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 金鱼的日记》 第1章 [bl同人] 《(综英美同人)[综英美]金鱼的日记》作者:舟自横【完结】 文案: 每天醒来,我都没有过去的记忆,就好像金鱼只能记忆7秒一样,但我不是非常规失忆患者,人生也不会一片空白。 我有外挂。 非常规失忆患者和天才博士竹马竹马的非常规甜蜜日常。 阅读指南: 1、本文因为男主特殊性,第一人称,第一人称,第一人称叙事,因为日记体,番外会较多。 2、推理不会是大占比,且案件原创,没什么逻辑,这点勿拍,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3、人物ooc了无法接受可以点x,轻拍最好勿拍,作者写同人玻璃心的很 4、大综合,什么都有。 内容标签: 英美衍生 青梅竹马 系统 成长 正剧 搜索关键词:主角:诺曼,斯潘塞·瑞德 ┃ 配角:英美人物 ┃ 其它:综英美、系统、悬疑探案、魔法科幻 一句话简介:非常规失忆患者和天才博士 立意:醒来的每一天,它都很新鲜啊 第1章 第一篇日记 1985年5月3日 天气晴 这是我的第一篇日记,大概也写不了太多的事情,因为,我刚认识字没多久,没有办法写下更清楚的事情。 首先,我叫诺曼·奥尔德里奇,今年,今年我也不知道自己几岁了。 我不傻。 我只是忘记了。 每天早上醒过来我都不记得过去发生了什么事情,所以忘记自己几岁真的是一件小事。 不过,我也不是什么事情都不记得,如果什么都不记得,那么我就变成了每天会恢复出厂设置的初生婴儿,年龄永远都只有‘一天’大。 那太可怕了。 到时候我都不知道今天的我,到底还是不是‘我’,也不能在写日记的时候,去思考一下人生。 这不好笑,我真的有思考过人生。 其实,我虽然会忘记时间,忘记人物,忘记事件过程,但是某些构成自我认知的东西却不会全都忘记。 比如,我记得‘我自己’,记得如何吃饭穿衣睡觉这些简单动作,记得我会遗忘绝大多数的东西。 这令人很不愉快,毕竟,谁也不希望自己每天醒过来,却不知道昨天自己的事情做到什么地方了,一切都要重新熟悉再来一遍。 我没责怪过上帝。 上帝是我今天从安娜姨妈那里新学的词,据说是个会满足你愿望、宽恕你错误、慰藉你心灵的和善老头,人世间如果出现了苦难和不公平,都可以归结于上帝对人类的惩罚。 我只是个出生没多久的孩子,却遭遇到这种苦难,真的认真追究起来,一定是这和善老头儿年纪大了,难免糊涂犯了错。 我记性虽然不好,但是偶尔我会觉得自己是个天才,与众不同的天才。 那时候我还很小——其实我也不记得是多小的时候了,也许就是刚出生不久——我就一直觉得自己与一般的孩子不同。 我似乎听得懂身边人的交谈,也能理解他们话语中的意思,还知道手边一些物体的名字,比如床、奶瓶、电灯等等。而偶尔见到的其他摇篮里的几个孩子,还只会睡觉、喝奶和哭泣。 我从来都不哭。太丢人了。 这些迹象,似乎都侧面证明了我是个与众不同的天才。 天才的未来是什么样子的?我偶尔会思考这个问题。 我相信,天才长大后都是要成就一番大事业的。 比如拯救世界。如果世界真的有需要的话。 我觉得,这是个不错的未来事业规划。 虽然我记不住世界上其他的人,但是,让其他人记住我也不错。 安娜姨妈对我说,我的坏记性有点像金鱼,金鱼也是只能记住7秒的东西,但是它们从来来没把自己淹死。 所以,她给我起了个昵称,叫做小鱼。 这当然不是嘲笑,安娜姨妈只是希望我能和鱼儿一样,即使记不住太多东西,也能开开心心、无忧无虑的活一辈子。 她还说有时候遗忘也不是一件坏事。 我虽然不是很懂,但是这句话我要记在日记里。 其实我的记忆看上去不太好,总是忘记很多事情,但实际上,它只是用一种与众不同的方式保存着。 这种方式虽然麻烦了点,辛苦了点,不过一旦习惯了,我觉得还挺不错的。 原本我每一天醒过来的时候,都会发现自己脑中一片空白,而出现在我面前的一对男女,则会很激烈的争吵——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是我的父母。 他们都觉得我是个得了自闭症的傻子,不会说话,对他们也没有什么反应,甚至可能根本不能识别区分他们。 而造成这一切的原因,是对方没有管理好自己。一个不该怀孕的时候还常常参加应酬去喝酒,一个不该天天不着家、不关心妻子、就算回家也只是沉迷于自己的爱好。 我对一直喊我是傻子的人,没什么沟通的兴趣,管他是什么来头。 而且那时候我还没有找到记录记忆的正确方式,也不知道他们是谁,所以,我自我保护的反应就是闭口不说,不给他们反应。 倒是的确做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哑巴。 但强调一遍,我会说话。 应该说我天生就知道该怎么说话,虽然因为对事物的陌生和词语储备量太少,能表达的意思有限,但是我的确是会说话的。 第2章 只是刚开始是舌头太软不能说,后来,就是对着两个喊我傻子的陌生人不想说,也不知道说什么。 也是在那个时候我发现,自己并不是什么天才,天生听得懂别人的话并且会说话都是一些很正常的事情,并不值得骄傲,否则别人怎么会认为你是傻子呢。 当然,我自己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什么傻子。 我只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普通人。 这一切的改变源于布莱安娜姨妈的到来,也是在那时候,我开发出了自己第一个特殊的记忆方式。 “我叫布莱安娜·路易莎,是你的姨妈。”布莱安娜姨妈笑着向我正式介绍了自己,还很温柔的摸了摸我的头:“小诺曼长得真可爱。” 可爱那是理所当然,我可是正宗的金发碧眼,遗传了父母的外貌优点。 据说金发碧眼是最受人欢迎的发色眸色, 大人们的喜好还真是高度一致。 安娜姨妈自我介绍后,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我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份名单,上面分为了三栏,一栏白色,一栏红色,一栏灰色。 安娜姨妈微笑的样子变成了小图片,图片背后备注着安娜姨妈的姓名、与我的关系等等。这些信息很整齐漂亮的出现在了白名单里。 安娜姨妈是我名单里的第一个名字。 我当时还不会写字,不能记录下这件事,不过这不妨碍我理解名单上的那些信息,就好像它们虽然表现出来的是字,但实际上并不是字一般。 我对这个疑问并没有追根究底,实际上当时我的注意力被安娜姨妈吸引走了,我觉得她真的很好很好。 我后来几天才注意到另外一件奇怪的事情。 安娜姨妈第一次和我见面时候的画面,并没有和其他记忆一样丢失。 第二天、第三天乃至以后许多天,我都记得这一幕。 我很开心。 我终于能依靠画面去记得一个人的名字了。 我还有了一段很珍贵的记忆。 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小截。 因为很开心,所以当时我回给了安娜姨妈一个微笑。 不得不说,这个微笑改变了很多事情。 我终于不再被认为是一个又傻又自闭的孩子,大家都一致觉得我只是反应慢了点,实际上还是能够感受到别人的情绪并且做出反应的。 哦,这些都是后来安娜姨妈告诉我的。 第一个发现我记性不好的人,当然是安娜姨妈。 初次见面的那天,在安娜姨妈的安抚下,我好不容易面前接受了爸妈,虽然没开口说话,但是对他们的说话有了一些反应了。 而第二天我的父母则都早早外出工作,并没有与我见面,晚上回来后我当然不认识他们,因此表现的很陌生。 这种情况持续了数天,安娜姨妈就发现了我的记忆问题。 安娜姨妈对我能记得她却记不得父母的情况很奇怪。 据说我那对父母虽然经常吵架,对我也不是很温柔,根本谈不上多关心。但是我很小的时候,他们也是带我去看过医生的,诊断结果都是先天性自闭症和解体性精神病。 安娜姨妈是看到我的病历,觉得上面有很多症状并不不符合自闭症和解体性精神病的特征,才会特意从巴尔的摩赶到拉斯维加斯。 她是个儿科医生,在巴尔的摩开了一家私人诊所,不过来之前已经关门半年了,据说是因为丈夫意外去世,心情不好无法继续工作。 来拉斯维加斯不仅是为了来看我的病,还打算换个生活环境,散散心。 扯远了,再说回来,不然也许我的第一篇日记会写不完。 安娜姨妈对我的失忆症感到很奇怪,她花了很多时间做实验,最后发现我的记忆只要在晚间一睡着就会消失,醒来后能记下的,只有一些归结到‘常识’类的东西。而且这些常识也不是什么都能记下来,常常需要反复的训练才行。 她大概从来没见过这种症状,但是因为这个发现,安娜姨妈也确认了我不是傻子。 虽然我的父母对此都不以为然,觉得安娜姨妈是在失去丈夫的悲痛之中还没走出来。 他们坚持认为我是个自闭症痴呆。 我挺好奇外婆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为什么生出了两个完全不同的女儿。 我还没见过她,据说她是个很讲究的女人,祖上曾经是种植园园主。 自从安娜姨妈发现我是记忆不好,而不是真的患了解体性精神病后,她就开始教我说话。 我会说话,这个我已经写过了。不过我发现,最刚开始我会说的话和大人们的语言完全不一样,大概是专属于小孩子的语言,后来会说的话是听大人们说话学来的,词语储备量有些少,表达并不是很清楚。 而大人们所说的学说话是指学习大人们的语言。 难怪其他小孩都会哭,我们不能使用专属于小孩子的语言,而必须学习大人们的语言,实在是很辛苦。 做个小孩子真不容易。 我再也不会觉得自己是个比其他小孩更厉害的人了,再也不会觉得哭很丢人了。 现在,我也想像他们那样哭了! 学习语言很难,但是好在我并不是一个笨蛋。 当时天天听父母吵架,还有家里在家里帮佣的古巴女孩儿时时刻刻碎碎念,一些常规词句我已经学会了不少,所以我和安娜姨妈的学习过程并不艰难。 第3章 安娜对此很惊叹。 她觉得我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小孩,所以被上帝收回了一样东西,来确保我不会因为太聪明而变得很烦恼。 我喜欢这个解释。 我也超级喜欢安娜姨妈。 在教我说话的时候,安娜姨妈还很耐心的教我写字。 也是这时候,我开发出了另外一个记忆的方式。 我早就说过了,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一名健忘症患者。我的记忆只不过是用一种与众不同的方式保存着。 我发现,凡是我自己亲手写下来的东西,我都能记得。所以,在学会流畅说大人们的话之前,我首先学会了写字。 再也没有比这更美好的事情了。 我可以多写一些安娜姑妈的温柔事迹。 我实在是太喜欢她了。 比喜欢我的父母还喜欢。 说到我的父母,就要谈谈我是怎么记住他们的。 我会说话、能连比带划的表达自己的意思后,安娜姨妈就开始尝试解开她最开始的疑惑。 为什么我记得她,却不记得父母。 当时的我词汇量太少,并不能很清楚的解释原因,不过聪明的安娜姨妈抓住了重点。 第一次见面。 她让我的父母对着我自我介绍了六遍,重现了她与我第一次见面时候的场景。 六遍后,他们终于成功了。 我脑海中那个名为‘诺曼的社交网络’的名单上,出现了他们两个的头像。而我也点了头,对着父母喊出了爹地、妈咪,把他们记住了。 不管和父母的感情怎么样,我还是很开心能够记住他们的,虽然并没有和安娜姑妈那样,多出一段记忆,但是能够在名单上多添两个名字也不错,至少比安娜姨妈一个人孤零零的挂在那里要好。 连名带姓的自我介绍和微笑,就是进入我社交网络名单的必备条件。 第2章 第二篇日记 1985年5月6日 天气晴 我已经写了很多天的日记了,还遇到了很多不会写的单词,为了能够早点写出精彩、优美又生动的日记,让我自己的记忆中能多一些有趣的事情,我开始抄字典。 写日记是安娜姨妈教我的,自从她知道我能记得自己写过的东西以后,她就一直致力于让我把浇花这样的小事情都记下来,就怕我一觉醒来什么都忘了,连浇花这种事情都不会做。 我要照顾的花是一盆仙人掌。 应该是这个名字。 这段时间正好是仙人掌开花的时候,所以安娜姨妈让我小心照顾,因为现在它是一位娇弱的孕妇。 孕妇大概就是要开花结果的意思吧。字典里解释我还看不懂,也许等我把字典抄完了,就懂了。 我有点嫌弃它丑,还长了那么多刺,不过拉斯维加斯这里的气温并不适合养太娇弱的花。 仙人掌显然是孕妇里最好伺候的一位。 我能多花点时间去抄字典,而不是照顾孕妇吗? 我这样问过安娜姨妈,不过她微笑着拒绝了。 上午除了抄字典,听小故事,我还和安娜一起到前庭院玩了一会儿皮球,并且坐在草地上晒了一会儿太阳。 今天的阳光并不烈,就是玩球玩的有点出汗。 可是我喜欢这个活动,看来我是个运动型的阳光大男孩儿。 也许未来我可以考虑去打打篮球。 安娜特别喜欢看这种十个人抢一个球的电视节目,她曾经说过,自己是“子弹队”永远的忠实粉丝,即使子弹已经不存在了。 我并不懂子弹队是什么,不过我知道她喜欢篮球就可以了。 (注:子弹队是巴尔的摩曾经的篮球队,已解散) 我们家附近几乎都是独栋庭院型的二层小楼,这个社区的房子是房地产开发商统一建的,式样长得差不多。 不过每一家的花园都不一样,房子外装也彼此不同,所以并不会有进了社区找不到自己家的感觉。 我对栅栏外的世界挺好奇的,特别是斜对面那一家前庭院里种的红色的玫瑰花。 比我家的孕妇漂亮多了。 我甚至能隐隐约约闻到她的香味。 有点像我母亲每天都要喷的那种香水,只是更纯粹单一了一点。 我真的对她挺好奇的。 有机会要去看一看。 中午吃过饭,我们睡了一会儿午觉。 很奇怪,我白天睡觉的时候,是不会丢失记忆的。 安娜说也许我在晚上失去记忆,是因为中了月亮女神的魔法,白天太阳出来了,月亮的魔法就会失效,所以我不会丢失记忆。 虽然我不知道月亮女神是谁,但是我决定开始讨厌她。 上帝不知道能不能管管她,让她收回这种魔法。 下午太阳不怎么烈的时候,我和安娜出门了一次,没有走远,就是到社区外的一家超市里买了点晚餐要用的材料。 唔唔,超市是个神奇的地方,里面什么都有。 安娜在超市里还送了我一份惊喜,不过我并不打算把这份惊喜记下来,这样下回我去超市的时候,说不定惊喜会一直持续下去。 未来的我,你好不好奇惊喜是什么呢? 唉,今天写了这么多废话,是因为我心情有点不好。 安娜姨妈过段时间可能要出去工作了,虽然我父母并不介意付她工资,算作是全职陪护家庭医生的报酬,但是安娜姨妈显然并不想姐妹之间牵扯上太多的金钱关系。 第4章 所以她委婉的拒绝了。 她在一家私立医院找了份工作。 唯一令我欣慰的是,她放心不下我,决定暂时还是继续住在这里。 我觉得她不是单纯放心不下我,我是个乖孩子,并不会惹麻烦。 她真正放心不下的,还有她的妹妹,我的母亲。 一个完全没有做好做母亲准备的社交爱好达人。 我的母亲名为露西娅·路易莎·奥尔德里奇,嫁人后改了夫姓,是一位银行客户经理。 银行客户经理并不是一个适合女性的职业,特别是在号称罪恶之都的拉斯维加斯。但是她与生俱来的社交能力,让她十分喜欢这份工作,并且在这个岗位上游刃有余,做得很愉快。 安娜姨妈曾经在电话里和外婆讨论过母亲的职业,外婆并不喜欢小女儿的工作。因为这份工作需要参加太多的酒宴舞会,有的体面,有的不体面。 而一个女人应该矜持并且多顾家。 安娜姨妈对这些表示不做评价,她虽然不认同母亲的生活方式,但好像也不是很赞同外婆的说法。 当然,安娜姨妈担心的肯定不是这些问题,她只是觉得我父母对我实在是不上心,花费在照顾我这件事上的时间太少,而我也天生不是很黏人的小孩,所以她对我们彼此的亲子关系表示很忧虑。 若是最后我们一家三口彼此的关系真的演变成熟悉的陌生人,她怕将来妹妹会后悔伤心。 到时候,破碎的就是一个家庭。 我觉得她是想多了。 这是安娜姨妈的优点,也是缺点,用我母亲的话说,就是太过多愁善感,情感软弱。 虽然不开心安娜姨妈要出去工作,但是我也暗自庆幸,还好她没有搬出去住,不然我和她见面的机会恐怕就很少了。 大人们为了那个名为工作的东西,总是过的太忙。 还有,诺曼的社交网络名单里,出现了第四个人。 就是我们家的帮佣,名字叫做艾丽莎·洛佩斯。 她是个古巴人,很年轻,来拉斯维加斯之前没去过村子以外的地方。 她的英语说得一点都不好,为了更好的学□□是一边干活一边碎碎念,因为这个原因,我当初学说话才那么方便。 我现在已经知道了,大人们说的语言叫做英语。 艾丽莎虽然暂时英语学得不怎么样,但其实她是个很聪明的姑娘,不然我那个精明的母亲也不会雇佣她。 她不仅烧的一手好菜,做事手脚勤快,还非常会察言观色。 艾丽莎其实才是第一个摸清楚了如何让我记住别人规律的那个人。 安娜姨妈是误打误撞,我父母则是照着重做一遍,而艾丽莎则是碎碎念着“微笑”和“全真名”两个条件,完完整整的向我自我介绍了一遍。而且,她说全真名的时候,用的是古巴语。 我听不懂古巴语,却真的记住了她。 我自己都不知道的隐藏条件,她却找到了。 我要在日记里再感叹一句,她真的是个聪明的姑娘。 所以白天的时候安娜姨妈不在,她来照顾我,我也是能接受的。 今天除了安娜姨妈要出去工作的噩耗,我还有一个令人不开心的消息要记下来。 我刚跑去姨妈的卧室问她了,能不能这种不开心的事情不要记下来,她让我自己做决定。 我考虑了很久,还是决定记下来吧。 毕竟,这件事大概是无法避免的。与其明天突然接受噩耗,悲伤两次,不如记下来免得明天措手不及。 安娜姨妈笑话我要记下这件事的理由,还说悲伤两次真的是一个有趣的想法。 我决定今天都不和她说话了。 同一件事怎么就不能悲伤两次了。 尽管今天的悲伤明天我就会忘记,但是并不代表这次悲伤不存在,我是确确实实悲伤过的,而如果不记下来,明天听到这个消息,我一定还会再悲伤一次。 所以算两次并没有错。 是的,明天我要去考试了。 一家私立学校,哪怕只是幼学班,想要进去也是要考试的。 别以为我不知道考试是什么,我查过字典了。 另外,我终于知道我今年几岁了。 本来我并没有介意这个小问题,不过艾丽莎听到我问为什么要去上学的时候,发现我不记得自己的出生日期,顿时大惊失色。 在古巴,出生日期是很重要的东西,每个人都必须要牢牢记住。 我,诺曼·奥尔德里奇,出生1981年7月7日,今年刚好4岁,嗯,还差两个月。 今天的事情写的差不多了,很晚了,要睡觉。 希望明天的考试不会太难,最重要的,别出到我从来都不记得的东西就好。 第3章 第三篇日记 1985年5月24日 左边额头还是有点痛,不知道等下能不能睡得着觉。 虽然之前已经擦了药,也用热水敷过了,但是额头上的肿包好像还没消下去。 尽管每天要去上学,但是对我来说,生活似乎没有太大的不同,只是多了差不多四个小时的所谓的‘交朋友’时间。 我的父母依旧是在我醒来之前就会出门,现在还要加上安娜,她也去上班了。我起床后,吃完艾丽莎准备的早餐,之后就会被她送到学校去。 然后和其他人一起玩上两个小时,准时吃完午餐,睡个午觉,起来再呆一个半小时,就可以回家了。 第5章 其实我不该写的这么详细啰嗦,这个流程上学第一天我就已经在日记里记下来了。 当然当然,我这么啰嗦也是有理由的,因为今天我的社交网络名单出现了变化。 上学的时候,自然会新认识了很多人,不过他们的自我介绍大多数都不全,也没有朝着我笑,因此我的名单根本没有把他们记录下来。 所以第二天我就把他们忘了。 名单只记录下来了老师和一位很害羞的男孩子。 这个男孩子是我第一个同龄朋友,不过前两天我已经写他写的够多了,今天就不多写了。 因为记不住人的事情,我在幼儿园里的交朋友的过程并不顺利,安娜曾经想要向老师解释,不过我没同意。 交朋友本来就是需要微笑和自我介绍,这是正常流程,不然怎么能算朋友呢。 既然不算是朋友,那忘记也不是什么大事。反正就算记住了那些人,也没有什么价值,不过是浪费我的记忆容量。 在日记里写下他们的名字把他们记住?我不会去做那种蠢事的。 虽然很困难,但是我的社交网络名单在今天,终于凑足了十个人。 然后它发生了变化。 名单上的人,除了姓名、头像、与我的关系外,还多了一些其他信息。有年龄,工作,背后一些人际关系等等,都是我听过或者看过的信息,不需要记录,它们就会自动更新。 除此以外,还有很特别的一项,就是印象标签,这个标签大多数都是我对这个人印象,也有其他人对这个人的评价。 比如安娜姨妈,她的标签就是温柔、善良、细心、喜欢篮球、情感软弱、母爱泛滥。 温柔、善良、细心、喜欢篮球是我的印象标签,而情感软弱则是我母亲对她的评价,母爱泛滥是艾丽莎与安娜开的玩笑,只是安娜自己也承认了。 她说儿科医生大多有些母爱泛滥。 唔,我觉得医生也是个不错的职业,可以列为将来的职业考量。 虽然我觉得这个印象标签功能没什么作用,但是我对我的社交网络并没有操作权限,它长什么样子也没问过我的意见。 不过,它如果哪天真的开口问我的意见,我可能第一个反应就是去做手术看看能不能把这东西从我脑袋里取出来。 谁脑袋里多个会思考的东西,都会不安心的。 幼儿班里的同学今天又笑话我回答不了老师的问题了。 再次强调,我不是傻子。 我只是忘记把老师放学后留的问题写到日记里。 人总有犯错误的时候。 本来我是不打算把这些不开心的事情记在日记里的,但是我觉得有必要避免下一次犯错,所以终归还是保留下来。 哎,人生谁能总是开开心心呢,犯错也是一种资本和成长嘛。 好吧,我今天被喊家长了。 这里我不得不提到我第一个朋友。 他是个笑起来很害羞的男孩儿,有一头栗色小卷毛,长相让人看的很舒服,就是有些瘦弱,还戴了个黑框视力矫正眼镜,遮住了他半张脸。 我比他高了2厘米。 这很重要。 听我的朋友说,他的妈妈是教授,就是老师,和伊芙蕾雅小姐一样。 伊芙蕾雅小姐是我幼儿班的老师。 不过他妈妈为了照顾他,已经不去上班了。 比我母亲好多了。 露西娅是个事业心很重的人,还特别喜欢交际活动,我睡觉之前几乎都见不到她,只有在双休日的时候才能碰上一面,有机会说上几句话。 可能是因为我这个朋友的妈妈是教授,他的记忆力又比我好上那么一点,所以他认字认得很多,还看过不少书。 他的记忆力真的只比我好那么一点点。他看一遍能够记住,我抄一遍能记住,这中间差不了多少。 也就是我比他多花点时间而已。 如果说我是个记忆方式有些奇怪的普通人,那么我的这个朋友就是说话有些奇怪的普通人。 我说他说话奇怪就是因为他大概知道的比较多,所以每次遇到问题,喜欢把有一点点的相关内容全都背出来。 除了我很快接受了他的话唠外,幼儿班里的同学都很讨厌他这种说话方式的。 我告诉他这件事,他有些伤心沮丧,却改不掉。 哎,他一紧张就这样,天生的。 只是,这也是今天发生事情的主要原因。 今天上课的时候,伊芙蕾雅小姐让斯潘塞复述一次三只小猪的故事,结果他用一种堪比录音机快进的语速,把三只小猪那本童话书背诵了一遍,还附带上了前言的作者背景介绍以及两篇童话作品分析。 真不知道他哪里看来的。 全班包括伊芙蕾雅小姐都呆住了。 虽然伊芙蕾雅小姐事后补救,狠狠夸奖了他,但是其他人可不买账。 自由活动的时候,有几个我今天刚记住了脸、明天注定要忘记的同学去嘲笑他了。 我当然要去维护朋友。别看那几个嘲笑别人的家伙好像很厉害,实际上论吵架,他们可说不过我。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们说不过我,就推了我朋友一把,还嘲笑我是个傻子。 我说过,我不是傻子。 本大爷未来可是要做拯救人类那种英雄的男人,哪里能忍今天这种气。 第6章 然后我被喊家长了。 因为打架。 今天是我那个存在感不怎么凸显的父亲把我接回家的。 我的父亲名为尤利塞斯·奥尔德里奇,脾气不太好,是个律师。 不过听露西娅话里的意思,他因为脾气不好,控制不了情绪,所以案子的胜率并不高,在律师事务所里话语权越来越低,最后只能‘偷偷躲在工具仓库里摆弄他的小玩具’。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爱好,虽然我的父亲爱好有些奇特,但是除了偶尔担忧他的审美观外,我还是一直都很尊重他的喜好的。 他喜欢雕塑,不过他雕刻出来的东西都很丑,常常缺胳膊少腿。 不是断臂维纳斯那种,而是一些碎裂痕迹很严重的缺损,甚至为了追求所谓的艺术美感,他会在雕塑上绘制一些配色很丑各种深浅不一的红色图案。 他的审美与正常人差距有点大。 写到我这位父亲,左边额头就更痛了。 不过我忍得住。 额头上的伤可是我今天的勋章,一个打四个,不挂点彩是不可能的。 说今天不写我那个朋友的,却不知不觉又写了很多。 可能这就是朋友吧。 我决定明天去幼儿班的时候,要去教教他,什么叫做吃什么都不能吃亏,我和别人打架的时候,他居然拉着我不让打。 小笨蛋。 唔,不过他那么瘦,将来真动手,吃亏的可能是他自己。 但是,身为我这个未来英雄的好朋友,怎么可以被人欺负了不还手呢,以后一定要拉着他多锻炼。 还有还有,刚才忘记写了。我不得不打开灯,从床上悄悄爬起来。 我的这个朋友,叫做斯潘塞·瑞德,有个曾经教古代文学的教授妈妈,和我父亲不一样的成功律师爸爸。 他喜欢读书,喜欢说话不喘气,还喜欢很无辜的看着你。 不喜欢运动,不喜欢打架,不喜欢和我一起抄字典。 烦死了,如果明天这些我忘记了,说不定他又要在我耳边重复个三四遍,念的我头痛。 第4章 第四篇日记 1985年9月20日 天气晴 今天我终于抄完了字典,现在我可以大声说,书上我不认识的字,已经不多了。 而抄完字典之后,我的脑海中出现了第二个东西,它叫做“诺曼的储藏柜”。 诺曼的储藏柜和诺曼的社交网络一样,分为了三栏。 第一栏叫做书橱,上面唯一的一本书就是《merriam webster》。也对,我第一个完全抄完整的,就是这本韦氏词典。 第二栏叫做碎片,里面的东西也只有一样,就是我与安娜姨妈第一次见面时候的场景,它就像是电视里播放的短片一样,安安静静的贮藏在这里。不错,与安娜姨妈的初遇,的确是我唯一记得的场景,虽然它很短。我很期待未来这种记忆碎片会更多更多些,可是我一直不知道这种碎片记录下来的条件,它好像是随机生成的。 第三栏叫做意识。这里面的东西很奇怪,杂七杂八的一堆,我自己都看不懂放的是什么东西,奇怪的符号和各种不成字的字母胡乱的塞在了一起。所以我直接无视了这一栏。 不管怎么样,我的记忆储存技术又有了一项长足的进步,也许未来我学的更多,长得更大的时候,它还会再度进化改变。 斯潘塞听到我抄完字典这件事,笑的很开心。 我告诉过他我记性不太好的事情,他也知道我只能记得住自己写下来的东西。所以我抄完字典就表示完全记住了字典,然后再也不会遇到看书不能理解的情况了。 这个小傻瓜似乎只有为别人高兴的时候,才会笑的这么灿烂开心。如果是为自己的事情,他反而会有些腼腆。 斯潘塞是个很贴心的男孩儿,也很善良,就是平时太害羞,总是表达不出来。 也只有我这么聪明的人,才能猜的出他那颗塞满奇怪知识的脑袋里在想什么。 我的社交网络名单上,依然没有收录完全幼儿班的同学,所以每天上学都要接受同学并没有全都和自己是朋友的事实。 伤心到不是很伤心,就是有时候遇到不认识的人一脸不友好的瞪着你,有点烦。 我不得不承认,友好和不友好两者之间,还是友好比较让人心情畅快一点。 而斯潘塞因为记性太好的缘故,经常被伊芙蕾雅小姐表扬,他长得瘦弱,走路还平地摔,所以班里那些头脑空空、只有一副体格的大块头就喜欢欺负他。 啧。 他还是不喜欢锻炼,并且坚持打架解决不了问题。 因为这种态度,他还被其他一些男孩儿骂懦夫、娘娘腔了。 可是他从来没变过。 偶尔我思考人生的时候会想,斯潘塞大概、可能、也许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强大,他坚持了自己认为对的事情,从来不会因为外界因素改变。 安娜说,这叫做心灵强大。 去他的心灵强大,我坚持即使不打架也必须要有保护自己的能力,所以一定一定要拖着斯潘塞多锻炼。 上学的旅途并不是一帆风顺。 这很正常,英雄和他的朋友哪怕只是上学也会遇到各种麻烦的。 不过这些都没关系,现在幼儿班里我说了算。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练习,我已经能很熟练的能把那些比我高的家伙撂倒,然后再找老师告状了。 第7章 大人有时候真的很无脑。 比如伊芙蕾雅小姐,她经常过度夸奖斯潘塞。我知道她的本意是好的,只是想增强斯潘塞的自信心,让他不要那么内向。但偏偏导致了斯潘塞被其他人嫉妒的结果。 再比如,明明每次被打的都是那些大块头,但是我去找老师们告状却是一告一个准。那些家伙喊家长也没用,他们的家长都不信任他们。 斯潘塞偶尔还挺同情他们的。 这个小白痴。 其实不太聪明的大人们不信任大块头很正常,因为我们告状可不是说谎。 大块头们来找茬从来都不是假的,他们只是打不过我而已。 我不喜欢骗人,也不想自己以后的日记里充斥着谎言。而斯潘塞是说不了谎,他一说就结巴。 这个时候我总是有些感慨。 上帝造人的时候挺不公平的,给了我可爱讨人喜欢的外表,认真善良的性格,以及还算可以的头脑。却对那些大块头十分吝啬,除了发达的四肢,什么都没留给他们。 我那个父亲偶尔嘴里会冒出一句‘上帝并非一视同仁’这样的话,我觉得挺不错,就记在这里吧。 唔唔,今天是第十二次大块头被老师罚站了。 我特意把这种无聊的事记在日记里,就是为了统计这个数字,也许等我们长大了,会是一份很好的谈资。 虽然斯潘塞并不喜欢我这个想法,他觉得这种谈资这对于大块头来说是一种伤害。 算了,今天就是最后一次记录这件事吧。仔细想想,这种谈资也没什么值得说出口的价值。 斯潘塞果然是个善良的小甜心。 不愧是戴安娜生下的孩子,母子两个一脉相承的甜心。 戴安娜是斯潘塞的妈妈,她也在我的社交网络名单上。 斯潘塞住在我们家斜对门,就是花园里种了很漂亮红玫瑰的那一家。 我也是后来才知道这件事的,所以做了朋友之后很久很久,才去他们家玩儿。 其实我见到戴安娜的第一面,就觉得她和安娜姨妈很像,唔,某些部分很像。 我去找斯潘塞玩的时候,他和戴安娜正在一起读书,一本我看着就没什么兴趣的文学作品,所以我没有记下它的名字。 她对我去他们家玩很欢迎,在我郑重的要求下,她一点都不敷衍、很正式、带着微笑的自我介绍了一下。 我的社交网络里自然添上了她的名字。 戴安娜·瑞德,文学教授,斯潘塞·瑞德的母亲。 她的信息暂时还不是很多,因为我对她的了解大多数都是从斯潘塞嘴里听来的。 而一个喜欢黏着妈妈的小鬼的话,可不能全都相信。 他还觉得太空里有个寇克舰长指挥着战舰打外星人呢。(注:寇克舰长是《星际迷航》里的人物。) 戴安娜自我介绍后,就让斯潘塞招待我,她则是去厨房贴心的拿出了自己做的可可饼,当做我和斯潘塞的下午茶。 我喜欢可可饼。 我不是甜食控。 只是我喜欢的食物碰巧都是甜味儿的罢了。 喜欢可可饼和甜食控并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就好像有很多人喜欢吃牛排、吃意大利肉酱面、吃炸鸡,你能说他们是咸食控吗? 不能。 所以,别随便给人贴印象标签。 因为我和斯潘塞两个对于玩玩具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兴趣,而我去庭院草地上玩球的意见也被斯潘塞驳回了,所以那天下午,我们最后还是被戴安娜拎到了玫瑰花从旁边,听了一下午的诗歌。 斯潘塞都记下了,我那天倒是背下了不少,不过除了记在日记里的几句,其他的第二天就全都忘光。 终有天你要加入时光的废堆, 既然美和芳菲都把自己抛弃, 眼看着别人生长自己却枯萎; 没什么抵挡得住时光的毒手。 我不懂那些深奥词句的意思,只是觉得很美,也很悲伤。 斯潘塞也不大懂。 戴安娜似乎是觉得这些词句太过深奥,所以她只是教我们认识上面的字,朗诵给我们听,教我们如何优美的发音念诵,却并没有向我们解释其中的意思。 我觉得这样挺好,戴安娜的声音很好听,我还就着这种温柔的声音趴在草地上小睡了一会儿。 我虽然没有那时候的记忆,但是却总觉得自己脑海中,一直存留着某种说不出的感觉。 就好像是玫瑰若有似无的香味,优美恍如天籁的诗歌,甜蜜无间的母子交流和轻轻的被单遮盖在肚子上。 我有开始想念安娜姨妈了。 她最近搬了出去,毕竟,我看上去已经和正常孩子一样,和母亲的关系也渐渐缓和起来。 我本来就是个正常孩子,只是以前记不住什么人,而现在社交网络上的名单更多了而已。 至于和母亲的关系缓和,如果是指生日的时候我很高兴的吃了她亲手做的蛋糕这件事的话,我和露西娅大概算是缓和了吧。 其实安娜搬出去还有另外一个原因。 她似乎交到了新的男朋友,而且还有再婚的打算,所以不能一直住在我家。 她好不容易走出过去的困境,想要重新开始,我应该祝福她。 可是,我还是想她了。 第5章 第五篇日记 第8章 1985年10月31日 天气阴 今天是万圣节前夜。 万圣节是一种节日。 虽然我不懂为什么会有某一天被定为特殊的日子,并且所有人都会接受然后花费精力去庆祝。 这有点傻。 不过这不妨碍我和斯潘塞一起玩个游戏。 昨天我们就约打赌了,相互猜测彼此打扮成什么样子去学校。 既然我写到这里,那就表示肯定是我赢了。 戴安娜阿姨是个很恶趣味的人,她就喜欢看斯潘塞打赌输了之后找她撒娇抱怨的样子。 而我充分掌握了这一点,所以斯潘塞还是太天真了。 至于我们打扮的是什么,就不写到日记里了,我总要为自己的未来多留下一些小惊喜。 就和安娜姨妈每次带我去超市购物都会送我一个小惊喜,我至今都不知道她送我的是一些什么东西一样。 虽然我猜测大概是某些吃的,因为事后我在自己的房间里并没有翻出什么记不清楚的小物件。 可是这种猜测并不妨碍我每次收到小惊喜时候的开心心情。 斯潘塞也觉得我这样做挺不错的,就好像和自己在玩一个推理游戏。 他很喜欢玩推理游戏。 今天的街道上也很有浓郁的过节气氛,看到周围大多数人都开心笑着的时候,我觉得我找到了节日的真谛。 大概就是找个理由一起玩耍、开心、交流吧。 对于我的说法斯潘塞表达了不同的意见。 万圣节起源于古老的西欧,在中世纪的爱尔兰、苏格兰和威尔士的国度里,有一群德鲁伊人,那时候基督还没有诞生,这群德鲁伊人就是最古老的信仰。他们在村庄之间旅行,在秋收庆典上表演,佩戴着各种奇怪面具,携带着胡萝卜灯——是的,那时候古西欧并没有南瓜,也就没有南瓜灯,所以是胡萝卜灯——照亮了黑暗的道路,让死去的人能看到成功的收获和后继者的幸福快乐,并且驱赶横行的妖魔鬼怪离开人群,前往更遥远的黑夜。 后来基督教发展,基督教的活动也代替了这种特殊的丰收节,不过巫婆、黑猫、鬼怪、南瓜灯、面具等等元素还是在民间保留了下来,渐渐形成了今日的万圣节。 他说这么多,就是想表示,万圣节不是大人们随口捏造出来想要找个借口一起玩的节日,它是有起源,有历史,有发展过程的传统节日。 我想,除了我们两个,大概没有其他人会过个万圣节,还要去把万圣节的起源以及演变过程学习一遍。 万圣节难道不是化妆、恶作剧、讨糖果就够了吗? 不过想想斯潘塞是那种读一个童话非要把人家作者祖宗十八代都查得清清楚楚的人,我就觉得不奇怪了。 有时候,我总觉得自己被带坏了。 和斯潘塞做朋友,就要做好脑袋里被塞上很多奇奇怪怪知识的准备,说不定还会染上话唠的习惯。 我原来不是这么话唠的人,日记根本不像现在一样,越写越长。 难怪他除了我,很少有其他朋友,大概没人能受得了他这种动不动就强塞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奇怪知识进你耳朵的举动。 听的懂得的人会觉得自己被塞了满脑袋奇怪的知识,觉得很烦躁;听不懂的人大概会特别自卑,觉得自己是个笨蛋。 如果他不是当初那么认真的自我介绍,还笑得那么可爱腼腆,说不定我也不会和他做朋友。 不不不,再来一万次,他也一定会这么认真的介绍自己,也依旧笑得那么害羞。 斯潘塞并不是一个善变的男孩儿。 再来多少次,我们也一定是朋友。 好在我不是听不懂他话的那种人,而那些我不想记得的东西,我也可以不记在日记本上,那样就不用担心自己脑袋里塞满奇奇怪怪的东西了——我总担心自己的脑容量不够用。 这么一想,我这种特殊的记忆方式似乎挺好的。简直和斯潘塞十分互补搭配,可以避免他那颗神奇小脑瓜大多数无意识发射出来的知识炮弹。 我们两个能成为朋友,果然是天命注定。 斯潘塞一定也是这么想的。 他如果不这么想,我一定要去拉着他去操场跑两圈,让他清醒清醒脑子。 我知道他讨厌运动。 不讨厌的惩罚可起不到清醒脑子的作用。 今天本来就是休假,但学校要求幼儿班都要举行舞会活动。所以班里的同学大多数都化妆过后来参加舞会,伊芙蕾雅小姐还扮做了女巫。 不过我觉得她不太适合这个角色,鼻子不够尖也不够弯,而且居然连个扫把都没拿。 希望明年她能够改进。 一群幼儿班的家伙参加的舞会很简单,就是一起玩闹,吃点小点心,再顺便手拉手跟着音乐转上几个圈。 虽然很简单,不过大家都玩的很高兴。 除了我。 斯潘塞看出我今天有点不高兴,还很担忧的问我为什么。 我有点不想告诉他。 周围的人都很快乐,都很开心,我也觉得这个活动很有意思。可是他们明天起来,依旧会记得今天的开心快乐,而我明天一觉醒来,这些东西就都忘记了。 这样的事例有很多。 比如其他人都可以看电视,我不行;其他人都可以听音乐,我不行;其他人能和别人一起唱歌跳舞,我也不行。 第9章 我只能看书。 因为如果我看电视、听音乐这些影像音频类的东西,是没有办法记住的。 这些东西我记不住,自然也就学不会。 我只能记住干巴巴的文字,无法享受那些观赏的乐趣,无法学会那些传说中能表现灵魂的艺术。 斯潘塞则安慰了我。 虽然他只是很笨拙的说:“我陪你一起看书。” 但是,我真的有被安慰到。 果然,不论是什么的事情,有人一起去做,有人陪着你,就完全不同了吗? 斯潘塞这个朋友,本大爷罩定了。 我的多愁善感来得快,去的也快。 虽然是记不住,但是今天先开开心心玩了后再说。明天忘记了就忘记了,这不代表我今天没有开心过啊。 活动结束后,我的社交网络上还多了两个人的名字,冲着这个,我也该高兴才对。 下午的时候我和斯潘塞一起在他家玩。 我家今天不能呆人。 不,准确来说是这两天都不能呆。 露西娅要趁着万圣节的时机举办宴会,她最近发掘了几个很有钱的上流社会客户,所以这两天和艾丽莎忙里忙外的布置家里的客厅,甚至把不少不怎么用的家具都塞到了我父亲那个后院的工具仓库间里去。 为此,他们两个又大吵了一架。 露西娅抱怨父亲只会躲在工具间里摆弄他那些永远都卖不出去只能自己欣赏的奇怪雕塑,根本不会帮她的忙,她和艾丽莎两个为了举办宴会都已经累个半死。 而父亲则是责怪露西娅只会搞破坏,侵占他的私人空间。也对这种所谓的拓展交际人脉、实际上不过是虚伪赔笑、毫无用处的酒会毫无兴趣。 我眼不见为净。 都习惯了。 其实我挺好奇,这么样的两个人当初是怎么走到一起的。 我曾经试探性的问过露西娅,她只是冷笑着避开了这个话题,然后又去忙其他事情了。 对此我也没追根究底,实际上我也并不是那么想知道他们的故事。 看上去就不是什么好故事。 今天我不是睡觉前写的日记,而是在斯潘塞家里。等斯潘塞的爸爸回来,一起吃过丰盛的晚餐,我和斯潘塞两个会和威廉出去看南瓜灯。 威廉就是斯潘塞的爸爸,威廉·斯潘塞,他和我的父亲一样都是一名律师,不过擅长的诉讼领域并不一样,而且威廉似乎是个很成功的律师,所以平时很忙,不如我父亲那样有很多空闲和精力投入到兴趣爱好上面。 这一点戴安娜的反应和露西娅则是截然相反的,她并不喜欢丈夫的工作太忙。 不过为了钱,大家都有不得已的苦衷,我能理解。 今天露西娅本来是邀请了威廉的,不过他为了陪戴安娜和斯潘塞,就推辞掉了,还顺便接手了我这么一个拖油瓶。 其实暗地里,我觉得他不肯参加露西娅舞会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我父亲。 他们两个一直不太和睦,或者说,是威廉单方面不喜欢我父亲。 虽然这么说不好,不过有时候,我觉得我可能也不太喜欢我的父亲。 不然我的日记里,他出现的次数不会这么少。 也许有一天,我会记录下我不喜欢他的理由,不过现在我觉得,我只是更希望有一个威廉式的父亲。 不知道露西娅和戴安娜介不介意交换一下丈夫。 我觉得这是个不错的主意。 今天出去看南瓜灯之后我一定会很累,应该洗完澡就上床睡觉,不会再写日记,这样也不错。 也许以后我可以改变一下写日记的方式,随身带着日记本和笔,有空就写几笔,这样既用上了平日里的碎片时间,让晚上的记录量减少,又能及时记录,避免时间线搞错。 今天斯潘塞家的晚餐十分丰富,还有我喜欢的培根芝士烤土豆,斯潘塞也喜欢这道菜,不过戴安娜不允许我们多吃。因为她觉得吃烤土豆会增加患癌几率。 有时候戴安娜总是对某些事情杞人忧天,不过也许这就是妈妈? 戴安娜做小点心手艺很不错,为了今天过节,还特意准备了手工糖果。为了我们的牙齿着想,戴安娜不许我们吃这个。 我偷吃了一颗。 斯潘塞是个听话的孩子,所以他用很不赞同目光盯着我。 然后我又偷拿了一颗硬塞进了他嘴里。 唔,好吃。 晚餐后,威廉教斯潘塞和我做南瓜灯。 斯潘塞第一次就成功了,可怜的我失败了三次也没成功。 最后,还是斯潘塞帮我做了一个,很漂亮。 我是个正常人,怎么可能什么都会呢,偶尔有不会的东西很正常,下次继续努力就好了。 现在,我们要出门去享受别人的尖叫了,斯潘塞还想了一个很绝妙的恶作剧点子。 哇呜,街道上游荡的小可怜们,白色幽灵来找你们玩了哦~ 第6章 第六篇日记 1985年12月24日 天气多云 节日是个美妙的东西。 我再次确定。 因为它会带来假期。 最近放假了,不用去学校,家里只有我和艾丽莎。 露西娅和同事一起出门参加公司举行的集体旅行了,圣诞假期一开始就离开了。 本来这次旅行是可以带家属一起去的,只要多付点钱。但是父亲手头有一桩案子要处理,到纽约出差去了,圣诞节假期没空。 第10章 露西娅认为自己一个人照顾我照顾不过来,所以最后还是决定自己单独参加旅行。 郑重申明,我是个聪明乖巧、善解人意的孩子。 所以,露西娅她可以不用解释那么多的。 我并不介意。 我真的不介意。 本来露西娅是打算邀请布莱安娜姨妈来和我一起过圣诞节,但是安娜已经提前和男友参加了一场自助游旅行团,人根本不在国内。 最后只能还是由艾丽莎照顾我。 艾丽莎的亲人都在古巴,她并不打算回去过圣诞节。 她来拉斯维加斯之后,就一直忙着学英语和工作,活动范围有限,在这里并没有交到亲密到可以一起过圣诞的朋友。 而刚好露西娅觉得如果临时找保姆的话一点都不靠谱,所以尽管圣诞节可以休假,艾丽莎还是和我待在一起过节了。 我本来说我可以寄宿在斯潘塞家里,他们一家都很喜欢我。但是露西娅似乎对戴安娜不是很放心,所以拒绝了这个提议。 有时候,我觉得我和斯潘塞的父母挺神奇的。 他们四个明明可以和其他邻居一样,彼此亲切和善,偶尔串门带些小礼物,共同参加社区的义务劳动,一起在家长联盟里投投票、发表发表意见什么的。 这种情况很常见,两个家庭因为孩子们是好朋友,进而双方发展成友好家庭的例子不在少数。 实际上,我们的父母彼此挺熟络的,见面的次数也挺多,可是关系却很奇怪复杂。 戴安娜是个对别人——不包括小孩——不怎么热心的人,特别是那些听不懂她说什么的人。露西娅虽然也是名牌院校毕业,但是她和戴安娜真的说不到一起去。 露西娅觉得戴安娜有些神经质,还有些奇怪的优越感,让她这种社交达人都觉得相处不下去。 所以她们的关系就是戴安娜冷淡漠视,而露西娅则拒绝与戴安娜交流超过天气范畴的话题。 露西娅反而觉得威廉还不错,是个成功的人士,也是个好爸爸。 我父亲对威廉无感,偶尔却会对戴安娜表现出一种兴趣,不过这种兴趣不强烈,甚至都支撑不起他和戴安娜好好交流一次。 威廉是并不喜欢我父亲,原因不明,对露西娅则是赞赏她的工作能力,也只是赞赏她的工作能力。 不过明明彼此关系都是这样了,他们四个见面的时候,却也都笑的很体面文雅,好像八拜之交一样。 唉,大人们的世界真的很复杂。 反正不管原因到底是什么,现实就是圣诞假期期间,我们家由我正式掌管,什么都是我说了算。 艾丽莎哪怕是拿着草莓布丁也不能夺走我的权利和荣耀。 荣誉即吾命! 这是我最近喜欢上的一款游戏里的台词。 我觉得很炫酷,就记录下来用了。 我以前没碰过游戏,幼儿班里的同学倒是偶尔会炫耀炫耀掌机,不过那时候我很忙,字典没有抄完,所以没怎么注意。 现在家里的游戏主机是露西娅提前送给我的圣诞礼物,艾丽莎说这台主机价格不菲,是前几天刚推出的新型号。 露西娅买这种算得上玩具的昂贵礼物给我,可能是因为她对不能带我出去旅行很抱歉。 对于一个不怎么不了解我的妈妈来说,她做的大概还不错?至少礼物很得我的欢心。 我玩的这款游戏名字叫做《龙与地下城》,可以选择自己操控的小人种族,选择职业,自主添加属性等等。 小人会在地下城中冒险,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怪物,学会各种各样的技能,还会和各种人物交流,发生一些精彩的故事。 最重要的是,小人的一切不会随着明天我一觉醒来就消失,昨天是什么样子,今天他还是什么样子,我虽然忘记了昨天玩的是什么,但是我昨天做过的事情却全都记录在小人的面板上。 我觉得,游戏里的小人和我脑袋里的社交网络以及储藏柜很像。 瞬间我就变成了这款游戏的忠实粉丝。 不过艾丽莎不允许我玩的时间太长,她还拿草莓布丁引诱我。 不不不,荣誉即吾命。 我不会轻易动摇的。 只是草莓布丁软软的,滑滑的,温热的奶香味和草莓甜味扑面而来。 真的很好吃的样子。 我不是甜食控。 只是刚好很喜欢吃草莓布丁。 吃到了,的确很好吃。 不,我没有放弃荣誉,是斯潘塞小天使解救了我。 他来找我玩儿。 所以我吃到了一半儿的草莓布丁。 这个男孩儿果然是个小甜心。 我向他介绍了地下城这款好玩儿的游戏,不过他并不感兴趣。 最后我们两个一起读了他带来的那本书。 science verse。 斯潘塞和我都十分喜欢的书籍类型,我还做了一些读书笔记以及摘录。 这是我最近刚发现的一种方法,这样读一本书虽然我不能把它的内容原封不动的都记下来,但是我可以把我读它所得到的收获都转化为文字,记录在纸上,变成记忆。 斯潘塞说这样就可以了,那些我没有记下的部分他会帮我记住,如果哪天我觉得需要用到了,可以向他询问。 反正我们是好朋友,一辈子的好朋友。 我觉得他这个主意棒极了。 第11章 斯潘塞读的书越来越多,如果我用抄录的方式来让自己读书的话,速度实在是太慢,完全跟不上斯潘塞的学习进度,最后我一定会被他远远甩下的。 不,这不可以,我不喜欢这样的事情发生。 我可比他高2厘米,怎么可以在这个方面输掉呢。 这是身为一个大哥的尊严。 我们是好朋友,但是这不代表我们彼此之间没有竞争心理。 哼,别以为我不知道斯潘塞偷偷站在我身后拿手比划我们两个身高的事情。 其实以前我并不愿意和斯潘塞一起看书,嗯,准确来说是不愿意一起看同一本书。 他不止记性好,而且看书的速度很快。 我不行。 所以如果是我们两个一起看一本书的话,每次翻页他都要等我。 他没有不耐烦,也很愿意等我,可是我很清楚书看到一半却不能继续下去的痛苦,所以我并不喜欢和他一起看同一本书。 后来他说服了我。 “和朋友一起分享自己喜欢的东西,等待也会变成一种快乐。” 这么深奥的话当然不是他说的,小不点儿只是复述了一遍戴安娜的话而已。 戴安娜真的是一个特别的人。 吃完草莓布丁,看完书,斯潘塞正式向我和艾丽莎提出了邀请。 他还向艾丽莎施了一个鞠躬礼。 姿态标不标准我不知道,反正艾丽莎一本正经接受了邀请后,还笑了许久。 而被笑的斯潘塞既疑惑又无辜,那双棕色的眼睛里满是不知所措。 噗。 继当英雄、打篮球、做医生之后,我又多了个摄影的选择意愿。 据说照相机可以将自己心动的瞬间记录下来,我很想体验那种亲手将注定会遗忘的记忆记录下来的感觉。 即使我的记忆会消失,拍下的画面也记不住,但是那些照片却会帮我记住。 哎,未来要做个什么样的人,真的是一件很烦恼的事情啊。 我和艾丽莎接受邀请后,参加了斯潘塞家的平安夜晚宴。 我从出生起,大多数时候都处于被露西娅以及父亲认定为傻子的状态中,圣诞节可没我什么份儿。 而今年本来可以大家一起热闹渡过,他们却都各自有事离开了。 不过没关系,我有斯潘塞,有戴安娜,有威廉,还有艾丽莎。 我和威廉还一起装饰了一株圣诞树。 其实那就是一棵小松树,不过既然要给它化妆了,总要起个与众不同的称呼。 斯潘塞没有参与,那个时间点电视里刚好播放一档特别节目,而他喜欢的寇克船长则会出现在节目里。 威廉悄悄对我说,寇克船长的的儿子因为船长执意拯救朋友而牺牲了,所以很悲伤。而斯潘塞很关心寇克船长,我们要体谅他。 我觉得这不是最重要的原因,斯潘塞不想爬上爬下的运动,才不愿参加装饰圣诞树的活动。 他一直是个不太爱动弹的男孩儿。 这是天生的,大概是遗传。 因为戴安娜也不喜欢。 戴安娜和艾丽莎则一直忙着准备圣诞夜大餐。 其实今天戴安娜一整天都在忙这个,早就准备的差不多了,我们装饰好圣诞树后,长桌上已经摆了许多菜。 艾丽莎特意带了一些食材,准备了一些古巴的特色菜。 她的厨艺很棒,特别是甜味系列的菜,做的很好吃。她告诉我,这是因为古巴当地的人都很爱吃甜味的菜。 我最喜欢艾丽莎做的库苏维甜糕和炸大焦。特别是炸大焦,焦糖车前草酱搁在甜糯的金黄的大焦炸片上,口感、味道都是最顶级的。 当然,丰盛的大餐中肯定少不了烤火鸡。 戴安娜最后端上来的菜就是烤火鸡。 斯潘塞偷偷跟我说,烤火鸡看着很好看,闻着也很香,但是去年他吃过了,肉很老,并不好吃。 所以,我只吃了一小块,然后就愉快地投奔了炸大焦的怀抱。 为此,戴安娜还捏了我的脸颊好几下,说是挑食不好,以示惩戒。 而她对斯潘塞的所作所为则视而不见。 斯潘塞也只吃了一小块火鸡肉,然后就一直盯着咖喱卷饼不停的吃。 他喜欢吃印度菜式,戴安娜的印度菜做的很不错。 我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总觉得,戴安娜某些恶趣味,似乎因为某些原因从斯潘塞那里转移到我这里了。 唔,斯潘塞你欠我一次。 晚餐后,斯潘塞则教我玩象棋,唔,后来演变成了威廉、艾丽莎、我联合对抗戴安娜大魔王,即使有斯潘塞这个小间谍帮忙,我们这边依旧输的很惨。国王被将军虎视眈眈、刀剑架在脖子上无数次。 不过玩的是很开心。 虽然我最后对这个游戏依旧半知半解,但是这不妨碍我们玩的很开心。 唯一遗憾的是,明天我就彻底不记得怎么玩了。 也许,我该想办法找一本有关的书籍读一读,再多做些笔记。 斯潘塞说,他可以负责教我。 多花费点时间,我一定可以学会的。 第7章 第七篇日记 1985年12月25日 天气多云 今天早上刚从床上醒来,有两个包装的很漂亮的盒子放在了我的床边。 刚开始我还怀疑是不是昨天日记里忘记写什么东西了。 第12章 原本我房间里并没有两个盒子。 我房间里的东西比较少,而且几乎不会有人去动。 除了衣服以外,艾丽莎不会去碰其他的东西,如果添置了什么,也都会给我说一声。 没办法,因为房间所有东西我所记得的状态,永远都是当时写在纸上的状态。如果多了少了动了什么,就会出现记忆和现实存在误差。 出现这种误差我是一定要找到原因的。毕竟房间是我睡觉的地方,我不想留着这种奇怪的谜团。 而我是一个特别信任记忆的人。 这一点我很坚持,甚至可以说是固执。 戴安娜曾经说过,记忆有的时候也会骗人,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牢靠。 我不这样认为。 某些人的确会有这样的情况。 他们的记忆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渐渐变得模糊,不再那么准确。 有时候为了加深印象,他们还会不断的回忆,这种不断回忆的过程会进行不自觉的补充和修改,最后就变成了欺骗自己的错误记忆。 但我不一样。 我的确记不住图像、声音等等这些在其他人眼中很寻常的东西,但是我也有优势,那就是我记得的东西不会有任何遗忘。 因为我的记忆都是自己亲手写下来的,如果我连自己亲自写的东西都不相信,我不知道还能去相信什么。 所以我对自己的记忆有着绝对的信任。 因此在完全不知道两个盒子是怎么来的情况下,我没敢动它们一下,而是决定先观察一下情况再说。 然后我跑出去对艾丽莎说,我的房间里莫名出现了两个盒子,很有可能是有人昨天晚上偷偷撬开了我们家的门,进了我的房间。 艾丽莎哈哈笑了半天。 然后解释,那种盒子是圣诞礼物。 她给我讲起来圣诞老爷爷的故事。说昨天晚上圣诞老人驾着麋鹿拖着的雪橇,从烟囱来到家里,特意为每一个乖孩子送上心爱的礼物,我是其中很乖的小孩,所以得到了两份礼物。 我欣然接受了这个故事,并且觉得圣诞老人的眼光不错。 艾丽莎还告诉我,我需要为斯潘塞也准备一份礼物,因为这是圣诞节的传统,好朋友之间相互送礼是一种增加感情的方式。 大家都是这么做的,我现在还很小,所以需要送礼物的人不多,将来如果长大了,就要多费心多准备礼物送给许多人,这是一年之中再怎么忙,也不能忘记的事情。 她虽然没有回家过年,但是早早的就给家中父母和弟弟妹妹寄了礼物。 艾丽莎很看重一些传统,比如不可以忘记自己的出身日期等等。 原来,那两个盒子就是所谓的‘礼物’。 我当然明白礼物这个词的意思,但是我无法把它和具体的形象串联起来。 之前我不是没收到过礼物,但是我从没见过绑着漂亮绸带、有好看外壳的礼物。 就好像露西娅送我的游戏主机,它也是礼物,却并没有包着好看的外壳,也没有绑着绸带。 我一直以为,礼物就是别人送给你的惊喜,随时随地都有可能收到,却原来,还有这么多讲究。 不过现在我知道了也不迟,至少我知道该怎么准备礼物,而节日送给朋友礼物是一个很好的增加友谊的方式。 自从安娜姨妈走后,家里也只有艾丽莎会仔细教导这些我从字典和书籍里学不到的东西。 当然这并不妨碍我听到艾丽莎一番话后,特别希望拥有一个时光机,能够回到过去,把自己刚开始说的蠢话吞回去。 小偷送东西这种故事,也许只有我想象的出来,难怪艾丽莎笑了那么久。 好在很快我就不再惦记着这件囧事,而是把注意力放到了要送什么给斯潘塞上。 这是我第一次送朋友礼物,总得特别点。 不然他将来记不住我送他的礼物怎么办。 其实斯潘塞记性很好,过目不忘,但是谁知道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会不会一直记得。 好吧,我只是很莫名的非常在意朋友能不能记住我送的礼物。 我并不是担心斯潘塞未来也许某一天,会渐渐忘记我们之间曾经相处过的时光,然后突然变成一个我不熟悉的人。 他可是一个过目不忘的碎碎念小达人,我一点都不担心。 真的。 ############## 我太笨了,居然真的相信艾丽莎那些关于圣诞老人的故事。 明明我收到了那两个礼物其实是艾丽莎和斯潘塞送的。 艾丽莎送给我一只篮球小奖杯模型,被我放在了书桌上。斯潘塞则送给了我一本厚厚的的漂亮日记本,本子的背面还系着一支笔,平日里不用了,可以把笔随手放在书背的小套子里。非常方便,我很喜欢。 斯潘塞嘲笑了我,他说他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圣诞老人的传说是假的了。 然后他嘀嘀咕咕的给我科普了圣诞老人传说的来历,就和当初科普万圣节一样。 我没记住。 因为太长了,而且听着听着我就会想起我被艾丽莎忽悠的囧事,脑袋里只顾着羞窘了。 不过他一大堆话里有一句话我觉得很对,倒是记下了。 圣诞老人的传说那么广泛受欢迎,都是小时候被骗的家长长大后想要在自己的孩子身上找回平衡。 我很赞同这个说法。 第13章 哼,大人,都是一些很幼稚的家伙。 而斯潘塞对我的嘲笑报应来的很快。 威廉似乎终于看不下去斯潘塞欺负我,狠狠的拆了斯潘塞的台。 他说斯潘塞昨天晚上睡觉睡到一半,还偷偷爬起来到客厅里的圣诞树下等礼物,嘴里说着不相信圣诞老人,其实心里非常渴望能见到圣诞老人一次。 刚好被半夜起来偷放礼物的威廉抓了个正着。 明白礼物是爸爸偷偷放的,而圣诞老人根本不会来的斯潘塞还伤心的哭了一会儿,威廉说他可难哄了。 哦,小哭包斯潘塞。 我狠狠的嘲笑了回去,报了一箭之仇。丢脸是一种很难过的情绪,我懂,因为刚刚我才被嘲笑过。 然后轮到我哄这个小哭包了。 好在最后,我准备的圣诞礼物拯救了我的耳朵。 因为之前并不知道圣诞节要送礼物,所以我的礼物是临时想出来的。 但是我的第一份礼物一定要特别。 所以我送了一包牛乳糖给斯潘塞。 我相信牛乳糖做礼物一定很特别。 就算斯潘塞将来真的不太记得现在的事情,他也一定会记得牛乳糖香甜味道给他带来的美妙体验。 就像我,虽然不记得和他以及戴安娜在玫瑰花丛旁读诗的那些下午,却能记住玫瑰的香味和诗歌的悠然。 我知道,其实斯潘塞很喜欢牛乳糖。 因为他小时候特别惨,不能喝太多的牛奶,一喝就拉肚子。 他长得那么瘦也是有原因的。 可能就是因为小时候不能喝,所以斯潘塞现在长大了,才会特别喜欢牛奶和牛乳糖。 这些都是艾丽莎提前向威廉问到的情报,斯潘塞才不会把这种不荣耀的事情告诉我。 我说过,艾丽莎是个聪明的姑娘,还很贴心。 所以她骗我说礼物是圣诞老人送的这件事,就算了。 斯潘塞果然很喜欢我送的圣诞礼物,吃了一颗牛乳糖后终于不哭了。 我松了口气。 我告诉他,他送我的日记本我也很喜欢,等我现在这本日记本用完,我就用他送我的那一本。 我前两天才把社交网络名单和储藏柜的小秘密告诉他,这是我第一次尝试性的把这个秘密分享给别人。 不是不想告诉别人,而是我觉得,大人们,哪怕是安娜姨妈,听到我的描述恐怕也只会认为是我说谎,或者是觉得我的病情加重,多上了一个名为幻想症的病。 刚开始斯潘塞也不相信,但是这个相信寇克舰长在打外星人的小甜心,纠结了一会儿后,还是选择了相信我的话,并且答应了保密。 他觉得,这可能是某种超自然的能力,还计划着多翻一翻一些童话、神话、宗教方面的书,看是否能找到什么相关线索。 很可爱。 弄哭斯潘塞的虽然是我,可是罪魁祸首却是威廉,而我用圣诞礼物哄好了斯潘塞,算是将功补过,威廉却没那么幸运了。 他被戴安娜喊过去温柔劝诫了一番。 虽然我觉得,他们两个只是在打情骂俏。 威廉和戴的感情真的很好。 我有些羡慕。 我和艾丽莎在天黑之前回家了,今天我的父亲会回来,艾丽莎要准备晚餐。 其实我除了给斯潘塞准了礼物,还给艾丽莎也准备了,是一枚我自己做的书签,书签用的是戴安娜花园里的玫瑰花,十分好看。我知道艾丽莎最近在努力学习,一直都在看书,我希望这个书签能对她有用,看书累了,可以用这根书签暂停下来,休息一下。 尽管只是一根书签,但是我还是做了很好看的包装,唔唔,这才是圣诞礼物的精髓不是吗。 除了斯潘塞和艾丽莎,我还准备了两份礼物,当然,两份礼物给谁的,不用多说。 虽然露西娅不在,虽然尤利塞斯错过了平安夜,但是这并不妨碍我送他们圣诞礼物。 圣诞快乐,爸爸妈咪。 希望你们将来会像威廉和戴那样幸福,不再吵架,相互理解,快乐无忧。 这个愿望一定会实现的,因为我已经在圣诞树下许过愿。 圣诞树下的愿望,都是会实现的。 第8章 第八篇日记(上) 1987年4月3日 天气小雨 拉斯维加斯很少下雨,这里的风沙太大,阳光很烈,雨水不适合这里。 今天却罕见的从一大早开始就下起了小雨,我和斯潘塞放学之前才停下来。 也许这原本就昭示着今天发生的事情不寻常。 我已经连续三年都在写日记,每天不间断的,事无巨细的。 日记本更是已经堆了整整一盒子。 虽然很辛苦,也很麻烦,但是看着自己亲手认真写下的日记本,却有一股成就感。 我脑海中储物柜第一栏的书橱,还特意开辟了一项‘诺曼的日记’条目,我所有已经完本的日记都按照时间进行了编号,一本本的躺在那里。 书橱的这个功能我很喜欢,每一次我抄的完本书都会出现在这里,按照各种类别进行分类和排序。 书的内容其实我都记得,但是像书柜这么有条理的整理一遍,似乎对书籍的理解就更深了一层。 感觉相当棒。 而且,有时候看着书橱里的书籍一本本增加,会让我有一股不断为它继续增加收录数量的动力。 第14章 所以露西娅和尤利塞斯从来都不过问我的学习状况,他们认为我的学习自觉性十分充足,甚至有过头的迹象。 唉,父母大概就是这么擅长选择性遗忘,他们两个早已不记得我小时候被他们误以为先天性自闭症和痴呆的事情。 露西娅甚至已经开始在社交中骄傲的吹嘘自己的儿子多么多么省心乖巧聪明了。 呵,女人。 看着自己写的那些日记,有时候真的会有一种时间过的真快的感叹。 我的社交网络名单上,也增加了很多新的名字,而一直空着的红色那一栏同样出现了头像。 我很高兴我的名单上的增加了不少人,但是红色那一栏出现头像却让我觉得很担忧。 我也是因为红色这一栏增加的人,才渐渐摸清楚它的作用。 红名单里的都是‘威胁诺曼人身安全的危险人物’,不需要自我介绍也会出现,不过如果不自我介绍的话,红名单上只会有头像、我遇到这个人的日期、人物当时的危险行为,而并不会有具体的名字。 因为现在红名单上只有两个头像,所以我到现在还没摸清楚名单判定录入头像的具体条件。 两个头像中,一个是我和艾丽莎出门逛超市时遇到的劫匪,只有头像、肤色、身高等外貌介绍,并没有名字这种更详细的信息。 虽然那个人当时抢了钱就跑,并没有和我们发生冲突,但是他依旧被录入了红名单。 这件事也让艾丽莎后怕了很久,她那段时间出去采购,都会叫上社区里的几个主妇一起去,不敢一个人单独行动,更不肯带我出门。 可恶的劫匪,让我丧失了太多乐趣。 而名单上另一个人,是我和斯潘塞上学时遇到的混混。 他大概十几岁的样子,专门在小学附近拦截学生抢零花钱,穷凶极恶倒也算不上,但他除了抢钱,还喜欢霸凌别人。 非常恶心人。 这家伙的信息并不难搜集,学校里很多人都认识他,所以我知道他的名字、上学地址甚至他的外号等等。 然而这些并没有什么用,这人是块进了好几次警局的口香糖,有未成年保护法在,每次都是关个几天放出来,继续做他的混混,继续在各个小学附近勒索,继续欺负那些看上去比他弱小的人。 我和斯潘塞本来不会认识他,只是有一次放学后我们两个没直接坐校车回家,而是去学校旁边的便利店买漫画,刚好被他拦到了。 最后我们两个人买漫画的钱都被抢走了。 斯潘塞还被这混蛋推了一把,我本来打算拼了,被斯潘塞拼命拉住了。 因为这件事,我们后来再也没有随意单独走出学校,离开老师或者保安的视线。这次只是抢钱外带推搡了一下,下一次,恐怕我们就没这么好运气了。 说到这个混混我又想起了一个可恶的人,他叫伊森·伯克,我和斯潘塞的同班同学。 是个很烦人的家伙。 但很可惜,他不在红名单,而是在白名单里。 伊森是个胜负心很重的人,他和斯潘塞的孽缘起源于老师举行的一场猜字游戏。为了激励同学,老师宣布班里得到第一的人,可以得到一本美国队长的最新漫画。 我和斯潘塞都很喜欢漫画,不过我喜欢的是《龙与地下城》,他则是很喜欢《美国队长》以及《星球大战》。 唔,我早就发现,斯潘塞虽然不是很强壮,却有一颗当英雄的心,还总幻想着未来长得高高壮壮。 这点他和漫画里的美国队长很像,我觉得这可能是他喜欢这部漫画的原因。 虽然喜欢的漫画不同,不过至少在喜欢当英雄这点志向上,斯潘塞和我是一样的。 我们两个不愧是最好朋友。 有漫画奖励的游戏,斯潘塞自然志在必得,他拿到了第一。 这件事则让伊森有了和斯潘塞一较长短的心思。 从那以后,我和斯潘塞不论做什么,他都喜欢来插一脚。 就很烦。 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个家伙和我们混熟了以后,自然就知道了我特殊的失忆症。 然后他居然给我起了个外号。 就叫做金鱼。 我不讨厌这个外号,当初安娜也亲切的叫过我小鱼,但是我讨厌他给我起外号这件事。 他虽然没恶意但是也带了一点嘲笑。 我知道这是因为他总觉得我占了斯潘塞太多时间,阻碍了他向斯潘塞大魔王挑战的步伐。 所以我嘲讽他是比金鱼还差劲的笨蛋,并且也送了他一个外号。 考拉。 然后在斯潘塞无奈的目光下,我和伊森开始了记忆比赛。 既然提出了比赛,我自然有恃无恐。 伊森很聪明,记忆力也不错,但是如果论阅读速度和短时间内的瞬时记忆,他肯定比不上一直和斯潘塞一起看书的我。 最后伊森输了,他不得不捏着鼻子认下了考拉这个外号。 对,这家伙即使输了,即使认下考拉这个外号,也不肯放弃喊我金鱼这个外号的权利,还义正言辞的说这个外号很可爱。 这个智障。 连我都比不过,伊森却总想着在猜字游戏里赢斯潘塞。要知道这个游戏最考验思维速度和词汇储存量,而这些斯潘塞是最顶尖的。 笨伊森果然是个考拉,反射弧太长了。 第15章 他想赢就不能换个思路? 斯潘塞从小就不爱动弹,体育成绩一塌糊涂,现在好不容易不会走路平地摔了,但是也只是这样了而已。 如果是和他比篮球、排球之类的东西,什么菜鸟来都能过来打哭他,想赢分分钟的事情。 当然,我是不会去提醒伊森的,我可是站在斯潘塞这边的。 其实小时候我和斯潘塞也有过一些竞争苗头,用安娜的话说,这就是朋友之间的不自觉比拼,很正常,也是相互敦促彼此进步的一种健康心态。 后来我和斯潘塞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这种念头也就渐渐消失了。 哎,果然,心情不好的时候回忆一下伊森的笨蛋事迹,还是有用的。 今天心情不好的本来不是我,而是斯潘塞,我纯粹是受到他的影响。 戴,她生病了。 不,准确来说,是她的病情恶化了。 其实我和斯潘塞都知道戴安娜一直都在服用一些药剂,但是我们两个在今天之前对戴的病情并没有直观的了解,甚至可以说一无所知。 今天放学回来后,我和斯潘塞约好了去他家看‘席琳’。 席琳是威廉养的一只灰白色的美国短毛猫,有些胖,不过动作相当敏捷,经常和我们玩躲迷藏没躲好被抓到后耍赖,直接跳到房顶拒绝认输。 她可能带了些其他猫种的血统,所以有一双十分精神的蓝色眼睛,只是这双可爱的蓝眼睛大多数时候只有在犯错了之后才会可怜兮兮的无辜的看着你,平日里都十分懒散的眯着,瞅都不瞅你一眼。 据说她是被威廉在公园里捡回来的,当时还摔断了一条腿,好不容易才养好了伤。 我和席琳是一见如故的交情,经常放学后去看她。 安娜姨妈曾经问我是不是也养一只猫,她可以送我,我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忍痛拒绝了。 我现在负担很重的,光买漫画就已经快负担不起了,可不敢再养猫。 其实,写了这么多席琳的趣事,迟迟不肯下笔写重点,只是因为我有些不想继续写下去。 但我可以不写下这件事,明天就能毫无负担的忘得一干二净,可是发生过的事情,却不会因为我不记得而不存在。 戴发病了。 原本高雅、睿智、能洞悉一切的戴安娜,一脸崩溃的坐在门口的草坪上,呐呐自语的说,威廉偷走了她的儿子。 我和斯潘塞被吓呆了,刚开始我还以为这又是一个戴安娜的恶作剧,她总是能聪明的骗过所有人。 随即一只手遮住了我的双眼。我本来有些害怕,但是随即说话的声音告诉我,手的主人是威廉。 然后他边牵着我和斯潘塞的手,边用身体遮着我们的视线,领着走得远点后,才对着我们说:“亲爱的,你们今天的功课是去诺曼家玩两局象棋。” 然后他就匆匆的走向了庭院,显然是想要帮助戴安娜。 但是随即庭院里就传来了争吵的声音。 戴安娜愤怒斥责威廉不会教孩子,只会放任斯潘塞出门玩,而不是多看点书,这种放任是浪费斯潘塞的天资。 而威廉刚开始还哄着,但随着戴安娜的话越来越难听,越来越歇斯底里,他似乎终于忍耐不了,责备戴安娜生病后不愿意配合治疗,只会每天疑神疑鬼。 我不知道斯潘塞是什么感觉,我只知道自己的整个世界观都崩塌了。 在我的日记中,戴安娜不是这个样子的,威廉也不是这个样子的。 他们夫妻和斯潘塞,是我最羡慕的美满的一家三口。 到底发生了什么?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戴安娜生的病,会是一切的起因。 斯潘塞沉默了许久,脸上的表情有些可怜和惴惴不安。然后他似乎是想通了什么,脸色煞煞白。 我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也不肯回答。 在我的坚持下,他才问我:“诺曼,你听说过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么?” 我怎么可能听过。 可是当时我看着他的表情,有些不敢随意回答,好像答错了,就会把人惹哭一样。 斯潘塞若是真哭了,可难哄了。 所以最后我说:“我虽然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是我们可以一起去找资料。” 我觉得自己这句话帅爆了,斯潘塞一定感受到了我真诚的安慰。 第9章 第八篇日记(下) 我觉得自己这句话帅爆了,斯潘塞一定感受到了我真诚的安慰。 不过现实是,斯潘塞听了我的安慰,表情却没好多少,他也没有同意去找有关于偏执型精神分裂症的资料,而是真的去我家,和我一起玩儿国际象棋。 我对自己安慰别人的技能产生了严重怀疑。 他今天下棋下得有些心不在焉。 斯潘塞在这方面的天赋比我好太多了,平日里玩这个,我几乎没有还手之力。但今天,我居然能在他手里占一些便宜。 下了两盘,我就推开棋盘不玩儿了。 我虽然能谅解斯潘塞的心不在焉,却并不喜欢下棋的时候对手的心思完全不在棋盘上。 不认真、没有全力以赴去做事情的话,又何必浪费时间。 我不喜欢做无用功,哪怕是玩儿也一样。 所以,即使斯潘塞不情愿,我还是拉着他去了社区里的中心公园。 总比他一直不开心的闷在家里好。 第16章 中心公园距离我们家不远,那里有一个小型的棒球场,我们对这里很熟悉。 因为社区里的几个孩子组建了一支棒球队,双休日的时候经常来这里一起练棒球,威廉就是这支球队的教练。 威廉是棒球死忠粉,据说上学的时候,还是学校棒球队的主力,技术非常好。 不过斯潘塞没有遗传到他的天赋,他似乎更像戴安娜一点。所以球队里大家一起玩棒球的时候,斯潘塞坐在旁边看的时间比较多。 我们这次来这里,没有带装备,场地上也有其他人在玩,所以我和斯潘塞就干脆坐在旁边的草地上,看着那些孩子和他们爸爸妈妈之间的欢声笑语。 然后我实在看不下去斯潘塞那个垂头丧气的伤心样子,只能对他说:斯潘塞,大人吵架是很正常的事情,这都快变成我们家每个月的保留节目了。 斯潘塞却说,都是他的错。 怎么可能,大人们的事情和我们没有关系,也不是我们现在能操心的,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让大人们开心点。 开心了,他们吵架的次数就少了。 然后斯潘塞告诉了我,戴安娜生病的事情。 就是那个偏执型精神分裂症。 当初怀了他的时候,戴安娜为了避免药物损害到肚子里的斯潘塞,特意停了药。虽然生下斯潘塞后,她继续吃药治疗,但病情却出现了恶化。 刚开始的时候,还没有什么预兆和表现,只是偶尔戴安娜会忘记自己把东西放在哪里这样。 但是最近,戴安娜病情出现了急速恶化。 她开始疑神疑鬼,有时候会非常暴躁,变得极度在意斯潘塞,甚至不肯威廉太过接近儿子。 更糟糕的是,她开始怀疑自己吃的那些药,是有人想要害她才给吃的,所以偷偷把药给丢了。 如果不是威廉发现的早,恐怕后果更不堪。 我终于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却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只能拉着斯潘塞的手,一直陪着他。 太阳快下山的时候,威廉从艾丽莎那里得知我们的位置,跑过来接我们两个回去。 看他的表情我知道,应该和戴安娜和好了,我大大松了口气。 斯潘塞终归不是我。 他有些内向,不怎么会轻易接纳别人,但同时对于亲近的人却十分依赖。 这其中,父母自然就是他最为依赖的人,戴安娜和威廉的一举一动,都牵扯着斯潘塞的心绪。 所以,戴安娜和威廉没事,实在是再好不过了。 我和斯潘塞在这方面,恐怕有着截然不同的态度。 其实我的个性可能早就已经塑造定型了,在面对一些事情的时候,不用别人教,我也会明白怎么处理。 比如面对我的那对问题父母。从一开始的不接受,到慢慢的接受,我与他们之间的关系也渐渐变得更好了一些。 但这些关系的拉近,绝大多数都是我主动做的,而不是露西娅和尤利。 他们很笨,根本不知道身为父母该做些什么事情。 露西娅只会塞零花钱、买礼物、关心我在学校的风评,我平日里看的书都是艾丽莎按照安娜姨妈定制的名单购买的,露西娅从不在意这些。 而尤利,我看不懂他。他不会和我谈心,也不会和威廉一样陪儿子出去玩,但他教过我雕刻,教过我怎么用刀。其他的,除了我惹麻烦被喊家长,他会去学校接我外,和我这个亲儿子之间,就再也没什么其他交集了。 所以,我会羡慕斯潘塞真的很正常。无论是威廉还是戴安娜,他们都是很好很好的父母。 虽然,他们现在出了一点点小问题,但是,每个家庭都有属于每个家庭的烦恼,我相信他们能平安度过。 只不过,我虽然会羡慕斯潘塞,却从来没奢望过我的那对父母。 因为如果不抱希望,也就不会失望。 我不想失望,不想日记里写的,都是些不值得记录的东西。 露西娅和尤利吵架的话,我并不会太在意。不只是因为这是他们的日常,想在意也在意不过来,更因为我不在乎他们两个会不会分开。 甚至,有的时候,看他们吵架吵得那么累,我挺希望他们分开的。 归根究底,我对他们没有太多的依赖,和斯潘塞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我觉得我对母爱和父爱的期待本就不是很多,其中有大部分还都倾注到了安娜姨妈身上,所以才会对露西娅以及尤利的不幸的婚姻抱着这种态度。 安娜姨妈当年担忧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我和父母的关系,只能说维持在了和睦相处的阶段,熟悉有余,亲密不足。 但我想这一点,家里的三个成员都不是特别在乎,至少大家对于现在的关系还是觉得挺不错的。 说起安娜姨妈,她谈了三年的男朋友,今年2月的时候和她结婚了。 我还参加了她的婚礼,做了花童。 我的姨夫叫做吉尔伯特·葛瑞森,是一位警察。 不过我觉得他一点都不像! 我心里认为他更像一个教授,就和戴安娜一样,应该拿着一本书,而不是拿着一把枪。 我对他的印象很不错,因为他是个知识渊博的人,话虽然不是很多,但是每一句却都会说到重点上。 是个光从外表看不出来的厉害人物。 第17章 言之有物又风度翩翩,天生内敛又博闻强识。 我觉得看着吉尔姨夫,我甚至能想象出斯潘塞长大后的样子。 好吧,也许他们说话风格方面可能会有极大的不同,但这不是重点。 在审美观上,安娜姨妈和我真的很像。我喜欢这样的朋友,而她喜欢这样的男朋友。 没毛病。 不过,吉尔姨夫也不是那么完美无缺的。 他和我的父亲一样,有个不怎么大众的爱好。 他是一位昆虫学家,专门研究各种各样的虫子,和安娜姨妈结婚后,他们两个买的房子里就多出了无数的昆虫标本。 我不喜欢太丑陋的东西,可是姨夫却说那些小东西迷人极了,还郑重向我推荐了几种他觉得可爱、美丽的虫子。 然后那天晚上他被安娜勒令睡书房陪着他的小可爱们。而我则和安娜一起睡了主卧。 我没被吓哭,我只是被那几种丑陋的虫子辣到了眼睛,不小心流出了几滴生理学的泪水。 根本不是哭。 唉,安娜现在的工作很忙,吉尔姨夫在警局抓坏人也很忙,有时候双休日都得加班。 我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见过他们了。 有些想念。 也许明天可以打个电话,看他们有没有时间,约好了让艾丽莎带我去拜访一次。 刚好前两天课外活动,我采集了一些迷迭香以及玫瑰花做标本,可以送给吉尔姨夫。 我得告诉他,植物比虫子可爱多了。虫子里就算最漂亮的蝴蝶,都没有花朵来的可爱。 不过,我对纠正大人们那些奇怪的审美观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他们有时候比小孩子还幼稚。 今天瑞德一家发生的事情很突然,也有些让人不那么开心,心里沉甸甸的。 所以时间显得格外漫长。 可是我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不,是明天会更好。 第10章 第九篇日记 1987年6月6日 天气晴 今天席琳不知道从哪里抓了一只老鼠出来,咬死之后没挖坑埋了,反而把尸体丢在了客厅地板上。 一定是家里不知道谁惹她生气了,上次这么干,还是好几个月前,那时候抓的也不是老鼠,而是一条不知哪里逮来的蛇。 霸气席琳不愧是曾经的流浪王者喵,生气的方式都这么与众不同。 老鼠尸体把戴安娜吓坏了。 唉,女人,无论是多么聪明的女人,总归会怕一些东西,虫子、老鼠、蛇…… 我家那个能接受老公不断往家里搬昆虫标本的姨妈不算。她是个傻大胆,除了养什么死什么外,没其他毛病。 还好已经暑假了,我和斯潘塞都在家。 当然,斯潘塞虽然不怕老鼠,却也不怎么敢处理老鼠尸体。 最后我只好站出来。 不过,我也因此得了两枚一大一小的香吻。好吧,看在香吻的面子上,我就不嘲笑戴安娜的胆小了。 上一次戴安娜和威廉的争吵就好像是个梦,大家都忘记不再去谈,一切也都恢复了正常。戴安娜依旧是那个样子,威廉虽然工作更忙了点,但是对斯潘塞还是非常关心。 不过我知道,有些东西不一样了。 比如戴安娜看人看得更紧了。她不允许斯潘塞出去玩儿,她还布置了很多阅读任务给他。 就算是我来找斯潘塞出门逛一圈,她也不允许,只许我和斯潘塞一起待在家中看书,或者是在她的陪同下看看展览什么的。 斯潘塞对我感觉很抱歉。他也说过,如果我不想看书的话,可以不用陪着他看。 我拒绝了。 总不能让斯潘塞一个人天天都看着那些书籍吧。就算我们两个人都很爱阅读,可是并不是不挑食。唔,至少我是挑食的,我比较喜欢逻辑思维缜密或者是叙述者情感表达清晰的书。戴安娜安排那些深奥又令人提不起兴趣的文学作品就不属于我喜欢的范畴,硬啃就有些折磨了。 不过,好兄弟有难同当嘛。 我不会抛下斯潘塞一个人的。 时间久了我曾偷偷给斯潘塞支招,比如偷偷溜出去,或者是到我们家休息个一两天,玩会儿游戏什么的。 但是他很听戴安娜的话,因为如果戴安娜说的斯潘塞没有做到,她表现出来的伤心,就……就很触目惊心。 别说斯潘塞,就是我都不忍心违背她的意思,让她伤心。 唉,我本来还想继续安利《龙与地下城》这款游戏给斯潘塞的,谁知道游戏没安利出去,我自己也要去背诗歌了。 斯潘塞则对我的执着感到很惊讶,《龙与地下城》这款游戏我都玩了好几年了,也安利给他好几次,每次不成功都会继续安利他,一款游戏的魅力这么大?都玩不腻的吗? 我趁机告诉他玩游戏的好处,然而他一句‘不喜欢任何电子产品’彻底断绝了我的希望。 我很想和斯潘塞一起玩双人模式啊,一起打怪升级,一起做任务,一起去冒险。 最近戴安娜迷上了w·s·默温的诗,我和斯潘塞几乎都把他的那些诗倒背如流了。 古老的声音像丝线垂向耳朵 莎士比亚或莫扎特的句子 曙光柔弱的嫩枝 从它们伸进黑暗的时间 几只候鸟在高高的夜空掠过 远离古代的鸟群 远离剩余的词语远离乐器 第18章 我不懂这些诗句的意思,也体会不到它的优美之处。比起这些,我更喜欢莎士比亚那些朗诵起来像唱歌的诗句,其他不说,好听两个字就可以俘虏我。 但戴安娜喜欢默温,所以斯潘塞为了她能多高兴,背的很起劲。 反正对于他来说,背诵这些也就是朗诵一遍的事情。 哼,我现在抄书的速度和他朗诵的速度也差不了多少了。 这不是自我安慰,是进步的喜悦! 可是,这些我们不喜欢也不能理解的句子,背下来有什么用呢?最后都是放在角落里,不会再去触碰。 本来这个暑假,我是打算拉着斯潘塞一起参加夏令营的。 算是彻底泡汤了。 参加夏令营这件事我考虑了很久,也计划了很久。主要是想让斯潘塞多运动运动,他实在是太讨厌运动了,这对身体不好。 当然,除此以外,我还想着能不能结识一些朋友。 我和斯潘塞除了彼此,并没有其他十分要好的朋友。 斯潘塞说过,他一直都是孤独的,直到我的出现。他曾经还以为,我是他幻想出来了一个完美玩伴。 我虽然很开心他对我的看重,也很高兴他的夸赞,但是我知道,这种生活状态并不正确。 不,不能说是不正确,只能说两个人不该也不能就这么孤独的处于世界边缘,最后只有彼此。 安娜姨妈说,人的一生会很长很长,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情。如果两个人只有属于彼此,一旦一方消失,另一方也许就彻底会被毁灭。 要学会接受世界,即使它不是太美好。要学会接受他人,即使他们不一定得你喜欢。 有好有坏,有真有假,有悲有喜,这才是人生。 我知道她说的是她自己,前一任丈夫去世之后,她差点彻底被摧毁,放弃了事业,放弃了生活,放弃了人生。最后不得不去看心理医生,才渐渐好转。 然后她听说了我的事情,一个特殊的、生病的亲人,在多方思考之下,她停止了心理治疗,来到了拉斯维加斯。 好在效果很好,我转移了她的注意力,消耗了她大量精力,让她从过去的阴影中走了出来。 其实她的话,我只能理解一大半。但是这不妨碍我判断,什么是正确的做法,什么是错误的做法。 在学校里我和斯潘塞两个和同学的关系算不上好,除了一直想要挑战斯潘塞和他一决高下的伊森外,其他同学和我们根本没什么话题聊,就算是讨论大家都喜欢的漫画,有时候聊着聊着,天就被聊死了。 所以慢慢的,我和斯潘塞以及伊森就游离在了同学圈子外围。 我觉得这样下去不行,虽然我们不一定非要和那些脑袋空空的同学成为朋友,可是不能一直游离在同学圈子外。 这种位置很危险,不仅会被当做异类,还会被嘲笑,被欺负什么的。幼儿班的时候,这样的情况早就发生过了。 我做不到猛然间就让我和斯潘思有其他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但是可以先把我们周围的环境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改善。 我相信这是有用的。人改变着环境,环境也改变着人。 学会结交一些有用的人,他们可以不是你的朋友,但是却会在你的引导下帮助你。恰当的时候,你也可以帮助他们。这就是社交。 这是露西娅唯一教导我的东西,也是她最擅长的东西。 我觉得,她说的话并非没有道理。我也可以掌握这种技能,毕竟,我是露西娅的儿子,按照遗传学,她会的东西,我应该也会才对。 因此我对朋友和社交的定义已经十分明确、了然于心。 朋友是斯潘思,勉强加一个伊森。 社交是那些明明在我白名单里,我却不怎么记得有关事情的人。 然后,随着想法的改变,我的‘社交网络’也出现了巨大变化。 它变得更清晰,更方便,也更神奇了。 名单的分栏依旧是那样,白红灰三栏,但是白名单原本单一的记录方式出现了巨大变化。 首先家人被单独分类了,除了露西娅和尤利,布莱安娜、吉尔伯特以及我只在安娜婚礼上见过一面的外婆,索西雅·路易莎都在上面。 这里大概是我所有的亲人了,其他的,基本上都是血缘比较远的亲戚,我有可能见过,也有可能听说过,不过都不记得了。 除了家人,还有一栏密友。斯潘塞一家都在上面,一直在我们家工作的古巴女孩儿艾丽莎也在。还有伊森。哎,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混进这一栏的。 剩下的就是普通朋友了,他们被打包放在了一起,顺序排列似乎是按照我印象深刻不深刻排的,记得多点的在前头,记得少的在后头。 我滚动了一下名单,有些名字我甚至完全不知道是怎么认识的,只有看着他们名字后面的资料,我才能确认,自己是真的认识他们。 还有一件事,我一直没动静的灰名单上,出现了一个名字。 赖利·詹金斯。 我记得他,他本来是社区棒球队的成员,不过我和他虽然见过几面,但是除了棒球队没有其他交集,所以并不是很熟。 他本来是在白名单里的,现在却突然孤零零的挂到了灰名单里。 我有些奇怪,不过这种奇怪在名单的巨大变化下,一点都不显眼,我就没有再去管这件事。 第19章 这样细分下来,的确更好用了。 然而名单再好用也帮不了我的忙。只要戴安娜不松口,就算威廉同意也没用。我夏令营的计划还是泡汤了。 但是也不能就这么放弃,没有夏令营,还有其他的计划,我要好好思考一下。 拉斯维加斯的六月已经很热了,也许我们可以去学游泳?说不定戴安娜会同意。 明天去找斯潘塞看书的时候,可以提提看这个建议。 第11章 第十篇日记 1987年6月12日 天气晴 游泳馆没去成,戴安娜坚决认为,最近外面太乱了,她不放心带我们外出。 不过我还是争取到了带斯潘塞去我家看书的权利。 好吧,这样也能勉强接受。 吉尔姨夫最近送了我一套风俗大全,讲的是各州的地理面貌、特产介绍、人文环境等等。 这套书其实并不适合我现在这个年龄段孩子阅读,本来也没人会送一个小孩子看这种书。但是吉尔姨夫自己就是那种早慧的人,所以他很清楚什么书籍值得看,什么书籍我适合看。 斯潘塞可喜欢这套书了。 果然,比起我们无法理解的诗歌,还是这些穿插了许多有趣见闻以及故事的书籍比较吸引人。 一边看书,一边吃艾丽莎的茶点时,斯潘塞突然问我最近有没有遇到什么奇怪人。 我觉得有些疑惑。 这是什么奇怪的问题。 然后他解释说,戴安娜和威廉最近悄悄讨论起了一个案子,说是我们社区附近有一位和我们差不多大的小孩被掐死藏在了地下室里。 警察怀疑是家人作案,那家人父亲暴躁,哥哥顽劣,但是他们都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最后破不了案,抓不到凶手,也只能不了了之。 但这个案子在周围社区引起了巨大轰动。 所有附近家里有小孩的父母都很担心,希望孩子们平时不要出门,也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讲话。 其实拉斯维加斯虽然是我的家乡,但是就社会环境来说,的确不怎么安定。 帮/派、赌/博、色/情、毒/品等等都很常见,再加上每年来往的游客十分多,也带来了很多不稳定因素,犯罪率一直很高,以至于拉斯维加斯成为了十分著名的‘罪恶之都’。 吉尔姨夫就是专门处理凶杀刑事案的,看他每天忙成那个样子,就知道这里到底有多糟糕了。听说他在的那个警察局还是黑白两班倒的。 我将来不要做警察,我不喜欢这么忙的生活。 这些危险和犯罪距离我们的生活好像很遥远,大家都是在电视里报纸上看到一些与我们没什么关系的消息。 实际上社区里一年到头也出不了什么大事,即使是小偷小摸这些,也都没几件。 所以出了这么一件涉及到孩子的‘恶性事件’,顿时就激起了家长的担忧。 “你知道的,我就算看见过,那个人如果没有带着微笑自我介绍,我也是记不住的。”我这样对斯潘塞说。 他则很有些懊恼的说:“虽然平时你这种情况不会引起严重后果,但是到了这个时候,我就很担心。” 然后他就迫不及待立马在我家打了电话和戴安娜申请,这个暑假要一直陪着我,免得被人拐走。 难道我长了一张很好骗的脸?明明是斯潘塞这个死小孩自己容易被盯上。 但是戴安娜却十分意外的同意了这件事。说是对于那些坏人,我这种金发碧眼的甜心小天使,是他们最喜欢下手的对象。 我不知道是该为斯潘塞的用心感到开心,还是为他们母子两个奇特的脑回路感到担忧。 不是,就算真的有潜在危险,放一个架都不会打、比我还瘦弱的斯潘塞在我身边真的有用吗? 但戴安娜都这么说了,身为受益人,我自然是在电话这头,甜甜的谢过了戴安娜。 我又不傻,能和斯潘塞一起轻松愉快的过个暑假,不用总在戴安娜那里背诗歌,管他什么理由呢。 上午我和斯潘塞看完了风俗大赏那套书中的第一本,我做了些摘录笔记,而斯潘塞为了等我,就去翻看了一些其他书。 他刚好翻到了吉尔姨夫为了培养我的兴趣,送给我的《昆虫图鉴》以及《美国国家地理:终极昆虫百科》。 然后他沉迷了。 ????!!!! 斯潘塞,虫子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们不要学吉尔姨夫。 然而晚了。 甚至斯潘塞觉得风俗大赏这套书虽然内容很丰富,但是缺点也很明显,并不是很详细,需要搭配许多其他书籍一起看,才能了解的更透彻。 比如这两部有关昆虫的书籍,不仅有准确的图鉴和绘画让我们直观认识昆虫的样子,还有十分详细的分布情况、生活习性以及各自特点等等。 配合起来看,似乎就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去了解同一个世界,渐渐构成了一个立体、详细、丰富多彩的脑内印象世界。 我听了斯潘塞噼里啪啦的一顿说,手一抖就把电话拨到了吉尔姨夫的手机上。 然后吉尔姨夫就着手机,解答了斯潘塞的好几个问题,并且答应会帮我们挑选更多的书籍,用来做那套书的补充。 还夸奖斯潘塞是个善于思考、聪明无比的孩子。 斯潘塞在电话这头笑的很害羞,也很高兴。 我有小情绪了。 第20章 你们两个一个情绪内敛、稳重话少,一个害羞内向、和陌生人交谈会紧张,怎么一个电话就混熟啦! 这种被吉尔和斯潘塞双双‘绿’的既视感! 开个玩笑。 真的只是玩笑,我才不嫉妒呢。 最后吉尔挂电话之前,刚巧听到了艾丽莎出门前的嘱咐,她要去超市购买晚餐的材料,就吩咐我们不要出门,现在外面有坏人,专门抓小孩子之类的。 他有些担心,就让我喊住了艾丽莎,然后询问了相关的事情。 艾丽莎和吉尔后来交谈了什么我不知道,因为大人总觉得这些可怕的事情不适合孩子听,把我和斯潘塞赶去房间里玩了。 其实他们不说我也知道,斯潘塞早就偷偷听戴安娜和威廉说过这件事了。 斯潘塞问我,吉尔是做什么的,也是大学教授吗? 他觉得戴安娜很厉害,所以一直都觉得大学教授是很厉害的生物。 我告诉他,吉尔是个警察。 斯潘塞觉得诧异了,他觉得警察就是那种‘早上坐在办公室里,泡一杯茶,看几份报纸,下午开着警车出门晃一圈,解决一点夫妻吵架、邻居吵架、小偷偷东西之类的事情,然后回家吃老婆的汉堡晚餐’的警察。 我一头黑线。 这一定是威廉说的。 他是律师,经常和警察打交道。警察讨厌他,他也不喜欢警察。 然后我向斯潘塞详细描述了吉尔的职业生涯,极力挽回警察在他印象里已经跌到谷底的形象。 “天天加班?有案子就要随时结束休假?天天和各种罪犯打交道?偶尔还会被报复?破不了案子被上司骂、被媒体骂、被受害人家属骂?破了案子找不到证据还起诉不了罪犯?破了案子找到证据证据不充分州检察官还不让起诉?”斯潘塞呐呐自语,最后满脸同情的说:“警察真惨。 但是,最后斯潘塞却又说:“可是,他们是英雄哎。吉尔叔叔就是一个好警察,是一个保护其他人的英雄!” 我发誓,如果手头有相机,我一定要把他的表情拍下来。 那是向往又崇拜的表情。 闪闪发亮。 然后我头脑发热的说:“那我们将来就做警察吧。” 哎,一点都不想记下这件事,让我明天顺理成章的忘记吧。警察真的不是一份好职业。 但想想,似乎也不错,毕竟哪怕不是好职业,但是世界需要这份职业,我们总不能每个人都挑轻松的工作去做,对吧。 总要有人去做那些别人不喜欢做的工作。 第12章 第十一篇日记 1987年6月14日 天气晴 我和斯潘塞是今天才知道,死去的那个孩子,是我们社区棒球队的成员,赖利·詹金斯。 我认识他,虽然并不记得他多少事情,印象中,他是一个很活泼、跑的很快的男孩儿。 就是在这个时候,我意识到了灰名单的作用。 它记录的,是我认识的,已经死去的人。 我一点都不希望它上面的名字会增加,一点都不希望。 斯潘塞得知詹金斯死了这件事的确有些受惊,他说,这是他第一次意识到,什么是死亡。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死去一个我们不认识的人,和死去一个我们知道的人,感觉是不一样的。 大人们不告诉我们某些事情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在社区的小教堂里,赖利·詹金斯的父亲为他举行了葬礼,戴安娜带着斯潘塞,尤利带着我,一起参加了这场葬礼。 牧师念着悼词,黑色的棺木还未合上,我们都能看到小男孩平静又毫无生气的样子。 我一头扎进了尤利的怀里,一点都不想看到这样的场景。 但是尤利却掰过了我的脑袋,让我直面棺木,说:“这没什么可怕的,诺曼,你要学会勇敢,也要尽快习惯。” 所以小时候我不喜欢尤利真的不是没理由的,这种事情跟勇敢不勇敢根本没关系,更加不能去习惯! 可是我拗不过尤利,他平时不太管我,但是在某些事情上却格外坚持,比如教我用刀,学会切割什么的。 所以最后我不得不仔仔细细看了葬礼全程。 斯潘塞在回去的路上有些呆呆的,戴安娜觉得自己不该带他过来。但是尤利却说,身为朋友,我和斯潘塞都应该来送朋友最后一程,虽然现在被吓到了,但是小孩子忘性大,也许没过几天就忘记了。 戴安娜有些犹豫的赞同了尤利的话。而尤利则态度很好的表达了自己对戴安娜赞赏,称她身为母亲十分睿智,还十分绅士的和我一起把斯潘塞以及戴安娜送回了家,最后才折返回我们自己的家。 尤利果然对戴安娜很感兴趣。 我现在当然不像小时候那么无知,觉得交换老公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虽然曾经我很赞同尤利和威廉交换一下身份,但那真的只是小时候的胡思乱想而已。 真这么做了,我想那就是十八级地震。 为了避免尤利做出些不理智的事情,我描述了一下威廉对戴安娜的爱和对斯潘塞的关心,免得他真的看上别人的老婆。 顺便侧面提醒一下尤利,身为一个父亲,你不带我去打球,也不管我上学,平日里只喜欢呆在自己的地下室工作间里,是不是有点不负责? 然后尤利根本没get到我的抱怨,他只是很轻蔑又鄙视的说了一句:“那个男人,卑鄙又懦弱。”然后就不再多言了。 第21章 ????!!!! 那个男人是指威廉吗? 好吧,我承认我有时候真的不懂尤利到底在想什么。 我和尤利回到家的时候,没想到吉尔姨夫正在家里等我。 我立即离开尤利身边,投奔进了吉尔的怀里。 我发誓,吉尔僵硬了一下。 哈,我说过,吉尔姨夫是个内敛的人,并不习惯和人肢体接触,为了让他以后早点习惯,我每次见面都会扑进他怀里。 安娜看到我和吉尔的相处模式,有时候都会很吃醋,觉得我这个小没良心的更喜欢吉尔,姨妈已经不是我的最爱了。 怎么会呢,我最爱的永远是安娜姨妈啊,这么做不过是为了让吉尔早日练习技能熟练度,将来能够照顾好我还没出生的表弟表妹。 吉尔和尤利的见面非常冷淡。 呃,吉尔单方面不喜欢尤利,原因暂且不明。 尤利和露西娅简直是两个极端,露西娅是个社交达人,而尤利,生活中的朋友很少,大多数都和他相处不来。威廉不喜欢他,吉尔也不喜欢他。 不过吉尔已经是步入社会的大人了,即使看不顺眼尤利,也只是态度冷淡了一点,不熟悉的人根本看不出来。 尤利对吉尔倒还好,他似乎对于吉尔的工作十分感兴趣。可惜吉尔一句保密条约就把尤利的好奇给挡回去了。 原来吉尔听说了我们社区附近的那个杀害幼童的案子没有破,很担心我的安全,就申请把案子接过来了。 今天他是来查案的,可惜孩子已经安葬,他不能再做一次尸检,只能去勘察现场。 来我家是为了向我打听一点有关那个孩子的事情。 吉尔说,一般同龄的孩子也许会注意到一些大人没有注意到的事情,但是大多数小孩看过什么东西也随即就抛在脑后了,他知道我会写日记,记录每一天发生的事情,所以想要问我有没有发现什么。 笨吉尔。 我的日记虽然会记录每一天发生的事情,但是那些记录都是经过我头脑处理然后再写下来,是不可能把所有事情都记下来的。我和赖利·詹金斯虽然在棒球队里一起玩过,可是我们上学不在同一个班级,我和他一点都不熟,平时也不会特别留意他的事情。 所以我只能说了几件我记录下来的事情,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小事,吉尔看上去有些失望。 然后我向吉尔推荐了斯潘塞。 斯潘塞比我聪明也比我厉害多了,他虽然内向了点,但是同时对某些异样十分敏感,也许会注意到什么特别的地方。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小动物直觉。 吉尔让我带着他去找斯潘塞,斯潘塞还沉浸在刚才的葬礼里,他有些惊魂不定,戴安娜刚开始并不愿意吉尔和斯潘塞交谈。 最后是斯潘塞自己勇敢的站了出来。 我就知道,斯潘塞虽然长得瘦弱,但他并不是真的懦弱,其实他是个非常非常勇敢的男孩儿。 斯潘塞努力回忆,然后说他曾经看到一个男人经常在我们打棒球的时候看着我们。 因为其他孩子以及陪同的家长都玩的很开心,所以几乎没有人注意到那个人,但是斯潘塞一开始就不怎么爱运动,虽然威廉带着他去玩儿,他却是更多的时间都坐在旁边看着。 所以他注意到了。 吉尔非常高兴,因为斯潘塞不仅提供了一个嫌疑人,而且还提供了那个人的大致样貌,虽然没有办法根据这种模糊的描述找到犯人,但是这样吉尔在破案的时候也能更容易确定方向、限定范围了。 令我们大家都意外的是,戴安娜听到斯潘塞的描述时,居然十分惊慌的‘啊’了一声。 她突然变得十分焦躁不安,吉尔眯眼看了她一眼,然后镇定又轻柔的问:“瑞德夫人,你是想到什么事情了吗?” 戴安娜刚开始只是猛地摇头,后来慢慢的镇静下来,随着斯潘塞的安慰,她才突然开口说,她好像见过那个男人。 原来嫌疑犯居然和斯潘塞下过棋,而戴安娜看到那个人注视斯潘塞的目光,就觉得斯潘塞的处境非常危险,所以在赖利·詹金斯被杀之前,她就一直神情紧绷,不肯让威廉带斯潘塞出门,也不肯让我和斯潘塞到外面去玩儿。 只是她没想到,那个男人原来就是杀害赖利·詹金斯的凶手,并且还被斯潘塞看到了他观察猎物的样子。 吉尔听到了这些消息,皱着眉头,安慰戴安娜,也许并不是她想的那样,现在还没有调查清楚,一切都不能下定论。 “一定是他,我能感觉到。”戴安娜十分肯定的说,然后她颇有些怀疑的看了看吉尔:“但是你们找不到证据,先前警察已经在案发现场把每一寸都翻过来了,却仍然破不了案,结果让那个混蛋就这么逍遥法外。他现在一定还觊觎着斯潘塞,我的儿子!我要搬家!” 吉尔并没有多说什么,他只是自信又淡定的说:“那是因为先前调查这个案子的不是我。” 那个瞬间,我觉得吉尔姨夫帅爆了。 唔,难怪安娜会选择再婚。 最后戴安娜还是镇定了下来,不再喊着要搬家了。 我松了口气,我可不想和斯潘塞分开,以后只能做一对见不了面只能写信的朋友。 电视里经常演一些分隔两地最后感情变淡的朋友,我并不想拿着我们的友谊去实验电视里的桥段是真的还是假的。 第22章 然后吉尔姨夫在我的盛情邀约下,在我们家吃了晚饭,我向他推荐了艾丽莎拿手的拔丝香蕉。 他有点为难。 噢,又一个不懂得欣赏艾丽莎手艺的人。 最后他趁着艾丽莎不注意,把香蕉都喂给了我。 尤利熟视无睹,他不关心这些,露西娅晚上在外面有顾客要约吃饭,就没回来,所以家里不许我多吃这道菜的就只有艾丽莎。 我很佩服吉尔,短短时间内就知道,做这种事情该躲着谁的视线。 虽然今天刚开始的时候大家心情都不怎么愉快,但是之后有了抓坏人的线索,渐渐的向好的方向发展。 最重要的是,晚餐的时候能够吃到双份的拔丝香蕉。 总的来说,今天我还是很满意的。 第13章 第十二篇日记 1987年6月19日 天气晴 这两天社区里的妈妈们都在讨论吉尔姨夫! 走开啦你们,吉尔姨夫是我的! 好吧,不是我的,是安娜姨妈的。 她们讨论吉尔姨夫的原因,和他长得帅不帅没什么关系,虽然他的确挺帅的,但是个性十分沉默寡言,并不是妈妈们最喜欢的类型。 所以这次吉尔姨夫是以自己‘神探’般的破案本领夺得了妈妈们的青睐。 只有三天,只要三天,吉尔就找到了决定性的证据,抓到了那个杀人凶手。 据说那个凶手不小心在赖利·詹金斯的家里留下了三个头发,而其中一根还沾上了赖利·詹金斯的鲜血。 这也是电视上那些传的神乎其神的dna检测手段第一次出现在我们生活周围,难怪社区里的妈妈们都兴奋了。 我想那个已经被警察带走关起来的罪犯,以后就算在监狱里待着,都不会想自己的头发掉下来了。 他在得意于自己逃脱了罪责的时候,一定死都没有想到自己会因为几根头发被揪出来,然后被送进监狱。 而露西娅在发现吉尔姨夫是这么一位厉害的警探时,终于收起了自己漫不经心的态度,变得十分客气温和。 我不知道当时我的表情是什么样子的,但是我想一定不怎么好看。我都看到吉尔对我默契的眨眨眼了。 哦,露西娅在银行工作时间久了,就容易对人看菜下碟,都是跟着她那些所谓的上流社会的客户学来的坏毛病。 我觉得,她的社交宝典也不是那么靠谱的,并不能全都继承过来,我需要进行筛选,留下我觉得对的,祛除那些我觉得不对的东西才行。 吉尔对露西娅的态度并不介意,他还去感谢了斯潘塞和戴安娜,甚至答应了斯潘塞送他一套福尔摩斯探案集! 嫉妒使我质壁分离。 不过吉尔一番话打消了我的不开心:“反正你们都是一起看书的,送谁不是送呢。” 好吧,我原谅他了。 案子被破后,附近社区的父母大多都放下心来,终于不用提心吊胆家附近会有一个专门杀小孩的变态,也不再拘着孩子不让出门。 渐渐地,一些社区活动也开始恢复。 但是我和斯潘塞并没有要求戴安娜一定要陪我们出去玩。 额,我们两个沉浸在了福尔摩斯的世界中不可自拔。 “我一直以为我看这种故事性的书一定会觉得很没劲。”我这么对斯潘塞说。 以前我不是没看过,但是往往第二天就忘了。这种故事性的书籍也不值得我浪费时间抄写一遍来记住,大多数都是写个梗概,算是读过。 所以这种书籍大部分在我的印象中都是个故事梗概,没什么趣味性。渐渐地,我理性上觉得故事性的书籍更精彩,但是兴趣却慢慢被消磨,所以不太爱看这类书。 而这次,柯南道尔先生打破了我的潜意识,让我对探案类小说充满了兴趣。 “显然,那是你没有遇到好的书。”斯潘塞这么回答。 我喜欢他的回答。 然后我干脆开始抄写福尔摩斯探案集。 一边抄,我和斯潘塞也会很激烈的讨论剧情,讨论其中的推理。 他喜欢推理,但是更倾向于学习福尔摩斯那种推理的思维模式。我也喜欢推理,不过更喜欢的是故事中那些事件人物之间彼此的因果联系。 虽然都是推理,但是显然思维模式是不一样的,他更为理性而我稍显得感性一点。 然后我们两个都成为了柯南道尔的忠实粉丝,同时也彻底踏入了探案推理小说的大坑,开始渴求这方面的书籍。 哎,爱好真是一个沉重的甜蜜负担。 好在,我们暑假还很长。 再次赞美假期。 本来今天将是美好的一天,完美的开头,有趣的过程,但是却在即将结束的时候出了一点问题。 艾丽莎在晚餐开始前宣布,她决定离开了。 虽然她承诺会等到新的帮佣到来,带新人一段时间让她熟悉工作内容后再离开,但是她终归还是要离开的。 我不要她离开。 尤利不管这些事情,他觉得只要是帮佣,做的事情都一样,没什么差别。 我从来没觉得尤利这么蠢过。 好在露西娅很清楚艾丽莎是个多么优秀又善良的姑娘,所以她极力挽留。 但是艾丽莎并不是因为薪资、工作环境或者是其他外在原因才打算离开的。 她攒了一笔钱,打算去重新念书,虽然可能会半工半读很长时间,可能会很辛苦,但是她已经下定决心了。 第23章 她在我们家是全日帮佣,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再加上有我这么个未成年,几乎离不开人,所以她不仅没什么时间念书,而且也很少有机会出门社交。 艾丽莎是个聪明又上进的姑娘,从她刚自古巴来到拉斯维加斯就努力学习英文的读写说就知道了。 而且她已经联系好了学校,有一家社区大学愿意接受她,暑假结束就要开学。 话说到这里,露西娅也没办法再挽留了,毕竟这种事情不能强求,只能点头同意。 她其实并不想换个陌生的帮佣进来,她对艾丽莎说实话挺满意的。 艾丽莎为我们准备的晚餐十分丰富,我没什么胃口,即使饭后甜点是芒果派。 露西娅看到我低落的情绪,趁着艾丽莎在厨房忙,突然改变了想法,对尤利说,也许换个帮佣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诺曼对艾丽莎太依赖了,这不是一个好现象。 我当时气得想把手里的叉子直接一丢,跑回自己房间不再看任何人。 但是理智告诉我,如果我这么做,只会惹露西娅更生气。 虽然艾丽莎已经要离开了,但是她毕竟还是在拉斯维加斯生活,这座城市说大也大,说小却很小,如果露西娅真的对艾丽莎产生了心结,那么以后艾丽莎说不定会遇到更多的困难。 别以为露西娅做不出这种事情,她有自己的一套价值观,并且有足够的人脉去履行这套价值观。 我不敢冒险。 所以,我选择了继续吃艾丽莎辛苦做的晚餐,选择什么也不表现出来。 看来,我距离那些我觉得虚伪、讨厌的大人,又走近了一步。 安娜姨妈的走的时候,我虽然很伤心,很不舍,但是我明白,她是我的姨妈,我们彼此的关系不会就这样分割,也不会因为不住在一起就断了联系。 艾丽莎不同,她和我们家本来就是雇佣关系,而且,她走出了这栋房子,将接触更为广阔的世界,虽然过程会很辛苦,会充满困难,但是她的世界将会变得越来越精彩。 也许她不会再记得,曾经悉心照料的雇主家的孩子,而是会惦记新的朋友,新的雇主,甚至会结婚,有了孩子,将一切心思扑在孩子上。 她会是一个好妈妈,我知道的。 我们的关系会随着距离而渐行渐远,日益淡薄。 吃过晚饭,我打了个电话给安娜,我觉得,我对艾丽莎这种类似于友情又类似于依赖的情绪,只有安娜能够理解。 结果安娜今天值晚班,还没有下班,倒是一直很忙的吉尔接了电话。 “你不喜欢生活中的变数,所以排斥艾丽莎的离开,但是又明白,这种选择对艾丽莎是正确的。如果真的把她当做是你的朋友,你就应该为此感到高兴,因为你的朋友正在走向更为美好的未来。离别是你们需要付出的代价。况且也不是永别,暂别只是为了更好的重逢。” “诺曼,我们的一生之中都充满了离别,也不缺少重逢。这种事情不会因为你的年龄或者能力而有所改变,你所能做的就只有接受。” 吉尔不论我听不听得懂,他很认真的开解了我,并且阐述了自己对付这种事情的方法。 “努力长大,变得更优秀,未来重逢的时候,你会发现,你们彼此依旧是很好的朋友,或者说,是旧友。时光只是把你们共同变得更优秀,而不是抛下另一个人在原地踏步。” 我现在不羡慕斯潘塞有威廉这个爸爸了,我也有吉尔这个姨夫,不是吗? 安娜总说上帝是公平的,他拿走你什么也会补给你什么,我觉得这句话听上去好像很有道理。 我现在当然知道,上帝到底是什么了。 不过,这并不能改变,他说的话,或者借他口说话的那个人说的话,很有道理,很值得学习,对不对。 我觉得,我可以抄一遍圣经,虽然我不信奉上帝。 第14章 第十三篇日记(上) 1987年7月7日 天气晴 今天早上起来我就非常开心。 因为今天是我生日。 艾丽莎前一周已经离开了,露西娅找了个西班牙裔的姑娘,莱奥诺尔·卢娜·奥罗拉。她虽然才二十四岁,但是在保姆这个行业已经呆了六年,经验十分丰富,至少工作能力得到了露西娅的肯定,否则就不会雇佣她,露西娅并不是一个很宽和的人。 现在,我已经接受了艾丽莎离开的事实,也接受了生活里多了另外一个姑娘,每天准备食物,打扫卫生,未来也许还会帮我准备带去学校的点心什么的。 至少,奥罗拉的西班牙传统海鲜炒饭做的不错,据说,是她祖母传下来的手艺。 我只是希望她会越来越习惯在这里工作。 是的,工作。 她和艾丽莎不一样。 艾丽莎在我们家是有自己的卧室的。 一是当时我才出生没多久,晚间也离不开人,露西娅下班回来没那么多精力照顾我,所以艾丽莎需要全班制,她的薪资也因此比一般的保姆高。 二是艾丽莎为了节省房租,也没有单独租出去。她毕竟是孤身一人来从古巴来到拉斯维加斯,举目无亲,一切都得靠自己。而且她想着再念点书,所以一直都在存钱。 奥罗拉在拉斯维加斯有自己的家,只是比较远,她也无意做全班制帮佣,所以就近租了一间公寓,每天有上下班,而且双休日她似乎还打了另外一份工,并不会来我们家。 第24章 她的工作态度很专业,也很……拉斯维加斯。 因为今天是工作日,露西娅和尤利给了我一句生日快乐后,就匆匆去上班了。 最近露西娅忙坏了。 她的工作每年年中和年末都是最忙的,现在正处于最繁忙的季节,而且家里也有不少事情需要操心,比如和奥罗拉重新磨合,每天的早餐现在需要自己准备,双休日还要处理一些家务等等。 大概是因为太忙了,并且要处理的事情中还有她不喜欢的琐碎家务,她的脾气有些暴躁,昨天吃过晚饭刚和尤利吵了一架,两个人甚至摔碎了一套瓷器茶具。 奥罗拉还小心翼翼的把我带回了二楼的卧室,和我一起玩了一会儿,还为此下班晚了一些。 她会习惯我们家的争吵日常的。 唔,今天看在我生日的面儿上,就不揭他们的短了。 尤利不知道是不是良心发现,还是我前段时间的暗示起到了作用,他本来打算请假在家,带我去游乐园玩的,不过我拒绝了。 我总觉得我们两个去游乐园不带露西娅有点不好,并且与他们约定,这个双休日和瑞德一家一起去游乐园一次。 哦,我对那处地方好奇很久了。 为此露西娅很开心的摸了一下我的头,并且夸我是一个贴心儿子。而尤利则讥讽,不知道是谁圣诞节的时候,为了自己的旅程,把六岁不到的儿子一个人丢在家里。 如果今天他们不是要上班,并且时间赶不及快要迟到了,我觉得,他们一定会吵起来。 不过,就算这样,在各自从车库把车开出来的时候,他们还在别苗头,争着做那个先把车开出来的人,差点发生车碰车事件。 刚来上班的奥罗拉一脸讶异的看着他们,我都不好意思向她解释。 露西娅和尤利没走多久,斯潘塞早饭都没吃就跑来找我了,而且送给了我一份生日礼物。 我拆了礼物,是一本探案小说。 《风暴终焉》。 “这是现在最畅销的探案小说,”斯潘塞有些紧张的说:“虽然我觉得它的作者里克·卡塞尔比不上柯南道尔和阿加莎·克里斯蒂,也没有约翰·狄克逊·卡尔和艾勒里·奎恩也的缜密,但是我觉得,他的书看起来还算有趣,完全没有闭门造车想当然。我们已经把那些经典的作品一扫而光,这个至少可以作为储备粮。” 我抱了斯潘塞一下:“当然,我很喜欢,有空我们可以继续一起看。” 斯潘塞其实不怎么喜欢和别人肢体接触,当然戴安娜、威廉和我是例外的,一动不动地被我抱了个结实后,他十分老实的说:“哦,我已经看过一遍了,并不想再读一遍。” 哎,像我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会有斯潘塞这么老实的朋友。 不过,我收到礼物真的很开心,所以就把这个场景用语言仔细的描绘出来。 斯潘塞说,随着我的不断练习,我能够更加熟练的驾驭语言,的确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详细记录下重要的场景,虽然没有图像影音那么生动,但也的确是一种不错的方法。 虽然日记的书写量更大了,但是我觉得这是个绝妙的主意。 送完了礼物,对我说了生日贺词,斯潘塞带我去他们家。 吃早餐。 奥罗拉的工作不包括准备早餐,所以现在的早餐都是露西娅在准备,偶尔尤利会帮忙。 额,他们两个都不太适合这项工作。哪怕今天我生日,早餐也是两片面包和一杯牛奶。培根煎蛋什么的,露西娅上班快迟到还要和尤利怼两句,并没有时间准备。 然后我和斯潘塞享受了戴安娜的手艺。 水果沙拉、牛奶燕麦粥、洋葱鸡蛋卷和一份风味牛肉土豆饼。 我们三个将早餐搬到了前庭的木桌上享用,初升的太阳并不炎热,空气中是青草、露水和泥土的味道,还隐隐约约残留了一些凋谢玫瑰的香味。 早餐很美味。 早餐后,我和斯潘塞陪着戴安娜在社区里散了一会儿步,和中心公园出来遛狗的邻居打了招呼,并且我和狗狗玩了一会儿。 哈哈哈,是的,只有我和狗狗玩了一会儿。 不知道怎么回事,那些看上去敦厚、安静、温和的狗狗们,无论什么品种,都会朝着斯潘塞大叫。 所以,斯潘塞只能躲在戴安娜的身后,眼巴巴看着我和狗狗们玩。 然后戴安娜告诉我,除了家里的‘席琳’,没有什么动物愿意接纳斯潘塞。 当然,她只是轻轻提了一句。 不然小哭包又要哭了。 我看得出来,斯潘塞很喜欢动物,但是那些动物似乎是……狩猎的本能没有断绝?遇到斯潘塞这种被叫一声就很害怕的人类大概要多逗一逗,所以才会拼命叫。 哦。 我不打算养宠物了。 欺负人也要看看他是谁罩的,果然,还是‘席琳’最得我心。 散完步,我们三个回家,戴安娜去看她的书,我和斯潘塞本来打算继续沉迷各种探案小说的,但是后来觉得,今天是我的生日,总不能就这么普普通通的过,所以最后斯潘塞决定陪我玩一会儿游戏。 当然不是电子游戏。 我无论安利他什么电子游戏,他都不肯玩,就算是《星际迷航》这种他喜欢了很久的作品的衍生游戏,都无法打动他。 我们玩的是一种属于我们两个人之间的卡牌游戏。 第25章 或者说,我们两个也算不上是单纯的玩,而是一边玩,一边重新完善这套卡牌游戏。 这款卡牌游戏最开始是由我提出了大概框架。 主要是下棋下不过斯潘塞,我不想总是被血虐,斯潘塞总虐菜也不会有什么成长,所以我决定玩一种平衡双方优势的游戏,并开始为此设计构思。 我接触过的卡牌游戏中,只有扑克和玩的游戏《龙与地下城》衍生桌游这两种。 扑克这种和数字扯上关系的,完全不能拿来借鉴,斯潘塞在数学上的天赋超出我太多,这也是为什么他象棋棋艺高超的原因,因为从他下的第一步开始,就会去计算各种可能,这是他的本能。 所以,我的参考对象只有《龙与地下城》了。 我原本的构思只是把我们两个喜欢的元素以及各自擅长的东西结合起来。 卡牌分为人物卡。暂时是斯潘塞喜欢的寇克舰长、美国队长、神秘博士,我喜欢的龙与地下城剧情小说《秋暮之巨龙》里的三个剧情人物。人物卡会有自己的天赋技能,比如身为时间领主的神秘博士,他的天赋技能就是复活,当然是有限制的。 然后是技能卡,这里构思的时候,加入了我们熟悉的各种元素,大致来说是科技vs魔法,各种神仙打架。 框架构建起来后,就需要再制定规则。这里我做了大胆的改进。 扑克是回合制,出牌并无限制,太没新意,而龙与地下城的玩法太过复杂,限制非常多,并不适合我们。 所以最后我选择另外做一套内容可以无限更改变化的出牌卡。这套卡与游戏卡没有直接关联,但是每一张卡上则会写着一个问题或者一个考验。 在出牌阶段,玩家先打出自己手中的技能卡,然而技能卡不会立即生效,这时候还需要摸一张出牌卡,解答出出牌卡上的问题或者完成上面的考验,技能卡才会生效。 斯潘塞对我提出的游戏设计非常感兴趣,后续的制作工作其实大多数都是他完成的。 我只是不太擅长手工这种东西。 但是我们在出牌卡的设计上难住了。 出牌卡原本设计出来的原因,只是我不想总在斯潘塞擅长的领域和他一起玩游戏。他记忆力超群,阅读速度极快,对数字无比敏感,拥有这些,无论玩什么游戏我都不是他的对手。 所以出牌卡里除了会有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比如一道数学题、风俗大赏知识点、福尔摩斯的烟灰研究等等,还有跑步速度达到2米/秒,运篮球四十下不间断之类的考验。 斯潘塞对此深恶痛绝,他觉得我们设计的是桌游,而不是什么运动大冒险。 哦~谁管他。 反正我都把他的抗议当做对这个绝妙设计思路的赞赏。 第15章 第十三篇日记(下) 我们上午一起为我们的卡牌游戏又找了几处bug,做了些平衡性调整。然后还新做了几张出牌卡,不过是斯潘塞背着我做的。 我希望他别收录一些太难的题目,不然下次我就把绕着花园跑五十圈这种考验放上去。 作为好盆友,还是别互相伤害了,对不对。 午饭是我和奥罗拉一起解决的,上午我待在斯潘塞家的时候,她就已经去超市大采购了,主要是为今天的晚宴做准备。 这段时间以来,我和露西娅以及尤利之间的关系都渐渐好转,对于我的生日,显然他们也有了为我庆生的心情。 因为材料充足,奥罗拉午餐并没有随意打发,而是做了西班牙大菜,阿斯图里亚斯炖菜,还有她非常拿手的海鲜焗饭。而饭后甜点是吉事果,她为我准备了热可可,可以泡着吃,不过我喜欢直接抹一些巧克力酱。 平时我可没有饭后甜点的待遇,今天奥罗拉看在我生日的面儿上,才有了优待。 我喜欢过生日。 奥罗拉说,她小时候过生日,没有蛋糕,但是她的祖母会为她准备一纸袋的吉事果和一瓶可可粉,而她则会非常开心的把家里厨房里的糖罐子都搬到房间里,然后和她的姐姐以及弟弟,把一大袋吉事果都吃完。那时候感觉,再也没有比吃着吉事果,看着电视里的动画更幸福的事情了。 听完她说的趣事,我恋恋不舍的把吉事果分给了她一半。 为了控制我糖分摄入量,她做的吉事果真的只有一小份。 然后奥罗拉笑了。 她在我们家工作的时候一直很严肃,哪怕是最开始对着我自我介绍,笑容都很僵硬。 这是她第一次在我们家笑的这么轻松愉快。 唔,我觉得我和她相处的还不错。回头给艾丽莎打电话的时候,我会告诉她这件事,免得她总是担心。 吃过午餐,我自然还是去找斯潘塞了,他和戴安娜刚好也用完午餐,我邀请了他们晚上到我家参加生日宴,戴安娜回答她和威廉会参加的。 然后我就把斯潘塞拐跑了。 上午在他们家,下午到我家玩也不错。 好吧,主要是我需要斯潘塞的帮忙。 我对手工课不太擅长,而斯潘塞则是一个动手小达人,做标本,做南瓜灯,做卡牌等等,都不在话下。 最近一段时间,露西娅发现我和斯潘塞对探案小说十分着迷,她认识的一位儿童教育专家建议,不应该在这么小的年纪就让孩子们接触这类带着血腥、谋杀色彩的文学作品。她认为小孩对这类作品感兴趣,是因为对探索解开秘密这个过程感兴趣,称职的父母应该购买一点魔方、拼图这类的玩具代替。 第26章 显然,这位女士虽然号称研究孩子,但是显然她并不知道孩子到底在想什么。 不过露西娅听从了她的建议,她不仅买了好几副拼图,还有不少儿童解密类的书籍。 这种书籍的类型有点点像百科全书,都是一个个问题,只是这些问题并不是直接给读者答案,而是需要读者自己探索。 本来我对这些书籍并没有什么兴趣,要看的话,我觉得百科全书更值得我去看,但是其中一本上的问题却引起了我的好奇心。 比如你能做出防火气球吗? 比如会出现随着水流流淌的光线吗? 比如世界上真的有瞬间结冰的魔法吗? 等等。 每个问题下面,会有这个问题的原理解释,却没有验证过程,这需要读者自己去研究。 我觉得超级有趣,所有就打算和斯潘塞挑几个问题研究思考,看能不能亲手验证。这个过程当然不能缺少斯潘塞这个聪明又手巧的合作伙伴。 斯潘塞对我们新的游戏十分感兴趣,他甚至说,如果我们最后解不开这些有趣的问题,他可以去多翻点资料。 但是他也吐槽了那个胡乱建议露西娅的儿童教育专家女士,说她是误打误撞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帮助露西娅摆脱了错误的购买礼物观念,避免我彻底被电子游戏这种无聊的东西淹没。 露西娅的确喜欢给我买各种游戏光碟和卡带,因为我除了电子游戏、漫画和阅读之外,并没有表现出其他的爱好,而阅读方面的书籍购买,以前是安娜和艾丽莎操心,后来吉尔成为我的姨夫后,就是他在监管这件事,露西娅毫无用武之地。 但是,斯潘塞,你这是见缝插针黑电子游戏,别以为我看不出来。 他对此很是乐此不疲。 我觉得我和斯潘塞在这方面大概一辈子都达不成共识了。 但是,成为一辈子的安利争斗好像也不错? 我觉得,未来他一定会臣服在日新月异、越来越好的电子游戏脚下,一定能够感受到亲手养大一个小人、亲自参与游戏世界故事的乐趣。 下午的时间过的很快,奥罗拉很早就开始准备晚上的菜肴,五点的多的时候,艾丽莎和尤利先后回家。他们两个分别给我带了个生日蛋糕。 晚一点,安娜也和吉尔一起来了,还送给了我一份半精灵坦尼斯(注:龙与地下城背景小说,龙枪编年史的主人公,半精灵游侠坦尼斯)的手办。 看来我喜欢龙与地下城的事情,全世界都知道了。 我收到了礼物还能做什么,当然是抱住安娜,亲了她很多下。 最后到的是斯潘塞一家,威廉回家有点晚,所以他们三个来的有些迟,斯潘塞从我家回去后,为了参加生日聚会,还特意换了一套小西服。 非常可爱。 我忍不住和他抱了好几下,还摸了一把他的头毛,卷卷的,软软的,比席琳还好摸。 以后找机会,我还要再多摸几次。 然后就是生日聚会的保留节目了。 关灯、点蜡烛、唱生日歌、许愿。 我有很多愿望想要实现,但是太贪心,愿望是不会实现的,所以许多愿望中,我挑了一个最重要的许下,然后吹灭了蜡烛。 据说生日许愿说出来就不灵了,不知道写在日记里算不算说出来。以防万一,我就不写下来了。 会忘记? 没关系,我相信即使没有记录下来,也没有关系。 因为我最重要的愿望猜都猜的出来,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变。 但令我意外的是,我脑海中储物柜第二栏的碎片栏里,居然出现了第二个片段。 正是大家为我唱生日歌,我吹灭蜡烛的那一刻。 我不知道碎片收录记忆片段的条件,但是这一刻,我无比欢喜。 摇曳的烛光,欢乐的歌声,带着祝福的心情,开心依恋的目光,这一切和蛋糕的香甜变成了永恒,永远刻在我的脑海之中。 永不忘记。 第16章 第十四篇日记 1991年9月1日天气阴 偶尔我会翻出‘诺曼的储物柜’,打开第二栏,看着人生中的第二个记忆片段,仔细回顾当时快乐无忧和开心热闹。 这样的场景,我十年的人生中,也仅有一次。 我脑海中神秘的力量,是透析了这种珍贵,才会把它记录下来吗? 不得而知。 有时候,我也非常疑惑,人生是不是注定不完美,所以才会有那么多苦难。 短短几年时间,一切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果我不是一复一日的记着日记,我都不知道,这一切是不是上帝开的玩笑,是不是哪一天醒来,世界就会又回到曾经的模样。 一切糟糕的源头,似乎开始于戴安娜的病。 日日相处的过程中,起初无法察觉,但蓦然回首,却是变得如此剧烈。 戴安娜在我们没发觉的时候,变得暴躁、多疑、陷入幻像,开始遗忘很多东西,起初是不记得盐放在哪里,不记得晒衣服,不记得给斯潘塞零用钱,然后渐渐地,她开始忘记某些曾经的记忆,不记得带我们去公园散过步,不记得威廉的生日,最后,突然某一天,她不认得我了。 她问我:“你是谁?迷路的小孩吗?” 我和斯潘塞翻遍了自己所能找到的书籍,为此我们去图书馆,去书店,去很多地方查阅有关“偏执型精神分裂症”的文献,然而,所有的书籍都带着一种遗憾的口吻,透露出“尽人事听天命”的无奈。 第27章 毫无用处。 戴安娜清醒的时候,思维能力正常,和一个普通人没什么两样,甚至,她都不知道自己会形象全失的大吼大叫,和威廉吵架,神经质的把自己锁在卫生间。 在她的世界里,她还是那个优雅、聪慧、喜欢小恶作剧、喜欢儿子找她撒娇的戴安娜。但是她面对的,却是日益无力、处在崩溃边缘的丈夫,内疚痛苦又不知道该怎么做的儿子,看她如同看疯子一般的邻居。 没有人能比我更了解戴安娜的痛苦,因为我一直都经历着这样的事情。 只是我比戴安娜,多了一些上天的恩赐。 我不会记得遗忘的痛苦,却会记住自己写下的人生。 我不知道斯潘塞和威廉是怎么面对一个随时都会将自己最爱人忘记的戴安娜,但是我明白自己的感受。 一点点都不好受。 甚至,有一段时间,我有些害怕去面对这样的戴安娜。但是她却又会在下一次见面时,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同情?伤心?绝望? 或许都有,或许最主要的痛苦是你无法接受曾经那么那么在乎你的人,转眼就把你忘得精光。 只因为一种病,仅仅是因为一种病。 而你对此毫无招架之力。 斯潘塞这两年过的很不开心,因为威廉和戴安娜的关系越来越差。或者说,威廉已经到了忍耐的极限,他快崩溃了。 甚至我感觉,工作已经变成了一种逃避,威廉工作的时间越来越长,在家里呆的时间越来越短。 他爱戴安娜,但是毫无疑问,面对这样的戴安娜,越爱越痛苦,越痛苦越无法忍受。 这种环境下,斯潘塞当然心情也不会好。而且,他是个非常聪明的人,尽管嘴上不说,对现在的状况却有自己的思考和看法。 我非常清楚,即使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他依然记得那时候威廉和戴安娜争吵的内容,明白当初戴安娜病情加重,是因为怀了他,不得不停止服药。 他非常苛责自己,却对此无能为力。 朋友是用来做什么的呢? 我把我的肩膀借给他哭了。即使已经长大了,小哭包依然是个小哭包。 小哭包就小哭包吧,没关系,反正没人嘲笑他的,我只会更心疼。 我在他抱着我哭的时候,正式确定了自己未来的职业。 我想做一个专攻精神科和心理科的医生,我觉得,比起拯救他人的性命,拯救心灵同样是最值得去追求的理想。 斯潘塞是我最好的朋友,是我一辈子的兄弟,戴安娜不仅是他的妈妈,也是我的文学启蒙老师,我永远都记得她流淌在玫瑰花丛的朗诵十四行诗的嗓音。 我希望,我还有时间,我还有机会,我能够凭借努力,能帮上一点忙。 更何况,虽然我得到了上帝的恩赐,但是内心深处,我不得不承认,我还是想要治愈自己的失忆症。 我希望过得和普通人一样。 斯潘塞听了我的职业规划后,很开心。虽然他没有多说什么,也没表现出什么额外的动作,但是我知道,他很高兴。 好吧,我们毕竟已经长大了,总不能像小时候那样,为了一句话就送对方一个脸颊吻或者拥抱着黏糊在一起。 那太肉麻了。 伊森因为这个,嘲笑了我们很久,我是不在乎,斯潘塞却有些害羞。 而且伊森有句话说得对,两个男生太黏糊了,会没女朋友的。 伊森和我们两个不同,当年游离在同学关系圈外的三个人,我和斯潘塞因为家庭原因,只能说对同学圈是浅尝辄止,维持在了不受别人欺负的阶段。而伊森从上了三年级开始,就已经成为了班级女生的最青睐对象,女朋友都已经换了四个了。 我没女朋友倒还好,毕竟我不太在意这种事情。虽然因为外貌的原因,据说不少人看上了我,但是我都装傻拒绝了。 女朋友这种东西拿来做什么?和我抢小蛋糕么。 斯潘塞却有些羡慕伊森。 只是他来天生内向,不会主动。而因为体格的原因,斯潘塞不太受女生欢迎,就没什么主动一点的女孩子找上他。 而且最近他没什么心情交个女朋友,大多数心思都放在了戴安娜身上。 所以也只是羡慕羡慕伊森,并没有主动去争取这方面的事情。 其实我倒是觉得如果交个女朋友,也许斯潘塞会开心一些? 伊森每天就过的很不错。 我不知道。 在我确定未来职业的时候,我脑中的神秘力量又给我增加了东西。 继“诺曼的社交网络”“诺曼的储物柜”之后,出现了“诺曼的职业面板”。 我有些诧异。 这给我的感觉就是,自己好像是《龙与地下城》里的角色,有了自己的好友系统,有了自己的书籍背包,还出现了就职面板。 职业面板上的信息非常简单,我的名字,出生年月,然后职业那一栏暂时是一个灰色的选项,精神心理治疗师,而它的后面,标注着未激活三个字。 因为短时间内我发现这个职业面板并没有什么用,所以也就把它放在一边了。 这些小变化都只是生活中的插曲,或者说是剧变的前奏,真正让我和斯潘塞生活彻底颠覆的,是威廉的离开。 威廉离开了。 他消失了。 第28章 彻底从斯潘塞的生命中消失了。 他除了‘席琳’之外,没有带走任何东西。 在威廉离开的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斯潘塞都不相信他消失了。 他一厢情愿的认为,威廉只是工作太忙,或者是紧急出差,也许是出了什么意外! 斯潘塞不相信威廉会抛下他。 我也不相信。 但是戴安娜很清楚。 她十分冷静的告诉斯潘塞,威廉离开了,彻底离开了他们的家。 为此,斯潘塞和戴安娜吵了一架,离家出走了。 唔,他借住在我的房间里,他不可能离家太远,毕竟,戴安娜还在家,他不想戴安娜担心,也不想戴安娜万一出了事情,他不在家。 半个月后,威廉都没有回来。 我问过尤利,他毕竟也是律师,拉斯维加斯的律师圈子就这么大,尤利应该有威廉的消息。 然而尤利只是让我少管闲事,大人们的事情大人自己会处理。然后他就继续把自己关在了工具间里,捣鼓他那些奇形怪状的雕塑。 尤利十年如一日的惹人讨厌,哪怕他是我爸爸,这也不能改变我嫌弃他的事实。 后来告诉我威廉消息的,还是戴安娜。 她非常正式的和斯潘塞以及我谈了一次,让我不要再磨着父母或者姨妈姨夫去探寻威廉的事情,不要再打搅他重新开始生活。 她和威廉虽然没有离婚,但是的确分开了,也不会再一起生活。 威廉受不了一个得了分裂症的妻子,他为此忍受了十几年,已经受够了。 以后,就她和斯潘塞相依为命生活了,虽然可能会有很多困难,但是她会加油坚持下去,她会好好照顾斯潘塞。 斯潘塞在那之后,就再也不提威廉的事情了。 我有时候会怀疑,他是不是刻意的把威廉忘记了。 今天我们放学后,坐在公园里长椅上谈心。 我拉他来的,他最近一直不开心,我觉得总不能老是学校、家两天一线的生活,会闷出病来的。 所以趁着放学这段时间,拉着他到公园里走一走。 “诺曼,有时候真羡慕你,不想记得的事情,就可以彻底忘记。”斯潘塞说。 我告诉他:“但是痛苦永远不会因为遗忘而离开。我们只能坚强的去面对。” “我很幸运,有你这个朋友。”这大概是斯潘塞说过的,最出格最坦白的话了。 我有那么一瞬间,居然带了一点点害羞,所以,撞了一下他的肩膀:“嘿,谁说我们是好朋友,明明是兄弟。如果你不嫌弃尤利的话,可以让他带我们一起去野营什么的。” “你不是不怎么喜欢尤利吗?”斯潘塞对此十分疑惑:“你都不怎么提他的。” “但是去野营总得带个大人去不是吗?他虽然一心扑在他那些奇怪的雕塑上,但是至少帐篷搭得还不错,据说当年追到我妈,就是靠着动手能力强。然而我却一点都没继承到这方面的天赋,这不公平。”我说。 斯潘塞听到我的话后笑了一下。 这是他最近一段时间唯一一次笑。 第17章 第十五篇日记 1991年10月22日 天气小雨 今天我和斯潘塞一起值日。 自从威廉走后,斯潘塞接受了父亲离开的事实,也接受了戴安娜的病有可能治不好的事实,他开始努力学习。 这不是说以前我们两个没努力学习,只是在斯潘塞全力以赴学习的时候,我才知道过去的我们,只能称得上喜欢阅读,算不上认真学习。 认真学习起来的斯潘塞非常可怕→_→。 至少,我完全跟不上他的速度。 他的阅读速度太快了,而我阅读速度快是快,却并没有什么卵用。 因为记不住。 我想要学习各种书籍,依旧只能靠抄写。 可抄写的速度毕竟太慢了。 我问过斯潘塞,你这么努力学习做什么,我们的阅读范围早就远远超过同龄阶段的孩子,为什么还要像是后面有人追赶一样,如此拼命。 斯潘塞沉默了许久,才告诉我,他想长大,快快长大。 而他觉得,不断学习,不断充实自己,不断在脑袋里填上知识就是快速长大的唯一途径。 哎,兄弟都这么拼命了,我还能怎么办,只能奉陪到底了。 大概是我的怨念和渴望太强烈了,我脑中的‘诺曼的储物柜’出现了巨大变化。 迄今为止最重要也最剧烈的变化。 其实也是我无意识中才发现的。 现在我在阅读的时候,除非手写,依旧无法记下一些文字内容,这有些令人遗憾。但是只要在晚上睡觉之前,我把看过的书整本背诵下来,那本书就会出现在储物柜第一栏的‘书橱’上。而一旦出现在书橱中的书,即使我没有抄写,我也能记得它上面的每一个字。 虽然这些书其中的内容不像那些我手写下来的书籍那么理解深刻,融会贯通,但是我却把它们记得一清二楚,明明白白,不会再睡一觉就忘了。 我终于有了跟上斯潘塞脚步的资本。 对于我来说,除了漫画小说这种类型的,其他种类书只看一遍就背诵下来并不容易。 一遍仔细阅读,我大概只能记忆五六成,想要通篇背诵,就需要我看三遍才行。 虽然比不上斯潘塞过目不忘,但是只要我花的时间足够多,跟上斯潘塞的进度不再是无法达成的目标。 第29章 我把自己储物柜变化的事情告诉了斯潘塞,他很高兴,然后……看书速度更快了。 第一次有点后悔。 身为朋友,果然彼此还是要保留一点点秘密,这对我们之间的相处有好处。 对于我们两个人的疯狂阅读,戴安娜乐见其成,露西娅和尤利不怎么在意,奥罗拉只是告诫我,不能做个书呆子,就她的上学经验来看,书呆子是最容易在学校里受欺负的。 其实在学校也这么多年了,大多数同学都彼此熟悉,我和斯潘塞虽然在学校里不是那种受欢迎的人,但是也没什么人不长眼来欺负我们。 我在一年级的时候就曾经教训过好几个人,还被请过家长,从那之后就在其他同学心中树立了我不招惹你们,你们也别来招惹我们的印象。 到今天,这种印象也应该挺深刻的。伊森说,那是因为我打架有一种不怕死的疯狂! 切,这个家伙的话不能全信,明明是我身手高超,他们怕了而已。 不过考虑到这方面的问题,为了以防万一,我还是拖着斯潘塞打算报个格斗兴趣班。 光坐着学习,不出门锻炼,对身体真的不好。 以前威廉还在的时候,我和斯潘塞还会打打棒球,我们的社区棒球队一直都没解散,有好几个成员还成为了棒球校队的正式队员。 除此以外,我在学校里也参加了篮球兴趣小组,偶尔会练练篮球,安娜姨妈喜欢篮球,我也挺喜欢的。 可是威廉走后的那段时间,我和斯潘塞两个都没什么心思继续参加集体活动,斯潘塞心情低落,我也跟着着急,最后我们就干脆退出了社区棒球队。 所以这个唯一的共同运动就停止了。 为了我们两个的健康着想,我决定一定要和斯潘塞开发一个新的运动项目。 在综合分析了时间费用场地等情况,考虑了我们两个共同的英雄梦之后,我最后决定选择报个格斗兴趣班。 只是到底选什么种类的格斗,我就一窍不通了。 斯潘塞拗不过我,最终同意了我的意见。 只是他也不知道挑什么,空手道、泰国拳击、柔道、合气道、跆拳道、中华武术等等,琳琅满目,种类异常的多。斯潘塞为此还特意到图书馆翻了一大堆资料,但是看得越多,他越不知道该怎么选。 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非常不情愿的拖上了伊森。 伊森是学校橄榄球队的成员,平日里对于这些课外活动也比较了解,最近据说他刚好在找一些新鲜有趣的事情做。 伊森打橄榄球很厉害,是校队的主力选手,但是他纯粹是依靠天赋,平日里练习能逃则逃,本身对橄榄球的兴趣也是日益减弱。 用他的话说,他是为了在场边尖叫欢呼啦啦队才进橄榄球队的。 但是渐渐他也腻味了在橄榄球队里无脑的奔跑和碰撞,所以最近才想着课后能不能找一些其他事情做做。 啧。 最后我们三个进行了商讨。 唔,情况大致是这样。 伊森说,街头格斗招式自由实用,有一种暴力的美感,平时练习也方便,可以选这个。 斯潘塞说,街头格斗发源于□□街头火拼,迄今为止发展史也只有短短的数十年,根本没有完善的教学体系,并且招式过于讲究狠辣,风格野蛮,并不适合学习。 我说,你们说的都对。 然后伊森说,跆拳道看上去很精彩好看,经常出现在电影里,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斯潘塞则说,跆拳道起源于朝鲜半岛,早期是由朝鲜三国时代的跆跟、花郎道演化而来的,韩国民间流行的一项技击术。以脚踢、摔撞,以拳头打击为主要攻击方式。但是过于讲究套路,实战能力薄弱,也并不是锻炼身体的好选择。 我说,你们讲得都很有道理。 如此几次之后,我被斯潘塞和伊森两个联手镇压了。 他们不仅各自敲了一下我的额头,还揉乱了我的头发。 哼,我就知道,他们嫉妒我这一头金灿灿、美丽的好像阳光的头发。 金发碧眼,天生丽质,你们羡慕也是没用的。 最后我们三个挑选了空手道。 空手道看上去好像和跆拳道似乎非常类似,但实际上流派众多,教学体系全面,发展时间悠久,并没有太多的漏洞。而且也不仅仅是讲究‘手’上功夫。 当然,介绍这么多也没什么用,我们三个报的空手道班,最开始才没什么流派不流派的区别,只是每天练习一些招式、套路,然后彼此锻炼手上腿上的功夫罢了。 用授课老师的话说,现在都是打基础,只有基础足够了,才能继续练习下去。 不管怎么说,我和斯潘塞终于有了一个锻炼的活动,而不是一直都闷在家中,除了读书还是读书。 虽然我劝服斯潘塞的时候,花费了很大的力气,他是真的不怎么喜欢运动,更何况是这种‘动手’打架的运动,但是这一切最后还是有了理想的结果。 其实,我也思考过,我这种半强迫式的劝说,到底对不对。虽然我和斯潘塞是朋友,但是我没有权利去替他决定要过怎样的生活。 但后来,我想通了。 这不是强迫改变斯潘塞的生活方式,而是监督他改掉不良的生活习惯。 这两者之间,虽然看上去一样,本质却不一样。 第30章 就像有些孩子沾染了错误的坏习惯,父母总不能因为爱就眼睁睁看着不去管,他们要顶着孩子的讨厌,帮孩子改掉这些坏习惯才对。 虽然比喻有点奇怪,但意思就是这个意思。 我把自己思考的东西告诉了斯潘塞,他朝我笑了。 笑的前所未有的温柔。 我愣了一会儿。 他不是没对我笑过,但是这个笑容格外的不一样。 我第一次意识到,我们真的长大了。 斯潘塞说:“诺曼,这不是强迫操控他人生活方式,这是关心。其实我自己知道不运动是一件糟糕的事情,只是因为我对运动这件事非常不擅长,所以一直对它都很沮丧灰心,甚至有一点点逃避。” “而你,让我正视了自己的弱点,并且努力去改变它。” “谢谢你这么关心我,我很高兴。” “以后不要再自己胡思乱想这些傻念头了,有什么问题我们可以一起讨论。因为我们是最好最好最好最好的朋友啊。” 我告诉他:“看在,看在你这么诚心的份儿上,我会天天敦促你做些空手道的课外练习的。” 我没感动。 都是朋友,这种事情有什么好感动的。 嘻嘻,所以现在留校做值日的时候,他把原本应该我做的擦黑板抢去做了。 还很讨好的说,刚好赶不上校车,我们等下刚好可以去书店一次,买最新的漫画,同时再挑一点感兴趣的书。 我故作犹豫了一下,然后才欣然同意。 但是敦促他天天做课外练习的计划,我一定不会改的。 虽然我们两个都有了各自的学习目标,也对未来有了不同的规划,但是这些终究不会让我们变成学习的俘虏。 因为家人朋友依旧,而生活还在继续。 第18章 第十六篇日记 1993年8月16日 天气晴 露西娅举行了盛大的派对。 理由? 她的天才儿子跳级上了拉斯维加斯高中。 我今年,十二岁。 当然,身为派对理由,我只在刚开始的时候露了一次面,之后就直接窝到斯潘塞家去了。 露西娅只是要个举行派对的理由,有个能够炫耀的平台。 当然她也很高兴我现在取得的成就,并且非常大方地奖励了我一笔丰厚的零花钱。 我和斯潘塞的小金库又增加收入了。 唔,小金库什么的,大家应该都有吧。伊森还有几个小猪储蓄罐和一个带锁的铁盒子呢。 当然我和斯潘塞之间之所以牵扯上了金钱关系,纯粹是我不擅长管理自己的零花钱。 零花钱到了我手里,不是东买西买一些完全不必要的东西,就是胡乱塞在哪个角落里,然后彻底遗忘。非要等到某天打扫房间,才会翻出来,经常发出,啊,原来我这里藏了钱之类的感叹。 而斯潘塞不一样。 他对数字有着非常强的敏感度,所以成为了我们两人之间,最好的理财师,他不仅将我们两人的小金库打理的井井有条,账目清晰明了,而且还有一些理财方案。 别小看斯潘塞,他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因为对数字十分敏感,所以在经济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天赋,反正我们两个小金库从来没亏过钱。 原本我和斯潘思对于零花钱真的没什么概念,主要是平日里花钱的地方除了漫画之外,很少。而我们需要阅读的书籍,不是从图书馆借阅的,就是家人掏钱购买,所以没什么花钱的地方。 金钱这个东西正式进入我们两个人的概念里,是从威廉离开开始。 威廉虽然离开了家,但是他并不是和戴安娜离婚,所以依旧每个月都会支付瑞德家的账单,负担家里的开销,在金钱方面,他没亏待无法工作的戴安娜和还未成年的斯潘塞。 只是终究还是不一样了。 瑞德家里没了一个人,很多地方都会不方便,特别是斯潘塞手很巧,但是他却非常不擅长体力活儿。所以为了照顾兄弟,本大爷从南瓜灯都不会刻的手残,进化成了换灯泡、修插座全能的修理小能手。 我觉得,我现在取代了威廉,成为了戴安娜和斯潘塞的守护骑士。 种种原因下,我和斯潘塞正式建立起了小金库,统一交给斯潘塞打理,花销也会有固定计划。 其实我们两个虽然年纪不算大,但是小金库的资金来源还是蛮多的,家长给的零花钱只是其中一部分。 除此以外,还有斯潘塞和我参加一些比赛得到的奖金。每次奖金的数目都不大,加起来也是非常可观的。 另外斯潘塞偶尔会动手做一些手工模型,主要是为了验证某些物理理论而制作。他使用过后,会对制作出来的模型立即失去兴趣,原本都是当做垃圾丢掉的,后来戴安娜给这些模型上色,然后在模型专卖店卖出去了。赚来的钱戴安娜会抽走三成,剩下的交给斯潘塞,并非常骄傲的告诉斯潘塞,这是他赚来的。 至于我,除了零花钱、比赛奖金外,偶尔会在网上接一些翻译单子。对于我来说,学会‘写’一门语言并不是难事,因为基本上抄写一门专业的字典,就可以解决问题。不过学会‘说’并不容易。但就算这样,会写也足够我借用露西娅的身份在网上兼职了。当然,这种工作只是偶尔做做,我的时间要用来学习,还要抽空每天练习空手道,计划都很紧的。 第31章 其实斯潘塞也兼修了法文、意大利语、俄文等,只是他不喜欢上网,讨厌网上那些网站,所以根本不会接触到这种兼职方式。 而除了这些常规方法,我和斯潘塞今年暑假刚开发了一种新门路。当然,这个方法只玩过一次。 唔,事先声明,是斯潘塞先提的建议。 他最近在钻研零和博弈论方面的一些东西,再加上我们可是住在拉斯维加斯哎,这里遍地都是赌场,所以他去试了试博弈游戏。 拉斯维加斯号称赌城是有原因的,这里赌/博行业是合法经营产业,税率极低,所以赌场、赌局遍地开花。有正式的,非正式的,规模大的,路边摊的。 除了外地来的游客一定会选择在赌场里玩一玩,本地人也大多数会小赌怡情一下。不过外地游客大多数都是去那些有名、正规的赌场。大部分职业赌徒则会游荡于各种大赌场之间寻求刺激。本地休闲的玩家,则一般是光顾一些酒吧、旅店、临街店面里摆放的角子机,或者是参加没有专业荷官临时组织起来的小赌局。在拉斯维加斯,你可以经常看到一群朋友,喝着啤酒,在酒吧里玩一些赌/博机。 做了十二年好孩子的我们,就去了一家星级酒店的娱乐区。 混进去的时候,我们两个伪装成了一对夫妻的孩子。 贼刺激。 然后随即我们进了娱乐区,在兑钱设备上换了一堆硬币后,斯潘塞就找了一台老虎/机,和机器玩起来。这里的机器不像赌场那样使用筹码或者代币,所以很适合我们这种偷溜进来的。 机子的玩法很简单,就是押注,然后拍花色,如果花色相同的话就算赢,而不同的花色对应着不同的赌注倍数。 看上去这种方式,纯粹是看运气,和幸运大转盘一样。 我告诉斯潘塞,据说这种机器都有什么后门之类的,会把赌赢的几率调的很低。 而斯潘塞对我说,不管机器的玩法是什么,都脱不开数学计算模型,他只要比这机器多算一步,就可以推算出它的运算模式,然后战胜它。 那天斯潘塞在试过了几台机子后,挑中了其中一台,然后又和它玩了数十盘,最后以最高额度押注压中了大满贯。 奖金金额直接翻到了四千美金。 比我们两个小金库建立以来的总金额还多。 斯潘塞也被惊呆了。 后来我们两个拿着机子吐出来的奖金券,在旁边的现金兑换机上换了钱,直接打的士狂奔回家。 这件事我们没有告诉家长,当然后来也没有再做过。斯潘塞依旧勤勤恳恳的打理我们的小金库,我有空了依旧十分勤劳的去网上接一些翻译的活计。 赌/博赢来的钱太过虚无缥缈,而且,非常容易引来麻烦,这不符合我和斯潘塞的人生规划。 斯潘塞的天赋,不是用来做这种事情的。 最近两年,我和斯潘塞两人虽然依旧在一起学习读书交流,但是我们阅读的范围却有了比较大的分歧。 随着学习深度不断加深,这是必然的。 斯潘塞阅读的范围,除了一些人文地理类型的书籍,更多的偏向了数学、物理和化学方面。他对这些本身也很感兴趣,对于他来说,解开一道数学难题就好像是一场令人尽兴的游戏,非常让人身心愉悦。 而我为了早日激活自己的‘精神心理治疗师’职业面板,更多的阅读内容开始偏向生物、化学以及心理学这些方面。而且,在了解了世界各地所有古老医疗体系均是从草药学开始发展后,我的阅读书单后,还加上了各国的植物介绍书籍。我对植物真的挺感兴趣的。 当然,我和斯潘塞还是有很多共同兴趣的,也依旧凑在一起讨论,比如推理小说,比如地理,还有古典文学作品,看这些书籍算是某种课间休息。 偶尔我们两个也会为了一个问题争论起来,斯潘塞说话语速快,嘴皮子很利索,每次都甩出来一大堆数据,我经常败下阵来,然后我会一天不和他讲话。 就是要憋死他啦。 今天的派对大概会很晚结束,我就没回家,露西娅已经习惯了,她知道在哪里找到我。 戴安娜已经睡了,她是个作息时间很准时的人。 而斯潘塞正坐在我对面的书桌旁,就着灯光在看一本《拓扑学奇趣》,十分专注。 我就瞄一眼,并不是很感兴趣。 因为几何涉及到的不仅是数字计算,更有图形记忆以及抽象变换,我学起来非常非常困难,比记忆生物细胞图困难多了。 所以,我对几何不感兴趣真的很正常,我又不是抖m。 唔,时间不早了,我和斯潘塞明天还要上学,为了保持精力,以便尽快适应高中的学习生活,就拉他早点睡吧。 学习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不是么。 第19章 第十七篇日记(上) 1993年8月23日 天气晴 两个矮子在一群五大三粗的高个子里是什么感觉? 感谢川本老师这两年以来的不断鞭策! 川本雅彦老师是我和斯潘塞以及伊森的空手道培训班的指导老师。 严肃,认真,又非常谦和。 他对空手道文化有着非常深刻的研究,也是他改变了斯潘塞对于空手道暴力、粗鲁的印象,让他愿意每天空出一点时间,坚持练习空手道。 虽然这种练习没有改变他的体格,斯潘塞并没有长成美国队长的趋势,但是至少常年练习,让他一定程度上脱离了某种一吹就倒、特别让人想欺负的柔弱气质。 第32章 噗,我不是在嘲笑他。 他现在比我矮了不止2厘米。 为了这个事实,斯潘塞失落了很久。我觉得他努力练习空手道,也有一部分是因为这个原因。 不管怎么说,我和斯潘塞两个在一群荷尔蒙激素爆棚的同学当中,开始了高中求学生涯。 但是我知道,这段求学经历并不会一帆风顺。 这并不难预测。 我和斯潘塞是跳级上的初中,但是因为与初中同学彼此年龄相差不大,班级指导老师也是个非常睿智的老师,调解学生之间的关系非常有一手,所以我和斯潘塞短暂的初中生涯过得还不错。 但是高中不一样。 我们与高中同学年纪相差的比较大了,他们都正处于发育阶段,身形比我们两个高出很多。同时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又都是躁动不安的中二时期,最喜欢受人敬仰爱出风头,这其中还掺杂着男女之间的小情绪等等。 所以,我和斯潘塞两个矮子在同学当中,就是个纯粹的异类。 而且,我觉得,我可能比斯潘塞更惹人讨厌一点。 因为外貌。 我的外貌很符合大众审美,但是在现在高中同学群体里,这种好看的外貌起不到正面作用。 女生们虽然不会对我产生敌意,但是她们也不会产生善意,少女们更喜欢长的高高帅帅、运动犀利、吃的开的风云人物。 除了帅,我也只有一个成绩可以拿得出手,所以姑娘们偶尔大概会摸一把我的头发,问我洗发水哪里买的,擦没擦护发素,却绝对不会为了我和其他男生起什么冲突。 但是她们不产生敌意的行动,就已经引得男生们对我不满了。 少年人在这个年纪,会怼天怼地怼空气,觉得任何生物都会妨碍到他们的终身幸福。 这种微妙的气氛,我也很无奈啊。 去他的青春荷尔蒙。 虽然我比斯潘塞更惨一点,但是这不代表斯潘塞就受欢迎了。 他个子比我矮,还很瘦弱,又是个内向的人,在加上我们两个的成绩在班上包揽了第一、第二,彻底压得那帮大个子抬不起头,这些种种都导致了斯潘塞又恢复到了幼儿班时候的待遇。 下课放学后,他被人围炉了。 高中开学没多久,我就又被请家长了。 校长的脸都青了。 我和斯潘塞是他特意收进来的‘招牌’,为了以示学校对于天才学生的嘉奖,还减免了我和斯潘塞的学费。 没想到开学还没过多久,我就和三个同学打起来了。 校长现在大概既讨厌那三个大个子的粗鲁恶劣,又不满我不自量力的挑衅。他觉得我告诉老师来处理这一次的冲突才是正确的做法。 这样就不会出现两败俱伤的情况,还彻底把事情闹大,影响到学校的风评。 我可不管校长是怎么想的。 斯潘塞在我来之前,还试图和这三个摆明了上门找事的家伙讲道理。 他们脸上的笑容,说话的口吻,手中的举动,哪一点像是来讲道理的? 可是斯潘塞就是这个个性,他不喜欢暴力解决问题。 当然,我一点机会都没给那三个,根本没有先礼后兵的说法,上去就干。 我生气了。 快被气炸了。 因为斯潘塞被其中一个大块头打了一拳。 我收到斯潘塞被围的消息太晚了,赶过去的刚好看到了这一幕。 虽然两年多空手道练习有了效果,斯潘塞勉强避开了眼眶,只是脸颊被袭来的拳头擦出了一点淤青。 可是,我一点都没有被安慰到。 这种脑袋里都是稻草的大块头比得上斯潘塞一根头发丝儿? 我和那三个家伙打的很凶。 他们块头大,力气大,似乎平时体育成绩也不错,身手很敏捷。 而我,这两年的空手道不是白练的,虽然处处吃亏,但是好歹一打三暂时打成平手,互换了一波伤势。 斯潘塞很着急。 他是个完全没有攻击性的人。我拉着他坚持练习空手道,本就不是为了逼他学会打架,他能避开刚开始的那一拳,我已经觉得川本老师这两年坚持不懈的洗脑效果真的很强了=_=。 我们打架的地方比较偏,在教学楼的东北角的林荫道上,那里没什么建筑,只有一片不大的小花园,草木茂盛。 这地方是斯潘塞刚开学和我逛校园的时候发现的,他喜欢午休的时候来这里看会儿书。教室里比较吵,而斯潘塞不想浪费空闲时间,所以这个午休活动就固定了下来。 我并不是一直都跟着过去,偶尔会去学校外的便利店买点东西,学校的午餐令人不敢恭维。 今天我刚好照旧去便利店买点果汁没有跟着,结果就出事了。 这几个人一定是早就摸清楚了斯潘塞的行程,查清楚了我的动向,才如此胆大妄为。 我虽然身手还马马虎虎,可是毕竟年纪比那三个差很多,力气上吃了很大的亏,渐渐开局的优势消耗殆尽,彻底落于下风。 脸上破了相,右手手指有一根脱臼,左脚崴了。 然后,我们四个打到一半就停手了。 不是因为斯潘塞跑去把学校保安喊过来了,而是我牙齿掉了,然后吐了口带血的唾沫。 那三个吓呆了。 吐血什么的,有点严重,能进拉斯维加斯高中的人,也不会想彻底断送自己的前程,打架斗殴和人身伤害有着明显不一样的后果。 第33章 其实这颗牙掉了,到不赖那三个稻草包,我换牙而已。 当然,这话我不会在校长老师以及家长面前说。我吃了这么大的亏,却只是把那三个摔了几个跟头,磕破了一点皮。 这亏吃下去,能忍? 不能。 所以在校医那里初步包扎后,我直接去校长办公室现场卖惨了。 我们五个的家长都被喊过来了。 本来三个大块头和我这个‘小孩子’打架就不是多么光彩的事情,只是那三个大块头的家长似乎都有头有脸,就想以和为贵,息事宁人,付钱了事。 戴安娜和尤利这次坚决站在了我们这一边,看我们两个受害者的决定。 不过校长和老师都偏向于和解,他们说出的理由是,我也动手了,双方都有责任。 其实就是不想把事情闹大而已。 我不同意。 医疗费肯定是要陪的,但是就这么轻松放过那三个稻草包可不行。 所以我眼泪汪汪的向所有人诉说我不同意的理由。 这才刚开始上学,还没到半个月,就有人找我和斯潘塞的麻烦,如果我被打成这样,毁容、断手、断脚、腹脏受伤都只是道歉赔医疗费了事,那么以后不知道还有什么人会做出什么更加疯狂的事情。 做错事情付出的代价太小,就会有人不长记性,重复犯错。 我的卖惨表演似乎很成功过。 校长老师、三个大块头以及他们的家长被我威吓住了,一句劝解辩驳的话都说不出。 就是卖惨成功的有点过头,戴安娜和斯潘塞都吓得抱住我不停的流泪。 然后戴安娜拿出她聪慧坚定的一面,斩钉截铁的对尤利说,我们转学,这个学校太危险了。 尤利看了我一眼。 总觉得我这个父亲在不该聪明的时候就突然聪明了。 看什么看,我受伤很严重的好嘛。 尤利虽然只是个律师,但是在查探伤势方面有自己独特的方式,他大概是看出,我的伤势看着凄惨,被描述的可怕,实际上并不严重。 不然我怎么可能安稳坐在这里讨价还价,早直奔医院了。 他虽然看出来了,却并没有多说什么。 尤利脾气是不好,但是他不是不知变通的傻子。 可是,斯潘塞哭的眼泪都停不下来。 小哭包很自责。 我明白他的想法。 按照一般少年人的观念,斯潘塞身为我的朋友,无论情况怎么样,在我为了给他出头和别人打架的时候,他都该站出来帮忙,一起和朋友共患难,而不是临阵脱逃。 虽然请保安来阻止更加理智更加正确,但这也给了朋友一种被抛弃只能孤军奋战、好心没好报被背叛的感觉。 当然,这只是一般少年人的想法。 可我和斯潘塞都不是一般的人。 不过斯潘塞虽然理智上知道应该去怎么做,他做出的选择是对的,但他觉得单独离开,害的我受了这么重的伤,是他自己没用,一切都是他的错。 更何况,这件事的起因看上去本来就是他的问题,我只是被他牵连了而已。 朋友因为自己而受伤,是斯潘塞最不想看到的事情,他现在肯定在想,如果他能力更强点,如果他没有不小心被人围住,是不是一切都不会变成这样,我是不是就不会受伤。 所以,斯潘塞才会抱着我,哭的很厉害。 小哭包。 笨蛋。 第20章 第十七篇日记(下) 戴安娜不放心学校的安全性,决定替我们两个转学。只是她在询问尤利意见时,尤利劝了劝她。 拉斯维加斯高中是我们这里最好的高中,而且,就算转学,也不能保证转过去的学校就一定没有坏同学欺负人,霸凌本来就是常见的学生问题,并不是换学校就能彻底解决的。 戴安娜有些松动,她自然明白,尤利说的话是对的。 然后尤利就又拿话堵校长的口,说,拉斯维加斯高中一向以公正、严明、纪律著称,这次有人以身犯险也只是一时糊涂,只要这件事处理得当,想必以后不会在发生学生欺负同学的事情。这样一来,待在拉斯维加斯高中倒比转到其他学校更安全一点。 为尤利鼓掌。 虽然听露西娅说,尤利做律师很不成功,还是专门负责刑事相关的案子,替别人脱罪的那种非常不讨喜的辩护律师。 钱虽然赚的不少,名声却烂透了,朋友都分道扬镳,事业更是一降再降,而且拉斯维加斯从警察到地检官都精明能干,尤利的案子成功率非常低,恶性循环之下,最近几年的发展几近停摆。 但是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尤利也许只是脾气坏了点,口才还是非常符合他的职业特性,十分了得。 他这一番话,非常得体,彻底堵死了校长其他想法的途径,还保持了风度。 事业不成功,果然是选择错了工作范围,和罪犯以及疑似罪犯的人打交道,可不容易。 在我们的坚持和尤利的劝说之下,校长最终对草包三人组做出了记过处分。 三草包的家长中有一个西装革领、高傲无礼、说话拿鼻孔对着人、看上去似乎有钱有势的中年啤酒肚男人,他在校长宣布了对三草包的记过处分后愤愤不平,觉得处理太重,在档案上给三个孩子添上这一笔,无异于是在孩子们的前程上蒙了一层阴影。 第34章 他喊着要请律师。 但是谁都知道,这个家伙不过是随便喊喊,我受了这么重的伤,真喊律师来就必然惊动警察,到时候就不是记过能了事的,说不定还会给几人身上背个刑事记录。 尤利直接递给了他一个名片。 一直摆架子的西装家长不吱声了,最后无奈接受了这件事的结果。 然后我直接被尤利、戴安娜和斯潘塞送到了最近的医院急症室,校医只是给我的伤势进行了应急处理,虽然我自认伤势不重,不必要去医院,但是其他人可不同意。 就当卖惨卖全套吧。 脸上的伤有些红肿,还破了点皮,很毁容。但是我身体复原速度很快,想必没过几天就会消下去,校医处理的时候就涂了双氧水和消炎膏,到了医院医生瞄了一眼,就说问题不大。 至于崴了的脚,其实到医院时已经不疼了,只是在戴安娜和斯潘塞的坚持下,又拍了个片,医生也宣告没有大事。 而掉了的牙……尤利看过了,新牙已经冒出了一点点头。 其实除了手指脱臼麻烦了一点外,其他伤都没什么。所谓的断手、折脚、破相、内伤,只是我说来吓唬人的。 不过医生给我手包扎的时候包的很紧,主要怕我乱动造成二次伤害。脱臼这种伤很容易形成习惯性,还是小心为妙。 而我脱臼的刚好是右手的中指,根本写不了字。 既然我能写下日记,当然是想出了其他办法。 嗯,我换左手写字了。 字很丑,写的速度很慢。 斯潘塞知道我每天都要写日记的,本来他想帮我。 这怎么可以! 不可以。 我在日记里偷偷喊他笨蛋、小哭包,偷偷吐槽他软萌可爱像女生,偷偷记录了他一箩筐的糗事,怎么可以被他看到! 万一他在帮我写日记时挟私报复,根本不描述我今天的英姿,今天的聪慧,今天能进奥斯卡提名的演技,只说我被打成狗怎么办! 明天起来我会当真的! 一打三这种能吹一年的成绩,我一定要亲自仔仔细细地记下来,绝对可以开心一整年。 我们一行人从医院回来的时候,刚刚中午,奥罗拉听说了我的伤势,连呼了三声上帝,然后就忙前忙后的开始准备美食抚慰我的小心灵。 然后我们几个一起在家用了午餐,尤利下午还有工作,直接先离开了,戴安娜和斯潘塞就留了下来,斯潘塞更是信誓旦旦的要照顾我。 我眨了眨眼睛,回忆了一下斯潘塞这个小懒鬼的过往事迹,一箩筐糗事里并没有他做家务做成灾难的前例,所以我欣然同意了身边跟个小男仆。 噗。 哦,亲爱的斯潘塞,身为贴身男仆,你该为我倒一杯果汁。 哦,亲爱的斯潘塞,身为贴身男仆,你该为我送上一碟黄油松饼。 哦,亲爱的斯潘塞,身为贴身又贴心的男仆,你要充当我的右手,陪我一起玩会儿电子游戏,比如打个副本什么的。 我作天作地了两个小时后,除了笑死了戴安娜和奥罗拉,还彻底惹毛了斯潘塞。 不过这样也好,他终于不是那一副愧疚的好像要把世界都捧在手里送我的模样了。 这件事,根本没有谁欠谁,也不必愧疚来愧疚去。 我们本来就是比亲兄弟更兄弟的好朋友,算的太清楚,可不是一件好事。 被惹毛了的斯潘塞依旧没有什么攻击性,不过是恶狠狠的瞪了我几眼,然后低声跟我说,小金库的钱可是他在管。 我后知后觉的想起来了,现在我花零花钱可是要打申请的。 然后换我瞪他了。 结果这个家伙,居然拿手指戳了戳我的脸颊,十分认真的说,诺曼,你果然像一条小金鱼。 生气不自觉鼓腮帮子怎么了,吃你家大米了吗?! 臭瑞德。 然后斯潘塞为了我不老惦记着拉他打电子游戏,回家把高年级的旧课本取了过来。 这些旧课本是斯潘塞在旧书店淘的。 拉斯维加斯并不是一座历史味道很浓的城市,这里浮躁、纸醉金迷、五光十色,到处都是新建的高楼大厦以及街道,各种现代化的商店遍布每一个角落。 旧书店这种店铺,听上去像是六七十年代的东西,对现代的人来说,似乎根本没有任何吸引力。 现在图书馆、连锁书店、报刊亭、超市等等完全可以满足一个正常人的日常阅读所需,再加上电脑与网络已经很普及了,更多的人选择在网络中寻找自己想要的书籍。 旧书店这种不入流的地方,早已消失在了人们的生活中。 我和斯潘塞发现旧书店,也是偶然。 学校里曾经布置过一个社会调查任务,课题自选,斯潘塞和我都选择了垃圾处理、环境优化这个题目。 后来就认识了维恩老头。 维恩经营着一家废品收购站,他的先辈据说是来自犹他州的淘金者,后来就在拉斯维加斯扎根居住下来。 这个废品回收站是维恩十几年前开起来的,那时候这一块儿还是空白,他靠着这个生意赚够了养老钱。只是他到了退休年纪后,家里没人愿意接手这个生意,老头儿只好推迟了退休的打算,继续把他的生意做下去。 除了废品回收站,维恩名下还有一家旧书店,就在废品回收站对面。 第35章 维恩是在废品回收的时候发现,很多报纸、旧书籍都被人随意抛弃卖掉,非常可惜,才有了开家旧书店的想法。这么多年来,旧书店的生意有好有坏,到了现在,几乎只能维持收支平衡,根本不赚钱。 但是维恩还是把店保存了下来,因为他觉得,书籍并不是废纸,它们永远也不会成为过时的废品。 后来这家‘维恩的旧书店’就取代我们社区外的便利店,成为了斯潘塞最喜欢逛的地方。 斯潘塞取来的这套高年级课本,就是他淘来的,才五十美分。 我们可不止在旧书店里淘到课本,还有一些古旧的漫画、大块头的专业书籍等等。甚至,斯潘塞还发现了一些非常有价值的杂志。 当然不是花花公子这种,而是《自然》和《科学》这种。这两种杂志因为发行量的原因,旧杂志几乎找不到,斯潘塞想要很久了。 花花公子这种有价值的杂志,早被维恩老头自己收集起来了。都放在了旧书店的仓库里,他曾经炫耀过,可全了,还说可以偶尔借给我们开开眼。然后还喋喋不休的批评现在花花公子上那些越穿越少的女模特,说她们空有一副好看的皮囊,却没有足够迷人的气质。 比起一般的人,维恩老头早就过了只看皮囊的年纪,现在他可是既要看皮相,又要要求内在气质,对于花花公子的封面女郎,要求越来越高了…… 斯潘塞把高年级的课本取来,当然不是给我家桌子垫桌脚的,他是来和我一起学习的。 跳级这种事情,并不是说跳就跳,终归中间还是要有个学习过程,只是我和斯潘塞将这个过程缩成了最短,才有了现在拉斯维加斯惹人讨厌的‘天才双星’。 这个绰号可不是我们自封,而是那些没什么品位的同学强加在我们两个头上的。 说实话,第一次听到,我还挺美滋滋的。 面对抱着厚厚一沓书的斯潘塞,我很无奈。 而斯潘塞毫不留情,把数学课本翻了出来。 他要辅导我几何方面的课程,其他课程还好说,唯有几何,我能跟上斯潘塞升学的脚步,纯粹是他给我开小课。 因为不擅长,所以很讨厌。 所以我很认真的说:“斯潘塞,我们换个事情做吧,打发时间的方法有很多。” 在学习方面毫不留情、铁血无比的斯潘塞,十分冷酷的拒绝了我的提议。 然后我在几何广博的海洋里,畅游了一下午,不游还不行,旁边有个小渔夫正挥着教鞭虎视眈眈呢。 呜呜,今天真是倒霉的一天。 第21章 第十八篇日记(上) 1993年10月9日 天气晴 今天是斯潘塞的生日。 戴安娜最近有点忙碌,她在积极求医,刚新换了个主治医师,听说是这方面的权威。 她和斯潘塞约好了,要一直一起生活,她要照顾自己的儿子,所以她积极治疗,表现的非常乐观。 但我觉得她的这番忙碌,不是为了自己治病,而是为了安抚斯潘塞。 戴安娜内心深处,大概是觉得自己的病根本治不好,可是她又不想斯潘塞担心,所以才会努力医治。 戴安娜身上带着某种天然的文艺和忧郁,这可能和她的职业有关。所以她一点都不乐观,很容易就陷入情绪低潮。 我觉得这对她的病情不好,可是除了和斯潘塞两个一起哄哄她,调节调节她的心情,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虽然我看了很多的心理书籍,然而在面对这种情况时,真的是除了陪伴,没有其他解决办法。 自己不抱任何希望的这种事情,戴安娜当然不会对任何人说,我之所以这样认为,是看了戴安娜在花厅书架上收藏的那些剪报。 剪报有好几大本,除了照片之外,还有戴安娜凭借回忆画出来的简笔画,斯潘塞写的作文等等。 做的很用心,只要翻开一看,似乎就可以完全了解自出生起斯潘塞到底经历了哪些事情。第一次哭,下棋下输了,去看马戏团,想当电影院门口卖爆米花的小贩…… 上面还有我,我和斯潘塞一起做小实验,万圣节穿着骑士和弓箭手的服装去街上讨糖果,一起练习空手道等等等等。 斯潘塞看到这一本本厚厚的剪报,仅仅认为是戴安娜的记录习惯,就和普通家庭里的照片集一样,是一种纪念性的举动。 我却一下子就想到了我的日记。 现在我的日记已经有好几箱子了。 其实戴安娜和我一样,怕自己忘记,所以才要将一切都记录下来,和一般人的照片集并不一样。 如果不是深知自己会忘记一些重要的事情,戴安娜又怎么会花费这么多心力去做这些剪报,真的单纯做纪念的话,照片就足够了。 她是觉得自己治不好了,或者是认为治好的几率很低,才会这么做。 当然,我并没有向斯潘塞说出我的想法。 我觉得他这个误会挺好的。 真的挺好的。 我希望斯潘塞能一直继续误会下去。 我和斯潘塞的学习进度很快,高中课程已经完全不能满足我们两个了。当然,这和斯潘塞的努力分不开,一些我不擅长的部分,斯潘塞会先自己自学通透,然后再辅导我。 他虽然不说,可是我明白,他不想我落后,因为一旦我们的进度不一样,就代表着分别。 第36章 斯潘塞一点都不想与我分开。 我也不想。 我们彼此在一起,算算时间,如今已经有八/九年了。 形影不离,同进同出,志趣相投,心灵相通。 分开? 怎么可能舍得。 伊森曾经和我们一起跳级念初中,他本来是想打算也跳级和我们一起上拉斯维加斯高中的。 但是,他家去年搬走了,去了哥谭市。 为此斯潘塞非常担心,位于美国东海岸新泽西州的哥谭,是美国犯罪率最高的城市之一,□□、毒贩、杀人狂等等犯罪分子层出不穷,并不是一个安居乐业的定居之所。 然后我安慰他,拉斯维加斯还号称罪恶之都呢,这里也不是遍地都是坏人啊。 我的红名单这么多年来,也就十来个的样子,增长速度并不快。 考拉伊森走后,我和斯潘塞都少了个能常见面的朋友,非常惆怅,但是现在周遭环境如此不友好,我们想要再结交一名朋友,有点困难。 所以这种情况下,斯潘塞和我越黏越紧了。 这也难怪伊森会在电话调侃,我们两个简直像连体婴儿。 其实伊森虽然和我们分开了,但是我们和他还是经常联系的。我和他大多数时候是通过电话沟通,而斯潘塞比较古典,他喜欢写信,所以经常寄信给伊森。 我吃醋了。 果然是距离产生美吗,他都没给我写过信。 为此,斯潘塞特意写了一封信给我。 哈哈哈,被我夹在日记里保存起来了。 果然,就像是万圣节一样,会捣蛋的孩子有糖吃,不和斯潘塞多捣蛋几次,他才不会给我写信呢。 他刚开始拒绝的时候还说,他害羞。 明明每天都会见面,却非要写信,斯潘塞觉得就算是他打算写,也不知道该怎么写,写些什么才好。 亲爱的斯潘塞,我天天写日记写的内容可丰富了,怎么会没内容可以写呢。 我想让斯潘塞好好练习一下写作这项技能,就从经常写信给我开始好了。 学习之余,我和斯潘塞的生活似乎没有太多的变化,经历了之前的一场校园暴力事件后,学校里的同学虽然没有再为难我们,但是态度却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 他们无视了我们。 我不敢想象,如果是我或者是斯潘塞单独一个人处于这种冷暴力的环境中,会是怎样的情景。 我上个周日日常去拜访安娜姨妈的时候,把学校里的烦恼告诉了吉尔,他曾经也是天才学生,一定也遇到过我们现在这种情况,所以,我向他求助。 我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吉尔恍了一下神。 那个瞬间,吉尔的神色非常复杂。 不过,他的失态只持续了短短的几秒,然后吉尔讲述了他年轻时候的事情。 “在中学里,我是个幽灵。”吉尔姨夫说。 吉尔姨夫说,在这方面,他能给我的建议很少。 因为他并没有跳级,虽然中学时期的他,因为体态不灵活,而成为了被同学漠视的幽灵,但是那些算不上冷暴力,他和同学偶尔还是有一些交流的。当然那些交流就是很日常的你好、今天学校的午餐是什么之类的。 吉尔出生在洛杉矶,那是个繁华的大都市,忙碌快速的生活节奏,冰冷耸立的高楼大厦,四通八达的柏油马路,构成了吉尔最初的人生记忆。 “我的父亲是一位教授植物学的教授,而我的母亲是一位艺术家,以绘画为生。他们的教导给了我最初对自然生物和美学的兴趣源头。但是在洛杉矶这样一座以金钱铸造的城市里,这些都是无关紧要、不值得重视的东西。” “诺曼,你很幸运,遇到了一个兴趣相投的朋友,你们彼此可以沟通,结伴而行,在自己理想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而我,在那个时候,并没有你这样的运气。” “虽然对于你们现在的处境我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但是我想,只要你们两个拥有彼此,那么无论什么样的困境都能闯过去。如果现在无法处理这种情况,你可以选择先将它搁置,也许随着时间的流逝,同学中总会有人接受你们,从而打破这个僵局。” 吉尔姨夫很少说这么多话,他和斯潘塞最大的区别就在这里,一个一开口就是长篇大论,一堆数据能砸的你头晕。而另外一个,则若非有必要,绝不开口,如果能简短讲述,绝不会浪费唇舌。 我很感动,内心的烦恼似乎也随着吉尔姨夫这么多的话而渐渐消散。 吉尔姨夫果然是爱我的。 哎,那我就不担心他和安娜的婚姻问题了。 并不说他和安娜出现了婚姻危机,只是最近总是在电话里听外婆唠叨,安娜好不容易又嫁人,却一直都没给对方生个继承人,这不利于一个家庭的稳定。 我有点担心而已。 不知道我期盼的表弟表妹什么时候才会出现。 当然,现在越来越多的夫妻选择了丁克,我尊重每个人自己的选择。只是,果然,我还是希望有个表弟表妹的。 我的心塞还有吉尔姨夫开解,斯潘塞却只能默默的什么都闷在心里。 他不想让这种心情困扰戴安娜。 自威廉走后,他与父亲这一边的亲戚彻底没了来往。而戴安娜这里,只有一个弟弟,可是斯潘塞这位丹尼尔舅舅,已经过世了。 第37章 除了我,他没有任何可以倾吐烦恼困扰的人。 我是非常欢迎当斯潘塞的心情垃圾桶和烦恼解决人。但斯潘塞在我这里有某种奇怪的执着,他并不喜欢把所有烦恼都和我分享,而是闷在心理自己想办法解决,颇有一些报喜不报忧的味道。 我就这个问题和他谈了好几次,但是他每次都是积极认错,坚决不改→_→。 我暂时还没有想到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只能任由这头倔强的小鸵鸟继续把头埋在沙子里。 所以,今天他生日,我打算办个盛大的生日宴给他。不管心情怎么差劲,如果生日过的热闹,想必心情一定会变好的。 第22章 第十八篇日记(中) 今天一大早,我就已经爬起来了。 检查前几天在超市里买的材料。 没错,我打算自己做个生日蛋糕。 为此我已经背了好几本甜点菜谱。 我当然也想奥罗拉能在一旁指导一下我,可是今天是双休日,她不在。 而还在睡懒觉的露西娅,并没有什么做蛋糕的天赋,完全指望不上。 所以,作为新手,我无所畏惧的上路了。 烤蛋糕坯还好,步骤简单,我只要一步步做,并不算困难。只是,可能是糖有点多,所以甜度高了些。 为难的是下一步,涂奶油和设计蛋糕装饰图案。 涂奶油就算了,呼了厚厚一层泡发奶油后,虽然有些地方不那么平整,但是样子出来了。 可装饰图案我就完全没辙了。 当时我对着乱七八糟的厨房和半成品蛋糕,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 qaq,奥罗拉,我需要你。 当然,奥罗拉并没有来。 所以,最后我不得不捏着蓝莓和草莓果酱,自己画了一幅丑了吧唧的画,就是两个火柴人手拉手的那种,然后写了‘献给最可爱的瑞德’和‘生日快乐’两行字。 最后为了拯救我无可救药的画技,我拿出了草莓和芒果,一个剖成两半,一个切成小块,然后在画的周围摆了一圈。 做好后,我自我欣赏了一番。 其实忽略背景画的话,卖相挺不错的。 这已经是我最高的水准了,要知道,当年我可是个连南瓜灯都不会做的手残,已经很进步了好嘛。 蛋糕做好后,露西娅也起床了,她没做早餐,直接拿着我做蛋糕坯剩下的不规则角料当做了早餐。 其实露西娅是个甜食控,我早就发现了,只是她怕胖,很在意身材,所以平日里关于这方面控制的很严格。 我并没有继承她的甜食控,我只是某些口味和露西娅有些重合。 她对于我要替斯潘塞举办生日宴的决定没有异议。 露西娅心中有些可怜斯潘塞,也有些同情戴安娜。 这大概是社区里许多主妇的观念,毕竟被丈夫爸爸抛弃什么的,总是令人感慨的。 虽然这种心理似乎带着一些高高在上的傲慢和幸灾乐祸,但是我了解露西娅,她人是有些势利,却并不是个恶劣的人。 毕竟,露西娅和安娜可是亲姐妹。 尤利最近似乎突然忙了起来,人不在家,所以没有办法参加这次的宴会。 露西娅说他前段似乎是完成了一个大委托,赢得很漂亮。顾客原本都走投无路了,却在他的辩护下重获自由。 为此,这位有钱的顾客不仅付了高昂的律师费,更是替尤利做了免费宣传,整个拉斯维加斯都知道了尤利的名字,所以他跌到谷底的事业又有了新的转机。 更多的情况露西娅就不了解了。 她和尤利的关系刚结婚的时候还好,自我出生以后就迅速降入冰点,一直处于破裂的边缘。后来我长大了一些后,他们的关系才慢慢的开始修复,现在比我刚出生那会儿好多了。 只是再怎么修复,裂痕始终存在。 露西娅和尤利有很多话题都不会交流,其中就包括尤利的工作,这似乎成为了他们两个人彼此某种约定俗成的心照不宣。 而露西娅能知道现在这些消息,还是因为她处在一个本来消息非常灵通的工作岗位上。 我并不介意尤利无法参与生日宴的事情,或者说,没了他,我们的宴会气氛可能会更融洽一点。 身为奥尔德里奇的成员,我很担心平日家中的保留节目会在生日宴上再度上演,深刻诠释什么是不普通的三口家庭的日常。 所以,尤利不在家不是件坏事。 露西娅就着牛奶吃完了蛋糕后,就开始打听我制定的生日宴流程。 她的老毛病了。 天生喜欢安排各种聚会派对,对这方面有着永不衰减的热情。 不过,也许我刚好缺这么一个经验丰富的聚会策划人? 露西娅把她为了庆祝我跳级进入拉斯维加斯高中而举办的那场盛大派对的流程直接拿过来用了。 在她的描述里,生日宴不仅是生日蛋糕、吹蜡烛、放彩炮,更多的是,多邀请同学,让同学带家长,将生日宴会变成一个宣扬自己、结交人脉的高效率平台。 三十分钟后,我好不容易哄着露西娅去解决她的那堆工作邮件,之后就把她念叨的那繁琐无比的举办流程丢进了记忆垃圾桶里。 我只是想给斯潘塞一个热闹温馨的生日宴,而不是一个如同花孔雀展示尾羽一般的牢笼。 第38章 更何况,我到哪里去请数量众多的同学啊,总不能让伊森从哥谭市那里飞过来吧。如果我和斯潘塞没有跳级的话,也许我会参考露西娅的意见,但是现在,这种建议没有任何可操作性。 所以我还是按照自己设想的去操办这个生日宴了。 首先是要和戴安娜提前沟通好,毕竟没有办法瞒着戴安娜去操作这件事。 戴安娜很感兴趣。 她对着斯潘塞,本来就是个睿智中带着调皮的态度。她很喜欢我给斯潘塞举办生日宴,并且对让他吃一惊的这个方案非常满意。 戴安娜郑重其事的保证,她绝对会做好保密工作。 好吧,其实我的生日宴方案,的确没什么花头。 用露西娅的话说,就是无趣的好像是个老年人俱乐部聚会。 但是我直觉,斯潘塞会更喜欢我这个。 等我做好了准备,时间距离晚上还有很久。 为了保密,防止斯潘塞今天等不到我,直接跑来找我,从而让我的布置变成无用功,我带上了生日礼物直接去斯潘塞家找他了。 举办生日宴又不能当生日礼物,所以,我还是另外准备了一份生日礼物的。 现在这份礼物需要提前送到斯潘塞手里。 因为某些原因,斯潘塞对这次的生日并不看重。 据戴安娜透露,他不想举办生日宴庆祝,也没打算邀请我,甚至让戴安娜不要忙里忙外煮大餐。他只想和平日那样,普普通通当做寻常过就好。 但是我觉得,过生日的时候,怎么会有人真正不在意、不想庆祝呢。 大家都会希望得到亲人朋友的祝福,也都会盼着收到符合自己心意的礼物。 这是人之常情。 渴望爱,渴望被关注,渴望受重视,是镌刻在人性之中无法泯灭的渴望。 到了斯潘塞家后,他果然坐在客厅的沙发上。 在看书。 可是我一眼就看明白,斯潘塞的心不在焉。以他的看书速度,居然在几分钟内,才翻了一页。 这不正常。 看他半靠在沙发上看书的姿态,也不像是在读什么需要动手计算、仔细思考深奥书籍,不然他现在就是趴在书桌上奋笔疾书了。 “所以,斯潘塞,你是在等你的生物礼物吗?”我带了一些恶趣味的问他。 斯潘塞立即像个小弹簧一样跳了起来,结结巴巴的说:“什么……什么……生日礼物,我没有。我只是在看书。” 看在你今天生日的份儿上,我就不揭穿你了,弹跳力不好却总能爆发出超强弹力的小弹簧。 “喏,生日礼物。”我把手里的礼物给他。 斯潘塞虽然刚刚才连连否认自己在等生日礼物,但是他收到礼物的时候,嘴角却忍不住弯起来了。 口是心非的小弹簧,总能让我暗自偷笑。 唔,再次确认,日记本一定不能让斯潘塞看到。不然,我偷偷给他的取得这些小昵称就会全部曝光,总觉得我会被他碎碎念念死。 “诺曼,你的强迫症又犯了。”斯潘塞打开生日礼物的时候,无奈的叹息了一声。 什么强迫症,不过是把礼物包装的整齐漂亮点,蝴蝶结打的对称好看完美点。 这算强迫症? 这明明是对礼物的尊重。任何送出去的礼物都该得到最认真的包装,不是吗。 我瞪了他一眼:“不会说话就闭嘴啦,斯潘塞你现在只要说谢谢就好。看在今天你生日的份儿上,就不跟你计较。我只是有一点追求完美。礼物这种东西代表了自己对别人的心意,追求完美有错吗?” 斯潘塞耸了耸肩:“好吧,诺曼大人的话总是正确的,如果不正确,参考上一条。” 臭弹簧,仗着今天过生日,皮发痒。 我送了斯潘塞一个雕塑。 一个石膏雕塑。 尤利好歹教了我这么多年,我在这方面,虽然没什么天赋,但是一些基础的雕刻手法还是学到的,只是因为年纪还小,力气不够,所以只能使用石膏,其实我更想用大理石。 这是一个以帕特里克·特罗顿所扮演的神秘博士为刻画对象,历时一年三个月才完成的作品。 斯潘塞非常惊喜,他哇哦了一声,随即有些尴尬的问:“诺曼,你,刻的是谁?” 你自己喜欢的偶像都认不出来吗?斯潘塞你是还想带一次小时候的视力矫正眼睛吗?! 斯潘塞见势不妙,努力辨认了一会儿后,尝试性的说:“龙与地下城里的泥沼怪吗?” 啊啊啊啊啊,谁也别拦我! 我今天要和这个家伙决一死战! 第23章 第十八篇日记(下) “你别生气。”斯潘塞似乎洞悉了我的怒气,连忙软声安抚。 看来这个家伙还没笨到家。 他见我似乎怒气平息下来了,终于又开口:“看来诺曼你果然不擅长和图像有关的东西。其实,我能看得出,你的雕刻手法非常熟练,已经渐渐了有一丝属于自己的风格。这些刻痕,平稳、流畅、毫无抖动。虽然我认不出刻的是谁,但是雕塑外在的线条拥有非常优美的弧度,砂纸打磨工序进行的也很流畅。诺曼,你的雕刻技术非常棒!这是你第一幅作品吗?我会好好保存的。” 哦。 我非常淡定的告诉斯潘塞:“我刻的是时间领主,神秘博士。” 第39章 然后换斯潘塞欲哭无泪了,他呐呐的说:“诺曼,你很讨厌博士吗?” 哼,嘴上说的好听,实际上还是很嫌弃的斯潘塞。 我跟你说,你完了。 今天我一定要用奶油蛋糕砸的你满脸开花! 但是我还没表达我的怒火,戴安娜的笑声就从楼梯口传来了:“哦,没想到我的小斯潘塞会笨的这么可爱。小金鱼,你不要生气了,气坏了身体,安娜说不定就要打电话请我去警局喝茶了。” 我当时有点懵。 信息量有点大。 不是,戴安娜,你什么时候和安娜这么熟了? 还有,安娜姨妈不会让吉尔滥用职权的,她是医生,不是警察,顶多请你去停尸房,不会是警察局。 戴安娜嘲笑完我们两个后,摇了摇手里的手提包,说:“今天下午我刚好出去和朋友喝个茶,斯潘塞、诺曼,午饭就在冰箱里,你们自己解决。” 然后她朝我眨了眨眼。 我知道,她是找个理由去我家,和露西娅两个一起准备晚上的生日宴。 我赶紧回眨眼。 去吧去吧,我会拖住斯潘塞的。 我和戴安娜就像传说中的间谍一般对了暗号,然后她就带着神秘又有一丝兴奋的微笑离开了。 童心依旧的戴安娜。 斯潘塞微微皱着眉头,他大概有些奇怪戴安娜今天会出门,但是并没有多想什么,之后就直接拉着我去他房间。 他的房间有一个很大的展示架。本来这个展示架是威廉用来放棒球纪念品的,有他喜欢的明星的签名球,有他高中第一次夺冠赢得的奖杯等等。 威廉离开后,戴安娜就把他的东西打包一起扔上了阁楼吃灰,这个展示架则搬到了斯潘塞的房间里,成为了斯潘塞放置自己作品的地方。 斯潘塞的手工活很好,经常做一些模型,有些模型被戴安娜上色卖掉了,有一些不适合卖的,也摆脱了原来被斯潘塞直接塞垃圾桶的命运,变成了展示架上的作品。 斯潘塞做的东西比较多,原本很大的展示架都被占满了,他随手将其中一个抽出来丢在地上,把我送他的泥沼怪,不不不,神秘博士放了上去。 可恶的斯潘塞,你才是泥沼怪啦。 虽然很满意他对待我送的礼物的态度,但是我有点可惜地上那个模型。 最后,那个模型脱离了斯潘塞的魔爪,将在我的房间安家。 安置好了神秘博士,我和斯潘塞两个去冰箱里翻了翻,去找今天的午餐。 斯潘塞问到了露西娅,他知道我和妈妈的关系要好点,今天周末,我应该回去吃午餐才对。 然后我告诉他,露西娅的厨艺就和我的绘画水平是一样的。 斯潘塞就不提让我回去吃午饭的话了。 戴安娜准备的午饭并不差,两份芝士虾仁焗饭,还没烤,只要放在烤箱里定时烤一下,就是美美的一餐。 斯潘塞对于这个步骤很熟练,他预热好了烤箱,把两份饭的保鲜膜撕掉,丢进烤箱烤了一刻钟,然后关了电源,打开烤箱门,带着厚厚的石棉手套把烤盘端了出来。 芝士、番茄酱、洋葱、虾仁和米饭的香味混合在一起,焦黄中带了一层厚重感的芝士酱,红白相间粉嫩可爱的虾仁,味道浓郁软糯鲜甜的洋葱圈…… 唔,日记快写不下去了。 我喜欢芝士。 配着一杯果汁解决了午饭,斯潘塞和我在客厅里休息了一会儿。 他有些漫不经心。 我问他怎么了。 斯潘塞支支吾吾的不肯说。 那我就去猜了。 大概是因为相处的时间长了,我们彼此对彼此都太过了解,所以我能猜中斯潘塞的七八分的心思。 当然,我的想法也几乎不能躲开斯潘塞的眼睛。 这大概就是有一个从小一起长大好朋友的坏处。 我对他说,听戴安娜说,今年你不想庆祝生日。 斯潘塞点点头,说他们家现在情况特殊,虽然戴安娜偶尔会有一些文章发表在报刊上,但是那点酬劳却不够他们的日常花销。 他不想一直都花威廉的钱,只是现在没有办法,所以打算节省开支,不举办生日宴。 然后我哦~了一声,说,你现在是觉得戴安娜真的不替你庆生了,你又觉得很失落。 斯潘塞脸色有点涨红,但是他还在垂死挣扎,说他只是觉得,虽然可以不用庆生,但是戴安娜可以陪着他过个快乐的星期天。 我笑了。 嘴硬心软、口是心非的小布丁,晃晃荡荡、颤颤悠悠的走出自己的世界,却又担心外面的世界不喜欢他,会放弃他。 戴安娜就算经济方面再有问题,也不会亏待斯潘塞的,更何况,威廉并不是一个吝啬的人。 斯潘塞不想和已经离开的父亲牵扯上更多的关系,偏偏天不遂人愿,他和戴安娜现阶段,还是要依靠威廉的帮助。 我觉得这是威廉该负起的责任,无论他是因为什么理由离开。 显然威廉自己也是这么想的。 可是钻牛角尖的斯潘塞不是这么想。 斯潘塞见我笑他,脸色涨的更红了,不过大概是物极必反,过了一会儿后,他反而淡定了下来。 然后他就拉我去学习了。 好吧好吧,好好学习,快快成长。 然后一下午的时间,我们两个就消磨在了“行为数据到底可不可以预测出个体行为”这个问题上。 第40章 他觉得可行,行为数据也是心理学研究的根本依据。因为拥有共性,才有研究价值。找到特定的条件,根据大数据,推测个体行为并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而我更倾向于人性多变,即使是行为异常、神经系统产生病变的病人,他们的外在表现也有属于自己的特殊标志。也许某些特殊的行为是有共性的,但是这些共性只阐述了他们的病在某些方面相同,却无法解释他们之间彼此的差异。 斯潘塞说我明明应该是去学习神学,而不是去研究心理学。 小布丁,看在你生日的面儿上! 不然,一口,嗷呜,吃掉你。 让你噼里啪啦数据甩我一脸! 等我回过神来,时间已经不早了,我开口说我要回家了,斯潘塞正沉浸在书里,就挥了挥手,示意我可以回去了。 我当然不可能就这么走了,所以对他说,天色晚了,要斯潘塞发挥一下主人的精神,送我回家。 斯潘塞满脸狐疑的看着我。 我知道,我们都这么熟了,送回家什么的,恶,又不是学校里那些黏黏糊糊的情侣。 但是不这么说,我怎么把他骗回家去。 斯潘塞虽然很疑惑,但是他还是放下了手中的书,把我送回家了。 当时天色已经晚了,社区里的路灯已经亮了起来。 斯潘塞边和我走向我家,还边说,他有些担心戴安娜。戴安娜就算是出门,一般也不会这么晚都不会来。 我十分敷衍的嗯嗯啊哦了一顿,其实根本没怎么注意自己回答了什么,心思全都放在等下的动作上了。 忧心忡忡的斯潘塞显然没有发现我的异样,他把我送到了家门口。 我对他说,来吧,刚好和我妈妈打个招呼,她其实挺久没见过你了。 斯潘塞终于忍不住说:“诺曼,你今天真的很奇怪。太……太娇气了。” 呵呵。 有你这块焦糖小布丁娇气吗?! 我没回答他,就让他敲门。 说不定我真的可以去研究神学,瞧我脾气好的,客串神父绝对没问题。 就是不知道上帝老头儿收不收我这种有事才想他、小时候还经常腹诽他的信徒。 露西娅穿着精致的礼服,化着精致的妆容打开了门,笑的虽然不是很温柔,但也非常得体礼貌。 斯潘塞和露西娅打了声招呼就想走,他最不擅长应付的就是露西娅这种高傲精致的漂亮女性。 我趁着露西娅让开门口的空间,在斯潘塞背后推了一把,把他强制带进了我家。 然后把门一关。 突然彩炮炸开,戴安娜、吉尔、露西娅开口说:“斯潘塞,生日快乐。”“瑞德,生日快乐。” 瑞德呆住了。 我也有点吃惊。 吉尔怎么来了? 也许是露西娅打的电话,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和‘朋友’加深感情的机会,借着斯潘塞吉尔半个弟子的身份,举办生日宴喊上吉尔很正常,至少通知是会通知到的。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个问题的时候,我跑去餐厅,把我做的蛋糕端了出来。 “生日快乐,我最亲爱的朋友。” 第24章 第十九篇日记(上) 1994年2月23日 天气晴 今天的天气有些凉意,早上我把我已经收起来的牛仔夹克和毛衣又翻出来了。 露西娅从来不管我这方面的事情。 因为她本身对拉斯维加斯的气温感应灵敏度就是零。 永远都是裙子、裙子和裙子。区别只是工作的时候是职业套裙,参加晚宴、派对等等是拖地长裙,在家看电视是连衣裙。 衬衫?牛仔裤? 不存在的。 衣柜里没地方放这些休闲服装。 虽然新学期刚开始,但是斯潘塞和我最近忙的要死。 为了修学分。 的确,有好几门课的老师同意了以考试的方式让我们获得学分,并且不介意按照考试分数给“o”还是“t”。 但是也有几门课并不是单纯能通过考试就可以评出成绩的,所以老师咬死不松口,一定要我们两个达到一定课时才让我们通过。 其实老师要求的课时已经比其他同学少了很多很多,但是对于我和斯潘塞来说,时间仍然很紧。 即使开了特殊条款,某些规则适用于高中,却不能适用于大学,我和斯潘塞还需要多加努力才行。 更何况,整个美国,所谓的天才太多太多了,竞争非常激烈。 我和斯潘塞可不会满足于去一个‘差不多’的学校。 用斯潘塞的话说,就是耶鲁大学是保底大学。 他的目标当然是加州理工或者麻省理工。 不错,在面对我们两人被所有同学漠视的冷暴力情况下,斯潘塞觉得我们不必浪费时间,去和这些完全与我们两人没有任何交流空间的人周旋。 现在的学习氛围不好,那就换个。 不转学的情况下,升学自然就是理所应当的选择。 虽然我觉得我们时间还多,如果太着急了,提前的太早,并不利于以后的学习环境。高中出现了年龄差问题,那就代表大学也会出现,同样的,学习环境依旧不会太好。 但是我也没有觉得斯潘塞的提议完全没有道理,不可行。 事实上,我只是有些犹豫,所以想得有些多。 第41章 吉尔反而赞同了斯潘塞的想法。 他认为,高中的同学刚好处于一个尴尬冲动的年龄段,拉斯维加斯高中虽然是本市最好的高中,但是学生的素质多少有些良莠不齐。 而大学的同学都已经懂得什么叫做规划自己的人生,也过了懵懂冲动的年龄,他们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最重要的是,好大学的学生,都是各地的精英,他们的素质要高出现在高中同学太多,反而更不容易出现霸凌问题。 最后吉尔还神秘的笑笑,说,大学里,有许多教授会有自己钟爱的弟子,他们对于弟子的爱护是全方位的。而斯潘塞和我这么年轻,无论在哪个领域都足够优秀,是这些教授最喜欢选择的弟子对象。 斯潘塞对吉尔的话深信不疑,更加坚定了早日前往大学深造的决心。 我依旧有那么一点点的,真的,就一点点的疑虑。 关于吉尔姨夫,我曾经听安娜说过吉尔姨夫的八卦。 吉尔毕业于ucla,即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其实他选择这所学校是有原因的。 吉尔曾经说过,他高中没跳级,是的,他是没跳级,就这么一个人安安静静、平平稳稳的上到了十六岁。 直到他遇到了一个改变他一生的老师。 一位著名的犯罪鉴证学家,菲利普·吉拉德教授。他是ucla的教授,发现了吉尔掩藏在常态之下的聪慧,并建议吉尔的妈妈让他快点从高中毕业,进入ucla学习。 然后吉尔不仅以优异的成绩从ucla本科毕业,并且二十二岁那年就已经获得了生物学博士学位。 安娜姨妈说这段趣闻的时候,不仅面带笑容,眼中还有一丝淡淡的崇拜。 安娜自己并非是多天才的人,她如今所掌握的一切都是脚踏实地、勤勤恳恳、慢如蜗牛的学来的,所以,欣赏聪明绝顶的人。 吉尔显然就是个中翘楚,不仅个性沉稳,聪明睿智,更是个内敛温柔的古派绅士,完全是安娜的菜。 所以,我的表弟表妹什么时候会出现? 吉尔姨夫与吉拉德教授的感情很好,师生情谊深厚,可以传作一段佳话。但是,谁知道我们大学里会遇上什么样的老师,总不能天天在外面闲逛就为了捡到一个令人心动的教授吧。 所以我对吉尔提早去大学的方案还是抱着一点点疑虑的。 或者,也许这其中还掺杂了一些为未知环境的恐惧。 离开高中,去上大学,需要我做出巨大的改变,所以我需要一点点时间去接受这件事。 虽然平常感觉不出来,但是我对环境的要求其实很高。不是要求生活舒适之类的,而是我一旦换了新环境,就需要大量的时间去习惯,去记录,去分析,才能把它变成我自己熟悉的东西。只有生活在一个我熟悉的环境中,我才不会觉得迷茫、不安和恐慌。 记忆空白的感觉,是难以向别人描述的。 偏偏这个过程中,任何人都无法帮忙。 只能靠我自己。 虽然对提前去大学有一些疑虑,不过这不影响我和斯潘塞这个学期把该修完的学分修完。 这是申报大学的条件之一。 至于sat考试,无论是对我还是对斯潘塞都不是什么问题,所以几乎可以忽略。 但是除了完成高中所有课程修满学分,完成sat考试外,还有其他很多事情需要考虑。 比如,社区服务或者义工。 这也是申报大学的条件之一。 其实这个条件一般的学生早就完成了,因为这是寒假暑假的作业之一,一百个小时的社区服务也并不是多长的时间。 我和斯潘塞之前也进行了一部分,但是因为初中的时间太短了,高中又是直接跳级的,所以虽然进行了部分社区服务,可是时长不太够,需要补一下。 这就占据了我们一些双休日的时间。 好在公立图书馆整理书籍的工作一直都非常缺人手,而对于斯潘塞和我来说,整理图书这种工作,简直是为我们量身定制的。 除了为升学的事情忙碌,我们固定的学习任务,固定的空手道练习,都需要大量的精力,即使是斯潘塞,也觉得最近的事情简直是焦头烂额。 他喜欢学习,但是不喜欢为了博得授课老师笔下的“o”而被强制按在浪费时间的课堂上。 甚至,某些课程在他看来,根本没有学习的必要。 哦,这句是他纯粹被棒球老师气的说出来的胡话。 当初选选修课的时候,我和斯潘塞不知道为什么就挑了个棒球,结果这门课的学分获取十分艰难,斯潘塞已经觉得是在浪费时间了。 哎,谁让我们选课的时候,脑抽了呢。本来以为小时候练习过棒球,上手应该不难,看伊森那只考拉,以前还是棒球校队的呢。他都会,我们怎么可能不会。 最后只能说,梦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虽然斯潘塞很暴躁,很想放弃这门课,但是为了学分,为了成就全优,我还是把他拖住了。 自己选的课,跪着也要修完。 好在棒球老师虽然对我们的课时时长有要求,对于我们的技术却没有多大要求,平日里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他也明白,斯潘塞和我在课堂上和那些魁梧的运动型学生不一样,而且彼此之间还有些小矛盾。 我无意间听到棒球老师闲聊,他以为我们这么想学棒球,这么艰难的学棒球,是因为对棒球是真爱。 第42章 所以他一向挺护着我们的,对我们大多数时候并不严厉要求。 算了,这种让我们获利的误会就让它永远成为误会吧。 其实除了某些不确定性,还有一个问题是我和斯潘塞都考虑到了,却一直都没有提出来。 斯潘塞的目标是加州理工或者麻省理工,他可能更倾向于加州理工一点。 但是,无论是加州理工还是麻省理工,医学专业都不算顶尖。 我和斯潘塞都有一点犹豫,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分开? 不可能。 不分开? 那就只有一个人迁就另外一个,或者是两个人这种,重新挑选这两个专业都非常不错的其他学校。 今天放学后,我们两个一起在斯潘塞房间看书的时候,斯潘塞正式把这个议题提上了议程。 他劝我选择哥伦比亚医学院,他可以挑选同大学的数学系。他还说,对于他来说,大学的好坏并不重要,在哪里他都能学好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我有点感动。 斯潘塞总是这么贴心,也从来不计较自己为朋友做出的牺牲。 第25章 第十九篇日记(下) 我是有点感动啦,但是并不代表我会听从他的建议。 我劝他,对于我来说,更多的学习来自于后期的导师和实习,我未来想走的路子,也和生物化学有一定关系,所以医学院并不是最优选择,麻省理工和加州理工也不差。 我可以不直接考取医科,而是先念完本科学业,然后再申请医学院。 其实我们两个都知道,我们上面说的一番话,都是谎言。 无论是数学、物理还是工程学,没有好的师资力量,所学的东西总会打个折扣。 而先读本科再选择医科的确可行,甚至大多数医学生,都是这么选择的,但是,想要成为最顶尖,还是直接录取医科最好。 只是,我们都不希望朋友会为了迁就自己而牺牲最优选择而已。 我们两人互相瞪了许久,最后斯潘塞无奈的说:“不然就挑耶鲁吧,它虽然不是排名最好的大学,但是这两个专业的水平都比较高,没有明显的偏向和弱点。” 而我则试探的说:“要不,我们大学,分开一段时间?” 斯潘塞板着脸拒绝了。 好吧,我也不想分开。 我就客气客气的问一下。 “加州理工。”最后我拍板:“加州理工的化学专业是世界顶尖,生物学也不差,我一直都有一些想法,心理治疗配合药物治疗是治愈任何精神疾病的必要手段,药物研发是我未来必须去做的一件事情。其实,我一直所希望的,从来不是成为名声上的‘最顶尖’,我只是想要,想要治愈自己的健忘症而已。” 斯潘塞没说话。 他知道,我选择这个学习专业方向的另外一个原因,是为了戴安娜。 “其实我们想太多也没用,万一加州理工不录取我们呢?别把大学说的好像街边的热狗一样容易买。”我调侃说道,希望能把气氛别弄得这么沉重。 斯潘塞过了许久,才开口说:“诺曼,我是不是一个懦弱的人?就像,就像那个男人一样。” 虽然他说的很模糊,但是我能听懂斯潘塞的意思。 威廉无法接受戴安娜的遗忘和神经质而离开,斯潘塞则一直都有些逃避戴安娜的病,他选择不断的学习来填补自己心中的遗憾,掩埋自己不愿直视的畏惧。 但是,这就是斯潘塞啊。 内心柔软到无法接受世界给予他的残酷,却也不曾被任何东西打倒,就这么背负伤痛一路向前。 坚强却又软弱的矛盾。 “怎么会是懦弱?!”我对他说:“明明是对好朋友的信任!你相信我能做到,才会放心大胆的去实现我们共同的梦想的,对不对?” 斯潘塞有些疑惑的说:“共同梦想?” 我眨眨眼:“不是吗?以后你做一个拯救世界的英雄,我负责拯救自己和戴安娜,你替我们实现梦想,我替你守护戴安娜。这不好吗?” “拯救世界?”斯潘塞哭笑不得。 “对,拯救世界。”我骄傲的说:“别赖账哦,像吉尔那样做个拯救世界抓捕罪犯的警察,是我们两个人共同的梦想,我日记里可都记着呐。” 斯潘塞又呆愣了许久,最后重重点头:“对,这是我们共同的梦想。” 最后,议题讨论完毕。 我和斯潘塞继续努力学习,为加州理工而奋斗。 “推荐信怎么办?请谁写啊?”边写作业我边和斯潘塞讨论。 “请老师写吧,比较保险方便一点。”斯潘塞抽空回答了一下。 “社区服务我们还差多久?” “大概四十多个小时,后面的周末多去几次图书馆,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斯潘塞回答的不急不忙。 “申请简历怎么办?我们两个缺少一些比较有说服力的课外活动。”我还是很担心。 “诺曼,我们提前申请大学是有特殊条款的,你不要像那些患上考试综合症的人一样,这也担心,那也担心。”斯潘塞无奈了。 我知道。 可是我紧张。 “万一我没考上怎么办?” 斯潘塞郑重其事的说:“我不会让你考不上的。如果你真的没被录取,我可以选择和你再读一年高中。” 第43章 我瞬间被安抚,心中安定了不少。 本来今天截止到这个时候,生活都是很正常的,但是后面发生了一件事。 一件直到现在我伏在自己房间的书桌上写日记,都想不明白的事情。 这要从我的外婆,索西雅·路易莎开始说起。 索西雅居住在马萨诸塞州的首府波士顿,那座城市古老又拥挤,又是海贸的重要中转港口,经历过漫长的岁月和改造工程,成为了如今的波士顿。 索西雅虽然在波士顿有一套公寓,但是那套房子并不大,主要是她谈生意或者是到市内修整时候居住的。 她平时还是住在‘温斯洛普庄园’里。 温斯洛普庄园距离波士顿城郊以南大概六七十公里,就在95号公路的一条岔道尽头。 这座庄园是外婆祖上继承下来的种植园,曾经这里种植着大量的烟草,随着波士顿港口繁华的贸易系统,售卖至各地。但是随着波士顿在美国革命里的风雨飘摇,繁华的种植园一夕灰飞烟灭,只留下了残破的庄园和不到过去三十分之一的种植土地。 后来一代代温斯洛普家族的人为了复兴庄园而努力,等到外婆接手时,至少庄园主体已经修复的差不多,种植园的面积虽然少的可怜,但是却留下了珍贵古老的烟草优质品种。 我的外公是爱尔兰人的后裔,他的勤劳、热情和聪慧得到了外婆的青睐。两人成婚后依旧为了庄园而不断辛勤付出,种植园中产出的烟草所贩卖的金钱,不是用来培育新品种,就是用来维护庄园。 后来外公死后,索西雅仍然经营者这片小型烟草种植地,守在古老又昏暗的庄园里。 无论是安娜,还是露西娅,她们都对自小长大的庄园没有太多好感,生活水电不便,灯光昏暗,家具带着一股潮湿的气味。所以后来,安娜去了巴尔的摩,而露西娅嫁到了拉斯维加斯,姐妹两个彻底远离了,那种仿佛上个世纪的生活。 我曾经去过波士顿一次,就在去年暑假的时候,那时候刚好跳级升高中,斯潘塞心情又不好,所以我们两个一起去了温斯洛普庄园住了两个星期。 嗯,大概是男孩子心里总会有一些冒险的精神,我和斯潘塞那段时间的日常就是在庄园里探险。 可能是福尔摩斯探案集看多了,我们能把墙壁上的油画当做密室谜语来解,能把缺失的扶梯铜把手当做机关来试,把剥落的墙纸当做重要线索来记录。 当然,最后自然是什么都没找到。 不过,索西雅看我们玩的很认真的份儿上,带我们两个去了地下窖藏室。 这个窖藏室本来是用来贮藏酒的,后来庄园落败,酒渐渐地都被卖掉了,只留下了这个窖藏室,成为了堆放杂物的地方。 索西雅说,这里堆放的杂物有一部分自百年前就没清理过,如果我们想要找什么宝藏的话,可以在这里找找看。 然后我和斯潘塞在那里消耗掉了我们剩下的时间。 不得不说,一个有历史沉淀的地方,即使是杂物间,也会藏上一些有趣的东西。 我和斯潘塞抱了一只庄园里的黄色大花猫进来。嗯,不是我们,是我。即使现在那些小动物不会看见斯潘塞就非常激动的要玩你追我赶的游戏,它们对他的态度也不见得多友好,依旧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奴隶主嘴脸。 这只猫帮我们驱赶了杂物间的老鼠,我们则开始做整理工作。 最后,除了整理出来的一大堆废弃腐朽的木头之外,还有一些奇奇怪怪的烛台啦,石像啦,早就淘汰的农具啦等等。 其中,斯潘塞翻到了几本破损的古籍,都是很早之前出版的诗歌集,他非常开心的准备向索西雅讨要,打算送给戴安娜做礼物。 而我则翻到了一枚奇怪的戒指。 这戒指并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做工虽然精致,但是材质却是铜的,还生了些铜锈,整体看上去有些脏兮兮的。 今天的事情就和这枚青铜戒指有关。 这枚戒指虽然看上去一点价值都没有,但毕竟是我和斯潘塞一起‘冒险’得到的战利品,所以我把它带了回来。带回来我把它放在了专门放小物件的木盒子里,之后就一直没注意。 结果今天我来打开木盒想找些东西的时候,它在我没注意的时候就变了个样子。退去了所有的铜锈,显得有些古朴浩然,颇有历史厚重感。 但,这也不能改变它突然不科学的事实! 然后我脑海中的‘诺曼的职业面板’旁,突然出现了一个名叫‘诺曼的装备面板’的子面板,上面正全息显现着这枚青铜戒指,并且还给它赋予了一个名字。 “柯罗诺斯的青铜戒指。” 然后青铜戒指就直接从我手中消失了,但是随着我的意念,它又重新出现在了我的手里。 我脑海里的东西终于出现了奇怪的功能,它不再只是一个记忆功能替代品了,还能充当一个储藏空间不明的首饰盒。 我很苦恼,也很困扰。 既是为脑海里变得更奇怪的东西苦恼,也是为这枚古怪的青铜戒指困扰。 感觉今天晚上会失眠。 第26章 第二十篇日记 1994年2月24日 天气晴 昨天晚上我当然没有失眠。 我大概没有失眠这个技能,眼睛一闭,再一睁,就是新的一天。 昨天发生的古怪事情我睡觉前没有找到答案,所以今天打算拿出来和斯潘塞一起探讨一番。 第44章 我脑海中那个东西的事情斯潘塞都知道,但是他是个世界观非常科学的人,对于我这种情况,在翻阅了很多奇奇怪怪的记载依旧没有找到答案后,斯潘塞将它归类于我大脑为了应对记忆缺失而自主产生的某种机制。 我在昨天之前已经被斯潘塞说服,曾经也是这么认为的。 但是经历了这么一场不科学的储物经历后,我已经不敢把事情想得这么简单了。 不过虽然我很想把这件事拿出来讨论讨论,我和斯潘塞在学校的时候却一直都没有机会,课程安排的太满了。 而且还有一个漂亮大姐姐一直在折腾打扰我们。 唔,好吧,她叫亚历克斯·莉斯贝,和我一样,是个金发碧眼的大美人,我们学校的校花,学校里有一大批簇拥。 她穿着啦啦队的衣服,在万众瞩目中,送了一张纸条给斯潘塞。 斯潘塞还红着脸收下了。 纸条上写着让斯潘塞放学后去操场,她有话要对他说。 我不同意这门亲事! 以前斯潘塞如果想找个小女票就算了,反正也就是牵牵小手什么的。但是,现在这个,可是发育良好、和体优生已经传出无数香艳佳话的校花! 在我眼里,她就是个蜘蛛!要把比她矮了两个头的斯潘塞抓回窝里吃掉的那种! 并不是所有的金发碧眼都是甜心的,我亲爱的斯潘塞。 心不在焉的等到了放学,我看了一眼坐在我前面的斯潘塞。 他似乎从书页里拿出了小纸条。 我连忙拍了拍他肩膀,问他是不是打算去赴约。 斯潘塞却摇了摇头。 他反而问我,今天一直心神不宁,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 斯潘塞微微皱着眉头,眼神中透露出一股浓浓的担忧。 我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就,就特别喜欢他只看着我一个人。 大概这就是只有一个好朋友的坏处,占有欲特别严重。 既然他都不提小纸条的事情了,我自然也不会提。 回到家后,我们两个先去戴安娜那里打了声招呼,然后直接拉着斯潘塞进了我房间。 我甚至还特意把门锁了。 奥罗拉正在准备晚餐,她喜欢在我们放学后给我和斯潘塞准备一杯果汁或者蔬菜汁什么的,偶尔会来敲我的房间门。 但是今天我有重要的事情,所以并不想奥罗拉打搅。 斯潘塞一头雾水的跟着我回到了家,不过他向来很相信我,所以也一直都没有开口问到底发生了什么。 然后我在他面前展示了戒指突然出现、突然消失的特殊技能。 斯潘塞眨了眨眼睛,然后他很是一本正经的说:“诺曼,你的小魔术变得不错。” …… 我都忘记了,斯潘塞偶尔会练习一些小魔术,这个习惯是从我们两个经常做物理化学实验的时候开始养成的,后来就成了他逗戴安娜和我开心的一项重要技能。 所以,斯潘塞是把这个特技当做是我练习的小魔术了。 我这种手残怎么可能练的出魔术,魔术需要的手速那么快。 斯潘塞绝对是被金毛绿眼蜘蛛给糊住脑子了。 在搞清楚了这不是魔术而是奇妙世界物语后,斯潘塞世界观似乎受到了某种冲击,他愣住了好一会儿。 然后立即问我,这种变化有没有给我带来什么不好的地方,有没有身体感到不舒服等等等等。 然后得到了否定答案后,斯潘塞开始试图从科学的角度去尝试解释我脑海里的怪东西。 首先是它的记忆替代功能。 “人类经由感官所接收到的讯息经由神经传递至人脑,然当讯息到达大脑前,大部分的讯息已经被过滤,剩下来要进入大脑皮层的讯号,将在海马体中暂时储存,停留在那裏的时间从几秒钟至几个星期不等,此为短期记忆。” “而感官数据中被认为极重要的一部份,可再经由海马体传递至长期记忆区。” 斯潘塞噼里啪啦开始讲述。 “我们都问过医生,我的大脑没有任何病变,它很健康。” 我接过话题。 “虽然我怀疑,也许是我大脑中,负责传输记忆数据的海马体有一些罕见的、无法检查出来的病变。” “它的短期记忆功能没有问题,但是把短期记忆传输到长期记忆区的过程中却出了岔子,只能通过极少极少部分‘非图像’记忆,其他的全都被过滤掉了。” “所以我才会出现每天醒来都是一片空白,但是一些最基本的东西还是存在着本能。” 斯潘塞点头:“这就是我们最开始的猜想。” “人类的记忆分为三种类型。” “一般的知识,比如语言和事实,这部分称为语义记忆。除此以外,还有程序记忆,也称作肌肉记忆,包括了不断重复的行为和技巧,逐渐形成了神经通路,比如骑自行等等。然后是情景记忆,经历过的事情,看过的电影,听过的对话,认识的人等等,都是属于情景记忆。” “从之前的统计分析来看,诺曼你对于情景记忆的记忆力是最差的,几乎没有任何储存,对于肌肉记忆的记忆是最强的,所以日常生活几乎没有问题。” “而你脑中所谓的怪东西,我一直以为,是你的大脑自主产生的处理程序,它虽然无法改变海马体的缺陷,却能某种程度上进行补充,可以帮助你通过特殊符号,也就是文字,来辅助记忆三种类型的记忆中你所缺失的语义记忆和情景记忆。由于这种方法的局限性,你的记忆系统最后演变成了现在这种模样。” 第45章 斯潘塞解释完了一大堆,他颇有些困惑,带着一丝艰难的继续讲解下去。 “但是这个理论一直都是建立在,这不知道是真实存在还是你想象出来的怪东西,只是你记忆的某种替代品。可是现在它出现了一些涉及到了超自然方面的东西。” 斯潘塞停顿了很久,然后问我:“诺曼,你是不是外星人?还是你真的认识神秘博士?” 幼稚。 似乎真的完全没有任何科学依据来解释戒指凭空消失又凭空出现的事情,斯潘塞最后放弃了从现有科学角度去理解。 不过让他相信这个世界出现妖魔鬼怪什么的也不容易,他觉得发生的某些超自然现象,只是因为现在的科学理论还无法支持去探究这些现象,等未来科学发展的更为高深的时候,真理总会出现。 世界的客观存在性不容质疑。 我对这件事到底科不科学没多大兴趣,对于我来说只要不影响到我的生活就可以了。告诉斯潘塞这件事,除了想让他帮忙分析一下情况外,更多的是不想瞒着斯潘塞事情。 斯潘塞倒是对那枚青铜戒指产生了巨大的兴趣。 他让我把戒指拿出来,然后他给这枚戒指画了几幅外形简化图。打算回头去图书馆查查看这枚戒指的来历。 也许从这枚戒指的来历,可以知道很多事情。 至少,斯潘塞是这么想的。 后来天色晚了,斯潘塞就回家吃晚饭,本来我想留他在我家吃,奥罗拉准备了咖喱印度鸡,斯潘塞很喜欢这种菜色。 不过他不肯让戴安娜一人待在家里,孤独的品尝晚餐,所以还是坚持回去了。 结果吃过晚饭没多久,斯潘塞居然又来找我。 他说他找到了这枚戒指的一些线索。 青铜戒指的做工非常精致,但是并不复杂,简简单单的戒圈,而戒托上,刻着一把小镰刀,镰刀的旁边有个‘ξ’的符号。除了这些,就再也没有其他特别之处了。 “我妈妈说,柯罗诺斯源自于希腊神话,是神话中的原始神,代表着时间、混沌和秩序。这个符号取自于古希腊文,”斯潘塞边说边在纸上写下了一串古希腊文字xpνoξ:“当然,这枚戒指肯定不是真的所谓的超原始神的戒指或者神器之类的,甚至,它诞生的年代应该在十四世纪中叶。那时候欧洲,意大利或者是西班牙都盛行青铜制品,可能后来通过贸易往来,被带到了爱尔兰,流入了你外祖父的手中。最后由你外祖父将它带到了庄园中,被我们翻了出来。” 这枚戒指在拿回来的时候,索西雅曾经说过,好像是外祖父年轻时候不知道从哪里买来的玩具,不值钱,后来大概就不知道怎么丢到了窖藏室里去了。 斯潘塞这么推测,前后对的上,很合理。 我问他为什么说这枚戒指没有更古老的历史。 然后斯潘塞告诉我,在古希腊的诸多文献、壁画以及墓志铭中,柯罗诺斯更多的形象代表是类蛇生物,拥有三颗头,人头、牛头以及狮子头。后来逐渐演变,在距离现在比较近的年代里,各种艺术作品中才出现了他手执镰刀的形象。 而这枚青铜戒指以镰刀作为代表符号,就表示它诞生的时间绝对不会追溯到上古时期,最有可能的,就是十四世纪中叶。 我问斯潘塞,所以,从这个戒指的信息上,你找到了什么线索? 斯潘塞停顿了一下,然后说,你的外祖父的确是爱尔兰后裔,并且一定有着悠长的家族史。 哦。 最后斯潘塞意犹未尽的回家了。 而我则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 奇怪就奇怪吧,反正对我的生活没有影响,就不必这么追根究底了。 还是早点为升学做准备吧。我可不想真的考不上加州理工。 第27章 第二十一篇日记 1996年10月22日 天气晴 今天睁开眼时,照旧有一些迷糊,脑海中一片空白。 不过缓了缓神后,听着窗外一声鸟鸣,我渐渐理清了乱糟糟的神智。 帕萨迪纳的气候与拉斯维加斯完全不同,如果说拉斯维加斯是炎热、干燥的代名词,那么这里就是一年四季都处于舒适的春季,到处都是树木、花卉、草坪。 打开房门洗漱完的时候,斯潘塞还在睡。 他这段时间跟着老师做项目似乎很累,但是却很开心。 那些建造复杂无比的数据模型、推衍世界级难题等等工作,似乎给他带来了无数的乐趣。 另外两个房间的门也紧锁着,似乎它们的主人并没有醒来的迹象。 我的室友们显然都不喜欢早起。 回想了一下他们的课程,早上都没有课,我也就不多事,自己出了门。 不过现在距离我上课还有一点时间,所以等下我会给斯潘塞带杯咖啡和两块三明治回来。 其他舍友的早餐? 那就算了。 小孩子不能惯着。 今年,我们刚好十六岁,已经可以称为成年人了。 这是我和斯潘塞在加州理工学习的第三年,刚过了个开头儿。 我们两个当初申请的大学是一样的,不过被录取的学校有好几个不一样,比如哈佛。 因为外婆住在曼哈顿的关系,安娜和露西娅都挺希望我们两个能去哈佛,但是它拒绝了我。 其实我收到了哥伦比亚医科学院的录取通知,但是我把它藏了起来,当初报这所学校也不是我报的,而是斯潘塞。 第46章 我不想去。 好在,加州理工并没有令我们失望,而是同时录取了我和斯潘塞,让我们两人避免了被分开的命运。 加州理工特殊条例提前招收的学生有好几个,因为我和斯潘塞两个年纪相仿又是同一所高中毕业的,所以最后安排宿舍的时候,老师考虑到了这个因素,把我们和另外两个提前招收的学生安排在了同一间宿舍。 很神奇。 我们的两位舍友比我们大了差不多两岁。其中,我是生物系的,斯潘塞是数学系的,而谢尔顿·李·库珀是物理系的。 至于剩下的一位室友。 嗯,一言难尽。 但,毋庸置疑,他同样是个绝顶天才,和斯潘塞以及谢尔顿不相上下。 刚开始的时候,我并没有觉得宿舍问题将会在未来的大学生涯里,成为我一直都解不开的难题。 我对天才的认知,全都来自于斯潘塞。 经常看到某些言论,说天才都是怪异、难相处、高功能反社会、自闭等等等等的。 我都嗤之以鼻,并想向他们丢一个斯潘塞。 但显然,个体特例并不能代表群体共性,公众言论虽然大多数时候都很愚蠢,但某些方面,他们说的也有道理。 入学的第一天,住宿部主任看到我们一宿舍的矮子,觉得有些好笑,也有些担心整个宿舍的平均年龄太小,会不安全。 为了和我们几个拉近距离,住宿部老师还特意调侃,要不要她替我们宿舍换个高个儿,毕竟如果都是矮子,将来宿舍之间竞争什么的,会比较吃亏。 虽然我当时并不知道什么宿舍之间的竞争,但我非常客气的对住宿部老师笑了笑。 笑容以示友好。 只要不把我和斯潘塞分开,其他随意。我答应了戴安娜要照顾好斯潘塞的。 这位老师和我一见面就已经进入了白名单,这让我觉得,她还不错。有她的帮助,也许能让我们更快的融入校园。 但显然,宿舍里就我一个是这么想的,住宿部老师的善意和幽默在其他三个那里,全都打了水漂。 斯潘塞看了住宿部老师一眼,想开口说什么,欲言又止了一下没说。 哦,我看得出来,他明显是想甩一堆数据,用来证明我们现在的身高属于正常发育范畴。而老师用身高梗来调侃我们,不仅会对青少年造成心理阴影,还会引起不自信、自卑等等负面情绪诸如此类的论调。 所以我暗暗撞了他一下,他接受到了我的意思,就不说了。 至于先前一见面就噼里啪啦自我介绍过的谢尔顿,则忙碌着在客厅里贴寝室规章制度,没空理人,无视掉了住宿部老师。 而和斯潘塞一样,有一头卷毛,但是脾气一点都不软的斯塔克则傲慢的对住宿部老师说:“这种无聊的玩笑可真的一点都不好笑。也许老师你该换本笑话书,那样才不会显得自己太老气,导致交谈过后,勉强维持的朋友都会离自己而去,以后只会和你谈论谈论天气。” 当时我满脑子都是,入学第一天,我们的室友就把生活老师给怼了。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虽然被怼了,但是玛丽·夏洛蒂夫人,也就是担任住宿部主任的老师,她的笑容并没有变,甚至满脸关爱的看了一眼斯塔克,说:“显然斯塔克先生,这不是玩笑,所以当然不好笑。另外,祝你在cit生活愉快,身体健康,顺便个子可以窜高点儿。” 然后她看了看我们宿舍好像没有其他什么问题,就去处理其他学生住宿事务了。 并且还给我们留了个电话,告诉我们这是住宿部的办公电话,无论是生活上有什么困难、或者是选课不知道该如何选等等问题,都可以拨打这个电话,会有一些担任助理的高年级学长替我们解答疑难问题。 就这样,斯塔克先生上了玛丽夫人的特别关注名单,还牵连到了整个宿舍。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有一种莫名不安的感觉,总觉得大学生活会不怎么平静。 相处了一天,是的,只相处了一天,我就了解到了两位舍友的与众不同之处。 谢尔顿是个比我还手残、更手残、开工具箱都开不下来的生活白痴。而另外一个舍友,斯塔克,比谢尔顿更差劲,他不仅生活难自理,还懒。 不过有一点令我比较意外,斯塔克非常有自知之明,所以他一直致力于将生活不能自理和懒这两个缺点,变成人生进步的动力。 斯塔克和我们三个也不同系,他是电子工程系的。目标是做出一个能替他把除了思考和泡妹子之外,所有事情都做了的人工智能。 反正这是我对他们两个的第一印象。 后来相处的时间长了,我才知道,像斯潘塞这么可爱的天才,到底有多稀缺。 先说斯塔克吧。 这人明明比我和斯潘塞年龄大,却仍然叛逆的好像是个中二没毕业的小学生。 上课只挑自己喜欢的上,喜欢挑着眉、抱着肩睥睨别人,还总是和谢尔顿两个出门去撩妹儿,失败了就回来偷偷喝啤酒。并感叹现在的女生一点都不看重内涵。 呵。 我无比庆幸自己坚持与斯潘塞报考一所大学的决定,不然让小白兔斯潘塞和这两个满脑子黄色废料的家伙待在一起,还不知道会把斯潘塞变成什么样子呢。 斯塔克曾经出于某种原因抱怨自己本来是要进麻省理工的,那里交通方便,距离他家近点,只是不知道怎么就到加州理工来了。 第47章 后来在领略了麻省理工和加州理工十年如一日的彼此不和后,他很快就不再提这个话题,转而开始和谢尔顿两个讨论,说他们两个不是来上大学的,而是来带孩子的。 不用想,这里的孩子特指我和斯潘塞。 是谁喊他起床,是谁帮他记课表,是谁帮他带饭? 反正不会是精明的谢尔顿。 哎,心累。 我和斯潘塞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要承担照顾一个巨婴重大责任,简直头发都要愁白了。 如果一般人这么作,我们才不会去管,哪怕不揍他一顿,至少也会置之不理。 这一切只是为了玛莉亚夫人。 玛莉亚夫人就是托尼的母亲。 还是入学的那一天,我和斯潘塞是结伴从拉斯维加斯坐飞机来到了洛杉矶机场,没让家里人送。虽然我们年龄尚未成年,但都出来念大学了,总不能还是事事靠着家长。 结果出了机场后,错误预估了交通情况,根本坐不到拥挤的公交,也拦不到永远都在路上飞驰的出租车。 眼看就要错过时间的时候,刚好遇到了已经送完托尼,正返程的斯塔克夫妇。 他们似乎认出了我们是加州理工的学生,特意开车把我们两个送到了学校。尽管他们并不知道我和斯潘塞就是他们儿子的室友,但是一路上他们的态度非常友善温柔。 斯塔克夫妇是十分有教养、很温和也非常善良的一对夫妻。特别是玛莉亚夫人,在她身上,我看到了戴安娜的知性聪慧和露西娅的精明能干。 而夫妻两人话里话外透出的对儿子的担忧,让我们后来无法对托尼置之不理,恶声恶气。 到现在,我只能感叹,幸好斯塔克夫妇这么好的家教,养不出什么坏小孩。熟悉了解之后,就发现托尼虽然嘴巴贱了点,人,还是不错的。 再说谢尔顿。 谢尔顿是个十分精明的人。 这里的精明并不是用来形容他处理事情的手段,而是用来形容他的性格。 处事手段精明,应该是露西娅那样的,工作顺利,能力得到众人认可,社交圈子每天都会扩大,遇到困难知道该找什么人去解决,就连挑保姆,挑的也都是能干省心品性上佳的。 而性格精明,就不是这种样子了。 宿舍里四间卧室其实差不多,但是谢尔顿根据他那一套阳光普照率、通风效果、距离功能性场所距离等等评估数据的理论,态度坚决的霸占了朝南左侧的那间房。 还有客厅里最适合吹空调的书桌座椅位置,最方便的书架、抽屉等等等等。 现在回想起来,依旧头疼。 大清早的,我觉得到食堂买一份美味的早餐,吃完后再漫步回宿舍,把斯潘塞的早餐带给他就足够了,不必为难自己非要去考虑那些令人头痛的事情。 感觉自己这两年,沧桑了许多。 显然,人生阅历带来的,不仅仅是成长,还有沧桑啊。 第28章 第二十二篇日记(上) 1996年10月26日 天气阴 在被fbi踢门进宿舍的时候,我是懵逼的。 今天是双休日,斯潘塞在图书馆查点资料,顺便会带晚饭回来。 托尼在他的实验室里捣鼓他的梦想。是的,他的实验室,斯塔克先生捐了两座实验楼给学校,然后其中一间实验室就默认是托尼在学校的‘专属实验室’了。谢尔顿和斯潘塞会去那里也做做自己的实验,不过代价就是要偶尔帮托尼的忙。 我对数理方面的东西兴趣不大,只是偶尔会帮他们翻翻专业书籍,这几个懒鬼虽然多学一门语言并不费事,但是他们显然更喜欢把时间花费在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上。 所以警察进来时,宿舍里除了我,就只有谢尔顿。 他那时候正贴在移动式小黑板上,推导一道离子晶体在介电常数与纵横光学模频率满足非常简单关系时,正负离子相对位移和宏观电场以及极化强度参数的物理题。 我懵逼的时候,fbi的人把整个宿舍clear了一遍。 然后一个穿着黑西装黑衬衫,没打领带、套着fbi防弹背心、气质颇为倜傥的胡渣大叔走到我面前,问:“你就是诺曼·奥尔德里奇?” 我点了点头。 从这位大叔的口音和动作来看,他似乎不是美国本土人,看他衬衫的牌子,是范思哲的,而手表则是沛纳海。 意大利人。 典型的意大利人。 “我是大卫·罗西,fbi行为分析小组的探员。现在想问你几个问题,可以吗?” “当然。”我说。 “上上个周三晚上,你参加了一个化妆舞会,还记得的吗?”罗西先生问。 我当然记得。 化妆舞会是今年大一新生举办的迎新晚会,非官方性质,我们整个宿舍都被邀请了,但是大家都没空。考虑到只有我一个人可以挤出时间,为了避免宿舍全都不去留给学弟学妹太过孤傲的形象,我就花了点时间去参加了。 我得实话实说,舞会办得还行,挺热闹的,但是我再也找不到小时候参加万圣节舞会时的那种心情。 在舞会上,我吃了一个晚上的小饼干。 我把这件事前因后果说出来之后,罗西先生眉毛似乎轻轻挑了一下,然后颇有些意味深长的问我:“差不多半个月的事情了,你似乎对于这个舞会的时间记得很清楚?难道它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第48章 我思考了一下,日记里似乎只写了这是一场童话主题的化妆舞会,女生们争奇斗艳,但是男生几乎都选择了王子造型,偶尔有几个野兽什么的,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所以,我很真诚的告诉罗西先生,那只是个普通的化妆舞会,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我们交谈的时候,一位穿着灰色套衫的严肃大叔则一直非常密切的盯着我看,他的目光非常有穿透性,甚至带着一股看透人心的威慑力。 我有点不自在。 就回头看了他一眼。 在我看向他的时候,他突然问:“为什么你给我的感觉,有点像根本没有在舞会现场?就好像,你整个关于舞会的叙述,都是从书上摘抄下来的,毫无带入感。” 我愣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罗西先生则越带了一些不满的说:“杰森,他不是凶手,而且还未成年。” 被称为杰森的严肃脸大叔沉默了一下,然后回答:“我只是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自fbi闯进来后,就一直躲在小黑板后面、把自己夹在书橱和黑板之间的谢尔顿突然把手斜举探出黑板:“警察,不,fbi先生,我能回答这个问题。” 然后他探出头看罗西和杰森都没有任何反对的意思,胆子就大了起来,径直走了出来,咳了一声,说:“之所以诺曼的描述会不那么精彩,没有任何身临其境的感觉,是因为他写作技巧太差,实用性文学没学好。你们不能指望每个人像我一样,都是天才。” 罗西和杰森两位中年绅士显然一头雾水,无法理解谢尔顿的话。 我:“……” 仔细想想,他的话貌似非常有道理,我居然不能反驳。 谢尔顿不是个喜欢卖关子的人,他和斯潘塞一样,有一定程度上话唠,随即就是噼里啪啦一大堆相关解释。 “诺曼患有离解性记忆缺失症,俗称金鱼拟态病。” 罗西突然打断:“等等等等,这是什么病?我好像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谢尔顿理所当然说:“没有听说过很正常,这个名字是我独创的。” “这种病就是每天睡觉醒来后,就不会再记得前一天发生了什么。说实话,虽然已经和他做室友做了两年了,我还是不能想象,世界上有人得了这种愚蠢的病后,居然还能考上加州理工。” 我满脸生无可恋的听谢尔顿在那里扯。 罗西和杰森先生似乎被谢尔顿的描述吸引住了,任由他继续发挥下去。 “不过诺曼可以记住自己写下的日记,所以他养成了记日记的习惯。这是个好习惯,至少可以让自己的生活变得井井有条,不会像托尼·斯塔克那样,把自己搞的一团糟。哦,他是我们的另一个室友。” 罗西接过了谢尔顿的话:“所以,奥尔德里奇先生口中的描述都是来自于自己的日记,这就是为什么会对那场舞会没有什么参与感的原因?” 谢尔顿被打断了话,有那么一瞬间的卡壳,他顿了顿,才回答了罗西的问题:“从某种事实上来说,是的。” 我终于等到他们的交谈告一段落,开口问看上去比较好说话的罗西先生:“舞会发生了什么事情吗?我刚刚好像有注意到先生你提到了凶手,难道后来舞会出事了?” 罗西和杰森面面相觑了一下,然后杰森点了点头,罗西则告诉了我原因。 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那天参加舞会的人,死了五个。 短短两周的时间里,居然死了五个人。 谢尔顿第一个反应就是:“不可能。我们没有听到任何消息。加州理工虽然是所严谨的大学,但是这不代表学生不八卦。” 杰森先生则告诉他,警局为了避免出现恐慌,所以对外进行了保密工作,并没有消息流传出来。 然后谢尔顿就天哪天哪我不敢相信的又躲回了小黑板和书橱的夹缝里,拒绝面对校园附近有个杀手的可怕事实。 罗西先生果断无视了谢尔顿,不愧是fbi。他对我说:“事实上,我们找到你,是因为你有可能是目击证人,并且大概率会是犯人的下一个目标。” 我斩金截铁的说:“不可能。” 杰森有些疑惑的看着我。 因为我的红名单没增加任何名字。 我深吸了一口气,对他们说:“先生们,先让我们坐下来,好好聊一聊这件事。虽然我情况特殊,但也许我能帮上一点忙。” 大概因为他们认定了我有可能是下一个受害者,所以透露了一部分案情。 摊在我面前的,是三女两男的死者照片。 经过罗西先生的介绍,我大概知道了,为什么自己会被认定成目击证人,并且是下一个目标。 照片上的死者,都穿着化装服饰。 第一个受害者,是个名叫艾琳的黑发白种少女,她涂着鲜红的口红,肤色苍白,双目紧闭的躺在公园的树丛中。她穿着白雪公主的裙子,手里捧着一个红苹果,似乎是从童话故事里跳出来的一样。 第二个受害者,是个金发男孩儿,他穿着很普通的白色骑士装,只是骑士装的领口上,上别着一个骏马造型的领带夹。 第三个受害者,又是一位女孩儿,名叫多琳纳,她有着栗色的长发,身着蓝色礼服裙,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她脚上穿着一只水晶鞋,另外一只鞋子则不知所踪。和白雪姑娘不同,辛德瑞拉最后的陈尸地点是在一块草坪上。 第49章 第四个受害同样是金发男子,不过这位受害者明显年龄较大,大概已经有二十七八的样子,并不像是加州的新生。他穿着一套王子服,头上还带着塑料金冠,而手里,则握着一只水晶鞋。 第五位受害人则是个身材窈窕火辣的金发姑娘,她叼着一朵玫瑰,手里握着纺锤,安静的睡在一从玫瑰丛里。她被打扮成了玫瑰公主,也就是睡美人。 我指着最后一位受害者说:“我认识她。她叫爱丽安·罗威尔,是生物系的新生,今年刚开学的时候,我去接引新生入校,和她聊了几句。但是那天舞会上,我没和她碰面,她扮的,似乎也不是睡美人。” 杰森说:“这几位受害者的装扮,都是凶手替他们准备的,并不是按照他们舞会当晚的装扮来的。” 罗西先生则随后补充:“五位受害者,只有一位是加州理工的学生,也就是第五位爱丽安小姐。其他的,都是舞会举办者放进来的校外人士,白雪公主是一名模特儿,白马王子是个酒吧驻唱,灰姑娘她在便利店工作,至于灰姑娘的王子则是一位加州理工新生的哥哥,他在洛杉矶的一家金融公司上班。” 杰森非常郑重的对我说:“想必你也看出来了,凶手每杀一个童话公主,就一定会去搭配一个王子。” 第29章 第二十二篇日记(下) 杰森非常郑重的对我说,凶手每杀一个童话女主,就会给她按照原著一样,配个王子。 我点头示意自己了解:“他似乎有着特殊的偏好,认为金发色的男子,才有资格做王子。所以,我也在他的选择目标之中。” 一直竖着耳朵在听的谢尔顿又探出身子:“诺曼王子,要不你搬家吧。我觉得身为朋友,你要为你天才室友的生命安全多考虑一下。我很贵,如果死了,那将是世界级的损失。” 我朝着谢尔顿笑了笑:“我如果走了,凶手又不知道这个消息,一旦他来我们宿舍抓人,发现我不在,他也许只好找个替代品。” 嗖的一下,自觉颇有王子样的谢尔顿又缩回去了。 杰森无视了我们两人的交流,他说:“那天晚上扮演王子的男性中,只剩下你一个是金色头发。而且现在我们还知道了,你和第五位受害者是认识的。所以,我们推测,凶手很有可能会盯上你,不,是绝对会盯上你。” 我没觉得杰森是在危言耸听。 虽然在加州理工,我更多的都是在学习生物方面的课程,但是也和斯潘塞一起兼修了心理学方面的课程。 能连续杀五个人的罪犯,就排除了冲动犯罪的可能。 他一定是个连环杀手。 而只要被定义为连环杀手,那就代表了他的一举一动有着固定的模式,就算犯罪升级,也会遵循一些规律。 杰森探员说的并没有错。 那个混蛋,一定会找上我。 因为金发而找上我。 多简单又奇妙的理由。 我看着照片上的受害者,心中不知道是愤怒多一些,还是担忧多一些。 #@¥#%,真的找上我,我会让他知道,什么叫做空手道黑带! “你的日记里有没有提到那天舞会上的细节?”罗西先生问:“因为凶手有可能近距离观察过舞会上的人,所以才会精准把握住了每个人的容貌特点。如果知道了你和什么人交流过,也许就能从中找到凶手。” 白雪公主、灰姑娘、睡美人,三个女孩儿的外貌和她们扮演的角色非常贴近,这种装扮,不是一时半会儿短时间内就能够设计出来的。 那个躲在阴暗角落里的混蛋,的确有可能近距离观察过所有人,甚至有可能和受害人交谈过。 我闭上眼睛,停了几秒,摇了摇头:“对不起。” 罗西和杰森的表情并未有多少变化,我觉得他们对于自己的情绪控制的很厉害,在这种情况下,居然都没有流露出一丝失望之类的情绪。 “我没有当天晚上的记忆,但是,我知道一部分那天晚上和我交流的人员名单。”我说:“不过我觉得,这份名单上的人,应该不会是凶手。反而,你们可以使用这份名单去做排除,不在这份名单上的人,才是危险的。” 我的白名单上有那天舞会认识的一些人。舞会里大家都挺开心的,搭话介绍自己的时候,基本上都微笑着,也会说全名,所以我的确认识了一部分人,有这么一份名单。 而且这些年来我发现,心怀叵测的人就算是微笑和报上全真名,也不会进入我的白名单,所以我才说,名单上的人,都是安全的。 我脑海中的神秘之物功能颇多,大概需要我花一辈子的时间去研究了。 “诺曼,你又要宣扬你的特异功能学说了吗?”刚才一直不吭气的谢尔顿又冒出头:“哦,得了,我们每个人都有第六感,但是它从来都不会准。那只是人类潜意识里的自我暗示而已,你别拿你那套伪命题理论误导别人,早点让fbi先生们抓到凶手才是最重要的。” 这是谢尔顿对我的小提醒。 除了斯潘塞,我脑海里有个神秘之物的事情并没有告诉其他人。但是在初次见面的时候,我古怪的结识要求让谢尔顿和托尼非常好奇。然后为了应付他们追根究底的好奇心,无奈之下我就编了个第六感的故事告诉他们。 非常有趣的是,托尼相信了。 而谢尔顿则觉得,我是个喜欢哗然取宠的小骗子。在之后共处的两年里,对于我不再提第六感说辞的举动,他认为是做贼心虚,反而觉得自己抓住了我的小辫子小把柄,经常把这件‘黑历史’拿出来‘提醒提醒我,不要犯同样的错’。 第50章 谢尔顿的善意有时候就是这么令人难以接受,我常常恨不得把他游戏机里的存档给删个精光。 不过我听了谢尔顿的提醒,也觉得,对于社交网络这个东西,我并没有完全研究透彻,并不知道最初进入白面单时的人没有恶意,如果后来名单上的人改变心态后会不会从白名单中消失。没有消失的话,我如此断言名单上人员的安全性,岂不是给了凶手一个逃脱的机会? 所以我对两位fbi探员说:“忘了刚才我说的话吧,我负责提供名单,如何使用就要两位自己判断了。” 杰森说:“当然。” 罗西似乎对我很感兴趣,我能理解,我之前泄露出来的信息太奇怪了。但是他在杰森果断迅速的应答之后,就微微一笑,并没有打破砂锅问到底。 我对这两位fbi的好感多了一些,他们看上去非常精明能干,有些咄咄逼人,但是在某些方面,的确非常绅士,并不会去为难别人。 原本我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我负责把自己知道的东西都告诉他们,而他们负责破案。 谁知道,等了好一会儿,他们两个似乎已经开始讨论案情了,却依旧没有离开的意思,只是警车和警察都撤走了。 我愣了个神,许久之后才反应过来,给他们两人各倒了一杯果汁。 显然,杰森和罗西要守株待兔,他们身上并没有警察那种刚猛的气质,比较容易藏身份,也许可以等到凶手送上门。 因为前面的五个受害者,都是在自己的住所里遇害的。 包括第五个学妹,她是洛杉矶本地人,在周末时候回家然后遭到了毒手。 憋了老半天的谢尔顿终于忍不住,一溜烟去了卫生间。而天色渐晚后,去图书馆查资料的斯潘塞则带着晚餐回来了。 斯潘塞吃了一惊。 我看两个探员先生并不介意我泄露案情的样子,刚才讨论就没避着我,照片也一直都摊在茶几上。所以我就直接把事情都说给了斯潘塞听。 虽然不想朋友替我担心,但是我更不喜欢什么事情都瞒着朋友。 斯潘塞并没有表现出非常害怕的样子,即使他的手都把我的手捏疼了,他脸上的神色却很平静。 “下次你有什么活动,还是不要一个人去参加了。我可以陪你。”斯潘塞轻声说。 我无奈,在他的坚持下,只能点头答应。 然后我们两个一起坐在沙发上,研究茶几上的那几张照片。 看了一会儿后,斯潘塞突然起身去了书架那边,把谢尔顿挡在那里用来建造安全堡垒的小黑板拖到了茶几前。 他又从书架上拿出了一张地图,是帕萨地市的详细地图。 拿着磁钉将地图固定在小黑板上,斯潘塞用黑色记号笔圈出了三个圈。 这个动作,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包括好不容易从厕所出来,磨磨蹭蹭站在罗西身边的谢尔顿。 呃,罗西坐的那个沙发位置是谢尔顿的‘御用宝座’,他从来都不会让别人坐的。显然,fbi的威慑力还是挺大的,至少对谢尔顿来说,威慑力挺大的。所以他居然没开口向罗西讨要。 斯潘塞指着三个圈说:“从几张照片的背景来看。白雪公主的尸体放置在中央公园森林边缘的灌木丛里,这是凶手为了符合童话特意挑选的地点。而灰姑娘躺的那片草地属于帕萨迪纳老城区,那一片都是古老的地中海风格的历史建筑,就像是帕萨迪纳市的‘皇宫’,最是辉煌美丽。至于睡美人,她直接被丢到了郊区的玫瑰花圃里。” 谢尔顿围着罗西坐的那个位置又打了个转儿,开口说:“所以,你是说凶手喜欢cosplay,是个重度cos患者?” 斯潘塞十分认真的说:“我的意思是,凶手挑的这些地点毫无交集,距离相差甚远。说明他不仅有十分便利的交通工具,能够用来搬运尸体,并且对帕萨迪纳也非常熟悉,他的生活范围应该就在市区之内。” 杰森颇有兴趣的打量着斯潘塞,然后示意斯潘塞继续说下去。 “所以,这三个地点,都不是犯人的心理舒适地域,只是他精心挑选出来,安放作品的完美背景。但是,”斯潘塞又画了两个圈,然后说:“两位死去的王子抛尸则随意很多。虽然他们都和女性受害者一样被打扮,有表明身份的小道具,但是他们的姿势非常随意。” 这我早就注意到了,毕竟比起女性受害者被摆放的恬淡、安然、优美,就连裙角都一丝不乱,两位男受害者则画面凌乱很多。 我是个喜欢整洁的人,并不喜欢这种凌乱。所以对于两者之间的不同,很早就看出来了,只是并没有把它当做一个重要的线索。 做事就是要认认真真,一丝不苟,条例清晰。 这是我和谢尔顿唯二意见相同的观点之一。 也许是斯潘塞的话打开了罗西的思路,他开口接着说:“凶手不在意王子,王子只是他对公主身份的补充道具,也许同样是他送给公主的礼物,他对女性死者,带着某种愧疚,存在补偿心理。所以对待道具,他给他们装扮却不会耐心摆弄。” 我也是在这个时候才发现,罗西以及杰森是两位心理学大师,他们似乎很擅长从普通的举动当中,推测出背后的心理活动。 之前听到他们自我介绍时,说他们属于行为分析小组。fbi里的部门可真有趣,如果不是我打定主意要做个医生,也许我会尝试做个fbi。 第51章 毕竟,小时候就一直想当个英雄嘛,成为特工之后,这个愿望也算得上实现一半了。 斯潘塞最后做了总结:“所以,这两个男性受害者的弃尸地点才是凶手的心理舒适区,在结合舞会的举办地点,就能得出一个大致上范围。这个范围属于凶手的最佳活动范围,也许他的家或者工作地点就在这块区域范围之内。” 杰森开口夸奖了斯潘塞:“你非常有天赋。有兴趣做fbi吗?” 谢尔顿咳咳咳了几声,说:“fbi先生,瑞德今年刚十六,还没成年。” 第30章 第二十三篇日记 1996年10月27日 天气小雨 现在早上八点半点, 我坐在自己的床上,就翻开了日记本,准备记点东西。 昨天的日记其实我根本没写完, 就已经睡着了, 自己怎么上床的,托尼有没有回来, 两位fbi帅大叔有没有走? 我全都不知道。 即使我养成了有空就写日记的习惯,但是偶尔这种无奈的情况还是会出现。 也许, 我该去练练速记什么的, 大概能再提升我写日记的速度。 现在,我闻道了咖啡的香味从房门外飘进来, 而且闻上去挺香,应该不是速溶冲泡的。 大概是谁用了咖啡机做了咖啡。 谢尔顿不喝咖啡,托尼虽然买了咖啡机, 但是从来不会用,那么只有斯潘塞了。 斯潘塞自己喜欢喝咖啡, 做咖啡的手艺也非常棒。 我决定写完日记, 就去品尝一下好友的咖啡制作手艺。 我想现在记下点什么。 主要是怕过会儿, 也许灵感会消失。 想写的内容跟昨天的麻烦没关系。 如果遇到连环杀手的话,的确是人生里的一个难以忘记的重大事件。但是这对于我来说,也只是日记本上的文字记录, 在亲身经历之前, 我很难去拥有相关的深刻触动。 我想记下的灵感是关于偏执型精神分裂症的。 戴安娜曾经说过, 她的病, 其实是家族遗传。这一点, 我们都没有和斯潘塞提过,也是我执意做医生的重要原因。 不过最近我总觉得, 斯潘塞大概是知道这件事了。 他太聪明了,也太了解我了。 我没有把握一定能瞒住他。 和一般的分裂症不一样,这种遗传先天性的精神疾病,几乎可以说是只能预防,无法根治。 但是,哪怕是先天性的,病发也会有一个诱因,我一直在思考,甚至和威廉沟通,去寻找戴安娜病发的诱因。 嗯,这是我和威廉之间的秘密小交易,我给他一些斯潘塞的近照、论文什么的,他会回答任何他知道的问题。 当然,一无所获。 直到今天早上醒来,我突然有了一丝灵感。 戴安娜知道自己的病源于遗传。这点,威廉在和戴安娜结婚的时候,就也已经知道了。 所以,最开始,他们根本没有打算要孩子。 但是,婚后第三年,戴安娜还是怀孕了。威廉曾经建议过拿掉孩子,戴安娜拒绝了。 她宁愿停药也要生下斯潘塞。 戴安娜爱斯潘塞吗? 爱。 但最开始不是。 斯潘塞的出生,源自于戴安娜对威廉的愧疚。那时候,她最爱的,一定是威廉。 斯潘塞是戴安娜觉得自己亏欠威廉之下的产物。 戴安娜的病,是什么时候开始加重的? 生下斯潘塞之后。 怀孕的时候停止服药的确是原因之一,但并不一定是唯一的原因。 精神疾病绝大多数和心理都是有关联的,特别是精神分裂症这种,无论先天还是后天,心理的建康程度都影响着分裂症的病情发展。 有疼爱的自己的老公,有刚刚诞生的儿子,没有经济危机,没有事业受挫,没有极品亲戚邻里,如此幸福美满的生活氛围中,还有什么事情会导致戴安娜心情压抑? 我这个问题思考了许久,排除所有选项,也许最后只有一个答案。 依旧是愧疚。 她觉得对不起斯潘塞。 我猜想,戴安娜觉得,斯潘塞诞生的原因不是源于爱,而是来自于愧疚,觉得对斯潘塞很不公平。而且,她会担心自己家族的病,也许会遗传给斯潘塞。 病情加重之后,威廉和戴安娜之间的爱依旧没有变,但是这种爱却成为了他们两人彼此都无法承受的重担。 因为爱威廉无法面对戴安娜的遗忘,因为爱戴安娜无法面对威廉的正常和优秀。 而威廉的离开的确对戴安娜产生了一定的打击,至此,戴安娜对斯潘塞的愧疚也全数转化成对斯潘塞成为本能的爱,甚至多了一份沉重的味道在里面。 正是这多种因素之下,才有了如今的戴安娜。 这两年来,戴安娜的情况渐渐有了不稳定的迹象,我和斯潘塞都非常担心。 斯潘塞则一直觉得有些愧疚,他认为自己本该留在家里照顾生病的戴安娜,现在却为了自己的理想,出门求学,每年只回家三四次。 斯潘塞经常写信给戴安娜,描述我们的校园生活,他似乎想通过信件来减轻自己的负罪感。 愧疚、愧疚、愧疚,瑞德一家与这个词的缘分还真是不浅。 威廉对斯潘塞和戴安娜是愧疚的,所以这么多年来,他没有私人生活,除了席琳女王之外,就只有工作工作。 第52章 戴安娜对斯潘塞也有愧疚,她觉得自己拖累了斯潘塞,不然她聪明的男孩儿大概可以飞的更高,更远。 斯潘塞则对戴安娜也很愧疚,为了自己不能照顾戴安娜这个根本称不上原因的原因。 愧疚这种情绪代表着善心,虽然是负面情绪,但是总的来说,它本来的作用是驱使人类向好的方面发展。 可是过度的愧疚,则变成心结,成为了心理疾病的开端。 我不知道这次的灵感到底有没有用,刚刚写下的分析到底对不对,但是我知道,不去尝试就没有机会成功过。 戴安娜的病情,可能保持不了太久的稳定。 这个一手消息是我从安娜姨妈那里拿到的,戴安娜当初的换的心理医生就是安娜介绍的。 据我所知,这位拉斯维加斯著名的心理医生,对于戴安娜的治疗手段非常保守,每个星期交谈开解两小时,然后就是开了一些诸如三氟拉嗪、氟奋乃静、氟哌啶醇、氯氮平之类用来治疗分裂症的常规药。 这没有用。 我不是说医生治疗过程有问题,在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之前,保守治疗就是稳定病情的最好方法。 我想表达的是,没有新型有效的治疗药物,市面上所有的常规药剂在戴安娜都服用了个遍并且有了耐受性从而失去效果后,她的病就会彻底失去控制,然后将再也无法挽救。 所以,光找到戴安娜发病的诱因是没有用的,她的病并不只是源自于心理,还有生理上的神经病变。 我,没有太多时间了。 但是,研发新药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太难太难了。而我甚至不知道这个所需要的药品到底从什么地方着手。 我需要个契机,或者说,我需要跳出现有的抗精神病药物研发的桎梏枷锁,找到能真正治愈戴安娜的道路。 再坐下写日记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 托尼昨天晚上回来的时候搞了个大新闻,他带回来一把自制的等离子激光剑。 不是商场里卖的那种星球大战的周边,而是真的可以切割钢铁的危险武器。按钮一开,剑光闪耀,手轻轻一挥,我们的茶几报废了。 这是托尼送给斯潘塞的生日礼物,补的生日礼物。 谢尔顿羡慕的不得了,他也是星球大战的超级忠实粉丝。 我觉得这又是托尼和斯潘塞两个人,心照不宣非常默契的给谢尔顿挖的坑。 这两年,他们两个联手坑谢尔顿的次数已经数不胜数了。 托尼虽然傲慢、狂妄、自视甚高,但是他和斯潘塞一样,都是心软的家伙。只是斯潘塞是从内到外都非常柔软,而托尼则给自己披起了一层厚厚的防御设施。 像个刺猬。 谢尔顿人不坏,和寝室里的人也有共同语言,但是他某些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精明’个性让人非常受不了。 其实我和斯潘塞都知道,谢尔顿的精明就和托尼的高傲一样,属于自我保护层。比起我和斯潘塞从小相互扶持,一起成长,他们两个是孤独的,难免要多爱护自己一点。 天才都是孤独的。 天才也都是恶趣味的。这种恶趣味在面对和自己智商一样高的同伴时,会爆发的更厉害。 果然,熬夜的托尼在中午起床享受了谢尔顿特意买来的丰盛午餐后,告诉谢尔顿,只要帮他建立两个物理模型,就也送一把激光剑给谢尔顿。 谢尔顿非常开心的接受了。 据我所知,所谓的两个物理模型,大概是托尼现在手头工作量的三分之一,用一把激光器,托尼就免费使用了最顶尖的劳动力。 万恶的资本家,骨子里都透着不吃亏两个字,这才是真正的精明。 谢尔顿和他一比,大概是个初中二年级的小傻子。 午饭是全寝室一起吃的,谢尔顿为了激光剑,拖着斯潘塞一起去学校小餐厅打的包。 两位fbi探员先生今天早上离开了。 因为又出现了一个女性受害人。 不过这次我们没有拿到第一手资料,还是早间新闻上放出来我们才知道的。 显然,消息瞒不住了,fbi探员先生们为了安全,更是发布了所谓的‘侧写’。 我虽然学了心理学,但并没有学习更专业的犯罪心理学。 我知道有这么一个分支,只是没想到,现在居然已经有人可以通过行为分析对犯人的大致情况进行描绘,用来缩小搜捕范围、精准抓捕嫌疑犯了。 这已经不是单纯的理论,而是应用。 心理学发展的真快。 一门学科从诞生到发展,再到应用需要走过漫长的时间,心理学自1879年德国学者冯特受自然科学的影响,在莱比锡大学建立第一个心理实验室开始,正式宣告了诞生,到现在发展出无数派别分支。不仅仅只单纯在医疗人文方面,更是在商业、军用甚至犯罪研究各种行业里,都广泛应用。百年时光里,它已经形成了系统的知识体系,更有无数的人投身于此,为它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很开心,心理学发展的越快,代表着我治疗戴安娜手中握的筹码越多。 新闻里详细描绘了最新的案件。 新的受害人死在了一栋别墅的游泳池里,她被套上了美丽的鱼尾,固定在了泳池底,漂浮在清澈的泳池水里。赤/裸的上身上,只有两片非常好看的贝壳,一头秀发则被彻底割断,抛弃在了游泳池边专门做太阳浴的按摩椅上。 第53章 而别墅的主人,一个年轻的it新贵,则失踪了。 身为目标之一,我觉得我还是不出门了吧。 不像吓唬谢尔顿时说的那样,其实宿舍这里人挺多的,又不是城市里陌生的邻里,同学之间的关心还是很足的,有什么风吹草动基本上都会被八卦的少年们注意到。所以凶手应该不会来宿舍。 刚好,我可以借托尼那台搜索引擎非常厉害的笔记本,在宿舍里安稳呆几天上上网,去翻一翻现在的抗精神病药物中,有没有公开了研发过程的。 也许我可以从中得到一些灵感。 第31章 第二十四篇日记 1996年10月28日 天气小雨 关于抗精神病药物的研制, 我依旧很迷茫。 典型抗精神病药物诞生于1952 年, 主要有氯丙嗪、氟哌啶醇等。通过阻断中脑-边缘系统和中脑-皮质系统的d2样受体, 发挥出抗精神病作用。由于这种类型的药物不良反应较多, 目前已是精神分裂症的二线用药。 这种类型的药物非常粗暴。 精神病有一部分病症是由于脑部神经分泌的某些成分过多而引起的。说的通俗点, 就好比荷尔蒙,它分泌的过多时, 就会给人以‘爱’的感觉。大脑皮层在分泌某些物质过多的时候,就会引起幻觉、兴奋、多疑等等情绪。 都说心控制了人类的喜怒哀乐, 实际上, 心不过是人体发动机而已,大脑才是人类所有情绪的起源, 才是人的控制中枢。 典型抗精神病药物的粗暴就是,一刀切断源头,让脑中通路阻断, 从而阻止精神病发作,可想而知其副作用会有多大。 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则好上很多, 它们出现于60年代, 主要原理是通过对da、5ht2二个系统的协同作用达到治疗精神分裂症阳性症状、阴性症状及情感症状和认知障碍的目标, 同时减少锥体外系副反应(eps)和催乳素水平升高等不良反应。 这种类型的药物不再是粗暴的对待人脑,选择一刀切,而是有选择性的调解脑内两个系统, 尽量让大脑向着自主调节的方向行驶。 看上去很美好, 但是大脑这么精密的仪器, 一旦动到了它的某个小系统, 那就注定会牵涉到其他系统模块。这种药物引起的后遗症, 大多都是肌肉、四肢、面目神经等等不受调节,同样令人难以接受。 世界上有完美的抗精神病药物吗? 我自己都产生了怀疑。 如果没有, 那么退而求其次,我要找到付出代价最小的那一种。 心理调适,药物治理,双管齐下,戴安娜一定会没事的。 这几天我似乎总喜欢早上在床上整理一下思路,也许是刚起床的时候,脑海中的杂念比较少,因此更容易集中精神,思路更清晰,视角更开阔。 今天上午有一节课,我得起床了。 --------------------------------- 1996年?月?日 天气? 我不知道我现在在哪里,我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只知道,我的日记不连贯了。 以前不是没有过这种现象,我偶尔会写日记写的有些慢,散发性的把日记写成研究报告,从而快到睡觉时间了,日记还没写完。然后就会不小心睡着,第二天醒来自然出现日记不连贯的现象。 但是影响一般不大,我的身边一向没什么大事,就算有,基本上也会立即记下来,每天晚上的日记更多的像是一种每日总结。 更何况我又不是独自一人。 我和斯潘塞现在虽然不比高中时候那样日程相同,时刻在一起,但是每天任然有很多时间是共处的。图书馆看书查资料,上一些共同的课程,用餐,每隔两天的空手道练习,偶尔斯潘塞还会去音乐教室那里借钢琴弹奏几曲放松放松,我自然也跟着。 所以如果日记不连贯了,我一般会问下斯潘塞我们昨天的日程,然后把缺失的部分补上。 但是现在出现日记不连贯的现象,当然不是我写日记太累昏睡过去,日记没写完导致的。 因为我根本不在自己认识的地方。 我现在的宿舍房间内是什么样子,早就在日记里仔细描写过了,基本上一睁眼,文字信息就可以和现实对应起来。 但是现在,我却对应不起来。 这里不是我的房间。 我的头部有一点点痛,刚刚摸了一下,鼓了个包。脖子上似乎也有一点点刺痛感,但是并不明显。 大概率,是被打晕了带到这里来。 我一定昏迷过去超过了一天的时间。 所以才会什么都不记得。 好在,我贴身放的小型日记本和日记本里只有半个手掌长的笔幸存了下来。 自从我习惯了随时记日记,就把大本的日记本换成了这种只有a16大小的随身记事本,主要是为了方便携带。偶尔记事本不够用了,我还会随手拿点白纸记录下来夹在里面。 没想到这次因为日记本的小巧玲珑和放置位置比较贴身,居然幸存了下来。 这里是一间灯光昏暗的地下室,除了一张席梦思床垫和四角桌外,什么都没有。 一面墙壁边有三四个阶梯,阶梯上是一闪顶着房顶开的门。我刚刚拉了一下门,门是铁制的,只有半人高,被人从外面锁的死死的。 这里没有窗户。所有的光源都来自于房顶的一盏白炽灯,小瓦率,光有点暗。 到底发生了什么? 第54章 我首先想到的,就是那个童话杀手终于找上门来了。 但是我不懂。 昨天,当然也有可能是前天,我早上起来去上课,上完课应该就回寝室了。斯潘塞不让我在外面晃悠,他会负责打包饭菜回来。我也觉得待在寝室避免我被那个童话杀手抓到。 这种情况下我是怎么被抓的?凶手从哪里下手的?又是怎么下手的?我的空手道技术不差,打架也有一定的经验,想单纯靠武力解决我不太可能。 我立即翻看了我的红名单,名单上的确多出了一个头像,没有名字,只有小串的简介。 童话杀手,极度危险,攻击性强烈。 相遇地点:加州理工生物学院西方林荫道。 手持武器:大口径军用麻/醉/枪 塑胶带 剔骨刀 而那张头像上,正是一个有一些络腮胡子、看上去有点微胖、差不多三十多岁的白人男子。 他在笑,笑容有些难以描绘的……纯真?! 真的令人有些毛骨悚然,不协调的毛骨悚然。 我又在周围这个差不多只有5*5米的地下室里转了一圈。 墙壁只是很普通的水泥浇筑的,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但是对着门的那面墙壁湿气特别严重,有的地方甚至会凝结出一滴小水滴挂在墙面上。 席梦思床垫有些脏兮兮的,我仔细闻了下味道,除了一点点血腥味外,更多的是发霉的味道,但是隐隐约约还了一点臭味。 只能说,它很脏。 我不会睡在它上面的。 那张四角桌似乎是檀木做的。样式有些特殊,边角非常圆滚,桌脚上带了很长的挡板,整个桌子的高度却不高。 虽然桌子很破很旧了,上面的漆都已经掉落光了,但是就着昏暗的灯光,我依旧能看出,它原本似乎是上过彩色漆画,整体呈现紫黑色。 典型的墨西哥风格的四角桌。 除此以外,我就真的看不出这该死的地方还有什么其他线索。 我不想死。 童话杀手既然能够抓住我,自然也能杀了我。 我不想去赌我打不打得过他。 而现在,我该做的,就是节省体力,所以我要坐下来。 铁门是朝右打开的,它的门轴装在右侧。 所以我靠着铁门右侧的墙角坐下来。 我贴着墙壁倾听了一会儿,并没有听到什么东西,这里的隔音效果该死的好。 不管这间地下室有没有装摄像头,我现在坐的这个位置依旧是唯一入口的视线死角,如果那个家伙在我还没有完全丧失行动力的时候进来的话,也许我能趁着他疏忽大意而反击成功。 无论多么渺小的机会都不能放过。 周围很寂静,死一般的寂静。 我没有事情做。 因为手里没有计时器,而在这种情况下,人体对于时间的敏感度太差了,我无法依靠感觉去判断时间到底过来多久。 所以我只好不去想它。 反正我的生物钟非常神奇,到了某个特定的时间点,就会昏睡过去。即使强撑着熬夜,也没有办法拖太长的时间。 也许我能靠着这个特性来记录一下时间,虽然一点都不准确。 我听到了一滴水滴落的声音。 是受潮的那一面墙壁。 它似乎更潮湿了。 但是又等了很久,并没有水滴再滴落。借用水滴计时似乎也行不通。 我估算了一下时间,从潮湿到潮湿得能凝结水滴,这个变化过程大概耗费了四个小时?或许更久,或许没这么长。 我现在只能凭感觉估算一个,对与错并不重要。 墙壁的潮湿度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的情况? 我开始思考。 因为听不到声音,没有任何线索,现阶段也只能漫无边际的发散思维。 也许,墙壁的那边,是一个自来水水箱,它漏水了。 也许,这里有一条下水道管,刚刚一波污水刚流过,水渗透进了墙壁。 也许,是游泳池,池壁出现了破损,泳池里的水就渗漏出来了。 我又写了一堆废话。 因为,我第一次有了恐惧的感觉。 最终,我还是想要把它记下来,这,是难得的体验。 我不知道过了多久,依旧没人出现,络腮胡子的童话杀手似乎已经把我彻底遗忘了。 他想做什么? 我不是他的目标么? 还是他觉得我威胁大,正面交锋他不是我的对手,所以想干脆把我困在这里饿死? 我口很渴,嘴唇很干,甚至起皮了。应该是已经出现脱水症状了,按照这里的环境湿润度、温度,我的运动量等等因素来计算,我最起码已经被关了2天了。 这倒是一个很好的推算时间的方法。 哈。现在我也就只能这么想了。 我总是忍不住把目光转移到最潮湿的那面墙上。 也许等我实在挨不住,就会丧失理智,放弃考虑水源的清洁程度,放弃考虑墙壁上的灰尘污渍,为了缓解口渴,会去舔墙壁上渗出来的水滴。 人类的求生欲望总是很强烈的。 好奇自己的选择。 所以我试了一下。 结论是,大概我宁可脱水而死,也做不出像丧失理智的动物一样,趴在墙壁上去舔那一点点水份。 第55章 这种心理,我不知道算是抱着为人的最后骄傲,还是单纯的养尊处优吃不了苦。 算了,这种选择,交给未来的我去苦恼吧。 我会死在这里! 不不不,我该相信那两位fbi探员先生,他们看上去非常可靠。 但是,这么长时间了,也许他们觉得我已经死了,放弃了。 我开始不断的翻看我脑海中,储物柜碎片栏那两段仅有的回忆。 斯潘塞会想我吗? 我失踪了,他会不会担心的不好好吃饭?我死了,他在某一天,会不会忘了我这个朋友? 理智上,我希望他忘了我,我能想象失去朋友然后惦念一辈子的痛苦。但是,我的心,却自私的希望,他能一辈子都不要忘记我。 心,心只是身体的发动机,它怎么会去思考呢。 我大概是被关傻了。 这种矛盾,不过是人类思考时想出的伪命题。因为,别人如何选择,并不会因为你的想法而做出改变。 手握笔写字的力气都快没了。 胸口火烧火燎,就好像五脏六腑都处于烈焰之中一样。 斯潘塞,安娜,吉尔,爸爸妈妈,戴安娜,威廉,托尼,谢尔顿…… 你们,请不要忘记我。 第32章 童话杀手案(一) 杰森·高登目前压力很大。 这不仅仅是因为fbi管理层对于建立一个特别行动部十分质疑。即使是最强的精英团体, 他们也很难改换思想去接受一个完全没有接触过的事物。 是的,fbi里大多数人都不相信,凭借所谓的‘侧写师’, 仅仅只是看一些案件的资料, 调查调查一些背景现场信息,就能准确描绘出那些狡诈、无序、残忍、神经有问题连环杀手的形象, 并将他们都绳之以法。 杰森是这个部门的核心,他身上的担子非常重, 压力是不可避免的。 但实际上, 他压力更多的不是源于外界的质疑,而是来自于对受害者那一份无法推却的责任。 短短的半个多月内, 六人死亡,一人失踪。尽管他和罗西接手案子后,迅速找到了这些受害人的共同点, 锁定了凶手挑选目标的根据,然后通知了每个参加那场童话舞会的人, 却依旧阻止不了凶手的行动。 他晚一秒抓到那个混蛋, 无辜的人就会多一刻处于危险, 就会增加一分死亡几率。 杰森知道,罗西其实有些自责。 确定凶手会把目标放在诺曼·奥尔德里奇身上的,正是罗西。 但是谁也没有预料到, 凶手会突然改变了犯罪模式。 照常理来说, 凶手这种熟练的杀人手法一定不是初学者, 他的作案模式应该是固定的。 他们在诺曼这里守株待兔的时候并没有浪费时间, 同时也在全国范围内搜索相关的案件, 想办法去找更多的线索。 只是这种方法依旧太过被动了,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 凶手突然改变作案模式,没有找上诺曼,而是又再度犯案。 罗西觉得他的判断错误,让他们在诺曼那里浪费了半天的时间。 其实倒也算不上完全浪费,他们两个得到了一些有用的信息,并且还发现了斯潘塞·瑞德这么一个天才,他推算出的凶手心理舒适范围是非常重要的线索。 “罗西,怎么样,侧写发布后,有没有接到相关的消息?”杰森问刚和警局警长交谈过的罗西。 守株待兔失败之后,他们就立刻公布了侧写,让媒体广而告之,希望能通过公众的力量,找到一些线索。 罗西的脸色有些严肃:“没有。鉴证调查科那里的现场调查也结束了,没有任何指纹、毛发等等可以确定身份的线索。和前几例一样,死者都是死于窒息,并且凶手在死者身上留下了注射孔,毒物分析也同样解析出了□□以及噻芬太尼的混合物。” “这个混蛋用得是兽用麻醉药物狩猎,将受害者迷晕后,再动手杀人。”杰森表情平稳,但是双眼之中的怒气却呼之欲出。 兽用麻醉药对人体伤害很大,凶手根本就是把目标当做待宰羔羊一般看待。 “警局安排了人手去调查麻醉药物的来源,但是一无所获。已经排除了所有能够接触到这种动物药用麻醉剂的兽医、屠宰场、动物园等等。这混蛋有可能是在黑市上买的。”罗西无奈的把唯一一条线索的查探结果说出。 凶手非常狡猾,现场没有留下任何可辨别身份的证据,原本寄托希望可以追踪来源用来装扮受害人的礼服居然是电话订购的。 可是追查这条线索之后发现,凶手非常小心,他留下了一个破旧公寓某个半痴呆老者的地址,快递员直接按照常规把快递丢在了公寓的大厅一角,等住户自己去取。 而这座公寓根本没有任何摄像头,来来往往的住客也多,看门的保安一点都没有注意到有人从外面进大厅取走了某些快递。 即使警察们努力翻看了附近各个路口的交通监控,依旧没有任何发现。 现在麻醉药剂的追踪路子又断了,整个调查就陷入了僵局。 但这正是fbi成立行为分析科的原因。在所有侦查手段耗尽,没有任何线索可以追踪的时候,也许只有他们的侧写可以将凶手从茫茫人海之中揪出来,将他们绳之以法。 两人又开始进行案件的从头梳理工作,想看看是不是彼此在查探过程中漏掉了什么。 第56章 结果有个警察敲门进了临时被征用充当办公室的会议室:“sir,有三位男孩来报失踪案,还指明了非要见你们。” 罗西和杰森对看了一眼,似乎共同想到了什么,脸色均是变得特别不好看。 杰森说:“带他们进来。” 果然,正是诺曼的三个室友。 斯潘塞·瑞德一进来就说:“诺曼失踪了,已经快四个小时了。请帮帮他,先生们。” 他的脸色非常苍白,声音之中甚至带了一丝颤抖。 斯潘塞现在整个人都有些空白,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来到警察局的,也不知道自己现在该干什么。 他好后悔,明知道诺曼现在身处险境,为什么要为了一两节课和他分开,自己应该陪着他。研究课题在寝室里也能做,为什么要去实验室。 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他只能如此无能的在这里祈祷,自己聪明的小金鱼会逢凶化吉。 一定会的。 诺曼无数次站出来保护自己,他从小就那么强大,他不会被轻易打倒! 谢尔顿明显受到了惊吓,他的脸上还残留着某些惊惧之色,但是却强撑着陪室友过来了。 虽然他某些地方的确挺气人,但谢尔顿是个值得来往的好朋友,这才是寝室三人一直包容谢尔顿的重要原因。平日里偶尔逗弄,只是朋友之间增进感情的玩笑罢了。 而唯一还保持着镇定的托尼,脸上再也没有了惯常挂着的那漫不经心和傲气,他此刻显得有些急切不耐:“我说瑞德,你能指望这群吃干饭的警察救人吗?我们在这里浪费什么时间?没超过二十四个小时,他们甚至都不会立案。” 斯潘塞没有理会托尼,只是定定的看着杰森和罗西。 罗西严肃的说:“发生了什么,把情况仔细说出来。” “这两天诺曼一直都很小心,他没有离开宿舍。但是今天早上他有一节课,就直接去生物学院那里上课了,我和他约好了中午在食堂碰面。但是,他没有来。我回了宿舍去找他,谢尔顿说他人没有回去过。”斯潘塞抿了抿嘴:“我确定他出事了。” 这个时候出问题,不用说,只能是童话杀手干的了。 “沿着他常用的路线调查过了吗?”杰森显然非常清楚斯潘塞的能力所在,直接开口问。 斯潘塞说:“调查过了,一路上都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诺曼应该是被药物控制住了。也问了几个有可能成为目击者的同学,他们都说没注意到有什么特殊的情况。生物学院西边林荫道去食堂的路上,有一段是石板小路,植被茂密,如果凶手埋伏在哪里,恐怕真的不会被目击到。” 罗西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走到斯潘塞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放心,我们已经发布了侧写,也许很快就抓住那个混蛋了。” 托尼头撇到了一旁。 显然他对罗西的话嗤之以鼻,却又不想瑞德加重担忧,所以压抑了自己的脾气。 斯塔克们都不喜欢拖泥带水,也不信任警察或者fbi什么的,所以托尼宁愿自己亲自动手解决问题:“我们都是诺曼的朋友,不会坐视朋友陷入困境而袖手旁观。先生们,告知我们这个案子的所有细节,也许我们可以帮上忙。” 这当然不符合条例,但是罗西从来都不是会乖乖遵守条例的模范探员,他十岁之后就没这项技能了。 所以,即使杰森用不赞同的目光盯着他看,罗西还是做出了一个冒险的决定:“也行,现在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我们不能在被动等待,那个混蛋手上现在可是有两枚人质。” 诺曼·奥尔德里奇以及他的舍友都是加州理工提前招收的顶尖天才,他们的聪明才智不需要去调查,罗西和杰森也能想象的出。 更何况,斯潘塞·瑞德早已经展现出了他在这方面的天赋。 为了救人质,其他事情都是可以排后考虑的。 至于案件的内容会不会伤害未成年的三观之类的问题。 哦得了,浪漫的意大利人想,再多的磨难也打不倒为了友情而拿起武器战斗的人。 真正该考虑这个问题的,是在电视上夸大其词的那群狗比媒体。因为需要借助他们发布侧写,所以告知了部分案情,但最后却被扭曲成了一项令民众恐惧的袭击事件,加剧了警察与普通人的冲突,增加破案的难度。 斯潘塞三人的阅读速度相当快,而且几乎都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厚厚一沓资料在极短的时间内就翻看结束了。 在听完了大体的案件讲述,看完了相关资料后,会议室内的五个人陷入了沉思。 首先发言的,居然是一直都表现的非常不安有些害怕的谢尔顿:“那个,那个家伙应该不是一个高智商罪犯。他虽然表现出了一些强迫症的举动,但实际上依旧是个生活毫无头绪的无能者。最后一个受害者的被绑在在水里时,他扣住死者鱼尾那根绳子的角度不对。如果再偏二十度,才能真正的让死者直立的半浮空在水里,而不是像现在一样,让死者像个拙劣的美人鱼表演者,上演一出鱼差点被淹死的好笑剧目。” 谢尔顿在物理方面的天赋无人能及,即使是斯潘塞,也在实际应用方面稍逊一筹,所以在看过照片后,谢尔顿第一个关注的,就是凶手处理事情时的蠢笨举动。 而这个问题在谢尔顿看来,小学五年级都不会犯的错误却被凶手犯了个遍,显然这凶手就不可能是新闻里吹嘘误导观众的那样,连环杀手都是高智商罪犯。 第57章 “这一点倒是符合凶手的侧写,他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位生活不如意的失败者。连环杀手的出现一般都是有诱因的,他们几乎童年都非常不幸,而成年之后的生活也不顺遂。真正的高智商人群,大多数都受过良好教育,拥有体面的工作,即使会有某些缺点,但是他们的才智却会让他们成为工作中不可取代的部分。所以,这群人其实很少会出现连环杀手。”罗西说。 当然,他没说的是,一旦出现这种高智商型的连环杀手,那将是一场噩梦。 他看了一眼瑞德。 有些可惜,这位少年天才年龄太小了,不然也许可以培养成侧写师,专门对付那些高智商罪犯的侧写师。 毕竟,高智商对高智商,bau这里才不会太吃亏,不是么。 第33章 童话杀手案(二) 谢尔顿开了头之后, 随即众人的思路开始更加开阔。 集思广益就是这样。 斯潘塞首先是提问:“探员先生,你们觉得为什么凶手会以‘童话’作为他作品的主题?喜欢童话的,一般都是小孩或者年轻人。但是在你们的侧写中, 他似乎是已经三十岁到四十岁中年男子?而且, 使用麻醉这种猎捕手段,说明凶手对自己没有足够的信心, 有数据表明,这种形式的犯罪, 更多的属于女性凶手和弱小的男性凶手, 但是这与侧写又不相符。” 罗西并不介意为这位天才解答疑惑:“数据不能代表一切,同样也不能用常理来推测连环杀手。使用童话作为自己的标志, 这代表着凶手的童年影响他最深的就是童话。连环杀手的成长,大多数都是从童年开始的,即使成年了, 但是童年时候留下的印记却会伴随一生。这种情况,在正常人当中也经常出现。” 斯潘塞点头:“早就有研究表明, 许多人成年后的所作所为, 不过是其童年经历的重复。” 杰森接过罗西的话, 继续解释:“所以,喜欢童话并不只是小孩和年轻人的专利。这次的凶手能够搬运受害者的尸体,并且不留下痕迹, 说明他的力气不小, 所以直接排除了女性罪犯和身体瘦弱两个选项。他在现场都没有留下任何指纹、毛发, 或者其他能表明身份的罪证, 这说明他行事缜密、成熟, 手法熟练,所以年龄段一定是在三十岁到四十岁之间。” 斯潘塞第一次以这种思考模式去推理, 这种推理更多的建立在行为分析的大数据上,完全没有任何能称为‘推理证据’的东西存在。 受福尔摩斯等探案小说的影响,他更擅长演绎法,从细微之处去推算一个人经历过的地点、事件等等,然后将一片片碎片线索进行串联,去找到凶手。 而这种从行为模式反向逆推人物形象的思考方式,让他踏入了一片新的世界。 天才总是与众不同的。 很快,斯潘塞就举一反三,尝试性的去侧写这个凶手的画像。 “不引起周围人注意,轻易来往于宴会、学校、社区等场地,他一定是白种人,三十多岁,并且有一副没有攻击性的外表。力气很大,应该身材魁梧,起码180cm以上。能够对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都如此了解,有时间去踩点、去调查受害者的信息,安排所有的杀人计划,他有可能是无业游民。但是开的起车,能在市区居住,他有非法的收入来源。受害人身上留下的麻醉孔是射击型麻醉针留下的,他的枪法很好,应该受过相关的训练或者是经常参与射击俱乐部。” 罗西和杰森震惊的对视了一眼。 斯潘塞的侧写画像,几乎和他们对外发布的相差无几。而且,他明显就是自己侧写出来而不是照搬的他们通过媒体发布的内容。 斯潘塞侧写完了现阶段所能描绘出的东西,依旧眉头紧锁。 他明白,这些描述配合之前划定的凶手心理舒适区,也许有一定几率可以直接抓到凶手。 但是他们没有时间,而且有太多的不确定性。 斯潘塞脑中不断翻滚着这件案子所有的资料,想从字里行间找到能够一击必杀凶手的线索。 一直都沉默不做声的托尼把他的背包放下来,从里面拿出了他的宝贝。 笔记本电脑。 这台笔记本不属于任何品牌,他老爸公司定制信息防御系统的时候,他顺便也定了几台笔记本电脑。 他边开机边解释:“虽然我没有警方以及fbi的数据库,但是现在网路上搜集数据要方便的多。”他看了一眼杰森,表情里有种说不出的意味深长:“或者你有账号,可以登录充分发挥作用一下?” 杰森并不吃他这套,不过他稍微思索了一下,最后还是回答:“只能用fbi部分档案资料库,这块限制很多,记录也不全。还有可以使用警备档案库,还可以联网交通局、海关、移民局、医药局等等部门的资料记录。属于fbi真正可用的数据库还在筹建当中。” 一切为了被绑的人质。 fbi真正的机密资料库当然不会公开,所以bau必须协同其他部门建立一个大型健全的数据库,这部分的工作繁重的很,还需要重新设计一个库存系统,现阶段是没有办法立即就能用上的,所以只能在各个部门有权限的资料库里来回查询。 这种毫无串联关系的查询,是查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信息的。 说实话,杰森对于这方面真的研究不多,网络和个人计算机毕竟兴起的时间还不是太长。而他则是个按照老派方式进行工作的探员。 第58章 托尼听了他的话,无奈的耸了耸肩,顺便还讥讽了一番:“有资源不用,这就是美利坚最精英的fbi探员。” 他把笔记本往杰森面前一放:“登录吧。放心,事情结束之后你把数据清除一下就可以了。我不会偷偷记下来的。” 反正他如果真的想进这些资料库逛逛,根本不需要用户名和密码。fbi的加密手段和防火墙就好像他家后花园的篱笆一样,看着挺好看的,还开着藤蔓小花,实际上手一推就倒了。 等托尼将所有的数据库登录整理好,临时编写了个统筹搜索引擎,已经是二十分钟之后了。 谢尔顿倒是勉强能看懂一些,斯潘塞这个抗拒现代电子科技的,就彻底两眼一抹黑,完全看不懂了。 弄好了数据库,托尼说:“首先我们还是从最明显的线索下手。这种动物麻醉剂的来源可以分为三块,制造者、贩卖者和使用者。警局这里查询的都是使用者,没有结果后就将凶手的药物来源归结于黑市。黑市的买卖也是需要渠道来源的,现在美利坚的药品控制足够严谨,即使是黑市,想要拿到货也是需要渠道的,不可能一点信息都没有留下来。” 谢尔顿忍不住说:“看上去挺像一回事儿的,托尼。” 托尼没搭理他,开始罗列这种成分的混合型麻醉剂品牌,全美生产这种麻醉剂的厂商大概有224家,然后针对这一种麻醉剂的进出账单进行了数据检验。 建立这种模型的时候,斯潘塞终于能帮上忙了,他负责计算和设计模型,谢尔顿负责将模型转换成实际核算公式,再由托尼输入进计算机。 三人联手,世界上几乎没有任何能困住他们的难题。 最后只能说,不愧是特制的笔记本,如此庞大的计算量依旧能够支撑下去。 杰森和罗西神色半是震惊、半是羡艳。 他们不约而同的心中决定,回去就立即打报告申请,让上司想办法给他们调个靠谱的信息员进组。 有这么个帮手在,简直是事半功倍,一个人能顶半个警局。 两人都没有打托尼的主意,在调查诺曼的时候,他们肯定不会遗漏托尼·斯塔克的身份。 斯塔克工业的少东家,他的父亲可是国防部的座上宾,全美有名的大军火商,手里握着的大笔来自军方的订单。 举足轻重的人物。 自然不会让儿子来fbi工作。 “哇哦,看来有问题的公司还不少。” 最后的计算结果让大家有些意外,这种药品进出货量对不上的就有十几家,还有二十多家是原材料数量和成品的数量与正常数值有出入,折损率高的让人难以想象。 到了这里,似乎没有任何办法继续下去了。 这么多制造公司都有问题,鬼知道凶手是从哪个渠道入手的。 杰森沉吟了一会儿,说:“先罗列出所有使用这种麻醉剂的应用事例。” 托尼切换了一下界面,数据搜索后,涉及到的相关事例就都罗列了出来。 太多了,有一大串。其中大多数都是和动物打交道。 平时没有太多感觉,但是现在这么一罗列,看上去人类其实还是有很多机会和动物近距离接触的。 斯潘塞灵光一闪:“先去掉正规合法的事例。” 凶手有百分之八十的几率是有非法收入的,所以可以将合法事例先全都剔除掉。 瞬间,一大串数据顿时只剩下百来个。 “经常使用麻/醉/枪的可以挑出来。”杰森补充了一个条件。 范围进一步缩小。 “盗猎者、人贩子、非法危险动物养殖……没剩几样了。”托尼说:“看来凶手先生的非法收入来源,差不多就是这些。” 罗西开口:“不会是人贩子。对于他来说,人是作品以及作品的附庸品,不是他妥协于世俗的商品。” 现在,最有可能、最有几率的,这个凶手从事的是盗猎生意。 杰森则否认了:“他常年在城市里混迹,盗猎这种活儿他可干不来。我觉得,他做的最多的,应该是牵线搭桥的活计。” 到了这一步,凶手的某种信息似乎已经呼之欲出。 斯潘塞补上了最后一点数据:“盗猎者虽然使用麻/醉/枪,但是他们更多的是团体作案。而团体中负责买卖的工作,为了保证利益分配公平,是经常换人去做的。我们的凶手在本市有舒适心理活动区域,那么他肯定是常驻在这里。没有轮换,就表示不是盗猎者,凶手与同伙绝对不是普通搭档,他们之间有更亲密的关系。” 如果不是盗猎者,那么就是非法危险动物养殖。 盗猎者大多数都是某个人领头拉起一个队伍,一起偷偷干上两三个月,然后将猎物卖了分钱。他们有固定的销售渠道,一般负责买卖的都不会是同一个人。 而危险动物养殖则是家族生意。是的,过去美利坚的西部牧场有从事这种生意的传统,有钱人喜欢什么他们就能养什么。他们的货物珍贵,顾客大多数是喜欢这类动物的有钱人,也有马戏团、动物园这种,所以顾客不固定,也没有办法建立销售渠道,就需要一个家庭成员去开拓客源。 斯潘塞似乎是突然想到了什么,转身立即匆匆跑出会议室,在警察那里拿回来一大叠报纸。 第34章 童话杀手案(三) 斯潘塞抱着一大堆报纸进来, 刷刷刷不断翻阅,他的速度非常快,厚厚的一堆报纸大概翻了七八分钟就下去了一大半。 第59章 然后他将一张一个月前的旧报拿了出来, 在上面找出了一则新闻报道。 其他几个人看了一下, 新闻内容主要就是讲了德州一家私家牧场被警方关停,牧场主人、妻子以及他们的两个儿子都被抓获。 这家人在牧场里私自无证养殖苏门答腊虎。然后将这种危险的动物, 贩卖给对它们感兴趣的有钱人。 这是其他州的新闻,原本不会上本地报纸, 本地人对千里之外发生的新闻不感兴趣。 只是这则新闻里说到了这一家为了保持老虎的野性以及节省喂食成本, 居然会去偷刚入葬的尸体喂给老虎。内容劲爆又有趣,非常博人眼球。 身为天使之城洛杉矶的卫星城市, 帕萨迪纳的居民总莫名的有些优越感。登载这篇报道的《每日晚报》是帕萨迪纳本地小报,主编大概是觉得他们完全可以刊登一下这则可笑的新闻,顺便日常嘲笑嘲笑乡下德州的野蛮和落后, 给报纸的购买者添一点茶余饭后的谈资。 况且这种报道还能满足某些口味奇特的看客,向他们提供一些符合口味的真材实料, 增加一下报纸的销量。 看到这篇报道, 托尼立刻搜索警用档案, 调出了这宗案子的卷宗。幸好杰森的权限足够,不然跨州调查,麻烦可不是一点两点。 看到了这个案子的卷宗后, 众人的脸色都不太好。 斯潘塞喃喃说道:“那段时间我和诺曼两个刚好在搜集一些比较特殊的事例, 用来充当我们心理学论文的案例, 所以我才注意到这件案子。没想到, 没想到。” 后面的话他没有继续说下去, 或者是没办法说下去,他的心情此刻不知是何种滋味。 托尼罕见的居然安慰了人, 他拍了拍斯潘塞的肩膀,说:“这说明,你和诺曼的运气挺不错。看,你无意之间都能发现凶手的线索,这很好。放心,他不会有事的。” 重新分析了德州私营牧场的案卷后,罗西和杰森瞬间判断,这个案子有可能就是童话杀手犯案的最初诱因。 即使连环杀手在别人的眼中看来,是无序的,残暴的,但实际上,在他们自己的内心世界里,他们严格遵循着自己的规则。所以,他们的杀戮,无论是初犯,还是再启,总会有一个诱因。 或者是重要的亲人朋友死亡,或者是丢掉了工作,或者是在生活中被冒犯。因为只有在现实生活之中遭到了严重打击,他们的心理防线才会被彻底摧毁,然后撕去披在身上的伪装,彻底沉入无人能生还的深渊。 其实从案卷来看,显然德州的警官先生并没有认真挖掘这个案子背后的所有谜团。而仅仅是粗暴的把经营牧场的一家人全都抓住关了起来,再由地检官起诉他们涉嫌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以及无证养殖、贩卖危险动物罪。 牧场里被吃的到底是不是只有尸体;除了牧场主夫妇和他们的两个儿子外,负责贩卖的又是谁;最初的老虎是哪里来的,相关的养殖设备,包括非法的麻/醉/枪等等又是怎么拿到手的。 这些问题案卷里提都没提。 显然,负责这个案子的警官更加急于落实自己的成绩,而不是自找麻烦。 托尼嘀咕了一句:“果然,警察完全不能信任。” 罗西挑了挑眉,低声说:“斯塔克先生,要知道,你口中说的不能信任的警察,这里差不多有两百多名。” 托尼哼了一声,继续自己手头的工作:“查到了。” 他把笔记本转向众人:“也难怪警察先生没有查到谁负责对外贩卖的工作。这位先生表面上的确和牧场无关。” 笔记本上有一堆名字,都是与牧场主夫妇有关的人。 这种非法生意,大多数都是以家族为单位进行,他们信不过外人。所以托尼查的都是与牧场夫妇有亲戚关系以及足够亲密的朋友。而看上去,这对夫妇并没有什么亲密的朋友,他们频繁接触的,大多数还是自己的亲人以及无法避免的小镇居民。 这些名单当中,有一个名叫马克·伯特伦的人被标了高亮。 这人有些中年烦恼,稍微发福,但身形壮硕魁梧,并不是虚胖,留着并不茂密的络腮胡子,非常典型的德州牛仔。 他在照片上一脸柔软的神色,人畜无害,亲和力很高。女性看了即使没有办法把他当做一夜情对象,却能很轻易的和他产生友谊,随即做起朋友。 马克是牧场夫妇收养的儿子,但是因为两个兄弟的欺辱和虐待,他和牧场一家断绝了关系。后来他就从德州消失了,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牧场夫妇对外宣称,这个忘恩负义的小崽子是死在外面了。 托尼立即在加利福尼亚州的警备资料库里搜索这个人的信息。 很快就查到,马克现在正住在帕萨迪纳老城区,他在那里居然租了一栋独门别院的二层住宅。 “帕萨迪纳的有钱人,都住在老城区,那里的文化氛围非常浓厚。洛杉矶不少富豪也会在老城区购买一栋度假别墅,的确是低调不显山露水又方便结交客户的绝佳住所。”杰森说。 “但是现在我们还不能确定,这个人就是我们要找的凶手。我们没有任何证据,甚至令人信服的线索都没有,搜查令下不来的吧。”谢尔顿觉得逻辑不通,他脑袋快爆炸了。 罗西好心的解说:“虽然我们不能确定是他,但是可以进行反向逆推,做排除法。” 第60章 托尼又找到了这个人的更多信息。 马克是四年前来到帕萨迪纳,他曾经应聘过市立动物园的兽医,但是被发现学历造假,后来他就再也没有去尝试寻找工作。 虽然没有正当工作,但邻里之间传闻这个人继承了大批财产,在老城区租了一栋带大草坪的二层独立住宅,在家里开过很多派对,也经常参加各种圈子的派对活动。 除此之外,马克还拥有动物保护协会荣誉会员的称号,经常参与这方面的义工,他对外宣称自己非常喜欢动物,更是对某些危险濒危动物,愿意为它们做一些有用的事情。 完美的掩护身份。如果没有进行最详细的调查,根本没人会发现,这么一个有钱有闲、居住在富人区、非常爱惜动物的人,居然是专门从事非法贩卖危险动物行业的专业贩子。 可仅仅是这些资料,并不足以让众人确认,这个人就是凶手,也不能准确的反向逆推,完全排除掉这个人的嫌疑。 所以暂时结论,依旧在两可之间。 虽然所有人直觉都在叫嚣,就是这个人,就是这个人,这个人就是凶手!可就如同谢尔顿所说,人人都有第六感,但这种第六感并不能作为依据,它仅仅可能是心理潜意识的某种反射,不会完全准确。 杰森当机立断:“既然如此,罗西,我们去见见这位爱护动物的善良男士吧。” 说完,他和罗西就直接走向会议室门口,准备亲自走访。 斯潘塞三人下意识的要更上去。 杰森却在离开时,顺手把门带上,关门之前对还没回过神来的三人组说:“是我们,我和罗西。明白吗?” 最先反应过来的托尼不耐烦:“哦得了,我们帮了这么多的忙,难道现在快接近目标时,你们就过河拆桥想要把我们甩开吗?” 原本准备立刻离开的杰森听到这句话,本就严肃的脸色更凝重了:“记住,你们面对的,是犯罪分子当中,最危险的连环杀手。这不是过家家,让你们参与到这件案子中来,只是因为人质是你们的朋友,熟悉案情能更好的帮助我们找到人质。但这不包括让你们直接去接触嫌疑人,去案发现场,明白吗?” 托尼还想说什么,他骨子里的叛逆与生俱来。有时候明明知道别人是为了他好,但是自己想做的事情无论如何他都会去做,甚至别人越阻止,他越有去做的欲望。 就好比选择加州理工,他刚开始的选择可不是它。但是他老爸老念叨上大学别太远别太远。所以最后他偏偏就选了比麻省理工离家更远的加州理工。 不过他的话还没出口,就被谢尔顿阻止了:“明白,fbi先生,我们就不去添乱了。一路走好,还请多加小心。” 虽然看上去话非常有礼貌,好像完全不符合谢尔顿平时的说话风格,但是仔细想想,这些话不过是泄露了谢尔顿还是有点怕的内心活动。 谢尔顿还很没眼色的拉住了托尼:“托尼,我们再多查点资料吧,不过得换个方向。我觉得破案这种事情挺简单的,大概这就是高达187智商带来的便利。” “说起来,我听诺曼说,瑞德你的智商也有187?平时可真没看出来。” “我觉得破案和物理实验非常相似。你们看,在特定的条件下,筛选出最符合逻辑的选项,然后通过同条件对比,分析出最后的实验结果,去掉不合理的,剩下的就是答案。” “而现在,我们通过某个条件假设——是的,我觉得我们根本没有找到任何可推测证据,居然就把目标锁定在了某个素未蒙面的陌生人身上,真的真的非常难以理解——通过假设我们找到了一个可能是正确答案的选项,但是为了严谨,我觉得我们应该换个思路去思考,而不是陷入固定未知的思维模式里。不一定非得从麻醉剂下手,也许我们可以考虑去找找看有没有喜欢童话的俱乐部,从俱乐部名单上去筛选我们需要的另一个可能选项……” 托尼看着分析的非常认真的谢尔顿陷入了沉默。 他有点想打人。 杰森和罗西看到这个情况,彼此对视了一眼,发现了彼此眼中无法掩藏的笑意。 然后杰森将会议室门关了起来。 只要不去涉险,随他们怎么闹吧。他相信三人有足够的智商去控制自己别去碰不该碰的东西。 罗西摇了摇手里的钥匙:“之前向警长先生借给我们的车还没还,我开车吧。” 杰森刚刚轻松的神色不过昙花一现,他又严肃了表情,恍如即将去战斗的战士:“罗西,情况不对的话,不用留手。” 罗西微微一笑,属于意大利男人的潇洒在此刻表现的淋漓尽致,他耸了耸肩:“当然。” 第35章 童话杀手案(四) 杰森和罗西抵达马克·伯特伦租的二层小楼时, 发现草坪外围的篱笆木门是开着的。 他们按了按门铃,却并没有人应门。 两人对视一眼,默契的拔出了别在后腰上的枪。 杰森一向以前辈自居, 他天生温柔, 对身边的人非常照顾,所以一马当先走在前面, 而让罗西跟在身后。 穿过草坪,来到主屋大门口, 他们发现门是紧锁着的, 罗西透过窗户观察了一番屋内,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 “喂, 你们干什么?”猛然一声责问从左侧传来,杰森罗西警惕的望去,却只看到了一个在隔壁花园里拿着水管的中年男人。 第61章 他正隔着篱笆看着他们两个。 原来是隔壁邻居在花园浇水时, 发现他们两人的诡异举动,开口询问。 “我们来找这家的主人, 可是按了门铃没有人应门。先生知不知道他的行踪?”罗西高声问。 “你们说伯特伦先生啊, 他好像出门去秋钓了。最近几天都不在, 你们如果找他有事的话,得打他电话,想要见他本人的话, 就恐怕得过上几天才行。这个季节伯特伦先生总是很忙的, 在家里待不了几天。或者你们也可以留个联系方式, 等他回来, 我帮你们转交。”中年男子关了水龙头, 很热心的回答罗西的问题。 普通的回答中,罗西立刻提炼出了重要的信息。 第一是秋钓。虽然不知道是不是对外借口, 但这至少一条行踪线索。 第二是这个季节很忙,经常不在家。苏门答腊虎一般初春怀孕,从虎仔出生到脱离哺乳期,刚好是秋天,正好是找买家的时候。毕竟有些人可能不喜欢成年虎,反而更喜欢从小养大一只幼虎。 杰森神色微动,走到篱笆边,和中年男子搭起了讪:“先生贵姓?” 中年男子乐呵呵的说:“我叫劳瑞·艾奇逊,你们可以称呼我劳尔。” “劳尔你与伯特伦先生很熟吧,能告诉我他平日里为人如何吗?”杰森问。 劳瑞听到这个问题后有些抗拒,他不介意交个朋友,也不介意找个人随便聊聊,但前提是这个人必须是安全的。 杰森问的这个问题已经超出了闲聊范围,并且非常有针对和攻击性。 所以会激起一个普通人的警惕心理很正常。 杰森一看就知道眼前男人的想法,他并没有大张旗鼓,只是稍稍露了露证件,然后说:“调查一些事情,劳尔你不必紧张。” fbi的确是令人放心的身份,劳尔先生放下心来,开始愿意交流:“是伯特伦先生犯了什么事情么?我早说这个人不是什么体面人,他都没有一份正常的工作,也没听说有什么说得过去的投资。” 杰森没有透露太多,只是说:“我们不过是进行惯例调查而已,不是什么大事。” 劳尔并没有将邻居和电视上那个宣传的穷凶极恶的连环杀手联系在一起。 他有些失望的接受了这个答案:“探员先生你是问我他平日里为人怎么样?说实话,我有一份时间不太固定的工作,和他接触的不多。不过在我印象里,伯特伦先生经常举办宴会,他明明好像对任何女人都不感兴趣,却偏偏表现的像是个纯粹的派对生物。你们懂得,派对的目的不就是酒精、性和刺激么。” 这时候他的妻子从房子里走出来,大概是听到了刚才的对话:“先生们,你们为什么不进来坐在沙发上交谈呢,我去给你们准备一些茶点。” 显然这夫妻两个都是挺好客的脾气。 然后等杰森和罗西从劳尔家出来,已经是一个半小时后了。 两人心有余悸的对视了一眼。 八卦的中年男女真的非常可怕,而艾奇逊夫妇显然就是个中翘楚。不过他们从这夫妻两人手里,拿到了关于马克·伯特伦许多重要资料。 虽然没有办法确定所有的时间,但是马克在好几个案发时间内,都不在家,一个两个也许是巧合,四五个就不是了。他以前秋季非常忙,是为了替幼虎找买家,现在牧场关闭,他这一个多月进进出出的又是在做什么呢。 基本上,他们两个已经确认,这次运气不错,大概是抓到真正的凶手了。 罗西准备打个电话给一直配合他们行动的警长先生,想让警方仔细调查一下马克的具体信息。托尼在资料库里查到了不少信息不假,但是这些信息却都是纸面的,往往都是一笔带过或者是已经过时。 更详细更精准的,还是要依靠警察们的实地搜集,最好能直接申请搜查令,去调查他的住址、银行信息、人际关系等等。这样他们更好的掌握罪证,获得先机。 即使是fbi,把罪犯送进监狱也是要证据的。 不过罗西刚拿起手机准备打电话,却恰巧有个通话进来了。 是陌生的号码,不过罗西还是接了。 电话的另一头是托尼。 罗西脸色严肃的听完,将电话一挂。 杰森问:“怎么了?” 罗西说:“托尼找到有可能是囚禁地点的地址了。” 杰森没说话,但是他在神色之中表示了疑问。 罗西说:“他们三个在找其他线索的时候,发现了马克的财务状况可能有问题。然后顺藤摸瓜摸到了他信用卡的消费账单。四天前,凶手曾经在亚尔瓦多斗牛士海滩租了个度假屋。” 亚尔瓦多斗牛士海滩地处洛杉矶,距离帕萨迪纳非常近。 两人立即开车回警局。 他们得借调一部分人手以及交通工具,还得和洛杉矶当地警局打声招呼。这种需要救助人质的抓捕行动,光凭他们两个可不行。 半途,杰森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他突然问:“我记得,信用卡账单这种,是需要向搜查令并且向银行申请的吧。怎么速度这么快?!” 罗西心想,当然是托尼那个臭小子走了非法途径。 但是不怎么在意规章制度的罗西不会拆托尼的台,他反而将话题转移到了bau的组建工作上:“这说明,我们建立中央资料库的时候,最好多申请一个调查银行账单信息的权限,不然每次都等搜查令以及银行反馈的话,效率实在是太慢了。” 第62章 杰森若有所思,不过随即他叹了口气:“这个成功过几率不太大,你知道的,fbi不是万能的。” 罗西则送了口气,杰森没有对这件事追根究底就好。 回到警局调动人手的两个人对着会议室,脸色变得铁青。 因为罗西推开会议室门后,里面居然只剩下了局促不安的谢尔顿。 谢尔顿坐在会议室最里面的座位上,还在翻看案件资料,他看杰森和罗西回来,有些讨好的打了个招呼:“fbi先生们,你们好。” 杰森问:“他们两个呢?” 谢尔顿说:“瑞德和托尼去亚尔瓦多斗牛士海滩救人了。” 心中猜测变成事实,杰森怒道:“胡闹!” 他第一个反应不是两人私自行动会打草惊蛇,而是担忧两个少年的安全。 连环杀手是最危险的罪犯,这句话可没有掺杂一点水分。 谢尔顿垂死挣扎替舍友辩解了一下:“他们不是盲目就冲去救人的,托尼电话给他父亲,斯塔克先生似乎雇佣了两个保镖和他们两个一起去。” 罗西听到这里神色松了几分,挑了挑眉:“哈,杰森,你这下不用太担心了。” 杰森却说:“他们这么做,抓到凶手还好,如果没抓到,凶手就会立刻进入潜逃状态,那时候就更难办了。保镖不是警察,我以为以他们的聪明才智不该不清楚这一点,还是我高估他们了聪明。” 罗西看了一眼谢尔顿,表示爱莫能助。而谢尔顿则默默的朝着角落缩的更远了。 杰森没搭理他们的眉眼官司,他说:“立刻通知洛杉矶警方,让他们去支援。” 他们这里是赶不过去了。 “洛杉矶警方不会插手属于帕萨迪纳的案件的。”罗西回答。 不然刚开始得知有可能是囚禁地点的时候,他们两个何必回来调动人手,直接通知洛杉矶警方就好了。 美利坚地方警局大多数都存在这种问题。因为职权分明,地界清晰,为了避免越权、不抢夺其他警局功劳等等原因,一旦出现这种罪犯跨市跨州作案时,大多数都是由案发源地的警局负责侦破,其他警局会提供一些帮助,但大多数都不会出手直接参与行动。 当然也有联合抓捕行动,不过这种是要打申请做审批的,非常麻烦。 杰森听了罗西的话,说:“现在情况不一样,这不是帕萨迪纳的案子,而是在洛杉矶境内的亚尔瓦多斗牛士海滩,即将发生暴力冲突,需要他们出动警力去阻止。” 这样,案件的性质就立刻发生了变化,洛杉矶警局那里也没有了推卸的理由。 合理的利用规则也是一个常年奔波在全国各地、和各个地方警局打交道的fbi所必须具备的技能。 经验丰富的杰森在这方面做得很好。 罗西点点头,立刻转身离开去找警长,准备两人一起和洛杉矶警局沟通沟通。 而杰森则坐了下来,看着摊了一桌子的案件资料有些愣神。 这次的案件和过去他侦办的案件就本质而言,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凶手穷凶极恶,犯下连环杀人罪行,偏偏当地警局无法破案,让凶手一直逍遥法外。 可是,这短短的几天办案过程中,他却发现有那么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和案件没什么关系,只是觉得bau团队建设上,恐怕他现在的思路有一点点问题。 杰森出身联邦调查局国家学院,身上带了一些fbi探员培训课程根深蒂固的印记。 比如更习惯独行,依靠自己的实力去解决问题,喜欢单打独斗,将每一次破案都当做自己的战役一样去战斗。 可是,这种模式下,即使凭借他这种顶尖侧写师的实力,也依旧破案速度缓慢,过程一波三折,还有不少无法侦破的案件。 是他实力不够吗? 杰森自问他应该是整个行业内最优秀的。 这次的案件本来是分给他的,罗西因为暂时手上没案子,又不想趁机把该休的假期休了,才会跟过来。 而杰森明显感觉到,有一个同事在身边是多么幸福的事情。 思路不会一路走到底,在一条线上绑死;办案过程中有人会和你一起梳理案情,彼此查漏补缺;在和地方警局打交道时,可以根据对象脾气不同,交替负责接洽工作。 他看了一眼坐在角落里的谢尔顿,对于团队构建的思路更清晰了。 三位加州理工顶级天才对此案的意外涉入,让杰森下定决心改变bau的整个运作流程。 瑞德对于地理侧写的精准,托尼在信息方面给予的巨大帮助,就连谢尔顿这个在探案方面并不擅长的人,都在破案过程中提供了一些思路。 团队合作的确占用人力,可是却能极大程度上提高破案速度,在对付连环杀手时,最重要的,就是速度和效率。 速度够快,才能阻止他们继续翻案,才能救下更多的受害人。 杰森提笔在纸上写下了“侧重擅长领域不同的侧写师”“建立健全的中央信息资料库以及一名信息员”“负责沟通当地警局和媒体极具亲和力的联络员”。 然后他把这张纸仔细折叠起来,放在了上衣口袋里。 感觉会议室气氛太沉重、许久没声响的谢尔顿,鼓了许久的勇气,终于把自己的问题问出口:“fbi先生,现在我们该做什么?” 杰森回答:“等。” 第63章 第36章 童话杀手案(五) 连夜赶路终于在天亮时赶到度假屋的斯潘塞和托尼, 紧紧跟在那两个莫名其妙出现的保镖身后冲进了度假屋。 这个时候根本没人去在乎什么擅闯不擅闯民宅。 踹开门后,四人发现度假屋里空无一人,也看不出有什么异常。 两个保镖一个是棕发棕眸的高大白人男子, 代号汤姆, 三十岁上下,身形矫健有力, 处事冷静,据说是雇佣兵出身, 经验十分丰富。 另外一个代号狮子, 是个二十多岁的金发年轻小伙儿,虽然肌肉稍显突出了点, 但并不臃肿,身手不错,反应奇快, 精通各种枪械。 他们两人是搭档,被霍华德, 对, 就是托尼的老爸雇佣过来保护托尼的。 实际上, 托尼只是打了个电话问他老爸要一辆车去洛杉矶,他在上学比较忙,没顾得上给自己弄辆车。 结果电话刚挂没几分钟, 汤姆和狮子就开着车出现在托尼面前了。 对自家老爸行事作风无比了解的托尼严重怀疑, 这两个大概本来就是他的保镖, 只是他三令五申不肯让他老爸派人跟着他, 所以才没有出现在他面前。 这笔账圣诞节的时候他回家自然会和霍华德慢慢算, 现在的重点还是先找到室友。 如果连自己的室友都保护不好,他托尼·最强·帅无敌·天之骄子斯塔克还有什么面子在富二代圈子里混啊。 两个保镖进屋之后立刻分头行动, 汤姆将一楼所有房间搜了个遍,而狮子则直接冲到二楼去排查。 汤姆并没有在一楼发现什么特别的事物,他甚至还看了看一些比较隐秘、有可能会被设计成地下室入口的地点,都一无所获。 搜索结束,汤姆到客厅里向在等待的托尼和斯潘塞回报:“没发现什么异常。” 他说着查看了一下茶几上的烟灰缸,停顿了一下,然后对托尼说:“屋子的主人离开大概超过一天的时间了。” 听到这些,斯潘塞此刻不知道是该担忧人还没找到,还是该庆幸这里没有他最害怕看见的东西。 去度假屋二楼查看的保镖突然出声:“小老板,这里阁楼上关了个人。” 听到这句话,斯潘塞撒腿就直奔二楼,明明如此不擅长运动,却比身为雇佣兵的汤姆反应更快。 托尼被斯潘塞的剧烈动作吓了一跳,他忍不住叮咛了一句:“小心点儿瑞德,听狮子的口气,诺曼应该没事。” 然而斯潘塞根本有听没过耳,他奔上二楼,循着声音找到了阁楼入口,伸缩梯子已经被放了下来。 通过梯子爬上了阁楼,斯潘塞环视了一下,这里的环境非常昏暗,到处都充满了灰尘,不过因为是度假屋,倒也没有什么杂物,而唯一一盏灯已经被狮子打开了。 但是令斯潘塞失望的是,被捆着的人并不是诺曼,而是一个年轻男子。 男子大概二十五六岁的样子,有一头稍显坚硬的黑色短发,身形消瘦,个子不是很高,带着一副黑框眼镜,镜片背后的双眼即使在现在这种狼狈不堪的情况下,也显得清澈又柔然,让人完全讨厌不起来。 这应该是先前那个失踪的it新贵。 说实话,这位it新贵与斯潘塞的想象并不相符。在斯潘塞的印象中,这些凭借新生科技而跻身富豪行列的年轻人,都是非常骄傲而又春风得意的。 他们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一夜暴富,然后会大概率陷入醉生梦死的温柔陷阱,之后就只管享受成功为自己带来的美好人生了。 不过这些特征在这个年轻人身上一点都看不到,他不像是从事信息技术这个行业的人,反而有点像学校里教书育人的老师。 可是现在谁关心这些呢。 斯潘塞想。 他现在只想知道,诺曼他究竟被那个混蛋带去了哪里。 狮子解开了年轻黑发男子被胶带和绳子捆住的手,男子大概被绑了两三天了,腿脚都有些发麻,他一边借助狮子的手站起来,一边问:“你们是谁?” “芬奇先生?”刚和托尼爬上来的汤姆诧异开口。 托尼看了看两人,说:“汤姆你认识这个叫哈罗德·芬奇的倒霉鬼?” 因为阁楼的地方实在太狭窄了,最后,众人在度假屋的客厅里彼此介绍了一下,并交换了一些信息。 这位倒霉蛋芬奇先生纯粹就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的经典案例。 最后一位死者美人鱼小姐,是倒霉蛋芬奇先生的雇员,专门负责别墅的清洁工作。舞会那天芬奇被他公司的实习生邀请去参加童话舞会,清洁工小姑娘央求着带她一起去,心软的芬奇就答应了。 但是他毕竟二十五六岁了,和这些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谈不到一块儿去,所以,在舞会上露了个面就走了。 然后就是他在家被人袭击,昏了过去,而听斯潘塞他们几个描述后,才知道清洁工小姑娘死在了他别墅的泳池里。 芬奇先生最后总结,他再也不想来帕萨迪纳度假了。 是的,芬奇先生的公司坐落于硅谷,而他本人则是住在旧金山的,只是他觉得帕萨迪纳这里的环境和文化氛围比较好,距离旧金山也不是太远,所以就在这里买了栋别墅,经常会过来度度假。 谁知道会发生这种事情。 而汤姆认识芬奇则是因为霍华德。斯塔克集团最近在做信息安全方面的建设,为他们设计系统的公司就是芬奇先生的,而芬奇先生本人也是天才程序员,正是这项合作的主要执行人。 第64章 斯潘塞和托尼虽然对救了一个无辜受害者出来的结果觉得很高兴,但是他们心中却无端担忧起来。 诺曼,到底在哪里?到底怎么才能查出凶手现在的行踪? 他们救了人不错,但是不是打草惊蛇了?会不会对诺曼造成危险? 众人没待多久,度假屋外就传来了警笛声,很快,洛杉矶警局的警察就出现了。 好在罗西的沟通工作做得比较好,来的两位警官并没有为难众人,只是简单做了个笔录。 但是令所有人诧异的是,其中一位负责做笔录的警官在笔录结束后,告诉了他们一个可以算是好消息、但也算是坏消息的消息。 马克·伯特伦先生死了。 这位已经被受害者哈罗德·芬奇确认为童话杀手的罪犯,前天晚间在高速上出了车祸,已经确认当场死亡了。 斯潘塞和托尼一阵茫然。 凶手死了?! 这是好事。 可是,他们还不知道诺曼在哪里! “他怎么可以就这么死了?!”斯潘塞神色惊慌,双手捏的死紧,甚至指甲刺破了掌心都不知道。 这是托尼第一看到他这么失态。 在托尼的印象之中,斯潘塞是个聪明内敛又有些敏感柔软的天才,在数学方面的天赋要超过他和谢尔顿。他想不到这位有些害羞的天才会在某天如此高声说话,如此激动。 好吧,如果是他自己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陷入了生死不明的境地,他也会抓狂的,别说大喊了,他什么都能做的出来。 “瑞德!”托尼抓住了斯潘塞的肩膀:“冷静。我们还有时间!你不冷静,谁去救诺曼!” 也许是托尼的怒喝让头脑清醒过来了,斯潘塞渐渐稳住了情绪:“对,我们还有时间。” 送走了警察,汤姆留下来处理后续的事情,而狮子则带着托尼和斯潘塞以及暂时身无分文并对周围环境不信任的哈罗德·芬奇找了家酒店暂时住了下来。 很快,他们就和罗西和杰森联络上了,显然,罗西和杰森已经收到了凶手死亡的消息。可是同为被绑架的肉票,诺曼居然和芬奇不在同一个地点,这让罗西和杰森很意外。 他们必须尽快找到诺曼,不然被关押的时间太长,而凶手又已经死亡,被囚禁的诺曼就会没有任何水或者食物涉入。 这样一来的话,七十二小时他就会出现脱水现象而陷入休克,最后有可能会导致死亡。 他们现在就是在跟时间赛跑。 “芬奇先生被抓的时间与美人鱼小姐受害的时间是一致的,应该就在上周周末下午。而周一上午诺曼就被抓走了,这两件事情之间间隔的时间都不足一天。他没有办法先把芬奇先生送到洛杉矶的度假屋,然后再折返回帕萨迪纳去想办法抓诺曼。那么也就是芬奇和诺曼在周一的某一个时间段里,同时被那个混蛋握在手里。” 焦急的情绪让斯潘塞思维更敏锐更清晰,他很快就抓到了突破点。 “而周一晚上,他就在洛杉矶高速公路上出了车祸。那个时候,芬奇先生已经被关进了度假屋的阁楼。这么短的时间内,他无法把诺曼关押到距离度假屋太远的地方。现在我们要找一个凶手曾经到过、距离度假屋不远、有隐秘可以囚禁别人条件的场所。” 托尼已经打开了他心爱的笔记本,十指如飞的搜索信息,根据斯潘塞的条件限制不断筛选。 可是,他们现在手上的信息还不够,依然缺少一个必要的指向条件。 通过电话与这边一直保持沟通的杰森和罗西也在苦苦思索。 突然,罗西说:“搜索度假屋附近有没有适合秋钓的地点。” 罗西相信一个人的生活中并不可能时时刻刻说出百分百的谎言,他的字句间,总会带出一点真实的信息。 比如邻居劳尔先生曾说,马克这次出门是为了秋钓。 马克的确是撒谎,但是他有很多的借口,为什么非要选择秋钓这一个呢。这里的人可没有秋钓的习惯。所以一定是他的确最近一段时间接触过秋钓这件事,所以才会下意识的选择这个借口。 托尼一听,立即开始以度假屋为中心,一层层往外辐射型搜索秋钓地点。 很快,一处森林公园的湖泊垂钓区被标了出来。 他们运气很好,度假屋那片居于能够秋钓的地点并不多。除了地址外,托尼还查到,那地方有几处靠着湖泊的森林小屋,原本是提供给游客休息的,不过现在基本上已经废弃,所以没什么人去,都空置着。 而这种三四十年代建的森林小屋,为了安全,一般都是带地下室的。 第37章 第二十五篇日记 1996年10月31日天气晴 我现在正在医院的病床上。 斯潘塞在给我削苹果。 托尼在我今早醒后露了一下面就先回学校了。 因为我真的没什么大碍, 在医院已经检查过一圈了。 有些心疼钱。 现在费用暂时都是我的土豪舍友托尼同学垫付的。我和斯潘塞的小金库被投了理财暂时没法用。 这种倒霉的事情不想让家里人知道,所以有可能最近我得想办法赚点钱了。 被关在地下室大概两天,虽然有些脱水的症状, 不过我的体力保持的很好, 再加上我对恐惧这种情绪的敏感度又不高,所以心态虽然有些崩, 但是情绪起伏并不大。 第65章 看心理医生的钱都能省了。 所以医生说我趟个两天,挂个点滴输点生理盐水就能活蹦乱跳出院了。 默默接过斯潘塞递过来的苹果, 换个手写字。 悄悄说一句, 我不喜欢吃苹果,虽然我喜欢吃苹果派。 但是斯潘塞削的苹果是例外。 哈哈哈, 以前都是我给他削水果皮的,终于轮到小懒虫给我削了。 这大概叫风水轮流转。 说起苹果派,我有点想吃。 从醒来到现在, 我除了喝了一堆水之外,就吃了碗燕麦粥。 主要是怕我长时间没进食, 突然吃太多不易消化的东西会引起胃部不适。 但是我现在超级想吃东西的。 这么一想, 啃个苹果也挺不错。qaq饿久了看什么都是香的。 现在我不能表现出太轻松的表情。 斯潘塞还在生气郁闷。 当然不是在气我, 而是气他自己。 我被人绑走的事情显然给斯潘塞带来了巨大的心理阴影,反倒是我这个当事人什么事都没有。 甚至我知道了自己被囚禁时期做的随身小记时,差点笑出声。 在那种情况下去思考到底要不要喝墙壁上凝出的水滴什么的, 还去想象墙壁的另一边是泳池、下水道、水箱……其实只是那一面墙壁靠着湖水, 所以涨潮的时候会有水渗进来罢了。 我想如果凶手想透过我的恐惧来获得掌控性快感的话, 恐怕一定会非常失望。 我是搞笑类型的受害者。 哈。 不知道这么说斯潘塞会不会高兴点。 emmmm, 直觉给我的答案是否定的。 哄人什么的, 怎么这么难。如果未来我做心理医生,哄不了病人怎么办? 有些苦恼。 其实我的储物柜碎片栏里, 又多了一份记忆。 就是我坐在墙角,听到了有人大声呼喊我的名字,然后很快被锁着的铁门被打开,斯潘塞、托尼、两个警官以及一个托尼的保镖汤姆找到了我,斯潘塞看见我的那一瞬间,脸上惊喜又心疼的表情。 大概是因为当时的状态不太好,和我之前的两段记忆不一样,这段记忆短暂又模糊,画面有些失真。 唯一不模糊的,就是斯潘塞脸上的那个表情。 我当时脑子里唯一的想法就是,小哭包长大了,这种情况下,他居然能忍住不哭了。 突然有些怀念呢。 嗯,捂紧自己的日记本,这里面记载的都是不能外传的小秘密。 我能明白斯潘塞的担忧,也很开心他这么担心我,但是我却不知道该怎么劝他。 小笨蛋这种喜欢往自己身上揽责任的坏习惯到现在都没改。我怕是要花一辈子的时间去纠正他这种错误的思考机制了。 诡异的觉得定这么个长远目标似乎也不错。 现在的问题是,从我醒来后,斯潘塞就和我说了一句话。 就是早上我醒后,他问我要吃什么。 有点方。威廉离开的时候,他有一段时间也是这么沉默寡言的。 让他去休息也不理我,就一直默默的坐在床边陪着我。托尼说他们两个已经两天没睡过觉了,不累的么。 肯定是累的,他又去买了杯咖啡,特浓不加奶不加糖的。 为了哄人,我决定煽情一点。 下午我陪着斯潘塞睡了个午觉,其实一点都不困,不过大概是身体比较累,还是睡着了。睁开眼的时候已经过了晚餐时间了。 超级饿。 但是有些舍不得喊醒斯潘塞。 他睡得很沉。 我上午的煽情大作战成功了。 有些不好意思记录下来。 大概是羞耻心上午被抛弃的太彻底,现在捡起来负重有点高。 “斯潘塞,你是觉得这次我被坏人绑走是你的错吗?你觉得自己不该在明知有危险的情况下放任我一个去上课?还是你觉得在事情发生后,你更厉害更努力点也许我就不会被困那么久?” “斯潘塞,你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吗?我很庆幸你周一上午没和我一起去上课,否则我不敢想象事情会变成什么样子。我很骄傲你能在我失踪后立即反应过来,并且和托尼以及谢尔顿一起帮助fbi先生们快速找到了我。” 其实我说到这里的时候,斯潘塞的神色已经有了些松动了。 我比较了解他,他的变化我几乎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然后我加了一把火。 “如果你还是担心的话,不如我们做个约定吧。” 斯潘塞终于和我说了第二句话:“什么约定?” “以后我们无论经历什么事情,无论遇到什么危险,无论走上什么样的道路,都一定一定不要分开。我即使没有记忆,即使会遗忘一切,但是我绝对不会遗忘你。你也一样,无论遭遇什么困难,无论觉得情况多么危机,无论对自己产生多少质疑,请一定要保证自己的安全,努力找到我,不要忘记我,也不要忘记我们的约定。” 斯潘塞腾地一下耳朵就红了。 我当时有些疑惑。 虽然我的话很煽情,但是这种时候难道不该是感动吗?害羞什么? 然后斯潘塞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句:“诺曼,你这话有点像求婚宣誓!” “……”斯潘塞你怎么了,你是不是被托尼和谢尔顿给带坏了!去面壁啦,思想,思想居然,居然这么歪! 第66章 笑闹结束后,斯潘塞非常郑重的答应了我,并且表示,他一定会遵守约定,希望我也同样遵守。 然后就发生了一些奇怪的事情。 唔,和我脑海里那个奇怪的东西有关。它又开始刷存在感,出现了一些变化。 斯潘塞的名字突然从名单里被单拎了出来,然后白名单里多出了一项单独的条目。 绑定者。 上面就孤零零的一个名字,斯潘塞·瑞德,还非常浮夸的表了高亮橙色。 让我想起了龙与地下城里的史诗装备,风格几乎一模一样。 哈哈,斯潘塞就是我的史诗装备,最顶级的那种,用了不吃亏不上当,舒心暖心又开心。 然后斯潘塞突然问我:“诺曼,你一直都说自己脑子里有个奇怪的东西?” 我虽然有些奇怪他为什么这么问,但还是回答了他:“是的呀,小时候不就告诉过你了吗?我们上大学之前的那个暑假,我还跟你说过它突然变得有些不科学了呢,能够装一枚戒指什么的。” 斯潘塞的脸色非常古怪,他说:“我其实一直都觉得,那所谓的社交网络名单、书橱以及职业面板,都是因为你本身有些特殊,所以大脑内具现化出了这些东西,用来替代你缺失的记忆。至于那枚戒指,我知道它非常神奇,但世界上总有一些东西是无法用科学解释的,所以,它的凭空消失是它本身的神奇力量。” 我点头说:“你后来就再也没有研究过这件事,我就知道你找到了一个自己能接受的解释。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这其中的原理,可能你的解释就是正确答案。” 斯潘塞摇摇头:“不,我现在确定你身上真的有一些奇怪的东西。” 他停顿了一下,说:“因为我脑海里也出现了。” ???!!! 听到这个信息,我惊呆了。我立刻就拉着斯潘塞的手,上下打量了一番:“你是发生什么事情了?有没有不舒服?记忆发现有缺失的情况吗?” 斯潘塞连忙安抚我:“不用担心,诺曼,我没任何问题。” 我放下了心。 然后。 “嘻嘻,其实如果斯潘塞你也出现失忆症状了,也许我们可以不用记日记,而是每天给对方写信。嗯,这个想法非常不错呢。” 斯潘塞忍不住捏着拳头抗了一下我的肩膀:“你总是有怎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我没事,而且我脑海里的东西和你的似乎不太一样。就只有我的名字,以及下边写了一行字,绑定者:诺曼·奥尔德里奇。其他什么都没有。” 我们两个研究了半天,斯潘塞开始发散思维到某种超越现宇宙维度的科技产品后,我强行结束了这种毫无作用的研究。 反正暂时没什么坏处,也对我们没有任何影响,一看单纯的就这么研究是研究不出什么结果的。 所以然后我就拉着科幻爱好者、脑补小能手斯潘塞睡了个午觉。 一觉睡到了现在。 虽然斯潘塞依旧睡得很香,但是我还是狠心喊醒了他。 我们两个都需要进食。 斯潘塞出去买了宵夜。 又是燕麦粥。 他自己也没买其他吃的东西,还笑话我这么贪吃,如果他吃其他东西,我肯定不会好好喝燕麦粥。 斯潘塞说自己可经不住我磨,所以干脆从源头上切断。 其实,其实,燕麦粥也挺好的。都晚上了,我又是刚恢复进食,吃点清淡的好。 我,诺曼·奥尔德里奇,又重回人间啦。 第38章 第二十六篇日记 1996年12月1日天气晴 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 即使是曾经引得整个加州理工惶惶不安的童话杀手案,也渐渐成了过气新闻。 所有的一切都恢复了平静。 说实话,我一直都认为托尼是个重情重义的朋友, 他虽然有些骄傲, 有些懒散,还口花花, 但是这并不能遮掩他的优点。 所以在这件事情上他如此可靠并尽心尽力我觉得很正常。 我没想到的是谢尔顿。 谢尔顿人不坏,但我自问这两年相处下来, 并没觉得自己在谢尔顿心中能够上升到‘朋友’的地位。或者可以说谢尔顿是个没有朋友概念的人, 他会斤斤计较一切他觉得该计较的东西,按照固定的模式去处理事情, 只做他认为该做的事。他并不会因为什么朋友而改变自己的原则。 所以,我才会觉得谢尔顿‘冒着生命危险’,勇敢的陪着斯潘塞以及托尼到警察局, 又一路努力帮忙寻找线索是一件非常惊奇的事情。 看来宿舍两年的共同生活,不仅改变了我, 也改变了每一位室友。 不过我们宿舍里四个人的感情经过这件事后, 倒是变得更好了。 具体表现在, 我和谢尔顿会偶尔一起打游戏;斯潘塞和谢尔顿会因为争论星球大战里的某种科幻设定而合力推衍出一大推的物理模型等等等等。 哦,最重要的当然是托尼和斯潘塞合作坑谢尔顿的频率变少了。 这很重要。 如果频率太高,那代表着, 托尼和斯潘塞挺不喜欢谢尔顿某一方面表现的。 如果完全没有这种朋友间玩笑似的挖坑, 那代表着托尼和斯潘塞是完全不想理会谢尔顿, 就更别说开玩笑了。 我觉得这是属于我们宿舍四人组的特殊增进感情方式, 如今的频率刚刚好。 第67章 不多不少。 除此之外, 现在我们四个人还会一起玩斯潘塞、谢尔顿最喜欢的拼字游戏。 当然不是普通的拼字游戏,而是克林贡语拼字游戏。(注) 这种拼字游戏原本只有斯潘塞和谢尔顿会玩一玩, 因为他们都喜欢星际迷航,都曾经特意学过这种文字。 而最开始住进宿舍的时候,托尼曾经非常不屑的表示,与其浪费时间去学习一门在现实社会里从来不会使用的非应用语言,他宁愿和美女来上一发。 嗯,他现在玩这游戏可起劲了,非要压谢尔顿和斯潘塞一头不可。 四个人里大概只有我是佛系玩家,并不在乎输赢。 大概我从内心深处并不觉得自己属于天才范畴,所以也就没有属于天才一较高下绝不认输、想要在智商上傲视所有人、在自己的绝对领域里掌控一切的执着。 被人抓走关了一顿的事情我没告诉家里人,一是怕他们担心,二是不想刺激到戴安娜。 之前被救出之后当然有媒体来采访什么的,但是这件事被同是受害者的哈罗德·芬奇先生压下来了。 他似乎认识不少朋友。 而我在出院之后就一直呆在学校里,媒体进不来,渐渐地这件事就过去了。 总之,我算是沾了哈罗德先生的光,虽然我觉得他一点都不想我因为这种事情去谢他。 毕竟,倒霉到遇到一次连环杀手这种事情,他大概并不想回忆起来。 哈罗德虽然年纪比我们大了一轮,但是他和托尼倒是非常有话题聊。 当然用托尼的话说是这样的。他不过是觉得这个家伙技术不错,想法也很新颖,也许对他的梦想有帮助。 托尼的梦想是什么,大家都知道,我一直觉得在现有的科技水平上,做出他的梦想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现在一位更有经验的社会人士居然觉得托尼的想法超级赞,并非是一场科幻的梦。 原来科技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已经进步到这种地步了么。 我最近在想办法赚钱还给托尼。 托尼并没有说不用还,他钱多之类的话,只是表示不急,可以慢慢来。 虽然他平日里的表现的确有些任性,但是拨开那些表象,从一些很小的事情上就可以看出来,托尼其实是很细心的。 当然,这要看,他到底愿不愿意对你细心。 自从知道我特殊的记忆模式后,他对我的要求就低上了那么一点点,对照着斯潘塞和谢尔顿看,他还挺照顾着我的。 哈哈,又想起了小时候的斯潘塞,也是这么嘴硬心软,口是心非。 除了谢尔顿,难道天才们的个性都这么别扭的么。 做惯了的翻译工作倒是不缺,只是有点慢,而且这个活儿比较浪费时间,并不是我的首选。 现在是学期末了,有大量论文等着我去写,虽然并不是困难的事情,却会占用大量时间,而为了奖学金考虑,我必须认真以待。 所以没有太多空闲去做翻译的兼职。 斯潘塞倒是想动用小金库里的资金,被我拒绝了。 其实小金库里的资金这么多年积攒下来,已经非常多了,支付十几次医疗费也是足够的。 但是我不想动用。 这笔资金我已经决定了用途。 如果未来我找不到投资者,也许这笔资金将是我开发药物的经费。 像治疗精神疾病的这种非常规类型的药物,研发新品种的成本太高,回报率太小,想要申请到研究基金或者是找到愿意投资的投资者并不容易。 我不想到时候抱着自己也许能成功的想法去苦苦等待,所以为了节约时间很可能先投钱把研究做起来再说。 时间就是生命。 其实之前本来有一次比较好的赚钱机会的。 学校里教授心理学的老师对童话杀手的案子非常感兴趣,他虽然搜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但毕竟都不是第一手资料,因此准确度没有保障。 所以他愿意花费一些资金购买我这个第一当事人有关这个案子的所有详细信息。 我意动了。 本来我和斯潘塞就共同选修了心理学,本身也是可以拿这个案件出来仔细研究的。 但是斯潘塞非常郑重的替我拒绝了老师的提议,并表示那是一场噩梦,没有任何人愿意再提起,更不用说让幸存的受害者作为这个案件的分析道具去参与研究。 然后我就眼睁睁的看着小钱钱长翅膀飞走了。 然后不仅斯潘塞批评了我一顿,就连谢尔顿都凑热闹。 这个轻松的赚钱选项就被堵死了。 唉,有时候爱也是非常沉重的,它可能会让你的钱包干瘪。 不知道哪里看到的一句话,绝逼至理名言,富含的人生哲理如此精准。 最后我无奈做出决定,先做好自己手头的事情,赚钱的计划可以安排到寒假期间。 今天早上我去斯潘塞的房间喊他起床,却发现他人不在,他兼修的课程比我多了很多,应该是去准备他的期末论文了。 而且他预备下个学期申请数学博士学位,论文的难易程度肯定和我这边的不一样。 结果我在他房间的书架上发现了一样之前没有见过的文件夹。 他房间里的东西有不少是我亲自摆的,所以很少有东西是我不知道的。 第68章 作为朋友我该尊重他的个人隐私,但是从小培养的习惯让我没注意到这一点。 好奇心驱使下,我打开了文件袋,才发现里面的信息都是有关童话杀手的。 显然,比起外界其他人,接触到案件并且与fbi探员先生合作的斯潘塞掌握了这个案件的所有资料,再加上他过目不忘的能力,复制出所有资料一点都不难。 可我奇怪的是,斯潘塞在事情过去这么久后,依旧在研究这份资料,分析这个案子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稍微翻了翻他在资料上的批注,才明白他到底想做什么。 他在研究连环杀手的一生,想要找出他们成为连环杀手的诱因,想要明白他们成长的过程。 他在练习侧写。 犯罪心理的研究起步晚,应用更晚,某些东西现在在学校里、在老师身上是学不到的。 所以他这算是自己在自学,并尝试将所学的东西,应用到实际案例当中去。 很有行动力的嘛。 不过我注意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受害者的现场照片虽然他这里有备份,但是翻看的痕迹并不严重,至少比其他纸面材料要少的多。 如果其他人看到这种甚至都称不上事儿的迹象大概率就是一晃带过了,可我了解斯潘塞。 他不喜欢看到这些照片。 我叹了口气,然后就将资料文件袋收拾好摆放回书架上。 以前说起我们两个人的理想时,我还没有现在这么成熟理智。 理想很美好,做一个拯救他人、成为英雄的警察或者探员。 但是亲身经历过这件事情后,我改变了自己的想法。 现在我更希望斯潘塞能走纯学术道路,乖乖呆在学校里继承母业,做个教授去教书。 啊啊啊啊,好像穿回到过去,拍死那个口无遮拦、随心所欲的自己。 然而时光不可倒流,覆水亦是难收。 显然,现在斯潘塞已经打定主意,并且正在努力做准备。 我又看了一眼资料袋,那里有杰森先生送给斯潘塞的一份案后分析资料。 上面描绘了童话杀手马克先生的童年。 他之所以如此喜欢童话,并且接连杀人制作童话中的公主是有缘由的。 在牧场夫妇家庭中寄养生活非常痛苦,兄长的欺压和凌辱,周围环境的封闭,让马克选择了出逃。 他逃亡到附近的小镇,并遇到了一个好看的小姑娘,这个姑娘收留了他几天,把他藏在家中的仓库里,并且还给他读了很多童话故事。 但后来他还是被抓回去了。 长大之后,他心目中的公主嫁给了其他人,并且死于丈夫的家暴。 所以对于马克来说,牧场夫妻被抓,就等同于控制他生活的牢笼被打破,而他可以选择去寻找自己心目中的公主。 只是,白雪公主不是,仙德瑞拉不是,睡美人不是,美人鱼也不是。 而送给公主们的王子,是他道歉的礼物,也是他对自己的期望。 找到公主,并且陪伴他。 当然,我想称赞的并不是这份来自心理分析专家对马克的童年自述,而是斯潘塞在上面的一句评语。 “悲惨并不是诞生出罪恶之花的理由,罪恶本身才是。” 看来斯潘塞在侧写方面真的非常有天赋,并且,小时候戴安娜的文学小课堂效果挺不错。 第39章 魔幻旅行日志(一) 时间????天气晴 今天睁开的眼的时候, 我正躺在一块草坪上。 害得我第一个反应就是,不会在宿舍里睡觉都会被绑架吧。 然后斯潘塞的脸出现在了我的视野里,他面色担忧的问了我一句:“诺曼, 你还好吗?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吗?” 我缓了缓神, 发现斯潘塞就躺在我旁边的草地上,因为担心我, 所以他侧着身子手肘撑地,探过头来查看我的状况。 我摇了摇头, 问:“斯潘塞, 到底发生了什么?” 斯潘塞听到这个问题后,他也很疑惑。 然后他站了起来, 顺便拉了一下我,我们开始环顾四周。 这里不是帕萨迪纳,也不是加州, 甚至可能不是在美利坚。 我和斯潘塞同时得到了这个结论。 这片草地成条状,空旷, 宽度并不长。 草地的一侧是森林, 郁郁葱葱, 鸟语花香,但这座森林里虽然有橡木、杉树等等常见树种,可是习性完全不同的树木却生长在一块儿, 堪称自然界奇迹。 而灌木丛里, 目光所及之处, 我就已经看到了许多无法辨识的植物。 我对美利坚的本土植物非常了解, 而这里的那些植物并不是常见的品种, 至少我无法识别。 我甚至看到了某些植物身上有着属于‘远古性’的特征。 而斯潘塞是通过地形判断出这里不是美利坚本土的。 草地的另一侧是冰天雪地,一望无际的纯白世界, 勉强可以看得出冰雪下面覆盖着一些早已成为冰雕的植物。 温带—多数都是阔叶植物的森林就勉强算是温带吧—温带和寒带之间,只有一块平平无奇的草地作为缓冲带,就好比冰与火在某个瞬间同时存在一般。 这太奇妙了。 斯潘塞说他在书上根本没有看到过这种鬼斧神工的景象,所以他非常确定,我们有大概率是不在美国本土上了。 草地还有一面是广阔无垠、看不到边际的海洋。 第69章 我们恰巧是躺在这条狭长草地带的边缘,也就是海洋、森林和雪地以及草地的交汇点。 因为周围环境并不安全,所以我们选择在原地等了半天。 但是这么半天下来,我们两个没看见有任何船只从海面上飘过。 也是在这一刻,我们都明白了,大概是遇到非常了不得的神秘事件了,我们两人是真的不在美利坚的国土上,甚至,在不在地球上都是两说。 然而没等我们两个接受这个事实,我的头就突然有点晕,身上也没什么力气,好像所有的精力都被抽走了一般。 斯潘塞这时也顾不上去思考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了,他赶忙把我扶住,然后让我坐下来休息。 大概过了十几分钟的样子,我终于好多了。 然后我发现,我脑海中的那个职业面板出现了巨大变化。 原本我的职业面板上只有一个未激活的精神心理治疗师的职业。但是现在,它除了放置柯罗诺斯青铜戒指的那个装备子面板外,又多了另外一个子面板。 面板上并没有文字,只有一颗七芒星。 而神秘的柯罗诺斯青铜戒也出现了一点变化。准确来说,它本身并没有变,依旧是那副破破旧旧的古董青铜戒指,但是它被放在装备栏时却多了一行注释小字。 身为能够操纵时间与空间之力的戒中至尊,它鄙视其他所有不好好努力只想走歪门邪道的下等戒。 我:“……” 虽然得到的信息很少,但是我把这些告诉斯潘塞后,我们两个相互印证补充着,还是能猜测出一点东西,而不是像刚开始那样毫无头绪,一脑袋浆糊。 显然,我和斯潘塞大概进行了一场神秘的旅行。 只是现在我们暂时还不知道是谁到底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实现这种跨越空间的旅行。 虽然斯潘塞坚持是我脑海中的神秘力量,凭借某种超越光速的微型粒子交通工具将我们送到了这里。 每个人都有爱做梦的权利,这个就随他去吧。 而现在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周围的一切是真实的还是虚幻的,我们同样无法证实。 三维空间的我们,如果进入的世界是二维或者是四维,也是同样可行的,世界同化论适用于任何世界。也许这就是为什么这个世界如此怪异的原因? 我不知道。 现在我能确定的是,我脑海中神秘的力量配合着柯罗诺斯青铜戒指主导了这次的旅行事件。 至于它们引导我们两个来到这个陌生世界的原因是什么,暂时信息缺失,无法推算。 不过我和斯潘塞都相信,即使是魔法、异能诸如此类的神秘力量,在属于它们的体系里,也是有符合逻辑的规律的。莫名其妙将两个不相关的人送到这些世界是不可能的,一定有个我们现在想不到也不了解的理由。 虽然还有许多问题尚未找到答案,但是直觉却告诉我,未来我们还会回到现实世界。 尽管谢尔顿经常教育我,第六感什么的,一点都不准,所谓的直觉只是内心潜意识的反应。 但是这一次我决定相信直觉。 其实是因为不相信我也没其他办法= =。 之前我和斯潘塞从草地上醒来的时候,时间还在早上,晨光温柔,天气晴朗,太阳斜挂在天空之中,在这种环境下,也感觉不到旁边冰雪之地的寒冷,可谓是非常舒适了。 但是等到日头渐渐升起来后,我和斯潘塞发现不能再在草地上呆了。 越接近正午,这里太阳的光线就越热辣,虽然我和斯潘塞两个自小在拉斯维加斯长大,周围都是沙漠和戈壁,阳光也非常烈。但是这里阳光的热辣显然和拉斯维加斯完全不同。 在陌生又不安全的环境下,如果不好好保护自己再中暑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我们必须离开。 在选择去森林还是去雪地时,斯潘塞注意到了一个问题。 一个非常容易忽略掉的问题。 我们的衣物。 我们两个进行的这场奇妙之旅,其实是在宿舍睡觉的那段时间内发生。因为刚刚赶完了期末论文,都有些累,晚上我们睡得都挺沉的。 如果是像马克·吐温《一个在亚瑟王廷的康州美国人》中的主人公那样的话,我们两个可不该穿着昨天——大概是昨天——的日常服饰,而应该是晚间的衣服才对。 但实际上,斯潘塞没有穿着睡衣,而我也没有只穿着一件三角裤。 裸睡对身体好,但斯潘塞死活不肯听我的劝,非要裹着他那一身严严实实的睡衣。 虽然是斯潘塞提到了这点异常之处,可很快他就自己安慰自己,不要继续去纠结这些细枝末节了。毕竟连穿梭时空这种不科学的事情都发生了,其他小细节算什么。 噗,碎碎念的样子有些可爱。 我好久都没见过他这种样子了。 颇是怀念。 最后我们还是进入了森林。 不过这座森林植被茂密,面积广袤,我和斯潘塞并不敢深入,所以最后我们两个选择沿着海岸线边缘上的森林行走。 冒险在这种陌生地界上行走,主要是想试试看能不能看到船只,或者是遇到河流。毕竟很多河流入海口都会有人烟,找到人群才是我们现阶段最重要的事情。 先不管我们如今到底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有一些属于真理的规律总是不会变得。比如水往低处流汇聚进入海洋,生物最佳聚居点会挑选富饶、温暖、安全的平原地区,方便种植、狩猎、生活、繁衍等等。 第70章 所以沿着海岸线和森林寻找的话,的确是有很大几率找到人烟的。 结果,人是找到了,只是,只是,只是和我们设想的不太一样。 因为没找到水,赤手空拳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我们也不敢进入树林深处寻找食物,再加上还要不停的走路,消耗了大量体力。 我和斯潘塞都有点撑不下去。 如果我知道在某一天会经历这种真人求生游戏,我一定好好钻研这方面的相关技能,争取做个爬的了山,找的到水,摸的住鱼,打得了猎的荒野求生大佬,带着斯潘塞称霸整座森林和这片富饶的海域。 嗯,想想又需要力气。 最后,我们没找着入海河流,却看到了一大片花田。 花田里的鲜花数不胜数,争奇斗艳,品种繁多如星辰,我扫了一眼,光我认识的就有近七八十种。 而这么多花争相开放,散发出的香味却并没有很浓烈很难闻,甚至彼此融合的恰到好处,比之最顶尖的香水还要令人心旷神怡。 花田的中央是一朵鲜艳又巨型的金盏花,层层叠叠的花瓣翘起,其中有一部分变成了金字塔形状,有点像个小屋顶。 然后,从那朵金盏花里,居然飞出了一个长翅膀的小人。 他拿着小魔棒,带着一顶金盏花瓣编制成的皇冠,穿着不知名材料做成的服饰,颇有威严的停在了我们两人眼前。 “陌生的人类,为什么闯入魔法森林花之国?” 嗯,他就是我们找到的人。 第40章 魔幻旅行日志(二) 3002年4月22日 天气晴 终于有了时间坐标轴, 我不用再使用xxx来写我日记的日期了。 现在已经到了晚上。 虽然刚刚见面的时候,飞出来的可爱花精灵对我们的警惕性很高,但是很快, 他就在我和斯潘塞的和蔼沟通下放下了戒心, 全盘接受了我们的善意。 非常好骗。 不,是非常善良。 这位花精灵是花之国的国王, 名叫卡伦多·菲瑞兹·埃维尔斯,而这一大片一半长在森林里一半长在海岸边的花田, 就是花之国。 这里居住着上百位花精灵, 他们负责照料、保护这些美丽的花儿,而花儿则给他们提供住所和食物。 这是花精灵与花的天然共生关系。 在晚间行走太危险了, 卡伦多决定留我们在花之国住一个晚上。 嗯,其实就是在花田旁边的草地上,使用树叶搭个临时床铺, 连篝火都没有办法升起来。 花精灵非常讨厌火。 其实它们不讨厌火我们也不会升起篝火的。 因为没火种。 钻木取火什么的就不用拿出来搞笑了。斯潘塞倒是有好几种办法用来生火,然而手头一样工具都没有。 虽然不能生火, 但是晚间的照明并不需要担心。 不然我也写不了日记。 花田里有一些我不认识的花, 其中就有这片大陆特有的照明灯笼花。它们会在夜间散发出光亮, 虽然单个的并不是很亮,大概也就比萤火虫好一点,但是当数百株聚集在一起的时候, 亮度就非常可观了。 平日里花精灵们会把这种花种植在它们的花房子周围, 那样它们就不会在晚间看不到东西了。 斯潘塞蠢蠢欲动的想摘一朵灯笼花研究一下, 看它发光的原理是什么。 被我拦住了。 我告诉他花精灵非常爱花, 如果我们两个不想被上百个小人拿着牙签追着打的话, 最好不要乱出手。 哎,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我早就捏一个花精灵到手里观测一下了。 我比斯潘塞更好奇好嘛。 虽然周围并没有水源,但是花精灵们并不缺水,它们是魔法生物,有一些与生俱来的小魔法。 比如对着一片树叶杯子叮叮叮一下,杯子里就会多出一杯清水。 平日里它们也是这么替花田里的花浇水的。 除了解决口渴问题,热情单纯的花精灵们向我们分享了他们的食物。 花蜜。 对于我和斯潘塞来说,补充了水和糖分,今天这一个晚上,可以不用饿着肚子睡觉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饿了,我喝花蜜时,觉得这大概是世界上最好喝的蜜了。虽然没有泡水稀释,却一点都不甜腻,充满了芬芳的花香,清澈的宛如晨露。 卡伦多在了解我们两个是‘贫困小山村’逃难出来的村民后,则开始向我们推荐魔法森林,希望我们在里住下来。 他非常喜欢斯潘塞。 他说,因为斯潘塞亲和力很高,并且在他身上感觉不到任何威胁,还老有一种想欺负他,想对他做恶作剧的喜欢。 哈。 我想起了席琳。 在所有猫猫狗狗总喜欢欺负斯潘塞、对着他大小声的时候,只有席琳女王保持了她高傲的人设。 厉害了,我的女王陛下。 通过卡伦多,我和斯潘塞两个也大致了解到,我们到底来到了一个什么样的世界旅行。 这片大陆,被称为中土,广袤无垠,四周环海,地貌复杂多变,居住着非常多的种族。 人类,半人类,魔法生物,精灵等等等等。 我听着特别像龙与地下城里的设定。 但是再仔细了解后,就明白这是个真实存在的神奇世界,而不是龙与地下城那种虚拟出来的。 第71章 我们现在所处的这片森林被称为魔法森林,虽然它是一片森林,实际上在其中已经建立了好几个人类王国,它的领土覆盖区域非常大,是中土大陆的最南端。 这片森林之所以被称为魔法森林,是因为其中的人类王国并不像中土其他人类领地一样忌讳魔法的存在,收留了大量半人类以及魔法生物,许多种族共同生活在了一起。 花精灵就是其中之一。 不过卡伦多也皱着眉头说:“人类的王国和花精灵不一样。每一个花精灵都很勤劳善良,但人类王国里却是有好人,却也有坏人。几个王国里有一些人总是觊觎我们的花蜜,而他们觉得只要抓住我们,我们就会像蜜蜂一样替他们产蜜。所以他们老是想抓走我们的孩子。” 卡伦多说他还没有结婚,并没有妻子,但是他的臣民中就有人丢了孩子。 花精灵们的繁衍方式和人类相差不大,唯一不同的是,他们生出来的并不是婴儿,而是花种。 花种需要在精心呵护之下才能成长并开出花朵。而花朵盛开后,就会有一位美丽的花精灵诞生,加入到他们的大家庭中。 “魔法森林里收留的那些魔法生物或者半人类也不全都是好的。人类虽然非常觊觎我们的花蜜,却并没有能力得到我们的花种。但是那些坏魔法生物看到了商机。他们偷走了我们的花种,不是卖给女巫一族做实验做药剂,就是卖给人类。”卡伦多愤愤不平。 然后有一对花精灵夫妻非常伤心的说,他们就被偷走了花种,短时间之内都不想生孩子了。实在是被这件事打击的太伤了。 其实花种在花之国外,是很难种出来的。即使种出来,从中诞生的花精灵大多数都活不过三天。因为缺少了必要的花之国魔法。 不是所有的花田都能成为花之国,只有诞生了花王的花田才可以。 这片花之国的花王,就是卡伦多居住的那朵金盏花。它是一株非同一般的魔法植物。 我悄悄问了问斯潘塞:“你有没有觉得这个故事很耳熟?” 斯潘塞点点头:“拇指姑娘。” 好不容易安抚下了开始暴怒的花精灵们,我主动将话题从魔法森林里转移开:“我和同伴在来到花之国之前,曾经遇到过一片草地,草地的那头是一个被冰雪覆盖的区域。那也是魔法森林的范围吗?” 卡伦多摇摇头:“那是冰雪女王的领地。她是个非常护短的领主,拥有超凡绝伦的冰系魔法天赋。而且那个国家里的人可排外了,你们最好别去。” 斯潘塞觉得有些奇怪:“如果那位冰雪领主的能力是操控冰雪的话,那她为什么还要让大雪封印大地?我看到冰雪层下面都是已经变成冰雕的植物,说明曾经那块区域并不是现在的模样。如此寒冷的环境下很难制造出食物吧,农业如果发展不起来,他们的国民依靠什么生活?” 显然斯潘塞的问题超纲了,生存在这一小片花田里的卡伦多没有办法回答他的问题。 卡伦多觉得有些失面子,他跳过了这些问题然后向我们讲述了其他地方的见闻。 穿过冰雪女王的领地,会到达一片名字叫做灰烬的山脉。那里非常危险,地势险恶,到处是火山,植被稀疏。 “我的祖父的祖父曾经见过灰烬山脉,他说,那里是地狱。但是没有办法,我们必须路径那里,来到魔法森林。”卡伦多对灰烬山脉显然非常忌讳:“传闻很久很久之前,我们花之国还没有搬到魔法森林,曾经流浪了很长一段时间,因为故乡遭受了战火。我们花之国一直想回到族群最初诞生之地,那是这片大陆最美丽的地方。” “罗斯洛立安,盛开花朵的梦土。” “罗斯洛立安,盛开花朵的梦土。” “罗斯洛立安,盛开花朵的梦土。” 似乎是因为提到了故乡,所有的花精灵都非常开心的唱起来。 卡伦多说:“你们得理解,在罗斯洛立安,我们与精灵共同居住,辛达精灵最喜欢音乐了,他们连走路都会唱歌。受他们影响,我们花精灵也挺喜欢唱歌的。” 卡伦多对灰烬山脉的忌讳,除了因为它到处充满了花精灵讨厌的火焰外,还因为那里据说还封印着穷凶极恶的魔王。 灰烬山脉是呈现环状的,已经有很多年没有人穿过山脉进入那座山脉包围的领地了。 如果胆子大绕过灰烬山脉,将会到达中土大陆的中央,那里土地富饶,国家众多,有人族也有精灵,还有矮人、树人、霍比特人什么的。 因为那里距离魔法森林太遥远了,卡伦多也只能说着一些漫长时间里流传下来的信息。 现在的花精灵虽然依旧有着回归故乡的理想,但他们心中都明白,他们做不到。 所以卡伦多很少去搜集有关中央区域的信息,他不想勾起臣民的向往以及思念之情。 听卡伦多介绍整个世界,除了一些基本常识外,我们还听了满满一脑袋的‘趣闻轶事’。 比如传闻霍比特人其实和田鼠是亲戚,他们都非常喜欢打洞,并且对住在山洞里有着执着的偏好。 比如冰雪女王喜欢上了一个流浪的巫师,还为他终身不成婚,苦苦在她的王国里等待巫师的归来。 比如魔法森林里的狼人一族都是骚包。明明是五大三粗的男人,他们却偏偏喜欢穿着红色的衣袍到处跑, 第72章 诸如此类的。 我觉得,这个有点像童话故事、但是又完全不一样的异世界越来越有趣了。 不知道写下诸多童话故事的格林兄弟和安徒生,是不是也和我一样,被上帝垂青,拥有了某种特殊的力量,然后在机缘巧合之下,窥伺到了这个世界的一角。 斯潘塞比我知道的相关多的多。我小时候其实很多童话或者是小说都没有看,因为记不住。 而且他也比我聪明,联想能力相当丰富。 所以在听了卡伦多一晚上的中土世界八卦知识普及后,他现在正处于大脑宕机的状态。 不知道在思考什么人生哲学。 花精灵们渐渐散去,时间也非常晚了,我拉着还在发呆的斯潘塞一起在临时树叶床上睡了下来。 明天,是新的一天。 有一整个神秘未知世界在等着我们探索。 突然想起了小时候的愿望。 我一直想拉着斯潘塞玩双人rpg游戏,就是希望能和他一起冒险。 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成功实现了愿望。 第41章 魔幻旅行日志(三) 3002年4月23日 天气晴 我和斯潘塞坐在一株高高的榕树上, 正在俯瞰整个魔法森林的风景。 以及关注树下正在发生的事情。 早上告别了花之国,我们按照卡伦多的指点,一直南行, 将会到达最近的一个王国。 虽然一路上我和斯潘塞两个只能喝花蜜, 但也许这就是魔法世界的非同寻常? 一点都不饿。 沿着海岸线走走停停,终于看见了一些非自然的痕迹, 应该是有人在附近活动了。 然后我们发现了这棵巨大的榕树。 这株榕树就靠着海岸线生长,无数树根深入泥土石缝之中, 甚至探入海水里, 巨大的树冠遮天蔽日,笼罩四方。 我和斯潘塞在树下转了一圈, 发现粗壮的需要十几个人才能抱过来的树干上,有一道绳梯,而绳梯的尽头是一座小巧玲珑的树屋隐藏在层层枝叶之后。 其实我和斯潘塞在城市里长大, 并没有爬树技能,但是爬梯子还是能够做到的。 所以我们就爬上来了。 嗯, 说实话, 感觉挺新奇的。 小时候去野营什么的, 可没有这种经历。这大概就是城市里长大的人吧。 树屋建的挺高,里面的空间很小,我和斯潘塞并排躺下就几乎将空间占去一半。屋里并没有什么摆设, 空空如也, 不过也没有什么灰尘, 应该是有人不久之前在这里待过。 站在树屋前的小平台上, 可以很清晰的看到远处的景象。 绿绿葱葱的森林里出现了一些缺口, 也许是开垦出来的农田。而在目光所及之处的尽头,还有一些塔楼尖角隐约透出来。 那里大概就是最近的王国。 原本我们打算, 在树屋里躲过正午最烈的太阳,休息一段时间后,再上路朝着王国进发。 尽快找到人类聚居点,我们才能活下去,不然凭借我们两个理论满分,实践经验零分的荒野求生菜鸟,根本就无法单独在荒郊野外生存下去。 至于进入人类聚居地后如何搞到食物什么的,到时候再说吧,总会有办法的。 只是刚过正午没多久,就有一队人路过这里,并且坐在了树下歇脚。他们还拿出了面饼,彼此分享着进餐。 这群人的身高非常矮,有点像侏儒,都长着胡子,我觉得有些分辨不清他们谁是谁,看上去长得都差不多。 但是斯潘塞悄悄说,他们的面容都有几分相似,应该是兄弟。斯潘塞的面目识别技能比我强多了,我对于图形方面实在力不从心。 侏儒这种病症并不会以如此高的几率,或者干脆说是百分百,出现在血亲里,所以他们是花精灵口中说的矮人,而不是侏儒症患者。 矮人一族并不居住在魔法森林,他们大多数都住在中土大陆的中央地区,有多处领地,据说还建立了属于自己种群的王国。 矮人成天呆在矿洞里挖矿,他们擅长冶炼金属,包括金,银,钢铁,以及他们引以为豪的秘银。他们对宝石也十分有研究。此外,他们也是善战的武士。外人很难分辨矮人是男是女,因为女矮人也长着大胡子。 “他们脾气有些暴躁,非常喜爱宝石,精通锻造,爱喝酒,是非常粗鲁的种族。”身为花精灵的卡伦多显然对矮人没什么好感,他更喜欢个性和平、喜爱美食的霍比特人:“魔法森林里也有矮人,是一家矮人兄弟,他们居住在森林的西北边,依靠挖矿打铁为生。” 现在榕树下歇息的矮人,大概就是卡伦多口中矮人七兄弟。 我告诉斯潘塞:“也许我们两个可以期待一下这里会有一位美丽的白雪公主?” 斯潘塞无奈朝我笑了笑:“放心吧,昨天晚上我就放弃去思考这个世界的合理性了。” 唔,看来斯潘塞是看出,我在笑话他昨天晚上世界观受到冲击后发呆的傻样了。 不过,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重新树立世界观,斯潘塞越来越成熟了呢。 我和斯潘塞两个决定下树找矮人们谈谈。 暂时先写到这里吧。 夜幕降临的时候,我们进入了小矮人们的家。 童话故事里果然都是骗人的。 七个小矮人根本没有什么小房子。 矮人七兄弟的父母来自于矮人族群中的石足氏族。 第73章 石足氏族是杜林族人中的野蛮人分支,闻名遐迩的宝石工匠、矿工和地下探索者。 他们不建房子,而是直接居住在矿洞里。 石足矮人兄弟先祖的部落曾经因为遭受巨龙的袭击而溃散,所有的族人四散至天地各方,成为了没有部落的流浪者。 后来他们的父母无意之中听说魔法森林会收留半身人,就搬到这里居住,并在这里探索到了新的矿藏,开始了新的生活。 而在父母去世后,矮人兄弟继承了矿洞,并承袭了父母的探矿、挖矿以及铸造手艺,在这里按部就班的生活下来。 矮人兄弟与外界的接触并不多,除了贩卖一些农具并购买食物、衣物等日常用品外,他们大多数时间都在矿洞里。 显然对于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比矿石更重要。 唯有身为老大的比格·斯度·福特一直非常担忧,因为他们在魔法森林里没有遇到过其他矮人,所以,兄弟七个都没老婆。 我和斯潘塞听到他的困扰,忍住笑,并非常伤心愧疚的表示,对此我们爱莫能助。 和传闻中的一样,矮人们的脾气是有些暴烈。 比如在回来路上,有一株树似乎是被虫蛀了,患上了严重的虫患。 有一只啄木鸟多多多多的在替树治病。 这大概是一只新手医生,业务不太熟练,它啄掉了大半个树干,木屑堆在树下都有半人高了,还是没清理干净蛀虫。 执着的小鸟不肯放弃,依旧在那里多多多多。 矮人却非常讨厌啄木鸟制造出来的噪音,明明我们只是路过,但是其中个子最矮的老二赛肯却一把操起自己的斧头,砍向了啄木鸟,将鸟儿吓得飞走了。 这还不算,心烦意乱的赛肯一斧头砍倒了被啄木鸟锯了一大半的树,让可怜的树彻底解脱。 排行老三的瑟德则很开心的拖着一整棵树说,刚好家里的柴火存量不够。 然后就这么把整棵树独自一人拖回了矿洞。 我感觉,矮人们虽然个子不高,但是力气估计能抵得上十个我和斯潘塞这种人类。 他们脾气暴烈却并不妨碍他们热心,所以在大榕树下相遇,我提出参观他们的矿洞并借住一晚的请求时,矮人兄弟全都表示非常欢迎客人。 之后我和斯潘塞就来到了矮人们居住的矿洞。 斯潘塞对他们的家非常感兴趣。 在这种依靠人力挖掘矿洞的时代里,矮人们居然能够把矿洞改造成居住的地方,并且一点都不怕塌方之类的事情发生,这让斯潘塞怎么可能对里面的构造不好奇呢。 我则和矮人排行第四拂尔一起准备晚间的晚餐。其他矮人除了老大比格在和斯潘塞一起交流如何打造一款舒适安全的矿洞住宅外,都去附近的温泉洗澡了。 他们今天天还没亮,就起大早背着矿石、农具、厨具这些货物,赶到人类居住的城市集市里换取了一些粮食、家禽、蔬菜以及一些缺少的日用品,所以挺累的,就都先去洗个澡了。 他们还热心的邀请了我,并表示晚餐让拂尔一个人准备就好,他擅长这个。 我严肃的拒绝了。 回头我会和斯潘塞两个一起去洗,和这些陌生的矮人们一起就算了。 而且作为借住在这里的人,总不能吃白食,帮一点忙也是应该的。 看上去,他们颇为遗憾,最小的赛文还嘀咕了一句:“唉,本来还想看看人类和矮人到底哪个大,哪个小的。” !!! 比大小什么的,有用吗?我们种族都不一样喂! 但是赛文却振振有词的告诉我:“怎么会没用。这关系着我可不可以找个人类姑娘当老婆。” 卡伦多说的没错,矮人就是一群粗鲁的家伙! 晚餐准备好后,斯潘塞已经彻底收服了矮人老大比格。 比格兴奋的对其他兄弟表示,瑞德先生是一位掌握了无双知识与技艺的博学之士,他对世界本质的规则了解的无比透彻,接下来的日子里将会和他们一起研究冶金锻造方面的东西。 斯潘塞听到这些赞扬的时候,居然没有害羞,而只是很矜持的表示,这些只是基本操作,不必过度夸奖。 那个瞬间,我就想摇着斯潘塞问,你是谁?我的小布丁呢?你把他藏哪里去了? 不会害羞的斯潘塞不是我的斯潘塞啦~ 好吧,我多多少少能猜出为什么斯潘塞会表现的如此强势。 矮人其实是一个崇拜强者的种族,他们不会因为你的退让谦虚而觉得你非常善良友好,只会觉得你这样做是懦弱的表现。 所以本身脾气太软的斯潘塞必须表现的强势一点,免得这群矮人生出其他心思。 他只是还没有完全对矮人放下戒心。 我很赞同他的做法。 童话故事里的世界都是美丽的,但这只是一个非常凑巧与童话有点牵连的魔幻世界,并不是童话。 我们多少都得有点戒心。 不管怎么说,我和斯潘塞在这个世界的第二天,过的还不错。 还吃上了矮人们制作的黑麦面包以及烤鸡,喝到了一点他们自酿的大麦酒。 嗯,虽然我更喜欢吃花蜜。 并无比怀念,只要到便利店、食堂、餐厅等等地方,付钱就能吃到美食的现代生活。 斯潘塞已经决定在矮人兄弟这里居住一段时间,先获取这个世界更多的信息再做其他打算。 第74章 我得承认,面对同样的困境,斯潘塞比我更为快速的成长起来了。 我也要多努力。 第42章 魔幻旅行日志(四) 3002年7月13日 天气晴 前两天我就发现, 日记本不够用了。 尴尬的事情。 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会因为这个而烦恼。 和日记本配套的笔,墨也快没了, 我难道要去用羊皮纸和羽毛笔吗? 不太行。 羊皮纸在这里并不是一种普及的物品, 价钱昂贵。我和斯潘塞借住在矮人们的家里,衣食就算了, 如果还要再让他们提供昂贵的纸笔的话,就太无耻了。 好在我脑海中的神秘力量足够贴心, 它在我无法可想差点打算自己去剥树皮造纸的时候, 解决了我的难题。 它具现化化出了一本日记本以及一支笔。 空白的日记本一共有200页,和我常用的本子同样, 都是a16大小。我猜想大概用完这200页它就会添加进储物柜书橱版面那个专门开辟出来的‘诺曼的日记’专栏里,然后再刷新出新的空白本子。 而与日记本配套出现则是一支外表普通的钢笔,只是这支笔中的墨水似乎永远都用不完。我完全不用担心写到一半笔没墨, 然后要去找材料做墨水。 至于神秘力量到底有多神秘,原理是什么, 我已经学会了不去追根究底, 随便它去吧。 除了增加了一本日记本和一支笔外, 我的社交网络也出现了变化。 社交网络的名单是跟随职业面板一起变的,它也出现了一个子面板。 这个子面板和主面板一样,分为了白、红、灰三栏。 不过子面板的最上面多了一个七芒星的符号, 这一点与主面板有些区别。 至于子面板名单上的人, 自然都是我自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认识的人。 有刚开始来到这里就认识的花之国的小国王卡伦多, 有和我们最熟悉的矮人兄弟。 也有后来认识的一些人。 比如经常和矮人兄弟做生意的玛丽大婶。她是南道城集市里卖肉的肉贩, 性格爽朗热忱, 卖的肉分量足,又新鲜, 价格还很公道。矮人兄弟最喜欢到她那里买鸡,我和斯潘塞跟着一起去过几次,就熟悉了。 当然,不止是玛丽大婶,也有其他的一些人。在矮人兄弟家居住的这几个月里,我和斯潘塞算是彻底打听清楚了周围的情况。自然也就认识了不少人。 其中有人类,也有一些其他的种族。 大概是世界不一样了,所以子面板记录名单的信息与之前的格式不一样。 之前社交名单上的人,除了名字之外,会记录一些彼此的关系,人物性格标签,与我认识的时间地点等等。 而子面板的名单上,记录也是按照名字来的,但这个名字有可能不是全名或者真名。因为在这个世界里,名字是具有魔力的,一些人不在乎,有些人却习惯性的隐藏自己的真名。所以并不像主面板那样严格记录真名。 除了名字外,子面板上记录的信息是种族以及职业,并且,新出现了星级评价。 星级评价并不是由我主观做出的评价,和之前的人物性格标签并不是同一种东西。 它更像是我脑海中的神秘力量使用了一个鉴定功能,可以评判名字主人所谓的战斗力。而这里的战斗力并不单纯的只是武力,魔法、药剂、诅咒等等奇奇怪怪的能力也都算在了战斗力里。 除了评判战斗力高低外,星级评价里还有评价介绍,会笼统的描述名字主人的一些基本信息、拥有的技能等等。 我脑海中神秘力量衍生出的社交网络名单面板越来越好用,但是我,多多少少升起了一些防备之心,即使它从来没有表现出一点异常。可它毕竟就在我的脑海之中。 但是,直觉却告知我,它本就属于我,是我的一部分。 所以我完全没有被冒犯到的危机感。 无奈之下,我只能还是像以前一样,暂时搁置不理,随它怎么发展。 在这里呆的时间不短了,虽然我和斯潘塞刚开始对这个世界是挺好奇,但这么长时间下来,这份好奇掩盖下的不安开始抬头。一些原本不想去想的事情,渐渐的都不容逃避、清清楚楚地摆在了眼前。 我们不知道原来世界里的我们怎么样了;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回到属于自己时空;我们不知道来到这个神秘世界是为了什么。 所以即使还是有很多秘密没有解开,我们还是想家了。 斯潘塞担心戴安娜,有些想念和谢尔顿比赛解数学题,怕托尼因为我们两人的失踪而做出不理智的事,还非常焦虑他的数学博士论文进度,他才写了一半,他的计划是下学期拿到数学博士头衔。 我也好久没见过父母以及安娜姨妈和吉尔姨夫了。这个寒假我本来都已经和吉尔姨夫说好了,让斯潘塞到他的实验室里去做实习生,学习一些鉴证方面的知识,我觉得这对斯潘塞有一些帮助,吉尔姨夫也不介意多个天才实习生做免费劳力。我还应聘了一家生物科技公司研发实验室的实习生,想着能赚钱还托尼颠覆医药费的同时,顺便掌握点书本上学习不到的与药剂研发有关的东西。 然而事情并不会以我们的意志为中心而改变自身。 我们现在回不去。 因为这个原因,惶惶不安、无依无靠的飘浮之感曾经一度严重困扰着我们。 第75章 好在接受这个事实并没有花费太久的时间。很快,斯潘塞就自我调节好了心态,并且还同时安慰我,让我安下心来。 偶尔被小布丁安慰的感觉还不错,陌生的环境对我的影响还是太大了。 我们坚信,虽然现在我们回不去,但总有一天我们会回去的。 而在这里的岁月,同样有着属于它本身的价值,不能浪费在思念、不安和无所事事上。 于是我和斯潘塞各自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短期内的目标。 既然暂时回不去,自然就要努力在这里生存下来,并且找到对自己有用的东西,借助这些东西的力量,不断提升自己,实现自己的理想。 斯潘塞一直想做一名拯救他人的英雄,所以他才会想做一名fbi或者是警察,而童话杀手案让他确定了自己未来的目标是做一名侧写师。 但在这里显然做不了一名侧写师,因为没有连环杀手让人去抓。于是他重新将所有的精力放到了他本身感兴趣并擅长的东西上去。 他开始对这个世界的力量体系感兴趣,一直在搜集资料进行基础原理研究,这其中的过程涉及到的方面太多了,所以目前为止,只进行了一个开头。 但是在他的研究下,矮人兄弟的金属冶炼工艺有了突飞猛进的提升,而在他们兄弟锻造术的支持下,斯潘塞设计出的防身武器从图纸变成了成品。 没人能想象的出,今天晚上我在这个世界看见来/福/式/燧/发/火/枪的惊讶心情。 而斯潘塞在看到我惊讶的表情后,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毕竟矮人们锻造工艺的精准度还不够,不能造出更先进的枪了。” 可是,斯潘塞,你只是一个主学数学、辅修物理、化学的学生,为什么会枪械设计图? 面对我的疑问,斯潘塞说:“托尼家学渊源,对于武器的设计有些研究,他虽然重心放在人工智能的研发上,但是偶尔会做些武器设计,之前研究出来的激光剑就是其中一种。我和谢尔顿不是偶尔要借用他的实验室么,所以帮过他一两次,有些资料就是这时候搜集的。而且,枪械虽然零件比较精密,但是原理并不复杂,一看就基本上了解了。” 托尼家是全美最大的军火商。我差点忘记这件事了。 但是仅仅是帮忙,就达到这样的水平。 果然,我和天才之间相差的,并不只是记忆力的问题。 这支火/枪并不单纯是我们世界枪械的复制品,它加入了一些这个世界特有的东西,根据矮人兄弟的改进,这支枪和普通的枪不太一样。 “虽然造子/弹的材料都有,也造了不少。但是比格说,这种大师级的武器如果没有魔法铭文加持的话,就太可惜了。但是魔法森林里并没有铭文师,这项技艺掌握在精灵的手中。如果刻上铭文,也许能够实现不使用实体弹/药。” 斯潘塞边解释,边将枪交给了我:“诺曼,你带着它。你带着它我才能放心。” 我没有推辞。 如果说在我和斯潘塞两人当中选的话,我觉得我比斯潘塞更适合做个枪手。 他,射击时会下意识避开人。 因为不愿伤人。 这件事是我们去射击俱乐部玩的时候发现的。托尼的射击技术相当好,我虽然之前没有接触过,但上手很快,谢尔顿念叨了一堆物理学名词和公式后,居然射到了十环,而斯潘塞脱靶了。 所以我收下了枪,在现在这种人身安全没有一点保障的地方,我觉得,我比斯潘塞更能狠得下心。 第43章 魔幻旅行日志(五) 3002年7月14日 天气晴 今天从玛琳菲森那里学习归来, 装了一肚子的知识点。我之后的几天得好好消化消耗,等下次去草药园的时候,如果有疑问, 刚好可以再向玛琳菲森请教。 斯潘塞找到了他想要去实现的目标, 我自然不可能就这么干看着。我也有属于自己想要去完成的事情。 在构思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新药物时,我就发现, 全世界大部分医疗体系,起源均来自于草药学。 所以, 我总觉得, 也许草药医学有能够帮助我研发出新药的契机。 但是草药学的发展虽然持续了数千年,却依然有着它的局限性。至少, 它们只有极少数几次记录中,涉及到了使用草药来医治脑部神经病变。 而且,草药学的范畴太广太大了, 穷其一生想要完全了解,似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其中最为翘楚的就是中国以及印度草药学。 因为历史悠久的原因, 它们已经发展了数千年, 再加上地域辽阔, 草药种类多,所能覆盖的疾病治疗范围也非常广。所以,它们均有记录表明, 曾经涉及过一些关于精神分裂症的方面的治疗。 只是同样的, 它们的体系是庞大的。 光中国的草药学, 除了主流分支外, 还涉及到了巫医、苗医、道医、蒙医、傣医等等, 而且它们的治疗方法除了服用草药外,还有很多古怪的诸如用针刺激人体之类的辅助医疗手段。 而印度的阿育吠陀医疗体系, 同样复杂纷繁,它除了对草药的使用、有按摩等辅助医疗手段外,还涉及到了某些超越物质方面的东西。 阿育吠陀的核心理论认为宇宙的一切,包括人体都是由最基本的物种要素组成的,那就是风、火、水、土和空间,这与中国草药学将人体腹脏分为了五行属性,同时将各种可入药的草药按照五行偏向属性分类的做法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第76章 阿育吠陀的理论觉得,这五种元素在人体内以不同的比例呈现,构成了人体内的三大生命能量,瓦塔、皮塔和卡法。而通过饮食、练习、草药、按摩以及冥想来保持人体内三大生命能量的平衡,就能保证身体健康不受病症侵害。 总之,无论是哪一种,都不是我能在短时间内就能完全掌握透彻的东西,我只能找到它们中用来治疗精神疾病的部分,参考借鉴,找到我想找到的突破口。 可是这些古老的草药学有大量的记录丢失,虽然现今社会网络兴起,但这两处古老国度却还处于起步阶段,所以我想要找它们相关的资料太难了,能找到的资料中还掺杂了很多‘不正统’的现编书籍,根本没有参考价值。 所以,我虽然有关于这方面的设想,却一点头绪都没有。只能先从基础的做起,学习、归纳、整理世界范围内可搜集的植物学资料,同时将目光放到了美利坚本土印第安土著传统草药学以及墨西哥尚在流传的玛雅草药应用文化上。这两处都是我比较容易接触到并且容易搜集一些资料的。 但终究没有任何结果。 可是到达这个世界后,我觉得看到了新的希望。 魔法森林里,各个王国以及城市的确有一些医生,但是他们的水平,只能说,大概医不死人,能靠着一些放血、催吐、清体等古老的医治手段解决一些日常见到的常规病,更多的,就做不到了。 真正掌握草药学的,是精灵,可是魔法森林里并没有精灵。 好在,女巫一族当中,也有人草药学学习的不错。 女巫一族在魔法森林里的名声还算不错。 她们对外自称是仙女,诞生于森林、海洋、鲜花、云朵之中,每个女巫擅长的魔法、掌握的技能都是不一样的。 矮人们则告诉我,她们就是女巫,不过爱美骄傲了点,再加上曾经有游吟诗人传唱的故事中将女巫塑造成了坏人,所以女巫们更喜欢别人称呼她们为仙女。 嗯,这很仙女。 实际上女巫虽然是魔法生物,但本质上属于人类分支,只是她们拥有魔力而已。 女巫们大多数都不会嫁人,但是她们也不是从森林海洋鲜花云朵里蹦出来的,而是和人类一样。 当然,女巫血脉的确有神奇的地方,比如她们生下来的孩子没有男孩,只有女孩。 女巫家族虽然都居住在魔法森林,却不会聚居,她们即使同属于一个家族,彼此关系也不见得有多亲密,更何况就算关系亲密,一堆人住在一起总会磕磕碰碰的。 而且女巫们都有属于自己喜欢居住的地方,也有属于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所以,女巫家族遍布魔法森林,通常独立生活。 有些女巫喜欢热闹,喜欢享受,所以她们经常被王室邀请参加聚会,还和一些贵族甚至国王传出香艳绯闻。 也有女巫喜欢美食,她们会制作出许多无上美味,让偶尔能得到她们青睐的人念念不忘。嗯,其中最著名的,就是糖果屋女巫苏格。 qaq,可惜,苏格的客人从来都是天真可爱的孩子。 当然也有女巫喜欢研究,她们精通草药学,擅长熬制治疗伤药和毒/药,某些还会将魔法或者诅咒与熬制的药剂相结合,研制出非常厉害的魔法药剂。 我就是跟着这样的一个女巫学习。 不不不,她不是女巫,是森林小仙女~她的名字叫做玛琳菲森。 玛琳菲森居住在南道城东边的草药园里,那里是她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一座小型庄园。药田里种植着她搜集来的上千种草药,为此,她几乎踏遍了魔法森林中每一片土地,还向家族里其他女巫寻求过帮助。 因为矮人居住的矿洞和玛琳菲森的草药园有点远,所以一周我会过去草药园一次,每次呆两天。 斯潘塞居然不陪着我,那可是分开两天哎。 我向他抱怨这件事的时候,他的表情很无奈,然后对我说:“你知不知道为什么玛琳菲森那么轻易的就让你待在草药园,并且还破例收一位人类做学徒?” 我反问:“不是因为我在这方面有天赋,她被我努力的精神感动了吗?” “诺曼!”斯潘塞哭笑不得:“那是因为你是金发,长得还很好看!” 我惊呆了。 斯潘塞偷偷告诉了我一个关于玛琳菲森的八卦。 玛琳菲森和一般的女巫并不一样,她在年轻的时候。 额,现在她也很年轻,我是说女巫的寿命是比较长的,基本上都可以达到五六百年。所以玛琳菲森虽然已经两百多岁了,却依然是个年轻漂亮的小仙女。 玛琳菲森二十多岁的时候曾经被隔壁北方之国的国王委托过一个任务,她建立草药园的金钱大多数都是通过这个任务来的。 这个任务就是照顾当时还很年幼的冰雪女王。 冰雪女王当时年纪还很小,她的冰雪魔力不受控制。 而北方之国阿伦黛尔的民众并不像魔法森林里几个国家的民众那么开明,他们讨厌魔法,讨厌一切他族智慧生物。 所以国王为了保护女儿,将她送到了玛琳菲森手中,希望森林女仙能将她的女儿照顾到成年,并教会她学会控制自己的魔力。 为了保证女儿的生活质量和周围人员的安危,国王在玛琳菲森的女巫小屋旁建立起了一座高塔,年幼的冰雪女王就住在里面,而负责照顾她的,是玛琳菲森使用木头变化出来的木傀儡。 第77章 而在冰雪女王十八岁那年,结识了一位流浪的巫师,巫师惊讶于冰雪女王的魔法天赋,细心的教导她。 结果后来冰雪女王爱上了这位名为摩列达的巫师,但摩列达在看出冰雪女王的心意后,却十分干脆的拒绝了美丽少女的爱意,然后化作花豹窜入了丛林,再也没有回来。 玛琳菲森在听了冰雪女王的描述后,对她说,那位流浪巫师并非来自魔法森林,而是中土大陆的中央。 本就十分苦闷于一直居住在高塔上的冰雪女王央求玛琳菲森带她去寻找心上人,心软的小仙女答应了。 听到这里我问斯潘塞:“所以,她喜欢我金发的理由呢?” 至于好看什么的,肯定是斯潘塞自己脑补的,他觉得我好看,就认为别人也会觉得我好看,典型的自家的孩子都是美的。 “不要急。后面就讲到了。”斯潘塞说。 玛琳菲森和冰雪女王结伴而行,越过灰烬山脉,穿过人类帝国刚铎,走过安度因河,途径霍比特人聚居地夏尔……几乎走遍了整个中土中央区,却依旧没有找到冰雪女王的心上人。 但是玛琳菲森却在幽暗密林遇到了她的心上人。 一位精灵王。 “他有比月光浓烈、比日光淡雅的金色长发,被天地钟情的绝美容貌,统御精灵族的强悍实力以及触摸不及的神秘忧伤。” “斯潘塞,”我一脸黑线的听着斯潘塞用当年念莎士比亚诗歌的语调描绘了一个男精灵的美貌:“你怎么这么熟练?” 斯潘塞说:“鲜花女巫,不鲜花女仙朵朵丽雅是个非常称职的八卦记者,她立志要掌握女巫家族所有成员的人生经历,并以此撰写一本仙女爱情史。这段描写她自认非常优美,在卡伦多那里重复念了无数遍了。” 我恍然。 鲜花女巫朵朵丽雅和花之国的花精灵关系非常密切,为了安抚我吃不到糖果女巫苏格甜点的怨念,斯潘塞每个月会陪我去一次花之国,用一些花之国没有的花种向卡伦多换点花蜜。 然后就和朵朵丽雅熟悉了,有许多有关魔法森林的信息,我们都是从她那里打听到的。 朵朵丽雅的女巫天赋是能够倾听花之语,并且没有距离限制。所以,只要是鲜花所及之处的八卦,都逃不过她的耳朵。 玛琳菲森甚至没敢向精灵王表白,就和失望的冰雪女王一起打道回府了。 阿伦黛尔的国王与王后双双因海难去世,冰雪女王的妹妹安娜公主个性太过柔软,并不适合做女王,然后身为姐姐的爱莎,也就是冰雪女王登基。 而玛琳菲森则在女巫小屋和高塔的基础上,建立起了草药园。 “咳咳,所以因为相似的发色,玛琳菲森对我格外偏爱?”我问。 斯潘塞点点头:“我第一次不是陪你去的么,玛琳菲森非常严肃的告诉我,她的庄园里,不欢迎人类男子。听的口气,好像曾经遇到过一个不怎么样的混蛋到她地盘上搭讪。让她对人类男子充满了厌恶。” 今天睡觉前听了一肚子八卦,好吧,我得承认,还是挺不错的,故事很精彩,八卦的斯潘塞让我看到了他从未出现过的一面。 哈。 第44章 魔幻旅行日志(六) 3002年11月12日 天气晴 我和斯潘塞最近结识了一个来自中土中央区的人。 他就是磨坊主女儿科拉嫁的那位冒险者。 他叫做法拉墨。 法拉墨来自于刚铎, 一个历史悠久、永不低头的人类国度。 斯潘塞说,他有可能出身贵族,即使他现在装扮的像个弓箭用的不错的猎人, 但那一身矜持坚定的气质, 却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冒险者该有的。 科拉很爱他。 十多年前,她从海边救起了昏迷受了重伤的法拉墨, 那时,科拉是个无忧无虑的少女, 而法拉墨也还是英俊的少年。 少年少女之间的感情来的总是毫无预兆的, 只一眼,科拉就坠入了爱河。 为了救治垂死的心上人, 科拉来到了森林女巫玛琳菲森的高塔下,向她祈求能够救命的魔药。 曾经冰雪女王居住的高塔,早就已经变成了玛琳菲森植物园的实验室, 现在我还经常和玛琳菲森在里面做实验。 高塔当时为了防止冰雪女王失控的魔力伤到其他人,建造的非常坚固, 挺结实的, 经得起药气的腐蚀和偶尔的实验室事故。 跟着玛琳菲森学习快一年了, 现在我也能配置一些药剂了。 这些普通的草药药剂可以治愈伤口,消除毒患,增强力量, 提升感知, 恢复精力, 作用多种多样, 非常实用。 只是其中不少药剂配置的时候, 都必须使用这个世界独有的草药,还需要玛琳菲森使用一点魔法进行后期处理。反正是不可能在我原本的世界里配置的出来的。 哎, 想带几瓶强身健体的药剂、或者学会了自己回去配制好送给大家尝个新鲜都不行。 我的装备面板显然不能当做储物空间,用来存放药剂。 玛琳菲森说,我是她见过的所有人当中,药剂天赋最为强大的,并且比起她依靠经验制作药剂,我所谓的精准计量的炼制方式成功率更高。 这是当然。 毕竟是两百多年无数先贤不断改进出来的科学实验方式,而且这两百多年是发展最为高速的时间段,进步和发展的速度是这里单枪匹马的研究人员难以想象的。 第78章 虽然我跟在玛琳菲森身边学习的非常顺利,但我想找的治愈精神疾病的方法却依旧没有任何进展。 玛琳菲森说,草药药剂很少有能够治愈‘疯病’——她无法理解精神分裂症、狂躁症之类的区别,于是将它们通称为‘疯病’——但是这只是她所掌握的知识告诉它的,中土大陆草药学真正的精髓还是掌握在精灵手中。 “精灵们是受天地钟爱的种族,他们无所不能。” 嗯,以上这种迷妹发言可以忽视。 但玛琳菲森说的没错,我在她这里所能学习的东西已经很少了。而斯潘塞在帮助矮人精进了冶炼工艺和彻底了解了女巫草药学以及部分魔法之后,他的研究又陷入了瓶颈。 我们该离开了。 这也是我们刻意结识法拉墨的原因。 科拉曾经向玛琳菲森求助,想要讨取一瓶可以治愈伤口的治愈药剂。看在科拉身上流传着女巫血统的份儿上,玛琳菲森答应了,但是需要科拉将她的长发送给她。 我问过玛琳菲森为什么需要科拉的头发,玛琳菲森非常意味深长的说:“女仙的头发都是有魔力的。诺曼,记住,不要惹到一位女仙,不然也许你会死在她的诅咒里。” 女巫的头发是增幅诅咒的重要道具,玛琳菲森不想拿她自己的头发做消耗道具,就换了另一个女巫的头发。 科拉的外祖母是女巫一族的成员,但是她的女儿是普通人类,所以嫁给了那个磨坊主,偏偏生下的科拉同样觉醒了女巫血统,只是她自己不知道而已。不然,她可能没那么容易就交出自己的头发,至少不会一把全剪了,并都交给玛琳菲森。 哼哼,邪恶的森林女巫玛琳菲森又当奸商骗小孩子了。 科拉头发换取的治疗药剂救下了法拉墨,不过法拉墨虽然没有了生命危险,伤势依旧没有痊愈,他在床上躺了差不多有大半年,而这段时间内,都是科拉一直贴心照顾他。 鲜花女巫朵朵丽雅说的挺对的,她们女巫一族的感情都是非常激烈的,显然科拉对法拉墨一见钟情,然后就不离不弃了。 患难容易产生感情,在养伤的这段时间里,法拉墨也爱上了美丽的少女。 后来法拉墨与科拉就成婚了,但是过程挺艰辛的。 南道国如今的国王当年的王子出门游历,遇到了科拉,王子顶着他父亲的斥责也想娶科拉这个磨坊主的女儿,科拉的父亲差点把科拉打包送到皇宫。 然而,科拉还是拒绝了王子,选择了她真心喜欢的法拉墨。 为此,磨坊主差点和科拉断绝关系,更是痛骂她是个傻姑娘。 毕竟,一个王子和一个来历不明的冒险者——说不定还是个通缉犯,不然怎么会受伤——傻子都知道该选择谁。 成婚后科拉和法拉墨就搬到了森林里居住,因为他们在南道城中并没有房子。 他们在玛琳菲森植物园不远处的地方盖起了一栋小木屋,开垦出了一小片农田。 其实法拉墨的本领非常不错,他精通多种文字语言,见闻丰富广博,还精通音律。他身手矫捷,对于时事政策的解读非常精准,甚至有更好的见解。除了没有一个王子的身份,其实并不比任何一个王子差。 然而他再多的本领也没有用,因为他得罪的国王,所以找不到一份可以养家糊口的工作。 科拉并不介意离开家乡,跟随法拉墨前往他的故乡,她是出嫁的姑娘,而且有兄弟姐妹,用不着担心父母赡养问题。更何况法拉墨本身也很想回到刚铎,科拉虽然一向很有主见,但是遇到了心上人,总归还是想着更多依从心上人的意愿。 只是他们回程的计划被科拉突然到来的身孕打破了。 无奈之下,夫妇两个只能暂时按耐住了回乡的心思,安心为新生命的到来做准备。 坚韧、负责的法拉墨做起了猎人这个危险的工作,虽然在其他人看来这是个没有前途的工作,但是他依靠自己的本领养活了妻子和女儿。 他们的女儿叫做瑞金娜。是个非常可爱的黑发姑娘。 玛琳菲森对这个小姑娘颇有些忌惮,她说她没想过,女巫家族流落在外的血脉,居然出现了一个魔法天赋不下于冰雪女王的黑发女孩。女巫中,纯黑发或者纯白发是魔法天赋最强的标志。 要知道,大多数出嫁的女巫,生出的孩子不再只是女孩儿,而她们的女儿也绝大多数都不会觉醒女巫血脉,更别说连续母女两人觉醒,女儿还是一个魔法天赋高强的黑发女巫。 玛琳菲森推测,这可能和法拉墨的血统有关系,法拉墨的确是人类,但是她在他身上,感觉到了不一样的气息。 就和她在我与斯潘塞身上也感觉到了异样一样。 给玛琳菲森的超高感知力跪了,听她说了这件事后,我两个星期没敢往她身边凑,问问题都小心翼翼的。 法拉墨和科拉因为女儿太小,无法长途旅行,他们归乡的计划一直推迟再推迟。 直到如今,瑞金娜十岁了。 是的,明年春天花朵盛开时,法拉墨一家将启程,前往法拉墨的家乡,刚铎米那斯提力斯。 我和斯潘塞决定告别矮人兄弟,跟随法拉墨一家前往中土大陆中央地区,强大的人类王国,刚铎。 今天早上我们两个特意来到猎人小屋,就是为了商讨这件事,索性,过程很顺利,法拉墨和科拉都不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人。 第79章 在交谈过程中,我发现法拉墨对中土大陆的了解程度,绝对不是花之国花精灵和鲜花女巫能够比拟的。 卡伦多和朵朵丽雅了解的是八卦、风言以及传说,而法拉墨了解的,是以刚铎人类为视角的历史。 在他的叙述下,我和斯潘塞真真切切感受到了,这个大陆的全貌,它不是童话,即使某些部分似乎有着惊人的相似,它不是魔幻故事,即使设定好像如此眼熟,它是真实存在于宇宙某个角落里的世界,在这里,每天都在上演着史诗般的故事。 斯潘塞对历史的感兴趣程度一般,但是我却非常兴致勃勃。 我记录了整整好几个日记本的刚铎发展史。 而斯潘塞对于魔法、精灵、半身人这些比较感兴趣。 只是法拉墨来到魔法森林时的年纪有些小,虽然他自小喜欢知识,阅读广泛,甚至跟灰袍圣徒米斯兰达(注:即甘道夫)来往密切,向他学习了很多,但对于魔法、精灵这些非日常接触到的东西,了解并不是很多。 不过法拉墨安慰斯潘塞:“等我们到达刚铎,我可以介绍米斯兰达给你认识,他,是个非常有智慧的法师,而且,我觉得他应该会非常喜欢你,瑞德你实在是一个决定聪明的人。” 斯潘塞被夸奖的有些害羞,他的个性就是这样,如果不是强行端着,被人一夸就害羞了。 不过,我也从斯潘塞眼里看到了期待。 追求真理,是斯潘塞与生俱来的本能,无论是在这么样的世界当中。 我为他感到骄傲。 和法拉墨一家确认了大致的出发时间后,天色已经不早了。 我和斯潘塞还要穿过林间小路,才能回到矮人兄弟的矿洞。 法拉墨有些担心,他觉得我们两个‘年轻的瘦弱的稻草人’在傍晚时分穿行于森林之中太危险了。 所以邀请我们住一个晚上。 科拉的手艺相当不错,晚餐吃得非常丰盛。 而斯潘塞则用一个小小的魔术,哄得十岁的瑞金娜咯咯直笑。 我和斯潘塞,似乎越来越适应这个世界了呢。 第45章 魔幻旅行日志(七) 3002年12月25日 天气晴 今天是第一个没有和家人一起过的圣诞节。 魔法森林, 没有圣诞节,因为他们并不信上帝。 今天,对于他们来说, 并非什么特殊的节日, 仅仅是冬日普通的一天。 一早起来,斯潘塞就将礼物亲自递给我了。 我和斯潘塞住在一间房间, 虽然矿洞的空间很大,但是想要整理出舒适的能够住人的地方却很花力气, 所以我和斯潘塞就睡一起了。 都是好朋友, 从小一起长大,没人计较这个。 我原本还在担心, 斯潘塞忙着整理他最近从法拉墨那里得到的一些地理信息,会忘记这件事呢。 “你最近不是在忙着绘制中土世界的地图吗?怎么还有空在意这种小事?”我接过他递过来的礼物,问。 “在圣诞节这天送你礼物这么重要的事情, 我怎么可能会忘记。” 斯潘塞不假思索的回答。 我心中忍不住高兴了一下,还有点, 嗯, 甜。 朋友在意自己, 当然非常高兴了。 虽然礼物包装的并不精美,主要是这里没有好看的彩带和印满图案的包装纸,但是礼物被装在一个木盒子里, 而木盒上还雕琢着一朵简单的花朵。 这是斯潘塞自己做的。 动手小达人虽然学木刻没学几天, 但是挺有经验的。上了大学之后, 我偶尔还是会做做大理石雕刻的, 他会在一旁陪我, 并且指点我该怎么下刀。 当年的神秘博士变成了泥沼怪事件,显然让斯潘塞不放心让我独自一人完成雕刻作品。 大概是看我雕石头雕的有经验了, 斯潘塞木刻上手很快。 再也没有比这更用心的包装了。 打开木盒,里面装的是一条羊毛围巾。 针织的。 我问斯潘塞:“你织的?” 这种花纹这里可没有,魔法森林里出现的更多是纺织和编织,并没有针织。 斯潘塞似乎是觉察到了我语气里的不一般,他颇有些警惕的点头:“嗯,我从牧羊女那里买的羊绒毛,请她帮我纺成了线。你现在出门只有一顶兔皮帽子可以戴,还是太冷了,围个围巾能暖和不少。” 我噗嗤笑了笑。 斯潘塞有些恼了:“笑什么?不喜欢?” 我连忙抱住他,在他耳边说:“怎么会,很喜欢。” 用拥抱安抚了被我不小心笑出声惹恼的斯潘塞后,我放开了他,把木盒子放在床头柜上,将围巾叠好放在枕头边,预备明天围出去向矮人兄弟和玛琳菲森炫耀一圈。然后从床底下取出了我准备的圣诞礼物。 因为礼物有些大,所以我并没有包装起来,而是直接送给了斯潘塞:“虽然这么送你会少了些惊喜感,但是,我想你会原谅我的。” 我送给斯潘塞的是一个特制的腰包。 腰包并不是我做的,我没斯潘塞那么厉害,手残不是吹的。但是腰包是我设计的,购买制作腰包材料以及支付制作费用的钱都是我偷偷攒的。认识法拉墨的另一个好处是,我能跟着他后面去森林里打猎攒钱。法拉墨的追踪技巧以及狩猎技巧绝对顶尖,我跟着一个荒野大佬有肉吃。 腰包的包带非常舒适,用的是很舒适很结实的上等布料,而且腰包包带上悬挂着十二根很轻巧的小铁管。这些铁管边角被磨得圆润,内外都包着兔皮,长度只有中指那么长,有底,里面装着一个个细细的玻璃瓶,外面则有一个带着暗扣的布盖子,能将玻璃瓶非常安全的保存在铁管中。 第80章 嗯,这里虽然纸张制造还停留在羊皮纸、桑皮纸的阶段,但是的确有玻璃了,玻璃制品还是挺多的。 这些玻璃瓶里装的,当然是我自己炼制的药剂。 我倒是更想从玛琳菲森手里讨要几瓶药剂送斯潘塞防身,但是森林女巫说了,从女巫手里讨要东西是要付出代价的,我身无长物,也不想把还没长长的头发送给她,所以最后还是选择送自己炼制的。 好在善良的玛琳菲森小仙女并没有拒绝我使用她种植的药材,只是让我整理实验室的次数多了几次。 嗯,小仙女都是这么善良、聪明又漂亮的。 虽然因为没有魔法能力,我制作出的药剂品种少了一点,效果也比玛琳菲森做的差,但是已经把我能想象的意外情况都包括进去了。 治疗外伤的,解读的,刺激心脏复苏急救的,提神的,恢复体力的,还有可以几瓶带毒的药剂。 除了一圈药剂外,腰包包里放着一些散状内服外敷的药物,干净的绷带,小酒瓶,打火石以及一把多功能匕首。 斯潘塞结果礼物看了一下,说:“急救箱?” 我对他说:“昨天才做好,腰包里还有空间能放你比较零碎的重要的东西。你带着我才放心。” 给斯潘塞刀剑或者枪具之类的东西防身是没什么太多的用处的,他的攻击性太低。所以我只能选择多给准备一点保命的东西。 斯潘塞有些无奈,大概是没想到圣诞节礼物我会选择这种吧,但他还是很高兴的收下了。 嗯,很好,他把我刚刚嘲笑他的事情忘记了。 交换了礼物,我们决定今天休息一天,即使这里的人并不过圣诞节,但是对于我们来说,今天却是要休息的日子。 所以我和斯潘塞准备启程去魔法森林的温泉谷过一个惬意的圣诞节。 温泉谷距离矮人矿洞并不远,在冬天,干完活的矮人会到这里来洗澡。 山谷里的温泉很多,是山上的雪水形成的溪流途径山谷汲取地底的地热而变成了温泉。 只是温泉的温度过高,并不适合人类泡澡,矮人兄弟们倒是挺喜欢温度高一点的温泉的,他们常年冶炼金属,皮肤对于热度的抗性很高。 温泉谷中有几个温泉的热度稍微低一点,并没有像其他温泉那样接近沸点,矮人们常用来洗澡的,就是这些温泉。可是对于我们来说,它们的温度还是太高了。 不过在来到这里一段时间熟悉了周围的环境后,我和斯潘塞就一起对这里做了一些改建和引流工作。 我们将冰凉的从山上流下来的溪水与过热的泉水相结合,引入了一个特意挖出的池子,用鹅卵石和平滑的石块建造好了石壁,通过调节冷热两种水量的注入调节温度,制作了一个适合我们的温泉。 在泡温泉舒缓身心的同时,也解决了我和斯潘塞洗澡困难的问题。毕竟习惯了现代社会,每天不洗澡总归有点难受。 温泉谷的景色除了温泉溢散出的大量烟雾,旁侧山崖顶部的积雪,倒也没有其他多好看的景物。而且因为地表大多都是火山岩成分,植被生长并不是太茂密,除了一些不怎么挑环境的低矮针叶植物外,几乎没有其他植物会在这里生根。 但是冬天就不一样了。 大雪覆盖了整个山谷,让所有裸露在外的岩石都被埋在了纯白下面,而烟烟袅袅的白色雾气不断溢散,将整个山谷都笼罩其中,映衬的似乎是仙境一般。 而且冬天的时候山崖顶的凛冬花会满山盛开,它是魔法森林特有的植物,只会生长在高山的冰雪之中,在冬日阳光照射的最灿烂的时候盛开,伴随着风儿散播至其他各处。 凛冬花花瓣晶莹洁白,被风一吹,散落如雨,形成了温泉谷的一道独特风景。 我和斯潘塞今天带着一些食材、锅和调料,带着一些木里拉山叶,斯潘塞甚至还带着他最近总在摆弄的木笛,和矮人兄弟们打了个招呼,我们在中午之前就来到了温泉谷。 到了之后,斯潘塞先将一些鸡蛋丢入草编的袋子放置在炙热的温泉水中。照这个泉水的温度,差不多十分钟就熟了。 然后他又顺着温泉水流的动向做了个回流水灶,将小锅放在水灶中,大半截泡在炙热的温泉水里,闷起了米饭。 最后斯潘塞将一把肉干洒在了米饭上,等米饭熟了,这把肉干应该也熟了。 我也就只能干坐着等吃。 斯潘塞其实动手能力很强,只是他非常讨厌做体力活儿,所以小时候我才总是照顾着他点。 长大到如今,斯潘塞反过来照顾我更多一些。大概是因为我实在是个手残,烤个蛋糕已经将我所有的厨艺才华吸走了,实际上每次在厨房帮忙,我只能打打下手而已。 而斯潘塞则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急速点出了自己的厨艺技能并刷到了熟练等级,让我们避免一直在矮人兄弟家坐享其成的尴尬。 最后,我和斯潘塞泡着温泉,吃着鸡蛋,喝着木里拉山叶煮的茶,彼此交流一些非常随意、漫无边际的话题,愉快的渡过了一下午。 泡好温泉后,又升起了篝火,围着篝火看漫漫飞舞的凛冬花瓣雨,用一些牛肉干蒸饭。 最后的最后,十分圆满开心的回到矿洞,舒舒服服的睡觉。 困了,斯潘塞已经在床上边看他记录的资料边等着吹灭油灯了。 第81章 第46章 魔幻旅行日志(八) 3003年2月14日 天气晴 昨天虽然已经告别过了这里结识的朋友, 让他们不要来送了,但是他们还是来了。 矮人兄弟为我和斯潘塞各打造了一件秘银丝甲,他们说, 我们两个太弱鸡了, 中央区可不是什么和平的地方,所以有一件护甲至少能保护我们两个的小命不会被轻易取走。 狼人桑德·沃夫也披着他那件从来不离身的大红袍出现了, 他送给了我们一袋子肉干,并不是我们常见兔肉干, 而是一些比较少见的肉。肉干是桑德·沃夫的母亲沃夫夫人做的, 她是个做肉手艺可以被邀请去做宫廷宴的主妇。 鲜花女巫和花精灵卡伦多也都过来了。 朵朵丽雅送给我们一枚永不枯萎的四叶草胸章,四叶草被裹在透明的水晶中, 被朵朵丽雅别在我们胸口,她说佩戴着这枚四叶草将会有好运。 而卡伦多依旧送来他们的特产,花蜜。我既欢喜又忧伤, 欢喜的是我又能吃到最好吃的花蜜,忧伤的是, 以后也许就很难吃到了。 只是, 已经被我当做老师的森林女巫玛琳菲森并没有来。 似乎在我的意料之中, 却有些小忧伤。 法拉墨一家和他们的朋友们也做了告别,甚至磨坊主也别别扭扭的出现了。 胖乎乎的老头甚至还威胁了法拉墨,如果敢辜负一个为他离乡背井的姑娘, 他将会被刀剑加身、烈焰焚体。 即使再依依惜别, 终究要分离。 太阳高高升起的时候, 我们和法拉墨一家, 坐着两匹马拉着的板车, 带着旅行必备的干粮行礼,出发了。 小姑娘瑞金娜似乎还不能理解我们要远行, 也许将有很长很长一段时间不会再回到这个她从小生活的地方。 她只知道我们是要回到她爸爸的故乡,去见爷爷以及大伯,那里有非常华美的城市,有很多小伙伴和她一起玩耍。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她只能跟在母亲身边,跟随母亲学习‘女孩子该学的技能’。 她曾经说过,她喜欢父亲,喜欢跟着父亲学文字,学唱歌,听父亲将刚铎的历史故事,更渴望和父亲一样去学堂,和同龄的小伙伴一起上课。 这样也很不错,枯燥的旅途中,有个像百灵鸟一样快乐的开心果,其实挺解闷的。 马车还没走出魔法森林,突然周围的树木微动,几株树的树枝低垂,层层叠叠,挡住了前进的路。 从树中走出了难得穿着女巫法袍、带着尖尖帽的玛琳菲森。 她靠着树杆,随手丢过来一本书籍和一个布袋子,说:“布袋里是常用的几种草药,我已经处理好了,诺曼你自己看着办吧。至于那本书,是送给瑞金娜的,中央区可不是魔法森林,如果瑞金娜你想能掌控自己的人生,就好好学习这本书上的知识吧。” 说完她也不等我们反应,直接拉着一支绿枝,隐匿进了森林的深处。 最后,一句轻言在我耳边响起:“诺曼,如果你遇到了幽暗密林之中的精灵王瑟兰迪尔,请帮我讲布袋中的那朵玫瑰交给他。就说,就说,不,什么也不用多说了。” 这段话其他人并没有听到,显然是特意说给我听的。 尽管不知道她还能不能听见,但我依旧郑重承诺:“我会送到的。” 我拿从布袋中取出了那一支红色的玫瑰,花朵艳丽娇嫩,晨露在上面都未干涸,依旧保持着刚采摘下来的样子。 它大概是经过玛琳菲森的魔法处理过的,是一支永不会凋谢的玫瑰,除非施展魔法的女巫失去了魔力,施展在玫瑰上的魔咒才会失去效力。 我将取出了马车上的一个小陶罐,灌上一罐子的溪水,在陶罐盖子上钻了个洞,将玫瑰插在里面,挂在马脖子上。 就这样,马儿摇着一支漂亮的红玫瑰,拖着木板车,载着我们一行人缓缓向北方之国阿伦黛尔驶去。 我们居住的地方本来距离阿伦黛尔的国土就不远,上午出发,午饭在车上吃了科拉准备的饭团,下午一两点的时候,就穿过了神奇的草地隔离带,进入了冰雪覆盖的阿伦黛尔。 换上早就准备好的冬衣以及雪地靴,为两匹马戴好羊皮坐垫,并让它们吃了些新鲜草料,我们就正式踏入了冰雪之中。 法拉墨曾经独自来过阿伦黛尔,毕竟对这个北方之国不太熟,想先来探探路,所以即使周围都是白皑皑的冰雪,他依旧能够辨认方向。 他说,只要穿过阿伦黛尔,到达灰烬山脉,他就能认识回去的路了。 法拉墨十年前会受伤并顺着海岸线漂流至魔法森林的原因其实并没有对外说过,听科拉的口气,她好像也不知道。 科拉询问过法拉墨,她身为妻子,总归想要了解法拉墨的过去。但法拉墨似乎对这件事非常忌讳,所以并不愿意现在就说。他只是回答,等回到刚铎,回到米那斯提力斯,他会告诉妻子一切的。 下午我们一直走了很久,马儿们都累了,天色也晚了下来,我写日记、斯潘塞绘制地图都看不清楚,法拉墨才找到一个适合宿营的地方停了下来。 这是一块背风的石壁底,石壁的坡度非常陡,几乎呈县90度直角,所以并没有积雪,不用担心落雪或者是雪崩,很安全。 升起了篝火,搭好两个帐篷,科拉煮好了一锅土豆肉汤,大家吃完就暖暖的睡觉了。 旅行在外没有那么多讲究。 第82章 因为要尽量精简行礼,帐篷最多只能带两个,还是那种比较小的,所以大致上就是法拉墨一家睡一个,我和斯潘塞睡一个。 而且还不能全睡,必须要有个人守夜,除了需要照看营帐外升起的篝火,不要让它熄灭外,还得留意那些在晚间活动的危险,及时发出预警。 最后决定是法拉墨守前夜而斯潘塞守后夜。 虽然我说我可以守前夜,前夜我是不会突然睡过去的,而法拉墨白天需要做的事情很多,赶车、辨别方向、注意周围动静等等,已经很累了,不如晚间好好休息。 但是法拉墨还是没有同意。他觉得刚出发,他守前夜还是可以的。我可以保持精力明天晚上守,让他休息一个晚上。这样轮班比起他和妻子女儿单独上路,完全没人照应要轻松的多。 我和斯潘塞都没意见,于是就基本这样定下了轮班班次。 就着篝火的火光,我匆匆写完了今天的日记,要和斯潘塞一起休息去了。 斯潘塞,晚安。 ++++++++++++++++++++++++++++++++ 3003年2月15日 天气雪 今天我一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帐篷低矮的顶,它有些塌,似乎有什么覆盖在上面。 晚上为了预防突发事件,我似乎是只脱了一件外套,将衣服穿上,掀开了帐篷的门。 很不妙,外头在下雪。 斯潘塞昨天应该是半夜起来守夜了,看上去有些累,他正靠着篝火,和科拉一起准备早餐。 为了节约时间,早餐就是烤了几个土豆,烧了一锅海带汤,配上黑麦面包。 我钻出帐篷,发现法拉墨已经在开始收拾帐篷了,明白自己大概是起晚了,有些不好意思。 然后也连忙开始将帐篷里的那套被褥铺盖整理打包好,将帐篷收拾整理好,放在马车上。 马儿的干草料大概还能支持两天,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在两天内穿过阿伦黛尔这个冰封的国度,不然就要在阿伦黛尔里找个能歇脚的地方了。 我倒是挺好奇冰雪女王治下的阿伦黛尔到底是什么样子,但是法拉墨似乎对冰雪女王非常警惕,并不愿意与她多接触。 用过早餐,我们继续上路,一路上很少能看到动物,也不见城市或者人类,这里似乎就是冰雪完全覆盖的世界,毫无生气。 斯潘塞问法拉墨,阿伦黛尔的民众在这样的居住地上,是如何生活下去的。 虽然有很多民族擅长在冰雪之中生存,但是这些民族中肯定不包括阿伦黛尔,从各种迹象来看,阿伦黛尔以前和魔法森林一样,是一处森林茂密、种植业昌盛的国家,它的民众不可能一下子就学会了如何在冰雪之中生存。 法拉墨沉默了许久,才告诉我们这其中一些事情。 他似乎原本并不想提及的。 “阿伦黛尔是个小国,它的民众聚居的村落就散落在国都周围,他们的确依靠耕种为生,和普通的国家一样。” “但是十二年前,灰烬山脉的末日火山出现了异动,它释放出无数的岩浆,地热范围从灰烬山脉向外扩散,其中将阿伦黛尔的也囊括了进去。” “火焰燃烧着村庄,地热烤死了所有的地面植物,甚至连湖水都干涸,整个阿伦黛尔都陷入了水深火热之中。” “那时候,刚刚归国继位登基的冰雪女王选择站了出来,她释放出了她庞大的冰雪魔力,冰封了整个阿伦黛尔,同时,还一定程度上镇压了末日火山的扩张。” “不过为了民众能在这里生存下去,冰雪女王将国度四周范围内的冰雪驱逐了,阿伦黛尔的民众就一直生活在这块区域,这里经过地热和冰雪的调解,变得四季如春,成为了冰雪国度中的仙境。” 听完了他说的故事,斯潘塞在中午停下休息的时候,悄悄和我咬耳朵:“你注意到法拉墨的用词了吗?扩张、镇压,就好像末日火山不是一座活火山,而是一个人。” 嗯,我知道,想象力丰富的斯潘塞又在脑补什么精彩的剧情,然后我在他碗里丢了一块鸡肉,说:“这个世界的精彩故事永远不缺啦,到时候自然会知道,你还是专心吃点东西,好好养神吧。我们的旅途还长着呐。” 但写日记的时候才真正意识到,长途旅行是多么枯燥无趣,我每天的日记工作量骤然下降了一半。 并没有多开心自己能够少写点日记,大概每天用笔记录下我自己的人生,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了。 在快接近夜晚的时候,我们看到了绿色。 阿伦黛尔应该是穿过去了。 灰烬山脉,近在眼前。 第47章 魔幻旅行日志(九) 3003年2月19日 天气热 天气:热。 这不是我写错了。 天空之中布满了乌云, 却没有任何雨滴,所以,既不是晴天, 也不是雨天, 它只是很热而已。 大概是距离灰烬山脉越来越近了,周围的气温越来越热, 似乎都能感觉到岩浆在远方不断流动,而源源不断的热力就是从那里传来的。 马儿驮着我们走了好几天, 穿过丛林、草地、荒野, 渐渐的,周围的植被越来越稀疏, 也渐渐没有了道路。 因为附近慢慢出现了掩盖在枯草下的泥沼,也不断的有石头亘横在路途上,所以马儿拖着车行走越来越吃力。木板车的车轮时不时会陷入泥沼中, 差点将所有的货物连人带马一起拖进泥潭。 第83章 不得已我们放弃了木板车,将行李放在马背上驮着, 除了小姑娘瑞金娜, 其他人都背着比较轻便的行李, 开始徒步行走。 因为没有了遮挡物,我们的视野变得非常开阔,在天际的尽头, 已经可以看到传说中非常不详的灰烬山脉。 “我们虽然不用穿过灰烬山脉, 但是前往中土的必经之路距离灰烬山脉非常近。瑞德, 诺曼, 灰烬山脉并不是一处普通的山脉, 它守卫着邪恶,栖息的黑暗, 埋葬着无数的尸体,非常非常危险。” 一路走来,法拉墨强调的最多的,就是路途中的危险。他自从进入了泥沼地,就变得非常小心。 在空闲的时候,法拉墨讲述的,也不只是刚铎的繁荣,人类都城里的趣事,还有中土中央区最危险的那些生物。 “半兽人受黑暗驱使,他们性情暴烈,残忍嗜血,”法拉墨的神色里带着一丝厌恶,却又并不想把将恐惧的情绪传达给众人,所以刻意使用一种非常轻松的语气说:“它们喜欢吃带血的生肉,食谱里包括人类和精灵。但是别被它们的大个子吓到,那是一群徒有虚表的胖子,除了个别特例外,大多数半兽人骨骼脆弱,动作受身体限制速度迟缓。人类只要手持利刃,完全可以砍下它们的头颅。所以如果遇到,并且手里有武器的话,千万别怕,逃跑没有用处,半兽人耐力很足,总归会被它们抓到。相反,如果正面迎战它们,说不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当然如果是运气不好,遇到的是半兽人军队,则最好躲起来,一般沿着水路是最好的选择,这样半兽人的坐骑饿狼不会嗅到气味进行追踪。” “哥布林住在地下,它们非常矮小,战斗力也不高,虽然这群胆小鬼和矮人有很多相似点,但是它们不会挖矿,也不会锻造。而且大多数的哥布林脑子发育不全,智商很低。它们主要依靠狩猎以及采集植物根茎来维持部群的生存。它们从来不会远离自己的地下巢穴,所以我们应该没什么机会遇到。” “食人妖生存在北方的荒原以及高山上,它们的指甲很长,擅长挖掘洞穴居住,个头起码可以高达五米,只是脑子很笨,即使会说通用语,也和其他生物难以沟通。块头大代表着力气很大,当然同样食量也大,所以它们会抓住周围一切可以食用的东西,任何东西。据我所知,灰烬山脉附近的确有可能会有食人妖出现。但是你们不必害怕,食人妖惧怕强光,阳光会让它们彻底石化死亡。” 除了这些外,法拉墨还讲述了一些他自己也不是非常了解、只是道听途说的危险生物。 比如喜爱黄金的恶龙,沉眠于森林深处不问世事的树人,可化作高山沉睡的岩石巨人,吞噬岩石在地下穿行无忌的沙虫吞噬兽…… 中土中央区栖息着的奇妙生物并不比魔法森林少到什么地方去。 “其实在中土还流传着一则关于魔法森林和阿伦黛尔的奇妙传闻。”法拉墨似乎是想起了什么有趣的事情,带着某种微妙的语气将这则流言说给我们听:“极少极少数的人,才能路过灰烬山脉,途径无尽火山来往于中土与阿伦黛尔以及魔法森林之间,所以渐渐的,整个南方区就被妖魔化了。阿伦黛尔与魔法森林被统称为黑暗大陆,据说黑暗大陆上遍地邪恶的巫师,那里遍地长满了毒花毒草,人类是被圈养的牲畜。” “结果,你们知道的,后来到了魔法森林,我才知道流言是多么可笑的事情,所谓的黑暗大陆其实不过是几个人类与他族和平共存的国度。” 听着这些平日里难以听闻的故事,枯燥疲累的旅途似乎也不是那么漫长了。 随着太阳渐渐西移,我们已经完全看不见身后的丛林,周围都是低矮的草丛。 斯潘塞听了法拉墨的各种科普之后,说:“所以白天我们最好趁着太阳照射,赶快多走几步路。晚上的荒原太危险了。” 虽然斯潘塞并不像法拉墨那样对这里十分了解,但想想都知道,大多数危险的生物都是晚上出门狩猎的。 法拉墨点头说:“我们不仅要快点赶路,而且,在天黑之前,必须找到宿营的地方。这片到处都是沼泽的荒野晚上不能呆,其中不知道有多少危险的东西。这里,距离灰烬山脉太近,距离魔多也太近了。” 当时我有些疑惑,魔多是什么地方? 法拉墨说:“瑞德,听矮人七兄弟说,你是一位饱学之士,天才学者,在魔法森林不过呆了一年,就已经通过石足矮人留下的书籍自学了矮人的文字?” 我一脸懵逼,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不过,我和斯潘塞的确每个星期都会分开两天,他不可能所有学会的东西都向我报告一遍,我不知道很正常。 斯潘塞并没有谦虚:“矮人的文字非常成熟,有属于文字的逻辑性在,而且和我以前掌握的一些文字有部分类似,学起来并不困难。” 法拉墨的眼神与表情均真实的表达了他的赞叹,他颇有些尊敬的说:“瑞德学士,您有望成为闻名整个中土大陆的大学士。文字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在中土,掌握数种文字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通常,只有岁数足够的精灵、巫师才拥有这种能力。精灵的文字太过深奥,矮人的文字太过跳跃,人类的文字又太过零散,少时我曾经尝试过,所学实在令人愧疚。” 我见法拉墨似乎是想起了什么,陷入了某种回忆,连忙提问打断他的动作,在现在这种还在步行的情况下,陷入记忆深刻的回忆中可不是什么好事:“刚刚法拉墨你似乎提到了魔多?那是什么?” 第84章 法拉墨看了灰烬山脉一眼,然后说:“那片遥远的山脉守护着被邪恶黑暗笼罩的半兽人国度,那是曾经被黑魔王索伦统治的世界。” 黑魔王索伦。 似乎并没有听说这个名字。 法拉墨解答了我的疑惑:“他被众人击败似乎有很多很多年了,实在是太久了。为了大家遗忘战争与黑暗,关于他的记载本就不多。时间太过漫长了,那些真实发生过的事情在我们看来,也只是纸上的历史,它看似精彩,实则太过苍白无力,渐渐地,被所有人遗忘,也就没什么提起。” 所以,那一堆废话想表达的就是失败的黑魔王在漫长的岁月中被遗忘是正常的事情。 只有英雄的事迹会万古流芳。 而斯潘塞则终于补上了他地图上的一块空白。 按照灰烬山脉的地势,斯潘塞早已推断,那块被灰烬山脉包围的地区应该是一块盆地平原。而这种地势,非常适合生物生存,所以应该有可能存在生物聚集地点,不是人类的也会是其他群居形的生物。 但是在法拉墨的讲解却让我们明白了,那块地方聚集的到底是什么。 然后我们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加快了脚下的步伐,总觉得旁边不远的地方会突然冒出来半兽人。 好在运气不错,我们在太阳即将撒下最后一抹余晖的时候,找到了晚间宿营的地方。 那是一大块岩石。 周围也没什么山,却突然有一块巨大的岩石出现在一片沼泽之中。 如果不是斯潘塞早已学会了如何不科学的思考,不然这块石头大概会将斯潘塞这个地理小能手彻底搞晕。 岩石的下面刚好露出来一个下陷的坑,人需要弯着腰才能进去,入口并不宽,下面形成的天然洞穴刚好成为了绝佳的宿营地点。 只是马儿们进不来,我们只能将它们拴在附近的岩石上。 在山洞里生好火,匆匆吃了一顿饭后,大家都十分疲倦了。 哄睡了女儿,科拉决定今天守后半夜,而让法拉墨休息。刚开始法拉墨不同意,最后却败在了科拉那一句话上。 “你我本就是夫妻,我不想只做一个磨坊主的女儿,不想拖你的后腿,能走进你的世界才能让我们的爱和和美美长长久久,不是吗?” 我在想,也许这就是爱吧。 不只是想要生儿育女,不只是想要陪伴左右,还想能够彼此心灵无比贴近,还想能够肩并肩一起同行。 第48章 魔幻旅行日志(十) 3003年2月22日 天气热 现在我正就着昏暗的篝火火光在写日记, 这已经是我们在洞穴里行走的第二天。 之前的几天,虽然路途很辛苦,但是在法拉墨的谨慎之下, 我们一路走来并没有遇到太大的危险。 直到在靠近灰烬山脉行走后的第二天。 天空之中的黑云从来没有消散过, 这里没有任何阳光,虽然周围的环境并不黑暗, 但是那些惧怕阳光的黑暗生物已经可以在白天也行动自如了。 今天早上一觉醒来时,法拉墨已经不见了, 科拉说他去周围探探路, 顺便巡视一下到底有没有危险。 我得说,我和斯潘塞毕竟是和平社会里长大的, 对于这些真的是一点概念都没有,根本想不到这些。 科拉听到我对法拉墨的赞扬,露出的不是高兴骄傲的神色, 而是心疼。 她低声说:“这种危机意识,并不是什么好事。” 我听懂了她的话, 只有对战斗非常熟悉的人, 才懂得这些。法拉墨在魔法森林居住时, 更多的只是狩猎,只要不惹到女巫、狼人之类的魔法生物,根本不会有什么危险。 他能如此熟练, 只有一个原因。 曾经还是少年的他, 就已经习惯了战斗的生活, 某些本能早就已经刻入了他的骨子里。 瑞金娜最近两天非常没有精神。 大概是因为天气实在是太热了。 她看了森林女巫玛琳菲森送给她的书, 那是一本女巫学习手册, 上面写着如何控制自己的魔力,如何练习自己的天赋等等。 科拉问过瑞金娜, 瑞金娜只是说她看不太懂,然后就将这本书收起来了。 也对,对于一个只有十岁的女孩儿来说,这种书籍实在是太枯燥了,难怪瑞金娜不愿意继续看下去。 没过多久,法拉墨就回来了。 他的神色里有些紧张,然后对我们说:“帐篷扔在这里不用收拾了,衣服丢掉,快,我们必须立即躲进灰烬山脉中。西方有大批的半兽人军队过来了!该死,为什么西面会有半兽人军队?!刚铎,刚铎沦落了吗?” 众人听从了他的话,立即丢掉了比较大件的行李,轻装简行,冲着灰烬山脉急行。 好在我们露营的地方距离灰烬山脉并不是太远,而那一队半兽人军队并没有放出斥候查探道路情况。 所以我们走入了灰烬山脉,并按照法拉墨的记忆找到了可以躲藏的山洞。 这是一个非常规则的圆形洞穴,很深,不像是洞穴,倒是有点像隧道。 法拉墨听了我对这个洞穴的评价,则说,这的确不是什么自然形成的洞穴。 这是沙虫吞噬兽挖开的通道。 洞穴的大小就代表了沙虫的大小。 “这条沙虫小径存才的时间很长了,它的入口在这里,出口在魔影山山脚,魔影山距离刚铎更近一点,如果不是沙虫小径里岔道极多,我怕迷路的话,也许我早就选择从这里走了。只是现在看来,我们注定要走这条路。”法拉墨说。 第85章 斯潘塞拿出了指南针,却发现这里磁场混乱,指南针一直在乱转。 他开口说:“既然这里的道路非常复杂,那么我会尽量记录我们走过的通道,绘制地图,也许会有帮助。只是,进入深处后,没了指南针,我们必然会失去方向,也许最终地图绘制会出现问题。” 而瑞金娜则高高的举起了手臂:“我能够分辨出南方。” 众人看向她。 小姑娘有些害羞的说:“因为我总是能感觉到家。” 我们都知道,瑞金娜口中的家只能是位于南方的魔法森林。 法拉墨深深的看了一眼女儿,科拉似乎有些担忧,牢牢的护着瑞金娜。 而法拉墨对于瑞金娜这件事并没有表现出什么质疑,他很自然的摸了摸她的头,说:“干得漂亮,金娜。我的小指南针,以后辨别方向的事情就靠你了。” 瑞金娜红着脸很高兴的答应了。 然后我们就在沙虫小径里开始前进。 刚开始还好,路只有一条,渐渐地,岔道开始多了起来,法拉墨也只能凭借道路上的一些蛛丝马迹以及道路方向去判断该从哪一条行走。 斯潘塞的地图画的很详细,只是沙虫小径并不是单纯的一个平面道路,偶尔会分层,好在斯潘塞的地图绘制手法非常高明,在现在这种简陋的条件下,依旧能绘制出令人惊叹的精准地图。 法拉墨惊叹道:“如果有瑞德你绘制的地图,刚铎军队将会如虎添翼,战无不胜。” 在现在这种没有高科技支撑的战争环境里,的确,一张精准的地图将给带来极大的便利。 但是斯潘塞并不喜欢法拉墨的夸奖,他绘制地图本就不是为了战争服务。 斯潘塞说,他现在多多少少有一点了解托尼的想法。 以托尼的本领,他进入斯塔克军工实验室,主持武器研发是一件非常轻松的事情,他在这方面的天赋与生俱来。 然而托尼虽然偶尔会做一些武器设计,却完全不是为了帮他老爸,而是与老斯塔克先生憋着一股气儿,想要超越老斯塔克。 “其实托尼看似对设计武器毫不在乎,只要能打败他的父亲就好,实际上他并不喜欢这项工作。我现在能明白了,自己亲手做出来的东西,却被应用到战争之中,将会夺取无数人的生命,这份沉重,太令人压抑了。”斯潘塞对我倾吐他的想法。 而我则告诉他,他这种想法的错误性:“无论制作出什么样的东西,将它应用到战争里的,始终都是参与战争的双方。驱使武器这些东西取走人命的,不是武器本身,而是持有武器的人。斯潘塞,遏制强大武器的确从某种程度上可以遏制战争伤亡人数,但如果本来是一边倒可以少点伤亡、却因为大家武器落后处于相同水平,然后不得不使用落后武器厮杀呢?” 斯潘塞停顿了一会儿,才说:“道理我明白,我只是不能接受战争而已。” 我拉着他的手,继续向前走:“所以,限制科技、限制武器是没有用的,提高教育,提高经济水平,遏制邪恶思想的蔓延诞生,才是维持和平的最终解决之道。” 斯潘塞则笑话我:“看来小时候我的感觉没有错,诺曼你该去做个神职人员,而不是科研人员。” 好吧,我承认,真正的和平永不会到来,因为人心之中的欲望永不熄灭。 今天晚上上半夜是我值夜,所以在众人睡下之后,我可以安下心来,就着篝火仔细记录日记。 沙虫小径的复杂程度远超我们的想像,好在这个已经被沙虫遗弃的地方经历过漫长的岁月,诞生出了一些东西。 比如岩壁上滴落的水已经形成了小水坑,可以提供水资源。枯萎的洞穴植物可以提供柴火以及燃烧的火把。一些稀有的荧光草会稍微提供一些光线,照亮我们行走的路。 但是我还是非常忧心。 我们丢掉了部分食物,也丢掉了御寒的衣物。这条小径一直都往地面下斜,如果再深入,说不定会有岩浆,或许也会没有岩浆却变得潮湿寒冷,火山地表的热度毕竟难以深入地底。 但是没办法,我们只能选择这条路,而不是在荒野上和半兽人军队比行军速度。 我们在进入沙虫小径的时候刚刚好瞄到了一眼半兽人。 名不虚传的高大丑陋。 以及可怕。 qaq,突然想要拥有我玩的龙与地下城苍白术士的游戏人物面板。 但现实是,我只能握着斯潘塞送给我的枪,时刻准备着面对那些残暴的庞然大物。 3003年2月24日 天气xxx 今天是在沙虫小径行走的第四天,我们的食物快消耗的非常快。 不过原本准备的本来就多,易消耗、占据空间大、容易变质的食物在刚开始路程的时候就已经用掉了,剩下来的都是比较顶饿又体积小的食物。 在绕了两圈,走了两个是死路的岔道后,大家的情绪都有点不怎么好。 这时候斯潘塞的地图就发挥了作用,我们至少在回程找正确道路时,没有被其他岔道口迷惑,精准找到了地点。 瑞金娜看着大人们的心情不怎么好,反而打起了精神,她如同百灵鸟般的嗓音开始轻轻哼唱属于她自己的童谣。 女巫顶着高高尖帽, 高塔上公主在微笑, 披着红袍的大灰狼, 他们在丛林里奔跑。 第86章 集市玛丽的黑面包, 引来嘴馋的小鸟儿, 它们嘴里在唱着歌: 稻草人不可怕,不可怕,可怕的是疯帽子; 矮子们真粗鲁,真粗鲁,他们砍断了橡树; 我们要吃黑面包,我们要吃黑面包。 我们的瑞金娜小姑娘很厉害。 听完她的歌,所有人都拍手鼓掌。 在瑞金娜的歌声中,我们终于找到了出口。 法拉墨兴奋的说:“刚铎即将出现,我的家乡近在眼前。” 第49章 魔幻旅行日志(十一) 3003年6月6日 天气晴 今天的天气非常好, 我和斯潘塞打算到皇室图书馆继续看点书。 我们两个花了半个月的时间学习刚铎通用的辛达林语,然后就一直在图书馆里寻找想要的信息。 现在我们就住在刚铎的首都,美丽的圣城米那斯提力斯。 算算时间, 在这里呆了快两个半月了。 这是一座美丽的让人难以想象的城市。 它依山而建, 却并不是一座山脚都城,而是与山融为一体, 呈现阶梯状,依次从山顶至山脚铺设下来。 从远处观望时, 只觉得它并不是石砌起来的, 而是将整座山雕刻成了一座城市的形状。 完美的让人无法以语言去描述,只能发出赞叹的声音。 米那斯提力斯城内集市、居民区、皇宫、军营等等区域划分分明, 最顶端的那一层种植着代表着正义、圣洁、不屈的白树。传闻白树是神明送给高等精灵的礼物,后来有一颗种子被种在了米纳斯提力斯的最高处。 白树是受神眷顾的象征,也赋予了刚铎人民无限的勇气, 行走在对抗黑暗的第一线。 人类依靠这座城市对抗无数的敌人,刚铎牢牢的守护着中土中央区西南方的边境线, 监视着魔多的一举一动。 初来刚铎时, 让我们没想到的, 是法拉墨的身份。 我想,科拉恐怕也没想到。 刚铎是一个历史非常悠久的人类王国,地理位置特殊, 位于洛汗峡谷的南方, 魔多的西方, 安度因河口的北部, 东临大海。 凭借安度因河可以快速的串联北方势力, 可以与邻国‘洛汗’结为攻守同盟,共同抵御魔多的入侵。 中土中央区的人类并不是完全一样的, 因为血统的不同导致各种人的天赋不同,有些更擅长战斗,有些更擅长劳作等等。 其中刚铎的统治者就是登丹人。登丹人并不是中土中央区的土著,他们来自于一个海外岛国,但是海岛沉没后,登丹人失去了家园,不得不迁徙至中土,并在这里与当地人共同建立了刚铎。 所以刚铎一直以来,都是登丹人担任国王,但是随着皇室内斗、大瘟疫以及外敌入侵,强盛无比的刚铎日益没落,最后一任皇帝更是失踪,至此皇室绝嗣。 在群龙无首的情况下,开启了刚铎宰相担任摄政王的统治时代。。 摄政王统治持续了近一千年,现在的宰相,就是法拉墨的父亲,安诺瑞安家族的家主,迪耐瑟。 所以斯潘塞猜的没错,法拉墨的确是一位贵族,并且地位不低,血统高贵。 显然,科拉与法拉墨在经历了科拉家嫌弃法拉墨身份太低事件后,又要承受迪耐瑟的愤怒。 迪耐瑟不仅仅是愤怒这么简单,他甚至对法拉墨有着某种程度上的厌恶。 所以他开口就是让法拉墨放弃科拉,在理所应当遭到拒绝后,他一开口就是说,打算取消法拉墨的继承权,并想将儿子赶走。 从心理学角度讲,对亲子产生这种感觉的理由,不外乎所爱之人因子而亡迁怒,或者是法拉墨根本不是他儿子,或者他根本不爱儿子,天生缺失某些情感。 然而事实上,迪耐瑟并不是因为以上原因才会不喜欢法拉墨。他的妻子非是难产而亡,也不会给他戴绿帽子,他对他的大儿子也就是法拉墨的兄长非常喜爱。 后来听法拉墨非常难过的说过原因,他的父亲和他在很多方面的想法都不一致,父亲也不喜欢他喜欢跟随米斯兰达学习的行为,所以一直都很讨厌他这个一点都不像他的儿子。 迪耐瑟开口想将法拉墨赶走时,法拉墨的兄长,博罗米尔匆忙赶到。 他激动地看着法拉墨,高大的身躯一把就抱住了兄弟,声音哽咽地不断重复着:“你没死,你没死,我的兄弟。我无数次后悔,为什么要同意你加入远征小队,而我把你带出去,却没有带回来,我是个无能的兄长!现在你还活着,这真是太好了,太好了。” 十年前,无尽火山异动,岩浆喷发,笼罩在灰烬山脉上空的乌云不断向外扩张,身为第一防线的刚铎首先觉察到异样,很快就组织了侦查远征小队,深入灰烬山脉,查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身为执政者,守护刚铎是属于安诺瑞安家族每一位成员的责任,所以博罗米尔与法拉墨身先士卒,共同加入了远征小队。 但在远征的旅途中,小队遭遇了强大的敌人。 那时冰雪女王刚巧在施展她的冰霜魔法,冻结扼制火焰与乌云的扩张。感觉被挑衅的黑暗之主调遣半兽人,派出了恶狼骑兵。 恶狼骑兵是半兽人军队中的精兵,战力强大,速度奇快,虽然远征小队极力隐藏,却终究还是被发现了。 恶战之中,小队不敌,法拉墨重伤之下跌入已经渐渐被冰层覆盖的溪流。而博罗米尔搏杀出一条生路,和最后的三名队友活着回到了刚铎,带回了灰烬山脉中的具体情况。 第87章 兄弟再重逢,就是十年后了。 与迪耐瑟并不一样,博罗米尔并不歧视科拉,并且对瑞金娜小姑娘特别喜欢,还抱着她玩了一会儿,口中不断惊叹的说:“兄弟,你比我强,十年不见,我侄女都这么大了,我的天。” 他挠了挠瑞金娜胖胖的小下巴,把小姑娘逗得咯咯直笑,最后挣脱了他的熊抱,躲到了科拉的怀里了。 而自博罗米尔到来之后,迪耐瑟就不提什么赶走法拉墨的事情了,就好像他从来没说过这件事。 最后,我们两个身为法拉墨的朋友,暂时居住在他们家,并受到了非常细心周到的照顾。 科拉是个非常坚强的女人。 这点从她在我们旅途中主动承担起守夜的责任就可以看出了。 法拉墨重新回到了曾经熟悉的位置,帮助他大哥管理刚铎的一部分军队,同时协助守城军维持城中治安和增强防御。 原本科拉完全可以和普通的贵族夫人一样,管理管理家中事务,其他时间出去‘社交’,参与一些茶话会诸如此类的。 在贵族妇人的日常生活中,这种交往似乎也不是完全没有意义。即使迪耐瑟是摄政王,但是他并不是唯一的贵族,总归需要其他人支持才行。身为迪耐瑟次子的妻子,科拉如果选择如此生活,同样属于很明智的选择。 但科拉思考的方向却不一样。 “我出身于魔法森林,只是一位磨坊主的女儿,即使这些年来,我跟随法拉墨学习了刚铎的文字,但是我依旧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贵族。” “如果选择融入上流社会,我需要大量的时间去改变自己,去迎合所有人,去学习她们说话的方式,去变成一个不再是科拉的科拉。” “我非常了解我自己,只要是我想做的,我最终总会做到。但如果法拉墨不喜欢这样的科拉怎么办?不,我了解他,他不会喜欢的。” “失去法拉墨的爱,我做的再多又有什么意义呢?所以,我只能走另外一条比较蠢、却更有意义的路。” 刚铎从来不是一个平静的国度,也不是人类的世外乐土,这里有贵族,也有平民,有富贵的人躺在家中数黄金,也有贫穷的只能坐在污水之中向神祈求食物。 科拉拥有什么呢? 她曾经是魔法森林中最厉害纺织娘。我和斯潘塞身上的秘银护甲,其实就是科拉织出来的。 秘银由矮人兄弟冶炼,并且使用高超的金属抽丝技术将秘银锻造成丝线。 然而矮人兄弟没有一个会使用秘银丝线制作护甲,这不是一个拿着铁锤在火炉旁敲敲打打就能做出来的东西。它需要一位技艺高超的纺织大家用自己的巧手编织成可以穿在身上的柔软却刀枪不入的结实护甲。 最后矮人兄弟找到了科拉。她就是南道国最厉害的纺织娘,普通的丝线在她的手中会变成最美丽的布匹,就连很多女巫都非常喜爱她的作品。 所以科拉在观察了刚铎的布匹质量、贸易过程以及制作流程后,决定从织布这个她最擅长的技艺下手。 她在生活没有保障的贫民中挑选有天赋的妇人,免费向她们传授如何使用亚麻织出美丽无比的布匹。更是在法拉墨的支持下,开了一家纺织工厂,安置了许多没有工作的贫穷妇女,为她们提供了工作机会,让她们可以赚取一些钱用来补贴家用,维持生活。 虽然城中有些流言,说法拉墨的妻子钻进了钱眼中,抛头露面开个纺织厂,不愧是磨坊主的女儿。 但有识之士都明白,纺织厂的作用并非是为了赚钱,而是提供工作岗位,减少社会闲散劳力,避免劳力浪费,同时减轻社会底层的一些怨言,缓解内部矛盾,增加凝聚力。 也许现在还看不出来什么,科拉如今只是刚在起步阶段,没有办法一下子就显现出效果。但是等她纺织厂走上了正轨,有了资金,肯定还会有其他动作。到时候,该看得清楚的人就能看清楚,而这件事给她带来的声望,就是科拉在刚铎最好的护身符。 前两天科拉听说了精灵族喜欢精美的东西,就已经开始筛选最厉害的纺织能手,设计新的、符合精灵审美的花纹,打算生产一批外贸出口、专门针对精灵交易的布匹了。 我和斯潘塞听闻这个消息,也只能赞叹一句,能干的女人。 我和斯潘塞都不擅长这种实业。 其实我和斯潘塞都会更为先进的纺织机器。 曾经有一次学校的课后实践题目就是纺织业的发展史,研究这个自然绕不开纺织车。 从简陋到精密高效的纺织设备,我们几乎都知道该如何制造。再加上这个世界不怎么科学的金属锻造能力,水力织布机这种也不是造不出来。 但是我们都没有插手。 一个社会的经济体系是非常脆弱的,如果突如其来的插入某种异类,聪明如斯潘塞也无法预料后续会发生什么事情。生产力过剩也不是什么好事情。 更何况,布匹的生存量与原材料也挂钩的,现在他们更需要的是布匹质量,需要的是安置穷困者,而不是追求成本和数量。 所以我们对此都保持了沉默。 下午的时候和斯潘塞从图书馆里出来,我提议一起去集市逛一逛。 斯潘塞当然欣然同意了。 他一向迁就我。 集市里卖的东西千奇百怪,我们两个衣食住行都不需要操心,所以想要买的也不是这些东西。 第88章 我在寻找草药。 集市上偶尔会有些采药人出来卖药材,大多数时候都是些比较寻常的东西,但是偶尔还是会有惊喜,我还是能找到一些炼制药剂能用的材料。 和魔法森林不同,刚铎这里的造纸技艺挺先进的,虽然纸张质量比不上现代社会,颜色也有些泛黄,但是制作出来的纸张墨水写字已经完全没有问题了。斯潘塞每天的纸张消耗量非常大,他偶尔会到集市这里购买一些。 除此以外,大概就是一些稀奇古怪、不知道被卖家从哪里找到的特殊物品能够吸引我们的目光。 我买过一枚刻着奇怪花纹的石头,它的材质有点像玉石,但绝对不是玉石,花纹看上去有些像文字,只是查不到任何有关的资料。 而斯潘塞买了几张破破烂烂字都看不清的羊皮卷,最近一直在查资料做修复工作。 我觉得这个过程就好比是挖宝探险,你不知道你买下来的东西是用来做什么的,它背后又有着怎样的故事。 我和斯潘塞两个都挺喜欢这个游戏的。 集市上逛了一圈后,在回去的路上,我问斯潘塞:“斯潘塞,你在图书馆里资料查的差不多了吧。关于那些玄乎的力量体系研究的怎么样?” 斯潘塞有些苦恼的说:“人类当中虽然因为种族血脉的不一样,多多少少都带了一些不同,但是并没有脱离正常范畴。真正的,所谓的魔法、符文、预言等等东西,多数还是出现在了精灵以及矮人中。在刚铎想要找到更多实质性的资料有些困难,我都快把整个图书高塔翻遍了。” 那座图书馆是建立在一座高塔内,有皇城的卫兵把守,我习惯性称呼它为图书馆,而斯潘塞则顺着其他人称呼它为图书高塔。 我听了斯潘塞的回答,则说:“那,我们离开吧。去精灵的聚居地,那地方也许我们能找到谜题的答案。” 斯潘塞听了我的话,有些犹豫。 我不解的问他:“斯潘塞,你在犹豫什么?” 斯潘塞说:“你不是不喜欢到处迁徙吗?” 我不喜欢陌生的环境,因为每到一处,我都必须花费很大的精力去熟悉周围的环境。 听到斯潘塞这么为我考虑,我忍不住微微笑了笑:“不要紧,有你在身边,哪里都能很快熟悉,不会觉得整个世界都很陌生的。” 斯潘塞显然也想离开,他对这个世界抱着非常大的好奇。 不过,也许是因为我们都非常清楚的明白,自己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界。所以并不愿意过多牵涉进战争层面的东西,更多的是想远离。 对付黑暗力量我们有心无力,帮助中土各族内斗又有力无心。所以,选择继续我们自己的旅程,探索整个世界,是我们唯一能做的选择。 更何况,我还要帮森林女巫玛琳菲森送玫瑰呢。 “斯潘塞,你说那位精灵王有多令人心动,玛琳菲森这种敢爱敢恨、情感激烈的女巫都只敢隔着这么远的距离去表达自己爱意,并且没有抱着一分希望?” “我们亲眼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听说精灵族不欢迎外人呢,我们也不认识路。” “找个向导就好。”斯潘塞瞬间就想到了解决方案。 “找谁?” “灰袍圣徒米斯兰达,或者,我们应该称呼他一个更加广为人知的名字。”斯潘塞说:“甘道夫。” “但是他是个流浪巫师,不怎么好找呢。” “总归会等到他的。传闻甘道夫致力于对抗末日火山中隐藏的黑暗势力魔王索伦,而刚铎则是第一道防线,他不会不来刚铎的。”斯潘塞说。 谈完了这个话题,我们也回到了住所,科拉已经带领侍女准备好了晚餐。 今天博罗米尔会来一起参加晚餐,科拉对这位兄长心存感激,晚餐菜色准备的很用心。 烤全羊,奶酪洋葱蘑菇汤,黑椒牛排,奶油鸡肉吐司,蔬菜沙拉,杂蔬乱炖等等。 放学后的瑞金娜刚进门,就哇哦了一声,非常期待的站在餐桌前不肯走了。 瑞金娜和斯潘塞一样,对于奶制品有着的喜欢,对肉类也非常忠诚。所以今天的菜色几乎都是她喜欢的东西,难怪挪不动脚步了。 吃过了热闹的晚餐,大家四散回房休息,我和斯潘塞两个找法拉墨提了提米斯兰达的事情,问他知不知道米斯兰达的行踪。 法拉墨有些为难,他和米斯兰达的确是忘年交,但同样的,他也十多年没见过这位巫师了,所以暂时无法了解他的行踪。 但是法拉墨也说,索伦势力蠢蠢欲动,虽然五百年前他已经被打败驱逐了,但是如今他又在集结势力,准备卷土重来。米斯兰达一直致力于对付索伦,他应该很快就会来到刚铎。 晚间,斯潘塞挑灯不睡,在书房中不知道在干什么,我本来写好日记准备睡了,看到这一幕,就过去找他。 然后发现他在绘制整个中土的地图。 这份地图他从认识法拉墨开始,就一直在画,其中我们走过的那些区域是绘制的最为详细精准的。 而其他地方,一片片空白随着我们从他人口中、图书馆里的书籍中、流传于世的传说中找到信息线索,也都渐渐补全起来。 今天去图书馆,就是为了查找一些资料。 我弯腰在斯潘塞桌前,仔细观察他手下的地图。现今,整个地图上已经几乎没有空白,在这薄薄的一片纸上,我看到了整个世界。 第89章 斯潘塞对于地理方面有着某种天然的直觉,他不做侧写师的话,去当一个地理学家也挺不错的。说不定,我们以后还可以去找找各种失落的宝藏什么的。 斯潘塞并没有被我打搅到,他又仔细画了一个多小时,才发现我就在他旁边。 “还没睡?” “还没有和你说晚安呢。”我回答。 斯潘塞无奈的笑了笑:“我亲爱的诺曼,晚安。” 我说:“斯潘塞,晚安。” 第50章 魔幻旅行日志(十二) 3003年6月18日 天气晴 我们今天遇到甘道夫了。 并且明天打算和他一起离开。 早上我和斯潘塞去帮法拉墨整理军需账目, 虽然不想插手战争,但是帮忙处理这些不影响大局的小事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这活计非常轻松,虽然数量庞大, 但是对于斯潘塞来说, 他哗啦哗啦翻了一通,具体数字就基本上算出来了, 然后再找出什么地方不怎么对劲有猫腻,标记出来就可以了。 我没帮上什么忙, 只是打打下手, 搬搬东西,清理清理灰尘。 其实就是单纯陪着斯潘塞去而已。 午饭之前, 堆了半个房间的账目全都整理出来,斯潘塞和法拉墨做了交接后,也没打算在军营吃饭, 直接带着我一起去集市。 说实话,刚铎虽然繁荣昌盛, 但是能玩的地方除了那些酒吧外, 就只有集市。还有一些住着冒险者的旅馆倒也是个探听消息的好地方, 不过太危险了,里面什么人都有,我和斯潘塞都不怎么想惹麻烦。 在集市逛了一会, 我们两个刚买了一点面包, 一份奶酪, 两杯酸奶, 还没来得及吃, 就发现整个集市的小孩子都拼命的奔向城门口。 “发生了什么?”我一脸懵逼。 这情景,特别像小时候著名的马戏团来拉斯维加斯巡演时, 我和斯潘塞那欢呼雀跃的劲头。 但是中土没有马戏团,就算有一些流浪的表演团,也不会来刚铎。现在中土大陆上都流传着黑暗再度降临的流言,那些在整个大陆上流浪的表演团才不会冒着生命危险,来刚铎这么危险的第一线,对于他们来说赚钱和好好活着最重要。 大概是刚巧听到了我的疑问,旁边卖酸奶的大妈翻了个白眼,说:“因为那个喜欢放烟花骗小孩子的灰袍子来了。天哪,他就不能把精力放到正事上去吗?每次他来,都哄得小孩子们不愿回家了。就缠着他放烟花看。” 大妈的抱怨显然并不公正,立即引来了旁边一个年轻小贩的调侃:“哦,得了米格,你以前不也挺喜欢看他的烟花么,我记得你和杰林订婚,还是在米斯兰达的烟花下订的呢。” 米格显的有些羞怒,拍了一下年轻小贩,小声吼道:“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怎么耳朵就这么长。” 我和斯潘塞没有理会两人的打闹,对视了一眼,也跑向城门。 我们到的时候,甘道夫已经驾着木板马车进了城。 他穿着麻布灰色长袍、带着尖尖帽的巫师,长着长长的白胡子,身上有一种充满智慧、却又俏皮的风韵,满身的风霜之色没有减弱他一分气度,在那挂在木板车左前角的一串铃铛清脆作响声中,在小孩子们欢呼的“甘道夫、甘道夫”快乐中,灰袍巫师笑呵呵的回应着每一个孩子的渴望。 “你会见到漂亮的烟火的。” “火龙?当然有,晚上可不要那么早睡,睁大眼睛看吧。” “好久不见了,米格,你现在起了生意了吗?挺好挺好。”老巫师显然不止认识孩子,他对其他人也挺熟悉的。 刚刚还和小贩吵闹的米格大妈,却只比我们晚到了一小会儿,她听到甘道夫的问候,完全没了方才的气势,十分爽朗的回应甘道夫:“米斯兰达,你这么多年还在流浪吗?一大把年纪了,就不能找个地方安定下来吗?” 甘道夫有些哭笑不得,他大概是开心有老朋友的关怀,却又好笑老朋友的不了解。 我曾在书籍上看到过,传说巫师来自于神佑之地,他们不老不死,只是为了方便在中土行走才变成了老人的形象。 “谢谢你的关心,米格,不过我这把老骨头还能动,自然是要将快乐带给每一个中土的小孩子。”甘道夫乐呵呵的回答,也没多解释什么。 在甘道夫和米格交谈时,远处传来了奔跑的声音,很快,一身盔甲的法拉墨站到了甘道夫的马车前。 甘道夫连忙下车,握着法拉墨的肩膀,打量了他许久,然后说:“哦,法拉墨,当年总是跟着我跑来跑去的小伙子,没想到我还能再见到你。” 法拉墨本来很激动,但是听了甘道夫的话,不由得有些无奈:“米斯兰达,你是不是又忘记了我了。” 甘道夫的记性不好,这点法拉墨早就知道了。 所以他对于甘道夫过了许久才想起他到底是谁这件事一点都不意外。 面对法拉墨无奈的笑容,甘道夫则拍了拍法拉墨的肩膀:“老朋友,别在意这些细节,你要明白,巫师的记性都不怎么好。但是你只要知道,我无论忘记多少东西,自己的老朋友们总会记得的。即使暂时忘记了,也会很快想起来的。” 法拉墨微笑,然后抱了抱甘道夫,说:“谁让你是我的朋友呢。欢迎来到刚铎,我的老朋友。走吧,先去我家歇息梳洗一下。” 甘道夫拒绝了:“我来刚铎有件事情需要你帮忙。” 第90章 法拉墨疑惑的问:“什么事?你说,只要我能帮得上。” “我要进图书高塔找些资料。你得帮我弄个通行证。”甘道夫说:“我知道摄政王殿下并不喜欢我插手刚铎的事情,他一点都不欢迎我来米那斯提纳斯,更不会允许我在图书高塔来去自由。但这次要找的资料非常重要,所以法拉墨,你一定要帮我。” 法拉墨说:“没问题。你打算找什么资料?急不急?如果着急的话,我可以推荐两位绝对可靠的学士,让他们帮你一起找。” “法拉墨,你是在说我们吗?压榨我们帮你处理积年累月的军需账目就算了,现在连在图书高塔翻资料也要我们去干了么。”我听到这里,觉得是个好的话题切入点,就直接调侃法拉墨,拉着斯潘塞自人群中走出来。 法拉墨见到我们,则替双方介绍:“米斯兰达,这是我的好朋友,也就是我向你推荐的那两个学者。瑞德,诺曼,这就是你们想找的灰袍巫师甘道夫。” 听了法拉墨的介绍,甘道夫眯着眼睛盯着我和斯潘塞整整几分钟,然后他呐呐说道:“你们好。” 但是他神色恍惚,显然心中还在思考什么。 我和斯潘塞本就对这个世界的非常规力量感到忌惮,看到甘道夫这种表现,心中都咯噔了一下。也许,甘道夫看出了什么,对我们的身份有了定义。 万一这个世界的人对异界来客之类的身份非常忌讳,并喜欢执行死刑什么的,我们两个在这里岂不是跑都跑不掉。 好在甘道夫并没有再说什么,他恍惚了一会儿后,反而同意了法拉墨的意见,非常郑重的邀请我们去帮忙查资料。 既然他对我们的身份没有任何质疑,并且还同意了法拉墨邀请我们帮忙的提议,算是表达了对我们的信任。 所以我也趁势提出了小小的请求。 “你们说的,应该是西尔凡精灵之主,北幽暗密林之王,林地王国的领导者,瑟兰迪尔陛下。”甘道夫听了我们的请求,然后知道我们前往幽暗密林,居然是为了个森林女巫玛琳菲森送永恒玫瑰时,脸上露出了调侃的笑容:“哦,我的天,我一直以为瑟兰迪尔的魅力只会在精灵族以及长湖镇挥洒,没想到居然能散播到黑暗大陆那边。永恒玫瑰,这位女巫一定是一位精通木系魔法的强大巫师。看来在中土之外,魔法依然流传着,这是一件好事。” “那么,甘道夫先生你认识去林地王国的路吗?”我问他。 甘道夫点点头,目光之中带着一丝回忆之色:“虽然我和瑟兰迪尔的关系算不上有多好,但是六十年前我刚到那里拜访过。不过问题是,我在这里查完资料后,恐怕要先去一次夏尔,到那里探望一位老朋友,之后也许会邀请这位老朋友一起上路,去另外一个精灵族地瑞文戴尔。结束了瑞文戴尔的探访后,才会走过荒原,翻越高山,再到达密林。你们愿意陪我绕这么一大圈么?” 斯潘塞思考了一下:“当然,我和诺曼本来就对传说中的夏尔以及瑞文戴尔非常感兴趣,能有一位阅历丰富的巫师作为旅途向导,实在是没有比这更好的方案了。还要多谢甘道夫先生准许我们同行。” 甘道夫听完后,说:“那走吧,我们先去图书高塔,路上再跟你们说,我们要找的到底什么信息。” 在去图书高塔的过程中,甘道夫向我们讲述了关于戒指的传说。 具有特殊魔力的戒指,被称为魔戒,一共有十九枚,分别是精灵三戒,矮人七戒和人类九戒。它们均是由精灵打造,有一些神奇的作用,可以帮助戒指主人抵御外敌,守护自己的部群。 然而这一切的起源,是灰烬山脉末日火山中那位黑暗魔君索伦的阴谋。他遮掩真面目,现身传授精灵魔戒的制造方法,借助当时统治着整个大陆的精灵族的力量,锻造出十九枚魔戒。实则索伦自己暗中在他的老巢末日火山中,铸造了一枚至尊魔戒。 “至尊之戒,统领众戒。”这句谚语说的就是至尊魔戒的作用。 铸造时,索伦在至尊魔戒中灌入了他全部的力量,可以说,至尊魔戒替代了他的身体,贮存了他所有的力量。 所以即使五百年前索伦已经被打败,却依旧能够灵魂完整的存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且很快即将卷土重来。 与此同时,他还能够凭借至尊魔戒的力量,腐蚀、控制其他十九枚戒指的主人,从而达到控制整个中土大陆的目的。 其中意志力天生弱于其他种族,容易被诱惑的九位人族魔戒之主,很快就被彻底腐蚀,从生前守卫领地、保护人民、高高在上的领主或国王,变成了介于生与死之间的古怪生物——戒灵,还受索伦驱使,沦为替索伦四处奔波,帮他除掉反抗势力的走狗。 至尊魔戒曾被刚铎国王埃西铎使用圣剑从索伦手指上砍下,然而取得至尊魔戒的埃西铎很快就被半兽人杀害,魔戒也落入了安度因河,从此在无任何消息。 无路是索伦,还是各族知情的领导者们,都在搜索至尊魔戒的下落,却无一人可知。 甘道夫来刚铎查阅资料,除了刚铎图书高塔闻名遐迩,书籍众多这个原因外,更多是因为刚铎有最后一位至尊魔戒持有者刚铎国王埃西铎的记录。 埃西铎得到魔戒后,并不是立即就被半兽人杀死,这其中的时间差期间如果有记录的话,定然也只能在刚铎的图书高塔之中。 第91章 当然,甘道夫并非单纯来寻找与至尊魔戒相关的信息,他还是来调查另外一枚戒指的出处的。 这枚戒指是他一个好朋友持有的,甘道夫知道这枚戒指有魔力,他觉得中土大陆上每一枚魔戒都是有秘密的,一直都不放心他的朋友使用魔戒的力量,所以想了解清楚这枚戒指的来龙去脉。 然后今天整个下午,我们就在图书高塔中度过了。 甘道夫以及法拉墨和我,均坐在门口的木桌上,喝着清茶,甘道夫还非常悠闲的抽着烟斗,对着透过窗户穿梭进来的午后阳光吐烟圈玩儿。 法拉墨问我:“你们学者都是这么疯狂以及不可思议的吗?我记得,我记得瑞德到这里才渡过了四个月不到吧?” 嗯,我们正在等斯潘塞将图书高塔中所有有关‘戒指’的书、记录散页、古老羊皮卷等等搬出来。 闲得无聊的斯潘塞已经在这几个月里,将高塔里所有的书籍看完了。 一分钟阅读两万字的速度不是盖的,而且现在的书籍大多数纸张较厚,看上去是个大部头,其实斯潘塞大概十分钟就能看完好几本了。 面对法拉墨的惊讶,我连忙说:“不不不,不可思议的是斯潘塞。我达不到他的速度,而且对那些晦涩又充满文学色彩的书籍十分头痛,也记不住那些带插画的,所以不可思议的夸赞只能送给斯潘塞。” 甘道夫乐呵呵说:“这个世界上,总有人天生就充满了悲悯之心以及智慧,法拉墨,血脉从来不是限制一个人成长的理由。你总会遇到那些充满了天赋、令你大吃一惊的杰出人才,登丹人虽强,但并非是全能全知的神秘。” 法拉墨苦笑:“米斯兰达,我明白你的意思。血统并不能代表一切,世界上每一个向往美好和自由的什么都是值得尊敬的。但是,我的父亲和兄长并不明白。他们觉得登丹人天生高贵。” 甘道夫又抽了口烟,然后说:“他们是他们,你是你,我并没有想劝你去改变什么。实际上你作为登丹贵族的纯血脉,并没有立场去改变刚铎以登丹人为尊的现状。而且,以刚铎现在的情况,依靠登丹人高智慧、高战力以及绝佳的统治力,的确是最稳妥的治理方案。毕竟,每一种血脉总有他必须肩负起的使命,登丹人不愿忍受他人统治,永远向往自有的精神,值得所有人尊敬。只是,我一直认为,人不该为血脉骄傲,而是应该令血脉为他自豪才对。” 我们还在说话间,斯潘塞就已经将所有的东西都捧了出来,一下子就堆满了整张木桌子。 然后甘道夫将烟斗放在一边,开始翻桌子上东西。 他刚拿起一本书,还没来得及翻开,斯潘塞就告诉他:“192页。” 甘道夫抬头看了斯潘塞一眼,然后翻到了192页,看了内容之后说:“这里面,讲的是人类九戒之首,安格玛巫王的少年时期。他出身登丹贵族,接替了他父亲的爵位,少年英才,荣誉和使命感非常强烈,为刚铎曾经立下赫赫战功,但同时野心也强,对摄政王管理国家政务的情况不满,但在竞争首相之位时失败了,后来他离开了领地,失踪了。” 他叹了口气,将书合了起来:“显然,这不是我要找到。” 斯潘塞在我身边坐下,他找了许久的书,挺累的了,我把之前买的面包递给他:“先吃点东西垫垫,午餐你都没来得及吃。” 斯潘塞不放心,他反问我:“你吃了吗?” 我笑了笑:“当然。” 显然甘道夫没有找到他想要的,他将手里的书籍放在旁边,又拿起了下一本。 一边吃面包的斯潘塞瞄了一眼书封面,咽下口中的面包后,告诉甘道夫:“倒数第二页,还有最后的一页结束语。” 法拉墨忍不住:“瑞德,你都能背出来页码的?” 斯潘塞说:“嗯,我看书看一遍,几乎就不会遗忘太多。” 非常谦逊的斯潘塞没把话说满,却依旧令法拉墨投来十分敬畏的目光。 就这样,斯潘塞吃完了面包,和我一起喝了两壶茶水,甘道夫似乎终于找到了某些东西。 他念着:“国王陛下自灰烬中拿到那枚指环后,就将它视为毕生至宝,口口声声对着指环念叨着,这是我的宝贝,宝贝。” 甘道夫停了下来,然后去努力回忆:“总觉得‘宝贝’这个词,似乎曾经出现过。” 然后他又继续念下去:“身为记录官的我,曾经有幸贴身跟随陛下,也曾亲眼目睹过,那枚被传的神乎其神的至尊魔戒。从外表上看去,它很普通,一枚金子铸的简单指环,甚至连个装饰的花纹也没有。想必曾经的魔多之主,定然是一位品味低下的君王。然而某次陛下在壁炉旁烤火,却不小心将戒指丢入壁炉里后,在戒身上就出现了一行高等精灵的文字。” 斯潘塞开口:“魔戒全属至尊御,至尊指引诸魔戒,至尊魔戒唤众戒,众戒归一黑暗中。” 甘道夫猛然抬头看向了斯潘塞。 斯潘塞有些不安的说:“这不是高等精灵的文字,我研究了许久,才明白它的意思,图书高塔里有关这种文字的信息太少了。不过好在它和精灵语有些像,大概是某种衍生关系,所以辨认起来并不困难。” 甘道夫说:“这的确不是精灵文字,而是属于魔多的语言。瑞德先生,能依靠自学而掌握精灵语以及高等精灵文字的分支魔多语,你是一位非常了不得的博学之士。” 第92章 我看了看甘道夫的表情,问:“甘道夫,找到了有关至尊魔戒的信息,但,你似乎不是很开心。” 甘道夫喃喃说:“其实,我现在也不知道,自己是该开心,还是不该开心。有可能吗?它也许就是至尊戒?”说了一些莫名之语后,他对法拉墨说:“老朋友,我和他们两个明天就离开,恐怕要劳烦你帮我们准备快马和行李了。” 法拉墨自然表示没有问题。 我们一行人回到住处用过餐后,就直接和科拉以及瑞金娜道别,安抚好了恋恋不舍的瑞金娜,大家都洗漱好准备早点睡觉,明天好早早起来赶路。 睡觉道晚安时,我对斯潘塞说:“我突然想起了一句话。” 斯潘塞:“?” “其实是今天下午你在找那些有关戒指书籍时想到的。”我说:“身为能够操纵时间与空间之力的戒中至尊,吾鄙视其他所有不好好努力只想走歪门邪道的下等戒。” “这是?” “就是我的那枚青铜戒指上的注释,哈,听到那个什么至尊魔戒的故事后,我第一个就想起了它呢。果然,那些所谓的魔戒不好好履行身为戒指或者魔法道具本身的职责,就是那种喜欢走歪门邪道的下等劣质戒指呢。”我说。 斯潘塞无奈了:“你是看我心情不好,所以故意讲笑话给我听?” 我嘻嘻笑了一声:“有什么好烦恼的,邪恶必然不会持久。你就少操点心了。” “但是这个笑话不好笑。”斯潘塞毫不留情的吐槽我。 “谁告诉你这是笑话啦,我只是说,我的这枚青铜戒指可骄傲了,它这么可爱,你不如戴着?明天可以对甘道夫说,这枚戒指可比魔戒厉害多了。” 斯潘塞说:“青铜戒指也许是我们回家的最关键的钥匙以及契机,我的确一直都在思考那些它与相关的事情。所以,”他点了点我的额头:“你就别瞎安慰了,我没事,只是思考的事情有些多。早点睡吧,我们明天还要早起,后续的事情看看情况再说。” 我叹了口气,然后无奈的说:“哦,好吧,斯潘塞,明天见。你要给我一个睡前晚安吻吗?” 斯潘塞终于恼羞成怒,哐的一下关起门,还在门里面用力提醒:“诺曼,要我提醒你,你现在是快十八岁,而不是八岁吗?!” 我哼了一声:“八十八岁晚安吻也不会过时。” 没等到斯潘塞再开门,我只好乖乖的回房间了。 其实我没有和斯潘塞开玩笑,我是真心觉得,带着柯罗诺斯的青铜戒指,也许,也许能保护斯潘塞。我才不管它到底是不是我们回家的关键道具,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保护斯潘塞不要受到任何伤害。 睡觉前我又看了一眼斯潘塞送给我的那一把枪。 它只用来打过猎。 我有些担心我自己保护不了斯潘塞,毕竟这个世界非常规的力量太多了。而且,鬼知道跟着甘道夫会遇上什么危险,甘道夫和索伦作对这么久,索伦恐怕早就将他视为眼中钉了,怎么可能不派属下紧盯着这位流浪的灰袍巫师?! 所以,我希望青铜戒指的注释没有装逼,它真的是戒中至尊,拥有力量对抗邪恶,能够保护斯潘塞。 也许,我们请甘道夫当向导,并不是一个高明的主意,但是这位和蔼的老先生显然已经得到了斯潘塞的认同,斯潘塞不会同意更换其他向导的。他从来不是一个胆小的人,不会面临危险就退缩,反而会憋着一股气,迎头而上。 说实话,在这一点上,斯潘塞要比我更热血,更勇敢。 我,一直都比较冷漠。 也许是记忆缺失的原因,只有那些与我时间相处的够长,在我日记里出现的次数够多,和我互通够频繁的人,才能让我产生感情。其他的人虽然也是朋友,但多多少少分量并不足够。 我得睡觉了,养精蓄锐。 从明天开始,努力对抗一切危险,正面解决一切困难。 与其寄托希望于别人身上,逃避将来有可能降临的艰难险阻,不如勇敢的迎头而上,永除后患。 第51章 魔幻旅行日志(十三) 3003年6月29日 天气晴 “甘道夫, 夏尔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今天早上赶路时,我骑在马上问他。 半个月前,我们离开了刚铎的首都米那斯提力斯城, 骑着法拉墨替我们准备的快马, 带着一些简便的行李赶向夏尔。 临行前,甘道夫把他的烟花都送给了法拉墨, 并让法拉墨在广场上将烟花都放了。 因为这是他承诺给孩子们的。 难怪斯潘塞很喜欢甘道夫,这位一点都不老的老巫师身上, 可以看到很多优秀的品质, 而且,还是一个非常有童心、很俏皮、超有趣的人。 “夏尔啊, ”甘道夫听了我的问题,想了想,说:“那里住着霍比特人。它到底是什么样子, 也许到了那里你就明白了。” 他歪了歪头,叼了一口手中的烟斗, 空闲的手轻轻拉了一下马儿的缰绳, 双脚磕了磕马肚子, 引导马儿向前继续前行。 然后补充了一句:“至少,夏尔的烟草是中土最顶尖的,哦, 我一刻都不想离开它。” 很快, 沿着路穿过森林, 渐渐地, 我们沿途能看到一些有点像圆顶帐篷的木质或石质建筑。 这些建筑的高度并不高, 大小对比寻常房子也小了一些。 显然,它们就是霍比特人的住所。 第93章 这时候, 斯潘塞则向我介绍:“霍比特人喜欢住山洞,他们经常在山脚或者山底挖洞建造家,这一点和矮人喜欢住矿洞有点像。而他们建起木头或者是石砖房子,大概是最近一百年的事情。大多数霍比特人性格平和,与世无争,没有野心,他们除了喜欢美食之外,没有其他更多的追求。” “夏尔由东至西分成三个区域:雄鹿地、夏尔本区和西境艾明贝瑞尔。其中夏尔本区是大多数霍比特人居住的地方,它被分成许多小的区域,至今依旧有不少是用过往的霍比特大家族的姓名来命名。雄鹿地和西境在夏垦一四六二年之后才并入夏尔地区的。” “图克家族曾经统治过夏尔很长一段时间,现在依旧是夏尔的大领主。不过霍比特人还是比较喜欢各个家族处理各自家族的事情,渐渐地,夏尔地区变成了一个无政府状态的势力,最后只保留下了一个象征性的市政府。” 说到这里时,斯潘塞忍不住说:“夏尔没有明文法律,但他们通常遵守古代国王的律法,律法的实践靠的是居民的自律。说实话,我还是非常难想象,一个散漫无政府状态的区域是如何安居乐业的。小矛盾、犯罪等等都不会发生吗?” 我也很疑惑,所以我们两个都看向了甘道夫。 甘道夫骑着马,叼着烟斗,发音中有一点点模糊不清的说:“哦,瑞德学士,阅读书籍的确会让我们增长见闻、开阔视野,但是有些东西还是亲眼看看才能更有体会。对于霍比特人来说,耕种、美食、抽烟、喝酒和跳舞,就是生活的全部,他们的确有矛盾,也有一些小偷小摸之类的事情,但是没有什么是一顿酒、一管烟解决不了,如果有,那再多加几顿美食就足够了。” 甘道夫十分激赏和赞叹的做了总结:“霍比特人,是中土大陆上,最神奇的一个种族,他们拥有令人惊叹的魔力。” 显然,他话中的魔力并非指魔法诸如此类的非常规力量,而是指一个种族品质与精神。 在甘道夫感叹话语落下的下个瞬间,我们终于走出了森林,来到了一个矮矮的坡地上。 站在土坡顶,可以看到坡下的所有景色。 无数青草地包裹着农田,农田中瓜果蔬菜丰富,硕果累累,五彩斑斓。 石板小路穿梭于草地农田之中,如同蛛网一般,将一串串小小的、零星散落在丘陵各处的木板房,都一一串联起来。 而一些小土丘的底部,则可以非常清晰的看到安装着圆形的门窗,种植着牵牛花的篱笆围绕着各种各样的住所,圈出盛开着美丽鲜花的花园。 道路上有些和矮人差不多高、但是没有胡子、长着大脚板的霍比特人来往不息,在袅袅炊烟中,他们快乐的干着自己的活儿,偶尔会偷拿一个路过乡亲篮子中的面包或者苹果,然后咬一口,就地美滋滋的吃了起来。 还有农妇挎着篮子,在田头高声喊:“诺多维,下午茶的时间到了,你刚刚午饭只吃了几块奶酪、几碗土豆汤以及一小篮子面包,不饿吗?我做了烤苹果派和蛋挞做下午茶,还有一壶红茶可以解渴!” 然后下一秒,农田里就钻出了一个少年,他丢下了锄头,欢快的说:“哦,妈妈,你的下午茶时间太晚了,我都快饿死了。” “……”斯潘塞。 “……”我垂死挣扎一下:“是不是霍比特人的饭量特别大,所以一篮子面包加几碗土豆汤和几块奶酪并不顶饱?” 甘道夫哈哈哈笑了一会儿,然后告诉我:“不,诺曼,你要知道,霍比特人吃下午茶就和我们吃三餐一样,都是非常正式的,对于他们来说,一天吃十四餐才是正常的,这其中还不包括他们吃的零嘴儿。” “他们居然没什么胖子!” “十四餐根本不符合进食规律,不会得胃病吗?!” 我和斯潘塞同时开口。 甘道夫再度笑了起来。 眼前之景,一派祥和宁静中,又生机勃勃,快乐无忧。 我们三个静静的驻立在土坡上,甘道夫看了我和斯潘塞一眼,然后说:“走吧,跟我去看看老朋友。他家的奶酪和麦芽酒味道上佳,而且还有很多其他美味的食物,你们会喜欢的。” 斯潘塞有些迟疑的说:“我们就这么直接上门不太好吧,要不要购买点礼物。” 甘道夫说:“我的朋友,中土大陆无论哪个种族,都非常好客,你们不用太客气。走吧。” 然后我和斯潘塞就厚着脸皮跟着甘道夫去别人家蹭吃蹭喝了。 我们拉着马儿在小道间行走,甘道夫依旧很受欢迎,孩子们一看见他,就欢呼着‘甘道夫、甘道夫’奔跑过来,然后一脸失望的看着甘道夫:“甘道夫,你没带烟花吗?” 甘道夫非常遗憾的跟小朋友们说:“抱歉亲爱的,这次没有,下次来我多带一点好不好?” 其中一个女孩儿奶声奶气的说:“你保证?” 甘道夫乐呵呵的说:“当然。” 送走了热情的小孩儿们,我们来到了一座矮丘之下,将马儿拴在旁边的马厩里,我们算是正式到达了目的地。 夏尔霍比屯的袋底洞。 打开篱笆门,甘道夫走进了花园,穿过花园的小石板路,他弯着腰敲了敲门。 很快,一个少年霍比特人就打开了门:“谁呀?” 结果在看到门外的是甘道夫后,少年一下子扑到了甘道夫的怀里,紧紧抱着甘道夫的灰袍:“甘道夫!你终于来看我了!” 第94章 我和斯潘塞都没想到,甘道夫所谓的老朋友,居然是一位霍比特少年。 他叫弗罗多·巴金斯,不仅是甘道夫的老朋友,也是甘道夫老朋友的侄子。 弗罗多从小就是看着甘道夫的烟火表演长大的,一直都非常喜欢甘道夫。 听说,他的叔父,比尔博·巴金斯也是小时候看着甘道夫的烟火长大,对甘道夫好感爆棚,所以年轻的时候才被甘道夫轻易说动,违背霍比特人喜欢安定的脾气,和甘道夫一起出门冒险。 坐在袋底洞的客厅中,我们喝着茶,听弗罗多吐槽甘道夫的‘丰功伟绩’。 我听到这里,不由得问:“甘道夫,你到底用烟花哄骗了多少小孩子?” 甘道夫耸了耸肩,说:“如果我做人贩子,现在大概已经是中土大陆的首富了。” 众人听到这句调侃,忍不住笑了起来,弗罗多说:“幸好你一点都没有做生意的天赋,只会贴钱做烟花,让大家都围着你的马车转。” 大概是闲聊也闲聊过了,甘道夫终于说出了他来这里的目的:“弗罗多,比尔博留给你的那枚戒指你放在哪里了?” 弗罗多的叔叔比尔博前两年将家当全都留给了被收养的弗罗多,搬到其他地方去养老了。 弗罗多显然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说:“我收起来了,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边问,弗罗多边站起身来,去书房里取戒指。 “没什么,我只是想验证一件事。”甘道夫没有多说什么。 “比尔博就是你口中那位拥有一枚奇怪魔戒的老朋友?”斯潘塞问。 “那可不一定是什么不知名的奇怪魔戒。不过,我也不能肯定自己的猜测,还要亲眼做个确认才知道。”甘道夫对我们也没多说。 弗罗多取来了一个信封,递给了甘道夫,而甘道夫直接将信封丢入了客厅的壁炉火焰中。 众人均一头雾水的看着他动作。 火焰舔舐掉了信封,一枚简单的金色指环静静地待在燃烧的木头上。 看到这里,我和斯潘塞忍不住对视了一眼。 甘道夫定定的看着火焰中燃烧的指环,目光有些执拗,他似乎是受到了某种吸引一样,右手缓缓地伸向了壁炉,似乎想要从火中将指环取出来。 我看着情景不对,立即拿着拨火钳快他一步将戒指从火中取出,然后手指触碰了一下戒指,发现它并不烫,就干脆直接放在了手心里。 结果我抬头发现,甘道夫的表情突然变得很可怕,而斯潘塞似乎也有某种被引诱的迹象! 我看了一眼表情正常、只是一头雾水的弗罗多,有些疑惑,甘道夫和斯潘塞这是怎么了? 而这时候,我手中的戒指戒身上出现了淡淡的刻痕。 我不认识的文字。 脑海中神光一闪,我突然就明白了,这枚未知的魔戒,就是众人一直在寻找、求而不得的至尊魔戒。 我回想起了在图书高塔甘道夫读的那段记录。 “至尊魔戒在火焰中显现了真容!” 它的威力从甘道夫和斯潘塞的表情中就可以看出来,的确非同凡响。 甘道夫颤抖了两下,似乎在努力控制自己,他从口中艰难的挤出一句:“把它拿远点。” 斯潘塞在最开始的时候被迷惑了一下,后来他闭上了眼睛,开始背诵物理公式…… 还越背越深奥,到后来我完全听不懂了。 不过背公式的举动显然效果拔群,很快,斯潘塞就渐渐镇定下来。 大概是有些后怕以及心惊,他又开始大段大段、语速超快的说话:“诺曼,你把那戒指丢了,它似乎有某种迷惑心智、诱惑人心的功能。” “在真正看到它之前,我对至尊魔戒的各种描述都持保留态度,非药物想要控制人的思想实在是一件天方夜谭的事情,只要心灵没有破绽,精神状态健康,我想没有什么力量可以去操控别人。” “但显然,是我错了。这个世界就是这么不科学。我刚才看到它的时候,感觉看到了我们已经回家的场景,甚至看到了戴安娜的病已经治好了,那个男人也重新回来祈求戴安娜的原谅。这一切,的确,真的真的是,我心中最最渴望的愿望啊……” 说着说着,斯潘塞的声音越来越低,他睁开了眼睛,脸上没有了被诱惑的神色,也没有了心惊的表情,但是却多了几分薄怒与排斥。 我明白,对于我们这种在现代社会成长的人来说,自由和隐私最为宝贵,而这枚魔界控制思想剥夺自由,还强制窥探他人记忆侵犯隐私。 这两点无疑都是触到了斯潘塞的底线,他是真的生气了。 我听从了甘道夫的建议,将至尊魔戒捏在了手中,撇在身后,让甘道夫和斯潘塞两个都再也无法直接看见戒指。 甘道夫毕竟是巫师,意志力强大,他很快就清醒了。 站着歇了一会儿,然后甘道夫坐回了沙发,他拿起烟斗在烟灰缸上磕了磕,将烟灰倒出来,然后添了一些烟叶进去,就着壁炉的火焰点燃后,抽了几口,才说:“霍比特人的神奇我早已见识过。比尔博贴身带着这枚戒指一共带了六十年,却依旧没有被它诱惑腐蚀,甚至在最后关头放弃它,将它送给了侄子。诺曼,你呢?你因为什么而躲过了它的引诱,甚至比弗罗多这个霍比特人更淡定自若?” 之前在图书高塔时,甘道夫就以那位曾经得到至尊魔戒的刚铎国王为例,向我们描绘了魔戒的诱惑腐蚀力量有多强。本来,得到这枚戒指后,刚铎国王可以将它丢入曾经用来铸造它的末日火山的岩浆中摧毁,但即使是强大的刚铎国王,也无法逃开它的诱惑,他选择将它留了下来,这才让魔戒得以留存,才让被击败的索伦凭借魔戒而得以存活,并渐渐的开始恢复力量,为下一次的崛起而默默准备。 第95章 所以,同为人类的我,是因为什么而逃脱了至尊魔戒的诱惑?斯潘塞可没有避免的了。 我想了想这个问题,然后摇头说:“不知道,我看着这枚指环,它就仅仅是一枚指环而已,既没有和你一样受到诱惑,也没有看见什么幻想,更没有听见有人在我耳边低语。也许,是因为我特殊的失忆症?在我脑海中,只有一串串的文字,并没有图像,想要诱惑的人大概是被我空空如也的大脑惊呆了,所以放弃了吧。” 然后我将我是失忆症的情况说给甘道夫听,他若有所思,最后否定:“至尊戒的魔法是直接作用于灵魂,并不是依靠记忆,应该是其他原因。” 斯潘塞这时候已经平复好了心情,他迟疑了下,然后开口说:“诺曼,你把那枚青铜戒指拿出来给甘道夫看看吧。他毕竟是一个巫师,也许能解答我们的疑惑。我的直觉告诉我,也许是那枚青铜戒指在保护你,诺曼。” 依旧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的弗罗多大声提醒我们:“我说,你们谈论的如此激烈,是不是忘记了什么事情!戒指、戒指、该死的戒指,你们就不能在讨论戒指之前先告诉我来龙去脉吗?!” 甘道夫收起了他一向非常和蔼还带了一些疯疯癫癫胡闹的调皮,变得严肃认真,他听到了弗罗多的提问,然后将整件事包括至尊魔戒的来历、有多少危险的人物在寻找它等等,都告诉给了弗罗多。 胆小的霍比特人听完后,十分慌乱的说:“这鬼东西不能留在夏尔,甘道夫你把它拿走吧。或者,请你的两位朋友带出去,然后随便埋在什么地方也行。这六十年索伦都没有找到,藏起来应该没问题吧,反正只有我们知道这件事,只有我们知道,它在这里。” 而此刻,我也从装备栏中取出了我的那枚柯罗诺斯的青铜戒。 一左一右拿着两枚戒指,一个是光滑、诱人至圣的金色至尊魔戒,一个是锈迹斑斑、古朴神秘的骄傲青铜戒。 我赶紧将手中的青铜戒交给甘道夫查看,一边口中还安慰慌乱的、怕给夏尔带来灾难的弗罗多:“没关系的,如果真的没有办法处理这枚戒指,我把它带走好了,然后就像你说的那样,找个地方卖掉。或者找点化学材料,让斯潘塞制作一点魔术酸,那东西制作流程并不困难。魔术酸能融解大多数金属,绝对能把这戒指给融了,或者找矮人造个高温炉子什么的……“ 话还没说完,我眼前一花,本来已经快递到甘道夫手中的青铜戒突然飞到了我另一只手掌上,它没征得任何人同意,就直接将至尊魔戒拖走,然后静止悬浮于半空中。 在所有人一脸懵逼的时候,两枚戒指就这么在半空中漂浮了数十秒。 甘道夫喃喃而语:“你们听到什么了么?” 其他所有人都摇摇头。 甘道夫说:“我听到了。” 他脸上的表情非常奇怪:“我听到了黑暗魔君的哀嚎和求饶!” 数十秒后,两枚戒指陡然从空中摔落,我眼疾手快的接住它们。 至尊魔戒没什么变化,原本因为火焰而显现的刻痕消失了,还有就是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这枚指环的亮度似乎暗了那么一点。 而柯罗诺斯青铜戒,也没什么大变化,它就是身上的锈迹少了一些,已经能勉强看出,它身为青铜制品的金属光泽以及铸造初时的光滑。 甘道夫理都没理至尊魔戒,他一把从我手中抢过青铜戒,仔细观察了许久,甚至还戴起来感受了一下:“这不是精灵的手艺,也不是魔多的工艺,更不是矮人造的,有点像人类的风格。诺曼,你这枚戒指哪里来的,它的来历是什么?” 我眨了眨眼睛,说:“除了知道它叫柯罗诺斯的青铜戒外,我对它一无所知。” 文化的不同让甘道夫怎么都想不起来柯罗诺斯是谁,他拿着戒指在狭窄矮小的客厅里转圈,嘴里念叨着:“柯罗诺斯,柯罗诺斯,这个名字,是哪个迈雅(注:半神,中土五个巫师、黑暗魔君都是迈雅)吗?不,也有可能是维拉(注:神明)。但是我从来没听说过,不对不对,我对神殿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也许那些忘掉的记忆中,有这个名字。” “但是,为什么我感受不到这枚戒指中有任何力量?!”甘道夫想不通。 而这时,他突然抬起了头,转头面相东方,那是魔多的方向,他说:“改变大陆命运的,也许只是一些小事,我的理论没有错。哈,黑暗即将消散,中土终迎来和平。哦,对了,还有那些半兽人,不过没有了索伦,一盘散沙的半兽人、群龙无首的魔多终究不足为惧。” 甘道夫郑重的将戒指还给我,向我鞠了个躬:“尊贵的异界使者,感激您对中土伸出的援手,驱散了黑暗,召唤了黎明,中土众族将永远奉您为座上宾,甘道夫愿意为您效劳,以示感激!” 我拿着两枚戒指,手足无措,一脸呆滞。 不是,甘道夫先生,甘道夫巫师大人,到底发生了什么,你先和我说清楚啊! 等甘道夫终于冷静下来不再激动了,我们一堆吃瓜群众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那枚现在被装备栏鉴定为“柯罗诺斯的青铜戒+1”的神奇戒指,吸收了至尊魔戒中索伦储存的力量。 它不仅拥有了强化属性,我一脸黑线的看着戒指的备注,那里也出现了不同。 第96章 “虽然聊胜于无,但是好不容易有一枚下等戒作为强化材料,还是勉强接受了。呕!它的味道贼难吃,吾需要时间来消化消化。” 听了甘道夫的解释,以及他对我们的称呼是所谓的‘异界使者’,我们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了,就将所有事情和盘托出,希望能得到在非常规力量上属于专业人士的甘道夫的指点,好送我们早点回家。 甘道夫听完后,笑呵呵的说:“不必思考那么多,听上去中土大陆与你们的世界差别很大,机会难得,就由我带着你们在中土好好游玩一番吧。哈哈,我想索伦力量消失的事情,精灵、矮人和人类应该都知道了,刚好通知他们开一次碰头会。” 最后,他郑重的说:“放心,每个灵魂无论在外流浪多久,终究会回到属于自己的故乡,哪怕是神明也不例外。瑞德,诺曼,你们一定会回去的。也许只是因为你们还没有赏够中土的美景,没去看看最美丽的精灵乐土,所以才必须多停留一段时间。” 我和斯潘塞都被甘道夫说服了,渐渐的心思也就转移到其他方面,不再去想。 索伦似乎因为摩戒中力量被吞噬而消失,因为这个喜讯,甘道夫的开心显而易见。晚上我们一起参加了他特意举办的宴会,和一帮霍比特人在晒谷场上围着篝火喝酒跳舞。 闹到很晚,我才有时间坐下来记录今天发生的一切。 临睡前,甘道夫和弗罗多约好,我们四个人明天将启程前往迷雾山脉,去精灵的最后一处庇护所,闻名整个中土的‘瑞文戴尔’城。 弗罗多对那里也挺好奇的,他的叔叔曾经去过那里,收养他之后,经常对着他这个侄子描述年轻时候看到的精灵乐土瑞文戴尔是如何美丽宁静。所以他打算跟着甘道夫也来一次旅行,增长增长见闻。 去找精灵王瑟兰迪尔的事情并不着急,而且现在中土上危险大大减少,所以我和斯潘塞也同意去瑞文戴尔那里看看。 坐在书桌前写日记时,我将青铜戒指取出来,把玩了一番,并没有什么发现。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对青铜戒指更好奇了。 它到底是不是我们穿梭世界、回到家乡的关键道具呢?能够吸收祸害了中土数千年、由半神迈雅堕落而来的索伦魔君的力量,它的曾经,到底又是怎样的?为什么一枚如此厉害的戒指,却是被我从宛如垃圾堆的储藏室中捡回来? 谜团没有解开一个,反而变得越来越多。 希望斯潘塞对于这些非常规力量体系的研究进展能够快一点。 我想知道这背后的秘密。 不管怎么说,今天都是充满了意外却十分开心的一天。 第52章 魔幻旅行日志(十四) 3003年7月18日 天气小雨 降雨对于旅行者真的是一种不友好的天气, 即使它只是朦朦胧胧的细雨。 离开了夏尔之后,甘道夫带领着我们先是沿着东方大道急性了将近七八天的样子,然后离开了道路, 穿过森林, 渡过河流,爬过高山, 甚至还路过了一片食人魔聚集的山丘林地。这些食人魔可不是靠着索伦才活下来的,它们除了找食物, 对其他事情毫不在意。 在走了一堆不怎么寻常的‘捷径’之后, 我们花了二十多天后赶到了迷雾山脉。 迷雾山脉由北至南约长850英里,是中土大陆中央区最重要的地理标志之一。 还没走进山脉深处, 我们就能远远看到它的无边无际。丛林的生机,在这里彰显的格外耀眼。 难怪,现在精灵族的最著名的一片乐土, 就在这里。 牵着马,我们在没有路的林间行走, 雨水在我们眼前不断飘散着, 本来就不大的雨雾被树木一挡, 几乎只有薄薄的一层雾气飘散下来。 但也正是因为这样,丛林里的光线一点都不好,几乎快看不见路。 松树、桦树、橡树交叉参差的长成了丛林庇护所, 喜欢这些树木果实的松树偶尔会嗖嗖两声, 从我们头顶越过。它们大概非常清楚, 我们这种两脚兽视力差, 这种环境下根本看不见它们, 所以它们也就变得似乎忌惮。 甘道夫这时,不再拔出长剑驱逐野兽, 不再拿着他的法杖当棍棒使用,作为一个文武双全的巫师,他突然就想起了他的本职业。 在他魔力的驱使下,甘道夫那根树枝状的橡木法杖顶端散发出了一股柔和却非常明亮的光芒,照亮了我们周围的环境,让我们能清晰的看到脚下的路。 好奇心非常严重的弗罗多被这神乎其神的法术吸引了,他凑近发光的法杖,惊呼:“啊,甘道夫,原来你的手杖里藏了一枚晶石,平时,都没发现呢。我一直以为,这根木棍就是你拿来探路用的,原来它真的不仅仅是探路手杖,也是你的法杖啊。” 甘道夫一手支撑着法杖,一手挡住了弗罗多的双眼,说:“不要直视照明术的光芒,会伤到眼睛。跟着我走吧,穿过这片丛林,就到瑞文戴尔的路口了。” 我们在照明术的帮助下,继续行走,很快,头顶的树木渐渐散开了枝叶,阳光已经可以照射进来,脚底落叶铺就的地面渐渐变成了白色碎石小径,周围原本枝叶腐败的霉味渐渐散去,而是充满了树木的清香。 小径的尽头,则是一道非常窄的山洞通道,但钻进去一看,周围的岩壁上镶嵌着发光的壁灯,显然,我们即将到达瑞文戴尔。 第97章 山洞通道并不长,一分多钟就走出来了,刚出洞口,无比开阔、壮丽的一副景象倏然呈现在眼前。 我、斯潘塞和弗罗多,都惊讶的呆住了,纷纷站在洞口呆愣愣的看着眼前可以称之为奇迹的景色。 这是一片有河流流过、地势开阔的山谷。 瑞文戴尔在辛达语中的意思就是‘深之裂谷’。周围的高山将它包围保护起来,将所有的战火均隔绝在山谷之外,难怪此地被称为精灵最后一片乐土。 山谷的石壁之上,建立着美丽的房屋、城堡等等,整体的风格优美、自然,处处讲究精致、高雅,完全符合精灵的审美。柔和的灯光从雨水之中透射出来,拂开雨幕的层层遮盖,指引着正确的方向。 我们离开了山洞通道,走路了一座没有护栏的小桥,桥底是那条贯穿整个山谷的河流,它的水本是山中积雪融化而成,此刻雨水也加入了雪水的行列,推动水流前进。 而在小桥的尽头,几位全副武装的守卫在静静等待我们的到来。 看着他们的尖耳朵,我知道,这就是精灵。 扫了一眼,的确都是俊男美女,但对于斯潘塞这种看惯了现代社会聚光灯下的俊男美女和我这种对美貌没有太多概念的人来说,最多感叹一句优秀的种族,外貌挺好看的。 所以,那位瑟兰迪尔精灵王到底又是什么样子?怎么会迷得一位女巫神魂颠倒? 守卫走向甘道夫,行了一礼,然后说:“领主阁下一直在等待您的到来。” 然后我们被带进了城堡,来到了精灵大殿。 瑞文戴尔的领主名为埃尔隆德,在甘道夫的口中,他是一位智慧超群、骁勇善战、医术高明的明智领主,是中土上现存的,为数不多的高等精灵之一。 走进大殿,一袭长袍,黑色长发披肩,头戴景色额饰的男精灵正带着属下等待甘道夫的到来。他身材修长,气质沉稳,蓝眸之中似乎溢满星光。 果真是一位非同凡响的精灵领主。 “爱隆,我想,这是你的预言第一次出错。命运,果然非常奇妙不是吗?”甘道夫向埃尔隆德行了一礼。 而精灵领主侧身受了半礼后,立即将甘道夫扶起,他神态轻松的回应了甘道夫的调侃:“这也是你这个总带来噩耗的巫师,第一次带来好消息,不是吗。我和殿下等了你整整半个月的时间,甘道夫,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来,夫人依旧停留在瑞文戴尔么。”甘道夫侧过身,露出了一直默默跟在他身后的我们:“请让我郑重介绍,这是诺曼·奥尔德里奇和斯潘塞·瑞德,两位均是人类中的佼佼者,博闻强识。而这时比尔博的侄子,弗罗多·巴金斯。” 甘道夫停顿了一下,看向我说:“奥尔德里奇先生,就是这次事件的主角,不过爱隆,为了安全,我觉得,我们应该换个地方交谈比较好。顺便,替我们准备一点热茶和干净的衣服,哦,下雨的丛林可一点都不友好。” 埃尔隆德和我们见过礼后,丰富身边的近侍带我们先去梳洗,然后将我们一起带到了城堡高处的一座敞开式会议厅中。 刚进来,我们就注意到了会议厅露天阳台上,静静站立着一位金发的女性精灵。 虽然只能看到背影,但那妙曼的身姿,圣洁的气质,金色柔软的长发,白色的及地长袍,无一不彰显着这位女性精灵的超凡脱俗和与众不同。 看到她,我甚至感觉自己的视线出现了幻觉,似乎看到了她身上透出来的耀眼圣光。 她是谁? 不同别人介绍,在场的众人也都知晓。 当世最强的高等精灵,魔法能力几乎能和索伦叫板的诺多精灵公主。 凯兰崔尔。 我喃喃对斯潘塞说:“突然理解了森林女巫那莫名而起的爱恋了呢。我只想说‘哦呼’!” 弗罗多听到我的话,连连点头。 本来也做出点头动作的斯潘塞却突然停止了动作,然后认真的向我解释:“凯兰崔尔夫人已经成婚了。” 我没忍住,无奈的捏了捏斯潘塞的手。 这只是对于凯兰崔尔那超越任何东西的美丽与那周身透出的强大气势的赞叹而已。 笨蛋斯潘塞。 凯兰崔尔朝着众人点点头,接受了甘道夫和我们的鞠躬礼,微笑着继续沉默着。 埃尔隆德领主对披头散发,换了一身干净衣物的甘道夫说:“现在,该说一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了吧。” 甘道夫扶着我的肩膀,将我拉到会议室中央,说:“诺曼,如果不介意的话,取出你的那枚青铜戒指吧。放心,这间会议室里都是值得信任的人。” 我对甘道夫挺信任的,闻言将戒指从装备栏中取出来,放在了手心中。 埃尔隆德在我取戒指的时候,身体微微后倾,看得出,这是他的防备动作。 显然,魔戒这东西带来的心理阴影挺严重的,骁勇善战如埃尔隆德,第一个反应也是防备。 众人的目光均汇聚于青铜戒上,然后甘道夫从六十年前,弗罗多的叔叔比尔博·巴金斯和他一起冒险时无意间得到一枚有魔力的戒指开始说起,讲到神秘的柯罗诺斯青铜戒吸收剥夺了至尊魔戒的力量。 显然,这件事同样也超过了埃尔隆德的认知,他无言沉默了许久。 突然,一阵空灵、优美的嗓音响起,话语就如同并非从耳朵传入我脑海中,而是直接灵魂对话一般。 第98章 “异界的客人,受神眷顾的血脉,感谢你对中土大陆所有生灵的帮助。我代表精灵承诺,只要是你心中所愿,精灵族倾尽全力也将达成。” 是一直沉默的凯兰崔尔。 “本来就是非常意外的事情,当不得夫人如此感谢。不过,”我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我对草药学非常感兴趣,之前在魔法森林时,也和一位女巫学习过一段时间,但是她说,大陆上真正精通草药学的,还是受到自然钟爱的精灵,所以,我能向埃尔隆德领主大人学习一些草药学吗?” 埃尔隆德立即承诺:“当然没有问题。” “还有我的同伴,他对魔法咒语诸如此类比较非常规的力量体系很有研究之心,对精灵族的历史也很感兴趣,所以能否在瑞文戴尔学习一段时间。” 凯兰崔尔温柔的说:“很多事情是需要天赋的,而且现在属于末法时期,整个中土大陆,精通魔法的精灵都屈指可数,除了巫师,也很少出现使用咒语这种力量的人。” 斯潘塞开口解释:“夫人,我只是想要了解一些理论,并不是想要自己施展,请不用担心。” “精灵族欢迎任何不含恶念的友人来学习知识。”埃尔隆德最后说,为我们的这场交谈定下最后结果,画上句号。 晚上,我们参加了精灵族举办的晚宴。 嗯,菜色非常健康。 音乐和表演节目相当优雅。 我吃的也很胃痛…… 果然,从本质上来说,我是一个相当俗气的肉食动物。 斯潘塞倒是适应良好,他甚至当天晚上就去了精灵的藏书室,带了几本书回寝室,似乎今天在雨里走了大半天,一点都不累。 我有点生气,但是斯潘塞却说:“我想早点解开谜团,不想让你受制于一个完全不了解的东西。” 他都这么努力了,我还能怎么办,只好一边写日记,一边等他睡觉了。 那些负责整理我们房间的精灵们离开房间时,看我们的眼光怪怪的。 是崇拜我这个拯救世界的青铜戒主人吗? 我想说真的不用。 这一切都是巧合而已。 斯潘塞拿来的书籍是精灵族最古老的一本渡海游记,还记录了有关于“迈雅、维拉”的一些事情,他觉得也许这些特殊力量最初的源头,就在维拉身上,就像我们世界里有人相信真的存在上帝一样。 嗯,我决定躺到床上去,然后把斯潘塞那些兴奋之下读的古老大事件记录当催眠故事来听。 一定效果拔群。 第53章 魔幻旅行日志(十五) 3003年7月19日 天气晴 今天早上我是在清灵的歌声之中睡醒的。 刚睁开眼睛, 就看到灿烂的阳光撒进了窗户,几株美丽的花在窗外摇曳,雨水过后的瑞文戴尔美丽的犹如梦中幻境。 斯潘塞端了一餐盘的吃的进来, 看我醒了, 就说:“早,诺曼。精灵们早餐都比较早, 我看你睡得很香,就没喊醒你, 不过早餐帮你留了。” 我穿好外套爬起来, 跑去浴室梳洗:“早,斯潘塞。你帮我把早餐放桌子上, 我马上就好。” 等我从浴室出来,斯潘塞已经把吃的都从餐盘里取出来,摆在了房间里的圆桌上, 我走过去看了一下。 忍不住垮了脸。 斯潘塞忍不住捏了我一下,阻止我继续做鬼脸:“精灵口味清淡, 不会做味重的餐品。更何况一大早, 少想着吃肉, 对肠胃好。” 我拿着勺子戳了戳桌上那盆非常漂亮的水果沙拉,看了一眼杯中的牛奶以及几片切片面包,感觉肚子饿的咕咕叫:“你这个把咖啡当水喝的家伙没资格说我啦。我想念培根煎蛋, 我想吃火腿吐司, 我要吃金枪鱼三明治, 或者, 来个芒果小蛋糕?” 斯潘塞把面包递给我:“你不觉得刚刚念叨的东西里混进了什么不一样画风的食物?” 我接过面包啃了一口, 就着水果沙拉咽下去,然后振振有词的说:“啊, 有吗?水果蛋糕都是奶油,也是脂肪很高的东西,这种食物才填的饱肚子啊。” 然后不能等斯潘塞找一堆数据反驳我,我立刻转移了话题:“精灵们只吃素是怎么长的这么高的?不会营养不良吗?” 斯潘塞看着我,挑了挑眉,似乎已经洞悉了我的小花招,不过他并没有揭穿,而是顺水推舟的接过话题:“这也许是种族天赋。你知道太平洋南部的岛国萨摩亚吗?他们那里的土著一年四季、从小到大的食物就是面包树结出的果实。甚至当地流行着一种说法,萨摩亚男人花一个小时种十棵面包树就算是完成对下一代的责任了。因为十棵树的果实够一个人吃一整年。但是萨摩亚人并没因为食物不均衡而出现生理上的问题,相反,他们都非常强壮,甚至可以算得上世界上最强壮的民族之一。“ “……斯潘塞,你从哪里知道的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我一口气喝完了牛奶,问斯潘塞。 “谢尔顿喜欢了解这些,而你知道的,了解过后‘大公无私’‘好为人师’的谢尔顿就喜欢向周围的人科普科普,我们寝室里,你是听过就忘,托尼是充耳不闻,只有我被塞了一堆的古怪信息。”斯潘塞耸了耸肩,将锅甩给了现在无法反驳的谢尔顿,努力向我证明,他并不是一个闲得无聊、品味奇特、关注点永远不对的人。 好吧,我相信了。 第99章 谢尔顿就算是在这里认真反驳,我也不会相信他的。 嗯,这绝对是对谢尔顿的正确认知,而不是因为偏帮斯潘塞。 甘道夫带着弗罗多去看他的老朋友了。对,就是弗罗多的叔叔,比尔博,他因为持有至尊魔戒六十年,被魔戒延长了寿命,现在已经113岁,属于霍比特人中最长寿的人。 前年他将袋底洞和魔戒送给了弗罗多,自己则跑到瑞文戴尔这个年轻时一直非常渴望定居的地方居住,似乎是打算写完他的书。 我和斯潘塞则一点都不浪费时间的开始各自的学习过程。 瑞文戴尔中,医术和草药学最好的,就是领主埃尔隆德。 他是一位非常认真严肃的老师,我们的学习过程从上午一直持续到中午,精灵侍卫进来提醒我们午餐开始了,才结束课程。 因为在女巫那里我进行了为期一年的学习,基础部分完全没有问题,埃尔隆德在大致了解过后,非常有针对性的授课,让我进步神速,学习速度大大提高。 这是一位博学、又细心的老师。 当然,精灵和女巫想比,还是有一些区别的。 女巫制作药剂,不局限于草药,只要是能入药或者是有魔力的材料,她都能想方设法研制出相关药剂配方。 而精灵则讨厌任何与鲜血、污糟、黑暗有关的东西,对于他们来说,药剂如果是用什么岩石、爪子、牙齿、虫子诸如此类的东西熬制出来的,他们宁愿死也不会喝的。 所以,精灵的草药学登峰造极,但是研制的药剂种类却并不如女巫那么繁多。 当然,精灵的药剂效果一般都是舒缓、生机磅礴、无副作用、味道还挺不错,连装药剂的瓶子,都是用水晶制作出来的,每一个都造的美轮美奂。 我直接将我学习草药学的目的告知了埃尔隆德。他听完了精神分裂症的症状后,神色严肃。 然后说,在精灵悠久的生命中,几乎什么都见过,我描述的这种症状的病他的确见过,但是,大多数时候,这种病无法治愈。 “在四百年前索伦被驱逐之后,有几位参与当年战争并曾被戒灵伤害到的精灵出现了类似的症状,他们的精神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出现了多疑、健忘等等症状。我为他们调配了一些药剂,但是他们最后能恢复正常,绝对不止是药剂的功劳,瑞文戴尔拥有自然的庞大魔力,这里的生活宁静、悠然、远离尘嚣,环境因素、生活状态也是治愈这种病的重要条件。” 我听了,却欣喜如狂。 只要有这样的药剂存在,戴安娜就有希望。 最后埃尔隆德教授了我他曾经制作的那几种药剂的配方。 舒缓剂、快乐药水、精神修复药剂和美梦药剂。 精神修复药剂固定服用,睡眠不好时使用美梦药剂,受过刺激或者心情沮丧、悲伤的时候用舒缓剂配合快乐药水。 这些药剂的效果听上去有些神奇,比如快乐药水,我甚至怀疑它是不是类似于毒/品类的东西。其实,在某些无奈的情况下,大/麻或者海/洛/因的确可以充当舒缓精神的药物进行使用,但那是已经到了穷途末路才会做出这种饮鸩止渴的选择。 听了我对罂/粟的描述,埃尔隆德表情之中出现了厌恶之色,他非常严肃的说:“拥有上/瘾成分的植物绝对并非是干净纯洁的植物,那是恶魔披着华丽的外表送与人间的祸源,本质上是黑暗的。精灵从来不会使用这种植物当做原料来调配药剂,你放心吧。” 后来我发现,这几种药剂配方所使用的植物的确没有任何危险,甚至连毒性都不含。 和我曾经自学过的草药学以及女巫教授给我的草药学不一样,精灵的草药配方结构模式一般都非常简单,主要原因是想将副作用降低到几乎近于无。 一种药剂的主要作用均来自于它的主要材料,比如快乐药水,它使用的光明草作为主要材料。光明草只生长在光照非常充足的草地中,它会散发出某种令人开心的香味,所以动物都非常喜欢啃食,因此野外很难采集到野生的光明草。而快乐药水的辅料只有六种,它们的作用分别是提升光明草的效果,平稳整个药剂的稳定性,祛除其他材料的副作用。 只是,很遗憾。 四种药剂中,有三种所使用的材料是这个世界独有的魔法草药,我即使学会了,回去之后也制作不出来,对戴安娜也无用。 但又无比幸运。 我最看重的精神修复药剂,使用的都是普通植物,除了一种药材外,其他品种我在书籍中都曾看见过。 也就是说,这种药剂是我最有可能制作出来的。 只要我回去之后找到我唯一不曾见过的那种植物。 它在我的世界中真的存在吗? 我不知道。 但即使不存在,我也一定要找到可以替代的材料,甚至,最后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可以想办法研究合成物进行替代。 所以,我的重心转移到了研究这种名为‘灵心’的草药上。 埃尔隆德对我研究的方法非常好奇。因为这个世界并没有系统的成分分析法。 中土大陆大多数人对草药药性了解,均来自于对植物本身外形、气味、味道的辨认,或者使用动物甚至人类去实验草药的效果。而使用草药的方法,也大多数都是漫长岁月中不断摸索而积累下的经验,慢慢流传下来。 第100章 而我选择的,是制作一些在如今条件下可以制作的化学试剂,定量、定条件分批实验,分辨出草药中蕴含的具体成分种类以及其成分配比。 但是材料不全,我能做的分析依旧非常粗略,但这已经算是有了非常大的进步和收获。 在侍卫进来提醒后,我们停止了课程和实验,去用午餐。 吃无法的时候也见到了传闻中的霍比特传奇,比尔博·巴金斯。 他是个非常健谈温柔又挺风趣的小老头,虽然偶尔脾气有些阴晴不定,但据说是带着魔戒太久留下的后遗症,随着至尊魔戒的消亡,相信他很快就会恢复。 午饭后,甘道夫决定明天先带我们去林地王国,也就是我们最终的目标瑟兰迪尔的所在之处。 主要是甘道夫要亲自统治各方势力,告知索伦最终动向,更新各位领袖对于魔多方面的认知信息。如果有可能的话,他会邀请各族代表,前来瑞文戴尔开个会议,碰个头。 所以,先将我们带去幽暗密林,然后和木精灵的代表一起回来瑞文戴尔,这样我们不用错过林地王国与瑞文戴尔不同的风景,也不用耽误在瑞文戴尔的学习计划。 我和斯潘塞自然没有任何异议。 下午,大家兴致都很好,已经对瑞文戴尔很熟悉的比尔博带着我、斯潘塞以及弗罗多仔细的逛了逛瑞文戴尔。 因为一直以来的目标有了很大的进展,我的心情很好,举止言行中就带出来了一点,斯潘塞非常疑惑,但我没准备把这件事告诉他。 毕竟,我不想让他失望。 晚上我们又参加了精灵举办的宴会。 精灵们是真的很喜欢聚在一起,所以举办宴会的次数非常频繁。 而今天似乎是知道了我暗自腹诽菜色,宴会上居然出现了肉,虽然只是一道简单的烤鹿肉。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比尔博老先生亲自做的,所有的霍比特人都是非常厉害的美食大家,厨艺相当厉害。他很明白非精灵族的人在精灵的宴会上会出现什么困难。 所以他解决了困难。 甘道夫说的没有错,霍比特人果然是一个神奇的种族。 第54章 魔幻旅行日志(十六) 3003年8月1日 天气晴 今天黎明的时候, 我们穿过了北部荒原,来到了一片生了病的树林旁。 这里的树木大片大片的枯死,即使是没有枯死的部分, 也呈现出了一种不健康的灰色或者是红色。 我问甘道夫:“甘道夫, 这里是怎么了?出现虫灾?病变?还是生态失衡?” 甘道夫嗯哼了一声,说:“生态失衡?好名次, 如果非要说这里树木枯死的原因的话,也可以说是生态失衡。不过, 最根本的原因, 还是因为之前黑暗君主索伦的力量一直在复苏,邪恶生物在中土大陆不断滋生生长。” 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坏事都扯得上索伦, 也不明白一个被我那不起眼的戒指吞了力量源泉的黑暗魔君到底有多厉害,但是我不会反驳甘道夫的话。 甘道夫虽然某些时候说的话有些神神道道的,但是最后的事实都表明, 他说的没有错。 甘道夫带领我们来到了一处神奇的通道处。 这处并非人工挖掘,也没有砍伐开垦的痕迹, 它就好像是树木们自主生长交错, 以根系铺就地板, 树干铸造墙壁,枝条交错编制穹顶,就这么自自然然的生长出了一条大致呈现为圆形的林间通道。 我忍不住哇哦了一下。 甘道夫说:“其实这条通道已经被精灵们废弃了很久了, 想当年它还生机勃勃的时候, 绿叶铺满了整个周围, 通道之中一点都不阴森, 反而不断有花朵垂下, 花瓣铺满了整条路,偶尔小鹿、松鼠会从你身边窜过。” 他带着我们走进了通道, 一边走一边说:“当然,那时候也和现在一样,这里会弥漫着一些雾气,这是独属于木精灵的防御魔法,凭借自然与丛林的力量,他们能完全将敌人御之门外。” 走着走着,道路的分叉渐渐多了起来,不过甘道夫显然对这里十分熟悉,他毫不犹豫的选择着方向,一切了然于胸。 走了差不多一个多小时,我们发现枯死的树木似乎渐渐有了回复的迹象,红色、灰色的枝叶少了很多,有些树还长出了新的嫩芽。 甘道夫微笑了,他心情很好的说:“我总担心木精灵会因为这里被黑暗侵蚀而选择离开这块驻地而搬到更北边的丛林里去,现在算是放心了。” 斯潘塞说:“从我了解的历史上,精灵高傲无比,面对困难从来不会逃避,只会迎面而上吧。” 甘道夫边走边摇头笑叹:“瑞德先生,你说的那是矮人,不是精灵。” 我一头黑线:“甘道夫,你这是在说矮人们都很固执吗?” 甘道夫握着他的手杖,敲了敲旁边的一棵树,发现并没有落叶被震落下来,满意的继续向前走:“固执?不,固执不足以形容他们,应该用撞了南墙都死不回头来形容才行。精灵虽然骄傲,但是同样的,他们足够聪明,并不像矮人那样倔强到底。而身为密林之主的瑟兰迪尔,更是一位拥有大局观又将子民看的无比重要的精灵王。” 我听到这里,却突然有些明白为什么森林女巫玛琳菲森会对这段爱情毫无信心,连亲自追求的勇气都没有了。 也许爱一个人,就会将这个人看的太清。 第101章 一个合格的君主,他的心中,情爱的排行将会是最低的。 大爱无情。 玛琳菲森想要的,在瑟兰迪尔这位精灵王陛下这里,估计永远都要不到。 再走了半个小时,突然通道里出现了一些奇怪的白色丝线。 我伸手想去捞一根看看,被甘道夫用法杖拦住了动作:“这是巨蜘蛛的陷阱。虽然索伦已经失去了力量,但是巨蜘蛛应该没有办法短时间内就被完全消灭,这也是我这次来商请瑟兰迪尔前往瑞文戴尔的重要原因。索伦虽灭,却依旧在中土上留下了非常多的黑暗势力,再加上失去了控制的十位人族之戒的戒灵到底会演变成什么样的存在,我们依旧不得而知。所以必须聚集力量,清扫这些为祸一方的东西。” 斯潘塞突然走在了我的左边,然后说:“甘道夫,你说的巨蜘蛛到底有多大?” 甘道夫喔~了一声,颇有闲情的说:“大概小牛犊那么大?说还是,我没亲眼见过,我只是听比尔博描绘过而已,你们真的应该看看他写的书,说实话,相当精彩呢。我运气比较不错,上次走这条路的时候,可没遇到那些八只脚的家伙。” 斯潘塞说:“我觉得我们最好快点跑。” 我和甘道夫循着斯潘塞的目光望去,只见一道牛犊大小的黑影挂在树木的阴影之中,似乎随时都能窜出一只巨型蜘蛛出来。 甘道夫不仅捏紧了他的法杖,还刷的一下拔出了他挂在腰间的长剑,我连忙把斯潘塞往身后拉一拉,取出了枪。 但是等了许久,那道黑影一直都是动也不动。 我们三个小心靠近,甘道夫还突然念了一句咒语,施展了一个小小的照明术。 即使是不怎样亮的光线,在这种环境中都已经足够使用了。 黑影的确是巨蜘蛛,锋利狰狞的爪子支棱着,丑陋的尖嘴中,露出了啮齿,还有一支吸管也摊在了外面。 这是一只死蜘蛛。 甘道夫没有放松警惕,他对我们低声说:“走,这里能有一只死蜘蛛,自然也有活的。” 我和斯潘塞还没有回答,就有一道清朗的声音传来:“甘道夫,你放心这里一只活蜘蛛都没了,只有死蜘蛛。” 突然,一道修长的身影抓着藤蔓从树叶之中荡出,灵活的翻了个跟斗稳稳落地。 是一位年轻的金发精灵。 不过这位精灵和瑞文戴尔的精灵似乎有那么稍许不同,他的耳朵并没有瑞文戴尔的精灵耳朵长,但是动作举止却似乎如同羽毛一般轻盈,穿的服饰也更类似于骑射紧身衣,身上背着个箭筒。 显然这是为射手。 金发精灵从树影出走出来,俊美秀绝的容貌即使在精灵中也脱颖而出,而那灵动又纯澈的气质,特殊的令人见之难忘。 他的脸上带着笑容,银色的头饰将那满头的秀发平整的固定在脑后,金发精灵步伐灵动,几乎一眨眼就走到了我们身边:“甘道夫,想必你是来告诉我们好消息的?” 甘道夫笑着抱住金发精灵:“哦,莱戈拉斯,见到你真是太好了。” 原来这位就是林地王国的精灵王子。 莱戈拉斯。 莱戈拉斯和他表现出来的爽朗似乎有点小小的区别,被甘道夫拥抱后,他眉眼动了一下。 典型的害羞特征。 哈。 甘道夫向我们彼此介绍了一下,莱戈拉斯在这一点上表现的与瑞文戴尔的精灵也相当不同。 精灵是一种十分高傲的生物。 我们身为人类,刚和甘道夫到瑞文戴尔时,那些精灵的表情表现出的可不是友善,这种情况虽然在瑞文戴尔的领主埃尔隆德表现出欢迎后立刻就消失了,但最开始的态度还是表现出了精灵们的高傲。 莱戈拉斯并不一样,他对人类的态度非常友好。 我当时突然觉得,儿子这么可爱,想必林地王国的精灵王瑟兰迪尔也并非什么高高在上、不可接近的人物吧。 现在写日记的时候都忍不住想摇醒那个糊涂的自己。 莱戈拉斯带着我们向林地王国进发,和瑞文戴尔建筑在山中不一样,林地王国建立在地下。 我觉得,大概是中土大陆上的危险太多,所以许多种族就喜欢挖地洞居住,我在刚知道居然有精灵也这么做时,特别惊讶。 莱戈拉斯似乎非常明白我的惊讶,他没有多解释什么,只是说:“等你看到我们的精灵大殿时,也许你会更惊讶。” 跟随着莱戈拉斯,我们来到了林地王国的巨型石门之前,一队装备齐全的守卫正在站岗。 石门被拉开,精灵的‘洞窟’展现在我们眼前。 我觉得,这根本不是挖洞居住,根本是将整座山丘挖空!巨大瑰丽、盘旋着楼梯精灵大殿上,被精灵们精心布置了各种植物,盛开出的花朵散发着清晰的香味,而大殿中灯光照耀着水晶,折射出的亮光充斥着整个地下宫殿。 没有人会觉得这座华美的宫殿是建在地下的,也不会有人将它和地洞、巢穴诸如此类的词语联系起来。 走进大殿没有行走多远,便看到了高高的精灵王王座。 几位女性精灵正在一旁拨弄着琴弦,也有几位护卫穿着甲胄驻立在旁。 王座之上,端坐着一位王者。他正就着不知如何折射进来、照耀着王座的阳光,仔细观赏一副油画。 第102章 阳光与月光交织而成的长发,带着一顶绿枝编制的精美王冠,容貌俊美绝伦的无法使用笔墨去形容,灰蓝色的眼眸中似乎只有手中的油画。 他穿着及地的星光长袍,却在阳光之中,彰显的比阳光更璀璨,比水晶之光更幽深。 其实,如果仔细看,莱戈拉斯与他的父亲,相貌上的确有几分相似,但是莱戈拉斯的容貌更清新、更柔和一点,而他的父亲,瑟兰迪尔精灵王,则完全与尘俗划开了界限,高高在上的如同神明一样。 一样高不可攀。 所以,除了使用王者来称呼形容他,我实在是找不出其他的笔墨。 也许精灵族就是样,血统越高贵,活的越久,实力越强的精灵就会越有一种超凡脱俗的美。 瑟兰迪尔与我们的见面起初颇为冷场,他似乎一点都不喜欢甘道夫。不,他是对任何外人都非常冷漠。 好在,甘道夫带来了这位精灵王想要的消息。 黑暗君主失去了他的力量,不是已经消亡,就是只能躲在角落中苟活,失去了力量源泉的索伦也只是个没有身体的幽灵。不说他害过的对他恨之入骨的人,就算是他那些曾经奴役、诱惑堕落过的属下,恐怕都不会放过他。 所以他的存活几率并不大。 “那么清扫和处理他留下的那些祸患,就是我们下一步的目标。”瑟兰迪尔说:“幽暗密林这么多年一直饱受黑暗的侵蚀,也终于轮到我们做出反击了。” 甘道夫这才恍然:“密林中的巨蜘蛛?” 莱戈拉斯开口:“不错,是父亲在半个月多月前感受到末日火山发生巨变后,吩咐我和卫队进行清扫的。效果还不错,以前那群东西怎么杀都杀不完,它们的巢穴并不在密林之中。现在却几乎清除干净后就不会再出现了。” 然后甘道夫向瑟兰迪尔以及莱戈拉斯将整件事的经过叙述了一遍。而与埃尔隆德和凯兰崔尔夫人的判断一样,瑟兰迪尔觉得,索伦应该不会再出现了。失去了身体可以继续存活,但失去了力量则是失去了一切。 而瑟兰迪尔在知道了我的青铜戒指吞噬了至尊魔戒的力量后,眼神罕见的出现了波动,竟然透露出了一丝好奇之色。 可是在我拿出戒指的那一瞬间。 我发誓,我在他眼神中看到了嫌弃! 瑟兰迪尔手中戴的那枚戒指的确十分好看。 但是,哼,精灵的审美观可真是如出一辙,青铜戒指怎么了,只有宝石做的戒指才一定是好看的吗?!艺术是不分材质的! 女人才会喜欢珠宝!我以后结婚了,一定不会买钻戒的!(作者菌:真香) 瑟兰迪尔接过我递过去的戒指,放在眼前仔细端详了一番,随即又还给了我,然后转了转自己手中的戒指,说:“你们一路走来也很累了,先去休息吧,至于是否要去瑞文戴尔参加会议的事情,我们明天再谈。” 甘道夫无所谓,他觉得索伦失败后,他的职责陡然变轻,心态也没那么急迫,不过他看了我一眼,显然是还记得,我和斯潘塞来见瑟兰迪尔最初的目的是什么。 我翻出了我的小背包。 背包里有一个长长的木盒子,我取出来打开盒子,将永恒玫瑰取出来。 即使游历了整座中土大陆,即使经历过无数风雨,即使渡过了漫长的时间,这朵从森林女巫手中递过来的红色玫瑰依旧娇嫩鲜艳着。 它被保护的很好,露水剔透,娇艳欲滴,幽香整整。热烈的,就好像是女巫对精灵王的爱,炙热芬芳又含情脉脉。 我拿着玫瑰,走到了瑟兰迪尔的王座前,将玫瑰递到了他眼前,就和之前将戒指送给他一样:“这朵玫瑰,随着我走过了漫长的旅途,代表的是最纯洁最炙热的爱意,它就和它身上加诸的魔法一般,因王你而生,却不会因你而灭,只会在时间的侵蚀下,陡然消亡。请您一定要收下,哪怕是这份感情您不接受。” 瑟兰迪尔似乎被这个举动惊到了,他一向没什么表情的脸上惊讶之色一闪而过,随即眉头微微拢了拢,似乎有些困扰。 但下一瞬,他优雅又礼貌的开口:“精灵不会爱上人类的。” 我知道啊。 我只是传达了玛琳菲森的心意而已。 随即身后传来了甘道夫的哈哈大笑。 我非常疑惑不解的回头。 只见白胡子老头已经笑弯了腰,胡子都快垂到地了。而斯潘塞也一脸惨不忍睹的单手捂脸。 我不想回忆那时候的尴尬。 反正,误会是斯潘塞解释清楚的,而理解错误、认真拒绝的瑟兰迪尔陛下大概短时间内不想见到我这张脸。 至于莱戈拉斯,他甚至在我们吃过晚宴后,跑到我和斯潘塞的房间里来问我森林女巫是一个怎样的女人。 还特烦恼的向我诉苦,他替他父亲已经不知道挡了多少桃花了,但是至今还是没有总结出他父亲那些桃花的共同点在那里。 “如果只是觉得他好看,好看的精灵实在是太多了。他为人太冷静,不会说甜言蜜语,又一副臭脾气,还特喜欢漂亮的亮晶晶宝石,所以他的桃花们到底看上他什么了?”莱戈拉斯非常不解的说:“反倒是我,哎,至今还没成婚呢。其实,我们精灵族结婚都挺早的,感觉我自己都老了。” 好不容易送走了个性与外貌一点都不符合的精灵王子,我才有空写今天的日记。 第103章 其实,我一点都不想写。 让时间回到过去吧。 或者明天一睁开眼,我和斯潘塞已经回到家了也行。 好吧,这只是我的抱怨,我在这里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呢。 至少,草药学为了以防万一,要学的更深更细致一点。 不过睡觉之前,有一笔账要仔细算算。 斯潘塞今天犯的错误要清点一下。 第一,没搞清楚危险状况,就冒然挡在我身前,简直是拿自己的小命在开玩笑。 第二,第二当然是今天我出丑的时候不提醒打断我,反而在那里带头嘲笑我! 第三,他居然又忘记给我说晚安了。 我今天绝对绝对不会去找他要的。 好吧,睡觉前补记一下,斯潘塞来给我说晚安了。 算他没有笨到家。 第55章 魔幻旅行的番外 索伦灭亡之后的日子并不是一下子就过渡到平安无忧。 圣白会议在瑞文戴尔召开后, 精灵、矮人、人类三族多方势力联合,清扫魔多以及索伦的残留势力。 但,不可否认, 最大的外患解决之后, 带来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平静。精灵和矮人的仇怨依旧存在,人类王国之间的矛盾也渐渐显露出来。 精灵永生不死, 但是心却会老去,精灵们在中土风风雨雨数千年, 如今中土早已不是精灵统治的世界, 他们终究要回到阿门洲,回到神佑之地。 但这份离别并不是短时间内就会实现的, 无论是精灵还是巫师,他们在中土都还有属于自己应该去完成却还没有完成的任务,也有该去了解却没有了解的事情。 所以圣白会议之后的第二年, 联军开始拔除索伦的半兽人军队据点,清扫了整个北方地区。 第三年埃尔隆德与凯兰崔尔夫人以及甘道夫扫除了三位惶恐不安、日渐虚弱的戒灵, 精灵们开始回收曾经铸造的十九枚戒指, 并打算最后将这些戒指带离中土。 第四年, 神秘的次元旅行者诺曼·奥尔德里奇和瑞德·斯潘塞自瑞文戴尔离奇消失。凯兰崔尔夫人说,他们已经离开了中土,回到了属于他们自己的故乡。 “精灵们也终究会听从海洋的召唤, 回到我们的最初和曾经。”凯兰崔尔夫人如此感叹。 第八年, 幽暗密林的黑暗之气全数消散, 幽暗密林恢复了曾经的名字:“绿叶森林。” 林地王国的宫殿逐渐开始搬出地下, 与罗斯洛立安的领主, 也就是凯兰崔尔夫人的丈夫凯勒鹏达成协议,重新划分了治理疆域。 至此, 迷雾山脉至大绿林区域,将由精灵全面治理,并向北、向西不断推进,铲除遗留下的诸如巫术之山、半兽人要塞之类的残留索伦势力。 --------------------- 在林地王国新的宫殿之中,有一处美丽的花园,种植着无数的花朵,木精灵虽然比其他精灵更为善战,甚至会吃肉用来增强体魄,但他们依旧是精灵,有绝佳的艺术天赋,对植物树木自然也非常了解擅长。 所以,短短两年多的时间,新宫殿内的花园就已经释放出了她的美丽。 花园中的花朵并非这么短时间内就可以培育出来,它们大多数是从罗斯洛立安移植过来的。 辛达族的精灵公主凯兰崔尔和她的丈夫凯勒鹏所建立的精灵混居之地“罗斯洛立安”,美丽不下于瑞文戴尔和林地王国。 “罗斯洛立安”的意思是“盛开花朵的梦土”,可想而知,这里的鲜花有多少。 因为要新建宫殿,虽然只是在地下宫殿的基础上向地面延伸,但是木精灵们的工作依旧挺繁重的。而且,他们为了能够早日将新宫殿建造完毕,能够早日住进去,干活儿都非常卖力。 木精灵们大多数都是干活儿的干活儿,在外征战清扫护卫的也都来来去去很忙。 因此这新建花园的美丽被瑟兰迪尔一人首先目睹了。 他看着花园中盛开的鲜花,看着花园美丽女子石雕手中的那一支永恒玫瑰,有点出神。 在他的生命结束之前,终于等到了终结索伦这位黑暗魔君的时刻,完成了复仇,也保全了族人,似乎毕生追求的事情都已经做的差不多了。 不,他还需要培养一位林地王国的下任君主。 瑟兰迪尔是一位高傲的国君,他少时就跟随父亲南征北战,在对抗魔多势力的诸多战役中,均有他的身影。 但是一份对所有子民负责的责任并不是那么容易承担下来的。 他的父亲死于最后的同盟之战(注:人类与精灵联合共同对抗魔多),而木精灵虽然骁勇善战,最终却因为战争中装备不良而折损大半。 就这样,瑟兰迪尔在这种破败不堪的情况下,接过了木精灵的统领权,最后率领残部回到林地王国并加冕为王。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木精灵,瑟兰迪尔已经没有任何机会去犯错,他必须成为一个最完美的国王,以护自己的族人。 他这样要求着自己,很自然,也会这样要求儿子,莱戈拉斯,他的小绿叶。 这种态度曾经导致他与莱戈拉斯的关系一度十分僵硬,再加上妻子的去世,这一点成为了父子之间难以解开的心结。 精灵是永生的,但是哀痛会杀死精灵。 他活到这个岁数,几乎什么都经历过了。他看着因为丈夫战死,悲痛欲绝的女精灵声嘶力竭的心哀而死;他看着被人事物、被流逝的时间折磨的精灵放弃了生命。 第104章 他的妻子陪伴他漫长的岁月,少时成婚,跟随父亲和族人一起渡海来到中土,陪着他迁徙多次,寻找安身立命之所,直到来到大绿林。 才刚安稳下来,生下了莱格莱斯,没多久就是他参战。 最后天人永隔。 然而对于妻子的离世,他虽悲痛,却心未死。 大概是因为,他一生之中,最重要的不是父亲,不是妻子,不是儿子,也不是自己。 而是族人吧。 这朵来自女巫、代表着爱意的永恒玫瑰意外的解开了他与迭戈拉斯的心结,也不知是不是命运的安排。 “为了答谢,你在我的花园中,将永远有一个位置。” 高傲的精灵王依旧高高在上,依旧恍如神明,依旧,是木精灵们的守护神。 ———————————————— 刚铎即将迎来新的君主,他是皇室的直系血脉,埃西铎的第三十九代嫡孙,是刚铎的合法继承人。 他就是伊力萨·泰尔康泰。 或者,可以称呼他为阿拉贡。 阿拉贡不仅英勇无双,骁勇善战,而且是一位杰出的战争指挥官。刚开始他在联盟军清扫的过程中大放异彩,却是以人类之姿指挥瑞文戴尔的精灵军队完败半兽人,夺取了半兽人要塞。 联盟军中传唱着阿拉贡的英明勇敢,同时也揭开了他的身世。 瞬间,身为刚铎宰相和摄政王的迪耐瑟就非常尴尬。 宰相的就位仪式中,曾有一句‘等待国王的血脉归来’,然而这么多年了,都没个人回来,也许刚开始的宰相们还会记得这个誓言,都不知道换了多少届宰相了,到了迪耐瑟这里,早就将这句誓言当做流程了。 然而,誓言终究要有兑现的一天。 同样的,身为宰相之子的法拉墨地位也尴尬了起来。但是他和他的兄长有了完全不同的看法。 法拉墨觉得,阿拉贡身为皇室的直系后裔,手持着重铸的圣剑(注:埃西铎国王砍下索伦手指并得到魔戒的那把剑),并且表现出的能力、战争里的功绩都不差,他理该成为人皇,成为刚铎的国王。 但是法拉墨的兄长博罗米尔却觉得自己一家为刚铎付出了一切,一直一直都带领刚铎的人民奋斗在对抗魔多的第一线。他们浴血奋战的时候,刚铎人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这位人皇继承人又在哪里呢? 显然,不仅仅是博罗米尔这么想,许多刚铎人都是这么想的,所以大体上就分裂成了两派,并且两派都觉得自己是对的,对方是无理取闹。 本来对继任王位之事、行王者之道就非常犹豫的阿拉贡则更加偏向于自己最本心的选择。 继续做一位在中土大陆上流浪的游侠。 而且,如果这么选择,他所爱的精灵,也不用选择放弃永恒的生命,接受凡人的宿命,从精灵变成人类。 埃尔隆德领主之女,瑞文戴尔的公主,阿尔温与阿拉贡从小一起长大,相爱成为了必然。但是,精灵如果爱上了人类,就会失去永恒的生命。 所以身为阿尔温亲父与阿拉贡养父的埃尔隆德当然不同意这件事。 于是,他开出了条件,或者说是,说出了他自己也明白注定会发生的条件:“阿拉贡,摆在你面前有一个重大的命运选择:要么超越历代国王,要么与你的族人沉入黑暗。你要经历多年的磨难,在此期间,你不能娶妻,也不得与任何女人亲近,直到胜利的一天到来,直到你可以当之无愧的成家立室。阿尔温只能嫁给刚铎的人皇。” 至此阿拉贡告别亲友,独自走向荒野,成为了游侠,结识了众多朋友,暗中进行与索伦殊死搏斗的艰巨事业。 直到可怜的黑暗魔君最骄傲、最信赖的至尊魔戒被个来路不明的外乡戒吞噬掉了力量,成为了别戒口中勉强可用来充当强化材料的下等戒。 但是阿拉贡自身的不确定却并没有影响他清扫索伦势力时候的卖力,在成为游侠的三十多年中,他看了太多索伦制造的悲剧,这也是为什么他能坚持三十年的原因。 血脉中刻下的坚毅与责任感让他一直一直就这么走下去。 最后解决这件事的是迪耐瑟。 这位位高权重的宰相在短短八年中似乎变了许多,曾经的他多疑、刻薄又固执,他有一颗守卫刚铎的心,但是在多年权利以及某些不知名因素的腐蚀下,渐渐变了味道。 直到,十岁的孙女,瑞金娜出现。 瑞金娜是个小天使,即使对法拉墨偏见很大,但是日益相处的过程中,迪耐瑟依旧忍不住就真心疼爱起了瑞金娜。 而且,随着瑞金娜越长越大,她的相貌竟然渐渐脱离了她母亲科拉的影子,更像另一个人。 法拉墨的母亲,迪耐瑟早逝的妻子。 与妻子相似的容貌长在儿子身上是一种看见就能想起的悲伤,法拉墨从小不被迪耐瑟喜欢也有这个原因。但是长到孙女头上就不一样了。 但是这不足以构成迪耐瑟的改变原因,迪耐瑟的固执早已深入骨髓。 可是,瑞金娜是一位女巫。 女巫和巫师并不是同一种力量体系,虽然他们都是使用咒语力量,都是使用魔法的。 不过还是有一些相通之处,世界上的力量根源原本就源自同一个源头。 瑞金娜发现了那个影响迪耐瑟的东西。它将他从老侍从口中那个“年轻时候高大、勇敢、睿智、自信、具有王者气概的男子”变成如今“阴险、固执、古怪又多疑的摄政王”。 第105章 真知晶球。 真知晶球的确没有这种威力,但是真知晶球背后的主人,索伦却有。 而索伦消亡后,真知晶球不再控制、腐蚀、影响迪耐瑟,但是索伦遗留下的腐蚀效果还在。 瑞金娜拿出了她的女巫指导手册,扉页上,一句醒目的话提醒着小姑娘:“真爱是破解一切魔咒的解药。” 所以瑞金娜合起了自己的女巫指导手册,开始了真爱小天使的每天日常。盯着爷爷休息,盯着爷爷吃饭,盯着爷爷处理各种国家事务,盯着爷爷不要再碰那个“坏水晶球”。 也许,真爱真的是破解一切魔咒的解药吧。 迪耐瑟渐渐恢复了过往的睿智,他似乎感觉自己从一场噩梦中苏醒。 迪耐瑟站在刚铎的城墙上,看着阿拉贡带着阿尔温在众人欢呼中走进米拉斯提力斯。 他亲自邀请阿拉贡回归刚铎,并要求阿拉贡努力为刚铎人付出一生。 这是属于国王的职责。 城墙另一端十八岁的少女热烈的向他挥手:“爷爷,你看好热闹啊。” 迪耐瑟则略带责备的说:“要注意淑女的仪态。” 瑞金娜哈哈而笑:“哦,爷爷,我可不是淑女。而是要去前线清扫半兽人的战士。和甘道夫一样,能用剑,也能用咒语,不过,我比他厉害,我还能丢毒/药,让那群丑陋的大块头吃吃苦头!” 迪耐瑟瞬间黑了脸,咬牙切齿:“法拉墨这个蠢货到底怎么教女儿的。还有科拉,这女人的眼里难道只有钱吗?” 然而他怕被孙女听到,所以只能小声的嘀咕。 热情炽烈美丽的十八岁少女,像小时候那样,忍不住跟着城墙下的众人一起唱起了欢乐的歌。 黑暗终究会消失, 至尊也只是腐朽; 半兽人都是傻大个, 哥布林都是胆小鬼, 骑象的笨蛋怕老鼠, 堕落幽灵瑟瑟发抖。 刚铎,刚铎,伟大的刚铎, 刚铎,刚铎,美丽的刚铎。 人民终迎来伟大人皇, 我们将一起铸就传奇。 第56章 第二十七篇日记(上) 1996年12月7日 天气晴 托尼今天一大早就抱着胳膊坐在宿舍的客厅的沙发上, 表情严肃。 我和斯潘塞昨天一起在房间里差‘灵心’这位草药的资料,睡得相当晚,所以醒得有些迟, 早上九点才起床。 然后就看到托尼在那里一脸“你们背着我搞坏事”的表情。 “托尼?”我一边向浴室走, 一边问。 托尼颇有些阴阳怪气的说:“哦,健忘症先生, 你是不是忘记要说什么事情了?” 斯潘塞看我先用浴室了就直接拿了钱包:“诺曼,早餐要吃什么?” 显然他打算先去买点早餐, 然后回来再梳洗。今天是周末, 时间并不急。 我一边回答要吃三明治和培根煎蛋,一边问托尼:”到底要说什么?托尼?” “你们两个是把我当瞎子还是笨蛋?”托尼冷笑一声:“前两天你们突然变得心不在焉, 上课总是走神,学习不上心,实验室不去, 还老是交头接耳凑在一起说悄悄话,甚至连说话风格都换了一种。你们两个到底有什么事情瞒着大家?嗯?!” 托尼话音结束时, 语气讥讽, 鼻音上扬, 威胁意味十分清楚明显。 斯潘塞有些期期艾艾的看着托尼,然后他看了我一眼。 显然诚实小王子并不想欺骗朋友。 我对斯潘塞说:“斯潘塞,帮托尼带一份草莓汁和金枪鱼三明治, 你先去买早餐, 我来说。” 托尼看了我一眼, 没有表示反对。 看来还可以哄哄。 斯潘塞嗯了一声就出门了, 我则继续在浴室里梳洗, 完了之后才换好衣服,坐在了托尼的对面。 看了看乖乖坐在沙发上等的托尼, 我忍不住微微笑了一笑。 如果不是真的把我和斯潘塞当朋友,托尼又怎么可能对我们如此了解。只有观察的相当细致,才能得到之前的结论。 如果不是真的把我们当好朋友,他更加不会在观察得出结论后,依旧给了我们几天时间“坦白从宽”。 如果不是真的把我们当可以交心的好朋友,他也不会在我们隐瞒到现在都不说给他听之后,变得如此生气。 托尼是个聪明的人,但是对于不在乎的人事物,大多数却是视若无睹,不会去费心思考的。更加不会小心去把握朋友之间的远近尺寸,去动用他不怎么去用的情商,思考该如何行事。 “托尼,对不起,并不是有意瞒着你。”我首先道歉:“只是这件事,这件事有些古怪,所以,我和斯潘塞没想好该怎么跟你说。” “诺曼,你这是瞧不起一个斯塔克。”托尼的脸色并没有因为我的道歉而有所好转。 我无奈的笑了笑,说:“这样吧,我和斯潘塞这两天也准备了一些东西,所以拿出来给你看看。也许看了之后,你不会说我和斯潘塞同时疯了。” 我和斯潘塞虽然在另外一个时空渡过了差不多五六年的时间,但却并不是“身体”过去的,我们这五六年里并没有长大,而是一直保持着刚到那里时的状态。 突然回来之后我们也发现,时间在我们离开的时候并没有任何变化,我们依旧是即将面临期末论文,面临寒假即将到来。 第106章 我的系统也出现了一点点变化。 我在另一个世界记录的日记变换成了一套《魔幻旅行日志》的大合集,安静的归属于书柜‘诺曼的日记’大类里。 社交面板七芒星分面板上的人物头像都还在原来的位置,暂时看不出有什么变化,但是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即使是分距成两个不同的世界,我大概依旧能根据面板推测他们的近况。 这是一丝无法放弃牵绊。而且,若是按照年龄推算,我认识的精灵矮人大多数都比我活的要久,至于人类,我想,他们一定一定也是长命百岁。 而柯罗诺斯青铜戒上的备注在带我和斯潘塞回归的那一刻出现了变化,它上面那句味道难吃需要消化的注释就消失了,而是变成了空白。和最初的时候一样,就好像它从来就是这么安安分分、毫不起眼的青铜戒指一般。 我的装备栏里,还多了一样东西。 当初斯潘塞送给我的那把枪。 不过这把枪经过了精灵的改造后,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 它重新使用珍贵的材料进行了改装,同时埃尔隆德领主在它上面亲手绘制了符纹。这把枪已经实现了可以使用“空气弹”。当然,它也是有缺陷的,使用空气弹射程变短了很多,原本完全可以当做狙/击/枪使用的,现在不行了。 它是我唯一从那个世界带回来的“实体”物品,然而很遗憾,它在现实世界中并不能取出来。 虽然这把枪取不出来,虽然我们带不回“灵心”这味草药,虽然有很多我和斯潘塞感兴趣的东西都只能留在它们原来的世界,但是没有谁可以阻止我们使用自己的记忆和头脑带回某些东西。 斯潘塞这两天绘制了一副中土世界的详细地图,以及中土我们见过的那些奇妙生物图示。 他的绘画技巧越来越好了。 而我则将比尔博先生的书默写了下来。 比尔博·巴金斯先生,这位神奇的霍比特人,终于完成了他的两本书的创作。其中《去而复返:一个霍比特人的假期》的精彩程度,早已在整个大陆上传唱。 虽然我和斯潘塞脑海中有无数的知识,我们甚至会背诵很多诗歌,但不得不承认,我们写不出精彩的故事,也记录不了比故事更精彩的历史。 每一位用笔写下人生的作家都值得尊敬。 我拿给托尼的,就是斯潘塞的地图和默写下来的巴金斯的冒险故事。 托尼狐疑的接过了两样东西,刚瞄了两眼,有些懵:“这是什么?你和谢尔顿最新玩的魔幻rpg游戏?” 我回答说:“不,是我和斯潘塞一次奇妙的穿梭世界的旅行。” 托尼还是没反应过来。 他嗤笑了一声:“诺曼,你在开玩笑?!这一点都不好笑。” 这时候,谢尔顿的房间门突然打开,他打了个哈欠,迷迷糊糊的朝着浴室走去。 我觉得有些奇怪。 谢尔顿比起我们三个,有一个很好的习惯,那就是他的休息时间十分规律,至少起床时间是非常规律的,一般到点就起来了,从来没有赖床的习惯。 所以今天是怎么了? 进浴室梳洗完毕的谢尔顿精神好一点的出来了,他问:“一大早的,你们在这里开什么茶话会?” “谢尔顿你今天居然起晚了,很少见么。” 谢尔顿说:“我是昨天没睡,课题突然来了灵感。你们知道的,到了这个点我已经睡不着了。这是什么?”他看了一眼托尼手里的地图和书,拿了过来翻看。 “哇哦,我居然不知道,你们两个还是魔戒的忠实粉丝,这幅地图画的不错。一个霍比特的假期?同人吗?”他翻了翻,哈了一声:“居然用这种文字写同人,厉害了,但是大概不会有人去看的,不是所有人都会为了看本书特意去学习一种文字的。嗯,让我猜猜,我们当中学习语言最快速的就是诺曼,这是你写的?” 我一脸懵逼:“什么魔戒?什么同人?” 谢尔顿一脸鄙视:“这都不知道的吗?幸亏你还是龙与地下城的粉丝。很多魔幻类的小说、游戏的设定都几乎受到了约翰·罗纳德·瑞尔·托尔金先生构思的中土世界影响。天哪天哪,我没想到你居然连这个都不知道。你们都没有童年的吗?和你们做室友有时候真的觉得自己和你们一点共同语言都没有。” 托尼深呼吸了一口气,压下脾气,然后起身找来笔记本,开始搜索相关的内容。 网络上近年来的东西越来越丰富,很快,与约翰·罗纳德·瑞尔·托尔金先生有关的作品都罗列了出来。 我凑过来,看了看简介,有些怔然。 上面有很多很熟悉的名字。 《霍比特人》,与巴金斯先生写的自传有着非常相似的故事情节,只是自传更为详细,更为身临其境,而霍比特人这本书相比而言简单了些,有点像童话故事般荒诞。 而后续的魔戒三部曲,则只有少数情节相似,其他的完全不一样。魔戒中的甘道夫在与炎魔战斗时死去,并回归神明的殿堂,重生成为白袍巫师,但是我们经历的事实是,炎魔被甘道夫和并没有堕落的白袍巫师萨鲁曼吊起来打。 甘道夫还向我们说过,他们放任炎魔一直在外作乱,只是因为它背后是魔王索伦,不想与索伦正面冲突,才对它一直视而不见,现在没有了索伦,巫师对付炎魔还是没有太大问题的。 第107章 托尼看我一起,然后抱着手臂靠在沙发上:“所以,诺曼你是在编故事给我听?谢谢,这个故事一点都不精彩。” 我顿时欲哭无泪。 我不是,我没有,事情就是这么奇怪啊。 幸好,斯潘塞满头大汗的回到了宿舍,他将早餐放在桌上,然后拿着衣物去浴室洗澡。 我说:“托尼,不如你等会儿和斯潘塞核实一下,看我有没有编故事。我没有编故事的才能,更何况是这种精彩的故事。” 托尼冷笑了一声:“我会的。” 谢尔顿十分疑惑的说:“等等等等,你们到底在说什么?” 然而没人理睬他。 斯潘塞的动作很快,他擦着头发从浴室出来,坐在了我的旁边,然后说:“谈得怎么样?” 看着斯潘塞的一举一动,我突然意识到了为什么托尼这么快就发现了我们的问题。 我和斯潘塞一直在一起,所以没有太大的感觉,但是剥开这些习以为常的熟悉,斯潘塞比起这个世界的“前几天”,是变了很多。 一举一动之间,已经脱离了“男孩儿”的感觉,举手投足之间颇为成熟。 在一个不和平的世界成长五六年,是在我们现实这个和平时间成长五六年完全不能比的。 一个人言行突变自然十分突兀,是朋友自然会有所担心。 面对斯潘塞的询问,我大体上讲了整个事情,不仅仅是说给斯潘塞听,也是给谢尔顿听。 谢尔顿嗖的一下沙发上站起来,一扫之前颇有些萎靡的状态,一双眼睛的目光如同是在看稀世珍宝。 显然,面对这么离奇的事情,谢尔顿一下子就相信了。他和斯潘塞一样,一面逻辑思维中笃信科学,一面却对于某些东西抱有幻想。 托尼定定的看着斯潘塞,显然想从斯潘塞口中得到真正的答案。 瑞德郑重的对托尼说:“这是真的。” 此言落下,托尼皱起了他那好看的眉,而谢尔顿则拉着我们两个站起来,强硬的说:“我们去实验室做个试验吧。” 他在那里不断的嘀咕:“时空穿越,光凭借□□的时空穿越!天哪,按照爱因斯坦相对论,在我们的宇宙之中,时间与空间是相互交迭的,当物体的质量与速度不断增加,其存在的时间和空间也将随之变化,超越光速人体所要承受的力量是钢铁也难以承受的。这是怎么做到的?怎么做到的?你们两个一定有问题。” 谢尔顿你才有问题! 第57章 第二十七篇日记(下) 虽然谢尔顿极力要求做个试验, 但是这么脑残的要求自然被我们拒绝了。 他很沮丧又赌气的坐到了客厅窗边的那张最远的椅子上去了。甚至连他的专属座位都顾不上了。 显然,这是准备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他生气了, 哄不好的那种。 然而并没有人去哄他。 托尼则开始询问我们相关的事情。 我拿出了青铜戒指, 把这件事从头到尾仔细的又讲述了一遍。 大概是我挺有讲故事的天赋?或者是日记这么多年写下来,终于能每天都能写的很精彩了?反正, 说着说着,原本就差拿耳塞把耳朵堵起来表示自己愤愤不平、痛心疾首的谢尔顿, 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凑到沙发这边来了。 听到他觉得不合理或者是有疑问有意见的地方, 还会打断我的叙述,结果惹来托尼的瞪视后, 方心不甘情不愿的继续乖乖听故事。 等我口干舌燥准备喝杯果汁解解渴的时候,才发现斯潘塞买回来的东西都被这帮家伙边听边吃喝完了。 我严重怀疑,这两个家伙是打着好奇听故事的旗号, 侵吞斯潘塞买给我的早餐。 两只大懒虫。 还是斯潘塞贴心,他给我留了两片切片面包, 而宿舍冰箱里, 还有一盒牛奶, 这才让我免于挨饿挨渴。 听完了我的讲述,托尼向我借走了青铜戒指,并且答应帮忙找“灵心”这种植物。 然后就和谢尔顿以及斯潘塞两个, 一脸兴奋的直奔实验室而去。 = =。 斯潘塞, 我看错你了。 他们走之后, 我则开始搜集精神恢复药剂除了“灵心”这一味草药之外的制作材料的信息。 说实话, 即使找到了灵心, 我也不会立即就在戴安娜身上使用,肯定是要做一些实验的。药物研究的周期性如此漫长, 主要就是为了确保药物本身的安全性,这并不是什么坏事,甚至这种严谨的流程才是杜绝人间悲剧的最佳手段。 只是,人都有私心,戴安娜的病拖不得,而我时间却很紧。所以实验过程大概只能分两步,动物测试以及临床实验。 所以整个药剂的生产过程必然“不合法”。 唯一庆幸的是,这种药剂是天然草药制做,也就是说,这种制作非法药品的行为是很难去定义的。 在美利坚草药制品并不是“药”,虽然印第安人早已将“草药学”这种东西带入了大众视野,很多人是承认这种药剂的。 纵观整个世界,使用草药药品的几个大国,对于这方面的管理也并不是很严格。他们使用的配方有许多都由祖先流传下来的,并没有什么研发批准、动物实验、临窗实验等等的流程。而一些专业从事这方面的医生根据病人具体病情开出的药方、配制的药材大多数都不是成品,而是需要病人自己动手去制作,根本没有任何现代化的规范流程。 第108章 所以,如果真的制作出精神恢复药剂,我为了节约时间,大概也就只会做动物实验以及临床实验两个,而且,时间大概不会耗费太久。 精神恢复药剂一共要使用四十二种植物,有二十六种是比较常见、世界范围内也有不少人把它们作为药物使用的,所以,这二十六种即使购买渠道比较少,但只要有钱,就能买到,价钱也并不是天价。 而其他还十三种是用有详细记录的,但是,它们或是只被当地使用或是只被当做杂草,并不在市面上流通,所以,大概需要花费一点力气去搜集,甚至是亲自采集。 还有两种植物数量比较稀少,只存在于比较极端的环境中,而且还要看季节时间才能进行采集,属于比较麻烦的类型。 我将整理出来的资料全都记录下来,专门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有关于药剂的事情算是告一段落。 其实这两天我也思考了许久,因为对于新药物的研发毫无头绪,所以我才将希望寄托于精神恢复药剂上,但思来想去,做事不能将所有筹码希望都寄托在一处地方,我在想办法制作精神恢复药剂的同时,也必须继续寻找突破口,看是否有灵感,能够研制出比较好的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特效药。 看了一眼墙上的钟,时间已经快中午了,我将客厅书桌上的资料收拾了一下,准备去食堂买点午饭,然后送到实验室去。 这时候,看到了默写下来比尔博先生写的那本自传小说。 拿起来又翻了一遍,我做了一个决定。 这部自传小说尽管非常精彩,却因为这个世界上早就有了《霍比特人》这本书,所以看上去有些像同人。但是,比尔博先生原本写这本书就是为了记录自己的经历,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那些发生在世界某个角落里的精彩故事,而不是为了赚取金钱。 如果只是免费将这本书提供给他人观看的话,就不会惹上麻烦。 我觉得,比尔博先生一定很高兴,他的书有更多的人去看。 所以,我将这本书带到了店铺里扫描成图片影像,然后上传到了网路上。 至于有哪些幸运儿会看到,这就不是我关心的了。 尽管有些荒诞,尽管有些神奇,但是那些璀璨辉煌、幻想无限的世界,都是真实存在的。它们的倒影投射出世界界限,来到了某位大师的脑海之中,成为了他或者他们的灵感,出现在笔端,再生于纸页上。 这就是我对这件事的理解,至于对不对,又有什么关系呢。 午饭是我带到了实验室,我们四个人在实验室一起吃的。在不破坏青铜戒指的情况下,他们三个用尽了各种方法来测试这枚戒指,却依旧一无所获。 谢尔顿更是他的课题不做了,一副准备死磕在上面的架势。 为了每个系数一数二的天才们不会挂期末考试,下午晚一点的时候,我就收回了青铜戒指,免得他们又废寝忘食。 这个举动,让谢尔顿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我,让我恍惚觉得自己堪比一个负心汉渣男,剥夺了谢尔顿的什么崇高理想一般。 最后,我说:“比起这个青铜戒指,你们对那个世界的魔法、锻造技术、符纹、特殊生物构造、地理气候特征诸如此类的信息不感兴趣吗?” 这句话终于安抚好了谢尔顿,他抛开了刚刚还十分感兴趣的青铜戒指,目光灼灼的看着斯潘塞:“看来瑞德你在那边的旅行收获很大?身为好兄弟,居然都不露一丝口风,这可不是一个朋友该做的事情。” 斯潘塞无奈的看了我一眼,显然对我的祸水东引之计很有看法。 谁管他。 然后斯潘塞只能开始和托尼以及谢尔顿讲起了最基础的魔法原理,讲起了矮人、精灵们特殊的冶炼以及锻造技术,讲起了哥布林、食人魔、半兽人诸如此类的生物构造。 都是些非常枯燥、却又十分本质的知识,某些地方能够自成体系,但是某些地方与现实世界的科学又是有一定相通之处。 比如食人魔为什么这么笨。 食人魔块头最起码有正常人的五六倍甚至十几倍大,但是它们的心脏却特别小。因此它们虽然身材很大,但是心脏却无法供给更多的血和氧气,而为了身体运转不出问题,食人魔的脑子就只能往小里长,减少供血供氧量。直到最后,它们演变成了完全只知道吃,脾气暴烈的狩猎者。 我对这些东西的兴趣并不是很大,所以听了一会儿后就离开了。 最近两天的确心思没有放在学业上,期末论文的进度有些慢,还有几天就要交了,我得早点把论文搞定。 所以,下午我在图书馆中呆了半天。 并且还抽空给吉尔姨夫去了个电话,和他确认了斯潘塞寒假实习的事情。 吉尔姨夫是拉斯维加斯警局鉴证实验室的夜班主管,招一个免费的寒假实习生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更何况以斯潘塞的优秀,真的想实习的话,到哪里都能应聘上,我只是有些担心他的个性太软太善良容易受欺负,所以让他先到姨夫手底下感受一下而已。 这可不是以权谋私,顶多就是和露西娅说的那样,合理利用身边的人脉资源。 晚餐我是单独吃的,拖着时间将论文结束掉,大概八点多才回宿舍。 斯潘塞他们三个则是还没有回来,我和斯潘塞通了电话,说是讲解符纹的过程中,托尼似乎突然对人工智能有了一点灵感。 第109章 他拉着斯潘塞不让走,让谢尔顿帮忙,还找来了之前的童话杀手案中,和我同为受害人的哈罗德·芬奇先生。四个人通过电话和电脑临时组建了一个小组,一起解决有关于人工智能如何让‘人工智能’‘自主学习’的问题。 这的确是人工智能核心困难,如果不会自主学习,自主检修升级的话,所谓的人工智能也就只是个大型的功能齐全的优秀管理系统罢了。 托尼的研究兴致上来了,谁也别想拦着,更何况,斯潘塞虽然对人工智能、社交网络之类的东西不感兴趣,谢尔顿却十分喜欢,所以听到斯潘塞这么说,我就知道,他们今天估计要通宵了。 大学的生活似乎一成未变,我们的神奇旅行就好像是做了一个梦一般,但是,它却潜移默化的改变了我们很多。 在写下今天的日记时,我不仅多了几个疑问。 柯罗诺斯的青铜戒指真的就是穿越时空的契机和道具吗?它的触发以及回归条件是什么呢?我脑海中的神秘面板究竟是什么力量?它真的和我的失忆症有关吗? 最重要的是,下一次,还会出现这种穿越吗?依旧是我和斯潘塞? 这一切的疑问无人可以倾诉,也无从去寻找答案,我面前唯一能做的就是。 按部就班做好自己的事情。 第58章 番外:瑞德的信(一) to dear norman: 这是我写给你的第十二封信。 你曾经撒娇耍赖非要我写信给你, 我写了。 不过这些信,我觉得还是不寄出去比较好。只不过是有些话说不出口,所以就写下来了, 而每当写完之后, 似乎又觉得,这信本就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唠叨, 不寄也罢。 你知道,你被童话杀手抓走的时候, 我是怎么渡过那三天两夜的吗? 你一定不知道。 我了解你, 你有时候就是个大大咧咧的小没良心。 但有时候,却又比天使更天使。 我经常在想, 是什么铸造了一个如此奇妙的你? 心理学研究表明,一个人的个性和遗传、生活环境、遭遇经历、教育程度等等方面都有关,但是, 我想这条定律在你身上并不起适用。 你我从小一起长大,无论是生活环境、教育程度、还是遭遇经历都极其相似, 虽然在父母方面的确有差异, 但是这些因素的影响并不是绝对的。 可是到后来, 我们却变成了差异极大的人。 真的是父母家庭的因素影响了个人性格? 我也许是的,但是你不是。 如果我没有记错,你的个性从我认识你开始, 就一直呈现了非常平稳的状态, 并没有因为什么事情而出现巨大改变。 虽然没有经过你同意就研究你真的很抱歉, 但是我忍不住。 亲爱的诺曼, 你要知道, 我对你的好奇,自小开始, 长大越烈。 我曾经也考虑过,也许是因为特殊的失忆症,让你变得如此特殊,如此引人入胜? 我不能确定。 世间就一个你。 一个如此特殊的你。 在你的身上的确有很多谜团,有很多我看不透的地方,有很多我想不明白的神秘之处。 但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知道,你就是你,我最好最好的朋友,会为了我出头不顾危险与别人打架,会为了我细心留意那些你从不感兴趣的事情,会为了我更改自己的志向选择一生职业的诺曼。 我最好的朋友,诺曼。 你对我的好我将永记于心,所以我也想自己能帮助到你。 但是我非常清楚自己的优缺点,在运动天赋方面的缺陷,让我难以成为一个身手卓绝的人,想要成为警察、军人诸如此类的强大之人更是无从说起,所以在这次救你出来后,我找到了另外一个保护你的方法。 成为侧写师。 同时,拯救他人于水火之中,也是你我共同的志向。 你既然选择为了我成为一位医生,我为了我们共同志向选择成为一位fbi探员也就根本算不上什么,只是一种讨巧方式的回报罢了,即使这种选择的确更多是因为这是你我共同的志向,但不可否认,我自己感兴趣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但是我看着你替我高兴的样子就明白,你大概从来没有觉得自己选择成为一个医生是一种牺牲。 所以你只会替我高兴我找到一生为之奋斗的事业,替我高兴我找到擅长又有意义的人生目标。 而不是和过去一样总担心,我被人生之中的不幸压垮,生活中的目标就只剩下了茫然的学习,不断的用书籍来麻痹自己。 其实,在威廉离开之后的那段时间,我嫉妒过你。 你的父亲母亲虽然感情并不算甜蜜,却生活顺遂,对你也都很关心。只是,他们关心的方式你并不太能接受而已。 而我的父亲,抛弃了我。 至于我的母亲,她则是行走在遗忘我的道路上。 我很早就认识到,精神分裂症这种病,一旦病发就是越演欲烈,几乎不可能治愈。母亲终有一天会彻底将我忘记,我们过去的所有记忆,甚至最后大概只能留存于那些相簿和剪贴册里。 或者说,我内心中,真正恐惧的是,我会如同母亲一样,忘记所有。 先天性精神分裂症的遗传性,大的令人绝望。本就拥有不多的我,在失去了理智、失去了记忆、失去了头脑后,还会剩下什么呢? 第110章 一无所有。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天下午,在花园玫瑰丛旁你对我说的话。 “斯潘塞,你在害怕什么呢?我即使从来都没有真正拥有过记忆,但是你看,我忘记过你吗?” “世界上没有真正无法战胜的困难,如果有,那一定是你的恐惧战胜了你的勇气。” “即使我永远都不会记忆,我永远只能在文字当中看到亲朋好友,但是我却会永远不会忘记我对你们的爱,也不会忘记你们对我的爱。连我都不害怕,你又害怕什么呢?退一万步讲,如果真的某天你忘记了我,只要我记得你,我们就一定还会继续做最好的朋友。” “我一定会治好戴安娜!” 我的勇气来自你,我的动力来自你,我的有恃无恐。 亦来自你。 童话杀手最后居然出车祸死了,我不知道是该庆幸,他没有对你造成更多的伤害,还是该愤恨,居然不是我亲手将他送入监狱。 车祸死亡,是人生的意外,而死亡则是逃避所有惩罚的最佳手段。 我其实非常想非常想揍他两拳,即使为此吃个官司也不在乎! 看着你又没心没肺的继续正常的在校园里无忧无虑的上课学习,十分烦恼自己对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特效药品的研发毫无头绪。 我心中原本无法宣泄的怒火与恐惧似乎也慢慢平静下来。 遗忘,看来有时候并不是那么可怕。 其实你不用那么严格的对待自己,我知道母亲的病最近一段时间似乎越来越严重了,但是我已经不是过去那个只会逃避的斯潘塞·瑞德,无论最后她变成什么样子,我都有勇气去面对。 而且,我知道,你会和我一起去面对。 人生中,有你这样一位朋友,不枉此生。 虽然在拒绝给你写信的时候,我曾经说过,我们一直生活在一起,你经历的事情我都经历过,我遭遇的事情你也都知道,根本没有什么好写的。 好吧,我承认,这一点我说谎了。 谎言大概是人类生活中无法避开的一个环节,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甚至有意无意都会说出一些谎言出来。 我也不例外。 其实,我有很多话想对你说,也写了很多信,只是话终究是说不出口,而信,大概是会永远躺在盒子当中吧。 和母亲寄给我的那些信一起,成为独属于我的小秘密。 诺曼,身为我一生的挚友,很抱歉,我将剥夺你阅读我信件的这个爱好了。 1996年11月4日 斯潘塞 留 第59章 第二十八篇日记 1996年12月21日 天气晴 今天我实习的生物公司大多数职工已经开始放假了, 但是实验室里研究员却并没有停止工作。 我寒假里应聘的这家生物科技公司算不上美利坚最顶尖的那种,名声似乎也并不是很响亮。 想想也知道,顶尖生物科技公司大概是不会招收寒假实习生的。 但是这家公司本身的实验室在内华达州却也是数一数二的水准, 当然最重要的是它距离我家并不算是太远, 所以成了我假期实习的最佳选择。 公司实验室进行的项目除了研发新药之外,还有一些产品检测、药理分析、同类产品研究诸如此类的工作, 再加上某些实验需要的时间周期很长,所以研究员们的工作很繁重, 不可能和普通员工一样, 说放假就放假,工作说断就断。 假期什么的, 他们都没有抱很大期望,圣诞节和新年两天能休个假就谢天谢地了。 因此我刚好也能在寒假有限的时间里,真正的实习工作一段时间, 而不是让时间就荒废过去。 我刚进实验室的前几天,和周围的人不是很熟, 再加上连续好几天没有把同事全都记住, 因此这份工作开头就比较艰难。别说学到一些研发经验了, 甚至全程都处于被指使着去做一些杂活的状态。 即使是知道这就是职场规则,但不得不说,我没几天就开始怀疑自己到实验室做寒假实习生的选择到底对不对。 我的时间非常宝贵, 即使现在没有办法独立研制药物, 但是我也不想将时间浪费在打印、端茶递水跑腿、清洗器材这些无谓的事情上。 好在, 后来几天我和大家都熟悉了一点, 也算是摸清楚了这家公司实验室的大致情况。 渐渐地, 即使是依旧不能亲手参与进项目,但是得到空闲时间进行旁观却已经被应允了。 这家公司名为泰坦之力, 成立于80年代,是由一对生物学、遗传基因学等多领域均有涉猎非常杰出的科学家联手创立的。 只是后来其中一位不幸患病去世,而剩下的一位,也就是如今的董事长沃尔特·贝肖普先生接过了执掌公司的大权。 有些遗憾,根据我最近探听到一些八卦表示,沃尔特·贝肖普先生是一位最顶尖的科学家,传闻他甚至一直都与美国官方保持着密切的关系,美国官方似乎非常依赖他的科研能力,但是他显然是一位并不怎么会经营公司的执行者。 因此,泰坦之力虽然有着世界顶尖的科研力量,却一直无法扩大规模,从而成为美利坚最好的生物医药公司。 偶尔会听到实验室里的研究员抱怨,他们总是在研究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还经常项目做着做着就被迫停止,只能停下。如果不是这些研究耗费巨大又产出不了价值,泰坦之力根本就不会是现在这种规模。 第111章 我的确是觉得这家公司某些现状是有些古怪,但是这些和我没太大的关系,我只是个寒假实习生而已。 进来几天后,知道的多了些,对某些事情的认知也有所改变。 泰坦之力的实验室分为上下四层,均在地底,其中最底层就是专门进行开创新研究的科研实验室,我这种实习生暂时进不去。 我想如果随便一个寒假实习生都能在最短时间内就进入最核心区域,大概这家公司离倒闭也不远了。 实验室共有三名负责人,科研实验室的负责人正是公司的创始人,沃尔特·贝肖普先生。而其他两位也都是国内顶尖的生化专家,独立研发项目没有任何问题,在科研界也颇有名气的牛人。 我所在的实验室主要的工作就是检验实验室产出的某些‘具有经济效用’产物的安全性,以及评估是否有投入市场的可能性。 虽然泰坦之力是一家生物医药公司,但是实验室产出却并不是只有药物,特别是科研实验室,会有些什么产品流出来,纯粹看负责人沃尔特·贝肖普先生又有了什么灵感。 但是并不是所有产出都有经济价值,具有被大规模生产的实用性,所以,我呆的这个组就是这样一个担负着专门负责检测、评估职责的小组。 当然,这里有一个人值得一提,也是检验小组在实验室众多大佬的鄙视之下,依旧能屹立不倒甚至可以说活的很滋润的重要原因。 检验小组负责‘毙掉’众多科研人员的‘作品’,这种事情对于实验室里那些费尽心血研究出来的产品却要被人腰斩的研究员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打击,所以他们对检验小组有着天生的不信任和厌恶感。 因此,想要在这种环境下生存下去,检验小组的组长就一定要是个在公司里说的上话的实权者,可是检验小组本身对于研发产品并不是特别擅长,因此就业绩来说,似乎完全不是科研实验室的对手。 但好在,检验小组的组长虽然很年轻,却有足够的话语权,除了他本身的能力足够之外,更因为他的身份。 他叫做彼得·贝肖普。不错,科研实验室领头者、公司创始人兼董事长沃尔特先生的儿子。 小贝肖普先生不需要多做什么,他只要管住他老爸,就能管住整个实验室了。 而老贝肖普先生则是个二十四孝老爸,儿子说要去太阳,他绝对不造火箭去月亮的那种。 小贝肖普先生脾气其实还不错,不过大概是因为才二十二岁的原因,所以个性中带着的一些叛逆好像还遗留着,因此……上班并不是很积极,经常迟到早退,很有富二代、公司少东家的风范。 但是在公司里,我最熟悉的人却是他。 因为他是我的面试官。 或者说的不好听点,我是他安插在公司里的小间谍,在他不在的时候,需要帮他看住他老爸,别又搞出什么麻烦出来。 “我必须承认我那个老爸是个绝顶的科研人员,但是他最近几年走的路越来越偏,他开始研究一些‘边缘科学’,比如灵魂沟通、时空穿越、死人复活诸如此类的。” “而这种思路在一家资金雄厚、设备齐全的公司实验室里是十分危险的,你不知道他在实验室中攀科技树的时候会带出来什么后遗症,那间实验室中最后诞生的到底是幸福进步,还是恐惧灾难。” “事实上,实验的过程和结果都是不可控的,我老爸带领着他那般助理最后到底会研制出什么、研制出的东西会造成什么影响,我想他自己可能都迷迷糊糊不知道。” 彼得·贝肖普先生说这些话的时候一脸正经严肃,当时听的我一脸懵逼。 真的有这么危险吗?我实在分不清他是在说笑还是在认真向我阐述他的观念,并告诉我,我这个间谍的工作很重要。 “小贝肖普先生,你的意思是,我要紧盯贝肖普先生?”我曾经这么问过他。 “是的,你一定要紧紧盯着。我知道,你进公司就是为了学习如何研制开发新药物,这点我老爸是行家,如果你做的好,我可以在暑假的时候继续雇佣你,并把你调入我老爸的科研组,在他那里你可以学会很多东西。” “但是,我只是个普通的寒假实习生,你觉得我能看得住贝肖普先生?”想一下,我连科研实验室都进不去,更别说看住公司董事长不要胡乱研发什么危险物品了。 “诺曼·奥尔德里奇先生,你觉得我为什么顶着巨大压力招一个刚刚十六岁的寒假实习生?因为你出身名校,是实打实的天才?不,这个世界上天才能多,但是优秀能超过我或者我父亲的,很少。”小贝肖普先生的表情里带着一种自傲,他继承了父亲的天赋,而且是一个心算速度堪比人形电脑的天才,所以的确有如此自傲的本事:“所以,我只是想找一位比较聪明的人,能在我不在期间,帮我看住我爸而已。整个公司,除了不怕丢掉这份工作的实习生,很少有人能真正反抗我老爸的命令,所以我不得不从公司外边找一个,但是这个人却不能是个只知道搞事的笨蛋,这才是我挑选你的理由。” 我最后同意了这个古怪的交易,并正式进入泰坦之力公司实习。 但是最近几天发生的事情让我觉得,小贝肖普先生危言耸听那么久,大概只是天生幽默? 他在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苦逼加班的时候,就已经去马尔代夫旅游了,甚至还打越洋电话回来,明面上是关心他那老爸有没有做出什么新的研究成果,实际上,我感觉他就是炫耀炫耀马尔代夫的阳光、沙滩和美人! 第112章 一切为了学习。 我就当自己一点都不羡慕,并计划如果未来结婚,一定要把马尔代夫从自己度蜜月的计划中剔除出去。 虽然过程的确有些奇怪,但是我的确在公司之中学到了一些学校里无法学到而老师又无法教授的东西。 研发新药到底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创新理论的构建,需要哪些方面的解析以及如何使用现实实验进行理论验证等等等等。 收获很大,但是如果只是待在检测组,并不值得我牺牲暑假的时间,可科研实验室里的一切又有些吸引我。 所以一时之间,我也无法确定自己是寒假结束就离开,还是签署长期实习生合同,定下暑假之约。 算了,这个问题还是再思考思考。暂时先不忙下结论。 从公司出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斯潘塞在公司门口等我。 他并不赞同我来这家公司实习的事情,因为他从我之前几天的描述中感觉到,这家公司的确有些古怪。 嗯,我倒是觉得,这种感觉只是他最近和吉尔姨夫在一起待得时间长了,真正经历了许多案件,所以有些疑神疑鬼。 但是他坚持来接我,和我一起回家我并不反对。 这种事情为什么要反对。 明明是一件彼此收益的事情。 拉斯维加斯的晚上其实挺安全的,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有个人结伴走挺不错的。 而且回去的路程刚好我和斯潘塞能好好彼此交流交流。 其实我们从认识开始,一天之中见面时间只有一两个小时的情况真的太少了。就像托尼嘲笑的那样,我们两个关系亲密的就像连体婴儿。 所以猛然从一个常见面的状态到一个不常见面的状态,我和斯潘塞都有些不适应。他来找我或者我去找他,然后一起下班,算是我们顺应习惯、顺应心情做出的理所应当的动作,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到家之后,我们自然是各自回家。 一般戴安娜已经准备好了斯潘塞的晚餐,她虽然病情加重了,但是还没有到无法自理的情况,所以戴安娜几乎每天都会等斯潘塞一起吃晚饭。 而我家的新保姆。 是的,我上大学之后,原来的西班牙裔保姆奥罗拉已经辞职离开了。 我对这件事并不是十分清楚,听露西娅说,似乎是因为奥罗拉不小心弄坏了尤利的什么作品,她害怕被责罚,所以就自己离开了。 露西娅对此十分生气,她觉得奥罗拉实在是太没有责任心了,没有任何预兆的辞职,也没有推荐或者与下一任保姆做交接,就这么离开了。 她甚至亲自去奥罗拉的住所去找过奥罗拉,想弄清楚为什么奥罗拉会离开。然而奥罗拉什么都没有说,只是一味地不想干了,要辞职。 匆忙之下,露西娅办法,只好找到中介公司又招了一位保姆,待遇和奥罗拉是一样的。 这位新保姆名为克拉克·哈特,是一位刚入行不久的白人姑娘,长得挺漂亮的,厨艺一般,不过手脚勤快,对于做家务的事情不用露西娅吩咐,就知道什么时候做,如何做。 所以,即使露西娅的确不怎么看的中克拉克这位保姆,但是后来却一直都没有更换保姆,而是让克拉克留了下来。 日记写到这里时,我又想起了我家第一任保姆艾丽莎。 艾丽莎在我们家呆的时间最长,我和她的感情也最好,只是这些最长最好,终究还是抵不过现实,离别终究还是来了。 大概正是因为这种印象,让我刚开始的时候对第二任保姆奥罗拉的观感十分淡薄。但是后来奥罗拉的聪慧,奥罗拉的勤恳,奥罗拉对于我的关心,终究让奥罗拉在我心中刻下了一些深刻的印象。 艾丽莎现在的学习的生涯似乎已经开始接近尾声了,她大概要开始准备找一些和她过去经历完全不同的工作了。 不知道她是否过得很开心?是否真的找到了自己想要的那种生活方式? 我想联系一下她。 但是,她毕竟在念书,经济不是太宽裕,不仅无法电话手机沟通,连校外住址也换了好几次。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忙忘记了,她最后一次搬家之后,并没有留地址给我,所以我和她暂时是联系不上了。 只能等她联络我。 晚餐我们一家吃的都比较晚,克拉克准备好晚餐后就直接下班离开回家了。 而我则和尤利一起等业务繁忙几乎无法正常下班的露西娅回来。 尤利的事业在经历了一些低谷之后,渐渐有了起色,再加上他过手的案子,即使无法取得胜利,也都会有些减刑、保释诸如此类的方法帮助客户。 也因此,他渐渐的成为了律师所里的颇有话语权的人,如今细细算来,大概也是个成功人士了。 餐桌上摆着一堆晚餐食物,我和尤利则尴尬的坐在餐桌旁。 也许只有我一个人觉得尴尬? 我不知道。 他在看报纸。 四十多岁的男人,又是事业成功,理应是意气风发,举手投足非常有魅力才对。 但是尤利却似乎是依旧和我小时候那样,平日里话相当少,对着亲儿子也摆不出什么好脸色,只是自顾自做些自己的事情。 他的相貌上佳,即使年岁上去了,却依旧不像那些中年发福的男人,反而保持着最佳的身体状态,身形消瘦却隐隐有肌肉透出衣物彰显出来。 第113章 可是这种良好的形象并没有让他多一份可亲的气质,尤利的身上依旧有着某种难以言说的尖锐存在。 他似乎是觉察到了我的观察,所以看了我一眼。但是随即却又低下头,并没有关心我一句。 斯潘塞曾经尝试性缓和我与尤利的关系,他觉得尤利其实是十分爱我的,只是我无法感受到,或者是对他爱我的方式有些排斥。 曾经我也怀疑过我自己的感觉,也许真的是我太吹毛求疵,但是在这一刻,我发现,从来都不是我的直觉有问题。 露西娅回来后,给我了一个见面吻,然后将冷掉的饭菜热了一下,我们一家三口才坐下来吃晚餐。 即使是冷掉的,不怎么美味的晚餐,我们也吃得很开心。 自从我去上学,一家三口真正坐下来吃饭的机会实在是太少了,所以即使饭菜不好吃,我们依旧很珍惜这样的片刻。 再过两天就到圣诞节了,不知道我购买的礼物什么时候能到? 第60章 第二十九篇日记 1997年1月4日 天气晴 因为快开学了, 所以我和斯潘塞在最后两天里,结束了手里的工作,打算收拾收拾启程去学校。 今天一天的任务差不多就是收拾行李。 我去斯潘塞家找他, 却刚好看到戴安娜在生气。 我走到戴安娜身边, 坐了下来,拉起她的手问, 怎么了,戴? 但是戴安娜却耍起了脾气, 不肯好好沟通。 我哄了她很久, 斯潘塞最后看不下去了,才跑来跟我说。 戴安娜只是不愿意他离开家去上学, 所以闹脾气呢。 我不知道该怎么劝说戴安娜。 该说些什么? 斯潘塞的离开是逼不得已,斯潘塞不可能不去上学而在家陪着她,斯潘塞不会不管她, 等学业一结束就能回来或者是把她接走? 实际上,我和斯潘塞都明白, 学业结束后, 斯潘塞一个人也是无法照顾戴安娜的, 他必须出去工作,如果工作忙,那就更没有时间了。 找保姆不是不行, 但是戴安娜并不喜欢, 她需要的不是保姆, 而是她儿子的陪伴。 所有的孩子长大后, 都会离开家去工作, 也都会面临这样的选择,但是并没有任何方法可以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我们能够做的, 只有想办法尽量在这个问题中进行取舍,折中而行,首尾兼顾。 大概这就是所谓的世上之事,总难以两全吧。 戴安娜的任性有一部分是她内心真实的感受,也有一部分是她生病带来的疑神疑鬼,所以到了中午的时候,不用我多说什么,她的心情就自动自的平复下来了。 我和斯潘塞也松了口气。 为了让戴安娜多休息休息,今天的午饭是我和斯潘塞一起准备的。斯潘塞是主厨,我则只是打打下手。 嗯,虽然来了一次神奇的旅行,但是我依旧厨艺属于顶多煎个鸡蛋的水平,切个菜打打下手就顶天了。 戴安娜吃到斯潘塞做的饭菜很是感动,多多少少也减轻了一点彼此之间的离愁之情。 下午的时候,我对斯潘塞说,虽然灵心这味草药尚未找到,但是其他的药材我最近已经搜集的差不多了。 吉尔姨夫他认识的一位植物学家帮了大忙,通过人脉替我找到了其中几味比较难搜集的药材,更加幸运的是,最近刚好就是采摘那几种讲究时间草药的季节,很快药材就送到了我手中。 现在,只要找到‘灵心’,我就可以开始着手制作精神恢复药剂,在中土的时候,我早就已经将这种药剂制作的流程烂熟于心了。 我们接近成功的距离越来越近。 虽然我和斯潘塞对于植物方面也颇有研究,很早之前我就刻意留心这方面的事情,但是终究时间太短,资料搜集渠道有限,因此还是比不过那些成名已久的植物学家。 因此,除了拜托吉尔姨夫的植物学家朋友帮忙购买搜集药材之外,我们还向他请教了有关于‘灵心’的问题。 这位植物学专家在看过我的绘制的‘灵心’的图鉴时,有些可疑的沉默了许久。 哼。 我绘画技能是不怎么好,但是图鉴上灵心这种植物该有的特征重要的外形等等关键点现实相差并不大的,并不是不能看好嘛! 最后还是斯潘塞替我重新绘制了图鉴。 而这位植物专家看过之后,则说,这种植物应该是十分稀少的品种,他似乎并没有在资料上见过。 但是他从灵心的外部特征、我描绘的生长环境推测,世界上的确是有可能存在这种植物的。 当然,想要查证可能需要比较长时间,甚至,还需要几分运气在其中。 的确,世界上的植物种类如此繁多,一个人不说去全部了解认识,就单纯的只是搜集资料,耗尽一生恐怕也很难搜集全,出现不认识的物种很正常。 这位专家答应,他会根据灵心的生长环境、习性去帮我们搜寻这种植物,只是成功率并不敢保证。 我们现在能做的,大概就是等待了。 希望即将来到,却是临门差一脚的感觉是非常难受的。 本来我是不想把这个消息告诉斯潘塞的,因为我不想让他跟着我一起焦虑,但是想想,他如果一直不知道进度,一直都在那里自己胡思乱想的话,更加不好。 反正身为好兄弟,有难同当,有福同享,有事情一起焦虑,最后我还是选择告诉了他。 第114章 下午知道了这件事后,斯潘塞做事的确有些心不在焉,不过他很快就调整了过来,他在这次旅行中学到的东西很多,人,也成长了很多,我甚至多少有一点被抛下的感觉。 他收拾好心情,开始和我一起收拾行李,顺便将他实习这段时间的收获整理成论文,准备和杰森·高登这位专业的侧写师多交流交流。 斯潘塞实际上已经在心中将杰森当做自己的导师了,虽然他没有说出口,不过我能猜的出来,而一直默默帮助斯潘塞并且将自己的经验倾囊相授的杰森想必也心中有数。 杰森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这种聪明并不是单纯的智商高就能获得,它代表的是人生的经验,丰富的阅历,以及极高的情商智商。 他如果不是聪明人,怎么可能这么快就对斯潘塞下手,为自己寻找到了一个非常适合的接班人。我可以肯定,斯潘塞能确认自己的人生目标,能正式建立自己未来的职业规划,肯定离不开杰森的“建议”。 我很感谢他。 因为他给斯潘塞带来的东西,是我这个朋友无法提供的,如此良师益友,能遇到也是斯潘塞的幸运。 在想通了这些事情后,我对童话杀手的最后一丝芥蒂也消失了。他在我心里,渐渐地变成了一个遥远的、无意义的符号,只是我们生活中去遇上某些重要的人推进器罢了。 这短短的实习期,斯潘塞虽然在吉尔那里只是个实习生,却被吉尔当做正式成员在用,所以斯潘塞算是真正彻底参与拉斯维加斯犯罪现场实验室的所有工作和案件中去了。 犯罪现场实验室虽然隶属于刑事警察局,但是他们真正的工作内容本质上其实是“法庭犯罪调查员”。 与fbi犯罪侧写有点不一样,吉尔他们的工作讲究的是证据,并且是能够让法官信服的证据,只有破案之后拥有证据,他们才能向法庭提起起诉,将罪犯真正的送进监狱。 当然,起诉这部分的工作并不是实验室的成员负责的,他们的职责是“取证”。 斯潘塞和吉尔他们的破案思维有着本质上的差别,当然,他们破案的心都是一样的。 大概是和杰森接触的比较多,有某些先入为主的观念影响,斯潘塞多少也沾染了fbi的脾性,并不是太在意所谓的证据,找到事件的真相并抓住罪犯就是斯潘塞的第一反应。 犯罪侧写讲究的是从一定程度上的宏观推测去研究罪犯的心理,然后梳理整个案件的前因后果,从而去快速缩减凶手的范围,达到快速找到那些隐藏极好难以抓捕的凶手的目的。 所以在侧写师看来证据并不是重要,重要的是你要了解整个案件的前因后果。只要找到了凶手,明白了整件事,那么逆向寻找证据就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 而吉尔他们则除了破案之外,更加要抓到事件的重点,找到能将凶手绳之以法的证据。 从细微之处着手,去寻找罪犯的破绽,然后循着这一些蛛丝马迹将罪犯揪出来,并绳之以法,送进监狱。 这就是鉴证员的正常破案思路。 没有证据的犯罪依旧是犯罪,但是没有证据的罪犯并不是罪犯。 这是现场鉴证人员的共同认知。 虽然这种处事方式的确容易放走罪犯。比如尤利,他专门从事的就是这种替罪犯和法律与警察打交道博弈的工作,他可以有各种方法、用各种法律条文去帮助他的客户脱罪。但是同时,这种严谨的法律执行力,也避免了冤假错案,保证了法律的公平性。 正是因为斯潘塞和吉尔以及他同事之间的思维模式并不一样,反而在这短短的一个月都不到的实习期内,体现出了两者之间相结合的威力。 侧写的威力在于速度。 斯潘塞跟我说,他在实习期间,根据侧写以及相关的数据,基本上可以在短短一天之内锁定犯罪嫌疑人,至少可以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范围,然后反向以逆推思维去搜索证据。 可以非常迅速的找到案件的突破口。 常规的鉴证工作需要的时间其实是很长的,因为需要清理每个案发现场,而随着时间的流逝,某些证据也会渐渐消失,导致某些拼图拼不起来。而搜集回来的证物,也并不是每个都有用,却需要鉴证员做大量的实验来确认对错。 因此这一套流程下来,耗费的时间是非常长的。 斯潘塞大大缩短了这个时间,提供了正确的思路给鉴证员们去“验证”罪犯的罪证。 而鉴证同样发挥着它的强大实力。 侧写太过依赖于大数据,同时对案件的背景、相关人物信息等等要求太高了,破案时想要将这些信息进行综合,并快速推测出凶手的大致形象实在是非常困难。 因此这时候鉴证就可以反过来帮助侧写确认某些答案,排除掉那些不对的选项。 我一边帮斯潘塞整理他这段时间记录的心得论文,一边听他讲述这次实习经历给他带来某些灵感和学习到的东西。 “诺曼,你还记得福尔摩斯的基本演绎法么?”斯潘塞问我。 我当然点头:“嗯哼,当然,一百四十多种不同的烟灰的研究,包括烟斗、雪茄和香烟,这种类似的研究支撑了福尔摩斯对整个世界的观察和旁人大不一样。” “鉴证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演绎法的基础之一,是对‘外物’的研究。而侧写则是另外一个基础,是对‘内里’的研究。两者结合,灵活运用,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的方法,才能构成和福尔摩斯那般处理任何案件的顶级推理能力。” 第115章 我笑着对斯潘塞说:“看来,我们的瑞德大侦探有了自己新的目标?” 斯潘塞说:“不断充实、不断提高本就是一件很寻常的事情不是么。我希望能将罪恶绳之以法,我希望能还给世界一片安宁,想要做到这点,普通的努力是不行的,我还要更加充实自己才对。” 我忍不住拉着斯潘塞的手说:“那我可以永远做你的华生。” 斯潘塞则和我开玩笑:“我可请不起一个世界级的神经科治疗医生和顶尖药剂师做助手。” 我撞了他一下:“未来的顶尖药剂师送上门都不要,斯潘塞你肯定不能去生意,不然一定亏死。” 说笑间,资料都整理的差不多了,我拿起了一页看了看。 最后居然是一项没有解决的悬案。 我好奇的看了一下。 大致的案情实际上并不复杂,拉斯维加斯郊外的荒漠之中,连续有三个出租车司机失踪,他们不仅人不见了,车也开着丢失了。 警察这边能找到的最重要的线索就是道路上的摄像头拍下来的照片。 虽然拉斯维加斯已经开始铺设“视频监控”的设备,但是无论是监控技术还是视频储存技术都还不怎么行,因此这个城市建设工程进度缓慢。 现在各个路口的监控设备依旧是照相,路况、车辆等等都是以图片的各式保存的。 失踪的三辆出租车中,有两辆车出现了超速行为,被摄像头拍了下来,这才让警察调查时,有了大致的方向。 那两辆被拍下的出租车看车头方向,似乎是准备开进荒野之中。 除了这个,就没有其他更重要的线索了。 司机之间的社会背景、社交关系等等都进行了调查,却并没有发现他们之间有什么重要的联系。 而吉尔他们也到两辆车最后出现的地方进行了勘查,除了发现车子的轮胎印的确是朝着荒野前进的外,并没有其他比较有用的证据。 斯潘塞看我在翻这个案子,还进行了一些补充:“因为没有任何线索,所以这个案子被暂时搁置了。我这两天一直再思考,却并没有任何头绪。所以想着找杰森看看,他是否有什么头绪。” 吉尔姨夫他们实验室要处理整个莱斯维加斯的刑事犯罪现场,手头工作相当繁重,因此如果有什么案子是真的毫无头绪时,会按照轻重缓急来,暂时搁置某个案子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我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后,就将手里的资料整理好,放进了文件袋,递给斯潘塞,让他收好。 快要开学了,行李也都准备好了。 又要离家了,即使是知道不得已为之,却依旧有着无法割舍的离别之情。 家和亲人的羁绊,是这样的重要,这样的不受控制。 我回家之后,特意绕到露西娅和尤利的房间,给了他们一个拥抱和一句晚安。 不论我们之间的感情或者是关系如何,我们却终归是一家人。 第61章 第三十篇日记 1997年1月6日 天气小雨 托尼今天刚到学校, 东西还没放好就把斯潘塞、我还有谢尔顿三个给拖了出来。 我和斯潘塞坐飞机赶来学校,大包小包的,东西才刚放下来, 就直接出门了。 每年这个时候的帕萨迪纳都是非常非常热闹的, 因为玫瑰碗刚举行结束,热闹的余温还在。 虽然比赛结束了, 但是狂欢才刚刚开始。 玫瑰碗是全国大学体育协会(ncaa)举办的年度性大学美式足球(橄榄球)正规赛事,竞争一向非常激烈, 观赏性很高, 在学生当中也非常有人气,很多橄榄球爱好者也是这个比赛的忠实粉丝。 美利坚球类运动中, 还是橄榄球的受众比较高,虽然篮球、足球、棒球等等粉丝同样很多,但是大多数美国家庭在自家后院草坪上玩的, 父亲和儿子之间抛接的,还是橄榄球。 美利坚橄榄球的球迷就和欧洲的足球球迷一样, 也是一代代传承下来, 往往一个家庭会有两三代都是某个橄榄球球队的粉丝。 而在大学里, 能够正式作为球员参加橄榄球赛的学生,几乎都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相当受欢迎。 斯潘塞不是运动爱好者, 所以他对一切球类比赛都不感兴趣, 小时候玩棒球纯粹是因为威廉是个棒球爱好者。 谢尔顿对橄榄球这种粗鲁的球类运动也并不感冒, 他比较喜欢保龄球这种据说通过计算角度、用力冲量以及摩擦系数可以完成的很好的‘优雅又锻炼智力的运动’。 我受到安娜姨妈的影响, 比较喜欢篮球, 对其他球类运动没有特别的偏爱,会打棒球, 会踢足球,也玩过排球,不过因为练习时间的问题,这些运动也只是会玩而已,谈不上精通。 今天托尼拉我们出来,就是打算去举办玫瑰碗比赛的玫瑰碗体育场。 其实托尼也不见得就喜欢橄榄球,他只不过是觉得如此热闹美妙的‘玫瑰碗’时刻,我们一群还没有正式上课的大学生将时间浪费在整理行李上,是一件非常暴殄天物的事情,所以他打算来一次寝室集体活动。 帕萨迪纳市在举行玫瑰碗赛事的同时,也会有玫瑰花车大游行。最盛大、最热闹的时候肯定是新年1月1日,但是随着最近几年游客变得越来越,花车大游行的热闹会延续几天。 因此我们四个出了校门,来到玫瑰碗体育场的时候,还能摸到热闹的尾巴。 第116章 这里的橄榄球赛已经结束了,不过一些小型的音乐节、交易会还在举行。 谢尔顿已经忍不住进了几家收藏店铺里,买了几张星球大战的早期海报,跟宝贝似的抱在手里。 托尼对这些自然没兴趣,不过他的目光却一直都在游离搜寻,似乎在找什么。 当时我注意到这一点,斯潘塞似乎也看到了,但是他并没有问托尼,而我想了想,选择相信朋友。 反正小土豪托尼也不可能把我们三个室友骗出来卖钱,对不对。 托尼似乎终于找到了目标,他拍了拍谢尔顿的肩膀,说:“看到没,那几个辣妹。” 还沉浸在自己找到了心仪已久的海报的谢尔顿顿时收敛了心神,定睛望去,在美女和海报之间,显然活色生香的美女比较吸引人:“看上去还不错。” 托尼挑了挑眉,看着我和斯潘塞说:“比起你们看到的那些所谓的‘精灵美人’,这些现代社会下的美人怎么样 ?应该各有千秋,差别不大吧。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那几个不仅能看,还能吃哦。” 谢尔顿和托尼一起去泡妹子泡习惯了,虽然我觉得托尼之所以带着谢尔顿纯粹是想要有个“托”,但是谢尔顿自己显然不是这么想的。每次妹子被托尼泡走没他份的结果并不妨碍谢尔顿每次一起去大饱眼福。 所以托尼问我和斯潘塞的时候,他非常理直气壮、毫不心虚、表现的宛如老司机:“瑞德,诺曼,你们就没考虑过摘掉处男帽子的事情?现在妹子都挺看重经验的,今天看上去运气不错,那几个质量很好。考虑一下?” 斯潘塞腾地一下就脸红了,躲在一旁不说话。 我没搭理谢尔顿,小样儿不也是处男一枚,还比我和斯潘塞大两岁呢,一副故作高深的样子,我就不拆穿他了。 寝室里的人都明白谢尔顿,他对某些问题是十分执着固执的,还特别爱面子,万一拆穿了他,这件事大概能让他恼羞成怒许久,估计短时间怕是哄不好的。 托尼和斯潘塞的实验好搭档就要告吹了,我可代替不了谢尔顿的作用。 因此我只是无奈的看着托尼:“所以你把我们拉出来,就是为了看美女?我们学校的美人也挺多的,为什么你非要跑这里来看。” 托尼颇有些鄙视的看着我说:“吃饭还要挑不同样的间隔着吃呢,学校里的那些都看腻了。玫瑰碗比赛的时候,各大高校的高质量美女有一些不会立刻走,而是在这里停留玩上几天。所以这个时间段,在这里能遇到很多质量不错的美女,种类繁多,各有千秋,她们脾气也大多不错,是交朋友的好时机。” 虽然真正的老司机向我们耳提面命了许久,但是我们四个逛了许久,谢尔顿甚至还在交易市场以及路边小摊上找到了星际迷航的初代绝版碟片,而猎艳任务却是依旧没什么进展。 之后托尼看到了一个腿长腰细胸大又面容精致的红发小姐姐,就撇下我们跑了。谢尔顿则心思全被神秘博士吸引,美色似乎在这一刻变成了浮云,于是傍晚的时候,我们三个先回寝室了。 回到寝室之后,谢尔顿迫不及待的就回他自己的房间看碟,而我和斯潘塞则继续早上还没有完成的行李整理工作。 我整理好行李后,就坐下来写日记了,只是今天仔细回忆了一下,斯潘塞似乎有些奇怪。 我们在玫瑰碗逛的时候,他兴致就不怎么高,甚至隐隐约约有些愣神,不知道一路在琢磨什么。 回来的路上,我不放心问了问他,他却只是单纯的摇了摇头,什么都没有说。 心里有些复杂。 我的斯潘塞小天使居然有秘密了,他有了心事居然不和说。 这不科学。 从小我们两个就在一起长大,说不上好的同穿一条裤子,但是同吃同睡同上学,一起闯祸玩耍捣蛋干大事什么的,比亲兄弟还亲。 虽然我知道,要尊重个人隐私,人与人的相处中,保持一点距离是必要的,即使是亲兄弟,每一个人都是独立自主的,拥有自己的想法思考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我知道,我知道,我都知道! 但是这些不是我和斯潘塞。 我了解他,我理解他,我相信他,我也明白,他了解我,理解我,也相信我。 所以,为什么突然就有了心事,有了不能对我说的秘密?而我,考虑了很久,却依旧想不出,倒是是什么! 最近发生了什么特殊的事情?戴安娜的病很紧急,可是我们已经有了眉目;斯潘塞的实习工作虽然带了些遗憾,有一件悬而未决的疑案,但是整体工作已经做好了交接,他实习过程中的收获也不少;学习上的课题?实验?解不出来的难题?据我所知,斯潘塞现在手头上没有什么课题实验,也不像是遇到了什么难题的样子。 所以,他到底怎么了? 我思考了许久,觉得光在这里写日记也没什么用。 不如去找斯潘塞谈一谈。 不然,今天我恐怕是睡不着觉了。 然而我去斯潘塞房间的时候才发现,他人不在。 行李我看了一下,差不多已经整理好了,衣服什么的都收在了衣柜里,书和文件资料也都摆在了房间的书桌上,其他杂物也差不多都摆放整齐了。 看来斯潘塞虽然心不在焉,但是做事却依旧一丝不苟,非常认真。 第117章 所以,他人去哪里了? 我出去找了一圈回来,没看见人。 这很少见。 斯潘塞是个比较守旧的人,这也是为什么他不喜欢社交网络的原因。 在他看来,网上的社交系统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虚无缥缈不牢靠,因此他宁愿电话、写信和戴安娜的沟通,也不用网上的社交软件。 同样,正是因为他比较守旧,所以,斯潘塞在熟悉的生活环境中,一般只会去他熟悉的地方,是不会随便跑到陌生地点的。 我把图书馆、实验室、食堂这几个地方都跑了个遍,却没有找到人。 我打算扩大搜索范围、继续出门找人的时候,斯潘塞却提了晚餐回来了。 我本想和斯潘塞彻底谈谈,问他到底去了哪里,为什么不告诉行踪,为什么有心事不和我说。 为什么要让我担心。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他提着晚餐,带着一丝温柔的微笑,看着他那一双蕴含了千言万语专注看着我的眼神,我突然忘记了自己原本在烦恼什么。 算了,算了,吃晚饭要紧。 也许,也许,书上说的朋友之间的交往定律是对的,再好再亲密的朋友,保持一点距离,保持一点隐私,保持一点神秘感,是很正常的。 一切,为了友谊长存。 睡觉前,我坐在书桌前发了好一会儿愣。 其实脑海中一片空白,也不知日记里该再写些什么,好像今天一天的事情我都已经详细的记录下来了。 但是,但是总觉得,自己似乎遗漏了什么。 可我,一个白天的时间内是不会失忆的啊。 哦,对了。 吃完饭的时候,斯潘塞说他只是去音乐教室弹了一会儿琴,想通了一些事,没有告诉我非常抱歉。以后去哪里,他一定会跟我报备的。 不过他也说,经过童话杀手的事情,他希望我去哪里最好也跟他报备一下。 我当然没有意见的同意了。 所以,我到底还有什么事情忘记没记录吗? 头痛。 第62章 第三十一篇日记 1997年7月7日 天气晴 我是从来都不做梦的。 因为我用来成梦的影像太少太少。 但是, 今天早上睁开眼,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做了个梦。 梦中只有一副场景, 斯潘塞的家。 的确, 我脑海中的几个记忆片段,有斯潘塞的家, 所以如果真的做梦,能梦到这里很正常。 梦中的视角很奇怪。 我看不到任何人出现。 只有厨房炉灶上咕嘟咕嘟冒泡的咖喱汤, 昏黄温暖的灯光, 桌上有一束盛开的玫瑰,散发出阵阵幽香。 电视机前的地上铺着羊毛地毯, 地毯上趴着一只短毛猫,看上去有点像斯潘塞家养的那只名为席琳的猫。 而在猫的旁边,散落了几本翻开到一半的书籍, 其中一本似乎是比尔博写的那本《一个霍比特人的假期》,这本书居然出版了吗? 梦中的我从羊毛地毯上爬了起来, 看了一眼楼梯, 那里空荡荡的, 然后走向了厨房,尝了尝咖喱汤,味道似乎非常美味, 应该已经炖好了, 于是就将火关掉了。 但是不知道是午饭还是晚饭, 不能只喝咖喱汤, 所以我从冰箱里取出了一些食材。 然而食材取出来, 却只能干看着。我甚至能感觉到梦中我内心的困扰:洋葱烧什么?要不要来块牛排?或者来份烤猪肋排?等等,想这么多有什么用, 我不会烧啊。 猫儿似乎感受到了我的困扰,在我脚边转了两圈,蹭了蹭,然后就直接往楼上跑,大概是非常清楚我不会做,去喊会做的人来了。 电视里模糊听不清楚内容的广告终于结束了,梦里的我十分干脆的远离了厨房,回到了羊毛地毯上,然后捡起了之前没看完的书。 还没看一会儿书,电视屏幕里的电影开始了,我只听到优美的电影配乐渐渐进入高潮,非常扣人心弦。 抬头一看,电影男主的脸居然是托尼,只是电影中的他比现在更成熟一点。 不过即使已经长了胡子,他那叼着烟斗的样子也让我想笑,像是个少年偷拿了大人的烟斗在装酷。 不过,梦么,不荒诞才会奇怪。 这时候,一阵声音在梦中的我耳边响起:“诺曼,托尼演的福尔摩斯很好笑吗?” 是斯潘塞的声音。 梦中的我想转头看,这时世界却摇晃了起来。 地震了! 我似乎感觉有人扑倒了我,将我抱在怀中,护在身体下面,阻挡了房屋倒塌即将砸下来的伤害。 我当然知道是谁在救我,可是我不要我不要! 惊吓担忧中,突然我就睁开了眼。 结果发现,我做梦了。 所谓的地震,只是斯潘塞在摇醒我:“诺曼,诺曼,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 我一头雾水的看着斯潘塞。 斯潘塞摸了一下我的额头:“你发烧了。” 啊? 开天辟地有史以来,我第一次生病。 我从开始记录日记起,就从来没有生过病,这是第一次。 原来斯潘塞是看我早上九点了还没有起床觉得奇怪,就进房间来找我了。 然后发现我居然还在睡。 他很清楚我睡觉和起床的时间规律,觉得事情不对,就立刻想要摇醒我。 第118章 “我做了个梦。”我对斯潘塞说:“很古怪的梦。” 斯潘塞则是扶我坐起来后,拿着枕头做靠垫,自己则向外走去:“我去倒水和拿药,你等会儿。” 没过一会儿他就回来了,将水递给我:“我记得你是不做梦的。” 我点头:“今天很古怪。” 然后我将梦境描述给了斯潘塞听。 斯潘塞似乎觉察出了我的不安,毕竟我以前从来没有做过梦,他想了想,安慰我:“弗洛伊德在书中提到“梦是欲望的满足”。梦通常是围绕人的潜意识展开,一些在现实生活中没有被满足的愿望与诉求,会化为潜意识在夜里进入梦境得到释放。” “由于梦是日常欲望的随意拼凑和整合,因而经常带有荒诞和玄妙的色彩。” “你的梦,也许只是因为你记得的片段非常少,所以最熟悉的场景成为了主场,而因为潜意识当中觉得自己记不得别人的样貌,所以从头到尾只有声音出现而没有‘人’。” 我看他还有继续科普下去的架势,连忙捂住耳朵:“斯潘塞,我没事了。” 唠叨鬼斯潘塞这种偶尔爆发的科普欲和谢尔顿一模一样! 斯潘塞无奈的停了下来,但是最后忍不住点了点我额头:“你别忘记了,今天可是你生日,本来我和托尼想为你办个小生日会的,结果你却发烧了。” 说到这里,他突然意识到不对:“你一般不会生病的,昨天我们也没吃什么冰凉的东西,你怎么可能是因为感冒而发烧?” 斯潘塞本来都已经将感冒药塞到我手上了,此刻却突然将药拿走放在了桌子上,然后让我起床梳洗换衣服:“我送你去医院看一下。” 最后拗不过斯潘塞,我们还是去了一次医院。 其实我对生病一点感觉都没有,除了总觉得身体有些热外,没有其他难受的症状。 到了医院后,做了一堆检查,最后医生确认不是感冒,只是身体内部大概在发炎,所以会烧,然后开了点消炎退烧药就让我们回来了。 急诊、私人诊所、一大堆检查。 这些加起来的意思就是,我和斯潘塞的小金库缩水了许多。 但是即使这样,斯潘塞还是不放心,他觉得不可能生病了查不出原因,所以准备下午再带我去其他私立医院检查一次。 然而等我们在外面吃了点清淡的午餐后,我的烧退了。 斯潘塞焦急的问我:“有没有觉得什么地方不舒服?” 我摇摇头:“只是早上出了好多汗,想要洗澡。我们还是早点回宿舍吧。我没事了。” 在我再三的保证和劝说下,斯潘塞才相信我真的没事了,最后和我一起回了学校宿舍。 其实学校早就放假了,但是斯潘塞、我和托尼却没有回去。 主要是因为托尼。 他对人工智能的研究有了非常大的突破,目前正在构建主系统。 所以需要人帮忙,参与到这件事的人只有斯潘塞和谢尔顿,托尼想要找人帮忙,当然是找他们两个最适合了。 不过谢尔顿家中事情较多,好吧,是他想妈妈了,所以跑回去了。 斯潘塞虽然也很想看戴安娜,但是他觉得托尼帮了我们很多忙,如果一个人都不留下来帮他,实在是太过分了,所以我们两个和家里人商量了一下后,决定7月中旬再回家。 除了斯潘塞和留下来陪斯潘塞的我,之前和我一起遭难,被童话杀手绑架的哈罗德·芬奇先生居然在学校放假后,也来到了学校里。 他在软件系统方面十分天才,不比托尼差,甚至比托尼更成熟一点。 哈罗德早先和我们认识后,就与托尼走的很近,经常在网络上交流见面。 这次他对托尼的人工智能构思非常看好,似乎托尼的思路对他来说很有启发性,因此他也跑来学校和我们一起了。 托尼之所以选择在学校进行他的开发工作,主要是因为学校实验室的设备非常好。 想在学校之外的地方找到这么好的实验室非常困难,托尼既不想惊动他老爸,也不想天天住在他不熟悉的陌生地方,和一群陌生的人一起待在实验室里。 这样一来,学校实验室成为了最好的选择。 “将来我一定要在自己家的建立一个最强的实验室。”带着哈罗德在实验室参观的托尼如此说。 “你现在不能建?”我听到他的话后,非常奇怪的问:“你偶尔帮你老爸做的项目是有大笔奖金拿的吧,资金什么的应该不缺。” 托尼和他爸爸的关系非常奇特,他从来不会伸手向斯塔克先生要零花钱。 虽然平时看上去他就是个花钱如流水、很符合身份的富家子弟,但我们宿舍里的人都知道,他花的都是自己的钱。 偶尔会替斯塔克集团设计一些武器,那些都是替斯塔克集团研发部门做的项目,都是有大笔项目奖金的。他不会向斯塔克先生伸手要零花钱,但也不会替他老爸做白工。 听到我的疑问,托尼哼哼了两声:“那里现在是我爸的地盘儿,藏得都是他的小秘密,我不屑和个臭老头抢地方。以后我要自己建个酷炫的别墅。现在暂时还没有那么多资金。” 带着眼镜、穿着简单灰色衬衫和西装裤的哈罗德是个脾气很好的人,从外表来看一点都看不出他是个成功的商业人士,反而比我们几个更像是大学的学生。 第119章 对着我们这些比较无聊的交谈,来参观的哈罗德依旧非常认真的听着,并时不时和斯潘塞相互交流,询问一些实验室相关的问他,相处的非常愉快。 后来就是连续十多天的忙碌,我们几个甚至比期末赶论文的时候还忙。 这期间,他们三个才是主力。 因为我现在的数学、应用物理、电子信息工程水平顶多算是初学阶段,打个下手,做些机械点的数学计算还行,建模推衍和破题就不行了。 所以我就负责了大多数后勤工作。 当然,同时我还要继续在心理学以及生化方面不断提升自己。戴安娜的病只能算是有了眉目,但这并不是我解决的,而且除了戴安娜的精神分裂症,我对自己的健忘症也越来越在意,希望自己有一天能找到这种病的根由。 世界上的未知太多,总会引得我们这种人不断去探索。旺盛的好奇心,是我和斯潘塞、托尼、谢尔顿甚至哈罗德等等好朋友之间最大的共同之处。 忙碌了许久,直到今天我突然生病了,才有空歇口气。 斯潘塞回到宿舍后,觉得刚好趁着我生日,大家歇息一下。所以直接去实验室把托尼和哈罗德这两个要理想不要命的家伙拖了出来。 而我则在宿舍和露西娅、尤利、安娜和吉尔分别通了电话。 特别是露西娅,今天是我的生日,就是她最难过的一日。 然后就是哈罗德开车载着我们一起出门,到了我特意找的一家餐馆吃了午饭。 虽然餐馆并不是非常有名气,价位也非常普通,但是哈罗德和托尼两个大土豪都非常捧场。 哈,他们两个就是这么接地气。 蛋糕是斯潘塞买的,但是除了我,他们都不爱吃,特别是哈罗德,居然只是吃了点蛋糕上装饰的水果意思了一下。 一群不懂的欣赏美食的粗鲁人。 我解决了半个蛋糕,如果不是斯潘塞硬是拦着,大概剩下的半个也能被我吃下去。 托尼为此嘲笑了我许久:“哦,诺曼,你居然爱吃甜食,太女气了。男人怎么会喜欢吃甜食。” 然后他被我居高临下锤了一拳。 哼,小矮子托尼,男人怎么可以长的这么矮,这也太丢人了! 我当然没有当面嘲讽,这绝对是托尼的痛脚,踩了绝对炸,炸毛的炸。 睡觉前,我收到了斯潘塞的生日礼物。 今年很古怪。 他一般送给我的,都是些“实用”的东西,比如日记本,书,自己织的围巾,防身的枪等等等等。 但是今年的生日礼物,却是一件工艺品。实际上,这件工艺品非常漂亮,甚至可以看得出,是手工小达人斯潘塞自己亲手做的。 淡蓝色的玻璃小船里铺满了心形的水钻,而两朵红色的玫瑰花俏丽的绽放在水钻中。玻璃小船的船身上,有一行字:将为你盛开,直至永远。 我要去睡觉了。 今天我发过烧,很累的呢。 第63章 第三十二篇日记 1997年8月14日 天气晴 暑假虽然为了帮托尼, 延后了半个多月,但是它依旧很美妙,依旧剩下了足够的时长让我和斯潘塞回到拉斯维加斯, 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我按照寒假的约定, 找到了泰坦之力公司的少东彼得·贝肖普先生,他也按照承诺想办法把我调入了公司的研发实验室。 当然, 我刚开始不可能接触核心研发项目,但是偶尔的旁观的确给了我相当大的帮助。 沃尔特·贝肖普先生是一位顶尖的科研人才。 他涉及到的科研领域, 脑海中奇思妙想, 对科学界定的认知广度,世间罕见。 托尼在电子信息、机械设计、核能剧变等等方面的确是天才中的天才, 更是和哈罗德一起异想天开的想要创超出真正的人工智能。斯潘塞和谢尔顿在数学、物理两个方面的得天独厚,让他们在提出各种匪夷所思的猜想、建立各种不可思议的模型时有着超越常人的敏锐以及跨越了常识的目光。 但是,我觉得他们比起沃尔特·贝肖普先生总是差了一点什么。 不过, 正是因为沃尔特先生多出来的这点什么,导致了他的亲生儿子彼得一点点都不放心他, 不仅不断安插耳目监督科研实验室的各个项目进度, 更是亲自上阵, 限制毙掉科研实验室的各种研究成果。 不错,沃尔特比托尼他们多了一丝冷酷的疯狂。 在沃尔特的心中,道德、伦理、善良、正义、美好和与之相反的邪恶、欲望、金钱、权利、名望等等, 都是没有明显界限的, 对于他来说, 不断的实验出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实现验证自己的理论, 将自己的设想变成真实存在,这些就足够了。 偏偏, 他的涉及到的领域之广,思考问题之深,天才的程度之高,令正常的人稍许了解之后,就明白这是怎样的一种毛骨悚然。 举个例子,在人类掌握火器的使用之前,战争的杀伤力仅仅局限于人本身的伤亡上。但是经历过数百上千年的不断努力,高精密的枪械出现,高杀伤力、高破坏力的核能武器以及生化武器开始主宰整个世界的命运,左右战争的平衡。 而沃尔特就站在掌握下一阶段“火器发明”的大门之前,并且随时有可能将手中那一串串钥匙插进锁孔,放出真正的潘多拉的魔盒。 的确,科学的进步的确需要牺牲,未知的新事物出现之前,没有人可以知晓新事物带来的是幸福还是灾厄。但是,即使是进步带来的灾厄,人类的承受能力也是有限的,需要一步步、小心翼翼的试探,去消化。 第120章 沃尔特先生却是一个可以将“数百年”时间缩减为百年甚至是数十年的可怕人物。 实验室里的成员大多数都是沃尔特先生的崇拜者,他们愿意为了科学的进步牺牲一切,包括自己。 然而这种氛围,更是造就了一个颇为自傲的沃尔特。 只能说,上帝保佑。 沃尔特先生是一位十分疼爱的儿子,并且愿意为儿子做任何事情的“最佳老爸”,而彼得继承了沃尔特先生的天才头脑,却并没有继承他的疯狂。恰恰相反,彼得虽然有些坏毛病,但是他是个十分‘清醒’又‘自私’的科研人员,既不想自己为科学牺牲,也不想他老爸为科学献身,更加不想那些跨步太大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科研成果从沃尔特先生手中诞生出来。 所以,彼得在“管”沃尔特先生方面,从来没有放松过。 我进了科研实验室的第一个接触的项目,就比较‘不科学’。 大概是因为对于科学的理解程度太过超前,沃尔特先生某些方面不像个科学家,更像是个‘疯子’或者是‘幻想症患者’。 他对潜科学有着永远的执着。 所谓的潜科学,是指孕育中的科学,是“科学胚胎”、“科学幼芽”。 任何一种科学理论或学说的产生,都必然要经历一个酝酿、孕育和发展的过程,都有一段潜在期或孕育期。 每一门科学在创建初期,往往以科学家头脑中的思想火花、瞬时灵感和科学家想像等形成出现,经过不断筛选、雕琢、组合,向某些难点发起集中思维攻势,终于形成一股定向的思维潜流,推动其跨入科学理论之列,这种过程类似胚胎的个体发育,正是“科学胚胎”。 其实通俗一点说,如果把已经成熟并被社会承认的科学称为“显科学”的话,那么,对于那些尚未成熟,还处于幼芽阶段的科学则可称为“潜科学”。比如,太阳星系中除了地球,没有其他生命体是显科学,那么宇宙中有外星人就是“潜科学”。 而我现在的这位老板,就对“时空穿梭”“平行世界”“灵魂”“精神沟通”等等好似神学的“潜科学”有着蜜汁执着。 即使是他的崇拜者中,也有许多人调侃,沃尔特先生在科学领域登峰造极,进无可进,只能向神学、哲学发展。 我对此,只能表示,疯子和天才真的只在一步之间。只是这一步,不在于天才本身,而在他人的看法之中。我比其他人多了一些信息,所以,也比他们多跨出了一步。 然后我就在公司里多了个“沃尔特先生小迷弟”的称号→_→。 大家都说,沃尔特先生的洗脑功力太高,刚来的小年轻还太嫩了,这就受不住,彻底远离科学,投入神学怀抱了。 为此,彼得甚至特意邀请我私下在公司外吃了两顿饭,只是为了试探我是否可以好好的完成监督沃尔特先生“疯狂”科学项目的工作。 我虽然的确很佩服沃尔特先生的天才程度,但是并不想自己成为“实验器材”,所以,即使真正的有穿越时空的经历,我也并没有向沃尔特先生透露。 告诉托尼谢尔顿,他们只会更发散思维一点,即使谢尔顿曾经想过做些实验,但是很快这个想法他就打消了,托尼更是严厉的告诫我们三个,这件事不允许再向外传递,任何人都不行。 这大概就是我们四个和沃尔特先生之间区别带来的最后结果。虽然从大义上看,似乎我们更自私一点,但是广义来看,沃尔特先生更无情。 这其中的善恶对错本就无解,端看各自立场罢了。 在泰坦之力科研实验室中,我接触的第一个科研课题,就与“平行世界”有关。 我当然是更希望自己能接触的是药物研发,但是这个项目课题却也勾起了我的好奇心,甚至,这种好奇心压过了我想在药物研发组‘学习’的决心。 我是真的非常想搞清楚,之前与斯潘塞的‘魔幻世界之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到底是所谓的小说中的虚拟世界成为了真实存在,还是人在某个时间段通过某种方法窥视到了某个世界并将它记录成了小说。 平行宇宙的概念得益于各种文学影视作品,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被世人所接触,大多数人也都认同。 但是也仅仅如此而已,甚至很多人觉得“平行宇宙”和“时间旅行悖论”这种概念是一样的。但实际上两种学说是基于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提出的。平行宇宙概念的诞生是由于“量子力学”的发展,而时间旅行悖论则是基于“爱因斯坦相对论”。 当然,没人关心这些。 人们在乎的,只是有趣不有趣而已,而那些不相信这些理论的科学家也不会去关心,他们在乎是有办法去验证这些理论吗?没有的话,就只是空谈,他们有更多现实又感兴趣的东西去做。 可是我感兴趣,我关心。 不过进组一个月了,研究小组的进展依旧是零。毕竟,让他们如何去验证“平行世界”是真实存在的?发明一个穿梭空间的机器?找到打破空间壁垒的方法? 不说这些办法本身就很难做到,就是真做到了,也不能证明平行世界是真的存在的。 下班之后,我回到家,尤利最近几个月时候在忙个很重要的案子,已经许久没有按时回家了。 为此,露西娅非常的不高兴。 第121章 露西娅在银行的工作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对女性银行家态度的改变,已经变得越来越顺利,她在银行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在拉斯维加斯如今也算的上是功成名就,并不比尤利差。 可是露西娅即使再忙,她也没有连续几个月都没正常回家,偶尔的应酬、加班是必然的,没有人会抱怨什么,可连续几个月,这就有点反常了。 “我都快忘记你爸爸长什么样子了!”露西娅在我面前不好说其他什么,抱怨也只是这样而已。 可能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她这两年的行事作风成熟了太多。 露西娅年轻的时候的确干过怕麻烦把我丢给保姆,自己跑出去和同事、朋友一起旅行这种事情,也不会真正教导孩子,不会和孩子沟通。这有一部分原因是她自己做母亲属于新手上路,工作又忙,所以有些失败。当然还有一部分原因,大概是因为,我本身就不是什么普通的小孩,不会撒娇,对父母的感情非常慢热,对人的防备心理过重等等。 但是随着我的成长,她的成熟,并且母子两人因为上学的缘故聚少离多,我们之间的感情反而更加融洽深厚起来。 我有时候有些想不通的事情会询问露西娅了,而露西娅工作中有烦恼,也会向我诉说了。 安娜姨妈知道这些事后,曾经感慨万千的对我和露西娅说:“我等这一天等了许久,现在,从诺曼出生开始我就担心的事情,总算有了一个让人比较满意的结果,虽然它经历了十七年的时间。” 而露西娅则嘲笑姐姐纯粹是杞人忧天,母性泛滥,典型的“妈妈心态”。 其实如今看来,我小时候更喜欢安娜姨妈,的确是因为安娜的“妈妈心态”,她更有亲和力,更有温暖感,更加令我觉得安全。 外婆索西雅是个“露西娅第二”,她对于两个女儿的关心爱护十分的稀少,而等她懂得这些的时候,两个女儿已经不需要了。所以平日里,在露西娅的生命里,恐怕姐姐布莱安娜更类似于“妈妈”这种角色,这也是为什么露西娅进入母亲的角色如此缓慢。 面对露西娅对尤利的抱怨,我能做的不多。 我和尤利之间并没有我和露西娅之间这种关系上的改变。 尤利从未变过。 我亦然。 所以,我们之间的关系就和小时候一模一样。他依旧扮演着妄图引路的支配者角色,依旧把我当做他想要去雕琢、最后却发现是一块顽固不化的石头,进而放弃只当这块石头是自己人生道路上的一道必须存在但不重要的东西。 也许我的形容词有些过分,但这是我对我们彼此关系的最本心的认知。 尤利在乎的到底是什么? 我不知道。 我想,即使是和他同床共枕二十余年的枕边人露西娅,恐怕也不知道。 我观察尤利对于自己工作的上心程度,我曾经以为他在乎名利,可是从他对于自己古怪爱好的执着上,我又觉得他更像个只在乎艺术的疯狂艺术家。 但他对生命的漠视,是的,他对生命非常漠视,无论是小时候强迫我观察尸体,还是对电视、电影、生活周围的案件、工作中的罪犯等等人事物的态度,我都可以确定,他并不在乎生命。 一个艺术家是不可能漠视生命的。 我看不懂尤利,所以对他也不多做评价,也只能安慰露西娅,让她和尤利好好的交流几次。 按照露西娅的说法,他们最初因为爱而结婚——虽然因为露西娅有了身孕,婚礼准备的有些匆忙,导致外婆索西雅颇有微词,但是他们婚后的确有一段非常甜蜜的婚姻生活——那么,他们有相伴二十年的感情,好好沟通,也许能缓解现在的紧张关系。 我相信时间的力量。 我现在甚至不能想象,如果未来我和相处了这么久这么久的斯潘塞分开,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 有点想念斯潘塞了,虽然今天早上才见过。 也许,也许,装傻这一招,已经用不下去了。 即使,日记里没有记录,即使,脑海中没有任何信息,即使,我总找借口自己不记得。 但是我的头脑,我的观察力,最重要的是,我的感情,每一天每一刻都在告诉我,我和斯潘塞之间的关系出现了变化。 斯潘塞已经暗示的那么明显了,他的眼神,他的表情,他的语言,他的动作,他的行事态度,这一切的一切都将他的心意表达的明明白白。 根本不需要真正说出口。 所以斯潘塞没有明明白白说出口。 我知道,斯潘塞只不过是想给我一点时间去适应,观察我是接受还是不接受,他不想关系更进一步不成,反而将我们之间现在亲密无间的友情摧毁。 只不过他没想到,我是个小鸵鸟。 哈,我以前总是称呼斯潘塞是个小鸵鸟,却没想到,自己才真正是个小鸵鸟。 即使是从来没有在日记里记下什么,只是似是而非的留下了一点点痕迹,但是每一天见到斯潘塞的第一面,我就能瞬间想明白,自己那些似是而非、欲言又止的奇怪记录,究竟在暗示着什么。 所以,何必逃避呢,已经逃不了了。 我爱他,友情的爱,亲情的爱,爱情的爱。 但是,别想我先捅破这层窗户纸! 胆小鬼斯潘塞·瑞德。 第64章 第三十三篇日记 第122章 1997年8月23日 天气晴 因为实验室里项目进展依旧非常卡, 再加上老板沃尔特先生被他儿子彼得拖出去度假一周了,所以这个双休日就放假了。 一大早,帮着露西娅准备了一顿丰富的早餐。 嗯, 我们都不怎么擅长厨艺, 又不想吃那些简单的培根煎蛋配面包什么的,所以就干脆我出门买了些椰汁赤豆杯, 菠萝包,甜甜圈此类的早点, 而露西娅则在家准备了热牛奶和水果什锦沙拉。 这顿早餐我们两个吃的都很满意。 只是吃完了之后, 露西娅似乎对我把最后一个甜甜圈吃掉有点小意见,她非常古怪的看了我一眼, 还问了我一句:“今天早餐好吃吗?” 我当然说:“好吃啊。” 然后露西娅脸色更古怪了,不过她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随口接了一句:“你爸喜欢早上就吃热狗, 煎培根,啧, 都是些油腻的东西, 幸好你口味随了我。” 哼。 我是个很博爱的人, 也没什么偏食忌口,和露西娅你个顶级甜食控根本不是一国的,好不好。 吃过早餐, 露西娅要出门逛街, 我本来是要做拎包工的, 但是她觉得我一个少年人和她们一般职业女性玩不到一块儿去, 而且我暑期打工挺累的, 就让我待在家里休息,她则和她的那些约好的闺蜜去凯撒宫购物中心血拼。 其实偶尔我觉得, 没有尤利,露西娅也能过得很不错,她长得漂亮,如今正在最迷人的成熟年龄段,身上又有一种成功女性的自信,再找个真爱绝对不成问题。 但是,身为子女,我总归还是希望父母感情和谐,即使现在他们的婚姻已经处于岌岌可危的边缘,但是只要还有一丝希望,我大概不会开口对他们之间的关系作出评价。 我尊重他们。 露西娅离开后,我坐在沙发上打开了电视,开启了游戏主机,但是没过多久,重复的打怪、做任务、点对话,即使是我最喜欢的龙与地下城,也渐渐感到了腻烦。 也许是长大了,再也找不到当初那种玩游戏的心态了。 我关掉了游戏主机,坐在沙发上长长叹了口气。 还不如去公司呢。 自然而然的,我就往斯潘塞家跑了。 我觉得尤利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决定,就是在结婚之前,在这里买了一栋房子。 按了门铃后,开门的是戴安娜,她见到是我后,嘴角扬起了一抹微笑:“还在想诺曼你什么时候过来呢。” 我上前给了她一个拥抱,吻了吻她的脸颊:“戴安娜,早。” 戴安娜将我放开,对我说:“斯潘塞在楼上他的书房里,你去找他吧。” 我快步走向楼梯。 戴安娜边走向厨房,边朝着我的方向询问:“你要不要来点小甜饼?斯潘塞他现在都不吃妈妈做的小甜饼了!” 我趴在楼梯的扶梯上,对她说:“那是他不懂得欣赏,我可是个懂得欣赏美食的美食家,当然不会错过戴安娜你的绝妙手艺。” “就你嘴甜。”戴安娜笑的很开心:“你先上楼,小甜饼还得等会儿,做好了我给你端上去,顺便再给你泡一壶红茶。” “谢谢戴安娜。”我飞了个吻给戴安娜。 逗得她直笑。 但是等到了拐角处,戴安娜看不见的角落里,我却笑不出来了。 一想到,这样的戴安娜随时都有可能变成一个疑神疑鬼、自己无法控制自己、记忆渐渐消失的病人,我就笑不出来。 但是如今我却根本没有能力真正去攻克精神分裂症这种病,只能将希望寄托在“灵心”这种植物真的存在于世界上。 少时发下的宏愿,如今看来,有点可笑。 可是再心急如焚,我也只能一步步来。知识学识的积累,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急不来,快不了,只能一步一个脚印。 推开书房的门,斯潘塞坐在书桌前,似乎在苦恼什么。 甚至,连我的到来都没有发现。 斯潘塞虽然回拉斯维加斯陪戴安娜了,但是他和托尼、哈罗德以及谢尔顿的联系并没有断。 新兴崛起的网络,不管斯潘塞有多不喜欢,但他无法否认,网络给远距离沟通带来了其他方式无法比拟的便利。 哈罗德直接做了个小的视频会议软件,四个人可以共同使用一个视频聊天室,实现无障碍交流沟通。 戴安娜刚开始对网络的好感值和斯潘塞的第一反应是一样的,负数,而且是负的很多的那种。但是在看到了斯潘塞与同学沟通的过程如此便利,竟然慢慢的对网络有了一些改观。 斯潘塞对于是否教导母亲使用电子社交软件完全拿不定主意。 所以才会显得如此苦恼。 我问过斯潘塞,他为何如此排斥先进的电子设备,为何如此讨厌虚拟社交网络? 其实稍微有点头脑的都可以看得出,虚拟社交将是未来的一个社交主流方向,节约时间成本,方便又快捷,更有普通的现实社交网络无法比拟的延展性,触及的人群将会变得无限宽广。 从成本、时间、效率、覆盖面来看,古老的通信、电话等等,都落后了一大截。 “你是觉得这种改变让你感受到周围关系变得不可信任,变得复杂,变得太快,所以才不愿意接受这种社交方式吗?”我斜靠着书桌,半低头看着斯潘塞,仔细观察着他。 第123章 当放开了愁绪,自我明了之后,似乎过去看待他的眼光也出现了一丝微妙的变化。 斯潘塞很高,即使我的身高也不矮,但是依旧低了他半个头。 斯潘塞很瘦,有点单薄,虽然我们的锻炼一直都没有停止过,可他还是长不胖。我决定要去多学点营养学的东西,努力将他喂得胖一点,这样看起来才舒服。 斯潘塞的发型有些乱,他的棕色头发带着一些天然卷,再加上平日里并没有花费多少时间去打理,因此显得乱糟糟的。不过,很蓬松,我想摸上去的触感会很不错。 斯潘塞的眼睛,很漂亮,纯澈之中又带着智慧的洞察,温柔之中又带着欢喜的专注。 斯潘塞的嘴唇……很…… 这没什么好写的。 以前我从来不会太过在意一个人的外貌,更不会特意观察斯潘塞,我和他的熟悉程度,早就过了观察相貌的阶段,彼此早已成为了心中的一种不断补充丰富、不断更新细绘的人生坐标。 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不需要去评判外貌,只需要记住每一天的变化就好了。 “诺曼,诺曼?”斯潘塞喊了我几声,我才从自己的思绪中回过神来。 斯潘塞似乎是觉察到了什么,他紧紧盯着我的眼睛。 我不由自主的将自己的视线从他脸上移开,转向了旁边。 他并没有步步逼近,只是回答了我先前的问题:“其实我并不是那么守旧的人,虽然的确觉得写信是一种有效、富含感情又非常正式的交流方式,但这不代表我就一定会排斥电话、即时通讯等等便捷的交流方式。” “你听说过meme吗?”斯潘塞反问了我一个问题。 我点点头:“有所耳闻。” 斯潘塞开始向我详细解释:“这个词最初源于英国著名科学家理查德-道金斯所著的《自私的基因》这本书。它的含义是指‘在诸如语言、观念、信仰、行为方式等的传递过程中与基因在生物进化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相类似的那种东西’。” “人类获取信息的途径实际上非常简单,除了与生俱来刻录在基因中的东西,后天的则有百分之九十五来源于他人和工具。” “其实这个获取信息、构建自我的过程,就是复制与模仿。” “meme是复制因子;模仿是meme的主要传递方式。任何一个事物要构成一种复制因子必须具备遗传、变异和选择三个特征,而恰好meme这三个特征均吻合。” “无论是宗教的散播,经典歌曲的记忆,还是神话的传承等等,就是都可以归结为meme现象。” “但是当人类获取信息的速度以及方便程度急速扩大,当意见集中越来越容易,当meme扩散的时间成本急速缩减,但是与此同时判断某一样事物的正确错误所需要搜集的信息的数量并没有缩减时,过去历史上那些可笑的事情,大概就会在现在这个号称文明的现代社会中频频发生。” 我听懂了斯潘塞的话:“虚拟网络最后将会演变成你所担忧的那样。” 真正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独立思考的人,是极其稀少的,甚至绝大多数科学家都无法做到这一点。 因为与生俱来的“学习”本能,所以,人在搜集外界信息时,总归会被某种因素影响。有时候,谎言重复一百遍,一千遍,它在你的认知里,似乎就成了真理。但实际上,本质上而言,它还是谎言。 人类的本质其实是复读机。 这句不知从何时流传出来的笑话其实真的一刀切中要害,点出了本质问题。 举个例子,“人工智能最终总会造成人类毁灭。” 这种认知在没有传播开来之前,大家对此的态度是一笑了之或者是根本没有听说过,毕竟人工智能是什么,大多数人都不知道。 但是无数影视作品、文学作品等等一再重复这个论调,即使它们的说法各有不同,也表现出了不同的内涵,但是根植于这其中的“人工智能”“人类”对立论却是本质从未变过。因此到了如今,大多数人对此的认知就是“人工智能并不是人类应该去触碰的领域,这是在自取灭亡”。 而实际上人工智能与人类的最后的结果到底如何,只有未来知道。 而网络,将是meme现象最好的实现温床。因为过去的沟通局限于某个圈子,局限于某个地域,而且,聚会所需要的金钱和时间成本相当高,因此,meme现象虽有,却并不严重。 网络将沟通的成本降到了几乎为零,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发表出自己的观念,都可以和任何人沟通。 “当人类依赖于自己不断的快速获取信息,那么自我思考的几率又会降低很多。失去了自我思考,的确和复读机一样,没什么差别了。”我若有所思的说。 斯潘塞则接口:“meme现象的泛滥,将会摧毁虚拟社交网络中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当这种不信任随着网络触角的延伸,渗透进生活的方方面面,那么所谓的人际关系,将会成为冰冷的商品。因为使用金钱价值衡量的东西,才是价值不会改变波动太大的东西。” “所以,你宁愿从源头上杜绝这一切。”我做了个总结:“不使用这些电子产品,就能将影响降至最低。可是,斯潘塞,人类思绪的复杂多样性,是不会因为让自己一直处于‘学习’的复制阶段的,总会有自己的思考。” “各有各的优势。”斯潘塞不得不承认:“所以我很纠结,要不要教会妈妈该如何使用这些社交软件。” 第124章 这时候,斯潘塞的房门被敲了敲,戴安娜端着小甜饼和红茶进来:“我似乎听到你们在讨论有关我的问题,是不是该让我本人知道一下啊。” 最后,戴安娜自己坚持选择要学会这种沟通交友方式。 在斯潘塞犹豫之际,我对他说:“父母会尊重我们的选择,那么斯潘塞,我们也应该尊重他们自己的选择,即使这个选择看上去有些不妥当。但是在没有真正发生之前,即使是上帝也不能确定事情的走向。” 斯潘塞听从了我的建议。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他在有关戴安娜的事情方面,处理态度一直都很摇摆不定,大多数时候反而更会听从我的意见。 面对重视的人就有些畏缩不前,有些逃避,这是斯潘塞最大的毛病。 但是,没办法,谁让他是斯潘塞呢,我会好好的替他分担这部分的事情,他的事就是我的事。 当然,捅窗户纸这件事不属于服务范围。 在我把小甜饼吃完之前,戴安娜终于学会了社交软件,并电话闺蜜非常低调的吹嘘了一下,然后远程指导闺蜜注册登录加好友,几个人就玩了起来。 斯潘塞看着戴安娜,表情显得非常的无奈。 然后我们两个将电脑留给了戴安娜玩儿。 下楼之后,我们两个对视一眼,都发现对方的表情十分高兴。 精神分裂症需要社交,即使是网络这种虚拟社交都可以。这种时候,什么meme,什么网络暴力之类的,都可以往后排。 戴安娜能走出这一步,我和斯潘塞是真的非常高兴。 其实斯潘塞之前苦恼,只是因为担心,并不是不知道戴安娜多社交的好处。而现在这种方法效果好,斯潘塞自然是高兴的。 吃过中饭,我和斯潘塞出门逛了逛,顺便帮戴安娜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 回来后,我先回家了一次,本来是想拿一点有关“平行世界”的资料,趁着斯潘塞下午比较有空,想和他探讨一下有关平行世界的问题,结果却接到了吉尔的电话。 吉尔姨夫在电话里告诉我,这个周末他和安娜比较有空,希望能和我们一家聚聚。 我虽然觉得有些奇怪,毕竟吉尔其实是个非常不喜欢应酬的人,但是这一看就是关心我么,我当然就很高兴的答应了。 一直到现在快睡觉的时间了,我依旧心怀期待。 只是,不知道尤利,他什么时候手上的案子才能结束,然后能早点回家来啊。 第65章 第三十四篇日记(上) 1997年8月24日 天气晴 我总觉得吉尔这次的到访有些不同寻常。 今天一大早, 安娜就开着车载着吉尔到了这里。 嗯,安娜和吉尔虽然两人都会开车,并且也都各自有车, 但只要是两个人共同出行, 安娜就不肯让吉尔开车,而是选择自己开。 我听露西娅说, 安娜的第一任丈夫似乎是死于车祸。那个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的男人,不仅害死了自己, 还连锁引起了四辆家用车的碰撞, 导致了三人轻伤,两人重伤。而他自己则彻底葬身于车辆碰撞引起的汽油爆炸中, 最后也就只剩下了一副被烧焦的枯骨。 自此安娜对男人车技的不信任感就达到了顶端,她觉得他们面对车子总会忍不住追求速度与激情,而将安全置之度外。所以只要是她在场的情况下, 她就不会让身边的男子开车,而是自己开。 而吉尔则非常纵容她这种习惯, 两人出行, 他通常扮演了一个陪聊的角色。 这对他来说挺难的, 吉尔实在是个不怎么擅长言辞、也不怎么会找聊天话题的人。 安娜曾经在电话里和我偷偷透露过一丝口风,吉尔刚认识她没多久的时候,对于自己找不到话题聊的事情非常尴尬, 坐在副驾驶座上, 常常处于一种呆愣愣又有点着急的状态。 安娜说她特别喜欢看吉尔这幅样子。 嗯, 和我喜欢看斯潘塞失望又渴望, 忍耐又退缩的样子一样。 露西娅和安娜两个姐妹见面, 自然有很多话题聊,在和吉尔说了几句客套话后, 露西娅就把安娜拽到楼上房间说悄悄话了。 而我和吉尔则留在了客厅了,露西娅说现在属于私密谈话时间,女人和女人,男人自然和男人。其实就是让我招待吉尔。 “尤利塞斯不在?”吉尔接过我为他准备的茶后,似乎开始了随意的闲聊。 我回答:“嗯,他似乎手里有个非常重要的案子,已经两个多星期没有回家了。” 露西娅虽然和尤利处于赌气状态中,但是她听从了我的建议,选择了想办法和尤利和解,她似乎回忆起了他们曾经蜜月期的甜蜜,也认为如果多沟通沟通,也许对他们的夫妻关系会有所帮助。 这次安娜和吉尔的拜访,就是一个很好的契机,露西娅几乎是一接到消息,就通知尤利,让他回家一次。 不过即使露西娅打了电话给尤利,尤利却推脱手中的事情到了关键时刻,没有空回来。 还挂掉了露西娅的电话。 等气愤不已的露西娅再拨回去的时候,尤利的手机已经关机了。 吉尔听了我的回答,眉头微微一动,但是他并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是问起了我在学校的状况以及实习的公司情况如何。 这些问题也只有吉尔会和我交流。 尤利向来不关心这些,露西娅只会在我考试结束之后,询问一下成绩。她自小学习就没用别人操心过,因此对于我这个‘天才’儿子,她以己度人,自然不会担心,至少这方面她觉得父母管太多并没有任何用处。 第125章 和吉尔说了一些学校里的事情,又和他谈了谈泰坦之力公司的工作氛围,然后我和吉尔就着某些实验流程做了一点有关法律方面的交流。 吉尔毕竟在警局上班,法律方面的东西他自然很熟。当然,他最熟悉的还是刑事相关的,不过因为他本身研究昆虫经常需要实验,而鉴证科中的相关实验也占据了工作的一部分,所以他对这方面的法律也非常熟。 “他们某些流程打擦边球了。”吉尔听了我的描述后,告诉我:“这种擦边球,不符合规定却情节不严重,很难追究,就算是追究,顶多罚一点款。诺曼,你在那里工作随心就好,要是觉得不喜欢,就不要继续呆了。如果你想学习药物研究方面的实际操作,也许我可以帮你推荐一个老师。” 虽然我对吉尔的提议非常心动,但是最后还是拒绝了。 我觉得沃尔特·贝肖普先生身上,有很多我值得学习的东西。 然后吉尔和我谈起了和家庭相关的问题。 他觉得如果我有什么烦恼,可以找他聊聊。他一直都是把我当做自己的孩子看待,我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找他。 我左思右想,除了尤利有时候真的令人捉摸不透外,我们家其实挺和谐的。 哦,对了,还有一个问题。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们家总是留不住保姆,无论什么样的保姆,最后都会因为各种原因、甚至没有原因的离开。”我说:“露西娅为此非常抓狂,她每次好不容易用习惯了一个人,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关系才刚刚磨合好,然后保姆她们就会选择离开。克拉克·哈特小姐原本做的好好的,但是今年四月份的时候辞职走了,艾达·乔舒亚女士只做了两个月,就因为怀孕离开了。这个月露西娅才新找了一位,佐伊·弗吉尼亚小姐。我怕又有什么问题,再频繁更换保姆的话,露西娅会彻底抓狂的。” 吉尔挑了挑眉,说:“人生中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意外,你能做的就只有接受。所以,你也许可以在她辞退前,先开除她,这样就没有那么多令人意外的遗憾了。” 我哼了他一声,吉尔这是在开玩笑。 毫无幽默感的吉尔,也就只能开出这种冷的让人打哆嗦的玩笑了。 然后吉尔正了正脸色:“所以,你对家中保姆频繁更换如此担忧的理由是什么?” 我说:“我担忧的当然是露西娅。我想帮她处理一点家中的事务,虽然我因为上学在家住的时间不多,但我是家中一份子,自然要做点事情贡献一份自己的力。如果能找到这件麻烦事情的源头,那么就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免得露西娅一天到晚为此伤脑筋,这种问题极度影响她的心情。” 吉尔听完我的话之后,详细问了家中离职的四位保姆的信息以及她们的离职理由。 不知道为什么,他越听我说,脸色越来越凝重,似乎这个问题变成了一件十分重要的大事。 然后吉尔向我要了第二任保姆,西班牙裔女孩,奥罗拉的信息。 我到现在在写日记了,却依旧想不通吉尔到底想要干什么。 频繁更换保姆的难题,我和吉尔两个平日里都撒手不管事的人自然是没有办法解决,最后也只能是不了了之。 虽然我觉得吉尔似乎在这件事中,找到了令他感兴趣以及非常有用的东西。 然后我们的话题就从这方面转开,开始讨论其他东西。 说着说着,就谈论到了尤利。 我自然说到了尤利的爱好,自小尤利半强迫性质的教导我雕刻,就让我本心对尤利的这项爱好充满了疑惑以及怪异的别扭。 而吉尔对于尤利这种律师居然有这种富有艺术气息爱好的事情很感兴趣,他坚持要参观一下尤利的工作间。 那里存放了很多尤利的作品。 我自然没有不带他去看的理由。 尤利的工作间原本是后院里用来放工具的地下室,只是被他改造了一番,变成了他钻研自己小爱好的工作间。 工作间门上的锁,有两把钥匙,一把自然在尤利手里,而另一把则是备用钥匙,就挂在家中楼梯下杂物间的钥匙墙上。 我使用备用钥匙将工作间打开,这里的摆设和我小时候差不多。 依旧是昏暗的灯光,依旧是满屋子的雕塑作品,有的被布蒙上了,而有的则神色狰狞、缺胳膊少腿的静静注视着你。放满了各色雕刻刀具的工作桌上凌乱不堪,地上还有一些雕刻时落下的材料粉末碎块,尘土飞扬。 吉尔看着眼前的情景,目光变得深邃难测。 他看了一圈,最后只是说了一句:“作品,特别是用心的作品,总能彰显出很多东西。” 今天真是奇怪,我总觉得吉尔的话里,似乎隐藏着另外一层深刻的含义。 虽然吉尔是一位言辞委婉的绅士,但是他研究者的身份让他说话虽委婉却十分清晰明确。 而今天,有点不一样。 第66章 第三十四篇日记(中) “你对你的父亲, 有什么看法?”吉尔一边观看着工作间里的雕刻作品,一边问我。 我有些莫名,吉尔指的是什么? 还是, 尤利的不负责任已经传到了吉尔姨夫的耳朵中, 他打算当个垃圾桶,倾听我对尤利小小的抱怨? 我觉得背后讨论这个问题并不是一件礼貌的事情, 当事人尤利并不在场,但是出于对吉尔的信任, 我还是开口说了:“看法?嗯, 还好,尤利毕竟是第一次做父亲, 所以有些地方不到位,但这些都是我可以接受的范围。” 第126章 吉尔眉目微敛,语气之中没有多少特殊的情绪:“具体点呢?诺曼, 你自小就是个敏感又聪慧的孩子,虽然因为记忆的缺陷而感情相当慢热, 但是我相信, 你对尤利塞斯有着属于自己的独特看法。” 这话侧重点有些奇怪, 似乎并不是在询问我和尤利之间相处的问题。 反而,反而,反而有些像是在问尤利有什么问题! 刹那间, 直觉突然奏效, 电光火石间, 我就将所有奇怪的地方、所有相关联的点都串联了起来。 心中咯噔了一下, 我有些不相信自己心中猜想的答案, 因此颇有些提心吊胆的问吉尔:“尤利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 吉尔本来一直是侧对着我,他在看尤利的作品, 再加上昏暗的灯光,所以我看不太清他的表情。但是听到了我这个问题之后,他微微僵硬了一下,虽然只有一丝,对我来说却足够了。 吉尔转过身来面对我:“他没有出什么事。” 我听了之后,不由得暗暗松了口气。 但是随即吉尔的下一句话,就将我锤进了冰冷的洞窟里:“出事的,是其他人,但是尤利塞斯,被列为了嫌疑人。” 一句不可能瞬间就涌到了我嘴边,可却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 吉尔此刻脸上的表情甚至可以说是十分的愧疚:“诺曼,本来这种事情我并不想让你知道,而且目前也没有任何证据显示,真的是尤利塞斯所为。但是,”他的语速很慢,甚至给人有一种不知道该如何措辞的感觉:“但是我的直觉却告知我,这件事和尤利有着难以割断的关系。而告知你,甚至是告知露西娅,只是想让你们帮助破案,或还尤利塞斯一个清白,或让他肩负起自己犯下的罪责。还有就是……” 吉尔没有说出口,但是我听懂了:“还有就是预防尤利利用我和露西娅或者是伤害我们。” 吉尔没有接口肯定我的话,他只是定定的看着我。 我想,我当初脸上的表情一定很复杂。 一边,我的确有些气吉尔,在案子还没有完全破获的情况下,他似乎内心已经认定了尤利的罪行。 而心底的另一个角落,我自己却有些惶然,幼年时那些记录在日记本上的点点滴滴,成长过程中,我和尤利之间相处的各个事件,这些东西就如同鲜明的不容忽视不容逃避的警示语一样,提醒着我,尤利心理上的确有某种问题。 虽然我学习的心理学侧重的并不是犯罪心理,但是斯潘塞学习犯罪心理的过程中,我又不是瞎子聋子,怎么可能没有学到一点半点。 只是,我也犯了常人会犯的错误,学会了逃避。 我瞪了吉尔一眼,心中某种尘埃落定的悲痛汹涌而出,忍不住有些迁怒吉尔。 而吉尔手足无措了一会儿后,还是将我拥入了怀里,替我擦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流出的眼泪:“可真的很少见你哭。诺曼,现在事情还没有确定,我和安娜只是担心你们母子两人的安全,才会将某种可能性提前告知。现在,哭泣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帮我吧,查清楚所有的事情。” 我小时候没有被人这么抱着安慰过,这么大了还哭,忍不住羞窘了一下,推开吉尔,自己擦干了眼泪,说:“吉尔,你先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吉尔开始从头讲述这件事,他说:“去年刑事警局接到了人口失踪报案,然后发现有三位出粗车司机在短短一个星期内连续失踪的案件。” 我说:“斯潘塞也参与,鉴证科没破获的那一件?” 吉尔看了我一眼,有些无奈的说:“你和斯潘塞的关系当真是十年如一日的好,这种事情他都和你说。” 我有些不自然的转移了一下视线。 吉尔继续说下去:“是的,就是这件案子。当时我亲自去了几个司机的失踪案发现场,却没有找到任何有用的证据,而根据轮胎印追踪了一段时间后,这些司机以及他们的车就好像突然从沙漠里蒸发了一样,消失不见了。” 我开口说:“斯潘塞和我以及我们认识的一位探员先生曾经讨论过这个案子,这位探员先生猜测,也许案发之后,轮胎印本就消失了,而现在所留的胎痕是故意留下的误导线索。” 如果凶手非常清楚交通摄像头的位置,他完全可以刻意留下案发现场这个线索,然后清扫了真正的轮胎印记,再造假另外一处轮胎印记用来误导警察。在沙漠中清扫一处胎痕再伪造胎痕并不是多难操作的动作。 吉尔听了这个猜测后,表示了肯定:“在排除了各种情况后,我也想到了这种情况。但是现场凶手处理的非常干净,没有留下任何诸如脚印、个人物品等等罪证,而毛发鲜血,”他耸了一下肩:“拉斯维加斯的荒野中,风沙真的很大。因为鉴证科采集证据无比困难,再加上罪犯们总喜欢凑在一起搞事,这个案子就暂时搁置下来,然后被警局列为了人口失踪案,移交给了相关的探案组调查。” 我问:“然后呢?这件案子怎么会和尤利扯上关系?” 吉尔说:“警局里今年年初的时候,缉毒科有卧底在潜入了□□后,意外发现了一些有关这件案子的线索。” 拉斯维加斯有□□。 这是众所周知的,甚至,赌城的崛起,本身就是意大利黑手党一手操纵的结果。 在拉斯维加斯大大小小的赌场,曾经几乎百分之九十背后都涉及到了社团。虽然现在赌场、酒店表面上的经营者已经完全与□□无关,但这背后的猫腻想想都能明白是怎么回事,他们在这其中仍然分了一杯羹。 第127章 而随着大型、著名、古老社团诸如黑手党、芝加哥□□、犹太帮与政府之间的博弈,他们大多都进行了洗白合法化,渐渐的,不再现身街头犯罪中,而是隐藏在了更深的角落里。 这些社团自身不再进行贩毒等‘犯罪’活动,而是扶持或者是重组新兴社团,操控他们进行这些活动。 而这次的警局卧底所在的□□名为“堕落天使”,原本是一帮街头暴走族,现在聚集在一起,以贩毒等非法活动为生。 虽然在普通人看来,□□分子和亡命之徒可以画上等号,但实际上,只有在在情非得已的情况下,□□他们才会伤人命,杀人从来都不是社团建立起来的目的,赚钱才是。 因此,这位卧底警察在得知失踪的出租车司机居然是堕落天使的老大“黑天使”陶德所为时,十分诧异。 黑天使陶德将这件杀人案策划的天衣无缝,戏耍了整个拉斯维加斯的刑事警局,更是彻底让名声响透了拉斯维加斯的犯罪调查实验室名声扫地。为此他非常自得,更是在某次聚会的时候,和属下吹嘘了起来。 卧底警察也是这时候才知晓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近年来,整个拉斯维加斯为了保持良好的城市形象,持续吸引世界各地的游客,在治安方面做出了非常大的努力,也因此,街头犯罪,比如贩毒、mai银、入室盗窃等等也越来越难做。 堕落天使靠着贩毒向成员提供资金,因为这项活动难度越来越高,政府对于犯罪活动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为此他们开发出了很多新的贩毒方式。而这些新方式当中,就有利用出租车司机的庞大基数便于隐藏以及游走全城各地也不会被怀疑的便利,从而进行贩毒活动。 为了保证出租车司机销售网的安全性,他们并没有使用社团内部成员,而是精心挑选了一些“代理人”。手段其实也就是恩威并施,出粗车司机当中有不少急需金钱的,再从这些人当中选出性格懦弱容易操控的人,收拢过来替他们做下线。 但是,这种不严谨总归会出问题。 去年失踪的三位出租车司机贪婪心起,在一次大数目的交易中,联手藏起了交易金额的一部分,侵吞了属于黑天使的一大笔钱。 没被发现,自然是相安无事,可这件事被黑天使陶德发现了。 陶德选择在拉斯维加斯的荒漠里处决了这三个出租车司机。这是拉斯维加斯□□的传统,凡是背叛者,必将被处死,并弃尸于沙漠里。 然后陶德伪造了罪案现场,并成功躲过了鉴证科的调查,让这起失踪案成为了悬案。 “今年四月的时候,缉毒科联合刑事警局逮捕了陶德,并且对他提起了诉讼。但是因为手中的证据严重缺乏,整个官司在刚开始,就陷入了僵局。”吉尔顿了顿,说:“替陶德辩护的律师,就是你的父亲,尤利塞斯·奥尔德里奇。” 我愣了一下,说:“尤利处理这些灰色领域案件的事情,我和露西娅都是知道的。但这是他的工作,我们两个也只能劝说他更改一部分工作内容。可,你明白的,尤利我行我素惯了,我和露西娅的建议,也仅仅只是建议。” 吉尔说:“我明白。但是我想尤利出问题,与他的工作的确有一些关系,却绝对没有因果关系。” 犯罪发生会有诱发因素,但其本质的原因却是在于罪犯本身。 然后他开始叙述,尤利到底是怎么被警方盯上的。 在替黑天使陶德辩护的期间,尤利在法庭上占尽优势。 陶德能坐到堕落天使老大这个位置,心机手段肯定样样都不缺,用心策划的犯罪也的确很难找到破绽。而尤利这位在此领域浸淫了十数年的名律师,可以说是将会赢得不费吹灰之力。 但是他没想到的是,卧底警察在堕落天使中策反了一个内部成员,并得到了三位出租车司机的弃尸地点。 鉴证科在死者身上,找到了陶德的毛发,并且验证出了dna与陶德相符。 不过单凭一个物证去定罪,依旧有不小的难度,因此卧底警察还需要得到一名证人的证词。这位被策反的成员自然是最好的人选。 但是卧底警察没想到的是,证人会在法庭上临场反口,污蔑警局,然后导致了陶德不仅杀人罪定不下来,更是借此洗清了贩毒的指控。 “这位证人的家属都被严密保护着,警方更是早就承诺,只要陶德入狱,他们一家将会参与进证人保护计划。所以事后大家都很奇怪,为什么他会在法庭上临时反口。而在事后调查的时候,才发现了另外一个与这个案子表面上看起来完全没有什么关系的凶杀案,进而怀疑上了身为黑天使陶德辩护律师的尤利塞斯。” 我听到吉尔的话,心中已经隐隐有了答案。 拉斯维加斯的悬案肯定不止一件,其中有一件是吉尔心中迟迟放不下的。 这个案子曾被媒体大肆报道。 报道的主人公,正是犯案者,被称为“游魂碎尸艺术家”的罪犯。 而他之所以拥有这个称呼,是因为每一次,他都游荡在拉斯维加斯那彻夜璀璨的道路上,杀死猎物,然后将他们摆放成“艺术品”并留下红色的字母y作为自己的标志。为了“艺术品”的优美以及造型,他会将尸体进行切割,他手下的尸体都是破碎的。而这位罪犯曾一度引起了拉斯维加斯的恐慌,但是警局对他毫无办法,他就像是只存在于黑夜中的游魂一般。 第128章 正是因为以上种种,这位罪犯得到了游魂碎尸艺术家的称号。 游魂碎尸艺术家作案频率并不高,作案地点也不怎么固定,但是他的作案时间跨度,却是罕见的漫长。 他第一次行凶时,吉尔还只是个鉴证科的实习生,而游魂碎尸艺术家的第一个受害人,是一名金发的妓/女。 随后隔了四年时间,他才再次犯案,而受害者是一名法学院的学生。不过这次犯案之后他似乎失控了,开始了频繁杀戮,在短短一年内,连续杀了三个人,除了法学院学生,一个公司白领,还有就是一位流浪汉。 然而非常奇怪,在之后的12年时间里,他暂停了杀戮,直到1993年,才再度开启了魔鬼光环。 他又杀死了一个妓/女。 听到这里,我心中为这位艺术家做了定义,这是一位典型的连环杀手。 吉尔似乎是能洞悉我心中所想:“他是连环杀手,但是,并不是纯粹的,单纯的,为了杀戮而杀戮。和世界上其他犯罪一样,杀人总要有一个理由。” “在调查中,尤利塞斯就有这样的理由。” 我呆愣住了。 第67章 第三十四篇日记(下) 面对父母, 我们会在意他们的过去吗? 也许会好奇,却不会特意去调查,这均是源于我们对父母天生的信任。 尤利的过去我所知不多, 露西娅似乎曾经问过一些, 但是了解也是有限。 我没有爷爷奶奶,只知道, 在我未出生前,爷爷奶奶就已经去世了。尤利这边也没什么其他亲戚, 他小时候也并不是在拉斯维加斯长大的。 “在调查中, 尤利塞斯就有这样的理由。” 吉尔的话,让我呆愣住了。 “尤利塞斯出生于伊利诺伊州的库克县, 你的爷爷是一名数字天赋相当高的金融从业人员,而奶奶则是一名歌剧演员,虽然似乎并不出名。尤利塞斯十八岁时就读位于拉斯维加斯的内达华大学分校, 因此离开了父母,来到了拉斯维加斯。而就在这一年, 老奥尔德里奇先生与一名妓/女同行时, 遭遇了车祸, 然后双双身亡。奥尔德里奇夫人在知道了这件事后,遭受双重打击,患上了抑郁症, 并在两个月后自杀身亡, 留下了刚进入大学, 正春风得意的尤利塞斯。” “是不是这一年拉斯维加斯的游魂碎尸艺术家出现了?”我问。 吉尔点了点头。他继续讲述下去。 “尤利塞斯在四年后取得本科学位, 然后选择了继续就读法学院。但是由于父母双亡, 事故赔偿金以及社会福利抚恤金并不能支撑他念完大学,而老奥尔德里奇先生投资失败, 生前并没有留下多少财产。尤利塞斯失去了资金支持,难以支付高昂的高等院校学费,也没有获得奖学金,打零工更是杯水车薪,因此他不得不选择申请利息高昂的助学贷款。但即使是助学贷款,也因为额度有限,他的贷款申请失败了。反而是同班另一位学生,十分幸运的获得了助学贷款,并且还为此趾高气昂。” 下面的事情,即使吉尔不说,我也能猜的出来。 时隔四年,曾经因父母双亡的刺激开始杀戮的游魂碎尸艺术家终究为了金钱而再度出现,并且击杀了自己的竞争者。 至此,彻底失控。 在吉尔之后的讲述里,尤利的生活轨迹与游魂碎尸艺术家的作案规律,呈现出了最高程度的相符性。 为了避免被人怀疑,尤利之后放弃了再申请助学贷款,反而将父母留给自己的最后一样东西,位于芝加哥繁华城区的‘家’卖掉了。 在这之后的一年里,游魂碎尸艺术家再开启的杀戮,已经失去了‘原因’,而是渐渐的向那些连环杀手靠拢,仅仅是为了满足杀戮的欲望而不断进行。 警方破不了案子。 谁又能想到,一位法学院中品学兼优的学生,会是这样一个已经陷入疯狂的杀戮者。 直到,尤利遇上了露西娅。 吉尔的话还没说完,工作室的门突然被打开,一脸怒气兼具惊慌的露西娅闯了进来,而身后则跟着忧心忡忡、满脸担心的安娜。 露西娅直直的走到吉尔面前,说:“这是真的?” 吉尔并没有被露西娅那强大的气场威吓住,他看了安娜一眼,然后说:“虽然还不确定,但是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 露西娅听了这句肯定,陡然退了两步,斜斜的靠着工作台,一脸无措:“我不相信。” 我这时候,已经冷静下来了。 也许,这是我的优点,也是我的缺点,过快的情绪处理速度,让我感觉自己真的有些冷血。 我看着露西娅的状态,对吉尔说:“吉尔,我们从头开始说吧。露西娅在尤利的人生道路上,曾经起到了十分鲜明的标志作用。” 游魂碎尸艺术家曾经停止的十二年,与露西娅有着绝对的关系。 吉尔权衡了一下,还是听从了我的意见,不顾安娜姨妈使眼色,从头开始说起了详细情况。 而在吉尔说到,游魂碎尸艺术家在杀害了法学院的学生,一个流浪汉以及一个白领时,露西娅的脸色大变样。 露西娅说:“这不可能。” 这一刻,她的身体甚至在颤抖。 我不由得上前抱住了她。 安娜见状,立刻说:“这里空间太小了,我们还是去客厅谈话吧。” 离开了工作间,坐在了客厅的沙发上,露西娅的情绪终于有所缓解,她也开口说起了她与尤利的过往。 第129章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 露西娅大学毕业后第一年,工作不顺利,想换个环境,于是和姐姐安娜分开,离开了巴尔的摩,来到了拉斯维加斯,并不顾他人眼光,进入了银行工作。 然后她参加了同事邀请的派对,发现那次派对的参与者都是学生,原来这个派对是同事的儿子举行的,同事邀请她,意思不言而喻。 “这是我和尤利第一次见面,虽然,实际上,我根本不记得派对上有他这个人了,这件事情还是他后来自己告诉我的。”露西娅说:“之后因为回去晚了,心焦之下我抄近路回租住的地方,结果被巷子里的一个流浪汉拦住了去路,他……十分下流。而也就是这个时候,尤利突然出现,救了我。然后我们就认识了。” 这就是露西娅在我小时候对我说的,所谓的相识源于一次英雄救美。 但是吉尔的重点显然不在这场浪漫的相识上,他离开客厅,去车库的车上取来了一个文件袋,并从文件袋中拿出了一张很旧的照片,上面是一个陌生的男人,络腮胡子,瘦弱的身材,无精打采的眼神。 露西娅看了眼照片:“当年巷子里的灯光太暗了,我分辨不清。” 显然,大家心中对这张照片上人的身份心知肚明。 游魂碎尸艺术家的受害者,露西娅口中下流的流浪汉。 吉尔则又取出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位带着眼镜的西装男子,英俊帅气,精明干练。 露西娅又看了一眼,说:“我并不认识。” 吉尔皱了皱眉头:“这个受害者供职于一家外贸公司,生活和尤利完全扯不上关系,如果流浪汉是因为露西娅的缘故,那么这个白领呢?” 露西娅说:“也许,也许是吉尔你搞错了,尤利他可是律师,怎么会是杀人犯。” 众人陷入了沉默。 我纠结了许久,还是问出了一个问题:“露西娅,我们家这套房子的购房贷款还有多少?” 突然的一个看似与事情完全无关的问题插入进来,露西娅心不在焉的回答:“早就还清了,当时的购房贷款只有十万,尤利律师事务所的工资完全能够负担的起。” 话音刚落,她自己似乎也意识到了问题,呆愣愣的坐在那里,没有再说话。 露西娅沉默了许久,才继续说:“我和尤利刚认识的时候,我23岁,大学刚毕业,尤利还在念法学院,那是我们最穷的时候。尤利在外打工赚的钱,连负担他自己的开销都很勉强,好在他父母给他留了一套芝加哥的房产,被他卖掉之后缴纳了高昂的学费。刚开始交往的两个月,一直是我在负担日常开销,我们找了一个距离他学校和我工作的银行地点都很适中便宜房子,同居了。两年后他从法学院毕业,进入律师行工作,购买了钻戒向我求婚,我们的婚礼很仓促,妈妈一直都不怎么喜欢尤利,她认为我们的决定太轻率。婚姻是一辈子的事情。” “结婚前一天,尤利告诉我和妈妈,他已经在拉斯维加斯贷款买了一套二层楼、带前庭后院的房子。为此,妈妈虽然还是觉得我们的婚姻太儿戏,但是她反对的没有那么激烈了,至少她默认了尤利有给我幸福的能力。我当时已经怀了诺曼,所以根本没有去想买房这件事,也就根本没有去思考,购房的资金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后来的购房贷款也并不是我负担的,依旧是尤利在负责,他从头至尾都没让我担心这件事。但即使是身上背着贷款,刚入律师行时候的工资不高,他那段时间似乎并没有表现出金钱紧张,我那时候心思都放在诺曼身上,工作也处于关键时刻,所以并没有太在意。” “反而尤利因为个性原因,工作并不太顺利,职业发展也不行,我曾经就这个问题和他吵过几次。然而后来,他就厚积薄发,遇到了合适的案件,成为了拉斯维加斯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 露西娅一边说,一边脸上露出了某种带着感慨的回忆神色。 我知道,虽然婚后露西娅和尤利的感情并不算好,但是这不代表他们之间没有甜蜜的回忆。 而吉尔则开口说:“我想购房款的来源值得调查。而尤利能成为拉斯维加斯收费最高的刑事辩护律师,是从他替拉斯维加斯市议员完美脱罪开始的。” 市议员雷·卢瑟福被妓/女指控‘性/虐/待’,并还爆出他弄出了人命,虐待一位妓/女让她受伤过重,最后导致伤口感染,肾衰竭死亡。 诉讼者和死去的妓/女是朋友,她手中不仅握着卢瑟福的‘办事’录像带,更是有死去妓/女的伤痕鉴定书。 原本像这种铁证如山的情况,基本上可以确认卢瑟福是跑不了了,即使不是故意杀人,但过激伤人罪是跑不了了,而闹出这种丑闻,也就可以说是他的政治生涯已经宣告结束。 尤利冒天下之大不韪,接下了这个注定会败诉的案子。 最后诉讼者撤诉了。 为什么? 因为诉讼者的姐姐,另外一位同行业的姑娘居然被游魂碎尸艺术家杀害,并被塑造成了一副翘首祈怜的羞辱‘作品’。 诉讼者刚开始先是认为,这是议员对她的威胁,但是杀人者的特殊性,让所有人都觉得是诉讼者想太多。诉讼者想通过媒体曝光这件事,保护自身安全并向议员施压。 尤利反手就起诉了诉讼者‘诽谤罪’‘伤害名誉罪’,议员本身的影响力和尤利对这种诉讼的轻车熟路,让诉讼者在这个案子上败诉。 第130章 而之后,在议员虐待案开庭前的审前会议上,尤利就‘诽谤’罪直接质疑了诉讼者的诉讼动机,同时认为诉讼者本身的不诚信和强烈的目的性,造成她手中证据不可信程度很高。 于是,审前会议上,诉讼者的优势一再被削弱。 审前会议之后的间隙时间中,议员又听从了尤利的意见,对诉讼者进行了某种意义上友好磋商,最后,诉讼者在重重打击和压力之下,选择了放弃诉讼,撤诉了。 虽然有一部分原因是十分巧合的遇到了碎尸艺术家杀人事件,但是尤利的手段和应对能力让议员大嘉赞赏,并将他引荐给自己的朋友,让尤利彻底名声大噪,事业腾飞,至此,拉斯维加斯最顶尖的刑事诉讼律师诞生了。 “之后游魂碎尸艺术家的每一次杀戮,都或多或少与尤利手中的‘难办的案子’有关,只是因为这些关系实在是太散太零碎太隐秘,所以一直都没有人发现的了。”吉尔说:“直到他这次替堕落天使老大辩护,而碎尸艺术家在这个节骨眼上,再度出山,杀死了一个堕落天使的□□成员。这个人,被做成了黑天使的模样,悬挂在拉斯维加斯一家赌城的钟楼上。” “刚开始,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碎尸艺术家只是在挑选自己的猎物,选中了□□成员,这位连环杀手所杀之人从来都是随机切毫无交集的人。但是,尤利这次太过强行出头了,黑天使陶德这个案子在刑事警局、鉴证科、缉毒科和fbi四方的注目之下,凡是有一点异动和疑问,都是会被调查的清清楚楚,仔仔细细的。我想尤利塞斯本身知道这个事情,但是他太在乎‘不败神话’的名声,并且,对于杀戮,他大概率已经失控。” 如此推测下来,难怪吉尔会有百分之七八十的把握,觉得尤利和这些事情脱不开关系。 露西娅沉默了许久,忍不住哭了,但是要强的她眼睛含着泪,从沙发上站起来,直奔楼上的房间。 我看着她走远,看着安娜跑上去安慰她,然后对吉尔说:“尤利这么长时间没回家,估计是心中多少也有了预感,他顺风顺水二十多年,太小看警察和fbi了。昨天他已经挂掉了露西娅的电话,并且手机也关机了,我想,他有可能走了。” 吉尔脸色凝重,拿起外套向门外走去:“我的组员已经去你家那位前保姆家询问,我先回警局。告诉安娜,车我开走了,她可以在这里多陪陪露西娅。实在不行,你们三个干脆去妈妈那里休个假,散散心。” 我目送走了吉尔,坐在沙发上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看了看时间,已经中午了,估计今天没人有心情做饭,便拿着钱去外面打包了一些回家。 和安娜吃完了午饭,安娜端着一些饭菜去找还把自己关在房间中的露西娅,我则尝试着拨打了一下尤利的手机,依旧是关机的盲音。 我即将失去父亲。 在这个时刻,我突然十分清晰的意识到了这件事。 不管他最后的结局是什么,总归,尤利已经不可能再出现在我和露西娅的生活之中,除非这一切,都是吉尔的多心,尤利根本不是什么杀人凶手,他顶多算是个手段卑劣的律师,顶多‘不是个好人’。 然而,这一切我自欺欺人都做不到。 我不知道,是斯潘塞家的威廉让人伤心痛苦,还是我家的尤利更让人悲痛。 暂时不想以这种悲伤的面孔见斯潘塞,所以我只是打了个电话给斯潘塞:“斯潘塞,我和你一样,也没有父亲了。” 在听了我的絮絮叨叨的倾诉,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之后,斯潘塞也不知道如何安慰我。 他挂断了电话,冲到了我家,紧紧地抱住了我:“诺曼,我和他们都不一样。你,还有我。” 这句话,在斯潘塞伤心威廉离开时,我对他重复了数十遍,现在,他把这些都还给了我。 然后我在他的安抚下,缓了过来。 今天,真是漫长的一天。 安娜听从了吉尔的建议,她向医院请了假,定了机票,准备明天和我、露西娅三个人去外婆那里散散心。 我多定了两张,打算让戴安娜、斯潘塞一起,这样算是一次小型的旅游集会,就是不知道外婆会不会嫌弃我们烦。 她独自一个人住在庄园里住习惯了,也很少电话我们。 世间烦恼悲伤无奈之事不胜繁多,但是生活,总要继续下去。 第68章 第三十五篇日记 1997年8月27日 天气小雨 睁开眼, 格子窗外下起了小雨。 透过小窗,可以看到烟雨蒙蒙之中,种植园里的烟草已经开出了粉色五角形的小花, 在雨水之中摇曳着。 我们一行五人来到种植园已经三天了, 外婆既没有表现出不耐烦,也没有说是很热情, 她即使岁数已经有六十了,却依旧一副十分干练的样子, 每天忙着和种植园里的雇员沟通一天该做哪些事情, 忙着巡视整个种植园里烟草的长势。 对我们的态度就是,放养。 在这里, 就好像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古堡里,过着一种中世纪才有的没有网络、没有社交、甚至没有电视的落后生活,在这里接触外界信息的方法只有两个, 一是报纸,二是收音机。 但即使露西娅和布莱安娜始终都不喜欢种植园的生活环境, 可到了这里, 看着对自己一点都不热情的妈妈, 姐妹两个却迅速平静了下来,她们似乎回到了小时候的样子,在烟草田间散步, 在小雨朦胧之间打着伞去工作。 第131章 我们每天食用的蔬菜都是女士们亲手从蔬菜田里摘出来的, 蔬菜田里种植的蔬菜品种丰富, 甚至连配菜用的莳萝、辣根、柠檬, 都可以在种植园中采集到。 这是种植园的传统, 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任何可以种植的东西,自给自足。 蔬菜田我之前暑假来的时候就已经逛过了, 也不想参与露西娅、安娜和戴安娜每天的‘女士时间’,所以和斯潘塞两个选择帮外婆修整城堡。 庄园里的这座城堡即使历代庄园主人都在整修,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依旧有很多地方有问题,外婆一个人也只能勉强经营支撑,某些不重要的地方就只好放任自流,等大整修的时候才会去考虑。 我和斯潘塞两个早上起来吃过早餐,就拿起了工具箱和一些木头以及桐油漆,对力所能及的地方进行修理。 当然,是动手小达人斯潘塞主导,我不过打打下手。 我们今天的第一个任务就是修理城堡三楼左边客房里的木质楼梯。 先将已经腐烂的木头锯掉,然后使用新的木头替换上,并用胶水、钉子等等固定好,最后重新漆上桐油漆。 因为楼梯的更新换代速度很快,所以它并不是什么珍贵的部分,也不需要多高超的木匠手艺,因此我们两只小菜鸟做起来还算游刃有余。 “吉尔给你打电话了吗?”边干活,斯潘塞边问我。 我明白他问题真正的意思:“尤利半个月前就已经失踪了,警方追踪不到他的信用卡使用迹象。他和露西娅最后一通电话沟通后,就把手机丢进了垃圾桶,然后彻底没有了行踪。现在,警方已经搜集到了不少证据,并打算全国通缉他。” 斯潘塞想了想,面对这种情况,他安慰我说:“诺曼,一个人面对杀戮时,最正常的反应是愧疚、伤心和恐惧,当他失去了这份敬畏以及悲悯之心,就表示这个人距离心理扭曲也就不远了。生死之间的大恐怖,足以击溃一个正常的人。尤利的连续杀戮说明,他的心理早已脱离了一个正常的范围区间,已经成为了追求杀戮刺激的猎杀者。” “他有十二年,控制住了自己。”我垂下眼眸,将钉子递给斯潘塞:“也许,或者,我和露西娅多关心他一点,他不会为了追求事业上的成功而铤而走险。” 斯潘塞听到我这话,停下了手中的活计,非常正式且严肃的说:“事业的失败的确是尤利重启杀戮的诱因,但是,他的杀戮并不单纯是为了事业上的成功。诺曼,你要分清楚这其中的因果主次关系。如果尤利的律师事业一直很成功,我想在他压抑不住自己本性的时候,杀戮行动同样会爆发出来,甚至可能只是因为和同事拌了几句嘴。” 我明白这个道理,只是总也忍不住去假设一些从来都不存在的事情。 “算了,不说这件事了。”我打起精神:“尤利被通缉的事情我和露西娅还没有说,外婆甚至不知道尤利出事了,我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显然也难倒了斯潘塞,他皱着眉头想了许久,最后说:“我觉得,这件事还是顺其自然吧。” 三位女士中午准备了丰盛的午餐。 风味土豆,金枪鱼生鱼片,罗叶紫苏百味草生菜沙拉,黑椒芝士焗牛肉,烤羊排。 不过,外婆十分嫌弃她们做的午饭,所以她自己动手准备了地地道道的新英格兰蛤肉浓汤以及龙虾卷。 比起三位女士只会把市场上买回来的金枪鱼生鱼片装盘,调几味调料就当做今天的主菜,索西雅外婆则完全不一样。 她擅长烹饪海鲜。 自小在波士顿长大的索西雅,最喜欢吃的就是海鲜,做的最多的也是海鲜,而后来和外公一起生活后,她又学习了更多,变得同样精通爱尔兰料理。后来集双方菜系之长,经时间打磨,索西雅的饭菜相当有料。 虽然午饭时,大家必须安安静静、规规矩矩的坐在长餐桌上用餐,其中还有必不可少的饭前祈祷,这些都让索西雅显得更是古板严肃。 但是没有一个人有意见。 因为,龙虾卷和蛤肉浓汤实在是太好吃了。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美食上面,根本不会花费心思多想其他事情。 安娜甚至顶着外婆那严肃的不行的表情和一丝不苟的进餐动作,说:“离开家这么多年,最怀念的果然还是妈妈做的龙虾卷。” 索西雅外婆并没有因为这种程度的恭维就显得好亲近或者是和蔼,她淡淡的放下手中的刀叉:“这次你们回来到底是因为什么?平日里圣诞节都不怎么来看我,这次在工作时间突然回来,就不想着向我解释一下吗?” 吃饭的几个人都僵硬了一下。 包括我。 显然之前索西雅不问,只是不想显得太咄咄逼人,她并不是什么笨蛋,不过揣着明白装糊涂罢了。 我考虑外婆年纪也不小了,如果受刺激过度,恐怕会出一些问题,所以听从斯潘塞的建议,并没有告诉她尤利的事情。 至于安娜则是觉得,这是妹妹自己的事情,妹妹是个成年人,已经结婚生子甚至连孩子都这么大了,这些事情就属于她自己的隐私,该怎么处理她这个姐姐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告诉还是不告诉外婆,都需要露西娅自己做决定。 而露西娅,她单纯的只是不敢告诉外婆而已,所以就一直这么拖着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