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种田文)》 摄政王(种田文) 第1节 《摄政王》 作者:花心者 文案: 权倾天下、独揽朝纲的摄政王一朝落难,摔断了腿,被凤凰山少女朝曦所救。 嗯,照顾腿瘸的男人不容易,吃饭,喝水,洗澡(划掉)都是问题。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甜文 主角:朝曦,沈斐 ┃ 配角:没有 ┃ 其它:没有 第1章 天凉了啊 清晨天刚擦亮,雾气还未完全散去,风带着湿意,刮在脸上微微的寒。 朝曦紧了紧身上的衣裳,背起药篓,准备进山采药,路过村口时碰到了刘大娘。 刘大娘爱说,将她拉过来闲聊几句,“朝曦啊,还没找着人家?” 朝曦随口敷衍,“找到了。” 实际上并没有,她只是被催婚催的多了,认识的,不认识的,甚至是隔壁村的,都过来给她介绍人家,嫌烦便这般说,已经有一段时间,她那个对象始终没出现,便有人开始怀疑是不是骗人的? 奈何没有证据,不过这个‘对象’再不出现,被拆穿也只是时间问题。 朝曦抬头瞧了瞧渐渐发黄的树木,心中隐隐有个想法。 天冷了,该找个人暖暖床了。 刘大娘还待说什么,朝曦打断她,“不早了,我得赶紧进山,否则天黑之前赶不回来,大娘再见,有空再聊。” 刘大娘点头,“上山小心野兽。” 朝曦已经走了一小段路,没回头,只远远挥了挥手,“大娘放心吧,我以前在山上救过一个小动物,它会保护我的。” 刘大娘心道,小动物管什么用?有些野兽可是连人都吃的。 不过她话已经带到,朝曦坚持,她也没办法,摇摇头又跑去跟其他人唠起了嗑,话题不出意料围绕朝曦,说她都是十八岁的老姑娘了,还不着急,将大好的姻缘推掉,可惜云云。 朝曦离的还不算太远,听到了,不过没理,径自朝自己的目标而去。 刚出了村便瞧着有人带着大批官兵远远走来,见着人便拉去一边,问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回答不上来立马便被人拖走,朝曦怕生事端,故意绕开他们,多走了些路,花了小半个时辰才到凤凰山。 凤凰山很大,分为东西南北四面,朝曦要去的是西面,位置很偏,是个山谷,四面环山,十分危险,山上时不时滑下来石头,能将人活活砸死,久而久之就连村里的大汉都不敢去,后来滑石干脆将入口堵住,让人进不去,更没有人知道里头的情况。 朝曦刚来时便打听过,听说了这个地方,第二天便着手想进去瞧瞧,那入口确实被石头堵住,她不死心,又到处找了找,终于找到了一个野兽的洞,直通山谷。 山谷很大,又多年没人踩踏,树木旺盛,草药遍地,于她而言不亚于仙境。 朝曦很喜欢这里,还在里头养了一只宠物。 她一到地方,只轻轻喊了声,便见地上齐胸的杂草大片大片倒下,仿佛有什么庞然大物以极快的速度冲来,快到跟前时一个飞跃扑了过来,将朝曦压在身下。 朝曦推了推身上的庞然大物,没推动,这厮虽然三年里长大了不少,不过还跟以前一样,以为自己是个宝宝,爱对朝曦撒娇要抱抱。 小时候已经抱的很吃力了,现在根本抱不动。 成年黑熊的体重是她的三四倍,压在身上宛如重石一般,挤走了肺里的空气,仿佛听到了肋骨咯咯作响的声音,喘不过气,朝曦脸上微微憋红。 她推不动平安整个身子,但是可以挪动脑袋,刚板正了脸,发现这厮嘴边肿了个大包,一定是趁她不在,偷偷去掏蜂蜜窝,结果被蜂蜜蛰成了这样。 黑熊很爱吃蜂蜜,山里的不够吃,朝曦时不时要从外面带给它,有专门卖蜂蜜的地方,平时它也会自己抓,每次都弄的一脸伤。 皮厚,身上尽是肉,加上被蛰的多了,不怕蜜蜂,蜂针也刺不进去,不过脸上就惨了,每次都肿的不忍直视。 朝曦摁了摁肿到变形的脸,平安疼的厉害,身子一抽,本能朝一边倒去,放开了朝曦。 似乎还有些疼,又有些委屈,躺在她身边,舔了舔熊掌,求安抚似的,小眼睛朝她看去。 朝曦无奈,拉过一边险些被压扁的药篓,找出一瓶膏药,将肿脸扳过来,细细抹药。 偶尔手重了,平安四处躲她的手,讨好的用舌头去舔她的指头。 它舌头上有倒刺,朝曦没让它舔,不老实就大力摁下去。 两米多高的庞然大物缩成了一团,可怜兮兮嗷叫。 虽然它现在确实是这一片的王,所有动物都怕它,但是它在朝曦面前依旧是个宝宝。 朝曦给它抹了药,又检查了一下身上,发现没问题才拍拍它的屁股,让它自个儿玩。 平安撒了欢儿似的,跑去一边的溪水里捞鱼,它在这里生活的久了,颇有一套,那溪水从山上流下,有一条道特别小,它便拦住那里,一动不动几个时辰,等鱼自己上门。 熊是一种非常耐心的动物,平安平时不捞鱼的时候便一直等她,很少离远,怕等不到她。 它刚进这个山谷的时候还小,受了伤,从夹缝里过来,养了一段时间,加上这里山清水秀,食物充足,不想走,待了两年待腻了,想走的时候发现长大了不少,夹缝里出不去,便也一直待在这里。 好在这里四面环山,动植物极多,也饿不着它,还有朝曦时不时进来陪它,小日子不算太无聊。 山谷很大,又没人打扰,朝曦便在安全的地方种了些草药,搭了个草屋,偶尔住上两日,倒也清闲自在。 平安在抓鱼,朝曦便想着生火,将鱼烤了。 动物很护食,平安也一样,开始像只野兽一样,不愿意让她亲近,故意用带了倒刺的舌头舔她,将她的手背舔出伤痕,朝她呲牙咧嘴威胁她,不许她接近食物。 后来朝曦便减少了来的次数,也不带蜂蜜,这厮自己便软了下来,学会讨好她,知道讨好她有蜂蜜吃。 朝曦很穷,也不是每次都带蜂蜜,平安一次要吃一大罐,半吊子钱,相当于她十天的生活费,养不起。 没有蜂蜜,这厮便挖空了心思找,山谷下的蜂巢都被它掏了个遍,最近聪明了,看中了山上的蜂穴,每日守在下面,瞧见差不多,就用石头朝上砸,将蜂巢砸下来为止。 看它的伤痕,肿成这副模样,怎么也是昨天开始的,昨天朝曦来过,临走前还是好好的,一定是趁她不在,偷偷将新巢扒了。 老巢被它掏完,蜜蜂们很快会筑起新家,因为还是半成品,这时候的蜜蜂极其护巢,跑去千里也要追杀,朝曦不让它掏,是为了它好,怕它被蜜蜂蛰了要害,比方说眼睛之类的,这厮不听,嘴馋非要掏,现在也算遭了报应,活该。 朝曦抬头看去,刚做了错事,这厮晓得将功补过,抓鱼抓的卖力。 它今天运气也不错,很快抓了条鲤鱼,屁颠屁颠跑来,献宝一样搁在朝曦面前。 朝曦夸奖似的揉了揉它的脑袋,后又撸起袖子拿了工具熟门熟路在河边处理活鱼,刚去了内脏,眼睛突然被什么东西闪了一下,不是水面的反光,是在岸边。 她朝那边看去,又被那玩意儿闪了一下。 什么东西? 因着好奇,朝曦搁下鱼,简单洗了洗手,走过去一看,是个人。 一个身受重伤的人。 不知道躺了多少,看身上的衣裳,已经干了个彻底,应当是昨天晚上掉下来的。 悬崖上有条瀑布,顺着瀑布一路冲到这里,不会死,只会暂时昏厥,若是运气好,被冲上了岸,只要一动不动,就能避开平安。 熊不吃死物,尤其是平安,嘴挑的厉害。 如果真是昨天被冲下来的,这时候也该醒了,许是保存体力,闭目养神没有动弹,只在她走近时睁开眼,平静的瞧了瞧她,发现没有危险后又淡然闭了起来。 一只手突然摸在他身上,那身子陡然颤了颤,就像受到了极大刺激一样。 这人性格一定很孤僻,很少被人这样直接触碰。 朝曦等那身子缓下来,不那么紧绷后才继续摸。 先是抬了抬他的脑袋,摸后脑勺,如果人的大脑受创,这人基本完了,很幸运,他不是头朝下掉下来的,是脚朝下,这意味着下半身可能废了。 那瀑布实在是高,水流的又急,从那么高的地方掉下来,冲力能压垮他所有的骨头,如果是个女人,亦或者老人,这时候怕是已经死了,这人实在年轻,身体硬朗,瞧身体线条,是个练武的人,所以他只断了几根骨头。 朝曦的手在他胸口和锁骨处反复按压,确定断骨的情况,偶尔动作大了,衣襟散开,露出大片大片白皙细腻的皮肤。 也有时候被她摁的疼了,那头微微扬起,修长纤细的脖颈毫无遮拦,露了个彻彻底底。 这样的人肯定出生贵族,非富即贵,衣裳是丝绸,腰间挂美玉,那玉不知磕在了什么地方,碎了一半,断面被太阳一晒,闪到了朝曦的眼睛。 这些都是外物,真正让她确定这人非富即贵的是他自己,那肌肤比丝绸还滑,虽然没有刻意去摸,偶尔触碰一下,发现宛如剥了壳的鸡蛋,只有日日用羊奶和玫瑰花泡澡的富家小姐才能有这样的肌肤。 也许富家少爷也有这个爱好,喜欢用珍惜的材料泡澡,比如说牛羊奶和各种花瓣,如果里头再加一些药材,日日养着,加上不需要像其他人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即便是练武,也有专门练武房的话,有这样的肌肤似乎一点都不意外。 毕竟他们吃得好,睡得好,没有压力,出行还有大批人跟着,稍微有点太阳,便有小厮殷勤的打伞,风吹不着,太阳也晒不着,冬天冻不着,夏天更热不着,身子养的极其娇贵,被朝曦轻轻一摁,便有点点红印落在白皙的肌肤上,格外明显。 朝曦突然有一种罪恶感,仿佛她在亵渎这人一样。 其实细细看去,这人最好看的是那张脸,白皙精致,俊美异常,那双眼碎星一般,亮的惊人。 它只是平静的盯着人,便让朝曦油然而生一种强烈的想法,想救他。 不想让这么好看的眼睛黯然失色。 “断了三根肋骨,左肩有伤,右手骨折,腰骨损伤,你活不过今晚了。” 那人沉默的听着,表情一如既往,没什么太大的反应,似乎早便知道结果一样。 “要救你付出的代价太大,须得消耗我所有的珍惜药材,还不一定能不能救得回来,即便救回来,这双腿也有可能废掉,我与你无亲无故,花我所有的积蓄,不辞辛苦照顾你三四个月,委实不划算。” 无亲无故,花光自己的所有积蓄,不辞辛苦照顾另一个陌生人三四个月,那个人还有可能救不回来,确实不划算。 许是太阳太大,有些晒人,那人依旧一动不动,没有难过,也没有求救,只默不作声,轻轻闭上眼。 “除非……” 那人重新睁开眼,不知是不是错觉,朝曦在里头看到了一丝希翼。 原来他也不是那么想死,平静只是无可奈何,如果有机会,他更希望活着。 “你做我一年的夫君。” 一年后他的伤也该好了,最多也就照顾他一年而已,朝曦不贪心。 “一年后你想走想留,随便你。” 她找这人,有两个原因,第一,他长的好看。第二,她需要一个暖床的。 摄政王(种田文) 第2节 天凉了,好好的暖床人就躺在地上,怎么能放过? 第2章 有用过吗 那双好看的眼睛因为吃惊,瞳孔放大,里面倒映出朝曦的身影。 “很意外?”朝曦倒是很淡定,“如果你跟我一样,每日被人催婚,左一个老姑娘,右一个嫁不出去,时不时还有单身汉翻你家窗户,偷看你洗澡,调戏你,只因你十八未嫁,你也会像我一样,迫不及待想找个活的,会动的,嫁掉算了。” “况且……”她低下头,认真打量躺在地上的人,“你长的这般好看,睡你,我不吃亏。” 朝曦很早就发现了,她喜欢好看的男人,可以没能力,瘸子也行,只要他长的好看,如诗如画,为他做甚都愿意。 奈何这仅有的条件,竟也那么多人达不到,以至于她人到十八依旧没嫁出去。 她真的不挑,只要一张能下饭的脸。 “你可愿意?” 条件是开下了,愿不愿意不是她说的算,是这人说的算。 那人依旧没说话,可也没闭眼,那双碎星一样的眼一眨不眨看着她。 “不方便说话?”朝曦猜中了,他是昨天夜里被冲下来的,先是阴干了半天,白天又被太阳晒了一上午,整整一天滴水未沾,现在嗓子一定干的厉害。 “那这样吧,我数三个数,你如果不眨眼,就算你同意。”朝曦开始数数,“一。” 那人黑黝黝的眼珠挪了挪,从上扫了朝曦一眼,似乎在衡量什么。 朝曦不管,又喊了一个数,“二。” 上下睫毛轻轻颤了颤,朝曦这才发现,原来这人好看不是没有道理的,他与旁人不同,好看在细节,皮肤很白,睫毛又很长,整张脸离的这么近,依旧瞧不出瑕疵。 “三。” 那人始终没有眨眼,朝曦一颗提着的心逐渐放下。 这人面对生死实在淡定,淡定到她以为不在乎,自然也不可能为了活下去,便委身于她,所以其实她很担心,担心这人宁愿死,也不同意她的建议。 “既然你同意了,那我先背你回去吧。”朝曦提醒他,“有点疼,你忍着点。” 那人没吭声,身子却软软的没有半分挣扎,任由朝曦搬搬挪挪,偶尔滑下来,便干脆抱着走几步,因为他身上伤口太多,自己无法使力,也撑不起自己的身体,手脚完全垂下,所以本该轻松的活变得十分艰难起来。 朝曦废了很大的功夫才将人弄上床,她因为经常过来,这间临时住的屋子里尽是草药,家具也俱全,俨然一副居家过日子的模样,事实上再找不着对象,朝曦真打算搬来这里住,所以这里其实比村里那个家准备的东西还多。 她先给人喂了些水,那人配合启唇,将一整碗的水尽数喝光,似乎还不够,本能舔了舔碗沿。 朝曦又去端来第二碗水,这回没有第一次那么急,喝的时候能明显感觉轻缓许多,胸口微微颤抖。 他身上的伤太多,肋骨也断了三根,喝水的动作会拉扯伤口,必然是疼的,不过喝第一碗时因为渴,没怎么在意,第二碗才尽数展现出来。 许是疼的厉害,这人并没有多喝,第二碗水还剩下小半碗的时候便直接歪过脑袋闭上眼,拒绝神态明显。 朝曦将碗拿开,又看了看浑身血污的人,“你断了好几根骨头,要绑竹条,一绑好几天洗不了澡,我先帮你擦擦身子吧。” 虽然第一天认识,不过莫名的朝曦就是有种这人很爱干净的感觉,他之所以皮肤白皙,便是因为日日沐浴更衣,早也洗,晚也洗,自然会白,离远一瞧便有一种干净、清爽的感觉。 那人睫毛颤了颤,没睁开眼,也没表态,不过没阻止,便是默认的意思。 从刚遇到他,到将人背回来,数次交流,朝曦也算有一点点了解他,性格孤僻,不爱说话,能不动嘴,绝对不动嘴,所以没等他回应,自己撸起袖子将人扒光,从头到脚擦一遍。 整个过程这人不说配合,也不说拒绝,朝曦动他,他便动,朝曦不动他,他便不动。 衣裳一脱,身上哪里有伤便看的越发明显,膝盖磕红了,腿上有斑斑点点的淤青,就像被人大力掐过的痕迹,略微一想,朝曦便明白了,这人怕自己坚持不住,自己掐的,下手特狠,大腿上的肉没几块好的。 除了体内的一些骨折,外伤很容易处理,最大的伤口是左肩上的,似乎中了一箭,已经取了出来,可留下的伤口在水中泡了不知道多久,又到岸上阴干日晒,隐隐有些发炎,表面已微微腐烂。 “这里的腐肉要割下来。”朝曦先给他提个醒,“你怕不怕?” 那人一言不发,只拿点漆似墨的眼眸幽幽看她。 这应该是不怕的意思,也是,本就是练武之人,磕磕碰碰,今个儿这伤,明个儿那伤,实属正常。 他身上过于白,也留有很多已经长好的白痕,用了极好的药,几乎不留痕迹,需要细细摸才能摸出区别,朝曦给他擦澡,虽然尽量避免,不过偶尔还是会接触皮肤,不小心摸到一道细小的白痕,再一观察,发现这种痕迹还不少。 可惜了,这样好看的身子。 如果是她,绝对不会让这样的身子留有半点痕迹,就像一块美玉上的瑕疵,你看到了,竭力想将之抠出来,可却无可奈何。 那些白痕实在太早,当时没处理好,事后再处理已经晚了,除非她将伤口尽数挑开,再重新处理,想想血流成河的场面还是算了,以后洗澡的时候在抹布上沾些药,全身擦一遍便是,虽然起不到太大的作用,不过可以让白痕更浅更淡,长此以往,总会消退的。 “疼就说一声。”朝曦已经开始准备割肉的刀,先搁在蜡烛上烧热,一来消毒,二来热的刀快,一下就能切除腐肉,第三,太热会让患者有一种被烫了一下的感觉,而不是肉割下来的感觉。 区别很大,至少不会觉得那么疼,很多人怕疼不是真的特别疼,是被自己脑补吓到了。 那刀烧的微微发红,朝曦用布擦了擦上面烧黑的部分,瞧着差不多了,揭开被子,拉到他胸口。 毕竟是秋天,还有些寒意,本就受了重伤,又擦了澡,身子最虚弱的时候,没败在重伤上,倒是败在了伤风感冒上,那也是挺可惜的,朝曦格外注意他。 依着她平时的性格,别说是细心的给人盖被子,就连招呼都不会打一声,刀起刀落几下便好,从来不废话,今个儿提醒了这人好几次。 也没有一开始就动手,反倒将另一只空的手搁在他脖颈上,顺着喉结一点一点往下摸…… 那手刚探入被子里,这人便浑身一颤,朝曦刀子陡然刺入胸口,在他还没来得及反应之前,将腐肉割了下来。 “好了。”她清洗伤口,上药,包扎,末了洗洗手,动作一气呵成,“还好射箭的人离的比较远,否则前后穿透,我还要再想个办法转移你的注意力。” 她方才调戏这人并不是真的调戏,只是转移他的注意力,好动手取腐肉,事实证明这个法子很有效,这人完全没反应过来,疼都是一瞬间的,后来上的那药清凉,抹上管三四个时辰,带镇定安神的作用,至少几个时辰不会太疼。 “上竹板也挺疼的,你要是受不了,先睡吧,我趁你睡着时再上。”朝曦说的诚恳。 不知是不是生气了,气她乱摸乱调戏,这人干脆将头扭去床里,闭眼不理她。 朝曦不自觉轻笑出声。 她也不碍眼,出门去找合适的夹板,这人需要夹左手,左手臂不知道撑哪儿了,骨折脱臼,伤筋动骨一百天,再加上腰伤,近一年这人都别想下床。 手臂骨折好处理,夹住便是,腰骨损伤不好处理,给他擦身子的时候朝曦便发现了,这人下半身几乎失去知觉,无论她如何碰,这人都像不知情一样,没有擦上身时那么敏感。 不知是天生的,还是腰骨损伤太重,影响了腰以下的知觉,如果是后一种,怕是要坐一辈子轮椅,往后做什么都要有人随身伺候。 还好她不指望这人挣钱,也没想过这人除了摆着当个花瓶之外,还能有其它作用。 她将人救回来,本来就是打算摆着当个花瓶,日常护理一下,实在无聊还能当个能听她说心里话的人,吃饭时下饭,睡觉时抱着暖和,这样就够了,至少不会一个人坐着发呆,跟平安说话,一回头,发现它睡的香甜,说什么它也不懂,更不会回应她。 朝曦回来时手里拿着两个新砍的竹子,很粗,里面挖空了,可以将人的手臂完全绑在里头。 砍竹子的时候动静引来了平安,磨着她好一顿闹,似乎在生气,朝曦丢下它一个人跑了,也不去找它,丢的时候一时爽,哄的时候火葬场。 朝曦哄了它半天才终于将它哄回洞里睡觉。 它的洞就在不远处,守在朝曦木屋的附近,当初搭木屋的时候它也帮了不少忙,那些树都是它拉回来的,朝曦一个人弄不动。 她回来后先在外头磨了磨竹子,让表面更光滑一些,免得刮到了人,又在里头垫了一层棉絮,外头缝了布,套在竹子上,如此这般,弄好后才进屋,准备给人夹上。 那人睡的不深,她一走近便醒了,睁着一双眼瞧她。 “睡好了?”不知道是不是对她有防备,这人还是不说话,“睡好了我要给你上夹板了。” 上夹板其实不疼,疼的是上夹板之前的正骨,不将骨头正好,这人手臂便是一直扭曲着,呈现不正常的模样。 朝曦握住他的手臂,轻轻扭了几下,那人一直盯着她,视线炙热到忽视不了。 “老是看我干嘛?”朝曦在找正骨的位置,“还想我给你转移注意力?” 她想了想,冒着被打的风险,问了一个直击灵魂的问题。 “你长的这般好看,有被人睡过吗?” 第3章 对不住了 自然是没有的,这人瞧着便是那种洁身自好的人,而且朝曦是大夫,懂医且精,男人身体如何,便如透明的一般,完全呈现在她面前,一览无余,是不是干净的,她还能看不出来,怕是连手都没用过。 许是没有料到她会如此直接,这人身子绷了绷,朝曦感觉到了,说明他对这话有反应,于是反手一正,那人疼的倒抽一口凉气。 将断掉的骨头正回来,疼痛程度不亚于打折时,这人能一声不吭忍过去,比那些大汉强多了。 朝曦不是第一次给人正骨,但是第一次遇到这么配合,一声不吭,连声痛都没叫的患者,打破了她心中娇生惯养贵公子只能当个花瓶摆着的想法。 如果他的腿治好了,将来必成大器,也许该尽尽力,还他一片锦绣江山。 朝曦开始收拾屋内,将换下来的脏衣裳拿去河边洗,破的地方缝一缝,还能穿。 如今是秋天,那衣裳三层,亵衣,中衣,外衣,三件都是丝绸,料子极好,以朝曦的积蓄,怕是没办法给他买一样的,只能先委屈委屈他,一整套分开穿,如此便有了三件,他反正只能躺着不出门,穿再好看有什么用?不如实际一点。 平常披件披风,又缩在被子里,冻不着便是,别的就别想了,钱还要留着买药材,给他治腿。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朝曦觉得他来了之后,生活好像充足了许多,原来她每次给后院养的花草浇完水,上午走走,下午坐着发呆,一直发呆到晚上,然后上床睡觉,现在多了一样,照顾他。 他现在这个样子,根本离不开人,要多花功夫时时刻刻注意他的情况,换药,擦身子,喂食,把尿,一样少不了。 朝曦突然想起了平安,她也是这样一把屎,一把尿,将平安拉扯大的,这人瞧着比平安好照顾多了,平安小时候可调皮了,一点不配合,吃的喝的打的到处都是,每次都是她追在屁股后面喂,还追不上。 好在这人腿瘸了,不用她追,不好好吃饭就掰开嘴喂,完全没压力。 朝曦洗完了衣裳,又掏了些棉絮,缝了个靠垫,给这人垫在腰下,想挑一身衣裳给他穿,发现没有合适的。 这人比她高了好多,她的衣裳穿着短,便干脆不穿,叫他光着屁股躺在床上,被子掖在腋下,露出圆润的肩头和精致的锁骨,折腾了一天,这人比她还累,早便睡熟了过去。 朝曦搬个小板凳坐在一边看,长的好看的人果然做什么都有优势,即便只是静静躺着,也如诗如画,与大自然融入一体,他便是风景,风景里也有他。 夕阳渐渐西下,微红的亮光从窗外照进来,越发显得人透明了似的,如玉般无瑕。 世上怎么会有长的这么好看的人? 朝曦只在师傅的画册里见过,师傅有一本美男图,画了天下间所有的美男子,个个俊美无双,师傅每次丢下她出去游玩,都是因为遇到了美男,她说人这辈子没点梦想不行,她的梦想就是睡遍天下美男。 朝曦想了想自己,宛如一条咸鱼,没有半点梦想,所以师傅每次把她丢下,她便自个儿老老实实找座山,研习师傅留下的医书,不敢走远,怕师傅找不到她。 师傅这次丢下她,一丢丢了三年,她已经在凤凰山附近待了三年,每日都等着师傅回来接她,师傅只在头一次回来看她的时候丢给了她几颗种子,告诉她花开了就来。 那花早就开了,又谢了,师傅还没回来。 如果所料不差,她可能出了意外。 傍晚,朝曦抓来几只蜘蛛,和几只蝎子,脑海里琢磨着那人喜欢吃哪个? 蝎子的肉鲜美,蜘蛛有营养,两个都是她爱吃的食物,有一回想分享给邻居家的小孩,那小孩吓的从此见着她便直打哆嗦,朝曦到现在都不太明白为什么? 明明蝎子很好吃,蜘蛛也很可爱来着。 摄政王(种田文) 第3节 她后来试探性的问了问旁人,不喜欢吃蜘蛛和蝎子吗?那些人个个露出嫌弃的表情,朝曦好受打击,从此不在他们面前提这些。 她其实有点担心,担心那人也跟他们一样,觉得吃蜘蛛和蝎子的女孩是怪女孩,可这是她最喜欢的食物,好想分享给他尝尝…… 朝曦最后还是没动手,只抓了一条鱼,又采了些蘑菇,炖鱼汤给他补补,至于蜘蛛和蝎子,自己烤烤吃掉,趁着离睡觉前还有些时间,开始给他熬药。 煎药最少两个时辰往上,朝曦无聊,便去屋后守株待兔,等着一些毒物自己送上门来。 她是大夫,时常会用到毒物,比如说蛇,取蛇毒不需要杀生,每次放出去,过几天它还会回来,记仇,想毒死朝曦,但是很可惜,每次都被朝曦逮住,取了毒再放走,算算时间,也该到它再次毒满,准备偷袭的日子了。 到底是蛇,喜欢阴暗潮湿的地方,它每次都一个路线,先从屋后的菜地里进来,再爬去屋内,趁朝曦不注意,咬她一口。 当然一般情况下都不可能得逞,因为自从第一次发生这种事后,朝曦便来了兴趣,找到了蛇爬过的路线,守在菜地里,来一次逮一次,来两次逮两次,渐渐的也摸出了规律。 毒蛇的毒液并非源源不断,它需要缓几天,吃些毒物,将毒腺养好,差不多后才精精神神的过来,萎靡不振的回去。 它智商太低,从第一次开始,始终从一个地方爬,一直到现在一年多了,还是从一个地方爬,非常好逮。 朝曦搬了个小板凳,捧着脸看星星,耳朵却全神贯注在菜园子里。 秋天虫鸣很少,菜园安静许多,如果真有蛇爬过,她能听的一清二楚。 自从学了医,朝曦养了一身本领,师傅告诉她,既是大夫,就必须懂的如何采各种药材,这些药材包括毒物。 毒物一般都在夜间行走,燃了火把会惊吓到它们,非但逮不住毒物,还有可能被毒物攻击,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带灯,黑灯瞎火去抓。 朝曦为了能在夜间抓毒物,十几年来从来没点过灯,一直在黑暗里活动,她平时发呆也不全是发呆,师傅告诉她,想抓一种动物,到处去找是没用的,最好的办法是设下陷阱引它们过来。 比如说它们的食物,它们的叫声,都可以利用,尤其是发情季,只要假装雌性的声音,一定能诱来好些雄性,是非常好用的法子,师傅只告诉了她,但是没教她,让她自个儿领悟。 朝曦每天要花一下午和一晚上的时间辨别动物们的叫声和区别,以便于模仿,听的多了,是急是缓,是什么动物,叫声什么意思,她都能猜出几分。 比方说那条蛇,打不死的蟑螂一样,每次来都大张旗鼓,示威一般,嘶嘶声不断,生怕她不知道蛇来了似的。 今日也不知怎么回事,是天太黑?路太滑?还是放弃报仇了?它居然没来。 朝曦等到月亮出来,草药都熬好了,瓷盖被热水顶的哐当哐当的响,那蛇还没来,她无奈放弃,将小板凳搬回来,搁在药炉旁边,裹了抹布去将药端下来,稍稍洗出一个碗,将药汤倒上,药渣留着,明天还要熬一锅。 装了药的碗微微发烫,朝曦刚准备趁还不是很烫,把药端给那人喝的时候,屋里突然响起茶杯碰倒在地的声音。 糟糕,忘了不是所有人都能在黑暗里行动自如,她没点灯,这人黑灯瞎火摸不着东西,定是将茶杯打翻了。 朝曦放下药,三步并两步进屋,发现并不是无心碰的,是故意的,他在砸一条蛇。 到底是习武之人,即便黑灯瞎火看不见,耳朵也能听到,蛇爬行的声音很小,但还是会有细微的动静,那人听到了,担心是什么毒物,便将茶壶砸过去,好吓走那蛇,可那蛇不是一般的蛇,根本不怕人。 严格来说它也算是朝曦养大的,朝曦从它身上取毒,也会从别的毒物身上取,偶尔会分它一些,时间长了,这蛇便比一般的蛇要毒,它身上的花纹也是最花的,亮丽明艳,说是百毒之王也不为过。 只不过这百毒之王名声响亮,实际上软蛋一枚,被朝曦赤手空拳抓住,捏住脑袋卡住上下颌让它动弹不得。 那尾巴很努力的缠上朝曦的手腕,为自己百毒之王的尊严报仇,奈何它遇到的是朝曦,这辈子,下辈子都别想报仇。 朝曦按照惯例取毒,取完突然想起来,蛇可不仅只有蛇毒是宝,还有一个宝,听说可以强身健体,修复断骨。 那玩意儿叫蛇胆,好的蛇胆千金难买,不如…… 朝曦提起蛇瞧了瞧,好歹跟了他大半年,还有些舍不得,有了它,就等于有了源源不断的毒液。 又瞧了瞧那人,还躺在床上,黑暗里那双碎星一般的眼睛亮的惊人。 只跟这人认识了一晚,便将为她贡献了大半年的蛇宰了取胆,不太仗义。 朝曦又一次瞧了瞧床上那人,再瞧瞧蛇王,脚步坚定的往厨房而去。 对不住了兄弟…… 第4章 解决算了 朝曦先是撸了撸蛇胆的位置,确定后插入一根中空的细针,刺进蛇胆里,取胆汁。 只取胆汁蛇不会死,休养几天又能活蹦乱跳,过程肯定是疼的,花蛇不停的挣扎,朝曦手很稳,牢牢握住它,也没接多少,只取了三分之一,差不多后给它擦了擦血,又喂了些其它毒的毒液,加快它的休养。 怕它虚弱的时候被其它毒物吃掉,养在了笼子里,每次取毒液的那一天内,她都会将这条蛇关上一天,否则没了毒液,这厮随便被个阿猫阿狗的踩死。 她的活体储备粮,不允许被其它动物觊觎。 那笼子老早便买了一个,盒子一关,那蛇在里头扭来扭去,寻找出口,似乎对这个地方产生了很大的阴影,不愿意待在这里。 当然一切挣扎都是徒劳的,笼子关的很紧,朝曦还上了锁,不到喂食的时候不会打开。 她把胆汁取出来了,稍稍处理打算加进药里,那药本就苦,再加上胆汁,怕是苦的不忍直视。 记得以前也给平安吃过蛇胆,苦的这厮恨了她三个月,如果给那人喝,那人也恨她三个月怎么办? 虽然现在身体太差,还不能结婚行房事,不过迟早是她的丈夫,恨她三个月,不说话,爱理不理,朝曦还是很难接受,毕竟是养着当丈夫的,不是养着恨她的。 然而那药已经被她加了蛇胆,只能多准备几颗蜜饯,包在油纸里,一通拿给她。 她的担忧没有出现,那人先是浅尝一口,后又皱起眉头,几口将整碗药喝了下去,表情虽然痛苦,但是一言不发,也没有怨她。 许是真的特别苦,那蜜饯他也吃了,含在嘴里,不嚼不咽。 果然,他比平安和那条花蛇好养多了,明白她的用心良苦,不用催,不用硬灌,自己就喝了下去。 也许这也是他渴望康复的表现,她是大夫,只有配合她,才能快速康复。 朝曦起身做睡前准备,先端了一盆水,泡了帕子拧干,给那人擦脸,那人没拒绝,擦完脸接着擦了擦脖子和手。 那手实在好看,朝曦擦的很认真,与其说是擦,不如说是把玩,那人也只当不知道似的,任由她将他的手翻来覆去,查看骨节和指甲。 指甲修剪整齐,骨节修长分明,那手消瘦白皙,微微一动,手背上有大筋拉起,一道道青紫色的血管纵横,像玉里的纹路,手心发白,指尖微翘,透着淡淡的粉,十分好看的手,在灯火下几乎透明,白瓷一般。 为了照顾这人,她翻了许久,还是找到了一根平时用来点火的蜡烛,凑合着用。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朝曦才想起来,一直还不知道这人的名字,“我叫朝曦,朝是朝阳的朝,曦是晨曦的曦。” 她的很好懂,合起来就是早晨阳光的意思。 “你的呢?” 那人似乎并没有说话的欲望,只歪头望向窗外,像没有听到似的。 朝曦倒是能理解他,毕竟是她强来的,用小命威胁,不得不低头,心中有气似乎也是应当。 她没得到答案,正打算随口给他起个名字,叫的顺口便是,好不好听无所谓,脑海里还没有大概想法,那人突然出声,“沈斐。” “嗯?”朝曦想着心事,没听清楚。 磁性好听的声音还没缓过劲,带着轻微沙哑,“我叫沈斐。” 那人目光依旧看向窗外,表情已没有原来那般疏远,起码愿意说话了。 “哪个‘飞’?”朝曦学问有限,能想到的是‘飞’字。 “斐然的斐。”沈斐并没有多做解释,他嗓子还没恢复,加上喝了很苦的药,喉咙里似乎有根弦拉着,只要稍稍一动,便疼的厉害,接了两句话后又变成了木头人,无论朝曦说什么,问什么,他都不吭声,身子一缩,彻底躺进被窝里。 那被子下的身子还是光洁一片,朝曦似乎忘了一样,一直没给他穿衣裳,让他光着屁股一天。 朝曦其实不是忘了,是没衣裳给他穿,小的衣裳穿起来肯定不舒服,他身上又有伤,不如不穿,左右就这一天,明天外头晒的干了,再将破口的地方缝缝,比她临时买的合身,料子还好。 这人身子娇贵,朝曦铺在下头的是稻草,只最上面一层薄薄的被子,硌的他身上尽是红色的条形状,方才擦脸擦脖子的时候顺便检查了一下伤口,也顺便瞧了瞧他的状态,本就果着,身体如何,一目了然。 也许该找个机会出山买两床被子,再买身衣裳。 第二天一大早,朝曦给他做好饭,熬好药,看着他喝下后拿了根棍子过来,量他的身形。 知道是给他买衣裳,沈斐十分配合,让她从头量到了脚踝,末了又量了量肩膀的尺度,差不多后站在屋里好半天没动。 朝曦在想事情,想除了被子和衣裳之外,还需要什么?也许还需要一双鞋,不,他现在都是瘸子了,用不着鞋,可平时上茅房总该用到吧。 说起上茅房,朝曦突然想到,他这个样子根本没办法正常上,须得给他弄得能坐的,免得到时候他栽倒进坑里。 家里的皂角他肯定用不习惯,要换澡豆,澡豆可贵了,朝曦有些舍不得,不过这东西可以洗头洗澡,方便,买一瓶吧。 澡巾还要再买一条,平安的蜂蜜来一罐,它昨天被蛰的太惨,朝曦都不忍心了。 除此之外还有些七七八八的东西,这一趟进城,没个三五两别想回来。 路程有些遥远,担心中午回不来,提前上树掏了俩鸟蛋,平时这么精致的玩意儿都是平安吃的,今个儿突然没它的份了,气的用屁股对着她,还将正门堵了。 朝曦翻窗进来,偷偷摸摸将鸟蛋塞给沈斐,“别让平安瞧见了,它杂食,什么都爱吃,尤其是嫩的东西,中午你饿了自己敲开生喝也行,丢给平安也行。” 知道他不会喝生的,朝曦早有打算,“这个没出息的,给它好吃的就是爹,你给它蛋,它会给你摘水果,中午你吃点水果垫垫吧。” 沈斐瞧了瞧那蛋,还是热乎的,不知道从哪掏的。 森林里的鸟儿都很聪明,尤其是经常被掏窝的鸟,平安喜欢吃鸟蛋,经常缠着朝曦爬树去掏,一来二去附近的鸟都飞走了,亦或者将窝挪到更高的地方,几乎都到了树尖,朝曦好不容易才找到个稍矮的,瞧着可行便上去掏了个试试,还真让她掏着了。 “别看平安笨,其实它的智商有三四岁小孩那么高,你说一些简单的,让它摘个果子,接个水,它都能听懂。”其实平安还会生火,但是它讨厌火,除非必要,绝对不碰那玩意儿,即便知道烤出来的鱼更好吃,它也不碰,会是会,就是不肯。 除非朝曦给它带蜂蜜,利诱着它来。 临走前朝曦也叮嘱了一遍平安,先是夸了它一阵,等它得意的时候再委托给它任务,让它照顾好床上那人,她回来给带蜂蜜。 平安一听蜂蜜,眼都亮了,朝曦经常跟它在一起,教它说话,认东西,大多数说法它其实都懂,虽然非常没耐心,她刚指了个树,这厮便将树整个连根拔起,它力气大,任性,喜欢推树玩,被朝曦揍了一顿,跟熊孩子似的,不打不老实。 朝曦都交代完,从自己珍藏的匣子里拿了几株草药。 她自己就是大夫,最喜欢的便是搜集各种珍惜草药,那匣子里一个隔板一种,保存良好,还有一颗五百年的人参,自己都舍不得吃,昨个儿揪了个须给沈斐吊命。 沈斐的伤太重,想好起来就跟她说的似的,最少也要花光她所有的积蓄,吃光她所有的珍惜草药,好舍不得…… 这玩意儿就是她的执念,就跟师傅喜欢美男一样,她可以为了美男放弃一切,连她这个徒弟都能说丢就丢,嫌她累赘,从来不带她去见自己中意的美男,朝曦每次问,她便直接丢了个美男画册,说都在上面,自己看。 人都有执念,师傅太喜欢美男,为了美男命都可以不要,朝曦太喜欢草药,为了草药也可以不要小命。 俩人的抽屉一打开,师傅的里面全是美男画像,朝曦的全是蟾蜍的皮,蜈蚣的干尸,剧毒的蛇胆酒,还有她最爱吃的蝎子和蜘蛛,每次瞧着瞧着都会流口水,并且十分想尝试一下万千毒物的一百零八种做法,也许……也许蜈蚣和蛇胆处理处理,也很好吃也说不定。 大自然就是这点好,食物取之不尽,在沈斐没来之前,朝曦每天的爱好就是捉些东西,回来烤烤吃,烤的不好吃炸着吃,炸着不好吃涮着吃,实在什么都不好吃,只能放弃。 自从沈斐来了之后,朝曦暗暗尝试油炸蛇胆的想法褪去,老老实实熬起了粥。 毕竟沈斐现在除了粥和药,什么都喝不了,他胃口还很小,只能喝半碗粥,鱼汤也喝不了多少,这么高的个子,饭量却像个千金小姐,难道好身材是这么饿出来的? 朝曦临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他一眼,突然想起来,“你好像已经两天没上过茅房……” 如果没记错的话他自己在河边躺了一天,朝曦接他回来,又是一天,正好两天。 “我这一走,最少晚上回不来,你又要憋一个白天,不如趁现在解决算了。” 摄政王(种田文) 第4节 第5章 摄政宁王 狭长的睫毛颤了颤,搁在被子上的手本能攥紧,这人面上不显,不过这些细节足以说明他介意。 介意被另一个人扶着上茅房,那个人还是个女孩子,将他上上下下尽数看光,连那里都没放过。 朝曦突然懂了,他昨天和今早儿之所以吃那么少,不是因为饭量小,是因为考虑到这事,他又不方便,便干脆少吃少喝,减少次数。 饭是可以少吃,药不能少喝,一次一大碗,喝完总会消化,该是憋了很久,如果朝曦不说,他可能还要憋一个白天。 这人自尊心很强。 朝曦又了解了他一点,其实说来也是,原来是个大男人,还习了武,自由自在管了,突然变成了瘫子,有可能瘫一辈子,吃饭喝水都要别人帮忙,能不介意才怪。 瞧他没有反应,朝曦自作主张,给他裹了件披风,从背后抱住他,到地方后给他整理了一下多余的衣裳。大概一柱香后,这人才生无可恋的被她搁回床上。 脑袋始终扭向一边,不看朝曦,看向窗外。 朝曦拿了块布,给他擦手,擦完塞进被子里,花瓶拔掉花,搁在床边,没说什么意思,这人应该明白。 “无聊了看看书吧,我这里有些书。”朝曦从箱子里翻出几本医书,她没钱买别的,基本买的全是医书,还有些是师傅留下的。 一般人应该看不了这些,只有喜欢医的人才能看下去。 想了想,朝曦将整个箱子拉来,里面书的种类多,有神灵鬼怪的,也有游行杂记,左右离不开一个医字,不过写的故事有趣多了,他如果不喜欢床上几本,可以翻翻箱子找其它的。 朝曦又去切了两块姜片和人参片,如果这人饿的心慌,含着姜片和人参片可以吊命。 自觉交代的差不多了,收拾收拾出门,临走前又交代了一遍平安,叫它千万别光顾着自己玩,多照顾照顾沈斐,回来有蜂蜜吃。 平安似乎听懂了,又似乎没懂,一直送她到山洞口,又在洞口等了等,将洞里的光尽数堵住,朝曦眼睛刚经过白天,陡然进入黑暗,还没来得及切换,险些便被洞里的石头绊倒,她丢了个石头到洞口,平安感觉到了,这才乖乖离开,洞里重复光明。 越往里走,路越黑,不过朝曦已经适应了黑暗,像在白天行走一般,没有半点压力,没多久出了山洞,赶往村里,想看看有没有人等在她门口求医。 显然并没有,不仅没有,还有人将她的屋子砸了,东西翻的乱七八糟,院里晒的药材尽数在地,陶瓷一类的东西碎成了渣渣。 转头发现隔壁的刘大娘家里也是一片狼藉,刘大娘正在收拾。 “大娘,这是怎么了?”朝曦问。 刘大娘叹气,“还能怎么了?突然来了一帮官兵,什么话都不说,进来便搜东西,土匪似的,瞧见值钱的拿去,不值钱的砸了,丝毫不顾及咱们老百姓。” 朝曦蹙眉,“他们在找什么?” “不知道啊,反正值钱的都被那帮孙子拿去了,抢老百姓的东西,也不怕遭天谴!” 刘大娘倒豆子似的,骂了好一阵子,后面都是些废话,朝曦没听完,只耐心的回来,将草药和屋内一一收拾好,耽搁了不少时间,不知道晚饭之前能不能及时回山里。 她出门之前特意借了村口大爷的牛车,租一天三十个铜板,朝曦租了两天,坐牛车去城里。 城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戒备森严,官兵比平时多了三倍有余,来一个人便盘查一遍,家里住址,姓谁明谁,有没有人担保,等等问题。 朝曦是村里的大夫,别村也医治过很多人,只要是大山里走出来的,几乎没有不认识她的,随便找了个人作保,又搜了搜身才放她进去。 朝曦到了城里,先将手里的冬虫夏草卖掉,冬虫夏草只在雪山上生长,越高生长的越好,等雪化后去挖,还要看运气,因为动物们也知道这玩意儿好,跟她争着采,速度比她还快,鼻子也灵,一闻一个准。 她只能从平安嘴底下抢食,勉强留了小一盒,处理干净后时不时吃上一根,快被她吃完。 这东西附近山上就有,而且她还有一点存货,拿去卖掉不心疼。 她来的不是时候,药铺刚进来一批货,正跟人家对账,东西很多,伙计不紧不慢称斤称两,一边还要检查药材里的次品,依他这个速度,天黑也弄不完。 朝曦有些着急,她怕天黑之前回不去,沈斐就要饿三顿。 山里有狼群,她自己不怕,牛怕,那牛晚上不敢进山,赶也不进,朝曦一个人不可能带那么多东西进山,也就是说沈斐很有可能饿到明天早上。 眼瞧着那伙计又做无用之功,先将药材倒在桌子上,检查完后捧到称上,称完又搁在药箱里,如此反复,既拖时间,效率还低,朝曦直接道,“没有次品,三两。” 那伙计不理她,耐心的检查完,发现真的没有次品,他只当是意外,一上称,好死不死三两。 伙计奇怪的瞧她一眼,没当回事,又将一个布袋打开,检查草药,都是在药台上做的,他站在里头,朝曦在外头,俩人都能看清药材,朝曦指了指中间那根,“除了这个须断了影响药效,其它都不错,一两。” 伙计狐疑的瞧了瞧她,又检查了一下药材,上称一称,果真如此,分毫不差。 “这个十五克。” 合作几次,伙计已经知道,如果直接说重量,就是药材没问题的意思,如果前面说某根某个不行,就要先捡出来,稍后再算价格。 次品价格低一些。 有了朝曦帮忙,只花了小半个时辰,便将该清算的尽数清算完,只最后一道肾蕨草的换算上出了问题,明明两斤的肾蕨草朝曦非说九两。 伙计摸着不对,上称一称,果然,相差了一斤多。 看在她前面帮了这么多忙的份上,伙计没说话,只默默帮她称了冬虫夏草。 十根左右的冬虫夏草,个个都是极品,一根一克多,卖了十两左右的白银。 比上回在别家卖的多,伙计没有欺负她。 朝曦心满意足离开,只那伙计还在疑惑,为什么两斤的肾蕨草非要说九两? 他又称了一回,还是两斤,没有错。 那哪里出错了?那女子称其它药材时那么准,不可能单单这一个失误。 伙计视线落在柜台上,发现其它药材都是干的,只有肾蕨草是新鲜的,新鲜的肾蕨草和干的肾蕨草价格不同,他稍稍换算了一下,两斤新鲜肾蕨草正好可以买九两干的肾蕨草。 换句话说,这批肾蕨草如果是晒干的情况下,正好九两。 神了神了,居然连这样都能算得出来,此人必是其中大师,伙计连忙追出去,可惜那人早已不见踪影。 —————————— 朝曦在买被子,本来只打算买两床,给那人上头盖一床,底下铺一床,两床刚好够用,不过小贩说一床三百文钱,两床六百文钱,一千文钱可以买三床。 怎么算都是三床划算,朝曦便买了三床被子,用绳子捆起来,绑在牛车上。 除了被子,她还看中了一张木椅,想把中间的掏空,给那人方便用。 小贩说两件一起买给她便宜,朝曦选了选,又选了一个躺椅,有了躺椅可以将那人时不时搬出来晒晒太阳,有益身心健康,她还买了澡巾,脸巾,澡豆,尿壶等等日用品,差不多后拉着牛回来。 赶的急,总算在天黑之前到了山脚下,朝曦将东西卸下来,牛放回去,自己提着东西上山。 那个山洞太小,牛车过不去,就连三床被子也要分开三次,还好躺椅买的是折叠的,折好和椅子一起搬回去。 朝曦来来回回三五趟,总算全部堆到了家门口,弄的自己一身灰,也没顾上,先进屋去问那人想吃什么? 前脚刚踏进去,后脚发现那人手里拿着一本画册,不是医书,是师傅的美男图,“你也喜欢看这个?” 那人放下画册,一声不吭。 朝曦习惯了,自顾自解释道,“是我师傅的,我师傅的梦想就是睡遍全天下美男,她还给美男们排了个名次。” 刚从外面回来,又搬了些东西,朝曦有些渴,倒了杯水,自然而然坐在床边,掀开画册的最后一页,指了指空白的地方继续道,“师傅说第一名颜如冠玉,貌似潘安,她笔力不够,画不出那人的半分神采。” 到现在她还记得师傅那副丢了魂的模样,她说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男子,瞧一辈子都不够,好想打断他的腿,豢养一辈子。 “那人便是如今权倾天下、独揽朝政的摄政王。” 第6章 牺牲好大 “来京城之前,师傅本来是冲着另一个人去的,那个人中了苗疆盅蛊,只有师傅能解,可师傅看中了那人的面皮,非要睡他一睡,不给睡就不救。”朝曦喝完了水,杯子搁在床边,起身去看床底下的花盆有没有被用过。 很显然,沈斐没用,他是那么爱干净的人,自尊心也强,宁愿憋着,也不会用这个。 “那人为了活命,不得已跟师傅睡了一觉,解了蛊便翻脸不认人,将师傅给带走了。” 朝曦将花瓶放回原位,还未干的花儿重新插进去,“师傅为了保护我,给了我一些银子,让我自个儿找个山头生活,等她得了空,便过来找我。” 她闲不住,又去把床底下被沈斐翻乱的书整理整理。 “刚开始她真的过来看了我一回,我以为她是来带我走的,结果她只是告诉我,她移情别恋,爱上了另一个人。” 那个人就是摄政王,师傅喊他:“文竹,她叫那人文竹。” 沈文竹。 “真是巧啊,你们俩一个姓。”朝曦回头看他。 沈斐表情依旧,没有半分变化。 那双碎星一般的眼睛瞧着窗外,脑海里隐隐约约有些印象。 三年前,他去九弟的府上赴宴,恰好碰到了一个女子,那女子身姿曼妙,杨柳细腰,长的也是花枝招展,大胆到了极点,一双媚瞳肆无忌惮的打量他,从头到脚,似乎要将他看出个窟窿似的,毫不避讳。 第一次见面,便在他的酒杯里下毒,下的还不是一般的毒,是非常难解的合欢毒,毒发时日日都要行房事,否则血爆而亡。 那酒快到嘴边,妖娆女子突然‘哎呀’一声,吸引了大多数人的注意力,沈斐的酒也搁下没喝。 事后那女子又过来找他,说是后悔了,合欢毒太烈,改个温和点的…… “不提她了。” 朝曦将外头买的东西搬进来,长椅寻了个角落搁下,上面铺了一床被子,折身回去将那人打包抱起来。 昨天折腾来折腾去,还不熟,她做什么都会通知沈斐,比如给他擦澡,会是先告诉他,现在只管上手去抱,仿佛习惯了似的,直接连人带被子一起弄去一边。 因为突然,沈斐惊了一下,手里的书‘啪’的一声掉在地上,本能抬了抬手臂,扶在朝曦肩上。 朝曦会心一笑,轻轻将人搁在长椅上。 昨天洗的衣裳早晨没干,还是潮湿的,所以朝曦走时依旧没给他穿,沈斐又光了一天身子,那被子下不着寸缕,刚将人搁在长椅上,还没来得及整理,长腿露了出来。 朝曦拉了拉被子,将他一双长腿塞进去,边边角角尽数掖在腿下,又将另外两床被子展开,准备铺在床上。 刚买回来的,理应要晒上一天才能用,不过等一天,这人就要受一天委屈,干脆不等了,直接用,明天再拿出来晒晒。 朝曦只简单拍打了一下,被子买的时候小贩挂在外头,也算被太阳晒过,不过路上灰尘多,马车来来回回,积了不少脏东西,她拍了几下拍不出灰为止,又套了被罩,这才铺在床上。 完了又一次站在沈斐身边,沈斐只瞧见了一片阴影,刚要抬头去看,人便腾空而起,被朝曦抱回床上。 昨天洗的衣裳早晨没干,现在干了,朝曦收回来,其它折折塞进衣柜里,只留了一套亵衣,分上下两件,给沈斐他也穿不了,朝曦很自觉,将这人的被子掀开,下衣套上,然后是上衣。 沈斐就像个大型玩偶似的,任她搬来搬去,往身上套衣裳。 两件衣裳穿的很辛苦,倒不是沈斐不配合,是他身上夹了夹板,朝曦在考虑夹板拆开夹在外头好,还是直接穿在里面? 穿在里面难度比较高,不过她忽略了一个病人的消瘦,那衣裳很容易穿了进去,衣衿系上,便算大功告成。 说起衣裳,朝曦突然想起来,她忘了给这人买衣裳,当时只想着赶紧回来,没想那么多,还好他自己的衣裳干了,否则明天还要再光一天。 朝曦从清晨到现在,离开了一个白天,这人怕是又需要上茅房了吧? 摄政王(种田文) 第5节 有了第一次,这次简单许多,朝曦问了他,他没吭声便是默认,直接便被朝曦抱去了茅房。 将他浑身上下里里外外处理完,朝曦开始做饭,熬药,两边一起进行。 那头黑熊秋天犯困的厉害,一天里八个时辰在睡觉,只醒四个时辰,这会儿早便睡了去,不用担心它的吃食,肯定自己解决了,需要担心的是沈斐,他讲究,没洗的果子不吃,搁在桌子上,用树叶包着,瞧着一个没动。 也就是说他已经饿了一天。 朝曦加大了火,尽量熬的快些,烧焦了一部分,端过来发现这人只吃没烧焦的部分,烧焦的一个不沾。 他还不吃肥肉,朝曦怕清粥单调,加了些肉,想熬瘦肉粥,不过里面多多少少还是会有点肥肉,全被他挑了出来,糊的部分也被他留在了碗底,一碗两只手能捧住的粥都没喝完。 就他这样的如果自己一个人留在森林,肯定活不过明天。 朝曦自己不挑,把锅里剩下的尽数喝完,洗洗将药端来,没有蛇胆汁,没上回苦,本着长痛不如短痛,沈斐很快喝完,含了蜜饯后也没睡,把朝曦捡回来搁在桌上的书拿过来,继续看了起来。 朝曦把他挑出来的肥肉搁在一个碗里,喂那条贡献了胆汁的花蛇。 左右没事,将长椅铺了铺,准备睡长椅里,昨天打地铺,沈斐受的伤太多,怕压着他,干脆把床让给他,自己委屈委屈。 买长椅也是为了自己,晚上她躺,白天将这人搬去外头,他躺。 朝曦铺好了长椅,躺上去试了试,一床新被子,一床旧被子,旧被子折一半铺在长椅上,等于两床,睡着很软,朝曦很不习惯。 她坐着发了一会儿呆,突然有些困意,但是那人还没有想睡的意思,便干脆不管,爬起来给这人擦脸擦手和脖子。 这人喜欢干净,两日相处下来朝曦数次抱他,喂他喝药吃饭,其它都不配合,也不阻止,全看朝曦主不主动,只有擦澡的时候会给朝曦方便。 朝曦擦脸的时候他便闭上眼,将脸迎上去,朝曦擦脖子时他便抬起下巴,自己用手固定住衣裳,让她擦。 朝曦擦手的时候他也不动,朝曦喜欢把玩他的手,修长白皙,好看死了,擦手之前一定要玩一会儿,左摸摸,右捏捏,掰开他的指尖,看他的手指缝,手心纹路,手背,都是她最喜欢的地方,偶尔用的力气大,将他弄疼了他也不吭声。 开始朝曦以为是听之任之的意思,后来才发现是她的习惯,把玩后才会给他擦手,他配合是怕朝曦不给他擦。 朝曦有时候会忘记,就像应付了事一样,随便擦擦,他便继续保持那个动作,朝曦开始不明白,后来懂了,这厮嫌她擦的不干净,要她重擦一遍。 虽说才认识了两天,不过好像认识了两年似的,沈斐很多小动作她都能明白,他不爱说话,瞧着模样沉默个十天半月都没问题,朝曦只能自己摸索,加深对他的认识。 她有个小癖好,喜欢看这人吃惊,清晨天刚亮,外面出了些太阳,许是没事做,对环境也熟悉了不少,沈斐睡的比第一天深。 朝曦瞧见了,刚开始没打扰,自己将长椅搬到太阳下,回来时这人还没醒,她便突然掀开被子,一把将人抱起来。 这人还没睡醒,长睫毛轻轻颤抖,碎星一样的眼睛微微眯起一条细缝,被外面的太阳刺的又闭了起来,好半天才重新睁开,惯性瞧了瞧四周,环境已经大变,不是屋内,是在院里。 朝曦坐在他身后,将他朝后拉了拉,头露出躺椅外,散下他简单绑起来的长发,放在温水里洗。 “今天太阳很好,不出来晒晒可惜了。”她自己很喜欢阳光,而且被阳光晒过之后,有一股子好闻的阳光味道,她希望这人身上也是阳光的味道。 朝曦喜欢阳光,沈斐不喜欢,瞧他的皮肤便能看得出来,经常晒太阳不是这样的,过于苍白,无血色不健康的白,这人一定十分讨厌白天,是夜猫子。 果然,他用那只完好的手盖在眼睛上,不适应这么亮,刺眼。 朝曦倒没阻止,将所有头发打湿后,捏碎了澡豆给这人抹在发上,出了些细微的泡沫,她揉了揉,又抓了抓,给这人按摩头部。 刚买的澡豆很贵,一小瓶一两白银,顶三床被子,不过好用是真的好用,还有一股子清香的味道,朝曦闻到了,胡乱抓了一把黑发搁在手里又凑近闻了闻,发现跟澡豆的味道也不完全一样,也许还有这人身上本来的味道。 他的衣服上也是,明明用的是一样的皂角,就是比她的香,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朝曦倒是听说过大户人家喜欢熏香,洗好的衣裳,屋里,都会燃熏香,如此一来便能长久保持香味不散,也许是这个原因,让这人从第一天到她家来,便一直是香香哒。 “对了。”朝曦想起来一件事,“你是不是认识很多字?” 其实不用问,看也能看得出来,这人一股子书卷气。 “你教我好不好?”朝曦提条件,“你教我一天,我便一天不动你。” 朝曦不是不认识字,她只是认的少,很多繁杂的字读不懂,影响她看医书,如果沈斐愿意教她,她愿意暂时不睡沈斐。 第7章 骗过自己 虽然特别想睡,睡不着心里还有些小难过,可沈斐不是随便的人,对她防备很深,晚上其实从来没睡,朝曦每次夜里起来上茅房,一歪头都能看到他睁着眼睛。 他不知道朝曦的眼睛在半夜里也能瞧得清清楚楚,只本能的盯着她,目光中有警惕还有防备。 朝曦全看在眼里,觉得师傅说的不对。 师傅说男人对身体看的一点不重要,随便一勾搭,十个九个愿意跟她上床,还有一个犹豫犹豫也上了,沈斐跟那些人完全不一样,对身体看的极重。 他只在白天睡觉,大概觉得白天有平安在,朝曦不好当着平安的面动他,他早上这么晚起床也不是睡晚了,是昨天压根没睡,早上撑不住,才睡了过去。 他还是不懂啊。 朝曦不动他,跟平安一点关系也没有,她只是希望这人心甘情愿跟她睡,心不甘情不愿之前,她是不会勉强的。 当然有可能是她平时把玩这人的手,肆无忌惮查看这人的身子,让这人想岔了,一时半会很难改变对她的看法。 日久见人心,慢慢让他看到诚意。 朝曦给他洗完了头,又用方巾擦了擦,细细一闻,似乎更香了,趁着清晨,又给他擦了擦脸和手,还有脖子,用泡了盐的水给他漱口,完了才放过他,让他小歇一会儿。 锅里用了煤烧稀饭,完全不用管,朝曦又去熬药,带平安散步,这个小兔崽子肥出了肚腩,再不运动身体虚的撑不过冬天。 熊是要冬眠的,每年这个时候朝曦便拉着熊四处跑跑,顺便看看有什么可以吃的。 秋天到处都是水果,随处可见,觉得那人应该喜欢,她反正闲来无事,一边跑,一边将摘下来的水果塞进布袋里,不远的路程塞了满满一袋。 正是当季,新鲜,有时候没钱了朝曦也会背一药篓下山去卖,卖给水果铺,亦或者酒楼。 这里的水果在深山,不多见,卖的还行,只不过她不喜欢跟平常人做买卖,那些奸商总爱欺负她是女孩子,少给她钱。 而且森林是个有拿有回,不能过度索取的地方,朝曦自己吃便是,还想着赚钱就是她贪心了。 她绕着小屋跑了一圈,清理山崖上掉下来的石头,给后院的菜和草药浇水,回来的时候锅正好滚了,没有糊。 朝曦懒得炒菜,做的是蒸菜,大锅隔了一层,底下烧稀饭,上面清蒸鱼和虾还有蟹,逮到什么吃什么。 前两天下的鱼篓,将人捡回来之后一直照顾着,差点忘了,今个儿路过的时候想起来,随便刷刷搁锅里蒸。 稀饭要煮很久,还赶得上。 朝曦知道这人嘴挑,做的特别认真,放了各种调料,有些调料其实可以用草药代替,味道更好,还有价值,本以为万无一失,可怕的事来了。 这厮一如既往的嘴挑,将花椒、八角、桂皮等等尽数挑了出来,朝曦给他盛了一碗,他挑出来半碗,虾和蟹也不吃,只吃鱼,但是也不挑出来。 朝曦便懂了,他不讨厌吃虾和蟹,但是他只有一只手,不方便剥。 朝曦手脚健全,自己吃剥的极快,医者不能留指甲,但是她摸索出一种剥草药快速的法子,就是大拇指和小拇指留指甲,专门用来剥草药。 有些草药要去皮,有些专门只要皮,药草根可比虾难剥多了,大拇指和小拇指一个剥正面,一个剥方面,配合默契才能快速剥下来,也能用在剥虾上。 她这边一碗吃完了,沈斐那边一个没动,这厮瘦的只剩一把骨头,难得有个不讨厌吃的东西,朝曦也配合,剥虾剥蟹给他。 那蟹壳太硬,须得用锋利的刀才能切开,否则这人吃不到蟹腿上的肉。 朝曦想了想,取出自己随身携带的小刀,轻轻一划,那蟹壳便整个被她切开,露出里面的蟹肉来。 对于一个大夫来说,除了望闻问切,开刀也是必须的,很早以前便有扁鹊大师开创先例,行开胸探心术,还取得了成功,后人争相模仿,朝曦也跟着师祖学了几招。 师傅偷懒,不想教她的时候便把她送到师祖那,师祖瞧她天赋高,教的尽心尽力,朝曦学到了不少东西。 她这人死心眼,别人也喜欢拿师傅好?还是师祖好?的问题逗她,无论问多少遍,都是师傅好,久而久之师祖便不再喜欢她,说她是白眼狼,喂不熟,无论对她再好,在她眼里始终师傅好。 朝曦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别人问,她本能就是回答师傅,也许是师傅将她从乱葬岗带回来,从小一把屎,一把尿把她拉扯大,虽然从她记事开始便一直在等师傅。 三岁时师傅将她丢给了隔壁,五岁时给了她些银子,叫她自个儿找个客栈歇息,八岁时将她丢在山上,告诉她采齐了书上的一百种草药,才会有人接她。 她曾给她起名叫朝曦,实际上每次都叫她小拖油瓶,即便这样,朝曦还是喜欢她,愿意等她,一等等了三年。 师傅固然不负责任,但她学会了很多本领也是真的,大多数东西不能兼容,就像钱仲阳只看孩童,扁鹊的开胸法,祝由术从心开始治疗,是三种医术,可朝曦皆会。 不敢说一方大师,精还是精的。 ——————————— 上午蒸的海鲜,晓得了这人不吃花椒、八角、桂皮等等调料,下午朝曦干脆没加,结果这厮吃的更少了。 他也不说哪里做的不好,好吃就多吃,不好吃就少吃,没有指教,没有抱怨,甚至一声不吭,让朝曦十分为难,不知道晚上该不该加回来。 一天吃三顿海鲜也不好,海鲜性寒,吃多了虚,不过海鲜里面也有很多营养,是不可或缺的食物。 朝曦想了想,用药去了寒性,晚上又蒸了一锅,用回那些调料,沈斐照样全部捡出来,有朝曦剥虾剥蟹,吃的跟早上一样多。 说明他喜欢吃海鲜,还喜欢用料蒸过的海鲜,但是会把料全部挑出来,眼神贼好,一个没挑错。 朝曦又摸出来他一个喜好,他特别喜欢吃剥了壳的虾,如果没剥,他一个都不会动,剥好了他才会吃。 他也知道剥虾麻烦,从来没要求过,朝曦愿意剥他便吃,朝曦不愿意剥,他便不吃。 这人本就挑食,住了几天,每天换着花样做饭,只发现了他一个爱好,如果做的不合口味,他连半碗都吃不下,朝曦几乎眼瞧着他瘦下去,就这么一个爱好,怎么舍得不满足他,况且虾跟其它海鲜不一样,多多益善。 现在是秋天,已经过了虾的季节,全都躲在深处,不好抓,基本下三四个鱼篓,才能抓出一盘来。 怕他经常吃,出问题,还是配了些副药在里头,吃的时候一时爽,喝药的时候火葬场。 药和药一起很容易相冲,朝曦格外注意,不至于相冲,但是会让味道更苦,尤其是中和了之后,沈斐再老成也喝不下去。 朝曦发现他没有按时喝药,是在他住进来的第六天。 自从那天提了教书的事后,这人为了保住身体,表面没说话,实际上等同于默认,每次朝曦拿着书去找他,他都会认真解释,字的含义,字的组成,字怎么念的,就像无所不能似的,书上所有字他都认得。 朝曦开始沉浸在读书中没有注意,好长时间之后才发觉不对,这厮讲这么仔细不是真的细心,是不想喝药。 那药拖了又拖,都快凉透了,凉透的药是不能喝的,第二遍加热的药会蒸发一些,变少,他便是这样,投机取巧想少喝几口。 也是够拼的,朝曦都不忍心拆穿他,但是药是个大事,关系到他的身体,朝曦从此不再喝药的点上过去找他,天大地大也要等他喝完药再说。 沈斐似乎发现了,知道逃不过去,开始想别的法子,一边看书,一边趁自己不注意,偷偷灌自己几口,再吃一颗蜜饯,就这样将自己骗了过去,还一连骗了几天。 朝曦全程围观,不禁佩服不已。 第8章 就抱一下 住一起十天后,朝曦发现了一个细节,平时喜欢将床整个占去的沈斐开始靠着墙睡。 那床不大不小,他睡中间刚好只够他一个人睡,旁人挤都挤不上来,但是他一让开身子,登时空出一个人那么大的位儿,正好够朝曦躺下。 朝曦琢磨着他什么意思? 是老躺一个地方,不舒服?还是说原来一直防备着她,不敢睡,最近才开始睡熟,半夜闹床,所以每次朝曦上茅房,都看到他偏在一边? 摄政王(种田文) 第6节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沈斐终于被她的诚意打动,愿意接纳她,主动让一半床给她。 他自己腿脚不方便,除非故意挪动,否则半夜闹床什么的根本不成立。 可好端端的,她也没做什么?这人怎么突然就接受她了? 朝曦怕自己想岔了,非但没有跟沈斐更进一步,反而关系越发恶劣,所以没动,依旧睡她的长椅上,早上天气好的时候将人搬出来,晒晒太阳。 这人很不喜欢阳光,找各种理由不去,比如有一天早上,朝曦意外发现他比自己起来的还早,半躺在床上看书。 外面太阳刺眼,看书对眼睛不好,朝曦又不愿意打扰他难得的兴致,不让他看,便准备等他看完了再抱去外面。 沈斐这一看,看了一上午,错过了早晨的太阳,中午的太烈,真去晒会直接将人晒黑,沈斐舍得,她也不舍得。 本以为一大早看书只是意外,谁知接下来几天也是如此,朝曦便懂了,这人抗拒晒太阳。 晒太阳代表着健康,即便他再抗拒,朝曦还是会将人弄出来,顶多允许他挣扎挣扎,然后连人带被子一起抱去院里。 她喜欢在院里给这人擦手擦脸,偶尔闲了给他洗洗头,衣裳换下来洗掉,这人就像个布娃娃,从头到尾任由她折腾来折腾去,也不说话,弄的朝曦心痒难耐,十分想现在就将人用了得了,免得每天惦记着。 她仔细想了想沈斐预留床位的意思,后知后觉醒悟,可能就是她连续十天什么都没做,所以这人才对她放松了警惕,决定慢慢接纳她。 给她留床位就是个好兆头,当然不乏试探她的意思,如果朝曦真动了心思,他又会像个河蚌似的,将自己关的更严,所以朝曦忍了忍没动他。 每天照旧喂养,擦洗,把尿,反正这厮上上下下,前前后后,该看的,不该看的,她全都看过,没有遗憾了。 朝曦身为大夫,以身作则,生活十分规律,五六更起床,烧饭熬药,趁这段时间揪着平安的耳朵,将熊带去森林里散步,然后找些食物回来,有平安的,也有朝曦的,更有沈斐的。 平安喜欢大鱼大肉,越是肥美的越喜欢,沈斐喜欢吃清淡的,最好是水煮的,朝曦不挑食,什么都可以,跟着平安吃行,跟着沈斐吃也行。 大清早的,平安非要吃孢子肉,它自己逮的,熊是夜间动物,自从跟了朝曦之后,变成了白间动物,可偶尔还是会开个荤,夜间勤快一下抓抓孢子,兔子之类的小动物。 处理起来非常麻烦,朝曦果断选了煮虾煮蟹。 平安登时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似的,在地上滚来滚去,打扰朝曦做饭。 朝曦不管,它便跑去找沈斐。 开始朝曦十分担心它伤害沈斐,因为平安是个大醋坛子。 朝曦毕竟是大夫,除了给人看病,还会给一些动物也看病,算是不忘本分,每次她这边刚将养好伤的小动物放了,转头就被平安血盆大口直接吞下,朝曦瞪它一眼,它便不情不愿吐出来,然后好像自己受了委屈似的,用屁股对着朝曦,需要朝曦哄哄,说尽好话,保证只有它一只熊,这熊才‘勉强’原谅她。 孩子气十足,也任性十足,但是它有个缺点,给好吃的就是娘,所以朝曦才会掏了鸟蛋给沈斐,让他收买平安。 还是担心它伤害沈斐,在沈斐身上放了一种它最讨厌的草药,只要闻到那个味道,它便落荒而逃,如此根本没办法伤害沈斐。 虽然这样做有些伤熊的心,但是没办法,毕竟在它眼里,除了朝曦之外其他全是食物,多留一手也是为了以防万一。 当然她在的时候还是会将草药收起来,给沈斐擦洗干净,身上没有那种味道,试探性的让平安接受沈斐,记住他身上原本的味道。 这个过程肯定是漫长的,没有几个月完成不了,所以平安陡一下跑去找沈斐,朝曦本能以为它是要动手伤人,毕竟她做了让熊吃醋的事,只顾着沈斐,没顾着它。 熊其实不笨,什么都知道,也记仇的很,谁知那大熊嗷的一嗓子趴在沈斐的躺椅旁边,大熊掌拨弄了一下沈斐的胳膊。 沈斐十分配合,抬起修长白皙的手,揉了揉大熊的脑袋,大熊顺势躺倒,露出脆弱的脖子。 这是对他十分放心的意思,平安只对朝曦一个人做过这么毫无防备的动作,其他人和动物,想都别想,沈斐居然可以? 朝曦手里拿着锅铲,急急奔来的动作一顿。 沈斐不咸不淡瞥了她一眼,又继续撸熊。 熊十分享受,两只大熊掌拨了拨沈斐的手,指导他撸自己,要左一点,右一点,下面也不能放过,嗯嗯,这里很舒服,多来两下…… 偶尔沈斐累了,那手收回来,大熊又拽过去,要他继续撸,沈斐膝盖上放着书,躺在院里的阴凉处,有一下没一下的撸熊,熊也懒洋洋躺在他身边,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舒服的冒泡。 一人一熊竟十分和谐。 这下倒轮到朝曦吃醋了,平安从来没这么过,这才几天而已,已经被别人勾搭上了,没出息的货。 这事是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朝曦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问沈斐他也不一定会说,只能将好奇心压下。 不过这样一来也好,朝曦可以安心放他俩在一起,自己一个人上山采药,亦或者回村开店,有两天没回村里,总担心有人找她治病,结果没找到人,反倒耽搁了病情。 等这人身体再好一点,将他抱下山,搁在身边照顾,至于平安,时不时上山看看它便是。 熊是要冬眠的,如今已是深秋,离寒冬也就两三个月而已。 是时候让它大吃大喝积累脂肪和肌肉,然后加大跑步的力度,顺便给它逮些鱼,让它撑过这个冬天。 沈斐也要买些衣裳,用来过冬,朝曦算了算银子,果然还是不够,该去采些草药填补她的小仓库了。 她脑海里一晃而过想起两年前看到的人参,十七个年头,太小了她没采,用了红绳标记起来,另外在旁边种了些动物十分讨厌植物,这颗人参便不会被其它动物吃掉。 系红绳有两个说法,第一是告诉别人自己捷足先登,第二是栓住人参,传说人参会跑,不管是不是真的,朝曦都有样学样,将红绳系上了,不知道两年过去,这颗人参还在不在? 野的东西长势极好,瞧着比种的粗,应该能买些好价钱,给这人买身好的衣裳。 朝曦喂饱了一大一小,开始着手上山,留平安照顾沈斐,她运气不错,惦记的那颗人参没被别人取走,也没有动物吃,好好的藏在角落,被她采走了。 取人参是细活,每一根须须都不能断,这个过程朝曦花了两个多时辰,加上上山和下山的时间,傍晚才回来。 简单吃了饭,琢磨着给这人擦擦澡,顺便量量身子,上回量的尺码忘了,这回重新量。 擦澡的时候这人十分配合,次数多了,已经没有开始那么扭捏,大大方方任由朝曦将他翻过来,再翻过去,擦他不方便见人的地方。 不过朝曦敏锐的注意到一件事,这人身上多了些青紫的痕迹,还不是一个两个,是很多,两个膝盖都磕红了,有一只破了皮,这人也一声不吭。 朝曦摸了摸,想问,半响沉默下来,山里只有他们三个,除了她就是这人和平安打的,平安那么信任他,不可能打他,那只有一个可能。 他自己弄的。 什么情况下把自己弄成这样?伤痕累累,跟遭了家暴似的,朝曦十分怀疑,是不是她半夜梦游,将这人拖出来打了一顿,再好好的放回去? 朝曦闲来无事,每天都会给他擦澡,身上什么情况,比他自己都了解,昨个儿还没瞧见伤痕,所以肯定是她今天走之后留下的,怎么留的便不清楚了。 有机会要好好查查,现在只当没看见,擦完给他抹些药,套上中衣搁在床上,依旧还是床中间,她还没有跟这人抢床的想法,怕压着他。 半夜朝曦起床上茅房,发现这人位置又变了,从中间变成了墙角,那么大个缩在墙角瞧着还挺委屈。 朝曦想了想,轻轻跪在床上,伸手小心翼翼进了被子,碰到这人肌肤的时候这人微微一颤。 果然没睡,虽然眼睛闭着,但是呼吸不像睡着时一样,他睡着时胸膛一起一伏,极其规律。 “放心吧,不动你。” 朝曦在他耳边小声说话,“就抱一下。” 她说抱一下,果然就是抱一下,将人抱回中间,重新盖上被子,然后打个哈欠回自己的长椅上睡。 动静刚消失,床上那人便睁开眼,歪头无声瞧了瞧她。 黑乎乎一片,什么都看不见…… 第9章 少一个人 住一起十五天后,朝曦发现这人身上的伤痕更多,已经从膝盖,腿上,蔓延到身上,有时胳膊上也有伤,手心里尽是擦碰出来的细小伤口,就像被人从地上拖拽了一般,只那张脸完好无损,其它差不多都沦陷了。 到底怎么回事? 朝曦越发怀疑是不是她半夜睡觉梦游,将这人拖出来打了一顿,家暴了他? 可她没有梦游啊,有时候撑着一夜没睡,第二天晚上回来,这人身上又添了新伤。 朝曦仔细观察了一下,觉得应该就是她走的这段时间弄的,严刑逼供平安,平安只会嗷嗷的叫唤,一点有营养的东西也问不出来。 她还发现一个问题,如果她留在家里,这人身上便不会添新伤,可她一走,那伤又回来了。 一个只能躺在床上动弹不得的人,在什么情况下能把自己伤成这样? 想一直盯着,奈何有心无力,她毕竟是村里唯一的大夫,自从打出名声之后,附近村落里的人也会过来找她看病。 如果一直待在山上,有病危的人送过来,发现她不在,反而会耽搁病情,弄不好就是间接害死人,所以山下的小铺还是要时不时过去看看。 幸好沈斐争气,在她不知不觉中收买了平安,省了她不少功夫。 一人一熊相处无事,朝曦才能放心大胆的让他俩呆一起,自己出门上山采药,下山给村里的人治病,谷中,山上,和村里三边跑。 现在被沈斐这事扰的,她山上山下都处理不好,总是分心,说好给这人买衣裳也一拖再拖,拖的这人以为她故意的,就是不想给他买衣裳,想看他果着身体。 虽然确实有这个想法,但更多的是最近城里官兵排查的实在是严,查这个查那个,很多人莫名其妙被抓了进去。 朝曦想避开他们,去更远的其它城里买衣裳,这样一来最少两天一夜,所以她有些犹豫。 两天一夜回来,这人也该饿死了,就算没有饿死,身上的伤没人处理,又添新伤,万一再发个烧,人说没就没了。 朝曦想来想去,决定先将他身上的伤痕问题解决了再弄其它的,她特意空了一天,告诉附近村民说她上山采药,可能过两天才能回来。 在山谷里又告诉沈斐,说她山下有事,中午不回来,晚上才能回来,如此假装离开,实际上藏在暗处,瞧一瞧沈斐在她不在的时候都干了什么? 有没有背着她偷偷做什么事?要不然怎么会将自己弄得这么狼狈? 当然也有可能是意外,亦或者别人弄的,这个山谷朝曦能发现,说不准别人也发现了,然后进来瞧见沈斐,一时色性大发…… 朝曦连忙回去,推说出了汗,突然想洗澡,她径自去烧水,烧完又说不想洗了。 烧好的水总不能浪费吧,朝曦问他要不要洗? 这人自然不会拒绝,相处大半个月,朝曦已经对他十分了解,只要是跟洗澡、干净沾边的东西,绝对没有任何意见。 即便有意见,他也不会说,任由朝曦摆弄,但是洗澡这事是非常心甘情愿,乃至主动配合。 朝曦去兑水,一大锅热水,两桶凉水,摸着温度正好,刚走过来,这人便主动抬起手臂,方便朝曦抱他。 朝曦先将人抱在长椅上,在长椅上给人脱衣裳,然后拿了一块大浴巾,浸湿盖在这人身上,省得冻出毛病。 接下来就简单多了,朝曦给这人搓澡,顺便仔细观察一下,这痕迹到底是云雨过后留下的,还是挨揍留下的? 也许在她不知道的时候,这人已经被别人强了。 万一是她师傅找来,随随便便就能将平安和沈斐迷晕,然后这样这样,那样那样。 师傅最喜欢貌美的男子,沈斐到了她手里,怎么可能完好无损。 大意了。 如果真是她师傅,沈斐自己可能都不知道身上的伤痕怎么来的,还以为是她弄的,人在她的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知道了也无可奈何,所以一直沉默。 这个大黑锅登时便盖在了朝曦脑袋上,朝曦有苦说不出。 她瞧了瞧沈斐,这人喜欢洗澡,自尊心又特别强,每次朝曦给他搓背,都将脑袋扭去一边,不看也不说话,倒是方便了朝曦,有空观察他身上的痕迹。 看着不像云雨过后留下的,也不像挨揍,倒像磕磕碰碰。 摄政王(种田文) 第7节 人在撞到桌子,或者床的时候磕着碰着,留下的青痕。 怕看错,将这人翻了一面,趴在长椅上,这个姿势沈斐瞧不见她在做什么,腿又没有知觉,朝曦捏捏摁摁,这人完全不知情。 她已经十分确定,就是磕磕碰碰留下的痕迹,怎么能磕成这样?这厮有受虐癖吗? 朝曦给他上上下下,前前后后搓一遍之后浇上清水,完了擦干换上干净的衣物,塞进被子里。 自己收拾收拾将地上多余的水拖出去,完了告诉这人,她要走了,晚上回来,饿了吃抽屉里留的饼,平安会自己找吃的,不用管它。 跟平时一样,没有回应,没有挽留,那人甚至连看都不看她一眼,自顾自拿了一本书,单手掀开,找到上回做的记号,安静陷入枕头里。 朝曦早已习惯,换了一双外出的鞋,感觉到屋外有些潮湿,预计要下雨,干脆拿了一把雨伞,一个人找了个很好的藏身地方,在树上,被树叶挡住,不仔细看根本认不出是她。 也就平安鼻子贼灵,不知道怎么地闻到了她的气味,追着过来,在底下晃树。 它有五百多斤,力气极大,朝曦那树被它晃的摇摇欲坠。 “平安。” 屋内突然响起男人的声音,沙哑磁性,熟悉又陌生,是沈斐。 他在叫平安。 平安听到了,犹豫了一下,放弃摇树,屁颠屁颠过去,趴在窗户上,直立起来两米多高的大个险些将窗户挡了,朝曦微微站起才能从缝隙里瞧见屋里的情况。 沈斐掀开角落里的被子,露出一个盖着手帕的碗,里面有一些肉块和鸡蛋,是早上朝曦做的,亲手端给他,什么时候藏的朝曦竟然没发现。 那人端出来,搁在窗台上,示意平安吃,平安也不意外,低头拱了起来。 沈斐目光难得温柔,修长白皙的手放在大熊的脑袋上,细细揉了揉,一人一熊越发和谐。 原来如此,难怪平安居然会接纳他,原来这厮一直偷偷喂它。 说起来这个弱点还是朝曦告诉他的,没想到他这么会利用,已经跟平安交了好。 朝曦又等了等,碗只有那么点大,也就够平安一口的,相当于一个零嘴吧,吃完伸手去掀沈斐的被子,想看看里面还有没有,很显然,并没有。 这只大熊失望的垂下脑袋,沈斐手臂下滑,挠了挠它的下巴,它又转眼好了起来,不要脸的将那只手抓住,搁在嘴里啃。 自然不是真啃,只是虚虚咬一下,代表亲近的意思,平时朝曦在院里晒个衣裳什么的,这厮也会过来捣乱,抱住她的腿,啃她的脚腕。 它那么大一只,被它抱住腿一时半会儿休想出来,但是朝曦有绝招,弹它脑门一下就能松掌,没想到这招也被沈斐学会,依样画葫芦弹在平安脑门上,平安嗷的一声倒在地上,四脚朝天,太肥了,半天起不来。 沈斐半倚在窗台上,一头黑发自肩后滑落,长长的睫毛垂下,眼角弯弯,笑成了一条细缝。 他居然笑了,笑起来真好看。 说起来他宁愿多花功夫偷藏食物喂平安,跟平安玩的那么开心,都不愿意跟她多说一句话,朝曦要好好反省反省自己了,是不是她平时太直接,惹的这人讨厌? 说来也是,他是她威胁而来,又每日觊觎他的身体,如果是朝曦,朝曦也会讨厌那个人,大不了以后少出现一些,不碍他的眼。 日久见人心,朝曦不急。 她看的差不多,正准备下来,突然发现沈斐掀开被子,一点一点挪动自己的腿,朝床边坐去。 ??? 他想做什么? 朝曦又耐心的等了等,沈斐已经将自己的双腿搬离下床,挂在床边,他似乎想站下来,赤着脚,单手扶住桌子,刚撑起身子,人便倒了下来。 在意料之中,他身上的伤太多,下半身没有知觉,又断了一只手,胸前肋骨也裂了三根,才大半个月而已,好的没那么快。 不过他有毅力,坚持爬起来,又摔,再爬,还摔,还爬,如此反复,竟然让他走到了厨房。 他又扶着墙边的架子,勉强撑到了屋檐下,累的满头大汗,身上也狼狈不堪,独自在屋檐下坐了一会儿,又坚持自己回去,拍了拍身上的灰,重新躺回床上。 原来他浑身伤痕是这样弄出来的,不是朝曦梦游家暴他,也不是别人进来强了他,是他自己不甘心腿瘸,坚持站起来,趁她不在时自己训练。 亏的朝曦担心了好一阵子,一直以为他出事了,既然这事真相大白,朝曦也放心了,安心做自己的事。 第二天一大早,沈斐收到了一件礼物,是一个三角形支架,做的很稳,可以让他撑着练习走路。 桌上放着做好的饭菜,用碗倒扣着,洗脸水搁在床边的凳子上,他伸手便能摸到,里面一片抹布,轻轻随着水波转动,冒着热气,还是温的。 一切都跟以前一样,什么都准备的好好的,又似乎不一样。 少了一个人? 第10章 已经两天 沈斐用打了竹板的左手撸起袖子,再搬动身子,靠在床边,探手去抓水里的抹布,拧干后擦在脸上。 一只手不太方便,他擦的很慢,身上有些伤,只要动作稍大便会微微的疼,那人昨天没回来,也没给他擦药。 平时她都会准时在晚饭前回来,做好饭,给他擦身子,顺便抹些药,昨天他看书到凌晨,蜡烛燃尽了,那人也没换,他便睡了过去,也不知那人什么时候回来,又什么时候离开,他竟一点知觉都没有。 她好像没有点灯。 他睡眠一向浅,如果有人点灯,早该醒了。 屋里一股子怪异的香味,闻着懒洋洋想睡觉,沈斐躺回床上,探手将窗户推开,屋外已然大晴,太阳早便出来,算算时间,该是辰时。 起晚了? 他垂下眼睑,撑起上半身,将靠得很近的水盆推了推,双脚搭在床边,单手掀开碗,瞧了瞧里面的饭菜。 是他最近唯一一个能吃得下去的虾,自从摔伤了身子,体虚,吃不下油腻的东西,越是清淡越喜欢,但是水煮虾有腥味,加了香料之后味是变好了,可那料掺杂在虾里头,很难清除,沈斐每次都要挑半天。 不知不觉又挑了大半柱香,饭菜已处于温凉状态,等他吃完,喝药的时候一摸碗沿,早便凉了个透底。 如果是平时朝曦在的时候,不等他有什么反应,那人便会主动将碗撤下来,热过之后再端过来。 什么事这么急?饭都来不及吃就走了? 那饭菜明显没动过,虾也没剥,不像那人平时的作风。 沈斐将药喝了,碗搁在床头柜上,从枕头下拿了一本书,翻开昨天看的那页,继续看了起来。 不厚的一本书,昨天已经看了大半,只剩下小半本,如果是平时,不到三个时辰便看完了,今个儿竟莫名烦躁,那书一整天也只看了三五页。 他将三脚架拉过来,握在手里,陡然使力撑住自己的身体,才刚走了一步,便整个人摔了一跤,拉住三脚架才慢慢站起来。 这架子做的牢,也足够细心,每一节竹子上都绑了绳子,好方便他握,所以他摔下来后可以很快站起来,继续练。 说起来奇怪,今个儿除了朝曦不在,平安竟然也不在,不知道都去做了什么? ———————————— 朝曦正带着平安打猎,快冬天了,蠢熊要冬眠,大雪之前必须把它从五百斤喂到六百斤,否则冬天没有食物,朝曦又穷,平安饭量也大,让她供养那是不可能的。 熊不一定要冬眠,冬眠是因为冬天没有食物,抓捕猎物也麻烦,它喜欢吃鱼,大冬天下水捞鱼身上的毛如果一直不干,很容易生病冻死,所以大多数熊都选择冬眠。 朝曦也选择让这厮冬眠,可以少烦两个月,平安只在最冷的时候冬眠,一般在大雪前后,其它时候还是尽量保持活跃,努力抓捕食物,活到下一季。 它每次冬眠朝曦时不时会过来看看它,还活着吗?有时候闲了,撬开厚冰网些鱼上来,倒在它的洞里,这厮醒了就能吃,也有时候腰包充足,去外头买一笼回来,总归一周过去看它一次,倒也不麻烦。 麻烦的是大雪到来之前,要带它到处打猎,鞋不知道踩坏了几双,泥里来,风里去,脏的不能见人,还要连续这样很久,叫她天天洗不现实,朝曦便干脆跟平安睡一个地方,昨天没回去,早上做好饭简单扒拉了一点,又去了。 山里来回跑麻烦,按照往年的情况,朝曦一般带着平安一直走,三五天不回来,到处找地方睡,就地解决吃喝,如此还快一些,毕竟这附近是平安的领地,没有大型动物,抓小型的一天也抓不了多少,不如直接跑出平安的领地,出去抓一只大的,够平安吃两三天。 一到这个季节,平安唯一的任务就变成了吃,不停的吃,一只大型野猪三五百斤,就算它不停的吃,也能吃上两天,这段时间可以回去歇息歇息。 不过森林里一直有一猪二熊三老虎的说法,野猪排在熊和老虎的前面,自然是有它的原因,总体来说不离强壮,膘肥,加上凶猛,遇到它很麻烦,就跟火油似的,一旦斗上不死不休,尤其是公猪。 朝曦很幸运碰到了野猪,很不幸是头公猪,她与平安协力,利用地形和工具,勉强将那头猪宰了,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 平安身上尽是细小的伤口,是跟野猪厮杀时被那头猪用獠牙顶的,发了疯似的,朝曦的迷·药都不管用。 朝曦后背也受了伤,刀子捅进去,还没来得及收回来,便被那头猪拖着跑了一段路,后背磨在地上,生疼生疼。 他俩处理了那头猪,能吃的吃掉,吃不掉的砍几根树枝,做一个架子,让平安拖着回来。 朝曦腿也受了些伤,走不快,时不时还要坐下来歇息,闲着无聊时便拿出一根棍子,削削磨磨,做一个拐杖。 这拐杖她用不长,准备给沈斐用,所以做的格外用心,回来的路上不着急,朝曦顺便采了些药,明早晒晒拿去卖掉。 她回来的时候已经半夜,沈斐又没吃中饭和晚饭,药也没喝,怕吵醒他,朝曦照例点了香,那香对人无害,只能加深人的睡眠。 床头柜里有一瓶擦伤药,朝曦拿出来对着镜子给自己擦了擦,平安在门外等的着急,打开门探头想进来。 它身子太大,卡在了半路上,又拼了命想进来,挤的门框咯咯作响,朝曦连忙过去,将它推了出去,这头大熊险些把她的门框拆下来。 朝曦在院里给它抹伤,长的口子包扎起来,不长的干脆不理,用温水洗了洗,送这头熊去歇息。 她自己明天要下山一趟,所以洗了洗澡,换了身衣裳,弄干净后才进屋歇息。 第二天一大早爬起来,做饭洗漱,将锅和小灶一起端进来,里面燃了煤,只要沈斐在火快熄的时候夹一块新煤丢进去,可以烧一整天。 锅里的水架的多,够烧,上头放了俩蒸笼,里面有馒头有菜还有药,一起蒸的全是药味,也管不了那么多,够他一天三顿,三碗药就是。 这是朝曦昨天晚上琢磨一夜想出来的法子,还可以,如果能弄个轮椅更好,这人就可以自己坐着轮椅到处去看看。 尿壶床底下有,上茅房有三角架,既然能自己练习到屋檐下,辛苦些去茅房自然也可以,不用她怎么操心。 当然轮椅还是非常有必要的,可以让他活动起来更方便,偶尔躺累了起来坐坐,瞧瞧外面的风景,有利于养病。 朝曦临走前拿了两馒头,里面夹些菜,一个嘴里吃,一个用油纸包起来,搁在药篓里,饿了吃。 平安送她到山谷出口,目送她离开。她也没空道别,要忙着赚钱。 她现在基本属于两边跑,一天给人看病,赚取银两,攒钱买轮椅,一天帮平安捕猎,她只是个大夫,怎么跟个男人似的,捕猎这种活都做了? 当初想做的时候只觉得她应该可以胜任,带着不确定和疑问,真做起来发现也没什么,也就第一年的时候不懂,仓促了些,让平安断断续续醒来三四次,大冬天不得已出去捕猎,天寒地冻,动物们被压在雪下,非常不好逮,历经两年竟也习惯了。 腿上还有伤,背上的伤也没好,这么急着出山看诊除了要给沈斐买轮椅之外,还是为了躲沈斐,怕她老是出现刺激到这人。 总归在沈斐眼里,她是恶人,恶人该有点自知之明,少讨人嫌,也许以后这人会看在她还算识趣的份上,对她的回忆没那么糟糕。 ——————————— 沈斐跟昨天一样,辰时才醒,又在屋里闻到了那股子诡异的香味,打开窗户散了散气息,那股子味道才淡下去。 他歪头瞧了瞧,今个儿准备的比昨天齐全,搬了炉子在他床边,中间放了个板凳,只要他坐在板凳上,挪挪身子就能过去。 沈斐洗了洗手,有些费劲的将饭菜端出来,吃完喝完又将饭菜放回去,只留了一碗药慢慢喝。 蜜饯抽屉里有,打开发现蜜饯旁边的擦伤药被人动过。 这药是朝曦看他身上尽是擦伤准备的,平时都是她给他抹,昨天不在,沈斐自己抹,用完将药膏搁在最角落,现在变成了中间位置,盖子也盖的匆忙。 这里除了他只有朝曦和平安,平安拧不动,不是他动的,明显是朝曦。 摄政王(种田文) 第8节 这人受伤了? 沈斐单手拿起挂在抽屉鼻环上的铁夹,夹住一块煤,放在炉子里烧。 他起的晚,炉子险些熄了火。 这个炉准备的当真是好,可以一直烧,保温到天黑,药也准备了三碗,预计着她晚上回来。 一天说快不快,说慢也不慢,稍稍找些事做,不留神便过去了。 天色渐渐转黑,沈斐举起手,让袖子尽数滑下,露出整个手臂来。 他的手好看,手臂也好看,修长白皙,线条优美,玉一般,微微发着光。 沈斐盯了一会儿,又将手臂收了回来,塞进被子里,目光挪去窗外,神色若有所思。 已经两天没擦澡了。 第11章 做就是了 朝曦什么都考虑到了,吃的喝的,上茅房,唯独一样,偏偏这一样是他最重视的,一天不洗澡感觉身上就像有一万只蚂蚁在爬一般,难受的紧。 他可以两天不吃不喝,不上茅房,不能两天不洗澡。 沈斐细细数着日子,第三天,第四天,他实在忍不住,等了一夜,只等那人回来。 朝曦是清晨才回来的,偷偷摸摸,像做贼一样,尽量不发出声音,轻手轻脚打开门进来,去拿抽屉里的擦伤药,平安在外头等着她,它又受伤了,疼的厉害,耐心全无,像小孩子一样乱发脾气,一脑袋撞在门上,发出巨大的声响。 朝曦连忙过去哄了哄它,把它赶去院外,平安委屈又疼,抱着她的腿不让她走,朝曦没办法,坐在原地揉了揉它的脖子,舒服的熊忘了疼痛,险些在她怀里睡着。 朝曦趁机去拿擦伤药,抽屉打开,找了半天也没找到,眼角突然扫到擦伤药攥在一只白玉的手里。 这瓶擦伤药用了很多药材,朝曦亲手熬制,效果极好,因为材料难寻,暂时就这一瓶,担心自己带走后这人没得擦,所以每次都用竹签挑一点装在另一个小瓶子里,只偶尔平安的伤口大了,用的比较多,就比如这次,用完了,所以回去取。 朝曦自己也需要,她伸手想从沈斐手里拿出来,手刚碰到瓶子,瓶子居然自己往后退了退。 朝曦一时没反应过来,又去拿,那瓶子又退了退。 ??? 她抬头看了一眼,才发现不是瓶子往后退,是这人没睡,手攥着瓶子往后退了退。 “你醒了?”朝曦有些尴尬。 她回来之后第一时间将香点燃,没想到这人还是被平安吵醒了。 那人摇摇头,一双碎星一般的眼睛直勾勾盯着她看。 朝曦想也知道自己现在有多狼狈,她在山里鬼混,浑身弄的脏兮兮的,衣裳被野兽划开一个大口子,还没来得及缝,还有一些细缝,是穿梭在森林中被树枝刮的,时不时能听到撕拉一声,那是她衣裳破裂的声音。 这衣裳穿的有些久,专门用来上山采药和帮平安打猎用的,缝缝补补,全是布丁,脸上也没好到哪里去,风里来雨里去,黑了不少,还凭空添了一些小细伤口,一定很丑,所以这人才会摇头。 “我一夜没睡。” 这是沈斐第一次主动跟她说话,朝曦一时愣住,“怎么了?” “在等你。” ??? “等我干嘛?”朝曦想歪了,难道几天没出现,这人想她了? “我四天没洗澡了。” “……” 就知道不是想她。 朝曦认命一样从他手里抢回擦伤药,“等我一会儿,先给平安抹个药。” 沈斐最有耐心,静静躺在床上,没说话,目送她离开。 他的床上有一扇窗户,离他很近,伸手便能摸到,沈斐推开窗户,一眼瞧见院里的朝曦,耐心的给大黑熊擦药。 那药先用竹板刮在手背上,再一点一点抹在平安身上,平安疼的厉害,满地打滚躲朝曦的手,被朝曦揪着耳朵摁在地上,粗鲁的将药上完,简单用纱布包扎了一下,将这头熊赶走。 累了一夜,这头熊确实撑不住,摇摇晃晃喝醉酒似的,勉强回到它自己的窝,朝曦不放心它,跟在它后头,眼瞧着它睡下了才回来,正打算去烧水,又听那人说话。 “先睡吧,洗澡不急。” 那声音实在好听,珠玉碰撞似的,朝曦很喜欢骗他多说说话,有时候明明书上的字她认识,也骗这人说不认识,叫他细细解释。 他每次解释完会问她,听懂了吗? 没有,你再讲一遍。 于是讲了一遍又一遍,这人不想喝药,故意拖着时间,便宜了朝曦,那好听的声音一遍又一遍在她耳边响起,宛如听了一场小曲,婉转灵动。 “没事,都早上了。”平时这时候朝曦都在做饭熬药,完了收拾好自己,下山开铺,趁着没人,可以多睡一会儿,“我自己也要洗洗。” 她身上才是最脏的,这个样子就算沈斐愿意让她洗,她也不会洗,怕弄脏他,这人最是干净,浑身上下都是香香哒。 她烧了两锅水,加一个小壶,当初打算长住,盖的时候考虑的多,弄的齐全,一大一小两个灶锅,还有一个熬药的炉,这两天给沈斐保温菜用的就是炉,熬药的炉不用管,烧的是煤,她只管顾好灶锅便是。 用柴火烧的水很容易滚,朝曦又烧了烧,把水烧得滚烫一些,可以多兑一些凉水。 差不多后弄了小半桶热水出来,再兑上凉水,成一桶,自己拿去一边洗,洗之前不忘给锅里也加点水,继续烧。 灶底下有几根大的柴火,还能顶一会儿,朝曦洗澡快,在院子里洗。 没办法,屋子小,天也亮了,她倒是不介意在屋里洗,怕沈斐想歪,觉得她浪荡。 她在院里洗,沈斐一样能瞧见,那窗户大开,只要他微微歪头,便能将朝曦所有动作尽收眼底。 若是旁人或许就看了,也就沈斐伸手将窗户关上,一个人躺在床上等朝曦洗完。 窗户是关上了,可动静依旧从外头传来,哗啦啦的水声不断,似乎有人举起水瓢舀水,从肩上倒下去。 虽看不见,可却想的出来。 朝曦身形消瘦高挑,比寻常女子高了许多,轻轻松松就能抱起他,说明身体强壮,有些武功底子,穿了衣裳显瘦,脱了……身上必然是有些肌肉的。 沈斐莫名有些烦躁,拿了本书静静看了一会儿,心中情绪才有所收敛。 朝曦已经洗完澡回来,头发也洗了,随便用块方巾裹着,身上套了件干净的衣裳,穿的随意,衣襟大开。 这人与野兽生活久了,根本没把自己当成柔弱的女孩子,洗澡换衣裳等等需要避嫌的地方也像不知道似的,从来没避过。 她接触的人太少,不是山上的野兽,便是她的患者,需要对她坦露一些身体部位,所以她看别人,也如同看一本书似的,淡定异常,还能凑过去摸摸捏捏,丝毫没有半点羞涩。 实在不像个女孩子。 “我洗好了,你准备准备,我给你洗。”朝曦撸起袖子,出去提水。 沈斐依言掀开被子,解开衣衿,从身上脱下来,他下半身不能动,只能脱上半身,里面没穿衣物,拨开衣摆,整具身子便坦露无疑。 朝曦回来时瞧见他光着身子,也没意外,习以为常一般,将长椅搬出来,被子抱去一边,让这人躺在躺椅上洗。 洗的过程非常顺利,这人配合无比,朝曦看还有一点水,干脆将他头发也洗了,一身清爽抱上床。 能明显看出洗完澡的人心情很好,眼中闪着神采,朝曦知道他喜欢洗澡,没想到这么喜欢,以后要是把他惹生气了,抱出来洗一洗,说不定脾气就没了。 木制的躺椅湿了,最少一天一夜干不了,地上也尽是水,不能打地铺,也睡不了躺椅,朝曦只有两个选择。 第一,吃完饭下山睡,第二,跟这人挤一张床。 如果是平时朝曦肯定下山,今个儿突然不想走,沈斐心情这么好,说不定可以做些什么,跟他拉进拉进关系。 朝曦将躺椅搬到院内晒,屋里的地拖一下,因为这人身体虚弱,洗澡从来不在外头,让他在屋里洗,事后收拾起来麻烦,朝曦花了两柱香的时间搞定,将床上的人往里头搬搬,自己睡在床边。 床不大,勉强够两个人睡,虽然没有刻意接近,不过俩人还是离的很近,近到朝曦能清晰的闻到他身上那股子好闻的香味。 是用了无数材料研制而成,工艺极其复杂的澡豆香味,还有他身上本来的熏香味,混杂在一起,说不出到底什么味,反正好闻就是喽。 朝曦难得睡的很香,饭菜蒸好的时候还没醒,本来只打算小眯一会儿,谁料躺下了就不想起来,迷迷糊糊感觉有人趴在她身上,带着清香的凉发扫到她脸上,将她吵醒。 朝曦睁开眼瞧了瞧,沈斐撑在她身上,极力去够抽屉鼻环上挂的铁夹,他想靠这个把炉子下的吹风口关上。 吹风口一关,火就会小,烧的没那么快,可以多蒸些时间。 这人似乎不想打扰她睡觉,自己一个人费劲活动,那只白皙的手伸出,只指尖勉强碰到铁夹,朝曦也伸出手,十分轻松的将铁夹抽出来,递给沈斐。 沈斐低头看了一眼,又冷漠扭回来,拿了铁夹去关吹风口。 不是手接触,没那么灵活,这个简单的动作他花了很长时间,以至于朝曦可以从下至上悠哉观察他。 这人当真得天独厚,这个角度看他依旧好看的宛如水中月,镜中花,说没就没的虚幻感觉。 谪仙一般,带着仙气。 啪! 卡在上头的铁板终于掉了下来,这人想将铁夹挂回抽屉鼻环上,奈何碰到了跟刚刚一样的问题,手不够长,他只能压低了身子,离朝曦很近很近,近到能听到他的呼吸声。 朝曦从他手里夺过来,顺手挂了回去,“以后这种活交给我吧。” 她明明躺在床边,离抽屉鼻环很近,离炉子更近,自己拿铁夹将炉子吹风口关起来便是,还非要接把手递给沈斐,明显是想看他因为不方便,来回在她身上蹭。 沈斐默不作声,只将身子撑高了,重新躺回床里。 朝曦自觉无趣,起床去将饭菜端出来,锅清掉,熬药,拿来碗筷摆好,刚准备叫这人吃饭,这人先开口说话。 “你最近……”他上下打量了朝曦一眼,“是不是故意躲着我?” 被他看出来了? 朝曦不承认,“没有,快冬天了,平安要冬眠,我要赶在下雪之前把它从五百斤喂到六百斤。” “其实没必要躲着我。”沈斐那双眼点漆似墨,仿佛能将她看透一样,直指她的内心,“你不欠我的,我们是公平交易,我想活命,你……” 他没说完,意思大家都懂。 朝曦想要他的身体,他知道,还特意这么说,简直等于暗示。 告诉朝曦这是一场交易,她给这人治病,这人的身子便是她的,她可以随意观看,把玩,这是理所应当的,她该得到的报酬,沈斐该给的。 说白了就一个意思,以后她不用顾及这人的想法,想对他做什么,做便是了。 第12章 一份报酬 摄政王(种田文) 第9节 明明不喜欢,还这样说,所求不小啊。 莫不是怕她又跟前两天似的,几天不回来,所以解除她的心结,让她留在身边给他擦澡? 有这个可能,这人为了洗澡都能跟她低头,一夜没睡只为了等她,从来没两句话,今个儿突然说了这么多,不像他平时的作风,肯定有别的想法。 八成是为了洗澡。 他那么爱干净,既然能为了洗澡改变这么多,自然也能为了洗澡指点她。 让她不必纠结,不必避开,跟平常一样便是。 “其实就算你不说,我也会给你治腿。”除了有爱干净的原因之外,沈斐还想用自己的清白换朝曦给他治腿。 朝曦不是第一次给人治病,各种各样的人都见过,很多人看不起女孩子,她有时候会穿男装,以男儿身行医,遇到些大胆的女子,不由分说便将衣裳脱了,想用清白抵医药钱,和沈斐现在的做法类似。 沈斐比较婉转,只提醒,没点名,但是这东西就像圈里的潜规则,大家都懂。 “你下半身瘫痪,一点感觉都没有,便是神医也无能为力,怎么就知道我能治好你?”朝曦很好奇。 这人是脊髓受了损,等同于瘫痪,几乎不可逆转,要瘫一辈子,治愈的可能性很小,只能用药缓解,不至于恶化,想根治是不可能的。 “我看了你的书,每一本都看了。”沈斐从枕头下拿出其中一本,“这种针灸手法闻所未闻,如果书上说的是真的,那你就是唯一一个能治好我的人。” 这套针法即便被别人得了去,想练成也几乎不可能,要求太高,条件很难达成。 “书上有,我也不一定会啊。”朝曦苦笑,“当初师傅嫌我累赘,很多东西都没教我。” 那书上写的字有几个朝曦还不认识,都是沈斐教的。好在里面也有图案和穴位,她看这些勉强能对上字,断断续续十几年,最近才将那本书完全吃透。 “你会。”沈斐肯定道,“我见过你用在平安身上。” 平安按照实际年龄来说还不到成年,顶多算是少年,它在少年时期无论身高,体重还是力量都跟成年熊相差无几,除了朝曦特殊的饲养方法之外,还有九气针法的功劳。 九气针法逆天改命,打通了它的各项经脉,让它毫无阻碍的快速成长。 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在成长的过程中身体里都会产生各种毒素和病菌,被她清出来之后平安才能在六七年的岁数下与别人十年的黑熊相提并论。 朝曦无意间提起过,平安是在还小的情况下被她救了回来,过了两年之后想走,结果发现太胖,出不去。 黑熊三岁左右会被母熊赶出去自己捕猎,只能捕猎小型动物,它一定是在遇到大型动物时才受的伤,斗不过大型动物,说明它最多不超过四岁,四岁加上来山谷的三年,年龄很容易推算出来,平安今年七岁左右。 “书上说的九气针法便是九鸣针法吧?”沈斐没听说过九气针法,但是听说过九鸣针法,两者之间有异曲同工之妙,“用的时候尾针轻鸣,一针一鸣,是为九鸣,此针法难得一见,我曾经从一女子口中得知,需要从小训练,不听,不看,不想,没有杂念之人才能练成。” 那针下的地方跟别的针法不一样,一不小心非但救不了人,反而会害了人,所以下针之人必须听觉,视觉,感觉都极其敏感,还要心无旁骛,一心一意才能完成。 别的他不知道,但晨曦晚上从来不点蜡烛,照样能看的清清楚楚,除了天赋异禀之外,便只有从小苦练,适应了黑暗,才能行走如白天,吃饭喝水、捡药晒药半点阻碍也无。 朝曦每天都站在很高的树上眺望,偶尔坐着发呆,如果所料不差,是在练视力和听力。 她就是那个从小学习九鸣针法,听觉、视觉、感觉都远超常人的九鸣针法传人。 “可我不知道什么九鸣针法啊。”朝曦实话实话,“师傅只教了我几种小破针法。” “小破针法?”沈斐好看的眉头渐渐蹙紧。 朝曦十分想给他抚平,“是啊,大伤用大破针法,中伤用中破针法,小伤用小破针法,反正就几种小破针法,师傅说三岁小孩都会,我要是不会连三岁小孩都不如。” 她摊开了说,“师傅从小就说我是天底下最笨的小孩,天赋差,领悟性差,文不成,武也不成,都是半吊子,将来就是个庸医,搁村里给人瞧瞧小病小伤还好,出了村就是祸害别人。” 沈斐那双碎星一般的眼睛黯了黯,声音依旧好听,语气却有几分失落,“你真的不会?” 朝曦摇摇头,又点点头,过后意识到不对,再度摇头。 她变化太快,沈斐理解不了,磁性沙哑的嗓音柔声问,“怎么了?” 朝曦干脆直说,“我确实不会什么九气针法,也不会九鸣针法,不过师傅教了我一种绝破针法,专治疑难杂症,重伤快死了也用这套。” 当初学的时候很多不懂,问师傅,师傅只说这个要靠悟性,别人教不得,没办法,朝曦只能自己摸索,在受伤的动物身上实验,在平安身上实验,也在她自己身上实验。 那针法跟沈斐说的九鸣针法有些相像,又不一样,她能听到,旁人听不到,她开始也怀疑过是不是九鸣针法,因为那本书朝曦也看过,但是师傅说狗屁的九鸣针法,你出去问问别个,谁听见了? 朝曦傻乎乎的跑去问别人,听到了吗? 自然是没有的,她只好打消念头,老老实实当它是绝破针法,就是破烂针法的意思,每次旁人问她施展的什么针法,她都不好意思开口。 “虽然不确定绝破针法有多厉害,但是治好你的腿应该有几分希望。”朝曦真诚的看着他,“我不骗你,只有三成把握,每一针都有风险,一不小心非但治不好,还会毁了你其它部位,间接害死你,你确定要做吗?” 真要做的话等于将命交给她,随时有死亡或者瘫痪蔓延的情况,不做他还可以瘫着活下去,三五十年没问题。 正常人都会懂得衡量,选择不冒险,沈斐怎么选,朝曦猜不到。 这就是一场赌局,赌的是沈斐的命。 沈斐低垂下眼,狭长的睫毛跟着扇下,投出一片倒影,就像一副水墨画一般,陡然静止,好半响这人才亲启薄唇,吐出几个字,“我相信你。” 简简单单四个字,登时便让朝曦膨胀起来,有种想为他遮风挡雨,无偿替他治腿的想法。 当然只是想想,毕竟她觊觎了这人很久,沈斐给她的报酬就是她想要的。 在这一年之内,这人的身体都属于她,她想怎么看怎么看,想怎么把玩怎么把玩。 但是一年后,这人也许就会走,一旦他的腿治好,肯定恨她入骨,转过头差人杀了她,因为她看到了这人最虚弱、狼狈的一面。 这人非富即贵,他有这个能力,朝曦知道,但她还是选择继续下去,谁让这人长的太好看,无论是这张脸,还是这副身子,她都不想放过。 总算明白为什么师傅那么爱美男,她说即便死在美男手里,那也是幸福的。 朝曦也做一回死鬼,死在沈斐这朵君子兰之下。 她开始筹备施针的条件,将自己藏了很久的银针取出来,像抚摸宝贝似的,一根一根擦拭。 朝曦的世界从小就跟别人不一样,别人是多彩的,她的眼睛里只看得到药材,只有这些银针,术刀,和各类毒物陪着她。 对于旁人来说很漂亮的五彩蝴蝶,朝曦想的只是如何顺着它的纹理,将它拆卸,又不破坏它的所有器官? 小时候大家都喜欢抓些小鸟啊,蝉啊,养在家里,朝曦想的依旧还是将它们拆卸,收藏在匣子里。 如果施针失败,这人要么瘫痪更加严重,蔓延到腰以上,以后行动更加不方便,吃吃喝喝都需要她照顾,要么就是出现生命危险,静静死去。 两种结果对朝曦来说都不坏,第一种,养活的三五十年,这人自尊心这般强,伤成这样,他宁愿待在山沟里一辈子不出去,也不愿意被别人瞧见,倒是便宜了朝曦。 第二种,他死后朝曦可以将他拆卸,收藏在匣子里,她最喜欢沈斐的眼睛,觊觎好久。 其实有点担心挖出来不好看了,算了算了还是不挖了,整个保存起来,泡在特殊的药水里,可保他尸身不腐,亦或者抹上特殊的药材,让他躺在床上一辈子。 朝曦有一百种处理他尸体的法子,纠结选哪一种而已。 当然也有可能这人瘫痪治好,麻溜的跑了。 朝曦擦针的手一顿,考虑要不要来点意外? 她回头瞧了一眼沈斐,这人还不知道她的想法,安静坐在床上,背靠在厚厚的枕头里,几乎半个身子陷进去。 这人真瘦啊,锁骨都可以养鱼了,轻的仿佛一阵风就能吹走似的,叫她担心了好久,每天晚上把窗户关上,就怕他突然羽化成仙,不见了。 活的固然有种种顾虑,但是死了肯定没有活的好看,算了算了,还是让他好好的活着吧。 第13章 找你的吗 朝曦擦好了针,还需准备应急的东西,比如说出现意外,这人快嗝屁了,口里含着人参片,可以养气。 她还要将自己用不上的草药换成能用上的,熬一锅药,在他需要的时候灌下去,另外去抓一种蛇,叫脆骨蛇,是一种十分罕见的蛇,只在大山深处出现。 这种蛇异常神奇,受到惊吓,亦或者触碰,骨头会断掉,身体成一节一节的,但是将它们搁在一起,它们又会自己接上,是断骨疗伤的圣药。 不好抓,朝曦只在进来的时候抓过一次,那时候山谷里没有人类,一片安静,那蛇挂在树上,自在晒着太阳,她突然出现,吓着了蛇,蛇骨啪啪几声掉成了七节,后又在地上接成一个,被朝曦抓住,养了一段时间。 这种蛇娇气无比,虽然她养的尽心尽力,不过还是死了,尸体被朝曦磨成粉,喂后来受伤的平安,因为那时候平安伤的比较重,一点没剩全被它吃完了。 再想去抓几乎不太可能,这种蛇很怕人,只要有人生存过的地方,它便会搬移,在这里三年,大大小小,角角落落朝曦都翻过,依旧没找到,她不死心,打算再去找找。 临走前有些依恋的赖在床上,把玩沈斐的手,自从在这人身边睡了一觉之后,还谈了心,关系好像拉进了,这人也始终躺在床里,留下大片的空位,诱惑朝曦一样,让她赖着不想走。 想一想以后这人可能会死,是冰凉凉的,摸着不再热乎,身子也会僵硬,便想着趁有空多过把手瘾。 左右时间还早,朝曦拿了一把剪刀,给这人剪指甲,那好看的手被她握着,玩偶似的,任她摆布,拉过来剪剪这边,转过去修修那边,沈斐一动不动,全程配合,手软软的,叫朝曦捏的发红。 这双手实在好看,好想砍下来收藏。 朝曦属于游医,到处走,到处安置新家,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待一辈子,将这人全部留下的话她带不走,最多只能收藏他一两个部位。 比如说这双手,亦或者眼睛,其实全部都想要,但他太大了,背着到处走不现实,除非将他的内脏去了,身子空的,很轻才能背着天涯海角乱跑。 但这样有一个问题,肯定要在他身上开个口子。 开在哪好呢? 最好是方便取内脏的地方,表面又不会留疤,这样的位置实在是少,朝曦目光落在他两腿之间…… 再抬头瞧瞧这人的脸,觉得不太合适,这人还没死呢,她便想着怎样处理他的尸体,跟诅咒没啥两样。 往好的方向想,这人的腿治好了,一年之内被她感动,愿意跟她白头偕老,共度一生,岂不更美? 如果一年还打动不了他,说明他俩不合适,别了也正常,朝曦不强求,她只是为一个风华正茂、俊美无双的人也许会死而感到惋惜。 反正以后绝对碰不到比他更好看的人,也没人安安静静坐着,像个谪仙似的,任由她把玩他的身体,一声不吭,仿佛就是她的一样,她玩的理直气壮,比这人还像主人,可以随意操控这具身体。 一想到以后玩不到了,心中登时生出一股子悲凉气息,仿佛从胸膛里溢出来一般,叫沈斐都感觉到了。 犹豫了一下,白的几乎透明的手抬起,虚虚附在朝曦头顶,没落下,只墙上倒影出两个相依相偎的影子。 朝曦半趴在他怀里,他伸手抚摸朝曦的头顶。 朝曦抬头的时候那只手已经撤了回来,重新塞进被子里,叫她错过一场好戏。 “你这两天什么都不要做,好好养着身体,调整心态,等我准备妥当后再给你施针。”朝曦看了看天色,“今天还要进城一趟,晚上才能回来,饭在锅里,药不要忘了喝,我先走了。” 她只简单交代了一下,便将自己不需要的药材背上,准备进城换掉,换成需要的。 今天去的有点晚,回来的可能也会晚一点,平安被她打发进森林里自己捕猎了,就在附近,不让它走远,一般是没有危险的。 沈斐也许就剩下几天时间,朝曦想多陪陪他,她山下医馆不顾,平安也不管,全心全意将所有精力投在沈斐身上。 换药很顺利,毕竟她收藏的都是好药,用精品药换稍微次点的药,人家自然愿意,还换的高高兴兴,招呼她下次再来。 铺子还是上回卖冬虫夏草的铺子,伙计认识她,给她补贴了一些银子,还想招她进铺子当大夫,每月拿丰厚月例,待遇非常好。 朝曦没肯,她不想拘束在一个地方,如果不是师傅让她等着,或许她早便离开,去了其它街坊城区学习医术和经验,争取做个不那么庸的庸医。 意外多得了些银子,细细一数竟有十多两,这笔钱她自己用不着,唯一的用途就是给沈斐买些辅件。 譬如轮椅或者衣裳。 摄政王(种田文) 第10节 冬天了,他如果有机会活着,这些东西肯定需要,可他若是死了,这些东西准备了也没用,还浪费钱。 朝曦想了想,还是去看了看轮椅,有很多种,笨重的,轻巧的,贵的,便宜的,各式各样,本来只打算看看,价格合适再买,结果想着推那人到处走走的画面,没忍住还是买了。 花去了九两,轮椅是真的贵,花完有点心疼钱。 朝曦又到处看了看,补齐家里缺的东西,一不小心走到了一家成衣铺门口,脑子里还没个想法,腿已经迈了进去。 店家太聪明,油嘴滑舌,将衣裳说的天花乱坠,朝曦初出茅庐不是对手,很快招架不住掏出腰包买了一身淡青色的男装,没由来就是觉得适合那人,虽然花了不少银子,将上回卖冬虫夏草得来的钱也用了,不过还是觉得值,只要那人穿着好看。 朝曦出城门时遇到一个麻烦,她前面不远处有个女子,因为买了一身男装,被看守的官兵抓了去,无论那女子怎么解释,说是给未婚夫买的,那些官兵也不听,执意要将她带走。 一个弱女子,吓的大喊大叫,惹来不少人围观,朝曦连忙趁乱后退离开,回到卖衣裳的店家,找掌柜退了男装,想了想换成了布,白色绸缎,红色枫叶图案,格外艳丽,是女子穿的,如此那些官兵便不会盯上她。 至于轮椅,她是大夫,铺里经常接待腿脚不方便的病人,这是给病人坐的,这种轮椅不分男女,倒是没人注意,放她离开。 朝曦松了一口气,她当初想过去其它远些的城买衣裳,谁料计划赶不上变化,不想在沈斐最需要人陪的时候远走两天,让他一个人待在山里,没有食物,没有人说话,安安静静,等死一样。 所以朝曦选择了冒险,还好这些人只查关于男人的用品,不查女子的,如果她的布料买的是男子的,二话不说也会将她带走。 朝曦现在才懂,那日在村里刘大娘道,一群官兵什么话都不说,进来便搜东西,原来搜的不是东西,是人,一个男人。 所有跟男人有关的东西都被他们带走了,有可疑目标也会被他们关押起来。 比如方才那个买男装的女子,好好一个女孩子,突然买男装,说是给未婚夫,关键她的未婚夫也不在这里,自然惹人怀疑。 朝曦是因为背篓里有药,又来来回回几趟进城,唯一的女大夫,几率很小,官兵认出了她,她买轮椅没什么毛病,所以才没怀疑,否则这会儿朝曦也会在大牢里度过。 还好还好,过了那一关。 朝曦推着轮椅往回走,没回村,直接扛上了山,轮椅有些大,部分入口进不去,朝曦不得不将凹凸不平的山洞铲平,险险将轮椅拉了进去。 平安已经抓完了猎物,吃的饱饱的,躺在山洞入口不远处等她,一瞧见她,又是大片及胸的杂草倒下,这厮扑了过来。 朝曦微微一让,叫它扑到了轮椅上,不知磕到了哪?疼的嗷嗷直叫。 朝曦也不管它,过来瞧了瞧轮椅,还好,五百多斤的黑熊没将它压弯,店家是实在人,质量不错。 朝曦推了轮椅到门口,没先给沈斐看,反倒空手打开门进去,二话不说掀开沈斐的被子,将他整个人打横抱出来。 沈斐又在看书,有了上回的教训,这回提前防着她,书没掉,不过人还是本能的伸出完好的那只手,圈住朝曦,怕摔。 朝曦面上不显,心里其实有些高兴,她喜欢沈斐依赖她,不管是主动的,还是被逼的,反正依赖她,她便开心。 “今天我看到一个买男装的女子被抓了。”轮椅的脚边搁了一个药篓,里面有一匹布,“我本来也买了男装,还好事先替换了,否则今个儿你便见不到我了。” “沈斐。”朝曦认真问他,“那些人是来找你的吗?” 第14章 是咸的啊 朝曦第一次见他时便知道这人非富即贵,有可能是个富家公子,没想到来头这么大,惊动官兵到处搜他的行踪,许是怕人伤害到他,行动一直保密,亦或者他身份尊贵,不方便透漏给人。 如果不是今儿凑巧碰到一个买男装的女子被抓,或许她还没反应过来,只以为在找什么东西,原来不是找东西,是在找这个人。 就是她面前这个,平时一声不吭,自尊心很强,任由她把玩身体的人。 “跟我没关系。”沈斐在看书,眼皮都没动一下,淡然回答。 那些个医书有些朝曦都看不下去,他却看的津津有味,将朝曦压底箱的书都看完了。 朝曦怕他无聊,医诊不要钱,可以用书来抵账,尤其是那种老书,医书,只要有,朝曦看了觉得合适,说不定还会倒找回钱,有些即便不看病,家里有书也过来找她换钱。 朝曦的书越来越多,堆满了整个书架,她没时间看,全是沈斐看的。 朝曦知道他在找什么?他在找能医好他的书,按照书上的说法对自己实验,趁朝曦不在的时候撑起身子练习便是看了书照做的。 有用是有用,不过沈斐不是单纯腿瘸,他还断了三根肋骨,现在活动其实对他恢复没什么好处。 朝曦尊重他,加上不能时刻在他身边看着,他坚持要练习也拦不住,又是背着她做的,没奈何只能给他做个三脚架,省得他没有东西借力,磕的身上全是青痕。 “真的不是找你?”不知道为什么,朝曦就是有种感觉,就是找这个人,只有他配得上让这么多人大动干戈,一寸一寸搜查,半个月过去,排查非但没有半点减轻,反而更严。 就像找不到他誓不罢休一般,将天翻个窟窿也要找到他。 他在这个隐秘山谷,除了朝曦无人得知,即便有人搜查,也找不到入口,隐藏的太深,又被绿藤掩盖,除非有人将偌大的凤凰山每一处都翻遍。 这边是西面,悬崖那边,除了杂草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安置的地方,不会有人细查这边,所以找到他的可能性为零,正因为这样,外面才会继续搜查,因为没找到。 就他们那个规模,除了这个山谷朝曦想不到还有哪里可以藏人?而且藏的这般严密,这么久都没被人搜到。 可如果真的是来找他,为什么他不承认? 是为了腿吗? 因为只有她能治好他的腿,所以他选择留下来? 沈斐终于放下书,抬头瞧了她一眼,“你为什么觉得是我?” 因为只有你藏在山谷里,没有被找到。 朝曦张嘴想说,半响憋在了心里,“可能是我多心了。” 让沈斐承认那人是他有什么好处?只会让那些人将沈斐接走,然后俩人再也见不了面。 相处大半个月,其实有些习惯这人每天在床上等着她,特别喜欢那种一打开门屋里有个人躺着,然后用好听的声音问候,“回来了?” 只那一句便让朝曦心被填满,暖洋洋的,一天的疲惫瞬间全无,精精神神的给这人做饭,熬药,擦身子,伺候他睡觉,一点不觉得累。 “草药都准备妥了,明天去找脆骨蛇。” 朝曦将轮椅连同人一起,搬进屋里。 她养的是熊,平安即便小时候也有一两百斤,又比较黏人,她去哪,它便跟到哪,出去的时候好说,回来的时候死活不肯走,又不能将它丢下,没办法只能拖着,抱着,一路弄回来。 长此以往,再加上喜欢锻炼,习武,不仅胳膊上有肌肉,肚子上还有腹肌,抱一个沈斐简直毫无压力,轻轻松松,上山下山一个来回都没问题,他再重也没有熊重。 朝曦将人重新抱回床上,布料搁在桌边,草药整理整理塞进随身携带的药箱里,人迫不及待掀开被子,跟着挤进被窝。 沈斐躺了一天,也就她回来后稍稍出来了一小会儿,被窝里被他的体温暖得热乎乎的,稍微伸展手脚,还能碰到他温热的身体,只裹了一层薄衣,隔着料子,被朝曦占了一把便宜。 “脆骨蛇稀有,不好找,你这腿可能还要再拖几天。”左右沈斐腰以下没有知觉,她稍微摸摸,这人也不知道,不过朝曦不喜欢偷偷摸摸,她要光明正大。 “总是躺着血液循环不好,影响腿部发育,你又断了三根肋骨和左手,不方便起来活动,我给你做个推拿吧。”朝曦将被子拉开,身子一扭,坐在他腿上,“中医推拿按的是穴位,对你有好处。” 不过太累了,她偷懒,不想按,偶尔来一把还行,经常来手指头都能摁变形,尤其是沈斐这种情况,没有知觉,她要使出双倍的劲。 沈斐是半躺着的,背后垫了很高的垫子,朝曦取下两个垫子,让他的身子矮一下,再往下一拉,直接平躺在床上。 宽松的衣摆因为动作大了,短了一截,露出他一双长腿来,朝曦抬起他的双腿,将衣摆整理好,被子盖到膝盖处,人坐在他腿上,先给他按摩膝盖上下,摁一次,问一次,“有感觉没?” 她不是单纯按摩,是想试探沈斐的腿对多大力道有感觉,还是说完全没反应,彻底废了? 施针前要试针,目的就是为了试探他对疼痛的感知,就当提前做了。 沈斐轻轻摇头。 朝曦加大力道,“现在呢?” 他还是摇头。 朝曦再度加大力道,“还没有吗?” 沈斐先是蹙眉,半响后点了点头,“有一点……” 朝曦一喜,“有感觉说明还没有完全瘫痪,有痊愈的可能。” “只有一点。”沈斐被她的情绪带动,声音里难得有了丝波动,点漆似墨的瞳孔里倒映出朝曦的影子。 “总比没有好。” 朝曦就着这个力道将他两条腿按遍,又给他翻了一面,从背后按,委实有些累人,朝曦出了汗,顺着额头滴落在沈斐背上。 沈斐感觉到了,转头看她,被朝曦摁回枕头上。 “马上就好了,别乱动。” 这人便当真不乱动,安安静静趴在枕头上,任由朝曦给他按腿,完完全全将自己交给朝曦。 他这个样子,腰以下完全没有知觉,朝曦即便对他动手动脚他都不知道,他也当真放心,真敢将自己交给一个觊觎他的人手里。 朝曦整套动作做完,累的往旁边一倒,“不行了,累死我了。” 将全部力气集中在手指上,朝曦整只手从手腕到指头,全都在轻微发抖。 原来没这么做是对的,光是想想便觉得会很累,果然如此。 沈斐还趴在枕头上,不知道从哪摸来一方手帕,给朝曦擦汗。 那手帕朝曦记得,是他第一天来的时候给他脱衣裳,从袖子里掉了出来,轻飘飘飞去床底下,过了好几天朝曦才发现,捡出来一闻,一股子香味。 这东西肯定不是她的,这么好的丝绸,还带着香味,八成是沈斐的,果然那手绢打开一看,底下用小字绣了个‘斐’字。 朝曦抽空洗洗,继续给他用。 现在他用这方丝帕给她擦汗,动作轻柔,白瓷一般的指头偶尔会碰到她的额头,凉凉的,很舒服。 往日都是她把玩这手,这手被迫随着她的动作摆出各种手势,今个儿主动附在她额头上,给她擦汗,朝曦登时便觉得所有的汗水和累都是值得的,没有白努力,沈斐跟她又拉进了一点关系。 他还是不善表达,擦了汗便将手收了回来,俩人一个躺,一个趴,安安静静一句话不说。 朝曦知道他翻身困难,刚刚只顾着自己,没给他翻,所以这人只能一直保持这个动作,她坐起身,将这人整个翻过去,正面躺着,摆正,头发尽数抽出来,搁在枕头外。 沈斐不再回避,眼睛一直盯着她看,朝曦也在看着他。 这人长的委实好看,好看到毫无瑕疵,连这么个能让人原形毕露的躺姿都这般完美,是翩翩公子无疑。 朝曦没忍住,用还没反应过来,略带抽筋的手点在这人额头上。 沈斐微微抬头,不知道她要做什么,狭长的睫毛本能颤了颤,像翩翩起舞的蝴蝶,展翅欲飞。 朝曦连忙捂住,沈斐更不明所以,他眨眨眼,朝曦手心一痒,像被猫抓了一把似的。 “沈斐。”朝曦拱了拱身子,整个人压在沈斐胸口,忘了他身上的伤,沈斐也没吭声,任她压着。 朝曦想了想爬起来,半撑起身子,一点一点凑近,进到离沈斐只有一指的距离,“你的眼睛真好看。” 像一片星空似的,广阔无垠,包罗万象,有亮光,有干净,还有一汪秋水。 “我能舔一下吗?” 没等他同意,已经动起了手,欺负他瘫了下半身,又断了一只手,绑了竹板,无法弯曲,唯一一只完好的手压在膝盖下,将他牢牢控制住。 “就一下,很快的。” 摄政王(种田文) 第11节 朝曦手摁住他的脑袋,两只大拇指固定住他的上下眼皮,让他无法闭上眼睛,人矮下身子,轻轻舔了一下黑黝黝的眼球。 微亮的黑瞳登时湿润起来,朝曦放开他时,这人眨了眨,有泪珠从里面滑落,再睁开时眼睛微微发红,带着雾气。 “是咸的。” 不知是眼泪的原因,还是本来如此,那味道是咸的。 第15章 好无奈啊 “沈斐。”朝曦声音里有些不知所措,又有些兴奋,“我舔了你的眼睛……” 她从小就跟旁人不一样,喜欢的东西特别想尝尝味道,师傅的眼睛也很好看,朝曦想舔,被师傅打发去干了最脏最累的活,小两年没原谅她。 曾经隔壁也有个眼睛特别好看的男孩,她提出要求,那男孩骂她变态,往后看见她就躲,再也没跟她来往过。 朝曦很后悔,觉得碰到了他们的禁忌,自那以后再也没提过相同的要求,今儿不知道怎么回事,竟跟沈斐说了,还做了,这人会不会讨厌她? 沈斐脸上表情依旧,许是有些疼,被朝曦舔过的那只眼睛还在流泪,含了一汪秋水一般,水水的,另一只完好无损,点漆似墨的瞳孔幽幽看她。 朝曦能舔到,除了这人确实不方便之外,还有他的配合,只小小挣扎了一把,轻而易举被朝曦摁住,凑过去完成了壮举。 沈斐是第一个让她实践的人,还没有生气,朝曦满足了。就像得到了糖果的孩子,好想现在背着沈斐上山绕一圈回来,将自己发现的宝贝尽数分享给他,不过今天已经很晚了,明天再说。 轮椅已经买到,可以带着他四处跑跑,到处看看,改善一下心情。 其实还是有些担心他会生气,即便没有生气也会不舒服,所以朝曦利用了他的弱点,给他洗澡。 很早朝曦就发现了,只要给他洗澡,这人一整天心情都是美美哒,尤其是早上,刚洗完头,洗完澡,躺在院子里懒洋洋的,时不时用那好听的声音喊她,“朝曦……” 朝曦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名字这么好听,就像恬静的小溪缓缓流淌,大自然谱成的曲,玉石碰撞的声音,尾音微微上翘,磁性又沙哑。 当然他不会经常喊,除非出现意外,比如说风太大,将院里挂着的衣裳吹到地上,喊朝曦过来捡一捡,又或者突然下雨了,喊朝曦过来抱他。 通常会犹豫很久,不怎么想麻烦朝曦,结果越拖雨下的越大,这人浑身上下被淋湿,不舒服到了极点才会喊朝曦。 做了适得其反的功,非但没有达到自己想要的效果,比如等小雨停下来,可以不用麻烦朝曦,结果等来了浑身上下被朝曦调戏一顿。 淋了雨容易生寒,朝曦的做法是先给人衣裳扒光,擦干了身子烧来热水,好好洗一顿再塞进被窝,湿发包起来,将人拖到床边,细细擦拭。 沈斐一动不动任她折腾,朝曦会趁着擦发的功夫把玩他的耳朵,薄薄的一层,耳垂软软的,也有时候抬高他的脑袋,手从颈后伸进他衣裳里,给他抓痒。 沈斐十分能忍痒,但他躺的久了,背后一片都是淡淡的红色,就跟人坐的久了,屁股发麻发痒一样,沈斐也会,通常他都自己忍着。 朝曦有次睡觉,胳膊被压在身下,醒来时又麻又痒,由此发现沈斐后背的情况,闲着没事便给他抓抓。 她每抓一个地方便问沈斐,这里痒不痒?那里痒不痒?开始沈斐不怎么回话,时间长了放下防备和戒心,用磁性好听的声音轻轻告诉她,“痒……” 像羽毛拂过一般,沈斐的声音一定被仙子吻过。 朝曦十分喜欢听他说话,但是很可惜,这人不怎么喜欢说话,他把那副好嗓子藏起来,不让朝曦听,可他越是这样,朝曦便越想听,想着法子逼他说话。 比如平时锅里的饭好了,朝曦假装不知道,离的远,沈斐靠自己一时半会过不去,没办法只能喊她,“朝曦……” “朝曦……” “朝曦……” 声音好听到爆,说起来朝曦还没听过他的笑声,上回平安将他逗笑,只弯了眼角,没有笑出声,用这副嗓子笑,一定也很好听。 她没有听过,便想着法子想听,比如挠沈斐痒痒,沈斐特别耐痒,一声不吭,全程忍了下来,朝曦只好换个法子,给他讲笑话,她自己笑话讲的很烂,沈斐更没有理由笑,不过他会仔细听着。 他这人实在内敛,看着书,听人说话,不知道的还以为左耳进,右耳出,完全没听进去,只偶尔朝曦自己忘记了,他居然还能记得清清楚楚。 朝曦出去买菜,说不小心多给了小贩两文钱,下回她再去买菜,沈斐提醒她,别再给错钱了。 听着倒像揶揄,虽然是取笑的意思,不过总归不再跟刚开始似的,朝曦说十句,他能回一句都算不错,现在会主动找朝曦说话,晚上想上茅房,也不会自己憋着,知道喊朝曦了。 他喜欢吃海鲜,海鲜特别容易拉肚子,白天吃的爽,晚上憋的难受,翻来覆去睡不着,朝曦听到了动静,起来一看,这人捂着肚子,表情痛苦。 他原来会干脆憋到早上,也有时候实在憋不住想自己起来,没有灯,腿脚又不方便,理所当然砰的一声摔倒,颇有些狼狈的趴在地上,好半天起不来。 他这个样子,如果摔去了,周围没有借力的东西,根本不用想着起来,因为根本起不来。 大半夜的,朝曦如果没听到动静没扶他起来,他也一声不吭,就这么趴到第二天,把自己冻出伤风感冒,半个身子因为保持几个时辰不动,发红发肿,小半天才能缓过劲。 他老是做出这种事,因为不想麻烦朝曦,委屈自己,结果反倒麻烦的更多,下雨把自己淋湿,朝曦要给他全身洗一遍,其实喊朝曦过来,将他抱进屋里就能解决。 上茅房也是,把自己冻出伤风感冒朝曦要伺候他好几天,还要给他换药,药和药容易相冲,为了他的身体,朝曦药下的十分谨慎,需要花不少心思,其实只要他在想上茅房的时候喊朝曦一声就可以了,没那么麻烦,他非把事情弄的很麻烦。 朝曦如果半夜不在,他就自己点蜡烛,扶住三脚架去上茅房,朝曦在,不想吵醒朝曦,所以憋着,不点灯,结果弄成这样,被朝曦像数落小孩子似的说了几次,终于老实了,知道有事就喊朝曦,不会拖着。 其实朝曦不讨厌给他做事,甚至有些喜欢,是沈斐自己过不去心中那道坎,不愿意求人罢了,非得给他挑明了,说几遍他才老实,这点比平安还难搞定,平安可以骂,可以揪耳朵,这人只能无奈一遍一遍念叨,念叨的自己都烦了,他才会改。 其实还是不想麻烦朝曦,即便朝曦说过了,他该忍还是会忍,实在忍不住了才会喊朝曦,朝曦干脆每天半夜自己起来上茅房时,将这人也抱去茅房,逼着他解决。 朝曦是很容易起夜的人,半夜要起来两三次,有时候这人睡的正香,突然被她弄起来,不想上茅房,也滴滴答答上了一点,如此变成了跟朝曦一样,每天晚上两三趟。 朝曦是想多跑两趟总比憋着强吧,她自己憋的难受,一憋就睡不着,这人肯定一样,给他解决了才能睡的更好。 沈斐倒是没什么意见,他就算有意见也不说,朝曦全当不知道,一意孤行将人抱来抱去,偶尔还能听到沈斐幽幽长叹口气。 朝曦也不管,被子一盖,人一搂,继续睡了起来。 自从白天在他身边躺过一回之后,发现这人并不排斥她,往后一发不可收拾,沈斐撵都不走,就要跟他一起睡,当然他也不会撵,即便不舒服,也只会委屈自己,朝曦假装看不见,他也无可奈何,俩人依旧躺一张床,盖同一床被子,枕一个长枕头。 朝曦半夜有夹被子的习惯,现在被子没了便夹沈斐,沈斐一看就知道第一次跟人同睡,身体僵硬了很久,到后半夜才慢慢歇下。 半夜朝曦起夜时观察了他一阵,没有醒才自己去,没打扰他,让他好好睡一晚,明天的折磨才刚刚开始。 沈斐很宅,他一个人留在屋里,能十天半月不出门,也不急,有本书就能继续待下去,这样的人自然不喜欢到处溜达。 朝曦给他准备了轮椅,想带他到处看看,也都是瞎折腾,这人根本不想出去,似乎早就料到了一样,早上吃过晚饭,朝曦去准备出行的工具。 那轮椅太硬,沈斐腰骨不行,身子又娇贵,朝曦便在下面垫了个小被子,边角绑在轮椅上,折了一道的被子可以展开一面,到时把沈斐放进去,被子一掖,保证冻不着他。 又带了一壶茶水,路上渴了喝,虽然就是早上散个步,不过考虑到种种原因,朝曦还带了吃食,怕早上的风过寒,毛毯也拿了一个,想了想,翻出很早以前扮男装时买的帽子,有了这个就不怕冻着沈斐了。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朝曦回头看去,沈斐身子陷在枕头里,脑袋歪去一边,竟然睡着了。 朝曦不信,才刚吃过早饭,平时这时候他都在看书,怎么可能睡觉,大清早的,睡什么?不是刚醒吗? 这厮一定是不想出去,所以装睡。 装睡,装看书,故意讲详细了拖时间,在朝曦这里统统没用,还是将他弄了出来。 沈斐坐在轮椅上,浑身上下散发一种气息。 好无奈啊。 第16章 晴天转阴 他兴致缺缺,朝曦却很精神,扬言要带他去看河,看树,看风景。 山里的路不好走,凹凸不平,有时候还没路,沈斐瞧见不远处挡在中间的木桩子,劝道,“朝曦……” 朝曦一把连人带轮椅抬起,越过木桩子,回头问道,“怎么了?” “……没事。” 养过熊,每天抱一两百斤的十八岁老姑娘十分有力气,轻轻松松就能将他和轮椅一起扛走。 因为路不好走,朝曦试过几次想直接将人扛去目的地,不过轮椅太大,人也不小,不像平安,虽然重,但是只有一个,好抱,这个扩散的太大,不方便,她只能在有沟,或者有障碍的时候偶尔抬一下,不至于颠到这人。 断了好几根骨头,也才大半个月而已,经常活动颠簸非但不利于养伤,还有可能错骨,更严重。 知道他喜欢趁没人的时候自己练习走路,朝曦每天晚上给他擦澡的时候都要检查一下他的身体,有没有哪断了,哪错骨了,磕肿了没?破皮了没?几乎将他上上下下全身都翻了一遍。 沈斐不知道她在做什么,朝曦也不解释,他便当不知道,任由朝曦对他捏捏摁摁,一寸一寸摸他的骨头,偶尔问他疼不疼? 疼的话肯定是有问题。 他是习武之人,没朝曦想的那么脆弱,自己练习走路也是感觉可以了,控制着时间,只走三五柱香,大多数还是躺在床上,好好修养,朝曦给他熬的药一份没落,偶尔会按照书上的做法给腿按按摩,自己有分寸。 他也不是小孩子,朝曦其实不怎么管他,还有点纵容的意思,他要练步,她便做了个三脚架,他想稍稍活动一下,她便买了轮椅,轮椅难度太大,自己做不来,只能买。 其实朝曦动手能力不错,一些简单的类似于椅子,桌子,拐杖,三脚架,她都可以自己做,而且手艺还行,当初第一眼看到这里的时候便想着落户成家,但是不想让别人知道这里,只能自己动手,不会怎么办?跟着村里的木工学。 木工有个肺痨媳妇,常年需要拿药,朝曦给他不收钱,一来二去这人也不好意思,她便主动提想学木工的事,木工二话不说将自己的独门手艺都教给了她,左右不离用心。 朝曦是给自己做的,当然用心,每一块木头挑的都是顶好的,工具木工家里有,她借来用一下便是。 还是花了不少功夫,好几个月,终于建了一座小木屋,不大,除了一间睡觉的寝屋之外连个堂屋都没有。 厨房搭在屋檐下,建了个棚子,可以遮风挡雨,烧出来的烟也可以顺着大开的窗户飞走,不至于积累在屋里,呛人,对身体也不好。 “沈斐,你爬过树吗?”森林里尽是树,朝曦经常爬来爬去,瞧见树上还零散挂了几颗果子,便想上去摘回来,刚有这个心思突然想起沈斐可能从来都没爬过树,莫名想带他上去看看。 树上可美了,风景是别处看不到的。 朝曦一双眼睛亮晶晶的看着他,沈斐察觉到她的意图,手握在轮椅的转盘上,刚要使力,被朝曦一脚踩住脚轮。 “我带你爬树好不好?” 她语气里满满都是诱拐,哄骗小孩一样,“你肯定没在树上摘过果子,我跟你说,自己摘的才是最好吃的。” 这人这么斯文,瞧着都不像能做出如此大胆又不顾形象的事,朝曦都想象不出他爬树摘果子的样子,越是想不出,越想试试。 她上上下下打量沈斐,寻思着怎么将他弄上去,绕着他转了两圈突然想起轮椅的下方有个装东西的篮子,里面被她搁了些工具。 怕路上遇到什么草药,果子之类的,朝曦准备齐全,也怕轮椅走着走着栽进沟里,绳子也带了,如果将沈斐捆在她身上,便能空出两只手爬树,让沈斐搂住她的脖子,将人带上树完全可行。 “唉……” 并不想爬树的沈斐越发无奈,那双眼里无精打采,仿佛霜打的茄子一般,整个人萎靡不振。 朝曦好似没有察觉一样,将绳子拿出来,比划在沈斐身上,时不时还要沈斐配合,拉一下绳子,抬一下胳膊,抱一下身子,将绳子从他屁股下绕过去。 沈斐即便不想,也只能从了,还要帮着她捆自己。 因为腰以下瘫痪,他完全无法使力,最多只能搂住朝曦的脖子,所以绳子不能随便捆,朝曦想来想去,决定编一个大些的渔网,将沈斐完全兜住。 每年给平安捞鱼的渔网都是朝曦自己编的,买的鱼线特别细,容易坏,总是修不方便,朝曦便自己编了几个,下在各种地方,给平安捞鱼吃,省得它冬天毛弄湿,需要擦洗很长时间。 快冬天了,平安自己有了危机感,现在勤快的很,自觉去打猎,不用朝曦催,毕竟小命是它自己的,山上还有些小动物,它的食物不算难找。 就在附近,朝曦很放心,她晚上要去抓脆骨蛇,脆骨蛇只在夜间活动,下午睡觉,上午带沈斐出来走走,免得他过于无聊,过几天就施针了,这几天要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 虽然沈斐兴致并不高,甚至有些蔫,不过朝曦还是坚持把网编好,沈斐的胳膊腿塞进缝里,前头一绑,他整个人被迫趴在朝曦背上。 摄政王(种田文) 第12节 朝曦活动了一下,完全没问题,很牢固,可以爬树了。 带着一个人上树还真有些麻烦,不过难不倒朝曦,虽然危险,还是艰难的一点一点在往上爬。 身后的沈斐不用管,他怕掉下来,自己搂住朝曦的脖子,尽量配合。 人已经在树上了,不配合也没用,不如让自己舒服一些。 沈斐一向很识时务,他被迫跟朝曦在一起,结一年夫君,一直将自己的位置摆的很正,明明从前锦衣玉食,现在什么都没有,饭菜粗糙,床榻简单,睡不习惯他也不会说,有需求也不会告诉朝曦,朝曦愿意给他做便做,不给他做,他便自己忍着。 剥虾是,上茅房也是,有时候明明不喜欢,比如晒太阳,出来游玩,偏偏朝曦喜欢,他也不会拒绝,任由朝曦将他搬搬弄弄,折腾来折腾去,连舔眼球爬树都许了。 朝曦是个奇女子,能看病,能打猎,能爬树,还能下水,单手抱人都轻轻松松,明显有功夫底子,一点也不像她说的那样,文不成,武不就,文是真的不行,很多常见的字都不认识,不过武嘛,没她说的那么不堪。 沈斐自己习武,多少摸得清,这人不仅会武,而且功夫还不弱,她身上有肌肉,肚子上有腹肌,这是常年锻炼留下的痕迹。 朝曦已经爬上了树,站在最下边的树枝上,那树枝粗,支撑两个人的体重完全没问题。 虽然是最下边的树杈,不过有几颗果子,朝曦双手要扶着树,不方便摘,沈斐主动伸出手,握住最近的小树杈,那树杈的结尾上零零散散挂了几颗或青或红的果子,他没有一个一个的摘下来,直接想取整个小树杈。 因为只有一只手,遇到些困难,树杈掰断了,皮还连着,需要大力的扯,他俩在树上,一不小心会闪到。 沈斐大拇指和二拇指掐住树杈,转着圈来回折动。 刚吃过早饭,还是清晨,森林里有些雾,阳光穿过茂密的树枝,透过淡淡的白雾,照在沈斐身上,更加显得那手白玉一般,因为举得高,袖子滑下,线条优美的手臂露了出来,皮肤细腻白皙,剥了壳的鸡蛋似的,煞是好看。 朝曦越发想将这双手收藏起来,谁都不给看,她一个人把玩。 不不,将这人整个身体收藏起来,锁在抽屉里,时不时打开看看,保养一下,当然是在沈斐会死的情况下,将活人炮制朝曦还做不出来。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这人长的这般好看,惹的无数姑娘为他倾心,也算祸害了,肯定能长命百岁。 不知是这人不尽心,还是树杈委实难折,沈斐来来回回转了很多圈,那东西依旧挂在原处,眼瞧着就剩下一点皮,就是扯不下来。 一定是这人没尽心,不想弄这个,那手越来越无力,幅度也越来越小,似乎有放弃的想法。 朝曦回头看了他一眼。 那手又继续转起圈来,使了些力折树杈。 朝曦视线上挪,看了看其它的小树杈,都在远处,沈斐够不着,只有这个能摸到,眼角余光似乎瞧见了沈斐又在偷懒,手逐渐放缓,不太想折。 朝曦再度回头看了他一眼。 这人无奈继续加快了速度,骤然使力,终于将小树枝取了下来,拿在手里。 “朝曦。”沈斐低声在她耳边说话,“可以了,咱们下去吧。” 那是不可能的,朝曦还没过瘾,她就是喜欢沈斐紧紧贴着她,不得不搂住她脖子的感觉,俊脸就在她肩上,眼角余光可以瞥见高挺的鼻梁,和狭长的睫毛,扇子似的,轻轻扇动,又像蝴蝶,展翅欲飞。 朝曦依着自己,带他去更高的地方,将沿途遇到的果子尽数摘了下来,沈斐不想摘,朝曦便不放他下来,俩人拖着时间似的,一直站在树上,朝曦有的是力气,沈斐不大愿意被这么挂着,无奈妥协。 手里拿不下,丢在地上,待会捡,瞧着够这两天吃的,才勉强罢手,能明显感觉沈斐松了一口气。 他高兴的太早,朝曦并没有放他下来的意思,反而更努力的往上爬,爬到了最高处,指了指远方给沈斐看,“好不好看?” 大自然是神奇的,青山绿水,森林平原,草屋庄稼,在这个地方一览无余。 草屋是朝曦的草屋,庄稼也是朝曦种的,她自己开荒了一块地,种了些黄瓜,西瓜,小葱,小蒜,还有她的各种药材。 药材要年份的,朝曦种了三年,差不多还要种个七八年的样子。 “怎么不说话?”朝曦手肘朝后,捅了捅沈斐。 沈斐目光停在蓝天白云,和微微发红的太阳上,欣赏了半天才道,“好看。” 朝曦满足了,不枉费她编了半天渔网,辛辛苦苦将人背上来,冒着被讨厌的风险完成了种种壮举,其实她想要的也只是一句肯定的话而已。 在树上又待了一会儿,朝曦开始着手下来,下来比上去麻烦一点,还要担心身后的沈斐,怕他掉下来。 很幸运,俩人平安着地。 朝曦去解身前的绳子,因为身后沈斐的体重挂着,将绳子绷得很紧,一时半会竟解不开,朝曦有些烦躁,手越解章法越乱,沈斐亲自上手,“我来吧。” 他让朝曦坐下,绳子放松后再解,为了看清绳结,下巴搁在朝曦肩上,只有一只手,解的很慢,另一只手不能弯曲,只轻轻垂在朝曦胸前,偶尔能帮点忙。 也不知多久,绳结终于有点松动,沈斐还在努力,刚刚在树上叫他摘个果子偷懒,这会儿倒是很卖力,急着跟她脱离关系一样,朝曦有些生气,身子一站,又将松动的绳结拉了回去,“麻烦死了,回去再解。” 他越是想摆脱她,朝曦便越不如他的意,继续背着人,捡地上刚刚折下来的树杈。 她只要一弯腰,沈斐便会整个身子前倾,修长白皙的手自她肩头伸出,扶在地上,怕摔倒。 这样不信任的举动着实伤了朝曦的心,坏心眼的蹲下更多次,看他狼狈的伸手扶地,那双好看的手上染了淤泥。 沈斐最爱干净,瞧着脏了的地方出神了很久,能明显感觉情绪低落了许多。 往后朝曦带他看河,看风景,都激不起他半分兴致,给他擦了手也一言不发。 没有办法朝曦只能使出杀手锏,回去后将绳子剪了,给这人从头到脚擦洗一遍,头发也洗了,这人才慢慢阴转晴天,很快晴天转阴。 朝曦把他给剃了。 第17章 突然幸福 沈斐躺在被子里,双眼闭着,不知真睡着了还是假睡着了,无论朝曦怎么喊都不应。 朝曦没想到这么严重,比她舔这人眼球,背这人上树反应还大。 直接不理她了。 朝曦试着以各种理由喊他,吃饭了,喝药了,这人皆不理,她将东西搁在床边,晚上醒来东西原样没动。 沈斐最在乎两样东西,第一,洗澡。第二,他的腿。 为了腿那药再苦再难喝也一份没漏尽数喝了,床底下的箱子里那么多医书,繁琐复杂,有些朝曦都看不下去,他能看下去,都是为了他的腿。 太想医腿,将自己的清白都奉献了出来,现在这样不喝药不吃饭,是连自己最重要的腿都不要了吗? 朝曦坚持劝了他小半个时辰,这人还是一点反应都没有,从早上回来给他洗完澡,剃了身子后便一直如此,一句话也不说,也不睁眼,就这么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死了一样。 朝曦担心他真的死了,时不时要过去探一探他的鼻息,确定没死才松一口气。 其实这人死了对她才更好吧,可以将他整个人收藏,可他才两顿饭不吃而已,朝曦便心慌的厉害,不知道为什么? 她将药放下去,认真道,“天黑了,我去抓脆骨蛇,你把药喝了好不好?” 沈斐还是那个样子,侧躺着,脑袋对着墙,仿佛睡着了似的,对外界不搭不理。 朝曦突然有些后悔,她这段时间对沈斐做什么沈斐都假装没看见,等同于纵容,她便以为沈斐毫无禁忌,可以容她为所欲为,原来并非如此,他也有接受不了的事。 不过气她便是,做甚要伤害自己? 朝曦原来也跟他生过气,她日日照顾这人,不辞辛苦给这人擦澡搓背,还改变自己的作息只为保证他一天三顿饭能正常吃,结果这人宁愿花功夫跟平安好也不愿意跟她好,所以她生气,一连几天没理他。 她的生气单纯只是生气,最多避开沈斐而已,沈斐的生气是糟蹋自己的身子,不吃不喝饿死了怎么办? “过两天我要给你施针,不方便我才剃的。”朝曦解释,“这样我更方便。” 方便是一码事,还有一个原因,她想在沈斐身上留下她的痕迹。 比如说沈斐刚来时身上的香味,是另一种熏香,后来朝曦日日给他喝药,再加上住的地方严格来说算个药庐,沈斐现在上上下下都是药香味。 带着一丝丝的苦,和箱底尘封多年的木香,是朝曦最喜欢的味道。 她给沈斐剃了,还抹了药,后来擦澡时更是用了特殊的药来回搓了几遍,只要日日保持外用,这人以后都别想再长。 药香等他回去后会消,但是这个不会。 “沈斐,你不要生气了。”朝曦不死心,又劝了两句,“你要生就生我的气,不要饿着自己,药也要按时喝,吃了药腿才会好,等你腿好了就能摆脱我,以后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现在就为了这点事把自己饿死了不值得。” 朝曦该说的话都说完,沈斐还是老样子,她不知道该怎么劝,叹口气站起来,收拾了一下上山的工具,背起药篓出门。 临走前最后看了一眼床上的那人,那人没有半分动摇,无奈摇摇头,将门关上离开。 半夜里上山还是很危险的,因为很多野兽都是夜里觅食,朝曦这样的在它们看来就是食物,还好有平安在,熊的气息会吓走一部分野兽。 如今还不是深冬,食物还算好找,不是必须乃至快饿死的阶段一般的野兽不会碰熊,三五百斤的体重加上力气大,即便是老虎都不一定能不能打得过,所以一人一熊不出意外是安全的。 朝曦将曾经装过脆骨蛇粉的木盒拿出来,给平安闻,平安的鼻子很灵,很多草药,人参,冬虫夏草都是它闻出来的,它经常在大山里转悠,只要一闻就知道哪地方有,直接带路便是。 今个儿出了意外,平安停在原地很久,仔仔细细闻了木盒三四次,依旧停在原地,看来脆骨蛇已经从这片山谷退了出去,运气不好要翻过山,或者去一些很危险的沼泽地,瘴气林才能找到,那地方平安去不了,它要是一脚踩空朝曦非但救不了它,还有可能将自己搭进去。 朝曦决定先翻山出去碰碰运气,也许山外头有。 这路程可不近,最少一天一夜回不来,山谷实在太大,这还是捡近的走,远些的三天三夜回不来。 既然决定出发了,也顺便将平安过冬的猎物给捕了,相当于一边打猎一边找脆骨蛇,走的是以前从来没走过的路程,有什么危险朝曦也不知道,平安更不知道,所以有些紧张。 它每次出了自己的领地都会紧张,全身心戒备,白天也不睡,瞪着一双小眼睛四处瞅。 它的眼睛还不如朝曦,也就耳朵和鼻子比朝曦灵,朝曦闻遍百药,最多也只能凑近了才能闻到生长地,但是平安只要附近百米之内有的,亦或者爬过,经过的,它都能分辨出来,靠这个打猎,如果不行的话就等于瞎子,等着被别的野兽吃。 俩人走走停停,边打猎边找脆骨蛇,累的原地休息,还能走便走,半路平安会撒娇,不想走,被朝曦拖着继续走。 它每次都这个毛病,朝曦习惯了,绳子一拽,生生将熊拉走,偶尔实在累的厉害,便躺在熊的身上,五百多斤的熊会带着她继续走,尤其是回来的路,不用朝曦管,直接往它身上一躺,这厮自己便迫不及待的回来了。 它的体力,耐力都是朝曦的三五倍,只是懒而已,实际上很能跑,加上它是杂食动物,大多吃素食,野果,玉米之类的食物,所以不大情愿跑远了去打猎,需要朝曦催着,十分没有自觉。 一人一熊翻了南边的山,一个来回没有收获,除了平安的食物多了许多,大部分储存在胃里,小部分拖拉回来,还有一部分朝曦背着,路上遇到什么野果之类的也一并带了回来,所以拖了不少时间。 记挂着沈斐,一夜加一个白天,再加一夜,清晨赶回来。 她只给沈斐留了三四顿的饭,搁在炉子的旁边,生的,需要他坐着轮椅,过来端到炉子上蒸,煤什么的就在地上,有煤夹,脏不了他的手,不过这人正在气头上,朝曦担心他一夜一天再加一夜,包括朝曦在的那天都没吃饭,相当于两天,真会饿出毛病。 朝曦归心似箭,顾不上脏和累,一路风尘仆仆回来,到家后整个人虚脱一般,险些一头栽下去。 她这一天半里紧赶慢赶,走的两条腿都是肿的,血气上浮,有些支撑不住,好在年轻力壮,稍稍歇了一会儿,才抬脚朝门口走去。 还是清晨,天没有全亮,本以为这人该是没醒,朝曦轻手轻脚打开门,谁料一进来便见沈斐坐在床边,点着灯看书,听到动静抬头瞧了她一眼,“回来了?” 朝曦一愣,这人不生气了? 好像忘了给他剃了的事一样,还跟以前似的,平静日常,自然而然问她‘回来了?’ 仿佛等在家里的妻子,在丈夫回来时问候一句,那般温馨,体贴。 从来都是晨曦等着别人,沈斐是第一个等她的人,心顿时一暖。 “嗯,我给你摘了一些野果。”朝曦尽量不提那天的事,免得刺激到沈斐,再度跟她生气。 就这样挺好,那天的事揭过。 朝曦将背篓取下来,里头的东西拿出来,粗糙的肉和果子给平安,软的,好吃的,甜的给沈斐。 摄政王(种田文) 第13节 就是这么偏心。 屋里平安进不来,它守在窗户旁,很矮的窗户几乎能让它小半个身子爬进来。 朝曦怕它压着沈斐,丢个果子出去,将平安打发去追果子,它跟大猫似的,喜欢接果子,捡乱七八糟的破烂回来当宝贝,抓孢子搁在朝曦的门口,朝曦开始以为是给自己吃的,结果是让她烤着给它吃的,贼坏贼坏。 “你吃过饭没?”朝曦将果子尽数倒在桌子上,没来得及清洗,先去做饭,打开蒸笼整个人愣住。 “你做的?” 里面有三道菜,茄子加肉,青椒加鸡蛋,还有豆芽加肉,材料都是朝曦没处理过的,不应该在沈斐的食谱上。 朝曦给他准备的是处理过的食材,比如鱼啊,虾啊这些有营养的,茄子和青椒都是她后院种的,沈斐自己去采的。 她往角落看去,果然那轮椅上有菜园子里留下的泥土痕迹,沈斐真的跑去菜园子里自己摘了菜,像个小媳妇似的做好等她回来吃饭。 那饭菜看着就不是一个人的,沈斐做了她的一份。 突然觉得幸福,她不是一个人了。 第18章 不得了了 很快又难过起来,不知道当初出了什么毛病,为什么要定下一年之期? 如果没有这个一年之期,沈斐就是她永远的相公,只要操办了婚礼,除非沈斐休她,否则这辈子他俩都是夫妻。 她是绝对不会主动休沈斐的,这么好看的人即便什么都做不了,摆着当个花瓶也是好的。 朝曦悔的肠子都青了,只怪她当初想法太纯洁,想着她帮沈斐治病,沈斐假扮她一年的夫君,一年后他的病好,是走是留随便他。 她不缺沈斐一口饭吃,也不想连累沈斐,这人非富即贵,她将人一辈子拘在深山老林不现实。 原来还想过等他身体好的差不多时,背下山拜堂,自从怀疑外头那些官兵是来找他的,朝曦便打消了这个念头,宁愿不拜堂,依旧被人催婚也要留下他。 沈斐是第一个给她做饭,任她为所欲为的人,还长的这般好看,朝曦非常肯定,以后绝对找不到一模一样,比他好的更是不可能。 她很有自觉,毕竟自己一不是大家闺秀,二不懂贤良淑德,最多算个小家碧绿,能占有沈斐一年,不知道上辈子积了多少善德,反正他不提,打死不会放他离开。 除非他真的待腻了,非走不可。 “沈斐。”朝曦将盖子盖回去,几步走到床边,本来想抱他,那双手一伸出,尽是泥巴和细小的伤痕,登时放弃,皱眉道,“我身上太脏了,你先去吃,我洗洗就来。” 她刚刚经历风里来雨里去,一天半都在外头,身上脏是一回事,还有一股汗臭味。 这人最喜欢干净,弄脏了他,又要发呆半天,前两天便是因为用手撑住地,弄脏了手,一整天心情都不好。 说起来他这么怕脏,亲自跑去菜园子里摘菜回来做饭,怎么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朝曦似乎琢磨出什么,往水桶里一看,果然,整整一桶水都没了。 再想想刚刚的食材,光溜溜的茄子,搁在床底下不能见光的清水豆芽,还有虎皮青椒,三样都不怎么费劲,非常好洗,但沈斐还是用完了满满一桶水。 那桶是她特意买的,比寻常的大了小半倍,就这样也用完了,朝曦怀疑洗菜根本用不了两盆水,剩下的都被沈斐洗手用完的,搁在角落里的澡豆也少了七八颗。 这玩意儿贵,前两天掉了一颗,朝曦蹲下来找了半天,最后在灶台底下找到,为了拿上来,差点把灶台掀了。 一颗只洗手的话可以用三四次,洗澡洗头也只用一颗,她才走了两天罢了,沈斐一个人居然用了七八颗,他到底洗了什么? 朝曦回头瞧了瞧沈斐,半响叹口气,挪步去厨房,准备烧点热水洗澡洗头,想起这人也喜欢洗澡洗头,便干脆多烧了点,两天没洗澡,他一定很难受。 这人太爱洗澡,几乎有些病态,其实头发两三天洗一次,身子一到两天洗一次是最佳的,沈斐有些过度,这样对身体不好,朝曦已经很控制了,每天只给他擦擦身子,偶尔才会大肆清洗,算算时间,今天又到了大肆清洗的日子。 她先给自己洗干净,完了才去洗沈斐,沈斐早就等着,饭也没吃,不知道是想等洗完了澡再吃,还是想等朝曦忙完了一起吃,反正他没有一个人独享美食,朝曦很欣慰。 条件有限,朝曦尽量缩短时间,半个时辰搞定,洗完看了一眼这人,还跟以前似的,只要洗澡,心情一定很好。 明显瞧着神态都不一样,那双眼亮了许多,外表还是原来那样,安安静静坐在床边,手里拿了一双筷子,对自己做的饭也是各种挑挑拣拣,不吃肥肉,不吃花椒,八角,但他还是会放,放的比朝曦少,瞧着就清淡许多。 其实看一个人做饭,能看出一个人的喜好,朝曦仔细盯了两眼,好像没有葱花,也没有香菜,说明他不喜欢,下次不给他放了。 另一个,他喜欢吃素,放的肉很少,基本只有调味的作用,三道菜也都是素菜,一个荤的都没有,其实厨房里还挂着两条鱼,快干了沈斐也没有碰。 不知道是嫌鱼腥,不愿意碰,还是真的不喜欢,反正平时蒸鱼他会吃两口,说明不讨厌,所以没动鱼单纯是因为嫌弃吧?这么说来肉放的这么少也不是因为讨厌吃肉,是因为油腻不想多洗? 很有可能。 朝曦瞅他的时间太长,沈斐感觉到了,筷子顿了顿,问,“怎么了?” 朝曦摇摇头,“没事。” 沈斐低垂下眼,继续在他自己做的饭里面挑挑拣拣。 他喜欢吃茄子里的芯,烧的软软的,不喜欢吃皮,拍了蒜,味道不错,不过谁家的茄子切成了长丁状,一条两指长,中间都没有断过,很少见。 朝曦将边缘和带厚皮的吃了,软的留给他,有得吃就满足了,她跟沈斐完全相反,不挑。 油腻的吃,清淡的也吃,酸甜苦辣都吃,一点不挑食。 这顿饭三个菜,沈斐吃不了多少,他还是有顾虑,放不开,剩下的基本都被朝曦吃完,还喝了一大碗茶,刷完了锅,洗完了碗,一脸满足的掀开被子,跟沈斐挤一个窝。 今个儿太累,腿有点肿,虽然还是清晨,不过跑不动,干脆先躺着,晚上睡醒了再说。 许是真的有些累,这一觉睡到黄昏才醒,期间一次都没起过夜,睡懵了一样,一睁眼发现她抱着沈斐唯一一只完好的手,脸枕在他的手背上睡。 本以为就枕了一会儿,谁料她一抬身子,沈斐整只手开始变红,这是压久了才有的现象,沈斐为了不打扰她,这么一动不动保持了好几个时辰? 她醒来时是傍晚,清晨睡的,期间差不多睡了三五个时辰的样子,这人足足撑了三五个时辰? “你怎么不叫醒我?”朝曦瞧着上面的印子,有些内疚,沈斐身体本来就不好,就这一只手能动,再被她压出毛病来,以后真成瘫痪了,一动不动只能躺在床上,吃饭喝水都要人喂。 “就一会儿。”沈斐把手伸进被子里,没给她看。 朝曦已经看完了,沈斐说了谎,根本不可能就一会儿,他不承认,朝曦也不勉强,不过这个细节值得考究,沈斐是不是没她想的那么讨厌她? 他宁愿委屈自己,也不愿意委屈她,但他好像一直是这样的,无论朝曦对他做了什么,多过份的事,都一声不吭,只有在给他剃身子的时候触到这人底线,生气的时候也只是绝食不理她,对朝曦一点伤害也没有,方法温柔到不可思议。 基本可以确定,这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象下有颗温柔的心。 相处这么久与其说是朝曦宠着他,不如说是他宠着朝曦,任她为所欲为,如何都不生气。 朝曦曾经也幻想过未来会嫁给什么样的人?隔壁刘大娘,赵大妈经常跟她念叨,说女子总是要嫁人的,还能守一辈子贞操不成? 朝曦想想也是,每个人都嫁了,她不嫁,好像显得她嫁不出去,另类似的,而且师傅都喜欢男子,朝曦便也觉得嫁人,喜欢男子是正常的。 她能接触的都是些五大三粗的人,村里唯一的秀才总觉得自己能考上状元,她给那人递野果,那人也觉得是理所当然,表面礼貌的接下,背地里说她瞧着干净,不知道被多少人用过了,配不上他,最多当个小妾云云。 朝曦其实都听见了,她送了这人果子,便想着看看他对果子的评价,结果没听到果子的评价,倒是听到了对她的。 许是这次不好的经历引起,朝曦极不信任男人,只要接触,一定会背地里偷听一会儿,男人基本如此,有些更下流,说要找个地方把她如何如何了,后来朝曦把他如何如何了。 这么多件事算是让她看透了男人,恶心,下流,龌蹉,唯沈斐例外,她第一次见这人时就有一种感觉,这人的教养绝不允许他说出这种话,相处后发现果然如此。 他从来不嚼舌根,话都少的可怜,不会理所当然接受她的帮助,尽管从心底排斥,他还是用身体当了报酬。 很公平的交易,一物换一物,一共换了两次,第一次是为了活命答应做朝曦一年的夫君,只单纯做夫君,不做别的。 第二次就是贞洁了。 这玩意对别的男人来说也许一文不值,但是在沈斐这里价值千金,他太爱干净,那种事对他来说是肮脏的,接受不了的,所以将自己的贞洁看的很重,朝曦捂的都没他严实。 他也没有那些男人身上的汗臭,他香香哒,脸比姑娘白,长的比姑娘好看,是俊美的那种,师傅的百美图朝曦看过,只觉得一个都比不上他。 和这样的人相处了快一个月,朝曦觉得可以了,是时候把蝎子和蜘蛛推荐给他了。 怕他反感,特意处理了一下,肉切成小丁,又用了各种香料,看不出原样之后和瘦肉掺在一起,如果沈斐不小心吃到,觉得好吃再告诉他是什么,如果他不喜欢,便不说了,将这事藏起来。 东西很好弄,因为这里本来就是山谷,毒物很多,小屋附近之所以没有是因为朝曦洒了药,动物们怕这些,不敢来。 她只稍稍出去了一下,便神神秘秘的回来,将菜做好端过来,两样,一样蒸茄子,一样炒蝎子和蜘蛛肉。 沈斐毫不犹豫选了蒸的茄子,不知是喜欢吃茄子,还是朝曦把茄子做的很好,沈斐的筷子一直停留在蒸茄子上。 朝曦不信邪,将装了蝎子和蜘蛛的盘子推过去,“怎么不尝尝这个?很好吃的。” 沈斐似乎被她说动,筷子朝这边挪了挪,——又放弃了。 朝曦不死心,“真的很好吃,你尝尝看,我最喜欢吃这个了。” 沈斐瞧了她一眼,给她这个面子,筷子搁在炒蜘蛛和蝎子的那个盘子里,成功避开所有蜘蛛和蝎子,找到一块瘦肉。 朝曦佩服,她炒成这样,沈斐居然还能认得出来?厉害厉害。 第19章 不好快丢 沈斐似乎觉得味道还行,筷子又落了一回,跟刚刚一样,成功避开蜘蛛和蝎子,夹了一块瘦肉。 对于肉,他好像只吃瘦的,一点肥的都不沾,瘦肉还要炖的很烂的那种,朝曦熬排骨汤,他也会喝,喝的比鱼汤多一点,前提是汤够淡,不喜欢浓烈的。 “这个不喜欢吗?”朝曦终于绷不住,给他夹了一块蝎子肉,“你身体不好,要多吃些营养的。” 沈斐端碗的手顿了顿,筷子在碗的边缘,似乎想夹起来,又似乎没有,朝曦颇有些紧张的盯着。 他会吃吗?会吗?会吗? 会不会觉得味道很好? 这是她最喜欢的食物,迫不及待想听听沈斐对它的评价。 沈斐先将长短不一,没控制好的筷子直立起来,等并行后拿起,搁在小碗上,“我吃饱了。” 那块蝎子肉原样躺在碗里,一点都没动。 朝曦想劝他再多吃一点,好歹将蝎子肉吃了,但是怕自己表现的太急,沈斐怀疑什么,无奈只能作罢,洗洗碗,刷刷锅,出门去抓脆骨蛇,临走前准备了两天的食材,都洗好了,沈斐稍稍冲一下便是。 知道他喜欢用水,将水桶打的很满,澡豆放在旁边。 沈斐如今越来越适应坐轮椅的日子,日常吃饭,做饭,稍稍活动一下完全没问题,除了不能出院,其它都行动自如。 院里有个门槛,轮椅除非抬起来,否则不太可能出去。 这个门槛民间说法是防僵尸的,古时候的人喜欢将棺材葬在山里,越深越好,免得被人打扰。 这里虽然隐秘,不过也被人类侵占过,如果不是后来悬崖上的滑石落下来,把入口堵了,现在山谷里应该还有一些人住。 朝曦第一次来时便绕着整个谷底走了一圈,瞧见很多人类留下的痕迹,比如说河里的瓦罐,捡出来发现里面是小孩的尸体,这是一种很古老的葬术,也有人说是祭拜河神,朝曦更倾向于后者,因为不可能有这么多差不多大的孩子同时出现意外死亡,然后以这种方式下葬。 那些瓦罐很多都是同款同花纹,说明出自一个时期,孩子们的脸上也都透着痛苦,朝曦会医,知道那是被活活憋死才会有的表情。 古人愚钝,留下了很多不可思议又残忍的祭拜方法,除了将孩童装在罐子里活活淹死,他们还将棺材悬挂在悬崖上。 摄政王(种田文) 第14节 山谷里风大,边边角角被风沙磨去,时不时一块黑色的板子掉下来,带着一股子难闻的气息。 朝曦曾经站在崖上看过,每一个棺材里都是干尸,有的衣不遮体,有的完好无损。 有人说一到夜里它们就会活动,一蹦一跳下山,跑进屋里,门槛便是拦它们的。 僵尸不会弯曲,碰到高的门槛跳不进来,第二天五更时又灰溜溜跑回山上,躺进自己的棺材里歇息。 这是民间的说法,至少朝曦在山里生活了三年,从来没见过,有时候好奇坐在门边等着,没等来僵尸,倒是等来了傻傻的动物们,稍微矮个一些的也跨不进来,可以省去很多麻烦。 那门槛厚重,一个人搬不动,需要找平安帮忙,朝曦不打算撤,怕沈斐跑出去,外面太危险了,她只在小屋附近洒了草药,如果沈斐跑出去,可能会被动物们攻击。 他不像朝曦,朝曦在山里生活的久了,来一个炖一个,任何动物对她来说都是食物,看她想不想吃而已,但是沈斐这个样子出去,他就是动物们的食物。 动物的世界就是这样,弱肉强食,没那么多人情道德可讲,你打不过我,就是我的盘中餐。 有些毒物还跟其它动物不一样,被它们咬一口,即便是朝曦也要歇菜,全盛时期的沈斐或许都弄不住,所以不能出去,尤其是夜晚。 朝曦不在的时候会把院子的门锁起来,周围撒上更多的草药,硫磺,艾草等等,动物们怕这些。 其实还是有些担心,这些东西就像瘴气对于人类,万一有动物饿极了,游过瘴气跑过来害沈斐怎么办? 所以朝曦还在屋里点了火盆,离沈斐很近,沈斐可以用火把攻击。 她每次离开都像娘舍不得儿一般,将家里全部办妥了才会走,尽量缩短回来的时间。 这次想去危险的地方,别处都转遍了,实在找不到脆骨蛇,只能冒险看一看沼泽地和蛇窝洞里有没有。 蛇喜欢潮湿的环境,山谷的尽头有个常年不见阳光的岩洞,是蛇最喜欢的地方,因为大,所有蛇都聚集在那里繁殖,朝曦有次无意间闯入,看到好几千条蛇散布在山洞里,一股子蛇腥味,还好她随身带了雄黄才能全身而退,否则那回便死了。 蛇洞里尽是蛇,种类还不一样,脆骨蛇怕生,一般情况下不会跟其它蛇同居。 朝曦这次的目标是沼泽地,又想起了悬崖上的棺材,也是个极阴的地方,脆骨蛇喜欢,也许这些小玩意儿会躲在那里也说不准。 相比较沼泽地,她更喜欢悬崖,沼泽地里有瘴气,有毒物,还要随时防备着脚下,唯一的好处是可以爬树搜查,悬崖边确实干净许多,但是大半夜的,万一爬的时候将绳子磨断了,她会直接从悬崖上掉下来,摔个粉身碎骨。 考虑到对先人不敬等等问题,朝曦还是选择去了沼泽地,大半夜一个人去沼泽地,阴森又潮湿,朝曦竟也没有半分的怕。 她刚到这个山谷的时候还没有平安,也是一个人半夜上山采毒物,风里来,雨里去,没什么毛病。 就像一个活动的意外似的,随意穿梭在森林里,非但没有遇害,一般的动物还怕她,尤其是鼻子灵的,比如说平安,刚进来的时候闻到了她身上各种毒物的气息,怕她怕的厉害,只要她在附近便呲牙咧嘴防备着她,后来才好。 其实现在也怕,相处三年,一次都不敢撒野,在她手底下老老实实,堪称乖巧。 沼泽地太危险,朝曦没带它,它没那么灵活,可以从这颗树上跳到那棵树上,一个意外就有可能掉进沼泽上不来,朝曦没能力救它,只能眼睁睁看着它死。 这种地方它也帮不上忙,除了能壮壮胆,朝曦浑身是胆,不需要它壮。 她还小的时候就被师傅丢上了山,开始很怕,手足无措,后来发现小型动物避她如蛇蝎,大型动物也刻意绕过她,仿佛她才是最大的食肉动物,会吃了它们。 后来师傅告诉她,她那双手剥过最凶猛的野兽皮,拔过最毒的蛇牙,气息还留在她身上,所以动物们都怕她。 只要她身上一直有这样的气味,进山便不会有危险,师傅没有骗她,朝曦这么多年确实没遇到危险,唯一遇到的是孤单。 一个人真的好寂寞啊,等人真的好难熬啊,不知道什么时候师傅会来接她,每天期待着,期待着,然后失望,后来那颗心便如顽石似的,仿佛没什么东西能让它再动摇。 然后奇迹出现了,她遇到了沈斐,沈斐那么好,一定要治好他的腿。 朝曦已经到了沼泽地,为了抓脆骨蛇,没有在身上抹任何东西,怕惊吓到脆骨蛇。 沼泽地朝曦来过一次,也算熟门熟路,直奔最潮湿阴暗的地方,她走树上,只要眼神好些,别踩到枯萎的树枝,然后避开其它的蛇,基本不会有危险。 怕不保险,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在手指头上割了个口子,有血滴滴答答的掉下去,在地上积了个小血洼,她便守在原地,等脆骨蛇自己出现。 等了许久,没等来脆骨蛇,倒是等来了其它毒物,朝曦指头间多了几根铁签,尾部穿着线,还抹了毒,只要中了基本没有活的可能,她再拉拉线便能将现场收拾了。 不能放跑一个,动物和动物之间也是有语言的,放跑了一个,它就会告诉别的,这里有埋伏。 很可惜,来的毒物太多,朝曦没能尽数抓住,那绳一拉上来,发现跑了一个。 这地方不能待了,换个地方继续等。 朝曦很快找到一个比方才还好的潮湿地方,依旧用血引,自己坐在树上,等着守株待兔。 这一等,等到了第二天清晨,察觉到天快亮了,才收拾收拾准备回去,不知是蹲的久了腿麻,还是一夜没动不舒服,人刚站起来便直直朝后倒去,砰的一声摔了下去。 ———————————————— 山里很安静,没有朝曦打扰,沈斐难得睡了个好觉,刚开始还有些担心朝曦,出现失眠的状态,连续几天之后发现这女子的强悍程度远超想像,渐渐的放下心来,做自己的事。 他还是每天坚持站起来走走,最多不超过一柱香,现在已经有了些经验,只要在快倒之前将三脚架挪开一步,他再撑住身体,就能在屋里活动,也不会把自己弄的浑身是伤。 沈斐的生活勉强也算规律,练完步坐在轮椅上转动手轮去屋檐下洗漱,然后做饭。 从来没做过,手艺不太好,也只能做些简单的,朝曦菜园子里的食物不多,种类也少,沈斐转动轮椅出去,在边缘摘了两个黄瓜,想着这个可以做什么? 好像只能凉拍黄瓜,菜园子里的路修的很窄,很多他的轮椅过不去,只能在边缘摘,昨天摘过茄子,其它都在深处,他过不去,今天没得摘,最多能够到几个青椒和番茄。 鸡蛋厨房里有,有个炒菜的小锅,他见朝曦用过,自己用不来,放的地方也有些高,摸不到。 沈斐瞧了瞧蒸笼,决定还是继续蒸,蒸的菜很清淡,番茄和青椒洗洗,切碎,搅拌上鸡蛋液,搁在蒸笼里蒸。 鸡蛋很容易蒸成整块的,需要时不时翻搅一遍,出来的效果跟炒的时候差不多,没有糊味,有些稀,多蒸蒸便是。 辰时三刻,饭早就好了,朝曦还没回来,沈斐最有耐心,将吹风口关上,躺回床上一边看书一边等。 巳时一刻,门外突然有了动静,沈斐抬头看去,不是朝曦,是一只黄鼬,被饭香味引来,瞧了瞧他,大胆朝厨房走去。 刚迈开脚,被一只手掐住后颈,整个提了起来。 朝曦将黄鼬翻了一面,面对着她。 黄鼬又称黄鼠狼,有个非常大的武器…… 第20章 真的好暖 朝曦反应迅速,连忙丢去一边,黄鼠狼吓的一个紧绷,一股子直击灵魂的味骤然蔓延开来。 无孔不入似的,院子里,屋檐下,全是那股子难闻的味。 作恶的黄鼠狼身子轻巧的落在篱笆上,麻溜跑开。 许是冬天到了,山里的食物减缩,找不到吃的,冒险进来偷东西。 不过它是怎么溜进来的?居然不怕毒药? 朝曦洒在房子外的毒药味道极大,动物们鼻子灵敏,闻到就会避开,没道理这只黄鼠狼不怕,除非它曾经吃过什么天材地宝,或者一物降一物,侥幸知道了这种毒药的解法,所以不怕? 它知道了,其它动物会不会也知道?黄鼠狼可是很聪明的,古时候便有黄大仙的说法,意思是说这种动物有灵性,聪明,跟人似的。 叫它跑了,告诉其它黄鼠狼,然后天天上门捣乱吗? 朝曦之所以在房外洒各种草药和毒药,就是为了防止黄鼠狼,狐狸,猴子之类的动物。 特别闲,总爱翻她的屋子,将被子,枕头,厨房弄的乱七八糟,真要吃她也不会不给,但是这些动物太烦,是完完全全的破坏,能带走的带走,带不走的打掉,挑衅一样当着她的面把她的宝贝瓷瓶推到地上。 朝曦明白,她在山谷里安家,吃森林的,住森林的,肯定要占去一部分资源,威胁到动物们的资源,但她只有一个人,能吃多少东西? 大家同样是占用大自然资源,朝曦能容忍它们,它们容忍不了朝曦,处处捣乱,破坏,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朝曦一怒之下便在屋外洒下毒药,动物们精的很,闻到那个味便跑的不见踪影,朝曦这里终于安静,不过偶尔还是会有动物路过,尤其是猴子,用野果砸她的小木屋,弄的上面尽是甜腻腻的东西,生虫。 朝曦算是十分和气的人,这辈子几乎没有讨厌的东西,唯独黄鼠狼,狐狸和猴子三样动物。 “沈斐。”朝曦躲在屋子里,门一堵,不让味道进来,她有特别惊喜的事要跟沈斐分享,顾不得旁的,先将背篓拿下来,翻出一个盒子给沈斐看,“我找到脆骨蛇了,你的腿有救了!” 说来神奇,朝曦守在树上一夜都没守到,她清晨掉下去的时候动静太大,砰的一声,吓到了挂在树上的脆骨蛇。 不知道什么时候在的,朝曦竟然没察觉,许是太困,又或者是她全神贯注在地上,昨儿夜里风又大,影响了她的听觉,眼睛没往上头看,所以错过了脆骨蛇。 脆骨蛇的骨头很脆,啪啪啪几声掉在地上,当时朝曦半个身子陷进淤泥里,也没管自己,先将蛇挨个逮住收进匣子里,过后才抽出绳子,挂在树枝上,自己爬上来。 身上太脏,在水里稍稍清洗了一下才回来,都没来得及晾干,现在身上还是湿的,迫不及待想将抓到脆骨蛇的喜讯分享给沈斐。 沈斐似乎并没有她想的那般惊喜,身子在她靠近的时候稍稍退了退,眼神有些躲闪。 “怎么了?”朝曦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是她身上的味,被黄鼠狼弄的,鼻子暂时失灵,竟什么都没闻出来,“这么难闻吗?” 沈斐没说话,只举起手将窗户推开,行动不言而喻。 朝曦有些受挫,“我先去洗洗。” 黄鼠狼的威力太大,被它这么一闹,沈斐都不理她了。 朝曦先将药篓搁在角落,装脆骨蛇的匣子随身带着,照旧烧了两个人的热水,给自己洗了一遍,完了要去洗沈斐,沈斐摇头,“你再洗一遍吧。” 朝曦:“……” 她又洗了一遍,用掉了好几颗澡豆,香香的沈斐才让她抱。 屋里也有一些味,等外面的气息散完,朝曦把屋内的窗户全部打开,沈斐抱去院外,饭都是在很远的小溪边吃完的,据说空气新鲜。 吃完饭没有第一时间回去,先晾了一会儿,刷了锅,洗了碗,发现屋里的味散尽了简单换换床单被单,沈斐抱过来,自己再往床上一躺,倒头就睡。 许是找到了脆骨蛇,放下心结,这一觉睡得特别香,一次都没醒过,连个梦都没有。 也不知睡了多久,迷迷糊糊似乎听到了沈斐喊她,“朝曦,朝曦……” 朝曦勉强睁开眼瞧了瞧,还是白天,外面都是亮的,“时间还早,让我再睡一会儿……” “你已经睡了一天一夜了,这是你回来的第二个白天。”沈斐手摸在她额头上,“你的额头好烫,是不是生了什么病?你告诉我需要做什么?我帮你拿来。” 声音就像从遥远的地方传来一样,朝曦有一种听不清楚的感觉,只隐约捕捉到几个关键词,什么生病?什么额头好烫? “你生病了?”朝曦伸手去摸他的额头。 被他避开,“不是我生病了,是你。” 朝曦半响才琢磨透这句话,“我好好的怎么会生病呢?” 手一摸自己的脉,登时吃了一惊,“我中毒了。” 是瘴气,沼泽地里的瘴气,朝曦吃了解毒丸,但是她一直待在那里,不断吸入瘴气,超过了解毒丸能解的量,所以中了毒。 没想到啊,本来打算今天给沈斐施针,还没动手,自己倒先病倒了。 她自己常年跟药打交道,身体健康,也有抗体,之所以会中毒是因为这几天连日奔波,累出毛病,身体虚了些,瘴气趁虚而入,好死不死让她中了招。 “橱柜里有药,蓝色瓶子那个。”朝曦出门时只带了两颗,都被她吃掉,到地方吃了一颗,回来后又吃了一颗,谁料还是晚了,没来得及控制住瘴气,让它在体内扩散,现在走入心肺,即便吃了解毒药,也要缓上两天才能好。 给沈斐施针的事又要拖两天,总是拖沈斐会不会以为她故意的?就是不想给他医腿? 朝曦真不是故意的,她确实打过让沈斐出个小意外,好一辈子留在山谷里的算盘,不过从来没实施过,每次抓脆骨蛇都尽心尽力,腿都走肿了。 摄政王(种田文) 第15节 在沼泽地时自己掉进沼泽都顾不上,先将蛇逮了,平平安安带回来的时候比沈斐还激动,恨不得当场给他将针施了,好让他快点康复。 但是她太累了,这种状态施针很容易出现意外,所以打算拖到明天,谁料计划赶不上变化,她居然中了毒。 身为一个大夫,识百草,晓万毒,自己中毒怎么听怎么像是假装。 朝曦抬眼瞧了瞧这人,想从他脸上找出类似疑惑,或是怀疑的表情,但是没有,这人依旧跟往常似的,淡然转动轮椅去拿橱柜里的药瓶。 沈斐睡在床里,要想下来几乎压过她的身体,什么时候起的床,朝曦竟然没有半点知觉。 这一觉睡得太死,昏昏沉沉,对外界感知很弱。 那柜子不高,沈斐很容易拿到,将药瓶打开,倒在自己手心。 “要吃几颗?” 为了方便他活动,手臂上的竹板已经拆了,叮嘱他不要使大力,稍微活动一下没问题。 他身强体壮,又年轻,左手臂的骨折也不严重,恢复的很快,拿个药瓶倒个药完全可行。 “吃三颗吧。”多吃两颗好得快。 朝曦刚要掀开被子下来,沈斐阻止她,自己将药搁在她手里,又去倒了杯水,昨天烧的,保温了一天,还是热的。 他坐在轮椅上,行动不便,倒杯水也颇废了些劲,好不容易接满了一杯,路上洒了些,回来只剩下大半杯。 朝曦药已经含在了嘴里,就等他拿水过来,中药苦,在嘴里蔓延,她竟也不觉得难受,反倒十分享受。 这就是被人照顾,有人关心的感觉吗? 朝曦十几年来从来没感受过,在师傅那里没有,师祖那里也没有。 有一次师傅把她随便丢在一户人家,给了些银子就走了,那家人对她不错,还有个女儿,跟她一般大小,小姑娘每次磕了碰了,那家人便紧张的嘘寒问暖,稍稍生了病,更是日夜守在身边照顾。 那时候她便想,如果有人也这么对她该多好?她也可以偷偷懒,不用每天练功,身体虚一点也没关系,反正有人关心,有人照顾。 然而现实是她不能生病,因为没人照顾,反而会嫌她累赘,只偶尔会傻乎乎的以为自己磕了碰了,那家人也会这样对她。 结果只得了一句简单的问候,怎么这么不小心? 然后就没有了,没有包扎,也没有照顾。 那时候她还不懂,为什么她的伤口明明比小姑娘大,没人关心她,反倒是小姑娘,被两个大人轮流照顾? 后来才懂,原来是因为没有血缘关系,她于他们而言只是陌生人,或许在师傅眼里也是如此,师祖也只会检查她的医术进展如何,旁的谈都不会谈。 朝曦真的好想要个亲人,她努力拉近跟师傅的关系,师傅只当她是个累赘,每天小拖油瓶,小拖油瓶的喊她。 想跟师祖拉近关系,师祖只会冷眼看她,师祖是个阴森森的老太婆,没有半点慈祥的模样,朝曦很怕她。 但她真的好厉害,什么都懂,只要是关于医术上的东西,也都一五一十教她,没有藏私,再后来总是有人挑拨离间,问她师傅好还是师祖好? 朝曦死心眼,一直说师傅好,惹怒了师祖,关系便也淡了。 接连与人拉进关系失败,朝曦已经死心,不再尝试跟人亲近,直到来了凤凰山,跟平安意外交好。 可平安终究不会说话,永远都是三五岁的智商,你照顾它可以,想让它照顾你,想都不用想,没这个可能。 朝曦差不多已经放弃,没想到上天怜悯,让她在有生之年感受了一把被人照顾的感觉。 真的好暖啊。 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把他发展成家人关系? 第21章 成亲好吗 朝曦水接在手里,边喝边盯着沈斐看,“沈斐,你怎么对我这么好?” 她把这人困在山谷,这人也不恼,她光明正大把玩这人的手,想跟他睡,这人也不恼,脾气好到不可思议,还给她擦汗,做饭,生病了照顾她。 隔壁的刘大娘说,男人就跟大爷似的,历来只有女子照顾男子,想让男子照顾妻子,比登天还难。 她说的不对,不是全天下的男人都这样,沈斐例外。 “朝曦。”沈斐纠正她,“不是我好,是你接触的人太少。” 相处这么久,除了平安和师傅,她嘴里从来没有出现过别人,师傅离开她三年之久,平安自己都是熊孩子,不要人照顾便算谢天谢地,又怎么反过来照顾朝曦? 没人对朝曦好,所以他只是稍稍对她做点什么,这人便以为他很好。 “我做的都是很平常的事。” 他为朝曦做的,不及朝曦为他做的万分之一,朝曦一个女孩子,大半夜出去给他采药,一双腿累得又红又肿,她也不说,睡着了嘴里还喊着脆骨蛇。 救他的人是她,平时烧饭的人也是她,一刀一刀给他做三脚架,拐杖,买来轮椅的还是她,她自己做了这么多,才得来这么一点儿的回报,大多数人会怨,会恨,会觉得不公平,朝曦非但没有,反而觉得他太好了。 真不是他太好,是她太单纯。 朝曦是个奇女子,有时候觉得她宛如小孩子似的,很容易满足,有时候又觉得她凶残无比,那些个毒药毒物随便抓,她敢一个人半夜上山,也不怕黑,甚至连火把都没拿,七成的男子都不如她。 “是吗?”朝曦捧着碗,表情若有所思。 她才不信沈斐的话,任她为所欲为是平常事? 为了不打扰她睡觉,一撑好几个时辰是平常事? 在她生病时照顾她是平常事? 如果真是平常事,为什么师傅和师祖,还有那家人从来没为她这么做过? 她长到十八岁,不仅没人为她这么做过,也没见身边的人有这样的经历,她于沈斐而言,一定是特殊的。 朝曦心满意足,喝了药,吃了点沈斐做的饭菜和粥,差不多后又睡了过去,这回睡的不深,迷迷糊糊听到水声,然后是冰凉的东西覆在额头上。 沈斐在给她降温,朝曦身上有些烫,那冰凉对她来说恰到好处。 许是体温太高,沈斐时不时要重新换一个方巾,沾湿了盖在朝曦脑门上。 因为腿脚不方便,上了床很难下来,干脆一直坐在轮椅里,半夜实在困的厉害,便躺在长椅里睡。 长椅里有被子,平时都是朝曦睡,沈斐难得睡了一夜,第二天起来浑身腰酸背痛。 他平时有空没空也会躺一躺长椅,第一次知道原来不能躺久,躺久了会很难受。 自从他来之后,朝曦一连睡了大半个月的躺椅,也就最近才开始跟他挤一个床,这么久的时间,她居然尽数忍了下来,一句抱怨的话都没说。 沈斐低头瞧了瞧人,朝曦侧躺着,半张脸陷进枕头里,露出来的半张脸清秀隽美,白皙异常,充满了少女的弹性。 她生活规律,每日坚持锻炼,身材修长,肌肤紧绷,加上吃的注意,脸蛋保养的很好,即便凑的很近,也瞧不出一个毛孔,不是柔弱的美,是健康的美,瞧着就不是弱不禁风的类型,不太符合大多数男子的审美。 没有人夸,不代表她不好看,只是乡下陋习容不下她而已。 自从裹小脚盛行,不知什么时候起姑娘们变得越发柔弱,楚楚可怜,引得众多男子相继折腰,审美也发生了改变。 偏爱娇小可人的女子,朝曦对于女子来说过于的高,普通的男子都比不上她。 男人自尊心强,身高被比了下去,自然会想尽办法贬低她,说她年纪大,是没人要的老姑娘,其实并非如此。 朝曦长的很好看,穿衣也比那些女子大气,即便随随便便往身上一套,便能显出不一样的气质。 她也不是老姑娘,只是乡下普遍结婚早,童养媳,十一二岁嫁人的女子比比皆是,如此便显得她十八岁还嫁不出去有些另类。 其实只要她走出大山,去京城看看,便会发现那里没有裹小脚,高个子女孩不会被人嫌弃,十八岁也不是老姑娘,双十年华没嫁人的比比皆是。 京城在天子脚下,朝廷很早便出面制止裹小脚的陋习,可惜力度不够,位置稍偏一些的山村依旧我行我素,以为给女儿裹了小脚,便能嫁个有钱人,更得丈夫喜欢,其实都是异想天开。 裹小脚已经过去,稍大些的城里女子们已经换了一种玩法,开始在脸上做文章,摸索出各种各样的眉形,柳叶眉,远山眉,新月眉,卧蚕眉,一个都不适合朝曦,朝曦就这样干干净净,素面朝天便是。 瞧着更喜人。 朝曦身体太好,才躺了两天,退了烧,出了汗,又活蹦乱跳起来,其实心里不想好,不好就可以继续让沈斐照顾着,什么都不用管,沈斐会把药拿过来,水端过来,饭菜做好,不过他手脚不方便,有一次朝曦发现他吃饭时一反常态,将一只手搁在桌子下。 开始朝曦没注意,筷子掉了低头去捡,那人又把手拿了上去,搁在桌上,等她起来,他又快速放下来,朝曦便知道了,这人的手受伤了,无非是切菜的时候切到。 他不想让她知道,朝曦只好假装不知道,同时让自己的身体‘好’起来,接下沈斐的活。 又休息了一天,养足精神才开始处理脆骨蛇,磨成粉,与其它药材一起,熬成一锅,备着给这人喝。 针和工具一一摆开,放在桌子上,朝曦要施针了。 怕被人打扰,亦或者平安找来,日子选在晚上,窗户尽数紧闭,有细缝的地方用棉花和稻草堵住,不让风进来。 朝曦要听,听施针时的动静,不能被任何东西打扰,风也不行。 一切准备就绪后将这人扒光,被子盖在腰以下,取了针摸沈斐的穴位。 这几天她已经陆陆续续摸了很多次,对这具身体熟的就像自己的一样,轻而易举找到下针的地方。 第一针在最后一根脊椎的尾骨上,很成功,朝曦似乎听到了针小小的鸣叫声。 绝破针法有一套自己的针,头大身子小的设计,尾部有个孔,细细看会发现里面塞了颗小珠,很小很小,小到肉眼几乎看不到的地步。 针太细,拖不住尾部,头重脚轻那针就会微微摇晃,发出一种凤鸣似的好听声音,旁人听不到,只有朝曦能听到,连她师傅都听不清,反正每次问她,她便敷衍道,听到了听到了。 朝曦觉得她没听到,纯属应付她。 第一针成功,给了朝曦很大的自信,第二针稳稳落在该下的地方,也成功了,然后是第三针,第四针,一点意外都没有。 越到后面,朝曦压力越大,汗不由自主流下来,怕糊了眼睛,只能在衣服上蹭蹭。 她不是第一次施展绝破针法,虽然嘴上说的严重,实际上成功率很高,但她只在快死的动物身上施针,比如说捡到受伤的动物,带回来做个实验。 森林很残酷,受了伤几乎等于死刑,狼受了伤会脱离群体,自己一只狼生活,羊受了伤也会脱离群体,找个地方等死,很容易就能捡到。 反正都要死了,朝曦便想着替它们改变命运,也不是每个都救,看她饿不饿,饿了就吃掉,不饿就捡回来救救。 平安就是这么被她捡回来的,它来的时候心跳已经很弱了,被她捆起来养了几天,一放跑就用仇恨的眼神看她,后来又受伤了,也是朝曦给它治的,这只熊有点智商,知道不是害它,便干脆放下心结,渐渐接近她。 朝曦不是第一次在它身上下绝破针法,每半年下一次,沈斐来的时候刚好到了时间,许是被他看到了,亦或者他猜到的。 沈斐给她的感觉就像祖师爷似的,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懂,问他什么都能回答上来。 有一次朝曦不小心在山里摘到红色的蘑菇,她在山里生活了那么久,自己都不确定叫什么?能不能吃,每次都捡出来,谁料沈斐居然认识,还说的头头是道。 朝曦对他是佩服的,出身大家,知识渊博,还能这么好的脾气,十分难得,总觉得他的身板里蕴含了很大的力量,那针刺到了骨头,他该是疼的,也一声不吭,安安静静趴在枕头上,整个后背和额头上尽是冷汗,比朝曦流的还多。 朝曦紧张,他应该更紧张才是,毕竟是他的腿,关系到他的下半生。 朝曦下针更谨慎了些,她只在动物身上实践,给人看病的时候不敢胡来,圈子太小,接触不到快死和重病的人,一直没有机会施针,怕出意外。 沈斐是第一个让她在身上施针的人,千万不要出意外。 朝曦越发全神贯注,直到最后一针刺入皮肤,稳稳立着之后心中那根紧绷的弦才终于松了下来。 摄政王(种田文) 第16节 成功了。 这只是今天的份而已,中医需要慢慢调养,沈斐还需扎上七天左右,一个疗程,如果没效果,还要再扎七天。 针还在立着,朝曦等了些时间才取下来,给他擦了擦冒上来的血珠,被子一拉,盖到肩头。 沈斐也不动,一直保持这个动作等朝曦拿了药回来,喝了药朝曦才将他翻过来,给他穿了衣裳,按摩经穴,又是半天才好,整个过程朝曦的脸上说不上来高兴还是不高兴,情绪有些低落。 “怎么了?”沈斐问。 “没什么。”头一天的施针很顺利,针刺入沈斐的皮肤,直达骨头的时候沈斐整个人颤了颤,说明他有感觉,这是个好预兆,沈斐的腿能治好。 可治好后这人就会走,朝曦有预感,这个小山谷容不下他。 “沈斐。”朝曦留恋这人身上的体温,不顾他断了的骨头,执意钻进他的衣裳里,从衣襟里露出脑袋。 手臂穿过沈斐的袖子,和他十指相扣,“等你的伤好的差不多了,咱们成亲好不好?” 第22章 我想洗澡 沈斐迟早要走,走之前朝曦想将所有该做的事都做了,譬如说成亲,霸占他的第一次。 后者还需要一段时间,沈斐暂时接受不了,但是成亲可以提上日程。 这么久过去,外头应该风平浪静,以为他死了,等官兵们放弃,便将他弄去山下,请来乡亲们成亲。 地点就选在朝曦家,朝曦自己办置,没有聘礼,也没有媒婆,亲朋好友都没有,只有一个沈斐。 这样就够了,朝曦也不在乎旁的,结了婚以后便不会再有人说她是没人要的老姑娘,也不会再有人给她说媒,她也能光明正大喊这人夫君。 ‘夫君’这两个字就像她的印记似的,啪的一下贴在沈斐脑袋上,揭都揭不掉。 只要一成亲,有了这层关系,她与这人便是真正的家人了,朝曦十分期待。 “沈斐。”朝曦抬头看他,“你怎么不说话?” 沈斐被她压在身下,十指相扣,用的力气极大,叫这人几乎动弹不得。 “你想成亲,挑个日子便是,不用问我。”语气淡淡,仿佛这事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似的,冷漠到了极点。 朝曦不满,“我想问问你的意见,你想不想?” 沈斐幽幽叹口气,“我想不想不重要,你想就可以了。” 没有正面回答,也听不出他自己的意思。 “那到底是想?还是不想?”朝曦钻了牛角尖,撑起身子看他。 她在沈斐的衣裳里,手穿过沈斐的袖子,她一动,沈斐被迫跟着动了动,衣襟被俩人完全撑开,露出不着寸缕的身体。 平时朝曦一定会看上两眼,今天完全没心情。 “想不想?”她又问了一遍。 沈斐那双碎星一般的眼睛还是那么亮,那么好看,宛如幽幽寒潭,一眼望不到头。 “我不想,你会打消念头吗?” 果然是不想的。 这人非富即贵,如果不是被逼无奈,怎么甘心娶她一个乡下姑娘? “自然不会。”本来会,现在也不会了,沈斐越是不想,她越要做。 就是要成亲,给这人脑门上贴上她的印记。 朝曦有这个想法,当即从床上下来,掰着手指数良辰吉日,马上就是立冬,择日不如撞日,就立冬成亲吧。 算算时间,还有十天左右,七天一个疗程,十天这人的腿该是恢复了些,这时候成亲最佳,沈斐处于要好不好的状态,想跑都跑不掉。 她打定了主意,跟这人说了两声,这人只‘嗯嗯’的回应,完全没别的意见,不知是真的没有,还是藏在心里。 他不说,朝曦便忽略了他的想法,自顾自考虑成亲需要的东西,一切从简,请门里的乡亲们吃顿饭便是,别的一律没有。 红绸缎红嫁衣全都要她一手操办,这么忙加上时间太赶,想自己绣不太可能,只能找绣娘绣。 毕竟是成亲,人生只有一次,料子不能太差,绣娘也要找个好的,银子变成了最大的问题。 看来又要卖掉自己的存货了,那一颗五百年的人参是保不住了。 五百年的人参,她走遍大江南北,翻了无数座山,才终于找到这么一颗,不舍得全卖,切成片处理一下,卖个百两白银便是,剩下的留着自己用。 身为一个大夫,没点存货不行。 朝曦考虑的太远,沈斐的腿还没治好,她便开始操心成亲的事,稍稍忽略了沈斐,第二天发现这人不对劲,昏昏沉沉,没什么精神,她给这人擦澡,也提不起他的兴致。 原本以为是她说成亲的事,这人不愿意,又不表现出来,情绪尽数憋在心里出了毛病,后来才发现不是,这人是身体出了问题。 犯困犯的厉害,有时候吃着吃着,突然倒了下来,书也不看了,只要得空便躺在床上睡觉,得了睡美人的病似的,一觉可以睡很久。 有一次睡着睡着突然惊醒,趴在床边咳嗽,手拿开,一滩血染红了被罩。 朝曦给他喝药,也喝不下去,喝多少吐多少,吃饭更是如此,只能勉强喝一点清粥。 施针后人会有些反应是正常的,但是沈斐这反应也太大了。 朝曦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哪里出了错,沈斐非但好不了,还有可能出现意外? 她一遍一遍摸着这人的骨头,查看上回针扎的地方,确定没问题才放手,过后觉得不对,刚刚好像想着别的事情跑神了,有可能摸错,于是又摸了一遍,再摸一遍,来来回回摸了十几遍。 总觉得仿佛漏掉了哪个细节,不敢大意松懈,只不断做着重复的事,检查沈斐,检查沈斐,再检查沈斐。 晚上也不敢睡,随时守在沈斐身边,这人咳嗽一声她便赶忙坐起来,递水递饭,问这人感觉怎么样? 沈斐说不清楚,吃完喝完很快又睡了过去,捂出一身的汗,早上像刚从水里捞出来似的,一摸被子,里面都是潮的。 这个条件是不可能给他洗澡了,朝曦干脆假装没看见,只将人抱起来,床单被套换成干净的,身上简单擦了擦,怕冻着他,光擦了手脚,其它地方没碰,还是担心冻出毛病,在屋里燃了炭火,热了才动手。 白天外头出了太阳,朝曦抱着人出去晒太阳,初冬的太阳不烈,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恰到好处。 她给人搁在躺椅上,自己去屋里忙活,翻她的古老医书,有一本是祖师婆婆亲手交给她的,没有书名,年代久远,书皮都掉了,里面内容也不完整,少了些部分。 写的太繁琐,朝曦很多字不认识,看不懂,加上是个残本,学了也只能学个大半,便没怎么碰过,让这本据说很厉害的医书葬送在她手里。 反正祖师给她的时候只告诉她千万保住,传给下一代便是,没要求她一定要学上头的东西,朝曦也便偷个懒,这么多年没怎么翻过。 偶尔想看了,发现字体发黄,饶是她眼神极好,也需要凑近了仔细琢磨。 书是手抄本,写的极其潦草,很多草药也从来没听说过,据说是因为后人大肆开采,只采不栽,久而久之这些东西都失传了。 就像朝曦手里的五百年人参,如果是以前,五百年人参虽然不常见,但是有,现在翻遍整个天下都不一定还能不能找到差不多年份的。 都知道这玩意儿贵,是好东西,所有人都采,不栽,再这么下去,人参也要绝迹了。 朝曦原来不看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上写的药方三成里面都包含了几乎绝迹的药材,也许原来对他们来说这是很平常的东西,可以随便用,现在变成了很珍贵的玩意儿,不仅有市无价,还采不到,平常人家根本承担不起。 朝曦的病人都是平常人家,没几个有钱人,更用不上这些,久而久之便觉得这本书华而不实,不适合她,今个儿翻了翻,竟另有感触,其实这本书交给人的不是药材,也不是药方,是方法。 每个药材都解释了作用,也就是说用其它差不多作用的东西便能代替绝迹的药材,如此药效虽然差一点,但是管用。 还有啊,同样的病症,也可以按照上面写出差不多的方子,用不着一定照本宣科,跟上面一模一样,要学会灵活运用。 朝曦在翻跟沈斐情况差不多的病历,整本书看下来,并没有找到有用的,只有一个全身瘫痪的人情况跟沈斐类似,但是比沈斐严重多了,没救回来,死了,死前的反应比沈斐还大,咳血,浑身出汗,嗜睡,皮肤里渗血,最后血崩而死。 沈斐中了咳血,出汗,嗜睡的毛病,目前还没出现皮肤里渗血的情况,希望不会有。 朝曦格外注意他,一边看书,一边时不时探出头瞧瞧,随时关注这人的行踪,免得他出现意外。 冬天来了,平安有些焦虑,最近捕猎特别勤快,只偶尔出来玩玩,大多数都在喂肥自己,好度过这个冬天。 已经两天没瞧见它,不知道钻去了哪? 它不来找,朝曦也不想它,全心全意研究古老的医书。 医书实在是破,写的也很复杂,字体有一点点的变化,不太好认,朝曦怕认错字,不敢乱来,只在心中有个大概想法。 沈斐应该不是出了意外,是身体在排毒,排掉一些不需要的东西,中医讲究的是从内到外调养,淤化,朝曦给他吃的药是内调,施的针是外用,内外结合,所以这人反应才这么大。 他咳血是因为他体内还有没化开的淤血,积累在身体里,压迫到了其它地方,导致下半身没有知觉。 跟平常的磕着碰着不一样,沈斐是内出血,从体内流血,又流不出去,渐渐的积累到一定规模,影响了其它器官。 本来这地方就这么大点,突然进来一个庞然大物,把原来该待在这里的器官挤去了其它地方,不出问题才怪。 朝曦要做的就是清除这些淤血,让器官重新归位。 她心中已经有了大致想法,还没来得及实施,突然听到院里有人叫她。 “朝曦……” 声音很小,小到几乎听不见。 朝曦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是沈斐喊她,连忙跑出去一看,沈斐已经醒了,精神瞧着还不错,一双眼恢复了神采。 “怎么了?”朝曦搬个小板凳,坐他旁边。 “有热水吗?我想洗澡。” 他睡的昏昏沉沉,有一种再也醒不过来的感觉,但是……身上都是汗,太难受他就醒了。 第23章 落下了我 他刚醒来,没有问自己的情况怎么样,腿有没有出问题,反倒先想着洗澡,果然不是一般人的思维。 “我给你洗过了。”朝曦骗了他,这个天已经很冷了,沈斐又是最虚弱的时候,总是擦澡容易风寒,病上加病。 “你已经睡了很长时间,一定饿了吧。”朝曦站起来,“我去给你端饭。” “朝曦。”沈斐叫住她,“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还要睡多久,被子里好热,捂的身上黏糊糊的,太难受我才醒的。” 朝曦登时有些庆幸,没有给他洗澡,否则这人怕是再也醒不过来了。 说起来奇葩,什么都唤不醒他,她喊他,叫他,跟他说话,这人一点反应都没有,居然是因为身上黏糊糊,太难受才醒。 朝曦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半响才道,“你等等,我去烧水。” 她前脚刚迈进屋里,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沈斐,你想泡澡吗?” 沈斐一顿,“有吗?” 摄政王(种田文) 第17节 他不是想,是特别想,因为条件关系,根本没有泡澡的地方,每日仅仅是擦澡,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泡过澡。 “自然是有的。”朝曦折身回来,“谷里有一处泉眼,不知道什么情况,天气一冷便有热水涌上来,一到夏天它又干了。” 很神奇的泉眼,水是流动的,如果朝曦所料不错,一到夏天水就会流到地底,一到秋天雨季多的时候它又涌了上来,如此反复,在这里三年,几乎每一年都不出意外,希望今年也有。 “远吗?”沈斐苍白的手握在长椅的把手上,指尖用力到发白。 他想泡澡,非常想。 朝曦感觉到了,“不远,就在附近,走几步就到了,很近的。” 她又撒了个谎,其实很远,不过沈斐喜欢,能让他打起精神,加上温泉水泡澡对他有好处,再远再辛苦也都不是事。 沈斐那双眼似乎闪了闪,有神采从里面溢出来,“那我们去吧。” 他果然十分想泡澡,难得开口提要求。 平时他即便再想,也不会说出来,憋在自己心里,如果朝曦主动给他做,他也不拒绝,任由朝曦做,如果朝曦不给他做,他也不提,这还是第一次。 朝曦一口答应,“好,不过要先等等,我去做个准备。” 初冬的天有些寒,尤其是山里,潮湿,阴凉,沈斐穿的还是来时的衣裳。 白底红枫花纹的布料朝曦还没开始做,因为她发现自己不会做,准备过两天沈斐身边能离人了,拜托隔壁刘大娘做,刘大娘手艺活不错,她两个孩子要带,不方便干活,只能在家里接接绣活,朝曦给些银子便是。 这次要出去的远,朝曦将这人所有的衣裳尽数套在他身上,怕冻着他,这样还不够,又给他裹了被子。 不是随随便便裹的,是干脆将被子捆在他身上,他腿脚不方便,一只手也断了,只有一只手好的,被子要是散开了攥不过来。 澡巾,澡豆,又带了些吃食,喝的水,考虑到中午可能回不来,一共带了三个竹筒,两个里面装了饭,一个里面装的是沈斐的药,他断不了药,到时候生些火,煮开了喝。 朝曦掰着手指数还需要什么?都带了什么?有没有遗漏的? 确定没有了才走,路途远,怕自己一个人弄不动,将平安也喊上,到时候将多余的东西搁它背上,亦或者驼着沈斐走,可以省不少劲。 这只熊好不容易改变了作息,变成晚上捕猎,白天睡觉,又被朝曦弄回了不规律状态。 白天活动的多了,它晚上肯定困,一两天缓不过来,不过想想也就这一次,沈斐能不能熬过剩下六次施针还不一定,这才第一针便要死要活,瞧着仿佛只剩下半口气似的,脸色苍白的跟纸一样。 朝曦十分担心他半路断了气,时不时探出头瞧一瞧这人,状态还好就继续走,状态不好歇一歇。 平安似乎也感觉到这人生了病,极其虚弱,难得没有闹,很乖的听朝曦指挥,在前面开路。 森林里很多树枝和杂草,秋天枯了一部分,软的不理,睬过去便是,遇到硬的树杈,平安大掌一扫,尽数扫去一边。 朝曦推着轮椅,沿着它开出的路走,一人一熊配合默契,用的时间倒也不久,一个时辰而已。 还没到地方便瞧见了冒气的白烟,氤氲升起,朝曦松了一口气。 没有白来,那温泉已经开始,这个秋天雨水不多,温泉也没有往年深,只勉强到人腰间,朝曦用木棍试过,又亲自找了快大些的石头,垫在下面,用来给这人坐,差不多后才将人脱光,抱进温泉里,换下来的衣裳塞进被子里,这样他穿的时候还是热的。 左右闲来无事,朝曦在旁边升了火,将带来的饭和药热热。 需要一段时间,想着平安也该饿了,跟沈斐说了一声,带它出去打猎,没去远的地方,就守在附近,绕着转了一圈又一圈,不断扩大搜寻范围。 平安杂食,什么都吃,逮不着猎物,便吃素的,试探性挖了挖微微发黄的竹子,成功在底下找到已经快长成小竹子的老竹笋。 怎么也比老竹子嫩,剁吧剁吧给平安当零嘴吃,回来的时候意外碰到老鼠窝,一人一熊配合默契,朝曦往里头丢了根很容易生烟,味又特别大的香进去,没多久那老鼠便从洞里出来,平安守一个洞,朝曦守一个,出来一个逮一个。 平安用爪子逮,朝曦用笼子,早知道它会饿,提前有准备,一人一熊合力,勉强逮到三五只,够平安吃一顿,他们只停留半天,一顿就够。 朝曦回来的时候沈斐还在泡澡,舒舒服服靠在温泉边缘,那石头也是温的,很舒服,朝曦泡过。 其实她也想泡,不过跟这人一个池子,怕这人觉得她放浪,这附近好像只有这一个大些的池子,其它都很小,就是个小水洼,勉强躺她半个身子。 朝曦想了想,一个一个的试,成功找到个稍深的,蹲下来可以漫过她的胸口,不过很小,要蜷缩着身子。 朝曦已经满足,衣裳一脱,缩进去好好洗了洗,洗到一半听到竹子炸裂的声音,想起火堆里放的竹子,里面有饭还有沈斐的药,一个没留神烧裂了,她跟沈斐都要饿一顿。 她倒是无所谓,沈斐饿不得,他身体最虚弱的时候,其实不能多泡温泉,因为容易晕。 不过沈斐喜欢,朝曦也不想阻止,她老是逼他做一些不想做的事,时间长了,次数多了这人也会烦,不如听之任之随他。 朝曦随便披了件外衣,赶忙跑过来,那竹子果然烧裂了一个,是沈斐的药,里面还有火,太烫了,朝曦拿不出来,瞧了瞧身上的衣服,裹在手上,两只手都裹了才将竹筒捞过来。 竹筒烧裂的声音太大,除了朝曦听到了,沈斐也听到了,扭头便发现朝曦蹲在地上,衣裳松松垮垮,大片大片白皙的胸口和长腿露了出来。 朝曦也顾不上,只低头检查了一下竹筒,裂了一头,洒了一些,还有小半筒,她将筒竖起来,卡在石头缝里,不至于再漏才将另外两个竹筒捞出来,怕也烧裂了。 忙完才注意到自己衣衫不整,所幸这里就她与沈斐两个人,也没别人瞧见,沈斐的人品她还是信得过的,更何况这人腿都废了,还能对她动手不成? 其实朝曦巴不得他化身禽兽,对她动手动脚,关键沈斐不肯啊。 饭弄好了,朝曦也没心思再洗,只简单搓了搓,头发揉一揉,便匆匆擦干身子出来,换好了衣裳,竹筒劈开散热,差不多后将沈斐弄上来,简单擦了擦重新塞进被子里。 依旧还是捆起来,风大,怕冻着他,两只手也在被子里,饭都是朝曦喂的,她不知道沈斐喜欢吃什么,反正一股脑的舀一勺过去,腊肉盖饭,竹子烧的很香,沈斐没怎么挑食,不过他饭量小,张张嘴刚要说吃饱了,朝曦又是一勺子塞进去,一勺又一勺,一竹筒里的饭都被他吃完。 吃完也没有立刻回去,沈斐难得兴致来了,想到处看看,他可能以为施针失败,自己要死了,所以想多瞧瞧外面,眼睛里满满都是留恋。 这人不想死,朝曦看的清清楚楚,她在想要不要把自己的猜想告诉这人,也许不是施针失败,只是排毒的一个过程。 可万一不是排毒,就是施针失败怎么办? 告诉了沈斐,沈斐心怀希望,结果只会让他更失望。 朝曦尝过那种感觉,真的很难受,没有希望便不会失望,这样也好,能熬一天,沈斐都会觉得自己赚到了,如果七针全都成功,腿治好了,他反而会觉得是意外惊喜。 朝曦决定隐瞒下来。 “朝曦……” 身后突然有人喊她,朝曦回头瞧了瞧,发现轮椅上的人不见了,沈斐躺在地上,无奈叹口气,“你把我落下了。” 第24章 提前付酬 山里路不好走, 坑坑洼洼, 推起来很费劲,朝曦推了一天,两只胳膊生疼,便想着省些劲,将轮椅转过来一面, 拴上绳子, 另一头系在平安身上, 让平安拉着走,她扶着轮椅。 不是自己使劲, 轮椅轻了朝曦也感觉不到, 她只能从绳索有没有松判断, 和她的眼睛,但她刚刚想着心思, 太入神,都没注意沈斐,不知什么时候掉的,因为裹着被子, 一点落地的声音都没有。 朝曦将人捆成了粽子,沈斐自己连坐都坐不起来, 还好人缩在被子里, 没有弄脏, 倒是被子黑了大片。 被子不是重点, 朝曦将人捡回来后稍稍拍了拍便搁在了轮椅上, 继续走。 知道这人爱干净,接下来没去别的地方,先回去把被子解开,人放在床上,脏了的被子罩扯下来洗洗,里头的芯拿出去晒晒。 她弄好已经下午,进屋发现这人难得没有看书,半坐在床上,遥遥望着窗外,盯着飞过的鸟儿,树上活蹦乱跳的松鼠,目光有羡慕,也有向往。 下半身瘫痪对他来说打击太大,虽然这人从来没说,但是朝曦能感觉得到,他在安然坐一辈子轮椅,和冒险治腿之间选了后者,不顾自己的命,也要将腿治好。 朝曦突然想起来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告诉这人腿有可能治不好,是不确定的语气,也就是说也有可能治好,所以这人才会答应跟她的约定吧? 因为腿还有希望治好,如果没有,他可能会选静静死去,这人自尊心太强,容不得自己一辈子由人抱来抱去,吃饭喝水全都要依靠别人。 龙可以暂时搁浅,如果一辈子都困在浅滩,不如一死。 朝曦其实理解不了这种思想,有希望活着,为什么要选择死? 也许是她没有经历过沈斐的绝望,如果她跟沈斐一样,落难山谷,被一个陌生的男子抱来抱去,将她全身看光,或许她还不如沈斐,当场就咬舌自尽了。 沈斐其实很强大,他接受了这种环境,并且在这样的情况下依旧没放弃,看医书,每一份药都喝了,坚持每天锻炼,用清白换朝曦给他治腿,非常的努力。 这种努力感染了朝曦,不知不觉倾向他,放弃出个小意外,将他困一辈子的想法,卖力的寻脆骨蛇,全心全意给他施针,没出一丝一毫的变故。 “沈斐,今天的针还要施吗?”沈斐昨天又是出汗,又是吐血,折腾了一夜,好不容易才有点精神,继续施针的话会不会出现比昨天还严重的反应朝曦一定都不知道。 她接触的病人太少,能用上绝破针法的人更少,毕竟有风险,一说情况,十个九个不愿意,还有一个嘴上答应了,第二天吓跑了,没敢来。 沈斐是第一个敢于尝试的人。 现实中没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朝曦只能从书上吸取经验,不过书上的那个病人死了,叫她十分忐忑,担心沈斐也会血裂而亡。 沈斐那么好看,这种死法别说他自己接受不了,朝曦也接受不了。 “要不还是算了吧,等你身子好了再继续。” 沈斐目光从遥远的地方收回来,抬头瞧了她一眼,淡然一笑,“那岂不是还要从头再挨一回?” 这是肯定的,七天一个疗程,一旦断了,下回再扎还是七天一个疗程,万一一个疗程没治好,还要再来一个疗程。 “你现在身体太虚,不适合继续,不如等过了冬天再说。”过一个冬天,最少四五个月,沈斐就可以多待一段时间了。 她有预感,沈斐腿治好了,一定会走。 沈斐摇摇头,“不了,挺疼的,挨一回就够了。” 那针下的地方实在特殊,每一针都叫他痛不欲生,穿过皮肉,刺入穴位,有些甚至干脆下在骨头上。 他的腿没有完全失去知觉,磕着碰着会有一丝丝的疼,没以前那么敏感,还是软绵绵站不起来,但是膝盖陡然撞到桌子,会有一瞬间的疼痛感,只在当时,过后就没了。 朝曦说这是好事,只要多刺激刺激他的骨头,让腿因为疼做出反应,就跟人受了刺激陡然会站起来一样。 每一针下来,沈斐的小腿都会微微抽筋,说明朝曦的法子是对的,腿越来越敏感。 只是这法子着实太疼,一口气做完便是,再来一回,只怕无福消受。 朝曦眨眨眼,表情微妙。 原来这人也怕疼啊,给他施针的时候一声不吭,还以为下错地方,这人不疼呢,如果不是她后来反复摸下针的地方,确定没有下错,朝曦自己都会以为自己施针失败,这人要死了。 他会不会死,朝曦心中有一点底,又没有,但是平安知道。 民间一直有种说法,道黑狗有灵,如果突然蹲守在谁家门口疯狂撕咬,这家人一定会有人死。 有人说是狗的眼睛能看到魂魄,实际上并非如此,只是它们的鼻子特别灵而已,可以闻出死亡的气息,人生了病它也能闻得出来。 黑熊严格来说也是狗的一种,勉强能搭上亲戚,一直有人叫它们黑狗熊。 它们的嗅觉比狗还灵,狗的听觉,嗅觉,视觉都十分灵敏,黑熊眼睛不好,还有个别名叫黑瞎子,说的就是黑熊眼神差。 如果一个正常的人类和一个瞎了眼的人类相比,自然是瞎了眼的人类耳朵和嗅觉最灵,当眼睛看不到的时候,嗅觉和听觉的能力就会被大肆开发。 原来朝曦没注意,有一次她陪这只熊打猎,回来的时候这只熊一直不让她走,依恋的缠着她,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有点像委屈,不舍,难过。 朝曦一脸迷茫,后来心口突然疼的厉害,一摸脉搏才发现自己中了毒,如果不是发现的早,险些便嗝屁了。 许是这只黑熊以为她快死了,所以呜呜的叫,但是这回沈斐虚弱成这样,脉搏时有时无,平安居然都没有表现出难过和不安,是不是间接说明沈斐死不了? 也有可能它跟沈斐不亲,不过它能将下巴露出来给沈斐摸,明显是接纳了沈斐,如果沈斐真的有事,它不可能无动于衷。 这么说来沈斐也许真的没有生命危险,他施针后出现的反应,单纯是在排除体内的淤血? 朝曦决定相信自己的直觉和平安,尊重沈斐的想法,“如果你做好了准备,那开始吧。” 摄政王(种田文) 第18节 沈斐没说话,只配合的抽掉身后的枕头,让身子平躺下来,方便朝曦施针。 朝曦开始擦她的针,一遍又一遍,拖着时间似的,就是不进入主题,擦完熬药,熬完药先给这人擦了擦身子,到了晚上才将窗户和门尽数关上,缝隙用布和棉花堵住,丝毫不漏为止。 觉得差不多了才走到床边准备施针,沈斐配合的扭过身子,想翻过去。 “不用翻,今天扎正面。” 沈斐:“……” 和昨天一样,进展很顺利,唯一不一样的是沈斐的反应,昨天扎了九针他都一声不吭,这回才扎了三针,已经接连倒抽了好几口凉气。 胸膛起伏的很快,似乎难以忍受似的。 朝曦安抚他,“别乱动,马上就好了。” 沈斐手心掐出血痕,极力控制身体。 也不知过了多久,这场酷刑才终于结束,沈斐整个人像从水里捞出来似的,浑身都是汗,朝曦敏锐的注意到他的腿颤抖的幅度大了些,昨天只是小腿肚子轻颤,今天蔓延到脚踝上,似乎疼的厉害,陡然抽了一下。 差点将腿上的针崩断,还好朝曦及时发现,赶忙摁了下去,没让他绷紧肌肉,否则一切努力付诸东流。 那针正好下在大腿上,想拉动脚踝,肯定是大腿先使劲。 针实在太细,断在里面不好取出来是一回事,绝破针法的针十分特殊,一旦断了,其它的针替代不了,八根针强行施针,很容易出现意外。 所幸那针比想象中争气,瞧着随时都有可能断的样子,没想到还挺厉害,硬是挺了下来。 九针都按部就班,排列在沈斐身体上,稍稍等了等,被朝曦一个又一个取了下来,然后给他按摩穴位。 苦没有白受,施针过后的沈斐对腿上的感觉更灵敏,原来需要极大力气才能摁疼他,现在只需稍稍使些力气,这人便蹙起眉头,有了感觉。 是个很大的进步,长此以往总会好的。 朝曦知道他施针后有些反应,昨个儿没做好准备,今儿开始尝试给他喝些化瘀的药,加在日常的药里,一起端给他喝,这人跟昨天似的,喝完立马犯困,一觉睡到下午,起来时出了许多虚汗,里面带着点点的红。 沈斐出现了血崩的情况。 不严重,似乎是顺着汗排出来的,朝曦尽数擦掉,没给他看,怕吓到这人。 除了出虚汗之外,这人咳血的毛病也越来越严重,吃不下,喝不下,有时候药都会吐出来,能明显感觉人瘦了下来。 朝曦开始变着花样做饭,药也不给他喝了,给他做药膳。 古往今来一直有句话流传,好吃的叫食材,不好吃的叫药材,其实食材也是药材,区别在于好不好吃。 朝曦趁他睡着的功夫去山上采黑木耳,这玩意儿不分季节,只要下雨就会有,晒干了泡湿吃,刚采回来的木耳不能吃,有毒。 这个季节正好是红薯成熟的时候,后院里种了些,朝曦摘了些叶子洗洗加些面蒸着吃,又挖了些红薯,切成小块炖成粥喝。 沈斐很瘦,身体里本来就没多少血,每天这么流迟早要嗝屁,朝曦又做了些补血的食物。 不喝药,这人嘴里没有苦味,也不会影响饭菜的味道,难得吃下了些东西,朝曦有些惊喜,更加花心思在这方面。 她的手艺有限,会做的吃食也少,左右沈斐没醒,干脆三更下山,清晨到村里,去找隔壁刘大娘学习做饭的手艺,准备一天换个花样,让沈斐能吃下更多的东西。 刘大娘忙,要照顾一家老小,朝曦帮着她干活,这人才有空将做饭的细节一一告诉她,朝曦听的入神,等反应过来已经辰时,这时候沈斐该是醒了,瞧不见她,不知道会不会慌? 慌倒是没有,只是有些失落,相处一个多月,朝曦习惯了沈斐,沈斐其实也习惯了朝曦。 平常他醒来第一个看到的就是朝曦,几乎没有例外,今个儿醒来这人居然不在。 头有些疼,身上黏糊糊尽是汗,沈斐推开窗户,发现已是立冬,门前的两棵树孤零零立着,地上大片大片掉落的叶子,风带了些寒意,从外头吹来…… “没裹严实了不许开窗。” 不知为何想起朝曦中气十足的声音,仿佛照顾小孩子似的,每次出行都将他裹成个粽子。 她将他照顾的很好,身上每日一擦,头发两天一洗,衣裳换的勤快,饭做的越发合口味,闲了便给他按摩,不爱看书的人因为他现在每天看的比他还勤,将往日漏下的医书尽数看完。 知道他喜欢泡澡,有空便将他带去温泉口泡上一两个时辰,路那么远,又不好走,时不时要抬一下,背一下,她嘴上说习惯了,原来也是这么照顾平安的,沈斐却瞧见了她偷偷揉手腕。 没当着他的面,自己躲在角落擦了擦药,怕手抖影响施针。 其实朝曦给他做的事,他都看在眼里。 人心是肉长的,说没有感触是假的,只是有些东西注定两难全。 沈斐将窗户关上,挪了挪身子坐在床边,伸手去够桌上的茶壶,里面还有些水,他睡了一天,口有些渴。 “不能喝凉的,会拉肚子……” 脑海里又想起了朝曦的话,朝曦真的很爱操心,不知是不是职业病,管的特别宽。 不能吃辣的,不能老是待着屋里,不要老是看书,对眼睛不好,无论干什么,她都能找到理由阻止,然后带他出去走走。 美名其曰多晒晒太阳好,多出去呼吸新鲜空气心情好,其实单纯是她待不住,又不放心他,索性一起带去。 朝曦很勤快,生活也规律,早上准时给菜浇水,出去跑步,练功,摘果子。 自从他生过气之后,朝曦终于收敛,不再勉强他干他不喜欢的事,摘果子的时候让他在下面等着,用他的衣裳下摆兜果子。 有时候比较熟的果子怕摔烂了,干脆让他举起衣摆,扔下来,朝曦的手很准,一次都没有砸到他。 山谷里的生活平凡,安静,开始有些不适应,适应后竟也觉得乐趣无穷。 朝曦会带他到河边捕鱼,采藕,酿酒,掏蜂窝。 平安最喜欢的就是蜂蜜,算是它的零嘴,一旦发现,缠着朝曦去掏,因为危险,朝曦一般不带他去,那日不知怎么来了兴趣,抢下他的书,说要带他掏蜂蜜。 去的时候带了一床被子,将他从头到尾包住,沈斐看不见,听得到,隐约感觉有人朝他奔来,刚掀开被子瞧了瞧,便被一个黑影扑倒。 朝曦一边挥手赶蜜蜂,一边钻进被子里,被子盖他一个人正好,两个人有些挤,黑暗里什么都看不见,只能听到朝曦急促的呼吸声。 他知道朝曦的眼睛在黑暗里能瞧得清清楚楚,不用想也知道朝曦在打量他,目光炙热到忽视不了。 她这人奇怪,总爱在黑暗里看他,一盯几个时辰不腻,有时候点了蜡烛,会发现这人站在床头,一动不动看着他。 目光在忽明忽暗的灯光下显得有些冷意,她走近,又发现只是错觉。 沈斐有时候看不懂她,时而单纯善良,时而又觉得深不可测,不知道哪个才是她? 他将茶壶放下,掀开被子想下来,又想起朝曦的话。 “你现在身体太虚,我不在身边不要一个人乱跑,万一晕倒在哪我都不知道。” 不知不觉朝曦就像影子似的,无孔不入,虽然人没在,依旧能牢牢掌控他的行踪。 开窗不得,喝凉水也不得,连下床都不得,无奈只能继续躺在床上,拿了一本书细细的看。 朝曦没让他等太久,很快回来,不知做了什么?身上有些面粉,边进来边拍。 “沈斐,看我带了什么?”她下山之前将昨天捕的鱼串了两条拎给刘大娘,刘大娘正好在炸东西,不知道叫什么,刘大娘说家家户户都做这个。 尤其是过冬的时候,食物可以保存很久,干脆一次性多炸一些鸡啊,鱼啊,还有面粉,刘大娘炸完给了朝曦一些。 朝曦怕冷,用东西捂住,一路小心护着上来,掀开厚厚的油纸发现里头还冒着热气。 她拿了一个面饼给沈斐,“又脆又好吃,你尝尝看。” 沈斐接住咬了一口尝尝,确实很脆,虽然是油炸的,但是一点不油腻,口感很好。 他难得多吃了两个,把朝曦开心坏了,自己只吃一个,剩下的包起来,中午热热给沈斐吃。 又将油炸的鸡肉和鱼肉煮了一小锅,怕光吃这个腻,还加了香菇,木耳,蘑菇和面条。 算是杂混面条,兑的水多,不会油,沈斐吃了两碗,这种乡间小吃他从来没见过,有新鲜感。 晚上照旧给他施针,这回在侧面,朝曦一圈扎过来。 两次成功施针,朝曦手已经很稳,开始会抖,现在不会,她每次施针之前都要反复摸沈斐的穴位,生怕忘了,做的准备充足,一直没出过意外。 跟平常似的,施完针喝药,喝完药擦澡,擦完澡沈斐也该睡了,朝曦去吹灯,一回头发现这人没睡,一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她看。 “怎么了?”朝曦问。 “我有点困,你想做什么快点……” ??? 怎么突然这么说? 朝曦一时反应不过来,半响才懂这话的含义。 沈斐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他自己感觉得到,以为自己活不久了,所以想提前把许诺给她的报酬付了。 第25章 找来了吗 朝曦愣了片刻, 不知道该怎么办? 是告诉沈斐他可能没有生命危险, 这就是个正常的排毒情况?还是不告诉他,稀里糊涂把他睡了? 他长的实在好看,苍白着一张脸,更显得人精致脆弱,瓷娃娃似的, 叫人十分想立刻, 马上, 当即睡了他。 可这样违背道德,朝曦是希望他心甘情愿, 而不是这样被逼, 将自己的清白当成报酬给她, 那种事怎么也要等接受了她之后再说吧? “沈斐。”朝曦还是决定实话实说,“你的情况可能没你想的那么严重, 你不会死,腿会治好,用不着这样。” 沈斐摇摇头,“朝曦, 我已经单了二十多年,想体验一把, 跟别的无关。” 真的是这样吗? 不是怕她有负担, 开导她的话? 相处久了, 朝曦其实对他很了解, 这人不喜欢欠别人东西, 他认为一物换一物是十分公平的买卖,所以无论朝曦对他做什么,他都不恼,因为觉得这在交易协议里面。 朝曦将他剃了,他生了一天的气,第二天就好了,怕是也想到这层,或者体会到朝曦的辛苦。 朝曦给他抓脆骨蛇,风里来,雨里去,腿都走肿了,他只是被剃了,还是为了施针方便,有原因的,并非胡来,自然没理由再生气下去。 沈斐其实很聪明,他生了一天气,不是真的生气,只是让朝曦明白他的态度,稍稍收敛一些,否则不知道以后朝曦还会不会对他做出更荒唐的事。 朝曦脑子跟不上他,花了好久才琢磨出来,明白了他为什么早上生气,第二天就不生气了? 后知后觉才晓得这里面原来还有其它含义。 她每次都这样,要过很久才能明白沈斐的意思,就像沈斐给她留空位似的,突然这么做,又不说原因,靠朝曦自己领悟,一时半会是什么都领悟不出的,虽然她每天琢磨。 因为在乎,沈斐做的每一件事她都会仔细研究意思,但也因为在乎,每次都不敢轻易下决定,就跟这次一样,不明白沈斐是真的单身太久,想体验体验?还是单纯想还她人情? 朝曦不辞辛苦照顾了他这么长时间,将他养的干干净净,床单被单,衣裳,每天都会换,不嫌麻烦似的,一天三顿管饭,每晚按时擦澡,全心全意给他施针,满足了沈斐一切需求,这些都是人情,沈斐不想欠她的,所以想还她? 他身上一穷二白,什么都没有,唯有清白能给朝曦了。 摄政王(种田文) 第19节 朝曦确实想睡他,但不是以这种方式,完全利益化,她更希望俩人之间的关系纯纯粹粹,不带有任何其它东西,虽然不太可能,他俩的相遇相知本身就是一场交易。 朝曦突然有些头疼,“沈斐,你要是真的想,等你身体好了再说。” 云雨之欢可是很累的,就沈斐这个样子,怕是做不了多久就累嗝屁了,朝曦其实不急,她更喜欢日久天长。 “不如咱们先成亲吧,过两天我下山看看,置办成亲需要的东西。”相比较云雨之欢,朝曦更在乎成亲,成亲了之后才能光明正大喊他夫君,给他贴上自己的标记。 “顺道给你添置几身衣裳,冬天了,这衣裳不能穿了。”沈斐身上穿的还是他来时那身,总是洗,再好的料子也经受不住,手臂和膝盖位置起了毛,穿着没以前舒服。 沈斐想换,朝曦一直没抽出空给他买,买了一次还换成了女子的布料,开始想自己尝试一把,让沈斐穿上她亲手做的衣裳,奈何手艺不精,拿去给刘大娘做了,刘大娘让她过几天去拿。 本来给沈斐买的衣裳贵,换成料子之后店家直接将一匹布都给了她,刘大娘说做两身衣裳都行。 沈斐一身,朝曦一身,想一想跟沈斐穿一样的衣裳,还有点小激动。 她说了半天,也不知道哪一条打动了沈斐,这人瞧了瞧她,轻声道,“好。” 朝曦眨眨眼,几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人真的答应了,不是她逼的,是自己答应的,答应娶她? “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吗?”朝曦有些不确定,又问了一遍。 沈斐轻笑,“知道啊,买几身衣裳。” “不是这个。”朝曦想让他亲口说出来,“前一个。” “你想下山看看?” 朝曦无语,刚要主动说出来,突然反应过来,沈斐在开玩笑,揶揄她。 这人居然还会开玩笑? 朝曦简直打破了对他以往的看法,原来这人刚来时那么沉默,不是真的性格枯燥无趣,是单纯跟她不熟。 又或者说她还不够了解他,这人还隐藏了很多东西她不知道。 “沈斐。”朝曦灯也不吹了,直接掀开被子进去,长腿一迈坐在沈斐腿上,“你是不是在取笑我?” 她最近摸索出一个新玩法,钻进沈斐的衣裳里,跟沈斐穿一件衣裳,很认真的将袖子也套上,可以离沈斐很近。 沈斐直接躺倒,“我睡了,不要打扰我。” 朝曦不肯,坚持钻进他的衣裳里闹,沈斐里面没穿衣裳,她摸一下,碰一下,沈斐便整个人颤了颤,想推她,奈何两个人套在一件衣裳里,推也推不动,还有可能让风进来,冻着自己,干脆作罢,放弃一样两眼一闭,就这样睡了过去。 可能真的有些累,给他做的药膳也有安眠定神的作用,这人在朝曦的眼皮子底下渐渐呼吸均匀,胸膛一起一伏,极其规律,瞧着真睡着了似的。 朝曦没打扰他,轻手轻脚出来,衣裳给他整理好,被子盖好,静静等着第二天。 沈斐已经扎了三次针,一次反应比一次厉害,除了出虚汗,咳血之外,渗血越来越严重,朝曦手绢往他背后一擦,擦出来的汗尽是红色,里面有点点的血丝,比昨天多。 怕他熬不过去,依着他一大早带人出来到处走走,看看,叫他多留恋留恋,故意不给他擦澡,想着万一再出现一睡不醒的情况,说不定这人还能因为没擦澡,被迫醒来。 洗澡对他来说太重要了,重要到他一醒来,腿都不问,先想着洗澡。 每次出行朝曦都准备妥当,这回多带了一本医书,沈斐欣赏美景,她看书,将以前遗漏下没看的尽数补上。 沈斐嗜睡的越发厉害,说要看河,还没到地方,险些一头栽下来,好险朝曦瞧见了,将人捆在轮椅上,依旧推着去看河。 严格来说是瀑布,沈斐掉下来的那个瀑布,离的很近,潺潺流水声不断,希望能将沈斐惊醒。 他是从这个瀑布上掉下来的,那么高,陡然一下,应该给他留下些阴影,听到这个声音本能排斥,想远离,只要他在睡梦中有个念头,就跟他想洗澡似的,想法太强烈,忽视不了,人就醒了。 不知是不是操心多了,沈斐每次睡着朝曦都担心他醒不过来,一旦睡的时间长了,便想着法子唤醒他。 “沈斐,你的脸脏了。” 朝曦故意往他脸上抹脏东西,她每次出来都带了大把的吃食,最方便的是饼,油纸一包就能带走,这玩意儿脆,吃完手上都是碎渣,糊在沈斐脸上,沈斐那么爱干净,感觉到了一定会醒。 “哇,好大的蜜蜂,沈斐快跑,蜜蜂来了!” 一招不成,朝曦又使了一招。 啪! “蜜蜂被我打死了。” 是真的有个蜜蜂,在身边飞来飞去,朝曦怕威胁到沈斐,提前解决了。 “沈斐我钓了一条大鱼,你快起来看看。”朝曦将竹竿捞上来,一条指头粗的鱼挂在钩上,哪来的大鱼?她只是为了骗沈斐起来看看而已。 朝曦俗,平时更喜欢直接下网捞鱼,效率快一些,发现沈斐喜欢钓鱼后才跟沈斐学了两招,每次出来都将鱼钩带上,俩人一起探讨钓鱼的乐趣。 通常这时候沈斐话会多一些,教她怎么穿线,怎么做浮,什么时候起钩,等等,他都会。 说来奇怪,一样的鱼钩,一样的线,一样的鱼诱,那些鱼偏偏就爱吃沈斐的,俩人一起蹲守好几个时辰,沈斐的盆里好几个,而且又大又肥,朝曦零星一两个。 问沈斐为什么?难道鱼也看人?喜欢被长得好看的人钓上来? 沈斐只笑,说她没有耐心,拉钩拉的太急。 就是学艺不精的意思,朝曦不以为然,觉得是他擅长的,她不擅长而已,如果是采茶叶酿酒,沈斐肯定不如她。 每次采茶叶和酿酒的时候这人最多打个下手,一比试才知道人家不是不会,比较谦虚而已,实际上既懂又精,说起茶叶和酿酒来头头是道,朝曦少做了一道工序,人家如数家珍,全给她揭了出来。 关键采茶叶和酿酒的手法比她还要精湛,反过头来教她,叫朝曦着实闹了个大红脸。 她现在想想还有点小尴尬,气不过,捏沈斐的脸。 “沈斐,我欺负你了。” 捏脸严格来说就是欺负,朝曦使了些劲,沈斐的脸被她捏到扭曲。 “你再不醒来我要占你便宜了。” 朝曦说做就做,手伸进他衣襟里,还没来得及做什么,突然听到一声轻叹,沈斐自然垂下的脑袋撑了起来,抬头直视她,“我只是想安安静静睡个觉而已……” 虽然身体一日不如一日,总觉得疲惫不堪,乏力犯困,但这次不是被迫昏睡,是他自己路上无聊,想眯一会儿,还没睡多长时间,便听到朝曦喊他,一遍又一遍,喊不醒他不罢休似的,扰的他不得安宁。 昨天晚上也是,一会儿喊他一次,一会儿又喊他一次,沈斐一夜都没睡好,今天单纯是因为困了,想补个觉。 “我担心你嘛。”朝曦手摸在他脑门上,“你一睡觉额头就发烫,身上出虚汗,怎么叫都不醒,吓人。” 光这样倒也罢了,沈斐皮肤里渗血越来越严重,衣裳半天就要换一次,尤其是他睡着的时候,渗血的状态更明显,朝曦根本不敢让他睡,怕他跟书上那人似的,血崩而死。 朝曦还发现了一件事,沈斐总是说他睡觉的时候有意识,朝曦做什么他都知道,其实不然,沈斐说的跟她做的根本对不上。 她将这人抱在怀里,一边钓鱼,一边把玩他的手,累了才搁进轮椅里,休息好了再抱过来,来来回回好几趟,过足了瘾。 但是在沈斐的说辞里,她一直喊他,什么都没做,就是隔一段时间喊他一声,将他叫醒,具体说了什么话,捏他的脸,往他脸上抹饼渣,他一概不知。 也就最后醒的正好,听到了朝曦说要占他便宜那句话,前面完全对不上。 朝曦没把这件事告诉他,怕他恐慌。 睡梦中的他好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样,和外界失联了。 这也是一种病,叫庄周梦蝶症,庄周做梦,梦见自己是只蝴蝶,醒来发现自己是庄周,反而觉得不真实,以为自己是蝴蝶,做梦梦成了庄周。 沈斐亦然,将梦和现实混淆,分不清梦里的朝曦是真,还是现实中的朝曦是真。 在梦里他以为自己醒着,实则睡着了,而且睡的很深,轻易叫不醒。 朝曦怀疑是因为身体太虚,出现了并行症。 就像风寒之后会引起发烧,咳嗽,咽喉痛,鼻炎等等问题一样,沈斐因为施针引起了各种不良反应,需得对症下药,给他再换一次药。 才三五天的时间而已,已经给他换了七八次药,每天都有不一样的突发事件,而且沈斐是个不大配合的病人,有毛病也不说,须得朝曦自己发现。 这次梦境不对人都是她自己发现的,沈斐还不知道,知道了只会担忧,反倒对病情不好,不如让他不知道。 “沈斐,中午了,你饿不饿?”朝曦瞧见了一只狐狸。 许是沈斐身上渗血,无论怎么洗,都带一股子稍甜的铁锈味,动物们鼻子灵敏,每次出去都有食肉动物偷偷跟在身后,就连平安最近看沈斐的眼神都有些微妙,那种恨不得一口吃了的觊觎表情,叫她揍了好几顿,打发出去打猎,这两天都没搁在沈斐身边,怕它一个没忍住对沈斐不利。 它勉强还能控制得住自己,毕竟跟沈斐相熟,接纳了沈斐,外来的动物控制不住,尤其是在冬天缺少食物的情况下,好在这里是平安的领地,大型食肉动物没有,也就一些黄鼠狼,狐狸和山猫,时不时在附近转悠。 平时朝曦在,打发了便是,她有些担心她不在的时候,万一沈斐跑出去,亦或者这些动物饿急了,不顾屋外的草药,执意进来,发现睡在床上的沈斐,把他啃了怎么办? 不如现在来一个弄死一个。 朝曦眼神里的杀气太重,沈斐瞧见了,将她的注意力吸引过来,“有一点,还有东西吃吗?” “当然有了。”朝曦成功被他带了回来,折身蹲在他面前,从轮椅的后布袋里拿了两个面饼给沈斐。 “我刚烤了一遍,还是热的。”河边冷,朝曦生了火,一边钓鱼一边把竹筒啊,饼啊,肉啊之类的东西烤烤,有些自己吃了,有些裹起来留给沈斐,看他喜欢吃哪个? 沈斐自然更喜欢喝汤,喝了汤他出虚汗更多,朝曦想尝试让他吃干的,不过这人吃不下干的,最后还是喝了汤。 他喝完又想睡,朝曦不让他睡,一路跟他说话,沈斐不答应就凑过去捏他的脸,无奈这人只能时不时应一声。 “你出虚汗太厉害了,半天一次,衣裳都来不及换,不过别担心,刘大娘说了,她手快,衣裳过几天就可以去取了。” “嗯。”沈斐习惯性在朝曦停顿的时候回一声。 朝曦听到了才会继续讲,“布料多,做了两套,我的那套特意做的大了些,你……” 她突然顿了一下,沈斐抬眼看她,“怎么了?” “没事。” 朝曦脚下踩到了一锭银子,新的,上面还没落尘,是今天或者昨天掉的,今天和昨天,她没有来过这里。 这银子不是她的,沈斐也不可能,他最近犯困犯的厉害,所有时间都用来睡觉,况且他身上根本没有银子。 银子半陷进泥土里,山里的路结实,这土经过风吹日晒,轻易挖不开,能让银子半陷进去,除非是人用很大的力气砸进去,亦或者从很高很高的地方掉下来。 没人闲着无聊丢银子玩,所以一定是后者。 银子是从悬崖上掉下来的。 朝曦抬头瞧了瞧崖顶,有人路过?还是故意往下砸一个东西,听回声? 很多山里的采药老人都有这个习惯,如果附近有山,为了试探山有多深,丢一颗石头下去,听回响,没有回响说明很深,一般很深的悬崖都陡,不易下去。 只有那种有回音的才能下去,悬崖边上的草药多,虽然危险,但是一趟就能赚回来,朝曦也经常这样做。 这里这么荒,路过的可能性很小。 她颠了颠银子,估摸着小十两左右,可以买三十床的被子,普通人家上山根本不可能带这么多钱。 那丢银子的人身份不言而喻。 是那些人找来了,他们想从悬崖下来,这锭银子是懒得低头找石头,随手丢下去的,对于他们来说,十两白银根本不值钱。 摄政王(种田文) 第20节 第26章 还不想走 “沈斐, 谷里待腻了吧?”朝曦不着痕迹将银子塞进怀里, 矮下身子在沈斐耳边说话,“咱们出去好不好?” 在山里生活了一个多月,沈斐有没有待腻她不知道, 她自己都快待不住,如果不是因为沈斐情况特殊,又要治病, 又要防着那些人找来,早就把他弄下山去成了亲。 她原来属于村里,谷中,山上三边跑,从来不在一个地方逗留太久, 往日都睡在村里,虽然还是一个人,但是瞧见隔壁刘大娘一家几口吃饭唠嗑,倒也不觉得寂寞。 在山上尽是野兽蚊虫, 稍不留意第二天起来全身都是蚊虫叮咬的大包, 一个人住懒得洒药,关键即便洒了,过两天还要重新洒一次,药效很容易过去, 天天撒药又麻烦, 所以朝曦宁愿回去听刘大娘抱怨丈夫不干活, 孩子不争气, 也不愿意孤零零一个人待在山上。 平安一到晚上就跑没影,因为是杂食动物的原因,它在山谷里还有朋友。 跟猴子玩的很好,跟狐狸玩的也很好,朝曦越是讨厌哪个,它就越是跟谁玩的好,时不时搁她面前晃悠,朝曦嫌烦,一周顶多在山谷里住一两回,还是因为路途遥远,懒得下山,亦或者收了药材,放院里晒,怕下雨,待在山谷里直到太阳下山。 天黑之后山上还是很危险的,不怕毒物,怕狼群和野狗,准备不充足的话被这些动物盯上,九死一生,通常朝曦不会冒险,完全没必要。 她自己觉得谷里偶尔来一次还有新鲜感,天天住会腻,沈斐亦然吧? 他本来就生活在闹市,习惯了出门就能买到东西的日子,陡然到了山里,一个人没有不说,想吃什么了,也只能忍着,生活质量大幅度下降,应该很不适应。 “怎么突然想着下山?”沈斐说话有气无力,就像病入膏肓的患者一样,瞧着让人十分担心。 “刚刚那只狐狸你也看到了,冬天了,山里没有食物,我又不可能天天守在你身边,万一它们趁我不在的时候攻击你怎么办?”朝曦推着轮椅,加快速度离开,“而且冬天山里阴,对你养病不好。” 其实就算没有那些人找来,朝曦也要带沈斐下山,一来,成亲,二来就是她说的这些原因,山里确实阴凉,潮湿,中医讲究阴阳平衡,沈斐长期住在这里,体内的阴阳二气失衡,非但不利于养病,还有可能加重病情。 朝曦早就考虑过将他带下山,不过没有那么急,想等外头的官兵都撤了再说,昨天跟刘大娘打听,刘大娘说最近已经没有官兵走来走去,城里的官兵也散了不少,本以为日子终于可以安宁了,谁料外面的官兵是没了,他们竟然跑去了山里搜查。 这个山附近早便被人搜过,许是没搜到,不死心又搜了一遍。 这回准备充足,打算下崖看看,一旦找到这里,沈斐肯定会被他们带走,朝曦不同意。 她一到草屋便开始收拾东西,沈斐的一律带走,一件不留。 不能让他们看到沈斐的东西,他的衣裳,发带还有断了一半的玉一瞧就知道价值不菲,不属于这个山村,人家只要发现,想都不想便会过来找她要沈斐。 打死不给。 朝曦包好了沈斐的东西,又简单处理了一下屋内,沈斐用过的杯子,浴巾,碗筷尽数带走,佯装只有一个人生活过的痕迹。 想了想又将床上两床被子收起一床,折起来装进柜子里,枕头随意摆放。 这个没关系,即便没有沈斐,朝曦一个人也要用三四个枕头,靠着看书,夹着睡觉,用途多了去了,可以解释得通,没人会怀疑这个。 都处理的差不多了,才推着轮椅朝山谷出口走去。 那银子面新,不是昨天就是今天丢的,没有回响,这些人肯定不敢轻易下来,稍稍准备一下怎么也要小半天时间,山那么高,谷里也很大,从上面下来,再一路搜查过来更需要时间,不到晚上搜不到小木屋。 他们还有机会。 朝曦先将沈斐捆好,绑在轮椅上,免得他因为犯困一头栽下去,赶的急,她身上还背着东西,顾不上沈斐。 俩人到了山洞口,出现了朝曦最担忧的问题,带的东西太多,轮椅太大,上面还坐着沈斐,不好过去,卡在了半道上。 没有办法,朝曦只好先将东西丢下,踩着轮椅挤到前面,单独把沈斐背了出去。 怕他被别人截胡,特意藏在隐秘的草丛里,沈斐身上捆着被子,一个人站不起来,只要他不出声,没人会注意他。 几次试探,每次沈斐都矢口否认,朝曦已经明白,沈斐腿没有治好,暂时不想回去,所以他根本不会主动暴露自己,藏在这里安全的很。 安置好沈斐,朝曦又折身回去拉轮椅,单人的轮椅放倒勉强能通过山洞,有时候也会遇到障碍,需要举起来,侧过去,一路宛如过机关,小心翼翼终于走到了尽头。 刚踏出山洞,没来得及收拾从肩上掉落的布包,先去找沈斐。 沈斐还在草丛里,位置都没动过,身子半靠在石头上,双眼紧闭,不知睡着了还是如何,呼吸均匀,面容安详。 朝曦站到他身边,惊醒了这人似的,那双眼重新睁开,瞳子黑白分明,“你回来了。” 朝曦将他藏起来的时候千叮嘱万嘱咐,叫他一定不能睡,必须等她回来,沈斐听了进去,真的没睡,一直挺到现在。 他如果睡着了根本叫不醒,自己醒了,要么是没睡,要么是记挂着这事,强行醒来,朝曦更倾向于前者。 心突然一暖,继而有些心疼,“沈斐,你是不是很困?如果实在熬不住的话先睡吧,到了我再叫你。” 搬家这种活沈斐根本帮不上忙,他唯一的作用就是配合朝曦,不要掉下来,不要睡着。 不掉下来简单,继续捆在轮椅上便是,不要睡着显然不太可能,沈斐两只眼睛都快睁不开,昏昏欲睡,这么一会儿的时间他脑袋点了三次,撑不住似的,直往下坠。 朝曦连忙接住,许是动作太急,戳到了这人,沈斐勉强睁开眼,轻轻‘嗯’了一声又睡了过去。 仿佛百八十年没有睡过似的,很快进入梦乡,怎么折腾都不醒,朝曦一边拉着轮椅,一边去捡散落下来的布包,稍稍整理后斜挎在肩上,使了力推着轮椅慢慢下山。 没有平安开路,回村的路不太好走,时不时会遇到下坡,陡然滑下去。 怕摔着沈斐,朝曦反而要拉着轮椅,让下滑的速度不那么快,尽量捡好的路走,多花了些时间,申时还未到,虽然没到,不过朝曦已经看到了村庄,离得不远,可以稍稍歇息一会儿。 这一路紧赶慢赶,朝曦有件私事要办,一直没来得及,左右四周无人,离森林也远,不会有什么野兽,那些人也找不过来,不如趁现在解决。 她先将轮椅推到草丛里,沈斐藏起来,表面看不出来这里有人之后才去解决自己的私事。 无非是想上个茅房,太急,有点憋不住,否则朝曦一定会等到了村里之后再解决,虽然知道那些人一时半会追不上来,不过没将沈斐弄进屋之前,不仅是那些人,随便是谁看到他都有可能报官,朝曦有十成把握那些人找到就是沈斐,所以一点风险都不想冒。 ———————— 沈斐似乎又听到了朝曦喊他,一声又一声,催魂一样,不喊醒他不罢休。 那声音里带着不安,着急,难过,仿佛哭过似的,隐隐藏了些哭腔,叫他意外有丝心疼,睡不下去,陡然睁开眼。 四周没人,他在一片齐腰的杂草里,被人遗忘了一样,朝曦不在,周围安安静静,除了偶尔一两声虫鸟鸣叫,什么声音都没有。 沈斐想喊朝曦,刚一张嘴,喉咙里突然一痒,没忍住低声咳嗽起来。 实在难受,他用手捂住,待咳嗽停下,手心里一片潮湿,殷红的血顺着纹路流淌,瞧着格外刺眼。 沈斐从怀里掏出手帕,将手上的血尽数擦干,手帕反面折起来,带血的地方掖在里面,瞧不见后才重新塞进怀里。 他实在不是个合格的病人,总爱对大夫隐瞒病情,时时刻刻让大夫操心,逼问,搁在眼皮子底下,像观察钱币一样,一寸一寸的摸,一丝一丝的看,仔细到丝毫不漏才行。 做他的大夫很累,朝曦不是第一次抱怨,叫他有什么不要瞒着,哪里不舒服,哪里难受了一定要跟她说,但这人依旧我行我素,继续瞒着她。 那手帕是朝曦洗的,搁水里一泡,全是红色的血,朝曦能不知道吗? 她知道,还要假装不知道,然后给沈斐多买两个手帕替换着洗。 他吐血间隔太小,一条手帕不够用。 “公子!” 身后突然有人说话,声音熟悉异常,沈斐认出了那道声音,回头一看,朝曦手里拿着棍子,冷眼瞧着地上。 那里躺了一个人,是刚刚喊他的那个,被朝曦打晕了。 朝曦丢下木棍,走过来推他的轮椅,“沈斐,这人你认识吗?跟踪了咱们一路。” 沈斐摇摇头,声音平静淡然,“不认识。” 果然,他的腿没有治好,还不想走。 第27章 故意的吗 既然他自己不想走, 朝曦当然配合, 只当地上那人不存在,推着轮椅回村。 路上将沈斐包的严严实实,有人问就说生了重病, 不方便见人,一路有惊无险的回到小医馆。 说是小医馆,其实就是前后两个小屋, 前屋用来接待病人,后屋是她自己住的。 一个人实在太孤单,她有时候会故意留下病人,听他们的咳嗽声,时不时过去看一眼, 也许天生就是忙碌命,她宁愿给人跑前跑后,也不要一个人待着。 好羡慕别人有家人,有孩子, 吵吵闹闹的, 打开门就有人迎上去,嘘寒问暖,有人期待回去的感觉特别好,隔壁刘大娘的丈夫, 每次回来刘大娘都抱怨。 “怎么回来的这么晚?” 这句话听起来像是不满, 实际上是关心和担忧, 朝曦也想有人这么对她。 她低头瞧了瞧沈斐, 如果那个人是沈斐更好了。 沈斐还睡着,脑袋自然垂下,被她抱起来搁在床上也不知道。 有两天没回来,床上有些潮湿,被子摸着凉凉的,朝曦没给沈斐解开身上的被子,叫他先这么睡着,自己找来柴火,生了火,又用煤块代替。 柴火烧出来的烟特别大,煤块不会,搁屋里正好,还能将潮湿的被子烤烤。 瞧着屋里暖下来才将沈斐身上的被子解开,先抱去一遍,床罩被罩换成干净的再抱回来,这么几番折腾下来,沈斐始终没醒。 他嗜睡的毛病越来越严重,手往他背后一摸,果然,又是大把的虚汗,隐隐带着血丝。 施针的次数越多,他的情况越严重,朝曦有点烦躁,丢下他跑去院里将菜地里生出的杂草尽数拔了心里那股子憋屈才终于过去,然后生炉熬药。 朝曦别的没有,就熬药的炉子多,有些是找人做的,有些是别人送的,她原来只有一个炉子,药熬不过来,病人等的着急,干脆送她一个,两个炉一个熬药,一个熬药膳。 因为沈斐身上的并行症很多,要加的食材也多,药膳熬的更像大杂混,怕不好吃,舀了一勺尝尝。 咦,还蛮好吃的嘛。 朝曦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将方才放进去的食材挨个数了数,二三十种,香菇,蘑菇,木耳,山药,红薯叶,小白菜等等,熬了一锅出来,味道竟出奇的好。 回头瞧了瞧床上安然躺着的人,希望他能多吃一点,再瘦下去她可以一手抱一个了。 药膳熬的很快,朝曦将吹风口关上,舀了一碗端去给隔壁刘大娘一家,刘大娘家里要养好几个孩子,压力很大,每顿饭就吃馒头和咸菜,连朝曦的日子都不如。 朝曦毕竟是大夫,在村里挺受人尊敬,给人看病,人家没钱了就送些鸡蛋啊,肉之类的东西,有时候病治好了,为了感谢她,也会送些东西过来,她只有一个人,其实吃不了那么多东西,很多都跟隔壁刘大娘分享了。 她羡慕刘大娘,有丈夫有孩子,每天一家子热热闹闹的,虽然刘大娘总是抱怨,说她丈夫不务正业,整天除了遛鸟钓鱼,什么都不会。 朝曦想想沈斐,好像也除了遛鸟钓鱼擅长以外,其它什么都不会,连根小白菜的秧都插不好。 他还是个瘸的,自己照顾不好自己,朝曦每天都要花时间跟在他身后看他遛鸟钓鱼,可为什么一点不觉得难受? 莫不是刘大娘在偷偷炫耀? 可她的表情,语气也不像炫耀,更像恨铁不成钢,她希望丈夫可以顶一片天,朝曦…… 沈斐还是继续这样就好,每天多吃点,多出出走走,不要老是待在屋里,对他的恢复不好,朝曦真不需要他做什么,他能自己白白胖胖就好。 许是经常帮助刘大娘,刘大娘话多,拉着她又多说了些话,朝曦担心屋里沈斐和药膳,推辞要走,刘大娘叫她等等。 她跑进了屋,出来时手里拿了一套衣裳,离约定取衣裳的日子还早,刘大娘是先把做好的一套拿来。 花布实在是大,做了里外两层,同色的衣裳,只需再做一套亵衣便可。 很厚的料子,沈斐也不经常出门,足够挡风了,朝曦捧着衣裳,心里甚是开心,迫不及待回去,准备先给沈斐套上。 她回去的时候路过外屋,瞧见熬了药膳的砂锅顶了盖子,不管里面的食物会被顶出来,朝曦无奈停下脚步,将药膳拿下来,搁置在一边,然后进屋去找沈斐。 摄政王(种田文) 第21节 很意外,沈斐又醒着,他今天已经醒来三次,是个很大的进步,长此以往说不定能摆脱庄周梦蝶症。 朝曦将衣裳撑开,献宝一样给沈斐看,“沈斐,刘大娘做好了一套,提前给我了。” 按照沈斐的码子做的,应该不会出现太大或者太小的情况,“你有新衣裳穿了。” 沈斐似乎被她的情绪感染,苍白的脸上难得多了一丝笑,也没管那衣裳是不是女孩子穿的,配合撑起上半身,任由朝曦给他脱了里衣,换上干净的亵衣,然后套上新衣裳。 刘大娘的手艺不错,衣裳刚好不大不小,稍稍有些长,遮去了沈斐半只手,只有指头能露在外头。 冬天了,稍稍长些没关系,省得进风,里面也可以套件厚些的衣裳,外面一裹完全看不出来他穿得多厚。 还要再添置一件长些的披风,可以将沈斐从头裹到脚,既然城门口的官兵少了,说不定可以进城买几身衣裳。 实在不行布料也可以,买女孩子的,回来给刘大娘做,现成的没沈斐穿的码,沈斐太高,朝曦这样的都很难买衣裳,她只能买些花色的男装,女装小。 如今的衣裳铺跟她有仇似的,有时候瞧见花色的裙子,心里十分喜欢,一打听,小了她两个码,店家还非说她可以穿,往身上一套,最多能遮到小腿肚子,店家睁着眼睛说瞎话,道很合适云云,朝曦险些没忍住揍她。 现做的衣裳贵,朝曦舍不得给自己买,给沈斐倒是舍得,眼都不眨钱就花出去了,刚得的十两白银准备拿去给刘大娘,就说自己要照顾医馆不方便离开,托她进城买布料。 不买男装,那些人搜查沈斐唯一的标准就是男子用的东西,朝曦把他伪装成女子,或许能躲过去。 她想做就做,当即给这人挽了个女子的发髻,还插了一根钗子,沈斐本来长的便好看,擦了粉,涂了妆,掩盖住他男性化的一面,让五官更显精致立体,苍白柔弱。 再加上一身衣裳,竟意外和谐,从上自下挑不出毛病,他站不起来,坐着瞧不出到底多高,也许会觉得骨架比寻常女子大了些,不过没法细比,应该不会惹人怀疑。 朝曦给这人换女衣,化彩妆,这人一言不发,全程配合,没有半分挣扎和意见,比想象中顺从。 也许他也不想被那些人找到,难道那些人会对他不利? 还是说相处这么久,他舍不得走了? 怎么想都觉得不可能,沈斐肯定是为了腿,亦或者那些人跟他不是一帮的,毕竟他是因为受了重伤才掉进山谷的,身后必然有人追杀他。 反正不管什么原因,他愿意配合,不想走,对朝曦来说都是好事。 朝曦将今天的药膳端过来,新鲜的玩意儿,沈斐果然多吃了些,每次有新鲜的食物,味道也不错沈斐都会多吃些,过两天吃腻食量会慢慢减下来,这时候就需要换新花样了,农家小吃几乎被他吃了个遍。 吃完饭天已经黑了,朝曦给他施针,这回又换了个位置,给他一圈扎过来。 背面还好说,只要一扎正面,这人便会全身紧绷,他也不知道怎么想的,难道背面朝曦就瞧不见他的身体了? 照样将他看光,还是丝毫不漏的那种。 施完针这人熬不住又睡了过去,朝曦想将他带出去走走都来不及,没奈何就这样混了一天。 第二天朝曦这里来了一个客人,普通风寒,拿了些药回去,没钱给药钱,抵了两本书。 正好朝曦的书库都被沈斐看完,这两天沈斐无聊的紧,只能靠睡觉度日,给他看书,这人应该不会再犯困了吧? 沈斐似乎也知道自己经常睡觉有多危险,能撑着绝对不睡,但他没有事情做,整天坐在床上还是很容易睡着。 朝曦便给他找了个活,让他帮忙给窗台上的花浇浇水,这种细工慢活沈斐很喜欢做,平时趁她不在的时候也会给山谷后院里的草药和菜浇水,只能碰到外围的,经常这样干能明显看出外围的长势比里面好。 朝曦还以为变了异,后来才发现是沈斐闲着无聊,时不时坐着轮椅出去,给花啊,草啊浇水,有时拿着剪刀修修剪剪,将花和菜养的极好。 看不出来他还有这种天赋,既然他喜欢,朝曦便成全他,找人要了几颗花草给他养着,就放在屋檐下,他只要一低头就能摸到。 几颗花就算沈斐修剪,浇水,做的功夫再慢,也用不着半个时辰,剩下又是无聊空虚的时间,朝曦把书拿给他,正合他的意。 中午刚吃过饭,沈斐懒洋洋靠在床上,将书掀开瞧了瞧,半响合上。 是一本不太和谐的书。 第28章 第一重要 沈斐瞧了一眼朝曦, 这人可能还不知道, 手里拿了针线,趁着中午没人,在缝一只袖子。 整件衣裳工序复杂, 缝不好, 但是这种裁剪过, 只有一个袖子的好缝, 她缝的得心应手。 嫌刘大娘一个人缝太慢, 迫不及待想跟沈斐穿一样的衣裳,所以自己帮忙打打下手,别的不会, 也就袖子和衣襟的封边能稍稍搭上两针, 大头还是刘大娘做, 刘大娘手艺好。 “朝曦。”沈斐突然叫她。 “怎么了?”朝曦在检查针脚, 顺着缝过的地方一路摸下去,没有呈现凹凸不平,一针细, 一针宽的情况才罢手。 “……没事。”沈斐话到嘴边,又憋了回去。 朝曦奇怪的看他一眼, “有什么话就说,干嘛说到一半?” 沈斐明显有事,瞧着又不太好意思说的样子。 “你又想上茅房了?”朝曦搁下针线活, 不由分说走过来, 抬手要掀他的被子。 沈斐摇头, “跟这个没关系。” “那是什么?”朝曦不信,上手要检查,沈斐有个什么情况,身体最诚实。 沈斐摁住被子,“就是想提醒你一下,以后收书的时候看着点,别再被人骗了。” 朝曦蹙眉,“被骗了吗?” 她拿起沈斐搁在一边的书翻开看了看,正好看到一片描写仙境的地方,什么双峰壮观,琼浆玉液等等,“没问题啊。” 又将书还给沈斐,“你不喜欢这种带神话的吗?” 一脸纯洁,什么都没看懂。 沈斐叹口气,“算了,当我什么都没说。” 朝曦太单纯了,单纯到提这事都觉得是罪恶似的。 她平时给他擦澡,施针,满脸正经,看不出一丝一毫的情·欲,也不带半点色心,就是单单纯纯,自然而然动作,仿佛看一本书,喝一杯水,那般平凡自如。 朝曦眨眨眼,不太明白发生了什么?想了想重新坐回小板凳上,继续缝她的袖子,已经缝了大半,边缝边问,“沈斐,你听过戏吗?” 自然是听过的,听说有钱人家的少爷想听戏会直接将人请到自己府上,在家里听。 “隔壁村里刚好有人办了酒席,请了街上有名的戏班子过来唱戏,咱们晚上去听吧。”村里不比城里,一般都在晚上唱戏,配合酒席,吃了饭,喝了酒,正好天黑,燃几个火把,戏班子一搭,气氛再一烘托,贼惬意。 朝曦其实听不懂戏,但是大家喜欢,她闲来无事也会凑凑热闹,人很多,半数人都拖家带口,大的搂住小的,格外温馨,就她一个人。 当然那是以前,现在不一样了,她有沈斐。 “好。”沈斐没拒绝。 乡下娱乐少,难得赶上一个,下回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再者说他确实很久没听过戏,着实有些怀念。 傍晚刚吃过饭,朝曦便开始着手准备,听戏最少一两个时辰,期间冷啊,渴啊,饿啊,都是问题,朝曦尽数考虑到位,将薄被,披风,热水,咸鸭蛋和馒头揣上。 馒头特意和水囊搁在一起,里头装的是热水,通常情况下保温三五个时辰不是问题,馒头会一直被热水温着。 瞧着差不多了开始包沈斐,先将被子展开,这人搁在中间,绑在被子里,不是正着绑,是斜着绑,像绑婴儿的襁褓,将这人裹的严严实实。 沈斐很无奈,跟朝曦说了几次,朝曦总不以为然,觉得他现在很虚弱,不能吹风,不能冻着,一定要包着被子才肯让他出来,弄的跟个千金小姐似的。 其实沈斐没那么虚弱,他只是暂时生了病而已,然而无论他怎么说,朝曦每次都左耳进,右耳出,继续我行我素,把他包成个粽子。 朝曦总说他不配合,她自己不也一样? 酉时天已经黑了,谁也瞧不见谁,不担心沈斐暴露,他身上穿了女装,又裹了披风,外面还罩着被子,一丢手朝曦自己都不一定认得出他,更何况别人。 她给人抱上轮椅,吃的喝的塞进轮椅后的布袋里,推着轮椅浩浩荡荡出门。 家里的门用钥匙锁上,怕来贼,师傅曾经说过,很多贼会趁人听戏的时候去家里偷东西,虽然没什么贵重物品,不过药材那些都是朝曦的宝贝,不允许别人碰。 隔壁村离的不远,朝曦在夜里眼睛也能看的一清二楚,灯笼都不用带,直接朝搭了戏班子的地方走去。 路上已经有了些人吃完饭没事干,也打算去隔壁村听戏,个个拿着灯笼,离得远,瞧不清人,也不见灯笼,只听到轮椅咯噔咯噔轮动的声音,吓得还以为出了什么灵异事件,几个人缩成一团,壮着胆子打着灯笼照过来一看。 咦?这不是朝曦吗? “朝曦,你也来听戏啊?”隔壁刘大娘热情问道。 朝曦点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过来看看。” 刘大娘点头,“年轻人就该多出来走走,别老是待在屋里瞎捣腾。” 她视线下移,“这位是?” “我的病人。”朝曦也不算说谎,“腿脚不方便,暂时在我这里住几天。” 她是大夫,确实有人上门求医,重伤需要住几天的也有,刘大娘没有怀疑,反而拉着其他人过来,一起走。 说是照顾朝曦,所有人都带了灯笼,就朝曦没带,朝曦其实不需要,不过也没拒绝,几个人结伴而行,边走边聊。 和平常一样,她们说话,她一句也插不上,但是会认真听,往常会有些难过,现在…… 似乎没了感觉,也许有了沈斐,不那么寂寞了,所以融不融入她们的小圈子无所谓。 几人散步似的,悠哉悠哉赶路,一柱香后到了地方分开,各自找个角落坐下。 朝曦这才发现自己忘记带小板凳,只顾着沈斐别饿着渴着,忘了自己。 好在她年轻力壮,站站没关系。 俩人来的太晚,戏已经唱了小半,只听了半截,有点接不上,又听了一会儿才入戏。 朝曦站了小半个时辰,突然感觉有人拉拉她的袖子,低头一瞧,沈斐一只手从被子里伸出来,微白的指头拽住她的衣角,“你坐我腿上吧。” “可你的腿晚上还要施针,不能压。”长时间压的话血液循环不过来,朝曦施针的时候血会从针眼处流出来。 本来血就少,还每天流,沈斐是想血尽而亡吗? “那咱们回去吧,我不想看了。”沈斐不假思索道。 朝曦摇摇头,“才看了多大一会儿,后面还有一个多时辰呢。” 她经常听戏,知道时间,这一出戏唱完,后面还有三四出。 沈斐瞧了瞧她,“你不累吗?” 朝曦登时领悟,原来沈斐是担心她啊。 “我暂时不累,累的时候再说。” 她确实不累,加上坚持,沈斐只能依她,又这样站了半个时辰,朝曦终于受不了,左脚换右脚,右脚再换回来,两只脚都很麻,实在站不住了蹲在沈斐身边。 “沈斐,我脚好痛。” 沈斐点头,“那咱们回去吧。” 朝曦不肯,“还有半个时辰左右,就快完了,看完再走。” 摄政王(种田文) 第22节 沈斐怀疑的瞅了瞅她,“你的脚不累了?” “累啊。”朝曦打着别的主意,“所以你的轮椅借我坐坐好不好?我抱着你。” “咱们还是回去吧。” 沈斐用掏出来的那只手去转动手轮,被朝曦阻止,不由分说将人抱起来,自己坐在轮椅上,沈斐斜着抱在怀里。 原来她也这么抱过沈斐,每次都是趁沈斐睡着时,第一次醒着这么抱他,还有些小激动。 沈斐幽幽叹口气,一脸生无可恋。 朝曦将他抱紧了,“沈斐,你饿不饿?馒头再不吃凉了。” 她伸手去拿身后的布包,挂在轮椅上,硬拽了两下才拖进怀里,拿出里面的馒头递给沈斐,自己找个地方磕磕咸鸭蛋,剥开给沈斐就馒头吃。 沈斐对这种有味,还很咸的东西很抵触,就像朝曦第一次给这人吃皮蛋,吃臭豆腐时的反应似的,打死不吃,朝曦一劝再劝,这人终于打算尝尝,然而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他尝完之后还是不喜欢。 煮好的咸鸭蛋其实很香,尤其是里面的黄,沙沙的口感,蛋口挖得大了还会冒油,非常好吃,算是美食之一,不可错过。 说起来奇怪,沈斐居然从来没吃过咸鸭蛋,难道从小就抵触? 那可惜了,又错过一个美食。 他不吃,朝曦也没办法,只趁他不注意的时候突然塞了些黄到他嘴里,事后问他怎么样? 打脸了,这人觉得好吃,但是先前抵触的情绪太大,以至于事后朝曦问他,这人都不好意思回答,不过朝曦再给他塞蛋黄,这人也没拒绝,尽数张口吃了,连朝曦的那份也吃进了肚。 他只喜欢吃黄,蛋白还是不喜欢,嫌咸,都留给了朝曦,朝曦不挑食。 他俩搁在角落里一会儿吃个东西,喝个小水,时间很快过去,唱戏的开始收台,俩人也收拾收拾回去。 路上沈斐突然问她,“朝曦,你最近两天没给我擦澡,是怕我醒不过来吗?” 那是肯定的,这人每次睡着都叫不醒,让她操碎了心,不给他洗澡是做双手准备,万一这人又出现上回的情况,搞不好还会因为没有洗澡醒来。 “我最近不怎么睡了,你给我擦澡吧。” 怕朝曦不给他洗,死撑着不睡,坚持了两天才敢这么说。 第29章 是特殊的 朝曦都无奈了, “知道了, 会给你擦的。” 许是语气不太好,沈斐察觉到了,狭长的睫毛垂下, 低声问道, “朝曦, 我是不是特别烦?” ??? “没有。”朝曦怕他误会, 连忙解释, “是怕你老是擦澡冻出毛病,本来就是关键时刻,万一再染个风寒, 发个热, 影响施针。” 烦是真的没有, 单纯是沈斐身体太虚, 条件也不好,没有可以让他泡进去的浴桶,总是搁在外头, 很容易风寒发热。 “这样啊。”沈斐将手缩回被子里,“那不擦了。” “擦还是要擦的, 不过不能擦那么勤,隔一天擦一次,或者你愿意去澡堂子里, 单独开个包间, 我给你洗。”澡堂子里什么都有, 可以泡澡,可以汗蒸,屋里是热的,即便脱了衣裳也不会冷,如此朝曦才能放心。 “要抛头露面的。”朝曦低头看他,“你愿意吗?” 沈斐之所以整日待在屋里,其实不是性格使然,是腿断了出门不方便,第二个原因是他不想被别人看到。 坐轮椅的人很少,尤其是这个小镇,很多人会好奇,禁不住看他,可怜他,讨论他,这些都是沈斐不愿看到的,所以他宁愿不出门,也不要变成别人谈论的话题。 “如果你愿意去澡堂子的话,想泡多久,想洗几次我都依你。” 沈斐:“……” 这是个很大的诱惑,他最终还是没经住答应,朝曦也依言带他去镇上的澡堂子里洗,离的很近,俩人走路不到半柱香就到了。 天黑,灯光昏暗,朝曦又给这人裹了披风,帽子一盖,整个人从头包到尾,不用担心被人瞧见,只在跟澡堂掌柜接触的时候掌柜奇怪的看了他一眼,问朝曦做甚包成这样?可是有什么毛病?店里不接待有毛病的客人。 朝曦让他放心,不是会传染的病,就是单纯虚,掌柜才勉强给她开了个房。 澡堂子不比别的,有些病人搁在一起洗,或者他用过的浴巾之类的东西会传染,只要有一个这样的客人传出去,掌柜的小店也别想再开,所以查的极严。 朝曦在给沈斐洗之前将放水的小厮赶走,自己来,趁着时间还早里里外外洗一遍,差不多后才开始放水,毕竟是外面,干净第一。 过来抱沈斐的时候发现他手臂绷紧,身子略微僵硬。 看来还是介意啊,嫌那个掌柜对他指指点点,也嫌这里脏,毕竟是外面,浴桶还是什么的都被其他人用过,他不适应,唯一吸引他的是可以每天洗,想洗多长时间洗多长时间。 朝曦将人脱光,抱进水里之后这人立马就好了,身子不紧绷了,人也放松了,舒舒服服泡澡。 包间贵,不洗过来不划算,朝曦给他洗好,自己也放水洗,将这人轮椅一推,面对着墙就好,沈斐自己也是君子,从来不回头看,俩人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沈斐现在没那么排斥她,愿意跟她谈一谈自己的事,身份那些还是不说,也从来不讲他自己的生活,但是朝曦打听京城的事,他还是会回答。 京城有哪些好吃的,好玩的,很照顾朝曦,尽量推荐的平价,但他这样的人,平时吃喝玩乐去的都是千金窟,即便再平价,对朝曦来说也贵,吃不起。 俩人身份天差地别,自然没啥话题,但还是每天努力的鸡同鸭讲。 不知是不是习惯了朝曦,沈斐现在有些依赖她,很多小细节都能看的出来,比如朝曦不在的话他不会一个人独享美食,无论如何都会等朝曦回来一起吃,饿两顿也会等。 朝曦有时候给人看诊,会遇到很多不方便的病人,要亲自上门,偶尔回来晚了,三四更到家,发现这人安安静静坐在床上,嘴里说看书不小心看晚了,其实就是等她。 他还改了很多毛病,不会总自己憋着不喊朝曦,也不会总喝凉水,不好好吃饭,现在十分配合,无论朝曦什么时候抱他,都会主动抬起手,方便朝曦,原来只在洗澡的时候会这样。 聊天也是,这人闷骚极了,跟他说十句话不一定回一句,现在即便答不出来,也会嗯一声,表示自己听见了。 一个多月的相处,不知不觉竟这般默契。 朝曦洗好了,过来给沈斐擦头发,方才只简单包了包,这人自觉仰起头,方便她擦,那一头黑发被她养的极好,油光发亮,顺滑飘柔。 头发好不好,还是要看保养,沈斐只在乎洗澡,头发如何不怎么管,原来因为洗的次数太多,有些干燥,现在是水润,丝绸似的,手感极好。 朝曦闲着没事便会用手插入他的发间,给他整理头发。 知道这人毛病多,朝曦给他擦完才给自己擦,完了结账回家,给他施针。 这是第六次施针,沈斐的腿已经渐渐有了感觉,刚扎完针便要尝试起来走走,朝曦从背后抱住他,俩人沿着院子走了几圈,出了汗才回去。 他已经偶尔能自己撑起身子,走上一两步,是个很大的进步,原来腰以下完全没知觉,现在朝曦稍稍使劲,这人便蹙眉说疼,感官回来了,但还是控制不好,需要多多练习。 不知是不是九鸣针法起了作用,这人体内的瘀血排尽,身体在慢慢恢复,今个儿早上朝曦给他擦背,发现冒血丝的情况有所好转,他可能快要康复了。 成亲这事要赶紧提上日程,再不成亲这人腿治好,他的家人也正好找来,将他接走,朝曦竹篮打水一场空,什么都没捞着,原本打算成完亲就不会再有人给她说媒的事也落了空,其它就算了,这事必须要办。 朝曦想做就做,第二天一大早将这人打扮好,化妆成女子,托付给刘大娘,自己进城去挑东西,城门口果然没有了多余的守卫,朝曦一个人买了结婚的嫁衣和新郎装也没人管,她想好的说辞都没用上。 因为穷,只买了一套喜服,红布一匹,酒席那些联系了一家酒楼明天来家里置办。 今天要给沈斐施针,只能明天,还差一针,凑够七针就不用再扎了,他已经康复,自己回去锻炼锻炼就好。 沈斐之所以留下,假装不认识自己的家丁,全是为了他的腿,一旦不需要治疗,怕是没两天就走,所以朝曦时间赶得很紧,胡闹似的,明天就结婚。 是先都没告诉大家,沈斐也不知道,只晓得她出门一趟,做什么不清楚。 朝曦买的东西太明显,回去他就知道了,不仅他知道,刘大娘也会知道,刘大娘爱说,她一知道,马上全村都会知道,如此也好,省得一个一个通知。 因为准备的东西不多,只租了一辆牛车,她早上走的,晚上回来,刚踏进屋,刘大娘迎上来,满脸歉意。 “怎么了?”朝曦蹙眉,“他出了意外?” 难道是那些人找来了? 算算时间也差不多,前两天将那个家丁打晕,就算他滚着过来,也该找上门了。 刘大娘连忙摇头,“那倒没有。” 犹豫了一下继续道,“不过我做了饭,他不吃,可不是我没做,是他说胃口不好。” 朝曦眉头蹙的更紧,“两顿饭都没吃?” 早上朝曦给他做过饭,瞧着他吃完才走的,她回来的晚,现在已经过了晚饭时间,相当于沈斐中午饭和晚饭都没吃。 “嗯。”答应照顾沈斐有钱,沈斐自己不吃饭,她这钱反倒不方便要了,没将沈斐照顾好,可她家又缺钱,好几个孩子要养,丈夫也不中用,全靠她一个人撑起来,虽然照顾沈斐一天钱不多,但她需要,所以尝试要一下,毕竟是沈斐的原因,不是她的原因。 朝曦明白了她的意思,“放心吧大娘,钱会给你的。” 这一听就知道是沈斐自己闹别扭,闹什么朝曦要看到人才知道。 她从腰包里掏出一锭银子,“大娘,连同衣裳的钱一起给你吧,辛苦你了。” 当初约定好两套衣裳八百铜板,照顾人也才五十个铜板而已,朝曦多给了她一百多个铜板,刘大娘笑得合不拢嘴,“吆,这是办什么喜事吗,这么大方?” “还真被大娘猜着了,就是办喜事。”朝曦认真道,“大娘,明天我成亲。” 刘大娘吃了一惊,“这么急?跟谁啊?哪家的小子?我怎么不知道?” 朝曦淡笑,“大娘明天就知道了。” 怕刘大娘继续打听,朝曦借口进去看看沈斐,刘大娘一肚子话尽数憋在心里,朝曦已经提了东西进屋。 沈斐坐在床上,窗台上燃了蜡烛,借着微弱的光看书。 朝曦将东西悉数放下,拍了拍手问道,“我听大娘说你两顿饭没吃,怎么了?做得不合胃口?” 他嘴这么挑,完全有可能。 “不是。”沈斐将书合上,“不习惯陌生人走来走去。” 朝曦一愣。 不习惯陌生人走来走去?这么说是习惯她走来走去了? 不吃刘大娘做的饭,也不是不合胃口,是单纯因为她做的,所以不吃,如果换一个人,譬如说朝曦做的,他才会吃? 这是不是说明她在沈斐眼里是特殊的?是他可以容忍的,指定的,只吃她做的饭,只愿意让她在眼皮子底下走来走去? 第30章 是敌是友 不知道为什么, 一股莫名的情绪涌上心头, 朝曦十分想试试看。 她也不犹豫,当即去了厨房,找出刘大娘做的饭, 只剩下一碗面条, 因为时间长了, 有些泡糊, 朝曦自己吃过, 不需要再吃,只做沈斐的便可。 她简单将面条热热,加两颗青菜, 又打了个蛋, 做的跟原来不太一样后端过来。 沈斐似乎以为是她做的, 虽然对泡糊的地方有些疑惑, 不过朝曦说加了个蛋,多煮了一会儿就变成这样了,沈斐也没怀疑, 自然而然拿起碗筷吃了起来。 果然,根本不是不合胃口, 单纯是因为做的人不是他熟悉的那个。 摄政王(种田文) 第23节 他这人很难接受别人,但是一旦认定,又很忠诚, 一直都会只认那一个人。 相处了快两个月, 往日种种努力没有白费, 沈斐接受了她,不吃别人做的,不喜欢别人在他面前走来走去,只愿意她。 朝曦很开心,趁他吃饭的功夫将今天买的嫁衣和新郎装拿出来,这衣裳实在特殊,什么都不用说,沈斐能看懂。 怕他忽略过去,朝曦还特意展开在他面前晃悠,转悠了两圈后铺在床上,那衣裳复杂,好几层,朝曦不太会穿,研究了好一会儿。 还有她的嫁衣,似乎比沈斐的新郎装还要麻烦,乱七八糟全是珍珠,还有个新娘凤冠,除了皇后,普通人成亲头饰不能用凤凰,对皇后不敬,所以细看会发现上面是孔雀。 反正样子差不多,都好看。 朝曦在拆缠在一起的流苏,路上走的急,用东西包着,底下的流苏尽数缠在一起,明天再解已经晚了,今天要把这些都弄好,不能耽误她上花轿。 其实没有花轿,搁家里拜个天地就是,哪那么多功夫琢磨那些,浪费钱,还折腾沈斐。 沈斐这个样子没办法骑马,也没办法接她,万一再不小心摔了,这亲岂不是成不了? 那怎么行,反正一切意外都要扼杀在摇篮里。 朝曦先将凤冠用梳妆的小镜子撑起来,那镜子底下有个支架,又是圆的,正好能撑凤冠,流苏挂在下面,朝曦慢慢解。 沈斐已经吃了饭,不知是无聊还是怎样,轮椅停在桌边,一双手伸出,帮着朝曦解缠在一起的流苏。 ??? 他不知道这是凤冠吗? 凤冠都有了,说明俩人就快成亲,这人不是不愿意吗? 他看到嫁衣和新郎装应该排斥来着,不该这个反应吧? 不知为何,有一种羊进了狼口,还帮着狼给自己剃毛的感觉。 朝曦有些懵,以为他不知道,提醒道,“明天咱们成亲。” 沈斐手指微顿,“比我想象中要快。” 就这样? 没有别的想法? “你就没有什么话说?”朝曦不信,这人前几天还表示自己不想结婚来着,怎么才两天就变得这么顺从,改变主意了? “说什么?”沈斐抬眼瞧她。 说你不愿意啊,亦或者推后几天。 “……没什么。”朝曦话憋在嘴里,没继续讲下去,万一说的这人又不愿意了,那她怎么办? 已经放出消息要成亲,新郎突然反悔,叫她以后怎么做人? 沈斐的态度很迷啊,难道是为了尽快还她的人情,好走掉? “沈斐。”朝曦突然喊他。 沈斐轻轻‘嗯’了一声,“怎么了?” “明天咱们成亲,你先试试新郎装吧,看看合不合适?” 很意外,沈斐居然没有半点抵触,自然而然点头说:“好。” ??? 他疯了?还是真的要走了? 朝曦很担心是后者。 沈斐似乎不知她心中所想一般,转动轮椅来到床边,主动去拿床上的喜服。 朝曦又叫住他,“先施完针再试吧,省得脱来脱去麻烦。” 她打算施完针后给沈斐洗一洗,换上衣裳不脱了,第二天套件外衣就成亲。 沈斐也没有拒绝,淡然颌首道,“好。” 他今天意外的好说话,朝曦说什么他都应。 朝曦突然想起自己小时候,她不小心撕破了师傅的美男图,怕师傅责罚,师傅喊她去倒茶,乖乖的去,师傅喊她做饭,她也乖乖的去,师傅让她晒草药,她也跑的勤快,因为心虚,感觉自己做了对不起师傅的事。 沈斐会不会也…… 可他腿都瘸了,能做什么对不起她的事? 朝曦仔细观察这人,沈斐表情依旧,面上丝毫看不出半点心虚,就跟平常似的,静静坐在轮椅里,只在朝曦走近后自觉抬了抬手,让朝曦抱他。 他想上床,提前做好施针准备。 朝曦满足他,先将喜服放在一边,人抱起来搁在床上,沈斐开始脱衣裳,朝曦也去做施针准备,回来后这人衣裳虚虚披在肩上,人一推倒,那衣裳散开,光洁的身子尽数露了出来。 朝曦给他翻一个面,手摁在不太和谐的地方,沈斐肌肉陡然绷紧。 他原来下半·身完全没有知觉,无论朝曦对他做什么都不知道,现在…… 朝曦是习惯性动作,这个位置凹凸不平,不摁住的话针会扎偏,所以每次都要空出一只手压下。 她习惯了,沈斐不习惯,动了动身子,被朝曦一巴掌打下去。 “别乱动。” 沈斐:“……” 今天这针对沈斐来说也是折磨,疼是一回事,还有些——羞耻。 好不容易九针挨完,沈斐整个人松了一口气。 朝曦没给他翻身,刚施完针,身上还有些针眼,不能压着,只将被子拉起来,盖到他肩膀。 左右时间还早,朝曦又去烧了热水,回来给他擦了擦身子,然后换上喜服。 第一次穿这种复杂的,里三层,外三层,腰带都系不好,不是那种勒的,是扣的,朝曦找了半天没找到扣眼。 沈斐无奈叹口气,自己拉着她的手,摸他的后腰,“这里。” 这个位置沈斐看不到,人躺在床上,也摸不到,只能靠朝曦了。 朝曦抬了抬他的身子,意外发现这人腰挺细,就这腰带她都不一定能系得住,沈斐居然还有一些空余,感觉再塞一两件衣裳都行。 “好了。”终于穿好了,朝曦抹了抹头上的汗,有些欣慰。 “好看吗?”沈斐躺在床上,大爷似的,穿衣,系发带,等等全是朝曦做的,他就躺着,一动不动,玩偶一样任由朝曦折腾来折腾去。 “好看。” 沈斐本来长的就好看,平时没给他认真穿过什么像样的衣裳,头发也一直散着,偶尔随意用发带系上,今儿给他收拾整齐了发现这人贵气逼人。 那张脸也完全露了出来,更显得俊美无双,就这样放出去,怕是隔壁刘大娘都要动心。 想一想这人已经施针完毕,很快就会走,觉得不行,不摸过瘾亏了。 朝曦当即伸出罪恶的小手,胡乱摸在沈斐身上,沈斐似乎知道她打得什么主意,也不挣扎,双臂一摊,任朝曦上下其手。 像一只吃饱了的猫似的,懒洋洋不想动弹。 朝曦突然想起小时候师祖养的那只黑猫,跟师祖一样,阴森森不爱接近人,总拿一双绿油油的眼神冷冷看她。 尽管外表好看,但它极不好相处,无论谁上前逗它,都是一爪子,从来不吃别人给的食物,朝曦在师祖那住了两年,无数次喂它,那只猫始终对她不理不睬。 后来有一次她看到师祖伸出手,那只猫自己躺下,露出柔软的肚皮,任由师祖摸摸捏捏,师祖揪它的胡子,拽它的耳朵,它也老老实实,即便把手伸到它嘴边,它也不咬,要是别人试试看? 沈斐很像那只猫,漂亮,高冷,对谁都爱搭不理,谁的饭都不吃,也不让别人接近,那只猫每次吃饭之前都会将盘子推给师祖,示意分享的意思,师祖不吃才会自己动。 沈斐也从来不吃独食,总会等她回来。 那只猫一个人不会睡觉,必须见着师祖才会睡,沈斐亦然。 那只猫只给师祖一个人撸,沈斐也…… 朝曦经不住又撸了两把。 沈斐身上任何一个部位对她都是开放的,随便她撸,不过有一个地方藏的很严,死活不给她碰,朝曦陡然伸手去抓,被他眼疾手快握住。 “别乱来。”眼神中含着警告。 朝曦投降,身子一软,趴在他身上,乖巧道,“不乱来了。” 不能再触沈斐的逆鳞,要不然几天撸不到沈斐。 她答应了,沈斐才放手,重新躺回枕头上。 朝曦小心翼翼摸回他的胸膛,瞧这人没有反应,胆子又大了起来,继续撸沈斐。 沈斐的适应能力真的很强,原来她这样做,这人会有轻微反应,现在就像习惯了似的,大大方方任她胡来。 朝曦也不客气,上上下下摸过来,不过瘾干脆手伸进去,沈斐的肌肤弹性温热,丝绸一样,顺滑无比。 满足了,就算他走了又怎样,她已经把这人前后左右一丝不漏尽数看光,早已经赚够了本。 能多在一起一天,就多赚一天,不强求。 朝曦想起什么,几步下床,将自己的喜服也换在身上,跟沈斐一套,都是红色,像一对新婚的夫妻似的,提前体验一把洞房花烛夜,紧紧挤在一个被窝里,还没来得及闹,突然听到屋顶上发出踩踏瓦片的声音。 什么人? 沈斐似乎也听到了,撑起身子吹灭了蜡烛,示意朝曦假装睡觉不要动。 朝曦不笨,登时明白过来,沈斐也不知道外面那人是敌是友。 第31章 还成不成 俩人一躺一趴, 静静听着屋顶上的动静, 似乎有人揭开瓦片,朝房里看来。 朝曦想抬头瞧瞧,被沈斐摁住脑袋, 动也动不了, 无奈只能继续趴在他怀里。 沈斐身上很香, 长久喝药, 外用, 身上已经不是刚来时的檀木香,也不是澡豆香,是药香, 朝曦最喜欢闻的。 就像打上她的标记似的, 她把这个人浑身上下都染成了药香味。 实在好闻, 朝曦没忍住蹭了蹭修长的脖子, 不能做大动作,但是没说不能做小动作吧? 她稍一偏头,啃上微微滚动的喉结, 沈斐身子一僵,本能想推开她, 刚要有所动作,被朝曦摁住,做了个‘嘘’的口型, 提醒他隔墙有耳。 沈斐:“……” 摄政王(种田文) 第24节 方才他不让朝曦动, 朝曦有样学样, 立马报复回来,也不让他动。 他被迫仰着脖子,被朝曦啃了又啃,屋里瞧不见人,只隐隐听到些许吞咽的声音。 不是所有人都跟朝曦似的,能在黑暗里瞧得宛如白天,屋顶上那人看不清楚,似乎想换个角度,先将瓦片盖了回去,后踩着瓦片去了其它地方。 朝曦不知道他去了哪,但是有一种预感,他就躲在角落,用一双狼一样的眼神盯着他们。 很有可能是沈斐的仇人,朝曦隐约感觉到了杀意。 突然有点明白为什么在山里时,沈斐矢口否认说那些官兵不是找他的。 因为找他的人不光只有友,还有敌人,一个不小心暴露行踪,非但联系不上自己的亲人,还有可能落入仇人的手里,到时候只有死路一条。 当时朝曦只以为他是为了治腿,忘了他掉下来时身上受的伤,除了大大小小的磕伤碰伤,还有箭伤,那个才是最致命的。 有人想要他死! 朝曦莫名烦躁起来,沈斐马上就是她的夫君,谁敢要他的命?弄死谁! 她又等了等,屋顶那人还没有现身,等待机会似的,一直潜伏着。 那人能等,朝曦等不了,双手一撑,想爬起来,沈斐朝她摇摇头。 朝曦压下他的手,不顾他的阻拦,轻手轻脚掀开被子下来,从角落里拿起一根棍子,蓦地从窗户口跳了出去。 有什么东西至院子里一闪而过,朝曦毫不犹豫跟上,那人身手敏捷,她似乎也不赖,常年在山林中奔波,低矮的墙根本不算障碍,轻巧一跳便翻了上去,几步赶在那人前面,手中长棍陡然打去,那人抽剑挡住,俩人在狭窄的屋顶上交起手来。 朝曦招式中带着恨意,单手持棍,既快又狠,另一只手也没闲着,食指与中指并行,点在那人穴位上,不是单纯点穴,两指之中夹着银针,每一下都将银针送进身体里,所以她点一穴,那人便有一处动弹不得,人很快被朝曦制服,长棍压在他脖颈处。 “你是谁?有什么目的?为什么鬼鬼祟祟躲在屋顶上偷看?” 那人一身黑衣,脸上蒙着布,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也算骨气,一言不发,只朝远处瞧了一眼。 朝曦顺着他的眼神看了看,发现是她的小屋。 遭了,沈斐还在里头! 不知不觉他俩一追一逃,几番交手,竟越跑越远,离小屋有些距离,沈斐腿脚不方便,身子又虚的厉害,如果是调虎离山之计,那他现在怕是已经…… 朝曦不敢往下想,一棍子将黑衣人敲晕,抄近路翻过墙,跃过顶,急急赶回小屋,人刚落地,便是一脚踹出。 她是养过熊的姑娘,两三百斤轻轻松松,那门受不住她这一脚,轰然倒塌。 一片烟雾和粉末氤氲升起,朝曦没有准备,吸进去一些,呛的她咳嗽两声,待屏住呼吸,仔细观察之后发现地上躺了三个黑衣人,唯独不见沈斐。 朝曦心里一慌,翻箱倒柜找他,最后在橱柜后瞧见一只手。 那手白玉似的,她每天又摸又捏,熟悉的不能再熟悉,是谁的不言而喻。 朝曦呼吸一窒,身子微微颤抖,脚步有片刻迟疑,不敢再走过去。 怕看到沈斐的尸体。 她太笨了,轻而易举中了别人的调虎离山之计,沈斐明明不让她出去的,可她忍不住,一想到这些人是来杀沈斐的便恨不得一刀一个剁死算了。 冲动的时候什么都没想,也根本不知道自己中了别人的计,事发之后才反应过来。 如果……如果沈斐因此死了怎么办? 朝曦犹豫了一会儿,抬脚又走了两步,离得近了,墙角露出更多的部位,腿,身子,长发,和脸。 沈斐半坐在地上,歪歪靠着墙,脑袋软软的垂下,面色苍白,不知是死了还是如何? 地上散落一些瓷器,全是朝曦搜集而来的各种毒物粉末。 她已经冷静了许多,略微一想便明白了,沈斐并非善于之辈,他知道自己的状态不好,肯定打不过那些人,便撑着身子过来,打开朝曦的橱柜,将里面的毒药瓶子一股脑丢了出去。 朝曦怕他误伤,将瓶子放的很高,还特意告诉他,上面都是她研究毒物的瓶子,很毒的,有些即便屏住呼吸也没用,只要粘上就会中毒而亡,叫他千万不要碰。 紧要关头,身边一个人也没有,沈斐便将这个当成了武器,杀敌一千,自损八百,那些人死了,他自己也…… 不不,他的求生欲望有多强朝曦知道,他一定不会让自己就这么死的,之所以洒下毒药,是因为朝曦能解。 对啊,她能解! 朝曦回过神来,当即去翻她的解药瓶子,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悉数喂给沈斐。 沈斐将橱柜上所有的毒·药瓶子都丢了出去,很杂,种类也很多,所以解药也有一大堆,朝曦七七八八喂了他不少,拿到什么就喂什么。 沈斐意识全无,什么都吃不下,朝曦本想含住解药亲自喂他,想了想觉得慢,顾不上其它,一只手固定住沈斐的下颌,一只手将药丸塞了进去。 一开始没有半点反应,塞的多了,沈斐似乎难受极了,轻轻咳了一声,朝曦趁机抬起他的下巴,逼着他将解药咽下去。 又吞吃了几个,这人被她折腾来折腾去,药丸直塞进喉咙里,折磨似的,将这人弄醒了。 朝曦整个人松了一口气,沈斐没死,太好了。 沈斐幽幽看她一眼,又睡了过去。 总归没死就好,其它的以后再说。 朝曦先将人抱出去,搁在没有毒雾的地方,喂了他一些清水,又找了块抹布,将他身上沾了粉末的地方尽数洗去。 这回她身体很好,没有出现疲劳过度的情况,那些毒·药也都是她研究出来的,有抗体,暂时还顶得住,将沈斐全部安置妥当后才顾得上自己。 因为身体太强,只随便吃了几颗解毒的,便又恢复如初,跑去将屋内打扫一番,窗户打开,散散气息。 想起外头打晕的那个黑衣人,琢磨着过去看看,又不放心沈斐,倒是想抱着去,不过沈斐现在这个样子,怕是会被她折腾嗝屁。 好不容易才捡回一条命,为了一个坏人搭上一个沈斐不值得,朝曦只当眼不见心不烦,放过那人。 她一直守在沈斐身边,一刻也不离,即便进屋打扫房间,也将沈斐放在门口,能看到的位置,眼睛随时盯着四周,耳朵听八方,丝毫不放松警惕。 山里被人找到,这里也被人找到,接下来该去哪? 朝曦竟然迷茫了,沈斐刚施了七天的针,身体还没脱离危险,转眼更加虚弱,中了那么多毒,即便及时吃了解药,也会损伤肺腑,不是一时半会能养好的。 如果后续治疗跟不上,沈斐以后处处都是毛病,搬去其它地方不现实,没有给他养伤的药和钱。 除非…… 朝曦目光落在死了的黑衣人身上,拉下蒙脸的黑布,一个不认识,再摸摸他们的口袋,竟然有不少银票。 果然,京城来的人就是大方,随身携带的都是银票,一张银票最少百两银子,这里有好几张。 朝曦仔细数了数,三个人身上的钱凑在一起,多达十三张,还有一些碎银子。 这么多钱应该够给沈斐养伤了,但是问题又来了,沈斐不易挪动,怎么去其它地方? 他俩的亲还没成,没名没分朝曦不想跑,可又必须跑,不然再被人追上,可没这次这么幸运,今天有调虎离山之计,下回说不定就是武松打虎,找个厉害的将她制服。 沈斐现在身边只有她,她一倒下,沈斐肯定也会死。 跑还是要跑的,等明天看看沈斐的情况,能不能熬过这一夜。 朝曦有些担心,一闲下来又开始折腾沈斐,给他施针,喂他喝药,捏着鼻子硬灌下去,又检查了一下他身上,没有外伤才放心。 就这样守了一夜,沈斐始终处于吊着一口气,半死不活的状态,朝曦怕那些人又派新的人过来,提心吊胆了半天,租了一辆牛车,又给了些银子到隔壁买了几床新被子,一层一层的垫在牛车上,垫了三五床才将沈斐放上去,这样应该跌不着他了吧? 朝曦自己坐在前头赶车,后头就是沈斐,完全陷进被子里,身上也盖了一床被子,又带着帽子,脸上蒙着纱布,捂的严严实实,只一双眼露在外面。 还没醒,安安静静睡着,那双好看的眼睛闭了一天,也不知什么时候能睁开。 路上有人问她什么情况? 她就说生了病,虚弱,不方便见风。 到村口时恰好碰见刘大娘,刘大娘吃惊的看着她,“这是要去哪?你不是今天成亲吗?” 朝曦摇头,“我相公都快死了,不成了,去城里给他看病。” 第32章 惹不起啊 刘大娘噎住, “那你赶紧去, 门里我帮你通知。” 因着愧疚,没照顾好沈斐,她昨天跑的勤快, 挨家挨户的敲门, 帮朝曦传递消息, 叫大家今个儿来参加朝曦的酒席, 谁料出了这么个变故。 朝曦平时很照顾她, 钱的事她帮不上忙,也只能帮忙跑跑腿。 “谢谢刘大娘。”朝曦想了想,掏出些碎银子来, “时间太紧, 没来得及通知包饭菜的酒楼, 他们要是来了大娘帮我把违约的银子给他们, 剩下的给娃买些衣裳,狗蛋的衣裳缝了又缝,已经不能穿了, 也快过年了,大娘置办些年货, 不能让孩子们饿着。” 她没说给大娘,单说给孩子,大人给孩子买衣裳是长辈的心意, 拒绝不了, 刘大娘接过银子, 眼睛当即湿润起来,“姑娘,你是个好人。” 朝曦轻笑,“大娘,你也是个好人。” 她瞧了瞧天色,“不早了,我要走了,相公病的有点严重,再不治真要死了。” 嘴上这么说,面色却没多少情绪,以至于刘大娘信也不是,不信也不是,半响让开路,朝她挥手,目送她离开。 朝曦拍了拍牛屁股,十分有灵性的牛自觉赶起路来。 牛跟熊差不多,都有三四岁的智商,每次租完将它放了便是,它会自己回去,无论搁哪都能摸到家,聪明的很。 说起它,朝曦想起了平安,她有三五天没去山谷,怕跟那些人撞个正着,但是平安只是一只熊,也不会说话,那些人应该不会那么残忍,将它杀了。 关键熊力气大,皮也厚,一般的东西弄不死它,反而会弄伤自己,若是临死前反扑,怎么也会死一两个人,完全不值得。 从京城一路过来,处处需要钱,所以那些人身上都带足了银子,不缺钱,要追踪沈斐,根本没空打平安的主意。 最重要的是那天早上刚将平安赶去外头捕猎。 冬天了,食物不好找,它现在每次出去都要走出自己的狩猎范围,去别的地方抢食,一来一回没有两三天回不来。 没有朝曦拖累,它性子更野,通常走走停停,最少三五天才会老实回来,跟那些人根本撞不了头。 即便撞了头也没关系,从悬崖上下来的是沈斐的家属,没有伤害沈斐,反而叫他‘公子’,语气中满满都是怀念和惊喜,还有几分尊重,沈斐是好人,那些人应该也是好人,没道理伤害平安。 平安的性子温和,只要不主动攻击它,它瞧见这么多人带着武器,自己就会避开。 不用操心它,该操心的是沈斐。 不知出了什么问题,朝曦以为最先找来的应该是他的家人,毕竟那天见到他的人明显是友,但是昨天来的居然是刺杀他的人,说不通啊,那天那个小厮明明已经跟到了山下,只需拐个弯,再走些路程就能找到她。 根本不需要三五天,除非他没有瞧见朝曦。 朝曦是背后下手,那人根本没有机会转身。 之所以能跟下来,是因为轮椅碾过的痕迹,十分明显,恰好朝曦停了一会儿,被他追了上来,还没来得及相认就被朝曦打晕。 山崖特殊,又高,从悬崖上下来,必须系着绳子,好几百斤,能弄来一条就不错了,所以肯定不是一起下来的,一次只能下来一个,那小厮先下来,自己到山谷里搜查,恰好瞧见了小屋,发现里面有人住过的痕迹。 沈斐的东西都被朝曦收走,里面都是她的,她个子太高,买不着女孩子的衣裳,平常穿的都是奇丑无比的男装,如果所料不差,应该被误以为是男子,忽略了她,先跑去隔壁村寻找差不多年纪,个头的男大夫。 摄政王(种田文) 第25节 附近还真有不少男大夫,女大夫只有朝曦一个,下了山的路经常被人踩踏,轮子碾压,十分结实,除非是那种压了很多货物的轮子,亦或者刚下过雨,路过时才能留下痕迹。 那天真的很巧,既没有下雨,沈斐也很轻,下了山后轮子的痕迹消失,那小厮找不着踪迹,才会拖这么久,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找来。 原来朝曦不想让他们找来,是怕他们把沈斐带走,现在这种情况倒是十分希望他们能帮把手,保护沈斐免得他再被刺杀。 她只有一个人,除非吃饭喝水上茅房,时时刻刻守在沈斐身边,一步不离,否则还真顾不过来,稍微出点意外,沈斐就没了。 朝曦打起精神,一刻不敢放松,手里拿了一根竹子,两米多长,正好可以将沈斐完全护住,如果有人偷袭或者射箭,她可以靠这根杆子及时做出反应。 今时不同往日,朝曦将自己的银针尽数涂了毒,见血封喉的那种,以备不时之需。 就这样还是担心,怀里揣了很多药粉,等着关键时刻用上。 和她预料中的不一样,这一路倒是挺平静,只时不时冒出一条毒蛇,亦或是几只毒蜘蛛,蜈蚣,等等毒·物,到客栈歇息的时候发现饭菜里有毒,她不停的换,不停的换,换到没毒为止,其它倒是没什么问题。 反正朝曦最不怕的就是这些玩意儿,遇见成色好的逮两只,正好她的存货没了,雪中送炭似的,不停的给她送来新鲜玩意儿。 最好对付的是蛇,素来便有打草惊蛇的说法,成色差的朝曦便不断敲打地面,将之赶走,成色好的驱了棍子打去。 木棍打蛇,蛇随棍上,朝曦车都不用下,一会儿一条,一会儿又一条,逮了不少。 进了城后瞧见药铺卖掉,好几条着实卖了不少银子。 昨个儿还身无分文,今个儿有种腰缠万贯的感觉,朝曦腰板都挺直了些,买衣裳,吃饭,抓药价钱都不看,只管拿。 不出意外的话还会这样持续很久,不断有人送银钱过来,不担心这个。 朝曦原来一直以为自己很穷,等买了别人的药材之后才发现自己一点不穷,冬虫夏草她卖的时候一根才一两银子,转眼变成了十两,二十年的人参百两银子,贵的离谱。 朝曦那根十八年的人参买给人家才得了十几两,相差了好多。 然而即便再多,她还是要买,沈斐身体不好,一直吃着补品,小补可以,大补伤身,他现在虚不受补,五百年的人参用不上,只能另外买,才出来两天,十三张银票被她用的差不多,钱像流水似的,花出去都不带声响。 朝曦倒开始期待那些人快些袭击,再不袭击她就要没钱了,城里生活当真是贵,随便住个好点的房间,再加上吃吃喝喝,要十两银子,朝曦交了三天的,已经住了两天,最后一天退房才能拿到钱,不退房要继续交,怕客人打坏房里的东西,那钱是押金。 朝曦身上还有百两左右,付是可以付,但是付完沈斐的药就没了着落,想主动找那些人,又怕那些人趁机对沈斐下手,正纠结着,突然听到门外有轻轻走来的脚步声。 朝曦眼前一亮,终于来了。 这两天仅仅是各种试探,没有实际的,因为去城里的路上不断有人路过,不敢声张,只能暗中使绊子,发现不管用,才开始主动过来偷袭她。 她已经等在门口,手里拿着棍子,本以为会有人进来,没成想窗户上插了一根管子。 看来这两天的试探没有白费,知道她对毒·物有一些抗体,干脆弄来不和谐的药,这东西不属于毒·药,平常人也不会拿这个试毒。 朝曦平时有试毒的习惯,所以她的身子才能有抗体,所有的毒·药基本都沾过,唯独春·药。 拿捏住她的弱点了,知道她怕这个,但是并没有用,朝曦含住管子,用力一吹,门后传来激烈的咳嗽声,仿佛有人中招。 她推开门发现有人快速朝黑暗里潜去,朝曦棍子脱手而出,砰的一声击中那人后脊正中的骨头上。 她自小学医,人体的弱点和优势了如指掌,这一击打不死也能让他骨头断掉,人因为吃痛从空中摔了下来。 正待起身,一根银针插入他脖间。 那银针上抹了特殊的药,见血封喉,黑衣人当即便不行了,朝曦将他拖进屋,仔细翻了翻身上,比前头那几个人穷,身上只有一百多两。 许是拖了两天的缘故,这些人也要吃吃喝喝,而且他们花钱大手大脚,自个儿一个人花去了这么多银子。 前两天那些人身上一人两三张银票,如果当时这人也是,也就是说他在两天之内花去了两百两,吃银子吗?花这么多。 朝曦有些愤怒,狠狠踹了他一脚。 过后突然想到一件事,他们的银子快花完了,花完了会回去吗?还是找雇主要? 如果回去,说明派他们来的人在京城,走不开身,没人给他们银子,无奈只能回去。 如果没有回去,沈斐可能有大麻烦了,有个很厉害,又很有钱的雇主也来了这里。 他可以不断驱使人过来,想各种花招偷袭。 朝曦怂,惹不起,连夜溜了。 第33章 有多厉害 她从怡春院出来, 一时有些迷茫, 不知该去哪? 怕被那些人找到,特意躲在人特别多的怡春院,尽是姑娘和香粉味, 连被子都是香的, 是那种浓烈的香, 朝曦不喜欢, 叫人从头到尾换了一遍, 又放了两个火盆,一个浴桶,每天烧热水给沈斐洗澡, 据说都要算银子, 许是这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加一起, 她一天的房钱才那么贵。 贵有贵的好处, 怡春院的饭特别好吃,伙计也很热情,很多别家不肯做的事他都愿意跑腿, 只要给银子,方便了朝曦不少。 当然如果每晚没有姑娘敲门问她要不要睡一晚会更好, 朝曦自己都是女子,女孩子跟女孩子有什么好睡的? 但是她穿着男装,头发随意一绑, 加上胸前平坦, 别人都以为她是男的。 朝曦有了钱, 本以为可以买到心仪的衣裳,结果发现贵一些的衣裳还是短,没有她穿的,无奈只能继续买男装。 尽量挑颜色鲜亮的那种,裙摆很大,朝曦喜欢,只觉得跟女孩子的衣裳也差不多,但还是有人喊她公子。 反倒是沈斐,头发一散就有人喊他姑娘,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心好痛。 朝曦低头瞧了瞧坐在轮椅上的沈斐,已经两天了,还没醒,吃饭还是喝药都是她硬灌进去的,有时候动作大了这人才会抗拒似的挣扎两下,很快又睡了回去。 他太能睡了,睡了好久。 朝曦推着轮椅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找不着家,也不知自己要去哪,突然有些失落。 天大地大,竟没有她的容身之处。 如果沈斐醒着该多好,他一定知道现在该怎么办? 朝曦很少去闹市,连续在陌生的城里生活了两天,有种不知所措的感觉,怕去的近了被找到,特意挑了个远些的城,路她都不认识,时不时有人抄着异乡的话找她聊天,她一句都听不懂。 因为是外地人,买个东西或是吃个饭都有人宰她,朝曦还不会还价,吃了好大的亏,好在银子不是她的,倒也不心疼。 朝曦刚找到一个稍微有点人气的街上,突然感觉身后有个脚步声与她的同步,她抬脚,那人就抬脚,她停那人也停。 朝曦的耳朵灵敏,尤其是专心听的时候,很容易就在众多脚步声中分辨出来。 那些人又追上来了。 说也奇怪,无论她们去哪,最后都会被追上。 朝曦不信邪,推着轮椅进了一家古董铺。 许是太久没出来,人群中有人跟着进去,那人先是看了一圈,没找到人,又跑去问了掌柜,掌柜抬起眼皮瞧了一眼,“你去二楼看看有没有?” 事实上朝曦已经从后门走了,也是她告诉老掌柜,叫他这么说的,给了一锭银子那掌柜就答应了,很好说话。 朝曦知道轮椅太明显,干脆丢弃不要,直接在一家酒楼门口招到一辆马车,载着去远些的,能睡的地方,最好热闹一些。 马夫很热情,告诉她澡堂子可以睡,朝曦很惊喜,她还从来不知道澡堂子居然能睡。 “不过你带着个姑娘很危险。” 朝曦:“……” 她才是那个姑娘。 “那里都是男子,女孩子家家不安全。” “没关系的师傅。”朝曦搂紧了沈斐,“我会保护好他。” 说着低头亲了沈斐一下,自从沈斐中毒,她想过亲自含着药喂沈斐,从此不能直视沈斐,总想亲亲他,啃啃他。 有一次夜里舔了舔无血色的薄唇,竟发现触觉意外的好,往后时不时啃一次,瞧他还不醒,气不过,咬他,咬重了这人便会微微皱眉。 “到了。”马夫拉住绳索,指了指不远处道,“那个就是澡堂子,公子带着妻子小心点。” 朝曦也没解释,直接给钱,然后抱沈斐下来,因为抱的轻轻松松,那马夫更不怀疑她是男子。 朝曦竟也不讨厌他喊她公子,因为她听到过沈斐的小厮喊沈斐公子,想跟沈斐有一样的称呼。 澡堂不大,朝曦交了钱后找了个地方躺着,就在地上,有地暖,屋里暖呼呼的,不用盖被子都行,当然为了保险起见,朝曦还是给沈斐要了一床被子,自己抱着沈斐睡。 四周都是人,席地而眠,朝曦找的位置是角落,将沈斐挤在墙和她之间,就怕有人对沈斐不利。 睡到半夜,依旧相安无事,朝曦有些放松警惕,丢下沈斐,自己一个人去上茅房。 她前脚刚进去,后脚躺在四周的人齐齐睁开眼,小心翼翼撑起身子,赤着脚,无声无息接近躺在角落里的沈斐。 墙上倒映出十几条扭曲的影子,像一个个恶魔似的,个个手里拿着匕首,朝安然昏睡的人刺去。 只虚虚用一面帆布挡住的茅房里突然射出无数根细针,穿过帆布,直直奔来,不得已那些人只能放弃目标,先护好自己,待银针打落,还未来得及做其它反应,一道鬼魅的影子不知何时近在眼前,两指并行点来。 被点过的位置一阵刺痛,人当即倒了下去。 咻! 几根银针射在燃起的蜡烛上,火绳颤了颤,被带起的风刮灭,四周陷入一片黑暗。 从小训练的杀手从来不怕黑暗,不仅不能阻碍他们的行动,还会成为他们的助力,让他们更加如鱼得水。 “主子。”那澡堂对面的酒楼里有人双膝跪地磕头,“丙火、癸水,乙木,戊土,庚金死了,咱们还有十二史,这回保证万无一失。” 雕花的屏风后坐了一个人,隔着一层屏风,瞧不清什么模样,只晓得此人是个女子。 “你最好说话算话,否则你这颗脑袋也别想要了,连个废物都杀不了,我养着你有什么用?” 跪着那人连忙擦了擦冷汗,“小瞧了他身边那个姑娘,此人身负绝学,一手指法着实了得,配合千手观音,再加上她的身法特殊,咱们的人竟不是对手,连轻功卓越的追风都败在她手上。” 并非是他们太弱,是朝曦太强,连赫赫有名的丙火、癸水,乙木,戊土,庚金都给杀了,还追上了轻功了得的追风,在他体内打入十八根针,日日承受钻心之痛,残忍至极。 那小姑娘瞧着天真无邪,下手极狠,偏偏武功高强,暂时无人是她的对手,不得已又从主子手里要人。 折损了她五名大将,还有一个直接废了,主子也恨透了这人,又给了他一次机会,天字号的十二史,听说从未失过手,一个乡下来的村姑,不信她还能全身而退。 “可打听到身世?”屏风后那人似乎对朝曦来了兴趣,懒洋洋问。 跪下之人摇头,“此人极为神秘,只知道是三年前来的,名唤朝曦,小懂医术,其它一概不知。” “习的是什么功法?” “很杂。”他实话实说,“少林寺的一指禅,千机阁的逍遥步,鬼谷门的千手观音,她皆有小成。” “哦——”屏风后的人更加好奇,“你常年在外,就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惭愧。”他低头,“属下长期搜集情报,竟还真的从未听说过,一点关于她的信息都没找到。” “一个突然冒出来的人?” 他当即回道,“主子别担心,她马上就会突然消失。” 摄政王(种田文) 第26节 “希望如此吧。”一声幽幽的叹息遥遥传来。 俩人同时看向窗外,澡堂子的方位,为了配合十二史,整个澡堂封锁起来,里面的人尽数清除,十二史就在里面,除了他们,还有朝曦和沈斐。 “以十二史的身手,要不了多久那女子与宁王便会葬身于此。”他十分自信,“主子且瞧着,出来的一定是十二史。” 砰! 澡堂子的正门被人踹开,朝曦一身狼狈,脸上挂了彩。 这回的杀手好厉害,用掉了她一半的银针才打死,不过收到了好多银票,雇主非常大方,给他们一人三五张银票。 杀手这个职业处处需要钱,比如她原来在怡春院时,有个杀手总爱装成客人混进来,每次都一掷千金,扮演的无懈可击,没有一个人怀疑他,唯有朝曦。 她数次发现这人磨指甲的声音,不知是紧张还是习惯,大拇指和二拇指对磨,这个小动作藏在袖子里,没人瞧见,加上环境嘈杂,更不可能有人听见,只有朝曦听见了。 她在自己房间时发现隔壁有这种声音,出去买药时又有这种声音,久而久之便晓得了他是杀手。 朝曦总能从这些微不足道的小细节中发现他们的行踪,就好比昨天那个刺客,如果是一般人,还真不可能听到动静,赤着脚,一点声音都没有,可朝曦就是听到了,她的耳朵太灵了,尤其是专心的时候,一根针掉在布上的声音她都能听见,从小就是靠着这种本事不知道抓了多少毒·物,师祖都抓不过她。 这是朝曦的天赋。 她拉了拉衣物,将沈斐更紧的绑在背上,不知是不是勒的难受,一声轻轻的咳嗽声响起。 “哇。”朝曦大喜,“沈斐你终于醒了。” 第34章 你最厉害 一歪头,沈斐眉头蹙紧, 似是难受的狠了, 撑起身子, 手臂垫在朝曦背上,缓口气后瞧了瞧四周。 十二史是死了,还剩下一些善后的黑衣人, 潜伏在黑暗里, 也不露面, 只在有人接近的时候打晕拖走,保这里一片宁静,不被打扰。 楼上那人不死心,含恨道, “主子,这一片都被咱们控制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 “蠢货!”屏风后的女人怒喝,“你想告诉全天下是我杀了宁王吗?” 宁王的身份特殊, 既是摄政王, 又是皇上的师傅, 还是保住大顺的英雄,呼声极高,朝廷七成的人心甘情愿被他控制,一旦她杀宁王的事泄露出去, 只怕自己的位子也坐不稳。 所以这事只能暗中做, 偷偷的做, 决不能让任何人走漏风声。 人越多,越容易暴露,可事到如今,已别无他法。 那女子朝窗外瞧了一眼,没想到啊,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偏偏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冒出个武艺高强的乡野村姑,坏了她的计划,可恨! “这里闹得这么大,已经瞒不住,宁王的人很快就会知道,胭脂,你继续传递假消息,误导宁王的人,千万不能让他们找来。” 帘子后有一姑娘单膝跪地,叩了一礼后翻另一个窗户离开。 “至于你……”女子阴冷的笑声透过帘子传来,“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一柱香的时辰内杀了宁王,若是办不到,提头来见我。” 跪着那人当即跌坐在地,不是他没出息,是一柱香的时间太短了,他小命休也。 主子太谨慎了,不让请当地的杀手,也不放心花重金求来的,怕这些人出卖她,既然能为了钱杀人,自然也能为了钱出卖她。 况且很多杀手组织都有规矩,第一条就是不杀宁王,不敢杀,也不会杀,宁王是保住大顺的英雄,他们再没有道德,这点良知还是有的。 没办法只能动用从小培养的暗卫,少一个,主子便心疼一回,这些人都是万里挑一选出来的,不知道养了多少年,花了多少心血和银子,全折损在朝曦手里,别说是主子心疼,就是他也心疼。 他可是亲眼瞧见主子对这些暗卫多上心,给了最大的方便和支持。 初接触时这些人个个不屑,根本不受他控制,只听主子一个人的,主子给了他一面令牌,他们才听话。 都说有多大本事就有多大脾气,现在死了,还真是讽刺啊。 主子不知何时已经走了,无声无息,屋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爬起来,出了小屋,吩咐人过来,交代些事情。 好几次交手,他并非对朝曦完全没有了解,朝曦功夫再高也没用,她单纯,不晓得隐藏自己,暴露了很多东西。 譬如说无论再好的轻功,落地无声,隐藏,潜行的完美无缺,谁也发现不了的情况下,她居然每次都能提前知晓,并且做好准备。 本来应该他们在暗,登时变成了她在暗偷袭,攻个防不胜防,如此才会接连失败。 可她是怎么发现的? 没瞧见她与外人交涉,单单纯纯一个人,买不着消息,他们的人也都很可靠,不可能自投罗网告诉她自己几时偷袭,那么问题一定出在她身上。 她有什么远超常人的能力,比如说听力过人。 并非没有这种人,他以前见过一个嗅觉特别灵敏的人,他一进门便知道他干了什么,从哪条巷子进来的,早上吃了什么,尽数猜了出来,厉害异常,如果所料不错,朝曦也是这样的人。 到底是不是他还不确定,不过马上就知道了。 朝曦遇到了一个麻烦,有人敲打兵器,不停的干扰她的判断,她使的是暗器,需要在听力的配合下才能百发百中,叮当叮当的响声让她无法安心,已经失手好几次,失手一次,便代表着俩人多一份危险。 她毕竟只有一个人,还要护着沈斐,怕他们伤着沈斐,不敢站出来,始终靠着墙走。 虽然有可能被人包饺子,但是好歹不用腹背受敌,后面是安全的。 “朝曦,把我放下来吧。”他的腿还没好,两只手要搂住朝曦,空不出手帮朝曦,如此只会拖累朝曦,不如将他放下,“我坐在角落等你。” 朝曦不肯,“我还要突围呢。” 这话更像笑话,人这么多,她还带着沈斐,又刚经历了一场大战,身上挂了彩,体力严重消耗,架不住这么多人的车轮战,那些人还拿捏了她的弱点。 说是弱点,其实也不是,因为没了听觉,她还有嗅觉。 自小闻遍百草,需要辨别各种毒和药的少女嗅觉也十分灵敏,就像人的左手和右手一样,左手受了伤,使不动,还可以换右手,朝曦深吸一口气,指尖登时冒出几根银子,快速朝身后射出。 这些人跟刚刚在屋里的那些完全不能比,那些人扛了许久才中针,这些就像撒豆子似的,刷刷刷倒了一片。 她的银针上抹了剧毒,药效极快,没人救治当即便不行了。 他们没有沈斐命好,有个朝曦不要钱似的往嘴里塞解药,他们中了针几乎相当于判了死刑,只能默默等死,然而即便这样,还是有人源源不断冲上来,不怕死似的,补替上死的那些人,几乎朝朝曦扑来。 人实在太多,朝曦真有些招架不住,额头上的汗越来越多,糊了眼睛,也不敢擦,只偶尔甩头时将汗水甩飞,因为带着沈斐,无法做出大幅度的动作,严重拖了后腿。 沈斐自己也知道,一只手揽在她脖间,一只手去解朝曦胸前的结,用的是衣裳系的,四个角兜住,将他兜在里面,结很大,也很好解,他两只手配合,用力一拉人便掉了下来。 脚下有些虚,扶住墙也只能勉强站起,撑不住很快倒了下去,坐在墙根。 “你干嘛?”朝曦忙着制敌,没空管身上,不小心就让他下来了。 沈斐轻轻一笑,“别担心,我在这里你也能保护我。” 朝曦还是担心,步伐都乱了。 沈斐叹息,“信不过我,总该信你自己吧?” 那双碎星一般的眼睛望着她,“我等你。” 朝曦受了鼓励似的,身上疲惫全消,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她若是死了,沈斐也会死,所以绝不能死。 人实在太多,朝曦用掉了大半银针,一摸身上,发现所剩无几,这样下去根本撑不住。 百忙之中回头,发现沈斐背对着她,扶着墙钻进了屋内。 骗子,说好等我的! 朝曦不知道他去做了什么?只配合的挡在外面,给他拖延时间,沈斐的腿伤还没有好全,走上一两步就会跌倒,爬起来继续走,再跌,再爬,没多久又从里面出来。 身后燃起熊熊大火,他把铺里的几盏油灯洒了,这种灯只要烧起来,轻易浇不灭,扩散的速度极快。 许是完成了使命,这人又坐回朝曦身后,静静瞧着四周,脸上跟平时一样,没有半点变化,还是那样淡然,平静,亦如第一次见他时,也是如此这般,像旁观者似的,丝毫不知道危险的人是他。 他对待生命随意的有点像路边的石头,可有时候又觉得珍惜的像一块宝玉,叫朝曦分不清哪个是他,反正都是他就是啦。 朝曦的银针很快用完,她强撑着身子顶在外面,知道自己坚持不久,正打算拼着以伤换伤的打法也要保护沈斐的时候,远处突然传来一声长长的口哨。 这些人听到哨声,竟齐齐停手,还活着的搬动死了的尸体,麻溜退去,当着他们的面收拾战场,什么东西都不留,大街上顷刻间空了,冷冷清清,只留下斑驳的血迹证明这里发生过一场大屠杀。 雇佣他们的雇主真的好谨慎,一点线索都不留,来的及时,走的也及时。 朝曦一直紧盯着他们,怕是什么阴谋诡计,她体力不支,那些人收拾战场的时候没阻止,任他们打扫,等他们全走完才放松身子,挺不住似的,整个人朝后倒去,没有摔在地上,被沈斐接在怀里,隐隐听到沈斐倒抽一口凉气的声音,想必压着他了。 “沈斐。”朝曦有些骄傲,“我把他们打跑了。” 事实上跟她无关,是沈斐点火烧房子的行为救了他们,他的下属已经循着烟火找来。 他们正在到处搜查沈斐,任何动静都会过去瞧瞧,怕是沈斐找他们发出的信号,也因此屡屡被骗。 那女子和她的属下很狡猾,好几次弄出假的动静吸引他们过去,一来拖延他们找到沈斐的时间,二来就像狼来的故事,几次之后他们便不会相信,也会错过沈斐真正的信号,怀的是奸诈之心。 好在他们有个明辨是非的领将,在数人打斗和大火之间选了大火,成功见着了他们日日夜夜想见的人。 宁王怀里抱着一个人,细声柔语道,“嗯,你最厉害了。” 朝曦听到了想要的答案,安然睡了过去。 第35章 二中选一 听说人快死时会瞧见自己的一生, 走马灯似的, 往事一幕幕冒出。 不知是不是太累,还是真的要死了, 朝曦做了一个梦, 梦见她三五岁时的模样, 被师祖关在一个四周全是黑暗的屋子里, 让她给线穿针。 屋子太黑, 她的眼睛完全看不见,只能摸索着从匣子里拿出针,一根一根的穿,穿的很慢,一整天也才七八根而已。 她在黑暗里行走自如的能力并非自愿去学, 是被逼的,不学就没饭吃,不学就不放她出来,朝曦迟钝,不会哭,单单逆来顺受似的,觉得这是应该做的。 她一个乱葬岗捡来的孩子,能活着已是十分幸运。 不奢求什么,不代表不会做梦, 梦做的多了, 险些有点分不清现实和梦境, 总以为自己梦里的那些是真的, 其实揭开假象,真相很残酷。 她从小到大都被关在屋子里,每天有人给她拿各种各样的东西识别,训练她。 师祖自己完不成的愿望,全部寄托在她身上。 师傅将她带回药谷时,一眼就被师祖相中,从那天起同龄人都喊她师叔,连师傅都对她敬而远之。 朝曦问她‘师叔’是什么意思?师傅便说你长的太急,人家以为你十七八岁,跟我一般大小,都喊你师叔,是长辈的意思,惊不惊喜? 朝曦那时候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惊喜,只觉得有些怪。 同龄人喊她师叔,师傅喊她师妹,她喊师傅叫师傅,这辈分乱的,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依旧每天喊师傅叫师傅,师祖是师祖,但是在别人嘴里,她真正的师傅变成了师祖。 她去问师祖,师祖便冷冷瞧她,瞧的她浑身冒冷汗,师祖一句废话都没有,除了医药上的事,其它根本懒得教她。 朝曦不怎么识字就是因为她没教,她认为识得医书便是,其它的朝曦过来问她,便老僧入定似的,理也不理。 朝曦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没有一句夸奖,也没有一句温暖的话,整个谷里的人见着她便躲,仿佛她是恶魔似的,唯独师傅稍稍例外一些。 摄政王(种田文) 第27节 朝曦觉得师傅是不一样的,每次师傅出谷,她都想着法子跟在师傅后面,亦或者藏在她的马车里,一躲一两天,不吃不喝就这么趴在马车的座椅下,听师傅翻来覆去的折腾,瞧见谁就勾搭谁的娇笑声。 等到了地方,木已成舟,不愿意待在山谷,想让朝曦自己回去,朝曦打死不回,没办法只能搁在一边,自己办完事再送她回去。 朝曦有限的几次游玩都是跟着师傅,总有办法混到师傅的马车上。 这样的局面一直到她十五岁,师祖给她改名一鸣,寓意一鸣惊人的意思,还打算把谷主的位子传给她,吓的她办完仪式立马偷偷潜进师傅的马车上溜了。 临行前师傅上上下下检查过,就怕她再跟过来,但是朝曦也有法子,躲在马车下,攥住底下撑住的木架,一路坚持到谷外,瞧见差不多了才出来,位置从底下变成了上头,躺在马车的顶上。 她长大了,马车座椅下躲不进去了。 说来有些羞涩,她对这个把她从乱葬岗带回来,又愿意跟她说话,虽然老是叫她小拖油瓶的师傅有着深深依赖,即便师傅把她抛给了师祖,老是觉得她拖累,从来没有自愿带她出来过,她依旧喜欢她。 喜欢到自己骗自己,把那些不美好的去掉,编织成美好的回忆,其实哪来的美好? 她这一生五分之一都在师傅的嫌弃下度过,五分之一自己出来独过,还有五分之三是在师祖的残酷训练下,不让她与任何人接触,怕她心里染上尘埃。 那日沈斐一口咬定,她习的便是九鸣针法,还说了习性和条件,朝曦便懂了。 她习的确实是九鸣针法,师祖从小将她关在屋里,训练她的听觉,嗅觉和视觉,就是希望她能心无旁贷练习九鸣针法。 只有没接触过世界的人才能做到,恰好朝曦的世界一片空白,她又刚好喜欢学医,是最佳人选。 师祖的教导没有白费,朝曦学了出来,如果所料不差,三年前她出谷时就学会了,所以师傅没再将她接回谷,师祖也对她不理不睬,从来没派人找过她,叫她着实迷茫了一阵。 努力了这么久,到底有什么用?还不是被人抛弃了,没一个人过来找她,明明她就在师傅的不远处住着,师傅也知道。 如果没有沈斐,再过段时间她可能就要灰溜溜的回去了。 突然想起村口大爷的牛,那牛不是懂事,是怕自己被抛弃,所以没有栓绳子,它也不跑,一直等着主子。 即便给它搁在再远的地方,它也会自己回去,因为知道自己只是赚钱工具,不重要,不敢任性而已。 朝曦也不敢任性,她只是贪恋外面的世界,就像放飞的鸟似的,飞一段时间才愿意回去。 所以她能理解沈斐,沈斐也是鸟,一只暂时落难的鸟,迟早要飞回自己的栖息地。 正因为理解,才会难过,不敢醒来,怕一觉睡醒,沈斐已经不见了。 他的亲人已经找来,怕是早把他接走,她醒来就会看到空荡荡的屋子,小二或是谁告诉她,哦,你说的那位公子啊,他早就走了,让我带话给姑娘,保住身体。 想一想那个场面便觉得心如刀割,可惜她身体实在太好,根本没睡多久,已经隐隐约约有了些意识。 不知是谁守在身边,拿了帕子给她擦汗,动作轻柔温和,似乎还有轮椅转动的声音,又似乎没有,朝曦猛地睁开眼,没顾着身上,先四处打量了一眼。 她躺在一个熟悉的屋里,窗户的朝向,墙角摆放的家具,床头柜上的水杯,整整齐齐的书架,都跟她在村里的房间一模一样。 细细一闻,一股子她喜欢的药香味,居然真的是她在村里的家。 她是怎么回来的?沈斐真的不管不顾,把她一个人丢在这里了? 朝曦想坐起来,牵扯到身上的伤口,疼的倒抽一口凉气,屋外正在修剪花枝的沈斐听到动静,撑起身子站起来瞧了瞧,“你醒了。” 他倚在窗台上,手里还拿着剪刀,白皙的指尖稍稍染了些青色,因为用了些力扶住窗户,手背上青筋微微凸现,更显鲜活。 朝曦眨眨眼,有些不敢置信,“你没走?” 沈斐淡然一笑,“我一个人怎么走?” 一个人? 什么情况? 朝曦有些摸不准,“你的那些家眷呢?” “哪来的家眷?”许是撑不住,沈斐挪了挪,坐到轮椅上,那轮椅矮,人当即消失不见,只有声音隔着一堵墙传来,“说什么胡话呢?” 朝曦瞧不见他便心慌,连忙掀开被子下床,蹬蹬几步走到窗台旁,伸出脑袋看了看,恰好看到沈斐进屋的背影。 “咱们在城里时你点燃了房子,引来了你的家眷。”朝曦有些糊涂,“你怎么不记得了?” 这么大的事都能忘? “我什么时候点过房子?”沈斐在她身后说话,“咱们一直在村里从来没出去过。” 朝曦不信,“怎么可能,那我这身伤是怎么来的?” “你摔了一跤。” 我摔了一跤能把自己摔成这样? 朝曦张嘴就想反驳,突然止住,沈斐为什么要这么说? 这么明显的谎言,一下就被拆穿,她亲自背着这人跑去城里,一路护着他,受了那么多伤,银针都用完了,还能分不清现实和噩梦? 沈斐明明知道,为什么还要撒这个谎? 他撒谎的目的是什么? 朝曦想了半天,一直没想明白,不过沈斐假装没那回事,她便也当没那回事,安安心心养伤过日子。 时间似乎真的回到了从前,刚施针成功时,没有遇到偷袭,沈斐还跟她那般好,她看诊,这人在后院里浇花除草,偶尔走出来喊她吃饭。 他还是站不稳,饭后朝曦有空便陪他练习练习,顺便给他活动一下筋骨,让他恢复的更快,夜深人静时撸沈斐。 将他从头到尾摸个遍,那手每次都被她捏的发红才放开。 沈斐还是老样子,只要不打扰他看书,不摸他的关键部位,其它随她由她任她。 纵容的有点像宠。 他的家眷也再没出现过,就像真的没出过城,没见过面似的,日子一片祥和。 朝曦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沈斐之所以骗她,是想就这么留下来。 假装没有刺杀,他的家眷也没有出现,就他们两个,生活在一个与世无争的山村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真好啊。 这么过去第四天,朝曦发现了一个问题,很严重很严重,严重到她不得不丢下医馆,亲自熬药,然后端到沈斐面前。 “给你两个选择。”朝曦手里还有一瓶药膏,也搁在桌子上,与药碗并排,“要么喝药,要么抹药。” 沈斐坐在床上,岁月静好一般,手里拿了一本书看,闻言表情微愣,“我好好的,为什么要喝药?” 还撒谎,“你都四天没上过茅房了当我不知道吗?” 第36章 不要乱穿 自从那天中午醒来, 朝曦一直以为是泡沫, 每天都盯着他,一定要看到他在身边, 亦或者他活动, 在院里的声音, 几乎从来没让他离开视线, 一不小心观察出另一个细节, 这人好几天没上茅房。 虽然神似谪仙,温文尔雅,如玉般的贵公子,哪哪都完美,但毕竟不是真的神仙, 正常人要做的事他都要做。 “快点。”朝曦催促,“外用和内服,必须选一个。” 其实最好是外用和内服一起效果好,内服倒是简单,外用的话这人自己不方便,还是要朝曦动手。 也没什么好害羞的,反正他前前后后里里外外有哪里朝曦没看过? 知道他爱干净,原来给他擦澡,每天都会擦到, 后来这人腰以下有了感觉, 坚持不让她碰, 宁愿去街上的澡堂子洗, 也不愿意搁家里擦洗,实在避不开便努力自己洗。 还是不方便,有一次滑了一跤,整个人摔在地上,椅子也被他碰倒,磕到了膝盖,好半天没爬起来,最后还是朝曦抱的。 “墨迹。”朝曦去掀他的被子,“我都不介意,你介意什么?” 沈斐很爱干净,全身的皮肤都是白皙透亮的那种,那里也…… 所以并不讨厌。 说起来这人真的受到了女娲照顾,人长的好看倒也罢了,身上也好看,是每一处都完美无缺的那种,寻常男人有的缺点,他一个没有。 沈斐死死捂住被子,“你看错了,我没有。” 分明就有,他虽然总在院里,不过起来走动什么的朝曦在前面都能听到,她的药馆前庭是走廊式,有一面直通院子,沈斐在院子里做了什么她都知道,即便没空看他,也能听到声音。 耳朵实在太灵,连他翻书的声音都能听到。 “那把药喝了。”朝曦最后还是没捅破那层纸,给他留个面子,“这药有化瘀清腐的作用,喝了对你有好处。” 许是怕不喝朝曦乱来,沈斐幽幽叹口气,还是接了碗,对这种过度的关心拒绝不了,只能接受。 他喝完没多久便坐不住,朝曦早就等着,当即将人抱走,虚脱后才抱回来。 晚上沈斐看她的眼神多了一丝怨念。 朝曦只当没看见,沈斐的腿恢复的很好,已经能慢慢走几步,朝曦又动了心思,想快点跟这人生米煮成熟饭。 东西早便买好,现在腰包里也有钱了,可以随意花,朝曦便想着办好一点,知道这人没以前那么抗拒成亲,干脆跟他一起采买成亲需要的东西,闲了一起布置屋里屋外。 红灯笼,红窗纸,和手牵,沈斐腿脚不利索,朝曦只让他剪剪窗花,这人手很稳,耐心的跟她学习如何剪,一遍就会,还会自己搞新花样,举一反三比朝曦聪明多了。 朝曦将红绸剪一段出来,缝成花,挂在门口,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新店开张。 也有人知道内情,走过来热情问她什么时候成亲?男人是谁?怎么没见过? 朝曦便大大方方指了指沈斐,说相公是他。 沈斐是新来的,加上人长的俊美,衣裳随便一穿便显得贵气,很受大娘大姐欢迎,明里暗里套他的话,想打听他的底,沈斐每次回答的都模凌两可,滴水不漏,久而久之这群人便也只能放弃。 朝曦心道她跟沈斐住一起快两个月了,对他还是什么都不了解,怎么可能被你们打探出来。 沈斐只说是京城来的,家里做些小生意,出来游玩时不慎摔成这样,被朝曦所救,日久生情,加上年龄到了,一合计便干脆成亲云云。 他说话时朝曦一直听着,前面无动于衷,唯有这个‘日久生情’,不知不觉挺了挺腰板,更认真的听着。 小心思不停的动着,猜测是说辞,还是真的日久生情? 还没来得及想出个所以然,沈斐便说他想出去,实在是被时不时过来串门的人烦得没边,一直问一直问,不想待在家里,想出去走走。 朝曦没告诉他外面人更多,他平时宅的厉害,难得想出去,自然不可能拒绝他。 朝曦去准备出行的工具,被子,点心,还有水囊,里面装的是热水,天冷了,塞进这人手里,能暖一整天。 病人不能任性,朝曦把他捂成粽子才出门。 这个季节靠老天爷赏饭,农作物刚种好,几天一次下雨,完全不用操心,闲了大家便聚在一起嗑瓜子聊天。 村里就这么大,别的事没有,大家话题绕来绕去,又绕到沈斐和朝曦身上,瞧见朝曦推着轮椅走来,远远打声招呼,“吆,包这么严实是要去哪?” “夫君说屋里闷,带夫君上街走走。”朝曦随意回答,喊‘夫君’喊的顺口。 沈斐头扭去一边,全当没听见,不过‘夫君’这个词出现率很高,时不时冒出来,不断提醒他已经是朝曦的夫君了。 摄政王(种田文) 第28节 “夫君,今天有风,你冷不冷?”朝曦叫的实在顺口,对着沈斐也喊了声‘夫君’ 。 沈斐沉默了很久,半响才憋出一句话,“……不冷。” 于是俩人又继续赶起路来,还是担心沈斐冷,把轮椅下篮子里的毛毡拿出来,披在沈斐身上。 沈斐坐着轮椅,很容易成为众人关注的对象,他平时不爱出门也是因为这个,总有人可怜他,看他的眼神带着异样,还有人惋惜道,好好的人怎么就瘸了腿云云,很多声音。 “沈斐,你长的太好看,老有人看你怎么办?” 上次出门是晚上,朝曦已经领教过了,这回还没到地方,突然推开沈斐的肩膀,将被他压在背后的披风帽子拉出来,陡然盖在他脑袋上。 “这样就不会有人看你了。” 帽子很大,能将沈斐严严实实包住,也遮住了视线,沈斐抬手扶了扶,不经意似的道,“谢谢你。” 朝曦给他盖帽子,单纯是不想让别人讨论他,其它都是她随便找的借口。 其实也确实有不想让别人多看他的想法,心里不舒服,朝曦不说而已。 俩人边走边聊,着实花了些时间才到街上,不是平常买菜那个,是更大的一条街,比村里附近那个热闹许多,一到地方,惊喜的发现今天逢集,有人搭戏台子,引来了不少人,有人自然有小贩,那一条街上尽数都是吃吃喝喝玩的东西。 这种小吃,小玩意只有乡下有,城里不一定买得着,尤其是沈斐,生活的圈子太高,不特意去找,根本接触不到。 朝曦还是担心他会走,现在已经抱着随缘的心态,不走最好,走也没办法,只在最后让沈斐过一段不一样的生活,留下些稍稍美好的回忆,别让他每次想起她,都是看他身子,占他便宜,将他虚弱一面尽收眼底的流氓。 朝曦很有自觉,有时候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流氓,将流氓能做的都做了,说她是流氓一点也不为过。 好像大顺还从来没出过女流氓,看来她要做第一个了。 “沈斐你要不要吃棉花糖?”朝曦瞧沈斐眼睛落在棉花糖上,主动问道。 沈斐没说话,她便干脆买了两个,又连续买了糖人,串烧,烧饼,和臭豆腐,最后喝了一碗豆花,撑的俩人吃不下才老实去戏台,准备听戏。 那戏台搭的高,底下也有一些小贩,挂了好些彩灯,底下串了块牌子,牌子上有字。 “猜灯谜哎。”朝曦拉过一个看了看,“年终岁尾,不缺鱼米……” 以为自己自己能猜到,实际上并不可能的朝曦站了很久,依旧没明白什么意思。 沈斐都看不下去,她那副认真,又无可奈何的表情,极是逗人。 “鳞。” 说的太快,朝曦脑子反应不过来,险些错过,“你猜到了?” 她去拿花灯里的谜底,展开一看,果然是个‘麟’字。 朝曦一喜,连忙将花灯提去给小贩换礼品,换了块手帕回来,那帕上绣了花,端是好看,这也算是沈斐第一次送给她礼物,朝曦很喜欢,来回瞅了几眼。 沈斐似乎被她的情绪感染,难得来了兴致,抬头瞧了瞧挂了一排的花灯。 一柱香后,朝曦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跟在他身后,沈斐实在厉害,一个人包揽了整个灯会,将所有的灯谜都猜到了,猜的小贩险些哭了。 朝曦知道他生意难做,给了些银子,也没全部拿走,只挑了几样好拿的,挂满了整个轮椅。 沈斐怀里抱了几个,轮椅下的篮子,挂在后面的布袋里,装的尽是小礼品,没拆过,还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想一想晚上才礼品的画面,登时笑开了花,一路心情都很好。 朝曦听完戏,与沈斐一道回去,路上竟发现还有几家店没关,卖的恰好是成衣,沈斐给她赢来这么多小礼品,她要礼尚往来,给沈斐买几身衣裳。 沈斐对这个不挑,他比较沉稳,看中的不是黑色就是灰色,米色之类的,而且不喜欢有过多花纹陪衬,更喜欢简单的。 古板,布料选的都很厚,以保暖为先,第二个选的才是美观,跟年轻人思想完全背驰。 就朝曦这样的如果有条件,也会以好看为先,她给沈斐买了衣裳,瞧着银票还很多,没忍住也想给自己买两身。 总要配得上沈斐吧?要不然沈斐穿的光鲜亮丽,她穿的宛如乞丐,别人非但不会夸她节俭,反而会说她黄脸婆,老姑娘云云。 朝曦听着会刺耳。 她还是买不着女装,挑了些颜色鲜艳的男装,“沈斐这件怎么样?隔壁二狗子说我很适合红色。” 二狗子? 这名字一听就知道是男的。 沈斐挑眉,“你穿红色不好看,黑色好看,穿黑色吧。” 第37章 心情微妙 他指了指朝曦身后,有一套黑白纱的衣裳, 里头是白色的, 外面有一层黑色薄纱,“这套好看。” 朝曦走过去拿在手里, “这件吗?” “嗯。”沈斐点头。 “那等等,我去试试。”朝曦想了想, 将红色那件也拿在手里, “这件我也试试。” 她以前瞧见过村里的女子穿红色的花裙子,本来只能算小家碧绿,穿上那裙子之后惊艳了许多, 看着都漂亮不少,朝曦也想好看些。 原来没有条件, 也不在乎这个, 每次攒了钱打算买两身衣裳,结果一到街上, 脚步不由自主走向药铺, 意外发现新出来一种狗皮膏药, 据说很好用,朝曦便用攒的钱买了一贴, 带回去研究,至于衣裳,只能搁浅下回攒了钱再来, 结果下回又迈进了药铺, 几乎从无例外。 她的衣裳还是被请去城里给大老爷治病, 人家嫌她穷酸,怕脏了自己,叫管家给她买了几身。 朝曦穿了好久,加上时不时需要上山采药,大多数衣裳都是被山上的树杈,或者洗不掉的青草痕迹弄的乌漆麻黑,看不出原样,早该买新的了。 她进去后很快出来,先穿的是红色的,因为对红色更期待,红也不是全部都是红色,是红色和米色拼接,斜襟上衣是米色,襦裙是红色,大氅也是红色,整个一套显得光鲜亮丽。 朝曦很满意,炫耀似的在沈斐面前转了一圈,“好看吗?” “不好看。”沈斐只瞧了一眼便扭开视线,落在其它上面。 朝曦不信,“你都没有细看。” 沈斐又瞧了一眼,还是那个答案,“不好看。” 朝曦:“……” 沈斐自个儿自己暗色的衣裳,他的意见不用听,朝曦让掌柜帮她看看,掌柜的满意的点点头,“好看,显得姑娘脸白。” “是吗?”朝曦找到同音,“我也有这种感觉。” 铺子放了一面稍大些的铜镜,瞧不见整个人,但是可以看到一半,朝曦往后退了退,一直退到门口才将她整个人显出来。 越看越喜欢,真的显得她脸白,比平时精神,头发随便一挽便能衬出气质。 “这套我要了。” 左右腰包里有钱,说话都底气十足,朝曦又去换了沈斐指的那身黑色的。 沈斐眼光不错,这身也好看,显得利索,干净,虽然没有红色那身惊艳,但是胜在日常,红色那件感觉只有在逢年过节的时候才能穿,衣摆大,袖筒也大,她平时要干活,不太方便,唯一的优点是好看。 “沈斐这件怎么样?”毕竟是沈斐选的,朝曦心底有了答案,还是问一问沈斐。 “好看。”沈斐不假思索回答,“比红色好看。” 他怎么老是强调这个? 明明红色比黑色惊艳,但是黑色更大气。 朝曦都看出来了,他能看不出来? 朝曦疑惑的瞅他两眼,沈斐心思沉,自然不可能让她看出端详,想一想这一路似乎没发生什么?沈斐没道理闹别扭,便也没当回事,跟掌柜说两套都要了。 掌柜给她的价格高,朝曦讨价还价,许久才便宜了一点,将两套都拿下,抱起来带回去。 路上沈斐一句话不说,朝曦主动跟他说话,他也只是淡淡回应一句,不是‘嗯’就是‘哦’,没别的。 怎么回事? 朝曦莫名有一种他在生气的感觉,可没做什么啊,无端生什么气? “你怎么了?”朝曦绕到正面看他。 沈斐蹙眉,“怎么这么问?” “朝曦摸着下巴,有些不确定道,“感觉有点生气,是我的错觉吗?” 沈斐扭过头,“你多心了,我没有生气。” 还说没有,都不看她了,平时可不是这样的。 很明显,沈斐在生她的气。 “是衣裳吗?” 沈斐不承认,“什么衣裳?” “是我没听你的劝把红色也买下来了,所以你生气?”朝曦有些理解不了,“红色挺好看的啊,你为什么生气?” “我没有。”沈斐不想继续回答这个问题,身子朝后一倒,闭眼道,“我困了,到了叫我。” 果然生气了,小气鬼。 红色那套朝曦很喜欢,不可能为了他再跑去退掉,人家也不一定肯,她也嫌麻烦,就这么着吧,大不了不在他面前穿便是。 朝曦将人推回家,没叫他,直接弄上床,自己收拾收拾东西,跟着进屋,红色那套收进衣柜里,黑色那套洗洗,准备明天穿。 明天还不能成亲,还要再请一回酒楼的人过来办酒席,媒婆就找刘大娘,要给媒婆封包,与其便宜外人,不如给刘大娘。 其它一些小东西,还没有买齐,等明天沈斐醒来,问问他要不要一起去买,他不愿意的话就把门杠上,假装家里没人,这样就不会有人打扰他,老是过来问东问西,沈斐那么好的耐心都架不住。 朝曦简单洗漱一下,也掀开被子上床,习惯性搂住沈斐,闭眼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醒来,不想弄醒沈斐,轻手轻脚掀开被子下床,去外面收她的新衣裳,很幸运,全都干了,就是怕不干,特意撑开晒的,里里外外总共四层,布料很厚,还想着如果不干搁火盆上烤烤。 许是最近回暖,天气干燥,晒的快。 朝曦拿回来换,沈斐没醒,就在屋里,就算醒了也没关系,迟早是她夫君,早一天,晚一天而已。 她换好衣裳,做完饭,沈斐正好起来,自己拧干了手帕擦脸,他穿的还是昨天那套,并没有因为买了新衣裳就不要旧的,其实他身上这件也是新的,前几天买的。 沈斐有早起喝水的习惯,平时朝曦都会给他倒上,晓得他有怪癖,那杯子几乎特定给他,但是刚刚朝曦想喝水,水壶里没有了,她便喝了沈斐的,忘了给他重新倒,眼看沈斐要喝,朝曦连忙喊住,“我喝过的。” 沈斐奇怪的看她一眼,依旧拿起杯子,几口将水喝完。 朝曦愣住,“我真的喝过了。” 沈斐瞥了她一眼,“那又怎么样?” 那……好像是没怎么样。 摄政王(种田文) 第29节 朝曦突然觉得自己有点不了解沈斐了,他不是最讨厌跟人共用一双筷子,一个碗吗? 原来朝曦没注意,后来刘大娘和她儿女过来吃饭,用了他的碗和筷子,从此这人再也不用那碗那筷,坚持换其它花样的。 朝曦这才晓得,原来他还有这方面的毛病,以前是没有条件,给他用的全是她的,这人一定很不习惯。 左右她现在有钱了,不在乎那点,每次买东西都会多买一份,分开用。 但是最近好奇怪,她给沈斐买的脸巾洗好了挂在旁边,特意告诉他那是他的,第二天起来发现那脸巾还是原样搁着,瞧着丝毫没动的样子,反倒是她那块,位置变了变。 朝曦节约习惯了,那脸巾用的稍稍掉色,边缘起毛,胜在洗的发白,干净,不过洗的再好,也没有新的好,有新的他干嘛不用? 还有家里的碗筷,也给他另外买了两个新的,指定给他用,怕混淆,朝曦特意搁在角落,洗完就收好,用方帕盖着,到饭点一找,发现不见了。 好好放着怎么可能不见了呢? 朝曦翻啊翻,在一撂碗里头发现,折在中间,要不是不死心,一个一个翻,还真没找到。 她原来只以为是自己粗心,洗完随意一搁,忘了给他另外放,现在突然有点怀疑是沈斐自己搞得鬼。 他没那么挑剔,也或者是习惯了,刚来时一声不吭,朝曦根本没想那么多,全用自己的,洗脸,洗澡,碗筷,无一例外。 用多了,所以不觉得有什么? “待会我去街上一趟,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街上就有酒楼,去远了别人不方便过来,街上近,小半个时辰就到了,不耽搁事。 “你去吧,我在家里看书。”沈斐边说,边打了一碗汤。 他气来的突然,消的也突然,昨个儿还爱搭不理,今个儿又跟往常似的,看不出一点闹别扭的迹象。 “哦。”朝曦又问,“那有没有什么要买的,我给你带回来。” 沈斐想了想,“带几本书吧。” 许是上回不美好的回忆导致,沈斐又加了一句,“你看过之后觉得有趣再买。” 其实即便跟朝曦说了也没用,朝曦根本看不懂,写的太隐晦,上次那本她居然看成了仙境。 “知道了。”朝曦认真记下。 她吃完饭,一刻也不耽搁,当即带了钱去街上找接酒席的,不是上次那家,爽了人家的约,这次不好意思再叫人家,万一再爽约怎么办? 朝曦也不敢肯定这亲能不能成,别又像上回似的,中途夭折。 有了一次经验,朝曦这回随缘许多,酒楼找好,又买了些花生,鸡蛋,喜糖等等小玩意儿,用牛车带回来,到家后东西一搁,直奔厨房喝水,缓过劲后才道,“我回来了。” 没听到声音,她又喊了一声,“沈斐?我把东西都买好了。” 还是没人回应。 朝曦放下杯子,去寝室瞧了瞧,床上没人,被子折好搁在角落,看到一半的书压在杯子下,做个记号,仿佛只是出去走走,待会儿就回来继续看一样。 一定是出去散个步,没走远。 朝曦沿着整个村子找了一圈,挨家挨户的问,都说没有见到才回来,坐在床边发呆。 也许只是去了个稍远的地方,不一定是走,再等等他。 朝曦去做饭,只做了一个人的份,尽管心里不相信他已经走了,但是身体本能做出反应,觉得他确实走了,所以只做了一碗稀饭,蒸一个馒头和咸鸭蛋。 沈斐不在的时候她一直都是这样吃,很简单,管饱就好,没要求。 吃完饭去整理了一下药箱,发现最近缺了很多东西,因为担心沈斐会走,一直留在他身边,哪都没去,药用完了便换其它的,换来换去竟少了这么多药她都没注意。 看来明天要去山上一趟,割些药草回来,经常上山,朝曦知道这些药材的栖息地。 纱布也没有了,也要买一些,上午去街上一趟,先取消酒席,付些违约金,再买纱布,下午去山上采药,顺便看看平安,好久没见它,还有想,不知道它有没有冬眠。 还没下雪,应该是没有的。 朝曦把明天要做的事列一张单子,搁在枕头下,第二天一早起床按照单子上写的做,收拾收拾准备先上街一趟。 沈斐一夜没回来,朝曦已经确定,他就是走了,再也不回来了,说不清什么感觉,心里吊着一口气,又松了一口气。 走了以后就不用再担心了,患得患失都有点不像她了,原来她是什么样的?朝曦仔细想了想,竟觉得有些记不清,反正不是这样的。 他走了,她也可以恢复如初。 朝曦背着药篓出门,走到村口突然瞧见一个人影急匆匆跑来,早上雾大,伸手不见五指,朝曦眼神再好也看不清是谁,只晓得有些胖,红色花袄,绝对不是沈斐就是了。 沈斐昨天走时穿的是青色衣衫,广袖襦裙,黑色大氅,仙的不要不要的。 朝曦还给他系了个明目安神的香囊,因为那厮总爱看书,看多了对眼睛不好,时常带着香囊,再配合养肾的茶,里外调养,只要他不任性,一整天都看,基本没什么问题。 朝曦想起他,眼神不由自主一暗。 那个没良心的,答应给她的报酬也没给,突然就走了,也不打声招呼,好在朝曦也习惯了,记得她师傅也是这样,当天保证的好好的,不走不走,第二天突然消失不见。 一个二个都喜欢玩失踪。 朝曦朝外走,雾里那人朝里走,很快见面,朝曦认出来那人,是河边的钱奶奶。 她还没来得及跟钱奶奶打声招呼,钱奶奶突然攥住她的胳膊,“你怎么还在这里磨磨唧唧,你家那口子都掉沟里去了。” ??? 什么情况? “我家那口子是……”朝曦有些不确定,“沈斐?” “除了他还能有谁啊。”钱奶奶拉她,“快点,说是昨天晚上散步时掉进去的,都冻一夜了。” 朝曦眨眨眼,心情有些微妙。 所以说沈斐昨儿根本不是走,单纯是出来散步时掉沟里,爬不上来,所以待了一夜? 第38章 原谅你了 钱奶奶六十多岁,干多了农活, 身体硬朗, 跑的比朝曦还快,边跑边说话, “奶奶活了六十多年,还从来没见过长得这般俊俏的男人, 朝曦啊, 你老实说,从哪拐来的?” 沈斐一看就不是村里的人,气质那些骗不了人。 朝曦大汗,“我在山里捡回来的。” 原来不说他的来历, 是怕暴露他的身份, 现在不怕了, 朝曦直言不讳。 钱奶奶大笑, “还是你会捡,我家妞就捡不着。” 她家妞妞比朝曦还大一岁, 长的壮, 村里村外都晓得, 没人愿意给她说媒, 可把钱奶奶急坏了。 “朝曦啊, 你经常城里城外的跑,可有认识什么人?合适了给俺妞也说说媒, 都十九岁了, 一直没人上门, 可急死奶奶了。” 朝曦讪讪点头,“好说好说,遇到一定介绍给妞妞姐。” 俩人边走边聊,很快到了地方,是村口拐角田地的那条沟,朝曦昨天来过这里,远远看了一眼便离开了,没想到沈斐掉在这里。 这是一条通往街上的路,两边的土被挖去填河种地,整整比正常的地面矮了一人多高,沈斐本来腿就不方便,又摔了一跤,上不来是肯定的。 朝曦到的时候四周已经围满了人,都是早上出来施肥,亦或者赶集的人,不知谁最先发现他,叫来一群人,合计着怎么把他弄上去。 沟统共一人多高,朝曦挤开人群到了前排,发现有两个壮士男人跳下去,一左一右抬起沈斐,举起来让上面的人接,沈斐面色惨白,闭着眼,一动不动,任由人将他搬搬弄弄往上抬。 岸上有两个人,正打算去接,朝曦阻止,道,“我来吧。” 沈斐蓦地睁开眼,瞧了瞧她,原来不怎么配合,现在主动抬起手臂,方便朝曦抱他。 许是一天滴水未沾,人瞧着瘦的厉害,朝曦微微用力便将他整个人抱在怀里,朝人群鞠了一躬,道,“谢谢大家帮忙,有空到我家吃饭。” 有人推辞,有人开玩笑说今儿就去,今天又是他俩的成亲日,结果又出乌龙。 朝曦有些犹豫,不知道要不要取消这个婚礼,瞧了一眼怀里的沈斐,决定问问他的意见,“你……” “我没事。” 这几乎等同于回答她,不取消,既然他不想取消,那就不取消,继续举办。 “大家都要来啊,中午吃饭喝酒,别忘了。”朝曦提醒。 她说的大大方方,一点羞涩之意都没有,倒叫别人不好继续打趣,只答应道一定一定。 沈斐身上有些脏,朝曦想抱回去洗洗,也没多说废话,轮椅打捞上来,将沈斐放上去,当即推着回家。 洗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地想起沈斐上来时被四双手同时抱起,心里莫名有些不舒服,给沈斐洗了一遍又一遍,洗着洗着,突然想起前天的事。 她挑红色的,沈斐坚持说红色没有黑色好看,朝曦的关注点落在红色和黑色上面,没怎么注意旁的,现在才明白过来,沈斐之所以生气不是她选了红色,而是她说二狗子觉得她穿红色好看,所以沈斐才坚持说黑色好看。 他在跟二狗子争,争在她心中的地位,结果她毫不犹豫选了红色,相当于二狗子。 这人生气似乎也在理所当然,只不过朝曦当时没注意而已,后知后觉已经晚了,这人会不会是心寒,所以才跑出了村,准备离开,结果掉沟里了? “沈斐,昨天我找了你一夜,还以为你走了,你是怎么掉进去的?”朝曦还是怀疑他要走,没留神掉沟里。 沈斐目光落在被朝曦脱下,随意丢在一边的衣裳,因为那个坑底下全是泥巴,衣裳上也尽数淤泥,朝曦打算待会洗洗。 “怎么了?”朝曦想了想,走过去捡起衣裳,开始只注意到脏了的沈斐,现在才发现这衣裳重的有点不合常理。 抖了抖,里面有玉器相碰的声音,朝曦领正了翻袖兜,果然在里面找到两块相依的玉佩。 玉佩上刻了两个字,‘曦’和‘斐’,“你跑出去,是为了这个?” 这种玉佩需要临时加工,所以时间很慢,这就可以解释得通,沈斐一个人出门,买了这玉花了不少时间,又要打磨又要刻字,还要选材,没有三五个时辰不太可能。 他一定是早上吃过饭后,朝曦前脚刚走,他后脚离开,为了等玉晚上才回来,天黑,什么都瞧不见,掉下去的。 “在我们家乡,成亲前新郎要送新娘定情信物。”沈斐招招手让她过来。 朝曦搁下衣裳,走过去蹲在他面前,沈斐拿过那块刻了他名字的玉佩,让朝曦站直,修长白皙的手认真将玉系在她腰上。 “沈斐……” 沈斐打断她,“街上没什么好条件,先带着吧,以后再换。” 他似乎很累一样,脑袋扭去一边,闭上眼,再也没说别的。 朝曦一时有些无措,总感觉自己做错了事,她误会了沈斐,没去找他,让他在沟里过了一夜,本来身体就不好,那沟里潮湿,早上雾又重,搞不好这人还会生病。 朝曦张张嘴,想道歉,又不知道该怎么说,她瞧了瞧沈斐,刚刚因为怀疑沈斐想走,给他擦澡时用的力气极大,将他一层皮搓掉似的,现在全身发红,膝盖本就磕破了皮,她搓的时候又不管,有血流出来也只简单拿水冲了冲,对他的态度与以前截然不同。 这人肯定感觉到了。 朝曦犹豫片刻,继续给他洗,将头发洗好,身上擦干,换好衣裳后抱上床。 因为头发还是湿的,垫了块浴巾在他脑袋下,平时这块浴巾每次在洗澡的时候都会用热水浸湿,盖在他身上,免得他着凉,今天没盖。 摄政王(种田文) 第30节 朝曦有些后悔,然而做都做了,后悔也没用。 沈斐依旧闭着眼,不知真睡着了,还是闭目养神,关系似乎又拉远了,变成了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的情况,沈斐也是这样,相处间能不睁眼便不睁眼,能不说话便不说话,他有时候真的很懒,懒到说话都觉得费劲。 朝曦一个人出去接酒楼的人,跟他们一起忙碌,本该早上拜天地,但是酒席是中午吃,中间还有很多步骤,忙忙弄弄最少上午巳时,这是正常步骤。 他俩之间少了接新娘,绕着整个村和街跑一圈的习俗,朝曦干脆想省个劲,也少折腾一些,直接酒席前拜天地,这样拜完乡亲们就可以吃饭了。 她自己巳时三刻才开始收拾,刘大娘和钱奶奶的闺女在给她描眉涂彩,整理衣裳,想一想沈斐那边也有人这样,便觉得一阵难受,脸上的妆化到一半,推开沈斐那屋的门,果然发现沈斐身边有两个女子,一左一右伺候他。 似乎没有料到有人突然进来,那两个女子稍稍瞧了一眼,没有吃惊,没有意外,又继续给沈斐梳洗起来。 比朝曦仔细许多,还会束发,男子髻,与女子完全不同,朝曦不会梳,日常就给他随意用发带捆着,散发一大堆,瞧着就没人家手艺好。 “出去。”沈斐突然开口。 朝曦愣了一下,抬脚正待出去,那两个女子却先她一步行了一礼后出去。 原来不是对她说的,吓她一跳。 “是你家的丫鬟吗?”那两个女子朝曦没见过,不是村里的人,很明显是外来的。 “以前是。”沈斐幽幽望她。 以前是?那现在不是了? 是他把她们除名了?还是他从那个家脱离了? 沈斐脾气好,温文尔雅的贵公子,很少发脾气,也很少因为一些小事迁怒别人,除名不太可能,那只有后一种了,他跟以前那些人断了联系。 难怪昨天掉沟里一天,也没见那些人过来救他,只有这样才能解释得通。 朝曦心中有些期望,又有些迷茫,沈斐真的会因为她,跟以前那些人断掉联系吗? 这里有什么吸引他的?平静安逸的生活吗? 有一点朝曦想不通,如果真的断了联系,那两个女子又为什么在这里? 是沈斐喊来的,还是自作主张过来的? 昨天伤了他的心,所以打算今天成了亲后就走吗? 还是说那俩人舍不得他,自作主张过来? 沈斐没点头说是,只说以前是,那就是依旧将她们当成外人,是不是说明是后者,那俩人舍不得她们伺候许久的公子,在公子大婚的时候自作主张过来? 朝曦希望是后者,她还是想让沈斐留下来,这回他如果突然消失,她一定会到处找他,不让他在寒风中待一夜,早上抱回来的时候手脚冰冷,面色苍白,隐隐有些咳嗽,不当着她的面咳,没人的时候才会轻咳两声。 咳嗽说明嗓子痒,基本是发热风寒的并行症,沈斐还是冻出了毛病。 想想也是,回来没有泡澡,是擦澡,一会儿冷,一会儿热水浇下来,更容易冻着。 朝曦承认八成是她的原因,如果她信任沈斐,走出村找他,喊他的名字,这人或许不会冻一天,如果后来抱回来洗澡的时候没有报复性的狠搓,不给他盖浴巾保暖,或许没那么严重。 其实事后想想,沈斐不是师傅,他负责,不爱欠人人情,师傅会突然溜走,沈斐不会,他如果要走,一定会告诉她吧,为什么当时没有仔细想想? “沈斐。”朝曦认真道歉,“对不起。” 这个道歉迟到了些,总归是到了。 沈斐坐在床上,身上穿着大红喜服,更显得人白皙透亮,说是颜如冠玉,貌似潘安一点不为过。 “原谅你了。” 第39章 先办宁王 朝曦眨眨眼,有些不敢置信, “这么轻易就原谅我了?你不再生生气?” 按照她的想法, 这么大的事,沈斐最少应该几天缓不过来, 不理她才是,怎么才两个时辰不到就原谅她了? 沈斐‘噗’的一声被她逗笑, “怎么, 嫌我生的气少了?” 朝曦连忙摆手,“没有没有,你不生气最好,生气伤脾胃。” 沈斐笑意更深, “朝曦, 你有一个优点, 知错能改, 善莫大焉。” 朝曦比较单纯,很多人情世故不懂, 吃过一次教训之后才会晓得, 譬如上回, 没听他的劝执意离开, 结果中了调虎离山之计。 但是她吃了一次亏之后下回说什么都不会再中同样的计, 后来坚持留在他身边,上茅房也将他背着, 如何都不走。 “你这是第一次, 可以原谅, 但是不能有下一次。”沈斐招手让她过来。 朝曦听话站在他面前,沈斐给她理了理没扣好的腰带,“况且今天是咱们的大喜日子,不能生气,生气往后一年都过不好。” 他说往后一年,是不是说明…… “沈斐,你刚刚那话什么意思?”朝曦觉得自己可能听错了。 沈斐叹息,“非要我把话说明白吗?” 他看着朝曦,“今天是他们最后一次过来。” 这次很明白了,沈斐真的为了她跟那些人断了联系,以后都不回去了,就在这个小村庄,与她共度余生。 “真的吗?”朝曦怀疑自己在做梦。 “自然是真的。”朝曦方才涂口脂,刚沾上一点,她猛地站起来,口脂抹到了唇线之外,沈斐耐心的给她擦,“即便要走,也会亲口告诉你,不要再患得患失。” 口脂不好擦,他的手帕是干的,非但没擦干净,反倒越擦越糊,“我跟他们不一样,不会骗你,不会丢下你,要相信我。” 朝曦点头,“我相信你。” 过后反应过来不对,“我从来没说过,你怎么知道?” 她的过去,藏的很严实。 “你每次睡得深了说梦话都会提到。” 朝曦很没有安全感,患得患失,大概就是那人的影响,总是骗她,先是骗她说不会让她改师傅,结果改了,后来骗她说带她去玩,结果一个人溜了,再后来干脆骗她说很快回来,结果一直不回来,让她一直等,一直等。 干的手帕不可能擦干净,沈斐瞧了瞧桌子上的茶水,掀开盖子发现里面还有小半杯,浸湿了继续给朝曦擦,“我不知道是谁把你伤的这么严重,但我不会。” 朝曦直接扑了过去,把他压在身下,“沈斐你好肉麻啊。” 空出两只手捧住沈斐的脸,用涂了小半的红唇对准苍白的脸亲了几口,沈斐往旁边躲,不小心亲到唇上,两个人都是一愣。 沈斐是第一次跟人接吻,朝曦是第一次在他醒的时候,前段时间他一直晕迷,朝曦对他眼馋很久,后来实在没忍住亲了两下,发现味道极好,从此沈斐惨了,每天嘴唇都是麻麻的,肿了似的,直到他好后这种感觉才消失。 其实猜也知道为什么突然这样,只不过朝曦怂,没胆在他醒的时候这样做,如果发现醒着时沈斐也不拒绝,那他脸上、脖子上估计不能见人。 只单纯亲倒也罢了,她是用力亲,用牙齿咬,不小心唇都会被她咬破,这人还一脸无辜,没办法拒绝。 “沈斐,我先去当我的新娘了,有什么事洞房再说。”朝曦的脸才化了一半的妆,来时没想这么多,方才在沈斐眼里瞧见她一半的妆容,险些吓到自己。 沈斐一定被她丑到了。 朝曦说风就是雨,来时急匆匆,回去也是急匆匆,挥挥手,留下擦脸的沈斐,一个人去了偏房,继续化她的妆容。 沈斐摇摇头,一脸无奈。 吉时没怎么挑,什么时候准备好,什么时候开始拜堂,朝曦盖着红盖头,被人从房间里牵出来,红绸搁在她手里,另一头在沈斐手里。 朝曦揭开红盖头一角,想提前看看沈斐,被他一巴掌拍下来,“不许偷看。” 是沈斐的声音没错,没嫁错人。 朝曦安静下来,听着媒婆大喊,“一拜天地。” 她依言朝外头鞠了一躬,没跪,照顾沈斐,她要是跪了,沈斐肯定也要跪,自己不方便,又有人扶着他来来回回,朝曦不喜欢别人碰他,干脆省了那个劲。 “二拜高堂。” 朝曦这边没长辈,自作主张成亲,师傅和师祖都不在,沈斐那边更没有人,高堂请的是村里的长辈。 “夫妻对拜。” 朝曦盖着盖头,瞧不见人,但是能听见轮椅转动的声音,沈斐坐在轮椅上,她可以看见小半个身子,和那双好看的手,绝对是沈斐无疑。 俩人相互拜了一礼。 “送入洞房。” 有人拉了拉她的袖子,要送她回去,朝曦走到一半,突然顿住脚步。 不行,她不在沈斐被人欺负了去怎么办? 朝曦盖头一掀,走过去将沈斐抱起来,四周哄乱了一下,都来阻止她。 刘大娘挥着手帕过来,“新娘快放开新郎,没有这个规矩。” 朝曦胳膊一举绕过她,“现在有了。” 四周人很多,七嘴八舌,手上硬拽,朝曦像过关似的,硬生生杀出一条血路,将沈斐抱进了屋,往床上一搁,连忙去将跑过来救新郎的人赶出去,门一杠,才回头瞧掀开被子坐上床的沈斐。 方才挤来挤去,这厮怕被她摔了,搂的很结实,也一声不吭没说一句话,比她还像新娘子。 朝曦理了理凤冠,发现跟耳环缠在了一起,难怪这么疼,位置太偏,她看不见,解也不好解,反倒拽疼了自己,痛的倒抽一口凉气。 沈斐无奈一笑,“过来。” 语气中带着说不出的儒雅和宠溺,“怎么这么笨,这都能缠上?” 朝曦抱住他的腰,“方才人太多了,我甩头甩的。” 沈斐身上好暖,像……娘的怀抱。 朝曦的娘早逝,她对娘一点印象也没有,只听师傅说过,据说她在乱葬岗的时候还小,饿成了皮包骨,她娘为了保护她,把她压在身下。 那时候朝曦便在描绘娘的模样,恍惚发觉跟沈斐一模一样。 “沈斐,你是不是我娘的转世?”朝曦不假思索说出来,“我没见过我娘,不过我感觉我娘就是你这样的。” 沈斐身子僵了僵,半响苦笑,“为什么不是爹?” 朝曦摇摇头,“师傅说她后来勉为其难调查了一下我的身世,我爹是个花心烂渣的男人,考取功名后抛弃了我娘,这种烂人我可不认。” 考取功名? “他叫什么?”沈斐问。 朝曦摇头,“师傅说她忘了,我也没记住,反正是个鸟人就是了。” 提起他朝曦忍不住抱怨,“朝廷没一个好东西,专养狼心狗肺的东西。” 摄政王(种田文) 第31节 沈斐挑眉,“不能一棍子打死一船人吧?” “你怎么还帮着那些鸟人说话?”朝曦坐起身,“搜刮民脂民膏,专抢民间美女,上回有个官差可威风了,不给钱还说我给他医治是我积了八辈子的福。” “你就受了?”沈斐问。 “怎么可能。”朝曦有些得意,“我给他的药里加了生蛇胆,蛇胆不能生吃,会得病,有他受的。” 沈斐的反应跟别人不一样,别人会说她大胆,不想活了云云,沈斐只淡淡点头,支持她,“这种人活着也只是祸害别人,你当初怎么没弄死他?” “我倒是想。”朝曦也有原则,“但是我听说他有妻儿,全靠他一日养活,若他死了,这一家几口日后怎么过?” 沈斐拨了拨她的秀发,“心存善意是好,不过有些人不值得同情,至于他的妻儿,既然享受了他用暴力得来的方便,自然也要承担后果。” 朝曦眨眨眼,“这样吗?” “嗯。”沈斐点头。 朝曦又问,“那我可不可以杀了那个狗官?就是我那个挨千刀的爹,他抛下我娘,让我们母女俩流落街头,母亲尸□□葬岗,罪大恶极,我杀了他也是他活该吧?” “嗯。”沈斐还是点头,“抛妻弃女,确实罪大恶极,杀了也无妨。” “那我还要替天行道。”朝曦十分认真,“凤凰山的背面也有人住,那里闹了饥荒,朝廷派人送粮,送的都是糟糠和掺了石头的米,有一回我去行医,病人太多我就住了两天,有人帮我打了一碗粥,我喝的时候没注意,险些把我的牙崩掉。” 沈斐抬手捏她的下巴,“崩掉了吗?” “没有。”朝曦纠正他,“是差点崩掉。” 她虽然没崩掉,但是有人崩掉了,刚长了牙的幼儿,女人,老人,崩掉了还是要喝,饿。 “等我以后有空了我就去京城,把当年赈灾的官员一个个揪出来。” “嗯。”沈斐静静的听着。 “第一个就是摄政王。” ??? “摄政王怎么了?”沈斐好奇问,“据我所知摄政王并没有参与赈灾一事。” “他长得太好看,把我师傅的魂都勾走了。” 沈斐:“……” 第40章 啥时候补 沈斐无奈, “这也算罪吗?” “当然算罪了。”朝曦叉腰,“他一个摄政王,长这么好看, 影响大臣办事,手下分心, 勾的万千女子动心,这不是罪吗?” 沈斐脸上越发无奈,“那你打算怎么处置他?” “先查查他有没有做坏事,如果有, 我绝对不会怜香惜玉, 如果没有……” “没有怎么样?”沈斐那双眼流光溢彩。 “问问他愿不愿意跟师傅好, 不愿意的话就算了, 这种事也不能勉强。” “然后呢?” “哪还有然后啊,没有了。”不愿意她还能勉强不成。 “万一摄政王看中了你, 想跟你好呢?”沈斐表情微妙。 朝曦愣了一下,半响摆手, “怎么可能。” “万一就是发生了呢?”沈斐很肯定, “你会不会像你父亲似的,抛弃我, 投入摄政王的怀抱?” 朝曦连忙摇头, “不可能, 他肯定没你长得好看。” “那这么说他如果长得比我好看, 你就抛弃我, 投入他的怀抱?”沈斐眯起眼。 这是一道送命题, 朝曦还没有察觉,只本能道,“那我也可以作弊,说你长得最好看,反正在我心里就是你最好看。” 沈斐满意了,“外面酒席开始了,你忙了一天,早该饿了,去吃吧。” 朝曦摇头,“吃饭不急,咱们先入洞房吧?大娘说成了亲就可以入洞房了。” 沈斐失笑,“大白天就想着入洞房?怎么也要等到晚上吧。” 朝曦有些懵懂,“一定要等到晚上吗?” “大白天所有人都在,你想让全村的人都过来听墙角?”沈斐挑眉。 朝曦有些蔫,“那晚上再洞房,现在亲一下。” 这个要求小了许多,沈斐拒绝不了,叹口气接受,被朝曦亲了又亲。 朝曦说话不算话,说好亲一下,亲了好几下,离开时沈斐嘴唇被她咬出牙印,用手擦了擦,还带着点点血丝。 他埋怨的看了朝曦一眼,朝曦将他推倒,“你先睡一会儿,我去去就来。” 吃酒席的人都是村里的,沈斐不怎么认识,出去了尴尬,不如让他留在屋里,朝曦给他带饭进来。 她没走正门,跳窗出去的,怕别人挤进新房,打扰沈斐,男的倒也罢了,若是个女子,根本抵抗不了他的美色,朝曦算是不动如山,六根清净的那种,也没能经住,更何况别人。 她出去后很快回来,手里拿了两个碗,打开窗户翻进来,本想叫沈斐吃饭,转头发现沈斐缩进被子里,睡的香甜。 他脸色还是有些苍白,隐隐透着无力,虚弱似的,瞧着无端惹人心疼。 朝曦将饭菜放在桌子上,走过去蹲在床边,盯着瞧了一会儿,觉得不对劲,她出去又回来才多大功夫?沈斐睡眠又不好,只要有人走近就醒,几乎从无例外,要说昨晚一夜没睡也不对,早上刚眯过两个时辰,不该这么困才是。 伸手一摸沈斐的额头,坏事了,他发烧了。 朝曦早该想到,咳嗽本来就是风寒发热的并行症,但沈斐是个不配合的病人,刻意掩饰,她以为不严重,还想着成了亲后再给他熬药,没成想这么急,洞房还没入他就病倒了。 这个洞房入的是一波三折,每次都出事,就跟故意与她作对似的,始终不让她如意。 朝曦没法子,将炉子搬进屋,在房间里熬药,外头都是人,吃着酒席,不好败他们的兴。 药熬好冷了一会儿,将昏睡中的沈斐弄起来,给他硬灌了下去,许是知道是她,这人全程没睁眼,只配合的启唇,将一碗满满的药尽数喝完。 朝曦粗鲁,这种灌药方式除了她不会有第二个人,所以沈斐很放心。 朝曦难得体贴了一把,想着这人是她的夫君,不能委屈了他,药喂完塞了俩蜜枣。 酒席只有一顿饭,最多两个时辰,吃完大家该走的走完,只剩下几个关系好的留下来陪她打扫院子。 桌椅,美酒,盘子全是酒楼的,被他们带走后整个院子一空,只剩下丢在地上的残羹剩饭。 朝曦尽数用油纸捡起来,喂村里的野狗野猫,实在没肉的,带刺的扫出去,又泼了几盆水刷了刷带油的地,连同被小孩子推倒的篱笆扶好,才回去看沈斐。 沈斐还在睡,睡不醒似的,朝曦怕他饿着,又把他弄醒一次,喂了些清粥,瞧他还不想醒,干脆放下让他继续睡。 睡太久了,中午一直睡到晚上,朝曦十分怀疑是不是故意的,怎么这么能睡?而且什么时候睡不好,偏偏在大喜的日子里睡成这样,洞房也没入成,好气啊! 朝曦脱了新娘装,下地摘菜,准备做晚饭,一边摘,一边抱怨。 沈斐肯定是故意的,他还是接受不了。 说起来奇怪,都说男人才是最容易冲动的,朝曦也觉得是,她可见过不少听说自己得了急症,骂她庸医的人,急得狠了还想动手打人,通常都是女子在后面拉着。 她耳朵灵,有时候半夜出门能听到不少有趣的声音,基本都是男的急得跟色狼一样,女子矜持,怎么到她这里完全相反,沈斐一点不着急不说,还有意无意故意拖着,就是不肯入洞房。 生病是一回事,故意拖着肯定也是一回事。 朝曦很无奈,这种事又不能操之过急,只能徐徐图之慢慢来。 慢慢来慢慢来,慢慢来个鸟了,现在就去把沈斐给办了。 朝曦菜一丢,撸起袖子进屋,准备对沈斐来粗的。 总觉得不早点生米煮成熟饭,沈斐还是会跑! 不能让他跑,早点攥在手里踏实。 朝曦噔噔噔几步进屋,手撑在沈斐脑袋两边,将枕头摁的陷进去,沈斐的脑袋稍稍偏了些,脖子扭着。 这个姿势似乎不舒服,他微微蹙眉,朝曦松了手,那枕头重回原样。 沈斐舒服了,紧蹙的眉头展开。 他烧的有点重,脸上发白,脖子上又有微微的红,朝曦摸了摸他的耳朵,有些烫,如果真的风雨之欢,体温上升,这人搞不好烧的更严重,算了算了,不折腾他了,让他好好睡吧。 朝曦给他换了床薄被,头上盖了块凉方巾去温,自己蹲在门口继续择菜,简单做了点饭自己吃,熬了一锅稀饭,煎了份药,先喂了沈斐稀饭再喂药,完了手伸进他后背处,发现出了许多虚汗。 本想简单擦了擦,怕发烧没好又冻着,烧了些热水倒在刚买的浴桶里,扒光了赶忙放进去,沈斐睡着,身子软软的往里头沉,朝曦想了想,不要脸的将自己也脱了,进去跟他一起洗。 还有些小羞涩,左右沈斐没醒,那一点小羞涩也消失不见,大胆的搂住沈斐,先给他擦,再给自己擦。 着实在里面泡了一会儿,玩了一会儿的水,沾了沈斐的光,在水里加了一些草药,平时她是舍不得的,但是给沈斐舍得,药材用的恰当好处,才待了一柱香时间便觉得皮肤滑滑的,沈斐更滑。 瞧了一眼沈斐,还睡着,这样折腾都不醒,明显有猫腻。 朝曦坏心眼的将手伸进他身下,摸了摸他平时不让碰的部位,这人还没醒。 不可能。 换了个地方继续洗了几把,这人还是没醒。 真的困成这样? 这是几年没睡了? 朝曦无奈将人抱出来,擦了擦搁上床,没给他穿衣裳,他出虚汗厉害,左右床单今天要换,不如物尽其用。 浴桶里的水倒进去容易,弄出来麻烦,朝曦自己简单套了件外衣,将水一桶一桶提出去,浴桶推出来洗了两边又推回去。 抽空看了一眼沈斐,还是老样子,没醒,他不醒,朝曦一个人好无聊啊。 把俩人的喜服搁在一起洗了洗,挂起来,再回去看一眼沈斐,嗯,依旧没醒。 朝曦又去将屋子打扫了一下,学沈斐看书,看不了多久搁下,趁着守沈斐的功夫去厨房剁了肉馅,准备包饺子。 这个天饺子不会坏,可以多包一些,朝曦包了两个案板,沈斐还没醒。 好无聊啊! 一直等着奇迹发生,沈斐烧退了,俩人入洞房的朝曦在打蚊子,虽然已经是冬天,不过偶尔还是有生命力那么顽强的蚊子没有死。 朝曦门一关,爬上爬下四处逮,逮了前半夜,后半夜有些困,给沈斐擦了擦身子,床单被单换掉,自己也上了床,搂着沈斐睡了一夜。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摸了摸沈斐的额头,已经退烧,离醒来不远,知道他要醒,朝曦已经给他擦完脸和手,饭菜做好,熬煎好,刚一进屋,发现这人躺在床上,一双点漆似墨的眼睛一眨不眨看着她,“朝曦……” 摄政王(种田文) 第32节 “哇!”朝曦有些激动,“你终于醒了!” 她丢下药碗过去抱沈斐,“你睡了一天一夜。” 沈斐轻轻‘嗯’了一声。 “错过了入洞房。” 这个才是重点,朝曦期待了很久,本来以为上回可以,结果出了事故,这回又出。 她都洗好了澡,做好了完全准备,只差东风,东风一直不来。 “什么时候补上?” 第41章 你是谁啊 “等我的腿好……” “嗯?”用力捏拳。 “等我的病好之后就补。” “嗯。”朝曦终于满意。 腿好和病好可不一样, 腿成这个样子,康复期很慢,最少一两个月才能行走自如, 但是发热只是个小病,今天退烧, 过两天就好。 如此便能快点洞房花烛夜。 “沈斐,咱们今天去看看平安吧?好一阵子没看见它,不知道它怎么样了。”平安一只熊在山谷里,朝曦还真不放心, 怕它胡来是一回事, 也担心它以为他俩出事了, 下山来找。 虽然山谷底下没有出口, 但是上面有,只要翻过山就能出来, 一只熊出现在村里,不用想也知道结果, 肯定会被人类捕杀, 所以时不时还是需要上山看看它,阻止它做傻事。 原来是没有条件, 走不开, 现在她与沈斐成亲, 沈斐也与那些人断了联系, 不用担心有人将他带走, 可以好好到处逛逛。 “顺便泡泡温泉。”怕沈斐不答应, 加了一个条件,有温泉可以泡,这厮肯定答应。 果不其然,沈斐点头道,“也好。” 方才一直一声不吭,考虑的事情必然不少,比如腿脚不方便,天寒地冻,发热没好全,尽管他也挺想看看平安,毕竟他与平安关系也不错,但是架不住有这么多不能去的理由,然而只要一提到泡温泉,那些乱七八糟的事都不是事,没有泡温泉重要。 相处两个多月,朝曦已经对他非常了解,天大地大,不如他泡澡最大。 “我去准备准备。”准备的东西还跟以前一样,被子必不可少,其它也要一应俱全,毕竟是去山谷,还要从山谷去泡温泉的地方,绳子也带了一条,万一平安在,让平安拉着沈斐,她可以省省劲。 俩人说去就去,吃完饭,医馆一关,朝曦推着轮椅出门,下山好下,上山不容易,费劲许多,朝曦到的时候有种整个人虚脱的感觉。 看来泡温泉和看平安这俩事要分开做,一天做不了,累。 朝曦先去了小木屋,小木屋许久没住人,有些潮湿,隐隐还有被翻过的痕迹,财物倒是没损失,朝曦知道是谁翻的,也不在意,稍稍收拾收拾,趁着天晴晒晒被子,然后推着沈斐去找平安。 到处喊了一下没熊回应,她又去了熊的窝,意外在里头瞧见提前冬眠的平安,许是没人陪它,这厮没良心的自己冬眠,不管朝曦。 朝曦担心的事也没发生,太高看这厮,其实它根本不可能翻山越岭跑下山找她。 朝曦绕着它走了一圈,很快发现不对劲,平安身上有伤,一股子浓浓的血腥味蔓延,那血早已干在毛上,说明不是近期流的,平安不是主动冬眠,是被迫才冬眠的。 谁伤害了它? 朝曦第一反应是沈斐的家属,平安很不幸跟那些人碰面,两两打了起来,可看平安的伤口也不像。 它身上的伤口是用石头砸出来的,还有些是钝器砍出来的,更像农具,沈斐的家属个个带着剑,是练武的一把好手,剑不离手,他们如果伤了平安,伤口一定是细小的剑伤,不该是这样的。 难道平安出山找过他们?受了伤才回来? 还是说这里被旁人发现,有人进来伤了它,如果是第二种,它不可能还留在这里冬眠,除非它已经将外来的人弄死。 平安性温,不发生冲突,别人不主动攻击它,它是不会主动攻击别人的,既然敢主动攻击它,说明不是一两个人,一两个人第一反应是跑,绝对不会跟熊正面冲突,人多死的就是平安,它还活着,而且在这里冬眠,说明这里是安全的,所以朝曦怀疑是第一种。 平安真的跑了出去,找他们两个,受了挫才回来。 朝曦登时有些心疼,还好平安还活着,它要是死了,朝曦会内疚一辈子。 说起来这只熊跟她待在一起久了,居然会自己用药,那伤口处抹了青汁,是平安用牙齿嚼碎后敷上去的。 仔细一看,药居然没有用错,就是止血消肿的药,平安还有这种能力,朝曦没有想到。 平安的自愈力很强,再加上处理及时,用了药,那伤口已经好得差不多,只是身上比较狼狈罢了。 朝曦用温水给它洗了洗,动作很轻,加上马上将毛擦干,这厮没醒,让它继续睡吧,吵醒了它这个冬天都别想安宁。 至于食物问题,大不了来的勤快些,一周来两回,给它运鱼过来,免得它因为食物短缺被迫结束冬眠,出来捕猎。 冬天抓不到猎物,又天寒地冻,很容易饿死。 这一个两个都是病人,朝曦要来回跑,给沈斐熬了药后过去看平安,平安闻到熟悉的草药味,睡的更香。 朝曦是大夫,身上长期一股子药香味,微微的苦,又淡淡的香,她闻了十几年非但没有腻,反而越发喜欢。 想了想去取了些类似的草药,搁在平安身边,让它睡深。 许是对她放心,朝曦伸手摸了摸它的肚子,鼓鼓的,看来这段时间过得滋润,用不着太担心它,就这个肚子可以撑小两个月,难怪它会提前冬眠,原来也是觉得自己可以了,能熬过冬天。 既然能熬,就先让它熬着吧,熬不住了再帮它,每次都替它把事做完,平安会有依赖,变成家养的熊,不适应大自然。 朝曦瞧了瞧洞口,用东西堵住,让它在里头不必受寒风摧残,怎么说都身上有伤,须得注意一下。 弄好平安,已经是下午,来不及去泡澡,俩人暂时在小木屋住下。 沈斐病还没好全,一摸他这人就低声咳嗽,提醒她注意一点。 朝曦无奈老老实实抱着他待了一夜,第二天吃过饭后去温泉泡澡,能明显感觉沈斐兴致很高,一路问了她好几次是不是快到了? 他不认识路,朝曦便哄他,嗯嗯,就到了。 因为山上的路难走,轮椅推的很辛苦,上回平安开的路已经长满了杂草,一脚下去咔嚓咔嚓的响,除了杂草还有树枝断裂的声音。 偶尔朝曦累了,沈斐便主动要求下来走走,森林里尽是树,他可以走两步扶住一颗,走两步再扶住一颗,就这么断断续续能走上百米。 朝曦休息够了便推着他继续走,要照看平安,出来的晚,正好中午到,沈斐刚下去,还没来得及舒展身体,突然听到旁边响起哗啦啦的水声,朝曦也下来了。 他表情有些不自然,本能将头扭去一边,朝曦已经到了他身边,跟他坐一块石头上。 “沈斐,你转过去,我给你搓背。”朝曦带了搓背的工具。 能明显感觉沈斐松一口气,正待转身,朝曦又摁住他。 “还是转过来吧,先擦前面的。”沈斐越是介意,她便越要让他看,这样才好负责。 听说有些女孩子只要脚被看到,就要嫁给对方,更何况是身子,沈斐看了她的身子,想不负责都不行。 沈斐一脸无奈,幽幽叹口气,将头扬起,不看朝曦,不过也没阻止朝曦给他擦身子。 也不晓得是不是错觉,朝曦感觉沈斐有些不对劲,哪里不对劲又说不上来,只加快动作,很快擦完正面,开始擦反面。 擦反面沈斐有忌讳,不让她碰原来可以碰的地方,朝曦以为是俩人没成亲,男女有别,现在他俩是夫妻,应该可以擦了。 她手自然而然探过去,被沈斐一把打掉,“这里我自己来吧。” “你洗的干净吗?”朝曦问。 沈斐面上稍稍有些不自然。 “咱们都是夫妻了,还不能碰吗?”朝曦觉得委屈,“你要碰我,我哪都给你碰。” 沈斐有些头疼,“不是这个原因。” 半响发愁似的唉叹口气,“你让我有点隐私。” 朝曦眨眨眼,“我不是给你留了一个吗?你要这么多隐私干嘛?” 有一个不就好了,都是夫妻了,干嘛对她留这么多隐私? 这说明他对她还有抵触,所以朝曦坚持,叉腰瞪了半天。 沈斐终于妥协,朝曦再去给他擦,他也没阻止,只身子僵了又僵,擦完俩人又泡了一会儿水,泡到皮肤起皱才上来。 朝曦想起自己在山下包的饺子,想吃,晚上没留在山里,去看完平安后便推着沈斐下了山,这回时间充足,没上回那么急,将被子晒晒,衣裳洗洗收进衣柜里,这样就不会出现发霉情况。 一切准备就绪后朝曦将门锁上,顺着来时的路,只花了一个多时辰到村,因为是下坡,轻松许多,到家后迫不及待往床上一躺,舒舒服服歇息了小半天,晚上去找她的饺子。 前天包的,本意是想让沈斐尝尝娘子的味道,娘子的手艺,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 饺子时间太长,已经泡糊,还隐隐约约散发一种酸味,不能吃,丢了又浪费,都是肉,不如将皮剥了,里面的肉留给隔壁刘大娘家的狗吃。 她家的狗贪嘴,肯定喜欢,朝曦去了刘大娘家,正好刘大娘家里来了几个熟人,大家打声招呼再聊聊天,不小心聊了小半天。 几位经验丰富的老人在教她怎么对付男人,朝曦听得入神,时间不知不觉过去都没发现。 沈斐还等着她回来一起吃晚饭,左等右等都等不到,正打算出门去找,那门突然被人打开,一个男人站在门口。 “你是谁?” 第42章 不是好人 刘大娘和几位前辈跟丈夫生活了大半辈子, 很多小窍门,譬如生气的时候怎么哄?男人冲动的时候该怎么做?对朝曦这个新手来说都是宝贵的经验。 钱奶奶说她丈夫年轻的时候特别爱喝酒, 一喝醉酒就发酒疯,打人骂人,过后又忏悔, 屡教不改, 后来她抱着娃,从村口的桥上跳下去, 虽然落下了风湿的毛病,一到雨天骨头便钻心的疼, 但是她丈夫从此改掉酗酒的坏毛病, 努力赚钱,积极向上, 现在老两口儿女成群,孙子孙女满地跑,也是一种幸福。 朝曦想了想自己抱着娃从江上跳下去的画面,沈斐肯定不吃这套,你跳啊,跳下去嗝屁的是你。 想想还是算了, 而且沈斐并没有酗酒的毛病, 他很克制,除了爱洗澡之外, 几乎没有什么坏习惯, 用不着她跳, 关键她也没有娃,睡都没睡上。 “朝曦啊,我告诉你,男人没成家之前都是孩子,成了家,有了孩子才会慢慢成长,咱们做妻子的一定要包容。” “嗯。”朝曦一板一眼的听着。 “孩子一定要跟上,有了孩子有压力,他才肯踏实赚钱。” 朝曦想了想沈斐那个样子,赚钱不太现实,他文质彬彬,温文尔雅,做体力活不适合他,最多当个教书先生,那也是以后的事,就这双腿没两三个月不用指望。 摔的时候就一下子,治疗的时候最少小半年。 “你那相公长的太俊了,不靠谱。”李大娘解释,“这以后要是被哪家的小姐夫人看上,保不齐就跟别人跑了。” 朝曦被她说的一愣一愣的,“这样吗?” 沈斐应该不是这样的,瞧他来时的衣着打扮非富即贵,都能为了她跟原来的家断掉,看不上那些小姐夫人吧? “可不是吗?就我一个表姨家的闺女,嫁给了个小白脸,没两年人家就跟小富婆跑了。” 摄政王(种田文) 第33节 朝曦摇摇头,“沈斐跟那些人不一样。” 她还待说其它的,突然听到隔壁有动静传来,似乎是翻东西的声音。 沈斐在找什么?还是说又摔倒了? 沈斐腿没有好全,还是站不稳,时不时摔一跤,都是常事,家里能扶的东西上不能搁易碎的玩意儿,要不然一天能碎好几回。 他自尊心又强,只有累了才让人扶,不累的时候坚持自己练习,背着朝曦,不想让她看到狼狈的一面。 通常朝曦都等他练完了再回去,今儿也不例外,继续抱着二狗子听几位前辈谈论经验。 二狗子是刘大娘的二儿子,乡下讲究贱名好养活,所以她大儿子叫狗剩,二儿子叫二狗,今年才五岁,嘴特甜,每天喊朝曦漂亮姐姐,把她夸的神清气爽。 上回说她穿红色衣裳好看的也是他,小孩子没有假话,朝曦相信。 说起来好像忘了跟沈斐解释,她跟二狗子是不可能的,三年一代沟,他俩相差了三五个代沟。 * “你在找什么?”沈斐坐在床上,抬眼警惕的瞧着屋里乱翻的人。 那人瞧见他床边的轮椅,知道他不方便,无视他一样,自顾自翻着屋子,似乎在找东西,将朝曦的小屋弄的乱七八糟,药材随意扫在地上。 朝曦折腾这些很辛苦,先去山上采,再蒸煮,揉搓,最后晒干,前后少说花上十天功夫,就这么被他糟蹋。 “银子在架子上的花盆里。”那花瓶轻的异常,迟早会被他发现,“花瓶里的花是假花,你拿出来,银子就在底下。” 那花是朝曦在山上采的,用了药水泡过,干的满天星,染了颜色,五颜六色倒也别有一番风味。 拿掉花就能找到里面的银子,是朝曦嫌麻烦,将零碎的银子和铜板藏起来。 银子重,一个大疙瘩带着也不舒服,不用钱的时候便塞进去,用的时候再拿出来,花瓶放的高,那花瞧着又像新鲜的似的,很多人以为里面有水,不会怀疑搁了银子,如此放了一个多月,竟也从来没丢过,说明真的安全。 架子高,手边又没有工具,那人一跃而起,轻巧跳了上去,将花盆拿下来。 有功夫。 沈斐微眯起眼。 似乎真的只是过来取财的,那人将银子倒出来,胡乱塞进怀里,花瓶随意搁在一旁便想走。 砰! 床头柜的茶杯被沈斐碰倒在地,他只淡淡解释了一句,“不小心的……” 这话说给三岁小孩还有可能蒙混过关,对于一个成年男子来说未免有些过于糊弄。 那人看出了他的意图,抄着一口不算流利的中原话问他,“你想引谁过来?” * 朝曦还在听大娘们说话,大娘们都年轻过,故事也是一个比一个精彩,刘大娘说她年轻的时候不是这样,可瘦可瘦,漂亮,人又高挑,十里八乡的人都过来提亲,后来她就选了现在这个丈夫,旁人问她为什么? 她说会来事,她丈夫原来是杀猪的,时不时做个红烧肉端过来,时不时又是炖排骨,刘大娘就这样被他喂胖,加上生了几个娃,胖起来容易,瘦起来难,本就被嫌弃,运气也不好,赶上了猪肉铺出事。 有人吃了猪肉得了病,从此生意一落千丈,干不下去,又找不到合适的买卖,她丈夫就这么一直闲着,不务正业,全靠她趁着,要没了她,这个家也没了,早在她被养胖的时候就一纸休书休了她。 刘大娘说着说着眼中冒了莹光,几人慌乱哄着她,声音太多,以至于朝曦没顾上旁边屋里陶瓷碎裂的声音。 待刘大娘情绪稳下来,朝曦才听出不对劲,她虽然一直留在刘大娘家,听大家讲故事,积累经验,但是担心沈斐,毕竟总有人要杀沈斐,一刻不能离人,想着就隔了一堵墙,有什么动静她都能听到,才敢逗留。 难得大娘和各位奶奶们肯传授经验,朝曦不想错过,也不想沈斐出事,难两全,只能一心二用两边顾着,方才似乎听到了刀剑划在墙上的声音。 这面墙与沈斐的床相连,沈斐在床上划动刀剑。 他不是无聊的人,没事绝对不会这么做,这么做只有一个意思,暗地里提醒她,出事了。 “男人都这样,嘴上说的好,再胖也不嫌弃,其实还是嫌弃,朝曦啊,你一定要吸取大娘的教训……哎哎,我话还没说完呢,你去哪?” 朝曦已经跑到了门口,匆匆回了声‘下次再说’,便一跃而起,翻过俩人相连的一面墙,直接跳到自己的院子里,留下一众惊呆的人。 刘大娘嘴巴张的老大,半响才道,“朝曦……可能用不上咱们传授的经验……” 就光这手,丈夫要是不听话,打到听话便是,普通男人根本不敢招惹她。 朝曦深藏不露,来了三年之久,她们居然不知道这人会功夫。 朝曦从来没表露过,就连沈斐都不知道她功夫多深,只在需要的时候使出来,事实上她的功夫如何,朝曦自己也不清楚。 她这辈子过的稀里糊涂,全是别人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别人说她好,她才会觉得自己好,别人说她功夫不行,她就一直以为自己是个新手。 师傅总是说她笨,文不成,武不就,朝曦单纯,从来没怀疑过,她接触的人太少,没有机会演练,自己也摸不清自己几斤几两。 只有时候觉得自己行就上,不行就老老实实缩着,来杀沈斐的那些人她感觉就不如她,于是大胆追出去,事实证明果然如此,来一个弄死一个,竟没遇到过几个能与她匹敌的。 这是不是侧面反映外面那些人太笨,练不好功夫? 因为他们,朝曦着实自信了些,发生事故时不再犹豫,二话不说上门就踹,那门被她踹过一回,稍稍修了一下,没修好,这回也轻易被她踹开。 来的正好,刚好瞄到一个人站在黑暗里,对沈斐下毒手。 屋子沈斐住了一段时间,十分熟悉,所以第一时间吹灭了灯,在黑暗里与那人交手,他腿脚不方便,走不了多远,手里拿着一把匕首,屏息靠在墙上,如果朝曦不来,他很快就会支撑不住。 匕首是怕来追杀他的人再来,给他应急打的,找的老师傅,打的锋利又薄,可以藏在袖子里,沈斐平时都在床上,匕首被他藏在了枕头下。 有那把匕首在,不仅能防贼人,还能防备朝曦,朝曦为这事难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总感觉沈斐让她打匕首,是为了防她。 但他没表现出来,也从来没用过,朝曦倒不好说什么,就这么过着呗,还能离咋滴。 屋里小,那贼人离沈斐又近,朝曦怕自己赶不过去,叫那人先得逞,瞧了一眼四周,发现一根擀面杖,长腿一抬,那擀面杖飞了出去,正好击中那人腿腕,那人没有防备,膝盖一软,险些跪了下来。 他既然出来偷东西,必然做好了万全之策,手里拿了一把刀,本能朝后捅去,被朝曦避开,临门一脚踹中他两·腿之间,趁他弯腰吃痛的功夫手肘朝下又是一记重击,这人整个倒了下来。 朝曦找绳子将他绑起来,绑的时候发现这人装死,手从怀里掏了一把匕首。 “小心!”他正对着沈斐,沈斐先看见。 朝曦一脚下去踩中贼人手腕,并没有受多大影响,继续将人五花大绑,丢在角落。 就一功夫极差的小贼而已,朝曦并没有多关注,反而先去看沈斐,“你怎么样?受伤了吗?” 沈斐摇头,“我没事。” 他只手上有道口子,方才抬手挡刀的时候被划了一下,不算大伤。 朝曦给他包扎,用掉了小一包纱布,缠成了粽子,包完气不过,将那小贼拖过来一顿打,沈斐体弱,这么点血不知道耗了她多少心血养出来的,被他一口气放完,咋不上天? 沈斐让她住手,“你搜搜看,这人身上有什么?” 不是中原人,身上有功夫,身份可疑。 朝曦摸了摸,摸到许多银子,除了银子还有值钱的玉啊,金啊之类的东西,全身翻了一遍,在鞋里找到一块腰牌,用油纸包着。 这腰牌一定对他十分重要,刚拿出来,这人便剧烈挣扎,有古怪。 朝曦把腰牌搁在外头洗洗,用掉两颗澡豆才拿回来递给沈斐,“这上面写了什么?” 字不是中原的字,朝曦认不出来。 沈斐只瞧了一眼,面色渐渐凝重起来。 “怎么了?”朝曦不解。 “杀了他!”沈斐眼中闪过一抹凶色。 朝曦愣了一下,“必须要杀吗?” 如果不是必须的,其实她不怎么想杀人,感觉不太舒服。 “此人作恶多端,恶贯满盈,该杀。”沈斐面色露出几分嫌弃。 “这样啊。”朝曦到她的橱柜里翻了翻,找到一瓶红色的药瓶,抽出一根银针,在里头沾了一些液体,摁住被她捆住不能动弹的人,银针落下,这人只几息功夫便痛苦的闭上眼,没多久死去。 朝曦将尸体藏在袋子里,暂时搁在院子角,准备闲了扛出去埋掉。 她回来的时候洗了洗手,就像没事人似的,喊沈斐过来吃饭。 沈斐瞧了她一眼,突然觉得有些陌生,像不认识了一样,盯着瞧了许久。 一个女子,杀了人,却一点不怕,不像一个普通大夫该有的表现。 “朝曦,你以前说你有个师傅,还有个师祖,听着规模不小的样子,你到底师承何门?” 他问的是‘门’,不是人,如果是人,就是师傅和师祖的名讳,‘门’是一个组织。 朝曦表情有些不自然,“怎么突然问这个?” “不方便说吗?”沈斐夹了一颗花生米在碗里。 “不是。”朝曦略微心虚,“是我师傅说我们谷臭名远扬,谷里的人个个不是好东西,我要是说了以后出去会被人套麻袋打。” 看看她师傅的作风就知道了,只凭自己的喜好,到处勾搭这个,勾搭那个,一看就是妖女,她师祖也是个阴森森的老太婆,那她这个弟子,从小耳濡目染,受了深深影响,自然也不是什么好人。 第43章 都是古怪 “其实我们谷人很少, 才十几个,师祖一个, 师傅一个,还有一个师叔,师伯, 其他都是我的同龄人。”虽然人少, 但是杀伤力不小,朝曦尽量捡不那么坏的前辈先说。 “我师傅如何你是知道的, 她不收钱,也不要权, 只要美男, 她的诊金就是睡美男一晚。” 看见长得好看的人费尽心思也要睡,一直到睡到为止, 她还是鼎鼎大名的渣女,睡一个忘一个,不知道多少男人被她伤透了心。 其实师傅心里有个白月光,原来谷里有个很厉害的弟子,是师祖的徒弟,几乎将师祖的所有本领都学了去, 师傅喜欢他, 很喜欢很喜欢,可惜这人坠入魔道, 成了别人手里的刀, 一直害人。 他是全谷的骄傲, 也是全谷的耻辱,师祖之所以费尽心机培养她,就是要她打败那人,拿回无名经的下半册,在那人手里。 每次一提到他,师祖便咬牙切齿,恨不得吃他的肉,喝他的血,师傅会出神很久,明显看出心不在焉,谷里的师伯师叔也不肯告诉她到底如何?反正他的事朝曦是从书上看到的,鬼谷叛徒。 鬼谷鬼谷,一听就不是什么好名字,有次出门她偶然间提起过,人家说是邪教,该杀,朝曦难过了好久,师傅用自己的方式安慰她,‘乐观一点嘛,干嘛非要叫它鬼谷,你可以叫它萤火虫谷,蜜蜂谷,蝴蝶谷,反正咱们谷里别的不多就是虫多。’ 那时朝曦还小,每次都一本正经纠正她,‘蝴蝶蜜蜂不是虫。’ 师傅哪管那些,‘不都会飞吗?有啥区别?’ 她的心比朝曦还大,根本分不清蝴蝶和蛾子的区别,也没往那方面注意,所有心思都花在美男身上,朝曦有时候很羡慕她,师傅很洒脱,很自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睡谁就睡谁,厉害坏了。 师祖当年也很厉害,据说她有个规矩,救一人,必杀一人,说是抢了阎王爷的规矩,须得杀个人还回去,她救了多少人,等同于杀了多少人,久而久之惹怒了众人,被人砍断了双腿,如今是个瘸子,一辈子困在山谷里。 她自己倒也想得开,觉得自己是活该,也没想过让朝曦给她报仇,只一件事上,一定要朝曦打败她另一个徒弟,太坏,她都看不下去。 鬼谷虽然坏,但是坏的有原则,最多是交易条件,你愿意就救,不愿意拉倒,也不会主动去害人,但是师祖那个徒弟无恶不作,坏透了心,那才是真正的该杀。 “总归我们这个谷算是亦正亦邪,大恶没有,但是小恶不断。”师祖救一人,杀一人是恶,师傅救一人,睡一人也是恶。 摄政王(种田文) 第34节 “我没有,我是随缘随心情救,如果我开心,不收钱我也救,如果我不开心,我还是会救,我跟普通大夫没什么两样。”她只是见惯了生死,有些麻木罢了。 不会主动害别人,但是别人害她,也不会任人欺负,杀这个人是因为沈斐说他罪大恶极,朝曦相信他。 “对了,你还没告诉我这人是什么身份?”为什么沈斐一看到他就这么厌恶? “是元人。”沈斐搅了搅稀饭,“曾经侵略过大顺。” 这样啊,难怪沈斐那么恨,不过如果是普通元人的话,应该没必要杀吧,毕竟侵略大顺的是元军,不是百姓。 沈斐肯定还瞒了她什么,而且关键就在那块腰牌上,似乎是身份一类的东西,有点像大顺的路引玉蝶,没有那个不能进城,也不能到处跑,会被官兵抓起来。 到底瞒了她什么? 沈斐不说,朝曦只能将图案和字样记下来,改明儿找人问问,她原来有字不认识也这样,抄在手上,然后找识字的人教她。 朝曦记忆力挺好,那字因为看不懂,多看了几遍,暂时还有印象,吃完饭便拿了张纸记着,先收进抽屉里,第二天再说。 睡觉前进行日常梳洗,朝曦发现这人有些跑神,跟他说话也没听清楚,她问的是生个娃可好,这人心不在焉的‘嗯’了一声,明显左耳进右耳出,根本没听进去。 他这状态有点像师傅听到那人的名字,也是这般,好半天回不过神,难道沈斐心里也有什么白月光?还是那块腰牌有问题? 朝曦自己琢磨如何也琢磨不出,索性丢下这事,安安稳稳睡一觉,第二天一早起床,一摸床上发现不对劲,沈斐居然不在,朝曦原来有些迷糊,瞬间清醒过来。 他不在床上,会去哪? 那被子一摸,凉的,说明这人走了很久,什么时候走的,朝曦居然没发现。 沈斐说过,他要走的话一定会亲口告诉她,朝曦到处翻了一下,没翻到休书,亦或者家信,放下心来,出门找了找,很快在隔壁找到。 这厮正跟刘大娘学包饺子,手艺不好,包的歪歪扭扭,瞧见朝曦过来,淡然一笑,“早啊。” 朝曦眨眨眼,“早。” 所以沈斐起这么早不是溜,是为了昨天没吃上的饺子? 看来他也挺遗憾。 饺子是刘大娘的,包的多,给了朝曦一些,朝曦拿着先去下,留沈斐在外头,跟他说好有事了喊人,沈斐点头说好朝曦才进去。 她一走,沈斐脸上的笑容收起,又变回了昨天心事重重的模样。 朝曦没看见,将饺子煮好,盛好喊沈斐回来吃饭,刚走到屋檐下,突然发现有些灰掉下来,呛了她一把。 抬头瞧了一眼,有些疑惑,好好的屋顶上怎么会掉灰? 瓦是新瓦,泥也是新添的,还没到腐蚀的地步,不该掉成这样吧? 除非有人从上面踩过,瓦裂了,亦或是将填的土压裂,风一吹,便有灰落下来。 朝曦打着上屋顶修修漏水情况的名义爬上屋顶,到处瞧了瞧,在一处发现了泥巴,和小半个脚印,都是新的,这两天有人爬上过她家的屋顶。 是谁? 昨天那个贼人吗? 两家屋顶是相连的,他的功夫又那么烂,如果真是他,朝曦肯定能听到动静,而且这泥印太新太新,还没有干,更像刚留下的。 沈斐早上起这么早,又刚好屋顶上有脚印,莫非这人在跟谁接头? 第44章 是不是像 他是怎么联系上的, 那些人不是走了吗? 成亲的时候沈斐说那是他们最后一次来,怎么又勾搭上了? 他又不是王孙贵族, 不接到他就会被人治罪,顶多是个富贵之家吧? 等等,万一他真是王孙贵族, 不接到他回去就是死怎么办? 也因此那些人一直不走, 沈斐怕被她发现, 从来不让他们近身,朝曦的耳朵可是很灵的,没有一点手段根本瞒不过她。 想瞒过她也不是不可能, 譬如说隔壁刘大娘每天会起来晒被子,用棍子敲打,只要脚步声跟敲打被子的声音折合,朝曦便听不见。 这是她很久以前就发现的,本来是想听住在前庭病人的动静,谁料那人的咳嗽声正好跟刘大娘打被子的声音折合,砰砰砰的响, 导致朝曦听不真切。 咳嗽声那么大尚且如此,更何况一个轻功了得的高手脚步声。 这个秘密一定被他们发现,而且很有可能是跟她生活了很久的沈斐发现的, 然后告诉他们。 至于怎么接触上的, 朝曦怀疑是他们之间有什么暗号, 或是动物, 记得以前沈斐有偷偷留食物喂平安的习惯, 后来他也保留了这个习惯,时不时留个饭啊,米啊,肉块之类的东西,不知道喂什么。 朝曦全当他喂的是野猫野狗,沈斐这人不爱跟人打交道,但是特别喜欢动物,遇上了便会停下来逗逗,他总爱喂流浪猫啊,狗啊也正常,朝曦从来没多想过。 但若是他喂的不是流浪猫,是家养的猫呢? 因为是人养的,总会回到主人身边,他只需要写张纸条挂在猫的脖子上,就能传递消息。 以前没怀疑,是相信沈斐,他那么说过,朝曦便放下心来,要不是家里突然出了个偷东西的小贼,她还不知道沈斐瞒了她这么多。 这个王八蛋,早就备着两手准备。 源头就是那个腰牌,成亲的时候能看得出来沈斐很认真,是真的打算跟她过一辈子,要不然根本用不着说那种话,直接走便是了。 但是他现在突然改变了念头,都是因为那个腰牌,是何方神圣?让沈斐变得心神不宁,起了想走的心思? 朝曦不是傻子,已经感觉到了,沈斐想走。 他瞒的再好,还是有蛛丝马迹泄露,若是个旁人或许不会注意,但朝曦是习武之人,还是那种听力,视力,嗅觉都远胜常人的特殊大夫,根本不可能完全瞒过她。 好气啊,在一起生活了这么久,对他这么好,这人还是说走就走,一点不留情。 朝曦有些难过,面上却没显,依旧像平常似的,压下所有心事,喊沈斐回来吃饭,吃完饭陪他散步,休养了这么多天,他已经可以自己走,走累了便坐回轮椅上休息,中午睡个懒觉。 怕出意外,没让他睡自己家,睡在隔壁刘大娘家,告诉他要出去一趟,药没了去城里拿货,沈斐也没有意见,配合的躺在刘大娘的偏房内。 上次那群杀手来过她家,知道位置,如果再来袭击,肯定先袭击她家,不会想到沈斐就睡在隔壁。 沈斐听到动静,也好有时间逃跑或是藏起来,刘大娘家里有个地窖,上面压着水缸,不认真找绝对找不到,因为他们根本想不到乡下还有这种跟机关差不多的东西。 朝曦一切办妥后才放心回自己屋,拿画了腰牌的纸,谁知打开抽屉发现真的腰牌,这腰牌一直收在沈斐那里,怎么会出现在这? 朝曦自己画的掖在很深的地方,没被动过,沈斐应该没发现她的意图,这腰牌就是随意搁的? 有了腰牌更好办事,朝曦将腰牌拿在手里,先去集上找一些老先生,算命的,古董铺,药铺,各种人都找过,没人知道,没办法只能进城,城里的人见多识广,能人异士多。 还跟街上一样,先找了古董铺,伙计只看材料,发现不是好料根本没心思解释上面的字,事实上他也不认识,这东西不是中原的。 没办法朝曦又去了算命的铺子,这种走南闯北的人应该见过吧?一路上的算命铺挨个问了一遍,还是没人晓得,本以为是怕惹祸上身,谁料给了银子,人家还是那句话,不认识。 正打算放弃,突然瞧见地摊上有人卖书。 朝曦突然想到村里的书生,喜欢看禁书,就是那种别国写的书,大顺不让出,但他每次都能买到。 既然他能买到,说明有人卖,为了赚钱,小贩偷偷印书,偷偷拿去卖,不是不可能。 元国怎么说也算大国,出过不少诗人,深受大家喜爱,有商机,小贩们自然甘愿冒险。 朝曦当即蹲下,找他问问,没有一张口就直说,反倒先翻起了书,来来回回翻了几圈就是不买,只摇头道,“没什么好书。” 那小贩一听,登时贼头贼脑四处瞧了瞧,发现身边没别人,便神神秘秘问她,“公子想要什么书?” 怎么又叫她公子? 朝曦往身上一瞧才发现穿了沈斐的衣裳,她的衣裳洗了没干,正好沈斐的衣裳多,便翻出来一套穿,带着沈斐身上的香,格外好闻。 朝曦第一次穿时就注意了,从此穿上瘾似的,找各种借口穿他的衣裳,叫他没衣裳穿,这人每次都唉声叹气,也不说她,只表情无奈极了。 朝曦就喜欢看他这种似宠非宠的表情,特别有意思,仿佛让着她一样,叫朝曦体验了一把小鸟依人的感觉。 “有没有元国的书?”朝曦先试探一番,如果有,这厮保不齐认识元国的字。 那小贩脸上先是为难了些,后又凑过来小声说,“贵,公子确定要买?” “自然。”朝曦从怀里掂量了一块碎银子出来,“爷有钱。” 既然都认错了,干脆这样吧,解释起来也挺麻烦的。 “公子稍等。”那小贩连忙将身后的布袋提出来,搁里面翻翻找找,好半响找出三五本来,“这几本都是元国的诗人写的,可有意境,公子不妨看看?” 朝曦拿了一本翻开瞧瞧,果然是大顺文字,“这是谁翻译的?准不准确?” “准,小人的母亲是元国人,小人从小学习元国字,对过,绝对准确。” 朝曦大喜,“那这几本我都要了。” 她伸手进怀里,准备拿钱,状似不经意似的,掏出腰牌来,“哎,差点忘了,这是一个病人忘我那的,你帮我看看这是什么,重要吗?重要我就想办法还给他,不重要就算了。” 那小贩拿在手里,陡然惊变,“公子,这东西十分重要,没了要掉脑袋的。” ??? “什么东西?”朝曦试图打听。 那小贩根本没有防备,直言道,“这个是元军的军牌。” 小贩细细解释,“打仗难免会有死伤,尸体带不回来,唯有这腰牌无论如何都要带回来,元国有落地生根的说法,无论人在哪,只要腰牌回来,人的魂便会跟着回来。” “那你刚刚说要掉脑袋,怎么回事?”朝曦继续打听。 “军人丢了军牌,就相当于丞相丢了官印,可不就是掉脑袋的事。” “这样啊。”朝曦将腰牌要回来,“那这东西我必须还回去,对了,元军那边没有大夫吗?什么样的情况下元军的人跑来这边找大夫?” 小贩摇摇头,“这我就不知道了,元军狡猾无比,咱们寻常百姓怎么猜得到他们想什么?” 顿了顿,道,“难道他们又打什么坏主意了?” “又?”这个‘又’字用的很好。 “元军奸诈狡猾,打仗前喜欢办成流氓地痞,小偷山贼,偷我们的东西,拿我们的,抢我们的,等到粮草攒够了,又用来攻打我们,可恶至极。”小贩咬牙切齿。 朝曦失笑,“你母亲不也是元人吗?” “元人是元人,元军是元军,小人分得清。”小贩母亲是元人,父亲是大顺人,自古男儿向爹,小贩也站在父亲这边,全当自己是大顺人。 朝曦点头,“多些小哥解惑,这几本你帮我包起来吧。” 这几本都是禁书,卖的贵,小贩面上一喜,连忙用油纸包起来,系上绳子给朝曦提着,“公子慢走。” 朝曦颌首,付了钱,拎着东西离开,腰牌问到了,那贼人的身份也清楚了,很有可能故技重施,又扮小贼来偷百姓的东西,等到了积攒够财物,便来攻打大顺。 难怪沈斐瞧见腰牌面色大变,普通人根本不认识腰牌,也不知道这玩意象征着元军即将到来,他们即便逮着了贼人也没用,只以为这东西是他一道偷来的,万一再遇到一个糊涂的县令,也认不出腰牌,就只能等着元军攻打过来。 摄政王(种田文) 第35节 元军又捞了钱,还打了城,一举双得。 不过他们今年运气不好,正好遇到一个识货的人,那腰牌一下就被沈斐识破,并且重视起来。 他开始应该只是个想法,招来自己人一查,才发现确有其事,近来的确出现了大量丢失财物的现象,前两天刘大娘其实提醒过她,朝曦仗着自己有功夫,没怎么在意。 现在想想天刚擦黑便敢过来偷东西,里头有人都不怕,根本不可能是普通小偷,打的本来就是被人发现就弄死那人的想法,沈斐就是个例子。 朝曦来的再晚一些,这人也该中了招。 可元军攻打大顺,跟他有什么关系?报官不就得了,为什么非要自己跑? 他难道以为自己是什么大官?少了他大顺会吃亏? 朝曦想来想去,都不知道他什么想法,还是她对他当真了解太少,这人也忘恩负义,只管自己收拾了东西跑,根本不管她们的死活? 朝曦捏着那腰牌,怎么看怎么不顺眼,就是这玩意儿,让她对沈斐产生了怀疑。 沈斐上回说过要相信他,一定要相信他,不要怀疑他。 原来朝曦确实很相信他,可这么个情况,让她怎么相信? 腰牌出现在抽屉里本身就很古怪,是沈斐为了引她出去查腰牌搁的吧,如果所料不差,家里现在应该不止一个人,有沈斐,还有他的一群家属,在商量着什么时候走。 朝曦被他几番折腾,已经看开,他想走,她还能将人打断腿不让走不成,迟早都要走,即便没有今天这事,下回说不定就是别的事,这人不属于村庄,他有一片更广阔的天空,刚来时朝曦便知道,现在更是清楚的瞧见差距,她与沈斐的差距。 罢了罢了,全当是一场交易,她给这人治腿,这人陪她演一场过家家。 朝曦想开了,倒没觉得那般难受,回去的路上一个人发了一会儿的呆,瞧见家里的灯亮着,便又等了一会儿,等里面的人聊完再进去。 也不知等了多久,天都黑了,才终于有几道影子从窗台上跳出来,翻墙离开。 朝曦拍了拍坐在台阶上弄脏的屁股,推开门进去,沈斐又在包饺子,他似乎以为朝曦喜欢吃,连续包了一天,肉馅不知道是自己弄的,还是刘大娘弄的,朝曦回来时已经包了满满一大桌,用油纸铺在桌子上,床头柜上也尽是。 “你今天回来的很晚。”沈斐瞥了她一眼。 朝曦有时候真的看不透他,都这个时候了还能装的跟没事人一样,演技真好。 既然他演,那她也演,“有点事耽误了。” 朝曦去厨房拿隔板,捡了小半的饺子煮,煮完俩人分吃,中间没怎么说过话,一反常态沈斐也没发现。 他继续包饺子,想把盆里的肉馅用完,皮是外面买的,一看那个皮擀大小一样又均匀便知道,自己擀的没这么光滑。 朝曦想了想,将上回没用完的布料拿出来,准备绣个荷包。 沈斐说他们家乡成亲前男子会送女子定情信物,其实这边也有这样的习俗,女子送男子定情信物,只不过朝曦太急,没来得及准备。 她总觉得无论自己准备什么,沈斐都不怎么需要,他什么都有,见过,用过,都能买到。 总归要走了,送他一个念想,想她就留着,不想丢了便是,会不会想她是他的事,送不送是她的事。 朝曦手工不行,胜在用心,想绣个鸳鸯,绣成了鸭子,好在用的色彩鲜艳,勉强还能看出是个鸳鸯,一天绣不完,她只绣了一半,希望明天还能继续绣。 临睡前朝曦将荷包搁在桌子上,稍稍洗漱完上床,正打算吹灯睡觉,沈斐突然说话。 “朝曦,我的病好了。” 朝曦一愣。 记得前几天她问这人什么时候补洞房花烛夜,这人说等他病好,现在病好了,是不是暗示着可以洞房? “等你腿好的时候吧。”他想,她又不想了,抱着一丝期望,希望真能等到他腿好。 沈斐摇头,“来不及了。” 他回头看朝曦,那双眼还是一如既往,黑潭似的,一眼望不到头,“那个腰牌你该知道了吧?” 朝曦沉默片刻点头。 “当今圣上七岁,尚不能明辨是非,明后善妒,我才离开不过两月,她便不断派人杀我,排除朝廷异己,不断安插自己的人,若真有本事倒也罢了,可惜这人空有野心,成事不足。” 沈斐目光幽幽,“若我不回去,待元军攻来,明后不敢应战,一定会下令放弃京城,退守长安。” “这里的百姓怎么办?” “凤凰山谁来守?” 风从窗外吹来,刮起沈斐额间的碎发,更显得人如冠玉,貌似潘安,露出的肌肤晶莹透亮,一看就是那种没吃过苦,没干过活的大少爷。 偏偏他不是。 朝曦突然觉得他有些陌生。 不像她认识的那个知书达理、温润如玉的书生,也不像那个躺在床上,任她为所欲为,拿她没有办法的沈斐。 原来以为他最多是个富贵公子,后来觉得他是权贵子孙,现在突然发现没那么简单。 朝曦咽了咽口水,试探性的问,“你就是那个……权倾天下、独揽朝政的……” 还是不敢说出口,朝曦及时止住。 不可能,不可能,那个摄政王怎么可能是沈斐,听说那人极其霸道,跟沈斐完全两个性子,而且京城离这里不算太近,他是怎么跑来这里,还恰好掉崖的? “没错。”沈斐不给她怀疑的机会,“我就是那个摄政王。” 风刮的更大,沈斐坐在窗口,衣袍猎猎,宛如欲飞的仙人似的。 他居然就是师傅嘴里的摄政王? 朝曦捂着额头,完全不敢置信,一定是没睡醒,躺一会儿试试。 “朝曦。”沈斐跟着躺下,“用不了多久,最多半年,等我办完事就回来。” 朝曦突然坐起来,“沈斐,我已经跟你见过师傅的故事,你还记得吗?” 沈斐蹙眉,“记得。” “从前有个人找师傅求医,师傅看中那人的样貌,非要睡他一睡,那人身中蛊毒,除了师傅无人能解,没奈何只能同意,后来他的毒清出来,人没事后第一件事就是将师傅带走。” “我不知道是为了报复,还是想让师傅负责,总之将她带走了。” 朝曦转身瞅他,“那人将师傅带走了。” 沈斐没有反应。 “真的带走了。” 朝曦又重复了一遍。 沈斐似乎听不懂似的,一直沉默。 朝曦脸上有些挂不住,又强迫自己笑,“咱们俩和师傅的经历好像是不是?” 第45章 来了来了 “都一样看病。” “都一样被要挟。” “沈斐。”朝曦终于撕下面子, 直言道,“你也可以的。” 可以把我带走, 半年而已,很快就能回来。 沈斐摇头,“外面太危险了。” 骗子, “你功夫都没有我高。” 他的那些下属也打不过她, 第一次见面时她就知道了。 朝曦还小的时候被师祖选中, 让她一边学习医术,一边练功,那时候朝曦不懂, 问师祖学医是为了救死扶伤,练功是为什么? 师祖掀开衣摆,给她看空荡荡的裤筒,“我因为没打过别人,所以少了一双腿,你也想这样吗?” 朝曦当然不想,至此非常努力的练功, 不小心练过头,发现师傅打不过她,师叔也打不过她, 谷里没人是她的对手。 但是师傅嘴上硬撑, 说看她小, 让着她。 那时候朝曦天真, 从来没怀疑过, 现在…… 不能再直视师傅。 “你都可以活的好好的,我也可以。”朝曦坚持。 沈斐还是摇头,“朝曦,在那里武力不是第一,要靠这里活着。” 他指了指脑子。 朝曦不服:“我也很聪明。” 她试图找几个例子,“你晕迷时一直是我保护你。” “那是运气好。” “你一直跟你的下属有联系我都知道。” “我从来没瞒过。” “那腰牌的事你没说之前我就猜到了。” “是我引你查的。” 沈斐不断火上浇油,朝曦气得肺都要炸了,“你这个人怎么这样?我陪你还不好吗?” 她拍拍胸膛,“我会医术,我还会武功,我可以保护你,也可以保护自己,用毒用蛊对我都不管用。” 她只是不放心沈斐一个人而已,想陪着他一起闯过风风雨雨,为什么这么简单的要求都不肯满足她? “朝曦。”沈斐搂住她,“我不想让你冒险。” “当年我爹也是这么说的,后来他娶了权贵的女儿。”朝曦冷笑,“你也看不上我这种乡下女子吧?” “我跟他不一样。”沈斐手臂收紧,更用力的搂住她,悠闲似的,将下巴搁在朝曦肩上,“我不需要攀权势,也用不着图富贵,我就是权势,就是富贵。” 他语气中带着莫大自信,与平时判若两人,这人在隐藏,将他的真实性格,真实身份隐藏,面对朝曦的全是假的,这个才是他。 权倾天下,睥睨众生。 “等我好不好?” 声音还是那个声音,温润好听,人却似乎不是那个人。 “不好。” 摄政王(种田文) 第36节 朝曦一口回绝,“我不想再等了,一个都不等了,不等你……” 她等了太多年,期望又失望,再期望,再失望,不断重复这个过程,早已经厌烦。 “谁都不等了……” 不等师傅,也不等沈斐,谁再让她等,谁就是她的仇人。 沈斐顿了一下,嘴角扬起一抹苦笑,“也好,等人很苦。” 他躺回床上,声音已恢复成原来那般,一碗水似的,平静安宁,“很晚了,睡吧。” 身后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双人的枕头陷下去一半。沈斐说睡就睡,一点也不犹豫,留朝曦一个人纠纠结结,半响也跟着睡下。 一夜无话,洞房花烛夜也泡汤,朝曦没提,沈斐也没勉强,俩人就这样背对着背睡了一夜。 第二天朝曦很早起床,赶工绣她的鸳鸯,没点灯,就这么在黑暗里绣,好些年没这么绣过,似乎忘了似的,找不到手感。 摸索了许久才慢慢进入状态,留给她的时间不多,朝曦绣的本就粗糙,后面越发凌乱,只顾着完工,根本没考虑其它的,一只绣成了鸭子,一只连鸭子都不如,来不及换线,一根灰线绣到底。 听说鸳鸯本就是如此,雄性五颜六色,雌性灰溜溜的,正如她与沈斐。 沈斐五颜六色,浑身散发光芒,她游走在黑暗里,灰溜溜像平安,平安也是灰溜溜的。 对啊,沈斐走了,她还有平安。 朝曦鸳鸯也不绣了,往桌上一搁,爬起来饭也没吃,先去集上买了几篓鱼,和一些腊肉,咸鱼,这些不容易发臭,挂个十天半月不是问题。 新鲜的鱼平安醒来会吃,它的冬眠并非一直睡着,偶尔也会醒,然后起来活动活动,朝曦原来每周上去一次,每次鱼都被它吃完,这回准备的多,应该够它吃一个月的。 肥死它吧。 买的太多,自己拿不下,朝曦租了辆牛车,一路晃晃悠悠,直接绕开村子上山。 路远,又是上坡,一只牛拉的很吃力,没有村口大爷家的牛听话,时不时需要朝曦在前头牵着走,朝曦到了山洞口,一篓一篓抱进去,花了不少时间,牛被她栓在外头,要还给人家,压了钱,钱要退回来。 鱼尽数搬到平安的洞里,摆了一排,上回给它留的已经被它吃完,这厮醒过一次。 是个好消息,朝曦又把腊肉和咸鱼挨个挂起来,挂满了它的洞,坐着陪了它一会儿,才慢悠悠起身下山。 瞧一瞧时间,已经过了午饭时间,算下午,沈斐也该走了。 她就是故意的,故意避开他,给他留时间让他走,不想见他。 沈斐很聪明,他什么都知道,自然也能明白她的意思,不仅他明白,明显的连镜花,水月都看了出来。 “公子,该走了。” 沈斐纹丝不动,他坐在洗得发白的床单上,一只手拿筷子,一只手拿面皮,筷子夹了肉,搁在面皮中间,双面对折,用力捏在一起。 从来没有做过这个活,刚包时有些费劲,后来渐渐上手,越包速度越快,大小均匀好看,与买的相差无几。 “您还不明白吗?”水月劝道,“朝曦姑娘就是不想见您。” 女孩子都有小脾气,朝曦姑娘即便再与众不同,她还是个女孩子,一样会生气。 沈斐已经包好了一个,开始包下一个,“还剩一点,等我包完就走。” 公子还是不死心啊,分明就是想等朝曦姑娘。 “公子。”镜花上前一步,“我帮您一起包吧。” 沈斐摇头,“我自己来。” 他那双手天生就不是用来包饺子的,镜花见过这双手与人博弈,论茶,修剪花枝,画画写诗,还是第一次瞧见他用来包饺子,竟也意外和谐。 白面粘在手上,修长的指头缩起,大拇指对齐,用力一按,一个饺子成型,公子包的很认真,包完会检查一遍有没有散开。 镜花从十二岁开始跟在他身边伺候,还从来没见过公子为哪位姑娘做过任何事,在大业面前,任何姑娘都不值一提。 但是公子险些为了一个姑娘将大业置之脑后,更是亲自下厨,给那位姑娘包饺子,不知那位姑娘上辈子做了多少好事才能有这个待遇。 水月还想再催,镜花比了个‘嘘’的手势。 既然公子想包,让他包便是,公子心里还能没数,怕是比她俩还清楚。 朝曦姑娘就是生气了,不想见他。 俩人悄悄退至门外,没再继续打扰,只静静站在院里,默默守护。 里屋有一面窗户大开,正对着床,可以将屋里的景象尽收眼底。 公子身上披了一件黑色浪纹的厚披风,但是里头穿的依旧还是朝曦姑娘给他买的衣裳,风格也不是他常穿的黑色,是朝曦姑娘喜欢的桃粉,发带用的是天蓝,与桃粉完全配不上,朝曦姑娘的审美堪忧,偏偏公子竟然任她折腾。 有衣裳也不换,依旧如此这般顶着不太适合他的扮相,桃粉和天蓝,再加红色腰带,无端显得公子活泼了些。 公子自小老成,又身在皇家,穿衣打扮容不得半分轻佻,他也一直做得很好,二十多年从来没有松懈过,一朝落难山村,变成了这样…… 朝曦姑娘当真奇人也。 “镜花姐姐,你说公子何苦呢?”水月想不明白,“既然喜欢朝曦姑娘,为什么不将她带去京城,美人大业,鱼和熊掌兼得。” “许是公子尊重朝曦姑娘吧。”镜花也不太懂,“朝曦姑娘不适合京城的尔虞我诈,公子想让她一直这样,无忧无虑,不沾半点尘埃。” “以咱们公子的能力,在京城也能保啊。”水月还是不解,反问道。 镜花摇头,“公子树敌太多,若一个照顾不周,朝曦姑娘便有可能香消玉损,再者说京城那个地方,只有将朝曦姑娘困在身边才能保她安全,朝曦姑娘自由惯了,能答应吗?” 还有一个原因她没说,朝曦姑娘可能没她想的那么喜欢公子,从晓得公子在她手里开始,她们便一直追查她的身份,能查到的东西很少,倒是意外发现她有养动物和人的习惯。 很多病人明明没到住下观察的地步,她也会让人家住下,等那人一走,换下个人继续躺着,如果实在没有病人,她便花功夫养动物,将受伤的猫狗带回来,亦或是帮隔壁刘大娘喂猪和牛羊。 就这样连续三年都没有断过,若是别人可能单纯以为这姑娘善良,救小动物,帮忙照顾病人,替没空喂猪喂羊的刘大娘喂,简直好到没话说,只有镜花看出了不一样。 朝曦姑娘单纯只是寂寞,她想让人陪着,如果公子走了,她很快又会找下个人继续陪她,有没有公子都一样。 公子也该看了出来,所以没勉强。 毕竟到了外头,人更多,朝曦姑娘不寂寞了,那他算什么? 公子骄傲了一辈子,怎能容忍别人将他当成一个取暖工具,所以不带她去京城并非是公子冷血,是朝曦姑娘与众不同。 她根本不懂爱是什么,留下来陪伴她的人有老人,孩子,女子,也有男子,甚至是动物,公子于她而言,与那些人根本没什么区别吧。 “公子出来了,去准备雨伞。”俩人聊天的功夫不知不觉下起了小雨,朦朦胧胧,竟没人注意,还是镜花首先回过神,折身去拿雨伞,踩着一双绣花鞋,急急赶了过来。 她还是来晚了,公子已经走了出来,一头青丝上落了点点水珠。 镜花连忙将伞撑开,打在这人头顶。 公子没坐轮椅,自己慢慢小步走着,能看得出来身体还不好,脚步略微不稳,上马车时稍稍滑了一下,镜花赶忙扶住,“公子小心。” 沈斐轻笑,“我没事。” 他站在外头瞧了瞧,目光落在村口,没有看见熟悉的身影,低头幽幽叹口气,抬手掀开帘子,矮身钻进了马车内。 时间仿佛静止了似的,只有雨水打在伞上劈哩叭啦的声响,一直没人下命令离开,她们便一直等着,许久马车里才有人说话,“走吧。” 那声音带着长长的尾音,似乎很无奈一般,又似乎没有,只是她听错了。 镜花没有过多纠结,与水月一人坐一边马车,挥手让队伍前行。 摄政宁王出身皇家,又是朝廷重臣,加上这回须得高调着进京,告诉所有人,他宁王回来了,所以排场极大,十几辆马车同行。 公子身份尊贵,生活也精细,后面的马车装的全是公子的衣裳和用品,还有一辆空的,用来与这辆替换着赶路。 马儿也是活的,需要时不时歇息才能跑得更快,元军已经在数百个村里城里烧杀掳掠,他们只能抓紧些,日夜兼程赶路,否则元军破坏了这一带的村民生活,逼得他们入京乞讨,当难民,不好交代是一回事,难民多了,难免混入一些毒瘤,再挑拨几句,搞不好有人起义。 内有忧,外有患,双管齐下将京城攻陷,即便公子回去了也没用,还会有人怪公子回来晚了,甚至拿公子逗留乡下说事。 左右不好做。 希望公子高调回归能让元军忌惮几分,亦或是吸引去元军的注意力,暂时不打别的注意,公子也是这般想的吧? 天冷,镜花掀开帘子进去给这人填茶,公子坐在窗边,手撑着脑袋,手里拿了一个香囊。 那香囊她见过,是朝曦姑娘的手笔,许是没学过针线功夫,自己摸索,那荷包瞧着一言难尽。 她是真的很有勇气,绣成这样也好意思拿出来送人。 “到哪了?”沈斐收起香囊,淡声问道。 “刚出城,现在在景门的路上。”镜花体贴问,“前面就是驿站,公子下来歇息歇息吧,马儿也要吃些粮草。” 沈斐倒没拒绝,已经赶了一天的路,现在是深夜,就算他能熬,那些丫鬟侍卫也熬不住,过度消耗会让他们没有力气和敌人一拼。 那驿站很近,只花了半个时辰便到,坐了一天马车,颠的浑身散架,镜花熟知他的习惯,一进驿站便喊人烧来热水送去公子房间,夜里需要燃灯,镜花守在门口,隐隐瞧见一道修长的身影从门窗上映出来。 公子在换衣裳。 底下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传来侍卫厉斥的声音,随后是劈哩叭啦的打斗声,和桌椅倒地的声音,一盏盏灯熄灭,很快漆黑一片。 脚步声幽幽响起,似乎有人踩着木梯缓缓而上,年久失修的梯子老了,发出不堪受重的声音,咯吱,咯吱!宛如破旧的烧火箱被人拉动。 镜花与水月对视一眼,水月朝她点点头,俩人分工明确,一个守在门口保护公子,一个下去打探情况。 水月伺候在公子身边,自然有些功夫在身,然而那人貌似更厉害,她刚下去便被一掌打了回来,倒在楼道口。 什么人? 镜花扶起水月,全身紧绷,袖子中滑出一把匕首,反手握着,做好誓死保护公子的准备,谁料底下那人走出黑暗,竟发现是熟人。 “朝曦姑娘?”镜花有些吃惊,“你怎么在这?” 朝曦似乎很累,一句话也不说,镜花拦在她面前,便几招制服,扔去一边,人直接推开门进去。 “出去。”沈斐已经洗好了澡,正在换衣裳。 屋子大,方才洗澡刚上来,哗啦啦的水声掩盖了外头的打斗声,竟没听出来屋外的人是谁,一回头才注意到不是镜花和水月,是朝曦,“你怎么来了?” “公子小心,朝曦姑娘有些不对劲!”镜花捂着肩上的伤,从角落里爬出来。 沈斐没瞧她,只看了看朝曦,“是来送我的吗?” 朝曦摇头,“是来要债的。” 声音有些沙哑,沈斐坐在马车里,一路舒舒服服,朝曦为了赶上他,骑马过来,一路快马加鞭,不知道累坏了几头马。 “什么债?”沈斐问。 “你欠我的债。”朝曦用力一推,沈斐腿脚本就不好,又没有准备,一个踉跄,单薄的身子朝后倒去。 他原来正在换衣裳,离床很近,直接倒在了床上,还没来得及起身,朝曦整个人压过来,帘子一拉,将这人控制在身下。 “我仔细想过了,不睡你我亏了。” 她双手去解沈斐的衣裳,沈斐本来便没有多少挣扎,又刚洗过澡,衣裳松松垮垮披在身上,很容易便被她扒光。 摄政王(种田文) 第37节 沈斐轻叹口气,“朝曦,我的腿还没好全……” “没关系。”朝曦丝毫不介意,“我可以自己动。” 第46章 去找师傅 这一切变故发生的太快, 镜花和水月还没来得及反应,她家公子便被人摁在了床上, 行不轨之举,偏偏公子没有叫停。 水月瞧了瞧她,“镜花姐, 这……” 怎么办啊?“是叫人过来, 还是……” 叫人过来不太现实,朝曦姑娘实在凶悍, 将下头的人用特殊法子尽数击败, 一个人抵上百个人,喊人有什么用? 镜花十分有自觉的站起来,将门和窗户一一关上。 “镜花姐, 这是何意?”水月不懂, “咱们不进去救公子吗?” “咱们打不过朝曦姑娘。” “可公子怎么办?” “床头吵架床尾和, 公子与朝曦姑娘已经成亲, 用不着咱们操心。” “这样啊。”水月还是个小姑娘,是后来调到公子身边,年轻,所以很多事情不懂。 “水月。”镜花突然叫她。 “怎么了?”水月抬头。 “你不是想不通公子为什么不带朝曦姑娘吗?”镜花看了个透彻,“这就是原因。” “朝曦姑娘太凶了?”水月跟她想不到一块去, “不敢带?” “不是。”镜花视线挪向屋里, “朝曦姑娘是活的, 长了腿, 用不着带, 她可以自己找来。” 这样才是她心里真正的选择,选择跟了公子,所以公子不带她,是尊重她,想让她自己选。 如果朝曦姑娘真的十分喜欢公子,即便不带她,她也会二话不说丢下一切追上公子,但若是不喜欢,她便会留在乡下。 本来就没有多少爱,一个在京城,一个在乡下,时间能冲淡一切,搞不好以后就是老死不相往来。 还好还好,朝曦姑娘追了上来。 镜花有些失落,又有些庆幸。 失落是觉得公子这样的出尘谪仙,竟然跟朝曦姑娘配成了一对,庆幸的是朝曦姑娘没有伤了公子的心,看得出来公子很喜欢朝曦姑娘,祝有情人终成眷属。 屋里有些动静,镜花拉着水月又往边上站了站,听不到为止。犹豫了一下,留水月在门口守着,自己顺着楼梯去了一楼,还没到便闻到一股子刺鼻的味道。 镜花跟随公子多年,什么场面没见过,本能觉得有古怪,没有闻,先将就近的窗户打开,又找了根蜡烛点燃,这才发现地上躺了大片的人,身上或多或少沾了些粉末。 略微一下便明白过来,朝曦姑娘为了速战速决,一进门便将所有窗户关上,又吹了灯,在黑暗里洒药,迷晕了所有守卫。 大家都是老手,不可能就这么轻易被她一个小丫头片子迷晕,这药粉有古怪。 左右窗户打开,已经通风,镜花捻了一些在手里,还没来得及闻,人便整个倒了下来。 原来药粉不用嗅,只要接触皮肤就能将人迷晕,是一种很厉害的药。 忘了那小丫头片子是个大夫,而且还是个十分不凡的大夫。 镜花眼一闭,整个人晕了过去。 再醒来是被水月泼醒,镜花没顾上自己,反倒先问公子的情况? “公子没事,还在里头。” 在是在,不过镜花姐姐晕迷了一个多时辰,里头已经结束,悄无声息,一点动静都没有。 俩人不敢打扰,又在门口守了片刻,也不知过了多久,里头突然传来公子沙哑的声音。 “去拿一件披风。” ??? 不是两个人吗?怎么就拿一件披风? 镜花犹豫了一下,在拿两件和一件之间,选了一件,也许朝曦姑娘身强体壮,不需要披风。 既然公子这般吩咐,她照做便是。 镜花转身去拿披风,很快回来,路过楼下时发现侍卫们也尽数醒来,被一个小姑娘算计,个个脸上些许不自然。 镜花也不管,拿了披风上楼,敲了敲门,听到里面回应才进去。 公子已经换好了衣裳,身上带着水汽,黑发还是湿的,明显重新洗了回澡,屋里只有他一个人,朝曦姑娘不在。 镜花有些疑惑,“朝曦姑娘……” “她走了。” 沈斐接过披风,在胸前打了个结,声音依旧那般平静,仿佛喝一杯水,吃一顿饭,只白皙修长的指尖微微颤抖,不知是消耗过大,还是心里气闷的反应。 公子钟意朝曦姑娘,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很多习惯都因为朝曦姑娘改了,为了朝曦姑娘,将主动权让出来,搁在朝曦姑娘手里,这是一种很被动的选择,不符合公子一向的作风。 朝曦姑娘或许不知道,但是她知道,已经做到这个地步,还留不住朝曦姑娘吗? 看来她的猜想没有错,朝曦姑娘根本不爱公子,留着公子只是想要一个人陪而已,公子一走,她立马便会再找一个人替代公子。 这一局是公子输了,其实从公子将主动权让出来的那一刻,便已经输了。 镜花抬眼瞧了瞧公子,朝曦姑娘性烈,走是走了,但是在公子身上留下很多痕迹,唇被她咬破,微微歪头,会发现脖颈上尽是吻痕。 也是,毕竟折腾了一个多时辰,公子险些被她累垮,本来腿脚便不好,被她这么来一出,摇摇欲坠宛如下一刻便会倒下似的。 镜花尽量离公子近一些,怕他撑不住,劝道,“公子,才三更,您再歇息歇息吧,赶路不急在一时。” 沈斐摇摇头,“不了,元军来势汹汹,一刻拖不得,我在车上眯一会儿就是。” 他执意如此,镜花倒不好再劝,只低叹一声扶住公子,叫他有个撑的地方,公子腿脚不好,走一段路便要歇息歇息,从楼上到楼下,再到门口,花了小半柱香的时间。 外面下着雨,没有人不满,全都任劳任怨等着,镜花撑了把伞在公子头上,公子让她再拿一把过来。 镜花没多想,伞交给水月,自己去马车上又抽了一把,压在众多小物件中,稍稍有些歪,她抖了抖,撑开拿给公子。 公子接过来后将伞收起,往角落里一放,也不知什么意思,只紧了紧披风冷声道,“走吧。” 马车朝这边撵了一些,在公子前头停下,水月放下踩凳,让公子踩着上去。 凳子收起,俩人坐在马车两旁,挥挥手,整个队伍跟上,缓缓朝黑暗里奔去。 马车华丽,四周系了铃铛,偶尔被风吹起,响起叮叮当当的空灵声。 随行的下人手里拿着灯笼,亮起昏黄的光,像一颗颗繁星,越来越小,越来越小,最后消失不见。 朝曦从角落里走出来,瞧了瞧搁在一边的伞,挪动脚步过去,微低下身子将伞拿在手里。 大户人家就是不一样,这伞精致异常,扇骨用的材料不是木头,摸着光滑细腻,有点像象牙。 毕竟是沈斐用的,能理解。 他这个天上掉下来的凤凰终究还是回到了他该回的地方。 那她呢? 她该回哪里? 村里?还是鬼谷?亦或是找抛弃妻女的父亲报仇?再或者去找师傅? 她不想再等了,一个都不等了,不等沈斐,也不想等师傅,等人太累了,她想主动一点,就像沈斐消失之后,她出去找沈斐,师傅也失踪了很久,她也该找找师傅。 可怎么找又成了问题,天大地大,她怎么知道师傅会去哪? 平安也是个事,不交代好,她不放心,朝曦先回了一趟村里,这回赶得不急,走走停停花了一两天,吃吃喝喝也没委屈自己,仔细养着身子,养好了,怀孕的可能性才能提高。 她去找沈斐,其实是想借个种。 那日回到村里,沈斐已经走了,他的东西一件也没留,屋里仔细一寻,仿佛没有另一个人生活过的痕迹,只厨房搁了许多饺子。 朝曦没包,不用猜也知道是谁包的,走都走了,包些饺子算补偿吗? 她不怎么喜欢吃饺子,这人看不出来吗? 朝曦没瞧见饺子倒还好,瞧见了更加气闷,沈斐不在,她只能一个人坐着发呆,发了一会儿听到隔壁刘大娘挨个哄娃睡觉的声音。 隐约记起刘大娘曾向她抱怨,说娃黏人的很,没考虑好之前千万不要生孩子,累人。 养孩子跟养平安,应该没什么区别,养平安也很累,但是朝曦乐在其中,可惜平安毕竟是野兽,要留在山里不能时时刻刻跟在她身边,如果生个娃,是不是就可以日日待在一起?言传身教? 她起了心思,也不犹豫,当即追上沈斐,找他借种,过程很成功,就看她肚子够不够争气。 朝曦自己就是大夫,每日盯着自己的变化,一晃小两天过去,她来了葵水。 借种失败。 朝曦有一瞬间的懊恼,恨不得当即跑去京城追回沈斐,再借种一次,这人长得这般好看,他的孩子肯定也差不了,找别人朝曦担心样貌不好。 在纠结了小半天之后,朝曦放弃了,没有了沈斐,又恢复成原来的生活,上山采药,下山开医馆,不断买腊肉和咸鱼过来,挂在平安的山洞里,够它吃一两个月才停手,它这一冬眠,最少两个月醒不过来,也许可以用这段时间找找师傅。 师傅最爱美男,美男最多的地方肯定就是她的藏身之处,譬如说京城。 京城是大顺最繁华的城市,往来四处奔走的商人必去之地,听说有百万人口,所有长得好看,有才华的男子都会聚集京城,或从商,或科举,又或者等着哪家小姐看中,做一回上门女婿。 师傅临走前去的地方也是京城,要找线索,还是要去京城找,可沈斐也在京城。 京城那么大,哪是那么容易碰面的,不管他。 朝曦琢磨了一下有可能找到师傅的法子,发现只有一种最稳妥。 让师傅找她。 倒也简单,只需将师傅最喜欢最喜欢的美男睡了,也不一定要真睡,告诉大家被她‘睡了’便是,师傅收到消息自然会主动上门。 虽说师傅最喜欢的是沈斐,字文竹,但是第二她也喜欢的不得了,‘睡了’第二美男,师傅一样会找上门。 朝曦掀开师傅的美男图,发现第二是个从商的公子,位置赶巧了似的,也在京城。 还有些余气没有消,暂时不想看见沈斐,朝曦翻了翻下一页,想换一个人,最好不在京城,谁料瞧了整本,发现前三都是京城人。 毕竟是最繁华,最有钱,所有权利都集中的地方,美人生美人,越来越美,男俊女俏,下一代更完美,如此长期下来,前三都在京城似乎也能理解。 剩下的排名太低,不是师傅的心头爱,她去找了也没用,鞭长莫及,师傅如果真的在京城,她跑那么远‘睡’别的美男,师傅根本接不到消息。 摄政王(种田文) 第38节 罢了,就去京城吧。 朝曦其实不太想去,可又想去,上次借种失败,想去找沈斐再借一次。 太没用了,没能让她一次借种成功。 第47章 一模一样 朝曦不是个纠结的人, 想做了便去做,没多少犹豫, 就像她不想等沈斐, 也不想没有尊严的主动去找他一样。 人家都不让她跟了, 她还跟过去,显得自己没有骨气一样。 但是现在不是去找他, 是去找师傅, 跟沈斐不搭噶,所以做的理直气壮, 没有半点气短。 平安已经安排妥当,给了刘大娘一些银子,告诉她如果有一只熊下山,叫村民们千万不要伤害它,只要不攻击它, 它也不会攻击人类,自己便会走, 平安是只好熊。 另外将元军的事也告诉了刘大娘,还报了官,挨家挨户传递了消息, 信不信是他们的事, 说不说是朝曦的事,说了才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她来时只带了一个药箱, 走时亦然, 药箱不是寻常斜挎的那种, 是背的,比寻常大夫的大,没办法,朝曦大江南北去过不少地方,搜集了很多少见的药材,不能掺混了放,全都分开夹在隔板里。 还有她研究出来的各种毒·药,一个种类一个小瓶,装了好几十瓶,丢了不现实,这种东西不小心被谁捡到,或是拿到,就是害人的利器,只能带着,好在瓶子小,夹在夹层里正好无法晃动,需要抠才能抠出来,这样路上才不会散。 临走前去了一趟山里,陪平安说说话,逮住那条曾经取过胆汁的蛇取了最后一次毒,然后放它离开。 这一别还不知道能不能回来,听说京城的人特别凶残,尤其是那些贵人,动不动就要砍人脑袋,要人小命。 万一不小心嗝屁,以后就是永别,平安见不到,这条蛇也见不到,不知道她走了以后,这条蛇还会不会每天上门找她报仇? 那都是以后的事,朝曦顾不上,背着药箱,捡了几件衣裳带着,买了匹马赶路。 到了城里后将马卖掉,加了些银子换成一辆马车,享受一回做大小姐的滋味,架着马车悠哉悠哉赶路。 路上也不委屈自己,瞧见什么好吃的,买,瞧见什么好看的,买,左右兜里有钱。 自从沈斐走后,钱不用留着给他买药,登时省了大笔花销,还剩下不少,朝曦一个人只要不大手大脚,这些银子足够她滋润过活,一个来回没有问题。 朝曦也不客气,将这些年缺的东西尽数补上,买了钗子,裙子,鞋子,路上看到什么稀奇的草药也买了过来,还没到京城,险些将马车装满,荷包也瘪了下去。 前半程潇洒,后半程紧着过,雪上加霜的是她的马被人给偷了! 不知道是哪个杀千刀的,将马牵走,只余下一辆空荡荡的车,许是怕带着马车速度太慢,朝曦若是报官,很容易追上,干脆不要马车,只牵了马。 朝曦昨天其实隐隐约约听到些动静,但是没在意,她赶了一天的路,累得不轻,睡下就不想起来,就偷了这么一下下的懒,马便被人偷走。 朝曦后悔不已,早知道昨天不住客栈,直接睡在马车上,谁敢偷她的马弄死谁。 可惜昨天她鬼使神差的想洗个澡,泡泡脚,再吃些小菜,干脆在附近找了家客栈住下,第二天醒来大家都在底下怒骂偷马贼,下去一看,发现不仅他们的马被偷,她的马也不见了。 来时朝曦特意将马车赶到院子里,这样都能被偷,她认栽,又去买了一匹回来,本来就花得没剩多少的荷包登时更瘪。 朝曦琢磨着是将买的东西贱卖?还是出去给人看病,赚些小银子? 刚买回来的东西还没捂热就拿出去贱卖,朝曦不舍得,第二种又会耽误赶路,可仔细一想,她好像没什么要紧的事,师傅都失踪三年了,还差这一天两天? 左右离京城不远,朝曦索性停下脚步,随便捡了块板子,用木炭歪歪扭扭写了四个大字,‘十文问诊’。 这种小摊价格出高了没人问津,一般看病的都是老百姓,没什么钱,可病又不能不看,去大些的医馆看不起,只能来她的小摊上。 朝曦尽量开些价格低的方子,珍惜草药用药效差不多的普通草药代替,如此方便病人,也方便她,总归她只看病,赚十文钱而已,没必要坑害病人。 因为很多人极不信任女子,刻意穿了男装,这样还不行,还要带上假胡子,俗话说得好,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岐黄一道越是老先生越吃香。 大家先看的不是资格,是年龄,即便戴上假胡子,还是有人嫌她太年轻。 这个朝曦也没办法,开始还会强调看大夫看的是医术,不是年龄,后来次数一多,干脆随之任之,爱看不看。 也有些听她讲了半天,又不放心她开的方子,总归就一句话,不想给钱,遇到这种朝曦也很无奈,吃了几次教训之后任性起来,先给钱再问诊,要么去找别人,左右身上还有些银子,不该太憋着自己。 没人的时候也会无聊到打盹,或是跟隔壁算命的聊聊天,话题从南到北,又从北聊到五行八卦上,聊到朝曦开始怀疑人生,总觉得身后有鬼。 算命的有些真本事,挺会忽悠,朝曦这样没见过世面的完全不是对手,险些便将今天好不容易赚的十八文钱给他,八文是有人还价,缠着她又是撒娇,又是撅嘴,无奈之下只得同意。 那钱赚的辛苦,勉强够吃两碗面,交出去的时候朝曦突然醒悟,这不就是骗子的招数吗? 她是大夫,居然会信鬼神? 只能说这人太厉害,东南西北胡扯一通,登时让人觉得这人见多识广,听他的没错,还好及时止住,往后那算命的再跟她说话,她也不理。 还没到京城,钱先被人骗走了像什么话? 她这边不动如山,入了定似的,那道士也无趣,瞧天色渐黑,收了小摊离开,只余下朝曦和另外几个买吃食的小摊,朝曦将她的牌子往那边靠靠,借些光。 又在原地待了一会儿,还没人看病,正打算也收摊走人,突然来了个女子,带着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期期艾艾问她,“十文钱包括治病吗?” 治病和看病是两码事,治病是将人治好,看病是写方子给人,叫人家自己抓药,相差大了去了。 但朝曦今天生意不好,一整天才赚了十八文钱,如果她说不包括治病,这人肯定二话不说找旁人看病,十文钱也是钱,犹豫了一下,朝曦问,“什么毛病?” 没说包不包括,先看病,小的磕伤碰伤治了便是,实在为难的再拒绝。 那女子拉起孩子的手腕给她看,“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起了个肉包,一摁就疼,不摁也没事,孩子还小,我怕出什么事,所以带她出来看看。” 朝曦招手让孩子过来,拉过她的手腕瞧了瞧,眉头逐渐皱起,“你平时给她干很多活吗?” 女子想了想道,“偶尔会让她帮着绣绣花,做做饭,喂些鸡鸭之类的小活。” 她说了慌,朝曦也没戳穿她。 “这是累病,多休息休息就好。” 一定是每天干重话才会变成这样,不知俩人之间是母女还是其它关系,朝曦不好管,只揉了揉肉包的地方,抬头看向天空,“咦,星星都出来了?” 那女孩本能抬头去看,谁料朝曦突然用力一按,生生将肉包摁了下去。 “好了。” 不是什么大毛病,是手腕背面的骨头因为干重话,稍稍错位,把肉挤了出来,形成一个大包,摁回原位便是。 “回去后尽量少让她干活,休息一两个月就没事了。” 那女子瞧着已经恢复成原样的手腕,惊喜道,“多些大夫妙手回春。” 她又去按女孩的头给朝曦道谢,那女孩十分坚强,只刚刚朝曦下狠手的时候叫了一声,往后咬着牙硬撑,疼的额头上尽是汗。 “谢谢大哥哥。” 她很乖,乖的让人心疼,朝曦揉了揉她的脑袋,没要诊金,反正也没费什么功夫,她虽然穷,但是好歹有一门手艺,饿不死,那俩人就不一定了,瞧着就比她更需要钱。 天已经全黑,朝曦送别了俩女子,收了牌子搁在马车上,准备趁夜赶路,白天她睡了一会儿,现在很精神,睡不着,这么晚又没办法摆摊看病,不如趁夜赶路,明天就能跑到京城,早上城门一开,她正好进去。 朝曦的眼睛夜里能看见,半夜赶路完全没问题,不过马儿需要些光,朝曦去点灯笼,风大,她点了几次都没成功。 “请问……”一个声音突然从身后响起,夹在风中,听不真切,“是去京城的车吗?” 朝曦回头瞧了瞧,发现是个十一二岁的男孩,扎着童子头,身着布衣,肩上斜挎着包裹,明显也是赶路的人。 “嗯。”朝曦点头。 “介意载我们一程吗?我们有钱。”童子伸手入怀去拿银子。 朝曦挑眉,“我们?” “我和公子。”那小童朝后指了指,“公子家里出了些事,急需回京一趟,这大半夜的,也找不着马车,还好遇到了你。” 朝曦顺着他手指的地方看去,离的远,只朦胧瞧见一个轮廓,似乎是个身形单薄的男子,端端正正坐在轮椅上。 坐轮椅? 不知想到什么,朝曦呼吸一窒。 再仔细一看,发现是她想多了,虽然一样五官精致立体,面容俊俏白皙,但他不是沈斐。 这个时候沈斐早就到了京城,安安稳稳的做他的摄政王。 “你叫他过来吧。”不说别的,就光他这个腿,朝曦也不可能放任他不管。 许是照顾沈斐照顾的多了,瞧见一样的瘸子,本能多了三分怜惜。 ‘怜惜’这个词不该用在男人身上,偏朝曦任性,就是想用。 那童子大喜,“多谢公子,公子好人有好报。” 朝曦挥手,“你给了钱,不用谢我。” 虽然这么说,那童子还是很客气,又谢了一遍才去推他家公子,人离得越近,朝曦越是有种熟悉的感觉,可哪里熟悉又说不清,许是一样腿瘸吧。 马车到人腰间,那俩人上来时遇到些麻烦,童子才十一二岁,那男子腿又完全不能动,抱不动他,小厮急出了一身冷汗。 朝曦都看不下去,“我来吧。” 童子略微迟疑,“太高了,咱们一起。” 朝曦让他退后,“我一个人就行。” 她矮下身子去抱那人,那人竟也没有抵触,甚至伸出手,主动配合她。 ??? 越发觉得熟悉,沈斐也是如此这般,开始对她很抵触,从来都是不情不愿,不会拒绝,但也没同意,后来相熟了之后只愿意让她抱,别人抱还是那般不情不愿,但是她抱会主动展开手臂,更方便她。 难道是瘸久了?这人也经常被人抱来抱去,所以十分习惯? 朝曦先将人抱上马车,自己一跃跟着上去,马车微长,可以容人蜷缩着身子躺着,朝曦躺过两夜,长椅上铺了被子,习惯使然,直接将人抱上被子。 完了才反应过来,她在做什么?她跟这个人还是陌生人,还第一天认识,就把被子让给他了? 不过让都让了,再要回来,似乎有些尴尬,算了,全当照顾瘸子。 朝曦又出去将他的轮椅弄过来,小厮也拉上来,那小厮蹭了她的车,公子又占了她的被子,颇为不好意思,主动要求赶车,让朝曦进去歇息。 朝曦也没推辞,他们两个人,外加一个轮椅,给的银子也不算多,让他们蹭车算便宜他俩了。 刚认识,还不熟,没话说,朝曦干脆躺在另一边,她只带了两床被子,上面一床,下面折了一床,正好都被那人用着,自己这边空荡荡的,也幸好身强体壮,不怕冻。 不枕枕头有些难受,朝曦拿了几件衣裳出来,折折垫在脑后,抱着胸睡。 眼睛刚闭上,感觉有人拉了拉她的袖子,对面那人指了指身上的被子,又指了指她,没说话,意思很明显,要让一床给她。 “你不会说话?”方才他用的是手语,手语是哑巴和聋哑人用的。 那人点头。 “我们家公子小时候摔断了腿,一直被人嘲笑,本来就不爱说话,后来越发沉默寡言,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大夫说公子可能一辈子都说不了话了。”小厮听到了里头的声音,自觉接话。 摄政王(种田文) 第39节 “这样啊。”还真是可惜,长得这般可惜,竟瘸了腿,又失了声,比沈斐还惨。 这种从小摔断腿,坐了十几年轮椅的人几乎没办法治好,朝曦没有逞强说要过去帮人家治病看脉。 他第二个毛病是心理上的问题,需要祝由术才能解决,朝曦的祝由术治治小孩子还行,大人不行,没那么简单,所以对他几乎称得上爱莫能助,根本没提自己会医。 那人又指了指被子,再指指她,催她将被子拿走。 朝曦想了想,拿了上面那床,铺在自己这边,马车的三面都有坐的地方,她这辆不大,但是长,所以俩人正好睡在两侧,朝曦自己这边弄好,一回头,发现那人艰难的去抬身子,想把底下折起来的被子抽出来。 因为空间太小,没太多借力的地方,试了几次都不成功。 “我来吧。”朝曦顺手就想抱他,完全是抱沈斐抱的太习惯,本能反应,但是想想这人不是沈斐,在半路上硬生生止住动作,想了想提醒道,“我要抱你了。” 如果他同意再抱,不同意算啦,让小厮给他整理。 小厮正在赶马车,来来回回不方便,所以朝曦才想着代劳。 那人喉咙里发出一声类似于‘嗯’ 的声音,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嗯嗯啊啊’还是会的。 ‘嗯’就是同意的意思,朝曦也没客气,又将人抱起来,暂时搁在自己这边,刚要放下,突然想起什么,站起来掂了掂这人的重量。 她经常需要给草药称重,几克几两都有要求,久而久之手很准,不用上秤,或是轻轻一掂量,便能大概算出重量。 时常抱沈斐,知道沈斐多重,这人与沈斐差不多,又似乎比他轻了一些,瘦了一点。 想量量他的尺寸,又觉得不合适,万一不是沈斐,她这样胡乱折腾一个陌生人,人家肯定有意见。 但是体重真的好接近,让她着实又胡思乱想了一把,始终觉得是沈斐,毕竟哪能这么巧,正好都需要坐轮椅,抱他都这么配合,简直跟沈斐一模一样,沈斐也沉默寡言不爱说话。 原来还会回答几句,现在干脆懒得表达,直接装哑巴了?还是说怕被她认出来? 声音可以解释,朝曦想不通的是脸,怎么回事?跟原来不一样了? 倒也听说过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譬如说人·皮面具,实际上只能在暗的地方使用,白天用的话很容易被人发现。 朝曦还是摸不准,想量量他的身形,情况都对才敢确定到底是不是沈斐。 不大可能,她眼神极好,如果真的戴了人·皮面具,即便是在黑暗里,她肯定也能发现,既然发现不了,说明这人就是这个长相。 她认错了人。 第48章 宁王的车 沈斐走了已经好几天, 现在早该到了京城,不太可能逗留在这里。 他瞧着也不像是那种为了她放弃一国的人, 因为她也在一国之中,凤凰山的背面再远一些就是两国交界线,沈斐真的放弃的话, 第一个遭殃的就是凤凰山,一旦失守,便再也回不去,也不能再去看平安。 那个他们生活了很久,有过无数回忆的地方会变成别人的土地,他们没有资格再踏足。 朝曦不知道沈斐怎么想的,但是她如果身在他的位置上, 绝对不会放弃凤凰山, 一定会为了凤凰山战斗到底。 怎么说那里都治好了他的腿,村民热情无比,刘大娘教他包饺子,钱奶奶推他出门走走, 她家丫头时不时拿东西过来, 沈斐不是绝情的人,即便为了还掉这份人情, 他也一定会保住凤凰山,所以这个人完全就是巧合吧? 实在太巧, 以至于朝曦想歪。 她将人抱来抱去, 很久才搁在榻上, 这人竟也没生气,仿佛习以为常一般,安静坐着,等她铺好后再度伸出手,方便朝曦抱他回去。 这配合的动作做得实在太自然,自然到仿佛被人抱了千百回似的,朝曦面上都有些不自然,这人依旧淡定如常,自己将被子盖在身上,人往下一躺,蜷缩起腿睡去,临睡前还朝她笑了笑。 笑容温文尔雅,大方柔和。 沈斐从来不会这么笑,事实上他笑的时候都很少,应该不是他。 朝曦跟着睡下,睡的不深,一直关注着马车,时不时掀开帘子探头出去瞧瞧有没有偏离京城,没有才放心。 她不认识路,但是有一张地图,跟着地图一路摸到这里,实属不易,可不想再被骗,万一拐去其它地方,凭她一个人,不一定能摸得回来,城里人实在狡猾,处处都是陷阱,谨慎些好。 马车很顺利的到了京城门口,天还没亮,已经很多人排起了长队,都想进城。 城门五更才开,朝曦来晚了,前面全是人,五更天城门开时才稍稍以乌龟的速度前进了一点点,等了小半天,似乎并没有减少几个人。 怎么回事? 速度怎么会这么慢? 这是搜身了?还是将家底尽数盘问了出来?就算祖上三代都说了,也不该这么慢吧? 朝曦有些蔫,又在马车里睡了一觉,隐隐约约被浩浩荡荡的马蹄声惊醒,迷迷糊糊睁开眼,发现外头有军队过来,护着几辆马车。 前面有人开路,所以速度很快,朝曦的马车也被人往旁边赶了赶。 应该是什么达官贵人吧。 城门口似乎在排查什么,只开了偏门,正门不让走,但是那些人可以走正门。 马车上下来一位少女,手里拿着一块令牌,给守在一旁的将领看,将领只看了一眼,便连忙让开身子,叫人大开城门,少女一直等着,风大,刮起她单薄的衣袖,露出包了纱布的手腕。 受伤了啊。 朝曦在很后面排队,那人在最前头,离的太远,只能勉强看到些细节,加上人背对着她,全程没有瞧见脸。 身姿妙曼,干净清爽,应该是个漂亮姑娘。 瞧那纱布上的血,伤口八成不小,要留疤的,可惜了。 实在无聊,朝曦都开始为别人操心起来,她自己也觉得自己闲出了毛病,微微矮身,继续躺在榻上。 左右队伍还很长,离查到她有些时间,朝曦闭上眼,平淡养神。 不知是不是眼睛闭上了,听觉便越发灵敏,听到了一串熟悉的铃铛声。 记得沈斐走时,他的马车也是这般,只要马儿赶路,挂在四周的铃铛就会叮叮当当的响,声音空洞好听。 莫不是别人也有这个习惯?在马车上挂一样的铃铛,步伐都一样,朝曦探头朝外看,越看越觉得那马车熟悉异常,不仅是铃铛,就连前头和尾部镶的宝石都丝毫不差,还有那少女,原来没觉得,一关联起来,莫名有种像镜花的感觉。 镜花是沈斐身边的丫鬟,忠心耿耿,一直守在沈斐身边,她如果受伤了,那沈斐呢? 是了是了,怎么忘了,沈斐曾经说过,新帝七岁,不谙世事,明后善妒,他才走了半个月便不断派人追杀他,现在沈斐大摇大摆的回去,岂不是在打明后的脸。 看,你怎么都杀不死我。 明后一定恨死了他,程度还在元军之上,宁愿不顾凤凰山,也要先弄死沈斐,在路上袭击了他,镜花受伤,说明沈斐情况也不好,他身体本来就差,路上再耽搁一些,这么晚到京城似乎也能理解。 朝曦当即便要下车追他,刚走没两步,几千斤的城门在她眼皮子底下合上。 那门似乎只为他开一样,他前脚刚走,后脚便关了起来,根本来不及追,只有偏门还开着,数百个士兵牢牢守在四周,盯着众人的动向,城墙上还有许多弓箭手,她只有一个人,抵不住数百人的车轮战,到时候一输,不仅自己遭殃,还会连累其他俩人。 她是想过去帮忙,可不是冲动的将自己搭进去。 可真的好想追上沈斐,瞧一瞧他到底有没有受伤?为什么这么晚才到京城,是不是她猜得那样,被明后绊住了脚? 这个女人当真如此狠心,不顾即将攻来的元军,反倒先想着除掉沈斐? ‘你认识那马车上的人?’对面的儒雅公子比着手势问她。 朝曦一开始没看懂,他又比了几次,一次比一次详细,朝曦细细品了品才反应过来。 “嗯。”她有些沮丧,“我想追上他们,但是排队的人太多,我不能插队。” 人家好不容易排在前排,里面还有等了大半天的老人和孩子,她插队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那人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单手拢着过长的衣摆,单手递给她。 “你是想让我用银子换?” 这倒也是个办法,如果真有人愿意跟她换,便是你情我愿的买卖,不算欺负人。 那人颌首。 朝曦不接银子,“我这里有。” 她下了马车后连忙找人问了问,只有一个愿意卖的,但是出价很高,要十两银子,朝曦浑身上下摸遍了也只有三两,俩人讨价还价,将价格压到了三两,那人终于让开位置,让她们插在前面。 朝曦松了一口气,又等了等,这回没等多久便轮到了她们。 朝曦十分配合的接受盘问,问什么回答什么,问到几个人时,她也老实的回答三个,官爷便让另外俩人也下来。 似乎还不放心,又上上下下搜了搜马车,将她的毒药瓶子尽数搜出,摆了一地,“这个是干嘛的?” “这个是……” “这个是治病的。”有人先她一步开口,小厮不着痕迹的朝她眨眨眼,回过头又很认真的与官兵说道,“先生是救死扶伤的大夫。” 说到大夫,那官爷眼里和气许多。 “前些日子到处都在说宫里招御医,我们兄弟几个便想着上京碰碰运气,万一真成了御医,好歹吃喝不愁。”小厮才十一二岁,嘴皮子功夫倒是很溜,回起话来丝毫不怯,比朝曦还顺。 朝曦干脆把话语权给他,让他跟官爷交涉。 “是吗?”那官爷并不信,只淡淡瞥了一眼地上的药瓶,“谁敢挨个喝一口?” 朝曦当即举手,“我来吧。” 官爷瞧了瞧坐在轮椅上的人,“你过来。” 异性相吸,同性相斥,男人瞧见比自己优秀的男人,不由自主便会产生嫉妒之心,蹭车的男子别的没有,就一个优点,长得好看。 只要长得好看,就是王道。 “还是我来吧。”朝曦去争,“即便是药他也不能乱吃,身体太虚。” 况且东西是她的,怎么好意思连累别人,小厮说毒·药是药其实是为了维护她,怕她被官兵为难带走,一个救死扶伤的大夫,带这么多毒·药瓶子,别说是官爷,是人也会怀疑。 身体太‘虚’这个词似乎取悦了那个官爷,没有拒绝,眼瞧着她喝。 瓶子是朝曦的,里面装的都是毒,当然也有解药,她挑的好,看似杂乱无章,实则先吞解药,再吃毒药。 不知是谁提醒了一句,那官爷醒悟,不再让她自己选,必须喝他选的。 朝曦仅仅是顿了一下,便毫不犹豫将药喝下,喝得越快越好,后面方便解毒,也能节省时间,好尽快去找沈斐。 她还是有些担心沈斐,明后的目标是他,镜花是次要的,可镜花还是受了伤,沈斐全身而退的可能性为零。 他一定也受了伤。 方才瞧见马车时反应太慢,走远了才想起是沈斐的马车,等她想追上时城门都上了栓,她必须打过百名官兵,避开城墙上的弓箭手,用轻功翻过十米的墙才能过去,亦或是赶在偏门没有关之前。 显然不太可能,百名官兵不是用来当摆设的,在瞬息之间朝曦冲不过去,偏门只会重重关上,她进不了城,反而会引来若干官兵抓捕她,得不偿失是一回事,给沈斐添乱也是一回事。 万一沈斐当真受伤,听到她硬闯京城大门的时候,只怕还要分心过来维护她,再被明后抓个把柄,徇私枉法,这个摄政王还当不当? 摄政王(种田文) 第40节 朝曦不懂国事,可这关系有时候就像邻里相处,她还是懂一些的。 瓶子很多,有丸状,也有细粉状,稠液状,应有尽有,朝曦将能喝的喝过,能吃的吃过,那官爷终于放过她,摆摆手道,“行了,可以走了,下回记得上京不能带那么多瓶瓶罐罐,尤其是入口的东西。” 朝曦老实点头才放他们离开,胃里喝了许多毒·药和解药,药性相冲,翻江倒海一般,疼的厉害,朝曦忍住没擦冷汗,只握紧了轮椅,推温和的公子往城里去,脚步尽量保持一个节奏,不急不缓。 可肚子实在太疼,头有些晕,眼睛睁不开似的,有一种想倒的冲动。 不能倒,倒了就无法解释为什么带这么多毒·药? 倒了就没办法去找沈斐。 倒了就会连累帮她圆场的俩人,所以不能倒,再走远一点,再远一点…… 朝曦视线已经有些模糊。 “喂!” 身后突然有人喊她,朝曦浑身一僵,在跑还是不跑之间犹豫,半响站定不动,微微回头,露出一个不那么勉强的微笑,“怎么了?” “你东西掉了。” 第49章 宁王死了 那官爷举起手, 朝曦这才发现他手心里握着一个插针的小布袋,是她随身携带, 应急用的那种,什么时候掉的她居然不知道,全部注意力都在剧疼的肚子上。 表面看来是她推着轮椅,其实是扶着轮椅, 不扶着,怕自己摔倒。 想了想,松开轮椅刚要回身去拿, 小厮机灵的提前一步, 跑过去将小布袋接了过来, “谢谢官爷。” 他态度太好,点头哈腰,让那官爷很有成就感, 挥挥手叫他们赶紧走,别站着位置堵别人。 几人不敢停留, 当即离开,到了角落时朝曦再也撑不住, 往墙上一靠,滑着坐下。 那公子比着手势,似乎在问她怎么样? 朝曦摇摇头, “我没事, 休息一下就好。” 说来奇怪, 那些药都是她自己制的, 制成之后她会尝试喝一些,感受一下药效,都有抗体,即便第一次掺和起来喝,但是及时喝了解药,不该这么难受啊? 她只会对新的药有反应,那些旧的,被她喝过,研究过的,除非量很大很大,就像在沼泽地时,待了一夜,连续不断吸入毒气,直接让她病了两三天。 这回的药种类虽然多,但是量很少,一次就沾一点点,很控制,可疼成这样,感觉不躺个十天半月好不了,朝曦觉得有些不对劲,她的身体好像变弱了一点。 难道是怀孕了? 可葵水刚走,不可能怀孕,朝曦自己就是大夫,还能不知道? 既然不是怀孕,那是为什么?身体莫名其妙变弱,葵水是一部分原因,可朝曦隐隐觉得还有其它原因。 她闭目想了想,依稀记得小时候师傅千叮嘱,万嘱咐,一定不要她破身,破身就会嫁不出去,没有人要她云云。 师傅这么告诫她,自己却跟这个男人睡,跟哪个男人睡,一点不在意,朝曦便也没当回事,现在想想好像不是那么回事。 她身体变差就是从睡了沈斐开始,比如说刚睡完就生了场小病,因为很快好了,倒也没在意,只以为是赶路太急,累出的毛病,仔细一想又没干什么,走的也是不急不慢,还有空进城摆摊,不该陡然弱下来才是。 这次试药才让她反应过来,不听师傅言,吃亏在眼前。 ‘破身’这个事也许对师傅来说没什么影响,但是对她影响很大,突然有些后悔,睡完沈斐,沈斐也没留下,并没有像别人说的那样,为了责任,为了将来,陡然成长,懂事的留下跟她过一辈子。 还好他走的时候有原因,如果仅仅是为了前途,或是什么话都没说就走,对朝曦打击才大。 朝曦意识越来越模糊,也没撑多久,脑袋一歪睡了过去,天昏地暗似的,不晓得自己睡了几天,只身上出了虚汗,捂的难受,挣扎着想起来,奈何没有力气。 迷迷糊糊似乎感觉有人走近,微凉的方巾盖在她头上,冻的她一个哆嗦,人清醒更多,力气也恢复了些,陡然伸出手,抓住那人的手腕。 “哎呀!”熟悉的声音响起,“你弄疼我了。” 朝曦睁眼瞧了瞧,发现是蹭她车的小厮,她额头太烫,小厮刚给她换了一块方巾,准备将换下来的那块拿去洗洗,还没来得及就被朝曦拉住。 朝曦松开手,表情有些歉意。 小厮丝毫不在意,反倒很惊喜,“你终于醒了?知不知道自己睡了几天?” 他伸出手,“两天啊,不吃不喝起来还能这么精神,看来是没事了。” 朝曦强撑起身子,勉强坐起来,太阳穴还有些疼,一抽一抽,她揉了揉问,“你们家公子呢?” “公子回老宅办事了,交代我留下来照顾你。”小厮将微微发烫的方巾搁在盆里洗。 朝曦点头,“这里是?” “这里是客栈,公子老宅的事比较麻烦,很有可能惹祸上身,不方便带着姑娘,所以让我在附近找个客栈暂时安顿下来。”小厮一五一十道,“姑娘饿了吧,我去拿清粥。” 刚醒来的人虚,不能吃大补的东西,清粥最好。 朝曦没有拒绝,她确实有些饿,身体又虚,走不动路,只能求助别人,“麻烦你了。” 小厮摇摇头,“应该我们谢姑娘才是,多亏了姑娘我们才能顺利进城。” ??? 什么情况? 朝曦丈二摸不着头脑。 “姑娘知道那个摄政王吗?” “沈斐?”她不要太熟。 “就是那人。”小厮将手里的方巾拧干,“听说那人给皇上求药的时候被人追杀,不知道怎么地跑去了山沟沟里,摔断了腿,如今也坐轮椅,跟我们家公子一样,如此自然会有人怀疑公子,来时其实我们很担心,没想到姑娘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引了过去,没人注意我们。” 那药瓶太明显,又没有贴字条,关键味道古怪难闻,不像是药,更偏向毒,所以那官爷坚持要让她全喝一遍,安全才放过她。 因为她这边毛病太多,反倒显得小厮和他家公子正常,就这么蒙混过关。 朝曦注意力都在前半句,后半句根本没认真听,“皇上怎么了?为什么要摄政王去求药?” 她问得太急切,说明对她很重要,小厮犹豫了一下,关上窗户和门,小声与她细说,“两个月前皇上突然中了毒,十分难解,即便有太医和民间寻来的神医调养,也只有三个月的时间,若是三个月之内寻不来解药,皇上就会……” 他没再说下去,但是意思朝曦懂。 “好端端的,皇上怎么会突然中毒?他中了毒,得到好处的人是谁?” “摄政王。”这个朝曦知道,明后是女子,不能继承皇位,小皇帝一死,老皇帝没有其它儿子,小皇帝才七岁,不可能有孩子,所以皇位只会被他这个摄政王继承。 此人已经权倾天下,得到很多人认可,他继位没毛病。 “对啊,如此一来自然有人怀疑是摄政王下毒,明后与众大臣施压,摄政王不得已亲自出门寻找神医和解药,自证清白。” 朝曦登时醒悟,原来如此,难怪这人会出现在偏僻的山沟沟里,因为他听说了凤凰山药山的名字,过来寻找解药。 朝曦也是听说了凤凰山药山的名字,才会落户凤凰山。 “这么明显的阴谋,摄政王也不笨,他怎么就上当了?”朝曦想不通,沈斐那么聪明,会看不懂她都能看懂的阴谋? “看得懂又如何?他能不去吗?不去就要背负毒杀皇上的罪名,皇上才多大,今年七岁,百姓自然会偏向弱者,认为是他毒死了皇上,好顺理成章继位。” 光这一个罪名,再有人添油加醋一把,不甘平凡的人都等着找借口造反,毒杀皇上就是个很好的理由,稍稍鼓舞一番,便有大把大把的人加入造反的队伍中,历史上很多君王都是这么败的,所以即便为了安民心,平臣意,他也要去。 这就是个阳谋,也是个死胡同,必须去,即便打了其它主意,表面也要去。 一旦离开京城,就等于中了明后的计,被人千里追杀,落难凤凰山。 朝曦咬牙,“明后怎么这么坏?” 好几次都想置沈斐于死地,宁愿不要凤凰山,也要杀沈斐,什么心态? 不知道有外敌的时候自己人要全身心对付外敌吗? 朝曦记得谷里也不太平,小打小闹无数,偶尔还会有人上门砸场子,每当这个时候师祖就会说,平时如何不管你们,但是有外敌的时候谁敢给我内斗,我先弄死谁。 朝曦被她教育的最多,不仅关键时刻不敢内斗,平时也不敢,想不通明后为什么容不下沈斐,一定要杀他? “明后是太后一手提拔上来,两个女人一个是皇上的母亲,一个是妻子,自然将摄政王视为眼中钉。” 关系太乱,朝曦理不清,只想知道一个问题,“摄政王现在有危险吗?” 这个才是她最关心的,“已经进了城,都是自己人,应该没危险了吧?” 小厮突然沉默,望了她半响,在她疑惑的眼神中先问了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姑娘与那宁王,是什么关系?” 朝曦怕他俩没关系,小厮不告诉她,干脆实话实说,“我们俩是夫妻,我救了他,他答应娶我,后来我们成了亲,将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了,关系亲密无比。” 她越是这样说,小厮越是不敢告诉她,沉默更久,实在架不住朝曦探究的眼神才道,“你肯定饿了,我去给你打碗清粥。” 他说着就要站起来离开,被朝曦拉住,“我不饿。” 一个是高高在上的摄政王,一个是山沟沟里出来的女大夫,小厮不相信也正常,朝曦解释,“我们真的是夫妻,就在凤凰山,沈斐寻药的那座,没有骗你。” 小厮为难的摇了摇头,“不是这个原因。” “那是什么?”朝曦蹙眉不解。 那小厮似乎很纠结,绕着屋子来来回回走了几圈,最后站定在她面前,“我说了,你不要难过。” 朝曦心里咯噔一声,又强作镇定,“我不会难过。” “那我说了。”小厮提前给她做个心理准备。 “摄政王……”犹豫了一下又继续道,“死了。” 第50章 不要他了 朝曦身子晃了晃, 撑不住似的,整个朝后倒去。 她是斜坐着床边, 身后一半是墙,一半是桌子,墙倒是牢固,桌子上搁了一碗茶, 杯子因大力撞击摇了摇…… 砰! 里面的茶水与碎片洒了一地。 小厮没顾上,脚下扫了扫,挪开一片空地蹲在朝曦面前, “也不一定, 你先别难过, 也许只是传言, 当年还有传言说他不喜欢女子, 有断袖之癖, 你看这不是也跟你好上了, 传言多半有误, 信不得。” 朝曦脑子一片空白,他后面说什么完全没听清,只本能掀开被子,穿了鞋袜往外走。 “姑娘你要去哪?”小厮跟上, “公子交代过,姑娘身子还很虚弱, 不能乱跑。” 朝曦摇摇头, “我相公都死了, 我要去给他收尸。” 摄政王(种田文) 第41节 怎么说也夫妻了一场,送他最后一程还是要的,朝曦身子还没好,外头又下了雨,她一出去便觉得浑身一寒,也顾不上,沿街找人问了摄政王府,知道离这里不远时松了一口气。 那路人说只需多走两个街道,再往左拐,第三个府邸便是摄政王府,还好心劝她改日再来,那里正在办丧。 朝曦只听自己需要的内容,那句关心根本没放在心上,一路沿着那人说的,走了半天也没瞧见摄政王府。 不知是不是被那人骗了,她周围的房屋越来越少,位置也越来越偏,看着就不像住了皇亲国戚的样子。 沈斐再怎么说也是皇上的叔叔,身份尊贵,不可能住这种地方。 朝曦走累了,干脆往地上一坐,小厮原来还跟在她身后,怕她淋着,给她打伞,后来朝曦让他帮忙买把伞,正好附近就有,小厮急急进去,匆匆买了一把,再回头朝曦已经不见。 朝曦是故意支开他,想自己一个人去,毕竟沈斐是她的丈夫,不是小厮的,不好麻烦别人。 头还有些微微的疼,朝曦摁了摁,又探了探自己的脉搏,发现没什么大碍,毒已经清去,只是有些虚而已,养上十天半月便好。 她跟旁人不一样,每一次撑过药效,身体都会强上几分,这次应该也不会例外,希望能补上破身后弱的那部分,不指望更强,能比上没破身之前就好。 朝曦又歇了歇,胸口还有些气闷,她闭上眼,靠在别人的家门口,低矮的屋檐能稍稍为她遮些风雨,很短,只能遮一半,她半个身子依旧被雨淋着。 就这么不知道歇了多久,久到朝曦以为自己睡着了,迷迷糊糊似乎听到细碎的脚步声,夹杂在雨里,显得不那么真切,直到头顶传来噼里啪啦雨水打在伞上,让她淋不到雨时,朝曦才反应过来,真的有人站在她面前,撑了伞替她遮雨。 是小厮追来了吧。 “你其实不用这样。” 他俩坐她的车,是付了报酬的,算公平交易,不欠她的,用不着这么照顾她。 “用不着哪样?” 好听的声音从头顶传来,不是小厮的,小厮的声音稚嫩,清亮,这人的声音磁性,沙哑,是属于成熟男人的声音。 朝曦睁眼瞧了瞧,发现是小厮的公子。 “你怎么会在这里?”她视线从上到下扫过,发现一个细节,“你的腿?” 什么情况?他站起来了。 “我的腿一直都是好的。”宛如珠玉碰撞的好听声音再度响起,不急不缓解释。 “那你为什么坐轮椅?”朝曦觉得不可思议。 “坐轮椅一定要腿瘸吗?”那人淡然反问,“就不能是偷懒?” 朝曦一时沉默,半响突然反应过来,“你不是不会说话吗?” 一见面就跟她用手比划,一副不会说话,哑巴的模样,小厮也解释过,说他家少爷从小便因为摔断了腿自卑,从此再没说过话。 “懒得说罢了。” 朝曦:“……” 这么说来这人一直在说谎,骗她,没一句实话? “你走吧。”朝曦冷下脸,“我不需要你同情。” 那人一双狭长的眼静静看她,“你没什么需要人同情的地方。” “……我相公死了。”朝曦怒瞪过来。 “你亲眼见过吗?”好看的手握在伞骨上,天色阴,更显得那手骨节分明,白皙修长。 沈斐也有这么一双手,她日日把玩,修剪,时不时抹上膏药,保养那双手。 膏药黏糊,需要晾很久才能干,沈斐不喜欢手心湿乎乎的感觉,时常背着她偷偷洗掉,但抹上了就是抹上了,即便洗掉,还是有几分效果,他那双手更嫩更滑,指尖微翘,指甲圆润方长,煞是好看,仔细一观察,发现这人也是如此。 朝曦面上疑惑,“你什么都没问过我,为什么就知道我相公是谁?” 正常人应该先问,怎么死的?亦或是你相公是谁? 这人没问,反倒先问她有没有亲眼见过,一副知道内情的样子,很可疑。 本来就怀疑他,现在越发觉得这人就是沈斐,两个人怎么能这么像? “少明告诉我你去找摄政王。” 这人一句话又打消了她的念头,少明应该是那小厮的名字,那小厮知道她相公是沈斐。 “你问我有没有亲眼见过?什么意思?”这句话很有玄机,如果她没有亲眼见过,是不是就说明不确定沈斐是不是真的死了? 除了死,他还有可能活着。 “旁人我不知道,不过摄政王屹立朝廷多年不倒,总归不可能就这点本事,连个女子都斗不过。” 雨越下越大,像一串断了线的珠子,啪啪砸在地上。 “人有失手,马有漏蹄。”朝曦为沈斐说话,“沈斐也是人,是人都会出纰漏。” 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纰漏,落难凤凰山严格来说也是思虑不周,不过还好思虑不周,否则便没有俩人相认,相知,相熟,相爱。 “正常人确实会。”握伞的手稍稍收紧,“但我相信摄政王不会。” 语气中带了莫大肯定,“他不在正常人的范围内。” “你骂我相公不是人?”朝曦目光越发不善。 “我不是这个意思。”他转头瞧向雨伞外的世界,因着下雨,着实有些阴,压着喘不过气的那种感觉,“我是说,也许摄政王没有死。” ??? 朝曦当即打起精神,“怎么说?” “姑娘有没有听说过一个故事。” 朝曦最不喜欢他这种拐歪抹角,有话不直说,故意卖弄知识的人,“什么故事?” “从前有个人,查案很厉害,无论什么案子,只要一经过他的手,很快就能水落石出,于是便有人觉得,不杀了他,今后什么事都干不成。” “他们筹谋了很久,夜半过来刺杀那位大人,大人寡不敌众,受了重伤,临死前告诉皇上一个办法,说这个办法可以抓到贼人。” “什么办法?”朝曦问。 “皇上依着他的法子照做,第二天昭告天下,说大人是通敌叛国的千古罪人,幸好有人将他刺杀,大快人心,要奖赏那几个刺客千两黄金。” 清凉好听的声音不急不慢继续道,“既得了英雄美名,又有千两黄金为诱,那几个刺客露面,道是自己刺杀了大人,模样和人数与大人临死前说的相差无几,皇上震怒,当即将人拿下。” 许是傍晚,又下了雨,刮来阵阵邪风,寒到了骨子里,朝曦抖了抖问,“你说了半天,到底跟沈斐有什么关系?” 那人微抬眉眼,有丝丝错愕,半响无奈道,“孺子不可教也。” 朝曦有些生气,“你嫌我笨?” 那人表情越发无奈,似乎她无理取闹,拿她没有办法一样。 沈斐也经常露出这样的表情,朝曦摸他,打扰他看书,这人便无奈叹气,他不喜欢晒太阳,朝曦坚持将人弄出来,这人也一脸无奈,隐隐带着宠溺的意思,所以朝曦平时干完活,闲来无事,总喜欢招惹他,听他无奈的叹息。 声音好听,连叹气都好听。 “你就当我什么都没说过吧。” 那人将伞交给朝曦,转身想走,被朝曦攥住手腕,“我有一个朋友,跟你很像很像,像到什么地步,你们会露出一样的表情,一样装瘸,一样高,一样重,你觉得天底下有这么巧的事吗?” 她仔细盯着这人的眼睛,瞧着他的一举一动,怕他跑,亦或是甩开她的手,手里不由自主加大力道,将这人手腕攥的发白。 “姑娘,这样不妥吧?”那人想将手抽回来。 朝曦攥得越发的紧,“我那个朋友后来有事要回家一趟,我怕他忘了我,特意给他缝了个香包,不是普通的香,那香沾在身上,可以经久不消。” 开始还模凌两可的说,到了后来干脆揭开底道,“我不知道你用什么法子将香味掩盖,不过我知道这东西即便被压下,还是会有些残留。” 她突然用力一拉,将这人拽来这边,身子一转,换了个体位,她在外,这人被她压在墙角。 怕他挣扎,索性十指扣住他的,叫他完全反抗不了,不过这人似乎也没有反抗的欲望,只站着不动,任她在身上嗅来嗅去。 朝曦嗅着嗅着,视线越来越模糊,有什么东西从脸上滑落,“我已经十分确定,你不是他。” 她声音里带着难过,悲伤,有些情绪连她自己都不懂。 “他肯定死了。” “一定死了。” “他还是死了好,这样我就可以不要他,去找别人了。” “不是他先抛下我的,是我先不要他的。” “不要了。” 第51章 不要怕啦 师傅睡了很多很多的男人, 朝曦有时候特别担心,她毕竟是女孩子,会不会被骗?会不会被欺负?会不会遇到坏男人? 后来师傅说,只有让女人哭的男人才是坏男人,无论表面多好,只要让女人哭, 都不是好男人。 “沈斐让我哭了,他不是好男人。” 朝曦过了很久才反应过来,原来脸上不是雨水,是泪水, 是为沈斐流的眼泪。 “他还总喜欢骗我。” 骗她说自己死了,换个身份活着,明明就在眼前, 就是不肯认她。 将身上的气息掩盖,面容改去,可依旧骗不了她。 她对这人太熟了,几斤几两, 多长多高,前前后后有几条疤, 几道印子,她都知道的清清楚楚。 沈斐骗了她, 她也骗了他。 那香味确实可以经久不消, 不过多洗几遍, 也的确可以洗掉, 所以朝曦离他这么近,不是为了嗅味道,是为了检查沈斐体内的蛊。 有些蛊很毒,能要人命,可也有许多蛊对人体有益,能帮人强身健体,加快血液循环,皮肤破口时更容易愈合,比如沈斐体内那条,本来在朝曦体内,破身时跑到了沈斐体内。 或许就是因为这条蛊跑了,所以朝曦身体才会骤然弱下来,被她养了十几年的药蛊,一代一代传下来的至宝,就这么跑去了沈斐体内,连头都不回一下。 他的腿能这么快恢复,比原来站得更久,走路更稳,肯定就是这条蛊的功劳。 朝曦被下蛊时还小,没什么印象,只隐隐约约记得师祖给她喝了一碗血,从此再也没有生过病,那些个毒啊,药啊,她吃完不用吃解药,过两天自己就好了,全因为这条蛊。 最近仔细琢磨了一下身体变弱的原因,怎么想怎么想不通,后来无意间想起小时候在古书上看到的内容,说是鬼谷有件至宝,能让人起死回生,再造福泽,无论是江湖上的豪客,还是朝廷的重臣,就连历代皇帝都在不停寻找鬼谷的下落,就是为了这件至宝。 记得师祖原来还不是阴沉沉的老太婆,是阴森森的老姑娘,因为取出了这条蛊,没两天老去,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她原来可漂亮了,朝曦还因此难过了许久,不过那时候她以为至宝是什么药粉,或是谷底的暖玉,根本没与这条蛊关联在一起,师祖也从来没说过,只说给她一个好东西,喝下去能让她在医道上走得更远。 摄政王(种田文) 第42节 记得师祖骤然老去之后师傅还哭过,朝曦懵懵懂懂,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问师傅,师傅说你现在看它就是一条虫,没什么特别之处,以后就懂了。 师傅没说谎,她现在确实懂了,谷里的至宝是活的,那条被养了几百年的药蛊。 然而那个没出息的,毫不犹豫跟沈斐走了,朝曦暂时还不知道怎么取出来,也许要请教师祖。 那只蛊实在特殊,自带药香,是从內到外散发,即便沈斐用了东西掩盖,只要他出汗,那股子气息又会散发,挡不住。 不知是歪打正着,还是刻意为之,沈斐一直坐轮椅,没出过汗,所以朝曦始终没认出他。 不过那只蛊还有一个特点,它护心,被它护过的心脏跳动频率跟普通人不一样,朝曦方才将他压在墙上,十指相扣,其实是为了听他的心脏跳动声。 所有东西都可能是假的,唯有这个,所以朝曦一下子便认出了他。 是沈斐无疑。 他又骗了她。 不管他有什么苦衷,但确实骗了她,不放心她,所以没有跟她相认,扮成别人对她隐瞒了真实身份。 只有不亲的人才会这样,他们是夫妻,本不该互相隐瞒,朝曦希望的是与他并肩作战,这人一直觉得她太笨太弱,做什么都不带着她,跟她想象中的生活完全背驰。 也许真的不合适,所以都想不到一块去。 朝曦松开手,“睡他好累,去睡别人了。” 她转身想走,那人反倒留她,一双手从背后探出,揽住她的腰,“朝曦,做人要从一而终,不能三心二意,半路去睡别人。” 朝曦拉开他的手,“那种规矩束缚不了我。” 规矩只能束缚守规矩的人,她不守规矩,所以束缚不了她。 “我走了。”她上下打量了这人一眼,“你好自为之吧。” 朝曦从来都是个十分果断的人,因为她想不了太多东西,没有瞻前顾后的忧虑,很多时候只能想前,想不到后,所以下定了决心做的,便会去做,说走也是真走。 先回了趟客栈,趁少明不在,将自己的东西收拾好,找掌柜买了把雨伞,打着离开。 背后背着药箱,淋不得雨,朝曦想找家医馆,卖掉一两根草药,筹集到钱买辆马车,这样就可以省下每晚的留宿费。 说起马车,朝曦突然想到她来时买的那辆,不知道还在不在? 回到客栈找了找,竟还真被她找到,朝曦牵出来,冒雨赶路。 考虑到要暂时待在京城,走不开,朝曦还是卖掉了几根草药,筹钱租房屋。 普通的大院住不起,专门找那种荒凉的,杂草遍地的。 京城这个地方寸土寸金,还真不好找,没到半路便觉得肚子有些饿,朝曦下了马车,将马栓在一边,找了家路边小摊点了碗面。 热腾腾的面下肚,登时感觉身体舒坦了些,虽然没了药蛊,朝曦的身子骨还是不一般的强,吃了那么多毒药,又淋了雨,竟然也只生了场小病,死不了就是了。 她是习武之人,力气大,饭量也大,一碗面不够吃,汤都被她喝的干干净净,许是瞧她可怜,那小贩走过来,又给她加了些汤,“天冷,多喝些汤对身体好。” 那小贩胖乎乎的,一双眼睛挤在横肉里,瞧着怪凶悍,实际上心倒是挺好,“免费的,不收你钱。” 他手里拿着大勺,大勺里的汤尽数倒在朝曦碗里,刚要收回,突然被朝曦攥住手腕,“咳嗽,咳痰,胸口疼,大兄弟,你肺里积了水,再不医治怕是晚了。” 她刚来时便注意到了,这人脚步轻浮,体虚内寒,额间冒冷汗,时不时低声咳嗽一声,声音是那种沉重,粘稠的感觉,明显有痰,再结合胸口痛等等毛病,是肺里积水无疑。 开始本不想管,她自身难保,而且这人身上带着药香,明显拿过药,她再多事倒显得多余。 但是这人心太好,在她落难的时候非但没有嫌弃,反而多给了她一些方便,这样的好人应该长命百岁,不该受病痛折磨。 “我可以帮你医治。”朝曦露齿一笑,“也不收钱。” 权当报答他的恩情,朝曦知道自己现在有多狼狈,为了赶马车找地方住下,身上湿透,衣摆因为坐在地上,粘了些泥,想着换干净的也会淋湿,所以没有换,方才也去过别的铺,都嫌她脏,没让她进去,只有这个小贩不嫌弃她。 她给这人医治也很心甘情愿。 朝曦几口将汤喝完,拉着小贩坐下,自己从药箱里拿出新针,问这人有没有地方躺着,她要给这人施针。 这人犹豫了一下,丢下铺子没管,带朝曦进了里间,里间是个暂时容人歇息的地方,有一张小床。 朝曦知道,这种小铺有时候要熬到四五更,一直到清晨没人的时候才会关门,期间断断续续没什么人,会稍稍去里屋歇息歇息,跟她的药铺类似。 那床小,只能容一人躺下,旁人连坐都坐不上去,朝曦拉了个板凳坐在一旁,叫他脱了上衣,给他施针。 前期还算小病,用不上九鸣针法,朝曦使的随意,给他排出积水便是。 岐黄一道讲究内调外养,施了针后无非两种结果,一种从上面排出,一种从下面,朝曦尽量引导朝下,刚施完针不会有什么反应,过个一两天效果才会出来,又叮嘱他多用艾草泡脚,去寒气,最后开了一张方子,很简单,就几味药,简单到这人怀疑是不是真的。 朝曦告诉他药只是辅助,施针才是引子,信不信由他,她只是想还他的人情罢了。 朝曦给他整好弄好解释好,背上药箱便要走,那人叫住她,给她拿了两笼灌汤包,和几个烧饼,朝曦不要,硬塞进她的马车里,无法只能收着。 想了想告诉他,“如果一次施针没有效果,下次再来找我,我住在荒凉的地方,越荒凉越有可能找到我。” 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可能住哪,还在找,听说京城很多抄了家的屋子,如果能碰上,在里面住上几天倒也自在。 听说很多,找起来很难,朝曦有马,马也要吃东西,最好附近有草。 找到大半夜依旧没找着,放弃一样进了马车里头休息,由马带着,去哪是哪。 这一觉睡得很不安稳,似乎梦到了沈斐,没有往日那般精神,苍白着脸说,睡了他就要对他负责,不能再找其他人。 朝曦嗤笑,说的好像对她隐瞒身份,她贴过去也不肯接受她的人不是他一样。 是他先将她拒之门外,还想让她从一而终,想都别想,就要睡别人,不要他了。 朝曦第二天一早醒来,发现马儿停在一处荒凉的地方吃草,差点忘了,昨天她吃完饭之后没管这头马,它定是饿了,自己出来找吃的。 城里不比乡下,处处都是草,有草的地方无非几种,花园,荒废的院子,和城边。 花园会有人赶它,城边太远,一夜的时间赶不过去,它现在在……荒废的院子里。 还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她自己找了半天没找到,困的受不了才去睡,没成想一下就被这匹马儿找到,它想吃草,非常自觉的到处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没人赶它,可以肆无忌惮吃草的地方,自然不肯走,一待待了一夜。 门槛高,马车进不去,它只有大半个身子探入,非常努力的吃院里的草,接近身子的那圈已经被它吃完,现在使劲拉马车,想够远一点的。 轮子屡屡撞在门槛上,吵醒的朝曦。 朝曦从马车上下来,门槛抽走,马儿放进去,再将门槛搁好,拍拍手进来。 这屋风水不好,进门便是个水池子,正好在中间,与大门形成一条线,中间属土,挖了池子养鱼,等于水土相克,坏了五行。 岐黄一道有时候与五行紧密相连,素来便有五脏为阴,六腑为阳的说法,所以要想学医,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经历,朝曦摸的还算清楚,感觉设计这院子的人就是要克主。 不想主子活,院子太阴凉,对身体不好,大门的位置不行,屋里的窗户也是对西不对东,常年不见阳光,容易久病缠身,荒废似乎也在理所当然。 谁住谁生病,自然没人敢住,朝曦倒是不嫌弃,反倒十分惊喜,终于有落脚的地方了。 小破屋子收拾收拾还是很不错的,朝曦进屋打扫,屋里的家具差不多被搬空,没多少东西,只有一些大的,破旧的,不容易搬的还落在原地,朝曦找了个破水桶,从水井里打来水,又去马车上拿了抹布,一间屋子一间屋子的打扫,总共三间屋子,比朝曦的药馆还要大,她擦完累出一头汗。 许是出了汗,感觉身体好了许多,地一拖,床搬出来晒晒,昨天下了雨,今儿个出了太阳,正好晒被子和衣裳。 院里杂草太多,朝曦全部割了,捆了好几捆,留着给马儿吃,够它吃好几天的。 空出来的地买了些种子种,还有她带来的药种子,中午便开始尝试生火做饭,把昨天小贩给的灌汤包蒸蒸,又吃了几个饼,身体还有些虚,需要多吃点东西,朝曦还下了碗面条。 她这个饭量怕是没人敢娶她。 晚上收被子的时候听到门外有人走动,还不是一个人,是两个人,小声说着什么,朝曦靠近门才能听到。 “你刚刚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听到了。”另一人回答,“这里不是荒了很久了吗?怎么还有声音?” “你说该不会是……”顿了顿,又继续道,“鬼吧?” “不是鬼。”朝曦打开门探出脑袋,“是我啦。” “……” “鬼啊!!!” 第52章 志向远大 大半夜的, 俩人担心什么, 一直有意无意盯着大门,突然冒出来颗脑袋,险些没吓出毛病来。 朝曦几乎眼睁睁看着那俩人落荒而逃, 头也不回, 边跑边喊, 闹鬼啦, 闹鬼啦。 她从屋里出来, 手里还抱着被子,眨眨眼有些无辜。 其实是想安慰他们来着,胆子太小, 需要人壮壮胆,谁料弄巧成拙。 朝曦心大, 没当回事, 进屋又继续铺她的被子,原先搁在马车上, 上下各一床, 正好适应这个天气, 这两天一直在下雨,有些潮湿,今儿晒了晒, 干了许多, 一股子太阳的味道。 床房间里有个破的, 本来放在杂货间, 上面压了不少乱七八糟的东西,将床压塌了一些,朝曦将东西搬出来,床修了修,凑合着睡。 对生活没有要求,如此已经很满足。 一个人不需要燃灯,刚搬来又没什么事做,干脆躺在床上,装模作样看书。 有些医书需要时不时翻一翻,怕忘。 刚看到一半,突然听见门口熙熙攘攘的声音,似乎有人聚集,火光时不时从门缝里漏进来,看模样人还不少。 朝曦掀开被子下来,踢踏着鞋出门,刚走到院子里,迎面便碰到了许多人,个个面色不善,手里举着火把,仿佛一言不合就放火烧她一样。 朝曦面色也不善,她是那种你对我好,我就加倍对你好,但是你对我不好,我就加倍对你不好的人,谁给她甩脸色,她也给谁甩。 “你们找谁?这件屋子的主人早就死了。” 她刚进来时屋里还有没烧完的纸钱,肆意洒在角落,打扫了许久才弄干净。 “我是刚搬进来的,你们的新邻居。” 那些人面面相嘘,没几个人相信,大半夜的,朝曦手里拿了一本书,却没有燃灯,屋里乌黑麻漆,院子里光也不够,瞧不清她的脸,还穿一身白衣,披头散发,怎么看怎么诡异。 听说十年前住在这里的女子便是一身白衣,骤然死去,一点准备都没有,丧礼还是他们凑钱给办的,你一个铜板,我两个,好在他们书苑学生多,硬是凑了出来,勉强给她下葬。 莫不是在地下过得不好,又回来了? “妖孽,死都死了,做甚还要回来?”许久才有一位男夫子站出来,向朝曦洒了一把黄符。 漫天的黄符被风一吹,正好避开朝曦,朝她刚犁的地而去。 “不好,此女道行太深!”几人迅速围成一堆,“咱们阳气重,不用怕她。” 来时带的全是男学生,身强体壮,八字硬的那种。 朝曦后知后觉才反应过来,这些人将她当成了鬼,“我不是鬼,你们摸摸看,我的手有温度。” 摄政王(种田文) 第43节 有人迟疑,有人依旧怀疑,半响有位学生尝试一下,伸出手去摸朝曦的手,还没过去,便被方才洒符的夫子拉住,“小心圈套,鬼可是很狡猾的。” 朝曦气结,“我白天干了一天的活,很累的,现在只想休息,你们再不摸我,我要摸你们啦。” ‘摸’这个字眼很耐人寻味,“怎么摸?” 朝曦先将书搁在一边,撸了撸袖子,两指并行,直直朝一人点去,那人本能还手,俩人缠斗在一起,只刹那功夫便被朝曦点中胸口,疼的倒抽一口凉气,捂住痛处倒了下去,其他人过来帮忙,不过片刻也纷纷中招,倒了一片。 “现在懂了吧?” 朝曦解释,“鬼是没有实体的,我有,我还有影子。” 她蹲下身捡起掉在地上的火把,照着自己的手,给众人看。 确实有个影子在她身后,随着来回转动的火把晃荡。 “现在可以确定我是人了吧?” 其实她很好奇,“为什么都把我当成鬼?” 这话说来故事可长了,大概在十年前,这间屋子其实是书苑分给一个女夫子住的,因为是唯一一个女夫子,苑里都是男夫子,不方便同住,没有安置的地方,没办法只能让她住在隔壁。 谁知后来那位女夫子得病死了,不知是不是怨气太重,将后来住进来的两个男夫子也克死了。 夫子们同住一个院子,多少有些不方便,很多人其实更喜欢这种独立的小院,争相要入住,结果都莫名其妙死去。 而且都是相同的病,与那位女夫子一模一样,很蹊跷,后来便有人传这里不吉利,那位女夫子死前积怨许久,变成了鬼,谁住谁死,谁来谁得病。 再后来书苑便将其封住,不过还是有不怕死的流浪汉住进来,没多久也得了病,临死前如何也要爬出去,不敢死在屋里,怕被那个‘鬼’抹杀,连魂都不放过。 因为传的惟妙惟肖,宛如大家亲眼见过一样,很快全京城的人都听说了这间屋子的故事,即便再走投无路,也不会住进来,所以乍一下听到动静,又有人瞧见‘显灵’,大家自然毫不犹豫怀疑朝曦是鬼。 “这样啊。”不敢坐在屋子里,大家都蹲守在院里,有个木桩子,几个小板凳,挤在一起聊天,“我觉得可能不是鬼,是那位女夫子得了传染的病。” 朝曦一来就发现了,角落里生了一些很少见的虫,这些虫咬人,也许咬过女夫子,吸了她的血,那种传染的病潜伏在虫的体内,再有人住,再咬,传染给人,于是后来入住的人都得了病,一个接一个死去。 她知道这种虫命硬,很多人身上的病克不死它们,反而会潜伏在它们体内,所以一早洒了药毒死,只是顺手而已,虽然不怕,但是得了也很麻烦,需要喝药,虚弱几天,观察自己得的是什么病,耗费时间不说,她这么穷,也不方便得病,没钱拿药。 朝曦原来会刻意让自己跟病人得一样的病,好方便观察和实验,当然是在条件充足的情况下,现在连吃喝都是问题,绝对不会干这种傻事。 “那种虫已经全部被我毒死,女夫子用过的家具和入口的东西也都被我用草药煮过一遍,以后不会再有人得这种病了。”但是有一个问题,“这房子能不能借我住一段时间,我可以帮你们干点活,以后你们有人生病了也可以找我,我免费帮你们治。” 这房子毕竟属于书苑的,虽然人家不要了,严格来说是不敢住,如果能住自然不可能让给她,朝曦觉得有必要跟人家谈谈条件。 要钱没有,只有体力和医术。 “朝曦姑娘,你确定能住?”聊了半天,大家已经互相知道名字。 朝曦点头,“我自己就是大夫,以前也不是没遇到过,总之以后你们瞧见那种虫子赶紧跑,不要被它咬到,它的体内潜伏了上百种病和毒。” 她以前遇到一个病人,每次给他治好,隔几天又犯,再治好之后没过多久再犯,那人以为她是庸医,跑过来质问她,还要砸她的场子,后来朝曦在他屋里发现了这种虫,被咬之后得了一样的毛病,然后她就懂了,将虫毒杀完后那人再也没犯过病,算是彻底治好。 这种虫是她新发现的,以前没遇到过,书上也没有记载,朝曦自己画下样子,写进游医记里,方便后人翻阅。 “如此……姑娘便住下吧。”还是有些担心,劝道,“姑娘要是有把握,我做主,住多久都没关系,也荒了好一阵子,弄得大家人心惶惶,姑娘住进来,也算破了谣言,与我们而言反倒是造福。不过若是没把握,还是别住了,实在没地方住,到我书苑当个大夫,书苑自会给姑娘安排住处。” 他们书苑人多,院里的大夫不够,忙不过来,关键要的月例不少,招不起,若是朝曦愿意,管吃管住,再稍稍给些银子就能招到一个大夫,何乐而不为? 听她的口气好像还很厉害,这屋里不知道来来回回请过多少人看过,都道闹鬼,从来没人与角落里的虫关联在一起,这姑娘才来一天就看破,还说的颇有道理,让人信服,预感捡到的是宝。 朝曦大喜,“多谢夫子好意,我就住这里吧,以后你们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告诉我便是,能帮尽量帮。” 她能帮的也就是一些小忙,和这么大的屋子比起来,怎么算都是她占了便宜,这屋子还有院子,水井,厨房,能种菜,能打水,好的不要不要的,比她村里的药馆还齐活,朝曦十分满足。 “对了,我来时带了一些山里的茶叶,泡茶可香了,要不要尝尝看?” 朝曦说着起身,还没来得及走,几人连忙站起来,拉住她摇头道,“不用了不用了,我们就走。” 知道屋里曾经住过得了传染病的人,对那些碗啊,碟啊,曾经被传染病入口过的东西格外防备,即便朝曦说过,用草药熬过,依旧不敢喝,找着各种借口离开。 出去后还有些心有余悸,更有人抱怨夫子,“朝曦姑娘人虽然不错,可毕竟是个姑娘,万一身体太差,自己也得了病,又或是没地方住说谎,咱们把她招进书苑,岂不是引狼入室,将病传染给学生?” 夫子这才反应过来,“是啊,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还没有确定朝曦的医术怎么样,得病后能将自己治好最好不过,但是治不好,很有可能就是传染给别人。 “那现在怎么办?”他问。 “也不用担心,还记得那些得病的人吗?最多三天,肯定病入膏肓。” * 三天后—— 朝曦活蹦乱跳搁门口晒被子,瞧见有人路过,热情的打声招呼。 “也许是她命大,最多不超过一周……” 一周后—— 朝曦依旧活蹦乱跳,在院里给长出嫩芽的菜浇水。 “十天,顶多十天,她肯定病倒……” 十天后—— 再从朝曦门口路过,果然看见她蔫了吧唧的,这么好的机会怎么能放过,他连忙跑过去问,“朝曦姑娘怎么了?今天瞧着没什么精神的样子。” 朝曦坐在门槛上,手撑着下巴,面色颇为难过,道,“我看中了一个人,想睡他,但是找不到机会怎么办?” 第53章 睡不睡呢 朝曦本来不急, 后来发现沈斐那个王八蛋进展比她快,他的计谋起了效果,曾经在他手底下办事的人,转而投向了明后手底下,帮着明后骂摄政王,说他专横霸道,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死了也是活该云云。 结果这时候摄政王又‘活’了,直接一举拿下, 不仅是背叛他的,还有明后一党, 连根拔起。 这些事都是机密, 她本不该知晓, 不过她旁边就是书苑, 书苑里的学生很多都是皇亲国戚, 亦或是大臣的儿子,还有不少有才华的人, 将来都会为国效力,夫子们会特意让他们分析国事, 日日辩论。 辩论的时候一个站摄政王,一个站明后, 将种种可能尽数展现出来, 所以朝曦虽然不在朝廷, 可对朝廷的事还算了解。 沈斐先是假死骗出当初出卖他的叛徒,据说那叛徒曾经将沈斐的行踪汇报给明后,让明后找到他的位置,差点杀了他,后来又屡屡帮助明后,拖延缓军找来的步伐。 这个朝曦知道,难怪沈斐会落难凤凰山,后面更是古怪,好几次都是明后的人先找到他们,在山谷时明明有个人跟下来,应该最先找到沈斐才是,结果拖了好久。 如果没有料错,那人可能就是叛徒,他单独一个人先下谷,又一路跟踪他们,不是没见过朝曦的正面,而是因为他背叛了沈斐,所以假装没看见,拖时间给明后传递消息,让明后的人先一步追杀沈斐。 可惜他没有料到朝曦这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她一个人硬生生打出一条血路,保沈斐一路平安,直到他的人发现动静找来。 沈斐或许也怀疑上他,但又没有证据,又或者他要抓个人赃并获,告诫其他人,否则不明不白处理了自己人,只会让手下人心寒。 他怕还会出现这种事,干脆装死,因为他‘一死’,那些对他不忠的人为了保命都会转而投向明后,如此也一举拿下,最后让那些背叛他的人指证恶毒的明后,连明后也揪了出来。 先是给小皇帝下毒,逼他远走求药,后不顾国家安危执意要先杀他,犯了种种大错,他如果没有求到药,还真不好意思这么理直气壮,毕竟自己毒害小皇帝的罪名还没有洗脱,关键是他求到了药。 药就是朝曦的药蛊,在他体内待了一段时间,与他越发契合,他的血就是药。 药蛊本来是朝曦的,与他睡了一觉莫名其妙跑去了他哪。 朝曦每每想到都气得恨不能当即跑过去将人打死,什么都被他算得好好的,一丝不差,叫她十分怀疑,他去凤凰山,是不是就是冲着她去的? 求的药是不是就是药蛊?因为只有药蛊能解百毒。 它被人养了百年,谷里的人都有用自己试药的习惯,无数的药吃下去,其实精华都是喂它,如此还解不了皇上的毒? 总之如果不是听说他处理完这边的事后,立马召集兵马南下打仗,现在就去弄死他。 他那边的事比她还多,乱七八糟一大堆,结果一口气处理完,不带停的,朝曦只有一件事,睡第二美男,结果到现在连人都没摸着。 听说外出办事,没个十天半月回不来,朝曦在他的府邸对面的一家小药馆帮忙,每天都能看到好些个轿子进进出出,也看不出哪个轿子是那人的,只知道那看门的肯定骗了她,那公子没去外地,就在府上,每天来来回回跑好几趟。 朝曦有点担心睡了他身体会更弱,其实不太想睡,思虑良久决定假睡,得到他许可后让他帮忙传出俩人‘睡’了的消息,能引来师傅最好,引不来,全当交个朋友吧。 俩人身份相差挺大,朝曦又一根筋,想不出能接触的可能,尝试过带礼物上门,说要拜访,看门的嘴上说的好,帮她通报,实际上在门口待了一会儿又回来,骗她说公子去了外地。 朝曦是上门请人帮忙的,态度要好,什么话都没说第二天又来,人家又骗她,屡次之后她便懂了,看门的小厮就是不想让她见他家公子。 这可麻烦了,‘睡人’遥遥无期。 朝曦想了各种法子,都绕不开小厮,她甚至不知道他家公子什么意思? 到底是他不想见?还是小厮不让见? 感觉见他比见沈斐还难,见沈斐只要在他门口吼一嗓子,立马有人恭恭敬敬来请,见他吼十嗓子也没用。 朝曦最近为了这事颇为犯愁,请教了许多人,都叫她直接打上门,问问人家愿不愿意,不愿意再回来。 好端端的打上门也不太好,她也没被人欺负,那小厮背地里搞小动作,表面还是嬉皮笑脸,嘴贼甜,一口一个小姐姐,倒叫朝曦不好发火。 想想也是,这种大户人家的小厮其实特别机灵,根本没几个不长眼的,弄的朝曦一直找不到借口进府。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马上沈斐打仗回来,她这边八字还没一撇。 她考虑来,考虑去,还是决定打上门,实在是想不出别的办法,大不了下手轻些,不伤人筋骨,打晕便是。 时间挑在傍晚,刚吃过饭后,这时候人还没睡,她过去问一问,不算打扰人家。 尽量避免跟人家交手,朝曦翻墙进去,手里还提着见面礼,不知道送什么,送了他一包强身健体的药,提溜着过来。 那位公子叫李安生,府邸题名李府,很大,朝曦绕了几圈把自己绕迷了路,想找人问问,怕一身黑衣吓着人家。 本来想穿的艳一点,好好打扮自己,但是今天早上有个学生说那李家的公子什么样的妖艳贱货没见过?要干净,利索。 朝曦总共就那么几身衣裳,翻来覆去,找了这套出来,是沈斐给她买的那身,外面是黑色薄纱,里面是白色的。 他眼光好,风一刮,颇显得肆意潇洒。 朝曦已经找了三个院子,来时忘了打听,后知后觉想起这种家族式的府邸好些个偏房,那公子是嫡出,应该在最中间住才是。 画像朝曦也带着,怕‘睡’错人,虽然师傅将他排在第二美男上,不过朝曦对他不熟,也记不大清他的模样,只为了得到他同意,‘睡’他一觉而已,没必要花心思记住他的长相。 又一连找了好几个院子,依旧没找到,倒是瞧见一排丫鬟手里拿着梳洗用的盆啊,方巾啊之类的东西,匆匆进了一个院子。 这么多人伺候,是他无疑了。 朝曦跟进去,眼瞧着这些人绕过一圈又一圈的楼梯,上了小五层的顶楼。 许是喜欢观望风景,住的极高,门口有守卫,走正门须得动手,朝曦想了想,准备爬上去。 小五层而已,不算特别高,朝曦避开守卫,一跃跳上屋顶,踩着瓦片翻上更高一层,如此反复,不小心多爬了一层,上去才发现已经到顶,又退回来,小心翼翼推开窗户进来。 一只脚刚踩着地,突然听到里面有人说话,“千秋无绝色,悦目是佳人,倾国倾城貌,惊为天下人。” ??? 摄政王(种田文) 第44节 夸我? 不不,她还没露头,是夸别人,莫不是这位公子有别的心上人? 朝曦缓步走过去,隔着重重帘子和屏风,瞧见一个人对着一副山海画感叹。 哪来的美人? 朝曦再无知也知道那诗词是夸美人的,可并没有美人。 倒是听说过很多人有怪癖,比如诗人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其实也没有,不过是比喻罢了,因为对他来说,书就是颜如玉,和黄金屋。 这人该不是也是爱山水画为痴,觉得山就是美人,水就是倾国倾城吧? 很有可能。 朝曦不打扰他,等他欣赏完‘美人’再问。 她等了又等,这人始终在细细观摩字画,头都没回,手本能探出,去拿桌子上的茶杯,摸了几回也没摸着,朝曦就蹲在书桌的另一面,怕他回头看时吓着,好心将杯子递给他。 这人接过时指尖碰到了她的手,先是顺口道了声谢,后反应过来,转头刚要说话,被朝曦捂住嘴,压在墙角,“你不要叫,不叫我就放了你。” 那人愣了愣点头,朝曦也依言松开他,方才接触时发现这人并不会武功,就是个柔弱书生,贵家少爷,她轻而易举就能打晕,与她而言没有威胁力。 “你……”那公子问她,“要财?” 朝曦摇头。 “那就是要命?”他到底是个见过大世面的人,这时候还能保持镇定,丝毫不慌。 朝曦还是摇头。 李安生不解,“那是要什么?” 说出来怕吓着他,朝曦尽量委婉着说,“借你的名誉用一用。” ??? 那人蹙眉,“怎么借?” “就是想跟你睡一觉,不用真睡,假睡就好。”朝曦解释。 那人眨眨眼,似乎以为自己听错了,“你想睡我?” 他上下打量的朝曦一眼,“你是哪家的闺女?” 没有父母的朝曦回答不出来。 “家里可还有别人?” 家都没有的朝曦依旧回答不出来。 “你的民籍呢?” ??? “民籍是什么?”这个朝曦还真不知道,“必须有吗?” “自然。”那人挥袖,悠然坐在椅子里,“你什么都没有,我怎么知道你是谁?可不可靠,是不是清白家的姑娘?” “这……”好像也在理。 朝曦挠了挠耳后,颇有些懊恼的跺跺脚朝外走。 李安生不解,“怎么走了?” 朝曦沿着原路返回,“睡你太麻烦了,不睡了。” 第54章 谁对她… 她已经走到了窗边, 半只脚踏出去,边翻边去关窗户, 来时这扇窗户是关着的,恢复之后就当她没来过。 朝曦来的决然,走的也决然, 刚将窗户合上, 里面突然有人说话,“辛辛苦苦爬这么高,就这么走了?” 朝曦又将窗户打开,“我没有家人。” “嗯。” “也没有家。” “嗯。” “更没有民籍。”朝曦双手一摊, 有些无奈道, “达不到你的要求,总不能强上吧?” “噗。”李安生倒是笑了, “为什么没有家人?” “我是孤儿嘛。” “家呢?” “暂时居无定所。” “每个人都有民籍,为什么你没有?”很多人从小就开始上民籍,几乎没有例外。 “也许我是黑户?”朝曦也不太懂,“我刚出生没多久母亲就死了, 是师傅把我抱上山养大的,山上不需要民籍。” 她错过了办民籍的机会, 后来长大后都是跟着师傅下山, 竟也没用过民籍, 路引都是师傅给的, 师傅说只要不犯大事, 没人查她, 这个就可以。 所以朝曦其实对官兵很抵触,怕有人查她。 “山上长大的啊。”李安生似乎想到什么,站起身,走到一旁,抽了一本书,随意掀开一页,念道,“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他回头,“下一句是什么?” ??? 朝曦一脸懵逼,“不知道啊。” 李安生将这本书放回去,又抽了一本,掀开念道,“君子之道费而隐,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能焉。天地之大也,人犹有所憾……” 顿了顿问她,“这回呢?” 朝曦依旧摇头。 讲的都是什么?一个听不懂。 李安生叹气,“四书五经没有看过,三从四德总该看过吧?” 朝曦还是摇头,师傅和师祖从来不让她浪费时间在这些没用的书上。 “《女戒》《烈女传》《孝女经》一个没看过?” 朝曦诚恳的点头。 这人表情逐渐严肃起来,半响招招手,道,“过来。” 朝曦想了想,翻过窗户,走到他身边,“做什么?” “帮你把没学过的补上。” 朝曦:“……” 李安生说到做到,还真的拉着朝曦坐下,先从《女戒》开始教,朝曦听不懂,也不感兴趣,蔫了吧唧的,一点不给面子。 李安生换了一本书,朝曦还是不感兴趣,他讲到《孟子》《老子》时,朝曦才终于提起一丝精神。 《孟子》《老子》是开阔眼界,考取功名,男人必读的书,她每天闲着没事会去隔壁听夫子讲课,夫子总说什么知乎也,再知乎也,还特意强调学生们一定要将《孟子》《老子》《鬼谷子》《孙子》等等,全部读透,读透后差不多才算入门,能懂得朝廷上的一二事。 朝曦原来跟这些八竿子打不着一个铜板的关系,最近突然对这些感了兴趣,不想再做一个别人暗示明示,她一概听不懂的那种人。 至少下次有人假死,她能瞬间想到这里头的弯弯道道,不能再后知后觉,等别人事都办完了才发现原来如此。 只不过这些书对她来说还是有些深奥,光读光看自个儿摸索是理解不了的,难得碰上有人愿意教她,朝曦学的十分认真。 李安生不是单纯的教,他还会解释意思,拿现实案例打比方。 知道她一个小姑娘学不得那些大意,大情怀,李安生故意讲的有趣一些,编一些小故事骗她。 朝曦一个没听过,以为真的有,听的津津有味,不知不觉黄昏已过,亥时将至,桌上的蜡烛烧到尽头,噗嗤噗嗤几声灭掉。 李安生合起书。 朝曦不解,“怎么不讲了?” “劳逸结合,总是看书伤眼睛。”他指了指不远处,“我教你弹琴吧。” 朝曦摇头,“弹琴有什么好弹的?” “三从四德没读过,诗词歌赋也不会,连琴棋书画都不懂你还是女儿家吗?” 朝曦:“……弹就弹嘛。” 做女子真累,要学会这么多东西,貌似做男子也不轻松,沈斐会那么多东西,这人也是。 听说越是有权有钱的人,学的东西越多,朝曦原来只有两样,练功和学医术,比他们不知道简单了多少。 琴这个玩意儿以前从来没碰过,李安生手把手教她的时候弹出来的声音还挺好听,一到她自己,宛如晴天霹雳,拉二胡似的,声音尴尬难听。 朝曦练的脸红脖子粗,“不练了不练了,天晚了,我要回去了。” 睡个人也不轻松,要学会这么多东西,瞧他的意思学不会不给她睡的样子。 朝曦叹息,琢磨着还睡不睡? 不睡找不着师傅,这事又要双方心甘情愿,达不到李安生的条件,李安生肯定不给她‘睡’,所以还是要继续学下去吗? “才三更罢了,睡这么早?”李安生瓷白的手虚虚摁在琴弦上,让不断跳跃的琴声停下来,一歪头,桃花似的眼睛幽幽看她。 师傅的眼光很高,又喜欢年轻俊美的公子,李安生长的好看,性格也温和,与沈斐截然不同,沈斐教她看书从来不翻书,书在朝曦手里,朝曦读到哪,读不下去的时候,沈斐顺口接下,每次都无例外。 他记忆力惊人,只要看过一遍的书便能记住,为了治他的腿,朝曦的医书每一本他都看过,所以教的时候根本用不着书。 朝曦在厨房看书,哪行意思不懂,读给他听,他能完完全全解释清楚,一字不差,厉害坏了。 这点上李安生不如他,李安生教她的时候需要翻书,即兴发挥比不上沈斐,但是他有一个沈斐没有的优点。 沈斐话很少,教她的时候爱偷懒,能少说一句便少说一句,实在避不开才会说透。 还是在朝曦连环的轰炸下,不停的问,不停的问勉强多说两句话。 李安生是她不问,也会将能想到的含义,意思,解释的清清楚楚,怕她听不懂,还会用通俗易懂方法告诉她。 朝曦更喜欢李安生的方式,很照顾她,不用死缠烂打,但他太能说,通常一小页要说很久,耽误时间,朝曦想多学点东西。 摄政王(种田文) 第45节 “我是大夫,睡的早,而且三更不早了。”朝曦找着借口。 “我看分明就是不想学。” 被他看破了,朝曦就是不想学琴,觉得浪费时间,不如多认些字。不过这个情况怎么感觉不太对,这人好像在留她? 按理来说他应该巴不得她走才是,为什么这么卖力的教她看书,学琴? 许是她疑惑的眼神太明显,李安生顿住,“若真不爱学琴,下棋也成,既能玩,又能活跃脑子,两不误。” “李安生。”朝曦直接问道,“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李安生先是愣了愣,后又站起来,走到窗边瞧了瞧,“这话应该我问你,好端端的,你为什么突然找我?又为什么一定要‘睡’我?” 朝曦眨眨眼,“我是为了找我师傅,师傅最喜欢美男,我睡了你,师傅肯定不甘心,十有八九会过来瞧瞧是谁睡了她最喜欢的美男。” 李安生轻笑,“原来也不是很笨嘛,都学会用引蛇出动了。” 他的关注点有些问题,正常人可能会恼羞成怒,原来她‘睡’他是为了别人,亦或是觉得羞耻,被人当着面说‘美男’,李安生完全没有。 他顺手从一旁的架子上拿了一壶酒,顶端是漏斗状,中间有个凹陷,两根白玉似的指头夹住酒壶,壶底晃晃悠悠。 夜里风大,吹的他黑发与宽大的衣袍肆意飞扬。 师傅将他排在第二,朝曦觉得有些委屈他,这人丝毫不比沈斐差,只是师傅更偏爱手握重权的男人,俩人是完全不同的风格。 沈斐冷漠淡然,这人清隽雅致,声音都一样好听。 “你就当一个无聊的人,意外找到一个乐子,还没玩够,所以想多玩一段时间。” 朝曦对他直接,他对朝曦也直接,这要是一般姑娘被他说成乐子,怕是早就一巴掌扇过去,再赐他一记重拳,不过朝曦没有。 她不是真的喜欢这人,只是想借他的名誉而已,这人拿她当乐子,也并没有觉得有什么。 就像交易似的,没感觉。 “那我多陪你几天,你要把‘名誉’借给我。”还是明码标价的好,怕到时候白忙活一场。 李安生露齿一笑,“爽快。” “这是答应了还是没答应?”这种模凌两可的答案朝曦不喜欢。 “自然是答应。”他瞧了瞧天色,“确实很晚了,朝曦姑娘回去吧,记得说话算话,明天过来找我。” 朝曦点头,“好说好说。” 她挥挥手,跟李安生道别,还想从窗外翻出去,李安生叫住她,“走正门吧。” 边说边从腰上解下一块玉,“若是有人拦着,将这块玉给他看便是。” 朝曦想了想,没有拒绝,她还要再来几天,总不能每天都翻墙进来吧? 玉是李安生贴身的东西,肯定不便宜,昧下怪不好意思,朝曦对这些也没什么欲·望,只是暂时留下,等她‘睡’到李安生,再还给他不迟。 “这回我真的走了。” 朝曦最后打了声招呼,从正门出去,许是喜静,门口没人伺候,楼梯口有两个丫鬟,瞧见她吃了一惊,朝曦晃了晃玉佩 ,那俩人果然没有为难她,直接放她过去,朝曦一路顺风出了李府。 她为了‘睡’李安生,特意在他对面找了个夜间的活,给一家药铺看店,今天来晚了,掌柜的说了她一顿,让她小心点熬秦嬷嬷的药,秦嬷嬷是给媳妇喝的,怀孕了,日日小心着伺候,她的药也要格外注意,不能出一点差错。 说是五更来取,朝曦三更回来,正好一个时辰煎好,因为是临时帮工,掌柜的每天都会给她结算前一天的工钱,长工请不起,也就临时用几个时辰,给长工的钱他亏,第二天才结算工钱是怕朝曦跑。 朝曦当然不会跑,她正缺这份活,白天可以听夫子讲课,傍晚蹲守李府,时间安排的刚好,有了工钱,吃喝也不是问题,朝曦要求不高,够吃够喝便是,偶尔临时出了急诊,还能额外封包,是雇主给的,跟药铺没关系,掌柜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钱便进了她的腰包。 遇到大方的主打赏个小几两银子不是问题,朝曦收到过一次,节约些够她撑小两个月。 日子也就这么安静又平常的过下去,像一碗白开水,偶尔晃荡一下。 朝曦熬好药,装在秦嬷嬷专门用的瓷壶里,刚要起身,突然听到远处传来一声踢石子的声音,“谁!” 她瞬间警惕起来。 说来奇怪,最近总是时不时感觉有人跟踪她,可细瞧又没有,每次不是猫,就是狗,这回不知道是什么? “是我。”秦嬷嬷拄着拐杖缓缓走来,“我的药熬好没有?我媳妇已经醒了,急着喝呢。” “熬好了。”朝曦将壶提给她,“嬷嬷慢走。” 秦嬷嬷点头,又拄着拐杖离开,步履蹒跚,背影苍桑,瞧着不像装的,方才那声踢石子的声音很猛,砰的一声,不像一个老年人该有的。 可不是她,该是谁呢? 朝曦朝角落看去,乌漆麻黑,离得又远,朦朦胧胧似乎瞧见一片衣角,再细瞧又没有。 难道是最近太累,都出现幻觉了? 朝曦摇摇头不理,回去躺了一会儿,本来只准备小眯几刻,谁知睡了过去,第二天掌柜叫她才醒。 说来奇怪,这几天睡得也比较深,都不像她,每次都是一觉到天亮。 朝曦突然想起在山谷时,她为了不跟沈斐碰面,刻意燃了让人昏睡的香,让沈斐第二天才醒,她现在的情况跟那时候的沈斐类似。 有人对她下了药! 第55章 怎么爱人 朝曦很快否决, 她自己就是大夫,五感灵敏, 有人给她下药她会闻不出来? 倒是听说过无色无味的蒙·汗药, 不过她自己都配不出来, 对于旁人来说无色无味,对于她来说还是有些味道, 所以要想瞒过她,几乎不可能。 但是……这里是药铺, 有上千种草药, 每一种散发一种气息,很容易干扰她的嗅觉,如果是那种慢慢发挥, 或是量很小的药,还真不容易发现。 朝曦四处逛了一圈,什么都检查过,没有,看来是多心了, 她也不是有钱人,更没有权, 没人会在她身上浪费时间。 有些怀疑李安生,不过昏睡的情况已经持续好几天, 才刚跟李安生认识, 在这之前李安生不可能注意到她一个无名小卒, 时间也对不上, 不是他。 莫不是沈斐? 沈斐那个王八蛋现在名声挣来,对手清除,药也求回,种种目的达到,肯定早就翻脸不认人,又怎么可能拐回头在她身上花心思? 可以说她现在已经对沈斐没有了任何价值,除非是过来暗杀她,也没必要,她接触的人都是普通人,纵然旁边就是书苑,全京城大半的公子少爷都在里头,但是跟她没有一个铜板的关系。 没有人会帮她,尤其那个人还是摄政王的情况下,也没人会信她,沈斐根本不用顾及她。 除非实在对她恨之入骨,毕竟她可是看过这人最狼狈的一面,是他一生的污点。 那也不对啊,如果真的想杀她,下药的时候就杀了,还会让她好好的活着? 这也不是,那也不是,朝曦委实猜不透,她是个简单的人,索性偷个懒,不想不猜,第二天掌柜来时将活交给他,自己回去睡个回笼觉,中午饭点才醒。 吃完饭翻墙进入隔壁书苑,趁他们听讲的时候跳上屋顶,掀开瓦片,露出一个早就捅好的洞,通过这个洞可以看见里面的情况,听夫子讲课。 这十几天里她已经摸索出了规律,只有这个教堂讲的最快,他们似乎分了等级,甲乙丙丁,这个教堂是甲级,夫子每次都是甲级教堂讲完,再去乙级讲一样的内容,以此类推。 朝曦开始不知道,浪费了不少时间,最近才摸索出来,晓得他们什么时候讲什么内容,不全是一个夫子讲,好几个夫子,讲的内容也不一样,有教弹琴的,也有教武功的,都有涉及。 据说原来只学文,不学武,后来终年打仗,死了很多人,他们都是替补,随时有可能上战场,习武也能强身健体,保护家人,更是另一种选择,假如考不上文试,还可以半路转去考武试。 朝曦来的稍晚,夫子已经讲完,收拾收拾准备离开,他一走,整个屋里登时热闹起来,远没有夫子在时那般严肃。 朝曦也准备走,刚爬起来,突然听到底下闲聊,抱怨下堂课就是武夫子的。 武夫子太狠,不知道是书苑没给他月例?还是生活不顺心?尽拿他们出气等等。 有人不赞同,举手说话,“夫子的待遇可好了,包吃包住,月例十两。” 月例十两?这么高。 朝曦吃了一惊,她给人看病,一个月撑死也才二三两,在乡下时更低,没想到在她眼里最不起眼,最没用的功夫居然还能赚钱。 武夫子的功夫还不如她,看平时走路,施展招式便能瞧得出来,这样都能当夫子,那她岂不是也可以? 有钱不赚王八蛋,朝曦当即换身干净,精神的衣裳去找院长,想问问他还要不要人? 院长是个和蔼的小老头,每天早上在四周瞎晃荡,上回朝曦给一个病人施针,院里熬着药,水滚了,顶的盖子砰砰地响 朝曦手上针还没稳,来不及扶,眼瞧着那盖子险些被水顶下去,正好瞧见门口路过的小老头,喊他过来帮个小忙,这人竟也没有半点脾气的接受了。 他第一次碰这玩意儿,手忙脚乱,想直接上手去端,烫的哎呀哎呀的叫唤,打眼一瞧,找到一块方巾,包着端下来。 许是没事做,左看看,右瞅瞅,背着双手绕到她身后,好奇地看她施针,问她这个穴位是什么穴位?哪个又是什么? 晚上老是失眠怎么做?眼花有没有治愈的可能?如何才能减去肚子上的肥肉? 别看他年纪大,人还是十分爱美的,每天穿的花里胡俏,笑容满面,胡子都打理的整整齐齐,瞧见姑娘路过便不由自主挺直腰板,搞得好像人家姑娘能看上花甲之年的老头似的。 话是这么说,不过他这种敢跟小伙子争姑娘的精神还是十分可取的,许是这个原因,让他显得格外年轻,花甲之年还能瞧着利索,委实不容易。 朝曦先去他住的地方找他,没找到,绕着附近转了一圈,在稍远一些的池塘边找到人。 悠哉坐在石头上,手里拿着鱼竿,一边吃东西,一边钓鱼,潇洒地不要不要的。 “这池塘是别人养的,不能钓鱼。” 朝曦突然出声,吓了这老头一跳,他先是瞧了瞧四周,发现只有朝曦一个人才松口气,“你不说,我不说,谁不知道?” 那养鱼的离得远,每天中午会在附近睡上几个钟头,暂时找不过来,还能再钓小半个时辰。 朝曦点头,正好她需要帮忙,这人便有把柄撞在她手里。 “我帮你瞒下来,你也帮我个小忙好不好?” 如果是小忙还需要特别招呼一声? 院长明显不信,眯着眼瞧她,“先说说看,什么忙?” 朝曦也不犹豫,直言道,“你们苑里还招夫子吗?我想当武夫子。” 院长瞳孔放大,“你会武功?” 朝曦颌首,“我自小学武。” 师祖的经历太惨,因为没打过别人,被人砍断一双腿,吸取了她的教训,后辈们开始疯狂搜集各路武学。 本来做的就是抢阎王爷生意的买卖,别人救不了的,疑难杂症,快死的人才会送到鬼谷,为了能求得师祖和师叔们医治,无论开出什么条件,多难多苛刻,也都尽数应下。 鬼谷也有规矩,非稀世珍宝,核心招式和传家的功法不治。 有些人有钱,不一定有好的功法,有些人没钱,也许他手里握着绝世秘籍,为了救人,不得已拿出来,全便宜了朝曦。 练功有条件,天赋不够的不行,骨骼不够软的不行,连年龄太大的也不行,师叔们白白握着绝世功法,奈何达不到条件,只能练个皮毛,又或者在众多秘籍里大浪淘沙,选出合适自己的。 他们只专心练一两套,朝曦一个人练那么多,按理来说该是贪多嚼不烂,杂而不精才对,偏偏朝曦在练武上展现出绝无仅有的天赋,就跟沈斐过目不忘似的,朝曦也是瞧一遍就懂。 摄政王(种田文) 第46节 她别的不行,就功夫上一点就通,还能举一反三,打遍全谷无敌手。 外面遇到的人太少,还摸不透情况,总之她觉得自己能打得过武夫子。 “光耍嘴皮子可不行。”院长努努嘴,“去练两招我看看。” 朝曦看了看遍地是草和泥巴的地方,“这里?” 有些嫌弃,“太脏了,我刚换的衣裳,而且没有对手,我一个人不会比划。” 院长挑眉,“不都一个人练功吗?你真的会功夫?” “这还有假?”朝曦解释,“我在山上都是师叔们陪我练功,再不济师妹师弟们一起上。” 刚开始会挨打,后来速度越来越快,步伐也到了别人跟不上的地步,至此风水轮流转,变成了她打别人。 “你找几个人试试我的身手便是。”朝曦朝他看去,“院长亲自指教也行。” 院长身上有功夫,朝曦看得出来,通常没功夫的人走路拖沓,脚步声又沉,迈不动腿似的,有功夫的人恰恰相反,恨不得每一步从脚跟到脚心再到脚尖都离地,腿弯的弧度大一些。 院长瞪她,“欺负我这把老骨头?” 朝曦连忙摆手,还没来得及说话,院长拉了鱼线上来,鱼竿一甩,背在背上,“跟我来。” 朝曦老实跟在身后,刚开始一言不发,后来憋不住问道,“书苑没有不招女子的规定吧?” “书苑是招人才的地方,不是招性别。”这么多年没有女夫子不是不要,是没人合格。 “这么善解人意?”不可思议,凤凰村也有个书苑,很小,苑里只要男学生,不要女学生,说女子无才便是德。 “也不看看这里是哪?”院长嗤笑,“天子脚下,宁王摄政,他说一,哪个敢说二?” 朝曦眨眨眼,有些不信,“让女子与男子一样进学,是摄政王下的命令?” “十年前宁王还是个小娃娃,怎么可能。”小老头扛着鱼竿,撸了撸扎了小辫的胡子,继续道,“不过也有他帮忙。” ??? “他怎么帮?”朝曦好奇问。 “他与先皇打了个赌。”不等朝曦再问,先解释道,“先皇是他兄长,大他十岁,有时候自己拿不定主意,便喜欢跑去问宁王,希望能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 “有一天,先皇遇到一个难题,宗太后希望天下女子能与男子一样,接受同等待遇,因为她自己尚在娘家时没少受委屈,偏偏这种大改动朝廷众臣接受不了。” “一边是自己的母后,一边是大臣们,先皇夹在两者之间,颇是为难,他便将这个难题说与宁王听,希望宁王能说服宗太后,放弃这个念头,谁料宁王竟站了宗太后的队。” “俩人一言不合争论起来,婆说婆有理,娘说娘有理,谁都说不过谁怎么办,俩人便玩了个小游戏。” “游戏也简单,对坐两旁,挑逗对方,让对方比自己先起身便算赢,比赛刚开始俩人便互相找着借口,让对方先起身,试了好些办法都没用,宁王叹口气,‘我输了。’” “先皇大喜,连忙站起来,哈哈大笑道,‘承认了皇弟。’他伸出手,想去拉宁王,宁王并不起来,先皇意识到什么,脸色苍白。” “他意识到什么?”朝曦听到关键地方,突然停了,有些着急问,“为什么会脸色苍白?” 院长叹口气,“孺子不可教也,自然是他输了。” 朝曦恍然大悟,“他站起来了。” 所以说沈斐是女孩子的大功臣?因为他,女孩子们可以不用整天龟缩在家里,能与男子一样,肆无忌惮上课听讲? “那个裹小脚也是他下令禁止的吗?”禁止裹小脚是近几年才从京城开始的,远地方的管不到,依旧还裹着小脚,三寸金莲,巴掌似的,便显得朝曦这样的正常码数偏大。 她习武,不可能裹小脚,加上个子高,以至于在山村里,大家会觉得她丑。 但是离开山村,经常会有人夸她,多水灵的姑娘,然后问她有没有许人家? 还有旁边的学生经常装受伤,过来请她看,朝曦一眼看破。 原来只以为京城人士喜好特殊,现在才明白过来,原来都是沈斐的功劳。 没有裹小脚,个头自然往高的方向长,京城的姑娘普遍个高,朝曦能买着衣裳,但是她没了银子,这是个十分尴尬的问题。 “除了他,还能有谁。”院长抱胸,“加强巡逻,让女子可以夜半上街游玩,更改大顺法律,强·奸犯杀头,都是他做的。” 朝曦心中似有感触,原来对沈斐的好感直线下降,现在竟然稍稍上升了些。 “不知道多少姑娘想嫁给他,全京城最少一半的人宁愿没名没分也要爬上他的床,可惜啊……”院长摇摇头,似乎颇是惋惜。 “可惜什么?” “可惜他被人甩过,对女子不感兴趣。” ??? 沈斐居然被人甩过? “不可能吧,你刚刚还说全京城的姑娘都想嫁给他,半个京城的女子宁愿没名没分也要睡他,怎么才过了一会儿而已,又说他被人甩过?” 朝曦还有一个问题,“是谁甩了他?” 院长双手抄进袖子里,“那我就不知道了,十天前问了我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 “什么问题?” “怎么爱一个人?” 第56章 是不是我 “你瞧瞧他那个面相, 一看就是薄情寡欲的类型,居然问出这种问题, 着实吓了老夫一跳。”院长的鱼竿虚虚搭在肩上, 好几次滑下来, 都是朝曦给他扶正的。 她非常上道,跟着数落沈斐, “何止啊,一身的龟毛, 这不吃, 那不吃,挑剔的很。” “还嫌弃老夫,不肯跟老夫用一个茶杯, 就他这样的,老夫当初是多眼瞎。”说起他,院长满肚子抱怨。 “眼瞎的是我才对,总感觉我一直被他利用,还帮他数钱。”现在想想还有些生气, 怀疑沈斐当时出现在凤凰山,不是因为凤凰山药山的名字, 是因为她。 他肯定已经去过鬼谷,师傅和师叔们不愿意出谷, 亦或是皇上的毒太厉害, 束手无策, 需要用到谷中的至宝, 那个百年的药蛊。 被朝曦带走了,无奈只能跑来找她,要不然堂堂一个摄政王,那疙瘩不好钻,偏偏跑去凤凰山那疙瘩,就是为了找她,好借她药蛊一用。 所以这人可能早就知道她的身份,说九鸣针法的时候就知道,难怪那时候那么奇怪,突然愿意跟她睡,还拿交易做挡箭牌,叫朝曦这个十八岁老姑娘心里着实荡漾了一下,单纯的完全没往阴谋上想,谁知自己早便中了圈套? 生气。 院长的脚步顿住,转回头上上下下打量朝曦,“你是宁王的谁?” 朝曦后知后觉也反应过来,这人跟沈斐的语气也很熟悉,仿佛认识许多年似的。 “我也不知道我是他的谁,反正不是爱人就是了。”朝曦反问他,“你呢?” “我?”院长手伸出来指了指自己,“我是他师傅,他原来在这里读书,都是我教的。” 嗯? 沈斐还有师傅?还以为他那样的人不可能有师傅呢。 “皇亲国戚不是要在宫里读书吗?”为什么沈斐可以出宫? “那要看情况,年满十六,成年了便会被皇帝赶出去,宁王封王的早,十一二岁便出来了。”院长有些得意,“全京城就我这个书苑最好,他不来我的书苑,便只能去找些乱七八糟的人当师傅。” 朝曦懵懵的点头,“这样啊。” 院长还是打量她,“你该不会就是那个甩了他的女子吧?” 嗯? “不是我,我没甩过他。”等等,那天她说不要沈斐了,还当着沈斐的面,那不会就是‘甩’吧? “也有可能是我。”朝曦挠了挠头,颇有些不好意思。 “哈哈哈哈哈。”院长大笑,“果然是你,厉害厉害。” 他还记得那天宁王来时有多狼狈,全身湿透,走过哪,哪地方便留下一片水泽印,小厮拖了许久。 “朝曦啊。”院长拍了拍朝曦的肩膀,又指了指书苑门口的匾额给她看,“你知道这里是哪吗?” “书苑啊。”不知不觉俩人已经到了书苑门口。 “还有呢?”院长继续问。 “没了啊。”还能有什么? “好好看看那个匾额,是什么字?”院长强调道。 朝曦凑过去瞧了瞧,总共四个字,写的龙飞凤舞,从头连到尾,“你这书苑名字写成这样是嫌自己学生多吧?” 院长叹息,“笨死了,你要是我的学生,我得急死。” 他直言道,“这四个字,从头开始念,叫‘碧水书苑’,你好好琢磨琢磨,什么时候琢磨透了,说不定能明白些什么。” 离进门还有段时间,朝曦时不时抬头瞧一眼,愣是没瞧出有什么特别的,不就是四个奇丑无比的大字吗? 写成这样,刚开始朝曦都没认出来,院长一说,才觉得像那么回事。 “先找几个人试试我的身手吧。”还是赚钱重要,朝曦很快抛下匾额的事,与院长一前一后进苑。 院长唉声叹气,不知道愁什么? 朝曦来找他时,正好是休息时间,俩人边走边聊,着实费了些功夫,武夫子已经在给大家上课,他同时上两个班,一左一右训练。 院长路过时直接指了几个学生,“你们这排过来。” 朝曦蹙眉。 一直时刻注意她的院长拿眼瞅她,“怎么?嫌人太多了?” 朝曦摇头,“我只是在想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院长追问。 朝曦诚实道,“多打败几个人,会不会加月例?” 谷里师祖和师傅的酬金不一样,师祖非稀世珍宝看不上,师傅会稍稍放宽条件,偶尔金银也可。 道理很简单,师傅不如师祖,所以不敢跟师祖要一样的价。 如果她超过了武夫子,是不是可以多要一些月例? 院长瞧了瞧站了几排的学生们,细细一数也才五六排而已,“你多打败一排,我加你一两银子。” 小几两还是出得起的,京城物价高,十两的月例其实算很低,朝曦不知道而已。 她是从学生口中得知,学生很多都还没踏入朝廷和乡野,自己没银子,全靠家里给,书苑包吃包住,不怎么用到钱,大户人家才有十两的月例。 摄政王(种田文) 第47节 书苑不看背景,不看钱财,看得是人,只要你有才,寒门子弟也无妨,大多还是寒门子弟,月例最多二三两,便显得十两稍高。 朝曦大喜,“那能不能多找一点人过来,感觉这么点人根本试不出什么。” 言下之意是他们太弱,试不出她的身手。 虽然她并没有这个意思,不过话里就是这么表达,着实伤人的心,气得所有人咬牙切齿,受不了似的,站出来不屑道,“休要侮辱人,我一个就能打你三个。” 朝曦还是摇头,她四处看了看,从角落里发现一根撑黄瓜藤的干竹,□□那根藤也险些断掉。 院长一阵心疼,那些都是他特意种的,京城的市价贵,吃不起,而且总有人洒乱七八糟的东西,不如自己种的干净,吃着放心。 “用完记得给我放回去。”考虑到朝曦是唯一一个敢甩宁王的人,还是给她些面子,没有发作。 既然会武功,自然看出朝曦的功夫路子不一般,搞不好吃亏的是自己。 “好嘞。”朝曦应了一声,用没沾土的那面对着排列的整整齐齐的人,“你们一起上。” 翁! 宛如一锅开水倒进热油里,人群哄闹一片,说什么的都有,有说看在她是姑娘的份上,不跟她一般见识,也有说大言不惭,待会教训她。 朝曦尽数听在耳朵里,只当没听见,“快点,别耽误时间。” 那根木竹被她握着,另一面压在腋下,这是会武的人才会做得动作,不会的人根本不是这么握棍。 想想也是,既然敢大言不惭,没有几分本事是不可能的。 众人稍稍谨慎了些,没方才那般鄙夷,犹豫片刻,本着不欺负人的原则,先走出俩人,试探朝曦的功夫路子。 那俩人一左一右扑来,朝曦手里的木棍往他们脚边一扫,那俩人本能避开,却不料朝曦的目的根本不在脚下,还没反应过来,胸口便是一疼,人直接倒了下去。 仔细一想,这也是调虎离山之计,先将人的注意力集中在脚下,然后攻他们上方,一试一个准。 “别试了,都来吧。” 众人踌躇不前,面上闪过动摇。 “你们不过来,我要过去了。” 朝曦收了棍子,一步步朝他们走去,“去拿武器,免得我欺负你们。” ??? 这话难道不该他们说吗? 这么多人打她一个,才算欺负吧? “快点,怎么比我还婆妈?”朝曦抱胸等着。 众人观望半天,拿不定主意,最后齐齐看向武夫子,武夫子点头他们才去拿了武器过来。 正好就是武夫子的课,操练场边摆满了武器,不让用真枪真剑,全是木头的,怕伤到人,毕竟是同窗之间的较量,不需要太认真。 木剑木枪,恰好与朝曦的木竹对应,不算欺负人。 两边交战,朝曦这边只有一个人,却似千军万马,手里的木棍挥舞的虎虎生风,另一面人虽然多,却跟个小卒似的,轻而易举被她打败,倒了一片。 朝曦用的是巧劲,她的食指和中指一样长,可以省不少力气,一记穴位点下去,等于丧失攻击力,好半天起不来。 知道以后都是自己的学生,没有下毒手,多废了些功夫将他们一一制服。 如果是敌人,直接将银针推入体内,更省时省力。 他们人多,打一时的还好,长久朝曦体力跟不上,尽量速战速决,一击倒下,有人不服,还想爬起来继续打,又被朝曦一记打趴。 两个教堂的人总共不过五六十人,打完朝曦累得不轻,汗水哗啦啦像不要钱似的直往下流,她杆子一竖,扶着走过来,脸上满满都是笑,“院长,我全打赢了,是不是可以多加六两月例?” 赚份钱当真不容易,这么多人顾不过来,朝曦一直靠着柱子,这样就有一面不用顾,只顾三面也把她累的够呛,还挂了彩。 院长撸撸胡子,没说行,也没说不行,只招招手让她跟上,“跟我来。” 朝曦心里咯噔一声,仿佛有什么不好的事发生,难道她下手太狠,院长又不想要她了? 虽然已经尽量控制,不过挨打后手上不自觉加了些力道,想尽快解决他们。 俩人来到一个小书屋里,院长将窗户和门尽数关上,莫了才神神秘秘问她,“你这功夫路子有些奇怪,我得问清楚咯,免得给书苑招来灾难。” 朝曦点头,“你问。” “那个渣遍天下的女采花贼跟你什么关系?” “……” 这个还真不好回答,“能换一个吗?” 院长自个儿琢磨了一会儿,又问,“那个恶贯满盈的千草子魔头跟你又是什么关系?” 千草子是师祖的名讳。 这个朝曦更不敢说,“你为什么会这么问?” “废话,你的功夫路子与她们一模一样,我不这么问,我怎么问?”院长瞪她。 小丫头片子身份还不简单。 朝曦有些失望,“是不是我与她们有关系就不要我了?” “当然不是了,你当我们书苑是吃干饭的?也不打听打听,摄政王都是我徒弟,我骄傲了吗?”言下之意摄政王与书苑千丝万缕,一定会罩着书苑,他如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有他罩着,书苑自然万无一失。 朝曦眨眨眼,“也就是说我可以当武夫子了?” 有些紧张,“我还没当过武夫子,要怎么做?” “揍人就是了,没什么难度。”院长说得随意。 “……哦。”朝曦随意听听,没当回事。 院长左右闲来无事,领她去拿衣裳,边走边交代注意事项,正事说完,突然问了个私事,“你还没懂吗?” 嗯? “懂什么?”朝曦一脸懵懂。 院长幽幽叹息,“当我没问。” 顿了顿又加了一句,“今天不用上课,明天再给你安排活,回去后好好琢磨我今天说得话,明天还不懂,那我也没辙了。” 朝曦瞳孔放大,接过衣裳,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一直强调‘碧水书苑’?有什么特别的? 出门后又看了看,依旧想不通,这事扰得她一下午心神不宁,傍晚李安生教她认字,几乎没听进去几个,李安生似乎也看了出来,挥挥手让她回去,明天有精神了再来。 他一边教,朝曦一边出神,委实伤人,朝曦自己也知道,心里过意不去,回去的路上一直琢磨着怎么补偿他? 是带吃的,还是教他学武? 总是让他教东西,不教回来,莫名有一种占他便宜的感觉,朝曦只会医术和武功,医术于他而言没什么用,需要从小学习,李安生太大,现在学太晚,就只有武术,可以强身健体。 今天回来的早,没到夜里值夜的时间,朝曦先回去睡了一觉,半夜突然惊醒,想到一个关键。 碧水书苑,不就是沈斐手底下那个碧水书苑吗? 那个他培养人才,不断送入朝廷当官的那个书苑。 也就是说,院长是他师傅,书苑是他罩的,天底下哪有这么巧的事?朝曦一找就找到了这里,正好有个荒废的宅院给她住,旁边就是书苑,可以让她探听到朝廷上的事。 太顺了,顺的像是被人刻意安排的一样,现在想想,可不就是安排。 她的马当时没管,随便它跑,它一匹马,怎么知道哪里有吃的?自然是别人引上门的。 那屋子沈斐肯定瞧过,他看完了朝曦所有的医书,笔记也看过,知道朝曦能搞定,才放心让她住。 荒废的宅落,曾经有过一段故事,只会让她觉得是巧合,如果是个正常的屋子,她反而不会住。 院长更好解释,他肯定答应了沈斐不会说出去,所以只能明示暗示,帮助沈斐,毕竟是沈斐的师傅,不想看见他被甩。 那他问院长的问题,爱的人不会是……她吧? 第57章 沈斐回来 想想作为第一个睡过他, 又甩了他的人,莫名觉得神清气爽,朝曦收拾收拾,换了身衣裳去药铺值夜,今天可能是最后一天,想多赚点银子。 药铺掌柜早就等着, 瞧了瞧天色发现还早,惊奇的看着她,“就算早到,也不会加钱。” 朝曦摆手, “不用加钱, 我是自愿来的。” 药铺掌柜点头, “那辛苦你了。” 他招手让朝曦过来, 清点财物和药,只有清点明确了, 少什么东西才不会算到朝曦头上, 每晚都要清点一次,朝曦拿着账本, 熟门熟路给药称斤, 钱对明确后让掌柜的回去, 她自己守在铺里。 今天生意很清淡,没什么人, 不到三更朝曦又出现了昏昏欲睡的情况, 她也没当回事, 左右铺里没人,干脆睡一会儿…… * 三更二刻,一只鹰盘旋一圈,发出尖利的叫声,那声音穿透力极强,上入云霄,下入深海。 有人听到声音,打开窗户,一只纤细修长的手伸出,让鹰落脚在上面,水月将信取出来,鹰放走,自个儿进了房间。 她们现在在凤凰山一带,离京城比较远,期间要换两个接头点,三只鹰,信才能到她们手里,若是寻常的信倒也罢了,偏偏这信拖不得,每晚主子都要收到才睡。 路途遥远,白天的信,非要等的话最少深夜才能到,主子每晚熬到这个时候,表面看来是为了与将领商量战况,处理奏折外加看书等等,其实都是为了等这封信,不收到总有那么多理由,干这干那就是不睡。 开始水月不懂,当真以为他是为了看书处理奏折外加与将领商量战况才每日熬夜,后来经镜花姐姐提点登时明白,什么都是借口,等信才是关键。 那信被水月拆开,上面密密麻麻写了许多东西,都是留守在京城的星海写的,他与杨少顷分别管着私事和公事,杨少顷在朝为官,是公子一手提拔上来,对公子很是感激。 公子不在,朝廷怎么也要留下一个能担当大任的人,可以与太后的人分庭抗礼。 星海专门处理一些私底下的事,譬如搜集各地情报,盯着各方势力,不属于朝廷的其它大事小事都经过他的手,临走前公子给他安排了个活,一个非常不好做的活。 “公子。”水月站在屏风外,对着里面说话,“星海说他的能力应该干些更大的事,不该每天做这些鸡毛蒜皮的活。” 屏风上倒映出一个人影,沈斐坐在床边看书,“那你回信告诉他,不想待在京城就过来陪我打仗。” 打仗可比待在京城累多了,每天东奔西跑,公子去哪,她们也要去哪,跑断了一双腿,公子有时爱偷懒,明明腿已经好全,偶尔还是会坐轮椅,所以一直都要带着。 不带他就不坐,带了他便自觉坐上去,一坐肯定要人推着,她与镜花姐姐轮流着来,每天累得不轻,正好让星海也体会一把。 水月偷笑两声,很快板正脸继续念,“他还说京城一切安好,让公子不必操心。” 自从明后倒了之后,太后安分守己了一些,没那么快搞小动作,京城又有星海和杨少顷守着,确实不用担心。 “上次死了不少人,星海新添了一批。” 摄政王(种田文) 第48节 “嗯。”沈斐淡然回应,“继续念。” 水月点头,“前两天下雨,您的花死了几盆。” 不是名贵,或是公子特别喜欢的花,星海不会刻意这么一提,只下了一场雨就死,除了公子院里最娇贵,最好看的那么几朵,不会再有别的。 沈斐翻页的手顿了顿,“然后呢?” “他已经让人保存了种子,公子别担心,明年这个季节还能种出来。” “嗯。”沈斐等着下文。 下文跟昨天一模一样,没什么区别,水月简短了说,“朝曦姑娘还跟以前似的,好吃好喝睡得也好,公子放心吧。” 沈斐蹙眉,“就这样?” 嗯? 水月不解,“信上就是这么说的。” “是吗?”沈斐低垂下眼,不知在想什么。 一旁的镜花擦完桌子过来,一把抢过纸条,匆匆看了一眼道,“公子,水月没有细看,信上其实还有一些内容。” 沈斐抬头看她,“还有什么?” “朝曦姑娘时不时拿出公子送她的玉看,星海还说,有一次听到朝曦姑娘在府外喊您的名字,还有啊,她晚上睡觉说梦话,一直问,沈斐呢?沈斐去哪了?” 沈斐嘴角微微勾起,“不用骗我了,水月说的才是实话吧,没有我,她吃好喝好,睡得也好。” 镜花叹气,公子明明知道,还不是喜欢这种欺骗的话,往日都是她念,会多加几句信上没有的,后来每当这个时候,公子便打发她做其它的,让水月念,水月诚实,当真什么都念了出来,一句虚假也没有。 那信上确实就像她说得似的,吃好喝好睡好,还不算太笨,将朝曦姑娘每天翻墙进李府的事隐瞒了下来。 镜花将信折起来,搁在一边的蜡烛上烧,这种信还是不要留下来的好,刚烧了一个角,沈斐突然说话,“拿过来,我自己看吧。” 说来奇怪,公子从来不自己看信,每次都让她们念,或许知道她们报喜不报忧,所以听着放心,自己看怕看到什么不想看的东西? 镜花也不懂他,只知道这是他第一次要求自己看。 她犹豫了一下,把火吹灭,递给沈斐前还想劝一劝他,“其实什么内容都没有。” 她越是这样,沈斐越是坚持,“拿过来。” 镜花无法,只得将信给他,这人打开信,一目十行看下去,前面都是一略而过,唯有后面关于朝曦的事,看得格外仔细,面色也越发沉重,半响突然站起来,“去收拾收拾,即刻回京。” 镜花瞪大眼,“这里不管了吗?” 她以为公子最多难过一下,没成想公子反应这么大。 看来公子比她想的还要喜欢朝曦姑娘。 “元军已经退回边界,一时半会回不来,这里暂时很安全,有我没我都一样。”沈斐拿起挂在一旁的披风,自个儿披在身上,白皙修长的手在胸前打结。 逼退元军从来都不是他的目的,他的目的是吞并元军,所以迟迟不走,等待机会,可惜计划赶不上变化。 镜花点头,这里确实稳了,公子走的险招,没先来凤凰山,反倒去了另一面,直接攻打元军的老巢。 元国不如大顺,地盘只有大顺的五分之一,仗着天险,加上高原反应,水土不服等等原因,大顺的兵马过去能病倒一半,所以一直拿他们没办法,要攻过不去,病秧子去多少死多少。 元军又天生强悍,个个是套马的好手,能以一敌三,他们过不去草原,元军却可以肆无忌惮生活在大顺上,更显得大顺处在劣势。 打一次战,最少穷三年,元军又爱惹事,天生有好战的遗传,知道大顺拿他们没办法,三天两头过来闹,一旦筹够了钱,立马大军压线。 就这么接连不断的打下去,每次都是在大顺的地盘上,无论如何吃亏的都是大顺,便有人提议让给他们一两个郡,等他们安定下来,再将人截胡,前后包饺子干掉。 否则在草原上,还真对付不了他们。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这个法子很快得到不少人赞同,尤其是太后一党,那段时间活跃的很。 公子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只说到时候再看,实则早已秘密安排了人观察草原,发现只要训练得当,他们也可以在草原上生活,长久的不行,只能短暂的,短暂的就够了。 元国地盘小,只一天时间便能赶到它的中心位置,直逼它的帝都。 好死不死元军打算攻打大顺,带走了大批兵马,王城空虚,一下子便被他们逮了个正着,国库打劫一空,能带走的尽数带走,带不走的烧了。 让敌人好,就是对自己残忍,这个道理大家都懂,每个人都是满载而归。 元军收到消息回去时已经晚了,想攻来报仇,又怕他们再玩一出暗渡陈仓,打别的部落主意,无法,有苦也只能吞下不说,等待机会默默反杀。 伤筋动骨一百天,元军折损了这么多人和钱财,粮草少了大半,一时半会很难再折腾出什么浪花来。 他们还守在这里,有想找机会吞并元军的意思,也单纯是公子不愿意面对现实,朝曦姑娘临走前说的清清楚楚,她要去睡别人,所以公子怕回京城,也怕收到信,可又期待,很矛盾的想法。 人不是鸟,展翅便是百米,人需要在地上脚踏实地的走,亦或是乘坐马车。 公子没坐马车,直接快马加鞭往回赶,期间连休息也没来得及,他一向最爱干净,这时候也顾不得,最多落脚客栈的时候换身衣裳擦擦汗。 凤凰山离京城实在是远,即便这样也花了两天时间才到。 朝曦本来准备昨天走的,让掌柜给她清算银子的时候掌柜说铺里没人,他一个人顾不过来,想让朝曦再帮忙看几天,一旦找到人,立马放她,顺便多给了她一两银子,算是感谢她这段时间的帮忙。 朝曦为了那一两银子屈服,想想觉得自己太没有出息,可她一个女孩子,又不能入朝为官,也不能下海捞金,要出息有什么用?够吃够喝才是实在。 许是药蛊不在,朝曦最近熬不得夜,一熬就困,睡得很香,时常到第二天掌柜喊她才醒,掌柜的人不错,对她嘘寒问暖,问她怎么了?需不需要休息之类的话。 朝曦心里暖暖的,更愿意留下帮他看铺,只是半夜总是睡,不知道有没有耽误做生意,朝曦有些愧疚。 她很努力撑住,可还是睡了过去,迷迷糊糊似乎感觉有人叫她,“朝曦,你感觉怎么样?” 朝曦‘嗯’了一声又继续睡,那音拉的老长,听着颇像撒娇,惹得人一阵荡漾。 扶在她肩上的手越发过分,想从她的衣襟处探进去,还没来得及做,远处突然射来一道黑影,掌柜反应不及,惨叫一声,人已经被一把长剑钉在墙上。 夜很深,按理来说这时候不该有别人,可门口却站了许多人,为首是位贵气的公子,面色阴沉的看着他。 他‘哎呀哎呀’的叫唤,质问道,“你们是什么人?这是杀人啊,我要去告你们!” 没人理他,沈斐径自朝趴在桌上的人走去,这么大的动静,她居然还在睡,很不对劲。 镜花也看了出来,与水月一起,将掌柜的拉去一边盘问,又遣散了其他人,留公子一个人在铺里。 金丝浪边云靴在案台前停下,自然垂下的手抬起,想摸摸这人,半响轻叹口气,解下披风盖在她身上。 有些时日不见,她居然比原来胖了一些。 第58章 太巧了吧 许是因为京城与凤凰山不一样, 在凤凰山她时不时上山下山,来回跑几天,也可以肆无忌惮练功,没人说她。 来了京城之后处处都是人,无论起来的再早,一歪头发现隔壁起的比你还早,当着别人的面练功尴尬,跑步会遇到很多熟人, 挨个朝你打招呼, 拉住你说话, 不应说你没礼貌, 应了你还跑不跑? 在这种环境下只能老实待在屋里, 顺着不大的院子来回走动几圈,活动量赶不上以前,加上吃好喝好睡好, 会胖也在理所当然。 只是他从来不知道, 朝曦这么能睡。 “公子。”镜花在他身后说话,“打听出来了。” 沈斐瞧了一眼熟睡的人,小声道,“去外面说。” 俩人一前一后离开小铺,走到稍远的拐角,铺里绝对听不到才停下脚步, 镜花继续汇报, “小铺掌柜看中朝曦姑娘, 每晚在蜡烛里燃香,因为铺里草药太多,朝曦姑娘没闻出来,掌柜也谨慎,一次一点点,慢慢增加药效。” 这种香加工在蜡烛里,随着渐渐燃烧的火绳发挥药效,与寻常的手段不一样,譬如朝曦姑娘只知有迷·魂香,不知竟还有迷魂的蜡烛,每次搜查的时候都错过,找不出来,便以为是自己疑神疑鬼,没当回事。 他们的人因为朝曦姑娘听觉异常,不敢离近,太远看不清细节,只知道朝曦姑娘时不时到处看看,翻翻找找,找什么不知道。 镜花瞧了瞧公子的脸色,没有异样才接着道,“他还说朝曦姑娘体质特殊,量多了怕她发现,量少了对她没用,处在半梦半醒之中,一喊就醒,来了大半个月,一直没找到机会,也就今天发现喊她不醒,还没来得及动手,便被咱们制止……” 这种香属于助眠的那种,没有副作用,把脉也把不出来,朝曦姑娘事后检查不到身体异样,就像单纯睡了一觉似的。 所以她直到今天,还没有发现,如果不是公子突发奇想,不辞辛苦大老远回来看看,搞不好她现在已经…… 沈斐低垂下眼,声音依旧跟往常似的,平淡如水,宛如吃一顿饭,赏一朵花,“处理了吧。” 今天能对朝曦下手,明天就能对别人下手,这种人活着就是多余。 镜花明白,歪头对藏在暗处的人比划了一下,那人当机立断挥刀。 噗嗤! 墙上喷出一串血花,很快有人打理,擦墙拖地,处理尸体,一气呵成,不多时,一个新的掌柜从后面走出来。 “五更了。”沈斐目光落在幽幽的夜色中,“该换岗了。” ‘掌柜’明白,鞠身拜了一礼,再抬头时,公子与众人已经先行一步,只留下一个背影。 ‘掌柜’摸了摸脸,去喊朝曦,“朝曦,该起了。” 细细一听,声音与掌柜的一模一样,叫人听不出分别,朝曦的药效还没过,头昏沉沉的,被他晃了几下才眨眨眼醒来,一边揉眼睛,一边问,“掌柜,你怎么来这么早?” 她睡得太死,感觉就像只睡了一小会儿一样,中间一点意识都没有,只方才似乎听到谁‘啊’了一声,她努力想睁开眼瞧瞧,奈何睁不开,便又睡了过去。 朝曦直起身子,肩上的披风滑落,响起窸窸窣窣的动静,这声音本不该出现,突然听到,朝曦懵了一下,本能低头看去,发现是一件披风,不知是谁好心给她披的。 她矮下身子捡起来,拿在手里问掌柜,“这是……” 这料子有点奇怪,湿滑湿滑,就像刚从外面回来,被早上的雾气蒸了一圈似的。 披风很厚,里面加了上好的棉花,记得南方有一种棉花,宛如云朵,又软又暖,卖得极贵,只供给大户人家,李安生也有一件,曾经给她披过,她一摸那个料子就觉得不一样,好软好舒服,便问李安生,这是什么做的?为什么这么好摸? 李安生给她详细解释了一遍,虽然尽量照顾她的自尊心,往低了说,可朝曦自己想买,一问才知道是天价,这种东西小铺掌柜根本买不起。 “方才一位贵气公子给你披的,好像听到旁人喊他李什么的,我也没听清,他说认识你,我就没管。”‘掌柜’拿起账本去对账。 他只远远看过这里,没走近,公子叮嘱过,朝曦姑娘的听觉格外敏锐,不能出现在她五十米之内。 五十米外什么都看不清,只能模糊瞧见一个人形,知道她们在干什么,细节对不上,那账本他也看不懂,简单扫了一眼,装模作样秤了秤药材的斤两,在平时他们对账的后方打了个勾,数完钱财后点头,“都对的,你走吧。” 朝曦还有些困意,打个哈欠没在意,“那我先走了。” 李什么的肯定是李安生,正好只有他喜欢用这么奢华的东西,其实还有一个人,不过他可能还在打仗回不来,目前只有李安生。 朝曦将披风带上,“我顺路把这个还给他。” ‘掌柜’叫住她,“你放这里吧,他说他上午要用,自己会来拿,这时候估计还没醒,别去打扰人家了。” 朝曦眨眨眼,“还是掌柜想的周到,那我放这里了。” 她不可能为了还一件披风等到中午,现在去送李安生还没醒,她回去后又要睡觉,时间正好岔开,不如搁在这里,让李安生自己来拿,李安生离得近,就对门而已。 朝曦理了理自己睡乱的衣裳,撩开挡门的帘子,一出去,登时觉得遍体一寒,屋外阴气沉沉,雾气浓重,瞧着要下雨一样。 冬天真的来了,她前段时间囤的过冬衣裳和厚靴可以拿出来穿了,每次穿新衣裳,都觉得有少许兴奋。 摄政王(种田文) 第49节 朝曦数着怀里的银子,琢磨着还够添些什么? 银子和铜板撞在一起,发出悦耳的响声,除此之外似乎还有木头摩擦的动静,像是开门时,因为年久失修,不堪受重的声音。 朝曦朝身后看去,没人,又朝小楼看去,还是没人。 许是最近疑神疑鬼想得太多,总觉得有人要害她似的,看来这里不能干了,每天无论白天睡得多好,晚上都睡熟着实有些诡异。 朝曦试了很多办法检查自己的身体,没出毛病,也没怀孕,更没有累着,白天故意多睡一会儿,晚上还是睡得很香,香得不正常的那种,一点梦都没做,说明是深度睡眠,她还在帮人家劳作,时刻保持着警惕性,怎么能熟睡? 可这事就是发生了,还不止一次,朝曦十分怀疑被人动了手脚。 是谁不言而喻。 朝曦想了想,转身钻进小道,她脚步不慢,七拐八拐,很快不见踪影。 街道二楼有扇窗默默关上。 镜花叹息,公子这又是何苦呢,明明喜欢的不得了,还要假装不喜欢,不告诉朝曦姑娘他已经回来,也不让朝曦姑娘知道他为她做的事,只默默守护。 若是朋友之间默默付出,还会觉得感动,相公这样做,女孩子只以为这人不解风情,什么都没做过,非但没有半分感动,还会有几分怨念,别人相公如何如何,再看看他?货比货登时想扔。 “我们也走吧。”清冷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无奈,又似乎没有。 水月应了一声,去将他的披风拿上,几人朝着另一个方向,与朝曦背驰,早上雾很大,就像一张野兽的大嘴,一口将他们吞掉,不过片刻原地便没了人影。 * 朝曦走到半路,突然想起来李府不止李安生一个人。 他家大,有上百个丫鬟小厮,五更起来的人不少,随便将披风交给其中一个,就是看门的小哥也不敢怠慢,连忙就会将披风拿给李安生,所以又拐了回来,想将披风亲自送还,谁知一问才晓得,披风正好在她走的这段时间,不到半柱香就被李安生的小厮拿走。 就像等在旁边,故意避开她一样。 哪能那么巧?巧的宛如她的马被人引着去书苑旁边似的。 再加上最近几天每晚都昏睡不醒的情况,和那种似有似被人监视的感觉,朝曦已经十分肯定,八成是沈斐搞得鬼。 这人打得什么主意她不知道,不过有一点她敢肯定,如果不是十分在意的东西,谁肯花功夫一直盯着守着? 还记得刚去凤凰山的山谷时,碰到世间罕见的脆骨蛇,朝曦小心饲养,日日放在眼皮子底下,观察它是怎么接骨?又是怎么生活的? 给它喂的东西它吃不吃?这个温度对它来说有没有太高? 观察入微,精心养着,因为在乎脆骨蛇。 后来小花蛇因为生命力顽强,又总爱偷袭她,打扰她睡觉,所以朝曦随便关在一个笼子里,想起来喂一下,想不起来让它饿两天,几乎随缘养。 完全是两种态度,如果沈斐是后一种,他应该想起来,让人过来监视她一把,想不起来便不监视,但是朝曦几乎每天都有被监视的感觉。 哼哼,当初我追你时你爱搭不理,现在报应来了吧? 他不主动还好,一主动,朝曦当即收拾东西,又换了一个地方。 昨天已经搬离了书苑旁边,随便找了一户人家住,夫子没当成,因为没去,她就是不想用沈斐给她的方便,她要靠自己的双手。 铺里也不去了,因为有沈斐插足,反正有沈斐的地方她通通不去。 让这厮也尝尝难受的滋味。 朝曦跟昨天一样,打算找户人家落脚,她也不找好的,专门找那种孤家寡人的院子,倒也好找。 京城繁华,家家户户刷了新墙,铺了新瓦,若是哪家还是原来那种破旧的小院子,必然是孤家寡人无疑。 多数都是婆婆,不知经历了什么,只留下孤身一人,据说是因为女子的寿命比男子长,到了这个年龄,浑身都是病,朝曦的医术正好可以用上。 她没多少银子,只有医术,免费治病,做饭,外加照顾老人,几乎没人拒绝,这次遇到意外,她被人用防备的眼神盯着,门都不给她开。 朝曦无奈放弃,正准备换一家,隔壁的门打开,“你会医术?” 朝曦先是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后颌首,“我是大夫。” “我这里有空位你要住吗?”那女子也很谨慎,上上下下打量了她几眼,闻到她身上的药香味才逐渐放下心来。 朝曦求之不得,“自然要。” 说着就要进去,那女子拦住她,“我有个条件,你必须治好我相公。” 朝曦顿了顿,没答应也没拒绝,“先让我进去看看情况。” 那女子有些犹豫,许久才让开身子,放朝曦进来,“你要做好准备。” 其实不太信任她,也怀疑她的医术,众所周知,很多手艺活有传男不传女的规矩,朝曦一个女孩子,按照正常情况来说,学不到太多东西。 怕别人对她防备,不敢让她住,朝曦特意没挽头发,所以那女子一眼道破她是女儿身。 “我已经做好了准备。”朝曦担心马再跟上回似的,被人偷走,连马一起牵了进来。 这户人家院子不小,马正好拉去柴房门口,绳索栓在窗户上。 “你先跟我说说你相公的情况,都有什么反应?”看病人前要先洗手,朝曦边洗边问。 “就是突然变得疑神疑鬼,总说房间里有……我被他吓得都不敢回屋了。”那女子说着说着哭了起来,“一个人把屋子锁上,门窗全部紧闭,不让光透进去,说是那东西让他这么做的,他要是不从,就杀了他。” 朝曦甩了甩手上的水,“就这两天开始的吗?” 那女子点头,“就这两天。” “有没有受过什么刺激?”朝曦继续问。 “有啊,前两天喝醉酒后醒来发现自己趴在坟头,回来就病了,找道士来看,没两天道士也死了,太巧了,相公便怀疑是……那玩意做的。” 朝曦从马车上拿出自己的方巾,擦了擦手道,“是邪门了一点,不过嫂嫂别担心,没什么大碍。” 吓破胆了而已,稳回来就好。 “我写两副平安符,你烧了浸水喂他喝下,不出二日便可痊愈。” 她说着还真从药箱里拿出两副黄纸,又沾了些朱砂,直接用手画符,不一会儿,两张平安符画好。 想了想,又掏出一个荷包,“这里面有保平安的东西,切记让他时刻带着身上,如此鬼神难近其身。” 那女子望着荷包,表情惊奇,“你还会道术?” “道医不分家嘛。”其实她哪会什么道术,那黄纸是用药材的根部做的,烧成了灰便是一味镇定安神的药,再加上荷包双重保障,她相公心里安定了,便不会再疑神疑鬼,那些个‘神啊鬼啊’自然消散。 世上有没有鬼朝曦不知道,她只知道人心里有,越是怕,越会觉得在。 许是喝醉酒后迷了路,正好找了个地方休息,结果第二天醒来发现是坟头,被吓破胆,越想越怕,于是接连做噩梦,觉得有人要害他,其实都是心理作用,她使的是祝由术,专门治心。 镇定安神的药只是辅助效果,真正能治好他的是黄符,是厉害的高人,只要告诉他她能解决,并且一副笃定的样子,表现的越厉害,他便越相信,以为鬼怪真的被她解决,心魔也会跟着消失,病自然治好。 那女子拿了黄符,半信半疑,犹豫片刻,小心翼翼烧成灰,兑水后跑去敲里屋的门,“相公,你有救了,我找到一个很厉害的大夫,她知道怎么解决那些东西……” 声音越来越远,最后干脆消失,那女子进了房间,屋子修葺的不错,隔音很好,朝曦在院子里居然听不到里面的声音,也许在小声交流着什么? 她也不急,将马车上早便割好的草拿下来一些,喂马吃东西,它吃东西慢,小半个时辰才吃完,那女子还没出来,又等了等,人终于从那扇门后跨了出来,“我相公睡着了。” 她脸上挂满了惊喜,“大夫是神医啊。” 朝曦给她的香包里头还有安眠的作用,药量大,他会一觉睡到天亮,根本没有半点意识,也不会做梦,如此他便会相信符纸有用,鬼神真的退去。 朝曦淡然一笑,“有用就好。” 那女子感激她,立马带她去了另一个房间,里面似乎有人住过,床被铺好,东西齐全。 “相公这两天闹得,我都不敢回去,只得在这屋里暂时歇息歇息,床我睡过,神医不要嫌弃。”她家里也不是很富,没那么多被子换着睡,只得将被子翻过一面道,“神医睡这面便是。” “好。” 朝曦其实不嫌弃,不过她已经翻了过去,总不能再换回来吧? 正赶上累,从早上到现在还没来得及休息,不等那女子离开朝曦便已经爬上了床,那女子识趣,没打扰她,将门一关让她好好休息。 朝曦太累,闷头便睡,一觉睡到黄昏,昨天跟李安生约定好今天教他武功,俩眼一睁发现屋里一片漆黑,担心李安生等她,立马爬起来,简单换了身干净的衣裳去找李安生。 来了好几天,门口的人认识她,拦都没拦便让她进去,朝曦熟门熟路上了顶楼,打开门一看,李安生不在。 “你们公子去哪了?”朝曦又退出来问守在楼梯口的丫鬟。 丫鬟福了福身,道:“府上来了贵客,公子在招待贵客。” 贵客? 谈生意吗? 还是几个狐朋狗友聚一聚? 第59章 是因为她 李安生是生意人, 朋友应该很多, 时不时聚一聚, 喝个小酒之类的实属正常, 该是大忙人来着,难为他每天还能抽出一两个时辰教她认字读书。 认字繁杂又麻烦,李安生也不烦,依旧耐耐心心教她,弄的朝曦颇是不好意思。 总想帮李安生做些事情,奈何李安生有钱有势,还是皇商, 不出意外几乎没人敢得罪他。 根本没机会帮他的忙,他府上最少十个大夫,随时备着,又没人生病,朝曦最大的本领也派不上用场。 其实她除了医术之外, 还有一个拿手的, 武功。 实在不行当他的侍卫, 保护他得了。 听说有钱人家的公子少爷每次出行最少十几个侍卫,怕被人袭击,或是绑架勒索,也不是没发生过这种事,据说李安生的妹妹就曾经被一帮土匪绑架过, 后来交了银子, 他妹妹还是死了。 朝曦偶尔间听李安生提起过, 他妹妹如果还活着,如今差不多十八,跟朝曦一般大小,一样不爱读书,喜欢练武,这大概也是李安生第一次见她,便对她有好感,忍不住帮她补课的原因。 虽然是沾了别人的光,不过朝曦还是很感激他,等他回来便问问他需不需要侍卫,不收月例,管吃管喝的那种。 朝曦等了又等,李安生还是没回来,他是个十分守时的人,很少这样,除非出了什么意外。 是再等等?还是出去找他? 朝曦有些担心他出意外,喝醉酒后迷路,亦或是被哪个姑娘看中,下个药之类的。 出了她师傅这样动不动就下药迷晕美男的人,朝曦不得不往这方面想,李安生长得一点不比沈斐差,也有这方面的风险。 算了,出去找找他,没事就假装路过,有事扛回来。 朝曦站起来,打开门问楼梯口守着的丫鬟,“你们家公子一般在哪地方招待贵客?” 丫鬟摇头,“我们不能告诉你。” 公子招待的贵客不一般,不能让旁人冲撞了那位贵客。 摄政王(种田文) 第50节 朝曦瞧了瞧天色,“你们不觉得现在太晚了吗?他还没回来,就不怕他出什么意外?” 她都在担心,不信两个丫鬟不着急,认识李安生也有一段时间,他可从来没这么晚过。 “这个……”两个丫鬟面面相嘘,拿不定主意。 “我会武功,如果当真出了意外,我可以及时将他救出来。”朝曦保证道。 丫鬟犹豫片刻,还是实话实说,“公子在望月阁。” 公子招待的贵客委实厉害,不能得罪,如果他真的出事,府上的侍卫和家丁根本不敢帮忙,闹不好就是连累自己丢小命的事。 都是出来赚钱的,哪个愿意赔上自己? 朝曦若是愿意,让她去便是。 她指了指最高的地方,“就那里,姑娘先在外头瞧两眼,没出事千万不要进去。” 朝曦点头,“我知道了。” 其实她本来只是尝试一下能不能套出消息,不行就算了,没想到丫鬟还真的告诉了她。 那就去看看吧。 朝曦有点担心沈斐手眼通天,摸到这里,李府目前是她唯一的净土,希望不要沦陷。 她朝丫鬟指的地方走去,望月楼望月楼,肯定越高越好,方便赏月,不用再找人问,朝曦直接去往顶楼,还没到地方便听到楼顶的说话声。 顶楼是个四处漏风的凉亭,专门用来赏月,没地方藏身,所以朝曦没上去,只在底下一层听上面的动静,如果李安生出事,应该会有声音。 事实证明她瞎操了心,李安生没事,正与人谈生意,听语气谈的很好。 她闭上眼,听觉越发敏锐,听到了杯子搁在桌上的声音,手举起,摩擦到衣裳的声音,也许还不小心碰到了脖子上的项链,应该挂的很长,尾部哗啦啦的响,那种音略钝,又重,说明是金银之物,银子不值钱,是金吧,能将大串金子挂在身上,这是一个审美十分奇特的人。 不可能是沈斐,沈斐是越简单越好,如果不细摸他的料子,会以为只是普通的衣裳,因为是他,所以穿出了高贵的气质。 另一个声音很明显是李安生,他喜欢喝茶,空杯的时候食指绕着杯沿一圈一圈的打转,看着杯子被摁的七歪八倒,然后再站回来。 这种恶趣味就好像欺负一个人,欺负到她哭,然后再把她哄好,再欺负一样,反反复复,来来回回。 楼顶上似乎就只有两个人,没听到其它动静,谈的好像是丝绸生意,俩人一个卖布,一个做染房买卖。 不知是市价上升还是怎么地,原来那个做染房的提高了价钱,还想着法子偷工减料,李安生吃不消,便想着换一家。 这位东家虽然审美比较奇葩,不过他家的生意做的确实大,原来是农民出身,东西实在,质量也有保证,俩人一拍即合,生意谈成,便没忍住喝了小酒,一拖拖到现在。 总之他没事,东家又不是沈斐朝曦便放心了,听他们说话无聊,朝曦下来走动走动,李安生还没回来,她惦记着借宿给她的那家人,想回去看看那女子的相公病稳定了没有? 也就前脚刚走的功夫,后脚便有人上了望月楼,那人直入顶楼,穿过一面面屏风,绕到一个个桌椅,跪在无数纱帐面前。 “公子。” 只轻轻喊了一句,什么话都没说。 风吹过,刮起粉红的纱帐,露出身后的景象,一个人长身玉立,站在望月楼的窗前,遥遥望着什么? 李安生也在看着他,“这位公子说是来谈生意的,好像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这人是罗老板带过来的,罗老板对他恭恭敬敬,丝毫不敢怠慢,还告诉他,若是招待不周,不小心就是掉脑袋的大事。 他怎么说都是全京城数一数二的人物,不说别的,都说有钱能使鬼推磨,罗老板那么有钱,还会怕一个人怕成这样? 这人的身份不言而喻,不是权臣,也是皇亲国戚。 自古商为贱,商人再有钱,也比不上芝麻大的小官,随便动些手脚,生意便做不下去,所以大多数时候商人都会找个靠山,靠山越大,生意做的越红火。 想想罗老板原来只是个小染房,不足十人,也就近两年突飞猛进,陡然挤进京城的富豪榜上,说没有靠山,鬼都不信,这人该不会就是他的靠山吧? 脚下一疼,罗老板在桌子底下踢了他一脚,又暗示一样朝他挤眉弄眼,看他不上道,干脆小声直言,“老弟啊,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 李安生不理,“让我猜猜你的身份吧。” 不等人说话,他又继续,“先帝只有一个儿子,皇上七岁,唯一的皇后前几天被打入冷宫,娘家连根拔起,太后倒是有几个亲戚,可惜对得上号的一个都没有,不是皇亲国戚,能让罗老哥怕成这样的,只能是朝廷重臣。” “朝廷中这么年轻,又身居高位的只有三个人,第一,杨少顷,第二,太后的弟弟穆青大将军,还有一个人,当今摄政王。” 他把沈斐分类在朝廷重臣中,没说他是皇亲国戚,若是说他是皇亲国戚,会有一点沾了皇家的亲缘故,有些人以此为荣,有些人以此为辱。 就像他李安生,人人提起他说的是李家的公子,而不是他李安生,就好像他所有的努力,都抵不过一个李府背景一样,人人与他谈生意,看的不是他自己,不是他的才华,也不是他的能力,是李府。 相信摄政王也不希望别人这般称呼。 “草民有眼不识泰山,见过宁王。”李安生站出来,不慌不忙朝他行了一礼。 “起来吧。” 窗前的人回身,淡淡瞥了他一眼,“安兄生了一颗七窍玲珑的心,既然能猜到我的身份,那再猜猜看,我此来的目的。” 他叫李安生为‘安兄’,有亲近之意,李安生可不敢当真以兄弟自称,只低头自信道,“我府上近来一片平静,与平常并无差别,不可能引来宁王,异常的事也没有,要实在说的话,便只有一件。” “前几天有位大胆的姑娘,突然说要来睡我,我瞧她有意思,便叫她每日傍晚过来陪我,那姑娘瞧着不像大家闺秀,口音也与京城不符,倒像是岐州那边的人。” 宁王是先帝唯一的兄弟,妥妥的京城人,不可能认识岐州的姑娘,而且朝曦姑娘的性子,养尊处优的摄政王不一定受不住。 昨天非要说什么教他练功,先做个体格训练,折腾了他一晚,现在腰骨还是酸的。 怕是只有他才能受得住朝曦姑娘,说风就是雨,前两天突然说他身体太差,要给他施针,那针那么长,还要扎九根,也没病没灾的,非要他挨上几针,挨完告诉他最好连施七天,对他有好处。 李安生一天都受不了。 “宁王与她不可能……” 等等,宁王前段时间落难凤凰山,凤凰山的位置可不就属于岐州,难道…… “你是为了朝曦姑娘而来?” 第60章 没后悔药 朝曦在李府耽搁的时间太长, 半夜三更才回来, 那家人已经睡去,给她留了门,朝曦进来后将门栓插上,站在那俩夫妻的窗前听了一会儿动静, 呼吸均匀, 带着有力的节奏, 一轻一重, 轻的自然是那女子的, 另一个肯定是她相公。 病情当真稳定了下来,睡的这么香, 不出两天,必然痊愈。 朝曦放心了, 回了那女子给她安排的偏房里,脱衣睡觉,一夜无梦,第二天一大早被马吵醒,那马昨天忘了喂, 今天饿的嗷嗷叫。 跟平安似的,只要饿, 根本不管她, 只管喊。 说起平安, 朝曦竟然有些想它, 才刚入深冬, 它最少还要睡一个半月,等找到师傅,再回去看它。 朝曦先去附近的河边砍来草,捆成两捆背回来喂它,又带它到处溜了溜,本想出去摆个小摊,没想到吴嫂给她介绍了一单买卖。 吴嫂就是好心收留她的女子,虽然条件是治好她相公,不过治好她相公对朝曦来说实在太简单,根本没费什么劲,所以还是觉得对吴嫂有亏欠。 吴嫂是个好女人,与她想法类似,总觉得自己只提供了一个房子,就让朝曦将她相公治好,还不收钱,占了朝曦的大便宜,努力想帮她。 她到底是本地的,认识的人不少,上午带着朝曦跑去给一家有风湿的老人治病,下午给长满红疹的小孩看病,晚上去找了一位女子,那位女子靠脸吃饭,想让她开一个养容美颜的方子,朝曦以前为了沈斐研究过,总觉得他那张脸若是老去可惜,于是想着法子给他保养,吃的喝的尽量以养为主,因为自己也吃了,那段时间皮肤状态竟然出奇的好。 她把这个法子推荐给那女子,又开了几味药,得了些赏钱才走。 到家后与吴嫂平分,吴嫂跟着她跑了一天,耽误一天没做活,不给她分,怪不好意思,钱不是很多,就最后那个女子给了半吊钱,其它都是二十文到五十文不等,看药方和药的价格,还有跑的路程,上门看病多收十文钱。 吴嫂开始不想收,朝曦强着给,才喜滋滋收下,说比她平时做手工赚钱,这世道对女子太不公平,大门不能出,二门也不能迈,除了下地干干活,做做手工,几乎没有她们能做的活。 朝曦算比较幸运,既有武力傍身,又有医术仪仗,看病确实费钱,毕竟那些药都是从山上采的,辛辛苦苦背下来,晒药熬制,经过很多手续,繁琐又复杂,多收一些也是理所当然,再者说,有病怎么都要看,还能拖着,小病拖大病不成? 突然有些感激师傅和师祖,强逼着她学,学不会就挨打,以前吃过的苦,都是为了现在更好的活着。 朝曦晚上照例去找李安生,想教他学武,李安生年纪太大,根骨硬朗,要先学会拉筋,否则练武的时候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扯伤筋骨,非但练不好,还有可能躺个两三个月。 朝曦有经验,决定先用药给他泡澡,将身子骨泡软了,再开始尝试拉筋,药包她都带了过来,就看李安生能不能吃苦。 本以为昨天只是个意外,今天这人该是在的,没成想他又去招待贵客了,怎么地?贵客还在这里住下了不成? 平时从来没现在过这种情况,一连出现两次,怎么听怎么觉得古怪,朝曦又跑了一次望月楼,结果没抓到人,听说去别处玩了,今晚不回来。 她白来一趟。 想了想,将药包搁下,又写了字提醒他用法,故意没说是拉筋用的,李安生似乎很抵触学武,要是直白的说了,他肯定不用。 一点自觉都没有,需要人监督着。 总觉得他是故意的,什么时候都没事,偏偏在她要教他学武的时候尽是事。 不行,要把他抓回来,一个大男人,身上没点武功怎么行? 以后媳妇要是有了什么危险,他连救都没办法救,还是沈斐自觉,原来在山谷时,沈斐虽然腿瘸,不过他还是时不时拿着树枝比划,故意避开朝曦,自己练,自尊心强,不想被她看到。 朝曦跟昨天似的,试探丫鬟,看她们知不知道她们家公子在哪? 这次没得到有用的东西,不知道是李安生特意叮嘱的,还是真的不知道? 也许李安生没说过吧? 朝曦出了李府,先试探性的找了找他,随便找找,找不到就算了,结果还真没找到,她有些沮丧,回去的路上都显得无精打采,霜打的茄子一般。 因为没事做,回去后喂了马,又溜了一圈回来,翻了翻她的医书,到点就睡。 第二天不死心又去找李安生,这回没赶在傍晚,白天去的,想逮李安生,谁料李安生干脆昨晚一直到现在没回来。 不会吧,他这样的人还会在外留宿? 在外留宿通常有两个原因,第一,喝醉酒不想回来,可他身边有小厮,不用自己走,马车直接到家,多方便,没必要留宿,后一种就有些微妙了,是上了青楼,不舍得走。 李安生瞧着也不像那种人,他条件那么好,可以找个更漂亮的姑娘,出生清白,身子干净,为什么要留宿青楼? 这不是那不是,那他这种情况怎么解释? 莫不是故意骗她?明明到家了,说没到?不想见她? 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朝曦心中一恼,没走正门,直接翻墙进去,绕开家丁和侍卫,去了李安生的小院,还没到地方便听到里面熟悉的说话声,不是李安生又是谁? 果然是不想见她吗? 朝曦突然有些受打击,什么话都没说,也没进去,直接又翻墙出来,她也不是什么无赖,不想见她直说就是了,做什么要这样? 不说清楚会让她一直以为是别的原因,坚持每天都来,结果只是一厢情愿,白白浪费时间罢了。 朝曦回去后把她给李安生准备的药包尽数丢了,想了想又捡回来,分类放好,药是无辜的,不能胡乱迁怒。 不去找李安生,她轻松许多,白天晚上都在给人看病,小赚了几笔,攒够钱后添了些药材,又给自己加了身衣裳。 生活似乎又回到了从前一般,给人看病疗伤,喂马迁出去溜溜,师傅没找到,请李安生帮忙的计划也泡汤,朝曦准备回去了。 京城之旅处处碰壁,既然没结果,不如回去看看平安,不,平安还要睡一个多月,她要趁这段时间到处看看,欣赏欣赏美景,再吃些美食,闲了给人看病,赚够了钱继续上路。 摄政王(种田文) 第51节 师祖原来也是个游医,她平时一句多余的话都不会讲,只偶尔说到哪哪的药材地道,哪哪的缺斤少两,目光会带有少许怀念。 朝曦想做个好大夫,就不能固定在一个地方,四处游玩看遍世间冷暖才是她该做的。 既然有了想法,也不犹豫,当即收拾收拾她不多的行李,被子昨天晒过,清爽干净,直接铺在马车上便是,吃的喝的带一点,与吴嫂打个招呼就要走,吴嫂怎么都要留她吃顿饭,说要做顿好的,算是送别饭。 朝曦被她拽了几次,如何都不放她之后干脆坐下等着。 好歹还有个人送别,怎么忍心拒绝。 饭吃到一半突然有人敲门,吴嫂去开门,过了半响领进来一个小厮,那小厮点头哈腰,恭恭敬敬给朝曦行了一礼,“可是朝曦姑娘?” 朝曦筷子不停,“什么事?” “碧水书苑的院长让我问你一个问题。”他接着说,“是徒弟大,还是师傅大?” “哦。”朝曦不感兴趣,也没当回事。 “姑娘懂了吗?”小厮问。 “懂什么?”朝曦不解。 小厮挠了挠后脑勺,“院长说你听了这句话就会明白,姑娘当真不懂?” “不懂。” 朝曦饭吃完了,搁下筷子,没管那小厮,与吴嫂道一声别,头也不回出门跳上马车。 那小厮想追她,朝曦马栓一拉,催动马儿小跑几步,这马儿憋了好长时间没出去好好跑过,当即有些兴奋,蹬蹬蹄子加快速度跑出老远,小厮追都追不上。 街上人太多,只让它得意了一阵子,很快速度慢了下来,跟逛街似的,悠哉悠哉赶路。 快到城门口时,身后突然传来骑马的声音,朝曦驱了自己的马到一旁,给他让位,谁料后面那匹马好巧不巧就停在她面前。 朝曦歪头看去,发现是碧水书苑的院长,院长到底年纪大了,一路火燎火燎赶过来,颠的腰都是疼的。 “朝曦,我问你,你当真听不懂那话?”院长拉住她的马栓。 “什么话?”朝曦已经忘了。 “师傅大?还是徒弟大?”院长一脸认真。 朝曦失笑,“这还用问吗?当然是师傅大。” “那不就得了,你也知道师傅大,我是沈斐的师傅,那小兔崽子还命令不到我,若不是喜欢你这丫头,谁闲着没事干天天去你院里闲逛?”他明说了,“我让你在书苑当夫子,只是我的意思,与沈斐没关系。” 朝曦摇摇头,“都一样,所有跟沈斐有关的,我都要一棒子打死,谁都不想放过。” 她将马栓拉回来,“回去吧,我决心已定,谁都改变不了。” 说罢继续赶路,也没回头看,一心一意朝前,绕过众多小摊位,直接去了城门口,路引给那官兵看过,官爷很快放她出去。 也没走多久,百米左右又听见身后响起马蹄声,有人喊她,朝曦非但没停,反而拍拍马屁股,让马儿跑得更快,身后那人骑马,跑得比她快的多,还是被他追了上来。 “朝曦……”李安生离她还有一段距离,“对不起,我不知道那天来的是你,那天我有些烦躁,小厮刚来汇报便被我打发了出去……” “什么?”朝曦蹙眉,“风太大我听不清楚。” 李安生加大了音量,“我说对不起,我不知道那天来的人……” “风太大了,说话听不清楚,下回再聊。” 还会有下回吗? 李安生苦笑。 他什么想法朝曦没心思知道,怕再次被人追上,也不玩了,全力赶路,驿站都不停,白天晚上的赶,到了下一个县才停下脚步,客栈也不住,依旧住她的马车。 旁边摆个小摊,十金问诊,随缘看病。 师傅说过,很多人都有一种人的本事跟价格对等的想法,也就是说即便朝曦医术再好,她十文问诊的话,对于别人来说她就值十文,就这样大家还会怀疑她的医术。 这个道理很简单,十文钱的布大家会觉得质量不好,但是十金的布料没人会觉得质量不好,因为它既然要这么高的价钱,肯定是有它的原因,朝曦想试试这句话对不对? 她要了十金问诊,会不会也有人觉得也许她是有真本事的人,所以才敢要这么高? 本来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没成想还真有人问,是一个怀了孕的贵妇,想生儿子,听说刚怀孕时只要吃喝得当,就能生出儿子来。 她找了许多人问过,都说有这种可能,但是他们不会,这才狗急跳墙,到她这里问问。 朝曦点头道,“可行。” 她以前帮别人转过胎,怀孕前期,婴儿的器官没有长好的时候,配些激发他雄性一面的药,就能让孩子往男孩方面成长。 要看月份,月份小没事,月份大了会出现外男孩,内女孩的现象,体内有能生孩子的功能,但是表面看去她与男孩一模一样,实际上她还是女孩。 这种事情不是没出现过,所以转胎术被列为禁术,不可学,不过她们谷内本来就不是什么正经谷,什么都学,转胎的配方朝曦也学过。 只不过她从来不用罢了,以前用也是因为生不出儿子,那女子会被婆婆嫌弃,要休了她再娶,如果真的休了她,等于断了她的路,逼她去死,不得已才帮她转胎的。 这个是月份太小,一摸脉估计不超过两个月,还有拯救的机会。 朝曦也希望孩子不是个女孩子,做女孩子真的很苦,尤其是在一个希望生男孩的家庭里,如果是女孩,她会受到偏待,不如让他做个男孩子。 “十金问诊,先付我一半,然后给我准备个房间,我会看着你吃药,转胎成功后再走。”朝曦开始收拾自己的摊。 那女子有些怀疑,“怎么知道有没有转胎成功?” 朝曦回头一笑,“酸儿辣女知道吗?转胎成功后会出现很多类似的现象。” 那贵妇嘴角扬起,“我听大夫的。” 朝曦的东西已经收拾好,牵着马跟那女子步行,因为不远,所以那女子也没坐轿子,一边走一边跟她闲聊,很快来到一座府邸门口,很大,也很豪华,她刚来时身后便带了几个丫鬟,又出手阔绰,朝曦一点都不意外。 那贵妇进门,朝曦也进门,面上丝毫没有吃惊,倒叫那贵妇无趣起来,将她丢给丫鬟,自己跑去验证配方是不是真的?如果是假的,便找人弄死他! 朝曦穿了男装,因为声音沙哑,身形又修长,没人认出她的真实身份。 朝曦也淡定,随着丫鬟去了偏房,简单收拾一下住进来。 府上大,丫鬟家丁自然也不少,朝曦这个偏房都被那贵妇安排了两个丫鬟伺候她,也许更像监视吧。 朝曦听觉敏锐,即便在里屋依旧能听到她们谈话,抱怨那贵妇苛刻,骚之类的,还骂少爷草包,一辈子也就只能当个秀才云云,说着说着话题不知怎么拐入朝廷上,自然不是谈论大事,是谈论谁长的好看?谁有本事? 数来数去最厉害的那个无疑是沈斐。 “听说前阵子宁王上朝上得好好的,突然晕倒了。” 另一个丫鬟不信,“不可能吧,好端端的怎么可能晕倒?” “怎么不可能,听说皇上的药引里有一味亲人的血,太后虚弱,每次放血的都是宁王,一次一大碗,一次再一大碗,铁打的身体也吃不消啊。” 朝曦叠被子的手一顿,一次一大碗,一次再一大碗,一般人的身体确实经受不住,尤其是沈斐,刚刚大病痊愈,还没补回来又虚弱,怕是会留下病根。 快死了吧? 还以为他早就死了呢。 第61章 再见面时 她又继续收拾起被子, 将自己的东西挂在旁边的架子上,药箱放在离自己最近的地方, 简单洗漱一遍后坐在床上,遥遥看着窗外。 那贵妇对她不错,给她安排的院子清静优雅,床靠着窗户, 一抬头就能瞧见外面的景象。 深冬腊月,竟还有几朵花开着, 朝曦撑起身子细看,是月季花,听说月季花四季如春,常开不败, 是最坚强的花儿。 希望她也能如月季花似的,四季如春, 常开不败。 晚上那贵妇过来了一趟,朝曦来来回回给她检查了几遍,确定月份不够才下药。 她是想成全一个人,而不是毁一个人,如果因为那女子太想要儿子, 骗她不到两个月,其实已经三四个月, 转胎失败变成男不男, 女不女的畸形, 朝曦不会对她失望, 会对自己失望,因为她没有检查仔细。 孩子畸形就是她的错,是她对不起孩子。 如果是以前,她一定不会做这种事,太冒险是其一,第二是过不去心里那道坎,最近看多了世态,突然想开。 有太多像刘大娘,吴嫂这样的人,一个丈夫游手好闲,完全不管事,自己又要带孩子,又要做家务,还要接手工活,人老珠黄后丈夫还想休她。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被休只有两条路,第一,顶着流言蜚语活下来,第二,去死。 吴嫂的情况好一些,可也一样无奈,嫁了人的妇女连找个扫地的活都找不到,勉强接些绣活罢了。 这个世道被男人占领,是男人掌权,百分之九十的活都是男人在干,剩下百分之十不是青楼女子靠身子吃饭,就是年纪尚小,可以给人当个丫鬟之类的,一旦年龄稍大,立马便会被人赶出府,若是再不小心嫁给个渣男,这辈子就毁了。 不是所有人都是她,会医会武,有手艺傍身,吃喝不愁,有没有男人也随意,因为会功夫,可以到处看看,不用担心被打劫,被非礼,来一个弄死一个,正常的女子怕是才刚出了郡县,便被人抓去卖身了吧? 朝曦能做的不多,只希望能在孩子出生前改变她的命运,让她以后可以与男人一样,读书学武,见一片更广阔的天空。 更何况那贵妇肚子里不一定就是女孩子,男孩和女孩,各有一半的几率,有可能本来就是个男孩子。 朝曦着实在这里逗留了几天,每日都会花很多功夫观察那贵妇的反应,和孩子的情况。 许是嘘寒问暖多了,那贵妇也喜欢到她院里坐坐,时不时拿个点心水果的过来给她尝尝,偶尔还会亲自下厨,要给她做饭。 朝曦觉得她有些诡异,亲密的有点不太正常,后来一琢磨发现了问题,她穿着男装,这人怕是以为她是男人,在勾引她? 贵妇是府上的小妾,家主还有十几二十个小妾,因为她怀了孕,没怎么碰过她,不会是…… 怕猜想成真,朝曦开始在她面前有意无意散开头发,松开衣襟,露出里面的肚兜,贵妇似乎发现了,着实受了打击,好几天没来,过了几天又跟没事人似的,往她这里跑的勤快,话里话外不嫌弃她女儿身的意思。 有一天突然问她,“有没有人夸过你长得好看?” 还真没有。 她原来在山上,大家都忙着学医练武,根本没空聊天,她的情况也跟别人不一样,大多数都在师祖的教导下,跟旁人接触的机会都很少。 不知是不是练武的原因,身高长得奇快,十三四岁就超过了正常女子该有的身高,师傅说别人都是小鸟依人,她是大鸟依人。 再后来下山三年,没找对地方,非但没人夸她,还有人嫌弃她,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说她好看。 “你长得特别好看,长眉凤眼,翘鼻薄唇,肌若凝脂,肤如白雪……”说着要上手去摸。 被朝曦避开,“天晚了,我要回去熬药了。” 不知是她见识浅薄,还是怎么地,总觉得这个情况有些不对,逃也似的离开,实在难受,找来笔和纸,将后续的药方和注意事项写下来,还是不放心,又找了府上的大夫,叮嘱他如何照看贵妇,如何观察孩子,如何用药,出了什么情况该怎么做? 林林总总写了好几页,将自己的经验全部写在上面,然后交给大夫一份,那贵妇一份,她的情况很稳,肚子里的娃在逐渐成长,只要按照上面的方式吃药,绝对不会出现意外。 朝曦自己实在待不住,连夜溜走,跑出城后才松了一口气。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跑,反正就是很别扭,难受,再不跑怕自己出事。 府上那大夫是个老大夫,朝曦试过他的医术,经验丰富老道,有些古板,喜欢端着架子,也不是个为了钱肯低头的人,药方和人交给他朝曦还是很放心的。 摄政王(种田文) 第52节 另外五金也没要,贵妇给的五金,三金还给了她,另外一金给了老大夫,希望他尽些心,安排妥当后才上路。 不知要去哪,漫无目的似的,四处闲逛,晚上马儿能跑便跑,不能跑休息休息,朝曦完全不管,随便它领路。 有时候睁开眼发现四周是湖,这马在喝水,有时候睁开眼发现四周是森林,这马在吃草,今儿一大早睁开眼,掀开帘子一看,发现在陡峭的山上走着,那山委实高,又险,旁边就是悬崖峭壁,朝曦伸出头瞧时眼皮子直跳,有一种自己要掉下去的感觉…… * 腊月大寒,京城下起了雪,鹅毛似的,纷纷扬扬落在地上,树上,窗台上,入目一片雪白。 镜花踩着雪,留下一个个小巧的脚印,怕摔了手里的东西,小心端着进屋,搁在书房的桌子上。 刚熬好的药,还冒着热气,她搅了搅,凉了才放到沈斐手边。 “公子,喝药了。” 沈斐在处理奏折,大雪好看,可随之而来的还有灾难,太冷,庄家被冻坏,路滑,很多地方出现马车失控撞在一起,人车皆毁的现象,东方希望开仓放粮,北方请求修路,再加上元军不知得了谁的支持,突然有了大量的粮草,已经开始整顿攻来,一件一件的事接踵而来,光是凤凰山的战况每天都要数百道折子递过来。 他将阵线压到凤凰山外,元军的地盘,大顺的兵马吃不消,每日都有冻伤冻死,呼吸困难,高原反应等等情况,完全控制不住。 可一旦退回来,岐州百姓便要遭殃,不退大顺兵马死伤惨重,这是个两难的选择。 “先放那吧。”沈斐笔下疾走,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镜花一把抢过来,“公子,国事重要,您的身体也重要。” 元军战况紧急,每天的折子一个都拖不得,一夜最少要起来七八次,本来身体就不好,又要隔几日放血救小皇帝,再加上休息时间不够,折子来时饭都顾不上吃,将众人召集过来,商议大事,有时整整一天不出来。 这样的后果便是身体吃不消,直接病倒,那日被抬回来时全身冰冷,面色苍白,镜花都有一种这人已经死了的感觉。 如果朝曦姑娘在就好了,可惜朝曦姑娘被李安生伤了心,悄不做声便离开了京城,她不在眼皮子底下,公子总是不安,百忙之中还要顾着她,生怕她出了意外。 这两个人啊,真是让人操碎了心。 沈斐苍白修长的手伸出,“拿来。” 面上隐有不悦。 他那只手握笔握的时间久了,指尖发白,不是正常的白,是苍白。 “公子,您就算不顾自己,也该顾着天下,若您病倒了,太后非但不会管这些事,还会趁机对付您,本来外就有患,内再有忧……” “镜花!”沈斐语气略重,“你的话有点多了。” 镜花有些委屈,“我还不是为了公子。” 沈斐冷冷瞥了她一眼,“我的事不用你管。” 镜花跟了他这么久,从来没见过他说重话,鼻子一酸,杏仁大的眼登时起了雾,赌气似的将笔重重搁在他手上,“还给你就是了。” 两只手接触时,镜花意外注意到一个细节,“你的手……” 冰凉刺骨,不像正常人的温度。 沈斐没理她,握了笔继续批阅奏折。 那奏折堆出小山一般的高度,他今晚怕是又要熬夜。 镜花被人无视,有些生气,却又无可奈何,跺跺脚离开。 到底是服侍了多年的主子,还是叮嘱人又送了暖房的炉子进来,里面已经有了两个,主子身体不好,太闷他不舒服,开了窗通风,这炉子也算没什么功效,只能尽量放在他身边,帮他暖着。 药找了开水温着,等他想喝了再喝,饭菜也叫人备好,随时可以端进去。 想了想叫人去催催水月,她与水月商量了一下,俩人一个伺候公子,一个去找朝曦姑娘。 刚招来人,还没来得及吩咐,突然瞧见水月背着包袱,站在不远处,哭的梨花带雨。 镜花一个咯噔,心中有种不好的预感,“怎么了?怎么哭成这样?” 水月哭的上气不接下气,“镜花姐姐怎么办?都是我不好,我来晚了,朝曦姑娘掉崖摔死了。” 镜花一个踉跄,人险些摔去,她是公子身边伺候的丫鬟,公子几时歇息,她也一样,这段时间公子吃不好,睡不好,她亦然,方才眼前一花,差点晕倒。 好险水月及时抱住她,“镜花姐姐,你怎么了?” 镜花摁了摁太阳穴,“我没事,你快与我说说到底什么情况?” 水月放开她,表情有些懊恼,“我按照镜花姐姐的吩咐,沿途去找朝曦姑娘,好不容易才打听到她的下落,听说去了南山,前脚刚上去,后脚南山便因为下了大雨山体滑坡,那一大段路都掉了下去,官兵在悬崖底下搜到一辆马车和一个女子的尸体……” “你有没有去看?”镜花抓住她的手。 水月有些委屈,“听说被石头砸成了稀巴烂,我不敢看。” 镜花松了一口气,转而有些恼怒道,“没有你瞎说什么,吓死我了。” 水月撅嘴,“可那马车确实是朝曦姑娘的,里面的人八成是她无疑。” “没有亲眼看到,万事皆有可能。”镜花站起来,手握成拳锤在手心,“这事还不知道该怎么跟公子说。” 公子那么用心的处理奏折,一刻也不想耽搁,其实就是想尽快处理完奏折后去找朝曦姑娘,若是知道朝曦姑娘出了事…… “不用说了。”沈斐站在门口,单薄的身子仿佛风一吹就倒似的,“我已经知道了。” 他方才喝了药,嘴里有些苦,想出来叫人添一杯茶,去去嘴里的苦味,正好将该听到的,不该听到的都听了个彻彻底底。 “公子……”镜花眉头蹙紧,有些担心。 “去备马,我要去一趟南山。”沈斐只吩咐了一句,便又进了屋,他动作太快,以至于镜花没瞧清他脸上的表情。 不过这么急着去南山,足以说明朝曦姑娘在他心中的地位。 俩人之间有太多误会,公子又不善表达,在朝廷上他是好语连珠的摄政王,私底下还是个第一次谈情说爱的大男孩,完全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从天而降的爱情,总是不自觉逃避,其实他很爱很爱朝曦姑娘,自己没发现罢了。 镜花当即去准备马车,雪下的太大,骑马不安全,而且公子还要带奏折,凤凰山战况那么紧,奏折没人管不可能,这一去最少两三天回不来。 公子说要骑马,她私自换成了马车,这人也没说什么,抬脚上了马车,一边批奏折,一边赶路。 累了就在马车里歇息,吃喝也在马车内解决,除非必要,他已经很久没出过马车,也不让人进去,只一双修长消瘦的手时不时伸出,让人将奏折一路快马加鞭带去凤凰山。 就这样持续了三天,马车终于到了南山山脚,已经有许多官兵驻扎,排查死者身份和打捞尸体。 这次南山不是简单的山体滑坡,是因为南山的另一面就是岐州,岐州在打仗,百姓怕殃及到他们,连夜逃来这里,上千多个人,加上下了雨,地面潮湿,硬生生将唯一的路压塌,死了许多人,还有一些伤者逗留在原地,或为亲人哭丧,或是帮忙照顾其他人。 那辆马车也被他们带了回来,包括被石头砸烂的尸体。 来之前已经有人通知,暂时安置在帐篷里,不用人说,瞧见他们来,当即带他们进了帐篷,里面一股尸臭味,仵作先生说,“怀了孕,几个月不清楚,不过孩子已经长出了大概形状。” 那石头太大,直接将马车砸烂,里面的人也…… 镜花跟在沈斐身后,不敢去看公子的脸色,只晓得那手轻微颤抖,极力控制着去揭盖在尸体上的白布。 “把他抬到那边去,轻伤待会再治,重伤的先带过来……” 帐篷外突然响起熟悉的声音,那声音带着几丝疲惫和沙哑,粗略一听可能以为是稍细一些的男音,仔细听才会发现是女音。 “是朝曦姑娘!”水月大喜,“朝曦姑娘没死!” 不知是被她的欢喜感染还是如何,整个帐篷莫名活跃了些,没方才那般死气沉沉。 帐篷的帘子被人打开,沈斐站在门口,一眼瞧见在给人治病的朝曦,身上脏脏的,脸上尽是泥,手上有抓草药留下的青汁,还有从别人身上沾到的血污,雨还没停,朦朦胧胧下着,许是淋了许久,全身湿透,像落汤鸡似的,狼狈不堪。 朝曦也看到了他,说来也怪,明明受委屈的人是她,受灾受难的人也是她,怎么她没瘦,这人反而瘦了一圈,比离开时瞧着苍白无力许多,仿佛风一吹就倒似的。 瘦了不好看了,没以前显得精神。 嫌弃。 第62章 够主动吧 朝曦本来还有些气他, 发现他过的比自己还不好,登时不气了。 她是大夫,一眼看出沈斐的状态很差,虽然还是那般俊美, 不过是失了血色, 苍白的美, 以前是健康的美,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从上到下扫了他一眼,浓重的黑眼圈说明很多天没好好休息过,瘦肯定是不好好吃饭, 手腕上缠着纱布, 放血倒是真的。 原来一直不太懂他为什么始终没有亲自过来,一点诚意也没有, 朝曦没他聪明,好歹知道真心的话怎么也要见一面, 把话说开,这样毫无诚意的指挥人跟踪她,监视她,算什么事? 直到前几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到了南山,迎面撞上一群逃难而来的人,路只有一条,正好被她占用, 那些人过不去, 便喊她下来与她商量着谁先过? 朝曦先过, 他们要等朝曦,朝曦一个人,等他们上千人也不现实,外道内道也是问题,路不大,走外道肯定危险,谁若是存了坏心思,推她一把,整个马车都有可能掉下悬崖。 他们也不放心她,如果她也存了坏心思,马车一路撞过去一排人都要遭殃。 就这么僵持不下,不知怎么地问到朝曦要过去做甚? 朝曦实话实说,道是马带她来的,马是在岐州买的,有些马认路,这匹马也在有意无意往岐州跑,朝曦发现了,没当回事而已,她反正漫无目的,去哪都一样。 那些人便劝她,说岐州在打仗,打的可凶了,跟以前小打小闹不一样,这回是直线逼近。 大顺的兵马每天都在退,原来在草原上打,后来下了草原,退守到凤凰山,再退就要退到岐州,他们怕打过来再跑已经晚了,所以大家伙一起走,也好有个照应,总之岐州不能去。 朝曦是大夫,职责就是给人看病,她反正也没事做,岐州越是打仗,越是需要她,本来还不太想现在回岐州,但是他们一说,朝曦当即决定去岐州。 也不急在一时,倒是另一件事,既然看到了,就不能不管。 刚碰面时朝曦就发现了,这一行人赶路赶得急,很多人好几天没吃东西,也有些女人孩子累的脚底磨出泡来,更有些干脆带病赶路。 所以她决定做些好事,将马调头,先送他们过去,自己再去岐州。 马车让给了老人和孩子,怀孕,虚弱的女子也坐了两个。 在悬崖上调头挺危险,好在朝曦力气大,先将马儿放了,让它先过去,自己压着马车转了一圈,力气大,中途那马车滑了一下,险些掉下去,被朝曦硬生生拉回来,栓好绳索让人坐上来,自己在前头牵着马。 她坐了一天马车,不累,下来走走正好,那马车上也已经坐了几个人,只有一匹马,弄不好头轻脚重,把马压翘过去,这样拉着还能防止意外。 路才走了一半,也不知怎么地,马儿突然惊恐的待在原地,如何都不肯走,朝曦拉也不走,她意识到不妙,连忙让大家下来,还差最后一个人时头顶突然掉下来一块大石,砰的一声砸中马车,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石头,砸的路面塌陷。 这条路不宽不厚,又是在悬崖上,站了这么多人本来就危险,又掉下来这么多块石头,路面很快接连陷进去,朝曦也一脚踩空,人直直坠下。 她会武功,与其他束手无策的人不一样,第一反应是抓住崖边一切能抓住的东西,没东西便干脆掏出匕首,插入山石中。 刚下了雨,表面一层湿软,即便有匕首在,还是以极快的速度下滑,直到卡在石头上为止。 刚掉下来时没感觉到疼,人一旦顿住,与山体接触的那一面登时火辣辣的疼。 朝曦忍住疼,借助匕首寻找能踩踏的地方,计算着如何下来? 这面悬崖陡峭,能借力的地方很少,无奈只能让匕首慢慢滑下来,中间休息的时候踩空了好几次,又摔了一跤,刚下来人便晕了过去,醒来已经是第二天。 她躺在一片血污中,四肢无力垂下,想站起来,发现腿在疯狂抽筋,也多亏了这次抽筋,让她从迷迷糊糊彻底清醒,抽筋不是一般的疼。 朝曦极力爬起来,先去找自己的马车,上面有她的药箱,她到了地方,药箱没找到,反而找不到了一具尸体…… 摄政王(种田文) 第53节 突然就觉得身上的伤又疼了起来,寒风刮来,刺骨的冷。 这女子体弱,又怀了孕,她一眼看出来,将马车让出来,又指了两个老人和孩子,本来是好心,没成想害了她。 如果没有坐在马车里,不会正好被那块石头砸中,可即便不坐在马车里,她也逃不过路面塌陷,掉下悬崖的命运。 刚下过雨,悬崖底下的土是软的,也许掉下来不会死,也许会死,但不会死的这么惨。 朝曦在冷风中坐了很久,也想了很久,直到被旁边的呼痛声惊醒。 上千多个人,即便从那么高的悬崖上掉下来,依旧有些幸运儿,很多只受了轻伤,现在已经醒来,也有些受了重伤,急需包扎治疗。 朝曦的作用体现出来,找到活干似的,在崖底给人包扎伤口,怕再出现塌陷的情况,官兵来时让她们迁移到别的地方,给她们搭了些帐篷,重伤者可以躺在帐篷里歇息歇息,还来了几个大夫搭把手,药物能提供也尽量提供。 朝曦便也暂时在这里住下,只要身体还撑得住,便努力起来先给其他人医治,她自己虽然受了伤,不过饭量好,睡眠也贼好,通常倒下就睡,再加上做好事有人感谢她,时不时塞个鸡蛋,给个馒头,俨然成了整个山脚下过的最滋润的那个,不愁吃不愁喝反倒还胖了些。 所以其实不太能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明明应该过的更滋润,反而还瘦了? 不是瘦一星半点的那种,是整个人瘦了一圈,少说掉十斤肉。 或许是精神上的压力吧,她是身体上的,所以能吃能睡,沈斐是凤凰山战况吃紧,精神上给的压力太大,他这人本来就有些挑食,除非必须吃,否则能少吃就少吃,平时都这样,更何况关键时刻,一天能吃一顿都算奇迹吧? 这要是在山谷里,他少吃一顿朝曦能折腾死他,也就她不在身边而已,没人治得住他。 感觉镜花和水月就是太依着他了,要是换成了朝曦,软的不行就来硬的,反正这人也打不过她。 她现在没空,要给一个刚从石头里挖出来的患者检查身体,肋骨断了几根,扎破了皮肤,出了许多血。 朝曦尝试将肋骨摁进去,那人疼的厉害,手脚挣扎,不太配合,无法只能叫人拿来麻沸散,先倒在伤口上,不疼时再将肋骨摁进去,发现有变形的迹象,又用羊肠绳与另一截断面绑在一起,羊肠绳可以自行被人体吸收,以后用不着开刀取出来,外面再缝一层,才算大功告成。 整个过程朝曦不敢有半点松懈,全部注意力都在患者身上,将他的伤口处理完后才发现肩上不知何时披了件披风。 这料子不用说也知道是沈斐的,只有他的这么干净,还带着一股子清香。 转头找了找,发现这人坐在马车里,低头写着什么? 马车有个窗户,通常被帘子遮起,沈斐将帘子挂起来,露出里面的景象,他也能随时瞧着外面。 许是注意到她的目光,抬头瞧了一眼,不知为何,莫名其妙笑了一声,白皙好看的手伸出窗外,招来人低声说着什么,不一会儿有人端着木盆过来。 “朝曦姑娘快洗洗吧,都变成花猫了。”镜花将木盆搁在她面前。 朝曦眨眨眼,有些无辜,正好她手上确实沾了很多血污,便也没客气,矮身过去,一低头发现脸上没比手上好多少,不知是擦汗还是怎么地,将脸上抹的尽数血,远远一看还以为杀人现场,难怪沈斐会笑,原来是嘲笑她。 好啊,她还没嫌弃这人,这人反倒先嫌弃起她来。 朝曦有些恼火,将手伸进去洗了洗,干净后又洗了把脸,水月已经拿了方巾过来,想一想这是沈斐的,当即不太客气的胡乱擦在脸上,完事后丢还给水月,还不忘评价,“跟个女孩子似的,用这么花的脸巾,我都不用这种。” 那方巾的边角绣了花,精致细腻,一看就知道是上等的女红,除了沈斐,怕是没人能请得起。 “朝曦姑娘……”水月拿着方巾,哭笑不得。 朝曦洗完用完,甩脸就走,后面又忙了许久,到晚上才停下来,还不知道那崖底什么时候再挖出患者,朝曦吃完饭就赶紧睡,怕到时候没时间睡。 许是想让她好好休息,加上只有她一个女大夫,跟男大夫不方便一起住,患者半夜疼的厉害,更不方便,她要是休息不好,第二天便没精神给别人治病,所以朝曦十分幸运的自己一个帐篷。 白天做了好事,心里格外满足,晚上便睡得特别香,一觉睡到深夜,迷迷糊糊似乎感觉有脚步声过来,然后是脱衣脱冠的声音,被子被人掀开,冷风登时钻了进来,朝曦被冻醒,两眼一睁发现一个黑影坐在她的地铺上。 几乎是本能反应,伸手攥住那人手腕,一个反手压在身下,膝盖已经顶在他背上。 那人也不反抗,顺从的被她折了两个手腕在背后,只在膝盖顶来的那一刻疼得倒抽一口凉气。 声音熟悉异常,眼睛适应了黑暗,朝曦也瞧清了他的脸。 “沈斐?” 第63章 出乎意料 沈斐轻轻‘嗯’了一声,“是我。” 朝曦放开他, 沉默很久才问, “你怎么在这里?” 沈斐手撑住身子, 转了一面,脸朝上, 头枕在她的枕头上, 一汪秋水似的眼直勾勾盯着她看, “想你了。” 朝曦先是一愣, 读懂意思后老脸一红, “不要脸。” 刚刚在外面对她爱搭不理,半夜又偷偷摸进她帐篷里,说不要脸的话,想做什么? “白天人太多,我不好意思。” “……” 沈斐就像读懂了她的心思似的,还特意解释一把,诚实的有点不像他。 白天不好意思, 晚上就好意思了? “晚上就我们两个。” ??? 他真有读心术不成? “我没有。” 还说没有? “我猜到的。”沈斐目光幽幽, “你现在是不是一肚子疑问?正好我在, 你问吧。” 朝曦还真有一肚子疑问, “你还来干嘛?” “换一个问题。” 朝曦:“……” 说好让她问的? 朝曦揪住他的领子,“你第一次出现在凤凰山, 是不是就为了找我?” “我找的是鬼谷传人一鸣大师。” “那不就是我吗?”朝曦有些生气。 “我以为是个男的。” 朝曦:“……” 会不会说话? “什么时候发现我是一鸣的?”她继续问。 “第一次见面时, 你的中指和食指一样长, 这是习了鬼谷指法的原因, 或许你自己都没有注意,鬼谷的人指法越高,中指与食指便越齐。”沈斐一一解释,“后来我看了你的医书,越发肯定。” 朝曦陷入沉思,还以为是后面接触时露的馅,原来第一次见面时她的手指便出卖了她。 朝曦还真没注意食指和中指一样长这个问题,也没注意瞧别人的,只知道她是因为练了点穴术,这两根指头是使力的地方,不知是练的多了,将中指磨平,还是食指活动量太大,多发育了些,与中指持平,总之她五根指头最长的就是食指和中指。 “既然知道我是鬼谷的人,自然也该晓得鬼谷至宝在我身上,那日与我谈条件,暗示我睡你,是不是故意的?”说起这个朝曦更加生气,药蛊还在沈斐身上。 沈斐摇头。 ??? 不是吗? “那你刚来时为什么不肯跟我睡?那日又突然肯了?”朝曦不解。 沈斐还是摇头没说话。 “说啊。”朝曦催他。 沈斐坚持,“说了你会生气。” 朝曦露出微笑,“说吧,我不会生气。” 沈斐依旧不说,他不说,朝曦缠着也要让他说,“快说!” 沈斐拗不过她,实话实说道,“刚来时我一直把你当成男的……” 朝曦:“……” 总算知道沈斐为什么这么多年没找到对象,真会聊天。 “不瞒你说,刚开始我也把你当成女孩子养来着。”不能她一个人吃瘪。 “嗯。”沈斐倒是没介意。 朝曦登时有一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觉,气不过,用力压在沈斐身上,“别想骗我,肯定是你使了什么手段,把我的药蛊骗走了!” “朝曦。”沈斐纠正她,“我确实知道鬼谷至宝在你身上,可这东西连你们谷里的元老都不晓得是什么?我又怎么可能知道,是后来被你追到岐州,强行……之后身体出现异样,一查才明白过来。” 那药蛊神奇异常,在他体内没几天,便觉得浑身上下暖洋洋的,能明显感觉腿恢复的速度快了许多,若是皮肤受了伤,要不了多久便能痊愈,找了大夫把脉,他的脉搏强了不是一星半点。 沈斐话里省略的部分,不用想也知道是什么? 朝曦做的时候没感觉,被他这么一讲,登时老脸一红。 他也没说错,细细一想确实是这样的,她自己都是丢了药蛊之后才反应过来,谷中至宝就是她体内的药蛊,旁人怎么可能知道? 若是晓得,沈斐便不会每次都到关键时刻打住,即便走之前也没真与她睡过,是她不甘心,追到了岐州,一进门就将沈斐推倒,强行摁在床上该做的不该做的尽数做了。 当然她绝对不会承认,依旧将毛病归在沈斐头上,“我不信,皇上病危,你拿不出解药,怎么脱身,肯定是你是先预谋过的!” 沈斐叹气,“朝曦,你忘了,皇上是太后的亲儿子,若皇上真的死了,那她这个太后还能继续当?所以她比我着急。” 毒是明后下的,明后是太后的人,等于是太后下的,目的是为了逼走沈斐,好暗中除掉他,可她忘了一件事,皇上是她的亲儿子,沈斐只要等便是,等皇上毒发时,太后心疼儿子,自己便会将皇上的毒解了。 当然这段时间沈斐如果不做些什么,说不过去,皇上中毒,他这个摄政王还悠闲等着,更坐实了是他动的手脚,所以他还是要去找解药和神医,不尽心的那种。 就是随便去趟鬼谷,随便来凤凰山看看,能找到就找来,找不到也没关系,只等时间差不多了再回去,彼时皇上身子骨也该熬不住,太后自然会给他解毒。 皇上的毒一解,谣言不攻自破,还能顺手抓住凶手,需要用到药蛊才能解的毒,世间罕有,所以解毒之人,便是下毒之人。 可惜天不如人意,沈斐被手下背叛,摔断了腿,落难凤凰山。 不是有意的,完全是个意外,因为他根本不需要用到朝曦的药蛊,来凤凰山找朝曦,也是随缘找,他已经老早想好了解决办法。 难道误会他了? 这事误会他,另一件事绝对没有。 “你在京城时为什么假装不认识我?”朝曦质问,“明明是假死,为什么不告诉我?” 沈斐表情更加无奈,“朝曦,这事不能告诉你,你演技太差。” 摄政王(种田文) 第54节 朝曦:“……” “还很单纯,很容易被人套出话来。” “……分明就是不信任我。”朝曦有些不服。 感情她难过了那么久,想了那么久都想不通的事,被沈斐一句话解决?真相简单到残忍,朝曦什么可能都想过,唯独对自己太自信,这条没想过。 “反正不管怎么样,引我的马去书苑,找人监视我,跟踪我,还威胁过李安生,吓得李安生不敢见我都是你干的。”这些事看他还有什么借口。 说起李安生,沈斐似乎想起什么,“我听说你想睡李安生?” “别转移话题,现在说得是你的事。”朝曦又把话题转了回来。 “为什么监视我,跟踪我?又为什么威胁李安生?” “为什么找人看着你,你不知道原因吗?”沈斐又拿那双点漆似墨的眼睛看她,“是怕你出现意外,也怕太后对你不利。” 他话锋一转,“至于李安生,我可从来没威胁过他,只告诉他,你是我拜过天地的妻子。” “这还不是威胁?”李安生那样的人,别说是摄政王的妻子,就是平常的有夫之妇他都不会再联系。 “我说错了吗?”沈斐反问,“你不是我的妻子吗?” ……好像没说错,她确实与沈斐成了亲,还没来得及休他。 “朝曦,还记得我以前说过的话吗?既然成了亲,便是有家室的人,要从一而终,不能再睡别人,这句话不仅是对你说,也是对我说,我做到了,你呢?” “若是我没有回来,你是不是已经睡了李安生?” “若是我没有去找李安生,你们现在是不是已经你侬我侬难解难分?” “不可能!”朝曦坐起来,“我和他就是假的,借他的名誉用用罢了。” “我信你。”沈斐语气坚定,“你是不是也该对我多一些信任?” 朝曦突然想起来原来在村里时,她以为沈斐要走,没去找他,让他在沟沟里冻了一夜,冻出了风寒,沈斐一边压着咳嗽声,一边说她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给她一次机会,再没有下次便是。 她这是又犯了一次吗? 没有信任沈斐? 可沈斐总爱搞一些乱七八糟的事,还不告诉她,明显是他先不信任她,所以她才会做出后续一系列的事情。 要说错,也该是沈斐有错在先,她是被沈斐误导才做错事的。 等等,她与李安生根本什么都没有,为什么突然就有错了? 朝曦张了张嘴,刚要以这个反驳过去,沈斐先她一步,“光想也有错。” 朝曦嘴里的话硬生生憋住,好吧,认了,她确实想过。 “朝曦,那日雨后一别,我去找了老师,问了他一个问题。”沈斐继续,道:“怎么爱一个人?” “老师反问我,她有没有什么特别出彩的地方?” “我说没有。” “老师又问我,她有没有利用的价值?” “我说没有。” “老师便道,没有特别出彩的地方,又没有利用价值,你还是想着她,那便是爱。”沈斐目光落在朝曦身上。 “看我干嘛?”朝曦不爽,“我有特别出彩的地方,我会武功,还会医术!” 沈斐失笑,“嗯嗯,那个人不是你。” 朝曦更加不爽,“除了我你还想有谁?” 沈斐不说话了,只嘴角似有似无勾起,朝曦被他笑得莫名其妙,后知后觉才反应过来,“好啊,你嘲笑我!” 说着朝他扑了过来,沈斐躲闪着,“你看看你笨的,我笑了你这么久你才发现……” 拼脑子朝曦当然拼不过他,不过拼武力,就沈斐这白斩鸡,十个也打不过她,轻而易举被她制服。 “说!”手摁住他的手,“我比你聪明。” 沈斐薄唇抿着,双眼一闭,将头扭去一边。 这不行,朝曦又给他扭了过来,“我比你好看,比你厉害,武功也比你好,还会医术,你才没有特别出彩的地方,也没有利用的价值……” 沈斐突然睁开眼,直勾勾盯着她看。 朝曦知道他想听什么,临时拐了个弯,“不还是没有看中你吗?” 第64章 养一养吧 沈斐什么话都没说, 只歪头瞧了一眼俩人紧握的手, 和现在暧昧的姿势, 朝曦压在他身上, 手摁住他的手。 “你就是这么没看中的?” 朝曦当即像被烫着似的松开,“这不是不小心的吗?” 她确实对沈斐有意思, 只要跟他相处, 忍不住就爱动手动脚,跟别人又没了那种感觉, 即便是李安生都是很平常的说话聊天, 很少直接上手, 有时候李安生靠得近了, 还会觉得难受,唯有沈斐。 离他越近越舒服, 不知道是习惯,还是怎么地,过去那么久,一摸上那双手,熟悉的感觉登时油然而生。 就像出门在外多年, 突然吃到老家的面, 一口就尝了出来, 嗯, 就是这个味。 “是吗?”沈斐动了动身子, 他方才与朝曦打闹, 衣裳本就乱, 又故意似的,手底下压了一截袖子,起身时露出大片春光。 来的时候洗了澡,又换了身衣裳,如今只着了一套薄薄的亵衣,没动朝曦还没发现,一动发现那薄衣下是沈斐结实修长的身子。 原来在山谷时每日给这人擦澡,只有她知道这具身子有多好看。 宽肩窄腰,线条优美,腿比身子长,一样身高的人与他站一起,就像高出人家一头似的,十分显高。 穿衣好看,脱了…… “噗!”沈斐突然笑了。 朝曦先是不解,很快反应过来,这厮色诱她!还色诱成功了! 好沮丧,她居然起了色心。 朝曦双手遮面,没脸看。 “朝曦。”沈斐拉了拉她的袖子。 “干嘛?”朝曦没好气的问。 “我知道你睡李安生是为了找你师傅,睡我吧,我的排名还在李安生之上,睡我更容易找到你师傅。”他重新躺下,一头黑发瀑布似的,铺在枕头上,“来真的还是借我的名誉随便你。” 这更像邀请,朝曦一向随心,绝对不委屈自己,心告诉她这是个大好机会,她确实对沈斐有些非分之想,不知道为什么? 反正就是想在他身边,离他再近一点,再近一点,最好近的不能再近…… 这种感觉就好像沈斐是让人上瘾的药,她是不小心误食过的人,处在抵抗毒·药,和被毒·药侵染,更上瘾之间。 朝曦抓了抓头发,有些烦躁,跟沈斐在一起她就会变得不像自己,总喜欢帮沈斐做些什么,照顾他之类的,不在他身边这种感觉又没那么强烈,只是偶尔会怀念一把,倒也没出现过坏事的情况,所以她很纠结。 是随心更靠近沈斐,还是远离他,让时间冲淡对他的感情和回忆? 朝曦十分没出息的选择了第一种,“不管怎么说,药蛊先还我!” 这是谷里的至宝,是要传承给下一代的,不是她一个人的,她没有权利给任何人,沈斐借用一段时间还好,要是一直留在他体内,朝曦会变成千古罪人,受整个鬼谷唾弃。 趁没人知道药蛊被沈斐取走,再取回来便是。 朝曦人坐回来,开始扒沈斐的衣裳。 沈斐也不动,任由她折腾,“我已经一天没吃过饭了,一点力气都没有,你确定现在?” 朝曦衣裳拉开,发现这人肚腹平平,上手一摸软软的,里面空空如也,最少一天没吃饭,搞不好昨天也没好好吃。 “你这个人真是……”朝曦有些埋怨,“靠喝西北风活着吗?” 又不是吃不起,他是堂堂摄政王,光是后厨的帮工怕是都有二三十人,钱更是数不尽数,饿着谁都不可能饿着他,正常情况下怎么可能一天没吃饭,肯定是他自个儿挑食,这不吃,那不吃,饭菜凉了口味失佳,更不吃,索性饿着自己。 也不怕饿坏了身子,不自爱。 “吃饭又不是喝药,有那么不喜欢吗?”朝曦又将衣裳给他系回去,被子一盖自己站起来,“等着,我看看还有没有剩菜剩饭。” 自从这地方被官兵注意,每天有人发一碗稀饭,一个鸡蛋,稀饭不好储存,鸡蛋倒是好藏,因为感激她,朝曦被好几个人送了鸡蛋,营养高,一天最多吃两三个,剩下的留着,有些送给小孩子,有些隔天吃,她饭量大,会提前把明天的鸡蛋准备好,这样明天就不会饿,还留了三个鸡蛋,烤烤便宜沈斐了。 驻扎在山脚下,旁边就是森林,怕有野兽,每天夜里都燃了火堆,还不止一个,朝曦找了个就近的,又找了根筷子,串在鸡蛋上,本来就是熟的,不会漏黄,加热一下便是。 知道沈斐嘴挑,烤的时候格外注意,每一面都照顾到,又找守在不远处的镜花姐姐要了醋和酱油,倒在一个小盘子里,鸡蛋黄噎人,沾些酱油和醋不会腻。 她弄好回来,准备叫沈斐过来的时候发现这人竟然睡着了。 半侧着身子,脸陷进枕头里,被子虚虚盖到胸前,就这么安静的躺着,双眼紧闭,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让人不忍心打扰。 白天看他时黑眼圈浓重,许是晚上没休息好,又忙了一天,身体老早吃不消,一得空便睡得这么香。 朝曦没打扰他,将他露在外面的手臂搁进被子里,被子掖在他下巴处,鸡蛋放在一边,自己去了另一面睡。 半路醒来再想睡下很难,朝曦酝酿了许久还是没有睡意,索性翻过一面,把玩沈斐丝绸似的黑发。 瞧着色泽都不一样,光滑好摸的那种,触手是冰凉的感觉,就像沈斐的手,人体虚的时候手和脚第一时间反应出来,宛如搁置在外头一夜的凉水,摸一摸倒把自己冻着了。 沈斐虚的有点不正常,他有药蛊傍身,不该如此才是。 难道是放血的原因? 想了想,两指并行摸在沈斐的脖颈处,脖子上的脉搏和中指,腕上的脉搏都连心,探脉其实就是探心。 身体如何,都体现在心跳上。 很奇怪,沈斐的脉搏很弱,弱到感觉不到药蛊的存在,难道这厮跟别人睡了,药蛊被别人取走了? 朝曦手伸进他的衣襟里,摸他的心脏,细细感觉发现还是有些不一样,药蛊应该还在,因为沈斐不断放血给别人,他每一次放血,都等于在抽取药蛊的养分,药蛊似乎感觉到了,干脆不再回馈益处给他,不仅如此,还会为了维持自己,反吸沈斐身体里的养分。 就像朝曦试药一样,有一半的毒和解药都喂了药蛊,她自己顶多吸收一半,另一半都是药蛊的基础养分,低于这个数,药蛊就会变成害人的东西。 所以对于现在的沈斐来说,药蛊反倒不是最好的选择,要么将药蛊取出来,要么停止放血,将他养胖。 当然是第一种方法更方便快捷,只不过朝曦不知道怎么取,当初莫名其妙就去了沈斐体内,她身体虚弱了一阵子才发现,再还原当时的场景,药蛊愿不愿意回来还是个问题。 如果不愿意,不是白睡了? 就沈斐这个样子感觉没几下就能将他榨干,病秧子似的,朝曦自己倒是无所谓,就担心沈斐倒下。 摄政王(种田文) 第55节 算了算了,还是先花些功夫养养吧,养肥了再宰。 朝曦将手收回来,翻了一个面侧躺着,许是身边有人,后半夜倒是睡得挺香,也没人喊,第二天一大早醒来时发现旁边是空的,沈斐不知何时起来,走了她都不晓得。 一摸床铺,是凉的,走了很长时间,昨天烤的鸡蛋也不见了,不知是被沈斐吃了,还是拿去丢了? 他这么懒,不可能顺手丢掉。 原来想不通,现在逐渐明白,为什么这人沉默寡言还不爱吃饭,纯粹是懒得说话,懒得吃饭而已。 昨天话算多的,特意喝了些酒,可能也是觉得服软不像他,所以找了个好理由,有什么事也可以推说是喝了酒的原因。 这人骄傲了一辈子,低头还是挺难的,作为第一个让他服软低头的人,朝曦很自豪,独一份。 她简单梳洗了一把,精精神神的出去领了碗粥和鸡蛋,喝完吃完开始给帐篷里的伤者们检查伤口,人很多,林林总总检查了一个多时辰,再加上开药,换药,包扎,熬药等等问题,下午才得空休息。 运气好,据说山体滑坡的时候底下有只野猪歇息,结果砸死了,刚挖出来,好几人扛着去湖边处理,砍了条后腿烤着吃,朝曦也好长时间没吃过肉,排队领了一份,刚回帐篷,发现一个人盘腿坐在她床边,一只手拿折子,一只手拿笔,边看边改。 旁边放了个桌子,桌子上几道小菜和两副碗筷,沈斐听到脚步声,抬头瞥了她一眼,“回来了。” 恍惚回到山谷似的,沈斐也是每次都在饭点这么说,他很忙,比朝曦还忙,朝曦刚发现,这人坐在马车里一天,改了一天的折子。 那折子小山一般,无论怎么处理,它还是小山一般,不断有人送过来,一捆一捆的搬进他的马车上,据说是他失踪了几个月,很多事情拖着没人处理,反弹了,现在一天要处理五六百个奏折。 有以前的,也有现在的,加上凤凰山战况递来的奏折,忙的不可开交。 朝曦都有些同情他,只有中午饭点和晚上饭点才有空过来坐坐,中午跟大家一起喝的稀饭,晚上还是稀饭,不过多了一样烤肉。 朝曦把自己的也搁在桌子上,惊奇的发现沈斐是一大块烤肉,她是一小块,这区别待遇…… “反正你也吃不完,咱俩换换吧。”依着沈斐那胃口,能咬三口都是奇迹,剩下的浪费也是浪费,不如给她,朝曦饭量大,不活动还好,一活动一个人可以吃三碗米饭。 沈斐倒是没介意,他也出乎意料,竟然将整块烤肉吃了个干净,还有那碗稀饭,喝了大半,朝曦想好劝他多吃些的说辞都没来得及用上,袖子倒是撸了起来,磨刀霍霍准备硬灌沈斐喝汤喝稀饭,结果沈斐意外自觉,自己吃吃喝喝,顺手收拾碗筷。 “你不是很挑食吗?”朝曦有些惊奇。 “本来是的。” 沈斐将碗筷折在一起,“不过看到你的吃相登时有些食欲。” 他嘴边带着笑意,“总担心你把我这边的也吃完了。” 朝曦:“……” 我有这么没出息吗? 第65章 好几天了 朝曦一直都是这么吃饭的, 在山谷时也是,不是狼吞虎咽的那种,只是胃口好,盛完一碗又一碗,吃饭自然要就菜,一来二去整个桌面被她扫空。 这是在山谷的时候,在这里每个人只能盛一碗, 一碗对于朝曦来说肯定吃不饱,只好多吃些菜, 沈斐伙食好,除了烤肉之外还有自己带来的腊肉等等东西,知道他嘴挑,尽可能找新鲜的。 朝曦白天忙了一天,沈斐也忙了一天,他带来的那些人一个没闲着,跑去森林想尽办法找食材做好吃的。 新鲜的蘑菇, 新鲜的木耳, 不知道花了多少心思, 然而并没有用, 沈斐该挑食还是挑食。 谁能想到他缺的不是美食, 是一个陪他吃饭的人。 总算明白为什么沈斐在山谷时还能吃一些, 回到京城后干脆不怎么吃了, 搞了半天是一个人吃饭无聊, 有人陪着才能带动自个儿。 说什么吃相问题, 朝曦可不信,又不是第一天看她吃饭。 “说的好像你吃得多优雅似的。”朝曦不满瞪他。 沈斐点头,“嗯,我吃得很丑。” 他是皇亲国戚,从小培养这方面,怎么可能丑,吃饭喝酒之前都会用长袖遮面,细嚼慢咽,比朝曦不知道好看了多少,不过沈斐脾气好,不愿意跟她争论而已。 朝曦全当他理亏,吃完将盘子端走,再回来时这人已经不见,不知道去了哪? 出来稍稍找了一下,在另一个帐篷里看到他的影子,映在薄薄一层的帐篷上,虽然没亲眼瞧见他的面容,不过朝曦确定无疑,就是他,影子竖着冠,侧面宛如大师笔下的主角,一条线画下来,线条优美精致,隐隐还有狭长的睫毛扑闪。 沈斐当真得天独厚,就这张脸,完美到无可挑剔,原来觉得李安生一点不比他差,可真的瞧见他的人,又会觉得师傅没错,沈斐确实是当之无愧的第一美男。 他还在批奏折,批不完似的,身影几乎被满桌子的奏折隐去,只小半个身子露在外面。 看在他这么辛苦,为了凤凰山花尽了心思的份上,原谅他吧。 本来气已经消了大半,发现沈斐日子不好过,苦兮兮的,那么一点余气也消磨殆尽。 朝曦打了个哈欠,回去睡了一觉,半夜起来上茅房的时候发现这人还在批奏折,桌子上的奏折总算少了些,露出他小半个腰身,瞧这个样子不到三更睡不了觉,比她想象中还惨。 想了想将今天藏起来的蛋拿出来,串成一条带去外面的火堆旁烤,熟后也没亲自给沈斐,让镜花姐姐代劳,说是自己烤的也行,捡来的也成,反正别说是她做的就好,虽然沈斐肯定知道。 朝曦还没走远,一回头便能瞧见帐篷上沈斐的影子拿着蛋剥,许是太烫,手顿了好几下。 原来天天给他做饭也没见他这么积极,凉都不凉一下直接上手去剥,现在什么条件都没有,一天就几个蛋,他反而吃的怪香,人有时候真是奇怪。 他肯吃,朝曦也不嫌烦,耐着性子每天三颗,把自己的攒下来,不知道是不是大家的伤好了,不再需要她治疗,鸡蛋也不给她了,朝曦只能从自己的饭里省。 她饭量大,本来就吃不饱,给了沈斐更吃不饱,于是为了能喂饱自己,朝曦也开始去森林里找吃的。 这一圈都被镜花和水月带头把能吃的尽数摘完,朝曦要去只能去稍远一些的,还是惦记着这里,怕出什么意外,不敢走远,又饿得慌,没有两全的法子,无奈只能将主意打在毒蘑菇上…… 其实有些蘑菇毒性不大,最多闹闹肚子,出现幻觉等等问题,朝曦的药箱后来在崖下找到,当时想多坐几个人,将她的被子和药箱尽数塞进角落,侥幸避开砸下来的大石头,又有被子垫底,磕坏了一个角,里面的瓷瓶洒了大半,好险草药还在,又是分了格子的,药粉没有掺在一起,她清出来后重新换个瓷瓶便是,药都保留着。 受伤的人都是跌打损伤,用不着解毒的药,朝曦还剩下很多瓶,够她用一段时间。 吃完毒蘑菇,再撒上解毒的药,很多种掺和在一起,完全可以代替调料,这种事朝曦不是没做过,记得原来家里的辣椒没有了,她便用了一种口感稍辣的药代替,虽然比不上辣椒,不过应急用够了。 朝曦想做就做,当即揪了一些颜色鲜艳的毒蘑菇,避开特别深的那种,譬如紫色和墨绿,这种八成有剧毒,搞不好解药还没来得及吃人就死了,朝曦也不敢开玩笑。 她摘完刻意把表皮去掉,怕被别人看到,也以为可以吃,结果中毒翘了辫子。 到湖边简单洗了洗,带回来烤着吃,这种东西有毒,就算吃了解药,是药三分毒,还是对人身体不好,一般人吃不了,只能她一个人独享,她有抗体,不怕余毒。 火烧的旺,没有油,朝曦只能加些水,怕还没熟就烤焦,瞧着差不多了简单洒些解药,赶忙就进了帐篷,担心别人说她自私,开小灶。 要说这是毒蘑菇谁信? 第一次做这个,还不知道好不好吃,朝曦夹了一块,嗯,师傅有句话说的很对,越是有毒的东西越好吃,毒蝎子,毒蜘蛛,毒蛇她都吃过,现在加了一样,毒蘑菇。 朝曦吃完心满意足睡了一觉,半夜上完茅房回来,一摸枕头旁边,发现白天忘了存鸡蛋,晚上没有烤的食材。 沈斐最近已经食欲大开,每天白天也能吃很多,一天三顿她陪着,亲自监督,眼瞧着他食量越来越大,现在恢复到谷中的食量,一碗稀饭,再加些菜和肉之类的,体重有没有增朝曦暂时看不出来,但是人瞅着明显精神很多。 也就一顿不吃而已,还能饿死他不成? 天冷了,朝曦正好懒得起来,又躺下睡了一觉,第二天起来,身边有躺过的痕迹,沈斐应该回来过,又走了,他比朝曦忙多了,饭吃不好,觉也睡不好。 明明睡的比朝曦晚,起的还比朝曦早,不说别的,光从这点上看,他无愧于天下,对得起百姓。 朝曦简单梳洗后照旧检查病人的情况,发现又走了很多人,都是些年轻力壮的成年人,伤一好留下就是蹭饭的,官兵愿意给他们蹭,他们自己也不好意思,有些不将伤当回事,朝曦叮嘱过还要再观察几天,他们自己待不住,又怕被朝曦数落,大半夜溜走,搞得她跟恶魔似的。 崖下差不多清理干净,经过这么多天,即便挖出来也不会再有生还者,一般三到七天,不排除有人带着食物和水,可以多撑一段时间,所以官兵还在挖。 如果是平时,或许早就放弃,今时不同往日,沈斐在,沈斐这个京城来的贵人虽然没暴露身份,只说是上面派来的钦差大人,也够衙门大老爷鞍前马后的伺候,生怕疏忽了他,一纸上诉,他这个乌纱帽不保。 沾了沈斐的光,原来的饭菜只有稀饭,后来加了蛋,偶尔还有肉,商人们纷纷伸出援手,提供了干净的被子,衣裳和帐篷,不至于让大家冻着。 地方衙门这次办的不错,朝曦有空也会替他们美言两句,虽然人家并不领情,甚至不知道她与沈斐的关系,沈斐从来不在白天出现,或者说他几乎很少走出来,原来待在马车里,后来待在帐篷里。 也不是完全不出来,跟别人的作息不一样,衙门大老爷白天跑来跑去,来来回回勤快的不要不要的,他不来视察,每次衙门大老爷松懈下来,大半夜觉得他不可能出来的情况下,这人出来了。 认认真真巡视一番,处处都是毛病,跟人作对一样,朝曦都看不下去,帮着衙门大老爷说了他好几回。 这人全程默不作声的听着,不点头,也不摇头,态度不明。 朝曦尽心就好,其实她自己也手脚健全,每天吃人家的,喝人家的,怪不好意思,自从病人少了之后,朝曦开始逐渐减少排队领食物的次数,一般都在外面找,实在找不着,或是下雨不方便才会领食物,尽量少领一些,一碗稀饭就是,其它让给老人和孩子。 年轻人走了,他们不方便走。 领的食物少了,自然存不下来,本来只打算少给沈斐做一顿夜宵,不知不觉掰着手指头一数,好几天没做过,毒蘑菇他又不能吃,万一一个疏忽把他毒倒,凤凰山怎么办? 沈斐现在代表着凤凰山,极其重要。 不过不做夜宵之后可以一觉睡到第二天清晨,醒来时浑身轻松,舒服的还想再睡一觉的那种,仿佛卸掉了重任,反正不想捡回来。 沈斐似乎也没意见,一直一声不吭,也没找她谈过,朝曦以为是吃腻不需要的意思,没当回事,着实自在了好几天,还没潇洒够,这人突然傍晚出现,从背后抱住她。 “朝曦。”好听的声音轻轻唤着,“你最近是不是胖了?” 朝曦摸了摸腰身,“没有啊,我胖了吗?” “偷懒了这么多天不会胖吗?” 朝曦眨眨眼,“你指哪方面?” 哪偷懒了? “你已经好几天没给我烤过鸡蛋了。” 第66章 凭什么啊 朝曦还当是最近去森林多了, 没来得及给病人检查身体被他发现,搞了半天是烤鸡蛋的事。 “你自己不会烤吗?”朝曦教他,“鸡蛋两边的皮剥掉一点,筷子插进去,搁火上烤就是,只要掌握火候,不会烤成其它味的。” 沈斐将下巴搁在她肩上, “我想吃你烤的。” “我还想吃你烤得呢。”朝曦突然想起来,“每次都是我给你做饭, 我照顾你,你自己数数你给我做过几次饭?” “有的吃就罢了,你还挑,自己想想自己有多过分?” 越想越气,朝曦挣开他的手,往旁边躺了躺,中间登时空出很大的位置。 也不知过了多久, 身后响起窸窸窣窣的动静, 声音越来越远, 沈斐似乎出去了, 回头一看, 还真的没了人影。 说他什么了?这么不经说?也就是语气恶劣了一点而已, 又没指责错, 沈斐就是没给她做过几顿饭。 朝曦越发气闷, 被子一盖, 谁都不想理,就这么待了很长时间,沈斐还没回来,她自己反倒憋不住,掀开被子坐起身。 出事了还是真生气了? 这地方出事的可能性很小,来时他又带了很多人,只要不乱跑,没可能被人袭击,能傍晚出来,说明已经将该做的事都做完,沈斐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一般会将国家大事放在前头,个人恩怨放在后头,没处理完公务,他是不会偷懒的。 私事上他确实很懒,懒得吃饭,懒得喝水,懒得晒太阳,甚至懒得出来。 原来只以为是腿脚不方便,来来回回都让人抱,不想麻烦她,干脆不出来活动,后来发现纯粹是偷懒,现在腿脚好好的,还不是一样懒得吃饭,懒得喝水,懒得出来? 摄政王(种田文) 第56节 那么小的马车,身子都活动不开,也没见他出来走走,一缩好几天。 也许他跟别人的作息不一样,也许是真的跟那天说得似的,白天人太多,不好意思,所以每次出来走动都在晚上? 不是没有可能,沈斐性格内敛,喜欢背着人做事,腿瘸时自己一个人练习走路,元军来时对她隐瞒了很多,去了京城后干脆找了许多人安排她的行踪,自己就是不出现,以至于朝曦有一种京城之旅是假的错觉。 房子是假的,院长是假的,书苑是假的,李安生也是假的,通通都是假的,所以严格来说,她气的不是李安生,是沈斐,因为怀疑是沈斐逼迫李安生不见她,发现是误会后对李安生有一丝愧疚,希望以后可以找机会弥补。 对沈斐也有些愧疚,她把沈斐想的那么坏,转头发现这人与她想的完全不一样。 就算真的对不起她,沈斐也能对得起全天下,她也是天下的一员,受了沈斐庇护,理应回馈这厮。 也罢,看看这厮气死了没? 朝曦站起来,随便披件衣裳,准备沿着山脚找一圈,能找到就找,找不到算了,脚刚踏出帐篷,还没来得及找,一眼瞧见坐在不远处烤火的沈斐,换个角度看去,发现这厮不是单纯的烤火,身子时不时矮下去,不知道在做什么? 朝曦走近了些,发现他在剥鸡蛋壳,先小心翼翼磕在脚边的石头上,将壳剥掉很小一块,然后串到削掉皮的树枝上,有些树枝去掉皮里面是滑溜溜的那种,不干所以不会有细碎的枝条刮到嘴巴,沈斐用的就是那种。 他似乎对烤鸡蛋有些误解,朝曦用的是熟的,他用的是生的,树枝插进去,登时有些蛋清流出来。 沈斐似乎习以为常,就这么挂在树枝上烤,总共三颗,边烤边流,蛋清滴滴答答的掉在火堆里,发出嗤嗤的响声。 就他这种烤法,被别人看见,尤其是大娘和奶奶辈的,一准打死他,太浪费,烤一半最少流一半。 离得又近了一些,发现地上很多烤失败的鸡蛋,用油纸包着,蛋壳炸成稀巴烂,里面的蛋清蛋黄黏在壳上,有些瞧着像刚从火堆里扒拉出来的,上面还沾着烧过的火柴灰。 朝曦叹口气,“放过蛋吧,失败了这么多次,怎么还有勇气继续?” 沈斐回头,目光落在她身上,又随着她的步伐不断游走,朝曦坐到他身边时,这人莞尔一笑。 眼角弯弯,嘴角勾起,笑得格外好看。 原来想得到他一笑多难,沈斐就像一个河蚌,把自己闭的严严实实,不留一丝缝隙,别说是笑,刚来时如何都不肯说话,朝曦一直以为他是哑巴,还觉得惋惜,这么好看的人居然失了声,老天爷不公啊。 谁料人家不仅好好的,说话还格外好听,笑起来也像谪仙下凡一般,哪哪都带着仙气。 他不常说话,不爱笑着实可惜了好嗓子和这张脸。 “我来吧。”朝曦将他手里的树枝拿过来,整串搁在油纸上,又捡了根长些的棍子,在火堆里扒拉了一会儿,把底下烧碎的柴火灰弄出来,堆积成一堆后直接丢了几颗圆润完好的蛋进去,埋在刚烧完还带着火星的柴火灰里准备闷熟,这样不会炸,小火闷出来的蛋比直接烤得还香。 闷熟的食物需要很长时间,朝曦将油纸折起来,带着沈斐将他做剩和做烂的蛋捡捡,琢磨着做成茶叶蛋。 茶叶蛋对蛋的要求没那么高,越是破的蛋越好吃,脏的地方切下来,只留还能吃的部分,还有几颗完好的蛋,是沈斐决定死磕到底,所以多准备的。 她再不出来看看,这厮不知道还要浪费几颗? 茶叶要选红茶,没有,只能用沈斐的茶叶,叫什么云雾的,朝曦也不管,倒下去一大把,就给他剩了一点,然后把茶叶盒子还给镜花姐姐,“这个茶叶不好,一点叶子都没有。” 镜花拿着还剩下一层底的茶叶哭笑不得,这可是主子最喜欢的白山云雾,极其罕见,百金难求,东家任性,只卖合眼的人,十几颗母树每年只摘十斤,主子一年也只有这么一盒而已,只能省着喝,再省着喝,到明年开春就有了,结果还没等到明年开春,倒先被朝曦姑娘做了茶叶蛋。 蛋才几个钱,不超过五十文,主子的茶叶好几十金,这顿饭价值不菲啊! 原以为叫她拿茶叶是给主子泡茶喝的,谁能想到朝曦姑娘居然用这么名贵的东西做茶叶蛋,事后想想镜花觉得自己太天真,朝曦姑娘怎么可能对主子这么好,还特意给他泡茶,没有粗鲁对待主子已经算主子幸运。 她跟在主子身边,亲眼瞧见主子因为走的慢,被她拽的一个踉跄,想上去提醒一下朝曦姑娘,对她家主子温柔些,想想主子都没意见,她说话就是她多嘴,就跟这次似的,瞧一瞧主子的眼色,跟往常没什么区别,似乎没有生气,还洗了手帮朝曦姑娘切辣椒。 “我的天啊,你把指头切下来得了。”朝曦将他的刀夺过来,人挤到一边,教他怎么切,“手要弓起来,你那样竖着切,刀一滑指头就掉了。” 切了几下示意沈斐,“这样切,算了还是我自己来吧。” 沈斐的手那么好看,万一一个不小心真的切掉了指头,就像一件上好的玉器碎了似的,多可惜。 朝曦一直是自己做饭,熟门熟路几下将辣椒切好倒进锅里,又加了些酱油和醋,闷烧一盏茶的功夫,锅是给沈斐熬汤的那种,材料勉强算齐全,也没煮多长时间,水在朝曦预料之外提前滚了,里面的蛋歪东歪西,就像爬了一条条长虫似的,卖相不好,味道还行。 朝曦捞上来,与沈斐你两个,我两个,你再两个,我再两个分吃了,一天不能吃那么多鸡蛋,剩下的拿去给镜花姐姐,让她分给水月姐姐,或是相熟的人也成,随便她处理。 她与水月分了工,一个白天跟在沈斐身边,一个晚上,现在是晚上,只有镜花,水月去睡了。 朝曦也打算去睡,沈斐指了指火堆提醒她,“那里还有呢。” 朝曦这才想起来,赶紧将里面的蛋扒拉出来,竟然没烤坏,还能吃。 总共搁了六颗,又是一人两颗,剩下的给镜花姐姐,吃饱喝足俩人进了帐篷,镜花也想跟进去,想了想不对,又退了出来,在门口站着,不小心听了个墙角。 朝曦姑娘似乎又在欺负她家公子,听着像是因为公子占了她的床等等小问题。 镜花假装没听见,守了一会儿公子还没有出来的迹象,便喊了人过来,做好睡前洗漱的准备。 过了很久里面才传来公子的声音,她们早就准备好,端着盆和方巾进屋。 “搁那吧。”沈斐随手指了个地方,正要去洗,朝曦哧溜一声跑去他前面,插队先洗。 沈斐无奈摇摇头,等她洗完了才洗,又拿了本书,刚要躺上床,朝曦一点位置都不让,“躺里面。” 原来一直是沈斐躺里面,他腿脚不好,又很能忍,一夜可以一动不动也不用去如厕,也就朝曦喜欢起夜,所以每次都睡床外。 镜花听错了,他俩其实是因为谁躺里面,谁躺外面闹矛盾,争了半天,最后还是沈斐妥协。 自古从来没有男人躺在床里,女人躺在床外的道理,偏偏朝曦喜欢躺在床外。 天色还有些早,沈斐忙惯了,上床后也没睡,半靠在枕头上看书,书很重又很厚,需要两只手举着,朝曦可不管,直接拉了他一只手把玩,沈斐一只手举不起书,小小挣扎了一把,被朝曦死死拽住,理直气壮质问他,“吃我的,睡我的,凭什么一只手都不给我玩?” 第67章 送上门来 “原来在谷里时我想什么时候玩就什么时候玩, 现在是不是不需要我了?所以干脆不给我玩了?” 这么一想好像是的,在谷里时别说是沈斐的手,就是沈斐整个身子,除了最关键的部分其它都任她折腾,怎么才回了趟京城,人就变了? 记得以前吃饭喝水都是她喂到嘴边,洗澡擦身子也都是她亲力亲为,沈斐虽然不情不愿, 可他不会阻止, 晓得人在屋檐下, 不得不低头的道理,即便朝曦不给他穿衣裳, 让他光着睡觉, 他也没有办法, 只一声不吭默默受了下来。 现在是不是当回摄政王后腰板挺直了, 所以对她说话做事都有底气许多? 沈斐幽幽叹口气。 书也不看了, 往旁边一搁,两只手空出来都给她玩, 有一只手离朝曦有些远, 朝曦不客气的拉过来, 一手握住一个沈斐的手腕, 后来觉得这样没法把玩, 放弃了一只, 单手握住沈斐离她近的那只手, 跟以前一样捏捏摁摁。 沈斐绝对瘦了,手背上的青筋比以前明显,看起来很脆弱的样子,叫她不忍心用力,可还是一样好看,光瞧着便很下饭。 原来朝曦没觉得自己有什么癖好,现在发觉自己似乎特别注意别人的手,稍微好看一些的便忍不住跟沈斐的比,每每发现沈斐完胜。 他的手如玉一般,像上等的白瓷,如果拿去拍卖,少说千两黄金的那种。 如果把沈斐整个人拿去拍卖,肯定有很多富婆竞拍,千金难买一个沈斐,当然她也不会拿去竞拍,这么好看当然是自己留着喽,怎么可能便宜别人。 朝曦将沈斐整个人拽过来,抱着他的手睡,睡着前似乎还听到这人无奈的叹息声,朝曦就喜欢听他叹气,那种拿她没有办法的感觉,仿佛她被沈斐宠着似的。 事实上她确实被沈斐宠着,很多细节可能证明,沈斐从来不跟她争论,她做什么就依她,如果两个人的观念背驰,比如说谁睡床外,谁睡床里,一般是沈斐妥协。 反正退让的都是沈斐。 这一觉睡到第二天清晨,醒来沈斐还在,居然没走,这是不是间接说明凤凰山战况稳定下来? 沈斐太懒,问他估计也不会说,朝曦只能从他的表现上看出来,比如说沈斐今天出来的次数多了不少,白天也会到处看看,像视察似的,身后跟着浩浩荡荡一群人。 这人实在出彩,走哪都像白天鹅,那么显眼,把别人衬托成了野鸭。 也没用心打扮,简简单单竖了冠,黑发瀑布似的垂在背后,两天一洗,表面丝绸一样顺滑。 许是五官过于精致,显得人清隽俊美,他走过之后十有八九大家都在讨论他,连男人也自愧不如。 原来在村里时大家目光都集中在他的腿上,现在腿好了,目光尽数被他的脸和气质吸引,朝曦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不是第一天见到沈斐,反正他每次走来都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仿佛下一刻这人便会飞升为仙似的,一股子仙气,难得没有被世间的金钱与诱惑熏陶。 白天沈斐会假装不认识她,怕给她带来困扰,所以他从身边走过,朝曦也没去打扰他,她在给一个病人检查身体,这人背上受了伤,开始没当回事,都没告诉她,最近突然感觉很痒,实在难受才问她后背每天像有东西钻来钻去是什么情况? 朝曦想到什么,当即将人衣裳一脱,发现整个后背红肿发脓,部分腐烂,被森林里的苍蝇叮咬,生了蛆虫。 冬天并非没有蚊虫,只是少,其实只要环境合适,冬天也有少部分苍蝇存活,它们藏在动物的皮毛下,靠动物的体温取暖。 因为山脚下潮湿,大家每天晚上都会燃火把取暖,这种环境下更适合苍蝇,或许是把附近泥巴里的虫卵孵化,也有可能是这人跑去森林觅食,不小心被动物身上的苍蝇盯上,也许在他看来就是被苍蝇叮了一下,实际上苍蝇已经在腐肉里产卵,它们可是无孔不入的。 正常情况下隔着衣裳,蚊虫没办法叮他,一定是疼的难受,自己脱下衣裳查看,或是用湖里的水清洗过,没有烧过的水里面也有蚊虫的卵,总之在森林里哪哪都是风险。 朝曦拿了刀出来,“你背后的腐肉要割下来,不然蛆虫爬进你的五脏六腑,你也就离死不远了。” 这人吓的浑身一颤,“一定要割吗?” “肯定要割的,我给你抹点麻沸散,等你没感觉了再割,不会疼的。”朝曦骗了他,疼肯定是会疼的,就算有麻沸散,割下这么大一块肉,怎么可能不疼。 “这样啊。”这人放心了,老实趴下等着。 朝曦先给他清理了几遍,把表面露头的虫用银镊子拔出来,又抹了麻沸散,静静等了等,问他还痒不痒? 他说不痒了立马动手,刀起刀落,几下将他背上的腐肉割下来,中途疼的这人整个身子绷紧,想站起来,被朝曦用膝盖牢牢摁住,继续割,虫卵蔓延到鲜肉上,怕有遗留,也一并割了,又用药洗了几遍,然后倒了刺激的药粉,药效发挥时里面的蛆虫难受,自己爬了出来,被朝曦一一逮住弄死。 差不多后才给这人包扎,“好了。” 朝曦开始收拾东西,将用过的东西一一清洗,“以后记得就算再疼再痒也不能用凉水清洗知道吗?尤其是湖水,里面很多动物的虫卵。” 不用她说,这人已经记住了,连忙点头目送她离开,朝曦转身才发现不远处静静等她的人,沈斐坐在轮椅里,表面看来是找处有太阳的地方晒晒太阳,实际上就是等她。 又不是不了解他,这人有多不喜欢晒太阳,不可能专门为了晒太阳出来,肯定是为了等她。 “怎么了?”朝曦跑过去问。 沈斐轻笑,“没事。” 他只是意外发现,朝曦认真的时候竟意外迷人自信,仿佛胜劵在握似的,语气眼神都变了。 “我是问你腿怎么了?”好端端的坐什么轮椅? “腿也没事。”沈斐摸了摸腿。 “没事坐什么轮椅?”朝曦伸手去拉他,被沈斐避开,“你先去洗手。” 朝曦:“……” 忘了刚给病人处理过伤口,沈斐最爱干净,不喜欢她的手上沾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虽然朝曦用棉布简单擦拭了一遍。 她回去后又洗了几遍,沈斐亲眼看着她洗,洗完又换了身衣裳才肯让她接近。 “你今天没事做吗?”不应该啊,沈斐这两天好闲,按理说闲一天还像话,一直闲说不通。 “嗯。”沈斐低垂着眼,不怎么想说话似的,一句多余的都不肯回答。 “凤凰山的战打完了?”朝曦又问。 “嗯。” “我们赢了还是元军赢了?” “我们。” 果然有些不对劲,沈斐的情绪莫名低落? 摄政王(种田文) 第57节 打了胜仗难道不该开心吗?还是损失了很多兵力,又或者…… “平安出事了?”朝曦心里一揪。 “没有。”沈斐奇怪的看她一眼,“为什么会想到这个?” 朝曦放下心来,“看你好像在担心什么?” 平安没出事就好,沈斐说没事,肯定派人去看过它,他这人严格来说比她还靠谱,平安被他罩着,出不了事。 不是平安的事,那沈斐为什么忧心忡忡? 朝曦认真打量过去,这人坐在轮椅上,霜打的茄子似的,没什么精神。 她又看向镜花姐姐,镜花捂嘴偷笑,“咱们是打赢了,本该乘胜追击,刚追了没多远又冻回来了。” 元国太冷了,一般的人吃不下,人冻病倒也罢了,关键马也冻病了,风就像刀子似的,哗哗往人脸上割。 “你是没去过元国,泼一盆水立马变成冰块,刚流的鼻涕还没来得及擦,一摸全是碎渣子,原来我随公子去过一次,不小心踩了一脚淤泥,脚登时钉在原地,如何也拔不出来。”镜花叹气,“元国是公子的心病,不解决了即便打了胜仗,公子也开心不起来。” 这个朝曦倒是听说过,很多人都将元国比做杂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常年爱惹事,又膘肥体壮,一个能打三个,历来不是没有人攻打过元国,都以失败告终。 记得曾经还有位常胜将军,也败在了元国手底下,元国甚至被列为最难打的小国,去的人不是被冻回来了,就是因为高原反应病倒,又或是那边没什么吃食,补给跟不上,被迫回来,总之大顺建国几百年,从来没有将元国列在版图上。 沈斐要完成这个壮举,还需一些时日,刚出了那么多事,他又因为一个叛徒处在下风,难免被人怀疑他的能力,这是最好的立威时机,只许胜不许败。 表面看来是大顺赢了,实际上人家打完一点损失没有,眼瞧着要吃亏,便往自己地盘上缩,大顺追不过去,连报仇都报不了,怎么看都是大顺惨胜。 所以沈斐才会这般发愁? 朝曦接手推着轮椅进了帐篷,没人时直言道,“说吧,想问我什么?” 既然送上门来,她也就不客气了,一把将人抱起来,搁在床上,趁着晌午没事做,给沈斐剪剪指甲,挖挖耳朵,反正她很喜欢调戏沈斐。 第68章 贞洁危险 沈斐似乎也知道她有这个爱好, 一般没事的时候会成全她,有事的时候干脆好些天不来。 他这个人很被动,不喜欢主动,譬如说刚找来的时候明明应该他自个儿将该交代的交代出来,他偏不,让朝曦问。 给他烤蛋也是,正常一直送下去他可以好几天不出现,只在晚上的时候同床, 第二天一大早又走, 也就朝曦几天没给他烤蛋, 沈斐似乎才注意到,朝曦这边出了问题, 于是被动出现。 他一直这样, 以为是处理国家大事, 不出事就不会注意, 有事才会主动送上门。 “是不是元国太冷的事?”沈斐不说, 朝曦也猜到一些。 “嗯。”沈斐想抬头看她。 被朝曦摁住,她在给沈斐挖耳朵, 这一动可能会把他的耳膜戳破。 “你想用草药解决?” 沈斐的耳朵很干净, 耳垂软软的, 薄薄的, 带着通透的粉, 朝曦的耳勺其实没太大用处, 可她不收手, 就喜欢沈斐枕在她腿上,一动不动任她挖的那种感觉。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起来小时候的布娃娃,师傅送的,她很喜欢,闲着没事就给它梳头,头发是布条做的,时常挂丝,朝曦愁了很久也没找到解决办法,她还喜欢给娃娃做衣裳,自己手缝,穿上的那一刻满满都是自豪感。 有时候也会像对待人似的,给它洗澡擦身,结果发现湿了很难干回来,还容易闷出味。 后来被老鼠咬出了洞,把里面的棉花掏走了,朝曦藏起来它又掏,藏起来它又掏,最后干脆把整个娃娃叼走,朝曦找了很久,最后在一个洞里找到,娃娃已经被咬成破布,垫在洞里当窝,上面都是不明液体和脏兮兮的东西,还有老鼠屎。 朝曦哭了好久,也不敢声张,怕被师祖发现骂她,师祖不允许她养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养什么都给她毒死,不敢养活的,养死的也会被骂。 她不知道是不是特殊癖好,就好这口,许是小时候没得到满足,长大后越演越烈,什么都养想,刻意跑去森林捡受伤的动物养,捡到沈斐也养得好好的。 沈斐比那只布娃娃不知道好了多少倍,还没有头发挂丝的问题,唯一的毛病是太大,不好给他做衣裳,好处是他比布娃娃精致许多,也逼真许多,刚来时其实不太好意思给他换衣裳擦澡,不过把他当成布娃娃,登时又好意思了。 可惜沈斐腿脚好的太快,朝曦还没有过瘾。说来他走的时候腿还没好全,想一想是别人给他擦澡,给他穿衣裳还有些气闷。 手上不由自主加大了些力道,沈斐疼的眉头一皱,朝曦连忙将耳勺取出来,“弄疼你了?” 沈斐摇摇头,“你在想什么?” 朝曦没告诉他,“我在想有什么草药便宜,又可以代替酒暖身子。” 很多行军打仗都会带上酒,时不时喝一口暖胃,不过很多人不胜酒力,还有些人喝完酒会发酒疯,所以这个法子不可取,也没有那么多酒喝,所以沈斐才会想别的法子。 “想到了吗?”沈斐问。 “别着急。”朝曦让他转过身子,“这面。” 沈斐也听话,顺从的转过身,正面对着朝曦,朝曦拉开他的耳朵看了看,果然不出所料,这边也很干净,沈斐人虽然懒,不爱说话,不爱走动,但是他爱干净,不允许自己有一点点脏的地方,耳朵一定经常挖,朝曦无奈放弃这个小乐趣,翻了剪刀给他剪指甲。 许是最近忙,指甲没怎么剪,长了一些,虽然只有一点点,不过剪指甲是细活,可以剪好久。 “寻常驱寒都用生姜,肉桂,香薷煮了泡茶喝,不过我觉得吧,泡茶不如泡脚,别看脚不起眼,其实至关重要,你知道树根吗?人的脚就像树根,脚好,身体才好。”很多人都觉得脚不重要,受了伤也不管,经常捂着闷着,或者干脆穿着草鞋到处溜达,朝曦每次看到都觉得惋惜。 为什么比别人老的快?就是因为没护好脚啊,脚才是根。 沈斐摇头,“元国缺柴,每人每天泡脚不现实。” 说的也是,谁打仗带大批柴火,又重又累,肯定是就地取材。 “洗澡呢?他们总要洗澡吧?”放在洗澡的池子里也行,正好大家都用。 “十天半月洗一次。” 朝曦:“……” 放弃了,朝曦又想了个法子,“祝由术你听说过吗?” 没等沈斐问,继续道,“我前段时间接了一个病人,半夜喝醉了酒,在坟头醒来,就以为自己中了邪,变得神神叨叨,后来我给他写了张符,告诉他喝下符后‘鬼’就会被我驱走,他相信了,第二天果然什么毛病都没有,知道我是怎么治好他的吗?” “你骗了他,根本就没有鬼,只是他自己吓自己而已,可你若是直说,他便以为你什么都不懂,不如假装自己知道,告诉他‘鬼’被驱走,他心里放心,‘鬼’自然消失。”沈斐肯定道。 朝曦点头,“不过光靠这个还不行,我给他画的那张符朱砂是用草药磨出来的,符本身也是草药根,合在一起就是镇定安神的药,可以让他一觉睡沉,与昏迷无二,他没有做梦,不会胡思乱想,才会以为‘鬼’消失。” 沈斐似乎受到什么启发,“我倒是想起了另一个故事,从前有个衙役,将囚犯捆在黑暗里,眼睛绑起来,手上割了一道口子,放水给囚犯听,囚犯以为是自己的手在滴血,其实他手上只有一道很小的伤口,已经结了疤,但他不知道,活活被吓死了。” 朝曦颌首,“差不多就是这样,人的意志力其实也是一股力量,不要总想着元国冷,想想元国给大顺带来的耻辱,想想元军杀了大顺多少兵马,坑了多少百姓,一旦转移注意力,或许就没那么冷了。” 说起这个,朝曦突然想起另一个法子,“你知道冰吗?元国别的不多,就冰块多,物极必反,越是冻人的冰越烫手。” 沈斐蹙眉,“这话怎么说?” 朝曦失笑,“一看就知道你是没有玩过雪球的人,用手揉雪球刚开始会感觉很冷,过一会儿就会觉得手发烫,这就是物极必反,阴阳互转,人也是,常用冷水洗脸洗手,沐浴冬泳,会让血液加快循环,提高抗寒的能力。” 沈斐明显不信,“真的?” “自然是真的。”朝曦已经给他剪好了一只手,“这种事我骗你干嘛?” “我小时候师祖让我洗冷水澡,我快恨死她了,结果长大之后发现比旁人更抗冻。” 朝曦还记得师祖跟她说,从前有个民族,会把出生百天的孩子浸泡在冰湖里,说是可以让孩子没病没灾,虽然那个民族个个彪悍异常,不过朝曦还是不建议这样做,小孩子太小,有点残忍。 “因人而异,身体差的还是不要尝试了,身体好的可以试试。” “对了。”朝曦想起什么,“云石好弄吗?” “用来糊房子的,好弄。”沈斐回答。 “云石遇到水,会加热哎。” “如果没有柴火的话,可以带些云石,再抓些雪和冰块,搁在一起就会发热,用的时候一定会小心,有些会爆炸,你还是多琢磨琢磨吧,具体我也不清楚,就是听人说的。” 刘大娘说云石洒在地里可以防虫,又说遇水会发热,朝曦没有地,也用不着云石,所以没有试过,沈斐既然想攻打元国,就必须克服这个难题,不用她说,自己掀开被子下来,当即跑出去找材料尝试。 朝曦在身后喊他,“另一只手还没剪完呢!” 沈斐似乎没听见似的,人已经钻进了另一个帐篷里,朝曦几乎眼睁睁看着他从眼皮子底下溜走,喊都不应,不知道去干了什么? 这个死人,有了事鸟都不鸟她。 朝曦有些生气,自己回了帐篷午睡,下午起来照例检查伤患的情况,中午那个后背发脓的着重照顾,忙到晚上才回来,擦擦身子泡泡脚上床睡觉。 刚躺上去,感觉背后有人走来,沈斐还跟以前似的,喜欢背后偷袭,“今天谢谢你。” “哼——”朝曦用鼻孔出气。 “帮了我很大的忙。” “哼——”继续用鼻孔出气。 “白天急着试你说的法子,忽略了你,我的错。” “哼哼——”还知道自己错了,没有埋没良心当没看见。 “天晚了,睡吧。” ??? 就这么?晾了她一天没说补偿? 指甲才剪了一半,朝曦还惦记着,张张嘴刚要说话,外面突然有人喊她,朝曦本能将沈斐盖在被子下,一个横跨越过他,顶在前方,假装刚睡醒的样子。 果然下一刻有人进来,瞧见她衣衫不整,又退了出来,“朝大夫,隔壁那个背后腐烂的人伤口复发,这回严重了,直接发热说胡话,你快去看看吧。” 朝曦连忙爬起来,“等等我,我马上来。” 沈斐叫住她,“披我的披风。” 好听的男音乍响,又陡然停下,昙花一现似的,帐篷外的人挑挑眉。 朝曦应了一声披上,急匆匆带着药箱过去,白天那人果然躺在床上,双眼紧闭,额头出满了虚汗。 朝曦蹲在他身边,发现披风挨了地,怕弄脏,干脆脱了下来,搁在角落,也没注意,招呼人过来给床上那人翻一个面,忙起来什么都顾不上,连披风不见了都不知道。 月上梢头,有人披着披风快步接近她的帐篷,门口的人瞧见那披风的样式,没有怀疑甚至点了点头放他进去。 ‘朝曦’直直进了帐篷。 沈斐刚准备睡觉,换了亵衣,坐在桌边将头上的玉冠卸下来,听到脚步声微微一笑,“你回来了。” 还没来得及回头,身子突然被人从侧面一把推倒,有人欺身而上,死死压住他。 帐篷外的人听到动静,连忙抬脚进来,被沈斐呵斥,“出去!” 险些便被人掀开的帘子又放了下来,帐篷外的人顿了顿,招呼人恢复成原来的站姿。 没人进来打扰,沈斐眯起眼问,“披风怎么在你这里?” 摄政王(种田文) 第58节 第69章 沈瓷娃娃 披风是他亲眼瞧见朝曦披上离开的, 如今不在朝曦身上,却在这个人身上…… “你把她怎么样了?” 这人扑来的急,风将帽子吹开,露出整张脸来,浓眉大眼,目中带着煞气,是一张陌生的脸, 他居然没见过。 握住他腕部的手心布满老茧,手面黝黑粗糙,说明经常干粗活,力气大,又是整个人压过来,沈斐半点也动弹不得。 他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这人特意将朝曦支开, 目标是他。 没有拿钱抢物, 也没有谈条件, 直奔他过来, 一句话不说, 瞧他的眼神中带着浓烈的炙热。 沈斐似乎想起什么。 白天朝曦给另一个男人治后背的伤, 他就坐在不远处瞧着,恍惚间似乎感觉有其它视线朝他看来, 他看过去时又没有, 那股子视线强烈到让人无法忽视, 与这人看他的眼神一模一样。 “是你!” 他瞎了吗? “你看清楚, 我是男人。” 沈斐黑发散了一地,白瓷一般的脸上尽是冷意。 那人也不管,加大了力气摁住他,目光上上下下打量他,最后停在他胸口…… * 朝曦已经将病人检查完,没什么大碍,发热是伤口红肿有轻微发炎导致,开了些药,让人帮忙煎一煎,连续喝几天就好。 她自己用粗布擦了擦手,合上药箱站起来去拿她的披风,回头发现披风不见了,“有没有人看见我的披风?怎么不见了?” 帐篷里一共住了四个人,个个面面相嘘,过了半响有人道,“好像被刚刚带你过来的小哥拿走了。” 朝曦脑海里冒出那张年轻又沧桑的脸,“他拿我披风干嘛?” 拿去卖? 还是太冷了,自己留着穿? 沈斐的披风华丽厚实,瞧着就价值不菲的样子,不会被拿去卖了吧? 东西不是她的,朝曦没有权利弄丢,连忙追了出去,帐篷外人烟稀少,除了烤火的几人和站岗的那些,几乎没别人,想追也不知道该去哪里? 倒是她的帐篷外站了很多人,官兵将附近包围了起来。 出什么事了? 朝曦走过去,挤开人群进了帐篷,一眼看到披着另一件月牙白披风的沈斐站在中间,自个儿捂住手腕,有血从白皙修长的指缝里溢出来。 他受伤了? “怎么了?”才出去多大一会儿,这里就像进了贼似的,弄得一片狼藉,沈斐还受了伤。 “朝曦姑娘没事,不用找了。”镜花瞧见她一喜,连忙将人拉过来,指了指被大家制服的元凶咬牙切齿,“这个人胆大包天,竟敢……,竟敢……” 她说了两次都没说成功,第一次是自己顿了一下,第二次是被沈斐瞥了一眼。 这种事比较特殊,不想被别人知道,不过朝曦可以,镜花将人拉过来,凑到她耳边小声说,“这个人看上了公子,想强行……” 朝曦瞪大眼,一脸不可置信,“不会吧,他俩……” 都是男的啊,怎么可能? “断袖之癖。”这种事不是没有发生过,不过这还是第一次发生在身边。 镜花以前听人说过,晋国曾经有位美男,打出生起长得便比女子还好看,可惜命运坎坷,先是被继父占有,继父死后被他的儿子看上,后来逃了出来,结果被人抓去卖给了有钱人,那位有钱人又送给了帝王,着实乱了半个朝代。 好看是不分男女的,还有一些特殊的人专门喜欢男人,觉得男人更有成就感,更有征服欲。 论样貌,公子从来不输给任何人,论气质,也没人比得上公子,倒也不是没有男人喜欢他,但是这么大胆,准备强上的人还真就这一个。 怕是不知道公子就是那个权倾天下的摄政王,发起威来整个大顺都要颤三颤。 “不说了,我还要审问这厮,你快去给公子包扎吧,公子的手被他咬伤了。” 言罢挥手将被抓的那人带走,那人被捆起来,身上还披着沈斐的披风。 “披风!”披风实在显眼,朝曦一眼注意到,想去拿。 沈斐阻止她,“不要了。” 他不出声朝曦险些忘了,这人的手还在流血,披风没有沈斐重要,而且他爱干净,被别人用过的披风,绝对不会再披第二回 。 晓得他毛病多,手刚给别人处理过伤口,还留有血渍,先洗了两把才去给沈斐清洗伤口,上药止血。 沈斐手腕上的伤有点严重,差点将筋咬断,如果真的被他咬断,沈斐这只手也差不多断了。 不是说喜欢吗?喜欢还下这么狠的手,留下深深一排牙印。 朝曦突然想起原来在山谷时,她总爱在沈斐身上留下自己的痕迹,比如用药香掩盖住沈斐原来的体香,又或是给他…… 总之目的都是为了在他身上留下痕迹,好让他一辈子记住自己,这人该不会也有这种想法吧? 朝曦摸着那里有点不甘心,又去打来水,给沈斐洗了一遍又一遍,还是觉得不舒服,沈斐披风里的衣裳都乱了,不知道有没有被那人碰过,不行,身上也要洗。 她立马去烧水,水烧回来被折腾了一天的沈斐窝在床上睡着了,朝曦把他弄起来,脱光抱在轮椅上,从头洗了两遍,这边的水刚用完,水月姐姐那边的水烧好,又洗了两遍,搓的沈斐浑身都是红的,他困得不行,一连问了朝曦好几遍,“朝曦,还没有洗好吗?” 朝曦突然发现自己也得了过于爱干净的毛病,洗了五六遍,还是觉得不够,又洗,直到水月姐姐说没柴火了才停下来。 沈斐已经被她搓破了皮,全身湿答答的坐在轮椅上,许是疼,手尽量覆在受伤的地方,不让它浸水,洗了七八遍,不浸水是不可能的,朝曦又重新给他上了药,包扎起来,擦干穿衣裳,然后在枕头上铺了大些的浴巾,用来搁他的头发,还是湿的。 大冬天的,洗了这么多次,沈斐似乎被她洗生病,面色呈现不正常的潮红。 朝曦摸了一下,额头有些发烫,刚洗完澡,用的是热水,不太准,第二天才知道。 还是担心生病,想了想去把沈斐帐篷里的被子也拿过来,自己用不着,全盖在沈斐身上,似乎有些热,沈斐半夜挣扎了一下,很快又安静下来。 朝曦还没睡,顺手摸了一下,嗯,没什么大毛病,有些着凉,最近没有供血,加上一天吃四顿,胖回来不少,身子养的差不多,又是用热水洗的,虽然确实洗的时间比较长,不过沈斐现在没刚来时那么虚弱,不是大碍。 他的身体每天都在康复,强壮,照这个速度过不了多久就可以取药蛊了,这玩意在他体内浪费,不如留给她物尽其用。 朝曦守了他小半个晚上,后半夜熬了一碗姜汤,捏着鼻子给这人灌下去,水有些烫,这人喝完出了些汗,在被子里捂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醒来。 不是自然醒的,是被腿上的寒意冻醒,自从腿受伤后,即便被朝曦用九鸣针法治好,还是留下了后遗症,一到下雨天,或是下雪,腿便刺骨的疼,用手一摸,凉的像冰块,尤其是膝盖位置。 沈斐坐起来,揉了揉膝盖问走进来的朝曦,“外面是不是下雪了?” 朝曦挑眉,“嗯,你怎么知道?” “你掀帘子的时候我看到了。” 朝曦明显不信,“别骗我了,昨天我跟你一个被窝,你都把我冻醒了。” 他俩虽然平时睡一张床,不过不盖一个被子,朝曦火气旺,耐冻,冬天一床被子就够,沈斐明显不行,最少两床被子,昨天盖了三床。 俩人睡不到一起去,除了刚开始沈斐挨冻了两天,后来便自觉抱了两床被子过来,一直放在朝曦的地铺上,占去了大半的位置,朝曦颇有怨言。 总觉得沈斐像个瓷娃娃似的,脆弱,易碎,她要好好照顾着,明明瞧着弱不禁风,除了那张脸和身材,还有头脑之外没别的优点,就是很多人跟她抢,女的倒也罢了,连男的都抢。 朝曦忙死了,时时刻刻都要注意着他,生怕被人掳了去,这些外在的隐患大不了以后走哪都带着沈斐便是。 关键还有内在的隐患,沈斐的腿绝对有问题,寒成那样也一声不吭,是想废掉还是怎么地? “多久了?”难怪他明明腿好了还是会时不时坐轮椅,不是偷懒,是因为天太寒,冻的腿站不起来。 “从我的腿有感觉开始。” 那就是去京城之前喽? 这么大的毛病不告诉她,活该疼成这样。 “过来喝药。”沈斐快成了病秧子,三天两头喝药,就没有断过。 这地方他也不能待了,山里本来就阴,又下了雪,潮湿是一回事,冷也是一回事,在这种环境下沈斐的腿只会寒症加重。 “真是不让人省心。” 朝曦昨天不知道,把轮椅弄湿了,今早结了冰,沈斐怕是坐不了轮椅,想活动,来回都要她抱。 这人毛病成那样,不喜欢别人碰,只好她辛苦一些喽。 第70章 风水轮流 朝曦将药搁在床边, 亲眼看着他喝下,又去端来饭菜,吃完跟镜花姐姐商量怎么把他弄下山。 下了很大的雪,山路不好走,轮椅也上了冻,轮子都滚不开,就算能滚开也不能用,水浸在木头里, 一两天干不了, 现在烤已经晚了, 今天就要走。 沈斐腿寒的厉害,他也一声不吭,这样忍了不知道多少天, 前几天还下了雨, 怕是钻入骨髓的疼, 朝曦有些懊恼,同睡几天,她居然没有注意, 沈斐还不知道瞒了她多少毛病,须得想个法子让他和盘托出。 当然现在的当务之急是送他下山。 考虑来考虑去,最后还是选了马车, 因为目前只有马车, 轿子需要的人力太大, 抬几个时辰, 如果一边有人脚滑,整个轿子都会歪。 还不如马车,人在前面拿着木头和刀,如果滑下来,当机立断砍断马身上的绳索,然后用木头卡住马车,走的时候找人拉着,不会出什么大问题,朝曦也在下雪的时候坐过牛车,给平安送鱼吃,也健健康康回来了。 她俩商量好才告诉沈斐,沈斐沉吟片刻没说话。 朝曦在收拾东西,“你不想走?” 她劝道,“这里的人已经走了十之八九了,就剩下几个人,官爷说过两天等雪停了将他们也弄下去,用不着咱们了,我都打算走了,你还留着干嘛?” 官爷安排了大夫在山上,给了钱的,事没有处理完不能下山,朝曦是自主帮忙的,没要银子,所以想走想留随便她。 本来也没剩几个人,就算没有沈斐的事她也要下山,只不过下山后不会停留,绕过南山去凤凰山,看看能不能帮上忙。 是因为沈斐在,所以才改变主意,暂时不去凤凰山,留下来照顾他,毕竟这厮的腿是她治的,答应将人治好,结果留下后遗症会损坏鬼谷的名誉。 师祖和师傅还有众多鬼谷成员从来没失手过,败在她手里怎么行? 沈斐面上动容,“既然不需要咱们了,那就走吧。” 朝曦露出微笑,“你就坐着,有收拾的东西跟我说,我去收拾。” 沈斐点头,“在另一个帐篷里,压在枕头下,你掀开床铺,再揭开毛毡,用油纸包的那个盒子就是。” 朝曦应了一声站起来,拍拍手去了沈斐的帐篷,不知道什么玩意儿,藏的还挺严实,朝曦先将枕头拿开,掀开被子和席子,底下是毛毡,被人切开成一个四方形,因为毛很长,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这里面的玄机。 她将毛毡揪出来,底下还不是盒子,是草皮,草皮也揭开才是油纸包的盒子,之所以用油纸包一层,是怕潮吧? 天气阴,时不时下雨下雪,地面一直是潮湿的,挖了这么大一个坑会积水。 摄政王(种田文) 第59节 朝曦将盒子拿出来,外面一层油纸已经有轻微腐烂,在潮湿的地方泡了太久,她扒开油纸,只留了盒子。 盒子没有上锁,似乎不是什么太贵重的东西,可不是贵重的东西为什么藏这么严实? 莫不是什么大顺的机密? 朝曦没忍住好奇心,掀开看了一眼,就一眼,心里想着如果是字条之类的东西就赶紧合上,这玩意儿一般用来记录机密的国家大事,看了会被杀人灭口,如果只是寻常的东西再打开细看。 谁知里面不是什么机密的国家大事,也不是什么寻常的东西,是她送给沈斐的香囊。 就这么一个破香囊藏这么严实,让朝曦偷看的时候心惊肉跳,生怕看到什么不好的东西。 她将香囊拿出来,一眼瞧见上面两只鸭子不是鸭子,鸳鸯不是鸳鸯的杂交,一只勉强能看出是带了彩的鸭子,另一只鸭子瞧着都不像,难怪沈斐藏这么严实,要是她,她也藏,不能让别人瞧见。 丢脸。 说起来沈斐的眼光真差,跟她不能比,瞧瞧她找的人,要容貌有容貌,有才华有才华,富甲一方,权倾天下,再看看他找的对象。 穷乡僻壤出来的,连件像样的衣裳都没有,又粗鲁又没有女人味,虽然总有人说她多厉害多厉害,还叫她一鸣大师,可朝曦每次都有一种错觉,一鸣是谁?跟我有什么关系? 除了医术和武功,完全没有感觉她哪里厉害,长得也…… 好像有人夸过她长得好看,莫不是眼瞎? 反正她是鬼谷垫底的,师傅和师叔,就连师祖年轻的时候都比她长得好看,整个鬼谷都在嘲笑她,文不成,武不就,长得还这般难看,以后铁定没人要,没想到她不仅嫁出去了,还嫁给了天下第一美男。 这辈子够本了。 朝曦将香囊搁回去,发现底下还有一块玉,朝曦也有一块,是沈斐送给她的,她一直带着身上,沈斐居然藏在盒子里,什么意思?喜欢戴在身上不好吗?藏起来做甚? 盒子合上,一股莫名的情绪爆发,朝曦取下脖子上的玉,掂了掂拿在手里。 沈斐都不戴,她一个人戴做甚,她也不戴了。 玉原来挂在腰上,后来与沈斐闹了别扭,不想让他看到她还戴着他送的玉,干脆加了个绳子挂在脖子上,其实挺不方便,这么大一个,走路低头这玩意儿都会跟着晃动。 要不是嫌搁在其它地方会弄丢,早就不戴了,她好好的戴着,沈斐居然藏在盒子里,怎么地,跟她戴一样的丢脸? 朝曦有些生气,一把将玉塞进袖子里,想了想不太安全,回头搁在药箱里,药箱她从不离身。 在这耽搁的时间太长,怕沈斐发现她偷看了盒子,连忙抱着盒子出来,假装没有看过,面色如常一般还给沈斐,“还有其它要收拾的没?” 沈斐摇摇头,“其它镜花和水月会收拾。” 朝曦点头,继续蹲下来收拾自己的东西,玉不挂在脖子上委实不放心,她先放进药箱里,压在底下,故意遮住沈斐的视线,不让他瞧见。 本来东西就少,又经过掉崖淘汰,除了药箱几乎没别的东西能收拾,朝曦很快整理好,背在背上,矮下身子去抱沈斐。 沈斐还坐在床上,他的腿寒症厉害,强行走路会刺痛,所以一天没动过。 朝曦将人抱上马车,自己也上去,将药箱搁下,告诉沈斐帮她看好,又下去不知道做了什么? 沈斐一直等着,原本以为她是去还衙门给她发的被褥和帐篷,没想到朝曦抱了两个水囊回来。 水囊里装了热水,摸着热乎乎的,一个给他暖手,一个暖他的脚。 朝曦给了钱,相当于卖给她,随便处理,两个水囊,旧的塞进沈斐的被子里,新的给他抱着。 “好了,可以走了。”朝曦坐在马车的一边亲自驾车,这种山路还是她更有经验,而且她力气大,如果真出了意外,关键时刻能瞬间跳下马车稳住轮子,毕竟是下坡,刻意去掉了三匹马,只有一匹马拉,坐了三四个人,体重压着马车跑不快,只有这样轮子才不会打滑。 雪从昨天晚上开始下,积了一地,小心些为妙。 提前做的准备充足,只要有一点陡的地方,赶忙让人将木板压在轮子下控制速度,一路倒也平安,就是颠人,朝曦坐在外面都有些受不了,感觉屁股要成两瓣,更何况里头坐着的沈斐。 来时忘了给他多垫几层被子,本来有条件,路上也不方便,都压在箱底,翻来翻去麻烦,让他委屈着吧。 就这样紧赶慢赶,小心着走,傍晚终于找到了镇子,太小,只有一家写着‘客栈’,实际上是自己的小三层楼,屋子也少,只有十几个,他们有上百人。 分不过来,可能要好几个人睡一间屋子。 朝曦将沈斐抱进屋,自己背着药箱准备出去,人刚跨过门槛,被沈斐叫住,“下这么大的雪,你要去哪?” 他拍了拍床,“无论怎么分,我都是一个人睡,屋子大,不缺你一个。” 朝曦脚步顿住,回身瞅他,“你想哪去了?我是去帮今天一个垫木板的侍卫包扎伤口,下坡的时候太快,他来不及收手,被刮了一下,流了不少血,我下来的时候才看见。” 抱沈斐的时候发现那人将手藏在背后,刻意让他过来搭把手,才瞧见手上干涸的血,除了被轮子刮的,一路安安全全又没出事,朝曦想不出别的理由。 “那你快去快回。”沈斐笑了笑,人靠在枕头上,顺手从桌上抽了一本书看,“我等你回来。” 他一向说到做到,说等,肯定会等,如果朝曦今夜不回来,这人十之八九会等到第二天,撑不下去为止。 他跟朝曦不一样,朝曦没心没肺惯了,当初在村里时沈斐失踪,她反而觉得莫名一下子轻松起来,又有些难过,抱着期待希望沈斐没走,更希望他走,这样就不会患得患失。 现在似乎风水轮流转,变成了沈斐患得患失,怕她会走。 南山脚下没几个患者,用不着朝曦,等于没有了东西束缚朝曦,是走是留,全看朝曦怎么想。 第71章 全是优点 朝曦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 她没沈斐那么坚定,念头随时有可能摇摆,也许会去凤凰山帮忙, 也许会跟沈斐一起回京城。 回京城相当于束缚,要一直守在沈斐身边,没办法游历, 也没办法去找鬼谷叛徒,秘籍更拿不回来, 她愧对师祖养育之恩。 但是走了沈斐怎么办? 他一身毛病, 自己都照顾不好自己, 偏偏肩上又担着重任, 如果只是普通的富家少爷不管就不管,就算嗝屁了对整个大顺能有什么影响? 偏偏沈斐就是那个能影响整个大顺的人,现在瞧着没出事, 一切正常运行, 那是因为他还能撑得住,一旦他倒下,整个大顺立马乱套。 太后会安插人手进朝廷,元军和各个附近的大国瞧准机会, 立马挥刀过来,只要一打仗,无论谁打谁, 受苦受难的都是老百姓。 所以沈斐其实至关重要, 相当于大顺的心脏, 心脏一死,附近的器官很快坏掉,殃及其它地方,最终内有忧,外有患,被人四分五裂,并入别人的版图中。 沈斐虽然对自己不咋地,但是对国家大事还是很上心的,换了一个人或许只顾吃喝玩乐,享受权利带来的快感,国家大事是什么?丢一边去。 如此还不如让沈斐稳坐,好歹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其实这就够了。 这个世道能让所有人吃饱饭已经难能可贵,朝曦不在京城,就那么个穷乡僻壤的地方,家家户户生三四个孩子都能吃上饭,还不算好吗? 她倒是听说过别国,很多人靠吃观音土,啃树皮过活,与他们相比,大顺不知道幸运了多少。 人要懂得知足,也要懂得感谢,更要顾全大局,个人私事先放一边,朝曦时常问自己,假如沈斐跟她没点什么,这样的人浑身病痛,她会不会置之不理? 答案肯定是不会,这么一个跟百姓挂钩的人,怎么可能不管,救他一个等于救无数百姓,这个数朝曦还是会算的。 难道就因为他是沈斐,就不管他了? 他要真是单纯懒得吃饭,懒得喝水倒也罢了,叮嘱镜花姐姐强逼着他吃便是,偏偏那个腿不能不管,瞧着不像普通寒症,更像九鸣针法留下的后遗症,一般人对付不了,还是要她来。 这琢磨来琢磨去,朝曦总算琢磨透一个道理,她就是不能离开沈斐。 算了,本来也没打算离开,想这么多都不过是在给自己找留下来的借口而已,事实如何,朝曦心知肚明。 说白了她就是放不下沈斐,真要数的话,她去凤凰山也能救下不少人,只不过凤凰山已经熄火,路也断了,等她绕过去,黄花菜都凉了。 也许还留下很多重伤的人,想一想他们为了大顺,为了凤凰山牺牲自己,没人治最后凄惨而死,心登时揪了起来,头更疼了。 到底是去凤凰山,还是留下先给沈斐治腿? 朝曦纠结无比,人走到半路,差点忘了自己出来干嘛,瞧见药箱才想起来,要去给人治手来着。 屋子已经分好,沈斐单独一个屋,镜花和水月还有厨房的婆子和女眷一个屋,然后是侍卫们,十几个人挤一个,家丁们同样,不是出来玩的,带的家丁和女眷特别少,就几个做饭,伺候,和喂马的,其它都是侍卫。 朝曦一间屋子一间屋子的找,总觉得侍卫们长一个模样,又都穿着盔甲,更加认不出来,她干脆高喊一声,“方才是谁在马车左边丢木板?” 马车有两个轮子,下急坡的时候两边都有人随时丢木板控制速度。 朝曦站在走廊上,喊的声音又大,几个房间都听得到,以为是来算账的,期期艾艾半响才有人出来,“是我。” 虽然不知道朝曦姑娘的身份,不过能来去自如在王爷身旁,必然是不低的,搞不好有权利拿捏他们。 “手给我看看。”朝曦边说边打开药箱,“我是你们王爷的贴身药师,方才瞧见你的手被马车刮伤,过来给你包扎一下,放松不要怕。” 那人果然松了一口气,老实的将手伸出来给她看,这只手一看就知道吃了不少苦,手心尽是老茧,手背有轻微裂伤,刮倒是没刮到,之所以流血是因为碰到了冻疮,伤口裂开造成的。 “手怎么肿成这样?” 男人中很少有像沈斐似的,手指纤长,皮肤细腻,大多骨节粗大,手心有茧,手背粗糙,不怎么爱惜自己。 “天冷冻的。”侍卫如实回答。 “说的好像我跟你不在一处似的。”朝曦伸出自己的手,“我的手怎么没冻着?” 说来也奇怪,她特别耐冻,每天跑来跑去,干这干哪,穿得还薄,就是没事。 像是被冷风避开了似的,晚上只需盖一床被子便可,一双手总是给人检查伤口,前前后后要洗好几次,条件不足,没有热水,用的都是冷水,实在急了水都来不及端,直接抓一把干净的雪洗洗。 没有刻意保养,也很少用热水泡,手就是白嫩细滑,从来没生过疮,也没冻坏过。 “是不是还有很多人跟你一样?”朝曦瞧见他另一只手也是如此,干一样的活,一样训练,一样练功,其他人肯定也跑不掉。 那侍卫颌首,“光我那屋十个人里面六个如此。” 朝曦挑挑眉,从药箱里拿出几瓶药,“白酒兑这个,调成稠状抹在伤口处,轻微的抹白瓶,中度的抹蓝瓶,重度的就你这样的抹红瓶,每个人都要抹,有病的治病,没病的预防,用完了再找我要,我说的都记住了吗?” 那侍卫连忙点头。 “平时闲着没事干多搓搓手,按按摩,再跑跑步,每年夏天的时候用凉水洗脸洗脚洗身子,提高耐寒能力,这样保持下去以后就不会再生了。”朝曦像叮嘱孩童似的,一一告诉他最快捷又方便的法子,“千万不要用热水烫,也尽量不要烤火,实在冻得慌往自己胳肢窝里塞。” 那人一边听,一边记,头点的宛如拨浪鼓,半响突然笑了笑,“朝曦姑娘,你真美。” 朝曦陡然被夸,老脸一红。 说话就说话,夸人做甚? “好了你回去吧,我也要回去了。”真是的,待不下去了。 朝曦提着药箱离开,头都没回,一路笔直去了沈斐的房间,还没进去,先将嘴里的话说出来,“沈斐,我刚刚又被夸了。” 现在想想还有点脸红,心跳加快了些。 沈斐坐在床上,正与镜花说着什么,闻言抬头看了看她,“夸你什么?” 镜花姐姐识趣,福了福身退了出去,她来找沈斐肯定有事,大事不是她处理,私事才是她,最近很太平,只有那件事。 莫不是审问出了什么? “夸我美。”朝曦搬了个凳子坐在他身边,“沈斐你没有说错,果然是我见识太少,一出去好多人夸我。” 遇到好些个,扮男装说她俊,女装又说她好看。 “我是不是长得不丑?” 摄政王(种田文) 第60节 朝曦对自己的长相还是很模糊,停留在幼年时期,处于自卑状态,常被师傅打击,觉得自己是最丑的,长大后又到了个偏僻的山村,恰好不喜欢她这个的,觉得她没有女人味,琴棋书画样样不通,吃的还多,往那一站比男人还高,关键习了武,几百斤的东西随便扛。 媒婆给她介绍了不少,有些是看不上她,有些是被她吓跑了。 “你本来就不丑。”沈斐让她过来,给她理了理凌乱的衣裳,“你只是不会打扮而已。” 朝曦属于大气的那种,与现在的小家碧玉完全背驰,一般人欣赏不来。 “不过那个侍卫是不是在你给他包扎伤口后才夸你的?” 朝曦眨眨眼,“你怎么知道?” 那个侍卫是冻疮,不好包扎,包扎好得慢,所以朝曦只给了药,也算治病过后吧。 “那是夸你心灵美。”沈斐戳破泡沫。 “不是夸我长得美?”朝曦受了打击。 现在想想好像每次被夸都是给人治病后,难道那些都不是夸她外貌,是夸她心灵美? 哎呀,好难受啊。 朝曦往床上一扑,双手搂住沈斐的腰,抬头认真问他,“沈斐我真的只有心灵美吗?长相不美吗?” 沈斐板正她的脸细细看了一会儿,道,“不丑就是了。” 不丑也就是不美的意思? 朝曦更受打击,脑袋埋入他胸口,“我被你打击死了,不要找我说话,没救了。” 噗! 沈斐没忍住笑出声,“骗你的,你长得很好看。” 朝曦的五官精致立体,有轮有廓,略带锋芒,就显得不那么软糯,需要懂的人才能欣赏。 朝曦当即抬头,“那你夸夸我的优点,越多越好。” 沈斐眨了眨,思虑片刻,居然什么都没想出来。 “你不是大才子吗?”朝曦叉腰,“夸人都不会?” 沈斐认真想了想,“吃得多,睡得好,力气大,个子高,还会医术,如果是个男人,你已经很成功了。” 朝曦:“……” 有这么夸人的吗? 第72章 就是公子 “沈斐!”朝曦上手揉他的脸, “你也很多优点, 睫毛长, 皮肤白, 眼睛亮,一看就是女孩子。” “还有啊。”她还没有说过瘾, “只有女孩子的头发才这么顺, 也只有女孩子的手这么纤长, 总之你浑身上下都像女孩子, 不,你就是女孩子!” 打击人谁不会啊, 谁打击她,她打击谁。 “嗯嗯。”沈斐也不反驳,“我就是个女孩子。” 朝曦登时又有一种一拳打进棉花的感觉,沈斐怎么一点不介意别人说他像女孩子,不会感觉别扭吗? “小姐姐芳龄几何?可有对象?约不约啊?”朝曦挑起他的下巴。 沈斐上下打量了她一眼, “不约。” 朝曦:“……” “约不约?”用力板正他的脸, “不约我要来强的了。” 边说边撸起袖子,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沈斐不屑的瞥她一眼。 “?”朝曦来劲了, 当即就要扒他,手刚放在他胸口, 突然停下, “又琢磨什么准备算计我?” 她聪明了一回, “我是不会上当的。” 无非是用这种方式留下她罢了, 如果俩人上了床, 关系更加亲密,朝曦也没有理由离开。 沈斐躺下,语气略带挑衅,“药蛊不要了?” “那……自然是要的。”朝曦语气软了一些,又看不得沈斐得意,犹自逞强,“也可以用别的方式,没必要一定……” “总之师祖给我的时候喝了一碗血就到我体内了。”她坐在沈斐腿上,一会儿摸摸沈斐的脖子,一会儿摸摸心口,“药蛊护心,如果取你的心头血或许就出来了。” 沈斐低垂下眼,若有所思,半响道,“既然如此,那你取吧。” 朝曦白了他一眼,“你当我不想,也不看看你弱成什么样,哪有血给我取?” 心头血跟别的血不一样,取了沈斐会元气大伤,他本来身体就差,从悬崖上掉下来给他带来一辈子的后遗症,不养个三五年根本恢复不了,再被朝曦取个一碗心头血,能要他半条命。 这也是为什么师祖没两天陡然老去的原因,先丢了心头血,又取了药蛊,直接抽了她半数精元,后半生不好过,所以师傅才会哭得那么伤心。 朝曦原来不懂,现在懂了对师祖少了一些怨念,更多的是感恩。 “那你准备什么时候取?”沈斐问她。 “养一养呗。”朝曦抱胸,“不然还能咋地?” 她从沈斐身上下来,将这人挤去床里,自己也脱了衣裳进来,没跟以前似的,自己一个被窝,直接挤进沈斐的被窝,腿夹住沈斐的,“我给你暖着,睡吧。” 她体温高,盖两个被子晚上热死沈斐,朝曦很早就知道了,只要盖的稍厚,她能当个火炉,师傅就特喜欢跟她一起睡,说可以抗寒。 朝曦让沈斐睡,沈斐睡没睡不知道,她自己反而睡着了,半夜热的不要不要的,将手伸出来,不知道哪个杀千刀的又给她放回去,朝曦再伸出来,杀千刀的又给她放进来,一来二去实在困得厉害完全不想动,热就热吧,睡醒就好。 就这样熬了一夜,第二天辰时才醒,一歪头,发现沈斐已经半靠在枕头上看书,不知道什么时候醒的,居然比她起来的还早? 朝曦钻进被子里,摸了摸他的膝盖,又用脚碰了碰他的脚,嗯,暖的,看来她这个火炉发挥作用,将沈斐的老寒腿拯救过来。 “你醒了怎么不叫醒我?” 朝曦伸个懒腰爬起来,没穿衣裳,先去推开窗户瞧了瞧外面,还在下雪,比昨天大,鹅毛似的,伸出手能接一把。 这样的天气如果是平时沈斐的腿肯定不能走路,寒进骨子里的疼,但是昨天给他暖了一夜,今天是温的,应该能走了,他居然没有先下去。 “腿还不能走路吗?”外面风大,朝曦又将窗户关上。 “嗯。”沈斐搁下书应道。 “真的?”朝曦不信,温的说明不疼,不疼怎么会不能走路呢? 她走过去摁了摁,又摸了摸膝盖的骨头,活动了一下腿,沈斐都没有喊疼,但是一问他能不能走,就是不能走。 无奈又是朝曦抱来抱去,匆匆洗漱完抱到桌子旁吃饭,很简单的饭,馒头咸鸭蛋和稀饭。 原来在山谷时日常吃这个,偶尔有新花样,大多还是面条,胡辣汤,和稀饭。 许是吃多了山珍海味,喝喝稀饭也别有一番风味,沈斐很喜欢,可以连续喝几天不腻,朝曦都快腻了,他就是不腻,换个花样过几天再喝,他又提起了兴趣,朝曦陪他喝了好久的稀饭。 知道他喜欢,朝曦叫住准备另外做饭的镜花姐姐,端了两人份的稀饭馒头咸鸭蛋上去。 沈斐瞧见这些食物还挺怀念,筷子在桌上磕了磕,整齐后才动手夹了馒头过来。 一般情况下馒头都是直接拿在手里吃,但是沈斐毛病,不喜欢拿在手里,都是咬一口搁在碗里,就咸鸭蛋,再咬一口搁在碗里,如此反复。 吃个馒头也搞这么多花样。 朝曦没他会来事,筷子插进发烫的馒头里,举起来吃,一顿饭在俩人鲜明的吃姿中完事,然后闲了一上午,中午吃完饭大家开始收拾东西,起初只有一两个人,朝曦没在意,后来越来越多,所有人都在收拾,她这才反应过来,蹬蹬几步跑回房间问沈斐,“你要走?” 沈斐倚在窗前看雪,身上披着狐毛大氅,回身的那一刻有种谪仙下凡的感觉,干净,清爽,“嗯。” 朝曦登时有些不是滋味,她夹在两者之间都没准备走,沈斐倒先她一步走了。 “走吧走吧,走了就不要回来了。”朝曦手里还拿着晚上准备煮的饺子,一个没控制住,糊了沈斐一脖子,面粉拍在他脸上,饺子掉进他的狐毛大氅里。 沈斐瞧了瞧,伸手拿出来,饺子已经瘪了,皮厚,里面的馅倒是没掉出来,只沾了些面粉,他拍了拍,用狐疑的眼神看朝曦。 朝曦眼睛瞅向别的地方,“手自己动的。” ‘噗’沈斐笑出声,很快又认真起来,“凤凰山的战况惨烈,留下很多重伤的士兵,我要去凤凰山一趟,为他们带去药和大夫。” 朝曦眨眨眼,莫名有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本以为沈斐是回京城,这样她就会陷入两难,在去凤凰山或者跟随沈斐之间犹豫不决,搞不好两件事都做不好,沈斐要去凤凰山,正好跟她的路程契合,算是顺路,也正好可以两边顾着。 一边给凤凰山重伤的士兵看病,一边给沈斐治腿。 “凤凰山临近元国,冬天很冷的,你的腿……”秋天的时候就有预兆,风刮的像别处冬天似的,去了那里,沈斐的腿肯定受不了。 沈斐莞尔一笑,“不是有你吗?” 朝曦扭头不看他,“谁说我要去凤凰山啦?我要去京城找师傅。” 沈斐没跟她一般见识,“明天动身,快去将你的东西收拾好,先搁在马车上,明天直接走便是。” 朝曦麻溜跑去收拾东西,后知后觉反应不对,沈斐这么说她就这么做,不要面子了? 药箱一丢,搁下瓶瓶罐罐又跑下楼,去了后厨包饺子,除了她还有镜花姐姐和水月,然后厨房的婆子,包一大锅,每个人都有份。 冬天吃饺子最爽,这地方也没别的好吃的,不如喝些汤暖暖身子。 人多,大家坐在一起聊天,不由自主说起自己见过听过的有趣时,这里面见识最多的当属镜花,跟在沈斐身边久了,沈斐去哪她去哪,天南海北都去过。 问她什么都知道,其实沈斐懂的更多,可他不爱说话,还不如与镜花姐姐聊天,俩人聊熟了,镜花还会告诉她沈斐以前的事。 据说沈斐还是皇子的时候镜花就已经跟在了他身边,她的父亲为沈斐挡箭而死,母亲因为父亲隔三差五不归家,总做一些危险的事,动不动受伤还不肯辞工,气的撒手不管,将还小的镜花留给了父亲。 噩梦来的突然,她眼睁睁看着父亲断气,临死前将她托付给沈斐,希望他念在救他一命的份上照顾她,无需太好的条件,有吃有喝当个丫鬟就是。 沈斐本打算认她为妹妹,她不肯,坚持要留下来,沈斐尊重她的选择,开始只给她安排了个轻活,当个大丫鬟,指挥人做事便可,谁料镜花争气,一步步从白,青,红,黑丫鬟中晋级为沈斐的贴身丫鬟,一当当了十几年。 “公子十二岁封王,母妃又不在了,大家都说公子这辈子是没指望了,该走的人都走了,没几个人留下,记得刚搬进王府时还闹了贼,公子也不在意,只说让他偷,再偷一两回就好。” “我当时不太明白,只以为公子自己也放弃了,没成想那贼偷了一回又一回,放松了警惕,一下就被公子抓到,不仅将自己的东西拿了回来,还有那贼以前偷的东西,更是将那贼收服在府上。” “老王妃死的早,什么都没给他留下,全是公子一个一个收服而来,刚开始不知道多难,我亲眼瞧见他在大雪中站了三天,练琴练的指尖出血。” “有本事的人脾气都古怪,大多有个一技之长,若是不能与他们拼个高低,谁肯理你?” 这个朝曦知道,她交朋友首先看医术,若是医术不如她,说实在的,真没兴趣聊天。 沈斐将她的医书尽数看完,朗朗上口似的,她说一个名字,这人能将里面的内容背出来,其实也算一种共同话题,好歹说起医术,沈斐不会俩眼一抹黑。 “那时候真不知道自己怎么坚持下来的,幸好都过去了。”镜花眼中闪着泪花,“其实我倒是没什么,只是公子……着实吃了些苦。” 公子从不让她喊宁王,说会忘了本心,‘宁王’这两个字与皇家沾亲,代表了皇家,可他是沈斐,他走的每一步都没有沾‘宁王’半点的光。 摄政王(种田文) 第61节 第73章 生无可恋 朝曦没有想到, 原来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说得很对, 就连沈斐这样的人都有一个不太完美的童年。 母妃早逝,十二岁封王, 上面有个当了皇上的兄弟, 将他所有兄弟尽数屠完,只剩下几个没什么本事的绣花枕头,沈斐定是藏拙, 被分在绣花枕头之中, 才逃过一劫。 他能混到现在不容易,就像镜花姐姐说得似的,吃了不少苦,看来以后要对他好一点。 饺子包好,厨娘先下了一大锅,喊大家过来吃饭,沈斐的朝曦亲自端过去, 特意盛了一大碗, 送进屋的时候沈斐有些惊异, 放下奏折道, “这些活让旁人做便是。” 朝曦其实是为了弥补今天中午那一饺子, 糊了沈斐一脖子,面粉洒的到处都是, 这玩意儿细, 现在脖颈和狐毛上还留下不少痕迹。 位置太偏, 沈斐没有瞧见。 朝曦将东西搁在桌子上, 没有先吃,反倒先给沈斐拍身上的面粉。 沈斐十分配合,坐在椅子里,仰着脖子让她拍,末了有些不解的看着她。 朝曦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方才还怒气冲冲质问他,转身便神情自然的给他拍面粉,就像八月的天似的,阴晴不定。 “沈斐,我都听说了。”朝曦突然抱住他,“你年少时为了躲避先皇的忌惮,主动要求为父皇守墓,那么荒的地方,一个人都没有,你肯定很怕。” 沈斐‘噗’的一声笑出来,“你可能想岔了,那三年反倒是我最悠闲的日子。” 父皇爱书,临死前将他生前收藏了整整一个书库的书尽数葬在墓里,他闲了便去翻翻,没人打扰,琴棋书画都学不完,哪有时间怕? 要说怕,也该是怕时间太短,没来得及将书库里所有书看完。 “真的不怕?”朝曦有些不敢置信,“我每次一个人上山都有些怯,你怎么可能不怕?” 沈斐居然比她厉害,她年少的时候最怕的就是四周没人,就她一个人,一个人上山,一个人待在密室里练功,过了好久才适应过来,沈斐居然一开始就不怕? 莫不是比她还强大? 其实仔细一想,沈斐确实比她强大,朝曦强的是外在,医术和武术,沈斐强的是内在,无论什么时候,被追杀,被刺杀,一路逃难,朝曦心里其实很慌,但是一瞧见沈斐静静坐着,那点慌瞬间消失,可以说沈斐就是一剂定心的良药。 “怕是因为你相信这世上有鬼怪,我不信。”沈斐整理了一下堆积了一桌子的奏折,空出两个人的位子。 朝曦搬了个板凳坐他身边,边吃边答,“这样啊。” “吃饭的时候不要说话。” 朝曦:“……” 过了半响才轻轻‘嗯’了一下,心里憋了一股气,如果沈斐再找她说话,绝对不应。 事实证明沈斐比她厉害,更憋得住,当真一顿饭都没有再说过一个字,吃完饭又开始处理奏折。 国家大事重要,朝曦知道,也没打扰他,让这厮跟国家大事一起过去吧。 时间还早,朝曦到处逛了逛,她的药材在南山山脚用得差不多,需要补东西,奈何身无分文,又不想求助沈斐,干脆自己想办法。 倒也不是很难,身为一个大夫,通晓望闻问切,往大街上一站,谁有病谁没病一目了然,主动给人治病,有钱的多收一些,没钱的少收一些,总之不放过一个漏网之鱼,终于攒下些银子,勉强够添一批药。 虽然到地方后她只负责治病,拿药是去专门的药监管拿,不过有时候病情严重,根本来不及,有什么用什么,先把人救回来再说。 不知不觉天色已晚,细细一瞧最少亥时,这个点街上几乎没人,朝曦也收拾收拾准备回去。 * 亥时三刻,桌上的蜡烛燃尽,噗嗤一声灭掉,屋内陷入一片黑暗。 沈斐揉了揉太阳穴,搁下烂摊子似的奏折,起身打开窗瞧了瞧。 月上梢头,早该回来的人还没回来。 “镜花。”他喊了一声。 门被人打开,镜花带着一身寒意,从外头匆匆进来,“怎么了公子?” “……没事。”沈斐坐回案台前,“蜡烛用完了,你再去拿一根吧。” 镜花福了福身,折身去拿蜡烛,房间里就有,在床头的抽屉里,知道公子喜欢看书,时不时看到很晚,镜花特意准备的,临走前与公子说过。 公子一向过目不忘,过耳既收,不太可能忘记,许是心烦意乱,没有注意吧。 “外面又下雪了。”镜花一边打开火折子点蜡烛,一边感慨道,“朝曦姑娘跟我说去街上给人看病攒银子,换成药材去凤凰山用,这会儿也该回来了吧。” 为什么心烦意乱?还不是因为朝曦姑娘,这么晚还没回来,怎么可能不担心。 朝曦姑娘再厉害,也不过才十八而已,又是个姑娘,单纯的像一张纸,随便谁都能骗走。 “还说凤凰山冷,公子的腿受不了,她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御寒的东西。” 虽然朝曦姑娘确实很单纯,但她武艺高强,自己又通晓医术,一般的人还真对付不了她,所以镜花琢磨来,琢磨去,觉得公子可能担心朝曦姑娘不用人骗,自己走。 她刻意讲的详细一些,安公子的心,既然朝曦姑娘都跟她说了只是去街上给人看病,攒钱换药材好去凤凰山用,又怎么可能言而无信半路离开? 沈斐点头,“知道了。” 果然,公子就是在担心朝曦姑娘,自己都承认了。 镜花在心中叹口气,“不若这样吧,我派人去找找她。” 沈斐轻轻‘嗯’了一声,“你安排就好。” 很明显,这就是要她去找的意思,明明心里关心的要死,嘴上还逞强,真是别扭啊。 镜花吹了火折子,盖子拧上塞进袖子里,转身出去,正打算喊人找找朝曦姑娘,朝曦自己回来了。 背着药箱,手里还提着厚厚的包裹,外头冷,脸被吹的微微发红,瞧见她有些吃惊,“镜花姐姐,这么晚了你要出去啊?” 镜花摇头,“本来是要出去的,不过现在不需要了。” 朝曦没听出这话的含义,关心道,“不要出去了,外面冻死了。” 她这么耐冻都受不了,与那个商贩讨价还价,寒风里站了半个小时,最终小贩败下阵来,将东西给她了。 “我先上去了。”朝曦提了提包裹,“有事要跟沈斐说。” 整个大顺,怕是只有她敢沈斐沈斐的直呼其名了吧? 大家再不济也会喊个公子,宁王,皇上都要叫他皇叔,只有朝曦例外。 朝曦根本没注意这些,也没瞧见镜花不自在的脸色,直接上了楼,一脚踹开沈斐的房门,大大咧咧道,“我回来了。” 其实不用她特意喊,那个轻快的脚步声,只有她会这样,也只有她敢一脚踹开沈斐的门。 “遇见什么好事了,这么开心?”沈斐回头看她。 “我找到拯救你老寒腿的宝贝了。”朝曦药箱搁在一边,包裹往沈斐桌前一放,解开给他看,“这是我从一个小贩手里买的,摸摸这个料子,是不是很厚?” 外面是鹿皮,中间加了丝锦,里面是绒绒的白毛,很厚很厚,小贩说沿海那边的人全靠这个过冬。 沿海地区可比草原冷多了,风跟刀子似的,冻的大家哭天喊地,久而久之便琢磨出了这个,外面一层挡风,沿海那边风大,里面加厚保暖,最里面那层穿着贼舒服。 “你快去试试看,暖不暖和?”朝曦催促他。 沈斐摇头,“太厚了。” “厚一点不好吗?”朝曦还没反应过来。 沈斐还是摇头。 “怎么了?”朝曦不解,她好不容易找到的,将换的药材都拿去抵债,好说歹说,缠了半天那人才肯卖。 沈斐闭上眼,半响憋出一个字,“丑……” 确实特别丑,朝曦瞧见那小贩穿在身上,因为太厚,显得格外臃肿,想一想沈斐这个谪仙一样的人也穿在身上,人登时胖了三圈的模样,朝曦不厚道的笑出声。 “丑也要穿。”她坚持,“是腿重要,还是美重要?” 边说边指沈斐的腿,“就你这个腿再不治就废了,废了你懂吗?一辈子要坐轮椅的。” 他又不是没有体验过,吃喝拉撒睡都要别人帮忙,连半夜翻个身都是朝曦给他翻的,这样的过往沈斐怕是不想再经历第二回 。 狭长的睫毛颤了颤,沈斐最终还是屈服,被朝曦推倒在床上,亲自给他换,让沈斐自己换似乎不太可能,他肯定会找各种理由拖,就跟不想晒太阳似的。 衣裳是一套的,尺寸朝曦量过,大小正好,还有些偏大,因为沈斐比她量尺寸的时候瘦了一些,这么厚的衣裳居然被他穿出了空荡荡的感觉。 没有那么丑哎,披风一裹,人瞧着还是那么瘦,上手一摸才能摸出里面的厚度,还不能跟旁人比,一比差距就出来了。 譬如俩人站在铜镜前,原来比朝曦瘦的沈斐明显瞧着比她胖了一圈,这人似乎接受不了,闭上眼,一脸生无可恋。 第74章 何必当初 “又没有人看你, 介意什么?”朝曦给他披风裹好,更加瞧不见里面。 “你要是嫌丢人, 就在外头再套一件, 看不出来便是。”直接这么穿确实有些丑, 如果披风被风刮起, 当即便会露出里面尽是线头和缝痕的部分,瞧着就很掉价,仿佛地摊上五百文钱买的, 丑是一回事, 被人说闲话没面子也是一回事。 堂堂王爷穿这么不值钱的玩意儿, 像什么话? 朝曦给他去柜子里挑了挑, 挑出一件暗红色的深衣,穿在披风里面, 果然瞧着顺眼许多, 沈斐也不动,任她折腾。 本以为这是接受了的意思, 谁料第二天一大早起床, 发现沈斐身上的厚度不对, 虽然比平时厚,显得臃肿, 但是绝对没有昨天的厚度。 开始急着赶路没注意, 半路休息的时候靠在沈斐身上, 一摸发现他只是多穿了两件而已, 没穿朝曦买的鹿皮衣, 朝曦买这个几乎花光了积蓄,自己都没舍得穿,先给了他,他还嫌弃? 心里登时憋了一团火,趁晚上这人不注意,将衣裳偷走,塞进自己的箱子里,朝曦本来带着马车,着实收了不少东西,虽然马车毁了,箱子也烂了,但是里头的衣裳还是好的,有些脏,洗洗就是。 这么多东西没有箱子收拾起来肯定不方便,那官爷看在她任劳任怨帮忙的份上从家里拿了个小的,正好够朝曦装东西,蹭了沈斐的马车,箱子也搁在沈斐专门拉行李的马车上,在很后面,跟沈斐不是一辆。 沈斐的东西都在他的马车榻下,方便他随时取,第一天这人没发现衣裳丢了,第二天开始翻来覆去找东西。 朝曦只当没看见,照旧赶她的马,偶尔中午停下来,与众人一道做饭,帮着干活,不白吃白喝。 自从她来了之后,镜花姐姐便将伺候沈斐的重任交给她,平时送菜送饭都让她去,中午也是她。 做了一碗面条,因为她偶尔间提起过,沈斐挺喜欢吃这种简单的食物,镜花姐姐暗暗记了下来,变着花样做饭,希望她家公子能多吃一些。 大户人家讲究,上菜前会准备一个方形的托盘,正好装了两碗面,沈斐一碗,朝曦一碗。 面送进马车,发现沈斐不在。 朝曦先是吃了一惊,立马反应过来,他该不会是去后面翻衣裳了吧? 真的搞不懂他,明明不喜欢,不爱穿在身上,就像玉似的,不肯跟她戴一样的,偏偏每次丢的时候又珍惜异常,到处去找,到底什么意思? 那玉朝曦好几天没戴,沈斐留意过,还问她为什么不戴了? 摄政王(种田文) 第62节 朝曦说戴着太累赘,搁药箱里了。 这人眼神明显一黯,她不戴了,他倒是戴了起来,学朝曦把腰绳解开,系了长绳,可以挂在脖子上,衣裳一盖,什么都瞧不见。 这次衣裳也是,给他穿的时候他不穿,偷走了他又想要了,这世上哪有那么好的事,随时随地都可以后悔,衣裳被朝曦拿去卖了。 他嫌丑,有人不嫌弃,大冬天的,暖和比什么都重要,正好朝曦穷,可以将损失的银子拿回来。 等绕过南山,看看隔壁城里有没有好的药材,经过这么一倒手,她还多赚了一两银子,可以多买一些药材。 傍晚朝曦在数银子,一个铜板一个铜板的数,沈斐说要今天走,是因为在等从四面八方请来的大夫,大夫一多,讨论的最多的就是医术,药方,朝曦卖了几个方子,又赚了些,细细一算,身上已经有了七两三百零五十一个铜板,够她多拿一些药材。 许是没找到衣裳,沈斐一整天情绪都不高,能明显感觉整个人不对劲,时不时会坐下发呆,一句话都不说,也不问是不是朝曦偷走的?只安安静静坐在原处,手里拿着笔,却又不动。 他不问,朝曦越发无视,全当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第三天沈斐还在找,自己的马车上翻遍,一得空便会去后面的马车里翻,一辆一辆的翻,每辆都没放过,还是没找到。 他不可能找得到,朝曦已经卖掉,钱都花了一部分,用来跟其他大夫换了药材。 第四天,马车已经到了岐州,再往前走走,便是凤凰山,知道大顺打了胜仗,岐州的人回来了一部分,大街上勉强还算热闹,有人相约,商量着一起去街上看看,买些需要的东西。 人多小贩也会给便宜一些,朝曦当即答应,简单收拾了一下,正打算出去,沈斐突然叫住她,“朝曦。” 温热的身体靠过来,“送给我的东西就是我的了,你没有权利再处理了。” 朝曦假装听不懂,“你说什么?我不明白。” “我问过这两天上了马车的人,都说没见过,衣裳不可能不翼而飞,是你拿的对不对?” 朝曦还想装糊涂,“不知道,什么衣裳?我给你买得那身,你不是穿在身上吗?” 沈斐刻意多穿了两件衣裳,制造臃肿的效果,就是为了瞒她没有穿,他就是不想穿,既然不想穿,现在又表现出这副模样做甚? “那衣裳是用羊毛做的,有些轻微的味道,我想洗洗晒晒再穿,还没来得及就不见了。”沈斐解释。 朝曦不信,“真有味道你掖在箱子里岂不是味道更大?” 明明就是不想穿。 “果然是你拿的。”沈斐朝她伸出手,“还给我好不好?” 朝曦抱胸,“我在地摊上买的,才三五两银子。” “我穿衣从不看价格。” “很丑的,外面全是线条,又那么厚,穿上你就不好看了。” “我不嫌弃。” 朝曦瞥了他一眼,“虽然你这么说,可还是晚了。” 她干脆实话实说,“衣裳被我卖掉了,在来岐州的路上卖的,我也不知道是谁,总之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人家搞不好正套在身上,已经穿了两三天了。” 沈斐低垂下眼,眼中失了光彩似的,没以前那般夺目。 “这样啊。” 一股莫名的情绪从他身上迸发,像悲伤,又像难过。 朝曦一点不心疼。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第75章 喝醉了啊 临时驻扎的客栈简陋, 沈斐半坐在床上,低着头, 不知道在想什么,黑发自肩上滑落,遮了他半张脸, 朝曦这个角度只能看到他狭长的睫毛, 轻轻扇了扇。 “朝曦。”清亮的声音陡然响起, “每次我让人给你做衣裳, 添药材,你为什么拒绝?” ??? 怎么突然问起了这个? “我又不是废人, 自己有手有脚,自己就可以买,干嘛要拿你的?” “那我呢?”沈斐目光落在虚无飘渺的地方,“我没有手,也没有脚了吗?” 朝曦眨眨眼, 仿佛有些懂了。 原来如此, 她不好意思收沈斐的东西,沈斐同样不好意思收她的。 “我想等你真正肯接受我的时候再穿,可惜你始终不明白。” 他闭上眼, “还是把我当成外人。” 朝曦蹙眉, “我没有,我把你当相公。” 沈斐摇头, “我们一点都不像夫妻。” 他单手扶在床上, 齐腰的长发铺开, 人已经躺了上去,面朝里,声音跟往常似的,听不出差别,“天晚了,出门小心点。” 朝曦要去买药材,跟人约好的,人多可以便宜一些。 她刚收拾好药箱,空出很大的位置,打算接纳新东西,钱也带着,就等着出门,药箱拎在手里,不知道为什么又放下,再拎起,再放下。 突然就不想出去了,也搞不懂自己怎么想的,更想留下来陪陪沈斐。 屁股刚往床上一坐,还没来得及说话,外面突然有人催她。 “朝大夫,可以走了。” 朝曦应了一声,连忙拿了药箱出去,门外已经站了很多人,大家商量好先去买药材,再买其它的。 朝曦没什么意见,别人怎么说她就怎么做,一路心不在焉。 心里始终惦记着沈斐,沈斐说话不爱直来直往,也许不是单纯的交流,还暗示了些什么? 跟聪明人做朋友当真不好,没有村里人实在,有什么说什么,绝对没有第二种意思。 聪明人说话都爱拐歪抹角,让你猜,猜对了就告诉你,猜不对就算了,揭过去。 当初碧水书苑的院长便是如此,明明一句话就能搞定的事,他非要顾左右而言他,弄得朝曦云里雾里,十分怀疑自己的智商。 “哎……”实在想不通,朝曦忍不住叹气。 “怎么了?”立马有人追上她问。 整个队伍只有朝曦一个女大夫,大家活了半辈子,还从来没见过,例外手艺活传男不传女,女子是没有资格学这些的,即便家里有女儿,也会选择教男徒弟,久而久之女大夫只在传说中出现。 陡然见了朝曦,大家还有些不敢置信,很快欣喜若狂,朝曦的长相,医术各方面都不错,不知不觉成了团宠。 有事没事给她送个点心,帮忙均点药材之类的,争着抢着与她讨论医术,就连出来逛街,听说她只需要药材,也第一时间先去采办药材,其它的东西随后再买,不急。 朝曦原来是个没人疼,没人爱,连有人问都没人问的那种,十几年都是如此,突然被人嘘寒问暖,开始以为大家不怀好意,几日相处下来倒也习惯,大家只是单纯看她是女孩子,能帮的忙帮一些。 那些个重活从来不让她干,朝曦原来是个抬水缸的姑娘,自从他们来了之后仿佛变成了娇娇女似的,抬个药材都不让她抬。 还说什么让一个姑娘抬药材,他们走出门会被人笑话云云,一次两次倒也罢了,次数一多,朝曦干脆让给他们,偶尔有大箱的药材过来,也会先通知他们,自己不动手。 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 “没什么,只是有些事搞不懂而已。”朝曦提了提下滑的药箱,有些无精打采。 “什么事?说出来看看我能不能帮上忙?” 朝曦不太习惯别人对她嘘寒问暖,一旦有人关心过头,她就会自觉远离,在大夫堆里几乎没什么朋友,方兴贤是个例外。 俩人差不多大,着实有些话题,方兴贤活泼,跟谁都聊得来,正好是朝曦没有的,朝曦很羡慕他。 “你爹娘感情好吗?”沈斐说他俩不像夫妻,真正的夫妻是什么样的? “好啊,整天腻腻歪歪,你关心我,我关心你,我这个儿子就像捡来的。”方兴贤叉腰,“小时候他俩一起出去玩,把我弄丢了好几次,要不是我机灵,你现在就见不着我了。” “还有呢?”朝曦想听更多的。 “母亲每天晚上都会温一壶水在房里,因为父亲半夜起来喜欢喝水,父亲每次回来都会带些点心,因为母亲从来不吃晚饭,怕她饿着。” 朝曦点头,“再多说一点。” 方兴贤想了想,“记得父亲以前说过,他俩最落魄的时候三天没吃饭,找了好心人讨了一块饼,俩人你一口,我一口分着吃。” 好像都不是朝曦想要的,朝曦什么都没听出来。 “他们俩经历了共患难,共享福,共度了大半生,现在感情还很好。” 方兴贤有些向往,“我也希望有一天能找到跟我共患难,共享福,共度余生的人。” 他提了两次共患难,共享福,朝曦终于注意到这两个字眼。 谁不想啊,她也想,有人陪着一辈子多幸福,可她跟沈斐好多毛病,就像两个人生似的,不知道怎么凑到一块去。 “你爹和娘,身份相差大吗?”朝曦想知道别人是怎么处理这种关系的。 “大啊,我娘以前是我爹花十两银子买回来的丫鬟,奶奶如何都不同意他俩,除非我爹退让,纳我娘为妾。” 朝曦眼前一亮,“后来呢?” “我娘没说什么,我爹死不同意,后来他俩未婚先孕,生下了我,木已成舟,我奶奶才作罢。” “你爹对你娘真好。”朝曦想起了自己,沈斐是大顺的摄政王,她是恶名远扬的鬼谷传人,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要想在一起怕是不比方兴贤的父母难。 难道也要未婚先孕,生个大胖小子先? 关键沈斐肯不肯顶着压力光明正大娶她还是个问题,朝曦都不确定这人是不是真的喜欢她。 说没有吧,又能时刻感觉到沈斐是在乎她的,譬如沈斐知道她不喜欢平白接受别人的好意,通常会把这份关心融入到别的里面。 厨房的大娘每次瞧见她便多给她打一勺饭,冬天冷,给丫鬟们制定冬衣时刻意多做了两套,‘顺便’给了她。 哪能那么顺便,还不是沈斐搞的鬼。 他想送个东西也不知道光明正大,尽玩这些小手段。 等等,好像沈斐光明正大过,瞧见她袖子破了些,叫人过来给她做衣裳,被她赶走了,不好意思是一回事,那衣裳只破了一小点,缝缝还能穿,朝曦不想浪费。 在南山山脚的时候他也试过给她添药材,送食材,都被她一一拒绝,药材朝曦自己可以赚钱买,食材进了山里,到处都是,更不需要,随口就说用不着,省省功夫吧。 当时没在意,以为这是不给沈斐添麻烦,沈斐应该高兴才是。 可细细想来沈斐只是不穿她辛苦买来的衣裳她便气得不行,那她直接拒绝沈斐的好意呢? 沈斐会不会也很不舒服? 摄政王(种田文) 第63节 换位思考一下肯定会,所以这个错是她先犯的? 犯了错的人还义正言辞的指责沈斐,把沈斐压在箱底的衣裳拿去卖了? 他虽然没穿,好歹折好包好塞进箱子里,朝曦直接拒绝他,让他不得已从明转到暗,‘不经意’对她好,怎么看都是她更过分。 沈斐说过,她有一个优点,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朝曦当即与方兴贤打声招呼,就说忘了带钱,药材也不买了,急急往回跑。 她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回去给沈斐道个歉,顺便问问他傍晚那些话到底什么意思? 不要让她猜,她笨,猜不着。 朝曦匆匆跑到客栈楼下,正好瞧见镜花姐姐手里拿着几个酒壶往外走,朝曦没多想,拉住镜花姐姐问她沈斐在哪? 镜花姐姐看了看她没说话。 “怎么了?”朝曦不解。 镜花姐姐摇头,“公子在书房批阅奏折,谁都不见。” “我也不见吗?”朝曦皱眉。 “那倒没说。”镜花叹气,“你要不去试试吧。” 朝曦点头,别了镜花姐姐,提起下摆朝沈斐的书房走去,岐州繁华,客栈也大,只要出得起钱,书房要多少有多少,沈斐要批阅的奏折太多,每次都弄得很晚,怕打扰她,刻意买了间单独的书房处理公务,就在俩人睡觉的寝屋旁边,走两步就到。 朝曦先将药箱搁在睡觉的寝屋内,然后才轻手轻脚去了隔壁,小心翼翼推开门,一眼瞧见赤脚坐在榻上的沈斐,屋里燃着火盆,又没开窗,一股子酒味瞬间充斥鼻腔。 沈斐喝酒了? 与他相处了这么久,还从来没见过他喝酒,似乎喝了不少,地上全是酒壶,方才镜花姐姐拿出去的那些空壶,该不会都是他喝的吧? 那他现在……怕是已经醉了。 朝曦走过去,果然发现这人眼神迷离,带着几分醉意,慵懒的靠在榻上,修长白皙的指头弹桌上的酒杯。 清醒状态下的他绝对不可能干出这么孩子气的事,说明真的醉了。 第76章 什么情况 他平时正经惯了, 就像一个容貌不老,心已经老的爷爷, 无论发生什么, 也没见他动摇半分, 脸上自始自终都是那副死样子,几乎没怎么变过。 陡然醉酒,整个人浑身上下散发一种懒散的气息,与平时判若两人, 朝曦居然有些束手无策,不知道该干什么,着实看了一会儿他弹酒杯。 小巧的酒杯在桌上转来转去,一会儿竖着,一会儿倒着,没掉在地上很快就会被他拉回来,继续弹。 这回不知道是不是使的力气太大,那杯子嗖的一下飞了出去, 被朝曦接住。 沈斐似乎才注意到她似的,身子晃了晃, 迎面躺在榻上, 一只腿曲起, 一只腿挂在榻沿, 轻轻摇晃。 他也不说话, 只歪头看着朝曦。 朝曦把杯子搁在桌子上, 走过来摸摸他的额头, 面色发白,额头却是烫的,喝的太多? “沈斐……”朝曦喊了一声,“你还好吧?” 这个躺姿似乎不太舒服,沈斐用手扶了一把桌子,动作大了,长袖自臂上滑落,露出大片细腻的肌肤,他皮肤太白,如玉一般,手腕上的咬痕便显得格外明显。 刚开始朝曦每天给他抹好几遍,只要药效一过,立马洗掉涂新的,这伤总算好得快了些,不过还是有疤,这两天没给他涂,疤痕瞧着好像越发刺眼。 这个伤其实也与朝曦有关,如果不是她粗心大意把披风随便搁在角落,那个黑大个就不会披着披风顺利进了沈斐的帐篷,沈斐以为她被那个黑大个制服,披风才会到黑大个手里,所以格外配合。 本以为是来谈条件,要权要钱之类的,谁料那黑大个居然是冲着他来的。 说是活了二十多年,从来没见过长得这般好看,气质出尘的人,忍不住便动了歪念。 仔细一想,她师傅,她,可不都是被沈斐的美色吸引,师傅第一眼见到沈斐时便失了魂似的,说什么非他不可,朝曦本来只打算与他做个假夫妻,应付应付旁人便是,结果也没忍住沦陷。 美色误人啊! 平时沈斐清冷,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模样,心里有想法,看到他那张脸也蔫了,今儿跟中了邪似的,越看沈斐越觉得像等着人调戏一般。 空门大开,安安静静躺着也不说话,只一双含了醉意的瞳子来回盯着她看。 朝曦不知道要做什么,将地上被他丢的到处都是的奏折整理整理,搁回桌子上。 空的酒壶也捡了回来,地上铺了毛毡,没有摔碎,瞧着还能用,便放在高一些的地方,省得再被沈斐摸到。 沈斐懒,只丢搁在手边的东西,远一些的打死不碰。 他也不挑,有什么丢什么,酒杯酒壶,茶杯,丢到后来没东西了干脆将腰上的玉佩解下来,一点不心疼,啪的一声摔在地上,然后是头上的玉簪,玉冠。 似乎还没过瘾,摸了摸身上,发现脖子上的玉佩,刚拿出来,又塞了回去。 嗯,还没有醉糊涂,知道这玩意儿不能丢,丢了朝曦立马跟他翻脸。 能丢的都丢完,沈斐找不着东西,盯着自己看了一会儿,把外衣脱了。 朝曦认命的矮下身子捡回来,放在沈斐摸不着的地方。 沈斐醉成这样,她想问的问题也没机会问,无论她说什么,沈斐都一言不发,只顾玩自己的,丢东西丢的不亦乐乎。 她捡衣裳的功夫这厮又脱了一件,被朝曦捡走,他还有,不知道是真的怕冷,还是上回险些被人……,这厮吃了教训,里三层,外三层的穿,脱了好几件,身上还有两三件,被他一股脑全扒了下来。 朝曦以为没有了,打眼一瞧,身上还有一件,这回是真真正正的亵衣,再脱就光了。 说起来也好久没瞧见他光着身子,让他脱吧,正好过过眼瘾。 朝曦站在一边,等着他把最后一件也脱下来,谁料这人脱累了,脑袋朝后一扬,直直向下倒去。 他后面可不是枕头,是榻沿,这一下摔着,脑袋上怎么也要留个包,第二天疼死他。 朝曦眼疾手快,赶在沈斐倒下前用手撑住他的身子,用力一拉,将人直接拉坐起来。 沈斐喝的太多,根本坐不稳,脑袋晃晃悠悠,瞧着摇摇欲坠似的。 “是不是困了?” 朝曦想了想,一手绕到他膝盖处,一手穿过他腋下,微微使劲,将他整个人打包抱起来。 “这边没有被子,困了回寝屋睡。” 沈斐没说话,脑袋软软的垂在她肩上。 这应该是没有意见的意思吧? 其实就算他有意见也没用,朝曦还是会把他弄过去。 只穿了薄薄一层亵衣,还赤着脚,本来身体就差,这是嫌自己命长了还是怎么地?这么任性? 沈斐哪都好,就是有些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一生气就不吃东西不喝水,现在干脆喝起了酒,酒品还不好,喝完会扔东西,什么都扔,连奏折都没放过。 朝曦用脚勾开门出去,又用脚顶开门进了隔壁,把沈斐放在床上,被子一盖准备打水给他擦把脸,身上都是酒气,不洗干净这人半夜怕是会被自己熏醒。 人刚出去,镜花姐姐已经打来了水,许是听到了楼上的动静,恰好出现在楼梯口,将水和方巾给她,让她照顾好沈斐,又下了楼。 自从朝曦来了之后,伺候沈斐的重任似乎交给了她,其他人自觉避嫌,镜花姐姐也很少在她面前给沈斐打下手,基本大大小小的活都交给了她,偏朝曦好像并不讨厌。 喜欢一个人是不是就是心甘情愿给他做些事情?做不到还有些不开心,就像沈斐没穿她送的衣裳似的,心里憋着一股子气,准确的说是酸,酸什么自己也不知道,就是莫名生气。 那沈斐给她做事,做不到,是不是心里也很酸? 这么一想感觉自己好受多了,大家同病相怜也好有个照应,不能她一个人难受。 朝曦回来的时候这人还没睡,睁着一双眼睛看她。 朝曦方巾洗好展开,糊在他脸上,像擦花瓶似的,搬动他的脸细细擦拭起来,动作大时沈斐难受的闭上眼,脸被她擦到变形。 朝曦也不管,顺着他的额头,眼睛,鼻子和脸颊一路擦过来,手拿开时沈斐以为好了,刚睁开眼又是一张帕子糊过来,朝曦给他洗了两遍。 然后擦擦脖子和手,手腕上的疤痕抹了药,又用布包了一圈,免得药膏弄得到处都是。 差不多后才放过这人。 沈斐喝醉酒前很乖,几乎任她折腾,喝过酒之后……更乖,小孩子似的,只一颗脑袋露在外面,朝曦往左边走,他视线便跟在左边,朝曦挪到右边,这人视线跟到右边。 “沈斐。”脸洗了,脖子也洗了,这人应该清醒很多,“你今天傍晚说是我还没有完全接受你,还有那句,咱俩不像夫妻,是什么意思?” 朝曦叉腰,“我哪没有接受你了?咱俩又哪点不像夫妻了?” 沈斐黑白分明的眼睛眨了眨,张张嘴,似乎说了什么,又似乎没有,朝曦没听见,凑过去听,“说了什么?” 脸上突然被一个柔软的东西亲了一下,朝曦受到惊吓,险些跌坐在地,一回头发现沈斐无辜的瞅着她。 “干什么?”朝曦擦了擦脸,蹙眉问。 沈斐纯洁干净的眼睛里倒映出她的模样,脸上有些红,都是沈斐搞得鬼,朝曦气不过,伸手拧了他一把。 这人也不挣扎,拧了左脸他将右脸也凑了过来。 这么乖? 朝曦手往下滑,捏了捏他的下巴,这人还是那个样子,不挣扎也不拒绝。 朝曦手又往下摸了摸,这人依旧没反应。 她忍不住了,干脆一把扑去,将沈斐压在身下,亲了又亲,这可是个好机会,沈斐醉成这样,明早可能都记不得她做了什么,而且是他主动的,先亲了她一口,朝曦才控制不住兽性大发的。 要真的怪起来,也该怪他自己。 百忙之中朝曦也没忘探探他的脉搏,出奇的强了两分,也许是时候了。 药蛊在他这里放了这么久,再放下去怕是认不得她,不肯归家,今晚就给它取出来。 完事后把沈斐洗干净,明早死不承认,就说这厮做了梦。 这种事看他怎么好意思开口? 朝曦手刚掀开沈斐的被子,又顿了顿。 这样做会不会不太好? 感觉自己跟强迫良家妇女的恶霸似的,还是趁人家喝醉酒的时候,怎么看怎么有种趁人之危的感觉。 不行,她不是师傅,师傅做事随心,完全不顾别人,朝曦不能跟她一样,就剩那么点道德,怎么也要保护好。 她又将被子放回去,盖在沈斐下巴处,转身去收拾隔壁。 隔壁书房被沈斐弄的很乱,朝曦开始只将扔在地上的东西捡起来,并没有收拾,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与其留下来胡思乱想,不如找点活干,也好冷静冷静。 人刚站起来,手腕突然被人握住,还没来得及反应,人已经被拉上了床。 摄政王(种田文) 第64节 ??? 什么情况? 第77章 夜深人静 头顶压来一道黑影, 离的太近,挡住了朝曦的视线, 什么都瞧不见, 耳边只有沈斐微微的喘息声, 和黑发落在她脖间凉凉的感觉。 “朝曦……” 磁性沙哑的声音平淡异常,听不出半点醉意,“你不是想听别人夸你吗?” ??? 这种时候难道不该谈些别的? “我只夸一遍。”他那双好看的手摸了过来,顺着朝曦的眉眼, “远山如黛,近水含烟,肤若胜雪,面似桃花, 发如浮云, 眼若星辰。” 顿了顿又继续道,“你长得其实很好看。” 朝曦反应慢, 先是愣了愣,继而红了脸。 “沈斐……” 往常都是她主动,今儿不知道刮了哪阵风, 沈斐突然积极起来, 没人逼, 也没人催, 自个儿亲了她一口, 自个儿将她拉上床, 还夸了她。 从来没人真心夸过她, 要夸也是夸她心灵美,沈斐是第一个用了这么多词,又那么认真夸她的人。 不是心灵美,是夸她外貌。 莫名有些感动。 沈斐矮下身子,额头抵着她的,稍稍错开脑袋,在她唇上落了个轻轻的吻。 像羽毛扫过似的,来的异常突然,朝曦闭上眼,格外配合。 那一吻不知为何,戈然而止,朝曦正待睁眼,瞧一瞧发生了什么?身上陡然一重,沈斐整个人砸来。 “困了……” 朝曦:“……” 他就这样枕着朝曦的肩,呼吸渐渐均匀,不知何时睡深了过去。 朝曦捂住眼睛,不忍直视。 这么关键的时刻,沈斐居然睡着了! 也不知是故意的,还是真的很困? 朝曦不满的踹他一脚,随即叹息一声,认命似的爬起来,将这人翻过一面,推到床里,自己也跟着脱了衣裳,简单洗漱过后掀开被子挤了进去,还有些不爽,用力捏沈斐的手,揉他的脸,这人始终没醒。 摇摇头吹了蜡烛,身子缩进被子里,腿夹住沈斐的腿,给他暖老寒腿,然后抱着他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朝曦先醒,醒来时沈斐还在睡,她越想越气,惊觉自己对沈斐一点吸引力也没,说睡就睡,半分都没犹豫。 这要是沈斐躺她跟前,她肯定把持不住,因为她喜欢沈斐,觉得沈斐从上到下连头发丝都好看。 就算再苦再累,她也要撑住,睡了沈斐再说。 沈斐呢?居然这么轻易就放弃了! 朝曦心里委实不爽,逮住这人一顿好揍,虽然力道用的轻,不过沈斐酒劲过去,轻而易举被她弄醒,皱着好看的眉头,起来瞧了一眼,又躺了回去。 他有赖床的习惯,朝曦知道,在山谷里就表现的很明显了,不爱晒太阳,其实就是不想起床的意思。 睡着多舒服,床上多暖和,谁想起来? 他越是不想起来,朝曦越要将人弄起来,指责他都虚成什么样了?居然在那么关键的时刻累倒,太不中用云云,然后拉着这人一大早晨跑。 还逼他练武,俩人拿了两根棍子,在客栈的后院里比划,沈斐自然不是她的对手,别说病成这样,就是全盛时期都不一定打得过她,不,应该说他身边的那些所谓高手,一个都打不过她。 对于武功,原来朝曦不知道,一直以为自己很差,谁知出了凤凰山,到了最繁华的京城才晓得,比她差的比比皆是,他们都能当贴身侍卫,拿高月例,朝曦更可以。 过两天就管沈斐要月例,她也要当贴身侍卫,保护这厮。 沈斐并非自愿早起,也并非自愿练武,人有些蔫,他这人很奇怪,说他懒吧,他有时候又很勤快,在南山的时候每次起的都比朝曦早,一大早五更不到出去处理奏折,而且坚持了很久。 然而一旦没事做,譬如凤凰山战况稳下来,这人便开始偷懒,辰时饭点才起,有时候还要赖好久,叫他吃饭就说等一下,等一下,等一下饭菜都凉了。 旁人治不住他,即便赖床,大家也都依着他,将饭菜搁在炉上热着,直到朝曦到来,赖床那是不可能的,硬拽也给他拽起来。 沈斐每天看到她,都唉声叹气,表情很无奈。 但是看不着她,唉声叹气表情更无奈。 每天都在纠结中度过。 朝曦还有个习惯,就看不得这人好,只要发现他一个人站着,旁边没人,一个飞跃立马扑到他身上,将这人压的踉跄几步,还要空出一只手托住她。 偶尔实在没有准备,俩人一起栽进雪堆里,通常都是沈斐在底下垫着,朝曦丝毫未损。 每次这厮都幽幽叹气,问她满意了吗? 那自然相当满意。 朝曦也说不清自己什么恶趣味,反正就喜欢看他拿她没有办法的模样。 那日的事似乎揭过一页,俩人都没有再提,朝曦没有问他哪里不像夫妻?他也没有责怪朝曦没有接受他的好意。 反正两个人互相包容,往后沈斐说要给她做衣裳,添药材之类的,实在需要就添,她送给沈斐的东西,沈斐也尽量戴在身上。 那身衣裳他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又到了他手里,说是南山不怎么冷,凤凰山更冷,那人要留到凤凰山再穿,带的包裹比平常人大了一倍,被沈斐发现,花了双倍的钱买了回来。 朝曦说了慌,她确实是在南山附近卖的,但是没有随便卖给外人,卖给了沈斐的侍卫。 凤凰山那么冷,沈斐需要,他的那些侍卫肯定也需要,争着强着要买。 衣裳差不多算是拍卖,谁的价格高给谁,最后被那个手上长冻疮的小伙买到。 沈斐还真是厉害,一下就被他发现,没两天买了回来,穿在衣裳里,外面披着披风,瞧着还是那般瘦,开始朝曦没发现,后来俩人晚上同睡,发现这人脱了一层又一层,然后将那身加了绒的厚衣裳脱下来,才露出里面的亵衣。 既然他已经穿在了身上,那自然没有问题,朝曦气也消了,开始想法子弥补他。 无非是做些好吃的,沈斐其实很容易满足,他吃多了山珍海味,更喜欢清汤寡水,馒头里面夹上自己腌的辣椒,他也能吃得很香,平时饭量很少的人可以吃两个,再喝一碗稀饭。 刚来山谷时格外嫌弃粗茶淡饭,努力想吃些新鲜的玩意儿,回到京城后吃的喝的有人精心伺弄,这厮反而变了性子,开始喜欢清汤寡水,毛病特别多。 好在岐州朝曦来过,在这里还住了两天,比较熟,知道哪片山上有什么,青的红的野辣椒摘回来,洗洗用捣药的捣碎,再洒些盐,腌上两天到了凤凰山正好可以吃。 凤凰山经过两次大战,颇显得有些狼狈,原来那些邻居能走的都走的差不多,只剩下一群走不动的老头老太太,街上格外荒凉。 朝曦有些担心平安,正打算上山看看,谁料刚到了驻扎营地,便见一只胖熊跑来。 这只熊明显瞧着比她离开时胖了一圈,有吃有喝干脆连冬眠都省了,跟众人打成一片,还成了团宠,平时士兵们你省一块,我省一口,全喂了它,它也不怕生,给吃的就是娘,个头虽然大,瞧着哄人,其实性子特别软,跟谁都能玩得很好。 在山谷里时朋友不少,出了山谷朋友更多,沈斐还专门安排了人饲养它,说这厮逗的很,闲着没事就坐在营地门口,有人提着东西进来开心的屁颠屁颠,一旦有人拿了营地的东西出去,那不得了,非得闹一场不行,好几个人拉都拉不住。 营地每天都有重伤的人被送出去,这厮舍不得,挡住大门不让走,它极通灵性,鼻子又灵,今个儿趴谁床边守了一夜,第二天那人必死,久而久之吓得士兵们不敢让它晚上跟过来,专门给它安排了个帐篷,日子过得极是潇洒。 朝曦这一路没少担心它,心里七上八下,特别难受,来之前还趴在沈斐怀里待了一夜,沈斐不知道她为什么,但是格外配合,一动不动让她抱了很久。 想象中平安受伤,惨死,各种画面,唯独没想过这厮过得这般舒坦,有人喂,有人养,还有人玩,沈斐还专门安排了俩人溜它。 比朝曦过的还悠哉,朝曦这一路深的浅的没少踩,每天早上还要拖着沈斐晨练,不让他做马车,让他跟着马车走一个时辰,一个时辰后才放过他。 娇生惯养的沈斐开始受不了,后面竟也习惯了,不用她喊,自己起来,跟着长队紧走慢走。 并非没有收获,活动的多,饭量便大,沈斐明显瞧着精神很多,脸色没以前那般苍白。 到了营地后这人更忙,每天与各位将军商量如何北去攻击元国,打到它怕为止。 否则元军不吃教训,下次还敢来,沈斐野心大,朝曦有次去了他专门处理公务的帐篷,发现这人将元国的地盘划在大顺下。 他想吞并元国。 怕是想了很久,地图上密密麻麻都是作战计划,沙图上插满了大顺的旗子,这些都是他准备走的路线,居然还考虑过从悬崖下爬过去,那么高,就是朝曦这样的老手爬上去都有风险,只要半路上一个松懈,人也差不多玩完。 小命只有一条,但体力用尽之时谁还顾得上,只想一死一了百了。 朝曦体会过这种感觉,她也并非一直都是爬山能手,开始也经历过好几次绝望,好几次想放弃,最后才能爬上爬下凤凰山。 听说凤凰山的背面还有山,那座山后才是元国的地盘,想一想元军攻来多不容易,换位思考,大顺的兵马攻去元国,也极是不易。 并非没有平坦的陆地,只不过有大群元军守着,不好攻。 沈斐想走哪条路? 朝曦是不建议走山路,不好退,走水路这个天都上了冻,也不太现实,陆地就要与元军直面碰上,总之无论走哪都是千辛万苦。 元国着实占尽先天条件。 朝曦只是个普通人,没有沈斐那个脑子,担心也没有用,干脆做好自己该做的事,给前线退下来的士兵包扎伤口,不知道用了什么东西,很多伤口不好痊愈,总会反复感染,让人丧失战斗力。 她一问才知道,元军的人在刀上和箭上涂了金汁,就算反复清洗也没用,它会不断感染病人。 条件差,药也不够用,几乎没有痊愈的可能,所以一旦被元军的刀和箭射中,几乎等于判了死刑。 朝曦唯一能做的就是用花椒和盐煎水,给他们清洗伤口,削去腐肉,刀伤还好,箭伤一般都是两面穿透,里面是器官,总不能也削去? 朝曦为了这个事愁了好久,几乎有些魔怔,白天给人看病疗伤,晚上疯狂翻她的医书,希望能从上面找到些什么。 主要是抑制反复感染的法子,医书告诉她,除了反复清洗,吃药抵抗,几乎没别的法子。 朝曦觉得光吃药抵抗和反复清洗还不行,还需要做些别的。 联想到沈斐最近胖了不少,身体也好了些,干脆让他们多出来走动走动,晒晒太阳,自己闲着没事用盐水清洗,先做个观察,总比坐以待毙好。 每个人身体不一样,有些人用这个法子好了,有些人没有,朝曦原来接触的病人都是小病小伤,即便到了南山,土壤软,几乎没死太多人,而且伤口一般是砸伤,大家看她是女孩子,会照顾她一些,不让她处理太惨的那种,一旦有人病情转危,立马便会被其他人接手。 朝曦差不多全无压力,没怎么见过死的病人,到了这里受伤的人实在太多,根本没有差别对待,每个人都要接触各种病人,朝曦也不例外,陡然见了这么多条人命在她眼皮子底下悄无声息离开,自己却无能为力,那种感觉真的很难受。 说不出,道不明,憋在心里,每天心情都很沉重,连平安陪睡都不能安慰她。 帐篷的门大,平安的身子能过来,几乎每天都跟朝曦一起睡,把沈斐的位置挤没,沈斐已经好几天没来过。 他还在为攻打元国做准备,而且朝曦听说他准备去前线了。 前线更加危险,直接面对元军,两军明着熄火,实际上还是时不时会有个小摩擦。 沈斐将阵线拉到元军和大顺的交界线前,不知有意还是无意,正好在凤凰山外,这里最多算个后营,处理前线留下来的伤患和供给,免得被敌军一网打尽。 沈斐要去前线,朝曦自然不可能安心留在后头,她也要去。 摄政王(种田文) 第65节 沈斐不想让她去,说是不安全,朝曦说了一个让他无法拒绝的理由。 “你这么弱都能去,我为什么不能去?” 沈斐沉默了很久,最后还是依了她,但是要她保证,不能逞强,不能去太危险的地方,也不能一个人离开军营,去山上采这个采那个,总之吃的喝的不够要告诉他,他会让人安排。 这回朝曦没跟他杠,答应了下来,其实整个军营明明就她功夫最好,偏偏沈斐谁不担心,就担心她。 也不知道到时候谁帮谁,如果不玩那些虚的,朝曦敢保证整个军营,乃至整个元军,没人是她的对手。 比力气还是比技巧,比武功还是比暗器,没人比她玩的溜,想用人轮战也没用,朝曦的银针上有毒,这种普通的银针随处可买,几乎可以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最擅长对付人轮战,人越多,倒的越快,一洒倒下大片。 她身上不知道藏了多少毒药,用完了去森林抓回条毒蛇,只要一滴,在稍稍加些别的东西,就够她给好些银针涂毒。 元军那么可恶,不弄死他们,总觉得自己的武功白学了,朝曦不想守在后方,她要上前线打仗,一来保护沈斐,二来让自己的功夫有个用途。 上前线首先要翻过凤凰山,再走一天的路程,到两军交战处,这个过程十分磨人,朝曦怀着满心仇恨,在走了两天后都有些蔫,没想到沈斐居然还能坚持,而且每次都是他带头走。 这人到底是弱,还是强,朝曦登时有些摸不透,说他弱吧,一样的路程,很多强壮的侍卫,就连朝曦都有些受不了,要知道凤凰山朝曦可以经常来来回回的跑,可能好久没爬过,有些不适应,脚下磨出泡,疼得厉害。 但也比一般人强,沈斐居然比她还厉害,没有喊过一声累,坚持走三个时辰休息半柱香,走三个时辰再休息半柱香。 半柱香太短,每次坐下就不想起来,每次都是沈斐带头,想一想他这样的贵公子都能坚持,不能比他差不是?于是一路紧赶慢赶,用了两天半左右翻过凤凰山,再走一天差不多就能到地方。 只有晚上能休息,躺下的那一刻朝曦有种幸福的感觉,她原来虽然也爬凤凰山,但是没这么赶,几乎走走停停,反正一个人,累了就休息休息,哪想到跟着沈斐连休息都有规定时间,半柱香揉揉脚的功夫都不够。 难怪总有人说他铁面无私,如果他骑着马,坐着马车还会有人抱怨他腐败云云,但是人家也是一脚一个印走过来的,大家只能佩服。 朝曦也改变了对他的看法,从弱,变得稍稍强了一些。 傍晚大家在做饭,朝曦趁着功夫将沿途遇到的毒物和药收拾收拾,她跟旁人不一样,一路走来看到什么都会花些功夫采回来。 然后顺着队伍留下的痕迹追上大家,晚上睡在帐篷里,沈斐不让她单独在外头。 饭是沿途打的猎物,煮的肉汤,喝完全身舒坦,朝曦往沈斐帐篷里一躺,深深睡去,没有一点睡前犹豫,几乎倒下就能睡着。 沈斐还要处理各地运来的奏折,小事已经被众大臣自己消化,一些拿不定主意的事才会运来他这边。 皇帝还小,才七岁,完全没有判断能力,后宫不能参政,只能他这个监国王爷多费费功夫,在大家都睡得香甜的时候还要撑住身子处理奏折,通常半夜才能睡。 这里不用担心打扰朝曦,因为根本吵不醒,累成这副模样,打雷都不太可能叫醒她,所以沈斐几乎每天都在帐篷里批阅奏折,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朝曦不堪入目的睡姿。 她平时睡觉还好,最近有些累,胳膊腿酸痛无比,怎么躺怎么不舒服,虽然人是睡着了,但是身体本能翻来覆去的折腾。 沈斐离睡觉的时间还早,也不差那一刻半刻,奏折看累,便坐在地铺前,让人拿来热毛巾给她敷腿,自己都顾不上,给她敷完才有空看自己的。 山里潮湿,路难走,他的膝盖入寒,不知是冻的,还是肿的,青一块,紫一块,像被人打过似的。 沈斐已经习惯,拧了毛巾盖在膝盖处,又用剩余的热水倒在盆里泡了泡脚,缓和一些后继续处理奏折。 夜深人静,该睡的人差不多都睡去,只有他这个帐篷亮着光,一直亮到三更才幽幽熄火。 第78章 是大勇士 朝曦一大早被哨声吵醒, 俩眼一睁发现沈斐不在,不知道去了哪? 简单洗漱完毕后出去, 发现人家已经开始指挥人做早饭, 收拾帐篷, 做好离开的准备。 如果不是帐篷里多了个处理公务的小桌子,朝曦差点以为他整晚没有回来过,床上也有睡过的痕迹,沈斐似乎压力很大, 最近掉发掉的厉害。 朝曦闲着没事会把他掉的发收集起来,装在香囊里,万一以后这厮掉成了秃子,还能拿出来看看, 证明沈斐以前发质多好。 沈斐不仅发质好, 头发还长,正好齐腰, 朝曦才到肩膀。 她嫌长了麻烦,不是第一次剪,几乎每年剪个三四次, 才能一直保持这个长度。 古往今来一直都有身体发肤, 受之父母, 不敢毁伤, 孝至始也的说法, 当然那是读书人才会遵守的规则, 朝曦没怎么读过书, 才不管那些,不舒服她就剪,毕竟她母亲不在,父亲也跟没有一样,‘孝’这个字于她而言就是空谈。 朝曦一个人,随着心,怎么舒服怎么来,不仅剪头发,还没学过女德女训,总之正常女子学的东西她几乎都没接触过,不也一样活的好好的?而且比大多数人潇洒。 这就够了。 早饭很简单,吃完又是上路的一天,朝曦因为要摘草药,基本不与他们一起,自己掉在后面,原来只有她一个人,后来越来越多的大夫和伙夫吊在后面,一来自由,可以稍稍歇歇,晚上赶上大部队便是,二来可以顺便采采草药和食物,自供自给。 朝曦每天早上出来时都会背个空篓,晚上满载而归,因为有她这个先例在,沈斐不好偏袒,干脆尽数放任,只要赶在晚上点数前回来便可。 森林里可不是闹着玩的,搞不好就是死,没人拿自己小命开玩笑,只有那种艺高胆大的人才敢单独行动,后来死了几个人,沈斐干脆找人带队,在一片范围内采草药和吃食。 也会尽量等等他们,现在朝曦中午饭也能赶上队伍。 这么急着回来当然不是为了合群,是为了沈斐,几日不断赶路,沈斐好像又瘦了,不好好吃饭的毛病又出来。 毕竟是赶路,没那么多功夫搞花样,逮着什么吃什么,有时候时间紧的动物内脏都来不及去,直接上架子烤,这样烤出来的食物只能裹腹罢了,哪有什么味道可言? 怕自己坚持不住,沈斐会吃一些,最多只能维持小命,再多没有,人自然会瘦,所以朝曦回来是为了给他带饭。 大部队吃的不好,不代表她也吃的不好,朝曦路上瞧见溪逮鱼吃,瞧见蘑菇炖汤喝,瞧见兔子搁在竹筒里烤着吃,花样百出,吃完不忘带回来给沈斐,偷偷摸摸把竹筒塞进他怀里,给他挡着光,不让别人瞧见他吃独食。 沈斐对她一个人外出还有些意见,不过每次一说朝曦,朝曦便捂着耳朵说听到了听到了,然后第二天继续我行我素,一大早出去采草药,其实主要目的还是弄吃的 。 为了谁啊,还不是为了沈斐,沈斐还真找不着理由说她,毕竟朝曦有丰富的山里生存经验,一直没出过事,倒也没再过问过,就这样不知不觉到了军营。 军营戒备森严,到处都是士兵看守,朝曦再想跑都难。 但是……似乎也没能难倒朝曦,刚到时正好是晚饭时间,回头去找朝曦,发现这人不见了。 每天晚饭前都会点一回数,确定所有人都在才进军营,那时的数目是对的,朝曦也在,她是进了军营后才离开的。 不知道使了什么法子,避开了守卫,让人去查,都说不知道,许是用了什么特殊手段。 在军营里被别人带走的可能性不大,朝曦的武功不是摆设,又通医毒,正面打不过她,玩下三滥的手段也避不开她,几乎很难活捉或是拿捏她,除了她自己出去,沈斐想不到旁的理由。 也许去熟悉地形了。 朝曦有个习惯,只要到一个新地方,就要到处看看,熟悉地形,据说是跟她师傅学的,她师傅是赫赫有名的女采花贼,自然要熟悉地形,好方便逃跑,朝曦跟了她,好的不学尽学坏的。 “王爷,有个不好的消息。” 镜花和水月只是两个弱女子,经不起徒步翻山,沈斐放她们绕远路过来,最少七八天才能到,这个侍女是军营里的人给他挑的。 “奴婢听一个做饭的伙夫说,附近的山上闹野兽,如果朝曦姑娘真的上了山,怕是……” “多大的野兽?”沈斐手里捧着热茶,淡淡喝了一口。 朝曦常年混迹凤凰山,一般的野兽怕是对付不了她。 “大虫……” 砰! 沈斐手里的茶杯掉在地上,摔了个粉碎,滚烫的茶水溅起,湿了他半个鞋面,他没管,站起来去拿披风,“去找几个经验丰富的人过来,我要上山一趟。” 那侍女颌首,福了福身子退出帐篷,没多久又走了进来,“王爷,不用找了,朝曦姑娘回来了。” 朝曦不仅回来了,还带了个大家伙,运气不好,正好与山上闹事的大虫撞面,运气好的是她把大虫打死了,一路拖回来,迎着众人吃惊,钦佩,怀疑的目光拉到军营,有沈斐给的腰牌在,没人拦她,着实让她耀武扬威了一阵。 还有人给她发了百两银子,说是那畜牲狡猾,总爱袭击人,又逮不着,为了清除这个潜在威胁,悬赏百两。 那后山其实就是小兵们平时训练,晨跑的地方,陡然出现一只大虫,直接威胁到他们的生命,偏又爱躲,寻不着踪迹,只找落单的人下手。 朝曦恰好一个人上山,被那只大虫当成猎物盯上,谁知那只大虫反而死在她手里。 朝曦傍晚上山有两个目的,第一,勘察地形,第二,寻找食物,第一个是做到了,第二个并没有,因为这座山被小兵们翻了又翻,连根蘑菇都没有。 以后想开小灶都开不起,只能在旁人吃不得的东西上下手,比如烤蝎子,烤蜘蛛之类的,还有湖里的漏网之鱼,刚下过雨,跑的勤快些搞不好还能摘一些新鲜的蘑菇和木耳。 那只大虫又大又重,本不想带回来,因为没找着食物,所以…… 晚上愉快的烤大虫肉吃,别说,还挺劲道。 最嫩,最好啃的地方自然献给大勇士朝曦,因为打死了大虫,朝曦莫名其妙变成了大勇士,似乎没人发现她是女儿身。 这边比凤凰山还冷,朝曦的两套衣裳换不过来,日常穿沈斐的,每天早上起来胡乱套衣裳,不管你的我的,反正在她手边就套,沈斐经常被她搞得没衣裳穿。 本来穿了一天的衣裳,打算第二天接着穿,第二天不见了,穿在了朝曦身上,冬天穿的厚,朝曦又喜欢简单扎发,不挽花,也不梳髻,越发显得男儿不拘小节一般,几乎没几个人能认出她女儿身,就连原来跟她一起来的众人都开始怀疑起来。 女子真的能打死大虫吗? 朝曦姑娘,不,朝曦公子必然是个男的。 朝曦还不知道‘大勇士’的真正意思,只以为是个荣耀,开心坏了,到处跟人炫耀,还跑去沈斐的帐篷里,郑重其事的告诉他,“我现在是大勇士了。” 沈斐敷衍似的点头,“嗯嗯。” 大勇士是只有男人才能冠的头衔,朝曦承认自己是大勇士,相当于间接承认自己是男人。 这样也好,军营是个十之八九都是男人的地方,女人不到小半成,在边疆打仗,一打三五个月,一年两年的都有,都是些精力旺盛的年轻人,早便憋坏,别说是个女子,就是个长相稍微好看些的男子都有许多人觊觎,朝曦还是‘当男子’的好,能省去很多麻烦。 “你都没有大勇士的头衔。”这是不是说明,她比沈斐厉害? 沈斐听出了她的言外之意,有些无奈道,“嗯,我不如你。” 朝曦开心了,心满意足的分了一半烤肉给他,烤肉没烤好,朝曦自己又加工了一下,将采回来的花瓣捏成汁滴在上面,烤出来的肉带花香。 虽然是冬天,不过总有些四季常开的花存在,为冬天添一抹色彩,为朝曦添一份调料。 抹了花汁的烤肉比没抹的香了百倍,一整条腿,吃了大半,全填了朝曦的肚子,撑的饱饱的,还剩下一些用刀切下来,留着明天做竹筒饭吃。 今天这一趟进山,没白进,收获颇丰,既得了大虫肉,又得了‘大勇士’的头衔,还得了百两银子。 百两银子是个巨款,朝曦已经好久没有摸到,原来倒是摸过,只可惜还没捂热呢就给沈斐买药材了。 陡然得了百两银子,对朝曦来说是个意外之喜,总觉得藏哪都不安全,关键也没地方给她藏,帐篷就这么大,藏外面她也不放心。 如果在集上干脆全部换成药材,锁进她的药箱里,这地方前不着店,后不着村,想花钱都难。 朝曦抱着银子,着实苦恼了一阵子。 沈斐丝毫体会不到她的‘忧’,坐在一旁批阅奏折,脚下搁了个木盆,上面正正经经,下面撸起裤腿泡脚。 修长白皙的指间握了一只笔,还没来得及落下,身上陡然一重,压的那一笔划了个大圈。 “沈斐。”朝曦扑在他背上,“你帮我存着银子好不好?” 第79章 我生气了 沈斐没理她, 用纸沾了沾划出线的地方。 “沈斐。”又是一扑, 沈斐手里的毛笔登时又点了一下,火上浇油似的, 在原来划出线的地方添了一笔。 摄政王(种田文) 第66节 “这么多银子,搁在自己身上总觉得会被人偷走。”朝曦矮下身子去拿银子, 放在沈斐的桌子上, “无论藏哪都不安全, 还是搁你那我放心。” 这是大实话,沈斐有钱,不在乎这么一点, 万一弄丢,他还是会给她百两银子,全当赔给她的, 所以朝曦想来想去, 再也没有比放在沈斐这里更安全的地方了。 沈斐叹息, “放那吧。” 他要是不同意,朝曦能缠他一晚上,什么事都做不成, 光听她絮叨。 朝曦板过他的脸, 在他唇上亲了一口, 不过瘾,又用牙咬了一下。 沈斐的唇软软的, 弹性十足, 触感极好, 还带着香,朝曦特别喜欢亲他,尤其是刚吃过饭时,不亚于饭后点心。 总之这人瞧着都下饭,长得太好看。 事情办成,她也没起身,赖着不走,将全身的重量压在沈斐身上,看他艰难的握笔,艰难的写字。 “朝曦……”这人不得已搁下笔,“去一边玩去。” 朝曦第一次被他这么明着拒绝,心里有些不开心,双手陡然伸进他衣襟里,摸了一把才喜滋滋的退回来,躺在床上自个儿玩。 也没什么好玩的,无非想着怎么赚来更多的钱,抓大虫只是无意间的举动,没想到还有银子拿,据说军营里还有很多类似的任务,如果她全都做了,会不会还有银子拿? 晚上朝曦做了个梦,梦见自己成了大富翁,一掷千金的那种,然后光明正大的追求沈斐,没有人反对,因为他俩一个有钱,一个有权,正好相配。 新婚之夜沈斐拉着她的手回房睡觉,摄政王府太大,俩人走啊走,走啊走,走了一夜,第二天朝曦醒来还没走到头。 还好她醒来瞧见了沈斐,正面对着她,不知是刚睡着,还是压力太大,没睡好,眼睛下一片乌青。 朝曦有些心疼,想伸手摸摸,又忍住了。 难得他睡了回懒觉,还是别打扰他,让他继续睡吧。 怕吵醒他,自己也没起来,只用手虚虚的描着沈斐的眉眼,那日沈斐是怎么夸她的,说什么远山如黛,近水含烟,肌肤胜雪,面如桃花,后面朝曦忘了,只记得这些,觉得形容沈斐才是最恰当的。 这人长得当真如诗如画一般。 师傅说他颜如宋玉,貌比潘安,她笔力不够,画不出他半分神采,朝曦倒想不自量力画一画他,以后留个念想也好。 朝曦一向随心,想做就做,当即小心翼翼下床,偷拿了沈斐的纸笔过来,她不会画画,也没有学过,全凭一腔热血,把沈斐画丑了。 明明比着样子画的,那手就是不受控制,抖的跟筛子似的,画的歪歪扭扭,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朝曦自己看了都忍不住唾弃,什么玩意儿? 正打算再偷一张纸来,重画一幅,那画突然被一只好看的手抢走,沈斐翻过来看了一眼,“我忍住一柱香没动,你就画成这副样子?” 朝曦讪笑一声,“我不是没学过嘛。” 其实学过,李安生教过她,可惜只教了几天,中间还掺杂了弹琴写诗,以至于朝曦连皮毛都没学会。 沈斐撑起身子坐起来,与她面对着面,手握住她的手,反面教她画画。 朝曦这面是正面,沈斐反着教她。 朝曦登时瞪大了眼,“沈斐……” 好厉害啊,反着教她画画,关键画的线条优美,一条线往下,到底角度不同,朝曦先画头发,沈斐先画下巴,勾勒出脸型,然后才是五官。 画的越多,模样与沈斐越是不像,“沈斐,你把自己画丑了。” 沈斐不语,依旧握着她的手继续,不多时一张脸显露出来,不是沈斐,是朝曦。 朝曦眨眨眼,还停留在吃惊中。 因为这张纸她画了一面,沈斐再画用的是另一面,两面的折加,显得脸有些扭曲,画好朝曦才认出上面的人是她自己。 画垫在沈斐的奏折上,还没干的笔迹印在奏折的表面,沈斐抽出来,赤脚下地,走到桌边拿了上面的帕子擦了擦。 地上铺了毛毡,很厚,屋里也燃了火盆,温度不算低,所以朝曦没管,还拿着画翻来覆去的瞧。 反面画画啊,太厉害了,李安生都做不到,没有想到,沈斐居然还隐藏了这门手艺,他以后要是不当王爷,光这门手艺也足够养活他。 等等,王爷画的画,会不会有人愿意花钱买? 朝曦忍不住动了心思,不过这副画上画的是她自己,卖出去怪不好意思的。 “沈斐,你画画真好看,再给我画一张好不好?”真诚脸。 沈斐在清洗毛笔,先搁在笔洗里沾了沾,又放在笔灌里清了一遍,然后挂在笔架上,格外讲究。 “沈斐!”朝曦整个人扑来,“画一幅呗。” 沈斐指了指桌边的银筒,“都在里面,自己去拿。” 那银筒镂空,很大,是路途遥远不方便带花瓶,专门做的,用来放画卷,装沈斐闲时画的画。 他这人很雅,文房四宝几乎随身携带,去哪都不忘,若是心情好,或是侥幸瞧见哪片风景靓丽,当即挥袖画下,收进他的画镂里。 朝曦不是第一次瞧见他作画,原来在山谷时没有文房四宝,他便捡根树枝,以地为布,一笔一划将山,将水,尽数展现在地上,还不让人看,如果有人打扰,或是朝曦走近,这人便会用树枝扫乱,叫朝曦看不出原样来。 不过偶尔还是能瞥见一二,可惜山里条件简陋,文房四宝又贵,光是一张纸都要好几文钱,好一点的几两都有,吃不消,从来没给他买过。 沈斐自己对自己倒是大方,尤其是这方面的花销,用的笔和纸,瞧着就跟别人的不一样,卖个十两银子应该可行。 朝曦展开画瞧了瞧,都是些山啊,水啊的画,有一副画的是雪景,压的枝头弯弯,没有人,只一排脚印像是刚被人走过似的,画的很细,连鞋底的纹路都画了出来。 北方有一种专门用来爬山的鞋,鞋底与平常的平底不一样,专门刻了凹凸不平的齿轮,防滑用的,这种鞋底高,不用担心下雪天鞋子踩湿,朝曦就喜欢穿这样的鞋,本来就高,穿上更显高,这也是一直没人怀疑她是女孩子的原因吧。 “沈斐,这个脚印画的是不是我啊?”朝曦比了比自己的鞋底,又看了看画,果然一模一样。 这边潮湿,全是泥巴,穿平底的鞋滑是一个问题,还容易弄湿足袜,朝曦已经坚持穿这种鞋好长时间,有两双,她替换着穿。 “嗯。”沈斐随口应道。 他这么说,那这副画朝曦还真舍不得卖,自个儿留着,拿了另一副山水画出去,一个上午都没回来。 沈斐看奏折看的累了,出去转了一圈,依旧没瞧见人,中午朝曦才露面,一过来便将十两银子拍在他的桌子上。 “沈斐。”朝曦直言道,“我把你的画卖了。” 沈斐挑眉,“就卖了十两?” “当然不是啦。”说起这个朝曦有些自豪,“我本来只打算买十两的,不过想着大家肯定要还价嘛,就提高了一点,开价二十两,没想到还真有人买,价都没还。” 赚到钱朝曦很高兴,“画毕竟是你画的,咱俩平分,你十两我十两,不算欺负你吧。” 沈斐数出五两出来,另外五两推还给朝曦,“我画这副画只用了半柱香时间,纸和笔不值钱,要五两就够了。” 朝曦眨眨眼,有些不敢置信,“这么好?” 沈斐颌首,“你能把画卖出去实属不易,多劳多得,多拿一些也是应该。” 朝曦连忙点头,“是啊,找了好多人,都不信是真的,就最后一个小将说他要了。沈斐,是不是你画的太丑了,画好难卖啊。” “学艺不精。”沈斐低垂下眼,“惭愧。” 朝曦摆手,“很厉害了,还会倒着画画,就是画的不怎么好看,除了那个鞋印我一个没看懂。” 画画嘛,都有意境,沈斐画里的意境在哪?朝曦左看又看也没看出来。 “不说了,我先睡一觉,下午约了人打擂台。”这里临近元国,属于两国边境,实在太冷,将士们便想出了个热身的办法,练功打擂台。 也是为了提起大家的积极性,每月一次小比,第一名奖五十两白银。 朝曦运气挺好,正好赶上这个月的,她本来跟着沈斐来这里是为了打仗,结果发现没有仗打,受了重伤的人都迁移到别的地方,其它轻伤自然有大夫照顾,用不着她,朝曦只好安安心心当沈斐的侍卫。 然而她这个侍卫没有拿俸禄,做起来也懒散,想起来过去瞧瞧沈斐,想不起来便自己干自己的。 什么时候早起,什么时候回来,完全凭心,没有人管她,原来沈斐还会念叨,让她不要一个人去山上,或是走出军营。 朝曦每次嘴上答应的好,转头该干什么干什么,久而久之沈斐也不管了,只让她去哪都先告诉他一声,免得他担心。 这点朝曦做的倒是挺好,如果不出军营,就什么都不说,出去便会告诉沈斐,回来也会将做了什么,干了什么都一五一十说与沈斐听。 俩人达成默契,沈斐不会过多干涉朝曦,朝曦也会尽量不让他担心,坚持不走远,只在附近晃荡,寻找一切能吃的东西。 然而并没有,这座山被整个军营掏空,雁过拔毛似的,什么都没留下。 朝曦只好自己种,就种在沈斐的帐篷附近,沈斐的所有花瓶和能装土的东西都被朝曦占用,用来……种菜。 种子有一部分是她沿途找来的药材,其实大多数药材都可以当成食物吃,如果味道好的话。 有句话说得很对,好吃的叫食材,不好吃的才叫药材,其实两者之间都可以吃。 药材摘的早,经过几天沉淀,叶子发黄,种子也没那么好,零星几个,种在能经常照顾的地方,比如沈斐的书桌,沈斐闲了也会帮她浇浇水之类的。 还有一部分种子是军营里拿的,这么大的军营,吃吃喝喝都是问题,总靠外界送来食材不现实,本地开扩了不少土地,就种在另一面,有专人看管,一般人不让摘。 朝曦还算懂规矩,知道那是人家种的,不是野的,从来没染指过,只找了沈斐要来一些种子,自个儿圈出一块地种。 沈斐由着她来,也不管,朝曦每天都在努力扩大她的地,然而并没有用,帐篷和帐篷之间间隔很小,勉强只能犁出三四圈来,种些这个季节可以吃的大白菜。 现在连芽都没有发出来,刚种的。 朝曦这一觉睡的,没人打扰,直接睡到下午,险些错过比赛,好在台上还有人,朝曦上去后倒是打赢了那人,可惜她不是正儿八经的士兵,只是宁王的‘侍卫’,所以无缘得那五十两白银,最后被别人拿去。 很多人为她惋惜,朝曦倒不觉得有什么,她确实想拿那五十两白银,可对手似乎更想拿,打法又凶又猛,受了伤立马站起来继续,倒叫朝曦愧疚起来,总觉得自己抢了别人的东西。 她想放水,又被那人骂,说她侮辱他,朝曦认真起来,直接将人打败,差点拿了银子,还没想好怎么把这钱让出来,她的身份便被人拆穿,不用她再想理由,那钱已经到了对方手里。 如此也好,朝曦没啥遗憾,打了一架感觉浑身舒坦多了,回来倒头就睡,身上有点疼。 半夜起来发现沈斐不在,出去找了找,瞧见这人站在不远处看雪,朝曦来了兴趣,蹑手蹑脚过去,一把将人扑倒。 沈斐最近不经扑,她随便用点力道这人都能倒,没来之前坚持的久。 等等,没来之前坚持的久?是不是说明这人又变弱了? 才几天的功夫不可能出现这么明显的变化,除非沈斐得了病。 一说起病,朝曦想起来,她前几天赶路留下的后遗症还在,小腿肚子酸痛酸痛,沈斐怎么就没有?从来没听他喊一声痛。 莫不是…… 朝曦想到什么,当即去扒这人的鞋袜。 之所以容易倒,肯定是下身不稳,为什么不稳,还不是腿上的毛病,沈斐腿本来就不好,又接连赶路,到了这里后也没来得及休息,整天都在处理奏折,睡都睡不好,这腿怎么可能好?不加重病情都要谢天谢地。 宽松的裤腿往上一撸,果然,露出来的腿青青紫紫,有冻伤,也有过度疲劳后留下的红肿。 朝曦轻轻摁了一下,问:“疼吗?” 沈斐摇头,“不疼。” 朝曦加重了力道,“疼不疼?” 沈斐微微点头。 摄政王(种田文) 第67节 朝曦当即发作,“疼为什么不说?你藏着掖着它就不疼了?是准备骗你自个儿?还是骗腿?” 沈斐别的都好,就是有些避医,居然不告诉她腿伤成这样。 第80章 种菜能手 难怪总觉得最近忘了些什么?她记忆力差, 每次想起来,撑着等沈斐, 结果发现跟沈斐的作息不一样,等沈斐回来, 她已经困的睁不开眼睛,也管不了那么多,直接躺下就睡。 沈斐不说倒也罢了, 她这么久才发现,也是她疏忽大意。 “都肿成这样了。”大多数还是因为累的, 小部分是冻的。 那套衣裳只有一套,毛又厚, 每次洗完好久干不了,一套也替换不过来,每天赶路,会流很多汗, 衣裳内尽是汗臭味, 几乎一天要换一次,这就导致沈斐好几天没来得及穿那套。 他的老寒腿定是发作了。 这几天都是朝曦先睡, 有没有给他暖老寒腿也没有注意,自己潇潇洒洒完,发现这人在受病痛折磨。 说不出什么感觉,心里有些憋的慌, 沈斐似乎发现了, 揉了揉她的脑袋安慰道, “不怎么疼我就没说,别担心,就是普通青肿,过两天就好。” “你还说。”用力拧了一把,“肿这么高还有脸说普通青肿。” 沈斐蹙眉将鞋袜穿上,不给她再折腾的机会,朝曦帮着他穿,穿完一个使劲将人抱起来,送回屋里,恶霸似的挡在床外,“这几天你就老老实实躺这吧,哪都不能去,直到腿好为止。” 沈斐也不反抗,轻笑道,“好。” 嗯,看在他这么配合的份上,放过他这次,朝曦没再继续折腾,反而认认真真的拿出自己的药箱,找到活血消肿的药,先给他裤子扒了,用热水擦了两遍红肿的地方,在将药膏当成按摩膏,借着滑腻给他按摩。 沈斐疼的眉头一直皱着,时不时倒抽一口凉气,朝曦也不管,继续摁,这条摁完了摁那条,还是有些担心,“身上还有没有别的伤?” 怕沈斐还对她隐瞒了什么,“实话实说,不说我要检查啦。” 她一检查,肯定是将这人尽数脱光,全身检查一遍,与其这么折腾,不如他主动抖出来。 “没别的,只是最近经常感觉眼睛有些干涩。”沈斐撑着身子坐在床边,许是眼睛难受,经不住揉了揉眉心。 “你冻着脚了,眼睛不受影响才怪。”朝曦边说边去让人打来热水,给他泡脚,“早就跟你说过了,脚就是人的根本,脚不舒服,全身都不舒服。” 沈斐愣愣点头,“这样啊。” 他以为是最近批阅的奏折太多,没多少时间休息累的,原来是脚上的原因。 “每天晚上要坚持泡脚,不能偷懒,一定要用布擦干净,不能晾干,等晾干再冻一把,你就白泡了。”朝曦像个小老太婆似的,一一交代。 沈斐配合似的附和,“都听你的。” 朝曦当即有些膨胀,水打来,特意让多加了些水,泡到沈斐小腿肚子那里,又在热水里加了些东西,一股子药味才作罢。 “今晚不要想着奏折了,好好睡一觉。”朝曦去写方子,煎药给他喝,等她回来,这人已经擦好了腿脚,又用另一个盆洗过手,老老实实听她的,躺在床上哪都没去。 朝曦多少有些欣慰,那么点气也消失的无影无踪,还跑出去给他弄了份夜宵回来。 在这个地方吃食显得十分珍惜,在不搞特殊的情况下,这份夜宵可不容易,是朝曦自个儿找人买的腊肉,搁在竹筒里,做的竹筒肉。 尽管生活清寒,不过偶尔还是有能出去采办的士兵,可以从外面带东西回来,譬如做饭的,山上食材不够,想吃肉还是要下山买,这附近有村子,也有集市,离这边比较远,需要来回两三天的路程,一般情况下他都一次性带很多吃的用的,有自己的,也有别人的,自己的就算了,别人的要给钱。 朝曦刚来,没赶上他这波,下波说好了带咸鱼和腊肉,这波只好高价买别人的,腊肉好储存,又不会坏,可以吃好久。 “我的手艺没有生疏吧。”朝曦饭和药一起煮的,等沈斐吃完,还有一份大礼。 沈斐颌首,“嗯,比以前还有进步。” 朝曦开心的拿出药,“那正好,试试我煎药的手艺有没有落后。” 沈斐先是错愕了一下,后又摇头失笑,药都煎好了,不喝不太可能,他只能选一个不太痛苦的时机,饭吃到一半再喝,这样喝完再吃饭,嘴里被饭香味熏陶,显得不那么难接受。 朝曦一直盯着,吃完喝完才放过他,简单收拾了一下,满足的搂着这人睡去,顺便给他暖暖老寒腿。 第二天因为监督他,哪都没去,只找人问了问,有没有卖瓶瓶罐罐的,闲着也是闲着,还想多种些菜,把能开发的地方尽数开发。 沈斐的一套笔洗中有一个他不怎么用,好像叫笔浅,朝曦发现后管他要了过来,种了韭菜,韭菜炒蛋很香。 帐篷外被朝曦种了一圈,没地方放,那笔浅还搁在沈斐的桌子上,沈斐每次瞧见,眼皮子都在跳。 不过他什么都没说,任朝曦胡来,还在寻找能种菜的东西,以至于沈斐将他需要的东西另外收起来,能不用就不当着朝曦的面用,免得被朝曦惦记。 可见他小瞧了朝曦的翻找能力,藏在箱子里,还是给他一一翻了出来,惊喜的抱过来,问他可不可以种菜? 那自然是……可以的。 沈斐平时看完奏折抬头,发现他的笔洗遭殃,站起来走走,发现他的花盆遭殃,有些累伸个懒腰,发现他的鱼缸挂在帐篷上,里面也种了菜。 幽幽叹口气出来,发现帐篷外一圈全是菜。 朝曦的种菜能力格外的强,几乎没多少死的,种什么出来什么,这种菜发芽很快,刚开始几天瞧着还尽是土,这两天出来已经是绿油油一片,格外喜人。 虽然还是芽,不过朝曦已经开始尝试在里面翻找一些长势喜人的,揪出来炒菜吃,没两天沈斐便吃到了新鲜的韭菜炒腊肉。 嗯,不枉费他的笔洗,花瓶,鱼缸,连同装东西的木箱贡献,吃自己种的菜干净还特别容易满足。 第81章 是谁偷的 朝曦还在到处翻找可以种菜的东西, 实在买不着,又嫌太贵, 盯上了沈斐剩余的瓶瓶罐罐。 只要发现, 一律没收, 没几天沈斐的全套笔洗尽数沦陷,只给了他一个杯子,让他凑合着用。 沈斐没意见,过几天杯子也给他收了回去,换成了酒杯。 酒杯小, 笔洗不干净,毛很快便会失去弹性,变得不那么好用。 左右出不去, 被朝曦盯的很紧, 腿没有好之前什么都不用想,但是可以在她的监督下到附近走走,沈斐闲时便去河边洗洗他的笔,偶尔还有时间, 干脆让人拿来鱼竿, 寻个好地方钓鱼。 自然什么都钓不上来,朝曦前两天刚跟他抱怨,说湖里不知道被哪个杀千刀的逮过, 连个小鱼苗都没留下。 她刚来时便盯上了这片湖, 隔三差五过来, 不死心, 想捞出些什么做菜吃,奈何湖里实在干净,回回捞空,两袖清风回来。 朝曦已经放弃捞鱼,开始琢磨着挖螃蟹,泥鳅之类的,总不能连这些都没有吧? 事实证明还真没有,沈斐在河边钓鱼,她便跑去一边挖螃蟹,瞧见洞兴奋的拿了铲子过去,挖了半天,坑倒是挖出来一个,还不小,螃蟹愣是没瞧见。 又试了几次还是如此,没奈何只能放弃,人上来的时候浑身都是泥,外衣一脱才好看一些。 还好穿得是沈斐的衣裳,沈斐的衣裳多,用箱子装,把他的弄脏不心疼。 “沈斐。”朝曦洗了洗手走到沈斐身后,自然的压在他肩上,“我什么都没挖着,还把你的衣裳弄脏了,你钓到什么了吗?” 沈斐指了指脚边的盆,只有一条指头粗的鱼儿。 “哇,沈斐你好厉害,居然钓到啦!”这条河实在干净,朝曦换了好几个地方下鱼篓,都没逮着,一条小麻虾都没有,没想到沈斐第一次钓鱼便钓到一条。 虽然小,总比没有好。 “你要多多努力,晚上给你加餐。”沈斐是过来打仗的,不是过来玩的,要以身作则,别人可以开小灶,他都不能。 吃得喝得跟别人一模一样,最多在这个基础上加一两个小菜,还是边界的将军自作主张给他加的。 做饭的厨娘是本地的,喜欢吃油炸的东西,每次都放很多油,跟沈斐的习惯完全背驰,通常情况下他吃不了几口,需要跟朝曦的饭菜互换。 朝曦都是自己折腾,别人领饭菜,她领生的,自己带回来做,做完都进了沈斐的肚子,自己几乎没怎么吃上,吃的是沈斐的。 其实挺好吃的,只不过沈斐不习惯而已,朝曦习惯,正好跟他互换,他吃清汤寡水,朝曦吃鱼啊肉啊。 打仗消耗很大,吃喝上面自然不能跟不上,士兵们其实吃的还行,隔一天会有一顿肉,将领们饭菜比他们好一点,每天有一顿肉。 到了沈斐这里,除了晚上几乎顿顿有肉,鸡鸭鱼这些油腻的食物换着做,厨娘不怎么会做饭,全部清炒,偶尔炖一锅,沈斐瞧着便没了食欲,都是朝曦另外给他重做一遍,这人才勉强给个面子,吃个小一碗两碗的样子。 这种地方即便做的不合胃口,也不好开口让人家按照自己的口味做,说不得便有人传他矫情,打仗还是过来享受的? 也就朝曦随意,她没有领半分俸禄,又不属于军营,军营的规矩束缚不了她,明面上是侍卫,实际上侍卫的规矩也束缚不了她,两边管不着她,有人说她搞特殊,开小灶,那也是她个人的行为,要臭臭自己的名声,跟沈斐没关系。 沈斐充其量就是沾个光而已,赶上了吃一顿,赶不上饿着肚子。 “嗯。”沈斐稳坐在河边,突然道,“你不是很喜欢镜花和水月吗?” 他瞧瞧天,“算算时间,她们也该回来了。” 朝曦登时站起身,“真的?” 语气有几分惊喜,“镜花姐姐和水月姐姐带的行李多,里面肯定有些瓶瓶罐罐,我去找她们要过来!” 他们走山路,颠簸是一回事,马车进不来也是一回事,最多带几匹马拉东西,瓶瓶罐罐除了沈斐的文房四宝,和一些必须带的,其它都在镜花和水月那里,她们走陆地,慢是慢了一点,但是有马车,可以装很多东西。 跟随沈斐许久,也不是第一次来军营,知道沈斐吃不惯这里的饭菜,肯定会带很多吃食,瓶瓶罐罐也少不了,希望有肉有菜,再多一些花瓶。 以前嫌沈斐事多,出来又不是玩的,带这么多东西,很多都是败家子现买的,只要他瞧上几眼的东西,要么有人送上门,要么镜花姐姐自觉付钱,将东西买回来。 虽然忙,也逛过两回街,着实被他的奢侈程度惊呆,当时还酸了沈斐一把,说他吃公家的,喝公家的,还挥霍公家的。 沈斐但笑不语,倒是镜花姐姐主动解释,说公子用的是自家的银子,没用公家的,别看沈斐弱不禁风似的,人家可有本事,既在朝廷上有一席之地,私底下还兼顾生意,做的风起水起,赚不少银子。 总之数目是朝曦无法想象的,他如今无父无母,膝下也没个一男半女,连妻子都没有,不给自己花,给谁花? 所以该奢侈的时候还是会奢侈,只在私底下,明面上奢侈,即便是用他自己的,也会被人说闲话,以为他贪污受贿等等。 这么一想当官的也不容易,明明有权有钱,还要顾及这个顾及哪个,不如她自在,她想做什么做什么,想给沈斐开小灶就开小灶,也没人会说她,最多觉得她上赶着贴沈斐罢了。 朝曦乐在其中,也没觉得自己贴沈斐,她喜欢沈斐,给沈斐做些事情不是应该的吗? 沈斐也没少帮她做事,朝曦种菜的罐子都是他提供的,衣裳也都是穿他的,吃他的饭,睡他的被子,用他的帐篷,霸占他的床,还时不时扑他。 总之就是见不得他一个人,原来只在他站着的时候扑,后来干脆无时无刻,瞧见他就扑,管他坐着还是站着,还是在忙,反正就扑。 沈斐运气好听到声音提前有个准备,运气不好俩人一起栽倒,肯定是下面一个摔的比较狠,通常都是沈斐遭殃,朝曦一点事没有,爬起来继续扑。 有时候也会担心这人磕着碰着,有空便给他检查检查身子,顺便照顾一下他的腿伤,手腕上的疤因为抹药抹的勤快,现在只剩下淡淡的白痕,再过不久就可以痊愈,一点痕迹都看不见。 看不见朝曦心里才能安,否则她会一直愧疚,是因为她,沈斐才会差点被…… 说起来军营里都是男人,憋了很久的那种,会不会又对沈斐起什么贪念? 不行不行,一定要将他看好,不能让他单独一个人在外头。 沈斐鱼钓到一半,突然被返回来的朝曦拽走,连个理由都没给,心血来潮似的,硬拉着他一起回去。 原来朝曦总是抱怨他忙,没有时间陪她,他特意提前将奏折处理好,闲下来俩人出来走走,也才一个多时辰而已,又被朝曦拉回了帐篷。 镜花和水月果然已经回来,而且回来了有一会儿,在整理东西,朝曦陪着整理,顺便翻翻看,有没有瓶瓶罐罐? 镜花和水月分工,水月在外头整理,与朝曦一起,镜花在帐篷里整理,那帐篷掀开,一眼瞧见挂满的花瓶和笔洗,心里一揪。 摄政王(种田文) 第68节 都是公子最爱的东西,平时连碰都不让她们碰,一直是他自己擦,自己洗,哪想到才离开几天而已,居然被用来种菜? 定是朝曦姑娘的杰作没跑。 她不晓得价钱,偏偏公子宠她,也不会说,若是告诉她光这套笔洗便价值不菲,朝曦肯定心疼笔洗,舍不得种菜。 还有公子的花瓶,是一对的,公子喜欢古玩,平时闲着没事会到处看看,但凡他多看几眼的买回来,多少会有些惊喜。 譬如说这对双耳水晶瓶,是战国时期,年代久远,找人鉴定过,是真货,公子格外喜欢,所以镜花在整理的时候将这些都放在公子随身携带的箱子里,压了很多层棉花,运到这里完好无损。 躲过了一路的颠簸,没躲过朝曦姑娘的魔爪。 这么贵重的东西,她就随便拿了两个麻绳套着,吊在帐篷上。 “公子,这……”这要是谁不小心撞到,碎了怎么办?或是绳子不结实,花瓶肯定保不住,而且干什么不好,偏偏用来种菜,公子最爱干净,拿来当摆设用的,搞得这么脏还能要吗? 沈斐盘腿坐在矮案前,手里拿着笔,应朝曦的要求给她画画卖钱,“无妨,等朝曦兴趣过去,拿回来洗洗便是。” 既然公子这么说,那就……再找两根麻绳固定一下,总觉得两根麻绳不太安全,随时有翻下来,或是被人碰倒的风险。 镜花找来绳子,每个都固定好,又去整理了一下公子的桌面,将混乱的奏折分类摆正,墨磨好给公子备用,刚洗好的笔挂起来,画镂…… “公子,少了两幅画。”公子的东西有多少,镜花如数家珍,“是《望江山》和《山里人家》。” 公子的每一副画都有名字,题了诗,旁边还盖了他的大印,价值连城,少一副都不得了,所以镜花每天都会查看。 “被朝曦卖掉了。”沈斐随口回答。 镜花蹙眉,公子很喜欢画画写诗,且小有成就,十二岁时便因一副《年夜》成名,画很大,花了公子两年时间,将过年的人家喜悦和开心尽数展现出来,是一副带了人间烟火和感情的画,看过的人无不折服,钦佩,公子也一夜成名,画千金难买,只送给朋友,或是祝贺所用,还从来没卖过,倒是有人想花大价钱买,可惜公子不卖。 公子说金钱会玷污他的画,所以由朝曦姑娘卖就不叫玷污了吗? “朝曦姑娘……卖了多少?”镜花斗胆问了一句,公子的画真要开价的话,这边应该没人买得起吧? “二十两银子。”沈斐说起这个,嘴角挂着笑。 镜花沉默了很久,半响才迟疑地问,“就二十两吗?” 沈斐嘴角笑意更深,“本来只打算卖十两,误打误撞才卖了二十两。” 镜花无话可说。 公子这是魔障了?在京城时有人出价千两黄金都不卖,二十两白银就卖了?还卖得开开心心? 她张张嘴,还想再问细一些,沈斐打断她,“朝曦说画卖出去她十两,我十两,你先出去吧,我还要再赚十两。” 镜花:“…………” 仿佛第一天认识公子。 朝曦姑娘究竟对他做了什么? * 朝曦已经将沈斐的几个箱子尽数翻出来,除了衣裳之外果然有些吃食和他一路买回来的小玩意儿,沈斐喜欢搜集这些,去哪瞧见了都要想法设法弄到手,光笔洗就有三套,这里还存放了两套,朝曦给他留了一套,剩下全部拿去种菜。 帐篷内已经挂的差不多,朝曦想法子挂在外面,也不是没有办法,只要绳子两边吊上一样重量的瓶子,就能保持平衡。 沈斐有钱,即便这种状态下依旧买了不少瓶瓶罐罐,足够她挂满帐篷,水月还不知道她用来干什么?只以为得了沈斐的吩咐,助纣为虐似的,帮着她抬到门口,“怎么了姑娘?拿绳子做甚?” 天真的她还没来得及反应,朝曦已经绕着瓶子绑了两圈,水月这才注意到挂在帐篷门帘上的笔灌,惊得话都说不完整,“这……这……这不是公子的笔灌吗?” 朝曦点头,“我拿来种菜啦。” “你用这个种菜?”水月瞪大了眼,一脸不可置信。 “怎么了?”朝曦仿佛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手不由自主顿了顿,“沈斐让我种的。” “你知不知道……” 刚走出来的镜花接过她的话道,“虽然不怎么值钱,但是公子很喜欢。” 朝曦松了一口气,拍了拍胸脯庆幸道,“吓死我了,还以为很值钱呢。” 可不就是很值钱。 水月在心里翻个白眼,虽然不知道镜花姐姐为什么隐瞒价格,不过她跟着做准没错。 “姑娘想种菜,跟我们说便是。”她指了指外头,“从这里往下两天的路程,有条专门买卖的街,你想要多少瓷罐便有多少,花瓶也数不尽数。” 朝曦摇头,“不用麻烦了,沈斐这个就挺好用。” 她已经编好了一个底座,可以将花瓶兜在里头,“他这个底下没有洞,浇一次水可以两天不用浇。” 很早朝曦便发现了,普通的花盆底下都有个洞,用来淌水,一天就能流干,第二天还要浇水,朝曦嫌麻烦,还是沈斐这个适合她,两三天浇一次水就好。 “你想要没洞的,咱们买没洞的便是。”水月有些急眼。 朝曦不解,“有现成的干嘛还要跑那么远去买?这种瓶子可贵了,一个好几文钱呢。” 她穷啊,要不然也不会打沈斐的主意。 水月还想说什么,镜花拉住她,到一边好好说道了一番,才将水月劝住。 大不了以后多花些功夫看着便是,别被人偷走就好。 越是担心什么,越会来什么,没两天帐篷外传来一声凄惨的叫声。 “谁偷了我的菜!” 公子的花瓶! 镜花和水月就睡在隔壁的帐篷里,闻言连忙爬起来去看,一眼瞧见朝曦抱着空了的花瓶哭诉。 俩人同时松一口气,还好还好,那人不识货,没有偷花瓶,只偷了菜。 第82章 我不丢脸 朝曦难过死了, 种了那么多天,自己还没来得及吃, 就被别人偷走, 大半夜的大家都在睡, 又只丢了几盆菜,也不好意思麻烦人查,因为这个治罪不太现实,只好自己打落牙齿往肚里咽,忍一忍风平浪静。 镜花和水月安慰她, 没有了再种就是,关键再种还要很多天,朝曦已经买好了配肉, 明早就准备炒菜吃, 结果今晚来了个晴天霹雳。 就是怕被人偷走,才种在沈斐帐篷附近,想一想军营后的山,整个都空了, 哪敢种在那?种在别人的帐篷门口万一被人当成别人的, 随手摘吃了,岂不是更惨? 所以选来选去,就沈斐的帐篷附近最安全, 四周都有人看守, 白天没人敢光明正大的偷, 晚上朝曦在, 她耳力异常灵敏,有动静也能听到,就算避开了守卫,毕竟守卫只是守护沈斐的安全,而且处于守前门,后门的状态,朝曦的菜正好种在两边,算是死角,不小心可能会漏看。 他们会漏看,朝曦可不会漏听,然而今晚十分不巧,她出去上了个茅房,因为到处都是男人,女人很少,所以整个军营只有两处女人的茅房,朝曦走的远了些,回来菜就不见了。 这么短的时间,要不要追? 朝曦在追和回去睡觉,明天再追之间犹豫,还没考虑好,门帘被人掀开,沈斐披着披风,穿着薄衣出来,“怎么了?” 朝曦当即跑过去,捧着只剩下土的花瓶给他看,“有人偷了我的菜!” 简直不可饶恕! “这一排都让他偷走了!” 她特意挂在帐篷外,想多晒晒太阳,屋里的菜和屋外的,明显屋外的菜长势更好。 屋内只能种些不喜阳光的菜,或是不急着吃的那种,急着吃的挂在外面,因为绳子是两边挂的,不好取,晚上朝曦便没有拿进帐篷,没成想被贼人偷走。 “肯定是两个人,要不然这边的瓶子轻了,那边会滑下去。”朝曦就是担心这个才没有捧进帐篷,怕摔了沈斐的瓶瓶罐罐,毕竟镜花姐姐特意告诉她,沈斐很喜欢这些。 她俩的紧张朝曦不是没有看出来,不过沈斐都说了让她用,她干嘛要客气? “嗯。”沈斐先是点点头,后将目光望向两边看守的人。 那俩人连忙跪下,“属下看护不利,请王爷治罪。” “去领三十鞭。”沈斐只淡淡吩咐了一句,便要拉着她进帐篷。 朝曦脚步止住,“我找的是菜,不是罚人啊?” 感觉沈斐弄错了重点。 “干嘛要打人,我种得菜,让人家帮忙看着已经很过意不去了,哪有反过来责罚人家的意思?”沈斐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 沈斐斜斜瞥了那俩人一眼,“听到了吗?” 那两人头齐齐低下,“谢王爷不罚之恩。” “嗯?” 那俩人赶忙改口,“谢朝曦姑娘求情。” 朝曦摆手,“没事没事。” 她最不喜欢这样的场面,连忙拉着沈斐进了帐篷,苦恼的一头栽进被子里。 “还在为了菜烦?”沈斐将披风脱下,挂在一旁的架子上,“你若当真喜欢,咱们去把后山种了。” 朝曦翻个白眼,“那么大一个后山,你想累死我?” 她还是不太明白,“你为什么要罚那两个人?是贼的错,又不是他俩的错?” “你真的以为不是他俩的错?”沈斐只着了一身亵衣上床,“这么多菜被偷,离的又近,不可能发现不了,只是觉得不重要,没当回事罢了。” 朝曦当即领悟,因为是她种得菜,不是沈斐的,所以那俩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即便被偷也懒得管,没想到沈斐会为她出头? 朝曦更不明白了,“沈斐,我是你的什么人?” 为什么她种得菜不重要?因为表面看来她就是个侍卫而已,还是靠暖床上位的侍卫。 她每天出入沈斐的帐篷,与沈斐同睡一床,进进出出那么多次,不可能没人知道,很早便有人传她的身份,还有人无缘无故骂她,说她是小骚蹄子,勾引沈斐等等。 朝曦也好奇了,她是沈斐的什么人? “你说呢?”沈斐反问她。 “我是你的大夫,也是你的贴身侍卫,还跟你定了一年的夫妻之约,一年还没到,你还是我夫君。” 沈斐失笑,“哪有那么多身份,你只是我的王妃罢了。” ??? “我什么时候成你的王妃了?”王妃可是要明媒正娶,宴请天下的,她这顶多算没名没分。 那些人也没有说错,她跟沈斐的关系可不就是暧昧不清,又是她主动,说她勾引沈斐完全说得通。 沈斐挑眉,“亲成了,觉也睡了,不是我的王妃是什么?” 他从背后抱住朝曦,声音闷闷的,仿佛压抑着什么似的,“朝曦,回京之后我补你三书六礼,纳彩下聘,八抬大轿请你嫁我王府可好?” 摄政王(种田文) 第69节 朝曦哼哼两声,“我没有嫁妆。” “凤冠霞帔,十里红妆我给你准备。” “我也没有权贵的娘家。” “我不要权贵,我自己就是权贵。” “我现在还没有利用价值。”有一句话碧水书苑的苑长说对了,假如没有钱,没有权,没有利用价值的情况下沈斐还愿意跟她在一起的话,可不就是为了她这个人? 难道还能为了面子不成? 到了他这种地步,即便没有面子的事,也会被人说得极有面子。 就算他不娶她,别人也能有一万个理由站在他那边,说她身份低下,俩人不配云云。 所以为了面子绝不可能。 “你有过利用价值吗?” 朝曦:“……” 没忍住踹了他一脚,总算明白沈斐为什么这么多年都没有朋友啦,这么毒舌?谁敢跟他做朋友。 “睡了。”沈斐握住她还要挥来的拳头,掖在被子下,“明天醒来菜就回来了。” 朝曦抬头看了看他,“真的?” “嗯。” 沈斐闭上眼,只轻轻应了一句,往后朝曦再说什么他也不理,安安静静躺着,睡着了一般,也不知过了多久,胸口突然一沉,朝曦压了过来,枕在他身上。 沈斐睁眼瞧了瞧,将手垫在她不断找角度的脑后,撑起一个弧度,正好放朝曦的脑袋,如此她才安静下来。 一夜无梦,第二天一大早,果然有人将她的菜还回来,还有人光着身子负荆请罪,跪在帐篷门口。 沈斐出去时瞥都不瞥一眼,任他们跪着,反倒是朝曦慌了神,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叫他们起来,他们也只有一句话,“小的心生贪念,偷了宁王的菜,自知有错,甘愿受罚!” “那是我的菜。”朝曦叉腰,“还回来就是,没必要这样,都起来吧。” 说来奇怪,“几盘菜而已,你们这么多人过来偷?” 一共跪了四个人。 另外两人回话,“我俩是昨天守夜的侍卫,犯了包庇的罪。” “包庇?”朝曦先是愣了愣,后反应过来,“你们认识?” 那四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齐齐点头承认。 好啊,还团伙作案,就说这么多的菜,被偷了怎么侍卫不知道?搞了半天原来认识。 “继续跪着吧。” 朝曦也不管了,将她被拔走的菜洗洗,准备炒肉吃。 许是沈斐出声的及时,这些人还没将菜吃掉,他们本以为就偷个菜而已,不会有什么,朝曦也只是个‘暖床’的侍卫,宁王国务繁忙,根本没空理这种闲事。朝曦一个侍卫,没那么大权利追查,这事也只能憋在心里,谁料大半夜的宁王竟然特意披了披风出来查看。 还明里暗里给朝曦撑腰,朝曦不懂那些弯弯道道,他们懂,宁王让他们领鞭,其实已经看出了他们与偷菜的人认识,想让他们追回菜,又顺便卖朝曦一个人情。 将他们交给朝曦处理,朝曦处理了自己心里得劲,不处理正好让他们承一份情,左右都有好处。 本来这些个曲曲直直他们也一瓶子未满,半瓶子晃荡,几人坐在一起谈了一夜,总算将宁王短短几句话尽数猜透。 这样的人深藏不露,对他隐瞒小心思没用,不如坦诚,所以四人一起负荆请罪。 要怪就怪自己贪嘴,朝曦炒菜的时候就在帐篷外,那个香啊,忍不住便打了歪主意。 朝曦一点自觉都没有,又在他们面前炒菜,不知从哪弄来的锅,架在火上熟门熟路倒油,呛辣椒。 辣椒是水月和镜花姐姐带的,干的,朝曦有些惋惜,干的就没办法腌辣椒了,不过可以用来腌韭菜和蒜苗,吃起来不会那么呛。 镜花姐姐和水月姐姐还带了鸡蛋和鸭蛋,鸡蛋留着给沈斐打鸡蛋汤,剩下的用来腌咸鸭蛋,面粉和好,醒了半天,晚上蒸馒头吃。 还剩下一些肉,怕坏,朝曦用来包饺子,不吃,先存着,这样一天三顿都有东西可以换着吃。 沈斐最近似乎又被她养胖,朝曦夜里摸了一下,腰身稍稍粗了那么丁点,他太瘦了,胖了好看。 一天吃四顿饭,偶尔还有点心和蛋汤,不胖才怪,胖了脸上有肉,皮肤瞧着越发细腻有光泽,只不过朝曦有的担心,照这样喂下去,沈斐会不会被他喂成小胖子? 沈斐这样的人不可能允许自己胖成那样。 朝曦很快发现这人没人监督,自己晨练起来,每天坚持一个时辰,没多久肚腹上一层薄薄的肌肉。 朝曦开始以为要打仗了,问沈斐,沈斐只说时机未到,不是打仗。 再问旁的他也不说,总之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但他还是坚持每天早上起床练功。 许是偷懒太久,开始找不着状态,后来越来越上手,动作也越来越快,茫茫一片的雪地上只有他一抹身影上下纷飞,衣袖吹的猎猎生风,越发显得人宛如天上坠下的谪仙一般,踩云欲飞。 朝曦每天都担心他真的飞走,只要沈斐练功,她便搬个小板凳坐门口,一来监督沈斐,二来看她的菜,免得再被人偷。 沈斐吃得多,自己不自觉晨练,身体自然好了许多,腿上的青紫消失,手腕上的纱布也终于可以拆了。 朝曦不喜欢那个伤,每次抹完药都会给他包扎起来,谁都不让看,只在检查的时候瞧两眼。 一点痕迹都不想留,肉眼有时候又会看错,朝曦便抓了沈斐的手腕放在蜡烛下,仔细观看,结果不小心摸索出个新玩法,把沈斐的手指头放在蜡烛前,宛如照透了一般,晶莹透亮,微微发光,里面的细小血管也能窥见一二。 朝曦来了兴趣,又在太阳光下试了试,中午的阳光强烈,沈斐站在还未融化的雪景中间,仿佛被镀了一层光似的,显得那般明媚耀眼。 本来只单纯想玩他的手,现在…… 干脆整个人扑过去,原来都是从背后扑,这回直直正面扑,沈斐踉跄几步才接住她,最后还是因为脚滑俩人一起栽进雪地里。 离得近了,朝曦发现沈斐的衣裳破了个洞,似乎是被蜡烛烧出来的,她这两天刚好跟镜花姐姐学了针线活,正愁没东西给她实践呢,沈斐自个儿送上门来。 “衣裳脱了。”朝曦指了指他的袖子,“破了个洞,我给你缝缝。” 沈斐狐疑的瞧着她,“你会缝?” “说得好像我不会似的。”其实本来确实不会,“这么简单很快的,你先把衣裳给我。” 沈斐半信半疑,手倒是快,配合的将衣裳脱了给她,朝曦回去拿针线,就坐在门口缝,果然像她说得似的,很快,一柱香不到,缝了片叶子出来。 本来打算缝花朵,奈何手艺活不过关,勉强缝了片叶子。 选错了颜色,看着差不多都是天蓝色,实际上缝到一块去后变成了宝蓝色,这一片瞧着便格外明显,与周围不大融洽。 朝曦将衣裳还给沈斐,“凑合着穿,反正也没人看你。” 说罢红了脸,一阵风似的跑了。 沈斐撑开衣裳看了看,嘴角不自觉勾起。 第二天他果然依着朝曦,‘凑合着穿’,那个洞本来在袖子处,不太明显,偏偏朝曦选错了蓝,宝蓝色和天蓝色虽然都带‘蓝’,效果可差远了,就像狗和狗熊,是天壤之别,只要他稍稍抬起袖子,那一片宝蓝色的叶子便会被人尽收眼底。 镜花也瞧见了,没忍住翻个白眼,不用想也知道肯定又是朝曦姑娘搞得鬼。 她主动道,“公子,我给你拆了重新缝吧。” 沈斐摇头,“不要拆,反正丢的不是我的脸。” 都说谈情说爱的人就像小了十岁似的,变得幼稚起来,公子最近似乎也有些孩子气。 “谁绣的丢谁的脸。” 第83章 你说晚啦 可穿在您身上啊, 谁知道谁绣的,但是大家都知道是您穿的。 镜花无力反驳公子这个不太成熟的观念, 只安慰道, “也不是那般难看, 朝曦姑娘的手艺有进步。” 公子随身带了个香包,朝曦姑娘绣的,时不时拿出来,前几天搁在桌子上,被镜花瞧见。 上面不堪入目的绣工只觉刺眼, 没忍住找了朝曦姑娘,亲自教导她,朝曦姑娘很有兴趣, 磨着她学了很久, 难得掌握了一门手艺活,跃跃欲试看见什么都想缝一缝,公子第一个遭殃。 前几天便瞧见他的衣裳上多了些不该有的东西,不过绣在里面, 眼不见为净, 倒不觉得有什么,现在干脆绣在外面。 好想拆下来重绣,奈何公子喜欢, 只好忍着不看便是。 “镜花。”沈斐突然叫她。 镜花精神一震。 “朝曦回来了告诉她中午不用做我的饭, 我有事出去一趟。”边说边套了件披风, “与诸多将军一道, 让她不用担心,我很安全。” 镜花点头。 这个时候出去,不用说也是跟元军有关的事,这些个国家大事她操心不来,只是莫名有些担心公子。 每次公子出去,都觉得他回不来了似的,偏偏只能焦急着等着,还好这么多年都没出过事,每次公子都平安回来,可还是莫名担心。 如果能有个武艺高强的人随时随地跟着他就好了,这样她也可以放下心来。 虽然只是个丫头,比公子还小,但是操着老母亲的心,每天都怕公子饿着渴着,被人袭击,也十分努力习武,希望能帮他挡住风雨,奈何武艺不精,连朝曦姑娘一个指头都比不上。 说来也怪,朝曦姑娘医术好倒也罢了,武功居然也这么好,一个人能兼顾两件事,又同时练到顶峰,莫不是她与公子似的,都是万一挑一的天才? 公子琴棋书画,诗酒花茶样样精通,被誉为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可惜后来他母妃死后,他也渐渐‘失去光彩’,后来还有人说他的名气全靠母妃所得。 镜花每每听到这种话都气得要死,想找人家理论,每回公子都淡然处之,仿佛说得不是他似的,丝毫不受影响。 他就是有这种本事,无论在哪,都能沉浸在自己世界中,将所有的一切撇开,安安静静做他的事。 为了画他的《年夜》,曾经在街上守了好几个月,观察世间冷暖,将感情注入其中。 后来被地头蛇的女儿看中,找了人要强行带他回府,两方人一言不合打了起来,公子就坐在正中,完全不受影响,依旧慢条斯理的画他的画。 一仗打完,他那笔才停下来,淡漠扫了一眼回府,中间一句话没说,只在到家后突然停下脚步,递了个手帕给她,道一句,‘辛苦了。’ 只一句话,受的伤和痛登时便觉得值,也不知为何,从小就对公子有一种无条件的崇拜。 记得她还小的时候,母亲丢下她跑了,父亲也死在她面前,她六神无主,这个神仙一般的少年穿着干净贵气的衣裳,伸出白皙修长的手,问她要不要跟他走? 她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跟,无怨无悔,任劳任怨,一切以公子为先,然后才是自己,总之公子高兴她就高兴,公子喜欢谁,她也喜欢谁。 原来其实有些不满,觉得朝曦姑娘配不上公子,可公子实在喜欢,久而久之她居然也觉得这个单纯不做作的女孩可爱。 总做些让人啼笑皆非的事,她来了之后公子多了些生气,不再是原来那个高高在上,不容侵犯的贵人,现在瞧着和气许多,她们也多了些乐趣,皆大欢喜。 也许她就是那个应该陪公子一辈子的人,也只有她才能保护公子平安无事。 摄政王(种田文) 第70节 公子前脚刚走,后脚镜花就去找了朝曦。 朝曦在后山监督旁人种菜,那日沈斐不是说着玩的,当即便命人开荒犁地,将山上尽数种上食物。 没那么多种子,又叫人下山去买,还买了几千斤的鱼苗,找人看守在附近,不让人动。 他自己掏腰包买的,可谓造福大众,自然没人有意见,边界的将军还主动找了人要帮他看守。 这么大片的山和水,养了那么多条鱼和菜,沈斐一个人肯定吃不完,又不是来做生意的,这些不用说都知道是给他们种的,哪能一点忙不帮,排了好些人过来打下手,沈斐也找了几个人管着,朝曦就是最大的头头,这一片的山和水归她管。 她一边监督,一边学绣花,这回找了水月姐姐,镜花姐姐太严厉,学不好会被瞪,水月姐姐不会,而且水月姐姐的绣工与镜花姐姐不相上下。 本以为她俩是其中的佼佼者,完全是个意外,一般情况下不会这样,毕竟是沈斐的贴身丫鬟,时不时会用到绣工。 谁知出门随便问个人,发现只要是个女的,绣工都不错,就朝曦最差。 朝曦不死心,执意要找个绣工比她差的,可惜并没有,不得已她将注意打在沈斐身上,绝望的发现沈斐绣工都比她好。 只瞧过两眼,从来没绣过,一上手,那手就是比她稳,针线走的比她好看。 放弃了,不再投机取巧找差的,开始认认真真请教绣工好的前辈,准备将原来送给沈斐的荷包换掉。 前几天瞧见沈斐挂在腰上,与他身上绣工极好的祥云衣裳成为鲜明对比,那个不忍直视啊。 沈斐还像是故意嘲笑她一般,每天都穿缝了宝蓝色叶子的衣裳,然后仔仔细细将她送的荷包挂在腰上,生怕别人看不见似的,把绣了‘鸳鸯’的那面对着人。 颜色用的鲜艳,沈斐平时又喜欢穿暗色的衣裳,就好像洁白无瑕的雪地上陡然多了一抹猩红,那般明显,刺瞎了一双眼。 还好穿的人是他,丢的是他的脸。 朝曦绣好了花朵,展开一般,昙花被她绣成了菊花,看来果然没有天赋。 正打算换一条帕子重绣,镜花姐姐远远跑来,“朝曦,公子要出去,一个人都没带,说是和几个将军商量元军的事,那些将军有些是太后的人,公子一个人去我总担心出什么事,万一谁背后捅他一剑怎么办?还是你跟着我放心。” 朝曦连忙放下帕子站起来,“在哪?” 这帕子也是沈斐的,镜花姐姐不爱看她糟蹋沈斐的东西,每每唉声叹气,恨铁不成钢,朝曦与其说是放,不如说是藏,不想让镜花姐姐瞧见。 “在那边骑马。”镜花素手往南边一指。 朝曦跟着看过去,果然发现几道人影骑着马奔腾,离的远,大致看不清楚,只瞧见其中一个白点,其他都是黑点,白点肯定是沈斐。 沈斐今天的披风是白色的,雪白雪白,显得人面上贵气逼人,朝曦早上没忍住,手往他怀里摸了好几把。 这人刚在山谷时被她摸,不情不愿便干脆将头扭去一边,后来置之不理,现在是握着她的手,将她冰凉的手捂在心口。 以至于朝曦又养成了一个不太好的习惯,只要手冻着,便往他怀里塞,这人一言不发捂紧了暖着。 朝曦平时挺闹腾的人,反正只要趴在沈斐身上,人登时安静下来,可以这样待很久都不会腻,只有沈斐被她压的直不起腰。 他这人也是,一点自觉都没有,不晓得自己多弱,每天到处蹦跶,还不带侍卫,真不让人省心。 朝曦矮下身子去拿搁在一旁的竹棍,颠了颠觉得有点轻,奈何没有合适的武器,只能暂时用这个顶替,“镜花姐姐我先去了。” 镜花来时牵了一匹马,拴在山脚下,“骑我的马去。” 朝曦点头。 “记得不能离开公子三步远,也不能让公子离开你的视线,小心周围,也许贼人就藏在附近,也有可能躲在众多将军之间。” 朝曦远远应了一声,已经骑了镜花姐姐的马朝沈斐的方向而去,期间遇到好几个岗点,朝曦拿出沈斐给她的腰牌,那些人才放她进去。 镜花姐姐来的太晚,沈斐与另外几个人已经骑去了大草原内,朝曦的马一时半会跟不上,不过他们显然不是来玩的,是来谈事情的,所以到了一定距离之后自个儿停了下来,给了朝曦追上的机会。 不知是不是被发现了,那队伍中有人脱落,马头一转,直直朝她奔来。 朝曦以为是意外,也不管,换了条道走,那人也换道,正好在她不远处停下,将她也逼停了。 朝曦紧急勒马,马儿受到惊吓,整个上半身飞起,朝曦差点被它甩下来,她安抚了马儿,回头语气不善道,“你是谁?干嘛拦我的马?” “该我问你才是。”那人身穿盔甲,手拿长枪,眼神如鹰一般死死盯着她,“宁王与诸位将军议事,闲杂人等不得靠近,你是怎么进来的?” “我是宁王的人。”朝曦掏出腰牌给他看。 这块屡试不爽的牌子在他这里失了功效。 “宁王可没说有你这个手下!” 朝曦往沈斐那边看去,这里的动静不小,自然吸引了那边的注意力,好几匹马转过头,朝这个方向,沈斐也在看着她。 旁人安抚他,“宁王无须担心,万旗跟随老夫许久,应付一个小子不在话下。” 沈斐挑眉没说话。 半柱香后…… 朝曦打败那厮继续朝这里赶来。 李将军脸上挂不住,冷哼一声,叫来左蔚和右蔚,“你们去会会那个小子。” 那俩人领命,勒了马去拦朝曦。 李将军安然跟在沈斐身后,“左蔚与右蔚征战多年,又配合默契,这厮铁定打不过。” 一柱香后…… 朝曦已经击败那俩人马蹄飞溅跑来,稳稳落在沈斐另一边。 李将军心道不好,“小心!” 一杆长枪挥舞,穿过沈斐脖间,离她近在咫尺,朝曦手上一个激灵,木棍已经架了过去,俩人隔着一个沈斐比试。 沈斐先是风轻云淡,后似发现不妙,张嘴喊道,“手下留情!” 这话不知道对着谁,李将军本能以为是跟他说的,手上还没来得及收势,人已经飞了出去。 ??? 发生了什么? 朝曦吐了吐舌头,表情有些心虚,“你说晚了。” 第84章 笑到最后 他俩的对招在一瞬间决出胜负, 原来大家都以为赢的人该是老将军,所以没有插手, 最多护在宁王身边, 和挡住朝曦的退路, 哪想到输的人居然是老将军,听宁王的意思,与那小子还认识? “朝曦。”沈斐示意她,“还不快去给老将军赔礼道歉。” 朝曦挠了挠后脑勺,提着棍子下马, 走到老将军面前恭恭敬敬行了一礼,“小子不懂事,冒犯将军了。” 沈斐告诉她在这里要以男儿自称, 不然会被人瞧不起, 朝曦原来不服,问沈斐,为什么镜花姐姐和水月姐姐也是女孩子,就没有人瞧不起?她如果是女孩子就会被人瞧不起? 沈斐说活不一样, 一个是丫鬟, 一个是侍卫,侍卫要求高。 朝曦更不解,女孩子当侍卫, 不更该受人尊敬吗?看, 别的女孩子做不到的事我做到了, 多大的荣耀? 沈斐还有理由, 说大家都是男人,她一个女孩子,便显得另类,如果女侍卫多还好说,只有她一个人能做到别人便会怀疑她的真假和实力。 总之一句话,女儿身不好做侍卫,朝曦为了当好这个侍卫,能贴身保护沈斐,只好委屈一下自己,有人的时候喊自己小子,没人的时候才随她便。 私底下沈斐对她放纵很多,几乎没规矩,但是在外人面前规矩可多了,话不能超过三句,见了比自己身份高的要行礼,不能离开他三步之远。 朝曦担心沈斐,沈斐其实也担心她,所以给她立了诸多规矩,要不然就不让她跟着。 这个没自觉的,不知道自己多弱,她不跟着遇到危险怎么办? 尤其像这种场合,不能带那么多人,一起谈事情的人偏又武艺高强,若真的对他下手,他不一定活得下来,还不让她跟着,是想让她给他收尸不成? 李将军面色不善,“老夫一世英名,从未有过败绩,没成想竟毁在了你手里。” 朝曦连忙低下头,“小子不知轻重,还望李将军海涵。” “哼!”这话本该是他对朝曦说的,发现朝曦与宁王有关联之后,他第一时间想好了不小心打伤这人之后的说辞,谁成想变成了这人对他用。 “方才用的什么招数?”李将军捂住胸口,挥开扶他的人,自个儿站起来。 “蜻蜓三点。”朝曦的棍子点了三下,第一下和第二下都是虚的,第三下才是真的,但是第一下和第二下都没有落下,李将军便因为第三下也是假的,结果被她一棍子捣了下去。 养过熊,背过轮椅的老姑娘力气很大,一套动作做下来轻描淡写似的,连点汗都没出。 说起来有点丢人,四个人,一路过来拦了朝曦三次,连人家的实力多少都没试出来。 此子深不可测。 “今年多大了?”李将军似乎闲聊一般问她。 朝曦眨眨眼,不知道该不该回答,她今天说得话已经超过了三句。 “怎么?”李将军不满道,“这还是秘密不成?” 朝曦连忙摇摇头,又点点头,再摇摇头,看得众人一头雾水,连沈斐都蹙眉看她,“李将军问话,实话实说便是。” 朝曦这才放开了说,“我今年十八。” 李将军来了兴趣,“方才怎么不说?” 朝曦看了沈斐一眼,“宁王殿下说不喜欢多嘴的侍卫,一天说得话不能超过三句。” “噗!” 众人哄笑,连李将军万两不变的脸上也松动几分,“你这个娃娃倒是有意思。” 沈斐自觉揽过责任,“让李将军见笑了。” 李将军摆手,“该我恭喜宁王殿下才是,觅得良人,朝曦小兄弟武艺超群,本领高强,只是不参军可惜了。” 他似乎动了心思,“朝曦小兄弟可有兴趣镇守边疆,保家卫国?” 朝曦连忙摇头,“没兴趣。” 她来边疆,单纯是为了沈斐而已,其次是为了报仇,元军将她的家乡弄成那副鬼样子,不让他们付出代价,显得她好欺负似的。 李将军颇是可惜,朝曦是宁王的人,他若是不愿意,还能强迫不成? 李将军张张嘴,不死心还想再试一试,宁王突然开口,“李将军,方才咱们谈到哪了?” 看来宁王舍不得朝曦小侍卫,李将军只得收了那些小心思,端正道,“宁王借一步说话。” 沈斐从马背上下来,与他一道走得稍远了些,朝曦想跟上去,被另外几个人拦住,“你放心吧,李将军与宁王沾亲带故,不会害他的。” 朝曦还是有些不放心,可他们谈的事情似乎是很重要的那种,她不方便知道,无奈只能等在一旁,也不离远,最多十几步的距离。 风大,说的话宛如灌了东西似的,朝曦听不真切,只隐隐约约捕捉到几个关键字,说什么元军最近动作很大,怀疑他们要攻打过来,最好尽快做好准备云云。 摄政王(种田文) 第71节 元军要攻打过来了? 大顺还没还击呢,他们又来? 太过分了,欺人太甚! 朝曦棍子握的咯咯作响,又认真听了听,摸了个大概,沈斐让李将军从明天开始加倍巡逻力度,晚上最少一个千旗值夜,粮草务必护好,还有他自个儿出行,必须多带些人等等问题。 李将军一边点头,一边道,“宁王才是大顺的主心骨,更应该护好自己。” 沈斐突然回头,瞧了瞧努力偷听的朝曦,嘴角不自觉勾起,“李将军放心,本王有家有室,怎么敢有事?” 李将军跟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同样发现了偷听的朝曦,“宁王这个侍卫倒是有意思,光明正大的偷听……” 朝曦似乎发现了在说她,连忙站直了身子,耳朵依旧高高束起,不放过一丝一毫的动静,不敢回头,只隐隐约约听到鞋底踩在草地上的声音。 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啊!” 朝曦本能捂住耳朵,那里被另一只手揪着,沈斐站在她跟前,“不是让你站在原地等我吗?” 朝曦眨眨眼,“没说啊。” “还用说吗朝侍卫?” 朝曦整张脸垮下来,她现在扮演的是侍卫,侍卫的守则就是听话,自觉。 她干了什么? 先是不顾阻拦执意走近离沈斐一二十步远的地方,然后光明正大的偷听他俩谈话。 “我这不是担心你吗?”朝曦找着借口。 “李将军是我母妃的叔叔,关系不算近,但也不算远。” 差了三辈还不远? 不是同一辈的,又是隔了三辈的长辈,还能联系上当真不易。 记得原来隔壁刘大娘说她与她的叔叔根本不说话,更何况叔叔和她的孩子。 “你也知道不熟?” 沈斐就像有读心术似的,一一回答她心里的疑问。 “正因为不熟才要多多联络,培养感情。” 朝曦恍然大悟,难怪呢,沈斐这王八蛋好好的突然一个人都不带出来,原来是为了跟李将军拉拉关系,如果他带了人,说明对李将军不放心,不带人更能表现诚心,和对李将军的尊重,结果她擅自闯了过来…… “我是不是搞砸了?” 沈斐摇头,“你没有搞砸,是我疏忽了。” ??? “怎么了?” “我忘了物以类聚这句话,文人喜欢文人,武人喜欢武人,李将军不一定喜欢我,但是肯定喜欢你。” 朝曦当即一喜,“这么说我没有搞砸?” “不仅没有搞砸,还歪打正着。”沈斐双手拢在袖子里,“不过李将军在军中很有威望,你打败了他,哈哈……” “哈哈什么?”总觉得这两个字里有什么含义。 “没什么。”沈斐没说。 “沈斐。”朝曦没太注意这个,反倒关注起了其它,“你想跟李将军拉关系,为什么不叫他叔公,这样不是更亲一些吗?” 沈斐微微一愣,半响道,“叫他叔公,更像借关系。” 原来如此,沈斐不想借这层关系跟李将军好,更想让李将军凭他的胆识和其它方面承认他。 朝曦暗自觉得自己太单纯,没沈斐想的多,不过沈斐的自尊心也太强了点,如果是她,接关系就接关系嘛,有这层亲情在,为什么不接? 可以省很多麻烦,但是因为沈斐自尊心强,不想借,于是只能绕远路,用实力打动李将军,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真不知道他是聪明还是笨。 也许这就是文人风骨吧。 不求人,靠自己。 “事谈完了,咱们回去吧。”俩人已经走到了马儿旁边。 马儿放荡不羁爱自由,没人牵着会跑,所以沈斐走时安排了人顾着。是个小伙,那小伙刚被朝曦打败,这会儿还要帮朝曦牵马,颇是不爽,瞧见她冷哼一声将绳索给她。 朝曦道了声谢,也不管他听没听到,自己做到就好。 俩人跨上马背,一前一后拉了拴要走,身后突然有人说话。 “侄孙。” 沈斐动作一顿。 李将军牵着马站在不远处,“当年是叔父对不起你。” 沈斐回头,莞尔一笑,“叔父说得哪里话,侄孙知道,叔父其实是为了救侄孙。” 一阵寒风刮过,吹起沈斐三千青丝,“天冷了,叔父保重身体。” 很多年前沈斐也说过这句话,只是与现在处境完全不一样。 记得那时候他母妃刚走,他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挨个上门寻求庇护,每每吃个闭门羹,或干脆将人赶出去。 先皇登基,第一件事就是除掉自己的兄弟,所有比自己出色的一律想法子弄死,沈斐虽然才十二岁,可他神童之名远扬天下,亦受先帝忌惮。 沈斐自己似乎也知道,想寻求朝中有势力的亲戚为他说一句话,或指条明路,然而并没有人肯帮他,一个都没有。 他在将军府的门口跪了三天,执着到可怕,李牧无奈给他开了门,可他也没有办法,只给了他四个字。 ‘自求多福’。 当时沈斐点了点头,十二岁的稚嫩脸庞上露出不太符合他这个年纪该有的成熟和苍桑,没有问他为什么?也没有哭没有闹,只大大方方道,“天冷了,叔父保重身体。” 然后折身离开,带着一个比他还小的丫头,丫头冻的牙齿打颤,哆哆嗦嗦跟在他身后。 后来听说他自个儿去求兄长,自愿为父皇守墓。 先皇念在他年幼,又孤苦伶仃,没有一个人愿意帮他的情况下,准许了。 “假如当时有人肯帮我,我或许不会去守墓,先皇也不会同意,正因为没有一个人肯帮我,先皇才会答应一个背后空空,毫无威胁的人去守墓。” 守墓三年,等于放弃一切,等三年后先皇的位置坐稳,他更无关紧要,哪还有翻身的机会? 可惜世事难料,谁能笑到最后,还真不一定。 第85章 没有倒哦 原来不叫李将军叔父, 是心中还有怨啊,并没有沈斐说的那般轻松,单纯为了凭实力不拉关系。 有关系拉, 谁不拉啊,是还放不下往事罢了。 李将军说的好听些是为了救他的命, 再说白一些就是袖手旁观, 任他自生自灭。 知道那时候特殊, 先皇明里暗里处理自己的兄弟,没人敢在这时候帮忙, 不帮忙,指一条明路也好,做甚要送四个字。 ‘自求多福’更像讽刺来着。 朝曦记得小时候她掉进沟里, 想求师傅和师叔们拉她上来,师傅和师叔们不仅不拉,还嘲笑她,说她太笨,连那么小的沟都爬不上来云云。 朝曦刚掉下沟,心里慌乱一片,什么都没想,第一时间求助师傅和师叔们, 结果只得了别人的一句玩笑话, 心登时凉了下来。 即便后来知道是为了她好, 想让她不依靠旁人, 自个儿上来, 可心里还是有疙瘩,忘不掉,会记一辈子。 所以她能理解沈斐的心情。 朝曦的马儿跟在沈斐身后,从这个角度只能看到沈斐单薄的身子,瞧着弱不禁风,却意外顽强,顶住了大风和大雪,现在是冬去春来,柳暗花明。 朝曦赶上他,拉住他的马绳,虚虚抱了他一把。 沈斐不明所以,“怎么了?” “没什么。”朝曦放开他,“就是想抱抱你。” 沈斐突然笑了,眼角弯弯,嘴角勾起,笑得像个孩子。 他一向很吝啬笑,脸上始终没什么表情,即便笑也是浅浅一笑,嘴角微勾,很难达到眼底,说起来朝曦就见过他这样笑过一次,还是在山谷时冲平安笑的,她旁观。 这算是第一次对她这样放开戒备,从心底发出笑声吧? “沈斐。”朝曦认真道,“你以后要多笑,笑多了心情就好。” “难道不是心情好才会笑?”沈斐挑眉。 中午的阳光明媚,温和的包裹住他,风肆意的刮,吹得衣袍猎猎,原来温文如玉的人意外多了丝意气风发。 “都差不多,反正经常笑就是了。”那些个大道理都是虚的,朝曦的真正目的是让沈斐多笑。 沈斐这样好看的人,笑起来更好看,不笑浪费了,白瞎了一张俊美的脸。 沈斐斜斜瞥了她一眼,“你是大夫听你的。” ??? 这么顺从就答应了?朝曦做好了他不说话,然后自己劝他的准备,结果都白准备了,沈斐不按常理出牌。 “回去吧。”沈斐瞧了瞧天,“想吃你做的葅菜,不知道腌好了没?” 葅菜最少要腌制一二十天,朝曦才腌了几天,不一定好了,不过回去后她还是拿了出来。 这个天只有大白菜,来时镜花姐姐带的,怕坏,用来腌了几颗,时间没到,口感偏脆,辣乎乎的,还怪好吃,朝曦当即切碎了盛在盘子里,给沈斐用来配稀饭。 他最近胃口极好,被朝曦养的口味奇特,山珍海味不爱,就爱这些简单的食物,光稀饭喝了两大碗,又吃了些薄饼,快抵得上朝曦的三分之二。 朝曦还是吃得比他多,也不知道为什么,从小这样,但是一直吃不胖。 刚吃完饭,她打败了李老将军的事便传遍了整个军营,受老将军恩惠的人气不过,纷纷过来挑战她,誓要证明她徒有虚名,只是侥幸赢了李老将军罢了。 中午沈斐提醒过她,那句‘哈哈……’意义不明,朝曦原来不太懂,现在明白了,可惜已经晚了,想挑战她的人已经排成队过来,可以绕整个军营三圈。 说了不比没人理她,躲起来又会被找到,这种耽误时间,还有可能挨打的活朝曦不太爱做,打架嘛,哪能一直你打别人,偶尔自己还是要挨个一两下的。 好端端的,日子过得极好,每天有吃有喝还有沈斐撸,做甚要打架? 摄政王(种田文) 第72节 反正找她,她便想法子推辞,整天待在沈斐身边,看谁敢找她。 沈斐不是固定的,偶尔要去各种地方,只要他一出去,无论干什么,就是上个茅房,都有人冲进帐篷,要把她揪出来,烦不胜烦。 朝曦没法子,干脆设了个挑战金,凡是来找她挑战的,无论输赢,一律先给十两银子,否则免谈。 十两是穷苦人家一年的开销,士兵们镇守边疆,一年也才二十两而已,若是百旗千旗,待遇加一倍,再往上是上尉下蔚,让他们拿出十两银子还行,普通士兵还是算了,当然也有不死心的,想赌一把,压上自己一半的俸禄,兴致高昂来找朝曦挑战。 全被朝曦打败,再顺便赚个银子。 自己也觉得自己有点黑,降低了条件,普通士兵收一两,一两也够他们心疼一阵子,百旗千旗三两和五两,万旗开始十两。 即便这样,每天还是不断有人过来挑战她,有些觉得憋屈,输了还来,拿出自己的积蓄,都是积攒多年所得,有些细缝里还带着血,大多一贯一贯捧着来,叫朝曦颇是不好意思。 总觉得好像偷了他们的东西似的,心里极是不安,晚上沈斐看出来,问她怎么了? 朝曦把自己心里的想法说出来,沈斐安慰她,“这是你情我愿的事,又不是你逼得。” 他端着盆过来,“而且你也不是无缘无故受禄,看看你这个脸……” 这么多人找她比武,朝曦也不是神,总有力竭和失误的时候,肩上挨了一下,脸上也肿了一块。 “哎呀,我流鼻血了!”朝曦低头看了一眼吓了一跳,流了好多,难怪总感觉鼻子里痒痒的。 “快仰起头。”沈斐坐在她旁边,手上沾了凉水拍她的脑门。 朝曦配合的仰起头,享受沈斐难得的贴心,怕还流,找了干净的棉絮堵住,让她保持这个动作,用凉方巾包住雪,敷她肿了的地方。 除了脸上还有身上,拳脚无眼,肩上有块大的,腿上,胳膊上,手肘上全是。 胳膊腿大开大合活动的多了,酸疼酸疼。 朝曦往后一倒,耍赖道,“我累死了,你辛苦一点,坐过来敷。” 沈斐也不与她一般计较,当真坐过来一些,一手撑住自己,一手给朝曦敷脸。 敷完问她,“身上还有哪里有伤?” 朝曦与沈斐不一样,沈斐不想让她知道自己生病受伤,通常背着她死撑,朝曦完全相反,没伤也要说得有伤一样。 本来只有脸上和肩上有些严重,其它就是磕磕碰碰,没大碍,她也一一与沈斐说了一遍,到处指,这里那里,总之哪哪都疼。 稍稍有点不舒服便搞得像得了大病似的,让沈斐给她抹药,冰敷,按摩。 沈斐表情可无奈了,连连叹了好几回气,不过还是依言照做,抹药,冰敷,按摩,一个步骤没少。 许是看她苦逼,没有去处理公务,待在帐篷里陪她,天还早,燃了蜡烛半躺在床上看书。 朝曦自觉翻个身,打开他的双腿,趴在他身上,双手搂住他的腰,把脸埋进他怀里,嗅他身上的气味,对他越发依赖。 原来睡时嫌他凉,有多远踹多远,现在他回来的稍晚,便干脆睡不着,一定要抱着他才好睡。 就像抱着一个大型人偶,也不嫌凉了,主动往他怀里钻,还喜欢跟他穿同一件衣裳,手伸进他的袖子里,与他十指相扣。 不让他干任何事,就这么安安静静待着,一直到天亮。 沈斐公务繁忙,不是每天都有时间这么做,也幸好朝曦也不是每天都这么来,她只有心情不好的时候特别喜欢跟沈斐贴在一起,沈斐那种拿她没有办法,只好让着她的表情十分有趣。 恰好今天她也‘心情不好’,就埋在沈斐胸口,沉甸甸一个,不时偷亲他一下,偶尔调皮,朝他胸前两点咬去。 还没动手便被沈斐揪住耳朵拽了出来,“不是心情不好吗?我看你心情很好嘛。” 衣袖宽大,他的手很容易挣脱出来。 朝曦往他衣裳里躲,“开始心情不好,现在好了。” 沈斐动了动腿,“出来。” 朝曦不出,“再待一会儿。” 沈斐催她,“快点。” 朝曦双眼紧闭,“你说什么?我睡着了,听不见。” 沈斐被她气乐,“装糊涂?” 就是装糊涂。 朝曦趴在他胸口,轻而易举听到他平缓而有力的心跳声,除了心跳声似乎还有些其它的东西,杂乱无章,有人大喝的声音,也有兵器相碰的声音。 沈斐正待解开衣衿,朝曦突然一股脑钻了出来,“外面不对劲。” 她坐起来,整理自己凌乱的衣裳,匆匆披了件披风出去,也就前脚刚走的功夫,后脚军营里响起直上云霄的号角声。 有敌袭! 沈斐自己的披风被朝曦披走,只着了一身单薄的亵衣出来,外面一片混乱,元军在一瞬间攻破大顺的防线,朝这边奔来,被四周的侍卫砍杀。 “去通知几位将军,集中兵力不要乱。”沈斐随便找了个侍卫吩咐。 那人领命,匆匆朝远处跑去,沈斐自个儿矮下身子,捡了把剑握在手里。 “王爷,您退后,这里交给我们。”几位侍卫边杀敌边道。 元军来的太突然,先是射杀了站岗的人,又一路悄声进来,以至于大顺这边等人破了防线才发现。 那群蛮子野蛮霸道,一个个牛似的,凶残至极,见一个杀一个,一路冲到这里。 很多人还在睡觉,只有几个万旗值夜,被人突然袭击,完全没有准备,慌乱的情况下更容易出错,武器没戴,盔甲没穿,出来就是找死。 元军可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瞧见便会将人杀掉。 “不用管我。”沈斐一剑射杀了一个冲来的元人,“去告诉镜花和水月,让她们保护女眷和下人撤退。” 话音刚落,便见镜花赶来,“水月去了,我留下来保护公子。” 她也是有武艺傍身的,虽然不比朝曦,可应付一些元人还是够的,只要不是元军的将领,几乎拿她没办法。 “公子,这些人有点奇怪,好像不是针对您的。”擒贼先擒王,按理来说元军第一个该对付的人应该是公子才是,可这些人就像没认出公子的身份似的,有些直直绕过他跑去一边。 沈斐看着他们跑去的方向蹙眉,半响顿悟,“遭了,他们的目标是战旗!” 战旗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军队的精神,若是战旗被毁,很是打击士兵的积极性,素来有攻陷一个地方,插旗扬威的说法,旗子被他们砍掉,相当于告诉众人,大顺败了,被人偷袭成功。 若是再插上敌人的旗子,更不得了,直接便告诉元人,这里被他们占领,元人受到鼓舞,只会越战越勇。 “快去保护战旗!” 他说晚了,那战旗被人砍断,摇摇欲坠似的,先是晃了晃,后直直朝一边倒去。 完了。 战旗一倒,等于军队的精神轰然倒塌,士兵们也会因此失去自信,本就忐忑,恐惧,全靠一口气撑着,若是这时候再出现意外,无异于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草。 那旗子倒了一半,突然卡了一下,朝曦双手举起,从柱子后露出脸来。 “旗子没有倒,我扶着呢。” 第86章 秀色可餐 朝曦是最先出去的人, 刚出去便发现了几道鬼鬼祟祟的影子,偷偷摸摸往战旗方向跑,她没有多想, 连忙跟了上去,还与那些人交了手, 因为没带武器, 处于吃亏状态, 后来捡了一把剑,与他们硬拼, 人太多,免不得有人混水摸鱼,去砍军旗。 朝曦这边人解决, 那旗子已经倒了一半,好险她及时扶住,才没有完全倒下。 其实朝曦不太明白,为什么要砍军旗?只是看好些人冲着这个来,本能觉得应该很重要,上手撑了一把,将没有断干净的长杆扶正。 黑暗里旁人看不见其它的东西,这个就是方向, 倒下了就像迷路的孩子, 迷茫不知所措, 立起来人群便本能的朝军旗的位置聚拢。 军旗具有引导的作用, 在赶路的时候大多数人看不见前面的路, 只能瞧见军旗,也只能跟着军旗走,所以军旗至关重要,决不能倒。 朝曦还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直到由远至近传来无数的欢呼声,大顺的兵马跟打了鸡血似的,陡然来了劲,反杀侵犯而来的元人。 这么久的时间足够他们从睡梦中惊醒,穿盔戴甲,含着仇恨,朝敌人挥去大刀,砍死一个是一个。 朝曦身边不断有人要对军旗下手,也有许多人护着,两方人打得激烈,一攻一守,在角落里死拼。 来时朝曦曾信誓旦旦,觉得自己可以杀很多元人,尤其是她的毒针,往外一洒能死大片,真出了事才发现一点不给人准备的时间,她两手空空,连个匕首都没带,更何况那些毒针。 上毒的时候可认真了,足足弄了一个小箱子,准备随身携带,对付元人,实际上乱战中根本用不上,若真的随手洒出去,会连同自己人也毙命。 太乱了,全是人,朝曦谁是谁都认不出,有些元人聪明,穿着大顺的衣裳,叫人更加分不清是敌是友,反正谁朝她下手,她就弄死谁,谁去砍军旗,谁就不是好鸟。 这样完全处于被动,奈何真的分不清敌和友,只能这么耗着,慢慢的聚集在附近的人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多到元人已经尽数被人杀光,只剩下大顺的人。 牢牢护住军旗,围成一个圈,不断向外围扩散,与元人厮杀在一起,无论怎么样,军旗下都有人护着,专门留了些人看守,已经不需要朝曦。 朝曦丢了手才陡然发现一件事。 把沈斐忘了! 她连忙回身去找,茫茫人海全是人头,连沈斐的影子也见不着,朝曦一急,手撑在两个人肩上,微微一使劲,人跳了上来,踩着人的盔甲去找沈斐。 底下的人还没反应过来,脑袋上突然一重,有人狠狠踏来,很快踏去,待回过神,发现那人不按常理出牌,奔波于众人之上,拿人家的脑袋当踏板,噔噔噔跑来跑去。 朝曦站的高,看的也远,遥遥瞧见沈斐的人影,被人护在中间,不太可能出现危险。 她松了一口气,正打算下来,突然听见有人高喊一声,“抓住那贼人,他是元国的小将领,杀了咱们不少人,不能放过他!” 朝曦打眼一瞧,发现很多人在追一个人,那人骑着马,跑的飞快,手里长枪,下手极狠,说话的功夫捅死了好几个人,都是大顺的人。 朝曦心中一恼,脚下跑得更快,到底还是没追上马,眼睁睁瞧着那人杀了人,潇洒而去。 不死心,突然高喊一声,“剑给我!” 立马有人高高抛起剑,朝曦奔跑中用力一踢,那把剑宛如流星一般,带着众人期盼的眼神,和朝曦无尽的愤怒,直直飞了出去…… 朝曦因为停顿了一下,底下那人撑不住她的体重,从上头掉了下来,砸倒了两三个人,自己也一屁股坐在地上,还处于懵逼的状态,没忘刚刚那一击,顾不上自己赶忙问,“中了没?” “中了中了,被你一剑钉死了!” 朝曦大喜,还没来得及站起来,突然有人抓住她的脚腕和胳膊,陡然朝空中一扔。 朝曦吓了一跳,“干什么?放开我!” 声音淹没在众多欢呼声中没人听见,她就像个破抹布似的,被人抛来抛去,好一阵子才放下来,然后有人拿了军旗,裹在她身上。 朝曦全程懵懂,想找沈斐,总有人拦住她,一会儿要她喝酒,一会儿要她吃肉,还说要跟她做兄弟,拜把子。 一口一个朝老弟叫得亲热,没说两句话便给她找了两个女子潇洒,朝曦这厢还一脸云里雾里,那厢已经有两个女子坐在她身边,一左一右在她脸上盖了章…… * 朝曦很晚很晚才回来,喝了庆功宴,被人灌了酒,醉醺醺摸去了别人的帐篷,往床上一躺,去搂沈斐的腰,结果摸到了别人的大腿,触觉完全对不上,这才惊醒过来。 摄政王(种田文) 第73节 那人也受到惊吓,大喊大叫说她流氓,一言不发就要动手,还好朝曦虽然喝了不少,眼神都迷离起来,可她底子在,随随便便就将那人制服,压在膝盖下。 “沈斐?” 摇了摇头,感觉不太像,声音不像,身子也不像,“你是不是胖了?” 还不等那人回答,衣襟突然一紧,有人从背后拽住她的领子,将她拖出了帐篷。 迷迷糊糊似乎听到沈斐好听的声音响起,“去烧几盆水来,给她洗洗。” 然后朝曦便被两只手扒光,有女人嫌弃的声音道,“浑身酒气,这是喝了多少啊?” “还好她没吐,不然……” “呕……”朝曦趴在木桶边吐了一地。 水月:“……” 清扫秽物倒是不累,累的是摁住朝曦,这厮以为谁要害她,打死不肯入水,光着身子站起来,还要去打元军,劝她不听非要出来。 水月与镜花两个人都不是她的对手,轻而易举被她扫的全身是水,从头湿到尾,朝曦还不作罢,一跃而起从木桶里逃了出来,衣裳也不穿,直直往外跑去,刚掀开帘子,砰的一声撞入一个人的怀里。 力气太大,跑的又急,沈斐踉跄一下,险些朝后倒去,缓了缓才发现这人安静下来,声音从他胸前响起,闷闷的,像鼻子塞住了似的。 “你身上好香……” 她就这样轻而易举拜倒在沈斐的体香中,被沈斐用披风一裹,劝她回去继续洗,朝曦同意是同意,但是拉着他的手不丢,无奈沈斐也进了帐篷,默默陪着她洗。 帐篷里还有两个人,不可能做其它的,沈斐规规矩矩背着身站起,一只手被朝曦握住,反复把玩。 镜花和水月趁机给她搓澡,使的力气极大,搓的朝曦嗷嗷直叫,她疼了,便死死握住沈斐的手,那手本来如玉一般,洁白无瑕,被她掐的尽是痕迹。 朝曦还不知道,第二天醒来失去记忆,只晓得自己昨儿似乎喝了酒,闹了一阵子,现在浑身酸疼,头痛欲裂。 喝酒的后遗症。 缓了缓才好过来,撑起身子瞧了瞧,发现沈斐睡她旁边,身上没穿衣裳,后背是青青紫紫的痕迹,不像挨打过后的那种,倒像是用力吸吮出来的。 不知道遭受了什么,沈斐一只手呈现不自然的状态,朝曦抬起来摸了摸,不严重,是手腕脱臼,接上就好。 她找着点,陡然使力,给手复原,咔擦一声,惊醒了睡梦中的沈斐,似乎有些疼,沈斐倒抽一口凉气。 朝曦细细揉了几圈,不解问,“手腕怎么折了?” 沈斐斜斜瞥她一眼,“你说呢?” 他回身,朝曦这才发现他正面更惨,身上尽是吻痕,脖子上,胸膛上,肩膀上,脸上,连下巴上都有咬过的牙印,唇也给他咬破了。 畜牲! 朝曦骂起自己来也是十分不客气。 都对他做了什么? 脑海里隐隐约约有些印象,刚洗完澡,沈斐抱她进了帐篷,她说渴,这人便去倒水,还没来得及走,突然被她偷袭,从背后将人拉到床上,一个翻身面朝里,制服在膝盖下,自个儿拉开他的衣裳,啃他的肩膀。 这人不肯,她咔嚓一声,把沈斐的手给弄折了,又威胁似的握住他另一只手腕。 沈斐迫于压力,老实趴在床上,被她从左到右,来来回回啃了好几遍,啃完了背面啃正面,总之昨天她把沈斐给睡了。 朝曦连忙给自己把了把脉,又摸了摸脖颈,药蛊不在,拉过沈斐的手,细细探了探,怀疑她睡了个假觉。 药蛊还在沈斐体内,丝毫没动过。 这是不打算挪窝了还是怎么回事? “沈斐。”朝曦突然出声。 “嗯?”沈斐坐起身,拿起昨夜被朝曦剥下的衣裳匆匆套上。 “我昨天护住了军旗。”朝曦邀功。 “嗯。”沈斐去系衣衿。 “还杀了元军的一个小统领。” “嗯。”沈斐抬头瞧了瞧她,“你想说什么?” “我立了那么大的功劳,总该有点奖励吧?” 沈斐将过长的黑发从衣裳里掏出来,摆在身后,悠然道,“想要什么奖励?” 朝曦一把将他推倒,“想要你牺牲一下。” 她找了个好借口。 “把药蛊还我。” 还药蛊是次要的,朝曦的主要目的是……哈哈,今天的沈斐瞧着秀色可餐…… 第87章 选一件吧 其实沈斐每天瞧着都秀色可餐, 只不过今天格外。 昨晚上喝得太多,什么都没感觉到,想重新感受感受。 这一感受, 感受到了中午,帐篷外的水月和镜花都等急了, 隔着帘子喊话, “朝曦, 公子体弱,你悠着点……” 朝曦这才‘适可而止’,懒洋洋趴在沈斐身上,被沈斐推去一边。 他坐起来,长腿迈下床, 弯腰去捡地上的衣裳,背对着朝曦,朝曦这个角度正好该看到的, 不该看的尽数看完。 沈斐宽肩窄腰, 浑身上下没有一丝一毫的赘肉,线条优美到不可思议,不像一个长期不锻炼虚弱的人,倒像经常练武的那种。 原来确实练武, 可惜腿废了之后躺在床上太久, 懒下去容易, 再想勤快很难, 沈斐又忙, 平时要处理奏折,兼顾元军的事,剩下的时间全被朝曦霸占,根本没空练武。 现在吃得多,晓得不练会胖,这才被迫捡起来,每天早起一个时辰练剑,有时候和朝曦对弈,你来我往,好不快活。 沈斐穿好衣裳,轻轻敲了敲桌子,镜花和水月听到声音,连忙催了人将早已备好的木桶抬进来,然后是一桶桶热水。 他们不笨,公子确实很喜欢赖床,早上只要事不多,便干脆拖到辰时才起,最晚辰时,再晚没有。 毕竟是摄政王,不能太放纵自己,就算有了朝曦姑娘,同样如此,突然赖到中午,只要有人走近便喊出去,不让人进来,怎么看怎么有古怪。 孤男寡女能干什么?肯定是那事。 公子又最爱干净,事后肯定要好好清洗一番,这时候送上木桶和热水,无异于锦上添花。 朝曦从被子里露出头,“镜花姐姐,你好体贴啊。” 镜花不搭理她,倒完水,便吩咐人出去,自个儿也跟着出去。 朝曦不明所以,“怎么了?镜花姐姐为什么不理我?” 沈斐已经脱去衣裳跨进木桶,不咸不淡瞥了她一眼,“昨晚你做了什么都忘了?” 朝曦眨眨眼,“昨晚我做什么了?” 沈斐不答,只将黑发拉出桶外,尽量不沾水,慵懒似的躺下去,露出一颗脑袋。 朝曦撇撇嘴自己想,她喝的太多,记忆有些断层,只记得赤身与镜花姐姐打了一架,还非要扒镜花姐姐的衣裳跟她比谁……胸大。 被镜花姐姐骂本性暴露,流氓,色胚。 朝曦好生无辜,她俩都是女孩子,她怎么色镜花姐姐?只是酒后失言彻底放纵罢了。 其实她平时不这样的。 朝曦苦着脸想怎么哄好镜花姐姐,镜花姐姐似乎软硬不吃,只听沈斐的话。 让沈斐帮她说两句好话,这人肯吗? 朝曦望了一个自个儿洗澡洗的心情愉悦的人,指望他,不如指望母猪上树。 她自己烦,也不想放过沈斐,蹬蹬几步跑过去,进了沈斐的木桶,沈斐阻止已经来不及,只得无奈叹息,“坐不下两个人。” 朝曦才不管那么多,“挤一挤嘛。” 沈斐摇摇头,尽量往一边坐,留了很大位置给朝曦,朝曦洗好擦好,衣裳都换了件,他才慢悠悠上来。 在箱子里翻了翻,本来打算穿黑色大氅,结果发现被朝曦穿走,只好挑了件宝蓝色的。 这件是朝曦买的,朝曦很喜欢亮色的衣裳,她买完又不穿,压在箱底起了皱,撑开一看,发现尺寸与他的一模一样,他可以穿。 朝曦每次买衣裳都会刻意买大一些,穿起来宽松,她手脚又长,胳膊只比沈斐短了一点点,沈斐穿的正好到腕上,朝曦会盖小半的手,没影响,便干脆一直买沈斐的尺寸,正好俩人都可以穿。 她穿沈斐的,沈斐穿她的。 朝曦每天泥里来,雨里去,几天的时间把沈斐的衣裳作完,又接连下雪,刚洗的衣裳不好干,弄的沈斐没衣裳穿,只能穿她的。 虽然是被逼的,不过朝曦莫名开心。 她自个儿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就是得意,夹了一丝满足。 沈斐本来长得便俊,穿了亮些的衣裳更显得人面如冠玉似的,透着白皙细腻的光泽,比朝曦自个儿穿都好看。 朝曦越打量越满意,冷不防沈斐突然叫她,“待会儿跟我去一个地方。” ??? “什么地方?”朝曦蹙眉。 “去了就知道了。”沈斐没有细说,又敲了敲桌子,镜花再次进来,这回带了两批人,一批清理木桶,一批上菜。 许是赶跑了元军,还折损了元军一名小将,是件喜事,沈斐给大家添了菜,他自己的菜也多了两样。 朝曦歪头看着一个个从木桶里提了水出去的侍女们,每次洗完澡,清洗木桶都是件麻烦事,怎么将水倒满的,就要怎么将水弄出去,是个大工程,需要的人很多,每个人路过沈斐时,脸上都带着微妙的笑容。 沈斐自己或许还没注意,面上与平时一样,严肃正经,吃顿饭搞得跟谈论国家大事似的。 平时朝曦赌气,也不说话,跟他大眼瞪小眼,事实上只有她瞪沈斐,沈斐连瞧都不瞧她一下,朝曦很多时候就像自己跟自己玩,没太大意思。 今天心里憋着一口气,特别……想笑。 沈斐嘴角破了,脖间尽是吻痕,遮都遮不住,那手拿着筷子,动作稍大,便显得有些不自然,是被朝曦掰折的后遗症,没那么快好,最少两三天。 偏偏沈斐似乎没有发现,还这么义正言辞,像个严厉的夫子,认真的朝廷权臣,要与朝曦谈论无比重要的事,面上一丝不苟。 “怎么了?”沈斐的目光终于落在她身上,“笑什么?” 朝曦摇头,“没事。” 不能让沈斐知道她笑他狼狈。 摄政王(种田文) 第74节 沈斐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半响才催促道,“快点吃,吃完就去。” 朝曦眨眨眼,忍不住打探,“就咱们两个吗?” “嗯。”沈斐轻描淡写回应。 朝曦脑海里瞬间过了一遍两个人有可能做的事,钓鱼?摘菜?还是带她去玩? 说起来自从来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她已经很久没去玩过,整天就待在军营里,去得最远的是离军营近在咫尺的后山,监督旁人种田,将山头发展起来。 再远那是没有的,不敢离开,担心沈斐被人刺杀,被人偷袭,被人用强。 这厮就像个瓷娃娃似的,总觉得一转身,不在视线下便会磕着碰着,被人打碎。 虽然并没有,在旁人眼里他是安全的避风港,危急时刻的主心骨,可在朝曦看来,就是觉得他需要保护。 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太喜欢了吧。 朝曦从来没有这么喜欢过一个人,连她师傅都没到这种地步。 喜欢到想将沈斐藏起来,希望他腿还是瘸的,这样就没人跟她抢了,因为大家即便喜欢沈斐的脸,也会嫌他腿瘸,伺候起来麻烦。 朝曦不嫌,反而更喜欢在山谷的日子,可以每天推着轮椅带沈斐遛弯,给沈斐洗澡,沈斐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在她回家的时候亮着灯等她便是。 朝曦很容易满足。 * 好端端的沈斐突然说要带她去一个地方,朝曦开始不屑,觉得自己哪都去过,沈斐顾着国家大事,肯定走不远,偏偏心里又有些期待,依言加快了吃饭速度,平时最少吃三碗,今天只吃了两碗,八分饱跟着沈斐出来。 沈斐七拐八拐,带她到了一个帐篷里,很大的那种,周围挂满了武器。 朝曦一头雾水,“你带我来这里干什么?” 她对武器不感兴趣,其实对武功也不怎么感兴趣,是被师祖吓到,才开始拼命习武,如果没有师祖,即便她天赋奇佳,不努力还是没有成就,就是个渣渣。 沈斐回头看她,“给你选一件武器。” 他双手背负在身后,“每个习武之人都有一把属于自己的武器,朝曦,你没有。” 第88章 大顺英雄 凡是武者, 尤其是高手,怎么能没有自己的武器? 有些人为了一把属于自己的剑,上刀山, 下火海,走遍大顺的每一个角落, 累出毛病也在所不辞。 朝曦是个另类, 不打武器有两个原因, 第一,她其实不太喜欢争斗,更希望和平相处, 最好武功都用不着的那种。 第二,是觉得自己的银针完全够用, 很少出现像战场上这种情况,到处都是人, 银针洒下去会误伤自己人。 原来在山谷和村里两边跑,接触的人太少,银针确实够用, 现在环境变了,尤其是昨夜急匆匆出去, 因为没有武器吃亏, 更加明白一个趁手兵器的重要性。 所以朝曦没有拒绝沈斐的好奇, 还是认真的在偌大的帐篷里寻找合适自己的。 找来找去, 发现并没有。 “没有棍子吗?”用棍子用习惯了, 用其它的感觉不舒服。 沈斐摇头, “最好选能一击致命的武器。” 毕竟是用来打仗的,朝曦明白,可帐篷里不是狼牙棒,就是刀啊剑啊,好丑,不喜欢。 “沈斐,你帮我选吧。”记得沈斐也很爱美,朝曦不指望选一把十分好看的,好歹看得过去。 这里的武器都是给男人打造的,既粗犷,又难看,一点该有的线条都没有。 沈斐点头,抬脚朝里走,视线在挂起的武器上一一扫过,最后停在高高架在中间的弓上。 那张弓瞧着便有一种质感,仿佛年代久远似的。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将军,因为力大无穷,不知道拉坏了多少弓,直到有一天,这事被皇上知道,专门请人为他打造了一把。”沈斐抬起手,将弓箭拿下来,“那位将军死了很多年,临死前说好弓赠英雄,只要有人能拉动,这弓便送给谁,可惜这么多年也没人拉得动。” 沈斐瞧她,“你要试试吗?” 朝曦跃跃欲试,“好啊。” 那位将军力大无穷,她也差不多,每天吃那么多不是白吃的,三五百斤的熊都养了,沈斐连同轮椅也抬了,不信拉不动一张弓。 而且这把弓沈斐都能拿动,瞧着也没那么重,怎么可能拉不动,应该是用不顺手。 朝曦单手去接那弓,沈斐手一丢,那弓陡然一重,朝曦没有准备,险些砸了脚。 她怨念的瞧沈斐一眼,“你怎么不告诉我?” 沈斐双手拢进袖子里,表情淡然,只嘴角微微勾起,“我告诉过你弓很多人拉不开,是你自己不当回事。” 拉不开说明很重,确实是朝曦忽略,不过朝曦粗心不是一天两天,一般情况下沈斐都会刻意提醒她,今天没有直言说‘弓很重’,分明就是他对早上还有怨言。 朝曦不顾他的意愿,将人摁在被子里将上回不让她咬的地方咬了,还咬了个对称。 沈斐心里不满,所以捉弄她? 朝曦发现他会暗暗报复,还要从原来在山谷时说起,只要她逼沈斐做他不喜欢的事,沈斐便格外不配合,比如说洗澡,刻意将自己弄的很脏,增加朝曦的清洗难度。 做饭也是,这不吃,那不吃,朝曦便会花心思做的精致些,当然那时候她还没有看破沈斐,是越来越熟后才发现。 他做得不着痕迹,迟钝的朝曦花了很久才明白原来自己被报复了? 这也算是沈斐的小脾气,毕竟憋了他一个上午,不能不让他发泄不是? 朝曦没怎么在意,使了些力气举起弓,另一只手去拉弦,弦很厚重,拉起来十分有压力,须得用出最少一半的力气。 难怪大家没选这把弓,她力气大都这么吃力,普通人估计拉不了两弓就已经力竭,这在战场上挺不利,毕竟不是礼尚往来的比武,拉了两弓之后拉不动就算了,认输便是。 战场上谁给你认输,拉不动就是死。 朝曦松了弦,再拉起,再松,反反复复十来下,“还好。” 她用这把弓拉个二三十下不是问题,至于二三十下之后,单纯拿着当木棍使就是了,长弓的两边是铁的,打人很疼。 朝曦挥了两把,想看沈斐出丑,特意对着他,沈斐轻描淡写避开,站的离她稍远一些的地方。 “确定就选这个?” 朝曦点头,“嗯,就这个吧。” 沈斐颌首,领着她朝外走,路上朝曦追问,“沈斐,是不是要打仗了?” 她听其他人说,守住了军营,还杀了对方一个小将领,应该乘胜追击,这时候的士兵们兴致很高,仿佛受了鼓舞似的,迎难之上可行。 “嗯。”沈斐没有瞒她。 “我也要去。”朝曦拦住他,“必须要带我。” 沈斐淡淡瞥她,“我说过不带你吗?” 朝曦一喜,“我去可以保护你。” 沈斐没有否决,只轻轻‘嗯’了一声。 许是说起打仗,沈斐面上凝重起来,宛如化不开的雾一般,眉头紧锁,接下来几天也是如此。 朝曦发现他变得焦虑,跟别人的焦虑不一样,他比较平静,几乎看不出来,只不停的洗手,再洗手,手都洗破了还在洗。 本来没有注意,有一天安安静静坐在他身边,发现这人写着写着东西,突然叫镜花姐姐端水进来,因为手上染了墨,洗洗很正常。 接下来在一个时辰内沈斐喊了镜花姐姐三五次,朝曦这才发现原来紧张的不仅是她,沈斐也有些紧张。 几十万的人性命全系在他一个人身上,紧张似乎也能理解,只不过朝曦一直觉得这人是干大事的,无论天塌下来,还是地陷进去,他都能谈笑风生。 朝曦表面总爱把他很弱,需要人保护这种话挂在嘴边,实际上心里很认可他,就像她听说要打仗,心里突突的跳,总觉得不安,但是只要一在沈斐身边,瞧着这人如往常似的,安安静静批阅奏折,那么一点慌登时全无。 因为心慌的感觉太难受,朝曦索性一直待在沈斐身边,在他的帐篷附近练箭。 这把弓威力当真是大,只随便一拉,便能弹射出很远,从来没有老老实实射在箭靶上,通常只要一射,便能将箭靶射出个窟窿。 很快其他同样练箭的人过来指责她,一个人能用两百多个箭靶? 事实证明朝曦每天用的不止两百个箭靶,她正在不停的练箭,好在战场上派上用场,这是沈斐给她安排的任务。 说她做不到,就不带她去战场。 朝曦想去,难得坚持下来,一直练一直练,几天的时间内从一天拉三四十次弦,变成了一两百下。 每天晚上胳膊都是酸的,担心耽误上战场,心里有些焦虑,沈斐安慰她,说她的位置至关重要,谁不去都要等她,没有她,这个仗或许打不赢。 这么一番话说的,搞得朝曦压力山大,更卖力的开始练箭。 不知是不是为了提现她的重要性,沈斐每天晚上给她按摩,一天三顿做好端到她面前,再也不嘲笑她能吃,每天带的饭菜份量都很大。 朝曦吃得好,练箭更有劲,她这个年龄和运动量根本不用担心发胖,不瘦都是好的。 很快朝曦发现自己胳膊上的肌肉硬硬的,只要一握拳头,登时显现出来,变成了大家最讨厌的肌肉女。 她因此难过了好一阵子,某一天早上干脆赖在被子里不起来,沈斐每在训练场找到她,一回身,发现这人闷在被子里。 “怎么了?”他问。 朝曦嗯嗯哼哼就是不说。 沈斐站起来想走,手突然被抓住,握住他手腕的手力气很大,险些将他拽倒在床。 朝曦露出个头,表情有些委屈,“沈斐,我长了好大一块肌肉。” 不等沈斐说话,眼中含泪继续道,“我变成大家最讨厌的肌肉女啦……” 沈斐调整了一下姿势,重新坐在床边,“你掀开袖子我看看。” 朝曦坐起来,没有按照沈斐的说法掀开袖子,直接将一只手从衣裳里掏出来,露出大半个圆润肩头,稍稍握拳,果然一身的肌肉。 沈斐哭笑不得,“原来不就这样吗?” 朝曦瘪嘴,“原来没有这么硬,也没有这么大。” 沈斐摇摇头,“瞧不出区别。” 他想安慰人的时候倒是温柔,“而且别人嫌弃跟你有什么关系?我不嫌弃就是。” 朝曦眼前一亮,“你不嫌弃吗?” 沈斐点头,“不嫌弃。” 朝曦当即抱住他,“你太好了。” 摄政王(种田文) 第75节 她将脑袋埋进沈斐怀里,半响突然抬头,“其实也不是没有好处……” 沈斐似乎意识到不妙,推开她想走,被朝曦拽回来,单膝跪在床上,轻轻一览将沈斐整个人打包抱起来,“抱你更轻松啦。” 沈斐捂住眼睛,一脸生无可恋。 朝曦哈哈大笑,笑容极是嚣张。 她本来就打遍军中无敌手,自从得了这把弓之后,沈斐特意找了几个师傅教她,如今弓箭使得十分顺手,更加打遍军中无敌手,只要一说找人练练手,教她的师傅当即叫来一个百旗,没拉弓,就这么硬打,依旧没人是她的对手。 朝曦很开心,每天跟沈斐炫耀,“沈斐,我又把他们打哭了。” 她自己也挂了些彩,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沈斐发现,会耐耐心心的给她冰敷,抹药,处理伤口,朝曦很享受这个过程,为此经常受伤也不在意。 连续不断的跟人比武,朝曦已经找到了当年在鬼谷训练的感觉,所有师叔和师傅轮流战她,还有师祖,时不时会找个武林高手进谷与她比划。 原来傻乎乎的,一点不懂,现在才明白过来,师祖找这些能把她打哭的人可不容易,而且每一个都对鬼谷恨之入骨,只要有机会便下死手,朝曦开始很惨,身上时不时受伤,后来开始反击,然后扶摇直上,将那些人一一击败,不断吸取他们的经验,好用在自己的招式中。 许是自己的腿被人砍断,师祖怕了,所以对她的武功几乎与医术一样严格,不允许她有一丝一毫的松懈。 朝曦通常一边哭一边继续练,发现哭没有用之后才戒掉这个习惯,从自个儿哭,到打得别人哭,历经十八个多的年头,总算修成正果,连沈斐都打不过她。 这点是最让朝曦得意的,每次搁沈斐面前炫耀武术,沈斐面色便有些不自然,没少在这方面吃她的亏。 上回醉后尝到甜头,往后隔三差五与军营里的狐朋狗友喝酒,将自己灌个半醉,然后去找沈斐胡闹,沈斐原来便打不过她,她认真开始练武之后更打不过,加上没有用心抵抗,每回都轻而易举被她制服,潇潇洒洒滚了床单。 沈斐对这方面几乎有些清心寡欲,从来没主动过,也从来没冲动过,以至于朝曦一直以为自己没有吸引力,可仔细一想,如果真的没有吸引力,沈斐便不会每次都半推半就随了她。 肯定还是有点想法。 朝曦发现后更加得寸进尺,找着借口要跟沈斐睡,什么今天打败了军营里的第一勇士,取了他的位置,变成了第一勇士,要奖励。 一天之内拉到了三百弓,要奖励。 百米之内射中靶心,要奖励。 某天回来看到沈斐主动坐在床边,似乎等她一样,朝曦连忙跑过去,不客气的去推沈斐,沈斐顺势倒在床上,也不说话,只安安静静看她。 朝曦以为是暗示,双手自觉的去解他的腰带,沈斐突然出声,“朝曦。” “嗯?”朝曦百忙之中抬头。 “给你的那把弓杀了很多元人,每个元人都识得,你换一把吧。” 朝曦摇头,“这把弓我现在用的很顺手。” “你没有听过军中的传言吗?”沈斐还是不动,任她拉开衣襟,露出尽是吻痕的白皙胸膛。 “听过呀。”朝曦不甚在意,“说是这把弓曾经杀了赫尔一族三代人,成为战无不胜的赫尔一族耻辱,所有赫尔一族都想一雪前耻,可惜没有机会,如果我拿了这把弓,他们便会主动对付我是吗?” “是。” “赫尔一族异常强大,现在跟你们打仗的将军便是赫尔一族的现任族长是吗?” “嗯。” “等于用我去引开他是吗?” “嗯。” “只要我能杀了他,这场仗便等于胜了一半是吗?” “嗯。” “所以你介意什么?” 朝曦反而很开心,“我要成为大顺的英雄啦。” 第89章 究竟是谁 沈斐很无奈, “赫尔辛德很厉害。” “我也不差啊。” 朝曦打听过他,据说战无不胜,一个小国, 与大顺打了这么多年不败,他占了一半的功劳。 据说个头很高, 普通人七尺左右, 譬如朝曦, 正好七尺,他足足九尺,比朝曦高了两个半的头, 加上身量问题,这人怕是有她两三个那么大。 拼力气肯定是不行的, 需要用巧劲才能打败他。 都说又高又壮的人普遍笨重,但是这人没有, 教她练箭的师傅一再提醒她,不要小看赫尔辛德,此人厉害无比, 普通的刀枪不入,只有这把弓能伤了他。 也就是说拉开这把弓是个入门, 沈斐一直在找能拉开弓的人, 可惜只有朝曦拉开了。 难怪在选武器的时候, 沈斐一再问她确定吗? 他这几天焦虑不安, 也不是因为大顺的战况, 是因为她? 担心她会败?会死? 那是不可能的。 “我肯定会赢, 肯定会成为大顺的英雄。” 其实朝曦没有见过那人,心里还是有些惴惴不安,她最近喜欢赖在沈斐身边,整天缠着沈斐,便是因为沈斐能让她安心,也担心以后睡不着沈斐,所以拼命的睡,一定要睡够本,这样才能没有遗憾。 沈斐似乎知道,尽量配合,她怎么玩都一声不吭,有时候过份了也只是揪揪她的耳朵提醒她。 也许对她还有些愧疚,是他帮她选了那把弓。 其实就算他不选,朝曦如果知道了这件事,也会主动站出来,只是没人告诉她罢了。 “沈斐,你不要有心结。”朝曦反过来安慰他,“元军那么可恶,不知道杀了多少大顺的人,还抢老百姓的东西,我身为大顺的一份子,能帮上忙其实很开心。” 沈斐默默看了她一会儿,突然笑了,自个儿把被她解开的衣裳系回去,拍拍手让人送来一碗面,“朝曦,我打听过,如果没有弄错的话,你的生辰应该是今天。” 他将面推到朝曦面前,“我亲自做的长寿面,就当给寿星祈福。” 朝曦眨眨眼,有些不敢置信,“专门给我做的吗?” 沈斐失笑,“你过生辰,当然是专门给你做的。” 朝曦鼻子一酸,仿佛有什么丢人的东西要掉下来,“沈斐,我从来没有过过生辰。” 她什么时候出生的自己都不知道,师傅也不知道,稀里糊涂每回都记错她的年龄,以为她已经二十有几,要不是朝曦自个儿记着,怕是也以为自己二十好几。 “以后都会有的。”沈斐矮下身子,在她额头亲了一口,“寿星可以许个愿望。” 朝曦连忙闭上眼,双手合十许愿,半响才睁开眼。 沈斐好奇问道,“许的什么愿,说出来听听?” 朝曦点头,“可以欺负沈斐一辈子。” 沈斐改口,“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 朝曦错愕,“那你还让我说?” 她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哦,你故意的,咋这么坏呢?” 经不住用拳头锤他胸口,她的小拳头可不是谁都能接得住的,沈斐捂住心口,痛咳两声。 朝曦有些紧张,“怎么了?没事吧?” 沈斐摇头,“没事,快吃你的面,再不吃要凉了。” 朝曦好不容易过了一次生辰,有人给她做长寿面,怎么可能等凉了再吃,迫不及待端起碗,恨不得一口吞下,连碗一起,吃得太急,有些汤洒到脖颈处,沈斐耐心的给她擦去,完了去倒酒。 “朝曦,我敬你一杯。”修长白皙的手拿了酒杯给她,朝曦完全拒绝不了,那酒有些烈,闻着便一股子刺鼻的味道,朝曦蹙眉,“这酒……” “怎么了?”沈斐看她,“你不想喝吗?” 朝曦连忙摇头,杯子拿在手里,仰头一饮而尽,沈斐笑了笑,长袖遮面,跟着将酒喝下。 有了一杯便有第二杯,第三杯,朝曦好像喝了小半壶,还是一壶来着,反正脑袋越来越晕,眼皮越来越重,经不住整个人趴在桌子上睡了过去。 沈斐喊她,“朝曦,不能在这里睡,会着凉。” 朝曦也知道啊,她也不明白为什么今儿这么困,居然在桌子上就睡了,可她完全控制不住,人还有些意识,能听到沈斐说话,但是做不了回应。 隐隐约约似乎感觉沈斐将她抱在床上,在她额头上亲了一口,不知道去干嘛?响起了越来越远的脚步声。 沈斐出去了。 这么晚他出去做什么? 朝曦意识越来越模糊,最后沉浸在黑暗里,什么想法都没有,静静睡去。 也不知睡了多久,脑袋昏昏沉沉,过了一天还是半天也不晓得,只知道醒来时天是黑的,一摸旁边,沈斐不在,而且被子凉透了,亦或者说根本没有人睡过的痕迹。 朝曦本来还想再睡,一想到沈斐昨天离开后整夜没有回来,便觉得不对劲,陡然坐起身来。 许是昨夜喝了酒,今儿头疼欲裂,难受的紧,更让她吃惊的是沈斐真的一夜没回来,旁边的被子整整齐齐,不像被人动过的样子。 有古怪。 朝曦掀开被子下来,衣裳已经被沈斐换过,她随便套了件外衣,披了件披风,习惯性伸手去拿她的弓,往架子上一摸,宝弓不在。 ??? 昨晚上记得放在这里了? 她还擦了一遍,特意用布垫住角,怕磕着碰着,虽然不太可能。 对于心爱的东西便是如此,明知道这把弓使用的材料特殊,别说是磕着碰着,就是刻意用石头砸都不一定会坏,可她就是小心翼翼对待,就像对待沈斐,当成了宝珍惜。 如今两样宝贝都不在,弓丢了,沈斐也不知道去了哪? 细细一想,昨天的酒好像也有问题,但是是沈斐给她的,所以她没有怀疑,当即喝了下去。 朝曦有一壶酒的酒量,好端端的,没道理才喝了小半壶人便倒了下来,肯定是沈斐在酒里面动了手脚。 他为什么要动手脚? 不对劲。 朝曦掀开帘子出来,发现外面是白天,之所以给她一种晚上的感觉,是因为沈斐在外头罩了几层黑布,将帐篷牢牢裹住,阳光透不过来,帐篷内便是一片漆黑。 为什么要这样做? 朝曦先是不解,后似乎反应过来,连忙挨个看了其它帐篷,果然不出所料,沈斐抛下她带着人走了。 这个骗子,说好要带她一起去的! 摄政王(种田文) 第76节 朝曦心里一慌,没人能拉开那把弓,沈斐偏偏又将弓带上,那用弓的人会是谁? 第90章 算算老帐 这把弓奇重无比, 力气稍小的人举都举不起来,更何况拉,赫尔辛德也不是傻子, 没两招糊弄他,怎么可能跟着走? 所以拉弓的人一定要先熟悉弓。 这弓是沈斐给她选的, 朝曦格外珍惜, 谁都不让碰,每天当成宝贝似的, 擦了又擦, 搁在帐篷里, 要不然带在身上。 帐篷是沈斐的帐篷, 没人可以进来, 而且朝曦也只在晚上的时候搁在帐篷里,平时都背在背上, 不给碰不给摸, 最多看两眼。 保护的这么严密的情况下几乎没人能熟悉弓, 只有一个人, 沈斐。 沈斐好几次把玩她的弓, 朝曦还曾经嘲笑过他,说他根本拉不起来云云,沈斐也没有否认,认真拉了几下之后便将弓放了下来, 搁回原位。 偶尔不知从哪冒出来, 说要给她练练手, 她拿着弓,沈斐拿剑,他那把剑奇特无比,长度和重度还有厚度都不像普通人用的,就像特意给又高,力气又大的人打造的一样,与沈斐的模样极为不符。 因为太重,沈斐使不了多少下便会歇手,累得躺在雪地上,休息好久才能继续战。 明明用的不顺手,也不是没有武器,沈斐有一把自己的宝剑,可他就是不换,继续用这把剑与她比试。 朝曦一向心大,没有在意,只偶尔听人说起过,赫尔辛德也有一把这样的剑,朝曦只当是沈斐用来考验她,让她提前熟悉一下赫尔辛德的招式和武器。 谁能想到是反着来,沈斐的目的是用她来练手,学她如何破解赫尔辛德的招式。 朝曦使的武功特殊,不是一个,更像百家招,几乎集齐了各门各派的功法,一个小动作之中糅合了百家的优点。 她每次跟别人比武,使的都是巧劲,加招式新奇,旁人没见过,自然无法见招拆招,无奈被她压着打,本想等她所有的招式使完,便没了新招,实际上朝曦有源源不断的招式和变化,沈斐瞧上了她的功法,想用她的招式击败赫尔辛德。 他天生便有过目不忘的本领,看书如此,看招应当也是如此,每天跟她对弈,不是给她练手,是让她当他的对手。 难怪最近几天总是瞧见他出现在附近,只要稍稍一找,便能发现他在看着她,面上带着笑,偶尔她使了个厉害的招式,这人还会拍拍手,跟鼓励似的。 朝曦越发卖力,在他面前使一些很难的招式,平时绝对用不上的那种,如今想来沈斐肯定是故意的,就是为了引她多用,好多学。 他给她选的那把弓,根本不是给她的,是给他自己用的。 这个混蛋,脑子好使就能随便耍人吗? 说好的带她一起上战场,又临时爽约,还骗她,弄了些乱七八糟的障眼法。 也不知怎么地,鼻尖一酸,眼中不受控制模糊起来。 所有人都说他是为了利用她才给她选了那把弓,朝曦努力相信沈斐,可流言蜚语太多,跟真的似的,一直说一直说,慢慢的朝曦也觉得事实就是如此。 沈斐想利用她,引开赫尔辛德,朝曦表面假装不在乎,其实心中可失落了,憋着一口气,难受得紧。 她愣了好久,恍惚发现自己又一次没有信任沈斐,沈斐明明说过的,一定要信他,可她总是不长记性,听信了别人的谗言。 根本没人了解他,便胡乱传,每天在她耳边说,让她防备着点沈斐,别被他卖了还帮他数钱。 以一副过来人的身份这么说,朝曦不知不觉被带偏,真的藏了一点点防备对待沈斐,没有跟他摊开了说,让误会一直误会下去,直到昨晚上沈斐那番话。 简简单单便试出她又一次没有相信他,他心里怕是比她还难受,可依旧强颜欢笑,给她过生辰,喂她喝下掺了药的酒,然后大半夜黑灯瞎火,孤身一人带着兵马攻打元军。 元军与大顺之间有一条交界线,两方人谁都不能越过这条线,四周都有兵马驻扎,沈斐为了不让她怀疑,催的不紧,等她吃完面才喝酒。 朝曦身体太好,对这种药有些抗体,大概一个多时辰才出现反应,那时的天约莫亥时,一个时辰后是四更左右。 她起的还算早,日头刚露出个头,最多不过辰时,也就是说沈斐才出发了三个时辰。 毕竟是打仗,带了那么多人,穿盔戴甲,整队都需要不少时间,又要寻一个好的偷袭时机,元军强悍,攻陷元军的阵营又需要不少时间,搞不好现在沈斐与赫尔辛德还没打起来。 朝曦还有时间,她也不犹豫,连忙去了马窖拉来一匹马,随便找了个人指路,当即马蹄飞溅,沿着地上的痕迹,朝元军的阵营跑去,手里拿着沈斐的大剑。 那把剑是沈斐为了试探她的功夫用的,随手搁在帐篷里,一点不珍惜,朝曦的弓被他拿走,没有武器,只能暂时使使。 那剑拿在手里,意外发现重量和高度于她而言刚刚好。 使棍的少女更喜欢这种长剑,兵器嘛,一寸短,一寸险。 朝曦一路紧赶慢赶,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希望沈斐与赫尔辛德还没来得及交手,她能赶上! * 她的愿望落空,大顺的兵马已经攻破元军的防线,元军瞧见不妙,没有选择硬碰硬,而是像往常似的,边打边退。 他们占据天时地利,越是往里,位置越高,加上天冷,大顺这边很快就会出现呼吸困难,恶心,难受,冷,等等不良反应,所以要在他们跑回老巢前攻下他们。 沈斐原来攻过元军的老巢,只不过使了暗度陈仓的计,那时元军在边疆攻打凤凰山,他们绕过凤凰山,几乎没碰上厉害的军队,加上天气还不是特别冷,又速战速决,机缘巧合下一路奔去了元军的中心位置,还抢了他们的粮草。 现在不太可能做出那样的壮举,天气太冷,走到半路起码倒下一半,所以只能速战速决。 赫尔辛德一直没有出现,幕后指挥,沈斐也不着急,让人驱马狂奔,追上元军,从两边包饺子似的将元军夹在中间。 赫尔辛德终于坐不住,手拿一把五尺多长的巨剑砍来,那剑实在是重,又快,只要撞上,能直接将人拦腰斩断。 他一路行来,几乎没有对手,手上不知道沾了多少人命,边杀人边大笑,说大顺都是卵蛋,没有一个人是他的对手。 那笑刺耳异常,听得人耳目赤红,却拿他没有办法,只得任他嚣张得意,笑声肆意充斥在整个战场,也不知怎地,那笑戈然而止,随后响起赫尔辛德的大怒声,“谁他娘的偷袭老子!” 方才一根箭破空而出,蓦地到了他跟前,若非他反应快,此时已然身死道消,去了阎王殿,与黑脸阎王把酒言欢。 赫尔辛德剑指大顺,“有胆做,没胆认的怂蛋,给我出来!” 如他的愿,一个身披长袍的修长身影从马车上跳下来,人群本能给他让位,那人又是一箭飞射而来,宛如流星一般,带着巨大的威力,藏着不易察觉的恨,嗖的一声到了赫尔辛德面前。 赫尔辛德长剑一横挡住那一箭,还没来得及反应,又是一箭远远攻来,他赤手空拳接下,咔擦一声捏断。 九尺多高的身形给了他莫大的优势,一步跑出了别人三步的距离,几下便奔去了大顺阵营,孤军与整个大顺奋战,还有余力对付黑衣人。 黑衣人不断换位置,手里的弓威力极大,时不时回头射他一箭,偏偏又是远攻,不与他真打,引着他不断跑去其它地方。 赫尔辛德不笨,停下脚步不追,反而与其他普通大顺士兵缠斗在一起,他的巨剑使的太顺,切人像切瓜一样,镇得附近的人不敢上前。 他走,他们便退,他再走,他们再退,始终不与他正面对抗,只时不时攻来一击,空耗着他的精力,准备瓮中捉鳖。 这招是他玩剩下的东西,偏偏用在战场上百试百灵,今儿自己体验了一把,才发觉那般憋屈。 “赫尔辛德。”那个黑衣人再度出现,高高举起手里的弓,“你可识得这把弓,杀了你赫尔一族三代,是你赫尔一族世世代代的耻辱!” 赫尔辛德当即赤红了眼,死死朝他看去,“你是海中阳的后代?” 当年便是那个叫海中阳的混蛋,杀了他赫尔一族三代,老的,壮的,小的,尽数被他杀光,还险些攻陷元国,将他元国纳入自己的版图中。 每一个逃在异国他乡的赫尔族人都对他恨之入骨,包括他的徒弟和儿孙,只要发现,一律折磨过瘾后再杀。 他怒道,“我还没来得及找你算账,你倒是自己跑来了,正好,新仇旧恨今儿一起清了!” 黑衣人哈哈大笑,“赫尔辛德,我可不是海中阳的后代,你看清楚我是谁。” 斗篷被一只修长好看的手揭下,露出一张菱角分明,五官精致,俊美无双的脸。 沈斐目光阴冷,遥遥朝他瞥去,“你有帐想跟我算,我也有一笔账要跟你算。” 第91章 君子利剑 沈斐自小聪慧, 睿智过人,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 被誉为大顺百年难得一见的神童。 顺武帝有十几个儿子,最疼爱的那个便是他。 曾经还想过废太子, 立他为储, 可惜遭到众大臣的集体反对,一来沈斐太小, 第二, 太子无过无错, 哪有废了重立的道理? 而且古往今来嫡为先, 长为优, 沈斐既不是嫡,又不是长, 怎么排也轮不到他。 顺武帝提了几次, 每次都遭到反对, 甚至有人威胁罢官, 无奈只能弃了这个想法。 许是因为没立成, 顺武帝对他有一丝愧疚,往后对他更好,给他的一应待遇与太子无异,太子有的, 他必有, 这种特殊的对待甚至改变了朝廷的站队。 为什么所有人都不同意他改立沈斐为储, 旁的都是借口,真正的原因是他们已经提前向太子示好,若是这时候改变无异于将刀架在自己脖子上。 可沈斐年纪越长,天赋便越加显露,顺武帝对他一日满意过一日,照这个趋势下去,沈斐迟早会被他立为新储。 众大臣无奈之下才改变了站队,还没站稳,便出了变故,元军攻来,烧杀掳掠无恶不做,顺武帝气不过,亲自带人打仗,结果输给了赫尔一族,被砍去一只手臂。 败了名声,回来最宠爱的妃子被人杀害,他自己也因为缺了一只手,被逼退位,死在寝宫。 太子一朝上位,第一件事便是铲除对自己有威胁的兄弟,沈斐当时虽然才十二岁,可对他来说威胁也不小,然沈斐聪明,主动当着所有人的面说要为顺武帝守孝,太子内里再怎么黑,表面功夫还是要做的,只得准许。 他刚坐上皇位,里里外外的事一件接一件,便没怎么顾上沈斐,等想起这个弟弟时,沈斐已经羽翼丰满,在他下手之前下手,死在了沈斐前头。 沈斐如愿报了仇,当上权倾天下的摄政王,可心中犹带着遗憾,若非元军攻打大顺,他父皇也不会被赫尔一族砍去手臂,败了名声,丢了爱妃,他更不会在短短的时间内经历世间冷暖。 元国是他的心结,赫尔一族是他的死结,非解不可。 “久闻辛德将军大名,本王不才,想向辛德将军讨教几招。”他收了弓,比了个请的姿势,“就我们两个。” 赫尔辛德不屑,“就你?” 沈斐也不恼,淡然道,“就我,一柱香之内赢你。” 赫尔辛德哈哈大笑,“大言不惭,看我一招败你!” 他拎起巨剑,脚下生了风一般,急急奔来,那剑横着一扫,沈斐侧身避开,那剑又竖起劈来,又被沈斐避开。 他身子灵活,宛如没有重量一般,轻巧的落在一旁的马车上。 赫尔辛德紧跟其后,一剑朝马车砍去,咔擦一声,那马车塌了一半,沈斐站在另外没塌的那边,居高临下看他。 赫尔辛德似乎为自己没有一举将整个马车砍碎而不满,偏偏又说了大话,一招没能败了沈斐,面皮一红,又是一剑挥来,他几乎没什么招式可言,更像胡乱砍的,左一剑,又一剑,偏偏力气极大,加上刀枪不入,一时竟拿他没有办法。 沈斐一直最又耐心,也不着急,就这么吊着他似的,不断引着他去别的地方。 赫尔辛德发现了,对他更是不屑,“小子,我管你是谁,识相的别耍那些花样,咱们光明正大的打一架!” 沈斐失笑,“你不认得这里了?” 他一指身后,“赫尔辛德,当年便是你带领元军攻打我大顺,砍掉我父皇一只手,就是在这里,好好看看周围,熟不熟悉?” 赫尔辛德当真认真打量起来,半响恍然大悟,“原来你真不是海中阳的后人,倒是那卵蛋皇帝的后人。” 他故意贬低,“那卵蛋皇帝那么大把年龄,脸白的跟个姑娘似的,大爷只当是巧合,看了你才明白过来,原来大顺都是卵蛋,一个脸比一个白,小白脸,还没断奶吧?” 沈斐面上不变,“辛德将军让我不要耍那些花招,怎么自个儿倒是玩起了激将法?” 赫尔辛德果然闭嘴,提了剑认真与他交手,巨剑与长弓对上,一个是钢铁所练,一个是野兽的骨头所制,骨头再硬,也比不上钢铁,两两碰撞之时沈斐似乎听到了弓箭发出不堪受重的声音。 他连忙收了回来,随手丢去一边,赫尔辛德挑眉,“这就束手就擒了?” 摄政王(种田文) 第77节 “将军别着急,我最擅长的可不是弓箭。”他拍拍手,立马有人抛来一把剑,沈斐接在手里,“传闻辛德将军刀枪不入,不知道能不能经得住这把剑?” 赫尔辛德扬眉,“什么剑?” “君子剑。”沈斐吹了吹,立马响起回声,懂剑的人都知道,这是好剑的意思,“从前有位铸剑大师,得了一块天外掉下来的陨石,他想铸成剑,献给世上最伟大的君王,我的父皇,可惜剑还没有铸成,父皇便去了,这把剑也间接到了我手里。” 他看向赫尔辛德,“铸剑大师说削铁如泥,也不知是不是真的,劳烦辛德将军帮我试一试。” 君子剑一横,立马一道强光射出,沈斐脚下轻弹,人已经冲了过去,直直捅向赫尔辛德。 赫尔辛德先是本能想用巨剑挡住,想起沈斐说的‘削铁如泥’,不自觉避开。 他的宝剑杀的人再多,饮的血再红,它还是铁,经不住沈斐一剑。 君子剑,君子剑,他似乎有所耳闻,传说顺武帝在临死之前确实传给了沈斐一把剑,名字就叫君子剑。 能给君王使的剑,材料自然差不了,当年那个卵蛋皇帝便是拿着一把宝剑,在他的巨剑上留下好几个豁口,险些削去他的脑袋,那还不是特意打造的,这把为他量身定做的宝剑只怕比那把更加锋利。 赫尔辛德的剑不如他,偏偏这把剑也是为他量身定做,跟了他许多年,舍不得糟蹋,拿自己的剑去硬与沈斐的剑拼,万一断掉,得不偿失。 他们元国打造兵器的能力不如大顺,若真的毁了,最少半年没有趁手的武器。 两军经常交战,没有武器很是吃亏,赫尔辛德又避开了沈斐的几次攻击。 本来他稍稍占了上风,因为武器的事完全被沈斐压制,沈斐这边反而越战越勇,君子剑所向披靡,好几次在赫尔辛德的手背上,脖颈上,耳朵上留下血痕。 君子剑确实厉害,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血,再这么下去要败。 赫尔辛德还没想到什么解决的办法,沈斐突然又是一剑砍来,赫尔辛德心一横,陡然拿剑挡住。 两把剑碰撞在一起,预料中的事没有发生。 “你这把剑不是君子剑?” 他的剑没断,说明这把狗屁的‘君子剑’跟他的一样,也是凡胎凡铁。 “好啊,你敢骗我!”赫尔辛德一恼,剑锋一转,从上至下,要将沈斐整个劈开。 沈斐摇头,“赫尔辛德,你比我想的还要强,中的我的毒居然还能挺到现在。” 赫尔辛德刚上了一次当,哪能再上? “休要花言巧语,接我一剑!” 沈斐冷笑,“是花言巧语,还是真有其事,你自己感觉不出来吗?” 他边打边退,“头昏眼花,耳鸣气短,手脚冰凉,心口骤疼,赫尔辛德,你活不久了。” 赫尔辛德一惊,还真被他说中了,所有迹象他都有,“快把解药给我!” 他赤红了眼,完全不顾自己,拼着自损八千,伤敌一千的打法也要逼迫沈斐将解药给他。 人只要一乱,自然没有章法,赫尔辛德很快露出破绽,被沈斐一脚踢倒,一剑横在他脖间。 “蠢,上了我一次当,居然还能上第二回 。” 君子剑是假,哪那么巧,正好要打仗的时候多了一把剑,而且有这把剑的话为什么原来不用?非要等到现在? 本身就是个阴谋,只是赫尔辛德靠的是武力,没动脑子想过。 也或者是他小瞧了沈斐,觉得不用与沈斐硬碰硬,也能拿下沈斐,加上心疼自己的武器,一直让自己处于吃亏的状态。 沈斐的剑每次都恰到好处的挑在他的腕上,耳朵上,脖颈处,一来是这些地方脆弱,他的假‘君子剑’能割开皮肤,见了血,不至于让赫尔辛德怀疑他的剑假。 攻的地方也都是要害,正常与人死拼的地方,赫尔辛德更不会怀疑。 第二,赫尔辛德身上很多小伤口,积少成多,流血过量,可能连他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动作越来越缓慢,喘的气也越来越重,头重脚轻,眼花耳鸣,心口骤疼,重重迹象加在一起,便真的以为自己中了毒,实际上不过是失血过多的后遗症罢了。 “你……”赫尔辛德绷紧了脖子,眼中宛如藏了火,愤怒的看着他。 沈斐蓦地使劲踩在他胸口上,赫尔辛德没有防备,本能注意在胸前,忘了护住要害,被沈斐一剑抹了脖子。 还是觉得不放心,‘君子剑’狠狠插入赫尔辛德的胸口,拔出,再插,一连捅了他三四剑,这人才死透。 死透了沈斐也等于没了顾虑,蹲下来实话实说。 “其实君子剑是真的。” 父皇临死前真的传了他一把君子剑,可惜不是实物,是一把藏在心口的君子剑。 当年的情况比较复杂,太子也在身边,当然不敢传给他什么宝剑,怕被人觊觎,又不能什么都不给他留,便给了他一把剑。 君子如剑,宁折不弯。 第92章 我怀孕啦 沈斐使了些力气, 将手里的剑从赫尔辛德胸口拔出。 赫尔辛德刀枪不入,尤其是醒的时候, 肌肉绷紧,刀剑更难伤他。 即便现在死了,胸口还是很硬,他的剑刺入和拔出都很辛苦。 剑上染了些血, 沈斐掏出手帕擦拭,人也站了起来,转身刚要离开, 脚腕突然一紧,被人死死握住。 * 朝曦的马跑得不慢, 又是一个人,半个多时辰赶上互相厮杀的两帮人, 她没功夫细看,刚到便大声喊道, “沈斐!” 没有人应她,朝曦心沉到了底, 又担心是战场上太混乱,沈斐没听到, 换了个地方继续喊, 还是没人应。 朝曦手脚冰凉,也顾不上那么多, 又跟上回似的, 先踩在马背上, 一跃跳到别人的脑袋顶,借力狂奔,四处寻找沈斐的身影。 人实在太多,比上回多了三倍有余,全挤在一起,尽是人头,头盔都一个色,敌我完全分不清,朝曦也懒得分,无论是谁都踩,全心全意寻找沈斐。 一边找,一边喊,没喊到沈斐,倒是喊到了水月姐姐,她也不犹豫,连忙寻着声音跑过去,与水月姐姐汇合。 “水月姐姐,沈斐呢?”朝曦手快,解决了自己这边的敌人,还顺手帮水月姐姐也解决了一个人。 “公子与镜花姐姐在一起。”水月撑了许久,累得手软。 “去哪了?”这个才是重点,水月姐姐没有镜花姐姐机灵,如果是镜花姐姐,根本不用她问,一看到她便知道她的目的,直接告诉她。 “好像去了那边。”水月姐姐百忙之中抽空指了一下。 是西北方向,比这边的位置稍高,离得也不是特别远,偏偏运气不好,起了雾,朝曦方才竟没察觉。 她只瞧了一眼,突然拎起水月姐姐的衣领,带她离开被包围的局面,这才一个人朝她指的方向跑去。 站在下面看时,觉得这个坡不高也不远,真的想上去时才发现不仅高,还远,朝曦跑了小半柱香,终于爬了上去。 位置越高,雾气越重,伸手不见五指,朝曦只能喊,“沈斐!镜花姐姐!” 也不知喊了多少声,终于有人回她,“这里!” 是镜花姐姐的声音。 朝曦松了一口气,还有空回她,声音也中气十足,说明没事,她没事,沈斐更不会有事。 镜花姐姐护主,沈斐如果死了,朝曦毫不怀疑,镜花姐姐会陪他一起死。 所以她好好的,就间接证明沈斐也好好的。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朝曦没看到人,心里还是有些忐忑,拼命找着借口,想证明沈斐安康。 她咽了咽口水,缓步朝大雾中迷茫行去,也没走多远,肩上被人拍了一下,镜花姐姐面上带着笑,“公子杀了赫尔辛德。” 朝曦瞪大眼,“真的?” “嗯。”镜花姐姐拉着她过去看。 不远处站着一个人,身形修长高挑,被一件黑色披风从头盖到尾。 风吹过,刮起他的帽沿,露出一张五官精致,俊美无双的脸。 朝曦在看着他,他似乎也在看着朝曦,目光专注而认真。 想了想,朝曦走过去,“厉害嘛,居然一个人杀了赫尔辛德。” 以后再也不能说他很弱啦,沈斐根本不弱,竟然一个人把赫尔辛德干掉了,说句老实话,她都不一定能办到。 沈斐依旧站着,目光不知落在何处,狭长的睫毛被风吹动,轻轻颤了颤。 “干什么不理我?”朝曦咬住下唇,“是生气了吗?” 沈斐还是不说话,她到了身边有一会儿,这人眼珠子都没朝她转一下。 “好啦好啦,我错了,我以后不会啦。”朝曦保证,“无论别人怎么说你,我都站在你这边,只信你的话好不好?” 她认错认得诚恳,那边沈斐还是一动不动,一点回应也没给。 “过份了啊,我都认错了。”朝曦叉腰,“好歹表个态啊。” 沈斐还是老样子,静静站着,目光瞧着远处,仿佛一副画,固定了似的,从她到了跟前,再到说了这么多话,这人始终那个表情,那个神态。 “难道就我一个人的错吗?”朝曦有些委屈,“你明明知道外面怎么传的,流言沸沸扬扬也不知道找我解释,我还当你是心虚默认了呢。” “这事咱俩都有错。”朝曦瞪他,“我都找你认错了,你是男子汉大丈夫,就不能跟我也服个软吗?” 她死死盯着沈斐,沈斐自始自终没给她一个眼神,就像个做得与真人一模一样的蜡人似的,眼珠子都不动一下。 朝曦手在他眼前晃了晃,这人还是一动不动。 不对劲。 “你怎么了?” 她去推沈斐,沈斐一个踉跄朝后倒去,朝曦吓了一跳,连忙抱住他,撑住他所有的重量。 沈斐脑袋软软的垂着,朝曦还要空出一只手撑住,那手接的匆忙,只包了沈斐半个脑袋,朝曦换了换位置,不小心看到自己指头上的血。 她来这里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找沈斐,没跟人缠斗过,顶多解决了几个人,当时手上干干净净。 朝曦先是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后紧紧搂住沈斐,空出一只手朝他背后摸去,试探似的,摸的小心翼翼,先是触到一片潮湿,很快碰到一把厚重的剑身。 “大夫!快去请大夫!” 朝曦喊的撕心裂肺,叫了几遍才想起来自己就是大夫,可她全身冰凉,手足无措,往日那些本领各个消失了似的,一个不记得。 该怎么做? 平时都是怎么做的? 摄政王(种田文) 第78节 朝曦脑子一片空白,半响才想起来,应该先探探他的脉搏。 手本能摸上沈斐的手腕,不知是静不下心的原因,还是沈斐真的死了,腕上一点反应也没有。 朝曦不死心,又去摸他的脖颈,还是没反应,她换成了心脏,手直接撇开衣裳,摁在沈斐胸口,没有声音,没有跳动的迹象。 沈斐……死了? 他就这样毫无预兆,悄无声息的死了? 怎么可能,一年之期还没到,还欠了她小半年,他怎么能死? 元国没有纳入版图,好几次对他下死手的太后还活着,他怎么甘心死? 药蛊还在他身上,也没来得及还,凭什么死? 等等,药蛊? 朝曦似乎想到什么,眼中重新燃了一丝希望。 药蛊护心,如果沈斐死了,药蛊也会死,两者宛如签了生死契,同生共死,危及到自己小命的事,谁不着急,谁不拼命? 药蛊即便为了救自己,也会不断的给沈斐输送养分,护好他的心,如果时间不久的话,说不定能救回沈斐。 记得书上有记载,曾经发生过一起匪夷所思的迹象,心脏和脉搏同时停下,也没有呼吸的人被封入棺材,突然又活了,叫嚣着要放他出去,家里人吓得要死,还以为还魂,实际上就是没死,只是进入假死状态。 沈斐也有可能进入假死状态。 朝曦连忙绕到他背面,去看他身后的伤口,一把长达五寸的巨剑斜着从下至上捅入沈斐体内。 赫尔辛德人已经凉透,两只手一只攥住沈斐的脚腕,一只牢牢握住巨剑,因为他,才会出现奇观,沈斐受了这么重的伤依旧保持站立,不是他自己站的,是被赫尔辛德撑起来的。 上面的剑伤没有东西包扎朝曦不敢乱碰,但是抓住沈斐脚腕的手朝曦可以随意处置。 她本来打算踩掉,谁料赫尔辛德临死前执念太深,手死死握住,无论朝曦怎么踩,都踩不下来,没办法,她只能砍掉,砍掉了那手还挂在沈斐脚腕上。 朝曦眉头蹙紧,眼瞧着镜花姐姐已经带来了随军打仗的军医,也顾不上旁的,连忙与那军医一起,配合着先将巨剑从沈斐体内拔出,镜花姐姐快速摁住伤口,不让血喷出。 沈斐现在这个样子,多流一丁点的血对他来说都有生命危险。 赫尔辛德的剑又厚又重,还宽,伤口长达四寸,还好赫尔辛德被沈斐所伤,一连刺入好几剑,看得出来沈斐怕他假死,特意补的几剑,可他没有想到的是赫尔辛德心脏与别人长反了,别人在左,他在右。 虽然一样能杀了他,但是死得没那么快,以至于让他还有余力偷袭,只有那么一点,所以那剑没有捅得两边对穿。 朝曦扒开衣裳仔细瞧了瞧,沈斐实在太幸运啦,没有伤到心脏,似乎是赫尔辛德的剑太重,赫尔辛德力竭握不住,剑稍稍歪了一些,正好避开心脏 。 这对大家来说是个不小的惊喜,心脏没事,沈斐能活的几率更大。 他不知怎地,眼睛一直睁着,假娃娃似的,眸里空洞无神。 身上没有多少体温,朝曦怕他凉透,伤口洗好包好之后哪都没去,牢牢将他抱在怀里。 脚腕上的手也被人硬掰了下来,按照朝曦平时的习惯,一定会把沈斐里里外外清洗几遍,现在什么条件都没有,倒是给沈斐清洗伤口时留下一壶酒,朝曦自个儿在手心里搓热了再给沈斐擦,冻不着沈斐。 还是觉得沈斐这样跟天气有关,让镜花姐姐找了个装了热水的水囊,塞进沈斐胸口。 能不能醒就看他自己得了。 朝曦尽量搂紧他,对大家说想跟沈斐单独说两句话。 大家也配合,由镜花姐姐带着离开,原地只剩下朝曦和沈斐。 朝曦坐在草地上,也不知该说什么。 “沈斐,我以为你打完仗,将该交代的事都交代完,我就能带你回山谷了。” “我每天都在担心,你会不会不愿意放下繁华大道与我待在山沟沟里,没想到……” 朝曦嘴角扬起一抹苦笑。 她真的什么可能都想过,唯独没想过沈斐会死。 说是死,也不是,他的情况比较特殊,被朝曦贴身暖着,又有水囊护着,虽然还是没有呼吸,也没有脉搏,但是心口是热的,偶尔似乎还能听到一两下心跳,跟错觉似的,朝曦也不确定。 也许是她不想让沈斐死,所以产生的幻听,毕竟别人都听不到,就她一个人能听到。 “沈斐,你快醒来好不好?”朝曦摸了摸他的心脏,“你醒来我就告诉你一个秘密。” “算了,我现在就告诉你吧。”朝曦心里藏不得事。 “我怀孕了。” 第93章 沈斐醒啦 “你如果死了, 我们孤儿寡母怎么办?”朝曦叹口气,“还好我也不是没人喜欢, 上次那个李安生你还记得吗?” “他曾经说过想娶我,不过我那时候已经睡了你,总要对你负责是不是?” “我就没同意。” “当然那是以前,我要是同意了就是脚踏两只船的混蛋, 现在你死了,我也解脱了。” “跟你在一起好累,每天要到处奔波, 你还不给睡。” “这都是次要的,你个闷葫芦, 干什么都瞒着我,还是李安生好, 他有什么事都会告诉我。” “而且他长得一点不比你差,也在师傅的美男榜上, 就比你低了一名,可人家脾气好啊, 还有风度,再看看你, 每天气的我想揍你。” “算了, 那都是以前了,反正你也要死了, 我就不怕告诉你, 我打算生下孩子, 然后认李安生为父,他家那么有钱,又喜欢我,多养一个娃而已,肯定不会介意的。” “就算介意也没关系,大不了打掉。” “要这样还嫌弃我,我就不要他啦,改睡其他人,师傅的美男榜一个一个往下睡,睡到有人不嫌弃我为止。” “娃随缘要,看谁本事大,能让我怀上。” “你放心,我不会忘了你的,以后我的孩子无论是男是女,都认你为养父好不好?” “逢年过节给你敬个酒,上个香,不错吧?好歹有人惦记着你。” 朝曦瞧了瞧天色,“不早了,你该下葬了。” 她从沈斐怀里掏出装了热水的水囊,“这个还我。” 顿了顿,又看向沈斐身上,摸了摸,摸到些银票和玉,“怎么说都跟你在一起那么久了,这个就当是分手费,和给你送行的钱吧。” 说罢将沈斐放下来,搁在草地上,“该道别了,再不走镜花姐姐和水月姐姐要发现了,我把她们打发走不容易。” 朝曦蹲下身子,在沈斐额头上亲了一口,“我走了,明年的今天会记得抱着娃给你烧纸。” 她说了这么多,沈斐依旧没什么反应,朝曦盯着他看了很久,恍惚似乎觉得他睫毛闪了闪,又似乎没有,只是被风刮起,吹的颤了颤。 朝曦无奈叹口气,“再见。” 记得书上有详细的记载,那个人并不是自然醒来,是被气醒的。 他有三个儿子,‘临死前’生了场重病,一直是大儿子和二儿子在照顾他,他最疼爱的三儿子看都没看过他一回。 他‘死后’被封入棺材,大儿子和二儿子前前后后操办,三儿子直到他下葬才匆匆跑回来,跪在他的棺材板前哭诉,说他不来也是有苦衷的,媳妇不让来,钱也是媳妇管着,不给他,他没办法。 那人‘死前’生的病花了很多钱,大儿子和二儿子到处借,明明三儿子最有钱,偏偏对他不管不顾,是大不孝,还有脸在他面前哭,那人气急攻心,便醒了。 朝曦也想用这个法子气气沈斐。 镜花姐姐说了,她一直在附近看着沈斐,也就朝曦喊她的时候,她出来了一会儿,这么短的时间内,沈斐有药蛊护心,肯定不是真死,最少有三成的希望能醒来。 三成已经不低了。 朝曦加把火,“其实说这么多都是借口,真正的原因是……” 她在沈斐耳边小声说,“沈斐,你活太烂了,姑奶奶不伺候了,找更好的人取经啦。” 边说边站起来,转身要走,裤脚突然被人拉了一下,朝曦连忙回身看去。 沈斐半躺在草地上,手极力撑起身子,许是受伤太重,指尖轻微颤抖,胸膛剧烈喘息,他强忍住疼,咬牙道,“你敢……” 噗! 一抹鲜红喷出,沈斐被她气吐血了。 * 晌午时分,朝曦终于给这人擦好身子,换了药酒,重新清洗了一番伤口,该缝起来的地方认认真真缝好。 上午因为情况紧急,只简单缝了两把,然后洒了药止血,重点在救命,旁的便没顾上。 谁知该处理的都处理好了,沈斐还是没有反应,没办法,朝曦只好将大家骗走,说一些不要脸的话,将沈斐气醒,当时已经没有办法,只能这么做。 算是死马当活马医,没成想竟然奏效了,沈斐真的醒来,除了刚开始那两个字之外,一句话没再说,只一双眼睛时时刻刻盯着朝曦。 朝曦又塞了个热水囊在他胸口护着,沈斐的伤在背后,只能趴着,压在热水囊上面,伸手进他胸前一摸,热呼呼的,暂时凉不了。 还是担心他冻着,找镜花姐姐要来棉被,下面垫了两床,上面盖了两床。 他伤的太重,还没有脱离危险,战场交给了其他人,朝曦与镜花姐姐和水月姐姐,还有一些侍卫护送他离开。 马车和被子,还有水囊都是从元军的驻扎营地搜掠而来,有一队专门善后的百旗,将见到的,能用的,粮草,帐篷等等物资带上,正好用得着,也顾不上旁的,先顶着用,回军营再换。 顾及到他的伤,慢悠悠回去,一切以平稳为先,热水,换下来的纱布,地上的血清理完后镜花姐姐和水月姐姐才出去,马车内登时只剩下朝曦与沈斐。 朝曦还在观察他的反应,手摸在他的额头上,觉得不准,又用额头顶住沈斐的额头。 嗯,有一点点发热。 沈斐似乎还在介意她说的那些话,暗暗生着闷气,不怎么配合,叫他抬头,他也不抬,需要朝曦硬掰过来。 “人都走了,有什么话要问赶紧问。”朝曦在检查他的眼睛,固定住他的脑袋,两只大拇指摁住上下眼皮,看他的眼珠状态。 沈斐语气已经归于平静,淡淡瞧了她一眼问,“你说的那些话……” “都是假的。”朝曦这边没检查出来,换了一边继续检查,“骗你的,不这么说你就醒不过来了。” “那孩子……” “也是假的。”朝曦实话实说,“从头到尾都是假的,只有一句话是真的。” “沈斐。”她认真看着沈斐,“你活是真的烂,睡了那么多次,到现在我都没怀上。” 沈斐闭上眼,不想听她絮叨。 朝曦哈哈大笑,检查的差不多了才放开他,被子给他盖着,坐在一边守着他。 摄政王(种田文) 第79节 折腾了一天,着实有些累,朝曦敲了敲腿,一抬头,发现沈斐闭着眼,不知是睡着了,还是心情愉快,脸半陷进枕头里,呼吸渐渐均匀。 怕他堵住鼻子嗝屁,朝曦时不时要回头看他一眼,也怕他睡着睡着断了呼吸,偶尔走过去,手在他鼻尖下探一探,隔一柱香摸一把脖颈上的脉搏,确定没问题才能安心做自己的事。 马车以乌龟似的速度挪动,傍晚时分才终于到了军营,没让沈斐下马车,和镜花姐姐一合计,先去布置帐篷,决定盖个炕。 倒也简单,这里不缺石头也不缺泥,用石头垒出来一个,外面糊上泥,晾它两天便能用上。 今儿暂时还睡木床,木床是因为沈斐体寒,不能睡地上,朝曦花了很多功夫给他做的,原来身上没伤还能应付,现在受得这么重的伤,木床不够用,必须睡炕。 晚上在底下塞上柴火,上面可以保持一天暖和,沈斐的老寒腿也能照顾到。 很早之前朝曦便琢磨着做,奈何一直没空,现在战打完了,只剩下养伤,再不做就用不上啦。 朝曦用了两个时辰堆好炕,想早点干,下面用火烤,还需烤很长一段时间,她便趁着换套床罩被罩,给沈斐提供更好的养伤条件,一切弄好后才去抱沈斐。 沈斐表面看着不生气,其实还是生气,坚持要自己走,不让她抱,朝曦才不管那么多,直接上手强行抱去床上。 今儿的奏折已经送到帐篷内,堆积在桌子上,沈斐惦记着,一直想去批阅,然而朝曦盯他盯的死紧,不让他起来,也不让他费神。 沈斐没跟她争,表面老老实实,朝曦一去熬药,回来发现这人手里拿着奏折,在她进来之前将奏折藏在枕头下。 就跟偷偷看小黄书的孩子似的,倒叫朝曦忍俊不禁。 他实在坚持,朝曦也没办法,只当没看见,药端过去亲眼瞧着他喝下,顺便给他洗一洗伤口,抹了药,再重新包扎一下,没什么大碍也不管他,反正这种状态强行批阅奏折,难受的是他自己。 沈斐的伤没有白挨,赫尔辛德一死,元军没一个拿得出手的将军,很快败下阵来,被大顺的兵马包了饺子。 这还只是个开头,李将军与众位将军一合计,决定继续攻打元国,直捣黄龙,将元国纳入自家版图。 沈斐给予全方面支持,要粮给粮,要人给人,眼看胜利在望,他更忙了,自个儿的伤都顾不上,先处理公务。 比较尴尬的是那一剑伤在他背后,只要一抬胳膊,便疼得呼吸困难,没奈何求助朝曦。 朝曦当了一回指点江山的头头,丑到人神共愤的笔迹留在奏折上,十个人七个看不懂,还有俩认成了别的字。 还好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小事,大事沈斐自个儿忍着痛挥笔,小事才交给朝曦,通常他念,朝曦写。 “沈斐,河罢的‘罢’怎么写?” “土在左,贝在右。” “那金载沅富少加意呢?” “把京兆尹府去掉,直接写名字邵嘉懿。” “那少加意怎么写?” “……算了,我自己来吧。” 第94章 家规百条 沈斐是个操心的命, 伤的这么重也没得休息,本来打算让他轻松轻松, 结果发现越帮越忙。 朝曦只好老老实实做好自己的本分活,全心全意照顾沈斐的身体,旁的就让他自个儿操劳去吧。 其实可以交给镜花姐姐和水月姐姐,但是沈斐说这是国家大事, 无论是谁都不能看,朝曦可以看是因为上面的字她认不全。 本来打算读给沈斐听,结果发现读的磕磕绊绊, 时不时需要问一问沈斐,还不如沈斐自己看。 自己看更劳神费力, 沈斐的状态很不好。 赫尔辛德的剑是特意打造的,无论长度还是厚度都比一般的武器大了许多, 沈斐被那一剑伤了根本,人十分憔悴, 面色苍白无力,醒来的时间也很少, 大多数都要朝曦喊他,如果朝曦不喊, 他可以一觉睡个一天一夜, 饭都不吃。 朝曦喊他起来是让他吃饭,沈斐用这段时间批阅奏折, 撑不了多久, 最多一两个时辰, 拿着笔人就睡着了,直到晚上朝曦喊他。 身体太虚,一顿饭要喝一碗汤,养身子,一碗药,养病,其它七七八八的吃食,一点不能少,他不吃朝曦便不让他看奏折,沈斐无奈顿顿吃光。 他背后的伤不能压着,总是趴着身体受不了,需要时不时起来活动一下,偶尔坐起来。 站,站不稳,要朝曦扶着,坐,也坐不稳,要靠着朝曦,朝曦这个人肉沙包使的很顺,去哪都要带着。 知道他受了伤,几位将军合计了一下,有事尽量自个儿处理,实在拿不定主意才会喊沈斐。 无非是太冷,需要柴火,棉被,粮草等等问题,沈斐有时候应,有时候拒绝,他说三条里面应一条就好,事事答应人便会得寸进尺,就像养肥的狼,懒得干活了,下回你不能满足他,还有可能反咬你一口。 养军队就像养孩子似的,只能不停的往上加待遇,一旦降下来,便会遭到众人反对。 还有一条很关键,半饱的狼狠,有干劲,吃撑的狼反而没了动力,更怕死。 这个道理朝曦明白,政治上的事她也不太懂,问沈斐也只是想骗他多说说话而已。 许是那天沈斐‘死时’朝曦抱怨过,沈斐处于假死状态,五感还在,听到了,闷葫芦性子有所改变,只要她问,即便再懒得回答,也会耐着性子告诉她。 沈斐真的很懒,处理完奏折可以一整天不动,就趴在那里,眼睛一眯,胳膊都压红了,脸色也显得不太正常,他就是不动。 如果不是朝曦发现,怕是还要再趴一夜,姿势都不晓得换一换。 正处于深冬,天气越发的冷,朝曦的炕发挥了作用,底下十二个时辰烧火,榻上极是暖和,沈斐赖在上面完全不想起来。 朝曦开始没发现,自个儿一天前前后后跑了三五趟茅房,沈斐才跑一趟,还是在白天的状态下,晚上死了一样,完全不动。 他每天喝那么多汤汤水水,一天只上一趟茅房不太合理,记得原来没喝药的时候都要跑两三趟,怎么现在每天多了三碗药,跑的反而少了? 莫不是又跟原来在山谷时一样,因为腿不方便,干脆不去了? 他现在也不太方便,瞧着伤在后背,实际上牵连了整个身子骨,只要一走动,便疼得眉头蹙紧,因为太疼,索性攒在一起只去一趟? 这怎么行? 人会憋坏的。 他自己不顾着自己的身体,朝曦不能不管,毕竟要跟他过一辈子,就这么些破习惯,别说一辈子,能活五十岁都是奇迹。 鬼谷的人都特别长寿,只要不出意外,活个八九十岁破百不成问题。 她师祖今年已经八十多岁,完全看不出来,瞧着也就五六十岁左右,原来更年轻,是因为丢了药蛊才老的。 师傅仔细一算也有三四十岁,但是看着最多二十多岁,小姑娘似的,皮肤还很嫩。 以她们为标准,朝曦觉得自己怎么也能活到五六十岁,如果沈斐提前嗝屁,她一个人怎么办? 朝曦当即下定决心,严格监督沈斐,连一天去多少趟茅房都给他规定好。 第一天没有准备,想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没有亮完便列出家规一百条。 沈斐好好的睡着,突然被她弄了起来,听她一条一条的读整整百条的家规。 第一条就是不能熬夜,沈斐昨晚刚熬过夜,困的上下眼皮打架,什么都没听清,朝曦数落他,他便跟着点头。 “有伤不告诉我就是混蛋。” “嗯。” “喝酒也是混蛋。” “嗯。” “晚上喝茶还是混蛋。” “嗯。” “沈斐就是混蛋。” “嗯…………?” 沈斐清醒了一些。 “过来摁个手印。”朝曦将纸摊在他面前。 沈斐眯起眼瞧了瞧。 “看什么看,快点摁。”朝曦粗鲁的拉过他的手,摁在印泥上,接着糊在纸条的右下角。 “好了,你继续睡吧。”她的目的达到也不纠缠着沈斐。 沈斐昨夜四更才睡,人一推,立马倒在床上继续睡了起来,一觉睡到晌午。 刚起床,盯着自己手上的印泥红痕瞧了半天,心中隐隐有一些不太好的预感。 “看什么?”朝曦端来饭菜,“过来吃饭。” 沈斐撑起身子,勉力下床,坐在桌边,拿了筷子去夹饭菜,边吃东西,边看朝曦。 “老是看我干什么?”朝曦发现了,放下碗筷瞧他。 沈斐张张嘴想问,半响顿住,“……没事。” 朝曦耸耸肩没说话,只动手夹了几筷子肉给他,“多吃点。” 一切似乎都跟原来一样,没什么变化。 沈斐摸了摸已经洗掉的手心,又放了下来,千篇一律的坐在案台前,安安静静处理奏折。 刚吃过饭,帐篷内燃了火炉,暖的人直打瞌睡。 沈斐站起来,手里拿着折好的帕子,盖在刚烧好水的壶上。 是朝曦给他弄的。 外出打仗条件简陋,火盆便是一个盆,里面丢些煤,单纯烤火,还占地方,一点旁的作用都没有。 朝曦盯着火盆瞧了半天,越看越不顺眼,某天拿出去后,还他一个火炉。 火炉是她自己做的,糊的歪歪扭扭,但是好用,今后可以在炉上烧茶,不用特意跑出去喊镜花。 沈斐喜欢喝茶,即便人病了,这习惯依旧保留,很难改变,每天最少喝几杯。 茶叶的罐子就放在桌上,与他的文房四宝搁在一起,足以证明茶在他心目中的地位。 那茶叶的罐子是陶瓷的,被朝曦盯上,想拿去种菜,沈斐好说歹说才留了下来。 他先将壶搁在垫了茶垫的桌子上,又去拿茶叶罐子,盖子一打开,里面空空如也。 记得昨天还有很多,也才一天的时间而已,被他喝完了?还是又被朝曦拿去做了茶叶蛋? 朝曦很喜欢茶叶蛋,每次做都要用掉他大罐的茶叶。 “镜花。”沈斐喊了一声。 镜花很快跑来,“怎么了公子?” “茶叶用完了。”沈斐示意她看茶叶罐子,“加一些吧。” 摄政王(种田文) 第80节 茶叶怕潮,每次只开封一点,搁在茶叶罐子里,喝完了加,喝完了再加,如此茶叶罐子几乎没有空过。 但是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镜花来来回回进了几次帐篷,竟然没发现茶叶罐子空了。 其实不是没发现,是知道,但是不知道该怎么跟公子说,公子太可怜了,都这样了,唯一的乐趣还被朝曦姑娘剥夺。 镜花犹豫片刻,实话实说道,“茶叶被朝曦姑娘收走了。” 沈斐凝眉,“所有都收完了?” 他喜欢茶,几乎搜集了各地进贡的茗茶,光带过来的便有十几种。 “嗯。”镜花点头,“朝曦姑娘说要没收您所有对身体不好的东西,尤其是进口的,更要好好检查。” 朝曦也不知道发什么疯,今早突然过来,问她沈斐喝酒吗?沈斐有多少茶叶? 因为与公子亲密无间,问得也都是些平常的问题,更像打探公子的喜好,镜花便以为是朝曦想多了解公子,一股脑全告诉了朝曦,结果害了公子。 沈斐不解,“喝茶也对身体不好?” 镜花摇头,“那倒不是,喝茶不仅无害,还对身体有益,不过朝曦姑娘说了,茶其实也算药,不能和药一起喝,药和药相冲。” “这样啊。”沈斐低垂下眼,没再说什么,捡了笔继续处理奏折。 倒是镜花偷偷摸摸四处瞧了瞧,没发现朝曦才小声道,“朝曦姑娘不知道公子有几罐茶叶,我只告诉她十几样,偷偷藏了一罐她也没发现。” 她继续道,“我问过朝曦姑娘,只要不与药同喝,基本没什么问题,而且公子以前也经常药和茶一起喝,朝曦姑娘从来没阻止过,说明影响不大,公子想喝吗?” 镜花问他,“公子要是想喝,我这就去泡来。” 沈斐轻轻‘嗯’了一声,又道,“少放一点。” 镜花颌首,出去后很快回来,“公子不好了,我泡茶的时候被朝曦姑娘逮住,把那一罐也收走了。” 沈斐:“……” 第95章 十分可爱 “公子别担心, 我这就去附近的镇上买来,味道肯定不如原来的,公子先凑合着喝。”这位置太偏,大家吃饭都困难,更何况喝茶,一般的大红茶绿茶公子又喝不习惯。 公子念旧,喜欢的东西可以一喝一两年,中间很少换其它的, 偶尔调剂一下口味, 过段时间再换回来, 总得来说离不开那几样。 他受伤后总是犯困,必须喝茶提神,偏偏朝曦姑娘不让喝, 这可怎么办啊? 难道要去求朝曦姑娘? 朝曦姑娘连公子的面子都不给, 更何况她。 “唉……” 这声叹息倒不是镜花的, 是沈斐的, “算了, 少喝两杯我也不会怎么样。” 话是这么说, 总觉得没有茶少了些什么。 沈斐奏折批到一半, 总是不自觉停下手去拿杯子,杯子递到嘴边,才发现里面空空如也,想了想倒些开水,凑合着喝。 本以为一直会如此, 谁知第二天朝曦良心发现,给他炒了大麦茶。 大麦茶制作简单,甚至可以说没什么制作过程,翻炒一遍,凉后倒进他的茶叶罐子里。 沈斐开始没注意,闲时闻到一股子淡淡的香味,到处找了找没找到,一出去那味道便消失,回来又有。 帐篷简单,除了吃饭的桌子和他的书桌,几乎没别的地方可以放东西,没到饭点,桌上什么都没有,那香味必然是从他的书桌上传来的。 细细翻找一番,在茶叶罐子里发现。 刚炒出来的大麦茶香气扑鼻,盖子一打开,那味道充斥整个帐篷。 沈斐不自觉露出微笑。 * 镜花伺候公子多年,眼瞧着公子受难,怎么能不管不顾?当即便与水月合计,一个引开朝曦,一个去偷茶叶。 也不偷多,偷个小一包回来,免得被朝曦姑娘发现。 朝曦姑娘更防着她一点,所以由她引开朝曦,水月去偷茶叶罐子。 平白无故自然不好约朝曦,不过她说想去后山采些蘑菇回来,自个儿不认识路,希望朝曦能带着她去。 后山如今被朝曦包了,各种菜和种子种下来,绿油油一片,极是喜人,朝曦时不时上山瞧着,对环境很是熟悉。 每天公子吃的菜都是上面采的,跟以前不一样,不允许私人摘,但是军营要吃,也不会阻止。 军营里的人还在北方打仗,一时半会回不来,这里就几千个人驻扎,需求不大,刚吃完这片,那片又长了出来,来回摘,倒也没短过。 朝曦单纯,丝毫没怀疑她的用意,只随口问了一句,“摘蘑菇做甚?” “做蘑菇酱,蘸馒头蘸饼吃,你没吃过,我做给你尝尝。”镜花老道,借口找的滴水不漏,“公子好长时间没回过京城,该是想京城的吃食了,人回不去,吃些老家的食物也好有个念想。” 朝曦点点头,不放心又问,“会不会很油?沈斐受着伤呢,不能吃油的。” 镜花摇头,“是酱,不会油,放心,我可不敢害公子。” 朝曦颌首,“那就好,他最近只能吃些清淡的,茶千万不要给他喝,我最近发现他的伤口好得很慢,找了找才发现是他经常喝茶的原因。” ??? 镜花不解,“喝茶和这个有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啦,茶是解毒的,会把喝下的药溶解,我那日故意说茶和药一起喝会相冲,其实是想说得严重些,好吓吓你们。”结果这样也没能阻止沈斐,这厮还是背着她偷偷藏了一罐,还好被她逮住,收了回来。 “这样啊。”镜花低垂下眼,陷入沉思。 “镜花姐姐?”朝曦看她,“你不是要去山上采蘑菇吗?” 她在前面领路,工具都带好了,扛在背上,“走啊。” 镜花犹豫了一下摆手,“我突然想起来昨天还剩了些菜,不吃完要浪费,明天再摘。” 朝曦眨眨眼,“那行,明天我带你去。” 想了想又道,“山上的路不好走,尽是泥巴,其实镜花姐姐需要什么,跟我说一声就是,我反正每天都要跑上跑下,顺便给你摘回来。” 镜花没有拒绝,只点头道,“好,下回有需要肯定找你。” 朝曦露出个微笑,目送她急匆匆离开。 左右没什么事,她又要上山监督众人种菜,喂鱼,便干脆顺路去一趟深山,给镜花姐姐采蘑菇,忘了问她要采什么蘑菇?再回去问她不现实,索性瞧见什么摘回什么,镜花姐姐用不完的话,剩下的她用来包饺子,蘑菇包饺子也十分好吃。 * 镜花回去找水月的时候,水月已经得手,兴冲冲给她看用油纸简单包起来的茶叶,“镜花姐姐,我偷到了,快拿去给公子喝。” 镜花压下她的手,“不用了,公子还是最好不要喝的好。” 水月疑惑,“怎么了?” 镜花实话实说,“朝曦姑娘不让公子喝茶,其实是为了公子好,茶叶有解毒的功效,是药三分毒,两个一起喝,药便没了功效,公子的伤一直不好,都是因为他喝茶导致的。” 水月一惊,“那不给公子喝了。” “偷都偷来了,再让公子喝最后一回。”镜花还是十分体贴的。 “嗯。”水月听她的。 俩人先去泡茶,没跟公子打招呼,直接泡好了提过去,搁在公子的桌子上。 “公子,这是我和水月趁朝曦姑娘外出时偷得茶叶,怕被发现只偷了一包,公子快喝,喝完就没有了。”镜花诚恳道。 喝完就告诉公子朝曦姑娘盯的太紧,以后偷不着了。 沈斐瞧了一眼,淡淡道,“拿走,我不需要了。” 大麦茶虽然便宜,制作也简单,但是比他喝的清山蒙顶还好喝。 镜花与水月对视一眼,“公子想开了?” 沈斐轻轻‘嗯’了一声,没有否认。 镜花将茶壶拿回来,“公子能想开最好不过,朝曦姑娘说了,茶有解毒的功效,喝多了再喝药便等于白喝,公子的伤这么久没好也是这个原因。” “嗯。”其实不用她特意解释,朝曦既然给他换了茶,那肯定有原因,换了便换了,只要有新茶便是。 许是在草原上的原因,打来的水总是有一股子泥土味,若是不泡些什么去味,单喝水沈斐喝不下去,所以他其实执着的不是茶叶,是水里面的泥土味,只要能去掉,泡什么都无所谓。 镜花还是不够了解他,不如朝曦,朝曦给他炒的大麦茶,便是用来去味的。 * 朝曦已经采了一兜子蘑菇,蘑菇需要潮湿的环境才能生长,跟木耳似的,只要能找到蘑菇,再去旁边的树上摸一摸,一准能摸到木耳,这些东西生长很快,几天长成,她采完并不影响,过几天还会生。 朝曦提溜着两兜子,又顺便摘了些其它菜,辣椒也采了些。 辣椒原来跟花儿似的,被作为盆栽养在花盆里,瞧着好看,稀奇,并没有将它当成食材。 作为一个‘花种’,下山买苗的时候朝曦意外发现很贵,贵的她心肝乱颤,所以只种了几颗,小青椒和小米椒掺和着种。 这种辣椒生长期有些长,朝曦急着吃,买得都是两个月的苗,偏大,种下一个月便已经长出了辣椒,有青有红,剁碎了加些盐封入罐子里腌着吃。 已经腌了好几天,出发打仗前封的罐子,本来打算给沈斐尝尝鲜,换个口味,谁知道沈斐那个不争气的,在关键时刻受了伤,成了病秧子,现在别说是辣椒,就是稍稍刺激些的食物都不能吃。 还必须清淡的,一点油都不能放,那些个鸡汤鸭汤,须得将油撇干净,否则沈斐喝下多少,便会吐出来多少。 照顾他真的很麻烦,还好这厮老实,给什么吃什么,叫他喝汤,喝不下他也会喝,叮嘱他必须喝完,即便再不想喝,沈斐还是会喝完。 朝曦原来以为只是当着她的面如此,等她一走,这人便本性暴露,该怎么样就怎么样,想喝便喝,不想喝便不喝,然后骗她说喝完了。 谁知她偷偷藏在暗处看,发现沈斐这厮确实不喜欢她做的鸡鸭鱼汤,但是捏着鼻子也会硬灌自己,喝完为止。 明知道自己喝完会吐,会难受,不舒服,他还是会喝,而且一滴不漏。 主要还是看朝曦怎么叮嘱他,她要是说,这个汤必须喝个八成,那个菜怎么也要吃掉一半,还有这个鱼肉,吃不完你完蛋了。 有些就是随口说说,并没有当真,朝曦自己可能都忘了自己怎么说的。 但是沈斐不会忘,真的按照她的吩咐,将汤喝掉八成,菜吃掉一半,鱼肉尽数干光,撑的肚子鼓鼓,躺在床上半天起不来。 按理来说一次如此,下回肯定会吃教训,知道自己吃不了那么多,会吐会难受,便适量着来。 但是沈斐不会,如果朝曦下回还是这般吩咐,沈斐又会把自己吃撑。 他实在太老实了,老实的像个孩子,以至于朝曦都不忍心对他下手。 摄政王(种田文) 第81节 总感觉自己在欺负小孩子,满满的罪恶感。 第96章 谁是病人 朝曦东西摘完, 赶在天黑前下山,沈斐现在一天吃四顿,顿顿要煎药,别人煎的她不放心,还是自个儿来好,顺便做个饭。 没有新鲜玩意儿,还是老几样,药和鸡汤和两道小菜, 确保沈斐的基本营养。 多少带些油, 沈斐每天吃每天吃, 只想喝稀饭,但他已经过了虚不受补只能喝稀饭的时候,现在需要大补, 越补越好。 越是补的东西, 越是油腻, 需要清茶刮油, 大麦茶是最好的选择。 朝曦粗心惯了, 没沈斐想的那么好, 真的体贴到注意到茶水里那么一丁点的味道。 她在山里喝得都是这样的水, 每次烧开跟没烧开似的,还是生的感觉,可她习惯了,从来没想过改变。 所以炒大麦茶去味只是沈斐多心了而已,朝曦观察的真没那么细微。 因为沈斐的特殊情况, 朝曦每次都做两样饭,自个儿青菜稀饭,馒头夹辣椒,沈斐…… 还是喝他的各种汤。 他实在想喝清淡的,偏偏朝曦叮嘱了他必须将各种汤汤水水喝完才能喝稀饭。 没奈何多喝一碗,晚上跑茅房跑的勤快,被朝曦吓到。 朝曦告诉他这么憋下去,会不能用,还真没说谎,叫他去找其它大夫对质,口供一模一样,这厮才终于改了半夜偷懒的习惯。 起夜起的多了,这厮不出意料……冻出了风寒。 朝曦就知道会这样,提前做好了准备,每天晚上给他喝了姜汤,还是没能阻止沈斐病倒。 他这么个身体,只要生一场小病,立马起了好几个并行症,鼻子不通气,头晕眼花,喉咙痛,还不肯配合检查。 藏着掖着不告诉朝曦自己病的多严重,要靠朝曦自个儿发现,今天刚强着给他滴了药水,第二天又要给他检查喉咙。 沈斐对这些很抵触,不太喜欢被朝曦检查眼睛和伤处。 他如果不喜欢,便不太配合,如果已经逮住了还好说,反正打不过她,摁在床上强行检查便是,如果沈斐事先知道,会拖着重伤的身子逃跑,伤的太重,步子迈的像裹了脚的老太太,走不了多久就要歇一歇。 歇一次小半个时辰,从来没有逃跑成功过。 朝曦不用去远,搁附近随便一看,便能逮住走了小半天的沈斐,关键他也没地方可去,就在附近转悠而已,嘴上说是散步,其实就是躲检查。 难道以为躲过了一时能躲一辈子? 眼药水还是要滴,喉咙还是要看,药一碗没少喝。 明明知道每天做的都是无用功,沈斐还是会花很多功夫逃跑。 许是滴眼药水太难受,检查喉咙也不轻松,那药更是苦的不忍直视,几样加在一起,连特别能忍的沈斐都忍不下去,今儿去钓鱼,明儿去爬山,后天要与人商量大事。 总之不管他干什么,借口多少,最后都会被朝曦逮回来,老老实实将该做的做完。 不知是吃阳性的药多了,还是沈斐熬夜看奏折看得太久,眼睛上火,时常有一些小血丝。 朝曦发现后他先是不承认,后来拜倒在家规一百条上,叹口气交代最近确实有些眼花,稍远的地方需要眯着眼看才能看清。 这很明显是眼睛过于疲劳导致,朝曦当机立断没收他的文房四宝,让他没东西可写,当然只在晚上,白天还是会还给他。 这厮逃跑了几天,没一次成功过,终于放弃,自暴自弃似的,只要一到点便躺在床上,等着朝曦折腾他。 连最抗拒的滴眼药水都老老实实,没有半点挣扎。 还是怕他扭头,闭眼,习惯性固定住他的脸。 刚开始滴的时候沈斐受不了,滴一滴,他便闭一次眼睛,左边的眼睛还是那么漂亮,晶莹透亮,琉璃珠似的,右边睫毛湿湿,不知是被泪水还是眼药水浸透,意外露出脆弱的一面。 朝曦从来没见过他哭,虽然是被逼的,不过内心还是燃起了保护欲。 果然美丽不分男女,只要喜欢的东西,都想好好护着。 朝曦尽量温柔一些,奈何手不听使唤,又把沈斐弄的两只眼睛都流了泪,活像她欺负了沈斐一样。 朝曦深深检讨自己,沈斐在她的阴影下能活这么久着实不容易。 这人多灾多难,身子骨就从来没好全过,不是这毛病,就是那毛病,药从朝曦遇见他开始,就没有断过,活脱脱的病秧子。 大概也知道自己这个样子出去不方便,别人走一步,他需要走十步的时间才能追上人家,行动缓慢是一个问题,疼也是一个问题。 沈斐本来就宅,逃跑失败后干脆整天待在屋子里,看书,处理奏折,睡觉,一天只做这三件事。 朝曦终于看不下去,每天中午将他赶出去走走。 她在后面盯着,不盯沈斐也会走,但是走的很慢很敷衍,就像他喝药似的,会喝,但是会慢慢喝,反正就是拖着过程,不肯接受现实。 现实是残酷的,说白了就是再怎么拖,该走的步骤还是一个没少,顶多就是朝曦浪费点时间和精力罢了。 每天抱着胸,拿着棍子,像撵小鸡一样,将沈斐撵的到处走。 军营外围有一段篱笆似的墙,很长很长,将军营一圈包住,通常朝曦便将他赶到这里,沿着篱笆走。 一般只能走一半,沈斐实在太忙,这还是他的所有空闲时间,当然也和他身体太差,走路龟速有关,更多的还是不想走。 他越是不想走,朝曦越是要他走,光走还不行,朝曦开始给他安排一些小活,叫他剥个蒜,摘个青椒,偶尔切个菜,再包个饺子。 因为身上还有伤,弯腰就疼,镜花姐姐和水月姐姐护主,抢着要做,就是不想让沈斐动手。 朝曦可不管那么多,有人帮忙就干双份的活,帮忙的人越多,沈斐越惨,本来只要洗洗青菜便是,后来被镜花和水月连累,必须要跟着朝曦上山摘菜种菜。 其实他这个样子,根本干不了活,还只能帮倒忙,可朝曦就是不放过他,谁不来都行,就他不行。 每天花很长的时间爬山,再花很长的时间下山,一站小半个时辰,几乎只有一个中午和晚上的时间处理奏折,早上的时间被朝曦占用。 许是做的太过分,朝曦每天被人数落,道她太狠,辣手摧花,对王爷丝毫没有怜香惜玉云云。 传着传着传成了虐待。 她跟沈斐本来便不清不楚,尽是些她的乱七八糟传闻,一半说她是男,一半说她是女,争了半天,最后也没个结果。 才消停没几天,被她虐待王爷的传闻覆盖,毕竟虐待王爷可比她是男是女的消息还要劲爆,一时间军营里尽是她的传说。 沈斐受着伤,路都走不好,公务那么繁忙,还要伺候她,朝曦就躺在他的帐篷里嗑瓜子,地上积累了许多瓜子皮,她自己也不扫,让沈斐扫。 镜花姐姐代劳都不行,就要沈斐扫,通常沈斐叹一口气,也不拒绝,拿了扫帚过来扫干净,没多久又积累了一堆,又要他扫。 镜花和水月看不下去,“朝曦你太过分了,公子都伤着这样了,就不能让他好好休息吗?” 朝曦翻个白眼,“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弱吗?就是因为你们太宠着他了。” 沈斐的伤一直不好,朝曦找了很多原因,开始以为是喝茶,后来茶换成了大麦茶,没有半点副作用,也不会相冲,可沈斐的伤还是不好。 朝曦想来想去,不太明白,直到有一天瞧见帐篷外晒的花草。 一盘是沈斐精心养的君子闻竹,只因为多晒了半天太阳,没有来得及抱回屋里,叶子便萎靡不振蜷缩着。 旁边是她养的韭菜和葱,掐了又长,掐了再长,朝曦懒了十天半个月搁在外头,想起来浇个水,想不起来让它自生自灭,可它就是不死,顽强的长着,把盆撑裂,够着土便接着长,蔓延到地上。 同样是植物,这差距委实太大,就像她与沈斐,沈斐是那盆君子闻竹,脆弱到不可思议,朝曦是另一盘葱和蒜,顽强的一塌糊涂,于是她便突然想与沈斐换换,用培养葱和蒜的方式,养沈斐这颗君子闻竹。 别说,还真有点用,沈斐这颗君子闻竹去掉了脆弱的外壳,稍稍长歪了些,学会了剥蒜,洗菜,下地干活,还学会了扫地擦桌子,身体却在慢慢变好,和原来形成天壤之别。 他现在已经可以绕整个篱笆走一圈,这是早上的活动,上午必须陪着朝曦上山种菜,亲眼瞧着他穿梭在菜地里,慢条斯理摘菜,累了便站起来休息休息,没一会儿继续。 他长得实在太俊,引来大片的人围观,无论男的女的总要说一句,鲜花插在牛粪上。 朝曦原来还觉得自己是鲜花,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沈斐才是那朵花,她是牛粪。 这种差别待遇,气的本来就心生不满的朝曦……罢工了。 沈斐是第二天起晚了才发现的,每天都是朝曦一大早喊他起床晨练,今儿居然没有动静。 还以为出了什么事,一歪头发现朝曦睡得比他这个病人还香。 “朝曦。”情况瞬间一变,变成了他喊朝曦,“该起床了。” 第97章 心疼公子 朝曦被子一蒙, 不耐烦道,“不起。” 她可比沈斐难伺候多了,沈斐只要叫他,就算再困,还是会撑着身子起来。 朝曦使着自己的小性子,不仅说重话,还把他踹下了床。 沈斐已经习惯,没说什么, 自个儿站起来, 赤脚走到装了衣裳的箱子前, 矮下身子随便拿了两件穿上。 已经不能跟以前似的,随便挑自己喜欢的衣裳穿,要看朝曦想穿哪件, 还剩下哪件? 朝曦配色一塌糊涂, 也不管合不合适, 只管往身上套, 本来有一整套的, 硬生生被她拆开, 蓝色和白色, 再和黑色配成一套穿在身上。 冬天穿一件又不行,最少套三四件,直接导致沈斐的衣裳一套完整的都凑不齐,只得捡到什么穿什么,没得挑。 尽量选颜色相近的, 黑色,深紫色,深蓝色,勉强看着没那么糟糕。 他挪了挪步子,到了一边的架子上,上面挂了几条束发带。 朝曦不仅穿他的衣裳,还束他的束发带,凡是戴着被人夸好看的都霸占着,你的,我的,我的,我的,你的,我的,我的,我的,这样分。 沈斐勉强还剩下两条,替换着束发。 还好他对这些没什么要求,朝曦喜欢,便让给她,自个儿再买便是,虽然买回来也是朝曦的。 沈斐束好发,简单洗漱后出去,没佩戴任何东西,朝曦不让他戴。 本来长得就够招蜂引蝶,还戴那么多玉啊,银啊的东西,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家有钱似的。 表面当然不这么说,找着借口道是身体太弱,不适合戴这些玩意,实际上就是单纯不想让他戴,衣裳也是故意的,就是要他没衣裳穿,胡乱配。 以前谦谦君子一般,温文尔雅,彬彬有礼,光是外表看着就与粗汉子一样的士兵们形成强烈反差。 军营里并非没有女子,后厨帮工的,山上种地的,还有很多军妓。 大多是犯了罪,一家子男的拉去干苦力,女的充军,委身给男人,但是只要她们攀上沈斐这个高枝便能麻雀变凤凰。 以前还没机会,毕竟沈斐整天待在帐篷里,几乎很少出来,即便出来也有人随身跟着,尤其是受了伤后,前前后后十几个侍卫保护,去哪都有人开路,闲杂人等接近他都难。 后来被朝曦每天山上山下的折腾,嫌烦不让人跟着,沈斐自个儿也觉得丢人,朝曦每天拿着棍子赶他,只要停下来,那棍子便敲在篱笆上,催着他走,偶尔捅在他腰上。 怎么说都是权倾天下的摄政王,表面还是要给他点面子,不能当着下属的面这样对他,所以每次将人都赶走,俩人自个儿沿着篱笆走。 摄政王(种田文) 第82节 这就给了那些想凑过来的人机会,时不时送个茶点,丢个帕子,过来找东西,晾衣裳,巧遇,各种借口数不尽数,当然全被朝曦扼杀在摇篮里。 送茶点能拒绝的拒绝,拒绝不了的沈斐一个也别想吃到,朝曦吃,丢手帕朝曦捡,过来找东西没看见,晾衣裳绕开,巧遇就捅捅沈斐,让他加快脚步走。 看得出来沈斐也不喜欢这些,耽误他时间,朝曦给他尽数拒绝,他还要感谢朝曦。 只不过朝曦可能误会了,并不是所有人都冲着他来,也有冲着她来的。 朝曦并不是每次晨跑都在后头盯着他,偶尔也会偷偷懒,她偷懒可以,沈斐不行,赶也被她赶着去,最少沿着篱笆跑半圈才行。 每次朝曦不在,过来‘巧遇’的人能少大半。 人都有自知之明,身份相差太大,根本不可能,沈斐是一国摄政,他娶的媳妇怎么也要出身名门,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即便是个妾,也须得样貌、品行数得上号,他又见多识广,什么样的美人没瞧过,什么样的手段不晓得? 几乎没什么可以打动他,于是不少人退而其次,瞄上朝曦。 朝曦是男是女至今还在个谜,谁都不敢相信护军旗,斩小将,举起了海中阳大英雄的宝箭,杀了赫尔辛德的人是个女的? 沈斐那日披着黑袍,将赫尔辛德引去旁的地方,又处于激战状态,奔来跑去,大家自己这边还有敌人,哪敢分心去看他,只有赫尔辛德和少部分知道是他。 他们声音太小,很快淹没在朝曦杀了赫尔辛德的欢呼声中,毕竟弓是朝曦的,说不是她杀的,谁信啊? 朝曦想去解释,沈斐不让她解释,还说消息就是他传出去的,问他为什么?他也不说,任由别人鄙视他,病秧子似的,百无一用是书生。 如果不是事后瞧见了赫尔辛德身上的伤口和模样,朝曦对他的印象也会停留在很弱的状态。 赫尔辛德真的很强,看他的肌肉和脉搏便能知晓功夫怎么样? 朝曦敢保证,她都不一定能杀得了赫尔辛德,最多打个平手,谁都奈何不得谁。 哪能想到这样的人居然被沈斐给杀了,如果换位思考,也就是说真得打的话,沈斐也能杀了她? 这也间接说明一个问题,沈斐很有可能比她强。 因为他低调,没人知道,大家还在一口一个病猫子,纸老虎的喊他,沈斐从来介意过。 朝曦也跟着大家凑热闹,说他弱,娇贵,跟朵花儿似的,沈斐一直不解释,也不否认,就这么让误会继续误会下去。 大概也因此,他虽然样貌绝佳,身份高贵,又气质出尘,在军营里还是没有朝曦受欢迎。 大部分女孩子更喜欢强壮些的男人,朝曦正好‘合格’,沈斐严重‘不合格’,怕他没用,晕倒在床上,自个儿没有幸福。 沈斐有没有用,怕是只有朝曦知道,朝曦稀里糊涂,觉得沈斐不能让她怀孕,就是没用。 整天把他没用挂在嘴边,她是沈斐的贴身侍卫加药师,她说没用,那肯定是没用的,于是便有人传他不举,断袖等等问题。 沈斐通通不解释,佛的过份,几乎等同于默认,先是体弱,后是不行,还有断袖,哪还有姑娘敢喜欢他? 所以来偶遇的六成姑娘都是冲着朝曦,她不跟来,沈斐倒是落了个清净,自个儿慢走。 镜花和水月跟在身后,不是第一次出现只要朝曦不跟来,就没什么人送礼偶遇的情况,水月想不明白,“今个儿是不是大家都很忙?” 也就镜花懂,“跟这个没关系。” 仔细一看还是能找到人,远远的站着,没有上前来,有些没瞧见朝曦,干脆转身回去忙自己的,还留下的人很少。 说来也怪,朝曦朝曦,镜花第一次听名字就觉得不妙,是个女的。 公子是男,朝曦是女,少不得擦出些什么,以至于她在山谷时一收到消息,就赶忙去追俩人,不想让公子与朝曦待在一起。 公子在她心目中的地位太高,她一直觉得任何人都配不上公子,一想到公子有了媳妇,便忘了她们,登时一股子酸意。 所以其实刚开始镜花很排斥朝曦,好几次使了手段,想让公子讨厌朝曦,比如说骗朝曦说公子喜欢这个菜,你多做一些,公子喜欢喝那个茶,你送进去。 实际上公子很讨厌,可她的任何小手段,都败在公子手里。 那菜送进去,十分讨厌吃的公子吃完了,茶送进去,十分讨厌喝这个口味的公子又喝完了,一点不拒绝,只偶尔有意无意瞥她一眼。 什么话都没说,没有指责也没有惩罚,可镜花明白,这是警告。 初时觉得有些憋屈,毕竟公子年纪轻轻,又野心勃勃,将所有精力都放在大业上,对于儿女私情一直保持敬而远之的态度,可他毕竟是一国摄政,谁都想巴结,只要有合适的人选,立马往他跟前送。 有些不好拒绝,这个坏人便由她与水月当,造谣说公子不行,公子断袖,公子长得极丑,公子床上变态,好叫人家知难而退。 如此不知道拒绝了多少个姑娘,公子也从来没说过什么,等同于纵容,于是往后来一个,赶走一个,谁知偏偏败在朝曦身上。 说公子不行,没关系,不嫌弃。 说公子断袖,没关系,掰正就好。 说公子变态,没关系,我比他更变态。 朝曦姑娘确实足够优秀,又十分有趣,也不会看不起她们,一口一个姐姐叫的很顺,加上没什么心眼,镜花惊奇的发现不知不觉她竟然接受了朝曦。 这也算是她的本事。 镜花看了看四周。 不能让朝曦姑娘知道她不在的时候,起码少掉一半追求的人。 朝曦姑娘本来就有些得瑟,知道后肯定越发得瑟。 她不让公子佩戴金啊,银啊,玉啊之类的东西,她自个儿戴,将公子好看的衣裳,和好看的玉冠抢走,招摇过市一般,吸蜂引蝶。 公子也不管管,胳膊肘还老是往外拐。 朝曦姑娘最近不知道在搞什么?时常使唤公子,她俩看不下去,帮公子说话,公子这个没良心的,不附和她们,倒是帮着朝曦姑娘。 朝曦姑娘使唤他干活,他帮着朝曦姑娘,不就是欺负自己吗? 公子英明一世,一到朝曦姑娘这里便开始糊涂,连自己都没放过。 使劲压榨自己的劳动力,给朝曦姑娘画画赚钱,现在还要给她当丫鬟使唤。 心疼公子。 第98章 什么情况 沈斐花了半个时辰走完晨练, 回来朝曦还在睡,饭也不吃,他喊了两声,开始朝曦还会应,后来干脆理都不理。 沈斐想了想,站起来朝外走。 前脚刚出去,后脚朝曦掀开被子坐起身。 这个王八蛋,难道看不出来她有小情绪? 朝曦也不知道自己闹什么?反正就是有点烦, 辛辛苦苦事事为沈斐操心, 结果背着骂名, 说她虐待沈斐,沈斐是不是也这样想? 说来也怪,沈斐不知道她要干什么, 即便身受重伤, 走路都不方便的情况下, 只要朝曦喊他, 他都会丢下繁重的奏折过来, 干一些伺候人的活。 也不嫌烦, 耐耐心心, 只偶尔叫的频繁,会幽幽叹口气。 朝曦摸不准他,要说不爱她,怎么可能丢下摄政王的尊严,和男人的面子干这种活, 要说爱她,怎么能容忍别人乱传? 这个传言,那个传言,说的跟真的似的,他就没听到过吗? 反正朝曦每回听到这些乱七八糟诋毁她的消息,就很生气很生气。 她这边刚要下来看看那个王八蛋去做了什么?门外突然响起脚步声,沈斐去而复返。 朝曦连忙躺回去,被子盖回原位,保持跟原来一模一样的姿势,面朝里,背对着外头。 床边稍稍塌了一些,有人坐上来,微凉的手摸索着覆盖在她额头上,停了一会儿离开,过一会儿又放上去,反反复复做了好几回。 这厮学着她的模样,给她量体温,探她是不是生了病。 朝曦时常这么对沈斐做,沈斐有样学样。 他刚刚出去,不是对她不管不顾,是为了洗手,手上还带着略湿的触感。 朝曦心里舒服多了。 许是没探出来,沈斐挪了挪位置,从这边床头,坐到另一边床头。 因为是两个人睡,半夜都要起夜,所以床没有靠着帐篷,两边都可以上床下床,沈斐换到这边,正面对着朝曦。 朝曦感觉到了,不知道他要做什么,莫名有些紧张。 一股淡淡的清香扑鼻,沈斐矮下身子,用自己的额头抵住朝曦的额头,量她的体温,毕竟刚洗过手,手是凉的,量不出来,没有额头准。 其实就算用额头量,他依旧量不出来,因为不知道多少算生病。 朝曦感觉他不断换着位置,量了半天,还是什么都没量出来。 “我没有烧,你有啊。”俩人一接触朝曦便发现了,“低烧你自己没感觉到吗?” 沈斐摇摇头,没管自己,反倒问,“你怎么不吃饭?” 朝曦翻个白眼,“没胃口。” 怕俩人之间又有误会,朝曦这回决定直说,“沈斐,你知道外面都在怎么传你吗?” 沈斐点头,“怎么了?” “不举,不行,病猫纸老虎,你就不生气吗?” 沈斐理了理衣摆,“我是吗?” 不举是假的,但是不行肯定是真的,一直没让她怀孕。 “既然不是,又何须在意外面那些流言蜚语。”沈斐很淡定,“一家之言堵不住悠悠众口,越解释越没人信,不如做个悠然看客。” 他还真能放得开。 被人传不举不行还能悠然做个看客。 朝曦没他这么大的胸怀,还是觉得不舒服。 沈斐失笑,“原来是为了这件事生气。” 可不是吗?气了一天,沈斐现在才发现。 “过两天我们就走了。”沈斐斜着坐在床边,歪头看她,“以后你想听都听不到。” “过两天就走?”朝曦眨眨眼,有些不敢置信,“这么急?” 沈斐轻轻‘嗯’了一声,“李将军打了胜仗,元军愿意臣服大顺,不日与咱们一道进京。” “他们肯?”元军与大顺不知道交战了多少年,突然肯了,怎么看怎么有古怪,“会不会是假意求和?” 沈斐挑眉,“你都知道假意求和了?” 摄政王(种田文) 第83节 说得好像她什么都不懂似的,其实朝曦每天都在努力的跟上沈斐的脚步。 沈斐看的书,她有空了也会翻翻,虽然看不大懂。 “赫尔辛德死了,元国没有拿得出手的将军,节节败退,被李将军带人围剿,没有法子只好投降。”沈斐站起来,走到旁边的桌子上将盖了碗的菜一一掀开,“元国一直有句话,叫宁肯战死,也不做投降狗,突然投降,必然打着别的主意。” “你知道还让他们跟着你回京?”朝曦蹬蹬几步下床,鞋都没穿坐在沈斐对面。 “这是国与国之间的协议,不是个人恩怨,即便是我也不能肆意做主。”沈斐吹了吹热气,“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先吃饭,吃完饭跟我去一个地方。” 又去一个地方,他怎么这么多地方? 朝曦起晚了,还没来得及洗漱,沈斐还算体贴,叫人提前备了热水,端来的早,现在温度正好,朝曦稍稍洗过之后吃了些东西,还是介意流言的事,没什么胃口。 原来以为沈斐是因为不在乎她,所以才不管流言,现在才明白过来,沈斐连对自己的流言都不管不顾,更何况她的。 他这人活得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佛的厉害,无欲无求似的。 师傅曾经说过,像沈斐这样的人要么是心里装着大事,所以不在乎这些小事,要么就是真的不介意,不知道沈斐是哪种? 沈斐说要带她去个地方,果然信守承诺,带她去了一个帐篷,里面装满了元军投降后送的进贡品。 进贡品是俯首称臣的意思,更像保护费,大哥把小弟打服,小弟送的见面礼,一年一次,这是头一年的,份量重,将整个帐篷装的满满当当。 金银那些沈斐看不上,他从进来开始,目光自始自终落在一个物件上。 是一个小型的权杖,只有人一条胳膊那么长,根本撑不了身子,顶多做个装饰品。 “这是什么?”朝曦好奇问。 沈斐没有隐瞒,“从前有个伟大的君王,亲自去往边疆打仗,结果中了敌人诡计,丢了一条胳膊,敌人以此为荣,将这条胳膊做成了权杖,妄图世世代代传颂。” 朝曦对这个故事隐隐约约有些印象,可她忘了是谁,还没有反应过来,“这个君王跟你有关系吗?” “自然有。”沈斐目光幽幽,“他是我的父皇,我是他的儿子。” 朝曦一惊。 难怪沈斐执意要跑来边疆,亲自打仗,除了一雪前耻之外,还有拿回这个权杖的意思? 毕竟是父亲的遗物,准确的说这根权杖在元国手里,对整个大顺来说都是莫大的耻辱,无论如何都要拿回来。 它已经不单单是一只手臂,一根权杖,更多的是丢失的东西。 “那你怎么还傻站着,快收回来啊。”这是沈斐父亲的东西,朝曦不好动,要不然就帮他拿着。 “如果元国真的只是假意求和,你猜他们会怎么对付我?”沈斐突然看她。 朝曦懵了,“……我不知道。” 好端端的突然问她这么高深的问题,她怎么知道? “投其所好。”沈斐给她提个醒,“这权杖对我来说很重要,我肯定会拿走。” 朝曦恍然大悟,“他们在权杖上对了手脚是吗?” “嗯。” 朝曦抱胸,“是毒吗?” 沈斐摇头。 “暗器?” 沈斐还是摇头。 “那怎么办?权杖还要吗?”如果是毒的话朝曦不怕,如果是暗器的话不好说,万一一个没躲开,射到眼睛,她就瞎啦。 “自然是要的。”沈斐突然伸出手,要去拿权杖。 被朝曦一巴掌打掉,“你干什么?不要命啦?” 沈斐轻笑,“你在身边怕什么?我相信你。” 朝曦莫名老脸一红。 她发现了,自个儿不经夸,只要有人夸她,立马整张脸红到耳朵尖。 “那你等一会儿,我做个准备。”说是准备,其实就是几瓶应急的解毒药,和一块木板,木板是用来挡暗器的,解毒丸备着。 也不知道元人抹了毒,还是搁了暗器,她做两手准备最好。 “好了。”朝曦回来的时候全身紧绷。 倒是沈斐,丝毫没有为自己小命担心的意思,修长白皙的指头摸上权杖,什么异象都没出现,仿佛是他多心了似的。 沈斐聪明,既然这么说,心中肯定有底,八成确有其事。 朝曦丝毫不敢放松,一双眼睛死死盯着沈斐手里的权杖。 毕竟是上贡的东西,来来回回不知道检查了多少遍,有问题也不会被他们轻易发现,暗器和毒也许藏在更深的地方。 沈斐生怕自己不会中招一样,细细检查起来,手指头摁在权杖的连接处,拧了拧,发现可以拧动。 总共两个关节,拧动的地方刻了些元人的字,沈斐识得,跟着上面的字转动,也不知何时,那权杖突然咔擦一声,射出一道黑影。 朝曦早做好了准备,当即立断拿木板挡在沈斐面前,咔擦,木板裂了裂,里面的暗器飞出来一半,差点刺进沈斐的皮肤,还好朝曦及时挪了挪位置,沈斐才没有遭殃。 “好黑啊,果然留了暗器。”朝曦着实松了一口气。 沈斐瞧了瞧暗器,“上面是什么毒?” 朝曦凑近闻了闻味道,“好像是五叶香。” “你能解吗?”沈斐又问。 “能啊,我正好带了解药。”朝曦实话实说。 沈斐点点头,“那就好。” 他拿过朝曦的木板,取下上头的暗器,突然朝自己胸口刺了下去。 朝曦大惊失色,“沈斐你干什么?” 第99章 不擅长的 沈斐抖着手, 将细小的暗器拔下来,脸上当即一片惨白,“我没事。” 没事个鬼,五叶香可是很毒的,能在瞬间使人浑身麻痹,超过了时间,救都救不回来,说是见血封喉一点不为过。 元国为什么要选这个, 就是想要他的命, 好不容易躲了过去, 这人居然自个儿捅自己一下,主动让自己中毒,怎么想的? 朝曦无法理解, 还好她早备了药, 要不然沈斐现在已经见了阎王爷。 其实听到沈斐问她‘能解吗’的时候朝曦心中便有一种预感, 可惜沈斐手太快, 没来得及阻止。 “好点了吗?”朝曦已经给他喂了药, 沈斐咽下去后一直闭着眼, 没说话。 因为毒扩散的很快, 药选的也是急效的,沈斐吃完嗓子当即刺激的说不出话。 他想回答朝曦,张张嘴,好几次什么声音都没有,朝曦干脆让他歇着, 自个儿将沈斐的衣裳撕开,露出中了毒的伤口,解药捏碎,摁进沈斐的血肉中。 动作太急太粗鲁,沈斐倒抽一口凉气。 “活该。”朝曦一边给他处理伤口,一边骂道,“谁叫你自己手欠捅自己?” 沈斐也不解释,疼的厉害便想用手去捂伤口,被朝曦一巴掌打下去,“别动。” 他越是动,毒扩散的越快,解药是后来吃的,跟不上毒扩散的速度,到时候才疼呢,搞不好会留下什么后遗症。 想了想又掏出一颗解药,在沈斐的心脏位置割开一道口子,护住他的心。 沈斐还算聪明,没有捅左边心脏的位置,捅在右边,她处理的快,又有药蛊护心,没什么大碍,歇个十天半月养养身子便是。 沈斐今年不太顺啊,动不动受伤,中毒,吃药,有机会要给他拜拜佛。 也不知道附近有没有寺庙,朝曦这边还在打听,转头就发现沈斐那厮居然不顾身子找了几位将军过来商议大事。 她好不容易给这人背回来,毒驱了,药喂了,塞进被子里准备让他好好休息,怕打扰他睡觉,自个儿出来,也才一会儿的功夫,这人居然背着她招人进了帐篷,还找了人看守,不让任何人进去,连她也不行。 朝曦很生气,叉腰在帐篷外站了半天,她耳朵灵,隐隐约约听到一些动静。 李将军声泪俱下,再三保证一定会为外孙报仇,其它将军也纷纷表忠心,说一些让元国付出代价的话。 总之他们谈来谈去,就一个意思,元国暗算沈斐,不守承诺,所以大顺决定不与元国议和,要彻底攻下元国。 朝曦先是懵懵懂懂,后反应过来,沈斐从头到尾就没想过议和,元国屡屡作恶,又伤他父皇一条手臂,间接改变了他的命运,国恨家仇加一起,怎么可能议和? 但是元国有‘投降’作为保护伞,沈斐拿它没办法。 不知何时起,为了安民心,只要投降便能获得新身份,安心的继续生活在这片土地上。 毕竟元国几千万的人口,不可能尽数屠光,往后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还是元国人,但是改口在大顺之下,若是出现投降还继续杀来,无异于激怒全国的百姓,让他们反,自己得不偿失是一回事,失信与人也是一回事。 再加上这是国与国之间的事,用沈斐的话说,他还真不能做主,须得朝中八成的大臣同意才行,继续打下去财力物力人力全部都要跟上,花那么大的代价,打回来之后跟现在没啥两样,每年上个贡完事,还落个嗜杀成性的名头。 总之对大顺各方面都不利,也不会得到其它国家的支持,有些国家会找借口,说大顺太过凶残,咱们几个国家联合起来讨伐他。 因为确有其事,人们义愤填膺,很容易招起队伍,四面夹击围攻大顺。 到时候遭殃的就是大顺。 但是沈斐这一受伤,情况立马一变,变成了元国不对在先,先是假意求和,又暗中伤害沈斐,大顺登时占了理,即便强行摁头攻下元国,谁也不能说大顺半个不对。 元国自己人还理亏,沈斐的仇也能报了,报的光明正大,得到整个大顺的支持。 他自个儿亲自去边疆打仗,本来就已经很得人心,又因为这事受伤,‘劳苦功高’的名头一盖,一举三得。 好家伙,小看这厮了,心机真重。 朝曦又站了一会儿,里面的小会议终于结束,好几人掀开帘子出来,朝曦不想与他们碰面,躲了躲,等他们走了才出现。 里面没有声音,门口的侍卫也不再拦着她,朝曦蹬蹬几步进了帐篷,一眼瞧见站在沙图边上的沈斐,手里拿着大顺的旗子,插在元国的地盘上。 他的目的很明确,跟旁人不同,攻打元国不是让元国成为大顺的附属国,而且真真切切的纳入大顺的版图中,成为大顺的一个郡。 “你回来了。”沈斐冲她一笑。 笑容还跟以前一样,那般明媚好看,若是平时,朝曦一定觉得心里很暖,今天莫名觉得有些不认识他。 这真的是那个病秧子,任她欺负折腾的沈斐吗? 到现在朝曦对他的印象还停留在沈斐很弱,沈斐很脆的阶段。 摄政王(种田文) 第84节 可现在看来根本不弱,根本不脆好嘛? 折腾来折腾去就是不死,命大的宛如得了菩萨保护,说是运气,又不是,在凤凰村时,腿都瘸了,走路都不利索,还是杀了好几个黑衣人,自己解了毒,活得好好的。 回京城时明后几乎一手遮天,还是没能杀了他,一招金蝉脱壳,引出背叛者,还扳倒了明后。 最近又杀了赫尔辛德,要说旁的都使了阴谋诡计,杀赫尔辛德可是真刀真枪? 用阴谋诡计,说明他脑子好使,真刀真枪的打,说明他功夫不错,这不就是传说中的文武双全吗? 哪里有一点点的弱? 朝曦努力改变自己对他的看法,不能再把他当成脆弱的花瓶,要不然她一辈子都别想了解沈斐,沈斐是多变的,不止一个模样。 “寺庙问到了吗?”朝曦临走前告诉过他,想找个寺庙帮他祈福。 “没有。”朝曦搬个板凳坐他旁边,俩手一揽,抱住沈斐的腰,“你可以假装中毒的,为什么来真格的?” 沈斐失笑,“演戏要演全套。” 说的也是,万一被人拆穿,那可真是尴尬,虽然一般情况下没人敢质疑他,不过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唉……”朝曦幽幽叹口气。 “怎么了?”沈斐问。 “有伤肯定会留疤的嘛,你看看你身上,都多少疤了。”赫尔辛德那一剑不用说了,十成十会留疤,面积太大不好处理,只能等长好的时候再看。 还有一些七七八八的小伤口,光这次就俩,一次沈斐用暗器捅的,一次朝曦拿刀割开的,用来抹解药。 不过她切的有分寸,不会留疤,暗器留下的伤口细心抹药慢慢会淡,就赫尔辛德刺的那一剑,成了朝曦的心病,每次看到都会唉声叹气,心里不得劲。 “伤疤在我身上,你叹什么气?”沈斐不解。 朝曦当即瞪眼,“说的都是废话,每天看到的人是我,我能不急吗?” 还好在背后,前胸看着还是那么好看,就沈斐转身的时候,或是用手去摸能摸出疤痕。 沈斐表情无奈,“朝曦,你的脑子里装的都是什么?” 还能有什么,留了疤就不好看了,不好看朝曦——嫌弃。 她眼神太明显,沈斐瞧了出来,本想说她两句,半路作了罢,改口道,“我以后会注意,尽量不受伤,不留疤。” 这样才对嘛,难得他有这个觉悟。 “还要配合我抹药。” 这条十分关键,沈斐不喜欢那些油油腻腻的东西,抹上他不舒服,有时候会偷偷洗掉,或是用方巾擦掉。 “我要是不配合随你处置。” 朝曦心情这才好了起来,老早便琢磨了很多想法,一直没机会用上,得了他的肯定回答,当即决定实践,配一些美容养颜,祛斑消疤的药膏。 最好不会油不会腻,卖相看得过去,闻起来香香的那种。 自己用的东西,朝曦通常随便装在茶碗里,味道也不太好,一股子药味,被沈斐嫌弃了不是一回两回,朝曦深受打击,这回特意去了很远的地方采了梅花,用梅花调制。 沈斐跟她一起去的,他身体太差需要多走动走动。 朝曦有时候忙,自己走不开,也会特意吩咐他山上山下,集市上带些东西回来,主要目的是为了锻炼他,其次自个儿省两步路。 不过她很快发现完全没有省到,还将自己气个半死。 沈斐这厮平时聪明的不要不要的,十个朝曦也斗不过他,但是在别的方面委实像个笨蛋。 叫他买块干净的凝脂,当真只买一块,指甲盖那么一点,能干什么? 开始以为是意外,后来发现是这厮太懒,她说买一块,打死不多买一块,她说上山摘两根青菜,这厮真的就摘了两根回来。 一根不带多的,他难道以为两根菜能炒一盘出来? 第100章 一个惊喜 其实在别的方面还好说, 比如说让他练功,就老老实实的练,叫他跑腿去山下买吃食,还会多买几样,唯独摘菜方面,不喜欢把手弄脏。 山上缺水,这一脏要脏一路,就十分不情不愿, 除非朝曦在旁边监督, 眼看着他摘。 那个凝脂也是, 说白了就是动物脂肪,熬成一锅,凝固后变成脂, 这厮最不爱这个, 瞧见就十分难受。 天气冷, 平时喝汤的时候只要稍晚一些, 碗的边缘便会堆积出一圈白脂, 看不见沈斐也不说什么, 看见了真的打死也不喝。 问他什么原因他也不说, 就是不喝,还需要朝曦暗暗观察,一点不省心。 唯一的优点是听话,喊他摘个一箩筐菜回来,即便再不情不愿, 还是会摘,下回让他干活前多说一些便是,不是什么大毛病。 寒冬腊月,边疆传来好消息,大顺打了胜仗,将元国的国王和皇室尽数打入天牢,引来不少自投网罗的人,该清理的清理的差不多,沈斐开始安排人走马上任,并且给元国重新命名,如今叫北郡。 郡之下是州,再之下是县,元国人口众多,好几个小城,应郡不为过。 这里的事情处理完,沈斐开始琢磨着打道回府,改程京城。 他亲自出征打仗,还打了胜仗,关键赢的人是元国,这个无数朝代都拿它没办法的小国,消息一经传出,整个大顺同喜,回去的路上尽是欢呼声,大人小孩老人女人,能看到的,看不到的,纷纷挤在路的两边,想一睹沈斐风采。 可惜这厮躲在马车里偷懒,全程懒洋洋躺在榻上,手里拿了一本书,悠哉悠哉地看,习惯了似的,对外面完全不理会。 倒是朝曦,新鲜感十足,本来在军营里住得久了,山上的菜还要人照顾,总是不放心,一万个不舍得走,谁知路赶了小半天,一到镇上,当即什么都忘了,一路吃吃喝喝玩乐。 这回与来时不一样,没什么事,路程赶得也不紧,一到晚上打尖住店,朝曦便拉着沈斐出来闲逛。 沈斐一个死宅,有吃有喝有书看,能将自己关在房间十天半月,一直不出来都没关系。 朝曦可不行,她就像她的名字似的,充满朝气,一定要出来走走,一个人又没什么好玩的,跟其他人也不熟,镜花姐姐和水月姐姐要伺候沈斐,沈斐不出来她俩绝对不出来,于是这个陪玩的任务便落在沈斐身上。 好不容易下了马车,只想好好睡一觉的沈斐被朝曦硬拽起来,叹口气跟着她溜到街上,一路吃吃喝喝。 沈斐没什么兴致,通常朝曦在玩的时候,他便坐在附近,买一本书看,等着朝曦似的,朝曦玩完直接将人拉走便是。 她喜欢吃一些地方小吃,没有座位的那种,摆在街上,人又多,要排好长时间的队,偶尔自己不想等,便把沈斐打发过去,让他排队买吃食。 沈斐是个奇葩,那么吵的环境,又是站着的,他依旧可以安静看书,边排队,边学东西,两不误。 许是太关注,有人插在他前头,他也没发现,有一个便有第二个,第三个,等朝曦这边的吃食买完,那边沈斐还在原地没动,问他什么情况? 他还挺清楚,“刚才有几个人插队。” “你怎么就让他们插了?”原来他还知道被人插队了?朝曦还当他完全不知情呢。 “他们急一些。” 这么说来是让? 朝曦倒是有一丝意外,沈斐出身皇家,没养成跋扈的性子,倒像个书香门第,懂礼貌,晓礼节,还知道让让人家。 这要是别的皇族,早把人拖出去打了。 “到你了。”朝曦指了指小摊提醒他。 有她在,别想再有人插队,别人急,搞得好像她不急似的,急还有空买吃食?分明就是看他温文尔雅好欺负,或是故意插队好勾搭他。 虽然沈斐没兴趣,架不住人家太热情啊,还是要提防一二。 朝曦又在边上等了等,沈斐这才慢悠悠掏了银子给小贩。 小贩将吃食装在碗里给他,沈斐道了声谢,在一片不耐烦的催促声中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叫那小贩都愣了愣,“公子小心烫。” 沈斐点了点头,涵养和素质不知道甩了旁人几条街,不对比看不出来,一对比登时发现他很多优点。 他也不是一直粗心,只是不喜欢的会不大注意,懒得管,平时还是很细心的。 瞧见朝曦手里拿了很多吃食,主动空出手帮她拿着,朝曦这边刚有要吃的举动,那边他已经将东西递了过去,在不触及他底线的时候,这人可以说是十分温柔体贴了。 他的底线就是爱干净,不能弄脏了自个儿。 吃的很多,朝曦分他一半,沈斐对这些委实没兴趣,头扭去一边,假装没看见。 当然是逃不了的,被朝曦扭回来,强行喂了一把,甜的,辣的,酸的,凉的,全吃了一遍,脸苦的跟遭了难似的,一直在找水喝。 水没有找到,倒是跟着朝曦转了大半条街,朝曦不爱走寻常路,瞧见街道两边立了木栏,扶着沈斐坚持要爬上去,从上面走,沈斐在下面,一双眼睛若有若无瞧在她脚下,手臂放在两侧,身子绷紧,似乎做好了随时接住她的准备。 一路走来朝曦都没有出现意外,刚放松了些警惕,头顶突然压来一道黑影。 情急之下沈斐只来得及伸出手,人便被朝曦整个砸在身下,笔直倒在雪地里。 低头去看朝曦,没瞧见失误后尴尬的表情,倒是发现她在偷笑,登时明白过来。 这人没别的意思,就是想扑他一下,跟往常似的,见不得他好好走在路上,一定要将他扑倒,看他摔跤才满意,也不知从哪学来的毛病。 “开心了?” 朝曦点头,“非常开心。” “唉……”沈斐的声音中透着深深的无力感。 到底还是拿她没有办法,叫她着实压了一会儿,回来的时候整个后背湿透,身上刚拆了线的伤险些裂开,他也不说,朝曦压的时候完全没想到,回来抹药才发现,心里当即生了些许愧疚,很快消失的无影无踪,谁叫他不说呢? 伤也是他自个儿作出来的,好端端的换人去跟赫尔辛德打,又自己捅自己一下,不疼他疼谁? 朝曦给他换了药,外面简单包扎一下,开始掏出地图看,她去过的地方太少,实在看不出什么来,只晓得在这么走下去,要绕过凤凰山。 和来时不一样,来时赶得太急,走的山路,直接从凤凰山穿过去,现在走的路是镜花姐姐和水月姐姐走的那条,还要远一些,是一条更顺,更好走的路。 他们现在已经快到岐州,凤凰山属于县,离岐州还有些距离,再走下去,便直接到了岐州,没可能再回凤凰山。 不知道为什么,朝曦莫名有些失落,她晚上跑出去玩,就是想忘了这些,谁知一到睡觉的时间,又会想起来。 尤其是睡着的时候,每天梦见她还在凤凰山,山上山下两边跑,自己采草药,顺便喂养平安,偶尔闲了干脆进谷住两天。 谷里是人间仙境,一个只属于她的人间仙境,到了那里一切烦恼都会消失。 不知道为什么,她在外头总是有一种焦虑感,偶尔会怀疑自己,活着为什么?有什么意义? 就这么混吃等死吗? 但是一到山谷,这些便都抛在脑后,安安心心养平安,隔两天取一次小花蛇的毒,十天半月掏一次鸟窝,下雨天出来采蘑菇,夏天在水里与平安比谁憋得气久,和平安一起被蜜蜂蛰,左一个大包,右一个大包,互相嘲笑,日子过得其乐融融。 直到有一天,山谷里突然来了一个人,宛如得了上天祝福一般,带着阳光明媚的光环,从远处走来,“朝曦,该起床了。” 朝曦被他喊醒,俩眼一睁瞧见沈斐的脸,“洗好过来找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 摄政王(种田文) 第85节 又一个地方?这都第几个地方了?沈斐好多地方。 朝曦也没多想,洗洗弄弄,吃完饭才去找沈斐,沈斐正在跟人说着话,离得近些才听清楚,什么小心,不能摔着,放出来,不会伤人等等的话。 朝曦一脸懵懂。 沈斐在说什么? 沈斐瞧见她,招招手让她过来。 朝曦小跑过去,心里莫名有一丝期待。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沈斐在前面走着,手反着伸出来,发现朝曦没有握住,还瞧了她一眼。 朝曦后知后觉才明白过来,这是想让她拉他的手? 刚吃完饭,手上有些油,洗掉之后手心是潮湿的,没有干透。 记忆里沈斐似乎特别不喜欢这种粘糊的感觉,所以朝曦没有握。 沈斐顿了顿,等她走来的时候主动伸手拉住她的手,像老夫老妻一般,自然的带着她去了楼下一个房间,里面有些桌椅碰撞的声音,隐隐还有沉重的脚步声。 沈斐叫人拿来钥匙,交给朝曦,“打开看看。” 朝曦蹙眉,“干什么?神神秘秘的?” 她粗心惯了,没多想,还以为里面是什么犯人,又跟国家大事有关,谁料那门打开,一道巨大的黑影陡然扑了过来。 朝曦还没来得及瞧清模样,脑子一空,被那玩意儿整个压在身下,背狠狠撞在地上,生疼生疼,好半天起不来。 原来被人突然扑倒是这样的感觉,大脑一片空白,一个失重人便倒了下来,腰啊,腿啊,手肘撑在地上,也是阵阵发疼,滋味不好受。 难怪沈斐每次都一脸无奈,可他不会说,朝曦便以为不疼,原来也是疼的。 第101章 怎么回事 平安似乎又胖了一圈, 硕大的脑袋凑过来,张开血盆大口想舔朝曦,被朝曦硬推去一边。 这个不长记性的,又忘了自个儿舌头上长了倒刺,舔同类还好说,朝曦这样没毛的脆皮一舔能刮出血。 动物很喜欢舔人,互相舔毛是友好亲近的意思,偏偏朝曦是人, 它是熊, 中间差了一个物种, 很多亲近的动作做不了,平安很郁闷,脑袋挪了挪搁在朝曦肩上。 许是控诉她离开太久, 也不带它, 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 受了委屈似的。 朝曦摸它的后颈毛, 细细安慰了它一阵, 这只熊情绪才安定下来, 还是怕她再走, 去哪都跟着她,抱着她的腿,朝曦走一步,它跟一步,偶尔偷懒不想走, 干脆拽着朝曦,也不让朝曦走。 自从它来了之后,沈斐着实清净了一阵,朝曦整天被平安缠着,没空来找他。 关键平安又胖了一圈,很多地方进不来,那门如果是单开的,它也挤不进去,间接搞得朝曦也哪哪都去不了,被它拖着腿。 路还是要赶的,只是没办法坐马车,慢悠悠跟在队伍后面,时不时掉队被其它东西吸引,跑过去看,或是被别人拉去帮忙。 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暂时歇息歇息,运气好有客栈,运气不好停在荒野,自己支帐篷住。 朝曦最擅长做这些体力活,又有平安这个扛东西能手,俩只配合默契,人也热情,只要有人应,肯定会帮忙,久而久之每次落脚,都有人将她和平安叫走。 她平时闹腾惯了,精力又十足,别人赶路一天,累个半死,就她还活蹦乱跳,要拉着沈斐到处走,到处看,现在突然好长时间不出现,沈斐倒是有些不适应。 他停下笔,问来加水的镜花,“朝曦呢?” “在后面跟人玩闹呢。” 沈斐挑眉,“怎么玩?” 镜花想了想,“咱们队里也有几个养宠物的,把它们搁在一条线上,主人站在另一边,谁先将宠物召唤过来,谁就赢了。” “哦。”沈斐来了兴趣,“谁赢了?” “当然是朝曦姑娘了,平安可黏她了,分都分不开。” 比赛的时候镜花正好在,亲眼瞧着两只刚分开,平安便急急跑来,一把扑倒了朝曦。 比其他人养的宠物快了不是一星半点,人家还要作弊,用食物引,朝曦兜里放了生肉,还没来得及拿出来,平安已经将她压倒,嗅到她兜里的生肉气息,整个鼻子塞进去,把朝曦的兜都给撑破了。 “公子要不要去看,他们还在比呢。”镜花嘴角挂笑,“这回比扔棍子,谁先捡回来谁赢,肯定又是平安第一。” 沈斐摇头,“你去,我这里还有事。” 镜花点头,折身从帐篷里退了出来,立马去了河边,看朝曦与大家力拼。 平安占了很大优势,首先个头大,其次智商高,相当于三五岁的孩子,已经有些懂事,知道朝曦说了什么。 朝曦棍子刚扔出去,还没来得及吩咐,这厮以为在跟它玩,飞一般奔了出去,去追棍子。 反观其他人养的宠物,有送信的鸽子,残狼部队的狼,还有搜查的犬,都算训练有素,就是没平安聪明,也没平安会玩,与主人亲近也是亲近,可惜还达不到平安与朝曦的地步。 朝曦养平安几乎当成小孩子养,会跟它说话,偶尔教它认字,难的认不出来,一二三四知道,能指出朝曦的名字,普通的动物根本做不到。 本以为这回十拿九稳,谁料平安那厮出去后就没有回来,其它鸽子和狼犬都已经打道回府,它还没有一点动静,朝曦不放心,过去找了找,在一处草丛里发现,这厮趴在地上,一点一点接近旁边的树。 不用看也知道,那树上肯定有马蜂窝,只有马蜂窝能吸引平安的全部注意力,连她都忘在脑后。 吃货脑海里只有吃,以吃为先,其它的都排在后面,既然被它发现蜂窝,绝对不可能错过。 * 中午饭点,镜花端着小菜进了马车,先是行了一礼,后将饭菜搁在桌子上,“公子用膳了。” 沈斐放下笔,往她身后看去,“就你一个人?” 镜花颌首,“朝曦姑娘说她跟平安在外面吃,让公子先用膳,不用等她。” 沈斐低垂下眼,没说什么,只歪头掀开帘子朝外瞧了瞧。 队伍很长,人也很多,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唯独没有朝曦和平安。 “知道了。” 他嘴上说知道了,实际上并没有动筷,反而拿起笔,又继续低头写了起来。 镜花知道他不死心,还想等朝曦姑娘,可朝曦姑娘陪平安在山林中掏蜂窝,一时半会回不来。 怕公子担心,特意让她瞒着公子,其实瞒也没用,她去找朝曦的时候,朝曦已经被蜜蜂蛰了个大包,在脖子上,很明显,公子一眼便能瞧见。 朝曦姑娘说她有办法瞒着,镜花只好配合,希望朝曦真能瞒得住。 事实上根本瞒不住,镜花来找她的时候,她刚掏了个开头,等整个蜂窝掏下来,不仅脖子上中招,手背上,脸上,连耳垂位置也被蛰了一下。 及时抹了药,肿的没那么厉害,她这还是用了火把,提前撒了药的原因,平安赤手空拳去打蜂窝,蛰的更惨,整张脸都是肿的,皮太厚,给它抹了药进不去,肿得比朝曦厉害。 朝曦怕被沈斐看出来,消肿的药拼命往脸上身上涂,抹了一层又一层,在肿块没有扩散前制止,这才瞧着比平安好看,要不然也跟平安一样惨。 俩人掏完蜂窝,当即带着逃去一边分吃,你一块,我一块。 这块蜂窝很大,不想让平安一次吃太多,朝曦那半其实是为了给它储存起来,也是刻意在培养它不要吃独食。 吃独食是很惹人厌的,朝曦刚开始养平安的时候没少被它气到,后来每次出行,无论得了什么,都会跟平安平分,就算做不到平分,自己也会留一点,让它意识到平分才是王道,要不然就不是乖小孩。 平安开始接受不了,后来才慢慢改变,它在军营里这么受欢迎,大概也跟它与别的动物不一样,懂得分享有关。 旁人给它一块肉,它分半块还给人家,旁人给它一个肉,它自个儿吃完丝毫不管别人,自然是前者更得人喜欢。 总之这个习惯要好好保持。 平安那一块刻意掰小了,几口被平安吃完,缠着她还要,朝曦包进油纸里,里三层,外三层捆了好几圈才塞进怀里。 这种没有加工过的蜜很稠很稠,根本不用担心它流出来,只要别压着便是。 * 傍晚时分,队伍再一次停下,和中午为了吃饭暂时驻扎不一样,这回是要住上一夜,很幸运,他们找到了镇子,镇子上有客栈。 不用驻扎在野外,意味着不会有人找朝曦帮忙扎帐篷,有镇子说明有街,朝曦那个性子,肯定会跑出来玩。 她在军营里没什么玩伴,除了找沈斐,几乎没别的选择,沈斐换了身普通的衣裳,半靠在床上等,一直等到晚饭时间,朝曦也没回来。 镜花像往常似的,端了饭菜进屋,刚要摆在桌子上,沈斐先出声,“我不饿。” 怎么可能不饿,中午饭都没吃,公子心里期待什么,其实镜花明白。 “公子,朝曦姑娘已经带着平安自个儿逛街去了。”平常都是跟公子一起,不吃晚饭在外面吃,今个儿有平安黏着,朝曦脱不得身,她也是心甘情愿,好久没见过平安,乍一下在一起,想跟平安好好培养培养感情。 沈斐握紧了书,没再阻止镜花摆盘,目光落在书上,心思却不知飞去了哪,那书拿反了都没注意。 镜花跟随公子多年,最了解公子,公子可能在他都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吃了平安的醋? 应该是这样的。 * 朝曦顶着众人怪异,好奇的目光在外头逛了一圈,就是不肯回去,怕肿脸被沈斐瞧见。 平安都逛累了,开始还有心情应付应付喂它食物的小孩,叫它笑就咧嘴,叫它哭就瘪嘴,叫它跳,它就跳,为了几块食物卖力的很。 这个没出息的,有食物就是娘,很快把脚步略慢的朝曦甩在身后,跟别人跑了。 朝曦喊了一声它才回来,一路走来喂它吃食的孩子太多,大人有时候也感兴趣,喂它几把,然后上前小心翼翼摸摸它的毛,只要不过分,平安都不怎么在意。 这是没吃饱的状态下,一旦将它喂饱了,再有小孩子过来,呲牙咧嘴将人吓哭,碰见胆大的孩子不哭,直接吼过去,将孩子吓哭为止,恶趣味十足。 朝曦知道它不会伤人,旁人不知道,被它这么一吼,吓的魂去了六魄,赶忙拉着孩子跑开,平安这才满意,用脑袋顶着朝曦的腰,催她回去。 它是个没有感情的吃货,有吃的就跟你好,没有吃的你算老几? 吃饱了耐心也没有了,朝曦也担心它做出什么,特意走偏僻的路,没什么行人,也没逗留多久,亥时回去。 这时候沈斐也该睡了,应该瞧不见她的肿脸,朝曦带着平安,蹑手蹑脚上楼,果然发现沈斐的门和窗尽数紧闭,里头没有点灯,说明沈斐已经睡去。 朝曦白天特意让镜花姐姐多开一个房间,就在沈斐的旁边,她跟平安睡,所以绕过沈斐的房间,直接去自己房间便是,本来一切顺风,也没发出声音,谁料还是被沈斐发现,不知何时出现在她身后,幽幽看她。 “脸怎么回事?” 第102章 是狐狸精 怕什么来什么, 这么暗还是被他瞧见。 朝曦摸了摸脸,“说起来你可能不信,白天跟平安出去掏蜂窝去了。” “被蜜蜂蛰的?”沈斐挑眉。