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郎总以为我不爱他》 第1章 [穿越重生] 《夫郎总以为我不爱他》作者:落雁沉鱼【完结】 文案: 坚韧乐天穿越女/沉默嘴硬偏执男 简而言之就是,女主视角的小甜文,男主视角的大虐文。 女主视角:一场酒醉,梦醒女尊,且家里不仅刚刚破产,还遗留着偏心的爹,柔弱的弟,黑心的妹,一个赛一个的挂她身上。 顶着十四岁的身体,沈明玉咬牙扛起了整个家,心力交瘁,万幸在十六那年,遇上了个本土霸总,霸总年轻英俊又富有,不仅愿意娶她,还给她丰厚聘礼,帮她赡养家人,以及,忠贞不二就她一个。 沈明玉每天都幸福的要晕倒。 她上辈子连梦都不敢做这么大胆好吗?! 男主视角:家族倾覆,他来稳扶,抛头露面整十载,媒人不敢再登门。 谢玉砚无所谓,工作之余,钓鱼种花乐的自在。 可人算不如天算,一场庙会,一场相遇,平静了那么多年的死水骤起波澜,且对象还是个比他小九岁且有心爱未婚夫的小姑娘? 理智了几十年的谢玉砚第一次发了疯。 他知道自己这样很卑鄙,可他还是不顾劝阻,用金钱利诱了她的家人,用她的家人逼她妥协,逼她入赘,逼她日日夜夜只能看着他一个人。 他成功了,他以为他会很快乐。 可看着身边自己爱的人每日的强颜欢笑(大雾) 他却是如何也笑不出来。 他想,他真的是错了。 …… 注意:误会,一切都是误会。 女主未婚夫也是穿越的,有自己的cp,只因同为老乡,两人才会关系亲近一些让男主误会,后面会解释开的。 内容标签: 三教九流穿越时空 种田文 反套路 女尊 主角:沈明玉 谢玉砚 其它:男主自以为的强取豪夺 一句话简介:穿到女尊嫁霸总 立意:一心一意,绝对真诚 第1章 不想嫁人!!人声鼎沸的长街…… 人声鼎沸的长街上,揽客摊主高声叫卖,过往行人悠哉慢行,偶尔遇到感兴趣的,便停下脚步,高声杀价。 三十多岁一身朴素的男子站在一处野味摊前挑挑拣拣,熟练压价。 “小姑娘,你这个蕈菇这么碎?还有这木蛾,这么小朵?太嫩了没嚼劲不说,小小碎碎的也不美观,只有大朵的木蛾才好吃。” 卖货的小姑娘懂他意思,一边笑颜灿烂的给他解释,野货都这样,正常现象,一边热情推荐,争取卖掉更多。 “郎君真是个懂行的,一看就是经常买菜,操持一大家子的能干人,若郎君瞧不上这两样,你瞅瞅这儿,这是我今早新去山里摘的嫩笋呢,新春的嫩笋,鲜美着呢,甭管熬汤炖菜都使得……” 买菜的男子哪是瞧不上?他是想压价呀,新摘的嫩笋,个大新鲜,还怎么压? 于是他强硬的将话题又拽了回来。 “我一家都不喜吃笋,买不得,你就跟我讲这个野蕈菇最低多少价?还有这木蛾,小成这样,八文一斤成不成?不成的话我就到别处——”“唉,郎君别急呀,咱们有话好好说。” “……” 卖菜的姑娘十五六岁,眉眼弯弯,口齿伶俐,很快就做成了一单一单又一单。 直将小姑娘旁边同样摆摊卖菜的肥硕女子气的不行,酸言酸语。 “唉,这世道,没想到女子卖货也得看脸了,也是怪婶子没长副好脸,不服不行呦。” 她话音落,被她阴阳的伶牙俐齿小姑娘还没怎么样呢,坐于小姑娘摊后唯一小凳上的少年先不干了。 少年戴着帷帽,瞧不清具体样貌,但观身条,衣着,以及扬出来的嗓音,约摸能瞧出是个十四五岁小少年。 少年嗓音清脆,一扬声,隔壁几个摊子都能听到。 “婶子这话说的有意思,明明是你自己惫懒,卖的是街市上随处可见的白菘就罢了,还不好好摆货,乱糟糟的,且外围的白菘叶子都干了也不剥掉,不说这边生意比你好,就说周围卖菜的姐姐婶婶们,哪个不比你强?” 这话音落,周围摊主们皆暗暗点头。 可不是吗! 这老虔妇也不瞧瞧自己的菜,那双招子光盯着人家瞅,嫉妒人家生意好,挣钱多,那她咋不看看人家卖的是啥。 野货哎!都是野货! 长在大山里的野货! 而且瞧摊上菜品的新鲜劲儿,八九不离十还是今早上天没亮新采的。 老虔妇呢?就卖一个最省事儿的白菘菜,好嘛,菘菜就菘菜呗,总有银钱不丰要便宜的,也是同样不愁卖,关键是你倒收拾收拾啊,这边周围也有和她卖一样的,就没见谁的生意差成这样! 这老货,真是越老越泼妇了。 当然,心里这样想归想,明面上却没有一个人开口,只是各自都把耳朵伸的越发长,自顾自的瞧热闹。 毕竟谁会愿意为了一个非亲非故的人,去得罪一个不讲理的泼妇呢? 她们又不傻。 “你——”泼妇之所以叫泼妇,就是因为不讲理,虽然少年喊出的回驳有理有据,换个正常人,早就面色羞愧捂脸而逃了。 而这位找事的呢,羞愧是有的,但捂脸而逃?想的美! 她直接恼羞成怒了。 “个小男崽子,我们女人谈话,哪里轮得着你个男子插嘴——”被周围摊主们若有似无的嘲讽目光刺激,女人抡着膀子,暴怒起身,看样子竟是不管不顾的要动手。 众人惊呼。 但下一刻,女子挥过去的巴掌被半路拦截,肥壮胳膊上握着的手掌明明那么纤细,却又有力的让肥壮女人再进不了一步。 此时沈明玉脸上已经没有了刚刚的盈盈笑意,她俊秀的五官一点点绷紧,眉目一点点冷冽,连自喉咙里发出的声音,都和刚刚大相径庭。 她问;“你想干什么?” “打架吗?” 话落的同时,她那纤细但又青筋微突的手掌缓缓收紧,下一秒,便是肥硕女人的嗷嗷叫唤。 “疼疼疼,放手放手快放手——”经此一事,沈明玉是彻底在这个地方立住了脚。 以往沈明玉来摆摊,面上的笑几乎就没掉下来过,看上去跟个没脾气的面人似的,又加上年轻,脸嫩,所以周围摆摊的妇人几乎都对她调侃过,玩笑过。 调侃她生瓜蛋子也跑来和她们抢生意,笑话她小小年纪挤在臭菜堆里。 你能期待被生活压垮腰的中年妇人嘴里说出什么好话? 当然,是没有今日肥硕妇人这么过分罢了。 而经过今日一事,看着小姑娘以清瘦身躯,轻松甩开鬼哭狼嚎的肥硕妇人,然后又变成她们熟悉的温软模样。 周围摊主同时静默一瞬,然后也不知是谁先起的头,故意哈哈大笑几声做畅怀状,然后往来摆摊两个月了的沈明玉,第一次被她们的赞美包围。 “小沈,你刚刚手有没有伤到?那泼妇这么肥,得好大的劲儿呢吧?” “对呀,小沈你好厉害!没想到你这么瘦,却有这么大的劲儿,真是太厉害了——”“小沈你这菜新鲜啊,是大半夜去山里采的吧?哎呀,小姑娘和我们这些老妇人就是不同,那么勤快有干劲儿。” “……” 沈明玉对此笑呵呵的照单全收,也没再甩夹着尾巴灰溜溜走人的肥硕妇人一眼,又恢复成了刚刚面人似的好脾气。 只这回,却是没人再欺她年轻,随意调侃了。 人潮拥挤的早市又恢复了一贯忙碌。 如此又兜售了小半时辰,天边太阳逐渐升起,周边温度缓缓炽热,起一大早带着篮子采买一天菜品的郎君们,也都垮着冒尖的篮子满载而归。 刚刚还人潮拥挤的地界,慢慢变得冷清,已经有不少摊主收拾东西挑担走人,沈明玉这边也清闲了下来,不过,她倒是没走。 今儿个生意着实不错,以往这些菜品,历经一个早市后,晚上还要再来一趟才能清完,而今日呢?看着面前零零散散,所剩不多的野货,她决定晚点收摊,卖完为止。 这样晚上就能挤出时间再往山里跑一趟,定能采摘的比往日更丰足些。 沈明玉肯定了自己的想法,然后拿过担子里的湿帕子擦擦手,再将摊位上所剩无几的野货摆弄的更好看些,做完这些,一扭脸,与后面头戴帷帽霸占了她小凳的小少年对上视线。 然后几乎是一瞬间,小少年便蓦地从小凳上起身,迅速弯腰将小凳挪动递到沈明玉身后,待对方坐下后,一点形象都没顾的蹲到了她旁边。 忙碌了几个时辰终于能够歇会的沈明玉长长呼出一口气,然后斜眼睨了下旁边人,张嘴,声音很低,有气无力。 “你又有什么事?” 小少年……也就是孙时越,他凑过去,满脸讨好。 “其实也没啥,主要一个月没见,想你了吗不是……” 第2章 沈明玉俏脸麻木。 “不说就闭嘴,别说话了。” “……说说说。”孙时越呲了呲牙,将面向沈明玉这边的帷幔往上掀了一角,露出了张唇红齿白的小脸蛋。 墨眉弯弯,眼珠明亮,是个面貌上等的白嫩小正太。 而此时,这个小正太正在呲牙咧嘴的向沈明玉诉苦,毫无形象。 “……小君昨儿个又找我了,在我面前哭了俩时辰!俩时辰!四个小时啊,整整一上午,主要中心就一点,要我主动向嫡父提出和你退婚……” 说到这里,他叭叭的嘴停顿一瞬,然后有些心虚的瞟了沈明玉一眼,再开口,声调降低几个度,明显心虚。 “他说我再不退婚,就会雇人找你麻烦,说你家现在毫无依靠,他抬抬手就能捏死你……” 虽然因自己的事儿给对方带来麻烦让孙时越挺心虚,但他是真的对沈明玉毫无隐瞒。 当时沈家小君在他屋里又一次劝说无果后,终于耐心尽失,温婉的眉眼逐渐阴鸷,一双黑黝黝的眼珠盯着他,一字一句,就是这样跟他讲的。 听了这话,沈明玉收回无目地发散的视线,缓缓与孙时越对视,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 孙时越被盯的都快哭了。 “师姐,姐姐,沈姐姐,你就帮帮我吧,再给我想个主意,我真的不想在这个世界嫁人,姐姐啊——”沈明玉闭上眼,缓缓吐出一口郁气,然后有气无力的朝他摆手。 “离远点,别靠那么近。” 孙时越眨巴眨巴眼,听话的往外挪了两小步,然后又听到对方下一句。 “你先回去吧,给我时间想想。” 可怜兮兮的表情瞬间变得惊慌。 “真是好好想想?不会不管我吧?!” “师姐,你可一定不能不管我啊!我在这个世界就你一个亲人了,我们异世同乡,我们情同手足,我们——”沈明玉;“……” “再烦我,我就真不管了。” “……” 看着小少年磨磨蹭蹭委委屈屈离开的背影,沈明玉被烦得嗡嗡叫的大脑终于舒缓了一些,刚好这会儿有人问价,沈明玉强逼自己扯出热情微笑,又投入到了热闹的买卖拉锯战中。 一刻钟后,小摊上连最后一点碎末都被位老年的郎君便宜买走,沈明玉清清泥土,叠好布单,终于贴着早市结束的边儿,挑摊走了人。作者有话说:---------------------- 第2章 呸!居然羞辱我。云城大…… 云城大,居不易,此处虽然只是云城的一处小边角,可随着外地人的大批涌进,这处小边角也是自发衍生出了自己的日常规模。 早市清场,那些乱糟糟被摊贩们制造出的垃圾也被专门雇佣于这里的老人清理掉,街市在这一时间段变得冷清,此刻显眼的,便就是两边的商铺了。 什么绸缎庄,成衣铺,酒楼茶馆饮子坊,当早上来采买的主君们散尽,后头再来的一波波,便就是这些商铺的客户了。 摊贩有摊贩的早市晚市,商铺们也不曾被挤压,他们有一整天的时间开铺经营。 沈明玉挑着担子,沿着街市走了半刻钟,然后拐进一条街道旁并不显眼的小巷继续走,走走走,再又拐进一条更逼仄的小巷,继续走。 很累,可没办法。 离街市近的宅屋都太贵了,没有固定收入的沈明玉根本供不起,她每月能花在赁房上头的银子也就两三钱,若超出预算,那他们一大家子就要挨饿了。 刚过温饱,全无积蓄。 沈明玉从没想过自己的人生能如此狼狈。 想想自己两年前无需为生活烦忧的大学生活,沈明玉都感觉像在做梦一般。 她曾经这么幸福过吗? 嗐!记忆都快模糊了。 腿太累了,一步步挪动似灌了铅一般,沈明玉能怎么办呢?她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将心思从劳累的身体上离开,然后发散思维,脑子飘到哪算哪儿。 然后不知不觉间,她又想起了她的曾经。 真奇怪,她已经有大半年不曾想这件事了,没想到今日却莫名感慨。 她想起了没来这个世界前,她每日规规律律在学校刷题的场景。 那时候的日子多轻松啊! 虽然她是孤儿,没有父母供养,可从三流高中考入重点大学的她,有学校特拨的丰厚奖学金,无需为生活奔波,除了在学习上需要卷一点,其它的日常那就是岁月静好的代名词。 可谁能想到呢? 不过就是一场平平常常的聚餐,就是结束晚了点罢了,于黑夜赶上末班车的她睡了个觉,然后一觉醒来——她就出现在了这里。 一个以女子为尊的国度,一个刚刚破产的家庭。 虽说在这个时候,按理她应该庆幸,庆幸这里以女子为尊,庆幸她能够抛头露面赚钱,否则就她穿来的这个家庭,那真是要么饿死,要么为婢,没有第三选项。 她该庆幸的。 可奈何,大脑却常常发出质问。 她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凭什么让她来这里? 明明她在21世纪生活的好好的,她的生活平静又安稳,她从未想过要换一个世界生活,她压根不喜欢跌宕起伏的刺激人生好吗? 哦,还有孙时越。 那小子的倒霉程度和她差不多,是同一趟末班车出的事。 两人同个学校,且交情还不错,沈明玉大三,孙时越大一,孙时越既是沈明玉室友的弟弟,也是沈明玉那个才华横溢的导师收的最小徒弟。 既是学弟学姐,也是师姐师弟。 其实光说这个,倒论不出交情,两人交情的巩固其实是在导师那里。 刚刚就说了,两人的导师才华横溢,而才华横溢人最大的特点是什么呢? 是傲气,是强势,是严厉,是脾气。 沈明玉和孙时越之间的交情,那都是在一块被论文砸脸,一块留堂挨批,一块被骂垃圾的时候巩固出来的。 不说曾经,就说现在,那也是标准的难兄难弟。 沈明玉的苦楚是赚钱养家,她上辈子在大学学到的技能屁用没有,每日只能出卖劳力赚点苦钱,怎一个辛苦可说。 而孙时越呢? 和沈明玉也不遑多让。 他虽然不用像沈明玉一样受生活的苦,可他穿成了大户庶子,上有严厉古板的嫡父盯着他,怕他污名楣,下有心思活络的生父指望他,盼他攀高枝。 中间再夹个孙时越这个苦力都没得卖的囊屎包,明明以前那么开朗跳脱的一个人,现在却只能像花瓶一样待在宅中,绣花练字,弹琴作画,静静等待着将来加入某个女人的后宅。 哎——一声长叹,道尽心酸。 而随着乱七八糟的思绪收回,沈明玉也终于脚步沉重的回到了租住的小院。 云城好歹是个繁华大城市,哪怕这片街市很偏,沈明玉租房的地方更偏,但大城市就是大城市,就那么点儿经费的沈明玉,显然是无法整租一处院的。 她租的是个大杂院里的其中两间。 一间一月一百二十文,两间砍砍价二百三十文拿下,倒是刚好在沈明玉的心理承受价位上。 沈明玉不嫌弃这里的环境,但想想家里其他三人…… 又是长长一声叹。 大杂院很大,共有十二间,其中租赁的住户也多是力工,有码头扛包的,有街头卖艺的,有铺面搬运的,还有和沈明玉一般摆摊的。 都是底层市民,都在挣扎生活。 沈明玉挑着担子迈进大门的那一刻,疲惫的脸上便下意识挤出笑容,笑呵呵的与周围住户一个个招呼过去。 “田婶,还没出去啊?” “李叔,做的什么好吃的?真香啊。” “小水,可小心些,个头还没锅台高呢,火别燎着你……” “……” 一路走一路招呼,最终停在大杂院的最里头。 这两间房依旧房门紧闭。 在这个时间点,别处都在紧锣密鼓的做朝食,收拾娃,气氛紧张,闹闹嚷嚷。只有这处,唯有这处,房门紧闭,冷锅冷灶,别说起来做饭了,那就是连起床透气的窗户都没打开。 显然,屋里的父子三个连床都没起呢。 沈明玉对这种情况习以为常,安静的将担子放到墙边,自个儿坐在门槛上歇了一会儿,然后在周边都热热闹闹吃完饭开始洗碗时,起身做饭。 大杂院里布局紧凑,没有专门做饭的厨房,所以家家户户都是买了简单的锅灶放在檐下,凑凑合合也能填饱肚子。 沈明玉有样学样,也是只置办了炉子和铁锅。 生火添水,洗米煮粥,然后再从房门旁一个密封的箱子里抱出个更密封的小坛子,用筷子挑出块拳头大的咸菜疙瘩放到案板上,当当当的切成丁,妥贴放进小盘中。 如此,连馒头都不用,简简单单的一顿朝食便完成了。 第3章 可别说沈明玉做的寒酸,周围杂院里的邻居大都是如此做的,至于为什么说是大都?不是全部? 因为有些闲妇,她娶不上夫郎,安不了家,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所以会拿着前一日挣的辛苦钱跑外面逍遥。 还有些越穷越生的人家,五六个叽叽喳喳的孩子仅靠一人,那就别说吃白米粥了,大早上的能煮锅碴子粥填饱肚子都算不错了。 饭做好了,沈明玉也没喊人,就那么自顾自的拿了白瓷碗舀粥,白糯的米粥搭配呛辣的咸菜,不算美味,但喝进沈明玉这个已经劳累好几时辰的空肚子里,瞬间抚慰了她饿到打结的肺腑庙。 幸福啊,就是如此简单。 也不知是不是她这副喝着白粥还满足的样子太过寒酸,令旁边离她家最近的一户,名叫青玉的儿郎瞧不过眼,沈明玉上一眼瞅见对方明明还在他家收拾好的锅灶前站着呢,下一秒,她就垂眼喝了口汤的功夫,再抬眼,对方便面色红红的站在她面前,且还有一只手往前伸的都快杵到她脸上了。 眨巴眨巴眼,沈明玉才终于看清,被对方拿着距离自己面庞不过二十厘米远的东西,是块香喷软糯的南瓜饼。 嘿!给她吃的干嘛? 拿她当乞丐,可怜她? 她沈明玉再穷也没有到吃不起饭的地步吧?! 沈明玉内心悲愤。 这青玉小子平时看着是个好的,没想到骨子里也像极了他那个刻薄的爹。 他爹看不惯她,天天阴阳怪气的刺她,他呢?更直接,居然敢拿吃的羞辱她。 是可忍,孰不可忍。 沈明玉在心里很愤怒的怒了一下,然后——“给我的?” 不待对方点头,沈明玉便很高贵冷艳的拒绝了。 “我吃饱了,你拿回去吧。” 看到了吗?这就是她的愤怒,这样明晃晃的拒绝,够绝情吧?够愤怒吧?够…… 好吧,已经穿来两年,依稀明白这个世界规则的沈明玉,确实不太好意思对这个世界的男子撂狠话。 男子啊! 如水的男子啊! 柔柔弱弱的男子啊! 一气就会哭的男子啊! 将人呛哭了,他那个刻薄泼辣的爹真堵着她家门口骂怎么办?她可没有个同样厉害的爹帮她吵架。 能怎么办呢? 惹不起就躲呗。 将对方的饼绝情拒绝掉,然后在对方发愣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赶紧呼噜两口将自己剩下的米粥喝完,然后碗往桌面一放,咸菜用个盘子一扣,就那么收拾齐整转身进了左边小屋。 青玉;“……” 用胭脂打出的红红脸颊瞬间变青,然后下一刻,他家房门从里敞开,父亲黑脸瞪着他,声调不大,但却咬牙切齿。 “混账东西,你给我回来!还嫌脸没丢够吗?我以前就跟你讲过,离她远点!离她远点!你天天难道被屎糊住耳朵了吗——”按理讲,到了这会儿,他应该面色难堪的捂脸进屋,可也不知是刚刚的计划没成功,恼羞成怒,还是被欺压太久,郁气盘结,反正被他爹这么冠冕堂皇的一骂,这个一向温柔沉默的男子,就那么突然炸了。 “离她远点,然后呢?” 他吼出的声音老大,音调传遍整个大杂院,立时便吸引了所有尚且在家的邻里目光。 “被你嫁给比我娘还大的老酒鬼,当三个孩子的后爹吗!” 听他这样明目张胆的喊出来,又感觉到周围邻里火辣辣的刺人目光,中年男子脸色越发难看,黑黝黝的眼珠狠狠盯着面前人,那眼神已经不像在看儿子,反而更像仇人。 “我是为你好!”他一字一句,又恼又怒。 “是为我好?还是为那五十两的聘礼好?父亲难道当我是傻子吗?” “你——”被如此赤裸裸的戳穿心思,再看看旁侧探头探脑往这边瞅的邻居,中年男子一咬牙,也不装了,彻底翻了脸。 “就算是为了银子又如何?你是我肚里爬出的崽儿,我养你这么大,那是你欠我的!” 说罢,他恶狠狠的目光又往沈明玉房间扫了下,再转移回去后,一声冷笑,半点没给自家儿子留面儿。 “苏青玉,别以为你那点心思我不知道,你不就是想勾引那丫头,想用感情扯上关系,然后让她出头对付我吗?怎么没成功啊?别人不搭理你啊?呵!我告诉你苏青玉,这件事情你想都别想,你是我肚里爬出的崽儿,只要我不松口,那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没资格替你做主,不想听我安排?行啊!五十两银子拿来就行,我不管你是偷还是卖,只要给我五十两银子,我立马撒手……” “你——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苏青玉气的脸色发青,这会儿回视过去的目光和他爹一模一样,满是仇怨。 “反正我不会嫁给那酒鬼!绝对不会!” “呵!跟我耍横,那咱们就走着瞧,看看到底是你厉害,还是我这个当爹的——”“……” 父亲为财欲卖子,儿子病急想勾人。 从头到尾听了全程的大杂院众人目光灼灼,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那满脸的倾诉欲简直都快压不住,想来这几日的大杂院,是真的不缺茶余饭后的八卦了。 然而,如此劲爆的八卦,如此热闹的对恃,沈明玉却是全然不知的,她此时吃饱喝足,从柜子里拿出两团用惯的棉花往耳朵里一塞,正打算睡个满足的回笼觉。 第3章 有恩,但不多。沈明玉租…… 沈明玉租住的这两间小屋,格局和面积是一样的,一间父亲和弟弟住,一间,则是沈明玉和妹妹沈明珠住。 沈明珠今年十三,比她这副身体小三岁,论眉眼长相,和她大差不离,都是个俊秀的美人胚,可论其性格,却是南辕北辙了。 当然,这也能理解,毕竟此沈明玉非彼沈明玉,她也就这个壳子是地道的沈家人。 沈明珠自私,聪慧,凉薄,且拒绝承担家庭责任。 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不是有长姐吗?天塌下来有长姐扛,我是老三关我什么事? 十三岁的小少女,搁富贵人家长辈们都开始选屋里人了,就是平常人家,也算半个劳动力。 但小姑娘拒绝承认,仍像个孩子般…… 其实说是孩子,也不尽然。 一个房间两个床,沈明玉在收拾妥当躺在自己床上的前一刻,扭头瞅了眼依旧在梦乡的小姑娘,唇角微微扯了扯。 因为沈明玉在这个世界没多少生存技能,所以她用来养家的活计又多又杂,今日她挑担摆摊卖野味,明日采不到野味也有可能卖野花,后日没有野花卖便会去铺面寻吆喝,再不然还能给卖餐食的当帮手。 林林总总,她自个儿都不知自个儿明日的活计是什么。 所以想当然,沈明珠也不知她好几次外出做的小兼职已经被长姐尽收眼中。 不说沈明玉不知道的,就光说她看到的,就有两次。 一次荷塘采莲,仗着那张俊俏脸蛋,再加上几句随口拈来的好寓意,高价卖给楼里小倌。 一次帮外出的富家小君跑腿,眉眼弯弯,几句巧言,再被对方摸摸手脸,然后再出来时,手里便掂着沉甸甸的一包钱袋。 既会借容貌优势,与楼里小倌打交道,又会蜜语甜言,做些不费劲的秘密事来赚银钱,这还能算是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吗? 可她在家人面前呈现的就是什么都不懂的孩子样,且更过分的是,她明明有钱,却未拿出过半文,甚至就连三个月前,沈明玉时运不济,在一咬牙给家里人扯了薄料做春衫后,交不上房租,沈明珠就看着她对房东低声下气,笑脸赔好,她自己就那么安安静静的躲在后面,自始至终,未发一言。 她不是没向沈父提过这事,可话刚提个头,对方是怎么说的呢? 说珠儿年纪小,还是个孩子,让她这个长姐大方一点,不要与孩子计较。 ……行吧,到头来,倒成了她这个长姐小心眼了。 唉——糊涂的爹,凉薄的妹,再加个毫无主见遇事就哭的弟弟,这样的一家子,在沈明玉眼中,是真不如她上辈子的孤儿开局。 要不是尚有良心,占了人家闺女的身体不好撒手,沈明玉是真恨不得扭头就走啊。 ——当然,就算现在,沈明玉也没有稀里糊涂,她也在心里拨着算盘算着账呢。 遇上这么一家子,她就算心有亏欠,难道就要填进去一辈子? 当然不,她又不是脑子有病,她自己也是有自己的人生要过的。 她占了人家闺女的身体,确实亏欠,可这一并非她自己的选择,二,当初她没从这个身体醒来时,对方可是刚刚去世了的。 那时候沈家生意失利,巨债缠身,沈母携着小君庶女,攥着仅剩钱款,躲避追债,逃之夭夭。 只留下他们势单力薄的孤女寡父,应付凶神恶煞的讨债者。 在她穿来的前一秒,原主刚刚被讨债的一棍子砸在头上,血流如注,一命呜呼,然后再度睁眼,存在于这世间的便就是二十一世纪刚穿过来的沈明玉了。 第4章 对方确实给她提供了一副身体,可她也顶着对方头破血流的十四岁身体,给她们父女四个解决了危机,并扛下了一家之主的责任。 所以权衡一下,沈明玉对此也列出了方案。 五年,她愿意不计其它,扛下责任,养这一家子五年。 五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耽误不了她新人生的重新启航。 也说短不短,将近两千天的时间,足够沈家父子适应市井,也足够沈明珠束发成人。 至于五年后的他们再如何,那就和她没关系了。 亏欠止,恩情尽,剩下其它,便和她这个外人无关了。 脑子里乱糟糟,面上却看不出什么,沈明玉木着脸躺在自己的小床上,以背部对着沈明珠,然后很快便呼吸均匀,进入了黑沉梦乡。 不是她没心没肺,是她真的很累。 大半夜的,她两点起床出的城,忙碌到现在,都快九点了,整整七个小时,她全身筋骨都要散架了好吗? 沾床即睡,呼吸均匀,至于她为什么要在睡前耳朵里塞棉花…… 半个小时后,沈明珠从香甜的梦乡醒来,伸伸胳膊扭扭腰,碰撞东西无收敛,甚至就连叫嚷声都没有丝毫压低。 “爹,哥,起床啦,太阳都晒屁股了还睡什么睡,快起床——”这种时候,沈明玉耳中的塞子便发挥了大作用,她丝毫没有被打扰到,依旧睡得香甜。 而沈家父子三个起床,也是开始了自己一天的日常。 吃下沈明玉做好的早饭,沈明珠换上自己最体面的衣衫出门闲逛,沈家十四岁的儿子沈明竹,从缸里舀出几瓢水蹲在门口刷碗,吃饭最慢最秀气的沈父,则是掐着儿子快刷好的边儿撂下碗,然后身姿优雅的准备回屋刺绣,同时还不忘催儿子一声。 “快点弄啊,弄完了回来继续绣昨日没绣好的鸳鸯,你年龄也不小了,可得尽心点练习。” 沈明竹的回应木讷呆板,声调也小的如同蚊子嗡嗡;“好。” 此时此刻这个点,离沈家最近的邻居,也就是苏青玉他家,父子两个争吵完后都出门了,院里此刻留下的都是些年迈的老人和奶孩子的夫郎,他们彼此已经对刚刚的事交流过一番,此时见话题中的沈家人冒头,立时便有一个闲话惯了的男子凑过来,面色捉狭的喊停了沈父。 “沈家郎君,不知你有没有听到我们刚刚说的——”沈父回头,如画的眉眼一瞬蹙起。 “抱歉,我对这些艳闻八卦不感兴趣。” 一句话,不仅截停了满脸兴奋往这边行走的男子脚步,还同时引得旁边邻居们的皱眉不满。 他们不满的原因倒不是沈父的这句话,而是他说这句话时,那眉梢挑起的弧度,那眼里流出的情绪。 不屑和清高简直都快流淌出来了啊喂! 被八卦冲昏头乐颠颠的往沈父跟前凑的男子这时才反应过来。 嗐,他怎么忘了! 平日和沈家大闺女相处太自然,以至于他都忘记这一家子的德性了。 眼前这位邻居和他们这些人可不一样,人家当初是富家主君,就算现在流落到和他们一样的境地,也还是摆足姿态,不屑与他们为伍。 大杂院众人也都不是傻的,这人家看不起自己,难道自己还非得往上凑吗? 自然是一边背后吐槽,一边识相躲远,如此挨着住两年,彼此之间说出口的寒暄却愣是没超过十句。 只今日,该死的!前有沈家闺女笑语盈盈,后有八卦讲的过于兴奋,他居然一时间将这件事给忘了。 如此,沈父姿态优雅的回屋绣花,外面的众邻居则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私底下的闲话就那么迅速的换了人。 说起这位沈主君,那众人的话匣子可就密了,虽然对方没有苏家小子那样的艳事说嘴,可他让人看不惯的小事儿多啊。 密密麻麻围成圈凑到一起说嘴的人,说起他来,那简直没有重样的。 “……身为父亲,底下三个孩子呢,他居然不做饭,天天绣花,天天绣花,绣花有什么用?能当饭吃吗?” “他高贵,他有本事别住这儿啊,明明都落魄的和咱住一块了,还摆那副劲劲样给谁看!” “瞧这一家子,老的不老,小的不小,结果一家子都指着大闺女养,才十六岁的小姑娘哦,谁家十六岁姑娘累成这样?真是个苦命的娃!” “一身疲惫挣钱回来,结果冷锅冷灶,还得自个儿做饭,两年了,我都没见他早起给娃做个饭——”“……” 从你一言我一语的对沈父姿态的不屑,慢慢演变成对他身为父亲的谴责。 要说众人心里有多正义,多为沈明玉感到不平,那倒没有,他们就是话赶话的说到这儿,然后以此为突破口,将沈父这个人从姿态脾气到为人处事都贬的更加彻底才是。 虽然自他们嘴里流出来的话都挺难听,但不得不说,他们说的确实是实话。 宋父这个人,确实是脑子既不清醒,又认不清目前处境的一个糊涂人。 院子里的蜚语仍在继续,屋里的苦命娃睡得香甜,初夏的微风尚有凉意,如此轻轻柔柔的吹进院中,吹在院里唯一的一棵枣树上,吹在郎君们松散的发鬓上,吹在刚刚洗好搭在院中尚且皂香的衣服上…… 凉风习习来,世间百态图。 而与此同时,孙时越那边的形式却是越发严峻。 第4章 兄弟,你妹她不对劲他一…… 他一大早偷偷出府去找沈明玉的事,被他小君逮住了。 是那种他刚从后门使钱溜进来,偷偷摸摸一推门,嚯,好家伙,对方就坐在屋子中央的高椅上,俏脸寒霜,眉目带厉。 孙时越被吓得一趔趄,正待咬咬牙撑起来,誓死捍卫自己的尊严时,一扭脸却又看到,这两年细心照顾自己的贴身小侍乐安,正面色发白的跪在墙角……一堆碎瓦上? 他甚至都看到了那些瓷白碎瓦上洇出的黏稠红色。 于是,什么尊严什么骨气在这一刻全然不见,孙时越的腿顺着趔趄力度一下子跪趴在地,那速度,几乎让人注意不到他曾试图想雄起。 “小父,小父我错了。” 他跪的顺滑,然后膝行几步挪到对方脚边抱着不撒手。 “都是我的错,是我逼着他躺床上假装我的,你让乐安起来吧,这不是他的错。” 每一次都是如此。 只要孙时越做的不合这位小君的意,乐安就会被牵连受罚。 以前还算小打小闹,什么举茶杯,顶水壶,不让吃饭,现在随着时间的推移,更过分了。 居然开始见血了。 孙时越很气愤,但又无能为力。 毕竟乐安是签了卖身契的,且卖身契还就掌握在面前人的手里。 他能怎么办呢? 把人惹恼了直接捆着一卖,他可就真的造了大孽了。 “小父你快让他起来吧,他膝盖都流血了你看到没,求求你了……” 他苦苦央求,而坐在高椅上的男子眉梢一挑,却是屹然不动,打定主意给对方个教训。 孙时越他不能动,毕竟这小崽子除了是他肚里爬出来的种,更是孙家光明正大的小主子。 他一个自小厮慢慢爬上来的小君,半主半奴的身份,哪有资格动他? 可没关系,动不了他碍着什么?他能动别的啊! 比如此时跪着的那个,前两年由孙时越亲自在人牙子手里挑选的小侍。 这等奴才,磋磨起来还不是手到擒来。 呵!不听他的?那就看看谁能硬得过谁。 孙家小君方锦奴如此想着,他无视乐安越来越发白的面色以及儿子央求,甚至还慢慢悠悠自旁边小桌上端起茶杯,用茶盖轻轻刮了刮上面茶沫,小小一口,闲适品起了茶。 这下子,可真把孙时越气了个够呛。 怒火攻心,他一轱辘从地上站起,瞪着方锦奴,几乎是怒吼了。 “你还不让他起来吗?再不起来,他的膝盖就废了!” 在医学如此不发达的时代,若乐安膝盖上的损伤真的不可逆,轻则残废,重则伤口发炎蓄脓,那是真的有性命之危的。 “嘭”的一声,茶杯被狠狠掷到地上,四分五裂。 方锦奴精致的小脸在这一刻黑沉如炭。 “这就是你和生父说话的态度吗?读了这么多年男戒,都读到狗肚子了不成!” 孙时越被吓了一跳,但他依旧昂着脖子不低头,也是真的被对方不拿人命当回事的态度激怒了,穿来两年,他第一次直面硬杠了他这副身体的生父。 “男戒,我读的男戒里,只说要我敬母亲父君,可没有哪页教着我去敬小君的!” 嚯!这话刚的,连满头冷汗墙角跪着的乐安,都瞪大了自己一直温顺垂着的眼。 而孙时越呢,他盯着对方眼睛还不罢休。 “小君,我告诉你,你若再逼我退婚,我就跑到祖父和父君那里全盘托出,告诉他们你总怂恿我嫌贫爱富,怂恿不成又拿下人的命威逼,你可知道,当我将这样的话挥舞到他们面前时,你会得到怎样的对待?” 第5章 会得到怎样的对待呢? 若这种话流到孙家家主耳朵里,方锦奴身为宠侍,倒还可以巧语一番,遮掩过去,可若挥舞到一贯嫌方锦奴妖里妖气看不惯他,又最在乎外头名声的那两位耳中。 方锦奴好歹为孙家生有一子,提腿发卖不至于,但若还想像如今这般体体面面的生活,那却是不能够了。 孙时越知道这些,方锦奴自然更为清楚。 所以他嫩白的脸色一瞬僵硬,再然后盯向孙时越的目光,简直似想生剥了他。 “好,好,好,真是好。” 他字字句句,都仿佛是从喉咙里挤出来的一般。 “我方锦奴十月怀胎,辛苦分娩,九死一生才生出来的儿子,当真是好样的!好样的!” 孙时越能听懂他的讽刺,但却依旧不认输。 “你生我,我自然感激,可你不能仗着这个胡作非为,我绝不容许你对我的人生——”你不能仗着生恩,随意践踏我的人格,随意惩戒我的小侍,随意摆布我的人生。 那是我的人生!我的! 穿越两年,唯恐被发现自己不是原主,也唯唯诺诺小心了两年,两年的时间,这是孙时越第一次如此爆发,第一次奋起反抗。 不说别的,就说他自己此刻的内心,自觉终于为自己争取到了尊严,那叫个澎湃啊!那叫个激动啊! 然而下一刻,对面男子的吼声比他还大。 不讲尊严,不讲人格,他就直接一句;“你就这么爱她?” “爱到连你的生身之父都能违逆——”孙时越一愣,还想解释;“我说的不是这件事,我说的是个人尊严……” 然而,暴怒中的对方又岂会听他解释?自顾自的质问完这句后,直接起身,带着满面怒火挥袖走人前,还不忘面色阴狠的撂下句;“敢引诱你至此,真是个祸害,看来是留不得了……” 孙时越悚然一惊。 他不知道对方是在撂狠话,还是真的这么打算。 ——可他不敢赌。 所以在小心翼翼的将乐安扶起坐到凳子上,又唤人给其叫了大夫后,他便义无反顾的的走进了主院子。 而等到这件事尘埃落定,他再次去找还在原来摊位摆摊,却已经改成卖野花的沈明玉讲述这件事时,已经是做下决定的五天后了。 沈明玉双眼震惊。 “你是说,为了避免你小君作妖,你直接给他关了禁闭?” 孙时越反驳;“不是我关的,是孙老爷子下的令。” 沈明玉挠头,心说这有区别? 不是你告状,人家能被关? 但不得不说,就这件事而言,沈明玉是真的对他刮目相看。 其实在了解过孙时越穿来的这户家庭情况后,沈明玉第一时间便想到了这种解决方案。 毕竟小君不是主君,若孙家对婚事反对的是孙家主或孙主君,那这件事便会很棘手……可小君嘛,这种身份在子女婚嫁上着实没多大权利,想插手?告个状基本解决。 但想到归想到,沈明玉却迟迟没有说出口,至于原因——孙时越的情况和她不一样。 她是自穿来后,就开始紧锣密鼓的为一家担责,卖房卖地,债主周旋,忙活吃喝,赡养一家。 她没有一日停过忙活,也没有享受过一次沈家照顾。 而孙时越呢? 他穿来的契机是原主溺亡,被众位家仆从池塘捞出来后,享受的便全是孙家恩惠。 奴仆环绕,高床软卧,名贵药材,大馆名医。 另外还有原身的生身之父日日探望,殷勤妥帖。 沈明玉不惊讶孙时越能想到这个法子,毕竟显而易见,她惊讶的是,这小子竟然没有心软。 承受了别人这么多好意后,他竟然没有心软哎! 这还是曾经那个,别人分他一颗糖,就日日惦记着还回去三颗的傻小子吗? 士别三日,终究是刮目相看了! 刮目相看! 孙时越没理他的调侃,自个托着戴着帷帽白白嫩嫩的脸颊忧愁一会儿,突然冷不丁的又提了个话题。 “兄弟,我觉得你要注意一下你家老三了。” 呃? 沈明玉刚刚将一盆开得旺盛的野花卖给路过小郎,面上的八颗牙微笑还没来及收起,疑惑看他。 “怎么说?” 面色忧愁的孙时越瞟他一眼,闷声闷气。 “也别说我挑拨哦,我就实话实说。” “就今儿个,我不确定你会不会来摆摊儿,就先去的你家,你妹妹在家,是她招待的我,本来嘛,我是去找你,你不在家,那我就走呗,可你妹她非不让我走,非拉着我说什么小时趣事,说你小时候有多不待见我,多讨厌我……” 小姑娘脑子聪明,说的倒不是很直接,但孙时越脑子又不傻,自然听得懂其中的内涵意思。 第5章 父女合谋小姑娘就是挑拨…… 小姑娘就是挑拨他俩呗。 要孙时越就是正常原主的话,听了这话能愿意? 不是恼羞成怒,就是大吵一架,总之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就是了。 本来到这儿,孙时越还有点拿不准小姑娘意思。 是被他小君收买,从内部策反他俩? 还是不忍孙时越受骗,拼着和姐姐闹掰也得解救少男? 然而到后面,小姑娘暗戳戳说完姐姐后,又隐晦夸起了她自己个,那就真是彻底打破了孙时越尚且算好的联想。 什么她姐姐从小就喜欢艳丽挂,嫌弃大户养出来的太死板,没趣味,以前就常往倌楼跑,几天一趟,兴致勃勃,倒是她自己,虽和姐姐同父同母,但审美却不一样,她就喜欢乖乖巧巧的男子,那些外头妖里妖气的男子看着就让人烦躁…… 姑娘年龄小小,心眼着实不少。 这明摆着想截胡啊! 只可惜的是,她理解不了孙时越和沈明玉坚固的战友情。 心有怨愤,他便会移情别恋? 己生嫌隙,他们俩破镜难圆? 不存在,一样都不存在。 孙时越转头就把她卖了,然后卖完后还担心不够彻底,一连嘱咐好几遍。 “记得一定要注意啊!别我跟你讲完,一回头你就忘了,那姑娘年龄小小,心眼是真多,不愧是大门户里出来的孩子,注意点,别哪天真坑到你了……” 沈明玉能怎么说呢? 只能嘴上好好好满口应合着,然后摆摆手将人送走后,再深深叹一口气。 小姑娘不简单,她能不知道吗? 只是也确实没想到,对方居然将手伸向了孙时越这边。 当真是——沈明玉眉头微皱,眸色黝深;“越发猖狂啊!” 而同时被两人评价心眼儿多的沈明珠,她今儿个没出门,此时此刻,正在沈父屋里挨训……倒也不是,或者说是开导更为合适。 “——珠儿,没事你别往孙家公子跟前凑,我晓得你不甘心,但你也得看看咱家实际情况,那孙公子不愿退婚于咱家不是坏事,他好歹是大户公子,过段时间嫁过来,手里的嫁妆还不都是咱们……” 相比于他对沈明玉的万事不管,此时此刻对一向疼宠的小女儿,是真的算是操心了。 只可惜,沈明珠压根不领情。 “父君你在想什么美事!” 她冷嗤,俊俏的小脸满是嘲讽。 “咱家都破落成这样了,那孙家又怎么可能把儿子嫁过来!退一万步讲,就算他们为了名声咽下这口气,成了婚后,那孙时越依仗大,必不会受制于咱们,姐姐又与他青梅竹马,感情甚笃,到时枕头风一吹,别说咱们拿捏钱财了,就连姐姐恐怕都要与咱离心,携带着他们大笔的钱财,自个儿去过好日子了。” 说到前头,孙家不可能把儿子嫁过来时,她的表情还是嘲讽,但讲到后头,万一嫁过来她们拿捏不住时,嘲讽的表情便变成了嫉妒。 面对一向疼爱自己的父亲,她宣泄的毫无顾忌。 “凭什么!同样是沈家女儿,当初凭什么就给她定了门当户对的亲,我就没有——”其实她这屈叫的很没道理。 就算沈家没破落,沈明珠她身为嫡次女也不可能越过姐姐先订婚。 后头姐姐订了婚后,沈父也是提过给她定的,甚至还带她去过几回专门为儿女相看的赏花宴。 是她自己骄矜自傲,心比天高,不是嫌这个眼睛小,就是嫌那个不够白,这这这骨相不好,那那那身段不柔,挑挑拣拣,嫌东嫌西。 ——甚至就连原主孙时越,这个已经板上钉钉会成为她姐夫的人,都被曾经的沈明珠私下嫌弃过不够端庄。 所以没在沈家败落之前,订下门当户对的媒约,又能怪谁呢? 只可惜,沈明珠半点没往这方面想,她字字句句,全是怨怼。 “都是父亲你生的,难道就因我是老小,就该事事委屈?件件退让?什么都要不如她?!她沈明玉身为老大,又担起长姐责任了吗?她就光知道自己快活,管咱们的死活了吗?明明有让咱们过得更好的法子,她偏偏就是不用,就守着那个没用的未婚夫,嘴上说着多爱多爱,可实际呢?咱家落魄成这样,他可帮过咱一个子,什么玩意儿——”他的怨愤毫无道理,可偏偏沈父就是吃这套。 第6章 或许更准确的说,对于偏心的人来讲,被偏心的这方不管占不占理,只要是她这个人说的,那就什么都是对的。 “哎哟,爹的小乖乖,你是受委屈了,爹知道你受委屈了。” 如此哄完,他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闺女刚刚说的事。 “你刚刚说什么?什么你姐明知道让咱们过得更好的法子?什么法子?” 说起这个,沈明珠狰狞的面色渐渐冷静,如此沉默两秒,复抬眼,黝黑的眼珠子就这样一瞬不瞬的盯着沈父,再次开口。 “父君,你觉得孙时越嫁给姐姐对我们的好处大吗?” “呃——”若照他自己一贯的想法,好处当然大了。 有这样一个富家子倒贴嫁过来,一来证明了他养出的闺女有多优秀。二来就是大批嫁妆进宅,等他寻机捏进手中,还愁日后没有富贵日子过?三来,那自是趁机攀上孙家,既是儿女亲家,那日后的安排啊,照顾啊,还能少了? 虽然他自己不好意思提,怕丢了面子,但不是有大闺女吗。 身为孙家儿媳,那也算半个孙家人,由她出面找孙家人要好处,不都是理所当然的事儿? 如此种种,不都是可观的好处吗? 可是——想到小闺女刚刚说起的种种,他到底是迟疑了。 难道,真的是他太想当然了? 等了半天,见父亲迟迟没有回话,沈明珠一拍巴掌,盯过来的目光越发灼灼。 “父君你也觉得我说的有理对不对?” “那孙时越嫁给姐姐,压根对咱们没有好处!” “他背景硬,不会对咱们伏小做低,姐姐也喜欢他,不会任咱们拿捏,所以若这桩婚事成了,咱们不仅没有半点好处不说,还很有可能鸡飞蛋打,白白让父亲你赔上去个女儿。” 说沈明珠年纪小小,但心眼不少,这句话是一点没夸张。 像这种时候,若沈明珠直言相告,说自己就是不甘心姐姐过得比她好,不甘心姐姐有富家子喜欢,不甘心将来姐姐手上的财富有可能碾压于她,所以让父亲和她一起合作破坏。 若她真这样讲,恐怕父亲绝不会与她合作。 毕竟两个都是他的孩子,就算偏心,他也没有帮着一个坑害另一个的道理。 可当她把这件只不利于她的事,偷换概念,也同样套在父亲身上的时候。 为了自身的利益,为了切实的好处,谁又会拒绝这种诱惑呢? 而事实证明,父亲确实没有让她失望。 “没什么好处……” 沈父喃喃,明显的心神动摇。 沈明珠趁机加火。 “已经可以预见了,等他们结婚后,姐姐大概率会娶了夫郎忘了爹,到时候他们柔情蜜意,哪还记得咱们一家子吃糠咽菜。” “……” “珠儿,你刚刚说的,能让咱们过上好日子的法子是什么?” 沈明珠的嘴角轻轻勾起,眼珠幽深,明明是和沈明玉六分相似的眉眼,但在此时此刻却展现出了天差地别的气质。 她开口,语气低沉,莫名阴诡。 “爹你凑耳过来听我说,那孙家……” 两父女在屋里肩挨肩,头对头,你讲我听,窃窃密谋,谁都没注意到,刚刚被撵出去给两人切水果的沈明竹,此时正端着盘子站在窗户微开的缝隙处,小脸一寸寸苍白下去。 …… 家里的阴谋算计沈明玉尚且不知,她最近又忙起来了……或许不该加“又”,毕竟她每天都很忙,端看忙碌的是哪个时间点罢了。 她最近不摆摊了,卖了几日的野货野花后,实在找不到东西能再卖,于是她给自己找了个力工活计。 就是在戏台后头给人打杂搬卸的,这玩意儿是个力气活,而且时间长,早上天没亮就要来,晚上天漆黑才让走,但幸好的是,她晚上能睡个整觉了,且,工钱还不错。 沈明玉对此挺满意,所以日日扬着个笑脸去上工,她容貌俊俏,手上也勤快,如此干了两三天,戏楼里的人几乎就没有不夸她的。 至于为什么说是几乎,而不是全部——搬着手里的厚重箱子往外走,沈明玉一错脚,仿佛是不经意般躲开了旁侧故意将脚伸向这边的高壮武生,小心翼翼,终于将箱子放到了该放的地方后,才心累的用袖子擦了擦头上的汗。 屹今为止,这已经是她小心翼翼躲开的第五次暗招了。 沈明玉知道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毕竟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虽说对方的招式并不隐蔽,可她来做活,总不能总是提着心吧? 为了日后工作的舒心,她总得解决个彻底的。 至于怎么解决彻底……择日不如撞日,就定在今儿晚上了。作者有话说:----------------------下章男主出现。 一见钟情,心脏狂跳。 第6章 别让酒醉的公子下车雇佣了…… 雇佣了沈明玉的这座戏楼,位于西街市的繁华地段,楼高有两层,占地五千尺,虽然在整个云城排不上号,但对于周围而言,依旧是平头小户不敢踏足的地界。 一张戏票上百文,一盘小菜又是好几十,在这个外头做一天力工也才七八十文,一斤猪肉需要二十八文的物价里,也就只有富贵闲人才舍得往这种扔钱的楼子里跑了。 要说大家公认的经济实惠,那还得是集市里的路边摊戏楼,就那么划出一片地儿,几根撑子一起,几块破布一搭,抹着艳丽油彩穿着廉价戏服的卖艺者在上面拉腔长唱,然后随着脚步的踢踏声,楼子也跟着发出轻微晃动。 呼啦啦,呼啦啦。 戏台前被摆上的细窄长凳拥挤紧凑,且上头偶尔还有上位听众剩下的鼻涕烟灰。 可谁会介意? 老实听戏的聚精会神听一上午,也只用花几个铜板,不老实听戏的眼珠在台上滴流转悠,然后在这台戏结束下台戏登场的间隙时,凑上去谈价,如此也只需花上三四十铜板,便能买得一场欢愉。 如此价廉,那才是平头小民公认的听戏地儿。 当然,对于这种颇具规模的戏楼,小民们认不认可也没多大关系,毕竟他们的客户来源也并非她们。 趁着忙碌的间隙,沈明玉转转这里,逛逛那边,这时,同她前后脚进来同为力工的青枝迷茫问询。 “你转来转去做什么?干这么多活还不累吗?不趁有时间赶紧歇歇。” 沈明玉眯眯眼,只是笑而不语。 太阳西斜,夜幕降临,时间很快来到晚上,而沈明玉,她也终于寻好了解决地方。 是厕所,不是戏楼大厅以供客人使用的干净厕所,而是戏楼后门逼仄的小巷里,专让工人使用的露天厕所。 她先在夜色已黑,众人聚集一堆都赶着下工的时辰,一声惊叫捂着肚子,然后在旁人的关心中,苦皱着脸声调洪亮的吐出目的地。 “肚子好疼,我要去趟厕所。” 然后一去小半刻,等到工人走光,戏楼锁门,左瞅右看,四下无人时,对方也没辜负沈明玉的期待,终于出现在了厕所外头。 出现的共有三个。 领头的是个十八九岁的高大女子,身高腿长,肌肉壮实,一张脸长得也颇具这个时代的审美,肌肤白皙,眉飞入鬓。 沈明玉认识她,她是共享这处戏楼的,两个戏班中的其中一个名叫欢喜班里的武生,算是里头的女子门面,名字也是不辜负她这幅貌,艺名芳月。 至于剩下跟在她后头的两个,沈明玉没什么印象,观其身形,也算魁梧,但脸蛋却没有芳月抢眼,想来也就是一个戏班里的跟班同伴。 这事儿说来罗嗦,但于此时现实中也就是愣神一秒的时间罢了,在打开厕门看到三人出现的一瞬间,沈明玉啪的一声又迅速关上了门。 “……” 芳月脸上邪肆嚣张的笑容一愣,沉默两秒,灵活改变了战略,她也不静静站在那里装逼吓人了,而是粗黑的眉毛一皱,挤出副凶神恶煞的嘴脸,然后手一挥,利落干脆。 “你们俩,去把她给我拖出来,格老娘的,以为躲着不见就行了?敢抢我芳月的相好,小丫头真是活腻味了——”那语气,那嘴脸,活脱脱恶霸现世,欺压良民。 “好,师姐你等着,我们这就把她拖出来,这小鸡嘎一样的身材,拖她不就跟拖只鸭一样简单。” 被逼逼瘦的像只鸭的沈明玉;“……” 她柔弱无助的堵住厕所的门,声调听上去慌乱又急切。 “你们……你们想干什么!我告诉你们,咱们望春楼是不允许斗殴的,唐老板定下的规矩现在还贴在墙上呢!” “哈哈哈,谁在乎那个!” 芳月的猖狂大笑张扬,连带着她身边的同伴,都跟着烘起了气氛。 “就是!哈哈哈哈,那贴在墙上的规矩算什么规矩?谁管它哟?小丫头,这回你可死定了哈哈哈——”“还躲在厕所不开门,里面的气味好闻不?等老娘把你揪出来暴打一顿后,再好好用粪便给你醒醒神!” 第7章 “别急,马上就满足你了,哈哈哈哈……” “……” 三个人,你一句我一句,一个比一个笑的得意,一个比一个眉眼猖狂。 而被恶言攻击的沈明玉,许是眼看规矩靠不住,便干脆话风一转,与外头恶霸讲起了道理。 “我就是一干活的,你找我事儿干什么?还什么我勾引了你相好,我啥时候勾引的?你怎么这么会冤枉人!” 说起这个,芳月是真的来气。 “我都看到了,你还敢说没有!” 她浓黑的眉毛狠狠竖起,观气势,竟是比刚刚还要愤怒。 “你个白脸臭丫头,踏足别地儿,也不先打听打听关系,敢舔着脸勾引我相好,你是真的不想活了——”伴随着外头的砰砰砰踹门声,沈明玉嗓音慌乱;“你相好是谁呀?说我勾引他,那你倒是给我说下名字啊!” 芳月正在兀自生气中,踹门的两人便当了她的嘴替;“问问问,还能是谁?肯定是咱戏班里最红的小春枝啊——”小春枝? 沈明玉脑海里迅速扒拉出这个人影。 一个十五岁容貌艳气的男孩,欢喜班台柱之一。 那男孩是这人的相好? 真看不出来。 对方可是三句话不离首饰,五句话便炫耀客人,超过十句就能打探出对方当晚下工后共赴晚宴的人是谁。 啧! 沈明玉嘴里唏嘘感叹,有些同情外面明显对男子非常在意的对方,但行动上——“怎么可能!”她语气不信,大声反问;“春枝老板手上一个戒指近百两,一根簪子全赤金,他说过这些都是他相好给他买的,如果你是的话,你怎么买得起……” 踹门的两人嚣张表情同时僵住,然后下一刻,便迎来了她们老大恼羞成怒的大吼。 “臭丫头,你找死!” 声音落,拳脚也至,面前这个因对里面物什有所顾忌,所以被两人踹了半天还没踹开的厚实木门,就这样在芳月一脚力度下,轰然而开。 见到这幅场景,三人表情同时一愣,但盛怒中的情绪压根来不及得意,看到门被踹开,芳月也不让两个跟班打前锋了,直接自己就骂骂咧咧冲了进去。 “——小崽子,你逃啊!你还逃啊!看老娘不掐着你脖子喂你屎……” 两个跟班在后头同时露出了恶劣微笑。 然而下一刻,当她家老大脚步完全踏入厕所门的那一刻。 一声惨叫,突兀响起。 这声音…… 两人对视一眼,同时一惊,赶紧脚下使力,猛往前冲。 再然后,两人就被扑面而来的粪便砸了一脸。 一脸一脸一脸一脸…… “啊——”那尖锐的女高音,简直比刚刚她们老大叫的都上头。 而厕所里一直以来呈现弱势,看上去被几人逼得惊慌又害怕的沈明玉,则是静静站在厕所里唯一还算干净的角落,看着三人惨样,很是愉快的露出了八颗牙微笑,然后将手里灌满粪便的小桶一丢,以手撑墙,一个使力便翻出了厕所外。 同时,还留下了她无比嚣张的嘲讽音。 “我的baby们,吃屎的感觉怎么样?好好享受吧哈哈哈哈。” 被留下的三个人听不懂什么叫baby,当然这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们真的真的要疯了。 回应沈明玉嚣张笑声的,是三个人一起尖叫的崩溃音。 …… 夜深人静,街道无人。 一辆古朴大气的马车由两匹膘肥体壮的骏马拉着,如此咕噜咕噜行走在寂静的街道上。 行到一半,正在平稳驭车的车妇被紧急叫停。 马车内,文书一脸焦躁的看着歪斜在塌上,此时此刻满面赤红眉头紧皱,一看就极为难受的公子。 “公子,醒醒,很难受吗?” “是想吐吗?想吐就吐吧,咱们车里有盆的。” “公子——”“公子——”连声呼唤无回应,此时此刻,文书秀丽眉眼间的焦躁几乎都要溢出来了。 半晌,他一咬牙掀帘而出,撩起长摆就跳下了车。 并在对望过来的车妇殷殷叮嘱后,撒起脚丫就以最快的速度往后跑。 “公子今儿喝的太杂了,不买些醒酒物不行,绪娘,你车停在这儿,让公子好好休息休息,这处离医馆近,我去去就回,你小心注意着公子——”话没说完,扬起的衣摆便消失在街拐角,而因为跑得太快,他话里的最后一句也跟他扬起的衣摆一样,就这样消散在夜晚的清风中。 驭车的绪娘没听清。 那句是;“小心注意着公子,别让他下车啊!” 文书是公子近身伺候的贴身人,他清楚知道酒醉后的公子禁忌,可奈何,一向只会赶车的绪娘不知啊。 于是,半炷香时间后,于车厢里难受到悠悠转醒的谢玉砚,以幽深的眼睛挑开帘,以冷静的口气下命令;“车里有点闷,我出去吹吹风”后,没听到最后一句叮嘱的绪娘老实点头,就那样眼睁睁的看着她家主子走出了马车。 第7章 见色起意一见钟情宽阔长…… 宽阔长街,漆黑无声,唯有街边三五不时的豪奢铺子门前挂着自费的大红灯笼,微弱照明。 按理讲,这样昏黄漆黑的夜色是让人胆怯的,可刚刚成功完成计划的沈明玉心情实在雀跃,面对此情此景,她不仅不胆怯,甚至还夜壮怂人胆,一个人快乐的在空旷的大街上转起了圈。 脚尖点地,衣摆飞扬,连带着她为了干活方便,只随意编起的两条长辫子也跟着翻飞。 穿越以来,生存艰难,每日劳劳碌碌,奔得碎银养家。 别说快乐的笑了,那就是连心情好时都极少。 而今日,是她第一次不用顾及别人,不用虚伪应酬,就真是自己愉悦,自己快乐。 唇角扬起,眉眼弯弯,就连额头前垂落的乱发,都跟着夜晚的微风起伏舞动,仿佛在跟着它的主人一起散发喜悦。 灯笼晕黄,微风轻抚,小姑娘的身姿就这样映照在夜色里,同时也映照在灯笼下方阴影处的谢玉砚眼晴里。 谢玉砚知道夸一个女子漂亮不太中听,可此时此刻看着长街上的女孩,他浑噩的大脑真的只能想出这么一个词语来。 月下惊鸿影,疑是画中仙。 因醉酒而混沌的大脑无法思考,给不了他正确指令,克己复礼几十年的谢玉砚抛却规矩,第一次遵循本能,就那么目不转睛的盯着一个姑娘瞧。 按理讲,他只是静静的盯,默默的看,目光既没有肮脏欲,又没有侵略性,再加上他此时所坐的位置是名副其实灯下黑,被他瞧着的小姑娘应该发现不了他的。 但现实是,当小姑娘面庞扭向这边的时候,突然就睁开了那双眯成一条细缝的眼,然后——一瞬间,双目相对。 “啊——”她闷着嗓子低叫一声,双目惊恐。 不是沈明玉胆小,试想一下,你自己一人正在空旷无人的长街上发疯呢,结果疯发完了,一扭头。 嚯!居然有个观众。 有观众! 但凡换了任何一个人来,都得受到惊吓吧? 救命!丢人丢到别人跟前了。 一瞬间被羞耻包围的沈明玉小脸爆红,结结巴巴。 “你……你是什么人?” 这处太黑,沈明玉瞧不清对方长相,只能盯着那双依旧还注视着自己的眼睛,强撑着气势。 “又是什么时候在那的?” 什么时候坐这儿的?应该没有从头到尾看了她发疯的全程吧? 没有吧?没有吧? 黑暗中的人还挺有礼貌,被她问询,虽然语气含糊且缓慢,但确实老老实实的回答了。 “我喝多了酒,出来透透气,比你早一点在这儿。” 早一点早一点早一点…… 得,没希望了,确实观看了全程。 按理讲,得到确切回答的沈明玉本该俊脸麻木,心如死灰。 然而——听到黑暗里传出来的低沉嗓音,沈明玉的注意力却突然转了移。 她盯着对方依旧与她对视的双眼,如此两秒,再提出的问题,就开始牛头不对马嘴。 “你是男子?” “大半夜的为什么不回家?” 黑暗里的人依旧乖乖的,用缓慢的语调一个个回答。 “是男子。” “马车停了没回家,我有点闷,就下来透透气。” “这样啊……”沈明玉沉默了下来,并移开了与对方对视的眼,但能看得出来心里并不安分。 至于怎么看出来的——她的眼睛明明不和对方对视了,却在收回不过两秒钟后,又往那里瞟了一眼,瞟一眼,再瞟一眼,又是一眼。 ——是的,她在挣扎,在道德与礼貌之间疯狂挣扎。 如此过了半分钟,也不知是因为周边夜色实在太静,还是因为对方一直不曾挪移的目光给了她勇气,反正这一刻沈明玉的挣扎终于有了结果,她漂浮不定的目光再次与对方对上了。 第8章 又开口,她这次提的问题很有些冒犯。 “你能走出来,让我看看你吗?” 在这个时代,一个女子于黑灯瞎火的夜色中,向一个落单的陌生男子说“走出来,让我看看你。”是什么意思? 这话落地的那一刻,沈明玉的脸蓦的一下,连带着耳朵脖颈,彻底蒙上了一层胭脂红。 那尴尬羞耻的程度,简直比刚刚更甚。 她甚至都做好了对方恶语相向时,她应该要做的反应。 是弯腰道歉后主动走开? 还是站那里不动被训斥? 更或者…… 情况比她预想的要好。 黑暗里的回应慢吞吞的,但沈明玉绝对没听错,那是一句“好啊。” 一时间,什么乱七八糟的九曲心事都被抛诸脑后,她黑亮眼珠里迸发出夺目光彩,就那么灼灼的盯着黑暗处。 她看着对方以手撑地,慢吞起身,看着对方一步一步自黑暗里往这边光影处挪,一步两步三步四步…… 随着昏黄的光影一点点覆上他面,沈明玉终于看清了他的模样。 冷峭眉,锐利眼,高鼻梁,唇饱满,再加上极具线条的脸庞,以及…… 比她这副一米七五的身高还要猛半头的个子。 看着这样的男子,沈明玉灼灼的的目光里有一瞬恍惚。 看吧,她就知道,她就知道拥有那样一副嗓音的男子,容貌绝对上上之等。 被这个世界的审美茶毒两年,直到今日,沈明玉才终于被清洗了眼睛。 那心情激动的,以至于沈明玉明知道自己这样很冒犯,但依旧没控制住自己犹如实质的眼神。 她的目光一寸寸从对方身上刮过,刮过挺括的眉眼,清晰的棱角,宽阔的胸膛,劲瘦的窄腰……就连随着对方脚步走近,扑面而来的浓重酒气都显得那么魅力十足。 ——啊,她猛的闭了闭眼睛,运用强大的意志力将重新睁开的目光投向男人左侧,再开口的语气都是紧绷的。 “那啥,天晚了,你一个人在外面不安全,你的马车在哪?我帮你叫过来。” 谢玉砚的眼神依旧黏在沈明玉脸上……或许可以说,他的目光几乎在沈明玉出现在这条街开始,就没从她脸上移开过。 只这回,相比于刚刚问啥答啥的听话,他开始沉默了。 没得到回答的沈明玉用眼尾极快的瞅了他一眼,又移开,还以为是他没听清,往前挪了一小步后,又说了一遍。 男人还是沉默。 这下子沈明玉便不得不将自己费了好大意志力才挪开的目光给挪了回来。 沈明玉这会儿的耐心出奇的好,一遍不搭理她?没关系,她可以问第二遍,两遍不搭理她?也没关系,又不急,她还可以三遍四遍五六遍。 美人嘛,总是有特权的。 然而,难得耐心的第三遍还未出口,长在沈明玉审美点上的男子突然朝她脸部抬起了手。 呃? 瞧其角度,观之力度,是要摸她的脸? 沈明玉瞪圆眼睛,有些懵。 但懵归懵,身体却很诚实,她就那么老老实实的站在那里,扬着一张秀丽无辜的脸,等待着接下来的…… 不,她怎么可能对一个陌生男子做这么冒犯的事?她是被吓懵了。 她只是被吓懵了! 近了,近了,更近了,沈明玉的眼珠追随着那张伸过来的手掌,眼看就要与她脸上的肌肤相互触碰,感受到彼此的细腻纹理,然而,就在沈明玉全副心神都落在这张手掌上的时候,远处突然传来石破天惊的一声吼。 “——公子,住手!” 沈明玉被吓的一激灵,在条件反射回头的瞬间脚步也猛的往后退了一大步。 ……这反应速度,要说她刚刚只是被对方一个动作吓懵成那样,谁信?谁信? 从拐角处猛冲过来的有两个人,一个是三十多岁,身形魁梧的中年妇人,一个则是位细眉细眼,眉眼焦躁的二十多岁年轻男子。 而刚刚的那一声尖利大吼,明显出自于面前年轻男子之嘴。 年轻男子急吼吼跑过来,先是仔细检查了对面男子的全身上下,待确定无虞,才终于分出心神看向已经退回到安全距离的沈明玉。 脸上的焦躁退去,清丽的面容上一瞬扬起了客气的笑。 “这位姑娘,不好意思,我家公子没碰到你吧?” 呃…… 和清丽男子同时扬起客气微笑的沈明玉,眼珠不自在的飘移了下。 “当然没有,孤男寡女,一面之缘,怎会碰到。” 她说的可是实话。 没来得及碰到也是没碰到,她可没有说谎话。 “姑娘说的有道理,是我莽撞了。” 男子笑脸标准的犹如一张面具,眉眼弯弯,看上去真诚又可亲。 “既如此,我们便回去了,公子醉酒,意识不清,倒是麻烦姑娘了。” 醉酒的意识不清? 听到这点的沈明玉瞬间想通了为什么自己的无理要求会被满足,合着…… 合着是欺负了个醉酒之人啊! 明白这点的沈明玉脸上一片臊热,幸好是晚上,于夜色遮掩下瞧不太清,否则,她这个样儿,可是真的会让看上去柔软可亲,实际上却目光灼灼早已将沈明玉上上下下打量好几遍的文书看出端倪来的。 能怎么说呢? 只能双手合十,诚心诚意道一声阿弥陀佛了。 如此,两边告辞,一左一右,错身而过。 而沈明玉,一步两步三步四步,看上去长腿阔步,毫无留恋,但终究是在即将拐角之时,借着侧身的弧度,悄咪咪的又往后瞅了一眼。 倒是也巧,在她侧身向后看的时候,那边被两人领着乖乖往那边走的男子也跟着回了个头。 一瞬间,和刚刚一模一样的目光相接,视线相撞。 吓得沈明玉瞬间将头转了回来,然后气势怂怂的几个阔步就消失在了拐角黑暗里。 而这边,面无表情的谢玉砚慢吞吞收回自己的目光,又慢吞吞跟着两人回到马车,再慢吞吞躺在了自己的软塌上,如此躺了一会儿后,他突然转动眼珠瞪了眼一直碎嘴不休的文书,并发出了语调缓慢的谴责。 “你不该出现的,多事!” 正在忙碌于给他家公子泡解酒茶的文书立时瞪圆了眼睛。 第8章 危险的谢玉砚这个在沈明…… 这个在沈明玉眼中仿佛披着一层虚假面具似的男人,这一刻鲜活无比。 “还我不该出现!我不出现,明天有人命官司摊上怎么办——”文书为什么交代绪娘不让醉酒的公子出去? 一怕公子醉酒出门有危险,二怕被人瞧见名声不好听,三,也就是最最重要的一点。 文书是真怕他家公子失手打死人,再摊上那人命官司啊! 掰掰手指,文书跟在谢玉砚身边九年了,自从他十五岁父母双亡,骑着高头大马路过他家的十六岁公子从大姨手里买下即将被卖的他和妹妹后,文书便死心塌地的跟在了公子身后。 九年时间能干什么呢? 能将他这么一个只学过刺绣缝补的懦弱小户子,改造的翻天覆地。 也同时能让他对被他伺候的公子了解甚深。 要说公子平时,那不可怕,虽说不了解的人会评说他冷厉寡言,不近人情,可作为近身伺候的文书却知,公子只是规矩重些罢了,明明是那些人屡教不改,妄图冒犯,对于这样的人,公子惩诫又有什么错? 是他们自己活该! 可是,若是在喝醉酒的时候…… 公子便会褪去商场磨练多年的圆滑,性子回归到最初古板执拗的模样。 其基本模式是,不理人,挂脸子,脾气暴,以及不卖任何他看不惯的人面子。 万幸的是,他自个儿也知道自己这个毛病,所以在外面都是浅尝即止,又加上有文书的随身伺候,所以至今还未酿成过什么错事……呃,有一个。 也是其最严重,最让文书心有余悸,以致到现在醉酒的公子一离开视线他就心惊胆战。 那是七年前的一场云城商会会长组就的春日宴,明面上是饮酒赏花,附庸风雅,实际却是不满他家公子在商场上的屡屡得利,觉得自己作为商会会长的威严受到挑战,便拉帮结派的要给他家公子一个下马威。 这场下马威的上半场确实成功了,周围众人一个个,不论是有交情的还是没交情的,皆变着法的来向公子敬酒,这个说不喝就是不给她面子,那个说她老人家第一次敬人酒,难不成还有不喝之理? 那时候公子年龄十八,虽在商场连连得利,但终究因为年龄小和男子身的原因还未在商界站稳脚跟,在这么多人轮番敬酒的情况下,他避无可避的同时,也是意识到了商会会长的目的,自然要一杯一杯接一杯的灌下肚去。 然后公子成功被灌醉了。 第9章 若事情到这儿也就罢了,不就是多喝几杯酒?也不是什么大事,可奈何,他家公子醉酒后的模样和别人不一样。 不会撒娇作痴,也不会胡言乱语,在没有人冒犯他的情况下,他就眼神无焦的乖乖坐在位置上,不吵不闹,不言不语。 这让本想瞧他笑话的商会会长如何满意? 于是没达到目地的对方脸色慢慢黑沉,一个阴飕飕的目光全场扫过,但奈何,场下的众人却个个眼神躲闪,半点不敢再接茬。 毕竟能在商界混这么多年的老油条有哪一个是傻子? 听从会长指示,灌人几杯酒也就罢了,不过小事,任谁也不会因为这等小事记仇寻衅,可若她们再继续下去,彻底惹恼了人——这位谢玉砚虽是男子,又因抛头露面名声不佳,可人家一来是谢家己上任的大家主,二来,既能在上任后一力扛起摇摇欲坠的沈家,又能在生意场上力压群雌,一桩生意做得比一桩漂亮。 这样的人能是善茬? 不过是还没有扎下深根,暂时低头罢了。 等假以时日对方根深叶茂…… 谁愿意让自己多出这么一个劲敌? 开玩笑。 你是会长,你安排过了,我们也听了,现在还不满意,那有本事你自己上啊! 拿别人当枪使算什么本领?有本事扛着你那把老骨头,自己上啊,冲啊! 众人心里mmp,一个比一个骂的脏,但明面上却是或俯首低眉,或眼珠乱转,就是没一个敢跟上首会长对上视的,如此过了好一会,眼看气氛越来越僵,会长的老脸也越来越沉时,终于冒出个脑子有病的。 脑子有病的这位是个三十郎当岁的中年妇人,她是做丝绸生意的,本来产业还凑和,虽然称不上多大门户,但也算是个颇有产业的小富商。 可奈何,一场生意翻了车。 因为嫌弃人家正规商船载货太贵,便私自雇佣了三艘民船来载,运费一下子下降小两倍,本来正在乐乐呵呵夸自己英明神武呢,可奈何运气走了背,三艘民船载着满满的货物行驶到海中央,就那么刚刚好的碰到了巡逻的海上官兵。 再然后——三船绸缎全被扣,大笔罚金须上交,且更重要的是,那边被扣的绸缎就算交了罚钱,按流程一时半会儿也拿不出来,而她这边,等着拿货的下面散户,还有富家已经下定的主君公子们,一个比一个催的要命,眼看时限将至,若再拿不出货物,一来信誉要完蛋,二来,已经交了巨额罚金的她,也是真的再拿不出赔偿的违约金了。 行至绝路,还能怎么办呢? 女人想到了疏通商会会长来给自家寻条出路。 然而,想是想到了,可她这等门户,如今又没了银钱挥洒,凭什么让人家商会会长帮她? 女人思考一夜,然后运用仅有的人脉,搞到这张商会会长举办的春日宴请帖。脑中却已是有了让对方侧目的法子。 她打算把她家刚满十四岁,且从小娇养就等着年龄到了送出去扩展生意的儿子,送给五十六岁的商会会长当小君。 虽说这个结果和她一开始的打算不同,可差别也不大,虽然没有扩展生意,可能为家中尽些绵力,倒也算没有白养他一场。 心里算盘打的啪啪响,可奈何商会会长身边奴仆伴身,她连凑近一下都会被隔开。 在人群外围急得团团转的女人一遍遍扫视全场,然后那双闪着精光的小眼睛就那么对准了谢玉砚。 女人的产业论资格压根挤不进这场宴会,所以也自是不知谢玉砚的身份,她只是用这一刻自己眼睛所看到的场景作分析,她看到了众人姿态强硬的劝酒,也看到了谢玉砚来者不拒的温顺,所以女人做出了她自认为最聪明的决定。 她从最近的酒桌上随手端起一杯酒,几个快步便走到了男人身侧,然后唇一挑,眼一眯,就做出了她平常在楼里与小倌们的调笑样。 “哎哟,瞧我这眼神,莫不是花眼了吧?这女人堆堆里怎么混进来个男的?” 这话落下,周围本来还有些嗡嗡响的交头接耳声立时一静。 刚刚还装聋作哑一片忙态的众人在这一刻全都瞪圆了眼睛,同时扭脸,望向过来。 就连端坐首位老脸漆黑的商会会长,眸中都带了点惊讶。 而感受到所有人目光的女人,不仅没往别处想,还很骄傲的扬了扬脸,并作死得更加过份。 她端着酒杯一口干下,心里将自己想象成豪迈不羁的风流雅客,然后又绕着男子周身转了两圈,浑浊的眼珠上上下下在男人身上打量,半晌,嘴一歪。 “难不成是哪位姐妹从楼里叫来的陪客?啧啧,看着也不像啊,这云城的青楼我也去过不少,可真没见过这么粗蛮的男子,哈哈哈哈哈……” 恶心人的话说完,她自个儿眼一眯,嘴一张,兀自笑的开怀。 然而,此时此刻除了她的笑声之外,整个宴场都变得异常沉默,沉默的没有半点声音。 如此,嚣张笑了半天的女子终于发觉了场面的不对劲。 看看左边,再看看右边,女子一双绿豆大的黑眼珠咕噜噜转个不停,转来转去,终于从周围人平静盯着她的面庞上转到了正对面。 她正对面的就是那个正被她言语羞辱的男子。 男子明明从喝了众人许多的敬酒开始,就一直保持着眉眼低垂的温顺模样,那时是如此,等到她端着酒杯过来找茬也是如此,可到了现在,男子却不知何时抬起了头,一双黑漆漆的眼珠镶框在面无表情的脸上,就那么直板板的盯着她。 女人与他对视一会儿,又抬头扫视了一圈周围众人,到了这会,才算后知后觉的咂摸出了点情况的不对味来。 然而,已经晚了。 没等她收回扫视众人的惊疑目光,沉默盯着她的男子突然起身,然后下一刻,女人就感觉到了呼吸的艰难。 她怎么了? 她喘不上气了。 艰难迷茫的眨了眨眼,在周围众人猛然嘈杂的惊呼声中,女人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情况。 她被面前男子用掌扼住了喉咙,对方想掐死她。 从对方手扼上来,到她意识到现状,说来话长,但其实前后不过一两秒,可就是这样短短的一点时间,女人却迅速的眼睛开始翻白模糊,脸部开始涨红发胀。 男人是想掐死她,这一刻她无比确信。 为了活命,女人手脚并用的扒拉扑腾,双手使了吃奶的力气去截扼住她喉咙的那只手。 可是没有用,一点用都没有。 男人的手掌简直比铁爪还要坚硬,任她再如何抓挠,却也是不动分毫。 喉咙越来越痛,大脑开始混沌。 第9章 选了良心的沈明竹最终,…… 最终,若不是众人见自己言语无力,手上又撕扯不开,机智的赶紧让人去喊,正在远处小亭子饮茶的文书过来,恐怕场面真的会一发不可收拾。 哪怕直到现在,文书想起那天看到的场面还会心有余悸。 女人没死成,但也和死差不多了,喉咙受损严重,吞咽艰难,想喝汤药都喝不下,只能日日涂抹外部药膏,一拖好几月,弄到最后,哪怕治愈了,喉咙里也发不出声音了。 简而言之,就是哑巴了。 经此一事,谢玉砚可以说是一战成名,在后续和宴会众人的相处中,商会会长慈爱了,周围同行温和了,在不触碰彼此利益的情况下,大家伙都言笑晏晏,笑语温和,再也没有曾经偶尔的找茬寻衅了。 虽然此事导致的结果尚算不错,利大于弊,可文书是真的没有一日敢忘公子曾差点背上命案的事实。 以致在后面的岁月里,他勤勤恳恳,小心谨慎,以男子之身陪公子出入各种场合,愣是没敢再离开过一步。 ……哦,又离开过一次,就是刚刚。 想到这里,文书眉眼幽怨。 “公子,你就不能安分一点吗,都喝醉了,还乱跑什么?害得我回来没见着你,心脏都差点蹦出来。” 只可惜,他的幽怨不被理解,他家公子慢吞吞瞅他一眼,慢吞吞转身背对着他,然后,睡着了。 就那么睡着了。 呼吸均匀,气息绵长,明显睡得还很香。 文书;“……” 这沧桑的人生,真的好累。 ——清晨的天气是一天中最凉爽的时间段,大杂院住着的众人都知晓这点,所以早上起得都越发早了。 搁在天冷时,沈明玉若这个时辰起床,那绝对是院里第一个,可搁到现在,等沈明玉穿上自己最薄的衣衫开门时,院子里头已经热气腾腾,十户里头有八户都在做朝食了。 特别是离她最近的一家,那都已经开始吃上了。 名叫青玉的少年头垂的低低的,坐在灶前矮凳上默不吭声的在啃拳头大的一块馍。 真的很沉默。 这几天都是这样,他既不抬眼看人,也不像往日般吃朝食时与人笑闹,就那么安安静静的一个人呆着,他那片地界,若他爹不起床,真的是除了锅碗声,再没有其它杂音了。 第10章 这副反常的模样令沈明玉多看好几眼,但怎么说呢,到底是别人的事儿,如此这般多看几眼,她也就收回视线,自忙自的活计了。 点火烧水,煮粥切菜,依旧还是老一套的配方,依旧还是最日常的模样。 但不得不说,天是真热啊! 哪怕她已经尽量早起了,算算时间,如今恐怕六点都不到,但奈何,她还是感觉到了今年夏季的来势汹汹。 就做了这么一点活而己,她额头上都开始有汗珠往下滴了。 用袖子擦了好几遍都擦不尽,沈明玉干脆也不费这个功夫了,直接起身从大缸里舀出一瓢水倒进盆中,开始洗脸降温。 ……失策了,水居然也是温的。 顶着丧丧表情的沈明玉又坐回到了锅灶前的小凳上,有一搭没一搭的吸溜着碗里滚烫的白粥,如此勉强填饱着肚子。 能怎么办呢? 还能因为天热就不吃饭吗? 可戏楼里还有一大堆体力活等着她,若不吃饭,哪来的劲儿? 唉,舀一勺,吹吹,塞进嘴里嚼吧嚼吧咽了,再舀一勺,再吹吹,再塞进嘴里,如此循环,麻木重复。 天热的她甚至已经感受不到嘴里米粥的香糯了。 如此凑合,匆匆吃完,手里的碗筷洗刷干净搁好,也是半点没耽搁的站起就走,已经准备好迎接一天的劳累繁琐了。 不想,当她长腿阔步的行至小巷,背后却突然传来颇为熟悉的细细叫喊。 “姐姐,姐姐——”沈明玉眉头一动,诧异回头。 嗐!居然真的是她那常年被父亲拘在屋里刺绣的便宜弟弟。 她这副身体的便宜弟弟名叫沈明竹,今年十四,身上穿的是和沈明玉同等料子的夏衫,如此纤薄,趁得他身姿越发细长,弯弯的眉,黑黑的眼,白净的面皮,细细的脖颈。 纤细柔弱,温软听话。 就是这个女尊世界最典型的小男子。 “……明竹?” 她脸上带着显而易见的惊讶。 “你这是——”终于舍得出门了? 话还没出口,就被一向温顺的弟弟打断,而直到这时沈明玉才注意到,她这个便宜弟弟白净面庞上,竟是一片紧张焦躁。 “姐姐,我有话跟你讲。” 沈明玉眨眨眼,这会儿也不说其它的了,直接凑上前去,洗耳恭听。 “别急,我听着呢,你说。” 少年的手紧紧拽着她衣袖,望过来的眼神忐忑却又清明。 “姐姐,你一定要相信我,我没有扯谎话骗你,就六天前,孙哥哥来咱家那天,到了晚上父亲和妹妹就在屋里……” 天光微熹,太阳探头,此时的这条逼仄小巷已经没有了刚刚的昏暗,热燥阳光一点点照射进来,照射在泥灰墙面,照射在狭窄边角,同时也照射在沈明竹对面,听了他的话后,低垂眉眼半晌没吭声的长姐身上。 明亮的阳光在这一刻似层瑰丽光晕,照映在对面人的发丝上,眉眼间,给对面的人披上了一层耀眼柔光。 沈明竹一直都知道他的长姐长得好。 是他们三姐弟中长得最好的一个,可也是最不讨得父亲欢喜的一个。 至于原因,那真的是很久远了。 沈明竹因为常年被拘在父亲身边,耳濡目染,所以倒对这段渊源知之甚多。 因为长姐刚出生时,母亲要去外地做生意,父亲原想跟随,可是却被祖父借以孩子太小不宜颠簸为由阻拦,硬生生将父亲留在了老家。 而就是那趟历时一年的出行,母亲在回来时,身边便多了个真爱侍君。 父亲不敢怨恨公公,也不敢责备妻主,便只能在被那位新入府侍君针对寻衅之时,将满腔怨恨都发泄在长姐身上。 当然,作为沈家那时唯一的孙辈,又是父亲与人对峙时的依仗,哪怕心有怨恨,父亲也不敢做的太过明显。 也就是冷待,漠视,毫不关心,以及照顾敷衍。 小小年纪的人,又哪能经得起这样的敷衍? 一岁多点的孩子很快生了病,清查出病因的祖父简直勃然大怒。 想来,那时若不是父亲在庭院罚跪时晕倒,请来大夫一诊治,身上又怀了一个月身孕,恐怕沈家主君的位置就真的要换个人当了。 后头的轨迹也顺理成章。 长姐被放心不下的祖父抱去后宅喂养,而父亲这里,在成功生下他之后又接连生了妹妹。 他仿佛忘了自己还有个被他厌弃的大女儿,除了偶尔会在屋里唾骂诅咒得宠的那位侍君,剩下的日子都像个很平常的父亲般生活着。 溺爱女儿,管束儿子,争风吃醋,刺绣插花。 如此这般十二年,平静生活终究被打破。 母亲贪欲太胜被挖坑,待债主追到家中后,却又不敢扛事儿,直接带着家中仅有的现银和真爱以及真爱生的子女们,就那么悄摸摸的从后门遁逃了。 留下他们孤女寡父的,直面后头讨债者的滔天怒火,在那样一片乱糟糟中,祖父被气死,长姐被打伤,倒是他们三个,因为父亲紧紧锁着屋门严防死守,才总算在那个家中全须全尾的走了出来。 再然后,便是面前这个不太熟悉的长姐,以稚弱之躯撑起了他们的家。 那时候十二岁的沈明竹,虽然常年被父亲管束,可因年岁愈大,也渐渐有了自己的思想。 他知道就父亲和姐姐这件事而言,其完完全全就是父亲的错——当然,错归错,父亲终究是父亲,他自是也不会拿出来言说。 只是默默在父亲身边看着如今现状,心里欣慰的一遍遍想着。 看,长姐多么厉害啊!长姐一个人养活了他们全部哎!若没有长姐的话,他们三个又该何去何从?下场简直不敢想。 他以为长姐做到这种地步,父亲总该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从而打心底接纳长姐了吧? 但现实,却给了他这样一个大棒槌。 任凭长姐做的再如何好,父亲都跟眼瞎耳盲一般,半点瞧不上。 甚至如今还打算为了点好处,要拆散长姐的那等好姻缘。 这是他的女儿啊!不是仇人啊!他为何要这般对她? 而也就是在那一刻,沈明竹终于看透了他父亲的真实本质。 自私,虚伪,凉薄,现实。 然后自脑中有了这个意识,后面等待他的便是一次次的不眠之夜。 脑中仿佛幻化出了两个小人在打架。 一个青色名叫良心的小人义正言辞;“这件事从头到尾明明是父亲的错!长姐何其无辜?凭什么要受到父亲这样的对待——你迅速立刻马上去告诉你长姐真相,好让你长姐生出提防。” 而青色小人的对面则是一个红色名叫情感的小人,他眼泪叭叭叭直掉,语气哀愁;“我知道他做错了,可他是我父亲啊,是生我养我的父亲,是会耐心教我刺绣的父亲,是遇到危险没有抛下我的父亲,我怎能背叛他?我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他?” 青色小人;“可是他做的是错事啊!有错就得改正不是吗?” 红色小人;“可他是我父亲,是生我养我的父亲——”“……” 两边拉锯,各执一词。 到最后,终究是心里的良心获了胜,沈明竹也终是忍着对父亲的愧意前来告了状。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最最喜欢的未婚妻当他一字一…… 当他一字一句将自己所知的情况告知后,看着低垂眉眼的姐姐,他紧张的心脏怦怦跳,很有些手足无措。 他觉得,此时此刻的姐姐肯定很伤心,若是姐姐忍不住哭泣怎么办? 他该用什么言语来安慰呢? 又或则怒极生怨,破口大骂父亲和妹妹的话,他又该如何做? 心思百转,就在他难得反应那么迅速的,于短短几秒钟就在心里梳理好要安慰姐姐的话语时,面前的姐姐……情绪好像不太对。 太平静了。 她抬起了低垂的眉眼,目光依旧还是和刚刚一样的沉静。 甚至她还伸出手安慰性的摸了摸他头发。 她说;“明竹,谢谢你将这件事告诉我,姐姐知道了,你快回去吧,别等会儿被父亲发现,再责骂于你。” 沈明竹;“……” 满腔安慰的话语就这样被憋回了肚子,沈明竹眨眨眼,在被催着往家走的路上,显而易见的有些懵。 ——就这样? 姐姐难道不伤心吗? 还是说,因为要维持长姐的体面,所以要背着他伤心? 沈明竹猜对了……一半。 沈明玉确实是要背着他,但不是背着他伤心,而是——等人远离自己的视线后,沈明玉一瞬面目扭曲,心里辱骂沈父和沈明珠的脏话简直都快堆成山。 任她克制克制再克制,最终还是忍不住吐出了一句。 “真是对混账玩意儿!” 沈明竹不知道这些,他只是脚步沉重又满腹心事的走回家中后,想着反正躺到床上也睡不着了,便坐在门口盛了碗姐姐刚做的米粥喝。 第11章 再然后,吃着姐姐做的香糯米粥,再想到姐姐如今可能的伤心难受,小少年的心啊,也跟着越发揪紧。 一时间的,这种情绪就那么慢慢覆盖住了对父亲的愧疚,直到最后,一滴不剩。 天,真的是越发热了。 而沈明玉这边,气够了,烦完了,接下来怎么办呢?肯定得做点措施啊! 毕竟这件事虽然对她无所谓,可对孙时越而言,真的是至关重要。 以前嘛,光孙小君一人反对,那还好说,毕竟算不得什么正经主子,可若让沈父和沈明珠一闹,直接上门打着亲家的名义要钱,如此没皮没脸,孙家那边的正经主子不嫌恶才怪呢。 到时候——恐怕这桩婚,真的是不想退也得退了。 可若想阻拦,又该想什么法子呢? 心事重重的沈明玉第一次踩点上了工,为此还被后台正在勾勒眉眼的小角埋怨了几句,笑嘻嘻赶紧奉承几句将事抹平,然后看着已经运转起来的一堆活计,立马甩开膀子开了干。 人在绝对劳累的情况下,哪还有心思去想其它,沈明玉能怎么办呢?也只能在心里对孙时越抱歉的阿弥陀佛了声,然后彻底沉浸在汗水的海洋了。 嘿呀嘿啊,汗水滴呀,加油干啊,银钱赚呀。 值得一提的是,经过两日前的那一次后,欢喜班的几个人是真的没找过她茬了。 不仅没有平日使下的小绊了,就连昨儿下午后院碰见,那位名叫芳月的壮武生,都于瞬间五官扭曲,然后几个大步噔噔噔的跑远了。 一个没根没基被卖到戏班的小戏子,想欺负欺负新人,结果却发现新人是个硬茬,不仅敢直面硬刚不说,脑子还不蠢的善于借助周边物什。 真闹得难看两败俱伤了,被雇佣来的拍拍屁股就走人,可她这种被卖的戏子呢? 那可就真的是处境艰难了。 所以,还能往下搞吗? 当然是惹不起躲着走啊! 一整天的时间,沈明玉忙碌的脚不沾地,衣衫更是被汗水浸透了好几遍,以致晚上下工时,整个人从里到外都透出股难闻的馊味。 沈明玉自个儿是个爱干净的,所以要按平常习惯的话,她此时应该赶紧跑回家好好冲个凉祛祛味儿才是,可奈何,活干完了,心里惦记的事也重新被翻出来了,趁着刚下工还不算太晚,她就那么顶着一身味儿的赶去了孙家……后门。 嗯,都成年人了,好歹要脸,这么狼狈的衣着状态,能尽量少点人看到就尽量少点吧。 却不想,心头算盘打的好,现实中却专反调,这逼仄狭窄的小后门,是真的人一点不少啊! 好消息:孙时越此时就站在后门处,不用她再花钱使人去喊了。 坏消息:同孙时越站一块的还有位衣着富贵的姑娘……这姑娘是真富贵啊!自己穿金戴银不说,那后面带的奴才是真多。 一二三四……整整八个,这八个奴才加上衣着富贵的富小姐,几乎在沈明玉一只脚踏进这条窄巷的时候,就察觉出来,然后齐刷刷的向一身狼狈的她投来了注目礼。 沈明玉;“……” 能怎么办呢? 那就微笑吧。 几个堵在后门处的女子这么大动作,明显惊动了门槛旁面色正不佳的小公子,于是小公子也跟随众人视线往后一瞅。 哟呵! 孙时越瞪大眼睛,满脸诧异。 “沈明玉?你怎么来了?来找我的?” 这话一出口,不提贴墙站着的八个奴才,就说站的离孙时越最近的那位富贵姑娘,那望过来的目光,一下子就从平常变得锐利起来。 沈明玉脚步一顿,脑中还没将目前所看到的情况分析清楚,那边孙时越便毫无眼色的咧着大嘴,越过整整齐齐的一排人,朝这边飞奔而来。 “……” 沈明玉眼睁睁看着那姑娘的眼神从锐利变成敌视。 很浓烈的敌视。 而这边几步飞奔过来的孙时越笑颜灿烂,追问不休,也是真的挺好奇。 要知道,以前两人见面,那可都是孙时越主动去找她寻主意的,沈明玉何时来找过他呀? 他能帮忙出什么主意? 除了添乱,屁用没有。 而沈明玉这边,看眼凑到眼前的灿烂笑颜,再瞅眼对面脸色愈发难看的富贵女子,刚想开口搪塞几句,打算等富贵女子几人走了后再细细详谈,不想,话还没开口呢,那边女人便眯着双敌视的眼,毫无礼貌的横插进来,眉眼挑衅。 “你就是沈明玉?” 沈明玉抬头看她,眼神莫名;“对,我就是沈明玉,你哪位?” “——我?” 女人眉一挑,这会儿倒是摆起了架子,先用眼神将狼狈的沈明玉从头到脚扫几遍,然后扯唇一声嗤,前摇做完,终于张嘴,眼看就要发大招,却不想——孙时越横插一脚,就跟刚刚这个富贵姑娘横插进他们两个人的谈话时一样。 “她就是我母亲一个故交的孩子,闲着没事找我玩儿,我不想去。” 富贵姑娘;“……” 一肚子例如“候家唯一的嫡女”“能文能武全才”“受人称赞画师”“持剑惩恶大侠”的这等华丽辞藻全被咽回肚子里,无奈接受了这平平无奇的短介绍。 可不想,后面还有更扎心的。 孙时越短言短语的介绍完她,小手一转,扭向沈明玉那边,白玉般的脸庞大大扯出一个笑。 “这位,就是我最喜欢最喜欢最最喜欢的未婚妻,沈家长女,沈明玉。” 第11章 满腹怨气的谢二公子被最最最…… 被最最最喜欢的沈明玉;“……” 她垂眼看了看正眉弯眼笑盯着她的孙时越,又抬头回视了眼正对面的富贵女子,一时间只觉得自己就是那个被挡了剑雨的盾,感受着富贵女子想杀人的眼刀在她身上砰砰乱砸,这一刻,沈明玉自个儿都替自个儿骨头疼。 可是能怎么办呢? 她总不能拆孙时越的台吧。 于是,顶着富贵女子有如实质的刮人眼刀,沈明玉面上缓缓扯出了抹和孙时越一样的同款微笑。 她朝富贵女子点点头,仿若眼瞎般看不到对方阴渗渗的面色。 “别听阿越胡说。” 她开口,语气说不上多宠溺,但亲昵的言语却很好补上了这点不足。 “他年龄小,还是小孩子心性,倒是让……” 她回头瞅了眼正抱着她胳膊的孙时越,接收到她信号的少年立马开口,与她配合默契。 “姓候。” 沈明玉又将视线转回了过来,白净面庞上笑意不变,语气自然的接上刚刚未完成的话。 “倒是让候姑娘见笑了。” 天色己晚,夜幕笼罩,也是亏得沈明玉这辈子没近视,视线好,如此才能在与对方对视的过程中,稳定发挥,输出情绪。 对方用眼神骂的很脏,而她,不闪不避,也是不遑多让。 如此这般对峙一会儿,倒还是挑起争端的孙时越有些不安,赶紧将两人分了开。 ——至于是如何分的? 孙时越将沈明玉胳膊抱着更紧,整个人身子都歪向了沈明玉这边,在如此夜色笼罩的天色下,竟像整个人都扑进了对方怀里一般,亲密无间。 然后,他就用这种姿势回头,盯着身后的富贵女子一脸埋怨。 “候姑娘,天晚了,你该回家了吧。” 瞧这样子,像不像急欲斥退旁人,上赶着要和自己的未婚妻亲热? 沈明玉就这样眼睁睁看着富贵女子的脸绿了。 富贵女子的年龄其实不大,看上去也就十七八岁,长脸俊眉,鼻梁高挺,细长眼,薄嘴唇,身板看着也是劲瘦有力,该纤瘦的地方纤瘦,该有肉的地方有肉,整体看上去,倒也不失为这个时代的美女子。 ——就是身上着装有些迷。 看那色彩鲜艳绣着金丝的艳丽衣袍,看那纯金豪奢戴在脖颈的大金项圈,还有金灿灿的束发发箍,以及腰间叮叮当当的五个配饰。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令人迷惑。 富贵女子的脸被气绿了,但那并不能阻止孙时越赶人的脚步,一次不成就两次,两次不成就三次四次五次。 富贵女子终究要脸,在连续被撵第四次的时候,她额头上的青筋跳了跳,终究妥协告了辞。 只,临走时还不愿放过她。 在对方与沈明玉脚步齐平站在同一位置线的时候,女子突然顿住,幅度极大的吸了吸鼻子,然后浓眉一皱,斜眼睨向这边,声调超大的阴阳怪气。 “哪里来的泔水味?真是又酸又臭,孙公子你有没有闻到?” 沈明玉;“……” 羞辱的话说完,她倒是洒脱,也不等这边回答,直接袖子一甩,嘴上啧啧啧的就领着人走出了巷子。 徒留孙时越盯着她的背影怒目圆睁,用和女子一样的音调嗷嗷大吼。 第12章 “泔水味怎么了?我就喜欢泔水味!老子就喜欢泔水——”也不知人听到没有,反正对方脚程快的几息就没了人影。 而孙时越这边呢?他越想越憋屈,那胳膊腿儿摆动的,要不是沈明玉拉着他,他能撵上人家脚步,非得对着人耳朵大吼几声“小爷我就喜欢泔水味!就喜欢这味!”不可。 当然,被拉住也有被拉住的坏处,怒气憋到胸口舒缓不开,孙时越被气的在原地转了两圈,然后对着沈明玉开始迁怒。 “你你你,你怎么穿这一身就来了?” “我的面子啊都让你丢光了!” “瞅瞅这一身的味儿!咋不洗个澡,换身衣服,再打扮打扮……” 他嗷嗷的声音消失在沈明玉渐渐眯起的视线里,最终,只能垂下斗志昂扬的头颅,窝窝囊囊的只剩一句;“好嘛,我知道,我的错。” 沈明玉淡淡的收回视线,也懒得和他磨蹭时间,直接招招手让他凑近,然后单刀直入的说明来意。 “来一起想个法子吧,沈明珠和她爹马上就要出幺蛾子了……” 两人头对头,肩对肩,孙时越这会儿也不嫌沈明玉身上的馊味儿了,一张脸随着沈明玉扔出的炸弹跟着扭曲,生动诠释了什么叫面目狰狞,无能狂怒。 而这边,风风火火携着一肚子窝囊气的富贵女子候朝月刚出小巷,就顿住了脚步,细长眼睛盯着前方拐角看了一会儿,半晌,有些疑惑的询问身后。 “刚刚那里是不是有个人?” 她应该没有被气的眼花吧?刚刚那里是有个灰色人影一闪而过吧? 然而后面的回答——“回姑娘的话,奴才没看到啊。” 接连问了好几个都是这种回答,弄的候朝月烦躁的按按头,只觉自己真是被刚刚的场面气昏了头。 她却是没想到,身后的八个仆从全部是跟在她身后的,她刚踏出小巷还只看到一闪而过的影子呢,身后慢她一步的仆从能看到啥? 啧啧。 不提侯朝月犯二,沈明玉密谋的这两件事,就说刚刚被侯朝月发现,却又误以为是自己眼花的一闪而过的灰色人影,此时此刻则正在一处规整小院里,交付自己的任务。 灰色人影名叫瘦猴,也确实人如其名,是个尖嘴猴腮,身材瘦小的三十岁女子,她混迹这片地界十几年,吃的就是打探消息这口饭。 面对金主,就是瘦猴对面一身规整锦衣的四十岁模样妇人,面对她事无具细的问询,瘦猴脸上堆着讨好的笑,回答的也是巨细无遗。 对方问的宽,她回的也细,如此问问答答的,光时间都花了小半时辰。 特别是她刚刚躲在巷口偷看到的事儿,为了邀功,那更是添油加醋,只恨不得披上戏服,咿咿呀呀的唱上几场。 语罢,手里捧着对方甩过来的一大袋银,女人笑的讨好。 “夫人,若您下回还要打听什么人,直接找我瘦猴就好,我瘦猴保证,绝对给你打听的事无遗漏,连对方夜里尿几泡尿都给你打听清楚喽。” 金主用毛笔仔仔细细的将瘦猴打探出的信息,一样样写在洁白纸张上,听瘦猴这样讲,她眼皮子甚至都没抬一下,只不耐的摆摆手。 瘦猴脸上挂着讨好的笑,赶紧识像告退,抱着怀里的一大袋银子,乐颠颠的小跑出门。 然后,等瘦猴从小院儿出去差不多一刻钟后,便又有一位女子登门汇报。 而此时,那位屋里面的金主已经将瘦猴汇报的纸张放进桌上小箱里,盖好落锁,桌面上重新出现在她手里的纸张,又是洁白如新。 一晚上,小院里共有五位这般来客,都是一模一样的流水模式,也是一模一样的丰厚酬金。 等最后一个抱着酬金出得院门,外面的天色都开始隐隐泛白,不知不觉,妇人竟因此事己忙活了一晚上。 但好在,很值得。 规规整整整理好五份消息,妇人严肃的眉眼间终于绽出一抹笑,忙碌了一晚上,她也不打算睡觉了,在院中水缸里舀上一瓢水冲冲脸,就那么抱着上锁的小木箱,出了院门,直奔谢家。 ——谢府大早上的,花苑动工,哪怕侍弄园子的园丁们已经尽量小声,与花园一墙之隔的谢家大公子谢兰辞,也还是于烦躁中被吵醒。 “喜平,你去看看外面在叫什么!真是吵死了,谢家的下人什么时候被教的这么没规矩——”他怒气冲冲的暴吼很快被截断,小侍喜平赶紧推开房门走进来。 “公子,小声些,小声些,别被外头那些刁奴听到了。” “公子不记得了吗?奴才昨夜跟公子讲过的,因为过段日子是老太爷的七十岁大寿,老太爷想在花苑里办,所以三公子便命人早早修整,以免事到临头再手忙脚乱……” 好像确实说过。 只是当时他倚在塌上看话本看的兴起,随意听了一耳朵,便挥挥手将人打发,话里内容是真的半点没往脑子去。 当然,哪怕想起了这事,谢兰辞的脸色也依旧没有半分好转,面对外头依旧还在嗡嗡响的声音,他昨晚因为看画本很晚才睡的脑子简直要炸,暴躁的咬牙切齿。 “个老东西,一把年纪了还折腾人——”“公子!公子!公子!” 喜平简直要给他跪下了。 “算奴才求您了,您可小声点儿吧!您难道忘了一年前的事了吗——”说到这儿,口无遮拦的谢兰辞终于哑了壳,半晌,他张张嘴,终究降低了音调。 “我就是寻思这不咱们自己院吗。” 面对终于识相的公子,喜平简直要谢天谢地。 “隔墙有耳啊,公子。” “哼,有耳又怎么了?这是我自己的院子,从小长大的院子,难道我还不能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吗?该死的谢玉砚,蛮横成这样,谢家如今倒真成他一言堂了……” 他嘟嘟囔囔,满腹怨言,但声音终归不大,喜平估摸着这声音别处也听不见,便没再阻止,一边端盆给公子洗脸梳洗,一边还时不时的应合几句,讨公子欢喜。 “是啊,公子说的是,三公子确实太过严厉。” “公子终究是三公子的亲哥哥,一起长大,血浓于水,三公子是不该……” “公子说的正是呢。” “……” 如此一番软语,谢兰辞胸口的那点郁气终于清了空,眉间的暴躁缓缓退去,再看银镜里的自己已经被妆点好面容,便一挥袖起身,领着喜平,打算出去呼吸下清晨的空气。 后院正在被修整的花园满足不了他,他直接领着人逛去了前院。 中间喜平试图阻止。 “公子,咱们内宅男眷不好去前院的,万一被冲撞,名声上不好听的。” 谢兰辞眉一皱,又是张嘴而来的呛声。 “他谢玉砚都能去,我如何去不得?哼!都是谢家的嫡子,难道他就更尊贵些不成?” 喜平;“……” 能怎么说呢? 似“您是谢家的嫡子不错,可您己外嫁,更且三少爷如今可是谢家的家主啊!”这种话能说吗? 若说实话,恐怕公子刚消下去的怒焰立马就会飚升,事到如今,他也就只能暗暗期盼着,这大清早的,前院可千万别有什么人啊! 如此,喜平闭上了嘴,谢兰辞扬起了笑。 再然后,乱走乱逛的主仆两个,就和一夜没睡抱着小箱正被小奴领着往主院走的妇人碰了个头。 第12章 最有权力的奴才这进入别人府…… 这进入别人府宅,却和府里男眷碰了头,妇人脸色有些惊慌,赶紧抱着箱子站到路边垂下眼,既是与人让路,也是非礼勿视。 本来事情发展到这里,倒是还好,无非就是一场意外,只可惜,谢兰辞扬着下巴,在走过对方让出的路径时,突然漫不经心的与人搭起了话。 “你是什么人?怎么来我谢府了?” 我谢府? 妇人脑筋急转,短短两秒,她已经将谢府上下人员全都过了一遍脑,然后半蒙半猜出一个最符合面前人年龄的身份。 “回虞主君话,小妇就是门楼外面做生意的,今日来谢府就是向谢家主回个话。” “回什么话?” 他先条件反射的问了这句,然后一秒后,又眼睛睁大。 “你晓得我?” 谢兰辞所嫁的妻家便是姓虞,自从嫁人后,谢兰辞确实是被唤作虞主君的。 至于为何妇人明明是在谢府看到谢兰辞的,也约莫猜出了他的身份,却还是喊虞主君,而非谢大公子,这就不得不说到这个时代的婚嫁了。 这个时代,是真的讲究嫁出去的男子泼出去的水。 男子年少未长成时,搁家的待遇是比女婿高一等的,嫁过来的女婿要站规矩,要伺候公公,要安排内务,要早晚请安。 未出嫁的公子们不仅通通不用,甚至比较受宠的,还能捏着父亲的权利来为难自己的姐夫。 第13章 这种生活惬意吧?舒坦吧? 可并不长久。 大户人家的公子,几乎十八以内都会议亲,赶在最好的年纪,寻个最合适的门户,然后脱离父家,进入新家。 一旦花轿离门,一旦嫁妆搬离,这个在父家千娇百宠的小公子,就会彻彻底底成为别人家的新夫婿。 从那以后,不论父家公家,不论什么场合,己出嫁的这个人的称谓便就是某主君,某小君,更甚至妻主死后守寡再嫁,那喜帖上写的也不是原名,而是某家新寡,二嫁谁谁。 婚姻这条路,于男子而言,当真没有一点回头路。 所以讲真,妇人在谢家称谢家二公子为虞主君,这事是一点错都没有的,可奈何,谢兰辞近两年往谢家跑的这般勤,可不是想听别人提醒他身份的。 并且他刚才明明都先说了,说了是我们谢家,我们谢家,面前这人是没有脑子,听不懂人话吗? 保养得宜的细腻脸颊蓦然黑沉,谢兰辞的态度也从刚刚的漫不经心变成眉眼微眯,黑黑的眼珠极不礼貌的将面前人从上到下扫视一遍,再开口,语气莫名。 “你手里的箱子是要给我弟的?” 不说家主,不谈名姓,就这样随随便便一句“我弟”,在这样的境况下,不显亲昵,倒有几份压制的意味。 妇人意识到了对方敌意,但颇迷茫缘由,因此便只能越发恭敬,那头垂的,连对方一丝衣袍都看不到了。 “是的,是要拿给谢家主的。” “既如此,给我就成。” 此话撂下,不等对方再开口,他便直接一挥手,示意身后喜平上前去接。 一瞬间,喜平小小的眼睛都瞪圆了。 然后下一刻,他的眼睛便猛的向妇人那里扫去,心里漫天神佛求个遍,只求妇人千万别——“虞主君说笑了,这东西是小妇要交给谢家主的,自然不能耽误了虞主君赏花。” 她拒绝了,哪怕话说的再好听,她也是拒绝了。 喜平沉痛闭上了眼。 不得不说,身为在谢二公子身边跟随了十年的贴身小侍,喜平确实是最了解他家公子的,看,这边妇人刚拒绝,那边,他家公子眉间的暴躁就几乎要压抑不住。 他甚至都不在意男女大防了,黑黝黝的眼珠紧紧盯着站在路边低垂眉眼的妇人,脚下一步步往那边走,再开口,一字一句,咄咄逼人。 “怎么,你是觉得要给我弟的东西,我沾不得?” 妇人眉头动了一下,面色看上去有些惊惶。 “虞主君说笑了,小妇绝对没有这个意思。” “既不是这意思,那就拿来——”到了这会,他也不自恃身份的使唤喜平了,而是自己一伸手,直直戳到妇人眼皮底下。 不是说不是这个意思吗?那就拿来啊!拿来啊! 喜平站在一旁,那真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一颗心几乎提到了嗓子眼,猛然间,他突然想到什么,忐忑的目光从两人身上移开,迅速扫视左右,待左扫右扫都没瞧见刚刚为妇人领路的小奴时,惊慌慌的心脏顿时又换了个方向祈祷。 阿弥陀佛,观音菩萨,不管是谁,可都要保证刚刚那小奴教程快些,快些快些再快些…… 而这边,就在谢兰辞眉眼压迫,步步紧逼之时,两边的气氛也发生了微妙变化。 或许真的是忍无可忍,妇人低垂的眉眼竟缓缓抬起,褪去惊慌,没有惊惧,一点一点,目光扫过对方衣角,对方手掌,然后就那么与谢兰辞对上了视。 她知道自己的行为很不妥,但一再被冒犯的妇人已经不在意这些了。 盯着对方咄咄逼人的眉眼,她目光平静,一字一句。 “这东西是小妇要交给谢家主的,小妇不能假手于人。” “我是他哥哥……” “哥哥也不行,谁都不行——”“——”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就在喜平搁旁边急的团团转之时,被他在心里千呼万唤求来的救兵终于来到了。 看着一路小跑过来的文书,喜平感动的热泪盈眶,并在心里暗暗发誓,呜呜呜呜,他发誓他以后再也不嫉恨文书了,再也不背地里讲他小话了,呜呜呜呜,真的再也不了。 文书是谢玉砚这个如今谢家掌权人的贴身小侍,论身份,那可不是刚刚跑去报信的小奴和喜平可比拟的,所以他一出现,哪管什么现场气氛,直接硬插。 “哎,是李夫人是吧?” 他面朝妇人,笑意盈盈。 “公子要的东西都弄好了是吗?弄好了还不赶紧过去?这么磨蹭,小心公子等急了怪罪于你。” 妇人收回与谢兰辞对峙的目光,面无表情的面上重新挂上卑谦的笑,赶紧借坡下驴。 “哎,文书公子说的是,小妇这就去,这就去。” 说罢,她转身就走,旁边跟着文书一起又跑回来的小奴则是赶紧跟上,两人一高一矮,脚步却难得一致,皆都飞快,眨眼间便不见了踪影。 而这边,被文书拦住的谢兰辞,简直肺都要气炸。 “你你你——文书你放肆!” 忽略掉快戳到自己鼻尖的手指,文书依旧是那副标准模板的模样,连眼神都没变一下。 “虞主君哪儿的话,文书哪敢对您放肆?只是公子确实等的焦急,奴才才不得不来催催。” 说罢,不等谢兰辞再说什么,他扬着他那张笑脸,就那么看似客气的下了最后总结语。 “好了,奴才事情办完了,虞主君难得早起,正好可以好好欣赏欣赏清晨的景色呢,奴才就不在这里碍眼了。” 他说罢,转身,就那么挥一挥衣袖,不带半分留恋的离开了。 说他刁奴犯上吧,他福身行礼,笑意盈盈,且从头到尾没说一句难听话。 可要说他恭敬本分,又实在开不了口。 毕竟他自说自话,从头到尾都将谢兰辞这个主子忽视的彻底。 喜平眼神追随着他远走的背影,眼中羡慕一闪而过。 说真的,满府上下的小奴侍,有谁不羡慕文书的呢? 哪怕他们背后各种蛐蛐文书年纪大,名声差,没人要,可他们的羡慕也是实打实的。 文书是他们所看到的第一个,以奴仆之身却拥有如此大权力的男子。 他背靠着谢家家主,背靠着谢家唯一掌权人,就是偶尔不想给别人面儿,别人又能拿他怎么样? 喜平羡慕文书的权利,可他也知道自己这辈子是没指望了。 自从十年前二公子出嫁时,自己被指派给了二公子,那他这辈子的富贵荣辱便只能仰仗拎不清事的二公子。 能怎么办呢? 就没那个命! 心头千思万绪,但己来不及伤感,看着前方他家公子憋屈的脸都成猪肝色了,喜平心中长长一声叹,只能赶紧于脸上挤出心疼神色,然后一溜小跑冲过去,一迭声的焦急关切。 “公子公子不生气,气坏了身子可怎么办!” “咱家中还有青哥儿和温哥儿等着咱呢,咱不气不气啊。” “都是那文书的错,奴大欺主,公子好歹也是他主子的哥哥,哼,咱一会儿就去三公子那去告状,一定让三公子治他个不敬之罪……” “……” 炎热的夏季,就连早晨都闷闷的。 文秀倚在书房窗口前百无聊赖,一会儿赏赏外头的绿枝摆动,一会儿又将脸扭回,瞅瞅屋内摆件,瞅完了,还是无聊,便又将视线放到了规规整整坐在案桌后,正在处理账务的公子身上。 他一双灵活的眼,先从公子手上观赏,看他白皙手背上的筋络,然后又挪到因为写字而将袖口半折起来露出来的手臂上,看那流畅的线条,看完了后,又缓缓往上,盯一眼规整严谨的墨绿色袍下的雪白交领,然后锐利刀削的下巴,还有…… 谢玉砚手中毛笔停下,猛地抬眼朝文秀望来。 “啊——”一声短促惊叫,文秀赶忙抑住声音,然后还不等他扯出一个讨好的笑,上首公子的下一句便己经砸来。 “既闲的没事,那就去拿张字帖临摹,临够十张再拿来给我瞧。” “公子——”文秀惨叫,然后试图求饶,只可惜他那铁面无情的公子不听不听,直接一挥手。 “还不快去!中午没抄完不许吃饭。” “……”命苦,命比黄连苦。 就在文秀苦着脸翻拣字帖,谢玉砚拈笔再沾墨汁时,门外突听一声报禀;“家主,李夫人到了。”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主动退婚(修文啦)妇人…… 妇人抱着箱子,在得到屋内的允许后,恭恭敬敬的踏进了屋。 而此时此刻的书房内,不提谢玉砚从头到尾没变过的正襟危坐,就说刚刚不太稳重的文秀,在此时屋中即将有客的情况下,白净面皮瞬间挂上笑,素手提壶,正在给他家公子倒茶。 那轻垂的眉眼,那婀娜的体态,直让刚刚进门时瞅了一眼的妇人心中啧啧。 第14章 大家之风,这就是大家之风。 ——不得不说,在装模作样这方面,文秀是真的挺有两把刷子的。 这场会面其实挺简单。 妇人的身份其实和瘦猴他们差不多,无非就是懂得经营,名声打出去了,所以接触的比那几个高一层罢了。 当然,所赚银钱也是那几个混混不能比的。 毕恭毕敬的递上手中小箱,然后再笑眯眯的将这件事的回报塞进袖口,妇人唇角上扬,眉眼俱弯,然后很识相的告了辞。 毕竟她的这趟行程,所图目地皆已达到。 物件当面交了付,银钱顺利结了清,然后她还成功的在大金主面前露了脸。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看不到大金主旁边的两位小金主,连眼神都开始在她刚放下的箱子上飘乎了吗? 只是不知他们这种家大业大的高门户查那穷丫头干嘛,要是为了找麻烦的话,犯得着吗? 那穷的,真就差个长袖兜清风了。 心里碎碎念的妇人告辞走了人,而书房里,妇人嘴里说的两位小金主,文秀和与妇人前后脚进来的文书,也确实没辜负妇人的识相,两人几乎在妇人脚刚踏出主院的那一刻,就一脸兴奋的……凑到了公子旁。 咳,兴奋归兴奋,该有的规矩还是要有的,箱里的信息公子还没瞧呢,没得先让他俩占先的理。 俩人都是在谢玉砚身边伺候近十年的老人,文秀主内,端茶递水,铺床叠被,文书主外,外出喝酒,步步跟随,那么久的时间,这可是他俩第一次见公子主动去调查……一个姑娘? 嗯,就是一个姑娘。 文秀这两日已经向文书求证过六遍了,对方不仅是位姑娘,还是一位很年轻,很俊俏的姑娘。 两人就这样眼巴巴看着桌上的木箱被打开,看着公子拈起纸张目光下落,看着公子唇角的笑意缓缓拉平…… 情况不太对啊。 于是两人对视一眼,也不遵守什么规矩了,文书这边离箱子近,干脆悄摸摸从底下伸手也摸了一份,然后与文秀头对头的开始研究。 嗯,家道中落,以前倒还是个富小姐。 哎呀,人品怪不错,既舍得下身段,又放得下面子,还能在十四岁时扛下养家重任,不错不错。 咦,这家爹爹怎么当的,如此偏心,当真可恶。 小姑娘真顽强,也真善良啊!父亲偏心都这么明显了,她还不言不语,埋头苦干,真令人心疼。 大冬天夜里起床? 艰苦,是真艰苦。 …… 妇人写的纸张是有讲究的,一箱五份,一份三张,一张写沈明玉的家庭和工作,一张写外头的人际关系,还有一张写感情。 妇人也不知对方想查看的究竟是哪张,所以三张叠放随机,哪张搁上头的都有。 而文书悄摸摸拿出来的这份,最上面的这张,就正是介绍的沈明玉的家庭和工作。 随着目光一行行看下去,两人心中啧啧,交头接耳,你一言我一语的,话里都是对小姑娘的赞叹欣赏。 特别是这张看完又掀到下一张的时候,嚯,那心中欣赏简直到达顶峰。 刷碗做工时被老员工欺负? 略施小计,直接让老员工自动离职。 漂亮。 上山采野味结果被附近猎妇占地为私,将她这个外来的强赶下山? 第二日直接拿着从官府摘抄下来的,对这座大山的开放权,理直气壮的差点甩到猎妇脸上。 能干。 在戏园子做帮工,结果被戏班里的武生欺负,直接堵到了厕所里? 那就就地取材,直接兜了几人满头满脸屎。 解气。 …… 看完第二张的两人同时觉得,这真的是个宝藏姑娘啊!除了对偏心父亲愚孝点,其它的真没什么缺点。 然后,两人眉开眼笑的翻到了第三张。 ——灿烂的笑容缓缓被凝固。 他们的目光在第三张纸张上行行扫过,看着上面记录的沈明玉和孙时越的感人爱情。 五岁订婚,青梅竹马,小时还显不出什么,就是凑在一起的玩伴,可到了近两年,就是孙家小子摔下河塘重病一场于府中躺了几个月再见到落魄中的沈明玉后,或许真就印证了患难见真情那句话,两人的感情,日渐飙升。 首先是孙家小子不离不弃,死活不愿退婚。 且孙家小子以往那么讲究,不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吧,也称得上一句秀气端方了,可如今呢? 天不亮就从后门跑出去找沈明玉,经常头戴帷帽,坐在于嘈杂处摆摊的沈明玉身旁,且还不止一次去往沈家租住的小院儿找过她。 而沈明玉呢? 人穷的都快吃不上饭了,也没想过从孙小子那儿谋点什么好处,且最最关键的是,哪怕自己能力微薄,也会尽可能的在对方陪伴在自己身边时保护他。 瞧,一个月前不就是如此吗?小姑娘摆摊时,自己被调侃被嘲笑,都乐呵呵的不生气,可在对方得寸进尺竟想对她身旁的孙小子动手时,小姑娘才第一次黑了脸。 如果这都不算爱,那什么还算是? 两人木着脸继续往下看,一行行,一条条,待目光终于浏览到最后,看到这张纸上面记录的最后一件事。 赫然便是昨天晚上孙府后门发生的争风吃醋。 信息看完,合上纸张的两人对视一眼,皆都是面色复杂。 作为旁观者,他们是不否认沈家姑娘的优秀的。 毕竟与从小定下婚约的未婚夫感情好,这算短处吗? 明明是她人品良好的进一步认证啊! 至于为什么此时此刻两人面上都笑不出来——文秀抬眼,小心翼翼的将目光投向了看完一份,已经在看第二份的他家公子。 公子的坐姿依旧挺拔,神色平静的仿佛和往常翻看账本时没有二致。 可伺候了他近十年的文秀却清楚记得,在那位夫人将箱子刚送到时,在这边还没有翻开箱子时,公子的面色明明是期待的。 那温和的目光,那上扬的唇角,无一不展示着公子刚刚的好心情。 可如今呢? 再扫一眼公子如今沉静的面色,文秀小心翼翼收回视线,然后与刚做完和他同样事情的文书对视一眼,皆都无声消了音。 清晨的阳光顺着枝条斜斜披洒下来,披在谢玉砚白玉般的脸颊上,纤长如蝶翅的眼睫上。 如此直射的炽热似乎是打扰到了谢玉砚的专心,等手里第三份纸张看完,他终于注意到了文秀和文书的状态,目光清淡的往这边一扫,平静的声音也和往日没有两样。 “待着没事就出去吧,这里用不上你们。” 说罢,在两人福身一礼,正打算直接跑出去时,又稳稳当当开了口。 “人出去,手里的纸留下。” “……” 院里,离书房十几米处远的小亭子里,文书和文秀排排而坐。 至于为何选择这里,那也是有原因的。 不远,那就证明公子有事传唤,他们可以及时听到。 不近,那就代表两人坐在这里的窃窃私语……公子听不到。 文秀怏怏的坐在柱子旁,愁眉苦脸。 “公子不开心了,怎么办啊?” 不等文书回答,文秀的下一句又紧跟而来。 “都怪那妇人,你说她将消息查这么清楚干什么,弄的咱公子都不开心……” 愤恨迁怒的语言最终消没在文书投来的清明目光中,被眼神警告的文秀揉揉鼻子,小声嘟囔。 “好嘛好嘛,我知道不该怪她,我说着玩儿的。” 他能不知道这事怪不得那妇人吗? 消息是公子让查的,那不管对方查出个啥,接了这桩生意的她,都没资格篡改一点。 他知道,他明白,他了解。 他只是——文秀捧着脸往书房那边投去视线,半晌,轻轻一声叹。 他只是,有些心疼公子罢了。 那么久了,这还是公子第一次对一个姑娘产生好奇,第一次啊。 结果就这么,不尽人意。 公子此时应该很难受吧? 而书房内,被文秀百般担心的谢玉砚,他此时已经将五份消息全都看完,一字不落,至于难受不难受的……旁人也看不出。 他平静的五官依旧平静,规整的坐姿依旧规整。 只,平常那样事务繁忙日理万机的谢大家主,此时居然在毫无意义的盯着窗外的绿叶发呆。 清晨的微风和着阳光透过大开的窗子吹拂进来,吹在柜台上摆放的翠绿盆栽上,吹在花瓶里插/入的娇嫩花朵上,同时也吹在桌面上被谢玉砚看过后又摆放好的五份纸张上。 五份信息,整整齐齐,乍一看,几乎和刚刚被装在箱子里时一模一样,但只有仔细凑近了才会发现,这几份纸张已经不是按最开始的随机排列了,而是一排五份,份份纸张的最上头,赫然都放着书写沈明玉爱情的纸张。 第15章 微风吹拂,纸张飞舞。 而与此同时沈明玉这边,她正顶着炎炎烈日,手里掂着特意买的粟子糕,就这么腿着从她住的西街巷,去往孙时越住的东长街,如此历时大半时辰,早上新换的长衫又己汗湿,沈明玉的脚步,终于站在了孙府大门前。 不是逼仄狭窄的后门,也不是大门两侧的角门,是真的正正经经只让主子们进出的朱红正门。 说真的,穿来两年,相认一年半,这是沈明玉第一次踏足孙家。 站在门口欣赏了一会儿孙府的气派,然后沈明玉拾梯而上,面对孙家守门人的盘问,她轻轻点头,脸上挂着得体微笑的开了口。 “劳驾,姐姐就跟你家主子讲,是沈家长女沈明玉,前来退婚。” 是的,自己退婚,这就是沈明玉和孙时越前日晚上绞尽脑汁想出来的应对方案。作者有话说:----------------------已经修过文啦 第14章 日渐精进的演技沈明玉来…… 沈明玉来退婚,这个消息可真是惊到了孙家众人,因此不仅孙家主夫妻俩接待的迅速,就连还在被关禁闭的孙小君,都得到了主院眼线传来的消息。 “那丫头真来退婚了?真的——”他看着前来报信的小奴才,精致的眉眼又惊又喜,激动的简直恨不得在原地转上一圈才好。 小奴才点头如捣蒜,眉眼殷勤。 “真的,绝对真的,阿福前去禀报家主的时候我听到了,绝对真真的。” “哎哟,老天保佑,算那丫头识相。” 他双手合十,直念好几个阿弥陀佛,然后眉开眼笑的拉着小奴才的手,毫不吝啬的往上套了个赤银镯子后,又顶着一张激动泛红的脸,殷殷嘱咐。 “……去主院仔细听着后续,一定要半点不落,事情做得好,小君我还有重赏。” 抚着手腕上的精美镯子,小奴才一笑八颗牙,就差拍着胸脯保证了。 “小君放心,奴才定竭尽全力,绝不让小君失望。” 小奴才一溜烟的跑走了,只留孙小君依旧难掩激动的手抚胸口,站在门口没回屋,刚好这会儿,没关的院门前又传来一道急切叫喊,却是孙小君身边伺候的颂艺自厨房拿糕点回来了。 “小君,好消息,有咱的好消息啊小君——”孙小君抬头,两主仆的目光与空中相撞,然后同时瞪大眼睛,异口同声。 “——你都知道了?” “哎呀!”颂艺一拍大腿,几个快步就凑到了跟随十几年的主子跟前,两主仆你攥着我的手,我望着你的眼,一模一样的表情,一模一样的激动。 “小君,咱们终于苦尽甘来,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孙小君唇角上扬,重重点头。 “可不是!也算老天有眼,不舍让我白苦一场,等越儿没了这婚约,凭他姿容,嫁的门户还能有差?” “正是正是呢。”颂艺呲着大牙,胖胖的脸上眼睛乐的成了一条缝;“公子容貌似小君,又有孙家做垫板,想找个富裕门户还不容易?等以后找到了,多的是机会回馈小君这个生父,如此,小君便再也不用受主君断月钱的掣肘了……” 孙小君没再开口,但观那上扬的唇角,看那弯弯的眼睛,皆能看出,他对对方说出的话非常赞同。 随身服侍十六年的贴身小侍啊,谁又能不了解谁呢? 孙小君他主子当了十六年,以前倒不在意孙时越这个儿子,一心想着生个闺女做底气,可奈何,天不遂人愿,任他百般争宠,肚皮就是没个动静,如此一年年熬下去,眼看岁月渐长,没了盼头,便也只能退而求其次的将心神放到唯一的儿子身上。 毕竟,虽说嫁出去的儿子泼出去的水,可若儿子嫁的好,那偷偷摸摸的添补他些钱财,保他余生富贵,不也是小事一桩? 可不想,这一放,那可不得了。 原来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孙家夫妻俩已经给他儿子订下了婚事,对方大家门户,家中嫡长,且两边门户也是相当,这可真是乐坏了他。 本还寻思着找个时间好好向妻主吹个枕边风,不能让主君光顾着他亲生的嫡子,而不管庶子呢,结果,嘿,倒是省事儿了。 然而,没等他得知消息乐够,噩耗再度发生。 ——儿子的未婚妻家破落了。 繁盛了祖孙三代的富户,就这样破落了。 这可真是——如今之计能怎么办呢? 当然不能让儿子跌下那火坑,从此生计艰难,不说日后不能补贴他,恐怕还要向他这个生父要钱呢。 孙小君穷怕了,自然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于是才有了后续孙时越对这位生父的烦躁不耐,以及,渐生间隙。 想起与儿子最后一次见面时,对方那防备的眼,孙小君也是挺恨,恨那主君的伪善。 明明沈家都破落了,孙主君为什么不及时给他儿子把婚约解除? 难道真想把他儿子嫁到沈家受苦? 果然不是自己生的就不心疼,孩子不愿意他就不退,什么都顺着孩子,就会讨喜,一点都不为孩子着想,最后倒弄得自己这个最该与孩子培养感情的生父里外不是人——不过现在好了。 任那孩子再不愿又如何? 这回可是沈家丫头来退婚。 ——人家退的! 话分两头,不提孙小君在自个儿院里有多喜悦,就说主院这边,前来待客的孙家主和主君,盯着下首腰背微弯,恭敬行礼的少女,却是眉头紧锁,不甚欢愉。 “沈贤侄——”没心情和她你说我猜的玩字谜游戏,孙家主黑黝黝的一双眼盯着沈明玉,言语直白。 “你是来退婚的?” 没人叫自己起身,沈明玉便就着这个姿势微微抬头,不卑不亢。 “是,孙姨,我今日确实是退婚的。” “原因?” 孙家主端方的眉眼里已经有了一丝愠怒。 “我们两家婚约,十年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孙某也自问不曾对不起你沈家,哪怕你沈家如厮破落,我又可曾嫌贫爱富?” 她如此提问,目光炯炯。 面对这样质问的眼神,沈明玉低垂下眉,叹了口气,诚实回答。 “不曾,孙姨人品端方,高风亮节,不曾嫌晚辈贫苦,晚辈感激不尽。” “既如此,因何退婚?” 这句却不是面前满脸不悦的孙家主提问了,而是坐于孙家主侧位的孙主君,孙时越正儿八经的嫡父,所问的了。 或许是怜惜痴情的庶子,也或许只是看不惯沈明玉如此明目张胆糟蹋婚约,他望过来的眼神比旁边孙家主的还要怒,这句话问完,下一句又接着开口。 “你可知被莫名其妙退婚,对男子的影响有多差?越儿不曾对不起你,你为何要如此对他?” 这一句一句接一句的砸下来,又混杂着孙家主在旁边的步步紧逼。 “为什么不说话?为什么不回答?别沉默,回答我,我要听你的理由。” “……” 在两人压迫的眼神中,沈明玉低着头,垂着眼,一动不动,安静如鸡,如此心中暗数八个数,猜测上方两人的怒气应该已经崩到顶点,这才缓缓抬起了那双已经酝酿好情绪的双眼。 沈明玉的眼睛是极美的,眼形优越,尾端上挑,眶子里的那双眼珠子更是似沾水琉璃一般,笑意常盈,黑亮剔透。 而此时,那双抬起的漂亮眼睛里没有了往日的神采,取而代之的是,淡淡的忧伤。 你要问为何是淡淡的? 呵,当初在孙家后门,沈明玉好不容易憋出这种情绪时,孙时越也曾如此问过她,且还给她提出了很多演技上的意见。 “……你不能这么表达,这样太淡了,你要有很浓烈的情绪,你现在可是要和你心爱的人划清界限啊,那你心里肯定很悲伤啊,这样淡淡的怎么行?来来来,我教你,眼睛里的情绪一定要浓……” 沈明玉对此的回应是微微一笑,然后;“你行你上?” “……” 孙时越妥协了,沈明玉满意了。 至于为何沈明玉犟着不肯换表情…… 难道她不知道孙时越说的对吗?难道她不知道她此时应该有浓烈情绪吗? 笑死,她是压根演不出好嘛。 ——她压根演不出! 所以没办法,在如此需要飚演技的时刻,她只能用高超的技术来掩盖演技上的不足了。 盛满着淡淡忧伤的眼睛与上方两人的目光一触即分,然后便又似刚刚一般垂下,只这回的语气蓦然粗重了许多,那模样,竟像是难过到极致,正在强忍泣意一般。 孙家主和孙主君对视一眼,皆不明其意。 而沈明玉此趟过来的重头戏,已经缓缓拉开。 “孙姨,孙姨夫,我很抱歉以这种方式见到你们,但形势比人强,我也是真没有办法了,自我家破落后,时越共偷偷去找过我十二次,他吃过我家刮嗓子的粗粥,喝过我家有水锈味的白水,和我一起于脏污嘈杂的菜市场摆过摊,也因为我与人起过矛盾,听过恶言。” 第16章 她的这些铺垫说下,身为女子的孙家主眉头微拧,尚不解其意,可一旁作为男子的孙主君,却已依稀明白话中意思,锐利的视线冰雪消融,再盯过来的目光,甚至已经夹带了几分慈爱。 沈明玉低垂的眼睛不曾抬起,她的表演还在继续。 “……我亲眼见到,他那样一个精细少年,却变得粗食可咽,他那样爱安静,却又不得不置身嘈杂,他那样爱干净,找我一趟却白衣脏污。” 话落此处,她终于抬起了眼,此时此刻她眼中的忧伤已经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已经下定决心的绝然。 “我沈家破落,众心不齐,又自知本领有限,无力挽回,想来以后的生活也不会有什么改变,若如此装聋作哑的真将时越娶回家……” 说到这里,哪怕孙家主此人再大女子,再没有体谅过男子处境,也意识到了沈明玉此番话的意思,要说感动嘛,那当然是有的,可她大女子了多年,依旧认她的死理。 “受点苦又怎么了?男子本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那就是他的命,他既然聘为沈家婿,那这些就是他该受的。” “可我不想让他受苦。” 沈明玉这会儿自己站直了没被孙家夫妻叫起的行礼,双目不太礼貌的直视孙家主,表情又恢复成刚刚进入孙家的样子,不卑不亢,一字一句。 “他生于富贵锦绣,长于养尊处优,他这样好的男子,本来就该过这样好的生活,而不是嫁给我,从此被拉入沼泥,一世艰难。” “他不该过这样的日子,我也不愿他过这样的日子。” 说罢,她从宽大的袖间掏出一张有些泛黄的白纸,置于双手,恭敬的往两人方向举起,然后又是弯腰一礼,语调清晰,字字铿锵。 “十二年前咱们两家签下的婚帖我己带来,我要退婚,请孙姨和孙姨夫成全——”如此,大戏落幕,沈明玉这边的任务圆满完成,剩下的半场,就端看孙时越的演技了。 第15章 娶我不好吗事实证明,看不上…… 事实证明,看不上沈明玉浅薄演技的孙时越,是真的不会掉链子。 沈明玉这边刚踏出孙府,那边孙时越便掐着时间,急急惶惶的冲去了主院。 在意料之中的扑了场空后,于母亲嫡父面前,他先是面色愤怒,激动指责。 “母亲,她,他凭什么退我的婚?她凭什么?她如今穷家陋户的,我都不嫌弃她,她凭什么嫌弃我,她凭什么——”然而,指责的话越来越低,惶然的泣声越来越浓,不过几秒,他漂亮大眼睛里的泪水便噼啪掉落,愤怒的指责也变成了哀声的祈求。 他在祈求他的母亲。 “母亲,你别同意她,当初我们俩的婚约是你和沈姨母定下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一个人没资格来退婚的,只要母亲捏着这点规矩严词拒绝她,那她就退不了婚——”不得不说,孙时越的演技是真好。 听那急切惶然的嗓音,看那大颗眼泪的掉落,别说此时站他旁边的是他双亲了,就是陌生人,恐怕也要跟着难受半天。 被他祈求的孙家主不忍别过脸,轻叹;“婚已经退掉了。” 这句话落下,正在哭泣恳求的孙时越立时愣住,一双噙满泪水的眼晴缓缓抬起,先看眼孙家主,然后再求证般的看向旁侧的孙主君。 看着这样的眼神,鬼使神差的,孙主君竟也被勾出了几分难过来。 但无奈,事情已成定局,孙主君张嘴,终还是泯灭了孙时越的最后幻想。 “是的,婚已经退掉了。” …… 一秒钟,孙时越的表情从祈求到绝望,然后他突的转身,竟是不管不顾的想去追。 还好孙主君眼疾手快,见他面色不对,赶紧先一步的拽住了他,眉头紧皱。 “越儿你想干什么?那沈家丫头已经走了。” 孙时越的眼泪不要钱一样噼啪噼啪掉,回答的话己带上了几分嘶吼。 “我要去找她问清楚,我要面对面问清楚,我不能让她这样羞辱我,我……” “——好了!” 一声大吼,吓的正哭闹的孙时越一个激灵,抬起泪眼茫然看去,但怒吼的孙家主却不与他回视,而是在震慑完儿子后,直接面朝大门,一声令下。 “来人,将公子带回他自己的院落冷静冷静,在此期间没我的发话,不准放出门去。” 挣扎不愿的孙时越被强制带走了,前厅里只留下了孙家主和孙主君,两人彼此对视,皆无声叹气。 沉默过后的孙主君明显不忍,他看向孙家主,语气有些迟疑。 “越儿难过成这样……不然咱们就把沈家丫头为何退婚的原因告诉他吧,虽然结局已定,但终归可以让他有些安慰。” “不可。” 孙家主摇了摇头,身为在外开疆拓土的一家之主,她人品端正是端正,不会落井下石,不会嫌贫爱富,但身为女子,她也确实少些男子特有的细腻情感。 一炷香前,那沈家丫头在她面前说的话,确实令她很感动,毕竟谁不希望别人珍视自家孩子呢?可感动归感动,等事情尘埃落定,她也能迅速的开始权衡利弊。 她觉得沈家丫头走前对她说的那句话特别对。 “孙姨,阿越不知道我来退婚的原因,所以,麻烦别告诉他。” 是啊,既然决定要退婚,既然决定要两不相欠,那自然是要快刀斩乱麻。 说这些做什么? 让人更久的走不出来吗? 于是,面对自己主君的不忍,孙家主一挥衣袖,冷漠无情。 “不准说,一个字都不准说。” 说罢这句,许是心理上也不好受,又紧跟着在后面添了句。 “这样吧,给他点时间平复心情,反正年龄也不大,不着急,在他没有走出来前,就先别给他议亲事了。” 面对妻主的决定,孙主君能怎么办呢?身为一个男子,哪怕他再为两人的感情觉得遗憾,也是只有顺从听话的份儿。 “好,我晓得了。” 孙家主却是不知,此时此刻,若孙时越和沈明玉在她旁边,那简直是要两相对视,眼神欢呼的。 个中原因,没有其它,就简简单单的一点。 ——孙时越的目的,就这样顺顺利利的达成了。 是的,没谁在意她的冷漠,沈明玉和孙时越表演这么大半天,所筹谋的就是她最后的这一句。 “在他没有走出来前,就别给他议亲事了。” 不议亲事了不议亲事了不议亲事了…… 虽说具有时效性,可在这种沈家父女虎视眈眈,随时都会跑来败坏沈明玉名声的情况下,这样便已经是他们所能筹谋到的最好结果。 没退婚前,孙时越以爱为名,不嫁她人,现在退婚以后,孙时越依旧能够拿捏着深情名声,沉痛难抑,走不出来。 多完美的计谋,多漂亮的结果。 就算后面沈家父女跑来闹事也不用怕,毕竟沈明玉如今的作为已经珠玉在前,后面沈家父女再闹腾又如何? 想想沈明玉曾说的人心不齐,孙家主只会在心里默默叹息,既叹息沈明玉的端正人品,没有与拥有卑劣心思的家人同流合污,又感叹这样好的一个年轻人,竟身陷这样的污泥之中。 沈家父女己污不了沈明玉在沈府的名声了,因此,孙时越对前未婚妻的深情,也无人会打着惨遇渣女的名号强制干预了。 几日筹谋,终得偿所愿。 ——喜事!大喜! 当然,在这个时间段,孙时越喜不喜的,沈明玉还不知道,而且就她的身份,她的担心也挺多余,所以自沈府离开后,她便将这件事情抛诸脑后,一心扎在了自己的活计上。 毕竟,她要吃饭,要养家的。 忙忙碌碌,任劳任怨,然后几天后——她又该重新找工作了。 咳咳。 不是戏园里的力工活计没有了,也不是里头又重新有了针对她的人,而是……更麻烦。 她被欢喜班里的小春枝看上了。 是的,你没听错,就是当初领着人把她堵在厕所里的,那个武生所说的心上人。 呃,或许说看上不太准确,将这件事深度剖析一下,那就是,她被盯上喜当娘了。 小春枝最近攀了个贵人,搞怀孕了,本还想子凭女贵,一跃嫁入那富宅,可奈何,他客人太多,名声太差,人家贵人不相信他肚里的孩子是贵人的,于是扔下笔钱,打算买断关系,从此陌路。 本来嘛,事情到这儿也就行了,有钱的破财免了灾,没钱的用身体换了财,这不两全其美吗? 可偏偏,事情出了点小偏差。 当小春枝欢欢喜喜收了钱打算打胎时,嘿,不能打了。 因为小春枝家境穷苦,五岁就被卖入戏园,从小学戏,吃的苦头太多了,也不知什么时候伤了身子,大夫断言,若这胎不要,先不说以后多艰难才能再怀上,就说现在,一碗堕胎药喝下,那最大的可能性就是一尸两命。 第17章 小春枝今年才十六岁,他既不想失去生命,也不想日后无女,所以自己一合计,嘿,既然不能打,那就生呗,虽然生子后会身材走样跌下台柱宝座,可到底还是自己的命更重要不是? 更且,拿了富户不少免灾钱的小春枝腰包还挺鼓,真不愁养不起孩子。 于是,自己和自己商量好的小春枝手抚着肚子,便就那样在戏园后台选起了自己孩子的便宜娘。 讲真,挺多人愿意的。 毕竟小春枝年龄不大,身段不错,长得还不赖,且更更重要的是,几乎戏园子里的所有人都知道,他现在挺有钱。 有了这些优点后,肚里揣个孩子又怎么了? 男子一旦嫁了人,那男子的孩子啊,嫁妆啊,财产啊…… 还不是女人一嘴皮的事儿。 因此,那段时间戏园后台简直空前热闹,甚至连沈明玉搬货路过小窄巷,都能听到里头有人在讨论。 讨论什么呢? 她们想做小春枝肚里孩子的便宜娘,可她们几人凑一堆讨论的却不是如何讨好小春枝,如何得对方眼缘,而是一个个眉目兴奋的在讨论小春枝的嫁妆钱。 是的,人还没娶到手呢,竟就先安排起了嫁妆钱。 沈明玉在旁边听的唏嘘,但也没掺合,依旧在老老实实做她的活计,不聚众,也不扎堆。 再然后,嘿,闹闹哄哄好几日,不知怎的,这个饼就这样砸到了沈明玉头上。 五天时间,小春枝私下找过她三次。 第一次,皮相诱惑,温言软语。 沈明玉委婉的拒绝了。 第二次,加以利诱,许其富贵。 沈明玉直白的拒绝了。 第三次,他依旧眉眼弯弯,但他开始威胁她。 沈明玉生气了。 戏园后楼现在还独属于小春枝的上妆间里,沈明玉盯着刚刚卸妆,未着粉黛的小少年,语气冷冷,眼神也有了几分不耐。 “我记得,我这已经是第三遍跟你讲了,我现在不想成婚,更不想和你成婚。” 确实是第三遍了。 第一次说的是,不想成婚。 第二次说的是,不想和他成婚。 第三次,也就是这一次,她两样一起说,当真是拒绝的不能再拒绝了。 而小春枝,看着冷眼盯着自己的沈明玉,他漂亮的杏眼里有些恍惚。 面前这人,是真合他胃口啊。 无论是亮眼的容貌,还是从不与人私下议论的人品,都是那么成功戳中他的心。 当然,若他没有怀上这个孩子,还能在金主堆里打滚,还有希望嫁入富户,那他心里就是再中意,实际上也不会采取一丁点行动。 毕竟她太穷了,他小春枝勤学苦练这些年,最后为的可不是过穷苦生活的。 可是如今呢? 进不去富宅了,也凭不了女贵了,如今只剩嫁个女子好好生活这一条路了。 既只有这一条路,那在众多他认识的女子中,他自然是最想选择她了。 ——只是难搞的是,对方居然不愿意。 小少年很是惆怅的叹了口气,这一刻,他也没了以往两次的粉饰太平,盯着对方,他这一次问的直接。 “娶我不好吗?”作者有话说:----------------------下一章男主女主开始接触啊。 第16章 撞人啦!!!“我年轻,我貌…… “我年轻,我貌美,我还有这两年打出来的名气。” “你知道以前,别人为了和我吃一顿饭,要花多少银子吗?”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平和的目光突然变得尖锐。 “难道你是嫌我脏?” “嫌我以前陪侍过别人?嫌我不是干净之躯?” 明明此时此刻,沈明玉就安安静静站在那里,她的神情既不古怪,嘴里也没什么难听话,可看着这样的沈明玉,小春枝的情绪却越来越激动。 “我是陪过几个有钱的怎么了?我们干这一行的,哪有皮肉干净的?哼,人家贵人有钱,嫌弃我不愿接我进宅也就罢了,你个穷货凭什么?你凭什么嫌弃我——”看着他越说越激动,水润的眼珠都慢慢爬上可怖血丝的吓人样,沈明玉眉头皱的几乎能夹死蚊子,在他的尖利高声中,试图插话。 “我没有你说的这个意思,我只是……” “既不是嫌我脏,那就是愿意娶我?” “……”沉默两秒,沈明玉往侧边一扭脸。 “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反正我不会和你成婚。” 尖利嗓音,复又乍起。 “看吧看吧,我就知道你是嫌我脏!你们女人都这样!你们女人就没一个好东西——”“……” 戏楼台前,咿呀轻唱,喝彩喧天。 戏楼台后,喧嚣嘈杂,你吵我怨。 但终归是,前台的热闹传不到后楼,后楼的吵嚷也吹不到台前。 当然,总有意外。 琥珀昨日贪凉吃了太多冰酪饮,以致今日没办法在包间好好呆着,她前去后楼的茅房,一趟一趟又一趟,终于在第四次推开包间小门时,茶水桌上的客人只剩下她家主子一个。 琥珀羞窘,同时看着主子冷淡的面色,又有些诚惶诚恐。 她跪下请罪。 “请家主恕罪,都怪奴才昨晚贪凉,奴才以后再也不敢了。” 该死的,她此刻简直后悔死了。 不知表哥私下里为她说了多少好话,才将她引荐到家主面前,她可倒好,第一次跟着外出做生意,就丢了这么大一人……老天啊,来道雷劈死她吧,啊! 年轻的脸上遮不住任何情绪,她的懊恼,一眼窥之。 文书在旁边看的好笑,也不等公子费神,直接一摆手,让其起来。 “行了,别动不动就请罪了,公子哪来那么大脾气?赶紧起来边儿站着吧,生意谈完了,咱也该走了。” 琥珀刚来,不清楚谢玉砚脾气,因此,哪怕文书已经这样说了,她还是小心翼翼的又瞅了谢玉砚好几眼,眼看对方端坐高椅,正在眼眸微闭的听楼下戏腔,连个眼神都没分给她,她这才将信将疑,讪讪又不好意思的从地上站了起来。 当然,这种不好意思也就持续了小一会儿,不过少顷,她便又叽叽喳喳,恢复了最开始的话唠样子。 当然,她不敢烦面无表情的谢玉砚,她只敢对着一直对她笑眯眯的文书叽喳。 “文书哥哥,你不知道他们戏楼后面多有意思,人也有意思,一大堆人叽叽喳喳的,都在讨论一个叫小春枝的,且巧的是,我回来时经过一个小妆间没锁门,你猜我听到了什么?哈,可有意思了,是那……” 文书用手指揉揉额头,轻轻叹息。 ——文秀啊文秀,瞅瞅你想的什么损招。 费尽心思搞来你父家表妹,想用她转移公子视线,结果,呵!公子压根就没看过一眼——没看一眼也就算了,最最关键的是,为什么这孩子这么聒躁? 天天的,也不知哪儿来这么多话,第一次坐大马车说半天,第一次吃冰片糕说半天,第一次进戏楼包间又说半天,现在好了,就连拉肚子上个茅厕,都能针对路上的见闻喋喋不休。 被吵得脑仁疼的文书深深吸了一口气,正待呼出,突听耳边喋喋不休的碎语中夹杂了一个熟悉名字。 “……那小春枝凶的哦,桌子拍的梆梆响,说沈明玉若嫌弃他,不娶他,他就让她在这个楼里干不下去——”文书嚯的抬眼看她,然后紧急制止。 “好了好了,别说话了,你都快吵死人了。” 然而终究是慢了一步,离两人几步远的高椅上,正在闭眸听戏的谢玉砚,蓦的睁开了双眼。 第一次被喝止的琥珀有些委屈。 “好嘛好嘛,你不想听,我不说了就是……” 她委屈的话音未落,斜刺里却突然插进一道低沉嗓音,不怒自威;“——你说,我听。” 呃? 满面丧气的琥珀惊诧抬头,面朝谢玉砚,一脸惊喜。 “家主,家主你在和我说话吗?” 而这边的文书却又一次紧紧闭上了眼,心如死灰。 那边的低沉嗓音再次响起。 “嗯,就你刚刚说的话题,继续说,说仔细点。” “好好好,家主想听我肯定说。”跟了家主大半天,第一次和家主搭上话的琥珀明显激动,那殷勤劲儿,简直恨不得把肠子里的那点墨水全刮出来。 “就我刚进后楼,不是碰到几个戏子聊天吗?那几个戏子聊的就是欢喜班小春枝的事儿……那妆间里小春枝厉害着呢,明明被他威胁名叫沈明玉的姑娘不愿意娶他,可他不干啊,非逼人家娶他,拍桌子踢椅子的,哎哟,那劲头可真是……” …… 正值中午,烈日炎炎。 琥珀站在戏楼后街马车旁,有些迷茫的看着一贯笑眯眯的文书此时此刻难得的黑脸,疑惑开口。 “文书哥哥,你怎么了?你不高兴吗?” 第18章 手指狠狠抓着身旁木柱的文书对着她,皮笑肉不笑。 “没有,我没有不高兴。” 听了这话,琥珀笑容灿烂,满嘴大白牙简直都要闪瞎人的眼;“嗯,没有不高兴就好,我就说嘛,咱们这趟出来多值啊!又坐了豪华大马车,又吃了出名冰片糕,又进了戏楼听大戏,还顺耳听到了那么有趣的男女八卦,嘿嘿,就是不知道家主生意都谈完了,为什么让咱们先在马车等待,不是下午还有一场生意吗?不赶紧走吗……” 文书额头的青筋跳了跳,终于怒瞪着她,忍无可忍。 “闭嘴!我让你闭嘴!听到了没有?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真的很烦人!你很烦人——”琥珀茫然;“我,我……” “——闭嘴!” “……” 终于,安静了。 ——而此时此刻,后台沈明玉和小春枝的争吵也进入了最后白热化。 “我最后问你一遍,你到底娶不娶我!” 小春枝红着眼睛怒吼;“这是我最后一次问你,只要你此时说愿意,那我就不介意你刚刚说的话,我还是会帮你供养家里的——”“我不愿意!” 沈明玉斩钉截铁,连一丝一毫的犹豫都没有。 “别说最后一遍,你就是最后一百遍,我也是这句话。” “好好好——”“沈明玉你给我等着!” “但凡你明天还能来这里,那我小春枝拿我的脸给你踩——”“哼,谁稀罕!” 沈明玉也被搞出了点火气,目光怒视着眉目嚣张的小春枝,双手则快速的将系在腰上的脏围裙一解,狠狠往两人中间一摔,然后在打开房门走出去的前一刻,同样撂下狠话。 “我现在就辞工!我不干了!老娘不干了!” 两人谈崩,彻底决裂。 讲真,在此之前,两人的同事关系还算不错的。 就属于那种,碰面了能打个招呼,凑堆了能讲个八卦,然后你笑几声,我乐几下的,正常同事关系。 毕竟,当初把她堵厕所里的武生又不瞎,若沈明玉和对方真的老死不相往来,武生干嘛找她麻烦? 究其原因,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当然,若沈明玉听到这句评价,那是真的会大喊冤枉的。 她是真的真的真的,没往这方面想过啊! 她真的只是为了好好工作,才和对方搞好关系的。 更且,她又不是只和对方搞关系,她和戏楼里所有所有人,除了似武生那般极看不惯她的,剩下的,她都在尽力搞好关系的好吗? 能为什么呢? 不就是为了口饭吃吗! 该死的,活着好累! 当然,此时此刻的沈明玉还不知道这些诽谤,于是她胸腔里盘着的便不是窝囊的憋屈,而是愤怒的怒火。 她是真的要被对方的行为给气死了。 怎么想的你说? 光天化日就逼婚,逼婚不成还威胁。 当然,更关键的是。 对方的威胁还真没错。 毕竟对于戏楼而言,一个是还能撑台一阵的台柱子,一个是随时可替的小力工,当两方被放到一处平衡台上让戏楼老板选,沈明玉是脑子有病才会觉得对方会选她。 该死的!不干就不干,大不了出去后再找工作,有什么稀罕的? 有什么稀罕的! 哼! 雄赳赳,气乎乎,沈明玉脚下的步伐极快,于空旷的后台走廊横冲直撞,然后悲剧的,由于愤怒遮住了她的双眼,她很不幸的在拐角撞到了人。 且,撞的还不轻。 更且,好像还是个男的。 两人相撞,怦然倒地,由于惯性作祟,身体狠狠砸在对方身上的沈明玉,一边龇牙咧嘴的痛苦,一边反应迅速的赶紧从人家身上滚下来,同一时间,内心土拨鼠尖叫。 我不是故意的!! 我不是故意的!! 我真真不是故意的!!作者有话说:---------------------- 第17章 霸道总裁捂着被磕疼的额头,…… 捂着被磕疼的额头,沈明玉人还没看明白呢,就赶紧一迭声的道歉。 “抱歉抱歉,真是抱歉,是我太莽撞了,我没看路,真是不好意思……” 呃? 等她终于缓过阵阵发懵的眩晕劲回头,嘴里丝滑的道歉一下卡壳。 是他。 那个几乎长在她审美点上的帅气男人。 双眼控制不住的黏在对方帅脸上,瞧了又瞧,瞧被他骨节分明的大手捂住的侧边眼角,瞧他锐利高挺的鼻梁,瞧他棱角分明的下巴,瞧他……措不及防的,和对方眼神对了视。 沈明玉一瞬惊醒,面颊薄红,迅速挪开不太老实的视线,然后下一秒,又不好意思的将视线挪回,但不与人对视,而是将视线放在男人起伏的鼻梁骨上,以此压制住自己蠢蠢欲动的眼神。 但是——真是要了老命!这人怎么连鼻梁骨都这么好看? 当然,沉迷归沉迷,沈明玉对自己的错误还是认知的很清晰的。 顶着男人望过来的幽深眼神,沈明玉的歉意格外真诚。 “……我知道这件事都是我的错,要不咱去外头医馆看看吧?让大夫诊断一下有没有事,若有什么事我肯定不会逃避责任……” “不用。”男人轻声拒绝,但等捂着眼角的手掌顺势放下,沈明玉却发现,对方弧度完美的眼角处,极刺眼的青了一块。 是真的很刺眼。 男人的皮肤有点冷白皮,没有暗疮粉刺搞破坏,一张脸,除了俊美五官占点地儿,其他地方全都是干干净净,宛如一块上好的白玉石一般。 而如今,因为这一块淤青,白玉生了裂,玉璧有了瑕。 “……”愧疚,真的愧疚。 而就在她俊秀的脸上堆满愧疚时,谢玉砚盯着她,突然开口。 “你额头也青了。” 沈明玉摇头。 “我不碍事,碰碰撞撞都习惯了。” 沉默一秒,男人又开口;“咱们都去看看吧,我头是有点晕。” “唉——”沈明玉惊讶抬头,脑中自动过滤掉对方说的咱们,俊秀的眉眼间,满是欣慰;“我就说嘛,你看上去挺严重的,走走走,咱们看看去。” 反正刚刚一气之下辞了工,沈明玉此时出门,压根连假都不用请。 在此期间,两人对问。 谢玉砚;“不用请假?” 沈明玉;“没有耽误其它事吧?” 一个回答;“不用,工作黄了,改日再找。” 一个;“没有耽误,我后面没事儿。” 如此一拍即合,共同踏出了戏楼大门。 ——至于刚刚被谴到马车旁,正眼巴巴等待他们主子的文书琥珀两个人。 唉,他们两个算什么呢?姑且算他们俩倒霉吧。 戏楼离最近的医馆不算近,两人于烈日炎炎下一路走去,论其过程,居然不算难熬。 且,谁的脚步都不匆匆。 甚至在这样的环境下,他们还有心情闲聊。 是沈明玉憋不住先问的。 “那个……你记得我吗?” 她抬眼望向男人侧脸,问的有些忐忑。 毕竟对方那晚是喝了酒的,沈明玉也喝过酒,她知道醉酒的感觉晕晕乎乎,所以,对方还记得自己吗? 一面之缘,自己记忆深刻,而对方…… “记得。” 呃? 沈明玉眼珠一亮。 “你记得我?喝醉了还记得我?” 男人没有扭脸回视她,在沈明玉亮闪闪的视线里,他依旧目视前方,只回应的嗓音,带了点不易被人察觉的不自在。 “我喝醉了,只是那一会儿头脑昏沉,反应迟钝,但等清醒后,醉酒时发生的事一件都不会忘的。” “哎,没有忘就好,没有忘就好,我就说咱俩今日可不是第一次见面了,咱们上次见过一次的——”乐颠颠的话语突然卡了壳,沈明玉眨巴眨巴眼,突然后知后觉意识到对方最后说的那句“醉酒时发生的事一件都不会忘。”是个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那天晚上自己猪油蒙脑的无礼行为,至今还被对方记得清清楚楚。 “……” 规规矩矩目视前方的谢玉砚动了动耳朵,然后侧目看了眼,突然从叽叽喳喳变得安静异常的沈明玉。 “怎么了?”他挑眉,锐利五官没什么变化,但心里的疑惑却从投过来的目光里流淌出来。 “没,没什么。” 沈明玉躲闪着他的视线,挠挠脑袋,讪笑。 “记得挺好,挺好。” 看她这样,谢玉砚缓缓眯了眯眼。 “你不想我记起来你?” “没有没有,真的没有。” 光亮刺眼的烈日下,仿佛一切隐藏都无所遁形,谢玉砚静静看着女孩心虚的表情,他没有再说话,只深深看了一眼沈明玉后,又重将目光投到了前方大路上。 第19章 万幸此时,两人的目的地终于到了。 大中午的,医馆没什么人,堂里日常坐诊的老大夫也不在,她的位置,此时正被一位二十啷当岁的年轻大夫占据。 沈明玉没注意到,几乎是刚踏进医馆,谢玉砚的眉头便轻皱了起来,特别是当他的目光在年轻大夫脸上扫视了一圈后,那轻皱的眉头便又重了几分。 沈明玉没注意到这些,但经过年轻大夫见他们俩伤号进来,殷勤备至的迎过来查看,最后又给两人一人开了一张药单子后,识字的沈明玉便深刻感觉到了此大夫的不靠谱。 按理说,淤青,这不是外伤吗?若撞击的严重,大夫不是应该给他俩开活血化瘀的药吗? 就算再退一步,两人撞击的实在严重,撞到经脉了,碰到骨头了,那不是应该舒筋正骨吗? 白芪三钱,当归两钱,白芍二钱,熟地黄一钱,肉桂…… 这些是什么? 就算沈明玉不懂治病,可她有个正常的脑子啊。 这都是滋补的药材好吗? 然而,不等沈明玉提出自己的疑问,年轻大夫便在两人眼皮底下换了座,换到了柜台后,化身笑容灿烂的抓药娘子……兼收钱的。 “承惠,三两银。” 看着她一笑八颗牙的灿烂笑容,沈明玉抽抽嘴角,皮笑肉不笑。 “可你还没给我们抓药。” 年轻大夫继续笑;“我们这的规矩,先付钱,后抓药。” “……” 沈明玉有三两银吗? 有。 沈明玉从来都不是挣一分花一分的主,她辛辛苦苦这么久,除了每月必交的房租家用以及日常添置外,手里也确确实实攒下了几两银。 讲真,不是沈明玉想逃避责任,若被她撞到的人真的负伤,需要她付钱,那别说三两了,就是五两六两,沈明玉赊也能给人赊来。 可关键的是,瞅瞅手里的滋补单,这上面的玩意有哪一样是他们需要的? 上学时表现平平,学校会颁个安慰奖,抚慰人心。现在长大后到了医馆,伤情太轻,居然也能得个安慰药了? 真是离了大谱!! 要搁平常,沈明玉非得把药单子啪的一声摔在柜台中间,然后上下嘴皮子一碰,好好亲切问候几声大夫的全家不可。 可现在——用眼尾偷偷瞄了瞄旁边男人,沈明玉踌踷一瞬,终究一咬牙。 得!走进这么个医馆,自认倒霉吧,本来自个儿在男人眼里就没什么好印象了,如今若再添个抠搜,那可真就得气死个人了。 毕竟在这个时代,哪个男人会喜欢抠搜女子? 罢罢罢,就当花点钱给自己买个好印象了,不就是三两银吗! 三两银三两银三两银…… 她忍了! “成——”“啪!” 成交的话音被截断,沈明玉顺着被拍在柜台上的滋补单子往上瞅,却见眉目锋锐的男人此时正盯着柜台后的年轻大夫,然后薄唇一掀。 “收回你的单子,我不需要这些。” 年轻大夫一怔,呲着的大牙缓缓收回,然后试图重新掌握局面。 “伤看了,单子开了,那就没法子收回——”“把老李给我叫出来!” 男人眼睛微眯,语气冰冷。 “我倒要看看,我谢家的医馆,什么时候不治病救人,开始改行干强买强卖的生意了!” 再然后,站在一旁的沈明玉,就好好瞪着自己的大眼睛,当了一把看戏的背景板。 她看着年轻大夫在听到男人的那句话后,面上的镇静土崩瓦解,一脸惊惶。 看着后门帘子一掀,医馆大厅里又急匆匆跑进一位六旬的微胖妇人。 看着妇人满脸慌乱点头哈腰,然后惶惶然的一遍遍解释。 “——家主你听我解释,事情真不是你看到的那样,这丫头是我父家侄女,搁家也是学医的,最是爱开玩笑,平日我也没有让她一个人在前厅呆过,就今儿个,晌午热,我去后院眯了觉,这才让她一个人胡闹开了……没有强买强卖,都没影的事儿,她不敢的,就是小丫头瞎闹,闹完了肯定还回去……” 见和稀泥的解释不管用,老妇人甚至膝盖一软,跪坐在地,拉长音腔,卖起了老。 “家主啊,老妇在谢家待了三十多年啊,老妇刚来的那年,家主您还没出生呢,三十年光阴!一个人能有几个三十年?难道您对老妇就没有点信任吗——”然而,任她连说带唱,说破大天,这间刚刚还门铺大开,装潢气派的大医馆,最终还是于闹市中,关上了门。 而从头到尾观瞻了全程的沈明玉……她的目光早在事情进展到一半时,就彻底黏在了谢玉砚身上。 那目光,爱慕又痴迷,崇拜又叹服,当真是明眼人一瞧,都能毫无遗漏的猜中她的心思。 ——只可惜的是,谢玉砚自始至终,都没回头。作者有话说:---------------------- 第18章 恼羞成怒的沈明玉小巷角…… 小巷角,朝食铺。 沈明玉和孙时越坐在最角落的一处小桌旁,两碗端上来的朝食凉拌粉,本就小小一份,结果俩人都吃半天了,还没吃完。 究其原因,呃,都挺忙。 孙时越在忙着给沈明玉分享成功的喜悦。 “——沈明玉,你爸和你妹去我家了,就昨儿个!就昨儿个!你知道他们去干嘛的吗?一照面,连寒暄都没几句呢,就直接打着未婚妻的名义借钱,就打着你的名义哦,还一借就是上百两——”“上百两啊!” 孙时越龇牙咧嘴的对两人的厚脸皮表达了惊叹,然后叭叭叭的又开口。 “听我娘的意思,还不止这样,好像还提了我的名字,他们不知道咱俩退婚,还想用我拿捏我娘呢,说什么两亲家就应该互帮互助,若一方冷眼相待,那以后儿子嫁过去,说不得有多少苦楚呢,哎哟喂,那场面可真是……” 用筷子一根一根戳粉丝玩的沈明玉回头,眉头一挑,也觉得怪有意思。 “那最后借了吗?” “那绝对不可能啊!” 孙时越眉一竖,粉白的小脸从偷偷掀起一角的帷幕中探出,像个刚刚捏了几褶的白嫩大包子。 “我娘她是谁啊?” “生意场上的老油条!” “别看她看上去家大业大,可其实啊,越富越抠——”“别说咱现在已经退婚了,那就是不退,她都够呛给!” 孙时越眉眼弯弯,笑的得意。 “啧,哪怕我没有亲眼所见,但我脑海中也基本能想象,想象他们被拒绝后的脸色,还有得知咱俩已经退婚的样子,哈哈哈……” 说到这里,他突然停顿了一下,然后猛的扭头看向沈明玉。 “话说,他俩在我家吃了瘪,会不会回头为难你?” 他对面,有一搭没一搭吃饭的沈明玉连头都没抬。 “不会,他们不会这么蠢。” 沈父和沈明珠两人可不是蠢人。 他们之所以如此跑到孙家大放厥词,那完全是因为他们压根不想孙时越嫁过来。 他们父女俩,一个认为,一向听话好拿捏的大闺女娶了高门子后,会不受控制,更甚至,还会将心神全部放在自己的小家,从而不管他们。 另一个则认为,富家子嫁到她们沈家对她个人没有好处,抱得美人的是她姐,拥有可观嫁妆的也是她姐,小姑娘又嫉妒又想沾光,两种情绪互相撕扯,终究是嫉妒占了上风,于是便怂恿父亲定下了上门挑衅的主意。 俩人算盘打的啪啪响,要的就是那孙家主对沈明玉产生恶感,然后一边顾及情面给予银钱,一边等两人走后就翻脸,彻底解除两家的这桩婚约。 如此,父女两个手中既有了钱,又成功解决掉了孙时越这个隐患。 多完美的一桩计划啊! 只可惜,小姑娘虽然心思深,可终究阅历太浅,先不说沈明玉提前得到消息作出的应对,就说孙家主这个人,小姑娘做事前都不晓得要打听打听的,就孙家主这个人,那抠门程度,就算前头的一切都如沈明珠所料,她成功败坏了沈明玉的名声,那暴怒的孙家主难道就会因为面子而损失百两银? 想屁吃呢这是。 沈明玉撇撇嘴,然后慢慢悠悠的又嗦了一口粉。 当然,两人的计划失败也不能全怪两人,毕竟若沈明玉没有提前知道这件事,提前想出应对法子,那两人的这个办法虽然得不到想要的钱财,但终归还是会成功一半的。 沈明玉的名声确实会在孙家主那里一落千丈,而沈明玉和孙时越的这桩本就岌岌可危的婚约,恐怕也是真的会走到尽头。 怎么说呢? 这俩人,对沈明玉确实是纯恨啊! 当然,计划失败固然生气,但要两人计划失败后,恼羞成怒的回来找沈明玉麻烦…… 这却是不能的。 若计划成功,捏着丰厚银钱的俩人可能会和她硬刚,可如今计划失败,没了银钱做底气,俩人还敢和辛苦养家的沈明玉闹吗? 第20章 呵! 沈明玉这边发散思维,严重走神,孙时越那边却是叭叭叭叭,嘴巴就没停过。 “——咱们的计划太棒了!真的太棒了!我娘昨晚上还在可惜呢,说你这样好的一个人,怎么会有这样的父亲和妹妹,她还夸你淤泥不染……” 大脑已经接收到孙时越这趟来意的主要信息,至于剩下附带的,沈明玉明显敷衍。 但她的心思也并未放在眼前饭食上,就看孙时越叭叭叭叭,嘴巴说的都干了,沈明玉面前的米粉都还剩下一大半就晓得了。 虽然其中有那么一份天气燥热吃不下饭的原因,但,最主要的还是——孙时越很快察觉到了她的不对劲。 至于如何察觉的…… 和敏锐扯不上边,主要是沈明玉敷衍的太明显了。 刚刚孙时越说话的时候,她“嗯嗯,好。”这样敷衍也就罢了,到这会儿孙时越嘴巴干了,想喝杯茶,下巴一扬,让沈明玉把手旁的茶壶给他往这边递递,结果她还在“嗯,好好。” “……” 只要脑子没毛病,真的很难不发现。 于是,微微眯起自己那双毫无攻击的小鹿眼,孙时越开始盘问了。 沈明玉刚开始还不想说,摆摆手还在打马虎眼,可奈何孙时越死缠烂打的功力是从上辈子就练出来的,如此一番推推搡搡,在孙时越目光炯炯的注视下,沈明玉终于艰难开了口。 “就是吧——”她垂下眉眼儿,不翻腾碗里的粉了,她开始鼓捣起手上筷子。 “我最近遇上了个……男人。” 呃? 孙时越眉一皱。 遇上个男人有什么稀奇的? 大街上不都是男人吗? 刚想张嘴表达不满,漂亮水润的一双眼却比他的大脑更先接收到沈明玉的隐晦信息。 看看面前姑娘垂下的眉眼,再看看她说话时手上忙忙碌碌无意识停不下的小动作,又看看高挽的髻发下,不知何时漫上一层粉色的耳朵。 一瞬间,孙时越喉咙里的质问拐了弯儿,然后漂亮的眼睛越睁越大。 “你你你你——”“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 然后他那双水润的大眼睛,就眼睁睁看着对面本来白玉一样的脸颊,迅速漫上了一层和耳朵一样的粉。 “呃,应该……应该是吧。” 这哪还是应该啊? 这分明就是铁板钉钉啊! 于是接下来,那便是一场暴风盘问。 “那男人是谁?” “叫什么名字?” “长什么模样?” “是什么身份?” “多大年纪?” 沈明玉;“……” 她缓缓抬起了眼,张嘴,语气艰难;“别瞎问,八字没一撇呢。” 孙时越眼睛又瞪大了些,然后,一句诛心。 “难道是你单相思?” 沈明玉;“……” 没法聊,真的。 她缓缓从座位站起了身,用一种深沉而又复杂的眼神深深瞅了孙时越一眼,撂下一句;“你还小,不懂大人之间的事儿,乖,别瞎问了。” 然后没管他依旧还在嗷嗷叫唤的态度,转身就踏出了铺子大门。 单相思?说她单相思? 如此扎心,还聊个屁。 拜拜了你呐。作者有话说:---------------------- 第19章 横插一脚又争又抢沈明玉走…… 沈明玉走了,挥一挥衣袖,不带走半片云彩,可已经被挑起了好奇心的孙时越不干啊! 于是顾不得这两年家里的规训,孙时越帷帽一盖,嗖嗖嗖的一阵疾跑,就再度撵上了人。 ——他是真的好奇啊! 沈明玉,比他大两岁的学姐兼师姐,上辈子在学院,着实不是寂寂无名。 她是校园榜众选出来的系花,是专业成绩常年保持前五的学霸,更是孙时越入学以来,在宿舍听过谈论最多的女性角色。 问,这样的美女加学霸,能没有人追求吗? 答,简直不要太多。 只可惜,三年时间,没有一个成功抱得美人归。 她的生活枯燥无味,上课,睡觉,打工,研究。 以至于后来小团体之间都开始流传她和她那位大导师的桃色绯闻。 ——恐怕整个学院,除了沈明玉自己玩的好朋友,剩下的也就只有同样入了那位大导师眼的孙时越清楚明白。 什么桃色绯闻不绯闻的,跟了这个大导师,命都快搭进去了好吗! 就这样仿佛一直都是性冷淡的沈明玉,现在,在这个陌生又诡异的时代,有了喜欢的人? 妈耶,孙时越胸腔里的好奇都快爆炸了好吗?! 死缠烂打,紧追不舍,然后一刻钟后,孙时越终于晓得了沈明玉喜欢上的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以为是嘴巴闭得比蚌还紧的沈明玉,终于被他磨的开了口? 不,是他在拽着沈明玉衣袖死缠烂打了一刻钟后,就是那么巧的,迎面撞上了那个男人。 ——你要说,街面上的男人那么多,他怎么就能认定对方是沈明玉喜欢的那个? 不用看其它,就看本来被他烦的眉头紧皱的沈明玉,一瞬亮起来的眼神就知道了。 呵!女人。 孙时越刚顺着沈明玉目光投过去的视线,本来是审视而挑剔的,毕竟患难两年,两人的关系早和血缘上的亲姐弟没差了,这姐姐见识少没经验,可不就得他这个当弟弟的把把关? 可当他掀起眉眼,气势汹汹的看清对方样貌的那一刻,他秀丽的杏眼瞬间便瞪成了圆葡萄。 这男人,这男人——孙时越原本也打算长这样的!! 距离两人四五米的地方,有一男子正静静的望向这边,准确的说,是望向孙时越。 男人看上去二十四五,锐利五官,凌厉线条,一身泛着光泽的灰色锦袍穿于身上,越发衬得他身高腿长,宽肩细腰。 明明孙时越头上戴着富家公子常用的特制帷帽,薄纱似雾,从外头哪怕凑的很近也瞧不清里头眉眼,可男人漆黑的眼,就是那么准确无误的对上了孙时越的眼睛。 拥挤的人流成了背景,嘈杂的噪音自动屏蔽,两个男人的目光隔着帷纱相望,这一刻,谁也没先开口讲话,心里头的思绪却皆是沸腾。 孙时越这边,那不必说,就是一阵心神荡漾。 ——这男人怎么这么会长?那眉那眼,那肩那腿,那凌厉的眉峰,那极具力量感的细腰…… 啊啊啊! 他前世今生两辈子,都想长这样啊!都想长这样! ——啊啊啊啊啊啊啊!! 而谢玉砚这边,他自幼感官比平常人敏锐许多,所以此时此刻,透过朦朦胧胧的雾纱,他几乎能将对方模样看得完全。 弯弯眉,杏仁眼,白雪肤,樱桃唇。 特别是那双眼睛,晶莹剔透,不含杂质,哪怕自己如此无礼,隔着帷纱窥探闺中男子的容颜,对方亦不曾恼怒,回馈过来的目光依旧是那么纯澈干净。 多么般配的一对佳人啊。 若谢玉砚是个君子,那么他此时此刻就应该远远走开……不,不只此时此刻,他应该在后面的每一刻都远远走开。 但可惜——谢玉砚他不是。 两人的对视说来话长,但其实在现实中也就是那么一两秒,待谢玉砚收回窥探,目光轻轻的在两人身上扫过,英挺的眉目间浮起一抹对于两边猝然相遇的惊讶,如此作态,竟也没有丝毫让人觉得不对。 沈明玉眉目间的喜悦直晃人眼,几个大步便凑到谢玉砚面前,笑靥如花。 “谢——”呃,满心喜悦一时暂停,说到称呼,沈明玉有些犯难。 她该怎么叫呢? 前后两次会面,一次昏暗夜晚,心潮澎湃间言语失礼。一次莽撞伤人,相伴着去医馆后只顾惊叹。 沈明玉好像还真没在称呼上称过对方。 是跟随大众对其的称呼,称为谢家主?还是讲究一点,遵随我国习俗,对我朝未嫁男子统称小郎?公子?小哥? ——是的,两日前沈明玉刚知道对方姓谢,且为这个时代少有的男性掌权人后,两日后的今天,她就已经顺着这条线索,花几个铜子,在人潮最密集的茶坊坐一下午,顺利摸清了对方的婚嫁情况。 至于占用了更大篇幅来描述的功绩、产业、财富…… 沈明玉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只笼统的记住了对方是个现实版的古代霸总,剩下的全部心神,都在为这一件事欢呼。 没成婚,哈哈,他还没成婚。 此时哈哈傻乐的沈明玉却是不知,就因为她这两日毫不避讳的打探之举,后续又会为两人之间增添多少蜿蜒曲折的小误会。 啧,当然,那都是后话了。 就说这个时刻,谢玉砚是多聪明一人,几乎是沈明玉话刚停顿,他的目光便紧随而来,然后下一句,便已经贴心的想好称谓。 第21章 “我年龄比你大,叫声大哥便可。” 如此稍显亲昵的称呼,沈明玉却从善如流,甚至眉目眼梢间的喜悦扩展的更大了。 “谢大哥,好巧,咱们又见面了。” 谢玉砚的唇角也跟着扬起,锋锐的五官都随之柔和了几分。 “是挺巧,我今日得空,便来街上随意转转。” 落后两步眉眼弯弯的文书听到此言,继续微笑。 嗯,是的,公子就是闲来无事随便出来逛逛然后巧合的遇到你的,不然还能是什么原因呢? 难道还能是,专门遣了人注意你,然后在一大早收到报信,说你被你的前未婚夫堵住见面后,扔下手里厚厚一摞的账本,就直接来了你俩见面的附近? 他公子这么成熟的人,怎么会做这样幼稚的事? 呵呵。 文书的吐槽无人得知,这边,沈明玉和谢玉砚寒暄过后,那双漆黑如墨的眸子,盛载着流于表面的微浅笑意,终于又瞥向了被沈明玉留在原地,身着富贵锦衣,头戴帷帽的孙时越。 他这次没再找寻对方目光,而是一掠而过,然后一挑眉,望向沈明玉,神色好奇。 “这位是……孙公子?” 直到被语言提醒,沈明玉才意识到她今儿个不是自己出来的,身边还跟了位孙时越。 不过——沈明玉望着谢玉砚,有些惊讶的瞪大眼睛。 “你……你知道他?” 与此同时,孙时越的眼睛也是于帷幕下瞪的溜溜圆,和沈明玉异口同声。 “——你知道我?” 一模一样的表情,一模一样的神态。 将两人样子尽收眼底的谢玉砚,墨黑眸子越发漆黑,唇角上扬的弧度却没变,再开口,还是和刚刚一样的温和语气。 “一家金玉楼里偶然见过,孙主君带着孙公子在挑佩饰,当时孙公子旁边小侍手里拿的,就正是这只帷帽。” 孙时越听的迷茫。 “抱歉,我好像没什么印象……” 要说去金玉楼采购东西,这他是记得的,毕竟一年会去两三次,那可是他拥有值钱器物的唯一来源。 但,他真的不记得自己见过对方啊。 按理讲,若他在这个时代见过这么帅这么酷还这么有型的男人的话,他绝对会印象深刻啊,怎么可能像现在般转头就忘……等等,对方说的会不会是原主? 孙时越急速眨了眨眼,然后赶紧呵呵笑着应承下来。 “好,好像是见过……呵呵,你看我这人,记性真是越来越差了。” “无妨,本就是一面之缘,孙公子不记得也是人之常情。” ——话说,他要是能记得,那才是怪事呢! 谢玉砚没有说谎,一年前,谢玉砚于金玉楼确实见过他,只那时,一个是楼下被伙计接待的闲逛散客,一个是楼上和老板字字珠玑的合作伙伴,他嘴里所谓的见过,也就是谈累了去外头走廊透透气,然后一眼扫过楼下,饶有兴趣的驻足了几息而己。 若非认识了沈明玉后,谴人查探过往翻出了孙时越这个人,恐怕就连好记性如谢玉砚,也不会记得这位孙家公子具体的样貌形态。 说到底,就是个借口。 不然他要怎么与人招呼? 直接告诉人家,我查你未婚妻时顺便查了你吗? 啧! 然后,与人寒暄过后的谢玉砚又将视线对上了孙时越,他的表情不复刚刚带笑,反而轻挑眉峰,眸子里带了点惊讶。 “不过,孙公子此时为什么会在这里?” “啊,我……” 孙时越挠头,正思考着该如何回答呢,不想对方下一句——“你不知今日候家小姐上门提亲?”作者有话说:---------------------- 第20章 事情为什么搞成这样“什…… “什么——”“什么——”又是相同的异口同声,又是相似的惊诧表情。 谢玉砚眼中的黑色更深了。 “怎么办!怎么办!” 孙时越惊惶惶的在原地转了一圈,最后恼怒的一跺脚,囫囵撂下最后一句话,就赶紧转头往家跑去。 “该死的!我得赶紧回家盯着,免得我父母真瞎了眼——”那一阵风跑走的身姿,哪有半点文雅闺秀样儿? 谢玉砚收回视线,转向沈明玉,意有所指。 “——孙公子看起来,真的很不喜欢候小姐啊。” 沈明玉眨眨眼,实话实说。 “不知道,不过他现在确实不想订婚。” 为什么不想订婚? 是因为你们哪怕婚约退了,也还是想凑在一起吗? 谢玉砚抽动了一下嘴角,再说出口的话,却转换了话题。 “有空吗?我还没吃朝食,一起去吃吧。” “好啊。”沈明玉看着他,脸上绽放出了灿烂的笑,一点都不记得自己刚从哪里走出来。 “我也没吃呢,刚好一起吃。” “你喜欢吃什么?” “我不挑食,什么都可以。” “粉糕?” “行!” “包子?” “可以。” “……” 两人头并头,肩并肩,气氛融洽的一起远走,而落后几步,观看着两人行走背影的文书,则是长长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孙家这边,谢玉砚也确实没说谎,一大早的,候朝月就携着重礼登上了孙家大门。 不过与谢玉砚说法有出入的是,候朝月携带重礼去孙家,并不是去提亲的,而是听说了孙时越退亲的事后,专门去刷存在感的。 她的目地也很简单。 我知道你家公子退婚了,我也知道你家公子如今不愿订婚,但无所谓,我可以等,现在不想没关系,但等到以后想的时候,你们孙家可一定要第一个考虑我。 第一个考虑哦。 携带重礼,规规矩矩,言语卑谦,姿态压低。 结果最后的所图,就是这样简单。 孙家主和孙主君面面相觑,几乎都有些不敢置信。 说起来,候家,那可是比他们孙家还要富贵几分的门户,且候家也没有乱七八糟的庶子庶女,就这一个元配嫡女,尊贵独苗,这等身份,若对方想与他家结亲,那真是订个嫡长都算他们高攀。 可如今,这支尊贵独苗居然看上了他家庶子? 且还是一个,刚刚退过亲,名声有瑕疵,心也有所属的庶子。 更且的是,人家看上了,还不直接下聘,给孙家上压力,而是郑重其事的备下重礼——就只求一个优先名额? 孙家主和孙主君对视一眼,不由自主的,疯狂心动。 是,沈家那丫头是不错,既懂事,又明理,可——候家这孩子也不差啊。 瞧瞧这长相,瞧瞧这身板,再瞧瞧这态度…… 深深呼吸一口气,将心头翻涌的情绪压下,两人终究还是顾及孩子心情的,心里满意归满意,明面上却没有立下保证。 说到底,还是沈明玉和孙时越戏演的好,这才让孙家父母总觉得,自己要在这时候逼迫孩子,那就是妥妥的棒打鸳鸯。 而对于没有收到孙家父母口头保证的事,候朝月却是不在意的。 毕竟,她来此的目地并不是逼婚,她并不想强迫孙时越,在没得到孙时越的同意前,她是绝不会后方强逼的。 她就只是想在孙家父母面前,以她家儿子追求者的名义刷下存在感罢了。 以免阴错阳差的,这边婚约好不容易退了,那边没等她修成正果,又父母之约的下订了。 若真那样,可就真真是悔之晚矣了。 一番寒暄,宾主尽欢,候朝月脸上挂着盈盈的笑告辞离开,然后于孙家大门不远处的街道上与孙时越碰了头。 看着候朝月脸上还未来得及收敛的荡漾笑意,孙时越心一沉,还以为对方奸计得逞,简直出离愤怒。 “候朝月——”他大吼,双手将遮面的帷幕狠狠往上一掀,盯过来的目光,怒火犹如实质。 “你这个小人!你居然背着我偷偷找我父母,你你你——”候朝月眉间因见着孙时越而迸出的惊喜一滞,她黝黑的目光盯着孙时越,扯了扯僵硬的唇,试图解释。 “时越,我想你误会了,我没有……” 被愤怒冲昏头脑的孙时越哪会听她解释?下一句的诛心之言终究讲了出来。 “候朝月我告诉你,我再第八遍告诉你,我孙时越不喜欢你,我孙时越这辈子都不会喜欢你——”候朝月的表情彻底僵硬了。 而孙时越,他哪管那么多? 狠话撂下,他连看都没顾得上看对方神色,扭头就朝孙府跑去。 该死的候朝月! 净给我找这样的麻烦。 早知道你是这样的人,当初我就不该回头救你,我就应该扭头就跑,我就——气喘吁吁的冲进大门,眼看孙家主和孙主君还端坐厅堂,并未散场,完全忘了自己是偷偷摸摸跑出去的孙时越双眼放光,赶紧一猛子冲进去,不等气息喘匀,对着两人急吼吼的就是一顿嚎。 第22章 “母亲,父亲,我不要嫁给候朝月,你们把亲给她退了,赶紧给她退了——”孙家主和孙主君被他一阵风冲进来的鲁莽行径弄的两脸发懵,等反应过来,夫妻俩难得动作一致的同时瞧向外面。 是大门,没错。 刚刚这小子是从大门跑进来的,也没错。 然后两声同时响起来的怒吼,瞬间碾压孙时越。 “——混账!你为什么从大门口回来?大清早的你去哪儿了?!” “你什么时候出去的?!今早还是昨晚?说啊,什么时候出去的——”满面愤怒僵在脸上的孙时越;“……” 糟,忘了这事了。 要说以前,他大早上天不亮就出门找沈明玉这事,那也不少,之所以选在这个时间点,一来是因为沈明玉太忙了,如果不大清早去堵她,其它时间基本找不到。 二来嘛,也是孙家这边的原因。 孙家主喜欢睡懒觉,如果没有必要的事情,她基本都是七八点才起。 而孙主君呢?他倒是起得早,但是他起床后要给孙家主的一众小君开早会。 也没什么重要的事情,就是为了后宅安稳,经常显示显示他主君的威严,敲打敲打不安份的小君什么的。 如此走完流程,那也刚好到了孙家主起床时候,然后再一大家子聚一块吃朝食,正式开启一整天的忙碌。 ——看懂了吧,一整天的时间,只要被他收买的后门小仆不告密,孙时越在这个时间段便可以自由出入。 可今日!! 可今日,拿了他银钱的小仆没出事,倒是他自己,被订下婚约这桩事急昏了头,一时竟忘了自己是后门偷偷溜出府的了。 救命!真的救命! 要说孙家主这人,其他的人品方面是没得说,可唯独一点,他特别特别看重家风。 平时的小打小闹她能理解,孩子的无奈退婚她也能接受,可到了此时此刻,这种疑似庶子夜不归宿的家风问题…… 她不接受,她绝不接受。 ——当然,孙主君同样也如此,只是相比于此时此刻孙家主的暴怒,他斥责过后眉头紧蹙的模样,倒显不出什么吓人来。 古板守旧的孙家主双眼瞪得似铜铃,桌子拍的砰砰响。 “——一个未嫁儿郎!未嫁儿郎!!看看你干的都是什么事儿!” “夜不归宿!败坏名楣!” “混账!当真混账!” “我当初还以为那沈明玉是个好的,结果她居然——”“混账!都是混账!” 在此期间,孙时越急惶惶的试图挽救过。 “——没有,我这第一次出门,而且我没有夜不归宿,我是大早上——”然后!!然后!! 孙家主一挥袖,直接彻查了全府。 一天时间,不,没有一天,就大半天时间,孙时越这两年偷偷出过几次府的事,全都被捅了出来。 好消息:他夜不归宿的污名被洗刷了。 坏消息:孙家主连他每次出府所携带的什么物件都查探了一清二楚,更别提更明显的出府次数了。 ——最终的最终,孙时越不仅挨了几竹板的家法,还喜提禁闭大礼包,且还是没有规定出来日期的。 简而言之,什么时候放出来?看她心情。 “……” 虐身虐心一整天,最终摊着火辣辣的手掌,坐在门外被好几个奴仆严防死守的自己屋子里,身边陪着被罚掉了一年月钱,正在偷偷抹眼泪的乐安,孙时越双眼放空,简直想大哭一场。 事情到了这里,沈明玉费心费力经营的好印象被毁了,孙时越偷溜出府的机会没有了,板子打了,禁闭关了,孙家父母从此也不信任他了,恐怕唯一一件还算好的事情就只有,孙家和侯家并没有定下媒约这件事了。 ——但候朝月既没有过来提亲,那自己在回来路上恨声斥骂的…… 啊——孙时越一歪身,整个人直板板的趴在了床榻被褥里,微一扑腾,被褥盖严,严的连一丝头发丝都没有再露出来。 事情为什么会搞成这样呢? 为什么会搞成这样呢?!作者有话说:---------------------- 第21章 三天后,我成婚孙时越最…… 孙时越最近日子过得有多难,沈明玉不知道,反正这五日,她的日子过得那叫个快乐。 至于为什么快乐呢…… 自从五日前街道偶遇谢玉砚,两人吃吃喝喝,走走逛逛,经历了一天愉快玩耍后,然后第二日,沈明玉试探性的又在那个时间点拐去了那条街,然后,嘿,又遇上了。 然后第三日,第四日,第五日,沈明玉也不急着工作了,天天乐得脸都要烂了。 ——当然,孙时越也不是那见色忘义的人。 她也是有关心过孙时越的。 就第三天与谢玉砚游玩分离后的那天晚上,她本是打算去孙府后门打探一下情况的,但巧的是,半路碰到了候朝月。 说起来,十几日不见,这姑娘的变化真挺大,衣服变素了,眉眼变沉了,就连高挑精瘦的身材,仿佛都纤弱了些。 站在原地静静看了几秒钟,沈明玉提步,扯出笑脸。 这当事人都在这儿了,何须绕远打探? 再然后——沈明玉现在还记得对方的表情。 那阴沉的眉眼,那冰冷的目光,以及那咬牙切齿的语气。 可是又有什么关系? 她终究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回答。 “——没!有!” 嗯,顶着对方杀人一样的阴沉目光,沈明玉扯出微笑,礼礼貌貌的一点头,然后施施然的满意离去。 要说她的脑回路,也简单。 孙时越急忙忙的跑回家,担心的不就是两家在他不知道的时候缔结婚约吗? 这如今婚约都没定成,又还能有什么大事? 于是,心情不错的沈明玉将此事移到脑后,又一头扎进了恋爱的甜蜜海洋。 嗯,是的,沈明玉觉得,她就是在恋爱。 不然事情怎么能那么凑巧? 第一天就算了,第二天也算了,这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 她喜欢的人,刚好也喜欢上了她,世界上还能有比这更美的事情吗? 于是暗戳戳的,除了每日踩着点呲着牙跑来与人约会外,沈明玉也开始规划起了告白场景。 这男女谈恋爱,不挑明算怎么个事儿? 暧昧期间的你拉我扯固然欣喜,可挑明关系后的浓情蜜意,才是她这样的小年轻所渴望的啊! ——好吧,坦白讲,面对这样一个极符她审美的大美人,沈明玉一点都不想柏拉图,她想亲亲摸摸挨挨蹭蹭,然后…… 咳咳!扯远了。 话说回来,成熟男人会喜欢什么样的告白场景呢? 将人带到城外,用鲜花铺个爱心? 呃,一分钱不花,显不出来她的心意吧。 借鉴宿舍男子告白,在谢府门口用蜡烛摆个爱心,然后大声示爱? …… 沈明玉被自己的想法吓得一激灵,然后赶紧甩甩脑袋,继续甜蜜的苦大仇深。 嗯,再想想,发动她聪慧滑溜的大脑,再想想,她一定能想出既不廉价,又不莽撞,且还能显示她一片真心的法子的。 想想,再想想。 然而,三天后,甜蜜的负担被迫终止,连续往这条街道来了八天的沈明玉,终于在第九天,从清晨等到中午,也没等来她要等的人。 沈明玉不知道什么情况,于是在迷茫茫的过了一下午后,第二日去得更早,太阳还没露头呢她就去等,等啊等,等啊等,从天光昏暗等到太阳探头,从天光大亮再等到日上中天。 ——人还是没来。 至于谢玉砚到底为什么无故缺席…… 谢家这个往常井然有序,气派豪奢的大门户,此时此刻,气氛紧绷的吓人。 来来往往的下人个个都轻手轻脚,面色严肃,别说管理松懈时的追逐打闹了,就连小厨房里的两个,平日仗着地处偏僻,最喜欢蛐蛐闲话的烧火小子,此时都一人一个锅炉,闷头填柴。 偌大宅邸,安静的令人心惊。 要说原因,那也简单,就是这座谢府里的老太爷,谢家和谢玉砚感情最好的长辈,他病了。 很严重的病。 昏迷了两天一夜,银针扎的满身都是,如今将将醒来,气若游丝。 就问,这种情况下,谁敢吵嚷? 怕不是真的活腻了。 而后宅院,谢家老爷子的主宅里,此时正挤满了谢宅里的主子们。 ——说是“们”,但其实,人并不多。 也就是常年病弱,刚从佛堂踏出来的谢家主君,以及一直安分守己,领着自己十二岁小儿子过活的香小君。 一共就这么三个足不出户的主子,若不是此时此刻碰了事,恐怕三人一年见面时间的总和,都没有这一次来的久。 确实,这一次,老太爷恐怕捱不过去了。 第23章 谢主君坐在高椅上,微闭着眼,手里一个佛珠一个佛珠的慢慢拈着,半晌,终于长长一声叹。 谁能想到呢? 前阵子家里还在大兴土木的清理花苑,想着风风光光为老爷子办场寿宴,结果,离寿宴还有两个月呢,就平平常常的一次贪嘴,晚饭后多吃了几个冰酪,竟就这样陷入了昏迷。 前来救治的大夫行话繁复,他们听不懂,反正归拢一下那就是——大限己至,也就这几日的时光了。 谢家这个快满七十岁,爱笑又贪嘴的老爷子,就这么,走到了自己人生的尽头。 主屋外间,三个主子排位而坐,面色严肃,唏嘘无常,而小一些的内间里,在大夫特意交代了不能有太多人探视后,如今老太爷的床榻旁,就只坐了一个人。 是两天没有回屋也没有闭眼的谢玉砚,他此时就在老太爷床榻边席地而坐,双手紧紧握住老太爷伸出被褥的手,一双贯来平静无波的眼第一次显出了几分脆弱。 老太爷此时眼眸微张,是醒着的状态,但呼出的气息却若游丝一般,就连磕磕巴巴说出的话,都要人趴在他旁边仔仔细细的听,才能半蒙半猜的说出答案来。 “砚儿……祖父担心……你孤身一人,等我走了,你……” 谢玉砚顶着一张不再冷锐的脸,慢慢扯出一抹艰难的笑。 “祖父不用担心我以后孤寡,其实我这段时间已经找到了喜欢的人,之所以没告诉祖父,是因为我想在祖父七十岁寿宴当天给祖父个惊喜——”听到这话,谢老爷子本来没什么精神的浑浊眼珠猝然亮堂了些,干瘦的嘴唇上下蠕动。 “真的?可不准骗——”谢玉砚干脆直接将手里的干瘦手掌贴在自己脸上,一边笑一边开口。 “砚儿当然没有骗你,砚儿什么时候骗过祖父?所以祖父,别担心了,你一定要好好休息,只有好好休息,才能把自己的身子养好,不要再担心我了,我不会孤独终老的。” 干瘪枯瘦的脸上缓缓扯出一个艰难的笑,似乎颇为欣慰。 “那就好,那就好……以后我的砚儿也能有人疼有人爱,这样祖父就放心了,就放心了……” 看着生命垂危之际,却还在对自己满心担忧的老人,谢玉砚满心情感窝在心头,忍不住轻轻将脸贴在了对方脖颈间,想像小时候那般,再亲昵柔软的在对方脖子轻轻蹭,正巧,恰在此时,床上老人又发出了一声含糊不清的嘟囔声。 谢玉砚这会儿弯腰弓背,耳朵凑的极近,再加上天生的耳清目明,所以,还真就听清了老爷子的这句,不是专门说给他听,就只是他自己随口的呓语而已。 “可惜,我见不到你成婚的样子了……” 那一刻,自从懂事后就再也没哭过的谢玉砚,眼圈猝然发了红。 如此静默几秒,他突然将嘴巴凑到老爷子耳边,用轻快含笑的语气轻轻开了口。 “没有看到我成婚,祖父很遗憾对不对?那我成婚给祖父看好不好?” “三天时间,三天后,我一定手携新妇,一块来敬拜祖父。”作者有话说:----------------------下一章,就要开启男主自以为是强取豪夺的剧情了 第22章 这就同意了?第三日,又…… 第三日,又在外面晃晃悠悠大半晌的沈明玉终于忍不住了。 她觉得,她得做点什么。 至于具体做些什么——拖着沉重脚步缓慢往家走的沈明玉,一遍一遍在心里给自己打气。 就去谢府看看,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万一对方是被什么麻烦事绊住脚了呢?总不会是闲来无事逗她玩儿吧?哈哈,怎么可能呢…… 然而,越打气越气馁,在这样铁一般事实的情况下,她真的忍不住开始胡思乱想。 他那样厉害的人真的会看上她吗? 她有什么好的?两袖清风,身无长物,就连上辈子学的谋生本领在这儿都没了用处。 那样优秀的人凭什么喜欢她? 是啊,凭什么? 越想心情越差劲,越想脚步越沉重,想到最后,沈明玉简直觉得自己这几日的欣喜就像个笑话。 ——还暗戳戳想着怎么给人告白呢,说不定人家就是闲的无聊,逗她玩儿,此时说不定就窝在哪儿嘲笑她呢? 心情这东西就是这样,你高兴的时候,仿佛全世界的快乐都吻了上来,可难过的时候,四面八方的不容易也都在寻机插一脚。 沈明玉的心情从来没有这么差劲过。 哪怕在最开始穿越,刚得知自己从一个无忧无虑的大学生,变成了陌生时空的破产户,沈明玉都没这么难过过。 一路走,一路想,想的沈明玉鼻头酸酸,那一瞬间涌上来的委屈,眼泪都差点掉出来。 到最后的最后,踏上回家最后一条窄巷的沈明玉终于下定了决心。 ——等吃了中午饭,她就去谢家看看情况。 有事儿也好,玩笑也罢,她终究得亲自去弄清楚。 不管是什么原因,她总得对自己有个交代的。 心头下定了决心,沈明玉用袖子狠狠抹了把眼睛,然而,就在她脚步沉重的走到巷口拐角,正待一转弯就要踏进人潮拥挤的密集住户区时,迎面突然也拐进来了一个人。 两人同时拐弯,差点撞成一团。 “娘老子的,你走路不看路——”烦躁抱怨戛然而止,然后下一刻,她语调高昂;“沈明玉?哎哟,你可回来了,我这正说出去找你一圈呢——”到了这会,沈明玉才终于回了点神,迷茫抬头。 “找我?有什么事儿吗?” 她识得对面女子,对方名叫金顺,比这副身体的她大三岁,家里情况和她家差不多,母病父弱,唯一的小弟去年也嫁了出去,家里就剩她一个顶梁柱,平日就靠给人报报喜,喜宴上凑个人场,表演个喜庆节目什么的艰难生活。 这如今,找她干什么? 她难道还能有什么喜事不成? 沈明玉现在情绪不佳,哪怕强打起精神,面容上也还是显得怏怏不乐,但不想,对方下一句,直接把沈明玉震的疲惫的眼睛都瞪圆溜了。 “你可赶紧回去瞧瞧吧!你是不知道,今儿清晨你家突然来了一大批身着红衣的侍从,他们两人一对,扛着大箱,且箱子上面还个个系着大红花,说是什么谢家下聘,那东西多的哟,把你们院子都塞满了不说,就连外面巷子里都……” 顾不得听后面的,沈明玉瞪圆眼睛,激动的一把抓住对方手臂。 “你说下聘?谢家下聘?是东街市的那个谢家?” 金顺小鸡啄米似的点头,情绪也跟着激动的很。 “就是那个谢家!就是东街市的那个——”沈明玉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靠着发软的腿,走到自己家门口的。 报信的金顺没有说谎,沈明玉此时此刻的家门口,是真的尤为壮观。 周围各异的眼神,热闹的叫嚷,激动的起哄,沈明玉沿着家门口延伸出来的红色大箱往里走。 一步两步三步…… 伴随着挤在门口瞧热闹的大家伙儿哄叫;“快让让,快让让,沈家姑娘回来了。”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沈明玉终于踏进了拥挤的院子,然后,又再次迎接了一大堆齐唰唰的注目礼。 不提挤在一堆面色各异的众邻居,就说院子里的那些身板健壮的红衣侍从,粗略一看二十多个,此时正在她家门口排成两排,笔直站立,当她出现在院里的那一刻,几人目光炯炯同时望来的样子,简直要在她身上灼个黑洞。 然后,不等面上镇定,但内心迷茫的沈明玉与人招呼,站在她家阶梯上的一位,唯一与众位穿着不同的中年女子,便面带笑容的迎了上来。 说是不同,但也是红衣,只是不像那些小年轻般红的扎眼,中年女子的衣着,是更成熟一些的老红色,有款有绣,广袖窄腰,看着就比那些女侍从高一档次。 女子笑盈盈的迎上来,张口就是漂亮的吉祥话。 “这位就是沈家长女沈明玉吧?哎哟,瞧这长相,当真俊丽无双,人中龙凤,老妇啊,先在这里给您道喜了。” 看眼面前眉目眼梢皆是喜意的中年女子,再瞅一眼那边目光炯炯,排排而站的红衣侍从,沈明玉拼命压下内心情绪,嘴唇动了动,先将人邀请到屋里,杜绝外面打探视线,就连沈父三个想进来,都被守在门口的红衣侍卫拦住,逼仄的小屋里,此时此刻,就她们两个人。 沈明玉绷着脸,看着面前的中年女子,再一次确定。 “你们是谢家的人?” 中年女子笑着点头。 “是的,姑娘叫奴田婆子就是。” 沈明玉继续问。 “东街市的谢家?” 女人再次点头。 “对,就是那家。” “是为谢家家主下的聘?” “对的,姑娘。” “要我入赘?” 第24章 对于沈明玉的提问,田婆子前头一直都答得很顺溜,可到了这一句,她却不明确回答了,而是突然亲热的扯过沈明玉手掌,摸了摸她手上明显厚茧,旁敲侧击。 “沈姑娘既能得我家家主提亲,那想必和我家家主私交不浅,如此,姑娘也必然知晓我家家主的能耐对不对?似我家家主这种男人,那就是天空中翱翔的鹰,鹰与家雀安能为伍?我家家主——”沈明玉垂下眼,听着对方对谢玉砚词藻华丽的夸奖,突然扯出了一个笑。 田婆子正说到兴头的语气一顿,有些迟疑;“沈姑娘,您刚刚说什么?” 沈明玉看着她,笑脸扩大。 “我说,好,我同意。” 回答完,顶着灿烂的笑脸,她又问。 “今天下聘,何时成亲?” 一向以嘴巴能说而出名的田婆子今日难得有些磕巴。 “大……大后天。” 听到时间,沈明玉倒有些疑惑了。 “为何这么急?” 田婆子抹了把脸,实话实说。 “因为谢家老爷子病重,他想在弥留之际亲眼看着家主成婚……” “好,我知道了。” 沈明玉平静带笑的面容下,有那么一瞬恍然大悟。 原来是家里老人病重。 原来不是玩弄于她。 至于因为老人而被省略掉的恋爱过程…… 无所谓。 反正她好不容易喜欢上一人,她想和人恋爱那也是奔着结婚去的,如今省去过程,直接结果。 有什么好怨的? 背地里偷笑都来不及呢。 做人家媳妇儿可比女朋友权力大多了。 “那姑娘您——”沈明玉一锤定音;“我这两天一定加紧准备,争取两日后成婚,没有遗漏。” “……” 事情顺利的出乎意料,田婆子将手里一直抱着的小箱子递给沈明玉,又在院里留下了两个帮忙的人,就那么浩浩荡荡的带着剩下的人离开了。 走到半路,田婆子心里的迷茫都还没有散尽。 话说,怎么就是这个情况? 这和文书特意私底下交代的情况不一样啊。 文书公子明明和她讲,说自己前来下聘,又是入赘,这样对女子不光彩的事情,小姑娘可能会有反抗,若是遇上了,让她一定要耐心安抚。 他甚至还紧蹙着眉头一遍一遍的教她该怎么样讲。 让她先科普一下家主的本事,家主的产业,先用这些惊人的财富震慑住她,然后再观着对方脸色,旁敲侧击的说一下她自己的生活有多艰难,让她知道,一旦她这次妥协,那后面等着她的就是数不尽的富贵,最后,若她对这些动了心,你再将手里的箱子打开,将里头的铺面宅契拿给她,如此一点一点,缓缓图之,切记不可操之过急,以免对方反抗过剧,将事情陷入难以收场的地步…… 说到最后,他甚至还急的在原地转了两圈,一贯附在脸上的弯弯笑脸都焦躁的维持不住。 他道;“若不是提亲的事,男儿不能去,怕坏了运道,我非得与你一同过去,这种事没我盯着,怎么就这么让人放心不下——”说实话,能让文书这样跟在家主面前的得力人如此焦躁,田婆子携着重礼在来的路上时,还真的挺忐忑。 可结果——这就成了? 就成了? 别说文书担心的剧烈反抗了,这姑娘甚至都没等她将话术说完。 长篇大论刚起了个头,连家主的产业都没科普到呢,姑娘就己经干脆利落的同意了。 还有最后的铺面宅契,那压根没用上,当然,东西既拿来了,自是没有再拿回去的道理,在两人一问一答,体面友好的达成共识后,田婆子还是将小盒子塞给了对方。 怎么说呢? 就脑袋懵懵的,在来时路上做好的心理准备完全没用上,顺利的让人难以置信。 当然,等回府后,若是有人特意问,她自会实话实说,但若是没人提起,她自然也不会自砸招牌的啥啥都说。 毕竟身为府中下人,是办好一个哪儿哪儿都格外顺利的差事好听?还是历经千磨万险,终于圆满完成主子交代的任务好看? 两相权衡,傻子都知道咋选择。 不提田婆子内心的小九九,反正婚礼,是顺顺利利的按期订在了两日后。 第23章 家人决裂进行时等大杂院里的…… 等大杂院里的大批人散,手里抱着对方塞过来的小箱子的沈明玉,瞧着院里满满当当的大红箱子,脑里终于有了几分对这件事的真情实感。 她要成婚了。 要和谢玉砚成婚了。 人生的大起大落不外如是,半小时前,她还在颓废于被喜欢的人玩弄的难过中,半小时后,跳过了告白恋爱这一环节,她就直接要与喜欢的人成婚了。 怎么说呢? 心情复杂的难以言喻,但不可否认,兴奋和欣喜,绝对占据大半江山。 此时此刻,若不是有眼前一大堆事等着处理,沈明玉甚至都想一阵风似的,跑到野外荒山尽情嗷嗷两声。 但显然,眼前情况是不允许的。 那边人刚走,这边一大堆的街坊邻居便潮水一样的围了过来。 “明玉,明玉这是怎么回事儿?谢家真向你下聘啊?” “明玉,那位铁面……咳,大家主真看上你,要你入赘?天呐天呐。” 有感叹这件事情的,当然也有盯着这么大批东西酸言酸语的。 “——长副好脸就是好啊!” “是啊,娶不起夫郎,还可以像男子般收礼出嫁,瞧瞧这一大院的聘礼,那就是咱这条街上的所有男子都出嫁,也换不来这么多聘呐。” “可不是——唉哟,这闺女养的真好啊,沈家一家子可都跟着享清福了……” 沈明玉所住的这片地界,位置偏僻,价格低廉,所以住户颇多,且鱼龙混杂。 都是底层人民,都在艰难生活。 要说底层人民最看不惯的是什么? 不是大富之家的豪靡奢侈,也不是名门贵户的高高在上,而是昨日还在他们身边同样辛劳,今日却摇身一变,和他们划开两个世界的同等小户。 沈家当初家业破败搬进小院,他们虽然闲言碎语,但接受的也算欣然。可如今,他们接受了沈家破落,和他们沦成一样门户的事实后,命运却又来了这么一手。 难以接受,他们真的难以接受。 在这种时候,这种沈明玉正心情复杂,懒得分出心神与人回呛的时候,倒是一直在旁边静静观察着整件事态的沈明珠派上了用场。 小姑娘聪明,晓得在这个时候与姐姐打好关系,毕竟——她水润灵泛的双眼,在院里众多红箱子上扫视一圈后,最后落到了沈明玉抱着的小箱子里。 毕竟,她日后的贫穷与富贵,恐怕此时此刻都系挂在了这个她一贯瞧不顺眼的长姐身上了。 能怎么办呢? 识时务者为俊杰吧。 再说了,沈明珠对此时此刻眼前的境况,虽说不上十分满意,但和以前相比,却也是略胜几分的。 毕竟,她姐也没有达成世俗意义上的成功不是吗? 她不是娶夫,她是入赘!入赘!一个大女子没有娶到心爱的人就算了,如今还要入赘到一个名声不佳的老男人家,就算男方那边再富贵,又能如何? 既不能逛楼纳侍,也不能随心所欲,且生活在别人家,还有可能被那边的长辈嘲笑刁难。 哼,以后的日子,可有得她苦呢! 当然,她心里的这些幸灾乐祸脸面上全瞧不见,摆在明面上的,那叫个磊落。 小姑娘眉一竖,噔噔噔几步就跑到了沈明玉身旁,也就是此时此刻的舆论正中心。 然后双手叉腰,清棱棱的目光盯着面前酸言酸语说的最起劲的几个人,开启攻击。 “长副好脸可不就好吗?不然长成你这样,娶不好娶,嫁不好嫁的,走出去逛街还影响街容,难道就好了?” “我姐长得好看,人家就乐意给聘礼怎么了?酸啊?有本事你去东街市吆喝,看有没有哪个富家子乐意让你入赘,给你聘礼的。” “听过谢家吗?响当当的大户,就算入赘,我姐以后的生活那也是穿金戴银,吃香喝辣。” “去吧,去问问去,万一有哪个瞎眼的就喜欢你这张老脸呢……” 小姑娘这会儿护在沈明玉身前,面对众人,嘴巴淬了毒一般叭叭叭,火力全开。 而旁边窝缩在一角,除了在田婆子面前开了口,同下意外,一直在冷眼旁观的沈主君,这会儿也意识到了小闺女的意思,赶紧拨开熙熙攘攘的人群走过来,和小闺女统一战线,一块将沈明玉护在身后。 要说俩人是亲父女呢。 就连这一瞬间的脑回路都格外相同。 俩人为什么在这一刻这么护着沈明玉? 简单,为了钱呗。 第25章 瞅瞅这一大院子的聘礼,这得值多少钱啊? 他们父女的后半辈子啊!可真就全指望这些了。 ——当然,心思再深一点,他们还想到了谢家。 谢家哎,云城里面大名鼎鼎的谢家哎,哪怕沈家没破产时,他们遇到谢家人,那也是要低一头的存在好不好? ——这要搁以前,他们自然不敢对家大势大的谢家产生觊觎,可如今,情况不同了啊! 他的闺女,她的姐姐,如今就要入赘谢府,成为谢家唯一的女人,就谢府那一群人,老的老,弱的弱,唯一一个能干的,还是那个即将要尊他闺女为妻主的男儿郎。 这怎么能不让他们疯狂心动呢? ——但只可惜,他们注定要失望了。 整理好思绪的沈明玉才不耐烦这些闲言呢,对于护在她身前的父亲和妹妹,她也只是轻飘飘的扫了一眼,一挥手,将依旧笔直站在那里的两位侍从叫来把门,然后领着沈父和沈明珠,哦,还有贴墙站着,一直都没有往这边凑的沈明竹,她都一块叫了进来。 无视沈明珠扬着笑脸凑在她面前笑嘻嘻的一句;“长姐,叫哥哥进来干什么?咱们沈家的事情,让男儿掺和不好吧?” 不好?有什么不好? 要沈明玉来看,让她这个妹妹掺合进来才叫不好。 三人坐定,没管外头闹闹嚷嚷的嘈杂,沈明玉当着众人的面,就那么打开了怀中小箱子。 讲真,在打开这个箱子前,她也不知道里头是什么。 毕竟刚刚那个叫田婆子的将东西塞给她,就说了一句,“也是聘礼”就走了。 她上哪知道内容去? 如此一打开,箱子里的物什瞧着不多,就简简单单几张纸。 但就这么简简单单几张纸,却让坐在桌边眼神直勾勾盯着这边的沈父和沈明珠,呼吸顿了好几顿。 毕竟他们可不是穷门陋巷里没见过世面的小门户,如此一个精致箱子里特意装着的几张纸,难道谁还能没脑子的觉得是几张废纸? 开玩笑。 沈明珠甚至已经控制不住的瞪着闪着精光的眼睛上了手。 当然,明面上的话说的还怪好听。 “姐,我帮你看看这是啥……” “东街市的铺宅地契?” 沈明珠面容上的兴奋几乎掩不住,左手拿着这张看过的,右手又伸过去拿第二张。 “锦绣街的一间小铺?” 天呐,是锦绣街啊! 锦绣街位处东街区的中心点,用21世纪的话来讲,那就是市中心,用这里的话来说,那便是富人聚集的繁华区域。 反正总而言之,这片地界的地皮真的可以说是寸土寸金,且还很难买,不说其它,就连最风光时的沈家,都不曾在这块地界捞到过一间铺子。 可想而知,它的贵价和稀有程度了。 一时间,手里拿着这张契纸的沈明珠压根不舍得撒手。 而旁边,清丽的面庞同样覆上层兴奋的沈父,也想将契纸接过来好好瞧瞧,可不想,手伸过去拿半天,没拿动,他便干脆缩回手,直接半靠在对方肩膀上,和小女儿一块欣赏起了这纸契纸。 至于沈明竹,他依旧安安静静的,哪怕被沈明玉叫了进来,也不曾掺和进这些财物,甚至就连让父亲和妹妹同时兴奋的铺面契纸,都没能让他抬眼一下。 许是他自己也明白,身为一个注定外嫁的男子,沈家的财产干他何事呢? 而从头到尾,坐在一侧没说话的沈明玉,则是在这个时候终于抬起了眼,她清清淡淡的扫了三人神色一眼,然后自己伸手将小箱里最后一张契纸拿了出来。 是一户城外的庄子,契纸上明明白白的写清了占地几顷,水田几亩,另还有几户卖身佃农的归属移交。 事情到这里,沈家的这笔飞来横财,便就算盘点清楚了。 一处宽敞的前铺后宅,一处繁华地段的赚钱小铺,一处占地七八顷的郊外山庄。 哦,还有外面十几抬的值钱物什。 组合起来,少说也是几万两了。 几万两啊! 要沈明玉自己赚,就她如今的赚钱法,那就是不吃不喝十辈子,她都赚不来。 不得不说,谢玉砚,这位古代版的大霸总,是真的真的好大方啊!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聘礼这东西,不管男女,既送出去了,只要两人顺利成婚,那于律法上,就是完完全全的另一边的东西了。 不论这边的选择是全部留下,还是选择给嫁出去的孩子添妆,那都和给聘礼的那位完完全全没有了关系。 打官司都要不回的那种哦。 啧,霸总,真霸总。 感叹完毕,沈明玉手一挥,正式开始着手分配。 被收回契书的沈明珠不情不愿。 “姐,这还有什么好分配的,不都是咱们沈家的东西……” 沈明玉瞅都没瞅她一眼,自个儿将三份契纸又仔仔细细瞧了一遍,个个平摊在桌面上后,冷不丁的抬头,竟是率先提问起了一直垂着眉眼的沈明竹。 “明竹,瞧瞧,你喜欢哪一处?”作者有话说:---------------------- 第24章 两不相欠这句话一出,那…… 这句话一出,那可真是捅了马蜂窝。 不仅沈明珠猛的抬眼,失控惊叫。 “姐,你干什么——”就连一直将沈明竹带在身边的沈父,那也是在一瞬惊讶后,不满训斥。 “明玉,你胡说什么呢?竹儿是个男子……” 注定会外嫁的男子,凭什么分父家资产? 等这边条件好起来了,待儿子出嫁,不用说,他也不会让孩子太寒酸,肯定会在嫁妆上添些值钱物什……当然,这些值钱的物什,只能是外表光鲜的死物。 ——而不是此时此刻,被摊在桌面上的下蛋金鸡。 桌面上一共就坐了四个人,这一刻,两个人都在对此提议不满反抗。 看着坐在这里本就低眉顺眼,此时听了两边的话,又怯怯将脸垂得更低的模样,沈明玉眯了眯眼,蓦然转头望向了正盯着她满眼不悦的沈父。 她张嘴,声音并不强势,甚至可以称得上轻声慢语,但说出来的话。 “父亲的意思是,竹儿是会嫁出去的人,所以没有资格分配资产,对吗?” 这话太直白了,直白的沈明珠神情一顿,哪怕此时沈明玉的目光并没有落在她身上,她也下意识的飘忽了一下视线。 怎么说呢? 沈明珠和沈明竹的关系,那可不是沈明玉这个从小被送到祖父处,家里出事后才正式融到一块的长姐可比拟的。 他们相差一岁,一起长大,在不懂事年纪的时候,他们也曾兄友妹恭,窝在一处,吃吃喝喝,嬉笑玩乐。 虽然在懂事了之后两人渐行渐远,可终究两人之间还是有几分小时候的情分在的。 ——当然,你要说顾念小时候的情份,所以心甘情愿的将一部分财富拱手相让? 那却是不可能。 所以沈明珠的心虚也只持续了一秒而已,下一刻,放在桌下的手指便意有所指的捅了捅沈父,而沈父——哪怕小女儿没有示意,他回视的目光里也很是坚定。 “当然,外嫁儿子怎可插手父家之事。” “哦?” 沈明玉挑了挑眉,然后在对方目光炯炯的视线下,抬起一只手指指了指她自己。 “可我是入赘,和出嫁差不多,照父亲的意思,这些给我的聘礼,父亲是不是也没有权力染指?” 沈父一怔,继而生怒。 “你在说什么胡话!自古以来,婚娶聘礼都是给予父母的,什么时候轮得到你一个小辈分派——”就是就是。 将心虚甩在脑后的沈明珠,俊俏的小脸上扯出一抹冷嗤来。 能得她!还越过父亲分配上送来的聘礼了,养了几天家,就真以为自己是长姐如母了? 哼!有父亲在这站着,她哪来的身份? 然而,不等她这边冷嗤的笑容再扩大,耳边却突然传来一道轻笑。 “是吗?” 那声音轻轻柔柔,毫无攻击力,然而下一句;“那我若拒婚呢?” 沈父;“……” 沈明珠;“……” 无视对面两人蓦然僵硬的脸色,沈明玉笑颜如花。 “父亲,你得知道,送过来的聘礼彻底归入另一方家庭的前提是,两方顺利成婚,若我拒婚呢?” “你,你凭什么拒——”“当然是因为我不愿受辱!” 水润的眼睛疑惑的瞅了对方一眼,似乎颇为不解,对方为什么会这样问。 “我是入赘,可不是娶亲!我一堂堂大女子,如今要赘到别人家仰人鼻息,更何况——”其实既说到这儿,那后面再添点儿将要与她成婚的本人的坏话更好,可迟疑一秒,沈明玉愣是对这种话张不开嘴,于是扯扯唇,她干脆转了个方向。 “更何况外面的人该怎样看我?瞧外头入赘的女子哪个不是又懒又馋,我沈明玉和这两样沾边吗?我凭什么要受这样的委屈,我——”说到激动处,她桌子拍的梆梆响,但下一刻,她就猛然收敛了高昂的音量,至于原因——她才想起来,门口守着的还有两个谢府的人呢!! 第26章 阿弥陀佛玉皇大帝如来佛祖观音菩萨,甭管是谁,可一定要保佑她刚刚演戏演过头的话,千万不要传入到外面两人的耳朵里啊。 她不是这意思!! 她真不是这意思!! 事情进展到这里,沈父和沈明珠互对视一眼,终于从这种突然的天降横财中清醒过来,藏在僵硬表情的内里下,是压也压不住的浓浓恐慌。 是啊,直到此刻他们才意识到,沈明玉她可不是什么听话的待嫁男儿,她是女子,是家里的唯一成年女子,是这两年凭一己之力为他们一家遮风挡雨的顶梁柱。 这样的人,她敢退婚吗? 她敢。 毕竟她又不是手无缚鸡之力,又受名声所累的孱弱男儿,若好处达不到她所期望的,她凭什么不敢呢? 这么大笔的财富啊! 若一开始就没这种希望也就算了,可此时,明明东西都摆在眼前了,若此时此刻失去,让他们再回到以前的贫苦生活,那和杀了他们有什么区别? 事情进展到这里,沈父和沈明玉一时间都萎了下来。 而沈明玉,她目光轻飘飘的扫视了两人一眼后,又将目光看向了不知什么时候默默抬起了头的沈明竹。 “明竹,喜欢哪一处?大胆说。” 她意有所指的看了眼沉默的沈父和沈明珠,然后又将目光转了回来。 “你自己也看到咱家的情况了,明竹,这是你最后的机会,若你此时再不选择,我就要开始后面的分配了。” 是啊,最后的机会了。 若此时没有把握住,等两日后长姐成婚离开沈家,那他的命运,又会是怎样呢? 总之,不会比这一刻长姐帮他争取的更好了。 少年水润润的目光缓缓移到生他养他的沈父脸上,停留一会儿,又移到自小和他一起长大的妹妹身上。 这一刻,谁也不知这个亲眼目睹了生父和亲妹皆都轻慢他的少年,脑子里在想什么,在沈明玉眼皮底下,他只是沉默的一点点收回目视两人的目光,后又再次对上了沈明玉。 再然后,他缓缓展露了一个明灿笑颜。 沈家三姐弟长相都不赖,皓齿明眸,眉眼弯弯。 沈明玉和沈明珠皆因这副皮相听过很多夸赞,以至于到现在都有些免疫,可沈明竹却不曾。 一来是因为他常年被沈父关在屋里,禁止出门。 二来,那就是他的姿态了。 他不像沈明玉那样明丽,也不似沈明珠这般张扬,他安安静静,低眉顺眼,哪怕别人面对面的和他说话,也很难清晰看到他秀丽的五官。 可如今,他头抬起来了,精巧五官也变得全面清晰,墨眸弯弯,红唇轻扯,再加上常年窝在屋里不晒太阳而闷出的雪白肤色,说实话,这一刻,光论容貌的话,他简直比沈明玉还要抢眼。 “多谢长姐,竹儿想要锦绣街的那间铺子。” 锦绣街,这样繁华的地方可不只有沈明珠识得,他沈明竹以前同样是富家公子,他一样晓得这种地段的铺子有多难得。 说罢,无视大腿处猛然被掐的剧痛,他白净秀丽的眉眼依旧弯弯。 “不知可否麻烦姐姐帮我保管一下?” 沈明玉看着他,眉目间终于绽出了一抹真心的笑。 “行,我帮你保管,等你出嫁那日我亲手给你……” 说罢,看着面目扭曲的两个人,她又开口。 “东西在我这里你放心,你一日不出嫁,这东西便在我手里一日,绝不易主。” 在沈父和沈明珠扭曲的五官以及沈明竹明灿的微笑里,聘礼的分割还在继续。 ——说是继续,其实也到了尾声,因为替沈明竹收起锦绣街的那张铺子房契后,沈明玉便拈起剩下的两张直接塞给了对面坐着的沈父。 沈父;“……” 被刚刚那件事气的铁青的脸上,重又浮上惊愕。 “全……全给我?” 沈明玉点头,水润的眼睛这一刻黝黑深沉。 “你是沈明玉的父亲,生身之恩,自当回馈。” 说罢,她又朝外面扬了扬下巴。 “院子里的那些箱子也是,我一样都不带,父亲得了财物安享晚年,女儿赘入谢府人生重来,只要父亲在两日后将我的婚礼办得体面一些,那便是咱们父女最后的成全了。” 万两财物换三年光阴,很划算吧? 从此以后,桥归桥,路归路,你女儿的这副身子,就彻彻底底归属我了。 她这话说的虽然不够直白,但就沈父这样自小读过书的文化人是绝对听得懂的,只可惜,沈父这一刻被金钱砸懵了头,完全没有注意到沈明玉话里的决绝。 但有什么关系呢? 沈明玉并不在乎。 就像当初刚来这个世界,她若想轻松些,也可以甩甩手,扔掉这些一个个娇生惯养的累赘,自己潇洒。 可她没有。 胸腔的良心拦住她,道德的标准教育她,她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告诉她——占了人家闺女的身子,要回馈。 她要回馈。 所以在没有任何外力制约的情况下,她自己为自己定下了五年之约,然后起早贪黑,当牛做马,将自己活成了沈明珠眼里最傻最好坑的蠢货。 手无缚鸡之力的沈家父子三个,有什么能管住她的地方呢? 她愿意管他们,完全是她自己情愿,可如今,恩还尽,债还完,她与沈家,是真的真的,两不相欠了。 ——当然,她沈明玉也没有那么好的脾气。 吃着苦,受着累,扛着他们父女两人的背刺,最后还要留下保他们父女两个一生无忧的财富。 她也是有自己的小九九的。 看眼抱着房契极尽欢喜的沈父,再瞅眼站在沈父身侧,牙齿紧咬,眉目阴沉的沈明珠,沈明玉轻轻扯唇,然后无声笑了笑。 当一块鲜美蛋糕落在了两个人眼里,一个自私父亲,一个凉薄女儿,在以后的岁月里,为了这块蛋糕,他们彼此会撞出怎样的火花。 还会继续父慈女爱吗?她很期待。作者有话说:---------------------- 第25章 八卦的味道一转眼,两日…… 一转眼,两日过。 这两日的时间,沈家真的很忙碌。 照这几日都眉开眼笑,心情愉快的沈父所想,他是想在这两日的时间里将沈家搬至新家,就是那处虽然不及锦绣街,但也算繁华区域,且面积比锦绣街的那间大十几倍的的前铺后宅。 那里的住处多好啊! 听前来帮忙的两个侍从说,那处铺子如今空置,前头做什么生意端看他们,后头的院落也专门打扫添置过,里头的桌椅柜凳,床铺帘幔,皆添置完毕,只要这边想搬家,那就直接是拎包就走,直接入住。 且,那处后头的宅院还是一座二进小院。 前头八间,后头八间,另还有两处宽敞明亮的大院落,以及上一位房主花用了大价钱打出的甜水井。 ——沈父想搬啊!当然想搬! 有这样宽敞体面的大院子等着,谁还乐意住破落寒酸的大杂院? 可奈何,沈明玉冷酷无情的拒绝了他的决定,并表示,她就是要在大杂院出门。 在这种关头,沈父哪敢和她唱反调,于是忙忙碌碌,也就只能连同谢家留下的两个侍从,将院里的一堆聘礼搬到新家后,于紧急布置婚礼的间隙,再一点点将他们一家自己的零碎东西倒腾过去。 很忙,但两日过去,沈明玉这边的入赘规模倒也有了些模样。 至于这两日,将装扮礼仪这些事全撂给沈父的沈明玉自己在干啥…… 她找到专门负责男女婚嫁的媒公,在了解过入赘方面的几个信息后,欣然也忙起了自己的事。 当时那肥肥胖胖的媒公是这样讲的。 “——女子入赘能有什么事儿?都入赘了谁还耐烦搞那些,不就是穿着喜衣被一顶轿子抬进门——”捏着刚被塞到手上的碎银子,肥肥胖胖的媒公话音一转;“实在不嫌麻烦,就搞一对大雁吧,那玩意儿寓意好,如今城中矫情些的公子会要求那个,说是代表了女方对自己的重视……” 于是,沈明玉颠颠的,就这样给自己找到了事儿干。 她换了身灰衣,手里掂着自己做的家伙事儿,又带了两天的干粮和水囊,就这样兴致匆匆的出发了。 然后——然后——她差点就抓到了,她发誓! 就在她悄摸摸埋伏的第二天,一对觅食大雁终于钻进了她辛苦布置的陷阱里,然而,不待沈明玉眉目间的喜悦顺利绽开,旁边斜刺的草丛里便“啊呜”叫着突然扑过来了一个人。 然后大雁受惊,陷阱暴露,哪怕沈明玉瞪圆了眼睛从隐蔽处跑出来想弥补,却也是为时已晚,于事无补。 她的大雁被吓跑了。 沉着一张脸,无视身后青春少年的大吼大叫;“喂,你叫什么名字?脸色这么臭给谁看?知道小爷我是谁吗?喂,喂,站住,别走啊!大不了赔你银子——”掂着手里没了用处的捕雁工具,她面无表情的翻过山坡,淌过杂草,然后路过一处草木繁盛,绿荫遮盖的隐蔽之处时,面无表情的俊脸全线崩盘,开始对一棵粗壮大树手打脚踢。 第27章 “啊啊啊——为什么非得这个时候闯入!!我埋伏了两天啊!!我明明快逮住了,我明明能逮住的,我明明——”“啊啊啊啊啊啊——”是的,两天时间,沈明玉白忙一场,最后只能掂着她已经没了用处的家伙什,怏怏不乐的无功而返。 难受,生气,没逮到大雁,等明天成婚的时候,她的谢大哥不高兴了怎么办? 怎么办! 都怪那斜刺里突然冒出来的刁小子,都怪那刁小子——而被沈明玉恨恨念叨的刁小子,此时此刻,望着前方崎岖山路上已经彻底消失的背影,正在咬牙切齿的对着刚从小路慢吞吞爬上来的贴身小侍发脾气。 “那么慢,要你有什么用!但凡你早点过来,也就能帮我拦一下——”现在好了,人不见了,这泱泱大城,他上哪儿找人去? 好不容易碰到个顺眼的……哼! 小侍青木气喘吁吁,闻言疑惑,小心翼翼的询问。 “公子,这荒郊野岭的,拦谁啊?” “当然是拦——”刁公子语气一顿,然后转头怒瞪青木,恼羞成怒的一脚踹过去。 “你管谁呢?反正也没拦住!真是无用的蠢东西——”挨了一脚被踹倒在碎石上的小奴对此习以为常,他坐在地上,等腿上那股钻心的疼痛过去后,拍拍腿上的脚印,很识相的不再询问这个问题,而是话题一拐。 “公子,天色渐晚,咱们该回去了,不然赶不上入夜前进谢家,主君会责怪的。” 刁公子鼻子一歪。 “哼,责怪就责怪,难道我还怕他不成——”“是,是,公子当然不怕。” 小奴青木顶着张笑眯眯的脸,安抚的得心应手。 “只是公子难道不想早一点见到您叔叔吗?那个抛头露面,执掌谢家,如今一大把年纪终于要成婚了的叔叔,多稀奇啊!咱们云岭县可从没见过这种男子呢——”少年终于被说动了。 不辱使命,成功把人劝下山的青木,一溜小跑跟在主子后头,面上眉眼弯弯,小意殷勤,内心可真是阿弥陀佛玉皇大帝拜个遍。 当然,最值得拜的还是云城那位以男子之身手握权柄的谢大家主,他家主君的亲弟弟。 感谢他这么标新立异,感谢他这么特立独行。 否则,他可真真是劝不住这位,自小养在老太君膝下,性子被惯的无法无天的小霸王了。 ——第二日,万里无云,晴空万里,除了天气格外热些以外,可真是个万里挑一的好天气。 谢家家主大婚,哪怕定的时间匆匆,实在急迫,来贺的宾客也是波波不断,热闹至极。 孙时越今日也来了,被他母亲和嫡父一块带着来的。 难道禁闭解了? 呵!没解,来参加完宴席回去继续被关。 至于为何来参加顿喜宴,还得叫上他——天老爷的。 这居然是沈明玉那家伙的喜宴。 孙时越现在还记得今早上自己被糊里糊涂打扮好,然后被小奴领到母亲面前,母亲一脸复杂盯着自己,轻轻叹气的场景。 她说;“走,带你参加个婚宴,沈明玉的婚宴。” 那时的孙时越两眼震惊,失声惊叫。 “谁的?娘你说谁的?” 然后他娘看过来的表情更复杂了,那端端正正的眉眼间,竟隐隐约约带有一丝心疼。 “沈家长女,沈明玉,也就是和你退婚不久的未婚妻,她要成婚了,入赘沈家。” 震惊过后,孙时越表情愣愣。 “她要成婚……和谁?” “谢家家主谢玉砚。” “……” 从孙家主这边的眼光来看,她儿子表情呆呆,明显被重重打击,尚在恍惚。 ——其它的对错先不管,说孙时越尚在恍惚,这点真的是正确的。 他确实是在恍惚。 不过不是伤心的,而是震惊!他真的震惊! 话说,他几日前才得知了沈明玉在这个世界喜欢上了一个男人,且还不确定对方有没有喜欢她,按常理来讲,就算对方也喜欢她,两人两情相悦,那后面的进程不也应该是告白,恋爱,然后商议婚事,然后准备个一年半载,然后——再走入婚姻的殿堂? 现在是什么情况? 他失忆了? 几日前还不确定心意,几日后就要成婚? 我的天老爷哎,这个世界都玄幻的连沈明玉这个性冷淡都同化了吗? 再然后,面色呆呆的孙时越便就被父母领到了沈家气派的婚宴上。 “……” 虽然确实很想来,可终究对自己的身份有那么点自知之明的孙时越捂嘴询问。 “那啥,娘,我来合适吗?” 孙家主英武的眉眼一片磊落。 “有什么不合适的?既己退婚,那彼此之间就没关系了,我今日带你来此也是想让你看看这个婚礼。” 孩子大了,有些事不能说的太直白了,所以孙家主选择闭上嘴巴,将人带过来,直面感受。 看看吧。 你亲眼见到的这场婚礼就是你前未婚妻成为别人妻主的仪式,所以带你来此的意思你明白了吗? 她是别人的妻主了,且还是入赘过来的赘妻。 更且的是,赘她过来的男人可是谢家家主,是那个唯一一个能在全是女人的厮杀场中,淌出一条道路的谢家掌权人。 知道了吗,儿子,以后相见,可一定要记得保持距离啊!! 否则别说你要完蛋,恐怕到时候就连咱们沈家一大家子,都得被你牵连,一块完蛋。 所以——孙家主一脸严肃的看向孙时越,语气沉沉。 “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 听着这样没头没尾话的孙时越漂亮眼睛里有那么一瞬充满迷茫,但显然,他硬了十几年的大脑虽然理解不了这些弯弯绕绕,识相却是有的。 于是在母亲目光炯炯的视线里,他很好的藏住了自己的迷茫,并露出了一个令孙母颇为满意的乖巧微笑,然后,在他们一家三口送上贺礼被领到自己的座位坐定后,他娇气的捂住自己的肚子,以急需方便为由逃离了这片热闹的区域。 至于费劲儿离开这片地界的他想干什么…… 能干什么呢? 当然是急需找到沈明玉,迫切从当事人身上了解下这段姻缘的前因后果啊! 讲真,他嗅到了八卦的味道。作者有话说:---------------------- 第26章 被警告的胡思乱想谢家宅院是…… 谢家宅院是真的很大,特别大。 行过假山流水,路过亭台水榭,然后,喜房主屋没找到,他于曲廊拐角处碰到了候朝月。 或许说碰到也不完全,因为候朝月在孙时越一进谢府就注意到了,此行相遇,完全就是她一路尾随而导致的结果。 当然,事实是这个事实,明面上她却是不能这样讲的。 “——孙公子?” 她面上的表情极为惊讶,似乎很意外能在这个地方遇见他。 正在疾走的孙时越脚步一顿;“……候姑娘。” 他清秀的脸上挤出一抹干巴微笑,明显的开始全身不自在。 至于为何不自在…… 嗐!也没啥,就是他突然想起了自个被关禁闭前路上冤枉对方,然后一通斥骂的场景。 心虚,真的心虚。 良心告诉他,此时的他应该道一声歉,可行动上——算了,有错就得改,有歉就得道,看着对方那张脸,孙时越一咬牙一跺脚。 “那天的事,对不起了!” “什么?” 候朝月一怔,然后忍不住的又往前走了两步,脸庞凑近。 “你刚刚是不是说了什么?” 讲真,候朝月真不是故意的。 她是真没听清对方那嘴唇几乎不动的嗯嗯声是什么。 好不容易鼓起勇气道歉,但最终只发出了蚊子叫声的孙时越;“……” 看他面色不佳的沉默不语,候朝月眨了眨眼,突然间福灵心至。 “你,是不是在给我道歉?为了那天路上骂我的事?” 孙时越抿唇,好半天才语音模糊的发出了一个“嗯”字。 但就是这一个“嗯”字,却让候朝月本来只眉梢轻微带笑的脸庞瞬间成了一朵太阳花。 “好,你的歉意我收到了,我原谅你。” 不过——顶着张灿烂的笑颜,她抬头扫视了一下周围情况,表情微收。 “你来这里干什么?” “能干什么?当然是……” 孙时越紧急闭了嘴,打起了哈哈。 “宴席上人太多了,我出来透透气。” 候朝月能信吗? 她当然不信。 可好不容易缓和下来的关系她不想破坏,所以她眼珠闪了闪,顺着对方的话。 “好巧,我也是这般,那宴席上实在太吵,还是这里安静舒爽。” “是吧,呵呵。” “既然目地相同,那便搭个伴,再去那边转转吧。” 第28章 “啊,这个……” “怎么,不想去?还是说孙公子想去的其实另有——”“——走!” “好嘞。” 这边两人客客气气,有商有量的走远了,那边喜房处,刚历经了坐花轿,跨火盆,拜天地,以及被闹哄哄的送入洞房后,终于要再去往下一个程序了。 ——别误会,不是黄,就是被同样一身喜袍的谢玉砚带着去拜见谢家躺在床上吊着一口气的老太爷而已。 曲廊蜿蜒,两个身着喜服的人一前一后,前方谢玉砚沉默的走,后方沈明玉沉默的跟。 这场面,着实让沈明玉心有惴惴。 她倒没往别处想,就单纯的觉得对方是在为重病的老爷子悲伤,而事已至此,她又没法子对其安慰,因此,就连她兴奋了一上午的心情都跟着略略低沉了些。 注意,真的只是略略而已。 因为一想到今日是个什么日子,她唇角的笑容真的要使用很大力气才能压制下来。 太开心了,真的做不出什么悲伤表情。 而就在沈明玉老老实实跟在对方身后,并顺便在脑子里胡思乱想的时候,前方谢玉砚突然停下了脚步。 真的挺突然,突然的脑子不专注的沈明玉都差点撞他背上。 “怎,怎么了?” 被一身红色喜服衬托的眉眼越发迷人的谢玉砚回头,墨黑的眸子盯着,目光扫他一眼,又突然垂下眼去的沈明玉,半晌,轻轻开口。 “明玉……” “嗯?”沈明玉复抬头,白净的小脸微微带粉,水润的眸子晶晶亮亮。 谢玉砚被这样的目光瞧得心中一颤,差点没绷住自己的严肃表情。 但想到等一下要做的事,谢玉砚喉结动了动,终还是语气沉沉的开了口。 “我祖父重症卧床,病入膏肓,他此刻最大的心愿就是盼我成家,所以我希望——”他墨黑的眼珠对视着水润的眸子,一字一句,带着不易令人察觉的请求。 “你此时能抛却心中杂念,与我一起送祖父个最后圆满。” 我知道你此时对我逼婚的行为很气愤,可是,拜托了,在我祖父最后的时间里,我真的不想让他留有遗憾。 沈明玉;“……” 她白净净的小脸一瞬僵硬,然后在谢玉砚沉沉的目光中,干巴巴扯出了一个不太好看的笑。 “好,我一定会注意的。” 啊啊啊啊啊啊啊!!! 丢大人了!! 谢大哥一定是察觉到了她不稳重的思想,看透了她居然在看望重病老人的路上,还对他今日显得尤为迷人的眉眼生出绮思,以至于还专门在路上警告——没脸见人了! 以后真的没脸见人了! 两人行走在一条走廊,同处于一片空间,可此时此刻,两人心中的所思所想,却真真差了十万八千里。 在沈明玉迅速垂下眉眼,又羞又窘的保证下,两人终于一前一后的,又恢复成刚刚沉默前走的模式。 而这次,沈明玉是真的老老实实,眼观鼻,鼻观心,再也不敢有一丝一毫的乱想了。 谢家老太爷所住的寿康院虽然摆着几十桌席面的前院嘈杂闹嚷,喜乐喧天,但坐落在后院最偏侧的寿康院,却是丝毫没有沾染到这份喜气,床榻上的老人依旧气若游丝,院里伺候的奴仆也是一个个踮着脚尖,气氛紧绷,一行一动都唯恐吵到了床上老人。 而被带领着来到这里的沈明玉,受这里的氛围影响,如画的眉目间也同样覆上了一层沉重。 特别是当谢玉砚被老人赶出卧房,只留她一个人坐在床边,被床榻里行将就木,瘦的只剩一把骨头的老人握住手掌时,那股沉重的心情瞬间达到巅峰。 那是对生命的畏惧。 更是对眼前这个即将要失去生命老人的哀悼。 骨掌硌人的手掌紧紧握着她,浑浊迷茫的眼睛勾勾盯着她,半晌,床榻间的枯瘦老人脸上缓缓扯出一个浅笑。 “不错,是个齐整孩子。” 他声音很低,仿若气音。 就连坐在床榻边的沈明玉,都需要再抻长脖子往前凑才能勉强听到。 “祖父夸奖了。” 她扯出抹笑,趴在老人耳边,也同样用气音回应。 “不过我认同祖父的眼光,因为我要是不齐整,可如何与谢大哥相配?” 床榻里的老人愣了一下,然后唇角轻轻又上勾了些。 他攥着沈明玉手掌的手更紧了。 “明玉啊——”“嗳,祖父,明玉在这儿呢。” “祖父看你是个听话孩子,所以,你莫骗我,告诉我实话,你和砚儿,真……成婚了?” 这下子,沈明玉眼睛瞪大,眸子里的震惊真真切切。 “祖父说的哪里话?!我和谢大哥当然是真成亲——”床榻间的老人不听她讲话,只用一双浑浊眼珠直勾勾盯着她的眼睛,沈明玉对此颇为迷茫,但也坦然不惧。 如此对视好几秒,榻间老人在沈明玉清明的目光中,终于缓缓闭上了那双浑浊的眼,然后,他那张枯瘦的脸上,便慢慢扯出了一个笑。 不是刚刚轻微咧一下嘴的礼貌微笑,而是露出牙齿,两颊堆起,没有眼睛的那种大笑。 他的笑没有声音,但确确实实是在大笑。 沈明玉对此更迷茫了。 但不等她再问什么,老人的下一道气音又紧跟着来了。 他没有再看她,依旧闭着眼睛,仿佛刚刚那会儿的直勾勾对视已经耗费了他所有力气,这会儿,就真的只是轻轻动了动嘴巴,声音比一开始更低了些。 “孩子,你喜欢砚儿吗?” “喜欢啊!” 沈明玉回答的毫不犹豫。 “若不喜欢,我们又怎么会成婚?” 骨头硌人的手掌攥她攥的更紧了。 “那,你们会一辈子相互扶持……” “自然!” “我们成了亲,拜了堂,从此我是他的妻主,他是我的夫郎,我们自然会互相扶持,白头到老。” “——”沈明玉在卧室待了一炷香的时间,这一炷香的时间里,厅堂里的谢玉砚坐立难安。 然后一柱香后,沈明玉拿着一块儿通体全白毫无杂色的鸳鸯玉佩走了出来。 迎着谢玉砚的眼,沈明玉扬了扬玉佩,语气问询。 “祖父给我的,说是送我的新婚礼物,我能收吗?” 谢玉砚从沈明玉踏出卧室的那一刻,就已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此时,他墨黑幽深的眼珠缓缓从沈明玉面颊上落到她手里拿着的雪白玉佩上,然后足足盯视好几秒。 半晌,终于开了口。 “——祖父既给了你,那便是你的了。” 沈明玉很高兴,但迎着对方的目光,她却只是轻轻扯了扯唇,微笑浅浅,瞧着优雅又矜持。 她敢不矜持吗? 刚刚才因为胡思乱想被警告过,此时此刻,她简直矜持的要命。 看她这样,谢玉砚垂下眉眼,随即便唤了个小奴进来,让她跟着对方回去休息。 然后,在两人错身而过的刹那,沈明玉耳中突然被灌进了句声音低低的“谢谢”。 她扭身回看,目光询问。 谢谢? 谢什么? 但无奈,对方此时已经长腿阔步的跨进卧室,只给她留下了一个模糊的高瘦背影。 沈明玉扯扯唇,便也就听话的离开了这里。 她被小奴带着回到了一开始的喜房里,然后一呆一下午…… 并不无聊。 不知是谁做得主,吃晌午饭的时候,她屋里就进来了两个伶俐丫头。 伶俐丫头是真伶俐啊! 既会拉呱,又会唱曲,实在听的腻了,甚至还可以现场来一段两人合作的快板评书。 那闹哄的,别说无聊了,沈明玉甚至就连对她的新婚之日感到害羞一下的时间都没有。 然后时间一跃到了晚上,沈明玉正懒散的靠在床榻间,美美的听着小丫头唱的乡曲儿呢,外头锣鼓一敲,传来噩耗。 谢家老爷子,没了。 第27章 自荐枕席一天之内,刚出…… 一天之内,刚出喜事又报白丧,事儿挺难见,但也不算稀奇。 毕竟谢老爷子活到这个年头己算高寿,且这段时间卧病在床的消息也不严实,因此,不管这场丧仪办的如何盛大体面,外头小民对此事的热论也就那么三两句。 至今为止,大家伙最大的议论点,依旧还是在沈明玉和谢玉砚身上。 讲真,若两人都是碧玉年华,青春年少,哪怕是入赘,大家伙对其的评价虽不入耳,但也只会有那么三两句,兴许一场茶余饭后的说嘴后,就能从此淡忘。 再不然,就算还是差距九岁,就算还是入赘迎娶,只要谢玉砚没那么有本事执掌谢家,那对于他们两个人的八卦也不会如此丰盛。 大家伙自谢家定下婚事广发请帖时,就开始热议讨论,到如今,都快一周的时间了,中间又掺添了老人离世的事情,热议却还是只增不减。 第29章 毕竟,谢玉砚这个人,他本就是众人心中的八卦携带体。 一天之内早喜晚丧的事情不稀奇,七十岁老人卧榻离世不稀奇,大户人家丧仪盛大,也不稀奇。 那什么稀奇呢? 大户人家沉默寡言的小公子,在家族危难无人抗事时,撕去体面,临危受命,然后愣是把那样一个岌岌可危的家族扶了起来,且,相比曾经,还更上了一层楼。 ——这事儿稀奇。 大户人家大权在握冷厉果决的男性家主,在所有人都以为他会把自己的一生献给家族,孤苦一生时,他却娶了个入赘妻主,且,那位入赘妻主还比他小了整整九岁。 九岁!! 若成婚的早,再等几年都能与其分两辈了好吗? ——这事稀奇。 更且,这位云城的第一位男性当家人,迎娶的入赘妻主,听人讲,人前头还有过一位少时订婚青梅竹马且感情倍儿好的未婚夫。 至于后头的,两人既是感情甚笃,又为何劳燕分飞?劳燕分飞后又是如何得了谢家家主青眼,快速赘入谢家? 究竟原因,至今还没传出清晰言论。 但无所谓。 当八卦传到一定的境界,后面他们会自动补全出一段惊心动魄比话本子还要精彩的帧帧桥段。 一时间,那茶楼馆,酒肆坊,街尾巷头聚堆场,可真是史无前例的热闹起来。 热议久了,大家伙甚至还悄摸摸的开始下起了赌局。 有的赌两人这段不般配的婚姻到底能持续多久。 也有的赌沈明玉在谢宅里能老实多久,她会从第几年开始野心膨胀,夺权纳小。 众说纷纭,热闹非凡。 而作为掀起外面这场热闹的当事人之一,沈明玉对这种情况却是半点不知,在参加完老爷子葬礼后,就老老实实的待在府里,压根就没出去过。 时光一晃一个月,讲真,沈明玉这一个月过得是真舒坦。 新婚当日跑她屋里给她解闷的两个伶俐丫头,被划到她手下当了随身侍从,一开始嘛,沈明玉对于身旁有人还不习惯,可到后面,在经历了她一起身就有人开门,一抬手就有人递茶,以及刚无聊打个哈欠,下一秒俩丫头就活灵活现逗起乐来的种种事情——穿着绫罗绸缎,吃着名贵珍糕,既不用为生活发愁,又嫁给了心仪之人的沈明玉,此刻懒懒散散没有仪态的斜倚在窗户边,然后对着外面的骄阳,由心感叹。 这幸福的人生,怎么就能那么幸福呢? 难道是老天终于良心发现,深觉自己贸贸然的将她从舒适悠闲的大学生活,拽到这个时代当牛做马不太对,所以如今重重给了她补偿? 呵! 扯淡,这可都是她谢大哥的功劳,可都是她心爱的谢大哥的功劳!! 呃,说到这里,沈明玉幸福婚姻的唯一一点小不满,便出来了。 那就是,成婚一个月了,沈明玉和谢玉砚还没有圆房。 刚开始,沈明玉体谅对方长辈去世,伤心难免,所以她每日傍晚便颠颠的跑去厨房为其炖汤,炖好后再送到对方书房,看其饮下。 是的,沈明玉会炖汤,上辈子就会,手艺虽说不上多好,但也中规中矩,至少表达内心的关切之意是足够了的。 但奈何,随着时间一日日过去,对方就像是习惯了这种相处模式一般,沈明玉不去找他时,他便埋首工作,废寝忘食,沈明玉去找他时,他便从繁忙工作里抽出身来,笑意微扬,对沈明玉带来的吃食也是来者不拒,可当他吃完东西,沈明玉要走时,他却还是扬着那副笑脸目送远走,不曾挽留。 客客气气,礼礼貌貌。 一次两次是这样就算了,三次四次,每一次都这样,这下子,就连感情迟钝如沈明玉,也意识到了几分不对劲来。 论,谁家夫妻是这样的? 那就是再相敬如宾,也没有敬成这样的呀。 更且,沈明玉才不想要什么见鬼的相敬如宾呢,有这样一个大帅哥在她身旁,单身了二十多年的沈明玉,只想亲亲抱抱举高高好吗? 于是,辗转反侧一整日后,在她成婚后的第三十一天,沈明玉自己给自己出了个绝佳馊主意。 ——自荐枕席。 你不来我屋,那没关系,我去你休息的书房不就好了? 夫妻家家的,不计较这些小事。 于是当天晚上,沈明玉在旁人的伺候下,沐浴更衣搽的香香后,便踏着天边的晚霞,手捧一盘厨房做下的精致糕点,准备等一会儿去敲书房大门。 至于为什么要等一会儿,而不是趁着好不容易鼓起勇气的现在。 ——她也想啊,可奈何,找麻烦的又来了。 说来倒霉,谁能想到婚礼前两日她在山上捕雁时碰到的刁……小少年,会是谢大哥早年那个远嫁大哥的亲生孩子,名叫孙丹城。 且更倒霉的是,明明山上的那件事她都不追究了,她不需要道歉,也不需要赔偿。 可那小子却还是不依不饶,不仅在婚礼结束的第二天,路上拦住她怒气冲冲的说她爱慕虚荣,白瞎了一副好容貌,后头更是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逮着空就来堵她,堵成功了又开始继续怒斥。 那模样,活脱脱就似沈明玉喜新厌旧辜负了他一般。 可天地良心啊! 在山上捕雁前,沈明玉是真的连见都没见过对方啊! 万幸的是,这少年终究还顾点脸面,晓得每次堵她都挑偏僻地方,否则,刚成婚一个月并对目前生活很满意的沈明玉,是真怕谢府居住的长辈们对自己有意见。 小少年于竹林小路间堵到她,照往日模式,他应该一露面就怒气冲冲,然后便开始大肆指责。 然后指责够了,长袖一摔,扭头就走,十足十的蛮横独断。 可这次——小少年冲到她面前,脸上的冲冲怒气还未来得及施展,两丸黑溜溜的眼珠就那么紧紧粘在了她身上。 “你,你打扮的这么花枝招展,是要干什么——”他先是瞪圆眼睛,色厉内茬的吼了这么一句,然后似乎是突然意识到什么,猛的扭脸,视线顺着这条小路往前伸移,两秒后,他的面庞又扭了回来,只是这会儿面上的愤怒,那简直比往日磅礴了好几倍。 甚至就连指责的语调都比平日更高昂了些。 “真是无耻!!这青天白日的,你——你有没有读过书,知不知道什么叫礼仪廉耻……” 沈明玉痛苦的揉了揉眉心,有气无力的对其开口。 “不知孙小公子能不能告知一下,我身为妻主,去找自己的夫郎,究竟哪点触碰了廉耻?” 孙丹城不理她,继续指责。 “你一个好手好脚的大女子,怎么就能如此堕落,不想着靠自己努力挣前程,净做这些让人不耻的勾当——”沈明玉一翻白眼,趁着胸膛里的勇气还没消散,扭头就走。 看她行走的方向,直把孙丹城气的再也顾忌不了体面,站在原地愤怒尖叫;“沈明玉你给我站住!你不准去!你给我回来——”笑话,沈明玉能听他的? 她脚下的步伐走的越发快了。 穿过竹林,行过拱桥,然后砰砰砰,沈明玉敲响了书房大门。 谢玉砚的书房,同时也是谢玉砚身为谢家家主的办公区域,这里书籍拥挤,纸笔林立,不管沈明玉何时到来,谢玉砚宽大的办公桌上总有一大撂账本等他盘看。 沈明玉平日很理解他,她知道,偌大家业,单靠他一人支撑,他也确实是需要足够的努力,才能在外面那堆老狐狸眼中看起来毫不费力。 ——不过今日,端着糖糕洗的香香沈明玉,是理解不了了。 她来此,那就是要中断对方勤劳的工作的。 房门是眉眼弯弯的文书给她开的,本来嘛,文书还以为沈明玉今日的行为和以往一样,就是为表关心来送个汤,然后坐下与公子寒暄几句,便会离开。 不想今日,文书顶着张笑眯眯的脸,殷勤伸去接汤的手接了个空,待他微有愣神的视线扫过对方手上与往日截然不同的精制糕点,再上移到沈明玉精心搭配好的衣服以及微微笑着的脸时…… 虽然没尝过感情的苦,但平日跟着公子也算见过不少世面的文书眨眨眼,突然间,福灵心至。 他回头看眼刚从桌案抬头还没搞清这边情况的公子,再扫眼面前笑不露齿的矜持姑娘,一抹笑意爬上眉间,然后张嘴告辞,几乎没有犹豫,转身就走。 脚踏出门,他甚至还贴心的帮两人关上了书房大门。 如此,偌大书房,就真的只剩他们夫妻两个人了。 第28章 我们以后好好过而到了这会儿…… 而到了这会儿,谢玉砚也终于意识到了此种情景的不对劲儿来。 “你——”他抬眼瞅了沈明玉一眼,然后迅速又垂下来,扯扯唇,不大自在,没话找话。 “今儿个没炖汤?” 沈明玉眉眼弯弯的看着他,笑着朝这边靠近。 第30章 “嗯,因为洗了澡,耽误了时间,所以时间便来不及。” 说罢,她一屁股坐在谢玉砚旁边,将手里端着当做幌子的甜糕放在桌面上,连瞅一眼都没瞅,三两下将两条胳膊上的软绢往上卷,然后举着白生生却又线条明显的两条胳膊,往谢玉砚身上凑。 “你闻到我身上的味道了吗?我刚刚洗澡时,专门让人在水里加了玉竹香,可香了呢。” 谢玉砚;“……” 他坐在原地没动,但板板正正的背脊却悄不吭声的僵硬了。 旁边胳膊都快凑到他眼睛上的沈明玉没听到回答,眨眨眼,越发得寸进尺。 “你闻闻,真的闻不到吗?” 刚刚还是凑到眼睛处,这下好了,直接送到了鼻腔口。 甚至还意外不小心蹭到了他轻轻抿起的红嘴唇。 “……” 谢玉砚抬手,将白生生的手臂推远了些,嗓音闷闷。 “闻到了,是挺香。” 是他这几年偏爱的清竹味,绵绵悠长。 而这边,被他推远的沈明玉也不气,嘴里笑嘻嘻的道着;“闻到了就好,闻到了就好,不然我可就白洗了。” 行动上却又换了个法子。 坐在桌边,双手捧脸,眨着一双扑闪扑闪的大眼睛,就那么直勾勾的盯着他……的五官。 从冷锐的眉,到微垂的眼,再从高高的鼻,到紧抿的唇。 一点一点,犹如实质。 更且,一边盯,她还一边仿若好奇的问。 “谢大哥,你很热吗?怎么额头上都有汗了?” 她伸手从自己怀里掏出一块素净帕子给其擦擦汗珠,然后眉眼眯起,笑的灿烂。 “谢大哥你继续忙,放心,我不会让你热着的,我找文书拿柄扇子来,今晚上你忙到几时,我就给你扇风到几时,绝不让你热着……” 沈明玉没有信口开河,她竟是真的双手一撑,打算站起去找文书,不想,刚站一半,左边手臂猛然被一只手掌紧紧握住。 清艳俊秀的面庞不着痕迹的露出一抹笑,但等她再扭脸,得意的微笑便变成了讶异。 “怎么?谢大哥不信我能坚持这么久?” 被她用水润润目光盯着的谢玉砚嘴唇抿得更紧了。 半晌,他回头,黑黝黝的目光回视着沈明玉,一声叹息。 “明玉,你该回房了。” 强求来的姻缘,本就自觉亏欠,如今,相安无事便是最好,他又怎能强求对方再做其它? 而这边,做作的表情缓缓消失,沈明玉漂亮的眼睛眨啊眨,然后蓦的露出一个笑。 “不。”她拒绝,声调轻轻,但语气果决。 “今天,我就想待在这儿。” “……” 屋子里又沉默了下去。 到了这会,沈明玉鼓起的勇气因为接连的失败己经消散的差不多了,按理讲,勇气没了,人也该旗鼓偃息,拍拍屁股走人了吧? 可沈明玉偏偏就不! 胸腔里的勇气没了,鬼使神差的,她突然生起了气来。 新生出来的气性在胸膛里横冲直撞,那劲头,竟似比最开始一往无前的勇气,还要浓郁几分。 盯着沉默坐在那里又重新将眉眼低下去的谢玉砚,她弯弯的眉眼一眯,然后——然后——竟是前走两步一跨腿,就那么面对面坐在了谢玉砚盘着的双腿上。 这副大胆模样可真是把谢玉砚吓够呛。 “你——快下去!” 瞧着那双一贯沉稳,却在此刻瞬间瞪圆的眼睛,沈明玉唇角翘起浓郁的笑,然后双手抱住面前的脑袋,啊呜一声就亲在了对方红唇上。 这一次,她也不绕弯子了,双目盯着他的眼晴,就以这样的姿势,单刀直入。 “我不想回房一个人睡,我就想睡在这里,成婚一个月了,咱们也该做些夫妻间应该做的事情了。” 说完,她连给人消化的时间都没有,啊呜又是一大口……之后,她甚至都不往后退了,就直接就着这一口,又亲了好几口。 “……” 撑在背后支撑身体的两只手掌缓缓收紧,骨节分明的手背上,青筋微凸,形状明显。 他僵硬紧绷的身体在迟疑,他微微闭上的眸子在隐忍。 可当坐在他身上的沈明玉亲着亲着,突然改变策略,由亲变成舔,甚至舔着舔着还越来越往下的时候,谢玉砚微阖的双眸猛然睁开,紧急伸出一支手掌隔开了两人。 当然,隔得不远,依旧还是坐在他腿上的姿势,只是两人的脸颊隔开了两拳头的距离。 没管沈明玉不满的嘟囔,谢玉砚那双深邃锐利的眼,隔着这点距离,就那么仔仔细细的,一寸一寸的,刮过沈明玉脸上的所有细微表情。 这是沈明玉第一次从他脸上看到如此强烈的攻击力。 目如刀刮,犹如实质。 沈明玉……沈明玉她更爱了!! 半晌,一寸一寸观摩完毕的谢玉砚盯着沈明玉同样望过来的眼晴,突然认认真真的问了一句。 “你是想和我好好过日子吗?” 你是打算忘了孙公子,从此以后安安心心做我的妻主吗? 沈明玉眨眨眼,觉得对方这句话问的颇为奇怪。 “我们都成婚了,我当然是想和你好好过日子的。” 难道成婚之后,对方突然意识到她沈明玉没有那么好,觉得不值得他重金礼聘,然后后悔了? 这怎么可以! 脑补过度的沈明玉咬牙,然后恶狠狠盯着对方的眼,又补充了一句。 “——我们都成婚了!” 沈明玉:听懂了吗?成婚了,已经成婚了!聘礼也分完了!改不了了!而且我也不合离,你就是再后悔也凑合着吧!!! 谢玉砚:是啊,成婚了,所以此刻她就是再喜欢另一个人,也会努力控制住自己的心,转而对他尽妻主的责任。 成婚了,是好是歹,便也只能这样了。 这话听着不好听,但谢玉砚知道,这样的答案已经是他们两人之间的最优解了。 不然能怎么办呢? 一直分居两地,相敬如宾? 还是被厌恶,被憎恨,被从那双清亮亮的眼眸里彻底移除? 忽略掉瞬间拧紧的心脏,谢玉砚眼睫轻颤,看着近在咫尺的沈明玉眉眼,看着看着,他清俊锐利的面庞上,蓦的笑了开来。 笑意清浅,眼神温软。 然后他一字一句,郑重其事的,开了口;“好,那我们以后就好好过,一起好好过。” …… 沈明玉一直都知道谢玉砚书房里头是有一间休息室的,但知道归知道,她以前却没机会进去过,她不知道那间休息室有多大,里面摆放着怎样的设施,设计着怎样的采光…… 为什么说是以前呢? 因为,她这次有机会进去了。 更且,不仅有机会进去,她还将休息室里的床榻搞得床被皆脏,一片狼藉。 屋里,气温蒸腾,欲/望交融。 屋外——整个人以一副极不雅观的姿势侧趴在墙角的文书被人一巴掌拍在肩头,此情此景此动作,亏得文书意志力强大,才将已经溢到喉咙口的尖叫硬咽了回去。 瞪着眼回头,待看清来人,他简直怒不可遏。 “混帐丫头,你干什么——”还能是谁呢? 除了缺心眼的琥珀,整个宅院里还有哪个奴才敢和他这样? 被凶狠怒斥的琥珀也不生气,他盯着文书,笑嘻嘻的。 “文书哥哥,你在这里干什么啊?” 文书翻了个白眼,本来不想理她,可一回头,却见她因没从他这里得到回答,竟好奇的也想模仿他刚刚的姿势往墙上趴。 “……” 他紧急制止,真的是以平生最快的速度拉着对方手臂往外扯。 “走走走,别搁这碍事!” 琥珀力气比他大,但此时此刻却没有半点挣扎,只是回看着他,一脸委屈。 “我没碍事啊我,我就是来问你,公子用来压浓汤腻味的清茶什么时候送?是现在吗?也没人去厨房禀报,按往日,明明也该送了……” 文书叹气,到了这会儿,他也不好留在这里看情况了,便干脆没撒手,半拉半拽的拖着人往远处走。 一边嘴上还敷衍着对方问话。 “今日不用,今日公子不想喝。” “为什么?公子不是一向厌恶油腻东西,难道沈姑娘熬汤技术进步了,不油腻了?” “……她今天没熬汤。” “换口味了?那今天熬的——”“闭嘴吧祖宗,一天天的话那么多!” “……” 夜,渐渐的深了,黑夜里吹来的微风已经有了几分凉爽的味道,如此看来,春天当真不远了。 第29章 奴大欺主?沈明玉这个前…… 沈明玉这个前世今生两辈子叠加的单身狗,如今一朝开荤,简直撒不开手。 哪怕在两人有了肌肤之亲的第二天,谢玉砚便搬回到了喜房,可她还是不满足。 第31章 晚上两人同床同被,胡天胡地,白天一睁眼,她还是撵着人往书房跑。 当然,在这种大宅大户,她也没有那么不懂规矩,她大白天追着人跑书房,真的就只是想和人黏一块而己。 每时每刻每分每秒。 这厮缠劲,弄的文书和文秀在书房里头待的时间越来越少,越来越少,最后干脆没主子召见,压根都不踏进书房大门了。 沈明玉……沈明玉对此也很无辜。 她待在书房明明都是很老实的,老实的坐在谢大哥新让人给她搬来的小方桌上,老实的看自己的怪异话本,老实的安安静静,老实的…… 要说唯一扎眼的,也就只有一个,她有时会悄悄抬头,用目光去临摹谢大哥的眉眼,然后偷偷摸摸的红了脸颊。 唉,年轻人嘛,要理解,在和谢大哥相处的私人空间里,她真的很难控制住自己大脑不胡思乱想。 谢大哥在床上其实并不主动,基本都是被他扒光衣服后赤身裸体躺在床上任她施为——但想一想呢,这样一个又俊又帅又酷然后身材又好的美男子,就那样安静的躺在床上,让他翻来覆去亲亲摸摸蹭蹭舔舔,且更勾人的是,情到深处,欲难自制的时候,谢大哥那粗重撩人的喘息声。 一声一声,急促压抑,那调子响在沈明玉耳中,简直比最上头的春药还管用。 ——她承认,她有罪。 悄悄摸摸的将红透了的脸颊转回到自己桌面上,沈明玉装模作样的翻开了一页纸张,并在心里狠狠的将自己谴责了一遍。 阿弥陀佛,冷静冷静。 然,沈明玉没发现的是,刚刚在她眼皮底下还在板板正正,和平时工作别无二致的谢玉砚,却在她将自以为悄悄摸摸,不曾被对方发现的眼神挪走后,半晌都没有翻开一页纸。 细细观察,他那双墨黑黝深的眸子,压根就没往账本上瞧,他的全部心神都堆放在了眼角余光上,而他那双眸子的眼角余光里,全都装满了偷偷摸摸小脸涨红的沈明玉。 而就在沈明玉和谢玉砚在书房里搞这种,你偷偷看我,我悄悄瞅你的暧昧小情趣时,外面宅院里,却也是正发生着一桩不大不小的事情。 眉眼弯弯的文书,此时正站在锦墨院的大门口,礼礼貌貌的与谢家外嫁出去的大公子谢璟文,也就是孙丹城他爹,讲话。 ——说笼统点,是讲话,但若分辨的仔细些,也和撵人没有区别了。 是的,此时此刻,在谢家的这片地界上,文书正在言语含蓄的撵曾经的谢家大公子。 要说原因——“……孩子不懂事,咱们大人得教!毕竟也不是八九岁的孩子了不是?哪有这样天天盘算着叔母路径,总是去堵人的?都十四岁了,再如此胡闹,万一不小心流传出去……” 这话,那就差指着他鼻子骂他教子不严,以及指责他儿子,小小年纪就乱勾引女人,更且想勾引的还是自家叔母。 难听不?难听不? 一张怯懦温软的脸庞瞬间气的涨红,他盯着面前依旧眉眼弯弯的文书,嘴巴张了张,试图推卸责任。 “城儿,城儿小小年纪,哪懂得那么多,说不定这件事只是个误会……就算不是,也肯定是那女人引诱的他,毕竟城儿还那么小……” 文书没有中途反驳,就那样唇角勾着笑的听完对方磕磕巴巴的责任推卸,然后在对方实在没有其它话,只能翻来覆去一遍遍以孩子年龄当挡箭牌时,他才终于又开了口。 “两人的每一次遇见都在前院,一个月的时间,共七次,次次如此。” “……” 谢璟文张了张嘴,彻底没有了话讲。 还能说什么呢? 他们父子俩这一个月住在谢府,男子之身,自然是住在后宅的。 这城儿既住在后宅,若那女人存心引诱,那也应该是在后宅才是,可如今的事实是——谢璟文一时间羞耻的简直想扒开条地缝钻进去。 太丢人了,真的太丢人了。 浓烈的羞耻心刺激的他简直想立马吩咐下人,打包走人。 可——可——想起一个月前他出发来这里时,他公公难得和颜悦色的殷殷叮嘱。 “……你那个弟弟,虽然名声不佳,行事无状,可唯一好的一点是,他在云城里头还算有名有姓,如此,你这趟便带着城儿一起去吧,好歹是孩子亲叔,让他给侄儿在云城挑一家好户,我的要求也不高,就和如今的谢家门户差不多就成——”一个月了,他弟每天都呆在前院忙忙忙,半点不往后院踏,而谢璟文又是个最最守礼不过的人,依照规矩,后宅男子怎能随意踏足前宅? 若让人瞧见了,私下里与人编排他和他弟一样抛头露面怎么办? 因为心里有此顾虑,如此一住三十天,都已经开始被撵了,谢璟文竟是还没有将这件事告知谢玉砚呢。 若这时回去——公公还在家里盼望着城儿在云城这边嫁个好门户呢,若他真就这样灰溜溜的回去了,公公又该想到什么法子来蹉磨他? 纤瘦的身体猛然打个颤,这下子,嘴里恼羞成怒的告辞之言却是如何都说不出口了。 可恨的是,面前这狗仗人势的奴才,竟是丝毫不体谅他,就那样笑意盈盈的盯着他。 盯着他。 一直盯着他。 ——那分明就是等着他羞恼之下的甩袖走人呢! 今日天气甚好,斑斑斓斓的光线映过门旁的翠绿枝叶照射在两人站立的地方,平白为两人铺上了一层耀眼光辉。 可铺陈在这样美好光景下的氛围却不美满,一主一奴,两相僵持,身为奴才的文书步步紧逼,笑意盈盈,身为主子的谢璟文,一张细腻白净的小脸却难看的都快变成了调色盘。 万幸在这时,一声匆匆跑来的奴仆禀报解救了谢璟文。 “——文书公子,古方斋里的老掌柜来了,说她经营的铺面出了点事,想请公子给个决断,此时正在前厅等候。” 文书微微侧脸点了点头,等他再将脸扭回来,步步紧逼的氛围便蓦然消散了许多。 他后退一步,面向谢璟文,笑意盈盈的轻轻施了一礼,然后离开,论礼仪,讲态度,那真的是各方面都无可挑剔。 让谢璟文想捏着对方奴大欺主这个名头找谢玉砚闹大都不成。 不提这边危机解除的谢璟文回到屋里后心情如何委屈,就说被小奴才叫走的文书,他往前院行走到一半,经过一处乘凉竹亭时,便脚步一拐,径直走了进去。 同时,一声清扬脆亮的叫喊。 “出来吧,好歹是公子身边伺候的老人,如此鬼鬼祟祟跟人身后成什么样。” 话音落,人影出。 文秀自旁侧藏身的硕大盆栽后走出,然后一溜小跑的往这边来,细眉细眼的白腻脸庞上,此刻堆满了讨好的笑。 “文书哥哥,你真厉害,咱俩离那么远都能听到我脚步声啊?真是太厉害了——”说着话,他还上手,直接在刚刚坐下的文书肩上揉起了力。 “一大早便做这么多事,累了吧?来,弟弟给你好好揉揉肩,活活血,腿累不累?累的话,等我揉完肩再给你好好捶捶腿……” 被尽心尽力伺候的文书终究没绷住,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行了,行了,别做样了。” 他笑着扯着文秀胳膊将他也按到对面坐下,然后一声轻叹。 “我没生气,我本也就是看不惯他行为,吓唬吓唬他,毕竟不管怎样,他终究是主子,我一个奴才怎好过分?那会儿你就是不谴人去找我,我也是打算退一步离开的。” “嗐!我就说嘛,文书哥哥才不是这样尖锐的性子,倒是我,情绪上头,关心则乱,竟是如此多此一举了一场。” 文书听此轻推了他一把,笑睨着他,嘻嘻哈哈;“知道就好,你文书哥哥我做事什么时候出过差错?我能不知就他这性子,真闹狠了,哭哭啼啼跑到主君前告状,这谢大公子就是千不成万不是,那也是主君的亲儿子,我能给咱公子找这样的麻烦?” “是,是,文书哥哥这样识大理,懂分寸的人自然不会这样干。” “哈哈……” 两人一通嘻嘻哈哈,你来我往,唠嗑唠得好不自在,而这样闲适乐呵吹大牛的轻松气氛最终终结于文书没过大脑的秃噜一问。 “这个时间点,公子不是应该喝午茶了吗?你怎么还在外头转悠?” 文秀;“……” 他收起一嘴呲开的大白牙,然后用自己那双尚算漂亮的眸子盯着文书,默默发问;“你呢?你为什么没有进屋伺候?” 文书;“……”胡侃乱吹的大脑恢复清醒,他也终于想起来了两人为什么会在这个时间段同时在外游荡了。 第30章 不受待见的谢大公子还能…… 还能为什么呢? 还不是因为书房里的气氛太过粘稠,那对夫妻虽说没有当着他们的面黏黏糊糊,可那共处一室的氛围,那偶尔碰触的目光…… 第32章 待不了一点,真的待不了一点。 略过这个话题,两人又东拉西扯讲了会儿闲篇,便也就此告了辞。 毕竟,一个是谢家家主身边的二把手,一个是谢家家主身边的贴身仆,哪个也不是能够如此清闲,坐在这里拉大呱的身份。 主子那里用不着他们,可院子里还有一大堆事等着呢。 毕竟谢府人丁不丰,大少爷二少爷已经外嫁,谢主君又自最小的嫡姑娘出事以后,便长居佛堂,不问世事。 偌大谢家,生意上有他家公子扛下重担,负重前行,可内里头,却着实没人管理。 这话说来也好笑,在其它富贵些的宅邸里,内宅权柄,那几乎是男子们抢破头的好差事。 谁家弄的能和他们谢家一般,如此稀奇。 能怎么办呢? 于是身为谢玉砚贴身侍从的文书和文秀,便只能担起了这份责任,从七八年前便是如此,文书在公子身边伺候时,内宅便由文秀管理,当文秀在公子身边端茶递水时,那府里的派遣用度便由文书管束。 一来是因为谢府主子少,也确实用不着专门派遣一个管事管理这些。 二来,那也是隐晦的向谢府里的主子们表达忠心。 看,虽说内宅权柄是因为实在无人理睬,才会落到他们两个奴才手中,可他们俩却不曾有过半点私心……同时管束哎,这哪能耍半点心眼? 沾上钱权二字,文书和文秀这点分寸还是有的。 两人自亭子分开,各自忙碌,文书径直走去前院,去盘查前阵儿喜事丧仪凑一堆儿的礼品往来,而文秀则是留在后院,准备召集一下后宅管事们开个小会,询问询问后宅最近情况。 而当他脚步走到锦墨院门口,在微微吹来的凉风里,依稀听到里头传来的瓷器砰砸以及属于小少年的尖声不愤时,他脚下步伐一顿,然后抬头,面无表情的往院里瞅了一眼,一声冷嗤,就那么浮现在了他秀丽的眉眼间。 再抬脚,他就那么默默的在心里下了一个小决定。 等会儿开会的时候他一定要给管事们说说,这主子院落里的瓷器摆件都是有定量的,砸碎了那就只能明年再换新,觉着不方便那就自己出钱买。 哼! 不是自己家物件不心疼,真当他们公子辛辛苦苦挣来的钱财是大风刮来的了? 什么毛病! ——至于要问,为什么怯懦软弱的谢大公子在谢家如此不受待见,甚至比有些不讲理的谢二公子更甚,究其原因,那便是十年前的事情了。 十年前,谢家上一代的家主在乘车带十三岁的嫡姑娘出门巡铺时,不幸遇到了山石滚落,车毁人亡。 一个是正当盛年的掌权人,一个是茁壮成长的继承人,那种境况,对于一个本就人丁单薄的门户是多大的打击啊? 内里,老太爷一夕病倒,谢主君日夜啼哭,外面,谢家掌权人出事消息传出去后,一大堆合作伙伴都开始攻击谢家产业,个个都试图撕裂谢家,分一杯羹。 不提那时谢家二公子见势不妙,立时收起往日还想在父家享几年福再出嫁的言论,哪怕嫁妆微薄,也赶紧着急忙慌的嫁了人。 危难之时与父家切割,这种行为虽令人不耻,但等那股愤愤的劲儿过了,也就无人再提。 毕竟,审时度势嘛,也不是啥大事儿,对于那时的谢家来讲,一个娇滴滴富公子的离开,除了让人心里憋闷一点,也着实碍不着其它事。 可那时候已经嫁出去五年的谢大公子就不一样了。 谢二公子在谢家危难之际往外跑,而谢大公子呢?他却是千里迢迢乘坐两天的马车往家赶。 听上去窝心吧?感动吧? 可,他赶了两天赶回来的目地却是,打着亲情牌说服谢主君向孙家……也就是大公子所嫁的妻家,贱卖还没来得及被分食的谢家商铺。 那是真的贱卖啊! 万两白银一间的铺面,就光靠谢大公子的嘴巴一张一合,竟是直接压到五百一间。 五百一间啊! 比外头那些一边私下攻讦铺子,一边明面施恩收购的奸商们还要低。 那谢家能愿意? 摆明了不可能啊! 谢主君对此严词拒绝,并语调坚决的下了逐客令,谢大公子哭哭啼啼的被送上马车,然后——谁能想到呢? 五日后孙家来人,手里直接拿着谢家三间铺面的房契,言词凿凿的说是当初谢家给予她家主君的嫁妆,只是当初距离太远,所以暂时托付给谢家掌管,如今孙家资金短缺,所以前来拿回属于自家主君的东西…… 这个在众人面前一向以怯懦温软出名的谢大公子,就那样在谢家危难之际,毫不犹豫捅了父家一刀。 远嫁到两百公里的云岭县,谢主君怎么可能给他备这片儿界的铺子? 他分明给他备下的是三间处于云岭县的商铺,以及那边县城辖下的百亩良田。 谢家所有的主子都知道这件事情,可在那种对方手持房契,言词凿凿的境况下,谢家能怎么办呢? 唯一可用可行,能有一半把握将东西要回来的方法,就是报官。 可若报了官,那谢家大公子谢璟文的一生,便就全毁了。 在这个对男子品行极为苛刻的时代里,似谢璟文的这等背刺父家,盗窃财物的行为传将出去,不说外头的流言蜚语,那就是孙家,为了推卸责任,他还能有命活? 孙家在有恃无恐的赌他们对自己的孩子狠不下心。 可确实,哪怕在那个时间段,谢家所有人对谢璟文的行为都深痛恶绝,可让他们真的亲手做出毁其一生的事情,又怎么可能呢? 毕竟亲生亲养,毕竟血浓于水。 谢家终究还是硬吃下了这个哑巴亏。 当初的那段灰暗日子,是真的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若不是前十五年一直安静沉默待在后院里的三公子谢玉砚主动站出,一力扛下家业重担,并在后面多次与人交手时展露出惊人的经商天赋,那谢家,那样繁花似锦的谢家,是真的会在那一时间段彻底崩塌的。 然后事情一过三年,谢玉砚踩着自己的名声当踏脚石,不仅成功扶稳了岌岌可危的谢家,甚至还有苗头要带谢家更上一层楼时,嘿,谢大公子又舔着脸回来了! 都这样难堪的场景了,他怎么回来呢? 哭,就是使劲的哭。 在公子面前哭完,跑老爷子跟前哭,老爷子跟前哭完,又搁谢主君面前哭。 甚至还装腔作势的走到宅院的碎石子路上,长跪不起,就连下暴雨都不起。 一边哭的死去活来,吭吭哧哧几乎要背过气去,一边还努力解释。 “……孩儿不孝!可孩儿也没法子呀,当时公公听说了谢家情况,竟是逼着妻主休夫,他要休我啊……一个男子若被休回父家还怎么活?活不了啊!外头的流言蜚语都能压死我……祖父,爹爹,三弟,我没法子,我真的没法子阿——”在那几天,他几乎要跪烂膝盖,流干眼泪,嚎烂喉咙。 毕竟血脉相连,毕竟骨肉至亲,毕竟——谢主君终究还是接纳了他。 但是,心中终究还是有了那么一道坎无法迈过,父子两个,是真的再也不复往日的父子温情了。 …… 不提文书和文秀那边各有分工的忙碌状态,就说此时此刻的锦墨院,却是正在爆发着一场瓷器遍地的父子争吵。 “你,你小小年纪怎么如此不知羞?你祖父没让你读过男诫吗?那女人是你能肖想的吗?她是你的叔母——”谢璟文瞪着刚刚从外面游荡回来的孙丹城,一双漂亮的大眼里满是愤怒。 谢璟文的怒,既是气愤儿子不长脸,害他被一个奴才羞辱,又是恨他不自爱,一个待嫁男子竟和一个已婚女人夹缠不清,这如何能让人不气。 而此时此刻被骂的孙丹城呢?他也很怒。 是标标准准的恼羞成怒。 他难道不知道纠缠别人妻主不好吗? 他只是……只是好不容易碰到个合眼缘的,实在不想撒开手罢了。 再说了——父亲,他有资格说他吗? 孙丹城虽说是谢璟文亲生的孩子,可他不论是长相还是脾性,都和他这个父亲南辕北辙。 此时此刻,听着父亲的怒气责怪,他抬起了那双略带英气的眸子,微微上挑的眼眶里,是毫不手软的尖锐针对。 “父亲现在冠冕堂皇的指责我纠缠别人妻主是不知羞耻,难道是忘了十六年前的自己吗?” “什,什么……” 谢璟文怔愣,他是真的没想到儿子突然提起了那么久远的事。 而面对父亲怔愣的眼,孙丹城一声冷笑。 “父亲不记得了吗?母亲以前也曾有过自小订婚的未婚夫,他们也曾两小无猜,他们也曾感情甚笃,是父亲您横插一脚,拆散了他们,不仅不知羞耻的爬床,还未婚就怀上了我,祖父都告诉我了,说就你这样的人,若不是谢家尚算得力,他又怎么可能压制母亲退掉亲事,转而娶你——” 第33章 第31章 宅女被迫出门“孙丹城你混账…… “孙丹城你混账!” 从怔愣中回神的谢璟文急急喝止了儿子的冒犯,气的简直手指都在发抖。 “我是你父亲!我是你生身父亲!你身为人子,怎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以?你敢做又凭什么不让我说!” “混账!混账!” “还说我不知羞耻,有你这样的父亲,你又想着我能长成什么样的好笋——”“……” 谢璟文被气的扶住旁侧的桌角,忍着脑海里一阵又一阵的眩晕感,不知怎的,突然就想到了十六年前。 十六年前,他不管不顾的未婚先孕后,就是在谢家,就是在这间房子里,跪在地上声泪俱下,恳求他的父亲去为他铺平道路的。 当时父亲的心情是怎样的呢? 现如今他自己的儿子就只是行为不端,就已经让他如此难堪,而当初的他,可是真真的木已成舟,婚前失贞。 “……” 摇摇头,谢璟文不敢再想,等脑子里的眩晕感消失后,他抬起自己那双被气的泛红的眼,也不继续铰嘴了,直接拿捏气势,目光直勾勾盯着面前对他毫无尊重的孙丹城,张嘴,一字一句,撂下定语。 不是商议,就是直接决定。 “这几日你就在屋里老实呆着,我现在就去找你小叔,让他给你在这里寻一家好门户,等定了亲,咱们就回家备嫁,成婚前,我绝不会让你再踏入这里半步——”说完,不顾少年尖利的反驳,他朝外面一声厉呵,然后转身就走。 “关门!落锁!” 被锁在屋里的孙丹城怒声大吼,可无济于事。 任凭他再仗着祖父,看不起生父,此时此刻在这里,他就是低了谢璟文一头。 不说其它,就光一个是父,一个是子,在没有别的外力插入下,就已经奠定了两个人的上下尊卑。 ——晴空万里,偶有微风。 在沈明玉成婚的第四十五天,她终于第一次踏出了谢府大门。 然,并非自愿。 讲真,她真的不想出门啊! 外面有什么好? 刺眼扎人的阳光,闹闹哄哄的人群,马啼声,驴叫声,围车乱跑儿童音。 有什么好? 有什么好? 哪有她小甜糕吃着,小奴仆用着,大美男搂着,小清福享着,来的痛快? 如此幸福的生活,让她一辈子窝在家里,她都不嫌腻好吗? 可奈何,谢大哥非说她年纪轻轻,整日窝在家里,会越来越没朝气,非把她撵出来闲逛,说要聚聚精气神。 她能怎么办呢? 她也很无奈啊! 身穿绫罗绸,腰带环佩铛,头插翠玉簪,脚踏牛皮靴。 有着这一身打扮的沈明玉,无需多言,几乎是刚从谢府大门踏出去,就已经收获了周边好几个儿郎的目光。 送她出门的小奴才机灵,瞅到这种情况,转头就回禀给了谢玉砚。 “……家主你是不知道,那些儿郎们有多不知羞,看到夫人出去就直勾勾的盯着,那一个个的眼神,真是一点教养都没有——”坐在案桌后饮用清茶的谢玉砚眉眼未抬,嗓音淡淡。 “夫人是我谢府的女主子,她不用被如此监视。” 此话一落,前来奉承妄想领几个赏钱的奴才立马脸色煞白,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家主恕罪,是奴才想差了,奴才以后再也不会了。” 她以头抢地,战战兢兢。 而上首的谢玉砚,他也没生气,随手将只剩半杯的茶盏放到桌面,眼帘轻掀,微微点头。 “知道就行了,下去吧。” 战战兢兢的下人告退离开,而从头到尾旁观全程的文秀,看着公子浑不在意,放下茶盏后就又继续工作的样子,他咬咬唇,犹豫几秒,也试探着开了口。 “——公子,奴才晓得夫人品行端方,可外头花花世界,儿郎众多,夫人又生的如此抢眼,咱们不若就做些轻微防患……” 要他说,那就应该让小喜小安随身伺候,寸步不离,最好两人身上还穿着他们谢府的家仆衣裙,这样一来可以防范夫人身边的狂风浪蝶,让大家伙都晓得夫人是被他们公子盖章订戳过的,闲人万莫招惹。 二来,也是可以注意下夫人行踪,以防夫人会背着公子再偷偷摸摸的去寻孙家小子…… 咳咳,他发誓他真的不是不相信夫人人品,他真的只是为公子着想,想把这桩婚姻盯紧一点,让公子更安心罢了。 可,公子眉眼未抬,依旧对他的提议表达了拒绝。 甚至就连语气,都和刚刚一模一样。 “不,她是我明媒正娶迎进来的妻主,她应该被尊重。” 文秀讪讪,试图挣扎。 “奴才没有不尊重夫人,奴才只是——”“不管是因为什么。” 谢玉砚低垂的眼睫终于抬了起来,漆黑幽深的目光轻轻扫他一眼,张嘴,嗓音淡淡,但语气里却又带着股不容反驳的意味。 “她既然选择进入我谢家,成为我谢玉砚的妻主,那我就应当信任她,所以,以后不要再让我听到这种话了,记住,一次都不要。” 文秀;“……” 文秀能怎么办呢? 哪怕文秀真的觉得这样给对方绝对自由的行为不妥,却也只能听话点头,诺诺应是了。 而另一边,被文秀百般不放心的沈明玉,讲实话,她压根就没在意路边小郎们亮光闪闪的目光,此时此刻,她正在百无聊赖的街上闲逛。 唉!其实谢大哥撵她出门的意思,她懂。 无非就是觉得她以前的日子太苦,疲于奔命,忙碌养家,如今一朝嫁入豪门,翻身农奴把歌唱,所以推她出门好好享受享受以前不曾享受的。 她的理解有点粗糙,但基本也是八九不离十。 毕竟——手伸进宽大的袖袋里摸着沉甸甸的钱袋拍了拍。 她家的谢大哥,可是刚给她从帐房支了五百两银子,供她挥霍。 哦,五百五十两呢,还有五十两,是她身为谢家夫人每月所能得到的月银。 嗯,是的,你没听错。 在这个五十两银子能供一户小康之家生活两年的时代里,沈明玉的固定月银就是五十两。 啧,人生啊,怎么就能不幸福呢? 只唯一的一点,她觉得吧,她应该找个机会给谢大哥郑重解释一下。 她以前忙是真的,没时间玩也是真的,可她确实不是个外面疯玩的性格,那也是真的! 她就是个宅女,标准正宗的宅女。 她真的不喜欢平白无事揣着一袖兜钱搁外面瞎游荡啊! 转转悠悠,逛逛走走,沈明玉的脚步最终停留在了一家玉器行门口。 她的心思简单直接,逛也逛了,玩也玩了,临回家了,便给她家谢大哥买一份礼物吧。 她觉得玉簪就很不错,温润剔透,格外衬她家谢大哥呢。 艳阳高照,日光披洒,面无表情一上午的沈明玉,终于在踏入店铺的那一刻微弯了眉眼。 话分两头,各表一支,沈明玉这边揣着一大兜钱,在忙碌着她甜蜜的烦恼,而孙时越呢,他那边和候朝月的关系却也是发生了小小的变化。 自从谢家参加完婚宴回来后,孙家父母是真的说话算话,又一刻不停的将他关了起来。 连着被关这么久,哪怕衣食不缺,哪怕有人伺候,孙时越也难受啊! 他想在院里赏花,想感受太阳的直射,想跑到外面去疯玩去撒野,想——总之,面对这种被圈禁在四方小屋子,头抬得再高,也只能瞧到房顶墙壁的日子,孙时越真的快疯了。 然而,就在他又被重新关进屋里的第五天,候朝月登门了。 嘿嘿,然后孙时越就被放出来招待对方了。 虽然他隐约知道,这般的未婚女子来访,父母却谴未嫁男子招待的行为不大得体。 可他终究没扛住能出房的诱惑,就那么在空气清新的花园亭子里,将人招待了一整天。 嗯,是的,就光枯坐着,既不找引话题,也不仔细照应,就那么在亭子里呆了一整天。 他俩甚至就连午饭都是在园子里吃的。 虽说他大多数都在捧着脸赏花赏景赏流水吧,但不重要,重要的是,身为客人的候朝月挺满意,眉眼弯弯的来,呲出大牙的走。 再然后,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 孙时越渐渐开始打心底期望起了对方的到来。 无关感情,全是利用。 由最开始的看见就烦,升级到了如今能带来好处的普通朋友,怎么说呢?关系确实是进步了。 且,更更重要的是,她作为普通朋友能带来的好处还是与日俱增的。 比如今日,嘿!与对方作伴,他就能出门了。 一路上,孙时越如同一只终于挣破牢笼的快乐小鸟,哪怕头上的帷帽遮住他呲出大牙的脸庞,却也依然能够让身边人感受到他的快乐。 第34章 一路走,一路瞧,一边惊呼,一边感叹,偶尔回头与笑容满面的候朝月答两句话,至于那两句话是什么…… “瞅瞅,那家的老板手艺真好,扎的灯笼真漂亮。” “对啊对啊,你说的对!” “哇!这街道真宽阔,人流好密集。” “对啊对啊!外面一直都是如此热闹。” “咦,前面那姑娘好眼熟,侧脸有点像沈明玉哎……” 这句话没得到旁侧回应,但孙时越并不在意了,因为——嗐!他发现,前面那姑娘居然真是沈明玉。 真的是! 只是相比往日,旧衣换上了新装,粗棉换成了细绸,如此一身富贵的模样,真是差点儿没被他认出来。 眼睛瞪得溜溜圆,撒开脚丫,孙时越便想像箭一般的直冲过去。 但,刚刚迈出一个腿,侧边这个一直笑着跟他身后,对于他的任何废话都行行行,好好好,没有脾气毫无底线的工具人候朝月,就那么牢牢拽住了他的胳膊。 第32章 文书的心累孙时越回头,如画…… 孙时越回头,如画眉眼间的兴奋还未褪却。 “候朝月你放手,我找沈明玉有事——”他真的真的太好奇沈明玉和那位谢大家主的爱情故事了。 上次见面没说清楚,好吧,那是因为两人还没结果,所以不敢早下定论,那现在呢?婚都成了,该能告诉他了吧? 以前他对谢大家主不了解,这次,他可是特意仔细打听过的。 谢大家主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妈呀,不打听不知道,一打听,这人简直就是他偶像! 十五岁踏出后院,扛起自家摇摇欲坠的家业,十八岁,在外界还在谈论着他目无规矩,不守男德,一次次为他的名声泼上污水的时候,他已经带领自家产业更上了一层楼。 在这个时代,还有比他更迷人更有魅力的男人吗? 没了,就这一个,然后还落沈明玉手里了。 啊啊啊啊啊——死丫头,吃真好啊! 他心里急切的想冲到沈明玉面前盘问八卦,因此面上的表情就带出了点。 那眉眼皆弯的兴奋神情,那快乐愉悦的晶亮眼晴。 一瞬间,便刺痛了候朝月的眼晴。 握紧手里正在使力挣扎的胳膊不撒手,她苍白脸颊上勉强扯出一抹笑。 “时越,别闹了,沈姑娘如今已经成婚,咱们不好再打扰……” “你放手,别抓那么紧,我就问几句!” “……” 候朝月绷紧了唇,任凭孙时越挣扎闹腾,就是不愿放手。 而等他百般挣扎没成功,终于后知后觉,想起自己可以扬声高喊来将人唤过来时,人来人往的长街上,又哪里还有沈明玉的身影? “……” 孙时越生气了,很生气。 一把甩开候朝月已经渐渐松开的手,他气的连街都不逛了,扭头就往家里走。 刚刚因为成功阻止了两人相见,脸上终于有了点儿笑模样的候朝月一下子就慌了。 赶紧撵着人屁股后追,亡羊补牢的试图弥补。 “时越,时越,你生气了吗?对不起!可我刚刚真的是为你好,她沈明玉已经成婚,你们真的不适合走太近……” 孙时越的脚步猛的停下,然后嚯的回头。 此时两人已经远离了人潮密集处,拐进了一条宽阔小巷,虽然也偶有行人吧,但怒气上头的孙时越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 他垮的一下将帷帽摘下,然后清亮的目光怒瞪着面色慌张的候朝月,目光尖锐。 “为我好?你真是为我好吗?如此大街上,青天白日,朗朗乾坤,我只是想问她几句话,有哪里不好?” “——你们的身份,应该多多避嫌……” “避嫌说的是单独相处,我们是单独相处吗?呵!为我好,我看为的是你自己吧——”孙时越的性格,本就不是个有成算的,如今怒气上头,哪管三七二十一,啥话难听说什么。 而候朝月,她本己恢复红润的脸色,慢慢又变得苍白,沉默几秒,她伸手去扯孙时越的袖子,跳转话题,语气讨好。 “好好好,是我的错,我给你赔罪好不好?你不是一直向往云桥街那里的夜市吗?我等下回去就向伯父伯母请示,带你去那里行不行……” “不稀罕!” 孙时越大力甩袖,气势汹汹。 也是这段时间过得实在压抑,如今到了情绪临界点,一下子便全释放了出来。 “候朝月,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搞的小动作吗!” “你不来我就被关,你一来我就被放出,这是什么意思?训狗呢?和我父母里应外合,用这种法子拿捏我,想让我把你当救赎,移情别恋于你,对吧?” “……” 候朝月脸色煞白的闭了闭眼,嘴唇轻轻颤抖,一时间无话可说。 终究,还是被掀出了这事儿。 她能怎么说呢? 能否认吗? 孙时越话说的虽难听,但事情的本质分析的确实对。 就算这个计谋是孙父孙母提出来的,就算候朝月曾两次拒绝过,就算——可到最后,终究是她自己没扛住对方的那句“你不想他移情,从此眼中只有你吗?” 于是,在第三次商议的时候,她终究同意了此事。 如果有其它选择,她也不想以此种算计的方法靠近对方。 可怎么办呢? 若是不算计,他真的就连靠近一点的资格都不给她。 她太喜欢他了。 她真的,太想和他在一起了。 可奈何——她终究是把事情搞砸了。 欢欢喜喜的出门,气势汹汹的回府,这模样自然逃不脱正在密切关注两人情况的孙主君。 于是在回府的半个时辰后,孙时越喜提了嫡父谈心业务。 而做为当事人的另一个呢? 候朝月在远远看着孙时越踏进家门后,就顶着一双红红的眼,转头迈入长街,拐进了一家大酒楼。 去酒楼干什么呢? 无它,消愁而己。 “小二,五坛罗浮春,送到包间里来。” “嗳,客官,楼上请——”…… 谢府谢玉砚拿着沈明玉出去游逛一上午所带回的战利品,有些发愣。 倒是旁边的文书,看眼呲着大牙双眼亮晶晶看着主子,明显正在等待夸奖的夫人,再瞅眼神情愣愣,一时还没缓过神来的主子,他赶紧几步上前,笑意盈盈的打破氛围。 “呀,好美的簪子啊!夫人的眼光真不错呢。” 他使了个巧劲儿,从主子手里将簪子拿出,然后搁眼前细细瞅了几眼后,站在谢玉砚身后将他挽起的冠上原本插入的一根白玉簪取下,直接换成了这根碧玉的,然后又从旁侧摸出了一块脸庞大的镜子放在前方,笑言轻问。 “公子,你瞧瞧好看不?反正奴才瞧着是极漂亮的,格外衬公子的肤色呢。” 到了这会儿,谢玉砚也反应了过来,墨黑色的眼珠轻轻转动,他盯着镜子里的碧玉簪看了又看,半晌,嘴唇轻扯。 “嗯,还行。” 文书;“……” 他“嘿呀”一声,然后站在两人中间跟个媒公似的一拍双掌,笑颜如花。 “我就知道公子喜欢,以往也是这般,公子只要碰到喜欢的物件就是如此寡言呢,是不是啊公子?” “嗯。” “……” 知道主子不擅长应对这种情况,但没想到他这么不擅长啊! 万幸夫人没在意,依旧用那双晶晶发亮的眼晴盯着主子。 “谢大哥喜欢便好,我也觉得很衬谢大哥呢。” “嗯。” “……” 又帮着添补几句,文书走出房间,心累的为自己抹了一把辛酸泪。 然,帮着描补的心累的文书却是不知,他这边才关门离去,那边被他定性为不解风情的公子,却已经主动献上了一吻。 口齿缠绵,耳鬓厮磨。 然后在两人逐渐粗重的喘息中,又成功重温了当初两人的洞房之夜。 ——不,或许应该说,只是地方是原来的地方,人是原来的人,感受……却己不是原来的感受了。 谢大哥这一次,真是主动的吓死人。 交缠的唇齿不再是她一个人的独舞,温柔的抚摸也有了热情的回应,甚至就连响在她耳边的浓重粗/喘,都开始偶尔夹杂了一两句按捺不下的动情呻/吟。 这一夜,沈明玉的眼珠都被勾出了红色,□□,神魂颠倒。 只,不知是不是今晚胡闹太过,真的太累了,夜半三更,她迷迷糊糊的翻个身,竟依稀于铜镜前看到了她谢大哥揽镜自照的身影。 他身上就随意披了件外衣,于床榻间被她解开了的头发又被重新挽好,上头斜斜插着她今日买下的那根碧玉簪。 模模糊糊,似蒙着一层雾的视线里,谢大哥正对着镜子左照右看,一会儿摸摸镜中所映照出的玉簪影像,一会儿又摸摸他头上的实物簪子。 第35章 那模样,当真是满心喜爱,爱不释手。 但模模糊糊,但却看了全程的沈明月……她疲累的动了动眼睛,然后翻了个身,又睡熟了。 第33章 一醉解千愁第二日起床后的谢…… 第二日起床后的谢大哥又恢复了往日模样。 严谨自持,板板正正。 看上去和昨日床榻上的模样,判若两人。 穿上衣服洗漱完毕的沈明玉被他反差的模样勾的心痒,忍不住黏黏糊糊靠过去,轻抱住他的胳膊,然后将头拱在他的脖颈间,蹭啊蹭啊蹭啊蹭。 谢玉砚被蹭的维持不住正经表情,眉眼一弯,轻轻推她。 “好了好了,该吃朝食了。” 沈明玉嘴上好好好,行动上却是半点没松开。 窗外的阳光略过大开的窗子照在两人发丝上,眉眼间,以及不太规整的衣衫角。 阳光明灿灿,岁月偏静好。 文书端着朝食站在门口,就看着屋内的这个画面,剔透的眼珠一点点扫过公子柔和的眉眼,带笑的眼神,上扬的唇角,以及微乱的衣襟。 看着看着,他蓦的抬袖,擦拭了下湿润的眼角,内心一时间感慨万千。 然而,心里的细腻情感刚起了头,身后煞风景的就来了。 “文书哥哥,你快点儿啊,别堵门口,我手里的汤好冰,手都快给我冰麻了啊啊啊啊啊——”“……” 这大热天的,本也没什么胃口,沈明玉就着凉汤草草吃了几口饭,便撂下筷子,倒是对前来上菜的琥珀颇感了兴趣。 主院的主人是个男子。 为什么会有女子近身伺候? 沈明玉丝毫不内耗,心里这样想,面上也就光明正大的问了出来。 “文书哥哥,这位琥珀姑娘也是主院这边伺候的吗?我以前怎么没见过?” 正在收拾桌上残羹的文书表情一僵;“……” 该死的,他怎么把这件事忘了! 都怪琥珀这死丫头,明明前阵子都把她远远调走了,可天杀的,刚刚两人在厨房碰到,她非得挤走他身边跟着的端菜小仆,跟他屁股后来帮忙端东西。 现在好了吧?好了吧? 替身上位没成功,还撞上名正言顺的正主了吧? 怎么办?他应该怎么回答呢? 抬起视线,他悄摸摸的看向公子方向,却看到正在用手帕擦嘴的公子抬起清亮亮目光,也正跟着一起望过来。 “……” 呔,想起来了,他和文秀私下悄摸摸商量的事,公子可不知晓,恐怕到现在,公子还以为那段时间真是文秀想拉扒父家,拽着侄女不太合宜的搁他面前找存在感呢。 既然如此,那就只能——“唉,夫人,这事说来怪不好意思。” 文书白净的脸上挤出一抹涩笑。 “就是我前阵子和文秀开玩笑,说我年龄大了也想成个家什么的,我真的就那么随口一说,谁知文秀就惦记上了,这不,转头就将他侄女塞进了主院,说离我近点,朝夕相处,培养培养感情,哎呀,你说这不是开玩笑吗?这丫头才多大——”若说是谋前程,夫人未必肯信,可若将此事和八卦艳情挂个勾,这谁还有心思分析? 至于他自己的名声? 无所谓。 屋里就这么几个人,大不了等出去后,他私下里给小姑娘解释解释就行了。 身为主子跟前的得力大仆,文书是绝不允许,因自己的失误而让公子的幸福蒙上瑕疵的。 一丝一毫都不允许。 然,笑意盈盈与沈明玉一问一答,且全部心神都放在不让对方起疑事情上的文书,却是没注意到,在他那随机胡扯的一段音落地的刹那,站在边角处的琥珀却是猛的抬眼,明亮清澈的大眼睛里,褪去了刚开始的几许震惊后,竟是盛满了浓烈的惊喜。 他还不知道这些,还暂时沉浸在自己成功将这一件糊涂事抹去的得意中。 至于是什么时候知晓的…… 很快。 就是收拾好残羹剩饭,朝两位主子周全告了辞,踏出书房大门后刚拐了个角。 嘿!小姑娘那压也压不住的兴奋嗓音便已经从身后传来。 “文书哥哥!文书哥哥!我小舅把我从外铺调来宅院,真的是为了让咱俩培养感情?” 文书脚下步伐一滞,缓缓回头。 小姑娘的兴奋还在继续;“天呐天呐,我小舅真是太英明了,他的眼光太棒了,我就说咱俩看上去就很般配,简直就是天造地设,郎才女貌……” 看着小姑娘眉飞色舞的表情,文书的眼睛一点点眯起,墨黑的眼珠没有了刚刚的得意,反而渐渐幽深。 沉默两秒,然后蓦的笑开。 “傻孩子——”他眉头一挑,拿捏着长辈的姿态,摸了摸小姑娘的头,然后用一种忍俊不禁的语气开口道;“事实是这样的没错,但我已经跟你小舅舅讲过了,我这条老牛啊,不喜欢啃嫩草,我只喜欢啃和我一样的老草——”他摇着头叹气,然后无视小姑娘面上瞬间僵住的表情,安抚的拍了拍对方肩膀,然后一扬手。 “行了,别跟我屁股后了,万一让我真正心仪的对象瞅见了,那可不得跟我闹?快回吧,过两日我就跟你小舅说,重新把你调回外铺,嘿,你小舅舅这人,就是喜欢瞎胡闹……” “……” 暮光西斜,临近傍晚。 在书房里黏黏糊糊一整天,看着谢大哥因为她的胡闹而一整日都被浪费掉没完成一点工作的沈明玉,终于在案桌上那一摞从早到晚,一本都没消减下来的账本间,后知后觉感到了心虚。 于是,她忍痛割爱的远离了谢大哥的怀抱,然后怀着不甚愉悦的心情来到了花园闲逛。 ——再然后,就碰到了失魂落魄,呆坐在花园凉亭里的……琥珀姑娘? 好像是叫这个名字吧。 她一个人坐在这里干什么? 正烦躁无聊的沈明玉眼珠一转,决定给自己找点事干。 于是她悄悄绕到对方身后,慢慢放轻脚步,然后一步一步,越离越近,越离越近,等彻底站到对方后侧,白玉般的脸上便扯出了抹恶作剧的微笑,然后——“哈!” 她猛的高声,然后灵活的蹦到前方,眉眼弯弯的与对方面对面。 “琥珀你在这里偷懒吗——”高昂的呵吓被堵到了嗓子眼,盯着对方那双被吓得瞪圆,很明显眼圈红红,眼睫湿润的眼睛,沈明玉这才意识到。 对方在哭? 偷偷一个人坐在这里哭? 两双眼睛大眼瞪小眼的对视一秒,然后下一刻,偷偷摸摸的哭泣突然就变成了嚎啕大哭。 “呜呜呜呜呜……你吓我,你居然还吓我……我都这么可怜了,这么难受了,你还吓我,还偷偷过来看我哭,看我丢人……就算你是夫人又怎么了?你凭什么过来看我哭,凭什么……呜呜呜呜……我都这么难受了……” 站她面前的沈明玉一脸惊恐,手足无措。 “嗳嗳嗳,别哭啊,我就是吓吓你,我没有其它意思,别哭别哭了,再不行你小点声,让别人听到以为我怎么着你了呢,我真没其它意思……” 沈明玉的劝慰明显没效,对方的哭嚎声音更大了。 短短几分钟,沈明玉先是道歉,没用。 再是劝慰,不行。 威胁? 哭音更大了。 最后实在无计可施,沈明玉第一次以势压人,直接摆出了夫人的款。 “琥珀,你给我闭嘴!我以夫人的名义命令你,赶紧闭嘴!” 这招终于奏效了。 但人还是吭吭哧哧,泪水哗哗,显然还有一肚子的委屈没能宣泄。 揉着鼓涨的额头,沈明玉简直后悔时她自己的没事找事,但怎么办呢?祸都闯了总不能撒手不管吧? 于是她一屁股坐在对方身侧,然后顺滑的充当了知心好姐姐。 ——虽说对方的年龄明显比自己这副身体的大,但小事嘛,莫计较,莫计较。 她拍拍胸脯,颇为豪气。 “怎么了这是?受什么委屈了?来跟夫人我说说,如果确实是委屈,那我定会为你做主。” 琥珀斜她一眼,吭哧吭哧。 “你别管了,你解决不了。” 最近日子过得太舒心,以致沈明玉的心智仿佛都回了几年,幼稚的紧,听到她这话,自然不乐意。 “那你倒是说说哎,你不说怎么知道我解决不了?来来来,快说说,看你哭得这么委屈,定是天大的冤屈,你放心,我一定尽我所能……” “是感情上的事儿。” 呃? 感情? 沈明玉的大脑开始转动,口齿一瞬卡壳。 今天早上发生了什么事来着? 好像是,文书说这位琥珀姑娘是文秀介绍给他的,所以若说感情,那也就是…… 想起那位常年眉眼弯弯,行事却八面玲珑,而且还长了双仿佛能看透人心的眼睛的主儿,沈明玉内心里的八卦之心虽然在嗷嗷叫唤,但明面上的理智却告诉她。 第36章 那位主儿的八卦可不是那么好听的,所以此时最好的办法就是——莫招惹,离远点,离远点。 “哈哈,感情上的事儿啊。” 沈明玉打个哈哈,然后慢慢起身。 “这种事儿我也不太懂,毕竟我小小年纪就碰上了真爱,没走过弯路,实在是没有经验给出建议……” 一边说一边转身,然后用自以为悄摸摸,实际上却显眼的模样,悄悄往外走,一步两步三步,呃,走不动了,袖子被拽住了。 她缓缓扭头,然后正对上琥珀那双泪水盈盈的眼。 她开口,语气谴责。 “——不是说好你是夫人,可以给我做主的吗?” 沈明玉;“……” 她抿唇,沉默默的将身子扭回,又坐回了原位,然后看着琥珀那双哭红的眼,一咬牙;“走,我请你出去喝酒去,你肚子里的委屈等会慢慢给我倒,若你真的有冤——”说到这里,她声音重重,又用眼神使劲瞅了对方一眼,意图明显。 听清楚了吧? 是实在有冤的话。 可不是那些男女之间的小打小闹哦。 “若你真的有冤,那我定会为你做主,妥妥的!” 沈明玉一脸正色的拍着胸脯如此保证着。 而琥珀呢? 许是心里实在难受,竟也真的应了沈明玉邀约,就那么哭丧着一张脸跟着沈明玉,拐进了繁华长街边的大酒楼。 嗯,没错,就是侯朝月昨晚进的,然后直到现在都没有出来的那间。 第34章 你是怎么让他喜欢你的沈明玉…… 沈明玉平时没进过这么气派的酒楼……或许应该说,她压根就不喝酒。 但是,电视剧里不都这样演吗?受了感情的苦后,那就是烈酒疗伤最快,人既是她招惹的,身为夫人,她总不能带着人寒寒酸酸的去蹲路边小酒摊儿吧? 太丢面儿了。 也是幸好,昨儿个她没乱花钱,如今兜里还剩一百多两,倒也颇有底气。 不仅敢进大酒楼,她还敢要大包间。 而跟在她后面的琥珀,应是也没来过,明明进来时还眼睛红红哭丧着脸呢,被小二领着踏上旋转楼梯往包间走时,脸上的愁苦便己经被好奇取代。 秀丽的眉眼端庄板起,努力想营造出一副八风不动,稳如泰山的外在形象,但黑黝黝的眼珠却无声而动,小弧度的一会儿瞅瞅这里,一会儿看看那边。 ——至于沈明玉为什么那么确定,有着这副表情的对方没来过呢? 因为沈明玉她自己就是这个表情。 一模一样。 行过楼梯,迈入长廊,再经过一间间,或门户紧闭,或微开条缝的规整包间后,两人终于来到了二楼边沿的最后一间。 店家小二是个面貌清秀的伶俐女子,观看客人穿着,她约摸也猜出两人不是那缺钱的主,所以对于只能将两人的包间安排到最内里,她歉意连连。 “两位客官,真是不好意思,今日小店财神光顾,生意不错,前面七间均己满人,实在没有其它房间供其挑拣——”沈明玉信步踏入,她着实不挑,甚至还觉得这间包间窗几明亮,颇为雅致。 “没事儿,我觉得这间还挺不错……” 话音未落,旁边包间里突然传来一声“砰——”的震响,是酒壶摔在地上砰然碎裂的声音。 沈明玉神情一顿,然后下意识的朝那边望了几眼。 伶俐的小二赶紧解释。 “客官莫怕,隔壁就是一个前来买醉的姑娘,从昨儿晚上喝到现在都没停,晕了就搁那睡,醒了就继续喝,她就自己一个人,绝对碍不着咱们这儿……” 小二在给她们上了酒以及几盘丰盛的下酒菜后,便笑盈盈的告辞离去了,而琥珀这熊玩意儿的,刚刚小二待在屋里等她们点菜时,她坐在座位上一声不吭,如今人家都走了,她惊奇过后重新又恢复阴郁的眉眼,倒是不满起来了。 大眼一扫桌面,她嘟嘟囔囔。 “光是一些大荤大肉,都没有我喜欢吃的甜点。” 沈明玉“……” 谁家喝酒吃甜点? 阴郁的嘟囔还在继续。 “没有甜点的美食算什么美食?没有甜点的酒宴算什么酒宴?” 嘟囔着嘟囔着,嘴巴一撇,竟又有了几分想哭的架势。 “……” 行,祖宗,我去给你叫! 哒哒哒的又跑下楼,这既然都跑下来了,自然也懒的再让小二跟随,干脆接过小二手里盛着四盘甜点的托盘,自儿个一个人便跑了上去。 行过一圈圈的楼梯,经过长长的走廊,眼看马上就要走到她自己开的包间了。 嘿,意外来了。 就在沈明玉的脚步经过倒数第二个包间门口,就是那个被小二说,一个人前来买醉,绝不会打扰她们的那间包房。 木质窄门嘎吱一声从里推开,伴随着冲天酒气溢出的,是一声颇为熟悉的嘶吼大喊。 “小二,再来坛酒——”沈明玉下意识扭脸,而嘶吼完的门内人也正与此刻抬头。 目光相撞。 一个目光清明,微带讶异,一个则满眼血丝,迷糊浑浊。 讲实话,在孙时越的搅和下,两人如今,着实不是那种能好好商谈把酒言欢的关系。 所以哪怕沈明玉觉得对方饮酒太猛,不甚安全,也只是盯着对方眼睛轻轻点了点头,然后便打算走回自己包间。 不想,她这边这样想,对方却不干。 许是真的喝糊涂了,在两人眼神错开的那一刻,侯朝月竟跌跌撞撞的几步上前,拽着沈明玉的胳膊,无视地上甜品跌落,就那么将人拽到了她自己包间。 沈明玉;“……???” 干什么?这是想干什么? 就这种关系,沈明玉哪能愿意和对方共处一室?且就算不说其它,对方还是个喝了一天一夜的酒鬼呢! 酒鬼唉,谁知道她一时冲动能干出什么样的事? 她沈明玉大好年华,且家庭生活如此美满,才不想将自己置于如此危险当中呢。 于是,在经历过最开始被凶猛拽进屋内的大写懵逼后,沈明玉回过神来,便一边挣扎一边嗷嗷叫唤起来。 “来人,快来人,小二……唔唔唔唔唔!” 嘴被捂上了。 嗷嗷叫唤不了,就只剩努力挣扎了。 两人撕扯,压制,嘴一得空就想叫,然后再被捂住,再被扯开,再被压制…… 如此循环,往来重复,结果,嘿,还没等沈明玉烦躁呢,侯朝月这个罪魁祸首先不耐了。 又一次将人把住双手压制下去后,侯朝月缓缓凑近沈明玉,被酒气熏腾的眉目间,堆上了明显的烦躁感。 “就不能老实会儿,我又不是要和你打架,我只是想问问你——”话音未落,“砰”的一声,房门被外力猛的踹开,然后沈明玉便感觉身上一轻,身上的压制……呃,被凶猛的外力一踹三米远,那皮肉砸到地上的碰撞声,听着都令人牙酸。 琥珀的怒音响彻屋室。 “什么混账宵小,敢欺负我家夫人,不要命了——”到了这会儿,楼下的小二终于听到了楼上闹嚷,一连跑来三个控制局面,一个满脸慌张的去看侯朝月,一个满面懵逼的来扶沈明玉,最后剩的一个,便只能满面慌张,但又不得不梗着脖子来处理事儿的站到了暴怒中的琥珀面前。 万幸琥珀是个讲理的,没为难面前拦截的无辜人,在两次试图绕过对方继续揍瘫在地上爬不起来的侯朝月却没成功时,便也放弃了这个想法,转而对着小二开口,怒音震天的嗷嗷叫。 “怎么回事啊?!怎么回事儿?!不是说这个醉鬼碍不着我们吗?那怎么撒酒疯撒到我家夫人身上了?这要不是我听到动静,赶紧跑过来,说不定我家夫人都被这疯女人掐死——”咳咳咳! 刚从地上爬起来的沈明玉赶紧狠咳几下,走过来制止了她的怒音,低声向她解释。 “没有没有,没有那么严重,她就是把我拽进来控制住我的行动而已,真没那么严重……” 沈明玉没说谎,侯朝月确实没什么伤她之心。 在两人滚到一起缠斗时,沈明玉能明显感觉到对方气力强盛于她,而在这样的明显差距下,还能让她一而再,再而三的挣脱踢打,那明显就是对方收着力气,压根没下真劲儿。 于是沈明玉悄悄暗示。 收着点,收着点,别太嚣张,差不多就行了。 正在嗷嗷叫的琥珀接到暗示,愤怒气焰立时消了一大截,只是为了面子,气势上还没有下来。 “亏得我家夫人气量大,不与那等宵小计较,既如此,就让她站起来给我家夫人赔个不是就行。” 听上去错处全在那边,战战兢兢前来拦截的小二哪敢多言?只会一个劲的跟着附合;“是是是,若真是她动的手,那是该赔……” 然而就在此时,一声惊慌的尖叫从侯朝月那边的小二嘴里发出,瞬间便打断了这里所有人的交谈。 第37章 “啊————!” “死人了!死人了!她在吐血!胳膊也断了——”“……” 兵荒马乱。 最后,酒楼叫车,小二随护,沈明玉和琥珀这两个当事人,自然也要紧紧跟随。 万幸的是虚惊一场,嘴里吐血是将人踹出去时,对方不慎咬到了舌头,胳膊断了是脱臼,大夫拿眼一瞧,咔吧一声,晃晃悠悠的左臂便瞬间安上了。 医馆里一同前来的酒楼众人,在与沈明玉两人商谈了基本的交接,便付了医药钱后匆匆回去继续忙了。 而与酒楼共同担责的沈明玉两人,则是担任起了接下来照顾病人的用处。 至于病人如今还没醒,两人所承担的责任是什么呢? 呃——一身灰袍,体态清瘦的妇人面向沈明玉两人皱眉怒斥。 “……小年轻,瞎胡闹,又是几人凑堆去喝酒,然后胡侃吹牛,毫无节制是吧?年纪轻轻,哪有这样胡搞身体的?胃里面全是酒,一点食物都没有,瞧瞧这熏天的酒气,真服了你们,天天有劲儿没处使,就会糟践身体……” 嗯,在承担挨骂的责任。 ——在大夫脸色不虞的碎碎念中,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便是日落西斜,傍晚己至。 而到了这会儿,醉酒严重,按正常情况,应该能睡个一天一夜的侯朝月,终于在大夫扎到第三根银针的时候被激醒了。 ——是的,是沈明玉强烈要求的。 毕竟,她身上又没有其它伤口,就这样单纯醉酒的在医馆睡着,难不成沈明玉还真在这儿陪她一天一夜啊? 想得美。 如今的她可不是孤家寡人,她家谢大哥可还等着她回家呢!! 看人迷迷糊糊睁了眼,施针的大夫严肃着脸收针走了人,这下子,一个躺床上,一个坐床边,两人又搁这儿双双对视上了。 只这一次,两双眼睛都很清明。 脑子里那股迷迷糊糊的劲儿过去后,侯朝月也想起了酒楼里的一切,沉默一会,她缓缓垂下眼帘,艰涩开口。 “酒楼的事儿,我很抱歉。” 本来提着一颗心,想着若对方清醒后破口大骂,或者是想再干一场,那自己就趁她如今虚弱直接把人按在床上折磨一番的沈明玉;“……” 她讪笑;“嘿!没事儿,一点小事儿,我压根不放心上。” “那怎么成?终究是我莽撞了,你放心,等我回家,一定让家人往谢家献上一份道歉礼。” “不用不用,真的不用,说起来,我这边也有错,琥珀虽是担忧我受到欺负,可下脚也确实太重了点儿。” “没关系,是我鲁莽在先,我应得的——”“……” 敌对关系,瞬间瓦解。 说到酒楼的事儿,沈明玉倒也有一句想问的。 她凑近床上眼圈乌黑,眉目疲惫的侯朝月,试探性的开口。 “当时你把我拉到包间,是有什么问题想问我吗?” “……” 纤长低垂的眼睫轻轻抖动,半晌,她扯起唇角,一声轻笑。 “是啊,我是想问你个问题。” 沈明玉歪头;“那你说,我洗耳恭听。” 又是一阵冗长沉默,长的沈明玉简直以为床上人已经睡着,又想再问第二遍的时候,侯朝月想问的话,就那么艰涩的从她嘴里吐了出来。 “你……当初是怎么让孙时越喜欢上你的?” “……” 沈明玉一怔。 然后眨巴眨巴眼睛,缓缓扭头,正与另一双本来没什么精神,耷拉着脸,此刻却猛的瞪大,目光炯炯的眼睛对上了线。 “……” 她就不该问,真的,她就不该问。 第35章 侯朝月的爱沈明玉并不知道,…… 沈明玉并不知道,她谢大哥早就将她调查的底朝天的事儿,所以此时此刻,听着侯朝月说起她以前仗着单身陪孙时越胡闹的那件事儿,再望着琥珀这个谢家主院随侍家仆的眼睛,沈明玉的心呐,真的是人生第一次尝到了心虚的滋味。 救命!这以前光想着朋友一把,互帮互助了,她是真没往后头想啊! 说句见色忘友的,成婚一个多月,沈明玉别说想起曾经帮孙时越的这件事了,她是真的连孙时越这个人都没想起来。 沈明玉也挺唾弃她自己,可没办法,婚姻太幸福,她真的没心思想七想八。 而此刻——此刻——怎么办呢? 此事说来漫长,但其实不过几息之间,沈明玉便快速做出了应对,时间短的甚至没有刚刚侯朝月沉默的时间长。 至于她的应对是什么——不算多好,但此时此刻脑子发懵的她也确实想不到其它法子了。 “咳,那什么——”她回视着琥珀求知欲强盛的大眼睛,强装镇定。 “琥珀你去外头街市买点吃的回来吧,侯姑娘久未进食,此时必然难受极了。” 琥珀大大的眼睛眨呀眨,满脸不愿,试图反抗。 “都傍晚了,哪还有什么好吃食?再等等吧,等夜市摊子都支起来,那才叫美味佳肴,一应俱全。” 沈明玉瞪她。 “候姑娘正饿着呢,哪能等这么久?赶紧去!买点清淡的白粥就行。” “光白粥怎么行……” “赶紧去——”“……” 看着琥珀不情不愿踢踢踏踏磨磨蹭蹭但终究远走的背影,沈明玉重重重重叹了一口气。 能怎么办呢? 只能先把两人隔开,然后再一个个解决了。 叹完气回头,许是她磨蹭的实在有些久,躺在床上的侯朝月表情已经不似刚刚的眉目疲惫,眼帘低垂的低落模样,不知何时,她已经抬起了那双血丝未退的眼睛,正在直勾勾盯着她,看模样,是真的对她口中的答案很执着。 沈明玉回视着她的眼睛,嘴巴张了好几张,最终顾左右而言它,抛出了一个提问。 “你……真的喜欢孙时越吗?” 侯朝月点头,目光没有一点闪避。 “我很爱他。” 爱? 沈明玉歪头。 “原因呢?” 又是一阵冗长沉默,半晌后,侯朝月直勾勾的眼珠慢慢闭上,干皱发白的嘴唇却微微上翘。 她正在回忆两年前她和孙时越的初遇。 “两年前,我十六岁,年少轻狂,桀骜叛逆,因为觉得家里管束太严,便一个人轻装简行,就骑了匹马,拿了把剑,仗着小时候学了几年功夫,便要像话本里说的那般,一人一剑,闯荡江湖……” 当然她不傻,银钱倒是拿的多,可那有什么用呢?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日子只过了三天,第四日就遇到了一个连环骗局,别说手里的几百两银子了,就连□□膘肥体壮的骏马都被人弄走了。 那时的她也实在年轻,有骨气的紧,没了马她就腿着走,没了钱她就风餐露宿,反正就是铁了心要像话本里的大侠那般,济贫扶弱,仗剑天涯。 再然后,嘿,风餐露宿小一月后,还真让她遇到了一个人贩团伙。 人贩团伙规模不算大,七八个膘肥体壮的成年女子,控制着二十多个哭哭唧唧的小少年。 侯朝月本来还有几分自知之明,打算智取的,毕竟规模不大也是规模,七八个成年女子一块上,她是真的有些吃不消。 但奈何,在悄摸踩点的时候,与密林之中碰见了两个人贩团伙共同欺辱一位少年。 那场面,简直不堪入目。 少年看上去不过十二三岁,白白嫩嫩,眉眼青涩,但就这样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却被两个狞笑着的禽兽撕扯的身无寸缕。 她们嚣张的甚至都不捂少年的嘴,就那么任他惨叫,求饶,嚎哭。 少年混杂着惨叫的嚎哭响在耳中,侯朝月一时间大脑鼓噪,眼睛充血,就那么不管不顾的拎着她的剑冲了出去。 其结果——状况惨烈。 先开始欺负人的两个禽兽被她杀了,后头冲上来的六位同伙与她打斗胶着。 对方没有全须全尾,而以一打六的侯朝月更是形状惨烈。 前胸挨了两刀,后背伤口见骨,虽因她反应快速伤到的都不是致命之地,可如此深的伤口,如此凶猛的流血速度,再加上对面到现在还有三位挺直站立,手持钢刀的人贩,侯朝月觉得吧,她应是没命走出这片地界了。 身为一个金银窝里长大的富小姐,最后却死在如此荒郊野岭,侯朝月遗憾吗? 没空想,她此时此刻鼓胀的脑子里唯一想到的只有一点。 死都死了,总不能白死,她一定要把小屋里锁住的儿郎们都放出来!! 脑里这样想,行动上也是这样做。 她一边与人对打,一边技巧性的往小屋门口挪,然后打啊打,挪啊挪,挪到最后,身体上的伤口又添了几处先不说,倒是真让她挪到了小屋门口的那片地。 于是侯朝月心满意足的一脚踹开破木门,然后成功当了回救世主。 第38章 她把在门口前方,目光炯炯的盯着三位血糊拉茬的对手,既是防备对方偷袭,又是护拥后方少年们的逃离。 她伤的太重,脑子嗡嗡,耳朵轰鸣,听不到后方声音,只能估摸着以前看过的话本里的英雄话术。 “你们快逃,全都赶紧逃,不用管我,我一个人能扛住——”话本里的那些大侠如她这般救完人后,被救的人泪水连连不愿抛下英雄独自跑路时,救人的英雄就是这样说的。 然而——和话本里不同的是,话本里的英雄这样讲完后,被她救助的人在热泪盈眶的感动后,绝对会极有义气的和英雄站在一起,众人齐力,无人退却。 而现实里呢? 话说到一半,侯朝月逮了个空极快的往身后瞄了眼,然后……就很尴尬。 别说什么热泪盈眶,共同御敌了,她的身后空空荡荡,那真是一片影子都没有。 “……” 虽然她没有想过让那群弱男子过来帮忙。可,这也跑得太干净了吧? 真的一眼都不瞅她的吗? 怀着几分憋屈的悲怆心情,侯朝月在接下来与三人的对打中,倒也攒出了几分气力,一把剑挥舞的凌厉凶狠,当真是将自己所有的看家本领都使上了。 可奈何,她身上的伤真的太重了,再是如何挣扎,也终究只是强弩之末。 在她用尽全身气力又反杀了两位对手后,手上已经开始颤抖的长剑终于被最后那位身形健壮的女子用重剑砸落,手中失了武器的侯朝月下一秒就被一脚踹到胸口,然后她那副已经虚脱到极致的身体,就那么以面部朝上的姿势被重重的摔在了污泥里。 事情过了那么久,当时顶着前胸后背那么深的伤口被摔在污泥里有多疼,她已经不记得了,在多年后的今日,她能记得的,就只是那时轰鸣的大脑里盛满的绝望。 她支配不了她的身体了,她抬不起她的手臂了,她甚至在眼睁睁看着那位面色狰狞的对手挥刀向地上的她砍来的动作时,就连一个轻而易举的翻滚躲避都做不到。 她想,她是真的真的要死了。 然而——就在她瞪大双眼,决定哪怕死去也要狠狠记住杀人凶手的面孔时,上方的那个面目狰狞的凶手却猛然僵住了面色,然后手中砍刀落下,肥肥壮壮的身子,就那么“砰”的一声,实打实的砸在了她的身上。 满眼懵逼的侯朝月被砸的吐了自己一脸血,然后透过眼睛里模模糊糊的血雾,她看到了一位抖抖索索的少年身影。 ——“救你的人是孙时越?” 沈明玉眼睛瞪大,语气惊奇。 此时此刻,她已经完全忘了自身处境,全心全眼都沉浸在了侯朝月所讲述的故事里。 “你认错了吧?那时候孙时越也就十三岁,一个养在深宅的少年,怎么可能出现在……” “——就是他!”侯朝月的嗓音斩钉截铁。 “我的心告诉我,就是他!” 其实要说当时,侯朝月是没有看清那位少年的眉眼的。 她只记住了少年的发抖,以及那双哪怕盛满了恐惧,也依旧水润澄澈的双眸。 再然后,她就晕了过去,等她三天三夜后再醒来,她就已经以全身被布条包裹的木乃伊之姿躺在了城内医馆里。 孤身一人,无人陪侍,但,诊金己给,药己备全,甚至就连日常给她熬药的小童都给付了月钱雇好了。 方方面面,事无具细。 天知道,她在休养好身体回家后,有多么疯狂的寻找过那位少年。 天知道,她在半年前与街头拐角和带着帷帽的孙时越擦肩而过时,心脏的跳动和当初血雾中窥见对方眉眼时的频率,有多么一致。 沈明玉还在质疑。 “那就算是他,你又怎么知道,你对他的感觉究竟是爱情还是恩情呢?” “因为——”侯朝月与她对视,墨黑的眼珠里没有恶欲,全是满腾腾的认真。 “我看到他就想抱他,想让他的目光只停留在我一个人身上,我想摸他,想亲他,想与他生儿育女,想与他共度一生……” “……” …… 微风轻抚,夜凉如水。 成功将侯朝月送回侯家的沈明玉,正在一边走在回程的路上,一边沉默的想刚刚的事情。 在侯朝月向她完全剖白开她的感情后,沉默盯着她盯了很长时间的沈明玉,最终只回答了一句。 “他不是厌恶你,他只是厌恶一切逼他成婚,未来可能会扼住他咽喉的人。” 哪怕心里确实已经相信了侯朝月的真心,可她嘴里能吐出最大限度的分析,也就只有这一句了。 剩下的,还是要看他们自己的缘分。 沈明玉不会仗着自己对孙时越的了解,就横加干涉,按她自己的想法来摆布对方的命运。 因为她觉得这个女人的爱很难得,所以就费尽心机的为两人成就姻缘? 不可能。 每个人都是自己人生的掌控者,孙时越对侯朝月的爱意,选不选择接受,在这个时代选不选择成婚,那都是他自己的事情。 别人,没有权利做出干涉。 哪怕是和他同为穿越者,且婚姻生活特别美满幸福的沈明玉,也没有。 叹息一声,沈明玉收回外散的思绪,然后下一瞬,重新聚光的眼睛在看到不远处巍峨挺立的谢府时猛然瞪圆。 ——突然想起,她自个儿好像还有一件事没解决呢。 第36章 喝凉水也塞了牙谢府旁边…… 谢府旁边的小角巷,一路都沉默不语,静静跟着走路的琥珀,此时此刻被扯了进来。 沈明玉凑近她,姐妹好的一条胳膊搭在她脖子上,呲出白牙,笑颜如花。 “琥珀,你说,我是不是你主子?” 琥珀被她这副算计样吓得不轻,脚下控制不住想后退,但奈何,脖子扼在人家手里呢。 于是琥珀只能尽力后仰,一边还得腾出心神回答她。 “是啊,公子说过你是谢府的夫人,身份和他同等,谁敢怠慢,严惩不贷。” “……” 甩掉脑子里那点不合适宜的荡漾,沈明玉继续诱导。 “既然如此,主子发话,是不是你肯定会听。” “当然。” 沈明玉喜形于色;“那今晚医馆里那位候姑娘说的话……” 然而没等她将话说完,被她揽住脖子的琥珀便浓眉一皱,轻轻松松挣开她的禁锢,站在离她两米远的距离,回头瞪她。 “什么意思?” 沈明玉赶紧解释;“我没有什么意思,我就是想——”“想让我闭上嘴巴,和你狼狈为奸?” “什么狼狈为奸?没有那回事——”“你想都别想!” “别呀!” “我绝对不会背叛我家公子!” “没让你背叛!真没有……” “……” 沈明玉嘴皮子都快磨烂了,就差举手发誓自己成婚之后一心一意,绝对没有其它半点的歪思它想,这才终于让对方卸下警惕,并得到了一句回到府里绝不瞎传的承诺。 然后,沈明玉满腔的心累还没抚平呢,琥珀的忠仆之魂暂时掩下,憋了大半天的八卦之心熊熊燃起。 “夫人,你以前和那孙家公子,当真是青梅竹马,两情相悦?” “……”沈明玉刚刚松懈下来的表情都在发僵;“……过去的事儿了。” “是真的啊?!那那位侯姑娘呢?是孙公子的追求者?” “……” “天呐天呐,两女争一男,争风吃醋,你来我往,一个青梅竹马,一个财富雄厚,我简直不敢想象当初你们的三角故事有多精彩,天呐天呐!!” “……” 沈明玉痛苦的闭上了眼,心里再一次后悔当初的年少轻狂。 该死的! 早知道有这么一日,她当初就是多费些神,也绝不会答应孙时越的这个要求。 现在好了吧? 流言已经传出,她现在解释还有人信吗? 有人信吗? 顶着张发僵的脸,沈明玉怏怏不乐的回了谢府。 此时,经过那么长时间的磨蹭,不仅晚饭时间点过了,甚至有那么一部分习惯早睡的奴仆已经进入了梦乡。 可令人窝心的是,她家谢大哥还在等她吃饭。 就在两人成婚的喜房里,饭菜未动,灯光温馨,他家谢大哥正坐在窗边的软榻上,手中正拿了本书看,这会儿听见门响,闻声抬头,然后在两人对视的瞬间,蓦的展颜,眉眼弯弯。 “回来了?来吃饭吧。” 这一刻,沈明玉只觉自己的心脏被闷闷的撞了一下,胸腔又暖又热。 她的谢大哥,怎么就能这么好呢? 怎么就能这么好呢? 夜里,两人不出意外的又胡闹到大半夜,待屋中渐渐安静,床上云雨渐歇,抱着旁侧汗津津赤条条的身体,沈明玉却没有像往日般立刻睡死过去。 第39章 她睁着一双疲累的眼,正在用目光一点点临摹谢大哥的五官。 同时大脑转动,心事满怀。 她在犹豫,要不要将她和孙时越的事情诚实交代。 眼睛临摹完了,犹不尽兴,干脆又上了手。 从眉毛到眼睛,再从鼻梁滑到下巴,一遍一遍,爱不释手,最后足足摸了七八遍,才终于将手指停留在那张被她啃咬的丰艳红润的嘴唇上。 眼见因为她越发肆无忌惮的抚摸动作,手底下的眼睑微动,似要醒来。 一直眼神勾勾盯着他的沈明玉唇角一扯,然后对着手边的红唇又再一次啃了上去。 不出意外,迷迷糊糊的床上人几乎是脑子还没醒,动作就已经开始给予回应。 谢大哥喜欢接吻。 至于怎么验证的——咳,就是看情绪。 沈明玉在床榻上就是个色鬼,每一次同床,她几乎都会摸遍对方的每一寸肌肤,一次次,一遍遍,轻轻挨蹭,慢慢揉搓。 每当这个时候,谢大哥的反应迷人归迷人,可终归还能自持,不至沉迷。 他的手臂自始至终都垂在床面,手指有时揪被子,有时揪床单,可从始至终,不会抬起。 甚至,就连两人欲海翻腾时,她有时故意夹吸,速度加快,或者是吊着情绪,不给解脱…… 到了这个地步,床上人的情绪确实会被调动,他的粗喘会变得烫人,他的呻/吟会开始难压。 可他依旧会遵循少时读过的,大户男子几乎人手一本的男诫里,关于夫妻同房的条例。 不可淫/浪,不可痴缠,减少接触,注意体面。 是的,论这个世界有多离谱?就连夫妻同个房,都有人专门写书来告诫男性要抑制天性,让人家体面,体面。 同房怎么体面? 真服了。 咳,跑题了,扯回来。 反正中心意思就是,无论她在身体上做出怎样的努力,搞出怎样的花样,她谢大哥都没有不能自持的失态过。 ——只唯有一点例外,亲吻。 唇舌搅动,舌头都快捅到喉咙眼的那种亲吻。 这件事沈明玉发现于七八天前一次精疲力尽的同房后,沈明玉轻轻亲吻面色疲惫的谢大哥嘴唇,亲一下,舔一下,磨磨蹭蹭动一下,本来打算亲完就睡觉的。 可结果越亲越上瘾,越亲越难舍,亲到最后,不说谢大哥本来已经疲软下去的身体又再度硬挺的事儿了,就说上半身,谢大哥的手不知不觉抬起按住了她的后脑勺,呼吸越来越粗,手劲越来越大,舌头越搅越深,甚至沉迷的还主动将再次硬挺起来的身体往她身上凑。 那是沈明玉第一次见他失态。 眉目渴求,眼神迷离。 而现在,沈明玉还想再见一次这样的谢大哥。 唇舌搅动,水声啧啧间,沈明玉脑中的犹豫也彻底下了定论。 还是不了,别找事了。 曾经的错事无法弥补,毕竟戏己演完,现在说误会,不仅无法让人取信,甚至还会落下个为捧新欢踩前任的坏名声。 如今她能想到的唯一解决之法,也就只有与孙时越划清界限,若无大事,万莫相见了。 唉——沈明玉忍不住更紧的抱住怀中躯体,感受着对方的灼烫火热,已经被色心占据了大半脑子的沈明玉,硬是挤出了一小半容量默默祈祷。 只希望到了纸包不住火那天,她谢大哥可万万莫要太气恼,可一定要给她机会好好弥补啊啊啊! …… 夜深了,屋外秋风乍起,屋内春色无边。 而事实证明,人真的经不住念叨。 耳鬓厮磨整五天,第六日,在沈明玉又一次携带着她谢大哥塞给她的百两巨款上街时,就是那么巧的,居然和她刚下定决心要划清界限的孙时越碰面了。 说来荒唐,居然真有这么巧的事儿。 她今日出门是看天气不错,临时决定,拐入这条美食林立的店铺街,也是意随心动,走哪儿拐哪儿。 然而,哪怕如此,他们还是如此巧合的碰面了。 在人头攒动的街中间,在美味嘈杂的小摊前。 两人的目光隔着人海相望,只是反应——大相径庭。 孙时越眼珠瞪大,瞬间兴奋,然后一声大吼“沈明玉!”便颠颠的往这边跑来。 而已经成婚,刚刚后知后觉要和别人保持距离的沈明玉……她扭头就走,长腿阔步。 ——但,走了两步后,猛然想起什么,又停住回了头。 果不其然。 孙时越的破锣大嗓子差点嚎出来。 “沈明玉——”那声音尖锐的,若让她这般嚎一路,两人的这次偶然碰面,可真是满大街都得知晓了。 沈明玉痛苦抚额,却也只能停下脚步,尽量以最正常最不惹人瞩目的姿态站在原地,然后等孙时越跑过来后,轻启朱唇,狠狠撂下了“闭嘴”两个字。 孙时越被斥懵了,但看着沈明玉表情虚伪的脸,他眨巴眨巴眼,倒是老老实实的任其摆布。 沈明玉让他安安静静的低头跟她走,他就安安静静的跟着,沈明玉一挥手,让他跟着上了一家门户狭小的小茶楼,孙时越也是没有丝毫二话,提裙就上。 就这样,一个走,一个跟,一个俊俏,一个白嫩,且身上穿的都是锦绣华衫,富贵衣着。 就街面上的普通小民来讲,确实没一个闲得蛋疼怀疑两个看上去就如此般配一对的关系。 可奈何,人倒霉了,真的喝凉水都塞牙。 就在这条美食街上,除了沈明玉和孙时越的巧合之外,还站立着另外一个巧合。 ——是孙丹城。 ——是父亲已经为他求下婚事,决定明天就启程回家,然后今日大发慈悲,终于被宽恕了一天自由的孙丹城。 嘈杂地,小摊旁,小侍青木灵活的眼珠子转啊转,一会儿看看远方那对一男一女远走的背影,一会儿再瞅瞅自家公子盯着那边晦暗的脸色。 看完了,灵活的眼珠子眨了眨,青木心道要遭。 小心翼翼觑着公子面色,他张嘴,还想垂死挣扎。 “公子,您不是说要品尝完这条街上所有的美食吗?咱继续逛吧,奴才瞧着前面的灸羊串很不错……” 然而,垂死挣扎压根没用,眼看那边的男女马上就要消失在人海,孙丹城的唇瓣渐渐绷紧,然后猛然一挥手。 “走,跟上去!” 青木;“……” 完蛋。 第37章 深吻沈明玉就近选择的这间茶…… 沈明玉就近选择的这间茶楼,位置狭小,没有雅间,所以沈明玉领着孙时越踏上二楼后,大眼一瞅,最终就落坐在了最右边的小角落。 兀一坐下,茶点还没叫呢,孙时越的那张嘴,当真憋得狠了,便立马叭叭叭叭絮叨开了。 难为他还晓得这地儿不算隐蔽,声音倒扬的不高。 沈明玉在挥手叫来一壶浓茶并两盘糕点后,也就安安静静当起了老实听众,只时不时附和一两句引导他接着往下讲。 孙时越的话题从一句接着一句问沈明玉的婚姻近况,到她家夫郎脾性,再到最后讲到他自己这两个月的经历。 沈明玉听着听着,突然在孙时越讲到,家里把他关起来,只有侯朝月来时才能出门的时候狠皱了一下眉。 孙时越看到了,不在意的摆摆手。 “我知道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可我那段时间真的快被憋疯了,便也只能将计就计……能出来就行,管它那么多。” 沈明玉动动嘴,终究叹息一声。 人生在世,本来就是有得有失,沈明玉虽自穿来后就日子艰难,可身为一个女子,她终究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 不说其它,就说婚姻。 若和她成婚的对象不是谢大哥,那家中的沈父就是再满意,只要沈明玉不松口,他也不可能逼迫的了身为家中长女的沈明玉。 而孙时越呢? 身为男子,且还是个庶子,锦衣玉袍不是白穿的,美味饭菜不是白吃的。 说是家人疼爱,可把他和家中名声放一起试试? 说到底,也是孙时越自己识相,连不想成婚的法子都想得很委婉。 他自己也是知道的,供他衣食的父母压根就不会同意他不想成婚的想法。 孙家主和孙主君虽不是那种靠卖儿子得好处的无良父母,却也绝不是慈爱到可以供儿子随心所欲到让他们名声受污。 端着谁的碗,那就得受谁的管。 这件事,无解。 孙时越瞅她一眼,也学她叹息,不过马上就又嬉皮笑脸。 “哎呀,好了,我自个心里明白的,绝不会落入他们算计——”“不过说起来,也算因祸得福。” “前阵子我因侯朝月管我太多吵了一场,然后回府后我嫡父找我,话里话外就是劝我放下曾经,多往前看,我当时心情不好,沉着脸也没吭声,结果没想到,嘿——”孙时越一拍巴掌,眉眼兴奋。 第40章 “三天后,我的禁闭竟然解了。” “现如今,没了侯朝月我也能随意进出,再也不用忍辱负重……” 沈明玉听他这样说,抬头瞅他,语调一扬。 “三天后……具体是哪天?” “具体……前天吧。”孙时越挠头;“你问这个干什么?” “……没事。” 沈明玉勾了勾唇角。 “就随便问问。” 其实两人两月未见并不算久,毕竟就算以往,两人也不是日日黏一块的那种,也是有事了聚聚,凑脑子一块想想法子,没事了就各忙各的,沈明玉忙着挣钱养家,孙时越忙着文雅绣花,一两个月见一次都常事。 可这次,也确实是这两个月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多的孙时越问题一句一句接一句。 那碎嘴程度,当真是比之以往,更甚几倍。 沈明玉也没打断,就那么一句句听着。 遇到无伤大雅能回答的,就回答几句,遇到不能回答的…… 什么是不能回答的呢? 就是此刻孙时越偷偷摸摸趴在桌上用气音问出的问题。 真是气音,小的都要沈明玉和他一样趴在桌面,将耳朵凑到他嘴巴两三厘米处才能听清。 “谢家主那英俊面貌,宽阔肩膀,衣架身材……是不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有腹肌吗?” “有人鱼线吗?” “胸肌大不大……” “……” 看,这就是不能回答,甚至还要狠狠瞪对方一眼的问题。 开玩笑,他男人的身体怎么能随便讲给别人听? 就算对方同为男性也不行。 谢大哥那层层叠叠高领长衫包裹下的美好□□,都是她的,她一个人的。 “……”被瞪了一眼的孙时越委屈撇嘴,只得不情不愿的跳过了这个话题。 他真不是猥琐,他是真好奇。 上辈子孙时越也算个小帅哥,脸长得不输人,可身体妥妥的战五渣。 一身白肉,没半点看头。 那时候他就喜欢加羡慕别人的腹肌胸肌梆梆肉。 甚至喜欢到,就那刚打完球只穿个短裤,光着上身从他面前走过的体育生,他的眼睛都忍不住要黏人家身上了。 他发誓,他绝不是同。 他只是喜欢这种优美的线条罢了。 ——毕竟,作为没有女朋友的单身狗,人家小姑娘身体线条练得再好看,那也不给他看啊。 后来穿越到这个世界,你敢想吗? 孙时越睁眼醒来,从七嘴八舌的闹哄中意识到自己穿越后,他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扒个镜子照自己。 然后,彻底死心。 天可怜见,他这辈子的身体居然比上辈子的还要弱。 且不仅他弱,这个时代的男子基本都这样。 就像正统男尊女卑的古代里,那些被禁锢在后宅里的女子一样纤弱。 孙时越能怎么办呢? 他只能憋憋屈屈,困居后宅,连这点唯一的小爱好,都痛苦夭折。 两年了,他都两年没见过优美线条了,如今猛见谢玉砚,那可不就逮个机会想验证。 瞧那长相,瞧那身板,瞧那衣服被撑起的挺阔弧度,瞧那…… 孙时越可以百分百保证,他有,他绝对有。 可奈何——唉,自私的丫头。 他难道还能和她抢不成? 不知不觉,晌午过半。 孙时越嘴里的絮叨也终于旗鼓偃息,给自己说话说的有些干的喉咙灌了好大一杯凉茶。 到了这里,嗑唠完了,话讲完了,两人也到了告辞的时候。 孙时越又给自己面前空了的杯子续了杯茶,咕嘟咕嘟喝了几口后往桌上一放,正打算跟着对方也一样起身呢,不想,嘿,已经从对面站起抬脚往外走出两步的沈明玉蓦的又坐了回来。 孙时越抬头瞧她。 “怎么不走啊?还有什么事儿——”“差点忘了跟你说。” 沈明玉接话,眼神沉静。 “以后路上见了我,别像今日这般急吼吼往上凑……” 在他瞪大的眼睛里,沈明玉板着脸,终究把话说全了。 “最好当没瞅见我,该干什么干什么,要是真有事儿需要商量……” 沈明玉犹豫一瞬,然后想出了个折中的法子。 “你就去沈家新搬的宅子里找明竹,让他来谢家给我带个信儿,等我有时间了,自会去找你了解……” “为啥啊?” 孙时越眉目迷茫。 他还寻思着以后借沈明玉的名头去谢府呢,他想近距离看看他偶像的生活环境,了解了解他偶像的日常习惯……那么厉害的男人啊,他光是想想日后有机会靠近,现在都已经心潮澎湃了好吗? 结果现在告诉他,不行,不成,没机会。 ——凭啥啊? 凭啥啊! 沈明玉揉揉额头,盯着对面这个曾被室友恶狠狠称为“脑里缺了根感情筋的傻逼玩意儿”,她一点都不委婉,直切主题。 “我成婚了,有夫郎了,我怕我夫郎误会,这样会让我家庭不睦。” “……”孙时越瞪大眼睛,显得很是不可思议。 “不是,你成婚了和我有什么关系?为啥你成婚了我就——”激动的质问戛然而止,孙时越眨巴眨巴眼,大脑终于迟钝的翻了面。 毕竟是能考进重点大学的高材生,就算感情没开窍,智商却是绝对没问题的。 他磕磕巴巴,用手指点点沈明玉,又戳了戳他自己。 “你是怕……谢家主生气?” “对!”沈明玉承认的爽快。 “可是,可我们只是朋友啊——”沈明玉重重翻了个大白眼。 “兄弟,你是忘了前两年为了帮你,咱俩亲自演过的戏了吗?” “……” 忘了,还真忘了。 孙时越一向忘性大,再加上这两个月发生的事情又多,一件一件加一件的迎面砸来,孙时越一时间还真没将曾经这件已经过去的事想起来。 而如今,他想起来了,情绪也跟着萎靡起来了。 啊,是啊,他和沈明月当初可是青梅竹马,难分难舍的未婚夫妻啊……就这样的身份,怎么能出现在沈明玉如今老公,那位谢大家主面前? 怕不是只会被认为旧情难舍,耀武扬威吧? 想到此处,他嘴巴张张合合,最终盯着沈明玉,艰难开口。 “能不能,好好解释清楚,我自己亲自解释也行……” 沈明玉没什么情绪的瞅他一眼。 “怎么解释?易地而处,你能信?” 孙时越;“……” 是啊,谁能信? 当初费尽心思营造的万般深情,如今一挥手就说是假的,谁信啊? 孙时越蔫儿了,彻底蔫了。 他满心愁苦的给自己又灌了一大杯茶,然后磨磨蹭蹭跟着沈明玉起身,一张白嫩秀丽的脸庞皱的像个十八个褶的大包子。 到了这会儿,他也是真后悔啊! 当初,对于他不想成婚,沈明玉明明还有别的法子的,是孙时越自己觉得这个最简单最方便,所以一锤定音,拍板定下了这个。 现在——当初年少轻狂偷的懒,现在终于到了清算的时候,如果不是现在地点不对,孙时越简直想梆梆梆捶几下胸膛来发泄自己的愁闷。 他的偶像啊! 他前世今生第一次佩服的偶像啊! 他差一点点就能近距离观看的偶像啊! 就这样完了。 完了——满心的憋屈正窝在胸腔无从排解,不想,走在前方刚刚踏出茶楼大门的沈明玉猛的停下了脚步。 跟在后方正满脑大戏,压根没看路,只习惯性的跟着对方脚步走的孙时越,一不留神就撞了上去,扶着被撞的歪斜的帷帽,孙时越龇牙咧嘴,气势汹汹;“干什么干什么!在这堵路干什么?看我不顺眼要撞死我吗——”骂骂咧咧的从沈明玉侧边走出,然后,看着街市对面一身锦衣负手而立刚刚将深邃目光从沈明玉那边挪来投到他面上的俊挺男子,孙时越也跟沈明玉一样怔在了原地。 谢、谢……谢家主??? 若搁往常孙时越没心没肺的劲,此时此刻得遇偶像,他哪管其它,肯定是一溜碎步就冲过去的兴奋搭话了。 可如今,可刚刚被沈明玉挑的脑子转过弯的如今。 别说上前搭话了,他此时此刻想起以前干的没脑子事儿,简直有些心虚。 心虚什么呢? 偶像面前犯了蠢,他自个儿都唾弃他自个儿啊啊啊啊啊啊!! 也算万幸,他头上戴了帷帽,对方看不到他表情狰狞,心虚怯懦的表情,算是好歹在偶像面前维住了一点体面。 然,孙时越不知道的是,透过帷帽,谢玉砚清楚的看到了孙时越面上情绪。 龇牙咧嘴没注意,他只注意到了他眉目间望过来时的心虚。 第41章 心虚什么? 在和他的妻主沈明玉单独待了小半天后,看到他这个正牌主君,他为什么心虚? 这事说来漫长,但其实从沈明玉站定发怔,到如今的孙时越心虚垂眼,所用时间不过短短两三秒。 两三秒的时间,沈明玉很快收拾好情绪……收拾什么情绪呢? 就是把心虚狠狠压在心底。 怎么能不心虚呢? 前几日才想起有孙时越这个前未婚夫的事儿,今天就这么撞上了。 就,怪尴尬的。 谢大哥不会以为他是专门出来见孙时越的吧? 不会吧?不会吧? 求求了,别这样搞啊! 呲出大牙,弯起眉眼,沈明玉正待扬着轻快的步伐朝那边跑去。 不想,从头到尾都站在谢玉砚身旁,但从始至终都没人注意到的孙丹城不干了。 他上前一步,盯着沈明玉和孙时越两人,气势汹汹,咬牙切齿;“小叔你看,我没骗你吧?我就说我看到了她和野男人偷偷私会……” 沈明玉脚下一顿,到了这会,她的目光终于注意到了旁边看上去疾言厉色的孙丹城。 ——这玩意儿什么时候在这儿的? 该死!这个牙尖嘴利,挑拨是非,唯恐天下不乱的刁小子。 她咬牙,气恼的狠狠瞪了对方一眼,然后大脑翻转,赶紧在心里思考该如何解释。 而那边被瞪的孙丹城,他一点都不怂,甚至朝这边望了一眼后,漆黑的眼睛里浸出了几分得意。 害怕了吧?慌张了吧?被金主发现又羞又恼了吧? 不枉他费劲周折将正在别处谈生意的小叔叫来,这不就正正好,逮了个人赃并获。 哼! 让她如此胆大包天,一边攀附富贵,出卖婚姻,一边却还敢和别的野男人勾勾搭搭…… 一个入赘的女子,现在被发现了在外勾搭男子,更且家里的主君还是小叔这般的悍夫,那,她会得到什么样的结果呢? 会……被休吗? 孙丹城不知道,当他脑子里想到这样的结果时,漆黑的眼珠里一瞬有多明亮,那一刻的心绪,促使他将声音扬得更高。 他想让更多的人听到这件事,想让更多的人知道小叔和沈明玉之间的婚姻并不美满,想让——然而,还没嚷嚷几句,侧边从被他叫来后,就一直面无表情站在这里,既不听他怂恿往楼上去,也不听他的建议在楼下斥骂的小叔,就那么猛的扭过头朝他一声厉喝。 “——闭嘴!” 孙丹城被吓得猛一激灵,愣在当场。 而斥完人的谢玉砚则是又扭过了头,面向沈明玉那边。 他看着她,眉目微动,眼眸黑的像团墨,然后缓缓朝沈明玉伸出了手掌。 他说;“过来。” 沈明玉眨眨眼,然后赶紧一溜小跑的冲过来握住他伸出来的手。 “谢大哥,你别听孙丹城胡说,我和孙时越真不是……” 她想解释的,她一跑过来就想解释的。 可与她相握的手掌轻轻的捏了捏她,明显的让她先安静,然后便将目光投向了对面形影单只的孙时越。 “孙公子——”他开口,声量不大,但却控制的刚好能让对面听到。 “两个月未见,近来可好?” 孙时越眨眨眼睛,慌忙回应;“嗳,好,好,我挺好,挺好的,呵呵。” 那结结巴巴的慌张劲,可真是将心虚浸在了骨子里。 谢玉砚面上表情没变,可那双望过去的眸子,却越发漆黑了。 “我找我家妻主有事,要先走一步,孙公子可介意?” 孙时越哪敢介意啊,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 “不介意,不介意,一点都不介意。” “孙公子一个人来的?我安排辆马车送你……” “不不不,我现在不回家,我去其它地儿还有事,我先走了!先走了——”“……” 见野男人就这么轻轻松松的走掉了,孙丹城双眼瞪大,简直气炸了肺。 一时间,他也顾不得刚刚被呵斥的惊惧了,手指着孙时越跑远的地方,看着谢玉砚,一脸怒容。 “你你你……你怎么能这么简单让那个野男人走了?为什么不扣下他,给他个教训!敢勾引别人的女人,那就得做好被扒衣羞辱的准备——”谢玉砚没理他,只牵着沈明玉的手,抬头朝身后阴影处点点头,然后拉着沈明玉远离了这个是非之地。 而身后,自来到这里便尽量减少自己存在感的文书自阴影处走出,他绷着一张脸,俏脸严肃,然后走到依旧一脸怒容的孙丹城面前,一扯唇角,嗓音冰凉。 “孙小公子,咱回府吧,回去好好收拾收拾,公子希望孙小公子在天黑之前,离开谢家。” “什么——”孙丹城怒容一顿,惊恐抬眼。 文书眼神冷漠,不近人情,再次催促。 “孙小公子,别磨蹭了,请吧——”“……” 另一边,被拽着远离美食街,越走越远,越走越快的沈明玉,望着前方眉目不算冷冽,但却没什么表情的谢玉砚,她咽了咽口水,再次试图解释。 ——但却总是被截停。 “谢大哥,我和孙时越今日真的——”“别说话。” “真的,我没有骗你,我们没有事先商量——”“先闭嘴。” “谢大哥,你信我——”“别出声。” “谢大哥——”“……” 不知走了多久,沈明玉跟随着对方脚步远离了繁华长街,七拐八绕的,最后站定在了一处狭隘逼仄的窄巷里。 见人终于停下,沈明玉面上一喜,刚想抬脚前凑,继续解释。 不想,下一刻,一股大力拽着她的胳膊,猛的将她掼到了旁边墙壁上,然后不等她喊疼,一个黑影便直接覆了上来,不给人反应的时间,直接就是汹涌澎湃的深舌吻。 第38章 以后,不要再见他了“……… “……” 沈明玉的眼睛蓦的睁大,一双水润晶亮的眸子闪啊闪,闪啊闪,惊愕和懵逼两种情绪循环交错。 然后短短一瞬,她阖上了眼,遮住眼中万般情绪后,又缓缓伸出双臂,搂上了覆在她身上极具压迫的腰背,摆出了一副任他采撷的姿态来。 虽说,她满心焦躁,迫不及待的想将这件事情解释清楚。 虽说,此地偏仄,但却不够隐蔽,两人在这个地方胡闹,被人发现,蜚语流言。 虽说——但再多的虽说,都抵不过谢大哥这一刻的主动。 谢大哥主动吻她唉? 还吻得这么深,这么激烈,这么缠绵,这么情/色…… 沈明玉在面对谢玉砚时,一向没什么自制力,她的情绪几乎在闭眼的一瞬间便被调动。 她控制不住的开始回应,唇齿缠绵,呼吸加重,甚至就连刚刚放到对方背脊的手都开始不老实的上下滑动。 好险尚有一丝岌岌可危的理智拉扯着她,让她知道这里不是他们两个人可以随意胡闹的爱巢,她的手指不能像以往那样剥开对方衣裳,肆意挑逗,随意游走。 她的手不曾探入衣领,但刚刚入秋的薄衣压根抵挡不住什么。 亲着亲着,她手掌下的身体开始发热,开始滚烫,开始凸出反应,开始紧贴乱蹭。 沈明玉…… 沈明玉觉得自己的理智嘎嘣一声发出了脆弱哀嚎,几乎下一刻就要崩断。 危急时刻,沈明玉蓦得睁开双眼,即将崩断的理智竟被她险险拉扯了回来。 她开始扭动挣扎。 “唔——”“谢大哥先停下……别在这里……唔,先停一下——”但不想,她的挣扎却激怒了身上人,本来因她的回应已渐渐平缓的攻势又变得激烈,左右晃动的脑袋被两只手掌紧锢,就连刚刚还能自由活动的双臂,此时此刻也被压在背后的墙壁和屁股之间,动弹不得。 “唔唔唔唔唔唔……” 情/热的身体恢复正常,沈明玉觉得自己的嘴巴都快麻木了。 然而,就在沈明玉已经认命,决定放弃挣扎任由对方胡作非为时,已经恢复清醒的大脑,却蓦然听到了巷子外头的脚步声。 是两个人,在一边谈论着下流的话题,一边正往巷子里走。 “……赢钱了,等会儿去青巷潇洒潇洒?几日没碰桂寡夫,哎哟,这心里还真怪想——”“成!你去找你的桂寡夫,我去香我的乔春郎。” “嘿,还惦记着那小子呢?真不知道你咋想的,那小子死贵,还拿腔拿调,光收钱不办事儿,用个手都不情不愿,拉拉个脸,哪有我的好?我的只需几十个钱,床上床下,什么花样都成。” “那能比吗?你的桂寡夫都二十七了,松皮老垮,年华不在,那玩意儿时间都不长了吧?我的乔春郎可才十五,去年才被□□,花样年华,青葱生嫩,他就是再贵再矫情,我也乐意为他买单,我才不搞老菜梆子呢,影响牙口……” “怎么说话呢?年龄大点会疼人,便宜,还花样多。” 第42章 “哈哈,我说的实话,年龄大了就是不值钱,但凡手里有钱,谁不想搞年轻的……” “事儿是这么个事儿,但不没钱吗?凑合凑合,便宜耐操就行……” “我不凑合,我就爱啃青嫩的——”“你这老妇……” “……” 几乎在听到声音的那一刻,沈明玉本来都放松摆烂的身体,便又开始了挣扎。 她甚至都没心情注意那两人的对话,只顾着用被塞住的嘴表达意思。 “唔唔唔,唔唔唔。” 有人啊!有人来了! “唔唔唔唔唔唔……” 快放开我,这样的二流子嘴巴最碎了,被她们看到,还不知道会传成什么样子。 “唔唔唔唔唔唔!” 先放开,咱们回家再继续,先回家——“……” 然,任她再如何挣扎扭动,嗡嗡唔唔,压制她的身体依旧稳当炽热,不动如山。 脚步近了,近了,更近了。 沈明玉身体挣扎的更剧烈了,就连表情都带上了一丝慌乱。 万幸,随着那两人的脚步越走越近,身上人不知怎么回事,突然身体一僵,强势的禁锢突然变松了许多。 沈明玉眼睛一亮,赶紧趁机将被压在屁股后的胳膊拽出。 然后险之又险的,在那两人踏进这条小巷的前一刻,一个用力翻转,和身上人瞬间调换了位置后,又迅速将对方不知道在发什么愣的面庞狠狠压低。 论身高,沈明玉比谢玉砚矮,论身形,谢玉砚好歹是个成年男子,哪怕他看上去并不虎背熊腰,其规模也不是沈明玉这个尚且清瘦的少女身形可比拟的。 所以,沈明玉压根就遮不住谢玉砚,但无所谓,好歹是遮住了他谢大哥那张颇为出名的脸。 是真的挺出名。 偌大云城里,至今为止,他是唯一的一个抛头露面的掌权男性,他那张脸,就算不是众所周知,在底下的众多市井百姓里,也是一传十,十传百的拥有模糊认知。 男生女相,身材高大,气势慑人,沉脸压迫。 这可都是沈明玉没成婚前在茶楼打听出的众人认知,就算没见过真人,这种形象的男子,难道很难认吗? 沈明玉不敢赌这个可能情况。 她知道谢大哥在外头的名声不好,泱泱大城,底层百姓之间的流言蜚语压根堵不住,可不好归不好,那些形容词也就是“不守男德,抛头露面,嫁不出去,男生女相……”这些无伤大雅的评判车轱辘般的来回讲。 沈明玉不在意这些,可她绝不想让她家谢大哥在这些形容词之外再背上一句。 ——淫/娃荡/夫。 沈明玉曾在大杂院里听过一个大爷这样骂隔壁新嫁来的年轻女婿,其原因就是,新婚夫妻,蜜里调油,但奈何家中住宅紧张,因此不敢胡闹,后面男子前去杂草地晾晒衣物,女子来了心思,便随着一起,在旁侧一处僻静处胡闹起来。 事情就是那么巧。 大爷刚好端着盆也要晾晒衣服,瞧见了此景,回到居住地就嚷嚷的人尽皆知。 一时间,真的是什么污言秽语都往那年轻女婿身上倒。 “不是良家。” “离不了女人。” “浪成这样。” “淫/娃荡/夫。” “早晚偷人。” “……” 沈明玉整日忙碌,巷里所有的八卦她都慢半拍,等她终于得闲,听闻了这个消息后,一切的一切都已尘埃落定。 年轻女婿背负着这样的骂名被休回父家,听说回去的当天就悬梁自尽了,而作为这件祸事的另一个主角,那位年轻女婿的妻主,她甚至还是这件祸事的发起人……她不仅没受到谴责,甚至还得到了众人同情。 同情什么呢? 同情她好好一个老实女子,却娶了个如此不庄重的淫/娃荡/夫,弄的现在名楣受污,指指点点,当真可怜极了。 “……” 当时听到这个八卦的沈明玉满脸震惊,失声反问。 “他妻主跟着他去胡闹,那不应该怨他妻主吗?怎么能怨他?” 然后得到了人生第一次的群起而攻之。 “——你这丫头说的什么话?女子本来就比男子成熟晚,十八九岁懂什么?她胡闹没什么,关键是她夫郎不制止那就是错——”“可不是!她夫郎年龄也不小了,都十六了,他不懂拒绝吗?不懂自爱吗?既然不拒绝,就肯定是他自己想,哼,就是个浪/荡男子!” “可不是!还说什么良家男子,谁家良家男子敢这么大胆在野外亲热?如此饥渴,说不定在父家……” “只是可怜了那月丫头,啧,花了好几两银子娶的亲,最后竟娶了个这般货色,真是可怜——”沈明玉;“……” 那一刻,她的三观简直都要被重塑了。 所以,她怎么能允许她的谢大哥以如此面貌面对别人? 沈明玉的反应很及时,几乎是她这边刚将人翻转过去,脑袋摁下,那边拐角处的两个人便已经跨了进来。 “咦,有人——”“哟,野鸳鸯亲热呢?” 两道声音同时响起,话语不同,语调不同,只唯一相同的是,那一模一样的兴奋目光。 她们的目光越过外围沈明玉,亮闪闪,直勾勾的盯向被护在怀里看不清面孔的男子。 那目光,惊讶过后,略带恶意。 她们甚至一边说话,一边还在试图往这边凑。 “来我瞅瞅是哪家的小子?这片地界方圆几里的人口我全认识,来我瞅瞅瞅瞅——”“哈哈哈,是得瞅瞅,瞅瞅哪家的小子如此大胆——”光说要瞅瞅是谁家小子。 谁也没想起瞅瞅外边的这个是谁家姑娘。 毕竟,瞅到人姑娘的糗事有什么用呢? 这种事,搁男人身上犹如天塌,可搁女人身上,那不过就是一桩无关痛痒的风流韵事罢了。 两个妇人这样想着,盯向男子的目光更明亮了。 真是个大胆的小子啊,瞧勾搭的看上去还是个有钱人呢,啧啧啧,如果运气好,这位富小姐脾气够软,说不得她俩今日还能弄些银钱花花…… 然而,下一刻,那本来背对着两人的女子猛然扭头,眉目带煞,凌厉如刀。 “看什么?再看眼睛给你们挖出来!” “……” 两个妇人立时停下脚步,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脚步一时间都不敢再往前迈了。 这有句话说的好,君子畏德不畏威,小人畏威不畏德,于两个妇人的人品来讲,沈明玉的锦衣华服震慑不了她们,礼貌周到会被她们拿捏,唯有这般不讲道理的凶悍,倒算是恰如其分。 沈明玉混迹底层整两年,是真的已经拿捏住了这种人的心理。 看两人怔住,却还犹犹豫豫的不愿离开,沈明玉又是凌厉一眼刀,嗓音冰凉又压迫。 “还、不、快、滚——”两人狗撵似的终于跑远了。 而沈明玉,则是在再也听不到两人跑远的脚步声后,又做贼心虚的东瞧瞧,西望望,好半晌,才终于放开了手中压下的脑袋。 到了这会儿,她依旧还心有余悸,将人脑袋放开后,就立马扯着人胳膊就想走。 “谢大哥,没人了,快,咱们先离开这儿。” 结果没扯动。 沈明玉回头,然后刚好撞进了那双墨黑的眸子里。 两两相望,沈明玉猛然想起……嘿!被这么一打岔,她差点忘了,她还有事情没解释清楚呢。 于是趁此机会,她赶紧张口。 “谢大哥,你信我,我今日真的没有——”话没说完,一个拥抱扑面而来。 是那种毫无缝隙的拥抱,牢牢稳固,紧贴的他们甚至都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声。 然后沈明玉被气息吹的酥麻麻的耳朵里听到了对方的开口。 他说;“不要再说这件事了,我不想听,明玉,答应我,以后不要再见他了好不好?” 第39章 令人疑惑的变化你说过,既然…… 你说过,既然成了婚,就会和我好好过日子。 你答应过我的! 所以,以后不要再见他了好不好? 不要再见他了好不好? 天知道他当时站在茶楼对面等待时,心里头是怎样的感受。 他简直不敢想楼上的两人到底在干什么。 是凑在一起,倾吐爱意,互诉衷肠? 还是一块谴责他这个老男人的手段残忍,强取豪夺? 更或者,会不会更过分,已经逾越雷池,唇齿…… 他狠狠闭了闭眼。 直到现在,他依然还能记得,当时他顶着一张平静假面,但内里心脏都被撕扯稀烂的感觉。 ——多好笑啊! 一个横插一脚,明知道对方心中有人,却依旧不管不顾强制逼迫的人,此时此刻,却妄图举着那点逼迫来的承诺,来让对方兑现。 ——你答应过我的啊! ——你答应过我的啊! 第43章 本就黝黑的眼珠越发沉的似团墨,眼圈悄无声息的竟浮现了浅浅红。 而这边,被紧紧抱住的沈明玉只能听到从肩膀处传来的低哑沉音,她看不到对方那双相比往日更加漆黑的眼,更看不到那漆黑眼珠下覆盖的脆弱难过,但就算这样,听到对方如此言语的沈明玉,也是毫不犹豫的点了一下头。 一字一句,句句清晰。 “好,如果这样会让你不高兴,那我以后再不见他了。” 不见就不见吧。 毕竟两边这种身份,那就是谢大哥不提,她也已经告诫过让孙时越离她远一点了。 有什么相见的必要呢? 平白给两人的另一半添堵罢了。 ——唉,已经n十1次后悔当初的鲁莽决定了。 痛恨! “你……答应了?” 明明要求是谢玉砚自己提的,可此时此刻,耳边真听到了对方应承,他自己倒是不敢相信了。 当然,脆弱情绪转瞬即逝,此时此刻哪怕再惊讶,在他那张早就磨练出的泰山崩塌不改色的霸总脸孔上,看上去也就是一点小小的涟漪罢了。 他放开紧锢的双臂,与沈明玉的身体拉开一点距离,然后与对方面对面,眼对眼,目不转睛,亲自确认。 而被他目光盯视的沈明玉,则是不闪不避的回视着他的双眼,再一次的重重点头。 大晌午的,巷子外头,烈日高悬,阳光明灿。 巷子内里,偏仄狭窄,常年阴湿。 可处在这样阴潮的环境里,小姑娘的眼睛却仿佛揉碎了星河,盯着他,璀璨发光。 “当然,你是我的主君,我是你的妻主,我们缔结婚约,夫妻一体,我当然要忧你所忧,喜你所喜啊——”忧你所忧,喜你所喜…… 沈明玉又再一次被狠狠的抱住了。 这一次,沈明玉唇角上翘,眉眼弯弯。 她在得意。 得意什么呢? 得意她在刚刚那刻的灵机一动。 她说的词语好听吧?这可都是她灵光乍现,突然在大脑里截取的上辈子的某音文案。 包动听,包感人的。 谢大哥听了一定很开心吧? 看,都抱紧她了呢。 绝对包开心的。 沈明玉呲出大牙,在她家谢大哥看不到的角度上,乐的像个二傻子。 然而,另一边,被她认定绝对包开心的谢玉砚,此时此刻,却不仅没有开心,甚至还比刚刚的心情更差了。 至于原因——谢玉砚薄唇绷紧,眉眼压低,刚刚才恢复正常的墨色眼眸,又再一次晦暗艰涩。 她,竟然随口就能说出这么动听的情话?就算面对的是他,她那张面孔上也没有丝毫阴霾,随口拈来,如此熟练……以前肯定对孙家那小子说过很多吧? “……” 与前未婚夫半路偶遇的事情,就这么悄无声息的过去了。 沈明玉自觉是自己的人品得到了谢大哥信任,于是整日心情乐呵,越发黏人。 床上黏完床下黏,床下黏完书房黏,书房黏完……连出恭都想一起结伴的沈明玉被毫不容情拒绝后,一个人有些落寞的坐在亭台小座上,盯着下方的清澈池塘自艾自怜。 唉,瞧瞧,多么漂亮的一个女孩子,多么可爱的一个女孩子。 才不过结婚两个多月,就这么被人嫌弃了。 为什么上天要这样对她? 唉,她也只是一个无助柔弱的小姑娘啊! 话说回来,自那次从街上回来后,沈明玉发现她家谢大哥好像也有了点变化。 能摆在明面上的是——闲暇没事时,总是喜欢对着镜子端详自己的面貌。 桌上瓶瓶罐罐的东西骤然增多,几乎要把整个妆柜塞满。 不止抹脸,甚至还有洗澡的水,每次里面都会倒好多稀奇古怪的珍贵药膏,并且待在里面泡的时间越来越长,越来越长。 还有服饰,以往他身上穿的大多深色,端方威严,可如今呢?衣柜清一色的都换成了浅色系,弄的沈明玉有时瞧到他背影简直都不敢认。 那威严外溢的霸总气势呢?那一个抬眸都能吓死人的上位者威慑呢? 全都敛进了一点也不霸气的衣衫里,找不到了,一点都找不到了。 再还有不能摆在明面上的,就是床榻上的那点事儿了。 她谢大哥现在——居然允许她用花样了!! 更且,还是他于床榻中,主动亲手递将过来的。 是一条丝绢,一条整体素白,薄如蝉翼的丝绢。 前面就讲过了,别看沈明玉在外面人模人样,俊俏乖巧,可其实在床榻上她就是一个标标准准的大色胚。 在两人开始同房的半个月后,在她将这副她垂涎欲滴的身子研究个透彻之后,她居然想起了前辈子看过的小黄片……咳咳! 那啥,虽然上辈子没交过男朋友,但她好歹是个正常人,这正常人无聊时窝在被窝悄摸摸看个小电影什么的…… 正常嘛,正常。 反正脑子里一时间想起来了,这既想起来了,身边又有人,那就肯定想实验啊。 可奈何,她刚兴致勃勃的从衣柜里扒出纯白丝绢,那边谢大哥的身子便一轱辘滚进了被子里,拒绝坚决。 嗯,是的,她谢大哥平时在床上虽然任她予取予求,可唯一坚决的是,绝不接受半点它物。 当然,没能玩成花样的沈明玉也就失落了一会,真的就一会,不过几秒钟,被褥里的身体又重新滚了出来,呲着大牙的沈明玉很快就分不清东南西北,重新沉迷在了那副迷人的躯体之下。 可不想,前两天,就前两天。 刚被沈明玉压在床上,急不可耐的褪下衣衫,正待要开始那天的狂欢时,浑身赤/条条的谢大哥看她一会儿,突然抬手伸向她,那只指骨瘦长的手心里,赫然躺着的就是那条,当初由她亲手扒出来,又亲手塞回衣柜里的白色丝绢。 不提她当时,将薄如蝉翼半透明的丝绢,盖在谢大哥身上,然后再慢慢轻拽的绝等美景。 就说,她谢大哥为什么突然变了? 明明当初拒绝得那样坚决的。 且,不止那一点,还有她用眼睛描摹他的时候。 明明以往这个时候的谢大哥,都是满面绯红,紧闭眼睛的,可如今呢? 他不仅不闭眼了,甚至还会在她正沉迷时猛不丁的问她。 “……好看吗?” “皮肤光滑吗?” “有皱皮吗?” “……” 还有最后,等两人旗鼓偃息,精疲力尽后,谢大哥撑着疲惫的眼,哪怕羞耻的整张脸都红了,也还是要对视着她的眼睛,嗫嗫嚅嚅的问出羞耻的话。 “我的时间……你还满意吗?” 沈明玉;“……” 虽然沈明玉觉得对方的这种变化很有意思吧,可追根究底,她还是很疑惑啊。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一个人的前后差距怎么能如此之大? 沈明玉疑惑,沈明玉不解,可奈何,没有人给她解答。 如此,在这般的疑惑不解中,沈明玉愉快的迎来了褪去夏衣换秋衫的凉爽秋季。 嗯,是的,她又老老实实,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在家呆了小一个月。 每天的幸福生活就是吃了睡,睡醒黏老公,黏一天后床上运动,运动累了又接着睡,睡醒了再继续吃…… 日复一日,循环往复。 她这小日子过的,甚至都已经开始幸福肥了。 那腰上的小赘肉,都已经长成了无法让她忽视的大规模。 然而,就在沈明玉刚打算在她每日的幸福生活中再加入一项营养减肥时,她乐悠悠享受了小一月的幸福生活,就那样被意外打破了。 意外有二,且还是同时的。 一,因为她家谢大哥想扩展一下名下的布行规模,所以跨城实地考察去了,因路途遥远,最少也得个两三天。 二,不久前的谢家大公子刚刚走,这不,谢家二公子又来了。 且他还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还带来了位据说是他家庶长子,一位十五岁的貌美少年。 更且,来就来呗,住就住呗,反正沈明玉住的是前宅,他们男眷住的是后院,按理来讲,也是八竿子碰不着。 可奈何,这位谢二公子就跟有病似的,他竟然天天领着他家庶子来嘲讽她!!! 早上说他家庶子没读过书,不通笔墨,让她有空多教教。 “……”笑话,难道她通吗? 第40章 小少年的勾引中午说他家…… 中午说他家庶子不懂花种,又让她有空领着人去花房认认花。 “……”她懂?难道她懂? 她就只会看花大花小,再辩认个颜色,然后夸句好美,行吗? 到了晚上,呵!更过分了。 这回老的没作妖,是小的这个。 貌美纤细的小少年,踏着傍晚突至的淋漓秋雨,就那么浑身湿漉漉的敲响了她的房门。 第44章 嗯,是的,夜里,沈明玉的这间主屋是没有人守夜的。 倒不是府里苛待,而是沈明玉自己要求的。 沈明玉终究不是这个时代土生土长的富贵人,所以哪怕她没经受住富贵侵蚀,已然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米虫日子,可脑海里依旧维持着自己的底线。 她真的受不了自己和谢大哥在屋里厮混胡闹时,门口还站着两个小侍听床脚。 因此,随侍在谢大哥周围的两小侍,连同被分到她自己身边伺候的俩逗乐丫鬟,皆被她一视同仁的于夜间赶去了偏房。 这一日日的,沈明玉都习惯了夜里没人伺候,所以哪怕这几日谢大哥不宿在这里,她也愣是没想起来将四人从偏房召回。 漆黑的夜色里,伴随着细碎雨声一道传来的是少年被冻得发抖的细弱嗓音。 “叔母,念恩有事找叔母,叔母能不能开一下门……” 趴在熏了花香的床榻上,正在观看手中新拿到的时兴话本看得起劲的沈明玉狠狠皱了皱眉头。 她本来不想动的,可外头一声高,一声低,一声软,一声颤的,无奈,顾及着终究是亲戚,沈明玉最终还是慢吞吞的放下话本,掀开被褥,趿上鞋子,然后打开了房门……也没有打的太开,就只能容纳一人所站的位置。 沈明玉双手扶着两边的门没松手,自己个儿则站在自己打开的窄窄门缝里,盯着门檐下的小少年,眉目不虞。 少年名叫虞念恩,今年十五岁,是谢家二少爷没嫁进虞家时,那位曾经的虞家姑娘,如今的虞家家主,搁外面置办的外室所出。 这个世道,对女子一向宽宥,并没有什么女子没娶主君前就不能有庶子庶女,纳侍抬君的条例。 所以那位虞家家主没成婚前,后院里便已经是热闹非凡。 不提似虞念恩这类生父实在上不得台面,抬不进府里的,光院里有名有份的就有五个,三个暖床小侍,两个带姓小君,甚至就连庶子庶女们,都已有了整三位。 如今成婚十年,谢二公子整日愁眉苦脸于膝下无女,只得两子,可那位虞家家主可不愁。 没有嫡女有什么关系? 她的后院姹紫嫣红,新人不断,不提庶子,就是光说庶女,她也有那整五个。 人生得意,膝下成群。 当然,对应她的得意人生的,是她硝烟不断的后宅院。 通房小侍花样争宠,偏房小君携娃相诱,正院主君……在经过一系列气恼憋闷后,直接将外室所出的儿子们全带了回来。 你要质问他,他也有话说。 张嘴就是,花骨朵一样的如花少年,且全都是妻主血脉,母子亲情,血浓于水,他这个主君怎能放任对方流落在外,受尽苦楚? 对此,虞家人能说什么呢? 只能眼睁睁看着虞家家主本就乱七八糟的后宅再度升级,各显神通,群魔乱舞。 那乱象,甚至就连一向不爱出门的沈明玉都有了略微耳闻,足见严重。 而如今,看着面前这个,因为主子们斗法而侥幸入了虞家门,一跃从名声不佳婚配艰难的外室子,升级为与虞家后宅里的那些有名有份的庶子们相同待遇的小少年,沈明玉沉默盯着他,微微皱眉。 小少年是漂亮的。 十五岁的年纪,花一样的年华,特别是此时此刻,他还被雨淋湿,单薄的翠色秋衫紧紧贴在他纤细的身体上,乌黑的发丝水气淋漓,晶莹的水珠划过他弯弯的眉毛,怯怯的眼眸,以及被水浸湿后显得越发娇嫩的双唇,最终滴落在他精致的锁骨窝里。 美人狼狈,欲语还休,这如何不惹人心疼呢? 若沈明玉真是这个时代的本土女子,且正好的,也同时是个糊涂蛋,那她此时此刻就应该先打开房门让人进来,然后倒热茶,拿厚衣,乱七八糟的一通忙活,最终…… 最终的结果是啥,沈明玉不想知道,反正有她在这儿,此件事情的结果就不可能如此乱糟。 “找我什么事儿?” 她盯着他,开口,语气并不算好。 而被她臭脸以对的小少年眨眨眼,在沈明玉望过来的目光中,漂亮水眸里迅速聚集起薄薄水雾,将落未落。 “叔母,我……” 他搂紧了被雨淋湿的身子,嗓音发哑,尾句带颤。 “我好冷,我能不能进屋喝杯热茶暖暖身……” “——不行!” 沈明玉拒绝的毫不犹豫,冷血无情。 “如今夜深,雨势不停,为了避免风寒,念恩公子还是赶紧回自己小院洗个热水澡吧,不论你找我有什么事,都明儿个白日再说,今个太晚了,赶紧回去吧。” 说着话,沈明玉双臂使力,竟是打算就这样直接关门了。 虞念恩;“……” 一时间也顾不得凹勾人姿势了,他赶紧脚下一歪,似体力不支般将半边身子都靠在一方的门板上,用来阻拦对方麻溜关门的动作,然后眼睛一眨,两行清泪霎时流出,娇柔嗓音戚戚哀哀。 “叔母,我不能回去的,我好不容易才从院里逃出来,我不能回去……” 不能回去? 为啥不能回去? 和他同住一院的嫡父,谢家曾经的谢二公子,怎么他啦? 此时此刻,沈明玉对美人湿身的涟漪丝毫没有,可对八卦——眉头一挑,蠢蠢欲动。 万幸这不合时宜的好奇心终究被理智压下,沈明玉攥着两边门的力道没有丝毫放松,然后盯着面前少年泪眼朦胧的双眼,沉默两秒,突然扭脸面向偏房处,猛的扬声。 “平安、平吉——”小少年惹人怜惜的双眸猛的睁大,面色惊慌。 然而,沈明玉已经没注意了,她看着自己一扬声,立马就从偏房里开门跑出来的两个姑娘,对两人的速度颇为满意,然后一扬下巴,朝两人发出命令。 “雨太大了,去屋里拿把伞,然后你们俩将念恩公子送到后院,看谢二公子所住院落的周围还有没有客房,若有的话,收拾出来给他住,莫要怠慢……” “……” 两人行礼,齐齐应是,然后快手快脚的迅速跑到库房里去拿油纸伞,那速度,可真是跟狗撵似的,利索极了。 要说沈明玉也没催她们,因何如此利索? 两姐妹扭头对视一眼,两双一模一样的眼晴里,是完全相同的心有戚戚,万幸万幸。 刚刚两人是待在偏室,距离主屋这边三屋之隔的偏室。 主屋关起门来的正常动静她们是听不到,可似如今这般,院中来人,夜深敲门…… 这种若看不到,那就是她们失职,若听不到,那就是她俩耳聋。 两人几乎在虞念恩出现在院里的那一刻就注意到了。 这既注意到了,那探听个毫无阻挡的门口对话难道很难吗? 俩姑娘今年十四岁了,不是稚龄小童了,且因是大门户里的家生子缘故,可能懂的比正常十五六岁的大姑娘还要多。 她俩都清楚,那少年深夜敲门的想法。 可清楚归清楚,夫人不喊她俩出现,她俩压根就不敢出现啊。 不说她们的主子谢玉砚曾明确表示过沈明玉在谢家地位和他一般不二,不能冒犯。 那就是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赘妻,她若想在主君不在身边时,与别人逢场作戏一番……只要不动将人纳在身边碍眼的想法,其实就连他们的主子谢玉砚,都没什么立场反对。 当然,若真要逢场作戏,沈明玉选择的这个对象是大大的不妥。 那二公子挑着这个时间点来,一看就来势汹汹,就是趁着他家主子没在家,专过来搅弄风云的,若夫人碰了他扔过来的诱饵…… 啧,后续的麻烦事儿,那简直不敢想。 两个小丫头想是想到了,可能怎么办呢? 沈明玉是主,她们俩是仆。 不管主子做事如何荒唐,如何不体面,难道还能轮得着奴才去劝诫? 这不就是明晃晃的以下犯上,刁奴欺主吗? 俩小丫头害怕,俩小丫头不敢。 所以,在沈明玉,这位谢家夫人没有主动张口唤人的时间里,哪怕俩姑娘在偏房里急得抓耳挠腮,原地转圈,却也是没有主动伸一下头的。 而如今——当真是万幸啊! 万幸她家夫人没有色迷心窍,万幸她家夫人脑袋清醒,万幸…… 唉呀,不管是啥,反正就是万幸万幸,真是万幸! 这事儿说来拖沓,但其实也就那短短几秒钟的功夫,几秒钟的时间,俩丫头已经跑了来回,然后面上噙着喜悦的笑意,撑着一把库房里扒出来的超大油伞,将人罩在里面,半催促半撵人的将人带离了主院。 而被一个人留在主屋的沈明玉,则是盯着两人的欢快背影瞧了又瞧,然后好半晌,都关好房门重新钻进被窝拿起话本了,也没能理解那两个,为什么大晚上需要干活还能那么快乐。 难道这就是工作的魅力? 第45章 啧。 ——沈明玉那边,不速之客被强制送走,偌大屋室重回安静,沈明玉于晕黄的夜光灯下,又心无旁鹭的重新续上了自己被打断的故事情节。 如厮夜色,挑灯夜战。 而在她这边幸福满足,乐乐悠悠之时,谢府内宅谢二公子所住之地,却正爆发着一场低气压的碾压式指责。 第41章 归家之心刚刚哀哀戚戚,…… 刚刚哀哀戚戚,轻颤着说不敢一个人回嫡父身边的漂亮少年,如今正低眉顺眼的跪在地上,小脸煞白。 而少年的嫡父,谢二公子,则极具高位者姿态的坐在软榻上,没有歇斯底里的辱骂,也没有龇牙咧嘴的威胁,他就坐在那里,用阴沉沉的目光轻飘飘的往这边一扫,少年单薄的身躯便是悚然一颤。 不是什么天生的威严气势。 就是刚好能拿捏少年人生的掌控者罢了。 少年被嫡父的阴沉眼神看得心慌,语无伦次的为自己辩解。 “主君,这次是意外,我也是没想到她一个赘妻竟有如此高的警惕心,想来应是谢家主刚刚离开,余威未消,她暂时还不敢造次,求主君再给我点时间,我下次肯定……” 一个年轻女子,一个憋憋屈屈入赘的年轻女子,一个娶了老男人的年轻女子。 这样的女子,为何会拒绝他这样青嫩的男子? 除了家里悍夫管的太严,虞念恩根本想不到还有什么其它原因。 就像他的生父,一个阅尽千帆的花楼花魁,曾对他说的话。 女人哪有不好色的呢? 瞧那楼里人来人往,有忙活一天只为来楼里片刻温存的贩夫走卒,有被家里夫郎全力以供,最后却嫌夫郎人老珠黄,拿着夫郎血汗钱来楼里找相好的读书人,也有家里侍君一大堆,却依旧来寻新鲜感的富小姐,更有大腹便便,儿子闺女一大群,却依旧来楼里找比自己孙子还要小的寻消遣。 有不好色的女人吗? 没有的,一个都没有的。 想到此处,小少年越发言词凿凿。 “——只要时间够足,我绝对有把握拉她入榻,我敢发誓保证……” “你在给我开玩笑吗!” 上首男人的眉眼变得刻薄。 “我给你时间?谢玉砚去别城,一来一回最多三天,来你告诉我,我去哪儿给你搞时间?!” “还有,你别忘了——”男人盯着地上的少年,一字一句,仿佛在咬着牙。 “当初三个孩子中,我最属意的可是念情,人选都快订下了,是你半夜来到我院自荐,说没人比你更懂女人心思——”谢兰辞掀起膝盖上的薄毯走下地,然后前进两步微微弯腰,伸手掐住虞念恩尖尖的下巴往上抬。 用那双与谢玉砚六分相像的眼睛,将面前的娇娇芙蓉面上上下下扫视好几遍后,眼对眼的朝少年露出了个危险微笑。 “当初为了好处自荐的是你,如今说自己力不从心的也是你,来,你告诉我,这样不听话的孩子,我应该怎么惩罚才好呢?” 被掐着下巴,整张小脸儿全然暴露在对方目光中的虞念恩,面色惶惶至极。 “主君,我没有力不从心的,我只是需要时间……” “我没有时间给你!” 谢兰辞狠狠甩开了少年的脸,那一瞬,他眉眼阴鸷。 “谢玉砚明天夜里回来,你就剩这一天一夜的时间,虞念恩我告诉你,在这一天一夜的时间里,我不管你是演戏也好,还是发挥从你生父那里学到的勾栏伎俩也行,反正你必须要做到当初在家里向我保证的,否则——你知道后果的!” “滚吧,别在这里碍眼,滚回自己屋里好好想法子去。” “——”虞念恩滚了,滚到这间院子的偏屋里,此时此刻,这间屋子里除了他就剩一个当初跟着他一块进府的跛脚小奴,没有需要他弯腰讨好的上位者,所以他没有哭,也不装可怜了,真的在老老实实的想办法。 沉默的在凳上坐了一刻钟后,倒是旁边伺候的小奴心疼他,一边给他倒了杯刚沏好的热茶水,一边压低声音的嘟嘟囔囔,在替他宁不平。 “主君太过分了,他明明知道谢家主的本事有多厉害,厉害的连他自己都避锋芒,专挑人家不在的时候过来,他都不敢,难道那被赘来的赘妻就敢吗?这种情况一天的时间能想什么法子?哼!他就是在欺负公子——”“行了,安静些吧你。” 虞念恩微微皱眉,抬眼瞟了他一眼,有些厌烦。 “上次的教训还不够吗?若再被主君听到,恐怕这次的惩罚就不再是打断条腿就可以结束的。” 正在气恼嘟囔的小奴神情一愣,随即面色变得有些讪讪。 “奴、奴才就是心疼公子……” “没有价值,只会带来麻烦的心疼,有什么用?” 小奴;“……” 看着小奴慢慢变得煞白的脸色,虞念恩耐心耗尽,眉目间的烦躁越发明显,最后干脆一挥手,将人撵了出去。 小奴才是虞念恩五岁时候他生父给他买来的,既是主仆,也是玩伴,这么多年了,忠心是真的忠心,可蠢笨却也是真的蠢笨。 且更严重的是,他还嘴碎。 讲真,若不是虞念恩在危机四伏满是敌人的虞家后院里实在找不到可信人手,他真的早就将人打发的远远的了。 蠢笨如猪,真的没有半点用处。 他自己难道不知道这位心思狠毒的,连自己亲生弟弟都坑的虞主君,是在欺负他吗? 可是有什么法子呢? 他的这种外室子身份回府,看上去风风光光,待遇什么的都和家里的庶子们齐平,可实际上呢? 他们一没有能在母亲耳边吹枕边风的父亲依靠,二没有和母亲相处的能撒娇的感情基础,三,他们是被主君接进来的活靶子,几乎一进府就成了各个侍君的眼中丁,在这种情况下,傻子都知道不努力讨好主君会面临什么。 且已经有前车之鉴了。 是被接进府里的四个少年中的一个,名叫念德的。 十四岁的少年,初入繁花似锦的虞府,住着特意拨下的精致小院,穿着华丽轻薄的漂亮云纱,还以为是天降好运,竟天真的想着要和周围人打成一片,亲亲爱爱。 可笑不? 一个卑贱的外室子,在进入后院和那些有名有姓的庶子们抢资源后,在身后一点靠山都没有的情况下,竞还妄想得到善待? 后面的结果可想而知。 在没有主君的庇佑下,一个得宠侍君只需在家主床上轻轻的吹一下枕头风,这位单蠢弟弟的命运便彻底定下。 ——嫁给这位得宠侍君的父家亲戚,一个四十五岁,最大的孙女都己娶亲,且常年酗酒,听说上一个夫郎就是被对方酒后活活打死的老妇人当续弦。 多么可悲。 哪怕他们这些外室子的名头不甚好听,可若让他们一直留在外头,让他们自己所找的成婚对象也不会如此差劲。 可如今呢? 进府了,有母亲了,身份提高了……可有什么用呢?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在四面八方尽情挥洒的恶意下,没有丝毫靠山的他们犹如初生婴儿般任人宰割。 有了那个前车之鉴后,后面的他们幡然醒悟,几乎不需要人提醒,一个个疯了似的往主君身上贴。 虞念恩知道那位弟弟的命运,是主君故意推波助澜给予他们的杀鸡儆猴。 他知道主君在欺负他们,拿捏他们。 可是能怎么办呢? 他能怎么办呢? 他唯一能做的,也就只能是卑躬屈膝,曲意逢迎,然后寻找机会尽力替自己拉拔点好处罢了。 说到好处——想起主君在虞家时承诺的。 “——谢家是什么规模,想来你也不瞎,只要你听我的,成功将那赘妻勾上床榻,那我保证,你能够以小君名义风风光光嫁入谢家,不仅从此荣华富贵享用不尽,且我还会给你单独添妆一千两……” 在虞家时,勾引虞念恩的是谢家门头和千两压箱,而到了谢府见过谢家夫人后,虞念恩在千两压箱后,又默默添上了一个。 为妻主俊秀年轻,为妻主颜色好看。 加油。 颓废的眉眼重新焕发,凝滞的大脑又开始翻转,夜深了,少年的如画眉眼,却始终清明。 ——第二日,当晚睡的沈明玉一觉醒来,明晃晃的日头便已经到了正中,却是已经中午了。 对此,沈明玉不羞不臊,只松弛感拉满的伸了个大大懒腰后,便迈着轻盈的步伐往饭厅走去。 嗯,中午了,该吃饭了。 猜猜今天的午饭是什么呢? 是色香味俱全的六菜一汤? 还是师傅炫技的八大名菜? 啊,幸福的生活。 然而,随着她踢踢踏踏的脚步走近,她那挂着惬意笑容的脸上,却因看到了饭桌前坐着的人,蓦然僵住面色,皱了皱眉。 第46章 而与此同时,另一边。 谢玉砚的马车咕噜咕噜,颠簸不停,此时此刻,却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已经快靠近云城大门了。 要说为什么时间提前…… 和马妇并排坐了一会儿,稍微疏解下因为颠簸太久而显得昏昏胀胀的脑袋后,文书又一骨碌钻进了马车里,然后看着哪怕躺在柔软的皮裘里,也依旧被颠簸的脸色发白,眼下发青的公子,忍不住又一次劝解。 “公子,咱歇歇吧,哪怕下去走走路,透口气呢,您昨晚忙完事情就上了马车,一整个白天忙的跟陀螺一样,晚上马车颠簸又没睡好,这样下去,恐怕身子都要熬垮了呢。” 第42章 年轻的孩子对,这就是原…… 对,这就是原因。 省了一觉的功夫,直接坐上返程马车,可不就时间提前了吗。 唉,只是可怜了他家公子,先是奔波一日,劳累疲惫,后又坐进马车,整夜颠簸。 掰掰手指头算算,他家公子上次如此劳累,那还是八九年前,谢家依旧岌岌可危之时。 那时,十六岁的公子每天在外奔走,寻货源,压低价,找客户,驾车的车妇三人轮流,伺候的文书也会因要回府拿东西而暂时安稳,唯有公子,唯有身上背负着众多压力的公子,饭食是路边随手买的烧饼,睡眠是颠簸路途中偶尔的浅眠。 当浅眠醒来,天边的云彩也泛起了鱼肚白,如此,又是一个陌生新小城。 那样劳累忙碌,颠沛流离的日子过了一年多,公子整个人瘦的像得了场大病一般,哪怕后头喝了小半年的调理药汁,以及重新恢复了规整作息,也没能逃脱掉落下的新毛病。 ——他讨厌坐马车,特别是颠簸的马车。 平日在云城内,为了接送方便,偶尔坐个短程的也还好,可到了需要外地考察时,哪怕一来一返只需要三四天的时间,哪怕这三四天的时间里,公子只有白日颠簸,每晚都躺在客栈好好歇息,回到家后,那也是逃不了的神情颓靡,不歇个双倍时间回不来神儿。 多少年了,这都是惯例了。 可如今呢? 时隔七八年,公子居然又一次的于夜晚踏上了马车。 且不是为了争分夺秒的拦截货源,也不是为了赶去与哪个大人物会面。 就只是单纯的想回家。 就只是单纯的想家了。 “……” 对此借口,文书能信才是怪事呢。 别以为他不知道,公子就是想他那位小妻主了。 看,那位送他的玉簪子他都不舍得插头上,此时此刻,正窝在他的掌心里,几乎要被他的两只手掌盘包浆。 对此,文书能怎么看呢? 他不敢看,他简直不敢看。 苍白着脸色躺在皮裘里的谢玉砚,并不清楚此时此刻他身边大侍从的吐嘈,他只是用疲惫的眉眼朝外瞅了一眼,一抬下巴,嗓音干哑,然后没有意外的拒绝了对方提议。 “快到家了,不歇了,快马加鞭,说不定咱们还能回去吃个迟到的中午饭呢。” 这个点儿了,明玉应该在吃中午饭了吧? 两天了,也不知她有没有想他…… 想起两天前,他于榻间起身,天没亮就要出门赶行程时,他的小妻主被吵醒,然后黏糊糊的跟下床抱着他脖颈,用软绵绵的嗓音撒娇说,让他一定要快点回来,她会想他的,会很想很想他的。 一抹红晕从发热的耳朵爬上脸颊,然后转瞬间,便给他那张苍白脸颊增添上了几分胭脂色。 谢玉砚那么大年纪了,又因少时经历多,所以练就了一副沉稳心性,自成婚后,他从未因床事羞耻过,身体一展,任其作为,可一碰到这种自然流露的小温情,他却溃不成军。 心心念念,又羞又臊。 而到了这会,苍白脸颊上的红晕已经足够明显,明显的正处于担心的文书一眼扫过,简直大惊失色。 “公子你怎么了?脸怎么这么红?莫不是多日劳累,感染风寒……” 谢玉砚;“……” 脸颊默默的埋进了柔软的皮裘里,留在文书眼中的,便只剩下了乌黑油亮的圆头顶。 没事儿,谢邀。 马车一路疾驰,奔走在地形宽阔的官道,破开城内拥挤的人流,马蹄踏踏,车轮轱轱,然后在下午三点左右的时辰,终于停止在谢府的大门口。 左右两旁守门的门仆惊喜的瞪大眼睛,然后一个快速的跑来迎接,一个则着急忙慌的要进去禀报。 身上收拾停当,己经从马车上走下来的谢玉砚抬手制止,病态苍白的脸颊上,眉眼带笑,喜形于色。 “不用唤人来接,我直接进去就好。” 说罢,他抬腿前走两步,然后似又突然想到什么,扭脸,心情颇好的又对马车旁的文书撂下吩咐。 “不用跟着我了,大家伙奔波许久也辛苦了,你直接带着一起出行的众人去帐房领赏吧。” 如此远行,一块随侍的可不止文书和马妇,还有八个围着三人保护的带刀女护卫。 这些护卫个个都是好手,身姿矫健,武艺高强,是文书临行前专去护卫所高薪聘请的尖子,并非寻常的护院所能及也。 ——并不是文书小题大做,而是整个云城的富贵人家,出行都是这般配置的。 文书领命带着人去往了后院,而谢玉砚,他进得大门,没让任何人传唤,自己一路走来,削薄的红唇越来越翘,寒潭一样的眸子里,欢喜笑意简直都快满溢出来。 然而,当他循着脑海里自己估摸出的路线,一个个找过都没看到人后,苍白脸颊上的笑意慢慢变浅,终究忍不住唤来了一位小仆询问。 也是挺巧,这位尚且稚嫩的扫地小仆还真知道。 “家主是问夫人吗?奴才知道,奴才两刻钟前看到夫人和那位虞小公子一同去了池塘赏荷……” 要么说小仆稚嫩呢,若换个老练的,哪怕是同样意思,可只要将里头的词语添添减减,换取一些婉转词汇,那也不会让面前本还笑意盈盈的主子,瞬间凛冽了眉眼。 “虞小公子……是谁?” “是虞主君带来的庶长子,昨儿个大清早就来了……” “……” 挥退了答话小仆,谢玉砚眉眼间的笑意彻底消失,他站在原地沉默一会儿,然后用看似平稳的步伐,毅然走向了荷花池子。 这一刻,他乱糟糟的脑海里,也不知怎么的,竟是突然勾勒起了那位小仆口头描述中的虞小公子。 十五岁,肌肤如雪,容貌上佳,娇怯柔弱…… 这样的男子,抛却感情,是大部分女子都会喜欢的类型吧? 沈明玉……喜欢吗? 在去往池塘的路上,谢玉砚的步伐很稳,但却很慢。 但任他脚程再慢,池塘也没有离前院十万八千里,不过一盏茶的功夫,他的身影便出现在了荷塘附近。 然,随着他身影的越靠越近,池塘那边的慌乱也如数传进了他的耳中。 没有什么郎貌女才的温情赏荷,也没有两个小年轻的偷偷摸摸,此时此刻,荷花池塘,混乱不堪。 说到这里,沈明玉也挺郁闷。 且这郁闷还要从吃中午饭开始说起。 就说一个时辰前,她懒觉起床,正常吃饭,却不想,饭桌前居然坐着一位少年与她同餐。 没有擦脂抹粉,就只是换了身鲜艳些的长衫,再把头上的头发精细编撰了一些,剩下的半披在单薄的肩头。 眉眼弯弯,眼波如水,鼻梁高挺,嘴唇粉嫩。 他是漂亮的。 在这个世界的人眼里,他含苞待放,艳如春华。 在并不喜欢这个世界的审美观的沈明玉眼中,他也确实称不上丑。 毕竟鼻子眼晴嘴巴都在那里摆着呢,就算审美再不同,难道还能分不清美丑? 他挺漂亮的,就是那种雌雄莫辨,像21世纪出道爱豆般的漂亮。 沈明玉看着他,微微皱了皱眉,面上没有一点美人在侧的惊喜,反而颇有敌意。 “虞小公子,你怎么在这儿?后院有饭食,你不知道吗?” 小少年听懂了她的排斥,愣愣抬头,漂亮的大眼睛盯着沈明玉这边眨啊眨,然后晶莹剔透的眼珠里迅速聚集层薄薄水雾。 沈明玉眉头一皱,颇为不耐。 她虽然承认对方长相漂亮,可她也是真的反感这种,话没说两句就开始吧嗒吧嗒掉眼泪的人。 哭什么?哭什么? 有话不能好好说嘛,就知道哭哭哭。 沈明玉盯着小少年,眉头皱的越发烦燥,正待拿捏着谢家夫人威严,张嘴说些呵止之言呢,却见对方仰着那张布满泪痕的脸颊,然后用带着哭腔的嗓音说;“念恩昨日找叔母,叔母说晚上不方便,让我白日再来,如今我白日来了,空等一上午,好不容易见了面,叔母却又嫌我烦……” 说到后面,伴随着吧嗒吧嗒不停歇的汹涌泪水,他似乎委屈的说不下去,终于忍不住的往桌上一趴,然后肩膀抖动的痛哭起来。 第47章 “都嫌我烦……呜呜呜呜,你们都嫌我烦,就欺负我一个人无依无靠,呜呜呜呜呜……都欺负我,都欺负我——”沈明玉;“……” 好嘛,想起来了。 她昨天晚上被打扰的正烦躁的时候,好像是这样敷衍的。 眨眨眼,有些心虚,沈明玉面色讪讪的坐在少年旁边……隔了一个位置远的位置上,试图将这件事糊弄过去。 “那啥,别哭了,是我的错,我没想起来还有这回事儿。” “别哭了啊!门口小仆都看着呢,你好歹一个主子,不怕下人跟前丢人啊——”“我怕什么丢人!”少年的嗓音依旧带着浓重的哭腔。 “就我这样的身份,本来就为人所看不起,别说你这样的主子嫌弃我了,就说这些来来往往的下人,你问一句,又有谁能看得起我?” 沈明玉;“……” 这还怎么聊? 她可没修心理导师这门课啊! “话不能这么说。” 她挠挠头,嗓音干硬,然后瞅了桌上菜品一眼,紧急大拐弯。 “你饿不?要不吃饱了再说吧,饿着肚子哪来的情绪?吃吧吃吧,你不吃的话我自己吃了,我可是真饿了——”然后,她还真就将少年哼哼唧唧的哭泣音抛诸脑后,彻底一头扎进了美食的漩涡里。 嗯,不错不错,又是大师傅的炫技之作,这盘红烧鱼酸甜可口,那盘红烧肉软烂适宜,还有那糖醋骨,小炸肉,醋溜菜,酸辣…… 美味,当真美味。 而在一边哼哼唧唧,哭的凄惨,已经打算好等对方再劝两句,他便以最优美最柔弱的姿态起身,尽量还要控制得当的,将漂亮眼睛在起身的那一刻回视对方,然后在对方的目光注视下,缓缓滑下两滴晶莹泪痕的虞念恩;“……” “……” “……” 这就,吃上了? 就吃上了? 肚子已经饿的咕咕叫的沈明玉哪还注意得了别人情绪,在如此美味的诱惑下,她一口一口接一口,一个人也是吃的眉开眼笑,肚子滚圆。 当然,沉迷美食归沉迷,可她又不聋。 早在吃到一半的时候,她就知道桌旁的小少年哭不下去,已经自行坐起身了。 至于起身后是什么表情? 那双泪眼盯向何方? 沈明玉并不觉得这些能比她面前的美食更重要。 而等她彻底吃饱,并不甚雅现的打了个饱嗝后,终于再分出了闲心悠悠抬头,然后便见小少年此时此刻正瞪着一双晶莹含泪的漂亮眸子,呆呆的望着她。 沈明玉回看着他,然后扯唇。 “不哭了是吧?那吃饭吧!这桌上的饭菜虽然是我用过的,但我很注意,没全部霍霍,只叨了一半的。” “……” 嘴巴一撇,小少年又想哭。 沈明玉双目一瞪,紧急制止。 “好了好了,别哭了,哎呀,你说你有事说事不就行了,一直哭哭哭干什么呢这是?你再哭,我就走了啊——”这可不是吓唬,若这人再敢唧唧歪歪的烦她,她真的要走了,直接出门,半夜再回的那种。 也是看清了她脸上的认真,虞念恩用手中的绣帕擦了擦脸,算是终于止住了这聒躁烦人的哭音。 哭是不哭了,他重新调整了招式,现在改用哭的红红的眼盯着沈明玉装可怜了。 什么;“他身份低微,府里面的所有人都欺负他。” “他想吃一块桂花糕都没人搭理。” “想穿青色的衣服,结果分给他翠色。” “想——”一大堆娇娇怯怯的“想”之后,最后低垂的眼珠一转,终于撂出了此行正题。 “要说那些,都是小事儿,没人搭理也就罢了,可我最近新学了一句诗句,“碧荷生幽泉,朝日艳且鲜”,诗中的意境好美啊!我这辈子还没见过荷花呢,我真的好想见见——”沈明玉眼睛一瞪,终于找到了个安慰人的点。 “想看荷花?我们谢府有啊!就在最东边的那片区域,那里可美了,不仅有池塘荷花,还有红锦鲤呢,可漂亮了……” 小少年神情一愣,然后漂亮的大眼睛里迸出惊喜。 “真的?这里真的有?天呐!我居然真的可以看到——”“可不是吗!骗你是小狗,你别哭了,我这就让人带你去——”少年惊喜的表情一顿,随即将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直投向她,忽闪忽闪,一眨一眨。 第43章 爱之深,责之切。“叔母…… “叔母不可以和我一起去吗?我一个人害怕。” “有仆从呢,我叫好几个仆从陪你。” “可——”少年咬唇,本来亮光闪闪的眼眸又暗淡了下去。 “我明明是主子,为什么想做什么事只能由仆从陪我?难道叔母也看不起我,觉得我只配与仆从为伍吗?” 沈明玉;“……” 这人,怎么如此胡搅蛮缠? 眼看他说着说着又要往下掉眼泪,沈明玉不悦的皱起眉,明显烦躁。 “行了行了,别闹了,我跟你一块去行了吧?” 刚好池塘边还栽种了一些美人蕉,他记得谢大哥挺喜欢的,这趟去了刚好采一把拿回来插进花瓶,等夜里谢大哥回来了,肯定很欢喜。 主意打定,沈明玉起身一扬手。 “平安,平吉,走——”虞念恩;“……” 话说,他还没有吃饭吧? 话说,不是两人同行吗?怎么还有仆从? 话说,说好的和他同去吧?这就走了,有人叫他吗?有吗? 咬牙切齿ing不过,少年的脸色几经变换,最终还是饿着肚子站起身,然后颠颠的跟了上去。 “等等我,叔母等等我,我们一同去——”虽然在他的计划中,没有仆从这一项,但如今计划赶不上变化,却是也没什么所谓。 有仆从有什么关系呢? 池塘边的泥地那样湿滑,到时候他寻机与人走在一处,再“一不小心的”压着人跌落池塘。 想一想那种场景,跌到池塘后两人身体纠缠,肢体接触,然后他再趁机扒开自己的衣服,做些…… 何愁计划不成? 少年迈着小碎步跟在三人屁股后,那已经停止哭泣,但还有些发红的眼眸落在正中间的高瘦背影上,此时此刻,剔透的眼眸里,满满的势在必得。 至于,小少年那样势在必得的计划,成功了吗? 答:没有,他失败了,还败得很彻底。 至于原因——沈明玉本来懵懵懂懂,是真的很单纯的就领着人来看荷花,然后顺便自己摘美人蕉的,可奈何,她不懂,她来时所唤的贴身丫鬟懂啊。 俩姑娘从头到尾就一直黏在苏明玉身边,虞念恩让去一个给他摘荷花,俩姑娘去是去,但是轮流的,若那位做事的尚没回来,虞念恩又有其它事情要指使,那剩下的那个就会成为空耳大师。 非得等另一个派出去的回来之后,这位才像猛然回神一样,后知后觉的去执行虞念恩己经叫唤好几遍的活计。 ——这么明显,沈明玉若再看不懂,那就是她蠢了。 于是,本来正专心致志摘美人蕉的沈明玉,只得分出两分心神在已经开始气急败坏的小少年身上,甚至已经在心里做好打算。 嗯,等手边的这两只美人蕉都被摘了后,应该就能凑够一捧了,如此,来摘花的目的达成,她就与人告辞,至于小少年后面是要留在这里继续看荷花,还是别的什么的,那就不关她的事了。 免得真搞得她一片好心,最后却成了刺向自己的刽子手…… 心里的打算很是体面,既切断了自己的危机,又不会刺伤别人颜面,弄得场面尴尬。 可奈何,他小看了少年势在必得的决心。 眼看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自己却还没有成功将对方身边的两个门神支开,虞念恩内心焦躁下,不由得也发了狠。 他干脆不管那俩了,一边嘴上乱七八糟的说着什么“有虫,有虫,我好害怕。”一边身体止不住的往那边闯。 待他身体灵活的避过拦截的两人,眼看就要撞上背对着他,正面对水面,始终都在专心摘花的沈明玉时,虞念恩面上几乎喜形于色。 近了,近了,更近了。 然而,就在他即将要撞上前方身影的那一刻,前方身影以极快的速度往旁边一挪。 虞念恩;“……” 撞击的力度已经收势不住,虞念恩瞪大着双眼,就那么眼睁睁的与同样瞪大着眼的沈明玉错身而过。 “砰——”水花四溅。 “啊,救命!救命!我不会水——”“救命——”池塘中的人沉沉浮浮,面色慌乱,惊恐尖叫。 到了这会儿,清楚看出对方算计的沈明玉自然不会跳水救人,但她不救归不救,却不能眼睁睁看着对方在这里遇难。 于是在询问过平安平吉都不会水后,那厉声唤人的声音,简直要刺破耳膜。 “来人——”“这边,这边有人落水,快来人啊——”“来人——”比远方奴仆先到这儿的却是风尘仆仆的谢玉砚。 第48章 两人甫一见面,沈明玉面色震惊,但此时此刻这种境地,压根就来不及说其它,风尘仆仆的谢玉砚将下马车前特意换上的华丽长衫脱掉一扔,然后便一个猛子扎入了池塘水中。 沈明玉;“……” 他懵懵的眨眨眼,然后几乎来不及反应,也跟着对方的脚步一块扎了进去。 是的,她是会水的。 今日这种境况下,之所以没有立马救人,而是站在岸上嗷嗷叫,那纯属就是怕被讹上。 别以为她是杞人忧天。 她可看见了,在对方跌入池塘的前一刻,他明显是想将自己也一块推进去的。 哼! 若真是此地偏僻,塘中人没有自己的施救便会死去,那哪怕是算计,沈明玉也就捏着鼻子认了,毕竟是一条性命,她总是要先将人救上来,再见招拆招。 可偏偏如今的情况并未到绝处,她们此时身处谢府,奴仆成群,哪怕因为此地稍偏,远处的奴仆跑过来要费些时间,可那也万万没到危及性命的时候。 大不了就是多喝几口水,多呛几下喉嘛。 沈明玉对此淡定表示——小事儿,小事儿,死不了的都是小事儿。 然而,沈明玉这稳稳的心态只存在于谢玉砚没出现前,当谢玉砚一出现,她所有的稳重都跟着顷刻崩塌。 几乎来不及犹豫,她的身影紧跟着对方一起跳入,跳到池塘中后,她也没有盲目上前的碍手碍脚,而是谢玉砚拖着虞念恩游哪她跟哪,偌大池塘中,简直就像个大鱼后面的小尾巴。 如此一番劳累,等几人全都上岸,那在远方听到传唤的奴仆也终于风风火火的靠拢了过来。 趴在地上虽然啥都没干成,但还是累的直喘气儿的沈明玉于这种时刻难得爆发了极快反应。 她迅速起身,先是将谢玉砚刚刚脱掉的长袍盖到狼狈躺在地上,一身已经湿透的轻薄秋衫紧紧贴在身上,显得无遮无拦的虞念恩身上,再迅速脱掉自己的湿衣,使劲抖了抖,然后垮的一下遮住了她谢大哥正在半蹲着粗喘着气儿的身子。 嗯,光湿衣遮她还不放心,明明边边角角都被遮严实了,她却还是在众奴仆都跑过来的那一刻,伸开双臂抱住了对方,用自己的身体给对方又遮了一道。 闹闹哄哄,忙忙活活。 也是托有那么多奴才的福,剩下的后续自有人打理,不过半炷香的功夫,沈明玉和谢玉砚便出现在了主屋里面。 在主屋里,沈明玉依旧忙得脚不沾地。 “来人!快,烧上一桶热水,快点——”“对了,别忘了还有姜汤!催促厨房赶紧快点,这边等着喝呢——”那边紧锣密鼓的安排好,这边又一件件扒了谢玉砚身上的湿衣服,然后从柜子里拽出最厚的一件长袍,将人裹成粽子后,又一股脑的将人塞进了被窝里。 “快暖暖,别闹腾啊!别万一感染了风寒,那可不是开玩笑的——”因心里着急,沈明玉的口气便也带上了几分责怪。 “你说你也是,这初秋的天气多冷啊!你就这么傻乎乎的往荷塘跳,那边有那么多善水的奴才等着呢,你……怎么如此冒失!” 谢玉砚这会儿被强制性的裹进被窝里,整个人从上到下就露了一张苍白的脸。 “嗯,我知道了,是我冒失了。” 他发出的嗓音嘶哑,但那双寒潭一样的眼睛里此刻却尽是柔软,黏糊糊的贴在面前女子的面庞上,倒是褪去了以往锐利,显得难得乖巧。 “我就是看奴才离得太远,怕荷塘里的人真出意外——”“他出意外也是他自找的!” 沈明玉冷斥,随即低下头捧住床上人的脸庞,看着对方那苍白的面色,眼神又柔软下来,语气里带着满满的后怕。 “谢大哥,你以后不要再这样做了好不好?这世上没有人值得让你豁出生命去救的,谁都不可以——”谢玉砚被她此刻怜惜的动作弄得脸红,但还是动动嘴,忍不住为自己反驳。 “这哪里算什么豁出命去?这只是一个小池塘……” “小池塘怎么了?小池塘也很危险的!” 沈明玉使力,将他苍白的脸颊揉出了一点血色,然后啪叽一口亲在了他的嘴唇上。 “如此冒失的下水,你在里面可能会腿抽筋,可能会被落水者缠住游不上来,也可能会被荷塘里的枝枝蔓蔓绊住腿脚……就算是你一切顺利,成功游上来了吧,那如此天气,你要是风寒了怎么办?!” “啊,我问你呢,风寒了怎么办?” 字字句句,呛入耳膜,那每一个不太动听的质问里,其中蕴含的深切关心几乎都要满溢出来。 谢玉砚……谢玉砚他黏在对方面庞上的眼睛突然就有些酸。 第44章 谢太君的疑惑心脏深处的最隐…… 心脏深处的最隐蔽处颤颤巍巍,突然破土而出了一颗小小嫩芽。 谢玉砚有些迷茫的想着。 他的姑娘,他的妻主,是不是开始有点……喜欢他了? 不是因为加诸他身的财富,也不是被逼到此处的顺势而为,就只是简简单单的有点喜欢他…… 谢玉砚嘴巴动了动,哪怕此时处于这样温馨的氛围中,他还是没勇气问出口,只是咕涌咕涌,将两条手臂从被窝里伸出,然后紧紧回抱住了沈明玉的腰身。 谢玉砚听到自己胸腔里的心脏咚咚咚咚,在轻轻乞求。 ——沈明玉,喜欢我一点吧。 ——再喜欢我一点吧。 夫妻俩腻歪完,又一起泡在浴桶里洗了个通体舒畅的热水澡后,天知道此刻的谢玉砚是用了多大毅力才和他日夜思念的小妻主分开,然后顶着顷刻间凛冽起来的眉眼,打扮妥当准备出门处理接下来的问题的。 但——脚刚跨出门,远方文秀便就已匆匆跑来,一张白净的脸上情绪精彩,但不可否认,喜悦占了大上风。 “公子,太君刚刚去了拂兰院,说公子不必为此事烦忧,赶路疲累,让公子在屋室好好休息。” 谢玉砚神情一愣。 “父亲从佛堂出来了?” 文秀点头。 “是,听说了外头的事后就出来了。” “……” 本就是下了好大毅力才从床榻间抽的身,如今后续麻烦不用他,谢玉砚也不矫情,朝文秀撂下一句吩咐后,干脆利落的就回了屋。 “去看着点,别让底下的奴才们瞧了笑话。 “唉,好嘞!” 文秀起身往兰拂院那边走去,白嫩秀气的脸颊上,是难得的笑意盈然。 如何不喜悦呢? 虞家主君搞这出,明眼人都晓得是恶心人,可没法子啊,这虞主君除了是虞主君,还是他们谢家曾经的二公子,嫁出去了是嫁出去了,可血脉亲情在这儿摆着呢。 若要他家主子出面处理,简单是简单,可就是面上不好看。 ——本来公子以男子之身接下家业就已经流言缠身,如今再加一个不念手足,罔顾亲情,文秀简直不敢想,外头的街头巷尾又要围绕着他家公子掀起怎样的语言浪潮。 哪怕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二公子作的妖,可谁会在乎真相呢? 没谁在意一个普普通通的内宅男子有多膈应人,群众们的目光都会下意思聚集在公子这个名声在外的人身上。 而如今,自家太君愿意插手进来就好了,他可是谢二公子的生父,这样天然优越一等的身份。 他骂人打人赶人啐人,谁能闲话?谁有资格闲话? 文秀脑海中想的开心,那噙着笑意的眉眼,越发明亮灿然。 ——而此时此刻的兰拂院。 已经从虞念恩嘴里得知了前因后果的谢兰辞,眉目不善的盯了榻上面色苍白的虞念恩一眼,咬咬后槽牙,但依旧不打算善罢甘休。 不是那女的救的又如何? 没有肢体接触又如何? 他们同下了一处水,两人之间距离如此近,且这小子从打这个主意开始,今日穿的就是浅色衣衫,被水一泡,朦朦胧胧,紧贴身上…… 衣服是那女的盖的吧? 瞧瞧,这不就有联系了? 他清清白白的一个大儿子,如今被对方看了衣衫湿透的身子,还不想负责? 呵! 就算是他谢玉砚回来了又能如何?木已成舟,只要他咬死了自家庶子被对方看了身子,失了清白,若不能结成亲事,那就只能让这小子一道白绫,成全名节…… 他能怎么样? 他难道还能逼死人不成? 就在他在脑海里越想越兴奋,越想,那双保养得体的狭长眼眸越漆黑时,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从门外传来。 “这么快?” 谢兰辞微挑眉梢,有些惊讶。 但又很快反应过来,保养得宜的白润面皮上,迅速覆上了一层薄怒。 哼,照他目前的设计,他该生气的啊。 他清清白白,干干净净,尚未出阁的庶长子,可就在谢府里被谢玉砚的那个小妻主给糟蹋了呢。 第49章 然而,就在他这边,心态搞好了,表情做好了,甚至就连等下见到他三弟,要如何先发制人的说第一句话都安排的妥当了。 门外传来的一句高喊,却将他伪装出来的怒气僵硬在了五官上。 “太君到——”太君?他父亲?他父亲过来干什么? 拢了拢忐忑的心,谢兰辞往门口前迎几步,僵硬脸上艰难扯出一抹笑。 “父亲,您老怎么——”“啪!”响亮的巴掌音回荡屋中,那一刻,满室皆静。 被抽的脸歪向一边的谢兰辞,眨眨眼,再眨眨眼,好半晌才终于反应过来刚刚发生了什么。 他刚刚……挨了一巴掌? 在这么多奴仆面前? 在床上那个贱人面前? 狭长的眼眸睁到极致,眉间的惊愕被怒火覆盖,这一刻,他的情绪无需再伪装,而是真真切切的沸腾怒火。 “父亲,你干什么——”嗓音尖锐,狭长的眼眸里也浸出了一点红,羞恼之下,口出狂言。 “我乃虞家主君,有名有份,冠了妻姓,就算你是我爹,又怎能如此蛮横——”“啪!” 又是干脆利落的一巴掌,这下子,保养得宜的脸面上,左右两边都对了称。 “……” 谢家新上任的,还称不上有多老的太君,眯着那双几乎和谢兰辞一模一样的眼眸,回视着面前双目猩红,面目扭曲的二儿子,他一字一句,难得的气势压人。 “虞家主君又如何?从我肚子里爬出来的玩意儿,就算我在这里打死你,虞家他们又敢如何?” 敢如何? 论门户,两边都是商籍,分不了贵贱。 论能力,一个将濒临败落的家族带领的蒸蒸日上,一个将平稳发展的家业领导的日渐衰败。 论产业,如今的谢家全面开花,分铺如雨后竹笋般一个个往外冒,而虞家呢? 谢兰辞想到一周前,他那个每晚都留宿在年轻小侍院里,已经有两三年不曾踏入他房中的妻主,破天荒的竟然宿到了他屋里。 那一夜,她温柔体贴,他婉转承欢,久旱的身体终于得到甘霖滋润,保养得宜的面庞上的笑意几乎就没落下来过。 他以为,是妻主终于在一大堆庸脂俗粉中瞧到了他的好。 他以为,是妻主终于意识到他风韵犹存,才二十七岁的年纪,比她还要小四岁呢,虽比不上那些年轻生嫩,可也自有一番别样滋味。 他以为——他以为的很多,可偏偏,不等他心里的欢喜持续多久,对方的一句话就那么将他打入了地狱。 “……平时别老窝在家里耍你的主君威风,同在云城,没事你就往谢家走走,同你弟弟好好叙叙亲情,让他平时在外做生意时,也能拉拔拉拔咱们……” 敢如何呢? 恐怕到时候,只要谢家这边随随便便让出几桩红火生意,那个早就嫌他人老珠黄的势力女人,便会眉开眼笑的对外宣布他的病逝。 毕竟像他这样,既身无长处,又容色平常,且还未曾为妻家生下女儿的主君,那所能依靠的也就只能是妻家的良心以及强盛父家的帮扶了。 ——事实是这么个事实,依谢兰辞的脑子,他也不是想不到,可……他就是不甘心啊! 于是,在这种情况下,他盯着父亲望过来的压制目光,不仅没有服软低头,居然还豁出去了般,双目猩红咬牙切齿的大声怒吼。 “是啊,你们谢家尊贵,你们能留在谢家的男子都尊贵,那你有本事弄死我啊!你弄死我啊——”那蛮不讲理的泼夫模样,直气的修身养性十几年的谢家太君,差点没一口气撅过去。 可真是咬牙切齿的又痛又恨。 但,就算他又痛又恨,就算他觉得有这个儿子简直就是冤孽……他难道还真能打死自己的亲生儿子不成? 从踏进这间小院就一直眉头紧蹙的谢太君面朝冤孽,深深深深的吐了一口郁气,然后目光一转,朝着众多奴仆那里抬手一挥。 一时间,奴仆们皆低头后退,就连正裹在被褥里,因为刚刚瞧见了不该瞧见的而吓的面色苍白的虞念恩,都被几个有眼色的奴仆们半拉半架着挪移了房间。 整个内室,如今便只剩下了这对对峙之中的父子俩。 刻薄尖锐的谢兰辞知晓父亲如此作态是想好好聊聊的意思,但他依旧不依不饶。 “现在清场干什么?打也打了,骂也骂了,脸都丢完了,怎么,父亲还嫌不尽兴?是要将人清场后辱骂更不堪的……” “闭嘴吧!” 脑门上的青筋抽了抽,谢主君简直无法忍耐。 “你若再胡搅蛮缠,那我就将奴仆唤回,给你收拾行装,送你回你的虞家。” 谢兰辞;“……” 他咬咬唇,终究闭上了自己不甘心的嘴巴。 身为后宅男子,谢兰辞又不是真的蠢猪,对于这点事情他还是能看明白的。 父亲说要弄死他,这是气话,不用信。 父亲说要把他做的丑事宣扬到虞家,或者说和他断绝关系,置他于死地,他也不信。 可如今,屏蔽掉这些气恼之中的狠话,直接就这样简简单单的一句——送你回虞家。 谢兰辞却是真的怂了。 至于原因…… 无它,就是他相信,父亲真的干得出来而已。 而谢太君,在用一句话就将自家这个冤孽成功闭嘴了之后,他都不记得自己今日一共叹了多少气了。 看着二儿子哪怕低垂下去,也依旧怨怼不满的眉眼,他沉默两秒,抛却多年保持的佛系脾性,第一次言语尖锐,开始面对面的剖析问题。 “我不明白,你究竟哪来的那么大怨气。” 第45章 谢家二郎的愤慨对于这个儿子…… 对于这个儿子,谢太君的情绪是复杂的。 他这一生,共生下四个孩子,他不否认在众多孩子中,他最疼爱的是能让他稳固地位的小女儿,可除却女儿外,在三个儿子中,他最中意的,绝对是面前这个长得和他最像的二儿子。 大儿子软弱温吞,面憨内精,他喜欢有之,却不亲密。 小儿子惯来乖巧,安安静静,但因他当初一连三子,心情差劲,压根没耐心养育,于是在一次照顾失误,让人吹了凉风发高烧后,他公公直接就将人要到了那边,从此父子分离,情份稀薄。 而二儿子呢? 当初他耐心犹在,再加上二儿子形体样貌都像他,且还一张小嘴叭叭叭的能说会道,因此,他是真的在对方身上投注了大量心血。 他疼他,宠他,纵他,惯他…… 谢家没败落前,他甚至都没有过想要却得不到的物什。 所以谢太君是真的不理解。 他们谢家到底亏欠了这孩子什么? ——谢兰辞声音硬邦邦的,犹在狡辩。 “没有,孩儿哪敢怨怼。” 谢太君没指望他配合,只用那双颇具威严的眼眸,紧紧盯着面前和他相像的脸孔,继续开口。 “当初谢家鼎盛时,你不愿早嫁辛劳,我们随你,拎着重礼去往虞家,给你将婚事推到十九岁,圆满你的所想。后面在你十七岁时,谢家衰微,也是你自己怕家中连累,未曾与家里商量,便急急忙忙的嫁入虞家……” 细腻白润的脸蓦然涨红,谢兰辞恼羞成怒。 “父亲是在责怪我吗?!”他瞪着眼睛大吼;“怪我不应该在谢家危难时选择逃避!怪我当初没有选择和你们一起面对!可我——”“别给我胡搅蛮缠,我没有怪你。” 谢太君的声音没他尖刻,但音调浑厚,句句带厉,轻而易举的就将谢兰辞的尖锐压了下去。 “我只是在问你——”“谢家,到底有什么对不起你的?” “对不起到,让你满心愤慨,让你处处针对,谢兰辞,我不明白,你究竟凭什么?” 凭什么呢? 究竟凭什么呢? 不知是被这段长篇大论中的哪句话语扎了心,恨恨回视着谢太君的谢兰辞,突然间就崩了溃,双眼都漫上了几缕可怖猩红。 这一刻,他也不顾及什么脸不脸面了,澎湃的胸腔只想一股脑的将心中这么多年的所有怨愤都发泄出来。 “我凭什么怨怪你们——”“我凭什么不能怨怪你们!父亲,你现在一颗心都扑在了他谢玉砚身上,你知道我这几年过的是什么日子吗?!” 他袖子一甩,将小桌上面的茶杯噼里啪啦一股脑甩到地上,尖利的声音刮人耳膜。 “——前几年,我妻主嫌我失势,对我不喜,在家中从来不肯为我撑半分脸面,底下的奴才婢仆们阴奉阳违,后院的小君小侍们个个嚣张,他们都在欺负我……” 嫁出去的日子苦啊!特别是像他这种,没寻到一个心疼人的人。 那女人要名声,不好意思拒绝他的出嫁,可却从心底里厌恶他的行为,又加上他当时出嫁匆忙,嫁资微薄,那两年的时间,简直差点要被人磋磨死。 第50章 不提那些明面上的话语挤兑,就光说实际的,身为主君,他却沾不了管家之权,无法对后院里的君侍们安排管理。身为男主人,他却调谴不了府内仆婢,就连平日想吃个汤饭都使唤不动。 更甚者的还有床闱之事。 明明律法明确规定,在主君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妻主每逢初一十五以及过年过节都要宿在主君榻上,这是国家律法,更是主君脸面。 可那女人……真是半点脸面都不给他留。 她自个儿胡闹不按规矩来,被家里老人逼着夜宿,恼羞成怒下,竟是直接在偏房给一个扫地小奴开了脸。 这么多年了,谢兰辞到现在还记得那小奴在隔壁浪.叫的有多大声。 多么羞辱啊。 这样的日子他过了两年,两年时间,七百多个日夜,他都是这般痛苦熬过来的。 后面到了第三年,他在虞家的境况终于好了起来,掌家大权回到了他手,妻主温存也偶有片刻,他以为是他终于苦尽甘来了,可没想到——是被他抛诸脑后的谢家,又重新站起来了。 那一刻,谢兰辞简直无法形容自己的心情。 他因为父家无势,受了这么多苦,按理讲,如今父家站起来了,他该欣喜的。 可,在当初受苦的七百多个日夜里,他唯一能够排解委屈的就是,一遍遍拿倒塌之后的谢家遭遇和他如今的生活做对比。 他想,若他没有选择早早嫁人,而是留在颓塌之后的谢家,他会遭遇什么呢? 若谢家破产已成定局,那虞家铁定退婚。 退婚之后的他名声受损,家业破败,还能嫁到什么样的人家呢? 贫寒小户?摆摊商贩? 然后每日忙忙碌碌,柴米油盐,不到三十便华发早生,一身污秽? 更或者再差一点,家里破败后债还不上,他可能会被那些泼皮发卖,然后百般折磨,羞辱殴打,碾碎成泥? 每每想到此处,他便能在床榻间擦干眼泪,然后从中咂磨出几分虞家的好来。 毕竟,哪怕虞家有再多不堪,明面上属于富贵人家的排场却还是有的。 他就算内里日子过得再艰难,他身上穿的也是华衣美服,头上戴的也是精致珠簪,脸上抹的也是有名粉脂,桌上摆的也是精美菜色。 落魄后的谢家怎么能比? 也就是在这样日复一日的心理对比中,谢兰辞熬过了那段岁月……结果现在你告诉他,谢家又站起来了? 没有粗茶淡饭,没有柴米油盐,没有被嘲讽,被欺辱,被上门要债,被威胁殴打? 就这样,站起来了? 那谢兰辞这两年所经受的苦难又算什么呢? 且更让谢兰辞难以接受的是,那个将谢家门楣支应起来的人物,居然是他小弟。 ——就是那个男生女相,性子硬臭,曾被他无数次冷嗤,说对方绝对没有女人敢要的小弟。 这让谢兰辞如何能接受呢? 当然,心里难受归难受,谢兰辞倒也不是什么一点脑子没有的蠢货,那时的他,犹有理智,还晓得在往后的岁月里与谢家重叙关系,开始来往,并给自己换了个心理安慰。 ——成为谢家掌权人有什么用?有生意上的本事有什么用?身为一个男子,本来相貌就不够娇柔,嫁不出去,如今可好,日日抛头露面,直接搞得声名狼藉…… 还能嫁吗? 恐怕真的要应了他当初说的,要做一辈子的老单汉了。 哼! 凭着这样的心理安慰,再加上自谢家起来后,他逐渐舒坦的宅院生活,那几年,谢兰辞是真的除了膝下没有个女儿傍身让人烦恼外,其它的,真能称得上和和美美。 那样的日子多好啊!多好啊!他成婚生子,家庭美满,使奴唤婢,养尊处优,达成了一个男子所能达到的最高成就。 而他手握大权的弟弟呢? 除了权利和金钱,他什么都没有。 流言蜚语不间断,脏名污水往上泼。 可偏偏——可偏偏——今年,他居然成婚了。 刚开始,谢兰辞也没找事儿,他依旧在安抚自己。 他先是从年龄入手,想着两边相差九岁,对方肯定不喜欢他弟,铁定的是图钱,说不定两人成婚一个月就要分房,然后每日从账面上支走银子花天酒地。 ——没成功,因为听谢家的奴仆说,那位被他弟弟娶进家门的小姑娘,压根憋在屋里不出门,明明他弟都专门给账房交代了,对方每次出门都可以从账房支走五百两……可他就是不出门!就是不出门!后头好不容易出趟门,年纪轻轻不想着花天酒地,居然拐个弯儿去商铺给他弟买了根簪子? 可真是让谢兰辞窝在宅院里一顿好恨! 这方面没搞成,他又从床帷私事上入手。 得亏他当初留了个心眼,在他父亲院里留了个眼线,如今才能在他需要心理平衡的时刻,发挥作用。 这回的打探,前期倒是成果还行。 听那小奴仆说,成婚后俩人压根就没同房,一个睡主屋,一个睡书房,别说新婚夫妻该有的耳鬓厮磨了,俩人压根连接触都很少。 ——得知消息后的谢兰辞,瞬间眉眼弯弯。 看吧,他就说,他就说。 俩人年龄相差那么大,那女人怎么可能喜欢他弟? 一个二十五岁的老男人啊! 不说别人,就说他这里,他妻主在他二十五岁的时候还嫌他骨头硬实,比不了少年人能做新鲜好花样呢。 他妻主,那都快三十了,还这样觉得呢,就更别提那十几岁的小姑娘了。 哪有人不爱年轻生涩,而喜欢老骨头呢? 可奈何——他心中的期望又一次落了空。 一个月后,那小奴给他带来的消息让他彻底坐不住了。 ——那小奴说,过了那一个月后,两人不仅圆了房,他弟又搬回了主屋,且两人还如胶似漆,夜里同床同榻,白天黏黏糊糊,情况激烈的都不允许人门口待命。 心脏的抚慰没有了,谢兰辞又一次被迫认清了,这个从小被他瞧不进眼里的弟弟,他的人生有多成功。 他大权在握,他巨额财富,他迎娶美人,他床榻和谐。 在二十五岁,他都已经被妻主百般嫌弃的年龄里,他被后院小君们含沙射影,喻做老男人的年龄里,他一母同胞的弟弟,却正值新婚,床榻帷幔,蜜里调油。 且妻主年轻,俊秀干净,没人碍眼,全心全意。 凭什么呢? 同为一父所生的兄弟,两人的命运凭什么这么大差别? 明明从小,就是自己更漂亮,自己更讨喜,自己更值得所有人喜爱。 胸腔的嫉妒在翻腾,不甘的火苗在猛窜。 然后趁着那股气势,便就有了如今他携庶长子过来搅局的场面。 他的打算很简单。 ——就是恶心他的弟弟。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里,赘妻的权力可并不算小,她或许不能插手家里的生意,随意挥洒账面的银钱,可于宅院之事上,特别是内帷之中,她的权利几乎和普通女子对等。 两人一旦礼成,官府有了备案,那她就是宅院之中正正经经的女主人,她有权利纳侍,有权力宠奴,更甚至还能拥有庶子庶女。 像这种情况,只要男方不想合离,不想名声多添污秽,那除了忍受,别无它法。 他想让他弟弟那没见过世面的小妻主,知道美人的多样性,想激发她心中的渴望,想让她沉迷美色,想——至少,别像如今这般,夫妻情笃,耳鬓厮磨。 毕竟,这世上怎么可以有人这般幸运? 怎么可以呢! 第46章 谢大哥的异常他情绪激动…… 他情绪激动下的宣泄,毫无遮掩,那声声句句的蛮横丑陋,简直瞬间就将谢太君的火气挑起。 他气的脑门上的青筋都跟着扭曲凸起。 “凭什么?你说凭什么——”“就凭谢家危难之时,你唯恐拖累,甩袖走人,而他年龄比你还小,却一力扛下重担,责无旁贷。” 道理不就是这个道理吗? 承担责任的实干者本来就比逃避责任的怯懦者受人尊重,若有一日,怯懦者风生水起,实干者满盘皆输,那才是真正的滑天下之大稽呢。 可被嫉妒填满心脏的谢兰辞哪会讲理?他不愤的声音刺耳尖锐。 “就算那样又如何?身为男子,我规避风险早早嫁人本就理所应当,不说是我,就算你在大街上随意拉一男子,他们的选择也会和我一样,不是我错了,是他谢玉砚爱当出头鸟,还说什么扛下重担,他也不看看他自己的长相,若是没有今日的财富加身,他难道嫁得出去吗?说不定母亲和妹妹的死还正合他意——”“啪!” 凌厉的掌风呼啸,这一次,谢太君的巴掌可不再是刚刚那种,只单纯拥有羞辱意味的力度了。 谢兰辞直接被扇的站立不稳,一声惨叫,摔到了地上。 第51章 到了这会儿,因为疼痛,他浑噩发胀的脑袋终于清醒几分,这才意识到自己居然当着父亲的面说出了翻腾在他心里多年的阴暗所想,一瞬间,他也顾不得喊疼了,赶紧捂着已经麻木的脸颊惊惶抬头。 然而,已经晚了。 谢太君此时此刻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他,眼神里再也没了刚开始哪怕满面怒气,但依旧残存的慈父温情,这一刻,他眼神冰凉。 谢太君怎么能接受呢? 被他视作终身依靠的妻主,和被他当做精神支柱的女儿,同时遇难,死无全尸,那段时间,他痛苦的几度昏厥,差一点,真的就差一点,他就要割开手上脉搏,直接去陪她们了。 那般惨烈的往事,惨烈的他平时连想一下都不敢,可今日,今日他的儿子,居然敢将那件惨事与他阴暗的嫉妒之心挂上勾。 他如何容忍! 如何容忍! 于是这一刻,任凭谢兰辞再如何拽着他衣摆低头服软,谢太君的慈父之心,也没有再不合时宜的冒失探头。 在地上人惊慌失措的眼睛里,他的罚判之音终究落下。 “谢兰辞,咱们父子一场,终究缘浅,你既不喜我谢家,咱们也莫要强求,好聚好散,你收拾收拾东西,一时辰后,我遣人将你送回虞家,从此山高水远,咱们便莫要再见了——”“……” 谢兰辞表情愣愣的,直到对方漠然的打开房门,一只脚都已经踏出去了,他才算猛然回神,然后一咕噜的从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的就要去抓他的父亲。 “父亲,父亲你不要这样。” “父亲,我不是故意的,我就是胡言乱语,我有口无心,我——”“父亲!父亲——”但任凭他喉咙里的嘶吼再起劲,前方背影单薄的老人也没有再停顿一下脚步。 事情,就这么彻底的尘埃落定了。 偷听完全程的文秀,努力憋出一副眉头微皱的严肃嘴脸,然后劳心劳力的给人安排送人仪仗。 嗯,得选八个大高个的女壮士,不然不够气势。 嗯,得选两个最善阴阳的领事公公,如此才能将事情掰扯清楚。 嗯,要不要敲锣打鼓呢? 算了,太招摇,不合他们谢家家风,还是尽量低调低调。 忙忙碌碌,脚不沾地,待他紧绷着脸将那对,一个愤怒嘶吼胡搅蛮缠,一个沉默不语红了眼圈的父子俩送出大门后,时间便已经到了两个时辰后。 如今的这个时间点,晚风乍起,夕阳西下,文秀一个人站在风景如画的池塘旁,伪装出来的严肃慢慢收起,眼角眉梢的兴奋尽数展露。 该怎么形容他此刻的快乐呢? 就两字——痛快! ——真的太痛快了! 文秀和文书不一样,文书是在公子担起门楣的时候才买下的随从,不曾经历过在此之前的岁月,而文秀呢?他是家生子,几乎和公子一起长大,所以他真的太清楚那位二公子和他家公子的关系了。 从没有什么兄友弟恭,二公子自小就欺压自家公子。 他见过七岁的二公子故意凑到自家公子面前,炫耀完主君专给他买的华美衣衫,精致首饰后,低着声音骂公子长得丑,所以主君不要他。 也见过十岁的二公子蛮横摔碎自家公子宝贝的名贵笔砚,然后嘲讽公子,不学舞,不绣花,就每日抱着书本装模作样,真真丑人作怪。 更见过十四岁初初定下婚事的二公子,是如何在春风得意的间隙中又踩踏公子的。 他说公子脾气硬臭,性子无趣,身形高壮,面貌不雅。 说似公子这样的男子,恐怕终其一生,都不会有门当户对的女子心悦,等最后年龄到了,也只能匹配个粗莽陋女,草草一生。 …… 虽说,他的每一次针对,都没有得到过想要的反应。 公子的冷脸仿若天生,几乎每一次遇到二公子,都是连瞟一眼都嫌烦,话没听完就走人。 每每都能成功的将二公子脸上的得意炫耀僵在脸上,然后气急败坏,连吼带骂。 公子没吃过亏是真的,可公子从小到大,从二公子那里感受过的强烈恶意……也是真的。 所以,这样的关系,就算不提近日所搞的恶心事,又有什么可持续来往的必要呢? 平添膈应,白白恶心。 如今倒好了——想着刚刚自己撅着屁股趴在房门上偷听到的里面动静,文秀那大牙呲的,简直快裂到了耳朵根儿。 啊,今日的天气真美好啊,就连周围的空气都清新了好几分呢。 ——这么一场闹剧,其实并没有在谢府掀起多大的波澜,甚至就连奴仆私底下的碎语八卦也只保持了两三天的时光,待到第四日,所有人的目光便皆都拽回到了他们自家的主子身上。 毕竟,谈论别家的主君有什么乐趣呢?与之相比,当然是观察自家那个冷峻冰山慢慢融化成一滩春水的过程才更吸引人。 众奴仆们没有夸张比喻。 在他们眼中,真的就是如厮景象。 没成婚前,他们的主子威严冰冷,每日除了谈生意就是巡铺子,不是巡铺子就是看账本,别说什么娱乐了,就连闲暇都是少之又少。 三点一线,日复一日,远远一瞅,简直连点热乎气都没有。 而现在呢? 闲适微风中,和妻主一起池塘赏花,糜糜细雨中,携妻主一块竹亭喂鱼。 白天两人甜甜蜜蜜,夜晚回房,那也是可以预见的缠缠绵绵。 如此久了,众小奴们交头接耳,心里为主子欢喜的同时,又拥有了新的烦恼。 话说,两人如今天天腻歪一起,家主还有时间检查各掌柜们送来的月度账本,以及开拓生意吗? 若是没时间的话,那他们似往年的过节红包,新年红包……还有指望吗? 呜呜呜呜……不要啊! 虽然他们很为主子的幸福生活而欢喜,可过节的丰厚红包也同样重要啊! 偌大谢府,奴仆上百,各不相同,有这样现实盘算的,自也有一些风花雪月的怀春少年。 注意,他们的怀春可不是偷找对象,或是勾引女主人,他们是……悄摸摸,暗戳戳的,私底下暗藏情爱话本。 这些情爱话本的内容也是千篇一律。 都是高冷妻主无情无欲,缠人夫郎热情似火,然后中间一大长段的暧昧拉扯,勾引挑逗,最终高冷妻主动了情,缠人夫郎得了爱,从此妻夫和谐,甜甜蜜蜜。 ——瞧瞧,多像! ——和他们家主两口子多像! 虽然,话本里的男女人设,和他们的主子人设颠倒。 可那有什么重要? 重要的是其它的都对得上啊亲。 于是一帮情窦初开的小少年看得如痴如醉,甚至偶尔还会几个凑堆在僻静处,将自己在府中的发现分享给对方,然后几个少年一起琢磨这些行为与话本里的哪一处情节相似。 当真是乐此不疲,异样着迷。 ……可就是因为太着迷了,以至于都没人注意到,身后恰好从这条小路路过的沈明玉。 眼看几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头对头的围在一起窃窃私语,从旁经过的沈明玉本来是目不斜视的,可偏偏今日的微风也是凑巧,恰到好处的风向直接灌了她一耳朵。 然后,沈明玉拐弯的脚步顿了顿,黑亮的眼珠咕噜一转,便就那么充满兴趣的朝这边走了过来。 ——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 她先是摆出主子威严,装模作样的将几个少年训诫一番,让他们不要背后闲话,然后直奔主题,大手一挥将他们或腰里或袖间藏着的薄薄话本给全数收走。 嘿! 霸道妻主强制爱? 缠人夫郎荐枕席? 浴桶裸.身进床榻? 冰冷妻主憋红眼? 听上去就好有意思的样子哦。 拿了话本的沈明玉也没有独自享受,而是颠颠的跑去书房……咳,一起观赏。 于是,在刚静下心工作的一个时辰后,书房的大门又毫不留情的关闭了。 对此,沈明玉只能表示。 这几个孩子不错,很不错,瞧,就连观看的话本都那么新鲜而……猎奇。 居然还有堵着小洞不让出的玩法啊? 居然还能在浴桶里一上一下温水四溅啊? 真新鲜呢。 沈明玉对此,呲出了一口大白牙。 时光在幸福的时候总是容易很快溜走,沈明玉每日窝在府里,过得迷迷糊糊,身上脱了夏装换秋衫,脱了秋衫换冬袄,如此,终于在一日银装素裹,大雪纷飞的日子里,对飞一般流逝的岁月有了些许实感。 快过年了啊。 她和谢大哥成婚,也有半年了。 当然,在如此幸福的岁月里,这般偶尔的感叹也只是转瞬,感叹完毕,她拢了拢身上的大氅,抱着手里灌满热水的汤婆子,依旧心情愉快的行走在她每日都要来回好几趟的小路上。 第52章 无需人跟随,也无需人伺候,这就是她每日在房间睡到自然醒后,所要经历的必然路程。 ——好吧,说简单点,就是从主屋到书房的必经之路。 她睡醒了,要凑到她家谢大哥旁边耳鬓厮磨亲亲蹭蹭去了。 只这次——又扑了个空。 看着面前空荡荡的大书房,沈明玉站在原地沉默一会儿,第一次皱起了她的弯眉。 第五次了。 加上这次,她这个月一共扑空五次了。 第47章 不孕不育命人点上银炭,…… 命人点上银炭,散开熏香,沈明玉手持一本昨儿看到一半的风土人情册,窝在高椅上,就如前几日一模一样的安静等待着。 是的,五次了,她都等出习惯来了。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外面呼啸的风雪不仅没有停下的意思,甚至还越刮越猛,沈明玉等着等着,逐渐坐不住,开始在紧闭的房门前焦急踱步,并时不时打开房门,观察外面的天气。 这风怎么越刮越猛? 这雪怎么越下越大? 如此恶劣的天气,谢大哥出门安不安全? …… 如此焦躁半个时辰,终于熬到了前几日谢大哥回来的点,哪怕外头风雪猛烈,压根听不到其它声响,她还是着急忙慌的垮的一下打开房门,不顾外头凛冽的寒风,笑得眉眼弯弯。 只这次,或许是路况不好,谢大哥回来的时间点比往日后拖了小半刻,因此,等那抹身影终于从漫天风雪中踏回来时,沈明玉被露在外面的脸颊几乎麻木。 “站在门口干什么?快点回屋——”谢玉砚浓眉一竖,顶着同样冻得麻木的脸,又气又恼。 “你说你也不小了,怎么不知道照顾自己?外面那么大雪,你就这般站在门口?伺候的人呢?这种天气你就不该跑过来,看看现在这脸冰的,万一得了风寒可如何是好——”沈明玉被半搂半抱的带进屋,然后似个大号熊般的抱住谢玉砚窄腰,面颊上笑眼弯弯的一边为自己开脱。 “我得过来,不过来一天都见不到我的谢大哥……我刚刚也不是故意去门口的,我是以为你回来了才开门,然后又不确定你什么时候回,就多等了会儿——”另一边,伸到背后的手掌却上下游移,一会儿摸摸大氅的凉湿程度,一会儿摸摸内里的衣服有没有洇着,一会儿再摸摸身上的衣服厚不厚。 总之,挺忙。 待悄摸摸的忙碌完这一切,沈明玉从温暖的怀间探出头,水润的眼睛眨啊眨,然后又问了句和前几日一模一样的话。 “谢大哥出门做什么去了?” 不出意料,得到的回答也和前几日一样。 “铺子里有事,我去看了看。” 连着几日都早上的这个时间点有事? 沈明玉扯了扯唇,和往日一样的没有再追根究底,笑脸如旧。 屋外风雪猛烈,屋内温暖春情,那黏黏糊糊毫无隔阂的劲儿,仿佛真的是和往日没有任何差别。 只当天半夜……对,就是半夜,沈明玉也是现在才知,这几日谢大哥居然不是早晨出的门,而是此时此刻,才三四点钟的半夜就起了身。 苦熬几个时辰没敢睡的沈明玉,几乎在房门关闭的那一刻就睁了眼。 然后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停当,紧跟上去。 是的,她在跟踪谢大哥的行踪。 屋外的风雪已经停了,地上的积雪能满过脚掌,雪白晶莹,绵软轻薄,如此,便显得出现在上面的几个脚印格外显眼。 此时此刻这个时间点,谢府的下人都还在酣睡,所以院中的积雪尚无人打扫。 如此,倒是给了沈明玉哪怕慢了一步,也依旧不会将人跟丢的机会。 沿着地上的两人脚印,沈明玉偷摸摸的紧紧跟随,她走出主院,跨过亭廊,行过院落,最终在门口目送那咕噜远走的气派马车,又默不吭声的跟随上去。 而另一边。 谢玉砚和文书也到达了他们此行的目的地。 ——是一家位处中街,门楼气派的三进宅院。 此处的主人是一位颇具盛名的男医师,听说以前是专门游走在盛京权贵后宅的名医,专门医治男儿间的疑难杂症,后面年龄大了,便包袱款款,拜别权贵,收拾整理了一下自己多年挣下的银两积蓄,然后回到云城,落叶归根。 老中医确实年龄大了,但是个爱钱的,如今蜗居宅院,明面上说什么告老还乡,清闲度日,其实私底下也在接待客户。 当然,普通小民是进不了他的宅的,能进得来的人,全都是用金银当做敲门砖的人。 ——比如,谢玉砚这种人。 温暖昏黄的屋间里,己满六十的黄医师眉眼困乏的盯着携一身寒凉入屋的高大男子,咬咬牙,阴阳怪气。 “冰天雪地,夜半三更,大金主,你可真能吃苦啊——”谢玉砚进得屋来,眉目未动,任凭文书将他身上的大氅解开,拿到外面抖落寒气,就连嗓音也是淡淡的。 “麻烦医师了,等结束后,我会再给医师包个大红封的。” 医师;“……” 银钱封口,那确实不好意思再搞事了。 只是黄医师终究还是有些不愤。 日日大半夜啊! 日日大半夜! 他也就是一个普普通通,并且拥有健康作息的六十岁老头啊!他就是爱点钱罢了,何苦这么折腾他? 虽说这位金主花钱真的很大方……这么多钱,日日请他上门施针都够了的。 但,就算顾及着家里,不想让这件事被人知晓,那也可以选在白天啊! 只要有钱,她又不挑时间,从早上太阳升起,到晚上夕阳西下,他可以啊!他都可以啊!难道家中还会有人从早到晚黏着他吗? 哼,有点臭钱,就会折腾他!就会折腾他! ——也是亏得他的吐槽无声,否则真讲出来,文书是真的敢平平静静接一句的。 ——对,他家夫人确实一整天都黏着他家公子,批账本一起,吃膳食一起,睡午觉一起,就连公子需要出门巡铺,只要不出城,他们也还是在一起。 肉眼可见的感情甚笃,亲眼所见的形影不离。 文书没经历过情感,可他的眼睛告诉他,他家夫人是真的对他家公子上了心。 这份心上的有多少,文书不知道,能不能比过曾经的那位孙小公子,文书也不知道。 他只知道,若事情的发展一直都如此,那这份抢来的姻缘,绝对要比他们最开始想象的好上很多。 怕什么年轻时的小情愫呢? 一个人的人生那么长,年少心动又占几年?瞧瞧,他家公子不过与之成婚半年,就已经成功将对方迷成这样…… 那一年后呢? 五年后呢? 十年后呢? 他们是夫妻,他们会生儿育女,会共同走过人生的每一个重要阶段,他们有一辈子的相处时间,有那么长久的岁月…… 公子会俘获夫人的心,公子会幸福的。 曾经文书心里是如此这般的笃定着,可不想——美好的未来宏景,居然在刚开头的时候折了腰。 想起一个月前,公子因为成婚半年未曾怀孕,所以私底下找这位老医师给把了脉,然后得出的让人如遭雷击的结论。 ——早年劳累,气滞血瘀,亏了身子又没有及时重视,以致如今,湿气过重,子嗣艰难…… 不能生孩子,这可如何是好? 若放在正常男嫁女娶的婚姻里,不能为妻主延续血脉的男子,那可是要以七出之条休弃的。 就算似他们这般入赘的婚姻没有此等困扰,可,文书前段时间在脑海里想象的美好婚姻,那也是真够呛了。 哪个女子不想延续血脉? 哪个女子能容忍无儿无女? 若公子真的生不了,按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公子是要主动为妻主纳侍收君,以图留存血脉的。 …… 文书在听到这个诊断的那一刻,真的犹如天塌。 而公子——文书的心脏一时间有些发酸。 他那从来都面不改色,胸有成竹的公子啊,在对方诊断撂下的那一刻,面上第一次惊现惶然。 当然,两人也没有偏听偏信,两人也尝试了其他大夫……谢玉砚将自己好一番乔装打扮后,开始随机在云城抓找大夫诊脉,可令人绝望的是,所有大夫的判词都如出一辙。 ——子嗣艰难。 全都是子嗣艰难。 惶惶然间,两人也只得又拐回到了这处小院,然后重金砸下,寻求一个希望渺茫的生机。 答应用此等偏方法门的黄医师在刚开始的时候就专门强调过。 “我这个法子就是疏通淤血,清理脉络,对你怀孕有帮助这是肯定的,可我不保证肯定有用,估算一下,也就是比以前多出那么两层的概率,其实……唉,反正我尽力了,到时候不管用,我可不退钱的——”至于那个长篇大论中,停顿一下的‘其实’,后面是什么? 第53章 满心惶然的主仆俩当时没在意,自觉没可能的黄医师也就忽略了这个想法,没再说出来徒增烦恼。 其实,若想再加大概率,那最好是忘却子嗣这件事,卸掉这份想怀上孩子的压力,让自己的身体变得轻松,变得毫无负担,如此,成功受孕的几率才会继续提高。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可黄医师在盛京那个繁华城里浸淫后宅几十年,他真的太清楚孩子对一个男子的重要性了。 像当初,他也曾接诊过一个十八岁左右无法怀上孩子的后宅主君,刚开始的时候,那男子容貌绝艳,才情出众,一行一卧,自有风仪。 可随着治疗时间的加长,一年,两年,到了第三年,男子的容貌已经憔悴的不能看,甚至就连精神方面都出现了些问题。 而与此同时,那个刚开始还会贴心陪伴夫郎一起前来治疗的男子妻主,也开始了肆无忌惮的抬平夫,纳小侍的生活。 就当时情况,真的是那种,若男子父家无权无势,男子马上就要被扫地出门的惨景。 万幸后来峰回路转,经过后续日复一日的坚持治疗后,男子终于在第五年怀了孕。 哪怕最终生出来的只是一个没什么价值的儿子,可也算成功的为男子摘下了不孕的耻辱帽子。 于是,在后来的岁月里,冷嘲热讽消失了,尖酸刻薄不见了,甚至就连他那个做尽了恶心事的妻主,都开始再一次展现出她的体贴温柔了。 看吧,看孩子对男子有多重要。 身为一个男子,若你不能生孩子,哪怕你容貌绝色,哪怕你才情过人,哪怕你出身高贵,哪怕你温顺贤惠。 没用,全都没用。 这些附赠用品不过是女人眼里的玩意儿罢了,她们迎娶男子的唯一目的就是获得子嗣。 ——就是获得子嗣。 当然,或许这样说太过偏激,因为这世上也有那种情比金坚,哪怕没有孩子,也坚持不动摇的年轻夫妻,可那样的例子太少了,少的让人压根兴不起拿这样的例子做激励。 反正总而言之,言而总之,黄医师不觉得这世上有哪个男子在得知了自己不孕的消息后,还能够继续平常心的,所以他极为自然的将这个假设麻利掐掉,然后直接快进到了他手上的偏方治疗。 屋外寒风冰凉,屋内暖意沸腾,待谢玉砚脱下身上大氅,清理掉脚底残雪,黄医师便慢悠悠从身侧的药箱里掏出自己的针灸包,然后大手一挥。 “脱衣服。” 谢玉砚也不扭捏,他一件件脱掉身上的衣衫,先是外袍,后是中衫,再是亵衣……最后全身上下,就只留了一条用来遮羞的纯白亵裤,然后似前几日一般,老老实实的趴在了里间小榻上。 是的,黄医师这边所说的偏方,并不是乱七八糟的喝中药,也不是拿稀奇古怪的东西入药材,而是正正经经的接受针灸。 用最粗的针,挨最难熬的疼。 一共六十八针,刚开始第一针的时候还只是麻痒,后面循序渐进,一针比一针力度更深,待扎到第二十五针的时候,谢玉砚光洁的额头上已经密密麻麻出了一头的汗。 黄医师早已习惯,视若无睹,继续按自己的步骤不停歇。 第三十九针了。 谢玉砚脖颈间的青筋都开始凸显,全身水洗般的浸着一层薄汽。 第五十二针了。 他浓黑的眉头紧蹙难耐,骨节分明的大手开始控制不住的蹂躏身下床单。 第六十八针…… 终于结束了。 黄医师困倦的打了个哈欠,然后灸包一卷,仓促收起,随口吩咐文书一声好好照顾,两个时辰后他自来取针,便悠哉悠哉的回了他自己屋子,上床补觉。 而从头到尾一直沉默站在床边的文书,则是等人离开后,才悄摸摸的用衣袖擦了擦眼角溢出的眼泪,然后眼眶红红的掏出手帕,上前一步蹲下,给自家此时已经瘫在榻上,气若游丝,浑若一滩烂泥般的公子清理汗渍。 清理着清理着,文书的眼泪突然控制不住的噼啪掉落,一滴两滴三滴……最后终于压抑不住,直接趴在窄榻边边上哭了起来。 他哭的声音并不响,只是眼泪掉的很急,外加偶尔的抽泣呜咽声,明明并不激烈,却让人觉得莫名悲泣。 痛极乏极的谢玉砚疲惫睁眼,墨黑的眼珠里浅浅无奈,然后费劲的挪动自己脱力的胳膊,用手掌极轻的抓了抓对方紧握成拳的手背,了以安慰。 好了,别难受了,我这也就是看着吓人,浑身扎的跟刺猬一样,但其实没有多疼的,真的。 听懂了公子无声安慰的文书,一时间,哭泣的越发停不下来了。 这一刻,他甚至忍不住的开始怨恨。 怨恨当初的谢家为何这般无能,无能到让十五岁的公子去扛重任,最终落下这一身伤病。 怨恨这世间为何如此不公,他家公子前半生过得如此艰难,如今好不容易步入正轨,婚姻美满,结果又来这么一个闷雷。 凭什么! 凭什么! 愤愤到最后,她甚至还怨恨起了此时正躺在温暖被窝里睡大觉的沈明玉…… 他也不知道该怨恨什么。 但看着此刻受苦的公子,他就是忍不住没有道理的去怨恨所有。 好恨啊!太恨了!凭什么他的公子这么难受,她沈明玉却可以那么舒舒服服的躺着睡觉,凭什么他的公子为了怀上她的孩子在这里受尽苦楚,而沈明玉作为孩子未来的母亲,却可以什么都不做,恨——他知道他自己这样想很没有道理,毕竟生儿育女本就是男子职责。 可他就是忍不住,真的忍不住。 恨到最后,这股咬牙切齿的滔天之怨消散于谢玉砚疲乏至极的轻轻开口。 “……文书,我好渴。” 一时间,什么悲愤,什么怨气,什么恨意,全都消散了个干净。 文书急忙忙的从榻边站起,然后用袖子胡乱抹了几把眼泪,就开始着急忙慌的给他家公子倒茶。 可奈何,挺不巧。 杯里的茶空了,就连壶里的茶都见底了。 倒水倒了个空的文书赶紧提着茶壶往外走。 好歹在这儿待几天了,文书对这间小院的分布还是依稀了解的。 这间小院是黄医师这个主人自己住以及接待有钱病人的,所以备置齐全,想吃糕喝茶什么的,无需绕远去大厨房,只用行走两步,隔壁就是这间院子独有的小厨房,所有物事,应有尽有,而且还有专门守夜伺候的小奴才。 文书紧蹙着眉头匆匆开门,刚小心的将房门闭上,一扭头。 双眼猛的瞪大,一声短促的惊叫溢出喉咙。 他看到了什么?他看到了什么? 天奶奶,他为什么看到了此时此刻应该窝在温暖被窝里睡觉的沈明玉? 第48章 明玉回来静寂冰凉的夜色…… 静寂冰凉的夜色里,小姑娘也不知在这儿站了多久,如画的眉眼仿佛结了冰,一双黝黑剔透的眼珠直勾勾盯着对面眉目震惊的文书,如此足足盯了两三秒,然后才缓缓移开,转换到了文书背后那扇紧紧关闭的房间门。 她开口,声音干哑,脸颊冻得几乎麻木。 “文书,你们是在这里处理生意的吗?” 文书;“……” 文书惊惶,文书慌乱。 怔愣的大脑来不及反应,只能条件反射的伸出双臂护住身后的房门。 待一瞬间反应过来,他才惊觉不妥,这一刻,在对方那双墨一般漆黑的眼眸中,他的胳膊可真是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 人生第一次,文书体会到了什么叫进退两难。 而前方,没有得到回答的沈明玉已经抬起了脚步,踩着厚厚的积雪朝这边走近。 一步两步三步四步…… 随着她的步步走近,文书惊惶的脸色越来越慌,这一刻,他混沌的脑子里压根想不到其它,只能辟出最清晰的那一条。 他不能让夫人知道公子身体有疾,子嗣艰难,他得瞒住夫人,他不能让夫人进门。 一瞬间,他也顾不上什么合不合适了,手上刚放下的手臂又再度唰的展起,急的胡言乱语。 “夫人夫人,求您先回府吧,这是别人家的地界,莫让人瞧了笑话,如今种种的万般不是,公子回府后自会向您解释——”文书也是真急昏头了。 他光想着在此时此刻这种境地中,保护不想让夫人知晓自己不孕的公子,却没想过,就如今现在的场景——夜深深,避着人,别家院,奴守门。 这是能轻易糊弄过去的样子? ——简直就是逼着人往歪处想! 此时此刻,夜深人静,被文书一脸警惕的拦截在门口的沈明玉,她眉目含冰,她俏脸含霜,她……她简直快要气死了。 什么情况? 什么情况? 有什么正经情况需要既瞒着她又深夜进行? 且她都追到门口了,还不让进屋? 第54章 在隐瞒什么? 在怕她看到什么? 他们成婚才不过半年——才半年——沈明玉气的五官都要扭曲了。 “你让开!” 沈明玉瞪着文书,愤然低斥。 “我都在这儿了,为什么要回头再听解释?我现在就要听——”文书的双手紧紧扒着门框,清秀的脸也有些扭曲,宁死不松。 “夫人,算奴才求您了,这是别人家的地界,求您给公子留点脸吧——”男子不孕,本就是件丢人事儿,更别提还是公子这种大名人,若这种消息流传出去…… 文书简直不敢想,那街头巷尾的流言蜚语又得厚重多少。 “……” 他关心则乱的言语,落到如此境况的沈明玉耳中,那简直就是在生剜她的心。 留点脸? 留什么脸? 此时此刻的屋内,究竟正在做什么事情,才会被她戳破后没有脸面? 沈明玉垂落两边的拳头缓缓握紧,指骨泛白,冰棱棱的眼珠子盯着面前房门,恶狠狠的,盯着盯着,突然就红了眼圈。 这一刻,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哪儿来那么大毅力,在文书那样声声句句的扎人刀子里,她居然还能从脑子里扒出文书那句“给公子留点脸面”这句话,从而保持清醒,然后——转身离开。 只是那双眼啊,压根由不得她控制,几乎在她转过身去的那一瞬,泪水就已经迅速凝聚,然后噼啪掉落。 这一刻,已经认定屋中是个什么场景的沈明玉,脑中想了很多很多。 她想到了两人初遇她的一见钟情,想到了后面相处她的喜悦欢欣,想到了成婚之后她的一腔爱意,想到了心心念念她要的白头偕老。 ——现在完了,全完了。 然,眼中的泪水正哗哗淌,下一刻,耳边却突然响起吱呀一声门响,然后;“明玉,回来——”一声轻唤,有气无力,似叹似息。 沈明玉脚下一僵,猛的回头,然后,双眼立马瞪成了大铜铃。 她看到了什么? 她看到了刚刚紧闭的房门微微打开,而她的谢大哥就站在房门的微开缝隙处苍白着脸看着她,身上……几乎全.裸。 看到这种场景,按理讲,沈明玉应该暴怒的,可在两人对视了一秒后,沈明玉的愤怒还没来得及攀起呢,对方就在她目光炯炯的注视下微侧了下身子。 下一秒,沈明玉便顶着那张泪痕未干的小脸,伴随着门边慌的脸煞白的文书惊呼,风一般的冲进了微开的房门里。 人进屋,门关紧,谢玉砚的身体也终于透支的厉害,脚下猛的跄踉,要不是沈明玉眼疾手快的上前扶住,恐怕他还真要不甚雅观的跌个狗吃屎了。 而此时此刻,沈明玉瞪大着眼睛,看着面前几乎全.裸面如金纸且后背还密密麻麻扎满了银针的男人,她脸上的悲伤早已被惊惧取代,惨白的面色和面前人当真不遑多让。 就连问出的语句都变得磕磕巴巴。 “谢……谢大哥,你怎么了?” 谢玉砚这会儿疲到脱力,别说回答问题了,那简直连眼都睁不开。 站在原地半弯着腰,哼哧哼哧喘了半天粗气,然后眉头一蹙,终于艰难的下达了一道指令。 就一个字。 “床……” 万幸沈明玉听懂了,她顶着一张惨白的脸,小心翼翼的避开对方背上银针,然后慢慢使力搀扶,就那么一点点、一点点、又一点点的,将人挪到了四五米远的唯一一处能躺人的窄榻上。 就这速度,沈明玉简直不敢想,刚刚对方是怎么从这处走到门口的。 终于将人安置妥当,沈明玉重重喘息,然后一屁股坐在他榻边的地上,到了这会儿,看着对方那张苍白虚弱,疲惫得简直连眼睛都睁不开的脸,她哪还能张得开嘴问?只目光灼灼的盯着对方,双手攥着他耷拉到榻边的手掌,然后一遍遍的加以安抚。 “我不走,谢大哥我不走了,我就在这里,我就在你身边,你别急,你好好休息,我就在这里——”其实此时此刻的沈明玉很狼狈。 她在外面哭泣的眼泪还没有擦,身上刚刚翻墙进来的灰土和划痕也没有收拾,此时此刻又经过这么一番慌张下力,沾有灰尘的手掌上下摸索,不说身上了,就光说脸,那简直成了脏脏包。 ——还有谢玉砚本来光洁的身上,此刻也是灰污片片,美玉蒙尘。 然,沈明玉并没有注意到,她此时此刻全部的注意力都在对方那张看上去就很难受的脸上。 怎么回事呢? 她的谢大哥怎么了? 而这边,焦躁担心的在门口转圈的文书,被外面的冷风一吹,猛然清醒,突然就意识到了自己刚刚的脑袋有多糊涂。 ……夭寿哟,他刚刚是脑袋被驴踢了吗? 他怎么会和夫人说那样的——啊!该死的。 还好当时公子把人叫住了……虽说不孕的事情可能要漏,但再怎么样,也要比让人以为,自家公子……那什么那什么的强吧? 夭寿了,当真夭寿了。 脑子终于转过弯的文书,这会儿也不敢推门进屋了,自个孤单寂寞的又在门口转了几圈,然后脚下一拐,依旧按照原计划的走进了小厨房。 叹气,这回的差事算是彻底办砸了,都将公子气的拖着元气大伤的身体跑来阻止了。 唉!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慢慢的,昏暗消散,慢慢的,晨光微曦,慢慢的,天光大亮。 而不知不觉在床榻边愣是守了整三小时的沈明玉,也终于如愿以偿的看到了榻上人的脸色渐渐好转,趋于红润。 第49章 喜欢我,只喜欢我到了这…… 到了这个点儿,比那双墨黑幽深的眼睛先睁开的,是回去睡回笼觉的黄医师。 觉睡够了,人都精神了,他慢慢悠悠的给自己披上件外衣,又拢了拢刚刚束好的头发,然后便扬着那张和几个时辰前截然不同的表情,轻松又慈祥的从里间迈过两间小厅踏进了这里。 然后,和善又慈祥的眼睛瞬间瞪成大铜铃。 “你……你是哪个?怎么在我这里——”一声咋呼,众人惊醒。 沈明玉抬头,谢玉砚睁眼,就连在门外来来回回踱步,始终都没有敲门进来的文书,都推门而入了。 一番解释,黄医师了然的点点头,然后盯着坐在地上正在用衣袖胡乱抹脸的沈明玉,真诚反问。 “那你怎么进来的?” 沈明玉;“……” 呃——她缓缓抬头,明亮水润的眸子眨啊眨,后知后觉的,终于觉出一点心虚来。 “翻墙进来的……” 黄医师惊讶。 “我家院墙可不低,且上头还有碎瓦耸立。” 沈明玉……沈明玉的声音更小了。 “东侧边的那堵墙,距离三尺处有棵树,我借用了一下,跳到墙上,然后蹦下来的……” 这下轮到黄医师沉默了。 好半晌,他才咂咂嘴,然后对沈明玉的行径表达了真诚的赞扬。 “——小夫人,身手挺好。” 他家院墙旁边的树他清楚,粗壮,低矮,并不好爬,且离他家院墙可不是三尺,少说也得再加一半,这距离,还敢从枝干往扎满碎瓦且足有十尺的院墙上跳…… 不得不说,这胆儿真的肥。 沈明玉;“……” 她能怎么说呢? 说她那会儿初感欺骗,脑子发懵,脑子里只顾摸清真相,压根就没心思注意这种行为危不危险吗? 唉,理解一下吧,两辈子第一次接触感情,她是真的还没学会点到为止。 不自在的揉揉脸,沈明玉决定跳过这个话题,直接问她最关心的。 然,黄医师也确实是见多识广,人老成精,她这边嘴刚张开,一个音还没发出来呢,那边便直接一挥袖。 “别问我,我不知道,有什么事你们小两口自己回去讲——”开玩笑,身为专治后宅男子的医师,她可是有一万分的职业操守的。 只要不是当事人,别人休想从他嘴里套出一丁点消息。 当事人的父母?不行。 当事人的妻主?那更不行。 休想!全都休想! 沈明玉;“……” 行吧,她识相闭上了嘴,但眉头之间的皱褶,却越蹙越深。 大夫不愿透露病人情况,是几个意思? 情况……很严重? 那心情沉重的,以至于一柱香后,在晃晃悠悠往家行走的马车里,在只剩两人相处的单独空间里,她黑沉着脸,一路硬是没敢开口问。 她怕啊! 不管是大夫一脸严肃的对她的问话表示拒绝,还是谢大哥身上那堪称惨烈的治疗方式,每一样,都让她胆战心惊。 她太怕了,太怕此时一张口,就真的听到了令她心脏无法承受的大噩耗。 于是,在用时一刻钟的回程马车里,破天荒的,谢玉砚第一次坐立难安。 第55章 真的是第一次。 细数过往,哪怕是最难最难的时候,他的心脏也不曾像今日这般忐忑发虚。 其实他知道,这种事情瞒不了多久的。 毕竟这种病症最磨人,想短时间内有效果压根不可能。 那么久的时间不开怀,再加上他以后隔段时间就要往外跑,如此种种,又怎么可能瞒得过他那虽然年龄小,但却足够聪明的小妻主呢? 他只是,想尽量的晚一点让她知晓罢了。 想尽量,让那双望着他越来越明亮的眼眸里,再晚一点出现别的情绪。 ——只可惜,终究还是没遂愿。 今日外头的天气还不错,艳阳高照,万里无云,虽然照射下来的光芒没什么温度,但相较于前几日的风雪阵阵,当真称得上一个难得的好日子了。 因为这份难得,大街上的行人都拥挤了起来。 叫卖声,还价声,熙熙攘攘讨论声,嘈杂沸腾,人间烟火。 只可惜,两边车帘厚重,外头的热闹吹不进车厢,车厢里的凝滞,也散不去外面。 马车里,谢玉砚静静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漆黑如墨的眼睛却时不时瞟向沈明玉黑沉的脸,瞟一眼,瞟一眼,再瞟一眼。 最终,在这样压抑的氛围中,还是谢玉砚先忍不住了。 他先是长长叹了一口气,然后扭过身来,也不再偷偷摸摸的看了,而是光明正大,严肃直视。 他开口,一字一句;“明玉,我有话跟你讲。” 正在处于极度恐慌中的沈明玉被吓一跳,她缓缓扭头与其郑重的眉眼对视,然后顶着那张越是慌张就越是发黑的脸,张嘴,试图再推会儿时间。 “回去再说吧。” “反正也隐瞒了这么久,不差这一会儿……” 她的声音低如蚊呐,又怯又虚。 她知道自己这样显得怯懦又没有胆气,可她……她真的好怕啊! 能不能再等等? 好歹等到回家吧? 不想,这样细细弱弱,仿佛风一吹就能吹散的嗓音,落到本就满心愧意的谢玉砚眼中,竟成了沈明玉生气的证明。 ——生气他满口欺骗。 ——生气他存心隐瞒。 谢玉砚……谢玉砚一时间双眼都有些发涩。 他垂下了那双严肃又认真的眼,再开口,这一次,声调比刚刚低沉了许多。 “明玉,对不起,我知道这件事完全就是我的错,你别生气了好不好?” 先是身体有疾,不能孕育。 后又私心隐瞒,将人蒙蔽。 别说对方理所当然的应该生气了,连谢玉砚自己都痛恨自己如今的卑劣。 哪个女子能接受不能生育的主君呢? 哪个女子成了婚后不渴望子嗣成群呢? 他真的——真的——一大堆自我谴责刚刚涌入喉咙,正待吐露,然,令人想不到的是,低垂下去本只能瞧到双腿的目光里,沈明玉的脸庞猛然闯入。 她脸上的黑沉消退,如玉般的小脸上,这一刻,竟覆上了他往常最熟悉的心疼与怜惜。 “谢大哥,你说什么呢?这怎么能是你的错?” 她开口,一扫刚刚的颓靡,声音清脆。 沈明玉也是想明白了。 退什么退?躲什么躲? 她怎能如此懦弱,将所有病重的压力都推到谢大哥一人身上。 谢大哥生病了,此时此刻可正是需要她的时候,就算她内心再是恐惧,她也必须得挺住了,一定得挺住了。 想到此处,她越发坚定了神色,伸手在谢大哥脸上安抚的揉了揉,然后一把将人搂进了自己怀里。 同时,那明亮清脆而又郑重其事的嗓音也响彻在谢玉砚耳边。 “不用等了,谢大哥,告诉我吧,我已经做好准备了——”她发誓,她已经沉淀好了情绪,不管等会儿谢大哥给她说的是何等噩耗,她绝对都能强撑着消化,然后再分出心思来安慰谢大哥。 她发誓,绝对真的。 猝不及防被拥入怀,再加上耳边响起的温柔安抚,谢玉砚缓缓闭上了那双酸涩的眼,本就溢满胸腔的羞惭,成倍飙升。 再开口,几乎是在保证。 “明玉你放心,虽然我身体有疾,无法孕育,但我肯定会积极治疗,你给我半年时间,若半年后,我还开不了怀,那……我就为你纳一良家,绵延子嗣——”给他点时间吧,也给他点机会吧,半年时间,他真的只需要半年时间。 心里正酸涩伤感,不想下一秒,温馨怀抱猛然远离,沈明玉双眼睁大,漂亮的眼睛都瞪成了大铜铃。 “你……你刚刚说什么?” 不等人回答,她又急忙的问出下一句。 “你说你无法受孕……你治疗的是这个?你没有生病?你没有生很严重的病?!” 谢玉砚看着她惊喜的眼,有些发愣。 “……对,是这样没错。” “太好了!” 再次伸出双臂将人抱住,沈明玉的情绪大起大落,这一刻,几乎要喜极而泣。 太好了,真的太好了,她的谢大哥没有生很严重的病,她的谢大哥平平安安,依旧健壮。 还有什么能比虚惊一场更让人幸福呢? 至于什么不孕不育…… 管它呢,没孩子就没孩子呗,当一段婚姻足够幸福,有没有孩子,也就显得无关紧要了。 心里这样想,嘴巴上自然也是这样说。 “不能生孩子咱就不生,反正我也不喜欢孩子,我只喜欢你——”“……” 紧缩的心脏瞬间发颤,再次被抱住的谢玉砚轻轻眨眼,眼珠里的水光一闪而过,然后,缓缓的将自己的脸颊埋入到了对方纤瘦的脖颈间。 以前听别人的故事,谢玉砚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有些女子的谎言明明漏洞百出,一戳就破,可还是有男人愿意相信。 为什么呢? 他曾无法理解,他曾嗤之以鼻。 可如今,在今日,在这一刻,谢玉砚却突然明白了。 因为他爱这个人,因为他离不开这个人,所以不管对方说的话有多么经不起推敲,他也愿意蒙住理智,选择相信这个人。 听到了吗?他的妻主对他说,她只喜欢他,只喜欢他—— 第50章 被窝里的少年时光一晃,…… 时光一晃,又是半年。 这半年的时间里,发生了很多很多的事情。 首先,哪怕沈明玉一而再再而三的剖白心际,说自己不喜欢小孩,真的不喜欢小孩,到最后甚至都举手发誓了,也还是没能阻挡她家谢大哥勤于治疗的步伐。 沈明玉屡劝不住,便也只能旗鼓偃息,转而老老实实的跟着人一块去。 一疗程五次,十日一疗程,那可真是次次不落,甚至在两个月的时候,若不是沈明玉坚决阻拦,她家谢大哥竟还想让黄医师加大力度。 就如今的这种程度已经能让人疼昏过去了,再加大力度……怎么加?往死里加吗? 沈明玉怎么允许! 所以后面她将人看得越发严实,别说平时的吃饭睡觉工作时了,那就连偶尔巡铺,接见掌柜,以及在酒楼商谈合作,她都要紧紧跟随,寸步不离。 她知道她的此等行径传到外面,已经逐渐变了味儿。 那些在她成婚时日就对她恶意甚大的男男女女,如今简直兴奋极了。 “看吧看吧,我就说嘛,这么一个年轻鲜嫩的小姑娘怎么可能会心甘赘给老男人,呵,开始了,要夺权了……” “还真是的,以往看这位赘妻很少露面,还以为是个老实的,不想才多久狐狸尾巴就露出来了,啧啧,现在的小年轻啊,小小年纪就会耍弄心机,了不得!了不得啊!” “可不是,能哄的人将她贴身不离,恐也是早有谋划——”“——看吧,这就是男子掌权的弊端了,随随便便一个女子,便能将人哄得晕头转向,这要是女当家,哪有别人染指的份……” “说到底,还是那句话,这老夫配少妻,必定有灾殃,你图人家年轻俊俏,人家图你什么?必然是万贯家财不是——”“难搞哦,这谢家以后,怕不是得改个姓呢。” “那谢家的万贯家财……早知道这么容易,当初我也——”“哈哈,你也什么?跑人家府门口自荐不成?你个混玩意儿的,做梦也得有点儿尺度啊,你有人家那赘妻的脸吗?有人家的身段吗?光是一腔野心有什么用?滚一边去吧就——”“嘿,小瞧我,我告诉你,我赖巧巧当初那也是巷里巷外一枝花,年轻时扎眼着呢。” “哎哟,滚滚滚,滚边去吧——”“嘿,你个老东西……” “……” 街头小巷,流言不止,那热闹劲儿,比之当初成婚的那段时日,竟是还要更胜一筹。 对于此事,沈明玉略有听闻,但听没听的区别也不大,她依旧我行我素,半点没有改变,甚至一度还在心中唏嘘感叹。 当初十五岁的谢大哥跨出家门,以男子之身担任家主之位时,所得到的议论也是这般吗? 第56章 不,应该比这更严重。 毕竟身为女性,她在这个世道好歹有点儿性别福利,就算外头传扬的再广泛,那能加诸于她身的也就是那几个点。 为财入赘,心机深沉,人品不端,软饭硬吃…… 尚能接受,不算难听。 而当初的谢大哥呢? 他几乎集齐了这个时代所有能被人攻击的点。 男子,抛头露面的年轻男子,且还出生于容易被市井百姓仇视的大户人家,更且,还颠覆了大众认知的男子掌权。 他曾经受过多少恶意绯闻和污言秽语呢? 沈明玉简直不敢想,并再一次在心中为她的谢大哥竖起了大拇指。 当然,敬佩归敬佩,信任却是没有半点的,眼瞧午睡醒来,身边又没了人,沈明玉混沌的大脑立时清醒,一咕噜的从床上爬起来就开始找人。 嗯,还好,人依旧在书房,正坐在案桌前翻阅账册。 下午的阳光从西边窗户闯入,不仅均匀温和的披洒了大半房间,还洒在了谢大哥那张正凝眉思索的俊脸上。 俊眉长睫,乌发浓黑,如玉脸庞,凌利下颔。 如厮美景。 沈明玉站在一旁眉眼弯弯,清亮剔透的眼眸里,盛满爱恋。 她幸福的婚姻生活啊! 幸福的生活。 半年时间,沈明玉的婚姻没什么变化,甜甜蜜蜜,一如往昔,有变化的是另外两件。 第一件,敢相信吗?孙时越和侯朝月订婚了。 听说那天的排场可大了,几乎可以挤进云城近几年的订礼阔气排名榜。 当然,沈明玉是没亲眼见的,做为一个极守规矩的已婚人士,她连得知这件消息,都是她家谢大哥讲给她的。 ——就是时间上有些延后,在沈明玉得知这件消息的那一刻,孙时越那边都已经订下半个月了。 当然,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嘿,沈明玉对这件事的内幕还真有点好奇。 她还挺想知道,当初在她面前要死要活,哭天抢地,嗷嗷大叫着说不想成婚,不想被束缚,不想成为某个女子后宅里的其中一员的孙时越,如今为什么这么老老实实的订了婚? 是被爱意打动,甘愿沉沦,还是……被父母逼迫? 说起来,自从那次意外相遇,又以不太体面的方式分别后,两人是真的再也没见过了。 如今掰着手指算算……小一年了啊? 啧,有机会,得问问,问问。 这第二件,和沈明玉有着七拐八绕的联系的,便就是沈家了。 一年了,沈明玉知晓他们一家住在哪里,可却从来没有一次特意关注过。 这次能了解到一星半点,也还是沈明竹主动登门,对她报喜他的婚事的。 是一家开着粮油铺子的小女儿。 少年提起对方,眉目垂下,脸色微红。 “……她挺不错的,对我很好。” 从小被教养端庄守礼的小少年,能说出这般表达情绪的一句话,就已经用尽了全部勇气。 沈明玉对此点头,并未追根究底,也没有再多关心,只是礼貌点头,表示听到。 “那订好什么时候出嫁了吗?” 这可得问清楚了,毕竟她手里可还有对方的一间铺子呢。 而沈明竹这边,话既开口,后面的回答也就越来越自然。 “订好了的,就今年入冬那天,是我和雪……咳,我和李家小女儿自己定好的。” 呃? 两个小的自己订? 沈明玉抬眼,迟疑两秒,终究还是没抵得住心中疑惑,第一次开口问了沈家人。 “你父亲呢?自古婚事,不都是父母做主?” 这话一问出口,后面关于沈家的信息便跟着滚滚而来。 就像沈明玉当初所预料的那般,沈家父女俩,确确实实的闹崩了。 且还不是一般的崩,都到了大街上互相辱骂的地步了。 原因呢? 自然是为了沈明玉当初留下的那些聘礼。 沈家父女俩,严格说起来就是一模一样的人。 同样的自私懦弱,同样的最爱自己。 沈父当初在沈家未败落时,之所以是个慈父形象,一是因为家境优渥,压根不吝惜这些小恩小惠,二是他们利益一体,谁会排斥自己的盟友呢? 对于沈明珠也是这般,毕竟嫡女和主君,那就是天然的利益联盟。 而到了沈家倒台,他们失去了富家门户这柄保护伞后,艰苦的生活里却又有了沈明玉为他们保驾护航。 没有利益牵连,又没有财产可争的他们,当然依旧亲密。 可如今呢? 没了沈家让他们利益一致,也没了沈明玉让他们同仇敌忾。 再加上那么一笔天降横财……不闹崩,才是怪事呢。 照沈明竹所讲,沈明玉嫁出去后的前两个月,父女俩还保持着面上亲热,沈明珠要钱时还会黏黏糊糊蜜语甜言,沈父当时银钱充裕,所给的也是大大方方,没有吝啬。 可随着时日渐久,沈明珠的胃口越来越大。 由最开始的要一次小五两,到后头的八两、十两、二十两、三十两…… 沈明珠的欲.望越来越难填,沈父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最后矛盾的彻底爆发在三个月前,沈明珠也不知染上了什么恶习,当天一身胭脂香喝的醉醺醺回家后,好嘛,直接一开口就是三千两。 三千两啊! 沈明竹哪怕现在想起来还是满脸唏嘘。 那一天,父女两个彻底撕破脸皮。 父亲骂小妹烂了心肝,是只会花钱的废物。 小妹骂父亲冷血无情,眼里只有钱,不配当爹。 当时沈明竹跑来想劝架,却被沈小妹直接一句“赔钱货滚蛋——”给吼昏了头,然后懵懵然的滚出了主屋。 那场争吵是真的激烈啊! 不仅对峙的话语恶毒,还费东西,主屋里的那些茶盏花瓶,水粉胭脂,碎得叫个干净。 而自从那次争吵后,两人的关系就像是捅开了窗户纸,往后种种,简直不堪入目。 明要要不来后,沈明珠开始学会了偷,专趁沈父有事出门的时候偷,翻箱倒柜,挪凳掀墙,甚至就连墙角那处的松动砖头都能拔出来往里瞅瞅。 后面沈父在吃过两次亏后长了心,谁也不知道他把钱放哪儿了,偷不到了怎么办呢? 沈明珠转换策略,开始了明抢。 她不抢沈父手里用来维持日常所需的碎银子,看不上,她抢沈父身上的首饰。 沈父这个人,那可不是个亏待自己的,自从手里有钱后,那好衣好料好首饰好饭菜的,都将自己供养上了。 那些簪子,镯子,钗子,玉佩…… 虽然比不得以前当沈家主君时的气派,但每一样也是白银上百。 如此被强几次后,父女两个的矛盾再度升级,以前在屋里吵,在院里吵,现在都变成了搁门口还在推推打打,搁小巷还在恶言辱骂了。 再这样发展下去,不出半年,沈家绝对又要再经历一次卖铺面卖宅的惨烈生活了。 ——当然,这就和沈明玉没关系了,她就是问问。 对此,沈明竹也是明白。 其实就这件事而言,他还有一点没说出口。 与小妹闹得鱼死网破的父亲,已经又想打起了姐姐主意。 也确实是以前姐姐给父亲留下的印象太过乖顺,以致父亲到现在还敢打姐姐主意。 在这个年代,赘出去的女儿和嫁出去的儿子地位可是相等的,嫁出去的孩子泼出去的水,他要是找麻烦,被人掀到明面上,可是真的要挨唾沫的。 自己不好意思上门,搁家日日威胁他。 ——开玩笑,难道他以为,姐姐一年不上门,是找不到他家门吗? 天真。 而且说实话,就算姐姐没有打算与那边斩断联系,沈明竹……也是不会说出父亲教的话术的。 他已经深刻看清了父亲那边的污泥,并且即将远离,又怎么可能再将长姐拉进去? 他的长姐,他人品长相具都优秀的长姐,让他人生第一次坐上利益分配桌的长姐,又怎么能够再被扯进污泥? ——她就不该是父亲的孩子。 待送走了沈明竹,沈明玉基本是下一刻就将沈家和她无关的污糟事抛诸脑后,又继续呲着大牙过起了自己的小日子。 然,没过多久,沈明玉快活的大牙就呲不起来了。 首先,是随着一日日的治疗不见效,谢大哥脸上越来越维持不住笑容的脸。 再有,谢大哥不仅不笑了,他还时常坐在自己工作的案桌前发呆。 最后,她甚至在一次夜里惊醒时,竟看到了她家谢大哥坐在床边安静的哭。 就一点声音没有,只是眼眶通红,静静流泪的那种。 这把沈明玉吓的,又是再一轮的赌咒发誓。 第57章 “谢大哥我发誓,我绝对不喜欢孩子。” “我绝对绝对只喜欢谢大哥,我不需要孩子,我讨厌孩子,咱们不治疗了,咱们就一辈子两个人就行。” “谢大哥你信我,你信我——”当时对方拥她入怀,被她一点点吻干脸上滚烫的泪水后,明明都说了相信她的,可三天后——三天后,她被窝里却被塞进了一位容色清丽的裸.身小少年。 第51章 交.配的种猪当沈明玉洗漱干…… 当沈明玉洗漱干净,穿着寝衣,掀开不知何时搭垂下来的床幔,眼睛里映出里面,正抱着薄被半遮半掩着光裸身体,且睁着一双水灵灵大眼睛怯怯望向她的少年时,她的表情最开始是迷茫的。 什么情况? 她和谢大哥的房间里怎么会有人? 迷茫过后,便是对此种状况的慌乱。 先是条件反射将掀起的床幔重重挥下,然后疾退好几步后,她瞪着眼睛,悍然怒斥。 “你是谁?” “是家里的小奴吗?怎么会在我床上?” “谁让你过来的?” “滚出去——”几声怒斥下来,床上少年仿佛被吓住了。 但也真的只是仿佛。 因为顶着张泫然欲泣的脸,他竟一边嘴里叫着“夫人您小点声好不好?小奴好怕……”一边掀开薄被,自己走下了床。 就那么——走、下、了、床。 裸.着的,没穿衣服的。 沈明玉……沈明玉她紧急闭上眼,然后气愤的扭过了身。 “干什么!你干什么!” “赶紧把衣服穿上出去,不然让我夫郎知道你睡他的床,非得狠狠惩戒你不可——”她一边狠狠怒斥着一边往门口走,心里还想着等会儿见到谢大哥一定要哭嚎几句,卖个凄惨,让对方产生愧疚心,然后她前几日新买话本上面的…… 心里小算盘打得正响呢,不想,后方小少年眼看她都快走到门口了,赶紧喊了一嗓子——沈明玉的脚步成功顿住了。 而那裸.身的小少年则是趁机小跑几步,一下子从背后紧紧抱住了沈明玉,再开口的嗓音,不复刚刚清亮,黏腻暧昧。 “夫人,奴家名叫流霜,是谢家主从清丽院里买来的清倌,身子干净着呢,家主买我的时候就说了,希望我能好好伺候夫人,今天晚上,也是家主让人领我来的呢……” 说着话,他放在对方腰间的手也开始不老实起来。 蜿蜒轻软,缓缓向上,向上——然而,不过才刚刚触到了绵软的边,小少年便被一股大力攥住了手腕,顷刻间,天旋地转。 他被重重甩到了坚硬的石头地上。 “嘶——”的一声,他忍不住小脸扭曲。 他的胳膊哎,胳膊唉,都擦出来血了啊!! 但显然这会儿的局面,也顾及不上他的伤处。 将他重重甩到地上的夫人扭过了头,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盯着他,恶狠狠的。 “你刚刚说,谁让你来的——”流霜眨眨眼,坚强忍着疼,又憋出了那副怯怯软软的小模样。 “家主啊,谢家家主啊,是他专门买我来伺候夫人您的呢——”听到了没有,是你那个厉害夫郎主动买我来的,所以别装了,赶紧抱我起来,去床上干正事儿吧。 这种形式,清霜没经历过,但也能想象出来并理解的。 谢家主这个人他知道,云城第一位男子掌权的大家主嘛,他以前在酒桌上给那些大老板们斟酒唱曲时,可不止一次听到过这个人呢。 谢家主的夫人……这倒没印象,只偶尔听坊间八卦说上过几嘴。 年轻鲜嫩,入赘妻主。 想一想,这不就是典型的老少配戏码嘛。 男的容色平平但大权在握。 女的仗着姿色所以为财入赘。 然因为两人实在年龄差的太多,得到了富贵生活后女方便对男方松懈,疏于讨好,但碍于形式,尚不敢偷腥。 而年龄大些的男方呢?自然懂得这些,且也是个大方人,为了不损害夫妻感情,便从楼子里买来了他这么一个润滑剂…… 好歹贱籍有身契,总比让妻主憋得狠了,跑外面找那些良家少男好掌握吧? 清霜理解这种行为。 清霜也喜欢这种行为。 毕竟像他这样只卖艺不卖身的清倌并不长久,爹爹早就与他下了最后通牒,说最晚春季,若是他还没找到能为他赎身从良的人,那就必须正式挂牌。 清霜不想挂牌,那便只剩下攀附富家,让其给他赎身的唯一法子。 至于赎身之后的命运…… 总比挂牌接客,一条玉臂千人枕,半点朱唇万人尝,来的好过吧? 好歹只用伺候一个,好歹不用感染脏病。 更且,清霜还觉得如今场面比他想象中要好上不少呢。 至少要他伺候的人没有体弱老迈,没有大腹便便,没有脑满肥肠,没有同时几人…… 嗯,满足了。 自觉掌握了整件事情脉络的清霜胸有成竹,甚至还颇有闲心的在地上摆出了个大张着腿的勾引姿势,然后媚眼如丝。 “夫人,这地上好硬,你抱我去床上吧——嗳!嗳!” 出乎人意料的是,他以为只是装装样子向家里的掌权者表忠心的女子,竟在听了他一番回答后,不仅没有顺势而为,且还看上去……更生气了? 那凶狠瞪过来的眼睛,简直像是喷着火。 然后,在恶狠狠瞪了他一眼后,就那么扭身……走了? 走了? 抛下他这么一个姿势都摆好的美男子,就这么走了? 艹!一种植物。 而这边,身着轻薄寝衣,气得连鞋都没有穿的沈明玉,携着一肚子火的行过走廊,迈过小路,然后轰的一下将面前的书房大门暴力推开。 ——谢玉砚这边,自从听到下人禀报,说己经将人成功送进主屋的消息后,他整个人就显得格外焦躁。 虽说是坐在书房里,可别说工作了,他连坐都坐不安稳。 一会儿换个姿势,一会儿又站起来,一会儿踱来踱去,一会…… 反正压根停不住,砰砰乱跳的心脏简直要撞出来。 如此半晌,顶着张难看到黑沉的脸,谢玉砚最终还是强迫自己端端正正的坐到了位置上。 哪怕焦虑不安,哪怕坐如针毡,他也没有再移动过一下。 当然,账本是看不进去的,手上拿的东西纯属摆设,他狠拧着眉,墨黑的眼珠里一片空白。 一盏茶的功夫了,明玉应该清洗好身体回屋了吧? 她总是那么爱干净,睡觉之前不仅喜欢洗澡,还喜欢将牙齿弄得干干净净,然后再在全身涂抹上香香的润肤膏,以致每次在他身上乱磨乱蹭的时候,也会将他身上都染上…… 谢玉砚闭了闭眼,然后控制不住的一拳头砸向桌面。 这可当真把旁边伺候的文书给心疼坏了。 按理讲,在这种时候,这种公子明显情绪不对的时候,他身为下人,为了不被迁怒,不该吭声。 可他——救命之恩,十年陪伴。 终究还是没忍住。 “公子。” 他几步上前,温顺的蹲在公子旁边,声音轻柔。 “如果公子实在难受,咱们其实可以不用这样的。” 毕竟沈明玉自己不也说了吗? 她说了她不需要孩子的。 谢玉砚紧闭着眼没吭声,文书温软着神色继续劝。 “再退一步,就算她口不对心,说的是谎话,咱们也可以借此拖几年啊,公子的身体半年调理不好,那一年呢?两年呢?三年呢?” “只要坚持,总能调理好的对吧?” “……” 谢玉砚终于睁了眼,却是没有回应文书小心翼翼的关切话,而是没有焦距的目光往窗户外面瞅了眼,然后一抬下巴。 “我看到琥珀了,她在找你,出去见一面吧。” 文书;“……” 他这个时候哪能出去? “公子,我——”“去吧,帮我把门带上。” 文书这下听懂了,公子是将自己撵走,想自己静静的意思。 唉! 文书听话的离开了,偌大书房,安静的只能听到谢玉砚一个人的呼吸声。 他又闭上了眼,明明心里一再告诫自己收拢心神,可脑海中的情绪压根就由不得他控制。 文书说的,他不是没有想过。 仗着明玉如今热情犹在,他再拖个几年,多给自己一点机会。 可,理智告诉他,这样并不是一个好方式。 黄医师当初给他做身体调理时就说过,此种法子,虽有点用,可很细微,笼统讲来,功用不大。 是他自己别无它法,所以才把这个法子当做了救命稻草。 耽误一年也就算了,如何能再舔着脸继续拖? 细数云城,哪个女子成婚一年还没孩子? 谢玉砚不怕自己被编排,多难听都不介意,可他不能让对方因为自己的原因而担上污名。 第58章 那些下流粗俗的老妇会用什么词来形容没有孩子的已婚女子呢? 床上没用,种都播不下,体虚,松货。 多难听啊。 这都是谢玉砚曾进出酒楼,真实听那些妇人们私下聊过的。 一来他不想让这些词语冠在他家明玉的身上。 二来,就算不说名声的事儿,还有态度。 现在的明玉顾念着他,或许他想拖个几年也可以,可是几年后呢?若他还无法孕育,那平白承受了几年流言的明玉会不会心生怨怼? 那样年轻的一个小女孩,哪有强大的心理对待世俗流言? 一旦心生怨怼,那两人可还能过好这一生? 若两人关系一直都像刚成婚那段时间的冰凉,那谢玉砚还能把控自己,还能理智在前。 ——可,他们不是啊,他们如今甜甜蜜蜜,他们如今耳鬓厮磨。 谢玉砚得到过,所以他太害怕失去。 他真的太想和他的小妻主,永永远远,白头偕老了。 为此,只是中间添个人有什么关系? 有什么关系? ——只是心里有点难受罢了,只是,有一点…… 夜色彻底暗黑了下去,谢玉砚没起来关窗,就迎着外面吹进来的凉风,闭上眼睛,强迫自己转移注意力。 新城的那家新开铺子有积货吗?天要冷了,夏季的衫子上柜了吗?东街的茶庄供货稳定吗?怎么送来的账册差了一刻钟……不是,不是一刻钟,那少年送进去一刻钟了…… 转移注意力失败,谢玉砚难受的长叹一口气,手里做样子的账本简直要被他捏烂,然而,还没等他想清下一步该干什么,门外突然传来了几声咚咚咚的疾步声。 谢玉砚……谢玉砚嚯得睁眼,然后下一刻便见房门被嘭的踹开。 一时间,四目相对。 一个抬头,满眼怔愣。 一个垂眼,怒气冲冲。 携着一身傍晚凉气的沈明玉简直要气炸。 瞧瞧她看到了什么! 看到了什么! 她居然看到谢大哥在对她做了这么过分的事情后,还有心情在工作? ——他不仅不相信她说的话,居然还一点不在乎她! 孩子!孩子!孩子! 没有孩子又怎么了? 难道她沈明玉就是配种的猪吗? 本来八分的怒气,如今愣是生生冲到了满十分。 “谢玉砚你什么意思——”成婚第一次,沈明玉连名带姓的吼出了对方名字。 足见暴怒。 “我房里的那个男人是谁?他说是你把他领回来的!你把他领回来干什么?啊?你想干什么?!想跟我配种吗你——”“我难道没人权吗?我都说过了,我不要孩子!不要孩子!你为什么就不能信我一次!” “我难道是种猪吗?这样让你随意拉个人给我配种——”她噌噌噌的几步冲到对方面前,眼晴里火焰赤烈。 “你说啊,究竟什么意思——”劈头盖脸被吼好半天,直到人冲到他面前怼脸开大,谢玉砚才终于反应过来,面色一时复杂难言。 当时做下这件事情时,他在脑海里预测了好几种后果,可没有一样,和如今的重合。 她为什么这么生气? 还有,她嘴里吼出的……种猪? 也太难听了。 “我只是,想让你有个孩子……” 他语气艰涩。 沈明玉才不管这些,怒气冲冲的吼声跟闷雷一样。 “可我不想要孩子!我从最开始就讲过我不需要孩子!我没想过要孩子!你能不能不要武断决定,你能不能听听我的回答——”她简直要发疯。 为什么对方不信她? 为什么她都明明确确讲过这件事了,对方还不信她? 为什么? 她以前难道经常骗人? 她难道就那么不值得信任? 她眼中的怒火毫不作假,灼灼燃烧。 而直面她所有怒火的谢玉砚,墨黑的眼珠里却也是真的茫然。 沉默两秒,他试图理解对方气愤的原因。 “我没有把你当……猪,富裕些的家庭都是这般,主君生不了,便必须主动安排别人,不能耽误子嗣延续……” “延续子嗣?传宗接代?我一个上门赘妻有什么需要传宗接代的?我传谁的宗?接谁的代?” “……女子成了婚,谁不想要孩子——”“我不想啊!我一点都不想要!” “你撒谎——”谢玉砚抬眼,他被吼了这么久,眉眼至今没见怒色,只是平平静静盯着她,然后一字一句戳穿她的谎言。 “八个月前,我曾见过你哄闹小孩,也见过你将小孩驮上背脊。” 他盯着沈明玉的眼睛,目光不闪不避。 “还有过年没发现我病症时候,奴仆们领着孩子向你拜年,你给向孩子的红包永远丰厚,盯向他们的眼神充满喜爱——”愣住神色的沈明玉;“……” 谢玉砚继续开口。 “你明明喜欢孩子,可就因为我不能生,所以只能撒谎,自从撒了这个谎后,你连偶尔在府里碰见的小龄家生子孩童都不敢逗了,总是远远避开。” 沈明玉;“……” 她以为,她隐藏的很好。 毕竟香香软软的乖宝宝,谁能不爱呢? 可、可、可——她喜欢小孩归喜欢小孩,可不代表她能接受自己对婚姻不忠,因为自家夫郎不能生,就随随便便再睡一个的理由啊! 她不接受!她绝对不接受! “就算我喜欢孩子——”他咬牙忍耐着语气。 “我也只喜欢你生的,我不要别人给我生——”听到了吗? 不要再给我随随便便安排人了。 就算我喜欢小孩又怎样? 我只要你生的! 只要你生的! 谢玉砚;“……” 他终于忍不住的侧了侧头,没有再与沈明玉目光对视。 “我……身体有疾。” “那就冶,等治好了再生。” 若治不好的话,其实不生也成。 沈明玉是喜欢小孩,可她又没想过非得自己有小孩。 自己生不了,抱别人的也行啊! 毕竟她孤家寡人一个,需要延续什么血脉? 她一点都不在意的好吗?! 可显然,她不在意,对方却非常在意,所以沈明玉后退一步,只能揪着这个点儿发挥。 “反正我就喜欢你生的孩子,不是你生的我就不要,我就要你生的,就要你一个人生的——”如此话语,胡搅蛮缠。 谢玉砚又沉默下去,脸扭到一旁,直接不吭声了。 沈明玉看他一眼,自觉胜利,眉眼间涌上几分喜意,然后以一股胜利者姿态开口。 “你赶紧把我房里的小子送走——”谢玉砚这下不沉默了,他又把脸扭了回来,安安静静的盯着她。 “没有他还会有别人,你不能没有自己的孩子。” 沈明玉;“……” 合着她刚刚说半天,传他耳朵里的全是放屁? 好不容易平复下来的情绪再次飙升。 “我说了,我不要和别人生孩子!我、不、要——”“你成婚一年了,应该有自己的孩子了。” “我只要你生的!” “我身体有疾。” “那就等治好了再生——”“……先生,我会帮你养。” “我不要,我只要你生的——”“……” 掰扯半天依旧掰扯不明白的沈明玉简直快要原地爆炸。 他就这么想要把她当种猪,让她和别人□□生孩子吗? 他就这么不介意自己和别人有肌肤之亲吗? 说好的爱她呢? 好!好!好! 这么搞是吧? 沈明玉怒气冲冲的眼神终于发了狠。 她咬牙,一把攥过谢玉砚自然垂落在身侧的手臂,然后就这么拉着人,跨出书房,行过小路,然后将人放在了主屋偏东走廊的位置。 她扭头,恶狠狠的,眼里闪着凶戾的光。 “不是让我和别人生孩子吗?” “行!我生给你看!” “你就在这里看!” 说罢,她撒开手,最后恶狠狠的又瞪了怔住的对方一眼,还真就那么不管不顾的推开房门,气势汹汹的走进了房间。 屋里,清霜没听到外面声响,此时此刻,他正斜歪在宽大的床榻间,揽镜自照。 这左照照,右照照,上照照,下照照。 照来照去,他都觉得自个儿的脸挺不错的啊! 眉如弯月,眼若黑玉,鼻梁小巧,唇瓣粉嫩,且还有一身如玉肌肤,以及泼墨般的厚重青丝。 贼漂亮的好吧? 哪怕放在楼子里,他也是名列前茅的好吧? 平时一个眼神,就有好多人抱着他想一亲芳泽的好吧? 这怎么就沦落到,光着身子诱惑人,还诱惑不到的地步了呢? 第59章 啊!该死的女人,竟如此打击他的自信。 正沉迷在自己的美貌间,门口突然传来声响,然后吱扭一声,刚刚怒气冲冲扭脸走人的女人,竟又怒气冲冲的回来了。 呃? 清霜有些怔愣,但显然这小小的怔愣,并不影响他的爱岗敬业。 于是只一瞬间,清霜白腻的小脸上便浮现出娇媚的笑,然后小镜一扔,被子一掀,就又那么妖妖娆娆的凑了上来。 第52章 好一出,爱恨情仇然后—…… 然后——照常理来讲,会发生什么呢? 孤男寡女?干柴烈火? 不不不。 一脸媚笑的清霜刚凑到人跟前,嘴里的勾人话还没来及出口呢,就被沈明玉一巴掌掐住后颈,噌噌噌被拽到了窗口案桌前,然后,清霜被迫躺上了宽大案桌,眼睁睁看着满面黑沉的女子,欺他而上。 嗳? 喜欢桌子上? 可以啊,他没意见。 脑中这样想,光裸的手臂便要打蛇棍上的攀附上去。 然而下一秒,一只力度颇大的手掌迅速固住了他的手腕朝上一摁,另一手掌则是以极强势的姿态扼在了他的脖颈间。 “清霜公子……” 沈明玉以这种体位缓缓靠近,然后温热的口气就那么吹进了清霜的耳侧里。 声音极轻,仿若叹息。 “既是清倌,会叫.床吗?” 清霜;“……” 瞧不起谁呢? 他虽是清倌,可也是楼里专门调教过的。 别说叫.床了,他连床上花活都学了几十套呢。 “会。” 他不知道对方要作什么妖,于是声音也跟着对方看齐,压的极小。 “当然会。” “好。”耳边的温热气息再度喷出。 “那就开始吧。” 听着耳旁撂下的这句话,本来对此种状况还满头雾水的清霜终于安下心来,紧绷的身体也随之放松。 他就说嘛,凭他小清霜的身段姿容,怎么可能会有女人视若无睹。 看吧看吧,动心了吧,还提前问他会不会叫.床……嘿,还挺会玩儿。 如此,一秒过去,两秒过去…… 十秒过后,沈明玉微微抬起了自己低埋的头,疑惑的目光与茫然的神色空中相撞,论表情,不分伯仲。 “磨蹭什么?叫啊——”沈明玉咬牙。 清霜;“……” 他迷茫;“就这么叫?” 素着叫?和他当初练习时一样?夭寿哟,这是什么鬼要求? “——不然呢?” “……” 无语的表情太明显,清霜压根就没控制住,但还好,沈明玉瞟了一眼压根不在意,只又一次厉语催促。 “叫,快点儿!” ……行吧。 他是穷逼,他真是理解不了这些有钱人的心理变态。 但没关系,他还有技术。 于是下一秒,空旷的房间里便立时回荡起低压暧昧的喘息。 那声音,是真的专业啊。 起初高昂,仿若惊痛,还伴随着几声模糊咕哝的“疼,慢点,慢点,我疼……”然后过了十几秒后,喘息渐平,归于平缓,只偶尔夹杂几声仿佛愉悦的哼唧…… 沈明玉;“……” 遇到高手了,厉害,当真厉害。 而躺在桌板上自觉将教学案例都表演出来的清霜,则是满目得色。 听到了吧? 他的叫.床声可是七八个一同练习的同伴里最出色的。 满分的哦。 终于被小爷勾引到了吧? 呵——小少年躺着扭头,眉眼望向旁侧,自信满满。 然而,入目所及——这女人在干什么? 女人的脸庞虽在他旁侧,离得很近,可在这种时候,她并没有看向自己,而是将脸扭向窗口处,眼珠清透,目光灼灼。 小少年眼睛瞪大,不可置信。 教习爹爹曾说的,只要他在床榻间发出这种声音,就会引的女人对他爱不释手呢?欲罢不能呢?见了就扑呢? 骗人的吗都? 由于惊愕,男子的呻.吟停顿一瞬,下一秒,女人的脸庞便扭了回来,表达不满。 “别停,继续叫,加点词,再大声点。” “……” 他憋屈的瞪她一眼,憋屈的轻启红唇,憋屈的又开始嗯嗯啊啊。 其实到了这会儿,少年看眼旁侧女人对他表达完不满后,又再度扭脸看向窗口的样子,他自己也觉出味儿来了。 当然,你要他这种风月场里浸淫多年的清倌来想像纯爱……那是不可能的,此时此刻他脑子里想的是——这对夫妻,莫不是全都有病? 都喜欢听男子呻.吟? 这一个窗里一个窗外的……有本事都进来啊! 想听呻.吟还不好说,只要每日好吃好喝绫罗绸缎的供着他,那他小清霜能每日不带歇息的喘一下午。 干什么偷偷摸摸? 有钱人嘛,有点僻好有什么? ——他理解的! 小少年的心思无人得知,走廊上,谢玉砚刚开始被沈明玉一路拉过来时,还没意识到对方想干什么,而如今,在眼睁睁看着对方撂下狠话,踏进房屋,然后灯火萦绕的门窗前,开始紧密暧昧的重叠影子时,他的大脑才终于意识到了如今荒唐局面。 他心沉到了谷底,下意识的转身想走,但里面的动作实在很快,灌了铅一样的脚掌还没抬起来呢,低沉暧昧的呻.吟便已经传出。 “……” 冷静的面容开始僵硬,谢玉砚颤抖着收回自己下意识投注过去的视线,抬脚想走。 但不知怎么回事,腰部以下的肢体突然变得沉重。 谢玉砚自以为已经用尽了全部力气去抬脚,可实际他的脚掌只费劲挪动了几毫米,便承受不住重量似的踩在了地上,他紧抿着嘴唇又抬另一个,依然还是如此。 脚步沉重,步履维艰。 因为速度太慢,紧闭窗口里的呻.吟依旧在拼着命的往他耳朵里钻。 “嗯啊……慢点,求夫人怜惜……” “嗯啊……” “求您了,奴家第一次且还受不住,夫人……” “……夫人,夫人……” 谢玉砚,他真的快要疯了。 最后的最后,还是回书房里没找到他的文书返回这里解救了他。 “公子——”听着屋里透出来的淫.声浪.语,再扶着眼珠发红,难受的连站都站不稳的公子,文书面上的表情一瞬狰狞,是真的差点没忍住。 “夫人她怎么能——”扶人的手臂被一瞬箍住,谢玉砚苍白着面色,嗓音发紧。 “别出声,走吧。” “公子——”“走!” 从沈明玉这边的角度,她看不到外面,但想也知道对方不会老老实实的在走廊呆的太久,但就算知道,她还是做戏全套,如此按照自己平时速度演了半刻,才从窗边站了起来,然后铁青着脸撂下一句话,便头也不回的出了门。 “穿好衣服,别睡这里,等会有奴才过来,让人给你重新安排房间。” …… 大半夜的,沈明玉出了府。 她的心情特别差劲。 既不想待在被那少年睡过的床榻上安眠,怒气未消,也不想去瞅谢大哥有没有被她的行为恶心到。 一个人行走在宽阔长街,吹着迎面而来的凉爽晚风,有那么一刻,沈明玉觉得仿佛回到了自己与谢大哥初遇的那一晚。 那天晚上,她心情是真好啊! 踏着晚风唱着歌,微笑着,旋转着,肆无忌惮的开心着,然后,又遇上了醉酒的谢大哥。 在这个陌生的国度,在她最快乐的夜晚,遇到了让她怦然心动的爱人。 这是多么奇妙的事情啊。 想到那晚的场景,哪怕此时此刻的沈明玉正满心烦躁无处宣泄,却还是没忍住微弯了眉眼。 唉,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 不行! 趁着夜色而兴起的些许伤感,刚冒了个头就被她及时捏死。 光如初见不行,她还是想和谢大哥成婚。 两辈子第一次喜欢的男子,光看着怎么行呢? 自然是要加深关系,缔结婚约,耳鬓厮磨,床榻缠绵,然后如此这般纠缠一辈子的。 如此漫长的一辈子,哪怕中间有点令人不愉快的插曲又怎么样? 美玉有瑕,但瑕不掩瑜。 一股脑推翻自己先前所有伤感的沈明玉长叹一口气,然后迎着晚风,继续漫无边际的向前行走。 她不后悔和谢大哥成婚,哪怕在此时此刻这种心情最烦躁的时候,她也不后悔。 甚至想到这里的时候,她还觉得挺庆幸。 庆幸这世界上有这么一个人,庆幸在自己喜欢对方的时候,对方也喜欢她,庆幸对方在有婚姻需求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是她,庆幸两人的感情没有经历坎坷就顺利成婚,庆幸——好嘛,原来婚前没有坎坷,全堆到了婚后啊。 第60章 想到这里,沈明玉微微上扬的唇角再度拉平,莹莹闪着光的晶润眸子也跟着暗淡下来。 孩子就那么重要吗? 比她还重要? 比她这个妻子还重要? ——这可真是,气死她了! 也是得亏此时夜深人静,路上无人,否则,若有人看到沈明玉这一会儿一变幻的神色,真是非得用异样的眼光瞅她几眼不可。 漫无边际,溜溜哒哒,行过宽巷,踏上长街,然后走着走着……嘿,不得不说,哪怕日日窝在家里当吉祥物,她也没有被腐蚀到身娇肉贵的程度。 就这么腿着,她愣是走了一个时辰,然后走出宽敞气派的富人区,进入到了鱼龙混杂的西街夜市场。 这片儿地界和东街区可真是天差地别。 不是铺面,都是摊位。 一排美味小吃,烟火人间。 一排日常用物,柴米油盐。 如此两行,绵延伸展,那长度,一眼竟是没望到头。 人来人往,摊贩成堆,吵吵嚷嚷,烟火飘散。 身处其中的沈明玉享受般的深吸一口气,然后甩掉脑海里乱七八糟的烦躁思绪,一头扎进了美味的海洋。 这幅场景,真是好久没见了。 自从成婚后,她成日窝在家里,再也没有往这边来过。 没成婚前,沈明玉经常往这里跑的。 不是客人,是摊主,是这热情揽客大声吆喝的其中一个。 而如今,作为客人,也轮到她来享受此处的味蕾美食了。 这里的食物当然没有谢府厨房的健康,重油重盐重麻重辣,会有馊了的肉做成的辣串,烂了的叶拌的凉菜,坏了的果制的凉饮,发黑的油榨的肉卷…… 可沈明玉不介意,又吃不死人,她这会儿可正需要这种重口味的东西来抚慰受伤的心呢。 一路逛,一路吃,左手辣鱿鱼串羊肉各半,右手长竹筒的冰凉饮一杯,再加上手肘间还夹着一包刚付了钱的小酥肉,如此味蕾刺激下,沈明玉短暂忘记了今天晚上发生的糟心事,转而携着美食左顾右盼,想着找个可以坐下的摊子好好享受。 左看看,右瞧瞧,然后不期然的,隔着来来往往的拥挤人群,她摇晃的视线猛的定在了某一处,然后缓缓微眯了眼睛。 而此时此刻,距离沈明玉几步之隔的一家海鲜摊,孙时越正坐在低矮的小凳子一口一个小鱼丸,大快朵颐,吃的满足,然后还不忘腾出嘴来模糊不清的夸赞旁边人。 “侯明月,你有进步啊你,能找到这么美味的小摊,厉害厉害……” 坐他旁边的侯朝月也在吃东西,但却不像孙时越般沉浸享受,而是这份尝一口,那份夹一点,仪态优雅,浅尝即止……或许应该说,她的心思压根没放在食物上,不论是眼角余光,还是正面注视,她的目光,她的心思,一直都放在叭叭叭叭嘴巴不停的孙时越身上。 听他夸赞,她脸上一直洋溢的笑意扬得更高。 “这算什么厉害的?你喜欢就好,我下回给你找更好吃的。” “行,那我等着。” “我尽快,不会让你等很久……” “好……” 你一言我一语,男子掀起帷帽,小脸露出,沉浸美食,吃的脸颊鼓鼓。 女子身着长衫,挺拔俊秀,眼眸弯弯,望向男子的目光,温柔宠溺不说,还有眼力见,手持帕子,时不时帮少年轻擦一下脸颊蹭上的油污。 多么美好又温馨的场景啊。 俊男美女,郎情妾意。 弄得他这么一个简陋小摊都跟着蓬荜生辉了些许呢。 被人叫作田老头的四十二岁海鲜摊老板,枯皱的脸上漫上乐呵笑意。 生计艰难,日子疲累,在这样日复一日无限重复的日子里,他这个小老头忙碌之余,所剩下的唯一乐趣,也就是看一眼这样你侬我侬的俊俏小年轻罢了。 偷偷摸摸的朝后又瞥一眼,手上忙活不停的小老头满足极了。 瞧瞧,什么叫浓情蜜意? 瞧瞧,什么叫温柔宠溺? 瞧瞧,什么叫…… “老板,来份虾粉——”一声叫喊,小老头思绪回归,枯皱脸上的微微笑意立马扯大,看着闯入眼帘直直往这边行走的又一位俊俏姑娘,小老头乐呵极了。 “姑娘里面坐一下,这边虾粉马上好……” 哎哟,这是撞了什么大运了? 今儿一晚上,他这小摊可是迎来了第三个漂亮孩子了。 真是瞧着都让人开心啊。 煮粉忙碌之余,小老头用余光悄悄瞥那位新来的漂亮孩子,然后,就看到新来的漂亮孩子,放着旁边还空着的桌子不坐,一屁股坐在了旁边那对郎情妾意的小情侣对面。 再然后,他就眼睁睁看着,刚刚那对还浓情蜜意的小情侣瞬间变了神色。 白嫩少年双眸瞪大,满脸欣喜。 俊秀女子笑脸一僵,顷刻黑沉。 小老头;“……” 唉,什么情况? 第53章 谢玉砚,他出事儿了海鲜…… 海鲜摊摊主胸腔里的内心戏就是再多再足,他也不会傻到冲到三人面前张嘴开问,满心好奇的他能做的最出格的事儿,也就是忙碌的间隙往后面瞅一眼,瞅一眼,再瞅一眼。 这种碍不着别人事儿的打量自然无人在意,小摊桌那边,看着好久不见的沈明玉出现,孙时越是真的满目欣喜。 “沈明玉,真是你啊?” “我天呐,竟然这么巧!” “多久没见了咱都?啥风把你吹出来了?” “……” 孙时越这人,是真的大大咧咧,半点不带记仇的。 他光顾着惊喜快一年没见的沈明玉终于出现,老友重逢,忙着高兴,是真的半点没想起,一年前对面这家伙见色忘友,一遍遍告诫他没事别麻烦她的事儿了。 孙时越眼珠发亮,问的欣喜,而这边,沈明玉慢慢悠悠的将手上吃食都放到前方桌面,然后眼皮一掀,正待开口呢,旁边的侯朝月已经等待不及,黑臭的脸色越发阴沉了。 “阿越在跟你讲话,你听不到吗——”她声音不高,也不尖锐,可因为过臭的脸色,莫名就让人觉得攻击十足。 而直面这份攻击的沈明玉,则是眉眼一怔,然后视线偏移,将望向孙时越的目光一点点挪到了侯朝月脸上。 如此瞧了两秒,忽的呲牙一乐。 “原是侯姑娘啊,抱歉,刚刚没注意到你。” 侯朝月;“……” 她这么大一人坐在这里,没注意到她,那注意的是哪个? 她丫的…… “侯姑娘最近还喝酒吗?酒大伤身,可得注意点,别像上次……唔!” 一颗吸满汤汁鼓鼓胀胀的美味鱼丸被强势塞入口中,下一秒,侯朝月筷子放下,黑沉耷拉的臭脸上扬起一抹僵笑,盯着沈明玉,一字一句;“谢夫人饿了吧,尝尝我家阿越喜欢的鱼丸,看合不合口味。” 迎着她的目光,沈明玉当真嚼吧嚼吧将嘴里的鱼丸咽了下去,然后又露出了和刚刚一模一样的整整齐齐小白牙。 “味道不错,多谢了。” 侯朝月唇角扯的更开;“别客气,继续吃。” 这边两人礼礼貌貌,姐友妹恭,那边完全不懂两人气氛的孙时越瞪着茫然的眼,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然后猛的一拍桌。 “说啥呢!你们说啥呢?” 真是让人心痒痒,这俩人打啥哑谜呢?难道两人之间还有什么他不知道的事? 听他诘问,两人同时扭脸。 一个笑容僵硬,尽量灿烂。 一个眉眼弯弯,白牙亮闪。 “没事,长久不见,关心一下。” “没事,相识一场,姐妹续旧。” 孙时越;“…………” 这俩人有关心可表? 有旧可续? 亲手弄僵两人关系的孙时越一个字都不信。 但奈何,两人各笑各的,谁也没想着给他解释两句,孙时越哝哝嘴,便也将这件事抛诸了脑后,目光重新转回沈明玉,又是一连串的叭叭追问。 说到相处,刚刚也确实是侯朝月护人心切了。 她以为孙时越这边在这里巴巴的说,那边沈明玉慢悠悠的回,是在拿腔拿调……其实不是的。 沈明玉和孙时越自穿越相认以来,一直都习惯了这个相处流程的。 一个在家被憋久了,来到沈明玉面前终于释放,所以废话连篇,不过脑子,没有重点,想到哪里问哪里。 一个日常忙碌,重担养家,嘴皮子嘚巴嘚巴不得闲,平日别说聊天了,真是话都懒得说,所以遇上孙时越这个话唠时,便是慢慢悠悠,先将问话在脑海里过滤一遍,等她张口,那吐出的基本上就已经是她挑拣过的最终答案了。 ——当然,这种事情误会也没关系,毕竟若是澄清,让侯朝月知晓了这种莫名其妙的相处默契…… 嗯,还是误会着吧。 第61章 沈明玉将孙时越的问题,挑挑拣拣回了几个无伤大雅的,然后又用摊位上的木筷扎了个鱼丸送进口中,抬眼一瞥对面两人,慢悠悠的发出了邀请。 “这里不是聊天地方……我想喝酒,你们要不要去?” 侯朝月怒瞪双目,以为对方还在死揪着那件事不放,刚想严词拒绝,不想身边人比她回应更快。 “好啊,哪家酒楼?” 侯朝月;“……走!” 来时一个两个的零零散散,走时三人一堆的整整齐齐。 当然小桌上的美食她们也没落下,特别是当沈明玉品尝过了桌上鱼丸后,为了还没出锅的那碗虾粉,愣是在原地多等了五分钟。 ——她真的只是为了不浪费粮食,真的。 三人去了就近的一家小酒楼包间,这边刚一落座,那边沈明玉叫的酒便送了上来,也无需人劝,沈明玉自己一扬手,便给自己倒了满满一大杯,然后一饮而尽。 对此,孙时越微微皱眉。 他不算是什么察言观色的聪明人,但仗着两人相处时间长,哪怕今日的沈明玉明面上看是没什么不妥的,面上表情丰富,讲话头头是道……但他还是直觉的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 这大晚上的出门闲逛……夫妻吵架了? 脑中刚有这个猜测,孙时越便眼睁睁看着对方又一饮而尽了第二杯。 “……” 妥了,真相了。 这可怎么办呢? 孙时越那双水润的眼珠子转啊转,转啊转,最后转到了木着脸坐在旁边的侯朝月身上,暂时停住。 嗯,人太多,不好问,得清理一下。 于是他站起身,朝旁边一直注意着他,半点没往沈明玉身上留意的侯朝月使了个眼神,将人叫到外面后,刚说明来意,侯朝月便双眼一瞪,立马要炸。 “有什么事非得背着我——”“祖宗你小点声。” 连推带搡的将人弄远了些,孙时越才又再度开口。 “我觉得沈明玉情绪不太对,可能有事,所以想……” “她情绪对不对关你什么事?她如今是别家夫人,你现在也是我——”讲真,侯朝月是真将沈明玉的话听进去了。 她许诺给了孙时越许多自由,并且没有打算抵赖,可她唯独接受不了的就是沈明玉的凑近。 哪怕孙时越已经对她说过喜欢了,哪怕已经同意了她的婚约,哪怕已经接受了她的牵手……她接受不了,她就是接受不了。 然而,就在她黑沉着脸,十分坚持万分拒绝的时刻,左边脸颊上却突然落下了一枚温热的吻。 侯朝月刚开始还没意识到那是什么,等她微微侧头,反应过来,阴郁的双眼瞬间瞪圆,手掌下意识的捂住被亲的脸颊,然后,别说脸蛋了,就连脖颈耳朵,都跟着涨红成了红番茄。 那模样,真是懵懵懂懂,纯的可爱。 而对面,直视这美景的孙时越被萌的心肝都颤,若不是此时此刻地方不合适,他是真的想扑上去再亲一口啊。 可爱,真的太可爱了。 还好他尚有理智,趁胜追击。 “姐姐,侯姐姐,就一会儿好不好?我想再吃一份那家小摊上的鲜鱼丸,你去帮我买一份好不好?好不好?” 能不好吗? 她被热浪卷席的脑子里此时此刻还能想到什么呢? 眼看将人成功忽悠走了,孙时越盯着远走的背影咂摸咂摸嘴,将脑子里不合时宜出现的绮念赶紧踢走,然后揉揉脸,走进了包间。 一进来,嗬,好家伙! 也别论杯了,沈明玉此时此刻微垂着头,看不清表情,己经将她怀里抱着的长酒壶喝空了。 “喂——”他走到沈明玉面前摆摆手,语气有些不确定。 “还清醒吗?别是醉了吧……哎妈呀,吓我一跳!” 随着他话音而抬头的姑娘,眼珠清明剔透,哪有半分醉意? 合着就是人懒不想动啊! 孙时越撇嘴,然后坐回到了自己的原位上,只滴溜溜乱转的眼珠总是时不时瞟向对面。 半晌,等对面人撂下手里已经空掉的酒壶,又已经开始摧残第二壶时,孙时越终于组织好了语言。 “沈明玉……你和谢家主是不是吵架了?” 嗯,是的,孙时越翻腾了大半天脑子才组织好的问法,就是干脆利落的直接问。 毕竟孙时越是真的有自知之明,论脑子,他真的比不上沈明玉。 沈明玉…… 沈明玉瞅他一眼没吭声。 但也没反驳,只是摇摇晃晃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然后再一次的一饮而尽。 孙时越这下心里彻底有谱了。 于是一瞬间,他那张稚嫩的脸上就挤出了满满的语重心长,然后挪了个位置坐到沈明玉身旁,一副知心弟弟好模样。 “若是有烦恼,那不如给我……” “说说”两个字还没出口呢,沈明玉的下一句便硬邦邦的撂来了。 “不想说,你别凑我那么近。” 满脸关爱僵在脸上的孙时越;“……” 他郁郁的又坐回到了自己原位,那望向沈明玉这边的怨念,简直都快凝结实质了。 沈明玉晃晃有些晕沉的脑袋,不甚在意,只是往这边推了一壶酒。 “我心情不好,来陪我喝点。” 孙时越;“……” 喝喝喝,喝个屁。 他上辈子酒量就没沈明玉的好,更别提这辈子被锁住的金玉牢笼了。 恐怕真得沾酒就趴。 于是,他掂着酒壶给自己倒了杯后,就拿着晃悠,做个样子,主打的就是个陪伴。 还好沈明玉不追究,连懒懒的往这边瞅一眼都没有,就垂着眼,一杯一杯的继续往自己胃里灌。 再然后,孙时越就有幸见识到了他这位号称从来没有醉过的系花学姐真正的酒量。 一壶一斤,整整七壶。 孙时越都差点给她跪了。 这还是人的酒量吗? 牛逼!真的牛逼! 而到了人真正醉倒,趴在酒桌上人事不醒时,侯朝月也早已拎着鱼丸回来多时,此时正同他一块排排坐着,发愁盯着彻底醉倒的沈明玉。 侯朝月;“她醉了,怎么办?” 潜台词:她醉了,没神志了,剩下的就还是我们俩的时间了。 孙时越没听懂,他紧皱着眉,正在真心实意的考虑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半晌,一拍大腿。 “要不咱俩把她送回谢府吧,说不定那谢家主瞧她醉成这样,一心疼,马上什么夫妻矛盾都没了。” 要他说,这俩人的夫妻矛盾能有多严重? 一个成熟稳重,一个爱意炽烈。 原件正确,又哪里来的那么多乱七八糟小毛病。 肯定都是无病呻吟罢了。 如今被酒一刺激,说不定……嘿嘿,明儿个沈明玉还得感谢他呢。 脑中想好,孙时越撸起袖子,说干就干。 侯朝月;“……” 她不愿意,真的。 此时此刻的这个时间点,首先他们没驾马车,马车不好叫,再有这个距离……等将人送回谢府后,就到了孙时越回府的时辰了吧? 她,她还有好多悄悄话需要夜黑人静的衬托才能说出呢,她还有…… 还有…… 总之,她不能把时间都浪费在沈明玉身上啊! 于是,侯朝月悄悄的,悄悄的,使了个坏心眼。 她明明可以将沈明玉烂醉的身体全盘托住,稳稳当当的走下楼,可她偏偏就不,她装作胳膊乏力的样子只托一半,然后任凭另一半力度施压在孙时越身上。 就这样一步走一步挪的,两人将沈明玉拖下楼梯,拖出大堂,拖到门口…… 然后,意料之中,孙时越气虚喘喘的嗓音于黑夜中沉沉响起。 “我觉得吧,咱还是就近找家客栈吧,毕竟人家夫妻俩的事儿,咱也不好掺和,对不?” 看着扭脸望来,小脸红红,额头上己沁满大汗珠的小少年,侯朝月一脸严肃的认同点了点头。 “你说的对,咱们是不该瞎掺合别人夫妻的事。” “嗯,正是此理呢。” “那把她送前头客栈?” “走走走……” “……” 月落日升,阳光炽烈。 抱着晕晕乎乎的脑袋,沈明玉一睁眼就已经到了第二日中午。 她倒是不意外此时此刻躺在客栈里。 毕竟,她在想醉一场的前一刻,不是找好了善后的人吗? 若没有这场偶遇,恐怕沈明玉还不敢痛痛快快的大醉一回呢。 如今散了心,喝了酒,又迷迷糊糊做了一晚上光怪迷离的梦,沈明玉胸腔里的小心脏啊,总算是不像昨日般生拧着疼了。 没那么难受了,沈明玉也有心情去想昨日的事了…… 算了,不想不想,一团污糟,先回府再说吧。 第62章 将脑子里积攒的烦人愁绪继续堆起,沈明玉懒懒散散的跳下床,然后理理麻叶一样的皱衣服,就这么慢慢悠悠的,又从这里腿着走回了谢府。 果叶香浓,热闹人流,不得不说,世俗里的烟火人生,真的是抚慰人心的一大利器。 一路走来,沈明玉沉重烦燥的脑袋,仿佛都轻盈了许多呢。 如此心情,迫使她在走最后一段路的时候,还下定了一个重重决心。 等回去了,她可不能再摆烂了,她和谢大哥的美满婚姻可不能被如此糟蹋,她一定要去找谢大哥说明白,她要告诉对方,昨晚荒唐,全是虚假,她要告诉对方她爱他,只爱他,这一辈子都只接受他生的孩子,如果没有,那就不要,坚决不要,打死也不要…… 注意打定,沈明玉苍白的面容上都漫上了一层浅浅的笑,然后——然后甫一进府,便是一桩惊天噩耗。 谢玉砚,他出事儿了。 往日气派井然的谢府前厅,此时兵荒马乱。 而沈明玉…… 她整个人立在门口,几乎僵成了木头。 如此怔怔好半晌,她才眼珠迷茫的又看了眼面前晶莹泪水流不停的文秀,声音恍惚的跟做梦一般。 “文秀,你在跟我开玩笑吧?” 第54章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说…… 说罢,她身子一转,游魂似的就往府里走,然后一边走还一边梦呓般的嘟囔着。 “我就知道谢大哥是生我气了,我这就跟他解释去,我们是夫妻,夫妻之间有什么解释不开的?毕竟我们还有几十年……” 她大脑浑噩噩的,拒绝相信此等噩耗,可迎面走来的另一个人,却彻底击碎了她的逃避。 是谢太君。 是常年居于佛堂,府中没有大事压根就不会出门的谢太君。 沈明玉上回见他还是半个月前,那时的谢太君慈眉善目,神情温和,一言一行,规范优雅。 而此时此刻呢? 相比于上次见面,他仿佛变老了十几岁。 两颊泪沟明显了,眼角皱纹变深了,甚至就连头上鬓发,都仿佛又灰白了一个度。 那轻轻一瞥望过来的眼神,盛满了压也压不下的苦悲疲惫。 沈明玉;“……” 她跌跌撞撞的脚步停下,本就没什么血色的两颊,彻底成了雪白。 从哭泣的文秀口中,沈明玉听到了事情全貌。 是谢玉砚今早天没亮就赶着出了门,说是去百公里之距的外城找一个老板谈合作,本来这种事情司空平常,毕竟生意人嘛,为了垄断货源,抢占先机,坐着马车四处乱跑的事情太平常了,所以谁也没有当回事,可不想——人倒霉起来,喝口凉水都塞牙。 就这样普普通通的一趟出行,竟撞上了十年难得一见的地龙翻身。 这场地震发生在离云城二三十公里的地方,不算严重,毕竟云城这边毫无波及,可再不严重,也禁不住倒霉的人刚好在事发中心。 据从泥浆里挣扎出来的护卫传回来的信息说,当时他们刚好走到窄云道,就是那种左边连绵高山,右边湍急河流的地界里,也正是地龙翻身倾覆的最严重的一片地儿。 山谷倾斜,碎石滚落,泥土倒塌,地面裂痕。 字面上的短短几句,己能让人想象出当时的万千惨状。 伴随着眼泪的簌簌而落,文秀哽咽的几乎连话都说不稳。 “——那护卫传回来的信息说,公子连人带马,被山间滚落的碎石砸中,然后……” “就那么跌进了湍急河流。” “……” 人难受到极致时是什么样子呢? 沈明玉不太懂。 她只知道自己此时此刻驾着奔腾骏马往事发地点冲刺时,她感受不到马背的硌人颠簸,感受不到空中的靡靡细雨,更感受不到,人生第一次骑上骏马的任何恐惧。 在这炎热未散,刚刚初秋的时间段里,她的心脏仿佛刮漏了一个大洞,凉风灌入,遍体生寒。 她甚至除了寒冷,都感知不到周围的任何变化。 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在她奔驰的骏马后头,还跟随着一队被她重金聘请的二十位护卫。 是和谢玉砚往常雇佣的那些来自一处,个个好手,当然同时也价格不菲。 也就是那时,沈明玉才知晓,原来她能在账房自由支出的银子有那么多。 ——无事固定五百两,有事,随意支取。 更甚至,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她竟也有了名下财产。 这事儿别说沈明玉了,就连文秀和谢太君都不知道。 只有被谢家用了几十年,家里的大额支出她都清楚的帐房老人王大娘,她一人知晓。 地肥土厚的百亩良田,勤劳肯干的佃农若干,繁华地段的气派门铺,如此,一买五间。 无知无觉间,沈明玉竟也坐拥了万两家底。 沈明玉形容不了当她得知这一切的感受,或许应该说,那时的她几乎已经麻木的没有感受。 她跟个假人似的,又再一次当起了一家子的主心骨。 先是严厉镇压,封口了那些知晓内情,慌慌乱乱的管事仆婢,再是安抚好文秀和谢太君,让其绝对不要将谢玉砚出事消息透知外界,一条一条,冷静理智,然后在将这些后方都安排好后,才放任自己的真实情绪溢出,拿着大笔银钱直奔护卫所,然后马鞭一甩,策马狂奔。 明明只是一个骑马新手,明明刚上马的时候还需人扶,可在这种争分夺秒赶路之时,她的马匹一马当先,却跑得比后面那些武艺傍身的好手都要更快一些。 两个时辰的策马距离,硬生生被她缩到了一个半。 当然,由于地震区域并不只是这处峡谷,还有这处地界的周边城镇以及村落,所以一行人并没能直接策马赶到,而是下马牵绳,淌过残坦断璧,听着周围村民的惨叫哀嚎,一脚深一脚浅的走过去的。 这一程路,走的艰难。 不是说路途难走,阻碍重重,而是被地震波及的百姓太多了,那么多哭泣,那么多哀嚎,附近城镇赶来帮助的官兵根本没有那么快,受伤百姓家人遇难,恐慌无助,几乎把沈明玉这一行年轻力壮的女青年当做救星。 哪怕沈明玉她们已经垂头闷耳,哪怕她们已经仿若眼瞎,哪怕她们已经走出了自己生平最快速度。 可还是被一波波的受难村民堵住去路,遭逢大难,情绪激动,没一个能理解沈明玉的解释。 “夫郎遇险,等着救援,烦劳各位让让路,待我成功找到夫郎,必定回头,领着众人回来救助……” 没人在意她的苦衷,众人只听到了结果。 ——现在不行,没时间,回头再说。 一时间,群情激奋,各路道德绑架扑面而来,什么“见死不救”“没了心肝”“丧了良心”“如此造孽”众如此类,简直不要钱的往她们身上砸,最后甚至还有一些老人直接把哭嚎着的幼儿往几人脚底下扔的。 沈明玉带领的队伍中,终究都是些年轻女子,在这些一层一层绑架的怨恨以及孩童的哭嚎声中,已经有了几个神色动摇。 但瞟瞟这里,再瞟瞟那里,哪怕心里对眼前惨景再不落忍,她们终究还是懂得捧谁的碗,受谁的管的。 出钱的沈明玉不发声,他们谁敢动作? 一日五十两啊! 她们谁能舍得下? 如今也就只能寄希望于,这位年龄不大的小姑娘心肠够软,一挥手让她们尽力帮助了。 看看这些惨景,是多么让人可怜啊! 然而,这几个心软护卫想要又要的盘算终究落了空。 那个站在最前方,一力扛下百姓最多怒火的小姑娘,至始至终都在一遍遍重复她自己的话。 “请让让,我夫郎等着救援,等找到我夫郎,必定回头帮忙……” 百姓不信,群情激愤。 沈明玉不让,铁石心肠。 一时间,两边僵持,进退两难。 然,如此僵死的气氛中,突然被一句话打破局面。 是一个五十多岁看上去眉眼尖刻的瘦老头,他混在人群中盯着沈明玉,突然高声嘹亮的吐出一句话。 “不过一个男子,救什么救?死了再娶就是,男子命贱,那就是他的命——”“……” 沈明玉盯着他,本来麻木的眼神瞬间变得冷锐。 她开口,这一次终于不再是一遍遍说腻的解释了。 她干脆利落的拒绝了对面,并下了命令。 “——冲出去,撞伤不论。” 一群老弱病残,怎么可能挡得住几十个青壮? 不过就是仗着沈明玉的那一点怜悯之心罢了。 而如今,耽误的时间已经够久,她的耐心也已经耗尽。 一片骂骂咧咧的哀嚎中,沈明玉的嗓音脆亮高昂。 “全力前进,走——”沈明玉不是不怜惜民众,她知道她们很可怜,突遭天灾,家人死伤,房屋倒塌,牛羊惨死。 第63章 若是有余力,她会尽力帮助,可如今这个时间点——不行,不能,不可以。 说她冷漠无情也行,说她没有人味儿也好。 她的谢大哥还在等她救命,她绝不可以往外面分一点心神。 谁都不可以。 无视背后被彻底拒绝后的诅咒谩骂,也不去瞧后面队伍里的几个眼神谴责,迎着落日,迎着晚风,沈明玉大手一挥,走的坚定。 谢玉砚的出事之地离这处名叫桃花镇的城镇很近,一行人摆脱这帮百姓后,不过一炷香的时间,便就赶到了遇难点。 在今天之前,还算是正经官道的峡谷上,此时此刻已经是狼藉一片。 连路都没了,全都成了大堆小堆的高土坡。 谢玉砚这趟出行,除了他自己一共还带了八个人。 六名护卫,一位车妇,最后的一个便是与他同乘的文书。 而此时此刻的狼藉上,一共就剩下了五个人。 四名护卫,皆是凄惨,有个胳膊断了,面色惨白,有个腿折了,拖地而行,有个额头破了,血呼拉喳,有个……剩下的最后一个能看到的倒是四肢健全,看不出伤在哪里,所以正在拿着手里的大砍刀挖土救人。 落水之前被推出马车又被埋在土堆里的文书就是她扒出来的,如今奄奄一息的正躺在一边眼都睁不开,正被一得知消息就赶紧骑马奔来的琥珀抱着哭嚎…… 沈明玉顾不上其它,一踏上这地儿便伸长了脖子往下瞅,然后急急发问了几个问题后,便直接下了命令。 没有废话,直接钱砸。 “所有人都下去,沿着这片河流往下找,我知道这很危险,水流急,礁石多,叉口密,所以我沈明玉在这里立下保证,大家伙下水去找,若有线索,赏银一千,若找到人,白银万两,立马到手,绝不拖欠——”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本来那一个个探头探脑,还在面露犹豫,内心撕扯着要不要为每日的五十两银子豁出命去呢,沈明玉这话一出,立时什么犹豫都没了,一个个争先恐后的往下跳。 万两白银! 妈的,那可是万两白银啊! 第55章 她爹不可能烂好心别说是…… 别说是这样只是有些许危险的湍急河流了,那就是万里深渊,悬崖峭壁,她们也觉得是能够拼上一拼的。 万两白银,是什么概念呢? 别看她们现在一天能挣五十两,瞧着挣的很轻易,但这真的只是少数,平时是没有的。 她们平时做为护卫被富家挑选,一天三十顶了天,且就这三十还得被护卫所里分走一半,更且,一个月最多忙半月。 ——是最多哦。 毕竟就算云城繁华,也没有富人们日日出城的道理,所以她们这些护卫们大多数下都很闲,虽说因为供需问题,她们赚的确实比底层小老百姓赚的多,吃香喝辣是够了,可若想在云城安家置地…… 别想,没可能。 更何况,护卫是个青春饭,现如今她们年轻力壮巅峰期还能干,等过几年年龄大了,体能考核过不了护卫所那关了。 还能有什么好出路呢? 也就只能通过人牙子,将自己给雇佣到大户人家当每月二三银子的护院了。 所以,万两白银对于她们来讲到底是什么概念呢? 是她们渴望的马车,是她们想要的住房,是她们想留给后代的殷实家底,更是能让她们一生舒坦,衣食无忧的绝对底气。 谁不想要啊? 就算没有那个幸运得到万两,千两也可以啊。 ——一千两她们也满足啊! 救人行动展开的如火如荼,沈明玉站在高处往下看,见所有人都顺着水流已经不见了踪影,满意点头,正打算直接也下去呢,头一偏,又瞅到了角落里吭哧吭哧哭得让人心烦的嚎叫音。 “……”她都服了。 这么大老远跑过来,就为了哭?不会干点正事吗? 阴沉着脸走过去,弯腰,拨开琥珀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脸庞,沈明玉手指快速的在文书脏污的脸上活动几下,然后一声叹息安排后续。 “有脉搏,无大碍,你有在这儿哭嚎的力气,还不赶紧将人带去镇上医馆瞧瞧……” 停顿一瞬,她的目光往后一瞥,转而从手里掏出几张百两银票塞琥珀手中,又开口。 “将人安顿好后,带一位医师过来,别磨蹭了,赶紧去。” 正急惶惶,一点主心骨都没有的琥珀得此命令,简直立马就有了正确方向,一时间也顾不得哭了,赶紧使力将怀中人抱好,一溜烟便跑出了老大远。 而沈明玉,在拿话语安抚好剩下的受伤几位后,便也跳下了陡峭高坡……当然,她的跳,和那些护卫们的跳是有差别的。 那些护卫们的跳,仗着身手,为拔前筹,是直板板没有任何缓冲的往下跳的。 而沈明玉呢? 小心翼翼,四肢齐用,一点点磨,一点点蹭,她借助了所有能够借助的一切,将自己下落到湍急河流的边缘,等脚下的位置确信踩实,才终于敢松掉手上助力,然后用袖口狠狠抹了把头上虚汗。 无奈,谁让她没那把好武艺呢,她的命这会儿可金贵着,不能出差错,她的谢大哥还正等着她拯救呢。 如此一找,整整五日。 山脚底的这条河流,是真的出乎意料的大。 谢玉砚出事这处,肉眼看着还好,可真真实实追查起来才发现,这处简直就是整一条中最狭仄的地方。 往上,那几乎不是河,可以称为海了,一望无际,无边无檐。 往下,虽然没有那么夸张,但在众人齐心协力摸索一整日,还以为终于找到了头,却发现眼前景象豁然开朗,众人找到的尽头居然是一方湍急瀑布,瀑布之下,宽度倍增,那一刻的绝望,真是谁用谁知道。 更令人绝望的是,第二日沈明玉找到附近村民了解到的这条河流信息。 长,超长,超级长,且在瀑布下方,大部队正常流淌的速度下,还有许许多多流向各方村落的分岔口,一条河流八方溪,四通八达没目地。 不说每日啃着琥珀带来的大饼的沈明玉日渐躁郁,就连前方吊着万两白银的众护卫们,都快定不下心了。 而就在沈明玉一行人跟无头苍蝇般的疯狂寻找时,在祸事发生的第二日,坐落在山谷深处,位置偏的就连官府都没有备过案的一方小寨里,住在最偏寨尾的王大桃家,却发生了桩不大不小的事儿。 在外出捡柴的时间段里,王家里的顶梁柱,王大桃,在山底河流里捡回来了一个重伤男人。 这下子可把王大桃她那守寡多年的爹吓了一大跳。 陈旧简陋的茅草屋里,枯皮干瘦但却眉眼泼辣的王老爹,正指着面前同他长得极为相像,但性格却天差地别的女儿,低声叱骂。 “——混账玩意儿!捡捡捡,什么都往家捡,这是能乱捡的吗?你看他那样儿,有气儿出没气儿进的,你把人捡回来,万一死咱家咋办?本来运道就不好,家里再死了人,以后咱们王家还有机会翻身吗?你拖累自己也就算了,难不成还想拖累咱家的金枝和玉叶?王八犊子的,可真会给老子找事——”被骂的女子表情懦懦,半天都没憋出个屁来。 骂人的王老爹也清楚自己女儿性子,发泄上这么一通后,越看越心烦,直接摆摆手,让其继续进山捡柴,然后自个儿又回屋瞅了眼破席上躺着的一身湿衣气息微弱的男子,半晌,认命一声叹,麻利从床头扒出件他闺女穿旧的长衫,开始帮男人换掉湿透衣衫。 人都捡回来了,叱骂还有什么用? 也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 花钱是不可能花钱的,但略尽薄力还是可以的。 先换掉男人湿透的衣衫,再帮人擦洗擦洗身体,换上干燥衣物后,再熬煮些前阵子从山上采来,但因品相太差,被前来收购的老板嫌弃扔回来治疗发热的草药…… 心里絮絮叨叨已经安排好了后续流程,但手头上的行动却在第一步就停滞住了。 用手搓搓刚给男人脱下来的雪白内衫,王老爹凑近眼睛,双目瞪大。 这布料…… 就算他再不懂行,光是摸摸这比蛋清还丝滑的料子,也能晓得是有多么名贵珍品。 这可比寨主家那位,妖妖俏俏,天天眼睛朝天看的小夫郎穿的还好呢。 震惊半晌,王老爹的眼睛终于从眼前布料腾挪开,然后一点点钉到了被他扒光上衣此时此刻露出雪白肌肤的谢玉砚身上。 在云城里,总有人说谢玉砚男生女相,可却没几个人说过他丑,究其原因,就是他的长相放在男人身上不成体统,毕竟身板太高太壮,眉目太冷太锐,五官太严太厉,性格太硬太臭,说起来都是一些不好伏低做小的缺点。 可当这些缺点换到女人身上呢?那就绝对是个有个性有本事,且同时又在身高长相上一骑绝尘的大美人。 第64章 所以,除了特意的恶意中伤,在普罗大众眼里,谢玉砚这个人是绝绝对对称不上丑的。 在云城世俗眼里称不上,那在常年憋在深山,眼里就没见过几个美人的王老爹眼里,更是和丑无缘了。 甚至由于雪白肌肤的加持,王老爹此时眼里的谢玉砚,简直可以称得上一句容貌上佳。 瞅一眼谢玉砚身上裸露的肌肤,再瞅一眼手上捏着的布料,再瞅一眼床上人,再瞅一眼手上料。 然后默默的,王老爹木着表情扯下了谢玉砚下半身的遮羞裤。 当天晚上,病重发烧的谢玉砚得到了王老爹的盛情款待。 ——呃,之所以说是盛情吧,是因为王老爹居然舍得往他身上花钱了。 给人灌进了自己熬煮的草药水没退烧后,王老爹居然花了五个铜板,从寨子里的赤脚大夫那里买了一包专门对症的草药来煎。 这手笔,简直震惊了王大桃。 当然,再震惊她也不敢提出疑问,只敢在埋头煎药时,偷偷摸摸在小锅边问她八岁的大女儿。 “你爷这是怎么了?怎么对那捡来的人这么大方?不对劲啊!” 八岁小姑娘能给她解答什么疑问呢?她甚至在她娘捡人和她爷救人时,都不在家。 所以小姑娘感叹的真情实意;“不知道啊,可能爷爷外凶内软,就是纯粹好心吧。” 挥挥手将大女儿赶去玩耍,王大桃却是不太相信。 因为她真的太了解她爹了。 说她爹外凶内软她相信,毕竟都是普通人,谁又能是铁石心肠呢。 可若说她爹心肠软的,能给无关的人白白花钱…… 这点她不信,绝对不信。 而到了第二天晚上,在席上人身体的发热逐渐平缓后,她爹偷偷摸摸的将她扯到了另一间小屋,那说出的话也终于是验证了她的猜想。 她就说吧。 若是没利可图,她爹绝对不可能烂好心到这个程度的。 第56章 茫然的阿水王老爹找出了…… 王老爹找出了给受伤男人换下的衣衫,强硬塞到女儿怀里让其摸了摸,然后嘴角一咧,难得有些兴奋。 “摸摸,软不软,这是那男人的衣服,能穿得起这样衣服的人——傻闺女,咱们的好日子来了。” 捏着衣服的王大桃瞬间就领悟到她爹意思,瞪圆眼睛,胸腔里的心脏砰砰乱跳。 虽说她救人时没想过这些,也看不懂什么富贵好料,纯属是看人有气儿,不忍让人白白送命,可如今告诉她,她的好心能得到回报…… 都是凡夫俗子,谁能避免俗世金银? 激动,真的激动。 “爹你是说,等人醒了,咱们就向他讨要钱财?能得多少啊?哎呀,太好了,咱们也是运道来了——”没脑子的话语被一巴掌截断,王老爹双手叉腰,浓眉倒竖。 “什么索要钱财?那么难听……咱们是救命之恩,他给些钱财回馈是应该的。” 一向老实的王大桃摸着被打的后脑勺,也不敢乱插嘴了,胡乱点头,嘿嘿直笑,老实的都有些憨气。 看着这样的闺女,王老爹浑浊的眼中精光一闪,话音跟着又是一拐。 “大闺女我告诉你,若这人他不上道,或者是没有银钱赔,也没关系,咱绝对不亏……” 行事嘛,那就得做出最坏打算,席上的男子虽然瞧着应该富贵,但也不排除由于各种原因拿不出银钱这项,这他们救都救了,对方拿不出银钱怎么办呢? 嘿,小事儿,拿不出银钱回馈,那就以身相许的回报呗。 若救下的是个女人,以底层人民欺软怕硬的本性,恐怕王老爹还不敢如此理直气壮,可换成男子…… 在他们这种地方,男子本身也算是一种价值了。 更且,昨晚帮人换衣服时,存了心思的他可是仔细瞧过的。 那男子,容貌不错,面皮白净,辱没不了他闺女。 身段不错,一看就是个有把子力气的。 下身本钱……咳,是很不错了。 他可是专门检查过的,那长度,那形状,包能满意的。 似他们这种门户,娶男人不就这些作用吗? 心里这样想,话里语间自然跟着带出了点,一时间,王大桃愣愣,待反应过来,黝黑的脸涨了个通红。 “……爹,你想什么呢?别弄这种没影的事儿——”见女儿这般不上道,王老爹细眉倒竖,连骂带斥。 “一大把年纪,孩子都俩了,还害什么臊?务实点,难道当一辈子鳏妇不成?你能当,我俩孙女怎么办?眼看我这身体越来越差,你又是个没用的,钱钱挣不来,事事扛不起,我俩孙女怎么办?以后谁给洗衣做饭,谁给操持杂物,谁给……” 王老爹简直要被他这老闺女给气死。 年轻时候图颜色娶了个父家都不乐意管的弱病秧子,一天三咳,病病歪歪,平时别说像人家女婿那样操持家务下地干活了,就是连做个最不费力的衣服都能累病。 王老爹这人,早年守寡,一个人将闺女拉扯大不容易,本还想着好不容易娶了女婿,能让他享几年子孙福呢,结果可倒好——家里家外依旧得他操持不说,日常生计还多添了份沉重压力。 一天三趟的去抓药,如何家底儿也受不住啊。 可无奈,他姑娘喜欢,就咬死了非得喜欢。 于是整整三年,本还算殷实的家底点点熬尽,良田卖了,家具没了,就连家里他抽空饲养的下蛋母鸡,都被他闺女换成了汤药灌进了那病秧子的肚子里。 如此,家财尽散,那病秧子也终于在没有钱财再抓药的第二天离世了。 留下刚两岁的老大和不满三月的老二,就那样在大雪纷飞中,安安祥祥的躺在温暖被褥里落了气儿。 他走时甚至还是笑着的。 是啊,怎能不笑呢? 他活着时,得尽妻主疼爱,没吃过普通男子都要吃的苦,死时候,妻主抱着尸身痛哭嚎叫,不顾俩嗷嗷待哺的孩子和他这个己上了年纪的寡父,直恨不得一头撞墙上跟随人去。 作为男子,他幸运如斯,怎能不笑? 只是苦了他和俩孩子而己。 他青年守寡,晚年辛劳,穷尽一生攒下的家底全部付之一炬,孩子幼年失父,亲情缺失,在寨子里被嘲被讽,低人一等。 都是他闺女一意孤行做下的孽! 以前年轻不懂事,拖累所有人跟着她受苦,现在人到中年,难不成还要不计后果的瞎矫情? 王老爹眉眼中的恼怒犹如死质,一时将本就因惭愧而越发怯懦的王大桃盯得溃不成军。 “爹,我……我不是这意思。” 她挠头,表情讪讪,低眉顺眼。 “哼!不是这意思最好。” 王老爹狠剜她一眼,眼瞧外头俩宝贝孙女儿嗷嗷叫着踏进大门了,他摆手,也不耐与她继续撕扯了,只撂下一句“听话点,我当爹的总不能害你。”便转身出屋,然后外头便响起了每日司空见惯的爷孙温情。 “爷的俩宝贝,饿了啊?想吃啥?爷爷给你们做……白面疙瘩行不?一人再给你们卧个荷包蛋……” “要俩荷包蛋,我要俩。” “姐姐要俩,我也要俩,爷爷你不能偏心。” “行,行,给我宝贝孙女补身体,别说俩了,把我拆了吃骨头都行……” 时至傍晚,将落未落的残阳披洒于简陋小院,给院中的每一个人都披上了层温暖霞光,微风吹拂,童音笑颜。 而这,就是谢玉砚醒来后见到的第一眼画面。 王大桃在屋里被老爹训斥一顿,丧眉耷眼,心情怏怏,趿拉着鞋正打算也出屋呢,刚出两步,眼风便瞧到了,从堂屋破席上半立起身的谢玉砚。 大眼瞪小眼,两人互看许久,终于,王大桃一声尖叫。 “爹————”——残阳落尽,昏暗的小屋里,三人表情一个赛一个的严肃。 先绷不住表情的是王老爹,他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谢玉砚,眸底惊愕。 “你是说,你什么都不记得了?” 王大桃在一旁紧随其后,面上表情和她爹一模一样。 “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一点都不记得?” “……” 眼珠缓慢的将两人面上表情都过一遍,谢玉砚看似平静的摇了摇头。 “不记得了,一点都不记得。” 王老爹是真没想到如今这种情况。 他一共就预设过两种。 第一种是最好的,富贵人家,失足落水,一旦醒来联系上家人,便会赠出金银,回馈恩情。 第二种是差一点,但对他们家也能有好处。穷途末路的富贵人,背后没人托底,也无处可去,便干脆以身相报,从此留在这里,回报余生。 两种哪样都可以,但偏偏如今来了第三种。 失忆了,这可怎么办? 王老爹脑子里一时想了很多。 第65章 失忆了,不记得以前了,也就是说没有立时立马的回报了。 王老爹这人,就是一个偏远寨子里最普通的男子,哪怕他早年守寡,为了养大孩子,性格变得有些泼辣,可受周围环境所限,他依旧是个没什么远见的普通男子。 他不可能施恩不图回报,也想不到什么长远计划,在面前男人说出自己失忆,断了王老爹心中的第一期望后,他沉默两秒,几乎立马把第二选择按了上去。 只是相比于刚开始的计划,他因为对方失忆,改变了一点话术。 “可怜的孩子,你什么都不记得了也好。” 他泼辣的有些刻薄的眉眼硬是凹出了几分温良,双手握着谢玉砚的手,瞧着心疼极了。 “你是我闺女从偏远地儿买回来照顾家的夫郎,不想临到家了,居然失足掉进小河……唉,以前也不知你被倒卖过几手,反正可怜的紧,如今既不记得,那也挺好,那样污糟记忆也没什么值得记住的,以后咱们一家子好好过就成。” 这话说的挺漂亮,但可惜失了记忆的高大男人并没有立马相信,而是用那双黑黝黝的眼珠又盯了王老爹一会儿后,突然张口。 语音低沉,浸润着长久没喝水的干哑。 “劳烦,能把我落水时穿的衣服拿来吗?” 先有个早死的妻主,又有个不顶事的女儿,王老爹平时在处理事情上也算得上身经百战,所以此刻,面对对方黑黝黝的眼珠,他充分发挥了自己的心理素质,一点没怂,依旧演的面无常色。 “瞧那破烂衣衫干什么?早扔了。” “……鞋子呢?或者身上的其它东西。” “全扔完了,能让你没进家门就出事,都是些晦气东西。” “……” 谢玉砚就这样留了下来,看上去似隧了王老爹的意,但实际,却又没完全隧。 因为被他视作自家闺女捡来的免费夫郎的男人,在意识清醒后,不愿意和他闺女同住一间。 寨子里的土地不值钱,所以王家虽家穷,屋子却不算少,粗糙简陋的茅草屋足有五间,本来一间当堂屋,一间王老爹住,一间王大桃住,一间两个孩子住,另外一间,则是放杂物的。 杂物小间光线很差,比不得其它屋敞亮,但清醒过来已经对王家家境初步了解的男人,就拿着他刚刚躺过的破席,住在这里不挪窝。 王老爹站在门口好话说尽。 笑话,为了避免夜长梦多,他可还等着两人生米煮成熟饭,彻底铁板钉钉呢。 奈何,杂物间里的男人就是不为所动,任凭王老爹再如何苦口婆心,他始终就那一句。 “抱歉,我不记得了,我需要时间接受。” 王老爹气愤,王老爹无奈,王老爹没有办法。 他都把事情推助到如今地步,离成功只差一脚了,你以为他想在这里磨嘴皮子,而不是干脆利落的强逼一把,让事情彻底尘埃落定吗? 他想啊!他当然想啊! 在他的想法里,要想拴住一个男人,那最好的法子就是沾了他身子,管他以前有没有妻主,是什么经历呢。 只要后来的人沾上了,那就是恢复记忆,他就不信对方原本的妻主还能要他。 可现在事情的关键是,他想归想,不敢啊。 瞧男人那挺拔的身高,瞧男人那凌冽的眉眼,以及刚刚王老爹不愿给他杂物间钥匙,而被对方使劲一扯就断裂的锁链…… 瞅瞅自己的老胳膊老腿,再瞅瞅他姑娘的细胳膊细腿,王老爹他敢付诸脑子里的想法吗?他敢吗? 当然,除了这件事,其它方面王老爹是真的满意的。 他当初猜想的不错,对方那强健的体格,是真的很适合干活。 哪怕刚开始略显笨拙,劈柴会劈歪,挑水会碰洒,下地苗草分不清,以及烧火时,连火都点不起。 可他学习能力真的意外的好,上午还在意外频发,下午就能熟练以对,等到晚上,那做活的麻利程度,就已经不逊于王大桃这个多年熟手了。 对此,王老爹微笑,心中终于有了几分自己决策成功的满意感。 看吧,他就说,家里就是少一个年轻男人照顾操持,如今得偿所愿,不仅他这个老家伙担子轻了,就连他闺女的压力都能被分担了。 两个字,完美,就很完美。 当然,这只是相对于王家一家子的完美,对于失去记忆的谢玉砚…… 哦,他现在不叫谢玉砚,他现在被王老爹以抛弃过去迎接新生的理由,起了一个新的名字,叫阿水。 没有姓,就简简单单的一个名儿。 阿水每日过的挺充足,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粗茶淡饭,没有闲时。 他并不讨厌这样的生活,他只是,在偶有空闲,盯着遮天蔽日的连绵大山时,心里总会泛上一股空荡荡的茫然感。 第57章 狭隘小路阿水并没有完全…… 阿水并没有完全相信王老爹说的话,毕竟哪怕他脑袋空茫,却也知晓,艰苦的环境压根养不出他白净的皮肤以及除了无名指上其它地方皆都平顺的手指。 做什么活计,能光在无名指侧边留下茧子呢? 他反复摸了几遍自己指头上明显的厚茧,心里头依旧是一片空茫。 是什么呢? 凭着他脑海里有限的记忆,他压根就想不到。 日升日落,又是新的一天到来,而与往日不同的是,王家小院儿今日迎来了一位客人。 也是不凑巧,半刻钟前,王老爹刚给阿水交代了一通事情后,带着女儿去了深山,两个小的又都疯玩的不见人影,如此,寨主闺女前来传事,王家院里便也只剩一个被王老爹勒令少见外人的阿水招待。 “你是谁?我以前怎么没见过你?” 十五六岁的小姑娘盯着院中的陌生男人,满眼疑惑。 男人看上去二十五六,肌肤如雪,眉目冷冽,精瘦挺拔的身材被裹在她们这里最普通常见的黑粗布中,不见土气,反觉质感。 在县城读过两年书的小姑娘模模糊糊的意识到,这玩意儿好像叫个什么……气质? 给对方倒了杯水稳稳当当端出来的阿水唇角微弯,礼貌周到。 同时,又非常诚实。 “我叫阿水,是王老爹前几日从别处买来的女婿。” “……???” 小姑娘惊的眼睛都瞪圆了。 “买的?他哪买的?” 阿水摇头。 “不知道,我在买来的路上落了水,不记得往事了。” “……”小姑娘眼神惊疑,如此沉默好半晌,终究没有揪着这件事情再开口。 要她说,这事怎么可能? 不是王春梨瞧不起自己老家,实在是她自从去县城读书后,眼界就跟着宽起来了,是真的明白相比于别的能够和城镇通车的村落,自己这种想去镇上还得翻山越岭俩时辰才能坐上车的寨子,是多么落后的地方。 就她们这种地儿,平时只有儿子外嫁外卖的,谁会想不开将人卖到他们这儿?不说有没有钱买,就说想来这儿先得翻山越岭俩时辰…… 这谁能干? 当然,想是这样想,她却也不能将话说的太死。 毕竟她终究年轻,这两年又大多住在镇上,实在不能保证对寨里的事儿有多么事无巨细。 或许……是最近寨里突然就来了个,不图赚多少钱同时又很勤快的人贩呢,对不对? 呵呵呵呵呵。 王春梨对这件事闭了嘴,正常通知完她母亲的指令后,又深深瞧了眼面前这个和简陋小院格格不入的男人,然后转身想走。 她决定了,她要回去问一问她娘,难道她们寨里真的已经开始光明正大的买人了吗?天老爷的,身为寨子少当家,她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不想,脚都踏出去了,院中男人却突然叫住了她。 “姑娘,请留步。” 王春梨回头,眼神疑惑。 干什么?干什么?身为一个被买卖的货物,他不会是对新家不满,想让她这个少寨主帮忙换个新家吧? 虽说,这等简陋门户确实有点儿配不上这人,可……若他真是被买来的,人家你情我愿,银钱两讫,又哪里有她插手的余地? 哪怕她是个少寨主,她也着实办不到啊! 万幸,男人挺有分寸,唤她止步也不是这个意思,而是——阿水面上在笑,看上去礼貌客气,但黑黝黝的眼珠却盯紧了面前女子垂下的手掌。 “敢问,姑娘无名指上的茧子……是做什么活计磨下的?” 茧子? 王春梨抬手,这才意识到对方问的是什么,然后眉目一挑,将手掌高高伸起,颇为骄傲。 “你说我这只手上面的茧子?” “哈,这可不是活计磨下的,这是笔茧,只有经常拈笔的人才有的茧。” 在这样偏远落后的寨子里,王春梨可是第一个能够去往镇上读书的,她能不骄傲吗?她当然应该骄傲。 第66章 男人没管王春梨的没心没肺,依旧在逮着机会往下问。 “经常拈笔的人,很难得吗?” “当然难得,你知道咱寨子里一共有几个识字的吗?不超十个数,想天天拈笔写字,顶费钱的,学费要钱,笔墨要钱,书纸要钱,一般家庭压根不敢想……” 骄傲到这儿,王春梨终于反应过来。 “你问这干什么?” “无事。”男人脸上的表情没有变化。 “就是看到姑娘手上的茧子位置与别人不同,所以才疑惑一问罢了。” 王春梨没怀疑。 毕竟都能被卖到他们这样的地儿了,对方的家乡,没见过捏笔茧不是很正常吗? 唉,可怜啊。 眼瞧小姑娘背影越走越远,阿水面上笑意消失,然后迎着朝阳,他缓缓举起了自己右手,眯眼直视着上面比小姑娘更加明显的茧子。 笔茧…… 在穷的只能卖人的村寨里,他的手上,为什么会有笔茧? ——谢玉砚落水的第七日,怀揣着暴富心态下水找人找的精疲力尽的众护位们,几乎都沉默了下来。 七天了,还有什么存活几率呢? 她们在第三日找到了溺水的车妇,第四日找到了死去的马匹,第五日找到了稀烂的车架,第六日…… 一无所获。 第七日的阳光又渐渐西沉,一旦天黑,早在一个白天就累得精疲力尽的护卫们,几乎便没人敢再下水……可以预见,又是个一无所获的一天。 时间线拉长到这儿,几乎所有护卫们的心声都达成了一致。 没希望了,真的没希望了。 ——可没人敢开口。 因为她们那个出手阔绰的大雇主,如今状态,真的很糟。 罗元英今年二十岁,正值身体巅峰期,是被雇佣的众多护卫里的一员。 她刚从深处潜水上来,如今正四肢乏力的瘫在河边的杂草堆上,仰望上空,积蓄力气。 如此不期然的一歪头,就正正好瞧到沉默站在河边的沈明玉,她与同伴们的大雇主。 疲乏的脑子费劲转动,罗元英想到刚刚自己浮出水面时,对方那双哪怕布满血丝也依旧殷殷切切的眼,不由咧了咧嘴,心中费解。 至于吗? 至于这么大动干戈吗? 虽说罗元英知晓,自己这几日能获得如此高薪,全是在逞对方不愿放弃的光,她明面上不敢逼逼,但内心里的吐槽,却真是一句一句接一句。 不是吐槽银钱,毕竟雇主确实大方,给出的价钱真的令人无话可说,她在心里吐槽的是,女人如今的行事。 罗元英十五岁便来云城讨生活,她是清楚谢玉砚和沈明玉的故事的。 老夫少妻,为财入赘,甚至闲暇时,她也与人热切讨论过前阵子的蜚语流言。 不是说不安于室,露出爪牙了吗? 不是说忍辱负重,开始蚕食了吗? 那现在是什么情况? 整整七日,寸步不离,睡得比他们晚,吃的比他们少,几天功夫,活脱脱瘦脱了相。 哪有半点流言蜚语里露出爪牙的样? 罗元英疑惑。罗元英不解。 没碰过感情的年轻人真的不懂。 要她说,此时此刻女人应该做的,难道不是上报官府吗? 至于官府的动作如何缓慢,会在救治一人和救助灾民之间选择哪个,又关她什么事?反正只要她报了,那就对外面有了名声上的交待,剩下的,安心等着就是了。 再聪明一点,在等不到消息的时间里,她还可以仗着妻主名义,尽可能的在谢家为自己谋取福利。 听说谢家除了谢玉砚,可就剩一个常年居于佛堂的老太君了,谁还能管挟住年轻力壮的谢夫人? 手拿把掐的事吗不是。 明明这般好的机会! 这般好的机会! ——真不知怎么想的,非得如此操劳的来到现场,白白吃就这般苦头。 罗元英叹息一声,费解的摇摇脑袋,然后眼角余光看到对方不再死守交汇处的河边,而是顺着水流又找了条道往下走,她便也立起身子,瞅着天边余下的一丝残阳,又一个猛子扎进水里,在天色黑透前,又争取了一次机会。 虽说众人都心照不宣的己认定了结果,可……万一呢? 一万两白银啊! 只要出钱的雇主没放弃,她们这些护卫又怎么会放弃唯一的暴富希望? 阿弥陀佛,老天保佑,请幸运之神眷顾她一次吧。 ——天渐渐的黑了,二十名护卫满身疲累的全数上岸,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刚从镇上买了许多吃食的琥珀那里走去。 琥珀旁边,站着昏睡四天刚醒过来就不顾阻拦重新回来这里的文书,他正在面前简易搭建的大锅旁熬煮热汤,面上的状态也没比沈明玉好到哪里去。 面色苍白,睑下青黑,眼中血丝,纵横遍布。 若不是昏迷了几日的身体实在虚弱,他哪里愿意负责后援?早在回来这片的下一瞬,就加入到救援护卫里不眠不休了。 怎么能安心坐在岸上? 危急时刻将他推出车门的公子还生死不知呢。 护卫们一个个走了回来,围着发派食物的琥珀三三两两,坐在地上,到了这会儿,一直低垂着眉眼的文书终于抬头望向这边,一声疑问,调音嘶哑。 “沈明玉呢?” 讲真,文书心中对沈明玉有怨。 毕竟别人不知,文书还不知吗? 铺面遭到地头蛇恶意针对算什么大事儿? 若搁以往,随随便便从城内调谴一个有能力的派过去也就是了。 哪里轮得到公子亲身下场。 为什么会选择亲身前往呢? 就算公子保持沉默,没有言说,随侍公子十年的文书也懂。 ——就是因为沈明玉那晚的行为。 就是因为她! 但说归说,怨归怨,到了如今时候,眼睁睁看着对方日夜焦躁的文书,却也不得不承认,沈明玉……真的对他家公子有情。 若无情分,做这个劳苦样子干什么呢? 她如今是谢家夫人,若公子遇难,她凭着这个身份所能得到的利益好处,并不比公子活着的时候少。 所以,确实是动了真情吧? 心中的怨愤点点变浅,文书满心满眼,便也只剩下了那一个想法。 若公子知晓了这件事,他一定会高兴的吧? 他一定会很高兴的。 也是正因心里存了此种想法,文书的目光才会在沈明玉身上时时关注,然后在对方没有聚集的一瞬间,便立马意识到,然后紧急询问。 “她人呢,她没上来吗?” 他眉头皱起,已经紧张的连手里的汤勺都扔了。 这边众护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嗡嗡鸣鸣,交头接耳,半晌,才终于有道嘶哑的嗓音迟疑响起。 “我……最后一趟入水,好像看到她朝下游走去,后面再上来,就没看到人了。” “……” 不提那边因为沈明玉的缺席而掀起多大风波,就说这边,心里揣着满满的沉重,不知不觉间,沈明玉竟淌进了一条从河流分叉出来的狭隘小路。 第58章 落水被救早在她们一…… 早在她们一行人开始找人时就说了,这条河流,四通八达,岔口繁多,延伸极广。 众护卫们不是没有找过岔口,她们只是没有找这样的岔口。 毕竟,岔口真的太多了。 几米一个大岔,大岔再分三四份小岔,奔涌不停的溪流就着分出去的小岔口,缓缓流向不知名的未知方向…… 上百个这样的分岔口溪流啊,每一条被她们选中的,都要分两个好手摸索上一天的时间探寻,然后若没找到,还要费上半天的时间村里问询。 如此庞大的工程,如此紧迫的时间,众护卫们自然是争分夺秒,个个都在凭自己经验挑拣出最有可能的路线。 都在挑宽大的,明显的,水流最湍急的,似沈明玉走进的这条,逼仄,细窄,杂草遍布……没人看进眼里,所有人都选择了下意识忽略。 ——讲真,就前几日那样如火如荼的氛围,连沈明玉自己都没注意过这条偏仄小溪。 可今天,顶着多日劳累,如今都快混成一团浆糊的脑袋,鬼使神差,沈明玉拐进了这里。 这条溪流宽约两米,深度……不详,浅的地方到沈明玉大腿,脚下水草遍布,石头硌人。深的区域一脚踏进去立马淹没,压根无法测量,游泳技术一般般的沈明玉只能顶着昏胀胀的脑袋,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会儿从这里趟,一会儿从那里绕,然后过一会儿又被湍急水流冲击的站立不稳,再拽着水草当扶手,颤颤巍巍。 但不管如何,她始终围绕的就是这条小溪,就算中途绕路走偏也会很快挪移回来,虽步伐缓慢,但方向未偏。 就这样,沿着这条路线,她足足走了半个时辰。 第67章 霞光散尽,黑夜来袭。 沈明玉应该庆幸这个时代还没有21世纪的工业污染,所以繁星点缀,月亮照明,好歹是让她深一脚浅一脚的看到了前方村落。 而此时此刻的王家,也正在历经着一场不大不小的矛盾。 小院中,王老爹面朝阿水,细眉紧蹙,一句一句,看似苦口婆心,实际内含谴责。 “……上次家中没人,少寨主来咱家说事,你迎上去接待也就罢了,我闺女大度,对此也没说什么,可这次,我和大桃都在呢,你一个男子家家的插什么话……” 坐在小凳上,正趁着天上倾泻下来的月光编竹篮的阿水抬头,黑黝黝的眼珠看向王老爹,语音平静。 “我没插话,是那猎户主动问询,我才回答。” “主动被动的,只要交流了,不都一个意思?” 王老爹不听他的道理,挤出一副对他好的模样,继续开口。 “阿水呀,你也别怪爹管的多,毕竟你年轻,初来乍到,不了解咱寨子里的那些阿公们嘴有多碎,他们那些个老不死的,眼睛可毒了,没事就往人家家里瞅,逮住一点毛病就无限放大,乱传乱讲,你是我王家女婿,你若被他们指指点点,那咱们一家子的脸面……” 男子抿了抿嘴,没吭声,沉默低头,继续做手里的活计。 旁边王大桃本来在悠闲旁听,可眼看他爹越说越过分,不由轻咳一声,以此提醒。 爹啊,别说了。人家可不是真的你买来的女婿,咱悠着点儿吧。 可奈何王老爹性子摆在这里,又想着趁对方没融入寨子时,多加洗脑,让其明白什么叫男子本分,又岂会听王大桃的? 于是,王大桃的眼色抛也是白抛,王老爹站在院子里依旧不依不饶。 “……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咱们男子家家,就是要规规矩矩,本本分分,能不和外人见面就别见,能不和外人说话就别说,万不能在这种事上让家人丢脸,你是不知道,咱寨子中间那家,他家有个小子叫青草的,模样那叫个漂亮,胯是胯,腰是腰的,可如今都十七了还嫁不出去,为啥呀?就是因为他不检点,谁跟他说话都搭腔,那些与他说话的丫头,光想逗他玩儿,谁愿意娶他……嗳嗳,干啥去?” 放下手中编撰到一半的竹篮,男人从屋中端出一盆今日众人换下的脏衣,撂下句“我去河边洗衣服”便没什么表情的跨出了门。 留下越说越上头的王老爹和王大桃面面相觑,好半晌,院中才终于响起王老爹迟疑的话。 “他……他是不是在给我摆脸子?” 从头到尾观看全程的王大桃难得大胆,面向她爹,语气嗔怪。 “可不就是!把人家说生气了吧?爹唉,咱悠着点儿吧,人家不清楚内情咱还不晓得吗?阿水就不是那等穷苦人家养出的面团脾气……” 王老爹被训的脸上挂不住,细眉一皱,恼羞成怒。 “我说什么了?我也就是教他以后规矩些,别传出什么不三不四的流言,让咱们蒙羞,再说了,老子是为了谁?难道是为了我自己吗?还不是为了你,天天的,说是你夫郎,结果你自己不张嘴不知道管束,还得我这个一大把年纪的——”王大桃;“……” 她默默闭上了嘴,搬起自己的小凳子,转身走回了屋。 …… 院中的后续阿水不知,他此时正迎着月光披洒的光辉走到河边,给自己找了个合适位置蹲下后,当真专心洗起了衣裳。 他这趟出来,嫌弃王老爹聒躁躲清静是真,端着木盆要洗衣服也是真。 毕竟自他清醒后,王家像洗衣服的这种杂事,便全部归揽到了他身上,反正早洗晚洗都得洗,趁这趟出来,将这个活干了,明天还能多挤点空闲时间呢。 衣衫平铺,棍棒敲砸。 穷家陋户,没有皂角,想把穿了一天浸满汗味和脏污的衣服洗干净,那就只能费上大力气去搓去砸去甩动。 讲真,这也是个力气活了。 万幸的是,阿水也确实挺有力气。 月色清幽,万籁寂静。 除了偶尔的虫鸟鸣叫,这片地界也就只剩下男子在这里挥洒力气的声音了。 大晚上的,没谁会像阿水般跑到河边洗衣服。 哪怕外面的月色再明亮。 毕竟月色再明亮,也没有白日明亮,这大晚上的,万一因为视线昏暗,不小心掉进河里怎么办? 水流湍急,没人来冒这个险。 至于阿水有没有这个担心…… 讲真,没有。 阿水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就觉得他眼里的黑夜好像和别人的不太一样。 别人所说的乌漆抹黑,到他眼里就是昏暗模糊,别人所说的模糊夜色,到他眼里,那就和没有太阳的阴天差不多。 他几乎没有体验过乌漆抹黑的黑暗。 以往晚上不出门,是因为他在模仿寨子里的男子作息,而如今偶然出了门…… 嘿,还真挺不错。 空气比白天清新,周边比白日寂静,甚至就连景色,都是白日没有欣赏过的另一番面貌。 ——他决定了,以后他不要大白天在这里人挤人了,他要彻底把自己的洗衣时间推到晚上。 不用排队,最佳位置。 就一个字,完美。 然而,就在这样如厮美好的氛围里,洗衣服的男子却蓦然停下动作,然后猛的抬头,目光朝河流上游直射而去。 若这次出来,他身旁还跟了其他人,那对方一定会在此时此刻不解疑惑。 为什么往那里看? 明明什么动静也没有啊! 可这边,洗衣的男子动作没变,甚至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不仅放下了手中衣服,还紧盯着那处站了起来。 然后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 河流上游突然响起了“扑通”一声落水声。 “……” 阿水沉默两秒,抹了把脸,抬步往那边走去。 至于那边落水的是谁? 呵呵,没错,就是大晚上的出来寻人,历经无数艰险,眼看瞧见村庄,马上上岸,却在临门一脚,因为天光昏暗没瞧到脚下青苔,所以扑通一声滑下河流深水区的沈明玉。 “……”能怎么说呢? 就有点倒霉。 一连呛了好几口的沈明玉在河里沉沉浮浮,讲真,其实不慌。 毕竟沈明玉虽说游泳一般般,但是吧——也不是特别差劲,至少有点狼狈的自救还是可以的。 之所以一时间这么无措的连呛好几口,完完全全就是沉重的大脑一时没反应过来。 咕嘟咕嘟,咕嘟咕嘟。 待她终于清醒,展开四肢乱七八糟的准备往上游时,猝不及防的,突听旁边水面又一道砰然水声。 再然后,不待人反应,沈明玉的脖颈便被一条坚实手臂从后勒住,然后就那么,被比她自己四肢并用的自救还狼狈的往后拖。 啊——谁啊? 咕噜噜,咕噜噜。 壮士,不用救啊!我能自己爬上岸的。 ——退一步,就算救,能不能选个体面点的方式? 脖子!我的脖子!喘不来气儿了。 咕噜噜,咕噜噜。 第59章 逻辑不通的小骗子沈明玉…… 沈明玉终究是以这种狼狈姿势被拖上了岸。 “咳咳咳——”她趴在地上捂着被勒疼的脖子,一边咳嗽一边呕水,难受的简直连眼泪都流出来了。 “呕——”“咳咳……呕——”看着严重,但其实也就这么一会儿,两分钟后,沈明玉便缓过来了,坐在湿淋淋的污水中,满面沧桑的抬起了头。 得道谢啊! 不管是不是她乐意的,人家好歹救了她,不感谢可真说不过去。 不想——嘿,人呢? 左看看,右瞅瞅,最后只能在冷幽的月色里模糊瞧见远方人影…… 人都快走没影了。 手软脚软的沈明玉费劲爬起,跄跄踉踉的往前追赶。 “等一下——”“前面的雷锋,等一下——”而前方被唤的阿水,则是皱起两条浓重的黑眉,抱着自己己洗的差不多的衣衫木盆,闷头走的越发快速。 这姑娘,追什么追? 她也不看看自个儿的衣衫湿成什么样了,有这时间,不赶紧回家换衣,跑来撵他干什么? 他身上的衣衫还湿哒哒贴在身上呢。 心中存了将人远远甩开的念头,阿水眉头皱紧,脚下步伐越来越快,可不想,那身后的女子就跟个牛皮糖似的,任他左拐右拐,就是很神奇的远远缀着,撵不上他,却也甩不干净。 阿水;“……” 眼瞧前方就是王家门了,于朦朦胧胧的月色中,他只能愤愤止步,将手中木盆抬起到格挡身体的位置,然后郁郁回头,眉眼慑人。 讲真,刚刚的一场混乱,不仅沈明玉没瞧清救她的人,就是救人的阿水,也是没瞧清被她救的人的。 第68章 而如今,他恼怒回头,哪怕追着他的姑娘如今还离他几十米远,但仗着优越的目光,他还是一眼瞧到了对方模样。 然后——极明显的,他表情一怔,瞳孔都跟着放大了一瞬。 他如今脑袋空空,不知该如何形容自己此时情绪,只能潦草描述出的就是,脑袋一懵,心脏聒躁。 砰、砰、砰、砰、仿佛下一刻就要从他的喉咙口跳出来一般。 那迎面跑来的女子,极俊极美,至少在阿水有限的记忆里,他没有见过第二个。 哪怕她此时形容狼狈,哪怕她此时身形跄踉,湿哒哒的墨发成结成绺贴在她脸上滴滴答答,皱巴巴的衣衫先是湿透,又在地上滚了一圈沾满污泥…… 可在月光的照耀下,她依旧漂亮的像在发光。 那眉那眼,那鼻那嘴,那耳朵那额头,那下巴那脖颈……真的是哪儿哪儿都长在了阿水砰砰乱跳的心坎上。 他的眼睛几乎黏在了对方身上,然后眼睁睁看着对方因为他的停步而微弯眉眼,越走越近,越走越近…… 然而奇怪的是,随着对方越走越近的脚步,那张完全暴露在阿水眼皮底下的白玉脸庞上的表情,却缓缓的开始变僵,弯弯的月牙眉眼没有了,客气扯起的上扬唇角没有了,然后在两方距离只剩几米的地方,她猛的停住脚步,漂亮的眼睛在这一时刻瞪大到了惊人弧度。 “……谢大哥?” 她开口,语音带颤。 阿水一怔,用理智压下胸腔里鼓噪的心跳,目露茫然。 “——什么?” 不是过来给他道谢的吗?怎么…… “谢大哥!”一声嘶哑的变了调的高喊,与之同时的还有一个猛撞过来的激烈拥抱。 “真是你!真是你——”大悲大喜,失而复得,沈明玉这一刻面上的表情全崩,五官的表述千奇百怪。 她想笑,毕竟她找到了谢大哥,她的谢大哥还活着。 可思及这几日的疲惫沉重,思及谢大哥这一次的危机惊险,她又忍不住心有余悸的留下泪来。 如此,嘴巴在笑,眼睛在哭,两方情绪激烈冲撞,搞得她这会儿的说话都颠三倒四。 “谢大哥,你还活着,你真的还活着,你没死!我就知道你一定活着的,我就知道你在等我,谢大哥,谢大哥,太好了,我的谢大哥,太好了——”沈明玉这边情绪激动,又哭又笑,而因为一时发怔而被她抱住的阿水……他面上的表情空白一瞬,然后猛的剧烈挣扎了起来。 论体力,沈明玉自然比不上谢玉砚,很快便被他从身上撕扯开来,甩到一旁。 没顾她被甩到一旁没站稳,一个屁股墩摔地上后茫然望过来的噙泪双眼,阿水皱着眉端起掉到地上的木盆,再次护在衣衫湿透的自己身前,然后后退两步,对她怒目而视。 “你是谁?怎可如此无礼!当街搂搂抱抱成何体统——”就算对方满脸泪痕看着可怜也不行。 十几岁的小姑娘家家…… 就算长得再好,她也不能这么干! “谢大哥——”被甩到地上的沈明玉满脸怔怔,有些搞不清此时境况。 “谢大哥,我是明玉啊,你怎么了……” “我不是你什么谢大哥。” 看着地上姑娘茫然含泪的眼,阿水握了握拳,压下心底的那丝怪异感受,一字一句的开口。 “我叫阿水,是王家前阵子从远地儿买来的女婿,你认错人了。” “……???” “什么女婿?” 沈明玉先是茫然,然后震惊。 “你胡扯什么?你明明是我的谢大哥——”阿水又往后退了两步,站在路边的槐树阴影里,月光透过槐树枝叶斑斑斓斓的落在他湿透的身上,直让人瞧不清他的面色。 他没想走,依旧在回应沈明玉。 “——你说我是你的谢大哥?” 沈明玉瞪着眼点头;“对,我的!才不是什么见鬼的女婿!” “那,咱们是什么关系?你的……” 他停顿一瞬,又开口,这次的语气有点模模糊糊的怪;“……大哥?” 沈明玉没听出对方话里的怪异,他被眼前局面搞蒙了,压根没有多加思考,莽撞又直接。 “什么大哥!你是我夫郎啊——”“一派胡言!” 阿水面上浸着怒意,这下也不藏在阴影里修整心态了,而是前走两步,直接将眉眼里的警惕全数暴露。 “想骗人也不做好功课,你如今多大?顶天了十八,我呢?没打听过我年纪吗?” 听到这里,沈明玉眨眨眼,又眨眨眼,终于意识到了某些不对。 眉眼里的茫然尽数全消,她缓缓从地上爬起,重新恢复清明的眼神这一次格外认真的投向了警惕的对方。 她开口,突然问了个牛头不对马嘴的问题。 “你……是不是生了什么病?” 比如,失忆? 虽然这样问很狗血,可看着对方此刻盯着自己毫无温情的模样,再回想一下对方刚刚见到自己的反应,沈明玉真的不得不往这边怀疑。 刚重逢时,她情绪上头,没注意到细节,可如今,种种异状,终于让她提了心。 正常情况下,她的谢大哥怎么会不认识她呢? 他们是夫妻啊,是约定过要白头到老的夫妻啊! 挥散迷茫的大脑清醒无比,就连问题都抓住了基础核心。 阿水;“……” 他抿抿唇,如此默认了下来。 其实就失忆这件事而言,男人看上去沉稳冷静,仿若并不在意,但其实……他真的在意死了好吗? 王老爹说他出生不祥,从小被卖,辗转多手,日子悲苦,如今落户王家。 按理讲,他应该信的,毕竟他一丝一毫的过往记忆都没有,不相信身边人又能相信谁呢? 可奈何,心理就是过不了那一关,无论怎么劝慰自己,他都强迫不了自己往王大桃身边凑近一步。 更且,如今又发现了笔茧一事…… 飘飘荡荡的心脏无处着落,男人夜深人静时也曾失眠无助。 王老爹说的话是真的吗? 如果是真的的话,又为什么留有漏洞? 但如果是假的话…… 就他现在这样,不知来路,没有归途,他又该相信谁呢? 空茫茫找不到地方落脚的感觉实在难受,男人干脆病急乱投医。 是啊,我就是生病了,我就是没有以前的记忆了,怎么了?你这个拙劣的小骗子难道还能帮我治吗? 谢玉砚心里的种种愁绪沈明玉不知,她现在是真的脑子清醒的被冲击的有些懵。 ——居然是真的。 得到对方沉默认同的沈明玉一瞬间表情都扭曲了。 问是问,怀疑是怀疑,可当真的得到了这个回答后,沈明玉简直无法接受。 真的不记得她了? 那他们那些美好回忆呢?他们那些耳鬓厮磨呢?他们那些甜蜜誓言呢?他们那过了明路的正经名分呢?他们那——贼老天,她好不容易过上一年幸福生活,到底为什么要这么搞啊? 许是沈明玉这次沉默的比较久,久的男人那边开始有些不耐烦。 “你可还有话说?” 他一双眼紧紧盯着对面表情复杂的姑娘,自己也说不上语气里的情绪究竟是烦躁还是期待。 “若是没有,我就回家了。” 眼瞧对方嘴巴动了动,他又赶紧加了一句。 “别说刚刚那种夫郎什么的屁话,说些有逻辑的事儿。” 阿水失忆了,脑子空茫,是不通这里的人情世故,可就算再不通,这几日洗衣时听人谈笑,他也了解了些浅显的婚嫁之事。 这世上怎么可能会有男子比女子大这么多的婚嫁夫妻? 倒是女子比男子大个两岁三岁四岁五岁的,算挺正常。 寨子里如此,那想必外面也是同理。 所以,别说这种一眼假的谎言了,说点其他的,其它的关于他的。 只要说的符合逻辑,那他就愿意半信半疑,继而多番思考,将他空荡的大脑填充的更加充实一些。 然,当他这句话一撂出口,面前姑娘张张合合的嘴巴却彻底闭上了,然后那双清透幽深的眼睛深深盯了他一会后,竟就那么…… 转身走了? 就这样走了? 说不清心中烦乱复杂的心绪是啥滋味,阿水绷着脸回到王家,又开始了自己日复一日的平常生活。 但令人意外的是,他的生活却自今日后,天翻地覆。 首先是第一日,王老爹的态度突然大变,瞧向他的眼神忐忑讨好,不仅没再说那些讨人厌的打压话语,竟还把他手中那些虽不累人,但却能将他一天时间都填得满满当当的的细碎杂活给接手了。 就那些大清早的下地呀,下地回来的扫地呀,扫完地后的劈柴呀,洗碗呀,上山摘果呀…… 第69章 接走了,都接走了。 再有是第二日,两个小家伙突然被强制分到了王大桃房间,她们空出来的房间……成了阿水一人的单独间。 就是那种有床有铺,有桌子有凳椅,且窗纱门帘紧急安上,一应俱全的那种单独房间。 比两个小家伙当初住时还讲究。 等到第三日,满头雾水的,阿水已经能够搬个小凳坐在小院中,清清闲闲的坐在阴凉处观赏外面的风景了。 这处小寨虽然贫穷,但不得不说,一推门就能看到的风景是真的好。 高山连绵,绿叶青翠,微风一吹,那叫个满山鲜活,那叫个心旷神怡。 阿水喜爱这样的风景,所以平时哪怕忙碌,也会偶尔挤出时间观赏一二……着实没想到居然还能有一赏赏一天的时候啊。 而到了第四日,到了阿水脑海里的疑惑,满溢的都快兜不住了的第四日,大清早的,阳光明媚,微风许许,王家紧闭的院门终于被梆梆敲响。 门外响起的是那道,明明只听过一次,但却似乎已经刻进了阿水脑海里的熟悉嗓音。 她语调清脆。 “好邻居,快开门,我是隔壁新搬来的住户,今日上门拜访,有礼相送。” 第60章 奸妇淫.夫(修文啦)…… 沈明玉此时此刻就站在破旧简陋的木门前,眉眼弯弯,笑得温软。 她身上没了前几日的邋遢脏污,清洗了身体,替换了新衫,重梳了发髻。 如此妥帖体面的打扮一番,哪怕她水眸里的血丝依旧明显,眼睑下方的青黑依旧清晰,一眼扫过,却也挡不住其漂亮抢眼的翩翩风姿。 踏着明灿而耀眼的骄阳,迎着清晨缓缓而来的秋风,身着雅致素白衫子的姑娘,扬着她那张沐浴在朝阳下漂亮的惊人的脸庞,素白的一双手里捧了两颗鲜嫩欲滴的比拳头还大的新鲜红桃,听到门响,朝前一递,灿如繁星的一双眼立时便成了弯弯月牙状。 “我专门带的,你最喜欢吃的桃子。” 如此画面,映入刚刚打开房门的阿水墨黑的瞳孔中,直让他整个人都恍惚了一瞬。 ——当然,面上是看不出来的。 阿水如今脑海里虽没了记忆,不记得自己以往的脾气秉性,可喜怒不形于色这点,却是根深蒂固,哪怕如何都改变不了的。 他木着脸,后退一步,没接那对都快怼到他脸上的粉红大桃,给对方让出了进院道路。 ——他不傻,经过这几日生活的翻天地覆,他基本已经确定,眼前这位姑娘,绝对和他……关系匪浅。 若不是关系匪浅,怎会如此耗费心力? 只令他内心惴惴的是,两人究竟是什么关系? 阿水内心充满疑惑,但阿水面上一点没说,他只是静静的站立小院一角,投注过来的目光依旧防备。 而沈明玉,顶着她家谢大哥的冷脸,她面不改色的踏进小院,送出来的礼物没被接纳也不气,乐颠颠的将桃子放到院子中间搁放的破旧木桌上,然后目光一扫,带笑的眼睛再次望向阿水,唇角一翘,明知故问。 “王家爹爹他们呢?都不在家吗?” 能在家吗?这么碍事,早被她今儿个早上风尘仆仆赶到寨子里后,给用金钱利诱了出去。 这种事,一回生二回熟,做习惯了倒也方便。 “不在,进山挖野菜去了。” 想到今儿早上哪怕那两个王家宝贝蛋又哭又喊的不想起床,也硬是被王老爹硬拽出门的场景,阿水投注过来的目光越发幽深,甚至就连身体都开始紧绷了起来。 他知道此时此刻对方到来,绝对是有话要说,有事要做,阿水很期待想知道自己的过往,可期待的同时又有些惶恐,对未知事物的惶恐。 且更折磨的是,面前这个踏进院里的姑娘,扬着张笑意盈盈的脸庞,站在这处逼仄的小院里转来转去,东拉西扯,比如你平日饭食是什么啊,晚上什么时辰入睡啊,日常活动累不累啊,身体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啊……如此说了好半天,眼看天边的太阳越升越高,都半晌午了,她口中的话题,却还是没有踏进他提着心脏想听到的正轨。 随着时间一点一秒的流逝,终究是阿水自己先绷不住了。 “姑娘——”他开口,紧绷的声线打断沈明玉特意营造的轻松氛围,没有废话,直切主题。 “你认识我对吧?” 然后不等对方回应,紧跟着下一句又咄咄而出。 “别说那些没逻辑的胡言乱语,我要真话。” 真话?什么真话? 沈明玉回望过去,看着她家谢大哥依旧警惕防备的眼,无奈的一声叹息。 “我说的一直都是真话,咱们真是夫妻,若不是此地难行,文书又伤情未愈,不会游水——”停顿半晌,沈明玉一咬牙,鬼鬼祟祟的凑近几步,又开口,声线压低;“但我晓得,你左边臀部有块指甲盖大小的红胎记,右边大腿内侧有颗……” “放肆!” 警惕的眉眼腾然一厉,阿水控制不住的将凑近的人猛的推开,清俊的面颊上青青白白,好不精彩。 “你你你——”沈明玉脸颊微红,一时间也觉讪讪。 可她能怎么办呢? 从这里回去的当天晚上,她就一夜没睡,与大家伙共同庆贺了下这桩喜讯后,又紧锣密鼓的向老太君一纸信封,先是潦草概括了下这边的情况,让其放心,后又让其从云城送来名医…… 她倒是想过先不管不顾的将人带走,后续的事情后续再说,可一众护卫里有几个犹豫反对,说什么本就受伤,再行颠簸,恐生波折,甚至还有位从偏远山沟里出来的护卫,说起了个例子。 ——说她村里以前也有个这样的,是上山采药时撞坏了脑袋,别的倒还好,就是浑浑噩噩,连自个儿爹娘都不记得了。 也是家里贫苦,养不起闲饭,那位脑袋撞伤的女子被抬回家后,就歇了两日,眼瞧没缺胳膊没断腿,她爹娘便又撵着人再次进了山。 然后,一连三日,未曾归来。 等再次被村里人找到时,那姑娘别说气息了,连身体都被山上的野物咬吃了一半。 当时她们村里唯一的大夫一声叹息,说什么血凝于脑,若是脚下没那么多颠簸,好好休息几日,说不定还能自行化解,如今阴错阳差…… 她当时年龄小,不懂其中意思,但不懂归不懂,并不影响她将这件事深深的记在脑海。 ——脑袋受伤的人,不能颠簸,不能行太多路。 当时听完这个例子的沈明玉没有说话,只是大半夜的又照原路游回去了一趟,等到第二日中午,沈明玉再次归来,便就那么正正好的接到了云城那边的信鸽。 信上说,老太君已经重金聘下名医,只两边路程不短,又加上地界波及,大夫年迈,路途颠簸……总之,大片篇幅的最终结论是,稳住,别慌,最多五日。 ——最多五日,大夫绝对到达。 沈明玉对这点倒是有心理准备,毕竟周围坍塌不少,要想往这边来,只能步行一个法子,残坦断璧,受伤灾民,在这种情况下,让一个大夫横跨狼藉来这里,怎么可能容易? 真要容易,她何苦传信云城找大夫,搁桃花镇雇一个不香吗? 医术信不信的过先不说,主要是桃花镇受灾严重,大夫压根不够手啊! 心里有那么大致估摸,便也称不上什么失望,沈明玉倒是对最后尾端添上的那一句瞧了又瞧,最终一声长叹。 最后一句与前面谢太君的字迹全然不同,想来应该是那位被聘请来的大夫所写。 “勿颠簸,勿远行,勿刺激,安心等待。” 沈明玉还能怎么办呢? 人能活着便已经是上苍保佑了啊! 至于在她家谢大哥不信任她的情况下主动袒露床事算不算刺激…… 一时激动,沈明玉有些心虚。 论心性,沈明玉自然比不得谢玉砚,因此,她这稍作心虚的讪讪一眼,毫无疑问的没逃过阿水双眼。 然后结果,可想而知。 阿水被气的五官扭曲,连望过来的目光都变的冷锐了。 沈明玉;“……” “我真是你妻主,咱俩真成过婚的。” 她有气无力,但不愿放弃。 “我发誓,我说的绝对真真的。” “不然我怎么会知道你身体上的特征对不对?” “你真是我夫郎,我真是你妻主。” “咱俩成婚一年,感情可好了——”“……” 沈明玉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就这么几句车轱辘话,来来回回的讲。 后面她家谢大哥也不知是听烦了,还是相信了她,顶着那双清棱棱的眼,突然猛不丁的开了口。 “既成婚一年,可有孩子?” “寨东头的五公说,娶了男子就是要生女儿的,若一年没怀上,那就是犯了七出,按规矩是要将人休回父家,讨回聘银,再重新聘娶新夫的。” 第70章 “既你说咱们是夫妻,那咱们的孩子呢?” 沈明玉;“……” 她语音艰难;“——咱们大城,不讲究这些。” 阿水;“咱们年龄相差颇多,你为何娶我?” “……我是入赘。” “我很有钱?” 这句话一入耳,沈明玉明显一愣,然后面色几经转换,几乎愤愤;“我非图钱——”“那图什么?” 寒潭一样的眼睛里越发咄咄。 “图我年龄大?图我身板壮?” 哪怕脑中记忆全无,可凭直觉,阿水却也知道,自己外貌是不符合正确审美的。 正确审美该是什么样呢? 该是他前阵子在河边洗衣服碰到的寨主家续弦那样的,眉弯嘴小,细腰纤纤。 当时对方经过时,他可看到有好几个年轻女子偷偷张望呢。 沈明玉;“……”她以前怎么没发现,对方嘴巴这么刻薄?这还是她成熟稳重,无论她说什么都完全包容的谢大哥吗? 崩人设了,真的崩人设了。 “说什么这些,我就是单纯的喜欢你……” “喜欢我什么?” “喜欢你好看……” “你审美奇特?” “……” “喜欢年龄大的?” “……” “喜欢男生女相?” “……” “莫不是心里对女子……” “——够了!” 沈明玉被逼到极致,一时愤愤,口不择言。 “是,你想的对,我就是在骗你,咱俩压根不是夫妻,咱俩其实是个府上的姐夫和婆妹,大姐常年不在家,你寂寞难耐所以被我勾引,咱俩偷偷摸摸的床帷厮混时被我夫郎撞破要告发,没了法子,于是收拾了金银细软一块从府里逃了出来……” 沈明玉这故事编的粗糙,完全是一时上头的愤愤之作,待冷静下来,她一声叹息,刚想为自己的胡言乱语道个歉,然后再换个角度重新沟通呢,不想一抬眼——却见她家谢大哥不见生气,竟正瞪圆眼睛表情怔怔的望着她,那双刚刚还像寒潭一样的眼睛里,此刻…… 沈明玉浑身一激灵,双眸顿时惊恐瞪大。 不是,这是信了? 作者有话说:断更了那么久,我对不起我亲爱的小天使们,为了补偿,评论区里发红包 第61章 难道不般配?听上去荒谬…… 听上去荒谬,可阿水,他真的信了。 甚至不仅信了,还面色几经变换后恼羞成怒,使出牛劲儿将沈明月赶出了王家。 大门外的沈明玉拍门叫唤,想重新沟通,已经回到屋里紧紧关上房门的阿水却充耳不闻,他后背以一种极度缺乏安全感的方式紧贴房门,面上都透着股茫然和惶恐。 ——他竟然是这样的人? ——他竟然是这样的人! 至于阿水为何会如此轻易相信…… 瞧瞧两人的年龄差距,再想想自己初见对方时的感受,还有刚刚对方对自己身体的了如指掌……且,更关键的是,阿水还有一件事谁都没说。 就前几日,两人第一次见面的当天晚上,躺在破席上的阿水做了个梦。 梦中其它场景都模模糊糊,看不真切,阿水唯一能看清的只有那一小块巴掌地,他身着华裳,站在走廊,眼睁睁看着当晚刚见过的小姑娘,恶狠狠的一眼瞪过来,然后甩身进屋,不一会儿屋里便传出了暧昧甜腻的声响。 夜半惊醒,冷汗遍布全身。 他是谁?他为什么会站在房门外窥听别人的房事,屋中的小姑娘是谁?屋中的男子又是谁? 那时的他一无所知,茫然无措。 而如今,听了对方言语的如今……可不就正好对上了吗? 耐不住寂寞的女婿,风流乱来的婆妹,还有一个被蒙在鼓里床事都被他听到墙角的无辜元配…… 啊——汹涌的羞耻感潮水般拥来,背靠着房门的男子突然脱力的坐到了地上,双臂无措举起,抱住脑袋,寂静的空间里,沉默无言。 而另一边,被无情赶到门外任凭如何呼喊都没能叫开大门的沈明玉,则是也旗鼓偃息,不是放弃了,而是门外来了人,再拍门叫嚷就不合适了。 来人是王春梨,是专来这里找王家人的。 至于为何来……小姑娘年纪轻,心里藏不住事儿,自上次来王家有了疑惑后,她回头就问了她母亲。 然而,名为寨主,但实际并没有将多少心思放到下头村民上的母亲,自然说不出什么所以然,只是大手一挥,随口敷衍。 “……没听过,但保不齐人家自己有邪路子呢,你小姑娘家家的别管这些,好好读你的书,人家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 话是这样说,但小姑娘心思纯善,并不能完美继承母亲冷漠,于是在回归县城又念了几日书放假后,她没有像往常般流连外头繁华,又一路跋涉的赶回了寨子。 她知道她此行是多管闲事,说不定管多了还招人嫌,可……想起逼仄小院里的那道格格不入的瘦高身影,王春梨咬咬唇,终究还是揣着良心过来了。 王春梨如今虽说在外头读书明理,可以她的成绩,注定也不是读书的料,如此文不成武不就,虽说有些贪恋外头繁华,可她自己个心里清楚,未来,她有很大可能还是要接下母亲担子,回到此处当寨主的,而身为此处地界的未来寨主,她又岂能容忍寨里的子民败坏门风? ……不对,是村风。 她得查探查探,若这件事真是正儿八经的买卖,那便罢了,也就是道个歉的事儿,可若不是——她可真得充一次话本里的青天大奶奶,好好给人主持个公道了。 就这样,怀着雄心壮志的王春梨,于王家门外,和沈明玉碰上了面。 对于年龄相仿说话好听又长得好看的年轻姑娘,王春梨能有什么警惕心呢?更且,对方如今所栖身的隔壁房屋,还是自己母亲亲手批下的章呢,于是,不过小半刻的时间,王春梨就不仅一轱辘的将自己来意倒个干净,还在得知对方目地后,欢欣庆贺于自己就知道这件事不对劲的先见之明,然后跟随对方一块坐到了远处的草堆上。 说来,在一大长溜你来我往的对话中,唯一还让她保持几分怀疑的就只有一点;“沈姐姐,你说你们——”她眼睛瞪得溜溜圆,控制不住的往旁边王家小院里扫了一眼,声音都被惊得劈了叉。 “是夫妻?是那种正经拜了天地的夫妻?” “对啊!”沈明玉眉眼弯弯,心中想起刚刚失了忆的谢大哥不信她,不由得努力挺了挺下巴,一句话回的铿锵有力。 “八抬大轿,鼓乐喧天,官府都有备案的。” 虽说八抬大轿抬的是她,可有什么区别?她和谢大哥可是过了明路的正经夫妻。 是不是瞧着很般配? “……” 王春梨一时表情惊疑。 恕她孤陋寡闻,这年头,她可真的只听过老妻少夫,比如她娘和后父,一个有点小钱又原配早丧的中年妇女,一个丧父丧母被卖去花楼当清倌的苦命男子,如此搭配,理所应当。 还有她读书的县城里,老妻少夫更是平常,大户人家主君的年龄外界不晓得,可那些一顶顶抬进后院的粉红小轿,年龄可摆着呢,娇花配老泥,俏苗配枯枝,一个个年龄都能差一辈了。 就算是平民小户,嫁妻也几乎是往大了找,众口一心的统一口径就是“年龄大,成熟,会疼人。” 至于这种说辞到底准不准,没人在意,反正众人的成婚观都是这样,代代相传。 几乎已经成了所有人认定的正常规则。 可老夫少妻…… 虽说记忆中的男子也没有多老吧,且气质也还不错,容貌……除了棱角太硬,也是不错,可——王春梨用复杂的目光瞅了沈明玉白腻的脸庞一眼,再瞅一眼,又瞅一眼。 然后,就在沈明玉扭身,疑惑的抬头回望时,突然意识到什么,了然的眯起了眼睛,然后鬼鬼祟祟的凑过来,压低声线。 “沈姐姐,你家那位……是不是挺有钱?” 还以为对方有什么秘密相告,所以特意将耳朵凑过去的沈明玉;“……” 她坐直身子,精致的五官便秘般扭曲皱起。 “我喜欢的是他这个人——”沈明玉盯着对面那张清秀的脸蛋,咬牙切齿。 “不管他有没有钱,我都想和他成婚……而且你不觉得我们俩的外形很搭吗?” 王春梨;“……” 哪里搭?男子身高比女子还要高出一个头的搭吗? 沈明玉;“一个冷厉沉稳,一个俊丽温和,一眼望来就是天作之合的好吗?” 王春梨;“……” 你不觉得两边反过来更合吗? 无视王春梨那张欲言又止的脸,沈明玉被自己说的心潮澎湃,一拍双手从草堆上站起来,几大跨步又往王家院门冲,兴致匆匆的往后一摆手。 第71章 “王家妹妹你回吧,这是我们夫妻间的事,你也帮不上忙,你过来的好意我知道了,改日定登门道谢……” “……” 雄心壮志的来,懵头懵脑的走,回到家中的王春梨犹不放心,愣是将正在与后父胡闹的母亲从温柔乡里拽出来,一脸严肃的仔细询问。 而得到的回答是;“——你说那位沈姑娘啊?嘿,我的孩儿,你可算是聪明了一回,还知道先探虚实,我跟你讲,你有机会就往那姑娘身边凑凑,说不定有好处呢,那姑娘可了不得,前两天一见我就甩出个银元宝,财大气粗着咧……” 年轻姑娘面皮嫩,几乎一听这话脸就涨了个通红,又恼又怒。 “什么什么……谁问你这个了?我是问你她到底什么身份,与那男子当真是夫妻关系不成……” “嘿,这谁管呢。” 王春梨母亲一摆手,颇有几分穷山恶水待久了的混不吝之态。 “只要她懂事儿,晓得在我的地界上我的供,谁管他们什么关系?就是偷情乱.伦和私奔,我也能给她们包容下来……” 王春梨;“……” 终究,是她浅薄了。 再说这边,将人赶走后,重拾信心的沈明玉有没有成功进入小院,与她家谢大哥继续交流? 没有,任她在门口嚎半天,最后嚎的嗓子都哑了,也没能再见她谢大哥一面。 这刚刚闹的误会什么的,就算此处偏远,沈明玉也没好扯着嗓子乱抖落,万一给人听见……啧,可真就成了人家茶余饭后的笑料了。 明明她们是正经夫妻的! 正经夫妻! 无奈,挣扎失败的沈明玉最后只能垂头丧气的走进隔壁小院,准备先稍稍补上些她这几日缺失的睡眠,然后再找机会,徐徐图之。 坏消息是,由于身体的极度困乏,也或者是找到了人的心理满足,她这一觉下去,一直睡到了第二天早上,不仅没能趁着夜色偷偷摸摸的将隔壁闲杂人等赶去外边,还痛失了解释的最佳时机。 好消息是,一觉醒来打开门,她家谢大哥不用她再费尽心机的创造机会,反而就站在对面树荫下望着这边,等她抬起头来两人目光相撞,对方扭身就往上山的方向走。 这是……专等她的? 沈明玉一时间喜不自胜,就这么牙没刷脸没洗的,一关大门,小跑跟了上去。 第62章 嚎啕大哭两人一前一后,…… 两人一前一后,避开熙攘人群,行过崎岖山路……阿水将人引来的地方是一处荒山,一路走来,山石遍布,别说进山捡柴以及挖野菜的人了,放眼望去,几乎连绿茵点的杂草都很少,荒的人心里凉凉的。 沈明玉注意到了,可她不在意,依旧乐呵呵的缀在后头紧紧跟着,可随着前面人越走越快的脚步,以及曲折蜿蜒仿佛没有尽头的路径,她白皙面容上的欢喜逐渐消失,俊秀漂亮的眉头缓缓皱起。 半晌,终于没忍住,一溜小跑拽停了对方。 “谢大哥,别往上走了,你若想找个偏僻些的地方,这里就行,尽够用了……” 不想,笑盈盈的一句没说完,沈明玉伸过去拉人的手掌,便被猛的一把甩开了。 跄踉两步,沈明玉怔怔抬头。 两米之外的距离处,阿水转头回望,冷冽的眉眼几乎要结冰。 “别碰我——”他开口,嗓音亦是冰寒。 “……” 沈明玉眨眨眼,又眨眨眼,看着对面那副陌生冷酷的面容,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谢大哥……对,昨天的事我还没有给你解释清楚……” 她急急往前走了两步,没敢再伸手,只是语无伦次的混乱解释,试图掰正这件荒唐事。 可奈何,她家以前面对她一向温和包容的谢大哥,此时此刻浑像变了个人似的,一句解释都不听。 “够了,我不想再听这些污糟事。” 他拧眉怒斥,冰棱棱的目光在沈明玉面上扫视一圈,又愤而转身,以背脊相对。 硬板板的话音越发冷酷了。 “——以往种种,我不想再刨根问底,也希望姑娘莫要再围在我身边讲述过去之事,如今的我孤身一人,记忆有失,也算得到了自己应有的报应……” 当初有多期待想起过往,现在就对这些生平有多痛恨。 阿水背过去的面容简直都因羞耻而寸寸涨红。 讲真,若给他讲述这些腌臊往事的不是……不是此时此刻他身后的这位主,阿水绝绝对对是不会信的。 甚至不仅不信,还会因为对方污蔑自己而上点蛮力。 可如今——想起前几日两人初见,自己大脑轰鸣,心脏狂跳的不值钱样儿,阿水狠狠闭了闭眼,心里弥漫上了一层悲戚绝望。 言语能骗人,可心脏骗不了。 阿水清楚的明白,他胸腔里的这颗心脏在为那位小姑娘跳动。 就这么喜欢吗? 他默默在心里咒骂自己。 喜欢到丢弃名声? 喜欢到有家难回? 喜欢到背上骂名? 喜欢到,成为一个自己都厌恶的人? 羞耻和惭愧潮水般涌来,几乎要将他溺死里面,可尽管如此,尽管如此,脑子里只要想到他等下准备做的事,砰砰乱跳的心脏依然开始疯狂绞紧。 好疼啊,真的好疼啊。 可——他不能再错下去了。 牙一咬,心一横,冰凉绝决的话语便已经从口齿溢出。 “沈姑娘,别在我这样的人身上费神了,你走吧,走得远远的,我再不想忆起那段难堪的记忆了——”说罢,胳膊一甩,他竟就打算这样结束话题,甩袖离开。 沈明玉;“……” 沈明玉;“…………” 开眼了,真的开眼了。 眼看甩袖离开的人原路返回,脚步急促,马上就要走到前方拐弯,消失在她眼前,面色青青白白变了又变的沈明玉终于回头,然后顶着双恶狠狠的眼神追了上去。 要撵她走人? 要和她分开? 想都别想。 就算是误会,也别想。 而这边,心脏拧紧的阿水几乎要把唇瓣咬烂,才控制住自己想往后看的冲动,大脑浑浑噩噩的指挥着身体迈步,一步两步三步四步…… 浑身上下都难受,只唯一能为他此种行为打气的,是一道哪怕痛苦纷沓,也依旧没能淹没的边角良知。 那份良知告诉他。 ——他不能这样做,这样是不对的,这样是被世人唾弃的,这样是…… 然而,就在他一次次的试图以这种言语安抚住揪紧的心脏时,一股大力自背后猛然袭来,然后措不及防的,将他掼在了拐角的杂乱岩石上。 下一刻,人影覆上,被他自己咬出血的唇瓣猛然一热。 阿水……他茫然的睁大了眼,一时甚至都没反应过来。 直到欺身而上的人影,越亲越重,越亲越深,甚至就连手掌都开始不老实的探进了他的衣摆里,下方人影才猛然一个激灵,反应过来,然后便开始了猛烈的挣扎。 讲真,论体力,沈明玉是比不过她谢大哥的,毕竟年龄和身高摆在这儿,这方面是真的有差距,可奈何,沈明玉不要脸啊。 眼看马上就要被推搡开来,沈明玉很不体面的趁乱探进了对方裤口,然后一把抓住了……咳! 挣扎的人影一下子僵住了。 不仅身体僵,就连面部表情,眉眼五官都跟着僵,平时看着墨黑深沉的眼珠子,此刻都僵成了死鱼眼。 仗着掐到对方命脉的沈明玉恶向胆边生,行事越发肆无忌惮。 不仅再一次身体压上去,亲咬舔吻四件套,甚至还一边心里憋着气,一边手上动作了起来。 揉揉捏捏。 让你不听我解释。 戳戳碰碰。 让你不记得我们是夫妻。 上上下下。 不仅不听解释,还要赶我走。 咕叽咕叽。 看你以后还敢不敢。 “……” 上方忙碌,下方不停,如此头脑发昏了好一会儿,直到被她强势压制的身体一僵,忙碌的手上蓦然黏稠,沈明玉被怒意支配的大脑才反应过来,怔怔后退。 这才发现,被她啃咬了半天的唇瓣面颊上,早已泪流满面。 沈明玉仿佛被烫到了般猛然后退,手忙脚乱。 “……谢大哥,对不起,我我……我不是故意的,我给你收拾收拾……” 黏腻的液体一半在手上,一半被喷溅在粗糙麻布的裤子里,沈明玉嘴里道着歉,行事上也不含糊,伸手便从自己袖袋里掏出块洁白手帕,急了急的便往裤腰里伸。 然后——被满脸泪水的男人一把推了个屁股墩。 “你滚开!别碰我——”男人咆哮,然后在原地无力蹲下,突然间,痛哭失声。 不再是刚刚的无声泪流,而是痛苦压抑的嚎啕大哭。 沈明玉…… 第72章 沈明玉手足无措的简直也要跟着一起哭了。 讲真,别说她是第一次见她家谢大哥哭成这样了,就是玉书……不,就是沈太君,都是没有见过谢玉砚这样哭的。 就连两三岁不懂事时,都没有这样委屈痛苦的嚎啕大哭过。 沈明玉慌的甚至都没想起站起来,她慌乱乱的爬过去,轻轻抱住缩成一团的一大只,语无伦次的试图安慰。 “谢大哥别怕,这里没人来,这里就我们俩,没人看到的,别怕别怕……” 安慰没用,哭声还越来越大,大的沈明玉的眼泪也跟着啪啪掉,一边哭又一边道歉;“对不起谢大哥,都是我的错,我不该在这种地方强迫你……你要生气的话,你就打我好不好?你扇我的脸吧,想扇几下扇几下……谢大哥我求你了,别哭了好不好……我下次真的再也不敢了……” “……” 阿水知道,自己此刻挺难看的。 一个快三十岁人高马大的壮男人,此刻却像一个听不懂道理的婴孩一般嚎啕大哭。 他知道这样很难看,可他真的心态崩塌的控制不住。 耳边语无伦次道歉的姑娘也在哭,是被他吓哭的,语气又慌又乱又急切,一遍遍将责任归拢到她自己身上,一遍遍道歉,又一遍遍自责。 阿水如此听着,却只觉心里越发难过。 他其实,不是在气她,他是在气他自己。 第63章 乡村生活明明知道此种行…… 明明知道此种行径有违伦常,明明知道此种行径遭人唾弃。 刚刚他是真的没一点机会推开她吗? 有的。 是他迟疑了,是他犹豫了,明明在一夜未眠的昨晚,他都已经下定决心要与对方划清界限的,下定决心要结束这种令人不耻的关系,可……可当对方怀抱覆上来的那一刻,当两颗心脏紧贴在一起的那一刻,他终究是丢盔弃甲,默许了这件事情的发生。 ——他竟真的如此卑劣。 ——他竟真的如此卑劣! 这场自我厌弃的嚎啕他哭的沉浸,以致头脑发昏的脑袋没有将身边言语听清楚,只能磕巴间断的模糊听到。 “……对不起……你不想听我就不说了……什么都不说了……求你别哭了……我的错都是我的错……” 阿水不懂这是什么意思,他此时此刻满心满眼,几乎都要被羞耻淹没了。 真的,太难过了。 一趟两人独处的上山之行,就以这种不圆满的方式落下帷幕,后面几天,情绪缓过来的阿水明显感觉对方变了态度。 不在像开始那般锲而不舍的老是往他跟前冲,而是小心翼翼,磨磨蹭蹭,大多时候都站在隔壁房门前沉默看他,若他这边无视,那边便从头到尾不吭一声,若他受不住抬头回视,俊俏的姑娘便会立马绽放出一个灿烂笑容来。 有那么一瞬间,阿水觉得有点心疼。 是的,他确信,心脏弥漫上来的感觉,那叫心疼。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着,然后转眼间,沈明玉所租用的小院里,终于盼来了自己等待的人。 一名桃花镇的年轻大夫。 嗯,是的,桃花镇的。 沈明玉有些崩溃。 她可是还指望那位既长居云城,又见过她谢大哥的老大夫,过来给她作证呢。 就连为了大夫安全,特意派遣的一名护卫也是桃花镇的县衙出来的。 人高马大的女子看上去有些憨直,说话直直板板没有一点转弯。 “……沈姑娘,洪大夫让我给你道个歉,她说路径难行,又有余震,实在是过不来了,她那把老胳膊老腿儿……” 好嘛,也是倒霉。 走到半路碰到了余震,虽然规模不大,但却在人群推搡中碰伤了腿,难以再行,无法,便只能就地养伤,然后在受伤之地贡献医术,好歹将功补过,为沈明玉这边换取了名桃花镇的医师。 最后,护卫还特意提醒。 “——只借一日时间,我们天没亮就往这边赶了,然后等这边诊断完还要立马回去,桃花镇的伤者实在太多了,县衙现在对医师把控极紧,若没有按时回去,我这个护卫还要挨板子呢……” 沈明玉;“……” 所有倒霉事赶一块了,她能怎么样呢?能怎么样呢? 最终还是只能将信将疑的领着这位二十啷当岁的出诊大夫走进了王家小院。 诊治过程也挺顺利,毕竟阿水别扭归别扭,对自己的身体倒不忽视,简陋窄小的院子里,他稳稳当当坐在院中的木桌旁,胳膊一伸,任听任诊。 结果也几乎是意料之中。 抛却繁杂的医学话术,简而化之就是——脑袋受到过猛烈撞击,以致淤血堵塞,难以自通。 年轻大夫一边叠起自己诊脉用的软布,一边缓声开口。 “郎君的脉象我己知悉,等回到镇上,我便立马配上五日的药让人送来,吃完我会再来,按照脉相调整配方,郎君在身体没有好透之前,可万万注意身体,切记不可颠簸,不可劳累,不可受凉,不可刺激,不可……” 年轻大夫说的细致,甚至她还晓得自己脸嫩,怕人不信,在院里一字一句讲述完这些叮嘱之后,于门口被沈明玉礼貌送别之时,又拉着人胳膊再次重复了一番。 “姑娘,若想人好好的,我说的话你可千万当回事儿啊,这种病看上去不重,连点伤口都没有,可其实伤在内里,若不多加注意,后果可比断胳膊断腿严重多了……” “……” 诊脉结束后的回程路上,随行护卫对尽职尽责的年轻大夫满脸赞叹。 “刘大夫,您可真是个尽责的大夫,刚刚你对病人的嘱咐真是细心,事无巨细,方方面面,在咱们桃花镇,真是很难找到刘大夫您这样耐心的好大夫了。” 规规矩矩背着药箱的年轻大夫满脸讪讪;“……谬赞了,谬赞了。” “我说真的,李大夫你真的是个好大夫,我以前生病去药堂,从来没遇过你这样耐心的,他们那些大夫们,仗着几分手艺,个个恨不得脸扬天上去,多说一个字都跟吃亏一样……” 年轻大夫脸色越发润红;“……应该的,应该的。” “哪是应该的啊?一样的钱,别人就不这样,李大夫你是在哪里坐堂?我决定了,以后我再生病就去找你,别的谁都别想赚我这份钱——”年轻大夫;“……” 僵着脸的年轻大夫嘴唇蠕动半晌,终究一声叹息,没好意思将实话说出口。 要说,她出诊治人的态度真比其她大夫更耐心更细心更负责任吗? 屁!身为一个小有天赋的坐诊大夫,她脾气可真的一点不算好,遇到那种连说两遍都听不懂话的糊涂脑子,是真的恨不得拍桌而起,指着人鼻子骂狗脑的。 要有例外,那就要么是被权压迫,要么是为钱折腰。 而这次——是第二个。 想起昨早上那位腿部受伤的老大夫将她叫到轮椅前塞给她的大额银票…… 年轻大夫摩娑摩娑了手指,然后在旁侧护卫的夸赞背景音中狠狠一闭眼,心虚之中咬牙下定了决心。 行吧,为了这份夸耀,她就从今日发誓,她以后一定改好自己的狗脾气,以后一定耐心对待病患,以后一定…… 对着连绵的高山,对着西斜的落日,背着药箱的年轻大夫如此痛下了决心。 而沈明玉这边,先有身边护卫的例子讲述,又有出名已久的云城大夫信鸽叮嘱,如今再加上小大夫亲身前来的望闻问切,三方叠加,众口一词,如此,是真的将沈明玉心中冒出的那股“先将人带回府里,说不定谢大哥看着周围熟悉环境,慢慢的就好起来了呢。”想法,彻底剔除了出去。 有那么大的危险隐患,她着实是一点不敢赌啊! 沈明玉就这样在这里住了下来,是真的老老实实住了下来,和以前那种潦潦草草,总感觉随时就能离开的状态完全不一样。 她去了趟桃花镇,向云城那边细细传信了这边情况,将雇来找人的众位护卫们只留下两个在桃花镇以防万一,剩下的皆都按功发了工钱,挥手遣散,又见了前来诊治却伤了腿的老大夫,被其拉着手自惭自愧后,又一遍遍推荐了那个去过一次小寨里的小大夫,说对方有多么脑子聪慧,又有多么后生可畏。 她夜半起身,天刚亮就来了这边,如此一整日忙碌下来,等她用仅剩的一点时间,匆忙在桃花镇购置了自己这段时间在寨子里的日常所需后,大包小包的回到寨子里,便已经是月上中天,连寨子里的狗都进入了梦乡。 ……不,还有没睡的。 一脸疲惫,拖着沉重脚步走回来的沈明玉,站在离小院门前几十米远的距离突然眯了眯眼。 今晚是个好天气,夜里微风,月光明灿,沈明玉赌上自己这双一点近视都没有的双眼,她保证,她刚刚真的看到了一闪而过的人影。 从她租住的小院门口,闪到了隔壁王家低矮的院栏前,然后于夜色遮栏下,咻的一下就不见了人影。 第73章 一时间,沈明玉就跟打了鸡血似的,眼也不困了,腿也不累了,她背着东西哒哒哒的一溜小跑冲到自己小院前,然后弯腰仔细盯了盯门口一侧,那明显专门被人掸过灰的干净砖石,又伸手探了探其中温度,怔然半晌,蓦的抬头望向在月光的笼罩下,显得格外静谧的王家小院,然后眉眼越来越弯,唇角越来越扬,满脸喜意怎么压都压不下。 怎么能不高兴呢? 她的爱人,哪怕记忆有损,哪怕误会重重,却依然还是会这样担心着她啊。 而与此同时,阿水正坐在自己一整天都没有沾身的床榻上,眉头纠结,闷闷捶床。 该死,他明明不该出现在那里的,明明他说过让她离开这里,不要管他的。 可如今,不过一日未见,他竟就明明知道不该,却还控制不住自己如此巴巴的坐在门口等待…… 又是一声闷闷捶床,阿水整张脸颊都被埋在了轻薄的被褥里,无声哀嚎。 自己被看到了吗? 没有吧,毕竟天也不怎么亮吧…… 没有吧?没有吧? 啊——黑夜白天,月升日落,日子就这样一日日过着,白天沈明玉除了在自己院里熬汤药的功夫,剩余的都死皮赖脸凑在阿水身边,对方不理她,她也不恼,乐呵呵的,反正就是对方去哪她去哪,对方干啥她干啥,为此,她还专门找了村里的木匠给两人做了两台躺椅。 一模一样的大小,一模一样的颜色。 于徐徐微风中,于萧萧秋景里,两人一左一右并排躺在院子里眺望风景的模样,又怎么不能称上一句岁月静好呢? 至于两人并排躺着会不会妨碍到王家老爹一家子…… 不会的,人都离远了。 就在前两天,王家一家子直接包裹款款的搬到了寨子前街,一套整齐亮堂的砖瓦房里,离这边的距离隔了半个寨,别说躺院里碍事儿了,那就是她俩直接躺门口,也碍不着任何人的事儿。 嗯,换而言之也就是,这处地界的两户小院,此时此刻,也就只剩下沈明玉和阿水两个孤男寡女了。 第64章 讹上来的父子俩当然,现…… 当然,现在说这个也没什么用,经过上次山上那一遭,如今的沈明玉哪还敢轻举妄动? 几乎是人一皱眉,她就闭嘴,然后默默默默的,将两人之间的距离划出一米远。 唉,正经夫妻,说起来都是泪啊! 日子仿佛就这样安定了下来,日出而作,沈明玉每日起床后就两个院子乱溜达,日落而息,太阳落山,俩人各回各屋睡觉,然后第二日再如此往复……然而,如此温馨的两人世界没持续多久,这处小院里便又添进了新人。 是这个寨子里的一个中年寡夫,大家都叫他王家的,姓罗,今年三十五岁,皮相长得平常,矮矮胖胖,肌肤黝黑,妻主死后也没有再嫁,独身一人将儿子抚养成人嫁到别家后,便一个人生活。 如今,被沈明玉一个月半两银子的挖来了这里,不做其它,只提供两人的一日两餐,中餐和晚餐。 你以为是她享受不了农家里的琐碎日常,想在两人的二人世界里增添电灯泡吗? 屁! 对于这件事,她也很无奈。 一晃眼,从大夫第一次踏进这里到现在,也有约摸半个月了,半个月的时间,她家谢大哥生生被她喂瘦了一圈。 是的,敢相信吗? 她家谢大哥遇难失忆没瘦,在王老爹手下天天干活没瘦,如今却在她这个妻主的照料下,瘦了。 这让她这个妻主情何以堪? 情何以堪! 说真的,沈明玉厨艺不行,虽然比不上她谢大哥做顿饭就能差点把厨房烧了的技术……但也真的就是潦潦草草,只能做个白粥,煮些素面的那种。 呃,煮素面还得买的是现成的,你若让她一个人和面擀面切面……那也是扯淡。 她只能把水烧开,面条下进去,然后再撒些小料葱花什么的,如此而已。 这种手艺吧,在大城市生活倒还凑合,毕竟人工发达,既能买到刚刚压好的生面条,又能花几个铜板吃上一碗热腾腾的鲜汤面。 可到了如今这种小寨里却行不通了。 在这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落后乡村里,唯一的做生意的,就是村里的一个不管什么病都那几样草药的赤脚大夫。 沈明玉没法,她又不能天天给她家病还没好全的谢大哥喝白粥,于是便自己琢磨着研究荤食,就那种营养丰富的荤食。 今天从山上猎户家买只野鸡,做酱油鸡。 明天从隔壁住户家抓只鸭子,做酥皮鸭。 后天出钱让去镇上的一个货妇给带个猪蹄,做炖蹄汤。 再大后天又…… 当然,味道不美味,也吃着这一口饭的沈明玉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可沈明玉发誓,她真的每天都在努力改进。 她兴致勃勃的挑拣食材,兴致勃勃的增添佐料,兴致勃勃的端上饭桌,味道差劲她不气馁,口味油腻她不放弃,如此兴致勃勃的做了一顿一顿又一顿,直到有次晚睡,开门起夜,发现她家谢大哥竟然正在院子里对着厕所呕吐…… 也是直到那时,沈明玉才从非要给对方补充营养的魔怔中惊醒过来,这才发现不过半个月的功夫,每日正常吃饭,从来没有说过一句饭菜不合口味的谢大哥,竟然……日渐消瘦。 能怎么办呢? 为了谢大哥的身体,这个电灯泡真的不得不找啊! 惆怅,真的惆怅。 然而,惆怅的情绪不过半天,等当日的中午,沈明玉怏怏不乐的坐在饭桌前,看到他家谢大哥难得的吃了两碗饭后,所有的惆怅便都烟消云了散。 她甚至还乐呵呵的给人涨了百文工钱。 毕竟,在她谢大哥的身体面前,她那点小小可怜的自尊心算什么?算什么? 连点桌子上的灰尘都算不上。 如此这般解决了吃食问题后,时光一晃又是几日,这时间算算……啧,又该去镇上置办东西了。 沈明玉这边晚上打个招呼第二日天不亮就出了门,那边,大中午的,罗寡夫顶着双红肿的眼迈进了这间小院的门。 阿水刚开始其实并没有注意,毕竟一个正窝在院中躺椅上懒懒晒着太阳,一个打完招呼立马就钻进了里头厨房。 连一瞬间的碰面都没有,就一问一答交流了句;“今儿剩我一个,做一人饭食就好。” “好的。” 又如何注意? 后头阿水之所以注意到的原因是,对方竟在厨房里,仿佛终于控制不住了般,闷闷抽噎起来。 “……” 理所当然的,不管是出于正常的人道主义,还是作为雇佣的主家,阿水这边都是要询问两句的。 结果好了,这一询问,对方的情绪彻底炸开了锅。 “郎君啊郎君,我老罗马上活不成了,真的活不成了——”原来,就在昨儿个,男人那嫁出去还不满三年的儿子,被休了。 男人情绪上来,当真是哭的身体抽搐,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天杀的混帐玩意!他也不满寨子瞧瞧,哪里还有赛过我儿的贤良男子,既不管她夜宿哪里,又不束她喝酒赌钱,且还勤快的人人夸赞,她怎么就能如此狠心,为了外头一个粉倌,就要休了我苦命的儿,畜生!当真是个畜生——”阿水张了张嘴,知道此时此景,自己应该开口安慰两句,但奈何,他实在是对这种情况有些陌生,努力半晌,最终也只是挤出了一句。 “是她识人不清,莫伤心,咱们得朝前看。” 可沉浸在悲伤中的男子,哪里需要这样理智的劝慰?不仅没有旗鼓偃息,反而还越嚎越痛。 “我苦命的儿啊,苦命的儿——凭什么老天这么不公平?我一辈子老老实实,勤勤恳恳,却早年丧妻,一生劳苦,我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也同样是温良贤淑,勤劳肯干,结果呢?被人如此羞辱,如此糟蹋,凭什么我们老老实实的人就要如此受难?凭什么就有一些人可以什么都不干,却还能得天眷顾,被女子疼爱,凭什么——”他声声哭嚎,是真的痛恨不公。 若是前几日,一直待在寨里的他,可能还没有这么的直观冲击,毕竟寨里的男子都是这般日子,放眼望去,各有各的烦心事,也没有比他这个死了妻主的好过多少。 可如今,他受雇来此,短短几日,是真的第一次见识到了男子生活的另一面。 原来,有些男子是不用时时在生活上伺候女人的啊。 原来,有些男子是可以在女子面前犯懒冷脸的啊。 原来,女子也是可以跟在男子屁股后面百般讨好的啊。 更甚至——他有一次来的过早,还见过女子蹲在厨房里给男子熬药。 那抬手之间的熟练程度,明显可知,绝不是第一次。 怎么就能有男子幸运如此呢? 明明两人年龄相差这么大,明明两人看上去万般不配。 第74章 可,他们之间的氛围,就是该死的温馨甜蜜。 一遍遍看着这样的场景,然后再在回家时回顾自己的一生,本来心绪就已经够煎熬,够紧绷了,偏偏此时又撂下了一枚儿子被休的炸弹…… 罗寡夫这一刻情绪崩溃的简直止都止不住。 最终,经过阿水没什么效果的干巴劝慰,他成功的没有吃上当日午饭,好说歹说的将人劝回了家,然后在晚上夜色幽深,沈明玉扛着大包小包回来之时,提出了个要求。 “沈姑娘,将罗郎君解雇吧,吃点亏,多赔些银子。” 呃? 刚将手中大包小包放下的沈明玉目露茫然。 “怎么了?是他冒犯到你了吗?” 阿水摇头,但依旧坚持。 “没有,只是他如今的情况已经不适合在这里做事儿了。” 这句话撂下,他便低垂着眼,沉默站在原地,等着对方下一句的追根究底。 不想,不过两秒,对面就传来了应答。 “行,既然你不喜欢,那辞了就是,我明儿个就跟他讲。” “……?” 阿水抬眼,真的疑惑;“……你怎么不问原因?” 对面姑娘眉眼弯弯,望过来的剔透眼珠里,盛载着满满的信任。 “你决定的事情怎会有错?我都听你的。” “……” 阿水与那双充满信任的剔透眼珠无声对视,不过两秒,便有些狼狈的移开了目光,他的眼神落在了对方脚下,那全神贯注的模样,仿佛泥地里粲然开出了花。 最终,哪怕沈明玉没问,阿水却还是生硬别扭的向她解释了原因。 “他日子本就辛苦,如今唯一的儿子又被休回父家,人一旦日子过得艰难,就会控制不住怨恨旁移,这不是恶意揣测,这是人性使然,他已经不适合待在这里看着我们……” 话说到这儿,他很突兀的停住了后语,僵硬半晌,最后潦潦草草的以一句;“总之,为了不惹麻烦,你尽快将人辞退就行。”然后匆匆忙忙的转身进了屋。 徒留沈明玉一个人在门口目露茫然。 呃?人怎么进屋了?他们不是正在好好的说着话的吗?一整日没见了,她还挺想他的,这怎么说着说着就走了呢? 而屋里,莫名其妙说着说着就进屋了的阿水,则是气息不稳的合衣躺在床上,墨玉般幽深的眸子此刻正无神的盯着房顶。 他想起了自己刚刚话赶话说到的那一句“他已经不适合待在这里看着我们……”看看他们什么呢? 原来就算他从未敢深想,潜意识里,他也是明白这一切的。 他明白,沈明玉对他很好,真的很好,是很少见的女子对男子极度在意的好。 她会天不亮就起床为他熬药,会绞尽脑汁为他琢磨饭食,会包揽院里杂活,会洗衣铺床叠被……更甚至,他还看到曾经不经意间撞过他两次腿的尖脚餐桌,不声不响的,四个尖角都被包覆上了柔软薄垫。 那不是讨好,阿水能很明显感觉到,她就是存着一颗平常心,在很正常用心的照顾他。 身为一个男子,能被一个女子如此体贴在意,特别是这个女子还是能够让他一次次心脏狂跳的人,他又怎么可能无动于衷? 他的心动,始于初见,可他的爱意,却是在这日复一日的相处中慢慢积累,直到如今,若不是心中有愧,用理智强行压抑,他恐怕早就沉浸在对方织就的温柔网里无法自拔了。 人非草木,谁能例外? 墨黑发怔的眼珠缓缓的回过了神,他就着身体躺下的力度轻轻一滚,被褥盖身,然后从昨日刚被晾晒捶打过的被褥里,溢出了一声长长叹息。 一夜时光腾忽而过,第二日是个好天气,艳阳高照,微风徐徐,前一天因为多思多虑而大半夜才睡着的阿水,依旧是习惯性的在天蒙蒙亮时醒来,他没有睡回笼觉的习惯,所以哪怕脑袋有些胀痛,也是起床梳洗,收拾己身,然后于璀璨霞光中打开了大门。 ——然后,便看到了昨儿个才商量好要辞退的罗寡夫和……他儿子? 父子两个长得极为相似,都是矮矮的身材,胖胖的腰,平庸的五官,黝黑的脸,就连眼睛,那都是一模一样的肿成红桃。 完全就是一个标准的罗寡夫年轻版。 在看到对方两人的那一刻,阿水不太明显的皱了下眉,然后下一刻,便被不知道在门口等了多久的罗寡夫拽着儿子胳膊,赶紧一左一右的左右围住。 “郎君,郎君你醒了——”面容憨厚的罗寡夫面容讪讪,看上去有些不好意思,但也真就只是看上去了,因为他接下来的所作所为真的和不好意思这四个字沾不上关系。 他竟是猛的推了把身边儿子,张嘴就是;“快给郎君跪下磕头,看郎君能不能给你条活路。” 然后下一秒,扑通一声,年轻版罗寡夫,便就这么老实听话的跪在了地上。 眉头深深深深皱成了川字型的阿水;“……” 他眯了眯眼,后退两步,先是垂眼瞧了下跪在地上的年轻男子,然后目光上移,缓缓定在了罗寡夫的那张满面愁苦的黑脸上。 “罗郎君,你这是什么意思?” 阿水开口这样问,但其实他心里明镜似的。 能是什么意思呢? 就光看这种场景,无需言说,这对父子的所思所想,就已经呼之欲出了。 接下来,罗寡夫那顷刻红了眼圈,抽抽噎噎,仿佛想将一辈子所有的苦水都倾倒出来的解释,彻底笃定了阿水脑子里的猜测。 “郎君你看看,这就是我那苦命的儿,呜呜呜呜……他可怜啊,嫁了那样天杀的畜生,好歹成婚三年,好歹我儿子也给她生了个儿子,可结果她说休就休,一点情面不讲不说,就连补偿都一点没有,我们孤儿寡父的……我晓得郎君是个好人,家里又富裕,所以就领着我苦命的儿来找郎君,盼望着郎君眷顾,好歹能让我儿有条生路……” 看吧,和他脑子里想的一模一样。 第65章 被下药被人休了觉得不公…… 被人休了觉得不公平,不是应该去找族老寨主做主吗? 既是无错,不是应该去女方家争取补偿吗? 这怎么就跪在他门口,找他可怜了呢? 他们之间,难道不就是正常的雇佣关系吗? 阿水盯着正在哀哀卖惨的罗寡夫皱眉,沉默半晌,终于开口,只嗓音不同于昨日安慰人时的温和,语调低沉,让人听不出内里情绪。 “罗郎君说笑了,我一个犹在病中的男子,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界,连自己的活路都找不到,又如何赏别人活路?” “能的,能的,郎君能的。”罗寡夫语音急切。 “郎君屋里的条件这般好,比寨主家的还要好,既舍得花钱请我做饭,那想来再添一个也没事,我儿勤快的,任何杂活都能干……” “可我不需要啊。” 阿水开口,墨眸沉沉。 “我家中只有两人,哪来的许多杂活?我们没有必要再雇佣一个,也没有闲钱再雇佣一个。” 怎么会没有闲钱呢? 罗寡夫下意识的将上半句省略,又对不合他意的下半句心生愤慨。 别以为他不知道,院子里的那位姑娘,富裕的很。 日日变着法的吃些村民们一年到头只有过年过节才舍得吃上一口的大荤大油就不说了,平日他趁两人不注意时,偷溜屋里所看到的精细床单床被以及村里很少见的精细玩意儿也不提,就说,原本住在这户宅院的王老头一家,此时此刻去哪儿了? 人家摇身一变,居然住上了和寨主家一样的青砖瓦房。 王老头他能不知道吗?前些年还算不错,有些家底,可后几年脑子有病娶了个药罐子,冤大头一样日日花钱,如今败的,几乎和他也差不多了。 他怎么住的起青砖瓦房? 说和这家子没关系,鬼才信呢。 想到此处,罗寡夫脸色青青白白变幻一阵,最终牙一咬,竟也同他儿子一样,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然后一声抽泣,声泪俱下。 “郎君,我晓得郎君最是个好心的,我求你开开恩,反正以你的条件,请一个和请两个也没有区别对不对?何苦如此无情,我求求你,就当是给我们父子俩一条活路——”这哪是给他们父子俩活路。 这分明是道德绑架的让他没有活路。 阿水面色上的不虞几乎都快压抑不住,也就是想着人生地不熟的不便与人交恶,自己内里深呼吸平复了好几下,才又终于耐着性子继续回答。 “罗郎君,你该知道,家里的这些事情都不是我管。” “知道,我当然知道。”罗寡夫急急接话。 “可娘子疼郎君啊,我看得出来,沈娘子最疼郎君了,这种事情只要郎君同意,那沈娘子绝不会二话……” 好嘛,连这个都计算好了。 怪不得要堵在他的门口,等在他的起床时间段呢。 第75章 阿水的目光又再一次落到了罗寡夫那张堪称憨厚的脸上,看一眼看一眼再看一眼,空茫茫没有任何知识储备的大脑里,竟不期然自己浮现出了一个成语。 ——面憨内奸,当真是面憨内奸。 上方两人一问一答,一个推辞,一个强留,辨的认真,而听从父亲的话麻木跪在地上,双眼红肿的王小鱼,此时此刻也有些羞恼。 他和他父亲确实极像,不仅是一种容貌上的像,就连性格也极为相似。 此时此刻,他羞的不是父亲勒令的跪地,也不是父亲如此和别人胡搅蛮缠,而是——天可怜见儿的,他在心疼他的父亲,顺便,也怨恨上了同他们夹缠那么久,却还始终不同意父亲请求的院中人。 明明在家时他父亲都跟他讲清楚了。 说这家人有多么有钱,多么阔绰,既能帮王老头在寨里盖上青砖瓦房,又能在院里日日大荤,穿好衣,喝好茶,且还能每月花上六百个大钱雇佣父亲每日做饭…… 盖砖瓦房和日日大荤,王小鱼没见识过,所以想象不到具体价值,可每月的六百大子他知道啊,是他们家以前一年都攒不到的积蓄。 这是何等的实力? 这是何等的富贵? 还有父亲还说的。 这家的女人疼男人,不仅舍不得让干活,还事事都听他的,没受过什么苦楚的男人嘛,都心软,只要他们父子跪在他面前哭一哭求一求,那这个工作就绝对板上钉钉,什么什么都好说。 可显然,事实好像并不是这样。 明明自己都抛下尊严跪在这里了,明明就连父亲这个长辈都跟着跪了,明明对方都已经高高在上的欣赏完了他们狼狈的姿态,明明都已经把他们父子两人的尊严都踩在泥地里。 为什么还不同意?为什么还在为难? 都这么幸福了,为什么还要为难他这个刚刚被休的苦命人? 眼底浸着满满怨恨的王小鱼缓缓抬头,他想看清楚如此刻薄的男人长什么样,他想记住对方的模样,以待日后——日后——然而,倒霉的是,他这边才刚刚抬了个头,那边正在刻薄他父亲的男人就似有所感的朝这边望了过来。 那深沉如渊的目光,再配上盛气凌人的身高,王小鱼身体一颤,立马又低下了头,心里满腹的恶念几乎无需人戳,自己砰的一下就破了。 太高了,也太凶了,一个男人怎么会长成这个样子? 这哪里有一点父亲嘴里心软好说话的模样? 不理王小鱼此刻乱七八糟的小心思,就说此时正把着门口的阿水,他本来还在沉默,在用脑子思考该如何用既不撕破脸,又可以拒绝罗寡夫的词句,可如今,在与跪在地上的罗寡夫儿子对视过一瞬后,他神情一凝,立时也不犹豫了,干脆直接的目视罗寡夫,冷言落了话。 “承蒙罗郎君看得起,但没法子,我家不需要就是不需要,并且现在不仅不需要做些杂事的,连做饭的都不需要了……” 什么——王小鱼惊愕,罗寡夫傻眼。 立时抹掉刚刚装可怜硬挤出来的哀泣眼泪,罗寡夫这会儿整个人都真实慌张了起来。 “郎君这说的什么话?我这饭做的好好的,又没有犯错,哪有说辞就辞的道理?郎君既不愿施舍生路,那我就将儿子带回去,我不让儿子在这里做了就是,只我的活计,可是万万断不得的呀,求郎君——”他说着说着,竟从地上爬起身想往阿水身上扑。 亏的阿水身形灵活,只在对方扑来之际往侧边挪了小小一脚,就让对方扑了个空。 然后咣当一下无情关上了门。 不等几秒,咣当关上的大门在外头父子两个满脸懵逼间,又再打开,阿水手里攥着把铜钱去而复返,然后将钱塞进了罗寡夫的手掌里。 “回去吧,别纠缠了,这是你这几日做饭的双倍工钱,好歹雇佣一场,咱们好聚好散,别闹得太难看了。” 好聚好散? 罗寡夫能让好聚好散? 好不容易天降馅饼才捞到个这么事少钱多的活计,他怎么可能轻易放手? 捏着手里坚硬铜板的罗寡夫,张大嘴巴啊的一声就要开始撒泼,奈何自觉将一切事情都处理清楚的阿水实在没有盯着他表演的兴致了,直接扭脸砰的一声又再次关上了门。 罗寡夫;“……” 王小鱼;“……” 最终事情的解决方案是,被外头哭嚎吵的睡不着觉的沈明玉直接去找了大寨主来主持公道。 大寨主这个人,虽算不上尽职尽责,但好歹三观还是有的,再加上吃人嘴短,所以来这里评理的大寨主真是一点没有偏向自己子民,嘴巴一张就是训。 “我说罗寡夫,你想干什么啊你?人家沈姑娘家里跟你有什么仇什么怨,你赖人家门口不走?还想跟你儿子找个活,那咱这里想找活干补贴家用的男人家多了,人家也没有堵在这里硬逼吧,哪有你这么做事儿的?啊——你儿子被休了,和人家有什么关系?你在人家门口让人家负什么责,难不成你儿子嫁的是他,是给他操持的家务,给他生了孩子不成,你觉得不公平你就去找王大丫去,别没事找事儿呢,回去,赶紧回去——”事情看上去就这么落下了帷幕,只到了晚上夜深人静时,想起罗寡夫儿子当时抬眼望过来的目光,阿水心里头总觉得有些不安。 两人在这里一直都是偏居一偶,连个具体熟悉的人都没有。 好歹那父子俩在这里土生土长,好歹父子俩在这里亲友皆在,好歹——沈明玉对她家谢大哥的担心,嘴里嗯嗯啊啊的说着一定会注意肯定会注意,但其实心里头并没有太当回事,她终究是阅历少了些,只觉人都被他们撵出去了,还能搞什么事儿? 可不想,不过两日,打脸的就来了。 父子俩竟真的作起了妖。 罗寡夫和王小鱼两人,他们都是这个地界土生土长的村民,一辈子没出过寨,见识少,脑筋也不多,他们没脑子像外头大城市里的精明男子般,玩步步惊心的阴谋算计,可见识少也有见识少的可怕,因为没有人能防备得了他们脑袋里的鲁莽计策有多大胆。 事情的起因是,沈明玉在傍晚时端着洗衣盆去河边洗两人的衣服,然后洗着洗着,突感身后有人,猛的扭头,第一眼,他看到了见过一面的王小鱼那张恐慌的脸,第二眼,他就被纷飞的白粉末糊了满脸满眼。 啊——沈明玉有些慌乱的蹲下身子,想赶紧用洗衣的河水将脸上的东西洗掉,同时脑子还有些懵逼。 什么情况? 不会就为了那点事,要弄瞎她的眼睛吧? 还是要趁着她眼睛看不见谋财害命? 他们就没有想过后果吗? 不论是搞瞎她的眼睛,还是谋财害命,他们哪里来的把握可以全身而退? 就一点规划都没有的鲁莽上阵吗? 天可怜见,她是真没有见过这种阵仗啊。 这边,罗寡夫见儿子得手,赶紧鬼鬼祟祟的从隐蔽处跑出来,拍了下因为激动而半晌没做出反应的儿子,眼珠兴奋的仿佛都在发红。 “傻孩子,发什么愣?赶紧上手啊——”“唉唉,好。” 王小鱼定了定神,赶紧和他爹合作一左一右的扑了上去。 这个趁人眼看不见上手捂嘴,那个从腰里拔出一段麻绳,就开始绑人。 沈明玉紧闭着眼睛,不清楚对方两人是什么主意,所以只能一边双手瞎扑腾,一边严厉威胁。 “王小鱼,我看到是你往我脸上撒的东西,罗郎君,我也听出了是你的声音,我不管你们是想干什么,我只想告诉你们,你这样做是犯法的,犯法知道吗?并不是被寨主呵斥一顿回家就行的那种,而是我一旦追究,外面镇上会进来捕快,然后把你们关进大牢——”张牙舞爪,蛮力推搡,沈明玉很艰难的才从河边走回了岸上。 其实说起来,这个世界的男女是有体力差异的,在大部分情况下,男子体力是比不过男子的,但奈何,此时就不是那大部分情况。 懒懒散散当了一年米虫的沈明玉,身体素质真的称不上多好,更且,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她此时居然觉得力气越来越虚,越来越抬不起手来。 而罗寡夫和他儿子呢,乡村里长大,土里刨食的活着,身体上的每一寸筋骨都被重力打压,可一点都没有大城市男子的精致柔美。 于是此时此刻,那就很尴尬了。 沈明玉不仅没法凭借女子身体优势压制两人,甚至还在推推桑桑的过程中,好几次嘴里被塞上了阻碍他说话的一团布。 讲真,她挣扎的真的很狼狈。 经历过多次被堵,又多次被薅拽下的经历后,沈明玉那尚且睁不开的眉目也显现出了几分厉色来。 “罗寡夫,我最后再警告你一次,不管你们父子俩想做什么,若现在立马收手,我可以既往不咎,可若继续,我可以保证,下次你们父子再见面的地方,就是镇里的牢狱——”由于久久没有成功将人绑住,又加上这样带着厉色的恶语威胁,王小鱼此刻拿着麻绳的手臂已经开始发颤发抖。 第76章 “爹爹,我们——”他想放弃了,他不敢再继续了。 其实到了这里,眼看对方挣扎的那么厉害,嘴里说出的一句句也都是他们从未想过的可怕后果,罗寡夫也有点怂了,但惊惶颤抖间,他脑海里却又蹦出了小院男人的日常生活。 穿着细软棉衣,吃着大鱼大肉,那样的舒坦,那样的悠闲。 犹豫不过两秒,他一咬牙,狠狠瞪了对面心存退意的儿子一眼,又发了狠。 他从怀里又掏出了一包,看形状,和他儿子刚刚掏的那包差不多的药粉,颤抖着手打开,与刚刚不同的是,里头的粉末居然是艳艳的粉色。 药包打开,他与儿子一眼对视,王小鱼立马心领神会,然后一咬牙,听从父亲的又冲了上去。 这一次,他也不拿麻绳绑人了,而是直接上手去掰沈明玉的嘴。 掰啊掰的掰不开,反而还被狠狠扇了一巴掌又挨了一记大狠踹的王小鱼走路一瘸一拐,他都快急哭了。 万幸,因为对方看不见,而没瞧到前方挡路的石块,重重一个跄踉下,终于被王小鱼瞅到了机会。 而罗寡夫呢?手脚更是麻利,就那一个不大的缝,都能给他用巧劲直接整包硬塞了进去。 虽说被反应过来的沈明玉连吐带啐的又倒腾出一大半,但有什么关系? 倒进去的时候,他已经用手指把药往喉咙里捅进去了不少,如今嘴里的就是全吐出来,那也是耽误不了药效的。 至于,两父子费劲巴拉的用力喂进去的是什么药…… 沈明玉刚开始不知道,她还在费劲巴拉的一次次干呕,试图把药呕出来,可不过几息之间,在身体深处突然燃起一股热意后,她就知道了。 是春.药。 ——他爹的,是春.药! 是的,身为一个土生土长又没见过什么世面的村里人,两父子怨恨阿水不肯帮他们,又嫉妒阿水所过的生活,所以他们既想给阿水一个教训,又想分一杯羹的方式就是。 给女人下药,和女人有肌肤之亲。 罗寡夫在家里给儿子说的信誓旦旦。 “我儿放心,这姑娘我也算了解,长得好看,手上有钱,且对夫郎还特别好,瞧着就是个有责任心的,只要我儿与她有了肌肤之亲,就算因着弃夫身份不会被纳,私底下来往也是可行,说不得运气好了,还能怀上个一女半儿的,从此我儿的后半生可就……” 起初王小鱼还有一些犹豫,毕竟他年轻一些,今年不过十八,且又刚刚被休,着实没那么厚的脸皮。 但他爹又说了;“放心,别怕,我当爹的还能害你不成?若是事情没成功,咱们就一推四五六,拒不承认,她一个女子,又是个家里有夫郎的女子,想来也不好意思在外面宣扬这种事,可若成功了,只要成事的另一方是她,任她再如何评说,谁会相信?谁会相信男子会强迫女子呢?到时候咱们是苦主,那好处——”王小鱼先是动了心,然后凭着一股想给前两日在门口羞辱他们的男子难堪的一股劲,两父子一拍即合,然后便在今晚如此设下了重重埋伏。 虽然将开始让人无力的药粉撒下去后,对方的挣扎还剧烈的让人恐慌,弄得两人身上如今都挂了彩,但事情搞到这个地步,唯一让他们感到欣慰的是,就算再艰难,对方终究还是吃下了他们备下的大半催.情药粉。 这药粉是罗寡夫昨天夜里偷偷摸摸去前街王小丫家里买的,那王小丫以前是个混子,如今呢,也算有本事了,在镇上的一家花巷里寻了个做龟妇的活,听说一个月就有一两多呢,着实出息的很。 当时罗寡夫几乎一生出这种念头就想到她了,结果也是不出所料,那丫头手里这种物什多的很,居然还分什么轻微,中度,高效之类的,还有什么有害无害。 罗寡夫就算年纪大了,也终究是个男子,他哪好意思在对方家里仔细分辨这些,直接掏出把铜钱买了最高效猛烈的,伤不伤身体的不计较,反正要吃的不是他儿子。 当时王小丫送他出门时还向他提了一嘴,说这种药在楼里最是流行,不管男的女的,只要饮下此药,那直接就是个发.情野兽…… 看着依旧睁不开眼睛的姑娘嘴角沾着的粉色药粉,罗寡夫嘴角挂起了得意的笑。 甚至已经开始在心里默默盘算主意,等一会儿对方发狂扑倒他儿子时,为了以防万一,他要不要在紧要关头招些人来? 虽说这样会让他的儿子有些丢人,可其后续的好处,却也是不容忽视…… 正内心里蠢蠢欲动间,不想,都已经被他当成瓮中之鳖的沈明玉,竟在他们一个错眼间,不知从何处捡了根婴儿胳膊粗的大木棍。 罗寡夫一个不防,直接被她乱挥乱砸的,砸上了肩头。 仿若是最后虚脱前的回光返照,她这会儿的劲头大的惊人,不仅一棍子将罗寡夫砸的趴在地上哀哀惨叫,一击得手后又是回转一棍,这一棍竟是又砸上了王小鱼的后脑勺。 王小鱼被砸的白眼一翻,立时就昏倒在地。 情况在这一刻发生逆转,两个本来眼看胜券在握的歹徒一昏一伤,沈明玉这一刻在这场博斗中占领了绝对的上风。 只可惜她自己不知道,她此时脑袋昏沉沉的简直快分不清东南西北,就连身体,都滚烫烫的让她简直想没有理智的原地扒光。 万幸的是,她被撒上药粉的眼睛还算处理及时,此时此刻,已经勉强能够睁开一条小缝,看清一点前路。 哪怕路况模糊,她也在压着她虚软的双腿往前走,一步两步三步四步,由最开始的拿着那根让她占据上风的棍子虽然举步艰难,但还算能独立行走的往前走,到中间扔下棍子扶着路上一切可行的东西狼狈颤抖,到最后,直接连攥着树木都站不起来了。 她的眼睛模模糊糊,仿佛蒙上了一层塑料薄膜,她的大脑浑浑噩噩,仿佛有一根筷子在里头翻滚搅动,她的身体热得烫人,每一次的呼吸吐纳都仿佛热油泼洒,每一根汗毛都在嗷嗷叫唤。 她甚至都能感觉到自己软的像面条一样的腿间,仿佛发了山洪一般,水流淋漓,没有止境。 沈明玉发怔的脑袋对此有些恐慌。 她从来没有过这种感受,这种若不是理智压抑,恐怕下一秒就要躺在地上翻滚呻吟的强烈渴望。 这让她茫然,让她无助,又让她惶恐不已。 模模糊糊的眼睛已经彻底看不清前路,沈明玉像个溺水之人拼命的想要呼吸新鲜空气般强烈呼吸着。 哪怕吸进胸腔里的呼吸热的几乎能把她烫熟,她也不敢停下,一下一下,一下一下,喘的就像个破烂的风箱。 模模糊糊的,沈明玉闭上眼睛,想起了小院里的谢大哥。 不知道谢大哥现在在干什么,有没有在想她? 或许再发散思维一点,谢大哥会不会在夜里突然出来散步,然后就刚刚好看到了她…… 脑子发散思维的这样想,理智却呸的一声无情截断。 毕竟在这住了小一月了,她谢大哥肉眼可见的不喜出门,白天还不出来呢,晚上没事出来溜达? 想屁呢。 沈明玉的理智在脑海里嘲笑自己的大脑,然而下一秒,沈明玉的大脑就着远处的风声仿佛不甚清晰的听到了一声。 “沈……沈姑娘?” 啊,居然已经糊涂到了这种程度了吗?连幻听都开始了,甚至还不只一声。 “沈姑娘,你怎么了你?” “沈明玉?沈明玉?” “你睁睁眼,告诉我怎么了?” “——怎么会这么烫,怎么了到底……” 阿水此刻看着地面上狼狈躺着的沈明玉,简直吓得脸色都白成了纸。 正如沈明玉所说,阿水平时是不出门的。 可今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刚刚躺下要睡觉的他心跳的非常厉害。 扑通扑通,扑通扑通,那速度几乎要从他胸腔里蹦跳出来。 阿水有些迷茫的起床给自己倒了一杯凉水喝,然而没用。 心脏依旧不听使唤的扑通扑通,扑通的阿水在床上翻来覆去,最终一声长叹,披上件外衣,打开了房门。 可无奈,站在清凉月色的院子里,就算他一遍遍的在院子里丈量转圈,一遍遍的饮下压抑的凉水,再一遍遍的用手掌抚平胸口,喃喃自语……他的情况还是没有丝毫好转。 最后一圈圈在院里转烦的他,脑子一抽,竟将目光投向了隔壁院落。 话说,对方如今睡了没有啊? 应该睡了吧,毕竟天色也不早了…… 鬼使神差的,阿水抬起脚步走向了对方院落,一看,嘿,门从外面闩着,人居然不在家? 阿水是知道平日对方会在傍晚时洗衣的,可掰着手指算算,此时离傍晚少说也有一个时辰了,这么久还没洗完?不应该啊。 心思电转间,阿水脚下一拐,突然疾步就朝河边方向走了去。 第77章 这一刻,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脑子里在想什么,只一边用手抵着依旧在砰砰乱跳的心脏,一边脚下不停加速。 先是正常走路,然后加速快走,最后极速奔跑。 这三者衔接的速度不过几秒,眨眼间,人便已经从这条小路消失不见。 再然后,他便在小院和小河之中的中间距离,遇上了沈明玉。 一路跑来的惊惧,哪怕如今找到人了也没有消散,特别是看到人脸上不正常的红色……不,不止是颜色,她还好烫,烫的像一个大火炉。 这一刻,他脑子里堆积的什么流言蜚语,俗世难容,全都被抛诸脑后,砰跳的心脏被害怕包裹,墨黑的眼珠被恐惧填满,就连情急之下伸出的双手,都在紧绷之下发着轻颤。 滚烫的身体,潮红的面颊,涣散的眼睛。 也就是没有脑中记忆,若搁在以前的谢玉砚眼里,这种情形,哪里用思考?只需瞥上一眼,立马就可以得出准确结论,并为之付出实践。 可无奈,这一刻,他没有积攒的知识,没有过往的记忆,抱着怀中叫喊好几声都没得到回应的滚烫身体,他唯一能想到的便只有寻求帮助。 “沈明玉,你别怕——”他颤抖着声音将人一把抱起,跄跄踉踉的就往寨子里头走。 “你不会有事的,我带你去找大夫,你别怕,你不要怕——” 第66章 清醒的沉沦明明自己都害怕的…… 明明自己都害怕的发抖了,他却还在用暗哑的声音一遍遍安抚怀中人,一声声,一遍遍,直到滚烫的热源,突然贴上他因为恐惧而青筋凸显的脖颈,他惶惶然的大脑才终于恢复了几分冷静。 脖颈间的呼吸紧促滚烫,发出的声音呢喃带颤。 “谢大哥……” 阿水的脚步停住了,茫然眨眼。 脖颈里的吐息还在继续。 “我不去其它地方,带我回屋……回屋。” 那样嘶哑发颤的声音,那样绵绵粘稠的调子……只恨男人的情绪绷得太紧,竟是对此种情状全然无知。 “不行,沈明玉,你的身体不对劲,你得看大夫,你得——”慌乱的话语戛然在脖颈间舔蹭上来的滚烫之中。 阿水的脚步终于停下来了,急惶的眉眼僵硬顿住,眼睫眨动间,突然间意识到了什么。 而窝在爱人怀里,一开始理智尚存,只是想用此行为来提醒对方停下的沈明玉,此时此刻,却是彻底停不下来了。 那冰凉如玉的肌肤,那鼓跳抽动的青筋,那山峦起伏的喉结…… 本就岌岌可危的理智顷刻崩塌,沈明玉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被弄回去的。 夜半三更,凉风拂面,阿水……原路返回的一路上,刚刚才意识到此时境况的阿水简直要疯。 刚刚没往这方面想,脑子里被焦躁恐惧塞满,可如今,猝不及然开了窍,碰触着这样滚烫的身体,感受着这样粗重的呼吸,甚至,还有脖颈里,任凭他再如何缩肩抗拒,却也避不开的黏腻唇舌。 一路蜿蜒,舔舐啃咬,回程的路才走一半,阿水的腿软的好几次都差点摔跤。 他像是被怀中人传染了一般,红晕浸透了他的脸颊脖颈,那逐渐明显起来的呼吸声,几乎像在给对方伴奏,不相上下。 在第三次腿软的差点抱着人一起摔倒后,阿水难受的深呼吸了好大一口,顶着赤红的一张脸,艰难的将一只探进他裤腰里的手拉拽出来,然后强逼着自己忽视脖颈间的黏黏泣语“谢大哥,难受……摸摸,摸摸……谢大哥……”就那么艰难困苦的,愣是将人带回了小院。 大门被关紧,内屋门敞开,密封的空间里此时此刻只剩下了他们两个迷乱状态的人……然后呢? 阿水黝黑的眼珠里渊黑深沉。 他并非是什么都不懂的三岁小儿,哪怕失去了记忆,一时脑海里拐不过弯儿,可等意识到如今情况后,陌生的记忆也开始灌入冲刷。 他知道按照两人目前情况,接下来应该要做的是什么,可令他感到僵硬的是,他真的——要做吗? 不得不说,男人的理智确实强大,在意识到怀中人并没有性命之忧后,他绷紧的大脑便己经恢复出了几分清醒。 哪怕此时此刻的情况是,箭崩上弦,蓄势待发,他隐忍的太阳穴上的青筋都开始鼓鼓跳动。 他还是——还是——打脸了,大脑的清醒并没有什么作用,因为回到屋里关紧房门的阿水撕扯不下身上的热源,最终只能无力的任凭对方将自己扑进床榻。 这都扑进床榻了,大脑清不清醒的还有什么关系? 他清醒的被扑进床榻,在黏黏软语中,清醒感受着上方的每个步骤,然后在猛然揪紧的素色床单上,迎来最终的融为一体。 沙沙风声作舞,呱呱哇声为伴,今晚的夜,滚烫粘稠,还有很长。 ——而与此同时的另一边,寨中唯一的赤脚大夫王大花家,却是半夜被扰了清梦,此时正一脸沉郁的坐在厨房的小凳上熬煮药物。 要问她为什么大半夜不睡觉,如此辛劳…… 王大花紧皱着眉,回头瞧了眼此时霸占了她院中躺椅位置的父子俩,张嘴,发出了这一刻钟内她的第三次劝告。 “罗寡夫,我说真的,你最好现在就带你儿子去镇上治疗,带多点银钱,找个大点的医铺,就我这手艺,马马虎虎治个你的皮外伤还行,像你儿子这种昏迷不醒,我搞不来啊,你也别在我这耽误时间了,赶紧带着他……” ——王大花是真心相劝的,真的。 身为一个在山寨里土生土长,既没有行医资格证又没有完善救人设备的赤脚小村医,王大花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头疼脑热的她能看看,破皮摔伤的她也能瞧瞧,可像如今这种,伤着脑袋,昏迷不醒的…… 倒没有什么怜惜人命,救死扶伤的心气,她就是怕麻烦,怕治死了自己要担责而已。 然而,任凭她一遍又一遍的耐心相劝,对方却一直都像聋了一般,就哭,就哭,就光会哭。 “我苦命的儿,你可别吓爹爹。” “你快醒来吧,没有你爹爹以后可怎么办啊。” “爹爹没法活了——”“我的儿,我的儿……” “……” 王大花沉默两秒,半晌一扯唇,抬手往面前砂锅里又加了一把药材。 到了这会,她的想法也简单了。 反正劝也劝过了,该尽的义务也尽到了,既然对方哼哼唧唧,装聋作哑,那最后治成什么样,也不能赖她不是? 既如此,还怂个什么劲儿,放开手脚猛药上阵就是。 话不多说,全在药里了。 药煎沸滚,倒入瓷碗,等待药凉的间隙,王大花无事可做,便询问起了惨事来源。 这回罗寡夫倒没装聋,只是——瞅眼对方黑乎乎的肤色也遮不住的僵硬脸色,再听着那干巴巴充满心虚的敷衍“就,就半夜洗衣服,不小心摔倒了……” 王大花脑子又没病,她这能信? 可不信归不信,毕竟是别人的私事,别人不愿讲,敷衍的撂完这句话后,就又哀哀戚戚的沉浸在了悲伤氛围里,她就是再好奇,再想知道,也没法子呀。 加大了剂量的药汁被放置到合适的温度后强硬灌下,时间一点点过去,渐渐的,漆黑夜色消退,明亮日光笼罩,眉眼疲惫又熬了一个时辰的王大花也终于看到了自己的最终成果。 好消息:王小鱼醒了。 坏消息:瘫了。 沈明玉是第二日下午得知的这个消息。 嗯,对,直到第二日下午,沈明玉才终于踏出了小院的大门。 沈明玉是出门洗床单的。 对,就昨晚床上铺的那套,干干净净简洁秀雅的素色床单,如今……黏糊糊,湿哒哒,简直不成个样。 一觉醒来看到此景的沈明玉脸顷刻红成了猴屁股,然后便跟屁股着火似的捡起床单,一溜烟的跑出来打算消灭罪证。 ——说起来,也是真的阿弥陀佛,昨夜战况过于激烈,以致床单只剩一个边边角还留在床上,否则,她就是再想神不知鬼不觉的消灭罪证都不行。 第67章 态度软化?芦苇荡,小河…… 芦苇荡,小河旁,沈明玉挑了个逼仄隐蔽处蹲着,以旁侧杂草为遮掩,正悄摸摸的搓洗手中床单。 虽过了大半年五谷不分的懒日子,沈明玉做活计的手上功夫却是没退步的,哪怕床单狼藉成这样,她顶着张红红的脸,也依旧涮洗的有条不紊。 先撒皂角,手搓一搓,搓完整个浸泡在河里,洗一洗,揉一揉,甩一甩。 若这副麻利模样被寨里的男子们瞧见,不论老幼,那定是都要羡慕几分她家中的夫郎的。 可,一边清洗着床单痕迹,一边又控不住大脑遍遍回想昨晚细节的沈明玉,此时脸都快成猴屁股了,哪还好意思出现人前? ——别说已经成婚一年的老夫老妻,怎还会因床上这点事儿不好意思,实在是药性太疯,弄的如今脑子恢复清明的大姑娘真心受不住啊。 第78章 沈明玉自个都想不明白自己昨晚怎么会那么放.荡。 明明她家谢大哥到后半夜的时候嗓子都叫哑了,身子也疲软了,可她就是不罢休,对方不动她自己动,身体没劲了就上嘴,嘴巴酸痛了就换手…… 真的,她真的重新认识了她自己。 啊——羞耻,脸红。 五分钟后,经过她下力气的狠搓猛洗,手上的床单终于能够勉强入眼,沈明玉长舒一口气,将床单放进木盆中,正待像来时那般悄摸回程呢,不想,在这个时间点,却突然听到了不远处传来的嘈杂脚步声。 下一秒,尚未调整好心态以致下意识就是蹲下避人的沈明玉表情一怔。 让她怔怔的不是,在几乎全部村民都习惯睡午觉的时间点,为什么会有人出来洗衣。 而是,那结伴而来的俩中年男子此时此刻正唾沫横飞讲述的村中八卦。 “……罗寡夫哭的叫个惨啊,那声音大的,本来我家离王大夫家就近,可真是天没亮就听到了哭嚎,比我家鸡叫还早呢,把我吓得以为出什么事儿呢,急急忙忙穿上衣裳就出去看了,这一看,哎哟喂,可真是让人怪难受——”“可不咋的,是真可怜啊,本来碰上个无情儿媳将生不下闺女的儿子休回父家就已经够倒霉了,谁能想到还有这遭子事儿呢,儿子半夜走路摔一脚就能摔瘫了,老父瘫儿,以后日子可怎么办啊。” “弃儿寡父,一老一瘫,可怜啊——”“……” 两个中年男子各自在河边找到了合适位置,一下一下捶打着,因为今天上午贪看热闹而耽搁没洗的脏衣服,嘴上的讨论你一句我一句的,已经从同情可怜,过渡到唏嘘感叹,然后再转折到疑虑窦生。 作为今儿上午去到王大夫家安慰人的主力,俩人也确实有疑惑的本钱。 比如,那坐地上拍着大腿哭嚎的罗寡夫,怎么就说不清自家儿子是在哪儿摔的这么惨呢? 一会儿说山泥地,一会儿说土坡上,一会又说后山小路上。 再比如,他不仅说不清自家儿子摔伤的具体地,他也解释不清他自个身上的伤。 那淤青,那伤痕,是怎么瞧怎么不像摔伤模样。 再再比如,俩人一个寡夫,一个弃夫,本就是平常要避着点人的身份,怎么突然半夜出门?干啥去了?说是洗衣服,那衣服呢? “……” 全是疑点。 当时在场时,罗寡夫声嘶力竭哭的太惨,他们纵使心有疑惑,也没好意思追问,可到了如今,那可真是你一句我一句,畅所欲言,话题都歪到了八爪国,拐都拐不回来。 沈明玉没再注意两人后面的对话,她此时脑袋怔怔,目光无神的盯着眼前湿泥地,如此这般好半晌,才终于行动缓慢的从偏角处站起。 河边两位聊得正兴起的中年男子被吓一跳,幸好沈明玉面善,再加上穷苦闭塞的村中乡民总会对外面人天然生出的几分巴结感,因此,沈明玉端着洗衣盆,扯着一张眉眼弯弯的笑模样,没有任何阻碍的加入了他们两人的八卦中。 “夜里摔倒?昨夜吗?真的下半身都动不了了?天呐,怎么会有这样的祸事……虽说前阵子我们因雇佣关系闹了点矛盾,可都是小事儿,现在听到这样的消息,真是令人痛心……现在还在王大夫家吗?有空我可得瞧瞧去,好歹雇佣一场……” 三言两语,沈明玉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然后再不动声色的将自己与这件事撇的远远,便顶着一脸唏嘘感叹的模样与两位阿叔告了辞。 她模样装的好,如此这般不仅没惹半分疑心不说,两位阿叔竟还有满口赞叹。 “这姑娘可真是个厚道东家,长得还俏……瞧瞧,手里抱着洗衣盆,她竟还自个儿洗衣服呢……哎哟,可真是难得,瞧瞧咱家里的那些皮丫头,哪一个肯动手干这些家务……真是个好姑娘啊……” “……” 沈明玉在这边与人拉扯完,一转身,面上的表情就变了模样。 笑意不见了,唏嘘感叹的神情也没了,取而代之的,是紧皱的眉头和抿直的唇角。 沈明玉这会子的心情真的很复杂。 虽说昨夜那件事没有对她造成什么不可挽回的悲惨伤害,可这不是心怀叵测者逃脱责任的借口。 她昨夜的那种,夜里被人尾随,差点儿被人侵犯的恐惧是真的,拼尽全力将人打伤后,拖着滚烫身体精疲力尽躺在黑暗里的绝望也是真的。 心怀叵测者就该受到报复。 可——她想过让那对父子俩在金钱上吃个大亏,穷困潦倒,也想过暗戳戳的用上点小手段,让其声名狼藉。 可致人瘫痪…… 作为一个二十多年兢兢业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她是真的没有如此想过啊。 拧着眉头沉着脸,沈明玉脚步沉重,如此走了好一会,直到面前出现自家小院的轮廓,她才抬手抹了把脸,将脑中的杂乱思绪甩出,重重长出一口气。 罢了,罢了,事既已至此,便也就是天意了。 心起恶念,自食其果。 作为受害者,想来她只要不上赶着贴脸去幸灾乐祸,便已经是最大的宽容了。 想通了此事,沈明玉面上烦躁一扫而空,看着前方小院,再想着里面此时此刻兴许还在沉睡的谢大哥,漂亮眉眼重新变的弯弯。 而此时的屋内,被认为还在沉睡的谢玉砚,他已经醒了。 不,他是早就醒了。 比沈明玉醒的还要更早。 他只是……不知道如何面对这种局面,所以没敢睁眼罢了。 侧着身子面朝里,他静静感受着身后人睁眼醒来后的一系列动作。 起床穿衣,收拾床单,最后,又轻巧妥帖的为装睡的他盖好薄褥,这才踩着几乎听不见的脚步声关上了大门。 而阿水,就是在大门关紧的同时间,缓缓睁开了墨黑的眼。 然后,就着这样的姿势,黑漆漆的眼珠望着墙面,他又躺了很久。 那种眼神要怎样形容呢? 不是属于谢玉砚的冷静睿智,也不是属于阿水的懵懂防备,而是……迷茫。 退去了担心对方出事的恐惧,退去了床榻上的欲望,恢复清醒的脑袋里,现在留下的都是满满迷茫。 这种无助弱势的神情出现在他这张脸上,看上去有些怪异,可事实无可抵赖,此时此刻的阿水,是真的迷茫极了。 此时此刻的他要做什么呢? 生气吗?气她沈明玉明明是别人的妻,却要在这里无名无份的羞辱他,和他肌肤之亲? 可对方中药时,是他将对方抱回来的,是他没有坚决反对,是他……默许了所有事的发生。 相比生对方的气,恐怕他此时此刻更应该做的是唾弃他自己吧。 明知道对方已有家室,明知道这种关系不光不彩,明知道两人不该再有交集。 ——卑劣如斯。 原来真实的他自己,是真的卑劣如斯。 而就在男人静静躺在床上,完全彻底的陷入到自厌情绪时,于外面收拾好情绪的沈明玉,终于踏进了大门。 措不及防,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男人完全没注意到那特意放轻的门响,以至于最后,依旧没想起来该怎样处理眼前事的阿水,只能避无可避的和对方目光相撞,再也没法逃避分毫。 “……” 要么说谢玉砚能够在这种女尊世界稳坐高位呢,心理素质就是令人望尘莫及,哪怕如今丧失记忆,哪怕此时浆糊的大脑里,理智正和自厌撕扯拉锯。 完全劣势一边倒的情况下,居然还是沈明玉先移开了目光。 “咳,谢大哥,你醒了啊。” 她不太自在的将手中衣盆放到墙边,原地踌躇半响,最终一咬牙,整个就扑了上去。 能怎么办呢? 这场意外,让她前面装了那么久的礼貌规矩全毁了,此时此刻,褪去脑海里对于昨晚的浮想联翩后,她又岂能不忐忑? 谢大哥会不会生气啊? 会不会再像上次山上那般痛哭? 会不会情绪激动,伤着本就没好全的淤血脑袋? 会不会…… 沈明玉不敢深想,只能从脑中匮乏的恋爱经验里,挑拣出她觉得尚可一用的法子。 亲上去,抱上去,黏黏糊糊贴上去。 夫妻哎,不就是应该床头打架床尾和吗?有什么是一个亲吻解决不了的呢? 不行的话就两个。 她笑嘻嘻的,将内里忐忑藏的极好,三两步侧坐床边,温存的将对方身体搂进怀中……事实证明,这个法子虽然俗,但真的有用。 怀中人的身体由最开始的僵硬死板到后面的服帖软化,论过程,也不过三四分钟而已。 沈明玉的一颗心,终于重新放回了肚子中。 然而,就在她意足心满,呲着一口小白牙将怀中人搂的越发紧密的同时,却是不知,窝在她怀中,被她误以为终于软化态度的爱人,他那双低垂着的眼眸里,浓烈的自厌却是越发浓郁。 第79章 黝黑深沉,墨般漆黑。 第68章 夭寿啊!!恨海情天苦情戏…… 十月了,自从前两日一场大雨下了整夜,这片地界的气温便凉了下来,几日前还是大早上穿单衣的程度,到如今,别说清晨了,就是太阳高高挂的大中午,身上不穿件薄袄,简直都出不了屋。 小院里,大晌午的,沈明玉正拿根胳膊般粗细的荞麦棒拍打着细绳上晒着的棉衣被褥,这些物件都是雨停后文书命人加急送过来的,只是前两日天阴,没法暴晒,以至于耽搁到今日,才终于从箱笼里得见天日。 捶捶敲敲,拍拍打打,等自觉将所有棉花都拍打均匀后,沈明玉扭头看了眼不远处,同样沐浴在阳光下正在择青菜的爱人,她扬唇,眉梢间的笑意止都止不住。 哪怕现在想起,沈明玉仍觉幸运。 敢想吗?她居然因为七日前的那场意外因祸得福了。 疏离渐消,防备变淡,围绕于周围的沈明玉眼睁睁瞧着对方的态度日日软化,甚至昨儿晚上,沈明玉磨磨蹭蹭的想在这儿休息,都得到了沉默允许。 ……虽然就只是纯洁的躺一张床,可相比以前,足够让人兴奋了好吗? 什么叫柳暗花明? 什么叫苦尽甘来? 这就是!这就是! ——只唯一的美中不足…… 刚好此时,男人手里的青菜择洗完毕,他端起盛着青菜叶的小盆站起,抬脸看向沈明玉这边,语调询问,话语温和。 “明玉,你想吃辣的还是不辣的?” 沈明玉呲出的大牙略微收了收,沉默一秒,开口。 “都行,我不挑口。” “嗯。”男人点头,转身走向厨房。 “那我就炒辣点,隔壁刘伯说这样炒出的青菜更下饭。” 沈明玉跟着附和,然后手一扬,将手中棒子扔进墙角竹篮里,腆着那副不值钱的笑脸,一溜烟也进了厨房。 “谢大哥我帮你,我可会烧火了……” “炒菜我也可以,我技术……” “放调料也行——”“蒸米饭也……” 哪儿哪儿都没插进手的沈明玉被撵出了厨房,然后一炷香的时间后,沈明玉得到了一顿色香味俱没有的午餐。 青菜炒老了,盐又放多了,苦巴巴的,还齁咸。 米饭……嗯,没熟。 因为嘴里的青菜实难下咽,所以扒了好大一口米饭的沈明玉;“………………” 天知道她用了多大毅力,才把嘴里的怪异混合物吞咽下去。 痛苦面具。 但还是要扯出微笑。 沈明玉听到了自己的轻柔嗓音。 “还不错,比昨日的味道更好了一点呢。” 得了她这句,对面的罪魁祸首舒展眉眼,显而易见的开心起来,开口。 “有进步就好,我以后再勤练些,早饭晚饭都交给我,要不多久,我肯定就能和刘伯一样,一个人做出丰盛饭菜……” “……” 沈明玉面上的微笑表情都快碎了。 谁能想到呢? 她英明神武,睿智冷静,身高腿长,八块腹肌,面貌俊美,性格贼好的完美老公,老天给他唯一关上的那扇窗,居然是在饭食上。 明明是一样的油盐,一样的餐具,为什么就能做出截然不同的味道? 沈明玉迷茫,沈明玉不解。 讲道理,若是如今还在府中,沈明玉一定会窃喜,窃喜于对方不再像个假人似的完美,然后欢欢喜喜的苦练厨艺,以己之长,攻其之短,以期在这方面取得压倒性的最终胜利。 可如今…… 除了一日三餐,其它时间没有一点零食的沈明玉真的要饿死了,真的。 虽说目前的生活已经幸福的不敢想象,可为了自己这条小命,为了未来能和她家谢大哥幸福长久,沈明玉踌躇半晌,终究还是委婉的张开了口。 “其实……谢大哥,你不用事事都和刘伯学,他是没有坏心不错,可人和人的生长环境不一样,要做的事情也是不同的。” 沈明玉直视着他,语调轻柔,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眨呀眨,试图让对方看到自己澄澈大眼睛里的恳切真诚。 “——刘伯是因为他家孩子多,且刘婶又不进厨房,所以刘伯才要做这些,可咱家不同,咱家我喜欢做饭,我最喜欢做饭了,所以你可以选你喜欢的东西,不用非得……” 男人没接收到那双漂亮大眼睛里的充沛情绪,反而被近在咫尺的弯弯睫毛搅乱心房,墨黑眼珠盯着那对睫毛怔了好一会儿,才终于在对方疑惑试图想再靠近点的前一秒反应过来,迅速拉回理智,沉默两秒,蹙起眉头。 “胡说,哪有女子爱做饭?油腻烟熏的。” 说到这儿,他想起了自个儿这几日呆在厨房里的煎熬,那驳回的话语越发坚决;“且刘伯说了,女子就不该进厨房,郎君才应该打理一日三餐,寨子里的人家都这样——”沈明玉着急,恨不得举手发誓;“真的,我真的爱做饭,她们不做是她们懒,我勤快呀,我就爱做……” “没有人会喜欢这个——”“我喜欢,我真的喜欢!!” “别闹了,刘伯说……” “他在胡说——”“好了……” “……” 最终,经过沈明玉态度强硬的据理力争……好吧,是唧唧歪歪的死缠烂打,她终于获得了一顿饭食的上手权。 一日三餐,沈明玉攻于心计的选择了中餐。 至于原因,嘿嘿。 于是翌日中午,吃饱喝足的阿水盯着饭锅里还剩一半的饭食,沉默了。 然后第三日,第四日,第五日,第六日…… 可喜可贺,沈明玉终于填平了这处美中不足,彻底沉浸在了自己的幸福生活里。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忙时男女搭配,一主一辅,闲时挨挤着坐在小院中,看天边的日升日落,观高处的云卷云舒。 至于两人平时忙的是什么…… 他们在屋后开垦了片小菜园,用借来的锄头细细的将土碾碎了,种上自刘伯家用米换来的青菜种子。 你挑水来我浇园,你垦土来我送饭,前世今生两辈子,沈明玉第一次体验到了乡间种田的快乐。 然后等劳累的一天结束后,登堂入室的沈明玉便在温暖的被褥里环抱住身侧清洗干净的硬实身体,磨磨蹭蹭,上下其手。 嗯,是的,如今的她又长进了,不仅能登堂入室,同宿一榻,甚至还能紧密相挨,亲亲蹭蹭。 幸福了,真的又幸福了。 且,如此幸福的日子过了半月后,在又一次的郎中问诊时,沈明玉又得到了一桩喜上加喜的好消息。 这第一桩喜,是她谢大哥的病情,在每日不断的汤药伺候下,谢玉砚脑中血块已经逐渐变小,按小刘大夫的诊断,说是最多俩月,就能彻底恢复记忆。 二桩喜嘛,就是她谢大哥——怀上了。 怀上了!!! 沈明玉兴奋的想尖叫。 太好了,太好了,她谢大哥怀上了,有孩子了。 有了孩子,她谢大哥就不用再经历那么痛苦的治疗了吧? 有了孩子,他们之间就不会再有乱七八糟的其他人吧? 有了孩子,有了孩子……一切矛盾迎刃而解,就等谢大哥恢复记忆,他们就能继续他们以前的甜蜜小生活了。 柳暗花明。 神佛庇佑。 沈明玉真的要乐疯了。 然而,就在沈明玉如此幸福的头脑飘飘之际,命运却又给她开了个大玩笑。 ——谢玉砚,失踪了。 那是一个阳光晴朗的好天气,山间无风,暖阳普照,沈明玉天不亮早早起床收拾一番赶去了镇上,想为她谢大哥买一支簪子。 其实事后想来,沈明玉也是越想越悔,只恨自己这段日子被幸福蒙了眼睛,竟真的没有动下脑子。 没想过,明明她谢大哥用树枝簪头簪的好好的,怎会突然讲究起来想要个簪子? 没想过,在她第二天起身穿衣前挨着对方轻吻时,明明对方都醒了,鼻下呼吸都乱了,眼睫也抖得不成样子,但却不愿睁眼的怪异。 没想过……没想过,她是真的全身心沉浸在了这段时间的幸福里,一点都没往别处乱想过。 谁能想到呢? 谁能想到呢? 怀里揣着新玉簪,背上扛着大包裹,风尘仆仆,紧赶慢赶,终于在太阳落山前赶回来的沈明玉,捏着被放置在屋内桌子上的辞别信,心态都崩了。 信上什么意思? 什么叫,相伴一程,此生足矣,两人孽缘,斩于今日? 什么叫,放她回归,家人团圆,往后余生,此生不见? 沉重的包裹砰然落地,边角松散,摔出里头沈明玉在城镇特意采买来,想为男人补充营养的荤卤熟酱。 东西被她小心翼翼,一路护佑,那么艰险的山路都没磕着,如今到了家中,反而咕噜乱滚,沾了地,挨了灰,拿眼看去,己没了样。 第80章 但此时此刻,谁还有心情管? 沈明玉全部心神都在眼前的辞别信上,瞪着眼睛看信上的字字句句,然后瞪着瞪着,俊秀的面目几乎扭曲。 夭寿啊!夭寿啊! 这究竟到底是什么恨海晴天苦情戏!!! 第69章 恢复记忆而此时此刻,满脑子…… 而此时此刻,满脑子恨爱情天,将沈明玉心态都搞崩了的谢玉砚在哪里呢? 呃——他那里,也出了点小状况。 天马上要黑了,这个时间点,距离他从家里走出来已经三个多时辰了,这么久的时间,按道理,论速度,他都应该已经到达了自己想到的地方了。 早在半个多月前,他就已经规划起了今日的路线。 他的目地并不是往外走,而是翻山越岭,行过一条条崎岖山路后的大山深处里。 比他所处的寨子还要更深的里面。 他打探过,是有村庄的。 村庄很偏,很穷,人迹罕至,很不方便,可无所谓,谢玉砚的目地本来也不是在那里长久生活,他只是此时此刻需要一个隐蔽的落脚地而己。 似沈明玉般从繁华都城走进来的小姑娘,若要找人,第一反应肯定是往外跑,如何能想到大山里面还有人烟? 至于后头,等对方在周围城镇遍寻不到最终归家后…… 谢玉砚不曾细想。 他的手摸上了小腹,黑如墨般的眼珠殊无情绪,沉渊渊的,但抿直的唇角,却勉强扯开了一抹浅笑。 但终归,他不再是一个人了,他爱的姑娘给了他一个孩子,日子还是能过下去的不是吗? 不得不说,谢玉砚这个计划很不错,若真的实施成功,沈明玉大概率真的要折磨煎熬一段时日了。 可偏偏,人算不如天算。 谢玉砚,他迷路了。 谢玉砚是真的没想到深山里的路能这样乱……明明他当初打听的路线,就是这边直走,碰到老树再转弯,然后——先不提然后,所以那人说的这边直走的路,就是从面前七八丈高的山坡上,不,这么高已经不是山坡了,这是峭壁,还是几乎没什么倾斜度的峭壁……跳下去? 还是说另一条,从那个水深至腰的小河沟里淌过去? 谢玉砚迷茫的在此处停滞许久,然后终于在一次扒开及人胸高的杂草堆后,找到了一条虽然细窄,但明显看得出有人走过的小小道,谢玉砚惊喜,赶忙跟着路径走,结果,嘿,你猜怎么着? 前方竟是个捕猎小陷阱。 ——得亏谢玉砚警惕心重,还提前知道捡根趁手的木棍前方探路,否则,那可真是出师未捷身先死,彻底不用发愁后面了。 再然后,两个时辰的时间后,谢玉砚终于还是破釜沉舟相信了那位山民的描述,选择了前方峭壁,他卷起袖子和下摆,借助峭壁上的突起小心翼翼往下挪,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挪下去后,又挺着一股劲扒开成人一般高的草丛往前冲。 然后一个时辰后,谢玉砚看着面前断裂的路,以及下方深不见底的渊黑悬崖……他挪开视线,深吸一口气,然后狠狠狠狠闭上了眼。 路在哪里? 进山的路,到底在哪里? ——而此时此刻的另一边。 天要黑了,拿出身上所带的所有银钱聚集村民找人的沈明玉也急的要疯了。 她给出的报酬可观,所以寨子里的老老少少几乎全村出动,就连罗寡夫都缩着脖子跟在众人身后,时不时小心翼翼抬头瞧上沈明玉一眼,又赶紧垂下眼睛,猛低下头,唯恐被注意到,丢失了得钱的机会。 一个月的身心俱疲,罗寡夫这会儿是真的老实了,甚至一度的,他还有些迷茫,自己前段时间胆子怎么那般大? ——说到底,不过是本性浅薄,既把别人的和善当成了自己的本事,进而蹬鼻子上脸,又被富贵生活迷了眼,如此不管不顾,终酿今日苦果。 如今清醒,看着躺在床上的瘫痪儿子,罗寡夫心中悔恨简直铺天盖地。 可是能怎么办呢? 自己贪婪造成的苦果,也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日子还得过啊。 他心虚,他胆怯,但是为了挣钱,他得来,罗寡夫咬牙。 财神爷说了,只要参与搜寻的村民,每人最少五百大子,找到线索,报酬成倍往上翻,若是再幸运一点成功找到人。 一百两啊!一百两! 谁能不眼馋? 看,就连自娶了年轻小郎后便一心沉浸温柔乡,不太管寨中事务的老族长都巴巴的跑出来了。 罗寡夫在来的路上就已打定了主意,只要沈明玉没有强横的硬撵他,豁出去脸皮不要,他也要挣这个钱不可。 万幸的是,傍晚的天真的是个很好的掩护层,对方真的没注意到他,他也是真的成功跟随自己这一小队进入了深山。 阿弥陀佛,真的是阿弥陀佛。 罗寡夫的小小心思,沈明玉自然不知,或者就算是知道,也懒得分出半点心神,不说在她这里,罗寡夫的事已经彻底翻篇,那就是没翻篇,正处在气头上满心恼怒打算报复的阶段,碰上现在的事,也是不可能在沈明玉眼中停留一秒的。 此时此刻,她满心满眼,心都要飞到失踪爱人身上了。 在老族长的组织下,全寨上下九十七个村民被分成了十行小队,个个手持火把,在傍晚的昏黑中,有条不絮的奔向各个山口。 老族长和沈明玉是一队的,前进路上,她见对方脸色始终紧绷,不由开口安慰,毕竟,对于这样会撒钱的财神爷,她心中的慈爱简直都要溢出来了。 “小友安心,莫急躁,我们寨子里的人在这里土生土长,几乎都摸透了,找到人不过是时间问题罢了,放宽心,不用急。” 沈明玉怎么可能不急?若不是她对这里不熟,只认得一条出入省城的路,她简直恨不得抛下队伍,自己奔进深山里。 可心中再急,沈明月也明白这是谁的地盘,想要快点找到人,她仰仗的是谁的脸面。 她从紧绷的面容上硬挤出一抹笑,尽量让自己的态度看上去好点。 “小辈年龄小,心性不稳,让族长看笑话了。” “唉,看什么笑话,你也是担心你家郎君,小姑娘家家,怪有情义。” “族长缪赞,总之,一切都麻烦族长了。” “好说好说。” “……” 族长并没有说大话,两个时辰的功夫后,黑漆漆的山林里,猛然响起了一道尖锐的长哨。 ——人,找到了。 说实话,谢玉砚是真没想到沈明玉居然动员了全寨一起找。 明明平常沈明玉在寨中的时候,并不乐意和寨中村民多接触的,她很少出门,很少聚堆,偶尔路上碰见了也是三言两语结束话题,除了去省城买东西,就是待在小院里,待在他身边…… 也确实是吃了失忆的亏,哪怕脑子依旧聪慧,哪怕智商依旧存在,可就因少了记忆里的人生经历,谢玉砚是真的不曾往这方面想过。 他不知道,似这种,一个人势单力薄时,便用最快的速度动员周围人和自己一个目标,进而收纳为助力的行为,还曾是他教沈明玉的呢。 他不记得这些,所以当他自觉找深山小路无望后,便就近找了处隐蔽山洞准备过夜却被乌泱泱的村民找到时,他整个人都是懵的。 当然,谢玉砚的发懵平常人发现不了,在族长女儿王春梨眼中,前方被自己这行人半包围在山洞里的男子,真的平静极了。 他站在逼仄潮湿的山洞阴影里,侧头望向这边,不仅那双又黑又沉的眼珠看不出什么情绪,就连那张于男子而言显得过于锋锐的脸,也是丝毫没变。 不合时宜的,王春梨突然就想到了以前学过的一句话。 ——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 以前学到这句时,她还曾暗暗腹诽。 觉得大家都是俗人,嬉笑怒骂,谁不是流于表面,哪有能够承担起这句描写的真人? 现在呢,王春梨真的见到符合这句意境的真人了。 “沈家郎君,你——”本来按王春梨的性格,她此时应该义正言辞的谴责对方几句的,毕竟如此深山,如此夜色,他一个男子是不要命了吗。 真当深山里的毒蛇毒虫以及小型野兽是吃素的不成? 她嘴巴都张开了,一大堆训斥谴责的话都堆到喉咙了。可看着对方那自上而下,平静渊黑的眼神,那冷冷淡淡的神态眉梢。 王春梨不懂什么叫慑人的气质,她只知道,看着对方的这副模样,她嘴巴里的话翻了又翻最后又愣是从喉咙里咽了下去。 踌躇半晌,最后也只是挠挠头硬邦邦的喝了句。 “——沈家郎君,你老实待着等会儿吧,沈姑娘马上就来了。” 谢玉砚嗯了一声,当真不吵不闹,就那么平平静静的坐回了自己原本休息的地方。 王春梨;“……” 第81章 真就一点儿都不紧张不惶恐吗? 就不说在她们寨子,郎君做了这等……离家出走?的行径是何等惩罚了,就是在繁华一些的镇子上,胆敢如此挑战妻主权威的郎君,也是要承受怒火的啊。 更别提对方的这种行径还劳民伤财,让女人花了…… 嘿,劳累跋涉那么久,满脑子都被路线填满,到了这会儿,王春梨才终于意识到——是她带队找到了人啊! 那百两银子就是她们这队的啊! 一百两啊! 她愣愣的眨了眨眼,然后又朝山洞里那静静坐在石头上的侧影看了会儿。 突然间就自以为是的了悟了。 怪不得男人不紧张不急躁呢,原来是恃宠而骄啊。他的妻主既然舍得花费那么多银钱找他,那明显是认为他比银钱重要啊,有这样的夫妻情分在,男人怎会因这点小事就挨罚? 好嘛,说到底就是有钱人的游戏罢了。 对于出生在小寨里的土包子,日常最大见识就是在小镇里乱逛的王春梨来讲,这可真是第一次见到天宫了。 土包子难受,土包子撇嘴,土包子狠狠狠狠的……将脸扭到了一边,坚决不再关注这些有钱人的铜臭游戏。 哼。 王春梨脑海里的精彩剧情无人得知,但她不知,在她眼中稳重冷静又有恃无恐的谢玉砚,这会儿,也是真的没有她预想的那么平静。 论,一个人要有多么强大的内心,才能在与喜欢的人有了肌肤之亲并且连娃都有了后,又不告而别并打算此生不复相见时,却被对方逮到且马上就要面对面见面时,还能保持淡定的内心呢。 谢玉砚不知道有没有人能做到,可他的心性真没到这地步。 之所以外表还能让人看不出来……谢玉砚也不知道,他就是习惯性的一拉脸而已。 在无人得知的内心深处,他真的,慌的很。 虽然他觉得自己并没有做错,可天知道,这种时刻他为什么会有一种自己是负心人的错觉? 这对吗?这真的对吗? 人若立身而世,必当晓得礼义廉耻,就他们俩的身份,本来就不该有任何牵扯。 谢玉砚暗暗咬紧了后槽牙。 沈明玉来的比想象中的快,她是一路狂奔来的,速度快的就连那些常年在深山讨生活的老手都被她甩在了身后。 “谢大哥——”分不出时间和守在洞外的人寒暄,她风一般的冲进山洞,待看到里头背对着她站立的熟悉身影时,漂亮的双眸几乎要落下泪来,几步上前狠狠抱住了对方后背。 “谢大哥——”“谢大哥,我找到你了,还好我找到你了……” 那语气里满满庆幸的失而复得感,只要是个正常人都没办法不动容。 任心里建设的再好却还是在刚听到动静便心虚的从石头上站起并背对洞口的谢玉砚……后背都僵住了。 不,是整个身体都僵住了。 他怔怔的任对方抱着,切身感受着对方澎湃情感的笼罩,一时只觉得整颗心都酸酸软软,眼底的水雾也控不住的扎堆,难受极了。 要说正常人,情绪到了这儿,面上的冷静怎么着也得崩了吧? 可偏偏,谢玉砚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明明心脏都难受成这般了,明明眼眶都快载不住水雾了,他面上的表情除了有几分僵硬外竟是丝毫没崩,仿佛是习惯了掩藏身体的所有痛苦,更甚至,在这种时候,他的大脑居然都是清醒的。 他还在计算在这种情形下,要如何与对方好声好气晓之以礼,让对方既答应与他分开,又不要比他抢夺他肚中孩子的抚养权。 他在村里打听过,知道怀孕生产的孩子不论男女都是属于女方的,冠女方的姓,延女方的脉,传女方的家,基本上除了女方嫌弃不要,是轮不到男方抢夺下一代的。 谢玉砚想要这个孩子,想要这个与对方血脉相连的孩子。 这是他后半辈子的指望啊。 然而,令谢玉砚感到庆幸的能够让他维持几分体面的冷静,却也并没有坚持多长时间,最终沦陷在沈明玉颗颗砸落在他颈窝的眼泪以及对方从后面插到他发间的玉簪上。 谢玉砚眨了眨眼睛,泪水猝不及防的簌簌而落,心态突然就崩了。 “拿走你的破簪子,我根本就不想要——”他满脸是泪的从对方怀里挣扎出来,伸手从发髻上狠狠拽下那根刚被插进去的玉簪,然后气急败坏的砸向沈明玉,嗓音尖锐。 “现在的事实你看不明白吗?我只是把你支出去,我好腾出时间离开而已,我根本就不喜欢这种东西,我不喜欢——”沈明玉手忙脚乱接住被砸过来的玉簪,抬起那双掉过眼泪后显得越发剔透的眼珠,望过来的视线都带着几分怔忡。 她真的,从未见过她家谢大哥情绪失控成这样,以至于在这种剑拔弩张的时刻,她呆愣了好一会儿,就连组织措辞都显得笨拙磕巴。 “谢大哥你别激动,不喜欢就不喜欢,咱不要了,你别哭,你听我说……” “你别碰我!” 谢玉砚一把将急切来扶他的沈明玉推到一边,这一刻,理智的弦在巨大情绪的痛苦中砰然断裂,什么好声好气,什么晓之以情,全数崩盘,他尽情挥泻着这段时日的煎熬痛苦。 “你找我干什么?” “你对我那么好干什么?” “你知道咱们的关系传出去,会有多少人吐唾沫吗?你是我婆妹,家有正夫,我是你姐夫,多年鳏寡,咱们两个搅和一起,你知道外界会怎么评判吗?以前种种且不提,后来我都失踪了,我不记得你了,你还找我干什么?让我自己自生自灭不行吗?你偏偏要来找我,偏偏要来招惹我,偏偏要对我那么好,偏偏要让我再一次喜欢上你——”明明他声嘶力竭喊的全是愤恨和指责,可让人无法忽略的,却是他流着眼泪的眼睛里,那满的几乎要溢出来的悲戚自厌。 他厌恶的真是沈明玉吗? 不,他厌恶的是不争气的自己。 厌恶失去记忆前的他,道德有瑕,行为不检,更厌恶如今没了记忆的自己,在明知道两人关系的前提下,竟还是管不住自己的心,又一次爱上了她。 是啊,谢玉砚早已骗不了自己了,他爱她,从见她的第一面开始,他就爱她。 天知道他忍受了怎样的痛苦,才决定好今日的桥归桥,路归路。 从院里往山上走的这段路,掌心都被他掐的沾满了鲜血。 他好不容易下定的决心啊! 可如今——他算计她,欺骗她,如今还让这么多人知晓了,他想和她分开的事情,让她丢了脸。 她应该生气啊,应该愤怒啊,应该如他这般歇斯底里的咆哮啊。 或者也该如寨子里的陈娘子那般,就因她的未婚夫婿在外头搬弄是非时,兴头上来,为了抬高自己,贬低了她两句让她丢了脸,传到耳朵里,她便怒火中烧,还未成婚呢,便将人约出来一顿好打。 那还是自小订婚,青梅竹马呢。 而自己呢? 不过是个人品差劲,道德低下的无耻之人罢了。 她该生气的。 从山洞外的众人寻到他的那一刻,谢玉砚心里就做好了准备……不,或许说,他甚至是有些期待的。 期待她生气,她暴怒,她用各种尖锐难听的话将他丑陋的品性陈述剖析。 如此这般,忍着鲜血淋漓的心脏,他便也能勉强体面的结束这段关系。 ——可令人难过的是,她不仅不生气,不愤怒,她还冲进来就抱住了他,如同抱住失而复得的易碎珍宝,她喜极而泣,趴在他颈窝里哭,她的眼泪那么大颗,那么滚烫,简直能从他脖颈里烫到心窝中。 更甚至,明明知道是欺骗,她居然还是为他插上了簪子。 她怎么能那么好。 她怎么可以那么好。 谢玉砚的嗓音在发抖,眼泪流的更凶了。 “沈明玉,你真是个混蛋,你知道吗,是你害了我,你害我卑劣如斯,你害我良心煎熬,你害我——”沈明玉;“……” 沈明玉手足无措的站在那里,一张俊脸也几乎扭曲。 怪她,怪她最开始不该赌气胡编瞎话,怪她没有挑一个严肃的场合郑重解释,怪她觉得是言语玩笑,随便说几句,对方说句相信,她就将之抛诸了脑后。 怪她,真的怪她。 “谢大哥,你听我解释——”沈明玉满心愧疚,试图解释。 但此时此刻的谢玉砚早已钻了牛角尖,哪里听得进去话? 浓烈的自卑自厌造成了他这一刻的偏激。 他只想用几乎撕裂声带的大吼压住一切杂音。 “你闭嘴——”“沈明玉你闭嘴——”“都是因为你!都是因为你——”或许是情绪激动的超过了线,也或许是声嘶力竭吼了太多,谢玉砚的脑袋开始阵阵发晕,他跄踉后退两步,一手扶着侧边的石璧,一手下意识抚上额头。 第82章 这可把正满心惶惶的沈明玉吓得够呛,赶紧三步并两步的跑过来想碰触。 “谢大哥你怎么了?你头疼吗?你先别激动了,咱们先下山,我去给你找大夫……” 可正激动中的谢玉砚哪会领情?失了忆后,他还是他,可因为没了那段逼人快速成长的磨砺记忆后,他此时的性格更偏向于他十几岁的模样。 聪明,严谨,可情绪上头时,也确实带着几分不管不顾的冲动鲁莽。 他的头很晕,很胀,可感觉到沈明玉的靠近后,他依旧挣扎的剧烈。 “走开,别碰我,走开——”“离我远点,别碰我——”他发起疯来不管不顾,沈明玉想攥他的手,被甩开,想扶他的胳膊,被推搡,为了躲避沈明玉的碰触,她往后退的越来越急,然后措不及防,脚底踩到了湿泥,一个趔趄,整个身体直直的往后倒去。 沈明玉吓得脸色都白了,赶紧伸手想撑着,但奈何,终究是慢了一步,攥着被她撕破的衣袖布,沈明玉眼睁睁看着她谢大哥摔在了后方的碎石上。 山洞外,王春梨以权谋私,仗着自己的身份,挥手让她这队的其他人都离远点,自己则站在离洞口只有几步的地方,看似站岗,实则偷听。 虽说她心里有对沈明玉这个人的复杂情感,俗曰仇富,可讲真的,她真是太好奇里面俩人的故事了。 这俩人真是夫妻吗? 年龄差这么奇怪的夫妻? 他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虽说她母亲曾告诫过她,说这两人一看就不是俗人,既然住在这里,就把人家当普通村民就好,不要招惹,不要好奇…… 不招惹,王春梨可以做到,可不好奇,真是太难了。 就因为这俩人,王春梨如今回寨的次数都从以前的一月一次,变成现在的一周一次了。 更何况,如今天时地利人和,王春梨又不是自己鲁莽冒失的打探,她就只是等待的时候离近了一点而已,就一点儿,而己。 站在门口偷听的王春梨心虚的给自己找好理由,然后随着里头传出的爆炸信息,她的眼睛越瞪越大,一时间,什么心虚忐忑全都扔在了脑后,只剩满脑子刷屏般的——贵圈真乱,贵圈真乱。 然而,就在她满脑兴奋的为了探听八卦,将身体越凑越近,越凑越近时,突然的,山洞内传来了一声又尖又锐,且发着颤音的嚎叫。 “谢大哥——”“来人!!快来人!” “救命啊!快来人——”正偷听的兴致勃勃的王春梨一个激灵,赶紧举着火把招呼众人冲了进去。 八卦归八卦,唏嘘归唏嘘,真有事了,却也是不能耽搁的。 山洞内的景象确实不好,目光所及,刚刚还面色沉静,曾被王春梨暗暗赞叹脾性的男子,此刻狼狈的仰面躺在地上,紧闭双眼,生死不知。而旁边正半托着男子脑袋的沈姑娘,则更是面如金纸,恐惧的泪水流了满脸,就连那副半弓着的身体都在细微的发着颤。 王春梨被这幅场景吓的一怔,然后等她稳住心神,手持火把又靠近几步后,在火光的照耀下,又发现了个更吓人的。 那沈姑娘捂住男子脑袋的指缝间漏的是什么? 红红的。 血啊,是血啊。 王春梨的脸刷的一下也跟着白了,来不及想太多,她赶紧从山洞里跑出去,一路嗷嗷叫着王大花在不在。 也是幸运,王大花虽然不在王春梨这一行队伍,也不在紧跟着沈明玉屁股后跑来的那一行里面,但最终也在往这边聚集而来的第三队里找到了。 王春梨火急火燎,拽着人就往山洞跑。 “快点快点,别磨蹭,赶紧的救命啊——”被拽得跌跌撞撞的王大花且还没搞清状况,就被迫赶鸭子上架,中途还因为王春梨手劲太大而差点摔个狗吃屎。 她也是慌乱又迷茫。 “慢点儿,慢点儿,祖宗慢点儿——”一阵兵荒马乱,等两人终于磨合好步伐,成功到达山洞里时,山洞内的情景却己发生了变化。 男人醒了。 就在王春梨拽着王大花进入山洞的那一刻,男人的眼睛缓缓睁开,简短一瞬的迷茫转瞬即逝,快速的几乎让人注意不到,下一刻,他的视线便落在了上方沈明玉泪水淋漓的脸上,然后启唇,嗓音暗哑。 “阿玉——”满脸泪水正向王春梨两人看过去的沈明玉表情一怔,然后猛的低头,不敢置信。 第70章 结局迟来的解释…… 桃花镇的一家新建起的医馆内自昨儿个半夜下了场冬雨后,外头的气温便开始一路飙低,寒风刺骨,再没了前几日风和日丽好场景。 阴沉沉的天气里,沈明玉穿了件长及脚踝的厚袄,端着自己刚刚在药炉里熬好的药汤,正小心翼翼的穿过湿滑泥地,往屋室里走去。 医馆是为了伤者们匆匆忙忙新建的,不大仔细,院子里没铺砖,药庐处离得远,就连发下的药草里,都有碎碎拉拉的不少草屑。 害得沈明玉每次熬药前都得挑拣半天,再加上排队等药罐以及熬药的时间里,粗略算算,最低最低也要一时辰的大功夫。 沈明玉不嫌熬药麻烦,她有意见的是,时间太久了,久的都耽误到了她陪伴她谢大哥了。 从山上到山下,从寨子到桃花镇,细细算来,都五天了,五天的时间里,她谢大哥大部分时间都在昏睡,剩下偶尔醒来,不是她正在煎药没过来,就是被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文书占据,那么多天了,沈明玉愣是没机会挤上前排。 ——天公作证,她可是她谢大哥正儿八经的法定配偶,凭什么连说个贴心话的机会都没有? 啊,凭什么? 沈明玉无能狂怒的咬牙切齿,激烈的面部表情一不小心牵扯到手臂,使双手里端着的汤药微微歪斜,喷洒出了小小几滴,吓得沈明玉赶紧止步站稳,再不敢做如何怪样。 ——沈明玉倒是想把熬药的事推出去呢,可看看那两个带来的人,一个洪大夫吧,因为替他们开后门插队了住院单间而被迫献身,一大把老骨头了,当初在云城也是只坐诊半天,好不清闲,如今呢,场场爆满,连睡觉都是硬挤的点时间。 文书……哼!哼!哼! 天天霸占着她的床边位置,一说让他退开就哭,哭哭哭,天天就知道哭。 真的,烦。 沈明玉窝窝囊囊的叹了口气,脚下的步伐却是没停,终于行至门口,她抬起手掌,正待推门呢,突然听到屋子里传来的嗡嗡说话动静。 论:屋子里就俩人,文书正在和谁说话呢? 答:她谢大哥醒了啊! 丧眉耷眼儿的愁容立时鲜活起来,沈明玉扬起唇角,赶紧推开房门走了进去。 “谢大哥你醒啦——”然而,人醒了归醒了,屋中的场景却让人高兴不起来。 又是如此,沈明玉看到的又是她谢大哥清醒完后面带倦色的疲惫样子。 最开始的昏沉两日暂且不提,后面三日,日日都是如此凑巧。 沈明玉知道,待喝过药,接下来的几个时辰,他又要睡觉了。 沈明玉面上的笑意慢慢消失了。 待文书和往常一般走来接药时,沈明玉胳膊一动,将手中的药碗换了个位置,然后在文书疑惑的视线中,启唇开了口。 五天的时间,这是她第一次如此强硬。 她说;“我来喂药,文书你照顾那么久,回去休息一下吧。” 连哥哥都不喊了,和前几日死缠烂打的样子判若两人。 文书手一怔,然后下意识的扭脸看向床榻上半倚着的他主子。 他主子……谢玉砚下垂着的眼睫极轻的颤了颤,然后默不吭声的把脸扭向了里侧。 “……” 文书离开了。 在第五天的下午,沈明玉终于成功坐到了他爱人的身边,久违的靠近,她却没有借着这个距离做些什么,而是真的在认真的喂药。 缓缓搅动汤勺,沈明玉学着文书的样子,每一口都吹到适宜入口的温度,每一勺都贴近嘴边没有滴漏,认真极了。 而被认真照顾的谢玉砚,他看上去平平静静,瞧不出半点异样,可他的手,他放置在温暖被褥里的手,却不受控制的将被单拧成了一朵大麻花。 是的,他在紧张。 至于紧张的是什么…… 该来的还是来了。 待一碗汤药喝尽,沈明玉起身离开床边放置好了空碗,静谧的房间里便响起了她的说话音。 谢玉砚被褥的另一侧也皱成了麻花。 “——谢大哥,你是在躲我吗?” 一次两次凑巧,沈明玉相信,可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她若是再信,就真是脑子有病了。 她转过身,清棱棱的目光直勾勾望着床上微阖着眼睛的男人,一丝委婉拐弯的意思都没有。 “能告诉我一下,我什么事情没做对吗?” 这句话撂下,屋子里足足安静了一分钟,一分钟后,谢玉砚一声叹气,终是抬起了眼。 第83章 “阿玉——”他抬手将人叫到跟前,双手也放弃了被褥里的麻花床单,伸出来握住了沈明玉双手,那双望过来的眼神也不复往日沉稳,反而带了些令人难懂的晦涩。 他开口,嗓音嘶哑。 “我很抱歉这几日的任性,我只是——”“只是——”后面的话似是极难出口,难的似他这般果断的人都吞吐了好半晌。 “只是——有些丢人。” 是的,丢人。 谢玉砚以前的记忆恢复了,寨中那段时日的记忆却也没落下。 他清楚的记得自己是如何犟着脑袋不信真话,却对一句随口诌来的香.艳丑事深信不疑。 他记得自己是如何茫然无措,如何自厌自弃,如何痛苦煎熬,如何夜不能寐。 且不提那场可笑的离家出走,令谢玉砚真正感到羞耻的是,他那时候明明都相信了两边的不.伦关系了,相信了对方的有家有夫,自己这边见不得人了,可控制不住的,他还是沦陷了。 且更更严重的,还是离家出走被找到的山上那段心理。 前面在寨子里,虽然作为也不好看,但好歹尚有一丝骄傲,后面还想着斩断联系,不能一辈子都见不得人。 后面呢? 在山洞里被找到,感受到对方的爱意和心疼后,他为什么那么激动? 哪怕失忆的他,那还是他,他什么时候那么失去理智的尖叫怒骂过? 别人不懂,可谢玉砚自己懂啊。 不过是在那一刻,他奔腾的爱意压过了他的教养道德,所以破防了罢了。 也就是最后情绪太激动一个趔趄恢复了记忆,如不然,谢玉砚就真的要亲眼见证自己是如何不要道德的做那见不得光的丢人外室了。 ——以前,谢玉砚是真的觉得自己三观挺正,道德标准挺高的。 于外,他在与人做生意时本本分分,就算偶尔耍些手段,那也是在商言商,点到及止,没有如那些商场老手般,动不动就整的人家破人亡。 于内,他对家里的下人大方仁慈,只要对方不触碰他早就定好的规矩,他就是心情再差劲,也没有随意处罚过下人,连训斥两声都没有,更别提还有过年过节的那些丰厚大红包了。 于爱人……这个是有一点心虚的,确实是他用钱砸人,抵赖不得,可用钱砸人前,他也是调查清楚的,他是在对方退婚后孑然一身时才出手的不是吗? 他并没有做那棒打鸳鸯的绘子手啊。 就那,谢玉砚自己在家里还做了好久好久的心理建设才出手的呢。 他的道德标准还不够高吗? 可不想,一场意外,他简直重新认识了他自己。 ——太丢人了,真的,太丢人了。 ——面对面的,听到这样的话,沈明玉有些不敢置信。 “丢人,什么丢人?你是在说在寨里的事吗?” “那个时候谢大哥你失忆了,做饭不好吃很正常,对人有警惕心更是应该,这怎么会丢人呢?” “你难道就是因为这些小事儿而躲着我这么多天?” 谢玉砚…… 看着爱人认真的眼,谢玉砚抿唇,最终用一秒钟的时间决定,将他鼓起勇气终于想吐露的那些丢人心思压在心底,将错就错。 他重重点头,表情看上去惭愧极了。 “不丢人吗?我当初炒的那些菜……” “我谢大哥是干大事的人,不会炒菜多正常啊,我会炒就可以了呀,我以后天天给你炒。” “那我还离家出走,一大把年纪了还做这种幼稚事……” “那是谢大哥你没有记忆,钻了死胡同很正常,我是有记忆的,自然应该我包容你——”“……” 话说开了,谢玉砚也不困了,小夫妻亲亲热热的挤在同一张床上,一起快乐的畅想未来。 当然,大部分的话题还是围绕着孩子打转。 毕竟这个孩子来的,真的令人措不及防。 这几天的时间,谢玉砚除了为自己下滑的道德而感到羞耻之外,剩下的,他也感到满满的庆幸。 当初给他诊脉的大夫说他难孕,要想有一丝机会,就只能放平心态,松弛好身体的各项机能。 以前谢玉砚也曾逼着自己放松,他什么法子都试了,可是不行,他能麻痹住自己的大脑,可是骗不了身体。 他太迫切了,根本就进入不了松弛的状态。 谁能想到呢? 一场失忆,他不记得了自己的前尘往事,自然也不记得自己有多么迫切的想要孩子,如此,竟反而阴错阳差的成功了。 他有孩子了,是他和妻主共同的孩子,他们之间不会再有别人了。 谢玉砚的心中盛满了柔情。 但自然而然的,想到这处,便会连带的跟着想起和这件事相关的另一处。 要说失忆时,他为什么对自己那见不得人的身份深信不疑,两人的年龄差有些大是一方面,但更重要的是,那深楔入脑海里的痛苦记忆。 他站在窗外,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爱人和另一个男子水.□□融,那甜腻的呻.吟,那急促的喘息…… 谢玉砚狠狠闭了闭眼,然后紧急的把自己脱缰的思绪拉了回来。 有什么好委屈的?他在心里对自己说。 人是他找的,事儿是他逼的,他哪里有脸现在导后账。 再说了——想起这几日文玉在身边向他讲述的那些他失踪后的事,他心脏的酸涩终究还是被幸福冲刷,进而完全取代。 得妻如此,他还要计较什么呢? 也就在谢玉砚如此安抚好自己,进而将令人痛苦的记忆再深一层埋藏在心底时,旁边正小心翼翼抚摸他肚子的沈明玉突然想到了什么,猛抬起头。 “谢大哥,我想告诉你件事,就是咱们在府里闹矛盾那天,我不是当你面进房和别人亲热了吗,其实是假的,是我拽着那位陪我做了场戏。” 谢玉砚;“……” 他面上的表情出现了一瞬的空白,嘴巴张了好几下,才终于找回到自己的声音。 “做……做戏?” “嗯呐。” 沈明玉一点没隐瞒。 “因为那天我真的太生气了,一时报复心上来,所以……” 她撒娇般的将头拱到她谢大哥颈窝里,怪不好意思的。 “是我错了谢大哥,是我当初太莽撞,是我做事不成熟,我现在已经知道错了,谢大哥你原谅我好不好?好不好——”谢玉砚没办法讲述这会儿自己的心情,他只觉得,心脏那块埋着痛苦记忆的地方,仿佛突然空了一小块儿,弄得整个心都轻飘飘的。 谢玉砚不知道这会儿他该回什么,毕竟他并不想让对方觉得他小心眼,居然会在意他自己安排的事情,踌躇两秒,按他大脑里给自己预想的规划来讲,他应该云淡风轻的略过这件事,就像是对方不提起,他压根就没想起来这事的那般。 是的,若想维持住自己稳重大度的形象,他是应该那般的。 ——可奈何,现实情况是,他这边的嘴巴刚刚张开,大脑里的规划就滋啦全灭,从他嘴里蹦出来的话语,全是情绪,没有理智。 “真的?你不是在骗我?” 话一出口,谢玉砚冷静的表情就有些发僵,一边唾弃完全被情绪操控住的自己,一边却又忍不住竖起耳朵。 “我说的当然是真的,我何时骗过谢大哥。” 沈明玉回答的斩钉截铁,就差拍着胸脯来保证了。 谢玉砚……谢玉砚眨了眨自己眼底浸上来的微湿水意,别别扭扭的将脸扭到了一边。 “——都,都那么久了,现在还讲这些做什么……” 说起这个,沈明玉一下子从半躺的姿势立起来变成直板板的坐着,一拍巴掌,却是也有话讲。 “谢大哥,你知道经过你失忆的那段经历,我想明白了什么吗?” “——嗯。”谢玉砚心头的思绪还没平息,实在分不出精神来回应,只能模模糊糊的嗯了一声。 好在沈明玉也不在意,继续精神抖擞的讲述自己的心得。 “我想明白了,人与人之间,一定不能当个哑巴,解释这种事情,宁可多说,不能省略,否则压在心底,最后又不知道搞成了什么样的大误会。” 在寨子里的时候不就是那样吗? 一个没了记忆偏听偏信,一个自觉离谱敷衍解释,最终……虽说结果是好的,可中间的心惊肉跳也真的只有她自己知道。 但凡结果偏移一点,光是想一想,那都是绝对无法承受的痛。 有这样的案例在前,沈明玉哪还敢有半点敷衍? 直恨不得将过往经历全倒出来,赶紧拿放大镜梳理一遍才好呢。 说罢这句,她又看向她谢大哥,誓不把所有潜在的误会全解决就不罢休。 “谢大哥,我想不出其它的事了,你有什么想问我的吗?我绝对不隐瞒,绝对不骗人。” 第84章 她眉目坦诚,她目光灼灼。 谢玉砚今日繁忙的心跳又再一次鼓噪起来。 要说生活已经如此圆满了,他还有什么想问的吗? ——有的。 他想问问,她和孙家的那位小公子,如今还有没有联系。 若搁在以往,谢玉砚是绝对不会开口提这件事的。 可现在……或许是自觉已经暴露阴暗的自暴自弃,也或许,是刚刚那件事情给予的正面信心,他突然就真的很想问。 谢玉砚骗得了别人,却骗不了自己,他知道,他真的在意死了这件事。 旁边的罪魁祸首还在催促。 “没有想问的了吗谢大哥?咱说好的要坦诚相见,不能有一丝误会哦。” 一咬牙,谢玉砚将脸扭向一旁,终还是问了出来。 “我想问……除了被我看到的那次,你和孙家小子,还见过面吗?” 沈明玉;“……” 沉默的半分钟,谢玉砚提起的心脏就那样跌到了谷底。 他突然有些后悔。 不,不是有些,是很强烈的后悔。 他不该问的。 那是她曾有婚约的未婚夫,是她哪怕家庭差距越来越大,也不愿放手的心爱男子。 她怎么可能忍住不见对方呢? 终究,是他自找难堪了。 “好了。”他短促的一声轻笑,试图打破此间氛围。 “我开玩笑的,咱们都成婚那么久了,我怎么可能还在意……唔。” 猛的被扯进温暖的怀抱,谢玉砚眸光一颤,犹在强撑。 “怎么了?我说了我不在意的……” “谢大哥——”沈明玉打断他的强撑,紧紧抱住怀里温热的身躯,突然开始道歉。 “对不起,和你成婚那么久,从来没想起来向你解释这件事。” 谢玉砚愣神,没听懂其中意思,但很快的,他就懂了。 半炷香的功夫后,谢玉砚挣开面前人的怀抱,一脸不可思议的瞪着她。 刚刚他听到了什么? 什么叫婚约是假的? 什么叫只是不想成婚的作戏? 什么叫只是……朋友? 被推开的沈明玉挠头,表情讪讪。 “我不是故意想瞒你的谢大哥,那时候咱们成婚的那样急,我以为你不在意这些,后面日子过得舒坦,便也就将这事给忘了……” 那时候两人成婚连洞房都没入,沈明玉自然理所当然的以为,对方和她成婚就是为了完成自己祖父的遗愿,那种时候她要是急巴巴的跑过去讲这些事情,可不就……怪可笑的? 后面两人过起了日子后,日日蜜里调油般,谁又能再想起这些杂事呢? 沈明玉是真的没想到,他谢大哥竟然将这事儿惦记了这么久。 是她的罪过,她的罪过。 既惭又愧的,沈明玉再次伸出双臂将人抱紧,感受着怀中僵硬的身躯,这一次,她可真是半点都不吝惜言语了,除了穿越这种类似于鬼神之事的没讲,剩下的,不仅将她和孙时越的关系换了个身份讲述的明明白白,就连她得知对方向自己下聘时的心理活动都交待了个干净。 就这样,在她叽叽喳喳,倾心交付的言语中,怀中人的身体终于渐渐松懈,再然后,一个人的搂抱便变成了两个人的相拥。 谢玉砚的胳膊环了上来,就是,箍的有点太紧了。 “谢大哥——?” 她疑惑,不适的动了动仿佛要被勒进对方怀抱里的身体。 “别动,明玉,让我抱一抱,我想抱一抱你。” 呢喃般的低语被灌进耳朵,沈明玉听不出其中被压抑的太深的激烈情绪,只好脾气的笑了笑,也不再挣扎。 “好,想抱就给你抱,谢大哥想抱多久都可以。” “嗯。”一滴泪水划过脸颊,又在还没滴落到下巴时被谢玉砚自己用手揩掉,他抱着怀中温热的身体,只觉得一颗心脏都要被融化掉了。 “明玉,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喜欢你,我真的,很喜欢你。” 怀中人的身体肉眼可见的快活起来,谢玉砚几乎都能想象到她此刻呲着大牙,笑的眉眼弯弯的模样。 “没说过,但现在我知道了,谢大哥,我也很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你。” “不,你不懂我有多喜欢你,你没有我喜欢你的多。” “不可能,明明我更喜欢你。” “……” 天黑了,顶着寒如冰刃的冷风,文书蹑手蹑脚的从房门前离开,然后用冻僵的手揉了揉自己冻僵的脸,半晌,裂开了一个肌肉僵硬的微笑。 太好了,一切让人难过的误会都解开了,他家公子辛苦这么多年,终于能实实在在的幸福上一回了。 脸上挂着僵硬的微笑,文书一瘸一拐的往自己住宿的方向走,然后没走多远,迎面便碰上了手拿汤婆子,正在往这边走着的琥珀。 两人碰面,小姑娘满面惊喜,一溜烟的跑过来,叽叽喳喳。 “文书哥哥,你回来了,你不在公子那里伺候了吗?我还说去给你送个汤婆子呢,天这么冷,快抱上吧,暖暖手……” 难得的,面对这么聒噪的碎语,文书居然一点都没感觉到厌烦,反而内心蓦然生出了一丝温暖。 他扭头,看向身侧这段日子一直不离不弃跟在身边照顾他的高大姑娘,看着看着,突然就伸出胳膊覆上了对方的手。 “确实很暖,你也别冻着了,一起暖暖吧。” 琥珀……琥珀缓缓扭脸,憨憨的笑脸一时都僵住了。 “文……文书……” “别傻着了,回家啊。” 他笑着拽着她的手往前走,于冰凉刺骨的寒风中,一步两步三步四步……被虚虚拉着往前走的琥珀终于反应过来,然后立马立的,雪白的大白牙裂到了脑后根。 他快活的一边被喜欢的人牵着,一边恨不得在寒风里跳个旋转舞。 “文书哥哥,文书哥哥,对,我们回家,文书哥哥,我们回家。” 天晚了,夜黑了。 但炽热的生活,还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