮的酒哗哗倒进漆耳杯中,然后被小恶霸和王爷迫不及待灌进嘴里,李素冷眼旁观他们的表情,与程咬金喝第一口时的样子如出一辙。 “辣,好辣!很霸道,肚里着了火似的!哈哈,舒坦!”程家小恶霸们哈哈大笑,众人脸色迅速泛红。 程家的漆耳杯都是加大号的,一杯足有三两多,堂内众人连喝了两杯后,顿时有些不对劲了。 程处默目光呆滞,程处亮呵呵傻笑,李恪摇摇欲坠,唯独程咬金越来越活泼,大声叫骂着派人取斧子,说当年陛下打东/突厥时李勣抢了他的功劳,今日要与李老匹夫算算总帐,誓必一斧剁下李勣的狗头云云…… 一屋子的人都疯了,小恶霸们互相搂抱在一起哭哭啼啼,数落老爹平日揍自己多狠,一个比一个不服气,脱衣脱裤显摆伤痕,谁敢比我惨……李恪横躺在地上已失去了知觉,程咬金扬着斧子指天骂地跳脚不已。 李素如坐针毡,额头吓得冷汗直冒。 一屋疯子再加他这一个正常人,形势很不利啊,这会儿程咬金发酒疯,一斧子劈死他都算白死。 想走,想回家…… “哇哈哈哈哈……小娃子,你酿的酒不错,老程武夫出身,就喜欢这烈酒,这才是汉子喝的酒,异域胡商弄来的三勒浆算什么?简直是尿,而且是掺了水的尿!一想俺老程戎马半生,喝尿亦半生,老程不由悲从中来,小娃子,老程这辈子过得苦啊,不仅仅是喝了半辈子尿的事,你听老夫细细道来……” 程咬金真醉了,又哭又笑不停说胡话,李素战战兢兢陪着笑,听他发酒疯,神情恭敬得如同跪祖宗祠堂。 没办法不恭敬,老程诉苦时手里抓着一柄宣花八卦大板斧,明晃晃的刃口离他脖子大约数寸,而且位置捉摸不定,说不准什么时候把自己脑袋剁了老程还浑然不觉,犹自捧着自己的大好首级细述半生悲苦…… **************************************************************************** ps:还有一更。。。。抱歉,今天晚了点,不过还是要求推荐票的!!! 第九十章 魔王醉酒(下) 絮絮叨叨的,程咬金不知说了多久,李素一个字都没听进去,惊恐的目光一直紧紧盯着那柄斧子。 “小娃子,老夫问你话呢,傻楞楞的做甚?真是不识礼数!”程咬金不高兴地瞪着他。 “啊,啊?程伯伯恕罪,小子刚走神了,您问小子甚事?” “老夫问你,娶婆姨了没?” “没……没。” 程咬金嘴里喷着浓烈的酒气,摇头叹道:“好好一个娃子,能文能武还能酿酒,既灵醒又狠辣,咋会没娶婆姨咧?” “狠……狠辣?” 程咬金醉眼斜睨着他,笑道:“当初你与结社率豁命相搏,拿簪子刺了他两下,部曲将结社率的尸首抬给老夫仔细看过,第一簪没刺中要害,刺在手腕上,第二簪可就狠了,正是一簪穿心不偏不倚,老夫部曲里的杀才都看过,对你这第二簪评价颇高,换作他们在战阵上杀敌,能如此一刀恰好穿心而过者,十难中一,至于你后来又用刀刺他的腹部,斩他的脖颈,其实已无必要了,那支簪子已要了他的命,所以老夫说你狠辣,弄死一个人非要让他死透死得干干净净,绝不留后患,部曲那些杀才都说,如此心性,真不敢相信你只是个十多岁的农家娃子……” 李素陪着笑,额头又冒汗了…… “小子……小子只是胡乱刺了几下,什么一簪穿心的,都是运气,咳咳,程伯伯您到底醉没醉?” 程咬金醉眼朦胧,又似透着几分清醒,状况委实高深莫测。 “胡乱刺几下?呵呵,小娃子,韬光隐忍是对的,十几岁的娃娃太出风头不是好事,不过,明白人面前就不必要装了,你是在恶心老夫这双招子还是恶心你自己?” 李素脸色有些难看了,眼睛眨了几下,忽然伸手扶住额头,喃喃道:“这酒果然好霸道,小子觉得,觉得头好晕,看什么都在转,在转,转……” 说完李素很干脆地往榻上一躺,睡着了。 程咬金呆了半晌,忽然大笑。 “滴酒未沾能醉成这样,也是古今鲜见,小子,装傻充楞也是本事,但愿你这辈子都不要忘了这个本事……嗯,确实是个灵醒娃子,可惜老程没生女儿,不然非让你做老程的女婿不可,将来倒不知便宜了哪个混帐老丈人……别装了,给老夫起来!” 不轻不重一脚踹去,李素不醒也得醒了,无奈地看着程咬金。 “程伯伯,小子头好晕……” 程咬金哈哈一笑,抱着酒坛仰头又灌了一大口酒,屏住呼吸圆睁双眼,半晌缓过神,脸色愈发通红,刚才还见一丝清明的眸子,此刻却浑浊游移,李素有八成把握觉得他这回是真醉了。 “程伯伯,您想象一下自己躺在又软又舒服的白云里面,现在喝了很多酒,很累,很想睡觉……”李素开始催眠老流氓,把他放倒今日算是能平安度过了。 “累个屁!”程咬金的精神力显然很强大,不是李素这种小伎俩能催眠的,一脚踹中李素的屁股,然后拎起他的衣领便往外走。 “去……去哪里?” “朱雀大街,那里人多,小娃子快十六了还不娶婆姨,这么好的种岂不浪费?今老程给你撑腰,街上见哪个姑娘合你胃口,径自抱回家去,老程给你做主了!” “啊?不行!”李素大惊失色,奋力挣扎起来。 “顺路陪老夫去李勣那老匹夫家走一趟,老东西臭不要脸,当年非与老夫抢功,李靖领军驻守碛口,老夫守定襄,牵制颉利可汗败走沙漠,李勣匹夫守在沙漠口这才逼得颉利可汗五万余人归降,便宜白白让他一人占了,现在说起灭东/突厥皆是李勣老匹夫一人之功,简直岂有此理,老夫今日必与他理论理论!” 李素愈发心惊胆颤,两位绝世名将闹纠纷,打起来必然飞沙走石日月无光,他一个打酱油的孩子夹在中间算怎么回事? 不顾李素跳脚挣扎,程咬金很轻松地拎着李素往外走,至于程家前堂里,六个小恶霸和小王爷已然横七竖八躺倒在地,如同一桩血淋淋的灭门惨案似的分外揪心…… ******************************************************* 很没面子的被拎出程府,已是下午时分,烈阳照在头顶火辣辣的灼热,程咬金也不骑马,拎着李素的衣领坦坦荡荡走在朱雀大街上,街上人来人往繁华如画,最重要的是,女人不少。 这年头的妇女地位比宋明之时还是要强上一点的,没有太多礼教束缚,足不出户之类的规矩既不提倡也不反对,或许大户人家讲究这些,但平民小户却很随意,所以放眼望去,大街上全是小家碧玉和卖葱大婶…… 程咬金身上的酒味已很重了,喷着酒气醉眼迷蒙地抬手往街上一划拉。 “尽管看,谁家姑娘顺眼,老夫派人帮你抢过来,回头聘礼也帮你出了,你只管抱着婆姨办事生娃……” 很豪爽的口吻,一副请客吃海鲜大餐的派头,仿佛大街上的姑娘全是他生的。 李素铁青着脸,呆呆站在一旁没敢吱声,不但不吱声,甚至悄悄横移了两步,与这老流氓保持距离。 “娶婆姨啊,不能看长相……”程咬金开始传道授业:“长相是虚的,看屁股才知道能不能生娃……” 一位穿着布衣钗裙的小家碧玉浑然不觉地与程咬金擦肩而过,很不幸地被程咬金一把捞住了肩膀,在姑娘和李素愕然的注视下,老流氓当着面狠狠拍了一下姑娘的屁股。 啪! “比如说这个闺女,你看,屁股太干瘦,将来生娃不容易,就算能生也是个女娃,不能继承香火,没用!……来,再看下一个。” 李素和姑娘傻楞楞地看着程咬金,良久,姑娘大嘴一张,爆发出一阵山崩地裂般的惊叫声。 ******************************************************* ps:推荐票啊啊啊啊啊啊啊!!! 据说现在已是双倍月票了,老贼眼红啊,五一上架,向大家预订保底月票,大家千万把月票攒好啊!!! 第九十一章 英国公府 李素很佩服自己的直觉,当初见程咬金的第一面便给他私下取了个外号,“老流氓”,今日看来,自己是何等的远见与睿智。 当朝国公大街摸年轻闺女的屁股,程咬金这次醉酒付出的代价不小。 仍处于大醉状态的程咬金浑然不觉,一脸恶相吓跑被吃了豆腐的闺女后,站在大街正中眯着眼四下环视,目光专往街上的年轻闺女身上招呼,而且专往下三路招呼,只盯屁股不盯脸。 李素佩服得……又横移了两步,非常决绝的态度与这老流氓划清界限,不认识,完全不认识。 老流氓闹这一出动静不小,哪怕在一千多年后开放的后世,这种行为也该被逮进派出所拷在暖气片上冷静冷静,在民风朴实败类稀少的大唐,自然更不被容于世了。 很快,大街尽头气急败坏跑来一群差役,他们是巡街的武侯,也有万年县的衙役,有人当街耍流氓,打死也不算过分。 差役们跑到程咬金面前,脸色马上白了,他们没想到伤风败俗的居然是卢国公,这个…… 怎么罚?谁敢罚? 没人敢上前,也无法昧着良心给这位耍流氓的老不修喝彩叫好,一群人傻楞在原地进退两难。 为首一名里坊武侯见李素离程咬金最近,不由上前小心拱手:“这位……公子,程公爷当街……那个,是不是,呃,略嫌不妥?还请公子看在国律份上,将公爷请回去……” 李素刷地一下离程咬金更远了,无辜地摇着头:“我不认识他,完全不认识,我只是看热闹的。” 程咬金怒了,一把将李素捞过来,横打往自己肩上一扛,头也不回地朝朱雀大街西面走去,边走边数落:“小娃子不讲义气,简直混帐,走,随我先去找李勣匹夫算帐,回来再抽你……” *************************************************** 李素这一天过得很辛苦,全是酿酒惹的祸,现在李素真后悔了。 被人扛在肩上走街过市,没面子事小,身体很难受,胃里的酸水都快吐出来了,几番哀求无济于事,程咬金非把李素当成伤残人士,就是不肯让他下地。 李勣府邸也在朱雀大街上,离程咬金家很近,百余丈的距离,李世民登基后封赏从龙众臣,将李勣,李靖,程咬金,尉迟恭这些功臣的府邸全部设于朱雀大街,离太极宫很近,上朝时散个步的功夫就到了。 李勣的爵位是英国公,并且还身兼数职,不仅被授光禄大夫,还领并州大都督府长史,大都督由年仅九岁的晋王李治遥领,一个九岁的娃娃自然不懂治城治民,实际上并州真正的大都督其实是李勣,而且已任八年,年初回到长安述职,夏天又要启程赴并州,今年李世民改封众臣爵位时又下了旨意,命李勣为蓟州刺史,并且还是世袭。 李家荣耀,自此可见一斑。 地位再显赫,总有人不买帐,总有恶客打上门来。比如某程姓老流氓。 醉醺醺扛着李素,程咬金到了英国公府门前,门前值卫的部曲们自是认得程咬金的,见他扛了一人醉醺醺的上门,不由惊慌失措,这是要闹事的架势啊。 想拦又不敢拦,只好任由老流氓把大门砸得哐哐响,一边则悄悄派人进府禀报。 李家的大门哪能拦得住程咬金,哐哐砸了几下,程咬金刚露出不耐烦的表情,大门很识相地打开了。 李勣坐在内堂的花园架子下乘凉,穿着一身短衫,露出黝黑发亮的胸膛,青筋虬结的胳膊摇着一把扇子,另一手端着一本兵书,旁边的书几上隔着一碗凉水。 “哇哈哈哈哈!李老匹夫,某来也!” 煞风景的狂笑声打破了初夏的宁静,李勣叹了口气,放下了兵书,抬眼时目光已有些不善。 这个时期的大唐名将很多,而且氛围有点微妙。 平日里抱成团,不管外交上碰到任何风吹草动,将军们的意见出奇的一致,一个字,“打”!武将需要功劳,功劳越大才能让自己地位越高,与文官们的较量亦是如此,自古朝堂文武之争从未断过,贞观年间若有文官敢对武将们指手画脚,得到的便是大唐所有武将一人一口唾沫,有了这股子同进同退的团结氛围,又有几乎无敌天下的战绩,更有李世民这位本是武将出身,半生南征北战的戎马皇帝,贞观年的武将风头一时无两,委实是朝堂里一股不可小觑的……黑恶势力? 对外时抱团,但私底下武将与武将之间,也没有外人想象的那么团结,都是历经百战的老杀才,大唐战事从武德年到贞观年一直没断过,于是出战前请命要争抢,打完后分军功要争抢,就连平日跟同僚吹吹牛皮也要争抢,当年老夫怎样怎样厉害,旁边领军的那谁谁啊,简直是个战五渣啊,当年老夫打的是主力啊,那个渣渣跟在后面穷吆喝啊,啊,此处应有掌声…… 武将们都是直脾气的人,矛盾大抵都是这么产生的,一来二去,谁都不服气谁,见面损几句骂几句,甚至直接拉开架势来一场武斗,在大唐长安城里都是很常见的。而李世民作为皇帝,自然也不太喜欢看见武将们里里外外真的抱成团,对这种武斗现象往往也是睁只眼闭只眼,于是这种不良习气渐渐成为了大唐名将们的日常。 程咬金醉酒后第一件事便是找李勣的晦气,大抵也是出于这种心理。 所以对于程咬金的登门拜访——如果这也算“拜访”的话——李勣打心眼里是不欢迎的,更何况他隔老远便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李勣更知道今日无法善了,注定撞妖。 程咬金进了李府后还是将李素放下,一直将他拎到李勣面前,嗯,这是另一种很没面子的姿势。 李勣皱着眉,没搭理程咬金,目光却忽然转到李素身上。 一见之下,李勣楞了半晌,眼里闪过一丝疑惑。 李素也盯着李勣,心下有些奇怪,这眼神……咋这么怪异呢? ****************************************************** ps:今天一更。。。没状态。。。 第九十二章 温柔岁月 李积的眼神很怪,当李素出现在他视线中以后,他的目光便集中在李素身上,眼中精芒毕现,如箭矢般直透人心。 李素无法猜测李积目光中的意味,人家是上将军,胸有惊雷而面若平湖什么的,不是他一个十几岁的娃子能猜测的。 对一旁大呼小叫的程咬金理都不理,李积抬手指着李素问道:“小娃子,你是何人?” 程咬金哈哈笑道:“这娃子是个宝贝,今带来让你……” 李积完全将程咬金当成了老清新老透明,连他说的话都自动过滤了,不满地皱着眉道:“长辈问话咋不答?小小年纪没个礼数。” 程咬金笑容僵硬,李素只好躬身道:“小子泾阳太平村李素,拜见李公爷。” 李积想了想,点头:“名字熟熟的,约莫以前听过……似乎救过公主,杀过两个强人吧?嗯,还有,推恩薛延陀之策也是你所献?” “小子不敢居功,皆是陛下鸿福。” “是你的功劳就是你的,莫假惺惺说什么鸿福,大丈夫说话做事爽快点。”李积很不客气,三言两语间语气已带着几分长辈训斥晚辈的味道了。 顿了顿,李积喃喃道:“泾阳县,太平村……倒是个好地方。” 程咬金是个爆脾气,今日上门自然也不是来拜寿,而是找事的,见李积一次又一次将他无视,不由火冒三丈,嘶声吼道:“李老匹夫,你欺人太甚!” 话音落地,李积和李素皆无语地看着他。 “欺人太甚”这个词,多厚的脸皮才能说得出来?明明你是你自己上门闹事好不好? “老货莫闹,当着娃子的面,要像个长辈样子,事后你我大战三百回合由得你罢了。”李积不急不缓化招。 程咬金一拳打到棉花上,不由也有点败兴,于是悻悻作罢。 “今带这个娃子登老夫的门,老货啥意思?”李积指着李素道。 程咬金笑道:“没啥意思,让你认认,还有,这娃子酿了一种酒,十分的霸道,只剩小半坛了,叫人拿来让你尝尝。” 说到酒,李积终于有了精神,也露出了今日见面以来的第一个笑脸,指着程咬金道:“你这老货自打进门到现在,总算说了第一句人话,快,酒来!” 李素心下恍然,终于明白程咬金的用意。 上门闹事打架只是托辞,把李素和酒介绍给这些当朝名将们才是真意。李素不由感激地看了程咬金一眼。 这个人外表莽撞,做的每一件事有目的有理由的…… 大街拍闺女屁股的理由?——男人拍女人屁股,需要理由么? 程府下人很快将剩下的小半坛酒送来,和程咬金的动作一样,李积抱着坛子仰天便往嘴里狠狠灌了一大口,然后……眼球充血,瞋目裂眦瞪着二人,许久才缓过气来。 “哈哈哈哈!好烈的酒,果然霸道!”李积抱着坛子又灌了一口,神情痛快之极。 脸上泛起红晕,李积斜眼看着李素:“这酒你酿的?小娃子到底还有多少本事没掏出来?” 李素急忙陪笑:“掏空了,全掏空了,一点也不剩。” 李积大笑,又看着程咬金:“确是个宝贝,倒让你这老货抢了先……这酒,怎么个章程?” 程咬金笑道:“明起,长安城里先开十家酒肆试试深浅。” 李积点头:“好,老夫府上的酒,以后就定它了,每月送三十坛来,对了,好酒该有个好名才能匹配,此酒有名字吗?” 程咬金和李积的目光同时望向李素。 李素是发明者,而且还作过几首绝世好诗,算是文化人,取名的事自然由他定。 李素倒也不推让,仰头看着天空,忽然想起前世某个很美丽的句子,“你温柔了我的岁月,我惊艳了你的时光”,像酒,越久越沉香,再配上如此酸溜溜的句子,喝起来滋味就像……兑了醋? “以小子陋见,莫如就叫‘温柔岁月’酒?”李素喜滋滋地将新取的名字显摆出来。 两位名将同时皱起了眉,然后互相对视一眼。 李积捋着黑须缓缓点头:“嗯……” 李素有点不踏实了,小心翼翼道:“李公爷‘嗯’是啥意思?” “‘嗯’的意思是……果然是陋见。” 李素:“…………” 程咬金使劲一挥手,恶狠狠地道:“什么狗屁破名字!听老程的,此酒以后就叫‘五步倒’!定了,不改了,敢再卖弄什么‘温柔岁月’,抽不死你!” 李积神情大为缓和,看来颇为赞同。 ******************************************************************************* 终于离开程家和李家两大凶险之地,一个龙潭,一个虎穴。 没事找事的麻烦,李素决定以后做事还是要干脆一点,办完事就赶紧回家,千万别生出什么逛一逛的无聊心思,所谓无聊生祸患,就是这个意思。 名将府上一行收获的不仅是担惊受怕,还损失了绝世名酒的命名权,这是个很重大的损失,“温柔岁月”这么美的名字,活生生让程老匹夫改成了“五步倒”,名酒配个耗子药的名字,实在是明珠暗投,生不逢时,长歌当哭…… 日后大唐的文人们高举酒杯放浪形骸,漫口吟哦“举杯邀明日”,只能硬生生改为“举杯五步倒,五步果然倒”…… 画面太美不敢看,这是对大唐诗歌事业的犯罪啊…… ………… 回到家时夜色已深,老爹李道正睡在新房子前院,屋里没灯,估摸已睡着了。 新房子盖好,李家父子已住了进去,房子足有三进,前院中院内院,因为资金不够,没修回廊花园水榭,只是很普通的三进大院,十多个房间左右,唯一的亮点就是比别人家的房子多了一个颇具前世现代风格的车库,一个泳池,一个浴室和一个桑拿房。 房子建成之后,李道正卷着铺盖住进了前院,任李素如何劝说,他死活不愿搬到内院去,说什么将来李素娶了媳妇才应该住内院,两口子在内院过日子生娃,老汉住进去不合适。 ****************************************************************** ps:还有一更。。。0点以前。。 马上要上架了,大家月票准备好了吗? 第九十三章 官媒上门 ps:看《贞观大闲人》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起点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 (不知道什么原因,李“责力”的“责力”字发上去后,系统自动变成“积”,前面章节没事,上一章怎么修改都改不过来,以后用“李绩”代替,特此注明。) 李道正对新房很满意,厢房够多,占地也大,里面清一水从程家骗来的红木家具,怪模怪样挺稀罕,除了对车库,泳池和桑拿房略感不满外,其他一切都不错。 李素是享乐主义者,泳池也好,浴室桑拿也好,都是为自己的享乐而服务,对老爹的横挑鼻子竖挑眼,李素只好选择无视,过几日把泳池洗干净灌上水,请老爹来试试,相信他会改变看法。 只不过想到老爹光着膀子穿着犊鼻裤在泳池里瞎扑腾的样子,那画面真是…… 发明小裤衩应该提上日程了。 第二天李道正起得很早,扛着锄头满脸堆着希望的笑容准备下地,李素叫住了他。 印书坊有皇帝陛下撑腰,高度酒与卢国公府合伙,不出意外的话,李家的家底将会越来越厚实,将来大堆的钱和银饼往家里搬时,老爹还不得吓得直抽抽? 有些事情无法瞒下去,该坦白了。 李道正仍是老习惯,哪怕住进高大亮堂的新房里,仍旧一屁股坐在门槛上,李素很欣慰,老爹果然是真汉子,虽富贵却不失本色。 鉴于老爹不太良好的卫生习惯,李素特地在长安城铁匠铺给他打造了一个铁痰盂,圆圆胖胖的很可爱,此刻就摆在李道正面前。 “哈——啐!” 果然,李道正的开场白便是一口浓痰,不偏不倚吐在——痰盂外面。 李素黑着脸,默默找铲子,驾轻就熟地扔进了史家院子。 “爹,咱家发了!”李素严肃地道。 “是发了,大房子大院子,美滴很。”李道正慢脸堆笑环视新房。 “不是这个意思,咱家不仅有新房,还有很多钱……” “啥?” “咱家在长安城里有买卖。” “咋做上买卖了?”李道正错愕地看着儿子:“啥买卖?” “孩儿……胡搞瞎搞,嗯,酿出了一种酒,很霸道,一口就倒,上次来过咱家的大将军记得不?程将军看孩儿很顺眼,我便与程家合了伙干这买卖,这个买卖很赚钱,一年大概……”李素掰着手指算了半天,也不知道应该进帐多少,不管了,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反正很多,多到可以给你买很多个黄花婆姨让你糟蹋。” “嘶——”李道正圆睁双眼,倒吸一口凉气。 “还有……” “还有啥?”李道正面孔微微抽搐。 “孩儿又一次胡搞瞎搞,搞出一个活字印刷术,印书用的,与城里一位姓赵的掌柜合伙……咳咳,一不小心,被当今皇帝陛下御笔亲题了招牌,特许长安城里独此一家。”李素神情不太自然。 “御笔……亲题?胡……胡搞瞎搞?”李道正傻傻地重复,目光呆滞地看着他。 李素叹息:“胡搞瞎搞,不知怎的就成了,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 “你……”李道正面孔抽得愈发厉害了,脸色也越来越红,不知是激动还是……蠢蠢欲抽? 不知过了多久,李道正终于接受了老李家发财了的事实,脸色仍旧一片通红,这次李素可以确认,老爹是喜极而红。 粗糙的大手掌上扬,似乎想轻抚李素的头顶,李素的个子已经不矮了,李道正抬手有些吃力,李素急忙垂下头,让老爹的手掌落在自己头顶上。 “娃啊,你长大咧。”李道正长长叹息。 李素笑道:“爹,孩儿说过,我们会过上好日子的。” ******************************************************* 父子刚结束谈话,家里便来了客人。 客人是个中年男子,穿着很寻常的麻布长衫,看起来就像村里普通的庄户汉子,经自我介绍才知道是泾阳县的司户曹吏,说白了就是管户口的,无品无级,算是官府的编外人员。 小吏姓扈,笑容很和气,对李家的新房更是赞不绝口,而且非常平民化,没有一点架子,如同庄户老农串门般亲切。 扈司户也不大讲究,学着李道正一样一屁股坐在门槛上,和李道正拉了半天家常,一边说话眼睛却不停地往李素身上瞟,看来对李素这个人,扈司户多少也有点耳闻。 家常说了小半个时辰还没说到正题,李素微觉不耐,正打算找个借口出门找王家兄弟时,扈司户终于说起了正事。 正事很简单,一句话可以说清楚。 李素该娶婆姨了。 不用奇怪,大唐初期的基层官府确实管得很宽,谁家孩子多少岁了,发育到什么程度了,家境如何,能不能顺利嫁娶等等,官府都给你掐算着日子呢,少男少女们差不多到岁数了,如果家里迟迟不见动静,官府便会派人上门来催你成亲,没有对象不要紧,家里穷也不要紧,官府给你介绍人家,你只管办事负责生娃就行。 经过多年战乱,民间人口锐减,人口生育是大唐国策的重中之重,所以对于嫁娶和生育,官府一直都是很重视的,人口指数的升与降直接与官员的政绩考评挂钩,也就是说,治下人口的升降直接影响着官员的升降,所以扈司户的职责也不仅仅只是管户口,他还有一个很积阴德的身份,那就是给未婚的少男少女们做媒,因为是以官府的名义出面,千年后的学者给他这种人下了一个定义,叫“官媒”。 扈司户今日登李家的门自然也是为了说媒,李素快十六岁了,十六岁在乡下算大龄男青年,这个年纪的孩子应该成亲了。 扈司户说明来意后,李素傻眼了,不仅傻眼,而且震惊。 “成亲?今年?”李素急了。 扈司户笑眯眯地看着他,赞道:“多灵醒的娃子,仅是治好了天花,被当今陛下亲旨褒奖,便该被十里八乡的闺女抢破头,陛下的旨意啊,庄户家谁有过?更别说家境也好,二十亩地,这么大的房子,据说还作过诗?学问人咧,而且是对朝廷对陛下有功的学问人,这样的人若娶不到婆姨,老天瞎眼了!” ******************************************************** ps:还有一更,嗯,上架后进入vip的第一章,可能会很晚,早睡的朋友明天再看吧,还有,0点开始可以投月票了,拜托诸兄帮把手,让咱们的大闲人雄起!(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qdread微信公众号!) 第九十四章 婚姻大事 ps:看《贞观大闲人》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起点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大唐初期的官府并没有专门的官媒机构,官媒只是个说法,一般由县衙里的小吏兼任,比如扈司户这种管户口的。 说明来意后,李道正和李素父子俩的表情迅速变幻,而且截然不同。 李道正乐得两眼眯成了一条线,大手撩着衣角使劲擦了擦,然后朝扈司户不停施礼,一副农奴喜见解放军的狂喜。 “想啥来啥啊!我家娃子可不就要成亲了么?我还发愁到哪里找个媒婆说说这事,大人这就来了,不多说,今留我这儿吃饭,酒饭管饱……” 扈司户笑着摆手:“不吃饭咧,太平村里还有几家的娃子也到了年岁,该去问一问咧,李家当家的,你家只有李素一个娃子吧?” “对,只他一个。” “说亲了没?若是已定下亲事,我就不多事咧……” 李道正忙不迭摇头:“么有咧,么有咧!娃子说话就十六了,以前家里穷,没底气说亲,怕好人家的闺女不愿嫁,现在多少有了一点家底,该成亲咧,哪有十六岁的娃子不成亲呢?说出去都成笑话咧!” 扈司户笑得更灿烂了:“放心,你家娃子的婚事包我身上咧。一定给你家娃找门好亲,不但模样水灵,性子也好。主要是能生养,将来生三四个男娃,你老李家就开枝散叶了,官衙还有赏钱咧。” 李道正闻言老脸笑成了一朵花,连连点头:“托你吉言了,一切还请大人多费心,附近十里八乡的都打听一下。模样好,性子好。能生养,聘礼不是问题……” 二人兴高采烈地讨论起十里八乡哪家闺女模样好,哪家闺女屁股大的话题,大家表情很严肃。都拿出研究学术的态度来讨论这个很流氓的话题。 李素怔怔看着他们,心里别扭极了。 十六岁都不到的年纪,咋就要成亲了呢?虽然是活了两辈子的人了,但他现在的心态却越来越年轻,几个月来渐渐已真把自己当成了十五六岁的少年,心态变了,但价值观还是没变的,前世十五六岁的孩子在干嘛?还在读初中吧?这一世却都要娶老婆生孩子了…… 落差太大,李素接受不了。 况且。跟一个素未谋面的女人躺在一张床上胡搞瞎搞,李素也接受不了,或许跟洁癖有关吧。不熟的人凑一块交换体液的行为……难道不脏吗? 李素猛地一激灵,脱口而出喊道:“不行!” “嗯?”李道正一楞,目光有些不善了,脸色阴沉地瞪着他:“成亲生娃接承香火是天经地义的事,哪里由得你说不行?再敢胡咧咧老子抽死你!” 李素看着老爹那张阴沉的脸,渐渐明白成亲生娃是他的底线。这个底线碰不得,碰了不说大义灭亲这么严重。把儿子揍成伤残人士还是很有可能的。 李素只好撇撇嘴,朝扈司户投去不善的目光。 这个多管闲事的媒婆……难怪自古有句俗话叫“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其中这个“牙”便是指专做买卖中介的牙行,也有指媒婆的,说是媒婆靠着一张把死人说活的嘴,造了不少孽。 扈司户与李道正聊了几句,约好这几日将附近乡县有待嫁闺女家的底细打听清楚后,再与李道正仔细商议。 李道正满脸堆笑,千恩万谢将扈司户送出了门。 李素眼睛眨了眨,趁老爹没注意,也悄悄窜出了门,追上扈司户。 “啥?不想成亲?”扈司户皱眉:“这可不行,你都十六岁了,哪有十六不成亲的说法?县令大人每月都要问话的,放着十六岁的娃子还不给说媒,县令大人要治我的罪咧,我可担当不起,今年因为天花,县里人口降了不少,县令大人急得很。” “大人留步,留步!”李素急得满脸通红,匆匆摆了个不胜娇弱的造型:“大人……我还没发育好咧,放过我吧……” 扈司户哈哈大笑:“瓜怂,啥发不发育的,男人嘛,是个带把的就行,男女吹灯以后还不就是那点破事,赶紧回去,以后可不敢说这种胡话咧,被你爹知道非抽死你,你的本事我们泾阳县衙上下都知道,有空去县衙里坐坐,当初若不是你把天花治好,怕是县令大人都要被治罪咧,如今大人对你赞不绝口,你去县衙我们大人一定待你为上宾,回去,快回去!” “哎,大人,大人……” 不理会李素焦急又语结的模样,扈司户挥了挥手,径自走远。 李素怔怔站在原地,看着扈司户的背影,恨恨跺了跺脚,悲愤道:“我还是个孩子啊……禽兽!” ********************************************************** 很久没来河滩了,李素坐在河边那块平整的石块上,怔怔望着湍急的河水发呆。 徒然之间,婚姻大事竟摆在自己面前了,李素很不适应,心情也很低落。 今日来的有点早,看看日头才上午,东阳一般午后才来。 李素发了一阵呆,然后索然叹了口气,从怀里掏出一面小铜镜——没错,就是骗程处默说要做科学实验,让程家给买的镜子。 实验很重要,光合作用嘛,现在高度酒的成品已经面世,程家也没问过镜子的事,镜子自然归了李素,一面大的摆在自己卧房里,一面小的随身携带。 镜子打磨得很光滑,反光度很高,将他的脸照得清晰毕现,除了铜面色泽有点暗黄外,跟前世的玻璃镜子相比……好吧,还是差很多的,不过也该满足了。 李素举着镜子,痴痴地注视着自己的脸,扭到左脸,再扭到右脸,又扭到左脸…… 不知过了多久,就这样一直看一直看,几乎连脸上的每根毫毛都能数清,李素这才意犹未尽地放下镜子,心情莫名好了许多,满足地叹了口气:“哎呀,美滴很,美滴很……” “噗嗤!” 身后,娇柔的笑声再也克制不住,喷笑出声。 李素回头,东阳娇俏地站在身后,笑意满面地看着他,杏眼笑得弯成了两道月牙儿,虽然穿着一身很寻常的布衣钗裙,却像刚从画卷里走出来的仙女,干净而清澈见底,不沾一粒凡尘。 “你呀!你呀你呀你呀……你能不能要点脸?” ********************************************************** ps:上架了,求首订,求月票!! 大家久违了!(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qdread微信公众号!)(未完待续) 第九十五章 公主索酒 ps:看《贞观大闲人》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起点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东阳的笑容很美,无忧无虑的美,李素每次看到她的笑都觉得无比舒心,仿佛在热水里泡了一个澡,每个毛孔都放松了。 “你啥时来的?”李素笑问道。 东阳的笑容愈发深了,可爱的琼鼻微微皱了起来。 “很久了,久到……你掏出镜子开始,我就站你身后,本想吓吓你的,结果发现你这家伙照镜子足足照了半个时辰,……你就不能要点脸吗?” 李素严肃地道:“你错了,正是因为太要脸了,所以我才对脸这么重视,所以我才照这么久的镜子……” 说着忍不住又掏出镜子看了一眼,嗯,严肃时的脸仍是那么英俊,没救了。 东阳又气又想笑,恨恨咬牙:“程家真是造大孽了,没事给你送镜子做甚,看看你现在这样子,真恨不得……” 李素依依不舍将镜子塞入怀里,正色道:“你又错了,程家的镜子不是送我的,是我骗来的,我若不骗,程家绝不肯白送我镜子,你看,世道多么现实,人心多么不古……” 东阳气得呆住了:“你……你骗了人家,反过来还怪世道现实,人心不古?你,你……” “好了好了。不要在意那些细节,几天没见怎么变结巴了?这可不好,以后多说话。不然语言能力会慢慢退化的。” 东阳深呼吸,忽然好想回家静一静…… 河滩边的土地有点软,踩上去绵绵的,上面的绿草郁郁葱葱一大片,微风拂过,一股泥土和绿草混合的清香吸入腹中,非常舒服。 李素平日常坐的那块石头旁边。不知何时多了另一块平整的石头,两块石头靠得很近。李素想,石头应该不是最近几天长出来的。 李素和东阳又沉默了,和以前一样,见面聊几句。觉得没话时便不说了,各自发呆想着心事,想到了什么又开始说,说完又沉默……周而复始,二人的相处就是这样平淡,或许里面掺杂着几许怪异的味道,但他和她都没有深究过,反而很享受这种感觉,像多年的老友。也像携手半生的夫妻。 东阳便坐在他旁边的石头上,两人很近,近到几乎背靠着背。看不见彼此的表情,却感受得到身边的人陪伴彼此,对抗孤独。 无所事事,李素垂头,看着脚下软软的泥土,神情微有所动。却又有些挣扎犹豫。 踯躅许久,李素叹了口气。还是克制住洁癖,双手插入泥土里,挖出一大块软硬适中的土,手上的泥土随着手指拈捏变幻出一个很奇特的模样。 东阳被他手上的东西吸引了注意,奇怪地盯着那块怪模怪样的泥土。 “你又在做什么好东西?”东阳两眼发亮,饶有兴致地问道。 李素头也不抬:“不算好东西,排遣无聊的玩物罢了。算是……乐器吧。” “乐器?笙?箫?不像呀,你在上面钻了孔,应该是吹的吧?有点像埙,不过埙是圆圆的,你这个……样子好怪。” “埙?”李素一楞,然后笑道:“不一样的,我做的这个,现在这个时代还没有……” 李素手上的动作一顿,喟然一叹:“我做出来的很多东西,这个时代都没有,有时候,真觉得自己不合时宜,可是,我还是要在这个世上活下去啊,而且要活得好好的。” 东阳怔怔看着他,心中微微发疼,为他。 “李素,你是不是很孤独?你每天堆着笑,对乡亲们笑,对程叔叔笑,对我也笑,无论权贵和贫民,你都笑得很开心,谁都能和你交上朋友,可是,你心里应该是很孤独的,每次坐在河滩边,我看着你的背影,总觉得……任何人都走不进你心里。” 东阳难得说了这么长的一番话,说完后俏脸通红,眼圈却泛了红。 李素扭过头看着她,忽然笑道:“公主殿下真是够闲啊,别看我,看它,明我在家旁边盖个小窑,亲自烧制,多做几个,兴许有烧坏的,也有音色不准的,烧好后我吹给你听,很好听的声音。” 东阳有些失望,沉默片刻,却也笑着点头:“好啊。” 李素手上动作不停,嘴里却淡淡地道:“对了,最近我又弄出个新东西……” “酒,对吗?”东阳笑道。 “你咋知道?” “程家在太平村西边盖了个大作坊,每天都能闻到一股很浓的酒味,全村的乡亲谁不知道?都说李家小子越来越有出息了,啥都懂,李家不出几年注定要发达。” 李素笑道:“这话我喜欢听……前几日与程家合伙盖了个酒坊,酿出一种烈酒,很霸道,一口就醉。” 东阳两眼发亮:“给我府上送两坛,我也尝尝。” “很贵的,你先把钱准备好……” “你……”东阳气结:“你居然连我的钱也收?不行,我非要喝它,而且一文钱都不给!你若不答应,我派府里侍卫去你家作坊抢,想钱想疯了,就不能惯着你!” 李素叹道:“程家不给钱,公主家也不给钱……大唐的人都怎么了?为何养不出给钱的好习惯?” 东阳仿佛占了天大的便宜,皱着鼻子笑得很开心,河滩边荡漾着银铃般的笑声。 “我算知道了,以后你有什么好东西,只管抢来便是,跟你谈钱简直是跟自己过不去。” “堕落了,公主殿下,你堕落了!这样不好,来,我跟你谈谈人生,钱这个东西呢,是很重要的……” “不听不听不听……反正以后你不给我就抢。”东阳捂着耳朵哈哈大笑,这会儿什么礼仪全抛到一边。 李素叹气,很失落,今天不该出门,更不该来河滩,显然黄历上写着破财…… “好吧,送你两坛可以,不过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你最近进宫吗?” “你想怎样?”东阳的表情有点警惕,防贼似的。 “我能怎样?只不过想送几坛好酒给陛下而已……”李素说着情不自禁向太极宫方向遥遥拱手:“陛下日理万机,操劳国事,乃千古未有的圣明君主,我等草民对陛下敬仰无比,如此好酒佳酿,怎能不请陛下品尝一二,稍慰国事劳累之辛苦?嗯嗯……” 东阳狐疑地盯着他:“真的?真的只是送两坛酒给父皇?” 李素嗔怪地看着她:“当然,别总以为我市侩,人性总有发光的时候,比如现在的我就在发光,你难道没发现眼睛快被我的人性光辉闪瞎了吗?” “呸!”东阳啐了一口,叹着气笑道:“好吧,既然你如此忠君,我便帮你捎带两坛酒进宫,请父皇尝尝……” “太好了,顺便请你父皇给我的酒题个字……” ************************************************************* ps:还有一更。。。订阅成绩没有达到我的预期,向大家恳求一下首订,这个数据对我对这本书很重要,请大家帮帮忙,多谢。。(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qdread微信公众号!)(未完待续) 第九十六章 酒入天听 ps:看《贞观大闲人》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起点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胳膊上又青了一块,有点痛。 李素黯然揉着胳膊,唉声叹气。 公主真的堕落了,以前多温柔多客气多白莲花的一朵女子啊,现在居然学会动粗了…… 东阳气得脸颊通红,恨恨地瞪着他:“你的人性刚才不是在发光么?话刚落地就要我父皇题字,光辉哪去了?” “刚熄了,不能一直发光吧,总有暗淡的时候,题个字而已,你气啥?”李素很不可理解她的气点在哪里。 东阳叹气:“我真蠢,亏我还以为你真转性了,转眼就露出了本性,你就是个死要钱的性子,请我父皇题字也是为了钱。” 李素严肃地盯着她,正色道:“我不许你这么侮辱自己……你不蠢,真的,要相信自己,你真的不蠢……又掐!又掐!没完了是吧?” 吵了一阵,闹了一阵,东阳有点累了,脸蛋红扑扑的,呼吸有点急促。 二人又安静下来,东阳坐在石头上,娇俏地白了他一眼:“明日我便进宫给父皇献酒,题字的事想都别想了,真是的,以为父皇的字是那么好要的,许多王公大臣想求都求不到呢。” 李素怔怔片刻。迟疑道:“题不了字?那我这酒岂不是……” 不经意看见东阳杀机毕露的目光,李素只好机智改口:“也得送!忠君之心,不求回报。嗯嗯……” 东阳叹道:“每次跟你说话,总要窝一肚子火回去,李素,你这勉强也算本事吧?” “谬赞了,真的谬赞了……” ………… 说过笑过闹过,二人又坐在河边发呆,各自想着心事。 河边蛙叫蝉鸣。给宁静的下午添加了几分生气,也令二人之间那种莫名的气氛变得愈发晦涩难言。 不知坐了多久。东阳抬头看看天色,笑道:“不早了,侍卫们劝我外出最好不要超过一个时辰,他们跟在后面不放心。我……走啦。” 李素点点头:“明日给你府上送酒去。” “好,我一定尝尝你酿的酒。” 东阳深深看了他一眼,然后垂下头,嘴角抿出一丝淡淡的笑容,迈着轻快的步子,轻柔的香风拂过李素的鼻翼,伊人已渐行渐远。 ………… ………… 扈司户的效率很快,生怕李素这个大龄男青年打光棍,从而变成大唐和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以及隐藏在人民内部的一颗毒瘤。没过几天便再次登门。 这次扈司户的准备工作做得很充分,十里八乡没嫁的闺女都被他摸清了底细,进了门便受到李道正的热情招待。扈司户愈发眉飞色舞,煮酒论英雄般将附近乡县的闺女一个个拎出来说一遍。 “牛头村陈家有个闺女,今年十四岁,正到了说婆家的年纪,生得颇为俊俏,就是骨盆子小了点。有点瘦……” 李道正如伟人挥斥方遒般狠狠一扬手:“这个不行,骨盆子小咋生娃。不行不行!” “方庄刘家有个闺女,十三岁,骨盆大,绝对生男娃的相,不过壮得有点过分,而且长相……咳咳。” 李道正犹豫了一下,扭头见一旁的李素脸色发青,心中一软,有些遗憾地咂摸着嘴道:“这个……先放着,还有别家吗?” “有,泾阳县里有户姓许的人家,家里开商铺,家产颇丰,闺女十四岁,相貌好,据说骨盆子也大,宜男旺夫之相,上门求亲的人家很多,涂家没轻易松口,只说再看看。李素这娃子长得俊,有本事有学问,还得过皇帝陛下亲旨褒奖,而且你家也不差,若去求亲,许家一定会答应,怕还会觉得他家高攀了……” 李道正很喜欢这种看似认真的恭维话,闻言笑得满脸皱成了褶子,谦虚地摆着手:“可不敢这么说,不敢这么说,我家娃子还小,本事嘛……嗯,反正我没夸过,夸他的都是别人。” 这话太得瑟,透着一股子矫情的低调,李素听不下去了,起身打算溜出去。 “坐下!说你的事呢,想去哪里?”李道正恶狠狠瞪着他,涉及到传宗接代的大事,李道正态度很认真,而且也绝不允许别人不认真。 李素只好坐下。 思索半晌,李道正仿佛做了决定,一字一字说得很庄严:“那户姓许的人家,还请大人帮忙试着打听一下,看看他家满不满意,不在乎他家的家产,我家娃子挣钱的本事很高,他家那点还看不上眼,只求闺女懂事,能生养就好,聘礼什么的都好说……” 扈司户笑开了花,两眼发亮,仿佛已预见李素和许家闺女成了亲拜了堂,一夜之间抱了个大胖小子,而县令大人交给他的人口业绩又往前迈了一小步,虽然只是一小步,却是人类的一大步…… “一定一定,积阴德的好事,从来不推辞,这就帮你问问许家的意思,李家当家的静候佳音。”扈司户满面春风地离开。 李素心中愈发沉重了。 脑海里浮现一道模糊的身影,离他似乎越来越远。 他与她之间,仿佛横着一道无法跨越的天堑,大家无可奈何地各自站在一端,能相见,却走不进彼此的人生。 ************************************************************* 程咬金最近几日有点倒霉。 自从上次喝了李素酿造的高度酒后。程咬金醉得很厉害,当时干过的事情,干了也就干了。他没觉得什么不对,只不过现在是民风朴实的大唐贞观,可谓君民鱼水一家亲的年代,一个几乎人人都可称君子的国度,出了程咬金这么一号老流氓,借着喝醉酒公然在大街上摸年轻闺女的屁股,这事实在太丢人了。 事情传得很大。第二天整个长安城都知道卢国公程公爷某日恰有雅好,大街上摸了一个闺女的屁股。而且摸得好开心好满足。 李世民知道后呆了一阵,又怒又想笑,却也只能无奈地摇摇头,当作没听到。 但朝堂的文官和御史台的御史们可就不能当作没听到了。君圣臣贤一派欣欣向荣的气氛里,赫然冒出这么一件恶心的事情,就跟喝汤快喝完时突然发现锅底躺着一只蛆一样恶心,这事怎能忍? 于是,以尚书省侍中魏徵为首,御史台一帮御史们摇旗呐喊,参劾程咬金的奏疏源源不断飞进宫闱之中。 魏徵在奏疏中痛骂程咬金不知廉耻,举止失仪,而且道德败坏。*奢逸,欺压良民等等,反正世上一切贬义词汇几乎全能从奏疏里找得到。这份奏疏活脱成了一本贬义词典。 程咬金被参得脸都绿了,气得在朝堂上哇哇大叫,摸个屁股的事,居然被闹上朝堂,魏徵这老匹夫吃撑了? 一场口水战不可避免地在太极殿内火爆开场,期间程咬金多次欲殴打风烛残年的魏徵。皆被眼疾手快的李靖,李绩等人拦了下来。李世民头疼地看着闹哄哄的场面,文武双方闹得山崩地裂,劝都劝不住,顿觉当皇帝好累好心塞,开始怀疑自己当年决定玄武门兵变时是不是脑子被门夹了…… 最后李世民终于发飙了,因为事态已经升级,从闺女的屁股衍生到对方的祖宗十八代女性,各种粗话脏话满殿四溅,庄严肃穆的太极殿须臾间成了山头匪窝的聚义厅,李世民没法再忍了。 事情很容易解决,先劈头盖脸把程咬金骂一顿,然后勒令找到当日被他摸了屁股的闺女,命程咬金把她娶回家做妾。 程咬金满脸晦气地答应了,当日为了给李素传业授道不惜亲身试摸,谁知最后竟闹到这么一个结果,自己摸的屁股,含着泪也要继续摸下去。 散朝后程咬金被召进甘露殿,做圣明君主就是这么累,打一巴掌再给颗甜枣的事几乎每天都在干,每一碗水都要端得四平八稳,不让下面的臣子心中有怨言。 程咬金是直脾气,李世民温言安抚几句后又眉开眼笑了,摸了把屁股还奉旨把闺女娶回家,这事……似乎也没吃亏呀,虽然摸的那个屁股确实干瘦了一点。 安抚过后,自然要详细说起当日事况,终于不可避免地说到了酒。 “烈酒?很霸道的烈酒?”李世民喉头蠕动了一下。 虽然已是万乘之尊,但李世民也是武将出身,戎马半辈子的将帅人物,没有武将能拒绝酒,特别是被程咬金吹得天花乱坠的美酒。 “非常霸道!”程咬金眉飞色舞地比划:“老程只喝了一口便觉浑身是劲,肚里全是火辣辣的,要烧起来似的。” 李世民眼中露出一丝谗色,皇帝什么都不缺,但这种烈酒却是一辈子都没喝过,他真的很想试试。 “谁酿的?朕派人去买点来,若知节所言确实,此酒以后便作宫廷贡酒又何妨?” 程咬金大嘴一咧:“酿造此酒之人说来陛下也认识,正是泾阳县太平村的李素,那个十五六岁的小娃娃。” “李素?”李世民吃了一惊,表情变得有些古怪了:“这小子……怎的什么都懂?此子到底是英才还是妖孽?” 程咬金笑道:“老程早觉得这小子是个人物,所以刻意与他结交,果不其然,小娃子没让俺老程失望,如今这烈酒老程已和那小子合伙,还在太平村给他盖了酿酒作坊,将来陛下要喝,尽管找老程,要多少送多少。” “你给他在太平村盖了作坊?” “是。” 李世民笑容变得有些莫测:“知节不必送酒了,朕,要亲自去太平村看看。”(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qdread微信公众号!)(未完待续) 第九十七章 李素问策 ps:看《贞观大闲人》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起点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如果一个人人太出色了,做出一件又一件旁人认为是天才甚至妖孽才干得出来的事,那么,他的生活一定不会像他想象中那样平静平淡,隐于田园终老此生渐渐变成了一个美好却无法实现的愿望。 李素并没发觉当初的人生规划已渐渐偏离了方向,大多数时候他都在太平村里过着真正太平安逸的日子,不会想太多距离他太遥远的事情,皇帝是什么样的皇帝,大臣是什么样的大臣,关他一个农户小子啥事?可他却没想到,自己这个农户小子已渐渐开始被很多人关注,包括皇帝和大臣。 李世民是日理万机的皇帝,然而朝政再繁忙,国有隐士也还是要寻访一下的,这种行为似乎已成了古往今来皇帝诸侯的日常,无论哪个朝代的史书上,但凡听说国中出现隐士,不大讲究的君主便只下道圣旨把他召来,稍微英明一点的君主就一定会微服探访,一顾两顾三顾的,人才值得拥有这样的礼遇,见面之后以国事问策,算是代表朝廷人事部门对这位人才进行简单的面试,人才说得合胃口,二话不说签合同聘用,职位终生制,待遇敞开了给,前提是别跳槽。跳槽就弄死你…… 李世民对李素大抵也是这般心思,只可惜李素的年纪给李世民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毕竟年纪太小。别说大唐了,纵观上下数千年,以十几岁年纪入朝为官的人才,总共也就只出了一个甘罗,李世民若贸然任用,说得好听呢这是国朝盛世气象,以至少年英杰倍出。说得不好听呢,便是国君昏聩。朝中无人,竟连奶娃子都能当官…… 同一件事,好话坏话都有,李世民不能不顾忌。而且上次寻访李素后,通过聊天也看得出此子没有丝毫当官的*,李世民也就顺势按下不提。 这次李世民又来太平村了。 尝尝传说中的烈酒自是目的之一,还有一个目的,李世民也想再跟这个看起来有点奇怪的少年郎聊聊,上次随意几句便令他和房乔大有收获,这次若是摆正态度,也许……收获更大呢? 于是在这个渐渐炎热的下午,李素独自半躺在自家院子的摇椅上发呆时。李世民敲响了李素家的门。 是的,李素的新家有大门了,不再是以往连狗都防不住的柴扉和篱笆。 家里没有仆人。老李家虽说鸟枪换炮,日子越过越红火,可李道正却仍是庄户汉子本色,除了儿子不喜欢使唤别人,李素只好把买十个丫鬟排成工整对称队形的想法暂时埋在心里。 亦步亦趋跟着李世民的数十名皇宫侍卫已悄然散开,李素开门时便只看见李世民独自一人。站在门口朝他笑,笑得一嘴白牙在阳光森森发光。 李素一楞:“你怎么又来了?” 李世民老脸有些发黑……多少年没听过这句混帐话了?堂堂大唐皇帝。竟被一个农家小娃子嫌弃。 幸好李素是个有礼貌的好孩子,最初脑子犯抽说了这句话后,很快意识到不妥,不管眼前这家伙什么身份,可以肯定是个官,而且是个不小的官。 “恕罪恕罪,小子刚睡醒,有点犯抽,这位大人,里面请……”李素急忙施礼,然后识趣地侧过身。 李世民轻轻点头,暂时压下拂袖而去的想法。 院子里摆着一张摇椅,是当初李素骗程处默所谓科学实验的收获,类似的新奇家具,李素打造了不少。 李世民刚踏进院子,第一眼便瞧见了这张摇椅,两眼一亮,几步上前,啧啧有声:“这是个啥么?用来躺人的?有点意思……” 说完李世民很不客气地往上一躺,然后摇了起来,微微晃动间,李世民闭上眼,舒服地叹了口气。 “好东西,小子,等会儿把此物的图样画下来给我。”李世民眼睛都没睁,语气却不容置疑。 李素知道,这大概就是所谓上位者的威严吧,人五人六的,果然很侧漏…… “是是是,小子马上就画。” 不跟他提钱了,这种人得罪不起,就当是被黑社会勒索了吧,李素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李世民睁开眼,朝李素投去满意的一瞥,算是对这小子的识趣表示了赞赏。 摇了一会儿,李世民舒服得快睡着时,总算想起自己此行的目的,这才坐直了身子。 “北方军报到了长安,上次你所献推恩薛延陀之策,已然奏效了。”李世民缓缓地道。 李素今日神情懒洋洋的,打不起精神,闻言只是笑笑:“小子胡说八道,奏效了亦是运气好罢了。” 李世民犹豫了一下,有些事情是军国机密,不能乱说,但主意全是这小子出的,跟他提一下应是无妨,于是笑道:“按你所言的用间之策,大唐派了不少探子潜入薛延陀,亦收买了不少部将,他们与各部落的牧民们混居一处,行煽动刺探之事,亦与各部落头人暗中联系,如今薛延陀的大王子和二王子已与其父真珠可汗有反目之势,二子俱被我大唐封为可汗,名位无差之下,他们的野心也渐渐露出来了,现在大唐的使节仍驻居薛延陀,大王子与二王子皆遣人与我使节暗中接触,望我大唐能助其推翻真珠可汗,一统薛延陀各部族……” “好啊好啊,好厉害……”李素心不在焉地点头。 说起国事。李世民意气风发滔滔不绝,正待继续说下去,却见李素一副懒洋洋无所谓的模样。李世民不由一滞,顿觉有种抛媚眼给瞎子看的羞怒。 “喂!小子,你这副没精打采的样子是不欢迎我吗?”李世民怒了。 “不敢不敢,大人莅临寒舍,小子岂敢不欢迎?大人错怪小子了。”李素急忙赔罪。 李世民凝目注视他,瞧了许久,嘴角露出一丝笑容:“我看出来了。你小子有心事。” “吃得好睡得好,没心事。”李素嘴硬道。 国事说不成了。李世民索性放下不提,笑道:“有何心事不妨与我说说,别当我是什么官,就当我是长辈。出得你口,入得我耳,绝无第三人知晓,如何?” 李素犹豫了一下,想想觉得自己的事情确实有点烦,而且几乎是个无解的死局,跟这个素不相识的人倾诉一下应该无妨,就算没有对策,说出来也舒坦啊。 于是李素道:“大人。你看啊,我有一个朋友……” 李素说着脸颊使劲抽了一下,好狗血的开场白。几乎等同于那个掩耳盗铃和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千古二货了。 李世民的脸颊也抽抽,这话……似乎有鄙夷他的智商之嫌。 “嗯,你有一个朋友,接着说……”李世民皮笑肉不笑地道。 “咳,我有一个朋友,年岁呢。其实不大,才十五岁。结果被老爹和官媒逼着成亲……”李素说着便有些愤慨了:“才十五岁啊!十五岁便被逼着成亲,大人你说,是不是太禽兽了?这与逼良为娼有何区别?” 李世民仿佛突然患了颜面神经失调症,老脸不停的抽抽…… “十五岁男子娶妻不是很寻常么?我大唐无论权贵还是百姓,娃子十几岁的年纪便可说亲了,为何你……那位朋友十五岁却不肯成亲?” 李素黯然叹道:“这又是另一个令人肝肠寸断的故事了……” 李世民:“…………” 好想抽他,真的好想…… “心里中意别的女子了,是吧?”李世民鄙夷地斜眼看着他,少男少女的把戏,多少年前他便经历过了,比如那个姓程的老匹夫,竟然抢在他前面娶了清河崔家的那个美貌女子…… 李素急忙拱手:“大人慧眼如炬,小子佩服,我……那个朋友确实中意了别人。” “中意谁就去她家提亲啊,怕什么?” 李素嘿嘿干笑,农户小子喜欢公主这种事绝对不能对外人说一个字,更何况眼前这人貌似来头不小,说了可就给自己和东阳惹上大祸了。 “不提她的事,此生怕是不大可能了,就说逼我……那朋友成亲这事,他是真不想跟一个素未谋面不知底细不知性情的陌生女子成亲,不是说她不好,而是……两个好人过日子也不一定美满无憾,性情互补才能真正美满和气过完一生,两人都没认识,一见面就洞房,等于拿自己一辈子在赌,赌彼此能适合,可万一赌输了呢?大人是过来人,小子所言想必大人亦有体会。” 李世民点头,仰天喟然一叹,这一刻,他又想起了长孙皇后。 “说的倒是正理,小子你打算怎样?悔了你爹和官媒给你说的亲事?不怕你爹抽死你?”李世民幸灾乐祸的笑。 苗头不对,不能把事情坐实了,李素急忙纠正:“不是我,是我的一个朋友,交情很不错的朋友。” 李世民不屑地嗤笑:“行了行了,你那个朋友和你的交情好得就跟同一个人似的,对吧?” 李素肃然拱手:“大人好一双犀利的……” “闭嘴,糊弄糊弄得了,真把这烂借口当回事了?”李世民怒哼一声,缓缓道:“若是亲事已定,此事绝无转圜,悔亲可是大忌讳,小子你这一辈子都别想抬头了,若是亲事尚未定下,便还来得及……” 李素两眼一亮:“敢问大人,计将安出?” 李世民咂巴咂巴嘴,总觉得现在气氛不大对,今日不是朕来向他问计奏对的吗?怎么现在反过来了? ************************************************************ ps:还有一更。。。求月票!!(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qdread微信公众号!)(未完待续) 第九十八章 指点迷津 ps:看《贞观大闲人》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起点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李世民现在的心情很别扭。 明明怀着问策的心情兴冲冲跑来乡下,与这个不知是英才还是妖孽的家伙好好畅聊国事,或许能收获某个治国平天下的良策,可是现在,他却干巴巴地坐在人家院子里反过来为一个农家小娃子出主意,而且是毁人姻缘的损主意。 画风不对啊…… 况且从贞观人口生育国策角度来说,品种如此优良的妖孽,正应该鼓励他多生娃多下种,怎会脱口说什么悔亲的事? 迎着李素兴奋且满怀期待的目光,李世民有些骑虎难下,黑着脸捋着长须沉吟半晌没出声。 二人僵持许久,李世民没办法了,只好道:“若是尚未定亲,想断了这门亲事亦可,但是治标却不能治本,这门亲事断了,你爹和官媒难道不会给你找另一门吗?” “那也没办法,拖一拖再说吧,待到十七八岁再说亲,小子大抵也不会太抗拒了。”李素神情黯然,十七八岁以后,东阳和他还是如今这般吗?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李世民也很无奈,这娃子左右看着奇怪,跟同龄人太不一样了,十五岁娶妻多么正常的事。到了他这里却成了禽兽行径……都说异人异行,有本事的人大概都有些怪毛病吧。 思索许久,李世民缓缓道:“若是不想娶亲。又不想你爹抽你,行之恐将不易……” 李素期待地笑道:“小子相信大人一定有办法的。” 李世民狠狠瞪他一眼,道:“笨!一条路走不通,你不会换另一条吗?岂不闻‘反其道而行之’?” 李素呆了片刻,接着两眼发光,恍然大笑:“懂了!多谢大人指点!我爹逼我娶亲无法拒绝,但我可以让女方家里拒绝啊!” 李世民眼中露出异色。 这小子……反应好快!自己只含糊指了个方向。他一瞬间便什么都明白了,果然是难得一见的少年英才! “你真懂了?”李世民笑问道。 “真懂了!” “倒也不蠢。懂了就好,此事说完了吧?” “说完了,小子多谢大人指点之恩。”李素长长一揖。 李世民心安理得受了这一礼,捋须笑道:“既然说完了。你也安心了,那么,我们接下来说说薛延陀的事?” 李素楞了一下。 又扯国事?没完了还,我一个农家小子你老扯这个做甚?再说……不给钱谁跟你扯这个? 刚才李世民的指点之恩迅速被李素忘到九霄云外,一码归一码,再说,李素确实也不想再出风头了。 李世民脸上的笑容渐渐凝固,然后变成了愕然,愤怒。狂暴…… 是的,李素这小混帐又变脸了,满脸喜悦突然间变成了皮笑肉不笑。斜瞥着的眼睛半眯,咧开薄薄的嘴角,扯出一个不像笑容的笑容。 “呵呵……” ******************************************************** 许家没错,许家的姑娘也没错,可李素确实不想如此草率地被别人决定自己的终身大事,老爹也不行。 还是要有爱情啊。 前世活了小半辈子。没有爱情的婚姻是很可怕的事,尽管那个年代里。“爱情”俩字已经变得很浮躁,很虚华,然而,还是要有啊。 李素的人生规划里,每一件事都必须完美,完美到挑不出一丝瑕疵,没有爱情的婚姻,必然是人生中的污点,不能忍的污点。 悔亲这件事,认真说来其实与东阳的关系并不大,就算没有东阳这个人的出现,李素也绝不愿意将此生的幸福交托在一个完全不认识的女人身上,这种赌博似的人生,李素赌不起。 赌不起就彻底断掉它! 李素难得主动地进城拜访程府,嗯,空着手拜访。 总是挑东阳的礼,说她不识礼数上门也不提点礼物,换了李素自己拜访别人,礼数这种陋习亦被他扔得远远的。 程处默对李素的到来很意外,意外之后马上将李素打横往肩上一扛,兴冲冲地往府里跑,边跑边大吼:“来人,开宴,上酒!” “停!慢!住脚!”李素这回不认命了,在程处默肩上死命挣扎。 程处默只好住脚,把李素放下来:“咋了?啥事?” “有事找你。”李素很严肃地道。 程处默盯着李素看了一会儿,脸上很快布满杀气:“难道有人盯上了酿酒秘方?快说,何方狗杂碎作死!” “没,不是这事,是我的私事……” “说,能帮上忙的绝不推辞。”程处默很直爽,他是真将李素当成了朋友,对朋友他一直很仗义的。 “我们外面说?” 程处默想了想,点头同意:“外面比家里好,今就不拉你进府了,最近老爹脾气不大好,上次非拉着你在大街上摸闺女屁股,被文官们狠狠参了一本,陛下只好命老爹将那个被摸了屁股的闺女娶回家做妾,老爹最近心气不大爽利,说此事皆由你而起,若是让他碰见你,怕是要寻你晦气……” 李素脸色迅速发黑:“…………” 这就是传说中的躺枪吗? “关我何事?还讲不讲道理了?”李素急了,被混世魔王惦记可不是什么好消息。 程处默瞥了他一眼,目光很奇怪,但李素看懂了。 讲道理这种事呢,在程家属于随机发生的事件,而且概率很低,大部分时候是不讲的,偶尔也有讲道理的时候,前提是程家真的占住了道理。 对天发誓以后绝不进程家的门,有多远绕多远。 拉着程处默,李素将他领到程府旁边的一条暗巷里。程处默环视一圈,道:“行了,此处僻静,说事吧。” 李素想了想,道:“想请程兄帮个忙。” “啥忙,尽管开口。”程处默胸脯拍得啪啪响。 “把我的婚事搅黄。” 程处默呆住了,定定看着李素,许久不出声。 李素心事重重,对程处默的态度不大满意,愁容满面地道:“程兄,行不行说句话呀。” “你……喝醉了还是生病了?”程处默不确定地张开手在李素眼前晃悠,伸出两根手指:“这是几?” “程兄莫闹,我没醉也没病,这事必须要做。”李素态度很坚决。 程处默沉默许久,忽然一叹:“程某浪荡唏嘘半生,总被老爹骂我混帐,真该把老爹拉过来长长见识……” 并起两指朝脸色发黑的李素遥遥一指,程处默乐得跟什么似的,大笑道:“说我混帐?这里不是有一个比我更混帐的么?” ************************************************************ ps:求月票啊!! 新书月票榜第三的位置上占了一天,老贼还没来得及傻乐呢,眼看又要被人爆菊了。。。(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qdread微信公众号!)(未完待续) 第九十九章 自污毁亲 ps:看《贞观大闲人》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起点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程处默的话不客气,也不客观。 世上的混帐不少,老程家特别多,但李素绝不是混帐,或许胸无大志,但娶老婆却绝不能草率,前途无所谓,幸福却必须自己掌握,前世不说读过多少心灵鸡汤,就是听过的那些滥俗的流行歌曲,哪一首不是跟幸福有关? “为何要搅黄你自己的婚事?”程处默这次不豪爽了,毁人姻缘是损阴德的事,这种忙他实在不想帮。 “因为我不认识人家闺女啊,我为何要跟一个不认识的人成亲,而且还得躺在一张床上?你不觉得这事很荒谬吗?换了是你,你干吗?” “干啊,怎么不干?不管认不认识,既已躺我床上了,焉有不办之理?”程处默很奇怪地看着他:“大家都是跟不认识的人成亲,咋就你不乐意呢?” “有感情才能成亲吧?” “搞反了吧?成了亲才有感情啊,你这人咋那么怪咧?”程处默的表情越来越不可理解了。 “不知性情,成亲后不合咋办?” 程处默嗤笑:“屁大点事,谁不合?谁敢不合?结结实实拾掇她几顿,看她合不合。” 李素:“…………” 代沟啊。千年的代沟啊! 李素决定以后多教他几首流行歌,你爱我我爱你爱到疯爱到死爱到半身不遂那种,好好培养他的爱情观。然后冷眼笑看他来求自己帮忙搅黄他那不幸福的婚姻…… “痛快点,一句话,帮不帮?”李素不耐烦了,跟一个大男人讨论爱情,而且谈论得很失败,是件很没有成就感的事。 程处默很犹豫,在仗义和损阴德之间来回挣扎。 “最近腰腿酸乏。可能懒病发作了,酿酒作坊先停工吧。休息一年半载再说……”李素仰头喃喃自语。 “帮!”程处默痛快得一塌糊涂。 ************************************************************** 与程处默约定明日泾阳县城相见后,李素便独自出城回家。 回到家时发现那位扈司户又来了,正眉飞色舞跟老爹传佳讯。 昨日扈司户以官媒的身份登门,试探了一下泾阳县许家的态度。许家闺女的长辈很客气,扈司户还是很有职业道德的,没有添油加醋把李素吹嘘得天花乱坠,只是把事实一件件摆出来给许家看。 十六岁,长相俊俏,白净整洁,家教良好,为人有礼厚道,有学问。会作诗,也会挣钱,小小年纪在长安城已开了一家店铺。那家店铺的招牌还是当今陛下亲自题的字,而且还开了一家酿酒作坊,恶名满长安的卢国公府正是酿酒作坊的合伙人…… 如果这些条件还不够的话,嗯,几个月前泾阳县闹天花瘟疫,你家闺女也种了牛痘吧?家里人全须全尾没死没病吧?知道这东西是谁想出来的么?就是他!认真论起来。大唐关中的百姓都得给这娃子磕响头,谢他的活命之恩。包括你许家在内。当今陛下还因为此事封赏了他,赐钱赐地还封官,从九品级,小娃子高风亮节,给辞了,不然你以为为啥皇帝陛下肯给一家商铺御笔亲题招牌,陛下记着他的情分呢…… 说的全都是实话,李素都没想到自己居然这么有前途,换了自己若有个闺女的话,怕是也忍不住嫁了,别的不说,平民百姓跟当今皇帝有了交集,仅这一件便是资本雄厚了。 李素自己都动了心,许家就更不用说了,闺女的爹娘听得两眼放光,稍稍合计了一下便表了态,说是愿意与李家定亲,扈司户今日来李家的目的,就是商议聘礼和正式求亲事宜,即六礼中的第一礼,“纳采”。 李素静静看着讨论得热火朝天的二人,额头惊出冷汗。 搅黄自己婚事的行动必须加快了! ………… ………… 次日一早,李素便蹭牛车赶到了泾阳县城。 说是县城,其实只是一个小土城,城墙都是用泥土夯实后垒起来的,城里稀稀拉拉开了十几家商铺,商铺不远有一个小市集,到处可见摆摊的小商贩在招手兜售,城里人流不大,大抵离国都长安太近的缘故,货品买卖显得并不热火,无论买还是卖,谁都愿意多走几步去长安城里。 程处默很早就到了,李素找到他时发现他正坐在一家简陋的酒肆里喝着醪糟,醪糟也叫“醴”,南方人叫“甜酒”,至今仍有。这东西在关中很普见,勉强也算酒类,无论权贵还是百姓都无法拒绝酒,权贵喝的三勒浆太贵,百姓喝不起,于是酿点醪糟存在家里,每逢年节舀点出来尝个鲜,酒精度很低,味道酸酸甜甜的,喝多了腻得慌。 程处默喝醪糟时一直皱着眉头,仿佛在喝一碗赐自己自尽的毒酒,很生动地向世人证明何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喝了半碗便搁在桌上不再碰它,神情颇为怅然,看来在懊悔今日出门前为何不灌一皮囊五步倒带在身边。 今日小公爷不是独自出门,还带了国公府的几个部曲,是李素特意交代的,部曲都是跟随程咬金征战天下的百战老兵的后代,老兵年纪大了便离军归农,成亲生了娃后被程咬金收为家将,也算是有了前程。 李素笑着朝程处默招招手。程处默起身迎上,几位部曲亦步亦趋。 “怎么个章程?”程处默一脸不情愿地问道。 “很简单,找到一家姓许的人家开的商铺。然后当着他们的面,让我表现得像一个混帐,吓得他们退婚,这事算成了。” 程处默指了指他,气道:“你什么都不用干,现在这样子已经很混帐了。” 狠狠瞪了李素一眼后,程处默挥手。几名部曲一声不吭混入人群中开始打听。 没过多久便有了消息,确定了许家商铺的位置后。一群人悄悄朝商铺靠近,背靠在商铺旁边的暗巷墙角里等待时机。 程处默一直唉声叹气:“这事干亏了,不该答应的,毁人婚事缺大德了啊……” 李素蹲在墙角画圈圈。神情更郁闷:“你还只是缺德,我是在亲自毁我自己的亲事,跟这么混帐的事情比一比,你心里有没有好受一点?” 程处默想了想,确实觉得好受多了。 “罢了,今就帮你一次,说好了,仅此一次,下次你若还想毁亲找别人去。程某不干了!” 李素叹气,点头。 两名年轻的程家部曲上前,模样很普通。其中一人身材矮小,眼眸却很灵活,一看就是个机灵人,另一人高大壮硕,一脸凶相。 李素苦笑着朝二人拱了拱手,道:“二位兄弟有劳了。待会儿下手尽量轻点,回头送你们一贯钱打酒喝。” 矮小的部曲满不在乎地咧嘴笑:“没事。别看这家伙傻壮傻壮的,揍在小人身上只能算是挠痒……” 壮硕的部曲气坏了,抡起拳头便朝他胸前揍去,矮个子发出一声凄厉的大叫,捂着脑袋便朝许家商铺前跑去。 “打人啦,杀人啦!仗势欺人啊——” “狗贼哪里逃!我家李素李公子治好了天花,被陛下亲旨褒奖封赏,与你家青楼姑娘抱一抱,亲一亲,喝几杯酒而已,你竟有脸要钱?找打!” 李素远远躲在墙角,惊愕地扭过头:“这不对呀!不是说好了买东西不给钱吗?咋成了*不给钱?” 程处默慢吞吞地揉了揉鼻子,道:“买东西不给钱太没品了,所以我临时改了一下……” 李素两眼通红地瞪着他。 难道*不给钱比较有品? 远处两位部曲跑跑打打,到许家商铺前忽然停下,挨打的抱着脑袋在地上蜷缩成一团,另一个高大汉子则惨无人道地对他又打又踢,当然,台词一句也没少,无非便是太平村当红小地主李素上青楼*不给钱,台词念得很大声,许家商铺里面很快涌出来一群人,掌柜伙计和顾客一窝蜂全出来看热闹,李素眼尖,清楚看到人群里一位穿着绸衫,戴着黑纱笼帽的中年男子脸颊直抽抽…… ………… ………… 两名部曲很机灵,打闹半晌,赶在泾阳县衙的差役到来之前溜了。 李素终于放下了心,如果许家闺女的爹娘不是对女儿有深仇大恨的话,经过今日此事后,想必不会再把女儿往李家火坑里推了。 果然,第二天扈司户再次登门,脸色有点难看,而且态度跟以前全然不同,一脸鄙夷且嫌弃地告诉李道正,许家反悔了,死活不答应把闺女嫁进李家,给多少聘礼都不成。 李道正大惊失色:“咋咧?咋回事么?咋又反悔咧?” 扈司户气得指了指李素:“问你家娃子!” 李道正神情不善地扭头瞪着李素:“你干啥了?” 李素一脸无辜且茫然地睁大眼:“我?关我何事?爹,我最近老实本分待在家里,啥都没干啊,就昨日在酿酒作坊忙了一整天……我咋了么?” 李道正回忆片刻,然后挠挠头,道:“扈大人,是不是有啥误会?我家娃子这几日老实得很,没闯祸呀。” 见父子二人神情真挚,不似作伪,扈司户从愤慨渐渐变成了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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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亲之后心里轻松多了。虽然可以肯定老爹还会为他找下一个,但眼下的危机算是解决了,而且以后也有了应付的办法,继续败坏自己的名声便是,把名声臭得十里八乡的闺女人家都绕道了,到那个时候……老爹的目光或许会放眼关中以外的地区,或者直接从人牙子手里买个清白闺女。 那是以后的事,总会对付过去的,到了该娶婆姨的年纪。或者,当他与东阳之间越来越走进绝望的时候,李素也许会认命地娶一个女人回家。然后,把他和东阳曾经的这份情愫当作朽骨般深深埋进土里,永不见天日。 心情特别好,李素难得地早早来到了河滩,坐在熟悉的大石头上,怀里掏出镜子。一边顾影自怜一边等着东阳。 照镜子很容易陷入沉醉,特别是李素在自己的鼻翼边发现了一个小小的红痘后。时间就更容易过了,又挤又挠又掐,与那颗小红痘奋战了半个时辰,终于……小红痘变成了大红痘。 李素整个人都不好了,阳光明媚的心情霎时间阴云密布。 青春期啊,原来这一世的青春期也不能免俗,完美无暇的俊脸多了那个该死的不工整不对称的红痘,这是要活活逼死强迫症患者啊。 镜子很快被塞入怀里,李素愁容满面地叹气,过了不久,又掏出来,不甘心地对着镜子继续又挤又掐,然后不忍直视地再次塞回去…… 反反复复,周而复始,李素忙坏了。 “你到底在做甚?”东阳软软糯糯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掏出来塞进去的,镜子招惹你了?” 李素回过头,哭丧着脸看着她:“你没发现今天的我有点不一样吗?” 东阳凑近仔细看了看,忍着笑道:“发现了,你脸上多了一个痘……” 李素黯然长叹:“没脸见人,我这几日还是不要出门了……” 东阳又仔细看了看他,抿嘴一笑:“虽然你唉声叹气的,但我怎么觉得你今日的心情比以往好了很多?” 李素笑着摇摇头。 东阳却忽然沉下脸:“还有脸笑,今日泾阳县令来府上拜见我,与我商议封地庄户落籍的事,泾阳县令寒暄之时说起一桩闲事,某人啊,做了买卖,有了钱啊,哼,开始干缺德事了!” 李素眨眨眼:“好深奥啊,一个字都不懂……” “还装!你昨日是不是……是不是……” 东阳说不下去了,贵为公主,“青楼”二字是耻于说出口的,可她的神情却很愤怒,俏脸涨得通红。 李素盯着她:“我知道你说的是哪件事,我只问你,你信么?” 东阳呆怔片刻,垂下头轻轻地道:“我不信,你不是那种人。” “不信的话,你为何生气?” “我没生气。” “刚才你气鼓鼓的样子难道不是因为我干了缺德事,而是路上不小心踩到牛屎了?” 东阳的小拳头捏得紧紧的,俏脸愈发红润,不知是羞是怒,却仍嘴硬地道:“我没生气!” “好吧,我只随便问问。”李素很识趣地放过了她,怕再追问下去她会羞愤得一头栽进河里。 终于避开这个尴尬的问题,东阳明显松了口气,俏脸仍红通通的,神情却恢复了镇定。 “为何会有针对你的谣言?你最近得罪人了?” 既然信任,东阳自然将此事定性为谣言,语气很愤慨,立场很分明。 李素大笑,这件事当然不是谣言,他做这件事一半是为了自己,一半也是因为她,但他不打算告诉她,决定永远瞒下去。 东阳很认真地看着他:“名声不是小事,你莫掉以轻心,日后你就知道,名声坏了,诸事难行,我已请泾阳县令好生查访,看到底是谁在坏你名声,查出来一定严办。” 李素点头:“多谢了,不过声名于我如浮云,查访就不必了,莫浪费了朝廷官府的人力。” 东阳很执拗地摇摇头。 二人面对着潺潺的河水发了一阵呆,东阳忽然道:“李素,父皇又要攻伐邻国了,上次你所献的推恩之策奏效,薛延陀果然陷入内乱,中书省的大臣们商议了很久,说这次内乱一年半载怕是缓不过来,我大唐如今终于能够腾出手来了,父皇准备攻打西边的吐蕃,这一次,满朝文武都没有反对……” ******************************************************* ps:不开单章了,这里很大声的求一下月票,看在老贼最近更新勤奋的份上,拜托手里攒着月票仍在观望的兄台们别犹豫了,赶紧投出来吧,名次掉落,位置很危险,向大家求助!!!(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qdread微信公众号!)(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一章 唐吐恩怨 ps:看《贞观大闲人》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起点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又是打仗。 大唐立国以来,战争几乎没停过,李世民对土地的狂热和执着远甚后世房地产老板,而且从来不挑食,除了土地,也不介意邻国的人口,财物,牛羊等等,打仗的目的其实就是这些,开战,掠夺,纳入版图,建都护府……是的,大唐君臣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东阳慢吞吞地说着朝中事务,原本大唐今年的形势很不利,西边吐蕃的松赞干布于贞观六年统一吐蕃后,开始露出早已蠢蠢欲动的野心……或春心? 说野心自然都懂,吐蕃也是大国,是大唐邻国里最强大的国家,大国的领导人怎能没有野心?松赞干布对土地也很狂热的。 说春心是不是有点难懂?不难懂,这正是如今大唐决心跟吐蕃开战的原因。 吐蕃的赞普(国家政治和宗教双花大首领,最高级职称)松赞干布十三岁即位,这些年左拉右打,终于在贞观六年统一了吐蕃,并把都城迁到了逻些(今拉萨),贞观八年,松赞干布派使节入长安朝贡,与大唐取得了联系,并约定两国和平友好,互不侵犯,你快乐就是我快乐云云。 一切都很正常。双方皆大欢喜,作为千年礼仪之邦,李世民自然要派使节回访逻些。把在长安时大家说过的和平友好之类的废话再说一遍。 这次回访搞出事情了。 因为李世民派使节的时候间歇性瞎了龙眼,派了一个很不靠谱的使节,名叫冯德遐。 冯德遐代表大唐皇帝回访吐蕃本来是很称职的,一切礼仪谈吐皆滴水不漏,后来回访日程结束准备启程回国了,松赞干布设宴饯行,冯德遐被粗鄙的吐蕃蛮子们灌了几大口青稞酒。顿时有点飘了,于是说话也没那么多顾忌。张嘴就说以前东突厥和吐谷浑都被大唐尚过公主,两国皆是大唐的女婿之国。 这句话捅了马蜂窝。 贞观八年,松赞干布十七岁,正是情窦初开春心萌动。到了该交配的季节,而且松赞干布本人对大唐的文化还是非常仰慕的,东突厥和吐谷浑居然都能娶大唐公主,吐蕃为何不能?必须娶! 于是冯德遐回国时,随行的仪仗队伍里又多了几位吐蕃使者,跟随冯德遐一起回长安,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求婚。 李世民一看吐蕃怎么又派使者来了?再一看,咦。这回很不讲究啊,居然空着手……当然,这是李素以己度人的猜测。 对吐蕃的求婚。李世民感到很无语,吐蕃第一年朝贡就恬着脸要我大唐公主,当朕生的女儿很多吗?——其实真的很多,李世民生了二十几个女儿…… 求婚理所当然被李世民拒绝了,大家根本不熟好不好。 吐蕃使节回国后担心求婚失败会被松赞干布治罪,于是想个借口。说是唐皇本来答应的,后来吐谷浑在中间挑拨。于是后来拒绝了。 ……这事对大唐和吐蕃都是个教训,教训就是,大国之间来往,派一个人品好酒品也好的使者多么重要。 松赞干布顿时大怒,你不嫁女儿,我就开战,打……吐谷浑!把吐谷浑揍个半死,看你嫁不嫁! 没招谁没惹谁的吐谷浑可汗无辜躺枪,哭晕在茅房…… 松赞干布说打就打,当即发兵,贞观九年,吐谷浑可汗被吐蕃雄兵打得狼狈逃窜,一直逃到青海湖北边,大约被吐蕃打出了战争心理阴影,青海湖边一待就是好几年没敢回去。 松赞干布这回得意了,挟大胜之余威,又派使者进长安,这回讲究了,带了许多礼品,然后……继续求婚。你看,我把吐谷浑揍趴下了,赶紧嫁个公主给我! 春心勃发的少年,其言其行真是不可以常理揣度啊…… 到这个时候,大唐的君臣仍未将吐蕃放在眼里,蛮夷之国打蛮夷之国,胜了败了也就那么回事,你把吐谷浑打趴了,凭什么我大唐就得送个公主给你?关我毛事,你找吐谷浑要去啊。 李世民想都不想便拒绝了,第二次求婚又失败,松赞干布的玻璃心碎了一地…… 今年是贞观十一年,五月初时,松赞干布领兵二十万,兵临大唐松州城下,放言曰:“大唐不嫁公主,我即当入寇!” 松州都督韩威冒进击敌,被吐蕃大败。狼狈回城后立马送出军报入长安,吐蕃大军压境! 若换了半年前,大唐的兵力因薛延陀牵制,腾不出手收拾吐蕃,或许真会嫁一个公主过去暂时稳住吐蕃,可是现在,李素数月前所献推恩之策已奏效,薛延陀陷入争权内乱,北边的府兵完全可以调出一半,于是收到松州都督韩威的奏报后,李世民当即决定西击吐蕃,狠狠给他一个教训。 这一次满朝文武异口同声全同意了,纷纷曰:该揍,给陛下点赞! *********************************************************** 河滩边,李素听故事似的津津有味听完了大唐和吐蕃的恩怨情仇,笑得很开心。 这位松赞干布,后世史书上把他吹成吐蕃的中兴之主,多贤达多英明,谁知竟是个如此奇葩的棒槌,为了娶一个大唐公主,真的蛮拼的。 “你笑什么?”东阳没好气白他一眼:“没心没肺的。又要打仗了呢,关中子弟本就不多,这些年父皇鼓励生育。官府卯足了劲又是奖赏又是做媒,还不就是为了多生几个娃,结果一场仗下来,不知又要死多少关中子弟,你还笑,别忘了你也是关中人。” “我是笑松赞干布……”李素仍止不住笑意,哪朝哪代都不缺奇葩。太可乐了。 东阳叹了口气,不解地道:“真不知那松赞干布怎么想的。求娶大唐公主失败,反过头却去打吐谷浑,吐蕃使节胡说八道难道他就信了,然后不惜发起两国之战?” 李素仍在笑。笑着笑着,又觉得不对劲,若说松赞干布耳根子这么软,使节几句话便煽得他发起战争,未免有点荒谬了。 大国之间绝不会因为一个简简单单的理由而发动战争。 时年吐蕃在松赞干布治下刚刚完成统一,而他又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君主,难免被包括大唐在内的周边邻国轻视,再说旁边有个大唐这样的大国虎视眈眈,发动对吐谷浑的战争大抵也有求婚失败后恼羞成怒的原因。但这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松赞干布这是要给邻国立威,顺便给本国扩张一下领土。让国内与他面合心不合的贵族们不得不与他同舟共济,如此才能更深刻的完成吐蕃国内贵族和平民的万众归心。 兴许是吐蕃对吐谷浑一战打得太轻松太没压力,松赞干布的心气顿时高了,发觉看似庞然大物的邻国,其军事实力也就这样,如此说来。少不得要称称大唐的斤两,于是对松州发起试探性的攻击。而松州那位名叫韩威的都督也不给大唐长脸,第一战便因轻敌而大败,这才令松赞干布的野心愈发炽热,于是导致二十万吐蕃大军兵临松州城下。 这些理由都是李素刚刚想出来的,本来他也不太喜欢想这种军国大事,然而东阳所说的什么松赞干布求婚失败于是发动战争的理由太扯淡了,李素一万个不信,脑子一转,前因后果个中内情便被他猜个*不离十。 这事太复杂,懒得跟东阳明说,战争离他和她太远了,虽然大唐如今是府兵制,可府兵制召兵出征也有规矩的,独子不出征,长子不出征,李素两条都占了,所以丝毫不担心官府会征召他入伍。 李素又掏出镜子,痴迷地欣赏了半天……再说了,如此面若冠玉的英俊容颜,怎能去打仗呢?粗鲁! “打仗啊,这一仗不容易打……”李素摇头叹息,如同前世与狐朋狗友在烧烤摊上喝啤酒撸烤串顺便意气风发指点江山的模样,反正自己不用入伍,胡说八道没关系。 嘴里说着话,眼睛仍盯着手里的镜子,真帅,叹息的模样竟然也是如此英俊,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英俊…… “怎么不容易?” “西藏……不对,是吐蕃,吐蕃是高原啊,海拔多少多少来着,嗯,反正很高,关中子弟若没适应那里的气候,劳师跋涉,还未进入吐蕃国境内估计就得倒下一半,高原反应懂吗?就是脸红心跳,喘不过气来,那时别说跟吐蕃蛮子拼命了,能不能拿起刀剑还两说呢,这一仗首先便输在地利上了,天时嘛,现在是夏天,吐蕃牛羊壮硕,青稞即熟,后方无粮草之忧,人和嘛,大唐孤军深入吐蕃境内,遍地皆是敌国百姓,而吐蕃兵力强盛,挟大胜吐谷浑之余威,正是军心极锐之时,嗯,你看,天时地利人和,大唐一样都没占住,所以说,这一仗不容易打啊……” 李素漫不经心说着,东阳却听得两眼放光。 “若依你之见,此战该如何打呢?” “切,照我说,根本不用打,松赞干布要娶公主,给他不就是了,大唐作为泱泱礼仪之邦,嫁公主过去总得给陪嫁吧?据说吐蕃全民信佛,是佛教密宗一支,多派点和尚过去,国内那些不生产不劳动专吃百姓供奉香火的德高望重和尚都派去,越多越好,现在有了活字印刷术,多给吐蕃劳动人民印点佛经,多派些盖房子的工匠,给吐蕃百姓们盖寺庙……若是这些都在吐蕃实施下来,不出三五年,吐蕃的国力一定会被消耗殆尽,百姓们不劳作光念佛了,将士们不吃肉改吃素了,而我们大唐呢,便专在吐蕃国境边日夜练兵,主要是适应当地的高原气候,那时此消彼长,大唐只消派出精骑一支,就能把吐蕃揍得哭爹喊娘……” 东阳原本越听越高兴,后来仔细一回味,脸色顿时有些怪异了。 “你……你什么时候想出的这些主意?太阴损了。” 李素愕然,我阴损?史书里文成公主远嫁吐蕃就是这么干的,我只不过原样照搬,真正阴损的人是你老爹好不好…… *********************************************************** ps:还有一更。。嗯,恭喜冷舒妹子荣登掌门,谢谢大家的慷慨打赏! 还有,求月票!!!(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qdread微信公众号!)(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二章 再献妙策 ps:看《贞观大闲人》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起点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随口议论一下国事,却被东阳跟他的人品联系起来,这让李素很不爽。 “不说了,回家吃饭去。”李素抬头看看天色,日已渐西沉,夕阳的金色余晖洒满了河滩,确实到了回家吃饭的时辰了。 东阳急道:“怎么不说完呢?” “懒得说了,对了,我今天说的话只限于你知道,别又傻乎乎告诉你父皇,我不想出这风头,再说……”李素笑得很坏:“我刚才说的这些,前提是必须送一位公主去和亲,你若没头没脑跟你父皇献上此策,说不定你父皇顺手就把你打发到吐蕃嫁蛮子了……” 东阳吓得俏脸一白。说起和亲,大唐君臣从来只将它当作一个政治怀柔的手段,所以上下并无太大抵触,但对大唐的公主们来说,被选中和亲无疑是天降横祸,谁愿意离开繁华似锦的长安都城,远嫁到蛮夷之地,跟着那些茹毛饮血的蛮子睡帐篷,吃带血的牛羊肉,而且番邦还有许多令人无法接受的风俗,比如首领死了,儿子即位,那么首领的妻妾也顺势成了儿子的妻妾,被老爹睡完接着又被儿子睡……反正一句话,贵圈真乱。 精神稍微正常一点的大唐公主都绝不愿意成为和亲的对象远嫁番邦。东阳自然更不愿意了。 李素看着东阳被惊吓到的模样,分外楚楚可怜,不由心一软。温言笑道:“别担心,既然大唐已决定对吐蕃动武,绝不可能送公主和亲了,你就算想嫁都嫁不了。” “若是……若是战后安抚吐蕃,父皇仍要嫁公主过去呢?”东阳语声发颤地道。 这也是实情,是李世民的一贯做法,先打。再抚,打是为了立威。抚是为了怀柔,抽一巴掌再给颗甜枣,大唐公主就是甜枣,以往大唐将公主嫁予东突厥。吐谷浑,都是先打过后再和亲的。 东阳确实很害怕,大唐的公主说起来荣贵之极,实则比民间女子惨多了,得宠倒好说,像她这种下嫔所出的公主,李世民从来不甚珍惜,就像关在笼子里的鸡一样,家里来客人了。主人打开笼子,从里面随便挑一只出来宰了待客,东阳现在就待在那个笼子里。说不准什么时候便被一道圣旨送往番邦了。 李素看着她的模样不由有些心疼,道:“陛下亲出的女儿是最高贵的,怎能远嫁千里之外,而至父女永世分离?莫如你劝陛下且行权宜之法,李家宗室旁支繁多,从里面选一位宗室女封为公主。嫁过去便是,这法子说来有点自私。但正所谓死道友不死贫道……” 东阳眼睛越来越亮,听到最后却忽然噗嗤一笑,狠狠瞪他一眼:“‘死道友不死贫道’,这是哪个混帐说的?” 李素大拇指一翘,指着自己笑道:“当然是我这个混帐说的。” “走吧走吧,看见你就烦!” 李素哈哈大笑着走远,东阳立在原地不动,定定看着李素远去的飘逸背影,不由痴了。 “刚才他所说的那些话若是献上父皇……或许,能免了一场大战,少死许多无辜子弟呢,即便父皇选公主和亲,他也给出了办法……”东阳贝齿紧紧咬着下唇,良久,终于做出了决定。 “还是要将此策献于父皇!他怪我我也顾不得了,一言可救生灵涂炭,何能不为?” ********************************************************** 第二天东阳进了宫。 李世民正与朝中文武商议出兵吐蕃之事,战争不是说打便打,毕竟十万大军没有整天拴在皇帝裤腰带上,关中各地调兵,粮草筹备,搜集兵械马匹,确定后勤供给,制定战略战策和行军方向,还有如何与周边的邻国外交,使自己站在大义的名分上,让战争的舆论正义化等等,这些都是必须要做在正式开战之前的,一旦真正开战,其实结果差不多已能看出端倪了。 甘露殿内今日武将居多,李绩,程咬金,侯君集,刘兰,牛进达等,人人披挂带甲,黑压压的一大片,文官却只有长孙无忌,房乔,魏徵等寥寥数人。 殿内君臣正议论得热烈,诸多名将杀气腾腾的请战声此起彼伏,掺杂着程咬金骂骂咧咧的粗话,以及与众将的对骂声,热闹得跟煮一锅粥似的。 宦官神色紧张匆匆走进殿内,在李世民耳边说了句话,李世民眉头微皱:“真会挑时候,为何每次都是箭在弦上之时进宫献策?” 说完李世民心中一动,上次即将出兵薛延陀时,东阳代李素进宫献上一策,免了一场刀兵,这次难道…… “诸将皆在,且宣她进来说说,大家有个拿捏。” 宦官应命退下,李世民笑道:“众卿对太平村李素那个小娃子想必有过耳闻,推恩薛延陀之策亦正是此子所献,今日东阳公主又说李素献上吐蕃之策,你我君臣一起听听这个小娃子的高论。” 程咬金哈哈大笑:“俺老程早看出这娃子不简单,果然老程的招子没瞎,可惜啊,老程膝下没有闺女,不然非招他为老程的女婿不可……” 诸将心中了然,大家都曾经参与过出兵薛延陀的朝会,对李素自然不陌生,于是纷纷点头,然后对程咬金笑骂几句。 东阳刚走到殿门外,便听到一众名将毫无顾忌地互飙脏话,吓得她小脸一白,脚步顿时停住,进退维谷不知如何是好,李世民见她小鹿受惊的模样,心下也是一阵疼惜,招了招手将她叫进殿内。 东阳进了殿,名将们自然也知晓分寸,脏话痞话都住了口,换上一脸和善的长辈嘴脸,仿佛刚才大声骂娘的跟自己完全无关,纷纷捋着胡须朝东阳点头微笑。 吐蕃之策很简单,东阳亦是聪慧女子,很有条理地将李素说的话分成一二三点,说得层次分明,殿内君臣一听就懂。 东阳很快说完,垂着头惴惴不安地等待君臣的评价。 殿内君臣听呆了,张着嘴面面相觑。 良久,程咬金哇哇大叫道:“这娃子也太损了吧!这是软刀子割肉,我大唐一个公主就能让吐蕃丧尽国运,这……这还要我们武将做甚?明日老程便去太平村,我抽死他!” 东阳吓坏了,俏脸苍白讷讷道:“程……程叔叔……” 李世民哈哈大笑:“东阳莫理这老货,辅机,此策……你如何看?” 长孙无忌优雅地捋着青须,带着几分阴恻恻的笑,缓缓点头:“不战而屈人之兵,上策也。” 一旁的尚书省左仆射房乔却忽然道:“虽为上策,然则,我大唐对吐蕃仍须一战!那个小娃子所献之策,战后或可一试。” ********************************************************** ps:求月票!!被挤到新书月票榜第四了,好失落。。大家手里还有月票的拜托投出来吧。。(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qdread微信公众号!)(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三章 再次封官 大唐仍须一战! 这是宰相房乔的建议,房乔是文官,但不是纯粹的文官,他是最早一批跟随李世民打天下的文人,而且在李世民还是秦王的时候,房乔扮演的角色便是秦王府记室,参与军谋大事。 李素所献的是不战之策,不战而屈人之兵,从国家利益的角度来说,它实现了利益的最大化。李素献此策时是完全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上的,毕竟,他对这个时代来说,确实只是个旁观者,谈不上爱,更没有恨,如同翻阅着一部活生生的史书,历史该走到哪个进程,该是怎样的结果,他只是脱口而出。 而房乔坚持认为先打再和,也是老成谋国之言,甚至比李素看得更远。 吐蕃大军压境,兵临城下,这是挑衅,是威胁,尽管暂时没有攻城屠城,但仍践踏了大唐的尊严,大军压境之时答应和亲,看在天下人眼里便是妥协,大唐是天可汗之国,尊严绝不容许被触犯,不论后面与吐蕃如何相处,至少必须打一仗再说,这一仗付出多少生命,多少财力人力,都是次要的,重要的是打出一个结果,打给吐蕃看,也打给那些周边的邻国看。 甘露殿内的君臣皆是百战将军,文官们也都不是吃素的,房乔只说了这一句话,众人顿时明悟了。 “战!” 武将们高高举起了拳头,异口同声,杀气腾腾。 李世民点头:“好。战!” 东阳怔怔看着殿内充斥蔓延的一股戾气,吓得畏缩在一旁不敢出声。 李世民神情淡漠地下旨。 “旨令:侯君集为当弥道行营大总管,右领军大将军执失思力为白兰道行军总管。左武卫将军牛进达为阔水道行军总管,右领军将军刘兰为洮河道行军总管,征召关中府兵五万,出征松州,将松赞干布小儿与朕拿下!” 众将凛然抱拳领旨。 这次又没抢到出战机会的程咬金张了张嘴,然而此刻群情激奋,况且圣旨已下。断难更改,只得悻悻哼了一声。耷拉着脑袋不出声了。 李靖却是一副悠闲模样,哂然一笑,眼睛半阖半睁,似入定老僧。 贞观四年。李靖北击突厥,活擒颉利可汗,为大唐立下不世之功。这个功劳太大了,大得令李靖承受不起,也令一向博怀能容的李世民也产生了些许不安,四个金光大字反复在他和李靖的脑海里闪现,“功高震主”。 后来御史大夫萧瑀参奏李靖北击突厥时纵容部属抢掠,借着这个平时根本拿不上台面的理由,李世民将李靖叫进宫狠狠谈了一次人生。李靖谈完后便懂了,从此闭门谢客,深居简出。绝不主动参与朝事军务。 李世民也放心了,从此吃得下睡得着了,是皆大欢喜还是一家欢喜一家愁,各人自知。 众将领命即将散去时,李世民神情若有所思,淡淡道:“那个太平村的李素小小年纪。难得竟有如此见地,可惜此子志不在朝堂……然则我大唐百废待兴之时。朕怎能眼见英才隐于野,而不为朕所用?” 东阳闻言心中一紧,收在袖中的小拳头攥得紧紧的,脸色忽地苍白起来。 李世民没注意到东阳的表情,扭头笑着望向牛进达:“进达。” “臣在。” “朕决定破例征召此子入府兵,嗯,还是封个官吧……”李世民沉吟片刻,笑道:“便封李素为行军总管府录事参军,参预军机事。此子入军后,进达好生照拂,还是个十几岁的奶娃子,却也是难得的人才。” “臣领旨。” “录事参军”是从八品,算是个很微妙的职位,若在地方上相当于监察御史,若在军中则相当于随军参谋,说实权的话,似乎什么都能管,但仔细一寻味,能管却不能治,也就是只有建议权没有处理权,更像是一个闲散官职。 现在既然在录事参军前面加了一句“行军总管府”,那就是说这个职位能管事的范围仅限于军中,即大将军身边的随军参谋。 李世民给李素封的这个官却也是颇费思量,官不大,却能随时给牛进达出主意,两军交战非同儿戏,当然也不能指望一个小娃子能对这场战争起到什么惊天动地的作用,把李素扔进军中多少有点撒网捞鱼的味道,一网撒下去,能不能捞到鱼看天意。 重要的是李世民要表明的态度,作为皇帝,他绝不能容许眼皮子底下的人才安逸地隐居乡野,而不能为他所用。 原本脸色苍白的东阳听到父皇如此任命后,神情虽仍有几分惶然,却比刚才好了许多。 行军总管府的录事参军是官,不是上阵冲锋打仗的军士,而且是与总管大将军形影不离的参谋,除了从长安到松州行军辛苦一点,安全倒是无虞的,除非此战唐军大败,被敌军连帅帐都一锅端了。 牛进达是赫赫有名的百战老将,相比其他名将用兵,如李靖用兵以正,气势磅礴狮子搏兔,李绩用兵以诡,钝刀子割肉,令敌人生不如死,程咬金用兵以猛,直来直去一拳狠狠砸来,管他什么魑魅魍魉一拳全砸了,而牛进达用兵却是出了名的稳,稳扎稳打,绝不冒进,宁愿舍了军功和战果,也要先确保己方将士的安全,东阳可以肯定,以牛进达用兵之稳,战事再不利,也不至于被敌军端了中军帅帐的地步,李素跟着牛进达,性命必然无碍的。 李世民没有将李素分到侯君集或刘兰的帐下,而是直接安排给了用兵最稳的牛进达,也是费了心思的。 圣旨已下,无从更改,东阳有心想私下再劝劝,看到李世民那张面无表情的脸,即将脱口的言语却卡在嗓子里,一个字也说不出。 ********************************************************** 李素浑然不觉自己已被当今陛下绑上了战车,是真正的战车。 他仍在为自己的产业忙碌着,每天睡觉前掰着手指细细算一会儿帐,便觉得生活无限美好,他正以无比*的姿势迎来了事业上升期。 赵掌柜在长安县衙受的伤差不多好了,请人做了一块大得离谱的黑底金字招牌,把李世民御笔亲题的“李记印书坊”高高挂在新店铺的门楣上。 长安城里的文人们沸腾了。 陛下亲笔题字啊,大唐立国以来从未有过的事,这家店的掌柜到底什么来路? 无数惊疑的目光里,李记印书坊开业了,有了当今陛下的亲笔题字,文人们仿佛受了鼓励似的纷纷走进店内,印书坊重新开业第一天便生意兴隆,至于赚了多少钱……李素左算右算之后得出一个很吃惊的结论——很多! 这年头有算筹,却是一块块的竹片,李素怎么都不会用,……是不是该发明算盘了? 相比印书坊,程家和李素合伙的酒肆却是来势汹汹,程家做买卖也和程咬金领兵的风格一样,招数大开大合,一开便是十家,位置选得好,东西两市不知用了什么手段把位置最佳的店铺买了下来,然后非常高调地开张庆祝,当然,明面上与卢国公府和李素都无关,酒肆全部交给一个与程家血缘关系足有十万八千里的远房亲戚打理。 五步倒的上市,令长安城轰动了一阵,这年头的酒除了权贵喝的三勒浆外,平民百姓喝的基本都是浊酒,稻麦所酿,但发酵不够充分,比如那句有名的“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垆。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听起来文雅悠长,意境十足吧?其实所谓“绿蚁酒”,便是发酵不够充分的米酒,属于下等酒,嗯,穷酸文人没钱又犯了酒瘾就喝这个,喝完以后觉得自己这么清高的人喝这种下等酒实在没面子,于是憋红了脸憋出这么一首诗来,算是聊以遮羞。 五步倒上市后,长安城无论文人和贩夫都疯了,一口下去肚子里火辣辣的烧得痛快,叫酒肆伙计打个二两,足以大醉半天,而且喝得也痛快,不像别的酒,喝了大半桶都没感觉。 酒是好酒,只不过这酒的名字…… 文人们暗暗鄙夷的同时,只好摇头,算了,不要在意那些细节。 ………… ………… 酒肆比印书坊更赚,这是李素得出的结论。毕竟长安城里文人不多,肯自己掏钱印书的文人更少,但酒这个东西是消耗品,每个人都无法拒绝的,更何况程家一口气在长安城里开了十家。 现在令李素寝食难安的是,……程家到底会不会分钱啊?以程咬金那流氓性子来说,还真干得出独吞的事,那时李素该爬高楼一脸走投无路状叫程家结帐分红呢,还是把程处默一棍子敲晕绑票,威胁程家不给钱就撕票? 越想越觉得不安,这种独吞的事,李素前世也干过不少,只希望程咬金的人品比他自己强一点吧。 ********************************************************** ps:还有一更,可能稍微晚一点点,又在调整作息,快晚上才起床,睡过头了,不好意思。。(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四章 圣意征召 算完了帐,心情十分美好,李素哼着小曲儿独自来到河滩,即将成为大唐富翁,如此美好的心情一定要与人分享。 东阳今天有点晚,李素等了一个多时辰仍没到,百无聊赖地打了个呵欠,静静看着河水发呆, 有了钱,房子是不是应该再扩建一下?挖个大池塘,上面建个水榭,内院开一块花园,园内置一条弯弯曲曲的长廊,花园旁再垒一座假山,山上建凉亭,凉亭柱子上挂一副楹联,上联曰“招财进宝”,下联曰“恭喜发财”……嗯,雅俗共赏,很有文化,而且很接地气。 土地也要再买几十亩,家里该雇一些庄户了,添三头大水牛,再给老爹续一房妻,买几个丫鬟侍侯,差不多就可以做个安静收钱的美男子,躺在钱堆里混吃等死了…… 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李素想要过的就是如此平静平淡的日子,最好能过一辈子,于愿已足。 身后的脚步声有点杂乱,带着几分细细的急促的喘息。 李素回头,见东阳匆匆朝他跑来,后面跟着十来个侍卫,快到河滩边时侍卫们便很懂规矩地不跟了,静静站在远处守着。 很难见到东阳奔跑时的样子,平日里太注重礼仪,走路迈腿肩不动,显然是从小有宫女或宦官训练过的,此刻不顾礼仪跑起来的样子李素从未见过。 “李素!”东阳声音有点大。 李素挑了挑眉。 跑到李素跟前。东阳仍喘着气,白净的额头上沁出细细的汗珠,身上带着些许热气。香香的。 “咋了?” 东阳深呼吸几次,神情既愧疚又惧然,调整了呼吸后,才缓缓道:“李素,我有事跟你说……” 李素看着东阳无比严肃认真的模样,心下顿时一惊,神情立时露出戒备的表情。 “借钱?我没钱!你找别人试试?” “你……”东阳气得想笑。又想抽他,重重跺了跺脚。却忽然哭了出来:“李素,我对不起你,我害了你……” 李素见她哭了,急忙心疼地抬手打算为她拭泪。手举到半空,不知怎地又停下。 “别哭,到底啥事?” “父皇刚刚下旨,决意攻伐吐蕃,命侯君集,刘兰,牛进达等大将军领军出征……” “那又怎样?” 东阳垂着头,委屈而小声地道:“我把你所献之策告诉了父皇,谁知房相说必须先打再和。父皇也是这个意思,于是仍命几位大将军出征,而且……父皇也给你封了个录事参军的官。命你入牛进达叔叔帐下效力,随军出征……” 李素仿佛忽然间被天雷劈了一记似的,整个人懵懵地站着。 东阳见李素怔怔地毫无反应,心中愈急,哭得愈发大声了:“对不起,都是我不好。我不该向父皇献策的,当时没想到父皇会做这个决定……” 许久之后。李素回过神,急得脸都白了:“这不对啊!府兵制不是这样的,家中独子和长子不是可以不出征吗?” 东阳哽咽道:“按例是不出征的,沙场诸事难料,朝廷不会干这种让人绝后的事,但是父皇的亲旨又不一样了,况且,不出征的是兵,而你,是被父皇封了官的……” 李素懂了,官和兵不一样,当了官就得做好为国殉身的准备,况且就算不封官,李世民的圣旨亦可以决定一切,游戏怎样个玩法,他说了算,偶尔改个规矩,谁能说什么? 东阳见李素沉默不语,急忙又道:“父皇的旨意是封你为阔水道行军总管府录事参军,也就是说,你只需时刻跟着牛进达叔叔便好,除非敌人打进了中军帅帐,否则你不用亲上战阵的,牛叔叔用兵稳健,断不会让吐蕃兵冲进中军,此行除了行军辛苦一点,性命却是无碍的。” 李素心中终于稍微轻松了一点,铁青的脸色渐渐恢复了原样。 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若是抄着刀戟上战阵,跟那些孔武有力的吐蕃兵拼命,活下来的几率委实不高,几乎等于那种一碰就死的炮灰角色,但若只是在中军帅帐附近转悠,时刻跟着军队的最高首长,倒是不必担心冲锋陷阵的事了。 这样一想,李素顿时轻松了。 李素只是个胸无大志的小人物,若说为国为民征战沙场,委实有点高看他了,他其实只是个市井小民,懦弱,贪财,好逸恶劳,偶尔也好个色……属于市井小民的毛病,在他身上都找得到,当然,也有决绝无畏热血沸腾的时候,比如上次以一己之力击杀结社率二人,那是为了自救,也有一小部分想救这个令人怜惜的女子,毕竟,人性这种东西,偶尔还是要发一下光的。 但若让他主动抄起刀戟上战场,这种事打死他都不会干的,然而现在皇帝下了旨,不干也得干了。 幸好李世民的良心没有完全被狗吃掉,只让他跟在大将军身边转悠,没让他冲锋陷阵,性命应该不会有危险,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赔钱!精神损失费,劳务费,营养费,各种费!赔钱!”心情放松之后,李素顿时露出了狰狞面目。 东阳本来哭哭啼啼的,被李素忽然变脸吓呆了,傻傻地看着他,半晌没出声。 “说话,傻楞着啥意思?打算赔多少?”李素不耐烦地道。 “你,你这……”东阳气得指着他,道:“这种时候你还要钱,你……我去府里搬一筐钱出来砸死你,你要不要?” “做人要讲信用,说话算话?” 原本愧疚的东阳见李素又恢复以前那副德行,心里也好受些了,瞪了他一眼,道:“别闹了,现在几位大将军各自忙着点兵,牛叔叔估摸这时已派人将官身告书和官服送来了,府兵出征自带盔甲,你若没有,我派人去那些叔叔府里借一套,还有,出征时多带些干粮,多带几个装水的皮囊,盐巴也多带一些……” 东阳絮絮叨叨说着,说话毫无条理,想到什么说什么,李素静静看着她,心中渐渐泛起暖意。 眼下这一幕,不正是妻子送夫出征的画面么?表情那么温柔,说话那么轻细,绕指柔般将他的心缠得绵绵又紧紧的,——教他怎么再好意思开口让她赔钱?(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五章 马载离愁 李素觉得自己陷入了一个漩涡,权力的漩涡。 这个漩涡有着无比强大的吸力,一旦陷入,身不由己,它会拉着自己使劲往下拽,无从挣扎,无力反抗,直到最后漩涡将他淹没。 一个时辰前他还在美滋滋地盘算着家产,思考着用怎样的姿势迎接未来混吃等死的美好日子,一个时辰后他莫名其妙成为了唐军府兵里的一员,而且是个从八品官,什么官来着?录事参军? 无论乱世与盛世,权力都是如此的蛮横粗暴,从来不容许别人说不。 李素也不敢说不,除非他有想法揭竿造反,拉一批同样对李世民不满的人上山落草,像梁山好汉那样一边喝酒吃肉,顺便打劫强抢良家妇女,一边优哉游哉等着被朝廷招安,然而……招安以后是不是仍旧被朝廷封官?那么,他上山落草的目的是什么?换个不同的姿势当官? 而且以目前李唐江山天下归心的大势来看,找一个和他一样志同道合土匪上山,其难度无异于找一只纯天然绿色无公害野生奥特曼…… 李素叹了口气,忽然发觉前途好迷茫。 闷闷不乐与东阳告别,李素往家里走去,回到家时发现家门口围了一堆乡亲,院子里站着两名军士,官身告书和官服果然送来了。 老爹一脸茫然地看着它们,正与两名军士说着什么,见李素回来。两名军士同时朝他抱拳行礼,李道正赶紧将李素拉到一边问道:“咋回事么?咋又当官咧?” 李素叹了口气,神情满是苦涩:“当官不正好合了你的意吗?从八品呢。比上次的从九品医正高了两级……” “无缘无故的,咋又让你当官咧?” 李素苦笑:“或许陛下见我太闲了吧……” 李道正神情有些惴惴:“我咋觉得心里寡寡的……陛下给你封了个啥官?” 李素直视老爹,道:“随军的官,爹,我马上要出征打仗了。” 李道正浑身一震,眼中闪过一抹惊慌:“不对啊,这不对啊!你一个奶娃子打甚仗?关中府兵没有让家中独子出征的道理……” 转过身看着两名军士。李道正焦急地道:“错咧,你们错咧。我娃还没成亲咧,而且是家中独子,怎么点他出征?错咧!” 两名军士面面相觑,无奈地朝李素抱拳:“参军大人。琅琊郡公牛大将军差我二人将告身和官服送来,并下军令,三日后午时一刻,大将军长安北郊校场点将,请大人务必赶到,否则军法无情。” 两名军士说完后行礼告辞,李道正怔怔盯着摆放在院子石桌上的官身告书和官服,忽然浑身失去了力气,虚脱般瘫坐在地上。嘴里一直喃喃道:“错咧,错咧,官上搞错咧。我娃是独子啊,咋出征了咧?” 李素蹲下身,将老爹搀扶起来,道:“爹,这是陛下圣旨,不能改的。孩儿从军有官职,不必冲锋陷阵。只在大将军帅帐里参知军机,此行没有性命之忧,爹你放心。” 李道正浑身颤抖得厉害,垂头沉默半晌,终于长叹口气。 “放心,只能放心了,还能咋样咧……娃啊,爹不认字,也不懂大道理,既是陛下相召,想必你一定有本事的,爹看着你长大,不知你的本事突然从哪里冒出来的,不追究了,我关中子弟报国杀敌,家家户户送儿出征,都是亲手把娃子送进鬼门关,是死是活全凭运道,我也不能拦着,娃啊,一定要保重自己,一定要活着……你是唯一一支香火了,你不能有事……” 李道正背对着李素,魁梧的身躯颤抖得厉害,说完艰难地迈腿,一步一步慢慢地往屋里走去,平日如劲松般挺拔的背影,此时此刻却佝偻得像一株被蛀空了的老树。 *********************************************************** 松州位于蜀地,离长安大概……很多里。 没心情计算路程,想想从黄土高原走到四川盆地,李素就觉得很心塞,想当逃兵。 路途遥远,不能太亏待自己,男人要对自己好一点,那些对自己不好的男人听说后来都累死了…… 所以李素决定去长安骡马市买一匹好马,如今自己不大不小也是个有钱人了,有钱人从来不靠脚走路,打仗也一样。 懒得打听军中允不允许私人买马,先买了再说,自己大小也是个官,骑马的权利总该有吧? 随便收拾了一下,正打算叫王家兄弟陪他一起进长安城,院外传来一阵马嘶。 一名很眼熟的公主府侍卫牵着一匹青鬃马站在门外,马鞍上鼓囊囊的,却是一副崭新的千叶铠甲,马鞍旁的皮袋上还挂着一柄长剑。 侍卫很客气地朝李素笑了笑,然后恭敬地把马牵进了院子,抱拳行礼后只说了一句这是东阳公主送的,然后便告辞离开。 很神骏的马儿,拴在院子中间的银杏树下,不时打出一个响鼻,前蹄有些不耐地刨着地。 李素心中流过一阵暖意,轻轻抚摸着马儿油光发亮的鬃毛,马儿摇头晃脑将头扭过头,在他身上闻了闻,又打了个响鼻。 牵过缰绳,一脚踩进马镫,李素试图骑上去,然而马儿却不太听话,一直朝旁边闪躲,李素费了很久的劲,连马背都没跨上去。 太没面子了,李素恨恨瞪着它,马儿甩了甩头,朝他喷出一口带着口水和鼻涕的热气,似乎……在嘲笑他? 拿这畜生没办法。村里都是种田的庄户,似乎也没几个会骑马的,李素只好又找到了东阳。 因为骑马还是因为又想见她。李素自己也说不清楚。 ………… “不要了,把它退掉,折现,十贯钱卖给你。”李素不满地道,离公主府不远的小树林里,马儿被拴在一棵小树上,低头啃着青草。十分的悠然自得。 东阳气得呸了一声:“我送你的东西你反过来再卖给我,要不要脸?此马是我差人从东市买的。说是大宛与陇右马种所杂,府里懂马的侍卫说它是一匹很不错的马,好好的马被你糟蹋了。” 李素脸有点黑:“说话注意点,我没事糟蹋一匹马做甚?……它是母的?” “公的。” “那就更不对了。我没那爱好,这匹马我骑不了,太不听话了。” “没马你怎么行军?长安到松州上千里地,以你这懒性子,难道会靠脚走过去?”东阳白了他一眼。 李素想了想,道:“我去买头驴,骑驴行军。” 东阳噗嗤一笑:“别丢人了,数万大军旌旗飘展,杀气腾腾直奔松州。一个骑驴的夹在中间左突右窜,时隐时现,不时还听到两声驴叫唤。这种丢大唐将士脸的败类,不等到松州,牛叔叔先把你斩了,……连同你的驴一起斩了。” 李素的脸越来越黑:“你这嘴越来越毒,谁把你教坏了?” “除了你还有谁?” 东阳瞪了他一眼,走过去将马儿的缰绳解开。抓在手里,道:“看好。看我是怎么骑的。” 东阳被李素叫出府似乎预料到会做什么,穿的一身男式长衫,发髻也学着男子一般高高在头顶束挽成髻,说完后握着缰绳将脚踩进马镫里,只踩了三分之一左右,然后摸了摸马儿的鬃毛,飞快偏身上马,眨眼间便稳稳当当骑在马背上,英姿勃发地挺直了腰,挑衅似的朝他挑挑眉。 李素眼睛很亮,不是因为骑马,而是……以前这姑娘腿脚藏在裙子里看不出,今日才发现,她的腿很长啊。 “怎样?学会了么?”东阳下了马,将缰绳递到他手上。 “没学会,你再多上几次?”李素眨眨眼。 坏坏的目光令东阳顿生警觉,哼了一声道:“不上了,你自己试试。” 李素的心思更邪恶了,这难道是霸道女总裁版的“坐上来,自己动”? “你怎么会骑马的?”李素好奇问道。 东阳淡淡地道:“宫里教的,皇祖父和父皇皆是马上得天下,无论皇子还是公主皆须习骑射,其实我也骑得不好,勉强能跑,那些皇子都不错,还有几个公主,他们经常邀约一起出城游猎,我喜静,骑马也只是随便学一学,马儿能动便够了。” 似乎不愿多谈宫里的人和事,东阳瞪着他道:“快点试试,过两日就要出征了,连马都不会骑,丢不丢人?” 学骑马很辛苦,上午学到下午,李素也只能勉强骑在马背上,抖动缰绳让马儿跑起来却很难,而且这匹马儿的脾气不算太好,好几次发了火,把李素从马背上掀下来,痛得李素想装残疾当逃兵算了。 整整学了一天,按东阳所教的,手中的缰绳放松,脚后跟轻轻踢一下马腹,马儿悻悻一哼,迈着心不甘情不愿的步伐,有一步没一步地慢慢溜达起来,李素也全身放松,配合着马背上下的节奏上下起伏,一人一马围着树林边走了一圈,默契越来越足。 李素心情非常激动,这……算是学会了吧? 东阳一直耐心地教着他,见马儿终于能走了,不由露出欣喜的笑容。 “走了!看我如何斩将夺旗,万马军中取上将首级!”李素意气风发地朝东阳挥手告别。 催马欲行,发现马儿纹丝不动,缰绳被紧紧抓在一只白净纤细的小手里。 垂头望去,东阳站在马下,眼中露出浓浓的不舍的离愁。 “李素,后日我不送你了,行军艰苦,沙场凶险,你一定要好好保重,一定要回来,我每天都会坐在河滩边,……等你。” ************************************************************ ps:还有一更。。。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六章 校场聚将 东阳流着泪依依不舍松开缰绳的画面深深印在李素脑海中,那一刻他忽然很想下马狠狠抱她一下,最后还是忍住了。 终究隔着一道天堑啊。 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想法,若是此生奋发上进,一路立功封爵,不断展现自己的价值,让李世民渐渐重用,成为国之柱石,从此高官显爵,到了那时,他若求娶东阳,李世民会不会欣然赐婚? 然而,从一介草民到高官显爵,这条路要走多久?东阳已十六岁,到了该婚配的年纪了,留给他和她的时间……还剩下多少? 想法一旦冒出来便不可遏止地疯长,曾经立志闲懒碌碌一生,然而若是闲懒,他和她今生绝无任何可能,志向与她,该向哪一方妥协? 李素陷入挣扎之中。 或许,不能这么自私了,“喜欢”这个词,不能再当它是一种情愫,而是一个目标,男人至少应该为这个目标去做点什么…… ………… 李素又当官的消息在太平村里掀起了风浪。 ——为什么说“又”? 这次当的是军官,但村里的乡亲哪里能区别这些?反正是官,从八品,比上次治好天花后封的官足足高了两级,看在乡亲们眼里,这就是出息,就是光耀门楣。 乡亲们一窝蜂似的涌进了李家,朝李道正行礼道贺,一堆人道贺过后站得远远的。隔着好几丈小心翼翼看着躺在李家院子树下乘凉的李素,朝他指指点点窃窃私语,李素目光扫过去。众人急忙躬身行礼,态度很恭敬,李素移开目光,又是一阵指指点点窃窃私语,如此周而复始…… 很别扭的感觉,李素觉得自己成了野生动物园里的猴子,若再不表示点什么。乡亲们很有可能会朝他扔个桃儿过来…… 于是李素打算跟乡亲们打个招呼,和善一点。亲切一点,努力克制自己想用鞋底子扇他们脸的冲动。 端着官威清咳几声,李素站起身刚露出笑容,呼啦一声。人群中仿佛被人放了一个臭屁,全跑光了。 王桩和王直两兄弟最近也很忙,自从中书省向关中各州县村镇颁布讨吐蕃檄文和征召府兵令后,王桩和王直便一直没见人影,而且鬼鬼祟祟不知在做什么,远远见了他掉头便跑。 李素很生气,别人不知道这俩憨货干什么,他能不知道? 战争啊,玩命的活儿。两个什么都不懂却心比天高的家伙上了战场,死得最快的就是这种人,王家还过不过了?还出人头地。人头落地还差不多!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找不到王家兄弟,李素找到了他们的老爹,非常痛快便把俩兄弟出卖了,王老爹吓得冷汗直冒,忙不迭向李素行礼道谢。感激得差点给他跪下了,夜里二话不说将俩兄弟扎扎实实抽了一顿。这回抽得很痛快,大半夜的整个村子都能听到兄弟俩的惨叫声,抽完后把俩兄弟关在屋里,连门板都给钉死,王家爹娘农活也不干了,日夜守在门口当门神。 李素满意了,不孝的二货,就该这么抽! ………… ………… 第三天,阔水道府兵北郊校场点将,李素收拾好了行礼,穿戴上东阳送他的千叶铠甲,牵着马儿,向老爹李道正叩首告别。 村里还有三十几个一同被征召的府兵,和李素一起上路,李素在人群里仔细找了半天,没发现王家两兄弟的身影,这才放了心。 每名被征召的青壮都分了一碗酒,村中宿老赵爷爷端着酒碗高高举起,中气十足地大声道:“此战诸将士当奋勇杀敌,扬我大唐兵威,莫使关中子弟蒙羞,满饮此酒,上路了!” 众人包括李素仰头饮尽碗中酒,纷纷跪下,向父母和乡亲们磕头拜别,然后义无返顾地转身上路。 人群跟着青壮们慢慢朝前挪动,不时传出几声妇孺的抽噎声,很快被当家的一巴掌抽断。 送到村口,乡亲们止了步,青壮们再转身,眼含热泪朝父母和乡亲再次跪拜,李素仰头,看着李道正挤在人群里,眼眶泛红地盯着他,李素抿了抿嘴,恭敬朝他深深跪拜。 寂然无声里,一股金铁激昂与悲壮的气息交织缠绕。 三十多人沉默上路,李素牵着马儿,与村中青壮并步而行,一边走一边不自觉地朝村子东头熟悉的河滩方向望去,忽然眼睛一亮。 河滩后的树林里,一袭绿色的身影在林隐深处若隐若现,远远看见她那只洁白如玉的皓腕慢慢举起,缓缓挥扬…… 看着那道凄怨不舍的身影,李素心中顿生豪情,仰天长笑数声,激昂吼道: “弃身锋刃端, 性命安可怀? 父母且不顾, 何言子与妻。 名编壮士籍, 不得中顾私。 捐躯赴国难, 视死忽如归!” ************************************************************* 长安北郊校场。 校场围起了辕门栅栏,无数新征召而来的府兵蜂拥而入,手执号牌纷纷向军中书记处集合,校场内此起彼伏一阵又一阵悠扬冗长的唱名声。 李素牵着马儿,拿出官身告书向辕门口的兵士出示了一下,兵士恭敬行礼,并告诉他帅帐所在位置,便任由他牵着马进去了。 看来当官还是有好处的,马能进军营,大抵也不会反对他骑着马行军吧? 帅帐设在校场正中心位置,周围用栅栏和拒马围得紧实,执戈按剑的府兵一队一队巡弋而过,戒备十分森严,李素看了看天色,还未到午时,于是老实躲在帅帐外等候大将军擂鼓点将。 坐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悠然打了一阵盹儿,很快便到了午时一刻,帅帐旁五人合抱的两面硕大牛皮鼓隆隆擂响,一声声震得校场地面上的沙粒都在微微颤抖跳动。 李素赶紧将马拴好,整了整身上笨重的铠甲,朝帅帐走去,脚步很急促。 听东阳说过,帅帐聚将只给三通鼓时间,三通鼓后若仍未进帐,是要被拖出去打板子甚至砍头的,东阳说得煞有其事,也不知是不是在吓他,李素不懂规矩,只能当真,鼓一响便立马朝帅帐走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七章 牛大将军 校场帅帐只是一个临时搭建起来的白色帐篷,周围散布着许多小帐篷,是诸将领和大将军亲卫居所,小帐篷散布得很有规律,呈梅花状四散,在中军阵内延绵,众星拱月一般将帅帐紧紧拱卫在中间。 工整而对称的布局令某李姓强迫症患者感到分外赏心悦目,如果世间一切人和物都这么摆放,这个世界该是多么的美妙…… 隆隆的鼓声里,帅帐帘外两旁的将军亲卫按刀雁形而立,中间留出一条丈余宽的通道,数十位披甲戴盔的武将三五成群朝里走去。 李素很低调地跟在众将后面,左右环视,没见着一个熟人,其实他在这个年代根本没没认识几个熟人,认识的权贵更少了,东阳算一个,程老恶霸以及六个小恶霸,吴王李恪算勉强认识,还有就是那两个莫名其妙且神神秘秘的工部官员。 众将走进帅帐时,三通鼓差不多也到了尾声,李素进帐后很老实地站在众将队伍末尾,低眉顺目不发一语,然而帐内的武将们大多是三四十岁,更年轻的也有二十多岁,十六岁的李素夹杂在人群里,相貌终究太过年轻,不少武将忍不住扭过头好奇地扫他一眼,李素也赶紧回以和善的笑容。 不能不小心,军队这个群体从古至今都是很剽悍的,地位只靠拳头说话,一个眼神不对都有可能造成一桩喋血惨案。李素才十六岁,未来有丰富多彩的人生等着他享受,若是在军营里稍微高调一点。下场不会太妙,比如“你瞅啥?”“瞅你咋地?”“你再瞅试试”……李素卒,终年十六岁,军营殴打致死…… ………… 帐内数十名武将很自觉地排好了队,站在大帐中央,三通鼓息,阔水道行军总管。琅琊郡公牛进达走进帐内,众将纷纷朝牛进达抱拳行礼。 牛进达四十多岁年纪。相貌威严,皮肤黝黑粗糙,脸型方方正正,颌下两寸青须随风飘扬。又长又粗的浓眉下生得一双精光四散的眼睛,令人不敢直视。 牛进达站在大帐正中的主位前,缓缓环视众将,李素这个年幼白净的小青年在人群里太显眼,牛进达的目光不由自主在他身上多停留了一下,短暂的疑惑后很快释然,似乎已记起了他是谁,随即目光慢慢移开。 “众将听令!”牛进达中气十足喝道。 轰! 一阵甲叶撞击声,众将人人抱拳曰:“诺!” “本帅领阔水道行军大总管。率本部兵马二万,即日开拔松州,众将立聚部曲兵士。明言军律,开拔后骑营先行,步营其后,日行六十里,每日驻营依山靠水埋锅造饭,沿途不得袭扰百姓。不得毁坏农田,不得聚众喧哗。违令者,斩!本部兵马行至松州境再聚将论战,行了,都散了,准备拔营。” 众将轰然应诺,行礼后三三两两散去。 李素依然低眉顺目混在人群里,慢慢朝帐外挪去。 “哎,那个白白净净的娃子,你留下,瓜怂,东张西望个甚?说你呢!” 李素浑然无觉似的依然往外走,牛进达不耐烦了,迎着众将愕然的目光,三两步走到李素身后,朝李素肩头重重一拍。 “哎呀!” 李素如同被人在背后敲了一记闷棍似的,右肩膀顿时失去了知觉,一声惨叫刚出口,便听牛进达喝道:“叫个甚,瘦瘦小小个身板,一巴掌都受不住,怂货!” 李素左边肩膀高高耸起,右边肩膀软软耷拉下来,配合着一脸疼痛的表情,如同中了风的老人似的,身躯也扭曲,面孔也扭曲。 “大总管见谅,小子弱不禁风,更别提您这一掌了,刚才那一下怕是骨头断了,小子……小子想向大将军告个假,出营找大夫治一治……” 李素一脸疼痛难忍地看着牛进达,楚楚可怜的大眼里透露着一个非常强烈的讯息:开除我啊,开除我啊,快点开除我啊…… 牛进达嘴角微微一扯,露出一个皮笑肉不笑的表情,不慌不忙地点头:“装佯倒是装得挺像,就你这残废模样去长安街上走一圈,定能被善心人施舍几个胡饼……” 人身攻击……忍了! 牛进达接着道:“不过呢,这里是军中,军中杀才多,善心人可不多,你这模样换来的绝不是胡饼,而是军棍。” 仰头看着帅帐顶部,牛进达语气仿佛谈论天气般平淡:“再给你三个呼吸时间,三息过后若还是这般模样,本帅定让你知道真正的骨头断了是怎样个疼法。” 李素浑身一凛,额头冒出细细的冷汗,半个呼吸间,李素的残疾不药而愈,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了。 牛进达斜眼睨着他,哼了哼,道:“滑不溜手个小娃子,在本帅面前耍这一套,你就是李素吧?” “小子……” “自称官名,没礼数!” “是,下官……末将,这个,小子年幼不懂规矩,敢问大总管,小子这官儿……到底是文官还是武官?” 牛进达眼角抽了抽,道:“随军文官,参知军机事,也就是说,以后你只管跟着本帅便是。” “是,回大总管话,下官正是李素。” 牛进达眯着眼打量他一番,咧嘴淡笑道:“倒确像个白面书生,陛下夸你有几分本事,本帅虽未见过,想必盛名之下无虚士,日后与吐蕃动手时,你可莫要藏私,有啥主意赶紧说,早说一刻便少死无数关中子弟,积德的事,且记在心上。” 李素赶紧躬身应是。 “好了,大军马上开拔。日落驻营时叫本帅亲卫给你找个小帐篷住下,便住在本帅的大帐后面吧,官身告书和腰牌随时带在身上。莫在营中乱跑,遇到巡夜将士及时亮出身份,否则怕会吃苦头,行,今就跟你认认脸,退下吧。” 牛进达说话做事很有效率,没有多余的废话。交代几句后便挥退了李素。 ………… 李素走出帅帐,眯着眼仰头看了看刺眼的阳光。 阳光很明媚。心情很灰暗。 他咋就不把我开除了呢?身为大将军,咋就不能敬业一点呢?自己这种小身板的废材也要,我还是个孩子啊…… 有个问题李素到现在都没想通,李世民特意下旨让他随军出征。到底有怎样的目的?李素对自己有着清醒的认识,自己这种人充其量有点小聪明,偶尔胡说八道几句勉强当作国策献上去亦可,但怎么也不可能影响到一场战争的胜负啊,战争是真刀真枪的硬拼,李素实在看不出自己这种小身板与战争的胜负有什么联系。 据说李世民在贞观后期有点昏庸,而且笃信方士,经常在宫里炼丹求长生不老之术,他把自己召入军中时不会正好嗑了药吧? 走出帅帐没多久。便听到帅帐旁的兵士吹响了冗长悠扬的牛角号,这是拔营启程的军令,营盘内顿时躁动起来。无数甲士匆忙来去,各营之下以队火为单位(一队五十人,一火十人,六队为一团),各自向自己的直属将领靠拢集结,无数来来去去的脚步声。带起校场的黄尘烟土,灰灰黄黄的尘土伴随着此起彼伏的马嘶金鸣。一股无形的压抑的气息渐渐充斥弥漫。 相比众人的忙碌,李素很悠闲,因为他是官,而且算是比较特殊的官,理论上只归牛进达管,只要不掉队,永远没人管他在做什么。 两万大军开拔动静不小,准备工作也多,不可能做到说走就走的旅行那般潇洒,将士集合,分发兵器,各兵种归建,骑兵步兵,弓箭,长槊,横刀等,兵种各自聚集,绝对不能乱扎堆,将来在战场上,也不是像电影里那样,大将军一声令下,无论拿刀的,拿枪的,拿长矛的一窝蜂全上,然后各种飙血各种厮杀,战阵之上是绝对禁止个人英雄主义的,各兵种皆须排成严整的阵形,一动一静皆由上官发令,若是有人擅自脱队与敌人厮杀,哪怕你把敌方大将军砍了,回营还是被杀头的大罪。 说是两万大军开拔,其实并不止两万人,两万是编制内正式作战的府兵,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编制外的人员也要随军启行,比如军中医官,伙夫,负责运送粮草和大型军械的后勤民夫等等,当然,也包括李素这种不上战场只耗粮食的录事参军,随军长史,秘书郎,军器监丞等,两万大军真正启行时,实则人数差不多已有三万了。 开拔军令已下,营盘内一片忙碌,李素默默看着周围将士们来回奔忙,有条不紊地收拾着粮草军械,大致算了一下,没有半个时辰估摸上不了路。 于是李素也放心地在营盘内来回溜达,他很好奇大唐关中精锐们到底怎生模样,这可是千年来最负盛名的一支百战之军,李世民就是靠着数十万关中精锐,生生造就了一个光耀千年,令后人交口传颂的大唐盛世。 不知不觉走出中军范围,离帅帐大约两三里了,李素看了看天色,估摸差不多能动身了,于是转身朝帅帐方向走去。 转身的刹那,两道熟悉的身影从他眼睑中一闪而过。 李素楞了楞,以为自己看花了眼,眨了眨眼睛后再次看去,一看不由气得火冒三丈。 三步并作两步走到那俩憨货身后,李素也不客气,一人一脚狠狠踹去,踹得二人双膝一软差点打滚。 二人还没回过神,李素面色狰狞地揪着他们的衣襟,一手一个把他们揪到一旁。 “两个不孝的混帐!你们怎么混进来的?” ************************************************************* ps:还有一更。。。双倍月票最后一天了,手里有月票的千万别留着了,老贼掐指一算,你们手里的月票马上要缩水,赶紧投给我才是正理。。。(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八章 不甘平庸 俩憨货是熟人,熟得不能再熟,爱肥婆,爱偷窥,三观不正,智商堪忧,他们为自己代言。 王桩和王直无故被踹了一脚,立马开启蠢萌模式,呆呆的张大嘴看着李素,半天没反应过来。 李素看见这副样子更来气,蠢萌这么高级的表情,被他们一摆便只有蠢没有萌,越看越想抽。 又是一人一脚,终于把这俩货踹回了神。 “你们咋混进来了?你爹不是把你们锁在屋里了吗?” 王家兄弟被逮个正着,神情有些尴尬,王直咧嘴笑道:“我哥一把子傻力气,趁爹娘出门给你们送行时撞破门跑了。” 李素见二人已换上了府兵暗红色统一制服,而且每人腰上还挂着一块木牌,上面写着兵种,籍贯和姓名,心知俩货已被登记在案,这时再撵他们回去便成逃兵了,后果更严重。 重重叹着气,李素阴沉着脸道:“老二我且不说,按律家中长子不能进府兵,王桩你咋混进来的?” 王桩挠挠头,憨笑道:“什么长不长子的,我过去跟召兵的上官说我是家中老二,王直是老三,就这样混进来了。” 李素仰天无语长叹…… 要不要发明照相机?然后把王桩的丑脸拍下来印成照片满大街发放,每张照片下面再加上一句话:这是王家老大,老大,老大!谁把他认成老二你瞎啊…… 二人是李素来到这个世界后最先交到的朋友。李素心底里确实把他们当朋友的,对兄弟二人的任性,李素感到很无奈。连生气都没力气了。 “松州是战场,战场什么意思你们明白吗?敌人不会站在那里傻傻伸出脖子让你们砍,你们不是我,你们上了战阵是要拼命的。”李素长长叹道。 王桩笑呵呵的点着大脑袋:“知道咧,我们就是去拼命的。” 李素怒道:“你们拼个屁的命!王桩你更混蛋,爹娘上月才把你的亲事谈妥,就差定日子下聘礼了。你若成了亲生了娃,想死我不拦着。现在你们二人都来了,万一死在战阵上,家里只剩一个老四了,你王家这一代生了四个。乡亲们都羡慕你家开枝散叶,如今倒好,闹天花死了一个老三,打吐蕃你们又来凑热闹,就不担心你爹娘在家哭瞎眼?” 一番话说得二人低下头,许久之后,王直抬头直视李素:“李素,我们兄弟知道你对我们好,只是……” 王直叹气。神色黯然:“只是,家里太穷了,太平村太小了。我们不想一代又一代过着同样的日子,大唐军功封赏最厚,我们拿命搏一搏,生死都是天意,比一辈子窝在村里强。” 李素无言以对。 两个寒门农户少年,两颗不甘平庸的心。贫寒驱使他们走出村子,用性命搏一个未来…… 从古至今。有过多少这样的故事?成也好,败也好,他们得到了一段人生,而后人,得到了一段故事。 还能说什么呢?劝他们回家,用贫寒换一生的平安?李素是朋友,但不是他们的爹娘,既然他们已对人生做出了选择,他有什么理由阻止? 拍了拍王桩的肩,李素沉重地道:“不多说了,既已入了府兵,算是把脑袋拴在腰带上,你们多保重,临阵莫贪功,莫慌乱,一定要全须全尾的回来。” 王桩和王直绽开了笑容,重重点头。 垂头看了看他们腰间的木牌,王直分进了弩箭营,而王桩或许因为壮实魁梧的缘故,竟被分到了陌刀队。 陌刀是大唐军队战场上的绞肉机,一队千人的陌刀队,足可将上万敌军绞成一堆堆碎肉,不过陌刀很重,柄手加刀刃足有近丈长,重达二十来斤,临上杀阵时,一千或两千陌刀手排成整齐的方阵,在将领的指挥下将陌刀舞动起来,一边舞动一边向前推进,任何敌人碰到便是身死肉碎的下场,是真正意义上的绞肉机。 战场上不管什么兵种都是有危险的,而陌刀队作为唐军最重要的军种,战事不利时往往要发挥扭转乾坤的作用,冲杀也是第一线的,当然,也是最危险的。 王桩似乎不知道自己将要面临什么,只是咧着嘴憨厚的笑,李素的心更沉重了,却也说不出什么,只好拍了拍他们的肩,叮嘱他们保重。 ………… 帅帐方向牛角号吹响,李素与二人道别后急忙往回走。 中军已拔营,大将军亲卫有条不紊地收拾好了行李,牛进达骑在马上,穿戴一身银色铠甲,一杆迎风飘扬的帅旗紧紧跟着他的坐骑。 前锋五千骑兵已出发,中军各兵种也启程了,李素也骑上马,跟帅帐几名文官走在一起,那几名文官皆是七八品左右的小官,管理一些诸如粮草登记,府兵名册,军器监管等等事宜。 官员们有几个骑了马,还有些无品无级文吏可就辛苦了,只能跟着后军驮运帐篷文书等杂物的骡马大车一起走,走一段便顺势往大车车辕上一坐,坐十几二十里又下来步行。 李素不由暗自庆幸,幸好东阳送了自己一匹马,否则只好和他们一起挤那又脏又臭的马车。现在自己骑着马,垂头看着马旁的大车上挤着几名文吏,李素顿时油然而生一股高富帅开着超跑俯视*丝挤公交的优越感,很不厚道,但……真的很爽啊。 马儿颇有灵性,仿佛传染了主人慵懒悠然的性子,于是也踏着小碎步,懒洋洋地随着大队走,走得很慢,看着一辆辆骡马大车超过自己也不急,反而朝他们打了个很不屑的响鼻,似乎在嘲笑骡马的庸碌,展示自己悠闲的生活态度。 李素有些忧愁,这马……当初不是这德行啊,为何短短两日后变得和自己一样了?看着连骡子都超过自己了也不急,典型的不求上进。 李素不轻不重拍了一下马儿的大脑袋,怒道:“用点心!我可以懒,你不能懒,不然把你卖掉,卖到别人家,给骡子配种。” 马儿不满地嘶了一声,不情不愿加快了速度。(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九章 帅帐论战 行军苦,苦不堪言。 李素是享受主义者,一辈子躺在钱堆里有吃有喝不动弹才是他的人生理想,而现在,李素骑在马背上龇牙咧嘴,脑中不止一次冒出当逃兵的想法。 行军第三天,大军离开长安才一百多里,李素便觉得火辣辣的痛,原来骑马的滋味也不好受,大腿内侧被马鞍磨脱了皮,而且两腿长时间劈叉,稍微颠簸一下便感觉快抽筋了,下马步行一段路,脚又开始痛…… 行路还是小事,最难忍的是吃喝,行军时只吃干粮,干粮里没有肉,只是一块硬得跟石头一样的饼子和一小团黑乎乎不知什么品种的野菜,每隔两天,晚上扎营的时候才有一碗飘着几许油星的菜汤,李素亲眼看见中军伙夫做汤时将一条沾着盐巴的布带扔进锅里,煮了一会儿后捞出来,一锅汤算是有了盐味,伙夫对自己的手艺似乎很满意,捞出布条后用嘴舔了一下,顺手塞进一个黑不溜秋的包袱里,下一顿继续用…… 李素快疯了,含泪看着那碗汤,死活不敢尝一口,毕恭毕敬端进了帅帐,双手献给牛大将军,牛进达对李素这娃子的孝心很满意,三两口便喝掉了。 既没有浪费又拍了马屁,很好。 “小娃子不错,勉强算个有礼数的……”牛进达很欣慰,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角,看来那碗菜汤很合他的味口。 李素躬身笑道:“大总管快乐就是下官快乐。不耽误总管决断军情,下官告退。” “回来,行军路上哪有什么决断军情。过来陪本帅说说话。”牛进达招了招手,路边大款招的士的气势,李素只好凑过去。 牛进达捋着乱糟糟的胡须,方方正正的脸型很严肃,无论从外型还是表情,李素都觉得这张脸类似某种冷兵器,比如板砖…… “小娃子。你说说看,长安到松州一千多里地。我唐军赶到松州,吐蕃那帮杀才会不会已将松州攻下了?” 李素苦笑,这种事他哪里知道?军国大事,能胡说八道吗? “这个……回大总管。下官委实不知。吐蕃兵虽骁勇,但攻城似乎没那么厉害吧?或许松州都督韩将军能守住?”李素挠着头,话里全是“似乎”“或许”之类的字眼。 牛进达垂头看着矮脚桌上的羊皮地图,李素的目光也投注过去。 地图很潦草,简单得令人发指,仅仅只是勾勒了一个大致的地形图样,长安画个圈圈,松州再画个圈圈,两者之间一条弯弯曲曲的路。除此什么都没有,不见山不见水,很难想象这张地图居然是大将军用的军事地图。 牛进达的目光很忧虑。显然他对松州都督韩威并没有太大的信心。 “韩威是个怂货,这种人不堪大任!”牛进达摇头,继而冷笑:“二十万敌军压境,竟只带轻骑数十人去探营,被发现后慌不择路,狼狈逃回城里只剩他一人。亲卫为护他而全部战死,他以为他是霍去病吗?这样的将领守城。本帅可不觉得他能守得了多久。” 李素唯唯点头。 “此番出征,兵分三路,侯君集领一路,刘兰领一路,本帅领一路,共计五万人,小娃子你说说,五万对阵二十万吐蕃兵,胜算几何?”牛进达眯眼看着他,似乎有点考究的意思。 李素急忙道:“我大唐兵锋正锐,势不可挡,这些年征东突厥,征薛延陀,从来都是以寡击众,大胜而归,下官相信在陛下的圣明光辉照耀下,在诸位大总管的智勇兼备的号令下,此战定能一击而胜,大败吐蕃小儿,吾皇威服四海,万邦称臣……” 一边说李素一边胡乱找了个方向,就当是太极宫所在,毕恭毕敬长长一揖。 “那边……”牛进达脸黑得像块黑炭,阴沉地指了指另外一个方向。 “啊?” “太极宫……在那边。” “哦……” 李素从善如流,急忙换了个方向,再次长揖。 牛进达眼角直抽抽,粗糙的大手掌几次抬起又放下,看来在抽他与不抽他之间激烈挣扎。 李素也察觉到牛进达的不良居心,小心地往后挪了几寸,很不解啊,都是精雕细琢想出来的好话,没一句难听的,干嘛要抽他? “小娃子不实诚!”牛进达狠狠瞪了他一眼:“话虽听着提气,实则言中无物,你怕个甚?怕说错了挨刀吗?” “都是下官的真心话,可不敢胡说八道……”李素随即换上一副惴惴的表情:“说错了会挨刀?还有这事?” 牛进达气笑了:“小娃子再装傻,信不信本帅亲自剁了你。刚才全废话,现在重新说,有啥想法不妨说出来,再拍马屁,十记军棍定然不饶。” 李素倒真有一些想法,刚才只是摸不准这位大将军的脾气,万一是个听不进实话的,自己巴巴的说完被推出帅帐一刀砍了,多冤啊,所以索性一通滔滔不绝的马屁拍了再说。现在看牛进达的模样,似乎是个很务实的人,刚才自己拍马屁时很有可能让他产生了一刀砍了自己的想法,为了打消大将军这个不理智的想法,李素觉得自己有必要上点干货。 “五万对二十万吐蕃兵,此战,下官以为会很艰难……” 牛进达挑了挑眉:“哦?何出此言?仔细说道说道。” 李素斟酌了一下用辞,缓缓道:“下官所言‘艰难’者,非以寡击众,而是地理和气候。吐蕃兵不过化外蛮夷,用兵无非直来直去,下官没领过兵,如何击之自有诸位大总管决断,用兵来说,吐蕃必然不敌诸位将军运筹帷幄的,唐军若只解松州之围易如反掌,攻守皆不在话下,但若诸位大总管解松州之围后欲合兵深入吐蕃境内,下官以为这才是艰难的开始……” “何以言艰?” “大唐以前未曾征伐过吐蕃,故而不知吐蕃底细,吐蕃人不可怕,可怕的是吐蕃的位置和气候,那里终年大雪,山脉连绵不绝,每深入百里,便会觉得心跳愈发加快,伴随头晕,呕吐,甚至昏迷等症状,严重者几能丧命,就算死不了,也会觉得虚弱无力,如同醉酒一般,莫说上阵与吐蕃兵厮杀,便是行军怕也没了力气,而吐蕃人早已适应了当地的气候和地理,况且吐蕃是高原,敌在高处我在低处,战略上便陷入以低敌高的被动,对敌而言,则是居高临下,处于有利的俯冲态势……” “故下官以为,此战在大唐境内必然大获全胜,勿须忧虑,若继续击敌,深入吐蕃境内,我唐军……可能会吃大亏,以寡击众固然上善,以弱击强则大为不智了。” 李素难得说了许多话,一半算是闲聊,另一半,也许是为了王家兄弟吧,一将无能,累死三军,王家兄弟冲杀在第一线,他不想看到因为大军指挥者的失虑而害死他们。 牛进达神情渐渐凝重:“此战之前,中书省曾召过几个长安城里的胡商咨问吐蕃天时地理,他们曾经在吐蕃与大唐之间贩卖过货物,胡商们的说法与你所言一般无二,但你所言却严重许多,吐蕃的气候,当真那么可怕么?” 李素肃然点头:“一旦深入,必然有这些症状,下官敢以性命担保所言无虚,关中子弟厮杀自是勇武无敌,然而,终究拼不过天威,扭转不了地势。” 牛进达点头:“人难胜天,倒是实话,中书省的官员曾与本帅详细说过吐蕃的气候地理,陛下和本帅都想过此战或许艰苦,苦在敌境的气候和地理上,但我们没想到竟如此严重……” 李素认真地道:“大总管,此时大军尚未走出关中,若是大总管不信,何妨派出军中快马斥候火速潜入吐蕃境内,不必打探敌情,单只试探其地势,越深入则地势越高,人便愈发不适,下官所说的这些症状,必然会发生。” 牛进达道:“确要派斥候,本帅不能因你一人之言而累全军,也不能昏聩糊涂到不把你这番话放在心上,只有斥候传回来的消息,本帅才能相信。” 李素长揖,由衷地道:“大总管不愧为大唐名将,下官拜服。” “好,这样的马屁以后不妨多拍一拍,本帅喜欢听。不罗嗦了,你滚蛋吧,本帅要决断军情。” 牛进达很不客气地将李素一脚踹出帐外,随即帐内听到他的大喝声:“进来十个亲卫,快!” 一群披甲亲卫呼啦一下涌进帅帐内,然后便听到牛进达语气急促地下达军令。 李素揉着屁股,恨恨咬牙:“卸磨杀驴!” 想想这四个字对自己很不利,又恨恨改口:“过河拆桥!” *********************************************************** ps:还有一更。。。另外,虽然双倍月票结束了,但还是想求一下月票。。。像阿莲对阿庆那样,把你们榨干。。。(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章 铁蹄铮铮 斥候骑着快马迅速脱离了大军,朝吐蕃境内飞驰而去。 李素提醒牛进达之后,虽然前方尚未传回消息,牛进达却似乎信了七分,这几日行军对他明显和善多了。 行军之时有事没事把他叫上,两人两骑并排而行,聊农事,聊琐事,聊国事,什么都聊,李素本来在中军阵中很低调,任何事情都不愿冒头的,现在每天被逼着与全军最高将领同行,引来无数猜测的目光,李素愈发如坐针毡。 有心想离牛进达远一点,又怕这位脸长得像板砖的大将军不爽,大将军不爽,李素便很有可能被按上一个吹毛求疵的过错吃几记军棍。 于是李素只好苦兮兮的跟在牛进达身边,这下真成了他的录事参军,老老实实跟随大将军左右。 大军行进速度不快,骑营为先锋已出了关中,剩下的中军步卒一日只行六十里,另外侯君集和刘兰的两支大军提前三天开拔,估计已走出了关中,牛进达这一支是最后拔营的。 每天重复着同样的事情,骑马,吃饭,再骑马,看不同的风景,从荒凉的黄土高原到绿荫成林的丘陵,若非行军太苦太累,若非军中伙食太差,若非队伍里骑马的走路的拉大车的参差不齐,不工整不对称……其实这样的日子也挺不错的,有一种淡淡的古代小资情调。 行军第十日,李素骑在马上。突然察觉座下的马儿不大对劲了,喘息有些急促,不时发出几声痛苦的悲鸣。走路更是一瘸一拐。 李素急了,赶紧下马检查,相处日久,他与马儿多少也培养出了一些感情,此马颇通灵性,从当初一匹奋发上进傲气十足的大宛良驹,变成如今不求上进不思进取只知偷懒耍滑的懒马。李素就觉得它今生一定与自己有缘。 把马儿勒停在路边,李素仔细查看了一番。别的地方都正常,左前蹄却微微发颤,显然疼痛难忍,费力将它的前蹄抬起来。赫然发现前掌已被路上的石子磨破,甚至渗出了血。 李素心疼地摸了摸它的头,马儿似乎感受到主人的善意,大脑袋慢慢扭过来,舔了舔李素的掌心,黑亮的大眼睛可怜楚楚地看着他,仿佛在无声倾诉自己的痛苦。 李素挠头,喃喃自语:“这年头难道没有钉马蹄铁的习惯?” 马蹄铁是哪个朝代开始用来着? 不管了,李素只知道自己的马儿需要用这个。而且很迫切,再不给它穿上铁鞋子,好好的马儿就废了。 中军后面有辎重后勤大队。后勤里面有专门的军器监,主要是保管和修理军械的,比如坏掉的攻城投石车,断了柄豁了刃的陌刀等等,都会统一送到军器监来修理,里面配了十多名铁匠。白天跟着大军走,晚间扎营后叮叮当当敲个不停。 录事参军的官职终于发挥了作用。李素仗着自己从八品小官的身份,再加上恬着一张白净粉嫩的俊脸,和“叔叔”“伯伯”一通甜得发腻的乱喊,军器监的监丞苦笑着拉过一位铁匠,然后拍拍屁股继续走,铁匠只好停在路边无奈地生炉子开火。 马蹄铁的打造很简单,四个半圆的铁片,中间钻几个小孔方便钉钉子,不到半个时辰,四个马蹄铁打造完成。 顺手又拉来几名经过路边的府兵帮忙,几个人合力将马儿固定住,铁匠在付出被狂躁的马儿狠踢了几脚的代价后,终于将马蹄铁钉进了四只蹄子上。 “这个……有啥用么?”铁匠肿着半边腮帮,疑惑地盯着马蹄。 李素看着他的脸,很愧疚,伸手入怀想送他几十文钱,想想又舍不得,于是掏出一块风干的麂子肉,牛进达悄悄塞给他的,不过李素觉得风干后的肉嚼起来跟吃木头似的,一直不爱吃,此刻正好借花献佛。 铁匠很高兴,这块肉让他觉得挨多少马蹄都值了,千恩万谢捧着麂子肉跑得没了影,至于马蹄铁这东西,估计已被他忘到脑后。 *********************************************************** 钉了马蹄铁后,李素特意留了心,发现大军中所有的马都没有钉这个东西,李素顿时有些惊喜,这东西可以卖钱啊,虽然无法阻止盗版,但是可以把这个创意卖给朝廷,一百贯钱总值吧? 无缘无故穿了两双铁鞋子,马儿很不习惯,像刚从红灯区里出来的处男,走路的姿势透着怪异,不时嘶鸣两声,然后不满地用牙齿咬李素的袖子,刺啦几声,袖子被它咬得零零碎碎,李素无奈回头,马儿与他对视,目光很不爽。 李素只好摸了摸它的大脑袋,这鞋子怕是脱不了了,脱下你得废掉。 走了一段路后,马儿终于渐渐习惯了新鞋子,无奈地认了命,行走也正常起来。 李素很低调地没声张,牵着马儿跟上了中军。 第二天行军时,牛进达又把李素叫过去,二人并骑而行。 “你这娃子怎么回事?”牛进达不满地道。 “啊?”李素愕然。 “每晚扎营,你第一件事便是找有水的地方洗澡,行军打仗还臭讲究,看看我大军上下,哪一个像你这般一天洗一次澡?” 李素叹气,爱干净还成了错,每天走得脏兮兮的难道不觉得很羞耻么? 踢踏踢踏。 钉了马蹄铁后,蹄声听起来很特别,牛进达疑惑地朝李素的马儿看了一眼,皱了皱眉,忍住没开口。 “听亲卫说,你带的零碎还不少?镜子啊,换洗衣裳啊,零嘴啊,还有人说在你帐篷外闻到了酒味,小娃子,你带了酒?” “啊?没有没有,绝对没有,下官沾酒就醉,素来不喜此物……”李素慌忙否认,高度酒这东西对处理外伤很有效,虽说自己身在中军,受伤的几率很小,不过凡事多准备总是没错的,再说王家兄弟或许也用得着,这事解释起来很费劲,而且估计牛进达很难相信,索性瞒下不说。 牛进达点头:“军中禁止饮酒,小娃子你可小心,若被本帅发现,十记军棍绝然不能免……” 踢踏踢踏…… 牛进达发飙了,板砖脸估计也是处女座。 “你的马蹄子上到底装了甚?什么声音如此难听?” 这话不对,有歧义,李素必须解释清楚:“大总管,是‘我,的,马,的,马,蹄子’,不是我的马蹄子……” “再罗嗦信不信我抽你?下马!本帅看看你的马蹄子到底有什么关窍!” “是我的马……的马蹄子……”李素弱弱地再次纠正。 “闭嘴!下马!”(未完待续) ps:打个广告:推荐一本都市好书《绝品世家》,作者御史大夫,目前30万字,差不多肥了,有兴趣的朋友不妨一阅。。 他,离经叛道,不走仕途入道门; 他,聪明绝顶,医卜星相百艺皆精,却只想做一名安逸生活的小纨绔。 不过,纨绔子弟可不是那么好做的,斗鸡遛狗提笼架鸟那都是纨绔小道,真正的纨绔之道那是反手为云震动朝纲,覆手为雨权倾天下。 第一百一十一章 空打算盘 大将军要他下马,李素不敢不下马。 他知道牛进达即将发现什么,嗯,这个东西可能会对大唐的骑兵产生非常重要的意义,如同马鞍,马镫的出世一样,充满了划时代的什么什么……开口要一百贯会不会太客气了点?要不,两百贯? 牛进达很不高兴,看来对金属敲击声很敏感,正如李素对任何物体都非常讲究工整对称一样,大家都是有个性的人。 李素将马儿勒停在路边,下了马,老实站在一旁。 牛进达好奇地注视着马蹄,马儿似乎对牛进达的灼灼目光感到有些……害羞?于是不安地原地尥起蹄子踏了几步。 “咦?停下别动!”电光火石间,牛进达发现了什么,忘形叫道。 马儿可不管他是什么大总管大将军,自然不会把蹄子停在半空中,理都没理会牛进达的命令,径自放下了马蹄,甚至很不屑地朝他打了个响鼻,一副视他为土鸡瓦狗的革命大无畏作死气概…… 牛进达似乎也觉得刚才有点忘形,神情闪过一丝赧然,然后道:“来,帮个手,把这畜生前蹄抬一下……” 李素只好帮手,马儿对主人还是很买帐的,很老实地任由李素抬起了它的左前蹄。 李素一边抬着蹄一边推销产品创意,这是笔大买卖,必须端正态度。 “大总管,您看啊。这是一块马蹄铁,下官无事时琢磨出来的,嗯。费了很大心劲,头发都白了几根,创意这个东西啊,是很主观的,一个点子或许分文不值,或许价值千万,我这个点子不敢多说。五百贯还是值的,东西在识货的人眼里才是好东西。才叫得遇明主……” 李素唠叨个没完,牛进达不耐烦地挥了挥手:“闭嘴!给我说说,这玩意咋弄的?咋个意思?” “马蹄铁啊,咱们大唐的马儿不都是光着脚走路吗?这样不好。很容易把马蹄磨坏,一匹马若磨耗了蹄子,就废了,多好的马都没用……” “光着脚走路?”牛进达有点不适应李素的说话方式,皱了皱眉,还是忍了:“你继续说。” “所以啊,咱们得给马儿穿上鞋子啊,有了鞋子,马儿在路面上想怎么撒欢就怎么撒欢。想怎么蹭地就怎么蹭地,一块马蹄铁足够它磨一两年吧?磨得差不多了再换个新的,又够它磨一两年。这个想法我琢磨得很费劲,不仅有功劳而且有苦劳,若把耗费掉的心力折算成钱,五百贯真的是挥泪跳楼价,业界的良心了,当然。银饼也行……” 牛进达眼睛盯着马蹄铁,神色渐渐有了变化。时红时青,变幻莫测,此刻他大概明白马蹄铁的用处了。 李素正说得起劲,忽觉胸前一紧,双脚莫名离地,低头一看,发现自己整个人被牛进达单手拎了起来,抬头再一看,牛进达的脸离他只有半寸,正恶狠狠地瞪着他,那张方方正正的脸像一块板砖朝李素迎面砸来,很惊悚。 “大……大总管……”李素吓到了。 牛进达吃人似的目光瞪着他,一张嘴有股子……嗯,老牛一定肠胃不太好。 “你知不知道我大唐每年因马蹄磨损而不得不折损多少战马?”牛进达面目狰狞,仿佛把折损战马的罪过全摊给了李素似的。 “不关我事啊……”李素像块吊在门廊下风干的麂子肉,两脚腾在半空还微微晃荡,行路的府兵好奇地看着路边这对奇怪的人,发现其中一位是大总管后,急忙扭头无视径自走过。 李素只好捂住脸,人为的给自己的脸打上马赛克…… 这个姿势,好羞耻…… “你知不知道大唐因为战马马蹄磨损,无敌天下的大唐骑兵每年只有府兵步卒数量的三成?” “也不关我事啊……大总管,先放我下来,先放下来……” 牛进达终于发觉自己的失态,恶狠狠瞪他一眼后,才悻悻将他放下。 “是个好东西!”牛进达再次仔细观察了一番马蹄铁后,脸颊不停抽搐,眼圈通红,似乎想哭:“其实就是一块半圆的铁片,这块铁片千年来都没人想到过,也因为这块铁片,我大唐皇帝陛下少征服了多少国土!多少骑营一个冲锋能做到的事情,却令我关中子弟多了无数无谓的死伤,恨啊!” “小娃子,你若早生二十年,早把这个东西鼓捣出来……”牛进达说着忽然顿住,苦笑摇头。 重重拍了拍李素的肩,巨灵大掌落在李素肩上,半边身子又没了知觉…… “好样的,这块铁片片已强过十次大战之胜,小娃子,军功簿上本帅记你头功!哈哈,陛下说你是我大唐的少年英杰,本帅原是不信的,今日观之,本帅错了。”牛进达很高兴,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给他那张不苟言笑的板砖脸增添了几分味道,看起来像是……一块正在笑的板砖? “来人,飞马入长安,将这铁片片送进太极宫,献给陛下!”牛进达大吼道。 李素急了,这不对啊,说好的酬劳呢? “大总管,造这个东西花了下官许多心思,头发都白了,您看啊,是不是……” “把军器监丞叫过来,今夜扎营后召集所有铁匠打造这个铁片片,传令下去,三日内全军骑营的马掌都得钉上这个东西!” “五百贯或许有点惊世骇俗,都熟人,二百贯也不是不可以商量,银饼和铜钱都……” “过来几个亲卫,快马至侯君集,刘兰所部,把铁片片带去,让他们的骑营也装上。” “大总管,功劳也好,苦劳也好,不能不给钱吧……”李素的气势越来越弱。 “都散了,继续行军!快!” 牛进达下了一连串命令后,拍拍屁股走了。 李素呆呆站在原地,感受着心如针扎般的痛苦,脑海里冒出一串扑通扑通落水声,钱掉进海里了,然后呢,他也有了一种跳进水里的冲动,跳楼也行,死法不必拘泥一格…… 牛进达走了两步忽然顿住,然后回过头。 李素精神一振,满怀希望看着他,求求你,快点把良心长出来…… 牛进达转身走到李素跟前,亲昵地拍了拍他的头,神情满是赞许:“好娃子,不错!将来你了不得,以后有人时叫我大总管,无人时叫我牛伯伯,若有人欺负你,尽管来找我,伯伯给你撑腰。” 现在牛进达看李素就如同看自己的子侄一般,很慈祥,顺手从怀里掏出一块风干的麂子肉,塞到李素手里。 “小娃子还在长身体呢,要多吃肉,乖巧个娃,难怪陛下和老程那憨货都对你赞不绝口,果然怎么看怎么顺眼,以后琢磨出什么新奇古怪的玩意,记得先向我禀报,不然抽不死你,去吧!” 亲昵地一脚踹上李素的屁股,把李素踹远。 ********************************************************** 晚间扎营比平日早了一些,太阳还斜挂在半空中,牛进达便下令找了个依山靠水之地扎下营盘。 两万大军再加后勤辎重和各种编外人员,营盘扎下后连绵十余里。前军中军忙着打桩围栅栏,后军的军器监已生炉开火,十多名铁匠叮叮当当敲个不停,一块块马蹄铁新鲜出炉。 李素不想听那些叮叮当当的声音,太心碎了。于是拿着腰牌出了中军大营,直奔前面的前军而去。 文官在军中的地位有点尴尬,军中都是粗鄙武夫,一说起是位文官,纷纷露出肃然起敬的模样,况且这位从八品的文官看起来这么小,更令人高山仰止,然而敬仰归敬仰,总与将领和府兵们隔了一层似的,可谓相敬如冰,互相不招惹。 凭着录事参军的身份,李素一路走一路问,终于在前军陌刀队找到了王桩。 陌刀队正在操练,王桩精赤着上身站在方阵里,手中一柄丈长陌刀舞得虎虎生风,数百人的方阵进退攻守如同一人,李素离得远远的便觉一阵阵劲风拂面,看着这个方阵时有一种说不出的古怪感觉,仿佛面对着一只庞然巨兽,再靠近一点便会被它连皮带骨撕成粉碎,令人下意识的直想逃。 “大唐陌刀队……”李素喃喃自语,眼中绽放出灼热的光亮。 方阵旁一名将领手中的白色的令旗重重挥落,数百人的方阵陌刀挥舞频率加快,然后忽然将陌刀停住,双手握刀使劲往前一劈,动作停顿,一阵如金石崩裂般的大喝彻底将李素惊住。 “杀!” 喊杀声落音,地面上的黄尘莫名飞扬起来,李素只觉得心神一阵恍惚,仿佛被这一声“杀”惊走了魂魄一般,胳膊不由自主冒出一层鸡皮疙瘩。 队伍操练完毕,将领宣布散去,王桩将陌刀交到小吏手上,陌刀属于战略型重武器,按律,不到即将临阵杀敌之时,府兵纵然在营盘里也不能随便持有的。 看见不远处的李素,王桩很高兴,光着上身半裸奔状态跑来,胸前的腱子肉随着跑动而上下……肉颤,画面太美,看不下去。 *********************************************************** ps:今天就一更了,起床后发现状态不对,坐在电脑前脑子灌了铅似的又沉又重,我得休息一下。。。(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二章 松州之变 “你咋来咧?”王桩大手随便往脸上一抹,擦了满手的汗,然后顺势朝李素的肩拍去。 “停!离我远点,别碰我。”李素吓得退了好几步,好险,这满手的汗拍到他肩上,今晚糟心得没法睡了。 王桩早清楚李素这些毛病,也不介意,呵呵憨笑几声,满手的汗液朝自己下身的犊鼻裤上狠狠一擦,然后……重重拍上李素的肩,重复刚才的话:“你咋来咧?” 李素的心直抽抽,很无语地看着自己肩上的那只大手:“你非要拍我一下才舒服吗?” 王桩将李素一勾:“走,找个说话的地方,这里火长和队正都看着咧,对我们新入的府兵凶得很,可不敢招惹。” 领着李素走到陌刀队营盘的栅栏外面,王桩搬来两块平整的石头,一屁股坐下去,李素犹豫地盯着石头,神情很纠结,王桩很快明白了,用腰带当抹布使劲擦了几下石头,抬眼瞪他一下:“可以了吧?臭毛病!” 李素心满意足地坐下。 从怀里掏出牛进达给他的麂子肉,递给王桩:“赶紧吃,大总管赏的,以后想吃我再给你弄……” 王桩惊奇道:“大总管对你这么好?” 李素黯然道:“别提了,这是一段悲伤的事,总之……就当这块肉是我花五百贯买的吧。” 王桩楞了半晌,把肉接过来。笑道:“我这里不缺肉,回头我给老二送去,他那弩箭营才叫真的苦。每顿一张干饼加一小团野菜,前日行军路上我远远见着一面,那小子脸都快变绿色了……” 指了指那块清理出来的临时操练场,李素道:“你们每晚扎营后都操练?” 王桩笑道:“白天行军,晚上操练,不过操练的是我们这些新入的府兵,老兵不练。” “累不?” “还行。就是睡不够,吃得倒挺好。比别人都好,火长说我们是陌刀队,舞刀要花大力气的,所以每餐格外给我们配块肉……”王桩咧开大嘴笑得很开心:“在家都没敢这么吃。半月能吃一顿算走运了。” 李素脸色有些沉重:“上阵的本事学会了吗?” “不需要什么本事,只消把刀舞起来,然后看队正或校尉的令旗,红旗推进白旗停,没见白旗挥下就得不停的舞刀,再累都得舞起来,不管人或马闯入我们阵中,眨眼就把他绞碎了。还有就是阵型,一定不能乱。谁先乱了阵型要被杀头,这是铁律。” 李素点头:“说话就到松州了,上阵莫慌乱。跟着袍泽弟兄走,特别是第一次杀人时……” 李素说着顿了一下,他第一次杀的人是结社率,杀过以后其实没什么感觉,因为当时自己也受了不轻的伤,一心只想着活下去。被救出来后才感到恶心手颤,几天没吃下饭。每晚一闭眼便是血肉模糊的尸首,那段日子很难受。 若让他跟王桩做第一次杀人后的心理辅导,他也说不了什么,顶多一句“吐啊吐啊的就习惯了。” 谁知王桩却似乎没什么心理障碍,咧嘴笑道:“杀吐蕃贼算甚杀人,我只当宰畜生了,我们火长说了,大唐以外都是蛮夷,蛮夷能算人么?猢狲!” 强大的骄傲和自信,这种上国情怀几乎深入到每个大唐子民的骨子里,大唐百姓放眼天下的目光不一样,看外国人都是一只只猢狲,胡商是黄皮猢狲,吐蕃是红白相间的猢狲,日本人是矮猢狲,东突厥……嗯,东突厥已被英明神武的皇帝陛下灭了,全部纳入了大唐版图,所以东突厥正慢慢从猢狲朝人的方向进化,总之,大家生活在一块人与猢狲并存的诡异大陆上。 这才是真正的种族歧视,歧视的不是所谓上等人和下等人,而是人与其他物种。 李素没想到这年头的低级军官连心理医生的活都兼任了,既然王桩不在乎,李素自然没必要再说什么。 今晚从中军帅帐跑出来看王桩,为的也是这个,他很担心王家兄弟。 太阳渐渐西沉,已是傍晚时分,金色的余晖公平地铺洒在大地的每一个角落,夏日的蝉虫在最后一丝光亮消失前竭尽全力地鸣叫着,给静谧的荒野平添一丝烦乱。 拣了根树枝随手在地上胡乱划拉着,王桩沉默许久,忽然道:“李素,我和老二入了府兵,算是一脚踏进了鬼门关,这一战能不能活着我们都不知道,现在只能情当我和老二已经死了,所以托你一件事,我家老四不到一岁,年纪还小,若是我和老二真的战死,我爹娘请你照料一下,待老四长大成人,能养爹娘终老了,你再……” “别说不吉利的话!”李素打断了王桩,加重了语气:“你们一定会平安回家的。” 王桩笑得很坦然:“生死由命,路是自己选的,下场是死是活都不怨,只是有些身后事放不下,咱俩一起长大,这半年你变了不少,你的本事也越来越莫名其妙,不过你我仍是兄弟,这些事情,只能托付你。” 李素重重叹了口气,王桩生得魁梧高壮,而且面相显老,有时候连李素都忘了,王桩其实也只比他大一岁而已,十六七岁的少年郎,正是醉酒打架,悄悄喜欢邻村某个姑娘,为那个姑娘明里暗里做一些蠢事的懵懂时节,而他,却为了整个家,义无返顾踏进了鬼门关。 太平年景的“太平”,是怎样被定义的? 二人沉默着望向渐渐西沉的夕阳,都没有说话的心情,良久,李素忽然跳了起来,重重朝王桩的屁股上一脚踹去。 “混帐王八蛋!想过好日子,跟我开店,跟我做买卖,什么事不能干?非要入府兵干这种玩命的勾当!我告诉你,你和老二死了我连你们的尸首都不会收,更懒得管你爹娘,你自己九泉之下保佑他们吧!怂货!” 发泄般说完这番话,李素拍拍屁股就走,头都不回。 王桩坐在原地看着李素的背影,忽然咧嘴笑了,笑得很开心。 ************************************************************* 大军走了近二十天后,离松州越来越近了。 侯君集和刘兰所部已至松州五十里外的松岗坡驻军,两军一东一北呈犄角之势对松州摆出进攻阵势,只等牛进达的大军抵至后对吐蕃形成三面合围。 这是大军开拔前由李世民和中书省及兵部官员连夜制定的战略,快到松州时,牛进达便下令加速行军,勿使战机贻误。 没有任何酝酿,也没有任何前兆,晴朗的天空忽然间被战争的阴云遮盖。 离松州百里时,牛进达所部前军斥候与吐蕃斥候遭遇,双方激烈拼杀,二十多名吐蕃斥候的尸首被永远留在大唐的土地上,而唐军斥候亦折损了十来人。 同时,一个不好的消息从前方传来,果如牛进达所料,松州都督韩威没能守住城池,在侯君集所部即将到达的前三天,吐蕃兵攻占了松州城,当他们踏上松州城头的一刻,韩威命人打开了另一边的城门星夜弃城逃走,第二天与狼狈逃出的部将会合时,总共只剩下三百余人。 “弃”这个字眼,看似无害,却不知背后代表了多少条人命的陨落。 韩威弃城后,松州群龙无首,自然守不住了,被吐蕃兵攻入城中烧杀抢掠,阖城百姓被屠戮者数以千计,财物被掠夺,房屋被烧毁,女子被强暴,灼人的烈阳下,一幕幕惨剧在这座边城上演。 如今的战势与计划中的完全不同,五万大军原本为了解松州之围,而现在松州被占,于是战略计划由解围变成了攻城,不惜一切代价收复松州。 三位行军大总管炸毛了,他们将此战视为自渭水之盟后的又一桩奇耻大辱,当着三军将士的面发下毒誓,将吐蕃所屠戮大唐百姓之数以十倍还之,否则神明不佑,天雷殛之。 贞观十一年七月初九,牛进达所部到达松州城外南面四十里扎营,与侯君集和刘兰所部通报过后,三军向松州推进,前锋骑营共计一万八千骑开始清理城外余敌。 一桩因为求娶大唐公主失败而引发的围城事件,原本带着几分不太认真的旖旎意味,唐军出征前,长安街头巷尾的百姓皆以一种风流韵事的口吻谈起此事,然而现在,吐蕃竟悍然攻占了大唐城池,屠戮了数以千计的大唐百姓,消息传到唐军大营开始,这一战已成了洗刷耻辱的国战,从将领到平民,没有人再用风流的眼光看待此事了。 一万八千余骑兵对松州城外开始无差别扫荡,但凡遇到不会说汉话的人,一律斩杀屠戮,三军从东北南三面缓缓推进,对松州城施以围三阙一之法,唯独放开西面城池,侯君集所部遣五千精骑埋伏在西面五十里处。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三章 鏖战松州(上) 吐蕃二十万大军,而唐军三支人马合计也才五万。 松赞干布要的不是大唐公主,或者说,不仅仅是大唐公主,他还想称称大唐的斤两,用战争来决定君臣的名分归属。 兵力占了绝对优势,战力亦不输关中子弟,如何不能称量? 二十万大军守城,攻城的只有五万,收复松州的希望很渺茫。当弥道行军大总管侯君集当即遣快马入长安,向李世民陈述战情,并请李世民倾举国之兵力尽发松州,誓雪松州之耻。 艰难的不仅仅是攻城,还有收容从松州逃出来的难民问题。 难民都是大唐百姓,从吐蕃人的刀口下逃出来的,总数十来万人。 三位大总管自然要善待百姓,于是下令在营外另建营帐,拨付粮草以供百姓吃住,然而,收容难民的当夜,新建的营帐忽然起火,随即一股混杂在难民群中的吐蕃人裹挟百姓向唐军刘兰所部中军发起突袭,所幸唐军警觉性高,在未酿成大祸以前及时将这股敌人扑杀殆尽。 内忧外患,给这次大战的唐军将士们蒙上了一层阴影。 第二天,侯君集邀刘兰,牛进达二将商议战事,牛进达领亲卫前往侯君集中军帅帐,回来时脸色阴沉,显然唐军这次的形势很严峻,五万人面对二十万吐蕃大军坚守的城池,实力委实太过悬殊。 牛进达回来后不久便下令擂鼓聚将。包括李素在内,众将恭敬站在帅帐内,牛进达神情冷峻。一支支红色批箭扔出去,一道道军令被众将领走。 午时一刻,全军攻城! ********************************************************** 一架架抛石车,云梯被后军火速组装起来,大营里人吼马嘶,将领们骂骂咧咧,府兵们匆匆忙忙。急促的马蹄声在大营内来来去去,扬起漫天的尘土。一队队扬刀执戈的身影在尘土里穿梭。 李素站在帅帐外,静静看着这一切,他的身旁,牛进达表情冷凝。阴沉如云。 “小娃子,你曾说战松州易,入吐蕃难,今日如何说?”牛进达目视前方,语气淡漠。 李素苦笑:“若是解松州之围,自然容易,可是……” 牛进达冷笑接口:“可是谁也没想到韩威竟败得如此快,弃城弃得如此果决,若是与吐蕃战于松州城外的平原。我五万唐军击败二十万吐蕃胜算不小,但若是五万人攻打二十万守军的城池,怕是没有好下场。” 李素点头。两者根本不是一个概念的事,唐军英勇善战,至少在如今这个年代,平原决战的话可以说是天下无敌,然而靠这五万人攻一座有二十万守军的城池,难度就不一样了。兵法所云“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战之”,就是这个意思,想要攻城,少说也得有优于敌方五倍的兵力,而如今的兵力对比却完全反过来了。 侯君集刘兰牛进达三人饶是大唐名将,对如何攻克松州城也是一筹莫展。 李素神情忧虑,他想到了王家兄弟,攻城战自古以来便是最艰苦,伤亡也是最大的,今日三位大总管下令攻城,这兄弟二人恐怕…… “大总管,既然兵力悬殊,为何不围城待援?我们这点兵力攻打,伤亡……” 牛进达叹道:“待援?如何待援?就算陛下能腾出手再调关中大军,从长安到松州少说也要二十日,沙场战势变幻莫测,二十日后,敌我还是如今这般态势么?先试试吧,看看吐蕃蛮子守城的斤两如何。” 李素嘴唇嗫嚅几下,欲言又止。 牛进达看着他,道:“总要试试的,你以为古今的将军们天生就会打仗?都是拿人命填出来的,损过成千上万条性命,才能看出敌人的底细,找出敌人的破绽,才能一击而致敌于死地,才能成全将军们常胜的名声。” 李素心情愈发低落,垂着头缓缓地道:“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牛进达奇异地看了他一眼,道:“好诗,倒是有几分才气,你说得没错,一将功成万骨枯,就是这回事,不过你这句诗里不该有怨气,将军谁不疼惜自己的士卒?不疼惜士卒的将军谁会愿意为他卖命?只是被战势逼得无可奈何,若不能狠下心牺牲一批,说不定会全军覆没……” 仰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牛进达神情闪过一丝复杂难言的意味,喃喃道:“沙场征伐,本就是搏命的事情啊。” ………… 松州城头上站满了密密麻麻的吐蕃兵,他们没有统一的服装,全是各种颜色的怪异短衫,露着光膀子,不怕热的甚至还披着羊皮袍子,手里的武器也是各式各样,亦没有统一的制式,刀叉剑戟,甚至还有人拿着农耙木棒,看起来像一群一击即溃的乌合之众。 然而,数月前吐蕃入侵吐谷浑,横扫吐谷浑国境,可汗被他们逼得狼狈逃窜,大唐的松州城亦被他们轻易攻占,立下这些硕硕战果的,就是这群乌合之众,侯君集等三位大总管已渐渐收起了轻视之心,开始将吐蕃当作真正的对手。 没有所谓的城头骂战激将,也没有挑衅摩擦,自吐蕃攻占松州,屠戮城内百姓的消息传到唐军营中,便已代表了此战势在必行,从唐军三面围城开始,战争已无法调和,双方都知道,此战不死不休,这是收复国土之战,亦是复仇之战,用句俗话说:少废话,开打! 午时一刻,松州城外东北南三面吹响了低沉呜咽般的牛角号,压抑烦杂的号角声里,唐军三面各自走出三千弩箭手,离城墙一百五十步列好阵式,将领红旗重重挥落,黑雨般密密麻麻的弩箭朝松州城头漫天落下,吐蕃兵矮着身子蹲在城墙箭垛下,躲避一轮又一轮弩箭打击,不时有人中箭,发出惨烈的嚎叫,然后被人拖远,又有人迅速补上。 箭雨射了二十多轮后终于渐渐停歇,弩箭手收起弓弩,飞快撤回中军本阵,紧接着,中军阵内巨大的牛皮鼓隆隆擂响。 数百架抛石车吱吱嘎嘎推出中军,将领一声令下,抛石车发出轰然巨响,无数巨石如冰雹般狠狠砸向松州城头。 ********************************************************** ps:那个啥。。求几张月票呗。。。(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四章 鏖战松州(中) 城池攻防是战争中最艰苦的,攻守双方都不好受,生与死也是最直接最快速的,一块从天而降的巨石,一支从斜刺里冷不丁射来的箭矢,一瓢淋在登云梯上的滚油……都是要命的杀器,蜂拥而至的人群里,拼的只是运气,运气好,诸神保佑,毫发无伤,运气不好,上阵跑两步就挨一记,死得又痛又快。 随着将领的一次次挥旗,抛石车将一块块合抱大小的巨石抛向松州城头,漫天而落,如同神罚。城头的吐蕃兵第一次尝到与大唐交战的滋味,城头本来站着无数吐蕃兵,由于久闻大唐兵锋之盛,吐蕃也不敢怠慢,整个城头最大限度地布满了兵士,谁知大唐的开场白竟是一阵箭雨和巨石,城头人与人之间太拥挤,哪怕看着巨石直奔头顶,却也无法避开,一声声惨叫后,无数人化为一滩模糊的血肉尸首。 吐蕃将领们这才惊觉到守城部署的错误,急忙下令大部军士离开城头,一阵慌乱过后,吐蕃人付出了数千人的代价,才学会了如何躲避唐军的远程武器。 牛进达没说错,将领打胜仗的本事,全是人命填出来的,敌我双方都一样。 三面攻城的节奏保持一致,侯君集,刘兰,牛进达三位皆是历经百战的名将,彼此间默契十足,似乎掐算好了时辰似的,抛石车尽情朝松州城墙倾泻了半个多时辰的巨石后。忽然间三面皆停止了投石,吐蕃兵正是胆战心惊之时,城外三面皆传来隆隆的擂鼓声。一排排整齐的唐军将士终于出列,人人手握横刀长槊木枪,如捅翻的蚂蚁窝似的,黑压压地朝城墙涌来,每横隔十余步便有人抬着长长的云梯,义无返顾地跳进护城河里,将云梯搭在河面两岸…… 漫山遍野的唐军将士嘶声喊杀。巨浪拍岸般朝城头狠狠席卷而去,城头的吐蕃兵亦不甘示弱。唐军离城墙一百余步距离时,毫不留情地拉弓开箭射杀,攻与守用尽全力屠戮对方的性命,用以争取自己的生机。 ………… 李素站在牛进达身边。这是牛进达特意叮嘱的,交战之时不准李素乱跑,他的活动范围被规定只能在中军帅旗方圆十丈之内。 身旁就是巨大的牛皮大鼓,一刻不停地擂得隆隆响,脚下大地的黄沙随着巨鼓的节奏不安地跳跃,李素看着唐军将士前赴后继地冲过护城河,冲到城墙下,搭起云梯不要命似的往上攀爬,下面的将士不停用弩箭为其掩护。而吐蕃兵则用钩镰长枪将架在城头的云梯推开,或者干脆朝云梯上淋一层烧得沸腾的桐油,李素眼睁睁看着无数唐军将士从十余丈高的梯子上硬生生摔落在地。或被桐油淋在身上,全身着了火似的惨叫掉落尘埃…… 战争的惨烈与残酷,李素今日亲眼见识到了,心脏跳得比鼓声的节奏更快,每一名唐军将士的惨叫,都能引得他的面颊狠狠抽搐一下。 中军离城头数里之遥。李素似乎都闻到了一股浓烈的令人直欲呕吐的血腥味,夹杂着无数的惨叫声。平静祥和的边城此刻已是一片炼狱。 不知道那些勇往无前的攻城队伍里有没有王桩和王直,如果真有他们,如此残酷的战阵里,他们活下来的几率有多大? 李素不能不担心,王家兄弟不是陌生人,他们是自己来到这个世上后最先交到的朋友,不沾亲不带故的,可他就是觉得自己对他们有责任。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半个时辰后,伫立中军帅旗下的牛进达叹了口气,摇摇头道:“不成,这次攻不下,另外两边应该也一样,该鸣金了。” 话音刚落,远远听到东边和北边传来当当当的鸣金收兵之声,牛进达的猜测没错,都是历经百战的名将,什么时候该进,什么时候该退,每位大将军心里都有个尺寸。 牛进达点点头,淡漠地一挥手:“传令鸣金!” 巨浪拍岸般凶狠地席卷城头,又如潮水般静静地退却,松州城墙根下,留下了上千具唐军尸首。 李素的心仍然久久悬着,不曾放下。 攻城只有半个时辰,很显然,这是三位大总管对松州守城力量的第一次试探,结果失败自然早在三位将军的意料之中。 然而,上千条生命终究在这第一次的试探里永远逝去。 大战过后,遍地尸山血海。 几队唐军士卒走出前阵,靠近城墙,试图收拢袍泽们的遗骸,走到一百步左右,城墙又是一阵箭雨射来,士卒们只好咬着牙将稍近一点的遗骸收回,至于城墙根下的,却只能等攻下松州城后再收了。 李素看着一具具尸首被抬回,于是趁着牛进达没注意,悄悄溜到摆放尸首的地方,一具一具地寻找,找了许久,发现里面并没有王家兄弟,李素暂时放了心。 第一次攻城失败,唐军后退十里扎营。 牛进达召集众将商议攻城之策,李素偷偷跑出了中军,先去前军弩箭营看了看,打听到王直今日并未上阵,而是跟在老兵后面熟悉战场,于是李素又去了陌刀队,找到王桩时发现他完好无缺,这才彻底放下心。 “老二没事吗?老二没事吗?”王桩脸色有点白,一见李素便慌忙询问:“火长不准我出营,我打听不到老二的消息……” “老二没事,刚才我去看了他,活蹦乱跳的正跟老兵练靶,你放心吧。”李素急忙安慰道。 王桩松了口气,脸色渐渐恢复原样。 “今日你上阵了吗?”李素问道。 王桩摇头:“火长说咧。大总管不会轻易动用陌刀队,除非到了决定胜负的关头,今日只是试探。断然不会用到我们。我只担心老二,弩箭营是随时要用到的,而且每战都是头一个出阵……” 李素脑子很乱,不停重复着无意义的安慰:“老二没事,放心,他没事……” 死亡的阴影笼罩在二人身上,仿佛头顶上高悬着一把刀。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落下。 都没有了说笑的心情,二人沉默地相对而坐。李素幽然叹息,道:“大总管刚刚又擂鼓聚将,商议战事,明日……怕是还要攻城。攻城的法子大抵跟今日不太一样了。” 王桩垂着头,不知在想什么,良久抬起头,咧嘴一笑:“攻吧,入了府兵,左右已不拿自己的命当命了,火长说咧,这一战若能杀五个吐蕃贼,便能得二十亩永业田。以后咱家不当庄户,也尝尝当地主的滋味,有了二十亩地。家里三兄弟娶婆姨都有底气。” 李素强笑道:“日后地里有了收成,你还可以买一两个丫鬟,做家务也好,陪你睡也好,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王桩笑得更荡漾了,咂摸着嘴开始畅想:“李素。你说……睡婆姨到底是个啥滋味?记得我们小时候去听别人家的墙根,村里婆姨被男人睡得哼哼唧唧。她们到底是舒服呢,还是不舒服呢?” “应该舒服吧。” 王桩叹道:“这辈子我还没睡过婆姨呢……” 李素笑得眼圈发红:“回去后我带你去青楼,我请客。” 王桩也笑:“说定了,你请客。” 又是一阵沉默,许久以后,李素站起身,深深看了他一眼:“我回营了。” 王桩也站起来:“路上黑,小心点。” 二人相视笑笑,李素忽然伸出手,重重在他肩上拍了拍:“要保重,一定要保重。” “嗯。” *********************************************************** 第二天辰时刚过,牛进达下令再次攻城。 这次果然换了法子,抛石车投出去的不再是巨石,而是一罐又一罐的火油,铺天盖地的罐子砸上城头,砰然碎裂,然后箭手将箭头裹上沾了火油的布条,点火一箭射去,城头上的火油顿时烧了起来,熊熊烈火中,只见吐蕃兵浑身着火,惨叫着满地打滚。 唐军将士兴奋了,一扫昨日攻城失败士气低落的颓势,纷纷扬着刀戟大声呼喝起来。 抛石车仍不罢手,这回又换上了巨石,趁着城头火势正猛,巨石再次铺天盖地朝城头砸去,无数吐蕃兵应付烈火来不及躲避巨石,当即便有无数人被砸死。 站在中军帅旗下的李素神情不禁兴奋起来,这回似乎有戏…… 隆隆的鼓声擂响,唐军再次攻城,手执横刀木枪,如一道暗红色的巨潮,无情地朝城头扑去。 今日似乎比昨日顺利了许多,城头上的吐蕃兵被先前一轮打得伤亡惨重,唐军将云梯架在城头上时已没有昨日那般激烈的抵抗,城头上只听到吐蕃将领们气急败坏的喝骂声,还有一队又一队吐蕃兵慌乱地登上城头,迅速补充位置,而唐军今日士气很高,李素肉眼都能看见有好几个唐军士卒已爬上城头,拔刀与城头上的吐蕃兵展开殊死搏斗。 形势很不错,连牛进达的眼中都渐渐露出了笑意。 此时却忽然听到城门内一声锣响,南边的城门意外地被打开,吊桥也缓缓放下,牛进达捋着长须,神情顿时变得阴沉,眼睛微微眯起,指着城门大喝道:“吐蕃要出城反攻了,出骑营,把他们拦住!”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五章 鏖战松州(下) 松州南城门打开,一队队骑兵冲出来,吐蕃果然反攻了。 唐军骑营迎头而上,两支骑兵队伍狠狠撞在一起,然后陷入殊死搏杀。 牛进达神情不变,眼睛仍死死盯着城头,那里才是胜负的关键,登上城头的唐军越多,这座城池被攻陷的可能性更大。 然而吐蕃将领似乎也有点本事,唐军将领将胜负的赌注押在城头时,他却反其道而行之。 出城的吐蕃骑兵越来越多,像一支黑色的洪流,源源不断地从城门甬道喷涌而出,城墙另外两面这时也传来震天的喊杀声,显然这次吐蕃三面尽出,侯君集和刘兰所部也是吐蕃反攻的目标。 唐军骑营与吐蕃骑兵殊死相搏,事发突然,这时也顾不得什么阵型阵式,吊桥下的方寸之地也无法摆开阵型,骑营将士们只能以三五人为一组横向冲锋,吐蕃骑兵最初吃了不小的亏后,很快也调整了战术,学着唐军骑营一样三五人一组硬碰硬的迎面而上。 然而出城的吐蕃兵太多了,很快,唐军骑营压不住阵呈现败势。 吐蕃分出一股专门对付骑营,另一股则在城外平地上迅速集结,像一支黑色的利刃,狠狠朝牛进达所部中军冲杀而去。 牛进达脸色终于变了。 吐蕃的战术已完全打乱了他攻城的计划,现在竟然已是攻守互换之势,变成了吐蕃人在进攻。而唐军被动防守。 这一战的艰苦也在这里了,守城人数二十万,攻城的只有五万。哪怕是万分危急的关头,吐蕃完全有能力调出十万大军出城反扑,将唐军所有的攻城谋划搅和得一团乱。 牛进达眼瞳充血通红,瞪着朝中军本部冲来的吐蕃兵,狠狠一咬牙,道:“弩箭营列阵,陌刀队压后列阵!再调五千人继续攻城!” 李素心下一紧。下意识地看了他一眼。 中军迅速向两旁散开,弩箭营的箭手们中间列方阵。手拉满弓,冰冷的箭矢对准吐蕃骑兵。 “放!” 刷刷刷! 百来名吐蕃兵惨叫落马,被后面的马蹄无情践踏而过。 一百多步的距离,弩箭手只来得及放两轮箭。随即弩箭营被吐蕃骑兵冲散。 弩箭营的后方,千人陌刀队列成方阵,随着将领红旗挥落,千名陌刀手手里的丈长陌刀徐徐挥舞起来,动作越来越快。 吐蕃骑兵刚冲散弩箭营,一往无前的气势滞了一下,然后,他们看到了陌刀队。 丈长的陌刀在战阵中舞得密不透风,将领红旗往前一指。陌刀队向前缓缓推进。 吐蕃骑兵的马儿不安地嘶鸣起来,连畜生都直接感受到那迎面扑袭而来的杀气,吐蕃骑兵勒着马原地打转。陌刀方阵里散发出来的死亡气息令人胆怯,方阵行列之间根本没有缝隙,丈长的双刃陌刀挥舞得只见一片黑色的光影,在烈阳下璨然生辉。 三五个吐蕃兵或许不太信邪,彼此互视一眼,嘶吼一声后策马朝陌刀方阵冲去。随着几声凄厉的惨叫,人和马被陌刀绞成了一堆分辨不清的碎肉。 付出血与命的代价后。吐蕃骑兵终于确定了,这个方阵很厉害,眼下他们这几百上千号人还是莫招惹了。 扭头朝后面嘶吼了几句,然后,出城的吐蕃骑兵们纷纷集结,慢慢的竟有了上万人的规模,城外平坦的空地上只见黑压压的一大片,像朵乌云般朝陌刀队压来。 牛进达见状怒哼一声,大声道:“骑营整队集结,从侧面腾击,右军列阵,正面击之,陌刀队不能退,给本帅往前推进!” 所谓“腾击”,可以理解为一触即离,对骑兵而言便是一次冲刺,与敌人相碰时绝不停留,一击而遁,冲离敌阵后再次集结,进行第二次冲刺。 而所谓的“右军”,则是唐军作战的特色了,唐军出战分左右两军,左军进攻击敌,右军列阵不动,没错,右军就是传说中的预备队,一千多年后,预备队战术仍被国人奉为经典战术。 牛进达此时竟动用了右军,也说明此刻战况是怎样的危急了。 右军出动,同样的兵种配置,却是完完整整的编制,在左军被吐蕃骑兵冲得七零八落,连陌刀队都陷入了吐蕃骑兵的人海战术之后,右军列阵而出,另一个千人陌刀方阵从正面缓缓向前推进。 吐蕃兵终于胆寒了,他们出城的目的只为缓解守城的压力,而不是敢死队,眼前这个陌刀队已令他们应付得颇为吃力,在付出了数千伤亡后才终于将陌刀队的阵型冲乱,现在又冒出一个完整的陌刀方阵,吐蕃兵不傻,他们不会再拿人命去填了。 将领手指塞进嘴里打个呼哨儿,吐蕃骑兵如潮水般迅速往城门退去。 与此同时,登上城头与吐蕃殊死相搏的数百唐军士卒因为吐蕃出城狙击而没有后续力量的补充,数百士卒在城头如同被大浪拍过的扁舟一般,全部战死。 第二次攻城,又失败了。 牛进达脸色铁青,看着城头被吐蕃兵一具一具扔下来的唐军尸首,眼中喷薄着怒火,黝黑的脸颊不住地抽搐。 “鸣金收兵!” 李素等的就是这一句,急忙退了几步,身形一闪,消失在中军阵列中。 到处是残肢断臂,到处是血肉模糊,耳边听着一串串力竭声嘶的惨叫声,李素的每一步都是踏在血水里。 随便抓个人就问,一路问过去,终于找到了王桩。 王桩受了伤,很重的伤,刚才的左军陌刀队里就有他,他列在正中,算是老兵对新兵的保护,然而最后阵型终究被吐蕃骑兵冲散。 李素找到王桩时,王桩正无力地斜倚在营盘外的栅栏上,朝李素笑,大嘴一咧开,大口的鲜血往外喷涌。 手臂上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汩汩地冒着血,鲜血流失很快,王桩的脸色渐渐浮上一层可怕的青灰。 李素呆了一下,随即环视四周扬声大叫:“大夫!” “莫叫了,我这伤算轻的,军中拢共一二十个大夫,到处都是缺手断脚的,谁会管我这种小伤。”王桩虚弱地笑道。 李素脸色阴沉,索性也不叫大夫了,半跪下来,将自己衣裳的内襟撕了一大块,然后扯下腰间装着烈酒的皮囊,二话不说朝王桩手臂上的伤口倒去。 王桩痛得惨叫一声,浑身直打颤。 “别叫,给你消毒……”李素头也不抬,用烈酒洗了伤口后,再将他的伤处用干净的布一层层包裹起来,这伤口应该缝针的,可李素一时也实在找不到工具,暂时先应付吧。 “咋吐血了?”李素低头裹着伤,一边问道。 李素裹伤的动作有点生涩,毕竟没有经验,痛得王桩龇牙咧嘴,不时吸口凉气。 王桩忍着痛,皱眉道:“被吐蕃贼的马撞了,肚子里烧得痛,估摸撞出了内伤,可怜我身边那几个袍泽……” 王桩说着眼圈红了。 “刚刚火长说了,战事不利,我这没断手没断脚的,明日还得上阵,这条命大概明日能交代了,就是不知道老二死没死,李素,等下帮我打听一下……” 王桩无力地靠在栅栏上,忽然流下泪来。 “李素,我其实不想死……说真的,我好想逃,逃回村里去。是的,我怂了,活着多好啊,我才十七岁,没睡过婆姨呢,可是我若逃了,王家上下好几代都抬不起头,我丢不起人……李素,明日上阵我怕是凶多吉少,你以后帮我照料我爹娘和老四,如果老二活着就更好了……” 王桩说着说着,眼泪越流越多,又不敢大声哭出来怕惹人笑话,垂着头不停地抹泪。 “明日你不用上阵。”李素干着活,嘴里淡淡地道。 “为啥?”王桩愕然。 裹好了伤,李素看着自己的杰作,似乎不太满意,摇摇头道:“因为我有法子了。” “啊?” 李素仰头看着晴朗无云的碧空,长长呼出一口气:“也该拿出法子了,不然你们兄弟都得死在松州城下,照顾你爹娘那么麻烦的事,还是你自己来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六章 献计破城 人总要被事态或环境逼到绝地时,才会情急想出法子来,为了自己活下去,或为了别人活下去,若是没到绝境,这个法子或许永远想不出来。 李素不一样,破松州的法子早在行军的路上便想出来了,可他一直不敢拿出来。 他不知道唐军用了这个法子后,将来大唐甚至整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太难测了,像潘多拉盒子,打开以后人类完全无法再控制,只能任由它蔓延,李素一直藏着掖着,怕的也是这个。 现在多好啊,大家和和气气的活着,哪怕是打仗都是你一刀我一枪的,刀枪到肉都透着一股子耿直和公平,将来…… 管不了将来了,李素看着眼前王桩这憨货大口吐着血,大把抹着泪,实在忍不下心看他明日拖着虚弱的身躯,抄着陌刀跟吐蕃蛮子拼命,既然有简单的一招致胜的法子,何必眼睁睁看着人命一条条地往里面填呢? “你有啥法子?”王桩不敢置信地盯着他。 “破松州的法子,你别管了,明日肯定围而不攻,你好好养伤,我找大总管有事,下午我去打听老二的下落。” 既然决定了便雷厉风行,李素很干脆地拍拍屁股,把王桩扔在营外走人。 走了两步又回过头,掏出一块麂子肉递给王桩。 王桩很无语地看着他:“又是大总管赏的?” “这回不一样。今这块肉很有意义,不是赏的,是我从帅帐偷的。” 王桩叹气:“你觉得我现在这模样。还能啃得下硬邦邦的干肉?” 李素一想也对,于是笑道:“晚上我叫中军伙夫熬点肉粥送来,好歹也是个八品官,抖抖官威应该会给我开个小灶吧……干肉你也留着,伤好些了再拿出来啃。” ************************************************************ 中军帅帐,牛进达阴沉着脸,冷冷看着帐中诸将。帐内气温降到了冰点,众将垂头恭立。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其实这两日将领们也献上了不少法子,比如挖地道,往城内抛火油罐,围城消耗敌军粮草待其坐毙等等。这些法子都被牛进达否决了。 特别是提出围城法子的将领,被牛进达拎出来骂得狗血淋头。 五万人围二十万人的城,好意思等他们粮草耗尽?脑子被夹成什么形状的蠢材才能想出如此奇葩的主意。 看着帐内这群垂头不敢出声的将领,牛进达愈发感到烦乱,大手一挥,吼道:“滚!都滚!一群造粪的废物!” 众将如蒙大赦,急忙鱼贯出帐,彼此互视一眼,苦笑不已。 牛进达坐在帅帐内独自生着闷气。却听亲卫禀报,录事参军李素求见。 牛进达正在气头上,管他什么参不参军的。立时吼道:“滚!不见!” 帐外亲卫被吼得灰头土脸,朝李素摇摇头。 李素自然也听到了,挠头道:“啥事发这么大火?破松州的法子都不想听了?我自己去找材料……” 话没说完,李素便发现自己忽然腾空而起,没错,又被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牛进达拎了起来。又是那个羞耻的姿势。 “大总管……”李素吓到了,牛进达的脸比上次发现马蹄铁妙处后的脸更狰狞。仿佛要活吃了他似的。 “小娃子,你有破松州的法子?”牛进达几乎跟李素脸贴脸了,咬牙切齿地问道。 李素楞了一下,点头:“啊,有法子……大总管,先放把下官放下来行不?” 牛进达放下李素,充血的两眼仍盯着李素:“小娃子,军中无戏言,军国大事不可玩笑,你真有法子?” “有啊……” 牛进达年轻时不知受过什么刺激,对别人很难产生信任的样子,步步紧逼道:“可敢立军令状?若你的法子没用,便当如何?” 李素知道,按正常的套路,这个时候他应该拍着胸脯逞一逞豪迈之气了,比如若不能破松州当提头来见等等,从古至今说这话的人从来也不考虑话里的逻辑硬伤,提头来见?谁提一个试试?不真诚! 李素的反应很朴实,根本不上牛进达的当,闻言很痛快地道:“打扰大总管了,刚才就当下官什么都没说,告辞告辞……” 牛进达呆滞了,眼睁睁看着李素拍拍屁股转身就走,走得十分干脆果决。 这是不按套路出牌啊……说好的提头来见呢? “给本帅滚回来!”牛进达吼道。 李素只好揉着鼻子灰溜溜地滚回来。 恨恨地瞪着李素,牛进达的大巴掌几次抬起又放下,想抽这小子,又怕一巴掌把他抽死…… “行了,不逼你立军令状,小小娃子可不敢拿命赌,说说吧,到底有啥法子破松州,说错不怪你便是。”牛进达神情缓和了许多。 李素想了想,道:“我需要一些东西,如果大总管能帮忙弄来,破松州问题不大。” “啥东西?尽管说。”牛进达眼睛一亮,语气又急促起来。 李素道:“硫磺,木炭,硝石,拳头大的小陶罐,尖锐的碎铁片,小指粗细的竹管,鱼胶,嗯,还有……鸡蛋,这些东西,有多少弄多少。” 牛进达皱眉:“你要这些做啥?” “破城。” “这些玩意能破城?” “这些当然不能破城,但是把它们组合在一起就能破城了。” 牛进达狐疑地盯着他。李素毫不躲避地与他对视。 “大总管若不信任下官,不妨想想马蹄铁,四块铁片片。我能让大唐骑兵纵横天下。”李素这次不低调了,挺直了腰杆,神情露出几分傲色,或许,这才是他真正的本色。 牛进达犹豫半晌,终于狠狠一咬牙:“好!牛某便陪你这小娃子胡闹一回,我马上下令让人搜集这些物件。大军围城停战两日,两日后如果你还没做出来……” 牛进达笑了笑。道:“……也算牛某的错,我自向陛下请罪,与你无干,小娃子。尽管放手去做。” 李素感动坏了,朝牛进达长长一揖,正色道:“大总管高义,下官感佩万分,这次就不跟朝廷收钱了……” 说完李素抬头,睁着萌萌的大眼睛,等待牛进达脸上露出同样感动的表情。 ——没等到。 这也是个不按套路出牌的家伙。 ………… ………… 李素退出帅帐后,牛进达果然下了军令,派人在附近村乡县搜集李素要的东西。有多少要多少,同时下令大军休整,对松州围而不攻。并带着亲卫亲自去了一趟侯君集和刘兰所部,解释此事原由。 对李素的信任是一回事,但信任不可能达到这个程度,牛进达也不可能只因为一个毛孩子的话而停战两天。 主要是唐军实在拿不出攻破松州的法子,陈情的军报都还在赶往长安的路上,一个月内援军是指望不了了。吐蕃守城连胜两场,正是气势极盛之时。无论天时地利人和,皆不宜再次攻城了,带出来的都是关中子弟精锐,三位大总管不能再拿人命往这无底窟窿里填。 至于李素的法子,牛进达只能说姑且一试罢了,若说弄个新奇东西出来就能破了一座城,还要他们这些出生入死的将士做什么? 军队发动起来找一些物事,效率是非常快的。 傍晚时分,几队骑兵从外面进了营,李素要的那些东西都找来了,数量还挺多。 鸡蛋竹管碎铁片陶罐这些东西容易找,硝石和硫磺费了点劲,幸好出去找东西的唐军将士里面有灵醒人,知道硝石和硫磺民间不容易找到,但道观里的道士是一定有的,这些道士都是生猛之士,为了炼出长生不老丹,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敢往嘴里塞,而且还劝别人往嘴里塞,硝石硫磺这些东西,正是他们炼丹的必备之物。 运气不错,松州城附近就有道观,而且不止一个,这年头托了老子的福,道教成了国教,民间普及率还是很高的。因为松州战乱,道观里的道士们匆忙卷了细软跑了,至于硝石硫磺这些不值钱的东西,被道士们果断放弃,将士们不费吹灰之力找到,弄了几个大筐抬了回来。 ………… 东西堆在李素面前,李素叹了口气。 做吧,现在勤快一点,未来才有懒惰一辈子的幸福生活。 手榴弹怎么做来着?先打蛋,蛋黄不要,只留蛋清。 然后把火药配出来,话说火药这东西,其实早已被那些炼长生不老药的恐怖分子们无意中发明出来了,一本名叫《太平广记》的书里曾记载,早在隋朝初年,一个名叫杜春子的人去拜访一位骨灰级恐怖分子兼吸毒嗑药不法人员……嗯,老炼丹师,半夜时忽听一声巨响,整个屋顶莫名其妙烧了起来,既能响又能烧的东西,自是火药无疑。 值得庆幸的是,炼丹师们虽然发明出了火药,但威力最大的配比却一直没找到,否则真让他们找到的话,我泱泱华夏大地隔三岔五升起一朵蘑菇云,让人闹不清到底是飞升仙界还是擦枪走火,非常混淆民众视听…… 关于黑火药的配比,在后世基本是人尽皆知的事,李素默记了一遍后,开始配火药了。 硝石,木炭和硫磺全部碾碎,碾成粉末,一成半的木炭,一成半的硫磺,再配七成硝石,威力巨大的黑火药横空出世。 再用蛋清使其颗粒化,不停的筛选,太大的颗粒不要,太小的也不要,一粒米大小的正好,然后将其装进小陶罐里,顺便装点尖锐的碎铁片加大杀伤力,竹管插正中牵出一根引线,泥土和鱼胶密封…… 简陋版的大唐手榴弹搞定收功。 李素定定看着掌心里的黑色小陶罐,心情很复杂,自己亲手打开了潘多拉盒子,放出了一只可怕的魔鬼,这个世界……终究与前世的世界不同了。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七章 惊天动静 能一拳解决的事,没必要用两拳,能用热兵器解决的事,也没必要用冷兵器。 既然来到这个年代,就得好好融入这个年代,价值观不妨扭曲一点,努力迎合大家的口味,比如大唐百姓把外国人当成猢狲,自己也不妨把他们当成猢狲,用手榴弹炸几个猢狲……应该没什么太大的愧疚感。 “这是个啥么……”牛进达盯着小陶罐,一脸迷惑地问道,曲起棒槌似的手指,不轻不重地弹了一下,陶罐发出很沉闷的声响。 “敲敲就知道,这家伙肚里有货。”牛进达肯定地道,这大概是他唯一知道的知识了。 “对,肚里真有货。”李素赶紧将小陶罐挪开一点,天色挺黑的,万一牛大将军看不清楚,决定举着火把凑近看一看…… “这玩意怎么个章程?”牛进达索性不乱猜了,直接问道。 “大总管,怎么个章程我说不清楚,要不咱们现在试试?” “行,去试试,说说怎么试。” “扎几个草人吧,扎实一点的,按方阵摆好。” 草人很快扎好,结结实实摆在中军的空地上,为了逼真,草人身上还披了衣裳。 四周站满了将士,大家都举着火把,将方寸之地照得透亮,牛进达对部将的效率很满意,指着草人道:“接下来怎么做?” 李素看了看手里的小陶罐。又看了看四周围得这么近的作死的人,为难地道:“还请大总管下令,请袍泽兄弟们离远一点……” 牛进达点头。挥手大喝:“都滚远!” 人群迅速往后退了几步。 “再……再远一点。”李素也吃不住劲,不知道自己造出来的妖孽到底有多大的威力。 牛进达皱了皱眉:“有必要么?” 李素认真点头:“有必要。” 牛进达再挥手:“你们这帮子杀才全部退出十丈以外!” 人群听话地退开了。 行了,接下来该试威力了。 李素是个很惜命的人,自然不会亲自干这么危险的事,况且牵出来的引线貌似不太长的样子…… 扭头四顾,从围观人群里揪出一个命短福薄之相的家伙,把陶罐和火把都递给他。 “去。罐罐放在那几个草人的中间空地上,然后。看见这根线没有?对,这根是引线,用火把点燃它,然后赶紧跑。有多快跑多快,跑慢一步就死,记住了吗?” 命短福薄之相的杀才显然很不怕死,大大咧咧将陶罐和火把接过手里,然后……火把朝引线方向凑近,不太确定般问道:“点这根线么?” 嗤—— 在李素惊愕的目光下,引线……果然被这杀才点着了! 周围所有人都一副看好戏的模样,谁都没把这个小罐罐当回事,唯独李素的脸绿了。 引线刚点着。李素劈手夺过罐子,使劲朝草人中间一扔,大喊了一声:“卧槽!卧倒!”然后率先双手抱头扑倒在地。 众人愕然。没弄清到底是卧槽还是卧倒时,忽然一声震天巨响,脚下的大地微微摇晃,草人中间升起了一团小蘑菇云。 “额滴娘啊——” 巨响过后,众人才反应过来,所有人惊慌失措狼奔豕突。有人以为是天降神雷,甚至跪在地上喃喃朝老天忏悔。全军营盘点燃了火把,隐隐可见四处人吼马嘶,诸营皆有兵马调动的迹象,而且马不停蹄朝中军帅帐赶来…… 不仅如此,巨大的响声连松州城头的吐蕃兵都惊动了,城头很快扔出一排火把,如同照明弹似的扔向城墙下,借着短暂的光亮瞬间,试图发现敌人一切可疑的动向,无数支利箭从城墙箭垛的缝隙探出来,如临大敌地指着黑漆漆的城墙下。 李素很无语,这一刻他忽然想到了一个很著名的故事,烽火戏诸侯…… 众人哭嚎惊恐之时,唯独李素和牛进达的神情还算镇定。 牛进达满脸铁青,可能也受到了不小的惊吓,却强自稳住心神,不至于太难堪。 “都给本帅停下!一群没用的废物!”牛进达舌绽春雷般大吼,人群终于安静下来,惊恐的目光不由自主投向空地上那几个早已不成人形的草人。 “去几个人,告诉诸营人马,说中军帅帐没事,叫他们各自回营,约束部将不得生事。” 数人抱拳领命,匆匆离去。没过多久,诸营兵马终于消停下来,火把也渐渐熄灭了不少。 牛进达扭头看了李素一眼,目光很复杂。 “走,看看那草人的下场,好个霸道东西,哈哈!”牛进达放声大笑,这笑声到底是真心还是掩饰刚才的惊吓,不可考。 反正李素眼尖地看到牛进达脸上的冷汗一滴一滴往下巴滑落…… 草人的下场很凄凉,只剩了一小段木头棍子插在地上,衣裳和草全都被炸飞了,地上还炸出一个大坑。 牛进达和众部将吃惊地看着小陶罐的战果,脸色分外难看。 “快看这个!”一名亲卫眼尖,指着地上大声叫道。 众人顺目望去,发现平地上坑坑洼洼长了麻子似的,亲卫蹲下用手挖了片刻,一枚小小的碎铁片被挖了出来。 包括牛进达在内,所有人倒吸了口凉气,眼睛瞪得溜圆。 “这……这要是炸进人的身子里……他娘的!”牛进达语气有些颤抖,半天没说出一句整话,不知想表达什么。 李素蹲下,仔细看着爆炸后的威力,脸上也带了几分余悸,摇头道:“药装多了,威力太大,很不安全,对敌我双方都不安全,可能要改进一下……” “改什么?不改了,这东西够劲道,够霸道,不改了,就它了!”牛进达断然摇头。 李素为难地道:“可是……这东西太霸道,短距离的话容易炸到自己人……” “怕什么!扔远点便是了……”牛进达心情忽然开朗了,重重一拍李素的肩,兴奋地道:“好娃子!真是个好娃子!有了这东西,本帅何愁松州不破?哇哈哈哈哈……” 笑声忽然一顿,牛进达仿佛想起什么,神情略带紧张地将周围的将士们连喝带骂赶远,偌大的空地上只剩他和李素二人,牛进达严肃地道:“这东西你怎么造出来的?秘方可有别人知晓?” “没有,就下官一人胡搞瞎搞……” “胡……胡搞瞎搞?这样都能搞出来,我们这些吃兵粮拼老命的家伙岂不是都该一头撞死算了?”牛进达对李素的谦虚很不满,瞪了他一眼后,压低声音道:“此物太霸道,民间用之不祥,你赶紧把秘方写下来,我连夜派人送进长安,呈献给陛下,从此以后这秘方你要烂在肚里,绝不可让他人知道,否则……” 牛进达没继续说否则如何,但李素很清楚,如此大杀器若被大唐以外的番邦异国知道,他的下场不会太美妙。 “下官明白。” 牛进达注视着他,忽然展颜一笑:“只要你不泄露秘方,小子,你飞黄腾达的日子马上来咧。” ******************************************************* ps:码字太辛苦了。。。求几张月票给我提提神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八章 收复松州(上) 飞黄腾达没兴趣,但秘方肯定没胆子泄露,李素这次违背本性连钱都没敢要,就是知道火药这东西有多么敏感,既然弄出来被朝廷看到,他相信从此这东西便与自己无缘了,提钱会让朝廷有种牵扯不清的忌讳,万一惹得李世民火起,索性把自己灭了口,那多冤枉。 牛进达对小陶罐赞不绝口,显然很合他的口味。 “好娃子,咋那么灵醒呢?”牛进达一高兴就拍他的肩,李素早有防备,飞快一闪身,没拍着。 干笑几声,李素解释道:“大总管,这东西若在战场上达到最大的杀伤,必须找几个不怕死的家伙,点着火以后停顿一个呼吸的时间,待引线快烧尽时再扔出去,扔高一点,最好在敌人扎堆的上空爆炸,里面的碎铁片比火药更霸道,一死一大片。” 牛进达毕竟是武将,对杀人的玩意一点就通,略想了想,立时明白,神情愈发震惊。 “这东西一日能做多少?”牛进达兴奋地问道。 “材料是关键,材料管够的话,要多少有多少,其中工艺很简单,多叫些人来帮忙,两三日所造足够让松州破城了。” 李素没说大话,手榴弹这东西若是如今这种点火式的原始工艺的话,确实要多少有多少,其原理就跟做炮仗似的,前世乡下到处都是炮仗手工黑作坊,一天的产量全部点了火。足够让松州升起好几朵蘑菇云了。 至于后世手榴弹的击发以及引线延迟装置……李素完全不会,他就只会做炮仗。 “好!本帅这就找几十个灵醒人帮忙,你这头教会他们。我马上奏请陛下给他们升官。”牛进达重重点头。 李素明白升官背后的含义,不出意外的话,这几十个人以后怕很难见天日了,说得好听是高度机密单位核心工种,说得不好听,嗯,算是有官职的劳改犯吧。而且是无期徒刑的那种,不过朝廷给其家眷子女的封赏却一定很丰厚。三代以内或许堪堪能挨上权贵的外围小圈子。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说不清是好是坏,换了王桩或许会乐呵呵的答应,用自己的自由换家里两个兄弟的前程在他看来是笔很划算的买卖。 换了是李素自己的话。他会造一个限量珍藏版手榴弹把黑作坊炸了。 不过李素不打算推荐王桩,他不清楚李世民会将火药秘方重视到什么程度,若是非常重视,王桩接触了它,这辈子真有可能不见天日了。 “你要的那些东西有几样不大容易找,不过没关系,本帅麾下人多,这几日索性停战,骑营分一半出去搜集这些物事。三两天定能收获不少……”牛进达眯着眼望向远处高耸的松州城墙,连日阴霾的脸色变得轻松之极。 “先做一批,过几日再攻城。试试这东西究竟多厉害,松州若能收复,小娃子,你当居首功。” ********************************************************** 李素觉得自己不知不觉走到了升官晋爵的道路上,而且越走越快,嗨得根本停不下来。 心中终究是不情愿的。但并不后悔。跟以前治天花一样,这次也是为了王家兄弟。说伟大未免有点虚伪,只是他把他们当朋友,而自己正好有能力解决这两个朋友所处的困境,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有时候真忍不住羡慕王家兄弟,上辈子敲破了多少木鱼才让他们认识自己这么完美的朋友,相反,自己上辈子肯定干了不少缺德事,今生才这么操劳。 牛进达办事效率很快,没多久便搜集齐了需要的材料,而且从军中找来了几十位将士,里面甚至还有一位随军小吏。 每个人神情悲壮且荣幸,看着李素的表情仿佛在对一座烈士丰碑行注目礼,这种眼神令李素很不爽。 牛进达厚道,挑人时大抵是跟他们说过以后的待遇,而他们显然做出了慎重的选择后,才能站在李素面前。 中军帅帐十丈之外盖起了一座非常简陋的黑作坊,牛进达调集亲卫将作坊团团围起来,敢上前围观的杀才不仅要被驱赶,而且还得吃军棍。 李素详细向众人解说了一下黑火药的做法,用不着告诉他们原理,因为有些原理李素自己也不知道,无非依葫芦画瓢而已。 不是什么太复杂的东西,一解释就懂,在李素的指导下,众人亲手做出了第一件成品,后面的事情李素懒得管了,假模假样喊了几句口号,诸如为大唐帝国主义奉献终生等等,然后赶紧退出黑作坊,跑得远远的。 里面一群恐怖分子造炸药,等于是一个随时能爆炸的火药桶,万一出了什么意外,比如哪个智商明显要充值的家伙嫌光线太暗,点着火把造罐罐什么的…… ………… 几十个人同时动手,效率非常快,两天的功夫造出了两千多个小罐罐,黑溜溜的看着很吓人,牛进达高兴极了,盛情邀请李素一同观看成果,被李素断然拒绝,打死也不凑近。 被牛进达盛情邀请的不止他一个,大早上便听到帅帐闹哄哄的,原来竟是侯君集和刘兰两位大总管来了/ 李素装聋作哑不理会,躲在营帐里睡觉,没过多久,帐外一声晴天霹雳般的炸响,把毫无防备的李素吓得诈尸似的弹了几下,李素翻身坐起,重重叹气。 睡不成了,出门共襄盛举吧。 帅帐外,刚刚试过效果的牛进达陪着两位披甲将军笑得很开心。而且笑起来连姿势都是一样,都是仰天大笑,仿佛笑的时候脸不朝天就显得不豪迈似的。其实这样笑很容易岔气…… “你就是李素?”侯君集笑容收敛,认真地打量着他。 “回大总管,下官正是。” “确如陛下所言,果然是我大唐少年英杰,此物霸道不凡,有它相助,松州必克!”侯君集大笑。神采很飞扬,他是当弥道行军大总管。这次虽是兵分三路,但他对三军有节制权,没错,若是敌军里面有位神勇之人能够百万军中斩上将首级。斩的就是侯君集。 当然,收复松州后,侯君集的功劳也是最大的,所以现在他笑得这么浮夸。 “东西我们都试过了,确如老牛所言,端的非常霸道,刚才我们还在说,来日收复松州,我三人联名为你奏请首功!哇哈哈哈哈……”又是仰天大笑。 刘兰性格比较寡言。温和笑道:“幸好陛下这次遣你随军,否则松州之战我们怕是要吃大亏。” 牛进达笑得很大声,伸手一勾便将李素勾到他身边去了:“小孩子家家。莫宠坏了他,首功自是要奏请,我一人上奏便是。” 侯君集指着他笑骂道:“老货倒会收买人心,这么快就把他划拉到你那头了,你别高兴太早,老程的招子比你我毒辣。早把这小娃子当宝贝了。” 牛进达咧嘴笑:“陛下把这小娃子安插到牛某帐下,自然是我的人。小娃子立了功,自有牛某为他奏功,要你们多甚事。” 李素在一旁静静看着三人吵来吵去,牛进达的态度很坚决,奏功只能由他一人奏,侯君集和刘兰插不进手。 饶有兴致地看了半晌,李素渐渐品出味道了,嘴角不由勾起一抹轻笑。 很有意思的画面,几个武夫斗起心眼来,似乎不比文官差…… 最后牛进达吵得不耐烦了,瞋目喝道:“奏章我已写好,来人!快马拿我奏章入长安呈给陛下,还有那些个小罐罐,带几个一同送去。” 无赖招数耍出来,侯君集和刘兰气得两眼圆瞪,却拿他无可奈何,似真似假笑骂几句,遂悻悻作罢。 送走了侯君集和刘兰,牛进达再次擂鼓聚将下了军令,明日辰时造饭,辰时三刻攻城。 众将散后,李素仍留在帅帐内,牛进达眯眼看着他:“小娃子还有事?” 李素整了整衣冠,忽然朝牛进达长长一揖:“小子谢牛伯伯爱护之恩。” 牛进达楞了一下,神情变得古怪:“刚才……你懂了?” 李素笑道:“小子懂了。” “到底是被陛下夸过的少年英杰,果然不凡。”牛进达有些惊讶,随即懒懒地挥挥手:“懂了就好,你年纪小,莫掺合这种事。” “是,小子本来什么都不懂的。” 问得没头没脑,李素的回答也没头没脑,大家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人。 ………… ………… 翌日辰时三刻,唐军第三次攻城。 前军阵列里多了一支奇怪的兵种,一百人手握横刀,腰间挂着两个软皮囊,皮囊鼓鼓的,这一百人位置站在弩箭营之后,每人相隔二十步混杂在攻城序列之中。 战鼓隆隆擂响,仍是弩箭和抛石车先登场,漫天箭雨和巨石掀开了大战的序幕,随即低沉的牛角号吹响,震天的喊杀声中,唐军将士抬着云梯朝城墙冲去。 攻城的战术跟前两次一样,似乎没什么新意。城头上的吐蕃将领最初紧张了一阵,后来渐渐放了心,仍是以前守城的老套路,攻守双方好整以暇地拼命。 一切都在重演,谁都没有注意到,今日的攻城队伍里隐藏着一个扭转战局的变数。 *********************************************************** ps:今天一更算了,状态很差,难道是我这些天太勤奋的缘故?(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九章 收复松州(下) 漫天的箭矢和巨石从天而降,松州城头仍是不绝于耳的惨叫和咆哮,战争里面应该听到的声音,在这里都不缺。 小半个时辰过去,箭矢和巨石渐渐停歇,守城的吐蕃将领不慌不忙地看着城下的唐军,相比前几日守城时的紧张,今日将领们眼中多了几分戏谑和嘲讽。 原来这就是万邦臣服的大唐实力,这样的实力,我们的赞普亦可取而代之。 有个成语叫黔驴技穷,说是老虎第一次看见驴子,以为是很强大的存在,驴也很争气的叫了几声,老虎吓得落荒而逃,然后发现驴没什么动静,接着再靠近,驴又叫,老虎又逃,反复好几次,老虎终于发现驴这种东西除了只会嚷嚷,根本没有别的本事。 现在守城的吐蕃将领们显然把自己当成了老虎,而大唐将士则成了那头只会叫唤的驴,三次毫无亮点的攻城,令吐蕃人心情大定,原来所谓的大唐雄兵亦不过如此。 心情一放松,守城愈发有条不紊,敌人与敌人之间往往都在互相学习,互相成长,相比前几日的两次攻城,吐蕃人这次更镇定了。 战鼓再次擂响,潮水般的大唐将士发出山崩地裂般的喊杀声,密密麻麻朝城墙涌去。 一架架云梯搭在城墙箭垛之间,剽悍的前军将士们嘴里咬着横刀刀刃,赤红着双眼往上攀爬,吐蕃兵仍旧用钩镰长枪将云梯推倒。 一切都如同前几日的画面重演。吐蕃将领们斜倚在城楼柱子边,甚至不慌不忙地指着攻城的唐军将士嘲笑。 然而,这次攻城终究有些不同的。哪怕只有一点点不同,也能令战局的结果完全扭转。 攀爬云梯的唐军将士人群里,忽然有人伸手从腰间的皮囊处掏出一个小陶罐,下面立马有人递上火把,将陶罐的引线点燃,握着陶罐的将士显然不怕死,任那根嗤嗤燃烧的引线烧到只剩三分之一时。才嘿然大吼一声,用力朝城头一扔……“ 小陶罐恰好在吐蕃兵的上空爆炸。 轰! 地动山摇的爆炸声。守城的吐蕃兵只觉得脚下的城墙都在微微晃动,惊愕放眼望去,整整两丈方圆的吐蕃兵全部倒在地上双手捂头,凄厉惨叫不已。鲜血甚至白花花的脑浆从头顶哗哗流下,场面非常血腥惨烈。 吐蕃兵短暂的呆住了,每个人眼中不由自主浮现极度的恐惧。 这是一种他们从来不曾见过,甚至连听都没听过的武器,一个小小的陶罐,能发出九天神雷般的炸响,然后无数人莫名其妙死去,这……根本就是天神的惩罚啊! 厮杀惨烈的战场破天荒出现了死一般的寂静,一名吐蕃兵呆呆看着满地打滚哀嚎的袍泽。哐当一声扔掉了手里的兵器,跪下来痛哭流涕,五体投地式嚎啕忏悔。 神神怪怪的信仰。在这个年代还是很有市场的。 有了第一个,紧接着就有第二个,第三个,小陶罐爆炸后,吐蕃兵的士气瞬间降到了冰点,因为无知。所以恐惧,他们徒然发现。自己原来在跟天神作战……这哪里是作战,这分明是作死啊。 一部分人跪下了,还有一部分不信邪的却被激起了凶性,扬刀哇呀呀朝已经登上城头的唐军将士劈去。 嗤嗤嗤! 引线冒着青烟的小陶罐同时扔上城头半空,这次扔得有点多,足有上百个。 轰轰轰! 数百丈长的城头马道上,吐蕃兵们几乎全部被笼罩在小陶罐的打击范围内,山崩地裂般的爆炸声过后,很快便是一片凄厉得如同杀猪般的惨嚎声,数百丈的马道上,大部分吐蕃兵已倒在地上打滚呻吟,只剩一小部分吐蕃兵睁着极度惊恐的眼睛,呆呆地看着唐军登上城头,看着他们向自己扬起了刀剑…… ………… 松州南城门下,泅水渡过护城河的另一小支唐军将士悄悄潜到城门边,一个特制的大陶罐稳稳地放在紧闭的城门正中,为首一人举着火把,点燃了引线,然后一群人赶紧跑远。 轰然巨响过后,城门被炸开一个足够一人一马穿行而过的大洞。 中军阵内,牛进达两眼放光,仰天哈哈大笑,三两步跑到巨鼓前,一脚将擂鼓的军士踹远,亲自取过鼓槌,节奏急促地擂起了战鼓,隆隆鼓声中,铺天盖地的唐军将士呼喝着朝城门涌去。 冲在最前的是百余骑兵,手里举着火把,马鞍旁挂着一个软皮囊,当无数吐蕃兵冲出城门防守时,他们惊惧地发现,唐军骑兵们从软皮囊里掏出一个黑不溜秋的小陶罐,百来个陶罐在上空炸响,吐蕃兵倒了一地…… 骑兵们策马踩过吐蕃兵的尸首,冲进了城门,后面跟着无数扬刀执戈的步卒,骑兵打头,步卒紧跟,从城门一路冲进城内,然后将小陶罐扔得满城乱飞,松州城内只听得此起彼伏不绝于耳的爆炸声。 城内巷战比想象中结束得更快,从骑兵入城到处乱扔陶罐开始,只过了两柱香时辰,几个吐蕃将领模样的人率领麾下部将聚集一堆,纷纷扔下兵器,用生涩的汉话大叫“我们降了!” 侯君集,刘兰,牛进达三位大总管策马入城,第一眼便看到跪满一地的吐蕃将士,人人恭敬地跪伏于地,神情充满惊惧,望着三位大总管的眼神如同天神临世一般。 侯君集左右环视许久,忽然仰天大笑:“来人!快马入长安禀奏陛下,王师收复松州!” ************************************************************ 松州收复了,其过程……实在不能称之为“惊心动魄”,至少在李素眼里,这次攻城轻松得连他自己都没预料到,整个过程如同前世小孩过年放炮仗似的,点一个扔一个,扔了几个后,松州城破了,吐蕃人降了,侯君集神采飞扬策马入城,享受将士们欢呼和吐蕃人膜拜时,再一次仰天长笑,而且没笑岔气。 八百里快马日夜飞驰,五日后,捷报至长安。 此时,长安城太极宫内,李世民神情却如乌云密布般阴沉,殿内几位文臣脸上皆现怒容。 能让大唐君臣生气的事情不多,唯独眼前这件,却激起了李世民久抑的怒火。 说来松赞干布也算是吐蕃的英明君主了,毕竟吐蕃是在他的治下完成了统一。然而英明君主干的事情有时候实在令人忍不住怀疑他的“英明”二字里面到底掺了多少水分。 就在唐军攻打松州城的同时,松赞干布再次遣使者入长安,求见李世民。 大唐君臣很诧异,搞不清松赞干布到底是什么风格的画风,我和你正在打仗好不好?你居然还有脸派使者来? 松州前线尚未传来消息,再加上李世民窝了一肚子火,虽然朝中几位文臣包括魏徵在内,都觉得不应失了大国风范,应该召见吐蕃使者,可李世民还是难得的任性了一次,将使者晾在鸿胪寺四方馆,让他代表松赞干布好好反省几天。 吐蕃使者显然不懂得何谓反省,这次代表松赞干布入长安,却比前两次的气焰嚣张许多。 唐军两次攻城而城不克,吐蕃底气顿时足了,使者的目光再看大唐时,已远远不如当初看天朝上国般那般恭顺敬畏了,国与国之间很现实,国家实力决定君臣所属,而现在看来,纵横睥睨天下的大唐关中精锐亦不过如此。 李世民把吐蕃使者晾在四方馆好几日,无奈朝中文臣们看不下去了,这不是一个圣明君主该干的事啊,不管人家来意如何不善,你好歹也接见一下吧?泱泱礼仪之邦的皇帝陛下,连这点气度都没有,教那些外邦蛮夷如何看咱们? 李世民无奈之下只好召见吐蕃使者,当着满朝文武的面,一脸傲色的吐蕃使者终于道出了来意。 吐蕃使者是奉了松赞干布的谕令来的,他来长安当然不是为了耀武扬威,或者说,不仅仅是耀武扬威,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目的……不屈不挠向大唐皇帝陛下求娶公主。 令人很无语的请求,两国还在交战,这头却春风满面地结亲家,长安松州两地画风截然不同,令大唐君臣无所适从,想笑,还想杀松赞干布全家…… 前面求过两次婚皆被拒绝,这次又来?看来大唐的妹纸真的很招人喜欢呐。 大殿之上,李世民呆了好半晌,忽然怒极反笑。 “占我大唐城池,屠我大唐子民,现在松赞干布居然还要求娶大唐公主?”李世民语气带着丝丝寒意,顺便扔过一记冷冷的“你脑子是不是被门夹了”的眼神。 吐蕃使者不卑不亢地道:“赞普久仰大唐中土礼仪诗文,求娶大唐公主是赞普久慕多年的愿望,伏请皇帝陛下恩准。” ********************************************************** ps:还有一更,可能有点晚,估计超过零点,因为这两天我又在跟作息规律较劲,过了今天大概,也许,可能。。会恢复正常作息。。。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章 捷报入京 求娶大唐公主这种事,几乎每年都有好几桩,周边邻国诸如薛延陀,吐谷浑,西突厥,甚至连日本都曾经派过使者求婚,李世民一度有种自己是条狗的错觉,下了一窝小狗崽,邻居都惦记上了,今天你抱一只走,明天他抱一只走,娶大唐公主一时谓为时尚…… 看看眼前这位吐蕃使者,两国在松州打得头破血流,长安城里却在唱着凤求凰,前面两次求婚,李世民或许可以当成一件琐事,或是一个笑话一笑了之,然而这一次,吐蕃占了松州,屠戮数千大唐子民,而唐军久攻不下,消息传回长安,李世民气得两天没吃饭,这个节骨眼上,吐蕃使者居然又来求婚,这次求婚李世民可就不能当成是笑话了,他分明感觉到这是松赞干布的挑衅,甚至可以说是威胁! 大殿内寂静异常,只听得到李世民呼哧喘着粗气的声音。 “占我城池,屠我子民,尔等竟还向朕求娶公主?”李世民满面阴沉问道。 吐蕃使者不卑不亢地道:“子民,草芥也,英雄席卷天下,何惜寸草末微?待春风又生,草芥自会再绿,陛下若应许赞普所请,我赞普愿归还松州,并送上牛羊万头,良马千匹为礼。” 李世民的怒火顿时升至顶点,重重拍了一下榻前矮案,长身而起,拂袖怒道:“不必归还了!占了朕的城池,朕亲自去取回来!” 面对李世民的怒火。吐蕃使者却不慌不乱,镇定笑道:“恕下臣放肆,唐军攻城已半月。松州仍在我吐蕃手中……” “大胆!” “狗奴不知死活!” 不仅是李世民,这下满殿文武大臣都怒了,纷纷跳出来指着吐蕃使者大骂。 李绩,程咬金等一干名将更是羞愧难当,扑通跪在殿中,脖子青筋暴跳,力竭声嘶地请求领兵出征松州。 大殿闹哄哄时。吐蕃使者站在殿内却微微一笑,笑容里傲色毕现。然后闭上眼睛,一副浑然物外的模样。 李世民一口白牙咬得噶蹦响,眼中杀机闪烁,若非那条不斩来使的臭规矩。这个吐蕃使者早被他下令剐成了一万片。 “全都肃静!”李世民甩袖大喝,满殿喧哗顿时静下。 死死盯着吐蕃使者,李世民一字一字地道:“吐蕃使者,你给朕听清楚,大唐松州,朕一定会取回来,尔等屠戮大唐子民,朕必以十倍之数报还之!” 殿内无风,吐蕃使者却分明感到一股凌厉如刀锋的罡风迎面拂来。身上不由自主冒出一层鸡皮疙瘩,看着殿中的大唐皇帝陛下如同困兽般赤红着眼睛,恶狠狠地盯着他。使者浑身一凛,却不敢再多说一句话。 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大殿的沉默。 宦官的身影还没出现,老远便听到他尖细欣喜的大叫:“松州捷报!松州捷报至矣!” 满殿文武哗啦一声全站了起来,吐蕃使者两眼圆睁,不敢置信地扭头望着殿外。 李世民也顾不得仪态了,长身而起跑向殿门。 气喘吁吁的宦官刚出现在殿门外。便见李世民站在门口,吃人似的目光盯着他。 宦官吓坏了。急忙跪地请罪:“陛下请恕奴婢禁宫失仪之罪……” “别废话,快说,松州怎么了?”李世民恶狠狠地道。 宦官这才敢抬起头,道:“当弥道大总管侯君集八百里捷报,贞观十一年八月初二,大唐雄兵攻克松州,此战击杀吐蕃敌兵五万余,吐蕃二十万大军溃逃者四万余,余者十万皆降我大唐,松州城已被收复!” 殿内大臣呆楞片刻,接着仰天哈哈大笑,刚才压抑阴沉的大殿此刻却如春风化冻,万物复苏般和煦。 满殿笑声中,唯独李世民扭过头,阴森的目光注视着吐蕃使者。 吐蕃使者如遭雷殛,震惊地看着殿外的宦官,失声道:“这不可能!我吐蕃二十万大军守城,区区五万唐军怎可破城?” 殿外的宦官倒也给李世民争脸,闻言双手迅速捧上捷书,道:“这里有侯君集大总管八百里捷报奏疏,另附吐蕃守军降书,请陛下御览。” 李世民接过捷报,快速看了一遍,然后……仰天哈哈大笑。 “吐蕃使者,松赞干布欲求娶大唐公主乎?”李世民笑完忽然问道。 殿内大臣们顿时哄堂大笑。寻常的一句话,在眼下这个情势说出来,却包含了无数恶意, 吐蕃使者脸色铁青,呆怔许久,终于咬着牙躬身道:“下臣……下臣向皇帝陛下辞行。” ********************************************************** 太极宫山水池阁外的草地上,一张矮脚桌上摆着一排黑溜溜不起眼甚至有点丑陋的小陶罐。 一名从松州赶来的折冲校尉恭敬地站在矮脚桌旁,垂头大气都不敢喘。 李世民狐疑地盯着这一排小陶罐,道:“就是这个小玩意助我大唐收复松州?” “回陛下,正是。” 李世民似乎不太相信,和牛进达的表现一下,曲起手指弹了弹小陶罐,一边端详一边喃喃道:“这是个啥么……” “陛下小心,此物非常霸道,松州城坚兵利,我大唐将士却只费了数百个小罐罐便将松州纳入股掌之中。” 李世民眼中大放异彩,笑道:“竟有这般厉害?来,给朕试试。” 校尉犹豫了一下,还是小心翼翼地将陶罐捧起,恭敬地请李世民离开十余丈,还要捂声耳朵。 李世民哂然一笑,登基以前他也是南征北战,什么风浪没见过?堂堂帝王之尊犯得着怕一个小罐罐? 校尉无奈,只好将陶罐引线点上火,然后猛力往前一扔。 轰! 地动山摇,李世民身后侍卫大惊失色,拔刀将他团团围在正中,阁楼远处的宫女宦官们吓得跪地抱头尖叫,庭院内一片狼奔豕突。 李世民的笑容僵硬,呆呆地注视着远处被炸出一个大坑的草地,半晌没回过神。 没理会周围的动静,李世民缓缓走到大坑旁,细心地从草地里拔出几片尖锐的碎铁片,然后,又倒吸了一口凉气。 沉默许久,李世民神情凝重地道:“捷报上只说如何破了松州,却语焉不详,此物……到底何人所造?” ************************************************************ ps:不好意思,果然睡过头了。。。这一章算昨天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一章 封爵召回 原本对小陶罐有些轻视的,李世民甚至暗暗恼怒侯君集捷报不尽不实,他不认为区区一个小罐罐能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这是亘古未闻之事。 直到亲眼见识到小陶罐的威力,那个跟拳头差不多大小的罐罐里,似乎藏着扭转乾坤的力量,只消一点点火星,便能爆发出惊天动地的能量。 李世民终于信了,这个罐罐,确实有扭转战局的能力,侯君集捷报所言不虚。 “此物……何人所造?”李世民神情凝重,他很快意识到这个东西对大唐的意义。 校尉垂头恭声道:“阔水道行军大总管牛郡公麾下录事参军,李素。” 李世民飞快扭头,定定注视着校尉,短暂的震惊过后,缓缓呼出一口气:“竟然是他……” 校尉接着道:“此物皆是李素所造,当日我将士两次攻城皆不克,后来李素不知怎的将此物造出来了,牛郡公见识过此物之威,连呼霸道,遂命军中大肆制做,第三次攻城时牛郡公命百人百骑携带陶罐千余,松州城半个时辰内便被攻克,此物爆开后声震九霄,方圆两丈之内人畜皆亡,吐蕃军心尽丧,城门炸开后便降了。” 李世民眼皮直跳,随即垂头再次看向这些不起眼的小陶罐,许是心理作用,方才见着黑溜溜的丑陋物事,现在再看时,却觉分外顺眼,仿佛闪烁着金光万道。令人不敢逼视。 端详许久,李世民沉声缓缓道:“此物之造法……” 校尉似乎明白李世民要问什么,急忙回道:“牛郡公见识它的霸道后。已命李素献上秘方,军中大肆制造乃是牛郡公从军中精心挑选的府兵,将其看管起来,严令不得与任何人接触说话,违者立斩,并且在其帅帐旁盖起了一座作坊,命亲卫将其团团围住。不准任何人靠近……” 李世民神情终于和缓下来,点头笑道:“进达深知朕心。不错!” 校尉接着道:“牛郡公已遣一支精骑上路,将此物秘方火速送来长安。” 李世民淡淡点头,垂头看着小陶罐,忽然大笑起来。 “有此一物。何愁我大唐不能威服天下!” ………… 夜沉如水。 甘露殿内,李世民随意披着龙袍,皱眉看着矮案上的捷报。 李素那张年轻的脸庞在他脑海内反复浮现,李世民缓缓阖上眼,第一次认真地琢磨李素这个人。 最初听说他的名字是天花蔓延之时,那个太平村的小子莫名其妙把天花治好了,或许那个小子永远不会知道当时的李世民正陷入怎样的困境里,朝堂与民间各种恶意的声音直接威胁着他的统治,然后。李素出现了,凭空冒出来似的,极平凡的农户小子治好了天花。解决了当朝皇帝的困境。 后来又是诗,从“花开堪折直须折”,到“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流芳的字句里,透出一股少年人对世情的明朗。和对世人的悲悯。 再到后来的击杀结社率,解救东阳公主。献推恩国策,直到今日造出这个堪比天威的小陶罐,助唐军收复松州,而他这个皇帝也在吐蕃使者面前找回了面子…… 李世民越想越心惊,不说不觉得,细细思来,这个少年郎不知不觉竟做了这么多事情,将他的这些功绩揉在一起,比起如今朝中名臣宿将亦不遑多让,这样的人才,怎能让他隐于乡野村夫之间从此庸碌到老? “如此人才,若不为朕所用,朕之过也……”李世民喃喃自语,然后,展开面前的一卷黄绢。 毛笔饱蘸墨汁,李世民神情闪过一丝犹豫。 自贞观初年开始,李世民一直有意无意地削减朝中爵位,但凡圣明君主,对封爵总是极其吝啬的,封了爵便意味着朝廷要世世代代养着这家人,从老子到儿子再到孙子,子子孙孙无穷匮也。这还是小事,怕的是一代比一代差,空顶着祖辈的功绩吃老本,尽干欺压良民的事,更重要的是,朝中勋贵多了,对未来的皇权不是件好事。 登基十多年苦苦找借口削爵,如今却不得不新立一个爵位,对李世民来说,委实有些犹豫。 脑海里那张皮笑肉不笑的俊脸朝他“呵呵”两声,李世民咬了咬牙。 见过李素几次,李世民也察觉这小子不太愿意当官,若欲他为自己所用,封个官怕是不太够,便只能封爵了。 心思落定,李世民再无犹豫,毛笔稳稳落在黄绢上,开始书写。 写完后,李世民舒了口气,脸上忽然露出笑容。 那个懒散的小子进了朝堂,会为朕的江山社稷做出什么大事呢? 夜已深,李世民搁下笔,伸了伸懒腰,起身回寝宫去了,打开殿门,殿外侍立的宦官急忙恭敬地点好灯笼,为李世民领路。 殿门外刮进一阵带着炎热气息的热风,将桌案上刚刚写过的黄绢吹起,空中几番摇曳后飘落在地,如同天庭神谕降临人间。黄绢之上,飞白体所书的四个大字格外夺目——“泾阳县子”。 ********************************************************** 太平村。 东阳失眠好几天了,最近夜里老做噩梦,梦到一支冷箭射进李素的胸膛,梦见一块巨石砸向李素的头顶,还梦到李素犯了军纪,被牛进达推出帅帐枭首示众…… 梦里各种血腥各种伤心,全部都是李素死了,而且死法不拘一格,每日皆有推陈出新。 夜里几次被吓醒。白天懒洋洋的没精神,但从李素离开的那天开始,东阳每日都去河滩边坐着。什么也不干,就呆呆坐在石头上,静静看着流淌的河水发呆,坐两个时辰,不知不觉一个下午过去了,夕阳西沉的时候,东阳总是习惯性地朝李家方向望一眼。没有看到那道让人又恨又欢喜的熟悉身影,然后便怅然叹口气。起身默默回府,第二天又来…… 无论天气好坏,东阳每天都必须在河滩边坐一阵,夏日暴雨多她也照来不误。偶尔也叫上绿柳陪着,大多数时候谁也不叫,就一个人独自望着河滩,独自笑,独自伤神,有时候也独自落泪。 终究已有个人走进了她的世界,哭与笑,悲与喜,都是因为他。 河滩与往常并无不同。他常坐的那块石头她每天都要细心擦拭几遍,仿佛下一瞬间他便能坐上去似的。 心事重重地看着河水,东阳俏容浮上深深的忧色。 这几日做的噩梦令她心惊胆颤。她不清楚松州发生了什么,因为未知,便愈发觉得恐惧,她怕他发生意外,她怕噩梦成真,于是每天心神不属。愁容满面。 远处,绿柳的脚步声匆匆跑来。作为东阳的贴身宫女,她的心思怕是只有绿柳一人最清楚了。 “殿下,殿下!”绿柳跑得很急,蹦蹦跳跳跑到东阳身前弯下腰,手扶着膝盖喘粗气。 东阳嗔她一眼:“也是十多岁的大姑娘了,毛毛躁躁的没个规矩。” 绿柳咯咯一笑,接着满脸兴奋道:“殿下,婢子从府里侍卫那里打听到一个消息……” 东阳不感兴趣地扭过头,淡淡地道:“无非又是邻国与我大唐发生了甚事,没意思透了,我不想听。” “不是啊殿下,是李素的消息……” 东阳两眼顿时放了光,惊吓与喜悦在她那双清澈黑亮的杏眼里反复交杂。 “李素怎么了?快说!” 见东阳急成这样,绿柳也不敢再卖关子,笑道:“听侍卫大哥说,李素在松州立功了咧,而且立了大功……” “难道他上阵杀敌了?”东阳脸色一白。 “不是杀敌呀,是他造了一个新奇的东西出来,这个东西……很厉害的!” 东阳怔忪半晌,忽然笑了:“他又造出了甚东西?” 绿柳也不太清楚,只能打听到一些零碎的片段,于是两手笨拙地比划着:“一个……很怪的东西,听说是个陶罐罐,那个罐罐会炸,跟打雷一样,吐蕃人占了咱们的松州,三位大总管攻了两天都没有攻下来,后来用李素造出的罐罐,攻城的将士随便扔了几个,就把吐蕃人吓得归降了……殿下,李素真的好厉害咧,三位大总管向陛下报捷,都说李素是收复松州第一功。” 绿柳说完两眼冒光,很纯正的崇拜目光。 东阳的神情愈发轻松了,这几日做的噩梦仿佛被一阵春风吹走了一般,瞬间不见踪影,现在心中所充斥着的,只有满满的思念,以及对归期的希冀。 “松州已收复,他……该回来了吧?”东阳轻托香腮,痴痴望着河水,轻声呢喃道。 “婢子听说咱们大唐将士还要往西边打呢,说是有仇报仇,吐蕃敢夺我大唐城池,咱们便杀进吐蕃境内,夺他十座城池才罢手。”绿柳鼓起腮帮,小肉拳头握得紧紧的,露出很凶狠的可爱模样。 东阳失望地叹气:“还要打啊?” 绿柳忽然嘻嘻一笑:“将士们虽然往西边打,但李素却要回来了,听说陛下下了旨,宣召李素回长安,还给李素封了爵呢,泾阳县子,圣旨如今已出了长安,往松州而去。” 东阳楞了一下,接着脸上浮出极度的喜悦,这种喜悦偏偏不能太流于外,于是只好紧紧抿着唇,努力装出一副很平淡的样子。 河滩边再也坐不下去了,东阳头一次觉得待在这里竟然坐立难安,洁白的贝齿咬了咬下唇,东阳忽然拉着绿柳站起身,道:“走吧,咱们回府,回去你帮我看看,我穿哪件衣裳好看一点……” ****************************************************** ps:再缓一天,作息快调过来了,下一章估计还是零点后,自己欠的孽债,含着泪也要码完。。。(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二章 进退难取 松州城。 唐军入城已十日了,当初大战时逃亡的百姓也陆续回到城里。 城里已是满目疮痍,处处皆是残垣断壁,烧焦的横梁,炸毁的土墙,还有一些孤儿坐在曾经的家的废墟里无助地哭泣。 十万吐蕃降军被安置在城外的营房里,被唐军严密看管着,自古有杀降不祥的说法,侯君集等三位大总管倒也没开杀戒,当初说过吐蕃屠戮大唐百姓,唐军必以十倍还之,攻克松州时共计杀吐蕃兵五万余,这句誓言已经做到了,至于那些归降的吐蕃兵的命运,只能等待皇帝陛下的圣裁。 收复松州后的琐事很多,比如安置百姓,修补城墙,帮百姓重建房屋,城内的治安也需要官府的力量来维持,侯君集三人忙得脚不沾地。 按理说李素这位录事参军应该比三位大总管更忙,因为他算是文官,军中文官不多,一旦战事结束,善后的事情一般由文官牵头处置,可惜李素对如何处理政务一窍不通,况且像他这么懒散的人,就算他懂得处理政务他也一定会想办法偷懒耍滑,牛进达似乎对李素的禀性很熟悉了,索性什么也没安排他干,每天见面点个头算是打了招呼,然后牛进达匆匆进城忙碌,至于李素……嗯,只要负责好好活着就行。 这种感觉有点复杂,李素偶尔也会有一种被别人当成废物的羞辱感。但是悠闲起来很快把这种羞辱感抛到脑后,每天撒着欢的在大营里东跑西窜,或者请中军伙夫做一碗寡淡的清粥端给正在养伤的王桩。自己却捧着牛进达亲卫悄悄塞给他的烤野味,当着王桩的面啃得嘴角流油。 其实李素一点也不喜欢吃烧烤,不过看见王桩馋得喉头乱动却只能老实喝粥的模样,李素觉得很有优越感,吃完野味满嘴油腻得直犯恶心,总觉得自己干了一件损人不利己的蠢事,但是闲着也是闲着。所以第二天李素继续当着王桩的面啃得满嘴流油,好整以暇地迎着王桩羡慕的目光。把最后一块肉塞进嘴里。 追求的就是这种精神上的享受。 每天窜去王家两兄弟的营房串门,日子过得并不无聊,偶尔也有一些同村的年轻人跑来,大家七八人去营盘外找个空地。李素提供野味,他们负责拾柴,众人来个烧烤聚会,若是被纠察军纪的将领发现,众人驾轻就熟地垂着头,而李素则负手摆出教训大家的模样,顺便向将领表示此事是他先发现的,正在对犯了错的府兵进行批评教育,不劳尊驾费心云云。纠察将领走后,大家该吃吃,该喝喝。 录事参军嘛。干的就是这种事,官职不能白封,总要派上用场。 好几次过后,纠察将领不免心中怀疑,为何每次逮着这群犯了军纪的杀才时,这位中军的录事参军总是比他先发现。而且教训那些杀才的时候连嘴角的油渍都没擦干净…… ………… ………… 牛进达也有不忙的时候,每到晚上回营。他便坐在帅帐内,凑着昏暗的油灯看地图,一看就是半晚。 终于有一天,他把李素叫进了帅帐,指着羊皮地图,神情很忧虑。 “收复松州还不够,此仇报得不够利索,大唐仅收回了本钱,还没跟吐蕃贼子算利钱,所以我们要继续西进,打进吐蕃境内!”牛进达眼中杀机迸现,一拳狠狠砸在地图上。 “大总管文成武德,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我大唐将士威武!”李素赶紧一记马屁送上。 牛进达是个很务实的人,不吃李素这一套,抬手指着他怒道:“再玩这种虚招,信不信本帅把你绑旗杆上暴晒三日?” 李素无奈地道:“下官也不知说什么了,吐蕃地理之险,以前下官便与大总管说过的……” 牛进达盯着他:“你不赞成西进吐蕃?” 李素挠挠头:“不能说不赞成吧,要看我唐军对吐蕃的仇恨程度,愿意付出多少代价雪此仇恨,吐蕃境内人烟稀少,除了牛羊和青稞,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若是攻下国土纳入我大唐版图,表面看或许是好事,然而既然纳入了版图,便需年复一年的经营,为了攻下来的这块地,我们要迁民,要开荒,要建都护府,朝廷每年还要拨出巨款发展当地农牧,更麻烦的是,吐蕃不会甘心国土被我们抢走,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夺回,然后大唐与吐蕃渐成死敌,每年不知要填进多少大唐府兵的性命才能保得边境安宁……” 顿了顿,李素抬头看着牛进达,笑道:“若此战无关利益,只为报仇雪恨,其实很简单,咱们城外不是有十万吐蕃降兵么?全部一刀砍了,算上收复松州一战杀的五万吐蕃人,吐蕃一共死了十五万人,屠我大唐子民数千,松赞干布付出了数十倍的代价,我想未来五年内,吐蕃再无犯我大唐疆境之力了。” 牛进达点点头:“你说得有道理,若纯只为报仇,杀了十万吐蕃降军足够了……” 毫无预兆的,牛进达一脚踹上李素的屁股。 “小混帐,想害死我吗?杀降不祥,不但损阴德,更损国运气数,以后这话若再敢跟别人提起,不消我动手,看别人不把你活剐了!小小年纪,哪里学来的歹毒心思?” 李素无奈地道:“下官只负责提建议,任何一种达到目的的可能性都要提出来,这是下官的职责,至于采不采纳,那是大总管您的事了……” 牛进达嗤了一声,露出无比欠抽的嘲讽表情:“狗屁职责,一个从八品末流小官,每日无所事事邀三喝四吃野味,现在倒跟本帅职责上了,信不信我抽死你?” 李素对这个不讲道理的世道绝望了,不仅不讲道理,还人身攻击…… ************************************************************* ps:说了调整作息嘛,其实每天还是两更,只是欠了前天一小章,大家给两天时间,其实调整作息我也挺痛苦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三章 奉旨回京 有代沟,不仅是年龄上的代沟,而且还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代沟。 牛进达对李素还是很爱护的,真把他当成子侄看待,越是爱护便越不讲道理,几句喝骂里面多少能听出提醒之意。 李素也不傻,杀降的话题自然以后绝不再提。 “还是要西进!”牛进达看着地图,叹道:“我们能把帐算清楚,朝中的文臣,还有民间的百姓们却不会算这笔帐,大战之时杀了多少吐蕃人他们不管,只知道大唐吃了亏,而我们这些武将为国征战,收了松州便罢手,不图为百姓报仇,一说便是丧权辱国,领军的皆是酒囊饭袋之辈,况且此战大胜后,军中将士士气如虹,正是军心可用之时,若不继续西进说不过去。” 李素的神情也有些郁闷。 民族自信心太强烈了也不是好事,透着一股目空一切的味道,受了一点点委屈便恨不得杀人全家,大唐帝国自从灭了东突厥后,无论军或是民,心气儿普遍高了许多,对邻国的战争,胜了是常态,是理所当然的事,若是败了简直是不可思议的结果。每战必胜的结果几乎已让君臣和百姓都麻木了,唯一能当作话题的只有敌我众寡比例,敌众我寡的比例越高才能撩拨到军民们的……g点? 很复杂的感觉,这显然不是正常的风气,李素隐隐感到担忧的同时,却又忍不住为大唐自豪。有慢慢被大唐同化成为无数唐朝愤青一员的趋势。 其实对于西进吐蕃,李素内心并不太赞成。 从他平日死要钱……不对,应是竭力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表现就能看得出。李素是利益主义者,说唯利是图有点难听,至少也应是无利不起早……也难听,算了,不要在意那些细节。 利益主义者和商人一样,从来不干没有回报的事情,唐军攻进吐蕃境内。杀人也好,占领城池也好。首先要考虑将会付出多大的代价,然后再计算一下会得到多少回报,回报是否对得起付出,算清楚了帐。再决定要不要打进吐蕃境内。 与吐蕃军队交战将要牺牲多少关中子弟且先不说,仅说吐蕃的高原气候,险峻的山路和雪灾频频,这些自然因素便是一个强大到几乎无法战胜的敌人,天灾比*更可怕,造成的非战斗减员甚至不会比交战牺牲的人数少,就算最后胜利了,吐蕃的国土被大唐占了,最后大唐得到了什么?那样一个农奴制国家。除了遍地牦牛和羊群,以及少得可怜的青稞荞麦等等,还能得到什么? 况且。就算有了手榴弹这种超越时代的武器,能不能征服吐蕃还真不一定,手榴弹不是万能的,它不可能决定每一场战争的胜负。 李素的想法很多,但他很明智地选择了没开口。 这些话不是他该说的,人没有分量。话同样也没有分量。 牛进达眼睛只盯着地图,过了许久。忽然道:“收复松州以前,我派了十名斥候深入吐蕃境内,昨日他们回来了。” “结果如何?” 牛进达叹了口气,神情郁卒地道:“你没说错,吐蕃境内气候果然险恶之极,十名斥候死了三个,剩下七个都受了轻重不等的伤,死伤不是与敌军交手造成的,进入吐蕃五百里便是高山峻岭,如你所说,斥候们根本喘不过气来,有两人活活喘死,路上还遇到了一次大雪崩,又死了一个,再往里走了一百多里后,斥候们受不了了,越发觉得不能呼吸,只好全部退回来……” 李素沉默无语,进也好,退也好,都有苦衷,都有理由,如何选择只能看李世民和三位名将怎生衡量得失了。 *********************************************************** 又过了两日,长安城来了圣旨,除了大肆褒扬侯君集三位大总管外,圣旨里也做出了继续西进入吐蕃的决定,督促侯君集休整大军后启程。 李世民的意图很明显,不能惯着松赞干布的毛病,这次既然敢入寇大唐,就一定要把他打痛,打出他的心理阴影,让他以后一想到大唐俩字就忍不住全身直抽抽,从此不敢再犯我疆境。 要达到全身抽抽的效果,仅仅收复松州是不够的,还得继续攻打,松赞干布做初一,大唐做十五,大家有来有往,你攻完了换我攻,大家有来有往,搞基似的有攻有受换着来。 宣旨的是位文官,名叫高季辅,官职是中书舍人,这种宣旨的活也只能由中书舍人来干。 从长安骑马至松州,高季辅在马背上颠得面泛苦色,下了马脸上满是尘土,两腿呈罗圈状往外撇开,而文官向来对礼仪要求甚严,于是忍着痛苦使劲把腿往内挤,痛得老脸扭曲成一团,出席殡礼的模样。 宣完了督促进军的圣旨后,高季辅左右环视一圈,扬声道:“谁是李素?阔水道录事参军李素何在?出来接旨。” 李素老老实实跪在众人后面不显山不露水,此刻高季辅一喊,所有人扭头望着他,李素只好起身走了几步,站到接旨人群前列重新跪下。 “下官李素接旨。” 高季辅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似乎不敢相信宣旨的对象居然是个小娃子,急忙环视四周,发现所有人并无异色,看来确是正主无疑,这才压下心中惊讶,清咳两声后展开一卷黄绢,悠扬念道:“制曰:襃贤昭德,昔王令典,旌善念功,有国彝训。泾阳县太平村李素者,夙参谋谟。绸缪帏幄,竭心倾恳,备申忠益……” 李素一脸狗眼星星的模样。茫然地盯着高季辅。 这次是真的真的完全听不懂啊,没一句像人话的样子,他到底是在夸我还是骂我? “……志坚金石,誓以山河,实允朝议。封李素为泾阳县子,食邑二百户,钦哉。” 圣旨念完。李素恭敬将圣旨接过,口称拜谢天恩。李素听不出圣旨里的味道,但侯君集牛进达等人脸上却露出异色。 圣旨开头用上了“制曰”二字,足以说明这道圣旨的规格很高,是朝廷正式封爵的圣旨。而且圣旨里的对仗骈文也是很严格的圣旨格式,更玄妙的是,李素如今所任的录事参军是从八品,但泾阳县子却是从五品的爵位,圣旨里也没说罢去李素的官职,一个从五品的爵位配一个从八品的官……大唐立国至今从未听说过。 侯君集与牛进达迅速交换了一下目光,这道圣旨太有内涵了,果然是圣心不可揣测。 至于圣旨里的内容,基本都是些假大空话。封爵的理由更是苍白得拿不出手,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子哪里来的“夙参谋谟,绸缪帏幄”? 不过里面的原因侯君集等人倒是懂了。 小陶罐这种事。还真不能宣扬于世,李素的功劳自然也不能明说,这属于高度机密的事情,绝不能外泄,所以只好用一些假大空话应付过去,封爵的真正原因。大家心里有数便是。 李素虽然没听懂圣旨内容,但最后一句“泾阳县子”还是懂的。从领旨到谢恩,他的表情一直很平静,没有什么抵触的情绪,他很清楚发明手榴弹在这个冷兵器时代代表着怎样的意义,李世民的封赏亦在意料之中。 李素确实不想当官,他觉得自己没做好踏入官场的准备,但有时候情势逼人,若不发明手榴弹,王家兄弟就得死在松州城下,发明了手榴弹,自己就得接受随至而来的风光与凶险。 事情已然做了,就绝不后悔。人的价值观很多变,以往不惜一切代价都要躲开的东西,当有一天情势将自己逼到悬崖边时,只能摊开双手主动迎合它。 ……或许心里隐隐还有一丝别的期待,有了爵位,算是勉强有了身份,他离东阳是不是更近了一些? 高季辅念完了圣旨,笑眯眯地看着李素:“万没想到,为我大唐立下泼天大功之人,竟是一位如此英俊倜傥的少年郎,倒真是出乎老夫意料了。” 李素急忙躬身谦虚几句。 高季辅接着道:“老夫临出长安时,陛下有过吩咐,泾阳县子接旨后即日回赴长安,陛下要召见你,你赶紧回帐收拾一下,然后上路吧。” 李素恭声应了,转过身看着牛进达,迟疑地道:“大总管,下官回长安……不是独自回去吧?” 高季辅接道:“县子是我大唐爵位,爵者皆有仪仗,不过要等你回长安后由朝廷安置,从松州到长安嘛……” 牛进达呵呵一笑:“屁大点事,予你十骑送你回长安。” 李素腼腆一笑:“下官放肆,这十骑里可否让下官点两个人?” “谁?” “陌刀队的王桩,弩箭营的王直。”李素不假思索地道。 搞出这么多事情,又是发明又是封爵,为的就是这俩货,明日要开拔吐蕃境内,前路不知多艰苦,这俩货一定要带走,什么建功立业,什么不甘平庸,先保了命再说,若是让这俩货死在征伐吐蕃的路上,那么李素之前做的这一切有什么意义? ********************************************************** ps:还有一更在明天早上,等更的同志们就别等了,洗洗早点睡吧。这章是定时发布的,我晚上大概七点左右就要睡了,调整作息的斗争成绩非常喜人,应该快正常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四章 归心似箭 牛进达很痛快便把王桩王直俩兄弟交给李素带走了。松州被收复可以说全是李素之功,这点面子不能不给。 三位大总管将李素送出了大营辕门,一个个成了和蔼可亲的长辈,军中别无长物,三位的亲卫抬着野外行军时顺手射的猎物送给李素,麂子,梅花鹿,甚至还有半扇野猪,于是又多送了李素一匹马,专门用来驮运野味。 三位大总管很客气,但王家兄弟却很不客气。 刚上路,王桩就不满地直嘟嚷:“咋就让我回了咧?咋就让我回了咧?这都马上要打进吐蕃,杀五个吐蕃贼能得二十亩地咧……” 气得李素忽然很想把他一脚踹回大营,然后跟牛进达建议,下次打仗时让这混蛋当前锋中的尖兵,也就是俗称的炮灰。 “消停点啊,咋还不识好歹了?忘记前些日子又是内伤又是血肉模糊的,哭得那叫凄惨,记得跟我说了什么吗?你说你怂了,怂了就要认怂!”李素冷眼瞟着他道。 王桩急了,扭头看了看王直,涨红了脸试图挽回面子:“谁说怂了?谁?你莫诬赖我,我王桩铁打的汉子,怎会说怂?信不信我现在回营,砍十个吐蕃贼的脑袋给你看看!” 李素叹气,好吧,少年人的通性,面子比命重要。 回过头看着王直,王直比王桩灵醒些,似乎知道李素想问什么。咧嘴一笑道:“我没啥想法,我哥在哪我也在哪,入府兵杀敌搏前程也好。回村子种地也好,我跟哥走。” 王桩挠挠头:“听说你立了大功,还被陛下封了爵?一个小陶罐罐能换这么大的功劳?爵呢……” 似乎觉得言语无法表达心中的疑惑,王桩很夸张地用手比划了一下:“……那么大的爵,好厉害,回村后乡亲们见你都要跪咧。” 王直瞪了兄长一眼:“封爵了咋还会住村里?肯定住长安城里,说不定就住朱雀大街了。知道朱雀大街么?里面住的人家都是手握大权的大官和大将军咧,咱们李素以后就跟大官大将军们平起平坐。说的话都是发兵打哪里,朝廷拨粮赈哪里……” 说完王家兄弟二人脸上同时露出艳羡的神色。 李素苦笑:“你们……真的想太多了。一个县子爵位真没有那么大,就是一个混吃等死的名分,当然。朝廷顺便把我下一代的混吃等死也管了,只是爵位降了一级,成了县男,到我孙子辈就没爵位了,至于你们说的国家大事,我插不上半句嘴,朱雀大街……寸土寸金的地方,你们觉得我有钱买吗?” 王家兄弟怔住了,一副心理落差巨大的样子。随即,二人同时将嘴角微微一撇。 李素也呆了一下,不敢置信地揉揉眼睛。刚才俩货的表情……他们是在鄙视我么? 李素解释得很淡然,兄弟二人对朝廷爵位更是不懂,听说只是个混吃等死的名分后,顿时对爵位失去了兴趣,对李素仍和从前一样没大没小。 王桩拨过马头靠近李素,轻声道:“李素。记得上次我受伤后,你说过什么吗?” “喝粥。别吃肉。” “……不是这句。” 王桩顿时有点忸怩,粗糙汉子难得竟脸红了一下,声音也压得更低了:“我说我活这么大,还没睡过婆姨呢……” 李素秒懂了。 这家伙……刚捡了条命回来就起了淫心。 李素为难地咂摸起嘴,上次看王桩受伤活脱就剩一口气,眼看就不行的模样,当时心中一软,什么都答应了他,现在这货活蹦乱跳,李素却开始心疼钱了。 熊孩子知不知道赚钱有多艰难? “找家青楼,让你睡一回?”李素试探问道,他多希望王桩是个懂礼貌而且有素质的好孩子,懂得尽量别给人家添麻烦,更别给人家的钱包添麻烦…… 可惜王桩让他失望了,闻言大嘴咧得老开,忙不迭点头:“好啊好啊,多谢了,我要个脸大胸大屁股也大的……” 李素的脸拧成一团,很痛苦。 看着王桩兴高采烈的模样,李素试着和他打个商量:“给你找头驴对付一下咋样?” “……不!” 李素重重叹气,今日上路没看黄历啊,今日注定破财啊…… 恶狠狠一咬牙,李素脸上露出一股把自己孩子扔井里的决然:“睡!让你睡!一晚不睡十次你别想提裤子!” 回家卖诗去!卖给东阳,把损失找补回来。 ************************************************************ 李素和王家兄弟快马加鞭,后面还跟着八位护送的骑士,一行人路上跑了十来天,终于赶到了泾阳县城。 出了县城再往东便是太平村了,李素归心似箭,脑海里不断浮现东阳的俏容,只想挥一鞭子赶到村里,好好看看她这些日子瘦了没有,如果她能主动凑上来抱他一下……美滴很。 “哎哎……哎!李素快看!”王桩忽然拉住李素,指了指县城内大道旁的一家涂着朱红色漆的木楼。 “啥?”李素满头雾水。 “没见门口站着两个女子么?青楼咧!”王桩对李素的装糊涂很不满意,瞪了他一眼。 李素叹气,注定要破的财,怎么都挽救不回来…… 男人若是发情起来很麻烦,九头牛都拉不回,比如松赞干布,为了睡大唐公主不惜发动战争,又比如王桩,为了睡一回婆姨,眼看到家都不急着回去。 “进去,就我俩进去,其余的人外面等着!”李素下了马,拉着王桩往里走。 王直比李素还小一岁,似乎没到发情的年纪,无所谓地和八名骑士等在外面。 青楼不知名字,李素也懒得看,名字再好听终归是个做皮肉生意的地方。 进门后没见到传说中涂着白粉描着血盆大嘴的风韵犹存的老鸨,也没听到那句影视剧里那句“哎哟大爷您好久没来啦”之类夸张的诧异声,迎上来的是一位中年男子,长得很朴实,连笑容都很有素质。 “两位公子里面请,我们这里有名满长安的伎伶,善歌善舞,长安城里许多贵人都亲自出城来捧场,二位公子尽可饮酒赏歌舞,我们的酒也很有名,是最近风靡长安的五步倒,别看名字不雅,但酒劲可霸道得很……”(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五章 久别重逢 王桩没进过青楼,李素更没进过,二人可谓是风尘界的初哥,正经挨宰的货色。 听着这位中年男子滔滔不绝自吹自擂,李素颇不自在地斜眼睨着王桩:“要不……先赏一段歌舞?” 王桩大嘴一咧:“弄这些虚招子做啥咧?实在人,不讲究虚套,直接上婆姨,脸大胸大屁股大,快点,睡完咧我还赶路呢。” 中年男子应该类似于大茶壶的角色,闻言脸色有点难看。 青楼呢,确实是让男人睡女人的,属于最古老的营生,春秋战国时便有了,经过一千多年的发展,现在的青楼已不仅仅只是睡完了提裤子走人的场所,文人们给它润了色,多了许多前戏,歌啊舞啊,还有酒,吟风弄月,怀古咏今,酒兴来了更有红袖添香,适时地磨墨铺纸,不管写得好不好,总有一记或真或假的崇拜眼神送上,最后……才是睡女人的内容。 现在王桩倒好,略过前戏直接跳到最后一步,而且很赶时间,路边快餐店叫个盒饭吃完继续赶路的样子,令中年男子很悲愤。 我们这里好歹也是高级场所好不好?虽然刚才打的广告里说什么长安城的贵人来捧场确实没有,但真的有几位风雅文人来过啊,怎地今日迎来了这么一个粗鄙汉子? 李素不自在地咳了两声,指着王桩道:“按他说的办,嗯,他一个人。我就不凑热闹了。” 进门是客,再粗鄙的客人那也是客人,客人不能得罪。 中年男子很快从高级场所大堂经理调整到路边洗头房小老板的角色。适应得非常快,立马躬腰笑道:“贵客放心,小人马上叫姑娘们出来。” 一群莺莺燕燕从阁楼的房里走出来,站在王桩和李素面前掩嘴轻笑,至于这些姑娘的相貌身材嘛…… 一个小县城的青楼,指望能从里面发现什么绝色佳人未免就太天真了。 迎着莺莺燕燕们的目光,王桩有些害羞。黝黑的脸孔泛出一抹潮红,却努力挺直了腰。一副经验老道的熟客的样子,随意扫了一眼,果断摇头:“不行,干巴巴的。太瘦。” 中年男子滞了一下,马上道:“小人给贵客再换一批。” 换了一批又一批,中年男子额头开始冒汗,于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两位贵客……这俩货莫非是来砸场的? 直到最后一批,中年男子把青楼里数得着的雌性生物都叫出来了,王桩眼睛一亮,一副瓦砾堆里发现明珠的模样,上前站在一个大手大脚长得跟以前村里的杨寡妇颇有几分相似的婆姨面前,仔细打量了一下她的……丰乳肥臀?然后满意地点点头。搂过就往阁楼房里走。 婆姨不断挣扎,发出杀猪似的叫喊,王桩也很蛮横。死命拖扯着,终于成功把这位重吨位婆姨弄进了房里,房里一阵摔打声后,很快没了声音。 李素和中年男子默默看着,脸颊很有节奏很有默契地同时直抽抽。 中年男子苦着脸解释道:“那位贵客真是……卓尔不群啊,选中的那位姑娘其实……是我们青楼的厨娘。完事后怕还得给个交代……” 李素黯然叹道:“连‘卓尔不群’这么有文化的瞎话都编得出来,我相信贵楼的品位很高雅了……这口味。还不如找头驴呢,驴比厨娘便宜多了……” 一脸肉痛地取出十两银饼,算是为王桩“卓尔不群”的口味买了单,然后李素坐在楼下的矮榻上等王桩完事。 下人送上美酒,李素浅尝一口,确实是自己酿造的五步倒,味道很烈,一小口便面红耳赤。 楼外又走进来一个人,李素抬头望去,二人目光相遇,场面顿时有些尴尬。 勉强算熟人吧,当初扈司户提亲的许家,泾阳县城里开商铺的,上次李素伙同程处默在许家商铺前演了一出混帐戏,把自己的亲事搅和黄了,这位进来的人却正是许家的家长,那位许家闺女的老爹。 亲家相见,分外……眼红? 许老爹穿着轻薄的夏绸衫子,身材微胖,白白净净很和善的样子,见了李素坐在青楼里喝酒,许老爹不由一楞,从他一瞬间的目光李素便看出来了,许老爹一定见过他,否则不可能露出这种亲家何处不相逢的目光。 李素有点尴尬,上次办的那件事委实有点混帐,更过分的是程处默临时改了台词,嫖姑娘不给钱这种借口太恶心人了,今日二人要死不死的又在青楼里见了面…… 幸好两家亲事黄了,否则翁婿二人青楼相见,怕是愈发尴尬。 既然认识,李素也不能再装聋作哑了,于是起身朝许老爹行了一个晚辈礼。 许老爹似乎有些……脸红?很奇怪的表情。 见李素行礼,许老爹急忙回礼,然后直起腰朝李素笑,笑容有几分讨好,也有几分惶然,笑得李素满头雾水,莫名其妙。 许老爹回过礼后也不进楼了,匆忙转身离开,二人由始至终一句话都没说,李素心里却多了一个疑团。 很忐忑啊,难道程处默那家伙为了把他的亲事搅和得更彻底一点,索性叫人把许家商铺给砸了?不然许老爹见了自己为何一副见了鬼的样子? 有那么可怕吗?除了嫖姑娘不给钱外,总的来说,李素还是个上进的优秀青年好不好? *********************************************************** 归心似箭,快马加鞭。 十余骑飞驰而过。出了县城一路向东,道路两旁的树木和风景飞快倒退,李素的心不由自主飞扬起来。 离家似乎很久了。久到对这个刚熟悉的家又变得陌生起来,很奇怪,离家近两月,竟没有传说中的近乡情怯,而是很迫切,迫切回到家里,迫切看见熟悉的一草一木。 天气很炎热。马儿一边跑一边喘着粗气,嘴角冒出了些许白沫儿。李素心疼地摸了摸它的鬃毛,却还是狠心地驾着它往太平村飞驰而去。 远远的,李素已看见村口西边路旁那棵熟悉的银杏,李素和王家兄弟脸上露出了笑容。 似乎心有所感。李素骑在马背上忽然挺直了身子,匆匆向四周环视。 村口路旁的一座小山包上,一袭紫色的裙衽迎风飘展,仿若坠尘的仙女站在树丛的阴影里,痴痴望着他归来的路。 李素急忙勒马,马儿不满地摇晃了几下大脑袋,不甘不愿地停下。 王家兄弟和另外八名骑士也看见了东阳,王家兄弟互视了一眼,发现彼此的眼中浮上几分忧色。终于还是招呼了另几名骑士打马先回家了。 李素下马朝那座山包跑去,东阳也朝山下跑,后面还跟着踉踉跄跄的小侍女绿柳。 与想象中的重逢画面不一样。东阳激动得两眼泛泪,俏脸浮起一层红云,跑到李素跟前还有一步的距离却猛然停下脚步,没有喜极忘形,更没有主动拥抱。 她的情绪克制得很好,只是红着眼圈惊喜地看着李素。上下不停地打量,李素也微笑看着她。 “你瘦了。”二人竟异口同声。随即楞了一下,然后噗嗤一笑。 “你怎么在这里?你知道我今天回来?”李素好奇地问道。 东阳抿嘴摇头,没有回答,只轻轻一笑,道:“路上辛苦么?” 李素也摇头。 彼此似乎有很多话想说,关于别后的经历,关于没有彼此的这段人生里的空白,还有……关于思念。 然而这一刻他和她只想享受重逢的喜悦,每多说一个字仿佛便破坏了气氛。 眼泪终于不受控制地滑落,东阳使劲拭去,吸了吸鼻子,笑道:“平安回来就好,明日,还是那里……我想听你说说自己,怎样行军,怎样攻城,还有你的小陶罐,都要告诉我,一个字都不许漏下。” 李素重重点头,笑道:“好的,明日便陪你聊一贯钱的天,记得把钱准备好。” 东阳噗嗤笑出了声,瞪了他一眼,道:“快回去吧,别让家里长辈等着,回家先拜过长辈才是正理。” 李素深深看了她一眼,道:“好,我先回家,明日……” 东阳脸又红了,抿着嘴点点头。 跑回山下,李素翻身上马便走了。 东阳仍痴痴地站在山包上,看着他去时的背影。 绿柳嘟着嘴,不满地将路边的野草揪来扯去。 “殿下啊……你每天站在这里等着他,都等了十多天了,咋不告诉他咧?” 东阳嘴角噙着轻笑:“告诉他这些,除了他的心疼,还有他的愧疚,我还能得到什么?” 绿柳仍不满意,嘟着嘴道:“可是……十多天呢,好辛苦的,应该让他知道啊。” “如果你将来有了意中人,你想让他知道的不是你有多辛苦,而是你和他在一起有多开心,背后那些不好的,辛苦的东西,绝不要说出口,说出来了,大家都会累……” 绿柳睁着懵懂的大眼,疑惑地看着东阳。 东阳仍盯着只剩一个小黑点的背影,呢喃般道:“小时候,娘亲也是每天站在大殿门外,痴痴地等着父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那时我也不懂,没有父皇我们母女也活得好好的,为何一定要等他呢?娘亲说,以后我会懂的,十年以后我果真懂了,和娘亲一样,也在等一个人,他来也好,不来也好,终归只有等着他,才觉得自己活着。” 揉了揉绿柳的头发,东阳含着泪笑道:“以后你也会懂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六章 衣锦还乡 李素等十余骑进了太平村,渐渐放慢了马速,乡间的路太狭窄,走到村子中间时便下了马,众人牵马步行。 路上遇到村民,大家纷纷朝他行礼,神情很敬畏,看来封爵的事早已传进了村子。 李素苦笑,怕是以后再也回不到以前了,地位变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变了,他和乡亲们从此不再是平等的身份,想过与世无争的悠闲也不可能了,路上被人遇见就得受人家一礼,这哪里是与世无争,简直是作威作福。 到了熟悉的家门口,大门已打开,李道正仍坐在门槛上,见李素回来,顿时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线,起身想迎上来,又觉得作为父亲应该端着架子,于是刚抬起半边屁股,又重新坐了回去,笑容同时也收敛起来,一派不苟言笑的样子。 李素下了马,朝李道正跪下,笑道:“爹,孩儿回来咧。” 李道正又笑了起来,看了看李素身后八名披甲骑士,顿时对儿子的这番排场很满意,点头道:“回来就好,走,都进屋。” 说完李道正起身往屋里走,李家大门外不知何时围了一大群乡亲,人人艳羡地盯着李家父子,悄声议论纷纷,迎着众人羡慕的目光,李道正的腰杆不知不觉挺直了许多,细细观察一下,竟有一股睥睨……太平村的气势? 李素转过身朝众乡亲笑了笑,然后躬身行了一礼。乡亲们不论年长年幼,吓得慌忙回礼。 请八名骑士进了大门,李素刚准备把大门关上。李道正却道:“莫关门咧。” 李素一呆:“为啥?” 李道正顿了一下,目光闪烁地道:“……打开门,通风咧。” 看着呼拉拉围在大门口水泄不通的乡亲,李素顿时明白了老爹的小心思。 很好,老爹想开个展览会,展览的内容主打就是儿子,顺便还有八名骑士。 李素只好朝乡亲们僵硬地笑了笑。顺从地开着门,自己则招呼骑士们在院子里坐下。 李道正仍坐在门槛上。斜眼扫了扫乡亲们,然后板着脸大声问道:“听说你立军功咧?还被陛下封了爵?” “爹,小点声,孩儿听得见……” “都是爵咧。咋没个礼数?回话!” 李素老老实实道:“是的,孩儿碰运气立了个小功劳,陛下御封泾阳县子,从五品爵。” “你说啥?大点声!老子这几日耳朵不好使!”李道正侧过头,一只手掌支楞在耳朵边,很浮夸的演技。 李素郁闷坏了,以前咋没看出来老爹竟是如此虚荣的人呢? “孩儿立功了!陛下封我为泾阳县子!”李素扯着嗓子吼道。 “哦——”李道正终于听到了,满意地发出悠长且舒服的叹息声。 “哦——”门外的乡亲们也发出各种嫉妒羡慕的叹息声,与老爹神同步。 在一众敬若神明的目光里。李道正的虚荣心也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陛下封了爵,该有官服吧?”李道正又抛出了新的虚荣话题。 李素额角有冷汗流下:“有……” “去,穿出来。跟我去村里走一圈……”李道正意气风发挥斥方遒状,重重地道。 “啊?游街示众?” “衣锦还乡!” 李素受不了了,我封个爵应该算是荣耀的事情,穿个官服遛狗似的满村游一圈算怎么回事? “孩儿累了,先睡一觉,明还得去长安城。陛下要召见我。” 一听陛下召见,李道正也不敢显摆了。悻悻放弃满村遛儿子的美好想法。 *********************************************************** 李素确实累了,安顿好了几名骑士后便关上房门好好睡了一觉。 一觉睡到天亮,李素打着呵欠起身,八名骑士也向他告别回营交令。李素给每人送了两贯钱表示了一路护送的谢意,然后跨上马,换上正式的浅绯色官服,怀里揣着官身文书和腰牌准备进城了。 临出门前,李道正看着李素,几次欲言又止,李素只好勒马。 “爹,有事吗?” 李道正摆手:“莫事,快去长安吧,陛下召见你,可不敢耽误,快去!” 李素好奇瞧了老爹一眼,也没想太多,见了皇帝陛下后得赶紧回来,东阳还在河滩边等他呢。 ………… 打马入长安,李素骑在飞驰的马上,胸腔里充斥着一股春风得意马蹄疾的快慰,他忽然觉得,其实当官并不坏,特别是没有实职的爵位,不管事,不瞎掺合,朝廷还得管他这种懒散人的吃喝,一切似乎挺完美的,除了……这一身浅绯色的官服略显娘炮。 进了长安城,李素下了马,牵着马前行。 长安城里一般是不允许策马而行的,“一般”的意思是,偶尔也有例外,比如那几位神见神憎,鬼见鬼愁的开国大将军,尤以程咬金为代表,他们可以在长安城里策马,那是李世民特旨恩许的,李素这种小小县子长安城里一抓一大把,如果不想被御史台的御史们参个灰头土脸的话,进了城最好低调一点。 离开松州时已向高季辅问过见皇帝陛下的程序,先得去礼部报到,由礼部官员逐级上报,然后老实待在礼部官衙里等通知,看皇帝陛下什么时候有心情,如果皇帝陛下忙着忙着把召见他的事情忘记了,礼部还会再上奏一次,若是下一次皇帝陛下仍没想起召见你,那么可以证明这人刷存在感彻底失败,哪里来的回哪去,等待下一次召见吧。 李素牵着马来到位于朱雀大街的礼部官衙,门口拴好马,守门的府兵见李素如此年轻,却穿着五品浅绯色娘炮官服,纷纷露出奇怪的目光,李素递上告身和腰牌,府兵拿进去没过多久便出来,很客气地请他入内。 整个过程很顺利,李素在礼部官衙坐到午时左右,宫里便来了宦官,令李素即刻入太极宫。 礼部的官员很诧异,一般而言,五品以下的官员等待陛下召见最快也得一两天,这位年轻得不像话的县子怎地只等了一个多时辰便被召见了? ********************************************************* ps:好久没求月票了啊。。。大家手里还有票吗?后面追赶很激烈,老贼忽然感到惶恐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七章 君臣相见 李素随着宦官出了礼部官衙,径自来到太极宫前。 宦官很和气,一路走一路为他介绍朱雀大街上的各个官衙,进了太极宫门后,宦官的神情也变得肃然起来。 太极宫的正门是承天门,这个门李素不能走,那是百官上朝时才开启的,宦官领着李素走的是左侧的永安门,经过鼓楼后再进兴仁门,兴仁门内便是三省之一中书省的官衙,绕过中书省,直进晖政门,宦官告诉李素,陛下在晖政门内的安仁殿召见他。 李世民召见大臣一般都是两仪殿,或是甘露殿,而召见李素却选在属于后宫范围的安仁殿,这说明李世民把李素当成了自己人,还是……没把李素当男人? 宦官领着李素到了安仁殿正门前,嘱咐李素整衣冠,脱鞋,然后进殿禀奏,很快,殿内传来宦官尖细悠扬的传唤声。 “宣,泾阳县子李素进殿——” 李素脱了鞋,穿着足衣垂头躬身走进殿内,悄然抬眸一扫,发现一个穿着明黄衣袍的人远远站在殿内,李素急忙隔着老远行礼。 “臣,泾阳县子李素,拜见陛下。” 直起身子,循着声音望去,李素不由一呆。 竟是那位工部官员? 空旷的大殿内,李世民和李素相对而望,久久沉默。 李世民忽然朝李素和煦一笑:“很熟吧?见过两次面了。今是第三次,是不是很意外?朕竟不是工部官员?” 李素垂下头,在李世民看不见的视觉死角飞快撇了撇嘴。 第一次见面就觉得这位工部官员有来头。特别是东阳为了他竟派侍卫送钱来,当时李素就有过许多猜测,这些猜测里自然也包括皇帝的身份。 现在看到李世民身披黄袍站在他面前,说实话,真没有什么太大的意外。 李世民拂袖指了指旁边的方榻:“坐!” 李素老实坐下,跪坐的姿势很不舒服,身子调整了好几次才勉强坐稳。 李世民捋了捋长须。很认真地打量着李素,锋利的目光盯得李素浑身发毛。后背不觉沁出一层冷汗。 良久,李世民展颜一笑:“倒真是少年英杰,果然没让朕失望,松州之战若没有你。胜负且先不论,我关中子弟不知要死伤多少,说说,那个小陶罐你怎生弄出来的?” 李素也不敢胡说八道了,想了想,道:“火药这东西,其实很早就有了,前隋时有道士炼丹,丹房常有走水。且能听到巨大的声响,这便是最早的火药,臣弄出小陶罐亦是问过许多炼丹的道士后。闲暇无事时自己琢磨出来的……” 说完李素颇觉汗颜,貌似这番话……还是胡说八道啊。 李世民不置可否地笑笑,换了个话题道:“此物犀利无比,牛进达派人送来的秘方朕认真看过,亦叫金吾卫府兵亲手试制过,果然厉害霸道。朕问你,若朕欲以此物威服天下。尔意若何?” 李素眼角抽了抽。 既然造出了这东西,李素从来没后悔过,至于能否靠它威服天下,还真说不好,要看用在谁手里。 曾经有一个朝代,那是个标榜气节的时代,君臣一体,共治天下,因为气节二字,甚至喊出了“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的口号,气势不可谓不恢弘大气,而且那个时代的火器也非常发达了,然而国祚却不到三百年,最后亡于关外刀马弓箭之下,末代皇帝满腔愤恨吊死在煤山,好好的帝国从此灭亡。 为何一个火器发达的朝代没能威服天下,反而亡于最原始的冷兵器之下? 天灾*的诸多因素不说,终究还是握着火器的人冷了心,丧了胆。 如今是大唐,而且是贞观年间的大唐,正是万众归心,兵锋最盛之时,李世民若欲威服天下,有没有小陶罐,真的很重要吗? 片刻之间,李素想到了很多,甚至脑海里已组织好了语言,打算将“威”与“德”的道理说给李世民听,抬头正要说话时,却见李世民那双满含笑意的眼睛,李素悚然一惊,顿时清醒了。 暗暗苦笑不已,自己一个十几岁的小屁孩子,难道这位雄视天下的帝王真是在征求自己的意见?何德何能啊。 于是李素立马改口:“吾皇吞吐宇内,扫荡天下,我大唐得遇英主,幸何如之,臣为大唐贺。” 李世民果然哈哈大笑,对李素的回答甚为满意。 “倒是个灵巧人,牛进达还派人给朕送过一副马蹄铁,也说是你所造,此物出世,不知救了我大唐多少良马健驹,此功之大,不逊于小陶罐,说来你前前后后立下不少功劳,封尔一个小小县子却是委屈你了,奈何你年纪太小,封爵过甚恐朝中非议……” 李素急忙接口:“县子好,臣很喜欢,多谢陛下厚赐。” 李世民眯着眼打量他一阵,抬手指了指他,笑道:“小子油滑得紧,朕今日召见你并无他事,便再给你下道特旨,日后若又弄出什么新奇的物事或国策,尽可直接上奏,你若宫外求见,朕必见。” “臣遵旨。” 李世民笑道:“如此,你可退下。” “臣告退。” 李素躬身行了一礼,刚退了两步,李世民忽然道:“对了,你那个小陶罐,不能总叫它小陶罐,得取个名字,你说取什么名字好呢?” 李素顿觉这句话挠到了自己的痒处,取名这事他太擅长了,当初的五步倒一直引以为今生恨事,今日必须雪耻…… “温柔岁月……”李素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李世民不负所望,答应得非常爽快:“好,就叫震天雷。” 李素:“…………” 大家还能愉快的沟通吗?“震天雷”是个什么鬼? ************************************************************ 走出太极宫,李素发现宫门外有位礼部官员等着他,见李素出来,官员上前笑着拱手为礼,李素急忙回礼。 二人寒暄几句后,官员才慢吞吞地告诉他,泾阳县子的爵位已在礼部造册,很快有诰封送至太平村李家,而且朝廷还拨给一百亩土地,不过土地每年的收成还是得向官府交税,至于雇请种地的庄户,这个由泾阳县子自己负责,官府不过问。 李素听了很久才渐渐明白过来。 当初封爵圣旨里说的“食邑二百户”,话虽然说得好听,然而这所谓的“食邑”根本就是虚封,作不得数的,也就是说,朝廷允许你请两百户庄户帮你种地,但种地所得必须还得给官府上税,当然,也有不用上税的权贵人家,但是人家的封爵旨意与李素不太一样,人家那叫“实食邑”,就是朝廷实打实的送你两百户庄户,然后名下土地所得全部归自己,不用给官府交一粒米…… 比如太平村的好邻居东阳公主,她就是“实食邑”三百户,三百户养她一户,不用给朝廷交任何税,朝廷每年还额外给她发俸禄。 一字之差,待遇天差地远,李素瞬间变得很失落,然后李素开始默算圣旨里少了这一个字,自己会损失多少钱。 算了很久,李素终于得出答案,——很多。 除了白送一百亩地,基本跟别的地主没什么差别,当然,还有一个县子的身份。 李素是个对生活充满乐观的人,觉得自己刚才的算法不对,太灰暗了,于是又换了一种算法。 为何不算算自己得到了什么呢? 造出了小陶罐,于是白得了一百亩地,还有一个县子的身份……好了,这样一算,心情顿时开朗许多。 礼部官员还没说完,县子的爵位虽然很小,但也是有仪仗的,按制县子府的马车可驾双马,可以少,但绝不能多,多了要被治罪,国公府才允许驾四马,想在自己的马车前多添两匹马,这辈子就得奋发图强,不断上进,争取在活着的时候当上国公,若是死了以后追封国公,陵墓里的陪葬陶俑当然也可以把四马埋进去,反正你开心就好…… 李素绝没有驾四马的意思,这辈子驾双马足够了,如果死后一定要埋点什么东西进陵墓,可以在临终前跟皇帝陛下申请一下,把眼前这个油嘴滑舌的礼部官员埋进去…… 与礼部官员道别后已是下午时分,李素急忙策马出城往家里赶。 东阳一定还在河滩边等着他,这个女子看似柔弱,却有一股子执拗劲,说了等他就一定会等他。 李素策马飞驰,迎着灼热的夏风,嘴角却露出了笑容。 有人等着他的感觉,真好,仿佛心里忽然间有了归属,任何时候都只想赶快回到归属于他的人身边去。 赶到太平村时已是傍晚时分,李素正要策马往河滩而去时,却赫然发现老爹李道正在村口的路边来回踱步。 李素急忙下马迎上:“爹,您咋在这里?” 李道正笑了笑,随即脸一板,道:“有事跟你说,白天你走得急,没来得及说。” “啥事?” “你出征的这段日子,我给你定了门亲事,还是泾阳县许家。” ********************************************************** ps:再吆喝一声:求月票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八章 蹊跷亲事 “定亲”二字震得李素半晌没说话。 这种感觉就像自己骑在马上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时候,忽然被一记九天神雷劈成了焦炭一般。 “泾阳县许家?我出征的时候定的亲?”李素盯着李道正问道。 李道正点头,神情有点郁卒:“亏咧,那时你刚出征,不知道你会封爵,所以答应了亲事,毕竟那时咱们家配许家算是门当户对,没想到你会立功封爵,有了爵位身份不一样,娶商人家的女子说出去不好听……亏咧!” 虽说如今大唐百姓里士农工商一体,但只是政治口号,商人终究还是被鄙夷的,地位属于最低等,李素没有封爵以前,李家只不过是一个拥有二十亩地的小地主,当然,暗地里印书,卖酒等等,也干一些商人的勾当,所以李道正对与商人结亲并不排斥。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李素有了爵位,尽管只是比男爵高一点的末等爵,那也是爵啊,而且正经以军功封的爵,身份比官员还要高,这下李道正不满意了,觉得许家高攀不上李家了。 无法指责李道正的势利,天下的父母心总是自私的,吃也好,穿也好,娶亲也好,总要把最好的留给孩子。 李素急忙道:“亏了就悔亲啊!我找人去说……” 李道正摇头,一脸黯然道:“悔不得了,已然和许家换了生辰,送了聘礼。连日子都定下咧,县衙扈司户保的媒,悔了亲我们父子这一世做不得人了。尤其是你刚被封了爵。马上就悔商人亲事,传出去怕是会被骂,朝里的言官不会放过你的。” 李素面孔迅速失去了血色,一脸苍白地盯着李道正。 “可以悔亲的,大不了不当这破爵了,我去找人说,双倍。不,再加十倍聘礼送去。算是赔偿……” 说完李素转身便跑,却被一双粗糙的大手死死揪住胳膊。 “谁说要悔亲了?悔了亲我李家的脸还要不要?商人的闺女又咋样?说出去不好听,但也比悔亲强!不准悔!亲事照办,就定在下月。” 李素脸色由苍白迅速化为铁青。 充血的眼睛盯着李道正。李素深呼吸,提醒自己不要跟老爹吵,更不要发火,这是大逆不道,然而还是觉得一股邪火在胸腔里乱窜。 使劲甩掉揪住自己胳膊的手,李素压住了火气道:“爹,如此轻易把我的一辈子决定了,你不觉得太草率了吗?” 李道正呆了片刻,他没想到这件事令李素如此不满。印象里,儿子似乎永远都是温吞懒散的模样,永远不曾见过他生气的样子。然而此刻,李道正分明从儿子的眼中看到两团燃烧的火焰。 可是,十六岁的少年了,不正是成亲的年龄吗?他到底气什么? “哪里草率?不草率,聘礼,媒人。生辰,该有的都有。你气啥?再说许家闺女也不错,泾阳县有名的淑德闺女,扈司户还把她的绣活拿给我看过,绣得确实好,那么好的姑娘人家,不计较以前害你的谣言,还主动上门求亲,你说我咋能不答应?”李道正话说得硬气,还是多少有了几分解释的意味。 李素皱了皱眉:“主动上门求亲?许家?” “对,许家主动求亲,当初县城里说你逛青楼不给钱,坏了名声,许家当时是退了亲的,后来不知咋的,又请了扈司户上门说合,说是再商议商议,商议几句就定下咧。” 李素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这事透着蹊跷,很少听说女方主动跟男方求亲的,更何况求亲的对象还是他这个逛青楼不给钱的混帐,——但凡脑子没被门夹过没被猪亲过的女方家长,都不会选择这样的混帐女婿吧? 李素忽然察觉这事不简单。 回想昨日回家路过泾阳县青楼的时候,恰好遇到许家老爹,当时他不但脸红了,而且表情很奇怪,现在想来,应是有原因的。 ******************************************************** 李素发现麻烦找上门了,这是个很大的麻烦。 尽管这桩亲事里面有太多的疑窦,然而终究日子定了,聘礼下了,几乎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想要改变它,很难。 天已黑了,李素急忙跟老爹说了一声,然后往河滩跑去。 东阳一定还在等他,这傻姑娘若没见到他的人,等到天亮都不会走。 跑到河滩边,一群黑影站在离东阳不远的树林边,那是公主府的侍卫,出了结社率的事后,侍卫们再也不敢让东阳单独外出。 熟悉的大石头上,东阳静静坐着,手托着腮,天色太黑看不清眉眼,却能看见月光映在她的眼睛里,亮晶晶的像两块浮在半空的宝石。 喘着粗气跑到东阳身后,东阳转过身,看着他笑。 “还以为你被父皇召见耽搁了时辰,出不了城呢。” “我不来你还等我吗?” 东阳点头,理所当然的模样:“等啊,说好等你的嘛,等到天亮,城门开了,你自会来这里找我。” 李素默然叹息。 心里如同压着一块沉甸甸的石头,与许家结亲的事李素不想对她说,或许,努力一下再把这桩亲事退掉,那么一切仍和以前一样,这桩事便没有提起的必要。 “你脸色不大好,怎么了?”东阳敏感地察觉到不对。 李素强笑:“没啥,刚才出城回来的路上丢钱了,心情很不好,你不知道丢钱的感觉,想一头撞死又怕疼,活着又没意思……嗯,对,就是这样。” 东阳愕然,宝石般放光的眼睛在夜色中渐渐眯成了一条缝。 “你这人……贪财贪到令人发指了,幸好父皇只给你封了爵,若是让你去当官,三五天就把官库贪空了,非得被父皇杀了不可……” 李素好奇地道:“你的公主府不缺钱么?实食邑三百户啊,那得多富裕……” 说起实食邑就伤心,县子跟公主没法比,投个好胎比个人本事更重要。 东阳捂嘴轻笑:“谁像你这么贪财,我府上不缺吃穿,能给下人发俸禄就够了,要那么多余财有甚用?” 这话说的,从里到外透着一股浓郁的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令李素恨得牙痒痒。(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九章 登门悔婚 今夜与东阳在一起,李素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老爹无端为他决定了一门亲事,而他却一无所知,若真与那位未曾见面的许家闺女成了亲,他与东阳是不是今生再无可能了? 河滩边只坐了半个时辰,李素与东阳告别后匆匆回家。 一夜辗转反侧,李素睡得很不踏实,天刚亮他便起了床,正准备去泾阳县城一趟时,屋外听见一阵很矫情的“哇哈哈哈哈”。 程处默穿着一身墨绿短衫,后面带了几名程家部曲,部曲手里抄着弓箭和长刀,一副上门打劫的样子,从笑声到姿势完全抄袭他老爹,抄又抄得不像,笑得跟被掐住了脖子的公鸡似的。 “哇哈哈哈哈……李素兄弟何在?昨日进了长安城为何不找哥哥我?封了爵便看不起人了么?” 李素睡眼惺忪地看着这群强人进门,然后程处默很亲密地搂住了他的肩,使劲拍了两下。 “我就知道我这双眼睛没看错人,兄弟果然是有本事的,头一次出征就挣了军功回来封了爵,啧啧,十六岁的爵呢,再过十几二十年,怕也和我爹一样当国公了,了不起!” 程处默越说越高兴,巨灵掌高高抬起,眼看又要落在李素肩上时,被他飞快闪开。 “抱歉得很,昨被陛下召见,出宫时天色已晚,怕误了出城,只好匆忙走了,未至府上拜望程伯伯和程兄。恕罪恕罪。”李素急忙赔礼。 程处默又哈哈大笑,顺手一勾李素的肩膀:“废话不多说,今就来找你作耍的。走,与我一同游猎去!” “慢着,程兄,小弟今有事,真有事,无法……” “屁事!县子就是混吃等死的,国公也是。当程某不知么?”程处默一语道破残酷的真相,令李素忍不住怀疑自己的人生价值。以及……帮程咬金怀疑他的人生价值,如果能帮程咬金抽他这个不肖子就更好了。 李素叹气,不是装的,他是真想叹气。 “县子自然也有事的。比如心事。” 见李素郁闷的样子,粗神经的程处默终于察觉不对劲了:“咋了?到底啥事?” 李素让程处默挥散了部曲,拉着他到自家前院的槐树下坐着,然后……开始聊人生。 “程兄,今生能交到你这样义薄云天的朋友,委实是小弟的运气。”李素表情很严肃,语气很煽情。 程处默楞了:“啊?” “朋友是什么?是人生最宝贵的财富,曾子曰: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那啥……乎!” “乎啥?说人话!”程处默面现恼怒之色,他觉得李素在羞辱他的文化。 “意思就是说。朋友有难,一定要帮忙,两肋插刀。赴汤蹈火什么的,程兄认为呢?” 程处默斜眼瞥着他:“说了半天屁话,就是为了要我帮忙是不是?” “程兄你悟了……” “悟个屁!有事直接说事,你有难俺老程怎会袖手旁观?用得着说这些鬼话糊弄?” 李素放心了,铺垫半天终于听到了想听的答案。 刚露出笑容,程处默仿佛被过路的神仙顺手点醒了似的。忽然慢悠悠地道:“先说好,啥忙都可以帮。唯独上次要我帮忙搅和你亲事那种混帐事俺老程可不再干了。” 李素的笑容僵在脸上。 程处默拍了拍他的肩,义薄云天得一塌糊涂:“说说,要我帮什么忙。” 李素脸颊抽了一下:“帮我再搅和一次我的亲事。” ********************************************************** 程处默拂袖而去,他发现自己有点受不了这个混帐了。 友尽! 李素死命拖住了他,这事还真得借用一下卢国公府的招牌,少了程处默怕是成不了事。 程处默虽然外表粗犷,想必内心还是很文艺的,李素说了不少好话后,终究心软了,单手高举对天发誓这绝对绝对是最后一次干这种混帐事,若再有下次……教老天降道神雷把李素劈死。 这誓发的,自己完全不吃亏。 ………… 二人领着程家部曲骑马赶到泾阳县城,轻车熟路地找到了许家商铺。 许家商铺占地不大,里面卖的是寻常的丝绸绫罗,生意颇淡,进出几个客人皆是零售,毕竟这里离长安太近,胡商们千里迢迢从丝绸之路而来,采买大宗的货物不会选择这座小县城,而是去长安的东西两市。 商铺里,许老爹正与客人谈买卖,李素和程处默安静地等了一会儿,许老爹满脸笑容送都客人,转眼一扫看见了李素,许老爹不由一楞,很快堆起了笑脸。 “原来是贤婿来了,快快进来,可真是贵客临门……”许老爹笑得满脸褶子,非常热情地将二人迎入店内。 李素强笑着朝他施了晚辈礼,许老爹回礼之后将二人请到店铺后院里。 没心情跟他寒暄,李素直接道明了来意。 “许伯伯,晚辈今日贸然登门实在唐突了,此番只为家父与您所定的亲事而来……” 话没说完便被许老爹打断:“你这娃子,还生分个啥?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常来常往的,哪里说得上唐突?你爹送来的生辰老夫请了玄天观的道士掐过咧,道士说是天作之合,正相匹配,果然是命中有缘呐,哈哈……” 许老爹仰天大笑,一副快慰平生的样子。 李素心情愈发沉重了,莫名其妙间,事态怎么就到了这一步了? “许伯伯,是这样的,关于这门亲事,晚辈想先跟伯伯赔个不是,虽说儿女婚姻之事,全托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晚辈毕竟毫不知情,那时我正随军出征,回来便定下了亲事,晚辈的意思……意思是……” 许老爹敛起了笑容,捋须缓缓地道:“老夫听明白了,你欲悔婚?” 李素没来得及回话,旁边的程处默终于长出一口气:“说了半天废话,可算说到正事咧,没错,悔婚!” ***************************************************** ps:欠了一更的事我一直记得的,这几天睡眠很差,晚上九十点睡,凌晨三四点醒,晕晕沉沉的码不了字又睡不着。。。过两天调整好了一定补上。。(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章 退亲失败 程处默一句话将气氛由尴尬推向……更尴尬。 李素和许老爹的脸都有点难看,仿佛被人冷不丁扯掉了身上最后一丝遮羞布,大家*相对,毫无转圜。 扭过头看一眼程处默,李素目光很想杀人。 悔婚啊,多么含蓄多么艺术的事情,被这家伙一句话全毁了,很奇怪,早上带他出来的目的是什么? 许老爹脸色更难看了,表情越发冷淡:“悔婚是你爹的意思,还是你自己的意思?” 李素只好老老实实道:“我自己的意思。” “这就不对了,你爹已送了聘礼,保媒的是县衙的官媒,生辰也掐过了,连日子都定好了,两家忙了这许多天,你一句悔婚就不作数了?” 李素理屈,只好陪笑:“实在抱歉得很,这事是小侄做得不地道,只求伯父能应允,小侄愿以十倍聘礼赔偿……” 许老爹失笑:“我家不缺钱。” “终归是要赔礼的,伯父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小侄全然答应,至于婚事,令千金是泾阳方圆出了名的淑德良女,无可挑剔,小侄年少荒唐,性子浪荡,唯存一丝良知,既然配不上令千金,也不忍误了令千金终生,还请许伯父明鉴。” 话说得很含蓄,明白的人自然明白。意思就是说,我这种嫖姑娘不给钱的人渣拿来当女婿,活生生把你女儿往火坑里推。这样真的好吗? 许老爹脸色阴晴不定,显然他听懂了,而且确实不大乐意让这样的人渣当女婿。哪怕这位女婿是新晋的县子。 见许老爹犹豫,李素不由大喜,然而没过多久,许老爹神情忽然坚定起来,重重地道:“不行!悔了婚我女儿的名节算是完了,既然亲事定下,绝不能悔。悔也可以,让你爹和扈司户来说。你来退婚没用。” 李素心凉了半截。 许老爹看着他,叹道:“这不是你和我女儿两人的事了,是两家的事,如今聘礼已下。生辰已换,泾阳县内的亲朋好友全知道了,你若悔了婚,不仅我女儿没法活,全家都没法活了,李公子……姑且这么叫你吧,老夫知你是新晋的县子,而许家是商贾之家,说来确是配不上你。若早知你随军出征竟能立下军功封爵,老夫真不会攀你这门亲,可当初定亲的时候。你家亦只是太平村的地主,那时的许李两家可是门当户对的,现在你封了爵,看不上许家自是情理之事,然而,说好的事情反了悔。怕是说不过去吧?许家脸上无光,你们李家莫非有光?” 许老爹的话很不客气。整件事掰开揉碎了,只差没直接指着李素鼻子骂他势利。 李素苦笑,他可从来没有任何看不起商人的意思,能把一首首绝世好诗当商品卖出去的斯文败类,怎么可能会歧视商人?简直应该视唯利是图的商人为亲人才是。 退婚的意思很单纯,只是因为东阳,然而这个原因终究无法说出口。 李素朝许老爹施礼,苦笑道:“伯父误会了,真没有看不起商人的意思,半年前李家还是三餐不继的穷庄户,为了挣钱什么都干,哪里敢看不起商人?” 许老爹摇头:“穷庄户和如今的泾阳县子是不一样的,当初是当初,现在是现在,不说这个,反正退亲不成,真有退亲的想法,叫你爹和扈司户来。” *********************************************************** 谈判失败,许老爹仍旧很客气的将李素和程处默送出门,商人的礼数确实比寻常人家更周到,哪怕他想杀你全家,表面上仍是一脸把你当亲人的和善笑容。 李素和程处默就是被许老爹这种笑容送出门的,脸没撕破,大家都很客气,不过笑容里的虚假连瞎子都看得出,令李素和程处默很别扭,这种笑容……还不如撕破脸吵一架呢。 走出许家商铺,程处默和李素漫无目的的闲逛,程处默忍了很久没说话,终于忍不住道:“李素,你真看不起商人?” 李素瞪他一眼:“别人可以这么说,你好意思这么说吗?当初卖诗,开印书坊,卖酒……我干的桩桩件件都是商人的勾当,我会看不起商人?” 程处默点头:“说得也是……” 随即反应过来,程处默两眼一瞪:“好个狗贼,竟敢冤你,我先揍他一顿再把他家店砸了!” 李素乐坏了:“快去快去,砸的时候报我的名字,我在这里等你凯旋的消息……” 程处默很快冷静下来,斜眼看着他道:“砸老丈人店铺的混帐事,怕也只有你能干得出来了。真当我傻吗?你们的家事我掺合什么?话说,你没有看不起商人,许家闺女又是有名的淑德女子,你为何非要退掉这门亲事?” 李素沉默,其实,自己也只是竭尽全力的坚持而已,这种坚持连自己都觉得渺茫,就算退掉亲事又如何?能拉近他和东阳之间的遥远距离吗?如今所坚持的事情,只是努力不让东阳离他更遥远而已,然而,终究还是很遥远啊。 也只能坚持了,不管结果如何,将来老了,坐在摇椅上追忆此生,不会因为年轻时没有为心爱的女人坚持过努力过而后悔,终究还可以带着笑容告诉自己,曾经年少时我曾爱过一个女人,我尽了最大的努力,只为拉近与她的距离,后来或许失败了,但毕竟努力过了。 不想回答程处默的问题,真实的答案是个禁忌,绝不能说出口。 李素转移了话题,道:“程兄,你觉不觉得事情有点奇怪,若你是那位许伯父,愿意把女儿嫁给一个嫖完不给钱的败类吗?” 程处默哈哈大笑:“这种败类敢来我家提亲,我非把他撕碎了不可!” 说完不怀善意地瞥了李素一眼,李素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二人沉默良久,程处默的表情渐渐变得讪然,他忽然想起来了,所谓嫖完不给钱的败类形象,其实是他亲手炮制出来的,理论上来说,应该是李素把他撕碎了才对。(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一章 危机暗伏 “败类的事情想清楚了吗?”李素斜眼瞥着程处默。 程处默咧嘴笑:“想清楚了。” “好,这个事情揭过了,……慢着,还是先别揭过,坏我名声这事得算钱,十贯钱不过分吧?记住,你欠我十贯钱了,月底从卖酒的帐上扣。” 程处默:“…………” 李素自顾道:“回到刚才的话题,你觉不觉得那位许伯父有点奇怪?当初退了亲,现在又主动提亲,这次死活不愿退了,而且根本不在乎我曾经的坏名声,若说他家看上我的爵位也不合理,定亲的时候我还没被封爵……” 程处默挠头:“你问我啊?” 李素叹气,为自己刚才的对牛弹琴。 “程兄,这事还真得靠你帮忙了,程家有没有那种……呃,打探消息之类的人?小弟想请程兄打探一下这个许家的底细,包括许家的族人,产业等等。” 程处默奇怪地看着他:“我程家怎么可能有这种打探消息的人?很犯忌讳的。” 李素刚露出失望的表情,程处默又慢吞吞地道:“不过这种小事根本用不着特意打听,程家这些年在长安积累的人脉不小,随便问问便知,只是……真有这个必要么?” 李素点头:“有必要。” *********************************************************** 回到太平村等程处默的消息。恰好这两日又有喜事。 王桩要成亲了。 其实早在年初时,李素便给王桩送了两贯钱,靠这两贯钱。王家爹娘终于给王桩定了一门亲事,邻村周家的闺女,嗯,同样也是扈司户保的媒,这家伙一辈子做的媒不少,积了不少阴德,说不定活得比李素还长。如果允许活人殉葬的话,李素临终前一定指名道姓让扈司户陪葬。 后来王家兄弟俩偷偷跑去从军。哭得王家老娘晕过去好几次,所幸有了李素的照应,王桩和王直还能捡条命回来。 回来的那天自然不是什么亲人久别重逢抱头痛哭的煽情场面,事实上王桩和王直刚进家门。王家老爹便抄起一根木棍,抽得兄弟俩哭爹喊娘,没过多久老爹抽累了,然后老娘上前,说他爹你累了,歇歇,我来抽…… 男女混合双打,抽了王家兄弟足足半个时辰,兄弟俩的惨叫声半个村子都听得见。 打完以后。王家爹娘神清气爽,整个人充满了施暴过后的满足和快感,然后王老爹恶狠狠丢下一句话。王桩的亲事提前,马上就办! 成了亲的男人才叫真正的男人,从此有了责任和担当,不会再拿自己的性命去冒险。 于是,王家兄弟回来的第四天,王家开始操办喜事了。 喜事过程颇为简陋。不过该有程序一样不少,纳采。问名,纳吉等六礼全有,两贯钱算是聘礼,周家很痛快把女儿嫁了,至于喜事有点寒酸,周家倒无所谓,都是庄户人家,彼此的底细都清楚,关中人朴实,不会干这种打肿脸充胖子的事,把钱浪费在喜事席面上跟扔进井里没区别。 李素自然不能缺席,王家爹娘将李素奉为上宾,礼数周到得把他当成了长辈似的。 倒是跟李素的身份没关系,这两日断断续续听王桩说了松州之战的经过,王桩身受重伤而第二天还要去攻城,眼看要把小命交代在松州城下,是李素想出了办法,等于救了王家兄弟一命,再加上以前闹天花瘟疫的时候,也是李素想出了法子,把瘟疫治好了,对王家来说,李素是确确实实救了他们全家的命,而且不止一次。 菜肴虽简陋,但酒却是好酒。 程李两家合伙的酿酒作坊就开在太平村里,李素叫人搬了几坛,乡亲们很快喝得醉醺醺了,问起酒的名字,李素自豪地说名叫温柔岁月时,一致搏得乡亲们满堂鄙视,无奈只好说它叫五步倒,顿时引来轰然喝彩。 该吃的吃完了,该闹的也都闹腾过了,新娘没见着,一直待在洞房里,王桩却喝醉了。 坐在王家大院里,王桩醉醺醺拉着李素说一大堆感激话,从治天花,到给钱帮他定亲,再到松州之战,使劲拍着胸脯说这条命以后就是李素的,什么时候要,只管拿去。 喝醉的男人很作死,当着老爹老娘的面,王桩大声说起了上次在泾阳县逛青楼的感受,细节描述得很生动,王家爹娘气得浑身直抖,李素眼尖发现洞房内的烛光簌簌摇摆不已…… 很好,今晚王桩的洞房花烛夜一定很刺激。 最后,酒劲上头的王桩却说起了李素最不想听的话题。 “李素,我看得出你这辈子前途敞亮,你一定能干出一番大事,但是,你不能喜欢公主,会要命的……我大唐的公主很多,陛下一般都许配给邻国的王子或开国功勋之后,从来没听说许给一个小小的县子,立再大的功都不行……上次回村路上,我见东阳公主站在山包包上等你,就觉得不大好,会出事的,出大事!李素,你莫犯糊涂,会要命的咧……” 喝醉的王桩语无伦次,但意思李素还是听懂了,心情不由愈发沉重。 “总要争一下的……”李素喃喃道,不知是说给王桩听,还是说给自己听。 王桩嗤笑:“争过以后,会是怎样的结果?陛下的女儿,只能由陛下决定她们的婚事,你若跟陛下求亲,你觉得会有什么结果?功劳是功劳,为大唐立功劳的人太多了,陛下会对你高看一眼?你和东阳公主现在一切都好,那是因为事情没泄露出去,一旦传到陛下耳中,你和她都好不了……” 压低了声音,王桩满嘴酒气凑在他耳边:“……你们这算是私情,传进天家,是要命的大罪!立了多少功劳陛下都会把你抹了。” 李素笑笑,不置可否地道:“王桩,莫在背后议论陛下,你喝多了,快醒醒。” 王桩打了一个冗长的酒嗝儿,努力睁着醉眼,忽然嘻嘻一笑:“不,该醒的人是你。”(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二章 峰回路转 李素发觉喝醉酒的王桩忽然变得很睿智,连笑容看起来都像是深思熟虑智珠在握的高人形象,特别是最后一句“该醒的人是你”,逼格高得简直令人无法仰视,李素忍不住怀疑王桩其实是个聪明人,小时候中了某种诅咒,这种诅咒只有酒精能暂时解除,一旦酒醒便恢复痴呆傻…… 玄幻的情节在李素脑海里不断放大,肃然起敬地看着醉醺醺的王桩被爹娘扶进房,王家老爹歉意地朝李素笑了笑,然后关上了大门,紧接着里面传出抽打声,以及王桩凄厉的哭叫声…… 看得出王家爹娘忍很久了,抽他的原因也不是因为醉酒,而是把逛青楼这种事抖落出来了,所以说,男人逛青楼这种事,不论任何时候都应该低调点,可以做,但不能乱说,特别是当着爹娘的面,否则后果很严重。 抽打声停歇了一会儿,王家老爹开门走出来,满脸歉意地朝李素笑:“见笑了,呵呵,真是见笑了……” 李素很诚恳地道:“王伯莫把我当外人,正所谓‘玉不琢,不成器’,该怎么抽就怎么抽,小侄只会喜闻乐见王兄弟成材,怎会见笑?” 王老爹笑得更开心了:“果然是封了爵的人,说话文雅得很,一张嘴就知是个有本事的……” 犹豫了一下,王老爹朝屋里喊道:“李家娃子不是外人,既如此,把大门敞开了抽。” 李素欣然赞曰:“甚善。” 然后李素便全程欣赏王桩被抽的过程。王老爹抽得很用力,农户家孩子逛青楼不是好兆头,必须彻底教育。王桩被抽得醒了酒,惨叫哀嚎时见李素好整以暇坐在院子里看热闹,百忙躲闪中伸出一只手扒拉着门框,死死揪住不放,凄然喊道:“李素救我……” 李素不为所动,直到最后王老爹怒声问起逛青楼的钱从哪里来时,李素顿觉不妙。清咳两声急忙告辞走人。 ********************************************************** 程处默对许家的调查还没出结果,太平村李家却迎来一位陌生的客人。 客人很有礼貌。敲开李家大门后不管见了谁都行礼,李素当时正坐在院子里发愁怎样把许家的亲事退掉,抬头时便看见了这位客人。 四十多岁的年纪,长得非常端正英俊。白白净净,颌下一缕三寸青须,连李素都不得不嫉妒的承认,这家伙比自己帅那么一点点……只有一点点。 气急败坏地从怀里掏出小铜镜,仔细看了看镜中的自己,再看看这位客人,然后再看镜中的自己,李素气得直咬牙。 很嫉妒,很想毁他的容…… 长得这么帅跑来我家。是来羞辱我的吗? 李素的反应很奇怪,客人满脸的笑容顿时变得很僵硬,尴尬地保持着拱手的姿势。也不知是不是该继续行礼,或者……转身就跑? “尊驾是……”李素终于还是克服了心魔,客气地拱手回礼。 客人长松一口气,急忙再次行礼:“当了一回不告上门的恶客,还请李县子莫怪罪,实是素不相识。无人引荐,只好贸然登门。恕罪恕罪。” “好说好说,来者为客,尚不知足下是……” 客人哦了一声,急忙长揖:“下官,洪州都督府司马,许敬宗。” 李素默念了几次这个似曾相识的名字,接着两眼徒然睁圆,吃惊地看着他。 许敬宗!李武两朝有名的大奸臣啊! ——刚才见第一面想毁他容的直觉是对的,政治无比正确,说明李素是个……嫉恶如仇的好人? 许敬宗对李素出格的反应有些奇怪,又不知刚才说错了什么,一时手足无措,场面愈发尴尬起来。 “呃,啊,哈哈……原来是许司马当面,久仰久仰。”李素急忙打起十二万分精神,面对大奸臣,不得不小心点。 许敬宗又松了一口气,急忙回礼。 很客气地将许敬宗引入前堂正屋,然后李素亲自给许敬宗献上乳酥——没错,大唐用来待客的饮品,除了酒类就是乳酥了,至于茶这种东西,手续太繁杂,一般都是文人雅士们用来品位乱七八糟的人生的,不仅程序复杂,而且味道也很怪,李素完全不懂,相比之下,李素更喜欢后世的炒茶,味道清雅,而且方便。 为什么不发明炒茶呢?因为李素懒啊,这个理由应该很充足了。 许敬宗心不在焉地浅啜了一口乳酥,二人寒暄客套了一番……又一番。 许敬宗自打进了李家院子,感觉一直很怪异,面前这位十多岁的娃子比他的儿子还小,说话却十足的官场套路,寒暄起来天南地北一通乱聊,竟然沉得住气不问他这个陌生人登门的意图,客气中带着难以言喻的疏离甚至……戒备,看来十几岁能被陛下青睐而封爵,此子确有不凡之处,不仅仅是创出几样新奇东西那么简单。 最后还是许敬宗沉不住气了,大家都挺忙的,而且光阴不容蹉跎,李素年纪小有浪费光阴的资本,许敬宗没有。 “今日冒昧登门,实为向李县子赔罪而来。”许敬宗起身,朝李素长长一揖。 见许敬宗终于挑明来意了,李素也不客气,于是笑道:“这几日我心神不宁,总觉得命中犯煞,诸事皆不顺,直到今日看见许司马,终于恍然大悟……” 说着李素的笑容里有了几分冷意:“敢问许司马,你与泾阳县许家有亲故否?” 许敬宗吃了一惊,脸色尴尬半晌,终于长长揖道:“许某今日特为此事而来,没想到李县子早已知晓。” 李素叹道:“倒也不是早已知晓,只是最近我对‘许’这个姓比较敏感,许司马,你我从无怨仇,何以如此待我?” 许敬宗苦笑:“许某真无恶意,委实是想与李县子攀上亲家……” 李素扬手止住许敬宗的解释,好奇地道:“许司马能否先说说,今日为何登门赔罪?” 许敬宗滞了片刻,忽然叹道:“许某虽新近贬官,但在长安城内也是有人脉的,近日听说程家小公爷到处打听泾阳许家,而许某的家宅之外也无端多了许多人窥视,许某不能不亲自登门向李县子解释误会。”(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三章 坦率小人 请程处默查泾阳许家不是没有道理的,李素很相信自己的直觉,退了亲又主动要求结亲,其中必然是有原因的,不是许家闺女有个不靠谱的老爹,就是许家老爹有个不靠谱的亲戚…… 现在这件事的真正根源正坐在李家前堂里,李素很想知道,他跟许敬宗到底什么仇什么怨,非要塞个许家闺女给他。 礼多人不怪,许敬宗再次向李素施礼,苦笑道:“许某确无恶意,泾阳许家是许某远亲,因其商贾之家,而许某在朝为官,故而不常走动,数月前亲族相聚,许家曾说起与李县子结亲之事,提及李县子……声名不洁,遂退了亲事,许家是商户,见识不多,而我却身在朝堂,深知李县子声名之隆,若说李县子竟能做下这等……恶事,许某却是不信的,于是遂跟许家言明,此乃有人中伤县子,许家错失美玉矣……” 李素恍然。 能在历史上留名的,不管是奸臣还是忠臣,终归比常人多几个心眼的,李素当初干过的自污名声的事,或许能蒙住许家,但却瞒不过许敬宗,他甚至用不着亲眼目击便能敏感察觉到不对劲。 难怪后来许家老爹完全无视李素曾经的恶名,而主动再跟李道正商议结亲之事。 许敬宗这番话没说得太透彻,但李素却推测出了他没说完的话。 刚才许敬宗说他新近贬官。然后撺掇远亲许家跟李素结亲,这里面就包含许多意思了。 简单的说,许敬宗最近在长安城里听说了李素的名声。然后推断出李素是一支潜力股,李素出征后能不能立功封爵,那时许敬宗也不清楚,但他清楚李素以后一定会飞黄腾达,毕竟李素治天花,作诗,献国策。当今陛下和房相亲自降尊寻访,仅这份殊荣便很不简单了。 上达天听。简在帝心,这样的人能不飞黄腾达吗?于是许敬宗赶紧让亲戚抱住李素的大腿,这个年代还是很注重宗族情分的,泾阳许家跟李素结了亲。等于便是许敬宗跟李素结了亲,许敬宗去年因事贬官,正是寻求转机之时,李素被陛下另眼相看,岂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转机? 于是,在许敬宗有意无意的炮制下,终于弄出了一幕令李素头疼的闹剧,这件事里,受益人自然是被贬官的许敬宗。而李素和许家的闺女则成了牺牲品,或者,牺牲品里还包括东阳。 很有意思。莫名其妙被人当成了棋子,更有意思的是,李素居然对许敬宗生不出恨意。 这家伙自然是坏人,玩弄心机是官场中人的基本技能,定亲这件事说来没什么技术含量,但许敬宗的时机拿捏得非常好。趁着李素出征时跟李道正谈妥了,回来时聘礼已下。日子已定,若李素没有认识东阳的话,说不定就马马虎虎认了这桩亲事,到时候许敬宗上门求助,让他的官场生涯再次焕发生机,如今李世民正是对李素另眼相看,可谓圣眷正隆之时,冲着亲家的面子,李素也不能不帮忙,于是,笑到最后的人只有许敬宗。 然而许敬宗虽然坏,却坏得很坦率,这也是李素对他恨不起来的原因。 许敬宗没想到李素会如此反感这门亲事,随即又打听到程家小公爷正满长安的打听泾阳许家的底细,不得不说,许敬宗还是非常有危机意识的,察觉到李素这一番动作后,许敬宗顿时觉得不妙,如今他只是个小小的从六品司马,他惹不起卢国公府,甚至连李素这种末等小爵都惹不起,事情超出了他的掌控,必须及时悬崖勒马。 于是许敬宗非常痛快的把自己送上门,前因后果说清楚,态度也摆得很端正,没错,就是我算计你了,今天来赔罪,要杀要剐随便你,反正一百多斤就撂这里了。 从阴谋者到混不吝,角色转换得如此自然,毫无ps痕迹…… 李素真的对他恨不起来,他怕的是伪君子,但却很欣赏真小人,这种人不会时刻用“道德”俩字来恶心别人,而且坏得很自然,坏事自然干得不少,得逞了,暗暗得意一番,被人戳穿了也不尴尬,老老实实承认这次状态不好,没发挥出正常水平,坏事没干成功,下次再来过。 跟这种人打交道其实挺不错的,不累。甚至连提防心都不必有,自己倒霉了第一个先问他,是他干的,顺手给他一嘴巴,不是他干的,……那就真不是他干的。 当然,对许敬宗恨不起来还有一个很大的原因,李素知道困扰自己多日的麻烦暂时解决了,既然登了李家的门,泾阳许家那边的烂摊子,自然由许敬宗去收拾,如果收拾得不利索,李素不介意动用一下关系,把他当成自己来到唐朝后的第一个敌人,而且是生死大敌,不死不休的那种。 都是聪明人,话说到一半就够,许敬宗的表情很坦然,脸上没有任何被道德心谴责的愧疚,仿佛只是走路时不小心碰了一下路人然后道个歉。 李素说话也不遮掩了,笑着指了指许敬宗:“你给我找了个很大的麻烦。” 许敬宗陪笑,此刻他已不敢再拿李素当十几岁的小娃子看了,很正经的平辈相交的态度。 “所以许某今日来赔礼,而且以后也不会有麻烦了。” 好了,李素等的就是这句话。 多余的话不必说,李素接受了赔礼,甚至也接受了许敬宗递来的友谊之手,抛开李素个人对他的欣赏且不说,像许敬宗这种人若主动要求跟你做朋友,最好不要拒绝他,否则以后命中必有劫数,当然,这种人被归于哪一类朋友。则看个人修养造化了,反正在李素心里,许敬宗可以成为守望相助的利益朋友。可以共享福,但绝不能指望他会与你共患难。 反过来也是,许敬宗将来若陷入什么掉脑袋的大麻烦里,李素一定也是掉头跑得最快的。 获得李素的友谊很容易,许敬宗今日得到了一个不小的惊喜,他没想到这位刚刚被封了爵的少年竟和他如此……臭味相投? 许敬宗甚至有点淡淡的后悔,早知这人与自己如此投契。何苦布那么一个复杂的局,直接登门。大家喝杯白酒交个朋友,爽利多了。 说笑几句后,许敬宗试探着说起他去年被贬官之事。 李素认真想了想,道:“许司马可知上月我大唐与吐蕃的松州之战?” 许敬宗急忙点头:“此战传遍长安。以五万敌二十万,乃我大唐近年少有之大胜,而李县子所创的震天雷更是大放光彩,令长安军民敬仰不已。” 李素点点头:“震天雷这东西,确是我所创,秘方我已献予陛下,此物陛下甚为看重,前些日召我进宫奏对,陛下似乎有意设一个火器局。专司研制火器之用……” 许敬宗闻言两眼大放光芒,情不自禁坐直了身子,眼中冒出无法掩饰的权欲。 李素笑道:“其实陛下有意任我为火器局监正。但我性子太懒散,况且火器这东西太危险,所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所以……” 许敬宗飞快接口:“许某愿为李县子分忧!” “火药配制是我大唐的绝密,陛下必然要任用绝对信任的人,我可代你向陛下举荐。但陛下用不用你,真不是我能左右的。” 许敬宗笑道:“不瞒李县子。当年陛下还是秦王时,许某便是秦王府的学士,颇受陛下赏识,如今陛下所信宠者,皆是秦王府时的旧部,然则卢公,卫公,英公等皆是征杀大将,赵公长孙,房相又是肱股重臣,秦王府旧部余者不多矣,许某若能得李县子举荐,陛下定然不会拒绝。” 说到这里,李素不由好奇起来:“既是秦王府旧部,陛下应该对你恩宠无加才是,许司马何以被贬官?” 许敬宗仿佛猛然被人揭了疮疤似的,表情变得黯然起来。 长长叹口气,许敬宗道:“去年贞观十年,长孙文德皇后薨逝,陛下诏令举国服丧,许某的心情其实也是万分悲痛的,文德皇后确是古今第一贤后,可惜天妒贤后,竟中年崩丧,实是老天无眼……那日丧礼之上,众臣在太极殿外跪地哭丧,许某也在其中,哭得情不自已之时,抬头猛然发现当时的率更令欧阳询哭得眼泪鼻涕横流,那张脸扭得实在是……” 说到这里,许敬宗的俊脸也开始扭曲了:“实在是,实在是……乱七八糟……” 李素不解了:“一张脸有鼻子有眼,怎会乱七八糟?” 左右环视一圈,许敬宗顺手抄起自己衣裳下摆的绸布,双手狠狠一拧,然后呈现给李素:“李县子请看,当时欧阳询就是这般模样……” 很直观的形容,李素瞬间秒懂,然后……他的脸也开始扭曲了。 许敬宗黯然叹道:“那张脸,实在是太可笑了,许某当时真的无法克制,喷然大笑出声,就是那一声笑,被御史台的御史们参得生不如死……” 说完许敬宗不知是不是又回想起了欧阳询当时的模样,一年过去了,欧阳询那张脸的笑点似乎仍在,许敬宗忽然噗嗤一声,接着悚然发觉自己太失礼,于是急忙双手往面前的矮脚桌上一趴,把脑袋深深埋进去,发出不知是笑是哭的嚎声。 “许某对不起文德皇后,许某是罪人啊哈哈哈哈哈……” *********************************************************** ps:许敬宗因长孙皇后丧间大笑而贬官,这是真事,非我杜撰。。没错,他就是这么奇葩。 再p再s:求月票!!捉急死了。。。给张月票提提神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四章 前世乡愁 许敬宗趴在桌上肩膀一耸一耸的,实在看不出他在哭还是在笑,李素冷眼欣赏他的演技,忽然理解为什么许敬宗会被御史参得死去活来了,现在这副样子,真的很可恨。 许敬宗趴在桌上哭(笑?)了很久才抬起头,悲痛状仰天叹了口气,眼角确实有泪花,只不知是哭出来的还是笑出来的,李素在考虑要不要去举报他,让李世民大怒之下把这混帐一撸到底,永世不得翻身。 “让李县子见笑了,下官乃性情之人,文德皇后在世时贤良无双,朝野赞颂,臣民皆沐感慈恩,真真是无愧古今第一贤后,如今皇后崩逝一年余,朝臣们思之犹自落泪啼泣不已。” 李素也只好作悲痛状,前堂内一老一少同台共飙演技,悲痛过后互视一眼,分明察觉彼此露出一抹坏人惜坏人的目光,很知己。 好了,大家都是同一类人,再演没必要,于是同时收功。 “李县子,若陛下设火器局,下官只任少监即可,监正还得由李县子亲掌,大唐从无设火器局先例,而且震天雷这东西,亦是李县子亲手所创,由李县子掌火器局,正是相得益彰,火器局定能陛下开疆辟土再立新功,李县子将来封公列侯指日可期,那时下官也好跟着李县子沾点光彩……” 李素摇头:“陛下封我县子之爵已是错爱,我这人懒散惯了。且胸无大志,况且我年纪尚幼,难以服众。火器局监正一职恐难为任。” 许敬宗目光闪动,斟酌了一下措辞,才缓缓地道:“李县子,恕许某直言,这世上从来没有懒散悠闲的人,农户忙劳作,商贩忙买卖。织工忙织绸,匠人忙盖屋。文官忙政务,武将忙统兵,就连万乘之尊的皇帝陛下,也要忙着平衡朝臣。兴农励工,威服万邦……” 许敬宗盯着他,叹道:“就连和尚道士,每日也要忙着诵念经文,侍奉道君佛祖,李县子你看,世上哪有真正悠闲之人?李县子尚是未及弱冠的少年郎,况且于国大有功劳,陛下待县子以国士。正是皇恩圣眷正隆之时,何故竟生迟暮之心?” 李素无辜地看着他:“因为我懒啊……” 许敬宗:“…………” 这个理由……真的很欠抽啊。 ********************************************************** 送走了许敬宗,李素的心全然放下。耳边却不停回响着许敬宗临走时说的最后一句话。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 这句话许敬宗说得很认真,李素也想得很认真,首先他在怀疑许敬宗劝自己当官的目的,说这样的话是不是在坑他,还是对他自己有什么好处,其次才是思考这句话的真正意思…… 看。踏入官场多麻烦,多耗心神。别人随便说一句话都得仔细琢磨,仔细推敲,任何一个同僚跟自己说的任何一句话都要思之再思,提防这句话是不是陷阱,自己该不该信这句话,如果信,能信几成…… 好累,李素想了又想,想得瞌睡了,当官果然很损耗脑子,这还只是跟官场中人说了几句话就累得不行了,以后若真踏入官场,很有可能长睡不醒。 许敬宗走后,李素果真睡了个午觉,醒来时神清气爽,而且心情很不错。 泾阳许家的麻烦解决了,多交到一个坏朋友,而且……似乎很久没见到东阳了。 起床后在家里搜罗了一圈,从厨房里找到昨天提前用盐和高度酒腌好的一大块生羊肉,李素用柴刀细心劈了几十根细竹签,然后将羊肉切细后串在竹签上,又寻了一些细盐,蒜子,小茴香,也就是孜然,长安东市的胡商摊子上大把大把的卖。 所有的调料和羊肉串包在一起,李素匆匆往河滩边跑去。 东阳果然坐在河滩边,自从认识李素后,这个习惯几乎风雨无阻,如果河滩边有个打卡机的话,东阳已拿了小半年全勤奖了。 反倒是李素最近常常瞎忙,来得断断续续的,东阳从来也不责问他,李素来了大家便坐在一起说说笑笑,顺便发一阵呆,一下午就过去,李素若没来,东阳便独自坐一下午,待到夕阳西沉时再回府。 她真的是一个很安静的女子,像幽莲一般,从来不适宜长在喧闹的俗世中。 东阳见李素今日来得兴冲冲的,稍稍惊讶一下后,杏眼笑成了弯月。 “手里抱着什么?”东阳好奇看着李素的手道。 “别问那么多,来,帮忙搬石块,垒个小台子出来,再寻一些能烧的干柴……”李素喘着粗气道。 东阳瞪他一眼:“你倒指使起大唐公主来了,自己为何不去?” “想吃新东西吗?想吃就赶紧去干活。”李素的回答很硬气。 东阳恨恨瞪着他,努力克制了半晌好奇心,终于宣告失败,气哼哼的搬石块去了。 李素也垂着头忙活,在他的指使下,东阳垒好了一个小石台,推开好心上前帮忙的侍卫,亲自动手拣了一些干柴堆在石台边。 青烟升腾,火势渐旺,李素抓了一把羊肉串放在火上慢慢烤,不时细心地用三根手指拈一小撮盐和小茴香慢慢洒在羊肉上,很快,一股掺杂着孜然味的肉香在空气里飘荡。 饶是东阳见惯了锦衣玉食,此时也不停地抽动鼻子,清灵的眼里难得一见地露出几分馋色,想想又觉得太失仪,装作不屑地扭过头,只是玲珑的琼鼻仍不自觉地微微抽动。 “好了,快,趁热吃,凉了有股膻味,就不好吃了。”李素赶紧递过几串刚烤好的羊肉串。 东阳犹豫了一下,似乎在矜持和食欲之间挣扎,终于还是食欲战胜了矜持,接过肉串便张嘴咬了一口。 这一口咬下,秀气娇小的嘴角流下油来,顺着红艳的唇角流到下巴,东阳这辈子都没这么失态过,顿时有些无措,睁着大眼焦急地看着李素。 李素犹豫片刻,终于还是不情不愿地起身,努力克制着洁癖,用自己的衣袖将她的嘴擦干净。 “啧,真脏,明赔我件衣裳,算了,直接赔钱,十贯。”李素露出很嫌弃的模样。 东阳气得杏眼一瞪,俏脸一红,想骂几句,奈何嘴里塞满了肉。 “呜呜呜……” “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我猜一定是答应的意思,就这么说定了。”李素马上转移话题:“好吃吗?” 东阳气鼓鼓地瞪眼,然后……气鼓鼓地点头。 “今心情好,羊肉就不收你钱了,免费请的,若是有两瓶冰啤,不对,一坛冰镇的美酒,哎呀,美滴很美滴很……” 东阳终于咽下了嘴里的肉,见李素今日心情好,她也莫名高兴起来,站起身扬手招过远处观望的一名侍卫,吩咐道:“快去府里取父皇赐的葡萄酿,还有冰块。” 侍卫领命,匆忙跑远。 李素有些惊讶:“大热天的有冰块?你家有冰箱?” “什么是冰箱?”东阳横他一眼:“大户人家都挖有冰窖的,每年冬天将干净的冰雪储存起来,热天就能用了,父皇批阅朝务的甘露殿,每年夏天都在殿内四处摆着冰块,内侍用扇子一扇,风儿凉嗖嗖的,你如今也是县子了,趁着冬天没到,也要赶紧挖个冰窖,明年夏天就用得着了。” 李素笑道:“不,我懒得挖,我就用你的,把你公主府的冰全用光,用光还不给钱。” “我就用你的。”——这句话令东阳忽然红了脸,羞怯地垂下头去,手指慌乱地使劲拧着衣角。 “你……每年都用我府上的冰吗?”东阳声若蚊讷问道。 “嗯,每年都用,今年冬天时你叫府里人多存一些。” 东阳笑了,灿如夏花。 “好,我回去叫他们挖一个更大的冰窖。” 侍卫腿脚很利索,没过多久便取来了一只两三斤左右的银壶,两只镂空雕花银杯,还有一个铁皮盒子,盒子里装满了细碎的晶莹的冰块。 将银壶放入冰块中,等了一阵后倒入银杯,李素仰头一口喝尽,酸酸凉凉的液体顺着喉咙滑入腹中,凉丝丝的全身舒坦。 “终于找到烧烤摊上吃烤串喝冰啤的感觉了……”李素悠然长叹,眼中一丝怀念的雾气缓缓升腾。 东阳静静地看着他,眼中第一次露出迷惑不解的光芒,她不清楚为何此刻的他,眼中竟有如此萧瑟和思念交织的目光。 “想不想知道我上次用泥捏的乐器吹起来是什么声音?”李素忽然问道。 东阳只能无声点头。 李素从怀里掏出烧制好的一只形状奇怪的物事,凑近嘴边开始吹奏。 悠扬而呜咽的笛声,仿如杜鹃啼血,声声幽怨,连静静流淌的河水之上仿佛也笼罩了一层浓浓的哀愁。 东阳先是皱着眉,接着眉头舒展开来,眼中却浮上几许忧伤,随着曲调的抑扬,忧伤愈发浓郁。 良久,一曲终毕,李素和东阳陷入久久的沉寂之中。 最后李素打破了沉寂,扬了扬手上的乐器,强笑道:“它叫陶笛,刚才吹的曲子,名叫‘故乡的原风景’……很怪的名字。” 东阳看着他,静如岁月。 李素笑容敛去,垂下头缓缓地道:“我想家了。” “你的家……不是在这里吗?” “我想念的家,在前世。”(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五章 官职加身 东阳不明白李素想念的家为何在前世,她只觉得刚才那首曲调里有一种深深的哀愁,仿佛一阵绵绵的冻雨,直接淋进了她的骨髓里,令她忧伤到颤栗。 他……一定有着不为人知的故事,那个故事有喜有悲,有笑有泪,他的诗,他的国策,他造出的震天雷……或许都在他的故事里。 东阳很想听这个故事,但良好的教养告诉她,他不想说,她就不能问。 静静看着李素沉默的样子,东阳忽然劈手夺过了他手里的陶笛,道:“以后别吹这个了,吹得人心里慌慌的,不好听。” 李素被她从乡愁中惊醒,笑了笑,无所谓地点头。 东阳把玩着手里的陶笛,嘴里哼哼有声,似乎在默记李素刚刚吹奏的曲调,过了一会儿,抿着嘴悄悄笑了笑。 “李素,这里便是你的故乡。”东阳重重地道。 李素怔然,随即举杯饮尽冰凉的葡萄酿,漫声吟哦:“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声渐凝噎,似向前世告别。 *********************************************************** 唐朝的宦官很辛苦,特别是唐朝初年的宦官,不跑腿时只是个侍侯贵人的角色,跑腿时也只是个传话的,长安城内还好说。恨的就是李素这种人,住在离长安城六十多里,骑马跑断腿也不见这新封的混帐爵爷掏出点小费慰劳一下。 宫里来了旨意。陛下宣召李素进宫奏对。 李素只好穿上那件略显娘炮的浅绯色官服,腰间挂上一个银鱼袋,骑上马儿跟着宦官进了长安城太极宫。 李世民仍在晖政门内的安仁殿召见他,今日的李世民只穿了一身黄色便袍,跟东阳说的一样,大殿四周果然摆放着许多冰块,宦官内侍卖力地扇着大团扇子。李世民仍热得额角冒汗,以往所见的皇帝威仪今日全然不复。嘴里甚至噶嘣噶嘣嚼着冰块。 “这天气,热得邪性……”李世民皱着眉,朝宦官示意了一下,宦官急忙将一碗细碎的冰块捧送到李素面前。 李世民扬扬眉:“来一块?” 很暖心的待客方式。类似于前世的陌生人见面先发一根烟当作打招呼,彼此间的陌生感随着烟雾缥缈瞬间消逝殆尽。 李素当然也不客气了,他也很怕热的,更何况最近不知为何,脸上又冒出一颗青春小红痘,估摸是天气热上火,烦得彻夜难眠,总觉得没脸见人,照镜子都没心情了。 消火的冰块。实在不能拒绝…… 迅速拈起一块扔进嘴里,然后……君臣二人相对无言,同时噶嘣噶嘣…… “朕意长安城东郊二十里外划一块地方。驻重兵把守,设火器局一,你任监正,正五品,另任少监二人,匠作百人。专司研制火药震天雷之用,三日后上任去吧。噶嘣噶嘣……”李世民嚼着冰块把该说的都说了,这次没有一句问句,简单的说,这不是奏对,而是宣李素进宫听圣旨。 李素无辜地望着他,同时,无辜地嚼着冰块:“噶嘣噶嘣……” 李世民盯着他:“你有话说?” “有。” “奏来。” 李素三两下嚼完冰块,咳了两声,萌萌地看着李世民:“陛下,臣……只是个孩子啊。” “再作,朕让你横着走出宫。”李世民怒哼。 李素叹口气,其实上次进宫奏对,见李世民对火药如此狂热的态度后,李素便有了这种预感,见识过火药威力后,但凡稍有雄心壮志的皇帝都不会对它视而不见,而研制发展火药的人选,除了他这个发明者以外,还能是谁? 耳边忽然响起许敬宗跟他说的那番话,其实,世上从皇帝到贩夫走卒,谁能真正悠闲一世?各有各的忙碌罢了,不让他悠闲的权力掌握在别人手里,他有什么资格做个闲人? “敢问陛下,所谓火器研制,需要研制什么?” 李世民冷笑:“你问朕,朕问谁去?东西是你造出来的,怎么把这个东西变出花样,变得更利于我大唐雄兵征伐天下,那是你这个火器局监正的事情,朕管得了那么多?” 好吧,历史因为一个小陶罐的出现而彻底改变了轨迹,朝一个任何人都无法预料的方向疯狂发展,大唐皇帝陛下掠夺土地有了更加犀利的武器,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后世历史学家若有知,一定会把……王桩吊起来抽一顿? 不是因为王桩的话,这东西出不了世,王桩是千古罪人,没错,是这样的。 李素拱手:“一应人力物力……” 李世民一挥手:“要啥给啥,噶嘣噶嘣……” “陛下,火器这个东西,范围很大,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火器都可以应用……” 李世民停止了咀嚼,吃惊地盯着他:“天上飞的?咋飞?” 李素忽然想自扇耳光,干嘛给自己找麻烦?天上飞的东西当然能造,比如后世的热气球,材料和燃料合适的话真能飞起来,但是……那东西造起来好麻烦,真懒得干这种没任何好处的事。 “陛下恕罪,臣失言,没有天上飞的,也没有水里游的,只是打个比方,臣的意思是,研制花样更多的火器,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毕竟这是个很危险的东西,研制时必须思之再思,用的材料和原料也许会很多,而且还要做好浪费大部分的打算,因为一旦火药秘方里的几种配比不对,便意味着原料已浪费,需要重新制作……” 李世民很大方,登基十来年的休养政策令这两年的国库鼓了起来,他才有底气摆出一副挺着肚子的暴发户形象。 “用!尽管用!只要能造出好东西,朕不吝啬钱物。” “还有,关于火器局少监的事……臣前几日认识了一位大臣,姓许,名敬宗,臣与他言谈时觉得他……嗯,颇富谋略,深识大体,既有忠君爱国之心,亦有心忧庙堂天下的拳拳盛意,嗯嗯……” 李世民不耐烦了:“说人话!” “臣请陛下把他调来任少监,熟人好办事。” 李世民盯着李素看了一会儿,良久,方才缓缓道:“朕准了,但李素你给朕听清楚,火器局交给你,莫玩甚花样,钱与物朕都给你,慢一点也没关系,但朕迟早要见到东西,若不然,你和许敬宗罪莫大焉。” ********************************************************** ps:周末了,也快月底了,大家手里的月票还有吗?其实还是蛮在意名次的,所以不停向大家要票。。。痛恨自己太腼腆,不好意思开单章要票,只好每次躲在章节末尾干巴巴的吆喝几声。。。(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六章 腹黑上司 李世民今日的语气与以往大不相同了,李素明显能感到话里的居高临下之意。 刚开始有点不适应,后来李素渐渐想通了。 以往李世民主动去太平村寻访也好,给他封爵也好,一直都很客气,因为李素是人才,值得一用,但凡圣明的帝王遇见人才时,态度都放得很低的,比如刘备三顾茅庐,诸葛亮午睡未醒还老老实实等在草庐外面,毫无老板派头,隆中对以后,没有任何工作经验没有任何社会阅历的诸葛亮出山当了刘备的军师,刘备对诸葛亮那叫柔情似水,体贴入微,嘴里整天嚷嚷着“如鱼得水”,还给军师织草帽,明眼人不仅能看出基情满满,水乳交融的样子,还看得出谁攻谁受…… 李世民对李素也是这样,不过站在李素的立场来说,李世民做人显然比刘备差了一点,给李素封了官职,聘用为员工后,以往的客气便全然不见,李老板的派头渐露峥嵘,说话的语气明显变成了上司。 李素心理调适得很快,官场和职场事实上有许多相同之处,都是给公司办事,都是为老板服务,唯一不同的是得罪老板的后果不太一样,职场了不起辞职走人,官场不行,人可以走,脑袋必须留下。 恭敬领了旨意,李素向李世民告辞,抬眼瞧瞧李世民表情很平静,李素临走又从碗里拈了一块冰扔进嘴里。 “臣。告退……噶嘣噶嘣……” 哎呀,美滴很…… ********************************************************** 不得不感叹大唐朝堂的办事效率,李素刚走出太极宫门。便有一名官员等在门外龙首渠对岸。 官员名叫陈堂,七品的小官,以前是宣德郎,没什么具体的职务,算是文散官,大唐类似的文武散官不少,可以理解为官员预备役。哪个位置有了空缺便补上,没有空缺便领着朝廷的俸禄只吃饭不干活。因为散官太多而给朝廷国库造成不小负担的事,尚书省仆射房乔给李世民上过许多奏疏,李世民登基十一年里陆续裁撤了不少。 陈堂很幸运,李世民决意设火器局后。中书省和吏部商议火器局官员人选,决定由陈堂任火器局监丞,位列监正和少监之下,主管火器局内的具体事务。 李素是火器局的监正,单位最高领导,陈堂的顶头上司,虽然一个十多岁的少年当顶头上司感觉有点怪异,陈堂的态度还是很端正的,恭敬朝李素施了礼。并开始汇报工作。 火器局其实早已建好,那时李世民刚刚亲眼见识过震天雷的威力,而李素还在松州城时。李世民便下旨划地设火器局,只是由于此物威力巨大,秘方属于绝密,李世民不放心交给任何人打理,这个位置从一开始便是留给李素的,因为他是发明者。能发明出此物而且很痛快上交给朝廷,李世民对他还是很放心的。 陈堂汇报工作很详细。从里到外,从软件到硬件,介绍得滴水不漏,巨细无遗。 火器局位于长安城东郊二十里外,占地四十余亩,不大也不小,房子都是工匠新盖起来的,外围驻扎着金吾卫将士近五千人,内部更是三五步一岗一哨,戒备森严之极,围墙每隔几步设瞭望口,箭垛和弩箭孔,任何可疑的陌生人接近火器局百步之内,就会被金吾卫的将士们射成筛子。 李素听完后暗暗心惊,如此森严的戒备,足可见李世民对火药这东西何等重视,若是有一天李素当官当腻了,想辞官告老还乡……李世民会不会杀他灭口? 以李世民十一年前毫不犹豫对兄长和弟弟手起刀落的尿性来看……绝对有可能! 李素立马做了一个决定……以后好好当官,尽量不招惹圣明英武的皇帝陛下。 工作汇报完,陈堂开始向李素献殷勤,这年头的官员还是很有廉耻心的,马屁拍得很圆润,丝毫不见生硬,总之就是下官一定在李监正兼李县子的英明领导下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事无巨细一定早请示晚汇报,有困难下官上,有功劳领导先请,你快乐就是我快乐…… 李素对陈堂的表现很满意,这位监丞长相很平凡,在这个普遍以看脸为当官条件的大环境下,或许也是陈堂久久不得晋升授实职的原因之一。 “长安城熟吗?”等陈堂汇报完工作,李素冷不丁问道。 陈堂楞了一下,很快答道:“下官是关中人,自小在长安城长大。” “你带路找家酒楼,我们先吃一顿,我请客,走你。”李素不由分说拉着陈堂便走。 ………… 新官上任三把火,李素上任先请下属吃一顿。 自从被封了官爵后,李素便时刻提醒自己做人要圆润一点,对上司也好,对下属也好,尽量不要得罪人,谁都不知道曾经的下属会不会某天走了运爬上枝头成了他的上司,这种情况前世的职场里常有,李素不能不小心。 陈堂是个很有意思的人,眼力很活泛,二人从太极宫门口走,走到朱雀大街只有百余步时,陈堂便从李素的穿着和后面牵的坐骑神骏程度看出李素的身家,再回思一下自己的身份,便知道让这位顶头上司请客大抵是什么档次,很快找了一家中档的酒楼走进去。 李素颇觉意外地认真看了陈堂好几眼。 找酒楼这件很普通的事情,怎么做却大有学问,太贵了上司不高兴,太便宜了上司觉得掉档次,陈堂却做得很完美,而且表情很平静。 叫了壶酒,几样肉食和拌野菜,陈堂主动给李素面前的漆耳杯倒满酒。 李素抽了抽鼻子,嗯,酒味很熟悉…… 陈堂双手端起酒杯平举齐眉:“下官恭祝李监正为大唐为陛下再立新功,请酒。” 李素不动声色地捂住杯面:“我年纪太小,你先来,你先来。” “如此,下官先干为敬。” 在李素玩味的目光注视下,二两的漆耳杯一口闷…… 酒刚入喉,陈堂的脸色变了,一副“酒里有毒”的模样,猛然张大了嘴,脸孔涨得通红,喉咙喀喀有声,不知是想大吼一声“好酒”,还是想喊救命,一双黝黑的手掌时而化拳时而化掌,最后定型为鹰爪,不停的挠桌,挠桌…… “好喝吗?”李素眨着无辜纯洁的眼睛看着他。 陈堂双手掐住自己的脖子,似乎想吐,又吐不出来,脸色渐渐泛紫,大口呼吸了半晌,终于勉强缓过劲来。 “好霸道的酒,早听说长安最近盛行所谓的五步倒,下官一直无缘一试。今日尝之,果然是五步倒,李监正海涵,下官刚刚失态了……”陈堂看着表情很平静的李素,渐渐露出疑惑的模样:“看李监正的样子,似乎喝过此酒?” 李素老实承认:“喝过。” 陈堂顿时露出很幽怨的模样,目光谴责地看着他,喝过你刚刚不提醒我? 李素这时才把漆耳杯凑近嘴边,小心地啜了一小口,龇牙咧嘴半天,长长呼口气。 “此酒我不但喝过,而且……”李素眉目不抬地道:“……而且,这酒本就是我亲手酿造出来的。” 陈堂:“…………” 李素继续无辜地眨着眼:“好喝吗?” “……好喝。” 矮脚桌上大半坛五步倒往陈堂身前一划拉,李素笑道:“全都给你喝了。” “啊?下官……这,李监正喝什么?” 再次摆出不胜凉风般柔弱的造型,李素叹道:“我年纪这么小,当然喝醪糟,店伙计,来碗醪糟!” ………… ………… 酒过三巡,陈堂脸色已红得像关公了,但神智还很清醒。 李素刚才无声坑了陈堂一次,这一记下马威很有效果,陈堂的神情愈发恭敬了。 “陛下当初设火器局时便说过,火器局自是以研制火器为主,不仅仅是震天雷,将来我大唐关中精锐攻城破寨,平原交锋都要用上火器,所以必须制出适合攻城的,适合平原战的,适合骑兵用的,还有适合步卒用的等等诸多火器……”陈堂看着李素,接着道:“上月建好火器局,陛下亲自指派了百余名工匠,连同家眷都搬进了火器局旁的营房内,不准随意与外人接触,包括外面驻守的五千金吾卫将士在内,大家只等李监正上任了。” 李素奇道:“为何非要等我上任?你们可以自行研制啊,说实话,我也只会造震天雷而已。” 陈堂苦笑道:“火器局上下百余口……并无一人知晓火药秘方,陛下说过,火药秘方只在李监正一人手里,任何人若敢探问,必究其罪,没有火药,下官如何研制火器?” 李素明白了。 火器只是功用不同,但最关键的技术数据,却是火药秘方,硝石木炭硫磺三样东西的搭配比例是核心的绝密的数据,李世民绝不会让它人尽皆知,人无我有才是王牌杀器,军民都知道了,邻国都知道了,还算得什么杀器?(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七章 新官上任 李素知道,李世民的性格绝不是史书上所说的那般胸怀博大,事实上越英明的帝王越多疑,他不容许任何人挑战他的皇权,更不容许任何人颠覆皇权。 而火药这个东西自从面世以后,李世民对它可谓又爱又怕。 交给谁掌握都不合适,哪怕是太子,李世民也不会完全放心,近年来李世民对魏王李泰无比宠信,其宠信程度甚至超过了太子,长安坊间早有流言,今上或有废长立魏之心。火药这东西,自然也不会交给太子或魏王。 放眼天下俊才和忠臣,还能找到比李素更放心的吗?没别的原因,这东西本就是李素发明出来的,有没有火器局的存在,火药的秘方都牢牢记在李素心里,想用的时候随便搜集几样物事,三两下一捣鼓,便是一件破城灭国的利器。 爵位和官职都是手段,于是李素掌握火药,而李世民,掌握李素。 很合理也很理所当然的安排,小鱼吃虾米,大鱼吞小鱼,而虾米,同样落进了大鱼的肚子。 与陈堂走出酒楼时,陈堂已有了七分醉意,脚步略显踉跄,却很清醒地带李素去火器局。 李素不太想去,毕竟天色已晚,已是傍晚时分,再跑一趟火器局,晚上回家怎么办?这年头路上没有路灯,马脑袋上也没装车灯,赶夜路很危险的。 再说李素也不是什么敬岗爱业的好领导。跟那些坐机关的小科员一样整天不干正事,一杯茶一张报纸混一天,这种人当火器局的一把手。火器局的未来委实堪忧。 有心想拒绝,无奈陈堂的目光太诚恳,而且充满了激情,像一匹不停刨着地的驴子,只消李素一上任就撒欢了跑,为大唐帝国主义的建设添砖加瓦推磨转圈…… 李素被陈堂盯得惭愧了,暗恨下属这种该死的上进心的同时。也不得不强堆笑脸表示很乐意去火器局视察工作。 ………… 二人骑马出城,趁着天还未黑。急忙快马加鞭,小半个时辰便到了城外东郊。 陈堂介绍说,这里曾是一片农田,李世民决定把这块划出来建火器局后。将这片地方的百姓尽数迁移,工部直属的工匠和金吾卫的将士们花费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盖起了这一片房子,当然,只是盖起了主宅,火器局占地四十余亩,不可能一个月内全部完工。 借着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李素骑在马上依稀看到远处一片黑色的房子在山脚下若隐若现,策马再靠近一些便听到叱呵声。李素脸色一变,陈堂急忙解释是金吾卫的探哨。 “陛下有令,无关人等一律不得接近火器局三里之内。故而金吾卫探哨放出三里以外。”陈堂笑道。 “意思是说,任何人都不准进入?” “对。” 李素抬头看看天色:“啊,既然不准进去就不给将士们添麻烦了,天色已晚,我这就回去,改日有机会再……” 胳膊被一只强而有力的大手死死揪住。李素扭头,陈堂很无语地看着他。 “李监正……监正大人莫闹。寻常人不得进入,您是火器局的监正,金吾卫将士怎敢拦你?” 公交车上逮着扒手似的揪着李素不放,陈堂挺直了腰朝大道两旁的矮树丛扬声喝道:“都看清楚了,这位就是火器局监正,陛下御封的泾阳县子李素李监正!” 话音刚落,矮树丛内嗖嗖跳出十余名短衫汉子,躬身朝李素抱拳见礼后,迅速又跳回了树丛中,这群人从出现到消失,整个过程没说一句话,李素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也喝醉了而出现幻觉。 “看来应该是准我进去了……”李素喃喃道。 陈堂陪笑道:“金吾卫将士护卫的本就是火器局,谁敢拦火器局监正的大驾?” “那么……他们准我出去吗?”李素正色问道,这个问题很重要,关系到他以后能不能和李世民愉快的玩耍。 “陛下说过,余者进出皆须循规矩,但李监正可例外。” 李素放心了,想来也是,一个主动造出震天雷帮朝廷收复城池,又将秘方主动献给皇帝的人,无论如何也没有把秘方泄露出去的道理,或许李世民仍有些防备,但他不会蠢到把这种防备做到明面上,若寒了李素的心,大家以后真没法一起玩耍了。 策马继续前行,一路上遇到不少探哨,都被陈堂呵斥回去,一条路走到底,李素相信火器局周围的金吾卫将士们应该都认识他了。 来到火器局正门,门楣上干干净净,没挂任何招牌,两扇乌黑的涂了新漆的大门紧闭,月光洒在大门上,折射出幽幽的漆光。 二人刚下马,大门便吱呀一声打开,领头一人穿着深绿色官服,后面跟着几名文吏和百余左右的工匠,分两排恭立,让出中间的通道,众人纷纷躬身行礼。 领头的人算老熟人了,老帅哥许敬宗,看见那张老帅脸就忍不住想往上面泼硫酸…… “拜见李监正——” 一瞬间,李素从脸到胳膊同时冒出了鸡皮疙瘩。 忽然间,他尝到了权力的妙味,果真妙不可言,难怪古往今来的英雄豪杰为了它不惜拿命去拼,原来都是为了能品尝到权力的滋味。 当然,李素的震撼只是一瞬间,很快他就清醒了,权力的滋味固然玄妙,也只是人生诸多滋味中的一种而已,让他用命去拼是绝然不肯的。 看着大门内齐崭崭的人群,李素扭头问陈堂:“火器局所有人都在这里?” 陈堂直起身子扫了一眼,道:“还有一位少监和两位监丞相没在。” 李素皱了皱眉,也没说什么。 众人行礼毕后,许敬宗笑呵呵地上前道:“恭喜李监正上任,日后许某便是李监正麾下一将,监正所令,许某必赴汤蹈火……” 这句话令李素很满意,真想情不自禁给他下个令,让他现在就去赴汤蹈火,也不必太过分,把那张脸摁进汤和火里面就足够。(未完待续) 夕阳下奔跑!!(今日已更) ……那是我逝去的青春。。。 没错,标题和内容一点关系都没有,就是骗大家点开。。 点开后给大家看点啥呢?没错,求月票! 话说,已经到月底了,每逢月底正是月票争夺最激烈的时候,更何况如今咱们还要争新书月票榜,不得不开个单章卖力吆喝几声了。。 很多人在抱怨老贼更新速度的问题,然后再说什么就这速度也好意思要月票等等,提这些问题的大抵都是新朋友,这里解释一下: 没错,就这速度我真好意思要月票,因为我从不跟别人比,我只求自己尽力,尽力码好每一章,尽力每天多码一点,熟悉我的老朋友们都知道,老贼去年大病一场,吃了整整一年的药,到今年2月底才停药,目前还在吃中药调养身体,这样的身体状态能够坚持每天不断更,每天都有四五千字,我自认为竭尽全力了,也自认为有资格有底气向大家求一张月票。 新书月票榜厮杀向来惨烈,目前咱们这本书暂时排在第三,其实这个名次我很满足了,所以一直没怎么开过单章求票,怕就怕月底这几天争夺月票太残酷,没几天会被后来者居上,坚持了近一个月的优势位置若在最后一刻轰然倒塌,我想对喜爱这本书的大家来说,或多或少都会有些不舒服吧?所以现在老贼不得不向大家求援,手里有月票的朋友赶紧出手吧,咱们保持住优势的位置,如果还有可能,或许。。大概。。能不能。。再往上爬一步呢? 不多说了,捧不捧全在大家一念之间,无论投与不投,老贼铭感于心,拜谢!(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八章 懒散监正 以许敬宗为首,火器局上下一干人等皆看着李素。 李素明白大家的意思,按规矩,这个时候一把手该抖出官威给大家训话了,立威也好,怀柔也好,总得说点什么,一声不吭的话让大家心里悬得厉害,会丧失工作激情的。 规矩是规矩,不过李素不太想按规矩办——天色真不早了,还得摸黑赶回家睡觉呢,哪有那么多时间跟一帮陌生人废话?工作激情?一把手自己都没激情,哪管别人有没有激情。 “咳咳,行了,该干嘛都干嘛去,都散了!”李素朝大家挥挥手。 众人愕然,就这样? 李素点点头:“没错,就这样。” 许敬宗苦笑,只好也朝大家挥手:“没听监正大人说吗?该干嘛干嘛去,散了!” 众人渐渐散开。 许敬宗笑着将李素迎进前屋,屋子刚盖好没多久,里面充斥着一股浓浓的潮味,摆设也很简单,几张矮几,几块软垫,正中主位后方按理该置一面诸如祥兽猛禽之类的屏风,然而也没有,只有一面空荡荡的墙,唯一可取的算是光滑如镜的地板了,显然特别抛光打磨过,脱了鞋踩上去很舒服。 李素很满意,不错哦,高级货…… 地板舒服,许敬宗这个人也舒服。 能在历史上留名的坏人,终归有几分本事的,拍马也好,办事也好。做人也好,都算本事。 许敬宗就有这种本事,双目清正且相貌堂堂。不但英俊,而且带着一股说不出的正义味道,任谁都无法把他当坏人。不仅如此,许敬宗还很会做人,刚进火器局便很快摆正了自己的位置,他是少监,李素是监正。他是副,李素是正。对着一个十几岁的娃子,许敬宗却如同对待长辈般恭顺。 “李监正上任正是时候,火器局上下皆翘首以盼,陛下设火器局月余。官员和工匠皆已就绪,只等李监正上任后吩咐,明日开始,火器局事宜如何安排,还请监正大人示下。” 李素挠挠头,怎么安排火器局工作?叫这群唐朝人发明坦克大炮去? 李世民设火器局的目的很清楚,要让火器局继续发明军用火器,日后应用于唐军攻城或平原战,李素除了清楚火药的正确配比外。对火器其实并不太懂,仔细回忆许久,依稀记得千年后的明朝似乎应用火器比较多一点。而且那个朝代的工艺水平和现在的唐朝并没有太大的差别,明朝人能造出的东西,唐朝也造得出来,诸如鸟铳啊,百虎齐奔箭啊,还有地雷啊等等…… 能造的东西很多。可李素却不大想造,或者说。不想造得那么快。与李世民接触过几次,李素还是对他很陌生,完全不了解这位天可汗陛下的性情,万一把他肚里的东西掏空后来个卸磨杀……过河拆桥,而且这个年代肯定不提倡大臣和皇帝打官司…… 若一定要给李素消极怠工找出个理由的话,因为李素……懒啊。 这个理由足以解释一切合理或不合理的行为了。 “啊,火器当然要造的,而且越犀利越好,至于造点什么……”李素挠挠头:“先叫工匠造几千个震天雷吧,那东西动静大,听着热闹。” 许敬宗:“…………” 这混帐话说的,耗费十万计的国帑建火器局,给你听动静的么? 一句话安排好了工作,而且安排得非常没有诚意,许敬宗迟疑地看了李素半晌,发现他没有说第二句话的意思,只好无奈拱手:“监正大人的吩咐,下官一定不折不扣做好,明起便让工匠们先开工,只是……关于火药配制,还须请监正大人亲为,陛下有令,除李监正外,任何人不得插手火药配制之事,所以……还得辛苦监正大人亲自动手,下官想为监正大人分忧亦无从所为。” 许敬宗说完还朝李素露出一个很抱歉的笑容,英俊暖心的笑容令李素的嫉妒心指数直追童话故事里那个照魔镜的恶毒皇后…… 真想把许敬宗下放到生产第一线去造震天雷,一个不小心便砰的一声,那张俊脸炸没了,说不定还能收获意外死亡的惊喜…… “不辛苦,为臣者当恪尽职守,为社稷为陛下尽忠,如此方可报浩荡皇恩之万一……”李素正义凛然说完,胡乱找个方向就当是太极宫,然后肃然拱手。 许敬宗愕然,很明显李素找错了方向,不过他也不点破,反而从善如流跟着遥遥拱手。 “事情安排完了,接下来说说别的事……”李素话锋一转,刚才懒散的模样徒然一变,变得充满了激情:“……许少监辛苦,火器局里该添置的东西还得麻烦你,你看,正位后面的屏风要添两扇,屋里的名人字画山水什么的,还有吃的,吃的一定要精致,什么金乳酥,长生粥,葱醋鸡,丁子香淋脍,五生盘……该有的都有,厨子不会做再多请几个厨子。” 李素说得滔滔不绝,来到这个时代别的了解不多,吃食倒是打听得很清楚,这些传说中的东西终于可以假公济私尝尝。占国家的便宜嘛,这事前世就会干了。 许敬宗听得两眼发直。 这位监正大人到底是来工作的还是来度假的? 许敬宗面带难色道:“这……监正大人,火器局是户部拨银,今日下官上任时问了一下,户部第一笔拨银共计四千贯钱,其中有三千贯要用来购置火药用料,还有一千贯要给工匠发薪饷,给小吏们发俸禄,下官随便算了一下,剩余下来的钱,大概只够年节时给监正,少监和监丞们每人发三斤肉……而户部的第二笔拨银,估摸要到明年开春了。” 李素大失所望:“这么穷?能多要点吗?” 许敬宗苦笑:“有点难……” 李素终于觉得这个监正不好当了,没钱大家怎么玩耍? 弄钱这种事情,李素还是很敏感的,眼睛一眨就想出了办法:火器局不是造震天雷吗?尽可派许敬宗浑身绑满震天雷,顺便手里还举支火把去户部官衙坐一坐,相信户部的官员们一定非常通情达理的,要多少给多少。 唯一的问题就是,许敬宗很可能不答应,这家伙缺少一颗为大唐火器事业无私献身的赤子之心。 坏人。 ********************************************************* 与许敬宗说完话已是深夜了,李素长叹口气,今晚别想回家了。 许敬宗很客气地将李素引到火器局正堂后院,院内种着一株瘦弱的银杏,院子四周十余间空房子,中间正对着前堂的主房修盖得格外堂皇。 这间主房自然是留给李素的,火器局里上下官员小吏没谁敢住这间房。 屋里被褥蜡烛木枕什么都有,地板也擦拭得很干净,屋内甚至还有一个小书架,上面摆满了许多书籍。许敬宗殷勤地为李素点亮蜡烛,铺好被褥,然后微笑着告辞。 临走许敬宗漫不经心说了一句,泾阳许家明日会将聘礼送还给李家。 李素一楞,抬头看着许敬宗,二人相视而笑。 “许家的姑娘,半年内我为她寻一位足堪匹配的青年俊彦。”李素许诺道。 许敬宗笑着拱手:“如此,多谢李监正费心了。” ………… 这一夜睡得不大安稳,李素发现自己居然有认床的毛病,陌生的地方再堂皇,终归还是睡得不舒服。 火器局里没有牙刷,只好随便折了根柳枝,又让杂役去厨房弄了点盐,又刷又嚼的弄得满嘴渣子,一大早的心情顿时更差了。 正打算去厨房看看伙食,伙食不好顺便抖抖官威什么的,忽见一个穿着绿袍的中年男子走进后院,然后怔立不动,定定打量着李素,目光令李素很不舒服。 “你是何人?”李素抬手指着他,沉声问道。 绿袍男子犹豫了一下,终于有些不甘心地躬身拱手:“下官……火器局监丞杨砚,拜见监正李县子大人。” 李素乐了,这家伙怎么回事?拜见上官如此心不甘情不愿,谁也没逼他行礼啊,而且一副谁欠了他八贯钱似的臭表情是什么意思? “杨监丞?昨晚本官似乎没见过你啊。” “下官昨晚在长安城购置火药用料,今早才赶回来。”杨砚不咸不淡地道。 不太友好的态度令李素皱了皱眉,这家伙派头摆得十足,好像他才是监正似的,自己到底哪里得罪他了? 别人不友好,李素自然也不会笑脸相迎,于是表情也冷淡下来,挥了挥手道:“如此,杨监丞去忙吧。” 说完李素转身就走,走出好几步仍觉得背后有双眼睛盯着他,李素心中愈发不舒服了。 人比人该死,货比货该扔,相比之下,还是觉得许敬宗亲切多了,如果用刀在他那张俊脸上划几下就更完美了,非跟他拜个把子不可。 ********************************************************* ps:感谢大家的抬举,开单章后暴增一百多票,谢谢大家如此爱我。。。还要感谢血祭长空的万币打赏,谢谢书友的前天的飘红打赏,本书第三位盟主诞生,谢谢逝去-独舞的飘红打赏,本书第四位盟主新鲜出炉,谢谢大家!(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九章 监丞来历 上午东游西荡,李素差不多将火器局内的建筑布局和方位弄清楚了,火器局里上到少监下到工匠杂役也基本都认识了这位新上任的监正大人。 有些事情能瞒住,比如火药秘方,但有的事情根本没法瞒。早在李世民设火器局开始,内部便有了李素的传说,作诗治天花献国策酿酒这些话题比较冷门,知道的不多,但大唐与吐蕃的松州之战却是长安城官民皆知的事情,松州久攻不下,伤亡惨重,唐军三位大总管进退两难之时,一个名叫震天雷的小陶罐横空出世,天雷神罚般的威力足足杀了五万吐蕃贼子,剩下的十五万也乖乖投降。 这一战是大唐近年来少有的以寡击众之战,而且是大获全胜,其战果不亚于当年对东突厥的灭国之战。 火器局的官员和工匠们以前各有岗位,后来被征调到火器局,得知那种堪比天雷般的神器将由他们亲手制造,而且新任的监正大人正是松州城下大放异彩的泾阳县子李素,火器局上下顿时沸腾了。 贞观年正是盛世之始,大唐上下无论官场还是民风都是非常朴实的,正是齐心协力赶英超美的黄金年代,官员和工匠们的爱国心绝对毫无杂质,都愿意为大唐帝国主义事业粉身碎骨鞠躬尽瘁,数遍大唐上下,杂质最多的人恐怕只有李素了,或许还得算上一个许敬宗。 可以说。在李素没来上任之前,他在火器局内便无形中拥有了极高的威望。 四处闲逛,收获到无数尊敬甚至崇拜的目光后。李素心满意足地回到前堂,方才因那姓杨的监丞生出的不愉快心情顿时恢复了许多。 “杨砚杨监丞?”前堂里,许敬宗苦笑摇头,又觉摇头的动作或许会有误会,急忙道:“监正大人莫误会,无论许某还是杨监丞皆是愿为大唐死而后已的忠臣,或有政见不同之处。都是为了大唐昌盛,都是为了国富民安……” 李素皱眉。这话就有点没头没脑了,跟你打听这个人,你扯国富民安做甚? 见李素不说话,许敬宗估摸也不太想刚上班就给上司留个坏印象。想了想,只好苦笑道:“这位杨监丞以前是御史台的御史,贞观八年时,陛下遣李靖,萧瑀等十三位重臣巡行天下诸道,体察民情,究问疾苦,杨砚上疏力阻,言陛下此举徒增百姓负担。诸臣过处礼仪繁杂,耗费糜多,所见所闻只是表象。此举除了虚张天家颜面毫无益处,还说陛下……好大喜功,骄奢淫逸,以一己之喜而费天下民脂,是为昏君也……” 李素啧啧有声,这个姓杨的家伙脑子是不是不够用。敢这么说皇帝。 “陛下没抽他?”李素好奇问道,这话谁听了都翻脸。更别说李世民了。 “当然抽他了,陛下龙颜大怒,当殿拿了杨砚下大理寺究办,后来以魏徵为首的一些文官们竭力保全,而陛下当时登基才八年,不想给天下人留下嗜杀的坏名声,于是顺势放了杨砚,不过还是将杨砚罢官去职,杨砚于是回了河北老家,今年初被召还长安复用,中书省和吏部官员不知怎么商议的,竟将他调来火器局任监丞……” 许敬宗说完摇头,二人一齐皱起了眉,同时露出很头痛的苦瓜脸,仿佛两个大奸臣对正义忠臣大伤脑筋的模样,一副邪不胜正的苦恼样子,画面太美不敢看。 一锅汤里无端多了颗老鼠屎,李素顿觉大倒胃口。 老鼠屎浑然不觉自己是老鼠屎,相反还总认为自己是正义与智慧的化身。 一上午的时间,杨砚昂首挺胸在火器局内四处转了一圈,这里骂几句,那里指导几句,见着李素了也只是草草拱一下手,然后自顾离开继续指手画脚。 效果非常立竿见影,很快,杨砚在火器局里树立了威严,一个很明显的例子,一名工匠拿着小吏开具的回执签来取用料,李素和杨砚同时在场,工匠战战兢兢看了二人一眼,很快做出选择,将回执签递给了杨砚…… 李素压下了心头的火气,暗暗在脑海里杨砚的名字下面标了一个记号。 这是李素做人做事的习惯,一般来说,他愿意给任何人三次得罪他的机会,第一次算你无心,第二次还算你无心,第三次,那就是欠抽了,一定满足他。 当然,所谓的三次机会弹性很大,无关紧要的小事或许给个十次八次也懒得翻脸,毕竟翻脸也需要力气的,或许某个不对的表情,某句让他不爽的言语让他炸了毛,那么所谓三次机会全是浮云,当场快意恩仇再说。 今日杨砚的举动……好吧,姑且忍下。不抽他算是给他的见面礼了。 ………… 在火器局里混过了一上午,快到午饭时,李素兴冲冲跑去厨房看伙食,结果让他大失所望。 一个大锅里煮着不知什么质地的菜汤,几片野菜叶子死不瞑目地在沸汤里上下翻腾,另一边搁着一堆干巴巴毫无特色的大饼,除了这两样再无其他。 厨房里四处寻摸一番,没找到半点肉末油星,李素终于对火器局的厨房绝望了,抬头看看天色,二话不说骑了马便往家里赶。 一个从五品的县子,正五品的火器局监正,吃这种猪饲料都不如的东西会让自己的人生变得毫无意义的。 家里多好,有黄金酥,有野猪肉,还有从东阳那里讹来的葡萄酿,回去时顺路从她府上打劫点冰块,回家后冰镇葡萄酿搭配烤野猪肉,吃饱喝足再加一块黄金酥消消食,顺便去河滩边与东阳东拉西扯一阵,说几个笑话逗她或是气她,一嗔一笑皆是风情,不管怎么说都比火器局里看着这堆糟心的事和添堵的人强得多。 于是,正五品火器局李监正骑着快马,正大光明在金吾卫探哨的眼皮子底下翘班了。 *********************************************************** ps:继续求月票,月底只有这几天了,咱们不能松劲啊。。。拜托诸位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章 再生波澜 淡黄色的面条从沸腾的汤锅里捞出来,事先炒好的肉臊子均匀地洒在大海碗里,再舀半瓢烧得滚沸的牛油往面条上一淋,嗤拉一声响,白色的雾气袅绕升腾,两碗油泼面完工。 李素和李道正坐在院子里,一人捧着一个大海碗吸溜得起劲,沉默里只听见吭哧吭哧的咀嚼声。 生活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发生着改变,当初李素刚来到这个年代,家里米缸是空的,老爹要靠帮富贵人家挖沟渠才能换得一两斤黍米,而李素也不得不做了一个抽水马桶忽悠地主胡家,换了几斤粮食,回想那时的日子,仿佛还是昨天发生一般。 而今李素封了爵,家里有了地,吃穿更是不缺,李道正如果不怕被雷劈的话,油泼面完全可以吃一碗倒一碗…… 其实,李素的理想就这么小,家里日子过好一点,自己这辈子过得舒坦点就好。 “怂娃昨晚没回家,等吃完了面我再抽你……”李道正埋头吃面,头也不抬地冷不丁冒出这一句。 李素脸色一僵,看着手里端着的面,顿时没了食欲。 李道正忽然叹了口气,道:“算咧,我娃长大咧,当了官,封了爵,可是每天要决断无数军国大事的大人物咧……” 李道正说起“军国大事”四字,不由得露出敬畏莫名的神情。 李素很无语,自己一个混吃等死占国家小便宜的政府机关小领导。怎么就“决断军国大事”了? “不错,孩儿现在被陛下封为火器局监正,很大的官。每天过手的军国大事啊……”李素空着手比划了一下:“……这么多,都军国大事。” 胡说八道嘛,先给自己将来可能经常会出现的夜不归宿埋下伏笔,也哄老爹高兴高兴。 李道正神情愈发欣喜,伸手抽了李素后脑勺一记,抽得李素猝不及防,半张脸猛地栽进了大海碗里。随即李道正又觉得表达喜悦之情用错了动作,急忙改抽为抚。 “好。做官就要好好做官,我当初就说过咧,我娃不做治病的官,那种官没出息。要做就做上马管军,下马治民的大官,果然没错,……我娃当大官咧!” 李道正最后一句话说得很大声,不止是大声,简直是声嘶力竭的嘶吼了,而且故意扭着头,面朝隔壁史家院子方向。 挺辛苦的,李素在考虑要不要发明一个大喇叭。就架在李家和史家的院子中间,让老爹显摆的时候别那么劳累,保护嗓子很重要。 显摆过后的李道正通体舒畅。于是气沉丹田,真气游走周身,然后……“哈……啐!” 一口浓痰不偏不倚吐在院子中间,李素脸都绿了,垂头看着自己大海碗里还剩下的大半碗油泼面,忽然间完全失去了食欲。 认命地叹口气。李素打算找铲子,李道正急忙把他肩膀往下压:“我自己来。自己来,我娃都是大官咧,咋还能干这事?我来!” 抄起铲子,李道正动作麻利地将那口浓痰铲起,然后……毫不犹豫地扔进了史家院子。 李素忽然很同情史家,没招谁没惹谁的,偏偏隔壁住了这么一号邻居…… 吃饱了肚子,李道正习惯性地一屁股坐在前堂的门槛上,李素曾经请木匠做了许多各种式样的椅子,李道正却颇为不喜,坐哪里都不如坐门槛舒坦。 李素掏出一块洁白的丝巾,将院子中间的摇椅擦了又擦,擦得一尘不染后才放心地往上一躺。 “爹,这俩月印书和卖酒挣了不少钱,印书坊的赵掌柜送来了十二贯,程家送了四十贯,朝廷将村东头一百亩荒地划给了咱家,当是县子封地……”李素笑了笑,道:“爹,咱们勉强算权贵人家了,家里该添些丫鬟,杂役,马夫,管家和帐房什么的,您觉得咋样?” 李道正心疼得老脸拧成一团,咂着嘴道:“太花钱咧,管家帐房还有马夫,每月都要开工钱咧,一月得花出去多少啊……” 李素急忙道:“爹,孩儿如今又是官又是爵的,进出也要个体面啊,现在咱家不是庄户了,是官宦人家,出门要有马车有随从,进门要有丫鬟有家仆,不然会被人笑话的。” 李道正犹豫了一阵,重重一咬牙:“说滴对,我娃是体面人,该有的东西不能少,花吧,都置办起来,家里空房多,正好够住人。” 李素呵呵直笑,这就对了,享受生活嘛,自然不能太亏待自己,也不能亏待老爹,父子俩一辈子富足而安逸地活到寿终正寝比皇图霸业更有成就。 躺在摇椅上摇啊摇,炎夏的蝉鸣在树桠上扯着嗓子拼了命的叫唤,叫得人昏昏欲睡。 李素晕晕乎乎快沉入梦乡时,李道正忽然道:“今早泾阳许家来人咧,把聘礼还回来了,啥也没说,亲事算是退了……” 李素马上清醒了。 李道正神情有些郁卒,叹道:“退了就退了吧,你长大咧,有自己的主意了,我也管不了你……” 李素心中忽然闪过几分犹豫,这世上没有比父亲更值得自己信赖的了,喜欢公主这件事,是不是要跟他坦白? 还没打定主意,李道正却忽然变了脸,恶狠狠地道:“……我不管你的亲事,但我今年年底以前必须看到你成亲,你若有中意的,自己去找官媒说合,年底成亲,明年开春我要抱上孙子,不过分吧?做不到我抽死你!” 李素呆住了。 年底成亲,开春抱孙子…… 这是要我喜当爹的节奏啊! 急眼了,起身欲找老爹理论,李道正却气冲冲地进屋睡觉了。 ********************************************************* 家里太舒服了,每天起床后坐在院子里发呆,然后脱得精光一头栽进后院的泳池里扑腾一阵,天气太热,桑拿房暂时派不上用场,冬天再说。 下午跑去河滩边,然后……继续和东阳一起发呆,东阳自从把他烧制的陶笛没收之后,自己却吹上了,可惜用得很生涩,曲不成曲,调不成调,偏偏还很有耐性,坚持不懈地吹,难受的却是李素这个听众,无奈之下只好手把手教她,东阳学得有滋有味,而且天赋颇高,没过多久差不多便掌握了要领,勉强成调了。 舒服惬意的日子又过了两天,第三天时,许敬宗登门拜访,脸色不大好看。 态度很恭敬地问李素,您最近是不是忘记了什么事? 李素顿觉赧然,懒惰而悠闲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不知不觉竟翘了两天班…… ………… 换上官服,李素和许敬宗骑马赶回火器局,与众人打过招呼后,李素首先进了厨房。 厨房很给面子,上次因为吃食太简陋,把监正大人气跑了两天后,火器局伙夫痛定思痛,反省过失,今日的伙食明显丰富多了,有鱼有肉还有蛋,令李素不大痛快的心情顿时变得痛快起来。 享受了一顿丰盛的午饭后,李素正打算休息一阵去用料房配制火药,添堵的人来了。 监丞杨砚一脸寒霜走进李素的屋子,草草朝他施了一礼,冷声道:“监正大人,今日午饭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李素皱眉:“杨监丞此话何意?” “下官认为火器局今日太过糜费,今日午饭有鱼有肉有蛋,下官算了一下,我们火器局包括官员和工匠在内,共计一百零六人,这一顿饭食少说要费钱两贯余,长此以往,火器局仅饭食一项所耗几何?今年户部只拨银四千贯,除去火药用料购置以及官员和工匠的俸薪后,饭食一类大约仅只余百贯钱,按今日这般吃法,怕是撑不到一个月大家都得饿肚子,请监正大人明鉴。” 李素笑得有点僵硬,刚才这顿饭,他是吃得最欢快的,现在杨砚这么一说,感觉自己变成了挖大唐帝国主义墙角的囊虫似的。 “刚才这顿饭嘛,嗯,确实有点糜费了,这样不好,下午本官去跟伙夫说一声,以后尽量节俭一点,至于户部的拨银,本来就不可能用到明年开春,过几日我亲自去户部再要一些,嗯,杨监丞公忠体国之心,本官殊为敬佩,年底尚书省吏官考评,本官一定为你……” 杨砚却很不客气地打断了李素的话:“监正大人,此非小事,断不可如此轻易处置!今日厨房采买者必须开革出去,以儆诸同僚效尤,至于户部拨银,监正大人不可再要,万流终归于海,我等臣子用来用去,实则都是民脂民膏,每花一文当思之再思,若为我等区区口腹之欲而请户部拨银,实为耻辱也。” 李素心中腾地一下冒出了怒火。 最怕的就是这种人了,两辈子都怕。 永远正气凛然的样子,自己过得苦哈哈的,也见不得别人太享受,什么事情都插一手,而且非常主观化,他认为对的东西就必须是对的,否则就是与正义作对的黑恶势力,从此不共戴天。 ——这家伙是从哪个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史前怪物? ******************************************************** ps:晚了点,白天打球锻炼去了,回来太累睡了一觉。。。 还有一更,嗯,继续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一章 上下冲突 李素从来没觉得自己是好人,前世“好人”这个字眼明显变了味,有点侮辱人的意思,所以他很耻于把自己定义为“好人”。 大节不亏,小节不拘,这是李素做人的原则,吃亏吃到明处,占便宜占到暗处,算是小市民习气的一种,占了便宜后也许会因为内疚而奉献一下爱心,然后又会觉得爱心献得太多有点吃亏,于是继续占点别的便宜找补回来…… 像李素这样的人大抵可以用四个字概括,“凡夫俗子”,永远别想在他身上发现一丁点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当然,更别指望他能白日飞升。 可以说,李素的性格和杨砚是完全相反,甚至水火不容的。 杨砚的眼神很傲,李素从他眼里发现不了任何一丝尊敬他的痕迹,可以理解,这家伙都敢指着皇帝陛下的鼻子骂他好大喜功,更别说李素这样一个十几岁的小上司了。 李素最不可理解的是……李世民为何不弄死他? 为了吃吃喝喝的屁事纠缠不休,而且还上纲上线,这种人就算不弄死,也该把他扔进魏徵那一堆御史文官里去,中书省和吏部怎么想的,把他弄到火器局来添乱…… “杨监丞觉得午饭不满意?”李素皮笑肉不笑地道。 “不满意!”杨砚硬邦邦地回道。 李素点点头:“哦,忘了告诉杨监丞,午饭的鱼啊肉啊。都是本官吩咐厨房采买的,因为我想吃鱼吃肉。” 杨砚的脸色刷地变得铁青,眼中喷着怒火愤恨地盯着李素。 李素也来火了。这家伙懂不懂什么叫尊卑? “要不,杨监丞给陛下上疏一道,请陛下把本官也开革了?” “你!”杨砚腾地站起身。 李素的笑容渐渐变冷:“杨监丞还有何见教?” “下官……告退!”杨砚脸色铁青,敷衍般拱了一下手,愤愤拂袖而去。 李素盯着他的背影,呵呵一笑。 第二次原谅他了,若有第三次。必抽不饶。 ******************************************************* 配火药不算很累,但如果几百上千斤火药由李素一人独自配好。却是一件累成狗的苦差事。 火器局内有专门的秘密工坊,外面调有大队金吾卫将士把守,这个工坊只准李素一人进去,是李世民亲口下的严旨。 材料准备得很齐全。为了混淆有心人的耳目,还多堆积了一些根本用不到的材料,工坊里足有上百种物事,这样的排列组合,就算如此繁多的配料泄露出去,敌人要想配出完美的火药,估摸要等到欧洲工业革命以后,才有可能发现被骗,然后问候李世民或李素的祖宗十八代…… 火药配完后。李素没精打采走出工坊,却见许敬宗隔着老远等在外面,见李素出来。许敬宗急忙命文吏将配好的火药抬出来,然后马上称重,一两一毫都要记录下来,所有经手过火药的人要经过严格的搜身,绝对不准一厘一毫泄露在外。 程序规则很严密,看得出李世民对火药颇为看重。而且丝毫没有把它拿出来与天下人共享的伟大情操。 “监正大人辛苦了,下官只恨不能为监正大人分忧。火药已称重妥当,下官这就叫工匠们制震天雷,多少给前方将士添点底气……”许敬宗矜持的帅脸露出几分恰到好处的殷勤,让人既不觉得谄媚,也不觉得生分。 不得不承认,相比杨砚那块又臭又硬的石头,李素更喜欢跟许敬宗这种人打交道,尽管他曾经坑过自己一次,这个没关系,以后坑回来便是。 “添底气?”李素不解地看着他。 许敬宗笑道:“监正大人或许还不知道,今日清早,远征吐蕃的侯君集刘兰牛进达所部送来军报……” 笑容一敛,许敬宗沉沉叹口气:“前方战事不利啊……收复松州后,大军一路西进,挺进吐蕃境内,沿途击杀吐蕃贼子近万,进入吐蕃境内二百里后,大军伤亡越来越重,伤亡并非与敌人厮杀所致,而是吐蕃的气候……每走几里就有几个甚至几十个喘不上气的倒地不起,情势不妙,如此下去不待敌军反扑,我大唐关中精锐恐怕自己就得消耗在吐蕃境内,侯大将军派快马入长安请示陛下,陛下衡量之后,决意退兵了。” 李素笑了笑,算算日子,也该到退兵的时候了,唐军虽然勇猛,却也无法抗击天威,高原气候不是靠勇猛便能征服的,付出一定的代价后,想必朝野上下也清楚吐蕃易守难攻,日后用兵当更为谨慎。 “此战……还是大胜而归,三位大总管不愧当世名将。”李素急忙追捧道。 许敬宗连连点头附和:“当然是大胜,而且是我大唐立国以来少有的以寡击众之大胜,大军凯旋之日,定能博得关中百姓敬仰。” 不等关中百姓敬仰了,李素已率先露出敬仰的模样,感慨般叹口气,然后……脑袋四顾乱找方向。 许敬宗眼皮一跳,急忙为上官分忧,眼疾手快地找准了太极宫方向,满怀敬意地长长一揖到地:“说来此战皆是陛下运筹帷幄之功,陛下圣明英武,我大唐万胜!” 李素恍然哦了一声,顺着许敬宗找的方向也长长一揖:“陛下圣明,大唐万胜!” 二人礼毕相视一笑,彼此皆有一种李世民已经收到马屁祝福短信的快慰之色。 李素笑了几声便觉得不太妥,两人这个举动太像史书里的大奸臣了,浓郁的大奸大恶气息充斥二人的气场中间,遍寻不着半点正直不阿的味道,若是杨砚那家伙在场的话,怕是会忍不住以下犯上,拿鞋底抽他们的脸…… 暗暗提醒自己以后不能这么干了,太没节操,转头看许敬宗,发现他也面带几分愧然之色。 嗯,这个坏同志还是可以挽救一下的。 ******************************************************* ps:还是求月票,月底了,如果大家消费出了月票又无所谓投不投的话,请把我当成垃圾桶。。。(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二章 误闯禁地 配好的火药被送进工坊,一百名工匠等在那里,他们的工作是火药填装,仍按李素以前的做法,里面再掺一些诸如铁钉,碎铁片之类的东西,杀伤力……也是醉了。 “陶罐不合适,或许可以换一种别的……”李素沉吟道。 领导下车间视察工作,总要指导几句的,李素跟工匠们比起来勉强算是行家,倒也不存在外行领导内行。 许敬宗拿起工坊桌上一个空陶罐在手里翻看,疑惑道:“当初松州之战,监正大人也是用这种陶罐装填火药啊……” 李素笑道:“当初是因为临战之前,时间紧迫,而且大军驻地是荒郊野外,只能就地取材,勉强用陶罐应付,然而陶罐易碎,砸到地上便裂开了,火药燃烧时若没有一个完全密封的环境,绝然不可能产生杀伤力,现在咱们有条件了,自然要换个更好的。” 许敬宗也是聪明人,一点就透:“换铁皮的怎样?怎么砸也砸不坏。” 李素笑笑,铁皮自然是好,可是打造铁皮就要功夫了,这年头没有冲压车床,要把铁皮打得其薄如纸需要铁匠花大力气,至于后世那种香瓜形状的手雷,以目前的工艺水平,就更别指望了。 “试试也好,请几位铁匠来,先试试用铁皮罐子填火药,然后看看效果如何。” 许敬宗急忙应了,这种小事自然由他……安排别人去办。 虽然懒散。该办的公事还是要办妥当,毕竟这不是一个*制的年代,他的脑袋能不能安稳长在脖子上。全看李世民的一句话,如果有一天李世民发现李素太懒,简直懒得要死,于是说不定他就真的死了…… 火器局除了工艺,更重要的是安全问题了,毕竟这个年代谁都没接触过能爆炸的火药,一个小工坊里聚集着几十上百个工匠。任谁一不小心手贱一下,说不定就是整个工坊飞上天。 为了自己能活到寿终正寝。也为了给火器局的同僚下属们少造点杀孽,李素决定回去弄个安全生产的规章条陈出来,一定要严格执行,嗯。就交给杨砚去监督,这家伙适合干这种事。 和许敬宗离开工坊,二人边走边聊,聊的不完全是公事,也有风花雪月,长安城的哪家青楼有高丽女,教坊司的哪个犯官女儿容貌秀丽歌舞上佳而且懂得侍侯男人等等,许敬宗这个坏同志有把李素拉下水带坏他的心思。 ………… 二人走到火器局大门前,李素准备骑马回家时。一名披甲的折冲兵曹匆匆走来,李素眯了眯眼,认出这人是外围护卫火器局的金吾卫将领之一。 “末将拜见监正大人。少监大人……”兵曹匆匆抱拳行礼。 “有事吗?”许敬宗立时变了模样,一反在李素面前的和煦友善,露出淡淡的官威,虽然新近被贬官,但许敬宗好歹也是秦王府的旧部,官威这东西养成不止一两年了。 “火器局东南一里开外。金吾卫将士拿下十名……”兵曹犹豫了一下,不知该如何定义那群被拿下的家伙。片刻后才支支吾吾地道:“……十名细作。” “十名细作?”不止李素,连许敬宗都吃惊了,这世道怎么了?哪个没长脑子的敌人干的?派细作刺探机密居然还扎堆的派,这家伙难道是批发商出身? “对,十名细作,陛下有令,凡接近火器局方圆三里内的,皆须拿下并且上禀,此十人已被将士们拿下,请监正和少监大人处置。” 兵曹说完神情很怪异,李素眼尖发现了,皱眉道:“你的话没说完吧?” 兵曹看了李素一眼,很快垂头道:“是,那十名细作喊冤,为首者竟是……吴王殿下,吴王殿下说是出城游猎误闯此处,末将不知真假,请监正和少监大人定夺。” 吴王李恪? 李素脑海中迅速浮现李恪那张温文尔雅的脸,扭头看了看许敬宗,发现他也是一脸苦笑。 “这事……可真是麻烦了,陛下有过严旨,火器局任何风吹草动皆须如实禀奏,隐瞒不报者将治重罪,吴王殿下游猎怎会闯到火器局来?咱们火器局外围的金吾卫探哨可是放出了十里开外,但有误入者,早在十里外便该出声示警,令其绕道而行,吴王殿下闯到一里外才被拿下,……他是怎么闯进来的?”许敬宗疑惑道。 三人沉默不语,神情却愈发凝重。 确实是个麻烦,上不上报都得罪人,而且李恪怎么闯进火器局范围一里内,本身就是个很诡异的事情。 沉默中,许敬宗和兵曹的目光都投向李素。 没办法,整个火器局里,就数李素的官最大,火器局就是因为李素而设立的,出了这种棘手的事,只能由李素定夺了。 李素觉得自己摊上事了,曾和李恪有过一面之缘,虽然算不得深交,二人之间连朋友都算不上,但李素真心不想把这件事情弄得太复杂,也很不愿相信李恪别有所图,就当是李恪游猎真的走错了路,真的误闯进来,然后大家见面笑说几句,就当这事是个误会,说清楚了拍拍屁股就走,什么事都没发生。 沉默许久,李素终于表态了。 “还是如实向陛下禀奏,麻烦金吾卫的弟兄现在派个人进宫,话说清楚,吴王怎么辩解的也要一字不漏报上去,只说看见的和听见的,不要添油加醋。” 兵曹急忙点头,抱拳行礼后匆匆离开。 李素看着许敬宗,许敬宗仰头看天,喃喃道:“天气邪性得很,说话就要下雨了。得去工坊交代一下那些杀才,莫让火药受了潮……” 一边说一边走远。 李素恨恨咬牙,果然是个只能共享福不能共患难的货! ********************************************************* 吴王李恪垂头丧气坐在火器局十里外的金吾卫营帐里。 李素掀开营帐帘子。第一眼便见到他那张英俊里透着浓浓倒霉味道的脸。 毕竟是皇子,金吾卫将士说是“拿下”,其实对李恪还是很客气的,根本没有任何捆绑锁拿的迹象,李恪独自一人坐在偌大的营帐内,面前的矮几上甚至还摆着一碗乳酥,这待遇简直是宾至如归了。 门外也没有安排任何监视或看管的守卫。完全一副任李恪来去的样子,只要李恪敢走。金吾卫绝不会阻拦。 ……李恪不敢走,反而神情惶恐地坐在营帐内,连起身都不敢,仿佛跨出营帐外一步都是了不得的大逆之举。 李素一脚跨进营帐。李恪木然抬头,见是李素,李恪眼中顿时注入了神采。 “李兄弟,误会啊,真是误会啊!快救救我!” 贵为皇子倒也颇识时务,见面就称兄道弟了,上次在程咬金家可没这么热情…… “原来真是吴王殿下……”李素露出很吃惊的模样:“金吾卫将士禀报的时候,下官还不怎么相信呢,殿下您这是……” 李恪哭丧着脸。额头不停冒着汗,显然他也明白误闯军事秘地的罪名有多重,父皇虽然对他极尽荣宠。但不会宠得毫无底线,这事说大可大,说小……还真不小。 “误会了啊,真是误会了,我在府里闲极无聊,于是便想出城游猎……贤弟你看。你快看看,我此刻还是狩猎的服饰呢。还有你看看这弓,这箭壶,还有我那九名王府卫士的打扮……真是游猎啊,我一个闲散皇子,哪敢有别的不该有的心思……”李恪急得快哭了。 李素这才仔细打量了他一番,嗯,果然没错,真是狩猎的装备,穿着一身黑色的武士短衫,腰间扣着一根铁制镶玉的腰带,肩膀以下斜搭着兽皮铜扣,背上背着一个箭壶…… “殿下莫跟下官解释了……”李素苦笑道:“此事可大可小,下官担当不起,只能如实上奏陛下,由陛下定夺,现在金吾卫已派人入宫了,殿下不如暂且回府,等待陛下召见询问如何?” 李恪脸色一白,失神般重重坐下,喃喃道:“这么快就奏上去了?我……真是误闯啊。” 李素也不太忍心,然而还是好奇地问道:“据下官所知,火器局外围十里已布下金吾卫探哨,凡有接近者皆喝止,殿下怎闯到离火器局仅一里之遥才被金吾卫发现?” 李恪重重叹气道:“我怎知道?今日以前我根本不知火器局设在何处,早晨出城游猎,骑马刚上了乡陌小径便发现了一只野兔,我领着王府卫士们策马追赶,一直追了好几里地,连我们自己都迷失了方向……” 李素咂摸着嘴,这情景……似乎西游记里见过,那蠢萌蠢萌的唐僧也是这样一次又一次被妖怪引去的,而且还不吸取教训,第二次又上同样的当…… “后来呢?”李素渐渐听出趣味了,现在真想翘个二郎腿,然后买包瓜子…… 李恪索然叹气:“后来那只该死的野兔终于停下,于是我便悄悄搭弓引箭准备射杀它,谁知一根绳子从天而降,把我从马上掀翻在地,然后无数支矛戈指住了我啊!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 李素叹息,好熟的歌词,都想跟着唱起来了…… ***************************************************** ps:还有一更。。。是的,久违的这一句。。。还有一更。。。 还有一句久违的。。。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三章 错综关系 追根究底,野兔是罪魁祸首,是它把堂堂吴王殿下引入万恶的深渊,然后一边啃着青草,一边哼着愉悦的歌儿蹦蹦跳跳跑远…… 很好奇啊,给吴王殿下制造了一个这么大的麻烦,那只可爱的小兔兔有没有反省过自己? “兔呢?”李素没头没脑忽然问道。 “啊?”李恪茫然看着他。 “那只野兔呢?” 李恪很无语,咱俩说的是同一件事吗? “当然跑了,难道你以为我还有闲心去捉它?”李恪的俊脸有点扭曲。 李素咧咧嘴,神情颇惋惜。 其实兔肉有很多种做法,红烧清炖两相宜……明让金吾卫的弟兄们帮帮忙打两只。 挠挠头,李素正色道:“先请吴王殿下见谅,此事下官已遣人上奏太极宫了,陛下曾有过严旨,火器局方圆任何风吹草动必须上奏,否则治以重罪,而吴王殿下今日真是……你被金吾卫将士发现时离火器局仅距一里,下官不得不上奏了,毕竟金吾卫众将士和火器局上下同僚都知道了此事,瞒都瞒不住。” 李恪倒是颇通情理,垂头丧气点头:“我知道,我不怪你,今日……今日真不知犯了哪路凶煞,稀里糊涂的闯到这里了,我亦知隐瞒不住,只求李贤弟一件事,来日若父皇召见,让你详述始末,还请贤弟一定为我美言,我……真是无意的啊!” “一定一定……”李素的回答有点敷衍。 这事说来有点严重。这两年来太子荣宠不减,而李世民又莫名其妙对魏王李泰表示出极大的宠溺,朝野和民间本就议论纷纷。如今吴王李恪又非常诡异地闯进了被列为大唐极度机密的军事禁地,而且直到一里开外时才被发现,这事还真说不清楚了,谁知道这位皇子殿下怎么闯进去的?谁知道他闯进去到底是追兔子还是别有所图? 李素只是个小人物,他没有资格扯进这么可怕的漩涡里,所以最好离它远一点。 “吴王殿下,事情说清楚了。殿下是不是该回府了?” 李恪显然也怕极了,索性耍起了无赖。两腿交叉一盘,哭丧着脸叹道:“我不走了,我就住在这里,父皇的旨意没到之前。我一步都不离开,父皇若一直没有旨意,我……我……” 李恪说着忽然嘴一咧,哭道:“我就死这里算了!” 李素想笑,见李恪哭得伤心,又觉得不太礼貌。 回想一下这座营帐四周的环境,嗯,聚风藏气,鱼跃鸢飞。山脉起伏逶迤,潜藏剥换,却是绝佳的风水宝地……这家伙不会是看中了这里的风水。特意来寻死的吧? “殿下勿忧,真不是大事,如实解释陛下必不疑你,下官也会尽力在陛下面前为你转圜开脱。” 李恪闻言这才稍敛忧虑,止住了哭声。 想开了,心情索性也放开了。反正只等李世民宣判就好,李恪使劲一擦眼泪。吸了吸鼻子道:“有吃的吗?我饿了,还有……上次在程家喝的那种五步倒,也弄点来,我……” 李恪忽然悲从中来,眼中又蓄满了泪水,哽咽道:“若能大醉而死,倒也不枉人世一遭……” 李素赶紧点头,来者是客嘛,要什么满足什么。 “殿下还想吃点什么?” “兔子肉!”李恪目光突然变得很凶狠,咬牙切齿地道。 李素高兴极了,就冲这个爱好,他决定真的帮李恪美言一次。 ********************************************************* 吴王李恪果真住在火器局十里外的金吾卫营帐里不走了。 不仅如此,他还派了人进太极宫解释,说此举只为辩明心迹,以证清白。 然而玄妙的是,直到第二天下午,太极宫也迟迟不见有旨意宣召李恪进宫解释,也没有宣召火器局或金吾卫的任何一个人进宫,李世民仿佛完全把这件事忘记了似的,根本没有任何反应。 没有反应反而是最可怕的反应,连李素都察觉到不对劲了,李恪的脸色愈发苍白,整天坐在营帐里一动不动,王府卫士好心拉他出去晒晒太阳,一碰他就杀猪般的嚎叫,反正死活不肯走出营帐一步。 李恪不肯走,李素自然也不能走,作为火器局最高领导,吴王眼下的精神状态又很不好,若他出了什么事,李素该倒霉了,于是只好留在火器局过夜。 第二天大早,李素依礼拜见了吴王后,回到火器局准备睡个回笼觉,许敬宗一脸怒意走来。 “监正大人,杨砚那老匹夫……太过分了!”许敬宗劈头就是一句。 李素好奇地看着他,能让好脾气的许敬宗骂出“老匹夫”这个字眼,杨砚一定干了什么天怒人怨的缺德事。 “杨监丞咋了?” 许敬宗愤怒一哼:“今日下官想看看火器局的帐簿,算一算户部拨银所余几何,找杨监丞要帐簿,谁知那老匹夫竟说此乃吏部交给他的职司,帐簿任何人不得查看……” 李素眉头皱了起来:“火器局的帐簿是杨监丞管的?” 许敬宗满脸怒意瞬间化作深深的无奈,非常无语地看着李素。 身为最高领导,居然连管帐的人都不清楚,你不羞吗? “监正大人,这杨老匹夫管的事情不少,除了帐簿,他还管火器局里的文吏和工匠,监丞以下人员他皆有任免权……” 李素脸色有点难看了,一个单位里最重要的财务权和人事权竟被拿捏在这个老匹夫手里,他这个最高领导算什么? 阴沉着脸看着许敬宗,李素语气有些不善:“你是少监,官职比他高,眼看他掌握如此大权而不管?还有,区区一个监丞,吏部为何授他如此重权?” 许敬宗脸色也很难看,顿了片刻,迟疑地道:“监正大人或许不知,这杨砚是贞观三年的进士,众所周知,考进士前是要投行卷的,杨砚当年的行卷……投到了长孙无忌的府上,而长孙无忌收了他的行卷,……长孙无忌在贞观元年曾任过尚书右仆射兼……吏部尚书。” ******************************************************** ps:冲老贼今天更新如此早,此处应有掌声加月票。。。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四章 忍无可忍 许敬宗的话弯来绕去有点复杂,李素听完后梳理了许久,才明白话里的意思。 用直白的话来说,杨砚之所以在火器局人五人六,是因为他有后台的,他的后台是位了不得的牛人,长孙无忌,这位牛人还当过吏部尚书,所以给了杨砚这么大的权力,所以为了大家以后在官场上能继续顺风顺水,再有脾气也不能抽这家伙。 李素暗暗吃惊,他没想到杨砚的后台这么大,这年头投行卷的潜规则,哪家权贵接了行卷,这人便是那家权贵的门下,杨砚倒是认得准,居然投到长孙无忌的府上,而长孙无忌居然也接了他的行卷。 说是党羽也好,说是门阀势力也好,总之,杨砚的来头不简单。 当然,并不是冠上“党羽”的名字杨砚便成了坏人,坏人没这个胆子敢指着皇帝的鼻子骂好大喜功,朝堂里当官的人,永远不能用好人或坏人去简单的定义他。 李素自然没那胆子敢跟长孙家掰腕子,说来也是封了爵,也被李世民格外青睐,但并不等于李素就有了免死金牌,长孙无忌若想弄死他这个十多岁的少年郎,大抵跟捏死一只臭虫……一只可爱的小兔兔一样容易。 很烦恼啊,堂堂火器局一把手监正,竟对一个比自己足足低了两级的下属生了忌惮之心,李素顿时有一种手脚被束缚住的感觉,很不痛快。 “抽他啊!你怎么不抽他?”李素愤怒且期待地盯着许敬宗:“去抽他。当是我授权的。” “啊?这……”许敬宗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半晌说不出话来,显然。老许也没这胆子。 李素对他很失望,坏人就是坏人,无法指望他不畏强权。 语气不太和善了,李素瞪了许敬宗一眼,没好气道:“不敢抽他你到我这里来做甚?” 许敬宗尴尬地朝他笑笑。 李素立马读懂了他的笑容。 和他的想法一样,许敬宗也在强烈期待李素去抽杨砚…… 心机婊! ******************************************************** 火器局里忙了一整天,快到傍晚了。李素收拾好了屋子,出门再去看望了一下吴王李恪。可怜的孩子仍待在营帐里一动不敢动,吃喝拉撒全在营帐里解决,脸色越发苍白了,不知是被吓的还是因为两天没见太阳。 李素由衷对他感到同情。同时也对大唐的宫闱越发敬畏莫名。 一件在他看来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竟能将一位皇子吓成这副德行,大唐的皇权像块烧红的木炭,谁沾谁烫手,当初玄武门事变,李世民对兄长和弟弟痛下杀手,时隔十一年,他心中的阴霾仍旧挥散不去,所以一切跟皇权有关的东西。都成了他的禁脔,任何人都不许触碰,因为这是他付出了残杀手足的恶名后换来的东西……跟初恋一样弥足珍贵。 ………… 第二天。李素刚跨进火器局大门,事情来了。 火器局的另一名监丞陈堂惴惴不安地找到李素,禀报了一件事。 前日李素配好火药后,许敬宗命人称了重,李素和许敬宗算了一下,大约能造四百个震天雷。于是许敬宗给工匠们下了指令,四百个震天雷务必保质保量做好。 “保质保量”的意思是。质量要好,点燃了扔出去能炸死人,而且数量也要刚好,不能少,也不能多。 火药这东西填塞进小陶罐里,填多少分量能产生杀伤力,早在松州时李素便已精确计算过,陶罐里火药太多了不行,威力太大会误杀己方将士,火药太少也不行,太少的话不能管它叫震天雷,顶多算个大炮仗,除了听个响,根本没有任何杀伤力。 而陈堂禀报的事情却有点荒谬,昨晚杨砚擅自改了生产计划,同样分量的火药,竟要求工匠们造出八百个震天雷,足足翻了一倍。 李素听完想笑,报效国家的初衷是好的,值得赞颂的,谁都希望大唐的将士们能多分到几个震天雷为陛下开疆辟土,但是事情却干错了,只能造四百个的火药变成了八百个,李世民得到的不会是震天雷,而是八百个大炮仗,指望它们攻城破寨是不可能了,结婚出殡倒是能派上用场…… “是杨监丞的主意?”李素皱眉问道。 陈堂垂头恭声道:“是,下官却拿不准减少火药分量后会不会造出废次品,故而才来问监正大人。” 李素脸色有点阴了:“去把杨监丞叫过来。” 杨砚来得很慢,李素坐在屋子里差点睡着时他才姗姗来迟。 “见过李监正。”杨砚潦草地行了礼。 李素勉强自己露出尽量和善的笑容:“杨监丞辛苦,请坐。” “不了,火器局里很多事情忙,下官无暇闲坐。”杨砚拒绝得硬邦邦的,而且有指桑骂槐的嫌疑。 李素的笑容有点僵硬了:“如此,本官开门见山了,听说杨监丞昨晚改了震天雷数目?” 杨砚理所当然点头:“火药用料很贵,耗费的皆是国帑民脂,下官认为足够造出八百个,为何监正大人只造四百个?” 有后台的人不能得罪,李素只好耐心解释:“震天雷是我所创,一个震天雷里该填装多少火药才能对人畜有杀伤力,只有我最清楚,当初松州之战时,我已精确算过,每个震天雷里的火药不能多也不能少,否则不是误杀己军将士,就是毫无用处的废物,杨监丞将数目改成八百个,你有没有想过若这八百个震天雷根本无法伤人,咱们如何向陛下交代?” 杨砚执拗地摇头:“下官见识过震天雷,只要填装了火药就一定能伤人,下官以为四百个能伤人,八百个亦能伤人,既如此,为何不造八百个?监正大人不当家不知柴米贵,户部今年仅只拨银四千贯,购置火药用料和陶罐便要花去大半,听说监正大人还有意召几个铁匠,以后陶罐改成铁罐,如此,火器局的用度更是捉襟见肘,每一文都要算计着用,关于造震天雷,能省的尽量省下,亦是臣子报效君上和黎民的一番美意。” 李素苦笑:“杨监丞忠心可嘉,可是……八百个震天雷造出来真是废品啊,若杨监丞不信,不妨让工匠造出一个,咱们去试试效果?” “不用试,每试一个也是浪费国帑,四百个能伤人,八百个一定也能伤人,火药多少之说,殊为可笑,一滴鸩毒能致人死地,为何非要耗费十滴?火药亦如是。” 李素深吸气,这种人,怎么跟他讲道理?他比程咬金更难对付,程咬金至少能够明明白白摆出不讲道理的嘴脸,让别人索性不费口舌,而杨砚,摆出的却正是讲道理的嘴脸,然而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歪理,而且非常固执,完全无法说服。 李素耐心不多,每天来火器局应差也好,在家悠闲度日也好,只想活得不那么累,而火器局里多了一个杨砚,李素只觉这几日自己仿佛被老天调整了游戏难度似的,过得特别辛苦。 “杨监丞,本官觉得……你实在不适合待在火器局里。”李素的笑容渐渐冰冷,他的耐心已被耗光了。 杨砚两眼一瞪,浑身冒出一股莫名的气势,冷笑道:“下官乃中书省吏部所指派,李监正若想罢我的官,恐怕没那么容易。” “不罢你的官,这样吧,你把火器局帐簿移交给许敬宗,今日起,火器局的帐簿和文吏工匠人等,皆由许敬宗而决,杨监丞你辛苦一下,火器局后方的校场和靶场仍在建造,便烦杨监丞去监工吧。” 杨砚楞了一下,接着大怒:“李素,尔欲架空我?” 李素顿觉好笑:“本官乃统领火器局大小事务的监正,安排属官做什么事,自有本官的道理,何来架空一说?火器局方圆之内,所有的权力都是我的。” “莫说这些空话,我早看出来了,你这是排除异己,从此一手遮天,我乃吏部指派七品监丞,黄口小儿,只不过运气好,造出了火药一物,何德何能欲掌国之利器?” 吵来吵去,这句话才终于道出了杨砚的心思。 不错,杨砚一直看不起李素,一个十几岁的娃子当他的上司,他不服气,他觉得丢脸,于是李素上任第一天开始,杨砚便将火器局里的大小权力一把抓在手里,财权也好,人事任免也好,全由这个七品的监丞说了算,平日见了李素,态度也很淡漠,这些举动都能用两个字概括,“蔑视”。 李素脾气很随和,之前确实也没怎么对火器局上过心,有人愿意管事自然随他去,反正谁都没胆子敢把他这个陛下御封的监正赶下台。 然而,今日,此刻,李素终于被激怒了,来到这个年代,凡事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的他,今日却如久寂的火山忽然爆发,一发而不可收拾。 “杨监丞,你信不信,我这个黄口小儿敢抽你,而且抽得很重……”李素朝杨砚咧嘴笑,露出两排森森的白牙。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五章 冷静屠夫 杨砚是进士,杨砚是朝官,杨砚的靠山是长孙家族…… 杨砚是什么都好,都不能阻止今日李素抽他。 李素真为自己的宽容胸襟而感到骄傲,第三次了,这一次绝不再原谅。 杨砚气笑了:“我大唐立国二十载,可从没有上官责打属官的先例,我乃贞观三年进士,正经的朝官,抽我?你可以试试。” 李素很认真的点头:“我真想试试。” 使劲一拍瘦弱的胸膛,杨砚难得地发出一阵豪迈的大笑:“果然是名满长安的少年郎,来,抽轻了算你徒有虚名!” 李素也笑,笑得比杨砚更大声:“既然你有如此爱好,本官一定满足你。” 二人相视大笑,笑着笑着,二人同时收声。 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火药味,二人的目光冰冷对视,在半空中碰撞出小小的火星,终于,空气被引爆了。 “来人!”李素忽然大吼。 两名火器局的差役站在玄关前抱拳。 “将杨砚拖到前院去!”李素指着杨砚道。 两名差役大吃一惊,面面相觑,却不敢上前。 杨砚哈哈大笑:“不用烦劳,我自己去。” 说罢杨砚起身,大步走向前院,动作很潇洒,背影很飘逸,围个围脖就更神似走向刑场的革命党了。 ………… 火器局的建筑格局并不大。后面的工坊才是占地最多的建筑,前院则显得颇为逼仄。 杨砚已走到前院站定,含笑冷冷地注视着李素。 四周围了不少文吏和工匠。密密麻麻数十人挤在窄小的院子边缘,人人吃惊地看着李素和杨砚,从消息灵通人士口中打听到火器局监正大人居然要责打杨监丞,人群中窃窃私语的声音越来越大。 十来名差役手中握着军棍,迟疑地站在杨砚身后,他们神情惶恐,一脸苦相。 李素看着冷笑不已的杨砚。越看越觉得那张脸很讨厌。 “查,火器局监丞杨砚跋扈专横。违命孤行,屡犯上官,今日本官明正典刑,责令杖击十记。以儆效尤!” 杨砚大笑:“好,我便睁眼看着,看你黄口小儿怎样责打朝官!” 李素嘿嘿冷笑数声,暴然喝道:“打!” 差役手执军棍,却无一人敢上前,杨砚是官,而他们只是不入流的差役,谁敢打朝廷命官啊? 李素身后传来急促而慌乱的脚步声,许敬宗踉踉跄跄赶来。 “监正大人。这……怎地闹成这样?打不得啊……”许敬宗到底顾忌李素的面子,凑在李素耳边焦急地劝道。 “我真想知道,今日我抽了杨砚之后有什么后果。”李素皮笑肉不笑地道。 “监正大人。这杨砚真打不得,别忘了,他与长孙家……” 许敬宗劝到一半忽然住了嘴,因为他看到李素扭过头,微笑地看着他,脸上虽然带着笑。但目光中的冰冷和决绝告诉他,这个杨砚。他今日抽定了。 然后,许敬宗忽然又想起了另一件事,世人眼里的李素,他治过天花,作过绝世佳诗,酿出过美酒,发明过活字印刷术,献过推恩国策,也造出了令吐蕃伤亡数万的震天雷…… 李素做过的一切,在知情的圈子里悄悄传开了名声,然而,世人却似乎忘了他还做过一件事,——他亲手杀过人,而且杀的还是两个壮汉,无论出手的时机还是部位,皆可知其人心性何等狠辣。 这样一个人,今日若铁了心要抽杨砚,谁能拦得住? 许敬宗长叹口气,他不打算劝了。 差役握着军棍,却迟迟不敢迈出一步,李素的命令看来他们是不打算执行了,不执行顶多丢了饭碗,但若执行了,丢的可能是吃饭的脑袋。 李素叹气,看来今日还得自己动手了。 几步跨上前,劈手夺过差役手中的军棍,李素高高扬起,在众人惊愕慌乱的目光注视下,军棍带着骇人的呼啸声,横落在杨砚的背脊上,发出沉闷的砰的一声响。 杨砚被抽得一个踉跄,发出痛苦的闷哼,转过头看了李素一眼,那一瞬间,杨砚眼中布满了不信与愕然。 他没想到,李素这黄口小儿居然真敢抽他。 又一声呼啸,第二记军棍落下,重重砸在杨砚的背脊上,李素没留任何力道,而是运足了力气,杨砚终于承受不住,发出痛苦的哀嚎,身躯软软倒地。 李素浑然不觉,第三记军棍裹挟风雷之势继续落下,然后第四记,第五记…… 毫不留情的军棍下,杨砚发出杀猪般的嚎叫声,抱着头蜷缩在地上不停打滚。 李素目光冰冷,像一个冷静而疯狂的屠夫,一任屠宰的动物在自己脚下惨叫哀嚎,落下的每一棍仍旧那么的坚定,那么的冷静,连每一棍的力道都是那么的一致。 不知不觉,十记军棍打完,杨砚横躺在地上,连呻吟都没了力气,全身不停地痉挛,裸露在外的手臂布满了一条条青肿淤血印记。 李素微微有些喘息,该锻炼了啊,这点运动量就累得不行了…… 懒得垂头再看杨砚的下场,人性就是这么直白的东西,任你平日怎样一副不畏强权,誓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的架势,棍子落到身上,惨叫声不比懦弱者小,甚至更大,种种所谓的正义形象被强权和暴力涂抹之后,只会愈发可笑和悲哀。 缓缓环视四周的人群,众人皆敬畏地看着他,不但不敢与李素的目光接触,李素目光所及,人群甚至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一步。 很好,气也出了,该教训的人也教训了,顺便还立了威,这顿抽非常值得,而且非常有必要。 扬手指了指站在人群中讷讷不敢言声的陈堂,李素忽然露出了和煦的微笑:“叫两个人把杨监丞抬去屋里,再去长安城里请个大夫来瞧伤,给杨监丞买点增补的汤药和肉食,嗯,顺便把杨监丞管的帐簿拿过来,别担心花钱,从今日起,火器局里的帐由本官管了,快去,叮嘱杨监丞好好养伤,身体最重要……” 陈堂吓坏了,呆呆地看着李素由凶神恶煞的屠夫突然变成了一副关怀下属的嘴脸,陈堂感到很害怕,实在很不适应突然转变的画风…… ……监正大人是不是疯了? ******************************************************* ps:猜到我要说什么了吗?没错,求月票!!这个月只剩三天了啊,老贼忍不住做做白日梦,咱们的月票榜名次还能往上蹦跶一下吗?(可怜楚楚的萌脸……)(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六章 宣召进宫 杨砚被抬回了屋里,他受伤很重,李素下的手自然自己最清楚,没一两个月下不了床。 其实算是手下留情了,李素终究没敢把他打废,毕竟是官,若李素心性再狠毒几分的话,一定要效法明朝的廷杖,不仅要打,而且要脱了裤子朝他那又白又嫩的屁屁打,打完不死是运气,残废也是正常。 暗暗再佩服一下自己的仁慈,李素的心理得到了满足。 杨砚被抬走,许敬宗凑了上来,看李素的目光跟往常不一样了,他的目光和大家一样,也多了几分莫名的敬畏。 “监正大人,……您与杨监丞到底因何事而争执?” 李素叹气:“还不是因为你……” 许敬宗脸色刷地白了:“……我?” “啊,昨日你不是向我告杨砚的状么?我今日找他谈了一下,说你以后不要欺负许少监了,人家长得那么英俊,你长得那么丑,有什么资格欺负他?要欺负也是我欺负,杨砚不服气,我就说今日我必须代许少监好好教训你,于是我就抽他了……” 许敬宗脸色由白转青,转换得非常自然,毫无ps痕迹…… “监正大人……这,不是这样的啊,我没……” 李素分明看见许敬宗额头冒出了一颗颗冷汗。虽然也是秦王府旧部,但长孙无忌他也招惹不起的。 “哈哈。逗你的……”李素重重一拍许敬宗肩膀。 许敬宗如同充气娃娃徒然被放了气似的,整个人迅速泄了下来,透着一股子受惊吓后的虚脱。然后悄悄转过身去,……遮遮掩掩抹去眼角的泪。 吓哭了? 李素有点内疚,中年老帅哥也有一颗少女般晶莹且脆弱的玻璃心啊。 ******************************************************** 抽杨砚算是比较冲动的决定,其实冷静下来后仔细一想,杨砚除了固执一点,擅权一点,孤傲一点。对他这个顶头上司不够尊重等等…… 好吧,李素冷静下来后得出了结论。刚才的冲动很正确,一点也不算冲动,简直是深思熟虑后的决定,……为自己的杀伐果决点个赞。 既如此。就不后悔了,至于抽了杨砚会不会得罪长孙无忌,李素管不了那么多,少年封爵,官职加身,上天赐予的得意春风,若是前怕狼后怕虎,岂不辜负了大好少年时光? ………… 抽了杨砚两个时辰后,宫里骑马来了一位宦官。奉李世民旨意,宣召李素进太极宫。 李素撇了撇嘴,来得真快。刚刚发生没多久的事情,太极宫那边马上有了反应。 想想也是应该,震天雷对李世民的重要性不言而知,火器局里面怎么可能没有李世民的耳目?恐怕在李素抽杨砚的当时,便有人紧急向太极宫禀奏了。 骑马随同宦官入长安城,李素一路上想了很多。暗暗思量着此事的后果,抽朝廷官员的罪名……他自己也是朝廷官员吧?官员抽官员是什么性质?打架斗殴? 李素只能尽量往好的方面预测。这是人治大于法治的年代,罪名是轻是重,全在李世民一念之间,李世民若看李素顺眼,杀了人也不算事,若看他不顺眼,跟人吵几句嘴也是杀头大罪。 进长安城,入太极宫,李素跟着宦官进了晖政门,然后安静地等在安仁殿外。 这次李素等了很久,宦官进殿禀奏后出来告诉李素,陛下正在考究诸皇子公主课业,暂时没空接见他。 李素不着急,着急也没用,他敢在太极宫里掀桌子翻脸控诉李世民蹉跎他宝贵的青春时光吗? 等了近一个时辰,日头已渐偏西,殿内传来一阵恭祝父皇安康的齐喝,接着便是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诸皇子公主鱼贯出殿。 当先一人穿着暗黄色衮袍,头戴金冠,生相颇为俊俏,只是目光略显阴沉,后面紧跟着一个大胖子,却是一脸春风得意的笑容。 一众皇子走出后,紧跟其后的便是一群年纪大小不一的公主,人人穿得五彩六色,仿佛一群穿花蝴蝶似的,李素眼尖,立时从一群花蝴蝶里发现了只着素色裙衽的东阳。 东阳心中亦似有所觉,抬头一看,二人的目光在半空相遇,无声中传递着只有彼此才能意会的情愫。 众人出殿后,慢慢朝李素方向行来。 李素眯了眯眼,马上清楚为首这人的身份了,能穿黄袍戴金冠的,除了当朝太子,绝无第二人。 李素站在大殿外的门廊下,避又无法避,只得整了整衣冠,躬身朝众人施礼:“臣,泾阳县子李素,拜见太子殿下,拜见诸位皇子殿下,公主殿下。” 为首的果然是太子李承乾,见李素施礼,李承乾停下脚步,别的皇子公主不论对李素有没有兴趣,都只能停下,按制太子最大,别人是不能抢在太子前面先走的,连并肩也不行,有逾越之嫌。 “你就是李素?”李承乾的声音很亲和,目光甚至浮起了笑意,亲手将躬着身子的李素虚扶了一把,笑道:“孤早知泾阳县出了一个了不得的少年英杰,自我大唐雄兵收复松州之后,李素之名更是如雷贯耳,今日才得一见,果然是难得的俊秀人物,难怪父皇数次夸赞,不愧‘少年英杰’之名……” “太子殿下谬赞,臣实不敢当。”李素礼仪做得很足,回话时急忙又躬下身,东阳远远落在后面,见李素这一本正经的模样,东阳嘴角抿了抿,不由想笑。 想想这家伙在她面前卖诗,要钱,讨功等等无耻嘴脸,现在这个样子简直……太虚伪了! 这边李素与李承乾见过礼后,二人寒暄了几句,说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闲话,聊过几句后,殿门前宦官已扬声高喝陛下宣泾阳县子觐见,李承乾急忙微笑着摆摆手,示意李素进殿面君。 李素躬身向李承乾告别,那个大胖子,也就是魏王李泰跟在李承乾身后,对李素的行礼视而不见,神情倨傲地走过李素身前,眼角都没瞟一下。 李素也不介意,坊间传说近年陛下对魏王格外恩宠,无论府宅,车驾,随从等皆优渥以待,有的仪仗几乎与太子齐肩,真是古往今来难得一见的怪事,实在很难揣度李世民心里到底在想什么,莫非他深以玄武门之变为傲,打算让自己的儿子们也照原样来一出? 一众皇子公主走过李素身前,李素微笑着躬身恭送,东阳有意无意落到最后,二人目光相遇,东阳抿唇笑了笑,此时说话不便,东阳挑了挑细细的黛眉,示意她在宫外等他,李素不易察觉地点点头。 ………… 安仁殿内四周的角落里仍旧摆满了冰块,李世民端坐上方,黄色的衮袍拉开,脚上的足衣也褪去了,很没形象地赤着脚盘坐在榻上,左右两名小宦官握着大团扇使劲朝他扇着风,李世民热得直催他们快一点,不时朝嘴里扔进一个小冰块,咬得噶嘣响。 李素暗暗吞口水,然后为自己的表现感到羞愧,见识超凡优越感爆棚的穿越者,居然垂涎人家嚼冰块…… 可是,天气真的很热啊,他也真的很想嚼冰块啊…… 进殿行礼,李素做得一丝不苟,垂头时却听李世民没好气地哼了哼。 “好个有血性的少年郎,当着火器局上下的面杖责我大唐官员,李素,你真是无法无天了。” 李素心下一紧,暗道果然如此,李世民大老远把他召来太极宫肯定不是为了请他嚼冰块的,直到现在也不赐座,更别提奉上一碗诱人的冰块了,这是兴师问罪的架势啊。 “臣年纪小,性子冲动,臣知罪。”李素老实认罪。 李世民“噶嘣噶嘣”嚼着冰块,又哼了哼:“你与杨砚怎生结的怨,仔细将始末道来。” 李素想了想,道:“陛下任臣为火器局监正,臣甚感荣幸,一心想将火器局打理经营好,多造火器为陛下开疆辟土,然而……臣既为火器局监正,不知为何连火器局的帐簿都无权一观?今年户部只给火器局拨了四千贯钱,这点钱要购置火药用料,要发放文吏和工匠俸薪,还要保证火器局上下伙食等等,臣作为火器局监正,看看帐簿,算算余钱,总是不过分的吧?” 李世民皱眉:“朕听出意思了,杨砚把持火器局财权不放?连你这个监正亦不能插手?” 李素笑了,“把持”这俩字用得很妙,给英明的皇帝陛下点个赞…… 李素自觉自己是个厚道人,既然已抽过杨砚了,没必要把人往死路上逼,于是决定不在李世民面前挑拨是非了。 “不算把持吧……火器局一应用度皆是国帑民脂,杨监丞担心臣年纪太小,奢耗无度,所以卡住了火器局的收支……”李素看了看李世民的表情,见他不置可否地笑,只好继续道:“说来都是大唐的忠心臣子,都是为了陛下的江山基业好,纵有理念不合,不合……” 李世民皮笑肉不笑地道:“继续说啊,纵有理念不合又怎样?” 李素老脸一红,干咳两声道:“……纵有理念不合,抽他一顿就合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七章 君臣城府 “抽他一顿就合了。” 连李素自己都不得不承认,这句话似乎有点简单粗暴。 话虽不好听,却也是实话,各种不服如何治?唯抽而已。 李世民嘴唇紧紧抿着,似乎想笑,又觉得一笑太不严肃了,与眼下兴师问罪的气氛不合。 “所以你就抽了杨砚一顿?这就是你这个监正干出来的事?”李世民努力板着脸道。 “臣知罪,请陛下责罚。”李素很光棍,懒得解释杨砚欠不欠抽的问题,更懒得说什么“请陛下恕罪”之类的废话。 指着李素,李世民的手指很用力:“油滑跟泥鳅似的小子,人也抽了,好话也说了,倒是两头不得罪,真正的是与非却被你压了下来,朕若不处置,往后你还会抽他,然后又在朕的跟前为他说好话……十几岁的娃子,跟谁学的这一套官场油子路数?” 李素急忙躬身道:“不是油滑,陛下误会臣了,委实是臣的心里话,杨监丞卡住收支也好,臣抽杨监丞也好,其实都是为了公事,都有一颗为大唐为陛下鞠躬尽瘁的公忠之心,只是臣性子急躁,争吵上了火,处事方法遂有了偏颇,这是臣的罪过,臣领罪。” 李世民似笑非笑道:“这番话倒是四平八稳,但朕不相信,你真是这么想的?抽杨砚那十记可不轻,每一棍都落到实处,连力道都一模一样。若说抽他是因为冲动,冲动到这般齐整倒也不多见……” 李素垂头干笑。 跟英明君主打交道就是这样不方便,人家不好糊弄…… 恨恨哼了一声。李世民淡淡地道:“此事你有错,杨砚也有错,朕没想到吏部把杨砚调去火器局竟赋他如此重权,说来是朕疏忽了,今日朕便做个了断,火器局以后你说了算,财权也好。上下人等任免也好,悉数由你而决。朕把整个火器局交予你,只要你用心做事,给朕好好做几样拿得出手的东西来,若是长久不见成效。莫怪朕把今日的老帐跟你翻一翻。” “臣,遵旨。多谢陛下宽宏。” 李世民忽然从榻上站起身,朝李素招招手:“行了,你可以退下了,走,朕送送你。” 李素大吃一惊,猛然抬头,不仅是李素,殿门外站着的两名宦官也吃惊地看着李世民。 皇帝亲自送臣子。这待遇……恐怕只有秦王府旧部才有吧?今日怎么对李素这般客气? 李世民招了手,李素顾不得多想,急忙起身跟上。 从方榻到殿门只有十几步的距离。一君一臣走得很慢,慢得似乎在用脚丈量殿内的尺寸一般。 走了两步,李世民似乎漫不经心地随口道:“有件事朕忘了问,吴王恪……前日果真是误闯火器局?” 李素心一抽,急忙道:“臣不知究竟,但臣以为。吴王殿下确实是误闯,当时吴王穿着猎装。领着王府随从骑马而入,若说吴王有别的心思,这副装扮未免太引人注目,况且吴王千金之子,就算有别的心思,想必也不会亲自去做,臣以为此事确实是误会。” 李世民沉默着又走了几步,然后不置可否地笑笑:“或许是误会吧。” 李素不再搭腔了,李世民是怎样的心思他更不敢猜,他与李恪的交情并不深,能为他把话转圜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错了,这种事情太凶险,一不小心就扯进一个巨大无比的漩涡里,李素如果想在大唐活到寿终正寝,话说到这一步已然足够了。 几句对话说完,二人已走到殿门前。 李世民只送到这里便转身,连李素躬身施礼也懒得看,只是头也不回地扬了扬手,扔给他一个潇洒不羁的背影,像极了偶像剧里那种颜值高又暖心然而活到二十多岁便不幸得了癌症的男主角…… ********************************************************* 独自走出宫门时已是黄昏时分,走出龙首渠后,李素扭头四顾寻找东阳的身影,她说过会等他就一定会等他,谁知迎面走来一位穿着华袍的中年男子。 中年男子很客气,不但主动施礼,而且自我介绍,李素听到他自报家门后不由吃了一惊。 竟是长孙无忌府上的管家。 管家也姓长孙,不知是赐姓还是远亲,李素的神情尴尬中带着几分戒备,毕竟今日上午抽了杨砚,没过一天长孙家便找上来了,实不知来者是善是恶。 谁知长孙管家态度很恭敬,对李素抽过杨砚的事半字也不提,只说长孙无忌大人对李素如何欣赏,对李素为大唐立下的功劳如何感激云云,一番话里大半皆是赞誉之言,最后长孙管家终于点明了来意。 长孙无忌十分欣赏李素这样的大唐少年英杰,希望李县子闲暇之时去长孙府上做做客,若能偶尔提点一下长孙家那几个不成气的少爷就更好了。 李素看出来了,这些话不是虚套客气话,因为长孙管家特意在宫门前等李素就是为了传达长孙无忌请李素做客的意思。 很费解啊,刚抽过长孙门下的官员,长孙无忌没叫人把他堵到暗巷里套麻袋敲他闷棍,反而要请他去府上做客? 难道长孙无忌打算在他做客时在廊下安排五百刀斧手,听他摔杯为号…… 不管怎么夸大自己,李素也觉得自己应该没这么高的待遇才是。 长孙管家传完了话,很恭敬地朝李素施了礼,然后离开了,从头到尾没有半点宰相门房七品官的倨傲派头。 李素定定站在原地,目送着长孙管家的背影,站了许久,忽然仰天苦笑数声。 现在总算明白李世民为何破天荒亲自将他这个十几岁的小娃子送出殿门外了,这个举动或许才是长孙无忌愿意化干戈为玉帛的真正原因。而李世民天子之尊,自然也不会无缘无故亲自送一个小娃子,说白了,他这是无声的保护李素,他不想看到一个对社稷有价值的才俊莫名倒在官场争斗中。 李世民的城府,长孙无忌的城府,中间夹了一个楞头青般后知后觉的李素…… 城府和算计还能接受,最令李素惊奇的是,从安仁殿走到太极宫门外的龙首渠大约需要两柱香时辰,而这两柱香时辰内,长孙无忌便收到了李世民亲自送李素的消息,并且迅速做出决断,令管家在太极宫前等李素…… 贵圈太复杂了,李素忽然好想回家,想睡觉,想……东阳? 对了,东阳呢?(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八章 暖玉生香 太极宫前的龙首渠外,四周皆是执戈握戟的军士,中间是一片空旷的广场。 李素目送长孙管家离开后,独自站在广场中央四下顾盼,却不见东阳的身影。 想想也是,东阳的胆子应该没大到敢在太极宫前跟李素约会,会要命的。 李素牵着马独自往广场外走去,走出太极宫的宫禁范围,差不多快到朱雀大街上时,街边拐角一个暗巷里,一名侍卫打扮的人向他走来,李素眯着眼打量了一下,然后露出了笑容。 嗯,很眼熟,每次跟东阳坐在河滩边时,河滩后面的侍卫人群里就有他,不知道名字,但一定是东阳公主府上的。 “小人拜见李县子……”侍卫躬身行了礼,小心地环视四周,然后压低了声音:“公主殿下在巷子里的马车上,小人为公主传话,请李县子独自骑马出东城延兴门,在城外五里处等候片刻,公主殿下的车驾随后即到……” 李素不动声色地点点头,然后二人仿佛从不认识似的擦肩而过。 心跳莫名加快,明明是男未婚女未嫁,这种莫名其妙的偷情幽会的刺激感是肿么一回事? ………… 骑马赶到东城外五里的大道边,李素独自坐在夕阳的金黄色余晖里发呆,过了一会儿又觉得无聊,怀里掏出随身必带的小铜镜,左顾右盼痴迷地盯着镜子。李素渐渐发现这个没有手机电脑的年代里,照镜子居然非常容易打发时间,痴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仿佛才过了几个呼吸。东阳的车驾就远远驶来,四名侍卫打头开道,后面跟着二十多名披甲卫士,一辆宽得占住大道大部的马车前套着六匹骏马,马车的后辕处打着五翅高屏。 李素暗暗咋舌,这便是全副的大唐公主仪仗,那个曾经与他同坐在河滩边。二人说笑逗骂毫无身份差距的女子此刻就坐在马车里,她的身份是高贵的大唐公主。神仙般可远望而不可接近的人物…… 李素忽然有了一种不真实的感觉,那个河滩边赤着双脚又哭又笑的女子,与此刻这个坐在马车里的,是同一个人吗? 车驾在李素身边停下。马车侧旁的小窗掀开了帘子,露出东阳那张清丽脱俗的俏脸,带着几分微微的嗔意。 “又照镜子!又照镜子!女人家都没你这么爱脸的!”东阳狠狠白他一眼。 李素面不改色将镜子塞回怀里,笑道:“如此好看又好吃的小鲜肉,少看一眼都是损失,不多照一照怎么知道自己如此优秀呢?” 东阳噗嗤笑了:“走吧,一起回去,你,你……” 东阳贝齿咬得下唇发白。犹豫许久,俏脸一红,声音愈发细若蚊讷:“你……把马儿交给侍卫。你上我马车来。” “啊?”李素有点吃惊,呆呆地看了看马车前后的侍卫,侍卫们仿佛一个字都没听到似的,人人板着酷脸直视前方。 东阳见李素踌躇的样子,不由恼羞成怒,恨恨放下帘子。气道:“不来算了。” “来!”李素二话不说窜上了东阳的马车。 马车里香喷喷的,不知熏了什么香。车厢很宽敞,软软小榻旁甚至还摆着一个小矮几,上面搁着一本书。 见李素真的上了马车,东阳羞得不行,这年头未婚男女单独相处于暗室还是颇为惊世骇俗的,老实又单纯的东阳怕是从来没有做过如此大胆放肆的事情。 “你……谁叫你上来的?快下去!”东阳没好气踢了李素一脚。 “请神容易送神难……”李素咧嘴一笑,四下顾盼打量着车厢,嘴里啧啧有声:“真漂亮,果然是公主仪仗,以后等咱们老了,你得教教我投胎有个什么讲究,我努力一下,下辈子也投个帝王家的好胎……” 马车启行,车厢微微摇晃,李素的马儿却有些吃醋了,不时从小窗外将硕大的马脑袋伸进来,李素急忙将大脑袋推出:“别闹,我有事。” 马儿很不高兴地朝他打了个响鼻,喷了他一脸鼻涕,东阳看着他发绿的俊脸咯咯直笑,从怀里掏出一方洁白的丝绢帮他擦脸。 擦着擦着,东阳握着丝绢的手微微颤抖起来,动作也越来越慢,刚才给他擦脸只是下意识的动作,她却没想到这个动作竟如此亲昵,俏脸顿时红得比晚霞更绚烂。 触电般缩回手,东阳用力将丝绢攥在手心里,掩饰般拂了一下发鬓,每一个动作似乎都在微微颤抖,显示出此刻的心情多么慌乱。 李素却浑然不觉,他的心思没那么细腻,反而在马车四处东摸摸西按按,一副好奇的样子。 喀嚓一声轻响,李素不知怎的从马车里抽出一个暗格,暗格不大,一尺见方,里面摆满了小零食小糕点,什么同心生结脯,升平炙,八仙盘,小天酥……琳琅满目,品种繁多。 李素白她一眼:“坏人,有东西吃还藏着掖着,非要等我自己翻出来,一点不懂待客之道……” 说完自顾拈起一块小天酥扔进嘴里大嚼起来。 好好的旖旎暧昧气氛,被李素搅和得全然无踪,东阳恨恨咬牙,忽然很想一脚把他踹出马车。 一边嚼着糕点,李素忽然指了指小窗外,道:“你公主府上的侍卫是怎么回事?咱们公然坐在马车里……不太好吧?” 东阳瞪着他:“不好你怎么还上来?” 悻悻哼了哼,东阳解释道:“……外面这二十多人算自己人了,你少操心,这两月我叫绿柳给他们赠赐了不少钱财,侍卫们的家小也由公主府出面将他们安顿在长安城里住下。前些日他们已发誓愿为我效死,不然你以为我有这么大的胆子当他们的面把你叫上马车?” 迎着李素调戏似的目光,东阳越解释脸越红。声音越来越小,最后索性不说了。 “你今日为何被父皇宣进宫?父皇不是任你为火器局的监正吗?难道你闯祸了?” 李素叹道:“你太不了解我了,难道我在你眼里就是个整天到处闯祸招惹是非的人吗?” 东阳很坦然地道歉:“好吧,是我误会你了……” 李素比她更坦然:“嗯,我接受你的道歉,原谅你了。” “那你告诉我,父皇今日为何宣你进宫?” “火器局里有个小监丞很讨厌。今日忍不住抽了他,抽得很重。约莫一两个月下不了床,后来你父皇知道了,把我叫进宫嗯嗯,那啥……畅谈了一下人生。” 东阳呆住了。这叫不闯祸?这叫不招惹是非? 车厢里沉默了许久,东阳忽然疯了似的,小小的粉拳雨点般落在李素的肩上,背上…… “又骗我!你太混帐了,好好当你的官,没事抽人家七品监丞,大唐立国都没人敢这么干,你这还不叫闯祸?” 李素乐得哈哈大笑,忽然出手。将那雨点般落下的小粉拳攥在手里,入手暖玉生香,这一刻忽然心跳莫名快了许多。 东阳大惊。接着大羞,急着把手抽回,却被李素牢牢握住不放。 “你……你松手!” “不。” “快松手!不成体统!” “不!” 马车载着东阳又羞又急的娇嗔声渐行渐远。 *********************************************************** 太极宫的反应有时候很慢,有时候又很快。 吴王李恪在火器局外金吾卫的营帐里住了三天,甚至连营帐外一步都不敢踏出,以此表示清白。可惜李世民根本没搭理他,然而昨日李素进了一次宫后。今日清早,太极宫便来了旨意,宣吴王李恪进宫。 日落时分,李素骑着马离开火器局回家,金吾卫探哨范围外的大道上,却发现吴王李恪一袭白衫骑在马上,含笑注视着他。 李素只看着他的笑容就知道,这家伙度过难关了。 不愧是李世民所有皇子里最彬彬有礼的一个,李素快到跟前时,李恪忽然下了马,站在大道边,待李素也下马后,李恪整了整衣冠,朝他长长一礼。 “恪,谢李贤弟救命之恩。” 李素急忙还礼:“谈不上救命之恩,殿下言重了。” 李恪重重地道:“不,确是救命之恩。” 说完李恪眼中还闪过一抹后怕和庆幸。 李素懒得跟他客套了,直接问道:“今日进宫还好吗?” 李恪苦笑点头:“父皇不轻不重敲打了我几句,什么只顾嬉玩浪荡,不思读书进取,终日混迹长安风月之地,败坏天家名声等等,至于误闯火器局一事,父皇却是只字未提,然后任我为安州大都督,明日赴安州上任……” 李素笑道:“也算是有个好结果了,恭喜殿下度此难关。” 李恪黯然叹道:“然而,陪同我一同游猎的九名随从,昨日被父皇下令全部杖毙,我的老师权万纪亦因教导无方,而被罚了一年俸禄……” 李素的手微微颤了一下,沉默地垂下头。 第一次真实而深刻地体会到大唐宫闱里的残酷,九条人命在李世民一句话里永远消逝,而这九条命消逝的意义,仅只在于警告李恪。 *********************************************************** ps:多谢大家抬举,你们真的好伟大,居然真的往上窜了一个名次。。。谢谢!(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九章 积累人脉 在大唐谈人权是件很可笑的事,人权这个东西,大唐从君臣到百姓恐怕没一个人能明白它的意思。 其实李素也不是很明白,对目前所处的大唐环境来说,所谓“人权”,意思应该就是自己不想死,便可以不死。 可笑的地方也在这里了,想不想死根本不是自己能决定的,决定全在李世民,他说你可以不死,那么你就不死,也就是说,如果大唐真有人权这东西,那也是李世民赐予的,和历代传说中的免死金牌一样,皇帝想什么时候收回去就收回去了。 九名王府随从的死,令李素忽然间有了许多复杂且矛盾的感触,害怕,所以想往后退,找个由头辞了官,从此低调地活在乡野田陌间,一生庸碌老死而无憾。不服气,又想努力往上钻营,用一种名叫野心的东西填充自己的生活,立更多的功劳,做更多的事,当更大的官,以此来寻获更多的安全感…… 进也好,退也好,都只是为了活着。 李恪逃过一劫,虽然令李世民感到不满,把他赶出长安,赴安州上任,但终究是逃过了一劫,他不小心触碰到最敏感的皇权还能全须全尾的离开,除了命好以外,当然还得感谢李素。 所以李恪今日特意等在大道边,就为了跟李素说声感谢。 “若非李贤弟昨日在父皇面前为我开脱,今日我的结局怕是……”李恪苦苦一叹。然后再次朝李素施礼:“大恩本不该言谢,然而今日还是要当面谢你,此番搭救之情。恩同再造,其实不是一句感谢能应付过去的,送你什么或是说太多花团锦簇的话都显得俗气,然而我实无法一表心中感激……” 李素越听眼睛越亮,最后揉了揉鼻子,忍不住开口道:“其实……嗯,其实……” “其实什么?” “其实。这个救命之情么,是可以折算成钱的。我真不介意,殿下王府的用度应该颇为宽裕吧?” 李恪呆呆看着李素许久,试图从他脸上瞧出真假,然而李素的表情实在太真了。真得简直就像……真的。 “贤弟……贤弟莫闹,此番恩情怎能谈这些俗物?贤弟站直了,且受恪一礼……” 李素忽然出手扶正即将躬身的李恪,神情无比严肃认真地道:“我真没闹,这个恩情真可以用钱折算,不介意的话,我甚至可以给你列个清单让你方便记帐……” 李恪的脸色有点难看了:“贤弟,真的……莫闹了!” “我没闹!”李素努力让自己的表情变得很诚恳,目光炯炯地直视李恪。无声地告诉他,自己很认真。 李恪与他对视许久,然后……噗地一声。大笑起来。 “贤弟真风趣!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 李恪还是走了,明日便离开长安,赴安州上任大都督,李素很伤感,直到李恪转身离开的那一刻,终究还是没给钱。还直夸李素太风趣云云…… 不过总的来说李素还是很欣慰,他发现自己在唐朝又交到了一个朋友。真正的朋友,日后自己危难之时,或许斜刺里会伸出来几只手稍稍扶他一把,其中有一只手的主人也许会是李恪。 人脉这东西,其实像存款一样,平日里一点一滴地存起来,别嫌少,积少成多,等到有一天,人脉积累到可以抵消自己人生里的一次要命的危难,就能证明自己做人很成功了。 ………… 相比之下,许敬宗这人就只能把他列入狐朋狗友之类里面了,或许连狐朋狗友都算不上,跟这种人来往最好别谈感情,谈感情太伤利益。 第二天一大早,李素刚进火器局,许敬宗便迎上来,手里握着一个圆乎乎的物事,笑道:“监正大人,按您的吩咐,工匠特意造了一个只填充了一半火药的震天雷,罐口已密封好了……” 李素点点头,这东西他确实是他吩咐工匠造的,只造一个,留着有用。 抽过杨砚,杨砚痛了,李素痛快了,但做人不能赶尽杀绝,所以李素没在李世民面前告杨砚的状,也没提把杨砚赶出火器局,杨砚仍留在火器局里养伤。 光抽了还不够,还得绝后患,日后杨砚伤好了,又把四百个震天雷翻倍变成八百个,李素又得抽他,整天搞这些斗争,李素自己也腻味,今日索性把事情彻底解决。 接过减量版的震天雷,李素仔细端详了一阵,道:“去把杨监丞请到校场,校场闲杂人等清空,一个不许留。” 许敬宗惊讶了一下,倒也不问原因,很痛快地应了。 ………… 火器局后院有个校场,说是校场,其实算是火器实验地。 杨砚被四名杂役小心抬到校场边,杂役们朝李素行过礼后很识趣地回避了。 杨砚铁青着脸,恨恨地瞪着李素,显然被抽的怒火没消,看着他仇恨的眼神,李素暗暗一凛,心中忽生杀意。 今日且做最后一回努力,若仍不能说服他,此人必须除掉! 很奇怪,自从杀过结社率二人后,李素发觉自己的心性多了几分狠毒,对杀人这种事也不再排斥了。 “杨监丞,本官知道,上次抽你你定然不服,服不服那是你的事,陛下昨日已下旨,火器局内大小事务,悉由本官一言而决,财权和人事任免皆由我来掌握,陛下的旨意想必你已清楚了,不服气,径找陛下理论去,今日把你叫来,为的是另一桩事……” 李素说着,举起手中的减量版震天雷:“看清楚了,这是工匠连夜造的,按你的说法,震天雷里的火药减量一半,别眨眼,好好看看你想出来的好主意,看看究竟是节省了国帑民脂,还是浪费了……” 杨砚愤怒地哼了一声,喷火似的目光狠狠地盯着李素。 李素举起火把,点燃了引线,嗤地一声,青烟缭绕。 趁着引线燃烧,李素赶紧奋力一扔,小陶罐被扔得远远的。 轰的一声巨响,远处一片烟雾弥漫,一阵炎热的夏风拂过,吹散了弥漫的烟雾,二人同时望去,很快,杨砚的脸色刷地变白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章 泯嫌消仇 杨砚脸色很白,李素神情却很淡定。 震天雷这东西本就是他造出来的,多少药量会是什么效果,没有人比他更清楚。 杨砚半躺在小竹榻上,呆呆看着远处仍缭绕着几缕青烟的爆炸现场,半晌说不出一句话。 现场并没有产生任何效果,甚至地上连半个小坑都没有,这也是杨砚震惊的原因,除了声音有点吓人外,这个震天雷根本没有产生任何杀伤力。 李素转过头,似笑非笑地盯着他:“杨监丞可瞧清楚了?这就是你说四百个可以造八百个的震天雷,药量恰好减少了一半,而效果,你自己也看到了。” 杨砚脸色仍旧苍白,紧紧抿着唇不发一语。 李素静静盯着他,也不说话,不知过了多久,李素忽然扬声喝道:“来人!” 两名杂役匆匆从远处跑来,神情敬畏地抱拳。 “按杨监丞的吩咐,从今以后,火器局所造的震天雷填充火药全部减量一半,让大唐的将士们揣着这样的震天雷上战场浴血拼命去吧!” 杂役们一楞,却只能抱拳,刚答应了一声,杨砚却忽然抬起了手,颤声道:“慢,慢着!” 李素见杨砚的脸色比刚才更白了,于是挥退了两名杂役,冷冷哼道:“杨监丞还有何见教?” 杨砚垂着头,嘴唇微微颤抖,良久,缓缓地道:“监正大人。下官……错了,这等震天雷绝不能让它出火器局,大唐将士们前方浴血厮杀。我等怎能做出这种东西害了将士们的性命?” 李素冷笑:“你想通了?不再觉得这是浪费国帑民脂了?不再坚持一滴鸩毒能杀人何须十滴的高论了?” 杨砚神情愈发羞愧,沉沉地点头:“下官对火器委实一窍不通,昨日如此做法,实是误国误军,若无李监正阻止,下官几成大唐千古罪人矣。” 眼见杨砚羞愧的模样,李素也长长舒了一口气。 刚刚他已打定主意。若杨砚仍旧死不悔改,而且仍旧对他如此仇恨的话。一定想办法把他除掉,李素受不了一个生死仇敌躲在暗处冷冷看着他,等一个机会便猛然出手将他致于死地,而他却要花费一生的精力去提防他。不如弄死方绝后患。 连杨砚自己都不知道,刚才他的态度,为自己挣回了一条命。 杨砚认了错,李素也松了气,如果可以,他也不想杀人,阴谋诡计也好,明刀明枪也好,终究是一条人命。 空旷的校场上只有李素和杨砚二人。李素觉得有些话应该说一说了。 “杨监丞,李某年纪虽幼,也不是无理取闹之人。昨日我抽你,委实因为你做得太过分了,李某虽初入官场,却也知官场是个讲究上下尊卑的地方,有理可以声高,但该有的礼数不能少。该有的规矩更不能忘,以下犯上把持财权。目无上官,言行跋扈,我若不抽你,如何服火器局上下之众?日后火器局只知你杨监丞,而不知我李素,我这个监正难道是用来摆个样子的?” “若你杨监丞果真是对火器精通之人,李某倒也愿意退位让贤,让能者居上,然而,你什么都不懂,却还在火器局里指手画脚,若按你的意思造出震天雷送进大唐军中,杨监丞你自己算一算,你这个决定将会害死多少人?你自己会不会人头落地?” 杨砚被说得脸色惨白,额头冒出了一颗颗豆大的冷汗。 每个人的一生里都有自以为是的时候,而每个人都为自己的自以为是付出过代价,有的代价轻微,有的代价惨重,终归都有代价,杨砚忽然发现自己很幸运,他付出的代价只是挨了李素一顿抽,若真让他所吩咐而造出的震天雷进了军中,害死了大唐将士,贻误了一*机,那时他将要付出怎样的代价? “监正大人,我……错了!”杨砚再次认错,这次的态度显然更诚恳了,神情掺杂着几分后怕和庆幸。 李素笑道:“不急着认错,我们心平气和先把道理说清楚,若论你我本意,其实都没错,都是为大唐鞠躬尽瘁,你把持财权亦是为了节省国帑,我造震天雷是为了保质保量,让我大唐的将士凭此利器攻城克寨而少添伤亡,都没错,都是忠心的好臣子,不同的只是你我理念而已……” 李素笑容渐敛,神情忽然变得严肃起来:“……但是,火器局是造火器的地方,火器非常危险,一不小心便是屋毁人亡的下场,所以,在这火器局里,怎样造东西,怎样安排工匠们做事,都必须由我来经手,凡事最怕的是外行领导内行,杨监丞,今日道理说明白了,丑话我也要说在前面,日后火器局造火器,在你没有对火器火药之物领会精通之前,不得插手任何造火器的事务,你我理念不同,尽可在屋子里辩个昏天黑地,但是这种情绪却不能带进火器局的工坊里,下次你若再犯糊涂,可不止是被抽一顿那么简单了……” 杨砚被李素教训得冷汗潸潸,奈何李素每一句话都是堂堂正正的道理,杨砚只能唯唯点头。 “遵监正大人之命,下官从此绝不再插手工坊事务……下官还有一个不情之请,我想在工坊里跟工匠们学学造火器,保证不插嘴不指挥,我只当自己是个工匠的学徒,学会之后,下官再试着和工匠们一起造火器,待到下官对火器完全了解之后,下官想再与监正大人论一论道理,监正大人刚才的话下官毫无辩驳之处,那是因为下官什么都不懂,待以时日,下官对火器了解了,那时再来仔细品位监正大人今日所说的道理是对是错。” 李素笑了,他开始觉得杨砚确实是个务实的人,踏实做事的人,或许不够聪明,不够圆滑,有点读书人的清高和固执,但人终归不坏。 不坏的人就算是好人,李素对好人还是很有好感的。 “行,道理都说过了,日后还望杨监丞摒弃前嫌,与李某精诚合作,一同将火器局打理好。”李素笑吟吟地道。 杨砚没笑,很严肃地拱手:“一切听凭监正大人吩咐。” 李素眨眨眼:“既然大家今天这么讲道理,我昨天抽你的事就当没发生过,如何?” 杨砚楞了一下,垂头看看自己动弹不得的身躯,脸颊一抽,然后扭过头去。 李素的脸顿时黑了。 刚才的判断有误,这家伙还是个坏人,大家谈得这么愉快居然还记仇,我自己都忘记这回事了好不好?(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一章 挑拨是非 结仇容易,释仇却不易,且释且珍惜…… 这一天李素自认为过得很有意义,昨天结下一个仇家,今日少了一个仇家,或许这个仇家还是有点气不顺,或许短期内不太可能成为朋友,但是少了一个仇家就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 所谓“快意恩仇”,或许活得洒脱不羁,但永远不是李素想要的生活,一个人若想这辈子活得安稳一点,平静一点,除了少惹事,更要少结仇家,能化解的仇恨一定要果断化解,恩情可以过夜,仇恨不能,每过一夜,仇恨便愈增一分。 当然,若是自知化解不了的仇恨,就不必浪费精力和时间了,设个局也好,痛下杀手也好,赶紧把仇人灭掉才是王道。 杨砚提出下工坊造火器,李素二话不说便答应了。 不知怎的,对这个昨天才抽过的人,李素竟有些欣赏了,杨砚做人或许有点失败,但做事还是很务实的,火器局里有这么一位属官,对他来说不是坏事。 当然,若昨天是杨砚抽了他,李素就绝不会这么想了,山无棱,天地合,不惜一切代价弄死他才是对自己人生负责的做法。 矛盾解决了,杨砚半躺在竹榻上沉吟半晌,忽然给李素拱手又行了个礼。 李素挑挑眉:“此礼又是为何?” 杨砚叹道:“此礼只为多谢监正大人给下官留了面子。今日单独把下官叫到校场说道理,没有当着火器局上下的面令下官颜面尽失。” 李素笑道:“昨日抽你明正典刑,所以必须当着大家的面。一则灭你之威,剪你羽翼,二则立我之威,今日讲道理就不必再折损你颜面了,一收一放,你我心照便是。” 杨砚定定看着李素,打量许久。感慨般摇头:“监正大人行事老练豁达,下官实在不能相信你居然只有十多岁……唉!” 李素眨眨眼:“你就当我活了两辈子吧。” 二人对视。释然一笑。 扬手叫来杂役抬走杨砚,让他继续回去养伤,李素负着手往火器局的工坊走去。 一边走脑子里一边琢磨着造火器的事,李世民现在的胃口有点大。区区震天雷已不能满足他的*了,况且震天雷这东西用在战场上局限性也很大,碰上阴雨天气,火器根本派不上用场。 还有什么火器能在目前的工艺水平里造出来呢?地雷? 似乎明朝就有简易版地雷了,只是具体的做法,还得仔细搜索一下脑子里枯竭得可怜的记忆…… 最主要的是,地雷这东西做好后不容易实验,要不,让许敬宗踩上去试试? 走着走着。迎面遇到了许敬宗。 许敬宗躬身行了礼,一脸好奇地看了看校场方向,用一种“我是你心腹”的自己人语气悄悄道:“监正大人刚刚又教训杨监丞了?” 李素一楞:“教训?不。没教训,和杨监丞心平气和谈了谈,发现我和他皆是志同道合之辈,昨日的小小仇怨便一泯了之了。” “志……志同道合?”许敬宗呆住了。 “对,志同道合,大家都有一颗为大唐舍生忘死的赤子之心。许少监,这颗赤子之心你还稍有欠缺啊。刚才杨监丞说你是坏人,本官深以为然……” “我是坏人?”许敬宗大怒,差点跳脚,涨红了脸怒道:“他才是坏人!” 话刚说完,许敬宗忽然警醒,无比幽怨地看了李素一眼:“李监正你又诳我……” 李素不置可否地哈哈笑了两声,抬步便走。 留下许敬宗惊疑不定地站在原地,一会儿看看李素的背影,一会儿又看看杨砚养伤的屋子,神情犹豫踯躅,似乎在挣扎到底要不要相信李素的话。 良久,许敬宗狠狠一咬牙。 很好,嘴上说不信,身体还是很诚实…… 背对着他的李素一边走一边露出了邪邪的笑容,没错,就是霸道总裁经常用的那种“邪魅狂狷”的笑。 就不喜欢下属们一团和气,就不喜欢大家抱成团,下面的人都和气了,他这个上司怎么工作?怎么制衡左右? ********************************************************* 平静无波地过了十来天,李素每天重复着同样的日子,也不觉得无聊,实在无聊就照镜子,很玄妙,镜子里似乎有另一个时空,照着照着,一两个时辰不知不觉就过去,然后混到下班打卡走人…… 杨砚确实是个做实事的人,养了十来天后咬着牙下了床,二话不说进了工坊,跟着工匠们学着造火器,每日每夜扑在工坊里,工作劲头直追赶英超美大跃进。 相比之下李素消极多了,平日若无必要绝不接近工坊一步。 说是工坊,其实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火药桶,一不小心便炸了,跟着屋子一同白日飞升的瞬间,李素回忆自己的短暂的人生,一定会觉得空虚寂寞冷…… ………… 几天后,长安城忽然沸腾起来。 侯君集刘兰牛进达三路大军凯旋回朝,全城百姓皆欢欣鼓舞,自发出城相迎。 出征时五万关中子弟,松州之战伤亡五千余,突进吐蕃又伤亡五千余,回来时不到四万人。 大军进城,李世民率领满朝文武,亲至长安正南门明德门相迎。 凯旋的队伍连绵十余里不见尽头,与出征时相比,终究少了许多人,迎接的百姓人群里不时爆出一声哭嚎,周围的人皆温言安慰,大家都明白,这定然是战死的关中子弟的老父母。 李素作为此战最大的功臣,也被李世民下旨出城伴驾迎军。 长孙无忌,李靖这些大佬自然陪伴李世民左右,而李素则非常低调地躲在一群六七品的低阶官员人群里不显山不露水。 程咬金咧着大嘴跟李世民不知嘀咕了几句什么,引得李世民又气又笑,大脚踹去狠狠笑骂了句老货,程咬金忽然回头大嚷:“李素那个娃子呢?此战侯君集三人皆记小娃子为首功,此时怎可不见人影?” 程咬金一嚷嚷,旁边的李世民也淡淡点头,引得长孙无忌,李靖,李绩等人纷纷回头寻找。 李素心一紧,假装没听见,身子在人群里愈发矮了一截。 谁知程咬金这老货招子太犀利,李素再怎么低调,终于还是被他发现,大步走过去,拎鸡崽似的单手将李素衣领拎起来往前拽。 “哇哈哈哈哈哈……小娃子又被俺生擒一回!” ******************************************************** ps:有个聚会,所以字数少了一点点。。大致来说还是颇为勤奋的,给自己点个赞。。 对了,还有,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二章 王师凯旋 功臣应该被世人高高捧上神台,接受万众的膜拜,……或接受领导发奖金。功臣应该被百姓们像优乐美一样捧在手心里,小心倍加呵护,而且不要乱插吸管…… 李素想象中的功臣待遇有很多种,或荣耀,或伟大,至不济也该发点小财,但绝不是像现在这样,被程老匹夫一手拎着衣领,仿佛逢年过节拎一块腊肉串门一样,生生将李素从最偏僻的角落里一直拎到李世民面前。 今日不同以往,为了迎接侯君集大军凯旋,站在城门外迎接的不仅是大唐君臣,还有无数为大唐的胜利荣耀而欢呼雀跃的百姓,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百姓里面还有不少颇具姿色的大姑娘小姑娘,大家都眼睁睁看着程老匹夫轻松拎着李素,而李素这个自诩为大唐小鲜肉的俊俏少年,此刻真成了程老匹夫手里的一块鲜肉,拎在半空中还不时左右晃荡…… 太羞耻了…… 李素无法挣扎,只好驾轻就熟捂住脸。 程老匹夫很得意,充满了万马军中生擒敌酋的快感,把李素拎到李世民面前后甚至意犹未尽地继续拎着他,当着君臣的面绕场一周,李世民长孙无忌李靖等人皆含笑点头,互相交头接耳,似乎在对程老匹夫这次捕获的猎物评头论足…… 李素想死的心都有了,如果时光倒流回去,他一定躲进深山里,绝不给程咬金认识他的机会。 绕场一周后。程老匹夫得意地放下了李素,李素这才慌忙整了整衣冠,懒得跟程咬金计较了。主要是不敢跟这老流氓计较。 抬头眼一扫,发现李世民和旁边几位重臣笑吟吟地瞧着他,李素急忙施礼:“小子……下官,……臣李素,拜见陛下,拜见各位大人,各位老帅……” 李世民指着李素笑道:“诸卿且看。此子正是造出震天雷,助我大唐王师收复松州的首功之臣。泾阳县子李素,年仅十六岁,却是难得一见的少年英才。” 李素连忙谦让,旁边一群文武大臣们皆笑了起来。这些人里不管什么想法,皇帝陛下开了口,终归还是要附和一下的。 一名头戴黑笼璞帽,身着紫色官服,腰间两只紫金鱼袋不停晃荡的中年老帅哥捋着青须笑道:“久闻李素之名,却无缘得见,老夫且先不赞你作诗,献策,造震天雷之功。只想要你酿的一坛美酒,据说酒性颇烈,是故有名曰‘五步倒’。明明是绝世好酒,不知哪个杀才取了如此煞风景的粗鄙名字……” 李素叹息,知己啊……我说什么来着?温柔岁月多好听。 旁边的程咬金脸色不善了,很显然,五步倒这个粗鄙的名字就是他这个杀才取的,重重一拍李素的肩。哼道:“还不与你长孙伯伯见礼,哼。名字再难听,也是程李两家的买卖了,既然是买卖,可没有白送人的道理。” 李素恍然,脸现苦色,竟然是长孙无忌这家伙,这关系可有点道不清了,按说应该是仇人,毕竟抽了长孙家的门下,可长孙无忌又对他那么客气,客气的原因或许跟李世民的态度有点关系,说善不善,说恶不恶,如相爱又相杀般纠结…… “下官李素,拜见长孙……” 话没说完,却冷不防被程咬金踹了一脚:“没礼数的东西,称什么下官?叫伯伯!老货虽与俺不是一个路数,却也为江山立过汗马功劳的,叫声伯伯亏了你么?” “是是是,小子拜见长孙伯伯……”李素从善如流。 长孙无忌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先扶起李素,然后指了指程咬金,笑骂道:“老匹夫说甚不是一个路数,既不是一个路数,上月你府里开宴还把老夫扛在肩上抢去你家,教老夫大损颜面……” 程咬金咧嘴笑道:“不是一个路数也能一起喝喝酒的……” 脸色忽然一黯,程咬金叹道:“秦叔宝卧病在榻,说话便要死了,昔年秦王府旧部,一个接一个的没福气,活着的,也就剩我们这些了,不管是不是一个路数,趁活着多聚一聚,总好比哪天忽然蹬了腿来不及招呼强。” 这话说完,在场的君臣皆现黯然之色,李世民仰头吸气,眼中泪珠盈眶,长孙无忌,李绩皆摇头不语,沉重叹息。 欢欣的气氛因程咬金一句话而变得沉痛,李素静静看着君臣们的表情,心中泛起复杂的感触,岁月沉寂之后,那些曾经波澜壮阔的画卷被上天徐徐卷起,江山的天空变得明朗起来,而曾经洗刷这片天空的将军们,已经老去了。 沉痛的气氛里,城门外蹄声隆隆,侯君集所部骑营前锋已至明德门外,在将领的号令中,五千精骑同时翻身下马,隔着两里远便用刀戟横拍着胸前的板甲,暴喝出声:“大唐万胜!万胜!” 李世民等人收起伤怀的情绪,正襟凝神,神情肃穆地看着远处凯旋而归的将士们,君臣后面的百姓皆朝将士们躬身行礼,久久不起身。 远处黄沙滚滚,尘土飞扬,侯君集所部中军已至,随着令旗挥舞,中军喀地一声全部停下,黑云般密密麻麻的将士在飞扬如黄雾的沙尘里若隐若现,劲气凌人。 中军停驻后,一队精骑打着“侯”“刘”“牛”三面帅旗,朝城门飞驰而来,帅旗后面,侯君集,刘兰和牛进达三人满面春风,志得意满地策马而至,离李世民尚距一里之地,三位大总管同时翻身下马,步行而来。 走到李世民身前后,三将躬身为礼,满面尘灰略显疲惫的侯君集大声道:“臣等奉诏讨贼,幸不辱命,今日得胜还朝,请陛下检阅关中子弟雄壮之姿。” 李世民神情激动,亲手扶起侯君集三人,直起身缓缓环视四周,大声道:“我大唐将士威武壮哉!” 身后的百姓们纷纷躬身,齐道“威武壮哉”。 城门甬道迅速让开一条道,李世民一手握着侯君集的手腕,另一手握着刘兰,三人大笑着并肩而入。 城门内的一片平地上早已搭好了一块台子,数十名美貌舞伎戴着铁制面具,一手执剑一手执盾上台,激昂凌厉的乐声响起,舞伎们挥舞着剑和盾,在台子上不停变幻着队列,进退,劈砍,身躯摇曳,台下跪坐着一排歌伎,随着乐声的节奏忽然吟唱起来。 “四海皇风被,千年德水清,戎衣更不著,今日告功成……” 歌伎们的吟唱伴随着阵阵激昂的大鼓节奏,很快,台下的李世民,长孙无忌,候君集等人尽皆肃然,与歌伎们一同唱吟起来,四周的将士和百姓们也纷纷应和而唱。 《秦王破阵乐》,贞观元年由李世民下诏,名臣魏徵奉旨撰词而成,贞观七年编成舞,从此正式成为大唐军歌,无论军民人等尽皆传唱。 歌舞毕,亲迎凯旋王师的仪式才算结束,李世民率领群臣往太极宫走去,李素本想继续跟那些六七品小官们窝在一起,却不料被程咬金紧紧拽住了衣袖,将他悄悄带到队伍一旁。 “小娃子可真是不省心,听说你把火器局里的一个监丞抽了一顿?”程咬金捋着乱七八糟的胡须笑问道。 李素急忙道:“是,小子年幼不懂事,性子冲动得紧,争执了几句便抽了,抽过之后小子十分后悔,彻夜不能寐,良心倍受煎熬……” 话没说完便被程咬金很不客气地打断:“煎熬个屁!你这红光满面精神焕发的模样,哪点有夜不能寐,良心受煎熬的样子?再胡咧咧我可真抽你了啊。” “啊?啊!小子夜不能寐了好些天,就昨晚不小心睡着了,可能小子的良心最近有点累……”李素犹自嘴硬,没办法,不表现一下良心受煎熬,别人还会以为他没长良心呢,其实有的。 程咬金气笑了,一脚踹去,李素飞快一闪,没踹着。 “老夫杀了一辈子人,良心从没累过,个小怂娃子倒累了,你这脸皮啊,是个混文官的种!”程咬金抬眼朝队伍前面的李世民和长孙无忌等人瞄了一眼,道:“适才陛下把你抽那个监丞的事情跟老夫说过了,抽得好,不服管教的东西,不抽待怎地?大丈夫该断则断,你个小娃子的脾气很合老夫的胃口,不过么,据说那个姓杨的监丞跟长孙无忌那老匹夫有点瓜葛,你抽了监丞不打紧,就怕长孙老匹夫把这事记在心里了……” 李素面色平静地笑道:“既然抽了,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程咬金大笑:“不错,有血性!抽便抽了,还待如何?不过,凡事还是小心,长孙老匹夫惯使阴损路数,不大好防备,日后若有危急之时,我们这些沙场老将自会为你撑腰……” 李素急忙道谢。 程咬金叹道:“莫谢老夫,你若多造些如震天雷之类的新东西出来,让我大唐将士开疆辟土时少填点人命,少流点血,便算是积了大德了,该是老夫谢你才是。” ********************************************************** ps:身后追兵甚急,位置岌岌可危,还望诸兄多赐月票,助我度此危厄,拜托大家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三章 群魔乱舞 程咬金看似粗鄙,但李素早明白这老流氓并不糊涂,反而非常精明。 能在一代英主李世民麾下混得风生水起的老家伙,怎么可能太糊涂?糊涂的基本都被大浪淘得骨头都化成渣了,剩下的全都是人精,像程咬金这一类人才是进化论食物链的最高级别,而且基因非常强大,哪怕找只母猴子跟程咬金春风一度,相信生下的小猴子也跟老程长得一模一样。 说起食物链,李素反省了一下自己,算来算去,应该比李世民,程咬金,长孙无忌这些人低了两个级别以上,哪怕无意中把人家得罪了,人家都懒得张嘴吞自己…… 这真是属于小人物的羞辱啊……小鲜肉其实还是很可口的。 跟程咬金闲聊了几句后,李素也突然明白刚才程咬金为何非要逼着自己叫长孙无忌为伯伯,而且当着长孙无忌的面动辄对李素又踹又骂…… 和上次李世民亲自送自己到殿门口一样,程咬金同样用这样的方式为李素撑腰。 朝堂里能拿到台面上说的事,都是无法化解的大事,像李素得罪长孙无忌这种小事是不能拿出来明说的,撑个腰表明一下态度就足够了,嬉笑怒骂中完成了一次漂亮的勾心斗角。 李素心中忽然生出一股感动。 暗地里总是称呼程咬金为老流氓,其实……这个老流氓对自己还是很不错的。粗鲁蛮横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细腻的心,用他自己独有的方式。如同对待子侄一般保护着自己。 “程伯伯放心,小侄一定造出更多火器,让我大唐将士纵横天下,所向披靡。”李素很认真地承诺道。 程咬金满意地拍拍他的肩:“好小子,老程没看走眼,稍停陛下宫中赐宴,吃喝过后你与牛进达一同来老夫府上再喝一顿……” 压低了声音。程咬金凑近李素的耳边,笑得很荡漾:“上月老夫府上又买了十个胡姬。唱歌倒也马马虎虎,反正不懂唱甚子,算是听个新奇,但身段却柔软得紧。晚上不走了,分你一个胡姬暖床,十多岁的娃子了还没开过荤,简直是奇耻大辱!” 李素:“…………” 算了,以后还是叫他老流氓吧,不仅亲切,而且贴切。 ********************************************************** 接连两顿酒宴,把李素折磨得快疯了。 宫里那顿还好,李素作为首功之臣。被李世民特赐进太极殿,给他分了个小角落,一人独享一个套餐。这年头正式场合吃饭不兴围着一张大桌子吃,而是各自坐在榻上,一人一张小矮脚桌,菜也是分餐制各吃各的,跟前世的盒饭套餐差不多的意思,只是坐的地方比前世的快餐店高档多了。 除了菜肴。酒自然必不可少,窈窕婀娜的宫廷歌伎舞伎更不能少。 于是接下来李素经历了人生中最难忘的一幕。数巡酒过,君臣互敬数盏,歌舞正至*时,李世民忽然率先起身,醉态可掬地走到大殿中央翩翩起舞,歌舞伎们慌忙退避一侧。 文武群臣丝毫不以为失态,反而大声喝彩叫好,程咬金几次跃跃欲试,想上前跟李世民一起跳,终究被李靖等人拉住,李世民跳到酣畅时仰天哈哈大笑,朝侯君集刘兰牛进达三人一招手,大声道:“卿等共舞之!” 然后……侯君集三人便大笑着加入了大唐高层舞蹈队,摇曳着又蠢又笨的舞姿在殿内上窜下跳。 跳舞还不是毫无章法,每一个动作皆有规矩,鱼丽,鹅贯,箕张,翼舒,皆是秦王破阵舞里的动作,此时此地跳这个舞,倒也颇为应景,只是殿中君臣四人那些毫无美感的动作,令李素沉默中脸颊直抽抽。 最后君臣四人越跳越来劲,大汗淋漓的李世民呼喝着朝四周的文武臣子们使劲招手,意思很明显,喝你麻痹,起来嗨。 于是四周的大臣们纷纷起身走到殿中嗨了起来,连李素也不得不应景跟着大家一起跳了一阵,大殿内一时飞沙走石,昏天黑地,实可谓群魔乱舞。 ………… 嗨完之后终于散场,李素大汗淋漓出宫,有种刚刚在太极殿蹦过迪的错觉,这时候如果有一杯冰到透心凉的啤酒就更爽了。 摇一摇昏昏涨涨的脑袋,李素努力将前世与今生区别开来。 很吃惊的经历,李素一直以为大唐的国君和大臣一起饮宴应该是正襟危坐,喝酒吃菜都应该安安静静依足了宫廷礼仪,绝想不到大唐君臣发泄喜悦情绪的方式竟然如此直白,如此疯狂,画面太熟悉了,若是李世民一边嗨一边端着酒盏问舞伎妹妹要电话号码问一句“妹妹约吗”就更熟了…… 肩膀被人狠狠拍了一下,李素惊慌扭头,程咬金一脸不爽地勾着他的脖子,二话不说往程府方向走去,后面跟着牛进达,李绩,侯君集等名将,程咬金边走边嘀咕,显然很不满刚才李世民没邀请他一同领舞…… “刚才的酒宴太寡淡,走,去俺府上再喝一顿,这次起舞俺来领头,谁敢跟俺抢莫怪老程斧子不认人!走,都走!” 李素脸色很难看:“还喝?” 程咬金环眼一瞪:“不喝咋地?没舞几下就散了,一点都不爽利,去我府上正好舞个痛快,顺便给老侯老牛接风,苦了这些日子,怕是几个月不知酒味了,我府上有五步倒,喝烈酒再跳秦王破阵舞,啧啧,痛快得很。” “程伯伯,小侄体弱,不胜酒力,刚才已经……”李素急了,程家的酒可不能喝,老流氓没酒品,喝多了喜欢玩斧子,而且玩得很没有章法,相比刚才太极殿的群魔乱舞,程家却是真正的龙潭虎穴。 然而李素话没说完,却被程咬金拎起打横往马鞍上一放,众将纷纷打马,一帮老杀才策马从朱雀大街呼啸而过,完全懒得听某个俊俏少年无助的拒绝声…… 熟悉的被绑票滋味,熟悉的羞耻姿势,李素只好熟悉的捂住自己的脸…… ******************************************************* ps:新书月最后一小时,手里有月票的都拿出来吧,马上要过保质期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四章 程府训斥(上) 程府的酒宴果然比太极宫开放许多。 程咬金进门就吆喝,上酒上菜上胡姬,今来府上的客人一人发一个胡姬,不准拒绝,拒绝就翻脸。 李绩牛进达等老将无所谓,笑呵呵的骂了几句,抬脚就进了程家的门,吆喝声比程咬金还大,显然是程家府上的常客。 李素这次没法装低调了,总共就那么几个客人,缩着脑袋藏哪里都藏不住。 程处默不知从哪个旮旯里跳出来,大笑着拉着李素往屋里拽,不知是不是李素想多了,总觉得这家伙的表情很熟悉,就像抓住唐僧后洗干净准备下锅的小妖甲…… 堂上坐定,酒菜上桌,程咬金领头干了一大杯,长出一口气:“这才叫酒啊!好不痛快!” 李素意思意思抿了一小口,扭头四顾,不由好奇问李绩:“李伯伯,为何不见卫公?” 卫公是李靖,大唐赫赫有名的战神,论领兵打仗,所有的将领排名里,李靖是毫无争议的第一位,任谁都服气。 李绩啜了一口酒,眼睛眯了半晌,才道:“……自贞观四年平灭东突厥后,药师兄便从此闭门谢客,也不再与同僚袍泽们聚首饮宴,终日只待在府里足不出户。” 李素恍然。 平东突厥一役,李靖为主帅,那一战是李世民奠定辉煌的一战,战果也是非常喜人,不仅将东突厥从此平灭。而且生擒了颉利可汗,用刀和血洗刷了当年渭水之盟带给大唐君臣的耻辱。 按说这一战后,作为主帅的李靖应该被李世民大肆封赏。把他抬到任何一个高位都不算过分,然而后来御史大夫萧瑀却拿准了时机参了李靖一本,谓其罪曰“治军无方,纵兵抢掠”,众所周知,战争中发生一些将士抢掠的事情,实在是太常见了。几乎每个将领的麾下都会出几桩这样的事情,然而李世民却偏偏拿这件事大做文章。特意将李靖叫进宫里谈了一次心。 所谓“纵兵抢掠”自然是上不得台面的理由,真正让李世民大做文章的理由,是这位皇帝陛下感到不安了,平灭东突厥的功劳太大。大到李世民不知该如何封赏李靖,大到李世民在犹豫该不该把李靖的脑袋剁了然后再还给他,就当是封赏了…… 是的,天空飘来四个字,“功高震主”,李世民不安了,看在多年一起打江山的情分上,终究没忍心剁了李靖,于是把李靖叫进宫里谈了一次心。这次谈心跟后来的杯酒释兵权的味道有点相同,从那以后,李靖便闭门谢客。非皇帝宣召而不出户门一步。 李靖能成为大唐人人敬仰的一代战神,自然是绝顶聪明人,不论是战场还是朝堂,他都懂得审时度势,进退果决。 李素忽然想起松州城下的侯君集,当时牛进达拦下侯君集为李素请首功的奏疏。而侯君集当时的表情…… 很有意思,侯君集是不是聪明人呢? ………… 程府的酒宴开始热闹起来。几位征战半生的老将放开心怀,肆意笑闹,程府前堂又是一阵比太极宫更猛烈更狂放的飞沙走石。 牛进达显然喝高了,赤红着双眼踉跄走到李素面前,和程咬金的动作一样,驾轻就熟地把李素拎起来,李素来不及行礼,一只特大号的漆耳杯满载烈酒,递到李素面前。 “喝!今日程家堂上不计辈分,不计尊幼,此酒老牛当敬你,若非松州城下你造出的震天雷,老牛今日回朝怕是无颜再见关中父老矣,有了你这震天雷,我等杀进吐蕃境内亦如履平地,伤亡皆是天威所赐,正经与吐蕃贼子交战,上百个震天雷扔出去,吐蕃贼子军心立溃,杀戮毫不费力气,李家娃子,你是个人才,大唐有了你,幸甚至哉!喝!” 李素慌了,这一杯……少说近半斤啊,喝下去会死的。 “牛伯伯,小侄……小侄体弱多病,不堪酒力,实在……啊,牛伯伯……呜呜呜……” 不由分说,牛进达直接把酒灌进李素的嘴里,李素左右挣扎,杯里的酒洒出不少,然而入口还是足足有二两多。 非常不良的习气,这帮老杀才从来不听别人把话说完,也从来懒得罗嗦,想干的事情直接就干。 一杯喝完,牛进达满意了,重重一拍李素的肩:“好娃子,是个爽快人,这一杯酒连牛某都无法一口饮尽,你居然喝光了,是条汉子!” 李素:“…………” 好想抽他啊,这杯酒是我愿意喝光的么?是么?不是啊! 酒劲发作很快,李素只觉得天旋地转,眼前的一切都在飞快旋转,堂内正中,程咬金领头开始跳舞了,转得很快,跟陀螺一般,似乎是……胡旋舞? 牛进达那张方方正正的板砖脸也转得很快,就好像人掉进井里后,抬头发现一块旋转着的板砖从天而降,朝他的脸砸来…… “刚在太极宫饮宴时听说了一件事,吴王恪前些日误闯了火器局?” 李素努力保持清醒,强笑道:“不错,为了追一只调皮的兔子……” 脑门一阵剧痛,牛进达狠狠拍了他的额头一记:“给老夫醒醒!” 李素马上酒醒了三分,睁眼见牛进达神情颇为凝重。 “老夫还听说,是因为你在陛下面前为吴王恪开脱,所以才令陛下决定放过此事,是也不是?” “是……吧?” 牛进达气得双手蠢蠢欲动,似乎又想抽他:“日后你若再干这等蠢事,莫怪老夫代你爹教训你,把你吊起来抽!” “啊?”李素惊愕地看着他。 或许因为曾经是牛进达麾下的录事参军,又或许是因为李素造出了震天雷,牛进达对李素的态度已慢慢变化,如今已是真的拿他当子侄看待,越是如此,便越有种责之切的爱护之情。 “小娃子,你给老夫死死记住一条,从今往后,但凡关于皇子的任何事情,你莫再多一句嘴,更莫插手,想活着享一世荣华,先把嘴闭紧!”牛进达凑在李素耳边咬牙切齿地道。 ******************************************************* ps:今天老婆过生日,儿童节过生日,真是个奇葩的日子。。。 还有一更可能要晚一点,不管怎么说也该陪老婆出去吃个大餐什么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五章 程府训斥(下) 牛进达的这句话声音压得很低,每个字似乎都是用力从齿缝里迸出来的一般,充血赤红的眼珠子恶狠狠瞪着李素,仿佛想杀了他似的。 李素当然明白这句话里的意思,当初要不要为李恪开脱,他也是经过犹豫和挣扎的,只是他没想到牛进达把这件事看得如此严重。 被牛进达这一吓,李素彻底醒酒了。 “牛伯伯,小侄是火器局的监正,前些日吴王殿下误闯火器局,陛下召见小侄,询问我的看法,小侄当时只是如实回禀啊……” 牛进达冷笑:“‘如实’?你看的‘如实’是什么?吴王果真是误闯么?你凭什么能肯定?” 李素无言以对。 是啊,他凭什么肯定?李恪是这么说的,金吾卫也这么说了,于是大家都认为是误闯,此事便算定下了基调。 “难道不是误闯?”李素有些吃惊,不是误闯是什么……李恪真有刺探火器局底细的意思? 牛进达重重怒哼,端起漆耳杯灌了一大口,然后闭上眼睛回味。 堂内程咬金扭摆着蠢笨的腰肢过来,一边扭一边朝李素挤眉弄眼,很嗨的样子。 指了指李素,程咬金朝牛进达笑道:“抽过这小子没?” 牛进达冷冷道:“等会就抽。” 程咬金哈哈笑:“是该抽,他娘的,当个狗屁县子就不知自己几斤几两了。皇子的事情也是你能掺合的?等下老牛抽完了俺再来抽,现在忙,俺继续舞一阵再说……” 说完程咬金扭着肥屁股又继续嗨去了。 李素浑身愈发冷汗潸潸。看样子,此事程咬金也清楚,而且和牛进达的态度一致,都认为自己很欠抽。 “牛伯伯……小子年幼,什么都不懂,还请牛伯伯指点。”李素急忙拱手道。 牛进达嗤地一声笑了:“也幸好你年幼,所以让你占足了便宜。陛下懒得跟你计较,不然你这会子不该坐在程家。而是睡在棺材里……” 喝了口酒,牛进达龇牙咧嘴一阵后,缓缓地道:“你可知吴王恪是陛下的第三子,若以陛下宠爱膝下皇子的程度来论。太子李承乾当属第一,只是近两年陛下渐宠魏王泰,为了魏王泰,陛下甚至连皇子仪仗规矩都改了,因为此事与魏徵,长孙无忌等人闹得颇不愉快,是以太子和魏王如今之受宠不相上下……” 牛进达眯着眼笑道:“若论受宠皇子第三位,当属吴王恪,太子与魏王二虎相争。必有一伤,甚至两死两伤也不一定,作为第三皇子的吴王。你说他有没有心思呢?” 李素眨眨眼:“可是……小侄听说吴王殿下的母亲……” “不错,吴王输在出身,他是隋炀帝杨广的外孙,满朝文武这些年好不容易推翻了隋朝,怎能容许杨姓血脉复辟?吴王夺嫡的机会很渺茫,然而……机会再渺茫。那也是机会,东宫之位在吴王眼里或许很近。近到动了一些不该动的心思亦未可知……” 李素惊愕地瞪着牛进达,呆呆说不出话。 “瞪啥瞪?觉得老夫在诳你?”牛进达很不满李素的表情,想抽他,又怕把他一巴掌扇死了,很矛盾的样子。 “带几个随从吆五喝六去游猎,长安城外方圆何止百里?陛下十几个皇子谁人不游猎?单只他运道好,偏偏闯进了火器局禁地,闯进禁地还不说,还让他神不知鬼不觉越过金吾卫探哨警戒的十里之内……”牛进达冷笑:“知道金吾卫是什么吗?是我大唐最精锐的禁宫护卫,包括陛下的安全都得靠他们,竟被人潜入到火器局一里开外才发现,好像我大唐最精锐的禁宫内卫忽然都变成了一群酒囊饭袋,若说这其中没有内应,谁信?” “还穿着猎装,还哭诉,还死赖在营帐里不走以证清白……穿着猎装就无辜了?哭诉就无辜了?陛下和我们这些老将谁不是生死杀阵里趟过无数来回的,这点小伎俩就想瞒过我们,这些年的饭白吃了。” 李素身上的冷汗越流越多,本是一件看似很平常的误会,被牛进达这么一解释竟然纤毫毕现,无所遁形。 良久,李素苦笑道:“可是……吴王皇子之尊,就算他想刺探火器局机密,也用不着亲身犯险啊,而且,火药的秘方整个大唐仅只我和陛下清楚,他就算潜进火器局,能找到什么?” 牛进达瞪他一眼,道:“老夫怎知道?况且,你别忘了,吴王现在还只是个十七岁的娃子,一个十七岁的娃子思量能有多周全?他怎知道火器局里没有火药秘方?能在金吾卫埋下内应,让他潜进火器局一里开外才被发现,已然是很了不得的事了,而且还能提前做好准备,穿上猎装以备被发现后有个托辞,这等心机……” 牛进达住嘴,摇头一叹,看着垂头不语的李素,问道:“你在想什么?” 李素叹道:“小子觉得,吴王殿下只是追一只兔子而迷了路,刺探火器什么的,小子真的不懂……” 牛进达楞了一下,接着放声大笑:“娃子终于灵醒了,不错,你若只能认识到这一个层面,保你一世平安无事,这么想就对了,以后对谁都这么说,再敢说些不该说的话,老夫非抽死你不可!” 李素看着牛进达,深深地道:“多谢牛伯伯今日提点之恩,此恩堪比再造,小子今日受教了……” 牛进达叹道:“小娃子,今日这些话,老夫当你是子侄才明言,旁人看你腾达而攀附,看你跌倒而落石,这些话你是听不到的,往后离皇子们远一点,陛下那十几位皇子,任谁都不简单,更别搅进与皇子有关的是非里,这些是非连我们这等与陛下一同打江山的老将都掺和不起,更何况你?” 程咬金跳舞终于跳痛快了,满身大汗回坐到李素身边,抄起漆耳杯大灌一口,长长出一口气。 “训完了?小娃子,听我家大小子说,你一次又一次把自己的亲事搅没了,这是个甚说法?是那家闺女太丑,还是你本不愿成亲?” 李素急忙道:“是小子太混帐,配不上那家姑娘,小子已跟她家赔过罪了。” 程咬金点头:“十六岁了还不急着成亲,确实很混帐,这话倒也实在,不打紧,走,老程带你见识见识,还是那句话,街上看见哪家姑娘模样俊俏尽管摸来,这次你来摸……” 程咬金不由分说,勾着李素的脖子便往外走。 ********************************************************** ps:陪老婆吃了大餐又看了电影,不好意思,更晚了,这更算昨天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六章 一亲香泽 一个人的名字或许会取错,但外号是绝不会错的,比如李素暗地叫程咬金为老流氓,那么他一定是老流氓。 勾着李素的脖子,程咬金似乎对大街上摸姑娘的屁股很有兴趣,打着给李素找婆姨的幌子,谁知道是不是想自己爽一爽…… 李素不想跟着老流氓一起丢人,他怕名声和老流氓一样差了,日后长安城的君臣百姓人送雅号“小流氓”,一辈子翻不了身。 于是被程咬金勾着脖子跨出程家大门的那一刹,李素恰到时机地醉了,醉得很深沉,软软瘫在程咬金手上像滩扶不起的烂泥。 程咬金诧异地放开手,正待仔细端详究竟,李素忽然原地弹了起来,以异常矫健之姿飞奔逃离,朱雀大街上只见一道黑烟一闪而逝,大街两旁如同卷过一阵狂风,瞬间恢复安静。 ………… 牛进达的训斥言犹在耳,李素多留了个心眼。 进火器局之前装作串门似的,先去金吾卫营地闲逛了一圈,发现金吾卫将士的情绪不高,发生了什么事的样子,以往常跟他有说有笑的几名低级将领不见踪影,不经意般笑问了几句,才知道被那几个将领被调任了,说是“调任”,实际上是宫里的禁卫把他们押走的,押走以后从此杳无音讯,不出意外的话,几位仁兄正在奈何桥上排队等着喝孟婆汤…… 牛进达没说错。这事绝非表面上看去那么简单,至少李世民没把它当成一件简单的事。 李恪究竟怀了什么心思,或是君臣们想得太复杂了。李素无从而知,他知道这件事情的真正内幕或许永远都不会有真相,李世民轻拿轻放,讳莫如深,而李恪,估计打死他也不会说实话。 若是牛进达的说法成立,金吾卫里有李恪的内应。那么火器局呢?火器局有他的内应吗? 这几日,李素脸色有点阴沉。一副看谁都不顺眼的样子,看谁都用一种打量审视的目光,盯得火器局上下心中直发毛,都不清楚这位少年监正大人究竟怎么了。 空气莫名的紧张低迷。唯有许敬宗上窜下跳,表现得非常活泼,他总是以一副监正大人金牌卧底小心腹的身份自居,自以为是李素的心腹班底,李素自己都不记得什么时候给过他这样的暗示或明示,说实话,火器局里若要排一个监正大人信任榜单的话,杨砚可能排名第一,其次是陈堂。然后是各位文吏和工匠,许敬宗……恐怕得排到最末。 当然,许敬宗也不是什么都排最末的。若是暗里有支冷箭朝李素射来,李素心中排名第一的肉盾挡箭人选肯定是许敬宗,金牌卧底小心腹嘛,不挡箭用来干嘛? ******************************************************* “噶嘣噶嘣……” “噶嘣噶嘣……” 晶莹剔透的小冰块在毒辣的阳光下发出钻石般的璀璨光芒,然后……被李素扔进嘴里,嚼得噶嘣直响。 东阳捂着小嘴。笑得眼睛像两轮弯月,痴痴地看着他。 “哎呀。美滴很,美滴很……”冰块入腹,只觉一股沁入骨子里的冰凉,在五脏六腑间来回游动,像甘霖般降临久旱的涸土,李素发出舒服的长叹。 “区区小冰块,值得露出这副样子么?”东阳咯咯直笑。 李素白她一眼:“穷人的世界你不懂,大夏天有口冰吃,莫大的享受,等下回去时你再给我一大碗,我给老爹也尝尝……” 东阳笑着点头应了。 自从上次马车里拉过东阳的手后,河滩边二人常坐的两块石头不知怎地离得更近了,二人坐下后几乎已是肩擦着肩的模式,东阳觉得不妥,满面羞意坐远一些,李素又像块牛皮糖似的凑上来。 白皙纤细的小手冷不防又被李素牵住,东阳大羞,想抽回来,奈何李素力气比他大。 小手握在大手里,有点凉,她的指头又长有细,柔若无骨,因紧张而微微沁出了细汗,带着一丝淡而不俗的清香,年轻的味道。 “你……放手!”东阳气鼓鼓地瞪着他:“越来越过分了!” “不放,你手凉,给我降降温。”李素面不改色说着蹩脚的借口。 “你……”东阳又挣扎了几下,还是抽不回手,终于认了命,红着俏脸将头扭向身后的树林,做贼似的心虚看着那群远远站着的侍卫。 “哎,把那只手也给我……”李素提出更过分的要求。 “不给!” “乖,听话,只握一只手不工整,不对称,很难受的。” 东阳噗嗤一笑,脸蛋更红了,心虚往后面瞄了一眼,终究颤巍巍地将另一只手递过来。 这是她第一次主动。 女人若愿意让男人握住她的手,一定不介意让男人再握住她的另一只手,沦陷的不是手,而是心。 太紧张了,东阳手心沁出不少汗,活了十六年,她一直老老实实,从没做过如此大胆放肆的事情,俏脸时红时白,一半是羞,一半是吓。 “李素,我们可以一直这么下去吗?就这样,牵着手……一辈子。”东阳痴痴地看着波光粼粼的河面,蚊讷般问道。 “好啊,我们一直这么下去。”李素笑。 “可是……好难啊。”东阳露出浓浓的愁容。她和他的命运,不由自己。 “努力去做,就不难了啊。” 李素此刻心中泛起涟漪般的柔情。未来太难了。然而,还是要去做的,为了她。也为了自己。 握着那双纤细无骨又冰凉的小手,李素脑海里冒出很多想法。 他和她的命运,掌握在李世民手里,如何才能掌握在自己手里呢?或许,做一些不属于这个年代的东西用来当作娶东阳的筹码是个不错的主意,只是跟李世民谈判时要注意技巧,不能让他觉得被拿捏了。不能让他认为这是一桩买卖,尽量说感情。表忠心…… 除了这个,李素似乎已没有别的筹码了,大唐的公主历来只与邻国和亲,或是许配给开国元勋之后。李素这种立过一点功劳,却没有任何家世底蕴的功臣,能娶公主的可能性委实不大。 ………… “哎,你现在被父皇封为火器局监正,只听说火器这东西多厉害,它真的很厉害吗?”东阳好奇地望着他。 “算厉害吧,杀伤力很大,点燃一个扔出去,若是半空炸开的话。方圆两丈内人畜无法幸免。” 东阳有些吃惊:“那岂不是很危险?火器局怎么造的?” 李素嘿嘿坏笑:“你在刺探大唐绝顶的机密哦,这可是大罪,快拿钱封我的口。十贯,不二价。” 东阳气得捶了他几下:“跟你说正经话,你又这个样子!……你既然是监正,造火器自然不必亲自动手,事情都交给工匠们去做,你离火器远一点。知道吗?” “知道,其实火器这东西并不可怕。严格按章程操作,注意安全和火患,基本没问题了。上任开始我就出过安全规章守则,严令火器局上下必须遵守。” “规章守则?” 李素眨眼:“想知道吗?十贯钱,我详细说给你听,每条解释清楚,保证让你觉得物有所值,而且宾至如归……” 一阵疯狂的龙掐手,伴随着东阳得意的咯咯笑声,接着“啵”的一声脆响,东阳惊叫,捂着被亲的脸蛋,羞不可抑地开始第二轮龙掐手…… ******************************************************* 李道正干了一件大事。 所谓“大事”,仅只对他自己而言,因为他此生没干过这么浪费且疯狂的事。 东阳给李道正也捎上了冰块,一只雕着镂空细花的精致铜盆里堆满了细碎的冰,细心的东阳还亲自在冰块上铺了一层厚厚的干净褥子用来保温,李素骑着马,端着铜盆回到家,进门便一楞。 一名穿着青衣布衫,扎着头巾的中年男子站在门口,恭敬地朝李素施礼,后面五六名青衣年轻人跟着施礼。 中年男子很敬畏,神情略见几分惶恐和紧张,见李素楞神,赶紧上前自我介绍。原来他是李道正请的管家,姓薛,以前曾在大户人家做过管家,后来大户人家买卖经营不善渐渐没落,只好将家中仆人遣散,李道正托了村里宿老打听,才将他请来,签的是十年活契。 后面的五六个人自然是杂役,李素下马后纷纷上前帮着牵马,拂尘,手脚颇为利落。 总的来说,李素对这几个人还是颇为满意的,特别是薛管家,手眼非常灵巧,谦卑中带着几分亲切,还有一丝不易察觉却恰到好处的谄媚,让人觉得很舒服,很省心。 走进内院,李素发现老爹坐在门槛上,愁眉苦脸地跟人牙子讨价还价,人牙子后面怯生生站着五六个小姑娘,衣着褴褛,个个营养不良的模样,她们年龄不一,大的估摸有十三四岁,小的才*岁的模样。 还价似乎不太顺利,见李素回来,李道正两眼一亮,仿佛见到了救星。 “快来快来,这事交给你了,唉,花了好多钱咧,做孽咧,可以换好多粮食咧……”李道正心疼地直摇头。 李素颇感兴趣,选丫鬟啊,跟选美一样,很有意思的事,真想发明一个转转椅,先背过身听声音,谁声音好听就猛地拍按钮,转转椅马上一百八十度掉头,然后……站起来一起嗨。 ********************************************************** ps:求保底月票!!据说现在规则有变化,月初都有三张保底月票,大家都翻翻口袋,看看有多余的没有,唯老贼与月票不可辜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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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素抿了抿嘴,懒得安慰老爹的脆弱玻璃心。 以后宅子还要扩建。他还想买几个乐师和胡姬养在家里呢,那价格可比买丫鬟贵多了,这点钱就受不了,以后还不得跳井啊。 ********************************************************* 家里添了管家杂役和丫鬟后,明显多了许多人气,不再是父子二人孤零零的度日了。 夜里伴随着几声犬吠蛙鸣,还有前院管家领着杂役和丫鬟们大扫除传来的窸窸窣窣声,李素躺在床上,舒服地沉入梦乡。 深夜,长安东郊二十里外忽然爆出一声巨大的声响,紧接着火光冲天,人叫马嘶。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扰乱了太平村的宁静,飞驰到泾阳县子府门前停下,然后使劲拍打着门环。 很快,管家披着单衣一脸苍白地跑到内院门口,大声喊着内院的丫鬟,李家各房的灯火次第点亮,被叫醒的李素一脸不爽地走出门口。 “少郎君,金吾卫飞马来报,火器局走水了!” ………… 满脸铁青的李素策马随着报信的金吾卫将士赶到火器局。 火器局的主宅无事,四个工坊却全部燃烧着,其中一个工坊根本已炸成了渣,熊熊的红色火光照亮了半边天。 火器局外人声鼎沸,身影幢幢,无数金吾卫将士和工匠端着盆瓢,朝里面泼水,许敬宗,陈堂,杨砚等官吏站在外面力竭声嘶地叫喊着什么。 见李素匆匆走来,所有人自觉让开了一条道。 “工坊里还有人吗?”李素第一句话劈头问道。 “三十来个工匠,跑出了十来个,其余的全都……”陈堂整张脸被熏黑了,带着哭腔顿脚道。 许敬宗的脸色在火光中愤怒的扭曲,红色的火光映照在脸上,显得特别狰狞。 “监正大人,此事定要究罪!大人定下的安全章程,工匠竟然阳奉阴违,而致出了大事!定要究罪,死了都要究罪!”许敬宗咆哮道。 “闭嘴!现在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先救人,看看里面还有没有活人,锅碗瓢盆什么的,能盛水的全拿来,所有人排成四条长队,取了水一个个往前递,这样最快最省时间!”李素扭头四顾:“派人去长安报信了吗?” “派了人,但是长安城门坊门已关,非紧急军情而不得入,要到天亮才能进城。” 顺手夺过旁边一人手中的木盆,李素咬牙道:“救人灭火,朝工坊里面喊话,看有没有人回应,金吾卫将士都去取水,有官职在身的先上,我带头!” 说完李素端着盆便冲往燃烧着的火场,奋力将水泼到火堆里。 转过身准备再去取水时,一只苍劲有力的粗糙大手抓住了他的胳膊,李素扭头,火光摇曳的虚影里,杨砚那张刚正的脸正对着他。 “监正大人统领全局,不可轻身犯险,灭火救人的事由下官和将士们来!” 抢过李素手里的木盆,杨砚拖着略见瘸拐的腿,费力地取水,泼水…… 火场远处,十来名工匠浑身伤痕,垂头丧气站成一排,许敬宗面目狰狞一个个地厉声问话,显然在追究责任,调查元凶,问到气极之时,许敬宗大怒,扬手朝其中一名工匠脸上狠狠扇了一记耳光。 李素看在眼里,脸颊抽了抽,却没吱声。 他也很想知道,究竟是哪个杀才不按他定下安全守则操作,而导致了这场大灾。(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八章 舍生忘死 火势很猛,烧得工坊的木制房子啪啪直响,火器局里的杨砚,陈堂带头,领着工匠和金吾卫的将士们不停朝火场泼水,然而终究杯水车薪,面对如此大的火势,一点点水泼在上面根本发挥不了什么作用,眼看着四个工坊被火势一点点吞没。 李素第一次发现平日和煦的许敬宗竟然有如此狰狞的表情,十多名从工坊里逃出来的工匠被许敬宗挨着个的一个个扇着耳光,扭曲的面容在火光的照映下特别凶恶,像一头即将把猎物撕咬成碎片的狼。 火器局是李世民下旨设立的,监正的不二人选是李素,这东西本就是他的发明,除了他,没人能担当这个职位,而下面的官职就不一样了,从少监到监丞,他们都把火器局的官职当成了事业,是的,对仕途绝对有帮助的事业。 设火器局之前,中书省和吏部的官员都找他们谈过话,话说得很清楚,陛下对火器局颇为重视,因为这是大唐未来征服四方最犀利的武器,火器局可以说是李世民的野心摇篮,他要做个雄霸天下的天可汗,那么,火器必然是陛下手中一柄无所不克的利剑。火器局将来若没让陛下失望的话,必然是一个能快速出政绩的地方,里面的官员一定能够简在帝心的。 “简在帝心”四个字对官员来说,简直比苦大仇深的骚年掉下悬崖捡了本绝世武功秘籍更幸运。 现在火器局出了这么大的事故。对许敬宗来说,无疑给他春风正得意的事业狠狠抹了一把黑,敞亮而光明的前途突然间变得黯淡了。而许敬宗这个人,从本质上来说,是个唯功利是图的人,事业黯淡了,温文和煦的他怎能不气急败坏? 没有任何商量,火器局的官员们在李素到来之后便迅速分了工,杨砚陈堂灭火。许敬宗审问工匠,追查责任。而李素居中指挥全局。 分工是分工,然而火势太大,无论如何努力也始终阻止不了火势的蔓延。 四个工坊已在火光中渐渐没了踪影,里面不时传出几声爆炸。若说事发时工坊里面尚有没有跑出来的活人,到了这个时候,里面的活人十有*没有幸理了。 李素面无表情看着无情的火势疯狂席卷着一切可以燃烧起来的东西,心却越来越沉重。 烧了房子他并不在乎,这算不上太大的损失,然而,近二十个工匠的性命,却令他感到非常沉痛,他杀过人。也算计过人,松州之战因为他的一个发明而杀了五万吐蕃兵,那时的他根本连眼都不眨。没别的原因,因为这些人惹到他了,或者说间接惹到他了,杀了毫无心理负担。 然而,今晚被大火吞噬的近二十个工匠,却是无辜的。 扭过头。李素发现许敬宗仍在气急败坏地扇着工匠的耳光,看来还没查出谁是肇事者。 屋漏偏逢连夜雨。就在这时,夜空中莫名刮来一阵风,烧得正旺的火势被风吹得往东面斜过去,庞大的火舌调皮地舔了一下离火器局主宅仅咫尺之遥的一棵银杏树,茂盛的树枝顿时烧了起来。 所有人看得心头一紧。 李素更是心头大颤,扬声喊道:“工坊放弃!不管了,快,把主宅边的那片树全砍掉,划出隔离带,还有……” 努力握住了拳头,李素神情凝重道:“还有,主宅北院的库房里,存着五大桶火药……” 这句话提醒了在场的所有官员,所有人悚然大惊。 工坊烧了没关系,毕竟只是四间不大的木屋子,然而火势若蔓延到主宅内,五大桶火药却足以将火器局的主宅夷为平地了。 辛苦建好的火器局眨眼没了,大家将要承受陛下多么可怕的怒火。 陈堂呆了一下,重重一跺脚:“对啊,还有五桶火药!会出大事的!” 跺脚之后,陈堂匆忙往主宅内冲去。 两只手一左一右拽住了陈堂。 左边是李素,右边是杨砚。 “你不能去!”李素和杨砚竟然异口同声。 “要出大事的!”陈堂扭头,眼珠子通红,神情吃人般可怖。 话音刚落,凶猛的火势借着一阵南风吹来,主宅北边围墙外的一排银杏树全着了火,大火眼看着已将北院的檐角点燃,形势越来越危急。 “我是监丞,我带头!”杨砚说完忽然猫着腰一头扎进了主宅内,李素和陈堂大惊,伸手待拽住他,却拽了个空,眼睁睁看着杨砚瘦弱的身躯扑进了主宅内。 “拿几条褥子来,上面淋上水,重金募金吾卫将士,救一桶火药火器局赏钱五贯!死了火器局给他爹娘养老送终。”李素开出重赏,说话也很直白,一点都不委婉,这种时候也不能讲究措辞了。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句话能够流传千古,必然有它的道理。李素刚说完,十余名金吾卫将士神情微动,决绝地往前跨了一步。 几条淋得透湿的褥子蒙在将士的头上,众人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披着褥子往里冲。 李素抿着唇,面无表情地盯着主宅,看着压制不住的火势几个呼吸间便将北院库房的屋顶点燃,杨砚和十几位将士的性命已悬于一线。 工坊索性放弃了,其实也基本烧得干干净净了,主宅外面的将士们抽出刀和剑,按李素的吩咐奋力砍伐着围墙外的树木,辟出一片缓冲隔离带。 最令人揪心的还是主宅北院的库房,杨砚和十余名将士冲进去后一直没有动静,而火势却越来越大。 不知过了多久,北院的滚滚浓烟里忽然踉跄跑出来一道身影,一边跑一边咳嗽,手下推着一个合腰粗的木桶,李素大喜,外面的将士和工匠们纷纷上前,帮着他将烧得有些烫手的火药桶推到院外,然后赶紧朝桶上淋水降温。 直到跨出院外,杨砚两腿一软,终于瘫倒在地,被工匠们赶紧扶到一边。 李素蹲在他身前,朝他脸上轻轻喷了一些水,杨砚无比疲累地朝他咧嘴一笑,熏得漆黑的脸上,两排白森森的牙闪闪发亮。 这一刻,李素忽然感动起来。以前对杨砚尚有着最后一丝芥蒂和不满,终于在此刻全部烟消云散。 做人或许有些失败,但无可否认,杨砚是个好人,也是个好官,鞠躬尽瘁,舍生忘死,别人挂在嘴皮子上的一切可贵品质,他却身体力行地在做着。 李素忽然间甚至有些庆幸,庆幸中书省和吏部给火器局派来这么好的一个属官,平日看不出,危急时刻却闪闪发亮,今晚这把火,炼出了一块真金。 杨砚出来后不久,剩下的四桶火药也被将士们一个个搬了出来。 老天算是终于开了一回眼,五桶火药安然无恙,进去搬火药的人除了被浓烟熏晕了两个,其余的皆毫发无伤。 ******************************************************* 大火终于被扑灭。 其实连李素自己都糊涂,这场火到底是大家扑灭的,还是烧无可烧之后自己熄灭了。 损失不小,四个工坊连渣都不剩,火器局主宅北院也烧没了,最后关头李素痛下决心,令人将北院外的围墙全推了,紧邻北院的屋子也扒掉,付出如此代价辟出缓冲隔离带,才终于止住了火势,最后在众人杯水车薪之下,大火终于熄灭。 建筑的损失不算太大的损失,损失的是人命。 事发时近二十名工匠被困在工坊里,大火扑灭后收拾现场,从焦黑的废墟里扒出十多具已烧成焦炭状的尸首,一具具遗体在院内摆成一排,众人静静看着,尽皆垂头默然无语。 一个国家要前行,必须要付出代价,如同新生儿临世一般,总会先带来阵痛,然后才是辉煌,这二十名工匠,或许便是大唐贞观年付出的代价,天灾或是*已不重要,他们终究逝去了。 前行的代价,远远不止这二十条人命,未来的日子还要付出多少,看天意,看圣心。 ………… 天亮后长安城门打开,报信的人终于进了城,绕过了三省六部,直接跪在太极宫前,李世民刚睡醒便收到了这个坏消息,顿时龙颜大怒,下旨严查究罪。 严查还不够,当日李世民索性停了朝会,微服出宫直奔火器局而来。 李素领头跪在李世民面前,后面是许敬宗,杨砚和陈堂,再后面便是被五花大绑的十多名逃出来的工匠,这些人全都跪在火器局的院子里。 李世民紧抿着唇角,一言不发地看着火灾过后的满目疮痍,废墟里不时发出轻微的倒塌声,空气里充斥着焦臭和烟火味道,地面上烧过的痕迹和水渍混杂成一片。 李素很清楚察觉出李世民压抑着的怒火。 火器的威力渐渐凸显,而李世民对它也越来越看重,昨晚火器局的大火,无异于给野心勃勃准备威服四海的李世民兜头淋了盆凉水。(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九章 重拿轻放 很凝重的气氛,屏声静气里,似乎能感觉到李世民鼻孔里的怒火直接喷到了自己身上。 除了李素,所有人都浑身冒冷汗,他们担心自己的前程,甚至性命。 李素不怕,他知道李世民不会拿他怎样,或许也会有惩罚,但一定是无关痛痒的那种,不管是不是自夸,至少目前的现实是,李素对李世民来说确实是人才,是可遇而不可得的人才,这样的人才若因为一次火灾而治罪,怕是连李世民自己心里那道坎都过不去。 不知沉寂了多久,李世民终于冷冷开口了。 “说说吧,到底怎么回事,昨夜的大火因何而起,谁人肇事?” 李素垂头接口:“臣有罪,昨夜火灾,皆臣之罪也,请陛下降罪。” 许敬宗等人赫然抬头,眼中的神采各有不同,但都带着几分震惊。 他们没想到李素一声不吭把所有的罪过都扛下了,说不感动是不可能的,包括功利心颇重的许敬宗,这一刹心中都流过一股暖流。 “不,与李监正无关,此皆臣之罪也,昨夜火器局由臣值守,臣看顾不周而致大祸,臣请陛下降罪。”杨砚大声地将李素扛下的罪名接了过去。 杨砚带了头,紧跟着陈堂也出来领罪,许敬宗犹豫挣扎了片刻,终于也开口扛下罪名,一时间院子里人人争先恐后,如同争抢高级职称似的把罪名抢来抢去。领罪的人越来越多,最后到底是谁的责任也被混淆得乱七八糟了。 “都给朕闭嘴!”李世民怒了。 所有人闭嘴。 “朕要真相!昨夜到底何人肇事,是天灾还是人为。是无意还是有意,朕要的不是你们七嘴八舌的领罪!” 审问了一整晚工匠的许敬宗这才道:“禀陛下,臣已查明,因工匠们赶夜工,工坊照明用的灯笼忽然被风吹起跌落到桌案上,故而引发大火,当时桌案上有已做好的震天雷十个。火起之后引爆震天雷,桌案旁的四名工匠当场炸死。而工坊内其余的工匠也因大火堵门无法逃离,四个工坊接连波及,逃出来的工匠只有十余名,近二十名工匠被烧死或炸死。” 李世民脸色阴沉地道:“谁叫工匠赶夜工的?明知火药危险不能近火。为何还在工坊内点灯?” 许敬宗垂头道:“按李监正所制的安全守则,火器局工坊是严禁夜里开工的,若被发现,轻则杖击十记,重则开革出门,昨夜之祸皆因工匠们自发而起,他们皆是忠直之人,只想为大唐的将士们多做一些震天雷,沙场之上少折损一些关中子弟。而昨晚巡夜的官员一时不察,未曾发现异常……” 李世民皱眉:“安全守则?是何物?” 李素抬手指了指火器局正堂西侧的墙壁,李世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走了几步。在一张贴着《大唐皇家直属火器局安全守则》字样的大纸前站定。 “大唐皇家”四个新奇的字眼令李世民紧拧的眉头稍稍舒展了一些,显然这一记无声的马屁颇合他的胃口。 继续往下看,李世民不由轻轻念出声:“其一,火器局内上到监正,下到工匠仆役,任何人严禁携带任何明暗火种。一经发现,严惩不殆。” “其二。工匠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工坊,其三,严禁酒后上岗,严禁携带铁器进入工坊……” 李世民一条条一项项念下来,越念眼睛越亮,不时徐徐点头。 每一条规定都是言之有物,每一条都是针对火器局内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数十条规定下来,基本已将火器局上下的行为限制在一个非常安全的范围里,只要不过线,火器局根本不会出现任何安全方面的问题。 李世民的心情莫名好了许多。 扭头望着垂首不语的李素,李世民还是重重哼了一声。 “纸上的东西倒是全面,可最后还是出事了,李素,你仍是罪责难逃!” “是,臣知罪。” “这个东西派人抄录下来,送到太极宫里去,朕还要仔细看看。” “是。” 李世民在院子里训着话,而火器局的工坊废墟上,一群随同李世民而来的人却在废墟瓦砾堆里挑挑拣拣不知做着什么,样子颇为神秘。 许久之后,一个领头的人匆匆走到李世民身旁,凑在他的耳边说了几句话,然后众人看到李世民冷肃的脸色迅速升温,终于渐渐恢复了正常,轻轻点了点头后,说话的人无声消失,如同沙尘一般泯灭于李世民的随从仪仗之中。 只有李素最清楚,这群人是李世民真正的心腹,不知来历,不知职司,但他们都是有本事的人,能从一堆废墟的蛛丝马迹之中查清楚昨晚的事故到底是天灾*还是有人蓄意而为。 事情差不多清楚了,本不是什么太复杂的事,得知事发一半因天灾,一半因*后,李世民也彻底放下了心。 他之所以亲自微服而来,担心的不是火器局烧毁了多少房子,死了多少工匠,他担心的是有人故意为之,趁乱截取火药机密,那可是比火灾更可怕的大患。 放下心情的李世民这才慢慢走到院子里横摆着的近二十具尸首前,默默注视半晌,忽然躬身长长朝尸首行了一礼,直起身时,所有人发现李世民的眼眶通红,眼角甚至泛出了泪花,长叹口气后,吩咐李素厚葬之,杨砚陈堂等人感动坏了,大哭着朝李世民长磕不起,口呼鞠躬尽瘁,为大唐效死云云。 很出色的表演,至少令李素心悦诚服,当皇帝或许不需要太大的治国本事,但一定要有一身过硬的演技,说笑就能笑,说哭就要哭,甚至一句台词都不用说,一声充满感情的叹息便能起到煽情的目的。 李世民回了太极宫,很快,宫里传出了旨意。 火器局监正李素治理无方,但念在火器局初建,祸事无常,罚俸三月。 火器局监丞杨砚舍生忘死,擢升火器局少监。 近二十名工匠因公殉职,着旨褒扬,赏亲眷万金。赐地十亩。 重拿轻放,圣心不可测。(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章 术业专攻 火灭了,屋烧了,人死了,李素被罚了俸,不痛不痒三个月,杨砚付出舍生忘死的代价收获了回报,监丞升到了少监,火器局里的正常编制是一个监正,一个少监,李世民却莫名多安插了一个少监,这个举动有点意思,看来内部搞平衡的想法不止李素一人有,李世民才是搞平衡的行家。 火器终究是李世民最看重的东西,火灾给他狠狠提了个醒,于是对火器局的掌控力度比以往更大了一些。 至于李素弄出来的安全守则,当日回宫后李世民便将三省的宰相们召集起来,一起研究了半天,尚书省左仆射房乔沉默许久,才沉声说了一句话,“此条规更改一二,可用诸于天下官衙。” 说法不一样,守则也好,条规也好,都是统治者给被统治者划下的一个圈子,这个圈子的名字可以叫“规矩”,也可以通俗一点叫“游戏规则”。以往的《唐律》《唐律疏议》都划过圈子,但是绝没有李素划得这么细致,这个条规几乎将人的举手投足都划进去了,偏偏每条都有理有据,无法反驳,只能照章执行。 火器局的工坊烧没了,火灾之后,火器局陷入停工阶段,工部的工匠再次入驻,重新盖起了工坊,这次盖工坊的材料尽量杜绝可燃物,譬如木材,布帛等等,全部都用坚硬的砖石。 因为火灾,火器局里也贴进了不少用度。李素关上房门算了一下帐,出门后神情顿时变得很忧虑,户部拨的四千贯钱。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支撑到明年开春,怕是连今年秋天都撑不过去,如何向户部伸手要钱,又是一场乱七八糟的扯皮口水仗。 监正大人烦柴米油盐,少监大人烦的却是个人前程。 自从李世民擢升杨砚为少监后,许敬宗的心情就变得很差,本来在火器局里算是二号首长。一人之下千百人之上,李素不在的时候。许敬宗便常常负着手到处溜达,左指指右点点,一副大王派我来巡山的狐假虎威架势。 然而一不留情,杨砚这家伙竟与他并肩了。二号首长风光不再。那晚众目睽睽之下,杨砚不顾生死带头冲进火场,搬出了火药桶,挽救了火器局更大的灾难,这一幕看在所有人眼里,包括李素在内都对他肃然起敬,杨砚给自己挣了莫大的声望,许敬宗当时只顾着审问追查肇事者,一记又一记扇人耳光。两相比较之下,高下立判。 所以同为少监,杨砚在火器局的威望和分量无形中比许敬宗高多了。而许敬宗,则只能从二号首长老实退降到三号首长,——许敬宗想想就觉得莫名悲伤,都三号了,还首啥长,屁长还差不多。 回想那晚。若是许敬宗率先冲进火场,赌上自己这条命去搬火药。博前程,今日的结果或许便大不相同,虽然无法取代李素的监正位置,但肯定能给陛下一个深刻的印象,再加上他曾经的秦王府学士的资历,说不定就会被提拔进三省中枢…… 机遇往往如流星一瞬,抓住了就抓住了。 许敬宗没抓住,所以他现在很心塞。 ………… ………… 工部的工匠灾后重建,火器局上下停工,李素被李世民不轻不重敲打了一下后,觉得自己不能太懒散,至少表面上不能,所以还是每天照常上班打卡,然后在前堂院子的大槐树下置一张躺椅,人躺在上面感受着夏日的热风吹拂,还有一星一点从树荫的缝隙里漏下来的阳光,感觉……其实也没那么舒服。 许敬宗半蹲在李素身旁,最近许少监也无事可干,索性放开了身架,专门往李素身边凑,拍马溜须也好,打感情牌也好,拉帮结派也好,没事跟领导多处一处总是没坏处的。 一个监正,一个少监,懒散得像村里无业地痞似的,相比之下,杨砚却踏实多了,每天天刚亮便往工地上凑,送热水,看图纸,偶尔还客串一下工部官员的活,像模像样的指挥一下施工,不论任何时候,他总是一副很繁忙的样子。 李素和许敬宗无所事事待在院子里,每次总看到杨砚忙碌的身影在院子里来回穿梭。 似乎对李素和许敬宗的悠闲很不满,每次杨砚穿行院子路过二人身边时,总会不满地“哼”一声。 开始时李素还一直用欣赏的目光看杨砚来来回回,直到杨砚第三次路过二人身边,同时第三次扔下一声“哼”后,李素不爽了,当然,许敬宗更不爽了。 二人同时开启小人模式。 “呸!坏人!”二人异口同声,接着一楞,两位小人互视一眼,顿觉一股知己的惺惺之情油然而生。 拱拱手,许敬宗一副找到组织的欣喜之情:“原来英雄所见略同……” 李素发现刚才自己有点失态,咳了两声道:“刚才我失言了,其实杨少监不是坏人,他是个好官……” 抬头看了看许敬宗失望的表情,李素接着道:“你我都比不得他,他比我们的态度更端正,其实我这个监正应该由他来当才对。” 许敬宗很不服气:“说是好官,可是,监正大人似乎对他也很不满……” 李素笑道:“是好官,但责任用错了地方,该不该他管的,他都管了,对朝廷和陛下的忠心自然毋庸置疑,可是方法不对,‘术业有专攻’懂吗?火器局是造火器的地方,无论监正也好,少监也好,下面的小吏和工匠也好,眼里只需要看到一件事,那就是造火器,管个帐簿去掺和,人家工部盖个房子也去掺和,凡事做得杂而不精。到最后真正做成的事,反而没有一件。” 许敬宗两眼大亮,由衷赞道:“监正大人果然不凡。‘术业有专攻’,这句话可为天下官员诫,下官已然记在心里了。” 李素笑道:“所以,杨少监并不坏,无论他在忙什么,都是公忠体国之心,火器局里需要这样的官。我也需要这样的好属下,一个群体里。终归要有一两个与众不同的人,与大家并不相容的人存在,这样才能造成人人喊打……不,人人奋进的欣欣向荣局面。许少监。多跟杨少监学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你比杨少监的起点高,将来的成就一定比他大……” 杨砚匆匆忙忙再次路过院子,见二人仍在笑吟吟地扯淡聊天,于是狠狠扔下第四声“哼”。 二人的笑容顿时僵硬,沉默良久,咬着牙从齿缝中异口同声迸出一句“呸!坏人!” ********************************************************** 许敬宗是个很懂得钻营的人。这种人在官场上生存有利亦有弊。 有利的是,见好处就上,见危难就躲。存活率高,升官率也高,弊端是,官场的危难永远与机遇相倚,危难来临或许便意味着机遇来临,若是见危难就躲。自身安全的同时,也失去了这一次的机遇。 比如火灾那一次。许敬宗就错过了一个大好机会。 火器局里无端多出一个人来与他分权,许敬宗本来就不太大的小权力更被瓜分得七零八落。 人穷则思变,人没了权也要思变。 找了个没人的场合,许敬宗又偷偷往李素身边凑,这次许敬宗有目的。 开场白便是一阵漫无边际的闲扯,首先说火药用料,长安万寿观的硫磺卖多少,硝石卖多少,相比东市的价格是多少,而他许敬宗可以凭三寸不烂之舌以及以往积累下来的人脉将价格杀到多少,然后说火器局的日常用度,厨房伙食,肉菜诸物市价多少,他可以杀到多少…… 乱七八糟扯了很久,李素听出意思了。 “许少监想要火器局财权?”李素很直白地问道,他真的很讨厌官场这种七弯八拐半天不说正事的习气。 许敬宗一惊,急忙摇手:“下官不敢,不敢。” 害怕是有道理的,许敬宗没忘记当初杨砚为何而挨了抽,就是因为把持火器局财权,连帐簿都不肯给李素看,于是把监正大人惹毛了,不仅抽了他,还把财权和人事任免权全掌握在自己手里。 由此可见,这个十多岁便当上监正的娃子并非单纯发明了震天雷这么简单,对权力的敏感并不逊于浸淫官场数十年的老油子,而且抓权抓得既准又狠,把一个官衙里最重要的财权和人事权抓到手,其余的则故作大方分给别人,单看这一手,足可见李素不简单。 如今许敬宗想要财权,若不是倚仗这些日子与李监正走得很近,二人有几分小人惜小人的狼狈之情,今日倒真有几分作死的味道了。 现在李素问得如此直白,却将许敬宗吓出了冷汗,生怕监正大人的下一句就是“拖出去打死打死……” 等了半晌没见李素说话,许敬宗小心翼翼抬头,见李素神情复杂地看着他,……真的很复杂,似乎带着几分同情,几分怜悯,还有几分……幸灾乐祸? “许少监有话不妨直言,你我二人不仅是主从,亦是朋友知己,财权交给别人我自不放心,交给你我有什么不放心的?火器局上下官吏里面,我最信任的人是你,你帮我掌财,我正求之不得……” 李素说的不是虚套话,一边说一边从桌案上递过几本大小不一帐簿:“快拿去,拿去!以后火器局的财权就交给你了。” ******************************************************** ps:好久没求月票了。。。名次又掉了下去。。。萌萌哒的我难道不值得把名次往上再爬几名吗?亲们!(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一章 不期而遇 财权放得很痛快,许敬宗甚至都没有直接开口要,李素便很爽快的给了。 给得太痛快,许敬宗不由心惊肉跳,看着李素那张无比真诚无比欣慰的脸,许敬宗忽然想狠狠抽自己一记耳光。 当初李素把杨砚狠狠抽一顿,不敬上官也好,跋扈专横也好,那都是糊弄大家的罪名,李素的真正意图是将财权和人事权抢回来,牢牢握在自己手上,为了这两个权力不惜大动干戈,可见它们对李监正何等重要。 然而今日,李素却如此痛快地把财权交给了许敬宗,这就让人很不可理解了,许敬宗看着桌案上的几本帐簿,才渐渐回过神,然后他发现自己干了一件蠢事,这件事的愚蠢程度大抵就像一个人在路上发现前面有个坑,于是高兴地大喊“哇,有个坑耶,好愉悦……”,然后扑通一声主动跳进去…… 许敬宗觉得自己刚刚扮演了这么一个二货角色,二到没朋友…… 事出反常必有妖,李素把财权交得太痛快了,而且交出去后一脸轻松,仿佛刚扔了个烫手的山芋,于是许敬宗不淡定了,望着面前几本大小不一的帐簿,心跳徒然加快,犹豫要不要装晕过去算了…… “许少监辛苦,以后火器局的财权就交给你了,本官要忙的事情太多,实在无暇分心,少监愿为本官分忧,那是再好不过了。” 见许敬宗目光呆滞地注视着桌案上的帐簿。却迟迟不肯伸手去接,李素趁热打铁,将帐簿抱起。不由分说塞进许敬宗的怀里。 “接管一衙财权,是荣耀,也是重担,望许少监勿负家国,勿负陛下,将此重任一肩挑起。”李素神情正经,语重心长。 许敬宗嘴角奋力扯出一个难看的笑容:“监正大人。下官,嗯。下官忽感不适,恐怕……” 李素浑然未闻,飞快打断了他的话头,接着道:“少监接管财权后知不知道要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什……什么?” 指了指面前大小颜色不一的几本帐簿。李素露出纠结的表情:“第一件事,赶紧把这该死的帐簿样式颜色全部统一了,大大小小,五颜六色,毫不对称,毫不工整!败笔!火器局的耻辱!” 许敬宗:“…………” “知道第二件事是什么吗?” “什么?” 李素露出对待同志如春天般温暖的微笑:“当然是去要钱,火器局的小钱袋已空了,你没听见叮叮当当的声音吗?” 许敬宗的脸色迅速变得很难看:“叮叮……当当?” “对,咱们啊。穷得叮当响了,快去户部要钱,对了。要钱之前先立个军令状,比如要不到钱愿割下大好头颅做我酒器之类的,做尿壶也行,用法不必拘于一格,大可推陈出新,还有。说到要做到哦……” ********************************************************* 马蹄踏着夕阳的余晖,载着李素悠悠回到家。刚到家门口,李素楞了片刻。 家门口静静停着一辆崭新的马车,红木车厢,顶部呈宝塔尖形,车厢宽约六尺,大概够一个人在里面横躺,涂着蓝漆的车辕木前,静静站立着两匹颇为神骏的马儿。 薛管家领着两名杂役迎了上来,二话不说先踹了杂役一脚,示意给少主人牵马。 李素指了指这辆崭新的马车,道:“家里来客人了?” 薛管家看了一眼马车,神情颇为古怪地道:“不是客人,这辆马车……是有人送给少郎君的。” “给我的?”李素大吃一惊:“谁送的?” “晌午时一个黑脸汉子送来的,说是少郎君的……故友,还说恭喜少郎君封爵,县子府不能没有马车仪仗,于是给少郎君送来一辆。”薛管家笑着摸了一把马儿的脑袋,看得出他对这辆马车很喜欢,而且脸上充满了荣耀,说起“县子府”仨字,腰杆都情不自禁挺直了许多。 “故友?没留下名姓?” 薛管家笑道:“说是知名不具,少郎君定然认识的,小人问过老爷了,老爷说家里的事少郎君做主,马车先停在门口,是留是还由少郎君定夺。” 李素愈发满头雾水了,他在唐朝的故友真的不多,王家兄弟那俩货不可能送得起,程处默送得起,但他显然不会这么细心,吴王李恪?那家伙已在去安州的路上,说不定还在担忧他老爹会不会算后帐,哪里有心思送这个? 六尺宽,双马拉辕,正经的县子仪仗规格,不低卑也不逾越,不知是谁对他如此了解,送的马车几乎是为他量身订造。 满腹疑惑地围着马车转了几圈,李素渐渐心生防备之时,不经意间发现马车的内壁左方刻着一个小小的图案,图案是一个很奇怪又很眼熟的东西,似乎……是他前些日亲手烧制的一只陶笛形状。 李素笑了。 他已知道这辆马车是谁送的了。 “收下,牵后院的车库里去,小心点,莫刮花了……” ………… ………… “你怎么知道是我送的?”河滩边,东阳笑得眼睛如同两轮新月。 “我的眼睛被道观的道士开过光,很厉害的,嗯嗯……”李素一本正经地道,接着忽然换上一副不太正经的样子瞄着东阳:“我还能一眼看穿你衣服里面藏着两个小馒头哦,厉害吧?” 笑颜满面的东阳顿时双颊飞红,羞得双臂捂胸。使劲瞪着他:“你……你这个……我,我回府了!” 羞怒的东阳刚站起身,却被李素拉着重新坐回去。 “逗你的。咋不识逗呢……还是谢谢你,马车很漂亮,我收下了。” 东阳仍气鼓鼓地瞪着他,然而气了很久,却发现自己对他生不起气,只好挫败地放弃,俏脸又浮上了笑容。只是脸颊仍有些羞红。 “马车喜欢吗?我特意命人按县子的仪仗打制的,只要你还是泾阳县子。那辆马车尽可在任何地方行驰无阻。” 李素点头:“好看,我很喜欢,如果能折算成钱……” “你还说你还说!”东阳气笑了,伸手便去揪李素的嘴:“什么都是钱。什么都是钱!举国上下,这么市侩的县子仅你独一个了!” 李素左右挣扎:“这叫独特的风景线,懂个啥……” ………… 恋爱的心情很不错,月儿悄悄爬到树梢时,差不多也到了该各自回家的时候了,可二人仍静静地倚靠在一起,都舍不得分开。 “要不……我们在村里四处走走?”李素眨着眼提议。 “好。”东阳笑着点头。 农户人家睡得早,生活习惯很好,这个时间家家户户已闭门睡下。李素和东阳倒也不怕人看见,二人手拉着手,慢慢在村里的乡陌小径上走着。 十来名侍卫远远跟在后面。不敢离他们太近,对这二人手牵手的举动,侍卫们也很明智地选择了视而不见,既然已发誓对公主殿下效忠,从此便算是公主真正的部曲了,公主的一言一行他们只会维护和保密。绝不会干涉。 东阳两眼发亮,冰凉的小手握在李素的手里。不时微微颤抖,神情却颇为紧张地东张西望,嘴角偶尔掠过一丝兴奋的笑意。 相比坐在河滩时的宁静和惬意,东阳似乎对牵手漫步更有兴趣,特别是幽会般的刺激感令她心跳加快,生平从未有过的兴奋。 李素倒是很平静,在前世,男女牵手漫步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举动了,换在唐朝似乎太过惊世骇俗,在与东阳没有名正言顺的名分前,能给她的,大概只有漆黑的夜晚下的牵手了。 村里果然一片宁静,偶尔传出几声狗吠蛙鸣,二人静静地走着,漫无目的的闲逛,从村东头走到村西头,腿有点酸,却都不喊累,偶尔有默契地同时扭头,互相对视一眼,然后交换一个幸福的甜蜜的微笑。 实在走累了,二人也到了不得不分别的时刻,李素正打算将东阳送回公主府时,前方传来一道颇为熟悉的咳嗽声。 二人一惊,赶紧同时松开手,横着移开数步,后面的侍卫也加快了脚步走上前。 漆黑的夜色里看不清轮廓,李素大声喝道:“谁在前面?” “喊啥喊,皮子痒咧?嗯?” 李道正负着手,缓缓朝二人走来。 李素傻眼:“爹?这……这么晚了,咋出来了?” “睡不着,去地里看看庄稼……”李道正说着话,已走近到二人跟前,目光一瞥,看到李素身旁无比局促不安的东阳,不由一楞:“这是谁家女娃?” 李素额头冒汗:“她……她是,东阳公主殿下。” “啊?”李道正大惊,脸色顿时变得跟月光一样白。 虽然东阳被划封到太平村已大半年了,可她平日里基本不出户,出来也只在河滩边坐一坐,村里根本不去,太平村的乡亲见过公主的屈指可数,李道正自然也不认识。 ********************************************************* ps:昨晚是不是只有一更?码字码糊涂了。。。算了,不要在意那些细节。。。 打个广告: 推荐一本修真小说,书名《仙赏》, 仙,仙人,神仙; 赏,欣赏,赏鉴。 阖家遭人陷害危急关头成仙的陆渊,为揭破庞大的文物走私圈子,设下重重迷局,抽丝剥茧,终将真相大白于天下。且看一个仙人如何游戏人间,降妖伏魔,赏鉴古玩,醉卧花丛,携美逍遥。(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二章 不可理计 李道正没见过东阳,同样,东阳也没见过李道正。 以前去过李素家几次,但每次去都是做好了充足的准备,趁着李道正下田,小宫女绿柳远远跑到田边望风,东阳这才偷偷摸摸做贼似的潜进李家,待到绿柳跑来示警,东阳又慌慌张张跑远。 今晚,在这惨白黯淡的月光下,李道正和东阳鬼使神差般迎面遇上。 李素无语仰望苍天。 若是有黄历的话,黄历上一定记载着今日忌出行,诸事不顺,宜安葬,特别宜葬那种刚谈了恋爱便牵着手满村子得瑟的某县子…… “公主殿下?东阳公主?”李道正呆呆注视东阳半晌,然后看了看东阳身后一群魁梧壮硕且面目不似善类的侍卫,李道正立马相信了。 浑身一哆嗦,李道正双膝一软,便待给东阳下跪。 “草民李道正,拜见公主殿……” 东阳也吓坏了,急忙伸手去拦,忽然觉得于礼不合,又飞快缩回手,然后又觉得任由李道正跪下去于礼更不合,又重新伸出手…… 左也不是,右也不是,东阳急得泪水在眼眶打转,焦虑的求助目光马上望向李素。 既然和李素发展到如今这个地步,东阳便已打定主意此生非李素不嫁,若是任由李素的爹跪她,虽然礼制上说得过去,但是公爹跪拜未来的媳妇,却也属于不孝。东阳急哭了。 最后还是李素眼疾手快,一把将李道正的胳膊扶住,即将落地的膝盖被李素一架一提。重新站了起来。 “爹,别多礼了,都熟人,大唐不兴跪的……” 李道正两眼一瞪:“咋不兴跪咧?公主啊,皇帝陛下的女娃,咋不兴跪咧?” “爹,孩儿觐见皇帝陛下时也没跪的……” 李道正粗声道:“那是你没礼数。陛下懒得跟你小娃子计较,我能和你一样么?该跪。” 说着李道正膝盖又一软。李素咬着牙将老爹使劲又一提…… “爹,真的……不用跪!”李素也快哭了。 “要跪!”李道正执拗得像头犯了倔劲的老牛。 父子俩一个拼命跪,一个使劲提,算是扛上了。 东阳吓得花容失色。情急之下终于想出了办法。 “别跪了别跪了,我,我……不,本宫要回家……不,要回宫……回府安寝,来人,快,本宫好困,回去了回去了。” 说完东阳转身便走。侍卫们也急忙将东阳团团围侍住,众人在惨白的月光下逃命般跑远。 漆黑的小路上,只剩李家父子二人面面相觑。 沉默良久。李道正皱起了眉,低声嘀咕道:“这位公主殿下……咋怪怪滴咧?” 李素陪笑:“可能不太习惯见生人吧,爹,咱们回家……” “不对!”李道正终于回过味来了,看着李素的目光顿时有些不善:“这么晚了,你跟公主殿下在一起做甚?” “聊国事。公主殿下是天家之女,孩儿是天家之臣。在一起聊国事不是很正常么?”李素面不改色地说瞎话。 “一男一女,大晚上的聊国事?”李道正眉头越皱越紧,目光也越来越严厉,冷冷注视李素半晌,忽然一脚将李素踹得一趔趄。 李素抿了抿嘴,没吱声。 “知道为啥踹你吗?”李道正声色俱厉地道。 “知道。” “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李素笑了:“也知道。” “知不知道你在惹祸?惹大祸!”李道正语声带了几分颤抖。 “不是惹祸,孩儿有计较。” 李道正瞪着李素,良久,神情索然一叹,喃喃道:“难怪你要退亲,难怪十里八乡的女娃你都看不上眼,原来……” 抬头看着儿子,李道正充满了黯然:“公主啊,真龙之女,生下来都是浑身冒着仙气的,是那么容易娶的么?素儿,爹对你一直是放心的,你也一直很争气,给我李家门楣添了光彩,但是这一回,你做错了!” 李素转身看着东阳离开的方向,也叹道:“爹,谁叫我和她已遇上了,世间唯情不可理计,是福是祸,我担着便是。” *********************************************************** 太极宫,甘露殿。 李世民皱着眉批阅奏疏,神情越来越严肃。 登基十一年了,论才干,李世民是个完全合格的皇帝,就连最挑剔的魏徵,大多数时候也是对皇帝陛下颇有赞誉,不得不承认,如今已是贞观盛世之始。 但是论运气,李世民便差了许多,也不知是不是真有因果报应的说法,玄武门兵变,踩着手足兄弟鲜血登基,从贞观元年开始,大唐天下几乎每年都有天灾,洪灾,蝗灾,瘟灾,旱灾,如同轮值一般每年轮着来。 天子不仁,残杀手足而致天谴,却祸及无辜百姓,类似这样的说法在市井坊间流传多年,早已不新鲜了。 李世民其实很想令史官篡史,令民间禁言,然而,想做个英明君主,怎能篡史?怎能禁言?只好捏着鼻子无声认下这笔帐,而且还要摆出一副圣明天子胸襟博大的恶心模样。 去年冬天的天花瘟疫过后,刚松了一口气的李世民轻松日子才过了半年,如今河北道又传来噩讯,今年入夏后,瀛洲幽州邢州等十三个州府久不降雨,遂成大旱,庄稼成片死去,显然今年颗粒无收,难民盈野数以十万计。 十万计的难民从家园逃出,直奔关中而来,这十万人,既令李世民痛心,又是他的大患。 搁下笔,李世民发出长长的叹息,心烦意乱地揉了揉额头。 殿门外,宦官轻悄的脚步由远及近。 李世民不耐烦地盯着殿门,冷冷道:“何事?” 宦官见龙颜不悦,吓得跪地惶然道:“回禀陛下,吐火罗国使者进长安朝觐,献罕见大东珠一颗,奴婢请圣裁。” “一颗东珠?”李世民嘴角扯了扯,把接下来的话生生憋了回去。 不管怎么说也是友好邻邦,要的是朝觐的态度,不在乎礼物轻重。 “既然只有一颗东珠,便赐下去吧,赐给……”李世民捋须沉吟,脑海中不知怎的浮现东阳那张俏丽而柔弱的面孔。 那个安静的,从来不争宠,永远只是静静站在角落神情清冷地看着皇子公主们撒娇的女儿,这些年了,他从未给予过任何关爱,有时候甚至连她这个人都想不起来,如今也该补偿她一番了,似乎……东阳已十六岁了,到了该出嫁的年龄了吧…… 李世民脸上露出莫测的微笑,朝殿门外的宦官挥了挥手,淡淡地道:“这颗东珠送去东阳公主府,朕赐给她了,再赐一些宫里的丝帛,吃食和首饰,一并送去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三章 莫名邀宴 世情如猴子爬树,上面的猴子往下看,全是一张张笑脸,下面的猴子往上看,全是一个个红屁股。 李世民赐珠给东阳其实只是一时之兴,他这一生的生育能力太强大,儿子生了十几个,女儿生了二十几个,大大小小加起来四十多人,其中有儒雅者,霸道者,也有跋扈者,刁蛮者,唯独东阳最老实,这跟她的出身有关,毕竟她的母亲当初只是秦王府的一个侍女,被当时还是秦王的李世民有一天无意在府里看见,忽然有了冲动,于是当即颠龙倒凤,后来才有了东阳。 再后来,李世民弑兄杀弟,抢夺皇位成功,东阳的母亲也被接进宫里,不痛不痒封了个下嫔,可从那以后,李世民再也没有宠幸过她,而东阳,自出生便与母亲住在清冷幽寂的宫里,说是天子血脉,却是倍受冷落的血脉,宫人势利,早知这个下嫔不可能再获宠幸,连最低卑的宫女也敢朝她们母女摆脸色。 母女二人在这幽冷如同掖庭冷宫般的宫殿里相依为命,这样的环境里长大,东阳虽是公主之尊,然则从来都是老老实实,小心翼翼。 李世民赐珠也只是忽然想起了自己还有东阳这个女儿,至于有没有别的心思,无人能揣度。 李世民看似无心的举动,但看在别人眼里就不是无心了。在这太极宫里,每天不知有多少双眼睛盯着这位横扫天下无往不胜的天可汗陛下。明的,或是暗的。 ………… 东珠被宦官送往太平村东阳公主府的同时,东宫里的一名宦官便将嘴小心凑近了太子李承乾的耳边。 李承乾把玩着手中的精致酒盏。露出深思之色。 “东珠送东阳?这个东阳……只是下嫔所出啊,对了,她今年庚岁几何?” 宦官垂头恭敬回道:“十六岁。” 李承乾目光越发深邃了:“十六岁……呵呵,十六岁,该到婚配年纪了,原来如此……” 李承乾露出恍然之色,他觉得自己领会了父皇的深意。 宦官仍垂着头。然后补充了一句:“……今年被陛下新封的泾阳县子李素,封地也在太平村。与东阳公主府咫尺之隔,而且据说……东阳公主殿下与李县子过从甚密。” 李承乾眼中露出更玩味的神采:“李素……与东阳?” 沉默许久,李承乾缓缓道:“你也去一趟东阳公主府,以东宫之名赠东阳首饰丝帛等物。就说是我这个做太子的兄长所赠,切记,所赠之物不可比父皇多,不可稍有逾越。” “是。” “再拿太子府的名帖去泾阳县子府,五日后太子府饮宴,请李县子赴宴。” “是。” 与此同时,魏王府里也匆匆走出一名宦官,满载着礼物的马车悠悠直奔东阳公主府和泾阳县子府。 *************************************************************** 七月是夏日最炎热的时候,炽热的烈阳无情炙烤着大地。脚下每一寸土地仿佛在即将燃烧起来的边缘,树荫里的夏蝉力竭声嘶地鸣叫着,给夏日更添几分烦躁。 素来被边缘化的东阳公主最近红了。红得莫名其妙。 父皇李世民随手打发宦官送来一颗足有婴儿拳头大的东珠,还有一些宫里精致的吃食和丝帛等物,宫里的宦官刚走,东宫和魏王府也紧接着送来了礼物,幽静的东阳公主府前院堆满了礼品。 东阳无措地看着这些礼物,满头雾水地发着呆。 太子。魏王……二人皆是父皇膝前最受宠的皇子,太子自不必说。这个名分足以说明一切,而皇四子魏王李泰,近年来由于勤奋好学,再加上为人机巧善言,极得父皇宠爱,朝野民间这两年悄然流传着无数的说法,皆云今上有废长立魏之心。 而东阳虽说与二人同为兄妹,实则同父异母,而且东阳的出身太低微,太子和魏王两位兄长从未将拿正眼看过她,如今莫名其妙的,竟送来这么多礼物…… 东阳一颗心渐渐悬起,她未经历过明争暗斗,但她毕竟是宫里长大,此刻的她,顿时有了一种深深的危机感。 这一世,她只愿安静地躲在角落,只求永远不被人注目,任她小心翼翼度过余生,这才是她想要的生活,而且她很清楚,一旦被人注意到,她目前的平静生活一定会被打破,未来的日子不管变成什么样,终归已不是她想要的日子了。 ………… 与此同时,李素也收到了太子府和魏王府的名帖,都是请他赴宴,两位天之骄子很有默契地错开了日子,太子府是五日后,魏王府是六日后。 不仅如此,李素手边还有一份名帖,长孙无忌邀宴,定在三日后。 同时三份名帖递到府上,每一份名帖都做得精美华丽,看着面前并排摆在一起的名帖,李素只觉得眼皮直跳。 左眼财,右眼灾,跳的是右眼,不吉利! 饮宴自然不是鸿门宴,但李素很不明白,长安城里像他这种县子爵位的人,没有一百也有七十,为何太子,长孙家和魏王偏偏要请他?而且三份名帖都是同一天递到府上,仿佛约好了似的。 宫里发生了什么事?还是长安城里出了事?或是哪家权贵? 李素满头雾水的同时,忽然生出一股不甘的心情。 太被动了,消息闭塞的后果,便只能听任权贵摆布,而自己却没有丝毫应对的法子,这样下去迟早会被人玩死。 此事过后,该有一些改变了。 改变是后话,三份邀宴的名帖却是眼前急需解决的。 李素将名帖塞进怀里,吩咐管家备马,然后匆匆出门往长安城而去。 ………… ………… 程家永远是老样子,连门口的石狮都仿佛比别家更凶恶几分,至于大门里面,无论照壁,前院还是回廊,都是粗犷剽悍的作风,像少林寺的山门一般,皆是大开大阖的路数。 程府下人领着李素进了前院,隔老远便听到院子里风生水起,不时听到几声叫好声。 走近一看,发现程咬金在舞斧,丈长的宣花八卦大板斧在他手里舞得虎虎生风,旁边围着程处默等几个小恶霸,还有一些部曲模样的中年人,程咬金每舞出一个花样,旁边便轰然一声叫好。 李素眼皮跳了跳,顿觉今日来的时机不对,活了两辈子的经验告诉他,当一个人手里抄着家伙的时候,通常不会怎么跟你讲道理的…… 于是李素当机立断,掉头便走。 天大的事都搁在一边,等老流氓尽兴后再说。 人还在回廊的时候,李素便转过身,匆匆往外走,谁知刚走了两步,却听身后一声暴喝。 “兀那小娃子,哪里逃!与程某留下!” 李素额头冷汗直冒,充耳不闻脚步加快。 嗖!砰! 李素停下了,一脸惨白,浑身直哆嗦。 离他鼻尖三寸处,程府回廊的朱红色柱子上,颤巍巍地斜插着一柄宣花大板斧,斧刃入木六分,尾端犹自悠悠颤动不已。 满院寂静…… 程咬金疑惑的声音轻轻飘来:“怪了,明明往廊子顶上扔的,怎的插进柱子里了?” 多么大难不死的一句混帐话啊…… 李素哆嗦着缓缓扭过头,然后看到一张熟悉的大黑脸,黑脸还朝他龇牙直笑,露出一嘴白牙。 “小娃子不错,难得见你主动登门,上次大街上临阵脱逃之罪,俺便勉强揭过罢了。” 李素定了定神,努力压下刚才的惊吓。 “程……程伯伯好,程伯伯……” “行了,不说废话,来人,开宴,上酒,家里那几个胡姬都叫出来,陪陪这个没开过荤的小娃子……” 李素急了,他发现今日登程家的门根本就是个错误,……其实以往任何一次登程家的门都是错误。 “慢,慢着,程伯伯,小子错了,错了……”李素努力朝程咬金挤出一丝干笑:“呵呵,朱雀大街每位权贵府上的大门长得太相似了,小子进错门了,进错门了,小子其实是想拜访……” “拜访个鸟!进了门你还想跑不成?走!喝酒去!”程咬金的巨灵熊掌重重搭上李素瘦弱的肩膀,轻轻一带,李素便不由自主地往程府前堂走去。 “小怂娃子,说话都不爽利,说什么走错门的屁话,别家权贵的门哪有俺家的门如此气派?你不是来俺家,莫非想去李绩那老匹夫的家不成?”程咬金一路念念叨叨。 李素露出惊醒之色,重重一拍大腿:“对了!小子正想去英公府上拜访,呵呵,打扰程伯伯了,小子告辞……” 屁股重重挨了一脚,连鞋都来不及脱,李素踉跄着滚进了程府前堂。 前堂正中,一排黑发碧眼,穿着五颜六色裙衽,裸着一双双雪白玉足的胡姬惊讶地看着狼狈的李素,纷纷掩嘴咯咯娇笑。 *********************************************************** ps:还有一更。。。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四章 提点凶险 酒宴排场很客气,程府新买的胡姬也很漂亮,有黑发也有金发,有黑眼睛也有绿眼睛,胡姬大抵来自中亚,大唐女子的服饰套在她们身上,配合着刀刻般的深深轮廓,显得颇为怪异。 随着程咬金一声吆喝,热腾腾的菜肴,还有一坛坛五步倒被端进前堂。 李素看看天色,还是下午时分,而且根本不是吃饭的节点,很佩服啊,程家别的东西都粗犷马虎得很,唯独酒和菜随时都有,一声令下,厨房里马上端出热腾腾的菜肴,这种神奇的本事,——不知道程家的厨子愿不愿意跳槽…… 酒菜上桌,四名年轻妖艳的胡姬马上将李素团团围住,其余的胡姬则随着前堂内的乐声响起,光着脚在前堂正中翩翩起舞。 李素遭罪了,四名胡姬围着他,操着半生不熟的关中话,一个捏肩,一个斟酒,一个挟菜,一个捶腿,四女白花花的大胸脯不停在他身上蹭啊蹭,或黑或绿的眼里不时扔来一记又一记秋波…… 李素在一堆脂粉肉团里奋力挣扎,结果很悲伤,外国女人力气好大…… 说不清谁占了谁的便宜,前堂里乐声终歇,胡姬一曲舞毕,围着李素的四名胡姬终于停了手,李素清楚地看见,其中一名胡姬居然意犹未尽地咂了咂嘴…… 李素如菩提树下的佛陀般忽然悟了,——应该找她们要钱的。坐台费。 程咬金的酒喝得很不尽兴,因为李素左右推搪,死活不沾一滴酒。 今日来程府有正事。李素不想再被灌得七荤八素然后稀里糊涂被送回家。 喝了半晌,程咬金也终于发现李素有心事,于是挥退了程家的六个小恶霸和胡姬们,偌大的前堂只剩程咬金和李素二人。 “说吧,啥事?”程咬金懒洋洋盘腿坐在方榻上。 李素不说话,从怀里掏出三份名帖,恭敬放在程咬金面前的桌案上。 程咬金拿起名帖一份一份地看。看完后嘿嘿直笑。 “小娃子是个人才啊,太子。魏王,长孙无忌争着拉拢你,有人请喝酒是好事,日子又没冲突。干嘛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 李素苦着脸道:“程伯伯莫再消遣小子了,这里面的凶险您必然看得出,小子实在是没办法了,特来求教程伯伯……” “求教老夫?呵呵,老夫能有什么办法?有人请喝酒老夫向来是不拒绝的,不过近年来不知怎么回事,朝中那些老匹夫们一个个不愿请老夫喝酒了,连走路都绕着老夫走,还说什么老夫酒品不好。简直岂有此理……”程咬金露出愤愤不平之色。 李素:“…………” 确定了,今天真的进错门了,去找许敬宗聊聊或许都有收获。 “啊!程伯伯府上真是令人流连忘返啊。说话就天色不早了……”李素一脸遗憾的告别表情,手下的动作却飞快,三张名帖眨眼间塞进怀里。 程咬金气笑了:“给老夫站住!你若是俺的娃,俺非抽死你不可,没见过你这么势利的混帐东西,回来!老实坐好!” 李素只好干笑着坐回去。 敲了敲桌案。程咬金收起了笑容,严肃地道:“小娃子算有警觉了。此三人邀宴路数不明,你一个十多岁的小娃子,最好小心点,莫扯进那些乱七八糟的腌臜事里。” 李素急忙挺直了腰,拱手道:“求程伯伯赐教一二。” 程咬金笑道:“先说太子,东宫太子立于贞观元年,当初陛下登基后为免天下诟病,于是火速册立太子,这些年来太子兢兢业业,虽无开拓之雄心,却也老实本分,将来或可为守成之君,陛下生年打下偌大的疆土,下一代帝王守成亦无不可,眼下来说,太子品行尚可,偶有跋扈之举,亦属寻常……” “再说魏王,陛下这些皇子里面,魏王泰是最聪慧也是最勤奋的一个,而且颇善体察上意,深得陛下恩宠,近年来尤其恩隆,陛下深喜之,其魏王出入仪仗几与太子相同,故令朝中坊间流言四起,最近为讨陛下欢心,府中幕僚正撺掇酝酿编撰《括地志》,此书若成,魏王泰夺嫡更添威望……” “再说长孙无忌,老匹夫与俺一样曾是秦王府旧部,后来陛下娶了他的胞妹,长孙家便与我等开国功勋不同了,既是开国功臣,又是天家外戚,长孙无忌更是以国舅之身,位列三省宰相之首,正是如日中天之时,而且太子与魏王皆是长孙文德皇后所生,无论谁争得皇储之位,都得叫长孙无忌一声舅舅,二子最后谁是真正的皇储,也要看长孙无忌偏向哪一边,他的分量非常重……” 程咬金说着,仰头将桌上的烈酒一口饮尽,足足三两的烈酒眨眼便灌进了那张毛茸茸的大嘴里。 李素静静地垂首坐着,今日程咬金说了不少话,这些话里并未触及到什么秘密八卦,可以说是朝野尽知的事情,现在说给李素听,多少存着几分给他科普的意思。 程咬金笑眯眯看着李素,打了个冗长的酒嗝,笑道:“可怜个娃子,别人请你喝个酒就愁成这般模样了,此三人怎生来历老夫刚刚说明白了,后面怎么做,你明白了吗?” 李素苦笑道:“小子……不是太明白。” “一个小小的县子,这种末等小爵长安城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堂堂太子,魏王和宰相凭什么请你喝这顿酒?” 李素垂头沉默不语。 程咬金嘿嘿笑道:“去年冬天长安附近天花蔓延,满朝君臣手足无措,你一个小娃子横空而出,莫名其妙把天花治好了,你治的只是病,却不知你给陛下解决了多大一个麻烦,后来又写诗,花开堪折也好,谁知盘中餐也好,句句皆是文采斐然,后来为了救公主又杀了强人,再后来酿酒,造震天雷……” 程咬金缓缓呼出一口气,目光复杂地看着他:“一个十多岁的小娃子,不显山不露水,大半年的时日里,竟干出这么多大事,为陛下立下如此功劳,谁都不知道你是怎么冒出来的,更不知道你那些本事从何而来,一个农户家的娃子仿佛被神仙点化过一般,突然就光彩夺目,算过日子吗?你做的这些事情,从开始到现在,只不过大半年,老夫若非与你相识日早,说不得也要给你一张名帖,与你结识一番,说得好听是结交少年英杰,但若论其本意嘛……” 程咬金眼中忽然暴射出逼人的锋芒:“论其本意,如此妖孽般的少年英杰,怎可不为我所用?夺嫡也好,巩固相权也好,借助陛下目前对你的恩宠也好,用诸于阴谋阳谋,总归派得上用场的,老夫早就在想,这三份名帖,也该递到你手上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五章 混世处世 程咬金这番话令李素后背冒出一层冷汗。 一直以来他尽量低调,凡事不去争不去抢,该他出头时总是往后缩,就连去火器局应差也是懒洋洋的派头,怕的就是落入有心人眼里,从此陷入一滩无法抽身的烂泥。 然而今日程咬金这番话说出来,李素才发现自己还是太引人注目了,引人注目之后,怀里的三份名帖就是一个很直接的结果。 程咬金冷眼看着面色铁青的李素,咧开嘴嘿嘿直笑。 李素脸色愈发难看了:“程伯伯为何不早提醒小子?” 程咬金眯着眼笑,有种老奸巨滑的味道:“提醒?你教俺怎么提醒?年少成名,天下皆知,正是险峰风光无限好之时,虽说你与程家合伙卖酒,但这是两码事,你若不自知,提醒只会让你与程家生了嫌隙,程家能得到什么?相反,俺老程若不提醒,冷眼看着你被人弄死,反而对程家更有利,从此以后卖酒的钱不用分你一半了,岂不乐哉?今日与你说的这些,俺老程已是大大亏本了。” 难得程咬金直白了一回,话里的意思很清楚,程家与李素的关系没好到那一步,虽说程咬金拿他当子侄看,可程家是大门阀,凡事都要讲利益,没利益的事情一般不会干,与程家除了合伙卖酒外,别无交集,交情还不够,凭什么提醒你? 李素很无语。交情怎么不够了?朱雀大街上一起摸闺女屁股的交情,算得上人生四大铁了,还要怎样才够? 话题绕来绕去。终于还是绕到三张名帖上来。 程咬金的笑容有点幸灾乐祸的意思,嘿嘿发笑的表情令李素很想冒大不韪抽他…… “三顿酒宴,去或不去都得罪人,而且得罪的不是一般人,太子,魏王,长孙无忌。任哪一个想要捏死你,就跟捏死一只臭虫……” 李素急忙打断程咬金的话头:“小兔兔……” “嗯?” “捏死一只可爱的小兔兔一样容易……” “就臭虫了。咋地?”程咬金环眼一瞪。 李素无奈道:“是,捏死一只臭虫……程伯伯您接着说,小子洗耳恭听。” “酒宴不止是酒宴,这是逼你选边。赴谁家的宴,从此就是谁家的人,日后任何风吹草动,你都要站在背后摇旗呐喊,而眼下来说,太子究竟能不能把皇储之位一直当下去,谁都说不好,魏王泰能不能将太子取而代之,也说不好。长孙家能不能数代长盛不衰,更是无常莫测之数,这三顿酒宴。不好选啊,老夫只能给你提个醒,却不能帮你选择。”程咬金摇头叹道。 李素垂头沉默,半晌没说话。 前世过来的人,多少懂一些历史进程,事实上。这三方谁都没能笑到最后,笑到最后的。是一个名叫李治的人,目前好像还只是个奶娃子,比李治笑得更晚更大声的,是一个叫武瞾的女人…… 所以眼下三方说是拉拢也好,逼他站队也好,李素哪一边都不想站,跟他们混没前途,现在的麻烦是,怎样才能让这三方放过自己。 程咬金笑道:“今日既然与你说了这么多,老夫索性也就放开一回,说吧,你还有什么疑问不懂的,尽管开口。” “小子尚有一问。” “你说。” 李素抬头,朝程咬金直眨眼:“程伯伯曾是秦王府旧部,陛下最信任的猛将,小子想问程伯伯,这些年太子,魏王有否给程伯伯下过这样的名帖?您是如何应对的呢?” 程咬金呆住,神情非常惊讶,定定注视李素半晌,忽然仰天大笑。 “好个小娃子,一问便问到点子上了,果真灵醒,哈哈……” 李素也笑:“还请程伯伯赐教。” 程咬金笑声渐歇,捋着乱七八糟的大毛须,叹道:“俺家的娃子若有你这么灵醒,程家在俺老程之后,还可以风光三代……贞观元年,陛下册立太子,那一年太子才八岁,自是没什么心机谋略,不过,这十一年来,不论太子和魏王暗里斗得多厉害,二人却从未给老夫下过帖,他们没那胆子,小娃子,你可知原因?” 李素抬头,定定注视着程咬金那张毛茸茸的脸,只觉得念头豁然通达。 这是一张多么不讲道理的脸啊…… “小子……懂了,却不敢说。” 程咬金两眼放光:“你懂了?” “懂了。” “真懂了?” “真懂了。” “哈哈,哇哈哈哈哈……老夫忽然觉得,跟灵醒人说话果然很舒坦!” 李素站起身,朝程咬金长长一揖:“今日恭聆程伯伯教诲,小子受益良多,多谢程伯伯。” 程咬金叹道:“小子,你要记住,说混帐话,做混帐事,或许是招非惹祸之源,可是反过来说,说混帐话做混帐事也许是趋吉避凶之道,妙法存乎一心,火候做到了,可保一生平安。” “是。” “今日与你说了这么多,俺老程不能白说,卖酒分的帐重新理论理论,从今以后我七你三,就这么定了。” 李素深深敬佩不已,说完了道理,马上亲身演示何谓混帐话,何谓混帐事,长辈果然是长辈。 “不行!小子一头撞死给你看!” ********************************************************** 总算明白程咬金“混世魔王”的雅号怎么得来的了。 “混世”也是处世的一种态度,这种态度有点极端,或许会平白招惹许多祸事,但是却给自己涂上一层很逼真的保护色。 有了这层保护色,谁都怕你,但谁也不会防着你。 所以程咬金能够潇潇洒洒活到当上国公,能够获得李世民极大的信任,能够混到长安城内无论官员还是权贵皆不敢招惹,靠的便是这种混世的态度。 一个横行霸道的混帐,一天到晚四处惹是生非,这样一个混帐,除了皇帝,谁敢用? 程咬金对李素的提点已经很直白了,他建议李素也走这个风格,从此老混帐领着小混帐横行长安,人见人怕,鬼见鬼愁,扎扎实实惹几桩祸事出来,那时,太子,魏王和长孙家,谁敢轻易将李素拉拢至麾下?不怕引火烧身吗? 从程府走出来,李素仰头望天,长长呼出一口气。 三张名帖带给他的压力,顿时全然化解了,或者说,他知道该怎么做了。程府之行,不虚。 ………… “我以后若变成长安城里人见人憎的小混帐,你还喜欢我吗?”李素目光幽幽地投向长安城程府方向,一脸“从此我不再是好人”的萧然。 “谁喜欢你了,不要脸!”东阳羞红着脸狠狠白了他一眼。 河水悠悠地流向远方,李素寂然不语,不知过了多久,一根冰凉的小手指轻轻碰了他的手一下,接着仿佛受惊的小鹿般飞快缩回去,片刻之后,又有些不甘心地凑过来,两根玉葱般的手指拈着李素的一根手指,撒娇似的摇了两下,又飞快缩回去,周而复始…… 李素笑了,大方地将东阳的手拽过来,紧紧握在手心里。 “谁让你碰我手了,快松开!”东阳红着脸,抿着笑,象征性地挣扎。 “想牵就牵,干嘛非要我主动?你这叫矫情,知道不?” 东阳愈发下不了台了,恼羞成怒地使劲挣扎起来。 奈何李素力气太大了,半天没挣出他的手心,最后索性放弃,任由李素牵着她的手,气鼓鼓地瞪着他。 很奇怪啊,同样是女人,程府的胡姬为何力气那么大,教他白白被吃了不少豆腐,而东阳力气却这么小,让他白白吃了不少豆腐……难道真是一物降一物? 说起吃豆腐…… 李素舔了舔有些干枯的嘴唇,扭过头看了看离二人老远,背对着他们的公主府侍卫们…… 月黑,风高……吃豆腐天? “小宫女……” “嗯?” “坐过来一点吧,我们紧挨着。” 东阳扭头看了看远处的侍卫,听话地凑了过来。 “我们打个赌好吗?赌金一文钱。” “赌什么?” “赌我手脚不动,嘴也不动,却能碰到你的身子,信不信?我若碰到了你,就算我赢,你给我一文,反之我给你。”李素阴险地开始给东阳下套。 东阳拧眉想了想,觉得不可能,于是笑道:“好,就赌一文钱。” “那你闭上眼睛……” 东阳听话地闭上了眼睛,长长翘翘的睫毛微微发颤。 刚闭眼片刻,东阳忽然觉得酥胸一紧,被一双大手握住,还很不安分地揉了一下,又揉了一下…… 东阳大惊,急忙睁眼,却见李素一脸坏笑地缩回手。 “你,你你……”东阳又惊又怒,双手紧紧环在胸前,俏脸红得能挤出血来。 “好吧好吧,我果然输了,一文钱先欠着,下次想起再给你。” ………… 羞得几欲投河自尽的东阳终于还是跑了。 慌慌张张的背影在河滩外的树林里若隐若现,越跑越远,临走前仿佛气忿不过,狠狠踹了李素一脚才跑开。 李素垂头看着仍留幽香的双手,悠悠叹息:“才十六岁,已经很可观了……做个小混帐果然能占不少便宜。”(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六章 度日维艰 许敬宗最近失眠很严重。 他前几日做了一件很愚蠢的事,权欲作祟,他主动向火器局李监正讨要财权,谁知李监正很痛快,二话不说把财权交给了他,而且一副扔掉了烫手山芋的欣慰表情。 这副表情令许敬宗顿觉不妙。 许敬宗回去后打开火器局的帐簿,从头到尾认真审查了一遍,揉了揉眼,觉得不敢置信,不死心地又查了一遍,还不死心,查过四遍以后,许敬宗终于明白自己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这件事的愚蠢程度……算了,还是不形容了。 截止本月初十,户部拨付火器局的四千贯钱全部花完,花得干干净净,不仅一文钱不剩,还有东市几项采买打了白条,简单的说,火器局如今已是财政赤字,亏得不能再亏了。 令人如此焦头烂额的财权,许敬宗居然还恬着脸用一种低得不能再低的姿态把它讨过来抓在手里…… 每想到这里,许敬宗就有一种把自己往死里抽的冲动。 有心找个烂借口把帐簿还回去,然而回想起李监正抽杨砚时那张稚嫩却冷酷不留情的脸,许敬宗便情不自禁打了个寒颤,况且,就算李监正不抽他,主动要来的财权又主动还回去,从此以后,他许少监在火器局里的分量还剩几斤几两? 许敬宗在失眠夜里究竟有没有狂扇过自己的耳光,不可考。但在反省过自己的智商后。还是决定做一件正确的事,——没错,去户部要钱。 大唐如今的户部尚书名叫韩仲良。但是这年头的户部尚书是不管具体事务的,所谓户部尚书只是兼职遥领,事实上韩仲良的正职是秦州都督府长史,颍川开国县公,户部在贞观年被分为四个司,一曰户部,一曰度支。一曰金部,一曰仓部。具体管事的是这四个司的郎中。 顾名思义,四司职权一目了然。 户部管户籍,度支管开支,金部管银钱出纳。仓部管粮布等物品。 许敬宗申请朝廷给火器局拨款的话,要找的是户部所辖的度支司。 ************************************************************ 李素不知道许敬宗找度支司要钱要得多么艰辛,对火器局来说,他算不上甩手掌柜,事实上他还是很管事的,说兢兢业业有点夸张,至少也有苦劳。 每天做完该做的事,剩下的空闲时间很好打发,找个没人的地方发一阵呆。或是睡个午觉,一天就这么过去了,既做了事。又没有让自己很辛苦,对得起国家发给他的俸禄,也对得起自己的闲心。 对了,俸禄貌似被李世民扣了三个月,霸道总裁一句话,李素还得给朝廷打三个月的白工。 今日又亲自给工匠们配了两百斤火药。李素揉着胳膊走进北院,上次火灾过后。工部的速度很快,几天的功夫便将北院重新盖好,李素在北院的后面发现一个乘凉的好去处,北院后面栽了一片银杏林,枝叶颇为茂盛,而且地处北面,常有凉风吹拂。除了树上的蝉鸣令人偶觉烦躁外,一切都很完美。 于是李素早早派人清理出一块空地,置了一张躺椅,又叫厨房准备了凉水和零食,嗯,走火器局的帐,反正许敬宗管帐,管的也是朝廷的帐,吃多少都不心疼。 今日李素的世外桃源似乎有不速之客,李素甚至听到若有若无的抽泣和叹息声。 皱了皱眉,李素放轻脚步走近,赫然发现竟是中年老帅哥许敬宗,坐在他的躺椅上抹眼泪,树荫缝隙里洒下的点点阳光将他的背影照得格外萧瑟孤单…… 能让老许抹泪,这可不多见。 李素惊奇地睁大了眼,心中只觉无比遗憾,这年头没照相机太失望了,若把许敬宗那张抹泪的脸拍下来,然后满长安城到处贴,告诉大家其实这个老帅哥哭起来也挺丑的,最帅的其实是火器局的监正大人…… “咳咳!”李素干咳两声。 许敬宗抹着泪抬头,见是李素,鼻子狠狠一吸,眼圈更红了。 “监正大人……” “乖,听话,起来,那头哭去,这张椅子是我的……”李素和颜悦色地轰人。 “啊?”许敬宗傻眼。 按套路,这个时候监正大人应该问一句何事伤怀才对吧?这才是正常人该说的话吧? “零食也是我的,你没偷吃吧?”李素垂头看着旁边矮脚桌上的几碟点心,狐疑地抬头扫了许敬宗一眼,表情很曹操。 许敬宗:“…………” 虽然对监正大人很无语,但许敬宗还是很识趣地起身,把躺椅让给李素。 李素也不客气,整个人扑进躺椅,满足地叹了口气。 真舒服啊,好困,想睡了…… 旁边又传来抽泣声,老帅哥哭得很娘炮。 不想搭理他,李素翻了个身,开始睡午觉。 许敬宗目瞪口呆看着准备睡过去的李素,难以置信他竟把自己当成了透明人,更重要的是……把他的悲伤也当成了透明。 悲伤都能逆流成河,怎能视而不见? 眼看监正大人真的要睡着了,许敬宗急了。 “监正大人,下官……真的好辛苦啊……”许敬宗忍不住开始诉苦,语气很忧伤。 李素没动静。 许敬宗的声音不由大了一些:“监正大人,度支司的郎中欺人太甚,不仅一文钱不拨,今日还命差役将下官轰出户部官衙,是可忍,孰不可忍!” 李素毫无反应…… “监正大人!火器局已没钱了,过了今日若无银钱入库,明日上下一百多口怕是要饿肚子了!” “监正大人……” 在许敬宗焦急又期待的目光注视下,李素终于有了动静。 翻身站起,李素勾着许敬宗的脖子,指了指火器局大门方向。 许敬宗惊喜不已:“监正大人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滚蛋!要聒噪,去大门口,再吵本官睡觉,定抽不饶。”(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七章 监正出马 许敬宗老老实实滚蛋了。 相处久了,渐渐了解李素这个人,总的来说还是很和气的,很少摆上官的架子,永远一副嘻嘻哈哈的样子,甚至可以和许敬宗陈堂这些人当朋友处,火器局自李素上任来一团和气,连被李素抽过的杨砚后来也和他成了朋友。 当然,李素不是永远都这么随和,许敬宗也发现了他许多小毛病,比如太爱干净,碰过任何东西都要洗手,还比如有怪癖,任何东西的摆放都必须要工整,要对称,连门口值守的金吾卫将士都要强迫他们一左一右站两排,每排服色必须相同,人数必须相同,否则就很不开心,还比如……李素睡觉前后半个时辰内,最好不要拿什么破事去烦他,他会很不高兴。 许敬宗被赶到大门口后才赫然发觉自己犯了忌,于是赶紧抹掉眼泪,酝酿情绪,等待李素醒来后继续哭诉。 李素睡到下午时分醒来,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后,目光呆滞地坐在躺椅上出神,熟悉他的人都知道,监正大人目前处于魂魄尚未归位的状态,这个时候最好不要惊扰他,会挨揍的。 小半个时辰后,李素魂魄终于归位了,神清气爽地活动了一下脖子,端起桌几上的凉水漱口,然后选点心,选之前仔细打量半晌,确定没有被人动过的痕迹后,才用三根手指轻轻拈起一块黄金酥塞进嘴里。动作很优雅。 藏在北院围墙拐角一直盯着李素动静的许敬宗知道,这个时候才是监正大人正眼看他的时候。 三两步跑来,许敬宗酝酿许久的眼泪喷薄而出。 “监正大人。下官……好委屈啊……” 李素笑得很暖男:“哦?许少监何事伤怀?说来听听,本官给你做主。” 许敬宗感动得真哭了,这才是正常的出牌套路啊…… ………… “度支司不拨钱?”李素颇讶异地看着他:“凭什么不拨钱?钱花完了啊……” 许敬宗:“…………” 此刻莫名心塞的情绪是肿么回事? “度支司的郎中说……今年户部只拨钱四千贯,多一文也没有,还说今年大唐征战吐蕃,耗费国帑近百万,国库入不敷出。连朝臣的俸禄都减了,根本不可能再有钱投进火器局。下一次拨钱只能等到明年开春。” 李素敬仰地看着许敬宗:“许少监前几日毫不犹豫将财权接手,原来是主动肩挑重任,本官佩服,……要钱这种事。古往今来一直都是颇为艰难的,度支司不肯痛快给钱,许少监多要几次便是了……” 换上一副语重心长的口气,李素沉声道:“告诉度支司的人,必须要给钱,没钱大家还怎么愉快的玩耍?” 许敬宗心一沉,上次讨要财权的下场果然很不妙,看这情形,火器局的财权这是要讹上自己的节奏啊…… “监正大人明鉴。下官已向度支司讨要过许多次了,度支司的郎中越来越不耐烦,后来几次看到下官便绕路走。今日上午下官又去了一次,那郎中竟命差役把下官轰出了户部大堂……监正大人,下官……真的没办法了。” 李素哈哈一笑,重重拍了一下许敬宗的肩,嗔道:“少监就是喜欢开玩笑,火器局上下谁不知许少监是手眼通天之辈。本官相信你一定有办法的,再去度支司一次。说不准郎中大人就答应了呢,去吧!” 说完将许敬宗往大门外一推,许敬宗踉跄着回过头,发现李监正已不见了踪影。 ********************************************************** 第二天,李素走进火器局就听到一个不好的消息。 许敬宗病了,病得很严重,许家住在长安城里,据说晚上高烧不退,家人求了坊官很久才开了坊门,请来了大夫瞧治,开了一堆药后总算退了烧,却躺在床上动弹不得…… 李素呆了半晌,忽然噗嗤笑了。 很有意思的人,每次到了关键时刻总能找到理由退缩,退到足够安全的地方静静等待,若是危机过去,他又跳出来一副为国为民死而后已的样子恶心人。 这家伙,果真是只可共享福,不可共患难的真小人,当初相识时对他的评价非常正确。 仿佛早就预料到晚上会发烧似的,许敬宗昨日离开火器局之前,把所有的帐簿规规矩矩摆在桌案上,每一笔帐一目了然,完全是给自己放长假过黄金周的架势。 李素不得不再次接手财权,哪怕心里恨得想给他脸上泼硫酸,也得等到他放完长假回来上班。 有心想把财权交给杨砚,让这个既勤奋又负责的少监继续去度支司要钱,犹豫许久,还是打消了这个想法。 杨砚背后的长孙家终究被李素深深忌惮着,若杨砚要不到钱,走投无路之下求助长孙无忌,以长孙无忌目前对李素的心思,必然会给他拨来一大笔钱,但是这个人情却永远欠下了,而且欠下人情的不是火器局,是他李素。 长孙无忌的人情不好欠啊,万一哪天忽然对他说,我想与陛下开个玩笑,给我一颗震天雷,我扔他寝宫里吓一吓他……李素是给呢,还是给呢? ………… 火器局监正大人只好亲自出马要钱了。 精神抖擞准备出征与人斗智斗勇之前,李素打定了主意——要来的钱无论如何自己也要贪两成,算是奖励自己的劳苦功高。 第一次登户部的门,李素表现得很随和,穿得也很随和,没带任何随从,一匹马,一个人,一块腰牌,简简单单到了户部官衙前,进门只找度支司。 度支司是户部下属司局,最大的官是郎中,来之前打听清楚了,郎中姓吴,名扶风,给不给钱只由他说了算。 第一次登门便尝到了坐冷板凳的滋味,许敬宗没说错,度支司对火器局很冷淡,不止是火器局,只要是登门来要钱的,度支司都冷淡,问题是度支司这种衙门,不来要钱平日里谁愿踏进一步?于是里面从差役到文吏,人人板着一张脸,活似来访的客人欠了他们八百贯钱似的。 李素觉得他们搞反了,度支司才是欠钱的一方好不好…… 很新奇的经历,从来到大唐到今天,李素这是第一次被人如此冷淡对待。 前堂偏房里坐了一个上午,吴郎中根本没露面,下面的差役更是连一杯凉水都欠奉,就把李素孤零零扔在屋子里不闻不问。 李素笑得很甜,没关系,自己是县子,是监正,涵养这东西如何体现?就是在这种时候。 终于到了晌午时分,李素发现自己饿了。 人在饥饿的时候,涵养这东西似乎没了作用。 忍着怒火走出屋子,顺手拽住一名路过的差役。 “你们吴郎中呢?” 差役上下打量了他一眼,浅绯色的官服,嗯,撑死了五品官,于是底气顿时足了。 使劲挣脱李素的手,差役不耐烦地冷哼:“郎中大人无暇,这位上官明日再来吧。” 李素深吸一口气,缓缓问道:“明日我能见到吴郎中吗?” “或许能,或许不能,郎中大人每日见那么多官儿,说不准哪天才能轮到你。” 李素怒了,小小度支司里都是些什么东西,连个差役都敢对他如此说话。 毫无预兆的,李素一脚狠狠踹出,差役猝不及防被踹得后退几步,收不住势一屁股坐倒,楞了一下后猛地跳了起来,脸气得通红指着李素,又不敢还手,怒道:“你怎打人?” “再问一次,明日我能见到吴郎中吗?”李素再次重复问道。 “小人不知!” 李素转身缓缓环视度支司,忽然哈哈一笑:“好,度支司,有点意思,我下午再来!” ………… 满腹怒火出了度支司,李素正待骑马回火器局,忽听身后一声熟悉的怪笑:“哇哈哈哈哈,贤弟哪里跑,遇上是缘分,与哥哥我青楼喝酒去!” 李素回头,却见一群穿着五颜六色华袍丽装的年轻人骑着马,为首一人正是程处默。 没等回过神,程处默便飞快下马,勾住李素的脖子耍猴似的围着人群边沿游走。 “这是俺老程的兄弟,泾阳县子李素,非常有本事,想必大家都听过他的名号,来,都认识认识。” 众人明显是纨绔子弟,原本见李素穿着绯色官袍有些不屑,听程处默介绍后却纷纷下马,尚算客气地拱手施礼。 程处默也很尽责地一个个介绍:“哈哈,这是褒国公段家的老二,段瓒,这是鄂国公尉迟家的老大,尉迟宝林,这是房相家的老二房遗爱,这是个要饭的……咦?你是谁?哦,这个要饭的我不认识。” 扔了一文钱,小乞丐飞快跑远。 ********************************************************** ps:还有一更。。。求一下月票。。。(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八章 欠债还钱 盘腿坐在长安西城一家青楼的偏厅里,面前的矮脚桌上摆满了美食,两名美貌姑娘一左一右将李素架在中间,一个给他布菜,一个给他斟酒,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李素有点郁闷兮…… 很莫名其妙啊,刚才一肚子怒火准备回火器局发一支穿云箭,然后等着千军万马来相见,把度支司那个狗屁郎中揍得连他爹都不认识,可是现在怎么突然坐在青楼里陪着一群纨绔子弟喝酒了? 大厅中间,十余名丽装美女伴随着乐声翩翩起舞,舞姿婀娜,曲线窈窕,比起程咬金跳大神般的乱扭屁股赏心悦目无数倍。 以程处默为首的纨绔子弟坐没坐相,连吃豆腐都没个吃相,大庭广众之下一个个把手伸进旁边美女的衣襟里又掏又摸,非常的伤风败俗,李素不太适应,想走,想叫人去打架…… “贤弟怎么回事?大家今日放浪形骸,心中着实高兴,你咋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这可不对,来,罚酒三杯!” 喝得满面醺红的程处默不由分说捏住李素的下巴,抄起酒盏往他嘴里灌,一副金莲给大郎灌药的架势,李素大惊,冰凉的酒汁入喉,发现味道很淡,而且很冰,原来不是五步倒,而是冰镇过的葡萄酿。 葡萄酿没事,李素很痛快地干了三杯。 喝过之后,李素抬眼扫了一下厅里这国公那国公的纨绔子弟们。 都是很有来头的啊。数年后李世民立凌烟阁二十四功臣,这些纨绔子弟的老爹全部榜上有名,今日大家齐聚于此。可谓超豪华级*阵容…… 李素眨了眨眼,端着酒盏便跟段瓒,尉迟宝林,还有那位千古绿帽子王房遗爱一轮轮敬起酒来。 刚才李素一直在打量他们,而他们也一直在打量李素,见李素主动敬酒,众人也不敢托大。急忙起身与李素同饮,大家喝了几杯。李素一溜圈的大哥,兄长叫过去,一柱香时辰不到,众纨绔开始与李素称兄道弟。并且对他赞不绝口。 这年头的纨绔子弟很少有横行霸道的,事实上大家除了喜欢聚在一起喝喝酒,打打猎以外,基本没什么太大的恶行,大唐贞观年正是盛世之始,朝堂吏治清明,民间风气朴实,纨绔子弟们也调不了多大的皮,当然。像程处默那种砸店揍人的事,偶尔也会发生。 令李素有点意外的是,大家对他很客气。完全没有权贵子弟盛气凌人的模样,程处默的面子是一个原因,主要是当初松州一战,李素一人造出的震天雷而致唐军击杀吐蕃五万余人,以寡击众而大获全胜,李素一人的功绩可以说占了大半。众纨绔久闻其名,今日相识如此客气。里面敬佩的成分居多。 敬了一圈酒,李素喝得有点多了,虽然是葡萄酿,但也是酒,而且后劲不小。 踉踉跄跄回到方榻刚坐下,程处默的巨灵掌拍上他的肩。 “贤弟今日忙什么?俺刚才见你从度支司走出来,脸色不大好,嗯,现在脸色也不大好,怎么了?”程处默带着五六分醉意问道。 李素叹道:“莫提不高兴的事了,来,程兄,多日不见,你我一醉方休。” 按下李素刚端起的酒盏,程处默道:“不对,看你样子是受了欺负啊,酒莫急着喝,先跟兄弟说说,长安城里哪个瞎了狗眼的混帐敢欺负俺老程的兄弟!” 打了个酒嗝,李素充血的眼球看着程处默:“程兄,若是有人欠你程家的钱,你家如何应对?” 程处默呆住了,一脸不敢置信闻所未闻的模样:“有人敢欠我家钱?哈哈,贤弟真爱说笑,俺老爹自从瓦岗寨招兵反隋开始,这么多年没人敢欠俺家的钱,听都没听说过。” “一个都没有?” “有啊,都被俺爹埋了……”程处默扔过一个你很奇怪耶的眼神:“不埋几个欠钱的混帐,哪有如今天下人皆不敢欠俺家钱的盛况?” 还盛况…… 李素愈发郁闷了,混到哪一年才有程家这种境界啊…… 这火器局的监正若由程咬金来当,那个狗屁吴郎中只怕哭着喊着亲自把钱送到火器局库房里规规矩矩摆好。 反过来再看看自己,李素顿时充满了挫败感。 “咋了?有人欠你钱?”程处默眼里光芒闪烁,似乎有点兴奋。 李素叹口气:“也不算欠钱,陛下建火器局,度支司只拨钱四千贯,那么大的场面,四千贯能顶什么用?花完后再找度支司要,那个吴郎中死活不给,连面都不肯见了。” “不拨钱就是欠钱!”程处默简单粗暴地下了定义:“好个混帐,敢欠俺家兄弟的钱,此事断不能善了!” “大家都听着,有人欺负俺兄弟,度支司一个狗屁郎中敢欠俺兄弟的钱,你们说,该怎么办?” 一帮喝得七八分醉意的纨绔子弟呆了片刻,接着群情兴奋,喷着口水兴高采烈地喝道:“揍他!抢他!” “走!给俺兄弟出了这口恶气再回来喝酒!” ************************************************************* 事情就这样莫名其妙碰出了火星。 怒气冲冲的程处默拉着李素出门,直奔度支司而去,后面跟着一群纨绔子弟,纨绔子弟后面还跟着各自府里的部曲,家仆,随从等等,一群人浩浩荡荡杀气腾腾穿街过巷。 李素这时酒也醒了八分,有心想劝住程处默,毕竟这帮纨绔喝了酒,不知会把事情搞得多大,出了青楼被风一吹,李素忽然决定不劝了。 前日程咬金跟他说过的话在脑海里一字字冒出来。 其实……做人偶尔混帐一点,或许并不是坏事,这事闹大了,不仅能推掉太子,魏王和长孙家的三顿酒宴,甚至还可以顺便试探一下李世民容忍的底线…… 既出了恶气,又摆脱了麻烦,还试探了领导的底线,……这买卖似乎不亏啊。(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九章 欺人太甚 长安城朱雀大街沸腾了。 一群长安城的黑恶势力从青楼出发,一路上吆五喝六,几个纨绔子弟领着一群部曲家仆,带着一身酒味穿街过巷,直奔朱雀大街上的度支司而去。 朱雀大街离太极宫最近,住的都是权贵人家,这些纨绔子弟的府邸大部分都在这条街上,此刻这群家伙杀气腾腾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权贵人家纷纷惊动了,家仆们打开侧门,在这群显然不似善类的黑恶势力里发现自家少郎君竟赫然在列,吓得急忙跑进府里向他们的老爹禀报,不放心的家仆又赶紧叫上自家部曲跟着少郎君…… 于是,从青楼到朱雀大街这一路上,黑恶势力愈发壮大。 如此壮大的场面,巡街的武侯顿时紧张了,长安城里的热闹每天都有,但搞出这般场面的却不太多,这么多人聚在一起气势汹汹朝一个方向杀去,瞎子都看得出这是要出事了。于是各坊的坊官和武侯们不敢怠慢,急忙向金吾卫报信,报信还不够,武侯们不放心,然后……他们也加入了队伍一直往前走。 李素走在最前面,走到朱雀大街,发现队伍越来越壮大时,心里便有些忐忑了,回首望去,队伍连绵近一里,少说也有几百号人,一个个凶神恶煞面目狰狞,而他,便是这群非善类的领头人物…… 意识到这个问题时,李素几乎有种放慢脚步把自己藏在人群里的冲动。然而想想太子魏王和长孙家给他送的三张名帖,相比这三个大麻烦,眼前这桩根本就…… 好吧。其实眼前这桩也是个大麻烦了…… 走到度支司门口后,李素忐忑的心情却忽然消失了,一股莫大的勇气油然而生。 怕什么?不管前世活了多少岁,至少现在的自己,在所有人眼里只有十六岁,十六岁不正是到处惹是生非的年纪吗? 那么,今日便闯个祸给天下人看看吧! ………… 事情果然闹大了。 黑恶势力还没冲进度支司。太极宫,东宫。魏王府都已得到了消息。 太极宫甘露殿,正在午睡的李世民被战战兢兢的宦官叫醒,然后圆睁龙目呆呆半晌没回神,不知是没睡醒还是没消化这个震惊的消息。 “数百人冲撞度支司?领头者何人?他想造反么?”李世民眼中迸出杀气。 自登基到如今。十一年了,天子脚下长安城还没出过这等惊世骇俗的大事。 宦官垂头战战兢兢道:“领头者,泾阳县子,火器局监正李素,还有……卢国公长子程处默,褒国公次子段瓒,鄂国公长子尉迟宝林,房相次子房遗爱……” 李世民大吃一惊,眼睛瞪得更圆了:“李素?那个太平村的小子?还领着这么多国公家的小子?” “是。” “他……他吃了豹子胆么!好个小混帐。敢在长安城里冲撞朕的官衙!”李世民勃然大怒。 宦官垂头,唯唯不敢出声。 “传旨,派金吾卫把这帮无法无天的小子全给朕拿下!” 与此同时。东宫,魏王府,长孙家,以及长安城内各大小权贵府邸侧门尽启,无数家仆部曲在自家和度支司之间来回奔忙不停,为自家打探消息。 ************************************************************ 度支司门口已不见人影。值守的差役见势不妙已吓得跑进去禀报郎中了。 程处默满嘴喷着酒气,哈哈大笑两声。正待抬步上前,忽然被李素拽住衣袖。 “我来!”李素把程处默往后一扯,一马当先冲了进去。 程处默赞喝道:“是条汉子,兄弟们,咱们也上!” 跟在后面的段瓒,尉迟宝林,房遗爱等人神情有些犹豫,刚才在青楼里酒劲上头,叫嚣着要砸了度支司给李素出口恶气,然而从青楼一路走来,大家的酒劲也渐渐散去,头脑清醒了几分,豪门子弟都是聪明人,比寻常人更聪明,他们很清楚这么干对自己不利,对自己的家门也不利,有心想打个退堂鼓,悄悄走人。 然而李素却连招呼都不打,一马当先冲了进去,程处默也二话不说紧紧跟在后面,剩下这群纨绔子弟傻眼了。 彼其娘之!你们玩真的? 跟,还是不跟? 后面几百双眼睛盯着,前面称兄道弟的人已进去了,接下来他们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硬着头皮跟上去吧,今日若当着这几百人的面临阵退缩,日后他们在长安城里怎能抬得起头? 重重跺了跺脚,尉迟宝林那张满是疙瘩的丑脸泛起决然和悲愤,不知是恨自己还是恨李素。 “冲进去!死便死了!” 几百人呼喝着冲进了度支司,满院子只听到喊打喊杀声此起彼伏。 李素跑得很快,程处默喘着粗气跟在后面,一边跑一边大叫:“兄弟慢点,莫跑太快落了单……” 一听这话就知道是个有江湖经验的。 度支司里已乱了套,差役们执着长棍试图拦住这群疯子,可整个司里顶多只有几十个差役,而外面冲进来的疯子却有几百个,再说,差役们眼不瞎,几百个疯子里领头的,都是朱雀大街有头有脸的纨绔子弟,不是这个国公家的就是那个国公家的,差役们手里抄着木棍,却迟迟不敢抡下去,这一棍下去容易,抡中哪个国公家的孩子,自己这辈子算走到头了。 李素和程处默跑得很累。二人一口气跑到度支司后院里,程处默受不了了,跳起来揪住一个过路的下人。喝问道:“吴郎中那个杂碎在哪里?快说!” 下人吓得脸色苍白,却努力挺起胸扮出打死也不招的英雄形象,待到程处默砂钵大的拳头近到眼前时,下人眼神迅速往后院正中的房里一瞟,然后继续一副打死也不招的英雄形象…… 李素秒懂,二话不说冲了进去。 屋子里有人,一个穿着绯色官袍的中年人。正坐在矮脚桌前写字,外面的喧闹喊杀声越来越大。这个中年人神情也越来越不淡定,李素冲进门后第一眼便发现他那只拿着笔的手有点颤,笔下的字也歪歪扭扭不成章法。 眯着眼打量他时,程处默也冲了进来。 李素笑笑。朝屋里的中年人拱手:“度支司吴郎中?” 中年人终于放下笔,努力挺起胸,露出威严的模样:“不错,我是吴扶风,尔等何人,竟敢白日冲撞朝廷官衙,是想造反么?” “别扣那么大的帽子,本官是泾阳县子,陛下御封火器局监正李素。吴郎中你要记住我的名字……” 有名又有姓,吴郎中愈发笃定了,冷笑道:“李监正今日纠集恶徒冲撞度支司。明日陛下玉阶前,你恐怕……” 话没说完,李素像只豹子般凌空跃起,狠狠扑向吴郎中,吴郎中呆住,眼睁睁看着半空中一团黑影越来越大。最后只觉胸前一阵剧痛,人已被李素踹得在光滑的地板上倒窜了近丈之远。 “好个恶贼……”吴郎中只来得及喊出一句。程处默和李素并肩而上,就在度支司的这间屋子里,对吴郎中开始惨无人道的殴打…… 狂风暴雨般的拳头和脚落在吴郎中身上,吴郎中双手护住头,忍不住惨叫出声。 这顿揍挨得没头没脑,吴郎中挨揍的同时,脑海里不停搜索李素和火器局这两个关键词,终于被他想起来了,同时也明白自己为何挨揍了。 原本以为两个少年郎揍几下出了气便会收手,谁知落在身上的拳脚越来越重,越来越急,根本没有任何收手的预兆,反而一副把他往死里揍的架势。 吴郎中急了,少年人有血性且冲动,行事不计后果,今日若被他们活活揍死,可谓死得轻如鸿毛,如同后世的老江湖也要躲着那些九零后一样,久经江湖的吴郎中觉得自己也要奋力自救了,不然今日怕是他的死期。 “住手!二位且慢!且慢!我有话说!”鼻青脸肿的吴郎中凄声大喊道。 李素和程处默也揍得有点累,于是住了手,喘着粗气瞪着他。 吴郎中捂着身上的痛处,哀哀呻吟半天,眼见李素和程处默越来越不耐烦,急忙道:“火器局的李监正,我知你为何而来……明日!明日便给你火器局再拨四千贯!尊意如何?” 程处默斜眼看着李素。 程处默的想法很简单,今日搞出这么大的阵仗,本就为了要钱,现在看这情形,要钱的过程很顺利,揍了几下别人就服软了。 李素心绪有点挣扎,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已不是简单的要钱了,他知道,无论现在吴郎中答应了什么都是做不得数的,此事恐怕已被报进了太极宫,将来是死是活,要看李世民的意思,给不给火器局拨钱已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了。 今日动手揍吴郎中,李素本来就抱着别的目的,这才揍了几下,吴郎中就如此痛快地答应给钱,但是李素的目的却没达到。 不把吴郎中揍得惨一点,自己怎能博得“长安小混帐”的雅号?头上不戴一顶“混帐”的帽子,太子魏王那些人怎会放过自己? 所以,吴郎中还得挨揍。 虽说杀人不过头点地,但是…… 李素朝吴郎中投去一记同情且愧疚的眼神,吴郎中收到这记眼神,还没来得及生出死里逃生的喜悦之情,便听到李素的齿缝里迸出两个字:“再揍!” 吴郎中大惊,彼其娘之的,你个混帐一边扔个同情的眼神一边又对我痛下杀手,是不是欺人太甚了? “姓李的,你不要太过分……” 狂风暴雨般的拳脚再次落到身上,湮没了吴郎中的怒喝。(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章 身陷监牢 吴郎中这顿揍挨得惨,也挨得冤。 不知存了什么心思,李素的拳脚专往他脸上招呼,一阵凄厉的惨叫过后,吴郎中那张原本刚正英俊的老帅脸被李素揍成了猪头,嘴角的血不停往下淌,青肿的眼皮眯成一条缝,睁都睁不开。 程处默揍了几下便不忍心再揍了,见李素仍一下又一下揍得很专心,程处默在一旁不由得心惊,平日里看李素这家伙斯斯文文柔弱不堪的样子,下起狠手来真是毒辣无比,难怪当初敢以一人之力独自击杀结社率叔侄二人,瞧这下手的力度与狠劲,确实令人敬畏。 待到吴郎中的惨叫声已渐渐微弱之时,程处默架住了李素的胳膊,叹道:“贤弟算了,再揍下去,怕是要吃人命官司。” 李素浑身大汗,累得不行,见吴郎中凄惨的模样颇合自己心意,也就顺势住了手。 吴郎中仰面躺在地上,官服被撕裂成了碎布条,嘴里哼哼呻吟着。 程处默啧啧摇头,看着李素道:“你太残暴了……” ………… 走出来时,度支司内四处喧嚣的喊打声已然静寂,李素和程处默正奇怪时,却发现度支司的前院内,段瓒,尉迟宝林,房遗爱等人抱头蹲在院子角落里,各家随从部曲们也老老实实垂头蹲在纨绔们身后,前院黑压压一片蹲着的人头。 院子周围。无数披甲的金吾卫将士刀出鞘,弓上弦指着纨绔们,四周还躺着无数呻吟哀嚎的差役。 李素暗叹。太极宫的反应好快,揍个人的功夫,金吾卫就出动了,而且把这帮纨绔全收拾了。 纨绔们虽然老实蹲着,但神情也没见害怕,反倒是兴奋居多,见李素和程处默走出来。纨绔们高兴极了,尉迟宝林咧开嘴大笑道:“兄弟快过来。这里给你们留了两个好位置……” 嗯,果然留了两个好位置,面南背北,聚风藏气。前后通风的……蹲位。 李素和程处默也光棍,二话不说走过去,默默抱头蹲下。 一名领头的金吾卫将领站出来,面无表情地道:“奉陛下诏令,今日参与冲撞度支司的所有人等全部带进大理寺,领头者段瓒,尉迟宝林,程处默和房遗爱一并收监,另。泾阳县子,火器局监正李素单独关押。” 纨绔们呵呵一笑,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唯独尉迟宝林不大高兴,指着这名将领道:“王初八,当年俺爹把你领进金吾卫,这几年当上果毅都尉了,眼皮子高了,敢这么对我说话?” 刚刚面无表情的王初八表情立马变了。苦着脸笑道:“少郎君,末将也是奉了陛下的谕旨。您大人大量莫怪,听说陛下刚才龙颜大怒,少郎君,这次祸闯得不小,进了大理寺还请千万忍耐,末将已派人跟鄂公爷报了信……” 一听说龙颜大怒,几名不大服气的纨绔顿时老实了,垂头丧气被金吾卫将士客客气气地请出了度支司。 李素被单独留到最后,王初八兴许听说过李素的名字,而且能跟长安城里有名的纨绔们一起打架,足可见交情不浅,所以王初八对李素也很客气,一路陪着笑,把李素请进了大理寺的监牢。 揍人时不觉得,李素早有心理准备,大不了坐几天牢。 然而一进大理寺的监牢,李素差点当场崩溃。 一个又一个的木笼子,笼子外挖了小沟渠,平日的脏水,尿液等等便顺着小沟渠流出去,一股浓郁的恶臭经久不散,在里面多呼吸几口空气都会当场吐出来,更令人心惊的是,监牢里面只有一张草席平铺在地上,借着一缕从小窗外投进来的阳光,李素甚至能清晰地看见草席上几只跳蚤和某不知名昆虫在欢快的蹦跳着,把它们拟人化一下的话,或许它们嘴里还在哼着愉悦的歌儿,庆祝又有一块小鲜肉送到它们嘴边…… 李素呆呆看着这一切,脸颊不停抽搐。 太脏了,住在这种地方,生不如死。 王初八很耐心地站在李素身后,等着他主动走进去,然后他的任务就算完成了,谁知左等右等,牢笼的那道木槛李素就是不跨过去。 转过身,李素深呼吸,语气很平静地道:“换一间干净的,不然我现在就一头撞死在你面前,我是陛下御封的泾阳县子,还是制造国之利器的火器局监正,我若死在牢里,你浑身长满嘴也说不清楚。” 王初八的脸也开始抽搐了:“李县子想换间怎样的监牢?” “有阳光,有山涧,有鸟语,有蝉鸣,夏日可赏皓月,冬日可观瑞雪,最重要的是干净,不允许看到一只跳蚤,也不允许看到一粒灰尘,食则两荤两素,卧则紫檀高榻,浴则骊山清泉,穿则彭越绫罗……” 王初八的脸中了风似的抽个不停,从齿缝里迸出一句话:“这样的地方,末将也想住一辈子不出去,李县子再说下去,末将先你一步,一头撞死在你面前!” “干净的地方,没有跳蚤。”李素面不改色压了价。 ************************************************************ 太极宫甘露殿。 被宦官禀奏闻知度支司吴郎中的惨状后,李世民快气疯了,赤着双足在大殿内来回踱步,鼻孔里喘着粗气,像一头看见红布的疯牛。 “混帐!混帐!朕从未见过这等混帐!”李世民一迭声地狠狠骂着。 骂的对象自然是李素……以及那几个纨绔。 “要钱,要人,只要开口,朕怎会不给他?小混帐一个字都不跟朕说,纠集一帮小子去寻度支司的晦气,正途不走偏寻邪道,明明一身的本事,唯独缺了德行,这个……这个小混帐!”李世民气得跺脚。 宦官匆匆的身影出现在殿门外。 李世民不耐烦地冷冷道:“何事?” 宦官垂头道:“禀奏陛下,褒国公,鄂国公,房相三位在宫外求见。” “不见!”李世民正在气头上,大声道:“去告诉他们,回去后好好管教自家孩子,平素便横行霸道没个正形,今日倒好,连朕的官衙都敢冲撞,教子不严,皆父之过,令他们三人闭门思过十日!” “是……房相三人请宫人带话,说是教子不严,请陛下不必看朝臣情面,按律重罚,绝不可因其子而徇私,乱了大唐律法。” 李世民闻言神情这才缓和了一些,冷冷一哼,道:“朕知道了,去告诉房相三人,这次朕不会徇私,大理寺关个十天半月是免不了的。” 宦官俯首称是,恭敬退出殿门外。 ………… 东宫景阳殿。 李承乾听完宦官禀报后,眉头轻轻皱起,神情有些冷凝。 “李素与吴郎中以前可有仇怨?” “回殿下,那李素平日除了卢国公外,鲜少与权贵朝臣来往,不曾听说与吴郎中结怨。” “未曾结怨,怎会下如此重手?吴郎中被抬出来时哀嚎不已,脸肿血流不止,若说是不给火器局拨钱而挨揍,这李素下手未免太狠厉了……” “殿下,听说李素与程处默,尉迟宝林等人闹事之前,在长安西城的一家青楼里饮宴,都喝了不少酒,很多人闻到他们身上酒味很浓,奴婢以为,李素下手狠厉,多半是借着酒劲……” 李承乾想了许久,点头笑道:“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喝了酒下手没个分寸,倒也说得过去。” 宦官试探着问道:“殿下,这李素如今已被关进了大理寺,三日后东宫设宴之事……” 李承乾摇头叹道:“酒宴作罢,终究年纪太幼,心性不稳,就算他没被关进大理寺,孤也不敢拉拢他了,过几年待他性子定下来后再说吧,魏王那边,他想拉拢便随他去,李素是一柄双刃剑,用之既可伤人,亦可伤己,魏王若想驾驭此剑,自己须得练就一套绝世剑法才行。” 与此同时,魏王府,长孙府,皆有暗室密语议论之声。 ………… 卢国公府。 程咬金中午喝得醉醺醺的,刚睡了个午觉醒来,仍觉得头疼欲裂,程府下人却慌慌张张过来禀报,程家长子小公爷陪着泾阳县子闹事,被关进了大理寺。 程家顿时也乱套了。 五个儿子上窜下跳,正室妾室哭成一团,仿佛天塌地陷一般。 程咬金发了一阵呆,使劲甩甩头,终于清醒了一些,第一反应便想进宫求情,刚迈出一步便停了下来。 “李素撺掇的?”程咬金注意到这个很关键的细节。 “是。” “出人命了吗?” “没有。吴郎中被揍得不成人形,但性命无碍。” 程咬金沉默一会儿,忽然噗嗤笑了:“教他做个混帐,这才几天,果然便做了一件混帐事,最混帐的是,居然把处默也捎带上了……” 彻底放下心,转过身看着急得冒火的五个儿子,程咬金气得一人踹了一脚。 “急啥急?没出人命就没事,关几天就会放出来了,都滚!他娘的,老夫怎么没生出这么一个灵醒的娃!看看生的都是些啥玩意,一个个瓷嘛二楞的,看着就来气!”(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一章 东阳探监 纨绔们被关进了大理寺,老爹们不淡定了,尉迟恭,房乔和段志玄求见李世民,话说得很硬气,请陛下不可徇私,乱我大唐律法云云,可是他们也很清楚,陛下绝不会为难他们的儿子,首先,自家儿子只是从犯,要开刀也要拿那个该死的泾阳县子开刀,他才是主谋,其次,从龙多年的老臣已在太极宫外,带进去什么话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出现在太极宫便说明这些老臣对儿子的重视,有了这个表现,相信向来宽容的陛下不会真对他们的儿子动手。 唯独程咬金没有去太极宫,既未求情也未像房乔他们大义凛然说什么不可徇私之类的废话。 可以说对整件事了解得最清楚,对后果预测最准确的,全天下唯独程咬金一人,他知道李素这么干的目的,也知道李素留了分寸,酒后失德冲撞官衙,殴打五品郎中,闯下的这桩祸事说小不小,说大不大。 往小了说,这是少年失德,一时血性冲动之举,往大了说,这是聚众闹事,挑衅皇权。 是小还是大,全看李世民的意思,如今李素身任火器局监正,以前也为国立下不少功劳,若说陛下单只因这一件事而治李素的重罪,怕也说不过去,毕竟人才可贵,估计李世民自己都舍不得。 李素这个主谋都不会被治重罪,作为从犯的几个纨绔自然更不可能会被治重罪。关在大理寺里过几天清心寡欲的日子,让那几个不肖子消停几天,让大唐的国都长安城过几天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日子,皆大欢喜。 儿子被关进大理寺这么严重的事,程咬金毫不心疼,哈哈一笑便嚷嚷着上酒上菜,瞧这架势似乎想……庆贺一下? ………… 太平村,东阳公主府。 乍闻消息,东阳仿佛被一道晴天霹雳劈中。整个人呆滞了。 “他……打了度支司的官员?”东阳急得眼泪顿时夺眶而出。 见公主急了,绿柳也急得不行:“长安城都传遍了。听府里的侍卫大哥说,陛下龙颜大怒,李县子被拿进大理寺,还有卢国公家的长子。褒国公家的次子,房相家的次子,都被拿进了大理寺……” “那个官员……被他打死了吗?”东阳颤声问道。 “听说伤得不轻,但死不了。” 东阳的心情顿时稍稍缓和,使劲擦了擦眼泪,强笑道:“没死人就出不了大事,父皇向来宽宏,而且李素也是个有本事的,父皇要用他就不会重惩他。或许会削爵,或许会丢官,或许……会在大理寺多关几日。除此应无大碍。” 绿柳苦着脸道:“可是,听侍卫大哥说,打人这事算不得什么,但冲撞官衙可是大罪呢,陛下龙颜大怒也是因为这个……” 东阳刚刚轻松起来的心,顿时又沉入了深渊。 她对大唐律法了解得并不多。对她的父皇了解得更少,她根本不知道父皇会如此处置这件事。惩罚可轻亦可重,无论如何处置都说得过去,可是……世上只有这一个名叫李素的人,只有这个李素能令她欢喜,令她悲伤,令她无言而笑,令她无声而哭,她的悲喜,她的爱恨,她的整个人生仿佛都已牢牢握在他手心里,若父皇大怒之下治他重罪,甚至为了杀一儆百而把他斩首,她的余生该是怎样的绝望? 女人心总是脆弱的,东阳独自一人越想越害怕,越想越严重,想到那最坏的结果,吓得她又流下泪来。 “我不能待在府里了,我要做点什么……”东阳咬牙站起身。 “殿下意欲何往?” “我要进宫,我要……”东阳身躯有些发颤,娇小的拳头握紧,又松开,又握紧,如此反复。 “不,先不进宫,绿柳,去跟府里的侍卫说,长安城里找找门路,莫泄露公主府的身份,我要乔装进大理寺的监牢先看看他……” 绿柳吃惊道:“殿下进监牢?这……不行啊,殿下,监牢里面很脏啊,又臭又脏……” 东阳泪中带笑:“他平日最爱干净,素来碰不得任何脏东西,如今身陷监牢,住在那种又臭又脏的地方,怎生受得了?我要带点东西进去给他……” ********************************************************* 大理寺探监不容易。 被大理寺收监的人犯都是犯了大事的,寻常小打小闹小纠纷,一般都只关押在县衙监牢。 对别人是难事,对东阳来说便算不得难事了。 公主府的侍卫做事简单又有效,没找什么大理寺正卿少卿之类的大官,而是直接找到了看守监牢的牢头,打几句官腔吓一吓,再扔块分量十足的银饼,牢头便很识相地开了绿灯。 不完全看银饼的面子,终究不是什么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牢头也是很有眼力的,被关进去的不是这家国公的公子就是那家宰相的公子,领头的那个还是陛下重用的火器局监正,牢头见多识广,知道这些人在里面关不久,此时若不行个方便,待他们出去后自己恐怕就不大方便了…… 李素被关进大理寺的第二天,头戴黑色斗笠,俏脸遮着黑纱面巾,一身克夫破财招灾黑寡妇形象的东阳在侍卫的带领下顺利走进了大理寺的监牢。 一路上东阳都在酝酿着情绪,担足了心事。她怕李素在里面受苦,怕李素吃不惯里面的伙食而饿得奄奄一息,甚至怕他被大理寺的杀才们用刑…… 走进阴暗的监牢,闻着处处充斥恶臭的味道,看着远处传来若有若无的犯人受刑时的惨叫声,东阳脸色愈发苍白,走了几步后再也忍不住,弯下腰哇地一声吐了出来。 陪着她的侍卫大惊,刚想劝她出去,东阳却摆摆手,站直了继续往前走。 监牢越走越阴暗,不知拐了多少个弯后,侍卫恭敬地指着前方告诉东阳,前面拐个弯便是关押李素的地方。 东阳激动地加快了脚步,眼泪蓄在眼眶里打转,还没来得及哭出声,却听里面一道无比熟悉的声音懒洋洋地训人。 “两斤熟羊肉,再加打扫本官牢房卫生五次,换程家烈酒一斤,莫再跟我讨价还价,再多一句嘴我抽死你,信不?” ****************************************************** ps:求月票!! 感谢“莫s言”朋友飘红打赏,本书第五位盟主粉嫩嫩登场。。。本想加更感谢,发现你飘红留言上要我注意身体,不要太累。。非常感谢,我就不跟你见外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二章 牢底坐穿 熟悉的声音自然是李素,他的声音已深深镶进了东阳的骨子里,永远不会忘记。 蓄在眼眶的泪水很快被她收了回去,阴暗的监牢里,东阳放轻了脚步,蹑手蹑脚往李素的牢房靠近。 拐角处,东阳悄悄探头,眼前的一幕令她又气又想笑。 李素穿着一身雪白干净几乎不染一粒尘埃的囚衣,又丑又难看的衣裳生生被他穿出道骨仙风的味道,大理寺里其他的监牢皆是又脏又臭,唯独李素住的牢房内外干干净净,脚下一尘不染,显然被人不知打扫过多少遍,而且根本闻不到任何异味。 牢房里面更干净,里面居然用木架子搭了一个简陋的床榻,床榻上被褥枕头都有,旁边还铺着一层软垫,软垫上摆着一张略显破旧的矮脚桌,桌上有书,有纸笔墨,纸堆得很厚,每张纸上乱七八糟画了一堆憨态可掬各种形状的猪头。 几名狱卒打扮的人垂首恭敬地站在李素面前,李素则坐没坐相地斜躺在软垫上,懒洋洋地训人。 东阳被眼前这幅画面惊得目瞪口呆。 这里不是大理寺监牢吗?这家伙不是囚犯吗?为何竟有如此一幕?这世界怎么了? 东阳气得脸都红了,她也不明白自己到底在气什么,也许是一种小女儿心态,千辛万苦给情郎送温暖送爱心,费尽心机混进监牢,准备很有成就感地把情郎解救于水深火热。结果发现这混蛋在牢里的日子居然过得比她在公主府还滋润…… 又气又想笑,这个混蛋……真是在哪里都吃不了亏啊。 琼鼻微皱,东阳终于忍不住发出一声轻哼。声音惊动了牢里的李素和狱卒们。 狱卒愕然回头望去,却见一名侍卫在前,后面跟着一名蒙着黑色面纱的女子,瞧那模样,分明是冲这位李县子而来。 狱卒们彼此传递了一记心领神会的眼神,纷纷识趣地告退。 监牢外,东阳缓缓揭去面纱。露出绝美的容颜,朝他抿嘴轻笑。笑容像阳光,照进这阴暗的角落里,仿佛整个世界迎来了日出,每一个阴影都变得明媚起来。 “你怎么来了?”李素颇觉意外。 东阳笑容顿敛。狠狠剜他一眼,气道:“我怎么不能来?还以为你在里面受了多大的委屈,我叫侍卫把吃的穿的用的都带来了,结果你在里面过着神仙般的日子,早知我就不来了……” “这里……”李素用手环指一圈,苦笑道:“这里能叫神仙般的日子?哪个神仙这么倒霉?” 噗嗤一笑,东阳神情有些异样地隔着监牢的木栅朝他招手:“喂,你过来一点,让我好好看看你……” 李素见她那异样的神情便觉不妙。叹了口气,慢慢吞吞朝她走来,边走边道:“虽然我早看穿你想掐我。但是……算了,你还是掐吧。” 主动将胳膊往东阳面前一凑,东阳果然没让他失望,神情立马一变,咬着牙露出恶狠狠的样子,一双玉葱般的手使劲朝他胳膊上掐个不停。 “叫你闯祸!叫你不计后果!叫你揍人!以前我怎看不出你这么混帐?” 掐了几下后。东阳终于心疼地住了手,见李素龇牙咧嘴的样子。又想笑,玉手温柔地抚过她刚刚掐过的地方,贴心地帮他揉了揉。 “还疼吗?” “疼,这顿掐少说要赔我十贯钱,不然大理寺告你去,反正很近……” 东阳瞪他一眼,手下动作不停,仍旧帮他揉着胳膊。 缓缓环视他住的这间监牢,东阳忍不住问道:“你到底用了什么邪术,让大理寺的狱卒服服帖帖,把你侍侯得这么周到。” 李素不满地哼哼:“你是见不得我日子过得太舒服还是怎地?” 又掐了他一下:“快说!” “监牢里的干净,还有床榻,桌子,笔墨纸什么的,都是我拿酒换的……这次坐牢真的亏了不少钱啊,以后做人一定要善良点,不然会破财的……”李素无比萧瑟地道。 东阳想笑,忍住了,瞪着他道:“说说吧,到底怎么回事?你不是动辄揍人闹事的性子,旁人不懂你,我还不知道么?那个度支司的吴郎中跟你有仇怨?” “揍他以前,无仇无怨。” 东阳动作一顿,又继续帮他揉,淡淡地道:“真只为了火器局拨钱的事?” 李素苦笑道:“算是吧。” 有些事情不能跟她说,太复杂,也太阴暗了,东阳是公主,公主应该生活在城堡里,每天只见鸟语花香,无忧无愁。 屠龙这种体力活,还是交给骑士吧,——李世民可能不会太喜欢这种体力活…… 东阳是个聪慧的女子,李素似是而非的答案显然糊弄不了她,揉着胳膊的玉指忽然加重了力道,狠狠又一掐…… “又骗我!父皇对你如此器重,若火器局真要拨钱,你径自进宫求父皇便是,何须对度支司大动干戈?这话根本说不通!快说实话,为何要把事情闹大,背后有什么内幕吗?” 李素有些惊讶地瞧着她,以前坐在河边发呆时不知道,东阳对这种勾心斗角居然有如此敏感的嗅觉。 东阳被李素的目光盯得有些羞涩,不好意思地扭过头,嘴角一抿,哼道:“有什么奇怪的?我自小在宫里长大,宫里那些宦官宫女们为了争宠斗来斗去,见识过不知多少次,看一看就明白了。你知道吗,每年从掖庭冷宫抬出去的宦官或宫女尸首不下一百具,都死得不明不白,只是他们的身份太卑微,上面懒得查问。也就任他们胡作非为……所以你这种小伎俩别想瞒过我。” 见李素支支吾吾,东阳叹道:“你不愿说就算了,朝堂险恶。你一个十多岁的少年成天跟那些老狐狸们处在一起,容易交到朋友,也容易得罪人,求自保也好,除政敌也好,终究都是一步一险,日后若有什么我能帮到忙的地方你尽管告诉我。虽然我不被父皇重视,终究是他的亲生女儿。多少总有个帮衬,总好过你一人独自面对风雨……” 李素脸上一阵发麻,被东阳感动了。 反手握住她的手,李素叹道:“此生能遇见你。是我一生最大幸运……” 东阳一楞,接着眼圈一红,使劲掐了他一下,笑中带泪:“又骗我哭!又骗我!” 吸了吸鼻子,东阳道:“里面的吃用我都带来了,吃的都是你喜欢的点心,以后每日我都叫侍卫送来,还给你带了点酒,别多喝。穿的用的都有,还有不少书……不知道你要被关多久,先用着。我这就进宫去求父皇,兴许父皇一心软,今日就把你放了……” 李素握住她的手忽然一紧:“不行,你不能为了我的事去求陛下。” “你关在里面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出来,我能眼睁睁看着你坐监吗?” “你听清楚,我犯的事自己心里有数。算不得什么大事,揍人的时候我把握了分寸。真正惹陛下生气的不是揍人,而是领着几百人冲撞官衙,这件事才是重点,但我对陛下有价值,陛下定然不会重治,顶多丢官削爵以平朝堂众怒,但过不了多久还会起复,你若去求陛下,那我就真有危险了,不死也要流放千里,此生不可再见。” 东阳吓到了,怔怔思索半晌,终于轻轻点头,她也想通了利害,若为了李素去求父皇,她和他的事免不了会被怀疑,以父皇的性子,二人暗里互生情愫一事,绝对比冲撞官衙要严重得多,龙颜大怒之下,李素的命运真说不准了。 “李素,我要走了,还有什么要嘱咐我的吗?”东阳看着小窗外偏西的日头,依依不舍地道。 “只有一件事,回去后尽量瞒住我爹,不要让他知道我被关了,我不想让他着急,估计再过几日陛下的怒火消了,应该会放我出去了……” 东阳点头应了:“还有吗?” 看着东阳绝色的面容,李素舔了舔有点干枯的嘴唇,笑道:“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 “我们再打个赌好不好?” 东阳呆了一下,接着回忆起上次在河滩边跟他打的那个羞死人的赌,辛苦养了十多年的小白兔被他抓在手里又揉又捏,那画面…… 俏脸迅速染上一层血一般的鲜红,胸前只觉一阵电流般麻麻酥酥的,膝盖仿佛都软化了一般…… “你……你这个混帐,人都关进牢里还惦记,惦记……”东阳羞得说不下去,狠狠剜了他一眼,扭头便跑。 李素不甘心地看着她的背影大声道:“喂,只是纯学术性的打赌……” ………… ………… 李素的猜测很正确,李世民的反应基本没超出他的预计。 大理寺监牢的舒坦日子过了四五天,李世民终于下了旨,程处默,尉迟宝林,段瓒等纨绔子弟被放出监牢,罚闭门思过三个月,着令各人的老爹严加管教,“严加管教”的意思是,放回去后二话不说先抽他们一顿,抽完了在家养伤,顺便闭门思过,当然,他们的老爹也不轻松,每个人被叫进太极宫狠狠挨了顿骂,罚了三月到半年不等的俸禄。 闯了祸的纨绔们释放了,但对李素,李世民却毫无表示,仿佛忘记了他这个人似的。 ******************************************************** ps:老婆的亲戚来了,马上要去火车站接人,这两三天大概要陪吃陪玩,嗯,每天一更绝对有的,尽量两更,只有两三天。。。(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三章 度尽劫波 牢底坐穿的节奏。 这次李素闯的祸有点大,虽然和上次揍杨砚一样,都是揍朝廷命官,只不过揍的品级比以前高了一点点,杨砚那时才只是七品的监丞,而吴扶风却是五品郎中,也算是可喜的胆大包天的进步。 揍朝廷命官不算闯祸,所有人的眼里,李素还只是个十六岁的孩子,一个十六岁的孩子谁能指望他多成熟?想骂就骂,想揍就揍,这才是少年真性情,若真跟那些混迹朝堂数十年的老油子一样沉稳内敛,勾心斗角,这个少年未免太妖孽了,妖到没朋友。 李素闯的祸在于领着数百人冲撞度支司,对李世民来说,这件事才是真正触碰到忌讳的地方,领着人公然冲撞朝廷官衙,这是对皇权的严重挑衅,李世民这个皇帝当得多不容易啊,杀完哥哥杀弟弟,想想自己反正惹了一身骚,索性顺便把老爹也一脚从皇位上踹了下去,让自己骚个彻底,身体力行地告诉天下人,“皇帝轮流做,今年到我家”这句俗话的正确性,前瞻性…… 皇权来之不易,且做且珍惜。谁知斜刺里忽然杀出个李素,二话不说领着几百号人把他的官衙砸了,人也揍了,天下人都像他这么搞,李世民这个皇帝还当不当了? 李素犯的这桩事,若换了别人,毫无悬念的斩首示众,大唐立国后,除了李世民他自己,在十一年前的玄武门前干过一次出格的事外,还从没有人敢这么无法无天过,不杀何以服众? 但是……闯下这桩大祸的人,偏偏是李素! 李世民头疼了。 “天下英才皆入吾彀中”,李世民曾经站在太极宫景阳殿前,看着当年的新科进士一个个走进宫闱。一时感慨而发。 然而真正的“英才”,必须可堪国用的,不能为国所用的人。只能算是有点小聪明,算不得英才。李素明显就是真正意义上的“英才”。作诗只是小道,治病也只是小道,酿酒,杀人,都搬不上台面,可是,推恩薛延陀之策,发明马蹄铁。发明火药,造出震天雷,这些却是大唐非常需要的东西,不声不响做出这么多事,这样的人,怎能不配称为“英才”? 现在这位少年英才闯了祸,最头疼的不是李素,也不是东阳,而是李世民。 头真的很疼,很想抽他…… 冲撞官衙犯了忌讳。但李世民知道李素并没有存心挑衅皇权的意思,一个无兵无权的小子,领着一帮子纨绔。把一个五品官狠狠揍了一顿,这事怎么也不可能是意图不轨,任何人眼里看来都是小孩子犯浑做的混帐事。 李世民当然不舍得杀李素,若杀了这个人,大唐横扫天下,将周边邻国尽数纳入版图的称霸之路至少要多走二十年,少了李素,多等二十年,对李世民来说。无异失了百万雄兵。 李世民愤怒过后已渐渐冷静,气归气。可理智告诉他,必须放李素一马。否则是跟自己的霸业过不去。 然而,李世民想放过,朝臣却不想放过。 以魏徵,孔颖达,褚遂良等文臣为首,御史台一帮御史群情激愤,这几天给李世民上了无数道奏疏,搬圣贤之言,数前因后果,甚至直接破口大骂者皆有之,大家的表达方式不一样,但最终的意思都是相同的。 此风不可助长,必须严惩,但李素必须重罚! 李世民把程处默那帮纨绔子弟放了,除了魏徵一副唧唧歪歪赶尽杀绝的不甘模样念叨了几句外,其余的朝臣倒也没说什么,毕竟这帮家伙的老爹都是同殿为臣,脸皮撕得太破不太好,况且这帮老爹都是武力值爆表的名将,而且脾气特别暴躁,其中尤以某程姓老流氓为首…… 纨绔们放了,李素却不能放,如何处置李素,李世民操碎了心。 ************************************************************ 关进大理寺十天了,李素每天大鱼大肉,吃饱了睡,睡醒了吃,日子过得比猪还幸福,而且目前而言,猪圈也很干净,这是最赏心悦目的。 当初只想平凡恬静终老太平村的想法,这几日又渐渐抬头,不过终老的地方变了。 其实在这间牢房里过一辈子也挺不错的,如果东阳和他一起住进来就更好了,如果还能允许他偶尔出去逛逛街,偶尔放他出去跟一些狐朋狗友串串门,喝喝酒,再把这块猪圈的占地范围扩充一下,单独开辟一块地方出来做室内游泳池…… 嗯,这样算计下来,监牢真的是享受人生的星级宾馆,一切都很有创意,唯一的问题是,李世民很可能不会答应…… ………… 李素住在监牢里不急,但外面却有人急坏了。 着急的是火器局。 监正闯了祸被逮进去了,火器局倒也谈不上群龙无首,有杨砚和许敬宗两位少监在,有没有李素都无所谓,本来李素也从来不管这些琐碎的事务。 琐事杂事少监可以管,人心不会乱,但火药这东西,火器局上下却没一个人会配,李素被关进大理寺十天后,火器局开始人心动荡了,因为……火药用完了。 李世民对火药这东西看得非常重,一件足以亡国灭种的利器,以李世民霸道的性子,其核心秘密是绝不可能让太多人知道的,连最宠爱的太子和魏王都不行,弑兄杀弟逼老爹的事,十一年前他就亲自干过,谁知道他的儿子们会不会照原样给他来一出? 所以全天下知道火药真正配方的人,只有两个。一是李世民,还有一个是李素,而且李世民根本没打算让第三个人知道。 现在火器局的火药用完了,上下一百多工匠只能停产,等待朝廷发来火药,但是能配火药的人现在却被关在大理寺等候处理。 许敬宗和杨砚没办法了,联名向中书省递了一份奏疏,态度很客气,内容却很麻烦。 原火器局监正坐牢了,要杀要剐随便,陛下开心就好,但是,火器局没火药了,这事大家都没办法,唯请陛下圣裁,开不开心都要圣裁。 这份奏疏落在李世民的桌案上,李世民顿时龙颜大悦。 正发愁不知如何处置李素,许敬宗和杨砚便联手给他造了一个台阶,让他顺势而下。 雪白的绢纸上,李世民悬笔沉吟许久,这才沉稳落笔挥就。 原泾阳县子,火器局监正李素年少轻狂,酗酒闹事,冲击官衙,殴打朝官,实罪无可赦,着即削去县子爵位,罢去监正官职,以白衣之身入火器局,每月造火药一千斤以将功赎罪,酌情再定起复。 削爵,罢官,还得给朝廷白干活。 这就是李世民的决定。 惩罚不算太重,李素犯下的这桩事若要认真追究起来,杀头都不为过,最后却换来削爵罢官的结果,而且最后还有一句“酌情再定起复”,简直把话挑得非常明白了,意思很清楚,削爵罢官只是暂时的,起复是肯定的,只看时间长短而已,只要李素这段时间低调一点,脑子不再犯抽又去殴打朝廷命官,三五月内必然官复原职,此事风波就算过去了。 ………… 贞观十一年八月底,无官无爵的李素……刑满释放。 大理寺沉厚的大门在一阵令人牙酸倒胃的吱呀声中缓缓打开。 一身单薄绸衫的李素在牢头和狱卒们恭敬的笑容里,意犹未尽地走出了监牢,站在监牢外,李素缓缓回首看了一眼那扇阴森的高门,叹了口气,牢头的笑容顿时有些僵硬,他发誓自己刚才没看错,这家伙眼中居然露出依依不舍的目光……被关疯了吧? 拎着档案袋孤独落寞回家的凄凉画面没有出现,监牢外一字排开五辆大马车,程家的,段家的,房家的,尉迟家的,还有一辆马车很眼熟,马车外站着的人更眼熟,东阳公主府上的一名侍卫,朝他隐秘地笑笑。 巨灵大掌狠狠在肩头拍落,程处默笑得很大声,李素刚咧开嘴,段瓒,房遗爱,尉迟宝林等人纷纷围上来。 这一次,大家的笑容里终于少了许多客气虚伪的成分,比上次青楼喝酒时真诚多了,唯有房遗爱的笑容有点勉强,没关系,李素跟这位绿帽子王的共同话题估计也不太多。 男人四大铁,今日这些人里占了三样,一起嫖过娼,这个就不说了,一起扛过枪,打架也算,一起同过窗……铁窗。 大家一同经历过这些事,又都是血气方刚的少年郎,李素终于被……吸收进了纨绔圈子? “好兄弟,是条汉子!你这朋友俺段某今日认下了!”段瓒仰天大笑。 程处默更是人来疯:“走,都走,去上次那家青楼,咱们再好好喝一次!今日喝五步倒,谁先怂谁是杂碎!” 李素当即色变。 抬头看看天色…… “别拿天色说事,受够你了,莫逼俺老程翻脸,走!”程处默很及时地将李素蹩脚的借口扼杀在摇篮中。 李素黯然长叹,这次第,只能吟诗一句以表感慨。 度尽劫波兄弟在,……不如自挂东南枝。(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四章 家门不幸 被放出大理寺监牢的李素被程处默等一帮纨绔强行掳走了,实可谓刚出虎穴,又入狼窝。接下来的场面不用猜都能想象得到,很黄很暴力。 东阳公主府派出的马车很识趣地回去了,侍卫从头到尾没跟李素说一句话,默默的来,默默的走。本来东阳派出马车接李素就是担心他从监牢里放出来后没人接他回家,孤零零一人回去太伤心,现在看到门口这么多马车,狐朋狗友们这么热情,东阳的马车自然不必再凑这个热闹。 跟纨绔们第二顿酒喝下来,李素快醉死了。 这顿酒明显比上一顿和谐多了,这一次根本就是加深感情的酒宴,李素终于博得了纨绔们的敬重,一个有本事造出震天雷,助大唐赢得一场战争的少年郎,而且生活里也不怂包,五品的郎中说揍就揍,还敢领着几百号人冒着犯忌讳掉脑袋的风险冲撞官衙,只因这个官衙欠了他的钱…… 这种丧心病狂的神经病,大家不能不敬重,不仅要敬重,而且以后尽量别跟他借钱,后果,大家都看到了。 一顿酒宴宾主尽欢,程处默嘴里喷着酒气,醉醺醺地告诉李素,他坐牢的这几日,长安城里到处流传着李素的英雄事迹,一个十几岁的少年郎能干出如此惊世骇俗的事情,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程处默接着满怀惆怅地告诉李素,因为李素这一支突起的异军,最近在长安城混帐榜上,雄霸榜首数十载之久的老程家最近排名下降到第二位,长安城新的混帐榜状元,非李素莫属。 如李素所愿,他终于如愿以偿成为长安城无可争议的小混帐。名头非常响亮。 程处默和一群纨绔们都盯着李素,神情很惋惜。 这年头对名声还是很看重的,谁干了缺德事名声差了。不是一时的麻烦,而是一辈子都抬不起头的大麻烦。古人常有因做错事而羞愧自尽的事迹,说穿了还是羞耻心太重,接受不了一辈子活在别人鄙视的目光下的事实,于是索性一横心不活了,删号消档重来。 而李素,年纪轻轻博得“长安城小混帐”的雅号,在众纨绔眼里,已是很差的名声了。对将来很不利的。 李素嘿嘿直笑,脸上却不见任何悔恨羞愧之色,对小混帐的名号安然受之。 唐朝人脸皮太薄了,也太低估李素的脸皮了。干出这么一件混帐事,李素的目的就是要博得一个小混帐的名号,它跟道士画的护身符一样,可以帮他躲开不少麻烦。 再说名声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很重要吗?如果真因为名声差而不活,简直愚不可及,君不见程家老流氓活得多滋润。多欢实,谁能从老流氓脸上发现一丝一毫痛不欲生想自尽的迹象?被他祸害过的人才叫真正的痛不欲生。 ************************************************************ 大醉之后,长安小混帐回家了。程家的马车载着他,晃晃悠悠走了一两个时辰,终于回到了太平村的家里。 十来天没进家门了,很幸运,老爹李道正似乎并不知道李素被削爵罢官了,村里的消息毕竟闭塞,李道正从来不出村子,有些事情自然不知道。儿子十多天没着家,他还以为火器局公务太忙。根本没往心里去。 况且,那晚撞破儿子与东阳公主的私情后。李道正心里一直不踏实,吓得几晚没睡着。总觉得儿子在做一件非常危险的事,现在儿子公务繁忙不回家正好,只希望儿子更忙一点,忙得让他慢慢断掉和公主殿下的那段孽缘…… 李素踏踏实实睡了一觉,醒来时已是黄昏时分。 睁开眼,头疼欲裂,恨不得把自己脑袋剁下来,修一修再装上去…… 刚想继续睡个回笼觉,家里丫鬟来禀,王家老二来了。 李素楞了一下,赶紧忍着头痛起床穿衣。 这些日子在火器局里忙来忙去,每天回到家已是天黑,累得倒头便睡,第二天又继续骑马去火器局……周而复始,以往悠闲的日子全然不复,与王家兄弟见面的机会更少,说来委实是自己不地道。 来到前堂,王直不安分地坐在门槛外,新奇的目光环视周围,对李素家的新房啧啧赞叹不已。 见李素匆忙出来,王直起身笑着迎上。 李素呆了一下,指了指前堂:“咋不进屋?” 王直局促地笑笑:“要脱鞋,脚脏,还是算咧。” 李素皱了皱眉,这不对,以前王家兄弟对他没这么生分过。 伸手拽住王直的袖子,李素连自己的鞋都没脱,将他使劲拽进了前堂,将他的肩往下一按,二人随便找了个地方顺势坐下。 “以后再跟我见外,我不抽你,我让你哥抽你。”李素严肃地道。 王直笑着点头。 “你哥呢?现在咋样?” 王直脸颊抽了几下,神情顿时有些黯淡。 李素心一紧:“你哥咋了?” “我哥成家咧,婆姨是邻村周家的……” “废话,你哥成亲的酒宴还是我包办的呢。” 王直幽幽叹了口气:“大嫂……是个能干人,屁股也大,爹娘都喜欢得紧,但是脾气……” “你大嫂脾气咋了?” “刚成亲那几天看不出,后来渐渐发觉不妙……我哥,一天被她抽三顿啊!”王直仰天悲叹。 李素:“…………” “成亲三天后,她跟我爹娘说,家里以后归她管了,这个家由她来当,爹娘非常高兴,大嫂当家后,我家的日子确实比以前好多了,因为松州之战,我哥杀了十多个吐蕃贼,两月前官上来了人,按军功赐下二十亩永业田,家里的日子越过越有盼头,但大嫂对我哥管教也越来越严厉了,一言不合便是一顿抽啊……” 李素虎躯一震,环眼圆睁,散发出一股浓郁的王霸之气:“抽她啊!还反了她了!哪有婆姨管爷们的?必须拾掇之!” 王直垂头丧气叹息:“打不过她……” 李素:“…………” “我亲眼见过她跟我哥交手,刚开始我哥肯定不服,想要管教管教她,后来一个照面,两招过后,大嫂就把我哥放倒了,捆野猪似的把我哥四个蹄子……不,两手两脚绑了起来,然后……死命的抽啊!我哥被她抽得嗷嗷直叫唤,谁来都劝不住。”王直眼中露出惊怖之色,显然大嫂给他留下了不小的心理阴影。 李素的脸色有些发青,沉默半晌,缓缓地道:“王老二,我还一直没问过,你大嫂娘家……到底什么来头?” 王直叹气:“后来我打听过了,她爹曾是大唐府兵,而且曾是某位大将军身边的亲卫,曾经参加过灭东突厥之战,手下杀过的敌人一两百,真是一刀一枪从杀阵里挣扎出来的悍卒,后来年纪大了,退役了,大将军为报多年护卫之恩,送了他五十亩地,就在长安城的牛头村安了家,周家就大嫂一个女儿,从小就把一身战阵杀敌的硬功夫传给了大嫂,我哥那样的汉子,她一个人可以同时撂翻五六个……” 李素:“…………” 大将军身边的亲卫啊……那可是真正的精兵悍卒,危急关头能够以一敌十甚至敌百的变态存在,王桩娶了这家的闺女,余生…… 算了,王桩有没有余生还难说呢。 “知道她的来历后,我哥哭得肝肠寸断啊,说爹娘坑了他……还不敢大声哭,被大嫂听到又是一顿抽。”王直神情索然,仰天叹道:“想我哥也曾是大唐最精锐的陌刀手,一柄丈长陌刀舞得虎虎生风,然而对上大嫂,却连两招都走不过去,实在是家门不幸……” “你哥若过得太辛苦,要不……休了她?”李素很迟疑,毁自己的亲事倒也罢了,毁别人亲事可是真正损阴德的。 王直摇头:“大嫂虽凶悍,却也并非一无是处,我家现在日子被她操持得很好,顿顿都有个荤腥,不知她怎么攒下的钱,上月居然去泾阳县骡马市买了一头小牛,而且还说现在开始给我攒钱娶婆姨,爹娘对她很满意,除了对我哥凶了一点,对爹娘,我和老四都非常照顾……” 王直的神情很复杂,想必内心很矛盾,一边是深陷水深火热的大哥,一边是家人蒸蒸日上的好日子…… 李素也很复杂,娶这么一位婆姨,冷暖唯人自知。 “你哥呢?今咋没来?” 王直又叹气:“昨又被抽了,脸肿了半边,没好意思出门……” “你来找我有事?” 王直重重点头,眼含泪光看着他:“活不成咧,家里太吓人咧,我每天在家担惊受怕,生怕惹大嫂不高兴,也把我每天抽三顿……李素,你最有出息,能不能帮在长安城里找个活?干啥都行。” *********************************************************** ps:求月票!!更新虽少,但我脸皮厚啊。。。(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五章 打造孟尝 “你家大嫂……有那么可怕吗?”李素眼中带着几分狐疑。 关中女人凶悍,这话倒不假,从隋乱到如今,关中经历了太多次战乱,人口越来越少,男人在外面征战,顾不上家里,只能交给婆姨照顾,一个女人要撑起一个家庭,除了要付出和男人同样的劳动去种地,去挑水,还要把性格磨练得剽悍无比,才能应付生活里与邻人的摩擦,几十上百年过来,关中女人的性格代代相传,到了如今的太平年月,女人凶悍的性格也定了型。 然而王桩娶的这位婆姨……未免剽悍得太离谱了,如今毕竟还是男人的天下,女人不管怎么凶悍,也不能把自己的男人一天揍三顿啊……揍两顿也不行。 王直一副天天住在鬼宅被吓麻木了神情,淡淡地道:“一个女人,有了一身杀敌功夫,手下从无一合之将,还有什么事情她不敢干的?” 李素想了想,终于相信了。 “但你刚才也说过,你大嫂除了对你哥……略为凶悍以外,对你爹娘和你都不错啊,你怕啥?” 王直叹口气,神情愈发木然:“她说,邻村有个十三岁的女娃,自小与她玩到大,或许还得了大嫂她几分真传,前日托了扈司户去说亲,非要把她也娶到王家来,而娶她的那个人,是我……她还说,邻村一户人家去年生个了女娃,天赋异禀,骨骼精奇,是万中无一的武学奇才,将来让老四把她娶回家……” 李素同情地看了他一眼。 这位大嫂……是要灭王家满门的节奏啊。 “所以,你要离开村子,去城里找活干?”李素现在非常理解王直的感受了。若换了他,现在恐怕已逃到关中以外了,王直到今天还老实待在村子里。足见内心很强大。 王直重重点头,神情悲怆:“再不走。摸油活路咧……” 李素叹了口气:“你去长安城里干活,能干什么?论力气,你比你哥差远了,扛个包都能把你压得种进土里,进官衙当差,勉强只够自己糊口,没有功名的话,一辈子基本不可能升迁。做生意,你不是那块料,进火器局的话,我一句话倒是可以让你进去,但那地方陛下特别看重,但凡进去的人,没个一二十年出不来,对外敢泄露半个字就是抄家灭族的大罪,太危险了,我不能害你……” 王直越听神情越灰暗。一脸被围在垓下的楚霸王衰相,仰天悲叹:“天要亡我……” “亡个屁!”李素忍不住了,朝他后脑勺狠狠抽了一记。很爽,早想抽他了。 “我能眼睁睁看你身陷水深火热吗?” 王直眼中又恢复了几许希望的小火苗,满怀期待地看着他。 李素凝眉沉吟不已,许久之后,缓缓地道:“我给你找个花钱的差事,干不干?” “花钱?不挣钱?”王直楞了。 “我花钱,你挣钱!”李素瞪了他一眼。 “咋个说法?” 李素悠悠地道:“这大半年呢,我陆续挣了不少家产,你知道的。主要靠两样,一是印书。二是酿酒,每月大概能入帐百十贯。所以能盖起这么大的房子,还能请来管家,买这么多丫鬟和杂役……” 语声一顿,李素斜眼瞟过王直,见他茫然地眨着眼,李素不由叹气。 此处该有掌声啊…… “家产渐渐多了,有些事情也该做了,但我一直缺少一个能帮我做这件事的人,本来你不是最好的人选,你和你哥出村少,没见过什么世面,也缺少与人打交道的灵醒劲,但是呢,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本来没拿定主意的,现在还是让你去做吧……” “你们王家兄弟里面,老四才一两岁且不说,你和你大哥相比之下,你大哥太憨了,你比你大哥多了几分机灵劲,而且我看得出,你和你哥一样,也不甘心在这个小村里平凡老死,既然想出去干点事情,我可以成全你……” 王直忍不住问道:“到底啥事?” 李素四下环视一圈,声音忽然压得很低:“我给你一笔钱,你进长安城,买个马马虎虎的小屋子,然后用剩下的钱与那些混迹于长安街巷之中的地痞闲汉游侠儿之类的人结交,前期多花钱无所谓,但是以后,你必须要在长安城的这些城狐社鼠中混出名气来,名气大小我不管,但必须要有,你能做到吗?” 王直吃惊地瞪大了眼:“这就是你给我找的活?帮你花钱,还得花出名气来?” “你可以这么理解。” 王直看疯子一样看着李素:“你这么做到底为个啥?” “钱多,任性。” 王直沉默半晌,关心地看着李素:“哥,要不要我给你找个大夫看看?” 又狠狠抽了他一记,很爽。 “你别管我为啥,这事你按我的话一丝不苟办好,以后我包你一世荣华,将来你肯定比你哥有出息。” “就只是花钱,结交那些闲汉地痞?” “对,这年头人都实诚,闲汉地痞不好找,你多在东西两市转悠,一定有的,若遇到那种身手不凡又板着一张欠抽的酷脸以及一副高手寂寞天下无敌的衰样尤其喜欢背对着别人说话的家伙,先抽他一顿试试他的本事,不差的话把他带到我面前来。” 王直瞠目结舌半晌,期期地道:“可是……花钱干这事,目的呢?” “没有目的,总之,半年之内,你在长安城痞子界的名声必须是那种‘小孟尝’或是‘赛孟尝’之类的豪爽大方形象,嗯,切记不要混出个什么‘小龙阳’或是‘赛龙阳’之类的名号,我是不歧视啦,你爹怕是受不了这个刺激……还有,跟官府的差役,巡街的武侯,各坊的坊正之类的小吏也要结好关系,谁家有病有灾有难的,尽量出手帮一把,做好了这些,我再告诉你下一步该怎么做。” 王直傻傻睁着两眼:“…………” 李素重重叹气,跟人沟通怎么这么难呢? 重重一记抽过去,李素怒道:“你,拿着钱,去长安城找一帮看起来绝非善类的家伙,请客吃肉喝酒,会不会?会不会?” 王直秒懂:“会!” “这几天我拿钱给你,现在滚蛋,看见你就烦……” *********************************************************** 在家里住了两天,削爵罢官的李素恢复以往懒散平静的生活,每天在家里的院子里发发呆,中午吃过饭准时准点去河滩边报到,与东阳手牵手腻歪一下午,偶尔出其不意偷袭一下她那对养了十多年的小乳鸽,在她又羞又怒又惊的尖叫声中收获极大的满足…… 平静的日子里,煞风景的人永远都会在最不合时宜的时候跳出来,搅乱一池春水。 李素在家刚过了两天平静日子,杨砚找上门了。 他不能不来,因为火器局停产好多天了,火药这个东西,除了皇帝陛下只有他李素一人会造,这叫技术垄断。 看到杨砚那张极度不满的脸,李素才赫然发觉,李世民对他的惩罚不仅仅是削爵罢官,还有一样,那就是每月必须亲手调配一千斤火药,给朝廷干白工不能师出无名,于是英明的李二陛下管它叫作“将功赎罪。” 打白工不是李素的风格,但这件事他不敢不干,因为这是皇帝陛下的旨意。 ………… 不甘不愿地随着杨砚回到火器局,一切都跟往常一样,路上遇到金吾卫将士,还有那些来来往往的小吏,工匠们,见到李素后一呆,然后纷纷躬身行礼,神情跟以往一样恭敬,不,甚至比以往更恭敬,李素看得出,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敬重,每一礼行得毕恭毕敬,一丝不苟。 李素表现得很谦逊,别人行礼他急忙回礼,嘴里连连道:“不敢不敢,李某犯了错,有负陛下圣恩,已被削爵罢官,草芥白身不敢当此礼……” 行礼的人吓坏了,他们怎么当得起李素回礼,于是急忙又是躬身一礼回过去,李素又一礼回过来,大家拜堂似的在火器局院子里行礼个没完,好累。 杨砚脸颊直抽抽,板着脸将李素拽了起来,踏实受了大家一礼,众人得到了满足,纷纷四散而去。 “李监正你够了!你犯错是为火器局犯的,火器局上下谁人不知你为了给火器局请支用度,不惜痛殴度支司那个姓吴的混帐,火器局得到消息时人人拍手称快,得知李监正你被陛下削爵罢官,人人痛哭失声,仅凭此举,火器局的监正以后仍然是你,从少监到工匠,我们不会再认第二个监正。” 李素呆了片刻,老脸顿时一红。 殴打吴郎中的本意……其实跟火器局要钱的关系并不大,这个,实在是很惭愧。 杨砚看着李素的目光愈发欣赏,捋须叹道:“以往只觉李监正为人懒散,不识大体,奢华无度,不堪重用……如今看来,却是杨某走眼了,监正大人痛殴吴郎中之举,实为大义所趋,一往而无畏,正是一条铁铮铮的汉子,下官敬服。”(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六章 李家破财 削了爵,丢了官,居然还能得到火器局上下的敬重,对李素来说委实是意外的收获。 嗯,实在是太意外了,杨砚说完后,李素呆呆看着他,半晌没出声。 杨砚对李素的表现很不满意,大家对你如此敬重,按出牌的套路,这个时候你应该开口谦虚几句,感激几句,甚至痛哭几声,都好,傻楞楞看着我是几个意思? “监正大人,配火药的工坊还是老地方,外面已有金吾卫将士把守,监正大人径自进去即可。” 李素点点头,二人继续往前走。 走了几步,杨砚忽然叹了口气,道:“监正不必忧心,陛下削爵罢官不过一时之举,只为平息朝臣众怒,不得不说,陛下对监正还是恩宠无加的,领数百人冲撞官衙,殴打朝官,若换了旁人,必是杀头抄家的大罪,陛下却只削爵罢官,足可见皇恩之隆,监正数次为国立功,陛下必不会轻易重惩你,日后若监正能立身立德,好好反省过失,相信数月之后,陛下仍会起复,陛下罢监正官职之后,却迟迟没有委任新的火器局监正便是明证,火器局监正空悬,正是为日后起复而用,监正大人不必挂心。” 李素笑道:“多谢杨少监提点,其实当不当官的,我并不在乎,不当官亦可为大唐献一份心力,比如现在,我一介白身,仍来火器局配火药,也是出自对大唐对陛下的忠心,只望我大唐雄兵能多辟疆土,陛下早日威服四海,个人得失与荣辱,却不用放在心上。” 杨砚一脸欣慰之色,频频点头。难得地露出一丝笑容:“监正大人能这么想,善莫大焉,我大唐之福也。” “啧!” 李素龇牙。这么好糊弄,原来博得杨砚欣赏的方式就是喊口号。表忠心,顺便跳段忠字舞他可能更开心…… 相比之下,还是跟许敬宗相处更舒坦,许敬宗跟杨砚不一样,他是无时无刻不在变着法子博取李素的欣赏,溜须拍马无论角度还是力度,都是非常令人愉悦的,就是危难时刻人就跑没影了。 李素脚步慢了许多。一想到许敬宗……总觉得今天火器局里少了点什么。 “啊呀!啊呀!监正大人!下官……想煞你啊!”极度惊喜的语气伴随着一股浓郁的马屁味道扑鼻而来。 许敬宗脚步匆忙,一副倒履相迎的姿态,跑到李素面前惊喜地握住他的手直摇晃。 “监正大人受苦了,前几日火器局正是危急关头,下官却不争气,偏偏那个时候病倒,闻知大人被削爵罢官,下官心中之痛如万箭穿心,监正大人,您这一劫。却是被下官所累,被罢官的应该是我才对……” 李素笑吟吟地瞧着他,很完美的演技。看,眼角还挤出了真诚的泪水,一脸愧色站在面前,那种羞惭得直欲撞墙却又怕疼的纠结表情生动地在脸上表现出来,而且还很有层次…… 杨砚被恶心坏了,许敬宗选在那种关头病倒究竟是怎么回事,大家心里都有数,现在见许敬宗这副羞惭的马后炮模样,杨砚脸色铁青。鼻孔重重发出一声怒哼,然后朝李素点点头。拂袖便走。 许敬宗无所谓,混官场的人最不需要的东西就是脸皮。对杨砚的离去毫无表示,当他透明的一般。 “莫理杨少监,他就那人,许少监继续,刚才说到被罢官的应该是你,嗯,然后呢?”李素饶有兴致地瞧着他,他对许敬宗说话的内容没兴趣,反正都是屁话,没一个字能信,但对许敬宗脸上的表情很有兴趣,这是影帝级人物在授课啊。 许敬宗露出尴尬之色,这回是真尴尬了,李素那饶有兴致的目光令他如坐针毡,有种全身被人看透的感觉。 叹了口气,许敬宗垂下头,低声道:“监正大人,下官知错了……” “你病了有什么错?发生这种事呢,大家都不想的……”李素悠悠地道。 许敬宗老老实实地道:“下官其实没病……度支司太不通情理,下官接管火器局财权后进退两难,去要钱,别人不给,想还回财权,怕监正大人训斥,下官走投无路,只好装病躲开了……” 李素笑得更开心了,当初对许敬宗的猜测没错,这是个典型的真小人,一件坏事干完,能瞒过去自然便瞒过去,若是被人看穿了,也非常光棍的承认,然后一副任杀任剐的样子,教人想剁了他都不忍心…… “总之,下官错了,连累监正大人被削爵罢官,一切罪责,皆由下官而起……所幸陛下仁厚,罢监正大人之官留了后手,大家都知道,起复监正大人是迟早的事,从今往后,下官真正唯监正大人马首是瞻,从此忠心不二,下官愿立毒誓,求监正大人再相信下官一次。” 许敬宗说完诚恳地注视着李素,无论表情还是眼神都很认真,一时连李素都有些分不清真假。 “许少监啊,其实我的信任很容易得到,这样吧,你放一千贯钱在我这里,当作押金,从此以后我绝对毫无保留的信任你,若你日后又干出临阵脱逃的事情我也不怪你,一千贯押金一文不退,我全部笑纳了,下次你再拿一千贯给我,我继续信任你,你觉得怎样?” “啊?”许敬宗吃惊地看着他,脸色渐渐变得难看,如此明码标价的信任……是不是有点贵? “考虑考虑?”李素充满期待地看着他。 ************************************************************ 配一千斤火药不是轻松事,李素把自己关进工坊,足足忙了三四天才把火药配完,揉着肩膀摇摇晃晃走出工坊,许敬宗毕恭毕敬等在门外,见李素一脸疲惫之色。立马上前殷勤地给李素揉肩,顺便厉声吆喝着小吏们将火药抬下去称重,严厉和笑脸之间来回转换。非常自然通畅。 “监正大人辛苦,可惜陛下有过旨意。配火药一事只能由监正一人可为,见大人如此辛苦,下官只恨不能为您分担……” 李素笑吟吟地道:“想分担没问题啊,明日我便向陛下求旨,说许少监忠心为国,想和我一起配火药,求陛下把火药秘方给你,陛下一定会龙颜大悦的……” 许敬宗浑身一颤。脸都绿了。 谁都知道陛下对火药非常重视,这话若真递到陛下那里,他许敬宗想要火药秘方到底存了什么心思?这岂止是作死,简直是作大死啊。 “监正,监正大人莫闹……”许敬宗脸色难看,非常明智地转移了话题,怀里掏出一份精致的名帖:“监正大人,长孙府托人送来一张名帖,明日晚间长孙府开宴,请监正大人赴宴。” 李素心一紧。眉头顿时皱了起来,也懒得追究长孙家的名帖为何会出现在许敬宗的手上。 上次领人冲撞度支司,痛殴吴郎中。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博得长安小混帐的荣誉称号,于是东宫的酒宴没下文了,魏王府的酒宴也没下文了,原以为长孙家也一样,结果罢官削爵才几天,长孙家的名帖又不依不饶递了过来,一副不请他李素喝一顿誓不罢休的架势。 手里捧着名帖,李素苦笑数声。 机关算尽。瞒过了太子,瞒过了魏王。终究瞒不过老狐狸的眼睛。 不去不行了,第一次可以推脱。第二次再请若还推脱,显然是给脸不要脸,以长孙无忌的权势,捏死他就如同捏死一只……那啥。 ………… 大人物三番两次邀请究竟存了什么心思,李素不明白,那个级别的人所思所想不是李素能触碰到的。 愈是如此,李素愈有危机感。 尽管深受李世民恩宠,但他知道自己并没有走进大唐的权力圈子,顶多算个外围男。 身在外围都无法避免各种不明目的的宴请,日后若官职和爵位更进一步,他将如何自处?住在长安城外,每天长安城朝野和坊间发生了什么事,有了什么传言一概不知,每次进了城就如同性命掌握在别人手里一般,莫名其妙被人砸店,莫名其妙被人宴请,事前毫无预兆,事后毫无防备,李素越来越不满意这样的日子。 不满意就要改变它。 所以,李素在棋盘上终于重重落下了第一颗子,——王直。 以他目前的地位和能力,只能把影响力深入到坊间,所以需要王直按他的吩咐去结交闲汉地痞,还有一些来无影去无踪的神秘游侠儿,李素需要培植自己的力量了。 太平安逸的贞观盛世是让普通百姓享受的,而他既已身处朝堂,永远不可能有太平安逸的日子,朝堂风急雨骤,不将根茎深深扎进土壤里,迟早会被风浪掀翻。 回家的路上,李素骑在马上,默默将未来一到两年内的规划布置妥当。 说来王直已等了他好几天,今晚回去后从家里库房提点钱出来,让他进城了。 回到家已是傍晚,李素下马,家里杂役上前牵过马,李素匆匆进门,发现老爹不在,管家说老爷这几天很高兴,下田了。 哼着小曲进了内院,库房设在内院主厢房的内侧,非常隐秘的地方。 城里的印书坊,还有和程家合伙的白酒买卖,李家目前主要的进项便是这两样,每月大约有百来贯钱左右,月初时由印书坊赵掌柜以及程家的管事用马车运来,李家最近没有太多开销,眼看着库房里的现钱越积越多,有种金山银海的意思,每次李素进库房数钱时心情总是特别好,尽管钱太多数不清,但李素好心情的来源就是这数不清的钱,哪天若能数得清了,说明钱少了,李素的心情一定很坏。 此刻李素手里握着钥匙,满脸笑容打开库房的铜锁,慢吞吞点亮了里面的油灯。 昏黄的灯光渐渐照亮了狭窄逼仄的房间,李素回过头,脸上的笑容如同被施过冰冻术似的,瞬间僵硬了,两眼发直看着库房,许久无声。 “我钱呢?”李素嘶声吼了起来,两眼涨得通红。 没人回答他,李素早立过规矩,库房是禁地,不论管家杂役还是丫鬟,谁靠近打死谁,除了李家父子两位主人。 “我钱呢?”声音拔高了几许,透着无比的绝望和……绝望。 数不清库房里面究竟多少钱,但有帐可查,大概两千多贯的样子,两千多贯,用马车载的话,大概需要十辆马车左右。 而此刻,曾经堆满了铜钱的库房空空荡荡,地上厚厚的灰尘倒印着一枚枚铜钱的印记,似乎在向主人哭诉曾经的富有。 这么一大堆钱,连一文都不剩了。 “勃然大怒”已不能形容此刻李素心里的感受,李素只觉得自己快炸了,……把偷钱的贼抓到后再炸。 “老薛!给我滚过来!”李素跑出内院暴喝。 薛管家脸色苍白,连滚带爬跑来:“少郎君有何吩咐?” “库房的钱呢?”李素瞪着一双要杀人的眼睛怒道。 “钱?”薛管家露出疑惑的神情,李素看懂了,不是装傻,而是一副“你怎么可能不知道”的表情。 门外传来李道正熟悉的咳嗽声。 薛管家如释重负,几步迎上前道:“老爷回府了。” 李道正心情很不错的样子,咧开嘴笑了笑算是打招呼。 “爹,咱家库房的钱呢?”李素渐渐明白了。 李道正闻言笑得愈发开心:“钱?钱当然花出去咧。” 李素头有点晕,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天旋地转”,比晴天霹雳差一个等级。 “两千多贯钱……咋花的?”李素咬着牙道。 “泾阳周县令前些日子来找我,说官府决定将太平村西边的荒地开出来,召集了几百个徭役,后来官府勘定,认为是中等田,周县令来家里拜访我,问咱家有没有兴趣买下,三百亩地啊,啧!” 李素面如土色:“所以,爹你就买下了?” 李道正乐呵呵地点头:“当然要买,老天送来的好运道,一共折价三千贯,家里钱不够,周县令很大方,让咱家先打个欠条,来年再还也可以,欠了差不多六百多贯吧,怂娃,快给老子赚钱还债去!……哭啥!瓜娃,是喜事,快笑一个。”(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七章 夏花绚烂 钱花光了,李素只觉得自己好像一只倾倒在地的瓶子,全身的生机被一点点流尽…… 这回李素是真哭了。 来到大唐大半年了,费尽心思钻营投机,发明这个创造那个,连一首首千古绝诗都被他当成了货物卖来卖去,为的是什么? 钱啊! 有钱才能在这万恶的封建帝国愉快的玩耍,才能让他在这陌生的年代找到一丝安全感。 李道正却显得很高兴。 不同的价值观造就了对事物的不同悲喜。 对农户人家来说,土地是第一大事,土地越多越好,证明农户人家的成功方式不是看你家库房里存了多少铜钱,而是看你家名下的土地有多少亩,钱是不能摆出来炫耀的,但土地可以,任何人走在路上,随手一指这是某某家的地,他家很了不起,地有多少多少亩,无形之中便成了村子里的成功人士,而且成功得很低调…… 李家库房空了,名下的土地多了三百亩,李素心都碎了。 无法责怪老爹什么,每个人的阅历不同,见识不同,立场也不同,站在李道正的立场上,或者说,站在太平村任何一个乡亲的立场上,有了钱用来买地是再正确不过的事了,像李素这种花钱去盖大房子,买丫鬟,把钱放进库房里存着才是异端。 李道正笑得很开心,笑容里多了几分睥睨的味道,俨然已是太平村第一成功老爹的派头,浑然无视儿子心碎的眼神。 “哭个啥嘛,钱没了再去赚,你在城里那个印书的买卖,还有卖酒的买卖。挣的钱都用马车拉,你心疼个啥?过段日子存够了钱,我再去买几百亩……” 李素的心碎得更彻底了:“爹。钱不是这么花的……孩儿能不能和你谈谈人生?” “哈……啐!没空!明去村里雇请劳力,几百亩地咧。还得多请些人来帮衬……” 李道正满脸笑容,哼着不知名的黄色小调进了屋。 李素脸颊使劲抽了抽,叹了口气,看着老爹的背影无奈地道:“你开心就好……” ************************************************************** 李家陷入严重的经济危机。 确实很严重,家里库房空了,偌大个家,有管家有杂役有丫鬟,上下加起来几十号人。先不说发工钱,吃饭都成了问题。 李道正显然没有理财概念,否则当初也不会把日子过得跟遭了灾似的,库房里的钱给了周县令,家里居然一文钱都没留。 李素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升级失败的游戏主角,一切都要从头开始,而且危机迫在眉睫。 印书坊和程家前几日刚送来上月的结算款,现在去要钱不合适,或许能恬着脸去借,但李素恬不下那张脸。人情这东西很珍贵,为了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去消耗,将来遇到真正的危难时刻。人情就没了。 钱没了,李素对未来的计划被打乱,王家老二还得多在家里过几天受苦受难的日子,而李素,决定自救。 ………… 李道正安逸地睡着了,兴许做了个梦,梦到他用钱买下了整个太平村的土地,连公主家的封地都被财大气粗的他买下了,在梦里。李道正终于完成了从农户到地主的思想蜕变。 李素一脸悲苦,辗转反侧到天明。 次日天刚亮。一夜未眠的李素便起床出门,身影萧瑟地在村子里游来荡去。像一只没收到阳间纸钱的穷鬼。 太平村里最有出息的孩子,现在却一脸悲凄地围着村子漫无目的的转圈,引来乡亲们议论纷纷。 流言这东西很可怕,而且传播速度非常惊人,从客观的推测李家出了什么事,再到或许是弄大了某家闺女的肚子,最后发展到他老爹李道正弄大了某家闺女的肚子,否则李家娃子不会这么愁眉苦脸,说起李家,李道正曾经的婆姨活着的时候却与乡亲们格格不入,从来不出大门一步…… 李素丢了魂似的慢慢游走着,对乡亲们的议论声浑然未闻,——算了,今先哀悼钱,明再抽他们的嘴,用鞋底子抽。 李素懒得抽,有人帮他抽。 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在村间的田陌上时,王家兄弟身披万道霞光,悟空和八戒似的从斜刺里杀出,将周围那些碎嘴的乡亲一个个用巴掌抽,用脚踹,把他们赶远了。 “兄弟!你咋了么?咋了么?”王家兄弟一脸惶急,王桩捏着李素的双肩使劲摇晃,仍不见他回神,急忙回头吼道:“老二快去长安城,请孙老神仙来看看,我兄弟这是咋了么!” 王直慌忙答应了一声,正待拔腿便跑,却听李素幽幽叹了口气:“歇了吧,我没事。” “兄弟,你到底咋了?丢了魂似的,晚上回家时路过坟山冲撞了邪祟?” 没精打采地抽了王桩一记,李素虚弱地道:“我只冲撞官府,没兴趣冲撞邪祟,下次再小瞧我的品位,定抽不饶。” 王桩急得跺脚:“你想急死我?到底咋回事么?” 李素哭丧着脸,长长叹了口气:“活不成咧,大早上就在村里转悠,想找棵结实点的歪脖子树吊死算了……” “傻啊,西边山头上不是有一棵么……” 王直话没说完,被王桩狠狠一巴掌抽了个倒栽葱。 “抽得好!”李素情不自禁赞道,接着又恢复了无生趣的模样,叹道:“我丢钱了……” 王家兄弟恍然大悟,露出难怪如此的表情,然后两兄弟当着李素的面窃窃私语。 “丢的钱肯定不少,少于十贯都不会寻短见。” “可能丢了百来贯,不然不会这副没了魂的样子。” “嗯嗯,兄长高见。” “我丢了两千多贯。”李素面无表情地道。 王家兄弟倒吸一口凉气,震惊地瞪着他。 俩兄弟的表情又给李素的心里狠狠添了一回堵,他们的震惊不是丢钱的多少,而是丢了两千多贯你居然还活着…… 算了,没力气抽他们,下次再说。 王家兄弟嘴笨,也不知怎么安慰李素,李素更是丢了魂似的目光无神看着远处发呆。 夏天快到尾声了,天气仍然炎热,但晚上已经能够感受到一丝凉意。 阳光下,平滩荒地里一片万紫千红的野花,似乎也知时日无多,用尽全身的力气绽放着这一世最璀璨的光彩。 花开得很绚烂,关中的土壤环境说不上好,很多田地都只是中下等田,粮食收成并不理想。但奇怪的是,野花却开得特别艳丽,每到夏时,牡丹,杜鹃,兰花……各种花卉争奇斗艳,各尽妍态,开得非常旺盛,有人说是因为关中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得关中者得天下,于是千百年来关中战乱不断,关中的土地里到处埋着尸首,而花这东西在埋尸之处生命力特别强……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文青病发作的李素嘴里喃喃念叨着这两句。 念着念着,眼睛却不似方才那般无神了。 “兄弟,你念叨个啥咧?” 李素忽然笑了,神情轻松了许多,还有心情拍着王桩的肩调侃道:“王桩,据说你成亲后每天被夫人揍三顿,而且每次挨揍都有新花样,不错,当初陌刀手没白当,扛揍功夫算是练到家了……” 王桩的表情很精彩,先红,再绿,后白,跟荒地上的野花似的。 “放屁!哪个杂碎在老子背后嚼舌根呢?老子抽死他!”男人的尊严令王桩跳了起来,脖子青筋暴跳,说着“杂碎”二字,不善的目光却盯住王直。 王直望着天,一副看透世情不染凡尘且关我毛事的超脱模样。 李素眨眨眼:“难道你没挨夫人的揍?” 王桩涨红了脸,怒道:“挨了!咋地?谁他娘的乱说我一天挨三顿?明明只有两顿!” 李素肃然起敬:“原来只有两顿,确实很了不起,三顿未免太丢面子了……” 王直脸色很红,扭过头,肩膀一耸一耸的,很辛苦。 王桩一见老二的模样,顿时恶向胆边伸,一巴掌乎过去,王直哎呀一声被扇得脸着地。 然后王桩和李素脸上同时露出很爽的表情…… “好了,说正事。”李素坐直了身子:“你们兄弟俩帮我一个忙。” “尽管说。” 指了指荒地上那片万紫千红的野花,李素道:“帮我采花,采下来的每种花归为一类,不可错乱,选那些香气浓郁的,闻着没味道的不要。” “你要做啥?” 李素眨眨眼:“给你做个好东西,拿回去送给婆姨,保证她一天只揍你一顿。” ************************************************************* ps:大概明天开始,应该可以恢复两更了。。。。 还有,感谢“hrwj”飘红打赏,本书第六位盟主诞生,谢谢厚爱!(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八章 馨香满院 “穷极则思变”的意思是,穷到快当底裤的时候,一定要挖空心思赚钱,否则就没有底裤穿了。 李素现在很穷,所以他在想办法。 赚钱的法子很多,比如卖诗,脑子里记了不少绝世好诗,随便找个没节操的读书人卖出去,不多不少也是一笔收入,可是以前那几首诗拿出来后引发了不小的轰动,这种事能瞒过百姓,却瞒不过朝野君臣,现在的李素俨然已被朝堂君臣当成小才子了。 卖诗动静太大,若想这辈子活得安稳一点就必须低调,顶着才子的名头招摇过市,下场通常不会太好,出头鸟永远是猎人的第一个目标。 李素只好断了卖诗的心思。 幸好除了卖诗,李素还懂得许多别的赚钱门径。 比如……香水。 王家兄弟很卖力,而且很煞风景,荒地上的野花被他们糟蹋得不成样子,两个时辰不到,漫山遍野万紫千红的野花被他们采得干干净净,荒地上没有了野花的遮盖,露出一块块被掀翻的地皮,跟被狗啃过似的。还有一两朵奄奄一息的小花儿耷拉着头,零星点缀着这块倒霉的地方。 一捆捆的野花被集中起来,分类摆放在酿酒作坊外。 太平村的酿酒作坊一直都在,作坊是程家盖的,原本程咬金打定主意要把作坊搬到他自己的庄子里,谈判过程中被李素断然否决,原因很简单,他懒得来回跑。 技术和知识产权垄断的好处很快体现出来了,作为高度酒的发明者,李素已成了这个产业链条里最高级别的存在,整个高度酒产业必须紧紧团结在以李素为中心的发明者周围。 对李素的坚持。程家也没办法,程咬金很痛快地将酿酒作坊建在太平村里,程家的马车每天来往不绝。将酿好的一坛坛美酒运进城里发卖。 作坊有程家的管事打理,李素要做的事情并不多。今日见李素和王家兄弟抱着一大堆又紫又红的野花过来,程家管事不由有些诧异。 李素让王家兄弟把野花均匀地摊在作坊前的空地上,然后进作坊找酒。 制造香水很简单,无非是花和酒精的融合物,酒精很重要,而且需要高度酒精。 作坊里的酒一般都只蒸过两次,李素尝了一口,觉得不大满意。于是让管事派两名酿酒的工匠过来,空出一口蒸锅,搬了几坛成品酒重新蒸。 管事闷不出声,默默配合李素,被派到作坊前,程咬金早有过交代,无论李家娃子要做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只管配合,不要东问西问。 所以程家管事便一直默默的配合,同时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李素所有的举动。 李素没理会他。派到作坊的这位管事是程家的远亲,能够信任,况且香水这东西的制作虽然简单。但就算让他眼睛一直盯着,他也学不到制作技术的关键处。 制造香水最麻烦的地方在于提取香精油,李素依稀记得一些步骤,只是唐朝物质太匮乏,许多东西找不到,只能用别的来代替。 高度酒反复蒸了好几遍后,李素又尝了一小口,嗯,味道很烈。很好喝的样子……再尝一口,顿觉一阵头晕目眩。脸上迅速浮起一层酡红,很好。酒精度达到了,而且自己似乎……醉了? 叫王桩从村子里弄了块猪油,将它均匀涂抹在平滑的瓷片上,然后把花放置在瓷片上让太阳暴晒,布置好了一切后,李素红着脸摇摇晃晃起身,还打了个酒嗝儿,朝管事和王家兄弟挥了挥手,在管事和王家兄弟呆滞的目光里,李素脚步踉跄回家睡觉去了。 ………… 一天后,李素终于从瓷片上提取了一点点香精油,再叫王家兄弟去采花,然后带着提取出来的精油和酒精回到了自己家,接下来的步骤就不能让任何人看见了。 李家院子堆满了野花,各自分类,月季和栀子的香味最浓,将酒精和少许蒸馏水倒入一个罐子里,小心地滴入一点点香精油,最后将与香精油相匹配的花瓣也扔进罐子里,捧着罐子朝王家兄弟二人打量了一下,然后将罐子递给王桩。 “摇。”李素简洁明了地道。 “啥?”王桩一脸茫然。 “抱着罐罐,使劲摇,抽风似的摇,咱三人里你力气最大,这活就你能干。” 王桩咧嘴一笑,然后大喝一声“走起!” 于是李家院内,王桩抱着个大罐罐,抽了风似的摇晃,画面很诡异。 “我干点啥咧?”王直凑过来问道,目光不时羡慕地朝兄长望去,他觉得兄长的动作很吸引眼球,风头都让他出了。 李素挠挠头,王直不好安排,其实这事王桩一个人足够了,根本用不到王直,于是只好道:“你好好活着,切记呼吸不要停止。” 王直:“…………” “……好吧,你去村子里找一面鼓来,当着你哥的面敲,记得一定要有节奏感。” 王直领命,喜滋滋找鼓去了。 李家院子闹出的动静不小,鼓声咚咚的节奏声里,王桩愈发来劲,抱着罐子配合着鼓声节奏,一个人站在院子正中摇得很嗨。 李家的管家杂役和丫鬟们纷纷从门后,廊柱下探出头来,惊讶地看着王桩抱着罐子不停抽抽…… 注意到自己正被李家的丫鬟注视着,王桩愈发来劲,打了鸡血似的抽抽得更厉害了,根本停不下来。 摇晃了一柱香时辰,李素估摸差不多了,再说王桩抽抽的动作他也看够了,于是叫王桩停下来。 王桩不答应,继续抽抽。 李素上前一脚踹上他屁股,终于不甘不愿地消停了。 揭开盖子,仿佛从里面跑出来一个跳跃的精灵,浓郁的香味眨眼间弥漫在院子四周,连离得老远的管家和丫鬟们都情不自禁地抽鼻子,浓烈的花香味令年轻的小丫鬟们两眼发亮,透着一股想将它拥有的狂热, 不经意看到丫鬟们的眼神,李素笑了笑,他对香水的未来市场愈发有把握了。 “咦呀!香!太香了!”王家兄弟盯着罐罐,眼中充满了不可思议,抬头望向李素时,目光满是神奇和崇拜。 李素伸出一根手指探进罐内,沾了一滴香水出来,凑在鼻端细细闻了一下。 嗯,效果不错,最后还得加一点点麝香作为香水的稳定剂,让酒精和香味不那么容易挥发。 大功告成! *********************************************************** 李家终于又多了一条财路,解决经济危机没问题了。赚钱儿子败家爹,很心塞的组合。 接下来要考虑的是怎样把香水的名声打出去,让它在长安的宫闱,权贵和中产阶级妇人圈子里迅速风靡起来,赚尽女人钱。 王桩按李素的吩咐进了一趟长安城,找到一家瓷器店订制了一大批精致雕花的小瓶子,半两或是一两装的,每个瓶子上雕刻的花朵形状恰好对应瓶子里的香水味道,可谓用心良苦。 瓶子送进李家后,李素迫不及待先装了三小瓶香水,揣进怀里匆匆出门了。 河滩边,东阳仍旧早早坐在石头上发呆,安静地等着李素。 牵手袭胸之后,二人的关系愈发亲密,经常躲在侍卫们看不到的地方摸摸抓抓,东阳羞不可抑的半推半就,时而因强烈的羞耻心而抗拒,时而怕情郎不高兴又忍住羞耻心而迎合,来来往往小半月里,李素不知不觉进展神速,已然到了将不规矩的手伸进她衣襟内寻幽探秘的程度了。 今日李素来到河滩时神情很高兴,嘴角的弧线高高扬起,显示心情非常不错。 东阳看他那高兴的模样,不由想起前几日这混帐轻薄她的样子,那双不规矩的大手在她胸前摸个没停,一想到那幅画面,东阳顿时觉得手脚都软了,胸前一对蓓蕾更是麻麻酥酥的,仿佛一股电流穿过,这家伙今日笑得如此开心,不知等会儿又会做出什么羞人的事情……想到这里,东阳脸红如霞,有种拔腿便跑的冲动。 “呸!笑得那么难看,一定又在打我的坏主意,告诉你,今日绝不准你碰我一下,不然我,我……咬你!”东阳羞红着脸道。 “说什么呢?完全听不懂……”李素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在她身边坐下。 看着娇艳如花的东阳,目光顺便在她凸出的胸脯上扫过,嗯,发育得越来越好了…… “来,把眼睛闭上,送你个礼物……”李素笑眯眯地道。 “不闭,你用这一招骗了我多少次了,每次我一闭眼你就,你就……”东阳羞得垂下头,说不下去了。 “这次是真的,相信我!” 东阳心虚地回头,朝侍卫们待的地方偷瞟了一眼,犹豫挣扎半晌,终于认命地闭上眼睛。 不知轻薄过自己多少回了,现在拒绝还有什么意义?想轻薄便随他吧。 ********************************************************* ps:还有一更。。。呃,因为太久没有两更了,码字没把握好时间,估计可能在0点后。。。 还有,求月票,这个很重要,不能不每天啰嗦一遍,而且长期坚持啰嗦。。。(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九章 长孙夜宴 意料中的轻薄并没有发生,那双不规矩的大手也没有落在东阳身躯的任何地方, 一股若有若无的香味飘散在空中,随即香味越来越浓烈,很素雅的栀子花香。 东阳小巧可爱的琼鼻不由自主地皱了皱,有些贪婪地闻着这股清新的花香味。 “闭着眼别睁开,往前一点,香味更浓哦,对,往前,一直往前……”李素略带几分坏坏的声音传来。 东阳依言闭着眼,将脸往前凑去…… 直到红艳的嘴唇仿佛碰到一个温热软软的东西,东阳睁开眼,赫然发现自己的嘴唇和他的嘴唇碰在一起,浮现在眼前的,是他那张坏坏的放大的笑脸。 “呀!” 东阳大羞,急忙往后缩,恨恨捶了他几记粉拳:“又骗我!你又骗我!” 李素哈哈大笑,变戏法似的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巧精致的瓷瓶递到她面前。 “我哪里骗你了?说了要送你礼物的嘛。” “这是什么?是我刚才闻到的香味么?” “嗯,打开闻闻,看看喜不喜欢,我这里有三种花香味的,你自己选。” 东阳小心揭开小瓷瓶的木塞子,然后她便闻到一股浓烈的栀子花香味,浓香渐渐弥漫在空气里,东阳两眼大亮,深深吸了口气,顿觉整个世界都美好起来。 李素看着她极度惊喜的模样,嘴角勾起淡淡浅笑。 果然,女人对香水的着迷,从古代到现代,一点都没改变过。 “好香啊!真是送我的吗?”东阳的声音洋溢着和香水一样浓郁的欢喜。 “第一次送你,第二次要收钱了。十贯钱一瓶,嗯嗯,谢绝还价。” 被李素敲诈勒索太多次了。东阳对钱的话题自动无视,喜滋滋地闻着瓶里的香味。抬起头时露出和王家兄弟一样的崇拜和赞叹之色。 “这东西你是怎么做出来的?好厉害,就像,就像施了仙法一般,把人间最美的花香永远留住了……” 李素摸着鼻子,慢吞吞地道:“理论上,世间任何味道都能永远留住,你若口味重一点的话,我还有办法让你闻到年份久远的屁味儿……” 东阳欢悦的脸色一僵。垂头犹豫地看了看手里的小瓶,小心翼翼将它搁在一边,然后猛地转身,小粉拳铺天盖地捶在李素的胸膛和肩膀上。 “混帐,混帐!什么话到你嘴里都煞了风景,老天真是瞎了眼,什么稀奇古怪的本事都给了你,还给你安了一张鬼见鬼愁的破嘴……” ………… 笑闹之后,东阳的螓首靠在李素的肩上,盯着小瓷瓶的杏眼仍发着光。眼里露出极度的喜爱之色,不停地把玩着小瓶子,瓶上每个小细节都被她的葱白手指细细抚摸过。 “喂。这东西到底怎么造出来的?你脑子还存着多少不为人知的本事?作诗啊,献策啊,造震天雷啊,你肚里好像有个百宝箱子,随便一掏都能掏出惊骇世人的好东西……” 李素笑道:“这个东西叫香水,是我无聊之时琢磨出来的,嗯,妇人应该都喜欢,是吧?你也喜欢吧?” 东阳笑着点点头。轻轻抚摸着光滑的瓷瓶:“香水……确是名副其实的好东西。” 李素将她搂在怀里,在她耳边悄声笑道:“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香水,如同女人的春心。任何时候都是那么的浓馥,香甜,沁人心脾……所以每个女人都无法拒绝它。” 东阳整张俏脸仿佛在发光,依偎在他怀里,嘴里喃喃念叨了几句,满足地叹了口气:“你呀,就喜欢拿这些新奇的小物事,再加几句这样的小句子勾人呢……” 眼波斜斜飞扫,平日端庄的东阳此刻竟有了几分媚眼如丝的妩媚风情,李素不禁痴醉了…… 啪! “手!手!手往哪摸呢?”东阳又羞又恼地拍开他的手,气道:“好好的说着话,每次都是你煞风景!” ************************************************************** 下午时分,李素在家中收拾了一番,穿上月白色的新衣裳,怀里揣着一瓶香水,登上了进城的马车。 长孙府上开夜宴,长孙无忌已请过他两次了,再不去就是给脸不要脸了,对这位横霸三朝,权势极隆的宰相,李素不敢再摆架子。 躲不过去只能选择直面。 李家的马车经过了修改,自李素被削爵罢官后,县子的相应仪仗也要改一改了,李素已失去了县子仪仗的资格,没资格用双马,只能改单马,真是个心酸的事实。 晃晃悠悠一个多时辰,马车进了长安城,进城后拐了个弯儿,径自上了朱雀大街。 长孙府就位于朱雀大街上。 天还没黑,长孙府上张灯结彩,门口挂上了红色的灯笼,隔着老远都能听到府里幽幽传来丝竹笙箫之声,里面热闹非凡。 李素下了马车,从怀里掏出名帖往一名家仆面前递去。 家仆好奇地看了李素一眼,迟疑着接过名帖。 李素暗暗叹了口气,他多么希望能够遇到那种家仆有眼不识泰山,把他这位尊贵的客人当成叫花子赶远啊,正好遂了李素的意,哪怕长孙无忌反应过来,他也完全可以像琼奶奶的言情主角一样捂着耳朵大叫“我不听不听不听……”,然后一脸悲伤的跑远…… 可惜,长孙家的家仆太有素质了,展开名帖确认了一下,脸色立马变得非常恭敬,躬身朝李素行了一礼后,殷勤地领着他往府里走去。 走进长孙府前堂,只听得一声长笑,长孙无忌穿着华贵的绸衫,从里面走出来。 “李家娃子,老夫请你一回可着实不易啊,今日还得多谢你赏脸了。” ************************************************************ ps:求月票。。。每天都求票大家一定很烦吧。。其实我也烦,烦,并快乐着。。。(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章 文武有别 长孙无忌笑声很豪迈,有武将之风,虽是文人出身,当年追随李世民的时候也曾马上征战过,大唐的这些开国功臣里,文官基本都有征战的经历,据说当初罗艺谋反,长孙无忌还被任为行军总管,亲自挂帅出征过。 一身黑色绫绸长衫,腰间系着一根碧绿玉带,头发挽得很随意,松松散散的用一根碧玉簪固定住,足上的足衣已然褪去,赤脚踩着一双木屐,喀啦喀啦地迎出来,此时的治世名臣从里到外透着放荡不羁的味道,颇得魏晋狂士之形神。 先声夺人,长孙无忌第一句话就让李素的笑脸僵住了。 “小子李素,拜见赵国公,小子年幼无知,不识礼数,还请……”李素赶紧行礼,口中称谓乱七八糟,客气就够了,叫什么无所谓,要的就是这个态度。 长孙无忌一巴掌拍在李素肩上,笑骂道:“小子倒是实话实说,果真不识礼数,跟程知节那帮老货伯伯前叔叔后,到了老夫这里就只剩个赵国公,咋地?觉得老夫不配被你叫声伯伯?” 这话有点重了,从见面到现在,长孙无忌的话里总透着一股子绵里藏针的味道,也不知他是确实意有所指,还是平日说话就这种欠抽的习惯。 李素不知不觉冒了一层冷汗,急忙躬身改口:“小子拜见长孙伯伯。” 长孙无忌哈哈一笑:“这才对嘛,小娃子莫怕,刚才老夫只是与你说笑,不过说来确是你不对,且不说老夫爵位官职,就说老夫的年纪。比你爹都大了不少吧?好说也能算你的长辈了,长辈连番请了你两次都请不动,你说是何道理?” 李素惶恐道:“长孙伯伯恕罪。确是小子失礼了,能被长孙伯伯邀宴是小子的荣幸。小子怎敢推脱?委实是……委实是小子不争气,前些日子酒后丧德,做了件混帐事,被陛下削爵罢官,小子有负圣恩,无颜见朝中诸位长辈……” 长孙无忌笑得越发开心了:“不错,小娃子是个人才,假痴不癫的路数。老夫当年追随陛下南征北战时已玩过不知多少次了,小娃子既对老夫生了畏惧心,往后老夫邀宴径自派人直截了当说声不来即可,这种烂借口以后莫拿来糊弄老夫。” 李素的笑容越来越僵硬,果然,长孙无忌已看穿了他的伎俩,神烦啊,这帮人的脑袋都是怎么长的? 长孙无忌看出了李素的窘态,拍着他的肩笑道:“罢了,老夫只是随口一说。小娃子莫往心里去,你为陛下的大唐社稷立过不少功劳,有些功劳可堪称开疆辟土之功。难得的是小小年纪不骄不妄,深藏功名,颇识进退,如此人才,老夫不能不提点一二,你啊,少跟程知节那老货学这种歪本事,自以为得计,实则毫无用处。老夫观你本是心正之人,而且要文才有文才。随手作诗便是千古佳作,又深得陛下恩宠。往后多跟我们文官亲近才是正理,整日跟那帮子老杀才厮混一处是何道理?” 李素呆了半晌,终于听懂了。 原来长孙无忌是想把他拉进文官阵营啊。 很伤脑筋的选择。 大唐如今正迎来事业上升期,自从贞观四年灭了东突厥后,大唐君臣的心气高了,李世民挥舞着大棒满世界找敌人,专治各种不服,一致对外开疆辟土的大环境里,朝堂的文官和武将也难得出现了一团和气的局面,本来大唐以武立国,朝中武将多是当年跟随李世民打江山的部将,大一统朝代里惯有的文尊武卑的风气暂时并未出现。 然而文人的骨子里终究是崇文鄙武的,这是无法改变的天性,长孙无忌也不例外,所以今日他才当着李素的面说出这番话。 李素摸着鼻子苦笑,直到今日才知道,原来自己居然是文人那一边的…… 长孙府前堂的丝竹笙箫之乐在笑闹声中依然悦耳动听,长孙无忌该说的话都说了,执手拽住李素的手腕往里面走,边走边笑道:“小娃子莫多想,今日老夫邀宴没有别的意思,仅只让你认个门,往后有什么好的诗作,或是做出什么好玩的新奇物事尽管拿来,好好的东西让给程知节那老匹夫,实是暴殄天物,糟践了。来,堂上饮酒。” 李素被长孙无忌拽着手腕拉到前堂,堂内玄关处脱了鞋,李素穿着足衣小心入内。 长孙府的前堂建得很精致,处处雕刻着各种稀奇古怪说不上出处的图腾祥兽,偌大的前堂仅比李世民的宫殿略小一些,按说作为臣子,建这么大的殿堂已是逾了制,只不过长孙府的前堂是李世民下旨特许的,一来为了给这位帮助他登基称帝而殚精竭虑的臣子彰功,二来,多半也跟逝去的长孙皇后沾了点关系。 前堂太大,显得略为冷清,有种置身于宫闱禁内的拘谨,跟程咬金府上不同的是,长孙家的前堂无论装饰还是格局,都比程府的高了不止一个档次,程家粗糙,长孙家精致,文武之别,一目了然。 今日长孙府邀宴的客人不止李素一个,走进前堂后,李素发现堂内的方榻上还坐着几个人,有的比较面熟,有的没见过。 前堂中央,十余名穿着华丽宫装的舞伎翩翩起舞,旋转的身姿,飞扬的裙裾,还有令人迷醉的绝色笑颜,堂内几位客人纷纷捋须微笑,陶醉在她们的舞姿中。 长孙无忌拉着李素进了前堂,拍了拍手,众舞伎停舞,躬身施礼后退下。 “哈哈,来,老夫引介一下,身旁这个小娃子想必大家不陌生,正是为陛下立功无数,我大唐的少年英杰,泾阳县子,火器局监正李素……” 李素急忙道:“长孙伯伯,小子已是一介白身,前日闯了祸,陛下已将小子削爵罢官了……” 长孙无忌笑道:“小娃子莫装佯了,大家都知道削爵罢官是怎么回事,该你的总该是你的。” 说完拉着李素走到左侧一位长须鹤颜的老者面前,笑道:“这位是国子监司业孔颖达,来,这边,这位是门下省起居郎褚遂良,啊,这位你应该见过,尚书省侍中,魏徵……” 李素听得眼皮子直跳,都是牛人啊,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治世名臣,谏臣,直臣…… 年纪最小,身份也最小,李素只好不停给这些牛人躬身施礼,一通伯伯叔叔喊下来,算是混了个脸熟。 孔颖达和魏徵不苟言笑,而且颇为在意礼数,见李素行礼,二人一扫方才赏舞时的狂放不羁之态,端起长辈架子坦然受了李素的礼,褚遂良相比之下比较随和,笑呵呵地亲手扶起李素,拍着他的肩寒暄了几句,然后话题很快转到李素的书法上,听说李素现在练飞白体,要求李素明日把自己的书法拿给他鉴赏一下。 这个话题很快让李素丧失了对他的好感,然后不想搭理他了。 ………… 宰相府的夜宴比程家高档许多,无论歌伎舞伎的姿色,还是食物的精美,或是宴会客人优雅的谈吐,都非常令人赏心悦目,仿佛置身于前世某个上流社会的酒宴一般,相比之下,程家的酒宴简直跟逛青楼没啥区别,从主人到歌舞伎都是疯疯癫癫,喝多了就搂搂抱抱,非常的*。 然而,不知怎么回事,李素此刻坐在长孙家的前堂里,却觉得浑身不自在,忽然有点怀念程家的酒宴…… 心惊于这种不合时宜的情绪,李素怎么都不觉得自己是个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人啊。 宾主都熟悉了,长孙无忌拍拍手,歌伎舞伎再次登场,悦耳且优雅的丝竹笙箫之声响起,姿色绝佳的舞伎在乐声中翩翩起舞。 既是酒宴,自然有酒有宴,酒正酣处,该上主菜了。 未多时,前堂外一名庖丁牵来一头羊,站在堂外廊下朝宾主行礼,长孙无忌点点头,庖丁当着宾客的面从腰后掏出一柄尖刀,手法熟练地插入活羊的脖颈,杀羊放血剥皮,一切程序做得有条不紊。 待到这只羊的内外清理妥当后,长孙无忌请众人下堂,走到那只羊面前,然后由孔颖达先选,指了指羊腹部的一块嫩肉,旁边的庖丁会意,将那块嫩肉切下放在一边的木盘里,下人将孔颖达选定的那块肉系上红色的彩巾,接着褚遂良选肉,魏徵选肉,最后轮到李素…… 每人在羊身上选一块自己最满意的肉,下人分别系上不同的彩巾以示区别,未多时,一整只羊身上好吃的部位全让宾主瓜分得差不多了。 众人回堂后又赏了一阵歌舞,小半个时辰过去,方才选好的羊肉已烤好,下人们端着木盘上堂,放在宾客面前,羊肉上洒满细细的胡椒,配上大唐特制的杏酱,这便是大唐权贵家中最有名的一道主菜,名曰“过厅羊”。 ********************************************************** ps:还有一更,呃,不过时间还是没把握好,可能要0点以后。。。(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一章 风雅妙物 长孙府上的宴会给李素一种很强烈的感受,那就是很讲究,酒食歌舞样样讲究,每一道菜,每一盏酒,每一支舞,和每一句话,都安排得妥妥当当,仿佛为了这次酒宴长孙府上下事先排演了很多次似的。 当然,这种讲究被很好地掩饰在宾主之间开怀不羁的笑语声中,不容易察觉到,可对李素这种第一次参加文人酒宴的人来说,却无端多了几分不自在的拘谨感。 褚遂良,魏徵,孔颖达等人却不觉得拘谨,反而显得很开心,似乎如此讲究的酒宴才能让他们嗨起来,所以宴会气氛非常融洽,各自其乐陶陶。 歌舞罢,宾主之间还是有互动的,歌舞伎退下后,长孙无忌发起掷壶的游戏,宾主每人发九只箭矢,五步外设一个窄口的铜壶,众人之中还要选一位裁判,裁判有个说法叫“司射”,然后宾主赤手分别朝壶口投掷箭矢,每轮以投入壶中箭矢多者为胜,输者罚酒。 太文雅了,从喝酒到说话,连玩游戏都透着一股深深的学术味道,李素很不习惯。 见多了程家酒宴时大开大阖的路数,老流氓灌了几口酒就大喝“拿斧子来”,然后风卷残云般在院子里开练,练到汗流浃背,酒劲散发之后,回到堂内继续喝,喝多了继续练…… 李素觉得这才是纯爷们该有的酒宴,至于长孙府上这种软不拉叽的游戏,李素真没兴趣玩,况且……这个游戏似乎有点危险,主要是别人比较危险。 当李素的第三支箭矢离壶口十万八千里远,反而不小心插到孔颖达的发髻上后,一屋子长辈铁青着脸。不约而同提议结束这个无聊的游戏…… ………… 脸色赧然的李素坐回榻上,一脸歉意地朝孔颖达拱手,孔颖达哼哼两声。懒得跟他计较,长孙无忌却笑得很开心。一双狭细的双眼不停在李素身上打量,看得李素浑身发毛。 李素参加长孙家的酒宴自然也不是为了吃喝,他也有自己的目的。 酒宴进行到一半,宾主皆有几分醉意了,孔颖达站在前堂正中,以极度夸张的动作和语调,大声吟哦着屈原的《天问》,褚遂良迷迷糊糊耷拉着脑袋。手指不停在矮脚桌上虚画着什么。长孙无忌和魏徵最清醒,二人凑在一起窃窃私语,不知讨论什么军国大事。 忽然,长孙无忌抬起头,猛地吸了吸鼻子。 “咦?啥味道?好浓的花香味……月季?” 魏徵也抽了抽鼻子,点点头:“不错,月季香味,你家歌舞伎身上的味道?” 长孙无忌摇头:“歌舞伎已退下,况且,就算她们在堂内。身上也没有如此浓郁的香味……” 二人面面相觑,满脸疑惑。 正在酸溜溜吟颂诗句的孔颖达,七八分醉意的褚遂良也闻到了味道。四人不约而同抽吸着鼻子,左边一下,右边一下,循着味道直往李素桌案前而来。 很夸张的画面,李素瞬间只觉得被四只搜爆犬包围了,浑身有种被狗视眈眈的惊悚感…… 最后,四双疑惑的目光同时盯住忸怩不已的李素。 李素很痛快地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往桌案上一放。 “四位伯伯莫闻了,芳香由它而来。” 长孙无忌挑了挑眉。率先将瓷瓶握在手里,瓶口的木塞已揭开。一股浓郁的月季香味从瓶口幽幽而散,未多时。整个前堂都弥漫着花香味。 前堂外恭敬候着的乐师,歌伎,舞伎等美女眼睛纷纷放光,贪婪地注视着长孙无忌手上的瓷瓶。 “李家娃子,此为何物?”长孙无忌捋须问道。 李素深沉地回道:“此物名曰香水,它还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温柔岁月’……” 四只搜爆犬同时皱起了眉,一副被恶心到了的嫌弃表情,然后四人没再搭理李素,端详着瓷瓶,各自窃窃私语。 “是个好东西,太香了……” “就是名字难听了,哪个怂货取的‘温柔岁月’,该被吊打……” “嗯嗯,还不如直接叫香水。” “行,此物就叫香水了。” “…………” 李素忽然感觉好心塞…… 如此有诗意的名字,为何一次两次就是用不出去呢?我也是大唐小才子来的。 良久,长孙无忌在众人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忽然将瓷瓶收入自己怀中,此举迎来一片懊悔又嫉妒的叹气声。 “李家娃子,此物……又是你造出来的?”长孙无忌和颜悦色问道。 “是,小子无聊戏作,长孙伯伯见笑了。” “每月所产几何?”长孙无忌捋须,眼中闪烁着精光。 李素眨眼,二人目光对视,有种老狐狸惜小狐狸的惺惺之色。 “建作坊不难,只是需要大量的花,每月大约可产千百斤,若是花能多一些,产量还可以更高。” 长孙无忌眼中精光愈盛,捋须沉吟不语。 李素面露难色,朝长孙无忌伸出手道:“长孙伯伯,适才小子不小心把塞子打开了,此物长孙伯伯能否还给小子?小子散宴后还想拜访一下程伯伯……” 四人脸色齐变,同时发出一声怒哼。 很好,看来老流氓平日里把他们恶心得不轻。 “如此风雅妙物,找程知节那老货,岂不是牛嚼牡丹,大煞风景?那老货接在手里怕是仰头就喝下去了,这样吧,香水由老夫与小娃子合伙干了,建作坊我来,城内商铺亦由我来,五五分帐便是。”褚遂良拂袖大声道。 长孙无忌满脸带笑伸手一拦:“登善贤弟且慢,此物既出现在长孙府,老夫断没有让它落入旁人之手的道理,香水一物,老夫与李家娃子合伙了。” 孔颖达和魏徵的神情也颇为心动,可惜他们一个是孔子的嫡系子孙,一个是名满天下的清廉忠直谏臣,做买卖这种事传出去对名声不利,只好强忍不舍作壁上观。 褚遂良急了,涨红了脸与长孙无忌争执起来,前堂内的融洽气氛顿时一扫而空,二人脸红脖子粗地吵了起来。 孔颖达和魏徵捋须微笑,一脸看好戏的模样。 许久之后,李素忽然清咳几声,神情腼腆地道:“二位伯伯,小子没说过要跟你们合伙呀……你们吵来吵去意义何在?” 长孙无忌和褚遂良呆住了,对视片刻,很有默契地同时弯下腰咳嗽起来。 ********************************************************** ps:那啥。。求月票!!对,就是这么神烦,每天都得吆喝一嗓子,不然嗓子不舒服。。。(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二章 少年城府 很没面子,争了半天,正主儿还没表态呢。 长孙无忌老脸闪过一抹羞红,褚遂良捋须抬头,忽然对屋顶房梁上雕刻的一对祥兽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孔颖达和魏徵呆怔片刻,然后很不给面子地爆笑起来。 二人一笑,长孙无忌的老脸愈发挂不住,恶狠狠地瞪着李素。 “小娃子,你故意的?” 李素急忙起身:“小子岂敢冒犯,只是此物小子原本便打算与程家合伙,毕竟当初的烈酒也是与他合伙,熟门熟路惯了,长孙伯伯您……” 长孙无忌咧嘴,露出两排白森森牙:“小娃子,老夫的长孙家哪里比程家弱了?宁愿跟程知节那老恶霸做买卖,也不愿与老夫合伙,嗯?” 李素神情尴尬:“长孙伯伯,您……这不是为难小子吗?程伯伯的性情您也清楚的,日后若程伯伯怪罪,小子承受不起啊。” 长孙无忌怒了:“怕他个甚!老夫自与那夯货分说,他程家已占了烈酒的好处,还想要香水?世间的便宜都让他捡着了,别人还过不过了?” 李素仍旧一副为难的表情,嘿嘿干笑不已,却迟迟不肯给答复。 旁边笑个不停的魏徵道:“辅机兄莫再逗小娃子了,一大把年纪在小辈面前争个没完,羞不羞?” 长孙无忌和褚遂良对视一眼,随即哈哈大笑。 香水这东西虽说奇妙,终究只是妇人用的新奇玩意,长孙无忌争抢此物,虽说有几分真想拿来经营的意思,可当着李素的面跟褚遂良争抢还是玩笑居多。 散宴已是深夜,城门坊门已关。魏徵褚遂良等人索性睡在长孙府,李素也只好从善如流。 一夜过去,清早李素起床向长孙无忌告别。长孙无忌居然亲自送出门外,这个举动令李素有点意外。当朝宰相不应该对一个小辈如此客气啊。 临到长孙家门口,李素脚步停顿了一下,忽然转过身看着长孙无忌道:“长孙伯伯,小子还是决定与伯伯合伙经营香水,不知伯伯意下如何?” 长孙无忌并不意外,捋须笑道:“哦?小娃子为何改主意了?” “小子昨夜想通了,诚如伯伯所言,程伯伯是武将。经营此风雅妙物怕是力所不逮,长孙是世家名门,经营此物正是相得益彰。” 长孙无忌点头:“嗯,虽然明知你这番鬼话全是糊弄老夫,老夫也权且信了,香水确是妙物,老夫颇为喜欢,香水作坊由老夫出钱建了,另外,长安东西两市里。老夫远亲族人的商铺不少,产出便能风靡长安,作坊建在太平村。建好后即可遣工匠,秘方老夫不过问,如何造香水单只由你来,只不过,你我如何分润?” 李素小心翼翼地道:“七三如何?……我七您三?” 长孙无忌满意地大笑:“好,就依你所言,五五分润。” 李素呆住了,这家伙耳背? “不是,小子刚才说的是……” 后背被长孙无忌轻轻推了一把:“小小年纪罗嗦个甚。快上车吧,日后若还有甚子新奇物事。记得头一个来找老夫,莫再让程老匹夫糟践好东西了。好好的美酒,楞给取个‘五步倒’,老杀才大煞风景!” 李素不甘不愿地上了马车,车轱辘碾过平整的青石大道,渐行渐远。 长孙无忌一直站在门口,捋须微笑看着马车走远。 静立片刻,朱雀大街尽头一人一马驶来,在长孙府大门前勒马停下,马背上跳下一名二十来岁面貌俊朗,肤色白皙,穿着绯色官服的年轻人,正是长孙无忌的长子,时任宗正少卿的长孙冲。 长孙无忌不由露出了笑颜:“冲儿值夜回来了?快回去睡吧。” 长孙冲恭敬给长孙无忌行了礼,然后指着远处的马车问道:“爹,那是谁家马车,竟劳动爹亲自送出门外。” 长孙冲是长孙家的长子,未来要继承爵位的,故而长孙无忌对他颇为看重,笑着将昨夜酒宴和香水等事详细说了一遍。 长孙冲接过长孙无忌递来的香水小瓷瓶,细细闻了一下,露出惊奇之色:“香!而且浓郁经久不散,是个好东西,这个李素倒是名不虚传,确是个怪才,能弄出不少稀奇古怪的东西……只不过,爹,他为何无缘无故选择与我长孙家合伙?” 长孙无忌眯着眼笑道:“无缘无故?呵呵,那小子精滑得跟泥鳅似的,怎会做无缘无故的事情?” 长孙冲躬身道:“请爹赐教。” 长孙无忌接过装香水的小瓷瓶,眯着眼端详片刻,指着它笑道:“这个东西,是李素与长孙家的纽带,懂吗?” 长孙冲眨了眨眼,点头:“懂。” 长孙无忌大拇指反指向自己:“老夫,是李素与太子和魏王之间的纽带,懂吗?” 长孙冲想了想,不解地摇头。 长孙无忌笑道:“二子夺嫡,烽烟方起,正是大肆扩张羽翼之时,李素颇得圣眷,小小年纪又有本事,手里还掌握着破城灭族的利器,正是太子和魏王争相拉拢的人,而李素毕竟年幼,况且朝中并无根基,看他的样子,似乎不愿在太子和魏王之间掺合,所以他只能找上老夫,因为太子和魏王皆是老夫外甥,对李素来说,与长孙家建立了纽带,才能保得他的平安,长孙家是他的缓冲,而老夫,有这个能力平衡太子和魏王,只有站在老夫身后,太子和魏王才会有所顾忌。” 长孙无忌这番话很长,长孙冲消化了很久,才将这番话里的意思吃透,随即问道:“可是,李素为何不索性选择倒向太子和魏王呢?” 长孙无忌冷笑:“所以老夫说此子精滑得很,冲儿你别忘了,李素手里掌握着火器局,他是火器局的监正,虽说最近被陛下革了职,但迟早会起复的,掌握如此利器,你认为陛下会完全放心吗?只要保持中立,陛下自不会拿他怎样,若是李素倒向任何一位皇子,老夫断言他这辈子算走到头了,陛下不会容许他活下去,这一点,陛下清楚,朝中几位重臣清楚,李素也清楚……” 长孙冲越听越吃惊,最后睁圆了双眼,讷讷道:“这家伙……他果真只有十六岁?” 长孙无忌叹息点头:“他确只有十六岁……冲儿,还记得你十六岁时在干什么吗?” 长孙冲垂头,露出羞愧之色:“孩儿十六岁时终日流连青楼楚馆,与一帮纨绔狎妓买醉,后来尚了长乐公主后,性子才渐渐稳下来。” 长孙无忌叹道:“是啊,老夫十六岁也是年少轻狂之时,而此子,却在不显山不露水地织着网,从他出名到如今,不到一年的时间,跟程知节,跟牛进达,跟老夫这些人关系纵横交错,整日恬着一张嫩脸伯伯长叔叔短的,我们这些人不知不觉成了他网上的一根线,不仅如此,为了自保还装疯卖傻,故意闯个大祸,博个混帐的名声以自污,此子城府实在是……” 话没说完,长孙无忌神情复杂地摇头叹了口气。 长孙冲皱眉道:“爹,这李素如此大的算计,香水买卖有必要跟他合伙吗?” 长孙无忌展颜笑道:“为何不做?李素这样的人,连老夫都看不透他最后能走到哪一步,冲儿你记住,对前途不可限量之人一定要客气,长孙家四代鼎盛,权势无加,然则盛极而衰,须有居安思危之念,来日若有危难,能救咱们的,只能靠这些年长孙家结下的善缘了,李素如今四处结善缘以自保,反过来说,李素,也是长孙家结下的善缘之一,更何况……” 曲指弹了弹香水瓷瓶,长孙无忌笑道:“更何况,长孙虽是官宦权贵之家,跟银钱却没有仇的……” ************************************************************ 长孙家的效率很快,快得让李素惊讶。 离开长孙府回到家的才两个时辰,长孙府便派来了建作坊的工匠,还有整整一马车的钱,几百贯的样子,并且还在长孙家自己的封地里特意划出一块地来,组织庄户采花种花,以花来抵租,一切准备事宜有条不紊地开始了。 看到整整一马车的钱,李素终于松了口气。 李家的经济危机总算暂时度过去了。 钱是长孙家用来建作坊的,不过李素不像长孙无忌那么讲究,拆东墙补西墙的事情经常干,钱进了李家,李素二话不说便拿了一百贯给王直。 在李素心里,王家兄弟才是真正值得完全信任的,王直将要做的事情也是目前最重要的。 可怜的王直因为李家最近的经济危机,不得不惶惶然继续活在凶悍大嫂的阴影之下,李素把王直叫出来,将一百贯钱交给他时,分明看到王直露出极度欣喜之色,当初李素从大理寺监牢里放出来都没他这么高兴过。 **************************************************** ps:还有一更。。。呃,对,没错,那啥。。0点以后。。 老实说最近日夜又颠倒了,老贼正在很辛苦的调整作息规律。。。(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三章 王桩出路 王直告别了家中父母和哥嫂,拿着李素给他的一部分钱进了长安城。 临走前,李素跟王直说了很久的话,如何与人结识,如何打开局面,如何与官府和武侯攀上关系等等,王直扎扎实实上了几堂人际关系课后,才似懂非懂地上了路。 看着王直孤身上路,李素站在村口的小道旁心中感慨良多。 活在太平盛世,其实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活得太主动或太被动,命运都掌握在别人的手里,只能努力拿捏好主动和被动之间的分寸,找到一个平衡点,同时还要像个贼似的,从别人的手指缝里悄悄漏出一丝实力,静静发展壮大,以备将来危难时的后路和生机。 王直,就是他从别人手指缝里漏出去的那一丝实力。 其实认真说来,得益于李素左右逢源的做人方式,现在基本没有仇敌也看不到危机,然而危机往往是突然来临的,根本不会有任何预兆,进入朝堂跟那么多老狐狸中狐狸小狐狸斗心眼,危机时刻都有可能发生,若不能未雨绸缪,将来很难自保。 李素也好,王直也好,大家都只是为了活着,如果可以的话,有生之年活得更好一点,更安逸一点。 “我弟救出去了,咋不救救我?” 王桩半蹲在李家院子里,座山雕似的造型,语气却委屈得分外凄婉,胡乱扯过院子里用来造香水的一朵野花,看也不看便往嘴里塞,嚼了两下马上吐出来。 “呸!苦的!” 李素懒得搭理他,小心地在瓷片上刮着香精油,耗费了几百斤花才换了这么几滴,分外珍贵。 香水要多造一些品种才能更好地打开市场。现在能造出来的香味只有五种,种类还是太单薄了,李素正试图造出樱花味的香水。此刻提取的便是樱花的香精油。 没错,不用怀疑。樱花原产于中国,早在汉代便大肆繁殖,到了唐朝更是大户人家庭院内必种花卉,一千多年后提到樱花,一说便是日本特产,其实大谬,别把日本那个小岛国想得多么人杰地灵,没有遣唐使这类生物在大唐又是学师又是偷物的话。日本的佛教,茶道,建筑,服饰,还有樱花……什么都没得剩,日本真正的特产也就只有个火山岩浆,大唐人不稀罕。 樱花的香味并不浓,幽幽淡淡的,提取香精不大容易,李素费了很久的时间才弄了一点点。 衣袖被人扯了扯。李素回头,王桩可怜巴巴地看着他:“搭理我啊,你搭理一下我啊……” 一个魁梧壮汉卖萌…… 真的看不下去。 李素扭过头。努力忘掉刚刚看到的那幅画面。 “咋不把我救出去咧?我家婆姨又没揍过我弟,你把他弄出去做甚?” 李素叹道:“能救一个是一个,先救生还希望大的,再救半死不活的,这是救人的原则,懂吗?” 王桩的神情真的透着几分半死不活的味道了,没精打采地道:“那你啥时候救我呢?这家真没法待下去了。” “说真的,我不敢救你,把你弄出去容易。你婆姨来找我要人咋办?以你家婆姨那凶残的性子,要不到人多半把我揍一顿。我招谁惹谁了?” 说着李素站起身,将香精小心掺入兑了酒精和花瓣的大罐罐里。拍了拍王桩的肩,指着罐罐道:“嗨起来。” 于是王桩抱着罐罐开始摇晃。 今日王桩有心事,罐罐摇得不够嗨,愁眉苦脸抱着罐子,捧着自己的骨灰盒似的。 李素忍不下去了,踹了他屁股一脚:“认真点!摇完了给你找条出路。” 王桩黯淡的两眼徒然一亮,急忙道:“啥出路?” “先摇,别停下……”李素往躺椅上一倒,开启悠闲模式。 “香水咋造的你前后都看见了吧?”李素悠悠问道。 王桩抱着罐子使劲抽抽,干劲比刚才强了许多:“差不多……吧?” 李素耐心很好,对真正的朋友,他的耐心通常都不错的,如果换了许敬宗说这句话,李素可能就一脚踹过去了。 “没记住也没关系,我多给你示范几次,把造香水的秘方全部教给你,以后香水作坊由你来打理,记住,秘方只能你一个人知道,从此烂在肚子里,这是咱们饭碗,懂吗?” 王桩点点头,又摇头:“这跟救我出去有啥关系?” 李素发现自己的耐心其实也是很有限的…… “你造香水,打理作坊,进城做买卖,跟你婆姨相处的时候就不多了,男人在外干事业,婆姨操持家里,以后你和婆姨就这样相处,工钱我不给你开,香水利润分你一成,每月分的钱多得用马车拉,小山一样的钱堆在你婆姨面前,你婆姨但凡还有一丝天良未泯的话,就不会再揍你了。” 王桩摇罐子的动作变慢了,两眼茫然睁大,仿佛在消化李素刚才的话,良久,终于喜上眉梢。 “好!这个法子好,他娘的,总算见着天日了!” 高兴的表情维持片刻,接着又愁眉苦脸了。 “想我婆姨了咋办?” 李素脸发绿:“…………” 很好,耐心值全部耗光。 叫王桩小心放下罐子,李素冲上前朝他一阵拳打脚踢。 男人啊,都是贱的。 ********************************************************** 数日后,香水作坊盖好了,长孙家派来了十来名工匠,李素随便交代了几句后,王桩便成了香水作坊的管事,一应采购,制造,产量等事宜皆由王桩负责。 又过了几日,作坊造出了数百斤香水,灌装小瓷瓶封口后,分批次进入长安东西两市,正式对外发卖。 不需要什么宣传手段,更不需要动用长孙家的背景推波助澜,香水本就是千年来令妇人们欣喜追逐的东西,东市商铺门前将瓷瓶塞子揭开,任由香气弥漫在空气里,只消让路人闻到这股香味,宣传的目的便达到了。 几乎一夜之间,长安城的妇人们疯狂了。 *********************************************************** ps:眼看到下旬了,大家手里的月票多了些吧?给我啊。。。给我啊。。。(看我萌萌哒的脸。。)(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四章 香满长安 谁都没想到,几滴小小的香露竟能风靡整个长安。 长安东西两市,长孙家名下的商铺外排起了长龙,排队的都是各个大户人家的家仆,这年头的大户人家女子不能出门的,家教不允许她们抛头露面。 商铺门前摩肩接踵,人流穿行不息,叫喊声,争吵声,夹杂着偶尔窜出来的半生不熟的关中话,那是异域胡商在队伍里被大唐子民推搡甚至殴打。 家仆们苦着脸在队伍里缓缓挪移,从清晨到中午,队伍不停推进,队尾不停有人补充,午时过后,商铺外仍排着长长不见尾的队伍,可商铺的伙计无情地将门板一关,外面挂出一块冷冰冰的竹筹:“今日香水售罄”。 排队的人群里爆发出不甘的怒吼,懊恼的叹息。 队伍仍未散去,各家的家仆似乎还在等待转机,半个时辰过去,烈阳下,家仆们汗如雨下,却仍执拗地不肯散开,踮着脚期待地望着商铺那块冰冷的门板。 西街尽头传来匆忙的马蹄声,几名戴着乌纱高帽,身着绛紫华袍的宦官策马而来,一名面白无须的中年宦官下马,人群纷纷敬畏地让开一条道。 “卖香水的是这里吗?”宦官揪过一名排队的家仆,指着紧闭的门板问道。 家仆惊惧地点点头。 放开家仆,宦官看着门板外挂着竹筹上写着“售罄”的大字,尖细的眉头皱得紧紧的。 跟在后面的宦官脸色有些难看了。 “这可如何是好,宫里的贵人们都等着用呢,咱们若空着手回去……” 话没说完便顿住,几名宦官的脸色都变得很难看。 人群中发出低抑的哗声,大家面面相觑。表情各异。 连宫里的贵人们都知道香水了,果然是个好东西,说它贵如黄金亦不过分呀。 为首的宦官沉默许久。忽然跺了跺脚,尖声道:“打听一下这家商铺后面是何人。咱们径自找他去!” 商铺幕后的人本不是什么惊天秘密,没过多久宦官便打听出来了。 为首的宦官脸颊使劲抽了几下,哭丧着脸摇头:“赵国公……咱们惹不起,回去如实跟贵人们禀报吧,挨揍也只好认了。” 几名宦官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跨上马儿垂头丧气往宫里赶去。 宫里的贵人自然是李世民的嫔妃,长孙皇后逝后。李世民一直未再册立皇后,皇后之位永远只为长孙而留,皇后下面便是传说中的四妃,地位虽比不上长孙皇后,却也是太极宫雌性动物中最为显赫的四人了。 民间卖的东西,宫里的嫔妃却买不到,四位妃子闹脾气了,这是打皇家的脸呀。 采买的宦官不消说,一顿狠揍跑不了,事情没完。现在已不是能不能用上香水的事了,而是心里堵着一口气顺不过来,四妃碰头一商量。非常痛快地决定组队刷李世民。 于是,太极宫甘露殿内,李世民不淡定了…… *********************************************************** 李素也没想到香水发售的第一天居然如此火爆,大大超出了他的预计,在他看来,香水这东西上市后应该和烈酒差不多,都属于消耗品,有需自有供,售卖情况自然也是不愠不火。 当长孙家的家仆满脸兴奋地跑来太平村。告诉他八百斤香水一上午便全部售罄之时,李素大吃一惊。目瞪口呆半晌没回神。 小看了这个时代的女人对美的追求啊,前世的女人骂人时。前面总要加上一个“臭”字,臭男人,臭德行,臭不要脸等等,可见女人对“臭”字多么痛恨,反过来说,对“香”字就有多么喜爱。 预计严重失误,估计长孙无忌都没想到,无心插柳般做成的一笔合伙买卖居然如此赚钱。 “回去跟长孙伯伯说,请他加派工匠,增加用料,赶紧!”李素迅速做了决断。 钱啊,谁跟钱有仇?李素向来拿金子当孔子一样膜拜着的。 交代几句后,李素打了个呵欠,跟王桩打了声招呼便往家里走,赚钱要趁早,睡觉也不能耽误。 作坊外的乡间小道上,两匹快马一前一后飞驰而来,李素眯了眯眼,忽然有种预感,这两匹快马可能跟自己有关。 果然,两匹快马到了李素身前后停下,二马相距数丈,显然不是同路人,为首一人穿着宫里的宦官服色,后面一人却是老熟人了,程处默。 宦官显然也认得程处默的,下马后先恭敬朝程处默行了一礼,口称小公爷。 程处默不敢怠慢,宦官出宫即是天使,代表着天子,于是急忙回礼。 二人显然都是冲着李素而来,程处默朝宦官挥挥手,示意宦官先说,宦官身负皇命,倒也不再谦让,转过身时那张白净的脸已板得紧紧的。 “奉陛下旨意,太平村李素备好各种香水,香水要有别于民间,日后长期供于宫闱禁内,是为贡品。” 李素垂头领旨,趁宦官没注意,悄悄撇了撇嘴。 宦官说完后便骑上马回宫复命了,待他走后,王桩这才露出焦急之色。 “啥叫有别于民间?香水就是这么造的,多任何工序就不是香水了,这可咋办?” 这两日王桩天天待在作坊里,李素手把手教他造香水,现在王桩已对工序很熟悉了,所以才着急。 李素斜眼瞥着他:“区别于民间有何难处,你急啥?” 王桩和程处默皆看着他。 “你有办法?” “当然……”李素环视左右,压低了声音道:“香水怎么造你是知道的,我问你,最后一道工序摇罐子,你每次摇多少下?” 王桩挠头:“我哪记得?一两柱香时辰,大概两百下吧……” “好,以后卖给民间的摇两百下,供应太极宫的摇两百五十下,换个高档的瓷瓶装上,嗯,这就是贡品了。” 王桩和程处默呆呆地看着他:“…………” 李素很佩服自己的急智,若非觉得李世民的妃子们可能听不懂,他还真想把贡品香水取名香奈儿二百五十号,让李世民好好得瑟…… “这……这这,行吗?”王桩面红耳赤地道。 贡品啊,这么搞是不是太儿戏了? 李素想了想,也觉得不大妥当,于是补充道:“弄点薄荷汁液掺进去,不但美美哒,而且清凉败火,就这么定了。” 扭过头看着程处默,李素暗叹,今日似乎很繁忙啊…… “你有啥事?” 程处默咧嘴笑道:“我没啥事,香香臭臭的东西我无所谓,不过我爹有事。” “程伯伯有啥事?” 程处默看了他一眼,慢条斯理地道:“今日我爹听说你又弄出了新东西,而且长安城里卖疯了,长安城的妇人们疯了似的,就连我程府也不消停,我爹的五位妾室闹腾了一整天,说要香水,不然就不活了……” 李素很识相地点头:“程兄放心,稍停我便差人将香水送到府上,管够。” 程处默摸了摸鼻子,笑容有点幸灾乐祸:“这个,其实不是重点……” 李素眼皮跳了跳:“还有重点?” “嗯,重点是,我爹听说这笔买卖你居然跟长孙家合伙……听到这个消息后,我爹比他那五位妾室闹腾得更厉害,嚷嚷着要点齐兵将杀奔太平村,把你挂在旗杆上飞……” 李素冷汗刷地冒了出来。 挂在旗杆上飞是个什么体位李素没法想象,这个自然不太现实,老流氓没浑到这个地步,但是一顿揍应该跑不了。 东西呢,是李素造出来的不假,他想跟谁合伙就跟谁合伙,这事完全可以把道理摆在桌上一条条说清楚,然而程咬金的属性不一样,道理这东西到了他面前,讲不讲要看心情,当他不想讲道理的时候,唯一的解决方式就是……挂在旗杆上飞? “能讲道理吗?”李素复杂地看着程处默。 程处默笑眯眯地推却:“我爹不讲这个的。” 果然如此…… 李素打量着程处默:“你爹发火,你来太平村做甚?不会是帮你爹把我挂旗杆上吧?” 程处默笑道:“我当然不会这么闲,我是来向你要香水的……” “你刚才不是说香水不是重点吗?” “香水不是我爹的重点,但是我的重点啊,长安城里都卖缺货了,这东西是你造出来的,我不找你找谁?” “我给你香水,不过你陪我去一趟你家。”李素道。 事情还是得解释,虽然清楚程咬金发火耍浑作秀的成分居多,程家已是大门阀,不会太在意钱这种东西,不过事情不大,还是要解释的,别人在不在意是胸襟问题,自己解不解释是态度问题。 于是李素捎上香水,和程处默风风火火进了城,到了程家门前,值守的部曲告诉程处默两个消息,一好一坏。 坏消息是,程咬金出门了,直奔长孙无忌府而去。 好消息是,他没带兵器。 ******************************************************* ps:今天过节,回父母家吃饭喝多了,今晚早点睡不更了,明天再更。。。(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五章 勾兑利益 听说老流氓去了长孙府,李素心跳徒然加速,当初第一次亲东阳时都没这么快过。 程处默的表情也不对了,两眼发直看着李素,喃喃道:“我爹咋去长孙家呢?他跟长孙伯伯一直不对付啊……” 李素狠狠一拽程处默的衣袖,喝道:“还发啥楞,赶紧去长孙府!” 程处默也回过神了,急忙道:“对,点齐府中部曲,救我爹……” “你爹需要救啥?救长孙伯伯!” “啊?” ………… 没敢带人,程处默连家仆随从都不敢带一个,只和李素二人慌慌张张朝长孙府跑去。实在是程咬金太混帐了,居然单枪匹马进了长孙府,可以肯定,程咬金的来意绝不是给长孙无忌祝寿那般祥和,若儿子再领着一帮部曲杀才来助兴,长孙无忌哪怕涵养再好也要发飙了。 长孙家离程家很近,大唐的开国功臣全住在朱雀大街上,都是高祖皇帝赏赐的府宅,朱雀大街直通太极宫,程家与长孙家相距仅只半里,片刻即到。 长孙府门前的下人认识程处默,不能不认识,大家都是住同一条街上的邻居,而且这家邻居从老爹到儿子皆是名满长安的恶霸。 见程处默和李素跑来,下人很客气地行礼,并且告诉程小公爷,程老公爷半个时辰前便进了长孙府,一直没出来,里面很安静,既没有喊杀声,也没有叫骂声,程老公爷今日表现得十足像个安静的老男子。 李素和程处默面面相觑,程处默在门口徘徊转圈,犹豫该不该回家把部曲杀才们叫过来。知父莫若子,老爹进去既没有喊杀声又没有叫骂声,显然很不科学。怕是长孙家在廊下安排了刀斧手,老爹折在里面了…… 陷入无限被害妄想不可自拔时。长孙家侧门打开,长孙无忌和程咬金一脸笑容走出来。 程处默急忙迎上前:“爹……” 程咬金哈哈笑道:“我儿来了……” 转眼一看,发现李素也在,程咬金笑容顿时化作怒容,指了指李素:“好个小混帐,自家肥水流了外人田,跟程家做香水买卖哪里比不得长孙老匹夫?” 长孙无忌老脸发黑,阴阴地道:“程老匹夫。积点口德,老夫可还在这里呢。” 李素面色发苦,急忙躬身道歉。 程咬金朝长孙无忌哈哈笑道:“说笑,辅机兄莫往心里去,刚才俺说的事就这么定了……” 扭过头,程咬金又飞快变脸,怒气冲冲指着李素:“稍停老夫再与你算帐!小混帐翅膀硬了,嗯?日后若弄出啥新奇玩意再跟长孙老匹夫狼狈为奸,老夫非……” 长孙无忌勃然大怒:“程老匹夫,你欺我长孙家无人耶?” 程咬金又朝长孙无忌咧嘴一笑。转身招呼二人:“走,都走,回家去……” 李素只来得及朝长孙无忌匆匆行了个礼。便被程咬金强行勾着肩膀踉跄带走,程咬金走中间,一边勾一个肩膀,三人并排而行,毛茸茸的大嘴凑在李素耳边说悄悄话。 “李家娃子俺告诉你,虽说长孙老匹夫生的儿子比俺多,但一个个文绉绉软耷耷的,没一个硬朗货,老夫生的六个娃子随便拎一个出来。都能把他长孙家满门打趴下,所以说。长孙家确实无人啊……” “嗯嗯嗯!”程处默憨厚地点着大脑袋附和。 长孙无忌黑着脸站在门口,浑身气得直哆嗦。 悄悄话……太大声了! *********************************************************** 被程咬金勾着肩膀走了一路。李素渐渐发觉,程咬金对自己似乎并不怎么生气,刚才当着长孙无忌的面指着自己喝骂,似乎作秀的成分居多。 “程伯伯,小子造香水选择与长孙伯伯合伙,实是有苦衷的,还请程伯伯听小子……”李素急忙解释。 搭在肩膀上的巨灵掌轻轻拍了拍:“解释个屁,自己造出来的东西,想跟谁合伙就跟谁合伙,小小个娃,心思咋这么重咧?” “啊?” 画风咋突然变了?说好的算帐呢?你倒是算啊…… 程咬金咧嘴一笑:“怕老夫真跟你算帐?你跟长孙家合伙是啥心思以为老夫不知?老夫活这把年纪全活狗肚子里去了。” 李素呆呆地看着他…… 老妖精啊,能混进大唐朝堂而且混得如此滋润的,有几个是蠢货? 程咬金叹了口气,垂头看着李素时,眼中竟露出几许慈爱之色:“小娃子也真不容易,不想当官吧,陛下非要让你当个官,不然陛下心里不踏实,当了官诸事身不由己,小小年纪又才华惊世,想掩藏光芒都没办法,辛苦布局博了个长安城小混帐的雅号,却还是夹在这么多老狐狸中间左支右拙进退两难,咱大唐这么多开国勋贵,他们十六岁时犯浑者有,心机深沉者有,少年成名者也有,但活得像你这么累的,真没有。” 李素垂头,只觉心中一股暖流穿行,浑身一阵熨烫,再加几许唯人自知的酸楚,眼眶竟不知不觉泛了红。 搭在肩上的大手加重了几分力道,程咬金笑道:“别人为难你,程家不会,小娃子日后心中不爽利,径自来俺家,酒肉管饱,胡姬管够,愁眉苦脸进门,欢欢喜喜出门,权当进了一回青楼……” 李素:“……小子多谢程伯伯。” 程处默挠着脑袋插嘴道:“爹,您刚才跟长孙伯伯说定了啥事?” 提起这个,程咬金不由眉飞色舞:“听说今日长安城香水卖疯了,老夫心中不痛快,便找上长孙老匹夫家打算抽他,长孙老匹夫似乎知道老夫要来似的,早早备好酒菜在前堂等老夫,吃了喝了之后,老夫又不好意思动手了,毕竟吃人嘴软啊……” “后来呢?”程处默歪着头,一脸天真无邪地看着老爹,萌得欠抽。 程咬金脸色滞了一下,似乎也觉得儿子很欠抽,于是就不客气地抽了他一记。然后接着道:“后来老夫与长孙老匹夫合计了一下,大家都在太平村建了作坊,程家是酿酒作坊,长孙家是香水作坊,都是跟李家娃子合伙,各占五成份子,而且据说造香水还要用到俺程家作坊蒸的烈酒,俺与长孙老匹夫商议半天,决定互换份子……” 程处默听得满头雾水,李素却倒吸一口凉气,震惊地看着程咬金。 这是唐朝人吗?怎么连置换股份这种现代商业伎俩都懂了?很怀疑老流氓也是穿越的,……要不要留个电话? “爹,啥叫互换份子?” “长孙老匹夫给老夫香水作坊一成份子,老夫给长孙酿酒作坊两成份子,李家娃子仍占五成不变,从此无论香水还是酿酒,都是三家合伙了,本来香水作坊老夫想要两成的,长孙老匹夫说老夫欺人太甚,烈酒卖得不死不活,香水却卖得红红火火,两个作坊根本不能比……” 程咬金斜睨了李素一眼:“嗯,说来老夫就有气,李家娃子你啥意思?给老夫的烈酒卖得不愠不火,给长孙老匹夫的香水却让整个长安的婆娘们都疯了,何故厚此薄彼?” 李素俊脸又浮上苦色。 程咬金哈哈一笑:“罢了,老夫与你自家人,小娃子做事没礼数,老夫是长辈也懒得跟你计较,日后若有新玩意又便宜了别家,莫怪老夫翻脸无情。” 李素只好唯唯应了。 这事算是揭过去了,程咬金的表情顿时变得和蔼可亲,勾住李素的肩笑道:“是个灵醒,老夫真恨啊,为啥不是老夫的儿子呢?也不知你爹娘生你前吃了啥东西,竟把你生得如此俊俏又有才华,万中无一的好娃子,再看看老夫生的……” 棒槌粗的手指指向无辜的程处默,程咬金气道:“看看老夫都生了些啥玩意……” 啪! 一巴掌乎过去,气消了。 ………… 从长孙家回到程家时,已是日落时分,眼看城门坊门要关了。 当晚程府开宴,李素自然又是座上宾。 见识过长孙家的文人式酒宴后,李素对程家的酒宴……越来越喜欢了。 凡事最怕比较,认真说来,李素还真算不上文人,作诗也好,治病也好,其实都不是自己的东西,借用一下前人智慧而已,跟程咬金这种武将打交道不累,说话也好做事也好,根本不要花费太多脑力去揣度用意,一就是一,二就是二。 酒宴上,老恶霸和六个小恶霸又喝多了,于是程家前堂鬼哭狼嚎群魔乱舞,李素这回也不见外了,竟然凑上去跟大小恶霸们共舞了一阵,中途被程府的胡姬明里暗里揩了不少油,李素忍了。 最后喝得醉醺醺的老恶霸强拉着李素到院子里,要传授老恶霸当年横行天下鬼见鬼愁的斧法,李素这才很是时机地轰然醉倒不省人事。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六章 东市事发 李素醒来时已是第二天中午了。 最近似乎成了程家的常客,程家上下都认识他,见李素揉着宿醉的脑袋走出房门,下人们很快端上洗漱的热水和吃食。 程咬金上朝去了,家里六个小恶霸也不见踪影,昨晚大家都醉得厉害,估摸还没醒。 程府的早餐很实在,一大碗胡辣汤再加煮熟的大块羊肉,看得李素两眼发直,这玩意当早餐,经常吃的话会短命的…… 婉拒了这份实在的早餐,李素也不方便去内院跟老夫人告辞,于是托下人说了一声便离开了程府。 走在朱雀大街上,李素有点茫然,他发现自己找不到目的地…… 没错,最近李素过得太闲了,李世民将他削爵罢官,对他而言似乎已变成了一种奖赏,赏赐他最近可以毫无愧疚地悠闲懒惰,每个月只花几天时间配一下火药,剩下的日子全是混吃等死,更惬意的是,他在城里有印书,烈酒和香水三大买卖,不必为生计而奔波,每天无所事事地等着财富一堆一堆的增长。 站在朱雀大街上发了一会儿呆,李素决定去看看王直。 王直离开太平村进城好几天了,这家伙比他兄长多了几分机灵劲,在城里跟三教九流混应该吃不了亏,李素对他很有信心,相信过不了多久就能看到一脸痞相的王家老二自称长安两市扛把子,领着一帮子闲汉地痞横行霸道,人见人憎…… ………… 长安城的东西两市太大了,找王直并不容易。 东市人潮涌动,穿流如河,李素忍着和路人摩肩擦踵的不适应感。以及各国胡商身上的异味,还有各种马和骆驼的臭味,暗自悲叹今晚自己要洗几遍澡。一边不放弃地打听王直的住处。 没过多久,李素便欣喜地发现王直混得不错。问到第十个路人时,居然认识他,指着东市前方一片低矮如丛林般的小平房告诉他,那里是王大哥的住处。 王大哥……啧! 真不忍心告诉这位小弟,王大哥在太平村混得有多惨…… 东市商人多,长安本地商人只占很小的一部分,大部分是来自大唐各道各州府的商人,还有各国的胡商。 大唐文武并进。虽然对商人也略带歧视,但相比各朝来说已经算是很开明的了,至少没有明文说商贾低人一等,李世民登基后最主要的国策便是包容,包含一切,容纳一切。十一年来在商业上作出的国策调整不少,为了维持西域丝绸之路的畅通,甚至不惜发动好几次战争,可见商业在大唐君臣心中也是占有一定分量的。 如此努力之下,今日才可见都城长安东西两市的繁华似锦。胡商遍地。 至于胡商在大唐受到的无数歧视和非人待遇,这个……跟商人身份没啥关系,大唐人眼里。任何大唐以外的动物都只是猢狲,有一个横扫天下无往不胜的圣明君王,还有一群嗜血狂魔般的开国名将,以及数十万百战百胜指谁灭谁的关中雄兵,扬眉吐气的大唐百姓视任何外国人为猢狲是很符合逻辑的,而且,人类对猢狲并不需要太客气…… ************************************************************ 东市外国人很多,李素仗着一张大唐关中人的脸,一路没受到任何歧视。很快找到了王直的住处。 王直过得很节省,李素一抬眼便看到住处是何等简陋。一排低矮的平房像鸽子笼似的,错落有致地在东市大街两边排开。李素不由感到有些心酸,离开太平村时便跟王直交代过,结交朋友的同时别委屈了自己,尽管吃好的住好的,王直笑呵呵地应了,结果还是太节省。 李素笑了笑,对王直的现状愈发感到好奇,很想看到王直领着小弟横行街市一脸嚣张地收胡商保护费的样子。 大街旁边一条暗巷里围满了人,似乎很热闹,外面一圈又一圈踮着脚不知究竟,使劲往里面挤。 李素皱了皱眉,自觉绕过这群看热闹的人,他讨厌往人多的地方凑,太脏。 暗巷的人群里,热闹仍在继续,外面的闲汉们挤不进去,急得抓耳挠腮,揪着前面的人一迭声问道:“啥事?发生啥事了?” 知情人士很有娱乐精神,非常痛快地种子共享:“里面在揍人,下手真狠啊,牙都打掉几颗了,还没停手,这是要废掉他啊……” “谁胆子这么大?不怕巡街的武侯吗?”看热闹的闲汉居然很有法律意识。 知情人士嘁了一声,不屑地道:“武侯?武侯早躲开了,知道揍人的是谁吗?” “谁?” “东宫属官,你若是武侯你敢凑上去吗?” 闲汉缩了缩脖子,笑道:“瓜怂才凑呢,东宫的属官谁惹得起?对了,到底什么事惹到了东宫的人?” “据说是为了一个胡女,人市上发卖的,东宫属官想献给太子殿下,只出了半贯钱就想把人带走,跟明抢一样,一个闲汉忍不下去,争辩了几句道理,属官便揍人了……” 听热闹的闲汉顿时奇道:“混迹东市讨生活的我都认识,谁这么不长眼啊?” “不认识,听说是新来的,姓王,啧啧……” 李素忽然停下了脚步。 新来的,姓王?不会这么巧吧? 忍住不断翻涌的不适应感,李素拼了命往人群中挤去。 “让开!都让让!” 左挤右挤,始终挤不进去,李素横下心,索性弯下腰从人群的腿部往里钻,耳边不断传来闲汉们不满的叫骂声,甚至背上还挨了好几记冷拳。 李素心急如焚,懒得计较太多,费了好大劲才钻到看热闹的人群内圈里。 眯眼看过去,眼前的一幕令李素瞋目裂眦。 挨揍的果然是王直,脸已肿得跟猪头一般,一身麻布衣裳被撕成了条条缕缕,躺在地上单手护着头,另一只手却软耷耷地横摆在地上,腕骨和臂骨连接处扭曲成了一个怪异的角度,显然骨折了。 ************************************************************ ps:快月底了,百爪挠心地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七章 以牙还牙 王直横躺在地上,脸已不成人样,甚至连惨叫声都发不出来,任由狂风暴雨般的拳脚砸在自己身上,一声不吭地闭着眼。 揍他的人明目张胆地穿着绿袍官服,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人,面容阴沉,目光里露出凶狠的戾色,此时王直已失去了抵抗能力,而他仍不肯停手,一拳一脚尽情在王直身上施虐。 官员身后,两名青衣随从一左一右环臂而立,嘴角露出无聊和不屑相交织的冷笑。 旁边跪着一名四十多岁的胡商,满脸落腮胡,肤色黝黑,正神情惶恐地不停给官员磕头,胡商旁边站着一名十五六岁的胡女,衣着很暴露,脸上太脏辨不出容貌,一双黑色的眼睛却璨璨生辉,赤脚戴着一套脚镣,显然是被发卖的女奴模样,似乎是中亚某国的人种。 李素费力从围观的人群里钻进来,第一眼便看到了奄奄一息的王直,第二眼便看到那个仍在王直身上施虐的东宫属官。 李素只觉脑子一炸,耳边嗡嗡作响,眼睛立马充血通红。 这几月来的布局,千辛万苦躲开太子和魏王的举动,为了躲开甚至不惜用香水买卖搭上长孙无忌…… 所有的谋划,所有的小心翼翼如履薄冰,此刻全部抛到九霄云外,脑中只反复闪烁着一个念头,救人! 王家兄弟是他的朋友,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唯一交上的朋友,直到现在,能真正让他放心将自己的后背托付的人,只有王家兄弟。 李素深吸了一口气,先让自己冷静下来,状态似乎回到当初被结社率叔侄挟持的时候。冷静才是破敌制胜的前提。 暗巷的墙角边有一块拳头大的石头,或许是件不错的武器…… 李素阴沉着脸,猫下腰准备潜行到墙角边。 这时。一直挨揍的王直不知为何忽然睁开了眼,他的脸已肿得不成样子。眼睛被挤得只剩了一条缝,然而睁开后第一眼还是看见了人群边猫着腰准备捡石头的李素。 王直眼中露出奇异的光芒,忽然虚弱地开口:“走啊……” 揍他的官员一楞,喧闹的围观人群也瞬间安静下来。 “走啊……不关你们的事,快走啊……” 人群愕然,但李素却懂了,心中愈发酸楚,听起来像在驱赶围观人群。其实王直在赶他。 不搭理他,李素又悄悄往前走了一步。 见李素不听劝,王直不知哪来的力气,忽然在地上打了个滚,然后站了起来,摇摇晃晃浑身直颤,右臂软软地耷拉着,嘴里像老牛般喘着粗气,面朝东宫属官,背朝围观人群。 伤痕累累的瘦弱后背有意无意地挡在李素身前。张开一只手臂,仿佛一只受伤的孱弱的雄鹰拼尽最后一丝力气保护自己的幼雏。 “走啊!……你们前程远大,一生荣华。莫招惹麻烦,我只是烂命一条,死便死了,看什么看,快滚!”王直嘶声吼道。 话音落,王直忽然猛地往后退了几步,将李素在内的围观人群撞得踉跄一退,然后一声暴吼,发了疯似的扑上前。死死箍住东宫属官的脖子。 属官大惊,奋力挣扎。旁边两名随从也慌了,急忙上前又掰又拉。对王直拳打脚踢。 李素压下心中酸楚,嘴角露出了一丝怪异的笑。 其实,我也是烂命一条! 疾若奔雷,李素欺身而上,飞快捡起墙角那块石头,在围观人群愕然的目光注视下,李素单手执石,朝殴打王直的三人中最壮实最魁梧的一个人奋力拍下。 一声沉闷的声响过后,一名魁梧壮硕的随从被石块拍中后脑,鲜血缓缓从伤处涌出来,随从身形踉跄了一下,连回头看一眼的力气都失去了,摇晃几下过后轰然倒地。 围观人群呆住了,那名东宫属官和随从也呆住了,看着身形瘦弱一脸斯文的李素手执石块,朝他们咧嘴直笑,笑容像个刚杀了人的疯子。 王直发现身上雨点般的拳脚消失了,费力抬头一看,见李素站在身前直笑,脚下还躺着一名随从,王直瞬间明白了,眼泪顿时夺眶而出。 “傻啊你!你傻啊……” 这一动手,便意味着与东宫交恶,对李素来说,这是多么严重的后果。 “你是何人?胆敢挑衅东宫!”属官指着李素怒道。 “太平村,李素。”李素笑得很坦然,既然出了手,就没必要掩藏了。 属官眨了眨眼,总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没等他继续搜索回忆,一只不算壮硕的拳头却忽然出现在他眼前,然后,无限扩大…… 砰! 一拳狠狠揍上属官的脸,属官旁边的随从急了,抡起拳头朝李素冲去,刚踏出一步却轰然栽倒,竟是王直单手死死抱住了随从的腿。 打虎兄弟同心,打架也是一样,随从被王直牵制住,李素便没了顾忌,凌空飞起一脚朝属官踹去,正中属官胸口,属官惨叫着踉跄退了几步,李素步步紧逼,又是一拳狠狠揍上他的脸,属官终于倒地,李素飞身而上,骑在属官身上,眼中戾色一闪,手中的石头狠狠砸中属官的太阳穴,属官惨叫声顿止,彻底晕了过去。 收拾了属官,李素再走到被王直抱住双腿的随从面前,二话不说又是一记石块狠狠砸中随从的后脑,随从也晕了过去。 既然动了手,李素断不会轻易罢手,恩与怨,当场还清。 起身走到那位晕过去的属官面前,李素左右端详了半晌,似乎在计算下手的部位,片刻之后,李素抄起石块狠狠朝属官的手臂砸去,喀嚓一声脆响,晕过去的属官被痛醒,发出凄厉的惨叫,臂骨与腕骨连接处被扭曲成了一个怪异的角度,围观的人群里不乏有心人,细心一看便知,属官骨折的那个部位,恰好与王直骨折的部位是同样的位置。 事情没完,还得有利息。 李素嘴角勾起一抹狞笑,一声不吭地走到属官的左侧,又是一记狠狠砸下,属官的左臂也被废掉。 痛得冷汗直冒的属官两只手臂软耷耷地垂在地上,睁大了眼,看着这个跟疯子一样冷静切疯狂的少年,声调变得异常尖利:“我乃太子殿下驾前属官,东宫内给事,你不怕被抄家灭族吗?” 李素眨眨眼:“我好怕……你吓到我了,怎么办?” 看着李素的神情,属官心尖一颤,随即左腿膝盖传来一阵剧痛,李素手中的石块已将他的膝盖骨敲碎,属官的惨叫声叫到一半,很干脆地痛晕过去。 李素仍不罢休,依样画瓢又朝他的右膝盖骨砸下…… 围观人群发出哗的一声,惊骇地看着这个瘦弱的少年。 怎样的凶性,怎样的报复心,令这个少年下手如此狠毒,眨眼间竟废了属官的四肢,他知不知道打的是谁?东宫啊,太子殿下跟前的属官啊。 看热闹的从来不嫌事大,但是这一次,事情未免太大了,看热闹的人群觉得不能再看下去了,稍停东宫来人,谁知道怒极之下会不会拉几个看热闹的人进监牢凑数? 仿佛约定好了似的,人群突然间一哄而散,狭窄的暗巷里,只剩喘着粗气的李素和王直二人,还有三个昏迷过去没有知觉的东宫所属,以及一个卖女奴的胡商,和那个一直沉默却满脸倔强的女奴。 王直伤得很重,右手臂骨折了,喘气声里带着呼哧呼哧的痰音,估计有了内伤,肋骨可能也断了几根,外伤更是不计其数,李素晚出手片刻,王直的小命今日便交代在这里了。 尽管伤得很重,王直却没放在心上,虚弱地碰了碰李素,叹道:“你不该出手的,为了我跟东宫结怨不值得,李素……我一直认为你是村里最聪明最灵醒的,今日你做了一个非常愚蠢的决定……” 李素瘫坐在墙边,吃吃地笑:“人这辈子总要干几件蠢事的,不然活着多没趣。” 王直黯然道:“是我连累你了……” “不,是我连累了你,我若不让你进长安城,根本不会有此一劫。” 二人沉默半晌,李素叹道:“东宫的人快赶来了,巡街的武侯也应该来了,这里交给我,你快跑……” 王直肿涨的眼睛瞪了起来:“我跑,把你留在这里受罚?是人干的事吗?” 李素神情顿时变得严厉起来:“王直,你听清楚了,我有陛下恩宠,就算与太子交恶,太子也不会对我贸然下手,但你不一样,你若进了监牢,结局只有一个死,肯定会死!你若死了,我今日做的这些有何意义?” “我不走!死便死了!”王直怒声道。 李素叹气,他很累,累得不想说废话了。 抄起石块,李素控制了一下力道,朝王直的后脑砸去,王直一声闷哼,软软倒地,晕过去了。 胡商和女奴没料到李素居然会来这么一下,顿时吓得直哆嗦,此人不但对敌人狠,对自己人也狠啊。 ************************************************************ ps:还有一更。。。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八章 再次入狱 加上王直在内,李素今日放翻了四个人,很累,打架其实也是体力活。 看着面前不停哆嗦的胡商,还有那个仍旧一脸倔强的胡女,李素笑了笑,指着胡商道:“我懒得问你姓名,也懒得问是非对错,只问你一句,你知不知道你惹了祸?” 胡商能到大唐做买卖,显然是听得懂关中话的,于是惶恐地点头。 “后果多严重你应该清楚,地上躺的三个是东宫的人,太子殿下的属官,也就是大唐帝国储君的手下官员,你看到了,他被我废了,我是首犯,罪责难逃,不过,你也逃不了,因为这事跟你有干系,跟你后面那个女人也有干系,太子殿下不会放过你们的。” 胡商的脸色愈发苍白,身后那个倔强的胡女脸色也白了。 李素吃吃笑道:“脸白没用,知道现在你们该做什么吗?” 胡商摇头。 指了指地上躺着的王直,李素道:“你们带上他,赶紧跑,找身胡人的衣裳给他穿上,嘴边沾点胡子,你们也要乔装,然后找个偏僻的地方躲起来,能躲多久算多久,记住千万别被人发现,发现就是一个死,还有,好好照顾我兄弟,给他治伤,待风头过去后让他来找我。” 胡商急忙点头。 李素叹气:“快跑啊,还楞着做甚?你一个买卖人怎么傻头傻脑的?” 胡商急忙架起晕过去的王直,胡女也伸出手架住他的胳膊,三人迅速消失在暗巷内。 李素长长呼出一口气,然后露出苦笑。 又闯祸了,这次的祸闯得不小,以前想尽办法躲开东宫。不想被招揽,更不想跟李承乾结怨,谋划布局。机关算尽,然而。仿佛老天注定的宿命一般,原以为已离东宫很远了,终究仍不可避免地和李承乾迎面撞上。 东宫内给事是几品官?不管几品,废了东宫属官等于直接扇了太子的耳光,这桩仇怨很难化解了。 暗巷内很安静,李素倚着墙边独自坐着,仰头看着阴沉的天空。 巷外传来杂乱的脚步声,一名神情凝重的披甲将军站在巷口。牢牢堵住了光线,李素的相貌在阴影中模糊不清,却只看见两排洁白的牙齿在黑暗里森森发光。 太子左卫率的人马。 “何人闹市行凶,伤我东宫属官!”披甲将军喝问道,巷内清醒的活人只有李素一个,显然是在问他。 “行凶者,太平村李素!” *********************************************************** 时隔一月,李素再次进了大理寺监牢。 长安小混帐殴打东宫属官的消息飞快传开,李素入牢半个时辰不到,消息已飞进了太极宫和东宫。 东宫大殿内。太子李承乾神情阴沉,目光森然,殿中一张竹床。躺着那名挨打的属官,属官四肢被废,在殿内嘶声哭得凄凉。 “太子殿下,为奴婢做主啊……” 自称“奴婢”是因为东宫内给事其实是宦官,太子内侍近臣,此人姓胡名安,是个不起眼的小人物,内给事虽是从五品官衔,但在宦官里面却实在称不上人物。 这两年来李世民不知何故对魏王李泰倍加恩宠。魏王的仪仗,王府用度。以及府中建筑规模一升再升,几与太子并肩。不仅如此,魏王李泰也是诸多皇子中唯一一个被李世民特许不必去封地任职的,如此恩宠,引来朝野一片议论,而李世民却仍然我行我素。 明眼人都看得出,李承乾的太子地位有危机了,若李承乾是冷静睿智之辈,这个时候应该选择韬光隐晦,真心也好,假意也好,都应该积极出面帮助父皇处理国事,对父皇愈发孝顺恭敬,对兄弟姐妹愈发爱护关怀等等,这才是保住太子地位的王道。 很可惜,李承乾不是冷静睿智之辈,他选择的是勾连朝臣,广植羽翼,排挤魏王,而私生活方面却破罐破摔,东宫内给事胡安因此而颇得李承乾信任,因为胡安有一样很神奇的本事,那就是搜刮长安内外的美女,任何女子稍有姿色,一旦落在胡安眼里,绝不会错过,而且无论这位女子愿不愿意,他总有办法在当天让她躺在太子寝宫的床榻上。 胡安的这个本事令李承乾这一年来颇为愉悦。 而今日此刻,深为宠信的胡安四肢全被废掉,躺在竹床上哀哀呻吟,李承乾的神情浮上几许阴森之色。 “看清楚了,果真是李素动的手?”李承乾没理会胡安的哀嚎,冷冷地问道。 “是,奴婢亲眼所见,亲身所历,绝不会有假,求太子殿下为奴婢做主,奴婢已是废人,死不足惜,但这李素当街废东宫属官,分明是对东宫不敬,对太子殿下不敬,殿下安能忍之?” 李承乾神情愈发阴沉。 胡安不知道李素是什么人,李承乾知道,他更知道李素在父皇心中的分量。 李素被削爵罢官,目前只是一介平民,但李承乾很清楚,这个平民,李承乾动不得,因为父皇需要他的才华,若杀之,必触怒父皇。 然而,结下如此仇怨,如何善了?若是忍了这口气,日后东宫威望何在?朝臣怎生议论?魏王李泰岂不会笑掉大牙? 可是,若不能忍,如何发动?事情不经推敲,认真论来却是东宫属官强抢胡女造成的,事闹大了,父皇怎生看他?原本已有一个魏王对他的太子之位虎视眈眈,现在又出了这么一件事…… 深感自己被逼到悬崖边沿的李承乾扭过头,望向竹床上哀嚎不已的胡安,一股莫名的邪火窜上心头。 三两步冲到胡安面前,李承乾抬足狠狠朝胡安脸上身上踩去。 “贱婢!贱婢!你害孤进退两难,害孤身陷朝野议论,你还嫌孤如今不够惨淡么?贱婢!” ………… 李素被关进大理寺后两个时辰,太子左卫率人马抬着胡安的尸首走出东宫,停尸大理寺前,并宣太子谕。 “东宫内给事胡安欺瞒太子,搜刮强抢胡女一名欲以献上邀媚,而致闹市殴斗,今太子闻讯大怒,杖毙胡安,国有国法,请大理寺官员秉公严判。”(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九章 何妨轻狂 太子谕不是圣旨,但同样有威慑力,大概相当于部级正式公文。 李承乾的这道太子谕用辞很有意思,首先是“胡安欺瞒太子”,第一句就把太子本人摘出去撇清了,也就是说,胡安在外面干的勾当本太子毫不知情,第二句是“搜刮强抢胡女”,抢胡女用来干什么呢?“献上邀媚”,多么可憎的面目啊,简直人人得而诛之,所以第三句“闻讯大怒,杖毙胡安”,英明太子殿下果然为民除害了,代表月亮消灭了恶人,太子不仅没背黑锅,整体形象还升华了,明察秋毫,维护正义的形象跃然纸上。 最后一句话最值得韵味,“国有国法,秉公严判”。 胡安已被杖毙了,换句话说,他已经受到了惩罚,现在太子谕里面却还要加一句“秉公严判”,这四个字若在官场新丁眼里看来,根本就是满头雾水,人都被你杖毙了,我还判谁去?别闹了好不好,大家都很忙的…… 但若换了官场老油子,对这四个字的解读自然就不一样了。 “秉公严判”,判谁?自然不可能判死人,那么就要把整件事情摆出来看了,整件事情的起因是胡安强抢胡女,被东市一名闲汉阻止,胡安殴打闲汉时,曾经的泾阳县子李素站出来,把胡安殴打了一顿,而且极其残忍地废掉了胡安的四肢,被打的闲汉跑了,李素被关进了大理寺。 这是整个事件的过程,明事理的人都看得出,此事错在胡安,胡安在这件事里扮演的是正宗原汁原味的大反派,正义的太子殿下消灭了邪恶的胡安,胡安已死。那么人死罪消,现在太子还要大理寺秉公严判,很明显。判的不是胡安之罪,而是某人闹市废东宫属官四肢之罪。因为“国有国法”。 这道太子谕经过官场老油子这么一解读,隐含的意思便清楚了,而且话说得四平八稳,任何人挑不出错处。 大理寺官员不淡定了,他们都不是官场新丁,太子谕的意思他们一眼就看懂了。表面上,太子殿下的姿态端得很稳,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的形象。实际上,太子殿下在向大理寺施压,要严惩行凶的李素。 ********************************************************* 东市事件的消息同一时间也报进了太极宫。 李世民听到消息后两眼发直,呆楞了半晌,似乎不太敢相信。 “再说一次,殴打东宫属官的人是谁?” 宦官垂头恭谨地道:“李素。” “太平村那个李素?”李世民不死心地追问道。 “是,曾经的泾阳县子,火器局监正,李素。” 李世民迟疑道:“怎么可能?上次领人冲撞度支司才几天,朕刚刚处置过他。怎么又打人了?” “陛下,奴婢不敢欺君,打人者确是李素。据说这次李素下手特别狠,把东宫内给事胡安的四肢都废了……” 李世民沉默片刻,脸上迅速浮起怒色:“这个,这个……混帐!怎么又是他?他想要做甚?真想做长安城的恶霸不成?” 龙颜大怒,殿内风云变色,宦官吓得双膝跪下,垂头不敢出声。 “此事因何而起,给朕据实道来!” 宦官急忙将事件始末道出,说得很客观。在这位雄霸天下的英主面前,宦官不敢有一字添油加醋。 李世民听着听着。暴怒的神色渐渐冷静下来。 “为恶者原来是东宫属官……”李世民神色迅速阴沉下来:“承乾的东宫里面,用的都是些什么人!” “陛下。事发之后,太子殿下已下令将内给事胡安杖毙,并谕令大理寺秉公严判。” 李世民神情稍缓,点头道:“处置还算公允及时……” 说着说着,李世民咂摸咂摸嘴,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想了想,神情一怔:“胡安已被杖毙,大理寺判什么?” 这就不是宦官能回答的问题了,于是赶紧垂下头不发一语。 李世民毕竟是英明君王,回过味后,大致明白太子的意思了,神情又变得阴沉起来。 “太子每日在东宫做甚?”李世民忽然问了一个不相干的问题。 宦官眼皮直跳,帝王的每一句话不可能无缘无故,而这句话,绝不是他一个宦官能回答的。 “奴婢不知……”宦官语声发颤。 李世民缓缓点头,眼睛望向殿外刺眼的烈阳,不知在想些什么,良久,淡淡地道:“李素先关在大理寺,朕想看看,此事最后会变成什么样子。” “是。” ………… ………… 弄清事实之后,李世民暂时不想表态。认真说来李素的出手是基于公义,如今民间风气纯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事情比比皆是,贞观年间有过好几次游侠儿当街杀人的事件,皆因公义而起,虽说侠以武犯禁,然而游侠儿这种群体还真不好处置,因为他们在民间的威望不小,他们从不主动给朝廷添乱,然而一旦路见不平,杀人对他们来说也是等闲事尔,所谓律法,他们从来不放在眼里,朝廷纵想削除,亦不得不有所顾忌。 今日李素的行为,说来也算是游侠儿的典型作风,出发点是没错的,李世民登基后最重吏治,这样的败类官员若教他碰见,他也会揍,只是李素下手太狠了,出手便废人四肢,这般狠毒心性也不知跟谁学的…… 对李世民来说,李素揍人是小事,然而李承乾那道在别人眼里看来颇为高明,在李世民眼里却昭然若揭的太子谕,却令李世民很不舒服。 贞观元年册立太子,当时太子李承乾才八岁,那时的太子多么伶俐可爱,满朝大臣齐口称赞,谓其“丰姿峻嶷,仁孝纯深”,这八个字用在一个八岁孩子身上,足可见朝臣对其何等欣赏了,连李世民当初册立太子的诏书上也难得自夸了一句“早闻睿哲,幼观《诗》《礼》”,亦可见老爹对这个嫡长子是何等厚爱。 然而,这个被满朝君臣厚爱的太子殿下,这一两年来却渐渐变了味道。 今日这道太子谕不是开始,早在贞观九年时便有征兆,时年太子右庶子孔颖达,太子左庶子于志宁,东宫少詹事张玄素等教导辅佐东宫的臣子屡次上谏,言称太子“游玩不学,奢好声色,足智饰非”,李世民不得不开始重视了。 东市事件李世民不表态,因为他想看看,看看这件事最后会闹到一个怎样的地步,看看太子到底是怎样的心性,这件事情是块试金石,试的不是李素,而是大唐太子。 ………… 消息仍在长安城内蔓延。 程府,长孙府,魏王府,牛府……长安城跟李素有过交集的权贵府上几乎全收到了消息。 然而,收到消息后的各权贵竟然没有一家有所表示,很奇怪的现象,几乎风平浪静,不泛一丝涟漪。 “这桩祸闯得不寻常呀……” 程府老流氓眯着眼,露出深思的表情。 程处默急道:“咋又被关进去了,爹你去跟陛下求求情……” 程咬金两眼一瞪:“求啥情?大丈夫做事有担当,做的时候就该知道会有啥后果,指望外人求情,李家娃子积攒的情分经得起几次耗费?” “可……可也不能看他进监牢而不表示呀,咱家跟李素毕竟不一样……” 程咬金斜睨了他一眼,懒得搭理这种蠢问题,而是拧着眉头,露出深思之色,喃喃道:“不该呀,李家娃子这次闯祸到底为了啥?上次揍度支司的郎中可以说是自污以求自保,事隔不到一月,又把人手脚废了,这次到底为了啥?揍的是东宫属官,做出这番举动无异主动跟太子结怨,以前辛苦谋划的一切岂不是白费?而且下手这么狠,李家娃子到底在想什么?” 虽是耿直武将,毕竟也是久历风浪的老狐狸,自认识以来,李素的种种行为无不透出一股浓郁的小狐狸味道,从心智上来说,程咬金不知不觉已将李素当成了平等地位的人,所以造成了一种李素做任何事都有谋划,都有目的的错觉。 这也是现在程咬金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李素东市废东宫属官一事,都是百害而无一利的,他到底图个啥?“长安小混帐”的名声?已经够响亮了,何须锦上添花?……倒向魏王?这是取死之道,李素不会做这么蠢的事,……以得罪太子的代价借以震慑朝臣?那就更蠢了…… 程咬金想得脑仁疼,这一次小狐狸的举动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然而他却死活没想到,李素这一次是非常单纯的闯祸,不带任何目的,没有任何谋划,只是因为无法眼睁睁看着兄弟受欺负。 既是少年,何妨轻狂? ************************************************************ ps:今天状态很差,因为日夜颠倒,较劲了半个月,仍旧每晚失眠。。。(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章 暗巷厮杀 李素入狱的消息不止传进了程府,长孙府,牛府,都在第一时间得到了消息,各府都掀起一阵不小的波澜,然而大家和程咬金的反应一样,对李素这次闯祸的举动百思不得其解。 都是久经风浪的老狐狸,谁都不比谁缺个心眼,他们已习惯了用衡量自己的标准去衡量别人,一件事情做与不做,全看值不值得,用句前世很流行的话来说,小孩才分对错,大人只看利弊。 而李素废了东宫属官一事,在他们心里真只是小孩斗气的表现了,明显是弊大于利的,所以他们百思不得其解,平日里表现得跟小狐狸一样,偶尔还能跟他们这些老狐狸过过招的李素今日到底怎么了?多大的仇恨令他不惜跟太子结怨,也要当街快意恩仇。 跟程咬金的反应一样,府里掀起波澜,但对外,这些老狐狸却一字不提,也根本没做出任何为李素求情的举动。 老狐狸们各有各的处世方式,对事情的判断也基本相同,李素当街废了东宫属官确实犯了国法,那道四平八稳的太子谕也都听说了,而程咬金等人仍旧没出手,因为他们清楚,这事没完,还不到他们这些老狐狸出手的时候,再说……李素做出如此混帐事,不该关几天吗? 该! ………… ………… 一骑快马飞奔东阳公主府。 东阳正凑在镜前贴着三叶花钿,美滋滋地准备试穿一下新裁的衣裳,好好打扮一番,下午去河滩时给他看,然后故作矜持地看着李素为自己发呆的样子,心中满满的欣悦。 绿柳匆忙跑来。慌慌张张禀报的消息破坏了她一整天的好心情。 “又进大理寺了?”东阳脸蛋刷地变白了。 “嗯嗯,两个时辰前被太子左卫率的人拿进了大理寺,据说是李县子当街将一名东宫属官的四肢废了……” 东阳的脸色更白了。颤声道:“他……怎会闯下如此大祸?” “因为东宫属官欺负他的兄弟,就是殿下封地旁太平村的王直。” 东阳沉默一阵。咬了咬牙:“叫侍卫去托人,我要进大理寺看看他。” “殿下,您现在不能去大理寺,还有件事要做,李县子进监牢后托狱卒送出来一张字条,嘱托殿下一定要办好这件事……” 东阳神情一振,激动地道:“字条呢?快给我!” 绿柳将一张二指宽,折得皱巴巴的字条递上前。 东阳急忙接过。展开一看,字条上面没有多余的话,匆匆忙忙只写了几个字,“东市,救王直。” 字迹很熟悉,确定是李素亲笔所写无疑。 东阳黛眉紧蹙,久久不语。 “殿下,太子左卫率拿人之前,李素叫王直先跑了,听说受了很重的伤。李素没跑,独自一人扛下了罪名,不过太子殿下知晓真相。此事因王直而起,太子怕是不肯善罢甘休,王直藏在东市日久,太子的人马迟早会把他抓到。” 东阳想了想,很快有了决断。 “去告诉铁六,带十个信得过的侍卫进长安东市,想办法打听到王直的下落,然后把他弄出城,藏到我的公主府里。我就不信太子的人马敢闯我公主府!” 平日柔弱的东阳此刻俏容凝霜,凤目含煞。娇俏的面容露出不可逼视的威严。 ********************************************************** 长安东市。 事发已三个多时辰了,胡商和胡女架着王直。在破落逼仄的窄巷里蹒跚而行。 李素的猜测没错,李承乾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与此事有关联的人,此事因王直而起,李承乾断然不可能放过他。 给大理寺下太子谕的同时,东宫内走出一队乔装成商贩的人马,迅速向长安东市扑去。 胡商对东市地理不熟,架着王直在暗巷里七弯八拐,却始终找不到一个稳妥的躲藏位置。 王直早已醒来,事已至此,只能按李素所说的躲起来。然而半个时辰不到,东宫的追兵已杀至。 胡商见东宫果然派出了追兵,不由愈发惶恐,一股求生的本能驱使他领着胡女的王直拼命地逃。 一条不知名的暗巷外,杂乱的脚步声由远及近,蹒跚而行的三人心中一紧,脚步愈发急促。前方不远是巷口,出了巷口混杂在人群里,或许能有一线生机。 三人即将走到巷口时,一道铁塔般的身影堵住了巷口的光线,阴暗的影子里,一双比冰还冷的眼睛注视着三人。 杀气在暗巷中弥漫,低抑而令人窒息。 王直咧嘴一笑,鲜血不停从嘴边流下,呼吸间胸腔里的痰音更明显了。 扭过头朝无措的胡女投去留恋的一瞥,雪白的刀光在暗巷中闪现时,王直的脑海里却残留着最后一个念头。 她真好看,比杨寡妇好看,能娶回家该多好…… 刀光如匹练,无情劈向王直的脖颈,太子下的严令,不要活口。 在胡女惊恐的尖叫声中,一支冷箭从暗巷的另一头射出,射入那道铁塔般身影的心脏正中。 力气仿佛在瞬间被抽空了一般,刀离王直的脖子只剩两寸却徒然停住,最后轰然倒地。 一场厮杀,在暗巷内展开。 “尔等何人,竟敢阻挠东宫所属!”压抑的语声分外狰狞。 回答他的,是铺天盖地的刀光剑影。 这是一场见不得光的厮杀,东宫和公主府所属皆有忌惮,暗巷里只听得到刀剑相交时的碰撞声,沉默的双方用自己的生命决定着一个普通人的生死。 渐渐地,暗巷内的厮杀分晓胜负,东宫略输一阵,当五六柄横刀指向最后仅剩的两名东宫武士时,厮杀已算结束。 搀起王直和胡商三人,抬起战死弟兄的尸首,公主府侍卫刀剑仍紧紧指着两名武士,一边缓缓后退,整个厮杀过程里,公主府侍卫没说一个字,只用刀剑做到了他们必须做到的事。 退到巷口,身形一闪,如川流入海,混杂在东市的人群中,很快失去了踪迹。 暗巷内,东宫仅活的两名武士脸色铁青,注视着空荡荡的巷内。 一切平静如常,只有地上残留的鲜血告诉世人,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怎样沉默而惊心动魄的混战。 “他们……到底是何方人马?”一名中年武士站在巷内,神情阴沉地道。 “程家?牛家?或是……长孙家?能保李素的,只有这三家吧?”另一名武士道。 “不对,程家牛家皆是武将家,刚才他们的厮杀路数,不像是武将家出来的人,长孙家也不像,太子殿下是长孙大人的外甥,长孙大人对太子殿下向来宠爱,断不会坏殿下的事……” “回去禀报太子殿下,请殿下定夺吧。” ………… ………… 大理寺监牢。 李素快疯了。不是因为得罪了太子,也不是因为闯了大祸。 能让李素发疯的原因很简单,监牢太脏了,这次入狱可没有上次的优待,上次只是揍了一个度支司的郎中,又有那么多纨绔子弟陪着,大理寺官员不敢拿他怎样,但有要求尽量满足,所以李素上次在牢里住得流连忘返,出来时甚至依依不舍,三步一回头。 然而这次,李素直接得罪了太子殿下,那是大唐未来的国君,更何况入狱不到半个时辰,一道太子谕便递进了大理寺,李素的美好监牢生活就此结束。 进了监牢就被关进一间又脏又臭而且四处都是跳蚤的牢房,李素是个爱干净的人,可以不吃不喝,但一定要干净,否则不用给他上刑,直接可以把他逼疯。 现在李素的精神状态就很不正常了,离干草堆上的跳蚤远远的,脱下上衣清理出一小块干净的角落,将上衣垫在地上,这才坐下,然后垂头望着自己的双手发呆…… “太过分了,一盆清水都不给我,好坏好坏的……”李素喃喃自语。 东市揍过人,手上沾了血,进监牢后不得不亲手清理出一块干净的角落,从头到尾没有洗手的机会,现在这双手除了血渍外,基本还是很白净的,可李素就是很别扭,他仿佛看到微观世界里,手上一大堆的细菌在皮肤纹理间欢快跳跃,甚至唱着愉悦的歌儿…… 受不了了,李素很想一头撞死,跟手上的细菌来个鱼死网破。 “来人!大理寺的人都死了吗?”李素暴跳起身,抓着大牢的栅栏怒喝道。 一名狱卒苦着脸走来,二话不说先朝李素躬身行了一礼。 “李郎君,莫为难小人了,这次真不能给您换监牢,刚才小人给您递了张字条出去已是天大的干系,若东宫的人发现李郎君在牢里过得太舒服,郎君倒是没事,小人们可要遭罪了。” “没要你换监牢,进来给我打扫一下,顺便拿床干净的褥子和一桶清水,这个不难吧?办不到等我出去抽死你。” ******************************************************** ps:还有一更。。。马上月底了,有月票的亲们快投给我吧。。不要逼我卖萌哦,你们会瞎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一章 夜半提审 很霸道的口气,有经验的人一听就知道,只有二进宫的老油子才有勇气跟狱卒如此说话,二进宫还是其次,重要的是这位二进宫必须背后有人。 狱卒终究没敢给李素换监牢,李素提出的种种要求也没办,嘿嘿干笑两声后转身就走了。 李素缩在又脏又臭的监牢角落里继续精神崩溃状态…… 两辈子没这么脏过,李素很想死,想一头撞死在监牢里,但是……死在这个地方太脏了,死了都不甘心,会诈尸的。 折腾了一整天,看着监牢小窗外的皓月冉冉升起,这才惊觉已是夜晚时分了。 命运太曲折了,昨日此时,李素还是权贵家中高座宾朋,左右两位绝色胡姬殷勤劝酒,今日却锒铛入狱,这次进来不知要蹲多久,若真惹怒了李世民,铁了心要关自己一两年怎么办?没地方洗澡怎么办?出来后脸皮变厚了,溜门撬锁抢劫传销啥本事都学会了怎么办? 监牢日夜都不安静,依稀能听到犯人鬼哭狼嚎声,大理寺提审刑讯从来不分白天黑夜,有时候狱卒起夜失眠觉得无聊了,都会跑进来找个犯人刑一次,在犯人凄厉的惨叫中寻求变态扭曲的快感。 这一切与李素无关,既来之,则安之,李素最关心的是明日的午饭里面能不能配一块肉,毕竟,自己还在长身体呢。 还有王直,不知那家伙得救没有,事发时把他砸晕了,叫胡商带他躲起来,然而李素终究对胡商不信任,非我族类。其心必殊,李素估计危难时刻胡商会毫不犹豫把王直出卖了,于是刚被关进大理寺。李素便托狱卒送出去一张字条。 本不该让女人牵扯进来的,可是。毕竟王直是他的兄弟,毕竟是一条性命,程家牛家或许会帮忙,或许不会帮忙,李素心里没底,看当家的几位如何衡量利弊。 只能靠东阳了,李素相信她一定会毫不犹豫照自己的话去办,该做的安排都做了。王直若是在公主府的侍卫赶到之前被东宫的人拿下,只能怪命不好。 牢门外传来杂乱的脚步声,李素回过神,不由一楞。 脚步声分明是冲着他的牢房而来,越来越近。现在是深夜,可以肯定,大理寺官员一定不会这么好心,深夜把他放出去…… 李素心头一沉,神情凝重地注视着牢门外。 很快,一名穿着绯色官袍的人出现在牢门外。后面跟着几名差役,差役手上还拎着一些刑具。 官员站在牢门外,凑着昏黄的火光眯眼打量了一番。嘴角勾起一抹微笑:“泾阳县子李素?” 李素叹了口气:“应该说是曾经的泾阳县子李素,李某很早以前已被陛下削爵革职了。” 官员笑道:“无妨,只要确定你是李素便好,本官乃大理寺少卿窦伏,奉命提审李素当街刺杀东宫属官未遂一案。” 刺杀未遂? 李素浮起一抹冷笑,这个罪名……可比揍人严重多了,太子果然发力了吗? “窦少卿说我刺杀属官未遂,不知有何凭证?” 窦伏从见到李素开始,脸上的笑容一直未曾消褪。一副温文有礼的模样,然而。大理寺少卿的位置是靠温文有礼坐上去的吗? “李素,你要记住。现在你是阶下囚,而本官在审你,不是你审本官,下次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至于刺杀东宫属官的凭证,审一审自然就有了。” 看着窦伏的笑容,李素心中发冷。 他从来不怕那些大呼小叫凶神恶煞的人,这种人容易被引导情绪,几句话便能把握对话的主动权,但是窦伏这种表面永远带着微笑的人,李素打从心底里不愿跟他打交道,因为李素自己就是这种人,他知道微笑背后隐藏着怎样的残暴,往往令人来不及防备便突然翻脸。 “你问,我答,窦少卿请继续。”李素很痛快地道。 窦伏笑了,笑容里夹杂着淡淡的失望,其实他很希望李素能反抗一下的,哪怕是言语上的反抗,如此就有了对他用刑的借口。 很难对付的少年郎。 窦伏在心里对李素下了这个定义。 “本官问你,今日东市内,你与一同伙刺杀东宫内给事胡安,意图是什么?此举是否针对太子殿下?” “不是。” “本官再问你,你刺杀胡安背后可有人主使?” 李素笑了,这帽子扣的,一开口就是上纲上线,看来李承乾要把这事办成大案啊。 “我只是揍了东宫内给事胡安一顿,至于你说的刺杀,绝无此事。” 窦伏眼中煞气毕露:“人犯还欲狡辩?胡安四肢皆已被你废掉,若非太子左卫率及时赶到,胡安焉有命在?” “断几根骨头而已,跟刺杀有何关系?东市人来人往,变数太多,我若真欲刺杀,出手就会用刀抹他的脖子,而不是用石头敲他的胳膊和腿,既是刺杀,快,准,狠才是最重要的,大人既是大理寺少卿,不会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吧?” 窦伏不由语滞,捋了捋青须掩饰了一下尴尬后,很快镇定如常。 “还在狡辩!看来不用刑你是不肯招了,来人!” 李素笑得很灿烂,问来问去,用刑才是重点,前面说的全都是废话,要想把此事定成铁案,屈打成招后拿到口供最为简单有效。 牢门被差役打开,两名差役拎着几样刑具面无表情地走进来。 李素仍在笑,一边笑一边盯着窦伏,眼睛一眨不眨。 窦伏被李素盯得不太自在,心头微微一沉,这种时候居然还笑得出,今晚用刑拿口供怕是希望不大,此子太难对付了。 差役一声不吭地将一套十根圆木做的夹具套上李素的十根手指,这种刑具算是大餐前的开胃菜,秦时便有,名叫“拶夹”。俗话说十指连心,这种刑具看着小巧,但夹在手上两边一发力,却是痛不欲生,很多英雄好汉就是在这件刑具上屈服。 李素任由差役将刑具套上自己的手,然后笑眯眯地看着窦伏。 “窦少卿,李某多嘴问一句,你是太子殿下的死士?” 窦伏一楞:“此话何意?” “若非太子殿下的死士,绝不会干这种找死的事。” 窦伏气笑了:“你说本官找死?” 李素很认真地点点头:“对,你在找死。” 窦伏神情顿时冰冷:“什么意思?” 李素悠悠笑道:“有些事情你我心照不宣,不过我相信太子殿下派你来提审我之前,应该没对你说太多,所以我想问问你,你对我用刑之前,打听过我这个人没有?” 窦伏嗤笑:“不过运气好,造了个震天雷,顺手献了个策而已,微末之功便可抵罪么?” 李素笑着摇头:“看来你的准备功夫很不足啊……” 笑容渐渐敛起,李素盯着他,缓缓地道:“我,李素,泾阳县太平村人,陛下亲口夸赞我乃大唐少年英杰,陛下在封我官爵之前,前后两次微服寻访我,令我论策奏对,三次请我做官,皆被我婉拒,后来不得不以圣旨而强行给我封爵任职……” 窦伏的心渐渐沉入谷底,脸色变得非常难看。 李素盯着他,悠悠地道:“我这样的人,你敢对我用刑,知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 ps:萌萌哒的我向各位求一张萌萌哒的月票。。。喵~(没错,这就是卖萌。。。)(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二章 倾轧猜疑 李素的话很不谦虚,内容全是夸自己,而且夸得很用力。 然而听在窦伏耳中味道却不一样了。 今晚之前,他对李素的底细确实没怎么打听过,听到的都是长安城一些众所周知的传言,造震天雷,献国策,治天花……无非这些而已,在他看来,这些功劳并没有什么了不起。 但是陛下两次微服寻访,三次邀他出来做官,并与他论策奏对,这就很不寻常了,若他说的是真话,那么此子对陛下而言何止是简在帝心,相比之下,他这个四品大理寺少卿的地位恐怕还没有李素高。 一个在陛下眼中类似于路人甲的人去审一个陛下非常看重的人,这种事简直是花样作死。 想到这里,窦伏的目光游移不定,脸上那抹微笑却再也挤不出来了。 两名差役一左一右拉着拶夹,看着窦伏,等他一声令下,然而窦伏神情阴晴不定,始终没敢开口下令用刑。 他只觉得现在的自己正站在悬崖边上,往后退一步尚可自保,往前一步便是万劫不复的深渊。 李素见他迟疑,不由笑道:“看出来了,你对我的话心存怀疑,其实你不必这么为难的,太子殿下想把此事定成大案,说不得也要用一下刑,把我背后的主使之人挖出来,就算我不知道主使之人是谁,你也可以很好心的提醒我,比如魏王……” “既然心存怀疑,不如还是按你的计划来,先用刑吧,你可以试试我会不会招,也可以赌一下你自己日后命运如何。” 窦伏抿唇不语,脸颊不住地抽动着。 他发现答应太子殿下做这件事是个很愚蠢的决定。进了监牢只几句话的功夫,便将自己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里。 相比之下,李素神情却变得悠闲懒散。无所畏惧地看着挣扎无比的窦伏,眼中露出戏谑的目光。 沉默的僵持并没有保持多久。监牢外又传来匆忙的脚步声,声音正朝李素所在的监牢而来,令李素和窦伏同时动容。 李素喃喃叹道:“大理寺的人怎么了?为何都喜欢选在大半夜串门?” 窦伏的脸色却变得很难看,急忙挥了挥手,套在李素手上的刑具很快被卸下。 脚步声很快,没多久便到了李素的牢门外。 一名穿着绯色官袍的中年人,领着四五名差役在牢门外站定。 借着昏暗的火光,窦伏认出了来人。神情愈发惊愕,呆了片刻后急忙躬身行礼:“下官窦伏,见过孙正卿。” 来人姓孙,名伏伽,是大理寺的正卿,也是窦伏的顶头上司。 孙伏伽四十来岁的样子,面貌刚正,目光清澈,举手投足间散发着一股淡淡的官威,此人算是贞观名臣。而且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荣誉,他是武德五年科举甲榜第一,历史上第一个有据可考的状元。素受高祖和当今陛下看重,委以大理寺正卿一职。 大半夜的,大理寺正卿少卿齐聚一堂,只为一个刚在东市打过架的平民百姓,这种场景不能不说十分诡异。 “窦少卿免礼,本官夜不能寐,心中繁杂琐事萦怀,故进监牢巡视,听得这边有人声。好奇过来看看……”孙伏伽不苟言笑地捋了捋青须,露出好奇的样子:“时已深夜。窦少卿这是……提审人犯?” 李素脸颊抽了几下,扭头望向别处。 窦伏的神情却无比尴尬难看。你一进监牢便匆匆忙忙直冲李素的牢门而来,还“夜不能寐”,还“琐事萦怀”,这是在侮辱我的智商么? “今日东宫内给事胡安东市被殴,此子是行凶者之一,下官便为此案而来,想审一审他,看有没有什么收获……” 孙伏伽点头赞道:“少卿记怀公事,报国之心可嘉……” 语声一顿,孙伏伽扭过头,貌似不经意地朝牢里的李素望了一眼,然后神情一呆,眯着眼仔细辨认了一番,奇道:“这位……莫非当初治好天花,造出震天雷而助陛下收复松州的泾阳县子李素?” 李素苦笑:“孙正卿安好,小子正是李素,但已不是泾阳县子,而是阶下囚。” 孙伏伽连连摇头:“李县子不可妄自菲薄,陛下削你之爵本官已听说,少年意气,血气方刚,闯闯祸亦是平常,陛下对你寄予厚望,复职起用迟早之事……呵呵,只不知今日李县子又入狱,是因为……” 李素朝窦伏恶意地笑了笑,道:“还是因为打架……” “哦,呵呵,刚才本官说过了,少年意气嘛,与人争打什么的……好,不多说了,窦少卿你继续审,本官去别处看看。” 说完孙伏伽朝窦伏点点头,对牢内仍拎着刑具的两名差役视而不见,径自领着人走远。 窦伏脸色铁青,孙伏伽刚才这番话看似寒暄闲聊,而且只有几句话,但这几句话里却隐含着太多的意思。 首先,李素被陛下看重已是非常确定的事了,不说孙伏伽话里的意思,就看他大半夜为了李素匆忙跑来监牢,便可知李素在陛下心中的地位。 其次,孙伏伽说完这些话就走,意思非常明显,有种你动他试试。 窦伏终于明白,太子殿下交给他的任务不可能完成了,不仅不能完成,他自己也陷入了麻烦。 复杂地扫了李素一眼,窦伏咬了咬牙,阴沉着脸道:“走!” 两名差役收起刑具,一言不发跟着窦伏离开。 ********************************************************* 第二日,朝会散去之后,李世民于太极宫甘露殿召见大理寺卿孙伏伽。 “大理寺少卿窦伏夜半提审李素?”李世民眉头紧蹙。 “是,臣听到狱卒报信后匆忙进监牢,发现窦伏正待给李素用刑……” 李世民神情布满了失望,抿唇看着殿外的烈阳,久久不语。 孙伏伽垂头恭谨地站在一旁。 良久,李世民索然一叹:“朕知道了,你退下吧。” 孙伏伽告退,退到殿门前时忽然顿住,迟疑地道:“陛下,那李素仍在牢中,此案是否……” “哼!小娃子接二连三闯祸,不治治以后愈发变本加厉,让他继续在牢里蹲着吧!” 孙伏伽凛然,急忙告退。 孙伏伽走后,李世民紧绷的神情一垮,露出深深的失望和疲态。 “承乾,你果然还是暗中下手了……” 此事是块试金石,很遗憾,李世民没有试出金子。 东宫属官强抢民女而致被打,太子身为储君,不说维护正义,却暗中向维护正义的人下毒手,这样的人,适合做下一代的国君吗?两代君臣治下的繁华盛世若交到他手上,会是什么样子? 李世民脑海里第一次冒出这个问题。 ………… 东宫。 李承乾起得很早,孔颖达授过早课后已是午时,李承乾仍在书案上书写孔颖达刚刚教过的内容。 作为太子,李承乾目前来说还算是合格的,没有太多荒淫无道的毛病,至少表面上没有。 每日的课业从未耽误过,课业过后,李承乾还要去太极宫,李世民会挑出几本有代表性的奏疏给他,让他试着处理国事,若处置有偏颇,李世民会细心教导他,告诉他此事应该如何处理,这样处理的道理和原因何在…… 总之,李承乾的行程安排得满满的,每日非常繁忙。 然而,如此繁忙的太子殿下,居然还能百忙中空出时间去游猎,去强抢民女,由此可见,时间只留给那些……有准备的人? 李承乾写字的表情很认真,再加上俊俏的容貌,还有大唐储君的身份,整幅画面足以令万千痴情少女发狂尖叫。 完美的画面直到一名宦官进殿后才轰然崩塌。 宦官禀报过后,李承乾的神色迅速阴沉下来。 王直被人抢走了,窦伏被孙伏伽吓跑了。 昨日事发后李承乾布置的一内一外两步棋全然落空,李承乾的心情顿时变得很坏。 “是,据说昨日东市暗巷里那群人路数不清楚,不像是武将家的部曲,程家和牛家不会养这种手下,本事很高强,三两下就将王直抢走了,不知是什么来路……” 李承乾陷入深思:“不是程家,也不是牛家……长孙家更不可能了,舅父不会这么做,那会是谁?” 宦官试探着问道:“会不会是火器局……” 李承乾摇头:“火器局里面皆是文官和工匠,外面的金吾卫将士未得将令不会擅自出营,李素纵在火器局有威望,手下却断然没有这种人才……” 沉思良久,李承乾悄然一勾:“孤记得,李素跟封地在太平村的东阳过从甚密,对吧?” 宦官两眼一亮,连连点头。 李承乾笑得很开心:“那就没错了,不错啊,天家皇族竟出了一个胳膊肘往外拐的好妹妹。”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三章 君臣论诗 人算不如天算,万事皆有因果。 李素并不知道他和东阳终究还是被李承乾惦记上了,后果比被贼惦记更严重。 没有优待的大理寺监牢远不如上次好待,窦伏走后,李素在狱中闲极无聊,忽然决定问天买卦,以测吉凶……其实就是地上找一小块平整的小石头定好正反面,然后往上抛。 抛了三次,李素发现结果不太妙,凶兆。 于是李素疯了,真正的疯了。 发疯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凶兆,比如牢里肮脏的卫生环境,两者一刺激,李素崩溃了。 当大理寺狱卒慌忙跑到监牢前,愕然发现李素披头散发,光着脚在牢内走来走去,时而对着仅有的一扇小窗悲怆长叹,颇具三闾大夫忧国忧民长吟离骚之神韵。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一整首《侠客行》念出来,李素连气都没换,憋得脸通红。 “李郎君,你没事吧?莫吓小人……”狱卒脸色惨白。 狱卒是真被吓到了,李素的身份不同于别的犯人,这位可是曾被封过爵,任过一衙首官的人物,若在狱里疯了,上面一定会究罪的,层层筛选下来,他这个小狱卒一定是背黑锅的不二人选。 “小人给您打一桶清水如何?换个干净的牢房如何?就您上次住的那间……”狱卒很痛快地提出条件。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李素语调忽然高了不少,开始漫吟一首新词。 狱卒发现自己也快疯了。 ………… 李素疯了的消息逐级上报,从狱卒到牢头,直至大理寺卿孙伏伽。 孙伏伽闻报眼皮直跳。别人不知李素在陛下心中的地位,孙伏伽却略知一二的,昨日还特意将他召进太极宫垂问李素的情况。 孙伏伽不敢怠慢。急忙入太极宫禀奏。 李世民闻奏之后也楞住了。 “吟诗?”李世民神情有些古怪。 “是,臣闻知李素疯了。急忙入狱巡视,看见李素披头散发,赤足而行,眼中有血丝,且举止怪异,他将监牢每餐给犯人喝的一碗清水倒在自己的囚衣上,说什么两次皆穿此衣,可见此衣与他有缘。既是有缘,不能不敬它一碗……” “水敬囚衣?”李世民神情愈发古怪。 “是,其他还有诸如喃喃自语,时笑时悲,粒米不进,滴水不饮等等,臣照拂不周,请陛下降罪。” 李世民仰头望着殿顶,隐秘地翻了个白眼。 “李素作了甚诗,你一句一句吟来给朕听听。很久没见这娃子作诗了,他的诗必然都是佳句。” 孙伏伽亦道:“确是佳句,第一首不知名字。其诗云:‘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孙伏伽是大唐第一位状元公,文才和记性自是极佳的,听李素念过一遍便完整记了下来。 李世民听得两眼放光,捋须叹道:“果然是佳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朱亥,侯嬴市井侠士之风跃然诗中。当真是意气风发,妙极。此诗亦可传世。” 孙伏伽迟疑地道:“诗自是好诗,然则。少年不思报国,而慕艾侠客之流,目无国法,只求快意恩仇,立意未免……” 李世民笑着摇头:“孙卿迂腐了,历朝历代皆有侠客现世,一因国有危难,二因君主昏庸,三因人间不平,朕的大唐若吏治清明,民风纯朴,朝野欣荣,天下已无不平事,侠客自会敛锋藏芒,泯于世间,说到底,根子终在朝堂君臣身上,朕相信大唐长此以往,所谓侠士终究会慢慢消失,或者,为国所用。” 李世民一番话,圣君气度一览无遗,孙伏伽急忙称是。 “李素第二首诗快快吟来。”李世民饶有兴致地笑道。 “第二首……不是诗。” “不是诗?” “陛下且听臣诵来,‘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李世民听完后,笑容渐渐敛起,露出沉思之色。 “‘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好一首长短句。”李世民喃喃念道,扭头看着孙伏伽:“孙卿如何看?” 孙伏伽想了想,沉声道:“这首长短句前半豪情万丈,后半意气消沉。” 李世民点点头,叹道:“第一首慕艾侠客,亦是自白,他在告诉朕,无悔东市揍人之举,第二首叹尽英雄,悲怜自己,他又在告诉朕,他已厌倦朝堂倾轧,有求去之心。” 孙伏伽迟疑道:“陛下,臣觉得……李素似乎在装疯。” “当然是装疯,牢里关几天就疯了,小娃子哪有如此经不得事,孙卿,东市之案究竟如何,你与朕细说分明。” 事发之后,大理寺自然对此有过详细的追查,当下孙伏伽毫无保留地将当日事发的前后始末详细道来。 李世民听完后久久不语,眉头蹙得紧紧的,良久,幽然叹道:“这件事,李素下手太狠,自是该罚,然而善不扬,恶不惩,终究还是受了委屈……” 孙伏伽凛然不语,他清楚所谓“善”与“恶”指的是什么。 沉默片刻,李世民叹道:“发疯是假,但意气消沉是真,诗是骗不了人的,好好一个少年郎,这辈子才开始,朕还要重用他,不能毁了他,孙卿,把他放了吧,让他回去好好养息,东市一案就此了结。” 孙伏伽走后,李世民仍怔怔站在殿内,不知想着什么,许久不曾动过。 随后,李世民转身走到书案前,将李素的两首诗词亲笔抄下,看着自己满意的飞白体,李世民颔首一笑。 当日,太极宫传出旨意,大理寺少卿窦伏迁职外放,任昆州刺史司马。 昆州,位于剑南道,标准的蛮荒之地,刺史司马,从五品闲职,从光鲜显赫的长安大理寺正四品少卿,徒然外放为从五品司马,这道旨意基本等于流放。 ************************************************************ ps:晚了一点,因为不小心睡着了。。这几天拼了命的调整作息,争取在正常的时间睡觉,调整好了更新也就有规律了。。 还有,求月票。。别逼我卖萌了,瞎啊。。(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四章 劫后重逢 窦伏迁职的消息在朝中并没有引起太大的波澜,一个四品官的迁调算不得什么大事。 然而消息传到东宫,李承乾的脸色却白了一整天。 朝臣不知窦伏迁调的内幕,只以为牵扯了某个不合时宜的事,如今李世民乾纲独断,也犯不着跟朝臣解释太多,但李承乾却是清楚知道究竟的。 这道旨意,是父亲对儿子的敲山震虎,是劝告,也是警告,没有当面训斥,也没有直接冲突,一位大理寺少卿被流放的任命直接宣示了父亲的态度,对李承乾来说,却无异于一记响亮的耳光,比当面训斥更痛。 窦伏被流放的消息传进东宫后,李承乾忽然变得更乖巧了,召集所有东宫属官训了一次话,大意无非是严禁借东宫名义欺压平民,严禁向太子献声色消磨之物邀媚,违者下场,胡安可鉴之。 至于针对李素的各种动作,李承乾非常明智地选择了罢手。 李承乾很清楚,再不罢手,他的太子之位就真的危险了,为一桩小小恩怨而冒险,真的不值得。 ………… ………… 释放李素的旨意,由孙伏伽亲自入大理寺监牢宣念。 宣旨时孙伏伽一直盯着李素的表情,发现李素两眼发直,一动不动,嘴里喃喃不知念叨着什么,仍旧是披头散发的样子,标准的疯子造型。 孙伏伽嘴角抽搐了几下,想抽,不太熟,没好意思下手。 旨意念完,孙伏伽扭头便走,懒得理会牢里这个装疯卖傻的家伙。让他自己作下去。 孙伏伽走后,李素呆滞的眸子立马有了神采,刚准备收拾一下出狱。牢门外又来了一个不合时宜的人。 不合时宜的人姓程,名处默。 “哇哈哈哈哈……兄弟。俺来接你出牢了,刚刚听说陛下下了旨,俺便赶来接你,是第一个吧?没被别人拔了头筹吧?” 这混帐话说的,跟买清倌人初夜似的,李素只觉胸中一阵逆血倒流,想抽,太熟。没好意思下手。 第一次出狱时是他来接的,第二次还是他,怎么老是他? “啥都不说了,回俺家去,给你接风,我爹昨又买了三个胡姬,绿眼珠子跟鬼似的,带你去尝尝新味,赶紧……咦?你咋了?” 程处默傻眼了,因为他发现李素正朝他笑。笑得傻傻的,很疯癫的样子。 “喂!狱卒过来!我兄弟咋了?”程处默怒喝道。 狱卒连滚带爬过来,见李素这副诡异的样子。狱卒差点哭出声来。 “莫闹了,李郎君……” 李素笑得很惊悚,朝程处默招手:“你来啦,会唱歌吗?我教你唱首歌好不好?” 程处默脸都绿了:“兄弟,莫闹了!”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着炸药包,我要炸监牢。一天扔一包……” 在程处默和狱卒呆滞的目光注视下,李素唱完了一整首歌。然后朝他们笑:“我唱得如何?好听吗?这首歌拿来作我们火器局的局歌觉得怎样?” “局……局歌?”程处默吞了口口水,然后望向狱卒。眼里喷着杀气:“我兄弟在监牢这几日,你们这些狗杂碎怎生整治他了?” 狱卒差点给程处默跪下:“小公爷,李郎君入狱这几日,小人一根手指都没动过他啊!” “好好的人交到你们手上,却把他弄疯了,这事没完,赶紧把门打开,等老子发赏钱呢?”程处默怒道。 狱卒忙不迭打开牢门。 程处默沉痛地看着李素:“兄弟,咱回家了,好好养身子,过几日一定大好。” 李素幽幽地望着小窗外,叹道:“我不出去,我还要创作新的局歌……” 程处默:“…………” “再说,出去又能怎样呢?外面对我来说,只不过是个更大的监牢,可笑世人愚钝,浑然不知……” 程处默急了,左右望了望,先使劲踹了狱卒一脚撒撒气,然后道:“兄弟你先在里面待着,俺去给你请大夫,过来!先把牢门锁上……” 李素脸颊直抽抽。 矫情过头了,再作下去说不定真会多关一两天…… “慢着,我跟你一起出去……”李素的疯病瞬间不药而愈。 程处默目瞪口呆,狱卒却长长呼出一口气,一脸感动的哭相,如同正被金莲灌药的大郎盼来了二郎。 整了整衣裳,披散的头发随意在头顶挽了一个髻,李素施施然跨出监牢。 “兄弟……你没事了?”程处默吃吃地道。 “没事了。” “你刚才……” “知道什么叫矫情不?” 程处默摇头。 李素好整以暇指了指自己:“刚才我那模样就叫矫情,以后不要学我,不然会被人抽的。” 跨出监牢,程处默和李素慢慢往外走,走了两步,李素仿佛想起什么,脚步一顿,回过头来朝狱卒后脑勺狠狠抽了一记,狱卒猝不及防被抽得一踉跄。 “记得我前几日说过什么吗?不给水洗澡,等我出去抽死你。” ************************************************************ 第二次刑满释放,李素走出大理寺,牢头和狱卒站在门口热情相送,回首看了一眼大理寺的高门,牢头和狱卒的心顿时吊起老高,生怕他再次露出依恋的眼神。 幸好这次坐牢的经历相比第一次差了很多,李素决定此生尽量别再来了,再来真得向朝廷申请加入大理寺贵宾会员了。 走出大理寺,来到久违的大街上,李素深深吸了一口自由的空气,整个人沐浴在阳光里。 拒绝了程处默的相邀,李素向他借了一匹马,告辞后匆匆朝太平村飞驰而去。 有件事很重要,他要确定王直是否无恙,付出如此代价,为的就是保他的周全,王直若有事,李素入狱这些天便是一场徒劳。 一个时辰后,李素骑着马进了太平村,先不回家,径自朝王家奔去,王家院子里平静如常,李素甚至远远看见王桩那位凶悍的婆姨揪着王桩的耳朵,柳眉倒竖正在训话,王桩仰天悲叹一副认命的样子。 很温馨的画面,王直应该还活着,否则王家不会这么平静。 李素没进王家院子,拨转马头又往东阳公主府飞驰而去。 东阳公主府前值守的侍卫早已认识李素,见他独自前来,侍卫朝他点点头,一声不吭进去禀报,没过多久,一袭绿色高腰襦裙的东阳匆匆跑出来,后面跟着时刻不离的小宫女绿柳。 见李素牵着马站在门外,东阳定定看着他,良久,仿佛久冻的花儿迎来春天,绽放出最美的笑容。 公主府前人多嘴杂,二人相视无言,然后互相有默契地交换了一下眼神,随即东阳转身回了府,李素则骑上马朝河滩边驰去。 河滩边的老地方等了没多久,东阳很快便来了,后面跟着一道很熟悉的身影。 李素凝神一看,笑了,久悬着的心彻底放下。 王直的模样很惨,脸上的青肿仍未消,左边颧骨高高肿起,眼睛仍被青肿的脸肉挤成一条缝,骨折的右臂被大夫处理过,两块夹板夹在臂骨断裂处,软耷耷地吊在胸前。 不管模样怎么狼狈,终究活着。 活着,比什么都好。 两步迎上前,李素重重朝他左肩一拍,王直痛得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只因后面跟着一位国色天香的公主,不想在她面前丢了男人的面子,泪水使劲忍着。 “伤好了吗?”李素笑问道。 王直挺起胸膛,很大丈夫的样子:“一拳可以打死一头牛!” 李素欣慰极了:“走,随我去长安东市,继续当你的闲汉地痞……” 王直这才急了,死命抗拒着拖他的手:“莫闹!想杀我别去东市,这就一头撞死你家门前!” 李素哈哈大笑,不轻不重一拳揍过去:“不吹牛会死啊!” 二人相视笑了一阵,笑过后,李素拍了拍王直的肩,叹道:“是我牵累你了,你本不该有此一劫的。” 王直眼眶微红,道:“你救了我,此刻却跟我说牵累,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祸是我闯的,不该由你来担,我欠你太多了……” “从小一起长大,总要保你周全,或许下一次危难时,我也需要你来保我周全了。” 王直重重点头:“下次还你。” 眼睛眨了眨,李素笑道:“那日你因为一位胡女而跟东宫属官争执?” 王直的脸忽然红了,不自在地干咳两声:“狗官欺人太甚,要将她强抢进东宫,当时我真忍不下去了……” “那位胡女呢?” 王直的脸愈发红了:“咳,眼下也住在东阳公主府里,长安城风声太紧,没敢出去。” “打算与她私定终生?” 王直羞红着脸,忽然抬头看了看天色,惊道:“咦?天色不早了……” 话没说完,李素飞起一脚踹上他的屁股,笑骂道:“论望天色,我是老祖宗,以后找这种烂借口糊弄我,非抽死你不可。” 二人笑着闹着,不经意间,李素看到王直身后那一抹柔光似水的眼眸,仿佛忽然出现,又仿佛亘古便在,目光碰撞间,多出一股“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味……(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五章 风平浪静 王直很有眼色,当李素和东阳的目光碰撞一处时,他明白,自己到了该滚蛋的时候了。 东阳很矜持,一直浅浅地笑,端端正正地站在二人身后不远处,摆出大唐公主的端庄样子,王直走了以后东阳嫣然一笑,乳燕投林般飞进了李素的怀抱,二人静静抱在一起还没温存多久,东阳便露出了狰狞面目,抡起粉拳狂风暴雨般落在李素的肩上,胸上。 “又闯祸!又闯祸!你是打算混帐到底了吗?大理寺要不要给你专门准备一间牢房,让你隔三岔五进去住几天?” 李素笑得很开心,果然是心有灵犀,他也打算在大理寺办张贵宾会员卡来着…… 胳膊一勾,将东阳搂进怀里,满满的霸道总裁气质,怀里的东阳终于消停了,头靠在李素的胸膛上,静静听着他熟悉的心跳节奏,幽幽叹息。 “以后,不要做让我担心的事了,你闯的祸越来越大,叫我怎么办?上次你揍了度支司郎中,父皇恼怒一阵子便过去了,可是这次,你揍了东宫属官,便是彻底与太子结怨,其中利害,我纵不说,你应懂的。” 李素叹道:“我自然懂的,我又何尝愿意与太子结怨?然而世事无常,有些事情落到头上若装聋作哑,以后我都会看不起自己,活着有何乐趣?这一生我不求显达,只求活得没有遗憾……” 东阳靠在他怀里,沉默了一阵,展颜笑道:“你与别人不一样的,我对你放心,若是有一天你又闯了祸,我相信一定有你不得不为的理由。” 李素没说话。搂着她的胳膊更用力了一些。 “你是怎么找到王直的?”李素忽然想到这个问题。 东阳露出一抹哀色,道:“我叫府里的侍卫铁六带人去东市打听,在一条暗巷里找到了王直。当时他们正被太子左卫率的人马追杀,听说刀已架在王直的脖子上了。若是晚来一步,王直这条命怕是保不住。” 李素眼皮一跳:“太子果然派人追杀了……” 东阳黯然道:“暗巷里那场厮杀很惨烈,左卫率死了七八个人,我公主府的侍卫也折了四五个,王直是和侍卫们的尸首一起回来的,李素,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死人,而且是我亲自下的令。侍卫们因我而死,活生生的四五条性命啊……” 东阳说着,忽然哭了起来。 李素低声安慰了半晌,东阳这才收住了伤心。 李素的心情也十分沉重,太子追杀王直他本已预料到了,否则不会在危急时刻给东阳递出那张字条,然而预料是预料,当太子果真派人追杀王直时,李素仍觉得很难接受。 来到这个世界不到一年,可他的敌人越来越多。如今更是连太子都得罪了,他才十六岁,人生刚刚开始。一辈子的路还很长,他能活到寿终正寝的那一刻吗? 对李素来说,太子太强大了,不是他能招惹得起的,世情残酷,他不愿招惹的人,偏偏招惹了,而且得罪得很彻底。 身边还有很多人要保护啊,老爹。王家兄弟,甚至包括东阳。大唐公主或许高贵,但在太子眼里也算不得什么。 这么多人需要保护。李素退无可退了,当初淡泊恬静的心情不知不觉改变,在这个退一步便是死路的世道里,想活得淡泊,必须要有支撑得起这份淡泊心情的实力才行,那些平民百姓谁都活得淡泊,可权贵的一句话便可将他们置于死地,现在的李素,跟那些平民百姓有何区别? 忽然间,李素对爵位和官职第一次产生了渴望。 李世民该把爵位和官职还给我了吧?扪心自问,最近表现不错啊,除了打了一次架,不小心把东宫属官的手脚废了以外,自己已经安分得跟鹌鹑一样了好不好? ********************************************************* 东市事件算是暂时平息了。 “暂时”的意思是,大理寺不追究了,但太子那边愿不愿意平息,还得看他的心情。 东阳也很担心,所以李素回来的当日,东阳便派了几名侍卫进长安城,打听市井风向。 风向没打听到什么,毕竟太子想要报复不会敲锣打鼓满世界嚷嚷,但公主府的侍卫们还是打听到了一些消息。 比如陛下下旨将大理寺少卿窦伏迁职昆州司马。 李素听到这个消息顿时放了心,他知道太子短期内不敢有异动了,李世民出手直击痛处,窦伏迁调比直接扇太子耳光更有力,但凡太子的智商稍微正常一点,就不会选择在这个时候报复李素,一国储君的位置不知有多少人眼红,多少人虎视眈眈,太子犯了第一次错,绝不敢再犯第二次。 公主府的侍卫打听到的第二个消息令李素颇无语。 继上次揍过度支司吴郎中,成功博得长安人民赠予的“长安小混帐”荣誉称号后,李素在东市废人手脚的举动令他再次成功刷怪升级,“长安小混帐”升级成了“长安小恶霸”,不出意外的话,李素若想在长安街头学螃蟹那样横着走,相信连巡街的武侯都不敢拦他,客气一点的话或许还得为他开道净街。 一个面若冠玉温文儒雅,风度翩翩如浊世佳公子的少年郎,为何混成了长安小恶霸?这不对,画风扭曲了。 ………… 夏天似乎快过去了,虽然烈阳仍旧炙烤着大地,但树上的蝉鸣比以往弱了许多,有气无力的附在树上嘶鸣着,竭尽全力留住夏日的最后一丝光热,用来燃烧自己。 下午时分,东阳公主府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说“不速之客”,是因为这位客人造访东阳是临时起意的,令人事先毫无半点准备。 日头正当中时,东阳和李素照旧在河滩边相拥在一起,享受属于热恋情人间的腻歪肉麻,侍卫匆忙来报,高阳公主到访。 东阳吃了一惊,急忙领着侍卫赶回公主府。 府门外,高阳公主一袭暗红色劲装男子打扮,长发亦如男子般在头顶挽了一个髻,用一支碧绿剔透的玉簪固定住,发髻正中还镶了一块鸽蛋大小的红色玛瑙,手里非常潇洒地拎着一根马鞭,站在门前笑嘻嘻地看着匆忙赶到的东阳。 “嘻嘻,妹妹拜见皇姐,冒昧来访,皇姐莫要见怪,可不能把妹妹赶出去哦……” ******************************************************** ps:其实还是每天两更,只是因为调整作息的原因改变了一下更新时间,嗯嗯,说明一下。。 还有,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六章 天家姐妹 高阳公主自然也是李世民的亲骨肉,与东阳是同父异母的姐妹。 李世民的繁殖能力很强大,十四个儿子,二十一个女儿,高阳是皇十七女,今年十二三岁,此时的高阳还未被赐婚房遗爱,和东阳一样尚未婚配。 高阳突然造访东阳委实是临时起意,时下权贵流行游猎,夏天正是各种猎物膘肥之时,长安城附近的野生动物被权贵子弟们糟蹋了无数遍。太平村东面数十里有一片山林,权贵子弟闲暇时常常呼朋引伴游而猎之,高阳生来活泼好动,也常学着权贵子弟那般扮作男装,领着府中侍卫游猎。 收获并不多,图的只是心情畅快。 今日高阳游猎经过太平村,忽然想起自己有一个姐姐,封地恰好在太平村,于是临时生出造访的念头。 对于高阳的造访,东阳却有些手足无措。 因为不熟。 尽管是亲姐妹,可东阳因为是下嫔所出,兄弟姐妹们对她并不上心,从小便活得很孤僻,一直是独来独往,后来被父皇赐了公主名号和封地,她与兄弟姐妹们的疏离现状仍未改变。 今日高阳突然造访,东阳有些紧张,终究是血缘天性,紧张之外,东阳心中还是有一些欢喜的,她活得很孤独,有了李素之后也觉得孤独,总觉得人生缺了一角,缺的那一角,名叫“亲情”。 短暂怔忪之后,东阳坦然拉起了高阳的小手,笑道:“皇妹登门,姐姐高兴还来不及,怎会将你往外赶,快。莫站在门外说话,来姐姐府里看看吧。” 高阳骤然被东阳牵起小手,顿觉有些吃惊。笑道:“皇姐你好大方,以前总觉得你像块冰似的。妹妹一直不敢靠近,怕被你冻着,原来靠近以后,皇姐竟是这般热乎,哎呀,以前便该跟你亲近才是……” 门外还站着一群男子,他们是高阳的侍卫。 高阳踏进公主府门槛,忽然扭过头朝侍卫们道:“你们在外面等着。不要乱跑,若在皇姐府前无礼丢了本宫的面子,小心本宫的鞭子!” 说着示威似的扬了扬手中的马鞭,大唐公主的娇蛮模样尽览无遗。 东阳无语地看着她,一时不太适应如此凌厉的公主气质。 高阳转过脸时又换上一脸无邪烂漫的笑靥:“皇姐咱们进去吧,等不及看看你的公主府了呢,人家还没被父皇赐封地,每日都要住在那个冷冰冰的太极宫里,烦死了……” 二女说着话,信步走进公主府。 东阳直到此刻仍有些不适应。平日跟那些皇子公主们太少来往,丝毫不知这几十个兄弟姐妹的为人品性,高阳算是第一个走进她府里的姐妹。 或许年纪太小的缘故。高阳性子和她截然不同,完全是两个极端,高阳活泼好动,性格开朗明媚,笑的时候张开嘴哈哈大笑,生气的时候柳眉倒竖如怒目女金刚,宫里师傅教的礼仪看来全被她学进狗肚子里然后排泄出去了。 东阳暗暗惆怅不已,或许,只有这样的性子才能博得父皇的欢心。才能在他面前受宠吧,高阳公主。是除了小公主兕子以外最得宠的皇女,也是胆子最大的皇女。几十个皇子公主里面,唯有她敢在父皇面前放肆哭放肆笑,生气或撒娇手到擒来,而父皇却从来不曾责骂过她,对她都是有求必应。 相比高阳讨喜的性子,东阳却太沉闷太文静了,站在几十个兄弟姐妹里不出声,李世民的目光很少投注在她身上。 高阳进了公主府后对一切都很好奇,一边走一边啧啧赞叹,看什么都觉得满意,嘟着嘴又说父皇偏心不赐她一座公主府云云,一路叽叽喳喳,平日素来略显沉闷的公主府因为她仿佛也变得热闹起来。 东阳陪着高阳,进了府门后二女一直往里走,走过前院假山,绕过亭台水榭,走进公主府正殿。 东阳公主府从建造开始并无甚出奇之处,与别的皇子公主府大致无二,或许规格和摆设上甚至比他们还低一些,高阳跟别的皇子公主处得不错,而且自己也住在太极宫,自然是见过世面的,在东阳府上转了一圈后便没有太大的兴致了,姐妹俩于是在府里漫无目的的闲逛,一边逛一边聊天。 “皇姐你这个封地太偏了,不好,远不如长安城里。” 东阳失笑:“皇子公主的封地向来都在城外,咱们大唐以农为本,皇子公主的封地必须在庄子里才合规矩。” 高阳嗤笑:“什么臭规矩,我偏不喜欢,过几年待我长大了,便要父皇把我封在长安城里,我也不要太多,长安城一百零八坊,送我一坊总可以吧?” 高阳说着忽然嘻嘻一笑,道:“最好把东市封给我,以后长安东市便是我说了算,那些商贩啊,胡商啊,各家店铺的掌柜啊,见了我都得老老实实给我行礼,我看上什么径自拿走,他们的东西就是我的东西,如此岂不美哉?” 东阳很无语,有心想跟她解释一下这是个很脑残而且很不现实的愿望,转念一想她今年才十三岁,怕是不会太懂道理,于是便不再开口,再过两年长大些了,道理自然便懂了。 “对了,皇姐,说起东市,近日出了一桩有趣的事呢,有个叫李素的家伙前些日在东市揍了人,被揍的那个居然是东宫的属官,那个李素下手可真狠,听说把属官的手脚都废了,后来那李素被关进了大理寺,别人都以为这次少说也会关上一两年,结果只关了五天便被放出来了,还是父皇亲自下的旨……” 高阳说着皱了皱鼻子,道:“这家伙不知什么运道,闯了这么大的祸父皇居然也赦免了他。” 东阳抿唇垂头,想笑,又忍住。 高阳话很多,打开话匣子便收不住:“说起那个李素,记得很早以前父皇甘露殿考究课业,皇姐你拿出李素的两首诗,父皇高兴极了,要咱们皇子皇女亲手抄录下来,悬贴于寝宫以自勉,后来有一天用膳时我没胃口,剩了不少饭菜,父皇得知后竟罚我抄一百遍李素的那首悯农诗,抄得我哭了半夜,我恨死他了!” 东阳楞了一下,赶紧道:“说来是姐姐的不是,我不该把那两首诗献给父皇的,要怪便怪我吧。” “怪你做甚,是作诗的人不好!皇姐,听说那李素也住在这个村子里,就在你封地旁边,你带我去找他好不好?” 东阳迟疑地道:“你找他做什么?” 高阳凤目含煞,狠狠甩了几下手里的马鞭,怒道:“我要抽他一百鞭子!” ************************************************************ 李家。 一顿饭吃得没滋没味的,李素挑拣着碗里的菜,将不喜欢吃的野菜根挑出来,搁到一边,筷子专朝肉下手。 很受不了如今大唐的不良习气,无论权贵还是平民家,饭桌上总少不了野菜,因为举国崇道,而道教最讲究自然平衡,于是无论权贵或是平民都习惯吃点野菜,似乎这已不是有钱或没钱的问题了,而是形成了一种习俗。 李素不喜欢这种习俗,野菜营养确实不错,但他就是不喜欢野菜的味道。 李道正静静地看着儿子在碗里左挑右拣,眉头皱得紧紧的,最后终于忍不下去了。 “娃啊……”李道正叹道:“你长大了,家里大事都是你拿主意了,我也不能随便抽你了,大人就应该有个大人样,粮食来之不易,你这么挑拣,是在逼老子抽你啊……” 李素眼皮跳了跳,急忙低眉顺目:“是,孩儿错了……” 说着李素又赶紧献媚,将碗里的野菜全挟进老爹碗里,咧嘴笑得很孝顺:“爹多吃点,这个东西爽口开胃……” 李道正气得抡起巴掌,想想又忍住,恨恨地道:“瓜怂,有得吃还挑拣,日子过好了就忘本了?想当初灾年的时候,漫山遍野的野菜被挖得干干净净,想吃口野菜还得钻进深山林子里……” “爹,过日子得往好处奔,不能老想着以前的苦日子,以后的日子过好了,才对得起以前的苦日子,其实咱们完全不用吃野菜啊,家里几百亩地,随便种点绿菜什么的,足够我们父子俩吃了。” “绿菜?啥绿菜?这年头也就只有韭菜,菘菜,莲菜,这些绿菜想吃还得分时令,到了大冬天,权贵家想吃口绿菜都吃不到,咱们种绿菜也就管几个月的吃,莫糟蹋的好地。” 李素脱口道:“冬天也能吃绿菜啊,咱们弄个大棚,调节好温度……” 李道正疑惑道:“大棚是个啥?” 李素挠挠头,大棚似乎很麻烦,以这个年代的条件…… 嗯,得想办法把大棚弄出来,不管自己是浊世佳公子还是长安小恶霸,这两类人都不应该只是吃野菜的命。 ********************************************************* ps: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七章 李家秘闻 种地不是李素的强项,活了两辈子都不在行,前世活在城市里,对庄稼地没有半点概念,懂得没有老爹一半多。 但他知道的东西,老爹肯定也不知道,比如大棚菜。 大唐蔬菜奇缺,因为物种太少,荒地里的野菜不算,正经八百的蔬菜数来数去就那么几种,这还是春夏时节才有,到了冬天万物凋零,什么菜都长不出来。 听老爹说完后,李素不由有了强烈的危机感。 世道就是这么怪,穷人时刻盼着能吃上肉,最好顿顿都是肉夹馍,大肥肉片子咬一口顺着嘴角流油便是神仙般的日子,而生活宽裕的人,却只想着多吃几口蔬菜,至少李素是这么想。 想象到了冬天,每天只能大块大块的吃肉,李素便觉得不寒而栗。 “爹,家里分出五十亩地给我……” 李道正楞了一下:“你要地做甚?五十亩地不少了,要给官上交税的,可不敢胡乱糟践。” “不糟践,孩儿想种菜。” “种菜?” “对,以后冬天咱家也能吃上绿菜。” 李道正嗤了一声,很不屑的权威内行表情:“冬天哪有绿菜?说出去让庄户人笑话。” 李素咧嘴笑:“试试吧,或许有呢。” 李道正犹豫片刻,想到自己这个儿子一身神秘的本事,造这个造那个的,似乎从没见他失败过,或许…… 反正家里现在几百亩地,算是正经地主人家了,给他五十亩让他试试何妨?毕竟家里的地都是儿子的本事挣来的。 李道正咬了咬牙:“行,给你五十亩,冬天吃不上绿菜我抽死你。” 李素满意了。朝老爹笑了笑,扔下筷子便跑进屋准备东西去了。 李道正看着儿子吃剩下的饭和菜,很不满地怒哼了一声。嘴里不知咕哝着什么,把儿子剩下的饭菜全赶进自己碗里。欢实地往嘴里刨。 桌上的饭菜吃得点滴不剩以后,李道正搁下碗筷,打了个饱嗝儿,看着儿子在前院厢房里翻箱倒柜不知找什么东西,李道正眯着眼,露出满足却又怅然的表情。 “怂娃长大咧,越来越有本事咧……”李道正喃喃念叨,似欣慰。又似忧虑。 ………… 前院是李道正住的屋子,新房建成后,李道正死活不愿住内院,说是不习惯,随便在前院选了间厢房住下。 李素在老爹的房间里翻箱倒柜,屋子里乱得跟遭了灾似的,两名小丫鬟想进来帮忙又不敢,站在门口欲言又止。 眼看快秋天了,既然决定种大棚菜,现在就得开始做准备工作。五十亩地用来种菜,将来的产量必然是个恐怖的数字,不过冬天的绿菜不嫌多。而且长安城里各家权贵都需要,将来程家牛家这些老将家都送一点,一条条各具风情的粗壮大腿牢牢抱紧,对李素来说也是好事。 建大棚最大的难度在于这个年代没有塑料薄膜,而且李素也没办法生产塑料薄膜,只能用其他的东西代替,相比之下,最适用的办法是用浅色的薄布,尽量保证冬天的采光。至于大棚里的恒温,问题倒是不大。 李素在老爹屋子里翻来翻去。就是想找一块这样的布料做个参考。 老爹的屋子收拾得很干净,只是很不讲究对称。足衣和上衣堆在一起,犊裤和短衫堆在一起,摆放很没有规律,李素找了片刻鼻尖就冒汗了,有种一把火烧了整间屋子的冲动。 太不讲究了,为何从来不考虑对称且工整的美感?子曰“择其善者而从之”,父子俩天天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老爹怎么就不向我这个善者学习一下呢? 李素叹了口气,然后开始忙着给老爹收拾屋子。 打开一口泛黑的樟木箱子,里面许多老布头,李素翻来翻去,一种丝质手感滑过手心,李素楞了一下,将这块丝布拽了出来。 这是一块很柔软的丝巾,原本的洁白被岁月侵蚀后,底色已发黄,上面绣着两只黑色的喜鹊,并栖在一枝开着桃花的树枝上,绣工很不错,非常生动灵巧。 李素瞪大眼瞧着手里这块发黄的丝巾,深觉诧异。 李家只有父子俩,这块明显是女人绣的丝巾从哪里来的? 看这布料发黄的底色,似乎有些年头了,唯一的解释便是李素那位未曾见过面便早逝的娘。 如此有纪念意义的东西,为何藏在箱子里?狗血剧里都是有事没事拿出来充满怀念的看两眼,嗅几下,然后跟恋物癖的变态似的呵呵傻笑两声,老爹这是不按套路出牌啊…… “爹,孩儿在您屋里找到了这个东西,它是不是我娘的?”李素兴冲冲地将丝巾拿到李道正面前。 李道正仍坐在前堂桌旁,呆呆地出神,不知想着什么心事,见到李素手里捧着的那块丝巾,不由脸色大变。 “瓜怂,你从哪里翻出来的?” “您屋里的箱子里。” 李道正劈手夺过丝巾,胡乱往怀里一塞,然后……居然祭出了久违的降魔法器。 “老子今抽死你,叫你乱翻东西!” 紫藤条劈头盖脸朝李素抽去,李素见势不妙急忙转身便跑,一幕鸡飞狗跳的老子追杀儿子的闹剧在李家院子里上演。 院子边的廊柱下,薛管家和一众杂役丫鬟目瞪口呆看着这一幕,管家想上前劝劝,刚往院子踏出一步,便发觉院内杀气冲天无发靠近,又急忙缩了回来,两眼一瞪,骂骂咧咧把看热闹的杂役和丫鬟们赶远。 李素抱头鼠窜,不知身上挨了多少记藤条,不停跟老爹在院子里绕圈子,最后终于寻了个空档跑出大门。 ********************************************************** 村东头的山腰上,王桩王直兄弟蹲在一棵银杏树下无聊地打着呵欠,李素神情郁卒地盯着远处的村落发呆。 太奇怪了,一块丝巾而已,为何老爹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就好像当场被人捉了奸似的恼羞成怒……再往前想,这大半年里似乎从来没听老爹提起过那位去世的娘亲,而李素也早已习惯了父子俩相依为命,仿佛家里只有两个男人是件非常正常的事,多出个女人才叫惊世骇俗。 可是,一个正常的家庭里,应该有个女人啊,哪怕这个女人已逝去多年,仍应是家中的一部分,有事没事露出追忆的神情或怀念或惆怅,流露淡淡的忧伤和惋惜谈论当年娘还活着的时候怎样怎样,但凡正常的老爹都会这么做吧? 老爹为何不走寻常路呢? 李素不说话,王家兄弟没精打采地耷拉着脑袋直犯困。 兄弟俩都挂了彩,王直骨折的右臂仍上着夹板,脸上的青肿还没消,东市事件风平浪静后,王直没好意思继续在公主府里住下去,回了自己家,回到家时爹娘吓坏了,连连追问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王直倒也不傻,直说是在长安城里跟人打了架,落下一身的伤,当然,对方的身份没敢说,怕爹娘被吓死。 王桩嘴角有一点瘀伤,显然又被自家婆姨教训了,还嘴硬说是自己摔的,很合理的解释,刚刚李素带着被老爹揍的一身伤痕去王家叫兄弟俩时,他也解释是自己摔的。 “王桩,你听你爹娘或村里的乡亲提起过我娘吗?” 王桩打了一半的呵欠忽然顿住,泪眼婆娑地看着李素:“你娘?不是死很多年了吗?” “我娘去世后,你爹娘和乡亲们没提起过她?” 王桩挠挠头:“偶尔听说过一点,说你娘有些孤僻,很少出门,经常关在家里做绣活……” “还有呢?” “还有就是……嗯,听说你娘生得很美,比村里所有的婆姨都美,而且又白又净的,说话文文静静,不像乡下女子。” 李素摸了摸自己的脸,原来自己如此俊美是继承了老娘的基因,想来也是,老爹长得太平凡了,跟李素一点都不像,李素有时候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捡来的。 “还有呢?” “嗯,听说你爹和你娘是十几年前迁来太平村的,所以村里没立你李家的祖宗祠堂,因为是外来的,赵爷爷以前问过你爹,你爹说李家人丁单薄对不起祖宗,就不必立祠堂了,来年李家开枝散叶后再建,上次你被陛下封官赐爵,按理是应该召集族人进祠堂拜祭祖上的,一来告慰祖宗,二来自家也风光,但你们李家没有祠堂,所以没有拜祭,你爹只请了乡邻们吃了一顿酒宴。” 李素若有所思,怔怔地看着远处起伏的山峦。 第一次听到关于自己娘亲的传闻,尽管都是些闲话,李素却觉得很有意思,传闻入耳,心中的疑惑却越来越深了。 “王桩,知道我娘葬在哪里吗?” 王桩摇头,李素望向王直,王直也摇头。 “去帮我打听一下,我想去我娘的坟头看看。” ********************************************************* ps:今天周末,想休息一下,所以今天只一更。。。(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八章 千里孤坟 对于未曾谋面的亲娘,李素的感觉很复杂。 因为回忆空缺,他对逝去的母亲从来没有过思念,从另一个世界过来的人,终究对这个世界的母亲太过陌生,从听到她的一些传闻到现在,李素冷静得像个旁观者。 可是听完以后,心中某根弦不知不觉间被拨动,于是有了强烈的好奇,仿佛血缘的召唤一般,令他不由自主想去看看。 王直跑腿很勤快,没过多久便打听清楚了,气喘吁吁告诉李素,他的母亲葬在村子西边的一块荒地里,地点有点怪,离村子很远,大约十里左右。 李素眉头紧蹙,他发现关于母亲的事,疑惑的地方太多了。 一对十多年前迁来太平村的夫妻,一个与村民格格不入的女人,还有完全不同于寻常村民的性格和气质,以及……那座葬在离村十里外的坟头。 打听到了具体地方后,李素叫上了自家的马车,三人坐在马车里,朝母亲的坟墓驶去。 ………… 十里路不算远,半个时辰即到,太平村西边的地荒了很多年了,这年头人口太少,经历过战乱后的大唐,贞观年间仍处于养息阶段,人少地广,荒地特别多。 一望无垠的原野上杂草丛生,草长得很茂密,齐膝高的野草仿佛一片绿色的海洋,轻风拂过,野草随风摆动,如海浪般上下起伏,颇为壮观。 李素三人下了马车,放眼一望,第一眼便看到了母亲的坟。 太特别了,在一片无垠的草地上,一座高高垒起的土包。土包前立了一块石碑,想不发现都难。 三人远远看着,眉头都皱了起来。李素皱得最深。 纵是像王桩这样的糙汉子都觉得不大对劲了,挠挠头道:“咋埋这儿咧?四面都是平地。没山没水的,风水不大好咧,根本不是埋人的地方……” 李素抿了抿唇,沉声道:“走,近前看看。” 这是一座孤坟,静静地矗在荒地中间,孤坟方圆两丈内是一片空地,野草被清理得干干净净。而且看上去很新,似乎经常有人来这里清理。 年复一年,本该融入这片绿色荒原的孤坟,如今仍旧这么显眼,就像坟里躺着的那个人,一生终与世情格格不入,活着还是死后,皆是那么的孤傲不群。 墓碑立在西面,三人走近才看清碑上刻的字。 “李门亡妻之墓”,落款是李道正。还有李素。 又是一个奇怪的地方,碑上并无李素母亲的姓氏,按理应是李门某氏。却只写了个“亡妻”。 石碑被擦拭得很亮,似乎经常有人抚摸这块石碑,很显然是李道正。 静静看着这座坟,李素心中生出几分愧疚。 来到这个世界后,他对家人的关注太少了,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李素甚至不知道父亲的行踪,有时候经常一整天不在家,李素也只以为他下地了。而他的母亲,一个不曾见过面。生前与死去都同样神秘的女人,对她的了解几乎是空白。 李素注视着面前的孤坟。试图在今世的记忆搜索母亲的音容,但一无所获。 心中涌出一股莫名的忧伤,一直不曾察觉,原来自己的人生缺了一角。 坟里安眠的是李素的母亲,王家兄弟的神情也变得肃穆,恭敬地站在远处。良久,王直的神情一动,有些迟疑地道:“李素,有点不对……” “哪里不对?” 王直指了指墓碑旁一左一右的两只小石马,道:“不该有石马的,似乎……逾制了。” 李素楞住了,对于逾制,他完全不懂,当初被封为县子时,东阳送他马车,经她解释后才知道有爵位的人可以乘双马,甚至四马,至于墓前摆石马……李素还是不懂。 “有什么问题?石马不该摆这里?” 王家兄弟对视一眼,王直苦笑道:“哪里都不该摆,石马根本就不是寻常百姓人家的坟墓外能摆的东西,那是有公侯爵位的勋贵人家才能用的规格,被官府发现了,少说也是被流放的罪,你母亲的墓旁摆的这两只石马倒也取巧,做得太小了,而且又是荒无人烟的地方,外人远处发现不了,否则早被官府发现了……” 王桩担心地道:“李素,逾制非同小可,石马虽然做得小,终究还是逾了制,你如今虽是县子,但按制也不能摆石马的,更何况你的县子爵位还被削了……” 李素眼皮跳了几下。 能在母亲坟前摆放石马的人,只可能是老爹,百姓坟墓不能摆石马应该是常识,连王家兄弟都知道,老爹不可能不知道,为何他明知逾制仍要在母亲坟前摆上这对石马? 李素发现疑团越来越多了。 “李素,咱们要不要把这对石马搬走?被人发现的话可是大罪……”王桩试探着道。 李素摇摇头:“既然石马摆在这里,必然有它的道理,我不想妄动这里的一草一木,若是非要公侯家才能摆石马,我就做个公侯告诉世人,这对石马是我母亲该得的!” 怔立许久,李素忽然推金山倒玉柱,恭敬地磕了三个头,然后起身离开。 走到马车旁,旷野吹来一阵轻风,荒地上的野草如波浪般起伏,发出沙沙的声响。 回首望去,母亲的墓仍静静地矗立在那里,荒原埋香骨,无垠的绿浪翻波里,只有那座坟,仿佛亘古永存,孤独地迎接着每日的朝阳雨露。 不知怎的,李素眼眶忽然泛了红。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上一代的亲人究竟有过怎样的往事,最终长眠于这片凄凉的原野中? ************************************************************ 回到家里,李道正的气也差不多消了,李素也很识趣地没问他和母亲的往事。 回头想想当时翻出那块丝巾,或许勾起了老爹的伤心回忆,笨拙的老男人只能用愤怒的方式掩饰伤心吧。 父母当年如何相识,迁来太平村以前住在哪里,为何母亲会早逝,为何把她葬在那片荒无人烟的野地里,为何在她墓前摆上一对明显是逾制的石马…… 疑惑太多了。 老爹掩饰伤心,李素掩饰了疑惑。 世事如结果,总要等到瓜熟蒂落的时节,它才会把所有的真相自然呈现出来。 李素不着急,他相信老爹迟早有一天会说的。 ………… 李世民仍没有起复李素的意思,李素还是每天去火器局应差,做的事情不多,无非配一下火药,然后尽情享受火器局上下的尊敬眼神,无论怎样懒散都不会有人来说他半个不字,就连最苛刻的杨砚,对这位无监正之名却有监正之实的监正大人也保持着极大的尊敬……和容忍。 应该是容忍吧,反正李素好几次偷懒被发现后,杨砚都是一副牙根痒痒的样子,却不得不挤出笑脸,表示监正大人辛苦了,李素看着他自虐的样子,心情顿觉很欢乐,也不知是不是自己的心态扭曲了…… 至于许敬宗这家伙,比杨砚无疑讨喜很多,不但对李素的偷懒毫不介意,反而没口称赞监正大人这个睡觉的姿势很好,有公侯之风,更有佛光慧根,反正入世则为王侯,出世即为高僧,无论被拍的人怎样的心境,马屁都不会拍到马腿上,可谓四平八稳又有创新。 相比杨砚的苛刻古板,李素更喜欢跟许敬宗打交道,跟这种人厮混一起无时无刻都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明明知道这家伙其实就是个标准的小人,只可共享福不可同患难,危难时刻跑得最快最远的就是他,可李素偏偏喜欢和他在一起闲聊。 嘴上说不要,身体太诚实。 小人做到许敬宗这个份上,已然是极大的成功了。当然,李素很清楚,将来若碰到任何危难,第一个要防的人也是他。 很复杂的心情,明明应该防备疏远的一个人,偏偏跟他打得火热而且乐此不疲,李素越来越觉得自己心态扭曲了,或许自己喜欢的就是这种与畜生共舞的快感吧。 ………… 除了火器局应差,目前李素最关心的便是种菜了。 眼看快秋天了,五十亩菜地该做一些准备工作,大棚这东西看似简单,实则也很麻烦,最麻烦的是李素根本没经验,仅只知道个大概,完全只能靠自己摸索。 离秋收还有段日子,村里闲散劳力不少,李素花钱请了几十个壮汉上山伐竹,砍伐下来的竹子竖劈成一片一片的,然后将它们运到菜地里,搭成一个个半圆的拱形,横架在地上,然后请人将土地再次翻了一遍。 进展很缓慢,一切都在摸索之中,李素只好日复一日蹲在地里,脑海中拼命搜索那些少得可怜的前世记忆,研究怎样才能把这个大棚建好。 蹲地的姿势很难看,李素不介意,美男子也有难看的时候,偶尔为之,无伤俊男形象,反正姿态多么难看不要紧,看脸看脸看脸…… 高阳公主就是在李素最不帅的时候出现在他眼前。 ******************************************************** ps:还有一更。。。本月最后两天,诸兄还有月票否?拜求助我一臂之力。。。(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九章 田陌相见 高阳公主性子很活泼,爱动,爱说话,跟谁都能交上朋友,更别说自己的亲姐姐了。 自从上次高阳造访了东阳公主府,发现这位以前看起来很孤僻的姐姐其实靠近以后很和气很亲切后,高阳渐渐成了公主府的常客,有事没事领着一群侍卫跑出长安城,来找东阳玩。 高阳性子颇为张狂,每次来公主府都是一大群人快马加鞭,一路上黄尘滚滚如同大军压境,路人走卒贩夫匆忙避让,马踢翻了担子吓哭了孩子,高阳从来也不考虑,就这样跟马匪下山似的一路鸡飞狗跳来到公主府。 或许东阳的文静多少传染了几分给高阳,高阳在姐姐面前终究多了一点矜持,不像平日那般跋扈,居然懂得细声细气了,只是依然还是那么罗嗦,嘴一张便叽叽喳喳说个没完。 东阳这几日着实过得挺开心,每天下午河滩边和情郎腻歪肉麻,自己的亲妹妹隔几天便找来和她一起说说笑笑,日子过得很充实,东阳只觉得前半生的缺憾似乎都补足了。 这天下午,高阳仍旧如马匪劫村般领着一群侍卫杀来公主府,姐妹二人如往常般说笑了一阵后,高阳便觉得公主府无甚新奇,央求东阳带她在村子里四处逛逛。 对这位刚刚与她熟悉没多久的亲妹妹,东阳还是颇为宠溺的,于是便依了她。 河滩边是东阳和李素约会的地方,自然不能带她去,东阳只好领着高阳在村子里走了一圈,一路上遇见许多乡亲,有的认识东阳,有的不认识。没办法,东阳平日太低调,很少在村子里露面。 一路走一路聊。不知不觉走到李家的田地边,然后……姐妹二人便看到一个撅得老高的屁股。 屁股的主人自然是李素。他正忍住自己已在爆发边缘的洁癖,亲自动手在菜地边挖一条沟渠。 东阳第一眼便认出了李素,神情顿时变得有些慌张,扭头看了看高阳,又看了看李素,美眸急速地眨了又眨,招呼都没打,忽然挽起高阳的胳膊。准备把她带往另一个方向。 “皇姐你为何拉我往那头走?那里都是田,连路都没有,去那里做什么?”高阳不明状况,疑惑地问道。 “啊,那咱们往回走吧,这里没什么好看的了。”东阳心虚地拉着高阳往回走。 “等一等,急什么呀……”高阳侧过头,发现不远处的田地上搭着许多奇怪的半圆型竹架子,不由有些奇怪。 虽然对农事一无所知,但高阳也是经常领着马匪们踩田踏地游猎过的老江湖了。眼前这一片半圆的架子她却从来未见过。 “喂!前面那个人,对,说你呢!”高阳忽然开口大喊道。 李素直起腰。身子一转,便看到一位穿着暗红色衣裳,女扮男装的女子,正叉着腰气势十足的朝他喊着话,她的旁边,却是一脸莫名古怪的东阳。 无法解释为何一眼就看出她是女扮男装,李素就是一眼认出了,男人看女人的眼神不一样,不是那种狗血剧里各种眼瞎。一旦女人忽然露出披肩长发才发现她其实是女人,——这个年代不管男女。大家都是长发好不好,和尚和尼姑才不容易辨别呢。 李素挑了挑眉。不太清楚状况,只看见东阳趁旁边的女子不注意,悄悄朝他摇头。 很费解啊,摇头啥意思?是不要搭理她,继续挖自己的沟渠,还是……别搭理她,摆好姿势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 不管啥意思,李素确实不想搭理她,有外人在,他和东阳不能表现得太随意,最好的法子就是别搭理。 于是李素淡淡朝高阳瞥了一眼,然后……从怀里掏出镜子。 哎呀,安静的美男子果然美滴很,各种角度把自己照了一遍后,李素恋恋不舍地把镜子塞回怀里,弯下腰,继续挖沟渠。 见李素如此反应,高阳不由目瞪口呆,而东阳却憋得俏脸通红,忍笑忍得很艰难。 高阳呆滞地盯着李素看了半天,确定他基本没有搭理自己的意思后,这才扭过头看着东阳。 “皇姐,这人……是聋子还是疯子?本宫问话他竟敢不搭理!” 东阳忍着笑道:“他啊,既不是聋子也不是疯子,不过这个人你一定听说过,而且一定很想认识他。” 高阳柳眉一挑,尖声道:“我想认识他?我堂堂大唐金枝玉叶,凭什么想认识一个田舍奴?” ——“田舍奴”,不是什么职称,而是骂人的话,没错,唐朝上到皇帝,下到走卒,骂人用得最频繁的就是这个词,类似于我们现在常挂在嘴上的“我x你xx的”,田舍奴不算脏话,但这个词肯定不是祝福你万事如意身体健康,顾名思义,“田舍奴”直译过来,相当于一千年后骂别人是“乡下佬”一样。 朝堂上著名的以犯颜直谏当作此生挑战生存极限的作死爱好者魏徵同志经常把李世民气得快吐血,圣明的李二陛下还不得不在公开场合挤出笑脸,称赞老魏同志是一面可正衣冠可知兴亡可明得失的多功能魔镜,然而回到内宫里,李世民指天大骂魏徵是“田舍奴”,“朕誓诛此老贼”之类的话,仅在起居郎所书的正史上便出现了不下十次。 如今老魏仍旧日以继夜地作死犯颜,活得还十分滋润,由此可见,老魏的生辰八字多么的硬邦邦。 高阳很愤慨,以她的身份居然要去认识一个货真价实的田舍奴,她觉得掉价了,气鼓鼓地瞪着东阳,要她给一个说法。 东阳噗嗤一笑,杏眼弯成两道可爱的新月,指了指不远处的李素,道:“皇妹不是说,某个家伙作的诗害你抄了一百遍么?” “啊?”高阳呆住了。 东阳难得地露出顽皮之色,朝高阳眨了眨眼:“皇妹还说,若让你见到这个家伙,定要抽他一百记鞭子,以泄你心头之怒。” “啊!”高阳发出尖叫。 东阳瞧着她的样子,显然高阳已知道那个家伙是谁了,不由捂着嘴,笑得更开心了。 “是他?李素?”高阳俏目迅速喷出怒火。 东阳笑着点头。 刷! 高阳手中的马鞭已饥渴难耐。 不远处,李素挥起了锄头,狠狠一锄落下,挖出一堆湿土。 正准备冲过去抽李素一百记鞭子的高阳见李素手中高高挥落的锄头,原本怒火万丈的俏脸忽然一白。 李素是什么人?著名的长安小恶霸啊,东宫属官得罪了他,眼都不眨就把那个不长眼的家伙手脚全废了,丝毫不在乎得不得罪太子。 连太子都不在乎了,她一个公主算什么? 更何况,人家现在手里还有家伙…… 于是,高阳怂了。 “皇姐,马鞭借你,你帮我抽他!”高阳气鼓鼓地打起了借刀杀人的主意。(未完待续) 第二百章 下套坑人 手里握着高阳强递过来的马鞭,东阳呆怔地看着她。 “皇妹……你觉得我像是那种没事拿鞭子抽人的人么?” “皇姐,你是大唐公主,一定要霸道一些,去帮我抽他好不好?”高阳摇着她的胳膊撒娇。 东阳朝天隐秘地翻了个白眼。 我是大唐公主,难道你不是?再说,论霸道,你比我厉害多了好不好…… 美眸流转,再看一眼远处弯腰正在挖土的李素,东阳嘴角勾起一抹依恋的笑。 虽然每天都腻歪一阵子,但似乎怎么都看不够,任何时候的他,都是那么的顺眼,教人心动。 高阳没发现姐姐那抹笑容里的依恋味道,否则她就不会如此愚蠢地让姐姐去抽她的情郎,见姐姐果真没有拔刀相助的意思,只好悻悻地站在一旁,用愤恨的目光使劲瞪着李素的背影。 弯腰垂头挖着土的李素顿觉如芒在背,被两个女人如此盯着,一个充满了火辣辣的爱恋,一个冷冰冰的敌视,冰火两交融,……不太舒服。 叹了口气,李素扔掉锄头,转身朝二女走去。 “草民见过公主殿下……”有外人在场,李素对东阳还是很有规矩的。 东阳忍着笑点头,指了指高阳:“这位是皇十七女,高阳公主。” 李素一听“高阳”俩字,顿时有些惊讶。 李世民生了几十个儿女,那些儿子性格各异,有争气的也有荒淫的,但他生的那么多女儿里面,高阳可是很有名气的,一千多年后世间仍有她的传说。 李素忍不住打量这位闻名千古的公主殿下。 十二三岁的样子。穿着一袭暗红色猎装,手里倒拎着一根马鞭,眉目清雅。容貌上佳,样子确是不错。以前曾在甘露殿外见过所有的皇子皇女,惊鸿一瞥之下,发现所有的皇子皇女皆是相貌俊俏,李素最初有点想不通,——也不算想不通,其实就是看不得别人也长得帅,后来一想,李世民生得威严端正。后宫里的妃子们也都是容貌上佳的美女,从基因遗传角度来说,生下一堆俊男美女的几率确实不小。 高阳公主也是一样,只是眉宇间偶尔闪过几许跋扈之色,毕竟是大唐公主,理论上来说,全天下的人都得惯着她,养成这种跋扈性格很正常,像东阳这么文静才叫不正常,给历朝历代的公主界丢脸了。 只是令李素不解的是。为何这位很有名的公主殿下一直用一种愤恨的目光看着自己? 不管怎么说,历史名人啊,打个招呼先…… “草民拜见高阳公主殿下。”李素躬身行礼。 “哼!”高阳怒哼。把头扭到一边。 小屁孩子真没礼貌,李素暗暗腹诽一句,决定懒得理她。 别人见了公主或许诚惶诚恐,但李素不一样,眼前就有一位大唐公主经常被他搂在怀里,不规矩的手在她身上寻幽探秘无数次,常惹得她眼含春笑带媚,所以对大唐公主,李素真生不出太多敬畏心理。 场面有点尴尬。东阳不得不出来圆场。 “李素,你家地里搭这些竹架子做什么?”东阳一边问。含笑的眸光不经意似的瞥了高阳一眼,接着笑道:“是不是又要造什么新奇物事?像香水那样的……” 提起“香水”二字。高阳两眼顿时一亮。 香水在长安城卖得多疯狂,已是人人皆知的事了,据说长孙家的商铺每日坊门关闭之前,好几辆满载银钱的马车驶进长孙府里,货真价实的“日进斗金”,因为香水一物,太极宫的四妃难得地团结一致,组队把李世民这只超级大怪狠狠刷了一次,香水于是成了皇宫贡品,可是李世民后宫庞大,子女繁多,香水送进宫后被妃子们一分,公主们再分,分来分去,落到高阳手上的仅只可怜兮兮的一星半点。 东阳现在提起香水一物,算是给高阳提了个醒。 对呀,香水这种神奇的物事,正是眼前这个看起来很讨厌的家伙造出来的…… 这家伙真是令人……欲抽而不能抽啊。 高阳毕竟只是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而且是个极度喜欢香水的小女孩,犹豫挣扎过后,决定暂时把仇恨埋在心里,虽然很没骨气,但是……香水比骨气重要啊。 “你就是李素?那个造出香水的李素?”高阳努力维持高冷形象,问话时仰头望天,像一只得了颈椎病的天鹅。 李素抬眼看着她,发现她一脸高傲地脸朝天,顿时有一种被两只鼻孔瞪着的惊悚感。 嗯,没礼貌的小屁孩子需要教育,不然以后修不好了。 李世民很忙,没空教育她,李素不忙。 “回殿下,正是草民所造。” 高阳眨眼,开始为最终目的做铺垫:“你怎么造出来的?” “花瓣,加酒。”李素的回答很简洁,他不可能缺心眼的回答得太详细。 “酒?”高阳吃了一惊,“这东西是酒做出来的?” 李素也眨眼:“确实有酒,草民身上就带着一瓶,公主殿下不介意的话可以闻一下,仔细闻的话可以闻到淡淡的酒味。” 说着李素果真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这瓶浓香型的樱花味香水本来是打算送给东阳的,所以一直揣在怀里。 高阳当然不介意,她太不介意了。 劈手便夺过李素手上的小瓷瓶,打开塞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露出陶醉的表情。 “好香!而且果真有一点酒味呢……太玄妙了,真不知你是怎么想出来的。”高阳很快忘记了对李素的仇恨,目光渐渐变得和煦起来。 东阳静静站在一旁,看着李素脸上那抹诡异的微笑,不由提心吊胆,不知这家伙又要干出什么混帐事…… “草民造香水其实原本是用来喝的……”李素开始下套了。 “喝的?这个……能喝吗?”高阳果然入套。 “当然能喝……”李素一本正经地道:“殿下试想,香水本是酒和花瓣所造。酒是给人喝的,花瓣也是,孙老神仙说过。用花瓣泡水饮服可清火败毒,两者加在一起。当然可以喝……其实它本就是一种饮品,算是比较特别的酒类,如今长安城里人人却只用它来喷洒在身上,而无视它的美味,实在都是些买椟还珠的蠢人,草民真为香水不值,它丧失了作为饮品的尊严!” “尊……尊严?”高阳目光呆滞地看着手里的香水瓶,迟疑地道:“它……好喝吗?” “当然好喝。草民造出此物本就是用来喝的,闻之香入肺腑,饮之如啜琼浆,又好闻又好喝的东西,世人若知其奇妙,定然趋之若骛。”李素的声音充满了蛊惑性。 高阳眼睛更亮了,笑道:“对呀,反正是酒和花瓣所造,有什么不能喝的?本宫便做那饮香水的世间第一人!” 东阳大惊,狠狠瞪了李素一眼。急忙上前拦阻,谁知高阳动作飞快,小瓷瓶口凑到唇边。仰头便是一口闷…… 随即,高阳两眼徒然圆睁,白净的俏脸刷地涨得通红,双手卡着自己的脖子,难受得说不出话来。 “皇妹你……你真喝了!”东阳急得跺脚。 高阳难受得手脚乱刨:“水……水!” 东阳急了:“府里才有水呀,这可怎么办……” 高阳指着李素愤恨地“你你你”半天,然后哇地一声大哭起来,拔腿便往公主府跑去,田陌边只剩李素和东阳二人两两相望。 看着高阳奔远的背影。李素努了努嘴,懒洋洋地道:“你别瞪我。我只是在教育你妹,让她从一只土鳖变得不那么土鳖。……居然真相信香水可以喝,啧!” *********************************************************** 高阳被气哭了,东阳很无奈,恨恨捶了李素一顿后,急忙跑回去安慰高阳, 李素蹲在田陌边呵呵直笑,得罪大唐公主这么严重的事情,他却一点也不担心。 不担心是因为高阳的年龄,她才十二三岁,是个容易哄的年龄,若她超过十五岁,李素一定对她毕恭毕敬,礼数周到得跟祭拜祖宗牌位似的,因为十五岁以上的女人不容易哄了,很可能真的结下死仇。 ………… 菜地整理得差不多了,挖好了沟渠后,李素领着村里雇请的十几个劳力,给地里种上了韭菜和菘菜,离冬天还有段日子,先试试这一季的产量,对以后的大棚有个参考数据。 种地很累,但种好后看着地里一片整齐的冒出尖的绿芽儿,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李素蹲在田陌边,带着满足的笑容,盯着地里的嫩芽直笑。 王直蹲在李素旁边,闷怏怏的提不起精神。 “李素,东阳公主把胡女收进府里当侍女,不会欺负她吧?” “当然不会,你看东阳像是欺负人的公主吗?” 王直小心瞥了一眼李素的表情,假模假样叹气:“我就是担心胡女不习惯,毕竟人生地不熟的,再说我马上要进城帮你做事,她在公主府里没个照应……” 李素收回目光,似笑非笑地瞧着他:“我该怎么回你这句话呢?好吧,我就假装没听出你话里想带上胡女进城一起过日子的意思,嗯……胡女在公主府里一定很开心的,你就放心的孤身上路吧。” 王直呆了一阵,怒了:“会聊天吗?啊?会聊天吗?”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一章 化解干戈 李素确实不会聊天,猜心太累,有话直来直去比较好,一个意思七弯八绕都没说到点子上,那是长孙无忌那帮老文人们才喜欢玩的把戏。 王直想在李素面前玩委婉含蓄,实在是自取其辱。 李素笑眯眯地看着他,想看他下一句话说什么,如果还是这么委婉下去的话,李素不介意把这家伙气哭。 幸好王直很有自知之明,马上意识到自己矫情了,于是果断改变了策略。 “李素,我的伤好得差不多了,明日我便打算进城找个地方住下,你没说错,我想带胡女一起进城。” 李素笑道:“没问题,你想带谁就带谁,我又不是你爹,哪能管得了你那么多,不过……” “不过什么?” 李素揉了揉鼻子,慢吞吞地道:“不过作为兄弟,我倒有句良言相劝。” “你说。” “长安东市有多凶险,不必我多说,你自己差点没了命,如今再次进东市跟一群闲汉杀才厮混,带一个颇具姿色的女人在身边,你先问问自己,放心吗?” 王直呆住了,他只想和那个让他心动的女人在一起,但没想到未来有那么多的凶险,上次的事件刚刚平息,虽然东宫那边暂时没了动作,但不代表不会被东宫的人监视,若将胡女带在身边,未来是凶是吉确实不可预测。 李素拍了拍他的肩,笑道:“看来你懂了,暂时把她安置在公主府没什么不好,我不敢担保你以后会不会安全,但胡女在公主府一定安全,东宫的人还没那么大的胆子敢闯公主府。日后你在长安混出了名声,到了前呼后拥的境界,那时再把胡女带在身边。我绝不拦你。” 王直思索良久,似乎下了决心。重重点了点头。 “李素,还有件事,我一直不明白,你让我花那么多钱,去结交长安城里那些闲汉杀才,到底有何用意?我为你做事,心里必须有个底,不然事情做偏颇了。会误了你的事。” 李素沉吟,这个问题不好回答,说得太透彻了担心他理解不了,而且这件事的本质确实有点诛心,实在不能乱说。 “你不必知道太多,只需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就够了,请客,吃饭,喝酒,交朋友。然后暗中观察一下,在这些朋友中挑一些有本事的人出来,把他们带来见我。” 王直皱眉:“不能知道原因吗?” 李素叹气:“我真不想骗你。如果我说我的人生太寂寞太孤独,所以想花钱多交几个朋友,这话你信吗?” “不信。”王直翻了个白眼。 李素笑了:“你看,所以我选了你帮我办这件事,而没选你哥,你哥说不定就信了,他若帮我办这事,说不定刚进城就会被胡商拐了卖到高昌国去。” 王直顿时咧开嘴笑了,李素也笑。二人笑得很开心,很大声。 笑着笑着。王直踩了急刹似的忽然板起了脸,因为他觉得自己态度有问题。至少别人这么恶毒损他兄长的时候,他这个老二不应该笑得如此开心。 李素浑然不觉,犹自笑得很大声:“哈哈哈哈,你干嘛不笑了?你哥耶!被拐卖耶!高昌国耶……哈哈哈哈!” “噗——”王直终于忍不住喷笑,不管了,先笑了再说,笑完了再帮兄长谴责李素。 ********************************************************* 李素得罪了高阳公主,东阳费了很大的劲终于说服高阳不再生气。 不再生气是要付出代价的,东阳承诺送高阳十瓶香水,各种香味任选,高阳马上破涕为笑。 当然,东阳负责承诺,而李素则负责执行承诺,香水自然由他来送,这种人被称为“冤大头”。 李素知道后深深叹息,这是个败家娘们啊。哄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哪里用得着付出十瓶香水的代价?香水现在很贵的。 第二天,李素不得不把十瓶香水装在一个精致的小木盒子里,送去东阳公主府。 高阳早早就来了,为了香水,她破天荒地起了个大早,领着一帮马匪般的侍卫进了东阳公主府。 两位公主在府里的水榭凉亭里召见李素。 李素来过几次公主府,算是熟门熟路了,进府后一名宦官领着他来到凉亭,亭内两位公主早已等在那里。 今日的高阳又换了装扮,这次不再是暗红色的猎装,换了一身紫色的高腰襦裙,头发挽成三环髻,腰间的琅邪玉佩叮叮当当作响,很活泼很阳光的小美女形象。 见李素走进凉亭,高阳虽然消了气,但还是发出一声重重的怒哼,然后果断扭过头去不看他。 东阳在旁边抿嘴直笑,也扭过头不看他。 李素暗自苦笑,走进亭内也不施礼,而是直接坐在高阳的正对面,咳了两声,朝她亮出自己一双空空如也的白净双手。 “看清楚,两手空空,什么东西都没有,对吧?”李素道。 高阳又哼了一声,高傲不屑的目光里多了几分好奇。 李素呵呵一笑,闪电般出手,在高阳的耳鬓边一探,然后迅速收回手,手上莫名多了一枚铜钱。 高阳睁大了眼,不敢置信地瞪着他手上的铜钱,下意识地往自己的发鬓边摸了一下。 “不信是吧?再给你变一个……”李素又亮出自己的空空的双手,这回高阳不再无视了,也不管什么男女之防,抓过李素的手翻来覆去检查了一遍,确认两手空空后,才点了点头,然后继续发出高傲冷艳的哼声。 李素再次闪电般出手,从高阳的另一边耳鬓旁探出,缩回,高阳眼睛睁得溜圆,吃惊地注视着他的手。 李素的手上又多了一枚铜钱,两枚铜钱静静摆在凉亭内的石桌上,高阳拿起它们看了又看,确定不是幻觉后,高傲冷艳的表情顿时无法再维持了。 “好厉害!你怎么变的?这是仙法吗?教我好不好?”高阳崇拜地看着他。 东阳也崇拜地看着他,不是因为小魔术,而是他居然有本事把这位金枝玉叶的皇妹哄得一楞一楞的…… 李素期待地看着高阳:“我教你变这个仙法,十瓶香水就不送你了,如何?” 高阳立马变脸,也是出手如闪电,飞快将石桌上装着香水的小木盒子抢到怀里,警惕地瞪着他:“我的!”(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二章 傲娇公主 一个小戏法,赢得两位公主的崇拜,李素成就感瞬间爆棚。 东阳很惊叹,她从不知道李素居然还会这一手,对唐朝人来说,这简直跟仙法差不多了,再看看高阳的表情,怀里死死抱住香水盒子,眼睛却盯着李素手里的两枚铜钱,一脸兴奋的她笃定那两枚铜钱不简单,很可能是仙人的法宝,否则不会如此神出鬼没。 看着高阳兴奋的神色,李素知道昨日骗她喝香水的事算是彻底揭过去了,小姑娘不错,性格虽然跋扈了一些,至少不记仇,李素喜欢跟不记仇的人来往,因为下次再坑她时,她还会原谅自己。 “怎么做到的?好厉害!再变一次,再变一次!”高阳拍掌兴奋地嚷嚷。 李素于是给她又变了一次,引得高阳哈哈大笑。 女人啊,下到八岁上到八十岁,都无法抗拒魔术,李素忽然发现自己很有本事,如果真的有心种马一下的话,靠着魔术这点小把戏完全可以把李世民的二十一个女儿一锅端了,从此成为李二陛下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的女婿,而且是超级女婿…… 高阳玩得心满意足,李素的把戏令她心花怒放,昨日所有的不快终于彻底抹去。 “好吧好吧,看在你会变仙法,又送本宫香水的份上,本宫决定宽恕你昨日的不敬。”高阳挺起胸,努力装出大唐公主的威严样子,姿态非常的傲娇。 李素也应景地拱手,笑道:“草民多谢公主殿下宽宏大量……” 对李素哄小女孩的手段,东阳叹为观止,真没想到这家伙哄女人的招数如此娴熟,令东阳不由有些嫉妒了。这家伙在哪里学的这一套本事? ………… 莫名其妙地,高阳居然跟李素交上了朋友,很纯洁的朋友。 李素送了香水又变了仙法后。高阳发现这个看起来很讨厌的家伙其实还是很好玩的,比她那个安静沉闷的皇姐好玩多了。 于是高阳缠上了李素。往来太平村越来越频繁了。 十二三岁根本是情窦未开的年纪,高阳对李素倒没有男女之情之类的想法,就像认识了一个时刻能带给她惊喜和乐趣的大哥哥。 对于高阳,李素更没有丝毫男女感情方面的想法,小丫头别说脾气不招人待见,身材也是干干瘪瘪毫无亮点,对这样的小丫头,脑子被门夹了无数次也没法产生任何男女方面的爱意。 人与人之间只有互相接近。并且渐渐了解以后,才能决定对对方的喜或恶。 最初见到高阳时李素比较反感的,她就像是典型的被惯坏了的孩子,礼貌是无法奢求了,说话行事都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正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她老爹拥有天下,而她拥有老爹,所以理论上她可以把全天下的人都踩在脚下,包括李素。 如此跋扈张狂的性子李素自然不喜。所以他不介意整整她。 然而真正熟悉了以后,高阳公主身上还是有一些亮点的,她虽跋扈。但性子很单纯,也很直爽,喜与恶,爱与憎,明明白白写在脸上,当她用鼻孔瞪着你的时候,证明在她心里真的只把你当成了蝼蚁,而当她对你笑的时候,则证明她和你在一起很开心。 李素喜欢跟这样的人来往。就像王家兄弟一样,打交道不累。更喜欢高阳的地方是,这些年宫里的礼仪师傅教给高阳的宫廷礼仪全被她学进了狗肚子里。笑的时候咧开嘴肆无忌惮地哈哈大笑,哭的时候也从没有梨花带雨的做作,也是咧开嘴鼻涕眼泪齐流,完全没有任何礼仪方面的顾忌。 这一点上,李素甚至觉得她比东阳都做得好,东阳性子太文静,而且对礼仪也颇为看重,很少见她毫无顾忌的哭或笑,无论任何情绪,在她脸上表达出来时总是浅浅的,似乎永远有一副无形的枷锁戴在身上,初时无法挣脱,后来竟也慢慢习惯了,有一天当有个人愿意帮她卸去这副枷锁,她还觉得不习惯,又主动把这副枷锁戴上…… 或许,这便是成长的代价吧。 如今高阳每天都要来一趟太平村,领着侍卫风风火火进村打劫的架势,三五天下来,李素被缠得有点头疼了,他发现这位小公主越来越难缠了。 比如今日,高阳竟招呼都不打直接杀到李素家里来了,东阳陪着她一起进了李家的门。 公主驾到是大事,薛管家吓得脸都白了,急忙跑到内院禀报主人,李道正匆忙跑出来,下令大开中门迎接。 两位公主走到李家门前时,便看见李家的管家仆人丫鬟齐刷刷的跪满了一地,李道正神情惶恐地躬着身,李素却一脸哭笑不得。 高阳的跋扈性子又发作了,仰着头像只高傲的天鹅,大喇喇地跨进了李家大门,东阳跟在身上,脸色既羞怯又无奈,朝李素扔了个无能为力的眼神,转眼看到李道正惶恐地站在一旁,东阳俏脸愈发通红,她是大唐公主,按礼制又不能向李道正行礼,只好朝李道正尴尬地笑笑:“李叔父莫多礼,高阳皇妹与李素相熟,冒昧非要来贵府看看,实是失礼了,李叔父莫怪罪。” 李道正连道不敢,这时也终于抬起了头,与东阳的目光相碰,他很清楚她和自己儿子之间那段说不清道不明的儿女私情,再见东阳对他如此客气小心,李道正心头不由愈发沉重。 这桩情事,多是一段孽缘,看似光鲜无比,未来会有怎样的结果,委实难料,像一把撒出去的珍珠,有去无回。 然而儿子似乎铁了心,对方又是大唐公主,他这个做父亲的连棒打鸳鸯的勇气都没有。 微妙的气氛在三人之间流转,东阳尴尬,李素也觉得尴尬。 幸好高阳打破了尴尬。 “李素,你家好小,不如我住的宫殿大。”高阳在前院里转了一圈,很不屑地下了这个结论。 李素跟上前,笑道:“我家不仅小,而且穷,实在没什么好看的,公主殿下不如随我去河边钓鱼怎样?” “不去!傻子似的坐在河边等鱼上钩,没甚意思。”高阳撇了撇嘴,接着又发现了李家的新穷点,兴奋大叫:“李素你家的厢房也很小,我殿里的恭房都比你家厢房大……” 李素咬牙,小屁孩子的人生还需要经历更多的教训才能茁壮的成长。 高阳一边嫌弃着,一边毫无顾忌地走进了李素的卧房。 “咦?此物是什么?”高阳拽过桌上的一把牙刷。 日子越过越好了,李素的牙刷也升级了,牙刷柄都换成了玉石的,看起来碧绿剔透,外观上很养眼。 “这个……用来刷牙的,嗯,很多年前一位游方的道士高人传给我的秘方。”李素耐心解释。 “刷牙?”高阳疑惑地拿起牙刷仔细端详。 “送你了!”李素这次学聪明了,赶在这个无知的小丫头把牙刷塞进她自己嘴里之前抢先送人,这样就不会心疼了……其实还是很心疼。 “嗯,如此,本宫便接受你这番好意。”高阳很傲娇地端起了架子,非常坦然地收下了牙刷。 好奇的目光再次打量屋内的摆设,如同文物贩子收古董似的,贼精贼精。 “咦?这些是什么?用来坐的么?”高阳又发现了新目标,指着屋里的高脚靠背太师椅,躺椅,胡凳等家具,神情很惊奇。 李素叹了口气。 今日黄历上一定写着诸事不顺,注定是个破财的日子。 李素无奈地道:“这个是椅子,各种椅子,具体怎么用就不必我教了,反正把屁股放上去就行……嗯,也是很多年前一位游方的道士传给我的秘方。” “椅子本宫要了,都要!”高阳继续傲娇的嘴脸。 “给你图纸,你自己叫工匠去做,别拿我家的。”李素这次不客气了,小屁孩子没礼貌,敬她一寸她还要再进一尺。 高阳想了想,道:“也行,本宫笑纳了。” 屋里转了一圈,高阳连李家的茅房都没放过,捏着鼻子一脸嫌弃地进去转了一圈。 看着高阳钻进茅房,李素黯然叹了口气。 果然,茅房里传来一阵冲水的声音,紧接着便是高阳兴奋的大叫:“这是什么东西?拉一下竟会冲水,好厉害……” 李素瞪了一眼忍笑忍得很辛苦的东阳,叹道:“这个,叫冲水马桶,很多年前……” “知道知道,游方道士嘛,这个冲水马桶……” “也送你了。”李素很爽快。 高阳这回不乐意了:“呸!臭哄哄的东西本宫才不要,把图纸给我!” “好,图纸给你。”李素现在只想赶紧把这位傲娇的小屁孩撵走。 “还有,你这人到底什么运道,怎么老是让你碰到游方的道士,而且都是有本事的道士,秘方图纸当破烂似的塞给你,你给他们下药了?” ********************************************************** ps:还有一更。。。求保底月票!!现在保底月票可以投两张以上了,快看看有没有,别浪费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三章 东市大哥 小屁孩不容易打发。 除了要忍着心痛把家里这样那样的东西白送给她外,还要回答她无数白痴或轻微白痴的各种问题。 就在李素被她逼得快发飙之时,东阳终于挺身而出帮他解了围。 高阳终于心满意足了,她深深的觉得这次来李家来对了,大有收获,临走非常傲娇地表示,她以后会经常来李家巡视的,有甚新奇的东西提前准备好,公主殿下驾到后果断拿出来呈献给殿下,神态一定要恭敬,出手一定不要迟疑,今日李素这种服务态度是要打差评的…… 揣着李素送的各种图纸,高阳和侍卫们如同成功洗劫了村子的马匪,兴高采烈地回寨庆功。 东阳忍着笑,有意无意走在最后。 李素拽住她的胳膊,叹道:“能不能帮我个忙?你明日进宫请你父皇把这位公主殿下的腿打断,让她别到处乱跑了……我可以免费帮她造个轮椅。” 东阳红着脸捶了他一下,笑道:“不就拿你几样东西吗,小气样子,我回去叫父皇把你的嘴撕了,看你还说不说缺德话。” 目送两位公主远去,站在门口的李家父子对视一眼。 “怂娃咋这个样子?丢东西了?”李道正皱眉道。 李素有气无力地抬头:“爹,家里那些新奇东西的图纸,全被她抢了。” “啥?抢了?”李道正紧张了:“娃啊,你打听清楚没?那个小女娃果真是公主?” 李素叹气点头:“……图纸值不少钱咧。” 李道正一屁股瘫坐在门槛上,父子二人难得有默契地发出悲鸣:“活不成咧……” ************************************************************* 相比之下,王直最近活得不错,很滋润。 李素给的钱发挥了作用。 钱在哪个朝代都是好东西,没人跟它有仇。 王直腰缠百贯再次进了东市。找了间简陋的屋子住下,然后拿着李素的钱大花特花,几天的时间被他花出去十几贯。 很奇妙的现象。一个有钱人哪怕不招摇,凡事都低调。身边也总会莫名其妙地聚集很多朋友,更何况王直以一副暴发户的昂扬姿态,很高傲地混进东市,每日穿着丝绸悠闲地喝着最贵的酒,吃着最贵的菜。 于是王直身边的朋友忽然多了起来,而且数量一直在增长。 不到两天时间,长安东市的江湖便有了王直的传说,东市的闲汉杀才们暗里飞快碰头传递消息。一句话,“人傻,钱多,速来。” 到了这个时候,表面风光的王直终于信了李素的话,原来钱这个东西果然如此神奇,李素的猜测没错,只要有钱,他可以交到各种朋友,最近两日连东市的武侯坊官见了他也客气地点头招呼。 “城狐社鼠”。说的便是聚集在王直身边的这一类人。 他们好吃懒做,好逸恶劳,除了吃喝没别的本事。但长安城范围内大大小小的消息,却从来瞒不过这些人的耳朵。 王直在东市里厮混了四五天,当某天召集一群闲汉们在酒肆喝酒的时候,美美几碗绿蚁酒下肚,某个闲汉笑嘻嘻地说起住在朱雀街的某位开国大臣家中第三房妾室为了一支朱玉簪子,跟第四房的妾室打了起来,而且打得鼻青脸肿,甚至事后当家正室主母抽了两位小妾多少记耳光,那位开国大臣回家后骂了多少句脏话。晚上又钻进了哪位妾室的房里等等,一条条一件件说得清清楚楚。仿佛亲眼所见一般,而且述说得非常生动。 王直吃惊不小。接着若有所思。 李素把他派到东市交朋友的目的,现在王直心中隐隐有几分明白了。 只是隐隐明白,王直便惊出一头冷汗。 难怪不管他如何追问此事的目的,李素总是不肯给一个确切的答复,原来这件事果真说不得,太诛心了。 王直比他大哥灵醒许多,明白过来之后不动声色,却大致知道该怎么做了。 至于惹不惹祸,诛不诛心,这不是王直该考虑的事情,李素救过他好几次了,这条命早已欠下,任它前面风高浪急,死心塌地陪着他闯过去便是。 一念通,念念通,王直全面领会了李素的意思后,不仅照做,而且举一反三,与东市闲汉们厮混的这几日他也长了见识,环视身边尽是土鸡瓦狗之流,作为一个有理想有抱负又有钱的唐朝黑社会大哥,王直怎能容许自己只有这么一帮上不了台面的手下?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王直花钱愈发疯狂,后来领着一帮新交的朋友,痛快淋漓跟东市厮混的另外一帮闲汉们打了一架,王直抄着一根木棍,当着所有人的面把对方领头的头目的腿打断,成功压制住了对方的嚣张气焰。 相比那些整天无所事事,只在东市坑蒙拐骗的闲汉,王直本人还是很能拿得出手的,他上过战场,那是真正的战场,弩箭营里万箭齐发,松州城头的吐蕃贼如同被收割的庄稼似的一片片倒地,战火与血水的淬炼,令王直有了一股杀伐狠厉的杀气。 于是王直的名声在东市渐渐有了变化,他不再是闲汉们背地里议论的那个钱多人傻的暴发户,而是真正有杀心也有豪心,不大不小的一方人物。 这便是王直的聪明之处,钱能笼络人心,但笼络不了真正有本事的人,身边聚集太多土鸡瓦狗之流,对李素谋划的事情来说作用有限。 要想笼络真正有本事的人,必须自己先做出一些事情,闯下赫赫名声,而不是纯粹用钱砸人。 所以王直选择以武立名。 打过那场架后,长安东市的武侯坊官先上门了,不轻不重教训了王直几句后离开,接下来王直便静静等待,等待有人来投靠他。 等了四五日,王直发现……有本事的人根本没搭理他。 很失望的结果,王直想象中纳头便拜的场景完全没有出现,连头都没看见,更别说拜了。 ********************************************************* ps:保底月票啊亲们!!!有三张保底月票的同志们,0点过后又可以继续投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四章 寂寞高手 大唐的闲人并不多,特别是贞观年间,闲人更少。 政治环境决定民风习气,这是千古颠扑不破的真理。多年战乱,民心思定,恰好这个时候英明伟大的李二陛下横空出世,百姓需要安定,李二陛下便给了百姓们安定。 于是举国上下安心种田,安心成亲生娃,安心抓生产,为欣欣向荣的大唐帝国主义事业添砖加瓦,因为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和平环境,所以大家都变得勤劳了。 农户忙着种田,商人忙着赚钱,工匠忙着盖房子,权贵忙着喝酒饮宴顺带着把国家大事给办了,大家都很忙的环境里,长安东市里那些靠山吃山的闲汉杀才们未免显得有些格格不入,所以也就注定了这一类群体的人数不可能太多,毕竟这种不劳而获的职业在如今这个年代还是很受歧视的,稍有志气的男人纵是懒惰而散漫的性子,却也不缺少一颗羞耻的心。 这便是王直大把钱撒出去却召不到一个有本事的手下的原因。 真正有本事的人不会当闲汉,在这个举国奋进的黄金年代里,他们都在靠自己的本事赚钱糊口养家,没太多时间去蹚江湖这滩浑水。 而且这个时期的江湖也实在不争气,一定要美化它的话,最多算得上“快意恩仇”,然而真实的现状是,一群吃不饱又没事干的青壮年三五成群聚集,他们衣裳褴褛,双目无神,或蹲或坐在东市某家店铺的檐角台阶下,看着来往的客商静静地发呆,偶尔有初来大唐的胡商牵着骆驼走过,这帮人便一拥而上。纷纷拍胸脯发毒誓帮他找一家干净的驿馆,介绍最靠谱的卖家或买家,从中抽取一定的佣金…… 是不是觉得很眼熟?没错。混迹街头的叫花子也是这么干的,这就是东市闲汉们的生活。手脚不缺的男人谁愿意过这样的日子? 当然,闲汉里也有过得比较好的,这类人通常有领袖风范,也有相对较强的人格魅力,而且更注重团队精神,团队里面分工明确,职责分明,身边能够聚集一批铁杆粉丝为他奔波卖命。有固定的生计和地盘等等……嗯,后世的维族烤羊肉串团伙充分继承并发扬了这种风格。 ………… 王直不知不觉也成了这一类人。 跟别的闲汉不同的是,王直身后有着雄厚的资金支撑,而且不大不小也能靠上一点权势,毕竟李素如今也算是名满长安了,跟各家权贵多多少少都能攀上点关系。 有钱又有权,再加上王直本人也有一股子狠劲,于是很快在东市站稳了脚跟。 然而,李素和王直的目的并不止于站稳脚跟,他们还有更大的目的。 革命就是请客吃饭。王直也是这么做的,成效不能说没有,但至少并不理想。通过请客吃饭,身边确实聚集了一批手下,这些人穿街过巷,游手好闲,像行星围绕太阳一般围着王直转,王直是他们的金主和饭票,一群人整天蹲坐在东市的各个角落里,嘴角带着玩世不恭的笑,有意或无意听到各种消息。然后说故事解闷一般把听到的各种传闻和消息说出来。 召不到一个有本事的人,王直沉浸在失望的情绪里。强堆着笑脸,每天鼓励身边那群闲汉们把听到的见到的传闻或事件说出来。每一个消息他都听得很高兴,尽管这个消息与他八杆子打不着,可他还是很高兴,高兴之后便是大方的扔几枚铜钱过去,看赏。 世间的道理总是相通的,没读过书的王直居然也充分领悟了“千金买马骨”的典故。 直到有一天,王直终于发现了一位有本事的人。 令人扼腕的是,这位有本事的人并不是来投靠他的,相反,别人是来揍他的。 有江湖就有恩怨,这是无法避免的,王直揍了别人,别人忍不下这口气,自然要报仇雪恨,这里面或许也涉及了利益,比如王直抢了某个人的固定生计和地盘,但更多的是赌一口气,让自己更有面子,东市的闲汉斗殴有八成以上是为了自己的面子。 那位有本事的人便是王直的仇家请来帮场的。 至于王直如何跟那位仇家结的怨,怕是连王直自己都记不清了,纯粹是初来乍到时斗的闲气,比如大街上遇到,一记眼神交汇,然后便产生了诸如“你瞅啥?”“瞅你咋地?”“你再瞅试试?”“试试就试试”之类的对话,最后便是一场飞沙走石般的厮斗,成王败寇。 这还只是第一回合,江湖嘛,哪有一局定胜负的轻巧事? 有了第一回合,自然便有第二第三回合。 王直遇到的那位有本事的人,大概是在第三回合出场的,仇家显然对这位高人很尊敬,高人也非常有高人风范,而且确实出手不凡,复仇行动刚拉开序幕,高人抬腿便是一脚,把王直这边最能打的一名闲汉踹得吐了血。 这一脚颇有定海神针的功效,一举震惊了敌我双方,而高人踹完这一脚便不动了,负手静静地站在一旁,神情萧瑟地望着天,寂寞得一塌糊涂。 王直这一方的士气顿时如江河日下一泻千里,若不是看在这位王大哥平日钱多,而且出手够狠,明显不是什么善茬儿,恐怕大伙儿早就作鸟兽散了。 士气崩塌的边缘,王直却不怒反喜。 一直失望没能为李素发现人才的王直,此刻意识到人才就在眼前,那位一脚惊艳的高人就是他千辛万苦要寻找的有本事的人。 然而此刻王直与高人的立场却颇为尴尬,别说为李素招揽这位人才,王直首先要担心的是怎样才能让高人不揍自己…… 王直毕竟是王直,且不说曾经沙场杀敌的经历,至少经常跟李素这种聪明人待在一起,多少也沾了几分灵醒气,面对如此尴尬的境地,王直飞快想到了对策。 “对面那位兄弟若欲弃暗投明,二十贯够不够?” 这就是王直的对策,财大气粗且简单粗暴,而且非常深刻典型地说明,战争其实拼的是敌我双方的经济实力。 这句话效果很强,高人还未答话,仇家已深为忧虑且气急败坏,高涨的士气瞬间凝滞,从他们呆滞的表情里甚至可以看出几分英雄气短的虚弱感。 是的,东市的闲汉们一起玩耍也好,打架也好,靠的是义气和勇气,因为大家的日子都不宽裕,日子宽裕的人断不会干这一行。如今东市来了一条强龙,一来便修改了游戏规则,冷不丁地开始拼钱了…… 这是不讲究啊! “孽畜!谁暗了?谁暗了?有钱了不起吗?”仇家破口大骂。 王直懒洋洋掏了掏耳朵,对着小指吹了口气,气定神闲地道:“三十贯。” 是的,有钱确实了不起。 三十贯,相当于长安一户中产阶级的全部家产,对闲汉们来说简直就是人生巅峰了。 高人听到“三十贯”后,寂寥萧瑟的眉梢不受控制地跳了跳。 仇家不巧也看到了高人的表情,心中暗道不妙,于是决定先发制人:“兄弟们,跟他们拼了!” 说完便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高人兄见状,颇为失落地叹了口气,只好也跟着上。 东市某个不知名的暗巷,一场厮斗开始。 江湖,本是穷人的江湖,一个斜刺里杀出来的富人横空出现,大唐长安的江湖,被这个富人玩坏了…… *********************************************************** 太平村。 李素蹲在田陌间看菜地,这块菜地成了李素最近关心的重点,因为这块地关系到今年冬天老李家能不能吃上绿菜,事情很严重,必须把它提升到生存级别。 菜地长势还是很不错的,种下的韭菜和菘菜已悄然冒出了绿芽儿,黄土地上一片葱绿的景象,令人顿生喜悦。 王直就在李素心情最喜悦的时候回了太平村,回来的不止王直一人,后面还跟着高人兄和一群在东市表现良好,有资格拜见老大的老大的闲汉劳模们,以及……一条狗。 很奇怪,一帮凶神恶煞一眼看上去便知绝非善类的人群后,怎会出现一只小狗崽子? 李素见到王直时,王直呵呵朝他傻笑,脸上满是得瑟和成就感。 李素楞了一下,接着一脸惊喜地迎上前,王直和一帮小弟顿觉受宠若惊,纷纷拿出最诚恳最敬畏的笑容,迎接李素的迎接。 随即,大家的笑容在脸上凝固,中了法师的冰冻术似的保持着热情的动作呆立不动。 只见老大的老大李素非常惊喜地迎上前,……一把将那条粉嫩嫩的小狗抱在怀里,一脸爱意地使劲揉搓着它,完全无视王直和一群热血沸腾的小弟们。 “哎呀,这是谁家的小狗狗?太可爱了,来,么么哒……”李素无限爱怜地把小狗狗抱在怀里,仿佛抱着一位绝世倾城的美人。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五章 留下狗命 用句很狗血的话来说,李素的反应令王直和小弟们眼球掉了一地。 小狗狗确实长得很可爱,不超过一个月大,纯黑色的毛发,找不出一丝杂毛,两只黑溜溜的眼睛好奇地注视着周围的人和物,而且不认生,对李素很客气,甚至伸出粉嫩的小舌头舔了舔李素的下巴,肉乎乎的四条小短腿不时蹬动几下,萌得李素心都快化了…… 见到它的第一眼,李素便决定它归自己了,非常的霸道总裁。 满心欢喜地跟小狗腻歪了一阵后,李素的注意力才放到王直身上,抬眼朝王直一扫,顿时露出刚发现他的惊喜表情:“咦?你什么时候来的?为何嗖的一下就出现了?” 王直:“…………” 接着,李素的注意力终于放到王直身后那位高人兄的身上。 王直身后有一群人,但这位高人兄太引人注目了,冷傲不羁的神色,孤高寂寞的眼神,以及……被揍得一脸的瘀伤。 “这是谁?”李素指着高人兄问王直。 王直笑道:“这位名叫郑小楼,陇右人氏,是个有本事的人。” 李素顿时肃然起敬,开始正眼打量他。 中等个子,相貌普通毫无亮点,表情很冷淡,眼神也很冷淡,两眼不时仰望天空,露出无限萧瑟之意,活脱的绝世高手模样。 王直进城前李素曾叮嘱过他,若在市井里遇到高人,径可将他领来一见,因为李素身边缺少人才,他需要人才,什么样的人才都要。 李素点点头。从他的扮相上看,确实像是很有本事的样子,没本事的人一般不敢露出这种寂寞高手只求一败的样子。会被人抽死的,此人如此寂寞还没被抽死。说明真有可能是个有本事的人。 伸手招过王直,李素拉他走到一旁,压低了声音道:“这位……郑小楼,是你在东市召来的?” 王直看了郑小楼一眼,道:“正经说来,也不算是我召的……” 李素挑眉:“哦?怎么说?” “昨日东市里,有个仇家来寻仇……”王直有点尴尬地咳了两声:“咳……这段日子我过得颇为精彩了一点,仇家呢。也不小心多了一点点……” “然后呢?” “这个郑小楼便是那个仇家请来的帮手,我见此人相貌不凡,身手矫健,立知此乃高人,必折节以交,于是出价二十贯,试图让他阵前倒戈,结果他不为所动,我并不死心,于是出价三十贯。这回他神色似乎有所动,可惜的是,仇家也动了。两边终究打了起来……” 李素表情有点古怪,那郑小楼明明长得很普通,从哪里能看出他“相貌不凡”? 拍了拍王直的肩,李素叹道:“出去见识了世面,为何你还是和以前一样瞎?好吧,这不是重点,你继续。” “这一战打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李素乐了,虽然眼瞎。但王直的学问还是有长进的,两帮闲汉打群架。居然懂得用“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来给自己脸上贴金了。 “后来我让十个手下把郑小楼团团围了起来往死里揍他。另外十个手下把那仇家揍得哭爹喊娘,非常轻松便胜了……” 李素皱起了眉,听得不对劲了:“对方多少人马?” 王直眉飞色舞地道:“……加上郑小楼,五个。” 二十个揍五个……这种洋洋得意的成就感从哪里冒出来的?节操呢? 随即李素想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郑小楼一人战十人没败?” 王直哈哈一笑,傲然道:“怎么可能不败?三两下他就被掀翻了,双手抱头挨了无数拳脚,嚎得那叫一个凄惨……” 李素的脸顿时和菜地里的韭菜一样绿:“你找来的这位高手兄,他高在何处?” “价高啊,揍了他之后我还是给了他三十贯,他终于答应弃暗投明了……” 李素咬牙,忽然很想抽他。 双手蠢蠢欲动之时,王直终于发现李素神色不妥,急忙补充道:“不止价高,郑小楼身手也很不错的,十个人抄着木棍抽他,足足抽断了五根棍子,才把他放翻……” 李素:“…………” 他开始反省自己为何要把王直派去东市,这是对自家财产极大的不负责任。 所以说,自己身边缺少人才啊! 仰天黯然叹了口气,算是对这些日子花掉的钱财表示了哀悼,李素叹道:“王直啊,你要搞清楚,这世上人才很多,很多人都有与常人不一样的本事,有的揍人厉害,有的算帐厉害,还有的扛揍厉害……遇到这些人才的时候,要有选择地拉拢收服,比如这位郑小楼,或许他的扛揍本事不凡,但是对咱们有什么用呢?基本上你在背后挂一个龟壳就能达到同样的效果……” 顿了顿,李素接着黯然道:“重要的是,买个龟壳肯定不需要花三十贯……三十贯啊,我得卖多少瓶香水才能回本……” 王直沉默许久,挠了挠头,道:“你说的……似乎很有道理。” 李素没再理他,转过身望向那位寂寞得一塌糊涂的高人兄,有些为难地道:“那位郑兄,很对不住……” 话没说完,寂寞的郑小楼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神情丝毫未变,很淡定地点点头:“我明白了。” 说完郑小楼转身便走。 走出两步,郑小楼脚步忽然一顿,又转过身朝李素走来,冷冷看了李素一眼,弯腰将李素面前那只萌得令人心化的小狗狗抱起,离开。 看着小狗狗的短腿在郑小楼怀里不停蹬啊蹬,李素脸色变了,扭头看着王直:“这是啥意思?狗是他的?” 王直尴尬地点头:“刚才来村里的路上,郑小楼在路边捡的,他说把狗宰了打牙祭,后来被我劝住了,现在……这狗怕是性命难保。” 李素急了,朝郑小楼厉声喝道:“慢着!留下狗命!” 隔得远远的一群小弟本没听清二人在说什么,然而李素这一声喊,小弟们勃然变色,同时大吼一声,面目狰狞朝郑小楼扑杀而去…… *********************************************************** ps:今天2号,嗯,还是求一下保底月票,担心很多人没看见我深情的呼唤,所以不得不再次嚷嚷。。。(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六章 内乱爆发 “留下狗命”这句话明显有歧义,至少小弟们理解错了。 于是李素话音刚落,一脸酷相的郑小楼被一群小弟华丽丽的放倒了,雨点般的拳脚落在他身上。 郑小楼哎呀一声,一脸酷相终于彻底崩塌,双手抱头承受着狂风暴雨,东市的一幕重新上演。 李素目瞪口呆,颇无语地扭头看了王直一眼,目光里透露出谴责的意思。 这就是你花三十贯找来的高手? 王直羞愧地垂下头,掰着手指开始算计要不要把这位高手兄拐卖给胡商,多少回点本钱…… ………… 郑小楼终于还是留在太平村了,李素完全看在狗的面子上。 凭心而论,郑小楼的扛揍功夫确实不凡,狂风暴雨般的拳脚落在他身上,李素却亲眼见他起来后原地跳了几下,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仍旧一副酷酷的样子,仿佛全天下的人在他眼里皆是蝼蚁一般,丝毫没有反省过自己为何刚刚被一群蝼蚁揍得满地找牙。 李素暗暗咬牙,这个样子真的很欠抽,因为他李素才是老板,理论上来说,他才应该是一脸萧瑟,寂寞得一塌糊涂的人,年轻人乱抢风头,没礼貌,活该挨打。 洗过澡的小狗狗愈发萌得不行,奶狗娃子太小,躺在李素的怀里老是打瞌睡,被李素的手指逗弄几下,狗娃子不耐地睁开眼,敷衍似的的伸出小舌头舔舔他的手指,然后闭上眼继续睡。 老爹李道正也很喜欢这只狗,乡下农家几乎家家都养狗,狗是看门护院且辟邪招财的神器,这种说法不是千年后才有的。很早以前便有了,李道正一直唠叨着要养条护院狗,李素平日太忙。没来得及张罗,如同命中注定的缘分一般。老天爷适时地赐来了这只小奶狗,一切严丝合缝。 李道正粗糙的手指逗弄着小奶狗,脸上露出欢喜爱怜的目光:“你生下来的时候也是这样咧,吃了睡,睡了吃,咋逗都逗不醒……” 难得的慈爱表情,李素怔了怔,有些动容。垂头再看看怀里的小狗娃……好吧,接受这种怪怪的人畜比喻。 “怂娃,给它取个名儿吧,以后就是咱家的护家狗咧。” 说到取名,李素顿时来了精神,这事他太擅长了。 “温柔岁月……”李素脱口而出。 李道正沉吟:“它来得正是时候,就像老天爷特意赐来的一样,好,以后叫它‘天赐’。” ………… 郑小楼成了李素的贴身护卫。 对于这样的安排,李素和郑小楼都不大乐意。 李素不乐意是因为对这位传说中的高手并无信心。毕竟这位高手目前仅知的本事便是扛揍,这种本事的人跟在身边的效果,无非是防御+1。攻击+0,想来想去不如背个龟壳比较方便…… 郑小楼不乐意是因为对雇主很不满意,每次二人目光对视相碰时,李素甚至能很清晰地看到他目光里的嫌弃意味。 李素感到很无语,该嫌弃的人是我好不好? 左思右想,几番踯躅,李素还是决定把他留在身边。没别的原因,哪怕一张厕纸都有它的用处,更何况身边这张厕纸是花了三十贯买来的…… ………… ………… 悠闲懒惰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不知不觉夏天已结束了,早上起床后发现穿着单薄的短衫竟有丝丝寒意时。李素才发现秋天不期而至。 岁月是温柔的,它在不经不觉间慢慢改变世间的一切。从稚嫩到沧桑,从青涩到成熟,从葱郁到枯槁,从年少到白头…… 所以……“温柔岁月”是个多么富有人生哲理的名字,此生不把它取出去,李素誓不罢休。 小奶狗天赐一摇一晃蹒跚走来,“蹒跚”是因为太宠着它了,来李家不到十天,足足胖了两圈,而且什么样的主人养什么样的狗,这狗跟李素一样懒,每天只负责吃和睡,完全不像别家的狗那样喜欢到处撒欢乱跑,吃完后往台阶上一趴,眯着眼耷拉着脑袋开始打瞌睡。 李素喜欢逗弄它,兴致勃勃弄了个小皮球往远处一扔,满心期待它欢快地撒开小短腿把球叼回来,谁知球扔出去了,小家伙却仍旧懒洋洋的不动弹,只抬眼朝李素瞥了一下,一人一狗目光对视,李素发誓他真的看到它眼中闪过一抹“你很幼稚耶”的讥讽目光。 依稀记得前世有一种名叫花江狗肉的东西似乎很好吃…… ************************************************************** 早上起床,李素睁着惺忪的睡眼,天赐趴在脚边懒洋洋的耷拉着脑袋,一人一狗互相比着赛似的打呵欠,很温馨的画面。 郑小楼坐在院子外抱着一块两百斤的大石磨举起又放下,周而复始,架势很足,似乎在为下一次挨揍做准备。 大门外传来匆忙的脚步声,薛管家跑进内院,向李素禀报有宦官至,陛下有旨,宣李素速速进宫。 李素呆怔片刻,急忙带上郑小楼,跟着宦官一同进了城。 两个时辰后,李素匆匆走进太极宫甘露殿。 殿内朝臣不少,文臣武将皆俱,人人穿着朝服坐在殿侧,李世民身着黄袍坐在首位,一片紫色绯色官袍里,李素一身绸衫布衣的平民打扮显得特别亮眼。 李素满头雾水,老实又低调地找了个偏僻的角落跪坐下来。很奇怪啊,眼前这殿内君臣的架势,明显是在商议军国大事,把他这个被削了爵又罢了官的平民宣进宫来做甚? 殿内气氛不算凝重,李素甚至能感受到君臣脸上透出几许兴奋之色。 李世民心情显然很灿烂,抬眼看到李素一声不吭坐在靠近殿门的角落里,不由长笑道:“兀那李家小娃子。坐那么做甚?怕朕吃了你么?还不赶紧给朕滚过来!” 众臣纷纷扭头,看到李素后尽皆露出和善的笑容,毕竟李世民的口气太亲昵了。不管大家心里对李素如何想,表面上的和善一定要有的。 李素苦笑一声。只好起身朝前走,眼角余光不时从众臣脸上闪过,将他们的表情一一记在心里。 长孙无忌捋须淡笑,褚遂良神情平静,李绩目露欣赏,李靖如老僧入定,程咬金…… 三藕浮碧池!什么鬼! 李素受到惊吓,脚下忽然一崴。然后便觉一阵钻心的痛,足踝似乎扭到了。 疼得龇牙咧嘴的同时,李素心中暗暗咒骂老流氓,本来便生得一张姥姥不亲舅舅不爱的丑脸,生得这么丑居然还好意思朝他扮鬼脸……这般又老又丑,萌点何在? 一瘸一拐走到李世民面前,隔着十来步的距离,李素躬身行礼:“臣,咳,不对。草民李素,拜见陛下。” 凑近了才发现李世民红光满面,而且刚嗑了药似的神情异常兴奋。李素甚至眼尖发现李世民掩在矮脚桌下的腿在微微颤抖。 “哈哈,还跟朕‘草民’,是在抱怨朕这么久没起复你么?” 李素慌忙道:“草民不敢。” 李世民大笑道:“今日这事,你若给朕办妥当了,朕必将你官复原职,嗯,爵位也还给你,大唐英雄出少年,朕的天下里。怎能少了你这个少年县子?” “草民必为陛下效力,死而后已。” 直到现在李素仍是云里雾里。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见李素疑惑的模样,李世民微微一笑。这才道出原由。 事情很简单,在大唐君臣不怀好意的目光注视下,薛延陀的内乱在酝酿了半年后,终于不负众望彻底爆发了。 半年前,李世民纳李素所献之推恩策,以宗主上国的名义将薛延陀的真珠可汗和他的两个儿子同时封为可汗,不仅如此,还借花献佛似的将薛延陀国的土地以赐封的形式一分为三,同时划分给三位可汗,反正是别人家的国土,李世民怎么划都不心疼。 李素献的这一计委实歹毒无比,原本薛延陀国内只有真珠可汗一人乾纲独断,国内各部落大小事务悉由真珠可汗一人而决,日子过得既潇洒又惬意,谁知这种人生得意策马奔腾的愉悦时候,遥远的南国大唐皇帝李世民要死不死的给他递了一道圣旨,圣旨内容很煽情,不仅把唐薛两国的友谊升华到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高度,还以宗主家长的姿态把真珠可汗的两个儿子也封为可汗,并且非常好心地把薛延陀的国土,部落,人口,军队以及各部贵族都做了安排,不管人口还是土地,全部一分为三,大家排排坐,分果果,老爹和俩儿子一人一份。 意外不意外?开心不开心?赶紧领旨谢恩吧。 真珠可汗接到李世民的旨意后差点疯了,被李世民气的,久经风浪的真珠可汗自然马上察觉到这道圣旨里的歹毒之意,两国战端一触即发之时,大唐狗皇帝居然给他来了这么一手,简直欺人太甚! 真珠可汗气疯了,但他的两个儿子似乎态度不一样,虽然表面上也和老爹一样生气,可他们生气的表情却颇为微妙…… 权欲动人心,生在可汗家族,自然对汗位有着超乎一般的野心和向往,原本两个儿子老老实实等着老爹咽气蹬腿后再谋汗位,然而年复一年,老爹越活越精神,丝毫没有蹬腿的迹象,两个儿子也等得越来越不耐烦了,就在两个不孝子犹豫要不要想个法子弄死老爹拉倒的时候,大唐皇帝的圣旨如久旱的甘霖般来临…… ——两个不孝子暗地里有没有给李世民取个“及时雨”的外号,不可考。 唐皇圣旨里的歹毒之意,真珠可汗清楚,两个儿子不是蠢货,心里自然也有数,清楚归清楚,但汗位更重要啊,草原蛮夷之国做事也要讲究个师出有名,否则无法服众,唐皇的分封圣旨恰好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妙至毫巅的名义,于是从接到圣旨的那一刻起,薛延陀可汗家族父子三人开始各怀鬼胎了…… 贞观十一年五月,真珠可汗的嫡长子拔灼暗中遣人与大唐使节接触,同月,次子曳莽突利失遣人与大唐使节接触,六月,薛延陀国矢突拔部落起兵反叛,后被镇压,七月,薛延陀国内四大部落将领被唐使收买煽动,遂起兵反叛,复被镇压,八月,长子拔灼与次子突利失彻底翻脸,双方刀剑相向,死伤无数。 可汗家族里,火药味越来越浓,真珠可汗越来越察觉到危险。 终于,到贞观十一年九月,久抑的家族矛盾彻底爆发。 拔灼与突利失水火不容,叫嚣着草原决斗,生死各安,真珠可汗闻讯大怒,只领数十精骑赶来喝止,二子悻悻偃旗息鼓,就在真珠可汗长松一口气时,长子和次子忽然同时发动,一声令下,麾下所部数千人马拔出刀剑,朝真珠可汗冲杀而去,父子反目,图穷匕见。 乱军阵内,真珠可汗随从全数被屠戮干净,然而真珠可汗却侥幸逃出生天,策马狼狈放弃可汗大帐,直奔忠于他的部落而去。 这下薛延陀国彻底乱了,真珠可汗逃得性命后,点齐各部兵马浩浩荡荡诛杀两个不孝子,感怀伤心和清理门户两不耽误。 而那两个不孝子弑父失手后毫不气馁,再接再厉,俩兄弟暂时结成同盟,领麾下部落大军共抗父汗,薛延陀内热闹得鸡飞狗跳。 内乱消息今早传到长安太极宫,李世民呆楞片刻,接着暴起长笑,对薛延陀那两个逆子的弑父行为,李世民无比愤慨,仰天连骂三声“畜生”,感情太过投入,完全忘了十一年前玄武门内他自己是怎么干的了…… ************************************************************ ps:太晚了,大章算两更吧,坚决不熬夜了。。各位么么哒。。对了,月票别忘记。。(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七章 君臣奏对(上) 殿内李世民说得眉飞色舞,仿佛薛延陀是一盘散沙,大唐君臣什么都没做,便眼见它忽然崩塌下来了。 李素却听出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小心抬眼看了看李世民的表情……嗯,表情很微妙。 李素脑中灵光一闪,忽然想通了。 大唐立国以来,北边的薛延陀,西边的吐蕃,两国向来是大唐的心腹大患,让一个强大的邻国忽然崩塌,不是李素一个小小的计谋能管用的。 推恩策只是一剂药引,真正起作用的,怕是李世民和一众文臣武将在背后搞的名堂。 真珠可汗大小王子野心滋长,一前一后秘密派人与大唐使节接触,几个月里各部落频频起兵叛乱,部落权贵纷纷站队搞风搞雨,整个国家从可汗到牧民,乱得一塌糊涂,这些结果,恐怕不是区区一个推恩策能办到的。 回忆当初李世民和房乔微服寻访时与他的奏对,李素当即明白了。 看看眼下薛延陀处处火起。顾头不顾腚的现状,明显是用间的效果,看来李世民还是把自己的话听进去了,不仅听进去了,而且还照办了,难怪李素总觉得薛延陀国内发生的一切有些耳熟,显然是大唐派出了间谍,煽动,收买,结盟,合纵连横,大唐的间谍在薛延陀玩得不亦乐乎。 坏人!用了我的知识产权也不说赏几十贯钱表扬一下,不讲究…… ………… 李素站在殿内听李世民说完,眼睛眨个不停。 意思呢,当然听懂了,而且也明白了今日太极宫内君臣为何齐聚一堂,大唐君臣当然不会是笑看热闹这么简单。眼前这群人里任拎一个出来都是老奸巨滑的老狐狸,谋国谋人谋财,谋得一塌糊涂。薛延陀出了这么大的事,大唐君臣若只是看看热闹。未免太天真了,天赐良机,不谋算一下老邻居,老天都不会饶过自己的。 典型的趁你病,要你命。 李素只觉得自己不小心掉进狼窝了,身边充斥着狼群的嚎叫声,一双双闪烁着幽幽绿光的饥渴眼睛瞪着一只不小心崴了腿的小兔兔…… 毋庸置疑,那只可怜的小兔兔就是薛延陀。 明白是明白了。可是李素还是不懂……你们谋你们的,把我召来干嘛? “天赐良机啊!”李世民哈哈大笑。 殿内众臣也纷纷笑了起来,其中就数程咬金,李绩这些武将们笑得最大声,连老僧入定的李靖嘴角也勾起一抹饱含深意的微笑。 确实是天赐良机,薛延陀内乱,作为友好邻邦的大唐,一定要为薛延陀局势的和平稳定做点什么。 如今的大唐虽是国力兵力蓬勃发展时期,内圣外王成了基本国策,唐军初露锋芒。将一众邻国震慑得畏畏缩缩,然而这并不代表大唐高枕无忧了。北面的西突厥,薛延陀。室韦,靺鞨,东面的高句丽,西面的吐蕃等等,对大唐来说,这些邻居都不是易与之国,大家维持表面和平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摩擦,大凡有七成以上的把握。唐军早就杀过去拾掇他们了。 如今邻国出事,大唐君臣表示喜闻乐见。而且同时达成了共识,咱们不能光看热闹。要有一颗给邻居添堵同时自己也得占点便宜的上进心。 今日君臣商议的主要议题,便是如何给这位正在倒霉的邻居添堵。 李素高兴极了,民族自豪感瞬间爆棚,自己也不知道胡激动什么,反正就是高兴,明明干的是落井下石的事,一群老没节操的和一个小没节操的都笑得很开心。 “李素,当初多亏你给朕献上推恩之策,我大唐今日方得渔利之机,谋国之成者,半因人为,半因天赐,天予不取,反受其疚,今薛延陀内乱,朕安能不取之?诸卿以为若何?”李世民站起身,散发出凛然的帝王霸气。 众臣纷纷道:“甚善。” 无论当世名将还是道德君子,没有人反对李世民的决定。 道德和慈悲,只对本国的百姓,对于异邦邻国,大唐需要的是令其王化,只有将邻国的土地和人口全部收纳于自己彀中,那些受苦受难的番邦百姓们才能脱离苦海,飞升大唐极乐世界…… 李世民定下了基调,满殿君臣开始讨论,讨论的问题很多,包括唐军出兵的名义,是直接征服薛延陀,在薛延陀国土上建立大唐的都护府,还是扶持傀儡,间接掌控操纵薛延陀,若是直接征服,该遣何人为帅,若是扶持傀儡,应该选择可汗家族父子三人中的哪一个,或者干脆在其国部落权贵中另选一人…… 殿内一片吵闹喧嚣,文臣们纷纷交头接耳,武将们拍着胸脯争先恐后请战,程咬金大殿之内动武,一脚将李绩和牛进达踹得一趔趄,面红耳赤跳到大殿中间声嘶力竭叫嚷着要李世民马上给他挂帅印,不然一头撞死他面前。 很热烈的场面,殿内充斥着浓郁的君臣大跃进气氛,人人奋勇争先,国之朝气,窥知全豹。 然而人多主意也多,乱七八糟的吵闹根本吵不出结果,武将那头因为争行军总管,程咬金大发神威,已连揍了好几个人,殿内火药味越来越浓。 满心高兴的李世民不由深深皱起了眉头。 气氛有点变味了,这样下去不行,再说这是事关国运的一次抉择,不可能贸然而定。 “诸卿肃静,不可失仪!”李世民放声大喝。 殿内顿时一静,文臣们纷纷住嘴,而程咬金也悻悻收回了插在某位武将鼻孔里的手指,狼狈恢复了正襟危坐。 李世民站起身,冷冷扫视一圈,然后道:“诸卿退下,薛延陀之事诸卿若有高论,不妨写进奏疏呈上,李素,你留下。” 众臣纷纷行礼告退,程咬金走前朝他挤眉弄眼,不知传达怎样的讯息,算了,只当没看到…… 殿内只剩李世民和李素二人,李素又开始发呆了。 赶出去了这么多人,偏将他一个小孩子留下来做什么? 甘露殿内很安静,李世民眉头深蹙,似乎在出兵与扶持之间犹豫挣扎,李世民不说话,李素自然也不敢说话,于是老老实实跪坐着,坐了一会儿,觉得不大舒服,小腿又痛又麻,有抽筋的征兆,小心看了看陷入沉思的李世民,李素悄然改变了一下姿势,由跪坐改为盘腿,这下舒服多了。 不说话没关系,发呆是李素的强项。于是李素开始发呆。 李世民确实很犹豫,事关国运,不得不谨慎,他是大唐帝国的灵魂,决定千万黎民和江山社稷的命运,往左或往右,一个决定稍有不慎,便会将整个帝国带入深渊和衰亡。 出兵有出兵的好处,最大的好处是,直接通过战争将薛延陀的国土掌握在手中,正式成为大唐的版图,从地理位置上看,占领了薛延陀,唐军可对西突厥和室韦,靺鞨等邻国形成战略钳制,南北成犄角之势对这几个邻国虎视眈眈,对未来大唐的战略布局来说是一件有利的事。 就在李素发呆快睡着的时候,李世民忽然开口打破了沉默。 “李素……” “小子在。” “火器局所产震天雷,可为一场大战之所用否?” 李素挠挠头:“要看陛下所说的一场大战有多大,支撑一两年或许可以……” 李世民眉头微抬:“若是五六年呢?” “肯定不够。”李素断然道。 李世民叹了口气,神情似乎有些失望。 不得不说,李素造的震天雷助长了君臣的气焰,对自己的战力有了把握,李世民才有商议出兵与否的底气,若世间没有震天雷这个东西,李世民或许根本不会考虑出兵。 见李世民露出失望的神情,李素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说几句逆耳忠言。 “陛下,其实……震天雷不是万能的,此物看似霸道,可为攻城拔寨平原作战之利器,可是它的局限也很大,比如雨雪天里火药容易受潮,与敌交战时根本无法点燃引线,运输和储存的危险性也很大,它只能作为一种辅助作战的工具,却不能真的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 李世民神情愈发阴郁,叹道:“朕知道,凡事有所长,则必有所短,世间万物没有完美的,但是有了此物,无疑会增加我王师的胜率,薛延陀之乱对朕对大唐来说,恰是千载难逢的良机,错过此时,来日若欲再图,不知何年何月,或许朕这一生都等不到了。” 李素垂头不语。 李世民说的是实话,错过这个千载良机,以后或许真的没机会了。 李世民看着他,嘴角忽然勾起一抹笑意。 “说来薛延陀能有今日之乱,全托你李素献策之功,小小少年,亦是谋国之辈,你且说说,大唐是应该出兵直击薛延陀,将其纳入囊中,还是扶持真珠可汗的王子,使大唐对其遥相掌控?” 这话不好答,跟这位李二陛下本来不太熟,不知其心性,选对了是李二慧眼识才,善纳良谏之功,选错便是被奸臣所误,毋庸置疑,那个奸臣姓李,名素。 ************************************************************ ps:还有一更。。。尽量不超过12点。。。如果超过了,请用月票砸死我,以示惩罚。。。(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八章 君臣奏对(下) 踏进朝堂了,说话不能再像以前那个农户小子那样随心所欲。 跟乡亲们说错了话,别人顶多送你一记白眼,跟皇帝陛下说错了话,送的可就不止是白眼了,或许是一柄加颈的钢刀。 李素以前一直抗拒做官,怕的就是那柄刀,没有扯旗子造反的实力和勇气,只能选择远离,如今稀里糊涂进了朝堂,李素还是怕刀。 “小子不懂国事,不敢妄自胡言……”李素小心翼翼地道。 李世民的表情有点不高兴了。 李素也觉得这句回答太敷衍,于是左思右想,想出一句更敷衍的。 “是出兵还是扶持,小子刚才想了很久,想啊想啊,觉得出兵有出兵的道理,扶持也有扶持的道理,就如同进膳一般,左边是一盘鹿肉,右边是一盘羊肉,吃鹿肉还是吃羊肉呢?这个……全看陛下的口味了。” 李世民脸色渐渐发黑,搁在桌案下的手时而握拳,时而化掌,招式变幻莫测,李素看得心惊肉跳。 这要换了是他李世民的某个儿子说这番话,怕是一巴掌就乎过来了,然而面前这小子不是他生的,不熟,不好意思下手…… 垂睑深吸一口气,李世民用一种近乎喃喃自语的声音道:“岭南道交州都督府尚缺长史一名,这小子如此油滑,朕要不要把他外放到岭南,让他反省一下呢?” 李素脑海里迅速浮现出一张大唐疆域地图,飞速寻找交州的位置,然后头皮一炸,额头冷汗簌簌而下。 真够狠的,交州离后世的老挝只有几百里了,属于蛮荒中的蛮荒。若被流放到那里,还真不如在这大殿上一头撞死。 “啊!小子忽然对薛延陀之乱有了新的想法……”李素很识时务地转了口风,同时心中产生一种自厌情绪。非常痛恨自己的没骨气。 李世民皮笑肉不笑地瞥了他一眼,目光像看着一根不点不亮的蜡烛。 “哦?又有新想法了?甚善。尽管奏来。”李世民笑道,笑完神色一收,拍了拍手,两名宦官端着一方矮桌匆匆行来,桌上摆好了纸笔,二人朝李世民施了一礼,然后在殿侧角落跪坐下来,一名宦官铺纸磨墨。另一名宦官蘸墨悬笔停在白纸上方,眼睛一动不动盯着李素,等着他开口。 李素暗惊,这是非常正式的君臣奏对模式,宦官记录在纸上的每一句话,将来都要收进帝王起居录,实录和正史之中的,千百年后,皇帝陛下与李素对话的每一个字都将被无数后人学者翻阅研究。 换个角度来说,如果李世民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而导致大唐国运衰退。那么千年后的学者们骂的就不止李世民一人了,还得搭上个李素。 太客气了,客气得李素脸色发青。暗叹口气后,决定还是上点干货吧。 “陛下,小子以为,我大唐未到出兵的时机……” 李世民浓眉一掀:“此话怎讲?” “薛延陀内乱,皆由可汗一家而起,如今看似举国皆乱,但并没有乱到根子上,各部落首领才是薛延陀的中流砥柱,各部落首领乱了。薛延陀才是真的乱了,如今仅只真珠可汗一家相残。国内人心未散,只是分出了阵营。阵营只是暂时的,若遇外敌,他们会马上放弃阵营,重新团结一致对外,那时我大唐王师将会陷入一个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李世民深深看了他一眼,缓缓道:“细思之下,你所言确有几分道理,所以你不赞成出兵?” “是……”李素顿了顿,补充道:“不算不赞成,自平灭东突厥后,我大唐王师几乎百战百胜,若出兵薛延陀,此战必胜,只是明明可以靠计谋消耗彼国国力,没必要用我关中万千青壮子弟的性命去换这场胜利,故,大唐出兵不算失策,但小子以为却是下策……” 李世民的表情越来越有趣了,眼睛一眨不眨盯着他,笑道:“你既说是下策,想来你胸壑之中必有上策,且与朕道来,此关国运,不可轻慢!” 李素舔了舔干枯的嘴唇,道:“是,小子以为……扶持薛延陀可汗之子,用间加速分化薛延陀国中部落首领,离间君臣之义,煽动部将作乱,刺杀,嫁祸,收买奸佞等等,这些手段数管齐下,再过半年,薛延陀之乱必无可挽救,那时我大唐王师出兵,可事半而功倍矣!” 李素笑了笑,很诚恳地顺手拍上一记马屁:“陛下明见万里,小子观今日薛延陀之乱,大唐用间手法精湛,其功不可没,陛下远见,高瞻远瞩,布局精妙,一击而中,时机力道恰到好处,小子万分敬仰。” 李世民哈哈大笑,指了指正在奋笔疾书的宦官,道:“李家小子刚才这句不要记,臣子不要脸可以,朕不能不要脸……” 宦官面不改色,非常淡定地用笔往一行字上一划拉,刚才那句马屁从此被湮没于历史长河之中。 李素:“…………” “嗯,李家小子,你的意思是,朕可以选择扶持一个薛延陀王子,通过这个王子制约打压可汗父子,逐步消耗薛延陀国力,甚至可以助其将真珠可汗取而代之,只消将这个王子握于手中,便算是将整个薛延陀国握于手中了?” “陛下圣明。” “真珠可汗有两个儿子,嫡长子拔灼善谋稳重,次子突利失善勇暴虐,朕该选哪个用来扶持?” “这就回到刚才的老问题了,一边是鹿肉,一边是羊肉……” 话没说完,李素眼尖发现李世民的脸又黑了,于是果断闭嘴。 李世民狠狠瞪了他一眼,然后回过头朝宦官道:“刚才这句不用记!” 宦官非常淡定地划掉……又一句神回复被抹去了痕迹。 ********************************************************** ps:起点的月票规则有变化了,提醒一下尚不知道的兄台们,保底月票现在不止一张了,至于是三张还是四张,老贼也搞不清楚,反正很多,大家都试试,能投多少张系统有提示的,莫浪费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九章 国士报之 李世民留下李素的目的原本只是为了询问震天雷的生产情况,按他原来的想法,有了震天雷这件利器,趁薛延陀陷入内乱直接出兵,一路放炮仗似的打过去,小小蛮夷之国管叫它数月之内亡国,从此大唐的版图又增加了一大块。 对土地的狂热不是没有原因的,不单单是好大喜功。李世民更希望向天下的臣民们证明自己,让全天下的人知道他是个有本事的英明的皇帝,玄武门之变是他一生最大的污点,所以他必须要做出一番超越所有前朝皇帝的功绩,以此洗刷曾经的耻辱,拿着这些功绩向臣民们炫耀,特别是向那些一直对他诟言不断的世家门阀炫耀或是示威。 对一个皇帝来说,威服四海,指谁灭谁就是最大的功绩了,所以听到薛延陀内乱,李世民表现得比洞房花烛夜还高兴,而且明显比较倾向于直接出兵征服,论其本心,终究还是想用这种最直接的方式堵住天下人的嘴。 对李世民的想法,李素多少清楚一点。 前世只见史书上吹嘘这个皇帝多么英明,多么给咱们大中国争气,几千年的历史文明里,真正霸道的君主就那么几位,秦始皇,汉武帝,还有这位李二陛下,真正横得不行,神说要有光,于是有了光,这几位说版图太小,于是版图大了…… 托了这位英明帝王的福,整个中国几千年的憋屈苦难历史里,总算有了那么几个亮点,今人和后人都扬眉吐气,甚至如今的大唐百姓都被这位好战的皇帝陛下惯出了毛病,大国优越感蹭蹭的往外冒,见到胡人便横得不行。从来只拿鼻孔瞪他们,而胡人还不得不乖乖陪着笑脸。 是好事,李素也自豪。而且也渐渐被传染了这些毛病,生在强国盛世是幸运。来到这个世界大半年,偶尔在长安城里见到胡人,李素都不知不觉用居高临下的目光看他们了。 尽情享受这份民族自豪感的同时,李素觉得自己也该尽一下身为大唐子民的义务,不为私利,纯粹希望大唐能够更强,更好。 ………… “真珠可汗两个儿子,嫡长子多智而稳重。次子善勇而暴虐,大唐选择扶持长子,无疑非常稳定,而且多智意味着能够清醒地衡量利弊,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 李世民颔首:“依你之意,大唐扶持长子拔灼?” 李素咳了一声道:“不,小子以为,扶持次子突利失更好……” “哦?为何?” 李素笑道:“若是选择扶持长子,以长子那种多智且稳重的性子。或许会因时因势而一时臣服,但他绝无法长久甘于人下,一定会暗中蓄力。拉拢权贵,等待对大唐凌厉一击,那时大唐已助他平息了内乱,若他翻脸无情,大唐终究为他人作了嫁衣裳。但是选择扶持次子便不一样了,因为次子暴虐,且有勇无谋,这种人对陛下来说更容易掌控,而且暴虐的人治下的臣民只会对他惧怕。却无法养成威望,长久下来。相信连他自己都清楚,若没有大唐的扶持。他什么都不是,失去了大唐的助力,下面的人顷刻间便能将他剁成肉馅,如此一来,他绝不会轻易背叛大唐……” 一番长话说下来,李世民眯起眼睛,若有所思地盯着他。 “性情暴虐往往行事不计后果,只凭一己喜恶,大唐安能轻易掌控?” 李素沉浸在自己的思路里,浑然不觉李世民看他的目光多么怪异,犹自笑道:“性情暴虐怕什么?结实抽他一回就老实了,或是在唐薛边境搞一次演武,把那位突利失请来看一看大唐精锐王师的威风,最后当着他的面扔上千颗震天雷,着实吓他一回,不信他以后不老实。” 说了大半天,演武的话题终于勾起了李世民的兴趣,两眼一亮,咂摸着嘴沉吟一阵,放声笑道:“演武之说,委实妙极,不仅是薛延陀,朕还可将大唐周边邻国的使节全请来,好好震他们一回,此举,可固我大唐地位十年而不衰,十年……朕可腾出手做多少事情啊!” 大笑过后,李世民饶有兴致地盯着李素:“小小年纪,又是作诗,又是治病,又是造震天雷的,还能有空瑕献国策,朕实在很好奇,这些本事究竟谁教给你的?” 李素一惊,急忙露出追忆往昔的嘴脸,不胜唏嘘道:“很多年前,一位游方的老道士路过太平村……” 李世民冷笑:“呵呵,糊弄得好,朕多少年没见过欺君的英雄了,还是个少年英雄,接着编,编完了朕一脚把你踹进大理寺,让你好好蹲两年。” 李素苦笑道:“这些本事,委实没人教小子,都是小子无聊时自己琢磨出来的……” 李世民重重一哼,倒也懒得跟小孩子计较,忽又想起一事,道:“上次你被关在大理寺中装疯卖傻,写了两首好诗,哼,人都疯了,诗还作得那么好,什么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什么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满长安那些没疯的文人都该一头撞死了……” 李素有点尴尬,红着脸嘿嘿干笑。 李世民叹了口气,道:“你是我大唐不可多得的英才,上次的事情,确让你受委屈了,从你的诗里,朕看出你对朝堂心生厌倦,只是好好的少年娃子,怎可轻易便被消磨了壮志?包括朕在内,谁的一生是平顺无波的?一点小挫折便消磨沉沦,算什么大丈夫?李素,你要振作起来,好好为大唐,为朕立更多的功劳,……日后,无论太子也好,哪家权贵也好,只要你占了理,朕必不会让你委屈。” 李素闻言一怔,接着大喜。 话说得含蓄,但意思李素听懂了,原来李世民一直把他放在心上的,上次东市之事李世民也清楚知道他得罪了太子,今日算是给他送了一张保命符,这张符,比任何高官显爵更管用。 李素急忙整了整衣冠,起身朝李世民长揖到地:“小子多谢陛下,陛下以国士待我,我必以国士报之。” *********************************************************** 奏对完毕,李素出了宫。 刚才跟李世民说了很多,至于他采不采纳自己的谏言,李素管不了,尽过心力便足够了,出兵或是扶持,其实都算不上错误,所谓“一力降十会”,以大唐如今的战力而言,不论怎样选择都能达到目的,不同的是付出伤亡的代价不一样而已。 宫门外,郑小楼仍在等着他,见李素出来,郑小楼懒洋洋靠在马鞍旁,从没主动迎上去牵马坠蹬的觉悟,二人面对面,互相给对方扔了一记无比嫌弃的眼神。 ——真想把他骗进东市的暗巷,叫王直给他套上麻袋狠狠敲他几闷棍啊。 二人骑上马,李素没有回家,而是直奔火器局而去。 李世民终究还是下了旨。今日开始,火器局加工赶制震天雷,数月之内务必要保证能够维持一场旷日持久的大战的产量。 这道旨意明显针对薛延陀,目的只有一个,备战。 由此可知,李世民仍在出兵与扶持傀儡之间犹豫。 ………… 火器局仍如往常般外松内紧,从外面看去,一套新建的大宅子再加上旁边几座工坊,看起来跟寻常大户人家的宅院没有二样,然而只消靠近火器局方圆十里之内,便能明显感觉到被很多双眼睛暗中窥视着,郑小楼的感觉尤其强烈,骑在马上不停地四下张望,神情变得有些紧张和不安。 感到紧张和不安就对了,火器局方圆十里外便被金吾卫布下了暗哨,那种被无数双眼睛窥视的直觉是正确的,因为确实有很多双眼睛盯着他们。 李素一直默默注意他的表情,见他这副如同炸了毛的模样,不由暗自点头。 表现还算不错,能够在毫无征兆的环境里忽然察觉到危险,说明还是有几分真本事的,或许这家伙的特长不仅仅只是扛揍…… 二人行至离火器局三里外时,路边的草丛里终于出来了一名金吾卫将领,将二人拦下。 将领态度很客气,也很坚决,李素可以进火器局,但郑小楼不行,他是生面孔,未得陛下旨意绝不准进,火器局前任监正大人的部曲家将也不行,只能在外面等着。 李素斜眼瞥着郑小楼,发现这家伙也在看着他,而且眼神很友善,很平和,没有半点嫌弃的痕迹。 很好,这里是李素的地盘,若还敢露出那种嫌弃的眼神,李素一定会大喊一声“抓奸细”,相信郑小楼以后的人生一定很精彩,也或许他的人生没有以后了…… 留下郑小楼在金吾卫的营帐里等着,李素独自进了火器局。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章 流水生产 火器局里一片热火朝天赶英超美的生产场面。 四座工坊内,百余名工匠手脚利落地装填火药,一个个倒映着黑色漆光的震天雷在他们手中诞生,管事们如临大敌在工坊内巡梭,眼睛死死盯着工匠们的每一个动作,任何一个与安全守则相悖的操作,管事都会狠狠一脚踹去。这年头可从没有人权,平等之类的说法,犯了错连道理都懒得跟你讲,先抽了再说,犯错的人也服气,错了就是错了,挨了抽也认,抽与被抽之间相处融洽,一团和气。 李世民不知出于何种考虑,仍未恢复李素的官职,但火器局上下,包括最有功利心和野心的许敬宗,对监正之职都从来未曾惦记过,所有人都清楚,监正的位置只有可能是李素的,换了任何一个人坐在这个位置上都不可能长久。 连李素都不清楚,自己平日懒懒散散,多干一点点事就仿佛亏待了整个人生的样子,火器局上下居然对自己如此服帖,实在很费解。 走进火器局的前堂,许敬宗隔着老远便迎了上来,很殷勤的样子,四十多岁的老帅哥,脸上堆着如沐春风的微笑,谦恭之中透着几许正义凛然的气质,任何人都无法对他生出恶感,仿佛他脸上活生生写着“我是好人,快来喜欢我呀”。 只有李素清楚,这家伙跟“好人”半点关系都没有,被他坑过的好人倒是不少。 许敬宗拍马屁还很注意方式,从来不会*裸地歌功颂德,一个和善而恭顺的微笑,几句仿佛邻家老暖男般的关怀,再加上公事方面事无巨细的汇报…… 这样一个人,明知他是个靠不住的小人。李素也实在无法对他生厌,如果能把他那张老帅脸用刀子划花就更完美了。 “今日陛下召我入宫,垂询火器局所产。许少监知不知道咱们现在每月产出多少震天雷?” 许敬宗不假思索地道:“火器局每月可产震天雷八千余。” 李素皱了皱眉。 许敬宗察言观色,小心地道:“监正大人觉得不够?” “是陛下觉得不够。今日陛下下旨,火器局所产必须翻倍……” 许敬宗不解地道:“为何要翻倍?” 随即猛然醒觉:“因为薛延陀内乱?” 李素看了他一眼,点点头。 许敬宗为难道:“此事怕是不易,火器局内的工匠只有这么多,造震天雷又是个危险活计,若是赶工,恐有祸端。” 李素叹道:“我也是这么跟陛下说的,奈何军情紧急。陛下也有难处,咱们火器局上下只要咬咬牙辛苦一下了。” 见李素如此说,许敬宗不置可否地点点头,这事他想得开,反正他只是少监,完不成生产任务,担责任的也是李素。 李素叹道:“所以今日在太极宫,我在陛下面前亦立下了军令状,若月内火器局所产不能翻倍,愿割下大好头颅。为陛下做酒器……许少监,你可不能让我失望啊。” 许敬宗惊道:“此事咱们尽力也就是了,监正大人为何要立此军令状?此举万万不可!” 李素揉着鼻子慢吞吞地道:“嗯。陛下也是这么劝我的,再说我已被陛下罢了官,立此军令状说来名不正言不顺,所以……” 许敬宗心中忽然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所以怎样?” “所以我用许少监的名义向陛下立了军令状,若月内火器局所产不能翻倍,陛下的桌案上便要多一尊名曰‘敬宗牌’的酒器……” 许敬宗的帅脸刷的一下变得惨白惨白。 “李监正……莫闹了!” 李素无辜地眨眼看着他:“…………” 许敬宗惨笑:“呵呵……哈哈……” ************************************************************** 许敬宗终于被吓哭了,满足了恶趣味的李素这才放过他,得知自己的大好头颅不用做陛下的酒器后,许敬宗两眼通红。朝李素投去幽怨的一瞥。 李素表示毫无愧疚,吓一吓又不会死…… 虽然没立军令状。但李世民的旨意却不是假的,火器局的产量必须翻倍。 李素也着急了。于是一反平日懒散悠闲的样子,冒着生命危险亲自进了工坊,看着工匠们动作熟练地填装火药,李素越看眉头皱得越紧。 工匠们都干得不错,认真且细致,然而效率却实在太慢了些,每个震天雷都是纯手工打造,工匠从往铁壳子里装火药,到塞铁片,牵引线,封口,装箱等等,十来个工序都是工匠亲手完成的,所以造一个震天雷往往需要花费小半个时辰。 见李素皱眉摇头,陪同一旁的许敬宗忙问道:“监正大人,怎么了?” “太慢了,这样不行,工序要改一改……” “怎样改?” 李素挠挠头,不太确定地道:“难道大唐没有流水线生产的说法吗?” 许敬宗目瞪口呆:“流水……啥?” 李素也愕然瞧着他。 流水线生产,似乎秦朝便有吧?记得前世看过图片,秦朝的强弩称霸天下,那些强弩制作复杂,一具秦弩往往几十个零件,上百道工序,当时的做法便是采用流水线,每个工匠只负责制造一种零件,所有零件最后组装起来,非常的快捷高效。 秦朝有的东西,为何唐朝却没了?难道历史文明并不总是在进步的? 两两相望,各自愕然。 “流水线生产……就是说,每个工匠只负责造出其中某一个零件,或是其中的一道工序,最后所有的零件和工序汇总组装,造一个震天雷少说能节省大半时间,而非现在这样每个工匠要经手所有的零件和工序,……许少监,你真没听说过流水线?” 许敬宗使劲摇头,脸上写满了无知。 李素盯着他的脸看了一会儿,忽然笑道:“此法早在秦朝便有,大唐怎么可能没有?许少监莫闹,你博览群书,学识渊厚,不可能这么无知,乖,快告诉我,其实你在装蠢,对不对?对不对?” 许敬宗老帅脸竟然红了,很羞愧,同时也很悲愤地继续摇头:“…………”(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一章 高下立判 许敬宗的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脸红得厉害,都没好意思张嘴,只用实际行动告诉李素,他不是装蠢,是真蠢,对天发誓不敢跟监正大人谦虚…… 李素愕然。 他不是百科全书,前世懂的一些东西只能算是半桶水晃荡,有的东西确实懂,比如背几首堪称千古名作的唐诗,有的东西半懂不懂,要靠摸索,比如治天花,比如造火药。 对于秦朝的流水线生产为何在唐朝失传的问题,他是真不懂了。 多么先进的生产方法啊,这个法子在一千多年以后还是工业生产的主要方式,而且被全世界的工厂沿用着,那时的国人都还啧啧惊叹,觉得外国人就是聪明,居然能想到如此省时省力又省钱的生产方式,殊不知这些东西都是咱们的老祖宗玩剩下的,早在秦始皇还没统一六国的时候,秦军的强弩,刀剑,攻城器械等等,都已是流水线生产出来的了。 流水线还有一个更大的好处,它们都是零件组装的,每个零件一模一样,若是强弩,刀剑等某个军械坏掉了,用不着找工匠修理,自己随便换上个新零件便可以继续使用。 几千年的历史,记录最多是王朝更替以及白骨杀戮,留下最多的是遗憾惋惜。 流水线生产法为何会失传,李素也不懂,大致推断一下,无非秦朝太短命,那个著名的千年大痞子刘邦得了江山后自然要总结一下前面那个反面教材的经验教训,得江山的经验,以及失江山的教训,大家总结来总结去,楞是没把这个流水线生产法算进去。 因为这个方法粗略来看并不显眼,一个工匠造一个物事。讲究的是物事的精美与耐用,可能刘邦的口味与秦始皇不同,那种用几十上百种零件拼装起来的东西。刘邦不喜欢,而且那样的乱世里。百姓也好,工匠也好,性命朝不保夕,有些关键的手艺失传了,便是永久失传了。 直到千年后的现代,后人也是挖了秦墓以后,从陪葬品里发现了秦弩,战车。还有各种当时的竹简文献,才赫然发现原来老祖宗竟如此聪明,流水线生产法才重见天日。 从这件事里,我们能学到一个道理,……没事挖挖坟盗盗墓,是对人类文明的贡献。 许敬宗对李素所说的“流水线生产”完全茫然,他是读书人不假,但读书人只读经史子集,说起儒学经义头头是道,但对做工盖房之类的手艺活可就打从心眼里看不起了。 但是此一时彼一时。如今许敬宗既然当了火器局少监,便不得不对这些手艺活认真对待,忙的时候说不得连他自己都得上阵充一下人手。听李素说起流水线生产法,许敬宗虽不明,但觉厉,长安城里关于这位李监正的传说不少,而且他自己也亲眼见识过李素的本事,能从李素嘴里说出来的东西,一定是好东西。 许敬宗敏感地意识到这个所谓的流水线生产法是个好东西,急忙躬下身子,问道:“监正大人说的这个流水……到底是个啥?还请监正不吝细说分明。” 李素点头。这事许敬宗纵然不问,他也要细说的。不仅说,还要第一时间在火器局内推行。毕竟李世民下了旨,火器局时间紧任务重,必须要改进生产方式了。 “跟你解释不清楚,这样吧,你去安排一下,腾出半个工坊,再叫五名熟练工匠过来。” 许敬宗飞快转身办事去了。 ………… 工坊内,一张长条的桌案上摆满了制造震天雷的所有材料,五名工匠一字排开。 李素也不客气,指着其中一名工匠道:“你,往火药里面掺铁片,不用管别的事,你要做的只是掺铁片,一直重复这件事,懂吗?” 解释得很清楚,工匠连连点头。 李素指了指第二个工匠,道:“你,往铁罐罐里装填掺了铁片的火药,你只负责这件事,装满一罐后,把罐罐推向第三个人,而你,继续再装填空罐,懂吗?” 第二个工匠点头。 李素再指向第三个工匠:“你,在罐罐口上牵引线,牵好后把罐罐推向下一个人,你只需要重复不停的做这件事,懂吗?” 第三个工匠点头。 “你,负责封口。” 第四个工匠点头。 “你负责装箱。” 第五个工匠点头。 造震天雷的工序其实很简单,本是简易得不能再简易的火器,五名工匠都明白后,李素命这五人演示了一遍。 听说监正大人正在教授新学问,火器局内所有工匠都放下了活,呼拉一下全围了过来,五名工匠被围在正中,有条不紊地照李素的吩咐开始造震天雷。 震天雷的制造过程工匠们熟得不能再熟了,每天从睁开眼到合上眼,干的就是这件事。 然而监正大人今日更改了一下工序后,工匠们却忽然觉得无比陌生。 明明做的是同一件事,最后的结果也和以前一样,为何更换了工序后,大家却忽然间发现自己看不懂了呢? 工坊内,百余名工匠神情惊异,许敬宗,杨砚等人也呆呆地看着他。 李素笑道:“诸位可能没看懂,没关系,咱们比较一下,大家自然便懂了……” 说完李素又叫了五名工匠出来,站在另一个长条案台边,随着一声令下,十名工匠分成两组,一组按原来的老法子,每名工匠单独完成所有的工序,另一组按新的流水线生产法操作。 两相一比较,顿时高下立判。 按老法子单独完成工序的工匠每人造出一个完整的震天雷后,李素忽然喊停,大家凑上前一看,流水线生产的工匠们已做完了十五个,整整齐齐地摆在木箱子里。 所有人惊呆了,许敬宗和杨砚眼睛瞪得跟铃铛似的,看着箱子里静静摆放的十五个震天雷发呆,半晌说不出话来。 同样的东西,重新排列了生产工序后,效率足足增加了三倍。 这是一个奇迹,活生生发生在大家眼皮子底下的奇迹。 “监……监正大人,这……是个什么法门?”杨砚直着眼,吃吃地道。 不容得他不吃惊,奇迹就在眼前,同样的人数,同样的速度,可结果却绝然不同,怎么会这样?没道理啊! 李素没说话,许敬宗却冷不丁插嘴了,一开口蹭蹭的阴气直冒,一副监正大人金牌卧底小心腹的嘴脸,特别欠抽。 “此乃监正大人不传秘法,名曰‘流水线生产’,许某不才,刚刚特意被监正大人单独传授此法,哼哼!” 李素一脸黑线,还“不传秘法”,还“单独传授”,还“哼哼”……真想一巴掌将他抽个倒栽葱啊。 许久没关心过火器局的内部人事,这两位少监到底斗到何种地步了? 杨砚懒得搭理许敬宗,目光只朝他淡淡一瞥,然后露出一个穿了新鞋却路遇臭狗屎的嫌弃表情,目光像绕过一坨臭狗屎一样的绕过许敬宗,最后落在李素脸上。 “三倍啊,足足三倍啊……这是监正大人所创的法子?”杨砚激动地喃喃道。 李素含笑,矜持地点头,嗯,此处应该有掌声…… 谁知杨砚握紧了拳,通红的眼睛很不满地瞪着李素。 他确实没有给李素鼓掌喝彩的意思,事实上他此刻的心情很复杂,从调进火器局当监丞开始,他每天在工坊里转悠,甚至自己也亲自动手,为的就是要琢磨出一个能够提高生产效率的法子,可惜最后都没成功,呕心沥血小半年,头发都想白了,还是没能为火器局为大唐为陛下立过寸功,谁知这位监正大人随便一划拉,漫不经心胡搞瞎搞一番,一个上午就把这件大事给办了…… 人比人,气死人,杨砚此刻心中充满了挫败感,他觉得自己被人从智商的高度碾压了。 “有此妙法,监正大人为何不早拿出来?”杨砚神情不善,瞪着李素道。 “因为我懒啊……”李素无辜地看着他。 杨砚:“…………” “许少监,帮我搬个矮桌去北院,还有,带上我喜欢吃的零嘴点心,我要睡一觉……”李素打着呵欠走远。 许敬宗高兴地答应了一声,弓着腰屁颠屁颠的忙活去了。 ………… ………… 世间万物平衡,万理平衡,道家学说诚不我欺。 好人和坏人也平衡,好人永远长着一副不被人待见的嘴脸,而坏人却永远一副和善可亲的模样。 李素发现自己更愿意跟坏人亲近,对杨砚那种好人,敬佩归敬佩,但是……真不爱搭理他啊。 相比之下,跟许敬宗相处便舒服多了,永远不可能从他嘴里听到半句自己不爱听的话,老许的嘴里仿佛长了个筛子,开口说话之前先将不好听的全筛出去了,说出口的简直比蜜糖还甜。 两位少监一声令下,流水线生产法正式在火器局内推行。 李素又当起了甩手掌柜,恢复了当初好吃懒做混吃等死的老样子。 好日子过了三天,有人找上门了,因为流水线生产法。 ********************************************************** ps:还有一更。。。求月票再多一点。。多一点。。。多一点。。。(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二章 工部尚书 流水生产法面世不过三天,消息便传出去了。 传出消息的是杨砚。 杨砚是好人,而且这个好人是位大爱无疆的好人,他站的高度是国家和社稷的高度,可谓一览众山小,只要是对社稷有用的东西,他从来不会敝帚自珍,更不会考虑什么知识产权,了解到流水线生产法的窍门后,二话不说当夜便给李世民打了小报告。 所以说,杨砚是好人,但李素却不喜欢这种好人。 先不说他招呼都不打便把李素弄出来的东西泄露出去,单只论他越级上报的行为,便是典型的吃里扒外。 李素不介意把流水线生产法宣之天下,毕竟这是个好东西,而且这个东西无法给他带来太多的利益,宣扬出去也无所谓,但是,宣扬出去的那个人不能是杨砚。 上官没出声,属官便迫不及待地越级上报,此举置上官于何地?旁人知道了还以为这位上官的觉悟还没有下面属官的觉悟高呢。 ……虽然李素的觉悟确实没有杨砚高。 当李素听说杨砚上奏李世民后,脸色黑了一整天,许敬宗更是跺脚破口大骂养不熟的白眼狼云云。 李素很平静,没骂也没抽,只是对杨砚生出了戒心。 李素相信杨砚越级上报并没有邀功献媚的意思,老杨不是这种人,他只是一个迫切希望看到大唐国富军盛民强的官员,只要大唐能够强盛,任何利益都可以拿来牺牲,包括他自己的,或是别人的利益,而且拿来牺牲时他永远都有理所当然的底气。 这种好人。李素只能选择跟他适当保持距离,远远地尊敬他便够了,不能靠近。靠近了就想抽他。 ………… 来找李素的人是工部官员。 流水线生产法在朝堂中并未引起太大的轰动,李世民早已被李素三不五时弄出来的新东西搞得麻木了。相比以前李素作的诗,治的瘟疫,造的震天雷,如今这个流水线生产法几乎没有触碰到李世民的g点,完全没有嗨起来的李世民顺手就把杨砚的奏疏转给了工部。 李世民眼瞎,并不代表工部官员眼瞎。 将流水生产法的窍门学会贯通之后,工部官员们嗨翻了。 别人不识金镶玉,但工部官员们整日与盖房修堤做工的工匠为伍。只消简单一试,便知其中妙处。 省时省力又省钱,早十年拿出这个法子,大唐说不定已建设成为东方极乐世界了…… 于是工部官员如同闻到骨头味的狗似的,顺着味道便找来了。 火器局是禁地,外人不得入内,工部官员递了话进去,李素应约在长安城一家酒肆里与他会面。 走进酒肆,李素便发现里面酒客稀少,只坐了一位长须中年男子。穿着儒衫静静地跪坐在方榻上饮酒,男子面貌端正,不苟言笑。给自己斟酒时连分量都拿捏得十分精细,每次漆耳杯里不多不少恰好三分之二满,面前摆了四个菜碟,左边两个,右边两个,桌几中间空出一小块地方用来放置酒坛,桌几上整幅画面充满了工整对称的美感,赏心悦目之极…… 李素眼圈差点红了。 就冲这桌上的摆设,李素便认定自己找到了知音。大家都是追求完美与工整的讲究人。 几步上前,李素朝那位官员施礼。 “草民李素。拜见长者。” 不知官职,李素只好以长者相称。 中年男子也站了起来。急忙回礼:“李县子折煞我也,我乃工部尚书阎立德,冒昧约见李县子,还望恕罪。” “阎立德?”李素咂摸嘴,这名字好熟悉…… “不敢尚书大人当县子之称……”李素苦笑:“草民已被陛下削爵罢官,如今已是白身草芥。” 阎立德笑了笑:“县子少年英才,名满长安,陛下甚惜之,削爵不过轻责而已,不日便将起复,县子何必自贱?来,阎某略备薄酒,聊助雅兴,请坐。” 李素在方榻上坐下,阎立德亲手给他斟了一杯酒,二人举杯互敬,一口饮尽。 还好,不是霸道的五步倒,是民间最普通最常见的绿蚁酒,喝十斤都醉不倒的那种。 二人饮完后同时将漆耳杯搁在桌上,垂头一看,两个漆耳杯一前一后,四个菜碟一左一右,最碍眼的是中间那个酒坛,大大破坏了对称的美感。 二人同时皱了皱眉,阎立德拎起坛子,将它搁到一旁,桌上的画面终于完全对称,二人同时呼出一口气,露出满意的微笑。 李素忽然重重一拍大腿,失声道:“阎立德?画画的那个?” 阎立德楞了一下,淡淡地道:“李县子说的应该是我的胞弟阎立本,我是盖房子的那个……” 李素尴尬地笑了笑:“李某失礼了,阎尚书恕罪……” 心中暗暗比较了一下,李素有点失落,还是阎立本比较值钱。 阎立德淡淡一笑,道:“无妨,世人多将我兄弟二人认错,我那胞弟确实比我聪慧,今已是宫廷画师,主爵郎中,我不如也。” 李素笑容愈发尴尬:“兄弟同朝为官,俱得陛下恩宠,千古佳话也,阎尚书正值壮年,已任工部尚书,拜相入省指日可待,何必自谦?” 阎立德这才露出淡淡的笑容,看来李素这句马屁恰好拍中了他的痒处。 阎立德端起酒盏,又敬了李素一盏酒,这才说到正题。 “前日火器局杨少监上奏陛下,提及一妙法,名曰‘流水线生产法’,阎某想问问,可是李县子所创?” 李素心不在焉地点点头。 刚才的马屁其实毫无半点诚意,李素现在满脑子想的是如何认识这位阎尚书的弟弟阎立本,无可否认,阎立本的名气大多了,而且还是名垂千古的宫廷画师,若能认识阎立本,从他那里诓骗几幅画,留到后世可是一笔不菲的家产,哪怕将来给自己画个遗像也是价值千金啊…… 不,先给杨砚画…… ****************************************************** ps:分割完后发现自己没啥事。。。对了,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三章 巡边演武 对面坐着工部尚书,李素也没有任何紧张情绪,反倒是满心打着市侩的算盘。 阎立德这人有点严肃,看面相不太好说话的样子,任何时候表情都是绷得紧紧的。 李素不介意,就冲大家都是追求完美和对称的同道中人,严肃一点也没什么关系。 寒暄客套话不多,阎立德的口才似乎不太好,也不习惯跟一个足够做他儿子的少年郎说太多客套话,随便聊了几句后便直奔主题。 “流水线生产法是李县子所创,此法粗看平平无奇,只不过将工序改了一下,可是细细思量过后,却觉玄妙无比,不瞒李县子说,陛下将杨少监的奏疏转到工部时,阎某其实并未在意,后来将作监的一位监丞照此法用诸于监下工坊,造一块殿顶七彩釉瓦用时节省大半,如此方知此法之妙,当日这流水生产法已震惊了整个工部,于是今日阎某才特意冒昧相邀李县子。” 李素谦虚笑道:“不敢当,我也是胡乱琢磨出来的……” 阎立德叹道:“不得不说,李县子所创流水生产法,委实精妙无双,此法将世间所有做工盖房修堤等等工序全部改换新貌,实是妙用无穷,不过此法甚是深奥,有些地方阎某仍不甚了了,今日特来求教……” 李素眨眨眼:“不敢当‘求教’,草民创此法只是下苦人的粗鄙营生,论其本质,只是取巧之法而已,草民才疏学浅,创此法亦是乱七八糟随意乱想,有些地方连草民自己也是半懂不懂。阎尚书学问高深,何苦让草民献丑?” 阎立德脸上露出笑容,笑容很生硬。仿佛被某只无形的手使劲挤出来似的,有种很狰狞的味道。显然他不习惯常笑。 “李县子才名满长安,长安城内上至陛下朝臣,下至妇孺走卒,皆知李县子才名,你若才疏学浅,天下谁能当得起‘英才’二字?阎某今日虚心求教,还望县子不吝赐教。” 李素不答话,只呵呵干笑。拎起小酒坛给阎立德斟酒。 “阎尚书,请酒。” 二人饮尽,李素继续斟满,阎立德耐着性子继续喝。 “李县子,方才阎某所言……” 李素想了想,道:“其实所谓流水线生产法,能用到的地方很多,诸如修路,架桥,盖房。织布,制瓷等等,可以说。大唐之内但凡与做工有关的行当,都少不了它,方法其实很简单,一法通而万法通,但是,方法摆在这里,如何运用却存乎一心……比如制瓷,大唐窑工向来的做法是洗泥,拉坯。打模,刻花。施釉等等,这些过程的每一步皆由窑工亲自完成。若是官窑所产的话,过程更是精细,其实若将制瓷的每一步单独分开,各自由不同的窑工负责每一个流程,此举不仅可以大大节省工期,而且也可细分责任,一窑瓷器烧坏了,哪一个过程出了问题,哪一个窑工的责任,以后如何避免,一眼便能看分明……” 李素说了一大通,阎立德越听越兴奋,最后竟站起身,朝李素施了一礼,道:“李县子高才,阎某大开眼界,今日阎某尚有不情之请,可否请李县子屈驾将作监一行,指点一下官员和工匠,若能将流水线生产法用之于盖房,烧瓦等行当,万事则事半功倍,李县子之名则流芳百世……” 李素呆怔片刻,神情却有些不乐意了。 看在大家都是追求完美和对称的知音份上,嘴上指点一番自无不可,就当是给知音弹了一曲高山流水,不过要把他请去将作监指手画脚,这就要仔细想想了,毕竟大家今天刚认识,彼此都不熟,更重要的是……求人帮忙却不给点实际的好处,老阎太不讲究了。 不知道大唐究竟有多少颗类似杨砚这般无私奉献甘洒热血的螺丝钉,但是如此自私自利的李素,全天下仅此一人,别无分号。 ************************************************************ 坏人啊,太坏了! 出了酒肆与阎立德告别后,李素不停谴责自己。 相比之下,杨砚的觉悟高多了,无论到手什么东西,只要对大唐社稷有利的,二话不说上交国家,这种人的精神境界太超凡了,特别适合画成遗像挂在墙上,反正李素达不到这个境界,非常的自惭形秽。 自惭过后,日子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该拿的好处不到手,大家没法一起愉快玩耍,在其位而谋其政,如今只是平民白身的李素为了火器局能完成任务而创出流水生产法,已经非常大公无私了,至于工部或将作监的事情,李素真没有兴趣管。 要管也可以,拿好处来。 当然,觉悟不高确实应该谴责,所以李素小小谴责完自己后,很快忘了这事,回火器局继续过他的悠闲日子,有和风,有暖阳,有零食,有躺椅,还有一只姓许的马屁精围绕左右哄得他心花怒放。 ——如果杨砚巡察工坊的时候恰好发生爆炸事故,那就更喜闻乐见了。 ………… 两天后,长安城忽然厉兵秣马,空气凝滞。 太极宫发出旨意,钦命褒国公段志玄为河北道行军大总管,领河北河东两道,代州,朔州,并州等七州都护府计十万将士,集结于松漠都督府巡边演武。 “巡边演武”四字颇值玩味,大唐立国二十年,但凡将军领兵出征,打就是打,退就是退,“巡边演武”的说法倒是头一次听说,朝中许多文臣武将满头雾水,不明白这巡边该怎么巡,演武又如何演。 朝堂那些老狐狸不明白,但火器局的某只小狐狸却明白了。 事实上,“演武”本就是这只小狐狸献的计。 巡边演武只是表面,李素相信李世民暗地里搞的动作更多。 近日最繁忙的莫过于那些可怜的大唐特务了。煽动,收买,结盟。甚至还有刺杀,最近薛延陀可汗家族的生活一定很精彩。别人一辈子都难得碰到的事情,真珠可汗父子三人恐怕都得挨着个的尝一遍。 外有重兵压境,内有骨肉相残,不时还伴随着部将闹事,牧民造反,某个信任的手下忽然被敌人策反,偶尔还要提防一不小心从角落里射过来的一两支冷箭…… 李素想了很久,若他是真珠可汗的话。该如何面对这种既刺激又心塞的生活。 想来想去,觉得还是扯根绳子上吊比较痛快一点,日子真没法过了,这一切,皆因当初大唐狗皇帝那道该死的推恩圣旨。 火器局的库房被扫荡一空,所有造出的震天雷被收归军中,新任河北道行军大总管段志玄亲自在火器局十里外提货,见到李素第一句话便是“点一颗听听声响”,大惊失色的李素及时制止了这个作死的提议后,段大总管似乎很不高兴。于是掀开箱子拿出一颗震天雷,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引线拔掉,在李素等火器局一干官吏目瞪口呆注视之下。毒贩子验货般用小拇指挑起一撮火药塞嘴里,动作非常的老练…… 火器局上下官吏极其敬佩的目送下,段大总官神情复杂地离开了,临走拍着李素的肩,强烈要求李素跟他家大小子段瓒多多厮混,最后段志玄复杂地看了一眼装震天雷的箱子,摇摇头走了。 嗯,换了李素是他,表情也会和他一样复杂。 以后火药里面放点盐。味道可能更好一点…… 意外的是,段志玄的出征似乎也不大顺利。离开长安的前一晚,一帮子名将老杀才聚在一起饮宴。卢国公程咬金不知为何发飙了,喝到七八分醉意时,竟与段志玄厮打起来,莫名其妙的段志玄自然也不肯吃亏,二人打得天昏地暗飞沙走石,最后两败俱伤终于罢手。 后来大家才明白,程咬金打架是因为窝了一肚子邪火。 近几年大唐对外战争不多,因为天可汗陛下太霸道,邻国被揍怕了,渐渐地,大唐竟有了几分英雄无敌高手寂寞的萧瑟意味,由此带来的恶果便是仗越打越少,当年那些南征北战的名将们越来越像朝堂上的摆设了,这次领兵巡边演武,程咬金上窜下跳憋足了劲,光是给李世民写的请战血书恐怕都费了半斤血,结果最后却让段志玄捡了便宜,程咬金如何不怒? 架也打了,火也发了,第二天沙场点兵,新任的河北道段大总管顶着一对熊猫眼和一脸的淤青登上点将台,一副刚打了败仗的倒霉样子,当着目瞪口呆的将士们的面扶乩占卦问泰否,最后被揍得鼻青脸肿的段大总管欣喜满面,仰天大笑曰出征大吉,还哇哈哈哈哈…… 很没有说服力的样子啊…… 当然,程咬金也没讨到好,事发第二天,他被李世民叫进太极宫,具体骂了程咬金多少句脏话,史不可考,程家十八代以内的女性祖宗怕是挨着个的被皇帝陛下用嘴宠幸了一遍…… 火器局陷入最繁忙的时期,李素也忙起来了,没办法,所有的火药必须由他一人来配,不仅是配火药,李素还忙着躲麻烦。 找麻烦的人是工部尚书阎立德,上次喝酒后似乎不甘心肉包子打狗,于是到处托人找关系,请李素去将作监一行,态度很坚决,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样子。 没关系,不给好处李素也誓不罢休,大家都有一颗执着的心。 ********************************************************** ps:状态不好,今天间歇性一更。。。么么哒~(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四章 官复原职 知识是财富,本事也是财富。 想得到知识或本事,是要付出代价的,老师傅带学徒,学徒不也得老老实实当几年毫无怨言的佣人和出气筒么?几年里什么委屈都受尽了,师傅还不一定肯倾囊相授,关键的本事都留着呢。 对这个年代来说,李素也是有本事的人,有本事的人不能白帮忙。 很遗憾,这么浅显易懂的道理,连民间的百姓和手艺人都懂,偏偏工部尚书阎立德没懂。 这些日子来找李素的人不少,从工部官员到火器局属官,连几位国公家的纨绔子弟都被阎立德拉来当说客,不得不佩服老阎的能量,有这么大的本事却连最基本的请人帮忙的道理都不懂,李素真不知该夸他还是骂他。 释迦牟尼坐在菩提树下,一阵微风吹来,于是他忽然悟了。 牛顿坐在苹果树下,一颗苹果砸下来,牛顿忽然悟了。 由此可知,古今中外但凡悟到真理的人总要坐在树下的,照此理来说,阎立德应该坐在榴莲树下,或许才会明白请人帮忙多少要表示一点意思…… 阎立德不停的请,李素不停的推脱,事情就这么拖了下来。 不去,不给好处死活不去,这就是李素的态度。 ………… 这两个月是李素最繁忙的两个月,两辈子都没这么忙过,忙得连回家的时间都没有,索性在火器局里住下,没日没夜地监督工匠们造火器,随时处理突发状况。 直到十月份的时候,长安已进入凛冽的秋天,火器局终于完成了李世民的要求。两万颗震天雷制造完成,火速送往松漠都督府河北道行军大总管段志玄所部。 火器局上下长松一口气,最后一箱震天雷装上马车离开。从李素到下面的工匠同时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李素大手一挥。火器局放假半个月,全部策马奔腾去。 照例,许敬宗无比拥护监正大人的英明决定,杨砚一旁脸色铁青,忍无可忍还得忍…… 两天后,太极宫传出旨意。 起复李素,复官还爵,仍是火器局监正。仍是泾阳县子,当初因为东市事件被收上去的爵位金册也被送还回来,李世民还特意送了一套崭新的浅绯色官服。 意料之中的结果,包括李素和所有朝臣们都不觉得意外,大家都知道陛下对这个少年郎何等看重,所谓削爵罢官无非只是堵一堵当初的悠悠众口,如今借着李素独创的流水线生产法,令火器局产量翻了三倍,如期完成李世民下达的任务,李素官复原职自是水到渠成的结果。 于是。罢官三个多月后,李素再次一脚踩进官场这滩烂泥里。 贞观十一年十月十五,河北道行军大总管段志玄领河东河北两道十万将士。在大唐与薛延陀边境的松漠都督府演武。 大唐忽然搞出这么一个大动作,令北方周边邻国大为惊恐,消息传出后,数日之内,与大唐北方接壤的薛延陀,室韦等国的可汗慌了神,窝里斗得昏天黑地的真珠可汗和两个儿子都暂时停战,纷纷领着兵马集结于边境,忐忑不安地看唐军演武。 演武的过程并不重要。十万唐军分成两方对抗,假模假样地进攻或防守。骑兵与步卒两相配合出击,大军因势利导摆出各种进攻或防守阵型等等。 演武到最后。重头戏上场。 一队千人唐军精骑向一个小山包发起进攻,策马飞驰之时,上千个震天雷冒着青烟,雨点般落在小山包上,一阵地动山摇般的巨响过后,那座小山包在所有人愕然的目光注视下被夷为平地,变成了一个冒着烟的大坑。 神迹!无法置信却真实发生的神迹! 边境之外,远远观看的邻国可汗和王子们心惊胆战,冷汗潸潸,各自的随从人群里甚至有不少人翻身下马,神情惶恐而虔诚地朝那个犹自冒烟的大坑伏地膜拜,喃喃念叨着各种忏悔和崇敬,其状与当初松州城头的吐蕃兵一般无二。 神雷临世,群雄慑服。 上千个震天雷发挥了无与伦比的政治效果,想象这一颗颗黑不溜秋的小罐罐若是落到正在冲锋的本*队人群里,然后一个个炸开,那种后果想一想都觉得黑暗。 这些年对大唐心怀敌意的邻国不少,西突厥,薛延陀,室韦这些邻国常与大唐边军有过摩擦,小规模战事更是从来未曾断过,贞观四年,李世民平灭东突厥后,邻国看到了大唐强大的军事实力,终于老实了几年,然而贞观十年开始,这些邻国又开始蠢蠢欲动,边境摩擦日益增多。 无论对大唐怀着怎样的觊觎心思,今日看到这一颗颗震天雷的巨大威力过后,可汗和王子们蠢蠢欲动的心情仿佛被当头浇了一盆凉水,彻底清醒了。 有此神器,寰宇之内谁是大唐敌手? 失魂落魄的各国可汗纷纷领着兵马回去了,他们要去准备向天可汗朝贡的礼品。 薛延陀可汗父子比较特殊,回去后二话不说,继续开战。 有意思的是,白天父子三人打得血肉模糊,晚上却纷纷向段志玄驻兵大营派出了各自的信使,信使们的立场不一,但却表达着同一个意思:会吃饭,会暖床,求结盟,求包养…… 相比邻国的惶恐紧张,最郁闷的人要数河北道行军大总管段志玄了。 好不容易能够出来领兵,为此还莫名其妙跟程咬金打了一架,千里迢迢跑来松漠都督府,结果扔了上千颗震天雷后啥事都没有…… 草原男儿们的血性呢?尊严呢?你们倒是反抗啊! 自己挨的那顿揍真冤,点将台上鼻青脸肿还好意思仰天长笑说什么此战大吉,想想自己那样子就觉得蠢…… 段大总管陷入自厌情绪中不可自拔。 ************************************************************* 太平村。 李素官复原职并未引起轰动,本来李素被罢官的事情知道的人并不多,村民们每日劳作,哪里有心情打听官宦家的事情? 唯独李道正听到宦官宣完旨后傻楞了半天。官复原职的时候他才知道自己的儿子原来以前被罢了官,于是二话不说祭起降魔法器,绕着院子里追杀两圈后悻悻作罢。 儿子大了。越来越追不上了,李道正惆怅地放弃了追杀。找了个文艺氛围稍微浓郁的角落缅怀自己曾经身强力壮的匆匆那年去了。 ………… 官复原职了,似乎生活跟以往没什么不同,该犯懒的时候仍是就地一倒,从来没有任何食君之禄却不忧君之事的愧疚。 上天派我来享福的。 这个真理足以解释任何懒散的生活态度。 村口的槐树下,李素和王直蹲在地上兴致勃勃观看蚂蚁搬家,二人身后不远处,一脸孤傲寂寞的郑小楼环臂而视,嫌弃地看着二人。 这几天懒得实在太过分了。一个是五品县爵监正,一个是长安东市新晋黑道大哥,居然无聊到这个地步…… “撒泡尿灌进蚂蚁洞里咋样?”王直脸上充满了强烈的好奇心。 李素露出嫌弃的表情:“不行,太恶心了!” “大家这么无聊,总要做点什么吧?” “蚂蚁群都有头头的,里面有一只白白胖胖的蚂蚁王后,姿色颇为妖娆,要不,咱们把洞挖开,擒住王后让你调戏调戏它?相信我。这事比偷看杨寡妇洗澡有出息。” 王直还没说话,身后却传来“噗”的一声喷笑。 二人扭头,发现郑小楼努力板着脸。维持着刚才孤傲寂寞的样子。 李素皱了皱眉,压低了声音道:“这个郑小楼到底啥来头?你查出他的底细没有?” 王直摇头:“没人认识他,冷不丁从东市冒出来的,连以前那个仇家也没听说过他,当初从路边捡来的,那时他受了不轻的伤,横躺在巷子里快死了……郑小楼咋了?” 李素叹道:“我觉得他毛病很多,比如面瘫,耳聋。哑巴,而且吃得也多……” 王直露出愧疚的表情:“我对不住你。三十贯花冤了,够买十头牛了……” “没事。我发现他力气蛮大的,过几天给他套上犁,让他给我爹耕地去,三百多亩地,不干完十头牛的活不给饭吃……” 身后不远处,郑小楼的脸色渐渐发绿了,二人却浑然不觉,犹自窃窃私语。 “真不知道他除了扛揍以外,还有什么别的本事,会吹口哨都算啊……”李素叹气摇头。 “应该有……吧?”王直不确定,很没信心的样子:“上次东市一战,当时他的眼里满是杀气,好像真的很厉害的样子,我觉得应该是有本事的……” “眼里冒杀气勉强也算本事,不过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想起来了,这个郑小楼确实可疑,我觉得他像狼……” “狼?”王直扭头看了郑小楼一眼,兴奋得直哆嗦,不知兴奋个啥:“他有这么厉害?” “对,像狼!”李素很肯定地道:“像黄鼠狼,前天隔壁史老头来闹,他家有只鸡半夜死在我家院子里了,我觉得很有可能是他干的……” “你们够了!”郑小楼忍不下去了,高手终于不再寂寞:“我只杀人,不杀鸡!” 二人抬眼看着他,许久,扭过头继续窃窃私语。 “他不是黄鼠狼,黄鼠狼不杀人……”王直道。 李素附和:“对,刚才判断有误,他不是黄鼠狼……” “他是成了精的黄鼠狼,不杀鸡,只杀人……”王直郑重下了定论。 “不过他好厉害啊,从认识他到现在,今天是他开口说的第三句话……”李素想了想,又补充了一条卫生常识:“不说话的人容易口臭,这个习惯不好。” 八卦结束,回家! ………… ………… 郑小楼作为贴身护卫,跟在李素身边三个月了,但李素却一点都看不透他。 其实根本没时间去看透他,这段时间太忙了。 从外形来看,郑小楼确实很厉害的样子,身上有一股若隐若现的戾气,李素敢肯定这家伙一定见过血,至于有没有杀过人就不清楚了。 以前没得罪过人,李素独来独往惯了,有没有护卫根本不重要,可是自从狠狠得罪过东宫太子后,李素不得不留几分小心,毕竟命只有一条,穿越者也没有金刚不坏之身,一刀劈过来,普通人该怎么死,他也得怎么死。 这也是他嘱咐王直给他找个有本事的人的初衷之一,高手在民间嘛,人多的地方必然有藏龙卧虎之辈。 可李素怎么也看不透郑小楼到底有什么本事,曾经怀着好奇心求了他好几次,请他多少露一手,比如把一根萝卜扔到半空,然后挥剑刷刷刷几下,萝卜落下来变成一碗切成片的萝卜,尽管对实战而言没什么太大的用处,至少这种本事家里的厨房也用得上啊…… 然而郑小楼总是一副无比傲娇的样子,说什么他只杀人,不卖艺,李素只好悻悻放弃刨根问底,似乎再多说一句便是不尊重别人的职业,很有罪恶感。 一主一雇,互相都陌生,这种状态不正常。 李素对外人的警觉性很高,除了王家兄弟,他无法将自己的后背毫无防备地亮给一个陌生人,太没安全感了,而郑小楼,经常走在他身后,这个习惯很不好…… 所以李素决定跟郑小楼开诚布公谈一谈,增进感情也好,约法三章也好,最坏的结果至少要把他喜欢走在别人身后的坏习惯改过来。 ………… 李家院子里,郑小楼举着一块一两百斤的大石磨练力气,李素蹲在院子中间的银杏树下,摆出了语重心长的诚恳嘴脸。 “郑小楼,咱们聊聊怎样?” 郑小楼举着石磨一上一下:“你说,我听。” “你看啊,你我终日相处,你觉不觉得我们之间需要一点信任?” “不需要,王直说了,有人害你我便保你周全,三十贯,换我三年,三年后我马上走。” 李素有点不高兴了:“才三年?不是终生吗?” 郑小楼没说话,只斜睨了他一眼,目光无比嫌弃,眼神里透露出诸如“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意思,很令人恼火。 李素叹气,这买卖做的……好想把王直从东市叫回来,然后往死里抽他…… “如果这三年里你没保护好我,我被人害死了咋办?” “给你守墓,守满三年为止。” *********************************************************** ps:懒得切割了,两章合一,大章。。。 还有,求月票!!!我怕大家记性不好,每天总得提醒一声。。。(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五章 烧屋绝户 李素听出意思了,郑小楼是个很随性的人,凡事尽力就够了,手艺太潮保不住活人的命没关系,他还有售后服务,可以保死人不被挖坟…… 思来想去,李素还是觉得性价比不够高。 因为郑小楼要保的活人,是他自己,不出意外的话,他自己只有一条命。 很不负责任的说法,李素忽然觉得找了这个保镖没什么用处,如果遇到危险,保命只能靠自己。 郑小楼仍举着石磨练力气,脸上胳膊上淌下一颗颗豆大的汗珠,胳膊上的腱子肉高高隆起,古铜色的皮肤在阳光下泛出晶莹的光芒,虽然流了汗,但他的呼吸很平稳,一点也不见喘息,仔细算了一下举石磨的频率,李素与他说话的这会儿功夫,他已举了三四十次了。 李素盯着他看了许久,忽然笑了。 应该是个有本事的人,寻常人举一两百斤的石磨或许勉强可以,但是要把它上上下下举几十次就有点难了,更何况举到现在脸不红气不喘的境界,不说平民百姓,哪怕是大唐军队里的将军,没做到果毅校尉以上的将军恐怕都没这个本事。 “好吧,我们聊聊别的……”李素转移了话题,现在他最关心的是郑小楼的来历。 按王直的说法,这家伙是突然从东市里冒出来的,前不知过去,后不知未来,被人当成流浪狗似的捡回来,打了一架后卖出了三十贯的天价…… 可是,人总要有个来历啊,一个来历不明的家伙跟在身边,充当护卫的角色,作为被护卫的人。李素能安心么? “郑兄啊,嗯,你比我大。就叫你郑兄了,”李素换上殷切关怀的嘴脸。笑眯眯地道:“家里都还好吧?娶亲了吗?家中几口人啊?听你口音不像关中人,你家在哪里?” 郑小楼举着石磨,这次根本懒得搭理他了。 等了很久,郑小楼似乎没有回答问题的打算,李素失望地叹了口气。 明天把他送到王直那里去吧,一个不明来历的人,纵然本事再高,李素也不敢用。 转过身准备逗弄小狗狗时。郑小楼忽然说话了。 “听说你很有本事,好像做过很多事情,还被皇帝封了官爵,长安城里很多人都在说你的事……” 李素转过身,笑道:“对啊对啊,我很厉害的,而且我还很英俊,其实靠这张脸我就能混到饭吃了……” 郑小楼无视这句很不要脸的话,只是定定盯着他。 “你放心,不管我怎样的来历。我对你并无歹意,答应王直的事我也会做到,三年内我会保你周全。除非我死。” 李素收起笑脸,与他的目光相碰,二人互相对视。 “我能相信你吗?” 郑小楼点头:“能。” 李素又笑了:“好,我试试。” 郑小楼脸上也露出暖色,点点头道:“还有问题么?” “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你说。” “三十贯太贵了,能还我十贯么?” “不能。” ************************************************************* 从此李素身边稀里糊涂跟了一个来历不明的护卫。 郑小楼不是个多话的人,寡言少语,神情冷酷。将来娶了婆姨多半也是那种“坐上来,自己动”的霸道老公形象。 平时住在李家前院。家里下人给他收拾了一间厢房,薛管家本来打算给他房里添置一些摆设。比如屏风,字画。纸笔等等,谁知郑小楼一概不要,他的房里只有一张床榻,比苦修的老和尚禅房还简陋。 现在李素外出已习惯了郑小楼跟在身后,很不习惯后面有个人总是盯着自己,李素只好强迫自己忍耐。 并不是每天忍耐,郑小楼的行踪很神秘,有时候好好住在家里,忽然间便消失了,过了一两天,他又回到李家,若无其事地在院子里举石磨,家里那些丑丫鬟见到他那身流着汗的强劲腱子肉总会脸红心跳捂着脸偷看…… 有的时候更过分,跟李素走在路上,走着走着便没了踪影,害李素毛骨悚然总以为自己招来了一只鬼,然后消失一两天,这只鬼又出现…… 总之,因为郑小楼这个人,李素最近的心理压力特别大,有精神崩溃的征兆。 ………… 同住在一个村里,李素近日跟东阳见面不多。 不是感情淡了,而是机会少了。自从高阳脑子抽风莫名其妙拜访东阳姐姐,顺便又认识了又好玩又新奇还经常能从他手里敲诈出各种香味的香水的李素,高阳最近心情很灿烂,于是来往太平村的频率愈加频繁。 李素如今与东阳的恋情是见不得光的,有高阳在的时候,李素只好对东阳以礼相待,见面便是躬身施礼,回一句话也施礼,告别还得施礼,担心人小鬼大的高阳公主看出点什么蹊跷,李素和东阳很有默契地决定有高阳在的场合尽量少碰面。 没法跟东阳一起愉快玩耍,李素只好找王桩了。 王桩这些日子也很忙,李素把香水作坊交给了他,王桩做得很用心,或许没有他弟弟王直那么灵醒,但做事的态度还是很踏实的,典型的笨鸟先飞。 娶了个凶悍婆姨,王家兄弟生不如死,本着能救一个算一个的原则,李素先把王直从家里弄出去了,如今在长安东市混得风生水起,而王桩,李素则很大方地将香水买卖的一成利润分给了他。 不能小看这一成利润,如今长安城权贵家中的妇人们对香水趋之若鹜,香水供不应求,长孙家原本打算将香水卖到整个关中地区,可是现在却连长安城的需求都满足不了,只能悻悻打消扩充念头的同时,又加紧盖新的香水作坊,王桩便是作坊的管事之一,李素的全责代理人,发言人,财务监管兼大股东。 香水贩卖的第一个月,一辆马车满载铜钱银饼,开进王家院子,赶车的护卫告诉王家爹娘,这是香水的分利,你家大儿子挣的。 王家上下当即呆住,王桩那位凶悍的婆姨从那天开始,说话的声音忽然变得细声细气,看着王桩的眼神温柔得能掐出水来,一副逆来顺受的样子,吓得王桩住进香水作坊三天没敢回家。 快到十一月了,天气明显变得寒冷凛冽,青草枯黄,大雁南飞,一股秋风刮过,清楚地听到那破空的呼啸声。 李素坐在河滩边,手里端着一根长长的鱼竿,鱼竿是他亲手做的,竿上刷着一层清漆,尾端雕了几个小小的字,手握住竿尾,恰好把那几个字遮住,明眼人若拿过来看看那几个字,一定会目瞪口呆。 “招财进宝。” 谁都无法解释为何一根钓鱼用的鱼竿上要刻这么几个字,或许连李素自己都无法解释。 纯粹是个人喜好,这几个字看起来很吉利。 今日郑小楼又消失了。 李素麻木了,反正最近火器局放假,他整日无所事事在村里游荡,有没有郑小楼都无所谓,背后没有一双眼睛盯着,或许更自在。 王桩坐在李素身旁,嘴里叼着一根枯黄的草茎,懒洋洋地看着缓缓流淌的河水。 “都秋天咧,咋还有鱼?莫费事,想吃鱼叫人去市集买几条便是……” 李素头也不回:“钓鱼的目的不是钓到多少鱼,而是心境,明白么?” 王桩咧嘴笑了:“钓鱼的目的不是钓到鱼,这话太怪咧,不为了钓鱼你忙活个啥?都傻坐一上午咧,啥球都没钓到,想吃鱼不?我出钱请你吃,泾阳县城最大的酒楼,想吃啥吃啥!” 李素叹了口气:“跟你这种俗人说话,我的档次蹭蹭往下掉……” 百无聊赖的王桩努力找话题,他受不了太安静的环境。 “哎,李素,昨日我家老二回来,他听说了一件事,了不得的事……” 语气很夸张,试图把李素的注意力从鱼竿上勾回来,无奈李素动都不动,根本懒得搭理他。 王桩悻悻摸了摸鼻子,既然话题起了头,也不好意思烂尾,于是只好继续说下去。 “以前咱们太平村的地主胡家,你还记得吗?后来被郑家逼得卖地迁户的那一家,现在东阳公主的封地以前就是他家的……” “嗯,咋了?”李素很敷衍地回应道。 王桩拍了拍大腿,叹道:“胡家上下没一个好结果,全部死咧。” 李素神情一动,扭过头看了他一眼,显然有些震惊。 “咋死了?” “离开关中后,胡家迁到江南道的岳州落了户,拿着郑家赔的两千贯钱重新开张了买卖,谁知买卖开了不到一个月,某天夜里家里进了强人,全家从主人到仆佣全部惨死,家财被洗劫一空,最后还一把火把院子都烧了……” 王桩摇摇头,叹道:“做得可真绝……” 李素也被惊到了,喃喃道:“烧屋绝户……这得有多大的仇恨啊。”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六章 无端生祸 王桩的八卦消息令李素很吃惊。 这年头总的来说,民风还是很纯朴的,大唐境内土匪强梁不是没有,但不多,就算有土匪强梁抢劫钱财的事,一般也是要钱不要命,老实交出钱财后,强人一般不会为难苦主,盗亦有道的江湖规矩是不能随便破坏的。 可是胡家被强人烧屋绝户,这事就有点蹊跷了。 “真是强人所为?”李素皱眉。 王桩点头:“当然是强人,家里的钱财都被洗劫一空了,不是强人是谁?” 李素摇头:“不对,土匪强梁下手不会这么狠,这分明是寻仇,而且仇恨还不小,属于不共戴天那一类,否则不会连家里的仆人都杀了。” 王桩睁大眼睛,惊奇道:“你的说法和那人一模一样,他也说是寻仇……” “那人是谁?” “胡家没死绝,那晚胡家有个侄子没在家,被派到潭州谈买卖,第二天才回来,算是逃过一劫,回来后发现满门被灭,哭着报了官,结果官上二话不说先把那侄子拿下了……” “拿他做甚?是他干的?” 王桩摇头:“官上说是他暗中指使的,毕竟胡家被灭门时他去了潭州,太巧了,更何况胡家的家底颇丰,若胡家满门被灭,那个活着的侄子便能名正言顺地继承胡家的一切家产,所以官上把他列为最大嫌疑,但是那个侄子喊冤,说是胡家被灭门绝非他所为,亦非强梁所为,必是有人寻仇,官上给他上了几次刑他也不曾屈招,案情难断。岳州刺史只好把他押到长安,请刑部定夺……” 李素若有所思:“胡家以前在太平村的时候,跟谁家结了怨?” 王桩不假思索地道:“荥阳郑氏……” 语气一顿。王桩露出震惊之色:“你的意思,不会是说……” 李素仰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一群大雁排成一字往南飞,给灰色的天空平添几分肃杀之意。 “我什么都没说,呵呵……”李素冷笑,却也只能冷笑。 他只是平凡普通人,无法为胡家伸张正义,因为门阀太恐怖了,不是李素能撼得动的。 当初胡家被郑家逼走,后来长安舆情四起。争相诛讨,李世民趁机打压世家势力,收了郑家强抢的土地,把它封给东阳,郑家被逼无奈,只好派人给胡家道歉,并且赔偿了两千贯钱…… 一个偌大的千年门阀,受了这等窝囊气,若说郑家真能忍,李素头一个不信。或许他们不敢跟李世民掰腕子,但收拾一个小小的胡家却是毫无压力的。 忍了一年才发动报复,而且布局布得天衣无缝。不仅死无对证,还留下一个替死鬼给官府交差,好手段! 拍了拍王桩的肩,李素重重地道:“跟你家老二打个招呼,这件事不要到处乱说,小心惹祸,门阀啊,咱们招惹不起,躲着点比较好。明白吗?” 王桩楞楞地点头。 河水缓缓流淌,鱼竿的浮标仍旧毫无动静地浮在河面上。李素呆呆看着河水,忽然没了钓鱼的兴致。 叹了口气。李素收起鱼线,跟王桩招呼了一声,二人往家里走去。 才迈开几步,却见薛管家一脸惶急地朝河滩跑过来,神情布满了慌张。 “少郎君,不好了!泾阳县衙来了官差,把郑小楼锁拿押走了!” ********************************************************** 李素和王桩跑回家时,老爹李道正脸色阴沉地坐在门槛上。 “爹,咋回事?郑小楼犯了啥事?” 李道正哼了一声:“你收的那个姓郑的护卫闯祸咧!他杀了人。” 李素愈发惊愕莫名:“他杀谁了?” 李道正怒道:“我咋知道?官差进门锁上那姓郑的便走了,只说了一句他杀了人,现在已被押进泾阳县了!” 李素很快冷静下来,想了想,道:“官差还有没有说别的?” 李道正哼道:“官差还说,周县令请你有瑕时去泾阳县衙一行,毕竟这个姓郑的是咱家的人,招呼都不打便拿人,有点不讲究,周县令说要给你赔个不是。” 李道正越说越气,怒道:“这个周县令欺人太甚!咱家是陛下御封的县子,而且是泾阳县子,名义上说,整个泾阳县应该都是你的封地,这个周县令竟敢招呼都不打便来咱家拿人,简直混帐!” 李素苦笑道:“爹,‘泾阳县子’不是这么论的,人家公主的封地才三百亩呢,我这个最末等的爵位哪有可能把整个泾阳县给我?爹您忘了当初封爵的圣旨上说了,只给孩儿一百亩封地,就在太平村里……” 李道正很固执,闻言立马瞪起眼:“放屁!泾阳县不是封给你的,为何要在你的爵位前冠上‘泾阳’二字?陛下为何不索性封你为‘太平村子’?” “这……”李素语滞,沉思半晌,缓缓地道:“爹您说得好有道理,孩儿竟无言以对……” 李道正得了理,态度愈发猖狂,怒道:“就是么!泾阳县都是你的,杀个人咋咧?虽然那姓郑的我早看他不像好人,但他再坏也是咱家的人,招呼都不打便冲进咱家拿了人就走,还把不把咱们县子府放在眼里咧?儿子,你现在就去泾阳,问问那周县令,敢欺负县子,他眼里有没王法!” 很没有是非观的说法,李素这是第一次发现老爹居然如此护短,平日在家总看那郑小楼不顺眼,说他眼里有戾气,不像好人,可是郑小楼被拿,老爹却如此生气,当然,护短只是生气的其中一个理由,李素估计最大的理由是周县令不打招呼的举动,令这位县子之爹很愤怒,觉得丢面子了。 认真说来,其实李素也有点愤怒,愤怒的原因和老爹一样,一是护短,二是丢面子。 周县令的做法确实不讲究,如今虽说是国法如天的年代,但终究还是人治大于法治,很多事情都是面子上的事,一个小小的县令招呼都不打,派人冲进县子府拿人,委实有点过分了。 “爹,您在家里安坐,孩儿这就去泾阳走一遭,这事不办妥当,孩儿以后不叫泾阳县子了,改叫泾阳孙子!” ********************************************************** ps:月票如此疲软,老贼照镜子都发现自己不萌了。。。 :((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七章 因果报应 李素骑着马,和王桩一起朝泾阳县城飞驰而去。 刚才在老爹面前话说得很满,这事不办妥当以后改叫泾阳孙子,老爹听后欣慰极了,二话不说把李素先抽了一顿以示夸奖。 儿子成了孙子,爹成什么了?泾阳儿子? 这个辈分不好论。 气急败坏的李素不停策马狂奔,周县令不讲规矩拿了郑小楼,自己莫名其妙被老爹抽了一顿,此时的李素窝了一肚子的火。 风声在耳边呼啸而过,寒风刮得脸蛋生疼,眼中的景色快速倒退,一个多时辰后,李素王桩二人赶到了泾阳县城。 县城离长安虽只有数十里地,但繁华程度却天差地别,相比长安城的热闹,泾阳县冷清多了,时值深秋季节,天冷得邪性,街上空荡荡的,只见寥寥几条人影走过,街边的酒肆里三三两两坐着路过打尖的胡商,一群群的骆驼堵在大街中间,发出阵阵恶臭。 李素皱眉捂着鼻子从胡商队伍中穿行而过,赶到泾阳县衙时已是快黄昏时分了。 这是李素头一次见到这个年代的县衙,以往进的地方皆是高门府邸,或者是富丽堂皇的太极宫,眼前这县衙跟那些豪门和宫殿比起来根本就是西方雷音寺和本地土地庙的区别,根本没法比。 天快黑了,县衙里的官差们都下了差,两扇木栅栏将大门横隔开来,门口站着两名值守的官差,见李素二人牵马靠近,官差挥手驱赶。 “官衙已下了差,有事明日再来。” 李素哼道:“破地方当我乐意来么?你们周县令请我来的,你进去通禀一声。就说太平村李素来访。” 官差显然不认识李素,上下打量他一番,见李素只是一个十六七岁模样的少年。不由冷笑:“你是何人?有何资格见周县令?” 李素懒得跟这种小喽罗废话,抬腿便往县衙里走去。 见李素如此态度。官差不由大怒,单手按刀喝道:“站住!官衙岂容你乱闯,是想造反么?” 李素原本心里便窝着一股子邪火,见有人拦路,邪火蹭地往外冒。 啪! 一记耳光扇过,官差被抽得半边耳朵嗡嗡响,回过神刚把腰侧的刀拔出一半,一块白色的牙牌递到他面前…… “看清楚了吗?”李素龇着一嘴白牙嘿嘿冷笑。 官差动作凝固。脸色时红时青,拔出一半的刀却不知不觉插回了刀鞘。 啪! 又是一记耳光。 “看清楚了还不给我滚进去通禀!” ………… ………… 周县令四十来岁年纪,相貌普通,搭配长久形成的淡淡官威,看起来倒也颇为端庄。 此刻李素跪坐在县衙内堂的方榻内,饶有兴致地观赏着内堂院子里种的一小片竹林。 周县令端坐主位,自见到李素开始,脸上的苦笑一直未曾消褪过。 “李县子大驾莅临,下官不胜荣幸,只是……县子来便来吧。何必大动干戈……” 话说得已经不算含蓄了,很显然,周县令对李素抽官差耳光的举动不满。 李素笑意盎然看着周县令:“县令言重了。本来呢,上门即是客,客人拜访主人自然要斯文一点的,可是县衙门口那个守门的戳得我直冒火,况且……周县令派人冲进我家拿人的时候也没见怎么斯文,所以我也想尝试一下仗势欺人是什么滋味,嗯,试过以后滋味果然不错,难怪周县令派来的官差在我家横冲直闯。招呼都不打拿了人便走……” 周县令脸色有点发青,他也听出了李素话里的意思。派官差冲进县子府拿人,这位县子大人更加不满。刚才在门口抽人恐怕不单单是官差得罪了他这么简单,多少有几分报复和示威的意思。 其实从身份上来论,李素和周县令是差不多的,李素品级虽高一点,却没有实权,而且县子这种爵位也算不得太尊崇,长安街头一块砖掉下来,虽不至于肯定砸中一个县子,但几率却还是很高的。 周县令浓眉一掀,有心想说句硬话顶回去,眼角余光看到李素脸上那一抹似笑非笑的表情,周县令悚然一惊。 李素的身份周县令可以不忌惮,但李素这个人的品性却不得不忌惮。 泾阳县离长安城只有数十里,关于李素的事迹早已传得沸沸扬扬,周县令自然也听说了,眼前这位少年郎别看年纪小,可胆大包天,不但领着长安城一帮子纨绔子弟肆无忌惮地冲进度支司,痛殴五品郎中,而且还敢独自一人东市街头废了东宫属官的手脚。 似乎这天下没有他不敢干的事,今日若在这县衙内跟这无法无天的小子闹得不愉快,谁知道他会不会对这个七品县令动手?太子跟前的属官说废便废,没有半点犹豫,他这个七品小官怎么会看在眼里? 利弊权衡之后,周县令决定对这个笑里藏刀的家伙客气一点,他敢肯定,自己在李素眼里大抵跟土鸡瓦狗差不多的档次,惹得他火起,说不准还真就把他这个七品县令痛揍一顿了。 “今日拿人是下官失了规矩,太无礼了,下官这里给李县子赔个不是……”周县令拱手致歉。 “好,我原谅你了,下不为例。”李素飞快接口,而且语气很宽宏。 周县令一口逆血差点喷出来。 这是不按套路出牌啊! 李素笑吟吟地接着道:“还有,上次你哄骗我父亲买三百亩地的事,我也原谅你了,还是那句话,下不为例,我父亲人老实,县令大人可别欺负他呀……” 周县令急了:“咋是欺负呢……” “好了好了,不说这些小事……”李素挥手打断了他的话,笑道:“我来贵衙是有正事的,听说我的贴身护卫被县令一声令下给拿了,我来问个究竟。我家护卫到底犯了哪条王法?” 周县令叹气,见面这才几句话,似乎谈话的节奏全被李素掌握了。看来长安传言不虚,这娃子年纪虽幼。但做人做事却老辣得紧。 “贵府护卫郑小楼确实犯了王法,否则下官哪有胆子敢派人进贵府拿人?” 李素眉梢一挑:“哦?果真杀了人?还请县令细说分明,若郑小楼真犯了王法,我断不会偏袒徇私,县令任杀任剐,我绝不多说一句。” 周县令脸色愈黑,李素话里的意思他听懂了,听起来正气凛然。一副大义灭亲的架势,但却有个前提,前提是此案到底是真是假,是证据确凿还是恶意构陷,说来说去,他对此案仍有很深的怀疑,而且一开口便迎面扑来一股浓郁的护犊子的味道。 来往几句话里,周县令终于不敢再拿李素当不懂事的少年看待了,这家伙何止懂事,简直比老狐狸还精。 周县令只好将此事原委一一道来。所谓的“原委”自然不是胡乱猜测,李素赶往泾阳县衙的这会功夫,周县令已审过郑小楼了。郑小楼很痛快,一五一十全都招了。 李素笑吟吟的表情渐渐消褪,越听脸色越凝重,最后白净的脸蛋上浮起一片吓人的铁青。 事情很简单,每个细节都清楚分明。 郑小楼确实杀了人,杀的是泾阳县北垄庄一户地主的儿子,杀人的动机在周县令说来是恶意寻衅,事实上却是路见不平。 贞观年间的世道,相对而言还是很清明的。那种村霸恶棍到处欺男霸女的事情几乎从来没听说过,从城镇到乡野。敢欺男霸女的恶棍要么被官差砍了,要么被流放千里了。民风纯朴的世道里,从来没有适合恶棍生存的土壤和环境。 可是如此清明的世道,仍有许多不平事。 这些不平事在寻常百姓家不常见,但在大户人家比比皆是,世道再清明,人权这东西也没法讲道理,比如大户人家里除了主人外,下人们大多是贱籍,所谓“贱籍”包含很多,有的是犯了事的官员妻女被大户人家买来做妾室,有的是人市或人牙子手里买来的丫鬟,这样的丫鬟李素家就有不少,还有的则是大唐这些年南征北战后擒下的战俘,官府自然不会留这些战俘浪费粮食,于是性情桀骜的一刀砍了,性情温顺的则被发卖到大户人家当杂役…… 大唐的贱籍差不多就这几个来源。 令人叹息的是,这些贱籍并不在大唐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内,妾室也好,丫鬟也好,杂役也好,惹得主人不高兴,当场杀了也就杀了,现实很残酷,地主家里杀头牛要到官上报备,私下里杀牛的人还要被判坐牢,但杀一个贱籍奴婢根本不必跟官上说什么,杀完后派个人跟官上说一声,官府确认了被杀的人是贱籍后,随便罚个几百文钱,这件事就算结案了。 很可笑,在这个年代,贱籍的命不如牲口。 北垄庄那户地主家也是这样,地主的儿子好色,经常祸害家里的丫鬟,其中有一名丫鬟以前因为年岁太小,地主儿子很有战略目光地打算留到模样儿长开了后再祸害,直到今年中秋时,地主一家院子里赏月,儿子多喝了几杯,月下看美人,越看越精神,觉得那个丫鬟模样身段已出落得颇水灵,差不多也到了可以被祸害的年纪了,于是半夜里敲了丫鬟的门。 丫鬟未经人事被吓坏了,几番挣扎反抗,地主儿子一时不察,未曾得逞,被那丫鬟跑了出去,儿子脸上还被抓了几道血痕。 丫鬟是贱籍,这个年代贱籍擅自从主家跑出去是要被乱棍打死的,罪名是“逃奴”。 小女娃很害怕,又不敢跑远,一直躲在村口的林子里哭。 后来自然是郑小楼好死不死的出现了,这家伙惯来行踪诡秘,谁都不知道他为何在半夜时分经过北垄庄外的一个小树林…… 听见小女娃林中哭泣,郑小楼胆子也大,丝毫不见害怕,上前询问究竟,小女娃将原委道出后,郑小楼胸中荡漾一股侠义之气。要带小女娃远走高飞,不出意料的话,“远走高飞”的目的地。应该就是太平村的李县子家。 小女娃很固执,不愿跟郑小楼走。因为她是贱籍,走到哪里都是逃奴,被官府抓住就是一个死,她已认了命,再害怕也得回去,而且她也很天真,觉得地主家儿子看上她的身子,回去后大不了从了他。 郑小楼苦劝无果。只好陪小女娃在林子里待了一夜,第二天清早,小女娃擦干了泪,向郑小楼道了谢,慷慨赴死般回到了地主家。 结局自然不如小女娃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她的容貌身段充其量只是过得去,没到倾国倾城的地步,所以地主儿子也没太珍惜她,小女娃回到地主家不到一个时辰,便被地主儿子活活虐杀。 那是真正的虐杀。不仅先奸后杀,而且将小女娃的手脚砍断,最后一刀割了脖子。小女娃才断了气。 世道,人心,她没来得及看通透。 郑小楼没走远,白天进了庄子走了一圈后便知道小女娃已然惨死。 没有愤慨,也没有冲动,郑小楼回到林子,一直坐到半夜,然后起身潜进了地主家,将地主的儿子手脚砍断。最后一刀抹了脖子,和小女娃的死状一般无二。 因果循环。天报不如人报。 杀完人后郑小楼大模大样走出屋子,不知怎么想的。他根本没打算隐藏形迹,于是被巡夜的护卫家仆发现,敲锣打鼓没能留得住他,报了官后辛苦排查了好些日子,终于将凶手锁定在泾阳县子府。 出了如此重大的案子,周县令自然不敢再顾及县子府的面子,匆匆将郑小楼锁拿押走。 ********************************************************* 案子细说完了,县衙内堂陷入一片沉寂。 周县令捋须看着李素,神情颇为淡然,闯进县子府确实失礼,但他也是秉公而行,自问没有半点不妥,更没有冤枉郑小楼。 李素脸色铁青,他发现这件事很麻烦,很棘手。 杀了贱籍只罚几百文钱,但地主的儿子不是贱籍,在官府眼里,那是一条很珍贵的人命,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更何况郑小楼已痛快交代了一切,这件案子根本没什么好说的。 摆在李素面前最好的选择就是扭头便走,郑小楼犯的事任杀任剐,李素绝不再掺合,否则不仅没占住道理,还很有可能会引火烧身。 救不救郑小楼? 李素此刻心里很矛盾,他和郑小楼毕竟不算太熟,短时间里也没生出多少主仆情分,更何况这家伙经常一副酷到没朋友的样子,好几次李素都想叫王直把他骗进暗巷里敲他闷棍,让他板着一张酷脸得瑟…… 这样一个人,救他,值得吗? 事情是怎样的本质已不重要,小孩子才看对错,成年人只分利弊。 沉默良久,周县令咳了几声,笑道:“下官如此处置,不知李县子觉得如何?若有丝毫冤枉贵府护卫之处,下官愿与县子将道理分辩一二。” 李素铁青着脸,重重一哼:“怎么没冤枉?我家护卫这是替天行道,为民除害,哪里杀错人了?原本就是那地主家的儿子该死!那个小丫头也是一条活生生的命,她被杀了你怎么不管?” 周县令苦笑,叹气:“李县子……莫闹了,贱籍丫头,杀便杀了,大唐律法都不管,下官自然也管不了,但是那地主儿子被杀,下官却不能不管了。李县子,此事不可为,县子还是请回吧,莫沾了这事,贵府护卫关在监牢里,下官会派人好生照料,一直到他上刑场,不会让他受委屈。” 李素冷着脸道:“周县令莫怪我多疑,你的话我信不过,我想去牢里见见我家护卫,亲耳听到他说我才相信。” 周县令使劲摇头:“不行,贵府护卫已是死囚,不能见外人。” 李素顿时生疑,皱眉盯着他上下打量:“怎么说我也是郑小楼的主家,他犯了事,连面都不让我见,这里面莫非有文章?周县令,我虽年幼,可也不是好欺负的……” 周县令苦着脸叹气,谁敢欺负这位长安小恶霸呀,连得罪太子都不怕,我一个小小七品官有几个胆子敢捋虎须啊…… “罢了!便让李县子心服口服,看看下官有没有在里面做文章!我这就派人领李县子去监牢探视,恕下官不奉陪了!” 周县令怒哼一声,起身便走,李素也起身,拽住了周县令的官袍锦袖。 “周县令,您是好人,真的……”李素的语气和目光都很诚恳。 周县令哭笑不得:“李县子有话不妨直说,去年天花瘟疫多亏县子相救,泾阳县上下同感恩德,下官开个方便之门,算是还了当初的情分……” “好,我只问一句,此事可私了否?” “不可!” ********************************************************** ps:5000字大章,懒得分了,算两更。。没意见吧?(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八章 铁案如山 从古至今,吃官司都是件麻烦事,最麻烦的是人命官司。 李素也讨厌官司,任何形式的官司都讨厌,虽说人生在世什么事情都要体验一下,方才不枉此生,但吃官司这种事,李素哪怕活了十辈子都不想体验。 可是李素无法指责郑小楼做的这件事做错了,人间总要有正义的,而且正义不是律法制定,每个人心里有一杆秤,正与邪自有评判。 郑小楼用自己的方式评判了正邪,从内心来说,李素很认同郑小楼的评判。 生命哪怕卑贱到泥土里,终究也是一条生命,不应该像牲口一般被宰杀掉。 既然认同他,李素就必须要救他。 “怎么不能私了?民不举,官不究,若是那家地主撤状呢?” 周县令摇头:“不可能撤状,死的是人家的亲儿子,换了你儿子被杀,你会撤状吗?” 李素冷笑:“我若生出这么个畜生都不如的东西,趁早自己亲手掐死,免得麻烦别人吃官司。” 周县令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忍不住给这位大唐法盲普及一下法律知识。 “掐死自己的亲儿子也要吃官司的……” 李素耐心被耗光了,怒哼道:“监牢在哪里?我去看郑小楼。” ………… ………… 监牢就在县衙旁边。 说是监牢,其实就是一座低矮的土房,牢房设在地下。 一名官差领着李素和王桩,矮着身子走进牢房拾阶而下,刚跨进一步,李素便忍不住捂住了鼻子,皱起了眉头。 相比之下才知道。大理寺的牢房跟这家比起来简直就是文明卫生牢房,能拿流动小红旗的那种。县衙的牢房更矮,更黑。更臭,走进来仅只几个呼吸。李素已然快崩溃了。 牢房里的人不多,贞观年里百姓多勤劳朴实,鲜有作奸犯科者,乡下偷只鸡已然算得上惊天巨案了,所以周县令平日要处理的刑案并不多,大多都是一些邻里间扯皮吵架之类的小事,郑小楼这个案子怕是很多年才出一件,算是周县令任上的异数了。 走在空荡荡的监牢里。传出阵阵空旷悠远的回音,加上这阴暗幽冷的环境,李素胳膊上生出一层鸡皮疙瘩。 关押郑小楼的牢房在最里面,人命案的凶手,官差自然要特殊对待,七弯八拐后,李素终于见到了郑小楼。 郑小楼横躺在牢房潮湿的地上,手脚皆上了重重的镣铐,头发上沾满了草屑和泥土,凌乱地披散着。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听见牢外的脚步声,郑小楼睁眼,投去好奇的一瞥。却见李素站在牢外笑吟吟地看着他。 郑小楼脸上顿时露出复杂的神色,起身走到李素面前,二人隔着牢门栅栏对望。 “你怎么来了?” 李素笑着叹气:“我的三十贯钱不见了,可把我急坏了,于是从太平村一路找到泾阳县,发现三十贯关在牢房里,这下安心了,回家能睡着觉了……” 郑小楼嘴角微微一撇,又恢复酷酷的样子:“我杀了人。今生怕是还不上你的钱了。” 李素叹道:“早就知道这是一桩赔本买卖了……你那三十贯不会这么快花光了吧?快告诉我藏在哪里了,把它当作遗产留给我。能挽回多少算多少……” 郑小楼:“…………” 这家伙是来落井下石的吗? “说说吧,到底怎么回事?周县令说你全招了。我觉得你应该是被屈打成招,世上没那么蠢的人,刑具都没上就痛快招了,你说说,他们有没有对你上刑?” “没有。” “诱供?” “也没有。” 李素皱眉:“这件案子真是你做的?你如此痛快便招认了?” “不错,大丈夫敢做敢当,郑某为民除害,有何不敢承认的?” 李素哼了哼,道:“敢做或可,敢当却不一定,若我被拿住,拼死也会百般抵赖,绝不会如此痛快认罪。” 郑小楼淡淡地道:“路不同,结果也不同,所以你是权贵,而我只是草芥。” 李素叹道:“这不是身份的事,你做下的事情并无错处,错在方法不对……” 盯着面无表情的郑小楼,李素道:“杀人便杀人,你明明有本事避开地主家的护院家仆,为何杀人之后不躲不藏?” “我只想做得堂堂正正,只求快意恩仇,何惧千刀加颈!” 郑小楼垂头,幽然叹息:“什么权贵,什么贱籍,都是高高在上的人弄出来的,同样是一条命,有的贵比馔玉,有的贱如泥草,十多岁的小姑娘何辜?她只错在落户贱籍,她只求在豺狼窝里安然活下去,一个小小的富户地主,凭什么能定别人的生死?世道不公,老天不报,我已见此不平,若不出手,何颜立于天地?” 看着郑小楼越来越愤慨的脸,李素沉默片刻,忽然叹道:“原来你是游侠儿……” 郑小楼淡然道:“世上哪有人自封游侠儿?侠之一字,传于人言,你做了善事,惩了恶人,别人说你是侠,你才是侠。” 李素点头:“我懂你的意思了,但我还是觉得你蠢,若你能把这件事做得天衣无缝,留存有用之身,将来还可以为人间铲除更多的不平,而你选择了堂堂正正,于是你铲除不平的一生便只能到此为止了,值得吗?” 郑小楼冷笑:“杀人惩恶若是藏头缩尾,我充其量只是个杀人凶手,有何资格说什么铲除不平事?” 李素被气到了,这家伙脑袋是榆木疙瘩么?迂腐到这般地步,难怪古往今来的游侠儿普遍比较短命,这种人根本不适合活得太长久…… “算了算了,懒得跟你说!我进牢房来跟你讲道理的么?”李素的耐心终于被耗光。 郑小楼露出奇怪的目光:“对了,我还没问你。你来牢房做什么?” “催债,还钱!三十贯,一文都别少!想当英雄首先要学会不要欠债!这都不懂吗?” “没钱!”郑小楼仰头望天。 李素气坏了:“你当英雄之前难道没想过你还欠别人钱这件事吗?” “没有!” “你这英雄可真够缺德的!”李素气得转身便走。 话不投机半句多。跟这位英雄真没有太多共同语言。 “少郎君……”郑小楼忽然叫住他。 “怎样?” 郑小楼看着他,忽然笑了:“别费心思救我了。此案已被定为铁案,莫连累你沾上麻烦。” 李素冷笑:“英雄,你想太多了,疯子才会救你这种人。你刚刚没听懂吗?我来要债的!” ………… ………… 走出监牢时已是入夜时分,萧瑟的夜空里几点稀稀落落的星星,点缀着寂寥的夜色。 王桩看着怒容满面的李素,欲言又止,沉默很久后。终于忍不住道:“李素,我觉得郑小楼没做错,那个地主家的儿子该死。” 李素面无表情道:“我没说他不该死,只是杀他的法子太蠢了,杀了恶人还把自己赔进去,从没见过这种奇葩。” 王桩顿了顿,道:“那你救不救他呢?” “当然不救!都定成铁案了,找谁都没用,我怎么救?” 说完李素抬步便走。 王桩亦步亦趋跟在后面,想说什么。却又忍住。 二人沉默着走了半晌,李素忽然开口道:“王桩,你去帮我办件事……” “啥事?” “明日你进长安城。把你家老二召回来。” 王桩呆了呆,接着笑了:“你不是说不救郑小楼么?” 李素黯然叹道:“因为我刚刚才发现……我疯了。” “…………” 李素接着道:“再说,三十贯钱总不能真的打水漂吧?” ******************************************************** 第二天一早,王桩便进了长安城。 李素仍旧无所事事地在村里东游西荡,摸鱼抓虾。 郑小楼能不能救回来,李素毫无把握,只能看天意了。 没敢动别的歪心思,贞观年的吏治相对而言还是很清廉的,寻常的官吏不敢收贿赂。也根本不会判那种变黑为白的冤案,李素若装一车银饼半夜送给周县令。恐怕会被他一口吐沫吐死,第二天还会把贿银上交。顺便再去御史台找个御史告他意图腐蚀国家干部…… 不用怀疑,周县令真有可能干得出来。 所以李素索性绝了走歪门邪道的心思。 案子定成了铁案,几乎可以说是铁证如山,告到刑部大理寺都占不到道理,至于所谓的受害者的那家地主,李素根本懒得去走动了。 杀子之仇,不共戴天,仇恨不可能化解得了的,就不必去自找没趣了。 思来想去,郑小楼的案子似乎已成了死局,任何办法都无法解开了。 所以李素只能愁眉苦脸坐在河滩边发呆,脑子里堆满了浆糊似的,还不停地冒着泡。 ………… 毫无预兆地,一块大石头扑通一声扔进水里,李素被吓了一跳,接着便听到银铃般的笑声。 不用回头都知道,那位刁蛮的高阳公主来了。 “李素,几日不见你,你死哪里去了?快给本宫讲故事,上次说诸葛亮草船借箭,后来呢?快说快说,不说我叫侍卫揍你!” ******************************************************** ps:还有一更。。。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九章 高阳闹丧(上) “后来啊……后来诸葛亮跟曹操说,就借你十万支箭,打完这一仗就还你,……其实打仗的时候已还你了,你看,全插你麾下将士身上了,曹操气得脸发白,说我不借!诸葛亮鄙视地说,看你那小气样子,大家以后不再愉快玩耍……” 高阳公主瞪大眼,听着李素胡说八道,东阳坐在一旁的石头上,抬袖捂嘴轻笑。 今日李素的故事说得很敷衍,心里装着事,没太多精神应付这个无所事事的刁蛮公主。 “这……就是草船借箭?”高阳不敢置信地圆睁着杏眼。 “对,草船借箭,所以说诸葛亮人品不咋地,都还没借到手呢,就打算赖帐了……”李素说着,不知想起什么不愉快的事,脸上露出怒容,咬牙道:“……我生平最恨赖帐的人了,死了就了不起吗?就可以赖帐不还了吗?活该上刑场一刀砍了!” “喂!你到底在说什么?”高阳不乐意了,红润的脸蛋上也露出了怒容,惹她不高兴的人自然是李素。 “说草船借箭呢,你扯到哪里去了?快说,后来呢?” “后来诸葛亮当然没借到箭,回去后周瑜大都督一刀把他砍了,哈哈,大快人心,就该这么办,好了,故事说完了,乖,去河边玩,河边有好多螃蟹,一抓一个准……” 高阳终于听出了李素的敷衍语气,不由凤颜大怒,圆瞪杏眼,双手叉腰,怒道:“李素,你竟敢糊弄本宫!” 李素也瞪圆了眼:“你再敢吼我,下月香水没了!” “你……你!皇姐。你看看,这个刁民……”高阳气坏了,开始找帮手。 东阳嗔怪地瞪了他一眼。将气愤的高阳搂进怀里温言安抚。 “你这人,说话就好好说话。吓她做甚?远远见到你便看出你气色不顺,到底谁惹你不痛快了?” 李素叹气,摇头不语。 高阳虽然刁蛮,倒也不是纯粹蛮不讲理,宫廷礼仪规矩森严,自然不可能培养出完全不讲理的公主,这些日子与李素熟了,互相嘲笑几句。对骂几句,恶作剧一下都有过,此刻见李素果然神情不对,高阳也不使小性子了,余怒未消地哼道:“有什么不痛快就说,若有人欺负你,看在每月你孝敬本宫香水的份上,说不得我便帮你讨个公道……” 李素叹道:“确实不痛快,但不必劳烦公主殿下帮我讨公道了,世人欠我的公道。我自己去讨来。” 东阳黛眉轻蹙:“发生了甚事?” “一户地主,一个好色的儿子,一个苦命的贱籍丫鬟。还有一个为鸣不平而杀人报仇的侠士……整件事就是这样。” 高阳不满道:“你说的我一个字都听不懂!” 李素笑了笑,将郑小楼犯的案子从头到尾细细说来。 说到小丫鬟被先奸后杀,最后被地主儿子分尸割喉时,东阳泫然欲泣,高阳却气得俏脸通红,说到郑小楼堂堂正正报仇雪恨,将报应原封不动送还地主儿子时,高阳大笑不已,高呼叫好。连东阳这等见不得流血杀人的软弱性子也不由得露出解恨的表情。 最后说到郑小楼被官府拿住,已被定为铁案。择日便要刑场问斩时,东阳面露不忍。高阳却气得哇哇大叫。 女人,不论年岁大小,经历多寡,天性都是站在女人这一方的,哪怕对方只是个贱籍丫鬟,也引来两位公主强烈的同情和不忿。 “什么狗屁官府!那种畜生杀便杀了,有人为民除害,为何还要定他的罪!乾坤朗朗,怎能容得这种禽兽败坏父皇治下的盛世贞观!泾阳县北垄庄是吧?本宫为那个可怜的丫鬟和侠士讨个公道!” 高阳气得抬袖狠狠一擦眼泪,转身便叫上十来名侍卫,一群人上了马,杀气腾腾直奔北垄庄而去。 河滩边一片沉寂。 一大一小两只手悄悄牵在一起,东阳红着脸,恨恨剜了他一眼,哼道:“小混帐,你故意的是吧?挖好了坑等着我妹妹往里面跳呢……” 李素正色道:“胡说,我和高阳公主殿下都是为了正义!” ********************************************************* 高阳丝毫不觉得自己跳坑里了,此刻的她很气愤,气得快炸了。 毕竟只是十二岁的小姑娘,她的心思很单纯,爱与恨都明明白白写在脸上。 至于对贱籍的态度,高阳平日也不在乎这种人的生死,她住的宫殿里宫女宦官并不少,心情不爽了也常对他们又打又骂,然而那个地主家的丫鬟太可怜了,竟被活生生虐杀,最受不了的是居然是被先奸后杀,李素说的这个事实成功激起了高阳的怒火。 一口郁愤之气堵在高阳胸间,已定下的铁案她无法翻覆,但是这口气必须要发泄出去,不然会疯掉的。 领着侍卫,骑着快马,一行人出了太平村,朝北垄庄方向飞驰而去。 太平村离北垄庄并不远,相隔只有二十多里地,若隔得远的话,估计郑小楼也没缘分遇到这桩事。 小半个时辰过去,高阳终于赶到了北垄庄。 一行十多人骑马冲进庄里,高阳立在马鞍上翘首望去,见远处有一户人家门前挂着白幡,显然在办丧事,高阳马上锁定了这一家,神情愤怒地狠狠一踢马腹,马儿载着她飞奔,后面的侍卫们急忙跟上。 高阳没猜错,办丧事的这一家正是那户地主,家主的儿子被郑小楼杀了,凶手已被拿住,家里自然要给儿子办丧事。 高阳一行人骑着马冲到地主家门前,见门楣上高高挂起白皮灯笼,大门两侧竖着无数白幡,大门敞开着,门内的院子里坐着一群和尚,正团坐在地上办法事,念诵往生经文,两名下人站在正房屋顶两边的瓦片上,手里举着白色的幡子使劲摇晃招魂。 高阳见这般架势,想到那个可怜的无依无靠的丫鬟,不由怒上心头,骑在马上扬起马鞭,一脸极度跋扈嚣张的模样,叱喝道:“死了的不算,没死的都给本宫滚出来!”(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章 高阳闹丧(下) 高阳一声喝断,地主家门前的下人仆役们惊呆了。 这声喝喊不可谓不霸气,从里到外透着一股子浓郁的跋扈味道,特别是高阳说这话时面孔朝天,两只小鼻孔冷冷地瞪着地主家门前的家仆,模样非常的来者不善。 门前的家仆们呆呆地看着她,以及她后面十来个明显已开启打砸抢模式的侍卫们,时间仿佛凝滞不动,后面的院子里却仍能听到和尚们喃喃念诵的梵音。 高阳不耐烦了,刁蛮公主怎会忍受被一群下人这样傻呆呆的注视,手中马鞭高高扬起,风驰电掣般狠狠挥落。 啪! 伴随一声惨叫,一名下人脸上留下一道血淋淋的鞭痕,旁边的人见势不妙,连滚带爬朝院子里跑去。 地主家姓冯,隋乱之时也是贫困农户,和太平村胡家的发迹史大同小异,趁着大唐高祖皇帝立国那几年做点小买卖,一步步将家业扩大,最后终于成了富甲一方的地主土豪。 男人有钱就变坏,这句话古今通用。 冯家到了第二代时已有些为富不仁的势头了,到了第三代,家里几个子弟更是吃喝嫖赌样样不落,当然,再怎么变坏也只限家里和外面的青楼楚馆,对寻常的庄户百姓,借冯家一个胆子也不敢欺负。 死去的丫鬟没有名字,连籍贯都模糊不清,只是有年灾荒,被人扔到路边的草丛里,哭得嗓子哑了,被过路的冯老爷捡回了家,落了贱籍。 小丫头长到十二三岁,终于出落得有点模样了,终究免不了被冯家糟蹋虐杀的命运。 听说门口有人闹事。冯家家主怒气冲冲跑出来。 白发人送黑发人已是人生至痛,还有人来大闹丧事,是可忍孰不可忍! 冯家主领着一群护院家仆气势汹汹冲出门外。见门外静立着十余匹高头大马,马上皆是剽悍汉子。为首一人身着红衣猎装,俏面冷肃,竟是一名女子。 冯家主当即呆了一下,接着怒道:“尔等何人,来我冯家意欲何为?” 高阳冷冷一哼,道:“你是这家的家主?” “不错。” “逼死丫鬟的人是你儿子?” 冯家主再也忍不住怒火,暴喝道:“哪里来的女恶贼,胆敢污蔑我冯家!我儿已逝。老夫却没死,再敢胡言一句,誓不与你甘休!” 高阳黛眉一挑,一股怒火在胸中越烧越旺:“田舍老奴胆敢辱骂本宫,你儿子伤天害理,虐杀下人,他做得我却说不得了么?” 说完扬起鞭子,狠狠朝冯家主脸上抽去。 啪地一声脆响,冯家主猝不及防之下,脸上留下一道长长的鞭痕。惨叫一声倒地痛嚎不已。 这一鞭子顿时炸了锅,冯家的护院下人们纷纷斥骂着上前,高阳眼中戾光闪烁。扬鞭指着冯家宅院,怒道:“给本宫把这破地方踏平了!” 显然高阳平日干过的打砸抢之类的事情不少,身后十名侍卫非常熟稔地齐声应是,手中缰绳一提,竟骑在马上冲进了冯家前院,遇到上前阻拦的护院家仆,一记节镗挥去,护院纷纷倒地。 寻常地主家的护院,跟公主殿下身边的侍卫相比。其武力值无异天壤之别,几个照面之下。冯家的护院们倒下一半,还剩一半生了惧意。纷纷抱头跑远,高阳的侍卫们就这样一路高歌猛进,骑着马闯进院子里。 院子里原本团坐着一群念经的和尚,此刻见事生骤变,和尚们本是看在钱的面子上来做法事,他们的业务范围只是给死人超度,不包括给活人挡灾,见侍卫们如狼似虎般冲进来,一副片瓦不留的架势,和尚们连佛号都来不及宣一声,院子里遗落的各种香案,烛台,法器和经书等等都顾不得再收拾,忙不迭跑得远远的。 随着十名侍卫的闯入,冯家全乱了套,一家大小男女狼奔豕突,尖叫连连,院子中间的灵台白幡魂旗供品被扔得满地都是,侍卫们见东西便砸,见人便打,下手端的狠辣无比。 须臾间,冯家院子里的人全跑光了,只剩下四周的空屋和亭台。 侍卫们从马鞍皮囊里取出三根粗绳,随手一扬一套,长绳恰好套在灵堂上方的横梁上。 十匹马被侍卫们鞭得嘶鸣不已,脚下一发力,接着便听到一声轰然巨响,整个灵堂被绳索生生拉得垮塌,轰隆隆的声响过后,数根房梁以及无数破瓦碎砾如洪水般砸在灵堂正中停放的一具黑色棺木上。 冯家家主刚被下人们搀扶起来,正待进院子跟高阳等人继续理论,一脚跨进门槛,冯家主惊愕抬眼望去,然后便看到令他瞋目裂眦的一幕。 装着亡子的那副全新柳木棺材被房梁和瓦砾砸得偏向一旁,棺木上布满了无数刮痕,侧边甚至裂开了一条大缝。 冯家主见此情形,不由惊怒交加,话都来不及说一句,心头一阵逆血上涌,噗地一声吐出一口鲜血。 一场四平八稳的丧事,因为高阳的一个决定而变得凄凉悲惨,冯家主站在门槛内,眼珠红得像一匹嗜血的饿狼,牙齿咬得格格直响,却呆立原地,一步也不敢跨过去。 因为高阳身边的十名侍卫神情更狠厉,更冷酷,十双肃杀的眼睛死死盯着冯家主,手中的兵器在阳光下发出森森寒光,冯家主毫不怀疑,他只消往前踏出一步,今日便是他的丧命之日。 “你们……到底何方神圣?逝者为大,你们连死人都不放过,我儿曾与你们有何过节?”冯家主盯着高阳,泛紫的下唇被他咬得鲜血淋漓。 高阳冷笑:“失节丧德,虐杀无辜,这等败类纵将他吊起来鞭尸戕肢亦不为过,人人得而诛之,何须往昔过节?” “贱籍婢女,杀之不犯王法。何言‘失节丧德’?” 高阳怒道:“本宫管你犯不犯王法!本宫看不过眼,便是如此了!你待报仇,只管来报!” “本宫?”冯家主这时才听清高阳的自称。老脸瞬间变得很难看:“敢问尊驾名号?” 旁边的侍卫掏出一块牙牌扔过去,冷冷道:“大唐皇帝陛下皇十七女。高阳公主殿下驾前,给某大礼参跪!” 其余九名侍卫齐声暴喝:“跪!” 冯家主心神俱裂,听得这声暴喝,双膝情不自禁一软,竟真的朝高阳跪下。 膝前的泥地上,一块白玉牙牌静静躺着,发出刺眼的光芒,上面精雕的两条游龙栩栩如生。中间刻着一个篆体的“李”字。 冯家主终于软软瘫倒,眼中露出绝望的目光。 虐杀一个贱籍丫鬟的小事,怎会惊动公主殿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疑惑,绝望,愤怒……各种情绪在他脸上交织变幻。 高阳冷冷哼道:“本宫绝不藏头缩尾,今日之事便是本宫做下的,你若不服,只管来找我!” 说完高阳猛地一提缰绳,十余骑同时往外行去,片刻间便扬长而去。 落日的余晖里。一行人的影子长长拖曳在地上,秋风起,落叶缤纷。十余骑的背影在漫天飘舞的落叶里显得那么的飞扬跋扈。 冯家主静静看着他们的背影,直到一行人消失不见,这才猛地一激灵,哭丧着脸道:“丧事不办了,给我儿换一副棺木,赶紧葬下去吧。” ************************************************************** 打砸过后,高阳胸中一口郁气泄尽,整个人神清气爽,像得胜还朝的大将军般回到太平村。得意洋洋地向李素炫耀。 “连棺材都砸开了?”李素睁大眼,很惊奇很崇拜的样子。 目光很到位。高阳被刺激得愈发不可一世,小脸蛋上露出稚嫩的凶狠表情。 “这等禽兽之家。今日没将他那禽兽儿子拉出来鞭尸,已然是本宫心怀仁慈了。” “公主殿下好厉害,我好崇拜你!”李素很适时地送上一记高阳希望看到的表情。 果然,高阳被挠中了痒处,仰天狂笑不已:“哈哈,人间不平事,本宫尽除之!” “嗯嗯,公主殿下辛苦了,为了略表我的正义之心,下个月多送你五瓶香水,日后若我又打听到不平事,定要麻烦公主殿下主持正义,惩恶扬善。” “包在本宫身上!”高阳乐呵呵地答应。 一旁的东阳忍不下去了,一把揪过李素的衣领,把他扯到一旁,咬牙气道:“你这混帐,坑我妹妹一次还不够,还想坑她多少次?今日大闹人家丧礼,尚不知惹出多大的麻烦呢。” 李素笑道:“小小的地主,长了几个胆子敢惹天家公主?放心吧,不会出事的……” 东阳瞪着他,气道:“那也不能挖坑让她往里跳啊!” “没事,令妹傻傻的……” ………… ………… 李素没猜错,高阳砸了冯家,事后冯家果然不敢吭声,高阳走后,冯家将亡子匆匆下葬,不仅如此,一家大小惶惶不安躲在家里,生怕公主殿下找后帐,至于高阳大闹灵堂的事,更是提都不敢提了。 打铁要趁热,于是李素在事发后的第二天便登了冯家的门,这一次他不怕自讨没趣了。 冯家门前的白幡已撤去,院子里的灵堂也匆忙拆掉了,不仅如此,家里所有跟丧事有关的摆设全都不见踪影,仿佛根本没死过人似的。 冯家前堂,家主看着笑容满面的李素,不觉提心吊胆。 昨日来了一位公主,今日又来一位县子,显然最近家里风水不好,连遭横祸,家主连搬家的心思都有了。 李素拜访的方式显然比高阳斯文多了,从进冯家的门到现在,笑容一直不曾褪过。 见家主惶恐不安,李素从怀里掏出一份状纸,上面星星点点写满了字。 冯家主接过,随意扫了一眼,立即露出怒容:“撤状?我儿因残杀家中丫鬟愧疚不已,事后自行上吊而亡?这……关在大牢里的那个凶手呢?” 李素笑道:“凶手自然是无辜的,上面不是说了么?令郎是自行上吊而亡,与他人何干?” 冯家主再也忍不住了,拍案而起:“欺人太甚!” 李素仍笑得很甜,手中的状纸却毫不迟疑地往桌案上一放。 “种恶因,得恶果,冯老伯似乎还没看通透呀,或者说,冯老伯已看得比任何人都通透了,索性横下心决定跟公主殿下拼个鱼死网破?” 抬头环视冯家前堂精致的摆设,李素啧啧有声:“家大业大的,居然也舍得抛却,冯老伯这是想携全家老小集体飞升仙界啊,晚辈便不打扰了,这就告辞。” 李素刚起身,冯家主却一脸惨白地叫住了他。 “慢着……” 李素重新坐下,笑吟吟地看着他。 冯家主神情红白交错,变幻不停,一双无神的眼睛盯着李素。 “老夫看明白了,昨日公主殿下,今日李县子,搞出这些事情,你们是想保那个凶手?” 李素笑眯眯地点头:“冯老伯悟了,可喜可贺。” “那郑小楼只不过一介草莽武夫,县子何必为他大动干戈?” 李素叹气,笑道:“看来冯老伯还未吸取教训,我不知令祖上是如何教养一代代冯家子弟的,从那个无辜惨死的丫鬟,到你说的一介草莽武夫的郑小楼,在我眼里,都是一条命,活生生的命!” 李素笑容渐敛,眼中终于露出刀锋般的锐光,直刺冯家主内心。 “往上数五代,你冯家算什么?也不过是芸芸众生里挣扎求活的寻常百姓,如今冯家富了,家业大了,那些贱籍和武夫的命便不放在你们眼里了,连当今陛下每年查核死囚时都要思之再思,三问过后方才勾准死刑,尔等区区地主富户,有什么资格定别人的生死?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 愈发尖利的话语令冯家主浑身一颤,抬眼一看,却见李素眼中杀机毕露,像一匹盯住猎物的狼,只待时机扑起将他撕咬成碎片。 冯家主额头冷汗潸潸而下,此时此刻,他终于生出万般悔意,杀一个不起眼的贱籍丫鬟而已,谁曾想事情竟闹得如此大,不但死了儿子,还招惹到了皇女和权贵,早知如此…… 冯家主摇头,谁会给他一个“早知如此”的机会? “老夫……此案已被周县令定为铁案,老夫纵然撤了状纸怕也没用……”冯家主语气露出软弱。 李素收敛起刀锋般的目光,恢复了灿烂如阳光般的笑容。 “你只管撤状纸,剩下的是我的事,与你冯家再无干系。天色不早了,赶紧把撤状书画了押吧,你看,你冯家免了天大的麻烦,甚至躲过了杀身之祸,我保住了我想保的人,两家皆大欢喜,多好,对不?” *********************************************************** ps:大章大章。。。嗯,懒得分章了。。。 那啥,求月票。。先卖个萌:求月票啊亲们,喵~~么么哒。。(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二章 又生波折 逼良为娼的大反派就长李素这样。 一副仗势欺人的嘴脸,一脸居高临下的笑容,权势的恐吓和碾压,终于逼得冯家主不得不认命,含着泪在撤状书上画押。 凄惨的样子引不起李素的任何同情。 这是价值观的碰撞交锋,贱籍的性命不如牛马,这是公认的事实,所以冯家可以对自家的奴仆予取予夺,大唐的律法也不能拿他怎样,充其量罚几百文钱了事。 李素无法改变现状,至今为止,他仍游走在大唐权力中枢的边缘,从来不敢往里面走一步,尽管以他的能力可以轻而易举地办到。 没有权力,便只能接受游戏规则,所以,贱籍的命仍比牲口更低贱,然而,李素的眼睛看到了这件事,他的护卫也参与了这件事,如今正蹲在大牢里准备上刑场,如此,李素无法再坐视下去。 仗势欺人又怎样?冯家种下了恶因,收获怎样的恶果都是情理之中的,为了保郑小楼的命,也为了给那个惨死的丫鬟讨个公道,冯家只能成为被碾压的对象。 拿着画好押签的撤状书,李素笑得比阳光更灿烂。 “多好,皆大欢喜,冯老伯若稍微大方一点,这个时候应该端出美酒,咱们互相干一杯,庆贺今日双赢的大好局面……” 冯家主脸色阴沉,垂头不语。 李素失望地叹了口气,看出来了,这位家主丝毫没有端出美酒款待他的意思…… 不大气。 ********************************************************** 高阳大闹冯家丧礼的事终究还是传了出去。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况且高阳欺负人的时候根本没打算藏头缩尾,大明大亮地打上门,欺负完人以后扬长而去。干得无比潇洒。 光荣事迹首先被传到长安城的市井坊间,无聊的闲汉泼皮们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笑呵呵的说着高阳领着侍卫打砸冯家的飒爽英姿。三五成群的闲人凑在一起,你猜一句。他猜一句,刁蛮公主欺压地主的情形竟被无限还原,仿佛亲眼见过一般,前后细节一对照,竟跟事实*不离十。 民间挖八卦的本事从来不小,公主殿下不可能无缘无故打砸冯家,事出必然有因。 冯家儿子虐杀丫鬟的事本不是什么秘密,有心人随便一打听。整个事件前因后果全部浮出水面。 可怜丫鬟无辜惨死,仗义侠士报仇入狱,高阳公主怒管不平…… 长安城到处流传着公主的八卦。 最后八卦终于不可避免地传进了东宫。 东宫正殿内,太子李承乾在方榻上坐得笔直,每个动作每个角度仿佛都被尺子量过一般,桌案上的奏疏堆积如山,都是太极宫李世民令宫人送来的,每日李世民处理完毕的奏疏都会送来东宫,上面的每一条批示,每一个事件。李世民都要求李承乾仔细熟读,然后将心得体会写下来,再由宫人送进太极宫。 父子之间便是通过这种方式来传授和培养治国的能力。所以李承乾很忙,一堆奏疏熟读再写完心得,差不多便到天黑了,唯一的娱乐活动便只能在寝宫里召几名舞伎歌伎过来歌舞助酒兴,还只能做得偷偷摸摸,因为李世民给东宫派驻的太子左庶子于志宁,杜正伦,以及国子监祭酒孔颖达等人皆是正直良臣,这些人眼里是掺不得沙子的。对东宫里奢宴歌舞寻欢作乐的行为深恶痛绝。 只要见到太子饮宴作乐,这几位直臣见一次骂一次。而且二话不说直接捅到李世民那里,换来更加重量级的痛骂。 太子殿下好心塞。他觉得自己不像太子,像孙子…… 下午时分,李承乾端正坐在方榻上,一手端着一本奏疏,另一手笔走龙蛇,一手漂亮的飞白体在笔下蜿蜒成形。 一名容貌白净的宦官悄然走进正殿,此人姓黄,名奴儿,是李承乾新近擢升上来的东宫内给事,补的是上次东市事件里被杖毙的胡安的缺。 “东宫内给事”是个很奇妙的官职,这个官职属于内官,只有宦官才能当,说来算是太子的贴身内侍,平日里端茶递水,打扫寝宫,但必须时刻注意太子殿下的每一句貌似不经意说出来的话,和不经意般露出的表情,这些话和表情里,往往隐藏着天大的机缘,只要十次里面有八次把握住了太子的心思,办出令太子心情大悦的事,便意味着飞黄腾达,再过几年,便以内宫高官的身份……继续端茶递水。 仿佛中了某种诅咒一般,“东宫内给事”这个官职任上都不是什么好人。 黄奴儿显然也不是好人。 走进殿后,黄奴儿见李承乾正在专心写字,于是屏住呼吸静静站在一旁,直到李承乾手中的笔完成了最后一勾,然后将笔搁在碧玉笔架上,黄奴儿这才轻轻走上前。 “何事?”李承乾有些疲惫。 “长安坊间有流言,与高阳公主有关。” 李承乾挑了挑眉:“说。” “泾阳县北垄庄一户地主办丧礼,高阳公主殿下指使侍卫大闹丧礼,怒殴地主……” 李承乾不满地瞪着他:“就这事?” 太寻常了,天家或权贵子弟欺压地主或商人已是司空见惯,比如卢国公府的小公爷程处默,每隔几日不砸一家商铺都不自在,连东市的商人都不习惯,高阳贵为公主,欺负一下地主算什么? 黄奴儿见李承乾不满,急忙上前将此事的前因后果娓娓道出。 李承乾听完后半晌没出声,脸上露出莫测的神情。 “那个被关在牢里的武夫……真是李素的护卫?”李承乾忽然问道。 “是。” 李承乾笑了:“有点意思……这李素到底犯了哪路神煞,为何长安城内外但凡有事便跟他有干系?” 黄奴儿瞧了瞧李承乾的脸色,陪笑道:“奴婢见殿下批阅奏疏辛苦,说点闲话碎嘴子给殿下换换心思。说过便罢了。” 李承乾笑道:“难得你有心,不过这话可不是闲话……” 笑容忽敛,李承乾脸上浮起一片严霜:“不过死个贱婢。却成了理屈,杀了别人儿子倒还有理了。这是什么道理!” 黄奴儿能当到东宫内给事,眼力自是不凡,马上反应过来,忙不迭点头:“太子殿下所言甚是,奴婢知道怎么办了。” 说完黄奴儿弓着腰小心退下。 李承乾仍端坐殿中,面前的奏疏却一个字都看不进去了,抬起头看着殿外灰蒙蒙的天色,神情若有所思。 “高阳这丫头。怎地也和李素搅到一起去了?” ************************************************************ 有了东宫太子的参与,一件简单的事变得复杂凶险难测了。 长安城里发生的这一切李素并不知情,到现在为止,李素并不觉得这件事有多复杂,一切按他的计划循序渐进,保住郑小楼总共只需两步,第一是拿高阳当枪使,让她先去吓吓冯家,以高阳那种看似堂堂正正实则严重缺心眼的性子,打完砸完一定会亮出身份的。天家皇女不会干藏头缩尾的事。 亮出了身份,狠狠吓一吓冯家,然后李素再出马。借高阳之余威再恐吓几句,逼冯家签了撤状书,整件事就算完美结束。 从目前来看,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之中,与他所设计的分毫不差。 所以李素骑马赶赴泾阳县时脸上的表情还是很轻松很得意的,因为他觉得整件事都掌控在自己手里,没有超出预计。 骑马赶到泾阳县,县衙门前的官差吃过亏,不敢再拦着李素了。这次李素很顺利地见到了周县令。 周县令的表情看起来很奇怪,不像上次见面时那般自然。跪坐榻上肩膀左摇右摆,嗑了药似的嗨个不停。 李素很疑惑。这表情,这坐姿,别说失了官仪,寻常百姓也不至于跟长了虱子似的动个不停呀…… 李素认真观察了他一阵,然后下了一个很笃定的定论。 “你做了对不起我的事!” 这话不是问句,是肯定句。 周县令吃了一惊:“你咋看出来的?” 李素也吃了一惊:“你真做了对不起我的事?” “是……”周县令也不再掩藏愧疚的表情了,非常痛快地承认了。 李素楞了片刻,然后大怒:“你又骗我爹买地了?” 周县令也楞了一下,然后摇头:“不是。” “你骗我家钱了?” 一县父母,竟被人如此怀疑人格…… “……也不是。”周县令忽然不再愧疚了,面容隐隐有些发黑。 李素松了口气,释然笑道:“只要没骗我钱,什么都好说……先不说闲话,等下你再好好说说到底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现在办正事。” 说着李素从怀里掏出冯家签下的撤状书,朝周县令面前一递。 “锁拿郑小楼是个误会,昨日我已问过苦主冯家,冯老伯仔细回忆过后,发现他儿子并非他杀,而是自杀,嗯嗯,郑小楼沉冤昭雪,可喜可贺……”李素说到最后竟露出欣慰的笑容。 周县令的脸色更难看了,他觉得自己的智商被人侮辱了,而且侮辱他的还是一个十多岁的小少年。 “李县子……李县子莫闹!冯家儿子死时手脚俱被刀刃砍断,这是自杀能杀出来的结果?” 周县令没猜错,李素今日果然是来侮辱他的,而且打定主意不止一次地侮辱他。 “手脚俱断很好解释啊,冯家儿子调皮,而且连自杀都自杀得很调皮,他在地上挖了个坑,坑里架了几柄刀,然后闭上眼横着身子跳进去,喀嚓,该断的全断了……”李素看着周县令那张黑成包公般的脸,还用很宠溺的语气评价道:“……冯家儿子真淘气。” 周县令快疯了,这鬼话说的,我堂堂一县父母,长得很像白痴吗? “李县子……下官觉得,淘气的人是你才对,莫闹了好吗?”周县令的语气透出深深的无力。 说着周县令拿起面前的撤状书快速扫了一眼,眉头却越皱越深,最后深深叹了口气。 “又是满篇鬼话,李县子救贵府护卫之心,下官可以理解,只不过这张所谓的撤状书……您是不是写得稍微有诚意一点?手脚都断了的人,叫人如何相信他的自杀?我县每年的案宗都要送呈刑部复核的,这份东西你教下官如何送得上去?” “先把人放出来,晚上我花点心思认真给你写份撤状书,来都来了,不能让本县子白跑一趟,今我就是来接人的。” 周县令脸色顿时又变得很复杂,摇摇头道:“不行……” 李素皱眉:“民不举,官不究,这是治县根本,周县令不会不懂吧?现在苦主已经撤状了,这件事只当没发生过,难道周县令意欲另生波折?” 周县令苦笑:“治下出了命案,不管民举不举,官都必究,下官且先不论这份撤状书有没有用,就算下官愿意不查究此案,怕是也由不得你我了……” 李素脸色阴沉下来:“发生何事了?” 周县令叹道:“一个时辰前,县衙来了刑部官员,接手了冯家儿子被杀一案,不仅连案宗证物都拿走了,人犯郑小楼也被刑部官员押进了长安城。此刻怕是已经关在刑部大牢里了。” 李素脸色顿时变得非常难看:“此案事发才几日,为何刑部这么快便知道了消息?再说,未到秋决复核之时,刑部也不该插手地方刑案,他们这么做明明坏了规矩!” 周县令叹道:“是坏了规矩,可是……下官能怎样?李县子你又能怎样?” 李素说不出话了,神情阴沉地看着周县令,久久不出声。 周县令似乎知道李素在想什么,急忙摇头:“下官对天发誓,绝未向刑部通风报信,一桩普通的命案而已,没到惊动刑部的地步,下官也不是这么不讲规矩的人。” 李素的心徒然一沉,顿觉满嘴苦涩。 刑部莫名其妙参与进来,这件事,已完全脱离他的掌控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二章 无形的刀 最讨厌的状况莫过于事情脱离掌控。 离救出郑小楼只差最后一步,一切都进行得十分顺利的时候,刑部忽然插手,将整件事推向不可测的深渊。 李素懵懵地眨着眼,与周县令四目沉默对视。 “周县令,刑部忽然插手,此事怕不是那么简单吧?” “便是如此简单了,泾阳县数年不见命案,而且离长安城这么近,命案传扬出去,刑部闻风而来,亦是无可厚非……” 李素盯着他不说话,眼神很犀利,周县令勇敢与他对视,然后……慢慢移开了目光。 “好吧,刑部忽然接手此案很不正常,地方上发生的命案,往往要等地方官员定案签供后派人送上刑部,他们才会复核,像今日这般主动接手案子,下官任县令多年,绝无仅有。” 李素叹道:“看来郑小楼的麻烦大了……” 周县令沉默半晌,缓缓道:“李县子,下官敬你当初治好天花,救本县百姓于水火,又对大唐社稷立有大功,有些话下官本不该说的,今日出得我口,入得你耳便罢……刑部来人接手,背后怕是有人指使,朝廷做任何事都有规矩法度,坏规矩的事不是没有,但后面往往都有大人物撑腰,郑小楼犯的本是死罪,可如今苦主不举,若在本县定判,多半判个千里流放,或是劳役十年,便算结案了,然而此案被刑部接手,且背后明显有大人物指使,此案怕是不会善了了,纵然苦主父母愿意撤状,但对刑部来说根本无用,郑小楼此去九死一生。” 李素点头:“我明白了。” 周县令复杂地看着他。叹道:“下官不知李县子得罪了何人,不过……下官想劝县子一句,此事到了如今地步。还是果断放手吧,刑部后面的大人物说不定就等着李县子一脚踩进这滩污泥里。郑小楼的死活对他们来说无关紧要,他们在前面设好了套,等的是你,李县子,此事不可为也,区区一名护卫,县子不必为他搭上自己的前程,……罢手吧!” 李素非常赞同地道:“罢手。绝对罢手,我又不傻,肯定不会往圈套里钻,其实认真说来,我与那郑小楼并不太熟,能为他做到这个地步已然仁至义尽了,他自己作死,怎么能连累我?不救了,说什么都不救了,这种人太危险。留在身边只会给主家惹祸,早该一刀把他砍了……” 周县令呆呆看着他,没想到前一刻还在为郑小楼奔走呼告。下一刻马上变了画风,虽然道理没错,而且他也是这样劝李素的,然而……你这翻脸未免翻得太快太彻底了吧?说好的主仆情深呢?说好的义薄云天呢? “啧!李县子真是……”周县令想夸夸他的识时务,酝酿半天,只能干巴巴挤出一句:“……能屈能伸啊,呵呵,呵呵呵。” 李素露出歉疚之色,沉声道:“这几日太过叨扰县令大人。那郑小楼实在令人不省心,我这厢代郑小楼给周县令赔罪了……” 周县令捋须。迟疑了一下,终于忍不住说了实话:“郑小楼呢。真没叨扰过下官,锁拿他时他根本没反抗,审他时连刑具都未上便痛痛快快交代了一切,二话不说认了罪,老老实实蹲在牢房里,给什么吃什么……这几日下官不得安宁,主要是李县子上窜下跳,无事生非,说实话,令下官不省心的人是你……” 李素滞了片刻,很快露出嗔怪之色:“周县令莫闹,玩笑话说得这么诚恳,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说真的呢……” ************************************************************* 李素回到了太平村。 至于郑小楼的死活…… “不管了不管了!该怎么死就怎么死!” 河滩边,东阳坐在李素不远处的石头上,托腮看着李素挥着手发脾气,王直蹲在李素身后,耷拉着脑袋不知想着什么。 东阳黛眉轻蹙,若有所思:“刑部忽然插手,确实透着蹊跷,以往地方上的案子刑部向来都是不问的,只等着地方上将案宗送去复核才会搭理……” 李素叹道:“其实自从第一眼看到郑小楼,我就发现他眉心间隐隐有一股黑煞之气,今日看来果然没错,这家伙是命短福薄之相,注定活不长啊……” 王直也叹气:“不救便不救吧,连刑部都插了进来,你若再沾上,会有大麻烦的,你说得没错,郑小楼命短福薄,闯下这般祸事,怨不得旁人。” 李素见有人附和,仿佛找到了靠山似的,急忙道:“没错吧?不是我不出手,实在是没法救,我一个小小的县子,乡野庄户面前或许可以吆五喝六,真正到了朝堂上,谁会拿正眼看我?平日里与我熟识的都是些大将军大总管,刑部的事情他们也插不上手……” 东阳静静听着李素的解释,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 “不救便不救,你已仁至义尽了,别家下人犯事,哪有主家如此为他奔走的,纵是这下人再得宠,主家顶多只是遣人递一句话出去,已然算是天大的恩德了,你这几日为那郑小楼反复奔走,花费了十分的力气,纵然救他不得,想必那郑小楼亦深感恩惠了。” 李素神情有些失落,点头道:“说得没错,我已尽力了。” 说着李素抬头望天,喃喃叹道:“……我真的尽力了。” 河滩上顿时陷入一片沉寂,气氛很压抑。 李素面带几分疲惫之色,呆呆地看着河水出神,王直垂头不语,手里捏一块小石在沙地上不知画着什么。 东阳见李素罕见地露出消沉之态,不由分外心疼,悄悄看一眼王直,静静走到李素身前,第一次当着外人的面勇敢地牵住了他的手。 “要不……”东阳咬了咬下唇,迟疑了一下,道:“要不,我进宫去求一求父皇?或许父皇能看在我的面子上……” 李素断然摇头:“这件事既然刑部接了手,朝臣们想必都知道了,事情已闹大,你父皇不可能为了你而徇私情……” “再说,死的是一个贱籍丫鬟和一个富户地主的儿子,闹上朝堂刑部以后,这件事便不仅仅只是两条人命的事了。” 东阳和王直亦知李素说的没错,于是垂下头黯然不语。 沉默中,李素反手握紧了东阳的手,东阳的小手很冰凉,已是深秋时节,空气里带着凛冽的寒意,河滩边寒风乍起,吹皱秋水,一片枯黄的落叶被风吹得挣脱了枝桠,空中奋力摇曳出生命里最后一丝生机后,终于无力地落在河面水,随波逐流静静飘向未知的远方…… 直到落叶的影子消失不见,李素收回了发呆的目光,眼中却意外地露出一丝锐利的光芒,像刀锋,无坚不摧,方才无力耷拉着的腰杆,无声间渐渐挺直,拔高,伟如山峦。 东阳离他最近,也最先发现他的变化,见他此刻整个人都焕发出与方才完全不一样的神采,微微吃惊之后,嘴角亦绽开了一抹动人的笑容。 垂着头,李素静静地开口:“我,本是乡野一小民,盛世里只求温饱富足,趋吉避凶,远离祸乱,可是……” “可是……我不能只为活着而活着。” “郑小楼尚能为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发出不平之鸣,我李素亦是堂堂男儿丈夫,怎能不如他?怎敢不如他!” 东阳痴痴盯着李素看了许久,红着脸慌忙垂下头,不让他发现此刻自己的模样有多迷醉。 “你……不怕刑部?不怕刑部背后那个人?” 李素苦笑:“怕,我怕得要死,这样的大麻烦我恨不得躲得越远越好……但是,不知怎么回事,我总觉得有一把无形的刀抵在身后,我若退缩一步,那把刀会刺穿我的良心……” “五十年以后,当我老了,回忆今日种种,我会不会因为今日的退缩而后悔终生?” “这一世,我不再做任何一件让我后悔的事了。” 河滩边,三人仍旧沉默无言,然而,方才那股消沉压抑的气氛却消逝得无影无踪,现在的沉默仿佛像一根被点燃了引线的火药桶,只等着它在静谧中爆出巨响。 一直没说话的王直终于说到实际的话题了。 “救郑小楼便不得不跟刑部周旋,背后指使刑部的人到现在都不知是谁,该咋办咧?” 李素眨眨眼:“这一年来,我在长安城内广结善缘,朝中权贵与我交好者多矣,自问从未得罪过人,除了一个……” 王直呆了片刻,眼睛亮了:“……东宫太子?” “不能肯定是他,这一年我做出了不少功绩,或许无意中得罪了人,无意中拦了别人的路,但是眼下来说,我仅知的敌人,只有太子,我们只能先假定是他在背后搞鬼……” “然后呢?” 李素笑道:“刑部既然接了手,我们索性把事情闹大,先把这滩水搅浑,越浑越好。” ********************************************************** ps:昨天章节名错了,这章才是货真价实的二百二十二章。。。 对了,还有一更。。 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三章 吹皱秋水 “良心”这个东西,对李素来说很陌生。 总的来说,李素是个有点正邪不分的人,做事和做人一样懒散随性,对一个只想懒惰悠闲过完一生的人来说,正与邪在他眼里根本不重要,因为他懒得去分辨。 他认为对的事情,那就是对的事情,世间的道理或正义,亦是别人定出来的道理和正义,人,为何要活在别人划出来的条条框框里? 再说,分辨对错正邪很累的,懒得辨了,觉得怎样就怎样吧。 人生就是这样,对一件事情迟疑犹豫之时各种压抑,各种折磨挣扎,然而一旦下定决心,顿觉漫天乌云全都消散了,一缕缕阳光照在身上,身心全都愉悦起来,至于那些前路的阴暗和荆棘,还算得什么? 然而,王直的心情显然跟李素不太一样,前路的阴暗和荆棘让他很心塞。 “水搅浑?怎么搅?刑部啊……”王直脸色发青。 随着李素的腾达,王直不是没做过鸡犬升天的美梦,对当官发财也有过种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可他绝对没想过有一天会在背地里暗算刑部…… 我只是个东市的混混啊…… 李素对王直充满了期许,也不知这莫名其妙的期许从哪里冒出来的。 “王直啊,最近你在东市过得很不错吧?”李素眯着眼笑。 王直和东阳不懂为何他没头没脑忽然问出这一句,王直挠了挠头,道:“还行,如今手下有了百来个跟着捞食的闲汉,都是些苦汉子,没个挣食的本事。还好吃懒做,一辈子出不了头……” 李素好奇道:“这些人平日吃饱喝足后做些什么?” “躺着,……或者坐着。三五成群凑在一起张家长李家短,说些碎嘴子闲话。凑一下午,又到吃饭的时景,便来找我,然后我便找家胡商摊子,每人两块胡饼,一碗胡辣汤,隔个三五日每人多赏两碗浊酒,这帮杀才喝得来劲。往往直到半夜才散去……” 李素不由心疼得直咧嘴,喃喃道:“这就是一群叫花子啊,也太不知上进了,难怪这些日子花钱如流水,才几个月便花了上千贯……啧!” “你没事问起他们作甚?” “正所谓养叫花子千日,用叫花子一时,王老二,你回东市后找几个信得过的杀才,告诉他们,现在他们该为你出把力了。” 王直倾过身子:“要他们做什么?” 李素招了招手。王直呆了一下,把嘴凑上来…… 李素恶寒…… 狠狠抽了他一记,王直正常了。把耳朵凑了过来。 李素在他耳边窃窃低语几句,王直神情变幻不定,最后露出迟疑之色。 “这……就是你说的把水搅浑?会不会闹太大了?” 李素耐起性子解释:“你看啊,如果说,长安城是个大粪池的话,那么你要发挥的作用很重要,你要充当一个搅屎棍的角色,而且你要坚定信念,屎不臭。挑起来臭……” 王直脸色发绿,一旁的东阳也一副想呕的样子。 “不用把我说得这么恶心吧?”王直脸色很难看。 “好吧。换个说法,正所谓‘风乍起。吹皱一池秋水’……” 王直两眼亮了,欣喜地道:“这句子好听,比刚才文雅多了,我就是那吹皱秋水的风,对吧?” “不,你还是棍,负责搅水,名曰搅水棍。满意了吧?快滚。” 王直一声不吭地离开了,有点不大高兴,他觉得李素有用智商碾压他的嫌疑。 河滩边只剩李素和东阳二人。 东阳像往常般靠在他肩上,幽幽地道:“如果指使刑部的人是太子,你有没有想过救出郑小楼后,会与太子结下死仇?” 李素淡淡地道:“当初东市废了东宫属官胡安,那时开始,我与太子已成死仇了。” “日后还能化解吗?”东阳惴惴不安地看着他。 李素笑了:“当然能化解,东宫属官算个什么东西?太子怎会在意他?只要我去东宫求见太子殿下,然后双膝跪地抱着他的大腿,求他原谅我曾经的鲁莽与冒失,并且指天发誓我从此对他忠心不二,太子殿下定然待我如上宾……” 东阳脸色发青,扭过头道:“别说了,我只要想想那副情景,心里便如针扎一般疼痛……李素,你是男儿丈夫,仰不愧天,俯不怍地,生,或可贱如腥泥,但活着,一定要有傲骨,此生纵然再艰困,我亦不愿见你屈膝于人。” 李素爱抚她的宫髻,笑道:“放心,我的膝盖太硬了,怎样都弯不下去……” 仰头望着灰蒙蒙的天空,李素若有所感,道:“我这人胸无大志,只想平淡平凡活到寿终正寝,临死时膝前有儿女跪在床前送终,此生便无憾事……可是,这些日子我渐渐觉得,如此昏昏噩噩的一生,是不是缺少了点什么?” “郑小楼只是寻常人眼里的粗鄙武夫,他能做出的事情,他能担当的事情,为何我却要躲躲藏藏,畏畏缩缩?我想,我这一生里应该多一点东西吧……至少不能比他差。” 东阳仰脸看着他,怔忪许久,忽然垂下头,幽幽地道:“李素,我最近一直心神不宁,总觉得会出什么事……” “你想多了,没事多出去走走,闷在家里总会胡思乱想的……”李素顿了顿,眨眼道:“我和王直这里商量暗算太子,太子是你兄长,你不反对?” 东阳神情淡漠地道:“我自小便与宫里的兄弟姐妹们素无往来,太子是太子,与我何干?” 李素忽然想起一个很经典的问题:“我和太子如果同时掉水里,你先救谁?” “救你。”东阳毫不迟疑地道。 李素不由大感欣慰,这个答案太完美了,于是得寸进尺地问出第二个问题:“我和你父皇同时掉水里了,你救谁?” 东阳严肃地道:“你最好不要和我父皇同时掉水里……” “为何?” “父皇会毫不犹豫在水里先把你溺死,我跳下去的时候便只能救活着的父皇了。” 李素怒了:“太过分了!你家怎地如此没有节操!” 噼噼啪啪…… 东阳愠怒的小粉拳雨点般砸在他身上。 ********************************************************** ps:求一下月票,嗯,其实还是很在意名次的,名次等于荣誉之类的大话就不说了,只能说,好的名次能让人心情愉悦一点,就酱紫。。。(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四章 暗地交锋 说着玩笑话,二人笑闹成一团,最后渐渐安静下来,和以往一样,静静看着河水发呆。 此刻李素的脑中渐渐生出一股警觉。 刚才的玩笑话,细细品位一番,或许不完全是玩笑。 李世民是个怎样的帝王?他雄才伟略,他气吞万里,他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令异国番邦心甘情愿称之为“天可汗”的君王。 李素跟李世民认识大半年了,这大半年里,李世民在李素面前表现出来的是无比的宽和,亲切,李素甚至能清楚感觉到李世民对他有一种淡淡的如同亲子侄般的宠爱。 然而,李世民真是那种宽厚和蔼的长辈吗? 宽厚和蔼的人,不可能创出如此空前绝后的盛世气象,一个被番邦称之为天可汗的人,必然有着令番邦敬畏惧怕的资本,对他的称号不是奉迎溜须而来,而是真真实实凭着果决狠厉的性格,以及麾下一支无敌与天下的唐军精锐生生打出来的。 东阳是他的女儿,尽管这个女儿自幼与他疏离,可女儿终究是了解父亲的,所谓宽厚和蔼,只是他在世人包括在李素面前表现出来的假象,诚如东阳所言,如果李世民和别人一同掉进水里,李世民会毫不犹豫先把那个和他一同溺水的人弄死,岸上救他的人便只剩下唯一一个选择…… 天家寡薄,帝王无情,李素忽然间生出一股警觉,暗暗提醒自己,以后在李世民面前一定要小心点,可以当他是披着羊皮的狼,但不能当他真是一只羊,会要命的。 一只温柔的柔荑轻轻推了推他。惊醒了沉思中的李素。 “刚才王直在,我不好相问,你为何突然改变了主意要救郑小楼?”东阳问道。嘴角微微一抿,东阳轻轻地道:“你平日总说只愿平凡庸碌到老。遇事能躲则躲,今日的你,似乎有些不一样了……” 李素叹道:“郑小楼能为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子冲冠一怒,他是条铁骨铮铮的汉子,而我,作为他的主家,应该为他做点什么,不能保证一定会救出他。但我会尽力,尽力到事情已经毫无转机,已然绝望的地步,我再放手,对得起他,亦对得起自己……” “以前呢?以前你不是这样的……” “人总会变的,因时因势而已,当初你还住在太极宫,没被陛下赐予封地的时候,我和我爹还只是为温饱挣扎的农户。那年冬天,我一觉睡醒,发现米缸空了。家里一粒粮食都没有……”李素嘴角露出苦涩,叹道:“那真是一段穷困得让人绝望的日子,那天夜里,我和我爹都饿着肚子,爹很早便睡下,而我,为了扛饿,灌了一肚子的凉水,坐在院子的火堆下连夜造了一个马桶……” 东阳眼圈泛红。尽管只是一段尘封的往事,可她仍为眼前这个男子深深地心疼着。 李素笑道:“第二天一早。我背着做好的马桶,去了村里最富的地主家。你现在的封地曾经就是他们家的,我饿了一整晚,早晨去他家时腿都是发虚的,进了他家的后门,我二话不说直奔茅房,当着管家的面装好了一只马桶,用别人的拉和撒,换自己的吃和喝……当我扛着一袋粮食回家后,我爹也回家了,三九隆冬里,他光着膀子跳进冰冷的水里,帮地主家挖沟渠,回来冻得嘴都发紫了,才换得那么寥寥可怜的几文工钱……” 沉重的话说完,李素发觉肩头已湿,扭头一看,东阳伏在他肩上,哭得梨花带雨。 “恨不今生早与你相识,当初你和你父亲便不会吃这许多苦楚了,李素,以后一切都会好的,你想做的事放手去做,就算将来你一无所有,一切还有我……” 李素为她抹去眼泪,笑叹道:“其实啊,今生能遇到你,对我来说,很不可思议了。” “……其实大家活得都不容易,郑小楼如是,冯家那个可怜的丫鬟如是,曾经的我,亦如是。如今时势已变,我家的日子富足了,并不等于我会遗忘曾经穷困的日子,我是农户子弟出身,这辈子无论我走到任何高度,出身并不能改变,所以,我亦只是卑贱的一员,他们的苦处,我懂,正因为懂,所以我要帮这个忙,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我帮的不是郑小楼,而是这件事。” ************************************************************ 郑小楼被关进了刑部大狱。 救人的事不能急,要看火候,也需要酝酿。 王直回到长安东市后开始忙碌起来,李素的每一句交代,成了他贯彻不二的信条。 一个末等爵的县子,一个长安城的混混头子,再加一群无所事事的闲汉,一股微不足道的力量,却正做着一件试图撬起朝堂刑部的大事。 紧锣密鼓的部署,却终究先输了一阵。 三天后,泾阳县北垄庄发生了一件骇人听闻的事。 冯家的家主半夜自缢而亡,死前留下了一封遗书,遗书上写得清楚明白,天道不公,儿子残死,公主闹丧,县子欺凌,官府不为,以命相谏,求刑部和大唐皇帝陛下主持公道,否则死不瞑目。 泾阳周县令急白了脸,关中道内向来民风纯朴,鲜有命案,而他泾阳治内数日之间便接连发生命案,更令他胆战心惊的是,冯家家主的死,将这桩案子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周县令急坏了,他很清楚这桩案子背后隐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内幕,刑部的插手,幕后若隐若现的某个大人物,以及冯家家主的自缢,一步一步将案子推向不可测的深渊。 民众舆论已群情激愤,不明真相的人眼里。冯家是受害者,儿子惨死,老子自缢。一家上下绝了户,而凶手。却仍稳稳当当蹲在大牢里,不知何年何月才伏法,这是最不公平的地方。 百姓们坐不住了,北垄庄的宿德元老们更坐不住了,冯家上下一片哭嚎之时,元老们纠集了上百人浩浩荡荡来到泾阳县衙,一群人堵住衙门愤怒呼告,求周县令主持公道。 周县令吓坏了。哪怕对李素稍有一丝偏袒,此时的他也顾不上李素了,原原本本将冯家家主自缢以及留下的遗书派人报向长安城刑部。 一件普通的命案,终于在长安城内炸了锅。 看在外人眼里,这无疑是一件令人愤慨的事,无辜的冯家为此绝了户,凶手却好好活在大牢里,果如冯家家主遗书所言,这是天道不公。 然而看在少数几个知情人的眼里,此事却颇觉玩味。 郑小楼已被关进刑部大牢。不出意外的话,很快就会被判斩监候,只等明年秋决之时。郑小楼人头落地已是板上钉钉的结果了,也就是说,冯家的丧子之仇很快就能报了,冯家主只需安静坐在家中等候便是。 在这形势一片大好之时,冯家主却莫名其妙自缢死了,还留下遗书说什么“天道不公”,明明刑部已在为他主持公道,而且马上就能见到结果,天道何来不公?说来说去却是矛盾之极。而且冯家主死得也颇为蹊跷,没有任何预兆。无缘无故便上吊了,若他真是刚烈性子。为报丧子之仇而宁愿玉石俱焚,当初李素上门时为何却又肯妥协而签了撤状书? ………… 太平村。 王直气得哇哇大叫:“阴谋!这是阴谋!冯家老头一定是被人害死的!” 李素没搭理他,垂着头,手里捏根树枝不知划拉着什么,很专心的样子。 王直没得到回应,不满地瞪着他:“你咋不急咧?冯老头被人害死,留了那劳什子遗书,分明是冲着你来的,有人要害你!” “我知道……”李素懒洋洋地道:“祸水东引嘛,冯家老头一死,民间议论纷纷,刑部便顺水推舟彻查此案,查来查去发现我这个县子曾经登过冯家的门,自然我便脱不了干系,说不定会被当成逼死冯老头的凶手,然后上奏陛下,陛下纵是袒护我,怕也不得不忍痛治我之罪,削爵罢官是轻的,也许会被流放千里……” 王直一呆,道:“你都知道咧?知道咋还不急?我都快急死了!” “流放千里其实不错啊,关中的风景早看腻了,也该去外地转转了,你看啊,大唐天下何其之大,风景何其优美……”李素说着,居然很认真地掰着手指历数各地的风景:“……北方的姑娘,江南的姑娘,陇右的姑娘,岭南的姑娘,以及……各种姑娘,啧!” 王直:“…………” “好了好了,着急有用吗?”李素白了他一眼,仍旧懒洋洋的样子,嘴角却浮起一丝冷笑:“下手真快,郑小楼只是个幌子,真正要对付的人却是我,我还在琢磨他拿什么借口从郑小楼攀扯到我身上,原来用的这一招,够毒辣。” 王直正色道:“李素,对手太厉害,咱们还没动,火已经烧到你身上了,后果很严重,郑小楼救不得了,再往前走一步,你会惹来大麻烦的……其实现在你已有大麻烦了。” “不,该怎么干还怎么干,这事不能停……”李素语气平淡却坚决:“按我前几日交代你的去做,一步都不能少,现在不是救人,而是我和那个幕后之人的暗中交锋了,他已出了手,我若再无表示,恐怕这次真会栽进去,救郑小楼也等于是救我。” 王直似懂非懂地点头。 李素笑道:“别那么没出息,虽然让人先走了一步,可我们还没输,只要这滩水搅浑了,我和郑小楼便无碍。” 王直急急忙忙回长安东市了。 李素独自坐在槐树下,萧瑟的秋风吹拂而过,树枝上最后一片黄叶终于依依不舍地被秋风吹向空中,不甘地摇曳飘舞过后,消失在天际。 李素掏出怀里的镜子,开始欣赏自己的容貌,越看越痴。越看越喜…… “哎呀,美滴很……”李素对着镜子勾起一抹坏坏的笑,然后像发现了新大陆般喜道:“啊!笑起来更有韵味呢。潘安宋玉之貌怕也只是如此这般了吧?” 欣赏了不知多久,李素恋恋不舍地将镜子塞回怀里。仰头望天,喃喃自语:“像我这么英俊白净的绝世美男子,那些人怎会忍心害我呢?真是个丧心病狂的世界……” ************************************************************ 冯家家主死后,刑部的动作很快,拿到冯家主的遗书后,刑部官员首先将泾阳周县令请进了刑部大堂。 这次相请不是述职,而是问讯。 所谓“问讯”,其实实质跟审讯差不多。说法上更客气一点而已。 因为遗书里有一句“官府不为”的话,作为判决命案的周县令,自是第一个要被问讯的官员。 周县令在刑部大堂待了整整两天一夜,才被允许回去,紧接着,泾阳县子兼火器局监正李素被刑部差役请进了刑部大堂,同样也是问讯。 ………… 表面风平浪静的长安城,暗地里风诡云谲。 长安城东市。 清晨,坊官打开坊门,武侯们列队巡梭。整个东市片刻间冒出许多人,开始忙碌奔走的新的一天。 刑部发生的事情对东市毫无影响,店家伙计每日仍旧站在门前热情地招揽着客人。各地的胡商们仍旧牵着骆驼和马匹,穿行在东市的大街小巷,小贩货郎们推着小车,力竭声嘶地叫卖着货品…… 日上三竿之时,吴八斤伸着懒腰,走出东市某条巷内鸽笼一般的矮房子,打了个长长的呵欠后,慢吞吞地朝巷外一家露天的酒肆走去。 吴八斤是个好记又好懂的名字,顾名思义。他的母亲很争气,不但生下个儿子。而且是个大胖儿子,足足八斤重。这是了不起的荣耀,于是索性给他取名叫八斤,用儿子的一生来炫耀他那位英雄母亲。 可惜的是,儿子却实在不太争气,至今为止,吴八斤还只是东市的一个闲汉混混,从小到大没学会别的本事,偷鸡摸狗倒是有一套,随着业务能力的逐渐提高,吴八斤渐渐不满足于偷鸡摸狗,于是有一天狗胆包天,去乡下地主家偷了一头牛,而且艺高人胆大,把牛大摇大摆牵进了长安东市的骡马市,卖了三贯钱…… 这大概是他一生做过的最有出息的事了,失主后来报了官,官府很快找到了吴八斤,二话不说把他拿进大牢,蹲了足足一年才出来。 出来后别无所长,只好继续混迹于东市,过着挣扎温饱,三餐难继的穷苦日子,直到几个月前,长安东市莫名其妙冒出个腰缠万贯的富翁,一副人傻钱多速来宰我的嘴脸,吴八斤自然不会跟这种人客气,恬着一张阿谀奉承的脸便凑了过去。 富翁很仗义,像吴八斤这种闲汉养了足足上百个,每日里啥都不用干,只要大家凑在一起说说闲话,嚼嚼舌根,哪位大臣最近新养了个小妾,哪位大臣被家里婆姨挠花了脸,哪个大户人家的闺女跟某个国子监的书生眉来眼去,暗结珠胎等等,各种*被翻出来,活脱一个狗仔队大本营。 平日大家当成玩玩乐乐的话题,富翁却听得很用心,到了饭时便大手一挥,一群人吆五喝六杀向面摊子,胡饼辣汤管饱,碰到富翁心情好,说不准便会邀大家进酒肆,每人赏两碗浑浊得跟泥水一般的劣酒,一群人喝得面红耳赤后才各自散去。 所以吴八斤最近的日子过得很滋润,每天什么都不必做,他只需要有事没事四处探听一下*,回去当成笑话说给富翁听,说得越多越隐秘,富翁便越高兴,一高兴就撒钱发福利,吴八斤乐坏了,他觉得自己的人生渐渐看到了光亮,也渐渐发现,原来闲汉竟是个很有前途的职业,前提是自己能够随时探听到各种大大小小的*趣闻。 对闲汉来说,打听*趣未实在太容易了,大户人家出来采买的下人必须要进东市,进了东市便免不了和这些闲汉产生交集,上前几句话一寒暄,各种光彩的不光彩的话题全被勾了出来…… 吴八斤是个很有上进心的人,与富翁厮混这几个月后,渐渐地,他成为了这个富翁的心腹亲信。 今日吴八斤和往常一样坐进巷外那家简陋的露天酒肆里,和一帮同样穷困的苦哈哈汉子们熟稔地招呼了一遍后,吴八斤叫了一碗浊酒,与大家围坐在桌前,竹箸挑起桌上一片蔫得快碎掉的莲菜茎送进嘴里,慢吞吞地嚼了几下后,用一种漫不经心的语气跟酒客们说起了酝酿已久的传闻。 “哎,你们知道不?泾阳县北垄庄有户姓冯的人家老子儿子全死了……自缢?呸!就你那狗脑子,别人说啥你就信啥,怎么可能是自缢?” 吴八斤左右环视一圈,故意压低了声音,道:“我在刑部有个体面的杂役兄弟,我可听说了啊,这事不简单,冯家儿子确实是被人杀死的,但冯家老头却是被人害死的,这件事啊,……跟东宫有关。” ************************************************************ ps:大章大章。。。嗯,懒得分了。。。 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五章 流言四起 吴八斤一句话顿时吸引了酒客们的注意,众人懒洋洋的神情立马变得很有精神,不自觉地挺起腰,身子朝吴八斤的方向倾斜过来,正式开启标准的洗耳恭听模式。 “八斤兄,区区一户地主的事,咋跟东宫有关了咧?快说说!” 酒客们七嘴八舌地催促,能和吴八斤坐在一起喝酒的,自然不是什么高端成功人士,大家都是混迹东市的闲汉,每日除了吃喝,最好的乐趣莫过于一群人凑在一起说点趣闻秘辛,特别是官宦或朝堂的秘闻,更是喜闻乐见,大家虽不是朝中重臣,却为大唐朝堂操碎了心。 吴八斤见成功吸引了众人的注意,不由得意地笑了笑,却不再说话,慢吞吞地端起浊酒一口饮尽,意犹未尽地咂摸咂摸嘴。 这副欠抽的样子顿时引来众酒客一阵笑骂,有手头稍微活泛的拍了桌子,豪爽地为吴八斤再叫了一碗酒。 有人请客,吴八斤自然不能再拿捏了,于是清了清嗓子,压低了声音道:“冯家父子之死没那么简单,知道冯家儿子怎么死的吗?对家里一个十二岁的小丫鬟用强,结果丫鬟不从跑了出去,因为害怕被官府拿了当逃奴,大清晨又回来了,结果冯家儿子把那丫鬟先奸后杀,不仅杀了,还杀得不留全尸,手脚全被砍断,最后一刀才割了脖子,一个十二岁水灵灵的小姑娘啊,真下得去手……” 酒肆内顿时静谧无声,众人脸上露出愤恨不忍之色。 “这不成人彘了么?*娘的狗杂碎!姓冯的死得好!”酒客们群情激愤。 也有酒客摇头叹息,黯然道:“该死是该死,可官府不会管,贱籍丫鬟。连头牛都不如,这些年大户人家杀个把丫鬟跟杀狗似的,咱们混迹长安都清楚。朱雀街那边的权贵,每隔几月总会抬出一具尸首。大清早城门一开,不声不响便抬出去城找个野地埋了,再遣下人拿着契书去官府报备一声,官府收了几百文罚钱后问都不问……” 众酒客皆摇头不语。 吴八斤见众人神情低落,亦叹道:“天不报,自有人报。有一位侠士见此不平事,终于出手了,半夜潜入冯家。将冯家儿子同样砍断手脚,最后一刀割了脖子,这位侠士为丫鬟报了仇后很快被官府拿住,当时便痛快认了罪。” 酒客们纷纷发出快意的叫好声,然后又是惋惜的叹息。 一名酒客不解地道:“八斤兄,说了半天都只是冯家的事,跟东宫有何干系?” 吴八斤笑道:“适才说的是前面的事,冯家后面的事便跟东宫有干系了,那位为丫鬟报仇的侠士是泾阳县子李素家的护卫,李素是何人。大家应该都知道吧?” 众人回忆片刻,纷纷点头:“数月前就在这东市里,那位李县子废了东宫属官的手脚。被拿进大理寺关了好些日子才放出来,竟是他家的护卫……” 有几个聪明的酒客忽然露出恍然之色:“原来如此,那李素因东市之事将东宫太子殿下得罪狠了,如今他府上护卫犯了命案,太子焉有放过他之理?这回不仅是那位侠士,怕是连李县子都难逃干系了……” 吴八斤叹道:“不错,命案发生后,刑部竟遣人去泾阳县大牢,将那位侠士拿入长安刑部大牢。各位,刑部很少直接插手地方命案的。这可是不合规矩。冯家命案事发才几日,刑部便迫不及待接了手。这里面若说没有文章,你们谁信?” 众人纷纷摇头。 “侠士被关进刑部大牢,不出意外便会被刑部判为斩监候……”吴八斤带着冷冷的笑,道:“眼看杀子之仇得报,谁知昨日冯家老子却自缢而死,死前留下遗书说什么天道不公,官府不为……” 有聪明的酒客想了一阵,恍然道:“冯家老子之死怕不是自缢而死的!难道是东宫想把案子闹大,逼刑部攀扯到李县子……” 话没说完,酒客忽然住了嘴,讪讪端起酒碗喝了一口,却不再说话了。 虽然言有未尽,但酒客们都懂了,人人露出一副“我已知道真相”的莫测表情。 吴八斤也端起酒碗喝了一口,淡淡地道:“我可什么都没说,你们自己猜到的。” ………… ………… 长安东市一家简陋的酒肆里发生的事情很寻常,三五成群聚在一起议论朝野轶闻而已。 然而,若东市处处酒肆都在议论同一件轶闻,事情便很不寻常了。 这一日,像吴八斤这样从东市某条不知名的小巷钻出来,散落到东市的各个酒肆里,身边聚起一群闲汉说着同一件事的,一共有十来人。 像迅速蔓延的病毒一般,一传十,十传百,短短两日内,长安东市的流言如同当初的天花瘟疫一般飞快扩散开来。 无辜丫鬟惨死,仗义侠士报仇,地主离奇自缢,太子公报私仇…… 整个东市都在流传着太子的传闻,从东市再传到整个长安城。 传闻这东西,可信可不信,长安的百姓们只当听了个乐儿,听过便算了,直到有一天,长安城的百姓们无意中发现泾阳县子李素穿着浅绯色官服,一脸委屈地从刑部大堂都出来,神情沮丧地往城外走。 有好事者四处一打听,原来竟是刑部官员召李素问讯,据说要追究冯家家主自缢之案,泾阳县子已被卷入案中逃不了干系。 再跟这两日的传闻一验证,百姓们顿时全然相信了东市传出来的流言,原来流言竟是真的,东宫太子果然公报私仇…… 不能不信,事实与流言实在太契合了,这年头连油锅里捞个铜钱都能被当成神仙下凡,更何况是众目睽睽之下的事实。 酝酿短短数日后,流言终于爆发出了巨大的影响力,整个长安城都在四处流传,无论酒楼,客栈,商铺甚至是官衙,都在说着同一件事。 沸沸扬扬的流言终于引起了朝臣的注意。 长安城东市,一名老者带着两名随从,慢悠悠走进一家酒楼。 热情的店伙计端上酒菜,老者端杯浅啜了一口,身后便传来窃窃私语声。 老者神情微动,不自觉地倾过身子听。 “哎,你听说了吗?泾阳县冯家啊……儿子虐杀丫鬟啊……老子死得不明不白,却说是自缢……都是东宫太子殿下……造孽呀,大唐有这么一位太子,将来承继大统后,唉……” “真的假的?” “怎会有假?有人亲眼看见泾阳县子从刑部大堂走出来,冯家案子已攀扯到他身上,眼看要被问罪了……” 老者静静地啜饮,将旁人的议论一字不落听进耳中,神情渐渐浮上愠怒之色,布满皱纹的脸上泛起几许潮红。 待到邻桌的酒客转移了话题,老者终于发出一声怒哼,起身狠狠拂袖而去。 此老者不是别人,却是尚书省侍中魏徵。 很多事又很正义的老头,李世民想玩只鸟都得躲着他,而且怕他发现,竟生生把鸟给捂死。 听到传闻的不仅是魏徵,御史台的十数名御史们也纷纷出现在长安城每一个人声鼎沸的地方,静静听着人群里的每一道声音…… ********************************************************** 李素的亲手策划,王直的倾力执行,手下闲汉们的卖力演出,终于挑起了长安城的民间舆论,并且爆发出不可置信的威力。 作为事件的始作俑者,长安城被他闹得沸沸扬扬之时,李素却蹲在太平村王家的院子外,笑得很开心。 开心的源头来自于王家院子里发生的热闹。 身材魁梧的王桩被他的婆姨周氏压在身下,双臂夸张地高高反扭成一个奇怪的角度,王桩脸被摁在地上,满脸通红地挣扎。 “臭婆娘,反了你了!放老子起来,老子马上写休书,这婆姨老子不要了!” 周氏膝盖顶着王桩的背,两手仍扭着他的胳膊,冷笑道:“写休书?行,我先问你,休书的‘休’字怎么写?你现在给我划拉出来,只要你写得出这个字,从此以后我绝不碰你一根毫毛!” 说完周氏很痛快地放开王桩的一只手,让他在地上划拉。 王桩仿佛受到了莫大的侮辱,涨红着脸,非常争气地……在地上开始划拉。 “‘休’字……应该这样,再勾一下,不对……应该右边划一笔,也不对……” 划拉半天,王桩终于真怒了,奋力挣扎起来,悲愤吼道:“太欺负人了!老子跟你拼了!” 砰! 技不如人,王桩再次被周氏压在身下,姿势很羞耻。 “哈哈哈哈……”院子外蹲了半天的李素终于忍不住狂笑起来。 院子里夫妻二人愕然望去,王桩看见李素如同见到了救星:“李素,救我!” 李素笑得直不起腰,喘着粗气连连摆手:“别,你们继续,我只是路过……哈哈哈。” ********************************************************** ps:晚上有事,今天间歇性一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六章 魏徵上疏 婆姨面前怂到这个地步,王桩也很不容易。 被周氏压在身下原本没什么,王桩可能已经习惯了,然而当着好兄弟李素的面被压打,王桩暂时还没调适好心态,面子挂不住了。于是在李素的狂笑声中,王桩恼羞成怒。 “臭婆娘,我要休了你,这次真休了你!休书叫李素帮我写!” 李素哈哈大笑:“不行,‘休’字我也不会写……” 关键时刻拆台,兄弟做不成了…… 倒是周氏颇通人情,见李素在院子外面看热闹,周氏一惊,接着脸刷地一下红了,急忙放开王桩,见王桩衣裳凌乱,还上前帮他整理了一番,朝李素羞怯一笑,匆匆跑回了房里。 李素仍蹲在王家院子外面笑,笑得喘不过气来。 王桩悻悻哼道:“这婆姨不能要了,明就休了她,让她滚回娘家去……” 李素很不厚道地笑道:“休书谁写?” 王桩狠狠瞪他一眼:“你写!” “不,我怕挨揍。” 王桩重重叹气,蹲在地上抱着头忏悔:“当初应该多读点书的,至少要学会写休书……” 学渣的忏悔很真诚,李素踮起脚朝屋里看了一眼,不由好奇道:“咋又挨揍了?你如今已是家里的顶梁柱,上次不是说过你婆姨不敢再揍你了么?” 王桩没精打采地道:“上次挣的钱用马车拖回家后,我婆姨就说过不再揍我了,那时开始每日把我侍侯得周周到到,谁知今日又对我动手……” 说到这里,王桩露出深深的愤世嫉俗之色,恶狠狠地道:“女人都是骗子!” 李素心中燃起浓浓的八卦小火苗。拉着他蹲在路边,一副促膝长谈的架势。 “说说,咋回事?” 王桩瞪了他一眼:“还不都怪你。我现在是香水作坊管事,经常进城跟长孙家查货。往往三五日都住在长安城里不着家,我婆姨不乐意了……” “所以就揍你一顿?” “不,这是小事,男人挣钱不着家是天经地义的事,被揍是因为今早我从长安城回来,我婆姨发现我身上有香味,以为我在长安城里不知跟哪个狐媚子厮混,于是二话不说把我揍了一顿……” 李素目瞪口呆:“这理由……我竟无法反驳。” 王桩嘴角一瘪。快哭出来了:“……我是造香水的,身上哪能没有香味?这顿打挨的太冤了,不讲道理嘛。” “你没跟你婆姨解释?” 王桩闷声闷气道:“回到家后,她闻到香味便动手了,来不及解释,刚刚揍完我以后,我又忽然不想解释了。” 说完王桩抬起头,幽怨地瞪了李素一眼:“……都怪你。” 李素沉默许久,想忍又忍不住,终于还是开口叹道:“能认识你这种怂得一楞一楞的朋友。我真是三生有幸……写休书不?我帮你写。” “揍都揍完了,还休个甚,下次再说……”王桩揉了揉脖子。碰到痛处,倒吸一口凉气。 王桩的手指在地上无意识地画圈圈,李素嫌弃地撇了撇嘴,上前踢了他一脚,不满道:“你能干净点不?地上那么脏,用手指练书法啊?” “不碍事……”王桩憨厚一笑,朝手指吐了口口水,然后在自己衣服上蹭了几下:“看,这不就干净了。” 李素脸色发青。差点恶心得吐了出来:“你离我远点,再远点!” 王桩悻悻一哼:“臭讲究!” ………… “李素。这几日我都在长安城里,如今长安城流言四起。都在说冯家案子的事,里面连东宫太子都牵扯进来了……”王桩露出忧虑之色,道:“这样会不会闹太大了?人家是太子殿下啊,怎么跟他斗?” 李素苦笑道:“不是我想跟他斗,而是我只能选择跟他斗,前日刑部官员把我叫进刑部大堂问话,冯家案子闹大了,杀一个郑小楼怕是满足不了他的味口。” “你的意思是,太子殿下授意刑部把你攀扯出来?” “对,刑部官员问的话很不客气,就差直接问是不是我把冯家家主逼死了……”李素叹道:“我若再无动作,恐怕再过几日,刑部的差役便会直接上门拿我下狱了,冯家的命案十有*要算到我头上,那时侯郑小楼便只算是帮凶了。” 王桩奇怪地道:“陛下不是对你恩宠有加么?太子殿下敢跟陛下对着干?” “陛下的恩宠是有范围的,不可能什么事都袒护我,况且这事摆在明面上的是刑部查案,与太子无关,铁证如山之下刑部拿我入狱,陛下能说什么?” “这事根本不是你做的,哪里来的‘铁证如山’?”王桩怒道。 李素拍了拍他的肩,笑道:“小瓜怂,你还年轻,不懂世道艰险,刑部说有铁证,便一定会有铁证,没有也得有。” 王桩沉默。 许久,王桩抬起头:“我知道老二在帮你做事,有啥我能帮到忙的地方么?” “有。” 王桩站直了身子,兴奋地道:“说,我能帮你做点啥。” 李素正色道:“去把你家婆姨惹怒,然后当我面再揍你一次,最近我压力比较大,需要一个好心情……” ********************************************************* 长安城的流言仍在扩散。 王直养了百十号闲汉,平日管着他们吃喝,却从来不吩咐他们做事,时间久了,闲汉们多少有了几分羞耻心,这次王直挑出十来个称得上心腹亲信的闲汉去散播流言,这十个人卯足了力气,包括吴八斤在内,十个人没日没夜毁人不倦,忙活了几天后,终于刷到了长安头条。 流言的威力是巨大的,有心算无心之下,东宫太子一夜之间成了长安的火爆话题,李承乾猝不及防被猛地推到了风口浪尖。 对付李素的想法不是处心积虑,对太子李承乾来说,李素只是一个暂时得到父皇恩宠的小人物,而且从来没有走进过大唐朝堂的权力中心,这次冯家命案,李承乾只是顺手而为,捎带借此机会把李素收拾了。 然而他万万没想到,长安城里竟莫名其妙冒出针对他的流言,流言来势汹汹,如今已闹到长安人尽皆知的地步。 太子不仁不义,太子公报私仇,太子心胸狭窄……所有流言大抵便是这些内容,总之,李承乾的太子形象一落千丈。 李承乾快疯了,流言太恶毒,该死的是,这些流言居然把他真正的心思猜了个*不离十,仿佛冥冥中有一双眼睛冷冷看着他的所作所为所思。 民间说什么并不重要,麻烦的是人们在扩散流言时,御史台无数名御史静静坐在人群里,一字不落地将流言记了下来,一件小小的命案,终于闹上了朝堂。 流言散播后的第五日,尚书省侍中魏徵上疏参劾太子李承乾,历数太子十过,其中包括用度奢靡,掳掠良妇,纵欲恣欢,残暴不仁,奏疏里,魏徵将李承乾曾经犯过的错全部翻了一遍旧帐,最严重的一条便是指使刑部构陷直臣。 “……郑声淫乐,好之不离左右;兵凶战危,习之以为戏乐。既怀残忍,遂行杀害。” 魏徵的劾疏里,这句话说得可谓十分严重,几乎把太子骂成一个丧德失节的昏庸少主,朝堂之上掀起不小的波澜。 李世民看完奏疏后神情很是不悦。 令人奇怪的是,不悦的对象不是冲着李承乾,而是冲着魏徵。 没办法,这老头太讨厌了,什么事被他逮着都要管一管,李世民自认识魏徵以来,对他动过的杀念不下十次,因为魏徵不但比唐僧还罗嗦,而且管得还很宽,看什么都不顺眼,典型的仇富*丝形象,陛下这里不对,那里不对,在魏徵面前,李世民这辈子活得不像皇帝,像孙子,还偏偏不能杀他,圣君嘛,就是要胸怀博大,有容人之量,杀了这么正直的大臣,怎么配得上圣君的称号? 然而这次魏徵给太子贴了一张大字报,李世民感到很愤怒,他愤怒的不是这件事,而是魏徵这个人。 东宫的位置自古以来便是很敏感的话题,这个话题不是什么人都能议论的,特别是魏徵说话还这么难听,李世民心中由衷生了一股反感。 龙颜不悦的结果便是朝会不欢而散。 而魏徵的奏疏,这次并没能引起李世民的重视,或者说,李世民根本不想重视。 东宫内,李承乾闻报以后长松一口气,接着勃然大怒,指天恨恨骂了魏徵几句后,便下令彻查流言,找到源头,把那个散播流言的人找出来送到刑部明正典刑,太子的名声迫切需要洗刷刷。 东宫属官和太子卫率人马出宫散入长安坊间,开始寻找那些散播流言尽说大实话的混帐…… 不得不说,东宫里面还是有人才的,经过两天寻找,终于锁定了吴八斤等人,太子卫率的人马冲进他们家锁拿时,愕然发现吴八斤等人早已杳无踪迹,莫名消失了。 ********************************************************* ps:情节即将有大转折,很费脑子,所以写得慢一点。。。(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七章 魏王亮剑 散播流言的吴八斤等人消失,这件事成了死无对证,太子李承乾这才察觉到浓浓的阴谋味道。 原以为是泄露风声自然而然引发的流言,直到现在李承乾才发觉不对劲。 再往下便查不下去了,满城风雨,人言如虎,纵然是大唐的太子也无法堵住别人的嘴,这年头朝堂民间风气出奇地开放,李世民铁了心要构建大唐和谐社会,尽全力让大唐的百姓活得开开心心,百姓们说什么都不拦着,因为只有这样才是圣君气度,大唐才是盛世气象,当初长安附近闹天花,市井坊间的百姓有怨气,把玄武门这种不光彩的事情都拿出来说,李世民照样无可奈何,还得拼了命的采取积极措施治疗天花。 皇帝都无可奈何,太子能有什么办法堵百姓的嘴? ………… 太平村。 长安城的流言似乎与太平村无关,这里距离长安只有数十里,却仿佛与世隔绝,乡亲们极少走出村子,外面的人也极少进来,大家过着自给自足的日子,与世无争,与世无求。 李素的不求上进或许也是被这个村子传染的,村子里平静安宁的日子过久了,外面的一切权利纷争似乎都变得很可笑。 走出去的人再回到这里,心境总有些变化,类似于看破红尘的豁然与通透,比如王直。 长安东市里养着一群闲汉,每天过着前拥后呼的日子,不愁吃喝不虞生计,势力越发壮大,如今东市里无论各家店铺的掌柜伙计,还是千里之遥跋山涉水而来的胡商。都知道东市王大哥的名头,王直已然成了长安东市里一号人物,这号人物手下虽有势力。难得的是从来不偷也不抢,不仅如此。遇到那些手脚不干净的蟊贼,王直的手下还能帮着武侯和坊官揪出来,并且严厉约束手下,绝对禁止在东市行敲诈勒索偷盗之事,违者废其手脚。 王直的这些举措自然不是他想出来的,而是背后的李素认真告诉他的,大唐没有黑恶势力团伙发展的土壤,官府绝不会容许一颗脓肿恶瘤败坏市井风气。尤其还是大唐的国都长安城里,所以王直和那些手下若想在长安东市立足,首先谨记的一条便是不能和官府和国法作对,不仅不能作对,还要帮忙主动维护国法,与官府和市井商贾们广结善缘,只要得到了别人的尊重,东市这块地方尽可从容长守。 李素的话总是没错的,王家兄弟对他向来信服,王直照着李素的话去做。没过多久便赫然发现,东市无论武侯坊官还是来往的商贾伙计,看见王直后脸上多了一抹笑容。 后来王直帮着武侯拿过几个不长眼的小蟊贼。第二天坐在酒肆里和闲汉们吹牛扯淡的时候,巡街的武侯忽然主动跑过来,笑着和他打招呼,并且对他用上了“少郎君”的尊称,王直面不改色,心中却长吁一口气。 看来,自己已经可以在东市落地生根了。 ………… “吴八斤等人都被我秘密送出长安了,找了一个胡人商队,跟着胡商们出城去了陇右……”王直咧了咧嘴。笑道:“太子若想找到散播流言的源头,恐怕还得辛苦往陇右跑一趟。” 李素蹲在院子的槐树下。淡淡地道:“所有参与此事的人全都送出长安,你也先躲一阵子……” 王直满不在乎地笑道:“这十个人与我从来都是暗中来往。手下养的那些闲汉们根本不知他们与我有干系,太子查不到我头上的。” 李素看了他一眼,道:“你无所谓我就更无所谓了,行,你在东市好好活着吧,一定要长命百岁啊。” 王直傻傻看着他,沉默半晌,喉头一动,吞了口口水,干笑道:“我决定听你的话,躲起来比较好……” 说完王直露出崇拜的神色,道:“几句闲话碎嘴子便把太子逼到墙角进退不得,听说昨日连尚书省侍中魏徵都上疏参劾太子,十大过错令陛下很恼火,朝会不欢而散……这一切竟是我和十个心腹手下干出来的,陛下啊!朝会啊!我真厉害。” 李素皱眉,原来这家伙崇拜的是他自己…… 王直崇拜完自己后,扭头望向李素,很敷衍似的补充了一句:“你也很厉害,你是怎么想到这一招的?” “民间舆论自古以来便是成就功业的利器,远至秦朝时便有鱼肚藏字,里面写着‘大楚兴,陈胜王’,引得百姓士卒纷纷传扬,从而获取了民心,这就叫舆论。三人成虎,众口铄金,一直以来民心可用,只是很多人只懂得在战时才用,其实太平年景里也可以用的,一句流言散播出去,众人口口相传,传到满城风雨,这个时候,事情的真伪已不重要了,一句错误的谎言有一万个人异口同声去说,它就是真理,这句谎言便成为了诛心的利器,谁敢置疑便灭了谁。” 王直听得目瞪口呆,这番话里很多新词他闻所未闻,根本没听懂,迟疑了许久才露出很不真诚的崇拜表情。 “不错,果然是这样!你真的好厉害……” 李素瞥了他一眼,气定神闲地道:“没指望你能听懂,所以没必要说这种不真诚的违心话,你只需要露出一个敬畏的表情便足够。” 王直于是露出一个不明觉厉的表情…… “收到!好了,接下来便不关咱们的事了,派个信得过的手下去魏王府外盯着魏王殿下的动静便够了。” 王直发现今日的李素很高深,自己完全跟不上节奏,很挫败地耷拉着脸道:“魏王……又是怎么回事?咋跟他有关系了?” 李素露出神秘的笑容,道:“太子这个位置,眼红的人太多了,其中以魏王尤甚,他的眼睛都红成兔宝宝了,如今长安风言四起,全是针对太子的,太子出了如此大的纰漏,素有野心的魏王怎么可能毫无动作?咱们提起了话头,然后拍屁股便撤,接下来魏王会帮咱们补完后面的情节,咱们看戏便是。” 王直傻傻看着面露阴险笑容的李素,然后露出更加真诚的崇拜表情。 李素高兴极了:“乖,眼睛不要眨,再亮一点,要有星星……” ********************************************************** 不出李素所料,魏王果然有了动作。 李世民从来不是个好父亲,宠爱太子李承乾的同时,对魏王也十分看重,谁都不知道当今陛下为何有如此矛盾的行为,按说太子是他亲自册立的,为了帮太子树立权威,便不能对其他的皇子太过宠爱,否则便是打击了太子的威信。 然而李世民却对魏王分外看重,经常当着朝臣的面夸赞他,而且三不五时便赏东赏西,甚至为了他而破除了律法和礼制,允许魏王李泰不必去封地任职,可以留在长安专研学问,并且魏王仪仗排场一加再加,几乎与太子仪仗并肩齐名。 给了魏王如此多的不应该有的恩宠,魏王怎么可能没有一点野心和想法? 大唐天家内的不安定因素,全是李世民亲手造成的。 如今长安城内莫名其妙刮起一股针对东宫太子的歪风邪气,魏王李泰看在眼里却喜闻乐见,李素没猜错,如此良机若不打铁趁热给太子殿下添添堵,实在对不起自己的野心。 流言在长安城满天飞之时,朱雀街的魏王府悄然窜出几条人影,像浪花跳进大海,寂然无声地融进人群中…… 接下来的几日,长安城的流言毫无预兆地升级了。 太子李承乾曾经的劣迹一桩桩被翻了出来,尚书省侍中魏徵的谏太子十过的奏疏被传得人尽皆知,冯家命案的流言也突然扭转了方向,变成了全是太子幕后操纵,从冯家儿子虐杀丫鬟开始,便是太子精心布下的一个杀局,为的是除掉曾经得罪过他的泾阳县子李素…… 东宫再次被打得措手不及,当晚东宫和魏王府的灯火彻夜未熄,两方的幕僚属官整夜无眠,聚在一起商议攻守对策,双方都被闹得鸡飞狗跳。 以冯家命案为由头,事情越闹越大。 这两年由于李世民的恩宠,魏王李泰滋长了野心,有野心的人从来都会把握机会,做好一切夺嫡的准备,如今魏王麾下可供其驱使的朝臣不在少数,这次是推翻太子的大好时机,双方阵营里的一些朝臣们终于忍不住浮出水面。 继魏徵上疏之后,御史台十余名御史再次上疏,历数太子之过,冯家命案自是无可避免地成为了众御史对太子口诛笔伐的绝佳利器。 有人针对,自然便有人力保,御史们上疏之后,三省跳出许多朝臣为太子辩护,双方阵营泾渭分明,朝堂上吵成了一团乱粥。 直到这个时候,李世民才赫然发觉事情的严重性。 *********************************************************** ps:还有一更,可能会很晚,因为我的作息又乱了。。早睡的同志别等了、、 还有,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八章 以退为进 从内心来说,李世民是非常反感朝臣对太子指手画脚的。 因为太子是他亲自册立的,而且是他与正宫长孙皇后生的嫡长子,当年玄武门之变,李家老二逆袭老大的事迹被世人诟言十多年,于是登基称帝的当年便赶紧立嫡长子李承乾为储君,这个举动很清楚地向世人表明了他的态度,——逆袭的事只此一次,下不为例,以后还是老大当皇帝。 册立嫡长子的态度很及时也很英明,因此而压下了朝臣们的不满,那些道德大儒们才忿忿不甘地暂时原谅了弑兄杀弟逼父退位等等禽兽行径。 所以太子已不仅仅是个身份,而且还是大唐社稷稳定的象征,是李世民必须倾尽全力维护的东西,他容不得旁人对李承乾指指点点,数日前魏徵上疏参劾太子,已令他非常不悦,刻意冷淡应付了事。 然而时至今日,在有心人的挑动之下,事情已闹大了,朝会上吵成了一团,李世民不得不重视了。 群臣参劾太子,这是动摇国本。 满腹怒火的李世民面对朝臣的责难,阴沉着脸只说了两个字:“彻查!” 从事情的起因查起,先查冯家,然后郑小楼,泾阳周县令,泾阳县子李素,高阳公主,刑部官员,包括东宫太子……但凡涉及到的人或事,全部查一遍。 ………… 长安城的气氛忽然变得压抑起来,无论坊间还是长安各部官衙都人心惶惶。 李世民的震怒暂时惊慑了所有人,东宫也好,魏王府也好,刑部也好,都不敢擅动。事情到了这等关节,再动一下便落下话柄了。 朝会上的风气也变得颇为怪异,针对太子或为太子辩护的双方人马都闭了嘴。唯独只剩一个魏徵仍在上窜下跳,恨得李世民牙痒痒。又不能拿他怎样,圣君啊,圣君啊,我要当圣君啊…… 可以肯定,魏家的女性祖宗先人倒了霉,不知被天可汗陛下用嘴宠幸过多少次。 ************************************************************ 李素觉得自己在走钢丝,事情发展到这一步,自己的处境已经很危险了。稍微一点偏差都有可能万劫不复,若然败露,纵然李素是千年不世出的天才,李世民恐怕也不会原谅他,至于会把他活剐成多少片,这个已不重要。 李世民派出的官员已查过了冯家,坐实了郑小楼杀冯家之子,然后很快找到了李素家,因为郑小楼是李素的护卫,而且案发以后。李素登了冯家的门,这便逃不了干系。 就在事实一步一步即将全部浮出水面时,泾阳县子李素又给朝堂上了一剂猛药。——或者说给李世民狠狠添了一回堵。 李素病了,病得很严重。 当李世民派出来的官员查到李素家时,李素躺在床榻上面色腊黄,气若游丝,眼看就剩一口气了。 李素的身份不同寻常,官员大吃一惊,急忙相问,然后才明白,数日前被召到刑部问讯冯家命案时受了惊吓。回家后便病倒了,一直卧床不起。 少年郎。胆子小嘛,经受不起恐吓的。一吓就病,病得非常果断。 生病不算添堵,添堵的是,卧病在榻气若游丝的李县子当着调查官员的面写了一道奏表,请求官员带去太极宫面呈陛下。 奏表的内容简单易懂,翻来覆去只有一个意思:臣纵容护卫杀人,触犯国律,玷辱太子声名,罪该万死,臣自请辞官去爵,并流放千里。 奏表里用辞很诚恳,忏悔很真挚,只是字里行间却透着一股子比酸菜还酸的委屈味道。 ………… 冯家命案里,从浮出水面的事实来看,李素牵扯的并不深,唯一的把柄便是登了冯家的门,剩下的便全是关于如何被太子公报私仇,如何被暗算等等,完全是个受害者的角色。 而这一吓又一病,并且还吓得递上了辞官去爵的奏表,无疑令受害者的形象愈发深刻,以退为进,李素演得太投入,完全停不下来。 太极宫。 看着李素呈上来的辞官请罪奏表,李世民神情颇为精彩,一会儿红一会儿青。 “哼,一手飞白倒是有些模样……”这是李世民的第一句评价。 “辞官?去爵?还请罪?”李世民的眉头蹙得很深。 殿内的官员静立不语。 李世民露出关切之色:“李素病得很重吗?” 官员急忙道:“臣见李县子时,李县子确实卧病在床,据说从刑部回来那天便病倒了。” 李世民慢吞吞地道:“此案,与李素牵扯很深吗?” 官员苦笑:“臣只查过冯家,查到郑小楼确是李县子家中护卫,也确实杀了冯家之子,至于后面的,臣尚未知也。” 李世民垂头又看了一遍李素的奏表,这次看得很仔细,一个字都没错过。 许久之后,李世民露出莫测的笑容:“这小子……卧病是假,受了委屈才是真,哈哈,这奏表,隔老远便闻到一股酸味。哼,上次大理寺装了一回疯,这次又来!” 顿了顿,李世民的笑容渐渐收敛,眼中露出厉色:“朕倒也听说了不少事,空穴难免来风,刑部确有官员要把此案攀扯到李素身上,所以才召泾阳县令和李素进刑部问讯,李素被吓得病倒,且先不说真病还是假病,估摸确实在刑部受了委屈,你去查查刑部,朕要知道此案到底牵扯了多少人!” “遵旨。” 官员退去后,李世民面色迅速阴沉下来。 对李素的为人,李世民多少明白几分,他不是那种主动招惹是非的人,向来都只肯在朝堂权力中心的外面游荡,有心对他委以重任,这小子跟倔驴似的,拉着不走,赶着倒退,死活不肯再往前进一步,与他来往者皆是一些性情直爽的大将军,平日里埋头只顾做买卖闷声发财,仕途上却从未见他有过上进心,火器局里布下的密探每月奏报的内容,皆是这小子怎样偷懒耍滑,怎样悠闲玩乐,睡觉的姿势怎样舒坦,吃零嘴的样子怎样难看…… 这样一个人,若说他指使护卫杀冯家的人,李世民绝不会相信。 那么,刑部为何非要把这个罪名安在李素头上呢?长安城里喧嚣尘上的流言难道真的毫无根据吗? 李世民呆坐许久,神情疲惫地揉了揉眉心,喃喃自语:“承乾,朕希望不是你……”(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九章 朔望朝参(上) 被太子和刑部歪曲的冯家命案真相,长安城的舆论渐渐将它扭转过来,然后用最客观的事实展现在李世民面前,李素的目的达到了。 很费心思,结果还算不错,至于冯家命案的最终结果,已不是李素能左右的了,为了救郑小楼,他拼尽全力冒着掉脑袋的风险,也只能做到这个地步,而郑小楼的生死,看天意。 演戏演全套,装病的李素只好每天待在家里不出门,气若游丝嘛,恬着一张精神百倍的脸到处瞎逛未免太侮辱皇帝陛下和朝臣们的智商了。 在家也不无聊,每天练练字,看看书,眼看冬天快来了,叫薛管家请几个工匠,指导他们把家里的桑拿浴室好好修整一番,顺便在自己卧房里砌个土炕,三九寒冬打着赤膊钻进热如炎夏的浴室蒸一柱香时辰,一身大汗出来洗一遍,再往炕上一躺,一壶冰镇葡萄酿下肚,哎呀,美得下炕连鞋都不认识…… 李道正对儿子近几日的表现有点奇怪,好好的非要躺在床上装病,官员上门探望,他还一副临终弥留的模样,弄得李道正心中莫名生出几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戚,官员一走又变得活蹦乱跳,又是修浴室又是砌土炕,忙得不亦乐乎。 “冯家命案闹得很大?”李道正问得很直白,半辈子老农居然也有一颗对政治敏感的心。 李素苦笑,点头:“是闹得有点大,郑小楼生死难料,孩儿也有点危险……” “所以你在家装病?” “是,不仅装病,还上表辞官了。等着陛下表态……”李素老实承认。 李道正眯眼想了想,摇头叹道:“当官的事,我也不明白。儿啊,你长大了。凡事自己拿主意,你觉得对的事情便去做,结果坏了不要紧,至不济咱家还有几百亩地,这些都是留给你的。” 李道正说着,语气变得严肃起来:“……但是你要记住,不管做甚事,一定要保住性命。像庄稼地里的野草一样,草被铲了不打紧,只要埋在土里的根还在,来年春天一定又会发出新芽,若是连根都被除去了,就没指望咧,你的这条命就是你的根,一定要保住。” 李素露出惊奇之色,盯着李道正瞧了半晌,吃吃地道:“爹。咱们认识这么久,孩儿还是头一次听到您说如此深妙的大道理,爹您很有才啊……” 李道正板起脸:“老子又想抽你了……我和你认识多久了。啊?” 李素脑中迅速浮起一个怪异的想法,肚里坏水一冒,朝老爹眨眨眼:“爹,咱们玩个快问快答的耍法,成不?孩儿问一个问题,您不假思索飞快答出来……” “你要问啥?” “爹,咱家多少亩地?” “四百。”李道正回答得很快。 “多少间房?” “二十来间吧。” 李素的语速慢慢加快:“咱家多少下人?” “十二个。” “管家姓什么?” “薛。”李道正的回答也越来越快。 “您中午吃的什么?” “羊肉。” “喝了多少酒?” “三盏。” “我娘啥出身?” “开国功勋之……”李道正脱口而出,接着忽然警觉,后面半句生生顿住。然后睁大眼睛发呆…… 李素露出得逞的奸笑:“爹,你知道得太多了……” “瓜怂。敢戏弄老子!”李道正暴怒,跳起来的同时。降魔法器也应咒而出。 李素早有准备,法器落在身上之前飞快抱头鼠窜。 李道正追不上,大怒之下将法器嗖的一下脱手飞出,李素一声惨叫后身影飞快消失不见。 ************************************************************ 很有收获的一天。 玩弄了一下小聪明,套出老爹的话,原来那位素未见面的娘竟跟开国功勋有关,如今的开国功勋大多是四五十岁壮年,只不知是哪一位,没关系,来日方长。 还有一个收获,李素发现老爹竟学会了凌空驭藤条的远程打击手段,证明老爹……渡劫升级了? 好心塞,以后还能愉快的招惹他吗? ………… 家里装了几天的病后,冯家命案终于有了结果。 这天上午,一位名叫姜谷的中书舍人拜访李素,李素赶紧回房躺着,继续一副气若游丝奄奄一息的模样等着糊弄这位中书舍人的探访。 失望的是,姜谷对李素奄奄一息的样子视而不见,只是一脸公事公办的神情转达了李世民的旨意,旨意很简单,明日太极宫朝会,陛下宣泾阳县子李素参与。 “姜大人莫闹,下官病入膏肓还参与朝会……”李素病得很不专业,脱口便推辞。 姜谷的脸色有点难看了:“李县子你才莫闹,陛下说了,冯家命案明日见分晓,还装下去有甚意思?” 李素神情一滞,怎么又被看穿了? 姜谷又笑道:“陛下知李县子受了委屈,李县子的病呢,也该痊愈了,明日便是朝会,再装下去太耽误事,李县子觉得呢?” 犹豫了一下要不要继续装下去,最后李素还是决定不矫情了。既然已被看穿,再装就是赖皮了,未免落了下乘。 于是病入膏肓只剩一口气的李素忽然精神百倍从床上弹了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脚,露出无比惊奇的样子:“咦?好神奇,我的病居然不药而愈了!” 姜谷:“…………” ………… ………… 大唐的朝会一般定在卯时,大概早晨六点多的样子,朝会并非定制,勤勉的皇帝自是每日朝会不断,若是懒惰一点的皇帝,则要看他的心情了。只不过每月初一,十五两日是必须要有的大朝会,名曰“朔望朝参”。三省六部内的九品以上官员必须都要参加的。 李素命好,虽然是五品官员。但火器局直属皇帝所辖,不在三省六部之内,所以李素从来没参加过朝会。 明日是十一月初一,恰好是朔日朝参的日子。 参加朝会很麻烦,对李素这种住在长安城外的官员来说尤甚,早晨六点多朝会便已开始,显然不能等到明日早晨才动身,朝会这种事。皇帝可以迟到,但朝臣是一定不能迟到的,若碰到一个恰好有起床气的皇帝,万一心情不太爽,迟到后被拉出去剁掉也不是没有可能。 所以李素接到李世民的旨意后马上便动了身,当天住进长安城礼部官驿里,待到第二日天没亮,各坊坊门还未开启时,便要佩带好腰牌,穿好官服。保险一点的话连官凭告身也要随身携带,然后一路敲开坊门,径自朝太极宫而去。 这一夜。官驿内的李素失眠了。 冯家命案明日便有结果,李素不由生出几许焦虑。 郑小楼的死活,只看明日了,总观自己这几日的表现,其实也只是一通乱拳砸下,东宫被砸得措手不及,毕竟利用民间舆论这种法子,只有乱世才有人用,李承乾没料到如今太平年景里也有人用。而且流言的影响如此之大,数日内便将原本歪曲已成定局的命案完全扭转过来。 李素借到了“势”。也巧妙地利用了“势”,然而最终的结果是喜是悲。却不是他能左右的。 令李素忧虑的是,从流言闹得满城风雨开始,东宫便一直没有任何动作,当然,满城风雨之时保持沉默是明智的,可是李素总觉得不踏实。 李承乾……是否埋伏了后手呢? ………… 清晨,寅时将过,百官上朝。 李素穿戴好官服,佩好腰牌后敲开了坊门,坊官仔细检查了他的腰牌后朝他躬了躬身,然后打开坊门放行。 一路走到太极宫承天门前,天还没亮,宫门前已有许多朝臣在等候。 李素眯着眼扫了一圈,发现了几道熟悉的身影,急忙走过去行礼。 “小子拜见程伯伯,牛伯伯,李伯伯……” 一圈鞠躬下来,头有点晕,都不记得谁还没行礼,直起身仔细回忆了一下,都是一帮杀人不眨眼的老杀才,一个都不能得罪,于是李素不大确定地又朝程咬金施了一礼:“小子拜见程……” 屁股上无端挨了一脚,英国公李绩很不爽地瞪着他:“行了一礼又一礼,你小子啥意思?给程老匹夫送终呢?” “啊?”李素愕然,急忙赔罪:“小子不懂事,给程伯伯赔礼……” 程咬金穿着紫色官服,腰带上很不讲究地斜插着一块象牙芴板,眯着眼朝李素阴笑:“不打紧,下月白酒作坊的进帐扣你十贯,算是给老夫赔礼了。” 牛进达上前给他整了整官帽,然后狠狠拍了一下他的肩:“小娃子咋也来朝会了?陛下特旨召你来的么?” 李素急忙应是。 程咬金与牛进达飞快交换了一下眼色,压低了声音道:“冯家的案子?” 李素苦笑:“是。” 牛进达左右环视一圈,将李素拉到一个偏僻的地方,沉声道:“近日流言传得满城风雨,小娃子你给老夫说实话,是你闹出来的吗?” 李素急忙否认:“不是,小子虽浑,也没那么大的胆子,我一个小小县子怎敢招惹太子殿下,牛伯伯莫吓小子……” 牛进达仔细打量了他几眼,方才点点头:“老夫左思右想,也觉得不应该是你,你小子虽在长安闯下一个‘小混帐’的恶名,却也不是不分轻重之人,东宫可不是你能撼动得了的……如此说来,近日的流言,怕是与魏王脱不了干系了……” 李素急忙重重点头,非常诚恳地道:“小子老实人,做不来散播流言的事,必是魏王干的……” ——我只干了前半段而已。 牛进达沉默着又打量了他半晌,然后叹道:“本来老夫以为不是你,可你说你是老实人,老夫又不得不怀疑你了,回想这桩事带着几分龌龊味道,倒真有你平日为人处世的几分神韵……” ************************************************************ ps:还有一更,呃,还是有点晚。。。正在拼命调整作息。。。(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章 朔望朝参(中) 明明是清清白白的散播流言,一没有荤段子二没有撸点,什么叫“龌龊味道”?太侮辱人了,若不是不方便承认,真想跟牛进达划地绝交。 牛进达看着李素一脸诚恳且清白无暇的样子,一时倒也无法确定此事究竟是不是他所为,猜疑半晌,最后叹了口气:“小娃子,不管是不是你散出去的流言,老夫只希望你没忘记上次与你说过的话,跟皇子有关的一切事情,能躲多远便躲多远,你掺和不起的。” “是,小子记住牛伯伯的话了,只是……”李素面露苦笑:“只是这一次,真不是小子主动招惹的。” 牛进达点点头:“老夫大抵已知道,今日陛下既然宣你参加朝会,想必冯家一案会有结果了,你家那个姓郑的护卫老夫无法周全,但是你嘛,老夫和程老匹夫这点老面子搁在朝堂上,想必还是能保得下的,今日你不必有顾虑,据实而言便可。” 李素心生感动,真心诚意地朝牛进达长揖到地:“小子多谢牛伯伯,程伯伯周全。” 牛进达笑了笑,道:“情分是情分,老夫和程老匹夫保你倒也不全是情分,只盼你多弄点新奇玩意出来,日后大唐将士攻城拔寨能少死几个人,便是无上功德了。” 话音落,承天门上方的城楼上忽然传来几声悠扬绵长的铜钟,百官神情一凛,纷纷按品阶排好朝班。 李素也赶紧与牛进达程咬金告了声罪,非常低调地在朝臣队伍最末尾站好。 良久,承天宫门缓缓开启,卯时二刻,百官入宫朝参。 入承天门,进嘉德门。太极门,入太极殿。 自贞观三年以后,李世民朝参听政便定在太极殿。 百官入宫后鱼贯而行。李素一言不发跟在朝臣队伍后面走,一直走进太极殿。李素在靠近殿门的位置停下,然后和所有人一样屏息静气等待李世民临朝。 主角总是压轴出场的,等了一柱香时辰,李世民终于姗姗来迟。 令李素比较满意的是,皇帝视朝时百官不必下跪,只是躬身行礼。 大唐的礼仪不繁琐,君臣都很务实,虚头巴脑的礼节能省则省。哪怕是大朝会的日子,也只是匆匆行了一礼,然后房乔,长孙无忌等文臣出班,开始禀奏国事。 李素是第一次参加如此正式的大朝会,觉得很新奇,贞观年的朝会进行得很有效率,没有太多假大空的口号和思想辩论,朝臣提出事情,旁人说出解决方法。若是方法不合宜,很快便有人出来反对,然后说出反对的理由。以及自己觉得正确的方法,两方若争执不下时,才有人拿出孔孟语录作为武器反击,争执到最后无法解决时,李世民作为裁判便出声干预,然后一言而决最后的处理方法,接着进行下一个议题。 很有意思的场面,有种后世议会的味道,李素只有一个体会。那就是务实,朝堂之上从一国宰相到小小的御史。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就事论事,没有一句多余的废话。而且气氛很活跃,李世民对君臣之间的气氛拿捏得非常精妙,气氛紧张之时,他会适时地开一两句玩笑,这时朝堂上无论想笑不想笑,都很给面子地笑两声,笑完后顿时找回了彬彬有礼的状态,一派儒雅地继续讨论…… 大唐立国短短二十年便奠定了盛世的基础,不是没有原因的,只从朝会上君臣的表现便能窥一斑而知全豹。 为了创下盛世,君与臣都很用心,这是他们亲手打下的江山,所以比谁都懂得珍惜,因为珍惜,所以希望它能更强大,走得更远。 国事商议了两个时辰,时已近中午了,终于告一段落。 大殿内徒然一静,一股莫名的压抑顷刻间袭扰心头。 李世民一脸平静,捋须不语,微笑着环视群臣。 良久,殿中侍御史张行成忽然站了出来,当着君臣的面,提起了泾阳县北垄庄地主冯家命案。 一件普通的命案竟然闹上朝堂,大唐立国以来从未发生过,然而这次不仅仅是几条人命,更将东宫太子牵扯其中,这件命案闹上朝堂也就不奇怪了。 李世民和朝臣们静静听着张行成细述命案始末。 张行成说得很慢,仿佛出口的每一个字都经过慎重的思量,而且出口后落地生根,颇具分量。 冯家命案早已闹得人尽皆知,张行成也没说出太多的花样,只是最后总结时才有了几句令人耳目一新的亮点。 “……臣奉旨彻查冯家命案,刑部五名仵作查验冯家家主冯安福的尸首,发现其自缢之说尚有可疑之处,冯安福后背有抓痕三处,手臂淤青一处,口中上颌牙齿松脱两颗,腹腔脏器内出血等等,显然冯安福死前有过反抗挣扎,并非自缢而亡,臣由此推断,冯安福留下的所谓遗书,亦非其本意,不足为信……” 证据很详细,无论保太子派还是反太子派的大臣皆点头不已,只是许多人的目光不由自主地投向殿内朝班末尾的李素,目光复杂各异。 张行成接着道:“至于冯安福之子冯贵之死,案发当晚,冯家共计五名家仆亲眼所见泾阳县子李素府上护卫郑小楼浑身是血从冯贵的卧房走出,当时手里仍有凶器,冯家家仆不敢阻拦,任由离去,臣分别讯问过冯家家仆,五人口径一致,细致无差,泾阳县令周方硕锁拿凶手后当即提审,郑小楼亦亲口承认杀冯贵之事实,臣有泾阳县衙人犯亲笔画押口供一份,可为此案佐证。” 张行成说的每一句话都很严谨,每一个细节都有足够的证据用以佐证,不仅李素佩服得五体投地,连双方阵营的朝臣们也无话可说,双方保持着一种诡异的平静。 李世民见殿内气氛诡异,不由微微一笑,道:“好,冯家命案前半段,卿等想必都清楚了,有理有节,张卿不愧是我大唐一员干吏……” 说着李世民的目光不经意般扫了一眼缩在大殿末尾角落的李素,笑道:“张卿继续说,坊间传言沸沸扬扬,言及东宫太子欲借此事攀扯泾阳县子,公报私仇,诛除宿敌,此事属实否?” ********************************************************* ps:又熬了一夜。。。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一章 朔望朝参(下) 李世民这句很平淡的问话,却在殿内激起千层浪。 这几日朝中争论不休,争来争去,其实争的就是这句话,也是所有人关心的真相。 是啊,大唐未来的储君,到底有没有干过挟怨报复,攀扯株连的恶事呢?如果他果真干过,那么今日的朝堂必然掀起狂风巨浪,十一年来好不容易树立起来的太子威信一朝丧尽,朝臣们不会容许一个心胸狭窄不辨是非的太子成为大唐未来的国君。 太子是国本,是未来的社稷,太子的品性也决定着下一代帝王领导下的大唐的兴衰,所以大唐的太子一定要品行皆优,可以不如他父皇一生创下的功绩,但一定要有博大宽容的胸怀去守住父皇的功绩,所有这一切,必须以“品行皆优”为前提,若是做不到,朝臣们不介意换个人来当太子。 也多亏了李世民的繁殖能力强大,生了十四个儿子,朝臣们才有底气考虑换不换太子的事,时间若往后推一千年,有一位明朝皇帝,一生只娶了一个老婆,只生了一个儿子,那位独生子昏庸荒淫得一塌糊涂,大臣们只得打落牙齿和血往肚里吞,没办法,千顷地里一棵独苗,想换人都找不到替补,那一段岁月可谓是明朝里面别无选择的黑历史。 此刻李世民问起这句话,朝臣们的心顿时悬了起来,大家纷纷抬头望向李世民,然而李世民的表情却非常平静,从他脸上丝毫看不出任何端倪。 张行成的神情同样平静,板着一张严肃的脸一丝不苟地道:“臣派差役秘密察访过,长安坊间针对太子殿下的传言自贞观十一年十月廿三而起,是由东市几名闲汉口中传出去的,为首者名曰吴八斤。称其在刑部有相熟差役,是由刑部官衙传出的风声,臣再次察访刑部。发现吴八斤所言相熟差役并无其人,而且臣欲锁拿吴八斤审问时。发现散播流言的吴八斤皆已遁逃出城,不知所踪,故臣以为,所谓太子构陷攀扯泾阳县子之说,实属坊间恶意生谣,不足为信……” 这番话便有些含糊了,至少证据不再那么直接,引来朝堂许多魏王阵营的朝臣们不满的逼视。 张行成坦然迎着各异的目光。顿了顿,接着道:“臣奉旨彻查刑部主理冯家命案的官员,连夜突审之下,刑部右司郎中杨宣乐已供认攀扯泾阳县子由他指使,只因冯家苦主遗孀向杨宣乐暗中送贿一万贯,杨宣乐利令智昏,决意构陷泾阳县子,臣有杨宣乐画押口供一份,请陛下御览。” 满殿哗然。 李世民微微一笑,招手道:“呈来。” 宦官小跑将供状双手捧到李世民面前。 尚书省侍中魏徵白眉一掀。出班打断道:“张御史,老夫想问问,既非太子杀人嫁祸。冯家家主又非自缢而亡,冯家主是何人所杀?” 张行成道:“此乃案中案,冯家独子冯贵身死,冯家已无后,冯家家主冯安福年纪老迈,无法再生育,正室夫人十年前已身亡,一直未续弦,而冯家妾室冯吴氏暗生歹心。伙同投奔她的远亲宗族吴四将冯安福缢死,伪造自缢现场和遗书。意图吞没冯家家产,臣已审明。这里有冯吴氏和吴四画押供状一份。” 张行成面不改色道:“综臣所述,冯家命案大致水落石出,起因是郑小楼为素不相识的冯家丫鬟报仇,当夜虐杀冯贵,后来冯家妾室和族兄为吞没家产而设下杀人计,将冯家家主缢死后伪造现场和遗书,并送贿一万贯予刑部右司郎中杨宣乐,意图攀扯无辜旁人,混淆官府视线,至于坊间传言太子公报私仇等,实属有心人恶意污蔑,查无实据,不予取信。” 有理有据,满殿朝臣无法反驳,纷纷沉默。 李素面色无异,耳边却仿佛有人撞响了铜钟一般嗡嗡直响。 再看看殿前端坐的李世民面带微笑的样子,这一瞬间,李素全明白了。 朝会前牛进达说的话在脑海中回荡,是的,太子是任何人都无法撼动的,除非李世民有废储之心,否则哪怕是证据确凿,朝堂之上仍能变黑为白,胡说八道。 案情的真相已不重要了,谁冤枉谁清白更不重要,张行成查出的结果是李世民需要的结果,或者说,这个结果根本就是李世民的授意。 李世民需要一个平稳无波的政局,需要一个孝顺知礼并且胸怀坦荡的太子,所以太子就是无辜的,哪怕再多的真凭实据摆在李世民面前,他不想要,证据就不是证据。 满殿寂静之时,李素忽然笑了。 太子无辜,泾阳县子也无辜,案子水落石出,大家都是无辜的,唯独那倒霉的右司郎中和冯家的妾室成了罪人。 李素的笑在满殿肃然的朝臣中显得很亮眼,尽管离得远,李世民还是一眼看见了李素的笑容。 李世民忽然开口:“泾阳县子何在?” 李素出班躬身:“臣在。” “冯家命案说来与你扯上了干系,如今水落石出,证明你是清白的,与冯家家主缢死无关,你有何说法?” 李素想了想,道:“除了叩谢皇恩浩荡和苍天有眼,臣无话可说。” 李世民眼中精光一闪,带着笑意道:“你明明有话,为何不敢说?朕是因言而迁罪的昏君么?若真如此,魏徵可不知被朕杀过多少次了,如今他却还好好站在朝堂上呢。” 说完李世民还哈哈笑了两声。 皇帝笑了,大臣不敢不笑,于是殿内一片附和的笑声,连不苟言笑的魏徵也扯了扯嘴角,算是给了面子。 “李素你难得上一回朝,有话但说无妨,朕绝不因言加罪,大唐皇帝的胸襟,今日之后你便知道。” 迎着诸多各异的目光,李素抿了抿嘴,索性横下心,道:“既然陛下有命,臣便斗胆直言了。” “说吧。” 李素直起身,坦然直视李世民,缓缓地道:“刚才张御史所查冯家命案,句句有理有据,臣心服口服,并无异议,冯家命案由此而结,相信朝中诸位大臣亦无争议,然而臣却多事,还想问一问陛下和各位朝官,冯家父子命案已了结,凶手已入狱,这桩案子……果真结了么?请问陛下,命案的起源,那位被冯贵虐杀的丫鬟,为何满殿朝官竟无一人提她一句?” ********************************************************** ps:今天调整作息,早点睡,凌晨无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二章 因果圆满 冯家丫鬟? 众臣面面相觑,眼神交换着一个同样的讯息:冯家丫鬟不是贱籍么?有何值得一提的? 李素垂睑苦笑,是啊,一条贱籍的命拿到朝堂上来说,似乎玷污了这些权贵国士们的耳朵。 可是,贱籍也是一条命啊。 李世民也颇觉意外,怔了片刻后,展颜笑道:“李素,你想说什么,尽管说来。” 李素看着满殿朝臣,道:“关于冯家命案,张御史查得很细致,还了太子殿下和臣的清白,臣衷心感激,然而,冯家命案真的结束了吗?张御史细述冯家命案,却绝口不提那位被冯贵奸淫虐杀而死的丫鬟,虽然凶手已被郑小楼杀了,但命案仍是命案,而且那位丫鬟才是冯家命案真正的源头和起因,丫鬟的那条命,朝堂之上如何评说?” 殿内众臣露出怪异的表情。 一个贱籍的丫鬟,为何要拿到朝堂上来说?能进太极殿参知国事的,自然都是一些显赫权贵,或是世家子弟,可以说,这里全是金字塔顶尖上的人物,对于贱籍的印象,只知道都是一些比牛马更贱,身上天生带着价格标签的低等人,有价格的东西自是容易解决的,玩坏了,不小心杀了,赔钱便是。这有什么好说的? 看着满殿朝臣怪异的表情,李素顿觉心寒。 努力强迫自己就此罢手,自己已洗脱了冤名,已然超脱事外,此时正是下台阶的时候,李世民要自己说说看法,他想听的无非是自己的感恩戴德,满足他的帝王虚荣心。丫鬟只是一件连牲口都不如的活物而已,郑小楼杀了人自然要偿命…… 脑海里冒出无数句劝告,李素努力说服自己见好便收。案子到了这个地步,已然很不容易了。 额上青筋暴跳。李素陷入剧烈的挣扎之中。 良久,自嘲地一笑,李素躬身道:“臣……臣想说的是,是……多谢陛下隆恩圣眷,多谢张御史明察秋毫,断案如神,臣……无话可说。” 见李素忽然转了话锋,殿内君臣皆露出满意的笑容。 是的。刚才这小子怕是刚刚洗脱冤名后太高兴了,所以语无伦次,现在多好,正常了,看起来很可爱的样子。 李世民也满意了,欣然笑道:“听说你生平最喜银钱,朕便赐万金予你,算是朕为你压惊,无故被冤也难为你了,吓归吓。日后莫再弄什么装病辞官之类的把戏。” 群臣一听,轰然大笑,殿内紧张的气氛被李世民一句话涂抹得干干净净。 李素默默退回朝班。然后静静看着朝会进行下一个议题,接下来的事情与他无关了,懒得理会现在讨论的是赈灾还是兴建水利,李素跪坐在朝班末尾不起眼的角落,独自发呆。 脑海里劝慰的声音仍不断在耳边响起,危机已安然度过,该知足了,现在已是最好的结果,不能再好了。郑小楼怎样关自己何事?跟他很熟吗? 李世民太厉害了,李素费尽心机散播流言。把事情闹上朝堂,然而李世民却只是淡淡的一个眼神。整件案子便化黑为白,皆大欢喜,于是大唐的太子仍是那个温文有礼,孝顺仁德的太子,可是,……丫鬟和郑小楼呢?谁为他们鸣一声不平? 今日朝会过后,冯家的案子永远被尘封于刑部,不会再见天日,而郑小楼,明年的秋天,将会毫无悬念地绑赴刑场斩首,而他李素,此刻却只干坐在朝堂上,什么话都不敢说…… 毫无预兆地,李素眼中忽然升腾起一团火焰。 还是不公!还是不甘! 这不是一个公正的结果! 朝堂上,长孙无忌正向李世民禀奏河东道蝗灾赈济事宜,正说到关键处时,忽然身后传来一道坚决的声音。 “陛下,臣有话说!” 满殿顿时一静,无数道目光再次聚集在李素身上。 李素站起身,轻轻一拂官袍下摆,站在大殿中央,微风拂来,衣袂摇曳轻摆,如临世谪仙。 李世民皱起了眉:“李素,刚才你不是已无话可说了么?” 李素淡淡一笑:“臣,现在又有话说了。” “说。” 李素扭头环视群臣,道:“臣还想为张御史刚才细述的冯家命案补充几句,冯家命案,始于一位丫鬟,没错,她是贱籍,杀了她,大概只需要去官府交二百文罚钱,此事便可揭过,可臣还想为这二百文多说几句……” “那是一个才十二岁的女子,比臣还小几岁,这辈子才刚刚开始,或许连花信之期都未到,十二岁,容貌和身段渐渐长开了,有了几分姿色,诸位皆是大唐权贵,家中丫鬟婢女无数,必然清楚一个贱籍的丫鬟,特别是有姿色的丫鬟,等待她的是什么命运。” “没错,冯家儿子冯贵对她生了觊觎之心,那天晚上,冯贵强行进了她的房,欲对她强暴,丫鬟不从,她虽是贱籍,但却也是有血有肉有魂魄的人,活生生的人,她知道自己只值二百文,可她还是反抗了,她挠破了冯贵的脸,然后跑了出去。” “一个十二岁的姑娘,无依无靠,举目无亲,独自在冯家外面的林子里呆坐了一整晚,那一晚她在怎样惊惧害怕惶恐中度过,没人清楚,她流了多少眼泪,也没人清楚,到了早晨,她擦干了眼泪,准备回冯家,因为她无处可去,踏出庄子一步,她便会被官府当作逃奴,受到更严厉的刑罚,她只能选择回冯家,而且她也做好了准备,做好了顺从冯贵的准备,这是她的命,怨不得旁人。” 李素低沉的声音在殿内传扬:“……然而丫鬟还是太小了,她不知道世间的人心有多脏,她以为只要顺从便会保住性命,可她刚踏进冯家的门,便受到惨绝人寰的对待,冯贵将她拉到房里奸污。奸污过后,不顾丫鬟的痛哭求饶,冯贵仍将她的双手双腿生生砍断。然后继续奸污,丫鬟还留着一丝气息。到这个时候她似乎还不敢相信,自己竟然会遭遇到如此残忍的对待,直到最后,冯贵一刀割破了她的喉咙,丫鬟她才终于从这世上解脱……” 看着满殿静寂不语的权贵们,李素从他们脸上看到了沉痛和震惊。 是的,命案沸沸扬扬半个月,却从没人说过丫鬟遭遇到怎样的命运。因为在权贵眼里,冯家父子是人,他们死了才算“命案”,丫鬟不算,她只是一件价值二百文的物件,没人会关心这二百文最后会是怎样的命运。 直到今日,听李素在朝堂低声述说过丫鬟的命运后,他们顿觉浑身发冷,为丫鬟的命运,也为冯家的残忍。 李世民神情紧绷。面颊上的肌肉一跳一跳,不知他在想什么,可是脸色却很难看。 李素哂然一笑。既然开了口,就不管后果了。 公理,正义,这样的字眼太苍白,李素无心去维护它,至少冯家那所谓的妾室和远亲被张行成指为凶手,他也没兴趣为他们鸣冤。 他的正义感不多,只有一点点,这一点点充其量只能管一管亲眼看到的不平。或许大多数时候,连亲眼看到的不平都不敢管。 李素只是一个凡人。庸俗的凡人,懦弱。胆小,欺软怕硬,贪小便宜……凡人有的毛病都能从他身上找到。 可是,他也有和凡人不一样的地方,真正的凡人,一生只会永远懦弱下去,而李素,此刻却站在朝堂上,为一个素不相识的贱籍丫鬟鸣不平! 看着朝堂众臣或震惊或沉痛的表情,李素悲凉一笑,接着道:“臣年纪太小,不懂怎么做官,为了一个贱籍丫鬟,竟不知轻重敢在朝堂金殿上鸣不平,是臣的不对,可是,贱籍也是一条人命!在冯家命案里,她是最无辜同时也是死得最惨的受害者,朝中诸公为何绝口不提?凭什么不提?” “陛下,臣知贱籍一命只值二百文钱,这是高祖皇帝定下的祖制,也是大唐无可移转的律法,但臣还是想为这二百文钱发出一声抗诉,抗诉这无情的律法,抗诉这冰冷的人世!陛下,大唐有多少土地,多少户人口,相信您和朝中诸公比臣更清楚,可是,大唐有多少贱籍,他们活在怎样朝不保夕的日子里,这些,您和朝中诸公清楚吗?主家对他们任打任罚,形同牛马,他们没有犯过法,没有欺负过人,可为何却受到如此对待,他们活该吗?” “陛下,武王伐纣,兵临朝歌,牧野之战,阵前倒戈给予商纣最后一击的,正是那些连贱籍都不如的奴隶,荀子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陛下,大唐诸多权贵地主家中的贱籍奴仆,亦同样是陛下的子民,可是大唐律法里,他们只值二百文!” 李素话音刚落,身边忽然充斥着一迭声的“大胆”“放肆”“竟敢妄论祖制”之类的叫骂声。 人群里,程咬金神情漠然,牛进达愤怒不忿,正待站起身,忽然被程咬金拽住了袖子,牛进达回头看去,却见程咬金微微摇头,扔给他一个狡黠的眼神,牛进达也不笨,呆怔片刻后重新跪坐回位,不言不语形同老僧入定。 随着李世民一声暴喝“肃静”,朝堂内终于停止喧哗。 李世民目光复杂地盯着李素,李素面色坦然,无惧地直视李世民。 良久,李世民哈哈一笑:“好个少年英杰,今日朕方见到尔之锋芒!诸卿何必愠怒?李素是朕亲封的五品县子,进了朝堂自有议政之权,谁说他‘妄论祖制’了?尔等未免太小瞧朕的胸襟气度。” 李素躬身一礼:“臣年幼不懂事,多谢陛下宽宏。” 抬头看了一眼李世民,李素的后背顿时惊出一身冷汗。 李世民在笑,可他笑得很可怕,目光森然可怖。 静静注视李素片刻,李世民忽然淡淡道:“今日朝会便散了吧,李素,随朕进甘露殿。” 宦官悠扬尖细的呼喝声里,百官恭敬行礼,山呼万岁后各自散去。 李素忐忑不安地跟随宦官往甘露殿而去。 到了甘露殿,宦官示意李素脱鞋进去,李世民还没来,散朝之后皇帝也很忙的,忙着卸妆。 是的,皇帝上朝时要化妆,身上穿的衣裳,戴的佩饰,头顶的金冠,脸上的眉毛还要涂描斜飞而上,如此才能在朝臣面前显出皇帝的威仪。 而日常生活里,李世民是决计不会如此装扮的,太累。 李素安坐殿内,等了小半个时辰,恢复一身轻便明黄长衫的李世民才姗姗来迟。 李素急忙起身见礼,李世民乜斜着眼瞥了他一下,然后轻哼一声,看也不看他,径自龙行虎步走进殿内。 快冬天了,殿内已烧起了暖炉,烘得殿内暖融融的,李世民将双手凑到暖炉边烤了一会儿,李素则老实耷拉着脑袋不出声。 良久,李世民哼道:“那个杀了冯家儿子的凶手,名叫郑小楼吧?” “是。” “他是你家护卫?” “是。” 李世民冷笑:“为了救你家护卫,你也算用心良苦了,当着朝臣的面把那丫鬟说得那么惨,孔颖达魏徵俩老货眼泪都流出来了,朕若不处置,他们明日便敢指着朕的鼻子骂朕是昏君,李素,你玩弄小聪明玩到朕的头上了,嗯?” “臣不敢,臣有罪。”李素急忙躬身。 李世民这时才正眼看着他,笑里藏刀地道:“你是不是还存着更改大唐律法的心思?把贱籍奴仆的地位往上拔高一截,嗯?” 李素充满期待地抬头:“真的可以吗?” “不可以!”李世民咬牙,似乎想踹他,又觉得失了仪态,只好用力指了指他:“混帐小子,大唐祖制连朕都不敢碰,是你能轻易撼动得了的?” “既然更改不了,那就算了。”李素很随和地道。 李世民额角青筋跳了几下,神色很不善,狠狠瞪了他一眼后,才缓缓地道:“冯家父子生性残暴歹毒,虐杀家中奴仆,实属不仁,如此人家,不配做朕的子民,今日起,冯家一脉被打入贱籍,冯家父子死后不得立碑,不得祭奠……” 李素小心看着李世民的脸色,试探地道:“那个郑小楼……” 李世民终于忍不住了,一脚狠狠踹在李素的屁股上,怒道:“冯家已是贱籍,郑小楼杀个贱籍儿子算甚事?自行去官府交二百文罚钱,此事作罢!你满意了吗?” 李素大喜,急忙行礼:“臣多谢陛下网开一面,法外施恩……” 李世民盯着他许久,长长一叹:“你满意就好,你有苦处,朕亦有苦衷……”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旁人不明白,可李素却瞬间明白了。 李世民需要一个稳定的政局,需要一个世人赞颂的太子,所以构陷李素的人从太子突然变成了刑部的右司郎中。 然而此事李素终究受了委屈,后来李素又在朝会上说起冯家丫鬟的命运,李世民很清楚李素要的是什么,于是顺水推舟,随便找个理由把冯家打入贱籍,郑小楼无罪释放,算是补偿了李素被太子构陷的委屈。 帝王左右平衡之道,由此可见一斑。 至于冯家父子,事因杀了贱籍丫鬟而起,最后因贱籍丫鬟而偿了命,冯家也沦为贱籍,一啄一饮,一因一果,轮回得如此圆满。 ************************************************************ ps:懒得分章,大章算两章,没偷懒哦。。。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三章 终脱囹圄 起源于民间沸沸扬扬的议论,放在朝堂上,只是一个不起眼的议题,夹杂在上百件国事里丝毫不曾惊起波澜,皇帝仿佛站在天平的中间,力保住一边的同时,又拉了另一边,于是这个天平平衡了,不仅平衡,两边都对他感激涕零。 李素现在才发觉,从冯家事发到现在,真正完全掌控住事态的不是他,而是李世民,或者说,这件命案在李世民眼里根本就不算事,几句话出口,该下狱的下狱,该释放的释放,该清白的清白,哪怕他全身都是黑的,也必须清白。 李素领教了,同时也顿悟了。 这就是真龙天子与凡夫俗子之间的差距。 李世民笑得很和蔼,方才在朝堂上露出的厉色此刻全然不见,四下无人时李世民很放得开,丝毫不讲究仪态,殿内暖炉烘得有点热,李世民赤着双足,光着大脚板在殿内走来走去,走到李素身前还拍了拍他的肩膀,李素肩头顿时浮出一层鸡皮疙瘩。 咿……刚才解完足衣后手都没洗,就胡乱往别人肩上拍,当皇帝的人了,一点不讲卫生…… “案子结了,该办的人也办了,你的清白也还给你了,你就不必再装病了,还辞官,呵呵,外面说得很难听,说朝中君臣为老不尊,把一个小娃子吓成这副德行,明日起你给朕老老实实去火器局应差,听说你已十来天没去了,火器局里的火药已用完,上下都等着你去配药呢。” “臣知罪,臣明日便去。” 李世民满意地点头,然后用那只解了足衣没洗的手拍了拍李素的另一边肩膀,李素脸发绿。两边肩膀情不自禁打起了摆子…… “这孩子,抖啥抖……”李世民嗔怪地瞪了他一眼,顺便用手摸了摸李素的脸。 “臣。臣……告退了。” 李素迫不及待想走,脸要不得了。回去洗脱皮都不解恨。 李世民点头,待李素走到殿门边时,忽然开口淡淡地道:“今日便算了,可一而不可再,往后再拿什么可怜丫鬟的事在朝堂上逼得朕进退不能,朕可不饶你。” 李素浑然一凛,这回他是真冒冷汗了,他听出这句话的分量。并且丝毫不怀疑这句话的真假,下次再犯,李世民说不饶便真的不饶了。 “臣知罪,臣……” 李世民摆了摆手,笑道:“不必说什么知罪啊惶恐啊,你我都清楚,敢做这些事,你的胆子绝对小不了,何来知罪?” 说着李世民又叹了口气,道:“李素啊。你能造出火药震天雷这种东西,绝对是个聪明人,聪明人不该做蠢事。火药的秘方全天下仅你我二人知,朕一直很想重用你,入省,入台,朝堂之大,尽可由你驰骋,你进来,朕才会觉得你和朕是一条心,可是……你为何不愿被朕重用。为何总是在朝堂的边缘游荡?朕自问非残暴不仁之君,卿何以惧朕如斯。而不得为朕所用呢?” 李素悚然一惊,话说得含蓄。却如千钧之重,隐隐带着几分不满的怨意了。 细细一品位,李素后背的衣裳全部被冷汗浸湿,殿外寒风吹进来,后背凉嗖嗖的。 “臣……臣愿为陛下尽忠,万死不辞,可是……陛下若委臣以重任,火器局何人可信?火药秘方是否再传给第三人?” 这是李素的回答,先表忠心,然后再反问,意思很简单,重用我可以,火药秘方怎么办?如此关键的东西,你敢交给第三人吗?这世上除了我这个火药发明者,你还信得过谁? 李世民一怔,神情顿时有些阴沉。 李素急忙补充道:“臣任火器局监正,和陛下也是一条心,陛下剑锋所指,火器局自臣以下,莫不甘心赴死,以供驱使。臣的性子虽然偶尔有些混帐,可在大是大非面前还是无可挑剔的。” 这话顺耳,李世民瞥了他一眼,忽然像冰雪初融般绽开了笑容。 “去吧,好好办事,你不负朕,朕自不负你。” *********************************************************** 刑部大牢的外部由大块长条青石所筑,由金吾卫将士驻守,防卫非常森严。 刑部大牢是关押重犯的地方,举凡犯了谋反,杀人等十恶不赦的大罪,通常都会关在这里,简单的说,刑部大牢里面关的大部分都是死囚,每年地方官府都会将犯人和案宗送来长安刑部复核,复核以后还要送去皇帝面前再次再三复核。 总之,如今的刑审原则只有一个:慎杀。 李世民之所以定下这么一个原则自是有原因的,据说贞观二年,有个名叫卢祖尚的官,时任瀛洲刺史,李世民想把他调去交州当都督,从官职上来说,这明显是擢升,可卢祖尚死活不愿去交州赴任,为什么呢?看看两个地方的地理位置,瀛洲位于河东道,也就是如今的河北省,离关中近,离洛阳也近,正是人间繁华所在,而交州呢,位于如今的越南河内,真正的荒蛮不毛之地。 最直白的说,在瀛洲当官,一出官衙便是满大街数不清的美女,又白又美,赏心悦目,可谓明目清心,壮阳补肾。而在交州当官,一出门别说美女,连丑女都看不到,那里的城池根本就是一个裹着兽皮乌拉拉唱着战歌打猎捉鱼的原始人部落。 卢祖尚不愿去,太远了,太落后了,太没前途了。 李世民耐着性子,劝了他第一次,不去,第二次,还是不去,第三次时,李世民发飙了,这是不拿皇帝当干部啊,给你脸了是吧? 二话不说,杀掉杀掉。 于是卢祖尚的脑袋永远被留在长安,哪儿也别想去了。 砍了卢祖尚,李世民爽了,总算出了口恶气。 紧接着,李世民又后悔了,冲动是魔鬼啊,要做圣君啊,圣君怎么可以乱杀人呢? 于是李世民吸取了教训,向刑部和大理寺定下“慎杀”的原则。但凡每年复核的死囚,每名死囚的案宗一定要研究再研究,快到秋决之时,大理寺若要处决一名死囚,一定要分三次向李世民禀奏,每次禀奏过后,大理寺卿都要问一句李世民,“此人该杀否?”,连续反复三次,如果李世民的回答都是“该杀”,那么这个人死定了。 比如郑小楼这种,众目睽睽之下杀了人,人证物证俱在,别说问李世民三次,问十万次都是“该杀”。 不说这是真正的仁德还是政治作秀,哪怕是政治作秀,能做到这般程度,已然很了不起了。 ………… 李素站在刑部大牢外面,斜倚着马车,静静等待着。 起风了,有点冷,寒意入骨,李素把手缩在袖里,原地顿了顿脚,身上暖和了一些。 等了许久,刑部大牢的石门缓缓开启,在狱卒的相送下,衣裳褴褛面色憔悴的郑小楼慢慢走出牢门,抬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太阳,竟觉有些刺眼,郑小楼眯着眼睛,呆呆看着大牢外的广场,神情怔忪茫然。 显然,这家伙还没弄明白,自己为何无缘无故逃出了生天。 李素笑了,远远地迎了上去,郑小楼呆怔地看着他,许久以后,终于露出恍然之色,接着神情非常感激,眼圈刷地一下全红了。 “李县子……不,少郎君……” 李素上下端详着他,此时郑小楼的状况很不好,不仅憔悴,而且满身伤痕,显然刑部官员为了将案子攀扯上李素,对郑小楼用了不少刑,而李素至今安然无恙,没人拿出郑小楼的供状攀咬他,说明郑小楼受尽酷刑也没屈服。 不错,不枉自己费尽艰辛救他一命。 “出来就好,回去叫下人炖点骨头汤,好好补一补元气。”李素笑得很温暖,在这寒意凛冽的天气里,笑得十足像个颜值和爱心爆棚的暖男。 郑小楼很感动,觉得自己像优乐美一样被插……捧在手心里,舒服且喜悦。 “是少郎君为郑某奔走么?” 李素笑着点点头:“几番波折,我的面子不知被搭进去多少,才换得陛下法外开恩,啊,我这不是施恩图报啊,就是随便这么一说,嗯嗯……” 李素拍了拍他的肩,笑道:“外面冷,走,到马车上说话。” 郑小楼步履有些蹒跚,李素一直将他扶到马车前,郑小楼吃力地坐了进去。 马车仍停在刑部大牢门前没走,马车内烧着一小盆炭,暖烘烘的很舒服。 李素笑眯眯地道:“我救了你的命,为何连一声谢谢都不说?” 郑小楼沉声道:“大恩不言谢。” 李素满意极了:“好,从此以后,我若被人欺负,你要帮我揍他,我若欺负别人,你也帮我揍他。行不行?” “好。” “还有,以后想熬练力气不必举院子里的石磨了,套上犁头帮我爹翻地去……”李素语重心长地叹口气:“三十贯,很贵的,一定要多用用才合算。”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四章 路见魏王 接郑小楼出狱后,李素终于松了口气。 人救出来了,而且不出意外的话,他得到了一个真正忠心的护卫,是的,李素发觉直到今日才算收服了郑小楼,以前的郑小楼充其量拿他当冤大头,说来便来,说走便走,拿李家当旅店,明明当着李家的护卫,半夜闲着没事跑去杀冯家的人,不务正业之极。如今救了他的命,他才愿意彻底为李素卖命。 这年头人才多,真正愿意为主家卖命的人才也多,皇家和那些底蕴深厚的世家门阀里到处都是,但是像李素这种连新兴权贵都还称不上的小门小户,能得一位真正愿意卖命的人才,委实太不容易了。 李素都觉得自己挺不容易的,市井坊间费尽心机,朝堂之上费尽口舌,又是服软又是煽情,这才令李世民改了主意。 “我救了你。”李素严肃得仿佛在述说生命的奥秘。 “是。”郑小楼很痛快。 “所以你要知恩图报。” “是。”郑小楼表情有点怪异,知恩图报是必须的,但这句话被救命恩人如此*裸地说出来,总觉得……像个反派邪恶势力头子。 “你打算怎样报答我?” 郑小楼想了想,道:“帮你爹犁地?” 李素挠挠头,貌似目前除了犁地,确实没什么需要他赴汤蹈火的地方了,李素是闲人,闲人一般都很悠闲的,犁地已然是很了不得的大活了。 “好,那你就先犁地,犁完我再想想有没有别的事让你做。” 郑小楼无所谓地点头。 马车启行,刚走出刑部大牢不远,李素忽然道:“算了。你还是当你的护卫吧,不要你犁地了……” 郑小楼对主家朝令夕改的作风很不习惯,迟疑了一下。忍不住问道:“为何?” 李素悠悠地道:“我忽然想起家里买了五头牛,若地让你犁了。牛干嘛去?” ********************************************************** 马车晃晃悠悠前行,出了朱雀大街直奔延平门。 出了延平门便是一条笔直的大道,直通泾阳县太平村。大道两旁种着两排槐树,时已入冬,槐树的叶子已掉光,只剩干枯的枝桠在寒风中瑟瑟抖动,平添萧然之气。 李素的马车在大道上行驶了半柱香时辰不到,便听得马夫勒马。马车很快停下。 李素没问,马夫已恭敬地在车外道:“少郎君,道上有人拦路,似是王府侍卫打扮。” “王府?”李素眉头一挑,饶有兴致地笑了。 马夫还没回答,车外已有一道冷冷的声音道:“我乃魏王府麾下侍卫,我们魏王殿下在前方相候,请李县子一见。” 李素长笑一声,掀开车帘便下了马车。 马车前方数丈外,一辆华贵鎏金马车静静地停在大道边。数十名披挂戴甲的威武侍卫簇拥着一个大胖子,大胖子半躺半靠在马车的车辕上,见李素下车。胖子也使劲挥动了几下手脚,奈何身体太胖,手脚又短,总是使不上力,像极了一只翻了盖肚皮朝天的乌龟,急得手刨脚蹬。 李素憋得脸都紫了,这画面,真心酸…… 在侍卫们的帮助下,胖子总算平安落地。整了整身上的衣冠,眯眼打量着李素。二人互相直视片刻,胖子才露出一脸憨厚无邪的笑容。 很奇怪。不管怎样心性的胖子,笑起来总是那么的憨厚那么的喜感,完全绿色无公害且不含防腐剂的样子,令人很难生出防范之心。 胖子连走路都似乎很艰难,和李素之间只隔着短短几丈,胖子蹒跚行来,一步一步几乎拖着脚挪过来似的,走到李素面前,再次打量了他一番。 长得再喜感,规矩不能破,李素只好先行礼:“泾阳县子李素,拜见魏王殿下。” 魏王李泰笑得很开心,一双眼睛本来被脸上的肥肉挤得只剩两条缝,这一笑,连两条缝都没了,只见上下两块肥肉使劲堆在一起,将他的眼睛完全湮没于肥肉中。 “久闻我大唐少年英杰之名,泰有礼了。”说完李泰竟弯下腰,艰难地打算朝李素来个儒式长揖,吓得李素急忙搀住他。 如此圆润一个胖子,眼看快肥成球了,万一行礼时脚下一个踉跄,还不得从大道一路滚回长安城魏王府啊…… “殿下多礼,下官担当不起……” 李泰也顺势直起身,笑眯眯地看着李素,道:“泰记得以前曾在甘露殿前见过李县子一面,那时匆匆擦肩而过,竟未与李县子盘桓结交,实泰之过也。” 李素也有印象,那时的李泰很高傲,对他的行礼连看都没看一眼,大摇大摆地离开,像只傲娇的肥孔雀。 “有缘自会相逢,今日与殿下相遇,亦是缘分。” 李泰大笑:“好一个缘分,不错,今日与李县子再遇,方知上次甘露殿前错失美玉,不过李县子也推脱了泰的酒宴,我们算是扯平了。” 李素笑道:“是,扯平了。不知今日殿下见下官是为了……” 李泰敛起笑脸,却不答话,反而侧过头看了看李素马车边默然独立的郑小楼,李泰指了指他,笑道:“长安满城风雨,又是构陷又是流言,绕了无数个圈子,甚至闹上了朝堂,李县子耗费心血布下如此大的局,为的竟只是他?” 李素眨眨眼:“殿下的话好深奥……下官没太懂,能否请殿下说明白一点?” 见李素耍滑头不肯承认,李泰也无所谓,笑呵呵地指了指他:“你啊……” 重重叹了口气,李泰很快露出愁眉苦脸的样子,一个胖子露出如此神情,喜感更甚了。 “有些事,你我心照不宣,旁人只知太子无端被流言所恶,猜来猜去,都猜是我做的,毕竟父皇的这些皇子里面,唯独我对东宫最具威胁……可是,我的冤屈却与谁人诉说?李县子,你是最明白我冤屈的人了,对不?而我,也是最清楚长安城的流言由谁而起的人。” 李泰说着,又露出了憨厚无邪的笑容,叹道:“李县子,你不厚道啊……” ********************************************************* ps:转眼又快月底了,大家手里的月票应该比较宽裕了,能否来几张提提神? 喵~(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五章 隐忍不发 “不厚道”的指责,安在李素身上倒是没错。 李素很明白李泰的意思,东市的流言在他的策划下传扬开来,闹得满城风雨,然而整个长安城百姓议论纷纷,御史台的各位监察御史们如同闻到腥味的猫似的纷纷出动打听时,李素却忽然抽身而退,散播流言的那十来个人也被十万火急送到陇右去了,一切销声匿迹。 再然后,自以为机会来了的魏王殿下李泰屁颠屁颠接手,把流言越煽越大,极尽趁火打劫落井下石之能事,把太子殿下毁得不能再毁,最后上达天听,李世民勃然大怒下旨彻查时,朝堂上但凡听到流言的人都自动自觉地把李泰当成是幕后黑手。 没办法不怀疑他,流言再怎么扑朔迷离,最后终归有个受益者,稍微长点脑子的人一推敲,太子倒了,谁会是最终的受益者?答案不言而喻。 更何况魏王李泰好死不死的,还真掺合了这件事,实可谓黑锅业界良心。 至于李素,怀疑他的人不是没有,但怀疑到最后,终于还是推翻,一来朝臣们眼里的李素只是个十几岁的娃子,在朝中一没党羽二没根基,二来,冒这么大的险,作这么大的死,他图什么?若说他只为了救那个杀了人的护卫,打死朝中的权贵也不信,阶级尊卑的思想在权贵们脑中已根深蒂固,一个前途无量的少年怎么可能为了区区一个护卫冒这么大的险? 两相一比较,好了,闹得坊间和朝堂鸡飞狗跳的人必是魏王无疑。 莫名其妙背了一半黑锅的魏王殿下哭晕在茅房。 因为这件事的后半段确实是他做的,但前半段跟他无关,别人都怀疑他,唯独李泰他自己心里最清楚。这也是今日他在城外半道上等李素的原因。 “李县子,你不厚道啊……”李泰幽怨叹息。 这事偏还没法对外澄清,一澄清就坏事。因为有一半是他做的。 李素也叹息:“不错,我确实不厚道……” 眨眨眼。李素的表情又变得很无辜:“可是,我也不知道魏王殿下您忽然接了手呀……” 李泰语滞,是啊,能怪谁?李素也没邀请他接手后半段啊,人家干了一半便不声不响撤了,是他自己屁颠屁颠凑上去的,那叫一个兴高采烈。 许久之后,李泰展颜一笑。又露出憨厚无害的笑容,令人忍不住想在他那张肥脸上狠狠捏一把,可爱极了。 “今日路边相候,泰只为与李县子结识,除此别无他意,李县子万莫误会。” 李素也露出感激涕零的模样,躬身行礼:“殿下屈尊相候,下官感激不尽……” 李泰大笑道:“今日相识,日后有来有往便是,李县子。你我可是同道中人啊。” “同道”二字用得妙,二人干了同一件坏事,一个干了前半段。一个干了后半段,双方丝毫没有通气,却配合得默契十足。 李素笑了,指了指李泰的身后,一语双关地道:“殿下,下官的家在那边……” 又指了指长安城的方向:“您的王府在长安城里,咱们……不同道。” 李泰的脸色迅速一沉,眼中闪过阴郁之色,见李素装着糊涂眨巴着眼睛。不由轻轻一哼,笑容很快变成了皮笑肉不笑:“既如此。便不耽误李县子回家了。” “是,下官恭送魏王殿下。” 李泰也不客气。侍卫簇拥着马车走出老远,李素才微笑着直起腰。 郑小楼慢吞吞走到他身后,不解地道:“这位魏王特意在路边等你,为的就只是与你相识?” 李素摇摇头,笑道:“他是为了来告诉我,他为我背了个黑锅,他还想告诉我,我是聪明人,他也不笨,我干过的坏事全长安他最清楚。” 郑小楼听得云山雾罩,他刚从刑部大牢出来,自不知长安最近流言满天飞,闻言只是冷笑:“他不笨?不笨为何给你背了黑锅?” 李素斜眼瞥了一下他,悠悠道:“因为我比他更聪明。” ************************************************************ 回家了,一切如旧。 郑小楼终于彻底在李素落地生根了,李道正见儿子全须全尾将郑小楼从刑部大牢里带出来,不由惊得目瞪口呆,一个犯了杀人死罪的死囚,竟能活着从大牢里出来,而且整个囫囵,儿子到底使了什么仙法? 这个儿子,越来越高深莫测了。 李道正产生了浓烈的好奇心,几番追问,李素就是不说,李道正发了几次威后,终于也死了心,儿子大了,他不想说的事情,老爹恐怕再也问不出来了。 这件波及到李素的冯家命案终于了结了,长安坊间的流言渐渐平息,郑小楼老老实实在李素住下,再也不会没事玩消失了。 一切似乎回到了原来的轨道上,可李素却一直觉得不踏实,夜里做梦都会惊醒。 不对劲,太不对劲了。 这件事里谁最倒霉?除了冯家父子和那位惨死的丫鬟外,活着的人里面,东宫太子才是最倒霉的人。 大唐的未来国君被长安朝堂和坊间如此污蔑,而太子竟没有做出任何表态,根本就是很不正常的反应,从流言喧嚣尘上开始,李承乾便停止了所有动作,缩在东宫里避不冒头,连殿审冯家命案时都没有出过面,李世民有意留给他的辩白机会也放弃了。 大唐的太子竟如此反应,正常吗? 李素思及至此,不由心惊肉跳。 太子若出了手,无论多么高明的手段,李素都不会害怕,怕就怕在太子一直隐忍不发。不知留着什么后手,像一匹躲在暗处的狼,冷冷地盯着他。等待一个机会跳出来一口咬断他的喉咙…… 得意不可忘形,更何况有了太子这层隐忧。李素也老实下来了,每日老老实实去火器局应差,老老实实回家,偶尔跟东阳在河滩边坐一坐,不论有事没事,绝不进长安城给太子殿下脆弱的芳心添堵。 “好意思说!”河滩边,东阳气得使劲揪了他一把,恨恨地瞪着他:“不知你如何化解的此事。可把我妹妹害苦了!” “你妹咋了?” “高阳被父皇禁足了,大闹人家丧事最犯忌讳,民间百姓都干不出这等事,高阳却兴冲冲把人家棺材砸破了,更何况还被卷入了一桩命案里,父皇如何不怒?” 李素很正经地点头:“不错,高阳实在太过分了,把她关家里反省几日也好,一定要吸取教训,下次绝不再犯……” 东阳气炸了。一双白玉般的纤手没头没脑朝他浑身上下掐去。 “都是你害的,高阳不仅被父皇禁足,还被父皇狠狠责骂了。你还说风凉话!” “别掐……再掐我摸你了啊!” 东阳被狗咬了似的急忙缩回手,心虚地四下环视一圈,脸蛋刷地通红。 白了他一眼,东阳眼角飞起一抹媚意:“……你就作孽吧,等高阳出来,看她不用鞭子抽你。” “行了,等她出来,我弄点好吃又好玩的新东西给她,算是补偿她受的委屈。以及奖励她的见义勇为,嗯。王桩最近又新弄出几款香水,一并送她。” 东阳忍不住泛起一丝醋意:“那我呢?” 李素不假思索地道:“你看着她玩。看着她吃。” 又是一阵狂风暴雨般的粉拳…… 打累了,东阳喘着气瘫倒在李素怀里,反手抱住李素的腰。 “怀里揣了什么东西?窸窸窣窣的响……”东阳好奇地直起身。 李素嘿嘿一笑,从怀里掏出几张纸,东阳接过,翻来覆去的瞧。 “上面画的甚?我怎么一点都看不懂?” 李素把纸拿过来,指着上面笑道:“小心点,这是我费了好几天功夫画的,可不敢弄坏了……这些都是设计图,第一张是地雷,你看,它是圆溜溜的,上面有个钮,是击发装置,这东西埋在土里,人的脚若是踩上去再松开,便‘轰’的一声,最快的速度位列仙班,飞升极乐……” “第二张名叫‘百虎齐奔箭’,其实就是一次性的火箭筒,这东西背在将士身后,遇敌后点燃引线,一通乱放,一百人齐放的话,可以冲垮敌军一个万人骑队的阵型……” 李素滔滔不绝地解说,说得口沫横飞得意洋洋,不经意间扭头,却见东阳傻傻地看着他,表情很呆滞。 李素摇了摇她:“喂,你醒醒!我说了半天,你听懂了没有?不要告诉我我刚才其实只是在对牛弹琴,你没有这么蠢的,对不对?对不对?” 东阳怒了,又是一通狂掐。 “李素,这些……都是火器吗?” “对,都是火器,杀伤力很大。” “我大唐雄师已天下无敌,为何还要造这些东西出来?我怕你伤了天和,会遭……” 东阳说一半便说不下去了。 李素将她搂进怀里,笑道:“这东西我本不愿拿出来,没错,我也怕遭报应,不过,为了你我的亲事,说不得也只好拿出来了,拼了伤天和,我也要娶到你。” 东阳怔了片刻,眼泪顿时涌出眼眶,随即小嘴一瘪,趴在他怀里抽泣起来。 “原来……原来你一直记得这件事,我以为……以为你并不在意……” 李素柔声道:“当然记得,我们的未来,我一直在努力……你说我把这两样东西献给你父皇,然后我再好好求他,你父皇愿不愿意把你嫁给我?” ********************************************************** ps:烧没退,勉强撑着码了一章。。。(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六章 大棚绿菜 用火器图纸当筹码,求李世民把东阳嫁给他,这是李素很早以前便在构思的想法,只是因为李素心中多少有些历史责任感,或者说是历史恐惧感。新式火器太多太繁杂,对大唐而言或许并不算好事。 一个朝气蓬勃的国度,君主英武,朝臣贤明,文官不贪财,武将不畏死,民间风气剽悍又纯朴,这是一个充满了希望的国度,从君臣到百姓,大家的劲头往一处使,力求做到国泰民安,对外横扫天下。 如果李素没出现的话,历史仍会按它原来的轨迹循规蹈矩走下去。 然而,李素来了,新式火器也来了,仿佛打开了魔盒,本来已天下无敌的唐军将士因为火器的出现而愈发骄纵狂妄,战无不胜的喜悦过后,从朝堂到军队,从宫闱到民间,大家的性情会不会因为狂妄而自大,因为自大而遭受灭顶之灾? 后果太严重了,李素迟迟不敢将图纸画出来,就怕欣欣蓬勃的大唐因为他而缩短了国祚。 可是冯家命案后,太子隐忍而不发,李素产生了非常严重的危机感,对这个敌人,李素不得不事先做出安排。 火器的图纸便是安排之一,可以用它来求李世民,说是求娶,实则也是一种变相的谈判筹码,不仅求娶东阳,也能让李世民心中加重李素的分量,觉得他是个不可缺少的人才,如此一来,面对太子的报复,起码可以立于自保之地。 李世民肯不肯看在图纸和他这个少年英杰的份上,将东阳嫁给他,李素也拿不准,如今他能拿得出手的。只有这些东西了。 至于大唐的以后,李素便不得不展现一下自己的优越感了,他知道。李世民死后,继承下一代君主之位的。并不是李承乾。 这也是李素敢得罪李承乾的底气。 肩膀被东阳轻轻推了推,李素回过神,扭头看见一双明亮的眸子。 “喂,你一个人叨咕什么呢?问你也不答话,‘魔盒’是个什么东西?” 李素一怔:“我说魔盒了?” 东阳很肯定地点头:“你说了。”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来,你坐过来一点……” 东阳脸一红,小心朝身后远处静候的侍卫们瞟了一眼。这才羞怯地与李素坐在一起。 李素反手搂住她的肩,东阳顺从地将头靠在他的肩上,二人并肩而坐,静静地享受着难得的浮生闲暇。 “李素,你说……父皇会答应我们的婚事吗?”东阳幽幽地问道。 李素搂着她的手紧了紧,笑道:“不管答不答应,我们啊,这一生都要活得好好的。” ********************************************************* 进入十一月,关中的天气冷得邪性。 晴天越来越少,不仅冷。而且干燥,每日出门抬头,天色都是灰蒙蒙的。 这些日子除了画图纸和去火器局应差。其余的时候便蹲在自家的地里,打理着大棚。 棚子早已搭好,恒温的问题也容易解决,最难解决的是光照。 一大早李素便蹲在田陌边发呆。 想在大冬天吃口绿菜真不容易,大棚光照的问题不解决,这个冬天还得吃肉,以及偶尔一两口不知从哪里挖出来的几棵软蔫蔫的野菜,李素深恶痛绝。 那条被老爹取名“天赐”的小狗已长大了一些,仍旧萌萌的。进李家这些日子滋养得很好,胖乎乎圆滚滚。明显营养过剩的样子,静静趴在李素的身边。像一颗圆圆的肉球,不过仍旧懒洋洋的样子,很少对主人表达出一条狗应该具有的谄媚素质,李素严重怀疑这家伙其实是一只懒散优雅且傲娇的猫,只不过披了一张狗皮。 狗脸上肥肉挤成不规则的一团一团,肥得跟魏王似的,静静地趴在脚边,不时打一个长长且傲娇的呵欠,咂摸咂摸狗嘴后,鼻孔里喷一口气,似乎在叹息这个无聊的世界,以及身旁这个无聊的主人…… 再看看远处村里的孩童们玩闹,家里养的土狗跟着小主人跑得屁颠屁颠的,尾巴快摇断了,不时发出兴奋的吠叫,小主人不耐烦把它踹到一边,土狗毫不气馁,也不觉得伤了自尊,很快又屁颠屁颠凑上来,谄媚得令人发指。 李素羡慕地往远处看了看,也叹了口气,别人家的狗…… 天赐似乎察觉到主人的不满,而且跟那些庸俗的同类相比,主人明显对它有些鄙夷,于是很不情愿地站起身,朝李素的手心舔了两下,算是谄媚过了,然后睁大它的狗眼看了看李素,目光里露出很清晰的反鄙夷:“好啦好啦,舔过你了,别再矫情了……” 狗生态度太不端正了! 李素从来不知道,自己竟会被一条狗气得火冒三丈。 “大冬天吃狗肉火锅应该很补……”李素喃喃自语,揉了揉它的狗肚子,一抓一大把肥肉:“而且这么肥,这么嫩……” 天赐再次从鼻孔喷出一口气,露出很笃定的样子,萌成这样的我,你舍得吃吗? 远远传来马蹄声,李素笑了,不用转身就知道来者何人,从那富有侵略节奏的马蹄声里便能听出来,——多么不讲道理的马蹄声啊。 “这些日子都不去长安城了,在家做甚呢?”蹄声在身后停住,程处默粗犷如雷鸣般的声音传来。 李素笑着先行礼:“程兄好久不见。” “莫弄这些虚礼,不自在……”程处默大大咧咧挥了挥手,指着田地里搭好的棚子,道:“好好的地,做这些拱门为啥?” “绿菜,大冬天吃的绿菜。”李素的回答简洁明了。 “冬天有绿菜?”程处默惊愕地睁大了眼。 “只要心诚,一定有。” 程处默惊愕片刻。缓缓点头:“俺爹没说错,你果然是个有本事的,总能弄出新奇玩意……” 走近两步。程处默不经意发现趴在地上的天赐,天赐很没礼貌。连头都懒得抬。 “你家的狗?”程处默眼冒精光。 “对。” 程处默瞬间被萌化了,蹲下使劲揉捏着它浑身的肥肉,惹得天赐发出不满的低吼。 “好狗!”程处默脱口赞道:“肉多,肥嫩,扒皮煮了咱俩能吃一整天……” 李素顿时露出英雄惜英雄的惺惺之情:“再养养,下个月请你吃狗肉。” 天赐终于不淡定了,嗷地一声惨叫,夹着尾巴以一种异常圆润的方式滚远。 李素看着它落荒而逃的样子。不由得意的笑,狗东西,治不了你了还。 ………… “绿菜怎么个说法?”程处默好奇地指着菜地,道:“搭几个拱门就有绿菜吃了?” 李素正色道:“当然不是,世上的事哪有如此容易?想在大冬天吃绿菜,不仅要搭拱门,而且每日要对菜地焚香膜拜,不停念叨‘绿吧绿吧快绿吧’,然后才有绿菜吃……” 程处默眼睛睁得更大了,震惊地看着他。许久,吃吃地道:“……真的?” “莫闹了,当然是假的。” 程处默:“…………” 跟这种人来往真的好累…… “你也莫闹了。快说,绿菜到底怎么种出来?”程处默很好奇,甚至很急切。 这年头哪怕是富贵人家,冬天想吃口绿菜也不容易,皇家相对容易一点,宫里有专门的尚膳监,不过也只能在冬天种点软蔫蔫的莲菜,就这东西还被李世民当成天大的人情到处送大臣,收到莲菜的大臣往往感激得痛哭流涕。为了这把莲菜动不动就指天画地发誓必为陛下效死云云,煽情得一塌糊涂。 “还缺一样东西才能种出来……”李素慢吞吞地道。 “缺焚香祷告?”程处默不算聪明。聪明人不会对李素的胡说八道如此入戏。 李素扔过一记白眼:“你能正常点吗?缺的是一种布,很薄很薄的布。既能保证棚子里的温度,又能照得到太阳……” 程处默楞了一下,接着狠狠一拍胸脯:“这个容易,你且等我,我去去就回!” 说完程处默转身便上了马,风卷残云般朝长安城杀去。 等了三个多时辰,从早晨到下午,远远看见村口尽头扬起尘土,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远远传来,配合着那种不讲道理的节奏,有点像一首很熟悉的歌,比如“大河向东流哇”之类的…… 这次程处默不是独自来的,身后跟了一群剽悍凶残的部曲,每个人一手抱着一捆花花绿绿的东西,另一手提着缰绳,像极了一群刚抢了新娘嫁妆的土匪。 众骑在李素不远处停下,程处默一招手,凶神恶煞的部曲们将一捆捆花花绿绿的东西扔在李素身前,竟是一堆不同花纹不同品质的各种丝绸布帛,看种类不下数十种。 李素目瞪口呆,程处默大方地一挥手:“挑!随便挑!哪种合适用哪种。” “你……刚买来的?” 程处默眼一瞪:“买?小爷要点布绸样品需要买?给他脸了!” “抢的?” “送的,全是东市卖布的商贾送的!” 这无法无天的混帐纨绔…… 交这样的朋友真好,省了多少成本开支啊。 *********************************************************** ps:还有一更。。。嗯,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七章 成长代价 一群人围着抢劫东市后的战利品,气氛怪怪的,有点像土匪们等着寨主分金银的错觉。 李素蹲在这堆乱七八糟五花八门的布绸前,瞧了半晌,摇摇头。 程处默对吃绿菜的事很上心,见李素神情不对,不由急道:“都不能用?” 见李素没表示,程处默急了,转身招呼了一声,部曲们纷纷吆喝着离开,显然,这帮无法无天的家伙打算去干第二票…… “停!程兄莫造孽了,放过东市的布商们吧,过来帮忙,先把有颜色和摸起来太厚的布绸都挑出来,这些都不能要……” 程处默和部曲们纷纷上前,一群糙汉子在花花绿绿的布绸堆里左挑右选,为了吃口绿菜,大家都蛮拼的。 七手八脚挑选过后,剩下的只有五六种素色的布绸。 丝绸之国,果然名不虚传,千年文明孕育的不仅是文化,还有数不尽的精美创造,丝绸便是上天赐给这个勤劳民族的礼物,自己不清楚这份礼物何等厚重,却不知千百年,无数番邦异国为它疯狂着迷,因为它而生生走出一条丝绸之路,将这份精美如谪凡尘的艺术品传播到全世界…… 李素缓缓抚摸着绸缎上传来的柔软质感,一时文艺心泛滥,那眼神,那动作,看得程处默和一干部曲心头发毛。 “兄弟,兄弟!”程处默摇醒了文艺青年:“几块破布摸起来竟如此*,啥癖好?” 李素老脸一红:“没,就是摸着挺舒服……” 程处默扯过一块布,很粗鲁地揉捏了两下,撇嘴:“也就这样了,没你家狗摸起来舒服。说好了啊,下月请俺吃狗肉。” 剩下的布绸都不错,李素挑了一会儿。眼睛忽然一亮,从布绸堆里拈出一块薄如蝉翼般的素布出来。喜道:“这是哪里做的?” 程处默呆了一阵,道:“我只管拿,哪里所出我咋知道?” 回头朝部曲们看了一眼,一群糙汉子纷纷摇头,显然他们也不专业,抢劫只看物件,不问出处。 程处默老脸挂不住了,大手一挥:“查!” 一名部曲将李素挑中的那块布接过来。随意地撕下一角塞进怀里,然后骑上马,朝东市飞驰而去。 李素将布朝着阳光看了一阵,嗯,透光性很不错,透过薄薄的布绸,阳光照在掌心里仍能感受到那种暖暖的被炙烤般的温度,而且密封性也不错,布绸纤维做得很精细,针脚密不透风。不仅如此,重量也很轻,掂在手心里似乎感觉不到重量。 前世曾经听说过某个古墓出土的陪葬品里有一件衣裳总共只有数十克重。李素一直不太相信,现在这块布掂在手里,李素不得不承认,古代人真的很有智慧,在这方面甚至比一千多年的后人更聪明,至少那种数十克的衣裳现代机器都做不出。 “这个不错,就定这个了,程兄,以后咱们大冬天有绿菜吃了。”李素喜不自胜。 程处默指了指那些搭好的棚架子。道:“你的意思不会是用这种布搭在上面吧?” 李素点点头,惴惴地道:“不便宜吧?” “不便宜。几千贯少不了,明抢的话怕有麻烦。有点过分了……”程处默苦恼地挠头,深深为自己的胆小而羞愧,因为这一票太大,不敢干。 李素不怀善意地蛊惑:“要不……请你爹去抢?” 程处默白了他一眼:“我爹也不敢……你自己咋不去抢?啥人!” 李素叹了口气,他更不敢。看来这笔费用省不了了,为了吃绿菜倒也值,种出来后叫几个帮手推着木车去长安城贩卖,大冬天的绿菜,长安城的权贵们还不得全疯了?平日卖十文的,李素敢卖十贯,爱买不买,不买滚,死去! 不出两个月,应该能收回成本了,接下来便是纯盈利阶段。 大唐反季节菜篮子工程,美滴很,事业再次迎来上升期…… 到时候拖着一马车的绿菜往太极宫里一送,牛气哄哄地对李世民说:“一车绿菜换你一个女儿,换不换?换不换?” 李世民脑子但凡没被门夹过的话,……应该不会换。 ********************************************************** 日头已偏西,眼看城门快关,程处默今日打算留在太平村不走了。 二人蹲在田边,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 跟程处默聊天和跟王直聊天的话题完全不同,王直说的都是些市井坊间的传闻八卦,东家长西家短的没个重点,想到哪里说到哪里。 而程处默说得最多的是朝堂的事。 没办法,投胎技术太完美了,程处默这辈子注定在朝堂里生根发芽,市井坊间的八卦与他完全无缘,只要没干谋反杀爹之类大逆的事,下一代卢国公铁定是他, “上次冯家命案的事闹得很大,陛下处断过后,朝中仍有议论,虽说那桩案子里太子殿下是清白的,可有些朝臣还是不满,觉得里面有问题,说是刑部右司郎中当了替死鬼……” 李素眨眨眼:“你也是功勋子弟,平日跟太子来往吗?” 程处默挠挠头:“小时候有来往,陛下那时还是秦王,对我程家颇为看重,经常叫我爹带着我去秦王府玩耍,偶尔陛下也带着太子来我家玩,那时我和太子都处得不错……不仅是我,尉迟家的,段叔叔家的,房家的,秦家的,我们这些将门之后都和太子处得不错。” 程处默叹了口气:“贞观元年,他被正式册立为太子后,就和我们这些将门之后疏远了,其实也有来往,只是觉得淡漠了许多,偶尔也把我们召进东宫里聊天说话,可他每句话说出来透着一股子虚情假意,好像刻意拉拢一般,赏这个赐那个的,他给,我都要,可是……他永远是太子,而我,永远只能是他的臣子,小时候的无拘无束再也不会有了。” ********************************************************** ps:病了几天,还好挺过来了,谢谢大家体谅。(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八章 选秀纳妃 成长意味着要失去很多东西,权贵家的孩子也不例外。 小时候的玩伴不一定是一辈子的玩伴,每个人在别人的人生中或许只能同行一段路,到了岔路口,往往连招呼都不打便径自分道扬镳,然后,再遇见下一个同路的人…… 李素看透了,因为他活了两辈子,程处默没看透,因为他年岁不大,一个权贵家的孩子看不透聚散,是好事,如果有一天他对人生的聚散漠然了,遇到与他同路的人不再感叹缘分,而是选择利益了,那时说明他长大了,也意味着他的人生真正开始失去了很多东西,自觉,或不自觉。 程处默的情绪有点低落,他还在黯然着失去的儿时玩伴,李素拍了拍他的肩,他实在想不出什么言辞劝解他,因为可以肯定,当他真正长大,将会失去更多,每个人都是如此。 程处默是个糙汉子,失落片刻后,站起身打了一套拳,拳法看不出来路,大开大阖似是战阵杀敌的路数,多半是程咬金教的,论美观实在称不上好看,李素甚至清晰地看到有几招是撩阴,插眼珠等下作招式,偶尔还来一个很不雅观的懒驴打滚,不过这套拳法被程处默使出来,周围丈许之地竟多了几分肃杀之气。 打完一套拳后,程处默的心情终于平复了,微微喘息着坐在李素身边,看着广袤的田地发了一会呆,忽然道:“听说上次的冯家命案,太子欲构陷你,你……与东宫结的仇怨如此深了么?” 李素想了想,不答反问:“此事朝野如今仍有议论?” 程处默点头:“有……” 犹豫了一下,程处默左右环视一圈。凑在李素耳边轻声道:“陛下圣裁的结果并未服众,命案说是了结了,但朝臣们都说陛下刻意袒护太子。一个刑部右司郎中若无人授意,怎敢公然构陷县子?更何况你这个县子正是圣眷极隆之时。上次大理寺少卿窦伏因为你而被贬谪岭南,前车之鉴尚未久,区区一个刑部右司郎中怎敢再犯?分明是被当成了替死鬼……” “只不过陛下乾纲独断,此事又关乎国本,既然陛下铁了心要袒护,朝臣自是识得利害,包括魏徵那个老……咳,老人家。一生正直铮忠,对陛下袒护太子一事也不敢再多说一句,这事算是彻底压下去了。” 程处默叹了口气,道:“李素,我虽与你结识未久,但你这人颇对我的胃口,朋友贵在交心,今日我不得不说句良言,你与太子的仇怨,若能有办法化解。还是尽量化解吧,他是未来的国君,今年今时或许奈何不得你。明年明时呢?有朝一日他登临大宝,手握重鼎,你将何去何从?” 李素微微一笑,心里还是有些感动,程处默能说出这番话,说明是真拿他当朋友了。 “这是你的话,还是转述你爹的话?” “我自己想说的,我爹没说什么,只说目前看不出端倪。但以太子眼下越来越不堪的行径,和陛下对魏王的恩宠。过几年或许有变化……” 李素笑了,老流氓虽说人品差劲了点。但一双招子还是很犀利的。 只是老流氓对未来的预计还是有些偏差,数年以后,真正受益的既非太子,亦非魏王,大唐九五之位,竟叫一个小屁孩摘了桃子…… 这也是李素目前不怕得罪太子,同时跟魏王保持距离的最大原因。 拍了拍程处默的肩,李素笑道:“化解仇怨就免了,我纵有意化解,也绝不能踏出那一步,别忘了我除了是县子,还是火器局监正,跟任何一个皇子走得太近都犯忌讳,陛下不怕我得罪哪个皇子,他担心的是我靠近哪个皇子,若叫他知道,必是我的死期。” 程处默呆怔片刻,终于明白了李素的意思,叹道:“难怪我爹对你素来宠爱,却也绝口不提化解你与太子仇怨的事,原来他早看明白了……” 李素笑道:“所以,你还得多跟程伯伯学学,程伯伯的本事可不止在战阵兵法上,做人也是。” 程处默咧了咧嘴,道:“我爹除了抽我,一般学不到东西,这几年扛揍的本事倒学了不少,勉强也算本事吧。” ………… 李家的宅院不小,程处默晚上便在李素家住下。虽然是个糙汉子,但家教很不错,程处默进门便给李道正行晚辈礼,行礼很端正,丝毫不见敷衍,毕恭毕敬垂手躬腰,先是问好,然后转达自家长辈的问候,最后不停的“冒昧”啊,“海涵”啊之类的,令李道正颇为受用,连夸国公家的孩子就是教养好,然后再看看李素,李道正摇头叹气。 李素脸都气黑了。 虽说从来都是别人家的孩子好,可程处默这货也成了别人家的好孩子,这就有点侮辱人了,大白天的领着一帮部曲洗劫了长安东市的布商,晚上跑来又冒充有教养的好孩子,还把老爹哄得一楞一楞的,让李素这个真正的好孩子哪里说理去? 小国公莅临李家,自是蓬荜生那啥,李家大开酒宴,一坛坛美酒,一道道佳肴往桌上端。 程处默似乎还真受过礼仪教育,酒宴上当着李道正的面,无论坐姿,谈吐,端杯吃菜等等仪态,都做得十分完美,看在李道正的眼里简直赏心悦目,乐得愈发眉眼不见,于是李素被当成了反面教材,酒宴上只听李道正不时的训斥,“看看人家……”“多学学人家……” 李素气得牙痒痒,而受了夸奖的程处默表现得愈发矜持,只能从他眼里发现一闪即逝的得瑟。 酒宴上李道正多喝了几杯,不胜酒力先行退下,直到这时,程处默才恢复了本性,猛地一拍桌子:“刚才喝得不爽利,来。咱兄弟好好喝几杯!” 说完咂摸咂摸嘴,露出一脸淫笑:“美酒佳肴当前,为何不见歌伎舞伎助兴?你家没有歌舞伎吗?” 李素冷冷道:“没有。丑丫鬟倒是有几个,程兄若不嫌弃。我把她们叫来随便给你扭几下?” 程处默楞了一下,接着露出同情之色,叹道:“贤弟……过的怎样的苦日子,竟连歌舞伎都没有,难怪每次你去我家时都喝得酩酊大醉,原来只有在我家你才能尽兴……” 李素咬牙,额头青筋暴跳:“每次去你家喝醉,是因为你爹和你们六兄弟灌酒。这能叫尽兴吗?分明是走了一遭鬼门关!” 程处默露出欠抽的自以为明了的表情,挤了挤眼,笑道:“贤弟倒是腼腆,还不肯承认,为兄明白,过几日给你送几个舞伎和歌伎乐班,不知贤弟喜欢高丽女还是新罗妇?对了,听说西市近日有个牙子在卖吐火罗舞伎,调教得很不错,我给你送两个怎样?” “程兄。不如折现吧,折现能让我真正快乐起来,真的……” 程处默哈哈大笑:“贤弟莫闹。说定了,过几日便把歌舞伎送到你府上。” ………… 跟这种人没法讲理,太固执了,李素不反对女色,但对歌舞伎实在没兴趣,他有洁癖,那种女人不知被大户人家和人贩子转了几道手,若落到李素家里,到底谁糟蹋谁? 作为一只粉嫩新鲜的童子鸡。万不能给那些狂蜂浪蝶任何玷污他的机会…… 月上柳梢时,李家的酒宴仍未结束。程处默或许久未受夸奖,今日被李道正夸了几句。顿时有些忘形了,喝酒的兴致高得一塌糊涂。 跟程处默喝酒永远不缺话题,从前朝轶事说到本朝秘辛,一桩桩一件件如数家珍,快喝醉时,程处默大着舌头说了一件很有趣的事。 由于长孙皇后早逝,李世民这一年来过得很孤独,虽说有名的后宫四妃尚在,但这四妃暗里勾心斗角,为了争宠闹得太极宫鸡飞狗跳,李世民被腻歪得不要不要的,所以甚少宠幸四妃。 皇帝过得太孤独,朝臣们看不过眼了,实在很不懂这些大臣们的逻辑,人家的感情和房事与他们何干,反正一句话,“君忧臣辱”,李世民一忧郁,朝臣们便仿佛觉得有人狠狠扇了他们的大耳光,脸颊火辣辣的痛。 于是长孙无忌串联了一些朝臣,纷纷向李世民上了奏疏,请求选秀纳妃,从门阀或功勋的适婚女子中选取若干貌美端庄者入宫,排解吾皇万岁的寂寞,反正绝不让天可汗陛下做一个安静的老男子。 李世民是横扫天下的大唐皇帝,也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今年才恰好四十岁,男人嘛,爱好无非就那么几样,大家心照不宣。 安静而忧郁的皇帝陛下假模假样推脱了几次,一本正经说什么朕要励精图治,朕要勤奋治国,不想被儿女私情牵绊等等,长孙无忌认识这货多少年了,是个什么成色他还不清楚?于是长孙无忌不停地盛情请奏选秀纳妃,李世民不停地推脱谢绝,君臣二人在朝堂上演一出出君圣臣贤的激情戏,看得素来正直的魏徵恶心得不行。 不过就是选几个女人进宫当**的事,搞出这么多名堂,要不要脸了还? 于是恶心得快吐的魏徵也不得不入了戏,跟着长孙无忌奏请了几次,最后一次上疏时说得很含蓄,再矫情下去老臣可就真反对选秀了啊,差不多就得了,赶紧洗白白,让美女们到你碗里去…… 李世民也觉得再推脱就矫情了,顺势赶紧答应下来,省得魏徵那老货真的反对选秀,让他的一番旖旎心思全落了空。 贞观十一年十一月,大唐皇帝在长孙皇后逝世一年后,开始遴选美女入宫。 *********************************************************** ps:还有一更。。。可能有点晚,作息又乱了。。。 求月票提提神!!(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九章 毫州素布 平心而论,作为丈夫,李世民也算做得不错了,当然,要求他从一而终未免太不现实,相对而言,发妻逝世一年后才重新接纳美女入宫,已然算得上有情有义了。 李世民与长孙皇后是名垂千古的模范夫妻,史书所见所闻,都是二人如何恩爱,李世民如何圣明,长孙皇后如何贤惠。 长孙皇后逝后,李世民的真实想法不得而知,可是他确实寂寞了一年,若用最善意的猜测去揣度圣心,一个正富壮年的男人,失去发妻后独自思念了她一年,然后用力将她忘记,重新选择了新的生活,亦算一桩佳话。 不论出于何种想法,李世民终究决定选秀纳妃了。 对这个决定最伤心的,莫过于后宫四妃,本来长孙皇后对她们来说便是一座无法攀越的高山,盼星星盼月亮,好不容易盼到她死了,四妃俱有子女,又与李世民多年感情,正符合当皇后的所有条件,各自卯出吃奶的劲头觊觎帝后之位,用可歌可泣的上进心填补一下空虚寂寞冷的人生,结果这杀千刀的居然又要选新的美女入宫,显然是不愿拿她们这四棵老葱蘸酱了啊…… 四妃的上进心如同遇到暴雨的小火苗,瞬间熄灭了,对帝后之位再无半点觊觎之心,她们终于明白了这位枕边人的心思,大唐皇后的位置,只能属于长孙皇后,除了她,任何人都不配。李世民答应选秀,其中怕也不乏敲打四妃的意思。 宫闱八卦,李素听得很有兴趣,兴致勃勃的同时不禁也有些自责,原来自己竟也有如此三八的一面…… *********************************************************** 八卦只是八卦,听过便算。朝臣为李世民的房事操碎了心,李素却无所谓,李世民后宫上万。理论上任何一个走进他视线的女人都可以拉过来胡搞瞎搞一番,这种男人的寂寞。不是李素这个凡夫俗子能懂的。 第二天,程家的部曲骑马赶到了太平村,同时还顺手捎来了一位愁眉苦脸的东市布商,昨日李素选中的那块薄如蝉翼的布绸便是从这位布商的店铺里抢……,取来的。 布商很惶恐,脸色白得跟化了浓妆的舞伎一般,站在李素面前止不住地打摆子。 昨日被抢了一块素布已然很倒霉了,没想到这帮土匪如此过分。今日索性连他的人都抢了,长安水深啊…… 程处默最见不得布商这副快砍头的畏缩样子,一脚踹去,布商的打摆子症状不药而愈,眼含热泪,但说话明显条理清晰了许多。 李素很客气,询问了那款布的出处,原来那款布是毫州所产,布商本人也是毫州人,说来也是巧合。毫州以出产绢布闻名于世,所以当地的桑蚕织户不少,几乎家家户户都养蚕。只是蚕和人一样,有的强壮,有的体弱,有些弱质的蚕儿本来奄奄一息,眼看要断气,就算没断气,勉强吐出来的丝质量也很差,这种蚕一般都要被淘汰掉的。 眼前这位布商倒是个聪明人,他把毫州养蚕人家里面淘汰出来的蚕集中起来。死一大批自是难免,剩下的勉强能吐出丝。那种丝韧性和粗细都很差,但布商不知用了什么秘法。将这种丝经过加工后织成布,也就是李素昨日看中的那款布,由于丝的质量原因,这种布的透光性很强,同时密度也不错,薄如轻纱般的料子,既能透光,又能挡风。 布商把这款布运到长安销售,原本以为这种布的销量不会太好,结果上架之后发现……销量果然不好。 如今无论官宦还是百姓,买东西普遍还是很务实的,选择货物既要美观,又要实用,这种又透光又脆弱的布,实在入不了长安官民的法眼。上千匹素布积压在店里根本卖不动,连最容易糊弄的胡商都对它嗤之以鼻,直到昨日倒霉,遇到了正在打劫的卢国公长子…… 李素高兴极了。 “那些烂布头我全要了!”暴发户的嘴脸一览无遗。 布商弱弱地争辩:“都是好布,没烂……” “好布?你去长安卖一尺试试?看人家不拿大耳光抽你。”李素瞪眼。 布商叹了口气,垂头不说话了,这款布确实卖不动,原以为发明了一个新品种,结果根本连烂布头都不如。 “这款布积压了多少匹?” 布商黯然道:“两千多匹吧,亏惨了,本钱都回不来……” “全部卖给我,算算多少钱。” 布商神情一振,脱口而出:“两千贯……” 话未落音,随即发觉后背莫名冒了一层鸡皮疙瘩,四周的温度也徒然降得厉害,一股森然的杀气笼罩方圆三丈之内…… 李素苦笑,程处默和一群部曲杀才围住布商,活脱一群不良青年堵在巷口抢三好学生零花钱的架势,还谈什么价啊,直接明抢多好。 “一千贯……” 果然,布商非常明智地改了口,然而,四周的温度仍没有下降的趋势。 布商苦着脸继续改口:“五百……不,三百……唉,少郎君看着给吧,您说多少就多少……算了算了,小人白送少郎君了,全白送,行不?” 好没原则的商人…… “当我们是匪贼吗?我给你两千贯,不过你负责运输,两千多匹全部运来这里,别给我以次充好……唉,估计你也没办法以次充好了,比这更差的布还真不容易找……” 布商神情顿时变得狂喜,差点没给李素跪下,两千贯,能补回他的大半损失了,毕竟织这种布拿出来卖本来就是他经商的眼光有问题,能回两千贯的本钱已然是老天垂怜。 喜不自胜的布商忙不迭答应,顺带着看程处默和他手下那帮杀才的目光都顺眼多了。 好可爱的一群土匪杀才,萌萌哒,么么哒…… ********************************************************** ps:月底最后两天了,大家手里有月票莫抠在手里,赶紧投了吧,过期作废啊。。。 么么哒~(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章 众人皆醉 两千贯的开支不低,李素如今不大不小也算个富翁了,但是开支两千贯仍旧感到有点吃力。 根本没有经过谈判,李素甚至在布商自愿降价的前提下都坚持原价,以他的为人品性自是不可思议的。 李素是凡人,有点坏,但绝非坏得头顶生疮脚底流脓的那种,大多数时候他还是有着普通人的善良和怜悯,布商做了个错误的选择,所以积压了两千多匹素布卖不出去,没有李素这两千贯的大方价格,或许布商回去后要面对的是家破人亡的下场。 所以李素没有讨价还价,非常痛快地接受了两千贯的价格,成交后看着布商感激得流泪的表情,李素心中满满的成就感,这不是做买卖,这是在做功德,感觉类似后世在公交车上给老人让了一回座,在老人的道谢声以及全车人赞许的目光里,仿佛整个人格都升华,毫无争议地认定了自己是个好人,尽管这可能是种错觉。 现在李素就觉得自己是个好人,好到爆,好到没朋友。 所以此刻他的心情很不错,甚至拉过布商坐在院子里,以一种大领导慰问百姓的姿态和颜悦色地跟布商拉起了家常,哪里人啊,家里几口啊,几儿几女啊,你们家打土豪分田地了没啊等等…… 程处默和身后一群杀才脸色越来越古怪,最后程处默终于忍不住了,黑着脸打断了李素的雅兴。 “兄……兄弟,莫闹了,打谁家土豪?你自己就是土豪,好好说话行吗?” 李素一怔,随即哦了一声:“刚才那句不算,你快忘掉。对了,还未请教掌柜贵姓。” 布商诚惶诚恐地道:“不敢当贵人垂问,小人姓孙。贱名平贵,多谢贵人今日救小人于水火。为了这两千多匹布,小人差点扯绳子吊颈了,多亏贵人相助……” 李素笑道:“回去好好干,争取东山再起,将来发达了莫忘今日你我这场缘分。” 孙平贵忙不迭应是。 调了两辆马车,李素当场让孙平贵拉着满满两马车的钱走了,足足两千贯,收契画押都没有。只嘱咐孙平贵赶紧将素布运来太平村。不怕孙平贵讹他,卢国公和县子不是孙平贵这种商人惹得起的,相信孙平贵也不会那么没眼力。 孙平贵千恩万谢地走了,李家院子里,程处默一直用奇怪的目光盯着他。 “这孙平贵莫非有什么出奇的本事?” 李素一楞:“做生意做得差点扯绳子吊颈,你觉得他有什么本事?” “没本事贤弟为何对他如此礼遇?” “对任何人礼数周全一点不好吗?比如你,在我家吃饭时装得跟翩翩王孙公子一般,其实你一巴掌可以抽飞五个王孙公子,无论真心或假意,装出礼数总是没坏处的。” 程处默不解地道:“可那孙平贵是商人啊……” 李素最听不得这话了。不由白了他一眼:“商人咋了?商人吃你家了,喝你家了?凭自己的本事赚钱,凭什么低看他?我李家。你程家,还不是一样在长安卖酒卖香水,咱们也算半个商人。” 程处默连连摇头:“兄弟莫乱说话,咱们跟商人可完全不一样,程家是开国功勋,你是陛下御封的县子,官员见你都要行礼的,怎能自甘堕落与商人扯在一起?以后莫说这话了,被监察御史听到。说不得去朝殿上参你一本……” “爱参不参,咱们两家做了买卖就是商人。不承认就行了?” “不是商人。”程处默的吐字咬得很重,问题的争论似乎涉及到这个糙汉子的原则了:“你酿酒。造香水,活字印刷等等,什么都好,造出来的东西是你的本事,把这些东西拿出去做买卖又是另一回事,你自己想想,你酿的酒,香水和那个印刷术,哪一桩买卖你亲自经手了?酒和香水是程家和长孙家合伙在做,印刷术交给城里的赵掌柜,他们卖给谁与你何干?你只需每月在家等着收钱便是,这便是勋贵的体面……” “程家和长孙家也一样,我程家在长安城里的店铺十多家,另外还有远出西域诸国的商队,甚至连胡商的商队都插了手,但是这些买卖都不是程家直系经手的,全部交给信得过的远亲,所以程家也不是商人,长孙家亦复如是,勋贵就是勋贵,绝不能与商人扯在一起,甚至对商人都不能太客气,因为商人终归是低贱的,他们的地位充其量比贱籍高一点……” 李素打了个呵欠,懒洋洋地道:“你的意思是说,商人帮咱们勋贵家赚了钱,咱们还不能给他们好脸,还得打他们骂他们,然后他们还得贱兮兮的继续帮咱们赚钱?人家上辈子欠你家的?若是有人这么对你,你干不干?” 程处默被李素这番总结弄得有点懵,挠了挠头:“我大概会一拳揍爆他的狗头……被你这么一说,我忽然发现我家真不是东西……不对,长孙家真不是东西。可是,如今大唐的商人确实只有这地位呀,他们连平民百姓都不如,长安街上无论什么人抽商人一耳光,商人都只是弯腰陪笑,从来没听说打起来或是见官……” “别人怎么看商人我管不了,但我会对商人一直客气下去,都是人,都凭本事赚钱,没道理天生比别人矮一头。” 程处默没彻底被李素绕进去,琢磨了一下又回过神了,于是苦口婆心劝道:“兄弟,商人真的跟咱们不一样,你别太……” 李素睁着萌萌的大眼盯着他:“我偏要对商人客气,你会抽死我吗?” ************************************************************ 孙平贵的效率很快,两千贯落袋后,当天下午便将素布全部带来太平村。 李家门口停着一长排的马车,一匹匹白色的素布堆得小山般高,长长的一溜看不见尽头。 马车到了李家门口,老爹李道正的脸色就不对劲了,二话不说抡起藤条满村追杀不肖子。 原因很简单,白色素布不喜庆,家里办丧事似的太晦气。 李素逃过了追杀,只好赶紧雇请村里的闲散劳力搭棚子,将所有的素布全部铺在早已搭好的竹架子上,绵绵延延数里,花了两天的时间,将自家五十亩地的架子上全铺满了,远远望去一条条白色的素带整齐划一地铺在黑土地上,既工整又对称,煞是好看,李素的身心得到极大的满足。 一排排整齐的白色棚子在太平村引起了村民的围观,八卦的村民一打听,李家娃子花了两千贯买了这些白色素布,买回来自家不用,偏偏要铺在地里……一时间,村民看李素的眼神又不对了,跟去年李素辞官时一样,太平村的村民们见着李素后又是畏惧又是同情,目光扎在身上很不舒服,近日来串门的村民也多了。 本来李素被封县子后村民们敬畏地与李家保持着仰望的距离,后来发现李道正仍旧每天背着手没事似的满村子晃悠,仍旧还是一脸憨厚无害的笑容,骂娘踹人吐痰,跟以前一样完全没改变,李家那个争气的娃子也从来没露出半点趾高气昂的跋扈样子,对任何人都和气友善得很,村民们这才收起了敬畏心理,试着跟往常一样和李家来往。 近日串门的村民特别多,进了院子发现李素在,先是敬畏地打个招呼,却不敢从院子中间穿行而过,而是走进院子边沿的回廊,小心翼翼绕过李素,走到李素身后侧方拔腿便跑,逃命似的钻进李道正的房里,一副内有恶犬,咬死后果自负的惊惧样子,气得李素想杀人全家…… 村民们不理解李素要干什么,李道正也不理解,在他们的认知里,世间万物的生长靠天时而应季,该是夏天秋天长出来的东西,冬天就绝不可能长出来。 所以李家最近串门的村民多,闲话也多,三五成群的村民聚在李道正的房里,也因此多了一些听起来让人想破门而入,然后挨着个的顺着队伍一溜大耳光抽过去的对话…… “娃他爹,没你这么当爹的啊,娃子犯浑你咋不拦着?”村民甲痛心疾首。 “娃大了,长本事了,现在家里的事他做主,我管不着。”李道正闷闷的声音。 “娃当家也不该这么当呀,两千贯啊,这得换多少白面馍,买一堆白布铺地里,尽糟践了!”村民乙心疼惋惜。 “说是种绿菜,冬天吃的绿菜。”李道正弱弱地为儿子辩护。 “尽胡咧咧,绿菜夏天才有,冬天哪有?你儿子没种过地,你也没种过?咋能由着他胡来咧?”村民丙嗤之以鼻。 “唉……”李道正苦闷的叹息。 “李家的,你家娃子怕是和去年一样犯病了!”村民丁权威认证。 李道正又沉沉叹气:“他犯浑我能咋办?” “抽他啊!”众村民异口同声。 ********************************************************** ps:还有一更。。。月底最后两天了,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一章 蓄势待发 “人心险恶”说的就是这帮家伙,见面恭敬得又是鞠躬又是作揖,堆着笑脸一副含笑九泉的样子,仿佛李素有出息是他们教出来的,煽情煽得眼泪婆娑,背过身便撺掇老爹抽儿子,不抽还不行,太惯着了,最好每天能看到老爹挥舞着藤条满村追杀儿子的画面才叫喜闻乐见普天同庆…… 太平村里住了一年,李素已渐渐习惯了这些村民的议论和眼神,什么样的议论他都能接受,有时候李素干的事情确实有点惊世骇俗,村民们没把他绑在柱子上当异端烧死,说明他们还是很善良的,至于那种看疯子似的眼神,可以自动忽略。 众人皆醉我独醒,既有颜值又有才华的天才注定活得与众不同。 李素决定原谅他们,隆冬时节种出绿菜后,再端个碗满村子瞎跑,偏找人多的地方,当着这帮家伙的面一口一口把各种绿菜咬得噶嘣脆响,不卖也不送,就每天当着他们的面使劲吃,啥仇都报了。 该做的事情都做了,李素耐心地等着大棚里的绿菜在大雪飘飞的季节里成熟。 几天后的晚上,王直跑回来了,他没回家,深夜敲开了李素家的门。 李素很意外,王直不该在这个时候出现。 上次冯家命案,东市传言四起,全是李素授意王直干的,后来传播流言的吴八斤等人被塞进胡商的商队,沿着丝绸之路去了陇右,王直作为始作俑者,自然也不安全,东宫或官府有心的话,不难追查到王直头上。毕竟这件事做得并不算天衣无缝。 所以事后王直也被李素连夜转移到关中的偏远地方,如今事情过去不到半月,王直却忽然跑回来了。实在令李素颇为吃惊。 “出了甚事?”李素心头沉重地问道。 王直呵呵憨笑:“没出事。” “没出事你跑回来作甚?” “想胡女了……” 李素:“…………” 很纠结啊,要不要考虑把他杀了灭口算了?这是最省事最放心的法子。 “明天带我去公主府看看她吧。不知她过得好不好……”王直丑陋的脸上露出浓浓的思念,脸上几颗麻子都绽放出星辰般的光辉。 李素忽然不生气了。 世上有什么东西比相思更难捱呢? “明年开春,你和胡女成亲吧,王直,你是个有情有义的人,胡女当初能在东市被你救下是她的运气,娶她想必她也不会反对……” 王直惊喜地看着李素,眼里露出几乎能融化岩石的狂热:“开春……就娶她?” 李素点点头:“开春就娶。不过,娶她容易,你爹娘那关怕是不容易过,你王家世代皆是关中人,恐怕不会答应你娶一个胡女过门,” 王直惊喜的面孔顿时黯淡无光。 李素没说错,这是最大的难关,拜李世民这些年佛挡杀佛的霸气所赐,关中人这些年也渐渐养出了傲气,通婚往往都是同县同乡。必须原汁原味的关中本地人,再远一点也勉强能接受,但是娶一个胡女。却是万万不会容许的。 是的,没错,*裸的种族歧视,关中人的血统是最高贵的,哪怕是个穷得要饭的叫花子,只要他是关中人,那么他也是个高贵的叫花子,大唐国境以外的番邦异族在关中人眼里全都是未开化的猢狲,这时节的大唐人。民族优越感高得一塌糊涂。 王直想娶胡女进门,画面若看在他爹娘眼里。无异于穿着新郎锦袍的儿子牵着一只活蹦乱跳的猢狲拜堂,成婚当天恐怕就得开始操办二老的丧事了…… 李素说了实话。王直的神情很阴沉,显然,他也不敢冒大不韪将胡女娶过门。 在李素看来,其实这个问题不难解决,如今王直也算东市有头有脸的人物了,在外面买个小宅院悄悄把胡女养在深闺中,成亲是别想了,有情人终成眷属,名分暂时放弃便是。 不过王直的想法大概不一样,现在的他还只是个纯情少男,既然走纯情路线,爱上一个女人必然要给她名分的,李素不拦他,以后的生活能教会他一切。 “今悄悄回来的,明看过胡女后我马上就走,不给你添麻烦。” 李素苦笑:“回都回来了,没必要急着走,冯家命案陛下已有圣裁,应该算是过去了,你再躲着似乎没什么必要了,今晚你便回家看看爹娘,这几日在家里歇息,跟胡女怎样腻歪都可以,再过些日子,等风头彻底平静了,你再去东市呼风唤雨。” 王直大喜,连连点头答应。 李素的神情渐渐变得有些忧虑:“冯家命案,我把太子得罪得更彻底了,可他却迟迟不见任何针对我的动静,此非吉兆。” 王直咧嘴笑道:“不见动静还不好?或者是太子怕了你呢,你曾说过,如今太子的位置很危险,内忧外患不断,冯家命案闹得那么大,几句流言差点把他栽进去了,此时他怎敢有别的举动?” 李素叹道:“太子若这般无用,便当是我高看他了,我倒情愿他先出招,否则这种等着挨揍的日子太难捱了,拳头只有在未发之前才最具威胁,太子的拳头如今待发而未发,才是最难受的。” 王直想了想,道:“想个法子让他把拳头揍出去?” 李素沉默了一会儿,道:“我绞尽脑汁,费尽心机,为的就是让别人的拳头快点朝我脸上揍……王直啊,这样干你觉不觉得有点贱?” 王直点点头:“确实有点贱……” 村口传来几声不安分的狗吠,廊前的天赐懒洋洋的趴着,动都懒得动一下,一派未成年的宗师气派。 月挂夜空正中,天色很晚了,李素拍了拍王直的肩,道:“离家半个月了,赶紧回去看看吧,你哥昨日又挨了揍,回去碰到你大嫂小心点……” 王直如今对兄长的际遇根本连同情的表情都懒得露了,随意点点头,离开了李家。 王直走后,李素睡不着了,披着厚厚的长毛氅,静静地看着天空的一弯新月,神情凝重如水。 太子,你到底是不敢妄动,还是蓄势待发? ******************************************************** ps:月底最后一天了,手里有月票的赶紧投吧,过了今天就作废了,白瞎了。。心疼死我了。。。喵~(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二章 利州武氏 初冬的寒风拂过太极宫龙首渠前的广场,广场四周旌旗飘展,披甲戴盔的禁卫在凛冽的寒风中如松岳般傲然屹立。 午时刚过,朝会的大臣们迈着轻快的脚步,三五并肩,缓缓走出宫门,互相告辞过后,各自骑上马或坐上马车回府。 午时一刻,宫门外忽然变得热闹起来。 十辆华贵的红顶马车从朱雀大街礼部官衙方向驶来,一路缓缓而行,路边官吏行人莫不躬身让道。 马车前方一人骑着高头骏马,身着紫色官袍,面肃而色沉,不苟言笑,神情冷凝,官吏们让道不是因为马车,而是因为这个人。 此人名叫李道宗,是李世民的同宗兄弟,被封江夏王,同时兼任礼部尚书,身份地位显赫之极。 已李道宗的身份和官职,亲自领着十辆马车往太极宫而去,自然不是小事。 朱雀大街说长不长,小半刻便行到太极宫前的广场上,空荡荡的广场周围禁卫林立,马车停下后,从车里次第鱼贯下来五十名宫装美女,每人皆着统一的紫色高腰宫裙,头盘三环宫髻,下了马车后莺莺燕燕聚在一起,远远看着前面李道宗的背影,老老实实垂首敛目,大气也不敢喘。 五十名美女自觉排成整齐的队列,静静地站在广场上等候着。 这一等便是大半个时辰,宫门一直紧紧关着,许久不见动静,美女们站在凛冽的寒风里冻得发抖,却也只能咬紧牙关站着。 李道宗也站在广场上等待着,一言不发地凝视着宫门。 五十名美女是今年礼部从各州府官宦或平民中采选的良家女子,没错,理论上她们都是李世民碗里的。旁人别想伸筷子。 大唐选良女进宫不叫选秀,选秀是大辫子朝的说法,大唐称其为“采选”。说是采选,其实并不止采选。主要通过三种方式遴选美女,一是礼聘,二是采选,三是进献。 所谓“礼聘”,顾名思义,自然是很客气的一种方式,主要是针对权贵官宦人家,闻其有待字室女。皇帝遣使礼而聘之,由于身份地位颇高,所以女子入宫后的起点也高,最少都会被封为“才人”,如果把皇宫比喻成酒店的话,才人大概算是大堂经理级别。 采选就简单了,一般都是平民家的闺女,入宫后要看运气,运气普通的,进宫后别想一飞而上枝头。要从普通的宫女做起,三五年内若没有发生皇帝宠幸她的奇迹,那么。等待她的便是出宫嫁人或是老死宫中的命运。 至于“进献”,一般是由各地权贵高官主动搜罗民间绝色女子,不重身份,不论贵贱,看脸看脸看脸……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 ………… 朱红色的宫门终于打开,一名宦官出宫门,快步朝李道宗走去,走到李道宗面前,宦官恭敬行礼。然后才直起身,尖着嗓子扬声道:“有旨。各州府采选美人入两仪门,进万春殿待宣——” 五十名美女纷纷应是。然后被宦官领着,走入了这座辉煌与荣耀并重的皇宫。 李道宗的任务完成,也随着入宫,不过他去的是甘露殿。 五十名美女排成五列,垂首一言不发地跟在宦官身后,入承天门,嘉德门,走在左侧第二排的女子美眸一眨,小碎步迈出的幅度稍微大了一些,恰好踩住前面第一排女子的裙脚,第一排的女子重心不稳,被裙脚带得脚步一个踉跄,吓得花容失色,顿时狠狠摔倒在地,手心被擦破了皮,渗出了血丝。 发生这一变故,美女们的队伍顿时乱了,议论声嘲笑声,还有装模作样的道歉声此起彼伏。 领头的宦官停下了脚步,转过身不满地看着美女们。 “禁宫是何等所在,怎容尔等如此不顾仪态?诸位贵人,既然入了宫,奴婢劝各位还是讲究一下仪态为好,宫里,可不比市井坊间,不是想笑就能笑,想闹就能闹的。” 话说得有点重,美女们自知失仪,纷纷闭嘴垂首屏声。 宦官看着第一排那个摔倒的美女,眉头不由微皱。 “这位贵人,奴婢敢问名姓?” 摔倒的女子看着手心渗出来的血,委屈得泪水在眼眶中打转,然而在这个讲究礼仪的禁宫内,又不能与旁人理论,只得擦去眼泪,忍气吞声地道:“利州武氏见过内官……” 话音顿了顿,武氏垂着头,委屈地补充了一句:“家父应国公,名讳上士下彟……” “应国公武士彟之女?”宦官眉头又皱了起来。 这位应国公的来头不小,他是开国功臣,有从龙之功,历任大将军府司铠参军,检校右厢宿卫,工部尚书,利州都督,荆州都督等职,深受两代帝王器重。 然而贞观九年,武士彟病逝后,家道终不免渐渐中落,官场人情淡薄,如今朝中已渐不闻武家之名。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毕竟是开国功勋之后,宦官的脸上迅速堆起了笑容,刚才的不耐之色一扫而空。 “原来是应国公之女,奴婢多有得罪,还请贵人继续随奴婢进宫,陛下朝宣之后,太医署自有太医来为贵人治伤。” 武氏一直表现得很委屈,也成功博得了宦官的同情,失仪之事便不再追究,众美排成整齐的队列,继续往宫内走去。 贞观十一年十一月,一位搅动大唐数十年风云的女人走进了皇宫,这一年,她十四岁。 高端冷艳的皇家版引狼入室的故事开始上演。 ************************************************************* 东宫正殿。 太子李承乾今日有客。 客人是熟人,名叫高履行,与李承乾自小相识。 高履行年纪比太子大两岁,二十出头的样子,相貌有点平庸,身高也很普通,这种人若穿一身寻常百姓衣裳,扔在人群里根本泛不起一朵浪花,实在太平凡了。 可高履行的身份却不平凡。 他的父亲自然也姓高,名叫高士廉,爵封申国公,世袭申州刺史,官职与爵位显赫,辈分更是吓人,高士廉是长孙无忌和长孙文德皇后的舅舅,兄妹二人自小便被高士廉抚养长大。 说起高士廉,不但辈分高,对大唐立下的功绩也不小。武德五年归降李渊,一直被李家看重,而且高士廉站队也非常果断,毕竟自己的两个外甥跟李世民的关系太不一般了,说来李世民是他的甥婿,是个傻子都知道该站哪边。 玄武门事变那天,李世民领着一帮子杀才老将在玄武门杀得不亦乐乎,高士廉也没闲着,他干了一件令李世民龙颜大悦的事,他领着家将跑去刑部大牢,把当时关押的死囚全部释放出来,并且发给他们武器,然后高士廉领着这群真正意义上的杀才赶到芳林门,与当时的守门将士鏖战厮杀,跟李世民的玄武门遥相呼应,大杀特杀,配合李世民夺门成功。 由此可见,成就大功业的人,节操余额实在太少了。 论起辈分来,高履行二十出头的年纪,见到长孙无忌之后只能叫他一声兄长,反推过来,太子李承乾也得叫高履行一声舅舅。 今日太子李承乾将高履行召至东宫,高履行也是满头雾水不知究竟。 正殿内并未设酒宴,冯家命案后,李承乾老老实实待在东宫读圣贤书,看父皇批阅过的奏疏,酒宴歌舞一概杜绝,终于令孔颖达和几位太子左右庶子脸色稍稍缓和了几日。 殿内,李承乾与高履行干坐着,互相聊了一番家常,聊到气氛稍稍有些热烈了,李承乾这才微笑着道出了正题。 “孤记得舅父大人并未婚配吧?” 高履行一楞,老实回答道:“家中有侍妾十数人,正妻尚未娶。” 李承乾笑道:“侍妾没名分,提她们作甚,既然舅父大人不曾婚配,孤今日为舅父保一桩大媒,不知舅父大人意下如何?” “保媒?”高履行眼皮一跳,既不答应也不拒绝,而是试探地问道:“不知殿下欲保哪家闺秀?” 李承乾道:“舅父大人是申国公嫡长子,将来要继承爵位的,孤保的媒自然不会辱没舅父的门楣……不知舅父大人觉得孤的九妹东阳公主若何?” 高履行楞了,不敢相信地再问了一遍:“殿下是说,皇九女东阳公主与……我?” 李承乾笑道:“不错,九妹东阳公主,年方二八,容貌俱佳,性情温婉,实为舅父大人良配,舅父大人不满意?” 高履行呆住了,半晌没回过神。 若不是身份原因,他真想一巴掌抽过去。 这熊孩子…… 论辈分,他是李承乾的舅父,自然也是东阳公主的舅父,世上哪有舅舅娶外甥女的道理?李承乾好歹也是皇家太子,未来的储君,保媒难道连辈分都不顾了么? 贵圈真乱…… *********************************************************** ps:还有一更。。。 马上月初了,求0点后的保底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三章 佳人难得 李承乾给舅舅保媒自然不是闲得无聊,而是有预谋的。 从东市痛殴东宫属官,到冯家命案种种,李素确实将李承乾得罪得不轻,李承乾虽是太子,但很遗憾,他没有继承李世民宽广的胸襟,却长出了睚眦必报的心眼。 明火执仗的报复显然不可能,李承乾的地位太敏感,不知有多少人在暗地里冷冷盯着他,想要推翻他,要报复李素只能选择背地里动手,而且最好是不显山不露水表面上看去与他完全无关的方式。 于是李承乾找到了高履行。 辈分的问题李承乾不是没想到过,只是纵观周围的功勋权贵子弟,适龄的几乎全都成亲了,程家的,长孙家的,尉迟家的,秦家的……各家子弟的繁殖任务很艰巨,刚成年便入了洞房,数来数去,矬子里面拔高个,只好选择了高履行。 高履行二十出头还没成亲,算是权贵圈里的异类了,一来因为高家的地位太显赫,其父高士廉是亲手带大长孙无忌和长孙皇后的舅父,连李世民在朝堂之外的地方见了高士廉都得行晚辈礼,高家已是底蕴深厚的门阀世家,高履行是高士廉的嫡长子,将来妥妥要继承高家爵位的小国公,而且高士廉早年因为战乱成亲较晚,生下高履行算是老来得子,如此显赫的门阀,与任何一家结亲都会给朝堂带来不可预估的变化,继承人的亲事自是慎之再慎。 二来高履行此人,品行颇多不端,欺男霸女倒是夸张了,但其人终日混迹青楼楚馆,与娼妓厮混,并且常有因争夺**而与旁人大打出手的传闻。久而久之,名声渐渐臭了大街,高家欲与别的权贵结亲亦不大容易。这年代的权贵固然想让自家的权势更上一层楼,但同时也是很要脸面的。高履行这种品行不端的家伙,哪怕家世再显赫终究也上不得台面。 所以高履行便一直耽误到现在。 李承乾给高履行保这一桩大媒,其心可谓歹毒,出手便拿住了李素的七寸。 高履行的脸色不大好看,从辈分上说,他算是李承乾的表舅,李承乾莫名其妙把他的妹妹推荐给他,浑然不顾二人的辈分。委实有点轻佻浮躁了。 “多谢殿下厚爱,只是……”高履行想了想,道:“只是臣与东阳公主辈分不合适,殿下怕是失虑了,若臣尚东阳公主,恐被天下人耻笑,殿下一番好意,臣只恨无福消受。” 话说得很漂亮,作为表舅,这番话算是很委婉的拒绝了。 李承乾不以为意。反而笑得愈发亲切。 “舅父大人何必在意东阳的辈分?说来东阳亦只是宫中下嫔所出,孤才是长孙家与高家真正的血缘亲人,东阳充其量只不过沾了点李家的血脉而已。况且……孤这位九妹可是才貌双全,年方二八至今尚未婚配,眼看过了今年,父皇或许便会为她许上一门亲事,错失美色,人间至憾矣……” 高履行笑了笑:“东阳是臣的甥女,辈分不能乱,陛下若为其尚亲,自是好事。臣怎会遗憾呢?” 李承乾见高履行毫不动心的样子,低笑了几声后忽然拍了拍手掌。两名东宫宦官走出来,手里捧着一个画卷。当着高履行的面,两名宦官一左一右将画卷徐徐展开,一名绝色婀娜的女子出现在高履行的眼中,女子身着白色宫裙,站在一片万紫千红的花丛中,画师的手笔端的绝妙,连女子眉宇间淡淡的温婉和轻愁都画了出来。 高履行呆呆地看着画卷上的女子,不由屏住了呼吸,许久不见动静。 李承乾静静看着高履行的表情,嘴角勾起一抹莫测的笑,随口吟哦道:“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高履行的脸颊忽然泛了红,脸颊上的肌肉狠狠抽搐了几下,眼中却渐渐露出势在必得的霸气。 李承乾见火候差不多了,缓缓道:“舅父大人,虽说你与东阳隔着辈分,可是你与我李家毕竟只是表亲,姑表自来便是良配,自是无碍的,孤可从未听说过姑表结亲会被天下人耻笑,至于辈分……姑表之间有辈分么?孤眼里见到的只有郎才女貌,天作之合,辈分二字岂不可笑?舅父若不果真不愿迎娶东阳,明年开春后,东阳恐怕真会被父皇许给别的开国功臣之子,毕竟东阳已是二八年华,在众多姐妹里算是老姑娘了……” 见到东阳的画卷后,高履行已然心动了,此刻却仍有些迟疑:“臣答不答应自是无妨,可是陛下那里恐怕……” 李承乾笑道:“你若无妨,父皇那里孤自会与你分说,放心,孤会安排妥当的。” 高履行眼中闪过一丝喜色,再次贪婪地看了一眼东阳的画像,在不舍的目光里,两名宦官慢慢将画像收拢成卷。 看着李承乾如沐春风般的笑容,高履行仿佛明白了什么,垂头静静思虑半晌,忽然道:“臣回去后会在父亲面前多行劝解,日后……我高家慢慢断绝与魏王的来往。” 李承乾笑得愈发开心了:“亲上加亲,可喜可贺,舅父大人,孤这里先恭喜你了。” “多谢殿下美意成全,臣愿为殿下肝脑涂地。” *********************************************************** 白色的棚子里,种下去的绿菜已冒出了新芽儿,凛冽的冬日寒风里,棚子里却洋溢着令人震惊的一派春意。 整个太平村的村民都没想到,原来搭上这片白色的棚子后竟真能在冬天种出绿油油的蔬菜,这是亘古未见的奇观。 村里的议论又多了起来,这一次村民们的态度来了个大转弯,仍旧是每日串门,仍旧三五成群往老爹李道正的房里钻,只是评价显然不一样了,这次大家没口称赞,连道李家风水好,竟出了如此一位神仙般的儿子。 李道正一扫前些日的颓丧之态,乐得眉开眼笑,处处以神仙儿子他爹自居。 “有奔头……” 大棚里,一位活了几十年的老农掐下一片绿色的黄瓜芽叶,放进嘴里细细咀嚼了几下,然后做出权威的认证:“再过俩月估摸真能看到结果……冬天的黄瓜啊,啧!” ********************************************************** ps:咳,日子记错了,原来这个月有31号。。。嗯,还是求月票,甭管哪一号,月票都是要求的。。(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四章 太子保媒 太平村的村民们都有严谨的科学态度,亲眼见到了才算数,否则任你说破天也不认,态度很可取,如果背地说闲话时声音再小一点就完美了。 “冬天真能种出绿菜?” 河滩边,东阳两眼闪闪发亮,认识久了,李素渐渐知道了东阳的一些小毛病,跟一千多年后的女人一样,东阳不怎么吃肉,据说公主府里每日的膳食菜单上很少有肉,春天夏天都是绿菜,黄瓜,昆仑紫瓜,莲菜,芥菜等等,野菜也少不了,但肉确实吃得少,倒也没存着减肥的心思,东阳体型偏瘦不能再减了,只是吃肉犯腻。 一到冬天就难熬了,跟穷人家截然相反,冬天时根本不见绿菜,不得不吃肉,吃一口直犯恶心,喝御赐毒酒般悲壮。 知道李素能种出绿菜后,东阳是太平村里最兴奋的,绝对发自内心的兴奋,而且对绿菜的评价比以往李素发明的任何东西都高,大抵上升到利国利民,功在千秋的高度,全天下百姓应该给李素立个生祠每日香火供奉才对得起李素的付出…… “夸张了,夸张了……哈哈哈,”李素脸上每一个毛细孔都闪耀着得瑟的光辉,嘴里却假模假样地谦虚:“立生祠就过分了,也犯忌讳,不过长安的百姓很快便会发现,虽然冬天能种出绿菜,但他们还是吃不进嘴里……” “为何?” “因为冬天的绿菜会很贵,贵到丧心病狂,贵到令人发指,普通百姓问一句价格就会有轻生的念头……” 东阳呆住了,吃吃地道:“又……又是钱?” 李素点头,叹道:“不错。又是钱,世间熙熙,皆为利来。世间攘攘,皆为利往。我费尽心思在冬天种出绿菜,不为了钱我图什么?” 东阳气得狠狠在他腰间掐了一下:“钻钱眼里了!种个菜都不肯放过,就不能随便卖点钱惠及百姓吗?” “怎么能随便卖点钱?冬天的绿菜跟夏天的绿菜是一回事吗?”李素正色道:“你的思想太迂腐太陈旧了,我得批评你……你看啊,如今全天下能在冬天卖绿菜的,只有我这一家对吧?知道啥叫垄断不?” 东阳摇头。 “仅此一家,别无分号,这就是垄断。垄断会造成什么后果呢?” “会让你发大财。”东阳恨恨白了他一眼。 李素眉开眼笑:“多谢,借你吉言……不,不完全是发财,垄断的后果是造成一家独大,市上卖的货物,最早的形态都是垄断,比如某个聪明的家伙刚发明出丝绸,那种又薄又滑的绸缎自是比寻常的土布麻布穿起来舒服得多,于是受到哄抢,最初哄抢的人一定是当时的权贵。因为这东西肯定比别的布价格高,只有权贵才不差钱,他们买得起。久而久之,穿丝绸成了权贵们的特权,而且贩卖丝绸利润惊人,你说说,看在别人眼里是什么感受?” “恨死你了,还能有什么感受。”东阳没好气道。 “市场永远是一滩活水,新货品的注入便是活水的源头,商人是最有上进心且最懂得随势而行的一类人,看到丝绸如此惊人的利润后怎么可能坐得住?于是纷纷起而效仿。组织丝农和织户开始研究,攻关。甚至动用收买,偷窃等等手段。力求获得丝绸的关键技术,千日防贼总有防不住的时候,丝绸的关键技术能藏几年,十年,能藏一百年吗?你看,尽管手段很卑劣,但丝绸根本不需要发明它的人操心,自然而然便传出去了,当市场上有四家五家不同的绸缎铺开张,它的价格肯定会降下来,因为它已不是垄断,而是互相竞争了,竞争必然有妥协,妥协的最终结果便是花钱买它的人受益……” 李素叹了口气,露出黯然之色:“你看,丝绸被他造出来了,可是最终的受害者也是他,因为别人效仿,一家独大的他被人模仿了技术,本来能赚十贯钱的,只能赚一贯,还得给客人赔笑脸人家才愿意买,我也是一样,冬天的绿菜是我种出来的,但最后我必然是最大的受害者,我这样的受害者只不过想在别人效仿之前多赚点钱而已,有错吗?” 李素解释了一大通,说得口干舌燥,东阳静静想了一会儿,似乎觉得无法反驳,不由白了他一眼:“真是难为你了,为了赚点绿菜钱,想出这么一堆歪理,想想都为你心酸……” 李素咂咂嘴:“不说不觉得,还真有点心酸,我只是种点绿菜,既没偷又没抢,爱卖多贵卖多贵,为何跟你解释那么多?” 东阳又狠狠掐了他一记:“无耻到家了,赚了钱不够,还把自己说成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别人买了你的绿菜反倒还欠你人情了……” 李素正色道:“为了劳苦大众,我会忍辱负重的。” ………… 河水流淌得很慢,慢得像时光。 二人静静依偎在一起,仿佛忘记了时光,不知不觉日已西沉。 “东阳……” “嗯?” “明日我进宫求见陛下,把上次那两张图纸拿去,跟陛下好好聊聊……” 东阳的脸刷地红了,猛地坐起身,眼里浓浓的惊喜:“你是说……” 李素重重点头,笑道:“没错,我的意思是说,这两张图纸一定能在陛下那里换不少钱……” 东阳呆住,吃吃地道:“换……换钱?” “当然换钱,不然你以为是什么?当然,银饼我也不反对。”李素眼里藏着深深的笑意。 东阳俏脸白了一下,神情无比失落,不经意间扫了李素一眼,发现他眼里那抹坏坏的笑,东阳顿时反应过来,一时恼羞成怒,一双粉拳没头没脑朝他砸去。 “又作弄我!又作弄我!你拿去换钱吧,将来让钱陪你过一辈子!” ************************************************************ 太极宫,甘露殿。 李世民坐在正中看着奏疏,李承乾从东宫带回来的,每天李世民总会遣人将大堆的奏疏送往东宫,令太子仔细查阅奏疏的内容以及李世民的批阅,每份奏疏看完后李承乾要将心得体会写下来,对这件国事的看法是什么,李世民如此批阅的道理何在等等。 这便是父子二人日常的交流。 李承乾此刻恭敬站在李世民面前,看着李世民一份份审视着自己的心得,李世民越看眉头越皱,李承乾不由心中忐忑。 良久,李世民合上奏疏,朝他摇摇头:“承乾,你是未来的大唐国君,目光应该再远大一些,治河修堤也好,农桑徭赋也好,对外用兵也好,眼睛不能只盯着一处,比如薛延陀如今内乱,你的主张是只盯着薛延陀一国静观其变,大唐卧榻之侧有猛虎酣睡,怎能静观其变?此时正应该召见室韦,靺鞨,西突厥等使者,与其国交好互盟,同时加快与薛延陀国内权贵的收买与煽动,此方为上策,道家的‘无为’,并非真的无所作为,而是随应时势而为,机会,火候,眼光,都很重要,国事,没那么简单的……” 李承乾躬身道:“是,父皇,承乾受教。” 李世民揉了揉额头,叹道:“你还差得太远,要多学学,朕将来才能放心把江山交给你。” “是,令父皇失望了,承乾之过也。” 李世民摆了摆手,淡淡地道:“你退下吧,好好跟师傅们读圣贤书,东宫所遣的臣子皆是当今闻名天下的饱学鸿儒,孔颖达更是国子监祭酒,多跟他们学学。” 李承乾施了一礼,却不急着退下,站在原地踌躇犹疑不已。 半晌,李世民抬起头:“还有事?” 李承乾躬身道:“确有事,前日申国公长子高履行来东宫,请承乾保一桩媒,申国公是我大唐开国功勋,又与长孙家是舅甥,高履行所请,孩儿左思右想,觉得无法拒绝……” “高履行?”李世民皱起眉,回忆了一下,道:“此子该有二十岁了吧?说来与朕是平辈,至今尚未成亲,亦算异数,倒是被高家名望身份所牵累,这次求你保媒,承乾你能帮则帮吧。” 李承乾神情愈发犹豫。 李世民见他这副样子,心中浮起淡淡的不悦,他是杀伐果决的君主,一生乾纲独断,横行无忌,最看不得自己的儿子这副犹犹豫豫的畏缩样子。 “怎么了?高履行欲娶哪家闺秀为妻?” 李承乾老老实实道:“欲娶皇九妹东阳为妻……” “什么?”李世民一楞。 “高履行欲娶皇九妹东阳为妻。”李承乾重复了一遍,咬字很清晰。 李世民难得地露出呆滞的表情,然后……掰着手指算辈分。 高士廉是长孙无忌的舅舅,长孙无忌是李承乾的舅舅,理论上也是东阳的舅舅,那么高履行的辈分算是李承乾的表舅,理论上也是东阳的表舅…… 一大堆的“舅”来“舅”去,李世民算了半天,一件很清楚的事情被自己算得混乱了,单手撑住额头,叹道:“朕有点头晕……” ******************************************************** ps:半夜2点多才来电。。。嗯,还有一更。。。 求八月保底月票!一定要给啊。。。一定别忘了啊。。。。(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五章 李二拒婚 亲戚关系不好算,尤其是隔着老远的亲戚,二表舅三姨丈的,绕来绕去绕得头晕。 李承乾显然算得很清楚,不但算得清楚,算计得也很清楚。 “父皇莫想了,按辈分的话,高履行确实比东阳大一辈……”李承乾笑道。 李世民扶着额头的动作凝固了一下,神情开始变得不悦了:“大了一个辈分还娶什么东阳,高履行疯了?” “父皇,高家和咱们李家只算是五服外的远亲,这个辈分可论,亦可不论,表亲尚可嫁娶,何况五服外的远亲?” 李世民摇头:“不,天家无小事,天家的任何一个细微举动都落在天下人的眼里,当年玄武门……已被天下人诟言十多年,朕这些年励精图治,用兵强硬,好容易压下天下人的议论,若天家公主与舅父成亲,朝臣和百姓又会议论纷纷,虽然勉强说来,高履行和东阳不算违了伦常,但终究落了口实,教天下臣民和世家门阀有了嘲笑天家的借口,这门亲事不可答应。” 李承乾点头笑道:“父皇所言甚是,前日高履行来东宫与孩儿谈及此事,孩儿也是如此回复的,奈何高履行对东阳甚为……钟意,据高履行说,他是某日游猎路经东阳的封地,恰好见了东阳一面,从此为她魂不守舍,久思无可解,遂来东宫求孩儿,请孩儿在父皇面前美言,玉成此良缘。” 李世民哼了一声:“钟意朕的公主,朕就必须把公主嫁给他么?你叫他去问问吐蕃的松赞干布,他也钟意朕的公主,看看朕以什么来回答他——松州城下数万吐蕃军士的性命,还有,关中子弟奔袭千里深入吐蕃境内取城池十数座。这便是朕的回答!” 李承乾顿觉一阵寒风扑面,仿佛一股浓浓的血腥和霸气混杂在空气里,令他浑身冒出了鸡皮疙瘩。 “父皇恕罪。孩儿没有思虑周全,这便回绝高履行……”李承乾面露惶恐之色。 李世民冷冷一哼:“回绝了吧。辈分不对,终究无缘,你再劝劝高履行,天下良家女子何其多,何必单恋朕的公主。” “是,孩儿记住了。” 父子沉默了一阵,李承乾起身向李世民告退。 李世民点点头。 李承乾一脚快跨出殿门时,忽然回过头说道:“父皇。高家终究也是开国功勋,当年……亦有从龙之功,父皇刚刚训导孩儿说眼光要放得长远,不能只盯着一处,若断然回绝高履行,会不会……会不会寒了整个高家的心?皇九妹今年已二八芳年,也到了该尚嫁的时候了……当今天下门阀甚多,河东,陇右,诸多门阀对我李家高坐皇庭不满。暗中广植羽翼,而我们李家,也该多拉拢一些门阀和功勋。才能平衡朝中和天下局势……” 李世民眼皮一跳,眉头不易察觉地蹙了一下,接着很快恢复如常。 李承乾眼中闪过一抹笑意,李世民蹙眉虽只是一瞬,但恰好被他捕捉到了。 行了,今日目的总算达到了。 “孩儿随口胡言,父皇莫往心里去,孩儿告退。” ************************************************************* 阴谋毫无预兆,徒然而至。 李素最近几日心里越来越不踏实。总觉得自己的身后有一双眼睛,在暗处冷冷地盯着自己。像一条毒蛇等待着机会,一旦时机成熟。便会扑上来狠狠咬自己一口。 第二天一早,李素简单收拾了一下,打算骑上马进长安城,他的怀里揣着两张图纸,是他新近想出来的地雷和百虎齐奔箭,这两样新火器其实算不得太先进,实际上它们在明朝时便已应用到战场上了,制作方法很简单,论威力,算不上惊世骇俗。 李素终究不敢拿太先进的东西出来,一来没有成熟的工业条件,二来,他对历史有着深深的敬畏,他害怕盒子里的魔鬼是由自己亲手放出来的,放出来后,便真的无可收拾了,所以他只敢做出这种相对比较落后的火器,既让李世民满意,自己也能心安。 今天是个重要的日子,他打算以这两张图纸为筹码,跟李世民谈判,请他把东阳嫁给自己,当然,一生效忠肝脑涂地之类的誓言是免不了的,要让李世民放心,必须彻底把自己融入李家,从此无法像现在这般对李世民若即若离保持距离,更无法悠闲安度一生,不过为了东阳,他愿意。 下人套好马儿,李素跨上马背正待扬鞭,家门前忽然传来隆隆的马蹄声。 李素眯眼望去,见家门前远处尘土飞扬,然后眼皮猛地抽了几下。 一位穿着锦袍皮着黑色长毛大氅的老杀才,后面跟着一群剽悍英武一看便知绝非善类的部曲家将,浩浩荡荡直冲李家而来。 李素脸色一白,急忙下马,扭头看着身旁的薛管家,匆匆地道:“……就说我病了,传染病,见不得风,见不得光,怕水,也见不得人……” 说完李素刚转身跑了几步,便听到一阵粗犷豪迈的大笑声:“哇哈哈哈哈……小后生哪里跑!看老夫怎生活擒你!” 马蹄声愈发急促,李素只觉身子一轻,整个人腾空而起,被人横抱住腰,非常粗鲁地朝马鞍上一扔。 后面一帮部曲杀才顿时发出呜啦啦的庆贺鬼叫声,大家都玩得很嗨…… “程……程伯伯,有话好说,莫这样,小子这姿态太羞耻了……”李素在马鞍上手刨脚蹬地挣扎,急得满脸通红。 活擒李素的老杀才正是为老不尊的程咬金,顺手逮住李素便兴高采烈,真是生吃蛤蟆活劈黄瓜的典范。 程咬金也不住马,擒住李素后径自拨转马头换了个方向,一群人朝李家的封地飞驰而去。 “听我家大小子说,你能在冬天种出绿菜,老夫特意赶早出城,今日便来长长见识!”(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六章 魔王示警 李素趴在程咬金的马背上,姿势很狼狈。 欲哭无泪便是现在的心情。 一路风声呼啸而过,一帮杀才如同土匪进村,在村民们异样的目光里,掳了李素便径自朝李家封地疾驰而去。 迎着村民们各种异样的目光,李素横趴在马鞍上,对自己的形象已完全绝望。 只想做个安静的美男子,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可世上总有一些老流氓不让他安静,不仅不让他安静,连美男子都不让他做。 时间过得很慢,不知过了多久,总算到了地头,李素只觉身子一轻,整个人再次腾空,最后安安稳稳落到地上。 “不趁手……”程姓老流氓居然有脸露出不满意的表情:“当年沙场征伐,二百多斤的敌将老夫一手便拎过来,小娃子分量太轻,没甚意思。” “小子往后一定多吃点,争取让程伯伯拎得趁手。”李素赶紧表态,他渐渐熟悉了跟程咬金这类老杀才打交道的方式,顺着他们就好,别跟他们讲道理,讲道理的下场只会更惨。 “哈哈,对,应该多吃点,吃得像老夫家大小子那样壮实,才叫趁手。” 程咬金很欣慰,李素觉得他想把美男子变成傻大黑粗,用心很险恶。 路边是一片广袤的田地,地里的作物早已收割,只剩一片光秃秃的黑土,中间便是李家的五十亩大棚地,白色的素布纵向整齐地铺在竹架子上,对称得让人感觉很舒服。 程咬金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指着白色的棚子道:“这便是我家大小子说的大棚菜?冬天真能种出绿菜?” “是,村里的老农看过了,再过俩月估摸能种出菜来。” 程咬金算了算日子。道:“俩月后恰好隆冬时节,啧!隆冬时节的绿菜,老夫这辈子都没吃过……” 李素赶紧道:“待绿菜熟了。小子一定给程伯伯和诸位功勋伯伯叔叔送去,尽一尽小子的孝心。” 程咬金老怀大慰。捋着他那把乱七八糟的黑胡子大笑:“好,好!不枉老夫疼你一场……走,近前看看去。” 说着程咬金挥退了部曲,抓着李素的手腕便往大棚里走去。 走到近前,程咬金指了指棚顶的白色素布,皱眉道:“惨白白的一片,办丧事似的,不喜庆。明日把它改成红的,红的看着顺眼。” 李素:“…………” 这就是不讲道理了,不但不讲道理,而且没文化,光合作用太阳紫外线什么的,李素懒得解释,再说了,老流氓根本不是讲道理的人,解释也是徒费口舌。 “是是,不过程伯伯。这些白色的素布小子花了两千贯,换掉未免……那啥。” “两千贯?”程咬金猛地扭头瞪着他:“你个败家子,你爹抽你没?” 李素赶紧道:“抽过了。抽过了,吊起来抽的,藤条抽断了三根……” 程咬金这才满意地缓下了脸色:“抽过就算了,否则老夫代你爹抽你一顿。” 李素擦了一把额头的冷汗,忍不住为自己的机智点赞…… 领着程咬金走进大棚里,进去便觉得暖融融的特别舒服,如同置身于另外一个温暖的世界,程咬金的神情愈发好奇,咦了一声后快步走向大棚中间。一双精光四射的小眼睛在棚内来回端详,任何一个小细节都不放过。 “那是何物?”程咬金指着棚子内四周立着的一个个小铁皮圆桶道。 “炉子。恒温用的,里面烧着火。用的是草木灰,木屑,枯枝,炭等等……炉子是完全封闭的,大棚其实是个温室,绿菜能发芽成长,靠的就是这些炉子。” “炉子外面伸出一根长管子是啥意思?”不得不佩服老流氓的眼神太毒辣,一眼便看到的关键处。 “那个是烟囱,炭和枯枝这些东西烧起来冒烟,烟不能排在棚子里面,会把绿菜熏死的,所以用烟囱把它排到外面去……” “烟囱?”程咬金琢磨了一阵,眼睛渐渐发亮。 李素苦笑两声,完了,又被惦记上了,专利啊,知识产权啊,在老流氓眼里全是浮云…… “程伯伯,烟囱这东西,其实家家户户都能用上,像程伯伯这样的高门大户里,每到冬天,屋里都会点炉子,但是烧炭的话,排出的一氧化碳……咳,烟毒,嗯,排出的烟毒容易让人丧命,据说长安每年冬天都会因为烧炭而死很多人,有了这个烟囱,以后咱们大唐的百姓冬天取暖便再无伤亡了。” “好东西!”程咬金眼睛放光,啧着嘴道:“这东西容易打制,若是做成买卖……” 李素笑道:“程伯伯精明,只是烟囱此物制作简单,就是一个铁皮管子,明眼人一眼便知关窍,几乎人人都会做,做买卖的话怕是赚不了几个……” 程咬金点了点头:“赚笔快钱也好,一杆子买卖,能卖多少算多少,老规矩,东西由程家的工匠做,咱们五五分。” “是,一切由程伯伯做主。” 冬天种绿菜说起来玄妙无比,其实技术方面也就几个关键点,光照,恒温,还有人工授粉等等,人工授粉属于最机密的技术核心,李素自然不会乱说,领着程咬金在棚里转了一圈,事无巨细分说解释明白,程咬金终于满意了。 “小娃子生了一颗七巧玲珑的心肝啊……”程咬金摸着李素的头顶叹道:“真不知你那些奇思怪想怎么琢磨出来的,时常便给世人弄个新奇玩意,绿菜若真能在冬天种出来,功莫大焉,老夫这一辈跟着陛下南征北战,闯下如今这等家业,算是够本了,但是俺老程家下面几个小崽子都是鲁莽匹夫,有勇而无谋,将来老夫死了倒轻快。腿一蹬眼一闭便万事皆休,但老夫却放不下那几个小崽子……” “小娃子你是个灵醒人,小小年纪也不知被谁调教成这小狐狸的奸滑性子。老夫只盼你多与我家那几个小崽子来往,老夫蹬腿后。看在咱们如今的情分上,程家若有危难时伸手搭扶一把。” 李素急忙道:“程伯伯言重了,您如今正当壮年,踌躇满志之时,何以言死?小子与程家几位兄弟向来深厚如亲手足,此生定然守望相助,危难时绝不会袖手旁观。” 程咬金满意了,笑道:“有你一言。老夫放心了……” 话锋一转,程咬金的眼睛忽然眯了起来:“前几日的冯家命案,你把太子殿下得罪得不轻吧?” “程伯伯,此案小子完全是被牵连进来的……” 程咬金摆摆手,笑道:“你莫与老夫解释,反正你个小混帐嘴里没一句实在话,老夫懒得听,说来你也是为了家中的护卫,能为家仆出头的主家,这年头不多见了。是条有情有义的汉子,所以老夫提醒你,得罪太子殿下可不大妙。冯家命案的风头还没过,所以太子没有任何动作,待到风头过去,你小子的安逸日子可过不成了……” 李素心中一惊:“程伯伯听说了什么?” 程咬金白眼一翻:“老夫能听说什么?只是不想见你小小年纪死得太早而已,老夫用兵甚鲁莽,任它几路来,我只一路去,一通硬拳先砸敌将中军阵里,胜与负须臾可分。李绩那老匹夫用兵却不一样,他使的是阴路子。先找敌人的弱点,哪处兵力薄弱。哪处守将无能,一次奇袭扑杀过去,弱点一冲破,剩下便是屠鸡宰狗,不费吹灰之力了,所以老夫这些年看似比他打得猛,但若论战果和伤亡,李绩那老匹夫确实比老夫高那么一点点……嗯,只有一点点。” 莫名其妙说起打仗,李素满头雾水,程咬金见他懵懂的模样,不得不把话说得更透一点。 “凡事多想想,若是有人要对付你,你的弱点在哪里,能否事先补救,若是浑不在意,被李绩那样的老匹夫一击而中,全盘皆输,哭都没命哭……” 李素压下心头的不安,挠头笑道:“小子似乎……没什么弱点啊。” 程咬金仰天长笑:“哈哈哈哈,好,多少年没见过这等作死的小混帐了,你死之前先把种绿菜的秘方留下来给老夫,还有酿酒,还有香水,死便死了,秘方莫便宜了别人……” 李素:“…………” ************************************************************ 程咬金来得快也去得快,李素看着一帮杀才远去的背影,心中越来越沉重。 他看出来了,今日程咬金来太平村并非为了看什么冬天的绿菜,而是特意过来示警,长安城里一定有了什么风声,只不过因为太子是程咬金未来的国君,程咬金能做到这个地步,已然很不容易了。 弱点? 李素的弱点在哪里? 弱势的地方太多了,无权又无势,年纪小,人脉单薄,底蕴俱无,官职不大,爵位更小,但是所谓权势,所谓官爵,其实李素并不在意,所以这些东西只能算弱势,却根本不算是他的弱点。 除此之外,便是感情了,感情向来都是人类的弱点,亲情,友情,都能成为敌人攻击的目标,说亲情,李素只有一个老爹,李承乾再丧心病狂也不可能派人来太平村杀他的爹,说友情,王桩王直也在太平村里,没招谁没惹谁活得太平安逸,李承乾拿这两人作文章恐怕又会陷入像冯家命案那样的泥沼里,他不会那么蠢的…… 剩下的,只有爱情了。 李素想到这里,心头猛地一震,接着额头冒出一层冷汗,两眼迅速充血通红。 “不好!他要拿东阳下手!”李素脸色刷地变得惨白无比,回过身便朝家里跑去。 “来人,备马!快快!” ******************************************************* ps:还有一更。。。继续求保底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七章 骤然生变 灰蒙蒙的天空被一团阴云笼罩着,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天地仿佛忽然间风云变色。 李素在大道上打马狂奔,眼中布满了通红的血丝。 不祥的预感在心中越来越清晰,这些日子萦绕心头的不踏实的感觉终于落在实处,原来它不是自己的幻觉,而是确实存在的危机。 来不及通知东阳了,李素只想用最快的速度赶到长安城太极宫,在李世民没有做出决定前拦下他。 长长的马鞭毫不留情地鞭打着马臀,只听得耳边的风声呼啸而过,寒风像刀片般割得脸颊生疼,李素的脑子却越来越清醒。 程咬金示警过后,李素赫然惊觉。 他大抵明白太子接下来会怎么做了,而他猜到的做法,却尤令自己心尖滴血,此生的幸福,眼看要被人生生毁去。 前些日还在慨叹冯家的因果报应,殊不知因果报应无处不在,如同人生的轮回一般,每个人都无法逃避,曾经李素种下的因,今日到了收获果的时候。 身下马儿的嘴角已流出了白沫,从太平村到长安城,李素这次只花了大半个时辰,马儿已尽了它最大的努力。 长安那巍峨高耸的城墙远远在望,在灰蒙蒙的天空下显得那么的森然可怕。 颠簸的马背上,李素远远看着城墙,眼睑里的景色不断晃动倒退,长安的城墙越来越近,李素苍白的脸上露出惨然的笑。 ************************************************************* 何赋言走在太极宫前广场的青石板上,他的脚步很沉稳,步履很从容,每一步的距离大小相同,恰好踩在每一块石板的中间。 从广场边缘的第一块石板算起。一直到承天宫门前的最后一块石板,一条直线总共九百九十块石板,何赋言走了九百九十步。一步都不差。 何赋言是殿中侍御史,大唐的御史分三类。台院,殿院,监院,三者并列,互为牵制,殿中侍御史的职责是“掌纠兴,举百官,知推弹举”。通俗点说,侍御史就是言官,可风闻奏事,什么都可以弹劾。 今日何赋言单独进太极宫,为的便是行弹举之权。 ………… 甘露殿。 李世民的心情不太好,因为昨日他与高士廉闹了一点小小的不愉快。 李承乾在父皇面前保媒不到三天,高士廉亲自求见,为他的儿子,也是高家的嫡长子高履行求亲,求亲的对象自然是李世民的第九女东阳公主。 高履行钟意东阳。并不完全因为她的相貌身段和温婉性情,高门大户的婚姻从来不会这么单纯。 因为高家需要与天家结这门亲事,这才是高家不顾辈分求亲的主要动机。 从武德五年高士廉归降高祖皇帝。他的外甥长孙俩兄妹一个成了李世民的肱股重臣,一个成了李世民一生挚爱的文德皇后,平心而论,天家这些年对高家算得上非常敬重了,这里面除了当初玄武门之变时高士廉站队正确,果断助李世民夺取芳林门,更大的原因是因为高家是长孙家的娘舅,而且长孙俩兄妹自小被高士廉亲手带大,有了这层关系。李世民怎能不对高家礼遇有加? 然而,高家还是需要与天家结这门亲事。 当年的站队也好。与长孙家的血缘关系也好,终究是曾经的功绩和别人的面子。远不如实实在在的天家姻亲这种关系牢靠,只有娶了一位公主进门,高家才算是真正的安全稳妥,能够在风急雨骤的朝堂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而成为真正的世家门阀。 因为辈分的关系,高家曾经有心求娶却无法开口,高履行与李世民算是平辈,平辈相交却要求娶人家的女儿,这话委实张不开嘴。 然而直到前几天,太子李承乾主动保媒,一番话终于释出了高家上下心里的愿望。既然太子开了头,高家若不把握住这次机会,那就实在太蠢了。 所以昨日高士廉求见李世民,正式以高家家主的名义,向李世民求尚东阳公主。 最后的结果不大理想,李世民令高士廉失望了。 辈分问题终究是扎在李世民胸口的一根刺,皇帝的女儿不愁嫁,更何况东阳生得绝色倾城,身段窈窕,世上什么样的少年俊才不能嫁,非要嫁给一个比东阳大一个辈分的男子? 李世民心里一百个不乐意,面对高士廉的求亲,李世民满脸强笑,哼哼哈哈几句后,终于委婉拒绝了,当然,为了安抚开国老臣之心,李世民把宫中的奇珍稀贵当成不要钱的破烂似的给他塞了一大堆,名曰赏赐。 高士廉求亲不成,悻悻离开太极宫,尽管李世民面子给得十足,尽量照顾到开国功臣的情绪和尊严,可是毕竟拒绝了高家的求亲,令高士廉心里很不舒服,离开时脸色有点难看。 平日对东阳有些绝情冷淡,这一次自然也不是李世民的良心发现,高家需要这门亲事,但李世民不需要,他太在意天下人对天家的议论了,当年玄武门之变被天下人骂了十几年,李世民扮了十几年的圣明君主才把骂声压了下去,天家绝不能再出现任何的行差踏错了。 结亲失败,高士廉觉得没面子,李世民觉得高家太过分,提出这种非分的要求,所以李世民和高士廉都有点小小的不愉快。 脸色阴沉了一整天,甘露殿内外的宦官和宫女们吓得大气都不敢喘,幸好李世民当了十几年的圣明君主,没有迁怒于人的恶习,否则今日殿内殿外的宦官宫女们难免有几个成为李世民发泄的出气筒。 批阅完奏疏,小小的不愉快终于平复了一些,李世民揉了揉额头,正打算去后宫看看前些日子刚被选进宫的采选美女,从中挑一个容貌身段满意的女子今晚侍寝,这时一名宦官匆匆进殿,奏称殿中侍御史何赋言宫外求见。 李世民叹了口气,只好宣见。 别的朝臣能拦,但御史这类人不能拦,言官的嘴最讨厌,圣明如李世民者,也不能轻易得罪,否则难免又是一阵口诛笔伐。 何赋言进殿,君臣见礼之后,李世民堆起笑脸,打算按惯例先说几句寒暄客套,以终极大领导的姿态关怀一下朝臣的日常生活起居,谁知何赋言完全不领情,没等李世民开口,何赋言却直奔主题了。 “陛下,臣查明,泾阳县子李素与东阳公主有染!” ********************************************************** ps:再求保底月票。。。月初头两天,不得不趁这口热乎劲儿。。。有保底月票还没投的兄台快点给我吧。。。(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八章 事实俱在 一句话石破天惊! 李世民的笑容凝固在脸上,看上去像一尊没有思想的雕像,眼神分明陷入呆滞状态。 良久,李世民回了神,语气无比阴森:“何赋言,你刚才说什么?” 何赋言也不怕,垂着头重复了一遍:“陛下,泾阳县子李素与东阳公主有染!” “有染”二字很刺耳,至少李世民听起来很刺耳,这句话仿佛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抽在李世民的脸上,李世民只觉得脸颊火辣辣的痛,多少年没尝过这种滋味了。 “你,给朕再说一遍!” 殿内电闪雷鸣,龙颜狂怒。 何赋言梗起脖子,不怕死地第三次重复:“泾阳县子与东阳公主有染!” 李世民暴怒,拍案而起:“大胆!尔敢污我天家声名!来人……” “陛下,臣有铁证,何言污之!”何赋言大声抗辩道。 “铁证?”李世民呆了一下,然后眼睛微微眯了起来,很危险的信号。 “臣有铁证!可证泾阳县子与东阳公主有染!” “拿来!若有半字不实,朕必夷尔三族!” 何赋言进宫弹举显然早有准备,闻言不慌不忙地道:“臣昨日得东阳公主府侍卫黄申密报,自贞观十年冬月,东阳被陛下赐公主封号和封地,入住太平村公主府后,东阳公主便认识了同在太平村的泾阳县子李素,二人从那时起便渐渐熟悉,常在泾河河滩边私会,此事公主府的侍卫们大多知晓,只因公主殿下以银钱买通,故而一直未曾走漏风声……” 李世民面孔迅速涨得通红。怒火已至顶点,只不知这怒火是冲着何赋言还是东阳和李素二人。 何赋言继续道:“陛下可曾记得当初结社率叔侄二人挟持公主殿下一事?那日公主殿下与李素二人同时被掳,后来说是结社率叔侄掳公主后路上巧遇李素。其实哪有如此恰巧之事?那日二人被掳,实则是二人当时同在河滩边私会。故而被结社率撞见,李素为保公主性命,所以豁命以赴,将结社率叔侄二人杀死。” “因此一事,李素与东阳公主二人共过患难,两情愈发如胶似漆,河滩私会愈发频繁,公主府侍卫皆有所闻。今年夏天,我大唐征伐吐蕃,大唐兵发松州,李素随军而行,在他去松州的同时,李素之父李道正为他定下泾阳县许家的亲事,李素独钟东阳公主,故而不愿成亲,暗中破坏亲事,许家两次结亲。李家两次毁亲,此皆因东阳公主之故也,这件事太平村上下皆有所闻。陛下遣人一查便知……” 李世民脸色涨红,鼻孔呼哧呼哧喘着粗气,两手的拳头越攥越紧,阴森地道:“还有吗?” “还有,李素痛殴度支司郎中,东市废东宫属官,两次入大理寺牢狱,东阳公主皆托人奔走转圜,暗中周全。李素献策也好,酿酒也好。皆与东阳公主有关,或许陛下还记得李素曾作过‘花开堪折直须折’的绝妙诗句。此诗虽名为惜时咏志之作,但是以李素和东阳公主之间的私情来看,恐怕此诗不单单是惜时咏志,内中更有幽径雅意……” 何赋言列举的事例很多,而且每一条似乎都有理有据,李世民听了半晌,终于察觉到一个很不妙的事实。 这些事例堆加起来,恐怕东阳和李素之间真有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私情。 李世民是皇帝,又是父亲,女儿瞒着他做下这等事,简直大逆不道,而那个李素,该死一千次一万次! 胸中的怒火如火山般喷发,李世民闭上眼,努力平复自己的情绪,让自己的表情看起来古井无波,然而实在太愤怒了,脸上的表情再怎么强压,也呈现出微微扭曲的狰狞模样。 “你刚才说的公主府侍卫黄申何在?”李世民缓缓问道。 何赋言有备而来,自是不惧,沉声回道:“黄申此时在太极宫门外候旨。” “宣他进殿!”李世民狠狠一挥袍袖。 良久,相貌丑陋身材却略显壮硕的公主府侍卫黄申战战兢兢走进甘露殿。 李世民的目光像一匹盯住猎物的狼,冷冷地注视着他,黄申垂首站在殿中,冷汗早已浸湿了后背的衣裳,殿内沉默越久,黄申越发止不住地发抖。 帝王气势下,黄申如惊弓之鸟,垂着头如临渊池,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李世民注视良久,神情阴沉地道:“黄申,东阳公主与李素的私情,你果真知晓?” “小人……知晓。” “缘何出卖公主?” 黄申脸色苍白,咬着牙道:“位卑却仍有忠直之心,不忍欺瞒君上。” 李世民嘿嘿冷笑数声,然后才道:“将你所知东阳与李素的私情原原本本道来,不可有半字虚言。” “是,东阳公主与李素相识与太平村泾河边,那日公主殿下撇下我等侍卫,独自去泾河边踏青,回来后大家都觉得公主殿下神态不对……” 黄申说得很详细,语速很慢,仿佛每一个字都是自己思考酝酿后才说出口,李世民与何赋言静静地听着,偶尔李世民插一两句嘴,问几句话,黄申回答过后顺着李素和东阳的相识相爱过程继续说。 许久以后,黄申终于说完,殿内陷入一片可怕的寂静。 李世民攥着的拳头微微发抖,牙齿咬得格格直响,眼中的愤怒仿佛两团无法熄灭的火焰,将整个面孔炙烤得充血通红。 耻辱啊!天家的耻辱啊! 东阳那么懂事,那么温婉的女子,竟然做出这等败坏天家名声的污浊之事,若然败露出去,天下人将会怎样议论天家? 李世民闭上眼,深呼吸。 尽管事实和人证摆在面前,但他心中仍存在着一丝希望,他希望这一切不是真的,而是有人恶意构陷,东阳仍是那个知书识礼的好女儿,李素仍是那个懒散却忠直的好臣子…… 殿内静悄悄的,气氛却压抑得令人崩溃。 李世民神情阴沉,脸色时红时青,时而杀机毕露,时而黯然悲凉,不知在想着什么。 良久,李世民终于开口,从齿缝中非常缓慢地挤出几个字。 “宣,李素觐见。” *********************************************************** 李素赶到太极宫门前时已是汗出如浆,苍白的脸上不见一丝血色,呆呆地注视着太极宫前那扇紧闭的朱门,神情惨然。 他能感觉到一桩天大的祸事毫无预兆地降临了,这桩祸事如同一柄巨锤,将他和东阳此生的幸福摧枯拉朽般摧毁,从此不再有生机。 站在太极宫外不知呆立多久,李素深吸一口气,整了整衣冠,打算具名求见李世民。 这时宫门忽然缓缓开启,何赋言施然走出来,后面跟着一位白面宦官。 见到宫门外呆立的李素,何赋言一楞,脸上飞快闪过不自在的表情,然后恢复了平静,表情恬淡地继续往前走。 李素此时心乱如麻,而且他也根本不认识何赋言,二人就这样擦肩而过。 跟在后面的宦官却显然认识李素,见李素站在宫门外,不由喜道:“正好省了奴婢辛苦跑一趟太平村,今日倒真巧了,李县子,陛下宣你即刻进宫面圣。” 李素心头愈发沉重,强堆起笑脸朝宦官友善地笑了笑,然后一言不发地跟着宦官进了宫。 ………… 太极宫承天门外是朱雀大街,何赋言走出广场后脚步一顿,换了个方向,朝朱雀大街旁边一条暗巷钻了进去。 暗巷内,一辆不起眼的红顶蓝蓬马车静静地停在巷道中间,马车四周三五成群布满了穿着便服的侍卫。 何赋言快行几步,走到马车旁边,垂首恭立不语。 马车的帘子一直不曾掀开,许久后,里面幽幽传来一道声音。 “都说了么?” 何赋言恭敬地道:“原原本本一字不差地说了,黄申也说了,陛下暴怒,已宣李素进宫。” 马车内扬起畅快的笑声:“如此甚好。” “殿下,臣还需要做什么?” “暗中串联朝臣,将此事闹上明日朝会,广为天下所知。” 何赋言迟疑了一下,道:“这毕竟是天家内事,臣是外人,若宣扬出去,恐怕陛下不会饶臣……” “事情闹大,那么多双眼睛盯着,父皇无法责罪于你,充其量寻个由头将你贬谪出长安,明年孤再将你宣调回来便是,你为孤做了这件事,已是莫大的功劳,孤不会忘记的。” 何赋言暗暗苦笑,明年宣调回来,这个饼未免画得太不可信了……其实,自己也只是一颗棋子而已。 马车内传来李承乾冷冷的声音:“朝堂上须得理不饶人,这个道理相信你比孤更明白,孤要见到结果,最好是父皇将李素赐死。” “臣……尽力而为。” 马车内再无声音,坐在车前的马夫甩了一记空鞭,马车缓缓驶动,离开暗巷朝东宫而去。 ********************************************************* ps:以后还是晚上更新吧,这段时间总是熬夜,有时候甚至通宵不睡,实在太辛苦了,作息调整得差不多了,明天开始更新规律恢复正常。。。(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九章 雷霆震怒 从承天门到甘露殿一共多少步,李素没算过,他不像何赋言那么无聊。 只是今日进宫,李素的脚步很沉重,仿佛每迈出一步,便离深渊更近了一步,走到尽头,终难免纵身一跳的结局。 心里有种淡淡的后悔。 太突然了啊,突然得甚至来不及跟她道个别,来不及再抱一抱她。 甘露殿位于太极宫的中宫和后宫交界处,严格说来算是中宫范围,李世民经常在甘露殿召见朝臣,商议国事,因为甘露殿是最靠近后宫的大殿,所以能在甘露殿被他召见的朝臣,通常都是非常亲近得宠的大臣。 李素走得不快,穿过嘉德门,朱明门和两仪门,远远看见甘露殿顶的流云檐角。 身后传来一声惊喜的叫声,李素愕然回头,却见一群宦官宫女簇拥着一位绿色宫装的少女,少女不顾宦官和宫女的阻拦,毫无仪态地拎起高腰宫裙的裙脚,蹦蹦跳跳朝他跑来。 尽管心情沉重,李素仍露出了笑容。 许久不见高阳公主,没想到今日居然在宫里遇见她。 “知道本宫被父皇禁足,所以你进宫来陪我玩的吗?”无聊的内宫里遇到熟人,高阳的心情很愉悦。 “公主殿下,时间紧迫,无暇多说,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高阳皱了皱鼻,摆出公主的架子:“大胆狂徒,一见面便要本宫帮忙,你当本宫是何人……” 说着说着,高阳的表情渐渐不对了。 她发现李素脸色很苍白,这样的表情她以前躲在太极殿后面偷看君臣朝会时,在那些大祸临头的朝臣们脸上见过。 “你怎么了?” 李素叹道:“看在以往与臣的这番情谊上,臣希望殿下能派个人去太平村……” *************************************************************** 李素走进甘露殿。跨进高高的门槛,迎面便感到一股压抑得令人窒息的气氛。 洁白的足衣踩在光滑的木地板上,步履无声。 进出甘露殿许多次了。从未如今日这般沉痛,失措。 大殿内很安静。像一个与世隔绝的木箱子,箱子里不闻一丝杂音,不见一丝光亮。 从门槛到殿中,李素走了九步,然后停下,朝殿内主位上那个阴沉着脸的中年男子施礼。 “臣李素,奉旨觐见陛下。” 仿佛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应。李世民一声不吭,李素只好保持着躬身施礼的姿势,久久不动。 腰部传来难言的酸痛,保持这样的姿势很累,李素咬牙坚持,汗珠一滴滴从身上冒出来。 不知过了多久,殿上李世民终于一声冷哼:“罢了,坐吧。” 李素依言坐下。 大殿继续陷入沉寂。 李世民是制造恐怖气氛的高手,一声不吭便能把人逼疯,李素很幸运。今日竟能尝到这种百般煎熬的滋味。 又过了许久,李世民大抵觉得恐怖气氛足够夺人心志了,这才悠悠开口。 “李素。听说最近你去火器局应差明显比以前勤快多了,上月火药足足配了两千斤,可有此事?” 李素垂睑拱手:“臣的本分而已。” 很满意的答案,李世民点了点头,继续道:“朕还听说你最近在家里弄什么冬天的绿菜,此事若成,功德无量,此功不亚治天花,造火药和推恩薛延陀之策。可称得上你为大唐社稷立下的第四大功。” “陛下谬赞,臣不敢当。” 李世民脸上渐渐露出了笑容。似喟叹般道:“十多岁的娃子啊,又是创火药。又是献国策,又是种绿菜的……,做出来的这些事,从头到尾还不到一年,莫说天下英才,便是朕在你这般大的年纪,亦做不到如此功绩,真是不简单,李素,朕和大唐社稷何其有幸,能得如你这般良才,朕很期待,期待在你的有生之年,你会为大唐立下多少泼天功劳,大唐因为有了你,会出现怎样翻天覆地的变化……” 李素的心渐渐沉人不见底的深渊。 话是好话,每一句都在夸他,可李素清楚,李世民这番话只不过是铺垫而已,狂风暴雨在后面等着他。 “臣为唐臣,自当为社稷尽忠,此皆臣的本分而已。” 李世民哈哈大笑:“自你进殿,说了四句话,其中两次说到‘本分’二字,朕问你,你果真本分么?” 李素眼皮一跳,瞬间听出了话里暗藏的刀锋。 该面对的总要面对,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李素无法再逃避,进或退已无关紧要,结局只在李世民的一念之中。 深吸一口气,李素抬起头直视李世民,道:“是,臣是本分人,纵有情非得已,亦是发乎内心。” 很莫名其妙的一句话,奇妙的是,李世民居然听懂了,不但听懂了,脸上甚至露出了莫测的笑容。 “所以,你便倚仗立下的功劳,长出了一颗泼天的胆子,敢觊觎不该觊觎的东西?”李世民的笑脸透出一股万年寒冰般的阴冷。 李素也笑了,如此大祸临头的时候,他居然也笑得出来。 “臣刚才说过,‘情非得已’。” 一道黑影呼啸而至,李素一惊,下意识闪避,转头一看,却是一只黄底软靴,再看殿上,不由愕然。 李世民瞬间翻脸,笑容不复再见,脸上一片电闪雷鸣般的狂怒。 “混帐东西,‘情非得已’是你觊觎朕的东阳公主的理由吗?朕以国士待尔,尔以何报朕?事已至此,尔竟还不知罪?”李世民力竭声嘶地吼道。 李素叹了口气,刚才进殿前的种种惶恐,畏惧,此刻全然不复。面对李世民的暴怒,此刻他的心情却无比平静。 自从来到这个陌生的年代,不断的隐忍。不断的陪笑,对人笑。对鬼笑,蜘蛛吐丝般不断经营着自己方寸之间的蛛网,用感情用利益,用尽各种方法拉拢权贵,讨好皇帝,连闯祸都成了刻意自保的策略,他做的这一切无非是想在这个太平盛世里活下去,活得更好一点。 可是。他早已腻烦了这一切,腻烦了这种随时随地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的日子。 更可笑的是,无论自己怎样小心,终究躲不过临头的大祸。 既如此,何必小心? 面对李世民的雷霆大怒,李素忽然笑了,笑得比阳光更灿烂。 抬起头直视李世民,李素的眼中露出谁都不曾见过的执拗和倔强,李世民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他看清了李素眼中的神采。这种执拗和倔强的神采,自从玄武门之变,踩着兄弟的鲜血登基后。他再未曾见过。 盯着李世民,李素的语气很慢,每一个字都很慢。 “两情相悦,何罪之有?” ………… ………… 李素进了宫却没再出来。 暴怒的李世民终究留了情面,没将李素关进大理寺监牢,而是令宫人将他软禁于安仁殿,一个紧挨着冷宫掖庭的偏僻宫殿。 甘露殿内,李世民的怒火愈发高盛,李素的不惧。李素的抗辩,李素那一记桀骜狂傲的眼神。像针一样狠狠扎在李世民的心尖上,相比他与东阳公主的私情。李素刚才面对他的态度似乎更令他愤怒。 愤怒中还带着一丝不解,这个以前看起来唯唯诺诺的小子,今日哪里来的勇气,竟然丝毫不畏惧皇权龙威。 不管怎么说,李素和东阳做下了一件令天家蒙羞的事,李世民太在乎名声了,因为曾经失去过名声,所以他尤知名声二字的重要。 大殿内来回急速地踱步,李世民似乎想通过这种方式宣泄心中的愤怒,殿内殿外的宫人惶惶不安地垂着头,大气不敢出,生怕弄出一丝声响会令自己人头落地。 来回不知走了多久,李世民脚步一顿,脸上露出决然之色。 绝不能再放任了! 立过再多的功劳又如何?终究只是平民农户出身,与世家门阀的联姻才是他需要的,才是如今的政治形势需要的,个人的功劳再大,跟门阀势力的支持比起来,真的不值一提。 几乎没有任何犹豫,李世民决定了李素和东阳的结局。 “来人!” 一名宦官战战兢兢出现在殿门外。 李世民狠狠一挥袍袖:“令礼部拟旨赐婚,皇九女东阳公主,尚申国公长子高履行,令太史局选取十日内的黄道吉日,尽速完婚!东阳公主府侍卫全数撤换,加遣金吾卫值守,任何人不得进出。” 一言九鼎,几无更易。 宦官一一记下,匆匆离去。 下了这道旨意后,李世民闭上眼,仿佛解决了一件久悬心头的大事,轻轻呼出一口气。 ………… ………… 李世民仓促赐婚。本意不完全为了棒打鸳鸯,当了十多年的皇帝,他深知朝中人言可畏,李素和东阳的私情恐怕会被人利用,大肆传扬之后,天家的名声会被朝堂民间毁得愈发体无完肤,所以李世民赐婚的另一半原因,也是为了压下朝野的议论。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李世民多少也存了一丝保护李素的念头。 人才难得,李素这样的人才更难得。 从他治好了天花,献推恩策,再到发明火药……一桩桩一件件,用润物无声的方式悄然改变着大唐,初时不觉得,久了便能发现,他献的推恩策令大唐在北方的战略态势由守转攻,他发明的震天雷令老将们愈发有了底气,大唐将士们士气如虹,小小的物件成了唐军征伐四方的最重要的一张王牌,如今他还在专研如何在冬天种出绿菜…… 细数之下,连李世民也不由暗暗心惊。 这个如玉般温润的少年郎,仅仅一年里便做了这许多事,假以时日,十年后,二十年后呢?他会为大唐立下多少泼天功劳? 大唐太需要改变了。从民生到军事,君臣十多年励精图治,休养生息。为的不就是创出一个强盛的煌煌盛世么?乱世需要威震天下的将才,盛世更需要治世之才。 所以李素这样的人才。李世民真的不舍得杀他。 所以李素在与公主有了私情,桀骜地顶撞了皇帝后,居然还能活着,不是因为皇帝的怜悯,而是他自身的价值。 自身的价值,才是活命的根本。 *************************************************************** 太平村,东阳公主府。 东阳坐在府里的凉亭内,面前摆着一套精致的茶具。 烹茶是一件很繁琐的风雅事。每一个动作细节,每一味加进去的作料,都与儒家的每一句经义相关,茶中的酸甜苦辣,仿佛衬映着整个人生。 浑然不觉即将临头的大祸,东阳此刻的心情很愉悦,烹茶这么严肃的事,她却一边哼着不知名的小曲儿,一边优雅地进行着烹茶的每一道工序。 最后一道工序做完,精致的小茶盏里斟满了冒着热气的茶汤。素手轻轻一晃,稠浓的味道里溢出一丝沁人心脾的茶香。 东阳将茶盏凑到红唇边,小心地轻啜一口。随即俏丽的脸蛋皱成了一团。 “好难喝……”东阳吐着香舌,难得一见的调皮样子。 搁下茶盏,再也不肯看它一眼,东阳托着腮,百无聊赖地看着快结冰的小湖。 “明日把他叫进府里,让他尝一尝我烹的茶,说来认识这么久,我还未曾给他烹过茶呢……”东阳眼里露出浓浓的情意,典型的沉醉在爱里的痴傻女子模样。 眼里又露出了醉人的笑意。东阳不自觉地皱起琼鼻,掩嘴轻笑自语:“……不过如此难喝的茶。恐怕他闻闻味道就吐了,不管了。一定要他喝下去,灌也要灌进他嘴里。” 喃喃自语着,莫名便笑了起来,冬日的寒风里,眼里那抹风情却比春风更撩人。 孤独总是特别漫长,像冬日的夜。 幽幽叹了口气,东阳的表情又变得恨恨不已。 “坏人!一大早连招呼都不打便不见人影,不知哪里去了,害我在河滩边吹了一早的冷风……” 独自沉浸在甜蜜的孤独里,东阳凝视着湖水发呆,痴痴地笑,痴痴地幽怨,痴痴地叹息。 公主府的前庭传来嘈杂的人声,有吵闹,有哭喊。 被打断了甜蜜的臆想,东阳皱了皱眉,扭头望去,却见贴身小宫女绿柳一脸苍白地匆匆朝凉亭跑来。 东阳心一沉,眼中的天地忽然间黯淡无光,一种不祥的感觉赫然浮上心头。 “殿下不好了!”绿柳喘着粗气跑到凉亭内,清澈的眼中蓄着焦急的泪花儿。 “殿下,宫里来人宣旨了!” 东阳努力平静地问道:“宣什么旨?” 绿柳飞快摇头:“奴婢不知,但跟着宣旨天使而来的,还有一队金吾卫将士,他们一进门便将咱们府里所有的侍卫全部拿下了,公主府的值卫已由金吾卫接管……” 东阳浑身一颤,祸事如同忽然临头的霹雳,当头炸响。 “去……去正殿领旨!”东阳咬着牙道。 主仆二人匆匆赶往正殿。 公主府正殿内,一名穿着绛紫色锦袍的宦官立于殿中,见东阳匆匆赶来,宦官先朝东阳见了礼,然后徐徐展开手中的黄绢,面无表情地宣念。 骈四俪六的繁杂铺垫过后,宦官终于念出了旨意的正题:“……皇九女东阳公主,尚申国公长子祠部郎中高履行,着太史局选定吉日,即令大婚,钦哉。” 东阳的俏脸瞬间失去血色,变得一片惨白。 宦官念完后,许久不见动静,抬眼一看,却见东阳公主身躯摇摇欲坠地晃动,泪如雨下,一滴一滴落在光滑的地面上,浸湿了一片。 “公主……公主殿下,这,还请殿下领旨。”宦官小心地唤道,本来还想道几句恭喜的吉祥话,可是瞧公主眼下这模样,这句恭喜似乎不合时宜,宦官只好闭嘴。 东阳身躯摇晃得愈发厉害,身后的绿柳大急,悄悄在后面伸出手,稳住东阳的身躯。 “公主殿下……” 在绿柳的轻唤声中,东阳终于回神,眼中一片空洞木然。 宦官看着自己手中捧着的黄绢,为难地道:“公主殿下,不管怎样……还请殿下先把旨意领了吧,奴婢无法回宫交差呀。” 东阳身躯不再摇晃,却露出无比决然的神情。 “回去告诉父皇,东阳身心俱属他人,此生不渝,若欲令我再嫁二夫,除死而已!” 说完,东阳终于压制不住胸腔中一股窜流的逆血,噗的一声,仰天喷出一口血雨,随即软软地晕厥过去。 ************************************************************** ps:大章,懒得分了。。。我究竟有多懒啊。。。 求月票,虽然4号了,但我相信一定有很多人的保底月票还没投,用月票砸死我吧,千万别跟我客气。。。(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章 高阳闯府 一道圣旨,东阳吐血晕厥。 最是无情帝王家,这句话的残酷,只有生在帝王家的儿女最清楚。 身份再尊贵的公主,她们的命运也从来未曾掌握在自己手里,棋子终究是棋子,身份再高贵,也只是一枚高贵的棋子,天子的手轻飘飘一拨弄,棋子该在哪里仍在哪里。 ………… 高阳在打马狂奔,身下的马儿呼哧喘着粗气,拼了命地朝太平村飞驰而去。 这次她没有带任何随从,只有孤身一人,她是从宫里偷偷跑出来的,父皇的禁足令对她来说,似乎不算什么大不了的惩罚,淑景殿里强行扒了一个宦官的衣裳然后换上,一阵拳打脚踢之后,逼着宦官举着通宫令牌将她带出宫去,出宫后便骑上快马直奔太平村。 高阳才十二岁,幸好才十二岁。 所以她没被无情的天家污染,所以她能将姐妹之情,朋友之义摆在心间。 东阳是她的亲姐姐,李素是她为数绝少的朋友,姐姐和朋友有难,她不可能坐视。 马儿跑得很快,不到一个时辰,高阳已到了太平村东阳公主府。 府前已换了一批侍卫,人人披甲戴盔,俨然是金吾卫的人马。 李世民生了戒心,决意不再放任,公主府所有的侍卫已被换成他真正的心腹金吾卫所属。 踢踏的马蹄声在公主府门前停下,门前值卫的两队金吾卫将士神情立马变得紧张起来,人人按住腰侧的横刀,为首的侍卫高高扬起手,大喝道:“公主府禁地,来人住马!” 回答他的。是一记呼啸而来的鞭子。 啪地一声脆响,侍卫脸上多了一道血红色的鞭痕。 “狗东西,胆敢拦本宫的路。谁教你的有眼无珠?” 侍卫挨了一鞭后才看清,原来这位穿着宦官衣裳的人竟是高阳公主。于是纷纷朝她躬身施礼。 高阳却仍不解恨,扬起鞭子没头没脑朝他们身上抽去,一记记响亮的鞭声破空而出,金吾卫的将士们不敢还手,只好双手护住头,任由鞭子抽在他们身上。 “气死本宫了!本宫长这么大,还没人敢拦本宫的路,你们算什么东西!” 一通鞭子抽下来。高阳的气势终于占足了上风,自己也抽累了,愤怒地哼了一声,偏身下马,大摇大摆朝公主府大门走去。 “公主殿下,陛下有旨,不准任何人进出……” 啪! 高阳像只发怒的小雌虎,手里的鞭子朝说话的那名侍卫狠狠挥去,漫天只见无数黑色的鞭影飞舞,眨眼间侍卫被抽得满身血痕。 “你们回去问问父皇。‘任何人’里面也包括本宫吗?今日本宫非要进去,有胆索性一刀劈了我!” 说完高阳大步跨进公主府的大门,金吾卫将士们被这刁蛮公主一通鞭打。心中生了惧意,也没胆子再拦她了。 再说,只要她不将东阳公主带离出府就好,她自己要进去,谁能拦得了她? ………… 东阳躺在软榻上,睁着两眼木然看着殿顶的横梁。 吐出一口血后吓坏了府里的宫女们,绿柳急忙遣人从太极宫里请来了太医,太医瞧过以后说是心血郁结,久抑不开。而致吐血,煎了两副药。绿柳侍侯着东阳喝下,这才无事。 恬静安宁的公主府如今里外一片愁云惨雾。东阳如同失去魂魄的木偶,神情呆滞地躺在床上,绿柳一旁抹着泪侍侯着她,曾经的侍卫全数被锁拿问罪,外面换上了金吾卫将士值守,公主府内任何人不准走出一步。 顷刻间仿佛家破人亡一般,昨日起高楼,今日楼塌了。 主仆二人待在凄怆的寝宫内,空气里弥漫着悲戚的味道。 一阵旋风刮过,高阳风风火火地出现在寝宫内,一边走一边嘟嚷:“气死本宫,敢拦本宫的路,什么东西,若本宫今日带了侍卫,非剁了你们的手,气死本宫了!” 高阳赫然出现令绿柳两眼一亮,惊喜地捂住嘴,眼泪止不住地落下。 高阳进殿便看见皇九姐病怏怏躺在床上,失了魂魄般不言不动,对她的到来亦无半点表示,高阳一惊,随即想到大家血脉相连的骨肉情,还有这段日子以来,这位温柔亲切的皇姐对她无微不至的关怀照顾,高阳呆了片刻后,小嘴一瘪,哇地大哭起来。 “皇姐,你究竟怎么了?父皇为何这般待你?” 东阳毫无回应,木然呆滞地望着殿顶。 绿柳泣道:“陛下刚刚下旨,要将公主殿下尚予申国公长子……” 高阳抽噎道:“高履行吗?那家伙终日混迹长安青楼,与众多娼妓厮缠不清,长安城里传遍了,皇姐怎能与这种人结为夫妻?父皇这不是害姐姐吗?” 绿柳哭道:“旨意已下,断无更易……如今能救殿下的,恐怕只有,只有李县子了……” “李县子?”高阳仿佛想起了什么,神情猛然一震,急道:“我今日来姐姐府上正是受李素之托,他刚才进宫去了,看他的样子,怕是祸福难料……” 提起李素的名字,东阳终于有了反应,呆滞的眼神恢复了些许神采,转过头看着高阳,吃力地道:“李素……他怎么了?快告诉我!” 高阳的脸色变得有些怪异:“皇姐,真没想到你和李素居然……李素被父皇召见,你们的事似乎已被父皇察觉了,我在宫里遇见他,李素求我来太平村,说是骤变将生,要你保持冷静,千万不要去父皇面前为他奔走周全,他说,你若不去,父皇不会拿他怎样,你若进宫救他,他必有杀身之祸……” 东阳如遭雷殛,光洁的俏脸再次失去了神采。 “李素。李素……你我今生注定无缘么?” 东阳失神地喃喃自语,掩唇咳了两声,一口鲜血赫然现于掌心。红得像初遇时河滩边的春花。 ************************************************************* 长安城,程府。 宫里藏不住秘密。李素与东阳公主的私情已被传了出去,程家自然也听说了。 程咬金听到消息只是摇摇头,然后没心没肺地开酒宴。 相比之下,程处默却着急了。 认识李素大半年了,不得不说,李素的人格魅力还是很强大的,除了贪财小气,太爱干净。凡事必须讲究工整对称外,基本没什么别的毛病了,程处默是真正拿他当朋友,朋友有难,程处默坐不住了。 “爹,李素被陛下关起来了,你管不管?”程处默风风火火地跑到前堂大声嚷嚷。 程咬金端着酒盏面无表情:“老夫该做的都做了,这小子自己作死非要犯陛下的忌讳,老夫还能拦着他去死?” 程处默气道:“哪里来的忌讳?不就是和公主殿下亲热上了吗?屁大个事!爹你去跟陛下说,请他把东阳公主许配给李素不就是了。” 程咬金脸颊直抽抽。他发现埋葬程家先人的风水可能有问题,改天一定要回老家看看,不然怎么会生出这么一号二百五儿子。最痛心的是,这个二百五将来还要继承他的爵位…… “你,给老子安分待在家里,少管不相干的闲事。”程咬金懒得跟他解释,啜着美酒慢悠悠地道。 程处默犯了牛脾气,梗着脖子道:“李素被软禁,咋成了不相干的事?爹你不是经常要孩儿与他多来往吗?朋友兄弟之义,怎能见危难而不救?” 程咬金耐着性子道:“平日可以救,这次救不得。老夫已示过警了,可惜。还是迟了些……” “爹,咱们若不救。李素可真危险了,李素平日对爹也孝敬,不管什么新奇物事,总是第一个孝敬给您,况且他还弄出了震天雷,让咱们大唐将士扬眉吐气,如此人才,不可有闪失啊!” “你急个甚?”程咬金耐性快被耗光了,环眼一瞪:“谁说陛下一定会杀他了?软禁他只不过为了给他一个教训罢了,如此人才,陛下舍得杀吗?李素本来没有性命之忧,你这上窜下跳的为了哪一桩?” “我……我进宫去求陛下!”程处默狠狠一跺脚,扭头便走。 耐心血槽终于成功被二百五儿子耗光,程咬金眼里冒出杀气,扔了酒盏,大步上前,对准程处默的屁股狠狠一踹,程处默被踹得一踉跄,还没回过神,便觉身子腾空而起,重重摔落在地,随即便发觉一座肉山压在胸口,教他喘不过气来。 “来人,把这浑小子给俺绑了,吊在前院歪脖子树上,好久没给你松松皮骨,还反了你了!” 程处默被五花大绑吊在树下,程咬金一通鞭子抽得他哭爹喊娘,程家的家教向来这般简单粗暴。 抽累了,程咬金扔了鞭子站在前院喘了一会儿气,神情若有所思。 “说来陛下虽不会杀他,但明日朝会怕是不寻常,有心人一煽动,陛下再舍不得恐怕也下不了台,被逼着不得不杀……” 思忖过后,程咬金忽然扬声道:“来人,去请老牛,李绩,长孙无忌这些老匹夫过来,就说俺程家开酒宴,酒肉管饱,胡姬成群,给脸不要脸的,俺老程亲自上门把他扛来!” *************************************************************** 一夜过去,李素仍被关在安仁殿内。 如程咬金所料,第二天的朝会果然不寻常,李素和东阳公主的私情被朝臣翻了出来,真真假假的,满朝文官皆露出震惊的模样,然后便听到满殿的喊杀声。 程咬金和一众被串联过的名将们老神在在地阖目养神,仿佛超脱物外即将羽化飞升般缥缈,对殿内的喊杀声置若罔闻。 这是一次气氛很诡异的朝会,文与武各有串联,各串各的,各有所串。 朝会刚开始,李世民便被文官们逼得进退两难,向来威武霸气乾纲独断的天可汗陛下今日却从骨子里透着心虚。 天家出了如此丑闻,臣子竟与公主有了私情,李世民被臊得满脸通红,只是他也没想到事情竟闹得这么大,满殿喊杀声中,李世民不善的目光恶狠狠地剜了何赋言一眼。 贞观年间,民间风气颇为开放,因为人口太少,朝廷的国策是鼓励生育,家里儿子生得多的官府有奖励,连寡妇都不能浪费,鼓励她们再嫁,嫁给谁不重要,重要的是生儿子。 而且这个时代的儒家经义还未曾被读书人歪解扭曲,所以对于男女之情,大家相对而言放得开,再过些年,李世民生的这些闺女一个个出墙的,养小白脸的,甚至多p**的,数不胜数,连正史都有许多正式的记载,相比之下,李素和东阳公主的私情简直是匆匆那年栀子花开,纯洁得不能再纯洁了。 只是凡事讲究个度,这些风流事是不能提上台面的,一旦提上台面便是大事了,提上台面便意味着与风流无关,而是转化为一桩政治斗争了。 李世民被叫嚣着的文官们逼到墙角动弹不得,文官们在殿内口沫横飞,痛心疾首陈述臣子与公主**多么羞耻,多么的道德败坏,此而不诛,礼乐崩坏,民风不复云云…… 李世民耐着性子听文官们痛陈着诛杀李素的理由和必要性,本来心里堵着一口气,越听越愤怒,最后连他自己也觉得真应该把李素一刀剁了,不让礼乐崩坏的同时,自己也能出一口恶气,这种岳父对女婿杀之而后快的心态,一千多年以后仍有市场。 眼看李世民都快生出杀机了,程咬金察觉不妙,于是清咳了两声,终于出手了。 “杀什么杀!你们这群疯子杀气咋比俺们武将还大咧?李县子和东阳公主有私情咋了?一对少男少女两情相悦,做出一些糊涂事而已,你们谁没年轻过?你们谁家后院里不是妻妾成群?”(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一章 诛恕之争 “一个小娃子,钟意一个女娃子,如此而已,挺简单的一件事,搞得那么腥风血雨的,那么多国事朝务等着你们去办,你们一群老货却跟两个小娃子过不去,明显倚老卖老欺负人么,就算不成全这俩娃子,用得着喊打喊杀吗?俺老程可真是看不过眼了。” 程咬金的话令殿内画风突变。 文官们沉寂了许久,因为这番不讲道理的话太没道理了,以至于大家都不知道该用怎样的道理去反驳它。 沉寂一会儿后,孔颖达终于站了出来,指着程咬金道:“一派胡言!纲理伦常,为臣之道,岂是简单一句‘钟意’便可揭过?你以为李素之罪仅只是与公主的私情么?分明是欺君,为臣之大忌也,既为朝臣,老夫等便不能拿他当年轻娃子看待,而是与我等一样的同殿同僚,李素犯下如此罪过,我等群起而伐之,亦是朝臣之义,怎说得上‘倚老卖老’?” 程咬金脸色愈发难看,道理这东西呢,平日里他是懒得讲的,一向用拳头说话,今日好不容易有了雅兴跟人讲道理,结果被这位孔子嫡系后代噎个半死,程咬金不高兴了,不高兴的时候便不想讲道理了。 “孔老匹夫,你少跟俺说这些屁话,俺听不懂!俺只看见一群为老不尊的家伙欺负两个娃子,老程就是看不过眼,你能拿我怎样?一个小娃子,而且是一个对社稷立下无数大功的娃子,为了一点儿女情长的屁事就要杀了他,尔等弑杀功臣的借口都这么烂,当官当傻了么?” 孔颖达气得浑身直哆嗦,指着程咬金颤巍巍地道:“程知节,这里是朝堂。说道理的地方,满殿朝臣仅你一人胡搅蛮缠,不觉得失仪吗?” 话音刚落。殿内同时传来几声嘿嘿冷笑,牛进达。李绩,侯君集等人一同站了出来。 李绩不咸不淡瞥了孔颖达一眼,道:“若程知节是胡搅蛮缠,那么,便再算老夫一个如何?小娃子犯点糊涂而已,众位何苦如此相逼?若没有他,去年关中天花之疫不知死多少人,今年唐军与吐蕃的松州之战。胜负亦未可知,十多岁的娃子,对家国社稷立下如此功劳,令我大唐将士扬眉吐气,这等百年难得一遇,应大唐国运而生的英才,为一点儿女私情的小事妄言杀之,老夫想问问,这到底是维护纲常,还是自毁长城?孔祭酒。若然真杀了他,你自问对得起社稷吗?” 一群武将自发站出来为李素开解,大唐的文武壁垒从未如今日这般尖锐对立过。 以孔颖达为首的一众文官沉默片刻。接着又七嘴八舌跟武将们吵了起来,太极殿内一片喧嚣嘈杂,乱成了一团。 李世民皱眉,刚才被文官们绕了进去,差点真下旨杀了李素,不论从皇帝的立场还是一个父亲的立场,李素与东阳的私情都成功勾起了李世民的杀机,光棍眼里不容沙子,岳父眼里不容女婿。千古亦然的道理。 幸好程咬金等一干武将站了出来,李世民终于恢复了冷静。 是啊。李素杀不得,杀之只泄了一时之气。对大唐的社稷却是有百害而无一利,作为一个成熟的圣明的君主,不符合社稷利益的事情是决计不能做的。 眼见大殿内吵成一团,李世民挥了挥袖。 “众卿肃静!” 一声断喝,殿内迅速安静下来。 李世民顿了片刻,叹道:“李素与东阳公主的私情,此乃天家家事,不劳卿等费心,况且朕已查明,二人发乎情而止乎礼,不曾做过令天家蒙羞之事,此事便作罢了……” 这句话是最终裁断,见李世民如此态度,孔颖达等一众文官自然不便再争,于是纷纷闭嘴了。 李世民的目光在朝臣里巡梭一阵,最后落在不发一语的高士廉身上,李世民露出一丝愧疚之色,淡淡地道:“散朝后,申国公随朕进甘露殿,朕有事相议。” 众臣露出恍然之色,陛下这是要安抚高家啊。 这件事里最难受的,恐怕还是高家。 说得粗俗一点,高家这是当着天下人的面活生生戴了一顶绿帽子啊,作为长孙娘舅,作为大唐新兴的世家门阀,高家怎能受此折辱?然而圣旨已下,东阳公主不日便要尚许高家长子,这番折辱便不得不受下了。 满朝上下叫嚣着要诛杀李素的,严格说来都是一群凑热闹的人,真正想把李素剁成一千块喂狗的,只有高家父子。 ************************************************************** 朝会散了,申国公高士廉满腹委屈进了甘露殿,摆好姿势迎接李世民的安抚。 程咬金等一干武将达到了目的,心满意足地往宫外走去。 李素的命保住了,这便够了,至于他与东阳公主的儿女情意,这便不是武将们能插手的,天家的家事插手太过,终究会犯了忌讳,所以对李素和东阳,武将们连祝福都欠奉,都是尸山血海里打过无数滚的老杀才,在他们眼里,年轻人失恋算个屁事,赶紧振作起来人模狗样地好好活着吧。 ………… 李素活得不好,至少这两天活得不好。 盛怒之下的李世民将他软禁在安仁殿里,殿外布满了禁宫武士,每日两餐由宦官端进来,连恭所的便桶都有宦官去倒,但绝不准李素踏出殿门一步,自与李世民当殿顶撞那天起,李素便彻底失去了自由。 无法与外界联系,无法得知外界的一切消息,如同关了禁闭一般与世隔绝。 李素陷入了焦燥,他能猜到李世民接下来的举动,既然把他关起来,说明李世民绝不会同意他和东阳的亲事,暗中与东阳的私情触到了李世民的逆鳞,被欺瞒的感觉很不好受,更何况是横扫天下的天可汗陛下被欺瞒。 从心急如焚,到心若死灰,短短一天,李素仿佛经历了一场漫长的苦难人生。 苦的是东阳,难的是他。 怀里那两张当成筹码的图纸终究没敢拿出来。 直到李世民勃然大怒的那一刻,李素终于顿悟了。 图纸不可能成为筹码,反而是加颈的钢刀。 立再多的功劳,在李世民的眼里亦不过是个寻常的功臣,李世民需要的不是功臣,而是世家门阀,只有拉拢越来越多的门阀,他的统治才能巩固。他的女儿全都是为了与门阀联姻而准备的,依稀能看到每位大唐公主的头上标记着价钱和年月,某年某月,嫁给某个门阀之子,这个女儿能换来多少增加的统治值…… 像栽下的果树,耗费心力将它栽种,某年某月,树上的果子熟了,把它摘下来,卖给别人。 无情的帝王家,宫宇再大,仍冷得痛彻入骨。 牵挂着东阳的命运,温文的李素在安仁殿内发飙了,关进殿内的当天便砸坏了殿门,踏出大殿的第一步刚落地,金吾卫将士的无数柄横刀便已架在他的脖子上。 宦官的脾气很好,马上召来工匠将殿门修好,然后恭敬退下。 李素再砸,工匠再修,周而复始,李素终于绝望。 他逃不出这座牢笼,亦逃不过这仿佛命中注定的因果。 所以李素只能被关在殿内,透过窗棂仰望着外面的阳光和每一缕自由肆意的风。 焦急和狂燥中,安仁殿迎来了一位访客。 第二天午时,一个大胖子出现在安仁殿外,一脸憨笑地看着李素,透过被李素砸得千疮百孔的殿门,胖子脸上的每一堆肥肉在阳光下纤毫毕现。 李素苦笑,他没想到第一个来看自己的居然是魏王。 “魏王殿下,此时此刻,委实不是你我见面的好时机。”李素摇头叹道。 李泰的大脸被肥肉堆挤出一道道褶子,明明长得像猪,笑起来却像一只占足了便宜的小狐狸。 “安仁殿是禁宫深处,除了我,没人能来,也没人愿意来看你,你如今的处境已倒挂在悬崖边,动一动小指你就彻底掉下去了。” “所以魏王殿下是来动动小指的么?” 李泰眯着眼笑道:“非也,我对落井下石这种事素无兴趣,只是泰常好学,对世间万物万事皆有寻根问底之心,今日泰心中有一疑惑,特意过来请教李县子。” “你特意进宫看我,为的只不过是问一个问题?” 李泰笑道:“求知之心,何忍苛责?每得到一个答案,我便多了一分认知,对世事人情亦多了一分把握,问问又何妨?” 李素平静地看着他:“我知无不言,只不过你问我之前,我想先知道外面的事,东阳如今怎样了?” “皇九妹被父皇禁足,并下旨尚婚申国公长子高履行,十日内大婚。”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二章 魏王问因 李泰的回答令李素整个人瘫软下来,仿佛一记晴天霹雳狠狠在头顶炸响,耳朵里只听到嗡嗡的回响,眼前的李泰越来越遥远,面目越来越模糊。 使劲咬了咬舌尖,李素终于恢复了些许的神智,苦涩一叹,喃喃道:“终究误了她……当初若未曾相识,她的一生或许比现在精彩吧。” 李泰对李素的痛苦视若无睹,看得出,他的心肠很冷,完美继承了李世民的基因。 “好了,你的问题问过了,该回答我的问题了……” 李素转过身,不想再看见那张讨厌的肥脸,淡淡地道:“你问吧。” 李泰想了想,道:“其实早在今年春天,我便听说了你的名号,好像平空突然冒出来的一般,你便成了长安城里惊才绝艳的少年英才,你的名声,你的才学,你的诗句,完全盖住了我的光芒,所以,我一直认为你是最聪慧的那一类人,和我一样,除了出身低一点,几乎没有任何缺点了。” 李素懒得回话,闭着眼不知想些什么。 李泰丝毫不介意他的无礼,自顾道:“我一直认为世上的聪明人并不多,事实确实如此,那些喜欢卖弄聪明的人,通常很短命,他们的聪明没用对地方,李素,你我是同一类人,绝顶聪明的那一类人,做的每一件事都有自己的目的,每一个动作都富含深意……” 李泰慢悠悠地道:“记得今年夏天,我邀你赴王府饮宴,那次其实我只请了你一人,目的是想结识你,往近处看看你这位少年英杰到底有何出奇之处,能造出如此奇妙的物事。令父皇对你如此恩宠,很可惜,你后来揍了东宫属官。被父皇关进了大理寺监牢,酒宴自然办不成了。那时我便看出来,你很聪明,为了不卷进我与太子的争斗,你不惜入狱,不惜自污声名,博一个长安混帐的名声,令我和太子望而却步,从而超脱于物外。这份心计,连我也不得不道一声佩服……” 李泰又露出独特的憨厚笑容:“后来的冯家命案,愈发确定了你的聪明,无声无息间你将我狠狠坑了一回,你看,那时你我素不相识,却在暗中交手了两次,两次都是你赢了,说实话,那次以后。我甚至对你生出了惧意,毕竟这辈子被人坑一次足够了,我不想再被坑第二次。面对一个绝顶聪明的人,要么跟他交好,要么,离他远远的……” 李素不耐烦了:“殿下到底想问什么?” 李泰笑容渐敛,一双小眼睛盯着他,沉声道:“我刚才一直在说你多么的聪明,怕你不相信自己很聪明,所以举了很多例子证明你有多聪明……我想问的是,你与皇九妹东阳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在打着什么样的主意?你想达到怎样的目的?” 李素露出讥诮的笑:“魏王殿下费尽口舌。说了大半天的话,想问的就是这个?” 李泰定定注视他许久。叹道:“我一再说过,你是个聪明人。聪明人断然不会做出与公主有染这种蠢事,你既然做了,必然有你的目的,你的心机藏得很深,令人捉摸不透,昨日事发后,我独自在府里猜了很久,甚至一整晚都没睡好,心里一直想着你的目的,你的用意,想得我的头都痛死了……” 李素冷冷道:“你可以不必想,没人逼你。” 李泰摇头,笑道:“猜测聪明人的手段和目的,是一种极大的乐趣,我自小喜读书,但我从来不盲目信书,我喜欢看周围的人和事,从他们的每一句话和每一个眼神猜测他们的心思,不谦虚的说,往往十猜九中,然后我便开心得不行,只是对你和东阳的事,我却百思不得其解,你如此做法到底为了什么?李素,我只是为了一解心中疑惑,还请你直言以告,哪怕你的目的是谋逆造反,我亦可以对天发毒誓当作没听到……” 李泰的这番心思委实透着几分可爱,若换了平时,说不定李素真会和他结交一番,甚至还会与他开几句玩笑,虽不见得能做朋友,至少让他和李泰之间曾经尖锐的矛盾变得缓和一点。 然而今日,骤闻东阳的噩运之后,李素实在没心情跟眼前这个胖子结交,只想赶紧将他打发走。 于是李素道:“我没有目的,若一定要说目的,此生唯愿与东阳白头携老,不离不弃。” 李泰一楞,接着神情有些不满了:“李素,今日你身陷囹圄,来看你的人只有我一个,从承天门到安仁殿,我走了半个时辰,如此辛苦而来,只为求教一个问题,你便不能说一句实话么?” 李素静静地道:“这是实话。” 李泰拧眉注视着他,二人对视许久,李泰摇头:“不,这不是实话,我说过,聪明人不会做这种蠢事,与东阳私下有染,在我看来百害而无一利,父皇的女儿向来不是许配番邦君主便是许给门阀或开国功臣,断然不会许配给你,你若存着利用东阳攀上天家的心思,恐怕大大失策了,这几乎是朝野尽知的结果,你不可能不知道,所以我才一直想不通你的目的。” 李素目光投向远处,天很灰,像死过的心一般黯淡无光。 “殿下,你此生有没有钟意过一位女子?真正的钟意,认识她后,你的人生都亮了起来,甚至愿意将世上一切最好的东西偷也好,夺也好,全部取过来摆在她面前,然后告诉她,只有她才配得上这些最美好的东西。” 李泰愕然睁大了眼,很显然,李素说的这位女子,他一辈子都未曾遇到过。 “我……我府中歌舞伎上百,姬妾数十,我对她们……”李泰迟疑道。 李素接口:“你对她们只有**,没有感情,所以你无法理解我的这句实话,当你有一天发现自己真正喜欢一位女子,为她的一颦一笑而揪心的时候……” 李素说着,脸上露出了笑容:“你会发觉,原来聪明人也会做蠢事的,而且他们做出来的蠢事连最愚笨的人看见了都会笑得直不起腰。”(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三章 李素出宫 李泰定定看着李素,陷入震惊中,而且这种震惊还是他无法理解的震惊。 完全无法理解的话题,在李泰心里,男女之情根本未曾出现过,他的王府里数不清的美妾俏婢,可是那个为她一颦一笑而揪心的女子,从未在他生命里出现过。 因为不理解,李泰发了很久的呆。 “所以,你与东阳的私情……其实根本没有目的,纯粹是你做的一件蠢事?” 李素叹气,看着他的目光甚至带着几分怜悯:“不错,我和东阳同时做的蠢事,时光若能倒退到一年前,我想,我和她仍会选择做这件蠢事,此生不悔……人这一生若连这件蠢事都没做过,活着未免太苍白了。” 李泰注视李素许久,仔细观察着李素脸上的每一丝表情变化,李素的眼神很清澈,像一泓见底的清潭,里面不含任何功利与私心,只有浓浓的担忧和情意。 李泰终于相信这家伙说的是实话。 原来世上真的有一种感情,能够令人像扑火的飞蛾一般无怨无悔。 李泰摇头叹道:“李素,我……真是看不懂你。” 李素笑道:“就当我比你蠢吧。” 李泰眨眨眼:“想不想知道父皇将会如何处置你?想不想知道你和东阳的事是谁向父皇告的密?” 李素毫不迟疑地道:“不想知道,魏王殿下,臣已这般境地了,何必还将我拉进你和太子的漩涡里去?我对你们的争斗真的毫无兴趣。” 李泰沉默片刻,忽然大笑:“嘴长在我身上,说不说由我,告诉你。今日朝会上,许多朝臣要求诛杀你,父皇却压下去了。你和东阳之事败露,是殿中侍御史何赋言告的密。” 站起身。李泰隔着破败的殿门看着李素,笑道:“好了,我说完了,我想……你仍是个聪明人,男女之情或许不该算蠢事,只是一件我无法理解的事,李素,终有一日。你我将会坐在同一条船上,我确信。” ********************************************************** 李泰离开安仁殿后,径自去了甘露殿求见李世民。 父子二人在殿内聊了很久,下午时分,李世民下旨,将李素从安仁殿放出来。 谁都不知道李泰到底跟李世民说了什么,竟劝得这位皇帝陛下肯恢复李素的自由。 李素同样不知道他们父子到底说了什么,虽不知过程,但他知道原因。 李泰和李素的关系连朋友都算不上,严格说来算是敌对关系。李泰自然不可能无缘无故为李素仗义出头,唯一的解释便是他想把这滩水越搅越浑,然后袖手旁观。不管哪方争斗,哪方胜负,对他来说都不是件坏事。 李素很清楚李泰的想法,可他仍不得不走出太极宫,因为他确实需要自由,眼下最迫切的,便是见到东阳。 下午,孑然一身的李素走出太极宫金水桥,孤零零站在宫外偌大的广场上。眯眼看着天上的太阳。 天色灰黯,寒风凛冽。阳光并不刺眼,一轮惨白的太阳挂在斜天。奄奄一息般费力散发着光热。 出宫的李素来不及感慨,径自跑去东城骡马市买了一匹马,快马加鞭朝太平村飞驰而去。 一路风声呼啸,李素心急如焚。 很多事情已无暇顾及,李世民恼羞成怒之下将东阳赐婚给高履行,哪怕对方是她的表舅也不介意,显然,在李世民心里,高家的分量要比李素重,与高家联姻,李唐社稷等于多了一个势力强大的世家门阀的支持,而李素,却只是孤家寡人,立再大的功臣终究也比不过一个家族的庞大势力。 大唐如今能为李世民立功劳的人太多了,名臣骁将一抓一大把,李素是人才,但这个人才并没有重要到李世民肯将闺女嫁给他。 很寒心的事实,但李素不得不接受,现在他顾不得揣测李世民的心思,他关心的是东阳。 ………… 马儿拔腿狂奔,不到一个时辰,李素便回到了太平村,进了村口的狭道,李素拨转马头,朝公主府方向奔去。 公主府前已换了一批新的侍卫,见李素一人一马远远驰来,门前的将士们纷纷执戈握矛,遥指李素。 “公主府禁地,不得靠近,退回去!”为首的一位将军按剑大喝。 李素心中一凉,隔着数十丈勒停了马。 看着这些陌生的面孔,李素不由无声惨笑。 难怪李世民放心将他放出宫,原来他已换了新的侍卫,等于把东阳关了起来,他笃定自己见不到东阳,所以毫不介意地恢复了他的自由。 永远慢人一步,永远落在别人的掌控里。 李素本是恬淡无争的性子,从来没有过上进心,对李世民的强势,李素的态度向来是随遇而安,他相信自己只要没造反,李世民再怎样强势也不会给他带来伤害。 然而,今日此刻,李素终于对李世民的强势产生了浓浓的反感和恨意。 他讨厌命运被别人掌控的感觉,更讨厌别人掌控了他此生的幸福。 不甘心,李素第一次生出了反抗的念头。 公主府前的侍卫们显然认识李素,见李素勒马停在远处,纷纷如临大敌般盯着他。 为首的将军向前走了一步,大声道:“李县子,陛下已将东阳公主赐婚申国公长子,从今日起,任何人不得进公主府一步,还请李县子莫难为我等,速速退去为上!” 李素哈哈长笑两声:“好,我这便退去!” 说完李素竟真的掉转马头离开,走得非常干脆,留下一干金吾卫将士满腹疑问地面面相觑。 李素回了自己家,幸好自己家永远是自己的,门口没有多出陌生的面孔。 薛管家和家仆迎上前,李素下马将缰绳扔给下人,急匆匆地进了门。 薛管家见少郎君神情冷峻,情知有因,也不敢多说一句,急忙跟在李素身后进去。 “我爹呢?”李素环视院子一圈后问道。 “老爷去地里了,说是看看少郎君弄的大棚。”薛管家回道。 李素点点头:“薛管家,马上给我弄一块一丈方圆左右的白色绸布,再准备一捆小指粗细的竹架子,快去!” 薛管家很识趣地没有多问一句,立马转身照李素的吩咐办事去了。 半柱香时辰过去,李素要的东西全部备妥。 李素擦了擦额头的汗,蹲在地上开始将竹架子搭成一个四边形的轮廓,长宽各一丈左右,用细绳将纵横交错的竹架绑紧固定住,然后将白色的绸布糊在竹架上,从竹架的中心部位引出一根长长的细绳。 忙活半天,李素站起身看了看自己的作品,满意地点点头。 一个超大版的风筝完成,谈不上美观,这种时候也没功夫在外表上做文章了。 命下人从自己书房里取来笔墨,李素沉思片刻,在风筝的白色绸布上挥毫写下几个大字,然后一声不吭地举着风筝出门。 ………… 东阳被困在公主府里整整两天了。 李素与世隔绝的这两天,也是东阳与世隔绝的两天,外面的风声消息根本传不进来,宦官和宫女见了东阳一个字都不敢说,显然被下了封口令。 难得的是,高阳自从闯进公主府便一直不曾离开,不离不弃的陪着东阳,危难时的唯一收获,便是这份来迟了十多年的姐妹情谊。 “皇姐,耐心再等几日,说不定会有转机,李素那个坏家伙总有一肚子的坏主意,他一定会有办法让高家无法娶你,皇姐,在见到李素之前,你一定要振作。”高阳温言劝解着东阳,十二岁的小女孩努力装作成熟的样子,看起来很可爱。 东阳怏怏地躺在床上,脸上透出苍白的病色,白净的肌肤仿佛都失去了光泽,只有听到李素的名字时,无神的眸子才微微亮了一些,随即又像一滩死水般黯淡下去。 “我倒希望他什么都不要做,事到如今,父皇亲手布下了一道死局,困住了我和他,我的生死不足挂怀,若李素有什么举动,父皇不会放过他的,此生虽已无缘,但我却期盼他好好活下去,未来数十年的光阴里活得平安,喜乐,若是偶尔能想起我,我纵死亦瞑目了。” 一想到今生竟无缘终老,东阳的心一痛,眼泪又止不住地滑落。 早知今日生离,相聚时便该多抱一抱他,抱得用力一些的,那些在一起的时光,怎会如此轻易逝去? 高阳注视着皇姐,见东阳露出凄婉的微笑,眼里却透出一股令人不寒而栗的死气,分明已萌生死志,高阳一惊,也哭了起来。 “皇姐,你千万不要……不要……” 急促的脚步声匆匆传来,绿柳的身影出现在寝宫外,喘着粗气兴奋地叫道:“公主殿下,快,快出来看,天上……天上……” “天上怎么了?”高阳不满地道。 “天上……有一只好大好大的风筝!” ********************************************************* ps:今天只一更。。。情节到了重大转折处,落笔行文尤为小心翼翼,担心写崩了,反为不美。。(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四章 相逢隔世 一只“好大好大”的风筝。 东阳仿佛忽然被注入一股活力,挣扎着从床榻上坐起,病怏怏的躯体瞬间恢复了些许精神。 “风筝?怎样的风筝?”东阳颤声问道。 绿柳不知如何解释,只好伸出两只胳膊,最大限度地摆开,用以表示“好大”的意思。 “好大的风筝,比这么大……还要大。”绿柳嘴笨,发现表达得不够贴切,又急忙道:“对了对了,风筝上面还写了字呢。” 东阳浑身一震,转头看着高阳,哭道:“一定是他!一定是他!府里新换的侍卫不许他进来,他便想出了这个法子,他一直都这么聪明的,一直都是……” 说着东阳强撑起病体,从床榻上挣扎着起身。高阳和绿柳急忙一左一右搀住她。 三女从寝宫走出来,站在殿外长长的回廊下,仰头望向天空。 灰色的天空下,一只硕大的风筝当空飞舞,逆风摇曳,像一只不肯屈服于寒风的鹰,竭尽全力地在风雨中振翅击空。 风筝的形状不算漂亮,显然仓促而制,仅只是一面丈长的菱形,白色的绸布上依稀写着几个字,由于高度原因,大字显得很渺小,高阳眯着眼,费力分辨了许久,一字一字艰难地念出来。 “……相思无因见,怅望凉风前。” 撇了撇嘴,高阳哼道:“确实像是他的手笔,倒真是聪明得紧,居然能想出这个法子与姐姐你通消息。” 绿柳攥紧了小拳头,激动地道:“殿下,李县子好厉害……” 东阳的眼泪止不住地滑落,泪眼痴痴地望着天空中那只上下摇曳的风筝。泣道:“他苦,亦知我的苦。” 一道围墙,生生将两个有情人隔绝。以前从来不知,这道围墙竟划出了天涯海角。 看着那只风筝。东阳只觉得心尖被针扎一般刺痛,痛得她不禁弯下身子,费力地咳嗽起来。 高阳和绿柳慌了,急忙轻轻抚着她的背,许久才缓下来。 苍白的俏脸涌上一抹不健康的潮红,病容满面的脸上竟露出一抹诡异的妩媚嫣然,捂着不停咳嗽的樱唇,东阳一字一字说得很认真:“高阳。我想见他,现在就想见他!” 高阳一楞:“姐姐,现在府里内外都被金吾卫占了,不准任何人进出,我都是拼了命才进来的,出去的话恐怕更难了……” 东阳摇摇头,娇弱的脸上露出无比的执拗:“我想他了,太想他了……哪怕外面是刀阵枪林,我也要出去见他,但能见他一面。死也甘心了。” 高阳为难了,小脸皱成一团,犹豫半晌。狠狠一跺脚:“罢了罢了,拼着被父皇责骂,我也要成全你,姐姐莫急,我想想法子……” 东阳感激地看了她一眼,目光随即投向天空。 天空里,那只风筝仍在逆风飞舞,像飞蛾,毫不畏惧地扑向烈火。只为闪耀一刹的光华。 ………… ………… 一辆华丽高蓬马车从公主府的马厩里缓缓驶出,拉车的四匹骏马踩着踢踏的碎步。慢慢朝公主府南面侧门行去。 马车的车辕上坐着一位俏丽的车夫,正是刁蛮无比的高阳公主。府里巡弋的金吾卫将士见一辆马车莫名其妙驶出来,不由惊愕互视,随即纷纷警惕起来。 两名都尉看着车辕上端坐的高阳公主,不由有些畏惧,然而职责所在,不得不迎上前。 这位刁蛮公主蛮横地闯进公主府已然令将士们违了陛下的旨意,若是任由她驾着一辆马车出去,大家索性一头撞死得了,谁知道马车里面坐着什么人,若让东阳公主跑了,他们纵然长了十个脑袋都不够陛下砍的。 “殿下住马止步!”为首的都尉鼓起勇气拦在马车前,凛然地盯着车辕上坐着的高阳公主:“公主殿下,你来去进出且由得你,但马车不准出府,此乃陛下严旨,还望殿下莫为难我等将士。” 高阳仰起头,露出熟悉的刁蛮模样,傲然地用两只秀气的鼻孔瞪着他们:“本宫想来便来,想走便走,你算什么东西,竟敢管我。” “公主殿下可以走,马车不能走!” 啪! 一记鞭响,都尉的脸上瞬间留下一道惊心的血痕。 高阳阴沉着脸瞪着他:“没有尊卑的下作东西,本宫今日偏要驾着马车出去,有胆你一刀砍了我!” 说完高阳一抖缰绳,在马臀上狠狠抽了一鞭,马儿吃痛,扬蹄狂奔,朝公主府侧门激驰而去。 为了方便府中车马进出采买,公主府的侧门向来是不关的,但守备却异常森严,门口密密麻麻站满了将士,眼见高阳公主驾着马车飞驰,门外的将士们也急了,今日纵然拼了命也绝不能让马车出去,否则便是杀头的罪过。 马车扬蹄而出的那一刻,府内府外同时敲响了铜锣声,咣咣咣响彻四方,高阳闹出的动静不小,将公主府各处守备的将士们都惊动了,各自从四面八方朝侧门涌来。 高阳拽着马车缰绳,毫无顾忌地抽打着马臀,见前面密密麻麻的将士们堵着门,高阳不由意气风发,有种挥斥方遒的畅然,疾驰中扬鞭指着将士喝道:“速速给本宫让路,被马撞死莫怪本宫!” 说完狠狠一抽鞭子,马儿痛得长嘶一声,加快了速度朝侧门跑去,眨眼间便出了侧门。 门外的将士慌了,一名都尉神情决然地重重挥手,喝道:“前方摆盾牌阵,拦住马车!” 数十人举着半人高的方形盾牌快速闪出队伍,几十面盾牌迅速连在一起,随着火长一声“落!”,轰地一声巨响,盾牌重重落地,瞬间形成一面钢铁高墙。远远挡在马车的去路上。 疾速飞驰的马车狠狠一头撞上盾牌,人仰,马翻。车倾。 高阳重重摔落在地,狼狈地趴在地上。痛得直叫。 金吾卫将士顾不得赔罪,赶紧上前检查翻看马车,车里车外查了半天,却愕然发现车内无人,众人不由呆住。 ………… 公主府门前被高阳闹得鸡飞狗跳的同时,绿柳却搀着东阳悄悄走出寝宫,无声无息走到公主府北面花园的偏僻角落,角落的草丛里藏着一架梯子。绿柳费力地将梯子架在围墙上,朝东阳挥手:“殿下,快!顺着梯子爬出去,奴婢帮您扶着……” 东阳点点头,难得地露出微笑,抚了抚绿柳嫩嫩的脸蛋,道:“绿柳,患难见人心,多亏有你,你对我的好。我会记在心里的。” 绿柳不好意思地忸怩了一下,道:“哎呀,殿下。都这时候了,说这话作甚,快出去,迟了便来不及了。” 东阳小心地踩上梯子,一步一步往上爬,如同踩着希望的阶梯,越往上,越见曙光…… ************************************************************* 李素静静坐在河滩边,呆呆注视着缓缓流淌的河水。心乱如麻。 仿佛一夜之间,一切都变了。唯独河滩边的这块净土仍是原来的模样。 风筝放出去了,不知东阳有没有看到。李素现在能做的只是在河滩边等她。 往日甜蜜的河滩,今日却泛着丝丝难言的苦涩,李素坐在熟悉的石头上,等着一个值得他等的人。 回忆涌入脑海,赫然发觉每一次自己走到这熟悉的地方,总有一道俏丽的身影背对着他,静静地等着他。 每一次都是她在等他,直到今日他才发觉,原来等人的滋味这般煎熬,当初她是怎样在等待中熬过这难捱的孤独寂寞? 心中涌上无尽的愧疚,李素一直以为大家的付出与收获都是对等的,原来不知不觉中,自己却亏欠了她那么多。 前世与今生,还有哪个女人愿意用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在寂寞中痴痴地等着他? 匆忙急促的脚步声远远从身后传来,李素浑身一震,迅速回头。 远处的树林边,一袭紫色云裳的东阳发髻凌乱地跑来,像一只紫色的蝴蝶,迎着朝阳蹁跹飞舞。 李素笑了,起身迎上前。 奔跑,拥抱,用力地搂紧,如同拥住今生的仅有。相逢恍如隔世。 “你还好吗?”二人异口同声地问出第一句话。 东阳用力抱住他,抑不住地轻咳了两声。 李素垂头关心地看着她,见她脸色苍白,眼中布满了通红的血丝,病容宛见尤怜,不由问道:“你病了?” 东阳摇摇头,仰起小脸,笑中带泪:“无碍的,有你在就好。” 许多的苦楚心酸,相逢的一刹全然忘怀。 相逢太珍贵了,珍贵得不想多说一句废话。 李素抱着她,转了个方向,为她挡住河滩边的寒风。 东阳被搂在怀里,满满的幸福,苍白的脸蛋在他胸前轻轻蹭着,梦呓般呢喃:“上次见你,仅仅是三天前,为何却像等了一辈子呢?” 李素愧疚地道:“我对不起你,让你受苦了……” 东阳摇头,泪水在眼眶中打转,脸上却笑靥如花。 “不苦不苦,只要你在,便不苦。” ************************************************************ ps:还有一更。。。 紧赶慢赶还是晚了几分钟,瞬间觉得被破功了。。。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五章 破釜沉舟 东阳一直是个令李素心疼的女人,她的柔弱,她的坚强。 不被世情所容的情意,似乎永远见不到曙光,此刻的二人在黑暗里蹒跚前行。 抱着他的力气更大了一些,东阳拼力抵抗着心中的恐惧。 “李素,我从未像今日这般痛恨自己的公主身份,是我连累了你,若我生在平凡百姓家,你我便不会有如此大的阻碍,或许我已是你李家的堂上妇,怎会让你为我受此苦楚……”东阳在他怀里泣道。 李素叹道:“若有那么多如果,我们,还是我们么?生命里早一刻或晚一刻,我们可能都不会遇上,我们的身边,或许是另一个陌生人在陪伴,各自有着另一份不一样的悲和喜……” 东阳静静品着他这番话,猛然抬起头看着他:“与我相识,你后悔了么?” “后悔我便不会费尽心思在这里等你,缘分缘分,缘是上天安排,分要靠自己争取。” 东阳安心了,将脸蛋埋在他的怀里,继续轻轻地蹭,满脸幸福的模样,尽管幸福如此短暂,匆忙。 二人静静享受着失而复得的珍贵时光,谁都不愿破坏这份短暂的静谧。 然而,前方的黑暗却无法无视,终究不免提起。 “宦官昨日来家中传旨,父皇命太史局官员掐算十日内的良辰吉日,将我尚许给高家长子高履行,只有十日……” 李素垂头不语,不知想着什么。 良久,李素抬起头注视她,目光里浓浓的情意:“不管你父皇如何安排,不管外面的人怎么说我们。我只问你一句,你愿意嫁给高家长子吗?” 东阳沉默片刻,很认真地道:“我已发下毒誓。大婚那天,我必饮鸩自尽……” 李素温柔地理着她凌乱的发鬓。笑道:“不必如此严重,你若不想嫁,我便能让你不嫁。” 东阳的眼泪又滑出眼眶,摇头道:“李素,父皇的旨意断无更改,你莫再为我犯险了,我要你好好活着,别再做出触怒父皇的事。这辈子活得平安喜乐,于我便是莫大的安慰。” 李素笑道:“我再说一次,你若不想嫁,我便能让你不嫁,若没了你,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东阳哭着摇头,李素从未如此刻般心疼,这一刻她的软弱,像钢针狠狠扎在他的心口,李素忽然明白了。原来爱里面更多的是责任,让她不再恐惧不再软弱的责任。 “你的公主府应该不准你出入了,你怎么出来的?” “我偷偷跑出来的。高阳和绿柳帮了我。” 李素揉了揉她的头,笑道:“事情没闹大之前,你赶紧回去吧,一切我来安排。” 东阳怔怔看着他,展颜一笑:“好,你让我回去,我便回去。” “放心,你嫁不了高家,因为有我在。相信我。” “嗯,我信你。”东阳重重点头。 嘴上说着回去。二人都不舍得回去,上天留给他们的相聚时光太短暂了。每一个呼吸都是奢侈的享受。 东阳仍腻在他怀里,像只寻找温暖的猫,轻轻地在他胸膛上拱着。 “今日才惊觉我们当初在一起的时光多么珍贵,李素,一切都太匆匆了……” “李素,我们此生还有夫妻缘分吗?” “李素,我好累,好想睡一觉,在你怀里。” ************************************************************* 离开河滩,李素回到家,脸色阴沉得可怕。 先去前院找到郑小楼,李素冷冷地吩咐:“快去王家,召王直来见我。” 郑小楼没有多余的废话,一言不发地离开。 未多时,王直独自来到李家。 李素直奔正题,劈头问道:“长安东市还有多少手下?” 王直挠挠头:“冯家命案后,我在外面躲了一阵,不过前几个月我在东市里面砸了不少银钱,也花费了不少精力,估摸着原来的手下都能用,还有四五个心腹没轻易动用。” “你现在去东市,告诉那些手下,我要用他们了。” 王直点头:“好,怎么用你尽管说。” “仍是散播流言,这一次一定要小心,做这件事的人选要慎重,莫让人知道与你有任何干系,就算查到他们头上也无法牵扯到你,事成之后马上把他们送去陇右,彻底在长安城销声匿迹,能做到吗?” “能。”王直挺起了胸。 “另外,再给我准备几样物事,这几样物事你亲自去办,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好。” 安排妥当,李素的脸色终于稍微缓和下来。 王直叹道:“城里的消息我都听说了,李素,当初我兄长私下跟我说过很多次,说你和东阳公主的缘分将来怕是有许多艰难之处,如今果然言中……” 李素冷冷道:“再难,也是我自己选的路,既然走了,绝不回头,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便要继续走下去。” 王直脱口道:“若是这一线希望也消失了呢?” 李素语气里透出从未有过的决绝:“那么,我与这条路同亡!” ………… 太史局官员已掐算好了日子,贞观十一年冬月初七,黄道吉日,宜嫁娶。 李世民闻奏后当即下旨,皇九女东阳公主与申国公长子高履行的大婚定在冬月初七。 离冬月初七只剩短短六天了。 高家开始大肆采买一应大婚用物,申国公府门前张灯结彩,婚娶请柬早早备妥,高家下人频繁进出长安各权贵门庭递送。 一切进行得有条不紊,仿如一场盛大的政治活动。 长安城里,悄然无息间却渐渐开始传扬着一条流言。 十一年前玄武门之变,高士廉释放死囚与李世民遥相呼应,李世民领兵夺取玄武门,屠戮守门将士上万,和李世民的做法一样,在高士廉的鼓动下,死囚们拿着武器血洗芳林门,守门将士五千众无一幸存。 同一天,同一座皇城,两个地点造下无边杀孽,如今两家联姻,必不被上天所佑。 这条类似于诅咒的流言很快在长安城蔓延开来。(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六章 父女隔阂 大唐从立国到如今,认真说起来,算是一段无法无天的历史,从高祖起兵反隋,到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立国二十年,所有发生的大事件都是无法无天的,所谓的律法,道德,规矩等等,只是太平时期伪装自己的一件衣裳,一旦利益所趋,这件衣裳便会被毫无顾忌地撕开来,一刀一枪杀个痛快,杀完后抖一抖身上的血迹,继续将扔在地上的这件衣裳拾起来披在身上,眨眼间又是仁义道德君子形象,角色转换非常自然,天衣无缝。 所以长安城这次的流言,严格说来不算编造得太离谱,玄武门之变的不光彩,被朝堂民间议论了十多年,从未停歇过,遇到天灾*,总会出现各种说法,巧妙地将事件与玄武门联系起来,将两者之间联系起来的媒介自然是神乎其神的灵异说法,天家和官府无论怎样解释都没用,民间百姓就吃这一套,凡事扯上神仙鬼怪之类的东西,不信也得信。 这次流言比较新颖的地方在于高家也被牵扯进来了,各种往事各种作孽,最后话锋一转,作了孽的两家如今竟要联姻,不遭天谴都没道理了。 不知不觉中,东阳公主与高履行的亲事成了长安城官员百姓闲暇最津津乐道的娱乐八卦。 人们议论的并非事件中的这一对男女,而是这对男女背后的两个家庭,以及两个家庭曾经在长安城里造下了怎样的杀孽,杀孽是因,报应是果。 如今这年代,无论官员或是百姓,普遍都是有信仰的,佛家也好。道家也好,“因果报应”的说法在民间很有市场,再加上有心人添油加醋般一渲染。比如某巡夜武侯在芳林门看见阴兵冤魂哭嚎,比如高家某房侍妾前年生了一个怪胎等等。诸如此类的流言成了两家联姻必有报应的有力佐证。 ************************************************************* 李素在玩火,不仅他自己这么认为,王直也这么认为。 李素惹祸的本事向来不小,然而这一次已不在惹祸的范围内,而是真真正正的作死了。 散播流言也就罢了,敢拿玄武门当话题足可见李素有一颗异常强大的心,对世界生无所恋的人才有这般大无畏气概。 “闹得太大了吧?”王直很忐忑,一个出身寻常庄户家的孩子。这辈子没干过这么刺激的事。 李素蹲在自家大棚地的田陌边,目光注视着远处,不知想着什么。 “人送走了没?”李素淡淡问道。 “送走了,流言刚传开,散播流言的五个人便跟着胡商商队离开了长安,往陇右而去,眼下怕是快走出关中了。” “人走了,陛下再查也是一件死无对证的事,你担心什么?” 王直叹道:“我只担心你……我知道东阳公主被许给别人,你心里不爽利。可是,仅仅只在长安城里散播流言,根本毫无用处。流言伤不到陛下,也无法令陛下改变主意,但流言却能断送你的性命,李素,你这么做到底为了什么?” 李素嘴角勾起一抹冷笑:“流言只是第一步,只是一个伏笔而已。” 王直没再问李素的下一步是什么,有些事情知道太多并非好事,害人害己,他只是盯着李素。道:“你心中有恨意?” 李素点头,非常坦率地道:“是。我有恨意。” 王直挠挠头,道:“我没读过书。不知该怎么劝你,记得小时候有个和尚路过咱们村,歇脚时给乡亲们论法,和尚说,心中莫怀嗔意,有了嗔意,便入了魔障……” 李素笑道:“你觉得我入了魔障?” 王直看了他一眼,也非常坦率地道:“是。” 李素笑着摇摇头,痴痴看着远方发呆。 良久,李素忽然念了一句佛偈:“‘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和尚有没有教过你,如何才能离于爱?” 王直呆滞地看着他:“你说的啥?我没懂……” 李素笑了,这回笑得很真诚:“很不错的答案,或许什么都不懂便能离于爱,可惜我懂了,如此说来,我果真入了魔障。” ………… ………… 流言仍在长安城内蔓延。 跟上次冯家命案的流言相比,这次的流言显然触到了李世民的痛处。 李世民这一生干过最不光彩的事便是玄武门之变,提起这事便心虚,武德九年登基后立志做个继往开来的圣君,圣君自然不能乱杀人,更不能防民之口,朝堂民间议论什么话题,只要不是商议如何造李家的反,其他的只能听之任之。 这次关于天家与高家联姻的流言,李世民自然也不能例外,尽管恨得牙痒痒,恨不得将造谣的家伙拎出来千刀万剐,可表面上却不得不摆出宽宏大量的胸襟气度。 胸襟气度只是表面,事实上李世民没有那么大方,流言蔓延全城之时,太极宫里遣出无数穿着便装的密探,深入市井坊间追查流言的源头,查来查去,查到了几个人的姓名,但缉拿之时却发现这几个人早已不知所踪,追查只好到此为止。 为了显示帝王旨意的神圣不可更改,也为了安抚高家,李世民当着满朝文武的面,特意擢赏高家黄金千两,丝帛千匹,以及宫中若干珍稀贡品,连高家偏房庶出的两位子弟也被封了文武散衔,以示圣意恩宠。 这番动作终于令高家安了心,高家上下欢欣过后,对天家恩赐的联姻愈发重视,高家门庭前车马簇簇,各种昂贵的珍稀的大婚所用物事一车车驶进府里,为了表示隆重。高士廉甚至特意去了一趟宗圣宫道观,请了观中道士来府中作法祈福驱邪,一群道士神神叨叨把高家闹得鸡飞狗跳。最后宾主尽欢而散,大家都爽了。 天家和高家都没有对流言作出太大的反应。这年头的人不懂舆论的可怕,更不懂危机公关,嘴长在别人身上,只能任他们去说,顶多用实际行动来反驳。 高家作出的姿态很高调,用一种类似炫耀的方式告诉长安的官民,申国公府已做好一切迎娶东阳公主的准备,任你流言如何蔓延。都无法阻挡高家将东阳公主娶进门。 ************************************************************ 前日高阳使了个调虎离山的小计,将公主府内外的将士们引到侧门,好好上演了一场热闹,东阳则趁此机会攀墙逃了出去。 跑了东阳公主,金吾卫的将士们急得团团转,正打算派人进太极宫报信请罪,谁知没过多久,东阳公主竟独自一人回来了。 值守的将士们大松一口气,此事自然作罢。 回府后的东阳身子竟渐渐好了些,连情绪都有些开朗了。对于金吾卫将士奉旨限制她的自由,她也表现得很乖巧,不争也不怒。终日不出殿门一步。 长安城内的流言喧嚣尘上时,东阳终于被李世民召见。 上千人的将士簇拥着东阳上了马车,一路护送着她进了太极宫。 李世民选在安仁殿召见东阳。 安仁殿,亦是前些日关押李素的所在,李世民选在这里召见女儿,不知是巧合还是若有深意。 文静虚弱的东阳脸上仍带着几分病容,脸色苍白地朝李世民下拜见礼。 看着明显瘦弱许多的女儿,李世民的铁石心肠不由泛起一丝怜悯,然而这丝怜悯太短暂。只在心里一闪而过。 “东阳,你瘦了……病好了些吗?”李世民露出父亲慈爱的表情。 东阳垂睑敛容。平静地道:“多谢父皇挂怀,女儿好些了。” 李世民叹了口气。 有心想问问她和李素之间的事。思之再思,再看看东阳这副孱弱的病容,李世民终究没忍心开口。 父女之间的隔阂太深了,深到渐渐快变成了陌生人。原本从小到大都未曾给过她丝毫父爱关怀,如今出落成人,还逼她嫁给一个完全不认同的男子,只为所谓的皇权。 李世民需要联姻来巩固皇权,东阳只想与情郎安度一生,父女间的隔阂无法化解,二人之间横出一道厚实的墙,隔开了本就凉薄的亲情。 如今站在殿内的,一个是棋子,一个是下棋的人。 看着面无表情如同木偶般站在殿内的女儿,李世民心头忽然生出一股悲凉。 如此决定,是不是毁了女儿的一生? 一丝淡淡的后悔一闪而逝。 只怪生在帝王家啊。 “再过几日,你便要下嫁申国公家的长子了,高履行此人,其实你也认识的……”李世民努力让自己的决定显得圆润自然一点,可惜东阳仍旧面无表情,像一尊立在殿内的雕塑,不言亦不动。 暗暗叹口气,李世民堆起笑脸道:“高履行此人比你只大四岁,恰正弱冠年华,自幼饱读诗书,为人温文有礼,更难得的是有一手三箭连珠的好本事,端的文武双全,父皇将你尚予此子,实是良配,日子久了,你便知父皇苦心。” 东阳仍旧一声不吭,殿内弥漫着深深的怨意。 李世民终于有些失望了。 今日他召东阳进宫,本来只是女儿出嫁前的传统,每一位公主出嫁按例都会被召进宫的,算是父女最后的温情,今日李世民见东阳更多的却是安抚,希望能够缓和一下紧张的父女关系。 然而此时看来,李世民完全失败了,生生拆散一对有情人,将女儿当成联姻的工具许配给别人,这个决定已令父女关系降到了冰点,再也无法弥补。 深深叹了口气,李世民挫败地挥挥手:“赐婚的决定不可更易,你回府好生准备,初七那天高家自会迎娶,退下吧。” 东阳抿了抿唇,朝李世民蹲身一礼,然后转身便走。 即将跨出安仁殿的门槛时,东阳忽然停住了脚步,猛然回头盯着李世民,李世民一惊,东阳的目光太可怕了,像忽然从地狱里冒出的厉鬼,索命般缠绕在他身上。(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七章 江湖伎俩 在李世民的印象里,东阳是他所有儿女中最不起眼的,因为她的性格太温婉,从来不像别的皇子皇女那样为了争宠一个劲地往他跟前凑,东阳无论任何时候都只是远远地看着,像个超脱于世的局外人,用旁观者的眼光静静看着并不属于她的天伦。 久了,李世民也习惯了,和她那曾经是宫女的母亲一样,从来不擅长去争什么,除了安静,便是等待,她的母亲足足等了他半辈子。就连死,都是安安静静的死,死后好几日他才知道消息。 而东阳,似乎完全继承了她母亲的性格,李世民给她什么,她便接受什么,不给,她也从来不要,自小养在深宫里,连宫门都没走出过,每日除了绣工便是读书,安静得如同在世间隐形了一般。 如此温婉的女子,怎会用如此可怕的目光看着他? 李世民只觉耳中一阵嗡嗡的响,一桩为她安排好的婚事,竟成了父女二人仇恨的恶因。 他忽然发觉,自己这个父亲做得好失败。 东阳站在殿门口,就这样静静地注视着李世民,注视着她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也是亲手将她一生最美好的姻缘拆散的亲人。 “父皇,皇权真的那么重要吗?为了它,甚至可以牺牲女儿?” 李世民怔住,他很不习惯东阳的语气变得如此锋利,咄咄逼人。 随即李世民的脸色迅速阴沉下来:“你是朕的女儿,朕何曾牺牲过你?高履行哪里不好?无论人品还是文才武功,皆是上上良配之选,朕做主为你选的佳缘良人,难道是推你入火坑吗?” 东阳凄然一笑:“高履行再好,终究不是女儿想要的人。此生所托非人,不是火坑是什么?” 李世民怒了:“你……好放肆!谁给你的胆子,敢如此对朕说话!” 东阳怆然一笑:“生无可恋。胆子自然便大了。” 李世民怒道:“朕知道你不甘心,你想嫁的是李素那个浑小子。那小子有什么好?看着斯文尔雅,其实油头滑脑的,一肚子坏水,这样的人便是你认定的良配?” 东阳深吸口气,道:“李素是好是坏,我最清楚,旁人纵有千般好,在我眼里。连给李素提鞋都不配!” 李世民怒极,微微眯起眼,眼中射出一缕戾气,森然道:“李素什么都好,所以,你待如何?” 话说到这个地步,东阳索性完全抛去了以往的矜持和懦弱,狠狠地一扬脖子,瞪视着李世民,大声道:“女儿此生非李素不嫁!” 李世民沉默地盯着她。殿内莫名充斥着一股阴冷之气,良久,李世民阴沉地道:“非李素不嫁……好志气。朕有个好女儿啊!朕问你,若李素忽然变成死人了,你嫁给谁?” ************************************************************* “……长安城如今流言满天飞,都说皇家与高家联姻必有报应,听说今早连御史台的御史们都上疏参奏此事,许多朝臣亦纷纷质疑皇家与高家联姻是否妥当,高士廉气得鼻子都歪了……” 村口的银杏树下,王直详细地为李素述说着长安城的风声,神情颇带着几分得意。 一介平凡无奇的庄户子弟。竟能引发朝堂话题,让朝中君臣们吵得鸡飞狗跳。对王直来说简直算得上荣耀了。 李素蹲在地上,心不在焉地点头。眼睛却盯着树洞里的蚂蚁窝,心思根本不在王直的话题上,眼前这个蚂蚁窝似乎比所谓的朝堂君臣有趣得多。 见李素毫无反应,预料中的夸奖迟迟不至,王直不由有些失望。 “哎,李素,你说两家联姻必有报应,到底是真是假?真有报应吗?” 李素嗯了一声,道:“当然有报应。” 王直压低了声音,悄悄问道:“真有报应?道君报还是菩萨报?” 李素翘起大拇指,指了指自己的胸口:“我来报。” “你怎么报?” 李素不答,如何报应是所有谋划里面最关键的一环,现在还不能泄露出去,王直也不行。 “你见过变戏法吗?”李素忽然换了个话题。 王直急忙点头:“见过,以前有游方的和尚或道士路过咱们村化缘,通常都要变一变戏法才能化到缘,和尚和道士都是菩萨神仙派下凡的,不会变戏法的和尚道士定然是假的。” “和尚道士变的什么?” 王直来劲了,两眼直放光:“他们会的可多了,村里老人们说是仙术,看完了吓得直磕头,我看就是戏法,比如剑斩妖魔,随便念几句经文,然后一剑朝白纸劈去,纸上便有一个妖魔的影子,还带血呢,还比如火球伏魔,黄符纸揉成一团往天上一扔,轰的一声变成了一个大火球,还能听到妖魔吱吱的哭嚎声呢,又比如……” 说起戏法,王直滔滔不绝说得很详细,表情透着一股对未知事物的崇拜和敬畏。 李素却索然叹气,喃喃道:“一千多年了,这些江湖骗术居然没有一点长进,依然是那么的拙劣……” “嗯?拙劣?啥拙劣?”王直听出李素话里的鄙夷。 李素看着他,笑道:“其实我也会仙术,你信不信?” “信!”王直毫不迟疑地点头,长久以来养成了习惯,李素说出来的话必然不会假的,他说他会仙术,那么他便一定会仙术。 扯了扯李素的袖子,王直央求道:“你变一个看看,上次见道士变戏法还是五六年前的事了……” 李素抬头看了看天色,忽然又换了个话题,道:“流言在长安城里传几天了?” 王直掰着手指算了算日子,道:“三天了,今日初二。到初七那天东阳公主便要嫁给高家长子了……” 李素沉默,垂头将自己的计划从头到尾再次推演了一遍,确定无误后。这才抬起头道:“流言只是一个铺垫,既然传了三天。而且已经闹上朝堂,估摸着火候差不多了,如今长安城里无论朝臣还是百姓,至少都听说两家联姻会遭报应这回事了吧?” 王直拍着胸脯道:“放心,绝对错不了,他们信不信这句流言是一回事,但我可以保证,这句流言全长安的人都知道了。不然今早也不会有御史大人将这事奏到朝堂,朝堂啊,那可是奏国事的地方,管民又管军的,能闹到朝堂上,可见流言也成了一桩国事……” 王直丑陋的脸上又充满了得瑟,以及对自己的一股子莫名其妙的崇拜感。 李素的嘴角露出一抹诡异的微笑,笑容里透着一股阴森的味道。 “如此,皇家和高家的联姻怕是要黄了,明日便是初三。晚上让他们见识一下何谓报应,何谓进退两难。” 李素的笑容令王直后背发凉,呆怔许久。讷讷地道:“高家娶不了东阳公主,陛下会将她许配给你吗?” 李素的笑容瞬间黯淡下来,摇头苦涩地道:“以陛下的性子,就算高家不能娶东阳,他也断然不会把她许配给我,哪怕东阳孤独终老,也绝不会许给我。” 王直一呆,接着气得提高了声调:“为啥?陛下这么看你不顺眼么?你到底哪里惹着他了?” 李素冷冷地道:“因为帝王的威严和面子很重要,比亲生女儿的幸福甚至生死都重要。所以他是帝王,而我们。只是臣民。” 王直没听懂,但大概意思却明白了。泄气地耷拉着脑袋,叹道:“如此说来,你和东阳这辈子都无法结亲了?” 李素仰望天空阴沉沉的霾色,沉默半晌,忽然咧开嘴笑了。 “总会有希望的,只要我们都活着。” *********************************************************** 李素身边能用的人不多,因为信任的人太少。 能得到李素的信任太不容易了,他太多疑,比曹操更多疑,在这个陌生的年代里,太容易相信别人无疑是给自己掘坟,所以李素来到这个年代后一直保持着高度的戒备心。 信任的人太少,导致要用人时却发现能用的人也太少,老爹李道正自然是无条件信任的,东阳也是无条件信任的,王家兄弟和郑小楼也是,然而李素马上要做的这件事,老爹和东阳自然不能参与进来,剩下能用的人便只有王家兄弟和郑小楼了。 王直必须时刻在长安城里关注流言和动向,所以王桩被李素从家里拉了出来。 王桩对朋友是很义气的,只是李素今日叫他干的事却令他很不理解,不仅不理解,而且恶心反胃。 “搜集……尿?”王桩这是第十次问李素,每一次都问得很不死心,每一次都在质疑自己的听觉。 李素第十次回答他:“对,搜集尿,人尿,大概十桶吧。” 第十次同样的答案,终于令王桩死心了。 “然后呢?” “然后……架起高火和锅,煮尿,把十桶尿煮干。” 王桩不说话了,脸色泛起一层淡淡的绿光,看着李素的眼神也渐渐有了变化,这位好兄弟与心爱的女子自从被陛下生生拆散后,整个人似乎有点不正常了,很多年前太平村里有个疯子四处游荡,见人就傻笑,见姑娘就脱裤子,仔细回忆一下,那个疯子的表情跟现在的李素很像…… ******************************************************** ps:还有一更。。。求月票那啥一下。。。(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八章 骤变前夜 为朋友两肋插刀自然义不容辞,不过两肋插刀的对象若是个疯子,王桩便有点不乐意了。 不但要搜集人尿,而且还要把人尿煮干,这事怎么看都像是疯子干的事,精神稍微正常一点的疯子估计都干不出,太变态了。 王桩不再反复问是否搜集人尿这个问题,很快换了个问题,鹦鹉学舌似的一遍又一遍地确认,和上一个问题一样,不断的重复再重复,问多少遍都不死心。 “煮干?” “对,煮干。” “把尿煮干?” “对,把尿煮干。” “真的煮干?” “真的煮干,一滴都不能剩。” “…………” 王桩越问越害怕,他发现这个疯子居然很有耐心,每次回答都不厌其烦,而且脸上还带着和煦如春风般的微笑,服务态度超好。 王桩觉得自己快疯了,被传染的。 “兄弟,你到底想干什么?直说行吗?”王桩颓然地揪着自己头顶上的发髻,神情灰败。 “不是说了吗?搅和东阳和高履行的婚事啊。” 王桩用他那颗不算太出众的脑袋想了想,终于恍然大悟,一脸乱七八糟的崇拜:“我明白了!用煮过尿的锅给高履行做饭……” “……所以,尿里有毒,把高履行毒死,婚事自然搅黄了,对不对?”王桩一脸破了大案的兴奋,压低声音悄悄地道。 李素皱眉,胃里直犯恶心。 这家伙脑子怎么长的?似乎比自己更变态啊…… “李素,咱们不能这样,这事太龌龊了……”王桩摆出语重心长的嘴脸劝道,一只手搭上李素的额头:“是不是发烧了?孙老神仙住长安城里。我帮你把他老人家请来看看咋样?” 李素叹道:“相信我,这事并不龌龊,是你自己想龌龊了。” 王桩怔忪半晌。终于狠狠一咬牙:“好,我帮你。不过你要答应我,我帮你煮尿这事绝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包括我家老二,传出去我活不成咧。” ************************************************************* 对于李素这几日的举动,王家俩兄弟完全不懂,越看越深奥。 世上能懂李素的人,大概只有他自己了,他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 掰开了。揉碎了,其实只是一个戏法而已,对李素来说,这个戏法甚至很拙劣。 但是,糊弄这个年代的人,足够了。 初三一大早,高家府门大开,一队锣鼓手吹吹打打出了门,后面跟着一长列抬着牲畜和礼盒的家仆,为首的是两只白色的活雁。冬天大雁南飞过冬,这两只活雁据说是高家用了八百里飞骑从岭南捉回来的。 高家的队伍出府门后径直往太极宫而去,每个人脸上喜气洋洋。高家长子高履行穿着得体的绯色锦袍走在队伍前面,笑得比春花更灿烂。 男女成亲需三媒六礼,今日便是高家的六礼之一,“纳采”,直白的说,就是男方去女方家提亲,女方长辈答应后,男方备礼去女方家求婚,是为六礼的第一个程序。 按理说。权贵家成亲固然张扬,但今日高家的举动未免张扬得有些过分。仅只是六礼的第一步,便敲锣打鼓恨不得全长安的人都知道。 策略是对的。行动是反击流言的最佳方式,高家选择高调成亲,用实际行动来反击长安城里的流言,以无声的方式告诉长安官民,两家联姻正是天作之合,绝然不会有报应。 一路吹吹打打,高家送礼的队伍到了承天门前,高履行整了整衣冠,在宦官的带领下走进宫门。 李世民破例在两仪门外迎接,历来公主出嫁的仪式上,驸马都尉皆不曾有过如此殊荣。 两家各自用自己的方式默默地反击流言,两相唱合之下,一场婚事渐渐变了味,越看越像一场政治作秀,双方竭尽全力地高调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像戏台上的闹剧。 李世民龙颜大悦,并回赐黄金和丝帛无数,纳采之后宾主尽欢,高履行像一只骄傲的大公鸡,得意洋洋地出宫回家。 明日,便是六礼中的第二礼,“问名”。 高家一定比今日更张扬,更高调,给那些无事造谣者一记响亮的耳光。 高履行骑在马上,看着路边行人们的窃窃私语,脸上的笑容更深了,眼里却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阴霾。 恩怨是非早晚算,那个令高家丢尽脸面的泾阳县子,他的好日子差不多到头了。 ………… 高阳最近莫名成了信使,东阳和李素之间的信使。 东阳被李世民禁足,李素更是不得其门而入,有情人被隔绝在高墙两边,高阳便累成了狗。 没办法,高阳有高阳的优势,她最大的优势便是蛮横不讲理,将公主府闹腾两次后,金吾卫将士们怕极了她,偏偏又不敢拿她怎样,最后将士们索性不管她了,只要她不把东阳公主偷出去,公主府的大门永远为她敞开,任她走城门似的进进出出。 唯一的漏洞被李素和东阳利用起来了,于是高阳不停来往于公主府和李家,频繁地为这对不得相见的有情人互通消息有无。 蛮横的高阳自然不会任劳任怨,她没有那么高的觉悟,每天被二人使唤来去,一肚子火气又不忍心对皇姐发,于是全然倾泄在李素身上。 每次送口信都指天划地发毒誓说是最后一次,以后再不管了,然而在东阳可怜巴巴的眼泪里,高阳一次又一次地破了誓。 “今都初三了,皇姐眼看初七就要嫁给高履行了,你为何还没有一点动作?你到底有没有法子把皇姐的婚事搅黄?”高阳双手叉腰,气鼓鼓地瞪着李素。 李素笑得很斯文:“当然有法子,别看我这几天闲,我也做了不少事的。” “别废话,姐姐在府里整日以泪洗面,眼睛都肿得像桃子了,你到底何时动手?” 李素闭上眼,感受了一下风向,睁开眼时,神情已是一片森然。 “公主殿下今晚别睡着了,子夜时分有热闹看,莫错过了哦。”(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九章 子夜大乱(上) 高阳向来喜欢热闹,哪里不热闹她都能亲手制造出热闹,因为她太活泼,受不了寂寞。 李素今晚将要制造的热闹无疑令她非常期待,毫无来由的,她就是相信李素一定会把这件事办好。 自从认识他以来,他似乎从来没有办砸过任何事,除了给她说的三国故事有胡说八道之嫌外,其他的都挺靠谱的。 “你先告诉我,今晚有什么热闹?”高阳兴奋地看着李素,典型的看热闹不嫌事大。 “不能说,说了就不灵了。”李素很有原则,剧透就没有惊喜了。 高阳恨恨白了他一眼:“装神弄鬼的,不稀罕!” 终究是小女孩性子,高阳生了一会儿闷气后又按捺不住了,主动跟李素找话打破沉默。 “你和皇姐什么时候互生情意的?” 李素想了想,笑道:“认识她的时候吧,那时我坐在河滩边,你姐姐以为四下无人,脱了鞋子在草地上蹦蹦跳跳,然后被我看到了她的脚……” 高阳露出很嫌弃的样子:“你喜欢女人的脚?” “我喜欢的是她的性情,独自一人时脸上无忧无虑的样子,后来跟她相处,她总是时刻不忘公主仪态,跟第一次相见时大相径庭,久了,觉得很有意思,渐渐便对她着迷了。” 高阳露出羡慕神往的样子,叹道:“你和皇姐真像是书里写的故事一样,我若今生能遇到一个待我如此的情郎,也会像皇姐那样不顾一切,与心上人相知相慕,哪怕和他只能相处一天,一个时辰。死也瞑目了……” 李素若有深意地看着她。 高阳今年十二岁,数年后,她的命运和东阳差不多。也是被委以非人,直到后来遇到了一位和尚。终于做了一回扑火的飞蛾…… 这是一个奔放的年代,礼教和儒家经义并未被扭曲,人们的爱与憎都是那么的自然直爽,毫不忸怩。 高阳喟叹了一阵,忽然兴奋地道:“对了对了,皇姐与高家长子的婚事搅黄了以后,你可以带皇姐私奔啊,跑得远远的。什么都不必管,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相携相爱,终老一生,岂不美哉?就像药师伯伯和红拂娘那样……” 李素面色有点古怪,道:“私奔?” 高阳重重点头:“嗯!前隋末年,药师伯伯拜访司空杨素,畅述生平之志,以期得朝廷重用,可杨素看不上他,敷衍过后将他打发出来。没想到杨素的家妓红拂娘却看上他了,半夜悄悄离府找到药师伯伯,慕其凌云之志。愿以身相许,后来药师伯伯便和红拂娘一起跑啦……” 李素笑了,他上辈子就知道高阳说的故事,很有名,后人给这个故事取了个很好听的名字,叫“红拂夜奔”,集英雄豪情,美人柔情于一体的浪漫爱情故事。 对了,这个故事里面还有一个备胎暖男。名叫虬髯客,和很多狗血剧情一样。男二喜欢女一,女一喜欢男一。暖男被逼得没办法,忍着心酸跟男一女一结拜为异姓兄妹,号称“风尘三侠”,男一则真正做到了“血染江山的画,怎敌你眉间一点朱砂”,成了征战疆场,屠万为雄的大将军…… 故事太完美了,就好像这段故事背后有个狗血的导演躲在人群目光背后指使着剧情的发展,以及男女主角的走位和表情等等…… 李素想笑,一想到那位药师伯伯,也就是当今大唐声名赫赫的军神李靖还活着,发笑未免有些不尊敬,只好强忍住。 “我和你药师伯伯不一样,他们时逢乱世,所以跑便跑了,而我和你皇姐,脚下踩的每一寸土地都是你父皇的,天下之大,却无立锥之地,我们能跑到哪里去?” ************************************************************ 冬月初三子时,离东阳下嫁高家的日子仅剩四天。 夜凉如水,寒风呼号。 李素一身黑衣,站在村口的小山林里,望着远处已陷入黑暗的公主府呆呆出神。 林中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李素的旁边还站着几个人,王家兄弟和郑小楼。 眼下李素能信任的人全在这里了。 仰头看看天色,子时已过,李素眼睛微微眯起,打破了许久的沉默。 “下午跟你们示范了一遍,这东西该怎么用你们都懂了吧?” 三人一脸古怪地点头,看着李素的目光很复杂,有崇拜,有敬畏,还有几分瘆得慌。 李素回头看着郑小楼,道:“尤其是你,你更要记清楚,明日你还要进长安城,晚上照这法子依样对高家也来这么一出,一丝差错都不能有。” 郑小楼撇了撇嘴,冷冷地点头。 李素笑了,在这漆黑的夜晚,笑容莫名带着几分诡异的阴森。 “时辰到了,咱们办事吧!” ………… ………… 太平村今晚不太平,子时刚至,村里庄户人家的狗却不似往常般安静,有些躁动不安,狗吠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庄户们察觉事非寻常,纷纷披衣而起,三两家邻舍碰头议论几句,都觉得可能村里进了贼。 在如今政通人和,民风纯朴的贞观年里,村里进贼可是一件稀奇事。 村里德高望重的赵老头一声招呼,二十来个壮汉组成了巡逻队,顶着寒风举着火把满村子巡梭了两圈,没发现任何生人,但村里的狗却仍吠叫不止。 赵老头不敢大意,只觉今晚村子气氛颇为诡异,于是命壮汉们再往村东头巡逻一次。 村民们通常不太愿意去村东头,因为那边是东阳的公主府所在,纵然公主府从来没有欺压村民的先例,反倒是客客气气亲如一家,可阶级尊卑摆在面前,终究还是不太自在,与公主府的人能不碰面尽量不碰面。 众人举着火把一路东行,越往前走越觉得异常冷彻入骨,连子夜的寒风都比平常更阴寒,像贴着一块万年寒铁一般。 赵老头年岁大了,身子首先承受不住,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哆嗦,往地上吐了口痰,骂道:“冷得邪性,今晚到底咋了么……” 与村里此起彼伏的狗吠不同,公主府方圆一里内鸦雀无声,公主殿下的生活习惯很不错,入夜不久便熄了灯,只在大门口挂着两盏昏黄的灯笼,灯笼下面,值守的金吾卫将士列队执戈来回巡梭。 赵老头领着壮汉们走到离公主府尚距数百步时便停下,远远望了一下,发现公主府一切正常,门口的将士们也很平静地走来走去。 众人不敢再走,再靠近公主府几步就说不清了,于是赵老头领着众人往回走。 走了几步后,那股莫名的阴冷再次袭卷而来,这次不仅是赵老头,二十来个壮汉都打了个哆嗦。 赵老头心中愈发不安,不自觉地四下望去,接着,赵老头两眼发直,嘴巴张得老大,神情惊怖到极点。 火把微弱昏黄的光芒衬映出赵老头的脸,令壮汉们也惊恐起来,顺着赵老头的目光看过去,众人的表情瞬间变得和赵老头一样。 一团绿色的火凭空出现在空旷的田野上,就这样悬空挂着,一动也不动。 紧接着,田野上的绿色火团出现了第二个,第三个…… 最后火团越来越多,惨绿的火光在空旷的田野上飘浮着,随着寒风吹拂摇曳不定。 数十个火团在田野上排成整齐的五列,接着,火团忽然动了,保持着整齐的队列朝公主府方向飘去。 赵老头和壮汉们动也不敢动,就这样远远看着绿色的火团飘过草丛,飘过枯枝,飘过干涸的小溪…… 每个人的脸上都因为惊恐而扭曲成夸张的一团,赵老头怔怔地看着火团飘远,喉头发出“喀喀”的痰音,呼吸不由自主地加快,直到火团飘远了,赵老头这才回神,仿佛被掐住脖子的公鸡似的,从嗓子里挤出惊骇至极的两个字。 “鬼火!” 人群如同炸了锅似的沸腾起来,胆小的扭头便往家里跑,胆大的也不敢怎样,浑身打着摆子,好歹还是壮着胆子先扶住了赵老头,簇拥在一起跑远。 赵老头身子颤得不行,手脚比鬼还冰凉,被壮汉们架着双臂脚不沾地的往回跑,嘴里却神志不清般大喊:“咋会有鬼火咧?咋会有鬼火咧?村里谁干了昧心的事遭了报应?快,去叫两个人敲锣,把乡亲们都召集起来,鬼火现世,必有冤魂索命!大大不吉,不吉啊!” ………… 惨绿的鬼火无声地出现在东阳公主府外,绿幽幽的闪烁摇曳,像一只只恶鬼的眼睛,狰狞地注视着公主府的大门。 值守公主府的金吾卫将士被远处赵老头等一干人的大喊大叫吸引了注意,一队将士奉命查看,其余的人执戈警惕地四下扫视。 一名军士眯着眼,使劲朝远处看了一阵,渐渐发觉不对劲,一团,两团,数十团惨绿的火焰在府门百步之外闪烁着,远看像萤火虫,仔细看了才发现,竟是一团又一团凌空漂浮的绿色火焰! 军士看明白了之后,惊恐地睁大了眼,手里的长戟当的一声掉落地上,指着远处的火焰失声大喊:“火!鬼火!” 一声大喊,公主府全乱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章 子夜大乱(中) 千百年来,人们对无法解释的东西都会和鬼神联系起来,也丝毫没征求过鬼神的同意,反正解释不出的东西一定是鬼神作祟,雷劈,闪电,飞雪,甚至一阵莫名其妙吹来的微风,都是上天在向世俗的人们传递着某种启示,某种征兆…… 鬼火自然也是无法解释的一种,它最多出现在坟地里,于是人们将它和死亡,晦气,灾难等等负面的东西联系在一起,出现鬼火的地方,是为大凶之地。 今晚东阳公主府外值守的将士们可谓见了大世面。 数十团惨绿惨绿的鬼火排成整齐的队列,静静地悬浮在公主府外的空地上,随风摇曳闪烁,绿色的光芒忽明忽暗,四周的草丛树木被映出惨淡的绿光。 执戈的将士们呆呆看着这一切,只觉手脚冰凉,因极度的惊惧而陷入精神崩溃的边缘。 都是关中子弟,都是被精挑细选而入的金吾卫,他们是大唐都城和大唐皇帝陛下的最后一道屏障,也是最精锐的一支精悍强兵,他们面对敌人浑然不顾性命,再厉害的敌人用刀砍,用戟刺,用牙咬,终究都是以活生生的命来换取活生生的命,一切看得见的,有形的敌人,他们都不放在眼里。 然而今晚,此刻,面对着一团团如同地狱里冒出来的虚无却存在着的鬼火,将士们胆寒了。 因为无知而畏惧,是人类的天性。 公主府门前,一群将士神情惊恐地与鬼火对峙了许久,终于,一名心理承受能力比较弱的军士受不了了,扔了手中长戟。抱头便往回跑,一边跑一边尖声大叫:“鬼火!鬼火!冤魂索命来了!” 有人带头,其余的将士自然效仿。纷纷扔了手中兵器抱头逃窜。 当然,也有不怕死不信邪的。见前方鬼火闪烁,不由握紧了兵器,瞋目大喝:“老子跟随陛下南征北战,什么妖魔鬼怪没见过,区区几团鬼火岂惧哉!” 说完手中长戟一紧,纵身一跳,跳入前方无边的黑暗里,没逃走的将士们远远看着。壮着胆子等待那位不信邪的仁兄斩妖除魔的结果。 片刻间,却忽然听见黑暗里一声痛苦的闷哼,紧接着,那位不信邪的仁兄似乎被某种邪门的大力狠狠撞回,身子打横飞着回来的,重重摔落地上时,脸色发青,嘴唇发白,分明已断了气。 这个结果终于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退回府里,关门!保护两位公主殿下!快!” 将士们彻底胆寒了。二话不说扭头便跑,公主府大门前瞬间跑得一个不剩,唯有高挂门上的两只灯笼发出昏黄幽暗的光。与不远处数十团惨绿色的鬼火互映成辉。 直到人全跑光了,鬼火后面漆黑的阴影里缓缓走出两道人影。 一身黑衣,脸上还蒙着一块黑巾的李素眼中露出诡异的笑意,旁边同样黑衣蒙面的郑小楼轻松自在地活动着手脚。 “幸好刚才只跑过来一个,我一掌能将他击毙了,不过……”郑小楼扭头瞪着李素,接着道:“不过,你就不怕他们全部冲过来?你觉得我一人能将他们全毙了吗?” 李素笑道:“我始终相信,世上胆子大的人只有极少的一部分。杀人如麻的将士也一样,一个人带头跑了。别人很难不跑。” 郑小楼撇了撇嘴,望着远处大门紧闭的公主府。道:“人都跑进公主府了,现在怎么办?里面戒备森严,你若让我进去,我可没把握躲开那么多的侍卫。” “没让你进去,前日我与东阳商议好了,等下该她表现了,我们不用管。” ************************************************************ 公主府内。 寝宫早在入夜时便已熄了灯,今晚东阳和高阳姐妹二人睡在一起。 寝宫内不闻声息,但二女却并未睡着,穿着露出半抹酥胸的宫装,头顶的环髻略见凌乱,趴在木格窗棂上,睁着两双清澈的眼睛,期待地注视着窗外一片漆黑的夜色。 “皇姐,李素说今晚子时会有热闹,这都子时二刻了还不见动静,该不会是诳我们的吧?若敢寻本宫作耍,明日本宫非剥了他的皮不可!”高阳恨恨地捏紧了小拳头。 东阳掩嘴轻轻一笑,柔声道:“你性子太急,一刻也等不得,放心便是,李素绝不会拿这等生死攸关的大事作耍,耐心再等等,很快便见分晓。” 自从上次逃出公主府,河滩边与李素匆匆一见后,东阳脸上的愁容终于消褪了一些,只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依靠,仿佛溺水快死的人忽然间抱住了一根圆木,从此有了生的希望。 痴痴注视着窗外的夜色,东阳脸上洋溢着淡淡的幸福。 李素说过他有办法让她不嫁高家,那么他就一定有办法,长久以来,她对他已形成了一种信仰般绝无动摇的信任。 ………… 夜凉如水,东阳美眸一眨不眨地盯着窗外,静静等待着自己命运的转机。 子时三刻,转机终于出现。 静谧的府院前门忽然传来一阵凄厉的叫喊,紧接着无数火把亮起,将府内的宁静破坏殆尽,仿佛有人朝烧沸的油锅里淋了一瓢油,整个府里全炸了锅。 东阳和高阳依偎在一起,神情渐渐浮上兴奋,眼中的光亮仿若寒夜里的星辰,在黑暗里发出璀璨的光芒。 “来了来了!热闹终于来……呜。”高阳兴奋大叫,却被东阳眼疾手快捂住了嘴。 “再叫大声点,事情全败露了!”东阳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 高阳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压低了声音兴奋地笑道:“前门李素一定闹出了什么动静,真想跑出去看看……” “别出去,其实这些动静咱们也能闹出来。别忘了昨日李素交给你一包东西,说前院有了动静时咱们便将它打开,稍微加热一下便有奇观可见……” 高阳急忙道:“对呀。快快,皇姐你快把那包东西打开……” 东西用油纸包着。姐妹二人轻手轻脚打开,里面却只是一小团白色的东西,二人好奇地互视一眼,高阳悄悄点起烛台,用油纸托着那一小团白色的东西放在烛光上烤了一下,须臾间,一道强烈的白光闪过,紧接着室内一暗。一团绿幽幽的鬼火出现在寝宫内。 姐妹二人一直不知道李素的玄机,高阳几次问他都不肯说,还说什么保持神秘才能最大限度地演得投入和逼真…… 直到今晚,直到此刻,姐妹二人终于明白李素搞什么鬼了。 ——确实是“搞鬼”,一团惨绿的鬼火在寝宫里摇曳不定,姐妹二人瞪大眼睛,惊恐地看着那团鬼火,吓得连最基本的尖叫反应都忘记了,彻底陷入呆滞状态。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凛冽的寒风从窗外吹拂而入,室内的烛光乱舞一阵后终于熄灭,而那团鬼火随风摇摆几下后。仍旧发出惨绿的光芒,仿佛恶鬼的双瞳,冷冷地盯着如花似玉的姐妹二人。 寒风拂身,姐妹俩一齐打了个冷战,这才回过神,看着那团闪烁的鬼火,二人终于有了正常女人的反应,深吸了一口气后,凄厉地尖叫起来。 “鬼啊——” 这声尖叫不是做戏。而是实实在在惊恐至极的惨叫,逼真得不能再逼真了。 *********************************************************** 鸡飞狗跳的一夜过去。 天亮后。公主府终于恢复了平静。 一夜闹腾出来的动静不小,天亮后。太平村的村民们聚在村子中央的大银杏树下,百多户人家全到齐了,人人脸上带着惧色,口沫横飞地述说着昨夜那场恐怖的异象,男人女人分堆而聚,议论纷纷,老人们摇头跺脚,又急又怕,连连说着“冤魂索命,大灾将至”之类的预言,神情充满了看透过去未来般的睿智。 公主府的大门关了一整夜,天刚亮时,大门忽然打开,一队披甲精骑出府,面带惶然之色,匆忙策马朝长安城飞驰而去。 从天亮到中午时分,长安城忽然多了一条非常惊悚的传闻。 东阳公主府鬼神作祟,子夜无端冒出无数鬼火,一名公主府侍卫无故死亡,鬼火飘进了公主府寝宫,东阳公主和高阳公主两位殿下被吓得神志不清,一整晚胡言乱语,言称府里有冤鬼索命…… 传闻飞快在长安朝堂坊间蔓延开来,这次不比以前那些无根无据的流言,昨夜的鬼火不知有多少人亲眼目击,绝无作伪之处。 朝臣们半信半疑,但坊间的百姓却信了十足,没办法不信,李世民来不及下封口令,目击者早已将公主府发生的灵异事件传了出去,细枝末节说得清清楚楚,分毫不差。 百姓们兴奋了,一直在长安城内隐约散播的说法,今日终于得到了铁一般的验证。 当年玄武门之变造下的恶因,今日结出了恶果。皇家与高家联姻必有报应,这便是坊间百姓们议论过后斩钉截铁得出的结论,不容置疑。 ………… 太极宫。 李世民阴沉着脸,盯着拜伏于地的公主府都尉,怒道:“定是什么人玩弄的把戏,朕决然不信!” 都尉脸色惨白,不知是被鬼火吓的还是被李世民吓得,头伏在地上不敢抬起,颤声道:“臣不敢欺君,昨夜公主府内的鬼火许多将士亲眼目睹,臣绝不敢妄自生谣……” 李世民脸色渐渐变得铁青,咬着牙一字一字地道:“朕说过了,朕,绝,不,相,信!!” 都尉听出了李世民语气里即将喷薄而出的怒火,不敢再争辩了。伏地而不敢起。 “传旨大理寺卿孙伏伽,令他给朕彻查!定然有人在背后无事生非,查出此人。朕将他碎尸万段!”李世民咆哮道。 殿外宦官急忙踮着小碎步,匆匆出宫传旨。 都尉和宦官被狂怒的李世民赶出大殿。偌大的殿内只剩李世民一人。 李世民两眼充血通红,眼中闪烁着狰狞的杀机,鼻孔张得大大的,呼哧喘着粗气,模样像个歇斯底里的疯子。 公主府闹鬼,已不仅仅只与皇家和高家的婚事有关了,此事若被坐实,正应验了当年造下杀孽和如今遭受报应的说法。当年玄武门之变的污点无疑又会被朝臣和民间百姓翻出来,再度将他鞭笞一次又一次,这十多年来,李世民励精图治,起早贪黑,努力让自己的胸怀变得宽容博大,君臣没日没夜谋划的一次又一次对外战争的胜利,以及无数次召集三省六部官员,研讨商定如何让大唐百姓安居乐业的一条条国策等等,十多年里做过的这一切。很有可能会被这一桩传闻抹杀得干干净净。 他李世民在史书上留下的形象,在朝野臣民传诵的名声,绝不会有一句好话。以往他做过的一切将被完全否定,只因他曾经的污点,“弑兄杀弟”将成为他千古不变的标签。 公主府闹鬼,看似渺小的一桩事,细细一推敲,对李世民来说却太严重了,严重到此刻他甚至生出一丝后悔,后悔不该与高家联姻,若自己冷静一点。慷慨一点,将东阳许给李素那个浑小子。怎会有今日这般煎熬焦虑? 李世民深呼吸几次,努力平复下情绪。仰天长叹。 似乎……自己做了一件错事?若果真是报应,对应的恶因哪里是当年的玄武门,分明是他拆散了一对有情人…… ************************************************************** 白日的朝会上,朝臣见李世民脸色阴沉坐在殿上一言不发,纷纷识趣地不提东阳公主府前发生的惊悚事件,连一向正义直爽的尚书省侍中魏徵都没敢说话,魏老头当年是辅佐太子李建成的,玄武门之变后被李世民收服,从此成了大唐朝堂上赫赫有名的反对党,但凡李世民支持的,魏老头必然反对,而且专挑李世民高兴的时候反对,典型的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李世民的痛苦之上,这种舒爽的日子一过便是十多年。 犯颜直谏的事魏老头干过无数次了,然而今日,魏徵却一个字都不敢说。 老头混迹一辈子朝堂,犯颜直谏无数次居然还活着,而且活得很滋润,充分证明了老头其实并不傻,有的事情能直谏,甚至当殿顶撞冲突都没事,但有的事情发生后,最好连腚沟都要夹紧一点,莫要发出任何一丝不和谐的声音,否则有很大的概率人头落地,满门尽抄。 朝会无风无浪结束,朝臣们各自散去,私下里,公主府闹鬼仍然是他们窃窃议论的热门头条话题,有没有人偷偷点赞不可考,但可以肯定的是,转发量一定不小。 ………… 报应绝不止在公主府前,更大的报应在后面。 平静无波的白天过去,入夜后,长安城各坊门关闭,武侯们列队执戟巡夜,静悄悄的夜色里,偶尔只传来一两声狗吠,街上空荡荡的不见人影。 位于朱雀大街北端的申国公高府外面人影幢幢,值守的兵丁家将们如临大敌地在高府四周巡梭游弋。 这段日子长安城里的传闻太难听,高家深受其害的同时,也暗暗加强了府中内外的戒备,说到底高家也有点心虚,神神怪怪的传闻令高家上下也莫名紧张起来,毕竟当年高士廉在玄武门之变时确实领着囚犯杀了不少人。 事变那天李世民在玄武门大杀特杀,高士廉也没闲着,在他的率领下,守备芳林门的五千余将士被囚犯们杀得尸山血海,浓郁的血腥味数月不曾消散,第二年,也就是贞观元年,李世民登基改元,坊间百姓有人听到芳林门附近半夜常有厉鬼哭嚎惨叫之声,当时高士廉只认为是民间以讹传讹,故弄玄虚恶意中伤,所以一直不曾在意。 然而昨晚东阳公主府发生过如此惊悚的事件后,高家上下终于有点动摇了,与李世民顽固执拗的态度不一样,事发之后,高家第一时间派人去太平村查探过,从村民到值守公主府的金吾卫将士都打听了,皆云亲眼所见,高家终于不得不相信报应的说法。 这个年代里,无端冒出数十团排列整齐如同军阵般的鬼火,谁能用科学的道理去解释?既然解释不清楚,便只能相信是鬼神作祟了。 昨夜公主府骤然生变,今晚高家生了畏惧,把府中所有的部曲家将全数遣至门外值守,偌大的国公府戒备异常森严。 然而,该发生的终归会发生。 子时过后,昨晚东阳公主府发生的一切,即将在高家重演…… ********************************************************** ps:大章。。。大章。。。懒得分章而已。。别只看几更,字数是王道。。。 还有,求月票狠狠把我那啥。。。(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一章 子夜大乱(下) 高府分东南北三大院落,北院是主院,住着高家的家主高士廉一房,另外两个偏院便是高士廉的两个儿子所住,长子高履行住在东院。 夜已深,高履行仍披着裘衣,跪坐在房内书案前,静静注视着案上摇曳不定的烛火。 与皇家联姻,符合高家的利益,他也并不反对,当初太子说媒,高履行其实是很乐意的,其实早在太子说媒以前,高家便一直在寻求一个合适的契机向皇家求亲,没想到太子殿下居然主动为高家说媒,实在不知这是巧合还是太子早有谋算。 无论太子怀着怎样的心思,但事情的结果却正合了高家的意,高履行是高家长子,早在他成年后便已清楚,他的婚姻绝不是自己能做主的,决定权在他父亲高士廉手上,那日被太子召进东宫,高履行心中原本对太子说媒千肯万肯,至于太子说合的是皇家哪位公主,说实话,高履行完全不在乎,美也好,丑也好,高履行并未放在心上,重要的是公主的身份,是高家与皇家联姻的这层关系。 至于后来太子命人取出东阳公主的画像后,高履行委实有些喜出望外,东阳公主的相貌,身段,性格,无一不是上上之选,这简直就是意外的惊喜,从东宫回到府里,高履行甚至有些茶饭不思了,他觉得自己的前世一定积了不少德,所以今生不仅投了个好胎,而且上天还许给他一位才貌俱佳身份高贵的妻子。 人生完美到这般境界,高履行幸福得想哭。 谁知数日后峰回路转,朝臣爆出惊天大八卦,东阳公主竟与那个农户出身的泾阳县子有染,此事着实令高家面上无光。父子二人气得暗中咬碎了牙。 皇家出了这么一桩丑闻,高家其实更难受,事发后高士廉打算进宫婉拒这门亲事。毕竟高家也是要脸面的,而且高家长子也没有高尚到当接盘侠的地步。可是这时高履行却拦住了父亲。 看过东阳公主的画像后,高履行已对她深深着迷,他本是世家纨绔子弟,经常混迹青楼楚馆,终日与娼妓厮缠,对于贞操这东西并不太看重,东阳绝色温婉的模样令他心驰神往,发誓定要将她娶回家中。至于她与李素的私情,高履行很大度地决定原谅。 所以高履行阻止了老爹婉拒婚事,理由非常的正大光明,不管公主是什么样的公主,从家族的利益出发,高家需要与皇家联姻,若然这次拒绝,恐怕以后陛下绝不会再将别的公主下嫁高家了,简而言之,过了这个村没有下个店。 高士廉望着儿子久久不语。家门不幸,自家儿子长了一张接盘侠的脸。 很快,高家父子达成了共识。拼却脸面不要,忍住长安城权贵们嘲讽的目光,高家仍旧执意迎娶公主! 一来符合高家的利益,二来,对陛下来说也算是雪中送炭,毕竟皇家出了这样的丑闻,而高家仍对皇家不离不弃,这个举动无疑给高家加分不少,往后朝中若有什么大变故。或是高家哪个不肖子弟闯下什么弥天大祸,看在今日不离不弃的情分上。陛下也不会为难高家。 一举两得,父子一拍即合。 然而。事情并未如两家想象中那么顺利。 长安城里莫名传出了流言,皇家和高家成了流言的主角,提起的还是过往一桩并不光彩的,带着浓郁血腥味的往事。 玄武门之变,高士廉确实率领囚犯杀了人,杀得还不少,芳林门足足五千守备将士一个不剩全杀了,没留一个活口。 可是当年那种皇子夺嫡生死攸关的时刻,谁敢拿起兵器谁便是秦王殿下的敌人,杀敌算罪过吗? 报应? 高履行冷笑几声,若有报应早该报了,何必再等十多年?世人愚昧,可笑可怜。 屋外梆子声敲了四下,已是子时,一阵带着寒意的微风吹进屋内,案上的烛光急促摇摆起来,看着屋内随着烛光而晃悠不已的影子,高履行心中忽然生出一股不安的感觉。 *************************************************************** 申国公府大门外,高家的部曲家将们执刀按剑,如临大敌。 长安城自立国以来便实行宵禁,入夜以后全长安一百零八坊的坊门全数关闭,城里无论官员还是百姓都只能在自家庭院范围内活动,出了自家大门便算是犯了夜,被巡夜的武侯拿住后,轻则抽十记鞭子,重则锁拿入狱,流放千里还是蹲几个月的大牢,全看判案官员的心情了。 宵禁是个好政策,至少对统治者来说是个好政策,这个政策最大的好处在于,它将全城的官员和百姓都隔离在一个又一个的市坊里,市坊如同牢笼,想造反,想革命,只能在笼子里干嚎几声口号,一柱香时辰不到,朝廷调来的大军便能将他灭得干干净净。 今晚城内仍旧是宵禁,刚到掌灯时分,坊官便关了坊门,各坊的街道上空空荡荡,除了巡夜的武侯,连条犯夜的狗都找不到。 夜深,坊官巡街,梆子敲了四下,子时正。 距离朱雀大街申国公府不远的一条窄巷里忽然有了动静。 窄巷两边有下水道,没错,下水道早在秦朝时便有了,现代人能想到的东西,大部分其实古代人也能想得到。 一身黑衣的郑小楼从下水道里站起身,抖落了一下身上的脏水和泥土。 宵禁之前,郑小楼便预先趴在窄巷旁的下水道沟里,身上盖了一块长木板,架在沟道上方,只留下狭小的空间呼吸,城里即将入夜,谁也没发觉这点小小的异常。 郑小楼像只捕食的狮子。很有耐心地在沟道里等了两个时辰,直到子时正,他才从沟道里起身。 李素托付的重任扛在郑小楼的肩上。所以每一个细节都绝不能大意,郑小楼很谨慎。每一个动作仿佛都经过了深思熟虑,不露半点痕迹。 此处离高家还有一段距离,大约百多丈,郑小楼借着夜色掩护,像一只身轻如燕的灵猫,悄无声息地避开了好几队巡夜的武侯,猫着腰一路潜行。 百多丈的距离,郑小楼足足花费了半个时辰。终于潜行到高家府邸的南侧围墙外。 看着高耸的围墙,郑小楼撇了撇嘴,观察片刻后,身子忽然一缩,运足一口气腾空跃起,倒也没有飞檐走壁那么夸张,只是弹跳力竭之时轻轻在墙上一蹬,借力往上窜了尺许,双手稳稳攀住墙头,接着身子凌空一翻。无声无息地潜入了高府。 ************************************************************** 一名高家的部曲醉醺醺地走近草丛,满嘴喷着酒气,哼着不知名的小调。 昨夜东阳公主府出现鬼火。听说还死了一名金吾卫将士,坊间流言瞬间达到沸腾的顶点,数日前的报应之说终于找到了最有力的验证,高家惊疑的同时,也做好了万一的准备,所有部曲家将全部派出去巡夜。 很显然,这位醉醺醺巡夜的部曲很没有敬业精神,一边巡夜一边喝酒,而且喝得不少。 走近草丛边。部曲将下摆一掀,扯下犊鼻裤便打算放水泄洪。不知名的小调哼得正高兴,却猛地戛然而止。接着发出一声痛苦的闷哼,整个人仿佛被黑洞吸走了一般凭空消失不见,片刻后,一具七孔流血的尸首从草丛边缘横飞而出,重重落在地上,发出噗地一声闷响。 声响不大,但今晚高家上下保持着高度的戒备,细微的声响仍旧惊动了巡夜的部曲家将们。 一队部曲举着火把,朝发出声响的地方跑去,见一人仰面横躺在枯黄的草地上,两眼圆睁,空洞地望着夜空,嘴里,眼里,耳朵和鼻孔缓缓流淌着鲜血,再试探一下他的鼻息,分明已断了气。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一股寒意自脚底迅速升腾而上。 “快……鸣锣示警!死人了!”为首一名部曲颤声道。 刺耳的锣声当当当敲响,在清冷静谧的夜色里回荡不休,听来犹为惊骇悚然。 高家被锣声惊得全乱了套,一阵阵匆忙的脚步声从四面八方赶来,片刻间,死去的那名部曲尸身周围便站了密密麻麻一大圈人。 众人默默看着那具七孔流血的尸首,不曾瞑目的眼中露出极度的惊恐,不知临死前看到怎样一幅惊骇的画面。 “搜!把这附近彻底搜个清楚,大家莫信什么妖魔鬼怪,此必是贼人布下的疑阵,大家皆是上过杀阵的汉子,莫被这点小小伎俩迷了眼!”为首一名部曲狠狠一挥手,做出最正确的决断。 部曲皆是军士出身,非常具有服从性,人群飞快散开,迅速在这块偏僻的花园的每一个角落仔细搜查起来。 草丛旁边是一片小树林,时值隆冬,树林里的叶子全落了,只剩一片枯瘦的枝干在寒风中瑟瑟摇摆。 忽然,一声极度惊骇的惨叫声从树林传来,众人心下一紧,急忙朝树林跑去。 一名部曲连滚带爬从树林里跑出来,在火把昏黄微弱的光芒下,他的脸孔扭曲成一个怪异而丑陋的形状,很难想象一个正常人的眼鼻嘴各个器官能错位到如此地步。 “咋了?咋回事?” 跑出来的部曲指着树林,声音抖得变了调,哆哆嗦嗦道:“林中有……有……” 话没说完,部曲忽然两眼翻白,在众人惊骇的目光注视下,他的嘴里,眼里,鼻孔里缓缓流下鲜血,喉头的气管似乎被喷涌出来的鲜血呛住了气管,双手掐住自己的脖子试图让呼吸顺畅一些,艰难地呼吸了几下后,双手忽然无力地垂下,整个人软软倒地。 再试他的鼻息,和刚才那个在草丛里死去的部曲一样,已然气绝。 众人呆怔片刻,来不及做出反应,接着大家便看到漆黑的树林深处,数十团惨绿的鬼火排成整齐的队列,仿佛沙场的军阵一般严丝合缝,慢悠悠却慑人心魂地朝大家悬飘过来。 异象并不止这些鬼火。 都是上过战场见过血的杀才,每个人手里多少都攒着几条性命,人群里自然也有不怕死不信邪的。 几名部曲见此情景,眼中不由冒出一股戾气,手中横刀一紧,十来个人眨眼间组成一个小巧的方型阵,大家拿出沙场杀敌的架势,缓缓朝那些绿幽幽的鬼火接近。 就在这时,树林四周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 脚步声很整齐,众人皆是经历过战场的军士,很快便听出脚步声不对劲。 太整齐了,分明是军阵接敌之时缓缓朝前推进的脚步声,只有统一的指挥,统一的行动,一举手一投足都仿若一人,才能发出如此整齐的脚步声。 然而,声音近在耳边,人呢? 四周皆举着明晃晃的火把,多少有些光亮,可放眼望去,却不见任何人影。 不见人,却有如此整齐的脚步,莫非…… 部曲们握着刀剑的手不由有些发软,面面相觑之下,发现彼此的脸色和死人一样又青又白。 “阴兵过境!”一名部曲失神地喃喃自语。 “当年芳林门死去的……阴兵?”极度惊骇之下,另一名部曲脱口而出。(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二章 高家报应 “阴兵”的说法,自古有之。 比如秦始皇听信方士之言,死前造兵马俑逾万,随其葬于皇陵中,这些兵马俑便是阴兵。 活着的时候称王称霸,死了也不消停,打算领着数万阴兵去地府继续组团刷怪,秦始皇有一颗折腾的心,永远做不成安静的美男子。 “阴兵”大家都听说过,可是阴兵毕竟只是个说法,谁也没亲眼见过,然而今夜,此时,高家宅院内,所有人都亲耳听到了一阵诡异惊怖的脚步声。 脚步声并不快,每一步都踏着节奏,而且大家分明能感觉到脚步声离自己越来越近,近得仿佛已快走到自己的跟前。 不知是不是心理原因,大家听着声音由远及近,只觉得周围瞬间充斥着一股凌厉的杀气,像刀锋一般狠狠刺割着自己的皮肤,在这股冲天的杀气里,人们一动不动如同木雕。 没人敢动弹,上过战场的人更清楚战场的可怕,完整的阵型根本就一台无情的绞肉机,任何冲进阵里的个人都会在瞬间被绞成粉碎,有时候一场战争结束,战场上的残肢断臂比尸首更多,任何个人行为都是渺小不足计的,都会被军阵撕成碎片。 只闻声不见人,这是最可怕的地方。 部曲们眼看快崩溃了,这时有几个胆大的站了出来,扯着嗓子嘶吼了一声,这声嘶吼终于令众人回了神,为首的一名部曲厉声喝道:“手里都是攒着人命的汉子,怕什么妖魔鬼怪!左右不过力敌而死,给老子列阵!” 毕竟都是上过战场的军士,部曲们表现出极高的军人素养,无论心中恐惧到何种地步。此时随着为首那人的厉喝,三十多人依言很快列成一个方形的阵势,人人横刀出鞘。恶狠狠地面朝脚步声传来的方向。 “杀!” 众人齐声暴喝,声震九霄。惊起夜栖枝头的一群乌鹊。 气势足够了,士气恢复了,然而……却仍然看不到敌人。 列好阵后,对面的脚步声停下了,小树林里的数十团鬼火却仍在幽幽闪烁。 四周一片静谧无声,部曲们呼吸急促,赤红着眼不停扫视四周,可是除了那数十团鬼火外。根本看不到敌人在哪里。 “阴兵过境”的念头再次袭扰众人的心头,刚刚恢复的士气渐渐又陷入颓靡。 良久,高家府宅的东面忽然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众人一楞,大惊失色地朝东面院子跑去。 东院是高家长子高履行的院子。 众部曲家将赶到东院,发现高履行一脸苍白,目光呆滞地瘫坐在院子里,一身白色的里衣凌乱不堪,脚下躺着一个人,却是高履行的贴身家仆。家仆和南院两名部曲的死状一模一样,都是双目圆睁,七孔流血。显然已断了气。 高履行神情布满惊恐,呆滞地望着院子漆黑的角落,失心疯似的喃喃自语:“鬼,真有鬼……报应来了,报应来了……” 众部曲手忙脚乱,叫大夫的,端热水的,掐高履行人中的,忙得不亦乐乎。 高履行浑身哆嗦。不知刚才看到了什么惊骇的画面,疯了似的一直喃喃说着一些旁人听不懂的话。 今晚的高家可谓鸡飞狗跳。南面花园还躺着两具尸首,东院又多了一具。子时方只过了三刻,高家已连死三人。 众人忙着劝慰高履行,并分出人手保护高家其他的亲眷子弟,还派出人打开大门,向外面巡夜的武侯求助。 手忙脚乱之时,高家北边的院落忽然传来了一阵熟悉的脚步声,每一声都踩着节奏,仿佛军阵徐徐向前推进,轰踏,轰踏,轰踏…… 失神自语的高履行听到这阵脚步声,身子颤抖得愈发厉害,剧烈抖动一阵后,两眼一翻白,终于晕厥过去,嘴角冒出了一串串白沫。 高家部曲快疯了,为首一人锵地拔出横刀,斜举指天,厉声喝道:“到底何方妖魔鬼怪作祟!尔等竟欲赶尽杀绝么?” 一名部曲的眼睛惊恐地睁大,脸色苍白地道:“北边……北院,是老公爷的院子……” 众部曲一激灵,接着拔腿便朝北院奔去。 ************************************************************** 天亮了,长安城内的坊官们懒洋洋地打开了坊门,城内又恢复了畅通无阻。 随着坊门的打开,流言如同瘟疫般迅速扩散出去,短时间内蔓延全城。 高家的报应竟然真的应验了! 昨夜子时,高家府内阴兵过境,鬼火肆虐,部曲家仆连死五人,全是七孔流血而死,高家长子,就是那个初七要与东阳公主成亲的高履行,被吓得神志不清,卧床不起,直到现在仍是疯言疯语不断。 家主高士廉也病倒了,据说是又气又怕,犯了头疾,整个高家弥漫着浓浓的晦气。 先是东阳公主府,接着便是高家,两家接连闹鬼,接连死了人,恰好印证了两家联姻必有报应的说法。 长安的百姓们沸腾了。 自古以来,国人都喜欢看热闹,而且看热闹绝不嫌事大。东阳公主和高家接连出事,正合了看热闹百姓们的口味,新鲜,灵异,往事,再加上独有的因果循环说法,完全满足了热闹事件的所有元素。 整个上午,坊间无论商贾贩夫还是百姓,都在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昨夜高家发生的事经过渲染和加工后,传得愈发神乎其神,特别是关于阴兵过境的话题,更是说得有鼻子有眼,仿如亲见,事发时明明只闻声不见人,偏偏有人渲染成看见阴兵披甲带盔,排成军阵鬼气森森地向前推进。有好事者还指天发誓,说阴兵全是当年芳林门的守备将士,有年老的百姓还言之凿凿说阴兵军阵里面某个娃子是当年的同乡。被晋为火长,二十年前驻守芳林门。被高士廉率领的死囚们尽数屠戮,那娃子的眉眼分明还是当年的模样,一点没变…… 传闻越传越真,经过一轮又一轮的渲染夸大后,在百姓们嘴里广为流传的最终版本已与事实相距十万八千里了,里面添加了各种亲眼所见,或许觉得这桩热闹里只有鬼怪元素令故事框架太过单薄,于是百姓们根据自己的信仰。自动自发地添加了各路神仙和各种佛等等情节。 如同千年后一本名叫《西游记》的书一样,原本只是一个和尚去天竺求取经书,多么正常多么符合逻辑的一件事,出了长安城后,猴子来了,猪来了,各路神仙妖怪全来了,一发不可收拾…… 长安城今日的流言便有着这种趋势,传到最后活生生成了一部神仙斗法,鬼怪逞威。佛祖伏魔的大唐年度大戏,天地人三界全都嗨起来了。 ………… 今日太极宫的朝堂也热闹。 天没亮,群臣聚集承天门前等待宫门开启。三五人一凑堆,各种八卦便传开了。 许多功勋权贵们和高家一样都住在朱雀大街,高家夜里的动静他们最清楚,众人口口相传还是颇为忠实原著的,说的基本都是事实。 鬼火和阴兵过境不可避免地成为出现最频繁的字眼,绝非以讹传讹,十几位住在朱雀大街的权贵功勋和重臣一碰头,互相印证了一番,鬼火和阴兵被百分百确定。 几句话往外一传。朝臣们纷纷吓得面色发白,转身环视等待上朝的人群。发现今日高家的人一个都没来,再看看天还没亮的漆黑天空。清晨的寒风吹拂而过,众人一齐抖颤几下,顿觉遍体生寒。 无论朝堂还是民间流传多少种说法,各种说法多么离谱,但至少鬼火和阴兵是被毫无疑问地确认了的,再将前几日长安城流传的报应之说以及前晚东阳公主府的闹鬼事件结合起来,这件事终于有了清晰完整的脉络。 皇家与高家的联姻,果然遭了报应,这是铁一般的事实。 群臣议论纷纷时,太极宫的钟楼传来几声悠长的钟声,沉重的承天宫门缓缓开启,百官整理衣冠,进宫朝会。 百官进宫以前,李世民便已知道高家发生的一切,他听到的是最真实的版本。 因为真实,所以李世民愈发不安,背后冒了冷汗,手脚一阵冰凉,呆立镜前任由宦官为他穿戴朝衮,一言不发地抿着嘴,不知想着什么。 李世民没办法怀疑高家闹鬼的真实性,无数双眼睛看到,无数双耳朵听到,根本不可能造谣。 鬼火居然是真的,阴兵居然也是真的,世间难道真有报应之说? 若然真有其事,当年玄武门弑兄杀弟,他李世民将会面临怎样的报应? 想到这里,李世民不由浑身轻颤了几下,眼中露出一丝惧色。 是的,横扫天下莫与能敌的天可汗陛下也害怕了,伟大圣明之类的字眼,一半是自己的努力,一半是旁人的渲染,李世民终究也是肉身凡胎,人类该有的情绪他一样都不会少,遇到这种诡异的事情,他也会害怕。 悠扬绵长的钟声传进甘露殿,李世民回过神,看着殿外仍旧漆黑的夜色,抿了抿嘴,方才眼里的惧色一闪而逝。 穿上衮服龙袍,他是万万人之上的大唐皇帝,皇帝的眼里,绝不容许出现丝毫惧色。 ********************************************************** ps:睡到上午才起床,今天三更,争取把昨天欠的都补回来。。这是第一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三章 联姻作罢 朝会的气氛很诡异,亦在李世民的意料之中。 朝臣们目光各异,盯得人浑身不自在。 东阳公主府出事,高家出事,而且出的还是这种灵异鬼怪之事,再加上前几日长安到处流传着的报应之说,李世民只觉得如芒在背,却只能努力保持镇定平静。 闹鬼若只是闹鬼,至多算是闲闻轶事,聊博一笑,然而闹鬼若不止是闹鬼,事情就严重了。真正诛心的,却是这个关于报应的说法。 东阳和高家出了事,别人的目光只会注意到他李世民身上。 玄武门之变难免再次被人提起,高士廉在芳林门大杀特杀,五千余将士成了铺垫高家功勋的垫脚石,时隔二十年,高家遭了报应,一夜之间连死五人,家主高士廉犯病,长子高履行失心疯。 高家遭报应了,他李世民呢?当年的芳林门外,高士廉只算是辅攻,玄武门才是正面战场,芳林门死了五千余将士,玄武门死得更多,他李世民会不会也有报应? 这个疑问令李世民坐立不安,他比谁都清楚自己的过往,这一生他很风光,从李家起兵反隋开始,到登基称帝成为万邦朝敬的天可汗,他的一生里永远只有荣耀和功绩,处处充满了闪光点。 只是十一年前,他做了一件最不光彩的事,这件事不仅成了他一生最大的污点,也成大唐贞观年里所有臣民的阴霾。 这件事,无论如何揭不过去的。 弑兄,杀弟,逼父皇退位,那一天里,不仁不义不孝的事。几乎全被他做尽了。 高家杀了五千人便遭此恶报,他李世民呢?报应何时临头? 朝会上气氛凝重且诡异,君臣努力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一丝不苟地禀奏国事,李世民也有条不紊地将一桩桩国事拿出来与朝臣商议。大部分赞同的话便通过,存在严重争议的便搁置,一桩桩国事就这样被轻松而快速地处理掉。 君臣都揣着明白装糊涂,昨夜高家的事如同被全体遗忘了一般,只字不提,几位性情梗直的御史好几次跃跃欲试想站出班说点什么,然而看到李世民那张阴沉如寒铁般的脸,终于没敢迈出那一步。 大唐皇帝陛下的胸襟无疑是宽广的。但也要看是什么事,拿这种明显揭陛下疮疤的事在朝堂上说,显然是作死,而且是花样作大死。 朝会无风无浪地结束,朝臣们三三两两安静地走出殿门,忽有宦官过来拦住长孙无忌,陛下甘露殿召见。 长孙无忌急忙跟随宦官前往甘露殿,殿门外整了整衣冠,脱下鞋子走进大殿内。 李世民坐在殿内,疲惫的神情还带着几分惶惶不安。见长孙无忌进殿,也没有任何表示,指了指身旁的矮桌。示意他坐下。 李世民与长孙无忌的关系可谓鱼水情深,不仅是多年的袍泽感情,里面还包含了更多东西,比如姻亲,比如利益,不管好事还是坏事,基本都是李世民和长孙无忌商量着一块办的,包括十一年前的玄武门之变,所以李世民唯有在长孙无忌面前才不会隐藏自己的情绪。他留给世人太多闪耀的光辉了,留给长孙无忌的。几乎全是人性的阴暗面。 幸好长孙无忌也不是那么光明,有时候他甚至比李世民更阴暗。 君臣二人太熟了。根本没有任何客套寒暄,见长孙无忌坐下,李世民劈头便道:“辅机,高家和东阳府上之变,你如何看?” 长孙无忌捋了捋长须,摇头道:“东阳公主府前夜闹鬼,臣原本以为是有心人的谋算,谋算此事的目的很多,比如陇右,山东那些门阀世家不满陛下,故而炮制此事抹黑陛下,令万民与陛下离心失德,又比如番邦异国的国君们对陛下近年频频用兵感到害怕忧虑,故而授意在长安的使节暗行此事,转移陛下和朝臣的注意……” 长孙无忌顿了顿,接着苦笑道:“臣原本是这么以为的,但是昨夜高家也出了事,并且除了鬼火,还有人听见了阴兵的脚步声,臣现在可真琢磨不透了,若真是出于有心人的谋算,这鬼火和阴兵……未免太匪夷所思了。” 李世民的脸色愈发难看:“辅机的意思朕明白了,难道说……果真是应了十一年前的报应?” 长孙无忌拧眉沉思,许久不得其过,只好苦笑沉默以对。 见长孙无忌如此反应,李世民黯然叹了口气。 解释不了的事实,只能冠以鬼神之名了。 “辅机,你说,朕要不要效汉武帝,下一道罪己诏书?”李世民神情落寞地问道。 长孙无忌一惊,急忙道:“陛下不可!罪己诏不可轻下,一旦诏书传世,便是坐实了十一年前的事,天下人的骂声恐怕不是那么容易扛下的,更何况如今陇右山东多家门阀对陛下虎视眈眈,一旦下了罪己诏,我大唐将陷入无尽内乱,陛下三思!” 李世民沉默片刻,叹道:“朕从来不信因果报应的,因为朕是真龙天子,朕即社稷,朕即因果!可是昨夜高家之变……委实令朕惴惴难安,世间莫非真有报应之说?” 长孙无忌宽慰道:“陛下多虑了,陛下即是社稷,自有漫天神佛护佑,是超脱于因果报应之外的,区区闹鬼而已,何足为虑耶?身附极贵紫气者,鬼祟岂敢近身?” 长孙无忌的安慰终于令李世民神情稍稍缓和了一些,于是点点头,叹道:“但愿如此吧。” 长孙无忌迟疑了一下,道:“陛下,眼下最重要的是安抚民心,长安城里的说法很难听,罪己诏自不必下,但陛下还需做点事出来令天下人归心。” 李世民点头,道:“不错,朕也是这么想的,今年山东大旱,朕便免了河东道三年徭役和税赋吧。” 长孙无忌接着道:“陛下和高家的联姻……恐怕已不合时宜了。” 李世民叹道:“辅机深知朕心啊,没错,朕也觉得这门亲事不妥当了,当初东阳与李素那小子私下里……哼!朕情急之下才不得不临时把高家拉来联姻,谁知出了这么多事,若再继续这门亲事,恐怕不仅是民间,就连朝臣们也会有议论,那些世家门阀更会借机刁难发作,相比之下,弊大于利,该舍则要舍啊,只是……天家毁亲,传出去也不是好事……” 李世民说完语气忽然顿住。 长孙无忌是个老人精,立马闻弦歌而知雅意,急忙道:“高家是臣的娘舅家,臣或可为陛下分忧,昨夜高家大变,高履行被吓得半疯半癫,再配东阳公主金枝未免太不敬了,明日高家或会上表,请求陛下宽免婚事……” 李世民笑了,今日单独召长孙无忌觐见,要的就是他这番话,早在惊闻高家之变的时候,李世民的主意便已决定了。 长孙无忌不愧是李世民多年的老搭档,君臣之间两句对话便将这件难办的事给办了。 李世民的目的达到,不由忧心忡忡叹了口气:“高履行也是不幸,朕这便令太医署的太医去给他看看,再赐山参鹿茸药材若干,但愿他能早日康复。” “臣代高家多谢陛下宏恩。” ************************************************************* 长安城的消息传回太平村,李素的神情仍不见开朗。 辛苦布下这么大的局,用尽了前世残存的记忆,用科学的法子迷惑了今世的人们,被迷惑的甚至包括当朝的君臣,今日终于达到了他想要的结果。 可是,这一切无非只能让东阳免于嫁给高家,却无法让他和东阳之间再出现转机。 真的没什么好高兴的,失去的终究已失去,失去得不知不觉。 今生,恐怕与东阳再无夫妻缘分了。 认识算久了,李素渐渐了解了李世民的为人,这是一个骄傲的极度自我的帝王,深沉的心机隐藏在他和蔼可亲的外表下,他喜欢掌控一切,对欺瞒深恶痛绝,很不幸,李素和东阳做了一件欺瞒他的事,终此一生,恐怕他都不会赞成李素和东阳的婚事了。 未来,该怎么办呢? 或许还有希望吧,只要活着,就一定有希望的,不管多么渺茫,它终究是希望。 ………… 郑小楼是第二天清晨回来的。 他的样子很狼狈,身上沾满了泥土灰尘,浑身散发着一股浓烈的臭味,无论谁在沟道里趴了几个时辰一动不动,样子都不会好到哪里去的。 不过郑小楼的神情却很兴奋,昨夜他干了一件大事,这件震惊了整个长安。 回来后,郑小楼看李素的眼神都变了,一个连鬼火都能凭空造出来的妖孽,跟那些道士们念叨的神仙有何区别?这个妖孽脑子里到底还装着多少令世人匪夷所思的奇思妙想? 此生跟随李素的想法越来越浓了,郑小楼很想亲眼看看,看看这个妖孽此生能走到一个怎样的高度,走到那个高度后,他又会干出什么事。 ********************************************************** ps:还有一更。。。可能会超过12点,看来上天果然忘记给我点满一日三更的技能点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四章 不耻下问 郑小楼的心思很单纯,他从来不在乎李素的名利与官爵,严格说来他算是江湖人,江湖人重情义轻名利,他们不在乎律法,他们轻贱生命,别人的或他们自己的。 “侠以武犯禁”,说的就是这样一群人,郑小楼亦在其列。 愿意跟随李素,最初因为李素曾经的救命之恩,后来跟李素相处久了,郑小楼渐渐发觉这个人并不坏,虽然小毛病有点多,但经常会有一些令人称奇的妙想,能做出一些常人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所以郑小楼愿意为李素做一些事情,并且亲眼见到这些事情多么的神奇,比如昨夜自己亲手弄出来的鬼火。 相比之下,王直显然兴奋多了,一大早便从长安赶回太平村,看见李素便兴奋不已。 “高家长子被吓疯了,真正疯了!哈哈,真解气!李素,这事你干得好,今日一大早,满长安的百姓都在说着高家的报应,都说高家当年干了损阴德的事,而且恐怕不止芳林门这一桩,这十多年来必然陆续还干过不少,不然报应不会这么重……” 李素淡然一笑:“装神弄鬼也不过是为了达到目的,我只要他们两家不敢联姻便好,其他的议论与我无关。” 王直的语气仍旧充满了赞叹:“今日方知,原来鬼火居然能够凭空造出来,李素,现在你该告诉我了吧,鬼火到底怎么造出来的?你让我兄长煮尿到底是何缘故?” 李素笑道:“鬼火其实就是尿里提炼出来的,人的尿里面有一种东西,名叫白磷,分量很少,把尿煮干后,锅里一层白色的结晶的东西。就是白磷,白磷很容易点着,与沙子掺在一起点燃后。火光惨绿惨绿的,夜里看去就跟鬼火一样。咱们经常在坟头看见的鬼火,其实也是白磷,人的骨头里也含白磷,人死以后肉身腐烂,骨头里的白磷便冒出来,稍遇高温便燃起来,而且白磷分量极轻,风一吹便到处乱晃。所以坟头上经常能看见鬼火游荡就是这个缘故,经常有人说路过坟头时鬼火跟着他跑,就是因为白磷燃烧时太轻了,人走路时难免带起风,于是鬼火便跟着人跑,也是这个道理……” 王直和郑小楼惊呆了,他们没想到造出一团鬼火居然有如此多的学问,看似诡异惊怖的事情,被李素这么一解释,神秘恐怖的面纱瞬间被揭开。 王直怔忪片刻。叹道:“李素,你的学问真是……咱们从小一起长大,也没见你读过什么书。为何你什么都知道,连鬼火这东西也被你随手造出来,吓坏了全长安的人。” 李素板着脸道:“学海无涯,回头是岸……我会告诉你为了专研鬼火,我曾经在村子西边的坟堆里睡了半个月吗?” 王直大吃一惊:“真的?你好厉害!睡坟头你不怕吗?当初为何不叫上我们兄弟?” 李素叹了口气,这智商余额欠费不少了,看来自己胡说八道时的表情一定很诚恳。 李素道:“鬼火的道理我说明白了,其实说穿了并不是什么太高深的学问,不过有一门学问我却不太懂。所以我打算不耻下问……” 说着李素转过头,看着郑小楼。悠悠地道:“鬼火容易造,但我想不通你昨夜弄出的那个所谓的‘阴兵过境’是怎么回事?只闻声而不见人。这差不多是神仙法门了,连我也自问办不到,你是怎么做到的?” 郑小楼笑了笑:“天下并不止你一个聪明人,阴兵过境其实跟鬼火一样,说穿了一文不值,昨夜我潜入高家后,预先便准备好了一块很大的黑布,将它挂在墙头和树林之间,与夜色融为一体,然后我躲在黑布后,用两块特制的铁皮在地上敲击,发出的声音与军阵脚步声一般无二,当时一片漆黑,黑布挂在夜色里,谁能看得出这是布还是夜色?我躲在黑布后面发出脚步声,他们当然只能闻声而无法见人了。” 说着郑小楼从怀里取出两块铁皮,李素接过来仔细端详,铁皮是寻常的铸铁所制,卷成一个筒状,中间是空的,往地上一敲,发出轰踏轰踏的脚步声,非常逼真。 李素不由叹为观止,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不容小觑,古代江湖好汉的智慧也不容小觑。 “七孔流血是怎么回事?为何死在你手里的人全都是七孔流血,全身不见伤痕?”既然不耻下问了,李素决定再不耻一次。 郑小楼淡淡瞥了他一眼,李素瞬间有种被蔑视的屈辱感。 “七孔流血就更简单了,一掌击中他的心脉,将他的心脉震碎,自然会七孔流血,就算被官府仵作验尸,无非也是被一股莫名的大力而致死,能查出什么究竟?” 李素恍然,这个,真值得被蔑视一下,因为不是同道,这属于专业技能,李素不会武功,震碎心脉这种事完全不是他的专业。 好了,疑惑解开了,李素顿觉豁然开朗。 接下来,要看李世民和高家的选择了,装神弄鬼之后,李素相信李世民和高家应该不会具有迎难而上的勇气,除了朝堂的议论,民间的舆论,还有目前各种不服的世家门阀之外,还有一个最直接的原因,——只不过一桩很寻常的儿女婚事,他愿意为了这桩婚事与天斗吗?看得见的敌人他可以轻松碾压,鬼神呢?因果报应呢? ………… ………… 事实正在李素的意料之中,李世民和高家果然不敢与天斗,不仅仅是勇气原因,还有利弊得失的衡量,这门亲事已惹出了太多的麻烦,引得天下人议论纷纷,再一意孤行可就真的收不住了。 高家骤变的第三天,高士廉托长孙无忌上表,言称高家长子履行忽然犯疾,病情不见起色,若强与天家成亲未免亵渎天家声名,故请解除高履行与东阳公主的婚约。 ******************************************************* ps:一天三更真是要了亲命了。。。求张月票鼓励一下。。(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五章 解除婚约 订个婚出了这么多事,再坚持下去可就真叫愚蠢了,世上男人女人那么多,跟谁订婚不行,非要冒着生命危险往死路上走? 高家请求解除婚约的举动皆在朝臣意料之中,甚至可以说,满朝君臣文武都在等着高家开口,而高家果然不负众望向李世民上表。 好了,君臣皆松了一口气,天下依旧太平。 朝堂上,李世民飙起了演技,首先一脸愤慨,你家儿子病了我就不嫁公主,你当我是忘恩负义之人么,太过分了云云,高家继续上表,犬子实不足配金枝,不忍误了公主殿下芳华,求陛下收回成命,李世民语气坚决状,婚约不变,择日完婚云云,高家再请,君臣之间演技爆棚,反复请了三次后,李世民的表情终于由愤慨变成了沉痛惋惜,啊,既然高卿坚持,朕便依了你吧,等你儿子康复了再论儿女婚事云云…… 高家感激涕零,金殿之上直呼皇恩浩荡,高家子弟必世代为皇家效死…… 君圣臣贤,一派和气,大家演完收工。 至于李世民最后一句说等你儿子康复了再论儿女婚事,脑子但凡正常一点的都不会当真,谁都清楚,与高家的这桩亲事怕是永久作废了。 ************************************************************* 与高家彻底解除婚约的消息很快传到太平村。 东阳自从闹鬼事件后便一直卧病在床,卧病的原因一部分为了应闹鬼的景,毕竟府中闹鬼,身为柔弱公主的她,不被吓出一场病来未免太不尊重李素精心编排的剧本了,二来她确实病了。 当初李世民下旨强行指婚。东阳郁愤抑于胸,当即吐了血,从那天起。身子一直不见好,宫里太医来瞧过几次。开了一些不温不火的方子,然而还是不见起色。 病怏怏的东阳躺在床榻上,以前红润嫩白的脸蛋,如今却苍白得可怜,美眸半张半阖,又长又翘的睫毛微微颤动,哀怨柔弱的样子令人忍不住生怜。 小宫女绿柳站在一旁,忧心忡忡地看着她。手里端着的药碗已渐凉了,可东阳却始终不肯喝一口。 仰望着头顶描着朵朵祥云的殿梁,东阳幽幽叹了口气。 李素制造的闹鬼事件已过去两天了,据高阳说,长安城里闹出了不小的动静,高履行被吓疯了,高士廉也被吓病了,按说结果应该不错,可是……为何两天过去了,朝堂还是没见动静?父皇难道还要执意将她嫁给高家吗? 如此。还不如死去算了,清清白白的身子,除了李素。她不想再给第二个男人。 “殿下,药快凉了,您……多少喝一口吧。”绿柳端着药碗,不知第多少次苦劝了。 东阳摇头,看着绿柳,幽幽地道:“太极宫没有消息,我一口药都不喝,若父皇仍执意要我嫁给高家,我不如一死。绿柳,你自小随我长大。然而你太小了,宫里看似平静和气。实则每一日都是你死我活的争斗,绝不逊于男人们的战场,你独自一人在宫里活不下去的,来日我若……在此之前,我把你送给李素家,以后你当他的贴身婢女,替我好好照顾他,李素是好人,他必不会亏待你,日后若他将你收了侧房自是你的运气,若他对你无意,定会为你寻个好人家嫁了……” 听着东阳这番仿似诀别的话,绿柳慌了,豆大的眼泪簌簌而落:“殿下您别想不开呀,没了您,奴婢也不想活了……奴婢年纪小,您说的这些我都不懂,嫁什么人真的那么重要么?不冻着不饿着便是快活日子了,殿下何苦轻贱贵体?” 东阳失笑,抬手爱怜地理着绿柳略乱的发鬓,道:“你真的不懂……我们女子,这一生不在乎江山社稷,无谓建功立业,唯只求此生能遇得一心人白头到老,那人心中有我,我心中亦有他,富贵贫困一生不负,这才是我们女人一生最重要的东西,所以,嫁给什么人真的很重要,嫁错了,一生便毁了,还不如早早了断此生落个清白干净。” 绿柳眨巴着大眼睛,东阳说的话她还是不太懂,以她的年纪,理解何谓男女之情实在太困难了。 殿外传来匆忙的脚步声,东阳楞了一下,接着一颗心顿时悬起老高。 她听出来了,这是高阳的脚步声,偌大的公主府里除了高阳,没人敢如此放肆。 “皇姐,皇姐!快,太极宫有消息了!”高阳还没跑到殿门口便嚷嚷开了。 东阳脸色一白,似激动又似害怕,她想听到好消息,更怕听到坏消息,踯躅犹豫间,高阳娇小的身影已跑到了殿内,一脸兴奋地喘着粗气:“皇姐,太极宫有消息了!” 见高阳如此兴奋喜悦的模样,东阳终于激动起来,不见血色的嘴唇轻轻抖了一下,两只小手忘形地死死拽住了锦褥,颤声道:“什么消息?” “婚约解了!你与高家长子的婚约彻底解了!”高阳高兴地大叫道。 东阳身躯一震,神情顿时有些恍惚,单薄的身子情不自禁地摇晃了一下。 绿柳和高阳急忙扶住她。 东阳垂着头,积蓄多日的泪水终于潸然而下,哽咽道:“终于解了!这些日子我……我……” 话没说完,东阳小嘴一瘪,哇地大哭起来,自李世民强行指婚以来,多日积压的委屈,苦楚,恐惧,此刻随着泪水一股脑地倾泄而出,不可收拾。 高阳和绿柳见东阳哭得伤心,仿佛被传染了似的,二女也跟着红着眼眶哭了起来。 东阳终究只是十多岁的女孩,这个年纪的她承受了太多不该承受的压力,此刻桎梏方解,悲喜交织,除了流泪,还能怎样呢? 三女哭了许久,东阳擦干净了泪水,使劲吸了一下鼻子,忽然破涕为笑,道:“都哭什么,婚约解了是喜事,应该笑才对,皇妹,你快帮我想想法子,我要出去一趟,今日我特别想见李素,很想很想。” 高阳也笑了,使劲点点头:“我这便帮你想办法……” 说着高阳不知想起什么,忽然皱了皱鼻子,笑道:“父皇说我整日只知胡闹闯祸,其实我也做了好事的,只是我做的好事没法对父皇提起罢了……” 东阳揉了揉她的脸蛋,笑道:“对,皇姐最该感谢的人是你,明日你来府里,皇姐亲手为你烹茶……” 高阳笑应了,蹦蹦跳跳跑了出去。 东阳心情大好,连带着病都仿佛痊愈了,掀开被子翻身下了床榻,匆忙唤绿柳道:“绿柳快帮我看看,等下见李素我该穿哪件衣裳最好看……” 见绿柳手里还端着药碗,东阳轻轻一笑,接过药碗很爽快地一饮而尽,苦得小脸拧成一团,绿柳急忙将一颗蜜饯塞进她嘴里。 东阳含着蜜饯笑道:“好啦,药喝了,我的病也好了。” 说完东阳像只飞舞的蝴蝶,翩翩飞出殿外。 ………… ………… 花了一个多时辰,高阳才想到法子把东阳送出府。 公主府戒备森严,但对身份高贵的公主来说,想出去并不难。摆起公主的架子,强行将某个偏僻角落的守卫调离,再搭一架梯子,东阳很轻松便攀过围墙出了府。 喘着粗气赶到河滩边时,李素早早便在那里等着她了。 见到熟悉得仿佛刻入骨子里的身影,东阳发出一声喜悦的轻笑,加快脚步朝他奔去,乳燕投林般钻进他的怀里,再也不肯出来。 李素也紧紧拥着她,发出如释重负的叹息。 这些日子布了如此大的局,担着掉脑袋的风险,从谋划到执行,每一步都走得惊险万分,如同在刀尖上跳舞,为的不就是此时此刻她解脱的笑容么? 一切都值了。 “高家解除婚约了,李素,高家解除婚约了!”东阳把头埋在他怀里,闷声闷气地道。 李素揉着她的头,笑道:“我早知道了,是个好消息,对吧?” 东阳重重点头:“一个几乎是绝境的死局,竟被你一人之力扭转了,李素,你真厉害……” “只是算了算人心而已,没你说的那么厉害,其实我也在赌,赌朝堂君臣的人心,真正的鬼从来不会出现在他们眼睛里,而是住在他们的心里。” 东阳抬头疑惑地道:“可是他们眼睛里确实看到鬼了。” “这又是一桩因果,因为他们心里有鬼,所以他们眼中自然便见到鬼了,若换了个一生没做过亏心事的人,哪怕看到鬼,也绝不会做出任何妥协,因为他无愧,所以他无畏。” 东阳垂头沉默,她知道李素指的是什么。 父皇和那些今日能位列朝班的大臣们,这些年来谁能真正做到无愧亦无畏?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六章 风雨过后 经历了风雨,越来越觉得相逢的珍贵。 河滩边,二人静静相拥,仿佛融为一体,天地苍茫,山河壮丽,二人的身影如同入了这萧瑟悲凉的画卷里,经年传世。 千百年后的史书上,或许会记下李素这个人的姓名,然而史官手里的无情笔,可会将今日此时二人相拥的身影也镶刻进史书里? 河边的寒风越来越凛冽,东阳躲在李素的怀里,不禁打了个哆嗦。 李素解开自己的毛氅,将她娇小柔弱的身躯完全包在大氅里,抬头望着灰蒙蒙的天,喃喃道:“要下雪了啊……” 东阳嗯了一声,忽又道:“李素,我今日又是东阳公主了,不再是高家妇。” “我知道。” “你不知道我听到这个消息有多高兴,刚才在府里的时候我就很想笑,放声大笑,可我怕失仪,府里有宦官盯着,任何失仪的举动他都会冒出来说教训斥一番,很讨厌……” 李素叹道:“你现在可以笑,我绝不训斥你。” 东阳果然笑了,刚开始垂着头,闷闷的笑,接着笑声渐渐大了起来,最后变成了仰天大笑,银铃般的笑声洒落河面,留下一片晶莹的波光,粼粼闪闪。 笑声一直不曾停歇,渐渐地,声音变了调,东阳一边笑,眼中的泪水却如溪流般簌簌落下,笑得满面泪痕,喜中带悲。 李素心疼地将她搂紧,心中五味杂陈。 不知笑了多久,东阳渐渐止住了笑,长长呼出一口气,使劲擦了擦眼泪,道:“我刚才的样子是不是很丑?” “不丑。平日你太在乎仪态,今日的你才是真正的你,我很喜欢。” “就会哄我开心。我才不信!赶紧把我刚才的丑样子忘记,忘得干干净净。一丝也不准记起,你要记住的永远是我最美的样子。” “早就忘光了,一点都不记得,真的。”李素很诚恳地道。 东阳自欺般信了,满足地搂着李素,二人又坐在河滩边熟悉的石块上,相拥看着波光粼粼的河水。 “李素,你抱紧我。我好累,想睡……”东阳迷迷糊糊呢喃。 李素抱紧了她,下巴轻轻搁在她的头顶上,闻着她身上传来的一缕清香。 东阳在他怀里睡着了,睡得很香甜。 这段日子以来,东阳无时无刻沉浸在委屈和恐惧中,身子病了,心还在痛着。 今日骤闻高家解除婚约,浑身的压力徒然卸去,整个人有种虚脱后的乏力。她确实太累了,直到此时此刻,她才完全放松下来。安心地躺在李素怀里睡去。 李素搂着她,心情仍然很沉重。 二人见面后根本没提一句未来,他和她都很清楚,高家解除婚约并不代表李世民愿意成全他和她,他和她的未来仍旧很渺茫。 怀里的东阳在睡梦中忽然蹙起了眉,梦呓般喃喃道:“李素,你我今生还有夫妻缘分么?” 李素回过神,强笑道:“只要活着,一定有的。所以我们要好好活着。” 东阳没回应。似乎刚才只是一句无意识的梦话。 过了许久,东阳忽然又道:“李素。我不想当公主了,当公主太累。” 李素垂头疑惑地看着她。 是梦话吗? *********************************************************** 闹鬼事件后。皇家与高家随便找了个台阶,互相解除了婚约,不能算皆大欢喜,只能算皆松了口气。 松这口气没过几天,李世民又做不成安静的老男子了。 向来柔弱温婉逆来顺受的东阳公主,忽然非常正式地向李世民上了一份奏表。 奏表里提到公主府闹鬼,当时吓得她魂飞魄散,后来便落下了病根,身子一日比一日差,将养这些日子丝毫不见起色,东阳公主思及民间盛传的报应一说,遂生对鬼神的敬畏之心,于是决定留发出家为道,一来为父皇祈福积德,消除往日冤债孽业,二来也为了静心养气,调养身子。 所以东阳请求将现在的东阳公主府改建为道观,请拜太史局将仕郎李淳风为师,并请赐道号,从此一心向道,为父皇和天下苍生祈安求福。 这道奏表来得太突然了,李世民怔怔半晌没回神。 十四个儿子,二十一个女儿,东阳是唯一一个以公主身份而入道者。 愤怒,怜惜,再加上一丝淡淡的愧疚,各种情绪在李世民心中反复交织。 宁做道家仙,不做富贵人,东阳……是对朕寒心了么? 手里紧紧攥着东阳的奏表,李世民神情变幻莫测,多年来对她未尽过父亲的责任,她一直在被遗忘的角落,静静地看着别的兄弟姐妹百般争宠讨好,可她从来不愿往他的方向多迈出一步,像一个完完全全的局外人,安静地看着一场与她无关的悲喜。 十多年后,她长大了,出落得亭亭玉立,眉眼间依稀能看到她母亲当年的模样,可她仍旧那么安静,那么柔弱,永远不懂得父皇的恩宠需要自己去争,去抢,这十多年来,李世民几乎忘了这个女儿的存在。 如今情窦初开了,认识了一位温润如玉的少年,他聪明,他油滑,他还有几分少年人不曾有的沧桑和老成,想象他和她并排站在一起的样子,似乎真是郎才女貌,天造一双,可是,李世民终究还是狠心拆散了他们,因为羞恼,因为欺瞒,因为帝王的尊严。 这个对他从来无所求的女儿,唯一只求与钟意的少年共结良缘,可仅仅这个要求仍然被他拒绝了。 看着东阳请求出家为道的奏表,李世民的心莫名痛了一下,为她而痛。 他终于发觉,对东阳来说,自己这个父亲做得完全失败了,失败得根本无法挽回。 有那么一瞬间,李世民甚至有一股成全她和李素的冲动,弥补当年缺失的父爱也好,成全这对有情人也好,甚至可以不为任何目的,只为换得女儿展颜一笑。 然而,冲动真的只有一瞬间,瞬间过后,李世民又恢复了那个冷酷无情心硬如铁的天可汗陛下。 帝王家里,哪里来的“情”? “来人!”李世民朝殿外沉声喝道。 一名宦官佝偻着身子匆匆入殿。 “告诉东阳,她的奏表,……朕准了!”李世民站起身道。 宦官躬身领命。 李世民咬了咬牙,看着静静躺在案上的那份奏表,心中忽生烦躁,抓起奏表狠狠朝阶下一扔,奏表在空中旋转,飞舞,跌落尘埃。(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七章 出家避世 东阳出家为道,开了李唐皇室先河,从大唐立国至今,东阳是第一个出家的公主。 此事在朝中自然引起了一番议论。 背地里说闲话的不少,但在金殿之上,朝臣们皆是歌功颂德,公主殿下为父皇积德祈福而出家,实是至仁至孝之举,当以褒扬。 满殿充斥着赞扬声,然而李世民的脸色却无比阴沉,朝臣们都是有眼力的,见皇帝陛下脸色不对,纷纷住了嘴,不再多说一句。 散了朝,李世民回到寝宫不知何故大发雷霆,门口侍立的宦官被他扔出的花瓶砸破了头,血流了一地,却吓得动也不敢动,一个劲地跪地磕头称罪。 东阳请求出家的奏表李世民已经批了,工部官员领着工匠赶往太平村,开始勘测公主府的环境,考虑如何将这座大宅院改建成一座道观。 批复奏表的第二天,东阳孤身进了宫,除了向父皇谢恩之外,顺便还拜了太史局将仕郎李淳风为师。 李淳风,就是那位传说中无所不知的道士,自幼聪慧好学,博览群书,精通天文,历法,风水,阴阳,是贞观年间最有名的道士,就连李世民做出许多重大决定之前,都会向他卜问吉凶。 拜师礼很正式,东阳换上了崭新的素色百衲道袍,如云般的黑发披散后在头顶挽成一个道髻,用碧玉簪固定住,摇身一变,便是一番绝色道姑的形象,跪在李淳风面前三跪九拜,又在三清像前敬了香,留了名册,造了度牒。 李淳风看着绝色素颜的东阳。心中不由暗叹,其实他很不愿意收这么一位女徒弟的,李淳风精通相术。一眼便看出这位公主殿下尘心未断,眉宇间仍有万千情愫萦绕。凝而不散,与尘缘有着千丝万缕割舍不断的联系,从上表请求出家,到皇帝陛下恩准,整个过程仿佛是玩笑一般,说的人轻松,恩准的人也痛快,一来一往就父女二人赌气似的。 李淳风不由重重叹气。若换了常人敢拿出家入道如此玩笑,早被他画无数个小圈圈咒死了,这哪里是什么出家啊,简直是换了个生活方式情当人生度假了,哪天道姑当腻了,再跟他轻飘飘打声招呼,不干了,还俗了,他还得屁颠屁颠再弄一套还俗的仪式恭送公主殿下回到人间凡尘…… 公主尘缘未断,可未断尘缘的公主也是公主。东阳正式行了拜师礼后,李淳风也不敢拿出师父的架子,客气得差点倒过来给东阳跪下。 拜师礼很完整。但从开始到结束都透着一股别扭,李淳风端坐上首,嗯嗯啊啊念了几句《老子》,并且逐字解说了一遍,勉强算是师父对新收的徒弟训了话。 逐字解说的《老子》也不是漫无章法,里面有讲究。李淳风的父亲李播曾是前隋官员,自号“黄冠子”,因官场不得志,遂弃官而为道士。一生最大的成就便是注释了《老子》,李淳风对东阳念的那几句便是他父亲所注释的内容。 师徒互礼完毕。李淳风沉吟半晌,当即给东阳取了个道号。名曰“玄慧”。 ************************************************************ “李素,东阳公主出家了,你知道吗?” 王直匆匆从长安城赶回太平村,将李素拉到村口的槐树下,急吼吼地问道。 李素淡然看着老槐树冠上寥寥的枯枝,点头道:“不知道,但我隐约能猜到她会做什么。” 王直目瞪口呆:“她出家了你竟不拦着?” 李素苦涩一笑:“她活得太累,出家不失是个办法,若她不出家,仍旧是公主的身份,今后的麻烦一桩接着一桩,每一桩麻烦或许都会要她的命,高家虽然解除了婚约,但她仍是未嫁待字之身,今日想办法对付了高家,明日或许又要对付来求亲的王家,孙家,如此反复,烦不胜烦,难道我们每次都靠装神弄鬼这种把戏对付过去?” 王直闻言,神情若有所思,想了想,终于不甘不愿地承认,眼下的形势来说,东阳出家或许是躲避麻烦最简单有效的法子。 李素叹道:“出了家便不是公主,便跳出五行之外了,从此能换得安宁太平日子,朝臣门阀纵然再想跟皇家攀亲,主意也不会打到一个出家人身上,东阳如此决定不失为自保之法,所以就算我知道她的选择,也不会拦她……” 李素说着,脸上又露出诡异的微笑:“东阳到底不笨,出家都埋下了伏笔,选了道家而不选佛家,选择题做得很对,道家最为随和,进去容易,出来也容易,再加上她的公主身份,可谓自由之极,将来若情势出现转机,我和她之间尚有前缘可续,脱下那身道袍也容易……” 王直沉默片刻,问道:“你和她何时会有转机?” 李素仰望天空,叹道:“我也不知道,这个年头里,皇帝大于天,实力再强终究也无法与他抗衡,可是……终究要有实力啊,如果有一天我强大到他不得不正视我,不得不认真考虑我与东阳的可能性,那时的我,想必比现在强了吧。——我给自己定了个目标,三年吧,三年之后,若我和她没有转机,纵然再冒掉脑袋的风险,我也要人为制造一次转机。” 王直讷讷道:“其实……李素,我和兄长一直都觉得你本就不该是农户家的孩子,真的,你的模样,你的性情,你的本事……你与农户孩子有太大的不一样了,与他们站在一起,无论怎么看你都像是富贵人家出来的王孙公子。” 李素仍然望着天呆呆出神,脸上忽然露出一股意气风发和讥诮嘲讽相交织的矛盾表情。 “我想,我的名字可能会留名史书,而且是浓墨重彩的一笔!说句俗烂到家的话,这都是被人情世情逼出来的。” ………… ………… 公主府进驻了无数工匠,开始对公主府动工。数月之后,这里不再有公主府,而是一座香火缭绕暮鼓晨钟的道观。里面住着的人不再是东阳公主,而是一位名叫“玄慧”的美丽道姑。 府邸仍是那座府邸。人依旧是那个人,一切似乎没变,一切似乎都变了。 公主府改建,东阳暂时回太极宫景淑殿住着,李素只能把想念深埋于心底。 很奇怪啊,和她在一起的这一年里,他和她到底做了什么?为何匆匆一晃,一年便过去了? 生命里走得最急的。永远是最美好的时光。 隆冬时节,当天空飘下第一朵晶莹洁白的雪花时,大棚里的绿菜成熟了。 采摘五十亩绿菜,雇请了村里的闲散劳力数十人,每人每天发三文钱顺便再管一顿饭,壮劳力们跟发了横财似的一个个眉开眼笑,大雪纷飞的寒冷天气里,钻进温暖的大棚半天不愿出来,五十亩绿才短短三天便采摘完了。 小山似的的绿菜堆积在李家前院里,村民们睁大眼睛瞪着它们。尽管早知李家娃子种出了绿菜,可这些真真实实摆在他们面前,仍让大家感到无比吃惊。 黄瓜。昆仑紫瓜,芥菜……各种蔬菜绿油油的,从里到外透着水嫩,与漫天纷飞的大雪交映成一片闻所未闻的矛盾奇观。 李素很大方,来家里看热闹的都给报酬,每人发一把绿菜带回去,都不嫌少,喜滋滋如同捧着祖宗牌位似的往家里跑,大冬天能吃上地里种出来的绿菜。怕是连皇帝陛下都没这待遇,能分到一把已然是莫大的幸福了。 关中人都实诚。不仅容易知足,更懂得惜福。 剩下的绿菜仍在院子里堆得老高。留下一小部分准备给村里乡亲们每家送一点,还有一大部分则做好归类,紫瓜黄瓜什么的分别合拢一堆,叫王直从村里雇了几辆牛车装上绿菜,李素跳上车辕便往长安城里驶去。 头一家不作二人想,必是程家无疑,老流氓对他很照顾,可心眼委实不大,若让他知道第一个不是送的程家,怕是送礼都会送出仇怨来。 反过来一想,所有的名将长辈里面,唯有程咬金对他最为爱护,若真有亲疏之分的话,程咬金无疑是最亲的。 ************************************************************** 雪下得很大,天空一片白茫茫,冰冷的雪粒夹杂着寒风,吹得人睁不开眼。 进城的大路被雪盖了厚厚的一层,路上鲜见行人和马车,这种见鬼的天气里,若没有特别重要的事,大多是不愿出门的,找虐。 李素坐着牛车出了村口便发觉自己在找虐,绿菜哪天都可以送,为何偏选在这个鬼天气里? 既然出了门,也不太好意思打退堂鼓,李素只好硬着头皮,请村里赶牛车的老汉继续赶路,看着老汉眯眼迎着风雪,老脸被冻得通红的样子,李素不忍心,便很痛快地给他再加了五十文钱。 今日进城的这段路特别难走,平坦的大路又湿又滑,牛车在风雪里可谓艰难前行。 平日一个时辰的路程,今日花费了两个多时辰才堪堪看到长安那巍峨高耸的城墙。 进了城,李素让牛车直趋程府,程家家仆通传后,未多时,便见一道魁梧粗壮的身影跳了出来,如同百万军中直取敌将首级一般化作一道黑烟,紧接着李素便觉得自己身子一轻,双脚离地,整个人像一块刚熏好的腊肉,半空里悠悠晃荡…… “哇哈哈哈哈,小混帐多日不见,难为你还记得老夫,快随老夫进来,废话先不说,干三碗酒再与老夫话短长……” 李素被程咬金拎在半空中,熟悉的经历令他索性放弃了挣扎,非常认命地拱起了手,用一种非常缥缈如仙的腾空姿势朝程咬金施礼。 “小子……小子拜见程伯伯,程伯伯有礼了,这个……” “少给老夫来这套酸礼。堂上高坐,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才得俺待见,再弄这种虚招子。老夫把你踹出去!” “是是,程伯伯……”李素态度谦逊。眼见程咬金要把他往前堂里拎去,李素终于不淡定了。 大风雪天里巴巴赶进城,他可不是为了醉生梦死的,程家的酒一沾杯便如同黄粱一梦,弄不好半辈子就这么醉过去了。 “慢,程伯伯且慢!小子……小子今不喝酒了,我是来给伯伯送礼的,看。礼物都备好了,在小子身后……” 李素急忙指着后面的牛车解释,程咬金扭头,发现他身后满载的牛车,终于有了一点兴趣,于是放下李素,慢慢走到牛车前仔细端详。 很奇怪的表情,大冬天里给他送一车绿菜,就算不欣喜若狂吧,至少也该表现得稍微高兴一点。怎么也不该是现在这副犹豫为难的样子…… “这礼物……”程咬金沉吟。 李素愕然:“程伯伯不满意?” “满意倒是满意……”程咬金爱怜的抚了一下他的头顶,笑道:“难得娃子有孝心,只不过……你送礼未免送得太光明正大了。但凡稍稍掩藏一下行迹,今日老夫便悄悄把它宰了,咱们爷俩痛快吃顿牛肉,可你大明大亮赶着它进城,那么多双眼睛见了……这年头吃牛犯律法呢,要吃官司的,唉!” 程咬金说完,非常惋惜不舍地摸了摸拖车那头牛的脑袋,还咂摸咂摸嘴。一副到嘴的牛肉长翅膀飞了的遗憾样子。 “啊?”李素呆住了,这……老流氓把自己的脑电波调到了哪个频道?为何沟通如此困难? “程。程伯伯……小子送您的东西不是牛啊,这牛是来拉车的。车上面的东西才是小子送您的。”李素被吓到了,结结巴巴地解释。 “哦?牛不是送老夫的?”程咬金目光似乎有些失望。 “不是,真不是!”李素无比认真地回答,不能不认真,万一这老流氓性起,真把这头牛吃了,还会连累他一起吃官司。 “哦,看看车上啥东西……”程咬金有点打不起精神,随意地瞄了一眼:“绿菜?哈哈,好个小娃子,果真叫你种出来了,是好事,也是喜事!” 转过身朝府门内忽然大吼了一声:“里面没死的都给老夫滚出来,去把车上的绿菜搬下来,小心点!寒冬腊月的,绿菜可比你们的小命金贵。” 李素放心了,这才是正常人该有的表现,辛苦种了两个月的绿菜,总不能换来一副嫌弃的表情吧? 程咬金端详了一阵,见绿菜长得葱葱郁郁,绿油油水嫩嫩的,看着心中欢喜,于是真正开怀起来,拉着李素便往府里走。 “来人,快给老夫开宴,今日席宴吃绿菜,把那六个不成器的小混帐都叫出来,给李家娃子好好敬几碗酒!” 李素脸都白了,绿菜都搬进门了,咋还喝酒? 深深痛恨自己的不长记性,为何每次都往这龙潭虎穴里闯,而且闯了一次又一次…… 被程咬金强拽着,李素踉踉跄跄不由自己地跨进了程家的门槛,刚往里走了一步,程咬金忽然停住脚步,转过身依依不舍地看着门外的那头牛。 “小娃子,那牛真不是送给老夫的?” 李素飞快且坚定地摇头,这是原则问题,一点不能含糊,含糊了要吃官司的。 程咬金注视他半晌,咧嘴一笑:“莫闹!快说实话,那牛一定也是送老夫的,对不对?” “程伯伯,……真不是。”李素咬着牙,斩钉截铁地道。 *********************************************************** ps:大章。。大章。。。嗯,又懒得分章了。。。 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八章 魔王告诫 程府的酒宴依旧走豪迈奔放路线,程咬金和六个儿子几碗烈酒下肚便开始放浪形骸,嗨得一塌糊涂。 酒后的德行毫无长进,照例又是上演全套,先是仗着酒意跳到院子中间耍斧子,一柄宣花八卦大板斧耍得虎虎生风,鬼见鬼愁,个中套路怕是连耍斧的本人都不大明白,觉着该横扫了便横扫一下,觉着该劈下去了便劈下去,完全即兴表演,架势一拉开,浑身上下全是漏洞,连李素这种对武艺一窍不通的人瞬间都发现了好几处破绽,老程同志这些年南征北战居然还能囫囵活着,看来老程出生时一定被过路的神仙亲过,不然运气不会这么好。 斧子耍过,在六个儿子的满堂喝彩声里,大汗淋漓的程咬金喘了一会气,大手一挥,“继续喝酒”。 第二轮走风雅路线,府里十来名胡姬和乐师鱼贯而出,随着丝竹笙箫之声,胡姬们先在堂中跳起了胡旋舞,跳着跳着,乐声忽然一变,熟悉的秦王破阵乐,很有参与精神的程家老小醉醺醺地加入,程咬金扭摆着笨拙肥硕的屁股率先领舞,六个儿子摇头晃脑嗑了药似的跟在后面乱扭,前堂被程家父子弄得一片狼藉。 李素再次确定,今日来程家送绿菜是个很严重的错误,其实送礼这种事,随便叫个人来便可以了,至少不用像现在这样堆着僵硬的笑脸,眼睛还受罪。 文的武的都嗨过了,程咬金似乎暂时尽了兴,一屁股坐在李素身边,二话不说端起酒碗朝李素嘴里硬灌了一大口,满足地看着李素面红耳赤手刨脚蹬之后,这才开始正常的聊天。 “小娃子。这段日子你麻烦不小,和东阳公主的私情被发现了吧?”程咬金斜眼睨着他。 李素苦笑:“是,小子惹陛下龙颜大怒了。” “嗯。小小年纪,做事不周细。该有此劫……”程咬金眯着眼笑了笑,道:“当初老夫认识你时,恰正是你手刃结社率叔侄,以一己之力保护了东阳公主,当时老夫见你和公主二人的神态不对,便知你二人之间必然发生了什么事,不过呢,老夫看你娃子顺眼。上报陛下时只说是你路遇结社率掳掠公主,遂将你也掳了去,事实上,你那时正和东阳公主幽会吧?” 李素苦笑道:“多谢程伯伯为小子周全,当时小子确实跟东阳在一起,但是……‘幽会’二字也太难听了,只是很单纯的坐在河边说说话而已。” “偏说幽会!”程咬金不满地白他一眼:“做都做了,还怕人说?现在知道脸嫩了,当初搂着公主的时候想啥去了?” 李素立马闭嘴,跟这号人没法讲道理。他说什么便是什么,想在他面前争论个是非曲直,首先要有一副能扛揍的好身体。 程咬金叹了口气。道:“小娃子,纸永远包不住火的,福兮祸之所倚,得意太忘形了终归不是好事,你如今才只半只脚踏进朝堂,便该知朝堂多么凶险了,这次惹的麻烦,对你多少是个教训……” 李素脸色有些阴沉,道:“程伯伯有所不知。小子与东阳发乎情止乎礼,并未做出令天家蒙羞的事。而且小子并非得意忘形,事实上是有人暗中告发……” 程咬金冷哼:“你是想说此事与太子有关。对吗?以往你和太子怎样的恩怨老夫不管,但是这一次,你还真怨不着太子,你自己露出了尾巴,谁见了都难免要拽住大做文章,这次算你运道好,你的敌人原本以为凭你和公主的私情能置你于死地,可他还是低估了你在陛下心中的地位……” 咧嘴露出白牙,程咬金笑道:“你的地位呢,不高也不低,高不过世家门阀,所以对你和公主殿下的私情,陛下根本丝毫没考虑过成全你们,但是地位再低,也比寻常朝臣官吏高得多,此事若换了别的臣子,一刀剁了绝无幸理,但你不一样……陛下和我们这些老将们口口声声夸你是少年英才,这‘少年英才’二字可不是挂在嘴边上的空话,而你也争气,确实干了几桩令人刮目相看的功绩,老夫可以说,只要你犯的不是造反的大罪,无论闯了怎样的祸,陛下都舍不得杀你。” “你的敌人再一次低估了你,所以这次暗算又落了空,小娃子,不得不说,你的运气很不错,三番两次躲过了旁人的暗算,只是啊……敌人每次暗算落空必然不甘心,便会不停的琢磨你,不停的找你的把柄和死穴,当他把你整个人琢磨透了以后,那时,便是你真正的死期了,谁都救不了你。” 李素眼皮狠狠一跳。 不愧是老奸巨滑,程咬金一番话很有道理,敌人每一次失败必然会找原因,学教训,一次又一次吸取了教训后,接下来的暗算可谓是天衣无缝的雷霆一击,到了那时,恐怕便是自己真正的死期了。 “小子想问问程伯伯,您这一生必然也遇到过这样的敌人,您是如何应付的?”李素眨着眼问道。 程咬金仰头灌了一口酒,哈哈笑道:“老夫一辈子活了个稀里糊涂,对谁都是一副直肠性子,不骗你,老夫还真没遇到过如此纠缠不休的敌人,就算有,凭着陛下对老夫的信任,任何阴谋诡计也害不了俺的性命,所以老夫今日还能稳坐高堂喝酒吃肉,活得无比风光,曾经的敌人死的死,跑的跑,活着的没几个了……” 酒意上涌,程咬金的眼睛布满了血丝,看着李素的目光却很认真,道:“你和老夫不一样,我们这些老将是当年跟随陛下打天下的心腹肱股,所以不管犯了什么事陛下都不会取我们的性命,就连李药师,当年被人参劾说他有反意,陛下都不舍得杀他,而你……你年纪太小,根基太薄。下次若被人拿实了把柄,不论是真是假,你都会倒大霉。所以老夫这里劝你一句,要么。想个法子一劳永逸,让你的敌人不敢再害你,要么,远离朝堂是非,躲得远远的,三五年后再回来,自是另一番风景。” 李素垂头沉思半晌,终于站起身朝程咬金长长一揖:“程伯伯句句金玉良言。小子多谢,今日受教了。” “想谢我,莫空口白牙,拿点实在的,门口那头牛……” 李素猛地一拍大腿,打断了程咬金那颗吃货的心:“惨了!小子出门前炉火上炖着汤,忘记关火了……程伯伯,小子告辞,告辞了……” 程咬金黯然叹了口气:“以前拿天色说事好歹透着几分真诚,现如今你的借口真是越来越敷衍了……下次想溜之前多动点心思。想一个不把老夫当蠢货的好借口,明白了吗?” 李素讪讪地笑:“小子有罪,有罪。下次定然想个好借口……” “知道你的绿菜还要送下一家,赶紧滚吧,以后每月给我家送一百斤绿菜,啥都要。” ************************************************************** 逃命似的跑出程府大门,迎面被寒风一吹,李素酒意醒了七分,静静站在门口,脑子里回忆着程咬金刚才的话,不由暗自警醒。 这把岁数以老混蛋形象横行朝野。却仍在朝堂里混得风生水起,说明程咬金绝非真正的老混蛋。相反,他是老狐狸。精得出油的老狐狸。 老狐狸认真说出来的话,李素绝不敢把它当成废话,他很清楚,程咬金认真的时候并不多,一旦认真的,那么,最好把他的话死死记在心里。 程咬金的两个建议令李素沉思不已,都很有道理,对李承乾恐怕暂时做不到一劳永逸,若是远离是非,势必要离开长安,甚至离开关中…… 委实是个艰难的抉择,不知不觉间,长安城和太平村已经有了太多割舍不下的东西,再也不能像刚刚到来时那样潇洒地拍拍屁股便走了。 雪越下越大,朱雀大街被盖了厚厚的一层,脚踩在雪地上发出嘎吱嘎吱的脆响,一脚踩下便没到小腿,每踏一步都有些艰难。 天色还早,李素令老汉赶着牛车,往下一家送绿菜,大冬天的稀罕物,说来也是孝敬老将们的一番孝心,对大唐的皇帝和文臣们,李素始终保持一份戒心,但对程咬金牛进达这些武将,不知怎么回事,还真提不起防备,事实证明老将们也没害过他,确实拿他当子侄看待。 接下来的牛进达和李绩家便轻松愉悦多了,弱不禁风的英俊少年冒着鹅毛大雪,亲自将一筐筐的绿菜送到家门口,人情做大了,老将们感动得眼发红,相比在程家的醉生梦死,牛家和李家很随和,——仍旧吩咐下人准备酒宴,然后端着酒碗一言不发递到面前,反正不灌你,喝不喝看你的诚意,感情深一口闷,不闷就翻脸…… 踉跄而出的李素壁咚在老将家门口吐了又吐,终于发现一个铁一般的事实:如果程咬金不是人的话,大唐的各位名将们同样不是人,两者不是因果关系,而是并列关系,大雪纷飞寒风凛冽,大老远给他们送绿菜,却惨无人道地把他灌得七荤八素才肯放人…… ………… 绿菜送完了,老汉拿着李素赏他的银钱,喜滋滋地赶着牛车回村,李素站在风雪里,眯眼望着远处模糊的太极宫墙,心中泛起浓浓的思念。 她在宫里过得好吗?经历了风急雨骤之后,他和她的彩虹在哪里? 扭过头,李素的眼中闪烁着莫测的光芒,良久,抿了抿唇,抬步朝长安东市走去。 长久以来,应付李承乾的报复和暗算太被动了,今日开始,他要一点一点地将主动权掌握在手里。 有来有往,才能叫“博弈”。 王直仍在东市混得风生水起,如今他的知名度比以往大了很多,李素走进东市,提起王直的名头,商贩路人们纷纷露出敬仰的模样,非常客气地指路,李素不费吹灰之力便找到了王直。 王直行事颇小心,当着外人的面装出不认识李素的样子,只是沉默地独自往一条深巷里走去,李素哂然一笑,慢悠悠地跟着他走。 走到四处无人的偏僻角落里,王直这才笑道:“难得你来看我,有事吗?” “有。”李素从来不与他客套。 “你说,一定办妥。”王直回答得更痛快。 李素想了想,道:“找个面生的人,就是那种将来出了事也牵扯不到你身上的陌生人……” 王直苦着脸:“你又要散播啥流言?” 李素笑道:“不散播流言,这次请他去听曲儿。” “听曲?” “嗯,去太常寺听曲,高大上吧?皇帝陛下和权贵们才有资格去的地方。”(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九章 逛游教坊 太常寺是官衙,是主管礼乐的官衙。 大唐重大的祭天,祭神,祭桑等等活动,皇帝领着一干朝臣又是祷告又是焚表,求老天给个面子的时候,站在远处又是敲钟又是擂鼓,笙箫丝竹奏得热闹无比的,就是太常寺的乐工们。 总的来说,太常寺相当于国家歌舞剧团,不仅掌管朝中重大活动的司乐,还掌管宫中礼乐,李世民某天龙颜大悦,心情甚好,或者宴请某大臣多喝了几杯,于是乘着酒兴大手一挥曰“召舞乐”,数十上百名歌伎舞伎乐师们踩着翩翩的步履入殿,又唱又跳给君臣助兴,当然,绝对比程府那种粗犷的群魔乱舞风格要文雅多了。 这些被李世民挥手召来的歌伎舞伎和乐师们,便属于太常寺所管辖的范围,武德年间,高祖皇帝李渊下旨置内教坊,专司教习舞乐音律,没错,这个时候的所谓“教坊”,不是千年后专供权贵富人狎妓的教坊司,而是正经八百的高雅舞乐,里面的绝色歌伎舞伎除了皇帝,谁敢趁着酒兴朝她们伸一根手指头,保证会被剁了爪子扔进大牢,皇帝陛下锅里的东西,不是谁都能动的。 重大活动不是每天都有,所以太常寺里的歌伎舞伎乐师们大部分时候处于闲散状态,然而,吃国家的俸禄是不可能让他们真正悠闲的,于是闲散之时便是无休止的排练歌舞新曲。 李素要进太常寺不太容易,毕竟是国家歌舞剧团,不是小小的县子想进就能进的。 领着王直在太常寺外转悠了半天,发现门口的将士没有让他们进去的意思后,李素眨了眨眼,转身又直奔程府。 这个时候便不得不动用纨绔子弟的能量了。 长安城里总有这么一帮人。他们不事生产,不爱劳动,整天不是骑马游猎就是惹是生非。托父辈祖辈的福,这群大唐和谐社会不稳定因素居然人人都被封了官。虽然只是那种不当权的闲散虚衔。 一天之内进两次程府不仅要鼓足勇气,而且还要克服不小的心理障碍,毕竟谁都不知道里面忽然蹦出个什么东西拎着自己的衣领来一长串的“哇哈哈哈哈”。 李素的运气不错,程咬金或许今日招待他时喝了不少酒,现在已睡下了,于是李素赶紧托家仆将程处默叫出来。 听说去太常寺听曲,程处默顿时露出很嫌弃的表情:“那里的女人又不能碰,干坐在里面有甚意思?” 很显然。在程处默的人生里,有没有娱乐性的标准是能不能碰女人。 李素叹道:“程兄,你就不能坐怀不乱一次么?” “贤弟莫闹……太常寺的歌伎舞伎连碰都不能碰,更别说坐怀里了,完全不可能的事……” 说完程处默还万分遗憾地咂咂嘴:“里面的女人个个都绰约得很啊,可惜了……” 李素的脸也有点黑了:“程兄,你也莫闹……单纯听个曲行吗?听完后我请你去青楼,那里的女人想咋碰咋碰。” 程处默大吃一惊,抬手便抚上李素的额头:“兄弟你咋了?你病得不轻啊……以前你可是一毛不拔的,今咋这么大方请客了?孙老神仙昨日恰好云游回长安。我带你去看看……” 李素忽然发觉今日找错了人,找段家的,房家的纨绔都比找程处默理想得多。至少不用说这么多废话,也不必气个半死。 ************************************************************* 事实证明程处默虽然罗嗦,但办事效率还是很不错的,除了太极宫,全长安基本没有能挡住他们的地方,任何地方都是一副横冲直闯的跋扈样子。 进太常寺对寻常百姓来说太难,对程处默来说却再简单不过了,到了太常寺门口,非常嚣张地指着守门的将士。命他们将太常博士请出来。 太常博士是太常寺独有的官职,自正卿。少卿和寺丞而下便是太常博士,主管音律和歌舞。差不多相当于苦命的歌伎舞伎练歌练舞时,旁边站一个抡鞭子的人,谁练得不好便是一通鞭子抽过去,太常博士的职权大抵如是,其讨厌程度相当于火器局的杨砚。 迎出门的太常博士姓刘,名方仲,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身形略瘦,长得……很不好形容,眼小鼻大嘴阔,一双疏散的眉毛以一种奇异的角度往上扬着,面相看起来很凶,然而面对卢国公长子,刘方仲却露出非常和煦的笑容,配合他那双凶恶的眉毛,那模样……简直看不下去。 程处默与刘方仲显然认识,见刘方仲迎上前,程处默指了指李素,道:“这是我兄弟,泾阳县子李素……还有这位,也是我兄弟,王直。” 刘方仲面朝李素和王直,马上露出一个很夸张的久仰表情,也不知是真是假。 “听好了,今我兄弟兴致不错,想进你那破寺里逛一逛,今给你个面子,酒菜就不必备了,我们兄弟进去看一圈便走。” 刘方仲一呆:“破……破寺……” 程处默很不客气地将他肩膀一推:“磨蹭啥,快点,里面的姑娘亲不得抱不得摸不得,不知有啥好看的,也就我兄弟有雅兴,换了小爷我,请我一百次也不来。” 刘方仲苦笑着将三人请进太常寺内,有了刘博士领路,守门的将士倒也不敢阻拦了。 太常寺占地不小,虽是掌管音律的地方,但它的职权远远不止音律,一应跟礼乐有关的东西它都管,进去后便是一个空旷的大院子,许多穿着青衣的杂役在院子里扫着雪,刘方仲很热情,领着三人往里走,顺便还临时充当导游角色。 院子左边是太卜署。举凡国朝大事需要占卜问吉凶的时候,里面的官员便要应召进宫,右边是禀牺署。简单的说,国朝祭祀时用的三牲六畜归他们管。往前走是中堂,绕过中堂再往里走,左右两边分别是太乐署和鼓吹署,顾名思义,这里便是音律歌舞的部分了。 经刘方仲介绍后李素才知道,原来这个年代里的音乐大抵也分高雅和通俗两类的,而且分工很明确,太乐署和鼓吹署便是负责高雅的那部分。所以国家祭祀等重大活动时,便由他们出面进行演奏和歌舞,每一种乐器,每一个舞蹈动作都是严格训练而成,容不得半点差错,这年头的人太迷信,一旦在祭祀活动上出现错误,便意味着对国家不吉,出错的人是要被治罪的。 至于通俗的,便是传说中的内教坊了。李世民宫里宴客或者他自己饮酒作乐时,宣召歌舞助兴的便是内教坊所属,这个属于相对不太严肃的。因为偶尔李世民喝得兴起还会亲自下场与歌舞伎们互动,至于有没有吃豆腐揩油等等举动,实不可考。 听着刘方仲滔滔不绝的介绍,李素一边走一边微笑,眼中的神采却透着几分古怪。 从太乐署和鼓吹署中间的庭院里穿行而过,四人便听到前方传来隐约的丝竹声。 李素忽然笑道:“天寒地冻的,内教坊还有人排演么?” 刘方仲咧嘴:“说来歌舞伎和乐师们都是下苦人,若欲精于业,哪里顾得天气。都是为陛下助兴而活的娱色之辈,若不练好歌舞。扫了陛下的兴致,那就该死了。” “刘博士可否领我等去内教坊看看?” 刘方仲犹豫了一下。见程处默神色不善,咬了咬牙,点头答应了。 内教坊排演的地方在一间宽敞明亮的大殿内,说是大殿,实则四面无墙,倒有点像一个放大版的亭子,殿内实木地板上涂着清漆,李素等人走近后,便听到各种乐器演奏的声音,琵琶,筝,箜篌,笙箫等等,随着悦耳的音乐在殿中翩翩起舞的,是一群穿着高腰宫装的美丽舞伎,不得不说,这里的姑娘确实比外面青楼的漂亮许多,此时连李素都忍不住生出和程处默一样的遗憾,只能看不能用,实在是浪费了美色。 再看程处默和王直二人,此刻表情呆滞,两眼放光,一脸色相地盯着殿内的舞伎们,这副模样足以令世上任何正人君子毫不犹豫地与他们割袍绝交。 李素却和他们不一样,目光投向殿内时,注意力直接越过了那些绝色的舞伎们,却在殿内角落的一班乐师们身上挨着个的打量起来。 从那些弹琵琶的,吹箫的,抚筝的乐师们脸一一巡梭而过,仿佛在寻找着什么。 扫视良久,李素眉头渐渐皱了起来,不由有些怀疑自己前世的记忆,难道……自己记错了? 李素不死心地第二次寻找,亏得他视力不错,隔得老远还能勉强看清那些乐师们脸上的模样。 第二次仍旧没结果,李素的神情越来越失望,然而却还是不死心,继续第三次寻找。 终于,第五次寻找时,李素发现一位敲编钟的中年乐师身后站着一位清秀英俊的少年,少年眉清目秀,面若桃李,虽然不言不笑,却透出一股淡淡的妩媚气质,标准的男生女相。 李素眼皮猛然一跳。 这位少年的模样……似乎与史书所记载的很吻合啊。 静静站在殿外,聆听着悦耳的音律,李素闭着眼,仿佛倾听着仙音天籁般,露出享受的表情,看得身旁的程处默和王直一阵恶寒。 良久,当殿内的音律暂告一段落时,李素终于睁开眼,轻轻抚掌笑道:“不愧是太常寺调教的歌舞和音律,果然名不虚传,今日得闻,三生有幸矣。” 刘方仲面带得色,却非常矜持地笑了笑。 忽然,李素故意咦了一声,指着敲编钟的乐师身后那位清秀英俊少年,道:“那位乐师相貌竟生得如此绝色,他……是男是女?” 刘方仲顺着他的手指望去,然后哂然一笑:“那个不是乐师,是乐童,跟着师傅学编钟,还没资格上场呢,李县子莫看他生得女相,却是不折不扣的男儿身,此子年方十五,自小双亲俱失没有名姓,寺丞大人为他取了个贱名,名曰‘称心’。” *********************************************************** ps:还有一更。。。的我,怎么看怎么萌—萌—哒—~! 求月票让我一直萌下去。。。(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章 醉翁之意 李素的眼睛终于亮了,费尽心机进太常寺,一路走来对那些他毫无兴趣的建筑和署衙装出很有兴致的样子,还要委屈自己这双听惯了流行歌的耳朵,强迫去听那些分明难听得要命的笙箫琵琶音律,不仅如此,还非得装出一副陶醉其中的样子…… 干出这么多违心的事,李素的目的就是那位隔着老远的妩媚少年,——称心。 今进太常寺就是为了找他,这个名叫称心的男子,将是他未来一颗很重要的棋子,也是他即将主动在这凶险的棋盘上落下的第一子。 “原来叫称心啊……”李素面不改色地眯着眼称赞:“好名字!人美,名字也美,可惜是男儿身。” 说完李素已飞快转过脸,不再对称心投以任何关注,反而和程处默王直的表情一样,色眯眯地盯着殿内那些绝色舞伎的翩翩舞姿出神,虽然没照镜子,但李素很清楚自己现在的表情很恶心,太低俗了,然而却不得不这样做,不能让任何人怀疑他对那个称心太在意。 刘方仲老老实实陪着三人站在殿外不敢离开,这三位的表情太色了,刘方仲担心自己稍不留神,他们三双色手怕是会摸上去,那可就出大事了。 然而作为主人,面对三位色眯眯的客人,总要说点什么,不然也太尴尬了。 于是刘方仲又开始滔滔不绝的给三只色狼科普,完全不觉得如此妙曼的音律和舞姿里夹杂着他的罗嗦是多么的讨厌。 经过刘方仲罗嗦的介绍后,李素才知道,原来内教坊里的歌伎舞伎也分等级高低的,人生真是处处充满了打怪升级啊。 原来在这内教坊里,姿色和艺技普通寻常的歌舞伎。一般被称为“官人”,没错,“官人”这个词最早是对歌舞伎的称呼。而姿色和艺技更高一点的歌舞伎,则被称为“内人”或“前头人”。高级女艺人成了内人,贵圈真乱。 约莫站了一柱香时辰,随着各种嘈杂的乐声渐渐减弱停歇,殿内舞伎们的最后一个动作也终于停滞不动,然后列着队翩翩退下,这段不知名的舞算是排演完毕。 程处默和王直意犹未尽地咂咂嘴,李素原本因为怕被怀疑而装作看舞伎,然而他毕竟是男人。绝色舞伎退下后,他也怅然若失地叹了口气,太入戏了。 歌舞看完了,观众也该识相走人了,李素达到了目的,这地方他没兴趣再待下去,于是适时提出离开。 刘方仲大松了口气,陪这三位爷并不轻松,大家都是男人,男人在看着这些绝色舞伎时心里在想什么。他比谁都清楚,刚才若这位程小公爷看得性起,冲进殿里大摸特摸。小公爷固然闯了大祸,他这位太常博士也跑不了,因为人是他带进来的。 脸上堆着和煦如春风般的微笑,态度愈发跟送瘟神一样毕恭毕敬,而且丝毫没有欢迎下次再光临的意思。 走出太常寺,与刘方仲拱手作别后,李素三人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雪慢慢往回走。 拍了拍程处默的肩,李素很诚恳地道:“今日多谢程兄,让小弟我开了一番眼界。天色不早,你我兄弟来日再聚。” 说完李素扯着王直往城门走去。齐没小腿的雪地上,王直被李素扯得踉踉跄跄。而李素却健步如飞,逃命似的跑远了。 程处默独自站在大雪中,呆呆看着李素的背影,许久后,忽然重重一拍大腿,一脸受骗上当的表情:“哎,说好了请我去青楼的呢?” ************************************************************** 步子迈大了容易扯着蛋,但是……省钱啊。 李素很庆幸,趁着程处默没回神,刚才小跑这一阵少说给自己省了二十两银饼。 和王直二人走在铺满了白雪的路上,风雪里的城门似乎很迷蒙,很遥远,有种看不透人生的文艺鸡汤感觉。 二人弓着身子,顶着风雪走得很艰难,扭头互视一眼,发现彼此脸上被寒风吹得红通通一片。 风雪实在太大了,二人不得不找了个偏僻的巷道暂避,双手环臂而抱,不停朝手心呵着热气,巷子里重重跺脚,原地跑,试图让身子暖和一些。 “李素,我还是没想明白,今日你带我去太常寺到底为了啥?真去听曲啊?”王直憋了一肚子的问题终于开始发问了。 李素看了他一眼,决定让自己换上一副谆谆善诱的嘴脸,毕竟王直如今在东市独当一面,需要培养他独立思考的好习惯。 “除了听曲,你记不记得刚才我在太常寺里还干了什么?” “问东问西……” “还有呢?”李素的耐心快耗尽了。 王直想了想,接着露出很鄙视的表情:“还有就是眼睛眨都不眨的看着舞伎,当时你的样子好难看……” 很好,耐心值血槽已空,李素飞起一脚狠狠踹上王直的屁股。 “那个乐童啊,名叫称心的乐童啊!”李素压低了声音怒道。 王直恍然:“原来你进太常寺是为了他?” 沉默片刻,王直看李素的眼神越来越古怪。 李素忍不住了,这种人不踹对不起自己的美腿。 一记美腿甩过去,将王直再次踹得一趔趄,李素阴沉着脸道:“再拿这种眼神看我,莫怪我翻脸!今日我确为那个称心而来,刚才你也见过他的模样了,还记得住吗?” 王直仔细回忆了一下,点头:“能记住,那家伙长得太怪了,比女人还美,想忘都难。” “好好记住他的模样,千万别忘记,然后找个与你毫无牵扯的人,朝今日那位刘博士多使银钱,几百贯也好,几千贯也好,使劲砸下去,争取暗中将称心买下来,从此你找的那个人便是称心的新主人,而称心的生死,便掌握在那个人手里,也就是你我的手里……” 王直半晌没回应,垂头掰着手指,开始仔细计算李素刚才这番话里复杂的人物关系…… 李素重重叹气,面对一个脑袋硬件软件都急待升级的发小兄弟,该怎么办啊…… “找个不相关又靠得住的人,使银钱把称心买下来,这回该懂了吧?” 王直顿时秒懂,急忙点头,蠢萌蠢萌的样子。(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一章 打通关节 王直办事李素信得过,事实上李素几次从凶险中脱身使的计策,都是王直在暗中帮忙执行,从没办砸过。 曾经的发小兄弟在长安东市厮混多日,终日被那些闲汉们高高捧着,如今的王直已多了几分成熟的味道,只是这股成熟的味道有点怪异,夹杂着几分圆滑和江湖气,脸沉下来时确实有点不怒而威的气势,俨然已是江湖大哥的派头。 或许只有在李素面前,王直才表现得和以往一样憨憨傻傻的样子。 “人好找,前些日子我认识一个江南道的商人,来长安做瓷器买卖,刚进长安城人生地不熟,所以做人很小心,见谁都点头哈腰的,见到番邦胡商都是一副奴颜婢膝的样子,特别讨厌,被巡街的武侯看见了,二话不说一通揍,骂他丢了咱大唐人的脸,以后别想在长安做买卖,见一次揍一次,商人也正逢霉运,挨了揍不说,回去后发现货仓走了水,上千件瓷器熏的熏,砸的砸,全毁光了,商人哭得不行,扯了根绳子要上吊,结果被我撞着了,便救了下来,又借了他一百贯当本钱,来日他若能东山再起便还我,若不能便算了,情当是交了个朋友……” 李素脸颊狠狠抽搐了一下,想踹他,但还是忍住了。 好吧,其实王直的做法没错,如今大唐民风很纯朴,很少听说有狼心狗肺之辈,帮助落了难的人,差不多算是他的再生父母,恩情大得没边了。 王直接着道:“商人收了钱,哭着给我磕了三个头,说此恩如同再造,他这条命从此算是卖给我了……” 王直刻意压低了声音道:“我与这商人相识。从无第三个人知道,所以若要将那称心买出来,由他出面最合适不过。” 李素点头:“不错。由他出面也好,记住了。称心这个人对我很重要,你马上让那商人出面,用钱打通关节,此事我不能露面,所以,遇到任何困难,只能用钱开路,除此别无他法。” 王直点头应了。 仰头看看天色。风雪已小了些,天空仍然灰蒙蒙的一片,大雪洋洋洒洒从天而落,悄无声息地盖住世上一切丑陋和阴暗。 王直仍回东市厮混,李素独自一人走在清冷无人的大街上。 天冷得邪性,离城门关闭还有一个多时辰,可街上却一个人都没有,连巡街的武侯似乎都有些懈怠,不知躲在哪个角落里避雪取暖。 李素朝城门方向走了几步后,脚步忽然顿住。接着转过身,朝太极宫走去。 太极宫前的广场上仍旧戒备森严,李素远远站在广场的边沿。静静注视着风雪里的巍峨宫墙,还有一队队执戟按剑的禁宫卫士。 东阳住进宫里了,不知住在哪座殿宇里,不知过得好不好,一个正当芳华的女子,却不得不出家做了道姑,需要承受多么大的委屈和痛苦? 风雪人独立,李素抿着唇,望着灰色天空里的皇城。不知在想什么。 呆呆站了许久,直到身躯被冻得麻木了。李素才怅然叹口气往回走。 或许,来到这个豪迈奔放的年代是他的幸运。可是那些风云霸业与他何干?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他想要的,只是一个心爱的女人而已。 ************************************************************* 商人姓宋,名公羊,江南岳州人,长得白白胖胖很憨厚,有点像魏王李泰,从古至今,似乎胖子都长得很憨厚,一眼看上去很好欺负的样子,不同的是,魏王长得再可笑,因为他的皇子身份,没人敢欺负他,欺负他的人如今都种在土里,等待春天发芽……而这位宋公羊兄,却真的经常被人欺负。 宋公羊的性格是典型的商人,一脸和气生财的模样,哪怕耳光扇他脸上,他的笑容也不会有丝毫变化,目光里透出一股把你当骨肉亲人看待的真挚之情,话里话外全是为你着想,不像别的商人那样把自己的货夸得天花乱坠,相反,宋公羊做买卖看起来很实诚,首先他便很诚实地把自己的货有什么缺点,哪些不足,价格质量与别家店铺相比好在哪里,差在哪里等等一五一十坦白得一塌糊涂,然后告诉你,同样的货,你买了我的,会得到怎样的优势或弊端…… 完完全全站在顾客的立场上,把整个业界里面好的坏的全抖落出来,和煦的微笑,温暖如春风般的言语,中间夹杂着几句“别买这种,这种太贵,我用来糊弄外人”的自家人亲昵语气,顾客稀里糊涂的便被宋公羊哄得乖乖掏钱,拎着货物走到街上才赫然发觉自己钱没了,手里多了一件完全没用处的破烂货…… 真正的商人有一种奇异的魔力,像催眠师一样把顾客完全催眠,然后用无比魅惑的语气哄着顾客掏钱,再傻傻拎着一件完全用不着商品回家。 宋公羊就有这种本事。 抛开人与人之间的情分不论,就事论事来说,王直救了宋公羊绝对是一本万利的投资,宋公羊这种人只要还有口气,这辈子注定财源滚滚,王直救了他的命,相当于给一棵快蔫死的摇钱树施了肥,缺钱时摇一摇,再摇一摇…… 此刻宋公羊便心甘情愿在为王直做事,做一件很古怪的事。 在王直的安排下,太常寺官衙外,宋公羊与太常博士刘方仲有了一次“偶遇”,这实在是一次美丽的邂逅。 偶遇的借口很多,从不小心撞到肩,到“我见大人骨骼精奇”之类的,虚伪却实用,以宋公羊舌灿莲花的商人本事,从初识发展到至交好友大约只需要一柱香时辰,如果再多半柱香的话,刘方仲很可能会与宋公羊斩鸡头烧黄纸。 偶遇不如相请。宋公羊很自然便将刘方仲领到了酒楼,一通吃喝下来,若非宋公羊的商人身份。刘方仲真有跟他拜把子的冲动了,当然。主要原因是那顿酒宴后,刘方仲发现自己的家产莫名其妙增值了,增值得不多,二百两银饼而已,足够在长安城繁华坊间买下一栋宽敞的宅院了。 接下来的发展便顺理成章,第二天,刘方仲请宋公羊进太常寺看歌舞,然后宋公羊便看到了那位清秀弱受少年称心。顿时惊为天人,表情很夸张。 刘方仲闻弦歌而知雅意,于是宋公羊与称心单独见了一面。 称心个头不高,身形很瘦弱,以关中人的审美眼光看去,此人明显营养不良,一阵风便能吹跑,全身上下唯一的亮点大抵只有他那张风情万种的脸了。 “小人称心,拜见堂上尊长。”称心提前受了刘方仲的叮嘱,对宋公羊很恭敬。进门便盈盈下拜。 施礼过后,称心抬起头直视宋公羊,方才隔远了其实没看清。近前一看,宋公羊那颗脂肪过剩的心怦然一跳。 好一张妩媚精致的脸! 如春半桃花,又如出水芙蓉,清丽而又带着几许妖娆之气,两种矛盾的气质在他身上巧妙地融合在一起,仿若浑然天成,艳光四射。 宋公羊暗暗叹息,这小子……分明是投错了胎啊。 像宋公羊这种直得不能再直的胖子,此刻见了称心也忍不住想弯一下了。难怪王贤弟背后那位大人物拐弯抹角想把称心赎出来,可惜了这朵粉嫩嫩的小雏菊…… ************************************************************** 公主府仍在改建。工部遣了数百工匠日夜赶工,外表上看去。似乎与以前的公主府没什么不同,直到有一天,一辆马车运来了两座一丈高的大香炉,并排立在曾经的公主府大门前,令整个府邸气氛全变,终于像一座道观了。 对于公主府改成道观,李素的心情不好也不坏,或许,这是必然的结果,但它绝不是最终的结果,他和东阳才十六七岁,未来人生仍有无限可能。 东阳住进宫里不得一见,李素恢复了以往无聊的日子,经常独自在熟悉的河滩边坐一坐,一个下午过去,活动一下被冻得发木的手脚,然后再独自回家。 偶尔也去大棚里看看,大棚绿菜不分季节,种完一季又一季,掰掰手指算了算,长安城里认识的权贵家该送的都送了,连李素都忍不住想给自己点个赞,这个人情送得太实在了,大冬天的绿菜送到各家权贵门口,简直就跟送了一车黄金一般珍贵。 然而,绿菜送来送去,唯独没送李世民。 自从与东阳的私情事发后,李素与李世民的关系瞬间降到了冰点,虽然事发后二人一直没见过面,但彼此之间无端多了几分一触即发的火药味,李世民盛怒之下将李素关了禁闭,再将东阳许给高家,再莫名其妙把他放出来,最后又向鬼神妥协不得不解除与高家的亲事…… 一桩桩一件件事情发生,李素在一旁冷冷看着,李世民死活也没想到,整件事情从开始到结束,背后一直有一双无形的黑手存在,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借来鬼神之力,生生愚弄了满殿君臣,以一己之力将一个解不开的死局全然扭转。 其实事情发展到今日,李素和李世民的暗斗结果只是两败俱伤,而君臣之间的关系,却不尴不尬地僵持到今日。 事发后李素便没再去过火器局,李世民不知出于何种考虑,盛怒之下没杀他没打他,连官爵都没撤免,可是李素却自我放逐了。 没错,懒人就是这么任性,当然,对外宣称则是“闭门思过”。 ………… 寒冬大雪天对李素来说也有一番情调,闲人总会想出各种法子让自己过得舒服。 当初盖新房时特意修的大浴池和桑拿干蒸室终于派上了用场。 家里的杂役遭了罪,一桶又一桶滚烫的热水倒进干净的浴池里,倒完热水再兑冷水,直到水温合适后,李素挥退了下人,脱得精光跳进大池子里,将头靠在池子边,发出舒服的叹息声。 浴室内弥漫着缭绕氤氲的雾气,如同在仙境里遨游,池内水面上浮着一块特制的方形木托盘,托盘上载着一小壶烈酒和一个小小的酒杯。 给自己斟满酒,然后一饮而尽,抿着唇体会那股火一般的热流从喉咙一直蔓延到四肢百骸,通体舒坦。 拧了一块热巾,仰头蒙在自己的脸上,李素舒服得直犯困。 接下来该想个什么法子,让东阳和自己见一面,他和她这辈子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且李素打定了主意,这条路一定要一起走,所以东阳哪怕当了道姑也无所谓,李素只认准了这个女人,就算此生彼此没有任何名分,他和她都不能分开。 所以说,“无聊生祸患”这句俗话还是很有道理的,大唐贞观年间人人勤奋自强,为大唐帝国主义的强盛添砖加瓦,尽自己最大一份努力的时候,有一个人舒服躺在大浴池子里,却满脑子打着如何拐骗当今皇帝的女儿的主意…… ………… 坏主意没来得及想明白,李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从佛家禅理上来说,也算是李素的报应。 就在李素舒服躺在浴池里算计的时候,浴室外厚重的门帘忽然被人蛮横地掀开,一股刺骨的寒风呼呼地灌了进来,光溜溜泡在池子里的李素冷得一哆嗦,家里哪个杀才敢随意乱闯,今必须立个威。 李素马上扭过头,充满怒意地瞪着门外。 门帘掀开了,却先闻声。 一道浑厚威严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嗬,这浑小子真没亏待自己,朕的太极宫亦未曾如此奢逸,来人,给朕宽衣,朕也进去泡一泡。” *********************************************************** ps:明天有事出门,今晚要早点睡,就一更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二章 坦诚相对(上) 听声音便知外面的人是谁了。 李素惊讶地睁大了眼睛瞪着门外,良久,门外进来一个脱得赤条条的大男人,四十多岁了,身材保养得很不错,胸前两块大胸肌一颤一颤的,两只胳膊上的腱子肉虬结高隆,唯一的败笔是肚子微微有些发福。 李世民神情很坦然,完全无视池子里发呆的李素,仿佛走进了自己家一样,见到满池的热水不由两眼一亮,活动了一下手脚便腾空而起,扑通一声跳进了大池子里,溅了李素一脸水。 跳进池子后,李世民和李素刚才的反应一样,发出一声舒服的叹息,双手捧了把热水往自己脸上淋了一把,然后他又看见了池子边木托盘里的酒,当下毫不客气地将酒取过来,也不斟杯,径自抄起曲嘴银壶朝自己嘴里大灌一口,烈酒入喉,李世民的脸迅速泛起微红,抿唇瞪眼回味了片刻,终于发出一阵畅快的大笑:“痛快!这才叫过日子!” 相比李世民的痛快,李素却快崩溃了。 有洁癖的人是绝对无法忍受跟别人同泡一池水的,哪怕池子里的“别人”是当今皇帝也不行。 皇帝就不脏了吗?皇帝身上也有许多细菌好不好?后宫女人那么多,说不定身上还带着妇科炎症以及各种白带异常姨妈不调…… 李世民泡在池子里享受时,李素终于回过神,触了电似的整个人光溜溜地从热水里跳了起来,谁知池底太光滑,李素脚下不稳,顿时失去重心滑倒,扑通一下脑袋栽进池水里,手刨脚蹬扑腾了许久才挣扎着站起身。 “陛……陛下。臣,臣……那个啥……”李素受了精神刺激,脑子有点乱。语无伦次连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什么。 李世民懒洋洋睁开眼,语气有些不满:“好好在水里泡着。乱扑腾个啥?” “是是是……”李素站在池子里迟疑了一下,犹豫是在池子里跟李世民先见过礼还是跳出这充满了各种细菌的池水再行礼。 犹豫只有一眨眼,李素便飞快做了决定,先跳出去再说,现在这情况自己等于站在臭水沟里,太脏了…… “陛下,呃……陛下乃真龙天子,今日真龙跳进臣的池子里便是龙游大海。陛下您慢慢游着,尽兴便好,臣先告退……” 李素说完便光着屁股,一条白大腿搭上池子边沿准备爬出去。 池子另一头泡着的李世民闭着眼,慢悠悠地道:“给朕站住,敢爬出去朕便叫门外武士将你光着屁股扔进大雪堆里,你信不?” “信。” 李素认命地缩回了池子,仰天悲叹口气,刚才见自家浴池各种顺眼各种舒服,此刻屋内缓缓升腾的氤氲雾气在他眼里全变成了绿色的毒气。熏得他整张脸都绿了。 当然,更让他不顺眼的是池子里莫名多出来的这个人,偏偏这个人他却惹不起。 一老一小二人就这样静静泡在池子里。两两相对无言。 扯过浮在水面的木托盘,李世民朝他扬了扬眉,示意他喝酒。 李素抿着唇,飞快摇头。 他没忘记,刚才李世民跳进来后对着壶嘴直接灌了一口酒,也就是说……酒壶已经脏了。 “臣在家滴酒不沾。”李素谦逊地道。 李世民闭着眼缓缓道:“好,滴酒不沾的人沐浴时竟也不忘放一壶酒在水上,你编鬼话越来越敷衍了……” 李素脸上闪过一丝讪然,于是赶紧又编了一句不太敷衍的鬼话:“……陛下来之前。臣已不胜酒力。” 李世民懒得跟他计较,只是冷冷一哼。抄起酒壶又灌了一大口酒,然后发出冗长的叹息声。 “朕以前来过你家。却看得不仔细,隆冬时节泡在这大池子里,果真无比痛快,回宫后朕也叫匠人照你家原样,在甘露殿后砌一个池子,每日批阅完奏疏后跳进去泡一泡,当真如同神仙般舒坦自在……”李世民懒洋洋的眼睛终于睁开,淡淡地看着李素,道:“浑小子,你家从那些稀奇古怪的所谓‘椅子’,到这个大池子,再想想你以前做出来那些乱七八糟的玩意,什么白酒,香水,绿菜……” 眼角余光朝李素一瞥,带着几分鄙视的味道,李世民接着道:“……朕算看出来了,你这家伙就是个安于享乐不思进取的懒人,日子怎么舒服怎么过,而且整日琢磨的心思,也是怎样让自己过得更舒服更安逸,哼,上天赐你绝世才华,你却将它用来浪费在这等骄奢淫逸的事情上,简直亵渎了老天的一片美意……” 见李世民越说越难听,李素忍不住辩白道:“陛下,臣对社稷也很用心的,以前献的推恩策,还有火药震天雷,还有马蹄铁,流水生产法……等等。” 李世民冷笑,望向他的目光愈发鄙夷:“你这叫对社稷用心吗?你这分明是顺手,‘顺手’你懂吗?闲得无聊了觉得对不起朕发的俸禄,于是马马虎虎弄点对社稷有用的东西出来当是交差,以你的才华若真一心扑在社稷上,十年以后,你还只有二十多岁的年纪,朕可断言那时你已是名满天下的砥柱之臣,国之栋梁矣,朕百年之后,你必将是朕的托孤重臣,而如今,你看看你的心思都用在什么地方了!” 说着李世民一脸“你堕落了”的指责表情,抬手指着屋子里的摆设,以及屋内北侧另外一扇虚掩着的门…… “咦?那扇门里还有什么骄奢淫逸之物?” 李素茫然眨眼,有点不适应皇帝陛下跳跃的思维。 “回话!摆出一副傻样子便以为朕真当你傻了?”李世民不满地加重了语气。 “啊!那扇门……那扇门里是桑拿干蒸室。”李素赶紧回道。 “何谓‘桑拿’?” “就是泡过澡的人进去蒸,像蒸馒头一样……” “走,去试试。” 李世民顿时来了兴致,哗啦一下光溜溜从池子里站起来,皇帝陛下的*真是亮瞎了李素的狗眼…… 李世民没理他,径自出了池子。光着屁股朝桑拿室里走去。 李素急忙从池子里跳出来,看着那一池被别人泡过的水,嫌弃地撇了撇嘴。 等李世民走后。一定要跳进开水里消毒,不然活不成了。 ************************************************************** 桑拿室很简陋。一排木板凳,中间一个铁架子,家仆在室外用炭火将卵石烧得通红后端进来放进架子里,往通红的石块上淋一瓢水,白色的雾气哧地往上乱窜,屋子里的温度顿时高了起来。 “啊呀!热!舒服!”李世民发出赞叹声,喜滋滋地闭上眼享受起来,浑然忘了刚才还在责骂李素“骄奢淫逸”。 见李世民闭上眼。李素才敢偷偷横他一眼,报复似的往石块上又淋了两瓢水,这下屋子里的温度猛然上窜,二人身上顿时汗出如浆。 拿块热巾朝身上擦了几下,李世民似乎并不介意李素的报复,仍旧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你啊,果真是个会享福的,这个桑,嗯,桑什么?” 李素赶紧道:“桑拿室。” “对。桑拿室,回头画个图纸,把秘方交给朕。回去后太极宫里也原样造一个……”李世民说着忽然露出一丝古怪的微笑:“前隋义宁元年,朕与父皇晋阳起兵反隋,仅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朕和父皇便亲手推翻了隋杨,建了一个气象万千的新朝,从义宁元年算起,到如今贞观十一年,整整二十年了,打江山时朕奋而忘死。守江山时朕励精图治,如今治下偌大的疆土。官廉民乐,万邦来朝。盛世之始也,李素你说,朕……是否也该享几天清福了?” 李素怔了片刻,刚才那一大通话绕到这里,总算明白了李世民的意思。 从起兵反隋到大唐立国,从玄武门夺嫡到如今国泰民安,这二十年成就非凡,终于令这位天可汗陛下滋生了自满的情绪,简单的说,他生于忧患,现在想死于安乐了。 李世民终究只是凡人,人性里总有安逸懒惰的一面,凡人不会一辈子无休止的劳碌,当他的成就到达一个自认为的顶点,开始以神灵的姿态俯视众生时,自满享乐的情绪便不由自主地冒出了头。 李素很理解,事实上“死与安乐”的想法,今年十七岁的李素便已经懂了,而且每天踏踏实实地朝这个目标努力着,此生最大的理想便是平躺在一间堆满了钱的屋子里什么都不干,一直到老死,死后到了阎王面前一问怎么死的,答曰“享乐享死的。” 这才是人生正确的打开方式啊。 李世民今年四十多岁才明白这个道理,悟性确实差了点。 理解归理解,李素却不敢乱发表意见,毕竟皇帝有了享乐的想法,这个苗头很危险,会影响一个国家的兴衰。 “陛下乾纲独断,万事皆有主意,臣不敢胡言乱语。”李素恭敬地道。 李世民嗯了一声,笑道:“若满殿朝臣都似你这般识趣就好了,可惜魏徵那些老……咳咳,老臣子们整日罗嗦得紧,哼,天下都是朕的,朕过几天好日子为何不行?” 李素没答话,又往石块上淋了一瓢水,哧地一声响,屋内升腾起一股白色的袅绕雾气。 光溜溜的君臣二人忽然沉默了。 李素很有耐心,他很清楚李世民在大风雪天里跑到自己家里来,绝不是为了来他家泡澡蒸桑拿的。 果然,沉默许久后,李世民说到了正题。 “李素,朕知你与东阳有了私情后强行拆散了你们,你恨朕吗?” 李素抿了抿唇,违心地道:“不恨。” 李世民点了点头:“虽然知道你说的是假话,但朕就当你说的是真话,反过来,你欺君罔上,私自与东阳生情,令天家声名蒙羞,你猜猜看,朕恨你吗?” 李素不自觉地挺直了腰,沉声道:“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臣与东阳从相识到相恋,一切发乎本心,并无半点假意,欺瞒陛下是臣的不对,臣知罪,但臣知的是欺瞒陛下之罪,与东阳的情意却是两回事,臣与东阳……无罪。” 硬邦邦的话说出口,李世民这回居然没发火,只是叹了口气,道:“先不提朕的身份,便说寻常百姓人家,你若有个花容月貌的女儿养在深闺,作为父亲,一心只想为她寻一门好亲事,找一户好人家托付一生,谁知女儿不听话,偷偷与别家的小子私订终生,你若是父亲,当如何取舍?” 李素瞟了一眼李世民的表情,见他没有发火的征兆,于是壮起胆子满腹怨气地哼了哼,道:“我若是父亲,一定成全女儿的心意,她喜欢谁便做主让她嫁给谁,旁人谁敢反对,打断他的狗腿!” *********************************************************** ps:人在外地,今晚回不了家,不过勤奋的小贼贼并木有断更喔。。。(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三章 坦诚相对(下) 李世民的话令李素有点绝望。 只以寻常父亲的身份来说,李世民也希望为女儿托付一户好人家,言下之意,李素并不是他眼里的“好人家”。 没错,李素只是农户出身,一年前的今天他和父亲还在忍受着饥饿,凭靠着一点急智,用给地主家拉和撒的马桶换一口父子二人的吃和喝,那时的他为了生存,已卑微到尘埃里。 门不当,户不对,李世民要的亲家,要么是千年底蕴的世家,要么是跟随他一起打江山的功臣,不管是哪一种,都必须对他的统治有着巩固作用,李素没有这个底蕴,也晚生了二十年,所以,他不是李世民眼里的“好人家”。 矛盾由始至终都存在着,只是当初他和东阳沉浸在爱河里浑然忘我,将这些矛盾看轻了,看淡了,没想到当矛盾爆发出来时,一切已脱离了掌控。 李世民的女儿的价值,绝不止是两张图纸。 李素现在懂了,然而一切也无法重来了。 坐在桑拿房里,君臣二人沉默以对,屋子里很热,呼吸间一股股热浪直往口鼻中涌去,一颗颗豆大的汗珠从身体的各个毛孔里流淌而下,难受中带着几分畅然。 李世民狠狠擦了把汗,笑道:“是个新奇东西,蒸这么一下子,朕只觉得轻了好几斤,浑身畅快,李素啊,朕实在想不明白,你那颗心窍是怎么长的,竟生得如此玲珑巧妙,旁人想破头都想不出来的东西,经你的手随便一摆弄,便令人欲罢不能,从治天花。到造火药,还有那寒冬时节的绿菜……” 语声一顿,李世民眯着眼笑了。笑容有点森然:“……说起绿菜,最近程知节。牛进达那些老货在朝堂上得意得很,每日有意无意炫耀府上能吃到绿菜,而且是新鲜水嫩的绿菜,朕原本不知,昨日内侍从曲江池里捞了百多斤莲菜,朕当成天大的人情打算给卢国公和琅琊郡公送几十斤,结果程知节那老货却很嫌弃地撇嘴,听清楚了。他很嫌弃地撇嘴!” 李世民脸上忽然露出怒意:“何时开始,朕赐下去的东西,竟被人嫌弃了?嗯?朕后来才知,原来你小子满长安到处送绿菜,大唐勋贵和重臣动辄送上百十斤,以往隆冬时节比金子还宝贵的绿菜,现在被权贵家中当成了家常菜式,曲江池里种的莲菜他们却再也看不上眼了……” 听着李世民的语气越来越愤怒,李素有些糊涂。 这话的意思是……他不应该冬天种绿菜? “是,臣……臣知罪了。” 李世民斜睨了他一眼。冷冷地道:“朕何时怪过你种绿菜?能在隆冬时节种出绿菜,将来令天下百姓不分季节都能吃上,这是对社稷立下的大功。何罪之有?” 重重一哼,李世民瞪着他道:“朕想问的是,全长安的权贵你都送了,为何独独漏了朕?你果真如此恨朕吗?” 李素额头顿时冒了汗,不知是被蒸出来的还是被吓出来。 “陛下恕罪,臣……臣以为陛下不稀罕,毕竟陛下是真龙天子……” 李世民神色不善:“真龙天子又如何?” 真龙天子吃肉夹馍都夹两片肉的,哪里稀罕吃绿菜……李素心里偷偷嘀咕了一句,不过这话不敢说出口。 其实李素明白李世民的想法。李世民自然不稀罕那几口绿菜,他在意的是臣子的态度。很显然,李素的态度不端正。今日这是来兴师问罪了。 见李素神情羞愧说不出话,李世民怒色稍缓,哼了一声后又道:“还有一事,火器局停工半个月了,此事你知否?” 李素脑门的汗越流越多:“……臣知罪。” 李世民倒没说重话,只是叹道:“因东阳一事,朕知你心中不爽利,可是你扪心问问自己,你和东阳便毫无错处?朕不将她许给你,难道仅仅只是门户之见么?” 李素垂头不语,他很清楚,门户之见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或许最大的原因是欺瞒。 一位横扫天下乾纲独断的皇帝,绝对不容许臣子有任何欺瞒他的举动,更何况瞒着他与他的女儿暗中幽会,这种行为等于在他皇城根下挖墙角了,李世民没有当场剁了他,证明对李素是真爱。 李素神情黯然,无论是欺瞒,还是索性向李世民求亲,结果都不会有什么区别,当初他便知道,这是个死结。 话说到这里,二人在桑拿室里也有些喘不过气了,李世民擦了一把汗,道:“屋子不错,可惜待久了胸闷,差不多了,出去吧,带朕去你弄的大棚地里看看,朕想知道冬天的绿菜到底怎么种出来的,你这娃子天生比别人多一个心窍,莫非出生时被过路的神仙点化过?” 李素急忙掀起桑拿室厚重的门帘,出了门,温度骤降,一股清爽的凉意侵袭全身,二人长长吸了口气,露出舒坦的笑容。 各自宽衣穿戴整齐,李世民大喇喇迈步走出浴室,李素恭敬紧随其后。 走出浴室的门,李素不由呆住,浴室外面,李家的家仆全被清空,满院子全是穿着寻常百姓打扮的侍卫,连房顶上都站了几个,以一副守宅祥兽之姿站在屋顶四个檐角处招财辟邪,顾盼生威…… 李素很心塞,这帮大内禁宫里出来的家伙太目中无人了,把他家瓦片踩破了谁赔? 往院子里走了几步,李世民不急不徐地观赏着李家院子的格局,这年头皇宫和民间都很注重风水之说了,可李家很显然完全不在乎,院子里东边一棵梅树,西边一株牡丹,院子中间还种着一棵怎么看怎么不吉利的大槐树。 至于四周边边角角的地方,更是瞅准每一个空隙,抽冷子便植一小片草地,种一两朵花,整个格局完全是东一榔头西一棒子,不仅毫无美感,而且风水更是一塌糊涂,若是太史局那位名叫李淳风的将仕郎来李家走上一圈,恐怕会立马断言李家马上要倒霉,而且是倒大霉,然后怒发冲冠的李县子二话不说一巴掌抽上李淳风的脸…… 李世民一边观赏一边脸颊直抽抽,连他这种对风水略懂皮毛的人都一眼看出院子里好几处凶险的摆设,可见李家院子的风水布局有多么糟糕。 看到最后,李世民实在忍不了了,扭过头看了李素一眼,或许因为心理作用,这一眼望去,顿觉李素眉眼唇鼻处处不协调,似是短命夭折之相…… 百年难得一遇的少年英杰,莫非因家中风水问题而早逝?这也太冤了,李世民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李素浑然不知李世民正不惮以最坏的恶意在推测他,见李世民古怪地盯着他,李素急忙露出很真诚的笑容,聊作礼节性回应。 “哼!你家的院子是你布置的?” “是,臣闲来无事瞎摆弄的……” 李世民叹了口气,喃喃道:“果然是瞎摆弄,还真不谦虚。” “陛下?” 李世民袍袖一拂,道:“明日朕命太史局将仕郎李淳风来你家,把你家这乱七八糟的摆设好好改一改,李淳风是相术风水高人,你当以礼相待,勿使怠慢。他说改哪里你便依言而行,知道吗?” 李素一楞,脱口道:“哪里乱七八糟了?分明美滴很……是,臣遵旨。” 李世民转头再看了一眼李家乱七八糟的院子,万分嫌弃地摇摇头,生怕沾了晦气似的赶紧出了门。 走在去大棚地的乡间小路上,李世民看着冬日田野一片荒芜空旷的景象,神情颇为感慨,不知回忆着什么。 良久,李世民忽然道:“李素,你行冠礼了吗?” “臣今年十七岁,未行冠礼。” 李世民沉吟片刻,道:“十七岁,可行冠礼了……行了冠礼便真正成年,该成亲了。” 李素脑子嗡地一响,呆呆看着李世民,脑子里闪过无数念头,实不知李世民这句话有何深意。 没等李素琢磨透彻,李世民忽然又道:“前些日东阳上表,找了几个烂理由说要出家,朕马上准奏了,朕的亲女儿出家,你可知朕为何答应得如此痛快?” 李素脑子又是一响。 果然圣心不可揣测,李世民今日来李家,从进浴室到此刻,说了无数句废话,唯独刚才这两句才算是真正的干货,很显然,这两句话很重要,然而……李素却没听懂。 最恨这种说话藏头缩尾故作高深的人了! ………… ………… 李世民参观指导大棚菜地后,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李素失魂落魄地往回走,脑子里一直在琢磨李世民的那两句话,结果……越琢磨越糊涂。 语言晦暗不明是艺术,也是弊端,一句话不说明白,听在别人耳朵里便被理解出千百种意思,越琢磨越没底,李素此刻的心情就是这样,可谓百爪挠心。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四章 推背道长 “行冠礼”,“成亲”,“准东阳出家”。 两句话,三个关键词,李素一脑袋浆糊。 总是情不自禁地幻想,如果这两句云山雾罩的话是许敬宗那家伙说的该多好,自己便可以毫无顾忌地一巴掌抽过去,然后面目狰狞地掐着他的脖子,勒令他说句正常人都能说明白的话。 可惜,说这两句话的人是李世民,李素不但不敢抽他,还得时刻提防被他抽…… 作为一国之君,李世民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不可能是无的放矢,都是有用意的,李素预感到李世民可能又会有动作了,当然,鉴于李世民惜才之心,李素认为李世民绝不会害他,要害他根本不必绕这么大的圈子,一道圣旨足以令他位列仙班。然而,再鉴于李素瞒着他与他的女儿暗生私情的事实。李世民即将做出的新决定也必然不会如天官赐福那般祥和…… 既然想不明白,李素索性不想了。 公主府仍在改建,工匠们日以继夜在工地上忙得热火朝天,大冬天一群人光着膀子在府门外拽着绳子合力打桩,一声声激昂的号子声在工地上传扬老远,引来村民们好奇的驻足围观。 道观建得很正规,门口刚摆上两个大香炉,隔日又请出了三尊镶金的三清像,相传道家鼻祖老子一气化三清,化作三位道家至高天神,道家拜的也是老君和这三位神,“一气化三清”是个很有画面感的形容,依稀可见老君何等法力无边,境界高远,高祖李渊不惜舍了脸皮强行把老子追认为老李家的祖宗,还是有几分道理的。 三清像都请来了。可这座道观的女主人仍旧没有露面。 李素每天都会去工地便看一看,在工部官员和无数工匠的背影间隙里寻找那抹熟悉的令他心动的身影,然而每日仍失望而归。 ………… 李世民离开李家的第二天。宫里来了人。 来人一身陈旧的道袍,头顶挽成一个道髻。一手倒拎着一柄破旧的拂尘,另一手慢悠悠地捋着三寸青须,面目端正,目光无邪,隐隐透着一股无法形容的正气,好一派仙风道骨的神仙模样。 开门的是薛管家,见门外站着一位道士,薛管家顿时一楞。接着一脸明了,首先客气地朝他行了一个道家稽首礼,然后伸手入怀摸出两文铜钱,毕恭毕敬双手捧上,嘴里喃喃念叨着什么,多半在向神仙许着保佑发财之类美好愿望,看来两文钱也不能白花,神仙也要讲诚信,收了钱就必须给人办事。 看着面前这双手掌里高高捧着的两文钱,道士的老脸顿时黑了下来。手指哆哆嗦嗦指着薛管家,不知结着什么道家秘法手印欲画圈圈咒死薛管家…… 待薛管家听道士说出身份,不由楞了许久。 这位道士居然还是个官。太史局的将仕郎,也不知官大官小,跟自家少郎君比起来如何,薛管家也是伶俐人,不管官大官小,都不是他一个小小管家能得罪的,于是赶紧将道士迎进门,然后遣家仆去公主府的工地边将少郎君请回来。 小半个时辰后,李素这才不情不愿地被家仆请回来。老远便看见自家门前站着一位仙风道骨的中年道士,木雕似的在门口阖目养神。寒风呼啸而过,吹起道士衣袍的下摆。只见衣袂飘飘,直欲乘风归去。 李素顿时惊为天人,脑中闪过第一个念头是……薛管家老糊涂了?这个化装成道士的臭要饭的站在门口,为何不给他两文钱打发走? 近前,道士睁开双眼,清澈无邪的目光将李素从头打量到脚,然后捋须朝他颌首微笑。 这年头对佛道还是很尊重的,无论朝中君臣还是民间百姓,但遇佛道之人皆不敢怠慢。 李素急忙快行几步,主动朝道士行了个道家稽礼,道士不慌不忙地回礼,动作比李素潇洒从容多了。 “不知道长仙号如何称呼……”李素一边打量道士一边问道。 “贫道太史局将仕郎,李淳风!” 李素眼皮猛地一跳。 竟是李淳风! 大人物啊!大唐贞观年间仅次于孙思邈的道家名人,据说天文地理相术风水无一不通,和另一位道家名人袁天罡不知在澡堂子里干了什么暧昧勾当,二人合写了一本《擦背图》,千年后很受搓澡师傅的欢迎,被誉为搓澡界神级教科书,大家都是对泡澡有研究的同道中人,等下一定盛情邀请他去自家浴室里试试桑拿…… “是《推背图》!不是《擦背图》!”李淳风怒目圆睁,恶狠狠打断了李素神经病般的喃喃念叨。 很不愉快的初次见面经历,李淳风和煦如春风般的微笑消逝得无影无踪,此刻他眼里的李素面目可憎,五雷轰顶都不冤枉的那种。 “而且,《推背图》与擦背毫无干系!贞观七年五月,皇帝陛下召贫道奏对,垂问大唐国运,贫道遂与天罡道友合力推演,终不负陛下所托,当时贫道已推算到大唐之后两千年的沧海变化,沉浸其中不可自拔,直到天罡道友轻轻推了一下我的背,言曰‘天机不可再泄’,贫道方才警醒,遂将推演下来的六十张图示称为‘推背图’……”李淳风捋须的手有些颤抖,眼睛瞪得如铜铃一般,加重语气不善地道:“《推背图》说的不是擦背,不是!” 李素见李淳风怒了,急忙道歉不已,李淳风见李素态度诚恳,满脸的怒色这才稍见缓和。 客气地请李淳风进门,李淳风傲娇地捋须点头,李素在前面引路,转过身趁李淳风看不见自己脸上的表情时,李素眼中冒出很八卦的小火苗。 两个男道士,推演什么天机,推来推去还是推了背,那幅画面简直……太有爱了。 *********************************************************** ps:不知不觉又熬夜了。。。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五章 有生之年 气氛很微妙,李淳风黑着脸,脸上的肌肉随着步履的节奏一下又一下地抽搐,李素在前面引路,每走三步一回头,每次回头李淳风的脸色便更黑一分。 李素的笑容是客气的,和善的,充满了祝福。 解释就是掩饰,解释一大通,有点越描越黑的意思,道友也好,基友也好,只要大家热爱和平,就值得被祝福。 李淳风与李素并不相识,今日来李家自然也不是为了串门,事实上李淳风是奉旨而来,因为皇帝陛下说了,李家的风水乱七八糟,好好的家宅被李素那浑小子瞎摆弄,简直变成了一座凶宅,为了这位大唐百年难得一遇的少年英才不至于死得太早,还请李道长拨冗登门指点一下风水。 李淳风于是便来指点风水了。 大脚刚跨进门,李淳风的眉头便皱了起来,皱得很深。 “李县子,贵府缘何未立照壁?” “照壁?” “对,照壁,就是进门后应该横立一堵墙,墙上雕祥禽瑞兽,用以驱灾辟邪。” 李素想了想,很干脆地道:“没钱。” 李淳风:“…………” 这个理由…… 今日出门忘了给自己算一卦了,分明是不宜出行的凶日。 二人走进李家大门,李淳风第一眼便看见院子正中一株老槐树,不由失色道:“院中立槐,是为‘困’字,槐属阴,易招阴煞秽物,大大不吉,久之家宅不宁。百病缠身,速速命人将它砍了!” 李素不乐意了,正想反对。转念又记起李世民昨日的叮嘱,风水之事不可违了这位李道长的意思。再说……如今东阳出家,正是拜在这位李道长门下,道名“玄慧”,冲着他是东阳的师父这一层关系,也不能叫他太难堪,稍停李素还有些事情想问他呢。 “是是是,小子明日便叫人砍了它。”李素忙不迭答应。 “莫明日了,马上砍!”李淳风不满地瞪了他一眼:“多留一日便多一日的凶险。风水里面有句话,门前柳,院中槐,无病亦有灾。赶紧砍了它,早除祸患,若实在想在院内种树,院子西北角种一棵榆树足矣……” 李素无奈地应了,转身叫薛管家遣下人砍树。 李淳风终于对李素的表现满意了,欣慰点点头,抬眼再环视一圈。见李家院子东边一块绿草,西边几朵野花,院子里整个格局惨不忍睹。李淳风叹息着闭上眼睛,一副仿佛看见一坨热气腾腾的屎的表情,摇头道:“你家院子……这般布局何人所为?” “美滴很?” 李淳风怒哼:“此人该被吊起来抽死!东一块西一块,阴阳不调,五行全乱,住在里面迟早生横祸。……这里!这片草,全拔了,那里,那几朵野花全铲了。还有这条回廊,南不南。北不北的,从院子中间斜插而过。这又是个什么说法?拆了,全拆了……” 李淳风果真没客气,倒拎着拂尘四处指点起来,围着院子转了一圈后,李家整个前院的摆设和布局几乎全被他否定,总而言之,李家从里到外全是败笔,没有一处胜笔,一把火烧了才最合心意。 现在轮到李素脸发黑了。 李淳风指点风水兴起,正是意气风发,口沫横溅,忽听李素在他背后冷冷地道:“……没钱。” 李淳风扭头瞪了他一眼:“贫道来时陛下已有旨意,你家改风水由工部管了,不用你出一文钱,此乃陛下宏恩。李县子还有何见教?” 一听工部管改建,李素顿时来了精神:“……能给我家门口添一对镇宅的狮子吗?纯金的。” 李淳风一口逆气上涌,狠狠一拂袍袖:“不能!” “……银的也行。” “没有!” 李素无奈了,碰到一个不肯占国家便宜的人,很明显大家没有共同语言…… 李淳风指点风水似乎渐渐有了状态,院子指点过后,又兴冲冲朝前堂走去。 李素眼睛眨了眨,他对风水之说从来不信的,论装神弄鬼,他本人就是行家中的行家,见李淳风这股子要把他全家都拆了的架势,李素急忙拉着他往后院走去。 “道长,道长这边请,先帮小子看看后院如何?” 将李淳风拉到后院无人处,李素这才朝他长施一礼,道:“听闻东阳公主如今已是道长座下高徒,小子想问问,……她还好吗?进宫之前她便落下了病根,不知可调养好了?” 李淳风捋须一笑,道:“贫道早知你有此一问,你和玄慧的事曾经闹得满城风雨,贫道亦有所闻,今日登你家的门,你若不问倒奇怪了。” 李素恭敬地道:“还请道长相告。” 李淳风叹道:“修道先修心,痴男怨女,难断尘缘,你二人此生情缘纠缠不清,玄慧哪里能静得下心来修道?” 李素也叹道:“情缘是缘,道缘也是缘,此缘生,彼缘灭,不可强求,终究是命数,道家顺自然而为,道长何不成全?” 李淳风笑道:“能将‘缘’之一字看得透彻,贫道倒觉得你比玄慧更适合入我道门……罢了,今日贫道此来,一则奉旨查勘风水,二则,亦是受玄慧所托……” 李素心跳加快了几拍,急忙道:“东阳可有话托道长转告?” 李淳风缓缓道:“玄慧说,道观落成之日,便是你与她相见之时,她还说……东阳也好,玄慧也好,名字变了,心没变,心里终究都有你的。” 李素眼圈一红,寥寥数语里,只字不提她自己受的委屈苦楚,却饱含浓浓的一言难尽的情意,刚才李淳风没说错,如此情深意重的女子,怎能忍心负她?公主也好,道姑也好,她只是他的东阳。 见李素红着眼怔怔不语,李淳风叹了一声,道:“情缘情劫皆是命数,你刚才也说过顺自然而为,怎地现在自己却忘了?罢了,贫道便再担一回干系,你有什么话想对玄慧说,贫道可为你转告,李县子信贫道否?” “信。”李素点点头,想了想,转过身走进后院的书房里,自己磨好墨,狼毫饱蘸墨汁后,提笔悬在白纸正上方久久不动。 提笔瞬间,李素脑海里如同走马观花一般,将曾经与东阳的相识,相知,相恋,再到如今的相思,全都回忆了一遍。 不知不觉,认识整整一年了,当初那位赤着雪白莲足,在河滩边蹦蹦跳跳,露出顽皮笑容的女子,如今已成了他的心上人,仅仅一年,世事如沧海桑田,今日的他和她,皆为情所困,为情所苦,他和她之间如今唯一的交集,只有属于彼此共同的回忆了…… 抿了抿唇,久悬在纸上的笔忽然动了。 ………… 墨迹已干,李素捧着纸走出书房,双手递给李淳风,又朝他恭敬行了一礼:“寥寥只语,聊寄相思,一切托付道长了。” 李淳风接过写满了字的纸,好奇地扫了一眼,目光顿时被那一手灵巧飘逸的飞白体吸引住,情不自禁地念出了声。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念完,李淳风眼睛一亮,脱口赞道:“好诗!好诗!足以流传千古!久闻李县子诗名绝世,果然盛名之下无虚士!” 李淳风似乎很喜欢这首诗,忍不住又念了一遍,嘴里仔细品位了一番后,神情不由黯然,叹道:“一首诗道尽人生聚散悲苦,读来犹觉惆怅,诗可传世,终究苦了你和玄慧……” 李素仰望放晴的天空,淡淡地道:“有生之年,纠缠不清,未尝不是彼此的福分。” ************************************************************* 朝廷的效率很快,李淳风离开后的第二天,工部官员便登了李家的门,还领了一群拎着巨锤横木的工匠,进门二话不说,抡起巨锤便将李家前院拆了。 薛管家和一众家仆一涌而上,差点跟工匠们打起来,郑小楼连匕首都亮出来了,正待砍怪刷经验升级时,脑子犯抽的工部官员这才发现办事的程序有点问题,赶紧将圣旨请了出来,旨意里说得明白,内帑拨银,工部营造,改建李家庭宅,这是皇恩浩荡啊,不是强拆你家啊…… 李家众下人怔忪片刻后,纷纷眉开眼笑,和颜悦色地看着工匠们把李家内外拆成了一堆渣,然后集体爆发出震天的喝彩声,令人情不自禁怀疑这家主人到底对自家家仆多么严苛,以至于给自己拉了这么多仇恨…… 跟随工部强拆队一起来李家的,还有一位宦官。 宦官也是来宣旨的,很正式的旨意。 十日后,也就是贞观十二年元旦,泾阳县子李素受冠礼,钦命琅琊郡公牛进达主持行礼。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六章 蹊跷祠堂 冠礼,在古代是非常重要的大礼,它是一种象征着男子成年的仪式,而且不是任何男子成年时都有资格受冠礼的,首先,年纪必须要合适,也就是十六岁以上,二十岁以下左右的年纪,其次,受礼的男子必须是读书人。 “冠”者,冠帽也。“受冠”的表面意思就是给男子戴上帽子,帽子是有讲究的,成年且有文化的男子才有资格戴冠,那些不识字的男子则一辈子都没机会受冠,只能继续接受命运的诅咒。 受了冠,便是真正的成年人了,说话和做事必须遵循成年人的标准,同时,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也必须一丝不苟地遵守,因为规则是有权有势的成年人定下的,在李素的实力还没有强大到推翻这些人并且另行定下新的规则之前,只能老老实实遵守它,而且以后说错了话,做错了事,没有人再以“他还只是个孩子”的借口轻易原谅他,说错了做错了,就必须承担起一个成年人该承担的责任,没人再把他当孩子看了。 ——为何那么多人唱着“我不想不想不想长大”?这就是原因。 李素诗名才名满天下,自然是有文化的,以圣旨的形式为一个县子受冠礼,大唐立国以来鲜闻,足可见皇恩对李素绝不止是浩荡,而是浩荡得一浪接一浪了。 ………… “我还只是个孩子啊……” 李素蹲在门口,怀里揣着新鲜冒着热气的圣旨,失神地喃喃自语。 有点惆怅,从此不再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了,犯了错该挨刀还得挨刀,更难过的是。再也不能恬着脸装嫩了,会有被人扇脸的危险。 主持受冠礼的人李世民选得颇有深意。 按说以这道圣旨的分量,以及李素的县子身份。给县子受冠的人,少说也应该是个德高望重的文官。纵是国子监祭酒孔颖达也不过分,可李世民却偏偏选了琅琊郡公牛进达。 人选不可能是李世民闲着没事点兵点将瞎点出来的,自然经过了深思熟虑。牛进达与李素的关系几乎满朝皆知,当初唐军与吐蕃夺取松州城,牛进达是行军大总管,而李素恰好是牛进达帐下的录事参军,行军路上,因为马蹄磨损的问题。李素造出了马蹄铁,后来松州久攻不下,伤亡惨重,又是李素造出了震天雷,可以说李素因此一战而名闻天下,牛进达作为行军大总管,说来对李素也有提携举荐之功。 曾经麾下的录事参军的冠礼由曾经的老上司来主持,正是相得益彰,李世民大概便是如此思量的。 然而李素还是从这道圣旨里敏感地发现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朝堂臣子有文武之分。自从李素造出震天雷之后,满朝君臣几乎都已将归到武将那一类去了,事实上李素平日里来往得最多最频繁的。也是程咬金,牛进达这些武将,李世民选牛进达主持他的受冠礼,大概并不希望李素跟文官们走得太近。 ****************************************************************** 行冠礼是大事,比过节更重要。 离元旦还有十天,李家上下便开始忙了,李道正兴奋得直搓手,皇帝陛下亲自下旨给儿子安排冠礼,这样的荣耀是大唐立国以来头一桩。李道正不淡定了,天大的荣耀。必须记在家谱上,将来流传百世子孙。 相比之下。元旦已不算什么大事了,薛管家很随便地叫家里的杂役进城采购了两车年货,爆杆红烛肉脯什么的胡乱买了一些,便算是过节了。 李家如今的工作重心放在李素的冠礼上,所有冠礼上应该准备的一应物品由全由李道正亲自买来,儒服和儒冠在长安城最有名的成衣铺里量身订做,祭祀孔子和拜祭李家祖先的牲畜,香炉,桌案,法坛等等,全由李道正亲自进城采买,李道正成了李家这几日最忙的人,每天一大早便风风火火不见了人影。 李素也不清闲,接了圣旨后李道正便不准他出门乱逛了,老实待在家里修身养性,离元旦还有三天时,李素被老爹一脚踹进了家里新修的祠堂。 这又是冠礼的规矩,按周礼,受冠者提前三天进祠堂斋戒绝食,三天里只能喝清水,不准进一粒米,以示对孔子和祖先的尊敬,直到正式冠礼的那一天才刑满出狱。 这个事实令李素始料未及,被老爹踹进祠堂前也没有暗中准备好食物,于是李素傻眼了,无论怎样叫喊挠门都没用,祠堂正中只有一个蒲团,除此别无他物。 确定自己必须饿三天肚子后,李素只好认命,老实在祠堂中间的蒲团上坐下。 这时他才有空看李家祠堂的列祖列宗。 一看之下,李素楞了半天没回神,祠堂上方是摆放的列祖列宗牌位的地方,然而说是“列祖列宗”,实则台子上却只有孤零零的一块牌位,李素凑近看了一眼,发现仅有的这块牌位上只写着小小的一行字,“李氏先祖之灵位”,无名无讳无出处。 李素顿觉蹊跷,祖宗牌位上只写这么几个字,未免太不寻常了,祖宗名讳不清不楚,说出去不仅是笑话,简直是不孝了。 取下牌位握在手里,李素将它翻来覆去的看了一遍,上面除了这行字以外,实在没有别的线索了。 一时间李素脑子里闪过许多念头。 李家祖上到底是什么人?为何牌位上连名讳都不刻?父亲李道正不像是什么隐世的武林高手或前朝遗老遗少,同住一个屋檐下,李素对老爹还是很了解的,李道正的言行举止纯粹是地地道道的农户,没有任何与众不同之处,唯独每月去村子西边娘亲的坟地上除除草,清理一下墓碑而已。 如此平凡的一户人家,为何祖宗牌位却搞得如此神秘? *********************************************************** ps:求一下月票,熬夜挺累的,付出辛苦后还是很希望看到月票数有一个很显著的增长才觉得安慰。。。(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七章 行冠加弁(上) 李素只觉得自己的家越来越神秘了。 双腿盘坐在蒲团上,李素托着下巴盯着祠堂里唯一一块牌位,高高的供台上,牌位孤零零地立在那里,显示出这一家的人丁何等单薄。 所谓“斋戒”,就是绝食,三天内除了清水,别的食物都不能碰。 李素的性格自然不会坐以待毙,坐在蒲团上眼睛四下环视,寻找能偷溜出去的地方,门也好,窗也好,甚至一个洞也好,可惜李道正太死心眼了,把门窗全都封得死死的,难道他不担心三天后的冠礼变成儿子的丧礼吗? 李素找了很久也没找到办法,只好暂时死了心,抬头望着供台上的牌位,思绪又迅速转到另一个方向。 他来到这个年代只不过一年而已,这一年里听到关于老李家的家世的议论并不多,将乡亲们口中零零散散的闲言归纳总结一下,只能得出寥寥几条单薄的线索。 首先,李素的爹娘是十多年前迁居到太平村里,在这之前,李家是什么来路,村里没有任何人知道。 其次,李素的娘亲脾气很温柔,迁来后似乎很少与村民来往,几乎足不出户,村民对她很陌生,在这个相对开放的年头,只有大户人家的闺女才有如此良好的教养和足不出户的习惯。 还有就是村子西边那座孤坟,静静地堆在一片凄凉的荒原里,仿佛远远眺望着古都长安的方向,以及坟前那对明显逾制的石马…… 疑点太多,可是线索太乱,李素试着归纳起来,却发现拼凑不出一条完整的主线。 ………… 关进祠堂半天,时已入夜。祠堂外只听得风声呼啸,老树的枯枝在寒风里摇曳,倒映出一条条诡异的暗影。 祠堂里很安静。李素肚子饿得不行了,不得不起身满屋子转悠。寻找能溜出去的缺口。 正在犹豫要不要使个笨法子从墙上挖个洞溜出去时,屋外传来轻轻的脚步声,李素急忙回蒲团上装模作样坐好。 门外的如意铜锁被打开,李道正提着白皮灯笼走进来,另一只手里拎着一个木食盒。 见李素乖乖坐在蒲团上,李道正眼中露出欣慰之色,转过身小心把门关上,然后打开食盒。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在祠堂内迅速弥漫开来。 “娃儿,吃吧,小声点,莫让家里下人听到……” 李素眼睛冒着绿光,抓起食盒里一根烤野猪后腿使劲啃了起来,三两口便吃得满嘴油光。 “爹,不是说斋戒吗?为何还给孩儿送吃食?”李素捧着野猪腿吃得心花怒放。 李道正哼了哼,道:“三天不吃东西还不饿死了,读书人讲究的怪名堂多,受冠就受冠。非要斋戒,也不知谁定的规矩,皇帝陛下都不曾如此不讲道理吧?娃儿你莫管。放心大胆的吃,可不敢教人看见。” 李素眯眼笑道:“爹,你坏规矩了哦……” 李道正眼一瞪:“我又不是读书人,坏规矩怕啥?不吃东西饿坏我娃了咋办?不是我坏规矩,而是这规矩本来就是坏的。” 李素笑道:“爹,您比读书人悟得更透彻。” 见李素埋头啃着猪腿,李道正目露宠溺之色,叹道:“我娃长大咧,真的长大咧……” 李素嘴里飞快咀嚼着。不忘朝老爹咧嘴一笑。 今晚的李道正似乎感慨良多,有一颗多愁善感的文艺老青年的心。 “十七年前你刚生下来。当时……只比巴掌大一点,像一只粉红色的小老鼠崽……”李道正说着用粗糙宽大的手掌比划了一下。笑道:“生下来太小咧,比别的婴儿都小,当时真怕养不活你,你娘亲难产,生下你便撒手走了,你没奶喝,我抱着你在村里到处窜,东家婆姨讨两口奶,西家婆姨又讨两口,村里胡地主家正在下奶的母羊也不放过,每日捧着一把粮食跟胡家换羊奶……娃啊,你是喝百家奶长大的啊。” 李素咀嚼的频率渐渐缓了下来,垂着头不吭声,眼眶却不知不觉红了。 以前的他尽管不是现在的他,可父母恩情终归是一样的沉重,一样的厚实。 李道正接着叹道:“日子咋过得这么快咧?好像只是打了个盹,十几年就过去了,我娃也成年了,当初那个被我抱在怀里哇哇直哭的孩子迎风就长,如今也成了读书人,堂堂正正受冠了,年岁太快咧,恍恍惚惚,我的大半辈子也过去咧……” 李素红着眼,强笑道:“爹,您还年轻着呢,孩儿还打算给您续个弦,给您寻摸个黄花闺女当婆姨,身边有个知冷知热的女人,让您好好享受下半辈子。” 李道正笑骂道:“你这是为富不仁,爹这把年纪娶黄花闺女,你不要脸,我还要脸呢。” “我李素的爹,配世间任何女人都绰绰有余。” 李道正横了他一眼,哼道:“我的事你少操心,倒是你自己的事,到底打算咋办?” 李素瞬间恢复饥饿状态,用油油的猪腿肉堵住了自己的嘴。 李道正叹口气,道:“你和公主殿下的事闹得满城风雨,整个长安城都知道了,你倒好,在家里半个字都不提,我没聋又没瞎,真当我啥都不知道?娃啊,你长大咧,凡事自己拿主意,爹不便多嘴,你钟意公主,爹无话可说,可如今公主出了家,你与她再无夫妻缘分,娃啊,李家仅你一根独苗,下一代的香火全靠你了,喜不喜欢的,总归要娶一个婆姨生个娃吧?等你活过半辈子便知,人生一世,活着不能只为情情爱爱,许多事情比它更重要。” 李素叹气,点点头:“爹,孩儿都懂。” “都懂,可还是不愿做,不愿失了你与公主殿下曾经的盟誓。宁愿背着不孝的名声,也不愿被人骂为薄幸郎,娃啊。你心里除了公主,多少可愿为爹想想?人生数十年光阴。历经无数事,这些事注定有舍有得,不愿舍的,不愿要的,到最后终归被世情被人情逼得不得不舍,不得不要。” 指着供台上那面孤零零的牌位,李道正叹道:“你爹我也年轻过,做过许多错事。这些事回想起来,有的很后悔,有的……至今不悔,你和你娘一样都是死心眼,当年的她也如你一样傻,要什么,舍什么,她总是拿捏不清,认定了的事九头牛都拉不回,临死都说着不悔……” 李道正不知回忆起什么伤心的事。眼眶一红,忽然住了嘴,起身走了出去。 屋外呼号的寒风里。隐约听到带着颤抖的叹息声,如半生的岁月般越飘越远。 *************************************************************** 李素也不悔。 若真能拿捏得清该舍去什么,该要什么,人生精打细算过得如此清醒,活着果真有意思么?这样的人最终不是成就了霸业的枭雄,便是大彻大悟遁隐空门的高僧。 李素是凡人,吃喝拉撒,悠闲懒散,有点小正义。有点小贪婪,有懦弱的时候。也有无所畏惧的时候,偶尔。或许还会干点缺德事。 这才是人,活生生的人,与平凡的世人毫无区别,不算高尚,也没太卑微。 这样活着挺好的,李素不悔。 ………… ………… 元旦,一年之始。 古代没有“春节”的说法,所谓“春节”,那是一千多年以后的民国首先提出来的,在如今这个年代里,元旦就是春节,就算是过年了。 元旦的说法可上溯三千年,最早见于《晋书》,曰:“颛帝以孟夏正月为元,其实正朔元旦之春”。 一大早,太平村的村口马蹄隆隆,隔老远便看见一片黑压压的人群,骑着马朝村里飞奔,身后扬起漫天的雪花,不时还能听到一阵阵豪迈的大笑。 人群靠近了,村民们便感到一股凌厉的金铁之气,人群前方百余骑部曲家将打扮,人人绷着一张铁石般僵硬的脸,目光扫过来,透出一股令人心寒胆颤的杀气,村民里有些也是当过府兵的庄户,一眼便知骑在马上的这些部曲显然是上过战场,手里多少攒着人命的杀才。 部曲在前开路,骑马飞驰而过,后面的却是几位谈笑风生的老将,为首一人穿着锦袍,戴着梁冠,打扮非常正式,另外几位穿得也很讲究,皆着华服朱冠,众人骑在马上,顾盼之间虎虎生威,仿佛一群猛虎下山觅食,有股睥睨天下的气势,村民们见之噤若寒蝉,纷纷避让一旁不敢正视。 一行人骑马到了李家门口,隔着数十丈便纷纷下马,部曲们在李家门前雁形列队,朝众老将按刀行礼。 李道正今日也穿着玄色锦袍,恭敬地站在家门外,见一众老将走近,李道正急忙迎上前几步,朝众人施礼:“乡野村夫李道正,拜见各位勋贵。” 众将未及回应,程咬金却抢上前一步,很不讲究地一手搭在李道正肩上,大笑道:“哈哈,李老哥,俺老程与你可是老熟人了,何必如此多礼。” 李道正被程咬金拍得直咧嘴,强笑着点头。 穿得最正式的牛进达却横了程咬金一眼,笑骂道:“程老匹夫休得妄言,今日是李家娃子受冠之日,非比寻常,老货犹须庄重,莫坏了礼仪,传出去被那些文官们耻笑。” 说完牛进达上前两步托住了李道正的胳膊,不让他给自己施礼,轻轻拍了拍他的肩,笑道:“老夫牛进达,今日奉旨为你家孩儿受冠,幸何如之,既为你儿受了冠,你我亦是自家人了,李家老哥莫与老夫客气。” 李道正神情有些局促,急忙道:“我家怂娃能得郡公受冠,正是我李家上下百年之幸,高攀了,高攀了啊……” 牛进达连连摆手:“莫说这生分话,老哥你生了个好娃子啊,当初松州之战。你家娃子一个主意救了多少关中子弟的性命,成就我大唐赫赫威名,娃子才十七岁已如此出息。将来的前途不可限量,老夫能为此子受冠。实是荣幸之至……” 二人客气了一阵,接着后面的侯君集,段志玄等人纷纷上前与李道正见礼。 李道正听着一个个如雷贯耳的名字,见礼时神情愈见惶恐,脑中却如被铜钟撞过一般嗡嗡直响。 他没想到自己儿子不声不响间,竟与这许多开国老将们攀上了交情,一个个国公郡公的,全是朝堂上叱咤风云的大人物。今日竟穿得周正端庄全来参加儿子的受冠礼,这等荣耀,世间几人能得之? 奇怪的是,李道正的神情除了惶恐,更多了几分不安,与诸将一一见礼后,不停朝他们身后张望,发现再无名头响亮的开国老将上前与他结识,李道正的神情这才稍稍安定了一些。 诸将皆是玲珑人物,见李道正似乎在人群里寻找着什么。大家心下奇怪,却也不说破,若无其事地在门口寒暄了一番后。李道正领着众人进门。 工部的工匠们为了改建李家风水,早将院子拆得七零八落,然而为了李素的受冠礼,工匠们连夜赶工,临时在院子中间开辟出一块空地,天没亮薛管家便领着家仆们打扫干净,院子北面摆上神台法坛,法台下面铺好鲜红的地毯,摆好矮脚桌案。三牲六畜齐齐整整摆在法坛上,院子四周插遍了黑色的旗幡。旗幡在寒风中猎猎飘扬。 院子正中,身着崭新礼服的李素含笑看着诸将。诸将近前后,李素不慌不忙朝众人施礼。 “素拜见各位叔伯,小子冠礼能得诸叔伯拨冗观礼,实三生之幸也。” 程咬金哈哈一笑,上前拍了拍他的肩,亲昵地笑道:“娃子大了,今日受了冠,日后我等便要拿你当大人看了,来日若干了什么不教俺们长脸露光的事,老夫抽你时下手可不像往日那么轻了。” 牛进达上前朝程咬金的屁股踹了一脚,笑骂道:“今日娃子受冠的大喜日子,你这老货还来吓他,今日之后他便是大人了,哪容你像往常般说抽便抽?” 程咬金咧嘴一笑,也不计较。 牛进达凝目看着李素,叹道:“确是长大了,你年少老成,以前就没拿你当孩子,往后更不会,受冠前三日要斋戒,这三日过得辛苦吧?” 李素恭敬地道:“尚好,不能进食虽饥饿难捱,然而小子一想到冠礼之后便成年了,往后肩上要挑更重的担子,要做更多对社稷对家国有益的事,小子思来犹觉使命在肩,分外沉重……” 牛进达与身后诸将互视一眼,带着笑意道:“使命?说说看,你的使命是什么?” 这等义正严辞之时,正是露脸长威风的时候,李素哪里会客气,于是傲然一挺胸,大声道:“使命亦是宏志,一言概之,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此言一出,四周俱静。 众人将李素最后四句话细细品位一番后,眼睛越来越亮,望向李素的目光充满了讶异和……欣赏? 牛进达也将这四句话喃喃念叨了一番,赞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好!有志气,不愧是陛下夸赞的少年英才,老夫观之,这四句话应该刻在国子监的门口,让那些酸腐书生们好好看看,何谓读书人之志!好,好!” 连说几个好字,足见牛进达何等欣赏,李素也觉得很有面子,脸上露出了矜持的微笑。 牛进达语声一顿,下一句话却画风突变。 “继绝学也好,开太平也好,只不过……这番慷慨激昂的话下次再说时,记得先把嘴角的油擦干净,老夫刚才闻了一下,似乎是烤野猪肉的味道,似乎……还撒了小茴香?嗯,斋戒三日,斋戒得满嘴油花勉强也算一桩本事了。” 李素面不改色地用礼服的袍袖狠狠擦了一把嘴,胸脯却挺得更高,死扛着嘴硬道:“小子皮肤油性,很油,大冬天都冒油……” ************************************************************** ps:大章,大章。。嗯,又懒得分章了。。。 求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八章 行冠加弁(下) 人活得太明白了也不好,有的事就算看穿了也没必要说穿,牛进达这把年纪显然活到狗肚子里去了。 李素很尴尬,有种走在路上忽然被人扒掉裤子的羞恼。 苍白且没有说服力的解释很苍白,在场的老将们脸色纷纷变得有点怪异了,老爹李道正则一脸想把儿子活剐了的表情,正站在人群里犹豫要不要祭出降魔法器。 良久,程咬金忽然噗嗤一笑,接着周围的老将们全笑开了。 “受冠的大日子还干混帐事,幸得今日只是我们几个行伍里的人,若来受冠的是孔颖达,魏徵那几个酸腐老货,今日非扒了你一层皮不可,斋戒不好好斋戒,还吃得满嘴油花……” 牛进达抬头看了看天色,道:“吉时即至,赶紧把嘴擦了,误了时辰不吉利。” 李素急忙擦了嘴,朝诸将露出一记讪笑,然后眼观鼻,鼻观心,在院子正中的蒲团上跪好。 为了今日冠礼,牛进达穿得很正式,玄色华服,腰间系白玉扣带,玉带上还挂着两个金鱼袋,此刻牛进达满面肃然,目露正色,站在李素正前方。 冠礼的规矩很多,很森严,今日李素受冠行的是正经的汉礼,礼仪愈加繁琐。 李道正和李素是主人,程咬金等诸将为观礼宾客,牛进达为正宾,正宾即主持受冠之人。 今日冠礼上,曾经的村学教书先生郭驽亦赫然在列,他充当的是赞者的角色。李素曾在村学里读过几天书,按理受冠的人应是村学的教书先生郭驽,毕竟二人算是师生关系,可李世民的圣旨里指定了牛进达。郭驽只好沦为赞者。 所谓“赞者”,便是在一旁充当司仪的人,顺便给正宾打下手。捧着盘子递栉掠,冠巾。梁冠等等,虽然由正宾沦落为打下手的赞者,可郭驽今日却一脸兴奋,脸色时刻涨得通红。 当不成正宾本是正常,能与李素坐实了这层师生关系,又能与诸多开国老将功勋们一同观礼,对郭驽这个落第的教书先生来说,已然是天大的荣幸了。 日已近午。吉时即至。 牛进达仰头望了望天色,然后整了整自己的衣冠,正冠正容之后,忽然沉声道:“《礼》曰:‘冠者,礼之始也’,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泾阳李素者,年十七,少年聪慧。天资灵秀,素备成人之资,将责以成人之道。宜行冠礼,可治人矣,《礼》曰:‘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射乡,此礼之大体也。’故以受冠,益慕圣贤之道。成君子之为,通经纶。识礼乐,知礼义之方。然后冠之,斯其美矣。” 一通深奥的古文说完,李素一句都没听懂,只好睁着萌萌又茫然的大眼,呆滞地看着牛进达。 牛进达一番前言说完,旁边的赞者郭驽急忙捧着一个木托盘上前,托盘上放着一顶冠笄,所谓“冠笄”,其实就是固定冠巾的簪子,冠礼程序里面需要“三加”,冠笄是第一加。 牛进达接过郭驽捧来的冠笄,亲自为李素插在发髻上,口中悠扬念道:“吉月令日,始加元服,弃尔幼志,顺尔成德,寿考维祺,以介毕福。” 这句很深奥,一定要解释的话,就当它是牧师的祝福术吧。 李素跪拜,起身入东房,脱去礼服,只着里衣而出。 一加之后再加。 这次牛进达给李素戴上了幞头,并道:“吉月令辰,乃申尔服,谨尔威仪,淑顺尔德,眉寿永年,享受胡福。” 嗯,第二次施祝福术。 李素再跪拜,起身入东房,脱去了刚戴上的幞头。 三加,这次与寻常人家的冠礼不太一样,寻常人家的三加是给受冠者正式戴上帽子,而牛进达给李素戴的却是梁冠,并且给李素换上了绯色的官袍革带皂靴,腰间再给他挂上一个银鱼袋。 因为李素在受冠之前便是朝臣的身份了,泾阳县子兼火器局监正,正五品衔,必须与百姓有区别,所以戴的是梁冠,依制,梁冠上可配两道梁。大唐立国之后礼乐皆兴,只是在贞观时期有点乱套,无论婚丧嫁娶还是行冠,有的用周礼,有的用汉礼,只因天下世家门阀林立,陇右和关中诸多权贵世家里鸿儒博学倍出,关于“礼”的说法也是众说纷纭,所以造成了如今乱成一锅粥的景象,总之,用的人开心就好。 三加之后,牛进达的祝福术还没完,接着补上了最后一句:“以岁之正,以月之令,咸加尔服,兄弟具在,以成厥德,黄耇无疆,受天之庆。” 祝福过后,李素满血满蓝。 接着李素向正宾,父亲,赞者和观礼的来宾一一行拜礼,赞者将酒盏递来,李素依礼向东南西北四面逐一拜了一遍。 拜完之后李素脑子一阵发晕,今日亏大了,不知做了多少次磕头虫,偏偏还不敢露出不满之色,这么多人盯着自己呢,理论上,这些人里任意挑出一个都能用双手把他生撕了。 该拜的都拜过后,事情还没完。 行冠之后便是成人了,李素这个年纪可以被称为“弱冠”,既然是成人,则必须有个表字,这个表字也是有规矩的,不能自己胡乱取,以李素的德行若是给自己取个“太帅”“无缺”之类不要脸的表字,说出去怕是连整个大唐朝廷的脸都丢尽了。 按规矩,表字一般要由父母长辈取,李道正不识字,取表字的责任自然便落在牛进达身上。 牛进达轻捋长须,露出当仁不让的神色。 今日在座的名将们看似粗鄙,实则都是熟读诗书,精通韬略之辈,哪怕程咬金这种粗得不能再粗的名将,每日也必须在书房里读两个时辰的兵书,一个不识兵法不知韬略只知猛打猛冲的将军一般是活不长久的。就算没在战场上送命,吃了败仗回来后必然也会被砍头,程咬金平安无事活到这把岁数还能恬着老脸在大街上摸闺女的屁股。显然在学问特别是兵法上还是有几分本事的。 沉吟许久,牛进达捋须缓缓道:“李素。你小小年纪已爵封县子,日后前途不可限量,朝堂从政掌权已是必然,老夫只盼你日后为官时身正心正,勿入歧途,诚如你刚才所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子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老夫希望这个‘正’字贯穿你的一生,有始有终,勿负父母乡邻,勿负君王社稷,勿负天下黎民。所以,老夫便为你取表字曰‘子正’。” “子正……”李素喃喃念叨了两遍,抬头望向牛进达。展颜朝他一笑,然后拜道:“李子正谢牛伯伯赐表字。” 至此,行冠礼成。 一干武将这才收起肃穆的神情,轮着个的上前拍李素的肩膀,拍得啪啪作响,李素苦着脸一一朝诸人道谢,回头望向老爹,李道正眼眶发红,正抹着眼泪。 牛进达也收起了严肃的表情。捋须笑道:“礼成矣,老夫幸不辱命。子正贤侄。行礼前你到底吃的什么,吃得满嘴流油。还不速速给叔叔伯伯们端上来。” ************************************************************* 太极宫,景淑殿。 东阳已在宫里住了小半个月了,当初公主府改建道观,李世民一道口谕将东阳召回宫,说是临时居所,但李世民的本意东阳很清楚。 父皇仍然很反对她和李素在一起,索性把东阳软禁在太极宫里,为了拆散这对有情人,李世民也是蛮拼的。 景淑殿离冷宫掖庭很近,几乎就在掖庭的旁边,殿内常年一阵阵莫名的阴冷,东阳跪坐在侧殿的暖席上,耳中听着殿外寒风呼号,风声里隐约飘来阵阵真实的虚幻的哭声。 东阳一如往常般安静地坐在侧殿内,思绪却不知飘到了何方。 李淳风从殿外慢悠悠踱进来,负手而立,静静地注视东阳。 良久,东阳忽然回神,见李淳风笑吟吟地看着她,东阳脸一红,上前盈盈下拜。 “徒儿玄慧拜见师父。” “免礼……”李淳风笑了笑,目注东阳道:“刚才你在想什么?” 东阳俏脸愈发红了,垂头道:“想过去,想未来,想道法自然。” 李淳风点点头,道:“道法既自然,你我哪里来的过去未来?自然即随心,自然即随欲,玄慧,你尘缘未断,道心不定,你的眼里只见过去和未来,却未见着当下,反而违了‘自然’二字。” 东阳垂头想了想,神情羞惭道:“是,徒儿知错了。” 李淳风摇头道:“不,你没有错,出世与入世皆是修行,入世未修得圆满,却强求出世,怎能不心生困惑?” 脸上的笑意愈发深刻,李淳风从怀里掏出一纸,笑道:“道家典籍皆在书里,为师能教你的不多,但你此刻的困惑,为师倒是可以帮你解一解。” 东阳好奇接过李淳风手里的白纸,徐徐展开,纸上那熟悉飘逸的飞白体映入眼帘,东阳情不自禁地念了起来。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一首七绝念毕,东阳美眸渐渐泛红,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却迟迟忍着没落下。 “师父……” 李淳风叹道:“明明是郎才女貌,今生却无夫妻缘分,上天造化,何至于斯。一首诗道尽悲苦惆怅,你与他……实在是可惜了。” 东阳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潸然而下。 “徒儿命苦,负了道君亦负了他,求师父为徒儿开解。” 李淳风笑道:“道君亦有慈悲心,何妨暂屈,静待来日变化?” ************************************************************ 甘露殿。 李世民面无表情地看着手上的纸页,迟迟不见动静。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仍是绝世诗才,仍是我大唐俊杰,李素啊李素,可你为何偏偏选择了东阳?为何偏偏要欺瞒朕?” 李世民神情复杂,仰天喟叹。 一名宦官站在殿中,垂头盯着自己的脚尖,任由李世民黯然而叹,却仿佛聋了般不言不语。 “今日李素受冠,诸将皆往观礼,冠礼可顺利?”李世民淡淡问道。 宦官垂头道:“一切顺利,牛郡公为李素取了表字,曰‘子正’,典自《论语》,‘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李世民缓缓点头:“进达懂朕的心思,表字取得好,但愿李素如表字所寓善始善终,莫令朕失望……” 顿了顿,李世民忽然道:“既受冠,已是成年了,李素之父可曾为他婚配?” “回陛下,李素之父李道正曾两次为李素定亲,然则两次皆被李素所误……” 李世民怔了片刻,脸上浮起怒意:“两次皆误,显然认定了东阳而不易其衷,李家老父曾定了哪家闺秀?” “火器局少监许敬宗的远亲侄女,泾阳许氏。” 李世民喃喃道:“许敬宗此人……当初文德皇后甫逝,丧礼上许敬宗竟无故失态而笑,可见品行不端,德操有失,不堪大任矣,李家竟然与他结亲……” 摇了摇头,李世民苦笑:“真不知李家老父怎生思量的,罢了,既然与许家定了亲,便是注定的缘分,传旨,泾阳许氏赐婚李素,册许氏七品诰命,择良辰吉日成婚,另赐李府黄金百两,丝帛千匹,特许李素长安城骑马,聊作朕的贺礼吧。” 宦官领旨,恭敬退下。 李世民仰头望着殿梁,眼中闪过一丝愧疚。 如此,算是彻底断了他与东阳的情愫吧? 世道所治,唯“规矩”二字,作为皇帝,李世民绝不容许任何人跳出这个“规矩”之外,绝不!(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九章 赐婚圣旨 冠礼毕,李家大宴宾客,牛进达,程咬金等诸将上座。 以往都是李素在他们家蹭吃蹭喝,这是李家第一次宴请众将,不得不说,李家的酒宴都透着与众不同。 大碗的油泼面,红烧蹄髈,清炖羊肉,炒鸡丁,卤鸭腿,还有各式炒青菜,一份份佳肴端上桌,程咬金等人眼睛都直了。 这个年头并不流行炒菜,从古至今世人对食物的做法无非水煮清蒸或者直接放在火上烤,后世煎炒油炸种种花样百出的美食,这个年代的人连听都没听说过。 宾客们很吃惊,他们没想到食物原来还有这样的吃法,诸将皆是大胃口的武夫,菜一上桌便往嘴里胡吃海塞,吃得停不下来。 开席上酒,李家的下人端上了三勒浆和葡萄酿,唯独没上李素自己酿的五步倒。 没办法,老将们酒品堪忧,喝多了便四处寻衅,将军们这些年征战沙场,皆立下盖世战功,若要在这些人里面排个名次,怕是谁也不服谁,争着吵着便抄起兵器单挑。 李素家的院子刚被工部推倒,如今庭院大致有了雏形,李素可不想自己的家受到二次破坏。 小算盘打得啪啪响,在座的老将却一眼看穿,程咬金和牛进达二人只顾着对付自己矮案上的美食,没功夫搭理李素,只是扬起竹箸朝李素遥遥一指,算是警告过了。 侯君集的吃相显然比程牛二位赏心悦目许多,从冠礼开始到现在一言不发,大家笑他也跟着笑,程牛二位狼吞虎咽之时,侯君集却很优雅地挟着菜,不时端起杯浅浅啜一口酒。目光有意无意地直朝李素瞟,似乎在观察着什么。 别人观察李素,李素也在观察别人。 对程咬金和牛进达。李素自是不设防的,可是对侯君集。李素有点纳闷,按说他与侯君集来往并不多,唯一的交集便是当初松州之战,侯君集是统领三军的大总管,而李素只是牛进达帐下一员闲官,大家不算太熟,今日冠礼李素没想到侯君集竟然也来了,实在有点意外。 都是老将。都是磊落豪迈的汉子,论军事才能,侯君集并不比程咬金和牛进达差,曾经立下的军功许多已成了市井间的传奇,可李素还是很敏感的察觉到,程咬金和牛进达隐隐与侯君集保持了一定的距离,仿佛与他隔着一层淡淡的膜,虽然靠得近,但这层膜怎么都无法撕破,于是将近在咫尺的人被隔成了两个世界。 杯斛交错。宾主尽欢,这次老将们破天荒没怎么喝酒,菜却扫了个精光。程咬金吃完后懒洋洋地剔着牙,不满地抱怨分量太少,塞牙缝都不够,李家小子成年了人却依旧如此混帐,待客都待不出个样子云云,听得李素脸上青一阵红一阵,要不是打不过他,早把他扔门外凉快去了…… 满堂尽欢之时,圣旨就这样突兀地闯来了。 李家前堂里跪满了一地。宦官神情倨傲地扬着头,尖着嗓子把圣旨念完。堂内静寂无声。 李素抿着唇,脸色铁青。宦官捧着圣旨递到李素面前,他却一动不动,直到身后的程咬金察觉不对,急忙悄悄用手指戳了他一下,李素脸色数变之后,这才神情自若从容地接过圣旨。 接了旨后,宦官仿佛换了个人,堆起笑朝众老将们一一招呼行礼,牛进达侯君集也打起精神与宦官寒暄客套。 堂前角落里,李素垂着头,捧着圣旨的双手微微发抖,不知想着什么。 一只大手搭上他的肩,回头一看,却是程咬金。 “心里很愤怒,满腹怨气,对不对?”程咬金咧嘴笑。 李素沉默了一阵,苦涩地笑:“刚开始有怨气,后来想通了……” “哦?短短这一会子,你竟想通了,说说看,你想通了啥?” 李素叹道:“其实自从陛下将东阳赐婚与高家那天起,我与她此生便已没了夫妻缘分,纵然东阳嫁不成高家,陛下也绝不会将她嫁给我,因为我欺瞒君上,犯了帝王的大忌,陛下不斩我已然是法外开恩,怎么可能还将东阳嫁我?后来东阳为免日后再次被赐婚予别家权贵,于是突然决定出家为道,彻底绝了我和她成为夫妻的可能……” 李素的笑容越来越苦涩:“……这些我早有准备,可我没想到陛下做得如此决绝,东阳出了家还不够,竟给我赐婚,看来陛下始终不放心我。” 程咬金叹道:“你和东阳殿下欺瞒陛下,犯了他的忌讳,陛下也是过来人,知道男女之情无法遏制,你和东阳都是死心眼的人,若你真犯了拗劲一生不娶,东阳一生做道姑,她的道观离你家咫尺之远,你问问自己,难道真不会与她做出什么令天家蒙羞的事吗?所以……你必须娶妻,有了妻子便有了约束,而且还是当今天子亲自赐婚,你妻子没过门便是七品诰命,打不得骂不得更休不得,如此,方能将你和东阳的情愫死死困住。” 李素看着手里的圣旨,细细品位着圣旨上的每一个字,良久,忽然笑了:“赐黄金百两,丝帛千匹,还赐长安城骑马,呵呵……一棒子把我抽得晕头转向,马上又往我嘴里塞了颗甜枣,哎呀,枣子真甜,刚才挨的打全忘了……” 听着这番讽刺至极的话,程咬金眼皮一跳,急忙扭头朝侯君集和宣旨宦官方向看了一眼,发现没人注意到李素的话后,这才松了口气,接着一脚将李素踹了个踉跄,压低了声音怒道:“混帐东西,刚才的冠礼白办了,成了年首先第一件事要管住自己的嘴!知道吗!他是君,你是臣,没追究你和东阳欺君的事,还白送你一婆姨,又是黄金又是长安骑马的,陛下待你很不错了,你还待怎样?” 李素苦涩一笑,摇摇头没说话。 程咬金捋须斜睨着他,道:“圣旨已下,你有何打算?” “除了遵旨娶一个连面都没见过的婆姨,小子还能怎样?” 程咬金赞许地点点头:“总算说了句人话,当然,你若心里不爽利,想去太极宫前指着宫门骂街,老夫也不拦你,陛下把你一刀剁了,咱们两家合伙的白酒和香水买卖全归老夫,你死得其所,老夫独得其利,你我各有所得,多好。” 说完程咬金有些遗憾地咂咂嘴,似乎真有撺掇李素去宫门前骂街的打算。 ………… 酒足饭饱,宾客散去,李素跪坐在堂前,呆呆地盯着圣旨出神。 李道正今日喝得不少,儿子冠礼他是最高兴的,刚开始与程咬金牛进达等国公郡公们小心翼翼喝了几杯后,酒意一上头,胆子莫名肥了许多,当下也不顾什么尊卑之念了,与牛进达等人喝得愈发热火朝天,最后勾肩搭背称兄道弟,亲热得不亦乐乎。 后来圣旨进门,李道正心中一阵狂喜,这个消息对他来说似乎比儿子的冠礼更高兴,儿子为了东阳不娶亲,李家香炉里插着的这柱香火眼看快熄了,没想到陛下竟给儿子赐婚,李道正当时恨不得去太极宫前朝宫门狠狠磕上八十一个头,久悬的心事今日终于有人帮他解决了,当浮一大白。 宾客散后,李道正脸上的笑容仍未褪去,然而见儿子神色阴沉地盯着圣旨发呆,李道正顿时敛了笑,小心翼翼地靠近他。 “娃啊,男人终究要娶亲的,不娶亲像啥话么,你和那位公主殿下……没结果的,前些日子你们的事闹得满城风雨,最终还是成不了,爹对你没什么要求,当官若当得不快活便不当,做事做得不爽利便不做,咱家还有几百亩田,至不济咱们父子还能守着这些田过一辈子……” 犹豫了一下,李道正还是把他想说的话说出来了:“……娶公主爹也没啥异议,能娶上自然最好,公主那女娃爹见过,是个知书达礼的娃娃,没有皇家贵胄那些个盛气凌人的毛病,很难得,可是……你和她命里无缘能咋办?总不能为了她一生不娶吧?你既行了冠礼,爹以后便拿你当男人看,男人心里不能光有情情爱爱,一辈子要担负的东西很多,比情情爱爱更重要……” 李道正说了一大通,李素回头看着他笑,笑容很古怪。 “爹,你说这些干啥?孩儿没说不娶亲啊,既然陛下下了旨,孩儿遵旨便是。” 李道正听到了满意的答案,神情顿时变得欣悦起来,一迭声地道:“好,应该遵旨。爹这便请道士掐日子,府里的人全动起来,给你准备亲事,爹一定办得热热闹闹的。” 李素点头,站起身,忽然将手中的圣旨使劲一撕,黄绢白纸的圣旨被他生撕成了两半。 “好!我成亲!跟谁都无所谓,就这样。” 说完李素扔了圣旨,朝后院厢房走去。 李道正目瞪口呆,将撕成两半的圣旨拾了起来,忍着即将晕厥的惊恐,把它揣进怀里,小心环视四周,见四下无人这才长松了口气。 ********************************************************** ps:还有一更。。。作息又乱了,没办法。。。(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章 登门自辩 成亲已是定局。 这次李素也想不出办法拒绝了,装病这招用过太多次,几乎完全丧失了可信度,装神弄鬼更不敢,解决东阳的麻烦就是用的这一招,若再来一次装神弄鬼未免太巧合了,李世民必然会怀疑,那时李素绝不止下狱那么简单,斩首示众是必然的,毕竟李素制造的舆论可是玄武门,触到了李世民心底里最深的忌讳。 带着东阳私奔也好,发动自己的人脉找个理由联名请李世民收回成命也好,李素甚至产生过许多阴暗的办法,比如派郑小楼潜进许家,把许家那个无辜的姑娘杀掉,或者学梁山好汉那样上山落草,造李世民的反…… 光明的,阴暗的,无耻的,暴力的……任何办法都想过了,然而理智告诉他,这些路都走不通。 这是李世民的天下,而且是臣民万众归心的天下。 想了很久,李素仍想不出办法,终于放弃。 终究输在实力上,如果自己手下有一股令李世民无法漠视的权势,或者有某种令社稷朝堂无可或缺的本事,李世民忌惮也好,拉拢也好,处理他和东阳之间的事必然不会如今日这般生硬蛮横。 活在这个世上,原来权势竟如此重要,想做个无所事事的闲人终究是个很苍白的理想。 不知不觉间,李素心中滋生了一股从未有过的野心,整个人渐渐发生了蜕变。 他发现自己需要权势,今次以后,人生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里! ************************************************************ 李素在房里关了一整天,想了一整天,直到有客来访,薛管家通禀之后。李素才施施迈出房门。 出门迎面便碰到老爹,李道正看见李素不由一楞,担心的眼神渐渐化为讶异。盯着他不住地打量,仿佛不认识一般。 “爹。咋了?” 李道正摇摇头:“咋跟变了一个人似的?样子还是原来的样子,但你的脸,还有你眼睛里的光……怪怪的。” 李素笑道:“孩儿再怎么变,你还是我爹,不管孩儿多大,该抄起藤条揍孩儿还是不手软。” 见李素笑了,李道正放下了心事,朝他点点头。往屋外一指:“来客人咧,你去吧。” ………… 客人是熟人。 中年老帅哥许敬宗穿着玄色锦袍,只着足衣在前堂不停地踱步,神情颇有些忐忑不安。 见李素出来,许敬宗急忙迎上去施礼:“刚才方知昨日竟是监正大人的行冠之日,下官竟未曾登门观礼,实是失了礼数,监正莫怪。” 李素笑着摆手:“戴个帽子而已,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日子,我本不欲张扬。怪你作甚?” “戴,戴个帽子……”许敬宗擦了把汗,好吧。这位监正大人思维太跳跃,跟不上节奏亦是寻常。 李素请许敬宗落座,二人各自跪坐在榻上,李素充满希冀地看着他:“许少监昨日没来观礼,心怀愧疚之下莫非打算今日把礼品补上?” “啊?”许敬宗呆住了。 见许敬宗发呆的样子,李素看明白了,这家伙丝毫没有补送礼品的意思,不由失望地叹了口气。 “人不来没关系,礼不来那才叫真正的失礼啊……”李素喃喃叹道。 许敬宗顿时面红耳赤下不得台。站起身行了一礼,讷讷道:“监正恕罪。下官思虑不周,真正失了礼数。下官先告退,待采办了礼品后再登门……” “哎哎,回来,跟你开玩笑的,还当真了……”李素白了他一眼,道:“脸皮多厚才会主动朝下属伸手要礼品?吃相未免太难看了,你觉得我是这种死要钱的人吗?” 这话不好接,为了钱敢动手揍度支司郎中的家伙,应该不是淡泊名利的人…… 许敬宗很明智地转了话题:“李监正,下官昨日听说……陛下给监正赐婚了?” 李素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不错,赐婚了,赐的还是你许家那位远亲侄女。” 见李素这副样子,许敬宗实在猜不透他是喜是怒,犹豫许久也不知该堆起笑脸说声恭喜,还是该哭丧着脸说声节哀,神情踯躅踌躇不已,很纠结。 “许少监上门是为了问这件事?”李素仍旧似笑非笑的表情,悠悠道:“兜兜转转一大圈,咱们又回到了起点,许少监,日后我要叫你一声叔父了……” 许敬宗浑身一抖,急忙道:“不敢不敢,监正折煞下官了……下官今日此来,是为了跟监正辩白这件事,监正大人明鉴,这次陛下赐婚,下官对天发誓绝非参与其中,虽然下官日思夜想与监正结为亲家,但下官绝不会强人所难,上次结亲确是下官在背后帷幄了一番,下官也受到了教训,这次陛下赐婚与下官无关啊……” 李素笑了,这回不再是皮笑肉不笑。 他相信许敬宗说的是实话,许敬宗当然算不得什么正人君子,但他有种本事却令李素很佩服,背后玩名堂搞鬼从来不顾忌,但至少很坦诚,做了就痛痛快快认,若是没做,那就真不是他做的。 再说赐婚这件事很复杂,李世民对他又爱又恨才做了这个决定,其中缘由,唯有当事人才最清楚,李素知道此事与许敬宗无关,他没那么大的本事糊弄李世民。 “许少监上门就是为了解释这件事?” 许敬宗点头,一脸含冤莫白:“监正明鉴,此事断非下官所为。” 李素眨眨眼:“我若听不进你的解释,认定此事就是你搞的鬼呢?” 许敬宗悲愤脱口道:“下官便在监正面前击柱而死,以证清白!” 李素斜眼看着他,不说话。 这话连许敬宗自己说得都有些心虚,于是讪讪一笑:“击柱太疼了,再说下官原本就是被冤枉的,为何还要白白再搭上我这条命?……剁小手指以证清白吧。” 说完许敬宗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自己的小指,似乎还是觉得证明清白的代价太大了,颓然叹了口气,为自己的懦弱小小羞愧了一下,道:“下官……还是跪在你面前求你放过我吧,这个好,这个不疼……”(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一章 帝心欲糜 连证明清白都讨价还价,各种怕死各种怕疼,李素觉得许敬宗肯定干不出太缺德的事,上天给了他一颗缺德的心,却忘了给他一个缺德的胆子。 见李素面色无异,许敬宗这才稍稍安了心。 听说李世民将他许家的远亲侄女赐婚给李素,许敬宗吓坏了。上次结亲许敬宗在背后搞鬼,李素发动长安的人脉深挖许家的底细,许敬宗当时逃出关中的心都有了,从那以后他便清楚了李素的底线和能力,从此彻底绝了与李家结亲的心思。 这次赐婚许敬宗确实很清白,他担心的是李素的智商,他怕李素以为这次又是他搞鬼,吓得他一晚辗转反侧不成眠,天刚亮便起身朝太平村而来。 幸好李素的智商没让他失望。 “许少监勿多疑,我相信你便是。”李素笑道。 许敬宗小心看了李素几眼,发现他面色如常,看不出喜怒,心中愈发不敢肯定,只好试探着道:“多谢监正信任,说来陛下这道赐婚旨意来得有些仓促,下官也是许家人,事先却没听到任何风声,突然便下了旨……” 李素叹道:“是啊,旨意太突然了。” 许敬宗道:“下官素知李监正心有所属,与许家的这门亲委实不合时宜,若监正果真不乐意与我许家结亲,要不要下官……给陛下上一道表,代许家辞了这门亲?” 很显然,许敬宗这是句客气话,如同吃饭时家里忽然来了客人,主人随口招呼一句“吃饭没?要不要吃点?”,很敷衍式的客气。 谁知李素的反应却大出许敬宗意料。 李素闻言两眼一亮,忙不迭点头:“好啊好啊。便请许少监给陛下上表,推辞这门亲事,一切拜托许少监了。我在家等你的好消息……” “啊?”许敬宗呆住了,张着嘴怔怔看着李素。 这……这是不按套路出牌啊!大家还能愉快的聊天么? 李素还很认真地帮他出主意:“许少监在奏疏上不妨说许家闺女已经许配他人了。一女不事二夫的道理陛下自然懂的,相信陛下一定会收回成命。” “这……这个……”许敬宗老脸顿时涨红了,捋须的手微微发抖,无助地看着屋外的天色。 说句客气话居然当真了,虽然对陛下忽然赐婚的举动感到很惊讶,可许敬宗也不是傻子,前些日子李素与东阳公主的事闹得沸沸扬扬,后来东阳公主被赐婚高家。接着遭了报应后不得不解除婚约,东阳公主也出了家,再后来,陛下又忽然赐婚李素…… 一连串眼花缭乱的事件许敬宗默默看在眼里,精明如他者,怎能不知里面的水有多浑浊,他要是敢上这道婉辞的奏表,第二天就会被怒极的陛下扔进大牢里反省反省自己的人生为何如此失败。 “早上出门天还晴着,一会的功夫咋就快下雪了?下官失礼,得赶紧回去了。雪下大了怕封了路,关中的天邪得厉害……” 许敬宗面不改色起身告辞。 李素想笑,天不邪。人邪,找借口都喜欢拿天色说事,老天招谁了? “坐下坐下,逗你的……”李素拦住了许敬宗,白了他一眼,道:“做人真诚点不行吗?非要搞得这么虚伪。” 许敬宗讪笑,暗暗做了个决定……以后继续虚伪,但不要跟这家伙聊天,太心塞。 “说说吧。许家那闺女怎么回事?我记得退婚是半年前的事吧,这半年里她一直没嫁?”李素淡淡地问道。 许敬宗苦笑:“我那远亲是商贾人家。本来地位不高,后来乡邻听说许家被县子退了亲。背后说了许多闲话,她家父母愈发抬不起头,闺女的亲事一直就这么耽搁了,本打算明年开春后托牙子去长安东西两市打听打听,若有河东道江南道的商人,便把她嫁过去,说来父母在,不远游,可是许家已成了方圆乡邻的笑话,只好将闺女远嫁了……” 许敬宗神情变得古怪:“……没想到昨日宫里的宦官去她家宣旨,仍旧将闺女许给监正,人还没出阁便封了个七品诰命,她家父母懵了一整天,现在还没回过神呢。” 李素沉默半晌,缓缓道:“此事是我的不对,当初退亲太生硬了,没想到给许家带来这么多麻烦……” 许敬宗摇头苦笑,没接话。 李素长长一叹,道:“娶吧,当初想方设法一次又一次抗拒结亲,原以为此生与许家女无缘,没想到一道旨意终究还是把我和她栓在一起,看来缘分注定是缘分,跑得多远都没用,这又是一桩因果。” 许敬宗见李素脸上露出似悲似怨的模样,不由劝慰道:“监正勿伤怀,你和东阳公主殿下的事,下官不敢多言,下官比监正痴长几岁,说来也算是过来人了,天下女子何其多也,娇小者,柔弱者,喜欢笑的,喜欢哭的,千种姿色,万般风情,监正欲求何人而不可得,非要执着于东阳公主?” “因为那些女子都不是东阳!”李素冷冷地回了一句,目光朝他斜扫,皮笑肉不笑地道:“许少监是过来人,情关就是一道坎,横立在面前,你呢,一步跨过去了,我呢,还在坎后面急得团团转,许少监你在坎那头朝我招手,说没事你跳过来吧,可是我胆子小,不敢跳,若是一头栽进坑里怎么办?所以,少监的好意我心领了,你就让我在坎的这头自生自灭吧。” 许敬宗尴尬地揉鼻子,李素笑道:“你那位远亲侄女嫁来李家,我会以礼待之,不会让她受委屈,她是御封的诰命夫人,李家上下不敢对她不敬,少监回去跟我那两位丈人丈母说一声,请他们放宽心,三媒六礼一样都不会少,成亲该有的礼数都会尽到。” 许敬宗彻底放了心。 这下好了。许家终于跟李家攀上了亲事,今日登李家的门可谓“圆梦之行”,有了李素这层关系。将来被陛下起复的日子或许不远了。 此刻许敬宗有了一种与李素同样的感慨,世事无常。没想到兜兜转转一圈,大家又回到了当初的起点,只是其中多了一桩注定的因果轮回而已。 登门的目的达到了,许敬宗起身告辞,说实话,李素实在不是一个好的聊天对象,跟他聊天很累。 如今许敬宗已算是李素的妻家叔父了,李素很客气地将他送出门口。 ************************************************************ 李道正请道士掐算了日子。婚事定在十日后。 公主府的改建已近完工,工匠们陆续撤去了不少,一座集幽雅与恢弘于一体的道观悄然露出轮廓,轮廓每一天都变得愈加清晰。 李家上下忙坏了,急着采办亲事的各种用品,李道正还亲自登许家的门,第二次与许家交换子女的生辰名帖,六礼里的“纳采”和“问名”已完毕。 亲事由家里人去忙,李素实在提不起热情,每天风雨无阻地蹲在公主府的工地边。亲眼看着一座公主府渐渐变成了幽雅出尘的道观。 东阳仍没有消息,或许直到道观竣工的那一天她才会出现吧。 ………… 亲事的效率很快,十天的时间里。男女双方都卯足了精神操办,忙里忙外团团转。 这是一场气氛很诡异的亲事,男女两家忙成一团,却看不出多少喜气,好像双方只是在认真做着一件皇帝陛下要求他们做的事情,把事情做好,做完美就行。 李家觉得太仓促,许家觉得莫名其妙,无端端的一道赐婚圣旨砸在头上。皇权,皇威。这些遥不可及的东西,许家终于亲手触碰到了它。尽管它来得那么莫名其妙。 至于这件事的本质…… 这件事没有本质,只是一桩被权力强行捆绑而成的婚姻。 李许两家准备亲事的时候,长安城里也没消停。 这次的事情终于与李素无关。 早在元旦前,朝堂便放了假,大概半月左右,名曰“休沐”,上元节那天皇帝陛下在太极宫祭天祭祖之后,才正式开始朝会和办公,这段日子算是国家法定节假日。 朝臣权贵们各自在家准备年节之时,李世民也在太极宫过着享受日子,李素弄出来的大浴室和桑拿房被李世民原封不动地在太极宫复制出来,每天最大的乐趣便是进去泡一泡,蒸一蒸。 不仅如此,李世民还是个很好客的人,并不吃独食,大抵从小被李渊教育过好东西要与好朋友一同分享,于是叫来了长孙无忌,李靖等开国功臣一同入浴。 太极宫的浴室比李家大很多,而且也奢华很多,浴室修在甘露殿旁的侧殿里,里面轻纱薄帐,香暖如春,进去后有一条小径,工匠们别出心裁地用华贵的猫眼石铺就,光脚踩在上面又痛又痒,可痛痒之后跳入池里又很舒服,包括浴池底部也镶嵌着各种名贵的宝石,这些年唐军横扫天下,吓得各番邦国主争相称臣纳贡,如今各国进贡的宝石大抵有小半被镶嵌在这个新修的浴室里。 太奢华了,进门便觉刺眼,李世民却很得意,拉着长孙无忌等人炫耀般指指点点,这颗明珠是哪个番邦国君所献,当时朕的将士攻克了他多少座城池,吞下了他多少国土,那颗宝石又是哪国王子所献,当时边境摩擦,朕一句话吓得国主连夜派使臣进长安磕头赔罪…… 每一颗宝石似乎都有着一段霸气蛮横的故事,这座浴室根本就是李世民的个人功绩展览室。 长孙无忌和李靖开始还面带笑意,兴致勃勃地听李世民追忆往事,看到珠光宝气,光芒四射的浴室后,二人的笑脸终于有点僵硬,仍保持着耐心听李世民夸耀他此生文治武功何等不凡,长孙无忌和李靖二人不敢再搭腔,任由李世民独自滔滔不绝。 最后功绩总算夸完了,李世民仍意犹未尽。邀请两位功臣入浴,如此基情满满的邀请令长孙无忌和李靖很难为情,然而李世民实在太热情。二人推辞不过,只好当着面脱去衣裳。君臣三人赤条条地跳进了大浴池,彼此坦诚相对。 君臣数十年了,从未这般泡在一个大池子里,今日……似乎有点害羞呢。 微烫的池水刺激着日渐松弛衰老的肌肤,再环视四周奢华如仙境般的装饰,长孙无忌和李靖只觉浑身不自在,而李世民则舒服地半躺在池子里,李素的享受法子被李世民原封不动地照搬。水面上居然也浮着一个大托盘,盘内盛着美酒和酒杯,泡带酣畅处,君臣三人自斟饮尽,怡然自得。 最后李世民忽然站了起来,也不管两位功臣内心什么感受,李世民完全赤条条袒露着不文之物站在二人面前,手指着自己已微微发福的肚子,黯然叹息:“朕一生戎马,功绩与威名从来只在马上取。如今登基十一年,已然大腹便便,怕是再也拉不开强弓。跨不上战马矣!” 长孙无忌不知李世民想表达什么,只好安慰道:“陛下多年征战,打下一个固若金汤的江山,只要一声号令,无数臣民将士甘为陛下驱使,这些年陛下文治武功,已远迈前隋,堪比秦皇汉武,亲手创下如此盛世才是吾皇的功绩。何必非要拉开强弓,骑上战马呢?” 这番话令李世民颇为欣悦。笑道:“辅机,你说。朕登基这十一年,果真创下了盛世么?” 长孙无忌毫不迟疑地道:“千百年后的史书上,陛下在位这些年必被后人称为‘贞观盛世’。” 李世民两眼发光,仰天哈哈大笑。 “哈哈,好一个‘贞观盛世’,十一年了,朕总算觉得这个皇位坐稳当了……” 长孙无忌和李靖不知李世民到底想说什么,于是笑而颔首。 宫中内侍递上一块巾帕,李世民擦了擦脸上的水珠,将巾帕随手往后一扔,内侍急忙接住,恭敬退下。 “既然如今已是盛世,朕可以松一口气了,辅机,你意若何?” 长孙无忌满头雾水,小心地道:“陛下的意思是……” 李世民叹道:“前隋义宁元年,朕劝父皇晋阳起兵,父皇不得已而从之,一年后遂夺取了天下……” 长孙无忌和李靖眼皮猛然跳了几下。 这句看似平常的话,今日说来却大不寻常。 在今日之前,当初晋阳起兵的说法是满朝一致的,那就是当时的秦王“跟随”先帝起兵,这个说法已被写进了史书里,而今日,李世民却说是“劝”先帝起兵。 一个是“跟随”,一个是“劝”,一个是被动,一个是主动,后面还加了一句“父皇不得已而从之”。 小小改动了一个字眼,当年晋阳起兵的主角和配角完全掉转了戏分,高祖李渊的功绩被一个字眼全然抹杀了,取而代之的,是当今陛下何等英明,从晋阳起兵开始便一直英明到如今…… 看似寻常的一个字眼,听在长孙无忌和李靖耳中却大不相同,二人的心跳猛地漏了一拍,接着飞快对视一眼,脑中同时闪过一个念头。 陛下恐怕有篡改史书的意图! 国富,民强,军盛,万邦来朝……历代皇帝想做到的事,他都做到了,而且比以往任何朝代的皇帝都做得好,人生到了他这个境界,还能追求什么呢? 身后名而已。 李世民想造神,造出的那位“神”正是他自己,从出生时天空有云龙隐现的异象,到成年后各种战无不胜,各种预敌先机,各种英明果决,再到登基后十多年创下一个贞观盛世…… 真的也好,假的也好,李世民需要这个名声,因为这个名声不仅能极大满足他这个帝王的虚荣心,而且对他的统治有百利而无一害。 篡改史书,这个事情有点严重。别人且先不说,若被魏徵那倔老头知道了,会第一个撞死在李世民面前,临死前或许还会大骂三声昏君。 长孙无忌和李靖讷讷不敢言。 今日君臣泡澡根本就是一场鸿门浴,李世民第一句话便在试探长孙无忌和李靖的反应,见二人没有果断附和,李世民微微有些失望,接着便扔出了第二句话。 “……戎马十数年,勤勉十数年,朕未曾辜负你们这些跟随朕打江山的臣子,也未曾辜负天下子民,如今天下已安,国朝富强,朕……不想再辜负自己了。” 长孙无忌和李靖顿觉很心塞,听这语气,陛下又要出幺蛾子啊。 “臣不知陛下何意……” 李世民环视珠光宝气的浴室,叹道:“朕已四十多岁,到了该享乐一下的时候了,这几日朕思之再思,决意重修大明宫,卿等意下若何?” “重修大明宫?”长孙无忌和李靖震惊地看着李世民。 大明宫,位于长安北面的龙首原,原名永安宫,贞观八年开始修建,原本是修来给高祖皇帝李渊避暑所用,所以大明宫又叫夏宫。 按照工部的图纸,大明宫占地已不能丈量了,而是近八里方圆,也就是后世的三个多平方公里,五百个标准足球场的大小,其中宫阁殿宇共计四百间,亭台水榭不计其数,由此可见工程何等浩大。 那时离玄武门之变已过去了八年,可李渊和李世民父子二人的关系却未出现缓和,毕竟李世民不仅弑杀兄弟,还逼父皇退位,这种矛盾不可能化解的,贞观八年,李世民决定修大明宫,说白了其实就是给太上皇李渊找个地方安享晚年,让他好好享受退休老干部的生活,当然,顺便还带着几分监视和软禁的意思在里面。 总之,就是建一个大房子给你,再往里面扔无数金银珠宝和绝世美女,老爹你在里面胡天胡地没人管,前提是关于朝堂国事政务方面你就别插手了,插手就翻脸。 结果大明宫修到第二年,贞观九年五月,李渊却病死了,大明宫仅只修了个轮廓出来,主角都死了,道具自然用不上了,于是大明宫停工至今。 ************************************************************* ps:大章大章。。。又没分章。。。昨天下狠心调整作息,所以更新延后了一点,还是0点以前更新比较好,中元节了,少熬夜,怕不小心冲撞了灵界的朋友。。。(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二章 骄奢之心 重修大明宫不是盖几间房子那么简单,占地五百个足球场的面积,好几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要全部盖满宫殿,空地种满花草和湖泊,以及各种亭台水榭,甚至还要有专门的皇家植物园动物园,每一间宫殿内的装饰都要按照最高的皇家规格来布置。 砖瓦银钱且先不说,仅仅是殿内那些奢华的皇家装饰,纵将国库和内帑里所有的宝石明珠全部掏出来还不够。 这是一项浩大繁琐的工程,这个工程足以动摇国本。 长孙无忌和李靖彻底震惊了,他们不知道李世民何时冒出这等惊世骇俗的想法。 由此可见,皇帝勤俭的时候,宫里的吃穿用度其实比寻常的权贵朝臣们高不了多少,这些年李世民用膳穿衣,包括出行的仪仗和排场都很节俭,内帑一年结算下来,居然收高于支,略有盈余。 可是,当皇帝打算骄奢淫逸一下,好好享受生活时,一个国家的国库全赔给他都不够,比如现在。 长孙无忌和李靖终于明白今日陛下宣他们进宫的目的了。 目的很简单,试探,吹风,埋伏笔等等,无论怎样的说法都好,反正陛下现在要享受生活了,于是把朝中地位最高最重要的文武两位朝臣叫来,先获取他们的同意,他们同意了,李世民骄奢的计划才能继续进行第二步。 典型的坑臣啊,好日子你去过,背黑锅我们来…… 长孙无忌和李靖脸色有些僵硬了,此情此景,他们实在不知该如何反对。 他们甚至不清楚从何时起,陛下的心态渐渐变了。变得自傲自大,目空一切,在这个刚刚见到盛世曙光的时候。忽然决定停下脚步,告诉大家朕的人生不能太匆忙。需要静静,也别问朕静静是谁,反正朕要享受,要倾听花开花落的声音,要岁月细水长流,总之朕要实现从暴力帝往文艺帝方向的蜕变…… 一个寻常人的心态若变化了,影响无非一家,而君王的心态若变了。影响的却是一国。 其实李世民这个决定并不突兀,只是朝臣们未曾发觉罢了。 男人无论创出多大的成就,身后终须有个人约束,这个人可以是长辈,可以是铮友,也可以是一位贤惠的妻子。贞观元年登基后,李世民不是没有产生过骄奢的想法,一朝登上人间至尊的位置,地位上已别无追求,除了享受还能做什么呢? 幸好那时李世民的身边有一位贤惠的妻子。长孙文德皇后,每当李世民开始自我膨胀时,长孙皇后便适时地出现。用各种方法劝谏丈夫,李世民被妻子无数次劝谏后居然还能对长孙皇后一如既往地敬爱,说明长孙皇后很懂得男人的心理,劝谏时从不说重话,用一种商量的语气循序渐进地让李世民自己认识到错误,然后自动自觉地改正。 贞观九年,长孙皇后不幸逝世,李世民失去的不仅是一位妻子,而且还是一位时刻在身边约束他的人生伴侣。李世民的身边从此无人再敢约束他,于是彻底成了一只脱了缰的野……马。长孙皇后在世时他想做而又不敢做的事情,一个个从脑子里冒了出来。比如重修大明宫。 长孙无忌和李靖眼皮猛跳。 一位帝王生出骄奢的想法,对一个国家而言简直是场灾难,可是,该如何劝谏?伴君多年,二位重臣也察觉到李世民如今渐生狂妄之心,渐渐听不进劝谏了,贞观九年之前,铮臣魏徵上谏疏的数量最多,那时的陛下纳魏徵之谏者十有*,而且态度非常谦逊谨慎,现在呢?魏徵上谏疏,陛下纳者十不过三四,态度还很不耐烦,看在朝臣们眼里,这已是一个很强烈很直观的对比了。 如今的陛下,再不是当年的陛下了。 “朕欲重修大明宫,卿意若何?”见二人久久不出声,李世民又问了一次。 长孙无忌斟酌了一下用辞,小心翼翼地道:“陛下……重修大明宫三五年无法完工,况且大明宫耗费糜巨,若欲动工,须加重民间税赋徭役,此事……不易为也。” 很聪明的回答,长孙无忌不愧是跟随李世民最久的心腹,他没有直接提出反对,也绝口不提自己对此事的喜恶,而是直接用最客观的困难委婉地劝谏,方式很温和。 李世民扭头望向李靖,李靖却比长孙无忌实诚多了,作为大唐赫赫威名的军神,他的性格太直爽,无法像长孙无忌那样委婉,见李世民望向他,李靖沉默许久,才缓缓道:“臣是粗鄙武夫,只为陛下开疆辟土,陛下内事,臣不知也。” 回答很生硬,但也算得上聪明,这种事绝不能直接表示态度,赞成的话,会被别人骂成千古奸臣佞臣,史官的笔可饶不过他们,反对的话……惹得陛下不高兴,从此渐生疏远,现有的权势也保不住。 没有态度已是最直接的态度,李世民并不笨,见两位重臣躲闪回避其问,顿时明白了二人的想法。 有些失望地叹了口气,李世民忽然展颜笑道:“二卿莫当真,朕不过泡在此浴池里通体舒泰,故随口一说,稍停泡够了,你我君臣再去桑拿里面蒸一蒸,滋味愈发妙不可言……” “桑……拿?”二人面面相觑,满头雾水。 李世民哈哈大笑道:“朕也不瞒二位,浴池和桑拿皆是李素那个浑小子捣鼓出来的新奇玩意,朕试过后难忘,依样也在宫里建了一套,二卿觉得如何?” 提起李素,长孙无忌露出了笑容,连一贯严肃的李靖也情不自禁扯了扯嘴角。 “那个娃子,总能造出新奇玩意,当然,惹祸也惹得不少,倒教臣等对他又爱又恨……”长孙无忌捋着湿漉漉的长须笑道。 李靖难得地表了一句态:“是个好娃子,英才百年难遇,我大唐不可或缺,臣只望他能多造几样犀利的火器,少添大唐将士的伤亡,便是积了大德了,至于惹祸……年少难免轻狂,再过几年,把性子磨平实了,可为国之栋梁砥柱。” 这番话很中肯,李世民和长孙无忌缓缓点头不已。 “说到李素……”李世民嘴角勾起一抹莫测的笑,淡淡地道:“明日,便是他大婚之日了。” 长孙无忌和李靖显然也听说了,于是笑道:“臣等已备了厚礼,今日已遣犬子送去,让那浑小子在乡邻里涨几分脸面,臣等日后也好多讹他几斤绿菜……” 众人哈哈笑了几声,李世民摇摇头:“二位不忙的话,明日还是亲自道贺为宜……” 二人讶然,不解地看着李世民。 两位都是国公,而且也算李素的长辈,李素大婚按说只需送上厚礼并遣子侄过去代为道贺便算给足了面子,若是亲自到场,未免不合规矩。 李世民却只笑笑:“还是去吧,此子年纪虽幼,颜面还是要给足的。” *************************************************************** 给足颜面算不得什么好心,李世民的皇恩没那么容易浩荡。 让开国重臣亲自道贺李素大婚,李素的婚礼算是名满天下了,夫人未过门便是七品诰命,成亲时诸多重臣功臣参加,如此热闹隆重,李素日后若与东阳公主暗中私情不断,便要仔细衡量一下身败名裂的后果了。 贞观十二年的第十天,李素大婚之日。 ………… 婚礼的每一个流程都很严谨,严格按照周礼执行。 因为是皇帝赐婚的性质,而且一个是县子一个是诰命夫人,礼部特意派了一位官员来帮忙指导布置,于是李素的大婚变得愈发像极了一桩政治任务,呆呆板板的感受不到任何喜气,除了从头到尾乐呵呵的老爹李道正。 长孙无忌和李靖果然也来道贺观礼了,坐在李家前堂内,看着大婚一丝不苟地走着流程,新郎李素一直绷着一张脸,死气沉沉如同出席自己的葬礼一般。 观礼的重要宾客不止是长孙和李靖,还有程咬金和一帮军中老将,火器局的几位少监和监丞也来了,长安城里各权贵家的纨绔们来了大半,宾客的人数和地位分量算是很足够了,可大家却分明感到一种无法言喻的压抑,沉甸甸地弥漫在看似喜气洋洋的李家宅院内。 气氛不对,长孙无忌和程咬金等人纷纷互视,然后不动声色地继续保持着微笑,程咬金还不停针对李素玩笑耍宝,淋漓尽致地演绎何谓老不正经,大家都努力让这场婚礼看起来不那么像葬礼。 李家的气氛不对,许家也好不了多少,今日所有人的笑容似乎都是被一只无形的手强行扯出来的。 在这诡异压抑的气氛里,程处默和王家兄弟被点为傧相,傧相就是伴郎。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三章 相逢夜色 若换了平日,傧相是要挨打的,气氛越喜庆,傧相挨的打越重,这是关中婚礼的风俗。 按照流程,六礼的最后一步是亲迎,也就是新郎带着男方的兄弟朋友去女方家,风风光光把新娘接来自己家,而男方的傧相便要充当开路护卫的角色,到了女方家,女方的闺蜜和亲友们会用软布将一根根木棍包裹起来,待男方来接新娘时,女傧们便很不客气地抡着棍子朝男傧相们铺天盖地揍去,揍得越重越吉利,越喜庆。 很遗憾,李素的婚礼不走寻常路,选了一位小国公当傧相。 牛高马大的程处默穿着礼服站在许家大门前,如同当阳桥前的猛张飞一声暴喝,吓得许家忙不迭开了门。 许家大门内,一群女傧们举着棍子,犹豫地看着前来迎亲的李素和程处默等人。 或许许家之前已说过李素等人的身份,许家的女傧们也只是一些寻常的商贾碧玉出身,看见什么小国公啊县子啊之类高高在上的权贵,胆气首先便弱了一阵,哪里真敢抡起棍子揍他们? 意料中的棍棒没落下,准备挨打的程处默很诧异,等了许久,才见一名女傧小心翼翼地举着棍子走近程处默,虎口拔牙般悲壮地轻轻碰了程处默一下,生怕程处默咬人似的赶紧跳开。 程处默原本长得一脸凶相,被棍子碰了之后下意识地环眼一瞪,相貌愈发凶恶,揍他的女傧顿时吓得魂飞魄散,棍子一扔捂着脸大哭起来。 这个小风波算是给当日死气沉沉的婚礼增加了一丝唯一的轻松喜意。 ………… 当日李素醉了,跟所有醉酒人的状态一样,脑子无比清醒。眼中的一切景象却摇摇晃晃。 不记得喝了多少杯,也不记得送走宾客时程咬金和牛进达等长辈拍着自己的肩膀说了些什么,似乎是安慰。也似乎是叹息。 宾客散尽,管家和下人们默默无声地收拾着狼藉的前堂和院子。李道正也喝多了,被下人搀扶着睡在前院厢房里,李家的后院便理所当然归了小主人,后院里除了李素和几位侍侯的丫鬟外,从今日起还要再加一位女主人。 薛管家扶着摇摇晃晃的李素走到后院的拱门处,后院的丫鬟接手,一左一右扶着李素往新房走去。 快走到新房时,李素忽然站直了身子。抬手挥退丫鬟。 丫鬟们很意外,见李素站得笔直,眼中一片清明,全然不复方才晃晃悠悠的模样,也不知他到底真醉还是假醉,但丫鬟们还是小心地放开他的胳膊。 廊下四周无人,李素站在新房的木窗外,静静地沐浴着房内透出的昏黄光晕。 新房内,有一个素未见面的女人,红盖覆面。她或许眉眼如画,温婉如水,坐得笔直端庄。丝毫不失诰命夫人的仪态…… 可是,终究只是个陌生人啊。 李素已醉了,最后一杯合卺酒,他真的喝不下去。 在窗外站了一阵,李素甚至能感受到新房内的新娘细细悠长的呼吸,连呼吸都那么的陌生。 不知站了多久,寒冷的夜风穿过廊下,李素的酒意愈发醒了几分,抿了抿唇。竟转身离去,留下新房内的孤灯只影。 ************************************************************* 薛管家担心地看着李素出了门。暗中遣了两名家仆悄悄跟上少郎君,大晚上的怕出意外。 李素独自走在冷寂的夜里。刚喝过酒,寒风吹在身上格外冷冽,仿佛掉进了冰窟一般。 不知走了多久,李素回过神时赫然发觉自己竟走到了熟悉的河滩边。 李素不由苦笑,这个地方真是命里注定的历劫之地,此生的一切喜与乐,苦与悲,皆由此而起。 快开春了,河滩边却比村里寒冷得多,呼啸的冷风不停地灌进口鼻之内,李素迎着寒风,走得颇为艰难。 每次总抱着一丝冀望,期待着河滩边有一道熟悉的袅娜身影静静地等着他,安静恬淡,不染凡尘。 每次的期待总会落空,李素此刻高一脚低一脚,离那块熟悉的地方越近,心中也越来越期待。 漆黑的夜色,伸手不见五指,李素忽然发觉自己的呼吸愈发急促。 心里一道灵犀,如同夜空里的流星划过,忽然亮堂起来。 他感受到了熟悉的味道,熟悉得仿佛刻入了骨子里。 一道模糊婀娜的身影静静地站在河滩边,面朝泾河,静静倾听着河水的流淌。李素心跳徒然加快,屏住呼吸悄无声息地往前走了两步,生怕碰碎眼前的错觉。 那道熟悉的身影似有所觉,竟同时转过身来,二人相隔数尺,互相凝视,黑暗里不见眉眼,却能看到彼此眼里的光亮,深情而专注。 “东阳……是你吗?”李素颤声问道。 那道身影似乎很激动,想扑上前搂住他,又生生克制住不合时宜的冲动。 “我……贫道,贫道玄慧,施主你……你……” 仍是熟悉的语调,李素闭着眼都仿佛能看到此刻她紧张迷茫却结结巴巴的可爱模样。 道姑不敢做的事,李素敢。 确定是她后,李素快步上前,将她用力搂在怀里,力道令人窒息。 东阳愈发慌张,手足无措地在他怀里安静了一阵后,忽然奋力挣扎起来:“你,你快放开,我……贫道玄慧,你不能对贫道轻薄……” “知道啦知道啦,玄慧嘛,别乱动,好好让我抱一会,离开你太久了,久得都快忘记你的味道了……”李素很敷衍地安抚她,搂住她的力道依旧,鼻子埋在她的脖颈处,深深吸了一口气。 “你……你别这样,会坏了我的清修……”东阳埋在他怀里弱弱地抗议。 “让我先抱一阵,然后你再清修……对了,你何时回村里的?” 东阳似乎认命了,安静地被他搂在怀里,无奈地道:“刚刚才回来,道观建好了,父皇遣人告诉我,可以出宫了……” ************************************************************* ps:又到月底了。。。弱弱求一下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四章 尘缘难断 昔日的东阳公主,今日却成了玄慧道姑。 李素怀里的她,身子比以前更单薄了,不知这些日子在宫里独自承受了多少酸楚和委屈,这一刻,李素心里泛起浓浓的自责。 一段不合时宜的情,在这个并不平等的年代里,需要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漆黑的夜色里,二人无声搂在一起,不知过了多久,时间如身旁的泾河水一般静静流淌,直到凛冽的寒风令东阳浑身轻颤了一下,李素才回过神,将身上外袍脱下来,把她裹在外袍里。 “别,你会冷……”东阳推脱,抗拒。 “别乱动。”李素不由分说,将她裹紧。 扳住她瘦弱的肩,李素这才仔细打量着她。 夜色太黑,近在咫尺也只能模糊见到她的眉眼。一个多月未见,东阳清瘦了许多,脸色泛着不健康的苍白,连嘴唇的血色都很淡。 昔日的公主华服已换上了一身百衲道袍,宽大的袍子里包裹着她瘦小柔弱的身躯,头上曾经的高云鬓也挽成了道髻,纵然换了衣裳,变了装扮,仍然是倾城绝色的风貌。 李素忘情抚着她的脸,道:“前些日子你大病一场,据说还吐了血,如今可好些了?” 东阳点点头:“宫里每日有宫女煎药,身子好多了……” 说着她忽然反应过来,又开始在李素怀里挣扎,急道:“我……我已是出家人了,我们,不能这样……” 李素只好又搂紧她,不让她挣扎,叹道:“别乱动,见你一次太珍贵了。我们不要把时间浪费在出不出家这种无谓的废话上,行吗?” 东阳又羞又犹豫,讷讷道:“可是……我拜过老君像了。说好了出家的……” 李素气道:“出谁的家?你问问老君,他答应收你了吗?二八年华的女子。怕是连《道德经》都背不全,哪里真断得了尘缘?当初我预料到你可能会走这一步,为了避免将来你父皇没完没了的赐婚,所以我没拦着你,念了几天经,还真把自己当出家人了?” 东阳被李素说得没了脾气,把头埋在李素的怀里,良久。忽然闷闷地道:“……我背得全的。” “啥?” “道德经……我背得全的。”东阳的语气似乎有点不服气,躲在李素的怀里不安分地扭了几下。 李素哭笑不得:“好吧,以后有空你慢慢背给我听。” 东阳点头,头埋在他怀里,偷偷的想笑,想露出幸福的模样,又想到自己的出家人身份,此刻与男子搂在一起多么的伤风败俗,想挣脱,又舍不得…… 来来去去。兜兜转转的心理斗争,东阳纠结得不行,最后索性幽幽一声叹息。像只鸵鸟般使劲把头往李素胸膛上钻。 外面的一切纷扰戒律,只要我在他怀里,便是现世安好,烦恼俱无。 ………… 夜空无星也无月,二人不知时辰,就这样静静地搂在一起,河面吹来的风依旧冷冽刺骨,李素却不觉得冷,胸膛里仿佛有一团火焰燃烧着。 许久以后。东阳幽幽的叹息打断了此刻静谧美好的时光。 “我出宫前,听宫里内侍说你今日成婚了?……是父皇赐的婚么?” 李素身子一僵。苦笑道:“不错,今日确是我大婚之日。” 东阳垂着头。眼泪缓缓滴落,凄然道:“你我今生……果然没有夫妻缘分呢。” 李素神情忽然变得冷厉,双手捧着她的脸,沉声道:“你听清楚了,这世上没人能把我们分开,只要我们活着,未来便有无限希望和转机,所以我们要好好活着,等待一个时机,或者,等我制造一个时机,就像曾经我亲手炮制的鬼火一样,你我的缘分不是天注定的,是你和我注定的,只要我们不放弃,终有拨云见日的一天,懂了吗?” 东阳眼泪不停,却还是使劲点头:“我信你。” 躲在他怀里吸了吸鼻子,东阳低声道:“你的夫人……她美么?” 李素苦笑:“送完宾客后我便出门到了这里,新房还没进呢,哪里知道她长啥样,说不定长得眼歪嘴斜,说话结巴,一脸的美人痣……” “一脸的……美人痣……”东阳呆了一下,接着开始捶他的胸:“说话也不积点德,哪有这样说你夫人的?” 顿了顿,东阳落寞地道:“今日大婚,你把夫人独自扔在新房里,这样不好,你……回去陪陪她吧,她终究是无辜的,你我今生已是这般了,李素,好好珍惜眼前人。” 李素苦涩地道:“你教我如何与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女子同房?” 东阳忽然犯了拗劲,摇头道:“不,她不是陌生女子,她是你明媒正娶的夫人,以后要与你同度一生,祸福共之的良人,李素,此刻你不应该在这里,快回去吧,莫让她再等你了,等人的滋味很难受,当初我娘亲在宫里等父皇,痴痴等了一辈子,直到死后闭了眼,终究没能等到他,李素,莫让世间再多一个苦命的女子了,回去吧,当我求你,行吗?” 见李素沉着脸不说话,东阳急了,挣开他的怀抱,道:“快回去!我也回道观了,天这么冷呢……” 李素终于不甘不愿地点点头。 东阳凄然一笑,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不再与他道别,转身便走。 李素抿了抿唇,见她的背影越行越远,长叹口气后,也转身离开,二人背道而行,仿佛各自走向不再有交集的人生。 走了十几步,李素忽然停下脚步,转过身,看着前方的一片漆黑。 对面的脚步声也停下了,远远传来东阳的催促:“为何不走了?” 李素笑了:“你看得见我?” “……我听得见你,你停下了。”东阳远远飘来的声音发颤。 李素朝她挥挥手,也不知她能不能看见:“这就走了。你回去路上小心,莫摔了。” “知道了,你快回去。” 两头各自又传来脚步声。走了十几步,又停下。 “怎么又停下了?”东阳的声音带着几许哭意。 “走呢。我正在走呢。”李素的眼眶也红了。 “快回去,莫误了良辰。” “嗯,我真回去了。”李素忍着泪扬声笑道。 脚步声再次响起,渐行渐远,直至消失。 离开河滩边,李素静静在田陌边站了一会儿,估摸东阳差不多已回去了,他又转身朝河滩走去。 夜色仍旧黑得深沉。李素找了块石头坐下,望着河水发呆。 一夜过去,天边露出朦胧的晨光,东边的鱼肚白渐渐映亮了熟悉的一草一木。 李素揉了揉冻得僵硬的脖子,叹了口气,身后却赫然传来一声啜泣。 李素猛地回头,东阳站在他身后不远处痴痴盯着他,仍旧一身道袍,伫立寒风里泣不成声。 ************************************************************* 第一缕阳光照耀大地时,李素终究还是回家了。 家里依然平静无波。大门早早已打开,几名家仆正打扫着门外的空地,见李素回来。众人纷纷行礼,眼神里露出几分怪异。 主人大婚当晚,居然彻夜不归,可谓惊世骇俗了。 见李素脸色不好看,家仆们也不敢多说,行礼过后依旧各行职司。 薛管家踮着脚快步迎上来,管家到底懂得做人,对李素扔下新娘独守空房的恶劣行径只字不提,大着嗓门吆喝着丫鬟给少郎君备水洗漱。并且小声地给李素禀报家里的动静。 老爷昨晚大醉,到现在还没醒。前院厢房里的呼噜打得山响,怕是日上三竿也起不来。 新房里的红烛燃了整整一夜。有好事的丫鬟半夜偷偷隔着窗子看了一眼,少夫人仍一动不动坐在床榻上,似乎坐了一整夜。 下人的眼睛往往最势利,主人对夫人的态度决定了下人对夫人的态度,薛管家小心看了看李素的脸色,迟疑道:“少郎君,夫人毕竟是您明媒正娶的,喜不喜欢的另说,名分终究摆在那里,要不……还是遣两个丫鬟服侍少夫人的起居如何?” 李素心中闪过几分愧疚,闻言点点头:“昨夜火器局里有紧急公事必须等我去办,所以临时离家,倒不是我对少夫人有成见,薛叔回头告诉下人们,少夫人永远是少夫人,背后莫乱嚼舌头,更莫对少夫人有丝毫不敬,若让我知道有谁怠慢了少夫人,直接打断腿扔出去。” 薛管家会做人,对李素编的鬼话毫无怀疑,至少表面上毫无怀疑,闻言忙不迭点头:“老汉早吩咐过下人了,少郎君和少夫人是主,我们是仆,这点轻重还是分得清的,以后家中大小事务,除了老爷和少郎君外,老汉也会向少夫人禀报,不敢欺瞒。” 李素满意地点点头,抬步往内院走去,边走边道:“少夫人一夜没睡,现在睡下了吗?” 薛管家笑道:“后院丫鬟说,少夫人一直没出新房,没有吩咐她们也不敢擅闯,倒真不知她睡下没有。” 二人边走边说,很快走到后院的拱门处。 到了这里,薛管家就不方便再进去了,大户人家讲究规矩,除了男主人以外的男性下人进后院会被打死的。 李素抬腿准备跨进拱门时,忽见迎面走来一位陌生的女子,穿着大红的礼服,静静站在拱门内,朝李素盈盈一拜。 “妾身许氏,拜见夫君。” ************************************************************ ps:莫名有些低落,今天就一更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五章 陌生夫妻 这是李素第一次见到他的妻子。 定亲退亲,来回折腾了半年,最无辜的便是这位许氏了。 许氏看起来年龄很小,十四五岁的样子,模样很文静,黛眉如柳,红唇如樱,微垂着头眼睛不敢看人,因为昨日已大婚,她的头发高高挽成妇人云髻,脸蛋上轻施了一层胭脂,眉心中间贴着菱形花钿,一晚未眠,她仍是昨日成亲时的装扮。 李素打量了她片刻,很快转移了目光。 挺美的姑娘,不像自己以为的那样嘴歪眼斜还一脸美人痣,事实上她的容貌已是上上之选,难怪当初向许家求亲的人家络绎不绝,老爹李道正还是凭借儿子的县子身份才打败了诸多竞争者,与许家定下了亲事。 对这位许氏,李素心怀浓浓的愧疚,尽管无意,可他还是影响了她的人生,她原本应该找个踏实本分的男子,平静恬淡地度过一生,可她偏偏身不由己嫁给了李素,未来注定风风雨雨的日子,她能坚持下去吗? 打量过后,李素也朝许氏施了一礼:“见过夫人,终此一生,夫人多费心了。” 简简单单的第一句话,客气得像两个陌生人的相遇。 许氏急忙屈身还礼:“夫君折煞妾身了,万不敢当夫君之礼。” 李素直起身,迟疑了一下,道:“昨夜火器局有紧急公事,被属下临时叫去,事发突然,来不及知会夫人,夫人莫怪。” 说完李素也禁不住嫩脸一红,这个烂借口……为何用了一次又一次? 身旁的薛管家没说话,很隐秘地用鄙视的目光扫了他一眼。 许氏略见慌张。俏脸一红,头垂得更低了:“自是公事为先,妾身怎敢怪夫君。夫君为国操劳,为陛下治军管民。妾身什么都不懂,还望夫君多多教诲。” 治军管民? 李素满头雾水,这些事他没干过啊,对这个时代最大的贡献充其量是发明了几个大炮仗而已…… “啊,啊!对,治军管民,很累的!”李素顺杆子往上爬:“……每日处理公文往往通宵达旦,夫人刚进门。许多家事还不熟悉,往后你便住在后院的新房里,家里有什么事问我爹,或者问薛管家,该吃的时候吃,该睡的时候睡,我每晚在后院西厢房批阅公文,便不回新房睡了。” 许氏睫毛微微一颤,垂睑温顺地道:“是。” 李素沉吟片刻,转身吩咐薛管家把家里所有的杂役。丫鬟,厨子等下人都召集起来。 很快,李府的下人们在后院拱门前列队。 李素指了指许氏。朝下人们大声道:“这位是少夫人,都认识认识,往后她便是李家的主母,若有人敢对主母不敬,我也不要你们的命,打断了腿直接扔外面去,家里的事问我爹,问主母,问薛管家。别问我,奖功罚过一应事务。皆由少夫人一言而决,好了。该干啥干啥去,都散了!” 简短介绍完毕,下人们纷纷散去,连薛管家也颠颠儿地去忙活了。 许氏杏眼圆睁,吃惊地看着李素,或许她没想到自己夫君的风格如此利落痛快。 直到李素转过头来,许氏急忙垂下头去,脸上泛起一丝红晕。 李素笑道:“我爹只对田地里的事上心,家事通常不管,我呢,公务繁忙,无暇多顾,往后家里的事便拜托你操持了,夫人辛苦。” 许氏屈身一礼,道:“妾身的本分,这里以后也是妾身的家,哪能说辛苦?” “听说你一夜未眠,今日无事,你回去睡吧。” 许氏摇头:“妾身不累,听说昨夜公公大醉仍未起,妾身去给公公熬一碗羹汤……” “这些事自有厨子去做……” 这次许氏却没有百依百顺了,仍垂着头,语气却很坚决:“旁人便罢了,侍奉公公和夫君是妾身的本分,自当亲手做的。” 说完许氏行了一礼,盈盈朝厨房走去。 李素苦笑摇头,夫妻这番客气话,比陌生人见面更生硬,别扭得不行了,同住一个屋檐下,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 李素忽然想唱歌,唱《最熟悉的陌生人》,关中方言版的。 ************************************************************ 火器局上下今日的效率很差,因为属官和工匠们都很忙,忙着传八卦。 “监正大人新婚第二天便来应差,这是咋了么?”工匠甲摆弄着工坊案上的黑色火药,揉面团似的揉啊揉。 “胡咧咧个啥,监正大人心系家国社稷,多给大唐造点震天雷,连新婚夫人都顾不上了,你们还在猜疑,说的是人话吗?”工匠乙正义得一塌糊涂。 “监正才十几岁啊,怕是昨夜新婚才尝到女人滋味,咱们都是过来人,尝过女人滋味咋舍得第二天来应差?”工匠丙提出质疑。 工匠丁摸着下巴开始推理:“唯一的解释就是,监正娶的婆姨太丑了,估摸眼歪嘴斜一脸麻子,监正看不下去,于是眼不见心不烦,躲来火器局了……你们想想,以前监正大人三天两头不见人影,今大婚第二天便来应差,里面有名堂啊……” 众工匠纷纷点头,赞曰:“有道理!” ………… 李素静静站在工坊门外,脸上阴云密布,许敬宗陪在一旁讪讪地笑,随着工匠们说得越来越离谱,话题明显朝下三路招呼的时候,许敬宗脸上终于挂不住了,重重咳了两声。 工坊内顿时一静,工匠们见李监正阴沉着脸站在门口,立马静若寒蝉。 “把刚才说话的那几个都叫出来,站在前院里。” 李素说完拂袖便走。 前院里,传八卦的四名工匠站成一排,神情忐忑地看着李素在他们面前晃悠。 “好。都来齐了,本官很欣慰,来。都转过身去,屁股对着我。乖,都把屁股撅高一点……” 李素看着面前四个圆溜溜的屁股,满意地点点头,接着退后两步,短短一个助跑,凌空飞起一腿,重重朝工匠们的屁股踹去。 四脚过后,工匠们纷纷倒地。 李素满足地舒了一口气。道:“管好你们的嘴,好好做你们的事,与你们不相干的事少嚼舌头,工坊内再有议论本官者,二十记军棍不饶!” 工匠们脸吓白了,急忙躬身赔罪。 李素怒哼一声,转身进了署衙,工匠们刚准备回去,却被许敬宗叫住。 “你们还不能走!”许敬宗的脸色和李素一样阴沉。 “是。” “来,照刚才监正大人吩咐的那样。你们转过身,再把屁股撅起来……” 一名工匠壮着胆子道:“许少监,咱们嘴欠议论监正大人的婆姨。该打该罚咱们认了,可……这事与少监您无关呀。” “有关。”许敬宗回答得很肯定。 “啥关系?” 许敬宗缓缓道:“因为监正大人的婆姨,不幸,恰好,偏偏,是本官的侄女……” 看着工匠们尴尬无比的脸色,许敬宗又补了一句:“……而且,本官的侄女面貌端正,姿色上佳。可谓千里挑一的绝色美人,绝非眼歪嘴斜一脸麻子。” 工匠们满脸通红。愈发无地自容。 “认打吗?” “认!” ………… 踹完人的许敬宗一脸神清气爽,走到前堂玄关处忽然想起李素的脸色不太好看。于是急忙敛住脸上的微笑,露出同样沉重的表情。 上司心情不好时,下属的表情最好不要太高兴,否则上司有一百种法子让你的心情突然变得比他还差。 “监正大人,那几个嘴欠的货下官已教训过了,往后下官再听到工匠们背地里议论监正,一定往死里抽。” 李素幽幽叹道:“上天有好生之德,往死里抽把人抽坏了咋办?” 许敬宗一记熟稔的马屁送上:“监正大人仁义厚德,下官感佩,说来咱们火器局的风气是该整一整了,往后若再碰到这些碎嘴的家伙……” “直接抽当然不行,吊起来抽吧……”李素心不在焉地下了指示,然后道:“许少监,你家那位侄女……” 许敬宗心一悬:“侄女怎样了?莫非她惹监正大人不快?大人尽可把她吊起来抽!” 李素斜眼朝他一扫,这家伙够狠的,对自家亲戚也狠。 “你家侄女家教很好,看得出丈人丈母知书达礼,才教得出这样的好女儿,后天回门,便烦许少监陪我一起去,如何?” 许敬宗受宠若惊,急忙应是。 说完了私事,许敬宗又开始禀报公事。 “前日尚书省房相特意差人来请监正,那时监正大人忙着操办大婚,下官斗胆便代监正大人去了一趟尚书省,房相奉旨,说下月起,火器局所产减半,工坊里的工匠抽调一半出来,另有他用……” 李素楞了一下,皱眉道:“为何?有什么事比造震天雷更重要?” 许敬宗苦笑道:“火器局这几个月所造震天雷两万多个,兵部估算了一下,足够应付一场大战,抽调出来的工匠确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做什么?” “陛下……欲重修大明宫,命工部满天下搜罗工匠民夫呢。” ************************************************************ ps:今天状态没恢复,还是一更。。明天两更没问题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六章 动摇国本 重修大明宫? 李素愕然:“盖个宫殿而已,还‘满天下’搜罗工匠?有这必要吗?” 许敬宗亦愕然:“‘盖个宫殿’?监正大人,重修大明宫不止是‘盖个宫殿’啊……” 李素渐渐回过味了,终于问出一个不算太愚蠢的问题:“大明宫……有多大?” 这话问到点子上了,许敬宗叹了口气,道:“大明宫不算太大,四个大明宫差不多算一个长安城而已。” 李素大吃一惊,一座宫殿,相当于长安城的近三分之一,长安城可是如今世上最大的城池,百万人口之巨啊。 “陛下吃错了什么……咳,陛下可能最近龙体不适……”李素飞快改口,为了掩饰自己刚才的不敬,又胡乱找了个方向就当是太极宫,敷衍似的拱拱手,表示了一下臣子对吃错药的皇帝陛下的慰问。 许敬宗叹道:“大明宫早在贞观八年开始动工,原本为了给太上皇安养天年之用,当时陛下决意修大明宫时,三省六部的朝臣们都很反对,无奈那时陛下心意已决,铁了心要给太上皇建一座宫殿,把太上皇……” 许敬宗说着忽然一顿,神情有点尴尬。 言中未尽之意,李素却忽然明白了。 简单的说,大明宫原本是玄武门之变后,李世民给他老爹李渊建的一座监牢,不同的是,这座监牢里亭台水榭,酒池肉林皆俱,里面塞进各种美女各种金银珠宝,凡是能满足人的所有**的东西,里面都有。 夺取了皇权,李世民不希望上面还有个太上皇时刻在他耳边叨逼叨。千辛万苦夺下来了,就必须独自一人享用,所以李世民把他老爹软禁起来。不准其参与国政朝务。大明宫动工以前,李渊被关在大安宫里。为了孝顺老爹,李世民给大安宫塞进了无数美女供其淫乐…… 这个举动,实不知到底是孝顺还是坑爹,谁都不能排除李世民是否有别的心思,当时李渊六十多岁了,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正是禁欲养生的年纪,儿子却给他塞了一大堆绝世美女,泡在美女堆里每天不知来几发。对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来说,晚年活得太爽歪歪的话,注定活不长了。 “贞观八年开始动工,工部仅图纸便堆得比山高,这些图纸每一张都要建成实物,当时国库钱不过三百多万贯,用这些钱去建一座史所未见的宫殿,工部和户部做了预算,用未来国库十年所入,亦只能建大明宫十之四五。当时群臣反对,而陛下却不纳其谏,执意动工。贞观九年时。大明宫仅只打下地基,建起了含元殿,宣政殿和紫宸殿三大主殿,太上皇六月忽然驾崩,国丧过后,群臣再次上疏,陛下没了建大明宫的理由,遂下旨停工……” 许敬宗慢悠悠地解释着,神情有点复杂。似乎想露出几分愤慨正义之色,像魏徵那样摆一个一言不合血溅五步的造型。可终究心里缺了点正义的底气,坏人偶尔正义一下都透着一股子莫名其妙的心虚。 “许少监觉得大明宫不该重修?”李素看着许敬宗纠结的模样有点好笑。 许敬宗急忙道:“修自然要修的。陛下为国操劳多年,治下如此锦绣江山,朝堂清明,百姓安居,此皆陛下之功,修座宫殿享享福,委实无可厚非,只不过……只不过若是再晚几年便好了。” 说完许敬宗似觉未能与陛下思想保持同步而羞愧,面朝太极宫方向遥遥拱手为歉,李素很困惑,刚才自己拱手的方向似乎与许敬宗的不太一样…… “贞观大治十一年,虽说眼下官员清廉,百姓安居,可大唐远未到富足的程度,不仅是钱粮的事,一旦动工重修大明宫,势必向天下各道州征调数十万的民夫,增加天下徭役,民夫征调入京兆,家里谁来种地?谁来入府兵?谁来喂饱一家老小?谁来娶妻生娃添人加丁?监正试想,我大唐关中人口仅百万户,百万户里抽调数十万民夫,各户所余人丁几何?剩下的这点人能干点啥?牵一发而动全身,陛下决意今年重修大明宫,委实……” 许敬宗摇头一叹,接下来的话没敢再说了,估摸不是什么好话。 连许敬宗这样的坏人都觉得不对,说明这事确实错得厉害了。 李素笑道:“对我们火器局来说,只不过抽调了一半的工匠,许少监你把事情安排妥当,其余的事嘛,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那些该是三省六部大臣们该操心的。” 许敬宗也笑道:“是是,下官也和那些工匠一样,闲来与监正碎嘴唠叨一番,真正能劝谏陛下的,也只有三省的朝臣们了。” 李素缓缓道:“抽调火器局的工匠去修大明宫,这是陛下的旨意,你我反对无用,我关心的只有一个问题……火器局的工匠都是一帮造震天雷的杀才,把他们抽调去修宫殿,难道工部要安排他们去爆破拆迁吗?” 许敬宗苦笑:“监正大人,咱们的工匠许多都是军中府兵,这些人被调来火器局之前皆有过盖房修桥的资历,谓之‘工匠’者,皆是手艺人啊。” “哦,那没事了,我只是担心陛下的宫殿快修好了,莫名其妙轰的一声,没了。陛下哭晕在茅房……” 许敬宗:“…………” 许敬宗走后,李素跪坐在方榻上,脸上带着几分古怪。 上次李世民去李家,也不嫌自己多脏,跳进李素的大浴池里享受得人五人六的,那时他便忽发感慨,说什么到了该享受的时候了,直到此刻李素才明白,李世民这句话并非有感而发,而是早已有了决定…… “该不会因为在我家的浴池里泡得太舒服,所以滋生了骄奢淫逸之心吧?”李素疑惑地喃喃自语。 “修宫殿多费事,想搞点娱乐活动还不容易么……太极宫前的广场那么大,我可以教他跳广场舞啊。” 李素喃喃自语了几句。忽然从怀里掏出几张图纸。 那是他亲手所画的两样火器图,一曰地雷,二曰百虎齐奔箭。当初他曾打算用这两张图纸为筹码与李世民谈判,求娶东阳。结果东窗事发,再拿来当筹码的话,李世民真有可能会杀了他,于是一直藏而未示。 看着手里的图纸,李素露出复杂的神情,将它们凑近堂内烛火,火光乍现,图纸化为飞灰。 ************************************************************** 重修大明宫的决定并未与朝臣商议。李世民忽然间下旨,抽调关中十万民夫徭役入长安。 一石激起千层浪,尚书省侍中魏徵第一个站出来强烈反对,数次跪于承天门前请求觐见天颜,李世民避而不见。 这一次李世民的反应实在不像圣明天子。 心态很容易理解,登基以来这十多年里励精图治,起得比鸡早,干得比牛累,每天都是堆积如山的奏疏和没完没了的朝会,完全没有个人的享受时间。偶尔想玩只鸟,不巧正逢倔老头子魏徵觐见,吓得把鸟捂在怀里活活捂死了…… 当初又是杀兄又是杀弟。死皮赖脸抢来这个皇位,结果累成狗,当初的举动怎么看怎么犯贱。李世民有没有在夜深人静时懊悔得狠狠抽自己大嘴巴子,不可考,但可以肯定的是,过了十一年励精图治的日子,他深深厌倦了。 十一年来对内的仁政,对外的强硬,满朝君臣坚定不移地贯彻着“内圣外王”的国策。登基仅仅四年,积攒的国力和军力终于破了东突厥。一雪渭水之盟的耻辱,再后来万邦敬畏。争相来朝,去年与吐蕃松州一战,五万关中精锐不仅收复松州,更突进吐蕃境内近千里,北方的强敌薛延陀被一条推恩策闹得鸡飞狗跳,内部动荡人心惶惶,已成唐军囊中之物,更何况大唐平添了一件攻无不克的犀利火器…… 内平外安,李世民的心态终于不知不觉有了变化,人生真是寂寞如雪啊…… 作为一位站在世间巅峰,寂寞得一塌糊涂的帝王,他还有什么追求呢? 只能造座豪华的宫殿,愉快的玩耍了。 然而,李世民的想法并不能被朝臣们认同。 朝臣们的想法也很直接,皇家盖个园子,修缮某座宫殿什么的都可以,但是若在平地建起一座占地五千多亩的宫殿,这个……雅蠛蝶,敢修我就死给你看。 ………… 朝堂里吵吵闹闹乱成一锅粥,李素则穿着简便的长衫,跟着王直来到东市。 东市一家绸缎铺的前堂里,李素坐在一个很不起眼的角落边,看着掌柜伙计来回奔忙招呼客人,他和王直则慢条斯理地喝着金黄色的奶酥。 等了小半个时辰,门外走进两道身影,王直笑了笑,指着走在前面的那个白白胖胖的胖子,轻声笑道:“那位便是江南道岳州商人,宋公羊,后面那人,是托了太常博士刘方仲赎买出来的称心。” 李素凝目望去,只见胖子身后果然跟着一个身影颇显畏缩的人,虽作男装打扮,然而姿色太过妖娆,引得店铺内的客人和掌柜纷纷侧目而视。 ************************************************************ ps:还有一更。。。 惊觉今日竟已月初了,赶紧的,向大家求几张保底月票。。。(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七章 绝色男姿 不得不承认,称心确是人间绝色。 没错,男人也能用上“绝色”这个形容。 李素一直觉得自己是千古未见的帅哥俊男,至少在如今的大唐,他还没发现过比他更帅的男人,潜意识里,李素一直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看谁都是丑货。 这种优越感后来慢慢变成了嫉妒心,看见一个稍微帅一点的男人,就忍不住想毁他的容,比如火器局的许敬宗,李素就不止一次产生过发明硫酸淋他脸上的阴暗想法。 然而今日近距离看到称心,李素发现自己连嫉妒心都没法产生。 太美了,比自己的英俊不知高了多少档次,说句泄气点的话,纵然朝他脸上淋了硫酸,李素也不见得比他英俊。 王直在李素耳边悄悄议论时,宋公羊已领着娇娇弱弱的称心走到绸缎铺内,掌柜殷勤上前招呼,宋公羊很客气,先跟掌柜行礼,然后拉过身后的称心,请掌柜为他量身做几套衣裳,称心表现得一直很沉默,任由宋公羊将他摆弄来摆弄去,宋公羊的手不太老实,拉着称心时还忍不住在他手背上轻轻摩挲…… “啧!”李素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这幅画面真是……闪瞎狗眼啊。 “这个称心……他果真是男的?”李素忍不住凑在王直耳边问道。 “是男的……吧?”王直见到称心的模样后,也有点不太确定了。 “扒了他的裤子验过没?” 王直:“……等下我便跟宋兄说一声,让他验一下。” 李素点点头,又见宋公羊不停在称心手背上摸啊摸,不由皱了皱眉,道:“这位宋公羊。以前好男色?” 王直纳闷道:“以前没听说过他有这毛病啊……” 李素看着宋公羊那只不老实的手,忽然心情大好。 不错,称心有把直男掰弯的实力。 李素和王直坐在角落里。不动声色看着宋公羊吃着称心的豆腐,称心垂着头。白嫩的脸上泛起几丝羞红,想抽回手,又不敢用力,看在外人眼里,分明是欲迎还拒的风情…… “小浪蹄子……”李素撇嘴。 王直挠了挠头,道:“按你说的,把称心赎回来了,然后呢?总不能特意把他送给宋公羊吧?……还不如送给我呢。” 李素扭头震惊地看着他。名字里面带个“直”字的都有变弯的迹象,称心有这么大的威力么? “王直啊,没事多回村里,如今东阳成了道姑,但当初救下的那个胡女还一直在她道观里呢,你多跟她聚一聚,干出任何丢人现眼伤风败俗的事我都帮你兜着……”李素语重心长地道。 王直呵呵一笑,指了指不远处的称心道:“他咋办?” 李素目光里露出难得一见的阴戾之色,淡淡笑道:“你在东市找个空地,搭个台子。再找一些乐师组个乐班,让称心上台卖艺,并且把他风情绝色的名声传出去……” 王直不解:“然后呢?” “然后……便等着有人去找宋公羊吧。” ************************************************************* 这两天李素很少回家。 家里无端多了个陌生女人。这个陌生女人却是名义上要和他共度一生的夫人,李素没法适应这个变化。 火器局的工匠抽调了一半,平日热火朝天的工坊变得有点冷清,李素这两天便睡在火器局,派了人回去给夫人传话,又拿公务繁忙当借口。 不管怎样,该尽的礼数还是要尽到,许氏被牵扯进这桩乱成一团麻的情事里,李素很清楚她是无辜的。既然拜了堂,夫妻间要做到相敬如宾。同不同房是另一码事,至少要对她有足够的尊敬。不能太伤她的心。 火器局里睡了两天,李素各种不舒服,因为认床。 到第三天时,李素没法再躲了,这一天是回门日,关中自古有风俗,成亲的第三天,丈夫要陪着妻子回娘家,拜见丈人丈母。 回门亦称“归宁”,又叫“双回门”,顾名思义,自然要夫妻二人一同回娘家的。 天没亮李素便起了,吆喝着把许敬宗也折腾起来,二人骑马赶到太平村时天边刚露曙光。 李府大门已开,薛管家大着嗓门,叱呵着下人准备礼品,马车上扎满了红绸,后面还跟着两辆马车,上面堆满了给丈人家备的礼品,每车各坐着一名车夫。 老爹李道正拢着袖子站在门口,见李素骑马赶回来,李道正幽然叹了口气,神情颇为复杂。 儿子成亲了,是喜事,可李道正听下人说,儿子自成亲那晚开始便没与儿媳同过房,李道正愁坏了,不同房咋生娃,不生娃咋传继香火? 李素不知老爹的惆怅心绪,赶到门口下了马,许氏仍穿着大红的礼服,从大门外跨出来,先给李道正屈身行了一礼,又给不远处的许敬宗行礼,最后给李素见礼。 李素也回了礼,然后看到门口当先的马车只有一匹马,顿时皱了皱眉。 “薛叔,我县子府有资格驾双马,为何只备单马?”李素不满地问道。 薛管家见李素神情不悦,急忙欲解释,谁知许氏却截住了薛管家的话头,垂首轻轻地道:“妾身进门后与薛叔聊过,方知夫君平日鲜少仪仗出行,怕惊扰左右乡邻,妾身身为县子夫人,不敢坏了夫君的规矩,单马便单马吧,夫君愿陪妾身回门,妾身心中已感激不尽,何必在意那些繁琐仪仗……” 李素心中愧然,摇了摇头,道:“平日不动仪仗确实是担心惊扰乡邻,以前我退过亲,丈家怕是听过不少闲话,今日是回门日,必须隆重一些,也好教丈人丈母脸上有光,薛叔,把马车换了,换双马,还有,府里打出县子仪仗,快点,莫误了时辰!” 许氏闻言,脸上顿时露出感激之色,杏眼里泪水晃晃悠悠,却努力不让它落下,垂头间,两滴晶莹在地上飞溅。 李素叹了口气,道:“好了,准备妥当便出发……” “夫君……夫君恕罪,妾身,妾身想……想换上陛下赐的诰命服……可以……吗?”许氏垂着头,越说越心虚,脸也越来越红了。 ************************************************************* ps:慢了几分钟,还是超过0点了。。求保底月票啊!!(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八章 翁婿相会 许氏在李素的目光直视显得很局促不安,垂着头,俏脸愈发红得厉害,手指不停地揪着衣角。 李素盯着她许久后,忽然笑了。 与这位新婚夫人其实总共才见过两次面,第一次处处端着成熟懂事的样子,十几岁的年纪说话滴水不漏,不但教养好得丧心病狂,语气和姿态也客气得令人发指,李素甚至怀疑这姑娘小小的躯体里是不是藏着一个八十岁老太君的灵魂。 直到此刻李素才终于发现她本性的一面,现在的她终于像一个符合她年纪的小女孩,如同前世那些初中生小妹妹放学后求哥哥给她买零食的模样,害怕被拒绝的不安,再加上几分羞怯,令人忍不住想给她……买根棒棒糖? 穿诰命服回娘家的要求,李素也忽然理解了。 两次退亲,许家承受了太多的流言蜚语,许家父母甚至有过把女儿远嫁外地的想法,如今第三次嫁给了李素,还意外得到皇帝陛下亲旨赐婚,并封了诰命夫人,许家算是苦尽甘来,许氏想穿上诰命服回娘家的心情,大抵便想在乡邻面前把许家曾经失去的面子找回来吧。 李素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展颜笑道:“快去换吧,我在这里等你。” 许氏红着脸朝李素屈身一礼,然后匆匆跑进门内。 ………… 十名家仆高举仪牌,两名丫鬟手捧香炉,翅屏,一人在前鸣锣开道,后面跟着三辆马车。 标准的县子府仪仗出行,没离开太平村便引来乡邻纷纷侧目,以往李素在村里与村民们嬉皮笑脸没个正形。然而今日正式打出了仪仗,乡邻们顿时换了一种态度,纷纷避往大道两旁。并躬身行礼直到仪仗穿行而过。 许氏坐在马车里,好奇地用手摸着车里的装饰。然后悄悄掀开帘子,看着前面拉车的双马,还有大道旁避让施礼的乡亲,许氏俏脸激动得泛红,鼻尖甚至沁出了几颗晶莹的细汗。 原来……这便是人上人的滋味,这种礼遇,这种威风,委实比商贾人家强上百倍。 一个商户家的女儿。能嫁给一位丰神俊秀又是县子爵位的翩翩少年郎,其实……自己真的很幸福呢。 许氏坐在马车里,看着车前骑着高头大马,腰杆挺得笔直的李素,脸上渐渐洋溢甜蜜的笑容。 许家仍住在泾阳县城内,仪仗进城后直奔许家商铺而去。 在李素的吩咐下,仪仗进城后叱喝开道,隆重而风光,引无数路人慌忙避让。 平日里李素根本不是这般张扬的人,然而今日。或许是为了弥补对许家的愧疚,也或许为了补偿余生有可能对许氏的冷落,李素破天荒地大张旗鼓。用自己的仪仗把许家的面子撑得足足的。 一行人就这样大摇大摆,穿街过市,到了许家商铺门口,仪仗停下,丫鬟上前掀帘,在众多围观百姓的注目下,一身华贵高明服的许氏被丫鬟搀扶下车。 许家父母得了通传,早早等在门外,见到县子府仪仗招摇过市。自家女儿身着诰命,盈盈款款下车。许家父母激动得老泪长流,这一瞬间。当初受过的委屈和苦楚,似乎全都补偿回来了。 李素也下了马,与许氏并排站在一起,一齐朝许家父母行礼。 老丈人兴奋得脸上的褶子都在绽放着幸福的光芒,忙不迭将女儿女婿扶起,然后……无视诸多围观百姓的目光注视,旁若无人地站在大门口寒暄,不时摆出各种造型,颇具闪光灯下的嫩模风范,各种高贵,各种高冷。 虚荣心可以理解,李素不介意配合一下老丈人,并且很有耐心,一直等到老丈人的虚荣心血槽满格,因为李素听许敬宗说过,许家这一族支近百年来势微落魄,数十年前终于沦为最低等的商人,处处受尽白眼和委屈,能与李家攀上亲事,怕是许家近百年来最风光的一刻。 老丈人显然很希望把这风光的一刻延长,再延长,所以女儿女婿到了门口也不说请进门,反而站在门口拉着李素以无比熟稔亲密的姿态,大声寒暄着连李素都听不懂的家常。 也不知老丈人啥心态,从见面开始似乎没说过一句人话。 “贤婿安好乎?无恙乎?那啥……乎!” 若不是眼前这人是他的老丈人,李素早一巴掌乎上去了。 虚荣心可以理解,但不说人话就实在不能理解了,李素的理解心是有限度的。 完全无法代入老丈人的心态,好好的不说人话,非要乎来乎去,话里掺几个古文字眼难道就成了上流社会人士? 李素被老丈人拉着手,脸上的笑容已僵硬,挣又挣不开,只好腾出一只手把站在身旁笑吟吟的许敬宗拉过来,凑在他耳边悄声道:“我这老丈人以前都这模样?” 许敬宗的笑脸其实也在微微抽搐,闻言摇摇头:“以前说的句句都是人话啊,不知今咋了……” “许少监去劝劝他?显摆差不多了,赶紧消停,不然我马上翻脸。” 许敬宗急忙上前拽住许老爹的胳膊,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老丈人脸色一变,立马堆起满脸笑容:“哎呀,老夫真是老糊涂了,贤婿与女儿回门,咋能站在门外呢?快快里面请,来人,开门迎贵客……乎!” 李素身形一个踉跄,想了想,深吸口气,最后一次忍了这个“乎”! ………… 显摆够了,老丈人满面红光跪坐在堂前,李素和许敬宗忝陪客座,许氏却和丈母坐在一堆,娘儿俩窃窃私语不知说着什么私密话。 关上大门,进了堂前,老丈人终于恢复正常,方才门外那副夸张得欠抽的样子不复再见,转而换上沉稳老练的模样。 李素长舒一口气,很好。他喜欢跟正常人打交道。 挺起腰缓缓环视堂内四周,老丈人似有许多感慨,轻捋长须看着李素。笑道:“贤婿啊,缘分自有天注定。得见贤婿今日坐我明堂,老夫甚慰。” 李素嘿嘿干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 老丈人说得含蓄,实则暗指去年李素登门退亲之事,当初也是坐在这前堂里,翁婿二人闹得颇不愉快,如今李素还是成为了他的女婿。 见李素没回应,老丈人似乎也觉得这句话说得稍嫌敏感。于是展颜笑道:“小女年幼,自小老夫和她娘亲对她宠溺过甚,如今她已成了李家妇,不懂事的地方还望贤婿多担待一二,贤婿是国之栋梁,胸中自有吞云之志,胸壑间皆藏军国大事,想必不会与小女这般妇道人家太过计较的。” 李素急忙道:“丈人言重了,夫人贤良淑德,端庄秀丽。是宜家宜室的正妇之姿,小婿定会与夫人相敬如宾,丈人尽可放心。” 翁婿仍不太熟悉。只好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没营养的废话,许敬宗充分发挥了酱油男的角色,不停在旁边玩笑调和气氛,把一盘寡淡无味的菜变成了一盘……酱油放多了的无味菜? 前堂另一头,许家母女仍在窃窃私语,看来母女平日关系很不错,女儿是母亲的贴身小棉袄嘛,有时候连裤衩的角色也要临时充任一下的。 聊到正酣时,许家丈母忽然仔细打量了一下女儿的眉宇和神态。见女儿眉宇未开,神态稚嫩。仍是出嫁前的青涩少女模样,不由起了疑心。凑在女儿耳边轻轻问了一句话,许氏的俏脸顿时红得快滴出血来,深深垂头不语,许母急了,不甘心地又问了两次,许氏捱不过追问,只好轻轻摇摇头。 许母马上扭头朝李素望去,神情浮上担忧之色,犹豫半晌,觉得兹事体大,不可轻忽,于是也顾不得翁婿二人正在进行的没营养的废话,起身走到老丈人身边,附在他耳边轻语了几句。 老丈人笑脸一僵,夫妻二人同时朝李素望去,目光很古怪。 李素的笑脸更僵硬,他大概猜到刚才母女二人的对话内容了。 “咳,贤婿啊……小女新嫁人妇,真的懂事吗?”老丈人面带尴尬地问道。 李素真诚地看着他:“太懂事了,丈人丈母教得好,小婿之福也。” 老丈人神情愈发疑惑,喃喃道:“既然懂事,不应该呀,出嫁前婆姨不是教过她男女之事了么?就算听不懂,春宫图总看得懂吧?难道说……” 人类的想象力很可怕,老丈人自语过后,神情渐渐不对了,狐疑的目光直朝李素的下三路招呼,很下流,李素瞬间有股扔桌子砸他脑门的冲动。 “小婿身子很好,并无暗疾!”李素咬着牙一字一字地道。 “哦……”很敷衍的应和,狐疑之色仍未消。 丈母则一脸谴责地瞪着李素,显然是个敢爱敢恨的典型关中婆姨性子,此刻她大概在恨李素……为何不祸害她闺女? 一个很隐秘的问题,搞得前堂的气氛很尴尬。 许家夫妇倒也不笨,女儿嫁过去三天竟然没被破身,显然里面有原因的,再想想前些日子闹得长安城沸沸扬扬的泾阳县子和东阳公主的传闻,许家夫妇顿时秒懂。 沉默许久,许老丈人试着打破眼前的尴尬气氛,想了想,道:“贤婿啊,老夫早闻贤婿诗才绝世,作过好几首诗至今被长安的士子国生吟颂,老夫读的书不多,倒是对贤婿其中一首诗颇为喜爱……” “丈人谬赞矣,不知丈人喜爱哪一首?” 老丈人拧眉沉思状,不太确定地道:“那句啥来着?‘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哎呀,好诗,美滴很。” 李素立马接口:“丈人学识不凡,这首诗是小婿作来劝学所用,寓意惜取少年时光,莫蹉跎岁月,终一事无成,小婿以此句与丈人互勉……” “啊?”老丈人顿时变了脸色,茫然地道:“这句……不是说男女行房之事吗?咋成劝学了?” “噗——”干坐一旁打酱油的许敬宗再也忍不住了,一口奶酥喷出老远,最令人佩服的是,喷了奶酥之后居然面不改色,只抬头看了看堂外的天色。喃喃道:“咦?今日的北风……好喧嚣啊,老夫出去看看……” 然后许敬宗便很利落地杀青了酱油男角色,起身毫不留恋地朝屋外走去。看喧嚣的北风去了。 *************************************************************** 回门圆满,至少李素觉得圆满。 回去的马车上。许氏羞得不行,躲在车里死活不肯露面,对一个才十几岁的少女来说,“行房”的话题终究太生猛了一些,有点承受不住。 仪仗快进太平村口时,许氏这才悄悄掀开了帘子一角,偷偷朝前面骑马的李素看了一眼,又赶紧放下。端着诰命夫人的仪态坐了一阵,又忍不住掀开…… “夫君……” 李素微微勒了一下缰绳,马儿速度放满,与马车并肩。 “夫人有事?”李素淡淡笑道。 许氏咬了咬下唇,脸泛桃红,忽然没头没脑说道:“妾身李许氏,但妾身出嫁前有闺名的,女儿家闺名不能随便说,但对夫君无妨,妾身名叫明珠。” “许明珠?掌上明珠。好名字……”李素赞得有点敷衍,笑道:“看来老丈人对夫人宠溺得紧啊。” 许明珠脸又红了,显然不是得意。只幽幽叹了口气:“倒不是宠溺,只因妾身出生那日,爹恰好与邻铺商人耍钱,那日赌输了一颗明珠,亏大了,爹气愤不过,于是给妾身取名明珠……” 李素发现自己的笑脸又有点僵硬了:“…………” 这一家子……貌似,有点奇葩啊。 ………… 长安,程府。 满满三大车绿菜齐崭崭列于程府大门前。这次李素学乖巧了,用马拉车。没敢用牛。 程咬金神情不喜不悲,对绿菜似乎不太热情。用平静无波的表情告诉李素,混世魔王不是吃素的。 不过程咬金对李素倒是很热情,二话不说强拉进府,大手一挥,开宴。 每次进程府,李素总要提起十二分的小心,一不小心便醉倒在这片深沉的土地上,然后从进门到醒来这期间的记忆全部失去,很难受。 程咬金今日饮酒的兴致不太高,神情颇为抑郁,所以也没劝李素喝酒,正合了李素的意。 “长安城里最近很热闹啊……”程咬金乱糟糟的胡子上沾满了酒渍,摇头叹道。 “小子近日不常进城,不知发生何事了?” 程咬金神色复杂,沉默片刻,道:“陛下欲重修大明宫,朝臣们闹得欢快,朝堂民间烧了一锅沸水似的,到处咕噜冒泡。” “‘欢快’的意思是……” 程咬金叹道:“娃子,知道修大明宫要花费多少钱粮徭役么?” 李素点头:“略闻一二。” “本来嘛,武将开疆,文官治国,自古常理,咱们这些粗鄙武夫向来不喜掺和这些内政之事,这次也一样,闹得最欢快的都是文官,陛下欲重修大明宫,满朝文官皆反对,连一向与陛下同进退的长孙老儿和房老儿,这次也不吱声了,可陛下不知怎么了,这次心意竟无比坚决,群臣所谏,一言不纳……” 程咬金咧嘴笑了笑,道:“……昨日朝会上又闹了风波,陛下不知何故说起晋阳起兵反隋之事,此事史官早有定论,是高祖皇帝起兵伐无道,当时还是秦王的陛下随之,谁知昨日朝会上陛下却说当初晋阳全因他劝高祖皇帝起兵……同样一件事,只改了几个字,可意思全变了。” 李素听得饶有兴致:“然后呢?” 程咬金叹道:“史书已定论,岂是那么容易篡改的?陛下说家常似的刚把这番话说完,尚书省侍中魏徵出班,当着满殿君臣的面,跪在地上磕头请求陛下收回刚才的话,直磕得额头血流如注,陛下大怒,朝会不欢而散。” ************************************************************** ps:大章。。。今天2号,想必很多兄台手里还攒着保底月票吧?快投给萌萌哒的老贼吧。。。(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九章 锱铢必较 老将不是不关心政治,而是不能太关心政治。 这些在军中拥有着极高声望的将军们若对朝堂国事太热心,李世民就该担心了。胸襟再博大的君王都会产生猜疑,于是程咬金李绩等一帮老将学会了不对国事指手画脚,每天杵在朝堂金殿里,做一群安静的老男子。 从古至今,政治向来是文官们玩的东西,而且也只有他们玩得最熟练,比如李世民重修大明宫,魏徵能狠下心当着君臣的面把自己的额头磕得鲜血直流,用一种无伤性命的惨状来引发满朝文武反抗昏君的情绪,若换了程咬金出班劝谏,以老流氓的脾气,大抵只能骂脏话,顺便跟李世民的十八代女性先人长辈发生超辈分两性关系,胡搅蛮缠将一件明明占理的事搞成无理取闹。 所以武将不掺和政治是对的,除了打仗,其他的时候让文官们抛头颅洒热血便是。 李素和程咬金也是同样的想法,不同的是,李素是没资格掺和,小小县子,刚刚成年,朝堂上谁拿他的话当回事? 大家都是不掺和政治的老实人,坐在一起便只管饮酒作乐便是。 程家前堂内,李素难得主动地端起漆耳杯,朝程咬金遥敬:“程伯伯,咱们莫谈国事,只论风月,小子满饮,您……您也别随意,都干了。” 一杯酒下肚,李素眉毛眼睛鼻子全皱成一团,只觉得肚里着了火似的,又辣又痛。 程家不讲究,自从发明了五步倒之后,再没在程家见过别的酒了,你弄几壶三勒浆会死吗? 李素干杯了。程咬金连随意都懒得随意,斜着眼很轻蔑地嗤笑一声:“怂样!还‘莫谈国事’,江山是陛下和老夫这帮子武夫一起打下来的。怎么就谈不得了?还‘风月’,成亲三四天了还没跟婆姨同房。老夫跟你有甚风月好说?” “啊?”李素脸上血色翻涌,悲愤万状。 活不成了,家里有程府的密探?这么隐秘的事他咋知道? “程伯伯咋知道的?” 程咬金又斜了他一眼:“俺咋知道?你牛伯伯李伯伯他们都知道,婆姨讨来不就是让你睡的吗?成了亲不同房是个啥说法?放着娇滴滴的婆姨不用,连家都不敢回,每天孤零零睡火器局里,还有脸跟老夫论什么风月……” 李素眼睛眨了眨,瞬间明白了。 许敬宗!这个老混蛋!明日去火器局把他吊在树上抽! 李素直起腰杆。一脸正色道:“程伯伯,您与小子皆是朝堂重臣,咱们爷俩还是谈谈国事吧……” 程咬金的表情更轻蔑了:“呸!乳臭未干的小子,还‘重臣’,老夫跟你有屁的国事谈,酒喝不下去赶紧滚蛋,以后给老夫多送些绿菜,除此之外再弄点实在的,你家庄子上难道就没有偶尔摔断腿的牛吗?明给老夫摔断一头,老夫不多要。肉分一半足矣,快滚。” “是是,小子告退……不过摔断腿的牛。真没有。” 程咬金气笑了:“护犊子的货,滚吧,记住,重修大明宫是朝堂里该议论的事,你个小娃子千万莫参与,否则引火烧身。” “程伯伯放心,小子又不傻……” ************************************************************** 快开春了,天气仍然很冷冽,感受不到任何春天的气息。贞观十二年的春天姗姗来迟。 在这寒冷的天气里,李家却迎来了大丰收。 五十亩大棚地里。白色的薄如蝉翼般的素布被拉开,阡陌间堆满了各种水灵灵绿油油的绿菜。如山般高高堆在地上,引来无数村民围观,以及各种羡慕嫉妒恨。 在这个连皇帝冬天都只能吃两口蔫莲菜的年代里,李家的丰收委实值得别人嫉妒。 薛管家吆喝着雇请来的庄户采收后,将绿菜全部搬运到李家前门外的大院子里,过秤一称,足有两万多斤。 李道正和薛管家乐开了花,李素却有些不满意。 五十亩两万多斤,平均每亩四百斤,其实产量算是比较低下的,对农事,李素只是半桶子水晃荡,勉强记得前世大棚菜的几个细节而已,具体的耕种维护等等,却一窍不通了,全靠摸索,跌跌撞撞过来,收获时只得到了这个产量。 两万多斤也不是小数目,至少李家绝对吃不完,加上送长安城里各家叔叔伯伯的,也送不了多少,如何解决这些绿菜便成了李素要办的大事。 李家大门外的院子从未这么乱过,一筐筐黄瓜茄子(昆仑紫瓜)芥菜高高堆在院子里,平日干净整洁的院子今日看起来像难民营的食堂仓库,各种脏乱差,爱干净的李素难受得脸都拧成了一团。 必须赶紧解决它们! ………… 王直人脉最广,这些日子在东市厮混,认识的商人也最多,宋公羊不行,目前而言不能让宋公羊知道李素这个人的存在,还有一位,李素有过一面之缘,当初卖大棚素布给他的毫州商人孙平贵。 “嘶——绿菜!” 孙平贵应邀而来,见着满院子的绿菜,顿时直了眼,眼里都冒绿光了。 “咋弄的?绿菜啊!大冷天里居然有绿菜啊……”孙平贵吃惊不小。 “好看吧?”李素朝他挑挑眉。 “好看,比我婆姨好看……”孙平贵说着上前扯了一把芥菜叶子,洗也不洗便往嘴里塞,看得李素直皱眉。 孙平贵似乎也被自己的丑陋吃相弄得有点不好意思,忸怩道:“整个冬天光吃肉,便秘好些天了,贵人恕罪……” “上次弄那些烂布头,我把它们全买了,最近咋样?没再做亏本买卖了吧?” 孙平贵愈发不好意思。先朝李素行个礼,算是感谢了当初李素的恩情,然后笑道:“托贵人的福。后来小人又去毫州弄来两千匹绢布,囤了不到一个月。被一个胡商全买下了,小小赚了一点。” “所以,你只卖布,不卖别的?” 孙平贵笑了:“看贵人说的,商人哪有铁了心思只卖一样东西的,啥东西能挣钱便卖啥,若是长安百姓都缺粪叉子,小人立马扔了布仓去卖粪叉……” 李素懂了。在商人眼里,货物没有永恒的,但钱是永恒的,只要能赚钱,什么都能卖。 很好,李素甚慰。 指了指满院子堆成山的绿菜,李素问道:“这些东西你能卖不?” 孙平贵如同被强攻灌了春药似的,脸上泛起一层激动的潮红,呼吸也急促起来,颤声道:“贵人愿意让小人帮忙卖绿菜?” “这话多奇怪。我不愿意把你叫来村里干啥?说句痛快话,能卖不?不能卖我找别人……” “能卖!”孙平贵忘形地大声道,接着发觉自己有些不敬。又朝李素躬身一礼当是赔罪,语调正常地道:“……能卖,有多少绿菜小人能卖多少,小人保证诚信,若给贵人短了一两,拿小人的人头充数!” 李素点头,这个年代的人还是很讲诚信的,哪怕是最狡猾的商人也不敢拿自己的诚信开玩笑,他说不会短一两。那就肯定不会短,有时候商人的承诺甚至比寻常百姓的分量更重。 “好。你辛苦一遭,我也不亏着你。卖得的钱咱们七三开,我七你三……” 李素话没说完,身后忽然传来一道很突兀的女声。 “九一开,李家得九。” 二人愕然转身,发现许明珠俏生生站在身后,今日许明珠终于换下了礼服,穿着一身素淡的高腰衽裙,头发挽成高高的云髻,髻上一支金簪随步摇曳。 许明珠的脸色不太好看,李素有点纳闷,不知谁惹她生气了,二人目光注视下,许明珠盈盈走到面前,先朝李素屈身一礼,轻声道:“先给夫君赔罪,妾身不该失了规矩乱插言,妾身的罪,回屋后任夫君责骂……” 李素挠挠头:“啊……没事,插句嘴嘛不要紧,你是我的夫人,家里的事本也该知会你一声的,刚才忘了。” 许明珠嘴角轻轻扯了一下,算是笑过,随即俏脸绷得紧紧的,起身看着孙平贵,道:“这位应该是在长安城里行商的商人了,论行商,其实我家也是商人,这里面的规矩我比我家夫君更懂,行商无非将本求利而已,今日这桩买卖却不同,所谓的‘本’,全是我李家出的,而您只在中间经了一道手,既无投入也无风险,若凭此便得三,怕是您也觉得不合适吧?” 李素睁大了眼愕然看着她,孙平贵一张老脸羞得通红,急忙解释道:“贵夫人多心了,刚才是贵人自己说的七三分,小人还没答应呢,贵夫人没说错,小人只是中间经个手,扯个嗓子吆喝几声,实在不值拿三成的……” 许明珠笑了笑,道:“既如此,妾身便斗胆替夫君做主了,这两万斤绿菜全卖掉,所得银钱我李家拿九成,您拿一成,还有,一应装运的马车,车夫,劳力和城里的店铺,伙计,人手等等,李家一概不问,只派两名帐房与您同去,方便监管这笔买卖的帐目,您看如何?” 孙平贵额头上渗出了冷汗,显然这场谈判许明珠给了他不小的压力。 “还有,两万斤绿菜不是小数,一股脑在长安城兜卖却赚得不多,您不妨先拿两千斤出来,以低价兜卖,长安城的百姓必然闻风而动,那时再把价提到最高,然后把这批绿菜按品质分成上中下三等,三种品质的价自然不一样,卖的人也不同,上等品卖给长安的王侯权贵家,中等卖给商人和官员,下等卖给百姓,如此既能让权贵们心里舒坦,百姓们对比了价格后也愿意买,您看怎样?” 孙平贵眼睛瞪得大大的,瞠目结舌半晌没说话。 李素却一脸羞惭,有种撞墙抹脖子的冲动。 穿越人士啊,饥饿营销和精品路线啊。利润最大化啊……明明该知道的道理,却比不上一个十多岁的小女孩,这颗大好头颅应该剁了……给她当夜壶? 论起行商。今日的许明珠锋芒毕露,强势得令李素有些陌生。 气势如泰山压顶。孙平贵除了点头还能说什么? 于是孙平贵屁颠颠回城找马车去了,而许明珠,却仍旧绷着一张俏脸,两只葱白纤手拈着李素衣袖一角,将他拉到后院厢房里,关上门,然后朝他盈盈下拜。 “夫君见谅,妾身今日失了礼数。更不该在外人面前折您的面子,妾身请夫君责罚。” 李素呆了片刻,道:“啊,不失礼,不失礼,我说过,家里的事该由你做主的,今日倒是我疏忽了。” “谢夫君体谅,妾身刚才……其实站在您身后很久了,一直忍着没出声。后来……妾身实在不能眼睁睁看着咱们李家吃亏,这才僭越失礼站出来。” 又是下拜又是赔罪的,李素真看不出这姑娘到底哪里失了礼。根本就是太多礼了。 李素也客气得不像话:“说来今日多亏夫人,为李家挽回了损失,本来只能拿七成的,却拿了九成,实在赚大了,应该多谢夫人挺身而出才是。” 许明珠脸蛋一红,垂头道:“夫君莫说了,再说妾身便无地自容了……” 事情揭过了,李素呵呵笑了两声。起身拉开房门准备离开,谁知许明珠又叫住了他。 “夫君。妾身还有件事想与夫君说。” 李素顿了一下,转过身和颜悦色地道:“你尽管说。” 许明珠脸蛋更红了。神情似乎不太像羞怯,反而生气的成分比较多,神情间又带着几分怯怯,最后深吸了口气,似乎在给自己鼓足勇气,然后轻轻地道:“……妾身先给夫君赔罪,妾身的话或许有点不中听,还请夫君听完后再责罚。” 李素愈发奇怪了,笑道:“哪有动不动责罚的,我没那么不讲道理,说吧,到底什么事?” 许明珠咬了咬牙,道:“夫君是陛下御封的县子,妾身嫁过来以前便听说了夫君的名声,妾身的娘家便在泾阳县,而夫君正被封为泾阳县子,对妾身和许家来说,已是登了天的人物了,听说县子之爵是因夫君当初曾在松州城下立了泼天的军功,大唐恶战吐蕃,全托夫君一人而力转乾坤,改变了战局,不仅收复了松州城,还挺进吐蕃境内千里,遇城克城,遇敌杀敌,大涨我大唐国威军威……” 李素笑道:“这话太夸了,虽然是事实,也不要说得这么*裸,我会不好意思的……” 许明珠扯了扯嘴角,接着道:“……妾身嫁过来以前,县里的扈司户来我家做媒,说起夫君的人品和官爵,还有立下的种种功劳,我父母也高兴得不行,根本没考虑便点头应了,妾身当时知道后,心里也是……也是欢喜的,妾身虽未见过夫君,但妾身知道夫君是顶天立地的英雄,能嫁给夫君,定是妾身修了十世功德,才被老天垂怜眷顾……” 许明珠说着,忽然变了话锋:“……在妾身眼里,夫君应该是为了国朝殚心竭虑的朝堂砥柱,上马治军下马管民的顶天人物,往来皆是奏疏和公文,言谈皆是军国机要,夫君是陛下御封的县子,是体面的,高贵的官宦人家,是咱们李家的顶梁柱,可是……夫君怎可行商人贩夫锱铢必较之低贱事?” ************************************************************** ps:今天阅兵式好燃啊。。。激动坏了。。快给张月票让我平复一下心情。。。(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章 弯仔码头 李素愕然。 他怎么也没想到许明珠竟能说出这番话,语气里谴责的味道很重,似乎县子参与行商是一件大逆不道的事。 “我只跟孙平贵聊了一下利润分配……” 许明珠摇头打断了他的话:“夫君,您是县子,是天子近臣,您的心思能安民,能治军,这些都是大事,也该是您想的事,可是行商这种低贱之事,夫君您委实不该参与,连过问都不行,平白辱没了咱们李家的身份,长安城里权贵繁多,可从没听说过哪家权贵的家主亲自过问商贾谋利之事,大唐立国这么多年,一个都没有。” 李素张了张嘴,发现自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良久,指着门外道:“我一个县子兼五品监正,朝廷发的俸禄那么少,不做点买卖怎能养活一家人?” 许明珠说了一大番话,本觉得有点僭越了,说完后神情变得怯怯,可李素一张嘴,许明珠忍不住又道:“长安城谁家权贵不做点买卖?但那些都是家里远亲,幕宾,帐房做的事,家主可从没有亲自参与的道理,权贵家不能提钱的,但权贵家从来不缺钱,本身有了权势,外地入长安的商贾,胡人的商队都要争先巴结讨好,权贵家意思一下随便出点钱算是入了份子,挣钱的事情自不消说,商贾主动给家主送上门来,既无风险也不失体面,万一商队遇到麻烦,家主一封书函便能遇灾消灾,夫君,咱们李家也是权贵,钱财方面的事,您真的无须过问。有了体面的身份,钱财自然不缺的……” 李素睁大眼看着她:“你为何知道这么多?” 许明珠脸蛋一红,垂头细声道:“妾身出嫁前。叔父与妾身聊过一些,他是有官身的人。而且曾是秦王府学士,对长安城权贵家的生财之道自然清楚。” 李素恍然。 这个许敬宗……哪儿都缺不了他啊。 “夫君,妾身本是商贾出身,身份并不高,能嫁给夫君是妾身修来的福分,本来家里买卖之事,妾身还可以帮夫君打理一二,可妾身也被陛下御封为七品诰命。买卖的事妾身也不好插手了,传出去怕污了夫君的声名,夫君若信得过妾身的话,何妨让妾身的爹娘帮忙打理?丈家毕竟隔了一层,旁人纵然知道了也说不得咱李家什么,咱们李家只须遣一个信得过的帐房监管,夫君意下如何?” 李素眨眨眼:“……夫人知道咱家有几桩买卖么?” 许明珠摇头:“嫁过来以前隐约听说过夫君是个死要钱……” 语声一顿,许明珠惶然赔罪:“妾身失言了,只是耳闻而已,定是旁人污蔑。夫君莫往心里去……” 李素哂然一笑:“不用忌讳,我本来就是个死要钱的,有啥不好意思承认?” 许明珠红着脸道:“妾身只是隐约听说。而且外面说夫君赚钱的本事很了得,几桩买卖皆是长安独一份,妾身嫁过来后再看咱李家排场用度,才知所言不虚。” 李素点点头:“不错,李家确实有几桩很挣钱的买卖,活字印刷术是一桩,烈酒是一桩,还有香水和绿菜,本来火药也该是一桩的。不过陛下可能不太同意,就算了。” 许明珠轻声道:“有这几桩独份买卖。咱家以后用度不愁了,夫君果然厉害。” 李素凝视着她。许久,忽然从腰侧掏出一串钥匙,交到许明珠手里。 “东厢房有个暗室,里面是咱家的库房,一应钱财和帐簿都在里面,往后你来管家,家里一应收支用度,每月跟我说一次便是。” 许明珠俏脸激动得愈发红润,纤细的手紧紧抓着手里的钥匙,指节微微泛白。 李素意味深长地道:“夫人,你我一生,但愿相敬如宾,勿生怨隙。” 显然许明珠并未听懂李素的言外之意,兴奋地连连点头。 ************************************************************** 长安东市莫名搭了一个戏台。 这个年代的娱乐活动并不多,寻常百姓家里往往自娱自乐,当家的心情好时哼几句怪声怪调的黄腔,绝没有《诗经》那般高雅缠绵,基本都是黄色俚语段子,不过这只是音乐类娱乐缺乏,实际上民间别的娱乐活动还是很丰富的,比如搏力,牵钩(拔河),逢年过节的观灯,社火等等,至于权贵的娱乐活动就更多了,每家权贵府养一个乐班是必须的,美貌的歌伎舞伎每年要换好几茬,还有蹴鞠,长行(赌博),投壶,围棋等等。 所以说,只要有一颗想嗨的心,再落后的地方都能嗨起来。 但是在东市里搭戏台免费让过往的商人百姓听乐班演奏唱词的,倒是从未有过。 戏台位于东市一块空地上,占地大约十余丈方圆,原本是一家露天的酒肆,后来不知怎的,那家酒肆一夜之间消失无踪,第二天酒肆的玄关,木榻和矮桌全部被拆去,原地搭起了一个高二尺许的戏台。 笙箫丝竹锣鼓编钟等等乐器一凑齐,乐师们穿着华丽的宫装上台演奏一番,相貌中等的歌舞伎们扭动着婀娜的身姿,迎来过路商人和百姓们的阵阵喝彩。 乐班的顶梁柱莫过于一位绝色美女压轴,出场先笑,一曲旨在宣扬佛法轮回的长歌《目莲变文》唱得抑扬顿挫,令路人驻足神往。 戏台搭好的第一天,东市尚无太多动静,毕竟人流量太大,路人们看个新鲜后便笑笑而去,直到第二天,第三天,戏台外面围的人越来越多,观众的喝彩声也越来越响亮,那位压轴美女的美貌和身段更被东市的商人和百姓们传扬四方。 第四天。人群里混杂着一位面白无须的中年人,脸带富态,身形微福。一双眼睛细而狭长,脸上时刻堆着笑容。看起来很讨人喜欢。 站在看热闹的人群里,这位面白无须的中年人盯着戏台上那位千娇百媚的压轴美人,不由有些震惊,眯着眼仔细看了一阵后,发出赞叹般的叹息声,深深注视过后,满意地转身离去。 第二天,那位中年人又来了。这次不是孤身一人,旁边还有一位穿着玄色长衫的年轻男子,年轻男子脸带孤傲之色,夹杂在拥挤的人群里频频皱眉,中年人手忙脚乱为他分开贴近他的路人。 许久以后,压轴美人上场,眉目如画,肤若凝脂,一双水灵灵的眼睛朝台下轻悄一扫,便含无限风情。将人的魂魄都勾没了。 年轻男子站在台下不远处,原本嫌弃不耐的表情渐渐变了,一双阴沉的眼睛定定注视着台上那位美人。连呼吸都不自觉地屏住,片刻之后,他的目光里很快升起*裸的*和占有欲,非常霸气。 面白的中年人一直小心观察着他的神色,见到他眼里升腾而起的**,中年人终于笑了,这次邀媚显然是极为成功的。 “殿下,此女佳否?”中年人凑在他耳边悄悄问道。 年轻男子正是乔装后的东宫太子李承乾,而那位面白无须的中年人则是东宫的一名宦官。东宫内给事,黄奴儿。 自上次李素在东市废了东宫内给事胡安的手脚后。李承乾将胡安杖毙,尸首扔给了大理寺。而接替胡安职位的,便是这位黄奴儿,此人颇具灵性,而且很懂得拍马屁,时常为李承乾搜罗民间的歌伎舞伎和新奇的猫猫狗狗宠物,渐渐的,终于在李承乾心中占了一席之地,成了东宫目前最受宠的宦官。 黄奴儿经常出宫,为的便是给李承乾搜罗美女和新奇物事,昨日在东市见到那位戏台上的绝色美人,连黄奴儿这种见惯了美色的宦官亦惊为天人,当时脑子里冒出的第一个念头便是要将她收入东宫,献给太子殿下。 经过黄奴儿的吹嘘后,李承乾也动了心,他本来就不是什么清心寡欲的人,听说有绝色美人埋没于民间,怎能不去看上一眼,救美人于水火之中呢? 于是今日,李承乾和黄奴儿来到东市,忍着东市各种脏乱差站在戏台前。看到压轴的那位美女出场后,李承乾只觉心弦狠狠被人拨动了似的,胸腔里回声阵阵,激荡人心,台上美人的一颦一笑,都令他深深着迷,那娇柔美艳的模样,令他恨不得狠狠将她搂进怀里,发疯般撕去她的衣裳,把她压在身下肆意蹂躏宠爱…… 黄奴儿见太子殿下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戏台上的美人,浑然没搭理他,不由笑了笑,凑在他耳边再次重复了一遍。 “殿下,此女佳否?” 李承乾终于回神,抿了抿唇,眼中的**仍不曾丝毫掩饰,只是点点头,道:“此女,孤誓得之。” 黄奴儿高兴坏了,如此看来,这记马屁拍得既准又狠,重重拍中了太子殿下的痒处,可谓马屁界的经典案例。 “殿下既喜,奴婢可为殿下分忧……” 李承乾终于舍得移开目光,赞许地看了黄奴儿一眼,点头道:“若能为孤得此女,孤必厚谢。” 黄奴儿眨眨眼:“这乐班设在东市,想来亦是寻常的民间班子,奴婢许以财帛,相信没人不会动心的,若财帛不能动人,奴婢再借一借东宫的权势,权钱皆下,万事必成。便请殿下稍候片刻,奴婢这就去找班头分说一番……” 李承乾懒得答话,神情冷漠地轻挥了一下袍袖,黄奴儿笑着离开。 等了大约一柱香时分,台上的美人已唱完了一曲,行礼退下了,没了美人养眼,李承乾顿觉不耐,皱眉四顾。 良久,黄奴儿忽然出现,脸上仍习惯性地堆着笑,只是脸色不大好看。 李承乾见他脸色不对,顿时沉下脸:“怎么?班头不肯割爱?” “这……殿下恕罪,全是奴婢办事不力……”黄奴儿额头冒着冷汗道。 “哼!”李承乾冷冷剜了他一眼,袍袖一甩,怒道:“这大唐的天下,还没有孤做不到的事情!这班头不想活了吗?你有否亮出东宫的名头?” 黄奴儿神情愈发尴尬,哭丧着脸道:“全是奴婢失察,办事不周,倒不是班头不肯割爱,而是奴婢疏忽了一件事……” “何事?” “奴婢昨日见戏台上的美人端的美艳不可方物,绝色之姿如天仙下凡,一时只顾向殿下禀报,却忘了问这美人是男是女……” “啊?”李承乾大吃一惊,脸色比黄奴儿更难看:“狗才!你的意思是……” 黄奴儿惶恐垂头,任脸上的冷汗滴落,颤声道:“方才奴婢问了班头才知,那位美人……并非女儿身,而是须眉男儿汉,殿下,奴婢错了,求殿下饶奴婢一死……” 李承乾身形一踉跄,差点栽倒,脸上的神色分外精彩,时青时红,痛苦得仿佛刚失恋的纯情少男…… “怎……怎会是男儿身?不该啊,不该啊……”李承乾盯着空荡荡的戏台,失神地喃喃自语。 “殿下,奴婢错了……奴婢明日定为殿下在长安城寻一真正的绝色美人,聊补今日奴婢之过,殿下……殿下!” 李承乾被喊回了神,目光阴冷地扫了他一眼,却不答话,狠狠地拂袖而去。 黄奴儿神色惨白,绝望地看着李承乾的背影。 他知道,但凡让太子殿下失望的,难堪的,最后的结局都很凄惨,东宫从来不缺宦官下人,少了他一个内给事,不知多少宦官争着抢着往上扑。 而他黄奴儿今日办砸了事,不出意外的话,寿命大概只到今日便可以划上一个完美的句号了,除非太子殿下将来偶尔想起他,然后为他招魂…… 失魂落魄地惨笑两声,黄奴儿正打算抬步跟着李承乾回东宫受死时,生命终于出现了一丝曙光。 只见李承乾气冲冲往前走了十几步,脚步忽然一顿,接着飞快转身往回走,走到黄奴儿面前时,李承乾的面容扭曲成一团,带着几许狰狞。 “……男的孤也要了!”低声咆哮了一句后,李承乾仿佛在给自己安慰打气似的,语气有一种献身般的悲壮:“……男的,关上灯,也可以用的!” ************************************************************** ps:晚上有事,更新延迟了两个小时,见谅。。。(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一章 顺势逆势 李素没猜错,称心果然有把直男硬生生掰弯的实力。 李承乾终于无法抗拒称心的绝色魅力,只好安慰自己,既然都是走道,走旱道与走水道有什么区别呢?至于没胸……也不是不能接受嘛。 黄奴儿死里逃生,顿觉生命如此可贵,同时也对太子殿下充满了信心,他相信在太子殿下的带领下,长安城会掀起一股搞基的流行风暴…… 于是黄奴儿赶紧回过头找到了乐班的班头,班头不太乐意,称心是这个乐班的压轴灵魂戏子,他若走了,以后乐班怎么办?后来黄奴儿许了班头一大笔钱财,又亮出了东宫的招牌,班头这才不甘不愿地答应下来。 二十贯钱扔在班头面前,娇柔妩媚的称心垂着头跟在黄奴儿身后,盈盈袅袅走进了东宫。 ………… “称心真被太子买进东宫了?”李素睁大眼盯着王直。 王直点头:“宋公羊遣人传来消息,昨日晌午,东宫属官买走了称心,打的是东宫的名头,估摸真被东宫买走了……” 李素喃喃道:“这家伙……还真被掰弯了……” 王直不解道:“何谓‘掰弯’?” 这就没法解释了,李素脑子里闪过许多词汇,试图解释直与弯的区别,可是终究觉得词不达意,没法开口。 “其实啊,男风自古盛行,从春秋战国开始便有士大夫有好男风者,甚至把它宣扬成一件风雅之事,比如大家都知道的龙阳君,还有三闾大夫等等,那时的士大夫谁家不养几个娈童?这个嘛……也不算惊世骇俗……” 李素说着,脸上渐渐绷不住了。忽然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可我为何还是觉得这般好笑?” 王直满头雾水地看着李素狂笑,搞不清这件事的笑点在哪里。 李素一边笑一边使劲拍着他的肩:“你咋不笑呢?太子啊。被掰弯了啊,吹了蜡分不清前后啊。哈哈哈哈……” 见李素笑得如此开心,王直也只好配合着干笑两声,或许笑声有传染性,渐渐的,王直笑得越来越大声,最后笑出了眼泪,捧着肚子哎哟哎哟直叫唤。 虽然到现在还没弄清到底有啥好笑,但是一定很好笑。笑完了再问笑点在哪里好了。 二人笑累了,王直喘着气,抹着眼角的泪花儿,道:“称心进了东宫,接下来咋办?李素,你下的这局棋我为何一步都看不懂?” “棋不是下给别人看的,最终的目的是要把对手逼到死角无路可退,旁人看不看得懂,并无关系……”李素语气很平淡,眼里却闪过一丝杀意。 扳倒李承乾并无任何压力。哪怕是前世的历史上,李承乾这个太子也当不了几年了,李素只不过顺势而为。既然与这位未来的国君结下死仇。再无化解的可能,那么,索性把他弄下去,李素受不了一个劲敌还活在世上,并且每天不知在哪个阴暗的角落里冷冷盯着他,而他还要提心吊胆防一辈子,太累了,弄死了比较轻松。 扳倒李承乾的火候还不够,这个没关系。李素可以默默无声地在暗地里添柴加火,让火候提前到来。现在李素在做的,便是这样的一件事。 “接下来。让称心好好在东宫里待着,屁股撅高一点,获得太子殿下的无尽宠爱,然后再通过宋公羊把称心从东宫里叫出来,嘱咐他几件事……” 王直迟疑道:“这个称心如今已被太子买去,算是攀上了高枝,他还愿意听宋公羊的话吗?” 李素淡淡道:“这个不是问题,只要是人,总会有弱点,拿住了他的弱点,便等于拿住了这个人,任他攀上高枝不可一世,只要弱点在,他便会服服帖帖……” ************************************************************** 重修大明宫终于成了令长安城沸腾的话题,渐渐闹到不可收拾。 贞观大治十一年,从正面来说,国库盈余确实比武德年时多了不少,李世民很幸运,他不仅得到了诸多名将的拥戴,多年来一直不离不弃地跟随他,连他要干弑兄杀弟这样大逆不道的事,名将们也二话不说陪着他干,不仅如此,李世民麾下还有一批忠心耿耿的治世名臣,如长孙无忌,房乔,还有早逝的杜如晦等等…… 由此可见,李世民天生有着培养铁杆脑残粉的本事,只要释放蛊惑技能,任何名将名臣皆逃不过脑残中毒,死心塌地跟着李世民,任何大逆不道的事都敢干,而且干得毫无顾忌。 因为这个了不起的本事,李世民与朝中的名将名臣们共同治下了一座越来越有希望的锦绣江山,对内施以仁政,对外强硬蛮横,与武德年相比,贞观这十一年来无论国力还是军力,无论国库还是民间,无疑比当年强盛许多,整个大唐渐渐在朝国富民强的方向大步迈进。 然而,终究只是“迈进”,而并非真正达到了国富民强的地步,事实上这些年虽然强盛了一些,但李世民登基后一次又一次地发动对外战争,也消耗了不少国力,更重要的是,如今大唐人口奇缺,整个关中才一百多万户人口,真正的壮年劳力更少,他们要种地,要生产,要采桑织布,要烧窑制瓷……行业太多,而人口太少,朝廷和官府不得不出台许多政策鼓励民间百姓多生多育,连寡妇都不放过,三天两头有官媒上门催嫁…… 当一个国家站到巅峰上,用俯瞰的姿态扫视周边时,往往会产生一些幻象,这些幻象有的情当自娱,有的却足以致命。 李世民便沉入了这个幻象里。 唐军天下无敌了,皇帝指谁灭谁,蛮夷藩属被吓得争相朝贺,国家一天比一天强盛了,国库每年所入盈余越来越多了,更该死的是,一个名叫李素的小屁孩捣鼓出了一种无比犀利的火器,可令大唐百年内边境无虞,难遇可堪一战的高手,寂寞得一塌糊涂。 内无忧,外无患,作为创下这一切功绩的天可汗陛下,还能干点啥呢? 除了享受,李世民实在想不出该干点什么了。 可是,李世民站在山巅往下看,看到的终究都是一场幻象。 ………… ………… 过完元旦,李世民便下令征调关中十万民夫入长安,调拨国库钱百万贯,开始修建大明宫。 十万民夫是有说法的,他们不是朝廷雇请,而是服徭役。 这个年代每户皆有徭役任务,官府修个路,铺个桥,建个防洪大堤等等,都是百姓人家的徭役任务,按工时计算,做满了工时便算完成了徭役,明年官府又要动工什么工程,则继续服第二年的徭役,跟赋税一样每年都要执行,家中有子成年者,子服役,无子或子尚幼小者,老爹上。 当初李素尚幼时,李道正也被官府征调过几次,没有报酬,但管两顿饭,一顿干的,一顿稀的。 如今李世民征调的十万民夫入长安,一道政令下来,却给整个关中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人口太少,壮年劳力更少,地方官府只能将当地的工程全部暂停,民夫们全部聚集起来往长安城里送,民间怨声四起。 朝堂里更不平静。 重修大明宫无疑是一项恶政,以尚书省侍中魏徵为首的一群文臣们拼死上谏,请求李世民收回成命,每天不知多少朝臣磕破了头,跪在金殿内哭嚎不已。 感性的朝臣们打着为民请命的旗号,百姓多苦多累,民间怨声多沸腾等等,理性的朝臣比如户部的度支司,金部和仓部等几位郎中则从国库和劳力的角度,来理性分析重修大明宫的可能性,这些年积累下来,国库略有盈余,有钱也有粮,但是,若要重修大明宫,半年之内便能将国库耗得干干净净,空得能饿死耗子,那时大唐境内若发生任何突变,比如这里闹灾,那里打仗等等,国库便不可能再拿出任何多余的钱粮去赈济,大唐将面临着崩溃的危险。 大明宫的工程太浩大了,不是目前的国库能承当得起的,它不是大唐目前这个国力阶段能做的事情,若能再等上十几二十年,或者说干脆等到下一任君王即位,那时大唐的国力或许可以把大明宫建起来,而且哪怕到了那时,修建的速度也不能太快,征调的民夫更不能过多,一旦玩得太嗨,社稷还是会有崩溃的危险,至于目前,陛下您赶紧回宫做做梦去,梦里在大明宫玩几个时辰便可以了,千万别玩真的…… 接连几天的朝会上,武将们闷声不语,文臣们则拼了命的一拨接一拨反对,口诛笔伐者,捶胸顿足者,认真讲道理者,文臣们以各种态度向李世民进谏,所有人的口径出奇的一致,——大明宫绝不可建。 ************************************************************ ps:还有一更。。。可能有点晚,不,不是可能,是一定有点晚。。 上一章节有朋友不太懂章节名的意思,这个就不解释了,就当我收了人家企业的广告费吧。。(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二章 圣驾微服 李素在顺势而为,所以精心布局准备扳倒太子。 李世民却在逆势而上,重修大明宫的决定换来满朝反对,若不是因为他的皇帝身份,怕是有些太梗直的大臣会直接跟他玩命。 圣君做久了,难免有点腻味,走到哪里都是一片赞扬声,吾皇万岁,吾皇干得漂亮,吾皇你好厉害,吾皇你轻一点,臣给吾皇狂点三十二个赞等等…… 太腻了,而且日子过得像苦行僧,完全体会不到任何当皇帝的快感,于是李世民仰天长叹,是时候换个画风了,比如昏君的那款画风,朕觉得很适合自己。 在昏君的道路上一骑绝尘时,满朝的反对声令李世民颇为愤怒。 愤怒是有理由的,李世民自从登基后,十一年来算得上励精图治,兢兢业业,为国操劳得几乎夜不能寐,食不安寝,终于治下这盛世江山,当他站在山巅放眼望去时,只觉得满目锦绣,国泰民安,这些全是他的功劳。 一个能创下盛世的圣君,凭什么不能享受盛世?这是李世民心中最不平衡的一个念头。 至于国库钱粮,民间征发的徭役不足等种种现实难题,沉浸在幻象里的李世民忽然瞎了,全都没看见。 曾经的贞观后期,李世民变得越来越不可理喻,越来越刚愎自用,为满足一己之欲而大造行宫,强征辽东等等,这一世,只因李素的到来,产生的某些或大或小的影响和变化,却终于令李世民的刚愎狂妄提前发作了。 *************************************************************** 长安城里朝堂和坊间闹成了一锅粥,风雨似乎并没有波及到太平村。 一大早李素便起来了,火器局的工匠被抽调。生产任务少了一大半,李素发现自己又清闲下来了。 对于清闲的生活,李素永远不缺安排。 熟悉的河滩边成了李素每天都去的地方。东阳每天要做早课晚课,而且风波刚过去不久。实在不方便出来见李素,李素每天都在河滩边等她,有时候能等到,有时候枯坐一整天也不见人影。 后来李素渐渐找到了自娱的法子,叫上王桩王直跑到山上砍了一根笔直的竹子,削皮,抛光,上清漆。涂蜡,在竹竿尾部雕上名字,连上结实的丝线,一根钓竿新鲜出炉。 地里挖十几条蚯蚓,再抓一把白米用烈酒拌匀,河滩边找个避风的小港湾,一把白米撒下去打个窝儿,将附近的鱼儿引来,再将鱼线扔进水里,然后……李素握着鱼竿开始发呆。 有没有鱼儿上钩都不重要。图的是个境界,发一阵呆后开始打瞌睡,鱼儿咬了钩。又脱了钩,李素浑然不在乎。 生活里享乐的最高境界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是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很遗憾,李素还没到这个境界,但他懂得用怎样的消遣方式让自己获得最大的满足。 今日的发呆发得不够爽利,李素出神地注视着河水,看着钓竿上的鱼线剧烈抖动几下,随即恢复到静态。李素知道,又有一条鱼咬了钩。又脱了钩。 李素毫无所动,他懒得动。 神情惫懒地将鱼线收回来。慢条斯理地换上半条蚯蚓,把它穿在钓钩上,最后再把鱼线扔进水里。 今不是钓鱼,情当喂鱼了。 身后忽然传来轻细的脚步声,一道熟悉的煞风景的声音传来。 “好个闲情逸致!朕活了大半生都不曾有过你这般闲暇的日子,简直岂有此理!” 李素吃了一惊,满脑子的瞌睡顿时醒了,回首望去,愕然发现李世民身着玄色长衫,一身低调华贵的便装站在他身后,无限嫉妒地瞪着他。 李世民身后的树林里,李素隐约发现无数人影来回晃动,清新悠闲的河滩因为李世民的到来,忽然变得剑拔弩张。 李素呆了片刻,急忙起身行礼。 “臣……拜见陛下。” “行了,荒郊野外的,莫弄这些虚礼……小子,朕发现你很悠闲啊,钓鱼?嗯,朕很多年没钓过了,来,把鱼竿给朕,朕试试手气如何。” 李素急忙将鱼竿递上,顺便还朝水里扔了一把掺了烈酒的白米。 李世民好奇地盯着白米,道:“这是何物?为何撒在水里?” 李素笑道:“掺了酒的米,米入水中有味道,能将鱼儿引来,钓鱼可事半功倍。” 李世民哼了哼:“倒是生了玲珑心肝,连钓鱼都被你钓出花样了。” “用最简单的法子达到目的,万事皆可如此。”李素谦逊地道。 李世民露出沉思之色,片刻后,索然叹道:“不错,是正理,可惜世人看不透,有时候连朕也看不透,不知不觉总走出一条弯路来……” 李素抿了抿唇,很想告诉他,你儿子早弯了…… 面前的河水静静流淌,河水似乎有魔力,李世民定定看着,渐渐地也开始发呆了。 李素脑子里闪过无数猜测,他不清楚李世民今日为何突然到此,同时李素还有些庆幸,庆幸今日他和东阳并未在一起幽会,不然若被李世民撞个正着,便可以好好思索一下选个尽量舒坦的死法了。 良久,李世民忽然叹了口气,幽幽地道:“李素……不对,如今朕该叫你子正了,子正,你告诉朕,重修大明宫难道真的错了么?” “朝臣尽皆反对,魏徵更是以命相胁,朕励精图治十余年,朕让百姓过上好日子,朕让万邦不敢欺凌吾朝子民,朕做了这么多事,为何臣民们却容不得朕盖一座宫殿?” 李世民说着,神情布满了黯然。 李素斟酌了一下,苦笑道:“陛下没错,错的,或许是时机吧。” 李世民皱起了眉:“连你也觉得朕不该修大明宫?” “臣见识浅薄,对朝政不敢妄议……”李素顿了一下,道:“但臣知道,当一件事情被天下人都反对时,这件事必然是错的,对也是错,陛下,人心可畏,人言亦可畏。”(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三章 普天之下 李素渐渐看出来了,今日李世民来太平村可能没别的目的,纯粹只为散心。 最近几日,李世民也感到压力有点大了,满朝反对的盛况自他登基开始便没发生过,没想到十几年后,他已是皇权在握,威名远扬的时候,却有那么多昔日的忠臣出来反对他。 李素的话说得很委婉,但李世民还是听出了意思,冷眼朝他一瞟,道:“朕听出来了,你也觉得朕不该修大明宫?” 李素急忙道:“臣年幼浅薄,怎敢妄议君过?陛下修与不修皆有圣裁,臣不敢反对。” 李世民指着他笑骂道:“年纪不大,却不知跟谁学了一嘴油滑毛病,绕半天绕不出个意思来,等着朕来猜你的心思吗?有什么话痛快说便是了。” 李素苦笑道:“臣的意思很简单,其实国与家都一样,大家都在过日子,不同的是人多人少,臣的见识不多,若说起过日子,臣还是有些心得的……去年的这个时候,臣家里难继温饱,老父不得不帮着地主挖沟渠,大冬天的跳进冰冷的水里,一锄一锄的往外挖湿泥,每日换得三文钱粮,而臣呢,被逼得不停想法子填饱父子二人的肚子,于是鼓捣出许多新奇玩意,被地主看中了,换了家中口粮,直到后来造出了白酒和香水,家里的日子才好过一些……” 李世民听得颇为感慨,长叹道:“只道你是个养尊处优的娃子,原来当初也曾受过苦的。” 李素笑道:“不算受苦,其实饿肚子也只饿了一两天,后来没怎么饿过,再后来家境好了,顿顿离不了肉。已然算是小富之家了,最后家里终于积存了一些钱财,臣便和老父估算了一下。这些存下来的钱能买二百亩地,还能盖一座新房子。于是臣家里便多了二百亩地,和那套新宅。” “家里有多少积存,便做多大的事情,若是想做的事太耗钱也没关系,完全可以再等一等,等到钱财积攒够了再做,人这一生数十年光阴,多等几年损失不了什么……朝廷过日子其实也是一样。先问问国库里有多少积攒,自己要做的事情要花费多少积攒,至于要做几年,或是会不会把这些年的积攒全折腾干净,那便看陛下如何裁断了,若是陛下铁了心要把积攒花光,谁都无话可说……” 李世民不满地哼了哼:“行了冠礼才几天,倒教训起朕了,这些道理连你都懂,难道朕不懂吗?” 李素笑道:“臣怎敢言‘教训’二字。只是臣觉得自己别无长处,唯独过日子颇具心得,忍不住跟陛下倾诉一番……” 神情忽然一正。李素抬手指着波光潾潾的泾河,还有远处起伏层叠的山峦,深情地道:“陛下请看,我大唐的山河壮丽,如诗如画,风光秀丽,如锦如缎,而这座江山,全是陛下您的。《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整座江山的人和物都是陛下的,陛下何必在意一座都城里的宫殿?” 李世民顺着李素的手指方向望去,见远处壮丽秀美的风景,亦情不自禁陶醉其中,不自觉地挺起了腰杆,神情肃穆地凝视远方,良久,肃穆的神情忽然变得狰狞,一句原汁原味的关中话脱口而出:“额滴,额滴!都似额滴!” 李素一脸被王霸之气喷到的震撼,急忙膜伏于地:“陛下万岁,哈是你滴!” 爱国情操抒发完毕,二人收功。李世民斜睨了他一眼,淡淡地道:“子正啊,你是个灵醒娃子,看得出你也是真心诚意逢迎朕的心思,不过呢,以后还是要多读点书……” “啊?”李素愕然。 刚才这记马屁无论力道还是角度都很到位,可以评为大唐年度最佳马屁了,哪里出了错?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确实是诗经说的,不过这句可不是什么好话,后面还有一句是‘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连起来的意思可不什么整个江山都是皇帝的,而是抱怨天下不均,意思是这些原本应该是君王的事,但却令我特别劳累,孟子也曾经对这句诗作过解释,他说‘是诗也,非是之谓也,劳於王事而不得养父母也。’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 李素满眼星星乱转,好想睡…… 李世民笑道:“其实也不怪你,这句话从春秋战国后便乱了释义,许多文人只将前半段截掉,后面那句舍去,结果意思全变了,所以孟子才不得不特意解释一下这句诗。” “臣……臣受教。” “你的意思,朕也明白了,江山都是朕的,何必争此朝夕?只是……”李世民摇摇头,神情渐渐变得坚定:“只是朝廷过日子,可跟家里过日子大不一样,家里过日子,无论怎样穷困潦倒,终究只是自己过,家人过,可朝廷不一样,朝廷过日子,还要过给别人看,子正,朕知你劝谏的心思,不过……朕要做的,不仅仅是建大明宫。” 李素盯着李世民的脸,似乎想从他脸上看出端倪,李世民的表情很平静,看不出任何心思。 好吧,李素放弃,帝王的心思总是高深的,无论李世民怎样的想法,都不是他这个小小县子能揣度的。 李素舒了口气。 好了,良心过得去了,李素尽到了劝谏的责任,勉强算是为民请命,李世民不接受是他的事,将来史书上挨骂的名单里面不会有他李素的名字,因为他劝了,安慰了自己的良心,也对得起父老乡亲,至于像魏徵那样把头磕得流血不止的劝谏方式…… 别逗了,自己还只是个孩子,是大唐的幼苗,幼苗需要好好爱护的。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四章 无畏无愧 李世民走了,拍拍屁股云淡风轻,仿佛只是来太平村搞个农家乐放松一下心情似的。 临走前李世民站在河滩边的树林里,静静地注视着东阳道观的方向,抿唇久久不语,神情冷肃如铁,又似带着几分犹豫,伫立许久后,终究还是一叹,看来打消了去看她的打算。 然后李世民意味深长地看了李素一眼。 很反感这种人,有什么话不能直说,非要用这种无声的方式交流。 李素只好无声地直视着他,目光很平静,君臣二人不知用眼神交流了什么,最后各自收回眼神,在李素的恭送下,李世民领着一大帮侍卫回宫。 ………… “你们最后都说了什么呀?” 已是道姑打扮的东阳好奇地偏着脑袋看着他,一身百衲道袍和一柄玉拂尘,素面不施脂粉,头顶挽一个矮墩墩的道髻,再土气的打扮穿在她身上,仍透出一股无法掩饰的俏生生的味道。 李素正色道:“你爹夸我是朝廷栋梁,大唐未来的希望,将来攘外安内的重任便全交给我了,再过几年等我年纪大一点给我封个王爷……” 东阳睁大了眼,不敢置信地盯着他:“真的?你……有这么厉害?” 李素哼哼:“知道我厉害了吧?是不是正在深深懊悔以前为何有眼不识泰山?没关系,我原谅你了,以后见到我先抱住我的大腿跪舔……” 东阳回过味了,扬起手里的玉拂尘狠狠抽了他几下,气道:“又骗我!父皇怎么可能夸你,他恨不得剁了你呢。” 李素哈哈大笑,东阳没好气地白他一眼,垂头扭弄着道袍的衣角。 李素看她穿着道袍的样子。心里不由一阵刺痛,叹道:“不知何时能看到你再穿女儿装的模样……” 东阳长长的睫毛微微一颤,道:“这些日子。我忽然发觉原来穿着道袍比原来的宫裙更自在,身后不再有那么多双眼睛盯着自己。也不必时刻在意公主的仪态和规矩,出家人超脱于世外,换了一个身份,又换了一个地方,如同看到了不同的风景……” 沉默片刻,东阳幽幽地道:“你新娶的夫人……对你好么?” 李素苦笑:“还行吧,总共见过四五次面,印象不大深……” 东阳猛地抬头:“成亲这些日子。才见四五次面?你……你们难道没有……没有……” 东阳俏脸飞过一抹嫣红,终究说不出口。 李素大笑,接过话头道:“我和她没有同房,她住东厢,我住西厢,每晚我要批阅公文,很忙的,顾不上同房,嗯嗯……” 东阳感动不已,深情地看着他:“你不必为我如此。男人没有守节的说法,只要知道你心里有我,我便很快活了。还有,你心里也要留个地方给她,女人一生其实活得比男人更辛苦,嫁错了人便是一生的苦楚,那种苦,我娘亲最清楚,李素,你我皆是造物弄人,有缘无份。罢了便罢了,现在身旁有个眼前人。你要好好待她,莫让她像我娘亲一样。傻等了一辈子,终究没等到……” 李素点头,强笑道:“我与她相敬如宾,绝不让她受半点委屈,你放心。” ************************************************************** 重修大明宫之事愈演愈烈,朝堂上的文臣们群起而攻之,事态越来越严重。 情绪最激动的莫过于魏徵了,倔老头喜爱挑战生存极限,一辈子就爱试探帝王的心理承受底线,想知道把帝王惹毛到什么程度他才会剁了自己。 这次也不例外。 修建大明宫的十万工匠民夫们入长安城的那天开始,魏徵每天三道奏疏劝谏,奏疏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后来发现李世民不纳谏,魏徵急了,哎呀,翅膀硬了是吧?以前你都听我的,现在不听了,非给你点颜色看看。 于是魏徵果断给了李世民一点颜色看,金殿里当着满朝文武的面磕得满脸血。 因为此事,李世民大怒之下罢朝三日,而大明宫的工程却没有停歇,户部拨银,工部监造,工地现场如火如荼。 在家养伤的魏徵坐不住了,他必须要制止这个工程,因为李世民在做一件动摇国本的事,大明宫建成了,大唐也垮了。 三日后恢复朝会,魏徵轻伤不下火线,额头绑着布带,跟炸大楼的恐怖分子似的上朝了。 朝会的气氛剑拔弩张,君臣关系从未如此僵冷过,魏徵与李世民当朝吵了起来,面对满朝的指责,李世民的态度终于有所松动。 就在李世民准备露出忏悔的样子,表示愿意接受魏徵的劝谏,并昧着良心当着满朝文武的面夸魏徵是一面可鉴史可鉴今可知兴亡的多功能魔镜时,却忽然生了变故。 情绪激动的魏徵没注意到李世民渐渐松缓的表情,其实这个时候只需魏徵给李世民一个台阶,李世民在不伤帝王尊严的前提下就坡下驴,重修大明宫之事说不定便揭过了。 然而魏徵太激动了,以至于忽略了李世民的表情,辩到情急处,魏徵忽然站起身,指着李世民的鼻子,大骂三声“昏君”。 这可捅了马蜂窝,李世民终于被激怒了,对魏徵多年积攒的怒气怨气喷薄而出,当庭下旨杖责十记。 魏徵怒极反笑,被殿前武士拖着倒退时,口中仍大骂不休。 李世民暴怒,满朝文武噤若寒蝉。 眼看年迈的魏徵即将丢掉大半条命时,终于有人忍不住站出班了。 出班的是武将,也是名将,武将不参与朝政的不成文规矩在这一刻被打破。 这一次,他不仅站出来了,而且旗帜鲜明地站在魏徵一边,脊梁挺得笔直,清澈的眼神与李世民对视,坦荡君子,无畏亦无愧。 站出班的这个人,名叫牛进达。 ************************************************************* ps:求一下月票,现在还是月初,大家手里还有保底月票吧?快到碗里来。。。。(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五章 醉舞马槊 大唐的武将都是老狐狸,年纪越老越狡诈。他们熟读兵书,精通韬略,李家父子能打下这偌大的江山,离不开这些老将用兵的本事。 武将都是忠心的,当年李世民一声招呼,当世名将们血里来火里去,冒天下之大不韪而助李世民夺取玄武门。可武将同时也是梗直的,当李世民下令杖责铮臣魏徵时,牛进达终于站出来了。 杖责一位六十岁的老人,牛进达忍不下去。 “陛下且慢!” 李世民布满血丝的暴怒目光冷冷瞪着牛进达:“卿欲何言耶?” 牛进达也瞪起了眼睛,毫不畏惧地直视李世民:“老牛是个粗人,朝堂国事不甚了了,可老牛不明白,我大唐立国二十余年,何时开始竟有以言获罪者?” 李世民怒道:“金殿辱骂君上,岂止于劝谏?朕若不惩,帝王威严何存?天下人皆视朕为可笞可骂之人,尔等便满意了?” 殿内群臣纷纷道:“臣等不敢。” 牛进达却犯了牛脾气,眼睛瞪得越来越大,往前踏了一步,大声道:“建大明宫本是恶政,魏徵哪里错了?” 李世民指着牛进达,厉声道:“牛进达!谁给你的胆子,竟敢直斥国政!” 牛进达使劲一拍胸脯,怒道:“老牛无胆,老牛肚里只装了关中百万民心!” 君臣彻底闹崩,朝班中,程咬金,李绩等人满面铁青,李靖垂睑默然不语,侯君集神情冷漠,房乔浑身直颤。犹豫许久,正待出班,却被人拽住了衣袖一角。扭头一看,原来是长孙无忌。长孙无忌面无表情,却非常隐秘地轻轻摇了摇头。 房乔无声一叹,终究还是没能踏出那一步。 殿下群臣各种反应,李世民一一看在眼里,怒视牛进达片刻,忽然道:“来人,摘去牛进达梁冠,剥去官衣。乱棍驱赶出宫,回府闭门思过!” 殿外武士进来,很不客气地将牛进达梁冠和官袍剥去,而且果真执棍将牛进达打出殿外,牛进达曾任武卫大将军,统领宫中禁卫,太极宫的禁军将士皆曾是他的麾下,人走威犹存,乱棍打在牛进打身上听着啪啪作响,实则力道并不重。只是这种羞辱却令牛进达气得差点吐出血来。 牛进达被打出殿外,殿内顿时鸦雀无声,李世民神情冷肃环视群臣。冷冷道:“还有谁言‘恶政’者?尽可出班畅言。” 群臣被气势所吓,尽皆不敢出声。 李世民的目光有意无意在殿内几名文臣身上扫过,见他们没有站出来的意思,脸上的冷笑不由更甚。 “如此,户部明日再拨钱粮,向河东道,河北道,江南道征调民夫三十万,尽遣入长安。工部尚书阎立德主理,营建大明宫。勿使懈怠!” ************************************************************** 牛进达被罢职驱赶出宫的消息很快传遍了长安。远在太平村的李素也得到了消息。 李素震惊万分,他没想到建大明宫的事如今竟闹得这么大。君臣之间的关系僵冷到这般地步了么?牛进达和程咬金,秦琼他们一样都是从龙功臣,当年都是王世充的麾下,也同时反水而投李世民,可以说是当初还是秦王的李世民最早的班底,如此功臣,说错了什么话都不该如此羞辱他啊。 李素很不解,前世史书里的李世民不应该是这个样子,一生功过各几分且不提,至少李世民应该是宽容大度,胸襟如海的帝王,否则也不会治下这般锦绣江山,可是如今的李世民为何完全变了个人似的,那么的狂妄狭隘,刚愎自用,难道因为震天雷的出现,而令李世民觉得天下无敌,所以肆无忌惮了? 打死李素都不相信,震天雷会有这么大的作用。 揣着满肚子的疑问,李素急匆匆进了城,直奔牛府而去。 牛进达是他的长辈,对他有提携之恩,而且他的冠礼还是牛进达主持的,有了这层关系,便等于是他的亲子侄了,长辈有难,李素无法视若不见。 ………… 牛府也在朱雀大街上,不过位置比较偏远,位于朱雀大街最南端,离太极宫最远,离闹市坊间最近,地理位置不算很好,朝臣里一些侍郎和郎中的府邸都比牛府好上许多。 李素牵着马走到牛府大门前,大门有些简陋,但作为郡公,该有的排场还是有的,暴怒的李世民总算留了一手,只罢了牛进达的官,却没有削去他的爵位。 门口两排部曲雁形而立,李素刚走到门前空地上,牛府一位老门房踮着脚跑过来见礼。 “老爷说了,遵陛下旨意闭门思过,不见任何外客。”门房笑得很和善,语气里的拒绝味道却不容置疑。 李素也算是牛府的常客了,以往任何新奇东西,白酒啊,香水啊,绿菜啊,给程府送一份的同时绝不忘给牛府再送一份,牛府上下的人都认识他。 今日却是头一次被拒绝入内,李素有点不敢置信,指了指自己的鼻子,瞪着老门房道:“看清楚了,我!是我!” 老门房呵呵直笑:“看清楚了,是您,但老爷还是不见。” “你老眼昏花,一定没看清,仔细看看,我,李素,李子正,牛伯伯不见谁都不能不见我。” 老门房低眉顺目,人却结结实实堵在门口,丝毫没有让开的意思,仍笑道:“老汉看清了,您是李县子,每次来府里都是老汉给您引进门的,但是今日……真不行,老爷确实不见外客。” 李素气笑了:“有意思,以往都是座上宾,今日倒成外客了,好,今日我这外客非要闯进去,门口这些部曲谁没喝过我送的烈酒和绿菜,尽管朝我脑袋上招呼!” 部曲们顿时面现难色,很显然,大家都吃过喝过,吃人嘴短。 老门房脸色一变,见李素果真摆出强闯的架势,索性一屁股坐在门槛上耍赖:“少郎君非要进去,不妨踩着老汉的身子进去,这样老汉对家主也有个交代。” 李素也摆出了县子的派头,瞪着他道:“当我不敢踩?我从你脸上踩过去信不信?” “少郎君,老汉拦您是为了您好,真的,您还是改日再来……” “不,我非得今日进去!” 二人争执间,府内跑来一位家仆,喘着气道:“老爷听说少郎君来了,请少郎君进府……” 李素瞪了老门房一眼,气冲冲地进门。老门房只是长叹口气,意味深长地看了李素一眼,眼神很深奥,看不懂…… ………… 绕过照壁,刚走到回廊上,李素便听到一阵阵劲风呼啸声。 李素脸色一变,顿觉不妙,再往前走几步,却见牛进达打着赤膊,脚踏九宫,手里一柄丈长马槊舞得虎虎生风,招式和脚步却有点乱了章法,仔细一看,牛进达满脸通红,身躯摇晃,分明是醉了。 醉舞马槊,听起来挺风雅的词,可李素知道马槊这东西握在老杀才手里会有怎样的威力,若是握在喝醉了的老杀才手里,更是鬼神莫测了。 再看牛进达的周围丈许范围内,前院的花草树木全被马槊扫除一空,唯剩满地零落的枯枝败叶,前院附近别说人畜,就连一条狗都看不到,抬眼再一看,牛府前堂外的廊柱下悄然冒出许多脑袋,牛家的夫人,妾室,管家,丫鬟,人人面带惧色,远远看着院子里发疯的牛进达,对了,牛家那条看门狗也从人群缝隙中冒出了脑袋…… 李素很想不通今日自己发什么疯非要进来,连狗都知道趋吉避凶…… 看着疯症越来越厉害的牛进达眨眼间又劈断了院里一棵大腿粗细的榆树,李素顿时悟了。 于是李素猛然停住脚步,领路的家仆也只好停下,疑惑地看着他。 李素抬头茫然四顾:“咦?这里怎是牛府?错了错了,我要去的是程府,打扰了,告辞告辞……” 家仆:“…………” “莫送了,给我站在这里,挡住牛伯伯的劲风……” 李素扭头便走,今日访客不吉,下次再来。 刚迈腿没走出三步,身后传来一声暴喝:“呔!李家娃子休走,欺我牛家无人耶?” 嗖! 一柄马槊脱手飞出,狠狠插入李素身前的廊柱上,马槊的刃口离李素的鼻尖大约一寸,插在廊柱上犹自颤动不已。 李素魂都吓飞了,脸色苍白地看着近在鼻尖的马槊,此刻他忽然领悟了刚才老门房的眼神,那是一种你舍得死我就舍得埋的眼神。 “牛……牛伯伯,小子,小子……眼神不好,老是认错门,您继续舞槊,小子不打扰您的雅兴,告辞告辞……” “回来!混帐小子,敢强闯我牛家的人老夫还没见过,过来让老夫瞧瞧怎生模样。”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六章 迷津难解 模样很熟,老熟人了。 李素站在牛进达面前,朝他尴尬地笑,笑声如乌鸦报丧,分外丧气。 靠近牛进达身前,李素闻到一股很浓烈的酒味,显然牛进达喝了不少,不时还从喉咙眼里冒出一个呛死人的酒嗝。 牛进达醉眼斜睨着他,板砖似的方块脸喝过酒后像一块迎面砸来的红砖,很吓人。 “倒是开眼界了,老夫说是哪位少年英雄敢闯我琅琊郡公府,原来是你……” “李子正拜见牛伯伯……” 牛进达身躯摇晃了一下,缓缓道:“子正今日闯府莫非有何赐教?是想与老夫过几招吗?” “不,小子不敢,小子听说今日朝会发生之事,深以牛伯伯为念,特意从村里赶进城,只为见牛伯伯一眼,挂念您是否安好,小子远道而来,谁知门房拦人,小子心中着急,忍不住说了几句失了礼数的话,牛伯伯见谅,万莫与小子一般见识……” 见李素赔罪态度诚恳,牛进达哼了哼,算是揭过了,最后一次不满地瞪了他一眼,嘴一张,一个冗长难闻的酒嗝冲口而出,没喝一斤以上的五步倒,绝对打不出如此有深度的酒嗝。 李素被熏得脸都绿了,仿佛中了毒气似的呆呆站在原地,想跑都没了力气。 “倒是个孝顺娃子,老夫没白疼你一场,来人,堂内设宴,上酒!” 李素恨死自己了,今天发什么神经非要跑来牛府找虐,简直是对自己人生极大的不负责任。 武将们的作风和程咬金一个路数,一言不合就上酒,一上酒就横着出去。 牛府前堂内酒宴正酣,菜色很不错。李素居然发现了一大盆牛肉,看来牛家庄子的风水也不好,经常有牛摔断腿。 酒是烈酒。李素亲手发明的,他现在恨死了这个发明。 一路偷奸耍滑。含在嘴里偷偷吐掉,或是一脸豪迈状实则只轻轻沾了沾唇,酒宴过了半个时辰,牛进达醉意更深了,而李素犹自屹立不倒,不仅神志清醒,还能抽空为自己的机智点赞。 酒过三巡,牛进达将漆耳杯重重往桌案上一顿。叹道:“小子,你今日不该来啊。” 李素笑道:“小子已经来了。” 牛进达瞪他一眼,道:“来了便喝酒,喝完了滚,莫与老夫谈国事。” 李素笑笑:“小子拜望长辈是天经地义,任谁都挑不出错处,陛下也不行,牛伯伯既然不想与小子谈国事,咱们不谈便是,来。牛伯伯,小子敬您一杯。” 李素确实不怕,相比之下。他连李世民的闺女都勾搭了,拜望牛进达这点小事还真算不得什么。 这杯酒李素没耍赖,踏踏实实干了一满杯,呛得撕心裂肺。 见李素难受的样子,牛进达忽然高兴了,哈哈一笑,也饮尽一杯,酒盏往桌上一顿,叹道:“是个好娃子。老夫虽非患难,也能见你小子的真性情。不枉老夫亲自给你行冠。” 二人说完又喝了几杯,这几杯李素可就不那么老实了。依旧偷奸耍滑。 说着莫谈国事,最后终究还是谈到国事上,毕竟是两代人,二人的共同话题并不多,严格说来,牛进达与李素隔着一千多年的代沟。 国事是大家都熟悉的,特别是那座令人闹心的大明宫,牛进达说起来便唉声叹气。 “陛下不是当年的陛下了……”牛进达叹道。 “人总是会变的,牛伯伯觉得难过,或许是因为别人都变了,您却没变。” 牛进达摇头:“变不了这么快,才十一年啊……其实老夫向来与魏徵老儿不对付,这些文臣太酸,酸得倒牙口,一张嘴便是子曰诗云,不引几句圣贤经典就显不出能耐似的,跟他们说话,命都短几年,特别是魏徵,老夫总觉得魏老儿犯了癔症,专跟陛下过不去,陛下膳食里多几道菜,某日多喝了两杯酒,甚至走路时失仪提了一下腰带,都是他劝谏的理由,陛下登基十一年,魏徵每年给陛下上的劝谏奏疏不下百道,这老儿每天没事干了,一双贼眼珠子专盯陛下下手,老夫被他恶心得不行,走路都绕着他,怕沾了晦气……” 尽管话题很沉重,李素还是忍不住想笑。 不容易啊,千古铮臣魏徵竟混到人见人厌,鬼见鬼愁的境界,这辈子真没白活,死后玉皇大帝真该给他封个神,封雷部正神,往后见凡间谁不顺眼,一雷劈下来,写奏疏的功夫都省了。 此刻李素忽然做了个决定,他决定和牛进达一样,以后见了魏徵也绕着走,把他当成一坨大鼻涕,尽量别沾上,沾上便甩不了。 牛进达语调一变,道:“虽然看魏老儿不顺眼,可这一次魏老儿没错!大明宫确实不该修,才过了几年太平日子,百姓刚刚勉强能吃口饱饭,国库勉强积攒了一点家底,一座宫殿又要把它们耗尽,当初前隋怎么灭亡的?就因为隋炀帝劳民伤财修大运河……” “牛伯伯!”李素忽然大喝,生生将牛进达的话截断。 牛进达一惊,十分酒意醒了七分,感激地朝李素看了一眼,垂头默默饮了一杯酒。 沉默许久,李素笑道:“陛下修大明宫或许有他的理由,小子以为陛下不是那种气量狭隘,骄奢淫逸之君,只是陛下的目的小子却不甚明了,陛下这路数,小子确是看不懂了……” 牛进达冷哼道:“有甚目的?修座宫殿,弄些钱财和美女,万邦朝贺时见大明宫恢弘雄壮,愈发敬畏万分,陛下面上亦有光彩,你以为还有什么?” 牛进达的回答令李素不大满意,于是李素盯着牛进达,牛进达也坦然回视他,二人眼对眼直视半晌,最后李素收回了目光,暗自一叹。 朝堂难混啊,全靠悟性。 李素相信自己的直觉,修大明宫搞出这么大的阵仗,闹得满城风雨,若说李世民真昏庸到这般地步,李素决然不信的,这才贞观十二年就开始昏庸了,往后的日子怎么过?(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七章 夫妻如戏 李素对朝政并不太关心,大唐是个意气风发的年代,圣君,名臣,宿将,牛人一抓一大把,单拎任何一个出来都比他厉害,治军管民的大事还是交给那些老前辈们,李素的年龄还没资格对朝政指手画脚。 他关心的是人,身边的人。 一年多了,或多或少积累了一些人脉,有皇子,有老将,有公主,还有纨绔子弟,好坏都是人脉,对这些相识并深交的人,他希望每个人都活得好好的,说他在编织一张可进可退的交际网,这话也没错,可网上的每一根线条他都投入了真正的情感,所以不希望看到网上的任何一根线有崩断的危险。 今日进城看牛进达,李素也怀着这个心思,真心诚意没有十分也有八分,剩下那两分不太纯粹,多少有点功利的成分,李素也不愧疚,凡人都是这样,没有共过生死患难,交不出十分的真心,能交出八分已然很善良了。 “娃子,还是你好啊,不知是你精明还是傻笨,陛下这般宠你,三番五次邀你入朝为官,你死活不从,只肯在朝堂外面游来荡去,勉强答应陛下当了个火器局监正,既对得起陛下,又不会一脚踏进朝堂这滩烂泥里,今日思来,你确实是个灵醒娃子,小官小爵的过自己的太平日子,任何风浪都牵扯不到你头上,若能这般无风无浪过一辈子,不仅是福分,而且是大智慧。”牛进达神情有些失落地道。 李素不由讪然,这话太夸了,连他都忍不住觉得自己果真很厉害,尽管事实真相是因为他懒…… “老夫不行了,和程老匹夫一样拔不出来,半截身子都陷进烂泥里。只好随遇而安,这些年陛下励精图治,但凡三省所出政令。皆得民心士子之心,老夫也深为赞同。那时并不觉得朝堂是滩烂泥,可是一旦陛下变了个人,老夫便发现举步维艰,进退不能……” 李素笑道:“牛伯伯言重了,朝堂还是原来的朝堂,只是陛下的心思不易揣度,或许中间生了误会也不一定……” 牛进达身子忽然挺直,语气变得刚烈起来:“老夫一生活得磊落坦荡。位至郡公亦不改初衷,若陛下仍一意孤行,老夫便舍了这条老命,亦要与陛下分说清楚,江山是陛下的,可也是我们这些老将拼却性命帮忙打下来的,不能容他轻易糟践!” 李素眼睑低垂,叹道:“牛伯伯何必如此,欲劝谏陛下,不止一条路。换个温和点的法子不行吗?” 牛进达怒道:“温和?征调三十万民夫的旨意已从尚书省发出,万千百姓眼看流离颠沛,妻离子散。关中,河东,河北,江南四道田地荒芜,农事尽废,劝止营造大明宫已迫在眉睫,你教老夫如何温和?” 说完牛进达拍案而起,正义凛然的神态令李素肃然起敬,谁知牛进达瞋目半晌后。忽然身子笔直地往后一仰,像根被砍倒的旗杆似的轰然倒地。直接睡过去了。 徒然转变的画风令李素无所适从,静听着牛进达如雷般的鼾声。李素怔忪许久,不知所措。 多么的慷慨激昂啊,我裤子都脱了,你说完就睡了? ************************************************************** 离开牛府已是傍晚时分,城门快关了,各坊坊官手里拎着一面铜锣敲个不停,提醒街上的路人赶紧回家,再晚便有武侯开始巡夜了。 李素急忙上马朝城门赶去,在城门即将落闸的那一刹,李素终于出了城。 很惊险,发型都弄乱了,找到了前世下班后赶最后一班公交的感觉,李素骑在马上,掏出随身携带的铜镜仔细端详半晌,对镜理了理略见凌乱的发鬓,嗯,还是和以前一样,帅得无可救药…… 回到家已入夜,管家开了门,吆喝着杂役牵马坠蹬,李素面带微笑听薛管家唠叨家里的鸡毛蒜皮,从牛府出来后的低落心情忽然好了很多。 生活就是这样啊,家长里短,零零碎碎,连厨子敲出了一个双黄蛋都能成为今日李府的头条新闻,小小的讶异,小小的惊喜,然后恢复平静,继续等待下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生,磨磨蹭蹭的,一辈子就过完了…… 这些微不起眼的小幸福,住在大明宫里的人能懂么? 后院静悄悄的,李素抬步走入厢房,经过厢房窗子时,发现矮脚桌上摆满了菜肴,桌旁一个红泥小炉,炉上温着一壶酒,李素微微一笑,这些酒菜显然是为他准备的。 眼角余光一扫,李素又发现许明珠背对着门坐在桌案前,肩膀微微耸动,李素心下奇怪,不知她在做什么,正打算进房时,接着看到了惊异的一幕。 许明珠的俏脸迎着屋里的烛光,嘴里不停蠕动,不时还哼哼有声,吃得很快乐的样子,嘴里的食物吃完后,纤细的素手直接伸向碗碟,碟里一只烧鸡腿被她扭了下来,入了她的嘴里……继续咀嚼。 李素站在窗外,愕然看着浑然不觉的许明珠。 这姑娘……还是那个端庄秀丽,时刻端着李家主母架子的诰命夫人吗?太毁三观了。 许明珠在里面偷吃,李素在外面静静地看着,静室内只听得到许明珠嗯嗯有声的咀嚼声。 不知过了多久,矮脚桌上的菜肴每一样都少了一大半,全被那只纤纤素手拈起来塞进了她自己嘴里。 直到这时,许明珠打了个饱嗝,终于吃满意了,然后垂头一看,才赫然惊觉碗碟里的菜少得太不像样子,大半落了她的肚里,许明珠杏眼眨得飞快,神情露出几分懊悔和不知所措,脸蛋一红,目光里浮上几许焦虑。 “怎么办?怎么办?夫君应该快回来了,这些菜……”许明珠急得跺脚,然后扬起手,似乎想抽自己的嘴,犹豫挣扎了一下,又放下。 片刻之后,许明珠大概发现急也没用,于是鬼鬼祟祟环视四周,李素身形急忙往后一退,闪身隐于窗后。 发现四周无人,许明珠伸出两手,为桌上几道少得可怜的菜设计花样,清炒芥菜只剩下寥寥几片孤单的叶子,在瓷碟里摆成一个大水滴形状,烧鸡少了半片胸脯和一只腿,果断将它撕成条状,成了一道缺胳膊少腿的手撕烧鸡,清炖羊肉只剩下最后一块,果断拈起来扔进自己嘴里,这道菜从李素当晚的食谱里消失了…… 不得不说,许明珠还是非常兰心蕙质的,几道分量少得可怜的菜半柱香不到的功夫,竟被她摆出了各种玲珑花样,量少却非常精致,而且很有观赏性,颇具前世五星酒店大餐的神韵。 搞定收功,许明珠这才收起鬼鬼祟祟的样子,腰杆一挺,面容一敛,恢复了往常李家主母的端庄样子,跪坐在桌案旁眼观鼻,鼻观心,一副等待良人归来的贤妻模样。 李素眼里露出了笑意,这姑娘……有点意思。 毕竟才是十几岁的女孩,在前世还只是背着书包蹦蹦跳跳读初中的年纪,每天端着温柔又不失威严的主母样子,委实难为她了。 成亲到现在,夫妻之间相处很客气,客气得掺了大半的虚假成分,仿佛都在对方面前扮演着自己该扮演的角色,至于本性,只在无人时才显露出来。 大家都演得好,只是大家都演得很辛苦,未来的日子,可能还要继续演下去。 见许明珠已将罪案现场布置妥当,李素甚至很好心地给她留了片刻平复心情的时间,然后才装模作样清咳两声,朝厢房玄关走去。 许明珠吓得一哆嗦,急忙整理了一下衣裳,最后犹不忘心虚地朝伪装过的五星大餐扫了一眼,觉得没什么异状后,才匆匆迎出来。 “夫君辛苦了,妾身见过夫君。”许明珠端庄地盈盈一礼。 李素点点头:“夫人多礼了,自家不必如此。” 许明珠一笑:“礼不可废,夫君一定饿了,妾身吩咐了厨子给夫君做了几道菜,菜仍热,酒尚温,夫君趁热吃几口吧。” 见李素朝她微笑,许明珠脸一红,垂头轻声道:“本来公公和夫君的膳食该由妾身亲自下厨的,可……咱家里的厨子做的菜太好吃了,烹制手法妾身闻所未闻,听厨子说都是夫君教的,妾身……妾身尚未学会,夫君容我几日,妾身定亲手为夫君和公公烹菜……” 李素笑道:“夫人不必如此,府里下人各司其职,夫人居中调度掌控便好,……咦?夫人嘴边为何油光未净?” “啊?”许明珠花容失色,急忙抬手用袖子胡乱一抹,神情慌乱地指着桌上的菜肴道:“妾身……妾身没偷吃,夫君不可冤我……” ************************************************************* ps:今晚就一更,马上睡觉,把作息调整正常。。。(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八章 诡异暗流 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答案,梗直得李素都不知道该如何给她留面子了。 许明珠脱口而出后也发觉自己失言,脸蛋红得更厉害,扭弄着衣角不知所措。 李素终究还是为她圆了场,上前往桌后一坐,笑道:“累了一天,我还没吃饭呢。” 许明珠回过神,急忙上前将温好的酒取出来,为李素斟满,轻声道:“夫君快吃吧……” 李素笑着看了她一眼,垂头再看桌上那点塞牙缝都不够的菜,脸颊禁不住抽搐了几下。许明珠捧着酒壶的手微微发颤,红着脸垂着头,似乎……在找地缝钻? “今日的菜,好精致啊……”李素怕她羞愤得一头撞死,只好再次解围。 许明珠羞红着脸,低声道:“是妾身的不对,妾身……妾身再去吩咐厨子,让他多添两道菜。” “不必了,天色已晚,不宜多食。”李素笑着阻止了她,举箸打算挟菜意思一下,转念一想,这些菜都被许明珠的手指摆弄过,虽然佳人的手指并不脏,可李素爱干净的怪毛病实在是…… 还是别吃了,再干净的手指都有细菌的…… 李素只好放下竹箸,喝了口酒,心中忍不住庆幸,幸好许明珠天良未泯,没把手指伸进酒壶里涮洗,不然今晚可真不知该吃什么了。 气氛很怪异,厢房里静寂无声,有着夫妻的名分却无夫妻之实的二人一个喝着闷酒,一个跪坐一旁心虚垂头。 酒不错,李素虽发明了烈酒,但在家里李素却从来不肯喝它,喝的都是很寻常的米酒,带一点酒味。温烫过后清香扑鼻,喝一壶都不会醉,酒后一点点微醺。感觉很舒服,至于五步倒。李道正倒是喜欢得紧,李素却很少喝,成亲后更是一滴也不沾。 没办法,家里有个如花似玉的美妻,他怕喝得烂醉后失去理智,闹出什么狗血的桥段让三人都纠结,男人一辈子要面对的诱惑很多,该克制的时候还是要克制一下的。 “夫君……每日为国操劳。累吗?”许明珠轻轻问道。 李素楞了一下。 这个问题很有深度,累吗?每天火器局里应个卯,负着手在工坊里走一圈,让大家都知道监正大人今天打卡上班了,接下来便是自由活动时间,这个时候许敬宗就会很有眼力地凑上来,天气若晴好,便给监正大人搬张竹椅,让他躺在后院的树荫下养神,天气若湿冷便在厢房里加个炭炉。让监正大人好好睡个午觉,若碰到监正大人心情好,许敬宗便会帮忙拎上钓竿。在火器局外的池塘里垂钓…… 总之,不好好娱乐一下,哪有力气干革命工作? “挺累的……”李素叹息,玩得累。 说完李素还假模假样活动了一下貌似酸痛的肩骨,一个为国操劳年纪轻轻便患上肩周炎的劳模县子形象跃然而现。 演技爆棚,深深迷倒了脑残观众。 许明珠急忙上前,纤细的手指按住李素的肩头,给他揉肩捏背。 李素不自在了,急忙扭过身拒绝:“稍停叫府里丫鬟推拿一番便可。不必劳烦夫人。” 见夫君拒绝,许明珠不由露出失望的神情。默默退开几步。 “夫君……其实不必对妾身如此客气的。”许明珠垂着头细声道,神情有点委屈。 李素叹道:“没客气。真的,只是以前都是独自过日子,贸然多了个人一同生活,总有点不习惯,夫人见谅,你我都互相适应些日子吧,好吗?” 许明珠终于开心了一些,笑着点点头。 “夫君,妾身今早翻了一下家里的帐簿,发现盈利颇丰,库房里的钱和银饼加起来有一万多贯了呢,夫君,妾身觉得……钱不能只放在库房里,把它们用出去,让它们为咱家生更多的钱才是正理,夫君觉得呢?” “啊,好,你做主便是。” 许明珠侃侃而谈:“妾身后来与公公商议了一下,公公的意思和妾身一样,钱财终究是身外之物,但田地却能造福子孙,妾身的意思是……想在太平村里多买些地,村子东边有一块地,荒了很久了,听说是前隋时留下的中等田,地主躲避战乱跑了,地便收归了县衙,虽是中等田,但价钱应该贵不了,夫君,咱们买下来怎样?二百多亩呢,开春了雇请村里的劳力,把那块地好好翻整一下,便能种了。” 说到土地,许明珠露出和前世地产商人一样精明的模样。 李素张了张嘴,发现自己竟无言以对。 有了钱便买地,这个价值观与他严重相悖,有钱当然要堆在库房里,每天躺在上面愉快的玩耍啊…… 然而,看着许明珠兴致勃勃准备大干一场的模样,李素张了张嘴,听到自己仿佛不受控制的声音。 “一切夫人做主……” “好,夫君慢慢吃,妾身这便去算算,明日带家仆先丈量一下地,然后穿上诰命服去县里跟周县令谈谈价……” 许明珠身形一转,兴冲冲地离开了。 ************************************************************** 长安城充斥着窒息的低气压。 李世民下了征调民夫的旨意后,朝臣和民间的不满也随之升温,长安市井坊间皆有士子书生针砭国弊,指斥恶政,贞观年间,言论相对还是很自由的,不管有没有功名,但凡读书人斥责一下朝政,一般不会被治罪,除非在大街上高喊口号公然聚众煽动造反,那么官府才会把这个神经病逮进牢里,看他还能不能治疗,除此之外,骂几句朝廷,指责几句国政。官府大抵是不管的。 群情仿佛被刻意煽动起来了,书生们的口吻也渐渐变得激烈,一天比一天更尖酸。最后只差没有指着太极宫破口大骂了。 臣民议论也好,大骂也好。各地被征调的民夫仍依照旨意,在地方官府差役的带领下,一队队进了长安城,走进大明宫的营造工地。 朝堂的气氛降至冰点,君臣之间的关系前所未有地紧张,文臣们纷纷劝谏之时,言辞也和坊间议论的书生们一样越来越激烈。 少数久经风浪的老臣们却闻出了不同寻常的味道。 太不正常了,皇帝不正常。朝臣不正常,民间的议论也不正常。 一切似乎都被人暗地里刻意煽动过似的,事件从开始,到酝酿发酵,最后爆发,整个过程快得目不暇接。 朝堂里,似乎有一股没被人察觉的暗流在涌动。 老狐狸们安静了,背后冒出了一层白毛汗,躲在人群里紧紧闭着嘴,眼睛却一眨不眨地盯着李世民。 而那些还未修炼到家的朝臣们则浑若不觉。金殿上指点江山好不痛快。 高坐殿堂的李世民神情阴沉,眼里却露出闪烁不定的复杂光芒,静静看着殿内群臣们的百态。锐利如刀的目光从每一个人的脸上缓缓扫过。 贞观十二年二月初三,琅琊郡公牛进达再次上疏,指砭恶政,言辞之激烈,素尝未闻。 这道奏疏终于将君臣之间多日僵冷的关系引爆。 李世民龙颜大怒,下令将牛进达拿入大理寺,程咬金李绩等诸多老将求情,李世民不为所动,旨意出宫门。金吾卫拿人,牛进达最终被关进了大理寺。 这个是令长安城甚至令天下震惊的事件。 开国功臣。从龙老将,因指斥时政而被关入了大牢。多位老臣求情而无果,李世民的绝情面目这一次尤为突显。 ………… 消息传到太平村时,李素仍不敢相信。 史书里的李世民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哪怕史书里掺了水分,也不应该偏差得如此严重,李世民的胸襟向来是他得到“天可汗”这个尊称的优点之一,善纳谏,广言路,开视听,这些都是贞观之所以成为盛世的基础。 如今,他怎可因言而罪人?更何况治的还是一位忠心耿耿的开国老臣的罪。 这不对!一切似乎都错了! 然而不管李素如何不信,牛进达入狱是铁一般的事实。 李素急了。 他从来不是什么大善人,贞观年里那么多人被下狱,有罪的,被冤枉的,形形色色成百上千,李素向来不理会,过自己的日子,少掺和朝政是他的处世原则。 可是,这一次入狱的,是牛进达。 李素无法视而不见,因为他真正将牛进达当成了长辈,也因为牛进达为他行过冠礼,如今这年代,行过冠礼便是铁打的关系,比师徒叔侄关系更硬,可以算得上父子了。 哪怕只因这层关系,李素都不能坐视不理,装聋作哑的话,他的名声都会毁了。 李素毫不犹豫,当即骑马赶到长安城。 入城后直赴大理寺,大理寺门口的差役神情冰冷地拦住了他,陛下有旨,严禁任何人探监牛进达,县子也不行。 李素气得指着差役大骂了几句,无奈差役丝毫不为所动。 没人敢为了一个小小的县子违抗圣旨,李素的怒骂收不到任何效果。 转身往程咬金府上奔去,程府大门紧闭,恕不见外客,哪怕李素这位熟得不能再熟的客也不见,转身再往李绩府,长孙府,李靖府…… 各家权贵仿佛约定好了似的,一律不见客。 大家都疯了…… 李素咬了咬牙,这一次直赴太极宫。 承天门宽阔无边的广场上,李素牵着马站在广场中间,目光复杂地盯着远处巍峨起伏的殿宇楼台,嘴角露出了冷冽的笑。 沉默良久,李素扔了手里的缰绳,跪在承天门前,凛然大声道:“臣,泾阳县子,火器局监正李素,求觐天颜!” ************************************************************ ps:还有一更。。。 好吧我承认,调整作息再次失败。。。(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九章 水深滩浅 李素官卑爵低,若换了别的县子跪在承天门前说什么“求觐天颜”之类的话,早被巡守的禁卫倒拎起来扔远了。 可李素不一样,他被李世民亲赐长安城骑马的殊荣,更重要的是,造出震天雷后,李世民下过特旨,李素可随时入宫见他。 禁卫验过腰牌后,放李素入宫,有宦官早早等在门内,领着李素朝甘露殿走去。 见李世民的过程很顺利,李素走到甘露殿的门廊下脱了鞋子,只着足衣,踏着光滑如镜的地板迈入殿内,殿内李世民神情有些阴沉,抬头见李素给他行礼,也没有发出往常般爽朗轻松的笑声,只是挑了挑眉,示意他在方榻旁坐下。 “子正,见朕有事?” 没有往常的客套,李世民的心情显然很糟糕,一开口便直奔主题。 李素也不想跟他客套,于是垂头道:“臣听说,琅琊郡公入狱了,臣……” 李世民顿时明了,阴沉着脸盯着他:“尔欲为牛进达求情?” 李素毫不畏惧地直视他:“是,臣想为牛伯伯求个情,牛伯伯是开国老臣,有从龙之功,陛下何以因一言而……” 李素话没说完,李世民袍袖使劲一挥,打断了他的话。 “若是为牛进达求情,子正不必多言了,你退下吧。” 李素皱了皱眉,李世民这态度分明铁了心要治牛进达的罪啊,这到底是怎么了? “陛下,牛伯伯有难,臣无法坐视,陛下为何不顾多年君臣情分,非要将牛伯伯下狱?” 李世民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眼里露出阴冷的光芒,很危险的信号。 “朕不顾多年君臣情分?小子,你去问问牛进达。你先问他为何不顾多年君臣情分,你可知这老混帐在奏疏里都写了些什么吗?” “臣不知。但臣却知道牛伯伯对陛下您,还有对江山社稷一片赤胆忠心,爱之深,则责之切,纵然牛伯伯言语有冒犯陛下之处,也是一片心忧社稷的拳拳赤心,陛下素有容人雅量,今日为何容不下一位开国老臣的忧国忧民之思?” 李世民语气渐渐阴森起来:“李素。你也在指斥朕吗?” “臣不敢……”李素面无表情地垂下头,犹豫片刻,对皇权的畏惧终究敌不过对长辈的牵怀,也敌不过自己的良心。 垂头无声地苦笑,李素没想到自己居然是个好人。 良久,李素抬起头,眼里一片清正,无畏亦无惧。 “臣……只想为牛伯伯讨个公道。” 砰! 李世民果然大怒,拍案而起,指着李素簌簌发抖。 “天下人骂朕。朝臣们骂朕,今日连黄口小儿也敢来朕这里讨公道,今时今日。大唐还是李氏江山吗?李素,尔真欲为牛进达讨公道乎?不怕朕杀了你吗?” 李素暗叹一声,语气却无比坚定:“陛下杀了臣,后面或许还有人来为臣讨公道,陛下欠的公道会越来越多。” 出乎意料的是,李世民居然不愤怒了,方才激动的样子如同阵雨后的新晴,转眼间云散天开。 袍袖一挥,李世民挥退了殿内宦官。然后坐下来盯着李素,久久不语。 李素被他盯得浑身发毛。开始怀疑这货是不是怒极而恶向胆边伸,要在这里把自己先奸后杀。不然为何他把殿内的宦官全赶出去,而且……他儿子这么容易被掰弯,说不定这里面便有基因遗传因素…… 胡思乱想时,李世民长叹口气,道:“李素,你一直游荡在朝堂之外,朕多少能揣度几分你的心思,你不想踏进这滩浑水里,你只求安稳太平的日子,这样挺好的,朕觉得你是聪明人,真的,朕从未见过似你这般聪明的孩子……” 李素苦笑道:“臣不聪明,臣若聪明此时此刻便不会在这里。” 李世民点头:“不错,此时此刻,你确实不够聪明,你应该在你的火器局偷懒耍滑,无所事事地东游西荡,或者在你家里,钓鱼也好,晒太阳也好,过你平淡悠闲的日子,可是……你偏偏出现在这里了,李素,聪明人都有犯糊涂的时候,朕曾经也有过,所以朕不怪你,你现在从这里走出去,朕可以当你今日没来过。” 李素的笑容愈发苦涩:“可是,……臣已经在这里了。” 李世民的目光渐渐凌厉:“这件事,不是你能掺和的。” “臣从来没想掺和这件事,可是牛伯伯进了大理寺,臣不能不掺和了……” 李世民神情冷厉,平视着殿外的晴朗的天空,漠然道:“李素,当初你与朕的女儿瞒着朕暗生情愫,私下幽会,朕知道后可曾治罪?” 李素垂头:“没有。” “你是不是以为你造出了震天雷,于国有大用,所以朕不能拿你怎样?” “臣只是盛世里的升斗小民,何德何能竟敢倨功自傲?臣只希望这盛世能够更长久,更强盛,牛伯伯亦与臣同此心。” 李世民面无表情地道:“为了盛世,尔等连君臣尊卑都不分了,这盛世要来何用?” “盛世要来不是给君王用,而是给百姓用。” 这句话很强硬,强硬到李世民终于发怒了:“李素!你以为朕真不敢杀你么?” 李素叹道:“臣只是陛下的子民,陛下当然敢杀我,但臣还是想为牛伯伯讨个公道……臣虽年幼,却也知朝堂凶险,陛下这次执意修建大明宫,里面多少掺了些别的东西,臣不知道这里面的水到底有多深,更不知陛下有什么目的,但牛伯伯是无辜的,他是多年跟随陛下打江山的忠直老臣,无论陛下有什么目的,牛伯伯都不应该是牺牲品。” 李世民目光忽然一凝,沉声道:“你看出什么了?” 李素直视着他,二人对视良久,李素忽然一叹:“臣太蠢了,什么都看不出……” ************************************************************* ps:忽然发现好久没求月票了。。。哎呀,月票快到碗里来,么么哒~(未完待续) 第三百章 后顾有忧 走出太极宫,李素神情沉重。 李世民绝情的面容在他脑海里反复浮现,刚才高坐殿内面无表情的李世民,或许才是真正万众仰望歌颂的天可汗陛下,时间再往前推移一些,十一年前,当他下令在玄武门弑兄杀弟,领兵逼李渊退位时,大抵也是刚才那个表情吧。 大人物从来生就一副铁石心肠,这是成为大人物的必备条件,他们在利益当前的时候,能够狠得下心把他们面前的一切障碍全部扫除,父亲兄弟都在他们的扫除之列,只有扫除了这些障碍,顺利登上人世间最高的山巅时,才会摆出一副悲怀往事的嘴脸,感慨一下自己人生的缺失,怀缅一下当年的各种情,然而那些在他生命里缺失的人如果真的站在他面前,他又会换上一副嘴脸,断然下令诛杀。 这就是大人物,人生活在戏里,却比任何人都看得透这出戏。 走出宫门已是傍晚时分,城门又快关了,李素想了想,骑上马往城门狂奔而去。 长安城骑马本是李世民赐给他的荣耀,只是得到这个荣耀的臣子一般都不会在长安城里骑马狂奔,这是个分寸拿捏的尺度,拥有这个荣耀并不代表你就可以肆无忌惮,皇帝给你只是客气,但凡正常人不会拿客气当福气。 今日李素偏偏不客气了,骑上马一路从太极宫狂奔出城。他想发泄,想在这个他无可奈何的世道里尽情狂奔。 ………… 回到家,月已东升,夜凉如水。 家里依旧平静,薛管家依旧跟在他身后絮絮叨叨,今日李府的头条新闻还是不够爆炸性。只不过是看门狗天赐调皮,窜进了后院的鸡窝里,把家里养的一群鸡吓到飞起。真正的鸡飞狗跳,导致的直接后果便是今日家里的母鸡吓得没敢下蛋。而天赐叼着一嘴鸡毛,带着扫荡鸡窝完胜的荣耀,无比风光地离开,还汪汪了两声,大抵跟鸡们交代了两句场面话,比如以后别让我碰到你,见一次咬一次等等,鸡也叫。大抵可能在呼唤睦邻友好,和平共处,怂得不行了。 “好狗!”薛管家很没原则地夸赞:“少郎君没见天赐扑向鸡窝的雄姿,真如狮子搏兔,所向披靡,来日陛下若邀少郎君围猎,带上天赐定能让少郎君脸上光彩。” 李素叹气:“薛叔您就别昧良心了,还狮子搏兔,还所向披靡,多好的词啊。以后留着用来夸我不行吗?非糟践在它身上……天赐呢?把它叫来,今非把它吊起来抽……” 薛管家笑着求情:“一只狗娃子而已,还不到半岁。正是乱窜讨嫌的时候,狗的天性,少郎君还是饶了它吧。” “嗯,今没心情抽,薛叔代我警告它,趁着开春我还想吃顿狗肉,不想到我碗里就给我安分点。” 薛管家点头应了,然后凝眉沉思,显然在思考如何跟一只狗措辞。才能达到威慑的效果。 后院厢房里,饭菜仍热着。炉上温着酒,冒着氤氲的白雾。踏进玄关便感到一股浓浓的家的温馨。 桌上的菜分量很足,显然许明珠今晚没有偷吃。 李素刚在方榻上盘腿坐下,许明珠便听着声音进来了,先给李素行礼问了安,然后给他将酒斟满,李素喝一杯,许明珠马上又满上。 夫妻俩都很安静,大抵彼此都厌倦了二人之间虚假的客气,于是索性选择了沉默,不同的是,许明珠想在沉默中渐渐走近他,而李素,只想在沉默中维持夫妻目前的现状,最好这种现状能维持终老。 吃过饭后,许明珠很自觉地回到自己的厢房里,她知道这个时候是夫君处理公务的时间,尽管连李素都不知道所谓的公务在哪里。 今晚有些不一样,许明珠行礼退出厢房时,李素忽然叫住了她。 许明珠有些意外,错愕地看着夫君,见夫君笑容温暖和善,不像是吃错了药后,这才怀着几分喜悦的心情,老实地坐在李素面前。 李素看着她,笑得很自然,仍旧如往常般客气得不像话。 “自从夫人嫁过来,我还未与夫人深聊过,思之犹觉愧疚,实在对不住,冷落夫人了。” 许明珠急忙摇头:“夫君说的哪里话,夫君为国为民操劳,是顶天立地的大人物,妾身不过是妇道人家,夫君不必在意妾身的。” 李素笑道:“夫妻间总要说说话的,过日子就是这样,大事小事互不隐瞒,先拿到桌面上说,商议过后再定……” 许明珠虽然才十六岁,却也不笨,很快听出了李素话里的味道,小心地道:“夫君的意思是……有事欲与妾身商议?” “对,确有一件事,想听听你的说法,若你觉得此事不可为,就当我今日什么都没说。” “是家里的事吗?”许明珠小心翼翼地问道。 李素挠挠头:“是朝廷的事,但也算家里的事吧,我若做了这件事,或许对咱们家的影响很大。” 许明珠吓了一跳,忙不迭摆手:“朝廷的事夫君怎能与妾身这个妇道人家商议?说出去让人笑话,妾身也没法做人了,夫君想做什么,尽管去做便是,纵然咱家被牵累了,多苦的日子妾身也陪夫君过下去。” 李素笑道:“还是要说一下的,你我是夫妻,家里的事你也要参与,将来家里若被我牵累了,教我心里怎生过意得去?” 许明珠长长的睫毛微微一颤。 李素这话说得轻松,可她却听出了沉重的味道,一件事能被夫君正经八百地摆上桌面与她商议,可见这件事一定不小。 许明珠这时也不敢虚应了,认真想了想,道:“这件事……夫君做了以后,最坏的后果是什么?” 李素叹道:“斩首估摸不太可能,但有可能被罢官,削爵,流放,甚至大理寺里蹲几年大牢,大抵不会比这些更坏了。” 许明珠心一紧,从未经历过风浪的她,眼中顿时蓄满了泪,使劲忍住不让它落下,沉默半晌,又问道:“这件事,夫君有非做不可的理由吗?” “有!”李素的神情渐渐变得冷肃起来,沉声道:“我做这件事的初衷,并非为国为民,为国为民的事自有大把的人抢在我前面抛头颅洒热血,我没那么伟大,能往后缩一点便尽量往后缩一点,但世间关乎个人的公道,良心和恩义,我怎么也避不开,所以,我只能迎头而上!” 许明珠吸了吸鼻子,哽咽道:“既然夫君有非做不可的理由,便放手去做吧,妾身无以为助,只能拼命保住咱家的周全,有公公在,有您和妾身在,这个家才是家……” 然而许明珠终究是女人,说完后心中仍冒出一股莫名的不甘,小嘴一瘪,放声大哭起来,一边委屈地抹泪,一边却仍不知在安慰自己还是安慰李素,带着哭腔哽咽道:“夫君放手去做,妾身知道,夫君做的每一件事一定是对的……出嫁前我娘便教过我,一定要听夫君的话,做个贤德的良妻,才会讨夫君的欢喜,夫君到现在不肯与妾身圆房,一定是妾身没讨到夫君的欢喜,夫君不必理会妾身,放手去做吧,呜呜呜……” 李素深深注视着她,直到今晚,他才发现这个妻子的许多真实面目,可爱的,单纯的,坚强的……像一颗深埋在尘埃里的明珠,只要自己愿意发现它,每次轻轻拂去一层灰尘,便能看到这颗明珠绽放出一丝不同寻常不同色彩的光辉。 看着许明珠大哭的模样,李素忽然笑了。 “夫人别哭,没那么严重的,最坏不过下狱,关几天大抵也能出来了,咱家不会破,夫人放心。” 许明珠收住了哭声,抽噎道:“夫君要做甚事,妾身多少能猜到几分……近日长安城风传陛下欲营建大明宫,都说是劳民伤财的恶政,与夫君行冠礼的那位琅琊郡公牛伯伯听说因劝谏陛下而被关进了大理寺,夫君定欲步牛伯伯后尘,继续劝谏陛下,对吗?” 李素楞了一下,失笑道:“夫人真是冰雪聪明……” 神情一整,李素肃然道:“明日我欲赴朝会,男人做事要有担当,所以我先要把家小安顿妥当,今晚便辛苦夫人,叫上家中的管家杂役,还有王家兄弟,将库房里的钱和银饼转移出来,不能转太多,转一半找个村里背风的地方埋下去,若明日有人抄家,你和我爹终究能保下一些赖以活命的钱,家里的田地就别管了,那是官府造册在案的,想藏都藏不住,房子也别管,只要有钱在手里,别的东西便让他们抄去亦无妨……” 许明珠一边听着,一边哭个不停。 李素笑道:“我也只是未雨绸缪,其实结果定然不会那么坏的,大唐立国后鲜少有株连抄家的先例,这个家一定能平安无事。”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一章 谏书犯颜(上) 糟糕的男人莫过于打着忠心的幌子,梗着脖子像个楞头青似的不要命地成就自己名垂青史的名声,真正的说死就死,一往无前,至于家里的父母妻小,却浑然忘得一干二净,仿佛他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无牵无挂死便死矣。 李素做不到那么绝情,家里有老父,有妻子,他们和自己一样都是活生生的命,所以他在做任何决定之前,一定要首先把家小安顿好,尽力给他们一个衣食无忧的将来,最后才轮得到自己从容赴义。 这一晚,李素对许明珠交代了许多,许明珠含泪一一记下,李素又把老爹李道正请来后院,父子俩说了半晚的话,该安排的都安排妥当了,许明珠和李道正各自忙着转移家中库房的钱财。 而李素则坐在安静的厢房里,徐徐摊开面前的白纸,毛笔在砚台上蘸饱了墨,高高悬在纸上,却迟迟不曾落下。 许久以后,一滴浓浓的墨汁滴溅在纸上,迅速浸染开来,像一朵绽放在隆冬里的黑色梅花。 李素将纸扯掉,撕碎,又拈来一张,这次终于下笔从容了。 这一夜,李家上下都没睡,李道正和许明珠红着眼站在厢房外的窗边,看着李素坐在桌案边奋笔疾书,李道正和许明珠眼泪布满双颊。 ************************************************************* 天没亮,村里的公鸡已在打鸣。 李家门前灯火通亮,李素拜别了父亲,上马朝长安城奔去。 风声从耳边呼啸而过,李素只觉得心中一团烈火燃烧,他的怀里。揣着一道奏疏,这是自从李素被赐爵封官以来,他向李世民上的第一道奏疏。 没人逼他做什么。可他就是觉得自己应该这么做,当所有人都在夸他是个聪明人时。或许只有他才知道,自己真不是什么聪明人,聪明人这个时候应该躺在温暖温馨的家里呼呼大睡,家外面的事充耳不闻,遇到任何与自己无关的风浪第一时间躲得远远的。 而此刻,他却骑在马上,迎着凛冽的晨风,去做一件所有人都不认同的事。义无返顾。 骑马赶到长安城门时,天已大亮,城门恰好开启。 李素没下马,径自朝太极宫奔去,进城后,各坊坊门已开,李素策马疾行,路旁行人匆忙闪避。 没走多久,到了仁寿坊东侧时,迎面行来了一队民夫。 民夫大约千余人。排成两行静悄悄地走着,方向是大明宫工地,队伍显然是从外地征调。刚刚才进城,民夫们走得很安静,穿着破烂褴褛的粗布衣裳,腰间随意用草绳系了个结,迎着长安街市上路人各异的目光,慢慢吞吞地行走挪动…… 忽然间,民夫的队伍里传出一声凄然的嚎哭,哭声刚响起便生生止住。 李素勒停了马,在路边等这队民夫走过以后才继续前行。目光里的决绝却愈发明显了。 ………… 太极宫,太极殿内。 朝会再次陷入了争吵。气氛僵冷中带着几分诡异。 魏徵头上裹着布带,站在殿内慷慨陈词。说到激动处不由老泪纵横。 李世民面无表情地坐在殿上,耳中听着群臣窃窃的议论声,眼睛却扫视着殿中的某些特定的角落。 君臣之间出现了从未有过的对峙,贞观年里的君臣关系第一次出现了危机。 尴尬的僵持中,一名宦官匆匆入殿,附在李世民耳边悄悄说了几句话。 李世民眉头一皱,冷冷道:“把他带到甘露殿,有事待散朝后再与朕说。” 宦官领旨,急忙退下。 刚退出两步,李世民却忽然改了主意,又叫住了他:“既然他要来朝会,朕便破例让他来吧,把他领进殿来,看他到底想说什么。” 许久之后,李素穿着浅绯色官袍,腰间悬着一个银鱼袋,在殿内众臣好奇的目光注视下走进太极殿。 众人不得不好奇,在这个殿里,浅绯色官袍的人还真不容易找,因为浅绯色属于官阶较低的官员穿的,三四品以上的朝官都着紫色官袍,按大唐制,参与日常朝会的大臣,品阶必须是四品以上的京官,所以太极殿内参与朝会的大臣都是清一色的紫袍,鲜少有别的颜色,除非是礼部临时安排的外地述职面圣官员,或是他国使节。 迎着众人奇怪的目光,李素神情坦然走进殿内,朝李世民行跪礼。 “臣,泾阳县子,火器局监正李素,拜见陛下。” 李世民袍袖一挥:“平身,李素,今日是朝会,尔品阶爵位甚低,为何执意入殿?” 李素垂头,语气平静:“位卑未敢忘忧国而已。” 殿内君臣一楞,接着眼中大放亮彩。 李世民深深看了他一眼,忽然放声大笑:“好一个‘位卑未敢忘忧国’,不愧是我大唐的少年英杰,出口皆是字字珠玑,得此少年,大唐幸甚。” 笑容一敛,李世民若有深意地盯着李素,道:“卿既忧国,不妨直言所忧何事,朕与殿中朝臣可为你解忧。” 李素露出了笑容,抬头直视李世民。 李世民眼皮一跳,这小子的笑容太奇怪了,他预感到会有什么事情发生,这件事必然不是他想看到的。 于是抢在李素开口之前,李世民飞快地道:“卿所忧者若是大明宫之事,则不必开口了,此事不日便有定论……还有,牛进达金殿辱骂君上,罪不容赦,亦不必开口了。” 话音刚落,群臣中发出不少冷哼声,显然对李世民这句话不满者大有人在,站在大殿中央的魏徵最不客气,毫不掩饰地重重一哼,若非朝仪所制,怕是当场又会大骂三声昏君了。 一句话把别人即将要说的话全堵了回去,当皇帝就是这么任性。 殿内的李素却不慌不忙,平静地直视李世民,道:“臣不说大明宫,也不说琅琊郡公,只是臣昨夜闲暇无事,作了一篇长赋,引以为自得之作……” 说着李素忽然笑了笑:“……殿内诸位朝臣皆是小子的长辈,大家知道,小子刚行过冠礼,还只是个轻狂浅薄的少年,少年郎做出什么自以为得意的事情,总想拿出来炫耀一下的,还请诸位叔伯莫与小子计较。” 李世民哼了哼:“李素,此地乃是朝堂金殿,是商议国事朝务的地方,所言者皆是社稷民生大事,诗赋者,闲暇事尔,你觉得适合拿到金殿上来说吗?” 李素垂头一笑:“既然陛下说不适合,那臣便不说了吧。” 李世民目光渐渐露出几分怒火,这句以退为进的话出口,朝臣最近对他满腹怨气,岂有不应声而出者? 果然,李素话音刚落,沉默许久的魏徵站了出来,若有深意地朝李素一瞥,然后道:“陛下自登基以来广开言路,善纳百谏,今日为何不能让一弱冠小子念几句他的诗赋?陛下如今难道连这点胸襟都没有了吗?” 魏徵可以算是大唐朝堂里的反对党首领了,一辈子不知令李世民当众难堪多少次,这次也不例外,此言方出,殿内不少朝臣纷纷点头附和。 李世民脸色难看,狠狠瞪了李素一眼,暗含警告之色,然后强挤出笑脸道:“既然诸卿都想听听李素的诗赋,李素,你便念来听听。” 李素笑道:“遵陛下旨,诸位皆知,臣住长安城外,小时候臣便听说过,长安城百里外有一座秦宫,名曰阿房宫,后来楚汉相争,阿房宫化为一片焦土,臣上月曾去阿房宫的遗址盘桓游览,见曾经辉煌雄伟的阿房宫如今处处残垣断壁,不由心生万千感慨,于是昨夜作了一篇长赋,名曰《阿房宫赋》,臣将此赋念来,请诸位叔伯指正。” 李世民眼皮猛跳,心生不祥的预感越来越强烈。 李素从怀里掏出一本奏疏,将其徐徐展开,面色平静地开始念了起来:“……六王毕,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覆压三百余里,隔离天日。骊山北构而西折,直走咸阳……” 开头几段颇为温和,旨在描述阿房宫的雄伟,殿内君臣静静听着,李世民紧皱的眉头也渐渐舒缓下来。 谁知长赋描述过后,语调忽然一转,渐渐露出了直指人心的锋芒。 “……雷霆乍惊,宫车过也,辘辘远听,杳不知其所之也。一肌一容,尽态极妍,缦立远视,而望幸焉。有不得见者,三十六年。” 君臣脸上渐生凝重之色,诸人能站在这朝堂金殿之上,自然皆是饱读诗书,鸿儒博学之人,文化素养不是一般的高,长赋到此处,众人渐渐品出味道了。 这几句看似描述阿房宫的雄伟,实则暗指秦始皇骄奢淫逸,为一己之私大兴土木,阿房宫越是雄伟广阔,便越能体现始皇的昏庸和贪欲多么可憎。 李世民眼中的怒火越来越盛,明着说秦始皇,实际上在说谁,这还用推敲吗? 这小子到底想做甚? ************************************************************ ps:还有一更。。。今晚不放鸽子,鸽子被我炖汤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二章 谏书犯颜(下) 随着李素缓缓的念诵,殿内的空气渐渐恢复了刚刚的僵冷。 李世民脸上的笑容看不见了,面无表情地看着李素,群臣眼神复杂地看着他,有敬佩者,有叹息者,还有一些若有深意的冷笑者。 程咬金站在武将朝班里,听着李素低沉的念诵,不由摇头,再看看殿上面无表情的李世民,程咬金嘴角露出一丝不知是嘲讽还是痛惜的笑容。 殿内群臣窃窃私语,议论声已有点大了,众人察觉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或许今日,李素的这篇长赋即将成为一根导火索,彻底引爆多日来朝堂君臣喋喋不休无尽无止的争执,营建大明宫一事,今日必将有个最终的,无可逆转的说法。 大殿中央,李素的念诵仍旧不疾不徐,声音低沉,却振聋发聩,在这偌大的殿堂内悠悠回荡不息。 “……燕赵之收藏,韩魏之经营,齐楚之精英,几世几年,剽掠其人,倚叠如山……” 殿内君臣的神情由凝重渐渐转为震惊。 这篇长赋,好锐利的锋芒! “……秦人视之,亦不甚惜。嗟乎!一人之心,千万人之心也。秦爱纷奢,人亦念其家。奈何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 嘶—— 殿内数十道吸气声此起彼伏,无数道敬佩的目光渐渐掺杂了一丝不同的意味,群臣面面相觑间,互相传递着一个同样的信号。 这小子……疯了? 李素仍不疾不徐地念道:“……使天下之人,不敢言而敢怒。独夫之心,日益骄固。戍卒叫,函谷举,楚人一炬,可怜焦土!” 这句话出口。殿内反而鸦雀无声了,“楚人一炬,可怜焦土”八个字。可谓诛心之极,群臣的目光齐刷刷望向李世民。 李世民已是满脸铁青。抿着唇坐在殿上,宽阔的身躯气得瑟瑟直抖,阴冷的目光杀人似的盯着李素,从齿缝里冷冷迸出两个字:“……闭嘴。” 李素浑若未闻,只是念诵的语速徒然加快,语调也越来越高亢。 “……呜呼!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 “李素。给朕闭嘴!”李世民暴怒,拍案而起。 李素继续念:“……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语落,殿内回声隆隆,声音仿佛传出了大殿,在大唐江山的大地上回荡不息。 “闭嘴!给朕闭嘴!闭嘴!”李世民怒极咆哮。 李素将奏疏往怀里一塞,朝李世民咧嘴一笑:“陛下,臣已念完了,陋作浅薄疏狂。请陛下指正。” 群臣屏住呼吸,静静看着君臣二人面对面的交锋。 李世民狂怒的目光恶狠狠地盯着李素,粗重地喘息着。像一只即将伸出利爪捕获猎物的狮子,而李素,眼神清澈,无悲无喜,平静地直视李世民。 交锋!火花!震撼!还有接踵而至的无边杀意! 这是殿内所有人心头最直接感受到的东西。 君臣对视不知多久,李世民终于开口,嘿嘿冷笑道:“好个少年英杰,今日方知才名不虚,李素。你想知道朕将如何指正你的阿房宫赋吗?” “臣洗耳恭听。”李素微微躬身。 “你在大理寺洗耳恭听吧!”李世民袍袖狠狠一挥,扬声大喝:“来人!剥去李素官衣官帽。打入大理寺监牢!” 殿外武士入内,很快将李素的官衣官帽剥去。李素毫不挣扎,仍面带微笑看着李世民,官衣被武士粗鲁地剥下,刚才那道奏疏也随之落地。 直到李素被武士押走,消失在大殿内,殿内仍旧一片寂静。 那道落地的奏疏,仍静静躺在光滑的地面上。 魏徵迈着略见蹒跚的双腿,俯身将李素的奏疏拾起,翻开一字一句仔细看了一遍,在李世民愤怒的目光注视下,魏徵忽然大声赞道:“壮哉!千古雄文!” 殿内无数反对营建大明宫的文臣们仿佛约好了似的,忽然异口同声地附和道:“壮哉!千古雄文!” “退朝!” *************************************************************** 第三次入狱了。 李素望着大理寺那道熟悉的门楣苦笑不已。 难道我天生长着一张作奸犯科牢底坐穿的脸吗? 大理寺门口,官员得了宫里的消息,早早在门口等候,看见李素那张比熟客还熟的脸,官员们脸上也露出了苦笑。 其实,大家彼此都不待见,都希望此生相忘于江湖,可惜造物弄人,相思不如相逢好…… 背后传来一阵大力的推搡,李素被推得一踉跄,回头淡淡看了一眼押送他来的禁宫武士。 “两位客气点啊,再推我就自己撞一头血然后躺下,现在朝堂里还有无数双眼睛盯着我呢,两位可是浑身长满嘴都说不清了。” 两名武士勃然变色,好无耻的招数,但是……好像真的很有威慑力啊。 两名武士顿时不自觉地与李素拉开了一步,怕真被他讹上。 大理寺门口的几位官员也是满脸苦涩。 开口第一句话就知道这家伙是个不好惹的狠角色,往后他在监牢里的漫长日子,该如何度过啊? 这次大理寺迎接李素的规格比较高,大理寺正卿孙伏伽竟然也赫然在列,看着李素只穿着白色里衣的单薄身子在寒风里发抖,孙伏伽挥了挥手,身后一名狱卒捧着一件厚厚的裘氅上前,披在李素身上。 李素有些错愕,抬头惊讶地看着孙伏伽,孙伏伽微微一笑,道:“这是本官私人相赠,李县子可坦然受之。” “这个……无功不敢受禄。”李素迟疑道。 “不,你有功,功在千秋社稷!”孙伏伽加重了语气,道:“《阿房宫赋》振聋发聩,天下皆闻,李公,容我一礼。” 说完孙伏伽忽然整了整衣冠,郑重其事地朝李素长揖到地。 旁边的大理寺各官员们惊愕地看着孙伏伽,这个时候向一名犯人,而且是刚刚触怒龙颜的钦犯行礼,孙正卿的胆子可不小。 李素也颇觉震惊,因为孙伏伽对他的称呼不是“人犯李素”,也不是“李县子”,而是“李公”。 “公”这个字眼是不能随便用的,只有对长辈或是做过特别令人尊敬的事的人才能用,一个字里饱含了无比敬仰的意思。 李素颇觉感动,红着脸道:“李某……深觉惭愧。” 孙伏伽淡笑道:“民心所向,何愧之有?李公若不信,不妨往后看。” 李素转过身,愕然发现身后的空地上站满了无数百姓,里面甚至还有穿着低阶官袍的官员,人群密密麻麻,静静地注视着李素,见李素转身,众人仿佛约定好了似的,一齐向他跪拜下来。 “为民立命,彪炳千古,李公……壮哉!”(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三章 侠之大者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这句话是李素曾经在自己的受冠礼上说的,非常高尚伟大的名言,让人仅只听着便冒出一身的鸡皮疙瘩。 然而李素清楚,自己并没有那么伟大,来到这个陌生的年代一年多了,总的来说,他是非常自私的,这句让人冒鸡皮疙瘩的话,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一句口号而已,口号喊得响亮,让人起鸡皮疙瘩,只能证明这是一句很成功的口号。 酿酒也好,香水也好,都是为了私利,让自己和老爹的日子过得更舒服,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造火药造震天雷是情势所逼,当初完全没有拯救万千关中子弟的想法,只是单纯想救下王家兄弟的命,献推恩策跟为国为民完全没关系,当时纯粹只在东阳面前显摆自己的聪明…… 看,事情说穿了多令人寒心,看似利国利民的东西,把它们制造出来的人心里却从没有过什么利国利民的念头,完全只为了自己,顶多也为了身边最亲密的人,眼界与格局跟寻常的庄户毫无区别,眼睛只盯着自家的一亩三分地里,不经意抬头一看,一看吓一跳,我怎么就为国为民了? 唯独这一次,李素的出发点终于不再为了自己。 他只觉得有些话该说,有些事该做,举目四顾,这些话这些事其实有人说,有人做,可是说的做的都不够好,于是,他只好站出来了,站得不甘不愿。可他,终究站出来了。 金殿之上,义无返顾。甚至动身前把自己的后事都安排妥当了,面色坦然地深深触怒了皇帝。然后等着意料之中的龙颜大怒,意料之中的锒铛入狱。 这件事,终究做了,无论怎样的下场,李素都觉得自己浑身透着一股轻快,这一次,自己不再自私。 可是眼前这黑压压跪满一地的百姓,却并不在他的意料中。 听着众人山呼“壮哉”。李素有些错愕,接着手足无措。 一旁的大理寺卿孙伏伽淡淡一笑:“《阿房宫赋》未出宫便已名震天下,李公忧国之心,天或不可鉴,万民可鉴,李公可坦受此礼。” 短暂的无措后,李素笑了。 此时此刻,他终于明白何谓“侠之大者”,万人夹道欢迎,是为“侠”。 李素坦然受了百姓一礼。然后面朝百姓长长一揖,许久才直起身,哈哈大笑两声。转身便朝大理寺内走去。 身后,黑压压的人群看着他孤单瘦弱的背影,不知谁人带头,又朝李素深深拜伏下去。 ***************************************************************** 孙伏伽没陪李素进监牢,只陪到监牢入口便离开了,临走吩咐狱卒好生相待,莫使李公受了委屈,狱卒们见识过刚才的大场面,虽然不懂那篇所谓的《阿房宫赋》是什么意思。但他们清楚,能被百千百姓跪拜的人。一定是个好人,好人哪怕入了狱。也该享有一些坏人们享受不到的特权。 这次入狱待遇颇高,用不着李素主动开口,孙伏伽亲自为他安排了一间干净通亮的监牢,里面被褥,桌案,恭桶都是崭新干净的,地上被打扫得一尘不染,矮脚桌上甚至整齐地堆着十多本书。 李素眼睛都直了,简直受宠若惊。 狱卒是老熟人,显然对李素的怪毛病很了解,毕竟对大理寺来说,李素属于三进宫的惯犯了,孙伏伽实在应该考虑要不要给李素发一张大理寺监牢贵宾卡,以后李素每次进来可以凭此卡打骨折…… 牢房干净得不像话,地上特别干净,李素站在牢门口甚至都不忍心踏进去,怕破坏了这份完整的美感,多一个脚印都是对美的亵渎,最好这间牢房谁都别住,就当大理寺的样板房,专门用来哄那些下基层视察的领导…… “太干净了……”李素站在牢门前啧啧摇头。 狱卒很有耐心。李素不进去他也不催。 “少郎君喜净,咱们牢里的老伙计几个都知道,听说少郎君又下狱了,咱们几个赶紧腾了间干净的监牢出来,地都擦了四五遍,里面的每个物件都是新的,是孙正卿下的令,孙正卿对少郎君可看重得很呀。” 李素迟疑道:“多谢各位费心了,打扫得如此干净,真不忍心踩进去,要不……还是把牢房空着吧,莫亵渎它了。” 狱卒笑道:“专门给您住的,空出来了您住哪儿?不瞒少郎君,大理寺别的监牢可都脏得很……” 李素想了想,很认真地看着狱卒道:“你们可以放我回家啊……” 狱卒的笑脸顿时凝固,脸色有些发青了,这个奇葩的建议实在是…… “少……少郎君莫闹,您,您还是赶紧进去吧。” 李素失望地叹了口气,都不傻啊…… 走进监牢,地上多了一串黑色的脚印,李素纠结地看了一眼,眉头微皱。 狱卒是老熟人,对李素的毛病实在太了解,马上笑道:“小人这就把脚印抹了。” 李素满意了,纠结的表情渐渐舒缓开来,指着桌案上堆满的书,道:“这些东西留着做甚?” 狱卒笑道:“这是孙正卿留给您的,您是大唐英杰,而且才名天下皆知,孙正卿说了,才子若无书,简直比死还难受,所以给您备了一堆书,让少郎君无聊时消磨时光。” 李素眼角直抽抽,叹道:“有了这些书,我才比死更难受……” “呃,少郎君不喜?那您喜欢什么?” 李素笑道:“若欲消磨无聊时光,当然是美酒和佳肴了,你们守了这么多年牢,难道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吗?” ………… ………… 山中无岁月,牢里也无岁月。 李素就这样在大理寺的监牢里住了下来,开始时还能数数日子,后来不知昼夜,日子渐渐也数不清楚了,索性懒得数,每天吃饱了睡,睡醒了吃,无所事事时喝点小酒,哼支几首流行歌,日子过得……好吧,其实还是很无聊。 金殿触怒李世民后,李素一直忐忑不安地等着李世民的发落,奇怪的是,事情过去好几天了,宫里迟迟不见动静,李素又担心家人被连累,托了狱卒去打听,结果也是安然无恙,只是老爹和许明珠得知李素入狱后茶饭不思,许明珠每日进城在大理寺外请求探视,然而李世民下过旨意,任何人不得探监,大理寺官员们也不敢抗旨,于是许明珠终日在大理寺外徘徊,直到坊门快关时才坐了家里的马车回去,第二天又来…… 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家仍旧是家,没被宫里查抄,李素也只是被扔进大牢,似乎金殿狠狠得罪皇帝陛下的后果,只是轻飘飘的蹲几天大牢而已。 越是如此,李素心里越不踏实,他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 入狱不知几天后,终于有人进来探望李素了。 来的是老熟人,李素背地里给他取了个雅号,“老流氓”。 很奇怪,李世民明明下旨不准探视,可程咬金却畅通无阻地进来了。 一身花团锦簇的绸衫,腰间系一根金光闪闪的腰带,脚上的履尖各镶两颗拇指大的明珠,远远便只觉一股浓郁的暴发户味道扑面而来,庸俗且……庸俗! “哇哈哈哈哈……李家娃子,俺来看你了,将养这些天,可曾受了牢头的委屈?径可与老夫分说,谁若在牢里欺负了你,老夫把他脑袋拧下来喂狗。” 昏暗的甬道内,狱卒苦涩而惶恐的声音传来:“回卢国公爷,少郎君是为民立命的少年英雄,小人们敬仰还来不及,怎敢欺负他?” “哈哈,滚一边去,你的话俺不信,亲眼见到娃子才作数。” 说话间,程咬金魁梧的身躯出现在李素的牢门外。 李素急忙隔着牢门栅栏行礼:“小子拜见……” “拜个屁,都这般光景了还穷讲究些虚礼……”程咬金捋着他那把乱七八糟的胡子,凑着牢里昏暗的灯光,仔细端详了李素一阵,良久,点头笑道:“看来牢头没说错,小娃子在里面真没受委屈,不仅如此,似乎……白胖了一些,啧啧,这里居然是个养人的好地方,李家娃子,你倒好福气,难为了我们这些长辈整日为你奔走求情,哼!” 李素一楞,然后行礼道:“多谢程伯伯为小子转圜周全。” 程咬金摆摆手:“莫谢老夫,你自己做事有情有义,老夫和诸位叔伯才心甘情愿为你奔走,不然你以为老夫会管你?” 说了几句话,程咬金终于发现隔着牢门聊天甚不爽利,于是环眼一瞪,一只大脚很不客气地踹上了狱卒的屁股。 “长眼睛出气用的?还不给老夫把这破门打开!” ************************************************************** ps:还有两更。。。(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四章 名扬天下 摊上这么一位不讲理且蛮横的国公爷,狱卒太委屈了。不管犯没犯错,一记大脚踹过之后再说事。 打开牢门,狱卒小心翼翼将程咬金请入内,并且很细心地给程咬金擦拭了一下方榻。 伺候太周到了,程咬金很满意,一脚将狱卒踹出牢门以示赞赏。 李素呆呆地看着,被程咬金的粗犷作风吓到了,回过神后看着他的目光明显充满了尊敬。 再次打量李素,程咬金缓缓点头:“看来在牢里没吃亏,还算老孙会做人,当了这么多年黑面阎王,没把良心全赔进去……” 李素笑道:“程伯伯的良心也完好无损,小子多谢程伯伯……” 程咬金摆摆手打断了他的话头,转身一看牢房内的桌上摆着一坛酒,不由乐了。 “这过的啥日子啊,有酒有肉,牢房比老夫的卧房还干净,再给你塞个婆姨进来,打死都不想出去了。” 说完程咬金拎过酒坛,凑着坛口往毛茸茸的大嘴里狠狠灌了几大口酒。 李素纠结地看着酒坛,这坛酒喝不得了,海量细菌在酒里面欢快的游啊游…… 酒不对程咬金的胃口,灌了几口后程咬金皱起了眉:“三勒浆?呸!淡出个鸟来,喝过你小子弄的五步倒后,老夫喝别的都如同灌尿,而且是发了馊的尿!” 李素脸发青,苦笑道:“程伯伯您……留点口德,这坛馊尿小子已喝过一半了……” 程咬金哈哈一笑,放下了酒坛子,乱糟糟的胡须上沾满了酒渍也懒得擦,毛茸茸的大脑袋使劲摇了几下,落水狗上岸似的把胡子上的酒渍抖干净了。画面很带感。 “是个好娃子!”程咬金一巴掌重重拍在李素肩上,李素顿时半身不遂。 “啧!哭啥?夸你呢!”程咬金很不满李素的反应。 李素挤出难看的笑脸,笑中带泪:“您继续夸。小子听着呢。” 程咬金收回巴掌,顺手捋了捋胡子。叹道:“恶政如虎,满朝公卿争相劝谏,魏老儿连头都磕破了,仍不能动摇陛下心意分毫,而你小子一篇《阿房宫赋》,却令满殿君臣动容,老夫对文墨不甚通晓,后来散朝后老夫去问国子监祭酒孔颖达。哼!可恨那孔老儿,仗着孔子嫡后的身份,竟懒得搭理老夫,后来老夫才终于问明白了,孔颖达对你小子这篇长赋颇为推崇,说足堪流芳千古,此文,当日金殿上的史官已记之。” 李素笑着摇摇头,随即忽然发现程咬金这番话里有一处语焉不详,好奇问道:“孔老大人不是懒得搭理程伯伯您吗?后来怎么又肯搭理您了?” 程咬金嘁的一声冷笑。浑不在意地道:“老夫耐心不好,问了两遍他不搭理,惹得老夫心头火起。刚巧大伙散朝出了太极宫,老夫索性一手把孔老匹夫掳上马,一路抢进了家里……” “啊?”李素惊呆,好……直率的作风! 程咬金意犹未尽地咂摸咂摸嘴,索然叹道:“才灌了半坛五步倒,老匹夫便招了,问什么说什么,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招完了还想招,老夫又懒得搭理他了。走时哭得很伤心。怕莫舍不得老夫府上的好酒吧……” 李素:“…………” “谁知第二天孔老货把老夫告了,简直岂有此理。喝了老夫府里的美酒,还说老夫的不是,简直是养不熟的狼!”程咬金露出愤懑不平之色,恨恨地道。 李素瞠目结舌,是非公道他还真不知该往哪头偏,于理呢,自然该站在孔颖达那头,老流氓的土匪作风令人委实不敢恭维,于情呢,老流氓再土匪,终究是关爱自己的长辈…… “狼!确实是养不熟的狼!”李素几乎毫不犹豫地决定了站队,虽然有一丝淡淡的无节操的羞耻,但……羞并快乐着。 “好小子,老夫没看错人,你果然和老夫是一路的!”程咬金眼中露出欣慰之色。 李素张了张嘴,发现自己真不知该如何接这句话。 好吧,这句话应该不是骂人…… 闲扯半天,程咬金终于发现歪楼了,于是果断把话题拽回来。 “小子,怕是连你自己都不知道,这篇长赋令朝堂和天下多么震惊,你人还没进大理寺,《阿房宫赋》的全文已被宫里的人悄悄传了出去,赋文传到长安街市,引无数士子书生争相传诵,直到今日,长安的酒肆青楼里,仍处处能听到有人大声吟哦唱和,大明宫的工地上,无数民夫跪地嚎啕大哭,声传十里,哀恸八方……” 李素的脸色却越来越苍白。 长赋的影响力越大,李世民便会越恨他,这一道坎恐怕不是蹲几天监牢能过得去的,把皇帝得罪得这么狠,掉脑袋的几率很大…… 舔了舔干枯的嘴唇,李素的声音有些嘶哑难听:“程伯伯,……未知陛下将如何处置小子?” 程咬金笑吟吟地盯着他,眼里的幸灾乐祸令人蠢蠢欲抽。 “现在知道怕了?担心自己的脑袋不安稳了?当初金殿慷慨陈词之时咋不怕?把陛下气得快吐血咋不怕?” 李素苦笑道:“当时一腔公义,热血冲头,也顾不得许多了……” 想了想,李素惭然道:“其实也不算公义,小子的公义心并不强,遇事黑也好,白也好,能躲尽量躲远点,小子之所以敢公然顶撞陛下,全因陛下无故将牛伯伯拿下狱……小子只是弱冠微末之人,力量太小,能护住的东西不多,公理也好,是非曲直也好,终究保不了太多周全,只能尽力维护身边的家小和长辈,当有一天连身边的长辈都无法护住时,小子便只好从容赴义了……” 李素垂头苦笑道:“很惭愧,小子的‘义’里面,夹杂了太多不纯粹不干净的东西,满足它的条件太苛刻,这一次无非恰好凑齐了苛刻的条件,小子才会不怕死的站出来。”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五章 图穷匕见 话说得很实在,平凡人的软弱,恐惧,还有人性里那么一丝小小的闪亮,全在李素这番话里表现无遗。 其实世间绝大多数都是平凡人,软弱恐惧的时候居多,被逼急了才敢露出獠牙狠狠咬别人一口,咬完后又担惊受怕,回过头再想想自己,不由惊讶当时的胆大包天,仔细再想想,如果能够重来一次的话,那一口还敢不敢咬下去? 不敢回答这个问题,太考验人性了,答案不一定伟大,包括李素在内,扪心自问如果重来一次,那篇《阿房宫赋》他还敢当着满殿君臣的面念出来吗? 李素也不敢面对这个问题,因为他怕答案会令自己失望,从而产生深深的自厌情绪。 幸好,世上没有重来一次的事,死也好,活也好,这一步李素终究跨了出去,而且不可能收回了,于是,只能勇敢接受一切后果。 程咬金沉默了很久,脸上的表情很复杂,有欣慰,有惋惜,似乎……还有一丝诡异? “好娃子,俺老程没看错你,当初认识你时,你独自一人刺死了结社率叔侄,那份心计,那份狠劲,老夫至今震撼,那时老夫便知道,你小子将来必定是个人物,如今见你为老牛挺身而出,老夫愈发欣慰,娃子啊,不论大义还是小义,无论这个‘义’字里面掺了多少东西,‘义’终究是‘义’,孟子说‘舍身而取义’,能舍得这副皮囊,去成全这个‘义’字,这个‘义’便是干净的,纯粹的,不管掺了多少东西。你站出来的那一刻,你也是干净的,纯粹的。” 程咬金的眼中露出从未有过的正经和慈祥。轻轻抚了抚李素的头,叹道:“一个十多岁娃子能做出的事。可笑朝堂里那些活了几十岁的老匹夫们都做不出,不敢做,有的人做了,却做得太过。” 李素猛然抬头盯着程咬金,他听出了这句话里不同寻常的味道。 程咬金与李素对视,忽然咧嘴一笑:“可怜的娃,舍身取义喊得大声,喊完后被扔进了监牢。名声传得天下皆知,现在怕是许多百姓家里都供着你的长生牌位了吧?啧啧,伟岸倒是伟岸了,自己掉进套里恐怕还不知道吧?” 李素眼皮猛地跳了几下。 听出味道了,果然如他之前所料,营建大明宫一事背后不简单,之前李素只是隐隐有这种预感,当时牛进达被拿进大狱,李素乱了分寸,索性咬牙乱撞一气。今日程咬金来探监,怕是要揭晓答案了。 程咬金眯着眼,笑得很阴险:“老牛被拿下狱。知道为何老夫和李绩长孙无忌等人置身事外,充耳不闻么?前些日你登老夫和长孙,李绩他们的门,吃了不少闭门羹吧?你那篇《阿房宫赋》把陛下气得直哆嗦,若换了旁人,天大的恩宠都断得干干净净了,哪还容你如今安逸躺在监牢里,酒肉管饱,待若上宾?知道为何当日陛下没下令剁了你么?” 李素笑得有些僵硬:“……可能陛下觉得小子傻不拉几的太可爱了。舍不得剁了我吧。” 程咬金哈哈大笑:“不错,到底是个灵醒小子。知道自己傻不拉几了,何时看出蹊跷来的?” 李素老老实实道:“刚开始便觉得不对劲了。陛下再是昏庸,也不会拿社稷国本去冒险,特别是举国皆谓其为‘恶政’,魏徵老大人更是以命相谏,如此声势之下,陛下仍一意孤行,这个……委实不像那个胸襟如海,纳谏如流的英明陛下,当时小子便在猜想,这里面一定有某些我不知道的内情,只是陛下不知为何拿了牛伯伯,小子纵知其中凶险,也顾不得许多了……” 程咬金拎过桌上的酒坛,大灌了几口,抬袖胡乱擦了把酒渍,发出长长的呼气声,悠悠地道:“建大明宫一事,本就是虚的,你猜得没错,陛下再昏庸也不会拿社稷冒险,这可是他和诸多老将们亲手打下的江山,明知国库钱粮不足,明知征调民夫会令天下动荡,为了一座破宫殿而动摇国本,值得吗?这笔帐谁不会算?” 李素忍不住道:“布下如此大的局,陛下到底为了什么?” 程咬金冷笑:“为了肃清朝堂!” 李素一凛,只觉得背后冒出一层鸡皮疙瘩:“肃清什么人?” “暗藏祸胎的人。” 李素忍住朝老流氓扔白眼的冲动,跟他聊天好累…… 程咬金大约也吊足了胃口,笑道:“自陛下登基至今,朝堂一直没有太平过,这十一年里,仅是禁宫内针对陛下的刺杀便不下五十次,更别说朝堂里暗中勾结党营,扰乱国策,这些人藏得太深了,陛下若不办两件糊涂事惹得天怒人怨,他们大抵也不会跳出来,如今陛下被千夫所指,你那一篇《阿房宫赋》更是将陛下比喻成了无道暴君秦始皇,那些家伙终于忍不住了,跟着跳出来指手画脚,跟着那些忠直之臣一起凑热闹,别人骂陛下,他们也跟着骂陛下,这下好了,把柄全拿捏在陛下手里了,收拾这些人怕是就这两日了……” 李素呆了半晌,苦笑道:“这些人……到底是什么人?” 程咬金没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话锋一转,忽然问道:“你是个灵醒娃子,可知陛下如今最忌惮的是什么人吗?” “北边的薛延陀?西边的吐蕃?还是南边的南诏?” 程咬金摇头:“都不是,陛下忌惮最深的并非外敌,只消陛下一声令下,我关中精锐铁蹄踏处,再厉害的外敌皆化为糜粉,陛下真正所忌惮者……” 李素若有所觉,脱口接道:“……世家门阀?” 程咬金笑道:“孺子可教也,世家门阀才是我大唐如今真正的内患,他们皆是千年底蕴,门下鸿儒众多,学子党徒不知凡几。朝中三省六部官员,小半皆是那些千年世家的门生,当初玄武门之变。陛下的皇位来得名不正言不顺,给了那些世家一个极好的攻讦借口。这十一年里,世家处处与陛下作对,明里暗里煽动士子,挑拨君臣,都拿玄武门之事当借口,凡事几乎为了反对而反对,陛下和几位宰相们不胜其扰,偏偏又不能不教而诛。总得有个名目陛下才好动手……” 李素苦笑道:“所以,陛下便布了如此一个局,引那些人入套?” 程咬金笑眯眯地道:“不错。” 李素的笑容更苦涩了:“你们和陛下多年默契,所以闷不出声,哪怕牛伯伯下了狱你们也浑若不闻,因为你们知道这是一出苦肉计,然而你们却没想到,入套的不仅仅是那些世家门下,我这个大唐英杰也傻不拉几闯进了套里,还一脸正气凛然弄了个《阿房宫赋》。什么千古雄文,什么为民立命,乱七八糟的风头出尽。还自以为代表了民心,悲壮得一塌糊涂。陛下没办法,索性搂草打兔子,连我一块收拾了,反正像我这种傻子在朝堂里的存活率也不高,便把我扔进大狱里反省几天再说……” 程咬金笑得更开心了:“能发现自己傻不拉几,说明你这个傻子还没有傻到家,吃点药说不定能治好……” 李素忽然觉得头很痛,他发现自己真的应该吃点药了。脑残片比较对症…… 自己果然不适合跟这些老狐狸打交道啊,以后离他们远一点。越远越好,太伤自尊了。 特别是程咬金此刻一脸阴险的笑容。看起来分外讨厌,实在没办法跟他愉快的聊天了。 抬头看了看尺许见方的天窗,李素惊讶地道:“哎呀,天色似乎不早了……” 程咬金鄙夷地嘁了一声:“总拿天色说事,能有点长进吗?你如今下了狱,不管找啥借口你都离不开这间监牢,还天色不早,天色早不早你能跑哪去?” 白了他一眼,程咬金又灌了两口酒,笑道:“也亏了你这篇《阿房宫赋》,朝堂里该说话的,不该说话的,全都炸了锅,一个比一个骂得难听,剩下的事好办了,该拿谁,该杀谁,陛下心里都有数,所以啊,你也算是误打误撞了。” 李素叹道:“归根结底一句话,我上了当,不过写了篇文章提前把陛下骂了一顿,算是扯平了,小子现在想不通的是,陛下为何偏偏选在如今这个时节布局?” 程咬金上下打量了他一番,悠悠地道:“娃子啊,老夫记得当初征松州时,陛下曾封你为录事参军,直到后来你封官赐爵,‘录事参军’这个军职也没撤掉吧?” 李素不知道程咬金为何忽然提起这事,却还是老实道:“是,小子自己都快忘记了。” 程咬金不满地哼了一声,道:“好歹也算是行伍出身了,作为大唐军将一员,平日没事不看看地图吗?” 李素愕然:“地图?” 程咬金叹了口气,从怀里掏出一张精巧的羊皮地图,地图画得很简陋,圈圈代表城池,然后便是几条弯弯曲曲的路,地形海拔等等一概俱无。 将地图平摊在桌上,程咬金指着上面的某个点,道:“这里,还有这里,看明白了吗?” 李素翻了个白眼:“我是傻子啊,傻子怎看得明白地图?” “混帐东西,你若是我儿子,此刻早被老夫斩于马下了!” ************************************************************** ps:一天三更啊。。突然发现自己好牛逼。。。如此牛逼的我,实在值得大家狂投500张月票。。。(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六章 委任发配 地图确实看不懂,这个年代的地图太简陋了,上面基本只有城池和路的标记,幸好李素依稀记得大致的方向,目光顺着程咬金的手指一直游移而上,终于停在北方。 “薛延陀?”李素若有所悟。 程咬金点点头,笑道:“不错,薛延陀,说来也与你有关,当初你献推恩策,后来又献用间之策,这大半年来依你所言,陛下遣出大批的细作深入薛延陀,同时花费巨金收买薛延陀各部落的首领和将领,挑拨诸王子与可汗的父子关系,布局了大半年,终于到了快收网的时候了,薛延陀如今已乱成一团,多地部落发动叛乱,真珠可汗四处镇压,忙得团团转,内耗已非常严重,部落之间互相拼斗吞并,战端频发,如今的薛延陀,可以说脆弱得不堪一击了。” 李素渐渐露出恍然之色:“所以,陛下的意思是……” 程咬金点头:“该发动了,天赐良机,助我大唐一统北方,后顾从此无忧矣!北方的薛延陀和西突厥,向来是陛下的心腹之患,陛下欲除之久矣,可薛延陀兵力强盛,与我大唐不相上下,那时若开启战端,大唐精锐不知多少伤亡,如今……呵呵,如今不一样了,天时,地利,人和皆占,天予不取,必受其疚。为我大唐创此良机者,却是你小子啊。” “自我中原有王朝始,北方便一直是中原的大患,所以春秋时六国开始筑长城,秦皇一统天下,将六国长城连起来,后来汉武帝不惜以倾国之力北击匈奴,为的都是抵御或消除北方的大患。大唐亦是如此,北方无论换了什么说法,匈奴也好。突厥也好,薛延陀汗国也好。终究都是大唐之患,陛下英武一世,绝不会容许江山社稷有这样一个大患存在,以前顾虑太多,不敢轻动,如今因你所献推恩策和用间计,火候终于到了。” 李素终于懂了:“所以,陛下欲御驾亲征?” 程咬金笑道:“陛下太看重这场关乎国运的大战。朝中任何人领军他都不放心,必然是要亲征的……” 眯着眼睛打量李素,程咬金又露出欠抽的阴险表情:“现在,你知道陛下为何布下如此大局了么?” 李素叹道:“攘外必先安内,朝中有内忧,北方有外患,陛下欲亲征,首先要把朝中的内忧肃清,否则亲征之后恐长安生变,同时也给大唐各世家门阀来个敲山震虎。暂时将世家震慑住,令他们不敢妄动,如此。陛下方可安心出征。” 程咬金哈哈大笑:“果然是个灵醒娃子,总算看出陛下的意图了。” 李素苦涩地道:“如果能早几天看出来,那才叫真正的灵醒。” 程咬金缓缓道:“此事看出来的人不多,魏徵那老货可能看出来了,但他吵得最凶,是真是假,唯有他自己清楚,总之,吵得最凶的不一定是逆臣。一声不吭的也不一定是忠臣,朝堂里的这滩水太浑了。本来此事陛下还需多酝酿些日子,只不过你那篇《阿房宫赋》闹出的动静太大了。陛下不得不提前发动,娃子,你很不错了,陛下千算万算,没把你算进去……” 李素想起什么,忍不住道:“既然此事完全是陛下布的局,那么营建大明宫一事自然不作数了,那些从各地征调来的民夫……” “圣旨永远是圣旨,它是不会作假的,从关中河东河北等四道征调而来的民夫共计三十万,这些民夫自然不会营建大明宫,只不过……他们也别想回去了。” 李素神情阴沉地道:“陛下亲征薛延陀,自是一场旷久大战,三十万民夫征发北调,为我大唐将士运送粮草军械,正合时宜,陛下好算计。” 程咬金叹道:“此乃国战,大唐君臣官民军将人等,皆须众志齐心,将士在前方用命拼,民夫在后方略尽绵薄,此战旨在消除北方之患,保我大唐百年平安,纵一时有牺牲,亦是功在千秋万世之举,打仗,哪有不死人的?娃子,心肠太软可不好,教陛下日后如何重用你?往后山高水险,穷凶极恶之地,你怎么活得下去?” 李素眼皮猛地抽了几下,愕然盯着程咬金:“山高水险,穷凶极恶之地?程伯伯的意思是……陛下,欲发配小子?” “算发配,也算委以重任吧,估摸陛下本来没想到你的,结果谁叫你小子作了一篇千古雄文,大大出了风头呢,最后陛下龙目一扫,嗬,那里有个傻小子杵得笔直,大小长短正合适,就你了。” 李素:“…………” 程咬金哧地一笑,道:“一篇《阿房宫赋》把陛下骂得灰头土脸,颜面尽丧,你不会以为陛下只轻飘飘关你几天便揭过去了吧?陛下虽胸襟如海,君王的面子也还是要顾及的。” “可我还是个不懂事的孩子啊……”李素摆了个弱不禁风的造型。 程咬金被恶心得不行,狠狠“呸”了一声:“现在知道装嫩了,金殿慷慨激昂的时候想什么呢?赶紧收起你那恶心样子,不然老夫踹死你。” 棒槌粗的手指按在羊皮地图上,李素的目光顺着程咬金的手指一路向西,向西…… “停!可以了!程伯伯手下留情,陛下到底要把我发配到哪里去啊?”李素一把抓住程咬金的手指,不让它再动,再往前就能吃到吐鲁番葡萄干和烤羊肉串了,特别上火…… “松手!混帐东西,现在知道害怕了?”程咬金瞪眼,棒槌般的手指又往西移了寸许,终于在一个画着圈圈的城池上停了下来。 “西州?”李素一脸茫然。 “嗯,西州,陛下有意设西州都护府,调关中精锐一万驻守西州,你可知陛下有何意图?”程咬金眯眼盯着他。 李素仔细看着地图,越看神情越凝重,良久,抬头看着程咬金:“高昌国?” 程咬金大笑:“不错,高昌国,哈哈,大唐几年没打大战了,周边的邻居们又开始不安分了,高昌国王麴文泰数年不向长安朝贡,反而瞒着大唐背地里与西突厥勾勾搭搭,本来呢,高昌只是蛮夷小国,癣疥之患尔,偏偏不巧这个小国正好卡住了丝绸之路,近年来勾结西突厥将丝绸之路阻断,致使大唐与西边的商路完全断绝,胡商们不敢东行,这帮杂碎,真以为大唐军力被薛延陀所牵制,所以腾不出手对他们用兵……” 李素眨眨眼:“所以,陛下要派我领军去灭了高昌?” “呸!”程咬金鄙夷地瞟了他一眼:“乳臭未干的无毛小子,你何德何能领军灭国?当我们这些老将死光了么?” “那陛下要我去做什么?” 程咬金白眼一翻:“老夫咋知道?等着吧,老实在牢里多住几日,宫里的圣旨估摸快来了。” 李素打量着程咬金,忽然笑道:“程伯伯今日来大理寺探监,着实耗费不少唾沫,程伯伯,今日您与小子说的这些话,是您自己的意思,还是领了陛下的旨意特来点化小子?” “哪有什么陛下的旨意,与你说的这些自然全是老夫自己的意思……”程咬金叹气:“人啊,年纪大了,越来越管不住嘴,本来只想说一句的,不知不觉说了千百句,真是……不服老都不行。” 李素眨眨眼,笑道:“好吧,小子信了。”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七章 雷霆清洗 一个从来只用“呸”和“滚”表达喜恶的老将军,今日却罗里罗嗦说了一大通,末了还用什么年纪大了管不住嘴来解释…… 好吧,大唐的君臣都是演技派,影帝级别的,布局布得神不知鬼不觉,胡扯起来眼都不眨,诚恳得连他自己都相信是真话。 活在这个遍地妖孽的年代里,李素觉得自己很累。 至于程咬金所说的高昌国,李素相信他不会无的放矢,老流氓平日太忙了,忙着喝酒撒疯耍大斧,哪里有空闲特意跑到牢里就为了忽悠一个十几岁的小子? 既然说了出来,李素认为可信度很高,多半便是李世民的意思。 也就是说,目前有两个消息等着李素,一好一坏。 好消息是,李素在大理寺里蹲不了几天了,而且关于金殿作赋这件事,李世民并未真正发怒,所以李素的家小丝毫无恙。 坏消息是,他马上要被发配边疆,像程咬金说的那样,大小长短合适地杵在一个名叫西州的荒城里,吹着风沙,吃着葡萄干和烤羊肉串,为了军民鱼水一家亲的政治需要,不得不堆起笑脸,与当地牧民手挽手载歌载舞,一不小心落了单或许还会被当地垂涎他美色的凶悍女牧民睡了…… 程咬金走后,李素呆坐在监牢里,看着一尘不染的地面出神,许久后,他得出一个结论,……被发配边疆还不如在大理寺的牢里蹲着,蹲几年都行,都比发配舒服。 气候那么恶劣,位置那么偏远,还有处处充斥着的不卫生不干净的食物,被褥和水。最重要的是…… 李素忽然从怀里掏出那面随身的小铜镜,对着镜子痴痴照了许久。 “如此精致完美的脸……会被晒黑的。”李素痛心地喃喃自语。 要不……再写篇文章诗词狠狠讽刺李世民,让他索性罚自己在大理寺的监牢里蹲几年? ************************************************************** 如程咬金所预计的。李世民对朝堂发动了清洗。 程咬金探视完李素的第二天,一队队骑马的金吾卫从太极宫飞驰而出。直奔长安各处府宅,大清早人们还揉着惺忪的睡眼,打着长长的呵欠时,金吾卫以迅雷之势闯进了某些朝臣家的大门,开始按图索骥拿人,哭嚎声顿时响彻长安各大坊街。 礼部侍郎屠贳,工部将作少匠刘仲,金部郎中石沣。门下省黄门侍郎魏达书,国子监博士苏忱…… 同日上午,太极宫罢朝一日,宫里传出消息,李世民亲旨下令杖毙宦官四十一人,其中甚至包括三名四品内侍,一名中书舍人,还有两名掌管禁军的折冲都尉…… 长安城当日被锁拿的犯官共计三十余人,皆是六品以上官员,犯官府宅同时被查封。家眷子女全部入狱,家产全部封存入国库。 犯官家眷们双手反绑,长绳索如同拴蚂蚱似的拴了一大串。在金吾卫将士的押送下,从长长的街市上穿行而过,哭嚎声,大骂声不绝于耳,几名犯官家眷不甘入狱试图逃跑,被骑着马的金吾卫将士赶上,扬手一刀当街劈死,余者踏着仍冒着热气的鲜血,认命地被押进了刑部大牢。 长安大街上。无论官员百姓还是胡商皆面带惊色,静静看着这场贞观年间的朝堂大变。 第三日。太极宫传出旨意,被锁拿的犯官全部斩首弃市。直系子女连坐,余者发付太常寺内教坊为奴为伎。 速判速决,三十多名犯官,连同其妻子儿女当日午时被押上法场,断头鼓声敲过三次,刽子手的钢刀挥落,二百多颗大小不一鲜血淋漓的人头落地,死不瞑目地圆睁着双眼,无神地仰望着灰色的天空,至死方知,原来天威竟如此莫测,如此绝情。 天可汗陛下杀伐果决的一面,时隔十一年后,终于又让天下人领教了一次,依然血淋淋的触目惊心。 圣旨判罚当日,千年门阀五姓七宗甚至来不及阻止,金吾卫闪电般的速度将一切挽回的可能扼杀在摇篮中。 二百多颗人头落地后,五姓七宗出奇地安静,竟无一家敢出面说话,李世民突然露出的狰狞獠牙,将他们深深地震慑住了。 长安城西市的法场上,血腥气弥漫充斥,终日不散,官员百姓皆战战兢兢,小心翼翼活在一股近乎窒息的压抑空气里。 第四天,官府的安民告示贴满全城,李世民再发圣旨,废建大明宫,三十万征调的民夫就地安置,留待国用。 动摇国本的恶政被废除,满城顿时一片欢庆声,官员弹冠,百姓沸腾,至于法场上那二百多颗人头,还有经久弥漫不散的血腥气,似乎被这一道皇恩浩荡的圣旨冲洗得干干净净。 天晴了,圣君依然是圣君,臣民依然是民族自豪感爆棚的臣民,在圣君的带领下走向另一个崭新的辉煌,至于死去的人……他们当然只是死人而已。 一场朝堂清洗,以雷霆万钧之势开始,以润物无声的方式悄然收尾。一切又风平浪静。 第五日,太极宫的宦官打开了大理寺的牢门,陛下亲旨,李素无罪释归。 话音落,大理寺监牢内一片欢呼,牢头狱卒们泪流满面弹冠相庆,这瘟神终于又走了……为什么说“又”? 关在大理寺的这些日子,李素倒是舒服了,洗漱吃睡皆有人伺候,苦的却是大理寺的牢头狱卒们,因为……他们就是伺候李素的不二人选。 吃的要精致,喝的要干净,每天洗两次澡,监牢的地板每天最少清扫三次,被褥隔天换新的,吃饭时碗碟摆上桌一定要工整,要对称,碟子摆一排,碗摆一排,大小规格必须统一,说话还得小心客气,碰到心情不好说不定屁股上就挨一脚…… 这日子是人过的吗?不是啊!狗都不如啊!狱卒也是有尊严的啊! 天可怜见,无罪释归的圣旨终于来了! 一众狱卒站在牢门外,泪眼婆娑地看着李素。 “不出去,打死也不出去!我就住这里了,住到死!”李姓瘟神的回答令许多人的心碎了一地。(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八章 释归回家 李素的态度令牢门外的所有人傻眼。 只听说迫不及待放出去的犯人,没听说死赖在牢房里不肯走的犯人,这小子被关傻了? “不出去,死也不出去,我打算在这间监牢里养老了。”李素很执拗地摇头。 传旨的宦官气得脸都绿了,可终究听说过李素的名头,这家伙一篇文章把陛下气得直哆嗦,散朝以后甘露殿内不知砸坏了多少花瓶矮桌,连皇帝都不怕了,他一个小小的阉人敢拿李素怎样? “李县子,您可听清楚了,这是陛下的旨意,这道旨是放您回家,不是让您上法场,您就算抗旨,这也抗得没道理呀……”宦官忍着气劝慰道。 李素偏过头,斜睨了他一眼,哼哼:“反正我不出去,便请内侍禀奏陛下,就说臣李素自知罪孽深重,不坐牢不足以平民愤,不足以正视听,臣犯错之后羞愧难当,自请拘役……嗯,拘役一年零两个月。” 宦官的脸色更难看了:“这……这怎么还有零有整呀,李县子,这话奴婢可不敢回奏,陛下怪罪下来奴婢担当不起,您还是赶紧回去吧。” “不回去!” 没办法,进牢房前无私了一次后,此刻自私自利的性子又犯了。 回家容易,但李素能预料到回家后屁股还没坐热乎,宫里紧跟着又会来一道圣旨,如程咬金所言,这道圣旨多半会把他扔到西州去,然后在那个鸟不生蛋的地方不知待多久,李世民那么忙,万一忙着忙着把他这个人忘了,临死都没记起来,李素这辈子只能在西州扎根发芽了…… 所以。不管李世民派他去西州有什么用意,李素就是不想去,至于原因……因为他懒啊。不仅懒而且自私,这个理由很充足吧? 李素坚决的态度无疑令很多人失望。最失望的莫过于牢门外的狱卒了,一个个眼巴巴地盯着他,有种摇尾乞怜的辛酸感。 宦官也没办法了,冷哼一声后转身就走,至于回宫后如何禀奏,自然不会把李素这番鬼话回上去,顶多一句“李素抗旨不遵”就算完成这趟差事了,回头陛下是要剁了他还是剐了他。随意。 “慢着,回来!” 宦官转身走了两步,李素把他叫回来了。 宦官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李素慢条斯理地伸了个懒腰,道:“刚才我忽然想清楚了,家里似乎比牢里更舒服……” 宦官一呆,狱卒们却如聆天籁,惊喜地连连点头附和:“对对对,自是家里爽利多了。” 李素点点头:“所以,我还是回家吧。” 一群狱卒狮子搏兔的架势冲上来。忙不迭给李素打开了牢门,然后一齐鞠躬,神情虔诚地恭送。 是的。李素忽然想通了。 抗旨这种事,最好别干,特别是刚写过文章把李世民气得直哆嗦没几天,如果又干出抗旨的事,自己死于非命的概率非常高。 不仅如此,李素还突然间想起了一位反面教材典型,这个人名叫卢祖尚,曾任瀛洲刺史,后来因为交州都督出缺。李世民打算把卢祖尚升官一级,派到交州去当都督。谁知卢祖尚死活不愿去,因为交州太远了。位于后世的越南境内,唐朝时真是一片荒蛮之地,要啥没啥。 卢祖尚也是心大,他觉得自己没犯什么错误,只是不想跑太远去当官,应该有跟皇帝讨价还价的权利,所以李世民一连给他下了好几道旨,卢祖尚就是不愿离开长安。 后来的结果自然众所周知了,当皇帝的人通常耐心都不太好,而且也讨厌别人以一种平等的姿态违抗他的旨意,于是李世民二话不说,索性把卢祖尚一刀剁了。 既然不想走远路,这辈子你就埋在土里吧,一步都不必走了。 李素本来也打算跟这位抗旨界老前辈学习一下的,后来一想到这位老前辈的下场…… 还是不要考验李世民所剩不多的耐心了吧,这种挑战自己生存极限的刺激运动或许魏徵比较喜欢,但李素绝对敬而远之。 所以,李素决定出狱了。 一步跨出监牢的木门,李素回头看了一眼牢房里的摆设,幽幽叹了口气。 这口气叹得令身旁的狱卒们心惊胆战,这里是牢房啊,是关犯人的地方啊,完全没有任何自由啊!你这一记无限留恋的眼神是肿么回事? ************************************************************** 走出大理寺的大门,阳光有些刺眼,李素眯了眯眼睛,半天才适合这狱外自由的空气和光线。 轻轻呼出一口气,晒着初春略带几分寒意的阳光,李素笑了。 自己终于又自由了。 大门数十步外的空地上,一袭孤单瘦削的身影静静地站在那里,李素一楞,凝目仔细看去,竟是许明珠。 十多天不见,许明珠明显瘦了一些,一袭玄色的裙衽裹着单薄的身子,在川息的人流里静静伫立,像一朵幽谷里的兰花。 见李素走出大理寺,许明珠眼泪潸然而下。 李素楞了一下后,上前笑道:“让夫人担心了……” “夫君……”许明珠泪眼看着他,小嘴一瘪,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多日积抑的担忧和心酸,这一刻尽泄而出,再无半点顾忌。 李素苦笑不已,心中的愧疚却愈深了。 毕竟还只是个十多岁的女孩子,一生最青涩的年华里,却要承担原本不该她承担的压力和忧虑,确是委屈她了。 哭了半天,许明珠擦了把眼泪,使劲吸了吸鼻子,似安慰又似告诫地喃喃自语:“不能哭了,街上那么多人看着呢,我是诰命夫人,不能哭了……嗯嗯,不能哭了!” 说完许明珠果真收了眼泪,还努力握了握小拳头,似给自己加油打气。 李素失笑,对她虽没有太多夫妻感情,可是她现在这个样子……很可爱呢。 “夫人受委屈了,听大理寺的狱卒说,你每日都在这里徘徊枯等,其实根本不必如此的……” 许明珠摇摇头,垂睑道:“自你入狱后,家里的天似乎塌下来了,公公每日长吁短叹,愁眉不展,妾身没有门路,妇道人家想不出别的办法,只好每日在这里等你,或许陛下开恩,你就出来了呢……” 李素只觉心中愈发沉重,叹道:“你我成亲不过月余,何苦……” 许明珠垂头轻声道:“你是夫君啊,没了你,这个家妾身撑不起来……” 抬起头时,许明珠露出了灿烂的笑脸:“幸好夫君福大命大,果然出来了,是喜事,夫君……我们回家吧?” 李素也展颜一笑:“好,回家。” 李家的马车早早等在外面,车夫仍是李家的老人,见李素毫发无伤地走来,车夫高兴得眼眶都红了,忙不迭将李素搀上车。 掀开车帘,李素正打算进去时,心中忽有一种灵犀般的预感,李素动作一滞,抬眼望去,却见大理寺门口空地百步外也停着一辆朴实无华的马车,车辕外熟悉的人影一闪,人已进了车内,唯只见帘子微微摆动,车夫扬了一记鞭子,马车已悄然离开。 李素嘴角微微勾起。 躲得虽然很快,可那身百衲道袍,却在闪身那一刹记在李素的心里了。 ………… ………… 举家同庆,喜大普奔。 某三进宫刑满释放人员在跨进家门的那一刹便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李道正一反多日的愁容,老脸像鲜花一样绽开了笑容,笑得满脸褶子,薛管家抹着泪,把李素从马车上扶下来,照顾伤残人士的架势把李素从大门一直搀扶到后院拱门外,一边抹泪一边不忘职责,最近家里每天发生的头条新闻一件件细数给他听,从鸡飞到狗跳,件件不落下,抱怨家里少了少郎君太冷清成了他最后的总结陈词…… 丫鬟们忙着烧水拎桶,各种崭新的干净的衣裳叠得整整齐齐摆在浴室内,显然早知李素的习惯,刚从大狱出来,洗去一身的晦气是必经的程序。 家就是家,男人在外面活得再辛苦,再卑微,回到家里却仍是这个小小方圆里的唯一,像帝王一样被高高捧在手心里,永远不会给你一丝的委屈。 李素泡在温暖的浴池里,闭上眼睛享受着久违的舒坦,脑海里却不停浮现大理寺外那一身黑白相间的百衲道袍…… 自打他成亲后,东阳失去了能关心他的身份,可是,她仍在用自己的方式默默地关心着他,只是相比以前,她现在站的位置更远了,远得只能看到他模糊的轮廓。 她对世情妥协了,不能嫁就不嫁吧,不能靠近就远离吧,其实远远看看他的轮廓也够了。 但李素要的比她多,他不想只看到她的轮廓。 当全身的毛孔被热水泡到舒张时,李素决定泡完澡便去看看她。 不为什么,因为想她了。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九章 光耀门楣 泡过澡后的李素神清气爽,一袭月白色的长衫,腰间系一根玉带,脚踩着木屐,施施然出现在前堂外,唇红齿白风流倜傥的样子,令堂内侍侯的丫鬟们悄然红了脸颊,纷纷垂头不敢直视。 许明珠也看呆了,嗯,李素确实有让人看呆的资本,不论任何朝代,年轻且英俊的人总是受欢迎的,老少通杀,连老婆也在被通杀的范围内。 站在堂前摆了很久的帅哥造型,李素觉得差不多了,于是收功。 许明珠这才回过神,垂头时俏脸飞起一抹红晕,再抬起头,开始纯学术性打量他。 “夫君你……”许明珠指了指他腰间的玉带。 李素茫然:“咋了?” “夫君你等等……” 说完许明珠快步进了后院,回到前堂时,手里多了一只银鱼袋,半弯下腰将银鱼袋拴在李素腰间的玉带上,犹不忘叮嘱道:“陛下赐的银鱼袋夫君一定要戴好,这是身份呢……” 许明珠很认真地拴着鱼袋,俏脸露出湛然的神采:“十七岁便被陛下封爵,赐银鱼袋,大唐立国都没有过的事,夫君很厉害呢,再过几年,夫君为陛下立了更大的功劳,银鱼袋便换成金鱼袋了……” “村里的乡亲都传遍了,说夫君作了一篇了不得的好文章,因为夫君的文章劝谏,陛下终于停了劳民伤财的恶政,听说长安城的士子和百姓们都在念叨着夫君的好,夫君的那篇文章也被史官记入了史书里,哎呀,夫君,这算不算名垂青史了?” 许明珠越说越高兴,扭过头看着笑眯眯的李道正。道:“公公要不要与夫君去祠堂拜祭先祖?夫君名垂青史了呢,也是光耀咱李家门楣了吧?” 李道正见儿子儿媳恩爱的样子,早笑得眉眼不见。闻言连连点头:“要咧,要拜祭一下。是好事,也是喜事,得让先祖知道。” 许明珠兴奋笑道:“妾身这就去准备香烛和供品……” 说完许明珠再次为李素整理了一下他腰间的银鱼袋,将它挂周正后,风风火火离开了前堂。 李道正看着许明珠的背影,满意地频频点头。 侧过身看了一眼李素,李道正轻轻一哼,道:“我给你找的婆姨哪里不好?要模样有模样。要妇德有妇德,人家当初也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水灵闺女,多少人家争着抢着求亲,自她嫁过来,这个家里里外外都是她操持,打理得妥妥帖帖,村里乡亲都说你命好……” 李素无奈笑道:“爹,孩儿也没说过她哪里不好啊,自打成亲便与她相敬如宾,客气得不得了……” 李道正失落地叹了口气:“就是太客气了啊……听家里丫鬟说。你一直睡在后院的西厢房里,至今未与她同房?” “爹,这个话题好羞涩。略过吧……” “略个屁!”李道正瞪起了眼:“娶婆姨用来干啥的?还不是为了生娃!不同房哪来的娃?我抱孙子要等到何年何月?你打算李家在你这辈里断了根吗?不孝的东西!” 李素抿了抿嘴,没答话。 李道正见他沉默的样子,不由又叹了口气:“我知道,你心里还念着公主,可是……公主如今已是出家人,你与她不可能做夫妻了,为何还不死心?难道你要等她一辈子吗?” “爹,要不孩儿给您娶一房婆姨,您努努力争取给孩儿生个弟弟。以后传宗接代什么的,可以找他啊……” 混帐话刚落音。李道正发飙了,久违的降魔法器被祭了出来。隐隐可见佛光。 “混帐东西,今见你刚从大牢出来,本不想再添晦气,可今不抽你一顿,老子忍不下这口气,受死!” 李素久历此道,见势不妙拔腿就跑,李道正怒喝一声,扬着藤条裹挟风雷之势跟在后面追杀。 许明珠从后院出来时看到的便是这样一幅画面,一个已婚男人被老爹满院子追杀,抱头鼠窜狼狈之极,最后已婚男人健步如飞,一溜烟窜出了家门,眨眼便不见人影了。 ************************************************************** 河滩边的老地方,李素静静坐在石块上发呆。 没过多久,一身道袍的东阳便来了。仍是以前的默契,她知道他从大理寺出来后一定会来,他也知道她一定会来。 他与她的世界,只剩下这里了。 “喘气喘得这么急,你做甚去了?”东阳掩嘴轻笑。 “刚从家里逃命出来,我爹的独孤九藤愈见精进了……”李素苦笑。 “又惹你爹生气了?” “我爹可能更年期来了,脾气有点喜怒无常……” 东阳眨着懵懂的杏眼:“何谓‘更年期’?” “就是……你们女人每月的月事前后那几天,看啥都不顺眼,看啥都想捶几下,嗯,就是那种感觉……” “哎呀!你……你这个登徒子,你……”东阳羞得不行,红着脸抡起小粉拳恨恨捶了他几下。 ………… “听说……你前些日又被父皇关进了大理寺?在里面没受委屈吧?” “没,大家都很喜欢我,后来陛下放我出来,他们还组团把我送出大门外,凭我多年被人喜欢的经验可以看得出,狱卒们都舍不得我走,恨不得多关我几天……” “噗嗤!”东阳笑了,接着白了他一眼:“胡说八道,没一句正经话!” 李素眨眨眼:“知道我今天被放出来吗?” 东阳扭过身,有些不自然地抬手理了理发鬓:“我哪里知道……” “可是……今天我走出大理寺时,好像看见了一个熟人哦。”李素坏笑。 东阳俏脸红得厉害,目光到处游移,就是不敢看他。 “你的熟人多了,听说还作了一篇长赋,金殿上当着满朝文武把我父皇气坏了,现在满长安的谁不知道你?李大才子,你如今可是名满天下了呢……” ************************************************************* ps:哎呀。。。萌萌哒的我又好久没求月票了。。。快到碗里来。。。(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章 揣度圣意 “才名”这东西很虚幻,不如外貌那般一眼分明,大部分时候都藏于无影无形,只在最合适的时机恰到好处地表现出来。 李素以前有过才名,作了几首诗也曾名满长安,可李素没想到这次作的《阿房宫赋》竟能造成如此大的影响,论名气的话,一篇长赋远远超过当初作的那几首诗。 任何事情一旦掺杂了政治因素,名利之类的东西来得都很快,建大明宫的糊涂决定令天下士子百姓不满,又不敢站出来指着李世民的鼻子骂昏君,于是只能将不满积压在心里,在这种天下敢怒不敢言的状况下,李素首先站了出来,作了一篇长赋,更重要的是,这篇长赋是在金殿上当着所有君臣的面一字一字念出来的。 从头到尾没提半句“大明宫”,可里面的内容却实实在在充满了嘲讽,无论拆开还是组合起来看,每个字眼都是朴实无华的,然而跟建大明宫一事结合起来重新再看一遍,便能察觉到字里行间深深的恶意,这篇长赋无异于当着所有人的面朝李世民脸上狠狠扇了一记响亮的耳光,这记耳光动静太大,全天下都听到了。 在一个万众最需要英雄的时刻,李素站了出来,有心也好,无意也好,一篇文章令他成为了英雄。 一支笔,一页纸,一篇文,再加一个恰到好处的时机,它们组合起来其实并不叫“才名”,叫“政治”。 李素是受益者,也是受害者,因它而名震天下,也因它差点丢了小命。 无论李世民布下怎样的疑阵,这篇讽刺他的长赋现世终究扇了他一记耳光。说来也是李素的幸运,因为他活在胸襟最宽广的李世民治下,若换了一个气量稍微狭窄一点的帝王。此刻的李素不应该在东阳面前油嘴滑舌,而是被种进土里等待来年发芽。 “运气不错了。陛下,终究是陛下……”李素不愿再提这件事,更不愿提那篇文章。 扇李世民耳光这件事自己暗暗爽一下就好了,做人不能没有分寸,若仍拿着这件事得意洋洋四处吹嘘炫耀,那就是真正的花样作大死了,胸襟再宽广的帝王都不会容许这种人活下去。 “怕吗?”东阳好奇地看着他,杏眼隐带笑意。 “怕。”李素老实点头:“特别是被关进大理寺那几日最不踏实。很怕忽然有个宦官捧着圣旨进来,宣旨后把我押赴法场,你知道,那篇文章把你父皇气得不轻。” “《阿房宫赋》我读过,确有指斥父皇的意思,辞藻也讲究,没一句骂人,但是把建大明宫一事跟这篇文章合在一处,里面可就字字尖刻,句句诛心了。甚至比魏徵指着父皇大骂昏君更严重,难怪父皇那么生气……” 看着沉默不语的李素,东阳又笑道:“但是你也放宽心。父皇不是滥杀的暴君,每年刑部复核的死囚都要呈递父皇,父皇亲自勾决,每勾一个名字前都要先问一次刑部官员,再问一次三省老臣,最后再问一次自己,这个人到底该不该杀,可不可以不杀,如果连问三次后。这个死囚都有必死的理由,父皇才会郑重其事地用朱砂笔勾决核准。” 东阳眼里的笑意越来越明显:“至于你作篇文章嘲讽君上。父皇决计不会杀你的,大唐立国至今还没有因言而处死的先例。父皇若杀了你,这些年辛苦经营的名声亦付诸东流了,代价太大,不合算。” 李素叹道:“我终于听明白了,陛下不杀我,是因为懒得杀,不屑杀,也就是俗称的‘穿新鞋不踩臭狗屎’,是这意思吧?” “噗嗤!”东阳被逗笑了,恨恨捶了他几下,嗔道:“你这张嘴……平日里骂别人也就罢了,今连自己都骂进去了,也是名满天下的大才子了,用辞就不能文雅一点么?” 轻轻叹息,东阳习惯性地想把头靠在他肩上,却发现自己身上穿的道袍,神情不由一黯,身子不觉坐直了。 李素看在眼里,笑了两声,大手一揽,东阳整个身躯已在他怀里。 “你……你莫这样,不管怎么说,我……我已是出家人了,这样不好……”东阳轻轻挣扎。 “这里没有出家人,只有男人和女人……”李素呢喃自语,闭上眼,下巴轻轻摩挲着她散发着清香的发髻。 圣旨快要来了,而他也要举身赴西州了,这一别,何年再见? 浓浓的离愁渐渐弥漫,东阳与他心有灵犀,似有所觉地忽然从他怀里直起身子,深深注视着他。 “你怎么了?” 李素回视,清澈而深邃的眸子里,似一汪清泉晃动。 “知道西州这个地方吗?” 东阳迟疑了一下,道:“大概知道吧,在陇右道,与高昌国相邻,汉朝便是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 李素笑道:“你知道得比我多,我对那个地方还是两眼一抹黑呢。” 东阳疑惑地道:“到底怎么了?为何突然问起这个地方?” 李素叹息,目光望向远处的河水和山峦,道:“过不了几日,你父皇的圣旨要来了,我可能会被遣派到西州为官……” 东阳只觉脑海中一声霹雳炸响,耳中全是嗡嗡的回声,红润的脸蛋刷地变得苍白无光。 “西州?父皇他……”东阳贝齿使劲咬着下唇,颤声道:“西州那么远,你却……父皇心里终究还是计较你那篇《阿房宫赋》么?他欲将你发配贬谪千里?” 李素摇头:“不算贬谪,更没有发配一说,你父皇没那么小心眼,真正恨我的话,用不着这种手段……西州的局势很复杂,或许,那里需要一个像我这样的人,这是你父皇深思熟虑后的结果……” 东阳腾地站起来,脸蛋气红了,很难得看见她如此激动的模样。 “什么深思熟虑!分明是贬谪,我……我现在便进宫问问父皇!” 李素拦腰抱住了她,再次将她搂进怀里,笑道:“你若进了宫,我要去的地方便不是西州,而是阎王殿了,乖,莫闹了,好好听我说……” 东阳象征性地挣扎了一下,以示她没忘出家人的本分,只是对方力气太大,她左右挣扎不过,只好从了。 “昨日我想了很久,你父皇把我遣派西州确是一番好心。” “好心?”东阳细若柳叶的黛眉微微一挑,琼鼻发出轻轻的哼声,典型的胳膊肘往外拐的形象。 李素笑了:“是好心,你有没有算过,从去年我治好了天花,被你父皇封了官爵,开始踏入朝堂,一年多来,我总共遭过多少次危难?” 东阳眨眨眼,神情若有所悟。 “创出活字印刷术,被世家门阀觊觎,废了东宫属官,得罪了太子,冯家命案身陷流言,还有你我之事被人告密,以及这一次作长赋而入狱等等……”李素长叹,苦笑道:“你看,一年多了,光是大理寺的监牢,我便进去了三次,我这样的人,终究无法适应朝堂,甚至连长安城都无法适应……” “入朝堂才一年便遭逢这么多的危难,幸好这些危难有的靠机智,有的靠运气,还有的靠人脉,有惊无险躲过去了,可是若再多几年,我的下场如何?每一次我的运气都这么好吗?” “你父皇心里大抵也算过这笔帐的,估计他也是这般想法,将我遣派到西州,一来西州势危,确实需要一个陛下信任的臣子去打理,二来,陛下亦知我与太子交恶,担心我的处境,于是把我送远一点,同时陛下也并不认同我的性子,大概希望大漠的风沙能将我的性子磨练得更圆滑一些,一些不该有的棱角,该磨平的便要磨平,你父皇若欲重用我,我便不该有棱角,否则他始终放不下心。” 东阳盯着他道:“父皇的这些心思,是他告诉你的,还是我猜的?” 李素笑道:“当然是我猜的,上次作了那篇长赋狠狠讽刺了你的父皇,此刻他正在宫里写写算算,求他自己的心理阴影面积呢,哪有功夫搭理我?” 东阳叹道:“父皇的心思岂是别人所能揣度得出的?” “程伯伯在大理寺狱中探望我时,也提点了我几句……” 东阳默然,索然叹道:“既然程伯伯也这么说,看来父皇果真是这般心思了……” 顿了顿,东阳望向李素的目光里充满了浓浓的哀怨:“你……什么时候走?” “快了,这几日陛下忙着肃清朝堂,再过几日估摸会来旨意了。” 东阳垂睑,两行清泪悄然滑落:“我们……要分别了么?” 李素强笑道:“我会很快回长安的,一两年,至多三四年,肯定会回来。” **************************************************************** ps:还有两更,今晚三更9000字,求月票提神醒脑养颜壮阳。。。(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一章 托付家小 第一个知道李素即将赴西州的人是东阳,连家里的老爹和许明珠都不知道这件事。 不知怀着怎样的心思,很复杂,李素总觉得在东阳面前能毫无顾忌地坦陈一切,任何阴暗角落里的小心思,任何大逆不道的话都能说,可是对家里的老父和新娶的妻子,李素却有意识地隐瞒下来。 对东阳说,因为她是他的爱人,在爱人面前他完全坦陈,但是对许明珠,在他心里,许明珠只能算一个正在渐渐熟悉的陌生人,看得出许明珠在努力,她努力想融入李家的生活,努力走进李素的心里,李素从大理寺出来的时候见她梨花带雨,哭得伤心,那一刻李素心里着实有小小的感动。 可是,当自己想说话时,李素的选择倾诉的对象还是东阳,情意也好,习惯也好,许明珠终究没能走进他心里。 谁都没错,许明珠努力尽着做妻子的本分,李素努力强撑着扮演丈夫的角色,可是,二人之间那道无形的隔阂,却始终无法消除。 ………… 王直被李素临时召回了太平村。 这些天李素又是作赋又是蹲牢,日子过得精彩纷呈,王直也没闲着,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久已有了默契,彼此之间连招呼都不必打,当李素金殿作赋,惹怒李世民而锒铛入狱时,王直也缩着脑袋在幕后煽风点火,李素的事迹,李素那篇名垂青史的《阿房宫赋》,都在最快的时间内被王直散播出去,长安城的士子和百姓被煽得群情激愤,从而也成就了李素的名声。 李素出狱后,王直当日回来与他见了一面。又匆匆回了长安东市,今日被李素紧急召回太平村,王直满头雾水。不知缘故。 初春时节了,村口的银杏树悄然抽出了一丝新芽。如绿色的繁星,点缀着古树老迈的身躯,令佝偻的躯干充满了勃勃生机。 李素和王家兄弟蹲在树下,王桩棒槌似的手指在地上无意识地画着圈圈,王直睁大了眼睛,吃惊地看着李素。 “遣派西州?”王直挠头,一脸的迷茫:“西州是啥地方?在哪?” “很远,你若这个年纪去看我。走到西州时差不多便是中年糙汉子了……” 王直眼睛越瞪越圆:“不会吧?我半辈子在路上过了?” 然后王直开始掰着手指数年轮,数来数去,神情愈见犹豫,看来他放弃了去西州探望李素的想法。 “瓜怂,你咋瓜成这样?骗你的!真要花半辈子的话,我一来一回就在路上寿终正寝了……”李素瞪了他一眼,暗暗忧心不已。 就这智商,把家里的事托付给他,合适吗? 暂时收起忧心,李素耐心给俩瓜怂科普:“西州。顾名思义自然在西边……” 王桩截断了他的话头:“所以,北边也应该有个北州?” 王直笑道:“南边肯定也有南州,咱关中是中原。肯定也有中州……” 太气了,一人踹一脚还是不解气,瓜一点也就罢了,偏偏这俩瓜怂还不懂得藏拙的道理,非把自己瓜的一面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并且引以自得。 “更正一下,西州,就叫西州,它跟方向毫无关系。哪怕它在东边,它也叫西州。不要再纠缠这个名字了,听我说。西州离大唐一千多里,很遥远,宫里很快会有圣旨来,这次陛下差我去西州,可能会委以官职,此去少则一两年,多则三四年,离家太久,家里的事我要托付你们兄弟……” 王家兄弟挺直了腰,神情变得凝重。 李素缓缓道:“我爹平日就喜欢伺弄田地,身子没什么大毛病,家里有烈酒和香水的收入,家计不必发愁,你们兄弟平日没事多来串门陪陪他,跟他聊聊天,喝喝酒,当是替我尽孝了。” 王直重重点头:“放心,你爹就是我爹,我会照料周全的。” “若家里出了大事,严重到你们无法解决的地步,你们赶紧去道观找东阳,其次再赶去长安城卢国公府找程处默,有此二人在,再大的事也能解决。” 李素神情严肃,王直也很正经地点头,关中人纯朴,对方将自己家小交托给他,便是天大的信任,这种信任比性命更珍贵。 王桩一直静静地蹲在旁边,这次他没有像弟弟那样慷慨而应,反而神情有些犹豫,欲言又止的样子。 “还有就是你在东市的势力,虽然都是些地痞闲汉,但经过几次危难后我发现,这些地痞闲汉到了该用的时候也能发挥很大的作风,东市这块地盘你一定要继续经营下去,稍停我从库房里支一万贯钱给你,供你结交各路人物,那些巡街的武侯和坊官若能用钱收买,不妨一试,官府的力量终究才是你和手下保命的根本……” “还有那个已进了东宫的称心,你要密切注意,要得到太子的宠爱,一两年的功夫必须有的,这一两年里不妨听之任之,待到太子对他宠溺过甚,言听计从时,你再差人送信告诉我,我自有安排。” 笑着看着二人,李素叹道:“最后就是你们兄弟二人了,我走以后,赶紧交个聪明人做朋友,如果遇不到聪明人,以后做人做事便要小心再小心,因为我实在不希望看到我将来回长安后,听到你们被人拐卖到深山给白痴女人当汉子的噩耗……” 王直听出来了,这话在拐着弯的骂人,嘴角抽了抽,没吱声。 王桩没听出来,呵呵笑得很开心:“不会的,大唐立国就没听说拐卖汉子的事,你多虑了。” 王直斜睨了兄长一眼,目光很鄙夷。 很好,混迹东市半年,王直明显比以前聪明多了。 李素长舒一口气,仰头望着树顶绿星点点的新芽,笑道:“好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一切便交托二位了。” 见李素已交代完毕,王桩神情愈发犹疑,终于忍不住道:“李素,西州那么远,有建功立业的机会么?” 李素想了想,道:“西州与高昌国交界,近年高昌国主与我大唐日渐疏离,却与西突厥频频勾结,抢掠过路胡商与路人,几番欲断我大唐丝绸之路,西州怕是不甚太平。” 王桩神情渐渐兴奋了:“不太平的意思是……可能有仗打,能建功立业?” 李素和王直顿时听出话里意思不对,二人扭头警惕地盯着他。 “你想做甚?” 王桩舔了舔干枯的嘴唇,恳求道:“李素,你带我去西州吧,就当你的侍卫,你是五品官,还有县子爵位,带几个侍卫总没问题吧?男儿一生,志在四方天下,怎可屈居于小小的太平村里混吃等死?老二在东市帮你做事都做得有声有色,我王桩难道天生便只是当农户侍侯庄稼的命?李素,带我走!” 李素吃了一惊,他没想到王桩竟也有如此野心,此刻从他眼里看到的,只有一片浓浓的不甘,转过头再看王直,王直也面现震惊之色,接着脸色越来越难看,却还是忍着没吱声。 “不带!”李素很干脆地拒绝了。 “为啥?我上过战阵,也亲手宰过吐蕃贼子,不会拖你后腿,凭啥不带我?”王桩急了。 “西州太乱,你若被人一刀劈了,我上哪里找个傻不拉几的儿子还给你爹娘?不带!” 王桩犯了拗劲,怒道:“不带我便跟在你后面走,看谁敢拦我!” 李素眼角抽了抽,叹了口气,然后……开始冒坏水了。 “你跟我去西州,家里爹娘和婆姨能答应么?” “打声招呼便是,家人还能拦着我建功立业?说不准我拼几回命,也能像你一样给自己挣个县子县侯啥的爵位,给家里长一回脸呢……”王桩眼里布满幸福的憧憬。 “有志气!”李素狠狠夸了他几句,哄得王桩眉开眼笑,然后眨眨眼,道:“去西州是大事,这样吧,你还是回去跟你爹娘和婆姨商量一下,不能招呼都不打便跟我跑了吧?这是不仁不孝,对吧?” 王桩若有所思,缓缓点头:“你说得对,是应该跟家里商量一下。” 李素拍了拍他的肩,语重心长道:“最重要的是跟你婆姨商量,她是你的妻,是枕边人,要一起过一辈子的,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我相信她一定会深明大义答应你的……” 王桩兴奋地一拍大腿:“说得太对了,我这就回去跟婆姨说!” 说完王桩便一阵风似的跑远了。 李素和王直沉默地蹲在树下,看着他兴奋忘形的背影,眼角不约而同地抽搐了几下。 “你都要走了,何苦再坑他一回?我兄长会被嫂子活活揍死的……”王直深深叹息。 李素撇了撇嘴:“你现在可以拦住他啊。” “拦他干啥?又不是我挨揍……” ************************************************************** ps:还有一更。。。有点晚,但一定有。。。(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二章 迁调西州 兄弟情深,令人感动,李素真想为他们轻哼一曲《当年情》。 该交代的都交代了,李素把家小托付给王家兄弟,在这个陌生的世上,李素能相信的人太少了,只有王家兄弟,他能毫无顾忌地把后背亮给他们,完全不用防备,家里的事托付给他们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蹲在村口的银杏树下,李素眯着眼,深深呼吸着清新的空气,看着近处的泾河缓缓流淌,看着远处的山峦叠嶂。 分别时才发现,原来故乡如此美。 ………… 长安城的血腥气渐渐消散,人们神态从容地在街市上行走,谈笑,为自家的生计而奔忙,日子平静而充实,至于数日前被斩首弃市的朝臣和家眷,似乎已渐渐被人遗忘。 别人的悲喜看在眼里,听在耳里,新奇与感叹过后,继续过自己的日子,仿佛一颗小石子投进湖水里,泛起一圈圈涟漪后,又恢复了平静。 终究只是一场热闹而已。 朝堂里却颇不平静,对朝臣们来说,李世民大开杀戒可不是热闹,身在朝堂,谁知道下一个被杀的会不会是自己? 能站在朝堂里的都不是蠢货,仔细回忆一下建大明宫这件事的始末,再看看被杀的那些人背后的世家门阀背景,大家终于有了数。 这场杀伐清洗,陛下针对的是世家,是警告,也是试探。警告世家不得妄动,用那些门生的人头试探世家的反应和底线。 反应令李世民颇为满意,两百多颗人头齐崭崭摆在城外乱葬岗上,那些有着千年底蕴的世家们却集体失声。 李世民对世家的感情可谓又爱又恨,如情人般缠绵。 当初李渊晋阳起兵反隋,第一时间联合的便是关中各大世家门阀。同时,李家本身也属于陇右军事集团,麾下有着不小的军事势力。依靠各世家明里暗里的帮助,李家起兵仅仅一年左右便拔了隋朝的大旗。坐拥了整座江山,幸福来得如此突然。 然而坐稳了江山之后,李家的心态又变了。 总之一句话,“额滴,额滴,都四额滴!” 夺取江山前的各种许愿全部选择性失忆,对世家门生充斥朝堂指手画脚的行径也越来越不满,久抑的矛盾终于在贞观十二年爆发。李世民举起了屠刀,用铁血的手段告诉世家,这座江山,姓李。 李世民是睿智的,英明的,他的屠刀举得很小心,刀锋掠处,死的全是他希望死的人,余者秋毫无犯。 清洗过后,李世民召集群臣。连着三日开朝会,痛斥这三十多名犯官的罪状,罪状是早已安排好的。反正人都死了,说你什么罪就是什么罪,不同意?有本事你从坟里爬出来击鼓鸣冤去啊…… 痛斥罪状后,接下来便是安抚人心,不少因与世家有来往而忐忑不安的朝臣,李世民单独召见他们,温言安抚称许,家里夫人晋诰命,子女荫余恩。顺带再送几个无关痛痒的虚衔,一个个战战兢兢进殿。眉开眼笑出门。 朝堂清洗出乎意料的完美,李世民袍袖一挥。动荡的朝局瞬间抚平,再无一丝风波,可谓皆大欢喜。 **************************************************************** 摆平了朝堂后,李世民罪恶的双眼终于有空盯上了李素。 李素出狱的第五天,意料中的圣旨终于来了。 宦官倨傲地扬着脸,仿佛用鼻孔读完了圣旨,然后平伸着双手,等着李素接旨。 同跪在地上的李道正和许明珠惊愕万分,怔怔地看着一脸平静的李素双手接过圣旨,宦官与李素客套了两句后告辞离去。 火器局监正仍兼任,只不过成了遥领,少监许敬宗代行监正职权。 李素却升官了,西州刺史府别驾,从四品衔,爵位不变,却多加了一个“定远将军”的武散衔,文武兼备,颇耐寻味。 圣旨里没有多说一句废话,按照以往的圣旨格式,无论是升官迁官或是贬谪,开头都应该有一大段或褒扬或痛斥的话,但是给李素的这道圣旨里却言简意赅,开头便直接宣布了李素的官职,三日内启程赴任,最后钦此,结束。 李素嘴角勾起,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西州别驾”,很有意思的官名,“别驾”是从四品官,大唐的州府分上中下三种,以人口多寡为标准,西州地处荒蛮,城池建在茫茫大漠之中,可想而知人口少得可怜,自然属于下州,一州的最高行政官员是刺史,可断一切民生政令,而别驾则是刺史的佐官,地位仅次于刺史,属于州里的第二号实权人物。 给一个刚刚才行过冠礼,年纪不过十多岁的毛孩子授予别驾实权,李世民也蛮拼的,难道他就不怕李素把西州玩坏? 宦官离开很久,李道正和许明珠仍呆呆跪在地上,两双眼睛茫然地盯着李素。 李素收起圣旨,暗暗一叹,上前扶起老爹和许明珠。 李道正这才回过神,脸上布满了惊愕之色:“西州在哪里?陛下咋让你去西州当官咧?这不对呀,十多岁的娃子……这不对呀!” 许明珠眼眶泛泪,小嘴一瘪似乎要哭出来,看着四周下人们的目光,还是死死咬着牙,没哭出声。 李素叹道:“西州……在很远的地方,千里之外吧,地处大漠深处。” 李道正失神地看着他,喃喃道:“咋把你遣到那里做官?咋会这样咧?你不是说陛下不会计较金殿你写文章骂他的事吗?” 李素强笑道:“陛下没有计较,孩儿是陛下的臣子,陛下需要孩儿去西州,孩儿只能去,君上所遣,不可违。” 李道正挺拔的身躯瞬间变得佝偻,长长叹了口气,失神地往屋里走去,不停地喃喃自语:“咋会这样咧?才十多岁的娃子,不应该啊,太狠心了,太狠心了……” 李素抿唇,静静看着老爹佝偻的背影,心中忽然浮起许多酸楚。 十多年的相依为命,第一次与老爹长别,忠与孝,果真无法两全。 身后传来许明珠轻细的啜泣声,回头看去,许明珠眼眶发红,泪珠儿成串地滑落脸颊,却捂着嘴死死不发出哭声。 李素叹了口气,注视着她,认真地道:“夫人,我启程赴任西州后,家里的一切便托付夫人了,替我好好照顾爹,他苦了一辈子,该享儿孙清福的时候,我却不能膝前尽孝……” 许明珠却出乎意料地摇摇头:“家里有管家,有下人,自会好生侍侯公公,可夫君你却独自一人在外,受尽风剑霜刀,冻了没人添衣,饿了没人做饭,身边没个知冷知热的人照料,夫君怎生受得了?夫君,赴任西州带上妾身好吗?妾身随你一同启程。” 李素楞了一下,然后摇头:“不行,此去千里,路上不知多么辛苦艰难,况且西州局势不明,已呈乱象,你一个妇道人家绝不可去,好好待在家里,替我照顾爹。” 谁知许明珠却忽然执拗地扬起头,一反平日温顺恭良的模样,毫不畏惧地与李素直视,道:“妾身出嫁前,娘曾告诉妾身,嫁夫从夫,甘苦与共,妾身读书不多,也不懂太多的大道理,爹娘怎么教,妾身便怎么做,夫君有爵位,有官身,妾身未出嫁便被陛下赐封诰命,说来皆是妾身和娘家的光彩,可夫君独自一人在外受苦,却教妾身在家安享太平奢逸,妾身做不到!” “我没受苦,只是被调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当官……”李素干巴巴地解释。 “夫君莫诳妾身,西州位处陇右,是大漠的中心,四处荒凉无人,仅只一座小小的土城,衣食不裹,三餐难继,说是西州别驾,却不如太平村的庄户,夫君养尊处优,素来不沾家事俗务,独自一人到了那里,谁来侍侯你?谁来给你操持衣食?”许明珠使劲吸了吸鼻子,哽咽道:“妾身……嫁进李家,夫君虽以礼相待,可妾身知道至今并未得到夫君的宠爱,若放任夫君一人在外受苦,妾身却不能患难共之,日后夫君归来,心中焉存妾身立锥之地?妾身怎可安然独享太平?” 见许明珠垂泣,李素心中泛起许多感动,却暗暗叹息不已。 得此贤妻,此生无憾,可是……为何上天偏偏安排他先遇见东阳? “我在外当官,夫人操持家里,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你我各司其职,说什么独享太平?西州局势莫测,乱象纷呈,随去一事万莫提起!”李素硬起心肠拒绝了。 怕许明珠又说出什么甘苦与共的话,李素说完后一拂袍袖,逃避似的进了屋。 许明珠静静站在院子内,暗自垂泣半晌,忽然抬袖狠狠擦了一把眼泪,发红的眼眶注视着李素的厢房,一双拢在水袖内的小拳头暗暗攥紧,眼中悄然浮起决然之色。 ************************************************************** ps:哎呀。。。居然一天码了9000字,我果然很牛逼。。。快给牛逼的我投一张牛逼的月票吧。。么么哒~~(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三章 离人愁绪 启程的准备工作不少。 李素仍是那个好逸恶劳安于享受的李素,从长安到西州,路上那么辛苦,对李素来说是一种艰辛的考验,所以要准备的东西很多。 首先要准备三辆大马车,一辆用来乘坐,另外两辆用来装食物和酒水,以及各种享受的东西,大漠风沙大,做几个简陋版的口罩是必须的,日夜温差大,不但要准备扇子和被褥,连冬天取暖的暖炉也要备两个…… “洗澡咋办?”李素面沉如水,拧眉思索。 这是个大问题,一天不吃饭可以,一天不洗澡李素便觉得自己不属于人类,而是牲口了。 薛管家有点吃惊:“大漠里洗澡?这……” 这位少郎君知不知道大漠里的水有多么宝贵? 李素思索很久,道:“再准备两辆马车,马车上砌个大木桶……” “用来干啥?” “装洗澡水。” “…………” 郑小楼也扳着一张酷脸收拾自己的行李。 原本李素打算把郑小楼留在家里,以照应家中老父和夫人,可郑小楼却朝他投去一记鄙夷的眼神。 李素看懂了那记眼神。 家里位于关中,长安城郊,村里民心纯朴,盗匪无迹,顶着县子府的名头,连县令有什么事都得客客气气商量着办,更何况还有王家兄弟在村里照应着,李家不可能发生什么大事,反之,李素要去的西州荒凉无人烟,路上盗匪丛生,更何况西州局势复杂。危若累卵,相比平静安逸的李家大院,此去西州自是凶险得多。多一个忠心的侍卫等于多带了一条命在身边,将郑小楼留在太平村确实值得鄙视一下。 李素想通以后还是决定带郑小楼上路。人家都那么鄙夷那么自愿当人肉盾牌了,不带不合适。 五辆马车的东西,足足准备了三天,这三天里李道正愁眉苦脸忙前忙后,许明珠郁郁寡欢,老在李素面前有意无意地晃悠,逮着李素好奇回视的目光,便抽冷子扔过一记幽怨的眼神。幽得人心尖子直颤,牙都酸倒了。 李素也忙,忙着进长安城跟诸多老将告别。 老将们都是见惯了生离死别的老杀才,对李素的离开并无太多情感波动,从他们古井不波的情绪上看得出,对于李素的离开,大家都抱着同一个态度,走就走吧,死就死吧,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早死晚死都得死…… 老将们的直爽令李素浑身直发毛,这语气就像李素过的不是玉门关而是鬼门关。反正老将们年头也不长了,过几年在下面与贤侄重逢便是。 不过老将们还是充分利用了李素告别的机会,在家中大开宴席,因为这次是出塞,酒宴的主题走的是豪迈风格,酒一坛坛的往嘴里灌,煮好的肉一块块往嘴里塞,很诡异,每位老将封地里的庄子都恰好摔死了一头牛。李素这三天牛肉吃到吐。 貌美的胡姬一群群往李素这块小鲜肉身上扑,至于酒宴正酣时的舞刀舞剑舞斧助兴。则是每位老将不可缺少的酒宴节目,题中应有之义。一套眼花缭乱实则根本看不懂的剑法斧法舞弄下来。毫无例外地博得满堂喝彩,仿佛被触中g点似的颤栗得不行。 整整三天与群魔共舞的日子过下来,李素每天醉成一滩烂泥,第一次产生了尽快离开长安赴任的想法。 混迹长安一年,李素做人也越来越圆滑,除了拜会老将外,长孙无忌,孔颖达,魏徵这些名臣也都备了礼物亲自登门告别,相比老将们豪迈的作风,文臣们明显斯文多了,见李素到来皆亲自出迎,然后……下令府中开酒宴。 文臣家里开宴有讲究,行酒令,投壶,酒正酣处作画作诗,甚至研讨圣贤经义,说得兴起往往争论得面红耳赤。 更倒霉的是,尽管李素这一年多里与武将们走得最近,可在许多文臣眼里,李素才名满天下,是典型的文人中的文人,只是这个文人有点自甘堕落,喜欢与粗鄙武夫来往,既然进了文臣的家门,不留下几笔墨宝怎能放他出去? 于是依旧被灌得七荤八素的李素不得不胡乱留了两首诗,自是引得满堂喝彩,和武将们舞斧一样集体达到*,嗨翻了。 算算自己在长安的人脉,李素忽然想起了孙思邈,自从治好天花后便一直没拜见过他,说来委实有些失礼,打听到孙思邈目前住在长安城外的三清观里,于是李素赶紧备了重礼前去拜见。 孙思邈还是那副道骨仙风的模样,站起来一袭道袍衣袂飘飘,我欲乘风归去的做派,这次李素终于没被灌酒,孙思邈最重养生,酒这种东西是一滴也不沾的。 拜见孙思邈的过程很顺利,老孙没责怪李素没来拜望他,对李素的告别也表现得云淡风轻,最后百无聊赖地挥了挥手,语重心长说了句算是告别的话,大意是你爱走不走,莫打扰贫道飞升…… 该道别的人基本都道别了。 落日的余晖洒满长安,李素走在出城的路上,回首望着远处皇城的宫宇飞檐笼罩在一层金光中,李素眯了一下眼,笑了笑,继续往城门走去。 对李世民,就不告别了吧,认识一年了,李世民与李素之间的关系复杂难明,说是恩宠,实则也经常敲打,与东阳的儿女情更是被他亲手拆散。 东阳是他的女儿,李素连反抗似乎都带着几分心虚,但对这位心机深沉的天可汗陛下,李素却越来越敬而远之,李世民将他迁调出塞或许不乏磨练提点之意,李素并不反对,说到底,自己哪里是不被朝堂所容,分明是性格里面有些地方不能被李世民所容而已,所以李世民要磨去他的棱角,磨去他的锋芒,让李素变成他想要变成的模样。 ************************************************************* 时光只解催人老,不信多情,长恨离亭,泪滴春衫酒易醒。 大清早拜别了老爹李道正,与薛管家和下人们道别,再与送别的乡亲们一一别过,李素不舍的目光在人群里转悠了一圈,却发现许明珠没来,李素无谓地一笑,或许上次拦着不让她跟去西州,小姑娘心气不顺,今日耍起了小脾气吧。 在老爹和乡亲的殷殷相送下,李素坐上马车,后面跟着四辆改造过的宽厢马车,晃晃悠悠地上路了。 李素是四品别驾,在地方上来说算是高官了,更何况又有县子爵位,出行必有仪仗。 不仅如此,李世民也特意下了旨,予他一千精骑,划归他麾下,随之一同赴西州上任。 这个举动有点意思了,李素琢磨了许久,然而他对西州目前的情况全然不知,也猜不出李世民给他这一千精骑究竟是为了对付内忧,还是抵御外患。 一千精骑在长安郊外的灞桥边等他,李素索性免了仪仗,只带了郑小楼和几名车夫上路。 路过东阳所在的道观,李素忽然叫停,透过马车的木窗痴痴地看着不远处那扇紧闭的观门,李素怅然叹了口气,心中隐隐有些失落,放下帘子下令继续前行。 离别最*,无端愁煞有情人,还是不告别了吧。 车过泥泞的乡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从地平线上悄然冒出头,笼罩在路边山林上空的氤氲雾气在阳光的照耀下渐渐消散,一阵阵悦耳的鸟鸣在山林中此起彼伏。 李素坐在车厢里,悠然闭上眼睛,不知在想什么。 忽然,山林内的鸟鸣停住,鸟儿扑腾着翅膀纷纷惊飞。 一道熟悉的乐声悠悠从山林边传来,乐声入耳,李素猛然睁开眼,高喝一声停车,随即疯了似的掀开了车帘,站在车辕上翘首眺望。 乐声低沉呜咽,如泣如诉,山林边的一棵银杏树下,东阳竟穿上了久违的艳丽宫装,长发柔顺地披散在肩上,沐浴着金色的晨光,仿佛临世孤傲的九天仙子,静静站在银杏树下,纤指握着一只模样奇特的乐器,凑近唇边轻轻吹奏着伤怀的离曲。 李素眼眶一红,他知道,东阳在用她自己的方式送她,不惜破去出家人的戒律,换上他曾经最喜的宫装,连披散的长发也是迎合他的所好,而她此刻吹奏的奇特乐器,是他曾经亲手烧制出来的埙,吹奏的曲子也是他曾经奏给她听的那首《故乡的原风景》。 没想到这些日子,东阳竟不声不响学会了这首曲。 看着晨光里仿若仙子般的东阳,李素心跳徒然加快,跳下马车便待朝她奔去。 埙声忽然停顿下来,远远地,东阳朝他摆了摆手,一边流泪一边笑,却不让他过来。 李素脚步一滞,黯然地站在原地,也朝她挥了挥手。 大家都软弱吧,经受不起离别的苦楚。十里春风,吹拂离人愁绪。 ************************************************************* ps:昨天三更伤神又伤肾,看来我还真不是速度流啊。。。今天一更算了,容我缓缓。。。(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四章 灞桥折柳 初春时节,长安城郊灞桥边,垂柳抽出了绿色的新芽,软软的枝条随风拂动。 春风吹不散眉弯。 马车悠悠而行,灞桥边,一队千人精骑列队相候,见李素的马上到来,为首一名骑士策马行来,到李素乘坐的马车前数丈外,骑士下马行礼。 “右武卫骁威营果毅都尉蒋权,拜见泾阳县子,定远将军李别驾。” 李素已出了马车,见这位武将躬身行礼,急忙跳下马车把他扶了起来,作为有礼貌有素质的末等权贵,李素也给他回了一礼,双手刚成揖,腰还没来得及弯下去,却见蒋权的脸色已然有些惶恐了,旁边一直静立不语的郑小楼眼疾手快,一把将李素的胳膊肘扶住,适时制止了李素弯腰的动作。 “……莫闹!果毅都尉是从五品武官,你是正四品文官,还有正五品武散衔号和五品爵位,你给他行礼是害了他!” 郑小楼语气淡淡,说完犹不忘再朝李素扔去一记鄙夷的眼神。 蒋权却感激地看了郑小楼一眼,垂首道:“这位壮士说得没错,李别驾万不可折煞末将。” 李素有点尴尬,虽然当官很久了,可他对大唐的官制和规矩还是很陌生。 “啊,那就算了,此去西州千里之遥,李某先谢过蒋将军和麾下将士一路同行护卫之恩了。” 蒋权急忙躬身道:“职命所在,皆是末将本分。” 李素笑道:“同行千里,大家还要在一起消磨许多时日,你我之间莫太客气了,一路上便不计官职尊卑,大家平辈而交吧。你唤我表字‘子正’即可。” 蒋权连道不敢。 寒暄过后,李素这才仔细打量蒋权。 上下扫一眼,确是条威武汉子。蒋权大概二十四五岁的样子,身躯魁梧。面色黝黑,唇上蓄着一把黑须,整个人看起来成熟许多,眼睛不见闪烁精光,太阳穴也没有高高隆起,只是他的一双耳朵颇为有趣,似乎是一双招风耳,而且李素总觉得那双耳朵时刻保持着支楞的状态。像只小心翼翼的兔子,对外界永远保持警惕心,一有风吹草动便撒丫子跑路的架势。 李素心中不由犯起了嘀咕。 大家初交,知人知面不知心,若路上不幸遇到盗匪,这家伙该不会真的跟兔子似的扔下他独自跑了吧? 不能怪李素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李素本身疑心病很重,想获得他的信任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 ………… 与千人精骑会合后,李素理所当然便成了这支出塞队伍的行政和军事主官,抬头看了看天色。李素挥了挥手,下令启程。 队伍出发,刚走了没多远。身后蹄声隆隆,李素回首望去,却见远处尘土飞扬,又一队精骑飞驰而来。 “贤弟稍候,俺来送送你!” 一道粗犷的声音远远飘来。 李素笑了,听声音便知来者何人。 片刻间,程处默领着卢国公府一群部曲杀才咋咋呼呼赶到李素身前。 “贤弟不够意思,走了也不说一声,说好俺今日来送你。却为何不等我?” 程处默不满地朝他翻白眼,刚才赶路赶得太急。勒马之后黄黄的尘土布满一脸,混合着脸上的汗珠。融成了一道道黄泥汤,沿着粗糙的脸颊往下直淌。 李素眼角抽了几下。 他发现近年自己的洁癖有治愈的趋势,换了以前遇到这么脏的人,分分钟跟他绝交了,现在居然还能跟他谈笑风生,实在是……怕他老爹的大斧子。 “程兄辛苦,你我兄弟何必拘泥于俗情,不送也罢了。”李素拱手笑道。 程处默咧嘴道:“送!好兄弟出塞,俺咋能不送?” 说着程处默露出羡慕和失落交织的神色,叹道:“你这一去,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回长安,俺老程的兄弟又少了一个,不过你运气真好,第一次外调便去塞外,又是文官又是武官的,一两年内必然建功立业,比我这傻等老爹蹬腿继承爵位的纨绔强多了……” 李素眼皮又跳了,想抽他。 人的价值观相差这么大,要不要真跟他绝交算了? “你觉得我运气好?” 程处默重重点头,眼里充满了艳羡,显然没说假话。 “趁我还没出长安,要不你去跟陛下说说,让你顶替我去西州咋样?” 程处默两眼大亮,兴奋得声音都发颤了:“就知道俺老程这双招子没瞎,没白认你这兄弟!好兄弟,此话可当真?” “当真。”李素很认真的点头,绝对心里话,放着家里好吃好喝不享受,跑去千里塞外餐风露宿,傻子才干呢。 “等着!俺这就进宫求见陛下!” 程处默二话不说,拨转马头便待扬鞭。旁边一名部曲眼疾手快拽住了他的缰绳,脸色难看地轻声道:“小公爷……莫闹!” 程处默一楞,然后回了神,总算没傻到家,终于意识到这个想法多么的不现实,于是颓然地叹了口气。 李素也叹了口气,他和程处默同样失望,同时他也发现,但凡大人物身边,总有一个眼疾手快的属下,适时跳出来制止大人物干蠢事。 “俺……还是送送你吧。”程处默愁眉苦脸地道,李素很清楚,他的愁眉苦脸跟离愁别绪完全无关,纯粹是为他自己不能跑到塞外撒欢而愁苦。 程处默下了马,眼角余光一瞥,发现灞桥边栽种的一排垂柳,于是上前折了根柳枝下来,将它插在李素马车的车辕上。 李素急忙躬身道谢。 这是唐人的习俗,长安外的灞桥一直便是友人亲朋道别之地,临别折柳相送亦是关中风俗,因为“柳”音近“留”,友人折柳,寓意“留下”,聊表不舍之意,于是灞桥作为送别的黄金地段,桥边沿河栽种的垂柳便倒了血霉。 长安作为百万人口的大城,迎来送往的友人多如繁星,每天这个折一节,那个折一节,好好的垂柳树被折得七零八落,素质高一点的还知道不好意思,现场挥毫作诗一首以纪念离别之情,顺带着提一句这节没招谁没惹谁的柳枝,素质低一点的大概拍拍屁股便走,顶多留下一句“走了,下次见面一起喝酒。” ………… “走了,下次见面一起喝酒!” 大男人送别不矫情,李素扔下这句话,在程处默羡慕的目光注视下,千人骑队护卫着李素的五辆大马车,晃晃悠悠上路了。 李素乘坐的车厢很舒服,厢内的装饰颇豪奢,矮脚桌,暖炉,软垫俱备,地上甚至铺着一张品相完好的黑熊皮,矮脚桌被李素刻意设计过,底部有六个小抽屉,拉开后里面装满了各种零食和酒,连车轱辘也被李素请了工匠改造过,装了几片极其稀贵的千炼软铁在车轴上,当作避震系统,坐在里面摇晃程度很轻微,非常舒服惬意。 行路千里如此辛苦,李素是绝计不会让自己太劳累的,能享受的地方一定要好好享受,哪怕花费巨金来达到享受的目的也在所不惜。 长安外的官路颇为平坦,马车车厢稳如泰山,李素坐在车内,从抽屉里取出一张泛黄的羊皮地图,开始凝神研究起来。 看着地图上圈圈点点的城池,还有那条弯弯曲曲无限冗长的路,李素便觉得一阵头疼。 这条路太长了,长得让人绝望,真想索性死在路上算了。 出长安后,首先往北到泾州,然后渐渐折往西面,至原州,凉州,甘州,再沿着祁连山脉以北,走素州,沙州……到了沙州,这条路才算走完一半,另一半的路更辛苦,因为要进入沙漠了。 出沙州往北,过玉门关……没错,就是唐诗里面那句“春风不度玉门关”的那个玉门关,入大漠,再走数百里到伊州,然后……千人骑队陪着自己作死,进入沙漠深处,西州便在那片沙漠的中心。 唐僧取经好歹还有一只法力无边的猴子保护他,李素呢?李素身边只有一千号凡夫俗子,遇到大漠里的风暴,个人武力再爆棚,该怎么死还得怎么死。 李素收起地图,长长叹了口气,脸上露出忧虑之色。 良久,不知想起什么,李素忽然掀开了马车的帘子,将骑着马一直护卫在马车旁的郑小楼叫过来。 “咱们出村的时候乡亲们送我,你有没有在人群里见到王桩?”李素问道。 郑小楼拧眉回忆半晌,摇摇头:“只见到他弟弟王直,不曾见过王桩。” 李素心中涌起不祥的预感,喃喃道:“我记得也没见过他……这可糟了。” “糟了?” 李素叹道:“跟蒋权说一声,骑队慢一点,这小子多半会跟来了……这事他们俩兄弟以前干过。” 郑小楼酷脸抽了抽,道:“他婆姨那么厉害……应该不会吧?” 虽然郑小楼走的是耍酷风格,但同住在太平村里,总免不了听到一些八卦,比如王家那位身手颇厉害的婆姨。 “说不准,这小子一直渴望建功立业,被婆姨揍得半死也会拖着另外半条命赶来的。”李素冷冷道。(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五章 单手活擒 王桩外表傻大憨粗,王家几兄弟里,他是最没有心眼的一个,被欺负了也好,被婆姨揍了也好,跳起身抖落抖落尘土,也不生气,呵呵一笑就当过去了,被婆姨揍狠了,顶多气急败坏骂几句粗话,换来更惨重的一通揍,揍完也就揍完了,他也不放在心上,对任何人从来没有隔夜仇。 然而李素却很清楚,这样一个憨直得有点傻乎乎的人,其实也是很有主见的,而且这种憨厚的人一旦主见成形,轻易不会动摇,犯了一股子拗劲拼了命也要达到自己想要的目标。 今早乡亲们送别,人群里没见着王桩的身影,李素当时没往心里去,也没想得那么复杂,然而过了灞桥,队伍正式启程后,百无聊赖的李素坐在马车里静静这么一思索,顿时觉得不对味了。 他敢拿自己的脑袋打赌,王桩这家伙一定悄无声息地追上来了。 建功立业啊,对一个年轻人来说是多么大的诱惑,尤其是眼见着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李素每天打着呵欠伸伸懒腰,懒洋洋不声不响便创下这般连皇帝陛下和百官们都为之侧目的功业,仿佛信手一拈似的,高官,爵位便接踵而至,想躲都躲不了。 这是什么?这是人生的境界啊!王桩胸膛里的火焰愈发炽热了,他是年轻人,有着奋发向上的上进心,也有着每个年轻人都有的野心和朝气,年纪尚轻,未来有无限可能,建功立业,封爵拜官,李素能做到的事情。谁敢断言王桩做不到? 然而,若王桩此生只蜗居于太平村的小小方寸之地,一生庸庸碌碌无作无为。只做个寻常的庄户汉子,那么。他的一生真的没有任何可能了,活到老,充其量也就是个老庄户,勤奋一点的话,聪明一点的话,或许临老还会被乡亲夸一句“种田能手”? 这不是王桩想要的,他要的是功业,为自己。为妻小,为家人博一个百世恩荫! 王桩虽然憨,可他不傻,或者说,憨厚只是他懒得计较,但他却有着自己的小精明,只要跟着李素去外面闯荡,便意味着他的未来有无限可能。 江湖那么大,总会遇到建功立业的机会,遇到了。便遇到了。 李素不是个喜欢没事琢磨别人的人,他太懒了,懒得琢磨。但对相处最久的王桩。他却看得很清楚,这么一个傻大憨粗的人整天在自己面前转悠,想不琢磨都不行。 队伍才走出长安城没多久,沿着灞河岸走出不到十里,李素便下令队伍停下。 领队的果毅都尉蒋权有些疑惑,于是安顿好队伍后策马过来相问,毕竟这是一支军队,军队的行止命令不能太过随意。 “等人……”李素坐在马车里,没精打采地回答了蒋权的疑问。 蒋权在马上直起身子。朝后眺望了一阵,不得不问得详细一点:“敢问李别驾。等的人是谁?莫非宫里还有旨意来?” “等一个熟人……”李素继续有气没力地道。 “这位熟人……” “这位熟人是一个傻大憨粗的人……” 蒋权:“…………” 好吧,他终于意识到如此追问上司的举动有多么的不妥。同时也意识到自己说了多少句废话,问那么多废话,别人自然只好回答你废话,不然能怎样? 再一次在心里暗暗提醒自己,这位李别驾是上官,是这支千人骑队的军事主官,上官的事情问那么多,不想混了吗? 蒋权是聪明人,或许刚才不够聪明,但现在聪明了。 神情一凛,蒋权行礼告退,半句话都不说,老老实实整顿队伍去了。 车帘掀开一丝缝隙,露出里面一双黑黝黝的眼睛,李素看着蒋权的背影,悄然一笑。 对嘛,这才是当下属的样子嘛,现在这样多可爱,多顺眼。 上司与下属初见,同在一支队伍里,两者之间必然有摩擦,有摩擦就必须磨合,恩威并济,打压拉拢,无非都是前世职场里用烂的招数,李素信手拈来,不轻不重先敲打一记再说。 于是队伍便在路边停下,安安静静地喝水,喂马,补充体力,为的,仅只是等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傻小子。 ………… 李素恨死了自己的料事如神,长得这么英俊已是天怒人怨了,明明只靠这张脸便能混饭吃,偏偏老天还给了他才华和聪明…… 说起“英俊”…… 李素忽然从怀里掏出一面小铜镜,开始认真且细致地欣赏起来,不时偏一下头,抬高一下额头,最后很不要脸地勾起一抹淡淡的微笑…… 哎呀,美滴很,任何一个角度都是那么的完美无暇,潘安宋玉那种小白脸都能在史书上留下英俊的名声,我李素也可以啊,日后回长安了打听一下当朝史官是谁,跟他搞好一下关系,请他在本朝史书上单独为自己出一个人物列传,啥话都不用说,列传上只须写一句话便足够,“泾阳李素者——帅!”,一句话足够闪耀千古了。 美滴很,美滴很…… 照镜子的时光过得特别快,不知不觉路边大约等了半个时辰,灞河沿岸的小路上便鬼鬼祟祟走来一道熟悉的人影。 显然事前准备得很充分,头上戴着一个大斗笠,身上裹着一件狐皮大氅,背着一个大包袱,手里一根行路杖,做了亏心事似的一步一踮,不时回头张望一下看有没有追兵。 掩藏得再怎么好,他那魁梧的体形终究还是出卖了他。 李素眯着眼,看着王桩身上那件狐皮大氅,淡淡地笑了。 这一年王家日子过得挺不错,都穿上皮草了,就没人教过他要爱护小动物吗?小狐狐多可怜…… 还有,此去西州千里,连匹马都不买,打算靠一双腿走过去,可长点心眼吧。 王桩走得不快,走几步停一下,回头张望一番,然后继续再走,走了一段后,这家伙终于想起来应该往前方看一看,于是赶紧抬头,灞河边是一片平原地带,一千人的骑队等在路边简直不要太显眼,王桩抬头,见远处黑压压一大片人马,顿时吃了一惊,下意识便打算转身扭头,一脸心虚地躲开。 “后面那人鬼鬼祟祟跟了咱们一路,本官怀疑是奸细,谁与本官活擒之?”李素站在马车车辕上,扬鞭指着远处的王桩笑道。 哎呀,太酸爽了,英雄指点江山,试问天下谁与敌,李素终于找到了当年长坂坡前曹丞相的感觉。 李素这一开口,还真有人应景而出,太配合气氛了。身后诸骑士里跃马而出一将,却正是刚才被轻轻敲过一记的蒋权,或许为了挽回刚刚在李素心里丢掉的分数,蒋权特别配合地一扬鞭,马儿吃痛,嘶鸣一声向前跃出。 “末将愿往!” 李素一龇牙,啧啧,这句回话……更酸爽了,好吧好吧,在心里给蒋权偷偷加五分。 蒋权鞭马,如一支离弦的利箭般朝王桩冲去,一身杀气连隔着老远的李素都能闻得到。 见队伍里有一将朝他冲来,王桩吓坏了,人家根本没招惹你好不好? 于是王桩赶紧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惊恐地回头直叫唤:“咋了么?咋了么?追我做甚?还讲不讲理咧?” 蒋权没理他,既然李别驾说他是奸细,他就一定是奸细,再说……现在也根本不是讲道理的时候好吧? 一人前面跑,一人后面追,王桩毕竟只有一双腿,哪里跑得过马儿的四条腿?很快便被蒋权追上,策马与王桩并排跑时,蒋权猛地一弯腰,一只脚从马镫里抽出来,单臂一伸,便将身躯魁梧的王桩整个人都拎了起来,嘿地一声暴喝,王桩被重重摔在马鞍上,蒋权将缰绳一勒,拨转马头,转身朝李素奔去。 李素两眼大亮,这个蒋权……不简单啊,看似一个简单的拿人动作,无论时机,力气都要恰到好处,才能完成得如此漂亮利落。 ************************************************************ ps:还有一更,那个啥。。本来这章要码到3000字的,结果发现快12点了,先发了再说吧。。。(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六章 小试身手 看见蒋权小露了一手本事后,李素对西州之行的安全感终于多了几分。 想来也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手上没有半点本事,怎么可能混到果毅都尉?大唐的府兵制基层以折冲府为主,一个折冲府里置折冲都尉一人,果毅都尉两人,一个折冲府统兵一千多人,果毅都尉差不多算是团级军官了,军队是直接展示实力的地方,没有几分本事的人是爬不了那么高的。 蒋权骑着马,马鞍前打横放着魁梧壮硕的王桩,脸上隐隐带着几分得色,显然刚才那一手他也存了故意卖弄的念头,李素看看马鞍上不停挣扎哭嚎的王桩,又看看一脸喜意的蒋权,不由啧了啧嘴。 这幅画面像极了抢到压寨夫人的土匪头子急不可待回去拜堂成亲,然而马鞍上却横放着一个不停挣扎的糙汉子,画面顿时充满了基情,很有爱…… 骑马到李素身前,蒋权单手一掀,王桩被狠狠摔落在地。 “禀别驾,末将幸不辱命,已将奸细活擒,回营交令。”蒋权抱拳道。 “奸细?”王桩顿时止了哭嚎,楞了一下,接着仿佛被人用无形的手来回抽了一百记耳光似的,整张脸黑里透着红,勃然怒道:“谁奸细?你才奸细!老子也是为大唐上过战阵,杀过吐蕃贼的府兵,咋就成奸细了?不给我个说法,今跟你拼了!” “嘁!” 这是蒋权的回答,顺便还扔出一记鄙夷的眼神。 王桩被彻底激怒了,原地一个鲤鱼打挺,第一次没成功,第二次终于争气地挺起来,撸起袖子便准备跟蒋权干架。随即听到一阵刀剑出鞘的声音,无数柄横刀冷冷地指着王桩,王桩眼皮直跳。任他再是憨直,也知道如果自己再多做任何一个动作。那些横刀便会毫不留情劈下来,把自己剁成肉酱。 “行了行了,把刀都收回去……”李素懒洋洋地道。 横刀入鞘,李素笑吟吟地看着王桩。 王桩直到这时才看见李素,暴怒的脸色顿时一变,神情变得有些尴尬,心虚,目光躲闪着望向别处。 “咋了?不认识了?再这副鬼样子。我真让人把你当奸细绑了啊。”李素笑嘻嘻地道。 王桩叹了口气,只好扭过头瞪着他:“不能好好说话吗?非要别人把我拎过来……” “你跑得比兔子还快,怎么才能跟你好好说话呢?说吧,是不是又跟你爹娘闹了一出不告而别?” 王桩哼了哼,瓮声瓮气道:“是!” 李素叹道:“这次我真不能让你跟去,西州不太平,真的很危险,你若欲立功业,日后我给你在禁军营里寻个好差事,好好干几年。博个果毅都尉不是难事。” 王桩执拗地一梗脖子:“我有手有脚,功名我自己能赚,你帮我谋来的官职我不要。这不是汉子干的事!” “听话,回去,这次真不能带你,前途艰险,我不能害兄弟。”李素神情严肃地道。 王桩神情绝望地道:“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 李素大奇,他很想知道,王桩怎会冒出这句文艺腔十足的话,太合他的胃口了。莫非这家伙也读过张爱玲? “是啊,我们回不去了……”李素仰望天际的一朵白云。喟叹道:“回不去的,除了岁月。还有自己……” “你在说啥咧?”王桩很不给面子地打断了他:“我回不去咧,因为……临出门前,我婆姨拦着不准我走,我一时火起,抽了她一记,半边脸都肿咧……” 说着王桩露出凄然之色:“回不去咧,我回不去咧,回去会被她杀了,你若不收留我,我只好一路要饭出关中,找个地方终了一生……” 李素:“…………” 他家婆姨真没用,怎么不活活抽死他? “后面找书吏给你造册,以后你和郑小楼一样当我的亲卫,你真要找死,我也不能一次又一次的拦着,累了,不想拦了。”李素冷冷地道。 王桩高兴坏了,大脑袋重重一点,咧嘴笑得很开心。 一旁默不出声的蒋权现在总算看明白了,这位被他活擒的家伙原来不是奸细,看他和李别驾说话时的熟稔劲儿,这两人关系恐怕不浅。 王桩喜滋滋地往后面走,路过蒋权身边,不知想起什么,王桩指着他道:“今你骑马,擒了我不算好汉,找一天咱们再练练,你不一定是我对手。” 蒋权脸一黑,转头见李素笑吟吟看着他们,心中有所顾忌,忍住了。 蒋权忍了,李素可忍不了,满肚子冒坏水地挑拨道:“蒋将军,这你都能忍?我不是挑事的人啊,换了我是你,我可忍不了,都当到果毅都尉了,连股子血性都没了,还当啥都尉……” 蒋权忍不住道:“若李别驾不怪罪的话……” “不怪罪,当然不怪罪,军中拳头大的说话,我懂的……”李素笑得很不善良。 话音刚落,蒋权忽然暴喝一声,朝王桩冲去,一拳狠狠揍上王桩的腮帮,然后脚下一勾,王桩像座大山般轰然倒地,方才的高冷全然破功。 “嘁!”一旁冷眼旁观的郑小楼从鼻孔里发出一个单音节,然后白眼一翻,不屑地望向天空,不知是嫌弃王桩的身手,或是看不上蒋权的身手,或是……嫌弃李素刚刚挑拨离间的行为? 李素摇头,啧啧有声。 王桩曾在陌刀营里当过陌刀手,可是也仅仅只会一套刀法和合击战术,论起真正的身手可差远了,这么烂的身手还想建功立业? 回头得请郑小楼和蒋权多教教他才是,不求立多大的功劳,只求日后遇到危难时能保住命,自己以后回长安才有脸见他的爹娘…… 收了王桩,队伍继续启行,春风吹过十里长堤,一支骑队举着旌旗,默默奔向不可测的远方。 ************************************************************** ps:又是好久没求月票了。。。快月底了,亲们给张月票提提神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